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的杀戮-3

军方也刻意推介多种形式的关爱。士兵们被要求像待自己的独子独女那样小心摆弄手中的步枪。“给三军的一些建议”,收“T.F.N”,《人事行政副官关于训练的一些有益建议》(诺里奇,1918),页19。《战壕里传出的歌声》(1914)督促他们要爱手中的枪——既然你没有女人——她能救你的性命,在那该死的战壕——正是,挽救你的性命于战壕中。陆军C.布莱科尔上尉,《战壕里传出的歌声》(伦敦,1915),页16。“给炮兵的忠告”(1933)充满了睿智,指出枪炮如女人,应一般对待。“给炮兵的忠告”,收A.索本,《业余炮兵:一名业余士兵随皇家野战炮兵部队在法国、萨洛尼卡和巴勒斯坦的奇遇》(利物浦,1933),页152—153。男人应该“爱抚”他们的武器,给之以“母亲般的关爱”。罗伯特·麦凯纳,《透过帐门看去》,1919年首版(伦敦,1930),页87及理查德·特莱加斯基斯,《瓜达卡纳日记》(纽约,1943),页15。武器可以同时是他/她们的阴茎/蒂。类似“这是我的枪,/这是我的炮;/我拿它们去打仗,/它们给我以欢笑”的吟唱在无数二战、越战期间的回忆录中都有提及,并且被像《全金属外壳》(1987)这样的电影所神化。影片中海军陆战队一中士告诉手下,步枪是“你们惟一能上手的女人……你们算是和它拜了堂,这个铁和木头做成的东西,而且你们必须对它忠诚!”朗·科维奇,《生于七月四日》,1976年首版(埃尔兹伯里,1990),页69;斯坦利·库布里克,《全金属外壳》,1987年,电影;尤金·斯莱吉,《与老友在珀莱琉和冲绳的日子》(纽约,1990),页10。相比人和武器的关系,鼓励官兵间的兄弟情谊更为重要。美国陆军战斗学院的哈里·萨默斯上校曾说过,“不会关爱别人的人当不了指挥官”。陆军哈里·萨默斯上校,引自理查德·加布里埃尔,《疆场苦痛:现代战争于人精神之影响》(纽约,1988),页162。这种关爱主要体现为长辈对晚辈的关怀。军方很清楚,父亲在促使其子女杀敌的问题上有很大的影响——士兵们不是经常承认,他们参军是效仿父亲吗,例见乔治·亨特,《珊瑚正高》(纽约,1946),页30。而且在实际打仗时父亲形象不是经常出现,给士兵以支持和抚慰吗?例见塞西尔·考克斯,“些许一战经历”,页2,帝国战争博物馆藏。为了重现这种关系,军方在言语上极力营造象征性的亲情作为这种父子关系的替代。而且不只是父亲,连母亲的形象也一并被重塑了。一战期间,英军指挥官得到建议,要他们扮演“引路人、哲学家、父亲、母亲、保姆”的多重角色。有军官受表扬,因为他近似“一位疲惫已极却仍井井有条的母亲,照看着一大家子”。盖伊·查普曼,《无度挥霍:自传断片》,1933年首版(纽约,1966),页131及陆军W.罗斯中校,“本土训练”,《澳大利亚军报》,7期(1916年1月),页248。另见陆军J.梅瑞韦瑟中校、弗雷德里克·史密斯爵士,《印军在法国》(伦敦,1917),页471。二战中,基于性别的隐喻依然复杂:军官不仅要“生产”炮兵连,还要“抚养”战士。“指挥官”(陆军L.伯德少校),“炮兵连的诞生”,收《打他们》,1卷1期(1939年12月),页6及诺曼·科普伦,《心理学和士兵》(伦敦,1942),页75—76。另见陆军威廉·莱恩上校,“士气和领导才能”,《加拿大陆军军报》,6卷1期(1952年4月),页251。在《心理学与士兵》(1942)一书中,诺曼·科普伦建议军官们扮演类似父亲的角色。开始进攻前,对待士兵要像父亲待孩子,要依次呼喊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并确保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受到了特别的注意。诺曼·科普伦,《心理学和士兵》(伦敦,1942),页75—76。一位参加过越战的军官这样来描述:我成了母鸡了。不停地喊“来,别怕,过来,对,到这儿来,来,过来。趴下。好……”我看着其他五个人,就好像他们都是我的孩子。无名越战老兵,引自乔纳森·谢,《越战泥潭:精神创伤以及性格崩溃》(纽约,1994),页49。罗伊·R.格林克和约翰·P.斯皮格尔仔细研究了这一现象并写作了《千钧重担》(1945)一书。据他们说,要想士兵战斗力充沛,就得给他们以无边的父爱。他们认为,士兵满足父亲心愿、使其高兴的行为多是无意识的,是建立在其早年获得的大量关爱的基础上的。在这一心理认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作为认同的这一方应得到某种保证,即能够行使相当权力的被认同方会赞许他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顺从另一方意志的欲望几乎不可遏制。这里的“父亲”必须强大、果敢、有才,这样他的“孩子”才有安全感。“父亲”须有良好的判断力,而且应“公平、不带偏见”,赏罚分明,奖惩得当。只要士兵对集体有感情并认同其理念,就不会有担心,而可以奋勇杀敌却没有任何良心的不安。罗伊·格林克、约翰·斯皮格尔,《千钧重担》(伦敦,1945),页39—40,46—48及122—126。这是由于这种家庭观念的成功构建,二战的意大利战役期间有一名士兵在被调往另一部队时才会觉得自己成了“弃儿……与家人失散,孤单寂寞”。无名美国士兵,引自阿尔弗雷德·路德维希,“长期作战士兵中的神经官能症”,《门宁格诊所公报》,11卷1期(1947年1月),页18。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4“爱你的敌人”对家庭纽带的强调可以走得更远。奥斯卡·王尔德的《囚歌》(1896)、艾贝尔·查普曼的《关于游猎》(1908)、W.R.D.费尔拜恩的《从本能到自我》(1937)和伊莱·萨根的《同类相食》(1974)都提出:人“爱什么才杀什么”。查普曼和费尔拜恩还用打猎的比喻来解释这种爱恨交叠的现象。查普曼说过,狩猎爱好者“爱他们的猎物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30年后,费尔拜恩指出,“猎狐人杀狐也爱狐”的现象可以对我们解答“人为什么会对战争意兴盎然”的问题以启发。艾贝尔·查普曼,《关于游猎:在英属东非打野物并研究鸟类》(伦敦,1908),页302;W.费尔拜恩,“武器和孩子”,《从本能到自我:W.R.D.费尔拜恩论文选——卷二:应用和早期的贡献》(新泽西,1937),页329,首刊《利物浦季刊》,5卷1期(1937年1月);伊莱·萨根,《同类相食:人类的侵略心及其文化表现》(纽约,1974),页68—69及80;奥斯卡·王尔德,《囚歌》(伦敦,1896)。另见R.马尼基勒尔,“战争走向:从心理学切入”,《英国医疗心理学杂志》,16卷3期(1937);页230—231。宗教界人士认可了这些隐喻,并常常以此劝诫世人,在杀戮时莫忘记要爱自己的敌人。详见第9章“随军教士”。多数士兵觉得这不可思议。一战中,一名美国军官在日记里写道:“爱你的敌人!我可没法在杀他们的同时又爱他们。我其实不恨他们,这我承认,可要我爱他们!不可能,我做不到。”无名美国军官日记,年份不详,9月18日,收艾米·格兰特,《善恶对决:一战书信集》(波士顿,1930),页196。虽然不至于“爱”,许多战士还是惊奇地发现自己竟对敌人怀有感情。詹姆斯·扬中校在其1915年7月13日的日记中也承认,战争“太奇怪了”:陆军詹姆斯·扬中校,《随第52(低地)师转战三大洲》(爱丁堡,1920),页11,1915年7月13日日记。一方面,我们同时拥有极度的憎感和不羁的爱意。与生俱来的癫狂至今仍在我们心灵深处潜藏。另一方面,无私的奉献、精神的纯净我们也都具备,即使是对我们欲除之而后快的敌人。这表明内心深处仍有上帝的恩典在,使我们的灵魂不致彻底堕落。或者就如一战中一名步枪手所说:在“战斗进入白热状态时”,双方的士兵杀起人来“不问青红皂白,也无怜悯之心”,但战斗一结束,“敌意”立刻就被忘记,对待俘虏也“像待我们自己人一样”。赫伯特·麦克布赖德,《步枪手从军》(北卡罗来纳,1935),页209。另见罗伯特·布莱肯,《解剖刀、刺刀和担架:四十载劳逸》(伦敦,1931),页255。作战双方可以互相残杀,但如对方受伤也同样会给他烟抽,如阵亡也同样会予以哀荣。海克特·伯莱索,《战事报告:一战机驾驶员的故事》(伦敦,1943),页47及科林兹比·道森,《战壕荣光》(伦敦,1918),页13。战士们“从死去的敌兵身上搜集纪念品的认真劲一点不亚于出征前对自己的女友”,在1938年英国心理学会的一次会议上有研究人员指出。W.费尔拜恩,“侵略不可克服吗?”,《英国医疗心理学杂志》,18卷2期(1940),页166—167。即使是闻尸味,在有些士兵也有着“特殊的吸引力”。亨利·科特利,“书信集”,从萨洛尼卡致姊书,1916年10月15日,编号8/139,伯明翰大学图书馆藏。对战士来说,敌人有一种“磁力”。比如一战时,战机驾驶员塞西尔·刘易斯就注意到,战士对敌人的“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但其对敌人的尊敬之情却无可怀疑。他还注意到:此外,就像每一个战士都知道的,两人如果棋逢对手,那一定会相互吸引。一次我和一架敌军侦察机在三英里的高空周旋,就有亲身感受。我在空中盘旋、转圈,留心看他怎么飞,感受他的飞机的力量与速度,看着他在五十码开外的地方也在审视我,心里在盘算,等候机会出现。我俩都很小心,也紧张,准备施展技艺,给对方以最后的致命一击。假如对方被打中了,驾机在烟火中下坠,那他必将领受英雄般荣光的谢幕。多么勇敢的战士啊!死去的差点就是我。塞西尔·刘易斯,《人马座将起》(伦敦,1936),页45—46。对手间的相互爱慕在象征层面也有体现。曾有人把用刺刀杀人比作“送对方回家”,且常有士兵声称自己曾看见两具尸体相拥在一起,手中的刺刀都深插在对方体内。列兵安东尼·布伦南,“日记”,1916年7月1日条,页10,帝国战争博物馆藏;邓肯上尉的信件,引自《前线来信:(加拿大商业)银行官员在一战中所起作用之记录,卷一》(多伦多,1920),页16;“G.G.A”,“刺刀之于马上步枪手”,《陆军评论》,5卷1期(1913年7月),页86—87;艾恩·艾德里斯,《沙漠纵队:一澳大利亚骑兵在加利波利、西奈和巴勒斯坦的战地日记》(悉尼,1932),页57,1915年9月条;锡德·肯普,“追念:西肯特皇家第六军团在1914—1916”,页31,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弗朗西斯·劳,《一人持枪:两次大战回忆录》(伦敦,1983),页58。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5与这种几近荒诞的残忍不同,前线士兵对敌人竟是模棱两可的态度。正如上文中斯托弗的数据所显示的,没有征战经历的士兵比真正的战士更恨敌人,留在本土的士兵比在海外服役的更恨敌人。其他的见解,见陆军H.洛根上尉,“当前的军事训练”,《陆军季刊》,6卷(1923年4月),页72及迪克森·韦克特,《咱们的小伙凯旋时》(马萨诸塞,1944),页488。前线战士对他们的对手一般都心怀尊敬——甚至有类似兄弟般的情愫。关于亲善最到位的论述,见托尼·艾什沃思,《堑壕战1914—1918:互不相扰政策》(伦敦,1980),页24—47。当时对亲善的记述见斯蒂温·斯泰普顿,“战壕之间”,《当代评论》,111卷(1917年1—6月),页636—644。1914年一战打响后的第一个圣诞节,德、英、法三国士兵间的“亲善”甚至成了神话,以致几乎所有士兵都宣称自己违抗了最高指挥部的命令,参与了这一活动。在以后几年,军方加强了控制,士兵们亲善的机会少了,他们甚至引以为憾事。比如在1916年的圣诞,杰拉尔德·丹尼斯就说自己记不起在过去两年是否有过亲善活动。某种程度上,无人区两边的士兵其实是志趣相投的。我们彼此并不仇恨。大家都倒霉做了步兵,本该相隔铁网站着,不用担心有危险,然后握握手。这该多好!杰拉尔德·丹尼斯,“厨子的珍馐(1916—1918)”,1928年,页129,帝国战争博物馆藏。亲善的例子或见诺比·克拉克,“西线冷枪手”,页10,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及J.戴维,“致帝国战争博物馆馆长的信”,1969年7月20日,帝国战争博物馆藏。亲善行为在宗教日最常发生,比如复活节和圣诞节,例见埃德温·贝特,“自传——第三卷:1914—1918”,页23—24,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再就是有人受伤时(“两人相互搂着肩,就像情侣,”克利福德·尼克松写信给父亲说)。克利福德·尼克松,“一缕记忆”,页83,朗从法国致父书,1917年8月25日,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另见M.比亚教士,“书信文件集”,落款1917年9月17日的信,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当不得不端详自己就要杀死的敌人时,这种友善也会发生。塞西尔·H.考克斯就无法做到不动声色地杀人。在意大利北部某次战役中,上级命令他占领一座岛:我看见一个年轻的德国兵向我这边走来,可就在这一刻却不忍心下手,于是垂下了枪。他见我这么做,也放下了枪,喊道“杀了我你到底能得什么好?我有(原文如此)不想杀你。”他和我一道往回走,还问我有吃的没有。那一刻我顿时宽慰了很多,随即把我的野战口粮和压缩饼干给了他。塞西尔·考克斯,“一战经历”,页2,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同性爱/恨同性爱恋的产生在多大程度上有赖于暴力,论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W.斯泰克尔在其《施虐狂和受虐狂:仇恨和残暴的心理分析》(1953)中认为仇恨与性的快感有关:“人之所以残暴,是因为这一野蛮行为可以带来快感,”他写道。W.斯泰克尔,《施虐狂和受虐狂:仇恨和残暴的心理分析》,卷1(纽约,1953),页12及31—32。人类学家德里克·弗里曼1964年的时候注意到,目赌毁灭性行为或向别人施加痛苦时,人常会有快乐的表示(如大笑)。德里克·弗里曼,“从人类学角度看人的侵略性”,收J.卡锡、F.埃布灵(编),《侵略的自然历史》(伦敦,1964),页113。精神分析学家拉尔夫·R.格林森在1968年一次讲座中着重分析了人类应对暴力的多种方式:畏惧、内疚与兴奋、迷恋交织。拉尔夫·格林森,“暴力吸引人的地方”,收格林森,《关于爱、恨和美好生活》(麦迪逊,1992),页187—199,1968年作的讲座。近来,艾德里安·西泽在其《像男人一样去应对:苦难、性欲和战争诗人》(1993)中提出,鲁珀特·布鲁克、齐格弗里德·萨松、威尔弗雷德·欧文、罗伯特·格雷夫斯等诗人的战争经历与其潜在的施虐受虐症患间是有联系的,并声称这种反应在军人中较为普遍。西泽还质问,人类为什么得互相残杀“以表达对彼此的和婉、温情、体贴和关爱”?艾德里安·西泽,《像男人一样去应对:苦难、性欲和战争诗人》(曼彻斯特,1993),页234。性的隐喻在战争叙事中反复出现,这使人们开始注意“杀戮欲”与“性欲”间的关系。到20世纪60年代,精神分析学已渗透到文学语言的每一个角落,以至在战争的小说化叙事中使用这种隐喻已成风尚。丹尼尔·福特的《发生在穆克瓦的一件小事》(1967)和约翰·卡罗尔的《象征士兵》(1983)中便有两个寻常例子(一个发生在美国,另一个在澳大利亚)。在福特的小说中,杀人就好像强奸,两名战士“像爱人般扭作一团”:然后都倒下了……(史蒂芬)从枪套中拔出刺刀,插入查理的肋部。刺刀碰到了骨头还是什么东西,可怜的查理扭着身子,两脚乱踢,指甲撕扯史蒂芬的手……(史蒂芬)抽出刺刀,就要斩断查理的喉咙。血溅满了他的手。丹尼尔·福特,《发生在穆克瓦的一件小事》(伦敦,1967),页146。卡罗尔写主人公切开一位老者喉咙后“宁静”的表情,同样充满暴力,不过重点不在插入而在高潮:你可以看见萨维奇受到了极大的震颤,诧异于自己的行为——好像刚刚完成了一次美妙的交媾,仍想沉浸其中。没错,他满脸发光——那种纯粹的快感,只有性爱才能给予。约翰·卡罗尔,《象征士兵》(维多利亚,1983),页215—216。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6在每一种文学体裁中,性爱和谋杀总是联系在一起,无论是乏味的军事书籍还是生动的自传文学。为地方军编写的训练手册《硬功夫》(1942)就正告读者,正如只有会“放纵”自己欲望的男人才是好情人,只有能毫无保留、充分释放仇恨的士兵摆弄起刺刀来才最得心应手。锡德尼·达菲尔德、安德鲁·G.埃利奥特,《硬功夫:致地方军成员及英国军队士兵》(伦敦,1942),页9,11及42。把性和死亡联系起来,不失为向没有见过流血却有窥淫癖的公众传递战斗激烈程度的好方法。菲利普·卡普托关于在越南一次进攻受挫“其痛苦堪与性高潮媲美”的记叙便常被引用。菲利普·卡普托,《战争流言》(伦敦,1977),页254。在其他战事中,士兵也有类似体验。举例来说,首批英国远征军的安东尼·S.欧文中尉描述了1943年一次让他胆战心惊的经历,当时有六架德国飞机对他进行俯冲爆炸,(在他看来)想置他于死地。据他说,等飞机飞走后,他在地上躺了半个小时:我感觉就像刚交合过,那感觉既爽利又震撼。我汗流浃背,还想再来几次。身下的大地似乎在震动、在颤栗,周围的树似乎都还活着,轻摇的树枝抚慰着我,我想就此睡去。处在性交后狂喜中的他一下无法入睡,直到把锡制的头盔罩在腹部,既保护了他的男性器官,又假充了女性在怀孕时的身形。安东尼·欧文,《步兵军官:琐忆》(伦敦,1943),页64—65。欧文没说他为何要锡头盔才能入睡。除非用钢盔将生殖器盖住,否则就睡不着觉的情况比较普遍,这是据“战争的心理方面讲座摘要……身体的部分和对士气的影响”,页14,收伦敦档案局公民来访接待处21/914(附件)。总之,士兵们对亲密关系是依恋的,这种关系既似“父爱”(讲求等级,给人以力量)也似“母爱”(鼓舞人心,给人以慰藉)。仇恨杀戮引发了许多强烈反应,包括爱欲。仇恨也常被认为是战斗的当然组成,被定义为“针对某人或某类人持久的攻击冲动……包括习惯性的怨恨和非难”。该定义来自乔治·奥尔波特的经典之作《偏见研究》(马萨诸塞,1979),页363,首版于1954年。许多历史学家、心理学家和军事理论家都认为,仇恨对于煽动杀欲及完成杀戮至关重要。罗伯特·黎贝尔(编),《战争与和平的心理学分析:敌人的面目》(纽约,1991)。也有不多的人反驳,例见约翰·巴勒德、厄利舍·麦克道尔,“仇恨和战斗行为”,《部队和社会》,17卷2期(1991年冬季),页229—241。有论者认为,伴随仇恨而生的快感是宣战的一大动因;也有人认为,人心中总有“少量挥之不去的恶感”须排遣——又有什么比战争更好的渠道呢?H.拉斯基教授,《德国人是人吗?答罗伯特·范西塔特爵士》(伦敦,1941),页2及刘易斯·理查森,“根深蒂固的国民仇恨及其对象的易变性”,《英国医疗心理学杂志》,22卷3期(1949),页167。连和平主义者也偏爱因恨而起的杀戮,因为“伤人不需要理由”的想法实在不能为他们所接受。E.艾伦教士,《作为个体职责的和平主义》(伦敦,1946),页21。军方倾向于认为仇恨对战场上的士兵是有益的,因此(下面要看到)有必要开发强化训练科目以激发仇恨心理。教士兵仇恨的必要性见陆军珀蒂·庞德少校,“自传”,出版地点不详(页20),帝国战争博物馆藏。许多专事研究战斗的心理学家证实了这一信念:坚持本能学说的理论家——尤其是心理学家威廉·麦克杜果的追随者——认为,仇恨是战斗中必然会产生的恐惧、厌恶、妄自菲薄等心理的重要排解渠道。叙述最清楚的见唐纳德·科尔,“‘本能扭曲’和‘战争恐惧症’”,《柳叶刀》,1918年8月10日,页168。在整个20世纪人们都相信,恶意的仇恨可以激发人的斗志,而这是驱除恐惧和忧虑(战斗力不高的主要原因)的最有效办法。威廉·霍金,《士气及其敌人》(纽黑文,1918),页161—162;陆军雷蒙德·索贝尔少校,“长期作战后的焦虑抑郁反应——‘老军士综合征’”,《美国陆军医疗部简报》,9卷,增刊(1949年11月),页143—144;陆军马丁·施泰因上尉,“神经官能症和集体诱因”,《美国陆军医疗部简报》,7卷3期(1947年3月),页317;战争部,《战场上的精神错乱,1951》(伦敦,1951),页7;陆军埃德温·怀恩斯坦少校、陆军加尔文·德雷尔中校,“对战斗引起的忧虑的动态研究”,《美国陆军医疗部简报》,9卷,增刊(1949年11月),页24。格雷戈里·齐布尔克在二战进行到一半时向美国精神病学协会指出,对死亡的恐惧可以通过对敌人的仇恨来减轻。实践也表明,有多少恐惧转为“离残杀只一步之遥的仇恨”,就有多少“士气”。因为这正是其核心因素:只有杀戮才能征服死亡。格雷戈里·齐布尔克,“对死亡的恐惧”,《精神分析季刊》,12期(1943),页474。同年,哥伦比亚大学的精神病学家伦纳德·西尔曼重申了其关于仇恨是改进战斗表现所必需的“心理动员”的有机组成的观点,是“给头脑准备的钢盔”。但自相矛盾的是,美国人如要与法西斯作战而自己又不能变为法西斯,就只能学会仇恨敌人。这样才能将其攻击冲动外化,投射到敌人身上。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7战争中,哪方有更多的仇恨,就会成为最终的胜者。西尔曼感叹美国人不太会恨别人(他认为,美国人太过个人主义,非有教唆难以对别人产生仇恨),却坚持由政府出面进行宣传可以激发民众的仇恨。伦纳德·西尔曼,“对士气的精神病学研究”,《大脑神经混乱杂志》,97期(1943),页283—295及“士气”,《战争医学》,3卷5期(1943年5月),页498—502。另见C.罗杰森,“致奥尔巴尼D.尤恩·卡梅伦博士书,1940年7月18日”,《美国精神病学杂志》,97卷2期(1941),页970。在朝鲜战争中,旧金山军队医院的精神病学家约翰·J.麦伦上校也认为,仇恨可以麻木人害怕的神经,且可以使士兵转向敌人寻仇。与西尔曼一样,他也认为(因为其文化背景)要让美国人学会仇恨比较困难,但他坚持这种心理“绝对值得”灌输。约翰·麦伦,“朝鲜战争期间及战后部队中的精神病学问题”,《美国三军医疗杂志》,7卷5期(1956年5月),页721。仇 恨 训 练既然大家都认为仇恨对于激发“合适的”战斗行为很重要,军方采取各种方式来培养它也就不足为奇了。“缜密的”宣传、向士兵解释战争的目的、强调敌人的凶残本性都无法让他们产生持久的敌意:真正的仇恨是不理会道理的。而且士兵最讨厌集合“训话”:他们认为集体聚会是危险的,况且他们身心俱疲,简单罗列法西斯或共产主义的罪恶无法引起其兴趣,而且他们的思想都在打仗上,只会对这些老生常谈嗤之以鼻。赫伯特·施皮格尔,“精神病学在北非某步兵营”,收陆军哈尔·詹宁兹中将(编),《神经精神病学在二战中——卷二:海外战场》(华盛顿特区,1973),页121。只有大强度训练才能让士兵学会仇恨。我们前面说过,在一战、二战(甚至)越战中,刺刀训练被广泛采用,以“唤醒士兵凶残的本能”。一战的情况,见陆军H.洛根上尉,“当前的军事训练”,《陆军季刊》,6卷(1923年4月),页72。但我们这里要考察的是另一种激发仇恨的方式。截至二战时,“仇恨训练”已趋极端。就在英国宣战前,在同牛津大学本科生每周一次的谈话中,汉弗莱·比弗说到“如果既没有私怨,又没有出于道德原因的愤恨”就不应指望“正人君子”会屠杀“其他正派人”,除非他们受过某种形式的仇恨训练。尤其是在战争拖而不决的情况下,“掌握战争机器的决策者有必要”残酷对待那些就要真刀真枪作战的士兵。不能让他们有自己是护法骑士的感觉;相反,必须向他们灌输杀戮的欲望,使他们能毫无由头地大开杀戒。汉弗莱·比弗,《和平与和平主义》(伦敦,1938),页53—54。英国陆军战斗学校在1941年和1942年对“仇恨训练”进行了通盘实验。训练有一部分是要新兵穿过一条一英里长的攻击障碍跑道,十分累人。大喇叭不停地放着“杀死德国佬,杀死德国佬”和“记住香港发生的事,大祸可能就会降临在你头上”,以嘲弄他们,让他们无所适从。在整个过程中不时有爆炸发生,在他们涉水和蹚过泥塘时候会有实弹打向他们。训练还要求他们向仿真的德、日士兵开火。其中一个单元要求拼刺刀,此时他们浑身上下会被羊血浇透。在下一个训练单元,他们会被带到屠宰场,要他们注视一面“仇恨墙”,上面净是德军在波兰施暴的图片。“陆军训练的现实政策:仇恨的精神”,未注明日期的剪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199/799;“训练中的现实主义”,《泰晤士报》,1941年12月25日,页5;J.贝拉、A.克拉克,“笨蛋教官”,《步兵杂志》,52卷3期(1943),页72—75;“战争灌输的目的”,未注明日期但晚于1942年5月1日,页3,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199/799;约翰·里斯,《战争对心理学的影响》(伦敦,1945),页80。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8如此血腥的“仇恨训练”自然招致许多人的反对。陆军上将、(英国本土部队)总司令伯纳德·佩吉特爵士曾向下级指挥官指出,人为的仇恨还是无法和“毅力驱使下真正的进攻欲”相提并论。他下令禁止用粗暴的言行使士兵嗜杀或生恨。据“军队训练中的‘仇恨’”,《泰晤士报》,1942年5月25日,页2。到1942年5月,仇恨训练已告终止,因为之前公众曾有过强烈抗议。1942年4月27日,英国广播公司在黄金时间向公众揭露了“仇恨训练”的内情。难道这个世界上的仇恨还不够多,以至于要战争部人为制造仇恨吗,议会下院的R.J.戴维斯质问道。议会下院R.戴维斯先生(工党部长),据《泰晤士报》,1942年5月14日,页8。此外还有人质疑这种训练方式是否符合基督教义,甚至是否是英国人该做的:批评者认为其有失人的尊严。“军队训练中的‘仇恨’”,《泰晤士报》,1942年5月25日,页2,引自英国本土部队总司令、陆军上将伯纳德·佩吉特爵士致所有军队指挥官的信;议会下院辩论,来自伊普斯威奇的斯托克斯先生(工党部长)的提问,据《泰晤士报》,1942年5月14日,页8,事涉5月13日;“陆军训练的现实政策:仇恨的精神”,未注明日期的剪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199/799;B.麦克尼尔,“战时精神病回顾”,《美国精神病学杂志》,102期(1945—1946年),页503。《泰晤士报》的作者也纷纷表示反对。温切斯特的托马斯·霍华德更是厉声指责:“恨敌人有什么用?仇恨最容易把人拖垮;打仗需要的是耐力。”他以自身经验为例,指出当年在战场上他是凭着“冷静和坚毅”才“全力求胜”的。托马斯·霍华德,“战争中的仇恨”,《泰晤士报》,1942年5月1日。心理学家更是不屑,他们认为凡让士兵昏厥、呕吐的训练方法都是危险的,并指出把战场比作屠场既不相干,又无激励作用。“战斗灌输”,1944年,页2,伦敦档案局公民来访接待处21/914。另见欧内斯特·琼斯,“心理学和战争环境”,《精神分析季刊》,14期(1945),页15。他们还注意到原先积极的学员这会都变得消沉了。约翰·里斯,《战争对心理学的影响》(伦敦,1945),页80—81。这种训练方式“做作、残忍,只有幼稚或大脑不正常的人才能想出来”,它只能激发潜意识里的罪感和抑郁的心理,而对提高士气毫无作用。未注明日期、未署名的报道,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199/799。试图“让冷血的人变得热血”只会有害于其心理:而引入真血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战争部)A.威尔逊致(本土部队G训练部门)陆军布里坦中校的信,1942年5月,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199/799。血腥的训练方式只会颠覆“人的自尊这一士气的基石”。R.阿伦费尔特,“军队精神病学”,收阿瑟·麦克诺尔提爵士、W.梅勒(编),《据英加澳新印官方医疗史得出的二战主要医务教训》(伦敦,1968),页189—190。上述战斗学校是建立在对人性的错误认识上的,那就是人生而乐暴、嗜血。R.阿伦费尔特,“军队精神病学”,收阿瑟·麦克诺尔提爵士、W.梅勒(编),《据英加澳新印官方医疗史得出的二战主要医务教训》(伦敦,1968),页190。英国陆军精神病中心的负责人在1942年曾挖苦道:在大多数战争中,训练营或后方的少数个人或团体有时会认为我们应试着去恨我们的敌人,杀戮欲是士气的重要组成部分等。这对腻味了整天毫无动作、拼命摆脱厌倦的官兵或许颇有吸引力,但经验告诉我们,希望激发人最本能情绪的努力——即使它能消解我国士兵的廉耻心——并不是提高战斗力的有效途径。陆军精神病中心负责人,技术备忘录2号,“假如你是纳粹暗探——或者是业余的第五纵队成员”,1942年6月,页7,收伦敦档案局公民来访接待处21/914。恨敌人“打仗厉害”的那些士兵对敌人的态度未尽一致。有的否认存在敌意,有的快意于憎恨。在那些对手不是白人的战区仇恨特别容易产生,暴行也是。见第6、7章。比如在太平洋战场,对敌人的仇恨就达到了顶点。“大锤”尤金·B.斯莱吉曾形容过这种超越了其他所有情感的“粗野、原始的仇恨”。尤金·斯莱吉,《与老友在珀莱琉和冲绳的日子》(纽约,1990),页33—34。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的调查表明,相比德国人,对日本人的仇恨要深得多。塞缪尔·斯托弗等,《美国大兵:战时与战后,卷二》(普林斯顿,1949),页158,据1943—1944年间对5558名美国步兵的调查作出。澳大利亚人恨日本人胜过美国人,部分是因为历史上的紧张关系。有军官这样说,要澳大利亚狙击手“冷静、小心地”算计来犯的日本人并不很难——“这会激起我们对其种族的反感”,他说。“狙击”,日期不详(二战期间),页1,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藏。驻韩国第25师的伍泽尔·恩特少尉曾说他和对手之间没有任何“个人过节”(他是这样想的,“毕竟不论是朝鲜人、中国人、苏联人,还是其他什么人,他们都是为国效命,都得服从命令,就像我一样”),但也承认这种想法并不普遍。“很多士兵本能地仇恨敌人,也许和他们是东方人不无关系,”他思索着。陆军伍泽尔·恩特少尉,其访谈收鲁迪·托默迪,《没有号角,也没有战鼓:朝鲜战争口述实录》(纽约,1993),页18。菲利普·卡普托在越南时声言。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9他心中满是对越共游击队的仇恨,满心……想着复仇。我恨他们不是因为政治原因,只是因为他们杀害了辛普森(一个战友)……我要求加入战斗连,部分是因为要替他报仇,想找个机会杀个把人。菲利普·卡普托,《战争流言》(伦敦,1977),页231。与他相反,其他一些士兵则声称不恨敌人。典型的例子是陆军弗兰克·沃伦中尉,在一战中他说自己的战友“并不特别仇恨作为个体的德国士兵,而且只要他们身上没有普鲁士人那种妄自尊大,在某些方面还倾向于把他们视作平等、可尊敬的对手,不过还是得用刀枪说话,至于能不能逃过去就要看他们的造化了”。陆军弗兰克·沃伦中尉,“日记和信件”,1917年10月20日致“小圆面包”的信,帝国战争博物馆藏。教官多半无法让年轻士兵去恨德国人。陆军肯尼思·库斯兰中校,“一次大战1914—1918:一名炮兵的回忆”,页61,利德尔·哈特中心藏及陆军阿尔弗雷德·威廉斯少尉,“西线来信”,1916年10月16日,页90,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在越南也是一样:对南越盟军多是深深的鄙视,尊敬倒是给了所谓的“敌人”。年轻的澳大利亚军官加里·麦凯就承认,他并不仇恨越共游击战士,虽然“既得利益”要求他杀人越多越好。他坦承自己是尊敬他们作为战士的,并高度评价他们的一些素质,特别是坚定和顽强。加里·麦凯,《在好兵连:一个人的越战》(悉尼,1987),页44。1968年2月19日,一名驻越士兵在日记里写了下面的话,其大意与本章开头所引爱德华·托马斯的诗大致相同:我不恨这些人,不恨这片土地,我只恨那个人挥手说要和平却发动了战争还要别人去打。布鲁斯·阿奈洛1968年2月19日的日记,收印度支那课程组(编),《越南前线士兵文集》(马萨诸塞,1975),页8。另一名在越南的军官抱怨说:“这场仗错就错在没有人可以让我去恨……对手不像日本人和德国人。”一名空军上尉赞同他的说法:你要是输了二战,那感觉好像你将国破家亡。可这儿没这种感觉。很多士兵还没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儿……你得全身心投入才能恨得起来。均引自乔吉·盖亚,“美国新兵:他问为什么”,《芝加哥每日新闻》,1969年1月16日,收弗吉尼亚·埃尔伍德埃克斯,《女性战地记者在越战中,1961—1975》(新泽西,1988),页174—175。一名反社会主义的作家在1891年时曾挖苦道,工会会员在一次普通罢工中表现出来的愤恨也要比战场上的人多些。哈罗德·康斯特布尔,《关于马、运动和战争》(伦敦,1891),页167—168。上面只能说明确有这种情况存在,至于多少战士有这种想法就不甚清楚了。曾有调查试图量化,但多数涉及面太小。比如二战时通过对美空军第八师一些优秀士兵进行的一系列访谈发现,他们中只有不到三成的人表达了对敌人的仇恨,正是这种仇恨使他们去杀人。D.黑斯廷斯、D.赖特、B.格鲁埃克,《在空军第八师的精神病经历》(纽约,1944),页137—139。越战期间,约翰·海尔默询问了90名士兵首次交战后的感受。虽有27%的人更恨敌人,有38%的人或是没有原先那么仇恨敌人(10%),或是反而更尊敬对手了(28%);29%的人感情没有变化或对敌人没有任何感情。约翰·海尔默,《把战争带回家:美国士兵在越南及以后》(纽约,1974),页169。7%的人没有作答。他们的答案有政治分野:后来加入了越战老兵反战运动的人多认为战斗使他们尊敬对手(93%,而属于较保守的参加过国外战争退伍军人协会的老兵中作同样选择的只有13%)。但1944—1945年间有一次广度、深度都少有的调查。塞缪尔·A.斯托弗详细探究了美国步兵的战时体验。其中有一个问题是:“仗打得不顺时,对敌人的仇恨在多大程度上能帮你克服困难?”总的数字是,约三分之一的士兵承认受仇恨的影响很大。但这一数字也会有变化:太平洋战场可能高达38%,而地中海和意大利战场只有27%。“仗打得不顺时”,仇恨明显不如祈祷和不想让战友失望来得管用。在太平洋战场,虽然38%的士兵坚持作战是因为仇恨日本人,但也有近两倍的人(61%)不懈怠是因为不想让战友失望。斯托弗还从另一个角度切入,询问美军步兵他们认为在战争过后应如何处置德日两国的百姓:是“全部干掉”,让他们“吃足苦头”,还是只惩罚其领导人?美国本土的步兵有67%希望把日本人“全部干掉”,而对德国人持同样观点的只有29%。把太平洋和欧洲战场的情况两相对照,会有些有趣的发现。两个战区的士兵对德国人的态度大体相同(都有22—25%的人希望把德国人“彻底消灭”,6—8%的人希望他们“吃够苦头”,65—68%的人认为只应惩罚其领导人而不应牵连普通民众)。对日本人的态度相差就大了。希望把日本人“消灭干净”的在欧洲战场的比例要比太平洋战场高许多:前者是61%,后者是42%。塞缪尔·斯托弗等,《美国大兵:战时与战后,卷二》(普林斯顿,1949),页158及164—165。第一份样本包括太平洋战区现役步兵4064人、地中海战区591人和在意大利的1766人。第二份样本包括太平洋战区现役步兵4064人、欧洲战区1022人和在美国的472人。换言之,留守美国本土的士兵对敌人最恨之入骨,驻欧洲的美军对日本人的仇恨要超过在太平洋战场实际与日本人拼杀的士兵的比例。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10定性、定量研究都表明,仇恨的表达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与对手的实际、心理距离,二是战斗经验。和敌人的距离远近显然很重要,最没有个性的杀人方式(如打炮)是最难激发仇恨的,因为它杀起人来最少受个人感情的影响。例见落款1915年7月18日的信,收马克·瑟文,《重型炮和攻城炮在法国的用途1914—1918》(伦敦,1930),页63。尽管多数士兵认为,促使他们用刺刀的原因是“自保的本能”多过仇恨,G.霍尔,“士气在战时及战后”,《心理学报》,15期(1918),页282。另见查尔斯·伯德,“离家上阵:士兵心理研究”,《美国心理学杂志》,28卷3期(1917年7月),页339及G.霍尔,《军心:一举一动的至高标准》(纽约,1920),页66。他们也大多承认要比“拿机器杀人的士兵”有更多的仇恨。斯图尔特·霍尔布鲁克,《无人更勇敢:今日美国战争英雄》(纽约,1942),页90。一战时的野战炮兵亨特利·戈登承认对德国人不抱有同情,但也申明并不恨他们。他认为这是因为他不必在无人区匍匐探雷。亨特利·戈登,《一去不返:一名野战炮手在佛兰德,1917—1918》(伦敦,1967),页74。二战时,诺曼·科普伦注意到,如果一个人要“和另一个人比拼刺刀”,这时恨对方要相对容易些:对手和你相距不过一米;正用种奇怪的语言诅咒你;一看就知道是个外国人;瞪大的眼里不是恐惧就是愤怒;更别说一举一动还尽显杀机。但自动步枪、机关枪和烈性炸药“扩展了死亡的空间”,使它变得无关乎人的感情,甚至可以不带偏见。“要对自己绝少谋面的人产生愤怒不是件容易的事,”科普伦最后写道。诺曼·科普伦,《心理学和士兵》(伦敦,1942),页58。类似的事情在炮手、陆军中尉肯尼思·H.库斯兰身上也有发生。他从没机会“直面”活着的德国士兵,慢慢地也就“不以为自己是在杀人了”。库斯兰认为战斗是一种奇怪的客观感觉;敌人不过是靶子。我对他们从没有敌意,反倒敬他们是勇士。但我的职责是要打败他们,赢得战争。陆军肯尼思·库斯兰中校,“一次大战1914—1918:一名炮兵的回忆”,日期不详,页61,利德尔·哈特中心藏。二战的例子,见玛丽·莫特利(编),《隐身兵:二战黑人士卒体验录》(底特律,1975),页179。与敌人的社会、心理联系也同样重要。上战场的每个士兵都有自己的经历,仇恨因而难以生根。尤其是在欧洲打仗,许多士兵在平时对后来的敌人有所了解,这多少会影响他们的态度。机载枪手A.G.J.怀特豪斯就永远不能忘记,他的枪下鬼原先可都是自己的朋友啊!他盯着第一个死于他枪下的人凝望了许久,若有所思。“对,他们是德国人,可不知怎的,我为他们感到难过,”他回忆说,这一切在他看来,好像“一场梦——都是假的。我从没恨过他们,那时萦绕在我脑际的是菲克·西曼,是查理·罗特纳果,是兹尼德尔先生,他是名小学老师。唉,还有好多呢,都是我在新泽西认识的德国人。”A.怀特豪斯,《身近天堂,如在地狱:皇家陆军航空队高射炮兵历险记》(伦敦,1938),页43。除了过去的平民经历,不久前的战斗经历对士兵对敌人的情感反应也有影响。平民会更多宣扬对敌人的仇恨,所以很多论者认为,读或写关于杀戮的事反倒比亲身参与更容易激发仇恨。奥利弗·埃尔顿,《C.E.蒙塔古:回忆录》(伦敦,1929),页197;G·菲尔德,《和平主义和良心抗拒》(剑桥,1945),页67;弗雷德里克·基灵,《基灵书信回忆集》(伦敦,1918),页285。战机驾驶员和其他机组人员倒能欣赏、尊敬被他们炸死的敌人,在他们下葬时也常极尽哀荣,但百姓对敌人只有蔑视,认为给他们高规格的葬礼无异于崇敬“撕人魔”杰克。[1888年8至11月间在伦敦东区杀死至少7名妓女而身份始终不明的一杀人犯——译注]。詹姆斯·斯派特,《空中实力和战争对错》(伦敦,1924),页319;《每周快件》,1916年9月10日;《每日邮报》,1918年5月4日和7日。王牌飞行员、空军上尉艾伯特·保尔曾击落德机47架,他父亲曾鼓励他,“让他们都见鬼去吧”。保尔回答说他不把德国人视作恶魔:“我对德国人没什么坏印象。他们都是好人,不过胆子太小,可他们也都尽力了,”他这样告诉自己的父亲。R.吉尔南,《空军上尉艾伯特·保尔》(伦敦,1933),页60。1915年5月4日,J.H.厄尔利给家里回信,之前他们给他寄了份剪报。在信中他责备家人,“这里可没有‘野蛮的德国人’。”他还写道:我们的怒气也许应该大些,可能是因为那些直让人愤怒的事与我们的切身环境相比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吧。也是因为我们与沙袋后面那些可怜虫感同身受,他们的生活一定跟我们一样,是一派胡闹。打仗让人厌恶,它浪费了我们的生命。要是热衷于此,你的战友只会把你当作傻瓜!J.厄尔利,“战争日记1914—1918”,1915年5月4日信,剑桥郡档案局B1/HG/J/2。另外,对战争体验越深的平民(比如遭过空袭的人)越不会对报仇有兴趣。有个大范围调查发现,要求为德军轰炸英国城市报仇的人中,最坚决的都来自坎伯兰郡、威斯特摩兰郡和约克郡北部行政区等地的乡村,而这些地方并未受过空袭。不列颠民意学会因此在1941年4月作出结论说:对复仇性轰炸的支持态度与个人的空袭体验成反比。引自史蒂芬·加勒特,《二战伦理和空中力量:英军空袭德国城市》(纽约,1993),页95。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11有两个非战斗性群体被认为尤其容易对“敌人”产生仇恨:即妇女和地方军成员。1967年出版的一本越战小说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没有比受过良好教育、有着自由信仰的年轻女子更嗜血的生物了。”丹尼尔·福特,《发生在穆克瓦的一件小事》(伦敦,1967),页23。伦敦泰维斯托克诊所的执业医师莫里斯·赖特在1939年时曾对开战之际泛滥的仇恨表示过担心:如此粗野的仇恨、残忍、暴虐一下子倾巢而出,是我从未见过的……最原始的暴虐在报章、普通人的谈话中得到了无疑的释放——在我看来,尤以在女性身上最为显著,平日里攻击本能在她们那儿受压抑最深。莫里斯·赖特,“战争对平民的影响”,《柳叶刀》,1939年1月28日,页189—190。克利福德·艾伦在“战时的情绪变化”,《柳叶刀》,1940年5月11日,页901中认为二战中的施虐行为要比一战少,并认为年纪大的人(和后方的人)最容易对敌人施暴。女人手中没有武器,其攻击欲要得到满足,只有靠男人代她们去杀戮。J.格雷,《战士们:战场回想》(纽约,1959),页135及弗雷德里克·基灵,《基灵书信回忆集》(伦敦,1918),页259—260,与R.恩索尔书,1915年12月23日。英国地方军的训练手册中有些材料,其对“灌输仇恨”的论述,整个二战未有能出其右者。正规军特别希望可以限制地方军的作用,尤其不愿看到他们成为嗜杀的游击队:见“1942年8月29日在地方军连长培训班上的讲演:地方军的军事角色”,页4,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199/2487及陆军G.沃克少校,“游击战和地方军”,1942年4月30日,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199/387。汤姆·温特灵恩(他曾参加过西班牙内战)发表了他1941年为地方军训练写的讲稿,里面他教士兵用小刀无声无息地杀人,告诫他们永远不要生擒敌人,并且强调打起仗来没有任何规矩好讲。汤姆·温特灵恩,《地方军是好样的:在奥斯特利公园地方军训练学校讲演集》(伦敦,1941),页3—4及27。同年,诺曼·德穆思在《袭击德国鬼子》中也教别人如何了无声息地杀人。他的书被英国本土部队总司令评为甲等,强烈推荐大家去看,而且可以用训练款购买。地方军总司令,“地方军第41—1942号指示:注意事项”,页3,收伦敦档案局之战争部199/872B。德穆思要大家对杀人不要有任何“顾虑”。“不要忘了集中营,”他激烈地说,“不要忘了纳粹的极端变态心理”:记住,他们来犯时如不把他们干了,这些自阿提拉[约406—453,匈奴皇帝,人称“天谴”,他即位后统一了蒙古各族,西征东罗马帝国,大军所到之处非死即奴,将疆界推至多瑙河畔,并收取岁贡,后杀死了自己的兄弟,独揽皇权,逼迫拜占庭帝国割地臣服,每年进贡——译注]以来最可憎的东西就会把我们的家园夷为废墟,屠戮我们的百姓,奸淫我们的母女姐妹……打他们,不然他们就会打你。问问你自己,我们被他们虏走的人在德国过得是怎样的日子——然后用刺刀戳他们,直到把他们刺死。这是我们的惟一要务。他反复强调,地方军成员务必要“使自己适应”杀戮,并建议教官把士兵带到“当地的屠宰场,让他们尽情地看。开始时他们会厌恶这么做,这时就要再三反复,直到他们不再反感。”他建议让地方军士兵拿他们“杀人的刀”先在牲畜身上体验一下“身体上的那股韧劲”(“他们会惊诧于杀人所需的力气之大”)。诺曼·德穆思,《袭击德国鬼子:侦察、追踪、伪装手册》(伦敦,1941),页64及84。接下来的四本教材是在1942年写成的,都有德穆思的语气。在《地方军成员及军士总体战训练手册》中,陆军少校M.D.S.阿默对德穆思书中的训练方法表示了赞同,并鼓励地方军成员多去屠宰场,好在畜体上练习刀法并熟悉用手、脸来擦拭血迹。陆军M.阿默少校,《地方军成员及军士总体战训练手册》(伦敦,1942),页46。同年,皇家加拿大炮兵部队的E.哈特利·莱瑟中尉写了《赤手空拳》一书,意在教授地方军成员如何高效地“搞定德国佬”。书中写道:不管这件事多么让人生厌,它总得有人去做,而且要做就要干净利落;记住,德国人做事总是很利落的:我们要打败他们,只有按他们的牌理出牌,因为他们永远不会来将就我们。跟他们讲公平竞争、正派体面根本就是对牛弹琴。一般英国人都不会落井下石,但和德国佬打交道,就得忘掉我们长期以来熟悉的那一套礼节;纳粹分子生来就不懂什么是体面。这不只牵涉到如何打败德国佬;还事关你、你妻子和你孩子的性命。陆军E.莱瑟中尉,《赤手空拳》(奥尔德肖特,1942),页7。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12如此露骨的恶意在这种题材的作品中并不鲜见。在《硬功夫》一书中,锡德尼·达菲尔德和安德鲁·G.埃利奥特要地方军成员忘掉有些教员所说的“刺刀在现代战争中已属多余”的话。正相反,因为刺刀可以肉搏,尤其是在夜间、雾中、街头或是其他弹药不够用的场合,它的用处正前所未有得大呢。此外,为了防身,他们还建议所有士兵都配备匕首。他们同意莱瑟的观点,即作为地方军成员不狠点不行:“消灭敌人”是他们的惟一要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抛弃“英国人”的绅士打法(他们举的过时的“英国”做派的例子包括俘虏敌人和“堂正大度”的各种观念)。锡德尼·达菲尔德、安德鲁·埃利奥特,《硬功夫:致地方军成员及英国军队士兵》(伦敦,1942),页9,11及42。 1942年,埃利奥特还为地方军写了本训练手册。这本名为《地方军全书》的小册子是他和“J.B”及“科学工作者”共同编写的,进攻性更强,要士兵不要去管指挥官将道德律令加诸战场的任何努力:地方军的嗜血不应被正规军的那一套束缚住。比如他们建议地方军成员把钢盔的后面锉尖以攻击来犯的侵略者,并把尖端涂上颜色,“这样指挥官就不会知道了”。对军方的不信任在论及武器时就更张显了。《地方军全书》嘲笑“老家伙们”拒不接受非传统的观念。接下来,埃利奥特形容了他们是如何贬低他关于怎样搞定哨兵的主张的:既然这通常是悄悄进行的,那最好是用石弓和钢头箭。这样在十米远的地方就能放倒他,而不用匍匐到他跟前……由于在进攻者到位前被发现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宁愿用弓箭而不主张上前把对方掐死。安德鲁·埃利奥特、“J.B”、“科学工作者”,《地方军全书》(伦敦,1942),页28及65。1943年,社会心理学家马克·梅提出平民更易产生仇恨,因为他们要经历抢购公债的风潮,得收集“废铜烂铁好杀日本人”,行动受限,要忍受物质匮乏,还要担心家人生命安全。马克·梅,《战争与和平的社会心理学分析》(纽黑文,1943),页66。另见费利克斯·多伊奇,“平民的战争恐惧症及其治疗”,《精神分析季刊》,13期(1944),页303。但前线的人也得忍受类似的限制。同年,格雷戈里·齐布尔克在美国精神病学协会的发言中指出,老百姓之所以仇恨敌人,是好抑制自身对死亡的恐惧。但他也说:但其转为恶意仇恨的程度,而不是其受压抑的程度,才是构成我们所说的这些战争间接参与者“士气”的主要成分——尽管他们远离战场,生命也没有受到威胁。格雷戈里·齐布尔克,“对死亡的恐惧”,《精神分析季刊》,12期(1943),页472。于是,他们把无法亲身杀敌的愧疚移置到了敌人身上。女人因为战争失去了男人,在家里舒舒服服地呆着,也就不把敌人当人,被他们杀害的人的惨叫也就当没听见。前线的士兵非常清楚,训练时看到的妖魔化敌人的照片和战场上实际遇到的之间会有很大出入。F.派克汉姆,“可鄙的1912—1920年代回忆”,页3,帝国战争博物馆藏。战斗经验告诉他们,别人说的话不能信。例见罗伯特·格雷夫斯,《向一切告别》,1929年首版(伦敦,1977),页162。当你直面敌人时,几乎很难相信那些暴行的传闻。海勒姆·斯特迪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德国兵的可怕场景。他虽然参加了索姆河战役,但第一次看见德国兵是战斗结束后去查看战俘时:仅凭看到在湿地里泡了数月、没有布盖着的死尸,是没法建立对一个民族的整体概念的。这是到目前为止我所见敌人的惟一一面。下面我要看到的应该就是割下了比利时妇女的乳房、把刺刀插进他人身体的这些人了。这帮德国畜生。他们列队走过来,而我此时忽然感到战争开始以来从未有过的失望……这些战俘都很年轻,伤挺重,都缠着绷带……他们蹦着、跳着,神情很紧张,我想可能是刚经过轰炸的缘故。他们走过时我听到的最粗鲁的话是“这帮可怜的家伙”,说这话的是一名步兵。海勒姆·斯特迪,“与皇家炮兵团在西线的插图岁月”,页51—52,帝国战争博物馆藏。战前头脑中想象的敌人模样和战场上的实际情形间的不同,有很多人都评论过。锡德尼·罗杰森见到德国战俘后的反应是这样的:我们的敌人早就成了传奇人物。我们得到的消息是,距我们通常不过几米、拉满铁丝网的战壕后藏匿的是一个未开化的民族、德国佬、白肤金发碧眼的野兽,他们从不知道留人性命,是他们钉死了加拿大人,刺死了婴儿,奸淫了比利时妇女,分离出尸体的脂肪建厂加工!……但这些脸色惨白、面容严肃的年轻人真的做得出这种穷凶极恶的事吗?锡德尼·罗杰森,《十二日》,1930年首版(诺里奇,1988),页124—125。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13除了极少数例外,绝大多数军人都把杀敌当作一件略微有点恶心却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他们自视为匠人、专业人士,或者不过是履行自己职责的普通人。爱德华·格洛弗,《恐惧和勇气的心理学研究》(哈蒙兹沃思,1940),页84;陆军弗洛伊德·琼斯军士长,其访谈收玛丽·莫特利(编),《隐身兵:二战黑人士卒体验录》(底特律,1975),页177;欧尼·派尔,《这是你的战争》(纽约,1943),页241—242;保罗·里奇,《战机驾驶员:法国战事的个人记忆》(伦敦,1944),页71。1942年时,约翰·J.弗洛赫蒂描述了空勤机械师拉塞尔·布朗中士在机载枪手和另两名机组人员牺牲后被迫接过机枪的情形:布朗(因战友牺牲而起的)的一腔怒火让位于冷静的决心。战斗带来的激动心情已不再,现在他是一名熟练的工匠,手持工具在做着习常的事情。接着,布朗又叙述了他在击中德军机组人员前是怎样盯着他们的眼睛的。约翰·弗洛赫蒂,《勇气与荣光》(费城,1942)。当别人问战功显赫的埃勒斯中士,他杀死那么多德国人是不是因为仇恨时,他答道:我不恨任何人,先生,也不愿意杀人。但如果有人在我做事时碍手碍脚使我不能继续工作,那只有杀了他,就这么简单。埃勒斯中士,引自默尔·米勒,“介绍”,收唐·孔登(编),《战斗:太平洋战争》(伦敦,1958),页9。他曾获美国荣誉勋章、银星奖章和带小金属徽章的铜星奖章。毛利族士兵保罗·托马斯描述了他在赴越作战前的类似反应。“去越南是当时惟一可做的事,”他回忆说。那时“杀人不牵扯任何的感情;这样的反应是早就欲设好的”。保罗·托马斯,其访谈收格伦·爱德华滋,《越南:心中的战争》(南澳大利亚州,1992),页67。不少士兵都认识到,敌人和自己一样遭罪。用伞兵威廉·克拉克在一战时的话说就是:和他们面对面站着的时候,你不会恨他们。他们和我们一样当兵打仗,一样受政治家、将军和战争贩子的操纵。我们——他们——都不过是炮灰。伞兵威廉·克拉克,“‘14/18’杂忆”,页6,帝国战争博物馆藏。类似的话弗雷德里克·亨特也说过,“真心服役”,1980年,页25,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及T.皮姆教士、杰弗里·戈登教士,《两位随军牧师发自辟卡迪的日记书信》(伦敦,1917),页28。尤其是在轰炸期间,士兵虽然宣称要尽力杀敌,但也常对德兵怀有极大的怜悯。弗雷德里克·基灵,《基灵书信回忆集》(伦敦,1918),页253—254,与格林太太书,1915年11月13日。在前线区别对待敌军士兵和他们的长官是比较容易的,正如发表在《澳大利亚兵》上的一首一战诗的前两个诗节所写:我不想把德兵炸得尸骨无存;和平才是我所期待——要这些尸块有何用。但我要把他们的皇帝高悬还有他的私人卫队——名有多臭就挂多高;反正有高炮轰他下来。海默,“和平的条件”,《澳大利亚兵》,1918年8月6日,页11。这种想法在欧洲战场尤其有代表性,而在稍“远”一些的战区(如二战中的太平洋战区)就未必了。塞缪尔·斯托弗等,《美国大兵:战时与战后,卷二》(普林斯顿,1949),页161。试比较,有42%的美军士兵看到日军战俘后反而更想杀人了。这可能与太平洋战争特别残酷有关,其时接触敌人几乎不可能。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14是爱是恨?就杀人来说,正面的感情要比负面的管用。仇恨可能反会降低“战斗力”;关爱的作用正相反。技术进步,炸弹、手雷的使用日益增多,彻底削弱了激情在战斗中的作用:冷静的头脑、坚定的目光要比对敌人满腔仇恨更重要。W.麦克斯韦尔,《从心理学角度回顾一次大战》(伦敦,1923),页84。另见斯坦利·戴尔蒙德,“战争和分裂人格”,收莫顿·弗里德、马文·哈里斯、罗伯特·墨菲(编),《战争:武装冲突及侵略的人类社会学》(纽约,1968),页187。杀敌的欲望加上盛怒和仇恨,在其作用下抠扳机的手反会发抖。《战士的心理学》,第2版(华盛顿特区,1944),页267。在嘈杂、疲劳、危险的环境中,军人能否保持“定力,坚持完成任务”显得十分重要,有位心理学家反复说道。安东尼·华莱士,“战争的心理学准备”,收莫顿·弗里德、马文·哈里斯、罗伯特·墨菲(编),《战争:武装冲突及侵略的人类社会学》(纽约,1968),页178。要长时间保持对敌人的仇恨不仅十分困难(能与不能尚且不说),G.霍尔,“士气在战时及战后”,《心理学报》,15期(1918),页382—383。对杀人经历和仇恨缺位的直白探讨,见爱德华·查普曼,“法国来信”,致姊希尔达书,1916年11月2日,帝国战争博物馆藏;伞兵威廉·克拉克,“‘14/18’杂忆”,页16,帝国战争博物馆藏;陆军弗雷德里克·基灵军士长1915年12月23日及陆军阿瑟·韦斯特上尉1916年2月12日的信,均引自收劳伦斯·豪斯曼(编),《阵亡英军书信集》(伦敦,1930),页161及290;列兵莱昂内尔·黑明,“拉下重骑兵”,页112,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藏;B.劳伦斯文章草稿,“理智还是情感”,页4—5,收C.奥格登,“书信文件集”,帝国战争博物馆藏;陆军阿尔弗雷德·威廉斯少尉,“西线来信”,页90,1916年10月16日信,帝国战争博物馆藏。而且进攻欲过于强烈的部队常不易收手,这样就得承受不必要的伤亡。G.柯尔布鲁克,“家书”,1915年5月28日,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及尤利西兹·李,《二战美国陆军专项研究:招募黑人士兵》(华盛顿特区,1966),页698。仇恨的形成总是以自制力的丧失为代价,这样的士兵又与武装暴徒何异?陆军H.洛根上尉,“当前的军事训练”,《陆军季刊》,6卷(1923年4月),页72。因仇恨而生的心理冲突有害而无益。时刻抱有敌意、渴望杀死宿敌的士兵会发现,很难把自己的暴烈性格融合到团队中去。罗伊·格林克、约翰·斯皮格尔,《千钧重担》(伦敦,1945),页43。事实上,对敌人的仇恨和从杀戮中获得的满足常引发各种不利于战斗的情绪。罗伊·格林克、约翰·斯皮格尔,《千钧重担》(伦敦,1945),页43。另见E·德宾、J.博尔比,《进取心和战争》(伦敦,1939),页74。过分沉溺于杀伤的士兵会因频繁战斗,而更容易精神崩溃。陆军埃德温·魏因斯坦少校,“美国陆军第五神经精神病学中心”,收陆军哈尔·詹宁兹中将(编),《神经精神病学在二战中——卷二:海外战场》(华盛顿特区,1973)及陆军雷蒙德·索贝尔少校,“长期作战后的焦虑抑郁反应——‘老军士综合征’”,《美国陆军医疗部简报》,9卷,增刊(1949年11月),页143—144。更重要的,仇恨会减损士兵对于自己行为正当性的信念。恨的前提是怕:按一名随军牧师的说法,这就是为什么任何“仇恨德国佬”的运动对人的心理都有害的缘故。哈里·布莱克本教士,《西线也有发生:随军牧师纪事》(伦敦,1932),页108—109。心理学家认为,激发仇恨心理只会导致分裂和失意。比如,爱德华·格洛弗虽然承认有些士兵需要先恨敌人才动得了手,但也认为仇恨的缺位能反映一个人对自己事业正当性的一种健康的信心。换言之,仇恨是心里没底的反映。爱德华·格洛弗,《恐惧和勇气的心理学研究》(哈蒙兹沃思,1940)。对战争政治目的的信念可使打仗成为自我理想的一部分,这样就能减轻因杀戮而起的心理冲突:而容易生恨是内在紧张的表现,且可能导致心理崩溃。泰蕾兹·班尼代克,《洞见和个性调整:战争对心理学效应的研究》(纽约,1946),页54。此外,仇恨常会抵消许多重要战争程式的作用,特别是集体或“部落”认同。这一观点认为,战争虽然能迅速加深平民和士兵的“部落认同”,但只有一类人能享有杀害对立“部落”的殊荣。对他们来说,感觉不到仇恨反倒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素质。他们的所谓好斗心理不应与“普通的愤怒”相混淆。哲学家威廉·欧内斯特·霍金曾说过。第五部分:爱恨情仇爱恨情仇 15作战之人的任务不仅于此,要更严峻、更重要……本能告诉我们,战争并不关乎人际,它射击的是国家间的关系……人的打斗本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应服从于社会本能。时常可见的情况是,对群体的忠诚、加上同样出自本能的对涉险的喜爱,竟可以湮没我们的敌意或恨感。威廉·霍金,《士气及其敌人》(纽黑文,1918),页25—26。二战时也有类似的讨论,不过重点在不同的人群或“群体”(所以据莫朗勋爵说,英式本能根本就不会“美化仇恨”,因为英国人与群居动物相似,而不同于像狼群的德国社会)。洛德·莫兰,《勇气的解剖》(伦敦,1945),页56—57。最后一点,仇恨还会减弱战斗的骑士色彩。像骑士一样杀敌意味着避免仇恨对方以及承认对手也有人性。T.皮姆教士、杰弗里·戈登教士,《两位随军牧师发自辟卡迪的日记书信》(伦敦,1917),页23—24。仇恨的缺失使士兵可以“杀敌而无罪感”,用罗伯特·威廉·麦凯纳的话说就是,打仗杀人和谋杀不同,因为前者没有“个人仇恨”牵扯其中。赫伯特·麦克布赖德,《步枪手从军》(北卡罗来纳,1935),页105及罗伯特·麦凯纳,《透过帐门看去》,1919年首版(伦敦,1930),页108。骑士风度,或说是“武士精神”就要求上阵杀敌而不带恨意。哈里·布莱克本教士,《西线也有发生:随军牧师纪事》(伦敦,1932),页108—109及G.霍尔,《军心:一举一动的至高标准》(纽约,1920),页67—68。士兵杀敌既然不是因恨而起,而是出于对战友和领袖的爱,那么,最有效的训练手段也要反映这一动机才是。赫伯特·斯皮格尔,“突尼斯战役中的精神病学观察”,《美国行为精神病学杂志》,14卷(1944),页382及赫伯特·斯皮格尔,“精神病学在北非某步兵营”,收陆军哈尔·詹宁兹中将(编),《神经精神病学在二战中——卷二:海外战场》(华盛顿特区,1973),页122。正是战斗个体超越仇恨、拥抱关爱和同情的能力才导致了极端暴力的行为。作为对仇恨等负向感情反应的杀戮,并不包含其作为对关爱与友谊等反应时所具有的力量与给人的愉悦。因恨而起杀意易使个性解体、混乱无序;而如能去爱刀下鬼,对杀手本身也是一种升华。爱欲等情感是军方无法控制的。它不同于恨,有一种改变他物的力量,尤能于禁处焕发光彩。这里不行还有别处。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叫他们走,这里没人告诉他们,除了闲逛别忘了多巴结我棚屋里的女人孩子才是我们的靶子……她们是我们的真正敌人。全都得干掉。沃尔特·麦克唐纳,“与一个叫福克斯的美兵谈话”,1989沃尔特·麦克唐纳,“与一个叫福克斯的美兵谈话”,收威廉·埃尔哈特(编),《不习惯的怜悯:越战中的士兵诗人》(得克萨斯,1989),页102。“烈性子”卡利在1968年3月的一天杀害了数百名老人、妇女和儿童,却毫不后悔:你说,“打仗除了杀人还能干什么?”他自始至终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小题大做。他刚被指控犯有屠杀罪时,根本就不相信:我理解不了。不过我一直在想。我就想,会不会是我做错了什么事?我知道战争是不对的。杀人也不对:这我知道。但我身处战场啊。我是杀了人,可我也知道这么做的至少有上百万人。我一人枯坐着,找不到问题的答案。我回想美莱的村民:他们的尸首,可它们不会管我的。我找到了、肉搏了、杀死了越共分子:这是我那天的任务。我想,那任务应该不会错,不然我是该有悔意的。威廉·L.卡利中尉的陪审团由六名退伍士兵组成,他被指控触犯了美国军事审判统一法典第118条:“谋杀”。1971年3月底,在听取了百余人的证词后,他被判有罪,被剥夺一切薪金,开除出军队,罚终身监禁并做苦役,罪名是谋杀。这次屠杀发生在1968年3月16日早上八点刚过,当时美军师第11旅北越连队的105名士兵开进了位于毗邻南中国海、南越东北岸昆嵩省三汀地区的小村宋美(美国人管它叫美莱,并怀疑这里是越共地方部队第48营的驻扎地)。等卡利和他的手下休整好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已杀害了约500名手无寸铁的平民。短短几个小时内,北越连队的士兵“大施淫威”,鸡奸、强奸妇女,用刀划开她们的阴道,枪挑平民,剥下死人的头皮,在他们的胸膛上刻下“北越连队”的字样以及黑桃A的图案,宰杀牲畜,放火烧屋,无恶不作。在向没有任何抵抗的成群老人、妇女、儿童甚至婴儿扫射时,也有士兵泪满脸庞。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敌军火力;除了哀求,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抗。但北越连队的士兵辩解到,他们“只是”在执行命令、履行职责而已,因为连刚出生的婴儿也可能是越共分子(保罗·米德洛在作证时说,“我当时想,他们可能会有种链子或者细线,只消拉一下就会把我们炸上天”)。屠杀过后,北越连队的士兵一路又烧了好几座村子,直至到了海边,他们脱了衣服就下水冲浪去了。一年后,陆军一等兵迈克尔·伯恩哈特回忆道连队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人去想是非对错的。一年前你要是跟他们讲他们会被审判,甚至会为此搭上后半生,没人会信你。那太难以置信了。当然,也有士兵惊诧于其所见所为,但“打仗就是打仗”,何况还有别的仗等着他们去打。不管别人怎么想,卡利很清楚,服从命令是天职。要想了解卡利的态度,可以查看他在相当于自传的《尸数》(1971)中的描写。他回忆说,那个血腥的早晨,他遇见丹尼斯·康蒂强迫一位年轻的母亲为他进行口交。卡利斥令康蒂“把你的破裤子提起来”,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得那么高尚。强奸在越南再普通不过了。”他接着写道:可能有不少女孩宁愿被强奸也要保住性命。那我还像个圣徒似的干吗呢?我们的士兵要是口淫,就算不上是美国兵。因为他做的事和消灭共产主义无关……但我们在美莱的使命本身并没有错。简单说就是“去,灭了它”。还记得圣经里的亚玛力人吗?上帝对扫罗说,“现在你要去……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将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死。百姓却取了所当灭的物——[这句本不与前句相连,且原文作“百姓却在所当灭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见《旧约》撒母耳记上15:21——译注]”,上帝惩罚了他们。我们的处境也一样:我们不是花钱让士兵来谋私利的。这样的士兵无助于打仗。陆军威廉·卡利中尉,《尸数》(伦敦,1971),页108—109。卡利在回忆录里略去未说的是,他立刻杀了那位母亲和她的孩子:为了执行命令。这么想的不止卡利一人:美莱大屠杀的所有参与者都声称他们“不过”在执行命令。在开赴美莱前的任务简报会上,亨德森上校曾奚落手下的军官,批评他们此前的糟糕表现、缺乏攻击性,使“男、女、小孩及该地区的其他越共游击队员”得以逃脱。开完简报会,官兵又气又恨。威廉·卡尔文·劳埃德事后回忆说“我们知道,得把村里人全杀了”。罗伯特·韦恩·彭多坦记得,屠杀发生前夜他们在擦拭武器时“说要杀死一切会动的东西。我们都很清楚自己会做什么。”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89—90。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2最终报告了这起暴行的人当时并不在场,是传闻使他相信大错已经铸成。屠杀发生一年后,(来自亚利桑那州首府菲尼克斯的直升机门座炮手)朗·赖登奥尔主动做了很多事,以保证军方无法敷衍了事。军方命令陆军威廉·R.皮尔斯中校调查上述指控。屠杀发生两年后,有16名军官和九名现役士兵受到刑事指控,罪名包括玩忽职守和预谋杀人。但除“乖戾的”卡利外,对其他人的指控都因“证据不足”或“为求公正”撤消了,当然,有几人被降了职或剥夺了军功章。最后,只有卡利被判有罪。卡利是典型的“普通行刑人”,矮矮胖胖,事件发生时只25岁。他生在佛罗里达州南海岸一个较为富足的中产阶级家庭(他父亲从事重型建筑设备的买卖)。卡利虽没有一般人聪明,但参军却是个不错的选择。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制造战争恐怖的行家”,而且还想拍一部战争电影,“特别真实、怪诞的那种,要让观众坐不住,看了就想吐”。下面我们会讲到,对于战争中什么是合法行为,很多人有着和他一样的看法,他对敌人的理解也没有什么异乎常人的地方。与米德洛一样,他也认为连婴儿都可能是“敌人”:“老人、妇女、小孩——还有婴儿——他们都是越共分子,至少不出三年都会成为越共分子”,他坚定地说,还有,“在越共妇女体内,可能已经有了上千个小越共。”实际情况是,他基本未因屠戮这些在他眼里无处不在的敌人而受到惩罚。尽管被判终身监禁,通过不断上诉和请求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刑期逐渐减短。在宣判过后两天,尼克松总统放了他,改为把他囚在本宁要塞他的家里。1975年9月10日,卡利被假释,至此被软禁尚不到三年。陆军威廉·卡利中尉,《尸数》(伦敦,1971),页8及84;迈克尔·比尔顿、凯文·西姆斯,《在美莱的四小时:战争罪行及其后果》(伦敦,1992);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理查德·哈默,《审判中尉卡利》(纽约,1971),页161;约瑟夫·莱利维尔德,“一个在宋美拒绝开枪士兵的故事”,《纽约时报杂志》,1969年12月14日,页116;陆军威廉·皮尔斯中将,《美莱调查》(纽约,1979);“谁该为美莱负责”,《时代》,1971年3月8日,页19。卡利并不特别“喜欢”杀人,“冷血地”屠戮毫无抵抗能力的百姓就连最卑劣的人也会觉得不太合适。即使这样,在两次世界大战和越战中,暴行仍是一大特点。像1968年3月这天北越连队多数人的暴虐行为,是没法用理性分析的。对其最恶心的追述例见马丁·格申,《杀或被杀:美莱实情》(纽约,1971)。无异于色情文学,充斥着施虐狂、窥淫癖追求轰动的取向,无非是说那天他们这些“双重老兵”(因为他们首先奸淫、然后杀害了当地妇女)在美莱体验的性乐不过是短暂的,且搀有对自己的厌恶,算不得罪恶深重。许多法律、历史层面的分析又总是一笔带过,这对受害者是一种残忍:同情竟在死刑犯(他们“都是人嘛”)而非受害人一边。但我们将会看到,这些暴行的主使其实符合我们对勇士的一般想象,而抗拒这些暴行的许多士兵倒远非我们可以期待的道义力量,他们的超脱同样是一种残忍。战场不是没有道德律令,不过热心参与是它的惟一形式。“战争是残暴的”在20世纪,国际法、法庭裁定、军队条例和道德准则共同阻止了各种针对平民、战犯的有预谋但无意义的屠杀,且(自1944年以来)要求目击了此类行为的士兵向上级报告。目前,战争法已成为一个非常庞大的法律体系,研究者难以记数。最有帮助的有杰弗里·贝斯特,《人与战争:武装冲突国际法的近现代史》(伦敦,1980);杰弗里·贝斯特,《战争和1945年以来的国际法》(牛津,1995);理查德·霍姆斯,《论战争和德行》(普林斯顿,1989);迈克尔·沃尔泽,《正义和非正义战争》(纽约,1977)。越战比较麻烦,因为双方没有正式宣战,而且参战方也不是两支或两支以上可以分得清楚的部队。但从1965年开始,美国政府宣布该战争为一次武装国际冲突,北越军队是敌人,越共是北越交战政府的代理人。自此国际法可以适用。就本章而言,最重要的包括《海牙公约》(1899和1907)、《纽伦堡原则》(1946)和《日内瓦公约》(1949)。根据《海牙公约》,若敌军战斗人员业已“放下武器或不具备任何防卫手段”则不应伤其性命。公约还要求对每一名战俘均应给予“人道的对待”。《纽伦堡原则》第六将杀害或虐待平民或战俘的行为均界定为战争罪。1949年《日内瓦公约》认为“没有参加敌对行动的人员,包括已投降或因伤病、羁押等原因已丧失战斗能力的武装部队成员,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人道地对待”,该公约还特别禁止“对生命和人身施行暴力,特别是各种形式的谋杀、碎尸、虐待和酷刑”。利昂·弗里德曼(编),《战争规则:文献史》,卷1及2(纽约,1972),页225,229,314,318及526及《纽伦堡原则》,收理查德·福尔克、加布里埃尔·科尔可、罗伯特·利夫顿(编),《战争罪行》(纽约,1971),页107。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3除国际法外,军队还有自己的各种规章、条例。两次世界大战中,所有军队都禁止滥杀平民、已解除武装的人或伤员。越南的情况要复杂些。负责驻越美军的指挥、控制和补给的美军越南援助指挥部在1966年3月3日以前发表的指令只涉及他国军队违反《日内瓦公约》、针对美国士兵犯下的战争罪。直到其1966年发表了204指令才把美军对别人犯下的行为也视为战争罪。该指令明确指出针对业已投降的武装部队人员或因伤病等原因未积极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员的蓄意杀戮、拷问、非人道对待或蓄意对其身体或健康造成极大痛苦或严重伤害的行为,均为战争罪。此外,粗暴对待死尸、攻击未设防地区或非军事目标,还有劫掠也都被界定为战争罪行,知悉其发生的任何军人都有义务向指挥官报告,且“越快越好”。陆军乔治·普鲁少将,《法律之于战争:越南1964—1973》(华盛顿特区,1975),页76。但最难的不是确定战争罪行的构成要件,而是确定谁应负责。全面的回顾,见陆军威廉·帕克斯少校,“战争罪的长官责任”,《军法评论》,62期(1973),页1—104。“长官负责”的托词(“只是执行命令”)一直不绝于耳:但能站得住脚吗?在英国,1749年的军规就指出,军人只须执行合法的命令。但拉沙·奥本海在《国际法》(1906)第一版中却说“如果部队成员遵照上级命令犯下罪行,其人不应受罚,只有其上级才应负责”。1914年版的《军法便览》第433节也要求战士绝对服从上级军官的任何指示。这一直延续了下来,直到1944年合法命令的概念才重又被人接受,这样战士个人也要为违背“无可置疑的战争准则”和伤害“人类普遍情感”的行为负责。拉沙·奥本海,《国际法:专题论文》,卷2,页264及英国《军法便览》,1914年及1944年,14章,433节。在美国,军规一直没有触及上级命令的问题,直到1914年版的《陆战条例》说明,武装部队成员因执行政府或长官命令而违反战争法享有豁免权。但这一规定在1944年被推翻,新添的345.1条款认为士兵个人应负责,但如只是奉命行事,在“确定其刑事能力时应予考虑”。对这些变动最好的论述见格文特·卢伊,“上级命令、核战争和道德律令”,收理查德·瓦色尔施特朗(编),《战争与道德》(加利福尼亚,1970),页115—134。1956年的美国陆军野战手册也认为,不可以用上级命令作为开脱的借口,除非被控个人“当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该行为是非法的”。《美国陆军野战手册》,“地面战法则”,1956年,509节。美国《军事法庭便览》(1969)认为,“在正常执行合法任务时”杀人情有可原,但如该行为“明显超出其权限,或凭常理可判断该命令为非法”则无可原谅。美国《军事法庭便览》(1969),197节。在世界范围内,《纽伦堡原则》(1946年)指出“任何人犯下违背国际法的罪行,其后应为此负责并准备接受惩罚”,“只要可以作出道德选择,则依照政府或上级命令行事本身并不能免除其在国际法上的责任。”第一、四两条原则,《纽伦堡原则》,收理查德·福尔克、加布里埃尔·科尔可、罗伯特·利夫顿(编),《战争罪行》(纽约,1971),页107。虽有法律、规章、公约的限制,战争暴行还是大行其道。越南的战事虽不能说是无节制的纵欲和屠戮,驻越士兵(尤其是美国的正规军和澳大利亚部队)也曾否认那里的战事特别血腥,例见陆军约瑟夫·安德森上尉的访谈,收华莱士·泰里,《血、血、血:黑人老兵越战口述实录》(纽约,1984),页233;肯尼思·迈多克,“越界?——澳军暴行问题”,收迈多克(编),《越南忆旧》(悉尼,1991),页151—163;乔治·莫瑟,《倒下的士兵:重塑两次世界大战的回忆》(纽约,1990),页110。美莱所发生的一切仍不是孤例。许多军人(美军如是,澳军亦如是)都承认自己曾嗜杀无度。步枪手巴里·克瓦纳是从(澳大利亚墨尔本的)艾冯山谷派往越南的,他用让人不敢轻信的语调叙述了在越南的那些“倒霉的日子”,天天得和一个“新到的、又高又壮的澳大利亚人在一起,他就知道把两盒子弹全射进一个挑水的十来岁男孩的身体里。那个男孩固然可能是越共,可至于用两盒子弹吗?”克瓦纳还说,某个晚上他们排听到“灌木丛里有人在跑”,就开了火。第二天早上“发现不过是邻村一队走失的女学生。那个高大的澳大利亚人接着开枪把几个活着的也打死了,这样丑闻就不至于传出去,”克瓦纳回忆说。步枪手巴里·克瓦纳,引自赛莉·威尔金斯,“回望”,《年岁》,1975年5月10日,页11。更多的澳军暴行,见派特·伯吉斯,“心里仇恨的村子”,《年岁》,1976年8月21日,页16;伊恩·麦凯,“战争的实话和谎言”,《广告人》,1976年8月5日,页5;艾伦·拉姆齐,“如何不用担心,去爱越共”,《国民评论》,1976年8月6—12日,页1046。其他士兵只能悲哀地发现自己的良心正逐渐受到侵蚀。一名澳军准尉回忆说,他刚加入越南共和国军某部时,长官每杀一名战俘,自己“都要嚷嚷”。但不久就变了:现在,长官会先看看战俘,再看看我,那眼神意味深长,彼此都心照不宣。我会出去溜达几分钟,等我回来时别人会告诉我,那战俘试图逃跑,被枪毙了。澳军准尉,引自杰拉尔德·斯通,《没有英雄的战争》(墨尔本,1966),页131。其他澳军的例子,见亚力克斯·凯里,《澳大利亚人在越南的暴行》(悉尼,1968)。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4驻越美军要更残忍。“我们灭过整个的村子,”一名黑人特种伞兵描述说,“我们(都)怕下一个是不是会轮到自己被送上军事法庭或被要求出庭给出不利于自己人的证据。”小阿瑟·伍德利,收华莱士·泰里,《血、血、血:黑人老兵越战口述实录》(纽约,1984),页261。一名老兵在一首名为《我的谎言》的诗中写道:那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她或许很纯朴。但我只能奉命行事。而且即使真实与美好的东西,也不能有例外所以,乘她还没有走远还没有从眼前消失,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克雷格·威登,“我的谎言”,收简·巴里、W.埃尔哈特(编),《非军事区:老兵在越南后》(宾夕法尼亚,1976),页24。奸淫、拷打和谋杀常常见诸报端。例见比尔·阿德勒(编),《越南来信》(纽约,1967),页42;马可·贝克,《那片土地:亲历者眼中的越战》(伦敦,1982),页50;菲利普·巴尔伯尼,“美莱不是孤例:每位越战老兵都知道的事”,《新共和》,1970年12月19日,页13—15;理查德·博伊尔,《龙之精华:美陆军越南折翅记》(旧金山,1972),页137—139;唐纳德·邓肯,《“绿色贝雷帽”之抨击战争》(伦敦,1966),页9;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埃里克·诺登,《美国人在越南的暴行》(悉尼,1966);“事关特种部队”,《新闻周刊》,1969年8月25日,页26—33。到上世纪60年代末,人们对越战的失望已与日俱增。这时,许多老兵站了出来“指证”在公众集会时发生的暴行。一次——即1971年1、2月间的“冬季士兵调查”——竟有上百名老兵一齐公开承认目击或参与了暴行。他们要传递的信息很清楚:在越南的战争罪行并不始于(或止于)1968年3月北越连队的作为,其在其他陆军和海军陆战部队也是常有的事。美军师威廉·克兰代尔中尉,收“越南老兵反战协会”,《冬季士兵调查:探究美军战争罪行》(波士顿,1972),页2—3。另见赫伯特·凯尔曼,“战争犯和反战者”,《社会》,12卷4期(1975年5—6月),页18—19;“在对詹姆斯·达弗中尉的审判中讯问霍华德·特纳上尉,1970”,收理查德·福尔克、加布里埃尔·科尔可、罗伯特·利夫顿(编),《战争罪行》(纽约,1971),页246—247及陆军H.米勒上尉(美国陆军第25步兵师某连连长)1970年2月17日致双亲的信,引自理查德·福尔克、加布里埃尔·科尔可、罗伯特·利夫顿(编),《战争罪行》(纽约,1971),页395—396。社会学研究试图把这些论据量化,并证实:所有参加过“激烈战斗”、约三分之一参加过“一般战斗”和8%参加过“轻度交火”的士兵目击过暴行或帮别人杀过非战斗人员。对此类研究的描述,见理查德·斯特雷尔、刘易斯·埃伦霍恩,“越南老兵:适应模式及态度研究”,《社会问题杂志》,31卷4期(1975),页90。连高级军官也不得不承认未能严格执行纪律:对108名曾在越南服役的美国陆军将领的调查表明,他们中只有不到两成认为交战规则“在整个指挥链中得到了严格遵守”。近15%的人称他们“不是特别关心战争的每日进程”。调查的是他们在美莱惨案发生前的看法:道格拉斯·金纳德,“越南再回顾:美国陆军将官态度一览”,《民意季刊》,39卷4期(1975—1976年),页451。61%认为规则得到了“较好地遵守”。部队成员目击或参与暴行的几率并不一律。如果对“海外战争退伍军人协会”(该协会倾向于保守)和“越战老兵反战协会”(该协会更为反战和左倾)的成员进行比较,会发现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海外战争退伍军人协会”不清楚暴行发生的频率,但有43%的会员称美莱大屠杀只是“孤例”,只有7%的“越战老兵反战协会”会员持相同观点。“越战老兵反战协会”86%的会员认为类似美莱的暴行比较常见或“只是众多例子中的一个而已”,而只有27%的“海外战争退伍军人协会”的会员作如是观。当被问到是否曾目击过杀害平民的事件时,答“是”的“越战老兵反战协会”的会员是“海外战争退伍军人协会”的两倍(40%)。约翰·海尔默,《把战争带回家:美国士兵在越南及以后》(纽约,1974),页202—203。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5无可否认,越南战争尤其目无法纪,但我们不应以为“残暴的越南”和其他“较为文明”的战争间有着天壤之别。之所以把越战挑出来作为嗜杀的典型,原因有三。其一,越战老兵特别愿意承认有过暴行,有的是出于吹嘘,有的是谦恭。上世纪60年代,在精神分析学的影响下出现了一种自觉的战争回忆录,风行一时。它鼓励以一种更为详尽、更彰显个性、带更多忏悔的笔法来叙述战事。在两次世界大战中,残杀非战斗人员的回忆被视作战争残暴的例证,最好不去涉及:但到了越战,这些都成了可以感知的良心寻求解脱的产物。这一点科恩利乌斯·克罗宁讲得很好,“由此出发:越战文献中的暴行”,收菲利普·贾森(编),《十四个着陆区:走近越战文献》(衣阿华城,1991),页208—215。其次,对越南非战斗人员被杀的热切关注和对1945年以前发生的暴行的冷漠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两次世界大战尚可描画成“神圣”或“正义”的战争,而对越战的普遍幻灭使因之而起的哀吟尤为入耳。最后,社会上许多团体和机构把越战描述得特别可怕,有利于实现他们自己的政治、道德目标:对军队来说,这可以转移对战争残暴方面的关注;对老兵(特别是那些积极参与“越战老兵反战运动”等政治组织的退伍军人)来说,他们目睹或参与的骇人事件可以把对越战过分暴力的指责转移到政府一方,而不用他们的血手来承担;对于“在家”却对战事发展日益担忧的公众,一再提及“越南”这么一个他们只是懵懂的地方,使他们可以把问题归于野蛮的战争,而不用去审视自己的鹰派(或鸽派)立场。对所有人来说,“问题”变成了“越南”,而不在他们自身。但有一点很清楚。虽然越南逐渐成了战争“暴戾”的代名词,但屠杀在本书所牵涉的三个社会中都有很长的历史了——尤其是在和原住民争斗的情景或是在殖民帝国的语境中。即使我们只关心面对面的暴力(本章并不涉及其他形式的非法杀戮,如盟军1942—1945年间的轰炸行动以及对越南的轰炸,尽管称之为残暴恐怕不会有人反对),见埃里克·卡尔顿,《大屠杀:历史的视角》(奥尔德肖特,1994),页137—145。国际刑事法庭认定美军在无任何正当军事目的的情况下蓄意轰炸平民目标,故犯有战争罪(这就与1923年海牙公约、1949年日内瓦公约和纽伦堡审判的结果相抵触):约翰·达菲特,《给沉默定罪:国际刑事法庭之诉讼》(纽约,1968)及加布里埃尔·科尔可,“战争罪行和越战的本质”,《当代亚洲杂志》,1卷1期(1970年秋季),页5—14。英、美、澳军曾在两次世界大战中非法、“冷血”地杀害了大量手无寸铁的平民这一事实本身也不应让我们感到惊讶。1968—1973年间美国陆军副总参谋长就曾声称:“美军在旷日持久的越南战争期间确实犯下了战争罪,但其参与人数与历次战事相比并无突出之处。”布鲁斯·帕默尔上将,《一场持续了四分之一世纪的战争:美国在越南的军事角色》(纽约,1984),页85。他试图把美莱惨案描述为畸变而非常规,但他的说法也可以用来证明相反的结论(我就是这么做的)。杀害战俘向来是军事权宜的重要一环。一战时的观点是好兵是不收战俘的。史蒂芬·格雷厄姆,《近卫团的列兵》(伦敦,1919),页217。青年公民志愿者的杂志《焚尸者》给出如下建议:要是肥胖、多汁的德国兵“告饶”,说家里还有老婆和九个孩子,让他吃刀子好了——两英寸就够了——干掉他。你要是放了他,他还能再生九个只懂得“仇恨”的崽子呢。这个险可不能冒。陆军S.莫纳德中尉,“燃料和灰烬”,《焚尸者》,1卷2期(1916年6月),页18。这些建议出自坎贝尔少校。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6(皇家芒斯特燧发枪团的)盖伊·沃恩福德·南丁格尔上尉1915年5月4日从加利波利写信给姐姐说:“我们俘虏了300人,本来还可以再生擒3 000人的,但后来还是把他们给杀了”。陆军盖伊·南丁格尔上尉,“1915年书信集”,页8,致姊书,1915年5月4日,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其余例见拉尔夫·卡森,“前线回忆”,收詹姆斯·卡森(辑),《爱尔兰的卡森一家》(利兹本,1931),页46;托马斯·杜雷,《爱尔兰人还是英国士兵?一个在英军服役参加了一战的爱尔兰南部天主教徒(1876—1916)的时代和世界》(利物浦,1995),页134,引一名爱尔兰士兵的话,载《沃特福德新闻》,1915年1月1日;列兵W.哈利日记,1915年5月25日条,收克利福德·尼克松,“一缕记忆”,1915年,页57,帝国战争博物馆2508。杀害俘虏的行为之所以得到纵容有很多原因。罗伯特·格雷夫斯(他认为杀害战俘是同盟国军队在此间的主要暴行)强调了以下几点:为死去的战友报仇;嫉妒战俘到英格兰后在集中营里舒舒服服地呆着;一心向武;再有就是(也许是最常见的原因)因为太懒或没有耐性,不愿护送他们到安全的地方。罗伯特·格雷夫斯,《向一切告别》,1929年首版(伦敦,1977),页163。恐惧和贪婪也是一部分原因(战俘可能会制伏卫兵,可能会消耗本来就不充足的水和食物),同情是另一部分原因(战俘如受了重伤,毋宁让他脱离苦海)。H.克莱普曼,《泥浆和卡其布军装:一个士兵的不完整回忆》(伦敦,1930),页151—152,1915年6月19日日记;乔治·科帕德,《扛着机枪去康布雷》(伦敦,1980),页70—71;F.克罗热,《一个高级军官在战场无人地带》(伦敦,1930),页228;阿瑟·恩普瑞,《首应:派驻柏林》(纽约,1918),页91;锡德尼·洛克伍德,“一战忆旧1914—1918”,页106,帝国战争博物馆90/21/1。不过,最大的动机还是报仇。A.阿舒尔特·莫里斯在1915年6月14日的日记里描述了一次进攻,特别写到自己“激动异常,不能自已”,率先冲出了壕沟,向逃窜的敌兵开火。他接着写道:就在这时我看见个德国兵,挺年轻的,从战壕跑下来,手举在空中,满脸惶恐,呼喊着求饶。我立马给了他一枪。看他迎面倒下真是爽。一个从林肯[英格兰东部城市,林肯郡首府——译注]来的军官见了很恼火,但我们也有那么多人牺牲,算是扯平了。A.莫里斯,“日记”,页66—70,1915年6月16日条,帝国战争博物馆藏。二战中盟军的几次暴行尽人皆知:比如1943年7月14日在(西西里岛的)比斯卡利,美军第45步兵师某部杀害了约70名德、意战俘。一名军官被控下令杀害其中的40多人。在审判中,辩方以陆军中将乔治·S.巴顿对第45步兵师军官的一次训话作为借口。原来战前巴顿为振奋部下斗志,曾说了下面的话:登陆时别忘了进攻,给我狠狠地打。要把战火烧到他们家里。见到敌人格杀勿论。不要心软。他们杀了我们数千战士,他们得去死。各位,当你们带领手下人冲锋的时候,当你们面对敌人枪林弹雨的时候,要是相距不到200米而敌人要投降,让他们做梦去吧!这帮杂种没人可以活!你们必须把他们杀尽。专攻第三、四根肋骨之间。跟你们手下也这么说。大家都要有杀手的本能。叫你们的手下去刺他们。这样他们就没法干坏事了。要刺他们的肝。你们会被人叫做杀手,但杀手是不朽的。詹姆斯·温加特内尔,“比斯卡利大屠杀:巴顿和一桩美军战争罪行”,《历史学人》,52卷1期(1989年11月),页30。康普顿被无罪释放。另一名被控战争罪的士兵被判终生监禁。他的辩护不及前者有力,并称曾短暂精神失常。两个判决结果不同让军官们很是揪心,后者关押了六个月即被释放,条件是不得对该案进行任何宣传曝光。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7有些军官把他的这番话当成了命令,从而导致了大批战俘被杀。比斯卡利发生的一切无疑是残酷的,却算不上罕见。其他例子见埃里克·伯哲鲁德,《触火:南太平洋的地面战》(纽约,1996),页423;巴里·布罗德富特,《战时岁月1939—1945:全体加拿大人的回忆》(安大略,1974),页152—153;陆军威廉·卡利中尉,《尸数》(伦敦,1971),页10—12;约翰·米勒,《瓜达卡纳岛:第一波进攻》(华盛顿特区,1949),页310;罗兰·沃克,《突击队长》(伦敦,1942),页54—55;基姆·威伦森,《一场恶战:越南战争口述实录》(纽约,1987),页62。朝鲜战争有个有趣的例子,见陆军戴维·海克沃思上校、朱莉·莎曼,《逆转》(悉尼,1989),页66—67。训练手册无耻地建议士兵让战俘去清理满是饵雷的房屋。陆军S.卡思伯特上尉,《“我们要打巷战!”:巷战指南》(奥尔德肖特,1941),页23。该书1942年再版了三次,1950年又印行了一次。美军进入德国后便纵情强奸与杀戮。陆军泰德·博里克上校,“战时的法律服务”,《军法评论》,120期(1988年春季),页34—35。他们射杀德国战俘,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手把他们送到战俘营”,一名英国陆军中尉承认。一名英国陆军中尉在二战时说的,引自安德鲁·威尔逊,“在越南的战争”,载《观察家》,1969年11月30日,页9及《趋向》,1970年1月,页3。澳大利亚陆军中士约翰·亨利·尤恩回忆在布干维尔岛,杀起战俘来“毫不手软”。开始时他“不以为然”,但“现在自己也这么做了”。陆军约翰·尤恩中士,“日记集”,卷1,1944年,页60,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PR89/190。已退役的陆军少将雷蒙德·胡弗特承认在率领营部横渡莱茵河时,曾命令不得“生擒敌人”:“要是德国人赢了二战的话,在纽伦堡受审就不是他们而是我了”,说这番话时他面无表情。陆军雷蒙德·胡弗特少将,引自“本宁要塞判决”,《新闻周刊》,1971年4月12日,页28。为抗议审判卡利,美国多个城市的许多二战和越战的老兵曾想向警局自首,理由是“卡利要是有罪,同样的事我们也做过。我们奉命既杀死过坏人,也杀害过平民。”前海军陆战队员,斯坦利·格特内尔军士长,引自汤姆·提德,《卡利:士兵还是杀手?》(纽约,1971),页16。类似的忏悔二战老兵卡尔·赛弗德也做过,引自肯尼思·奥琴克洛斯,“还有谁有罪?”,《新闻周刊》,1971年4月12日,页30。大规模杀害战俘在太平洋战场尤为突出:1944年8月间,正当德国战俘以每月50 000人的速度被押往美国时,从1941年12月到1944年7月,被俘获的日军总共只有1 990人。克莱顿·劳里,“太平洋战场心理战中的两难处境:敌人不投降,美国大兵不收战俘”,《战争与社会》,14卷1期(1996年5月),页117。这部分是因为日本兵不愿被生擒(这在他们看来是件羞辱的事),但也是因为盟军有这样的政策,对有意投降的人格杀勿论。正如1944年7月22日一份机密情报备忘录谈到的,要劝士兵们不杀战俘,只有许诺冰淇淋和放三天假才行。阿诺德·克莱默,“日军战俘在美国”,《太平洋历史评论》,52期(1983),页69。内 部 共 谋不论军衔高低,所有人对这些无法无天的杀戮行为都视若无睹。乔治·麦克唐纳·弗雷泽对二战暴行的反应是:这不正常吗?他日后成名是因为笔下列兵麦克奥斯兰英勇事迹的逗噱故事、畅销的弗莱什曼系列小说和他为《三个火枪手》、《四个火枪手》和007系列电影《章鱼》所写的脚本,但1992年时,他发现自己还有一个故事可讲——一个可以“澄清是非”的“真实”的故事。他决定发表自己在缅甸丛林里的故事,那时他在陆军第14师某部服役,战友多来自英国坎布里亚。他说,战争打响时他才19岁,在整个战争机器中不过是颗“老实的螺丝钉”。他出生军人世家:他的舅公曾在克里米亚半岛打过仗;他的叔祖(弗雷泽在整个战役期间都戴着他给的戒指)曾陪同罗伯茨到坎大哈,后来就葬在阿富汗境内;他两个姑母的心上人都在一战中牺牲了,有两个叔父在前线打过仗,他的父亲在东非负过伤。弗雷泽深为自己身上的“杀手本能……那猎人才有的杀机”而骄傲,他的回忆录也充满了各式的杀人描写(他每杀死一个“杂种”都要“兴奋一阵”)。他和战友都从未因为杀人而自责过——(他辩解说)谁叫杀人不眨眼的日本“鬼子”以“不投降”而闻名,而且在进化链上还排在欧洲人的下面。甚至到了1992年,他还公然宣称不愿坐在日本游客的身边。在回忆录中他也讲到了一支同在缅甸服役的印度部队。一天晚上,这些人残忍地杀害了所有受伤的日本战俘。弗雷泽当时的反应后来他自己认为很有代表性。他承认这是一桩战争罪行,但不愿对其作任何道德批判。毕竟(就像卡利中尉一样)士兵的职责就是杀人。在他眼里,战争罪“也有大有小”:对贝尔森[德国西南部一村庄,二战时是纳粹德国集中营地——译注]抱以愤恨完全应当,但对缅甸医院受伤俘虏的被杀作同样反应就未免过分了。当然他也承认,他可以有不同的反应:可以选择调查整件事情(“做一名合格军士该做的事”),向上级作报告,或写信给选区的议员。但当时他没有作出其中的任何一种选择:我可能做了个鬼脸,说了句“这些印度兵,下手挺狠”,耸了耸肩,就不再想这事了。我要是不依不饶,非要报告上级的话,别人一定会以为我是个怪人。连我自己都会这么看自己。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8他还说这场屠杀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虽然他也承认这“早已超出了文明的底线”,但他还是为自己的行动开脱说:像我这代人,在1945年这场残忍莫名的近身肉战行将结束的当口,面对就是不知日内瓦公约为何物的敌人,我不曾迟疑过。即使我有过其他想法,替“日本鬼子”向施事者(这些人可是我的同志,他们帮了我们不少忙,我们也是)讨公道在我看来也是招人厌、甚至是可耻的。他“不能想象”任何人会被控犯有战争罪——证据太难收集,或者根本找不着,施事者“不是什么大人物”,而且还是胜利者。要是有人试图批评杀害战俘的做法,弗雷泽会建议他“自己去前线试试,面对像日本那样的敌人,在类似的情况下……我倒要看看你会怎么反应。”他主要是想说,战场上的事只有行伍之人才有发言权。世上没有“法则”可以高过战士对情况的熟悉和他们的第一反应。乔治·弗雷泽,《驻扎在这里很安全:缅甸战事琐忆》(伦敦,1992),页ⅩⅥ,26,73,83,87,118,125—126及191—192。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有权评判别的战士的论调——而这些人是不会认为当事人有罪的——这已不新鲜。一名越战老兵曾对一名被诉杀害俘虏的战友说,“我们没人记得他杀过那人,他要是杀了我想我们会记住的。国内的鹰派也好鸽派也罢,在道德上总是安稳的,不像我们这些在越南卖命的人。”威廉·克兰代尔,“我们可以从冬季士兵调查吸取什么教训?”,《越南一代杂志:没人下车》,5卷(1994年3月),网上,页1。即如1946年出版的一份澳军训练备忘录,虽一方面谴责杀害俘虏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说:“从没见过自己的战友被打得血肉模糊、从未出生入死的人,又哪能作出判断呢?”陆军W.罗上尉,“投降准则”,《澳大利亚陆军训练备忘录》,44期(1946年10)月,页23。这种知道同伴会“帮忙”的心理一直都有。在英、美、澳三国,从高级军官到士兵,对杀害平民和战俘都普遍持赞同态度。它甚至会带来一种自豪感,曾帮助训练北越连队的操练军士肯尼思·霍齐斯就深有此感,为他们在1968年3月那天的作为感到“高兴”,甚至还给自己邀功:现在看他们都是好样的。但他们能进入美莱,圆满完成任务,我认为与他们受到的良好训练直接相关。操练军士肯尼思·霍齐斯,引自迈克尔·比尔顿、凯文·西姆斯,《在美莱的四小时:战争罪行及其后果》(伦敦,1992),页55。对杀害平民和战俘最常见的观点是认为它虽让人憎恶,却是附加的、不可避免的战争行为。指挥官们认为许多战争规矩其实“没有必要”,而且也“不现实”,只会限制他们争胜。W.帕克斯少校,“敌对状态下的罪行:第一部分”,《海军陆战队报》(1976年8月),页21。他们倾向于“接受”暴行总是要发生的事实。一战时有名上校就承认:“我以前见过手下人施暴,以后也还会见到。既已激发、释放了这些人的兽性,就别指望在短时间内让他们收心。”无名陆军上校,引自T.皮姆教士、杰弗里·戈登教士,《两位随军牧师发自辟卡迪的日记书信》(伦敦,1917),页29—30。所有暴行都可以这样辩解,就是杀人越多,那被杀的可能性就越小,就像乔治·S.巴顿中将在1944年4月4日对妻子说的:“有些喜欢讨好上司的人说我们杀害了太多的战俘。但同样这些人却为我们杀死多得多的日本战俘而欢呼。在我看来,我们杀人越多,那牺牲的人就越少。但这些人不这么想。”巴顿,引自詹姆斯·温加特内尔,“比斯卡利大屠杀:巴顿和一桩美军战争罪行”,《历史学人》,52卷1期(1989年11月),页37。即使有士兵心有不安,希望这些暴行能引起上面关注,也没人听他们。比如(第1骑兵师的)比利·康韦就发现他的排副根本“就不想听”部下是怎么轮奸三名北越军队护士、然后是怎么把照明灯强塞进她们的阴道并点亮这些灯的。比利·康韦,其访谈收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页183。海军陆战队员埃德·特莱拉托拉也认为军队内部在暴力问题上存在着广泛的共谋。要是巡逻的时间比较长,他所在的部队常会溜进一座村庄,绑架一名妇女,然后施行轮奸。至于最后是放是杀,就要看兴致了。有一段时间,这成了他们每晚的必修课。特莱拉托拉也承认“村民会抗议”,“这时候,”他接着说,高级军官会说,“嗯,那就先停一阵吧”,“至少与上次的间隔长一些。”但从没有人阻止我们。埃德·特莱拉托拉,其访谈收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页96。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9虐待折磨和“战略了结”在游击和反革命活动中尤为常见;特种部队把自己刻意包装成世上最难缠、最无法无天、最具阳刚气的战士组合;他们经常单独行动或组成团结、高效的小分队,在脱离大部队指令体系的情况下完成任务;各组都争强好胜,又高度依赖、协同作战,这样即使有暴行发生也不会被暴露。杀害平民可以给游击队(和涉嫌帮助他们的人)以警告,这样游击队就会来寻仇。“细想一下,这不失为一个好战术”,1969年当有人征询某军官对美莱大屠杀的看法时,他回答说,“你要是把人吓坏了,他们就会躲着你……噢,我不是说我赞成这么做……但我想这么做的确很管用。”无名军官,1969年12月的访谈,引自爱德华·奥普顿,“这从未发生,再说也是他们活该”,收内维特·桑福德、克雷格·康斯托克(编),《邪恶的惩罚》(旧金山,1971),页65。要想煽动士兵杀人,这招也“很管用”。高级军官都知道,士兵在场下对俘虏越狠,上了前线才越会乐于进攻。而如果对他们进行惩罚,等轮到他们合法展示其攻击性的时候(在战场上),他们的表现反而会不尽如人意。场下的凶残是为日后的作战做准备。用詹姆斯·琼斯《惨淡的红标线》里的话来说就是,千万不能“挫伤他们的强硬做派”。这种做派“比是不是有几个日本战俘被揍或被杀要重要得多”。詹姆斯·琼斯,《惨淡的红标线》(纽约,1962),页302。战场上什么都是公平的。征战之人也认识到,屠杀俘虏和平民或许真的是必要的。举一例来说,约翰·尤金·克龙比在温切斯特学院念了一半就加入了苏格兰高地兵团。1917年4月(他于一个月后战死)他写信给朋友,讲他们是怎么“肃清”敌人战壕的:把发烟炸弹扔进德军战壕,但因为长官不愿派人把战俘押到营地,所以只要有德国兵投降就立刻把他刺死。真要做起来实在骇人的很,克龙比想,虽然他也知道“从军事角度看,这很方便……是德国人挑起了这场战争,要想打败他们只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甚至比他们还要狠”。约翰·克龙比上尉给一位不知名朋友的信,1917年3月3日,收劳伦斯·豪斯曼(编),《阵亡英军书信集》(伦敦,1930),页82—83。这样做不过是在“履行职责”,也成了广泛的共识。乔治·巴克,其访谈收格伦·爱德华滋,《越南:心中的战争》(南澳大利亚州,1992),页47。就算破坏规则也能得到大多数士兵的宽宥,在战场上谁又有工夫去辩论那些形式上的细枝末节,行事的暴虐与否?喷火器、汽油弹、燃烧弹、石弓、毒桩——对那些陷于战争困境,每天要做上千个决定的人,别指望他们会按昆斯伯里侯爵[1844—1900,即约翰·肖尔托·道格拉斯爵士,英国运动家、体育赞助人,1867年创现代拳击的基本规则——译注]的那套规则行事。塞姆·达蒙,引自安顿·米勒,《曾经是苍鹰》(纽约,1968),页787—788。实际在有些情况下,反倒有人教他们怎么样才能最有效地消灭俘虏。特种兵唐纳德·邓肯就曾上过一门叫“应对恶意审讯”的课,里面就有提到战俘的问题。就有益的方面说,战俘可以提供至关重要的信息,等他们把一切都招了再把他们放掉也有一定的宣传价值。甚至把战俘争取到反共阵营里来也不是没有可能(虽然可能性不大)。但生擒敌人的负面影响远比其正面效用来得大。他的“情报价值”还得和“俘虏他所带来的责任”(包括部队机动性的下降,食物和水等重要储备的共享以及必须派专人看守)相权衡才行。如果敌人知道投降就会被杀,那为了不被捕他们只会更顽强地反击。尽管如此,就地处决还是很重要。不忍心杀俘虏的人要加入特种部队“心理这关就过不去”,于是只有换岗。唐纳德·邓肯,《新兵团》(伦敦,1967),页160—161。据詹姆斯·亚当斯说,海军陆战队里也有类似的训练。他才21岁就已经被训练成冷面杀手了。他能背诵教官的指示:至于受伤的敌人:“要是看见敌人的伤兵躺在地上,就别留活口。”手头要是有刺刀,就该俯下身,教官的原话是“砍下他的脑袋”或是“在他身上多戳几个窟窿”。詹姆斯·亚当斯,其访谈收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页131—132。许多士兵都承认他们的教官说过“可以强暴妇女”,教他们碰到女俘虏怎样扒光她们的衣服,“让她们赤身裸体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然后“把尖棍或刺刀插进她们的阴道”。例见查克·奥南和吉米·罗伯森的证词,其访谈收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页28及60及丹尼尔·兰,《战争伤亡》(纽约,1969),页25—26。有些士兵因曾参与过暴行而愧疚不已,也有人从中得到乐趣。吉米·罗伯森就曾后悔杀戮平民。当他决意放弃华盛顿特区舒适的生活去参军的时候,他才19岁。他被派往越南,一日,上级决定要夷平一座村庄,男、女、孩子一个也不留。约一年后,他略迟疑却痛苦地回忆了参与屠杀时自己的惊唳、心底一阵同情带来的恶魇,以及他无法自控、麻木地跟着大部队行动:就像,你知道的,至少就我自己,嗯,我的目光正好落在一双眼睛上,女人的眼睛,而她——我也不知道,我看了,我是说,就在开枪前,对。你知道,我其实不想。我只想调脸走开。但有东西告诉我不能这么做。它告诉我不能,嗯,不能就这么不管其他人,不干了,等大家都开枪了,我也开了枪。吉米·罗伯森,其访谈收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页59。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0但他的反应并非每个人都有。有人倒从暴行中获得了许多快感,特别是受害者如果“有一定地位”的话。地位最高的是“双料老手”(先奸后杀),其次是婴儿、成年妇女、老年男子,最后是战俘。一名士兵曾参与轮奸并杀害了一名越南“妓女”,他不仅描述说自己是在“做爱”,还兴高采烈地吹嘘这是他第一次“穿着靴子和女人做爱”。迈克尔·麦卡斯特,收“越南老兵反战”,《冬季士兵调查:探究美军战争罪行》(波士顿,1972),页29。21岁的查克·奥南回忆与他同在海军陆战队特种部队受训的士兵“喜欢”折磨、强暴、杀害俘虏:“许多人志愿到越南来。海军陆战队的中士把这里讲得天花乱坠——你知道,他们形容得特别恶心——到这儿来能杀人,能怎么怎么的。”海军陆战队员可以强暴妇女,“被当作吸引他们志愿来越南的法宝”。查克·奥南,其访谈收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页30。正因为军方内部对某些暴行普遍认同,卡利的定罪才激怒了他们中的一些人。许多高级军官写信支持他,(而就在宣判的当天晚上)有数百名老兵在本宁要塞军事监狱的铁丝网外游行,高呼:“战争是地狱!放了卡利!”陆军威廉·卡利中尉,《尸数》(伦敦,1971),页10—12及汤姆·提德,《卡利:士兵还是杀手?》(纽约,1971),页130。“海外战争退伍军人协会”的全国领导人赫伯特·雷恩沃特闻讯大惊,召集记者说“每一次战争都有美莱这样的事发生。我们竟破天荒地审判了一个不过执行了自己任务的士兵。”赫伯特·雷恩沃特,引自“本宁要塞判决”,《新闻周刊》,1971年4月12日,页28。许多人认为卡利的上级应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山下奉文[1885—1946,日本大将,二战期间曾指挥马来亚战役,占领新加坡,后调任菲律宾方面军司令官,战后在马尼拉被处绞刑——译注]大将的案子不已经表明,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哪怕并非司令官——这里是(美国陆军参谋长)威廉·C.威斯特摩兰上将——本人下的命令,但只要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我们依然可以追究他的战争罪?讨论详见格文特·卢伊,《美国在越南》(纽约,1978),页239—240及347。威斯特摩兰的辩解见W.威斯特摩兰,《老兵心曲》(纽约,1976),页378—379。连反战的左翼老兵都认为不该起诉卡利。美军越战罪行公众调查委员会在1970年有力申诉了他们的忧虑,迈克尔·乌尔等老兵表达了退伍军人对起诉的“强烈愤慨”,并抗议士兵在“被迫执行搜索歼地[一种反游击战术——译注]、自由射击区[该地区内任何移动物体都会遭射击或轰炸——译注]、不收战俘、绥靖安抚、易地安置等命令”时竟得“为此负责并遭起诉”的做法。责任当然应该有人承担:被诉的应是“最高民选和军事领导人”,而不是普通战士。迈克尔·乌尔,《越南:一个战士的看法》(威灵顿,1971),页9。民 众 支 持在远离战区的美国和澳大利亚,民众在看到“敌军”非战斗人员被杀的报道时,不是否认就是听任。即使美莱惨案的消息充斥报纸头条的时候,许多人仍不愿意承认它是事实。“我们的小伙子不会做出这等事来。这其中肯定另有隐情,”有人说。美国亚拉巴马州州长说,“我不相信美军会故意射杀百姓……这场战争中的所有暴行都是共党犯下的。”爱德华·奥普顿,“这从未发生,再说也是他们活该”,收内维特·桑福德、克雷格·康斯托克(编),《邪恶的惩罚》(旧金山,1971),页62。也有人虽接受这一事实,却在道德上保持中立。《时代》杂志1970年的一项调查发现,有三分之二的被访者表示在得知屠杀之惨时并未感到难过:“打仗嘛,这样的事情总会发生”,是大多数人的想法。1608人接受了访问:“越南战争:对尼克松的新支持”,《时代》,1970年1月12日,页10—11。晚近一些时候,历史学家也越来越倾向于类似的立场。如澳大利亚历史学家肯尼思·迈多克就认为战争规则就像交通规则:每一个既诚实也现实的人都知道总有违规的时候,只不过有的司机犯错要更频繁、严重一些,而有的司机绝少违规。他还说“一国的军队可能有不止一套规章”。比如执行一些秘密行动如“不死鸟”的澳大利亚士兵就不用按步兵营的那套规矩“开车”,他们的许多作为按后者的标准常常是违法的。但按他们自己的标准就不一定算“超速”。肯尼思·迈多克,“越界?——澳军暴行问题”,收迈多克(编),《越南忆旧》(悉尼,1991),页163。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1从这些语句里看不出一点知晓战争法的痕迹——无论是国际法、军法还是道德风尚。但卡利的定罪(预谋杀人)却引发了完全不同的反应。否认和听任被愤怒所取代。阿肯色、佛罗里达、堪萨斯、密歇根、蒙大拿、怀俄明等州的征兵局成员纷纷辞职以示抗议;全美各州首府纷纷降半旗,退伍军人组织如“美国军团”、“海外战争退伍军人协会”等纷纷筹款支持卡利上诉。在佐治亚州西部城市哥伦布的露天体育场举行的一次奋兴会上,牧师迈克尔·洛德宣示说“两千年前有个叫耶稣的人受难。我不希望看到一个叫‘烈性子’卡利的人重蹈他的覆辙。”尼克松总统在判决公布的24小时内收到了十多万封邮件和电报,几乎全是要求释放卡利的。几十万张印有“放了卡利”的标语被贴到了汽车保险杠上;纳什维尔一家唱片公司推出了一首45转/分、名为《卡利中尉赞歌》的单曲(由亚拉巴马州一个叫“北越连队”的演唱组演唱,电台流行音乐节目主持人在《共和国战斗赞歌》的背景音乐中念词)。歌词是这样的:我叫威廉·卡利是名美国大兵;发誓要尽全力打败我们的敌人;他们说我是恶棍,还给我打烙印,但我们仍旧前行。“卡利中尉赞歌”的录音收藏在澳大利亚国家音像档案馆。这支单曲发行当天就卖了超过200 000张,一周内销量就突破百万张。等尼克松后来签署命令把卡利改为本宅监禁时,全体众议员长时间鼓掌庆贺。在这样的背景下,有本讲卡利的书的取名《英雄出世》也就不足为奇了。公众对卡利定罪的态度另见韦恩·格林霍,《小英雄出世:威廉·卡利中尉的故事》(路易维尔,1971),页191;罗伯特·海恩尔,“美莱再评价:威廉·L.卡利的军事审判”,《三军杂志》,1970年12月21日,页38—41;汤姆·提德,《卡利:士兵还是杀手?》(纽约,1971),页16;肯里克·汤普森、阿尔福雷德·克拉克、西蒙·迪尼兹,“美莱的反响:视觉语言比较”,《社会学与社会研究》,58卷2期(1974年1月),页122—129。这样的反应并不奇怪。就在卡利定罪后,盖洛普进行了一次电话调查,发现只有9%的美国人同意该判决,不同意的占了近80%。在反对者中,两成认为屠杀不是犯罪。盖洛普电话采访了522名各行各业的美国人:“本宁要塞判决”,《新闻周刊》,1971年4月12日,页28。等冲动“稍过”,报界才对审判进行了更多正面报道,之后反对率虽有所下降,却仍在高位徘徊。宣判两个月后,赫伯特·C.凯尔曼和李·H.劳伦斯访问了近1000人,调查对卡利案庭审和判决的看法。只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对审判表示赞成,反对者仍高达58%。提及最多的反对理由(反对者中45%持此观点)是:“派兵到越南打仗,他们履行了职责却要受到审判,太不公平。”也有人认为卡利不过是做了上级的替罪羊,既然很多人都有类似的经历,不该只挑他去送审。赫伯特·凯尔曼、李·劳伦斯,“卡利中尉案谁应负责:一次全国调查的初步报告”,《社会问题杂志》,28卷1期(1972),页177—212。卡利不只是在美国才有如此高的支持率,在其他国家也一样。利昂·曼恩在澳大利亚首都悉尼访问了1435人,有66%的人认为美莱屠杀的参与者不应受审。他的采访对象以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居多,可以想象澳大利亚全国的比例还会更高。利昂·曼恩,“对美莱的看法与服从命令:一次澳大利亚调查”,《澳大利亚心理学报》,25卷1期(1973),页11—21。更重要的,多数民众竟认为“被控犯有战争罪的士兵不过在执行命令”的逻辑是站得住脚的。在访问时,凯尔曼和劳伦斯预设了一个情境,即下令让士兵射杀村子里的所有男女老幼的居民。67%的受访者认为多数士兵会遵命,认为抗命士兵会占多数的只有19%。当被问到“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时”,半数略多的人说他们会执行该命令,三分之一的人说不会。而下面的回答让两位访问者都倍感诧异:既是假设的问题,在没有相反证据之前受访者当然会予以肯定的判断,也就是拒绝杀人。问题……在于许多这样想的人根本不知道,他们的选择其实是社会所期望的。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2也就是说,多数受访者竟认为遵命杀人才是较完满的回答。这些受访者“未必存在道德缺陷;他们有很多人反会认为这样做是符合道德的”。赫伯特·凯尔曼、李·劳伦斯,“卡利中尉案谁应负责:一次全国调查的初步报告”,《社会问题杂志》,28卷1期(1972),页177—212。还有很多其他调查也得出了相同结果。利昂·曼恩发现,近三分之一的澳大利亚受访者表态说,只要是命令的,他们一定会射杀平民。利昂·曼恩,“对美莱的看法与服从命令:一次澳大利亚调查”,《澳大利亚心理学报》,25卷1期(1973),页11—21。在美国,爱德华·奥普顿1969年12月问受访者,如果上级下令枪杀百姓,他们是否照做:男性被调查者中只有27%的人说不(女性说不的多达74%)。不同年龄的人给出的答案大致相同,但年纪较长的人似乎更倾向于认为应该拒绝听令。爱德华·奥普顿,“这从未发生,再说也是他们活该”,收内维特·桑福德、克雷格·康斯托克(编),《邪恶的惩罚》(旧金山,1971),页63—64。在另一次调查中,纽约城市大学的两位研究人员随机调查了年龄在17到24岁之间的男性大学生。调查表上列出了32种要士兵选择是否开枪的情况。调查者要求学生把自己放在战士的角度,并按七个层级给出会开枪的可能性。他们是否会选择开枪:如果子弹从屋里飞来,如果屋里有士兵或平民,如果上级命令射击,如果战友已经开火,如果敌人还在老远?调查人员发现,开枪的决定受上级命令的影响最大。兰迪·奥莉、赫伯特·克劳斯,“可能影响战场开火的因素”,《社会心理学刊》,92期(1974),页151—152。这一发现和对敌对行为进行实验研究的结果相吻合。其中最著名的是斯坦利·米尔格兰做的研究。该研究指出,要想劝人开枪其实相当容易,特别是如果有权威人士(如耶鲁大学社会学者)命令他们这么做的话。斯坦利·米尔格兰,《对权力的服从:实验主义观点》(纽约,1974);米尔格兰,“对权力服从与否之条件研究”,《人际关系》,18卷1期(1965年2月),页57—76;米尔格兰,“顺从之行为研究”,收A.叶齐奥尼、W.温林斯基(编),《战争与止战》(纽约,1970),第5部分,页245—259。另见菲利普·津巴多、克雷格·汉尼、柯蒂斯·班克斯,“仿真监狱里的人际交往”,《犯罪学及刑罚学国际研究》,1卷(1973),页69—97。相当多的民众都认为奉命行暴是正当的。机 构 缺 陷军方将美莱事件归于领导不力。参与屠杀的军官多没有实战经验,只有两人在去越南前曾带过兵。一帮排长尤其不管事,在士兵眼里,他们是“好人”、“哥儿们”,而不是领导(不是士兵怕他们,而是他们怕士兵)。尤其是卡利备受抨击,说他平日里愚不可及,成天局促不安,还没本事鼓舞下面人的信心。皮尔斯委员会的结论是在宋美行动前一天哪怕有一名排长、特遣部队负责人或旅长预料到这个情况,站出来说一声,不应屠杀非战斗人员,或在战前布置中提到非战斗人员的问题……宋美的悲剧就完全可能避免,至少不会如此难以收拾,部队的举止也能得到收束。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83—84,197—201。领导不力不只是美莱的问题,整个越南战场都是这样。美国陆军推行的一年服役期(海军陆战队是13个月)使军官无法积累经验,理顺部队内部关系。陆军参谋长认为,新到任的军官根本没法和前任比。W.威斯特摩兰,《老兵心曲》(纽约,1976),页378—379。士兵对长官的失敬,最明显体现在用破片杀伤手榴弹谋杀上级军官事件发生的频率上。自1969年起,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美国防部承认这样的事件有788起,如果其他武器(如步枪)也算在内,有超过1 000名军官或士兵在越南死于同胞之手。洛伦·巴里茨,《逆火:看美国文化如何把我们带进越南,告诉我们该怎么打仗》(纽约,1985),页314—315及理查德·加布里埃尔,《光荣作战:论军队道德及为兵之道》(康涅狄格,1982),页4。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3军官要是没用,手下又不支持,暴行就会成堆发生,因为士兵害怕抗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驻越士兵受教育程度不高,年龄也偏小(他们的平均年龄是19岁,而二战时是27岁):面对危险,他们常会作出过激反应。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82。他们不知道抗命会有什么结果,这种恐惧在其战友身上体现最清楚:没有参与屠杀的士兵会被认为做事急躁,对集体不忠。没人愿意尝试鸵鸟政策:在惶惶不可终日的环境里,这样不仅会剥夺人仅有的那点安慰,甚至会让士兵因此送命。早在二战时,被认为“不称职”(即没有进攻欲)的海军陆战队员就会受到严厉处罚。理查德·特莱加斯基斯,《瓜达卡纳日记》(纽约,1943),页16。其他威胁见比尔·克鲁克斯,其访谈收埃里克·伯哲鲁德,《触火:南太平洋的地面战》(纽约,1996),页423—424。有的惩罚办法虽轻——其效果却未必差。比如,有士兵参与奸杀了一名越南妇女,他说自己这么做的原因是“怕人笑我”。他最怕别人说他“搞同”——没办法他只有跟着强奸了那名妇女。丹尼尔·兰,《战争伤亡》(纽约,1969),页35。另见乔治·赖安,收默里·波尔纳,《没有胜利的游街:越战老兵回乡记》(伦敦,1971),页40。美莱屠杀发生时在场的士兵担心,要是举报就会被同伴用手榴弹炸死。罗纳德·海伯勒,引自迈克尔·比尔顿、凯文·西姆斯,《在美莱的四小时:战争罪行及其后果》(伦敦,1992),页183。陆军一等兵迈克尔·伯恩哈特拒绝参与屠杀,但事后他却选择了缄默,“跟敌人较量已够危险了,我不想再惹祸上身”。迈克尔·伯恩哈特,引自朗·赖登奥尔的信,收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37。格雷格·奥尔森当时也在场,他也不愿对当权者讲述当日的情形。他说自己不知道“上报的渠道”,实际是担心,“你得想好了才能像我这么做……别忘了,当时大家手里都有枪……直面控告你的人并不难,但不是在他有枪的时候。”格雷格·奥尔森,引自迈克尔·比尔顿、凯文·西姆斯,《在美莱的四小时:战争罪行及其后果》(伦敦,1992),页82。军方也是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旁人很少能想象士兵会因为将暴行上报而受惩罚,但几乎可以肯定,军队高层对不执行命令者一定会严加惩处。如果有人敢抗命,不愿杀害战俘,那会怎样?对此,越战老兵乔治·赖安压根儿没抱幻想。无论上级命令多么残忍,他都不会抗命。假使我拒绝杀害北越的伤兵,“倒不会因此被送上军事法庭,但肯定会上黑名单,回营就被调往炊事班,被人叫成懦夫。我可不想这样”,他说。乔治·赖安(假名),其访谈收默里·波尔纳,《没有胜利游街:越战老兵回乡记》(伦敦,1971),页40。但对有些人,被送上军事法庭分明是可能的。这正是卡利所担心的:他以为,抗命就会被送上法庭,要不就是枪毙。威廉·卡利,引自阿瑟·埃弗雷特、凯瑟琳·约翰逊、哈里·罗森塔尔,《卡利》(纽约,1971),页25。有一名陆军中士向指挥官禀报一起已发生的屠杀越南平民的事件,却被威胁如不封口就会被送进监狱。这名中士是炮兵雷达部队的一名熟练的技术人员,还得依靠上下的支持。在被警告后遂决定再也不提此事:我知道这事不可能成的,要是一意孤行绝没好果子吃,我不想被人欺负或被扔进监狱……所以就努力忘掉它,没再声张……把它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然后继续做自己的事。引自罗伯特·利夫顿,《战后归乡——越战老兵:非被人害,亦不害人》(伦敦,1974),页119。类似的事情二战期间也有发生。某飞机领航员就说,曾经因为怀疑狂轰滥炸是否合法而内疚过一阵。“我总……想到妇女、儿童、医院一类的东西,”但他也说:但这种怀疑能跟谁说呢?德国人也炸我们的城市,这让我良心稍安些,但直到今天我还是会犯嘀咕。要是德国人赢了这场战争,是不是战犯就会是我们呢?要是觉得这在伦理上说不过去,是不是应该跟中队长去说,然后拒绝参与呢?这样做会有怎样的结果?军事法庭!在这种事上据理力争,要比什么也不想、只是完成飞行任务需要多得多的勇气。一位长期服役的飞机领航员,引自马丁·米多布鲁克,《汉堡之战:盟军1943年对一座德国城市的轰炸》(伦敦,1980),页349。处罚也有轻的,比如降职。卡利的部队未能上报杀敌人数时(根本无人可杀),巴克上校就警告说:“你要是完不成任务,中尉,那我只有另请高明了。”陆军威廉·卡利中尉,《尸数》(伦敦,1971),页47。另见“达菲中尉的声明”,收理查德·福克、加布里埃尔·科尔科、罗伯特·利夫顿(编),《战争罪行》(纽约,1971),页253。轰炸机组人员要是拒绝轰炸住宅区,会被怪为“道德品质低下”,然后就是降职。爱德华·史密西兹(辑),《空战:制造、保养、驾驶战机的人记住二战》(伦敦,1990),页125—126。对命令提出质疑不能被容忍:军官候选人要是打报告说对指挥官有不同意见,他“可能得辞职。要不就得准备好当20年的上尉。”约瑟夫·埃利斯、罗伯特·穆尔,《士兵学校:西点与战争行业》(纽约,1974),页167。在二战期间,被认为“道德品质低下”的空军人员可能会被开除,降职,失去日后攫取民航中油水多的职位的机会以及被剥夺证章等。对此精辟的分析,见约翰·麦卡锡,“空勤人员与二战中的‘道德品质低下’”,《战争与社会》,2卷2期(1984年9月),页88—89。直言反对不必要的暴行会遭到严惩,如杰夫·尼德尔所说: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4很多人会以为我背叛了祖国,因为我不再相信战争,军内军外很多人都会仇视我,因为他们无法理解我为什么会改主意,会很不光彩地退伍。我会因此很难找到工作,会失去退伍军人法案规定的上学和看病方面的特权,我父母也会因此生活困难。杰夫·尼德尔在一本名为“请您阅读”的小册子中,1970年,引自罗伯特·利夫顿,《战后归乡——越战老兵:非被人害,亦不害人》(伦敦,1974),页313。澳大利亚步枪手巴里·克瓦纳曾试着解释自己为何没有举报他所在部队犯下的无数暴行:听着,我不想充英雄。不想和整支队伍为敌。不想上法庭,蹲大牢。我不是常说嘛,“打个屁仗啊”,我还等着解甲归田,拿住房补助呢。步枪手巴里·克瓦纳,引自赛莉·威尔金斯,“回望”,《年岁》,1975年5月10日,页11。曾有士兵不愿带枪上战场,他的朋友说:“没有像你这样折腾部队的。”里克·斯普林曼,其访谈收印度支那课程组(编),《前线:越南士兵文集》(马萨诸塞,1975),页23。军队如果(皮尔斯委员会曾轻描淡写地说)“在对待和保护非战斗人员方面持放任态度”,那士兵要是以命令不当为由抗命,就需要巨大的勇气,在战场上尤其是这样。士兵们一般都不知道战争法的具体性质和地位,这使他们更担心如果不随大流的后果。L.C.格林参加过二战,他就说几乎没人告诉“一般的士兵”打仗有那些规矩。他知道如果自己被生擒,那么按1929年日内瓦公约须得报上姓名、番号和军衔;至于战俘有哪些权利,应如何被对待,就不清楚了。L.格林,《现代战争法则论文集》(纽约,1985),页27。一般来说,只要这些规章已经公布,那军队指挥层就可以免责。(美国陆军参谋长)威廉·C.威斯特摩兰上将说过:“命令都清楚地写着呢。每人都有张卡片,上面有该怎么对待战俘。”威斯特摩兰的访谈,收迈克尔·查尔顿、安东尼·芒克里夫,《诸多原因》(伦敦,1978),页148引自洛伦·巴里茨,《逆火:看美国文化如何把我们带进越南,告诉我们该怎么打仗》(纽约,1985),页294。军方的态度是,相关文件既已分发,那他们就不应该有责任了。洛伦·巴里茨,《逆火:看美国文化如何把我们带进越南,告诉我们该怎么打仗》(纽约,1985),页294。尽管交战规则每半年就要重新印发一次,但发到士兵手上的多少不均,甚至根本不够。惟一的例外是空军,因为飞行员和射击指挥员在执行任务前要进行考试,看他们对规则掌握得如何,此后每三个月还要考查一次:格文特·卢伊,《美国在越南》(纽约,1978),页234。另见“达菲中尉的声明”,收理查德·福克、加布里埃尔·科尔科、罗伯特·利夫顿(编),《战争罪行》(纽约,1971),页253及布鲁斯·帕默尔上将,《一场持续了四分之一世纪的战争:美国在越南的军事角色》(纽约,1984),页170—171。许多战斗人员(既有军官也有普通士兵)就说具体的战斗行为合法与否他们并不清楚。1974年有人采访了一百多名曾在越南服役的将官,17%说(在美莱惨案发生前)交战规则“常在整个指挥链中遭曲解”;而说“明白”这些规则的只有29%。多数将官承认他们靠“常识”行事。道格拉斯·金纳德,“越南再回顾:美国陆军将级军官态度一览”,《民意季刊》,39卷4期(1975—1976年),页451。另见格文特·卢伊,《美国在越南》(纽约,1978),页234。北越连队的士兵也说,他们到越南后没人跟他们讲不能伤害平民或是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他们只有一次因伤害平民(三名士兵奸污了一名当地妇女)而被骂,也没有受到任何严厉的处罚。据迈克尔·伯恩哈特,引自约瑟夫·莱利维尔德,“一个在宋美拒绝开枪士兵的故事”,《纽约时报杂志》,1969年12月14日,页101。卡利说他在接受军官培训时,从没有人提过战斗区里平民的事。只是到他们要开赴越南那天,才有人跟他们讲要守规矩,不要骚扰当地妇女等。陆军威廉·卡利中尉,《尸数》(伦敦,1971),页28—29。从没有人说过命令还有合法、非法之分,“所有命令都是合法的”。威廉·卡利,引自阿瑟·埃弗雷特、凯瑟琳·约翰逊、哈里·罗森塔尔,《卡利》(纽约,1971),页25。保罗·米德洛还说平生从未听过还有“非法命令”:理查德·哈默,《审判中尉卡利》(纽约,1971),页158。连1968年3月16日在美莱摄像的罗纳德·海伯勒也说自己不知道美军越南援助指挥部曾于一年前下过命令,要求有关人员向指挥官报告任何战争罪行。哈默,《审判中尉卡利》(纽约,1971),页91。参与美莱大屠杀的士兵此前接受的是“速成训练”,只有人给他们讲过有关日内瓦公约、交战规则和应怎样对待非战斗人员的“零星”知识。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204—205。另见页83。此外,在他们上战场前两个月,约有50名士兵补充到他们的部队。这些人既没有接受过全套正规训练,也未能很好地和部队融合。但即使是正规训练,也只有一个小时是用来讲战争罪的,另外几百个小时都是讲怎样才能有效杀人和服从命令的重要的。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210—211。在美莱惨案发生后增加到了两个小时。再有,这些训练是由退伍的战斗能手带着做的,他们在讲解战斗规则时会夹杂许多耸人听闻的故事,恰恰违反他们讲的任何一条规则:下面的“童男”最容易听信这些故事了。J.格雷,《战士们:战场回想》,第2版(纽约,1970),页102。另外,还有高级军官认为,向士兵讲解战争规则会破坏他们的整个战斗部署,而且那是律师的事,不该由战士们来做。陆军J.兰特里中校,“把武器玩转:首长训练为人忽视的一些方面”,《澳大利亚军报》,202期(1966年3月),页12及陆军W.麦克林少将,“军法”,《加拿大陆军军报》,8卷1期(1954年1月),页31—32。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5更麻烦的是,有些规则本身还含混不清。在越南,向一名奔跑中、手无寸铁的人射击是合乎道义的,但如果他只是站着或走就不行;近距离射杀俘虏是错的,但狙击手从远处射杀同样没有防卫能力的敌军却是可以的;步兵不能用白磷手榴弹摧毁村庄,战机驾驶员却可以往下投凝固汽油弹,一名战士困惑地说。菲利普·卡普托,《战争流言》(伦敦,1977),页229—230。另见西摩·赫什,“玩票记者:谴责”,《纽约客》,1971年10月9日,页114;理查德·霍姆斯,《火线》(伦敦,1985),页367;格文特·卢伊,《美国在越南》(纽约,1978),页235。游 击 队 员使战斗“趋于暴力”的还有别的因素。关于敌人的想象和现实间的巨大差距在太平洋和越南战争期间表现得最明显。敌人似乎无处不在——又哪儿都不在——美军只能四处出击,一味瞎打没有成效。他们会觉得自己很无能,因为老遭恶手却无从还击(在越南,只有14%的交火是美军挑起的)。根据美国国防部1967年年中的一份报告:在战争后期,该比率朝有利于美军的方向发展了。见D.谢弗,“越南战斗经验:人类的遗产”,收谢弗(编),《遗产:美国人想象中的越战》(波士顿,1990),页84。近似的估计见约翰·海尔默,《把战争带回家:美国士兵在越南及以后》(纽约,1974),页166。在越南,惟一的“准数”就是每天的尸体清点。许多身经百战的士兵都说“只有见了尸体,才能确定是越共”。但这种态度正是皮尔斯报告所批评的,该报告的结论是,“既然在下令时就有互相较劲,而且命令的执行一般是看有形的结果”,所以北越连的军官“或许把宋美行动当作了一次洗雪此前战斗不力(或缺乏战机)的好机会,以实实在在地攻击并歼灭一支数量可观的敌人有生力量”。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195—196。要是为战友还血债这点“基本的心理安慰”都没有了,一切都会没有“意义”,怒火中烧也就免不了了。罗伯特·利夫顿,“基于经验的邪恶”,收内维特·桑福德、克雷格·康斯托克(编),《邪恶的惩罚》(旧金山,1971),页45。菲利普·卡普托曾说:我们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这场战争残酷至极,完全是场人民战争。它不像欧洲那样有规整的战役,更像一场野地里的生死战,不讲任何战法和规矩;打仗时,每个人都拼命想保住自己和周围人的生命,谁死了,死了多少,怎么死的,都顾不了了。对那些希望把斯文的战法加给这场野蛮战争的人,我只有蔑视。菲利普·卡普托,《战争流言》(伦敦,1977),页229。在这样的战争中,大批杀害战俘或平民经常发生在战友无谓、胆怯地牺牲之后:连不是战斗人员的戴维·E.威尔逊也说,在看到饵雷撕碎战友时不是没有想过要好好教训一下敌军的俘虏以泄恨。他记得,“我们要是踩上饵雷”,总得杀几个俘虏解气,因为“大家都气急败坏……又没人好出气,便只有杀人了。”戴维·威尔逊,收杰拉尔德·吉尔格里奥,《作决定的日子:拒服兵役者越战从军口述实录》(新泽西,1989),页123。关于所有三次战争的情况,见迈克尔·克劳德菲尔特,“冷枪手”,收J.托普汉(编),《越战文选》,修订增补本(费城,1990),页87;理查德·埃利奥特1966年3月31日致父母书,收比尔·阿德勒(编),《越南来信》(纽约,1967),页22;陆军约翰·尤恩中士,“布干维尔战役”,卷1,1944年,页60,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藏;“达菲中尉的声明”,收理查德·福克、加布里埃尔·科尔科、罗伯特·利夫顿(编),《战争罪行》(纽约,1971),页248;步枪手约翰·缪尔,其访谈收艾尔·桑托利,《生命的全部:三十三越战老兵口述实录》(纽约,1981),页25;埃里克·诺登,《美国人在越南的暴行》(悉尼,1966),页5;陆军D.里亚顿上尉,“日记”,1915年8月4日条,帝国战争博物馆藏。美莱屠杀前,北越连队一定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在屠杀发生前的三个月里,他们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被冷枪、地雷或陷阱要了命。当时的普遍想法是,他们是因为不够狠才会有这么多人送命的。正如格雷戈里·T.奥尔森中士所说,“我敢说,所有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态度,都一门心思在复仇上,都不好受。你想,在美莱前我们失去了多少兄弟?”换句话说,每个人都“蓄势待发”。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99—100。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6外国佬和共党分子形形色色的种族主义(文化上的民族中心主义、科学上的人种优劣论、跨学科的“国民性格”理论等)导致了某些战区暴力横行的状况。本书关注的三次战争中,英、美、澳军最残忍、泛滥的暴行都是在认为敌人低己一等的情况下发生的(比如太平洋战争和越南战争)。军方的种族偏见可谓根深蒂固尤金·斯莱吉的访谈,收斯塔兹·特克尔,《“正义之战”:二战口述实录》(伦敦,1985),页62。(二战时有教官对受训新兵说:“你们不是去欧洲,而是要去太平洋战场。和日本人打仗要不择手段”。越战中,卡利刚开始的罪名是杀害“东方人”,而不是杀“人”),但暴虐的士兵对受害者有着极大的种族偏见,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卡利回忆说刚到越南时他心里想“我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就一定要让这里的人都认识我。”陆军威廉·卡利中尉,《尸数》(伦敦,1971),页31。另见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194。甚至(拒绝参与屠杀的)迈克尔·伯恩哈特也这么说美莱的战友:“他们许多人没想过要杀人。我是说,杀白人——不是只有白人才是人吗?”约瑟夫·莱利维尔德,“一个在宋美拒绝开枪士兵的故事”,《纽约时报》,1969年12月14日,页101及103。在讲述了一次骇人的强奸、杀人经历后,海军陆战队第1师的斯科特·卡米尔中士解释说,“这不一样,她们不能算作人。我们会不假思索地认为这是为越南好,也是为美国好,这样做什么都行。把枪对准人时,要想你不是在杀人。想他们是亚洲人,或是共党,这就没事了。”海军陆战队斯科特·卡米尔中士,收“越南老兵反战”,《冬季士兵调查:探究美军战争罪行》(波士顿,1972),页14。日本或越南人既然没被当作人,那就成了猎物了。另外,种族偏见其实有惧怕的成分在。历史学家约翰·W.道尔对太平洋战场的种族态度进行了全面考察,之后他指出:日本是第一个不是白种人却实现了工业化、成就了帝国的国家,第一个跻身列强(在巴黎和会)、在战场上打败了西方大国(1905年打败俄国),在亚洲人面前提出亚洲概念的国家。约翰·道尔,《战争不相信眼泪:太平洋战争中的种族和力量》(纽约,1986),页147。另见西摩·莱文特曼、保罗·科曼科,““外国佬”综合症:作为种族相遇的越战”,收查尔斯·菲格利、西摩·莱文特曼(编),《陌生人回家:越战老兵的战后生活》(纽约,1990),页55—70及詹姆斯·温加特内尔,“战利品:美军分尸日本死者,1941—1945”,《太平洋历史评论》,61卷1期(1992年2月),页53—67。他们需要我们给出一个客观的评价。几 种 解 释暴行频繁,士兵肆杀,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军方和民众都自满于对非战斗人员的杀虐,军队领导层时有失误,士兵害怕受罚,官兵不懂交战规则,认为无须过问命令对错只要执行就是,游击战术的采用和种族偏见等。把这些因素都考虑在内,可能倒要诧异怎么只有这点暴行了。但如果单个看,哪一个也“解释”不了哪怕一次暴行。美莱大屠杀可能是最严重的一次,但只用士兵性格来解释说服力便有限。很难说北越连的士兵和其他驻越美军有什么不同。迈克尔·比尔顿、凯文·西姆斯,《在美莱的四小时:战争罪行及其后果》(伦敦,1992),页52及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83—84。领导层的问题任何一场战争都存在,更何况它常常只是被用来将责任从一组人转嫁到另一组人身上而已。就连卡利中尉也不是什么孤例,尽管在审判时和此后、几乎所有文章在谈到他时都不无嘲讽。他做领导或许不称职,但和数以千记只是经过仓促培训就被送到一个完全陌生而且骇人的环境的其他军官相比,他也没什么不同。要怪士兵不懂战争规则是很容易的。到美莱惨案发生时,美军指挥部就防止和报告战争罪行的问题已下发了14条指示和数千本名为《陆战规则士兵手册》的小册子。每一名士兵都发到了可以放在口袋里的卡片,战争规则在上面写得一清二楚。迈克尔·比尔顿、凯文·西姆斯,《在美莱的四小时:战争罪行及其后果》(伦敦,1992),页37;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220;陆军乔治·普鲁少将,《法律之于战争:越南1964—1973》(华盛顿特区,1975),页76。美国陆军要求所有入越人员都要有如下卡片:即《对待战俘注意事项》、《九条规则》、《行为准则》和《日内瓦公约》。这些卡片“强调要人道地对待并尊敬当地人民”,并规定凡士兵均得遵守1949年日内瓦公约。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221及陆军乔治·普鲁少将,《法律之于战争:越南1964—1973》(华盛顿特区,1975),页74—75。卡利虽然记不清学过的日内瓦公约的内容,但被问到有没有人讲过应如何对待战俘时,他回答得倒很直接:“有过,先生。要以礼相待,还要谦恭。不能侮辱他们。不应准许他们交头接耳。要把他们分开关押,并且要严加看管,先生。”威廉·卡利,引自阿瑟·埃弗雷特、凯瑟琳·约翰逊、哈里·罗森塔尔,《卡利》(纽约,1971),页25。问题的关键是,总不至于要别人“告诉”他,你不应该射杀婴儿或手无寸铁的百姓吧?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7士兵对惩罚的担心也被夸大了。真正令人担心的实际反倒是违规者未受责罚的程度。比如,有轮奸并杀害了一名“越共妓女”的海军陆战队员只是被“轻描淡写地说了几句”。迈克尔·麦卡斯特,收“越南老兵反战”,《冬季士兵调查:探究美军战争罪行》(波士顿,1972),页29。另见杰里·塞缪尔斯的访谈,收菲利普·巴尔伯尼,“美莱不是孤例:每位越战老兵都知道的事”,《新共和》,1970年12月19日,页15。前面我们提到,有两名直升机驾驶员向两个“友好”村庄倾泻了2 000发38毫米的机枪子弹和74枚火箭,只是受到了责备,而没有被送上军事法庭。某资深的随军律师这么解释拉姆齐上将为何没有严肃处理这件事:“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名理智的指挥官会因为下属做了自认为正确的事而把他送上法庭,这只会损害部队的战斗力……这有点像十诫——是,都写得清清楚楚,可就是没人把它们当回事。”一位前随军资深律师,引自西摩·赫什,“玩票记者:谴责”,《纽约客》,1971年10月9日,页119。朝鲜战争一个有趣的例子,见陆军戴维·海克沃思上校、朱莉·莎曼,《逆转》(悉尼,1989),页66—67。但我们经常看到,士兵的暴虐行径反是要受表扬(而不是批评)的。特遣部队的巴克指挥官在美莱惨案发生后打给上级的报告,分明把它描述成一场大捷,共歼灭敌军128人。陆军参谋长威廉·C.威斯特摩兰上将阅后回复,表扬北越连队“给敌军以重创。祝贺全体官兵……立下了大功。”理查德·哈默,《审判中尉卡利》(纽约,1971),页18—21。陆军一等兵迈克尔·伯恩哈特拒绝开枪,也没受处分。迈克尔·伯恩哈特,引自朗·赖登奥尔的信,收约瑟夫·戈德施泰因、伯克·马歇尔、杰克·施瓦兹(编),《皮尔斯委员会报告》(纽约,1976),页37。别的抗命者也没受惩罚。军方不愿意法办肇事者:他们知道美莱大屠杀的情况,却掩盖了事情的真相,即使后来因公众抗议而必须有所行动,也不愿处罚任何人。掩盖的内幕见布鲁斯·琼斯,《没有窗户的战争:一名年轻军官身陷越南情报掩饰的真实故事》(纽约,1987),页221—225及257—263。另见西摩·赫什,《掩盖:陆军密查美莱真相》(纽约,1972)及陆军威廉·皮尔斯中将,《美莱查访》(纽约,1979),页199—209。在屠杀和其后的包庇过程中,有30人被控触犯刑法,但被定罪的只有卡利一人。除去美莱审判不算,只有36个军事法庭审理了美军1965年1月到1973年8月间的战争罪。陆军乔治·普鲁少将,《法律之于战争:越南1964—1973》(华盛顿特区,1975),页74。对美军的战争罪起诉共有242项,但有三分之二无事实根据。在36个军事法庭中,56%判罪名成立。其中,38%是人身侵犯,28%是谋杀或未遂,17%是过失杀人,16%是强奸,还有1%是碎尸。陆军W.帕克斯少校,“敌对状态下的罪行:第一部分”,《海军陆战队报》(1976年8月),页18。他的数据与上引的稍有不同。他的表中美国陆军、海军、海军陆战队和空军军事法庭的总数为259。要想了解军方的态度,只消看对卡利的轻判和对参加反战示威军人的重罚(如戴维·米勒因烧了兵役应征卡而在联邦监狱坐了22个月的牢,又如霍华德·莱维因拒绝向美军特种部队成员传授某些他看来只会伤害而非帮助平民的医疗技术而被判入狱两年)就一目了然了。其经历见霍华德·莱维、戴维·米勒,《蹲监狱:政治犯》(纽约,1970)。实在没有办法了,军方只拿美莱开刀,而且其悔改和处罚都只是象征性的。所以才有那次屠杀的幸存者在1974年的抱怨,他们“在国际上的知名度……转移了人们对发生在越南其他暴行的关注程度”。美莱惨案幸存者对基思·萨特说的,收“美莱:都是赢家,除了死去的越南人”,《国民时报》,1974年11月18—23日,页33。在个人交往的层次,也没有所谓“惩罚”一说。没有人因为某人没有参与杀戮而拒绝与之交往,相反倒有人故意疏远那些无端杀害平民的战士。约翰·迪福斯科,其访谈收基姆·威伦森,《一场恶战:越南战争口述实录》(纽约,1987),页58。另见列兵安东尼·布伦南,“日记”,页21,1917年1—6月,帝国战争博物馆藏;比尔·克鲁克斯,其访谈收埃里克·伯哲鲁德,《触火:南太平洋的地面战》(纽约,1996),页423—424及罗伊·格林克、约翰·斯皮格尔,《千钧重担》(伦敦,1945),页307。种族主义的倾向固然存在,但也不应夸大。(与两次世界大战不同)越战时,美国政府和军队的有关机构并没有太多负面宣传北越军队或越共,许多美兵对他们甚至有相当的敬意(这与他们对越南共和国军成员的态度正好相反。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8查尔斯·莱维,“越南共和国军像柴捆:越南的战争逆转”,《学刊》(1971年10月),页18—27及伊恩·麦克尼尔,“澳军顾问:敌友见解”,收肯尼思·迈多克、巴里·赖特(编),《战争:澳大利亚与越南》(悉尼,1987),页41—42。而且,许多军事冲突都有种族主义的阴影存在,即使“文明的”欧战也不例外。赫伯特·凯尔曼和李·劳伦斯发现,其受访对象近半数(47%)认为卡利做的没什么不对。他们的理由是,舍弃一些越南人的性命总要比拿美国大兵的生命去冒险可取得多。但调查中有更多的人(53%)认为,哪怕为救一个美国兵的性命也值得去杀死大批的德国百姓。赫伯特·凯尔曼、李·劳伦斯,“卡利中尉案谁应负责:一次全国调查的初步报告”,《社会问题杂志》,28卷1期(1972),页196。另见加布里埃尔·科尔科,“战争罪行与美国人的道德心”,收杰伊·贝尔德(编),《从纽伦堡到美莱》(列克星顿,1972),页238。未 参 与 者还有一个因素需要考虑,那就是有许多士兵身在同样的军队系统和环境,却不愿参与屠杀或施暴。他们可以选择消极地躲避或积极地干预。最常见的态度是眼不见为净。比如在美莱,就有士兵(如理查德·彭多顿)只射杀动物。詹姆斯·约瑟夫·杜尔西刚到美莱时枪杀了一对母子,但后来知道那里的居民手无寸铁时就拒绝再向任何人开火(“我做不到!也不愿做!”他叫到)。詹姆斯·杜尔西,其证词收理查德·哈默,《审判中尉卡利》(纽约,1971),页143。朗·格泽齐克、罗伯特·梅普尔斯和哈里·斯坦利都拒绝伤害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是有命令,”斯坦利回忆说,但那是要我们攻入敌村,且说对手装备精良。到了以后我发现情况不是这样。叫我枪杀无辜百姓,这样的命令我不承认——在我看来,他们简直是疯了。我不觉得我有必要服从。迈克尔·比尔顿、凯文·西姆斯,《在美莱的四小时:战争罪行及其后果》(伦敦,1992),页19。在越南的其他暴力现场,也有士兵设法避免加入。像约翰·图马、哈兰·H.约翰等审讯人员就拒绝和翻译一块搞逼供信。后者只是“拒绝审理一个又一个俘虏。不久,少校就知道他是认真的了”,于是派他去做别的事。威廉·梅里特,《河水回流的时候》(雅典,1989),页101—111及美国军事情报部门约翰·图马,其访谈收威拉·赛顿伯格、威廉·肖特(编),《事关良心:美国大兵在越战的抵抗》(马萨诸塞,1991),页24。来自路易斯安那州菲尼克斯的步枪手“酋长”雷金纳德·爱德华滋,坦言自己一直“下不了手”。当他所在部队接到命令要夷平一座村庄、因为那里藏匿了一名冷枪手时,他“只是拿动物开刀,比如杀鸡”,而与此同时,有大量村民被杀害。陆军一等兵雷金纳德·爱德华滋,其访谈收华莱士·泰里,《血、血、血:黑人老兵越战口述实录》(纽约,1984),页16—17。还有的士兵抢先一步通知村民,可能会有大祸到来。托马斯·金吉,其证词收理查德·哈默,《审判中尉卡利》(纽约,1971),页197。有的士兵不得已就往百姓的头顶上方开枪。里克·斯普林曼,其访谈收印度支那课程组(编),《前线:越南士兵文集》(马萨诸塞,1975),页23。另见罗伯特·劳弗、M.盖勒普斯、埃伦·弗雷沃特斯,“战争压力和创伤:越战老兵经验”,《健康和社会行为杂志》,25期(1984),页78及基思·诺兰,《铁网中的工兵:法贝斯·玛丽·安的生死》(学院车站,1975),页94—95。上述各种免于杀伤手无寸铁平民的办法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也有人使用。“不随大流其实不难。只要说迷路了、生病了、受伤了就行。等你缓过来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这是罗伯特·拉斯穆思二战中给人的建议。罗伯特·拉斯穆思,其访谈收斯塔兹·特克尔,《“正义之战”:二战口述实录》(伦敦,1985),页44。40年代初,以凶狠著称的远程沙漠集团军也没有遵从指挥官杀掉17名意军战俘的命令。相反,戴维·劳埃德·欧文中校驾车80英里把他们送进沙漠,给他们留了水和食物,足够他们回到己方阵地(等到达时,他们采来的情报已经过时了)。陆军戴维·欧文中校,《沙漠我的存身处》(伦敦,1957),页129—130。许多士兵反对滥杀俘虏——或许不是出于道德原因,而是由于他们无法听任俘虏们哀求。查尔斯·亚历山大,“与艾米·里德书1916—1918”,1917年11月3日,奥克兰学院与博物馆藏书室手稿92/70。这样的规避行为一战中相当常见,历史学家托尼·艾什沃思在《堑壕战1914—1918》(1980)中写到:“自己活也让别人活”间或也和“杀人或被杀”同样常见。托尼·艾什沃思,《堑壕战1914—1918:互不相扰政策》(伦敦,1980)。但规避行为经常并非受了道德驱使,它更多是一种道德上的漠然或懒散。理查德·彭多顿在美莱只杀动物,但觉得有必要为自己的不作为辩护,就好像这样做是对部队的不忠。他的原话是:“我没杀过平民。但没人看见我没做。所以没人来找我麻烦。”他只是“不想杀生”。理查德·彭多顿,引自马丁·格申,《杀或被杀:美莱实情》(纽约,1971),页31。查尔斯·康妮在越南曾“躲过一劫”,没有射杀战壕里的全部伤兵,但不是出于道德原因:我没向任何人开枪。下不了手。我从没冲到最前线过。这太荒唐了,就好像小时候玩的游戏。我们排成一列,下到战壕里去,大家轮着当排头。排头杀了一名伤兵就换到排尾去。菲利普·巴尔伯尼,“美莱不是孤例:每位越战老兵都知道的事”,《新共和》,1970年12月19日,页15。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19理查德·博伊尔为当地一份主要日报写稿,他身上就体现了战场上漠然的特质:他们最坏也就说记者“只会写伤感故事”;罪大莫过动情、投入、抗议。“要冷静”,有人说,“尽量保持客观,这样才能找到多的素材。”所以我知道战地记者应该怎么样做。我可以看一个烧伤的孩子试着从死去母亲的乳房喝奶,看年轻的小伙脸被炸歪,看小男孩的肚子被人剖开……自己却一声不吭。理查德·博伊尔,《龙之精华:美陆军越南折翅记》(旧金山,1972),页22。主动离开屠杀现场的战士会作何观感,我们可以细细品味一个个例:陆军一等兵迈克尔·伯恩哈特。他来自一个殷实的中产家庭,信奉天主教,一直支持共和党。他认为战争无法避免:每一代人都得在战火中证明自己,这不过是“生命周期的一个自然阶段”。1967年,正在迈阿密大学读三年级的伯恩哈特选择了辍学,执意要在越南的硝烟中“测试自己的勇气”。军队生活很适合他。训练中他表现优异,但一次管理上的失误使他无法进入直升机科目,而这是他一直以来的目标。随后,他被编入北越连队,在21岁那年来到了美莱。就在数以百计的老人、妇女和儿童惨遭杀戮之际,他却一直把步枪挂在肩头,枪管垂地:“这会儿我用不着它,”他说。他没向上级报告美莱的事情。等屠杀的消息传开时,正在迪克斯堡做操练军士的他决定说出自己的所见。让他惊诧的是,旁人竟不能理解他当时为何没有选择开枪。连他的家人也反应不一。伯恩哈特自己的道德立场也糊涂了。他不得不承认“凡人皆可”杀戮妇女、儿童。“可能战争就该是这样,”他反省说。他承认自己的消极抗议不是出于怜悯,而是觉得别人的举动太不合逻辑,太可笑:“我心理受到的冲击倒不是很大。我四下看了看,说了句,‘真是一团糟,’”他说,一边拒绝理会眼前的惨状。约瑟夫·莱利维尔德,“一个在宋密拒绝开枪士兵的故事”,《纽约时报杂志》,1969年12月14日,页32—33,101—103及113—116。士兵不参与暴行,任由它发生,也不能免责。迈克尔·麦卡斯特中士记得海军陆战队一个排一次进入一座村庄并轮奸了一名妇女(完事后把她杀了)。他回忆说他们的中士“没有参与。这与他的道德观相悖。他知道属下不会听劝,也就没有阻止他们,而是走到村子的另一边坐了下来,阴郁地看着地。”陆军迈克尔·麦卡斯特中士,收“越南老兵反战”,《冬季士兵调查:探究美军战争罪行》(波士顿,1972),页29。另一名不愿参与强奸、屠杀的士兵只是走开了一小段距离:丹尼尔·兰,《战争伤亡》(纽约,1969),页36。类似地,一个排长原是摩门教的牧师,他能“容忍强奸的发生。不是说他自己会去做,只是他不会去管,军令在上,他一个人算得了什么?”陆军埃德·墨菲中士,收“越南老兵反战”,《冬季士兵调查:探究美军战争罪行》(波士顿,1972),页48。同样地,无论军阶、军种如何,战士如未能保护好平民同样会被视作残忍。年轻的泰里·惠特莫是名来自田纳西的黑人。一次在执行“搜索奸敌”任务时,他见一个小女孩和她弟弟在一旁看着美军在毁掉他们的村子。“我们把她放到树下就走了,”说这话时他有点迟疑,“我不知道——也不想说——但我想她一定被他们杀了。我先走了。不想亲眼见到这一切。我知道,就是我在场也会有人将她毙命——我不忍心看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先走了。”泰里·惠特莫,其访谈收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页76。其实,他完全可以救下那个小女孩和她弟弟:他没有,他选择了走开。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20也有战士试图干预对平民的滥杀,但这样的人少而又少。尽管如此,在美莱就有人“积极阻止”:他就是休·C.汤普森准尉,1968年3月16日屠杀发生的那天,他正驾驶侦察机飞临美莱。看到手无寸铁的百姓被围困、被枪杀,他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很快他就意识到向受伤者身上扔绿色发烟弹、表明他们需要医治根本无济于事:没人会向他们提供救助。早晨十点刚过,他发现一群妇女、孩子正冲向一个掩体,后面全副武装的士兵紧追不舍。他意识到一场血腥屠杀又免不了,于是把直升机停在掩体(这会儿村民已进入了掩体)和追兵之间,下机质问领头的中尉。那名中尉说只有向掩体里扔手榴弹才能把他们赶出来。汤普森当时很激动,不太理智。他一边呼唤两名机载枪手准备拿美兵练枪,一边只身(他没带武器)进入掩体,劝里面的人出来。接着他把这拨人送到了安全的地方。这时他仍很气愤,又让机组人员回到此前有人遇难的壕沟,去看是否有人还活着。他们在血污中找了半天,终于发现一个两岁大的婴儿被压在死尸下面,于是又驾机把婴儿送到昆嵩市的一家平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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