不用说,作为内衣设计师的我,最常去的,一定是第五层;但最爱的,却是第四层。四层是日本传统和西方现代美学完美结合的最好展示。它的整体布局仿照四个餐室,四张餐桌四种风格。餐桌餐椅和橱柜,一般都是古董,明治时代,甚至江户时代的,件件收拾得干干净净,十分吻合一般人对日本民族习性的印象。与家具相配的餐具却相当现代,现代中又不失日本技艺精髓,陶瓷,玻璃,水晶,金属,传统和现代呼应,每张餐桌都是一个完整的工艺品,让人叹为观止,流连不已。五层的内衣和卧浴品区是我每个季度一定要光顾的,这么多年来它给了我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它的整层楼设置极为特殊,是个完整的从浴室到卧室的私密空间,我在任何一家百货店不曾见过这样的构想。可惜店里不允许拍照,没能让我留下任何可视资料,这将是永远的遗憾了。庆幸的是,总算有几帧我躲在试衣间里偷拍的内衣照片保留了下来,它们经常提醒我这个长期不得不为市场妥协的内衣设计师,世界内衣还有这么一个不随波逐流的角落,潮流之外还能实现怎样的非凡品质,我的内衣设计真正的理想应该是什么。其实,这里的内衣品牌并不多,最多时不过四五个,少时有过两个。无论多少,它们都从来不唯流行论,而多是具有某种手工工艺性质、值得收藏的绝品。除了店里的日裔店员、四层楼的日式餐室和内衣区里的和服,应该说这家高岛屋的日本符号并不特别突出,相反倒有一种广泛的世界性,看似杂乱却又能在店内达到统一。我一直十分佩服高岛屋采购员独特的眼光,曾出于好奇跟三层的店员聊过,她说,他们每一层楼的采购员都有不同背景,比如三层有很多是英国人,采购地也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各地,英国、冰岛、加拿大、智利、香港、印度、土耳其……而且采购对象大都是小品牌,还没有多少名气的新品牌。就像很多作家的第一本书总是最精彩的,在努力成名、尚未被市场驯化的设计师也是最富有创造活力的。我在店里买过一件一兜在身前一兜在身后的风衣,便出自荷兰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之手;一只浅砂色小牛皮包,是米兰一个叫Aristolasia的年轻品牌,当时还处在只有做配饰能力的阶段。总而言之,高岛屋不是那种你能找到流行大牌的地方。如果你想比照时尚杂志的推荐去寻Louis Vuitton的皮包或Ferragamo的皮鞋,那你就去五大道其他的百货店好了,比如离高岛屋不远的Saks FifthAvenue百货公司,或者就去品牌专卖店,它们也都在高岛屋的左右,走不了几步,你趋奉流行的虚荣心就能得到满足。需要并热爱高岛屋的人,是需要和热爱它的独一无二性,最重要的,正是需要并热爱它的反流行性。但是,特立独行的代价难免就是曲高和寡。独创性自然有价,高价也无可厚非,但高到多少才不至损伤它的成交几率使其能够得以为继?这真是一个解不了的矛盾。实在说,高岛屋内的标价的确高得有些惊人,甚至于离谱了一点。我曾经在店里见到一只瓷碟,七十五美金。可是那次我刚从东京出差回来,恰好在银座买了一模一样的一套,一套五只总共也不到七十五美金。于是我第一次对高岛屋在“敬”之外生出了“而远之”的心,像很多其他光顾者一样,我依旧热爱它,但更多时候是的确把它当艺术馆爱,掏钱包时变得小心翼翼了。高岛屋成为美国经济危机爆发以来五大道上第一间关张的百货店,想想,事先并不是没有一点征兆。2008年年末,华尔街刚开始风声鹤唳,它就破天荒地在所有楼层设立了“降价”专柜,只不过还略带“羞怯”,专柜都设在比较隐蔽的地方。意外碰上的人,惊喜虽惊喜,要在平常年景,肯定迫不及待地出手了,可那年,我在店里碰上的贵妇们个个都透着谨慎。2009年末的打折季,它干脆把整个一层大厅改成了降价区,一看就知道是翻了箱底,原先几千元的东西折到几百块钱,这在高岛屋简直是“不要面子”的史无前例了。往更早想,几年前,它最迷人的花屋从一层被撤离了出去,那间屋后来频繁地更换过无数次陈设内容,好像始终找不准定位,直到三四年前,才总算摆上了皮具。皮具虽然都是特色皮具,可也终究不过是皮具。迷恋高岛屋的人对这一改变无不欷歔不已,再趴在店外的落地大窗往里看,那幅馥郁芳香的景象成了回忆,高岛屋的魅力已然失去了一半。不止那间屋,整个一层和最高一层似乎一直在换来换去,化妆品最早在六楼,后来被换到一楼,然后又被换上去……懂行的人知道,如此频繁更换展室,一定是遭遇到了销售困境。现在回想,高岛屋的挣扎是早在美国经济衰退前就已经开始了。其实一直以来有一个说法,日本本土才是高岛屋大部分收入的来源,事实上,如果日本本土店经营状况不错,纽约店即使不挣钱也不是多大问题,因为它本来就更像一个招牌、一种姿态而已。这也不难理解,那些高级定制服装品牌能靠定制服装挣钱的很少,维持品牌运作的往往是它们的下属低价位商标,而最大的收入来源则是它们的化妆品。因此,纽约高岛屋关张的隐形导火线还是埋在日本,日本曾经狂热激进的消费者多年前开始放缓消费速度,纽约高岛屋关张就已成定局,早晚而已,美国突然进入经济危机期并带动世界经济滑入萧条只是给了它一个较为准确的时间。有人说,纽约高岛屋的关张可以被看做美国消费主义进入滞缓时期的象征,这或许不错,但经济危机却不应该被看做那唯一的最后一根稻草,事实可能并不能如此简而化之。从根本上说,今天的这个时代,购物者丧失了多样化的购物动力才是致命的,即使没有经济危机,高岛屋在五大道上,在纽约,甚至在全世界,都越来越像个异数,其姿态也越来越孤高绝傲,越来越像一座孤岛,随时有被淹没的危险。受铺天盖地的时尚杂志引导,消费者培养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的趋众心理,属意于更大、更有名气的品牌,这些品牌让他们觉得安全。无论如何,买夏奈尔总不会错,女为悦己者容,大多数人的虚荣心都会从旁人羡慕和嫉妒的眼神里得到满足。可是买一个从没听说过的品牌,纵使是绝世的,纵使你也花了同样多的钱,可得不到别人的赏识,人们就觉得物不有所值,谁肯为得不到追捧的艺术特色而一掷千金呢?那还不如买一个抄袭名牌的连锁店货色──这就是许多“快餐”式衣店大量出炉的基础。仔细想,我们惋惜高岛屋的关张,除了惋惜这样一个肯把商业当艺术经营的品牌消失,更是惋惜一个多样化时代的结束。回到纽约以后,我匆匆赶去五大道,想向高岛屋旧址做最后的“凭吊”。我从六十街苹果旗舰店一路走下去,走到五十四街高岛屋的对面。高岛屋门头上那两块熟悉的,曾被我当做路标的红帆布门篷已经没有了,楼腰上悬挂着“店铺出租”的巨幅蓝色广告布,让我几乎认不出那是高岛屋了。看到那幅蓝布,我的心也不由蓝色了起来。五大道从前延续了十条街的神话,因为高岛屋的退出,在还没到结尾的地方被硬生生截断了。从前我的五大道之行,总是从Bergdorf Goodman百货公司开始,一路东张西望,走走停停,最后闲逛进高岛屋,如果能买到一块肥皂或一瓶正在减价的香精,就可以心满意足地结束了。可那天,逛完了隔壁的Bottega Veneta的橱窗,环顾四周,我突然黯然神伤。这还是我熟悉并钟爱的五大道吗?这条街上还有多少真正称得上独一无二的品牌?连锁店铺已侵吞下它越来越多的地盘,“唯一”这个词已快成绝响。有人在网上留言说,如果我以后在高岛屋的旧址上看见“H&M”,我就不活了。我也一样,作为设计师的我,很难不有同样的伤感和失望。在网上那些留言里,我还看到这样更激愤的一条:“谴责你们的联邦和州政府吧,为他们创造了如此富有挑战性的商业气氛,让艺术的经营成为最大的赌博。谴责地产商和土地拥有者吧,为他们完全不顾他们所支持的‘地标’或‘传奇’的本质,对每平方英尺都收取世界最高水平的租金。谴责他们允许那些独特的、高雅的、真正世界一流的东西被挤出去,代之以那些靠遍布全国的大型超市来抵偿成本才能消费得起的东西。谴责你自己,为没有认识到什么是独特的,没有用你自己的资源和时间给予它支持。成就高岛屋这一品牌的那些特殊元素不会终止。你应该找到它们,支持它们,不管它们落脚在哪里。要求完美。这是一个超级大卖场永远也不可能给予我们的。”而这,远不是纽约,而是世界,也包括中国,尤其是有志于把商业当做艺术经营的商业普遍面临的难题。去年回国,我就听说了很多这样的故事,我们的那些高档shopping mall收取的店铺租金和各种名目的费用,已把商家们压得透不过气来。商家们如果无时无刻不在为如何卖得多而绞尽脑汁,又怎么可能花费心思于如何卖得好呢?前几天,碰到一个有钱的国内朋友,我说,你要是真有钱,就把纽约高岛屋买下来吧。从前进店,那些日本销售员偶尔还会不由自主地给中国人脸色;你也回敬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回想上世纪八十年代,日本经济泡沫化时期,日本人可买了不少美国的好东西,电器巨人索尼公司买走了哥伦比亚电影帝国而且生存了下来,整个洛克菲勒中心在1989年被三菱集团旗下的三菱地产买走,洛克菲勒集团被三菱集团买下……我们现在,除了买些实惠的可再生资源,是不是也该买点不实惠但可以传世的艺术品味和眼光?2010年6月5日,纽约高岛屋正式关张。现在,你如果上它的网站,看到的就只有一张照片──高岛屋过去的门面,一大片落地玻璃窗里灯火通明,依旧温暖和煦;还有照片旁的三句话:一个时代的终结纽约高岛屋已关张感谢你在过去岁月里的忠诚惠顾和支持高岛屋的传奇还会继续为最后一句话,我竟心潮澎湃起来,希望我也能是让高岛屋传奇继续下去的那群人里的一个。补记:1.不幸被网友言中,纽约高岛屋旧址在2010年秋被快餐式连锁店“永远二十一”(Forever 21)盘下,年前已开张。年初我去巴黎,按照网上提供的地址找到高岛屋巴黎分店,可发现店铺只剩了一张办公桌。两个日裔办事员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说店已没了,只留下她们二人在此善后。一叹!美国人哈法,哈还是不哈美国人的“哈法”,看着可比我们前一阵的哈韩或哈日要执著得多也较真得多。曼哈顿街头再暴土扬尘,也要仿效巴黎非摆设几只露天餐座不可。Polo的创始人原来叫Ralph Lifshitz,生在纽约布朗士,是地道的白俄犹太移民后代;可他从销售改做设计时,竟一并改了姓氏──成了Lauren,伊夫·圣洛朗的那个“洛朗”,且一定要按法文发音念成“洛杭”才对,连其儿孙也都随他“忘祖”,弃用了白俄老姓。上流社会不用说,普通人想“入流”最好的捷径是去巴黎镀金。都说巴黎就是诱惑的艺术,这定义听起来像说内衣。1954年好莱坞拍过一部电影《萨布丽娜》,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司机的女儿一直不被财主的儿子待见,于是只身赴法去学烹饪──学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去了巴黎。回来后品味骤变,不但装束得体,且谈吐优雅,立刻成了社交高手,从没人要的丑小鸭摇身而为“贵族”男人竞相追逐的对象。电影的看点之一是奥黛丽·赫本的服装,不过服装背后的故事也许更有意思。电影挂名的服装设计是美国人伊迪丝·海德,她因此片得了当年的奥斯卡最佳服装奖;可事实上,片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三套礼服,尤其是萨布丽娜借舞会蜕变那场戏穿的一袭纯白底黑花长裙,却是出自当时只有二十六岁的法国贵族纪梵希之手。海德是好莱坞名牌戏服设计师,曾三十五次获奥斯卡提名,从1948年到1966年年年被提名,八次获奖,现今的梅丽尔·斯特里普也比不过她当年的风光。可《萨布丽娜》的导演就是觉得美国人的设计怎么也不够表现巴黎的万种风情,执意让赫本去纪梵希店里选几身重要行头。事实证明,导演的想法正确,赫本的眼力不错,那三套礼服,每一套甫一出场便艳惊四座,不但成就了电影史也成就了时装史的经典!然而,为影片如此添彩的法国贵族纪梵希,却被美国人海德拒绝共同署名,奥斯卡给她提名并最终把奖颁给她时,她竟还欣然接受了。这段署名公案据说让赫本愤愤不平,也成了海德所有简历中的一个不那么好看的“注”,今天看,它却很能说明美国人对法国的真正态度。美国人“哈法”多半是为着恨自己历史太短,没有优雅的资本。但爱之深往往也会嫉之切。谁都知道是法国女人改造了大浪子约翰尼·德普,全美国美国演员都要为此而感谢法国呢;可如果邓普在法国说了美国的坏话,美国人还是会翻脸不认人的。2003年有部电影《离婚》,也很微妙地表达了美国人对法国这种酸溜溜的感情。电影中有一幅古典名画,谁都以为它的拥有者会是那个法国丈夫,可结果却是他年轻漂亮的美国妻子,最后还跟随美国女人返回了美国。这当然是美国人的寓言,法国人看了,是不会当真的。我的老老板当娜在对待法国文化的态度上走的是另一个极端,好像莽撞的小男孩不知如何表达对少女的爱,便故意处处跟她作对。那次我们一起到里昂出差,一到便奔向餐馆。里昂的吃是出了名的好,可晚饭也出了名的晚──因为人家要饮下午茶酒。我们终于坐上人挤人挨的餐桌时已饿得心慌腿软,可他们的厨房却还没生火。周围人喝着酒,窃窃私语地等。而我们等了两刻钟后,小老太当娜便竖起一条胳膊猛打榧子,嘴里还高叫:“给我来盘‘法国炸’(油炸薯条)!”服务生诧异地抬起头,像是(也多半假装)听不懂她的英语。又过了一刻钟,当娜竟突然从座位上一跃而起,跳过后面背靠背几张长条椅,拨开一排排肩膀丛,从人缝中挤将出去。几分钟后,她又原路跳跃而回,手里果真端着一盘不知从哪里顺来的热烘烘的法国炸!“快吃快吃!”她得意扬扬地招呼,我却恨不得把头嵌到桌子里去。可是我又怎好怪她,她这是太爱法国的缘故,虽然那天她爱的是“法国炸”!第一夫人是不是最合适的脸上月,美国高档针织品牌“圣约翰”在新装发布会上宣布,他们已终止与安吉丽娜·茱丽的代言合同,给出的理由是茱丽名声太响,风头盖过了品牌本身。随后,五大道旗舰店橱窗里原先模仿茱丽形象而制作的木模特也都被变了脸。这理由听起来简直匪夷所思,在我们这里,怀孕的事是都要请饰演毛泽装闻名东的明星代言的,榨菜和感冒水也最好是影后影帝,只有名头更响,哪有“太响”的道理?这已不是“圣约翰”第一次更换代言人了,为争取更年轻的顾客群,公司在茱丽之前还用过巴西名模吉赛尔·邦臣,效果似也不够理想,这个品牌的定位始终在摇摆不定。那么到底是品牌定位代言人,还是代言人定位品牌?如果茱丽不是最适合“圣约翰”的那张脸,第一夫人米歇尔是否就是的那张脸呢?第一夫人从原则上讲,是不能代言任何产品的,但她总也有穿衣的权利,因此总有不代言的代言在身。但因为地位特殊,她的代言又不是她是否适合,而是是否适合她的问题;即使她不是代言,也具有代言所不能具有的力量和姿态。因此,不管适合与否,她穿什么,什么注定都要成“名”牌。从她即将入主白宫的那一刻起,在给她鼓掌最起劲的人群里,一定就站着几个设计师,更何况她天生还是副好衣服架子呢?自然,对品牌来说,“谁穿”透露的是品牌信号;而第一夫人“穿什么”释放的就不仅仅是时尚信号,更有强烈的政治信号。当年杰奎琳·肯尼迪总是装扮高贵优雅,最喜欢穿夏奈尔或纪梵希,一部分原因是她承担着要完美国家形象,并把第一家庭塑造成美国皇族的责任。但是在美国国内,她又不能总穿法国人的设计,因为那会伤了民族工业者的自信心。那么今天米歇尔释放的信号是什么,我们不妨也从她的身上看看。她和女儿多次穿着的品牌,是很平价的美国本土货,光曼哈顿岛上就有十家连锁店。而她所穿衣物的设计师几乎没有一个是土生土长的主流大牌,净是少数族裔,比如华裔、日裔、泰裔、古巴裔、突尼斯裔等,并且都是正在博出位的小牌。她恐怕是现代美国历史上着装最平民化的第一夫人,这个信号真是再直白没有了:因为她的时代是美国经济正遭遇重挫、急需重整旗鼓的时代,是美国的世界形象越来越糟糕、越来越孤立的时代。只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被她穿过的,甚至穿到欧洲出国差的小品牌,比如JasonWu,没过多久就有了大牌气势,被关注度一点不亚于美国顶级名牌CalvinKlein。最大众的自从被她“代言”后,也越来越有奔向高档的趋势──材料越来越高级,设计越来越复杂,价格自然也越来越贵,越来越不是一般家庭妇女和邻家女孩负担得起的每日行头,距离米歇尔穿它的初衷似乎也就越来越远。真正的代言的确都是有信号的,虽然我们不大懂饰演毛泽东的演员代言不孕医院释放的信号是什么,但我们愿意往前看,换下茱丽的“圣约翰”,换上了一贯以夸张的一头红发著称的英国模特卡伦,这个很不大众更不邻家的新形象,传递的信号是什么?又会把“圣约翰”带向哪里?提娜·周的神话前些日子,欧美时尚界刮怀旧风,“提娜·周”的名字又被提了起来。古奇2009秋季时装里尖而夸张的肩型和光滑的面料和线条,设计师说便是受了提娜的影响;珂洛艾伊和迪奥也都表示,他们像当年阿玛尼一样,从提娜身上借鉴了不少灵感。我第一次听说提娜的名字,是在学校的“时尚经典”课上。老师从校博物馆拿出她的服装收藏让我们传阅,并布置作业,要求我们一定要去图书馆找一本当年曾轰动一时的画册《天姿:提娜·周的时尚收藏》来看,说它应该是 可以陪伴设计师一生的经典。的确,在学校做设计作品时,每次感觉灵感缺失时,那本画册都好像有神奇的力量能帮我脱离困境。工作以后,每次去纽约公共图书馆,我也总喜欢把画册借出来,随便翻上一翻就好像又充足了电。当然,我对提娜尤其感兴趣还因为她姓“周”。虽姓周,却无中国血统, 而是美、德、日三国混血儿,嫁给了在美国大名鼎鼎的“周先生”。周先生是个艺术家也算半个商人,尽管在美国没人能说出他从事的是什么艺术,他开在纽约57街的“周先生”中餐馆也似乎从来没有一个中国朋友光顾过。但这些都不妨碍我们听说关于它的种种传奇。其中一个传奇说,“周先生”餐馆里的一杯普通自来水能卖到十美元,里面清一色的白色餐布,银餐具,意大利侍者,盖在客人腿上的餐巾像绵软的羊毛毯。难怪人说,周先生的艺术天才,得到他的餐馆里去找。能把中餐馆开到如此境界的人,自然不是普通人。这个周先生是京剧界“北梅南麒”的那个麒──周信芳的公子;而当年在餐馆招呼贵客的便是提娜。周先生1939年生在中国,不难想象,少年时过了怎样一段花团锦簇的生活。解放后不久,十三岁的他被父母送到英国读书,从此失去了和中国的所有联系。他再回上海已是1985年,快知天命的年纪了,却突然陷入巨大的未知中,不单单第一次得知家已破人已亡,而且原来印象中那个艺术气息浓厚的中国也蒸发了。他记忆里的上海灯火通明,可那一次全城却好像只亮着一盏灯。他于是黯然神伤,自闭颓丧。但是他的忧伤却并没有影响到跟他一起回中国的提娜的兴致,据女儿“中国·周”后来回忆,提娜时常独自一人大摇大摆走上街头,并立即引发交通瘫痪。全上海的人都停下脚步,一脸惊异地看着这个不中不洋,一头超短发、嘴唇鲜红、整张脸涂满浓妆的女人,一个每个细胞似乎都被艺术夸张的女人。从中国回来后,周先生患上了严重的忧郁症,而提娜却照旧在“周先生”里日夜笙歌,招呼她那些名流朋友,两个人的婚姻不久走到了尽头。离婚那年,提娜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毒,两年后离世,是史上首位死于艾滋的异性恋女性名流。提娜说,时尚是应该被欣赏的艺术品,但它不是生活的全部。对她来说,头发想剪多短就多短,嘴唇想多红就多红地走上上海街头,或者敢在印度穿一双白绸鞋上街──无论在多么未知的境遇中都能有勇气艺术地生活,也许才是她的最大传奇。艺术圈里“同志”多有调查说,在英国,有一半以上的同性恋雇员因为害怕升职前景受影响而选择不“出柜”,不向同事公开性取向。在我看来,这些雇员恐怕大部分不是供职于与艺术相关的职场的。如果专为艺术职场做个“就业平等指数”调查,同性恋雇员的百分比,尤其是担任高层的百分比,估计会比一般公司高出很多。在纽约,走进任何一家设计室、美发厅、瑜伽馆、舞蹈室,或有机会进入高档百货公司的高级导购室,看不见同性恋雇员的几率几乎是零。同性恋比一般“正常人”在艺术品味方面先天占优势,虽然没有人敢公开这么说,但这恐怕早就是心照不宣的事实。电视台里凡是跟“艺术”沾点边的节目,比如室内设计秀、T台设计秀,大都有同性恋者参与,而且很多都是绝对的主角,且越来越是。《天桥骄子》赛的两季冠军就都是gay。E!娱乐频道一年一度的奥斯卡红毯和奥斯卡奖后服装点评节目,最早是由琼安母女担纲的,2007年她们被换下后,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gay评论员。在任何一家有点规模的时装公司里,如果没有一个gay,那几乎是奇迹。他们不但不避讳“出柜”,而且还相当乐于出,有时谈论起自己的“另一半”甚至比女性还女性,娇羞、骄傲、话多,幸福更溢于言表。在我工作过的公司里,女性设计师虽然仍占绝大多数,但担任最重要品牌设计师的,无一例外,都是gay。几个设计部门的主管除了一位女性,其他也都为gay。他们的升职不但从未受过影响,相反,比之女性,他们往往还更容易得到老板的青睐。比如当年我做“Elle”睡衣时,公司里做招牌品牌“琼斯纽约”的,是个越南裔(也可能是柬埔寨裔)的gay。我们虽然经常探讨他多久打一次肉毒杆菌,也一起逛女性服装店,一起吃饭,如一般同性工作伙伴无异;可一遇到事情就还是看出了差异。都说性格决定命运,可他在对付男老板和女老板方面确实比我有先天优势。碰到男老板,他回头一笑便能化干戈为玉帛;碰到比男人还男人的女老板时,他可以立即摆出“百炼钢化绕指柔”的姿态,女老板顿时就柔声细气了。跟他一起工作,我挨老板尤其是女老板的刁难是常事,他却从未受此虐待,倒还时常给我一些“以柔克刚”的劝诫。跟他一起到餐馆吃饭,挂衣服的服务生从来都是目不斜视地直接朝他迎去,有时害得我这个女性不得不委屈地叫一句:“Excuse me!”劳您驾行吗?不过,我即使叫,人家大多也是听不见的。全世界的胸都在变大我在纽约工作的第一家内衣公司是给Maidenform零售部门做设计和生产的。当时Maidenform总公司负责订购胸罩的女人叫德尼斯,几乎每个星期都见。后来有两个月突然不见了,再见,立刻就发现她什么地方变了。据她说是结婚去了。美国女人结婚回来大多要变一些,这不奇怪。可变,多半是变瘦,为了能穿下她们提前一年就订好的比自己实际尺寸要小两号的婚纱礼服,她们通常都要经过一个相当残酷的减食过程,而且越到最后越残酷,三顿饭几乎一顿不吃。我的一个犹太小老板就是这样,最后饿得就剩了坏脾气,却又没有拿我们出气的劲儿,整天愁苦不堪。但是德尼斯变了的,却不是减掉了什么,而是增加了很大的一堆东西在胸前——她从原来的36B罩杯变成了36DD,而且据说,这还是她丈夫送她的结婚礼物。我听了不禁“啊啊”叫起来,这样的男人,她也敢嫁?公司里常用试装模特,都是二十几岁的小姑娘。来了就脱衣服,有时没有更衣室,便拿几个衣架子围起来。如果设计师是女性,或和女性差不多的男性,就连围都不用围。那些小姑娘长得都真让人羡慕,长腿、宽胯、平腹,因为是内衣公司的模特,一般都有两颗标准、挺立的胸。看得多了,却也在胸上发现了“情况”。有的女孩子不介意,让人摸,一摸就摸出了名堂——原来是做过的,而且大多是做过的。有一年在法国里昂参加内衣展,布展时雇的内衣模是个从俄罗斯到法国读书的学生,貌美、体健,浑身上下无可挑剔。可是一脱衣服,发现胸也是挺立的。她很大方,说男朋友是医生,她的胸便是男朋友的手艺。我听了,又是一惊。我原先的助手卡莎,是个迷死人不偿命的波兰女孩儿,有七八分南非大美女查理兹·塞隆的味道,也有点澳洲佳人妮可·基德曼巧笑倩兮的影子。2003年纽约大停电那天,她陪我从中城走到下城去和廖老师会合。一路上,各族裔帅或不帅的哥一个接一个地向她抛媚眼,可她一边嘴角翘着笑意盈盈,一边很严肃地跟我谈,她要想办法攒钱把胸垫高一点。我立刻说,“瞧瞧,已经这么凹凸有致了,你还想迷死多少人?”她回答说,“就是因为我是凹凸型身材,我的34B便没有凸到位。”我问她多少算到位,她说最好34D,起码34C。可那时候她才做到助手,隆胸手术的费用恐怕连一半都负担不起,即使到年底涨了工资也还是未必够。她说她大约是等不了那么久。果然,后来她辞了职,回她原先打工的酒吧去了。以她的条件,在短时间内多赚些小费应该不成问题。肆 别以为你懂内衣内衣不仅仅是胸罩和内裤如果跟不同国家的人说,“我是个lingerie设计师”,得到的反应会很不同。中国的朋友会马上跟我探讨起文胸和内裤,因为在他们的概念里,内衣就只是文胸和内裤。日本的朋友要么会多少有些不好意思,要么会转移开话题,谈谈他们比较熟悉的Issey Miyake;因为日本的内衣历史虽然不短,曾经也领潮流之先,但现在基本上就只是少女的专利。即使在银座最高档的百货公司里,内衣的长相也很不“成熟”,多是玩弄小性感、花边啰唆、花里胡哨的少女式文胸和内裤。美国的朋友听到lingerie一词,大多会挑挑眉,“哦真的吗?”地惊喜一下,因为他们脑中浮现的多半是每年一次的“维多利亚的秘密”T台秀,秀上那些华丽、炫目、极具魅惑力却没有多少实际功能的三点式,当然,也多半会浮现那些波涛汹涌的超级大名模。英国的朋友呢,跟美国朋友很像,只是联想到的多半是伦敦街头那些神秘 内衣店的橱窗里,那些用弹性纤维、尼龙、化纤、缎、蕾丝及绸缎一类薄、透、软、轻的面料制作的具有特殊功能──直白地说,就是具有性吸引力的内衣。大约只有法国的朋友理智得多也成熟得多,往往会接着问一句,“女性内衣吗?”或者“内衣的哪一个类型?”因为,在法语里,lingerie这个词也包括男性内衣,泛指所有贴身的、私密的内衣种类。人们的这种不同反应,自然与不同种族的文化、尤其是身体文化有关。 法国人浪漫精致,对待内衣的态度也优雅细腻。英国人看似保守,对待性的问题却有相当开放的一面,世界上最性感的几个内衣品牌都出自英国,比如AgentProvocateur。另外,人们的不同反应,也跟不同地区内衣市场的发展程度有关;而发展程度的不同,又跟人们的生活水平密切关联。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在寸土寸金的香港,受紧张的住房条件的限制,内衣里的一大种类──客厅装,就几乎少见,原因嘛,很多人家里根本没有客厅。而在内地市场,虽然如今住房条件得到了可观的改善,但内衣里的一些概念──比如睡衣,却还没得到充分和科学的对待,还是常常见到“睡衣穿上街”的案例。有人说这跟人们的穿衣心理有关,很多人似乎觉得,好看的衣服若只留在家里穿给自己看,便好像物未尽所值;很多人更看重别人“看着怎么样”,而不是自己“觉着怎么样”,虽然“内秀”才是内衣的品质。不知是不是由于这个原因,内衣,尤其内衣里“睡衣”这个大种类,中国内地市场比起欧美市场便落后很多,实在还有不小的空间可以展拓。在英语里,用来表达“内衣”的词汇不少,“lingerie”却是最动听的一个。比起那些直白的undergarment(直译“底下的衣服”),underwear(底下的穿着), innerwear(里面的穿着),或在工业里使用最多的intimateapparel(贴身内衣),lingerie读起来既带着点诗意,又有一种令人愉快的神秘性。这个词最早是从法文“linge”(可洗涤的)一词而来,后来又被认为是从“lin”(可洗涤的麻布)一字引申出来,因为在从埃及和印度进口棉布以前,欧洲人的内衣都是用麻或亚麻制作的。可以想见,那时候的内衣该是多么贴近自然的啊。女人的内衣橱许多人问我,既然说内衣不仅仅是文胸和内裤,那它究竟是什么?我的女性朋友们也常这样问我,她们来家里做客,最爱看的便是我的衣橱,尤其是内衣橱。由于我做的这份工作,她们在我家总能看到随意丢放、胡乱悬挂的内衣半成品,或是成箱的成品样衣,又常听说我在疯狂地忙,便总是疑惑一个内衣设计师究竟在忙些什么?换句话说,除了胸罩和内裤之外,我还设计了些什么?是不是我的内衣橱能提供一点答案?理想地说,一个女人的内衣橱应该是只五斗至七斗柜。第一、二斗,不用说,该分别放置文胸和内裤;第三斗放日内衣;第四斗睡衣;第五斗为客厅装,或按国内的叫法,“家居服”。若一些体量较大的人,会多出一斗“塑身衣”,也叫“基础内衣”,跟“粉底霜”一个叫法。如果是七斗,那最后的一斗便应是袜子了。这个五至七斗柜的格局基本上就是现今内衣工业的格局,一家有点规模的内衣公司,或比较成熟的内衣品牌,一般都具有这几大种类的设计和生产能力。比如美国市场的内衣名牌Natori,目前除了尚未涉足紧身衣外,其他几个种类都很有规模,产品均已占据美国各大高、中档百货公司内衣区最显著的位置。世界最大的内衣生产商、霸占整个北美市场的“维多利亚的秘密”,虽然很多店铺受空间限制,未能陈列所有种类的产品,但它的销售目录却给予了很好的补足。大公司总是争取做到“面面俱到”,但因为种种原因——有些是历史原因,一般还是会在种类和风格上有所偏重。比如美国有近九十年历史的老品牌、我为之工作了十余年的Maidenform,虽也生产睡衣、日内衣等,但还是以朴素、功能性强的塑身衣闻名,睡衣等只在“奥特莱斯”这种所谓厂家直销店里才有售,因此不少人根本连听都没听说过。这些年,Maidenform的紧身衣倒的确是越做越好了,这要拜面料不断革新所赐,给紧身衣的发展创造了更大空间,像提花、镂花这些非常时尚的元素也都出现在紧身衣上了。十年前才创建的Spanx则走的是一枝独秀的路,专门设计、生产紧身衣和连裤袜。它起家所凭恃的一款“强力塑身内裤”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卖出了五百四十万条,也算内衣销售的一个奇迹。后来更借着上奥普拉脱口秀的风头,一时名声大噪,竟把紧身衣也做成了好莱坞明星追捧的时尚。另外一个有意思的品牌是Flora Nikrooz。它虽然没有在市场上形成很大规模,而且由于遭遇生存瓶颈,还于2003年主动让一家中等规模的内衣公司收购,但它十几年间一直顽强地跻身在北美高中档百货公司里,靠的是主设计师Flora的“一技之长”──婚纱内衣,也就是穿在婚礼礼服下的内衣,此亦为内衣里的一个种类。一个女人的内衣橱,可以有平实和完美之分。平实是重功能,样式不必多,颜色更用不着多么花里胡哨。Maidenform每个季度往百货店里发货,一个款式的基本色和流行色的比例多少年一直保持在4∶1或3∶1,也就是说三四个基本色──一般为黑、白和肌肤色,只搭配一款流行色。这个比例可以给平实的内衣橱做很好的参考。至于说到完美,每个人心中对时尚自会有不同的期待,完美的内衣橱,便是每个人对时尚的个性解释。迟早能找到你的那件Bra如果问女性朋友,她们在购买内衣时最大的苦恼是什么?估计大部分人会答,为什么挑选合适的文胸那么难?她们经常不解,有些非常好看的文胸为什么穿上却不能合身?为什么一些豪华大品牌也有这个问题?即使标注的尺寸是一样的,为什么不同的品牌有的就合体有的就完全不合身?这里面的原因着实复杂,我可以随口说出一些,比如公司与公司间设定的标准不同,公司下属不同的生产商参照的标准不同,公司的进货商提供的版型不同,等等……但有一点也许是我们一般消费者都没有留心到的:其实每个品牌合身与否会与它使用的模特有很大关系。这个模特不是T台上的模特,而是真正的试衣模特,除了设计师和打版师以外,旁人不大看得见。看得见的T台模特因为顾及舞台形象大多很瘦,有些在下面看着简直骨瘦如柴,可到了T台上却恰如其分。说句题外话,前几年我们到昆明看杨丽萍的《云南印象》,她自己已经不怎么演了,上台的都是她的徒弟。一场演出看完,我们顺嘴称那个徒弟为“胖孔雀”,同去的导游很不以为然,争辩说她在台下一点不胖。这就是舞台残酷的一面,也真是没有办法的事。而试衣模特就相对正常很多。一个试衣模特的标准尺寸,尤其内衣模特,一般胸围是34英寸(大约是85厘米),罩杯为B,“34B”是美国所有内衣公司使用的标准文胸尺寸,也就是我们成批量生产前的样品尺寸,其上或其下的尺寸都是从34B递增或递减出来的。34B大概相当于中号。说起来,内衣公司其他种类的样衣从前也多做成标准的中号,但这些年,为了追求“瘦小”精致的视觉效果,让样衣悬挂在展示间或拍出照片好看,越来越多的内衣公司都把第一件样品做成了小号,唯独文胸的尺寸始终没变──女人别的地方都是越瘦越美,只有胸是个例外。可即使都是“34B”,即使挂的标牌(label)相同,“合体”(fit)却就是会有差异。比如Maidenform,我自己做过不少它的设计,也十分喜欢它不花哨的材料和可靠的质量,但我自己的内衣橱里却没有这个品牌。原因是,不合适,无论哪一款,都不合我体。个中缘由便是我说的模特问题,公司用的文胸试衣模特的胸型跟我不同。白种人的胸型和非裔、亚裔会有差异,即使在白种人或黄种人里,也会存在差异,圆锥形、梨形、半球形便是比较常见的几个不同形状。这些差异看似细微,但我们做设计时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换一个模特,如果乳房形状正好不同,fit就很有可能需要重做,而且以34B递增或递减的尺寸也就会跟着变动。文胸标价高,除了它使用的辅料的确多且昂贵造成成本高以外,好品牌的试衣过程的确复杂也是一个原因。因此,仅就这一点说,买文胸,我给不出什么捷径。不管怎么样,多试几次是买到合体文胸的前提。不过我也相信,只要有耐心,每个女人迟早能找到属于她的那一件。比如我们在美国的亚洲人,如果在北美市场上运气不对,就不妨到与亚洲人身材接近的高卢人市场那里,比如法国或魁北克地区或蒙特利尔找找看。而一旦找到了,便可以盯着它穿几年,因为一个公司用一个合适的模特总会有一段相对稳定的时间,越是大牌就越如是。一百只文胸够吗?我的女朋友们还有一个不小的困惑,她们不知道自己的衣橱里到底有多少件文胸才能算够。她们说,“好吧,你不能帮我们找出一个购买文胸的捷径,那起码对这一问题,总能给我们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吧。”要是仔细看,你会发现欧美市场上的文胸其实分两个区域,一是大尺寸,一是普通尺寸。大尺寸,自然是给大身材做的,指的是D罩杯以上含D杯,或起码是从38C罩杯起,目前到42DD为止的一部分。在美国,大身材和普通身材的文胸设计一直是两条轨道,占市场份额的比重很悬殊。倒也并非不重视大身材这个市场,而是根据身材较大女性的生理特点,现有市场能提供的文胸基本都是“全罩杯式”。虽然具体款式在细节上有所差别,但焦点总都集中在“罩·全”上,设计空间比起普通身材小很多。因此,我们今天在市场上看到的令人眼花缭乱的文胸,实际多是为普通身材设计的,我有上述困惑的女性朋友们便也多是在这个市场徜徉,具体从号码上说,即从32A起到36C为止的市场。文胸的穿着,未来不知如何,现在基本还是穿在外衣下的,从设计的角度讲,参照之一就是外衣的领口形状。非常个人的经验是,一个女人如果能有以下的几种形状的文胸,就基本可以应付各种外衣款式了:一是全罩型,配穿带领或不开领口的外衣;二是半杯型,一般适合领口比较大的外衣,使文胸不会暴露;三是平杯型,穿在一字领口下;四是无吊带型,配穿无肩外衣;五是Plunge,这个词比较难译,大概是比较深V又能挤出乳沟的一种形状,配穿V领口,甚至开胸较低的外衣;六是T恤文胸,顾名思义,是穿在裹身T恤衫下的,要既不露身体特征又不露文胸痕迹的一种。当然,这几个款式只是最基本的概念,每一个基本概念又在结构上会有很多不同形式,比如,能提升胸部形状的提拉式,有海绵垫或无垫式,有托或无托式,肩带后背交叉式,脖后系带式,活动肩带式,甚至深背式,等等,这就需要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做更细致的选择。比如胸部不够丰满的人穿无垫层文胸显然就不合适,就总是需要更多一点的支持。但实在说,市场上的文胸无论多么五花八门,其实都是以上面几个基本形状为基础而设计的。我们在每个季节做设计时,首先要保证这几个大类型没有遗漏,然后才是改变或添加设计元素,比如蕾丝的使用,使用蕾丝的不同位置,绣花、提花或印花面料的变化,再比如当季流行色的搭配等。总之从设计的角度讲,要花样翻新,但脱胎却并不换骨,不会对文胸的基本结构做颠覆性的改变,除非技术方面有了创新。那么按此推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这几个类型的文胸,各类型各有一件是否就够了?道理上讲是这样,但是,有几个女人买衣服是凭理智的呢?理智到在试衣间里还能记得家里的内衣橱有多少存货?市场上的诱惑多多,一个奇妙的蕾丝图案,一根与众不同的吊带,一只带珍珠的蝴蝶结,甚至一款流行新颜色,都可以成为女人购买一件新文胸的理由。而作为设计师的我们,这也正是我们的努力目标──用自己的设计细节魅惑更多的消费者,让每个女人能拥有一百件文胸才好。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岂不没有完成我们的角色任务?我们就很羡慕英国内衣设计师同行,因为某些英国女人一年花在购买内衣上的开销可高达一万五千英镑,约合人民币十五万六千元!作为内衣设计师,我自然也向往拥有这样一个疯魔数字的市场。“维秘”的男性秘密大概很多人想象不到,美国内衣业另一个最具传奇色彩的品牌“维多利亚的秘密”,其创始人不但是男性,而且还是专为男性而创建的。四十多年前,具体说应该是1977年,性格内向的斯坦福商学院毕业生罗伊·雷蒙德,在百货公司给太太买过几次内衣后,萌发了开一家女性内衣店的想法。原因一方面是这种百货店里的女销售总是向他投来好奇和过度“热情”的目光,让他窘迫;另一方面是店里销售的商品也大不称心,要么太花哨装饰性太强,要么又过于刻板保守,很难挑到他认为适合他太太的产品。他相信很多像他一样的男性有过与他相同的购物感受,而很多女性也希望能在内衣的这两极特色中间找到一个平衡地带,于是他向朋友和银行借了八万块钱,在三藩市附近的斯坦福购物中心里开了一家女性精品内衣店,店名叫“维多利亚的秘密”。这个“维多利亚”自然是指英国历史上最具传奇色彩的女王维多利亚,这从他第一家店铺的装饰风格上就能看出来。那时候,“维多利亚卧室”在美国是个时髦词,浓重的色彩、昏暗的灯光,墙面上镶嵌一道一道宽厚木梁,地上铺着厚实的东方地毯,摆放着时髦的梳妆台……都是人们尊崇的贵族气质。只是女王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却不为人知。她一生除了政治作为,私人生活也有不少为人乐道之处。比如二十一岁结婚,婚后以平均每一年半一个的速度一连生育九名子女;丈夫突患伤寒去世时,她正值四十盛年,此后半生守寡直至八十二岁去世。雷蒙德所想象的维多利亚的秘密究竟是否与她的闺房秘密有关,他没有说过,我们也只好混猜去了。跟我们今天的内衣店不同,第一间“维多利亚的秘密”没有在墙上或衣架上悬挂一层层的货品,也不排列齐全的号码,每个款式他只展示一件样品,这件样品有时单独,有时文胸和内裤搭配着放在镜框里挂在墙上,只能看不能摸。雷蒙德的目的很单纯,他想给像他一样、喜欢给太太或女友买内衣的男士提供一个购买女性内衣的舒适环境。这想法现在听起来颇不可思议,不过这个源头却与“维多利亚的秘密”后来成功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女性内衣从来就不仅仅是女性的事。男顾客进得他的店来,只需像浏览画廊一样看看墙上的样式,看好后便可以坐下休息,后面的一切交由导购完成。都说雷蒙德店里最好的装饰细节,是他雇请的深谙服务技巧的导购员。导购从不多言──这一点尤其不像我们今天国内一些内衣店的销售员──但凭经验,就能帮助男顾客估计出对他太太或女友合适的尺寸。这也是今天的女人难以想象的,要知道我们花在试衣间里的时间越来越长,可买下来的却仍不一定合体称心。估计好尺寸后,导购便退至后面仓库或从梳妆台的抽屉里取货。最早“维多利亚的秘密”只销售高品质内衣公司“名利场”和“沃纳”两个品牌的豪华文胸和内裤。导购把货交给男顾客时,它们已经包在漂亮的包装纸里,安卧于购物袋中。当年像雷蒙德这样喜欢为女性购买内衣的男性一定不少,因为他很快就尝到了成功的甜头,第一年便盈利五十万。这笔钱除了还借贷,还让他又连开三家实体店,并同时启动了邮购生意。然而,有创意并不等于会持久经营,仅仅五年后,雷蒙德就陷入财政困境,被迫将“维多利亚的秘密”公司和六家店铺,以及一本有四十二页的销售目录,卖给了美国有名的服装公司“有限公司”。两年后,他拿出卖“维秘”的钱开了一家婴幼儿服装零售店,但仍不成功,两年后再度破产。1993年,他从旧金山有名的自杀桥“金门大桥”飞身而下,时年四十七岁。其时,曾经给了他创办内衣店灵感的女人已与他离异。好在,“维多利亚的秘密”的传奇却远未结束。现在它是一家管理层百分之八十由女性组成的内衣品牌。这似乎意味着,内衣不仅仅是女人的事,但没有女人的参与也是绝对不行的。女性内衣的男性态度以纽约生活为背景的喜剧《老友记》,1996年初播出一集“球童”,副线故事讲的是糖果公司女继承人苏,仗着自己胸部曲线优美,无论穿多轻多薄的外衣都从不穿胸罩打底。女主角伊莱恩中学与其同学,在街头偶遇后对她嫉妒不已,苏生日时便恶作剧地送上一件式样传统的全罩杯白色布文胸。不料,苏一百八十度逆转,又开始在光天化日下只穿文胸不穿外衣招摇过市,并吸引了更多男性目光。这让伊莱恩后悔不迭。一天,苏又这么一袭白色文胸外罩敞怀西装蓬蓬勃勃地上了街,正好男主角亏默开车经过,因被她吸引而不幸酿成车祸,随后在伊莱恩鼓动下,将苏以“危害社会罪”告上法庭。法官让苏当堂试穿胸罩以验物证,不料胸罩却不合身,苏被释放。这个情节明显讽刺前一年辛普森在法庭上试戴血手套而被无罪开释事件,不过,就像鲁迅说人看《红楼梦》“淫者见淫”一样,一个内衣设计师看了这个故事,就由衷地佩服起《老友记》的两位男性编剧对“内衣外穿”这一当时时尚热点的敏感,也会心地品味出男性和女性对这一时尚完全不同的感受。男性和女性谁更欢迎女人的“内衣外穿”?从这个剧看,自然是男性。从现实看,恐怕也是。其实从头上说,对女人内衣的敏感,男性从不逊色于女性。内衣的每一次风气变化,阶段性重要符号的产生,似乎都能在后面发现一双男性的眼睛和男性的手。最早把欧洲性感文胸引入美国的是弗雷德里克,第一只海绵衬垫文胸和第一只提拉文胸也是他推介给市场的。“维秘”更是男性的创造,而且还是出于为男性服务的目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内衣业颇有影响的一则广告是Maidenform的“我梦见……”那时的广告还没有超模,甚至不是照片,而是一幅彩绘,一个女人一脸愉悦地梦见她在公众场合只穿着内衣,相配的广告词是:“我梦见我穿着我的Maidenform文胸在……(做着某种日常活动)”这个广告说起来至少有三分之二是出自男性对女性内衣的幻想,因为Maidenform的三个创始人里就有两位男性。《老友记》这一集播放的时候,的确正是美国市场内衣被时尚化、时尚被大众化的时候,也正是“维多利亚的秘密”卖给大企业后正如火如荼发展壮大的时候。“维秘”能有今天的名声,它制作精美的销售目录功不可没。这些目录通过邮局被源源不断地送进美国的千家万户,几乎每一栋居民楼的每一个信箱里每隔半个月就被塞进一册新刊。这些目录堪比时尚杂志,甚至更诱人,女性自然要看;而目录里那些波涛汹涌的超模,也不可避免地吸引了家里男士的注意。很多男性渐渐用它取代《花花公子》,当做了新的枕边读物。他们身边的女人要是跟他们商量买哪一款文胸,他们也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有了男性的参与,内衣文化不普及、不这么快地普及才怪。天生丽质日内衣日内衣曾经是个很时髦的词,今天却听得少了。不难想象,所谓日内衣就是白天穿在外衣下的贴身衣,通常设计师做设计时,一组日内衣里的核心因素是一款背心以及花色和细节与之搭配的内裤。也会有一款相配的胸罩,一般多为带薄棉垫或夹层的简单款式,与严格意义上的功能性胸罩不同。在英语里,日内衣的胸罩就称为“bra”,而功能式胸罩也可以统称为“foundation”。一件最普通的功能性胸罩怎么也要用上十几种“零配件”,结构复杂,而日内衣就简单很多。日内衣的布料大多采用混有弹性纤维的针织棉、丝绸或纱,目的是贴身,穿在多轻薄的外衣下都不显露。这几年出现“内衣外穿”的潮流,实在说,很受益于面料和辅料的创新和花样繁多。我们在出设计草图之前,一般都是先选定面、辅料。一种好面料,尤其是一种设计好、手感好的辅料,比如蕾丝、缎带等,往往能给设计师带来意想不到的灵感。我自己上学时选择以内衣为专业,多半便是受了漂亮蕾丝的诱惑。日内衣使用最多的辅料是蕾丝。每年在巴黎举办的两次内衣新品展上,即使不买(因为用不起),我们也一定会到英国和日本的蕾丝供货商那里养养眼。英国蕾丝细致,日本蕾丝华丽,两者都精美绝伦。欧洲有使用化纤蕾丝的传统,好蕾丝出在英国不足为奇,而日本也有这等品味倒真的很让人佩服。看到实在喜欢又知道用不起的蕾丝,可怜我们这些不甘心的小设计师就只好从英国和日本厂商那里“偷”取一些样品,然后拿给台湾、东南亚或中国内地的工厂去仿制。仿制品不能跟原品比,一比就更让人沮丧,可再沮丧也要面对现实,该妥协只能妥协。最早出口到欧洲的棉是埃及和印度的,可现在最好的棉在土耳其;丝绸是中国的发明,可现在日本的丝绸,甚至韩国的,都比我们卖得贵。在纽约待久了,就知道对地域根本较不得真。用这些面料和辅料设计生产的日内衣,自然越来越好看。渐渐地,很多人觉得把这么好看的衣服“养在深闺”实在可惜,便开始露一点胸口,再露腰,最后干脆把它们穿了出来,“内衣外穿”的风气于是渐成气候。到二十一世纪,国际内衣市场越来越推崇“内衣兼可外穿”的理念,连相应词汇都应运而生,比如法文的“dessous-dessus”,基本意思就是“作为外衣的内衣”。还有内衣精品店用“Faire Frou Frou”命名,意为“拿出来炫耀”,这倒暗合我们国内消费者不愿把好看的内衣只穿给自己看的想法。那家精品店的店家甚至说,内衣用不着单分类,把它归入“配饰”类更合适,定语是“具有吊带和蕾丝等细节的”配饰,因为从功能上讲,具有这些细节的内衣理应作为外衣的一部分得到展示。而这大概也就是今天“日内衣”的叫法衰落了的原因吧。好高的后腰世界上有多少个内衣品牌大概很难数得清,要在如汪洋一般的内衣世界里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件着实不易。即使像我做这一行仍难免犯错,买回来的不是胸罩肩带易滑落就是内裤后裆偏长,一般人走的弯路也许就更多。买内衣一定要试,这最保险;但要把每个品牌和样式都试一遍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有没有一个捷径呢?要是在美国,要是想去百货公司买内衣,那先了解一下百货公司的定位就肯定能省不少力气。任何一个成熟的内衣市场,定位也一定是相对成熟的。所谓定位,就是客户对象,美国的每个百货公司对此都很明确,比如Saks Fifth Avenue是从青年到中年的中产白领,Bergdorf Goodman则是比较富有的中年以上客户,Barneys是相对时尚、前卫的消费者。你如果有时间当然可以每家都逛,如果没有,那就选择最接近你年龄和个人气质的一家好了。美国是移民国家,人种多,百货公司要兼顾所有族裔的消费者就不大现实,每一家、每一个品牌其实都心照不宣地会有一定的侧重。比如Walmart和Kmart,就把主要客户对象定为黑人和西班牙人,Neiman Marcus里的消费者则以白人居多。了解这点很重要,因为不同的客户群形体不同,会直接影响到服装的fit。我们在给沃尔玛做内衣设计生产时,这是一定要考虑到的因素。比如内裤,他们使用的试衣模特常常是黑人,黑人的臀型较其他族裔高且厚,我们就需要把内裤的后裆加大至少一个英寸。这多出的一个英寸对白人来说可能还不算问题,但对亚洲人就很要命了,因为后腰实在太高。很多亚裔在沃尔玛很难找到合体的内衣,知道了这个“后面”的故事大概就会明白其中的缘由。但大多数消费者不在行里做,无法了解这种“后面”的故事,怎么才能知道百货公司的定位是什么呢?其实这些信息百货公司虽然不好明说──怕被告以各种名目的“歧视”,实际上还是用各种方法透露给了市场,比如选用代言者、发放画册或在醒目的地方摆放招贴画。要知道,那些广告招贴画里的美女并非只是美女而已,她们的肤色、体态、年龄和职业特点其实都是公司或品牌的定位暗示。许多亚裔在美国喜欢去百货公司购物,多半就是潜移默化地受了公司产品目录的影响,因为他们的目录里有很多亚裔模特,而且经常会在亚裔聚居的地方搞一些产品发布会和促销活动。反过来说道理也一样,一个品牌选择哪一种形象为代表,一定是根据它的客户群来考虑的,有其内在的必然逻辑,考量的或是教育背景、文化背景,或是收入背景、职业背景。选模特时,一头金发和一头红发表达的就是完全不同的方向,不是随便拉来充事,更不会像我们内地这样,走进任何一家百货公司,满眼看到的平面模特,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白种人!这背心那背心有一次参加朋友的婚礼,席间注意到一个女孩子。她穿一套自己搭配的简单礼服,下身是黑色薄缎长裙,上身是件黑蓝蛇皮纹、黑色吊带的小背心,很飘逸,很美。可是我看她总像有些不安,不时往肩上勾肩带,还总把一只手护在胸前。吃饭时我们恰好坐一起,我问她是不是衣服哪里不舒服。她“嗨”了一声,说这背心穿得她心累:肩带并不松,却老让她感觉会从肩上滑落;前胸后背看着哪儿都很合体,可不知为什么,就是让她感觉哪儿都有可能暴露。我用手摸摸背心的面料,很柔滑,垂感也好,有分量但仍不失轻薄还带点弹性,是上好的日本丝绸。再看看肩带,我心里已然有了数,便让她抬起胳膊,拉拉她背心的腋下,很轻松地把两根手指放了进去。她一脸狐疑,我说,“问题就出在这里,你穿的是睡衣。”她很吃惊,忙问,“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当然是有的。首先,如果拉开商标看一下,估计她能看到上面有“intimates”的字样。既然“私密”嘛,那这件衣服就最好不要外穿。我们逛商场,通常可以在几个服装区里看到背心:一是睡衣,二是日内衣,三是各种外衣。从裁剪上说,睡衣的设计,目的是为睡觉,因此大多宽松舒服。具体到剪裁,一般为直腰或放腰;在胸围部位,也总会比实际胸围放出一个尺寸,这就是为什么我可以轻易把两根手指伸进那个女孩子的背心腋下。而日内衣的背心则一定是紧身的,应该跟身体完全熨帖,看着就像没穿一样,这样才不会影响外衣的美观。外衣里的背心,对裁剪的要求就几乎要到严丝合缝的高标准了,连肩带也会比睡衣的宽一些,结实一些。再说面料。睡衣的面料以前相对简单,大多为没有弹性的针织棉、纺织棉或丝绸、化纤绸。近几年纺织行业不断创新,可做睡衣的面料越来越多,在品质和花色方面也与外衣越来越接近;但总的来说,还是薄、轻,甚至透。而日内衣的面料则一定要有足够的弹性,可以轻薄,但不能透。外衣呢,最明显的区别是布料分量重,完全不允许薄和透。假如根据这些你还是不能判断一件背心是否可以外穿,那最后的一个办法就是穿出去感觉一下了。如果你没有这个女孩子的这种不踏实,那就但穿无妨。不过有些女孩子的敏感点很高,穿成什么样都不会忐忑不安,那就随它去吧。衣服嘛,本来就是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怎么舒服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