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128-----------------------出的人物。637年的魏徵的一份谏疏足以说明他的直率的批评。这是应太宗之问而谈到太宗早年和当前统治的比较时所说的话。他坦率地指出:“昔贞观之始,闻善若惊,暨五六年间,犹悦从谏。自兹厥后,渐恶直言,虽或勉强,时有所容,非复曩时之豁如也。”①魏徵在朝廷起了清廉刚直的表率作用和限制皇权的作用。他是成为太宗时期政治特色的一个象征,这个特色就是君臣以诚相待,彼此坦率地交换意见。魏徵在后世的学者、文官之中所以享有盛誉,肯定是由于他所起的这种作用,这种作用很符合他们的利益和价值观。①另一个大臣是倔强而难以相处的萧瑀(575—648年),他是在太宗时继续任职的高祖的少数大臣之一,主要起着道德说教的御史的作用,但不像魏徵那样享有死后的荣誉。他经常吹毛求疵,并与同僚们争吵,终于触怒了太宗,以致于627年末被免除了宰相之职。但他依然保留了他的高官地位。630年他任御史大夫,在这一年又一度作过短期的宰相;在635至636年又出任宰相。太宗尊重他似乎是由于他的行政经验,但更重要的是他的廉洁和耿直的品质,虽然他的性格好斗,和同僚们的关系又不好。643年,在继位之争的伦理危机之后,他又被任为宰相和太子(后来的高宗)少师。他担任这些官职直到646年,当时他要求退休作和尚,公然和太宗发生口角,于是被外放到地方。在整个太宗时期,他依然是一个有权势的人物,虽然在政治上常常表现为消极的力量:一种不安定的因素,但又是一股其道德情操和刚正不阿的品质是决不可等闲视之的势力。②在太宗晚年,另外一些人物开始在朝廷显露头角。魏徵死后,他的体现“帝王之心”的作用由褚遂良(596—658年)承担下来。褚遂良是南万人,他父亲褚亮在陈、隋两朝作官;因介入流产的杨玄感叛乱而被贬谪到西北,在那里他变节倒向叛乱者薛举一伙。619年薛举死后,他们父子投唐,褚亮成了太宗个人文学馆里的成员。褚遂良是一个天才的学者、有名的书法家和历史家。他在太宗朝历任秘书省的文学“清要”官职,如起居郎和谏议大夫。他掌起居注时,以抵制太宗想影响起居注内容的企图而闻名。643年在继承问题的争议上,他支持后来的高宗作太子,其后,他作了太子的师傅。他作为皇帝的顾问,起了积极的作用;他对内主张温和政策,对外反对扩张政策。647年,他当上宰相,在中书、门下两省享有高位。太宗临终时,他和长孙无忌受太宗顾命。在太宗晚年,褚遂良确是一个有力的人物。不幸的是,当他成为高官时,太宗已不再听取道德说教了。但他无疑依然和皇帝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对皇帝施加相当的影响;他在朝廷上有很高的个人威信,这种威信持续到高宗时期。①以上我们所说的人物虽然在高祖创业时期作过短暂的军事将领,但基本上是文官政治家。太宗朝还有两个有影响的武官。头一个是李靖(571—649年),他生于西北的京畿区,他祖父和父亲是北魏和隋的地方官。他自己也在隋朝作官多年,是太宗最老的亲密伙伴。李① 见H.J.韦克斯勒: 《天子的镜子:唐太宗朝廷中的魏徵》(纽黑文, 1974 年),第147 页。① 传记载《旧唐书》,卷71 第 2545—2562 页;《新唐书》,卷 97 第3867—3882 页;又见韦克斯勒前书。② 传记载 《旧唐书》,卷 63 第 2398—2404 页;《新唐书》,卷 101 第 3949—3952 页。① 传记载 《旧唐书》,卷80 第2729—2739 页;《新唐书》,卷105 第4024—4029 页。----------------------- Page 129-----------------------靖在长安被唐军占领后投唐,在唐王朝初年曾统军平服中国南部的几个叛乱政体。625至626年他和东突厥作战。太宗即位后,他历任朝廷各种高官,但也被派出征,与薛延陀和东突厥作战。630至634年他出任宰相,代替杜如晦而和房玄龄一起共管尚书省,所以对皇帝显然很有影响。他虽然在 634年后期带着荣誉高级职位引退,但在次年他又统军成功地在库库淖尔地区(青海)击败吐谷浑。以后的年代,他继续以一个有势力的人物影响着皇帝,直到649年他去世时为止。②另一个武将在朝廷起着双重作用的是更年轻的李世勣(594—669年)。他出身于今山东省的一个地方官家庭,本姓徐,青年时期参加了翟让领导的起义,在靠近洛阳的地区活动。后来在李密手下作军官,李密降唐后,受魏徵的劝说归唐,这是 619年的事。在唐军平服河北和山东的战争中,他是一员主要将领,仅次于李世民。高祖晚年,他在原来的唐军基地山西北部的太原作军事长官,防御突厥。太宗非常相信他适于这个任务,他在太原这个重镇任军事长官直到641年,并在629年至630年平服东突厥的战争和事后安置突厥降民事务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太宗曾这样说过,李世之抗击突厥“其为长城,岂不壮哉!”641年,他任兵部尚书时被召回朝廷。同年,他一度率军远征薛延陀(见下文),此后就在朝廷过安定生活。643年他作了宰相,直到太宗末年都留在这个位置上。这一时期他多半外出征讨,一是在644年出征高丽,一是在646年抗击薛延陀。虽然最后这几年他没有在朝廷,但依然是一个对朝廷政治有影响的人物,因为他不仅是宰相,643年后还是太子詹事。太宗晚年对①李世应该继续忠于他 (太宗)的继承者一事非常关心。李靖和李世是整个7世纪一直相当普遍的那种官员的代表人物,在内是朝廷文官,在外是战场武将,如成语所说的“入相出将”那样。这些官员提醒我们,新兴的唐朝统治集团也一样要出自这样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领导者不仅需要成为干练的行政官员和学者,而且还要如皇帝本人那样娴于武事。② 传记载 《旧唐书》,卷67 第2475—2482 页;《新唐书》,卷93 第3811—3815 页。① 传记载 《旧唐书》,卷67 第2483—2489 页;《新唐书》,卷93 第3817—3822 页。----------------------- Page 130-----------------------朝廷的“地区性政治”中国历史家传统地把太宗的统治时期描绘为一个理想的治世,其特色是君臣间的鱼水关系和官僚机构中良好的团结精神。只在一次事件,即643年的继位之争中确实表现出强烈的宗派现象。可是如所有的行政系统一样,太宗的官僚机构也是容易出现紧张关系和内讧的。关系紧张的根源之一,是被近代中国和日本学者所特别强调的统治阶级①内部的地方集团的对立。陈寅恪和谷霁光都过于重视唐代皇室疏远东北人特别是疏远河北人一事。他们把这种疏远追溯到北魏分裂为北齐、北周的时候,但是对此他们显然是夸大其词。河北确曾有好几年抗拒唐王朝的征服,几乎可以肯定,唐王朝对中国人口最稠密的这一地区的地方领导是不放心的,因②为它阻止了太宗在那里多设折冲府。太宗自己对这个地区也了解得很清楚,因为他曾负责平服河北,也不信任这里有叛乱可能的民众。此外,他的被杀的兄弟建成和元吉的很多党羽都出身于东北地区。但另一方面,太宗曾劝告高祖对这一地区莫为已甚。而且不管他们的怀疑和表面上的态度如何,高祖和太宗都起用过很多东北家族的人作高官。即使高祖在太原起义时的武臣幕僚中,也有四分之一的人出身于东部的河北和③河南两道。排他的东北贵族精英集团(山东四姓)的成员之一崔民干,作过高祖的门下侍郎;看来这是特意在其他地区(其中包括东部平原)出身的人与西北地区(关陇)出身的人之间搞平衡。还有,他为女儿择婿一事也可以说明高祖对东北地区的人并无过甚的偏见。在他称帝之前,他的年长的女儿们都嫁给了西北贵族成员,在这之后,他的两个幼女却嫁给了河东地区 (高祖开始掌权的地区)一个最大家族的成员。④在唐初的年代太宗在中国东部作战,并长期以洛阳为中心,他引用了很多东北平原出身的人作幕僚。在626年玄武门之变以前,当高祖命他回洛阳以便把他和他的弟兄们分开时,太子建成反对,理由是世民的党羽都是山东①人,一旦他被遣返洛阳就不会再回朝廷了。627年,魏徵被派往东北地区作协调当地领导人和唐朝关系的工作。太宗即位后,继续从全国各地招用他的高级官员,以防止任何一个地区集团控制主要的行政部门。②太宗对社会地位优越的山东贵族门阀 (四姓)有众所周知的反感,但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这种反感不是针对它们的籍贯——不管怎么说,这样家族中的大多数已经逐渐形成一批京畿的社会精英——而是针对它们的自高自大,排斥别人和自以为他们的氏族高于皇族等表现。没有确凿的事实说明太宗对这个小小的——虽然是极有势力和影响的——集团的反感竟然发展① 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伦敦,1955 年),第75—78 页;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重庆,1944 年),第19 页以下;谷霁光:《安史乱前之河北道》,载《燕京学报》,19 (1936 年),第197—209页。② 见下文;杜洽:《唐代府兵考》,载《史学年报》,31 (1939 年),第142—158 页;菊池英夫:《关于唐折冲府分布问题的一个解释》,载《东洋史研究》,27.2 (1968 年)。③ 见布目潮风:《隋唐史研究》,第114—115 页之表。① 《资治通鉴》,卷191 第6004 页。② H.J.韦克斯勒:《初唐政府中的宗派主义》,收于芮沃寿和崔瑞德合编:《对唐代的透视》(纽黑文, 1973年),第87—120 页。----------------------- Page 131-----------------------到针对以此地区为其传统势力基地的所有人们的程度。最后,事实不仅清楚地表明,以前的西北贵族在太宗时代已经失去了他们在朝廷的绝对优势,高级官僚来自全国各地;而且它还清楚地表明,高官的籍贯和地区性集团在制定政策时都没有起重要作用。在许多问题上意见的尖锐对立都不是由于有关高官们的籍贯不同;的确,在某些与东部诸道有关的问题上,东北部出身的大官的主张反而不利于他们的故乡。但也很显然,太宗非常了解这种地区性集团的严重性。他委任高官的方式表现了对这个问题的警觉;他似乎有意避免实行针对任何特定地区的政策。但是,这种地区利益看来并没有给任何长久的政治分化提供基础,也没③有产生地区性派系。在太宗在位的大部分时间里,没有任何政治问题曾把朝廷分裂成长期的派系集团;相反,这时期的政治界线并不泾渭分明,政治上的效忠很不固定,而且基本上是因人而异的。只是在643年随着继位问题产生的尖锐分歧才使宗派主义表面化了。但即使如此,直到太宗晚年它依然是一个比较小的问题,没有严重干扰政治的进程。③ 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情况,见上引文章。----------------------- Page 132-----------------------国内政策和改革626年阴历八月九日太宗即位时,中国已经统一,新王朝的基本制度和政策也已经确立和付诸实施。这位年轻皇帝的任务是巩固和发展他父亲的成就。在太宗在位的23年中,他对所继承的行政和立法结构进行了检验、改进和使之合理化,同时制定了一些新政策以应付疆土日益扩大的帝国的急需。行政的改革到太宗即位时,国家的行政组织已失去平衡。高祖曾经大封皇室的大多数成员和许多外戚以及那些曾支持他获得政权的人们。他还新设许多州县,让那些曾帮助创建唐王朝的人们治理,作为犒赏。到626年他逊位时为止,贵族数目激增,州县数已是隋朝的两倍多。太宗有条不紊地力图限制这个官僚机器急速膨胀的形势。627年,他命①房玄龄裁减京师的文、武官员,因为“官在得人,不在员多”。在地方上,太宗在位的头几年,以大规模合并州县的方法大力裁减行政分支机构。通过高级的都督府 (设立于624年以取代总管府)管理地方行政,至少理论上仍在继续。在639年,都督府的总数是43个,它们管理边疆地区和国内的战略要地。总的说来,这些都督府管理全国358个州中的大约272个州;这一体制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军事任务,它所辖范围不包括京畿地区、黄河和淮河之间的区域、河北中部、河东西南部 (今山西)、长江三角洲及四川东部。但都督府对所辖诸州的全面管理基本上是有名无实的。经过几十年的和平之后,它们的权力变成了具文,仅相当于州一级而稍为重要而已。①太宗重新把全国划分为十个称为“道”的行政区域,即西北的关内和陇右;北部的河东和东北的河北;华中的河南、淮南、山南和剑南;南方的地广人稀的江南和岭南。没有常设行政机构和常任官员管理这些区域。它们不是新的行政单位,只是便于皇帝派出的观察使不定期地视察道内各州地方行政工作的巡行区。②地方官僚机构的改革唐以前的一个长时期,对于同一级官职来说,京畿的远比地方的受尊重,到唐高祖时期还是如此。武官常被任命为刺史或县令;地方的属吏当资历已够“入流”时常被任命在地方任职,而京畿的官如犯了错误,常被贬谪到外地以示惩罚。地方官即使位高任重,也常被看作流放,因此志大心高的人总把当地方官看作自己仕途上的挫折。太宗试图改变这种情况,提高地方官的地位和改善地方行政管理。他亲① 《资治通鉴》卷192 第6043 页所说官员数目为643 人;《新唐书》卷46 第1181 页所列为730 人,包括中央和地方;参考戴何都:《百官志、兵志译注》(莱登, 1947 年),第2 页注1。① 严耕望: 《唐史研究丛稿》(香港,1969 年),第237—284 页;此书也列了一幅639 年都督府的分布图。② 戴何都:《中国唐代诸道的长官》,载《通报》,25 (1927 年),第222 页。----------------------- Page 133-----------------------自考察每个地方官的经历,把他们的姓名贴在自己寝室的屏风上,名下注明功过事迹,据此进行黜陟。637年,太宗接到一份关于地方行政积弊的奏疏,①开始亲自选择刺史的候选人,并命中央官员都可推荐新人担任县令。634年②和646年,他两次派遣专使到全国巡视考察地方行政,并责成对地方官提出黜陟意见。在646年的考察中,几千名地方官因政绩不好而受处分,其中有七人因犯罪而被处死。③贪污行为不仅限于地方政府。在高祖时期,朝廷大臣受贿已成为众所周知的弊病。太宗对此很为懊恼,曾用暗中派人行贿的办法考验他的廷臣是否廉洁。这种办法当然引起轩然大波。太宗于是当众赏赐那些受贿的人,使贪官们蒙垢含羞。在太宗在位期间,通过这种办法,受贿——甚至接受习惯上的酬谢——有所收敛。修订法典太宗一直关心刑法的执行,当他即位的头几年尤其如此。据说,他即位不久就觉得他父亲制定的法律中有很多条文过苛,因此下令减轻对某些罪行所定的严刑。朝廷经常就法和伦理问题、刑罚的哲学问题、严法和宽法孰优孰劣等问题开展讨论。看起来,太宗大体上赞同宽厚政策,废除了一些苛酷④刑罚。630年,对肉刑作了严格规定,拷问已被限制;632年,自古以来的⑤刖刑被废除而代之以流刑。次年,为了停止匆促处死和错判,太宗命令,死囚需经三次复奏才能执行。⑥法典的修订也继续进行。早在627年,裴弘献就建议太宗修改 624年高①祖的律令中的大部分条文。 太宗命房玄龄、裴弘献和各类司法官员修订法典。过了十年,以房玄龄为首的一个组织才完成了这个任务。637年初,将这部名为《贞观律》的法典送呈太宗,它大量减少了判处死刑或流刑的罪行,减轻了许多轻罪的刑罚。同时,令中的行政法也被修改扩充成 30卷 1590条,作为补充条例的式也增加了内容。最后,第一套格也完成了。这些法典化的法律起初是以诏令和个别法令的形式颁布的。经过整理、修改和归纳,总计为18卷700条,它们体现了618年以来颁布的大约 3000个诏令中的法②律和程序的实质性变化。太守对法律的兴趣经久不衰,他临终的遗嘱还吩咐他的继承者再次修订法典。③兵制的改革① 《唐会要》,卷68 第1197 页。② 《唐会要》,卷77 第1411—1412 页。③ 《资治通鉴》,卷198 第6234 页;《唐会要》,卷77 第1412 页。④ 《旧唐书》,卷50 第2139 页;《新唐书》,卷56 第1411 页。⑤ 自627 年以来,关于断肢之刑的争论持续好几年,见《唐会要》,卷39 第707—708 页;《旧唐书》卷50 第2135—2136 页。① 《旧唐书》,卷50 第2135—2136 页;《唐会要》,卷39 第707 页。② 《唐会要》,卷39 第707 页;关于式和格的颁行,见《旧唐书》,卷50 第2136—2138 页。③ 《唐大诏令集》,卷11 第 67 页。----------------------- Page 134-----------------------高祖时期兵制的进展已如上述。这里再说太宗进一步改进现行军事组织的问题。636年,太宗将现行的民兵组织改称“折冲府”,其兵员就是所谓“府兵”。折冲府总数大约为633个,大抵集中在京畿地区。仅关中一带就有261个;其余的几乎都分布在河东和河南西部的洛阳附近。在这些地区,府兵一定包括很大比率的男丁。河北和河南这些人口稠密的大平原折冲府很少,华南和华中就更少了。每个折冲府由800人到1000人或1200人组成,配备有军官和行政官员。每个折冲府的指挥官都是高品级官员。其结构是10人一伙,50人一队,200人一团。这些府兵包括骑兵、骑射兵和步兵;他们还有自己的驮骑。武器、装备和口粮自备,甲胄和复杂的武器则由折冲府的武库供给。靠近京师的折冲府分属于12卫,它们组成中央政府的主要兵力,府兵分期轮番服役,保卫京师。除了服役保卫京师外,府兵在农闲时期还要受军训,每年冬末以大狩猎的形式举行正式军事演习。士兵的服役年龄从20岁到60岁。在服役期间免除赋税和劳役。也有少数折冲府设置在边境,但在唐初,显然有专职的长期戍兵驻守边境。这些戍兵,特别是骑兵,有很多是在630年东突厥战败后参加唐军的突厥人,以及随后定居在北方边境的归顺的突厥人。可是,在进行重大的征讨时这些兵力是不够的,这时政府不仅要动员府①兵和匆忙组成“行军”,而且还要从一般平民中征兵。一般认为,府兵是由旧贵族门第出身的人统率的。虽然勇武的西北贵族集团在高级文官中明显地失去了优势,但大部分的折冲府 (至少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分布在关陇、代北贵族集团以前占支配地位的今陕西、甘肃和山西中北部,这里也是他们的老家。府兵和为出征所征集的士兵都应该从富裕之家挑选,由于享受免税免役的恩惠,所以服役与其说是强制征集,倒不如说是一种特权。经济政策太宗行政上的一大失败是在全国推行的财政制度。609年的隋代户数差不多是900万,到了高祖时代下降到不足200万,到了太宗末期,仍在300万以下,不到隋代户数的三分之一。这个差别并不表示实际人口灾难性的下降,而是说明作为课税根据的人口登记的松懈和低效率。漏籍最厉害的地方是全国最富、人口最多的河北和河南两道,那里的登记数分别只为隋代人口的17%和10%。幸亏太宗施政相对节俭,因为全国约有三分之二的应纳税的人逃避了课税而未受到惩罚。①但到太宗时,伴随着隋末内乱和唐初统一战争而来的经济凋敝开始有了① 浦立本: 《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61—63 页及第140—141 页的注;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第30—65、761—773 页及它处;宾口重国:《从府兵制到新兵制》,初发表于《史学杂志》41 (1930 年),又收于作者的论文集《隋唐史研究》(东京,1967 年),卷1 第3—83 页。① 浦立本:《隋唐时期之户口登记》,载《东方经济和社会史杂志》,4.3 (1962 年),第290 及以后诸页;崔瑞德:《晚唐的地方自治和中央财政》,载《大亚细亚》,(新版),11.2 (1965 年),第211—232 页,特别是213 页。----------------------- Page 135-----------------------好转。唐王朝建立后的头几年,物价高涨,粮食缺乏 (因而禁止酿酒)。即使在太宗即位之后,粮价依然很高而且粮食供应不足,以至在京师以外工作的高级官员奉命只好把他们俸禄中的粮食部分运送回家。保守的官员如魏徵,几年来一直以隋末战乱带来的经济恶果还没有消除为论点,劝阻皇帝不要推行好大喜功的政策,如不要举行劳民伤财的封禅大典和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扩张。但到了630年前后,由于多年来的国内和平、农业丰收和施政正确,局势有了明显好转。一个使人民取得一定抗灾能力的新的重要措施是628年在②各州建立义仓,积谷以备荒年。639年,在一些主要大城市建立了常平义仓以调节粮价,避免暴涨。③由于经济的普遍稳定和改善,国家逐渐繁荣,开始积存大量储备。在新的繁荣基础之上,太宗有能力实行更积极的、干涉别国的对外政策,进行多次横扫中亚大部分地区和进兵朝鲜的战争。虽然经过这些战争,但经济依然繁荣,直到太宗的继承者高宗时期,物价保持低而稳定。政府比较节约,军事建置实际上也是通过府兵制而自给自足,这便把处于相对贫乏和无生产力地区的京师的影响减到最低点。太宗以后诸朝,长安的供应成为主要的后勤问题,而太宗时则大不相同,每年只需较少量的粮食(约20万石),主要从河南大平原漕运到长安。太宗以后十分重要的南方的税粮,在太宗时并不运到首都,而是折成布匹或货币以减少运费。② 《旧唐书》,卷49 第2122—2123 页;《唐会要》,卷88 第1611—1612 页。③ 《唐会要》,卷88 第1612 页。----------------------- Page 136-----------------------旨在加强中央权力的政策太宗最关切的是确保唐王朝的长治久安,使它能免遭后汉灭亡以来各个短命王朝的命运。因此他断定,在与国内的其他对立集团相处时,中央权力,特别是皇室权力,必须加强。关于建立“封建制”之争627年的后半年,太宗就如何使国祚长久一事征询群臣的意见。年迈的萧瑀建议,应恢复使夏、商、周三代国祚长久的封建制。①唐代学者设想,封建制基本上是分权政体,封地的权力已下放给世袭的封建主,他们被封为皇帝的藩属。郡县制与此相反,它是由中央政府派职业官员直接治理全国的领土。萧瑀的建议引起了历久不息的热烈争议。大多数朝廷官员完全反对恢复封建制。礼部侍郎李百药指出,周代所以国祚长久是由于天命,而不是由于封建制度,况且到了后期,周就极度衰弱了。另外一些官员则指出了实行封建的后果;魏徵的反对理由是,实行封建将缩小王畿,大量减少国家的岁入,以致无力供给官吏的俸禄。他和马周还指出诸侯无道的危险和可能发生的国家防务问题。①于是实行封建的计划暂时被搁置。但关于封建的主意显然给太宗以有力的影响,所以封建这个政治论题在太宗在位期间几次被提出。631年,有旨命官员们起草一个详细的规定,使皇族和杰出的官员据此可被任命为世袭的②边境镇守之官。 可能是由于朝廷中所有派别的反对,这个规定依然没有实行。但到了637年,这个计划终于被重新提出。21个皇子被分封为世袭都督或刺史,分配到各州作“藩翰”,虽然分配给他们的地方有很多在东北平原和内地各处。14名杰出的大臣,包括一大部分朝中显贵,也被任命为世袭的刺史。我们毫不清楚这件事实行到什么程度。但可以肯定,这是一个大为冲淡了的封建制,它不过是在正常的官僚机构中设立一批数量不多的世袭官职罢了。③对这个被削弱的“封建制”,反对的意见依然不绝于耳。朝中大臣们几乎无人离开岗位到他们的“封地”去,而且他们也不愿意去。639年,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上书辞谢他们的职位,理由是自汉改封建为中央控制的郡县制以来,复古已毫无意义;皇族和以前的开国功臣未必能胜任这些行政重任;他们的子孙很可能证明不能担任这些职务,或可能在继承时年纪太幼,不能防止外人夺权。④面对这一派反对意见,太宗让步了,并降诏缓行刺史的世袭分封之议。①②但皇子的分封似仍在继续实行,太宗依然向往于“封建制”。在他晚年,他① 《唐会要》,卷46 第824 页。① 《唐会要》,卷46 第824—827 页。② 《资治通鉴》,卷193 第 6089 页。③ 《资治通鉴》,卷195 第6145—6161 页;《唐会要》,卷47 第829—830 页。① 《资治通鉴》,卷195 第6146 页。② 见642 年褚遂良的谏书;《唐会要》,卷47 第831 页。----------------------- Page 137-----------------------在给继承者立下的政治遗言和写于648年的《帝范》中,再次提到这个问题,并断言:如果不分封皇族,皇室就不能占有足够的土地。但这必须保持平衡,不能过度,以免削弱中央的力量。③作为政治权力的一种可供选择的形式,或作为一个可能医治积弊的药方,“封建制”在太宗以后也讨论过;但真正土地分封的实行,也就是分给地方以实权而不是只给一个空头衔,则再也没有被认真地考虑过。大姓太宗在企图巩固他的王朝权力时所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对贵族集团——特别是称之为“四姓”的集团——树立皇族的绝对支配地位。“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