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鞋、地、榷曲钱等,六月二十日起征,十月纳足。"②这种税制是"计亩出粟",与宋朝的赋税制度有很多相似之处。圣宗时还把这种赋税制度推广到头下军州,二税户得到普及。许多原来完全附属于契丹贵族的奴隶,迅速地演变为二税户。这表明,他们已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身份,对契丹贵族的依附关系日渐松弛。一些人还得以在旷地"占田置业入税",即拥有私田。还有的人耕种"在官闲田"或边境地区的屯田。前面提到的朝廷与头下军州划分商税与酒税收入,也始于圣宗在位时。汉人赋税制度的进一步推广,加速了契丹社会的封建化。 经过圣宗改革,奴隶主贵族逐渐变为封建的地主,大部分奴隶逐渐变为农民或农奴。圣宗以后的数十年间,这一进程仍在缓慢地继续。但是,由于辽朝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契丹族对所征服和掳掠的其他各族的统治的基础之上,一直到辽朝灭亡,以皇室和后族为核心的契丹贵族仍然享有某些特权,奚族和渤海贵族也部分地获得了一些特权。 辽朝被金朝灭亡后,西北地区的各游牧部落未受战事影响,建立了西辽政权。西辽存在390 余年,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无甚建树。 2。经济状况契丹民族最初以渔猎为生,后来经营畜牧业。辽朝建立以后,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都逐步发展,商业和贸易也日渐繁荣。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主要是在被俘掠的汉人和南方的汉人政权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 辽朝的经济远远落后于与其同时存在的北宋经济。某些汉人居住的地区被契丹人占据后,其经济发展不能不减缓、停滞以至暂时倒退。但是,契丹民族以及北方其他游牧民族的经济,在辽朝统治时期,仍有明显的进步。 (1)渔猎与畜牧在辽朝建立以前,渔猎与畜牧是契丹民族的主要生产活动,对于契丹民族的生存、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辽朝建立以后,随着农业与手工业等的发展,渔猎与畜牧的经济意义有所下降。但在整个辽代,渔猎与畜牧仍然作为传统的重要生产活动而存在和发展。 契丹人原来居住在潢河、土河之间,春夏避暑,秋冬违寒,皆逐水草而迁居,故四季皆捕鱼。值得一提的是,契丹人创造出一种在冬春季节凿冰捕鱼的办法。工具是叉或钩,用叉称叉鱼,用钩称钩鱼。冬季可用钩在冰底钩得其他季节捕获不到的大鱼。所以,冬季捕鱼是契丹人的一项重要活动。契丹人创造的凿冰钩鱼办法,至今在北方某些地区仍然使用。 狩猎也是一项古老的生产活动。辽朝建国前几百年的中国史籍中就有契丹人狩猎的记载。太祖阿保机时,"猎寓乐山,获野兽数千,以充军食。"①这说明,辽朝建立前后,狩猎对于日常生活和军需给养,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契丹人狩猎以骑射为主。春季主要捕鹅、鸭、雁,四、五月间打麋鹿,八、九月打虎豹。契丹猎人可吹角模仿鹿鸣,引诱鹿来捕射,称呼鹿法。契丹人还饲养各种飞禽,驯养豹在出猎时随行。 ② 《宣府镇志》卷一四。 ① 《辽史》卷二,《太祖纪下》。 辽朝建国以后,居住在潢河流域的契丹人继续从事渔猎。但就整个契丹族而言,渔猎活动的经济地位下降。辽代皇帝有四时捺钵(契丹语,意为行营),每年四季皇帝均去捺钵从事渔猎活动。但这已不是生产活动,主要是一种传统的娱乐活动,兼具某些政治意义和习武作用。 辽代契丹社会和辽朝属下的多数北方民族,仍以游牧为主。畜牧业是其主要的生产部门。契丹人随水草游牧,所以,辽代的大部分契丹人仍未定居,过着流动的生活。畜牧以马、羊为主,还有驼、牛等。马是当时交通和作战的主要工具,更为游牧、狩猎所必需。羊提供皮毛和肉食,是牧区衣食的主要来源。辽代的牲畜分别由国家和私人占有。朝廷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国家经营的牲畜,选择最好的草原作为牧场,各种牲畜单独成群,实行群牧。契丹故地设有若干群牧使司,下设几个群牧司。辽代放牧已实行定期放牧与收回的办法,即每年四月到八月出放,八月底收回饲养,保护牲畜过冬。这表明,人工饲养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粗放的放牧方法已有所改变。由于群牧制的发展、放牧方法的进步以及不断地掠夺牲畜,辽朝的畜牧业日趋繁盛,牲畜数目以百万计。《辽史》曾有记载:"自太祖及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①此外,私人占有的牲畜数量也很多,特别是契丹贵族,都拥有很大的畜群。在辽代的契丹族和其他北方游牧民族中,牲畜的多少是区分贫富的主要标志。 (2)农业在契丹社会中,农业发展较晚,其地位也不重要。大约在公元9 世纪的中叶,才有少数契丹人从事粗放的农业耕作。辽朝建立前后,契丹人通过对外征战获得大量汉族农民,在汉人韩延徽的建议下,太祖阿保机把大批被俘掠来的汉族农民安置在头下军州,从事农业生产,契丹统治区域内的农业成分不断增加。汉人带去的农业生产技术也引起契丹人的兴趣,促使契丹经济由游牧业向半牧半农转变。辽朝占据渤海故地和燕云16 州以后,农业生产区域进一步扩大,农产品产量有所增加,还给朝廷和贵族带来可观的租税收入,农业生产得到朝廷的进一步重视。 从太宗时起,朝廷不断颁发保护农田的诏令,并劝导农桑。会同九年(公元946 年),朝廷规定:"征诸道兵,敢伤禾稼者,以军法论。"②这有助于转变游牧部落骑兵不重视乃至践踏农田的习气。到景宗时,农业生产已经有相当程度的恢复和发展。圣宗在位时是辽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朝廷更加重视农业,一再严令军事行动和放牧不得损害农业;采取各种措施,如免除租税、赐给耕牛、奖励垦荒等,以鼓励发展农业,在南部边境地区与宋朝争夺农业劳动力。土地租佃也有所发展。 辽代实行农业和牧业并举的政策,既保护草场繁殖牲畜,又开发耕地发展农业。不同的地区根据其自然条件的不同,各有发展重点。南部的汉人居住地区和东部的渤海人居住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北方的契丹故地以畜牧业生产为中心,太宗以后部分契丹人和奚人也从事农业耕作,发展成为以畜牧业为主的半牧半农地区。处在南方农业地区和北方 ① 《辽史》卷六○,《食货志下》。 ② 《辽史》卷四,《太宗纪下》。 牧业地区之间的中京地区,主要居民是奚族人,还杂居着契丹人、汉人和渤海人。也是半农半牧地区,但农业较北方发达,农业生产达到相当的水平,农业已在经济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 南部的燕云地区的主要农作物是麦、稻,此外,还种植梁、黍等,与北宋北部地区类似。北部契丹旧地的主要作物是穄(jì,音 记,糜子米)。辽代契丹人和奚人有煮粥以待客的习惯。农业生产器具以铁锄、铁镐、铁铧等为主,也有少量铜制农具。由于圣宗以后更为重视农业,对外作战也有所减少,农业生产发展较快,经兴宗而到道宗时,农业生产达到顶峰。道宗清宁年间(1055-1064 年),马人望任中京度支使,采取"公私兼裕"的政策,上任时间不长便"积粟15 万斜"。东京道的许多地方都设置和籴仓,允许民户借贷,收息二分,各处所积存的粮食在二三十万石以上,"虽累兵兴,未尝用乏","辽之农谷,至是为盛"①。由此可见,在辽朝统治下,北方地区的农业得到很大程度的开发。 辽代的经济作物较少,值得一提的是西瓜。汉人原不种植西瓜。中国境内较早种植西瓜的是回鹘人,主要生活于天山南北和河西走廊一带。契丹人在征战中从回鹘得到瓜种,始种植。后来,西瓜由辽传入金、宋,并逐渐为汉族农民普遍种植。 (3)手工业辽朝建国以前,契丹人的手工业制作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手工业还不是独立的生产部门,主要制作直接为渔猎、畜牧服务的器具,如弓箭、马具、皮革等。辽朝建立前后,契丹统治者把俘掠的汉人中有手工业生产技术的人集中到临演府等地,由他们从事手工业生产,并将技术传授给契丹人。辽朝占据渤海和燕云地区后,手工业工匠数量更多,手工业生产渐具规模。所以,辽代的手工业生产,主要是在汉人和其他各族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这使得辽代的手工业具有较明显的民族特点。 下面分行业简要介绍。 冶铁业。冶铁在辽代手工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渤海人在唐朝时就擅长冶铁,契丹人最初的冶铁技术是从渤海国传入的,时间大约是在辽朝建国以前不久。冶铁业的迅速发展则是在辽朝建国以后。由于铁器为渔猎和作战所必需,辽朝统治范围内铁矿资源丰富,朝廷对冶铁业较为重视。辽朝征服渤海后,遂使原渤海国冶铁地区成为辽朝的主要冶铁基地。阿保机还把许多有冶铁技术的渤海俘户安置在上京道长乐县,使其发展为有千余户冶铁纳贡的冶铁中心。一些汉族工匠也在辽朝冶铁。东北鞍山的铁矿就是在辽代最早开发的。辽代冶铁以镔铁最为著名。镔铁是一种精炼的铁,近似于钢。朝廷设置户部司专门管理铁矿的开采与冶炼。 金银冶。 辽代开采金银矿始于太祖时。阿保机南征返回途中俘掠蔚县汉人,命其开采银铁矿。圣宗时,在潢河和辽河附近均发现金银矿,并开矿采炼。辽代的金银矿冶,以汉人为主,渤海人、契丹人也参与采炼。随着金银矿冶的发展,金银器具制作也得到发展。辽代的金银制品主要是各种饰品和朝廷、佛教器物,工艺水平较高。辽代金银器物制作继承了汉人的传统技艺,又溶入了某些契丹族恃有的风格。 ① 《辽史》卷五九,《食货志》。 马鞍和车制作。契丹人"转徙随时,车马为家",对马具和车的制作非常重视,工艺极为讲究。特别是辽代的马鞍,在当时亨有盛名,宋人誉之为"天下第一"。精美马具上有许多银质和鎏金饰物,极为华丽。辽代有专门的车工打造车辆。渤海人、奚人也擅长造车,契丹贵族都喜欢乘坐奚人制造的车。 制瓷业。 辽代的制瓷技术和工匠皆来自中原。在技术上深受唐、五代和宋的影响,在造形和装饰上有所创造,具有民族特点。契丹人的习俗与汉人不同,生活用品也不相同。所以,辽代瓷器中除有杯、碗、盘、碟、盒、瓶等中原传统的造型以外,还有杯瓶、印花方碟等独特造型。 其中有些是为了便于骑马外出时携 带。 纺织业。契丹人在建国前纺织业不发达,主要生产麻布。辽朝建国前后,中原的纺织技术随汉人俘虏传到辽朝,纺织业才得以较快发展。 朝廷和一些地方官府设有官营绫锦院,织工主要是汉人,也有部分契丹人和渤海人。一些州县还有不少蚕丝户,种植桑麻,纳税时缴纳丝、绢等,而不纳粟。东部渤海故地原来就有一定的纺织业基础,辽代继续有所发展。但南部汉人居住地区的纺织业更发达一些。辽代纺织品有绫、罗、绮、锦、纱、缎、麻等品种,刻丝、刺绣、印染技术水平也较高。 一些纺织品还销往中原地区。辽朝畜牧业兴盛,毛织品数量可观,制作水平较高。 此外,辽朝的制革、弓箭、鱼具、制盐、造纸、印刷等业也都有所发展。特别是契丹人传统的制革技术达到较高的水平。 辽代燕云地区也出现了与宋朝类似的手工业组织。各行业工匠组织为"作",首领称"作头"和"都作头"。 (4)商业辽代的商业是随城市发展起来的。契丹人原来逐水草而居,"毡车为营,硬寨为宫",没有城市的建制。辽朝建立以后,开始营建都城。 神册三年(公元918 年),太祖建皇都(位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内)。这是中国北方游牧民族首次营建固定的都城。太宗时,改皇都为上京,在渤海故地设东京(今辽阳),以幽州为南京(今北京)。兴宗时,在奚族旧地设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境内),改云州为西京(今山西大同)。上述五京是辽朝各地区的统治中心,也是主要的商业中心。在五京之外,各州、县也发展起一些商业市镇和集市。 辽代的城市一般设有固定的商业区--市,在市内从事商业交易也有固定的时间。上京的南城是汉人的聚居区,也叫汉城,街道上设有商铺,汉人在此经营商业。南门以东称回鹘营,是回鹘商贩居住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地方。中京的商业区也在城市的南部,自南门入城有宽阔的街道,街道东西有廊舍300 间,居民在此开设商铺,经营商业。街道东西各有三坊,坊门相对,往来商贩的车、驼等停于坊中。东京的外城也称汉城,汉人在此居住。城内设有南市和北市,是经营商业的场所。两市各有固定的关闭时间,早晨在南市交易,下午在北市交易。南京是在唐代幽州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规模最大,也最富庶。城内户口30 万,主要是汉人,划分为26 坊,街巷、坊市井然有序。南京依旧制,在城北设市。商人贩运来的各种货物都要聚于其中。由于有旧城基础,并且距宋朝较近,南京的商业贸易比其他四京都要发达,货物品种较多。西京原来也是唐朝旧城,但主要是军事重镇,商业远不如南京发达。上京道的祖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内)紧靠上京,是五京以外最大的商业城市,在城南设有商业区。中京道的松山县、东京道的辰州、南京道的香河县等,也是商贾云集之所。在农村和山区,商业交易主要在集市上进行。市场上交易的物品,以粮食、果菜、丝麻织物、各种畜产品、日用手工业品等为主,也有奢侈品和从境外贩运来的各种物品。 契丹人早期的商业活动基本上是以物易物。辽朝建立以后,各种形态的货币逐渐发展。太宗时,汉人聚居的燕云16 州沿用五代时的旧钱,而北方契丹旧地仍无金属货币,交易以布帛作为中介物,后来又广泛使用银两。景宗时,朝廷设立铸钱院,开始大量铸造铜钱和铁钱。到圣宗时,钱币在市场上大量使用。但是,辽朝自己铸造的钱币始终不敷使用,商业交易中仍大量使用中原钱币。其来源,一是原在辽朝境内流通的中原旧币,二是宋朝按照和约岁贡的钱币,三是通过贸易获得的宋朝钱币。朝廷允许宋朝钱币在境内自由流通,但严格禁止辽朝钱币出境,违者处死。 辽朝建国时,中原正处于五代时期。后梁、吴越、南唐都与辽朝通过使臣往来交易货物。后唐在边境地区设置固定场所,与契丹人互市。 后晋与辽朝也有许多贸易往来。 北宋建立后,辽宋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交易的途径主要有:双方朝廷通过往来聘使定期、定量交换物品;边境地区的榷场贸易;民间的走私贸易。辽宋间的贸易前面已有介绍,不再赘述。 辽朝与西夏关系比较密切,经济往来较多。辽夏之间常有使臣往来,互相贡赐物品。这实际上是一种官方的易货贸易。西夏使臣途经辽境内各地时还经常与辽人私下交易货物。西夏进贡物品有马、驼、锦、盐、■石、皮毛等,辽朝回赐物品有衣饰、马具、弓箭、酒、果、丝织品等。回鹘人居住在辽境者较多,商人往来频繁,官方也通过贡赐交换物品。 此外,辽与吐蕃、女真、铁骊等也有较多的贸易往来。 辽朝与高丽之间的贸易往来较多。辽朝在鸭绿江边的保州(今辽宁丹东)设置固定的榷场,与高丽进行贸易。辽朝与高丽还有官方的贡赐关系,高丽定期向辽朝进贡各种金器、纺织品、铜器、人参等,辽朝则回赐各种饰物、马、羊、弓箭和丝织品等。辽朝与相距较远的波斯、大食、日本等国也经常通过往来使臣交换物品。 (二)西夏经济历程西夏是西北党项族建立的国家。党项族是中国古代羌(qiāng,音枪) 族的一支。羌族有悠久的历史,在远古时期就与汉族的祖先黄帝族有密切的交往,主要在西部地区游牧。东汉时,羌族以青海为中心掳掠汉地,在东汉的军事压力下被迫向西南迁徒。其中一支发羌进入西藏地区,后来建立起吐蕃。另一支党项羌未能在青藏高原立足,在松州(今四川松潘北部)一带游牧。西晋时,鲜卑慕客部征服党项羌,建立吐谷浑国。 唐朝初年,吐谷浑为唐所灭,党项各部落归附唐朝,其首领拓跋赤辞被赐姓李,为西戎州都督。后来,党项各部不堪吐蕃的强大压力,向唐朝请求内迁。唐朝把党项各部迁往今甘肃和陕西北部地区。内迁后的党项各部仍然过着游牧生活,并且不断到汉族地区掳掠。也是在这个时期,党项各部内部开始分化,奴隶制有所发展。 党项族长期处在汉人(包括唐朝、五代时的后梁和后唐)、吐蕃人和后来的契丹人的强大压力之下,其发展伴随着复杂的对外斗争和内部斗争。宋朝建立后,党项人归附宋朝,但仍不断侵扰宋朝边境地区。北宋太宗雍熙二年(985 年),党项首领李继迁(公元963-1004 年)向辽圣宗称臣。北宋太宗淳化元年(公元990 年),辽朝册封李继迁为夏国王。从此,党项联辽抗宋。宋朝屡次进攻,均无功而返,还曾使用经济制裁手段,禁止宋境粮食出口和党项人所产青白盐进口。但由于党项人缺粮袭扰宋边,宋境关陇居民缺盐骚乱,宋廷被迫撤销禁令。与此同时,李继迁还向西攻掠回鹘和吐蕃,回鹘和吐蕃依附宋朝对抗党项。北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 年),李继迁在与吐蕃作战中战死,其子李德明(981-1031 年)继位,并向宋朝求和。两年后,宋夏和议,宋朝封李德明为西平王,同时辽朝也封他为大夏国王。此后,党项向西控制了河西走廊,内部较稳定,农业和商业都有所发展。宋仁宗天圣九年(1031 年),李德明死,其子李元昊(公元1003-1048 年)继位,恢复抗宋。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 年),李元昊称帝。此后数年间,西夏三次大败宋军,宋夏议和;击退入侵辽军,辽军议和,形成宋、辽、夏鼎立之势。 元昊建国时,西夏东临黄河,西到玉门关(今甘肃敦煌西),南迄萧关(今甘肃环县北),北抵大漠,地域小于北宋和辽朝。 1。封建化过程党项人最初是原始游牧部落,按家族组成部落,不事农业,亦无赋役制度。党项各部落,规模大的有5000 余骑,小的仅千余骑。后来建立西夏国家的拓跋氏(后被唐朝赐姓李),是早期党项部落中最强大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党项各部落经常向汉族地区去掳掠。除掳掠大量的牛、羊等牲畜和其他物品外,还俘掠相当数量的汉族以及周围其他各族人口。这些人是党项社会中最早的奴隶,一般为部落的首领所养蓄和役使。随着财富的增加和不断的掳掠,大约在唐代和五代时,党项各部内部开始发生分化。部落首领通过主持公共事务和率领征战掳掠,掌握了实际的权力和日益增多的财富,首领的产生逐渐由推选演变为世袭,由首领掌管的财富日益由公共财产变为私有财产。党项人内迁以后,与周围汉人的经济交往增多,党项人常以名贵的党项马换取粮食、武器、工具等物品。奴隶制的经济兴盛繁荣。到北宋初期时,党项社会中主要实行家长奴隶制度。首领演变为专制君主,普通党项人拥有少量私有财产和定期分配的小块土地,奴隶数量增加。这些奴隶的主要来源是:从党项部落所在地区周围俘掠来的外族人,主要是汉人和回鹘人;在当时西北地区盛行的奴隶买卖中购买来的奴隶;党项人因负债无力偿还而沦落为奴隶;党项人因犯罪而被降 身为奴隶。后两种奴隶数量较少,而且党项人因特殊原因降为奴隶往往是处罚性质的,时间长短不一,有的暂时为奴,有的终身为奴,有的世代为奴。 党项人内迁后,定居在陕西北部、河套地区。这里在很早以前就已有汉人居住,农业经济有所发展,社会经济关系也已封建化。党项人定居于此后,生产有较快的发展,除传统的畜牧业以外,还逐渐发展了农业和手工业。大约在西夏国家建立前后,党项社会内部领主封建制度有所发展。从李继迁担任党项首领时起,便竭力模仿汉人制度,政权建设达到相当规模。元昊建国后,仿照宋制建立了西夏官制,社会经济关系发也在更大程度上封建化。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各部落首领、贵族以及党项平民在政治上隶属于皇帝。皇帝在原则上也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党项王公贵族以分封的形式领有土地,使原来分据各地的大小部落首领转化为从属西夏国家的封建领主。大小领主通过层层隶属关系,形成等级制度。但是,由于西夏初期仍然不断到周围地区,特别是北宋边境地区掳掠,奴隶制度继续普遍存在。 大约在11 世纪末到12 世纪初期,西夏的领土封建制度转变为地主封建制度。从西夏建国前后起,党项统治集团内部一直存在着发展封建制度和维持奴隶制度这两种势力的斗争。到西夏仁宗李仁孝(1124-1193年)在位时期(1139-1193 年),这场历时百年的斗争以趋向封建化的势力获得胜利而告结束。在仁宗的父亲崇宗李乾顺(1083-1139 年)在位期间(1086-1139 年),西夏在宋朝的军事压力下被迫停止对宋朝边境地区的大规模掳掠,俘奴的来源基本断绝。这是西夏奴隶制衰落,朝廷中维护奴隶制的势力在政治斗争中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文宗时制定的西夏新法,完全确立了封建的土地占有制度。此后西夏的土地占有制度,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形式。 --国有或皇室所有的土地。早在西夏惠宗在位期间(1067-1086年),皇室就设有"御庄"、"御仓"。在兰州和鸣沙州等地都有"御庄"和"御仓"的设置。这部分土地主要来源于西夏军队的屯田。后来,有相当一部分"御庄"和"御仓"由皇室管理的国有土地转为皇室成员的私有土地。西夏国内的广大闲田旷土也是国有土地。此外,河渠水和设施主要也由国家直接掌握。仁宗时制定的新法规定:"从来就已利用的渠道、土地、水等,永远属于国君和个人所有"。这表明,皇帝是西夏国家最大的地主。 --贵族和官僚地主所有的土地。党项贵族首领都占有大量的土地,其主要来源有二。一是来自国家的赐予。西夏国家赐予贵族、官员以及其他庶民土地的现象久已存在。但已往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由于长期占有、使用,这些土地在事实上已经属于贵族。仁宗时的新法确认了这一事实,规定这些土地永远属于人所有。这表明,西夏的土地私有制度已经完全确立。二是来自土地兼并以及贵族利用权势豪夺。土地私有制度确立后,西夏朝廷又准许土地自由买卖。所以,贵族、官僚通过兼并扩大土地 占有,是土地私有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西夏时,在其境内的吐蕃首领、回鹘上层人物以及汉族官僚也曾获得一定数量的赐田。 后来,他们也通过兼并扩大土地。土地私有制度确立以后,官僚地主占有的土地数量愈益增加。 --寺院所有的土地。西夏统治者崇信佛教,建立了大量寺庙。上层僧侣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起着特殊的作用。朝廷给予寺庙丰厚的布施,其中包括数量可观的土地。西夏寺院不仅拥有大量土地,还开设质房,向民间发放高利贷。 --农牧民拥有的小额土地。西夏还存在着中、小庶族地主和牧主,以及个体的小农牧民。以往,他们只能在分封制度下使用分配来的小块土地。仁宗时的新法规定,土地归垦辟者所有,他和他的族人可以永远占有,并有权出卖。这就确立了普通农牧民的小土地私有制。由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他们既可以通过购买获得更多的土地,所拥有的土地也可能被地主兼并。 随着土地私有制度的确立,土地租佃关系也发展起来。按照仁宗时新法的规定,耕种国家的赐田,应按地亩缴纳一定数量的地租。无地农民耕种地主的土地也当缴纳一定的地租。西夏国家还逐渐实行赋税制度,朝廷和官府向土地占有者征收赋税。官府的赋税册登录着土地所有者的姓名,民间买卖土地都要呈报官府,以便在赋税册上改换买主的姓名,仁宗大庆四年(1143 年),兴庆府和夏州发生强烈地震,朝廷下令家中有人在地震中死伤的人户在一定期限内免除租税。这表明,在仁宗在位时,西夏已普遍推行赋税制度。 西夏境内有诸多民族,除党项人和汉人以外,还有吐蕃、回鹘、鞑靼等族。这些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融入党项社会的程度也不同。其中一部分人被党项人收编,同党项族融合。也有一些人虽然依附于西夏,但实际上处于半独立的地位。有的民族,如鞑靼,在西夏时经常掳掠周围各部,奴隶制度继续发展,而没有与党项人一道逐步向封建制度过渡。 2。经济状况党项原是游牧民族,以畜牧业和狩猎为生。唐朝时内迁到西北地区以后,受当地和邻近汉人的影响,农业和手工业有所发展,商业活动渐趋频繁。农业逐步发展成为西夏社会的主要经济部门。下面按行业简介西夏的经济状况。 (1)畜牧业畜牧业是党项人的传统生产部门。党项人内迁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仍然过着"逐水草牧畜,无定居"的生活,主要出产羊和马。到西夏建国时,畜牧业仍然是党项人的主要生产部门。 西夏建国以后,畜牧业继续有所发展,主要集中在银州(今陕西米脂)、夏州(今陕西靖边)、盐州(今宁夏盐池北)及其以北的鄂尔多斯高原、阿拉善、额济纳一带。此外,凉州(今甘肃武威)、瓜州(今甘肃安西东部)、沙州(今甘肃敦煌东)等地也以畜牧业为主。据《金史·西夏传》记载,位于河西走廊的凉州"畜牧甲天下",而瓜州和沙州等地"素鲜耕稼,专以畜牧为生"。在西夏的北部和西部地区,畜牧业仍然是主业。 西夏经营畜牧业的主要是党项人、吐蕃人和回鹘人。牲畜品种以羊、马、牛、驼为主,还有驴、骡、猪等。阿拉善和额济纳出产的骆驼数量很多,在北方游牧民族中受到称道。蒙古首领成吉思汗从西夏得到过许多骆驼,使其在蒙古高原广泛繁殖。西夏出产的马大量输往北宋。西夏建国后,兼并了一些传统的农业区,农业有很大发展,牧区可以得到相当数量的粮食,供牧民食用和作为牲畜的冬储饲料,有利于畜牧业的发展,朝廷设置群牧司,专事管理畜牧业。畜牧业在经营方式上有官营与私营之分。官营的畜牧业是西夏朝廷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在西夏的山区、沙漠、半沙漠地区,狩猎仍占重要地位。猎获物有狐、兔、鹘、犬、马等。朝廷常以猎获物作为对辽朝和宋朝的贡品。西夏景宗李元昊每次外出征战以前,都要率部狩猎。由此可见,狩猎已不仅具有经济的意义,还具有习武的意义。 (2)农业农业是西夏的另一个主要的经济部门。党项人从事农业大约开始于李继迁为党项首领时。他提倡垦植,兴修水利,使部分党项人由经营畜牧业转为经营农业。他任首领的后期(即北宋真宗初年),党项人占据灵州(今宁夏灵武)和兴州(今宁夏银川)。这里有大量经过历代屯垦的沃土。农业在西夏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加。李德明时,党项又占据河西走廊,农业区域进一步扩大。西夏建国后,主要的农业区域有,东部的横山、西部的天都、马衔山一带、兴庆府(原兴州)、西平府(原灵州)、甘州(今甘肃张掖北)、凉州(今甘肃武威)等地。特别是兴庆府和西平府,有良好的水利条件,历代开凿的沟渠甚多。由此可见,西夏的农业区域多数是在多年的征战中占据的汉族农业区域,在这里从事耕作的也主要是俘掠来的汉人。转牧为农的党项人,是在长期与汉人的接触中逐渐熟悉农业生产技术的。 西夏重视兴修水利,大小渠道数十条,可灌溉耕地近10 万倾。这些水利设施,除汉、唐以来汉人陆续修建的以外,还有一些是西夏时兴建的。甘州、凉州靠近祁连山,西夏时修筑沟渠,引融化的雪水下山灌溉农田。李元昊时,在今宁夏青铜峡至平罗修建引黄河水灌溉农田的工程,世称"李王渠"或"昊王渠"。 由于西夏主要农业区域都是原汉地,农民主要为汉人,农业生产技术与作物品种都与宋朝西北地区基本相同。西夏所用农具有犁、铧、镰、锄、、鍬、子耧、碌碡、刻叉、碾、碓等,普遍采用牛耕。西夏长期使用宋朝颁发的农历,农作节令与宋朝西北地区无异。兴庆府和西平府等水利发达地区主要种植水稻和小麦,其余地区还种植大麦、荞麦、粟、豌豆、黑豆、荜豆、■(mí,音迷)、青麻子等。蔬菜主要有芥菜、香菜、蔓菁、萝卜、茄子、胡萝卜、葱、蒜、韭菜等,水果和药材也有种植。 西夏人,包括从事畜牧业的西夏人,多数都以粮食为主食,粮食需求量较大。原有的耕地已不能满足需要。朝廷组织人力在与宋朝接壤的边境地区垦荒,有时甚至派几万人用耕牛开垦,在收获时派军队保护。 西夏和宋朝常为此发生争执,乃至战争。西夏时经常发生战事,朝廷在许多地区设置"御仓",大量收储粮食。但军队的普通士兵往往只能吃到大麦、荜豆、青麻子等。遇灾荒时,普通民众往往常年没有粮食吃,要靠采集野生植物为生。 (3)手工业党项人在建国以前就已有发达的畜产品加工,主要有鞣皮、纺毛线、织造氆氇(pǔlǔ,音普鲁,一种羊毛织品)、毛褐毡、毯等,产量可观。但早期的畜产品加工仍然是畜牧业的一部分,主要由牧民就地加工自己产出的畜产品,专门的皮匠、织匠、裁缝等数量很少。西夏建国后,毛纺织业继续发展,上述毛织品以及以其为原料制作的帐幕、衣服、被单、帽、鞋等,不仅供西夏人使用,还大量输往境外。 西夏的手工业主要由官府控制的工匠生产。朝廷设立文思院、工艺院、绢织院、金工司、铁工院、木工院、砖瓦院、造纸院等,管理各级的手工业生产。西夏的其他主要手工行业还有:冶炼业。西夏设有冶铁务,管理铁矿的开采与冶炼,并已使用比较先进的竖式风箱。铜器、银器的铸造加工以及鎏金技术也达到较高的水平。 兵器制造业。西夏常年征战,对兵器制造十分重视。朝廷设置专门的工场,制造弓箭、枪、剑、刀、斧等。西夏铸造的剑在当时号称"天下第一"。铠甲片采用冷锻工艺制造,坚滑晶莹,一般箭弩难以射透。 西夏铁矿资源不足,兵器难以自给,常到宋朝购买兵器,或在宋地买铁打造,再运回国。 制瓷业。西夏制瓷业有所发展,已能自己烧制一些瓷器,其中不乏有特色的精品,但从总体上看制作水平不高,质量不稳定,不能与宋瓷相比。 制盐业。西夏盐州有盐池,盛产青白盐,质量甚佳。盐池生产规模很大,使用工匠数千人。青白盐大量输往境外,与宋人交换粮食。 雕版印刷业,西夏朝廷设有刻字司,专门印制书籍,其中以佛经为最多,有的经书一次散施数万卷乃至10 万卷。此外,还刻印文学、法律、医术、日历、卜筮、咒文等书籍,以及大量翻译为西夏文的汉籍,包括儒家典籍、诸子、史传、兵书、医书以及版画等。 西夏的手工业的发展深受汉人影响。有不少人在西夏从事手工制作,朝廷也曾向宋朝要求派遣工匠。 (4)货币与贸易西夏建国以前没有自己的货币,国内贸易主要通过实物交换或使用宋朝的货币。景宗李元昊时开始铸造钱币。钱币有夏字钱和汉字钱两类。西夏缺乏铜钱资源,钱币铸造量极少,但钱币制作精良,铸钱技术超过辽朝。 党项人内迁之初,农业与手工业不发达,所需各种物品大多仰仗中原汉地供应,能用以交换货物的物品主要是青白盐、牲畜和畜产品。宋朝为迫使党项放弃对宋境的掳掠,常以禁止贸易为手段施加压力,但民间的私市始终存在。李德明继位后,宋夏和议,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宋朝正式准许通市。此后,宋夏贸易随双方关系的变化时断时续。宋朝大量购买西夏马匹,后来发展为茶马互市,对宋朝具有重要意义。 西夏建国后,前期主要与宋朝进行贸易,后期主要与金朝进行贸易。 贸易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边境榷场贸易。这种贸易形式前面已有介绍。 和市。和市是在边境地区设置的小规模榷场,主要满足双方边民日常生活的需要。西夏建国前,还曾在边境地区设置定期的集市"会"。 贡使贸易。西夏每年派遗使臣前往北宋和金朝进贡,并得到相应的回赐。使臣在宋、金境内还与民间商人交易。宋、金给予的回赐比较丰厚,西夏获利甚大。西夏与辽朝之间也进行过贡使贸易,但规模较小。 西夏输往宋、金的物品,除青白盐、马匹、畜产品以外,还有各种牲畜、玉、甘草、蜜、蜡、麝香、毛褐、柴胡、苁蓉、大黄、红花、翎毛等。青白盐质优价低,宋朝为保证解盐专卖利益,屡次严禁入境,但屡禁不止。西夏所产大黄久负盛名,远销各地。西夏从宋、金输入的物品,主要有茶叶、铁制品、丝织品、香药、瓷器、漆器、姜、桂等。其中茶叶最受欢迎,并用以与西北邻部交易,牟取厚利。西夏缺铁,但辽、金都严禁铁器外流。 西夏与回鹘、吐蕃等也有贸易往来。中原与回鹘及中亚地区的贸易往来取道西夏,西夏从中收取70%的过境税或承买转卖。西夏建国后,修筑了数十条驿道,贯通全境,贸易往来比较便利。 (三)金朝经济历程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国家。女真人原来居住在长白山和黑龙江流域。在战国时期已见于历史记载,曾被译为"肃慎"。女真人原来居住地远离中原,辽代以前的历史情况极少见于文献记载。契丹人建国以后,女真人处于辽朝的统治之下,并确立了"女真"的译名。生活在辽阳一带的女真部落,逐渐接受辽文化,被编入辽朝户籍,称为"熟女真"。 松花江以北、宁江以东的女真部落,保持本族习俗,散居山河之间从事农业和狩猎,仅向辽朝交纳贡品和交换货物,称为"生女真"。 大约在辽兴宗时,活动在安出虎水一带的女真族完颜部强盛起来,先后联合其他十余部女真人,组成部落联盟,完颜部首领乌古廼(n3i,同乃)为联盟首领,并接受辽朝加给的节度史称号。此后大约100 年间,女真各部之间争斗不已,以完颜部为首的各部获胜,统一女真部落联盟。辽天祚帝天庆三年(1113 年),为统一女真各部做出重要贡献的完颜旻(m0n,音民)(女真名阿骨打,1068-1123 年)继任联盟首领。次年,辽朝仍加给节度使称号。 女真各部统一后,完颜旻立即开始向外扩张和掳掠。辽天庆四年(1114 年)时候,女真人在与辽军作战中数度获胜。1115 年,完颜旻仿照汉族制度,称皇帝(金太祖),建国号大金。 金朝建国后,继续进攻辽朝。到太祖天辅六年(1122 年),金军先后攻占辽朝五京。太宗天会三年(1125 年),生擒辽天祚帝。辽朝灭亡。随后,金军南下攻宋。天会五年(1127 年),金军俘虏北宋徽宗、钦宗二帝。北宋灭亡,形成了南宋与金朝南北对峙的局面。东起淮水、西至秦岭一线以北的广大地区由金朝统治。金朝的统治范围远大于南宋。 金朝的建国过程不同于辽朝和西夏。女真各部统一后仅十余年,就先后灭亡辽和北宋,成为庞大国家的统治者。而在太祖建国时,女真人还实行氏族部落制;在建国后的扩张中,女真人掳掠大批外族人为奴隶,奴隶制度才获得较大的发展;灭亡北宋后,统治范围大为扩展,居民中有大量汉人、契丹人、渤海人,人数远多于女真人;女真人自身没有发展起相应的制度管理如此庞大的国家。所以,金朝在占领辽、宋地之后,在这些地区仍实行辽、宋旧制,与女真故地有所不同。 上述情况对金朝的社会经济关系影响极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女真人未能对所统治的广大地区的社会经济关系产生多大影响。在这一点上,女真人远不如契丹人和党项人。契丹人和党项人虽然也深受汉人的影响,并在这种影响下较快地完成了封建化,但仍然能够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在其所统治的绝大部分范围内,推行一种具有本民族历史特点的经济制度,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建立其对被征服者的统治。女真人则几乎完全没有做到这些,而是从一开始就原封不动地保存了被征服者的经济制度。这样做,固然避免了中原等广大地区社会经济关系的倒退,也显示出女真人强大的军事力量与弱小的经济影响之间的巨大反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所占据的地区过于广大,女真人难以将其消化;另一方面是女真人的崛起非常迅速,没有像契丹人和党项人那样,经历一个在较缓慢的扩张中循序渐进、使自身的经济制度逐步成熟起来的过程。其次,女真人在进入中原以后的不长时间里,就实现了封建化。这个过程远比契丹人和党项人短,而且比较顺利。由于女真人没有将其原有经济制度扩大到所征服地区,封建化仅仅涉及女真人,而不像辽朝和西夏的封建化那样,具有更为广泛的全国意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女真人的扩张没有给所征服地区的经济造成较严重的破坏。金朝是这个时期存在时间最短的朝代。从建国到灭亡仅不到120 年。建国后的大规模军事扩张历时十几年,使中原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又过了若干年,金朝与南宋的关系才大体稳定下来。此后,金宋双方又有若干次南征、北伐。只有金朝中期有较短的和平时期,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不久,经济发展的过程便被统治者自身的衰败,以及另一个迅速崛起的北方民族蒙古的大举南侵所打断。尽管如此,金朝的短暂统治在经济上仍然有积极的意义。它统一了北方相当大一部分地区,特别是把相当数量的汉人与北方各民族统一在一个政权之下,更大地推动了黄河以北地区和北方民族的经济发展。这是北宋和辽朝都不可能做到的。当然,金代黄河以北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以中原地区经济的衰败为代价的。 1。战乱破坏与经济重心北移在金朝灭亡北方、占据北方的初期,北方的经济再次遭到严重的破坏,在广大地区内呈现出很长时期都没有出现过的经济凋弊。特别是中原地区,经济蒙受巨大损失,在整个金代都没有得到完全恢复。北方在金朝统治下经济的衰败与南方在南宋统治下经济的繁荣,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南方和北方在经济发展上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江南地区进一步巩固了作为中国经济重心的地位,而在秦汉时曾经是中国经济重心的中原地区则一蹶不振。造成北方经济破坏的原因主要是金军南侵造成的大规模战乱,也有若干其他方面的因素,如北宋和辽朝末年朝廷的腐败,金朝占据中原初年在经济制度上的混乱,以及金朝的残暴统治等。所以,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破坏开始于北宋和辽朝末年,在金军南侵时达到高潮。 在北宋末年徽宗、蔡京时期,朝廷的腐败达到空前的规模。土地兼并严重,民户负担沉重。在北宋的许多地区,农民不堪重负而弃业逃亡的现象大量存在,农业生产状况已不如神宗在位时,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不再处于巅峰状态。辽朝的情况也与北宋类似。辽朝的经济在圣宗、兴宗在位时达到高峰,道宗(1055-1101 年在位)时开始走向衰败。辽朝末年,统治集团内部倾轧,皇帝怠惰昏庸,民户负担加重,经济较发达的燕云地区"民多流散",土地荒废。由此可见,在女真人大规模扩张开始以前,北宋和辽朝就已呈现出中国古代常见的王朝末年的惨淡景象,两个王朝的统治者都已无力改变经济残破的状况。所以,这两个王朝在金朝的大军面前都显得手足无措,不堪一击;金军的南侵得到了一些汉人的鼓动和帮助。 金军的大举南下无疑是使北方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的主要原因。特别是由于女真人的社会发展程度较低,在发动对辽、宋的统一战争以前没有相应的社会经济的和制度上的准备,金军的南侵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掳掠的性质,对经济的破坏就更为严重。《三朝北盟会编》记载:"虏骑所至,惟务杀生灵,劫掠财物,驱掳妇人,焚毁屋舍产业。"由于金人的残暴入侵,北宋旧地的汉人大量逃亡,中原与两淮地区人口锐减,"民去本业,十室而九,其不耕之田,千里相望"。而在北宋时,这些地区都是仅次于江南的富庶地区。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人口的大量散失是对经济的最致命的打击。由此以后金宋之间沿淮水长期对峙,在整个金代,这个地区的人口始终远远少于北宋时,经济无法恢复到原来的水平。此外,北方的诸多城市也在金人南侵时摧毁。由此可见,金人南侵对北方经济造成的破坏远远超过了历史上一般王朝更替战争。 金朝确立了对北方的统治以后,虽然没有把女真族内部的奴隶制度强加于汉人,仍不可避免地对汉人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金人占领北方初期推行的严刑峻法,甚为残酷,使汉人不寒而栗,加重了对汉人居住区经济的破坏。此外,各地汉人反对金人统治的斗争以及汉人地方武装的大量存在,也使北方各地在金人统治的初期难以恢复安定。 虽然金朝统治时期中原、两淮地区的经济遭到严重的破坏,而且长期没有得到恢复。但是,中原以北地区的经济在金代却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北方经济的格局发生一定的变化,北方经济的重心开始由中原向北转移到今河北、山西一带。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新变化。 从金朝中期起,统治的重心便移到中都(今北京)。这里在辽代时曾为南京,是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金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 年)迁都于此,并役使百余万兵士、民夫在辽南京城的基础上加以扩建。为了繁荣中都的经济,海陵王遵从张浩(?-1163 年)的建议,规定:凡四方之民,欲居中都者,免役十年。这项政策吸引了大量汉人迁居于此。金世宗时,为了便利漕运,又利用金口河引永定河水,开凿东至通州的运粮河。章宗时,建成横跨永定河的卢沟桥,便利南北交通。这些措施,使中都很快发展成为与北宋旧都汴京相匹敌的北方重要商业城市,并为其以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金朝还采取了向中都及其周围地区大量移民的政策,将中原地区的人口大批向北迁徙,使这一地区的人口迅速增加。据统计,原辽代上京、东京、南京、西京周围25 个府州共有人户50.64 万,到金代猛增至120.4万户,增长一倍半,使这一地区的人口超过了辽代全国总人口数。这具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人口的增加,促进了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其二,大量汉人北迁改变了北方地区人口的民族构成,汉人在这一地区开始居于多数。其三,汉人与北方民族杂居,促进了北方民族的经济与文化进步。这些对北方地区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原北宋的淮南路、京西路等地人口都有所减少。这些说明,金朝把以中都为中心的黄河以北地区作为经济的重心,人口逐渐向北集中。 在金代,中都以及河北、山西等地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冶铁业、丝织业、盐业、制瓷业、印刷业等,有的从无到有,有的从少到多,规模和技术水平都超过以往。此外,金代还有一些汉人迁往东北女真旧地,带去许多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具。金代东北地区使用的农业器具已与中原基本相同,生产技术在原来极不发达的基础上有长足的进步。 金代北方经济重心北移,是在政治统一的基础上进行的。仅就北方而言,这种政治上的统一是唐朝灭亡以来200 余年间从未有过的。金朝建立以前,北宋和辽朝在北方对峙。北宋时北方经济虽然也有所发展,甚至某些地区还比较繁荣,但都限于河北、山西中部以南的汉人居住区,不可能对宋境以北地区,特别是北方民族居住地区产生重大影响。辽朝南部的燕云地区居民以汉人为主,契丹人在汉人的影响下逐步实现了封建化,但汉人在辽朝不具有决定性的优势,加上南北阻隔,北方经济不可能成为一个整体。所以,金朝统一北方,消除了诸多政权并存对北方经济发展设置的障碍。自金代起,北方经济的重心首次离开黄河流域,而迁至现在的北京。这在中国经济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为金代以后在全国统一的政权下北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条件。 2。女真族的封建化女真人建国以前,正处于向奴隶制度急速发展的时期。在女真族内部,已经出现因负债不能偿还而卖妻为奴,因犯罪不能自赎而折身为奴,因贫困无以为生而依附贵族为奴等现象。女真各部统一以后,在对外征战中也大量俘掠外族人为奴,按军功分配给将士。随着俘掠的奴隶日益增加,各级军事首领成为大小不等的奴隶主,即女真贵族。 金朝建立前后,太祖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组织,规定以300 户为谋克,以10 谋克为猛安。这种组织是在原来的氏族部落组织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后来,金朝把收降的契丹人、渤海人、汉人等安置在猛安谋克中,使军队人数逐渐增加。在一些猛安谋克中,外族兵士在数量上超过了女真人。 女真人的土地制度原为受田制,即土地归国家所有,女真贵族依据人口和占有奴隶、牲畜的数量领受田地。凡占有民25 口,牛3 头(称为一具)者,受田四顷零四亩。这里所谓民口,既包括具有平民身份的家庭成员,又包括占有的奴隶。 金朝初年,大规模的作战使女真奴隶主得到大量奴隶和牲畜,对土地的占有迅速扩大,女真故地的土地已不能满足需要。朝廷为此采取了两项措施。其一是限制占田的数量,规定占田不 得超过40 具,即160多顷。按照这个限度,一个女真族大奴隶主当拥有耕牛120 头,民口千人,其中的绝大多数当然是奴隶。从 拥有土地的数量看,女真大奴隶主要大大超过北宋时的大地主。其二是把大批女真猛安谋克迁往新占领的地区。从太宗至海陵王期间,有数批女真人被安置在中都附近和燕山以南、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领受大量汉人逃亡时荒废的田地,并侵占了一些没有逃亡的汉人的田地。由此形成了人口的双向流动。一方面是大批女真人南迁,在汉地受田,并租给汉人耕种以收取地租。另一方面是大批被俘获为奴的汉人、契丹人北迁金朝内地(即女真人原居住地),耕种女真奴隶主原来领受的田地。后来,一些猛安谋克户不再返回女真旧地,便把原来领受的田地出租给在那里的汉人耕种。金朝中期世宗大定二十三年(1183 年)全国共有猛安谋克户615624 户,人口6158636口,其中奴婢1345967 口。几乎与此同时,金朝人口总计678 万多户,4470 多万口。猛安谋克户占总户数的不足9%,总口数的不足14%;奴婢占总口数的3%左右。 女真人原无赋税制度,太宗天会三年(1125 年),朝廷为防备饥荒,命猛安谋克户每拥有一具牛缴纳粮食一石,并要求每个谋克设仓贮存。 天会五年(1127 年),又命内地诸路每具耕牛纳粟五斗。由于这种赋税的征收以牛具为单位,所以称为牛头税。这种税仅限于向女真人征收,汉人地区仍沿袭辽、宋旧制,征收夏秋两税,此外还有各种杂税。牛头税的征收额远比两税低。 女真人大量南迁到汉人地区,与汉人杂居,便处在汉人封建租佃制的包围之中。在汉人的影响下,女真人的奴隶制和受田制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逐步向封建制度演变。即使在东北女真人旧地,由于汉人和契丹人的大批北迁,女真人也已成为少数,也在经历着同样的封建化过程。到金朝中、后期,就总体而言,女真人完成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这个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奴隶的数量大为减少。到金代中期时,女真人在对外作战中已不再大规模俘掠奴隶,宋金隆兴和议以后,基本上停止了对外作战,奴隶的来源基本断绝,奴隶制失去了发展的源泉。女真人在汉人的影响下,逐渐采取租佃土地的办法,多数中、下阶层的女真人大量出卖奴婢。前面1183 年的统计已经表明,奴婢在猛安谋克户中仅占不足四分之一。这就是说,到这时,每四个女真人才拥有一个奴婢,可见奴隶在生产中已不占重要的地位。仍然保留的奴婢,主要集中在皇室、贵族手中。只有极少数大贵族,仍然役使大批奴隶从事生产活动。但这已不是女真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此外,辽代遗留下来的头下户和寺院二税户,在金代中期也被放免,成为平民。 --普遍实行土地租佃制度。各地女真猛安谋克户多数都不自己耕种受田,出卖奴婢以后,便把田地租佃给汉人耕种。但许多普通猛安谋克户田地数量有限,租佃收入不足费用,生活困窘。世宗时,朝廷曾多次要求女真民户自己耕种受田,不要全部出租给汉人,但又允许地有余而力不足者出租部分田地给他人耕种。这实际上承认了租佃受田的事实。由于猛安谋克户都拥有或多或少的土地,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封建地主。当然,如同汉族地主一样,拥有土地不多的中、小地主,生活并不十分宽裕。女真贵族所拥有的土地,也有相当一部分出租给民户耕种。金朝初期南侵时,金朝统治者还曾把大量原北宋官田、汉人逃亡后遗留的无主耕地以及荒地等划为官田。除一部分由猛安谋克户领受以外,其余官田由官府租佃给民户,收取地租。金代也出现了贵族、官僚转租官田的现象。年久以后,他们往往把这些官田据为己有。土地租佃关系发展后,拥有大量土地的女真人已与汉族地主无异。 3。中期的经济发展到金朝中期海陵王(1149-1161 年在位)和世宗(1161-1189 年在位)统治时期,对外征战基本停止,国内局势趋于安定。特别是世宗时与南宋隆兴和议以后,出现了较长时间的和平。在这一时期,金朝基本上完成了向封建制度的过渡,奴隶制度仅剩残余。这表明,女真人作为征服者,已经接受、适应了被征服地区的状况,逐渐融入被征服者的社会之中。经过太宗以后的历次改革,金朝在政治制度、法律等方面基本上沿袭了宋、辽旧法,南侵初期各地制度不统一的局面结束,对汉人的统治趋于和缓。世宗注重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全面兴盛,在位期间出现了一时的经济繁荣,史称世宗为"小尧舜"。 下面以世宗在位时期为中心,简要介绍金朝的经济状况。 (1)农业女真旧地原来就是农业区域,农业生产有一定的基础,但农具和农业生产技术都比汉族地区落后。金朝初年女真人大批南迁,不少人仍然从事农业生产。世宗时,朝廷重视农业。后来,朝廷还曾规定,猛安、谋克能劝农耕田者,赏赐银、绢,加官晋级;农田荒芜者,或降级,或受罚,或受刑。 农业的发展首先表现为户口和垦田的增加。世宗初年,金朝全境仅有300 多万户。到世宗后期,已增加到678 万多户,4470 万口。世宗以后不久,又增加到768 万多户,4580 多万口。户口的增加,既表明农业已得到恢复和发展,又是农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条件。女真人南迁后,不少以前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垦,垦田面积有所增加。世宗大定23 年(1183年),女真猛安谋克户共拥有垦田171 万顷。这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而汉族和契丹族民户拥有的垦田还不包括在内。 为了清查全国的人口、土地、资财、奴婢等,以核定人户的财产总额,世宗时推行"通检推排",类似于宋朝的土地清丈。通过通检推排,有了全国的户口和垦田统计,民户负担轻重不均的情况有所改善,赋税比北宋时有所降低。这对农业生产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金代的作物品种、农业生产技术和工具与北宋时大体相同。由于在金朝的统治下北方得到了统一,中原汉族地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工具得以大量传入辽地和东北女真故地,使这些地区原来较落后的农业生产技术得以迅速达到与汉族地区大体相同的水平,各种农具齐全配套。 这表明,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已开始从过去的粗放经济转变为精耕细作。因此,北方民族与汉族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差距已在缩小。 金朝占领的许多地区农业生产都有相当的基础。到金朝中期,除金朝境内的南部地区以外,多数地区的农业生产已经恢复到金宋战争以前的水平。原宋地的粮食产量在每亩1 石上下。水稻的种植范围向北扩展,一些地区的水田达到亩产3 石到5 石的高水平,超过北宋。 朝廷每年通过征收赋税得到大批粮食。除用于各方面的开支以外,还在各地设仓积贮。章宗在位期间(1189-1208 年),全为仓廪积存粮食达二、三千万石,足够官兵食用四、五年。由此可见,金朝中期的粮食生产已达到相当的水平。 金朝重视养马。海陵王末年南侵时,曾征调战马56 万多匹,在作战中大部分失散。世宗时增设群牧所,奖励牧马,严禁宰杀和役使。对其他牲畜也采取措施积极发展。到边宗末年,马恢复到47 万匹,牛达到13万头,羊87 万只,骆驼4000 头。在一些地区保有大量牧场。 (2)手工业女真人建国以前手工业极少,建国后的手工业均以辽、北宋为基础。 到世宗时,由于大批奴婢获得解放,手工业得到较快的发展。 --矿冶业。金朝矿冶业比较发达。女真族在建国以前就已开始冶铁。金朝建立后,女真旧地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南)地区的冶铁业继续发展。原辽、宋地区的冶铁业也有所发展,云内州(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真定府(今河北正定)、鲁山、宝丰、南阳等地是著名的铁产地,产品以青镔铁较著名。煤(石炭)的开采和使用更为普遍,除用于城市居民冬季取暖外,还用作冶铁、制瓷等业的燃料。金朝对铜控制较严,禁止民间铸造铜器,并把民间原有铜器大量拘括入官,在官营作坊重新铸造。但朝廷对金银的限制较少,世宗初年朝廷准许民间开采金银,官府抽取产品的1/20 为坑税;世宗中期又取消坑税,任民间自由开采。 --纺织业。金代纺织业继续有所发展。北宋旧地中有许多地方原来就是纺织品的重要产地,号称"衣被天下"。金人南下后,在真定、平阳、太原、河间、怀州等地设置大规模的官营绫锦院。各地还分布着许多民间纺织作坊。中都的丝织业居全国之冠,产品"精绝天下"。此外,相州产的相缬(xié,音谐)、河间府产的无缝锦、大名府产的皱彀(hú,音胡)和绢、平阳府产的卷子布、东平府产的锦和绢、辽阳府产的师姑布、平州产的绫、涿州产的罗等,都是较著名的产品。 --制瓷业。女真人在建国前没有制瓷业,也不用瓷器。金朝建立以后,辽、宋旧地的瓷窑陆续恢复生产,女真旧地也开始建窑制瓷,制瓷业有所发展。主要的瓷器产地有钧州、耀州、真定府等。烧制技术与宋朝大体相同,烧窑的燃料广泛使用煤。瓷窑主要由民间经营,官府在瓷器产地委派"抽分官"收税。 造纸业和印刷业。金代的造纸业和印刷业在辽、宋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稷山产的竹纸和平阳产的白麻纸都比较著名。官、私印刷业都比较发达。中都、南京(今开封)、平阳、宁晋等是主要的印刷业中心。中都的国子监大量刻印经史书籍,发给各地学校,称"监本"。平阳府一带民间广设书坊和书铺,并曾刻印宋人书籍,官府在此设有专门机构管理书业。赵城民间集资刻印《大藏经》,共7100 多卷,历时20 余年。金朝刻印的书籍很少传到南宋。宋人称金朝书籍为"北方板本"或"北地枣本"(金代刻书主要使用枣木为材料)。 火器制造业。金朝初年在对宋朝的战争中就已使用火器,其制作技术来源于辽。后来,火器制造进一步发展,在技术上与南宋不相上下。 金朝后期制造了名为"震天雷"的火器,在铁罐中装入火药,临阵爆炸;名为"飞火枪"的纸筒枪,可喷射火焰。金朝制造火器在对宋朝和蒙古人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造船业。金代内河航运和海上交通都有所发展,造船技术在北宋基础上有所提高,官府作坊制造过大型船舶。为适应北方冬季严寒河道封冰的情况,金人制造了船头有铁制长锥的撞冰船。但从总体上看,金朝的船舶制造技术和造船业规模,都比南宋落后。 (3)商业女真人原来"无市井,买卖不用钱,惟以物相贸易"。金朝初年,辽、宋旧地遭到很大破坏,商业发展不平衡。一些城市和遭战乱破坏较轻的地区商业继续发展,遭战乱较重的地区商业尚待恢复,女真旧地商业处于萌芽状态。到金代中期以后,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逐渐恢复以及各地城市的日益繁华,商业也有所发展,在一些地区呈现繁荣景象。 金代最大的商业城市是京城中都和南京(即北宋旧都开封)。海陵王将国都由上京迁往中都以后,中都人口猛增,达到近23 万户,约百万人。城北设三市,为商业中心。水陆交通也日趋便利,各地货物云集于此,商业日渐繁荣。南京在北宋时就是商业繁华的大都市,金代中期又有所恢复,人口达到23 万户左右,仍有百万人。世宗时,大相国间仍每月逢三、八日开寺,商贩集中于此交易,买卖者甚众。 其他城市,如辽阳府、咸平府、相州(今河南安阳)、上谷等地,也人口众多,街市繁华。到世宗时,黄河以北地区的城市和商业已有胜过中原之势。 金代城市商业中仍设行,入行商人称"行人",行的首领称行头或行领,由大商人兼任,与宋朝情况类似。朝廷在繁华的商业都市设置市令司,监督商人使用的度量衡器,调整市场物价。官府在市场上强行征购所需货物,各地权贵也常常利用权势,胁取各种货物。金中都设有都商税务司,负责征收商税。世宗初年,各地常有商税院务苛留商人的事件发生,朝廷遂下令罢征商税。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 年),朝廷重订商税法,规定金银征收1%,其他货物征收3%。章宗(1189-1209 年在位)末年又提高为金银征收3%,其他货物征收4%。金代征收的商税额较少,世宗时中都商税额仅16.4 万多贯,章宗时为21.4 万多贯。这一方面是由于税率较低、杂征较少,一方面表明商业交易的数额比较少。 金朝初年未发行货币,只用辽、宋旧钱。海陵王贞元二年(1154 年),朝廷开始印制交钞,正隆二年(1157 年),开始铸造铜钱。此后,交钞与铜钱并用。交钞是金朝纸币,按面额分大、小钞各5 种,使用以7 年为限,到期后以旧换新,从章宗继位之初起取消7 年期限,改为无限期流通。朝廷设置交钞库,管理印造、兑换事务。海陵王和世宗在位期间,交钞印制量不大,铜钱铸造量也不大,世宗时年铸铜钱仅14 万余贯。章宗以后,朝廷大量印制交钞,通货膨胀严重,严重影响民间商业的正常进行,白银逐渐成为民间的主要交换手段。 金朝与南宋、西夏以及其他北方民族之间的贸易主要通过榷场进行。根据军事和经济等情况的变化,榷场兴废无常。金宋之间的榷场前已介绍过。此外,金朝还在密州胶西县设置榷场,专与宋人进行海上贸易;在绥德州、保安州、兰州设置榷场,与西夏人进行贸易;在北方的燕子城、北羊城、庆州的朔平、洋州的天山、丰州、东胜州、辖里尼要等地设置榷场,与北方其他民族进行贸易。其中以金宋之间的贸易额最大,仅每年输入茶叶就要费银30 多万两。从西夏以及其他民族输入的货物以马匹为主。金宋边境的主要榷场为泗州场,世宗时每年收税约5 万贯,后来增加到10 余万贯。这表明,金朝中、后期通过榷场进行的对外贸易有所增长。 4。后期的经济衰败金代经济平稳发展持续的时间不长,仅中期,特别是世宗在位时的几十年。自章宗继位(1189 年)起的40 余年,经济状况持续恶化。 章宗时,黄河三次决堤,使黄河两岸的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大定二十九年(1189 年)初,黄河在曹州决堤。四年后,明昌四年(1193 年)六月,黄河又在卫州决堤,洪水冲垮长堤十余处,大名、清州、沧州等都遭水淹,经济损失严重。次年初,都水监丞田栎建议,在黄河北岸开一个口子,引河水流入梁山泊故道,使南、北两条清河分流。但当时北清河大堤久未加固,梁山泊故道居住着屯田军户,加之朝中大臣纷纷反对,此议未被采纳。就在这一年八月,黄河在南京阳武再次决堤,洪水吞没封丘县城,向东南流入梁山泊,又分为两支,一支流入北清河,一支由泗水入淮河。经今天津附近入海的黄河北流完全断绝。这是历史上少见的大水灾,证明田栎的建议是有道理的。决堤后,朝廷急调民夫修补汴河堤防,才使洪水没有浸没南京。这次水灾使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大批农民丧失生命,许多人流离失所,农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 与此同时,女真贵族和猛安谋克户继续加速向封建地主转变。章宗时,朝廷不得不放宽对女真人出租田地的限制,土地租佃关系的发展更为迅速。女真族是金朝的统治者,猛安谋克实际上是国家的职业军队。 所以,猛安谋克户转变为地主后,仍然具有不同于汉族地主的特殊身份和地位。他们倚仗权势,收取高额地租,甚至强抢佃户财物,佃户无处申诉。女真人转变为地主后,逐渐接受汉族文化,章宗时,先后允许女真人参加科举考试和与汉人通婚,猛安谋克制度开始趋于瓦解。但是,女真人也因此失去了慓悍善战的习性,猛安谋克的战斗力大为减低。 与此同时,在金人南下时遭到沉重打击的汉族大地主的势力也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们又能像在北宋时那样肆意兼并土地,积聚财富。贫困农户数量增加,还要承担沉重的赋税,逃亡者日增。承安二年(1197 年),章宗不得不下令通检全国物力。经过这次通检推排,籍定全国物力钱为258.6 万多贯,比原额302.2 万多贯有所减少,其中贫困者减免63.8 万多贯,新近富强者增加20.2 万多贯。此后,又进行过几次通检推排。通检推排对平均赋役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只能使土地兼并者多缴纳赋税,并不抑制兼并本身。大地主,特别是女真大地主,依然能够通过各种办法逃避赋税。 由于灾害频繁,对外战争持续不断,特别是金朝后期蒙古人的入侵,朝廷的财政支出与日俱增,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窘迫局面。面对财政上的亏空,金朝统治者采取了与南宋统治者近似的办法,即括田和增发纸币。章宗时,金朝在与北方鞑靼等族的战争中屡次失利,朝廷中有不少人把这归咎于女真屯田户土地太少,无以养赡,因而缺乏斗志。他们主张通过括取民间逃税的田地为官田,分授给猛安谋克户的办法,增加女真人的田地和收入。承安五年(1200 年),朝廷准许括籍被民户"冒占"的官田。括田的过程有诸多弊端,所括之田不仅包括确实被冒占的公田,还包括大量私田,有的官员为增加括田数量,竟指使人指控他人冒占官田。不少民户由于失去田产而破产、逃亡。随着北方战争的失利,女真族猛安谋克大量南迁屯田,括田成为朝廷安置猛安谋克户和筹措军事费用的主要手段。 自章宗时起,朝廷逐渐改变了世宗时慎重的货币政策,开始大量发行交钞,以弥补财政上的亏空。由于交钞发行过多,到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民间商人在交易中常常拒绝收取面额在一贯以上的大钞,官府不得不用面额700 文以下的小钞兑回部分大钞。随后,朝廷强制推行大钞,规定一贯以上的交易必须使用交钞和银币(当时称宝货),不准用铜钱。承安三年九月,朝廷规定,亲王、公主、品官存留现有铜钱的1/3,民户存留一串,其余在10 天内换成实物。同时强制发行三合同交钞。但官府只发行,不回收,4 年后才准许民户用三合同交钞交税,而且仅限于税额的70%。这种种办法使民户非常不满。章宗泰和七年(1207 年),朝廷竟然规定要惩治"相聚论钞法难行者",不久又规定民间交易必须使用交钞,并惩治因民间不愿接受而不使用交钞的官员。滥发交钞,导致钞价益轻,民间交易难以进行,以至商人罢市,交钞几成废纸。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金末。 由于流通中的铜钱不敷使用和民间不愿使用交钞,而朝廷又贮存着价值1 亿贯钱的金银,朝廷于承安二年正式发行银币,称"承安宝货"。这是自汉武帝以来国家第一次正式发行银币。银币与交钞并用。但由于金代民间可随意开采银,民间私铸的劣质银币随即出现,严重影响商业交易,许多商人甚至停止交易。朝廷不得不在承安五年(1200 年)底下令停止铸造和使用银币。 括田和滥发交钞,使金朝后期的经济陷入混乱之中,生产和普通民户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大安三年(1211 年),成吉思汗率蒙古人进攻金朝,贞祐三年(1215 年)攻取中都,金宣宗率朝廷迁往汴京。哀宗天兴三年(1234 年),金朝灭亡。此时,经济已是一片衰败景象。 六、结语宋、辽、西夏、金在中国经济史上处于重要的转折时期。这个转折表现在经济制度、经济发展和经济格局等各个方面。 在经济制度上,土地私有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成为土地制度的单一发展方向,土地租佃关系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形式,从而把国家对土地的占有和对民间土地占有的干预降低到最低限度。在这一时期,土地私有制度不仅在宋朝统治的汉族地区得到广泛发展,而且逐步在辽、西夏、金统治下的北方民族地区取得主导地位,这不仅扩大了土地私有制度的地域范围,而且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土地私有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使广大农村社会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更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 宋代的社会生产有迅猛的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等的发展水平都显著提高。这不仅表现为农业和手工业各部门生产规模的全面扩大和产量的增加,表现为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商业的繁荣,更重要的是表现为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在技术上的全面进步,专业化分工的高度发展,商品生产和货币关系渗透到各个领域,商业性城镇的大量涌现,全国性商业网络的初步形成。总之,农业、手工业、商业及其内部的各个部门,既逐步分化、各自独立发展,又相互紧密结合,形成了一个新的、完整的体系。所以,宋代的社会生产同唐代相比,不仅在量的方面有明显的、大幅度的增长,而且在质的方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水平,成为战国秦汉以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又一个高峰期。随着汉族对北方民族影响的增强,北方民族也开始被纳入这个新的社会生产体系之中。 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漫长过程也完成于这个时期。在宋朝特别是南宋的统治下,长江下游和太湖流域一带的浙西平原,社会生产高度发展,经济极其繁荣,不仅在中国经济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当时的世界上也明显地居于前列。在南宋和金时,南方经济的发展和北方经济的萎缩形成鲜明的对比,南方和北方在经济上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所以,就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而言,经济的重心已经移到南方。这个经济格局的变化,在中国经济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然而,就在全国的经济重心移到南方的同时,北方的经济格局在金代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就这一局部地区而言,经济的重心由中原移向华北平原。从此,中原地区彻底失去了上千年来在经济上的中心地位,华北平原在经济上的地位日趋重要。这一变化不仅为以后在统一的政权下南方和北方经济差距的逐步缩小准备了条件,而且为北京成为统一国家的政治中心奠定了初步的经济基础。 在宋、辽、西夏、金时期完成的这些转变,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或几个朝代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高的范围。它们标志着中国古代的经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果把自秦汉至清末的经济发展划分为发展与成熟两个阶段的话,那末,宋、辽、西夏、金时期就是后一个阶段的开端。其主要标志是,以农业为主、以手工操作为基础的社会生产体系及其相应的制度保证体系已经趋于完善;从对资源开发的深度和广度而言,已经接近甚至几乎达到了古代的技术条件所能允许的最高水平。宋、金以后的数百年,直到清末,中国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在宋代达到的新高度的基础上,在量的方面继续拓展,无论在制度上、在技术水平上、在总体格局上都很少有明显超出宋、辽、西夏、金时期的重大创新。所以,宋、辽、西夏、金时期在中国经济史上的地位,就在于它勾划出了此后数百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致轮廓。◆◆◆《中国全史》 053/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宋辽金夏军事史 本卷提要 本书概述了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历史时期之一--宋辽金夏时期军事领域的发展和变化。其时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干戈扰攘,战事频仍,对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造成极大的破坏。而在军事上,则对中原汉民族和边疆少数民族之间军事文化的广泛交流,军队建设的发展和战争样式的演变有积极促进作用。宋、辽、金和西夏各政权普遍实行的高度中央集权的统兵体制,解除了统兵将领对皇权的威胁,也带来了兵将互不相习、指挥呆板僵化的弊病,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火器的发明及其被广泛运用于战争,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昔日冷兵器搏杀的面貌,迫使惯于采用密集队形的步兵方向趋于疏散化。北方游牧民族具有强大突破能力的骑兵集团称雄于中原大地,进一步刺激了防御者抛弃以往主要依靠野外会战消灭敌军的观念,更多的在筑城技术、城防体制和城守战法上推陈出新,依托大纵深的相互友撑的城垒群防御体系迟滞、消耗敌人,等待时机成熟再发动反攻。同时,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兵学至此走向定型化,《武经七书》的颁布、西夏和女真文兵书的翻译和古代兵书典籍的大规模编纂、整理,标志着中国兵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一、宋辽金夏军事概述宋辽金夏时期(公元907~1271 年)是中国历史上汉族与少数民族政权并存,相互之间既斗争又融合的重要时期。建隆元年(公元960 年),赵匡胤(公元927~976 年)建立了北宋王朝。当时在中国境内与之长期对峙的还有契丹族建立的辽、党项族建立的西夏等少数民族政权。宋与辽夏,辽夏之间都爆发过战争,尤以宋与辽夏之间的战争持续时间较长。后来,生活于白山黑水之间的女真族崛起,其首领完颜阿骨打(1068~1123 年)在反辽斗争中建立了金朝,并在天会三年(1125 年)、天会五年(1127 年)相继灭亡辽和北宋。在北宋灭亡的同一年,赵构(1107~1187 年)重建宋政权,史称南宋。南宋初年,宋金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战争,金军的力量在战争中不断削弱,宋军的力量有所增长,南宋由此巩固了自己的统治,保住江南半壁河山。13 世纪初,蒙古族从大漠草原上崛起,成吉思汗(1162~1227 年)统一了蒙古各部,先后灭亡了西夏和金。忽必烈(1215~1294 年)继位后,建立了元朝,并于至元十三年(1276年)攻陷南宋京城临安(今杭州),再一次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的统一。 这一时期军事上的突出特点,首先是军事体制上实行高度中央集权。宋朝统治者基于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拥兵自重的痛苦教训,将兵权收回到皇帝手中。宋太祖赵匡胤确立了枢密院掌军政、三衙分典兵马、临时命将出征的军事制度,这对于防止武人拥兵割据、维护社会稳定颇有益处。但同时也造成了兵将互不相习的弊病,导致宋军战斗力下降,在对辽和西夏的战争中多次失败。契丹、女真和党项等少数民族,在政权建立之初都还或多或少的保持着昔日"兴兵合议"的军事民主制遗风。随着政权的日益汉化和封建化,兵权也逐渐集中到最高统治者的手中。明清时期的高度中央集权军事制度,皆是由此一脉相承而来的。 其次,在武器装备上开始步入火器和冷兵器并用时代。中国早在唐代就已发明火药,而这一足以改变战争面貌的新生事物被广泛用于军事,还是在宋金时期。宋人创制的长竹竿火枪、发射子窠的管形火器突火枪,金人所创制的飞火枪和爆炸性火器震天雷给当时的作战样式带来巨大的变化,直接促进了城守战法的发展和作战队形的疏散,也为元明清时期火器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三,兵学发展进入新的繁荣时期。宋辽金夏时期各民族间兵学交流频繁,契丹、女真和党项人都翻译了数量可观的本民族文字兵书,他们积极学习中原的攻守城战法,也以自己的大规模骑兵作战战法影响着宋人。宋代"士大夫言兵"社会现象的出现,《孙子》学的兴起,使汉唐间沉寂近千年的兵学论坛再次兴盛起来。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赵匡胤、耶律阿保机(公元872~公元926 年)、萧绰(公元953~1009 年)、元昊(1004~1048 年)、完颜阿骨打、岳飞(1103~1142 年)等著名军事统帅和名将所提出和实行的高超的战争艺术,以《武经总要》、《何博士备论》、《守城录》、《历代兵制》、《百战奇法》为代表的大批兵书,把中国古代兵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宋辽金夏时期的军事制度(一)北宋兵制1。高度集权的军事领导体制自唐中期的"安史之乱"开始,在中原地区,兵连祸结的状况持续了200 余年,骄兵悍将们演出了一幕又一幕叛乱、割据和混战的悲剧。 靠兵变登上帝位的宋太祖,深知要避免赵宋政权重蹈前5 个短命王朝的覆辙,必须改革兵制,加重集权,根除中唐以来"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的恶习。否则,赵宋天下便断无长治久安的可能。 为此,宋初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基本精神是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反映在军事统御体制上,首先是建立枢密院--三衙体制,其次是实行以文制武。 (1)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宋太祖夺取政权后,立即执行了"罢功臣,释兵权,制将帅,立兵制"的政策,以"杯酒释兵权"解除功臣宿将的兵权。同时,解除节度使的行政权和兵权,将中央和地方的兵权收归到他本人手中。为了从体制上限制将领的权限,使兵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宋王朝确立了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 枢密院是宋代主管军机事务的最高机关,与中书省"对持文武二柄",并称东西二府。其长官有枢密使和副使,有时还增设签书枢密院事和同签书枢密院事,或以知枢密院事代替枢密使和副使。至于其职责,据《宋史·职官志》记载,是掌管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及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的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等事宜。此外,尚书省还设有兵部,名义上掌管兵卫、仪仗、卤簿、武举、民兵、厢军、土军、蕃军、舆马、器械等,但实际上它的职权却被枢密院侵夺而形同虚设,名存实亡,不过"独省文书"而已。 三衙的全称是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五代初即已出现侍卫亲军,后晋时将其扩充为中央军,至后周又分为殿前司军和侍卫司军两支。宋太祖即位之初,用"杯酒释兵权"的办法解除石守信等主要禁兵将领的兵权,同时取消殿前都点检和副都点检两个高级军职,并将侍卫司分为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同殿前司一起合称三衙。三衙的职能是"掌殿前诸班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①。可见,宋初由两司分为三衙,削弱了中央军统兵官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将三衙的统兵权由中央扩大到全国。禁兵原意是指皇帝亲兵,随着三衙统兵范围的扩大,事实上已变成北宋的正规军。 由于禁兵除驻守京师外,还分戍各地,打乱了原有的统兵体制。为此,宋另外委派"率臣",统御各地分属三衙的禁兵,负责镇戍、征战等事宜。所谓率臣,有安抚使、经略使、经略安抚使、都部署、副都部署、部署、副部署、都钤辖、钤辖、副钤辖、都监、副都监、监押等名目,后来避英宗赵曙(1032~1067 年)名讳,将部署改名为总管。"边 ① 《宋史·职官志》。 境有事,命将讨捕,则旋立总管、钤辖、都监之名,使各将其所部以出,事已则复初。"①可见,这些统兵官都是临时委任,并无定制,品级高低不一,管辖地区有大有小,所辖兵力也有多有少。 这样,禁兵如驻扎在开封府,则由三衙直接管辖;如屯驻外地,则既受率臣指挥,也受三衙节制,实际上是双重领导。至于大小率臣之间,尽管有上下级关系,但这种隶属关系并不严格。品级最高的率臣,又听命于中央枢密院、宰执大臣和皇帝本人,三衙则无权指挥。宋廷在禁军中建立的这种纵横交错的指挥系统和统辖体制,其目的无非是把权力集中到中央特别是皇帝本人手中。 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的建立,巧妙地把兵权一分为三。"兵符出于枢密,而不得统其众;兵众隶于三衙,而不得专其制。"②枢密院有调兵之权,却不掌管军队;三衙掌管军队,却无调兵之权;遇有战事,由皇帝任命率臣领兵出征,从而实现了"发兵之权"与"握兵之重"的分离。这种体制对于消除中唐以来绵延200 多年藩镇割据的局面,确实起到了重大作用。但由于过分地集权中央,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弊端。统制过严,机构重叠,造成了主兵机构与非主兵机构之间、主兵机构与将帅之间、将帅与将帅之间、主将与偏裨之间、部队与部队之间权限不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不能相互协调,缺乏统筹安排,结果必然是互相牵制,动辄掣肘,弊病丛生。正如贾昌朝(公元998~1065 年)所言:"今陕西四路总管而下钤辖、都监、巡检之属,悉参军政,谋之未成,事已先漏,甲可乙否,上行下戾,主将不专号令,故动则必败。"①(2)以文制武唐末五代兵变频繁,使宋代皇帝和士大夫们养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认为武将位尊权重,必然会尾大不掉,骄横难制,形成方镇割据之患。因此对将领无端猜疑和百般防范,实行重文轻武、以文制武,通过以文臣主兵,用宦官督察,以阵图箝制等手段来削弱和限制将领的指挥权。似乎只有这样做,才可保国家承平,长治久安。 宋枢密院长官一般都由文臣担任,正是贯彻了"以文制武"精神。 有宋一代,尽管也有个别武将出任枢密院长官的事例,但都因受到猜疑而旋被罢黜,如仁宗时名将狄青"出兵伍为执政",遭到文臣的极力反对,曾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南宋初任命韩世忠(1089~1151 年)、张俊(1086~1154 年)和岳飞三大将任枢密使和副使,更是高宗和秦桧为了剥夺他们的兵权以投降金人的阴谋手段。在晚唐五代,武夫横行,文官只能低眉拱手,听凭他们摆布。到了宋代,这种情况便完全颠倒了过来。以文制武不仅在中央存在,在地方亦然。北宋初,如部署、钤辖之类的军职,都是专用武将。至太宗时开始参用文臣,实行以文制武。真宗以后,以文臣任统兵官,督率武将,便逐渐成为惯例。安抚使、经略安抚使之类,往往都由文臣担任。"祖宗之法,不以武人为大帅,专制一道。必以文臣为经略,以总制之。武人为总管,领兵马,号将官,受 ① 《容斋五笔》卷三。 ② 《梁溪全集》卷四三。 ① 《宋史·贾昌朝传》。 节制,出入成守,唯听指挥。"②诚然,在中国历史上,文人儒将主兵而立下赫赫战功者不乏其人。问题的关键是在重文轻武风气影响下,文人大多未经战阵,缺乏统兵作战的实际能力,让他们领兵作战,其后果不待言而自明。 沿用宦官监军的陋习,在宋代始于太宗,后继者又踵其弊端。由于宦官在夺取帝位时帮了大忙,太宗便倚之为心腹亲信,让他们参预军政,给予监督钳制将帅乃至指挥军队的全权。宦官们生长深宫,不谙兵事,有的宦官甚至倚仗权势,为非作歹。如王小波、李顺起义时,宦官王继恩(?~公元999 年)率兵前去镇压,他置紧急军情于不顾,专以宴饮为务,纵恿手下剽掠民众,对颇有才干而又不肯党附自己的先锋官马知节(公元955~1019 年)百般陷害,以达到排斥异己之目的。北宋末年的宦官童贯(1054~1126 年),时称"六贼"之一,屡掌枢密院,握兵20 年,权倾朝野。在伐辽战争中,惨遭不应有的失败,为掩饰败绩,童贯竟暗中约金出兵,结果引虎驱狼,加速了北宋的灭亡。可见,由宦官监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根据战场上敌我双方不断变化的情况,因地因时便宜行事,乃是作战指挥的起码要求。而宋代则不然,实行"将从中御"。幽居深宫、远离前线的皇帝和二三大臣,依据主观臆测,制定作战阵图,错误地钳制和剥夺前方将帅的机动指挥权。"图阵形,规庙胜,尽授纪律,遥制便宜,主帅遵行,贵臣督视"①,扼杀了将领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迫使将领循规蹈矩,死守阵图。在当时通讯联络条件极为落后的情况下,依靠预先制定好的阵图,遥控作战,不许更改,无疑是一件极为荒唐可笑的做法,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战场要求,将领们"依从则有未合宜,专断则是违上旨"。这种错误的做法,在当时即遭到了许多人的批评,但却未能使宋代皇帝迷途知返,改弦易辙。 运筹于深宫之中,结果必然是致败于千里之外。正如宋人朱台符(公元965~1006 年)所言:"阃外之事,将军裁之,所以克敌而致胜也。近代动相牵制,不许便宜。兵以奇胜,而节制以阵图;事惟变适,而指踪以宣命。勇敢无所奋,知谋无所施,是以动而奔此也。"①2。编制体制(l)以禁军为主体的武装力量体制北宋军队由禁兵、厢兵、乡兵和蕃兵组成,以禁兵为主体构成一种中央军和地方军、正规军和非正规军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禁兵原是皇帝的亲兵,以北宋时成为中央军兼正规军。它的职责,除侍卫皇帝守卫京城外,还肩负着对外征伐、对内镇压的双重任务。因此,它是北宋武装力量建设的重心,历代皇帝对它都十分重视。首先是招募和拣选严格,并制定了招募、拣选和迁补的具体办法与标准。宋太祖将各地部队中精壮骁勇的士兵,一律挑选到中央当禁兵。其次是严明军纪,加强管理。唐末五代士兵骄横难制的重要原因就是军纪松弛。宋②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三八。 ① 《武夷新集》卷一○。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 太祖即位以后,亲自制定"阶级之法",革除晚唐以来士卒骄横的恶习。所谓阶级之法,就是确立从士卒到将领的绝对隶属关系,凡以下犯上即所谓犯阶级者,分别处死或流放。此法的实行,矫治了中唐以后藩镇威侮朝廷、士卒侵逼主帅的积弊。再次是加强训练。为此实行更戍法,禁兵"自龙卫而下,皆悉戍诸路,有事即以征讨","戍守边地,率一、二年而更"②。实行更番迭戍、移屯换防的目的,一是使将不得专其兵,铲除将领称霸割据的土壤;二是使士兵"均劳逸,知艰难,识战斗,习山川"①,达到训练军队的目的。更戍法在北宋持续了100 余年,在实行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一些弊端,造成"将无常兵、兵无常将","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等后果。至宋神宗时"才慨然改制",废除了更戍法。由于对禁兵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所以在宋初,禁兵保持了较高的战斗力,并能在南征北伐中,所向克捷,较顺利地完成战斗任务。 宋王朝除国家正规军中央禁兵外,还有大量的地方武装,它们主要包括厢兵、乡兵和蕃兵3 种,此外还有属于乡兵系统而又与乡兵略有不同的土兵和弓手,是具有警察性质的州县地方治安武装。 厢兵是国家正规军中的地方军,原是各州的镇兵。宋初将各地藩镇兵中壮勇者抽调编入禁军后,剩下老弱者留在本地,充当厢兵。"太祖皇帝制折杖法,免天下徒,初置壮城、牢城,备诸役使,谓之厢军。"②宋设置厢兵的目的,"大抵以供百役",所以厢兵既是地方军,又是杂役军。厢兵服役的范围很广,如筑城修路,制造武器,建造战船,疏浚河道以及官员的侍卫、迎送、运输等。一般情况下,厢兵不进行训练,也很少参加战斗。 乡兵是保卫乡土的非正规地方军。与禁军和厢兵不同,乡兵是依据户籍从农民中抽丁组成的,一般不脱离生产,就地训练,以守卫乡土。 蕃兵是由少数民族组成的非正规边防地方军,是宋仁宗中期应西夏战争之需而设立的,由河东、陕西与西夏接壤地区大大小小的羌人部落的"熟户"组成。所谓熟户,是指靠近宋边并接受宋统治的羌人。一般由其本部首领统率,同乡兵一样,属于地方性质的军队。 (2)北宋军队的编制北宋禁兵的编制,除侍卫皇帝的亲兵以班和直为单位编制外,一般都分为厢、军、指挥(营)、都4 级。"大凡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或隶殿前,或隶两侍卫司。"①厢作为军队的一级编制,起于唐代。"左右厢起于唐,本用李靖兵法,诸军各分左、右厢统之。"②左、右厢原为左、右翼之意,中唐以后成为固定的军事编制单位。北宋沿袭旧制,禁军中的捧日、天武、龙卫和神卫上四军、殿前司马兵骁骑军、步兵虎翼军、侍卫马军司的骁捷军、骁武军等部分军队,均有厢的编制,分左、右厢。至于其它大多数番号的禁兵,则无厢一级编制。厢的统兵官是都指挥使,按照500 人1 指挥、② 《文献通考》卷一五二。 ①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五二。 ② 《乐全集》卷二四。 ① 《武经总要》卷一。 ② 《玉海》卷一三九。 5 指挥1 军、10 军1 厢的正规编制,每厢应有2.5 万人。但实际上却不足此数。由于厢一级编制的兵力较多,各厢都指挥使的权力较大,故从北宋前期开始,便逐步缩小或废除厢的编制,厢都指挥使也随之成为武将的虚衔而有名无实了。 厢下设军的编制在五代时已较普遍。宋袭旧制,在军队中设立军一级编制,其统兵官为军都指挥使和都虞侯。按规定1 军有5 指挥,共2500人,但实际上却往往多于此数,如真宗时虎翼军都是左右各5 军,而每军有10 指挥,比标准编额多出1 倍。 指挥这一级编制,五代时已经出现。北宋时指挥成了最重要也是最普遍的军事编制单位,其统兵官是指挥使和副指挥使。各种番号的禁军兵力,一般都是以指挥计算。按规定,每指挥为500 人,但实际上往往少于规定的编额。 北宋在指挥之下设都,也是沿用五代旧制。每都100 人,其统兵官马军是军使和副兵马使,步兵是都头和副都头,在副兵马使和副都头之下,还有军头、十将、将虞侯、承局和押官等官吏。 厢兵的编制,除了无厢这一级外,大致与禁兵相同。至于乡兵的编制,或是参照各时期正规军的编制,或是参照保甲法的编制,五花八门,没有定制。各路蕃兵的编制也不统一,或以部族为单位,或另分甲和队。3。军队的兵种构成宋代的军队,尽管有禁兵、厢兵、乡兵和蕃兵等各种名目,但从军兵种上划分,只有步兵、骑兵和水军。 宋代军队以步兵为主,相比较而言,骑兵则显得相当落后。宋由于丧失西北产马之地,军马主要来源于同西北少数民族的贸易。但因受财力和其他因素制约,数量毕竟有限。为解决马匹缺乏问题,宋也曾设置监牧养马,结果不仅成本高、耗费大,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和官兵,加上管理不善,马匹成活率极低,马种低劣,多不能充任战骑。战马匮乏依然如故。宋号有成建制的骑兵,但实际上徒有虚名。如仁宗时的名臣宋祁曾说:"今天下马军,大率十人无一二人有马"①,如此骑兵,实际上已与步兵无异。 马匹的缺乏只是宋骑兵落后的客观因素,主观上不重视骑兵建设,也阻碍了宋骑兵的发展。先后与宋对抗的辽、夏、金、元等军队,出自游牧民族,不仅精于骑射,且马匹充足,往往1 人2 马,甚至正军1 名配备战马3 匹,从而保证了高度的机动性和灵活性。面对如此劲敌,宋朝总的对策是以步制骑。如一代名臣范仲淹,竟也认为"自古骑兵未必有利",宋祁更进一步主张"损马益步"。这种目光短浅的认识,成为骑兵建设的阻力,妨碍了骑兵的发展和壮大。 骑兵适宜于平原旷野的远程机动作战,是军队中的主要突击力量。 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一支强大的骑兵,就不可能成为封建军事强国。 换言之,骑兵的发达与否直接关系到武运的兴盛与衰弱。宋军事上的积弱不振,同没有一支精干骑兵有着密切关系。宋骑兵落后,决定了其兵种构成只能是以步兵为主,而步兵行动迟缓,加上消极防御战略和军事 ①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二。 指挥体制上的种种弊端,战法单调而呆板,很难进行远程奔袭、机动作战,以争取战争的主动权。特别是在北宋时期,面对辽夏骑兵集团的四面冲击,宋一贯采用四面防御的方阵,所谓"阵而后战,兵法之常",成为北宋将领们奉行的准则,这种不顾敌情、地形等条件不同而一成不变的战法,使本就呆板的战术更趋保守。因此,在忽聚忽散、往来驰骋、机动灵活的对手面前,宋军被动挨打、屡战屡败,也就不足为怪了。 北宋时期,因主要战略方向在北边,水军的作用不大,所以对它的建设不太重视,水军的数量也不多。禁军中的水军有神卫水军和殿前司、步兵司两支虎翼水军,另加登州的澄海弩手。至于厢兵中的水军,兵力反而比禁兵中的水军多,主要配置在河东、陕西、淮南、江南、两浙、荆湖、福建、广南等路,其中大部分驻扎在南方沿江、沿海一带,具有维持各地治安的性质。真正用于边防的,主要是京东登州的水军。登州在山东半岛的东端,与辽的辽东半岛隔海相望,为防备辽从海上进攻,宋在此驻扎了澄海水军弩手2 指挥和平海水军2 指挥,这算是北宋最大的一支水师。 4。募兵制占主导地位的兵役制度宋代军队无论是禁兵还是厢兵,都是采用招募的办法。"或募土人就所在团立,或取营伍子弟听从本军,或募饥民以补本城,或以有罪配隶给役。"①除了配隶的罪犯外,其他都是召募而来。 宋代募兵的对象是流民和饥民。逢灾荒之年招募流民、饥民为兵,这是宋代的一项传统国策。宋太祖认为:"可以利百姓者,唯养兵也。 方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②饥年招兵的目的是防患于未然,将反抗的因素转化为镇压的因素。在募兵制下,不少破产的农民和逃荒的饥民,确是将当兵作为谋生之途而自愿投募的。但在军情紧急、兵源枯竭的情况下,抓伕的事例也屡见不鲜。如宋徽宗末期,开封府"诸军捉人刺涅,以补阙额,率数人驱一壮夫,且曳且殴,百姓叫呼,或啮指求免"③。南宋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兵员损耗严重,为弥补空缺,"强刺平民为军"的风气更为盛行。由此可见,宋代的募兵制固然同前期的征兵制有重大区别,但这种区别又不太严格,在不少场合下,依然强行征兵。因此严格地说来,宋并非实行的是一种纯粹的募兵制,而是以募兵为主,募兵与征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宋代募兵的一大特点就是刺字,故招募士兵往往称为"招刺"。这一制度称为黥兵制。在士兵脸部或手部等处刺字,始于唐末,盛行于五代,其目的是防止士兵逃亡。宋承此陋习,每逢招兵,先进行体格检查,然后刺字,刺字的部位有脸、手臂、手背等处。当兵刺字,无疑是一种耻辱的标记,反映了士兵的地位极端低贱。因为只有某些罪犯和奴婢,才会受到这样的待遇。到南宋时,军士一般分效用、军兵两级,而效用往往不刺字,元灭南宋后,才取消了落后的黥兵制。 宋代募兵,有一定的标准。首先是身高,"太祖拣军中强勇者,号 ① 《宋史·兵志》。 ② 《嵩山文集》卷一。 ③ 《宋史·兵志》。 兵样,分送诸道,令如样招募。后更为木梃,差以尺寸高下,谓之等长杖。委长吏、都监度人材取之"①。除身高外,还有其他标准,"太祖招军格不全取长人,要琵琶腿,车轴身,取多力"②。"方募时,先度人材,次阅驰跃,次试瞻视"③,即在度量身高后,还要考核应募者的跳跑能力和视力。 募兵制成为宋代主要的兵役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唐中叶以前的府兵制即征兵制,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兵役制,靠征发、点检的办法来征集兵源。它存在的经济基础是均田制。随着均田制的破坏,过去的那种征兵制已不能继续推行下去,募兵制随之取而代之,成为一种占居主导地位的兵役制度。从理论上讲,募兵制较之征兵制进步,它使军队更加专业化和职业化,有利于军队的训练、调遣和军人素质及战斗力的提高。同时,它使军事劳役赋税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免除了农民的兵役负担,也部分地分担了农民的劳役负担。正如韩琦(1008~1075年)所说:"养兵(指募兵)虽非古,然积习已久,势不可废。非但不可废,然自有利民处不少。古者(指征兵制)发百姓戍边无虚岁,父子、兄弟、夫妇常有生死离别之忧。论者但云(募兵)不如汉、唐调兵于民,独不见杜甫诗中《石壕吏》一首,读之殆可悲泣,调兵之害乃至此。今收拾一切强悍无赖游手之徒,养之以为官兵,绝其出没闾巷啸聚作过扰民之害,良民虽税赋颇重,亦已久而安之乐输,无甚苦也,而得终身保其骨肉相聚之乐,此岂非其所愿哉!"①募兵制在宋代实行之初,确实收到了良好成效。如太祖时由于拣选严格、军纪严明、训练有素,兵虽少而精,保持了较强的战斗力。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到后来却是弊端丛生,倍受世人诟病。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战斗力低下。宋代在养兵以自固的方针指导下,遇荒年便募民为兵,灾荒不断,募兵不止。由于招刺太滥,拣选不实,训练缺乏,致使庸兵惰卒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宋军的战斗力,兵虽多而无用。二是造成宋朝的财政危机。宋建国之初有兵22 万,太宗时增至66 万余,真宗时增至91 万多人,至仁宗庆历年间更高达126 万人。在80 年间增加了近6 倍。维持一支庞大而冗滥的常备军,耗费了大部分国家财政收入。"一岁所用养兵之费,常居六七,国用无几矣。"②无怪乎宋神宗(1048~1085 年)即位后发出了"穷吾国者兵也"的浩叹。赡养数目庞大的常备军,造成了宋财政上的严重危机。为解决危机,统治者又千方百计地加紧搜刮民脂民膏。宋代横征暴敛之重,苛捐杂税之多,是前所未有的。 广大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三是破坏了农业生产。宋代荒年招募饥民为兵,迫使大批强壮劳动力脱离生产第一线,"一经凶荒,则所留南亩者,惟老弱也"③。可见,这种制度的推行,不仅破 ① 《宋史·兵志》。 ② 《画墁录》。 ③ 《嘉泰会稽录》卷四。 ① 《寓简》卷五。 ② 《蔡忠惠公集》卷一八。 ③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五九。 坏了下层人民正常的生活秩序,也破坏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 总之,在募兵制度下,宋虽豢养了百万大军,但结果不仅没有带来国力的强盛,反而产生了诸多的社会问题,直接导致了宋王朝的积贫积弱。 5。神宗时的改革及其对兵制造成的影响宋神宗即位以后,任用王安石(1021~1086 年)为相,推行旨在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局面的全面变法运动。其强兵措施有:裁汰冗兵,整编禁军,缩减军队;设立军器监,改进武器制作;推行将兵法和结队法,加强军事训练;实行保甲法,恢复寓兵于农的征兵制,废除弊端丛生的募兵制;推行保甲马,改变军马供应缺乏的状况。 (1)省兵法针对军队中存在的冗兵多、老弱兵多、空额多等问题,于熙宁二年(1069 年)七月规定,将原满61 岁始退为民的服役期提前10 年,裁汰老弱士兵。同时对禁军进行编并,按照马军300 人、步兵400 人为1 营的编制,编并禁军。经过裁并、全国共裁减了247 营,禁军的人数由熙宁元年(1068 年)的66.3 万裁减为56.8 万人,厢军由44.9 万减为22.7万人,军队总额不到80 万人。 (2)将兵法为了改变将不知兵、兵不识将的弊端,推行将兵法。早在仁宗时,范仲淹(公元989~1052 年)即在陕西改革编制、将鄜延路禁兵1.8 万人分隶6 将,选路分都监及驻泊都监等6 人,各督练1 将兵马。神宗时,蔡挺(1014~1079 年)任渭州知州兼泾原路安抚使,他对本地区的兵制进行改革,以"五伍为队,五队为阵",阵上设将,"每将皆马步军各十阵"①。蔡挺的改革,打乱了禁军原有的编制,以25 人为队,125 人为阵,2500 人为将。后来,宋神宗将此法稍作变更,推广各地,这就是将兵法。将兵法推行后,总计当时各地所设的将,有140 多个。这时的将,已非一种官职而变成军队的一级编制。各将的兵力,从3000 人至1 万人不等,每将设正将和副将各1 人作为统兵官。正将、副将之下,"又各以所将兵多寡,置部将、队将、押队使臣各有差,又置训练官,次诸将佐"②。他们的职责是管理、训练和指挥所部军队。 (3)保甲法熙宁三年(1070 年)十二月,宋廷颁布《畿县保甲条例》,规定每10 家为1 保,50 家为1 大保,10 大保为l 都保。主客户2 丁以上选1人为保丁,备置弓箭,进行训练。王安石认为,经过训练的保甲,"使与募兵相参,则可以消募兵骄志,省养兵财费,事渐可以复古,此宗庙长久计,非小事也"③。为达此目的,对保甲采取了"上番"和"教阅"两项措施。 熙宁五年(1072 年),宋廷先后发布两道命令,规定主户保丁轮流 ① 《东都事略·蔡挺传》。 ② 《宋史·兵志》。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在各地巡检司上番。保甲上番的任务是在巡检管辖下,"教习武艺","出入巡警"。经推行全国之后,上番的保甲人数达到718 万多人。由于上番时间短暂,加上各地保甲上番的数量和规模不等,实施程度不一,事实上不可能进行系统的军事训练。因此,保甲在各地上番,实际上仅限于维持地方治安,不可能当作正规军使用。至于保甲的教阅,熙宁四年(1071 年),开封府在农闲之时,规定"保丁肆习武事"。熙宁八年(1075 年),又命河北、河东、陕西5 路实行农闲操练,每年十月至次年正月,每期一月。元丰时,宋廷又对陕西、河东、河北5 路保甲实行"团教"和"集教"。集教是将大保长集中教阅,大保长学成武艺,转充教头,再对保丁实行集中教阅叫团教。据统计,开封与5 路参加这类教阅的保丁达69 万多人。 宋神宗实行保甲法的目的,是逐渐取消募兵制,恢复古代寓兵于农的征兵制。但实施的结果,不仅没能替代招募而来的正规军,反而给保丁们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既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也使保丁们深受保正、保长及有关部门官吏的欺凌和勒索。有些保丁为免于教阅,甚至自残肢体,至于逃亡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由此可见,保甲之事,"徒足以困百姓,而实无益于军实"①。到神宗末年,"诸路盗贼蜂起,皆保甲为之。本欲御寇,乃自为寇"②。事与愿违,这是统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4)保马法如前所述,宋朝的军马供应,除贸易得来外,主要依靠政府牧监饲养,根本不能满足需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熙宁五年(1072 年)五月,首先在开封府试行"保户养马法"。继而推行到河东等5 路。熙宁六年(1073 年)八月颁布保马法。主要内容是:凡5 路义勇保甲愿养马者,每户1 匹,富户可养2 匹,由政府配以监马或给钱自行购买。养马诸户三等以上10 户为1 保,四、五等户10 户为1 社。保户独自养马,马死独自赔偿;社户养马死亡,则由同社各户共同均摊。保马法实施之后,增加了军马供应。如元丰七年(1084 年),河东、鄜延、环庆3 路的马匹,一次即增加到6000 匹。 (5)军器监宋朝的兵器制造原归三司胄案管理。三司是主管财政的机构,事务繁杂,无暇顾及胄案,加上胄案主管人员不重视也不懂得这项工作,"仅能谨簿帐而已",武器制造的质量如何根本无人过问,因而兵器大多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不堪战用。为改变这种状况,熙宁六年(1073 年) 六月,宋廷设置军器监,专门负责管理兵器制造,并废罢了原先的三司胄案。自此,兵器制造得以大大改善。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军器监设置10 多年后,各种兵器"皆极完具,且数量之多,足够数十年征战之用"。 宋神宗时期旨在强兵的上述改革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强兵的预期目的并未全部达到。如将兵法虽广泛推行,但由于所用将官大多是庸常之才,对军事训练并非认真付诸实行,《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元丰三、四年间,宋廷曾派人到各路检查军事训练落实情况,结果 ① 《文献通考》卷一五三。 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六。 "河北等十二将军马,多不应格",有的将官"全不晓军中教阅次第"。江南东路,淮南西路的将兵更是"武艺生疏",甚至"逐队呼应不相照应"。因此,宋朝依然没有摆脱"积弱"状态。辽于熙宁六年(1073 年)向宋提出重新调整部分边界,经过两年的交涉,最后宋神宗还是由于害怕辽朝进犯难以应付而屈从了辽的无理要求。在元丰四、五年间同西夏的战争中,尽管此时西夏军力已经衰弱,宋军还是在灵州和永乐惨遭失败,致使宋神宗企图制服西夏以解除西北边患的计划化为泡影。 宋神宗苦心孤诣,为摆脱"积弱"危局而惨淡经营的改革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但却造成了宋兵制上的变化。其一是导致指挥体制的变化。在推行将兵法之前,各地驻军本着以文制武的精神,由当地行政长官兼任总管、钤辖等指挥。将兵法实行之后,将和副将有了对所部军队进行统驭、训练和指挥的权力,将得专其兵,初步改变了以文制武的旧制,武将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这是宋兵制上的一大变革。其二是改变了军队的编制。将兵法实行之后,军队实行将、部、队的编制。而在用兵之际,又把军队临时组编成军,形成军、将、部、队4 级编制。禁兵由原来的厢、军、营、都4 级编制演变为新的4 级编制,为南宋屯驻下军创设新的编制体制准备了条件。其三是出现了系将禁兵与不系将禁兵的区别。将兵法推行之后,全国各地除了140 多将禁兵外,在京城和其他地区的一些军队未编入将的编制,并保留了相当数量的兵力。"自熙宁后置将官,而禁军又有系将、不系将之别,则禁军亦分为二矣。"①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系将禁兵的地位逐渐降低,其统兵官的地位也随之下降,不少钤辖,都监之类的统兵官成为闲职。"诸州系将军,用虎符调发者,枢密院之兵也;不隶于将军者,州郡之兵也。"②不系将禁兵在南宋时沦为与厢兵差不多的"州郡之兵",追根溯源,其实肇始于将兵法的推行。由此可见,自宋太祖开始创立的北宋兵制,在沿袭100 余年之后,至此已逐渐演变,从而为南宋兵制的定型奠定了基础。 (二)南宋兵制在北宋灭亡之际建立起来的南宋政权,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处于动荡之中。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南宋兵制也在不断的发展演变。南宋禁兵、厢兵、乡兵、士兵、弓手等各种军队的名目依然存在,兵役制度仍以募兵制为主。在南宋初年兵制上最大的变化是屯驻大军成为国家正规军,而北宋时的正规军禁兵却降格为同厢兵差不多的地方军。 1。南宋前期的兵制(1)屯驻大军成为中央正规军屯驻大军取代禁兵而成为正规军,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南宋初设御营军,已部分取代了原来的禁兵。后来御营军改为神武诸军,大致成为川陕以外东南地区的正规军。绍兴五年(1135 年),宋将包括川陕吴玠部在内的5 支大军,统一改名为行营护军,成为比较严格意义上的屯 ① 《嘉泰会稽志》卷四。 ②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四。 驻大军。韩世忠、张俊、岳飞3 大将兵权被剥夺后,先后撤销各行营护军番号,改名为御前诸军。自川陕到长江沿岸,先后设立了10 个都统司,加上三衙3 支部队,都成为南宋的屯驻大军。 御营司军、东京留守司军和陕西军靖康元年(1126 年)冬,全军攻打开封府城,康王赵构在相州任兵马大元帅,有兵万人,组成前、后、左、中、右5 军,各军设统制,这是南宋重新组编的开端。赵构即位后才几天,即将北宋的枢密院和三衙闲置一边,另设御营司,由宰相和执政分任御营使和副使,掌管御营军。当时南宋小朝廷下有来自各地和各方面的军队,"皆在行朝,不相统一,于是始置御营司,以总齐军中之政","其后遂专兵柄,枢密院几无所预"①,高宗任命武将王渊(1077~1129 年)为御营使都统制,刘光世(1089~1142 年)为提举一行事务,在宰执领导下统管御营军。御营军最早分成5 军,其中韩世忠任左军统制,张俊任前军统制,苗傅(?~1129 年)也任一个军的统制。为加强对各军的管辖,规定"诸军并以万人为一军,每军十将,共置统制五员,逐军各置虎符,于御前收管,非降虎符,毋得擅出营"①。高宗虽置御营司,实际上对御营各军的领导没有得到加强,御营各军的番号和兵力也变化不定。后由于苗傅和刘正彦(?~1129 年)发动兵变,御营军一分为三,刘光世任御营副使,他的队伍单独成军,番号是御营副使军。接着,辛企宗出任御营使司都统制,韩世忠、张俊都不服,于是将他们率领的军队改为御前左军和右军,均任都统制,事实上也与御营司脱离了关系。因此,御营司权限大为削弱,直属部队不多,宋廷又别置御营使司5 军,以便于辛企宗统辖。 高宗登基以后,宗泽(1060~1128 年)出任东京留守,着手整顿开封城防,他联络大河以北的人民抗金武装,如王彦(1090~1139 年)领导的八字军、庆源府五马山寨马扩(?~1152 年)等领导的抗金义军,还注意收编溃兵游勇和农民起义军,组成了号称百万的留守司军,使留守司军成为建炎初年的主要抗金力量。宗泽去世后,接替他任东京留守的杜充(?~约1140 年),一反宗泽所为,不仅断绝对北方抗金义军的联系和支援,也使原来收编的不少队伍同东京留守司脱离关系,因此使东京留守司军遭到极大削弱。后来杜充放弃开封,率军撤至江南,任江、淮宣抚使,镇守建康府,统率的军队有10 万多人。兀术(?~1148 年)率金军突破长江江防时,杜充战败投敌,这支原由宗泽组建的军队,大部溃散。但是曾先后隶属宗泽和杜充的江、淮宣抚司右军统制岳飞,在大军溃散之余,率部移屯宜兴,独自成军,在收复建康后,兵力增加到1万多人,成为当时有数的几支大军之一。 陕西是北宋后期精士健马的集中地。北宋末年,因救援开封的陕西军损兵折将,陕西部队遭到很大损失,但留驻陕西的军队仍有相当兵力。张浚(1097~1164 年)任宣抚处置使时,组织步骑兵18 万人在富平同金军会战,结果宋军大败,陕西各路相继大部沦陷。永兴军路经略使吴玠(1092~1139 年)在陕西各军溃散和叛降之时,率本部人马死守和尚原,在以后的抗金战争中,又逐步发展和壮大起来。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四。 建炎年间,除上述御营司军、东京留守司军和陕西军3 大支军队外,还有很多支小部队,其中有的是临时拼凑而成,有的是抗金义军,有的是溃将散兵,宋廷出于权宜之计,设立镇抚使,共任命了二、三十名镇抚使。但后来这些镇抚使或降金、或战败,最终被撤销。 神武等军的变迁建炎四年(1130 年),南宋取消事实上已无多大权威的御营司,"诏御前五军改为神武军,御营五军改为神武副军,其将佐并属枢密院"①,而刘光世军则改为御前巡卫军,从而重新恢复了枢密院管军的旧制。同时设立御前忠锐军,加上川陕地区的部队,成为绍兴初年的南宋正规军。 刘光世、韩世忠和张俊3 个地位最高的大帅,分别统率3 支兵力最多的部队,他们3 军的番号分别是御前巡卫军、神武左军和神武右军。 神武前军和神武后军分别由王■和陈思恭统领。后来王■因镇压杨么起义失败被撤职,他的1.5 万军队拨归韩世忠,神武前军的番号随之取消。神武后军在陈思恭死后,大部并入张俊军,番号也暂时取消。神武中军最早由辛永宗担任统制,有兵6000 人。绍兴二年(1132 年)杨沂中出任神武中军统制,兼提举宿卫亲兵,神武中军实际上成了高宗的宿卫兵。 神武中军曾设6 将的编制,不久将的编制升格为部的编制,后来部又升格为军,至绍兴五年(1135 年)共有前、后、左、中、右、选锋、护圣7 军。 岳飞率领的部队番号屡经变化。绍兴元年(1131 年)宋廷将岳飞军的番号定为神武右副军,当年岁末又改为神武副军。绍兴三年(1133 年)九月,宋廷撤消原神武后军的建制,将岳飞军的番号改为神武后军。岳飞本人升任都统制,成为与刘光世、韩世忠、张俊平列的方面军统帅。 此外,由李横担任统制的神武左副军,原来驻守襄阳府一带。因战败驻地失守,宋廷以其军1.5 万人拨属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神武左副军的番号也随之取消。 御前忠锐军创设于绍兴二年(1132 年),初有7 将,名义上隶侍卫步军司,实际上由枢密院统辖。各将兵力约有2 万人。除上述各支军队外,绍兴初还有几十名统制官,他们的队伍一般约有几千人,不能独立成军,由于经常调动,也没有固定的番号、驻地和隶属关系。后来一部分拨隶各路安抚使司等帅司,一部分并入各支大军。于是,吴玠、岳飞、刘光世、韩世忠和张俊便成为南宋的5 大帅,分别统领着5 支兵力最多的部队。 行营护军绍兴五年(1135 年)十二月,高宗下诏:"神武系北齐军号,久欲厘正,宜以行营护军为名"①。于是韩世忠的神武左军改名为前护军,岳飞的神武后军改名后护军,刘光世军定名为左护军,吴玠军定名为右护军,张俊的神武右军改为中护军。各支大军的编制一般分成若干军,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统领等。各军又分成若干将,将一级的统兵官有正将、副将和准备将,总称将官,将之下,有的设有部的编制,再下便是队一级编制。由于5 大帅都担任宣抚使、招讨使等要职,于是任用亲信担任都统制或提举一行事务等职作为助手,代掌军务,指挥各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四。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六。 军。同时,在宣抚使司、招讨使司中,还设有由文士担任的参谋官、参议官、主管机宜文字、书写机宜文字、干办公事的幕僚。 韩世忠的前护军以淮东楚州(江苏淮安)为大本营,有兵力8 万人,下辖背嵬军、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选锋军、游奕军、水军等。刘光世的左护军先后以池州(安徽贵池)、庐州(合肥)为大本营,兵力5.2 万余人,下辖前军、中军、选锋军、摧锋军、翼武军、亲兵、左军、右军、后军、水军。绍兴七年(1137 年)刘光世被解除兵权,王德(1088~1155 年)和郦琮(1104~1153 年)分别升任左护军都统制和副都统制。郦琼率4 万人叛变投降,左护军名存实亡。张俊的中护军以建康为大本营,兵力8 万人,分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游奕军、踏白军、银枪军、锐胜军、忠勇军、雄胜军、选锋军等。岳飞的后护军以鄂州为大本营,兵力10 万,下辖背嵬军、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游奕军、踏白军、选锋军、胜捷军、破敌军、水军等。吴玠的右护军以兴州(今陕西略阳)仙人关作大本营,兵力7 万人。绍兴九年(1139 年)吴玠病逝,文臣胡世将(1085~1142 年)主持川、陕宣抚使司,川陕大军分别由吴璘(1102~1167 年)、杨政(1098~1157 年)、郭浩(1087~1145 年)3 人统率。吴璘任右护军都统制,杨政任川陕宣抚司都统制,郭浩任枢密院都统制。 御前诸军绍兴十一年(1141 年),高宗和秦桧为扫除投降障碍,罢韩世忠、张俊、岳飞3 大将兵权,同时压缩各大军编制,并将各支大军肢解开来。在长江沿岸和川陕交界地区,先后部署了10 支大军,每支大军都以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作番号,其下各军也以某州府驻扎御前左军,御前右军等作番号,南宋正规军体制逐渐稳定下来。 绍兴和议后,四川吴璘、杨政和郭浩3 大将分屯兴州、兴元府和金州。孝宗时规定,兴州都统司6 万人,兴元都统司2.7 万人,金州都统司1。l 万人。后吴璘的孙子吴曦任兴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发动叛乱,失败被杀后,宋改兴州为沔州。四川宣抚使安丙以沔州都统司所统10 军权力太大,请求分置副都统制,各不相隶。于是设立沔州副都统制移司利州,后改称利州副都统制,名为副职,其实与沔州都统制事权相埒。 因此四川的屯驻大军由3 支增至4 支。 在长江中游,有3 支屯驻大军。绍兴十一年(1141 年)后,仅设鄂州一支驻扎御前诸军,由田师中任都统制,掌管这支前岳家军。绍兴三十年(1160 年)即宋金战争再次爆发前,宋廷任命刘锜(1089~1162 年)担任荆南(江陵)知府,并兼"节制屯驻御前军马",接着又升任"本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于是一支新的屯驻大兵至此正式产生。与此同时,又在江州设立了一支屯驻大军。孝宗时规定,鄂州都统司辖兵力4.9 万人,荆南都统司辖2 万人,江州都统司1 万人。 在长江下游,也设有3 支屯驻大军。绍兴十一年(1141 年)后,长江下游设置了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前身是韩世忠的前护军。建康府驻扎的御前诸军,前身是张俊的中护军。另外,绍兴十年(1140 年),宋廷重新起用刘光世任三京招抚处置使,临时拼凑了一些队伍。三京招抚处置使司撤消后,所辖兵力仍单独屯驻在池州、太平州一带。绍兴十二年(1142 年),宋廷任命王进任池州、太平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正式作为一支屯驻大兵。后来又规定去掉"太平州"3 字,改称池州驻扎御前诸军。孝宗时规定长江下游3 支屯驻大军的编额人数建康都统司5 万人,池州都统司1.2 万人,镇江都统司4.7 万人。 这样,宋廷将绍兴十一年(1141 年)前的4 支主要的屯驻大军,陆续改组为10 支屯驻大军。在各支屯驻大军中,"东南惟以润(镇江)、升(建康)、鄂三军为根本",四川"惟兴州偏重"①。屯驻大军的统兵官都是都统制和副都统制,其下分军、将两级编制,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等。将一级有正将、副将和准备将,下有训练官、部将、队将、押队、拥队、旗头、教头之类军官和军吏。自训练官以下,大致是承袭宋神宗时将兵法的遗制。 三衙 南宋初,随着御营使司的设立,三衙统兵制度事实上宣告废除,三衙的机构虽仍然保留,但三衙长官却降为3 支兵马的统兵官,不再统辖全国的正规军。绍兴五年(1135 年),"时殿前有兵九百余人,马、步司各六百余人而已"②。当年十二月,杨沂中的神武中军改为殿前司军,殿前军才拥有一支较大的部队,但其地位和兵力,仍低于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岳飞和吴玠5 大行营护军。岳飞等3 大将兵权被罢后,各御前诸军兵力都有削减,唯殿前司军有增无减。高宗扩大三衙目的仍然是为了使三衙军和各御前军内外相制。 杨沂中的神武中军改为殿前司军后,下辖7 军。绍兴十八年(1148年)增至7 万多人,下设12 军。孝宗时规定殿前司的编额为7.3 万人,共分前军、后军、左军、右军、中军、选锋军、策选锋军、护圣军、游奕军、神勇军、浙江水军等11 军。绍兴七年(1137 年),王参的前护副军拨隶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刘锜,侍卫马军司始能成军。孝宗时规定侍卫马军司编额为3 万人。绍兴十二年(1142 年)任命原张俊部将赵密任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孝宗时规定侍卫步军司的编额为2.1 万人。恢复后的三衙军,其实也是与各御前诸军平列的屯驻大兵,三衙长官也成为与各御前诸军平列的统兵官,不象北宋时那样分辖全国的正规军。三衙长官往往使用主管殿前司公事、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和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等名称。北宋时三衙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侯等高级军职在这时成了大将的虚衔。三衙军的编制,与各支御前诸军相同。侍卫马军司已非全统马军,侍卫步军司亦非全统步兵,这也是与北宋侍卫马、步司不同的地方。 (2)禁兵等非正规军南宋时,除了屯驻大军等正规军外,尚有禁兵和厢兵等非正规军。 南宋禁、厢兵大体上保留了北宋时南方禁、厢兵的番号建制。李椿说:"三衙卫士、江上之兵、荆襄之兵、蜀边之兵,有用之兵也;诸州厢、禁军,诸路将兵,无用之兵也。"①各路的系将禁兵,不系将禁兵和厢兵、各县县尉司的弓手,巡检司的土兵,都成了无用的非正规军。 这些非正规军之所以成为无用之兵,并非是法律规定,而是由于各类官员竞相役使所致。南宋曾明令禁止私役禁、厢兵。但由于军政腐败,禁而不止,有关法令成为一纸空文,造成禁兵"但知谄辞媚色,以奉守 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 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七。 ①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四。 帅,勇夫壮士,专充工匠充役之用"②。李心传也说:"今禁兵但供厮役,大抵如昔之厢军。"③绍兴末,杜莘老上奏说:"今东南厢、禁、土军,员额无虑十数万人,皆为监司、守臣、兵将官冗占"①,一语道破了禁军等非正规军成为无用之兵的根源。 南宋各种非正规军大约有20 多万人,只能用来维持各地治安,或镇压小规模农民起义。在军情紧急时,也往往将禁兵中的壮卒,抽调到正规军中。因此,又形成了拣中禁兵和不拣中禁兵的差别。高宗时规定,诸路禁兵隶帅府,士兵、射士隶提刑司,即各路安抚司统辖禁兵,提典刑狱司统辖土兵和弓手,这是南宋3 种非正规军的统辖体制。 2。南宋中后期的兵制南宋中后期的兵制,同前期相比,发生了较为重大的变化。具体说来,一是以文制武体制得到恢复,一般由文臣担任的宣抚使、制置使等,逐渐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各屯驻大军都统制的指挥权;二是在各屯驻大军之外,又创设了各种名目的新军,并逐渐成为正规军的主力,而各屯驻大军的兵力逐渐削减,从而降居为正规军的一小部分;三是守内虚外的兵力布局被打破,大量兵力部署在沿边一带。 (1)以文制武体制的恢复以文制武是赵宋王朝的传统国策。然而,自神宗实行将兵法以后,武将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至南宋初年,由于社会动荡,战争频繁,宋政权风雨飘摇,以文制武体制受到更大的冲击,基本上已荡然无存。 "自祖宗世,陕西、河东、北三路,皆以文臣为经略使,领大兵,武臣为总管,号将官,受节制。熙丰后,始置武帅,论者非之。自渡江以来,沿边之兵尽归诸大将,帅臣反出其下。"①虽然宋廷也设置都督府之类机构来节制各支大军,但实际上已不可能对武将们进行有效的控制。 为了防止武将们握兵自重,位高震主,宋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步骤,恢复以文制武体制。如在四川,高宗曾派遣王似、卢法原任川陕宣抚处置副使,以监督和节制都统制吴玠,并亲笔赐书要吴玠遵守"尊卑之分"。但高宗的告诫并非收到应有的效果,吴玠最终还是排挤了王似和卢法原而独掌兵柄。至于对韩世忠、岳飞等官高权重的大帅,宋廷不可能也没有派遣地位更高的文臣来节制他们。 岳飞等3 大将兵权被罢后,宋廷设置了淮东、淮西、湖广和四川4个总领,同时加强总领的监督职能,规定总领除管理各支大军的钱粮供应外,还"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诸军并听节制,盖使之与闻军事"②。但实际上总领并未实现对各屯驻大军的有力监督。自孝宗至宁宗前期,也委派过一些文臣任制置使、宣抚使等,然而各都统制依旧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宁宗开禧北伐时,文臣邓友龙任两淮宣抚使,薛叔似任京湖宣抚使,程松任四川宣抚使,但前线的军务,仍由都统制们主持。宋德之② 《周益国文忠公集·奏议》卷二。 ③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一。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二。 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 为此向宁宗谏言:"今敌未动,而轻变祖宗旧制,命武臣帅边,以自遗患,晋叛将、唐藩镇之祸基于此矣。"③可见,此时的都统制仍拥有相当大的权力。 开禧二年(1206 年),吴曦叛变降金,宋朝野震惊。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宋廷逐步加强制置使、安抚制置使、宣抚使、督视军马、都督军马之类官员的统兵权力。这些官员基本上由文臣担任,尽管他们的品位高低不一,但却逐步削弱和取代了各都统制的军权,成为大军区统兵官,直接指挥前线军务。宋宁宗末年的宋金战争中,贾涉曾任主管淮东制置使司公事兼节制京东、河北路军马,后升任制置副使。安丙任四川宣抚使,赵方任京西、湖北路制置使,他们都是以文臣身份充任一个大军区的统兵官。如赵方"起自儒生,帅边十年,以战为守,合官、民、兵为一体,通制(置)、总(领)司为一家"①,成为独揽一个大军区军政、民政和财政的方面大员。 宋理宗绍定末即宋蒙战争正式爆发前,宋已形成制置司和都统司两级指挥体制,三衙和十都统司的体制已发生变化。宋蒙战争开始后,各都统司的地位继续下降,其兵力愈益削弱,而制置使之类官员的地位更加提高。如吴玠出任四川安抚制置使时,还兼重庆知府、四川总领、夔州路转运使,总揽四川的军、政、财权。在东南地区的沿江、沿海一带,制置使司之类的机构也同样主持了第一线和第二线的防务。淳佑七年(1247 年),沿江5 都统司(江州除外)正式受京湖、沿江制置使司节制。李曾伯说:"自开禧、嘉定以来,军政日坏,各路有制阃(制置使司),各州有节制,往往侵夺诸戎司(都统制司)权柄。"②可见在宋元战争前的制置使司和都统司两级指挥系统,至此已演变为各路制置使司和各州节制屯戍军马司两级指挥系统。度宗时明文规定:"戎司及屯军大垒,则总之制司,或无制司,则并各郡总管、軡辖,并总于帅司(安抚使司)。"③十都统司的军事体制已名存实亡。 伴随着以文制武体制的恢复,各种弊端也随之产生。正如文天祥(1236~1283 年)所说:"既有宣阃,又有制司;既有制置副使,又有安抚副使。事权俱重,体统未明。"①机构重叠,十羊九牧,重蹈北宋覆辙,这是以文制武体制恢复的必然结果。 (2)各种新军的创立制置使司的存在侵夺了各都统司的职权,而各种新军的创置,又削减了各都统司所辖兵力。在屯驻大军之外另建新军,开始于高宗时期。 当时设立的新军有泉州左翼军、赣州右翼军、循州摧锋军等,这些新军名义隶属殿前司,但实际上独自成军,受当地文臣节制。宋孝宗时增设的新军逐渐增多。其中主要有楚州武锋军、潭州飞虎军、扬州强勇军、江陵府神劲军、成都府飞山军、成都府雄边军等几支。 孝宗初文臣张俊任命武将陈敏为神劲军统制,不久改为都督府武锋③ 《宋史·宋德之传》。 ① 《宋史·赵方传》。 ② 《可斋杂移》卷二○。 ③ 《宋史·选举志》。 ① 《文山先生全集》卷三。 军都统制。后将武锋军分为4 军,移屯楚州。乾道时宋廷又将镇江御前右军3000 多人并入武锋军,定编为1.1 万人。武锋军作为当时最大的一支新军,时而独立成军,时而隶属步军司,时而又由镇江统帅兼领。潭州飞虎军是淳熙时由辛弃疾创立的,有步兵2000 人,骑兵500 人。开始时隶属步军司,后改隶御前江陵军,但实际上受潭州知州、湖南安抚使统辖。直到理宗后期,飞虎军仍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劲旅,号称"虎儿军"。扬州强勇军是淮东安抚司直属的一支新军,驻扬州,开始时有兵1000 人,后宋廷移用镇江府都统司的兵力编额,增编至5600 人,成为淮东的一支劲旅。江陵府神劲军是直属湖北安抚司的一支新军,兵力1000 人,至嘉定时成为京湖制置使司的一支重要部队。淳熙时范成大(1126~1193 年)任四川制置使,教阅成都府禁兵1000 人,改称成都府飞山军。其后任胡元质又选拔四川各地禁兵1000 人,驻于成都,称雄边军。 此外,还有神武、忠勇、忠锐、忠武、忠毅、忠顺、义胜、义勇等等名目的新军,一般兵力很少,或者旋置旋废。因此,孝宗时虽设立了不少名目的新军,但并未侵夺各支屯驻大军的兵力编额,也未动摇各屯驻大兵作为正规军主力的地位。 宋宁宗开禧北伐时,屯驻大军大多腐朽颓靡,一败涂地,倒是各支新军"稍以立功自见"。开禧北伐的失败,说明屯驻大军已衰弱不堪,难负重任,故另组新军的风气也随之大为兴盛。李曾伯说:"自开禧、嘉定以来,军政日坏,各路有制阃,各州有节制,往往侵夺诸戎司权柄,创招军分,理填阙额",而"沿江诸戎司遂致倒坏"①。如鄂州都统司原编额为4.6 万余人,至淳祐十二年(1252 年)竟减至5360 余人。而新组建的各军,却占用了鄂州都统司兵力编额的4 万多人。不只是鄂州都统司,其他如荆南、江州、镇江、建康、池州、都统司,兵力都有锐减。 宋理宗淳祐末,四川4 都统司的兵力合计不过1.7 万人,还不足四川总兵力的2/5。可见,新组建的各军已成为南宋正规军的主力,而原各支屯驻大军却变成了正规军中的一小部分。南宋后期各种新军的编制,大致与南宋前中期的御前军相同。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和统领,也有都统制和总辖。军下设将,有正将、副将、准备将等统兵官。 宋宁宗嘉定以后,特别是理宗、度宗两朝,在大量创设新军的同时,又陆续任命了不少新的都统制。其中某些兵力较多的新军设都统制,一些制置司、宣抚司等设帐前都统制,不少地区或州府,也另设都统制。 南宋前中期,都统制作为高级军职,只有少数人才能获此职务。而到南宋后期,都统制已不能算作大官,都统制地位的降低,是南宋后期滥设滥授和原先10 都统司军事体制崩坏的必然结果。在南宋前中期,总管、钤辖、都监之类的官员,大都成为闲职。但到南宋后期,他们中的一部分又重新成为握有实权的统兵官,不过地位不高,大致与统制、统领相当。这是南宋后期兵制的又一变化。 (3)守内虚外兵力布局的破坏。 蒙古军灭亡金朝后,又把矛头指向偏安东南的南宋。面对其不断进攻和强大的军事压力,南宋被迫调整兵力部署,原先三衙和10 都统司"守内虚外"的军力布局自然也就发生了很大变化。 ① 《可斋杂稿》卷二○。 知枢密院事李鸣复在描述临安府的守备时说:"臣近见田庆余具到步司所管在寨军13600 余人,老病、借差约五千有零外,止管强壮8242人,三千人充采石捍御,五千人仅可管干寨栅及随番救扑。"①作为南宋都城守备部队的步军司的兵力已如此单薄,至于其他腹部地区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当时兵力的布署情况,总的说来,就是四川的重兵由蜀道后撤至川东山地,而东南的重兵则由沿江进驻淮汉一带。大量军队集结于沿边,表明南宋前中期那种"守内虚外"的兵力布局已被完全打破。 总而言之,以文制武体制的恢复,各种新军的建立及其逐渐成为正规军的主力,都统制的滥设滥授和守内虚外兵力布局被打破等,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南宋中后期的兵制同前期相比,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这种变化的不断发展,南宋朝廷也走向穷途末路。 3。水军的突起从军兵种的构成而言,南宋不同于北宋的最突出特点就是水军的突起。如前所述,北宋时期,因主要战略方向在北边,因而对水军的建设不太重视,水军的数量也不多。但是到了南宋,由于偏安东南,长江和海路成为金元南下的重要通道。南宋在金和蒙古的威胁下,不仅需要在沿江布防以阻止敌军渡江,还需要在沿海设防以防御敌军进攻。江防和海防的极端重要,促进了南宋水军的发展,从而使南宋水军规模大大超过北宋。 (1)南宋前期的水军宋高宗即位之初,宰相李纲(1083~1140 年)就建议在沿江各要地设立水军,教习水战。但由于投降派黄潜善、汪伯亭等人的阻挠,此项计划被搁置一边,水军建设废弛。因此3 年之后,金帅兀术得以轻易突破长江防线,迫使南宋小朝廷一度流亡海上。杨么起义爆发后,以洞庭湖为根据地,依靠水军与宋官军抗衡。宋廷为镇压起义,被迫打造大量战船装备部队。岳飞在扑灭起义烽火之后,将缴获的1000 余艘战船和大批起义军水兵编入所部水军,因此"鄂渚水军之盛,遂为沿江之冠"①。刘光世军有李进彦所部水军5100 余人。张俊部未专设水军,但也拥有大小战船380 多艘。韩世忠部也有水军。 除几个大将的水军外,绍兴四年(1134 年),宋廷下令"临安、平江、镇江府、秀、常州、江阴军、太平、池、江、洪州、兴国军、鄂、岳、潭州各置水军,以五百人为额,并以横江为名"②。但这项计划并未付诸实施。直到次年,张俊以现有湖南水军及原杨么起义军周信等部为基础,才拼凑成横江水军10 个指挥,大约有5000 人。另外,张浚都督府也有一支不大的水军,屯于镇江。杨沂中神武中军的水军也在平江府许浦镇屯驻。 宋廷还设置了沿海制置使司,专门负责海防。其所属的水军,后来达到"士卒逾万","舟船数百",由曾在庆源府五马山寨领导抗金的 ① 《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九。 ① 《金佗粹编》卷六。 ② 《咸淳毗陵志》卷四。 沿海制置副使马扩负责阅习水军。另外,张浚谪官福州时,也"大治海舟至千艘,为直指山东之计"①。 (2)南宋中后期的水军自宋孝宗以后,为了防御金军的南侵,宋在沿淮、沿江和沿海陆续设置了20 余支水军,分布在各重要州军。其中主要有:鄂州都统司水军,这是在原岳飞部水军的基础上建立的,有兵数千人,是一支强大的水军。宋宁宗末,创立兴国军御前防江水步军,编额3000 人。宋孝宗淳熙年间设立江州水军,有兵1000 人,宋理宗时江州水军和防江军共有几千人。 宋孝宗时池州都统司有水军1000 人,宋宁宗时增至3000 人,宋理宗时池州有水军和防江军共计8000 人。孝宗时创立太平州采石驻扎御前水军,有兵2500 人,后改驻建康府靖安镇,宁宗时这支水军编额为5000人。孝宗时将太平州水军一部移驻靖安镇后,成为都统司靖安水军、嘉定八年(1215 年)又创置唐湾水军2500 人,嘉定十四年(1221 年)将两支水军合并,并改为御前水军,有兵力5700 多人。理宗时创建建康府龙湾游击水军,编额2000 多人。孝宗时,镇江都统司御前水军编额5000人。孝宗时设江阴军水军,有兵4000 人。理宗时设平江府福山、魏村、江湾忠节水军,有兵约1000 人。平江府许浦水军原驻明州定海县,后移驻许浦,由殿前司水军改为御前水军,最多时员额达1.4 万人,是南宋最大的一支水军。淮阴水军有兵5000 人。两淮水军有兵2000 人。宁宗时创嘉兴府金山水军,有兵1000 人。宁宗时创立嘉兴府澉浦水军,有兵1500 人。理宗时设殿前司浙江水军,驻于临安,有兵2800 人,度宗时增至1 万人。庆元府定海县沿海制置使司水军在高宗时已达1 万人,孝宗时定编为2000 人,后来扩至4000 人。理宗时又扩充至6500 人。孝宗时设沿海水军,编额为1000 人。泉州水军,编额2000 人。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司水军,编额2000 人。 由上述可知,南宋中后期,在沿江、沿淮、沿海各重要的府州军,大都设有规模不等的水军。至于水军的统辖体制,在各个时期也不尽相同。孝宗时一度以"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军制置使,自盐官至鄂州,沿江南北及沿海十五州水军悉隶之"①。在当时条件下,要对自长江中游鄂州至杭州湾的临安府盐官县的水军实行集中统一的指挥,是不可能的。加上水军调动频繁。因此,一般情况下,都由当地制置使司等机构负责指挥。各支水军的编制,同其他部队差不多,军下设将,将下设队。统兵官也同其他部队相同。 水军在南宋时期异军突起,成为一个不仅在数量上可与陆军(包括步兵和骑兵)并驾齐驱的一个重要军种,就其战绩而言,也比陆军出色得多,对维持南宋半壁河山,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建炎四年(1130年)的宋金镇江水战中,韩世忠率领8000 水军在镇江江面阻截金兀术10万大军,将金兵打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被迫退入一条死水港黄天荡中。绍兴三十一年(1161 年),金完颜发动60 万大军,水陆并举,企图一举灭亡南宋。南宋水军将领李宝(?~约1165 年)率战舰120 艘、水兵3000 人从扬州北上,迎击金战舰600 艘、水兵7 万人的庞大舰队,结 ① 《朱文公文集》卷九五。 ① 《宋史·孝宗纪》。 果在山东灵山卫附近的唐岛将金水军全部歼灭。致使金海陆夹击临安的企图化作泡影。与此同时,在两淮主战场上,南宋陆军一败涂地。而在采石渡江时,金军却遭到宋水军的拦截,金终以失败告终。若无水军的胜利,南宋小朝廷便难以立足江南,偏安一隅。宋军长于水战的优势,一直保持到宋蒙对抗时期。南宋在蒙古军队的不断猛攻下之所以能苟延残喘一段不短的时日,也与水军的出色表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蒙古铁骑所至,无不望风披靡,所当者破,"惟水战不如宋耳"①。元朝建立后,吸取了以往攻宋的经验教训,改变战略方针,重视水军建设,编练了一支数目庞大的水军,在后来的宋元决战如阳逻堡水战、丁家洲水战、焦山水战和崖山海战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南宋随着其水军优势的丧失,终于走向覆亡。 (三)辽金西夏兵制辽金西夏建立以后,军事制度渐趋成熟和完善。但受长期盘马弯弓的游牧狩猎生活的影响,各朝皆存在着大量亦牧亦兵的部落兵,编制多以十进位的领夫制为主,骑兵兵种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广泛实行自备鞍马粮草兵器的兵役制度等。从各朝军制的演变过程看,建立中央集权的,以中原军制为基本特征的封建社会军制是其必然的发展趋势。 1。统兵制度(1)辽朝统兵制度早在隋代,契丹已经出现了亦牧亦兵的军事部落联盟,"分为十部,兵多者三千,少者千余。逐寒暑,随水草畜牧。有征战,则酋帅相与议之;兴兵动众,(则)合符契"①。契丹建国前出现的遥辇氏部落联盟由8 部组成,各部设军事领袖"夷离堇"统兵作战。后来,又设立了地位仅次于部落联盟可汗的"于越","总知军国事",掌握联盟的军事权力。耶律阿保机称帝建国后,设立天下兵马大元帅,并以后族和宗室分任南、北府宰相,下辖各部夷离堇(后改为节度使)。从而将军权逐步集中到皇室手中,形成皇帝--天下兵马大元帅--北、南府宰相--各部节度使这一统兵体制。 辽中、后期,在仿效中原兵制,加强中央军事集权的过程中,辽朝统兵体制又发生较大的变化。会同十年(公元947 年),太宗耶律德光(公元902~公元947 年)灭后晋,仿其制度设枢密使,以掌汉人兵马。 世宗耶律阮(公元918~公元951 年)继位后,建立起北、南枢密院分掌契丹、汉人军政的两面官制度。其中北枢密院又称契丹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②。主要官职枢密使、副使按例皆由契丹贵族担任。下辖北、南宰相府佐理军国之大政,北、南大王院掌部族军民之政。大王院下设详稳司(详稳为汉语"将军"的音译) 掌部族军马之政,设统军司掌边防军事。南枢密院又称汉人枢密院,掌 ① 《元史·刘整传》。 ① 《隋书·契丹传》。 ② 《辽史·百官志》。 汉地军马。其枢密使早年曾以汉人充任,后多改为由契丹人任职。下辖南京都元帅府和汉地各州马、步军指挥使司。遇有大规模军事行动,辽朝通常要临时设立行枢密院,负责制订作战计划,部署兵力和下达作战任务。直接指挥作战的军事统帅称行军都统,由副都统和都监等官员辅佐。战时调发诸道兵,由皇帝先以青牛白马祭告后专诏征取。而调动南、北院大王、奚王,东京渤海兵马,燕京统军兵马这些主力部队,下诏后更需以大将手持金鱼符才能调动。 (2)金朝统兵制度女真在建立政权以前,尚无常备军,也没有完备的军事控制与指挥系统。"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①阿骨打建立金朝以后,创建"勃极烈"制度,统帅诸军,以专征伐、尽管"勃极烈"还带有古老的议事会制度的痕迹,但已经成为辅佐皇帝处理军国大政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中谙版勃极烈(皇位继承人)号称内外诸军都统。宋金战争期间,改"勃极烈"制专设元帅府,由都元帅,左、右副元帅指挥军队作战,各军还设有左、右监军和左、右都监。但随着前线军功贵族势力的迅速膨胀,国初创建的自上而下的统兵体制被打破。前线将领仿辽旧制设立燕山、云中枢密院,在调遣兵马、择人授官方面独断专行,自成系统,以致"国人呼为东朝廷、西朝廷"②。金熙宗(1135~1148 年)、海陵王(1149~1160 年)在位时,开始着手整顿紊乱的统兵体制。熙宗在都元帅府下各路设兵马都总管、各州设节度使或防御使统领兵马。海陵更仿宋、辽兵制,废除都元帅府,改置枢密院,由皇帝直接任命枢密使和枢密副使主管军事,并归尚书省节制。为了加强对边防军队的管理,金朝还在西北边疆设立东北、西北和西南路招讨司,分治泰州、恒州、丰州。每招讨司统领若干女真猛安、谋克及其他少数民族部落,实行军政兼治的管理办法。又在南方靠近边界地区设立陕西、河南、山东统军司,分治于京兆府、开封府、益都府。但它们只负责领导军队,并不管辖民户。 金朝军队的调发,实行严格的符牌制度。根据承安元年(1196 年) 颁布的虎符制度规定,虎符有五左一右,右牌交随路统军司、招讨司收执。每发兵300 人以上,要有留于御前的左符与右符相勘合后,方能执行。 (3)西夏统兵制度西夏建国前,党项人尚无成形的统兵制度,居民多聚族而居,各大部落首领有蕃落使、防御使、都押牙、指挥使等名目,自统部落兵马,职务多为世袭。明道二年(1033 年),元昊模仿宋朝,设立最高统帅机构枢密院,"掌军国边防兵备,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属有枢密、同知、副使、佥书、承制等官"。军事指挥和管理机构为翊卫司,"司统制训练、藩卫、戍守及侍卫、扈从诸事。官有马步都指挥、副都指挥及诸位上将军、大将军之号"①。卫戍京师的主管机构称飞龙院,掌军马政务的则有群牧司等。宝元元年(1038 年),元昊自立为帝,再次改革统军体 ① 《金史·兵志》。 ② 《大金国志》卷三。 ① 《西夏书事》卷一一。 制,设置经略司(相当于枢密院)、统军司(相当于翊卫司)、殿前司、皇城司、内宿司和巡检司(以上相当于飞龙院)分理军务。 元昊在位时,在境内设置了18 个监军司,分管各地军队。如左厢、右厢、绥州、宥州、韦州、西市、卓罗、甘州、瓜州、黑水、白马、黑山、弥峨、中寨、天都、洪州、剉子山、娄博贝等司。西夏后期,经过调整,保留了12 个监军司。如左厢神勇监军司、右厢朝顺监车司、石州祥祐监军司、宥州嘉宁监军司、韦州静塞监军司、西寿保泰监军司、卓罗和南监军司、甘州甘肃监军司、黑水镇燕监军司、瓜州西平监军司、白马强镇监军司、黑山威福监军司等。它们平时督率属下军队驻守边防要地,战时统兵出战。各监军司设都统军、副统军、监军使等官,多由党项贵族充任。下属指挥使、教练使等,拣选党项、汉人担任。 2。军队体制和编制(1)辽朝军队的体制和编制。 辽朝军队大体上包括宫帐军、大首领部族军、部族军、五京乡丁和属国军几部分。 宫帐军即辽禁军。史载,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为组建自己的亲信卫队,"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千人,置腹心部"。述律后亦选蕃汉精兵2万骑组成属珊军。辽太宗时,"益选天下精甲,置诸爪牙为皮室军"①。此后,世代建置宫卫成为定制。凡皇帝去世,原宫卫并不解散,仅转为普通宫帐军,扈从后妃宫帐,守卫陵寝。新皇帝则分州县,析部族,设官府,籍户口,组建自己的宫帐军(称"御帐亲军")。由此造成宫帐军数目不断增加。据统计,辽朝先后9 帝、2 后、l 个皇太弟和汉族功臣韩德让(公元941~1011 年),建有12 宫1 府,兵力总数达10 余万人。各宫帐军内设置契丹行宫都部署司和汉人行宫都部署司,分管宫内的契丹和汉人军士。遇有战事,他们老弱居守,丁壮从征,成为辽朝军队的中坚力量。 同样属于辽禁军的还有由汉军组成的侍卫亲军。它们受设于五京的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侍卫控鹤兵马都指挥使司等专门机构管辖,主要负责守卫五京和镇戍辽宋边境的战略要地。 大首领部族军主要由一些亲王大臣的部曲组成。其兵力多者千余人,少者数百人,"著籍皇府。国有戍政,量借三五千骑,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①。这部分私属性很强的武装在辽朝中、后期受到限制。 部族军是契丹、奚和其他游牧民族以部落为单位组成的军队,担负环守腹地和拱卫国都的任务。他们平时分地游牧,战时聚合出征,基本上保持原来部落兵民合一的传统。 五京乡丁是带有乡兵性质的辽朝地方武装,由籍隶上京、中京、东京、西京和南京的民丁组成,有蕃汉转户,也有汉族农民。他们在作战时仅从事些辅助性的工作,如随军填修道路,砍伐树木等。 此外,还有一部分被称为属国军的辽朝境外附属部落的军队,其员 ① 《辽史· 兵卫志中》。 ① 《辽史·兵卫志中》。 额不定。战时由辽朝廷遣使征兵,或下诏专征。 辽朝契丹、奚等民族军队的编制史无详细记载。但从其每逢征战,从诸道征集兵马中精选精锐3 万为护驾军,选骁勇3000 为先锋,选剽悍者100 人以上为远探拦子军,并从诸军士兵中抽取10 人或5 人合为一队,"以便勾取兵马,腾递公事"②。从这些记载看,其军队当仍以氏族组织的十进位制编制的。神册元年(公元916 年),辽太祖收编以汉人为主体的"山北八军"后,又有汉军之制。其编组禀承唐、五代中原兵制,设立军、指挥(营)、都等各级组织。每指挥兵力200 至1000 人不等。 契丹人娴于弓马骑射,其军队也以骑兵为主。收编中原降军后,始有步兵。辽中、后期受宋军的影响,也大力发展火炮,设立"掌飞炮之事" 的炮手军详稳司,这是中国历史上较早见诸记载的专门的炮兵管理机构。 (2)金朝军队的体制和编制金军按管理系统划分,可分为中央直辖军、地方驻屯军和边防军3大类。 早期中央直辖军主要指禁军而言。金开国初,女真统治者依靠血亲宗族势力掌握兵权,禁军亦交由近亲诸王分统,称为"合扎谋克"(即亲军谋克)。海陵王迁都后,将诸王所统"合扎谋克"合并为4 猛安,改称"侍卫亲军",设侍卫亲军司管辖。正隆五年(1160 年),撤掉侍卫亲军司,禁军转由殿前都点检司管辖。但这支由中央掌握的军队兵力数量并不大。金朝末年,在蒙古骑兵的威胁下,金朝廷被迫迁往南京(今河南开封),痛感自身护卫力量单薄,遂开始从各地选调精锐,组建直接隶属于枢密院的战略部队,总数达30 余万,无论从员额还是从战斗力来看,皆堪称金军主力。 地主驻屯军主要指分布于各战略要地的猛安谋克及其他军队。女真建国以后,陆续将族人迁至关内,筑寨于村落间,与汉族百姓杂处,"计其户口,给赐官田,使自播种,以充口实"①。又将全国分为19 路,设兵马都总管统辖本路各州防御使(或节度使)管领的军队。金朝边防军主要部署在其西北和南部边境。其中永屯军主要有部族军、乣军和驱军等。部族军系归附于金朝的边疆民族部落,仍保持原来的社会组织和武装力量体制不变,由部族首领充任节度使。乣军则由非女真的游牧民族,包括契丹和奚族人组成,朝廷委派契丹或汉人统辖,金代中期一度成为金军中最有战斗力的部队。驱军由金初所放免的故辽奴婢组成(当时多称奴婢为"驱丁"或"驱口"),屯于泰州。还有一部分边防军主要采取由内地各军抽取兵丁,更番轮流戍边的办法组成,这主要是在金朝的南方边界上,如河南、陕西、山东路统军司镇防甲军等就属于此类。 女真开国前,所实行的是按十进制原则,由围猎编组演化而成的原始的军队编制--领夫制,有猛安(千户长)、谋克(百户长)及什长、伍长等官。收国二年(1116 年),太祖阿骨打改造旧制,"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①。使原先只负领兵之责的猛安、谋克成为集② 《辽史·兵卫志上》。 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 ① 《金史·兵志》。 军事、行政和生产管理大权于一身的官职。后来,对契丹、渤海、奚族降卒,甚至对汉人也照此办法编组。猛安谋克之上,依次设万户、军帅司、都统司,分级管理。灭辽之后,因归降的辽汉军将领不愿意做猛安谋克之官,金廷一度允许"一军两制",仍令其沿用汉军旧制。灭亡北宋以后,女真贵族在中原扶持的傀儡皇帝刘豫的伪齐军也保持中原军队编制不变。金朝中叶,猛安谋克制度渐趋紊乱,金世宗为挽救颓势,于大定十五年(1175 年)整顿编制,派"蒲察兀虎等十人分行天下,再定猛安谋克户。每谋克户不过三百,七谋克至十谋克置一猛安"②。金末,由于官多兵少,号令难行,金廷为了便于作战指挥,将每谋克划定为25人,4 谋克编成1 猛安。可惜每谋克里的士兵仍不能全力投入作战,其谋克下所设蒲辇(或称"队正")1 人,旗鼓司火头5 人皆不能上阵交锋。真正披甲执械的18 名士兵中,还要挑选精壮之士供头目差遣。可见此时的猛安谋克作为军事组织已陷于名存实亡的境地。 骑兵是女真建国前的主要兵种,在辽金战争和宋金战争之初,通常是轻、重甲骑兵混编。"每五十人分为一队,前二十人全装重甲持棍枪,后三十人轻甲操弓矢。每遇敌必有一二人跃马而出,先观阵之虚实,或向其左右前后结队而驰击之。百步之内,弓矢齐发,中者常多。"①宋金战争中期,号称"铁浮屠"的重甲全装骑兵逐渐发展起来,成为金军在战场上的主要突击力量。金军步兵主要以汉军为主体。水军则是为了进行对宋战争而收编故辽及北宋水军,招聘沿海沿河百姓组建起来的,多部署于辽东、山东沿海地区,黄河沿岸,设有水军都统制、都水使者以资统辖。金军中发展最快的是炮兵。他们在对辽、对宋战争中,十分注意向自己的对手学习,学习的最重要内容就是火炮攻城技术。从现存史料看,金军至迟在第二次围攻宋都汴京(今河南开封)时,已展开大规模的攻城炮战,用抛射机将燃烧物或巨石投向汴京城头。兴定五年(1221年),金军攻打南宋蕲州(今湖北蕲春)城,以抛射机弹射爆炸性的铁壳火炮。开兴元年(1232 年),金军在汴京保卫战中,又研制并运用了威力更大的铁壳火炮震天雷。鉴于炮在攻守城作战中的重要作用,金朝统治者十分重视炮兵的建设,设置炮军万户官职,惟所统兵力较少。此外,金朝还将犯有窃罪的犯人编组成牢城军,担任城防工事及其他军事工程的构筑;又征募年30 岁以下,17 岁以上的健壮民丁为射粮军,担任军运、邮传及其他杂役。 (3)西夏军队的体制和编制西夏军队体制是元昊在继位为夏国王后,改革党项旧兵制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大体包括中央侍卫军、地方军两类。 中央侍卫军由原先扈从党项部落首领的牙兵和部族兵演变而来。其中一部分是号称"御围内六班直"的帐前侍卫亲军,由西夏国王选拔各部落首领及豪强子弟中娴于骑射者5000 人组成,分三番宿卫。还有一部分是有"铁骑"之称的亲信卫队,约3000 人,由全国诸军中精选的重甲骑兵组成。中央侍卫军的主力约2.5 万人,常年屯驻于京畿一带,装备精良,并配有7 万名随军杂役。 ② 《金史·兵志》。 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 地方军主要是以党项部落为基本单位的部族军和汉军,分隶于各监军司下,设指挥使、教练使以资管理,选党项或汉人充任。总兵力约50万。其分布以环守腹地和防御宋辽为宗旨,在西夏统治中心区域驻兵15万人,在对付宋军的东、南边疆驻兵10 万人,在对付辽军的北部边疆驻兵7 万人。还有3 万余军兵扎在西境,以资控扼西蕃和回纥诸族。 西夏军队编制史无明载。从其皇帝亲信卫队"铁骑"共分10 队,每队300 人的情形看,这种根据部落氏族和地域组织编组的军队,其编制可能与十进制有关。与契丹、女真等北方游牧狩猎民族一样,西夏军队主力也是骑兵,尤以有"铁鹞子"之称的重甲骑兵最为精悍。其步兵号"步跋子",多在作战中配合骑兵作战。炮兵号"泼喜",装备有轻型抛石机--旋风炮,战斗中立于骆驼鞍上,发拳头大小的石弹攻击敌人。3。兵役与后勤保障制度(1)辽朝兵役与后勤保障制度契丹族生活于中国北方草原地区,人民游牧逐猎,善战尚勇,故在其军事、生产组织合一的部落中盛行"全民皆兵"制度。辽朝建立以后,一仍旧俗,规定:"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①这个制度也适用于辽朝统治下的奚、渤海及女真等边疆民族。其中由辽朝廷直接控制的宫卫骑军战时从征,平时戍守。一般族人平时游牧狩猎,战时集结听候调发。早期辽朝募兵主要限于汉军,但也并非自愿应募,仍具有强制性质。但在辽朝末年,为了与女真人作战,开始扩大募兵范围,甚至强迫豪强献军,一些将领也自行召募民间强壮者充军。辽军士兵通常分正军、打草谷和守营铺家丁3 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②。正军由平民担任,须自备鞍辔盔甲武器粮草,奴隶和部曲只有资格当家丁。辽中、后期,契丹社会贫富分化不断加剧,贫苦牧民已难以承担沉重的兵役负担,有的贫困户缺乏全副装备,只好担任辅助性工作,从而使得兵员日渐枯竭,征集全国及龄人丁为兵士的征兵制度再也难以维持下去。 由于早期辽军出征士兵的武器装备均需自备,所以他们在奉命出征时,需要自携马匹、弓箭、刀枪、甲胄、钺、旗帜、帐幕、车辆、绳索等及少量粮草到指定地点集合。进入敌国境内,则靠掠夺敌方粮草为食,即所谓"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③。史称这种完全靠"因粮于敌"的办法筹措粮草为"打草谷"。至辽朝中、后期,"打草谷"办法逐渐废止。辽廷在边疆地区积极屯田积谷,作战时也预先屯积大批粮草,发放给出征将士。对马匹、衣物不足者,也由官府给予补充。辽人很重视组织工匠生产弓箭甲胄和攻城器械。各地有打造馆,有蕃汉工匠锻铁为兵器。朝内设军器坊和甲坊,负责兵器生产的管理事宜。还设有武库专门储存器甲。 (2)金朝兵役与后勤保障制度"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他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 ① 《辽史·兵卫志上》。 ② 《辽史·兵卫志上》。 ③ 《辽史·兵卫志上》。 习为劳事。"①遇有战事,各部落聚合出征。建国后,阿骨打基本上保留了这种征兵方式,建立起以猛安谋克为基础的特殊的军户制度。由国家分给诸猛安谋克户一定数量的土地,令其农忙时聚种生产,农闭时在提刑司监督下,训练武艺,战时应征出兵。史称为"签军"。对射粮军等非正规军队,金朝也采取过募兵方式。 按照规定,凡男子15 岁至55 岁皆纳入军籍。充当披甲正军的主要是女真或其他民族平民。每名正军配有副军一人,称"阿里喜"。原亦以平民担当。大定年间(1161~1189 年),允许以驱丁充阿里喜。金中、后期,女真人日益封建化,原先构筑在奴隶制经济基础之上的猛安谋克制度受到强烈冲击。许多女真奴隶主骄纵怠惰,出售奴婢和耕牛,听凭土地荒芜,有的则被大姓侵夺或出租求佃。一些猛安谋克户连生计都成问题,更谈不上出征作战了。所以金末统治者变本加厉大肆"签军",加紧募兵,或以刑徒充军,但这些军队的战斗力都是很弱的。 早期金军的后勤保障方式,与契丹军队大体相同。他们平时生产,战时自备武器军粮从征,除服兵役外,没有其他徭役田赋负担。金熙宗时,随着猛安谋克制度的日益成熟,也形成了一套屯田分地、出军给米制度。它规定:女真、契丹、奚族民户由朝廷计户给田,使之播种,以屯口实。春秋发给衣物,作战时发给少量钱米。其老幼家眷依旧在家耕种。金朝末年,上述亦兵亦农的制度被破坏,女真士兵失去田产,开始成为以领取粮饷为生的职业军人,需由国家根据其职务高低分别供给数量不等的钱、米、绢、马刍粟等。而当时金朝军费主要来源于依靠查验各路物力而征收的"军需钱",或者靠成倍提高民田租赋,以其租粮的一半补给军户,充当士兵粮饷。金朝统治者为筹集军费竭泽而鱼,给人民带来极大的危害。 (3)西夏兵役与后勤保障制度党项人建国前也实行"无复兵民之别,有事则举国皆来"的全民皆兵制度,各部男子15 岁至60 岁皆服兵役。元昊改革兵制后,在服役年龄上没有变化,但规定每两丁("丁"指符合服役年龄的男子)取正丁一人,配随军服杂役的负赡(役夫)一人,合称"一抄"。原先两抄同住一幕梁(西夏军用的一种毛织帐篷),后改成二正军合用一负赡,三丁同住一幕梁。每名正军自备弓矢甲胄,由国家供给马、骆驼各一匹,死亡需赔偿。宋人说其"每举众犯边,一毫之物,皆由其下,风集云散,未尝聚养"①,真实地描绘了其兵员征集和后勤保障情况。 ① 《金史·兵志》。 ① 《范文正公奏议·上和守攻备四策》。 三、宋辽金夏时期的战争(一)北宋统一战争1。战前形势与战略决策北宋立国之后,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依然未变。除了宋政权外,还有南平、武平、后蜀、南汉、南唐、吴越、北汉7 个割据政权和雄峙北方的辽政权。 南平,为后梁时高季兴所建,都江陵(今湖北江陵),拥有荆(今湖北江陵)、归(今湖北秭归)、峡(今湖北宜昌)3 州,居处江汉一隅,势力弱小。 武平,原楚将周行逢所建,据有湖南14 州,被后周封为武平(治朗州,今湖南常德)节度使。内部长期战乱,政权极不稳定。 后蜀,后唐末期西川节度使孟知祥所建,都成都,据有两川、汉中共45 州。孟昶继立后,君臣奢侈,政治腐败。 南汉,唐末刘隐所建,都兴王府(今广州市),据有岭南60 州。统治集团内部长期互相残杀,国事由宦官把持,政治残暴腐朽。 南唐,为十国中吴将李昪所建,都金陵(今江苏南京市),据有江淮地区。李煜(后主)即位后,酷爱诗文,迷恋声色,笃信佛教,国势衰弱。 吴越,唐末钱鏐所建,都杭州,据有两浙13 州,对外臣服中原各王朝,对内"重敛其民"①,偏安于东南一隅。 北汉,后汉宗室刘崇所建,都太原,据有河东(约相当于今山西省) 12 州,世代臣服于辽。虽土瘠民贫,但内有精兵,外有强援,城坚地险,屡同后周对立,是北宋的劲敌。 北方契丹族建立的辽政权,自辽太宗耶律德光(公元902~公元947年)从后唐石敬瑭手中取得燕云十六州后,辖境东起海滨,西抵阿尔泰山,北至西伯利亚,南界雁门山、滹沱河,成为北方一个强大的政权。 但北宋建立后,辽正处于穆宗耶律璟统治时期(公元951~公元969 在位),由于统治昏庸残暴,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尖锐,从而使辽自顾不暇,无力南下,为北宋统一战争提供了有利时机。至于北宋政权自身,承继了后周的辖地,据有111 个州,96 万户人口。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政治的稳定和经济、军事的发展,为进一步完成统一事业奠定了基础。 但中原地区自唐末以来,战乱连绵,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经济实力远非雄厚。面对"卧榻之侧,皆他人家"的严峻局势,赵宋要完成统一大业,战略谋划是否得当便成为事业成败的关键所在。早在后周时,比部郎中王朴(公元905~公元959 年)就曾提出过先南后北的战略方针。他认为:"攻取之道,必先其易也"②,主张首先吞并江南,然后收复燕云十六州,最后消灭北汉。但这一建议没有被采纳。宋太祖赵匡胤君臣在充分估计自己军事、经济实力的基础上,经过再三权衡,深思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