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论人生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思想的火花 智慧的光芒思想的火花 智慧的光芒 ........................................................................................1序谨以此敬献于英格兰海军大将巴金汉公爵公爵阁下:所罗门有一句名言:英名自能流芳百世。尊敬的先生,正如此话所说,您的英名必将流芳百世。值此拙作《培根论人生》出版之际,请允许我将阁下的大名冠于书首,以炳盛德,并略表区区之诚意。此书乃鄙人平生著作之中,最为大众所欢迎者,其主题均系关于人性以及人生问题之研讨。本书发行拉丁语和英语两种版本。拉丁语是通行世界的语言,所以我祝愿阁下的大名亦将伴随这一版本而远播。前此,鄙人曾将拙著《伟大的复兴》奉献于英王陛下,将《亨利七世传》(也有拉丁文版本)以及《自然及实验史》奉献于王子殿下,那么在这里,请允许我将这部作品,奉献给阁下您。尊敬的阁下,为了以上几部书的完成,首先自当感谢上帝赐我以灵感,但鄙人也曾为之付出了辛勤的努力,衷心祝愿上帝保佑您!您最恭顺的仆人 弗兰西斯?圣奥尔本子爵①①培根 1621 年被授予圣奥尔本子爵的封号。一 论真理“真理是什么东西?”①彼拉多当年玩世不恭地取笑说,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心随境变②,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事。虽然作为一种学派的怀疑论早已消逝,但持这种观点者却仍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观念未必像古人那样清晰而透彻。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③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即非像诗歌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会幻而华丽。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清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的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曾有先哲责备“诗”,诬之为“魔鬼迷幻药酒”④,因为诗不仅出自幻想,而且其中总有虚幻的成分。但其实诗又怎能比谬误更为诱惑人呢?真正可怕的,还不是那种人人难免的一念之差,而是那种深入习俗盘踞于人心深处的谬误与偏见。尽管人世腐败,但只要人接触到真理,还是不能不被真理所征服。因为真理既是衡量谬误的尺度,又是衡量自身的迟度。神圣的教义是——追求真理而与之同在,认识真理要敢于面对,更要信赖真理而对之皈依,这才是人性的崇高境界。在上帝创世的最初日子里,他首先创造了光——第一是知觉,其次是理智,最后赐给人类以良知的心智之光⑤。上帝把光明赐予浑沌的物质世界,又在安息日以光明照亮了人类的心灵,并且至今他还把神圣的光辉赐予他所恩宠的那些选民。有一派感性主义哲学在许多方面是肤浅的,但其中一位诗人⑥却由于向往真理而流芳于世。他曾说过:“居高临下遥看颠簸于大海中的航船是愉快的,站在堡垒中遥看激战中的战场也是愉快的,但是没有能比攀登于真理的高峰之上,而俯视尘世中的种种谬误与迷障、烟雾和曲折更愉快了!”——只要作这种俯看者不自傲自满,那么这些话的确说得好极了!是啊,一个人如能在心中充满对人类的博爱,行为遵循崇高的道德律,永远只围绕真理的枢轴而转动,那么他虽在人间也就等于步入天堂了。以上谈了神学和哲学方面的真理,还要再谈谈实践的真理。甚至那些根本不相信真理存在的人,也不能不承认光明正大是一种崇高的德性。伪善正如假币,也许可以骗取到货物,但它毕竟不能体现真正的价值。欺诈的行为像蛇,它无法用足站立,而只能靠肚皮爬行⑦。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了!所以蒙田⑧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时那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①、见《圣经?新约?约翰音》第 18 章。彼拉多(Pontius Pilate)是罗马委任的犹太国总督。他审讯耶稣,当耶稣说,我来到世间是为了传播真理时,他嘲笑地说了这样一句话。②、指古希腊的智者派,古罗马的怀疑派哲学。③、指古希腊哲学家卢西恩(Lucian,125—180)。晚期希腊哲学中怀疑主义的批判者。④、此语源于柏拉图(St Jerome,347—420)、圣奥古斯丁(354—430)亦责备诗歌是“魔鬼之诱饵”、“药酒”等。⑤、见《圣经?旧约?创世纪》第 1 章。⑥、指伊璧鸠鲁派哲学家克莱修(Lucretius,罗马人,约前 99—约前 55)。名著有《特质论》。认为感觉是一切的尺度。⑦、《圣经》中的故事,说蛇引诱亚当、夏娃犯罪,于是神诅咒蛇:“你必用肚子行走,终生吃土”。⑧、蒙田(Michelde Montaigue1533—1592),法国名作家,著有《散文集》,引文见该书卷二《论荒言》。二 论死亡犹如儿童畏惧黑暗,人类对死亡的恐惧,也由于听信太多的鬼怪传说而增大。其实,与其视死亡为恐怖,倒不如采取一种宗教性的虔诚,从而冷静地看待死——视之为人生必不可免的归宿,以及对尘世罪孽的赎还。如果将死亡看作人对大自然的被迫献祭,那么当然会对死亡心怀恐惧。但是,在那种宗教的沉思中,也难免掺杂有虚妄与迷信。在一些修道士的苦行录中,可以读到这样的说法:试想一指受伤就何其痛苦!那么当死亡侵损人的全身时,其痛苦更不知大多少倍。实际上,死亡的痛苦未必比手指的伤痛为重——因为人身上致命的器官,并非也是感觉最灵敏的器官啊!所以,塞涅卡①(以一个智者和一个普通凡人的身份)讲的是对的:“与死俱来的一切,甚至比死亡本身更可怕。”这是指将死前的呻吟与痉挛,惨白的肤色,亲友的悲嚎,丧具与葬仪,如此种种都指导死亡的过程衬托得十分可怖。然而,人类的心灵并非真的如此软弱,以至不能抵御和克服对死亡的恐惧。人类可以召唤许多伴侣,帮助人克服对死的恐怖——仇忾之心压倒死亡,爱情之心蔑视死亡,荣誉感使人献身死亡,哀痛之心使人奔赴死亡。而怯懦软弱却会使人在死亡尚未到来之前心灵就先死了。在历史中我们曾看到,当奥陶大帝伏剑自杀后②,他的臣仆们只是出自忠诚的同情(一种软弱的感情),而甘愿毅然从之殉身。而塞涅卜说:“厌倦和无聊也会使人自杀,乏味与空虚能致人于死命,尽管一个人既不英勇又不悲惨。”但有一点也应当指出。那就是,死亡无法征服那种伟大的灵魂。这种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始终如一不失其本色。在奥古斯都大帝的弥离之际他唯一关注的只是爱情:“永别了,丽维亚,不要忘记我们的过去!”③提比留斯大帝根本不理会死亡的逼近,正如塔西佗所说:“他虽然体力日衰,智慧却敏锐如初。”菲斯帕斯幽默地迎候死亡的降临,他坐在椅子上说:“难道我就将这样成为神吗?”卡尔巴之死来自不测,但他却勇敢地对那些刺客们说:“你们杀吧,只要这对罗马人民有利!”随后他从容地引颈就戮。塞纳留斯④直到临死前所惦念的还是工作,他的遗言是:“假如还需要我办点什么,就快点拿来。”诸如此类,视死如归,大有人在。那些斯多葛学者们未免把死亡看得过于严重了。以至他们曾不厌其烦地讨论对于死亡的种种精神准备。而朱维诺却说得好⑤:“死亡也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恩惠之一。”死亡与生命都是自然的产物,一个婴儿的降生也许与死亡同样痛苦。在炽热如火的激情中受伤的人,是感觉不到痛楚的。而一个坚定执着、有信念的心灵也不会为死亡畏惧而陷入恐怖。人生最美好的挽歌,无过于当你在一种有价值的事业中度过了一生后能够说:“主啊,如今请让你的仆人离去。”死亡还具有一种作用,它能够消歇尘世的种种困扰,打开赞美和名誉的大门——正是那些生前受到妒恨的人,死后却将为人类所敬仰!①、塞涅卡(Lucius seneca 4—65),罗马哲学家、作家、道德哲学家。②、参中塔西佗《历史》第 2 卷 49 章。③、奥古斯都、泰比瑞斯、斯菲斯帕斯、塞纳留斯,均为古罗马皇帝及英雄人物。上述史事参见苏维托尼乌斯《罗马十二帝王传》。④、参见卡西斯《罗马史》第 67 章。⑤、朱维若(Jurena,155—135),罗马作家。三 论宗教信仰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重要的支柱之一。如果宗教信仰是统一的,那么人类将是幸福的。对于异教徒来说,他们似乎从来不曾为信仰和见解的不同而陷于纷争。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宗教虽有典仪却缺乏理论吧。只要想想他们的教长都是浪漫的诗人,你就可以理解他们的宗教到底是什么了。但是我们的上帝却是一位“忌妒”之神①,因此他既不允许有不纯的信念,也不允许奉祀异教的神灵。但是,究竟如何才能使信仰保持一致,这个问题值得深究一下。保持信仰一致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是与教会内部的人有关,一是与教会外部的人有关。对前者来说,异教与其信徒是玷污圣灵的,是一切道德败坏中的最恶者。正如由人体伤口进入的异物导致腐烂一样,精神上的腐败也会由此而来。所以,散布对于信仰的各种不同见解,更能导致宗教的分裂。这犹如有人呼唤——看哪,基督正在旷野之中!而另一些人也在呼唤——看哪,基督正在圣坛之上!那么让我们究竟追随谁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最好的办法恐怕只有一个,这就是基督自身说过的那句名言:“你们既不要出动,也都不要相信!”②圣保罗(他的使命是要感召那些无信仰者)曾说:“如果一个异教徒听到你们这些各说各话的教义,他恐怕只会认为这里有一群疯子。”对于本来就无信仰者的无神论者,看到宗教之中的这种矛盾冲突,更会使他们远离圣殿,而高踞于“亵渎者”的座位之上了。从前有一位幽默家虚拟了一套丛书,其中有一本叫“异端教派的摩尔舞”。③也许有读者会认为,在谈论如此重大的问题时援引此例未免不恭。然而他所嘲弄的却正是异端攻讦者的可笑嘴脸。信仰是一致会给教徒带来和平。而和平就是幸福,和平树立信仰,和平培养博爱。这样,以前浪费于写争论文章的精力,现在就可以转移到写信仰和诚实忏悔的论文上了。至于如何使信仰一致,这也很重要。有两种极端的看法。对某些激烈分子而言,所有的调和与妥协都是可憎的。正如《旧约》中所说:“和平不和平与你何干?使者你转身回去吧!”这一派人是只要宗派不要和平的。与此相反的做法是,有些教派一味追求妥协折中,甚至不顾信仰的基本原则。这两种极端的态度就是:——“凡是不帮助我们的,就是反对我们。 (凡不是我们朋友的就是我们的敌人)”——“凡是不反对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凡不是我们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换句话说,只要在信仰的大前提上没有分歧,那些观点、教义和解释上的差别,就可以求大同存小异,而不应该为之煽动分裂。这里我还略有一点小小的见解。大家应注意,使宗教分裂的原因,往往是两种性质的争论。一种是所争论的论点本来分歧不大,只是由于争论的态度激发了仇恨。圣奥古斯丁曾这样说过:“基督的服装是天衣无缝的,但是教会的衣服却有许多种颜色。”因此他又说:“可以让衣袍有多种色彩,但是却不能将它撕裂。”这就是说,和谐统一与专制划一并非一回事。另一种争论本来是关于实质问题的,但愈争到后来,却愈陷于诡辩。一个有学识的人,时常会遇到一些无知浅学之辈提出某种表面的异议。他理解他们,因为他们的意思在实质上和他并无分歧,虽然他们由于误解和浅见而在攻讦他。人对人尚能如此,那么全知全能的上帝,难道还不能超越世俗教徒那些表面的纷争,而洞悉他们信仰的实质吗?所以对此类争论,圣保罗曾这样警告我们:“不要滥用新奇的名词,制造似是而非的新学问。”但事实却是,某些人专喜欢那些新鲜的名词术语,不是让意义支配词藻,而是让词藻支配意义。信仰的一致,还有两种虚假的情况。一种是盲从的愚昧为基础,比如在黑暗之中,所有的猫看起来都是灰色的。另一种是全盘吸收本质上互相矛盾的一切观念和理论。结果将真理和谬误搅在一起,就像听任铜像的盔甲沾满淤泥一样。我们要注意真正信仰的一致,应有利于巩固人类之间的博爱和社会的组织。基督徒手中握着两柄剑——一柄用于灵魂问题。一柄用于尘世问题。这两柄剑应该各有其用。但是,千万不要操起那另一把剑——这就是穆罕默德的剑④。我讲话的意思,就是绝不能以武力、流血和屠杀来强制地推行一种信仰。当然,这并不包括诸如用宗教信仰煽动武装叛乱那样的情况。若试图以武力统一信仰,那是违背天意的,这是用上帝的一种训谕去否定另一种训谕。要知道,上帝认为人类不仅是基督徒,而且首先应该是人。所以当罗马诗人卢克莱修⑤看到阿伽门农王用亲生女儿向女神献祭时,他叹息说:“宗教信仰竟能使人犯下如此的罪恶!”但如果他能看到法兰西 1572 年 8 月 23 日巴托罗缪节之夜的异教徒大屠杀,以及1605 年 11 月 5 日信徒福克斯谋杀英王和议员的阴谋,他就会更有理由发出这样的感叹,并且更坚决地反对宗教和主张无神论了。所以尘世之剑,最好不要为宗教信仰问题而挥舞!而如果把宗教之剑交给庸众去操持,就更荒谬可怕了!这种做法只有魔法和那些“再受洗派”⑥的狂热迷信分子才会采用。魔鬼说:“我要升临天堂与上帝并驾齐驱。”这固然是肆无忌惮的渎神言论,但是,如果让上帝化为人身,并让他说“我将降临人间与魔鬼一样可怖”,那不是更肆无忌惮的渎神之举吗?!但是,如果以宗教的名义谋杀君王、屠宰人民,颠覆国家和政府,把圣灵的徽识由鸽子变成兀鹰和乌鸦,把普渡众生的慈航变做凶残的海盗之船,其所作所为不正是这种渎神之举吗?因此,对于一切以宗教和信仰名义进行的煽动的暴力行为,以及一切为这种行为辩护的邪说,君王们都应当用他们的法律和剑,学者们也都应当以他们的笔——犹如天使挥动夺魂的金杖,最无情地将其投畀豺虎,投诸地狱!在一切关于宗教的理论中,最高明者无过于使徒圣雅各的这句话:“愤怒的情感并不能体现上帝的正义!”还有一位古代神学家也说过同样坦率的话:“凡施压强制别人的人,肯定具有本身的目的和私利!”这些话意味深长,引人深思呵!①见《旧约.出埃及记》第 20 章第 5 节:“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有什么形象来象征天上、地下及水中万物,不可跪拜或侍奉那些偶像。因为你的神,我耶和华是忌邪的神。”②《新约.马太福音》第 24 章 26 节:“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者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相信。”③古代英国的民间舞。多在 5 月 1 日举行。④穆罕默德是伊斯兰圣主,主张以武力传教。⑤卢克莱修,古罗马诗人、哲学家,伊壁鸠鲁学派。生于前 97-35 年。⑥再受洗教派,是 18 世纪欧洲的一种宗教狂热教派。四 论复仇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人的天性愈是趋向它,法律和文明就愈应当剪除它。因为一种罪行只是触犯了法律,而私刑却公然取消了法律。其实,报复只能使你与冒犯你的人扯平。然而,如果有度量宽谅别人的冒犯,就使你比冒犯者高明。这种大度是君子之道。据说,所罗门①曾说“以德报怨是一种光荣。”过去的事情毕竟过去了,是不能再挽回的。智者总是着眼于现在和未来,念念不忘旧怨只能使人枉费心力。何况为作恶而作恶的人是没有的,作恶都无非是为了利己自私罢了。既然如此,又何必为别人爱自身超过爱我们而发怒呢?即使有人作恶是因为他生性险恶,这种人也不过像荆棘而已。荆棘刺人乃是因为它本性如此啊!假如由于法律无法追究一件罪行,而不得已自行复仇,那也许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也要注意,你的报复要避免违法,最好是能逃脱惩罚。否则你将使你的仇人占两次便宜:一次是他冒犯你时,一次是你因报复他而被惩罚时。有人乐于采用光明正大的方式报复敌人,这是可赞佩的。因为复仇的动机不仅是为了让对方受苦,更是为了让他悔罪。但有些卑劣的懦夫却专搞阴谋诡计来报复,他们只会暗箭伤人,却又不让人弄清箭从何来。这就未免如同鬼蜮了!对那种忘恩负义的朋友的报复,似乎是最有理由的。佛罗伦萨②大公卡西莫说:“《圣经》上教导我们宽恕仇敌,但却从来没有教导我们宽恕背信的朋友。”相比之下,《圣经》中约伯的话却高明得多,他说:“难道我们只能向上帝索取好的而不要坏的吗③?”对于朋友,岂非也可以这样提问呢?对于朋友,我们承受友谊,也要宽恕其过错过错。一个念念不忘旧恶的人,他的伤口将永远难以愈合,尽管那本来还是可以痊愈的。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例如为恺撒被刺④,为波提那克斯和亨利第三之死而复仇那样⑤。然而,为私仇而斤斤图报却是可耻的。念念不忘宿怨而图谋报复的人,所度过的将是一种妖巫般的阴暗生活。他们为此而活着有害于人,为此而死也不利于己。①所罗门(前 1015——前 997)以色列贤王,以智慧著称。②佛罗伦萨,意大利的一座城市,文艺复兴发祥地之一。卡西莫(1519——1574),佛罗伦萨大公。③语出《旧约?约伯记》第 2 章。④恺撒,古罗马统帅。前 44 年被政敌刺杀。已见前注。死后由奥古斯都大帝为之复仇。⑤波提那斯是公元 2 世纪之罗马皇帝,为叛乱士兵所杀。死后由部下将领复仇。亨利三世是 16 世纪法国国王。遇刺而死,其子为之复仇。五 论逆境“一帆风顺固然令人羡慕,但逆水行舟则更令人钦佩。”(Bona rerum secudarumoptabilia,adversarum mirabilia.)这是塞涅卡效仿斯多派哲学①讲出的一句名言②。确实如此。如果奇迹就是超乎寻常,那么它常常是在对逆境的征服中显现的。塞涅卡还说过一句更深刻的格言:“真正的伟大,即在于以脆弱的凡人之躯而具有神性的不可战胜。”(Vere magnum,haerefoglitatem hominis,secnrita tem Dei.)这是宛如诗句的妙语,其境界意味深长。古代诗人在他们的神话中曾描写过:当赫克里斯去解救盗火种给人类的英雄普罗米修斯的时候,他是坐着一个瓦罐漂渡重洋的。③这个故事其实也正是人生的象征:因为每一个基督徒,也正是以血肉之躯的孤舟,横游戏波涛翻滚的人生海洋的。面幸运所需要的美德是节制,而面对逆境所需要的美德是坚韧,从道德修养而论,后者比前者更为难能。所以,《圣经》之《旧约》把顺境看作神的赐福,而《新约》则把逆境看作神的恩眷④。因为上帝正是在逆境中才会给人以更深的恩惠和更直接的启示。如果你聆听《旧约》诗篇中大卫的竖琴之声,你所听到的那并非仅是颂歌,还伴随有同样多的苦难哀音。而圣灵对约伯所受苦难的永远远比对所罗门财富的刻画要更动人⑤。一切幸福都绝非没有忧虑和烦恼,而一切逆境也都绝非没有慰藉与希望。最美好的刺绣,是以暗淡的背景衬托明丽的图案,而绝不是以暗淡的花朵镶嵌于明丽的背景上。让我们从这种美景中去汲取启示吧。人的美德犹如名贵的檀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烧中才会散发出最浓郁的芳香。正如恶劣的品质会在幸福而无节制中被显露一样,最美好的品质也正是逆境中而灼放出光辉的。①、斯多葛哲学,有禁欲,苦行主义之称,故言。②、塞涅卡(4—65),古罗马斯多派哲学家。③、赫克里斯,希腊神话之大力士。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类者,因触怒宙斯而被缚于高加索之山。被赫克里斯所解放。④、《圣经》《旧约》,劝诫人类信仰上帝以获取幸福。《新约》则幼诫人类要承受因信仰而可能招致的痛苦。⑤、见《圣经?约伯记》。所罗门(前 433—975)《圣经》中的古代著名国王,富有,智慧。约伯?希伯来之族长,一生含辛茹苦而奉侍上帝。六 论韬晦韬光养晦,是弱者处于劣势时需要的智慧和策略。而强者无须掩饰自己,在现实面前,直言不讳。在政治中,韬晦是一种防御性的自全之术。塔西佗曾说:“里维娅①兼有她丈夫的机敏和她儿子的深藏不露。她的机智来自奥古斯都.恺撒,同时又拥有了提比留斯的深沉。”塔西佗又说,当莫西努斯②建议菲斯帕斯进攻维特里乌时,他这样说:“我们所面对的敌人,既不具有奥古斯都明察秋毫的智慧,也不具有提比留斯含而不露的深沉。”这些话区分了谋略与韬晦的两种素质的不同。对此二者,的确是应当认真辨别的。一个人必须有深刻的洞察力,才能适时判断什么事应当公开做,什么事应当秘密做,以及什么事应当若明若暗地做,并深刻了解这一切的分寸和界限(这实际就是塔西佗所谓的那种政治艺术),对他来说,一切深知以退为进的韬晦之术。一个人如果不具有这种明智的判断力,又将自己掩饰得过分,以至在应该讲话时也畏畏缩缩,这就暴露了他的软弱。君子坦荡荡。强者往往具有光明磊落的精神,以及能谋善断的作风。他们就像那种训练有素的马匹,善于识别何时可以速行,何时应当转弯。既能恰到好处地运用坦率,又懂得在何时必须沉默。而即使他们因不得已而韬晦,也会由于人们对他一贯的信任而不易被识破。韬晦之术亦分为上中下 3 策。上策就是沉默。沉默使别人无法得到一丝探悉秘密的机会。中策是施放烟幕,转移注意。也就是说,适当暴露事实中真实的某一方面,目的却是为了掩盖真相中更重要的那部分。下策是散布谎言。即故意设置假相,掩盖真相。关于第一点,经验表明,善于沉默者,常常能获得别人的信任,这被称作具有牧师的美德。守秘密的牧师肯定有更多的机会听到人类的忏悔。有谁会乐于对一个多嘴多舌的人敞开心扉披露隐私呢?正如真空能吸收空气一样,沉默者能引来很多人深藏于内心的隐曲。人性使人只愿意把话倾诉给一个他认为能保守秘密的人听,以求减轻自己心灵的负担。因此,善于沉默是获得他人隐秘的最佳手段。另一方面,赤裸裸的暴露总是令人害羞的(无论在肉体上或精神上)。一个善于沉默的人,则显得更加具有尊严。所以说,善于沉默也是一种修养。我们可以发现,那些饶舌者都是些空虚可厌的人物。他们不但议论知道的事情,而且议论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还应当注意,沉默之术不仅表现为节制语言,而且应当控制表情。通常在观察人的时候,最微妙的显露内心之处,莫过于观察他的嘴部线条。表情是显露内心的敌人,其引人注意和取得信任的力量有时甚至超过语言。再说第二点,掩饰和伪装有时是必要的。尤其在一个人对某事知情,却又不得不保持沉默的时候。对一个知情者,关心的人一定会提出各种问题,诱使他开口。即使他保持沉默,聪明人也能从这种沉默中窥视到某些迹象。所以说些模棱两可之词,有时正是为了隐藏真相而不得不披的一件罩衣。至于谈到第三点,即作伪或说谎,我认为,即使它可能发挥某种作用,但其恶果终究会远远超过其益处的。一个骗子绝不是一个高明的人,而是邪恶的人。一个人初起说谎也许只是为了掩饰事情的某一点,但后来他就不得不说更多的谎,以便掩饰与那一点相关连的一切。虽然作伪有 3 点好处:第一可以迷惑对手,麻痹敌人。第二可以给自己留有余地,掩护退却。第三可以用诺谎言为诱饵,探悉对方的意图。所以西班牙人有一句成语:抛出一种假的意向,换取一种真的实情。但作伪有 3 种害处不得不说:第一说谎者永远是不堪一击的,因为他不得不随时提防被揭露。第二伪装将使朋友也产生迷惑,从而失去合作者。第三,这也是最根本的害处,就是作伪将使人失去人格,从而毁掉人们对他的信任。因此,比较明智的做法,就是努力建树真诚坦荡的形象,妥善地运用韬晦之术。不在万不得已之进,不要行欺诈之术。①里维娅(前 58——29),古罗马皇后,奥古斯都大帝之妻,提比留斯之母。②莫西努斯,罗马将军,公元 1 世纪人。菲斯帕斯,罗马皇帝。七 论家庭在子女面前,父母不得不隐藏他们的各种快乐、烦恼与恐惧。他们的快乐无须多言,而他们的烦恼与恐惧则根本不能说。子女使他们的劳苦变甜,也使他们的不幸更苦。子女增加了他们生活的负担,却减轻了他们对死亡的忧惧。虽然动物也能传宗接代,繁衍不息;但只有人类才能拥有荣誉、功德和持续不断的伟大工作。然而,为什么有的人没有留下后代却留下了流芳百世的功业?因为他们虽然未能复制一种肉体,却全力以赴地复制了一种精神。其实这种无后继的是最关心后事的人。创业者对子女期望最大,因为子女不但是他们族类的继承者,又是所创事业的一部分。作为父母,特别是母亲,对子女常常会有不合理的偏爱。所罗门曾告诫人们:“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使母亲蒙羞①。”在家庭中,最大或最小的孩子都可能得到偏爱。惟有居中的子女容易被忘却,但他们却往往是最有出息的。在子女小时不应对过于苛吝。否则会使他们变得卑贱,投机取巧,甚至堕入歧途,即使以后有了财富也不会正当利用。聪明的父母在对子女管理上应当是严格的,而在金钱上则不妨略为宽松,这常常是有好效果的。作为成年人,约不应在一家的弟兄之间挑动战争,以至积隙成仇,致使兄弟之间直到成年,依然不和。意大利的风俗是对子女和侄甥一视同仁,亲密无间。这是很可取的。而且这种风俗很合于自然的血统关系。其实许多侄子都会更像他的某位叔、伯。在子女尚小时,父母就应当考虑他们将来的职业方向并加以培养,因为这时的他们最易塑造。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孩子小时所喜欢的,都是他们终生所愿从事的。如果孩子确有某种超群的天才,那当然应该扶植发展。但一般情况,下面这句格言是很有用的:“长期的训练会通过适应化难为易。”还应当注意,子女中得不到遗产继承权的幼子,常常会通过自身奋斗获得良好的发展。而坐享其成者,却很少能成大业。①语出《旧约?箴言》第 10 章第 1 节。八论婚姻成了家的人,可以说对于命运之神付出了抵押品。因为家庭难免拖累于事业,使人的许多抱负难以实现。所以最能为公从献身的人,往往是那种不被家室所累的人。因为只有这种人,才能够把他的全部爱情与财产,都奉献给唯一的情人——公众。而那种有家室的人,恐怕只愿把美好的祝愿保留给自己的后代。有的人在结婚后仍然愿意继续过独身生活。因为他们不喜欢家庭,把妻子儿女看作经济上的累赘。还有一些富人甚至以无子嗣为自豪。也许他们是担心,一旦有了子女就会瓜分现有的财产吧。有一种人过独身生活是为了保持自由,以避免受约束于家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但这种人,可能会认为腰带和鞋带,也难免是一种束缚吧!实际上,独身者也许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最好的主人,最好的仆人,但很难成为最好的公民。因为他们随时可以迁逃,所以差不多一切流窜犯都是无家者。作为献身宗教的僧侣,是有理由保持独身的。否则他们的悲慈就将先布施于家人而不时供奉于上帝了。作为法官与律师,是否独身关系并不大。因为只要他们身边有一个坏的幕僚,其进谗言的能力就足以抵上五个妻子。作为军人,有家室则是好事,家庭的荣誉可以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勇气。这一点可以从土耳其的事例中得到反证——那里的风俗不重视婚姻和家庭,结果他们士兵的斗志很差。对家庭的责任心不仅是对人类的一种约束,也是一种训练。那种独身的人,虽然在用起钱来很挥霍,但实际上往往是心肠很硬的,因为他们不懂得怎样去爱他人。一种好的风俗,能教化出情感坚贞严肃的男子汉,例如像尤利西斯(Ulysses)①那样,他曾抵制美丽女神的诱惑,而保持了对妻子的忠贞。一个独身的女人常常是骄横的,因为她需要显示,她的贞节似乎是自愿保持的。如果一个女人为丈夫的聪明优秀而自豪,那么这是使她忠贞不渝的最好保证。但如果一个女人发现她的丈夫是忌妒多疑的,那么她将绝不会认为他是聪明的。在人生中,妻子是青年时代的情人,中年时代的伴侣,暮年时代的守护。所以在人的一生中,只要有合适的对象选择,任何时候结婚都是有理由的。但也有一位古代哲人,对于人应当在何时结婚这个问题是这样说的:“年纪少时还不应当,年纪大时已不必要。”②美满的婚姻是难得一遇的。常可见到许多不出色的丈夫却有一位美丽的妻子。这莫非是因为这种丈夫由于具有不太多的优点,反而使他的优点更值得被珍视吗?也许因为伴随这种丈夫,可以考验一个妇人的忍耐精神吧?如果这种婚姻出自一个女人的自愿选择,甚至是不顾亲友的劝告而选择的,那么就让她自己去品尝这枚果实的滋味吧。①、尤利西斯(Ulysses),荷马史诗中的英雄。是远征特洛伊的希腊军团首领之一,足智多谋。曾被困于海岛上,为仙女克立普索所爱,许以长生不老。但他念夫妻之情,拒绝了仙女而回到了妻子身边。②、指希腊哲学家泰勒斯(Thales)。卒于前 546 年,终生独身。此话出自普鲁塔克《论文集》(Symposiac)问答篇第 6 章。亦见于蒙田《散文集》。九论嫉妒忌人类的各种情欲中,有两种最为惑人心智,这就是爱情与嫉妒。这两种感情都能激发出强烈的欲望,创造出虚幻的意象,并且足以蛊惑人的心灵——如果真有巫蛊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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