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国志张杨传曰:“其将杨丑,杀杨以应太祖。杨将眭固杀丑,将其众,欲北合袁绍。”又范书系此事于冬十一月,三国志武帝纪作“建安四年春二月”,均与袁纪异。另袁纪“眭”作“睦” ,恐误,下卷同。 五月,韩暹、杨奉死。 秋七月,曹操征张绣,破之。荀彧说曹操曰:“ 不先取吕布,河北未易图也。”操曰:“若袁绍侵扰关中,西羌南诱蜀汉,是我独以兖州抗天下,五分之一也〔一〕,为之奈何?”彧曰:“关中将帅以十数,莫能 久相一,唯韩〔遂〕(暹)、马腾最强〔二〕。彼见山东之败,必各拥众自保全,若抚以恩德,使连和相推,虽不能久〔安〕(要)〔三〕,公定山东,足以不动。 钟繇可属以西事,公无忧也。”操从之。〔一〕 三国志荀彧传作“抗天下六分之五”。〔二〕 暹已死,此系“遂”之误,故正之。〔三〕 据三国志荀彧传改。 九月,曹操征吕布。 是岁袁术自立为天子。 术与杨彪婚亲也〔一〕,操忌彪忠正,收彪付狱,将杀之。孔融闻之,不及朝服,往见操曰:“杨彪累世清德,四叶重光。周书:‘父子兄 弟,罪不相及。’〔二〕况袁氏之罪乎?易称 ‘积善余庆’,〔三〕但欺人耳。”操曰:“国家之意也。”融曰:“假使成王欲杀召公,则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缨緌搢绅之士〔四〕,所以仰瞻明公者,以 辅相汉室,举直措枉,致之雍熙也。今横杀无辜,则海内观听,谁不解体?孔融,鲁国之男子〔五〕,明日便当拂衣而去,不复朝也。”操意解,乃免彪。彪睹汉祚 将微,自以累世公辅,耻事异姓,遂称疾不行。〔一〕 惠栋曰:“古文苑载曹公卞夫人与杨太尉夫人袁氏书,又杨夫人答书称‘彪袁氏顿首’是也。”〔二〕 僖公三十三年左传载臼季曰:“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又昭公二十年苑何忌曰:“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群臣?”今本尚书康诰脱此二文。〔三〕 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四〕 李贤曰:“说文曰:‘缨,冠索也。’郑玄注礼记曰:‘緌,冠饰也。绅,带也。搢,插也,插笏于绅也。’或作‘缙’者,浅赤,言带之色。”按黄本作“缙”。〔五〕 李贤曰:“若以非罪杀彪,融则还为鲁国一男子,不复更来朝也。”杨树达曰:“ 案前书萧望之传:‘萧育杜陵男子,何诣曹也?’颜注与李略同。今按凡云‘某某男子’者,皆自豪壮之辞,颜李注并误。”杨说是,然义犹未尽。汉代地方名姓, 往往以郡望自诩,所谓“某某男子”,则是某某地方名姓大族之意也,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 征郑玄为大司农,不至。 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也。为啬夫,隐恤孤苦,闾里安之。家贫,虽得休假,常诣校官诵经。太守杜密异之,为除吏录,使得极学。玄之右扶风,事南郡 太守马融。融门徒甚盛,弟子以次相授,至三年不得见。玄讲习弥笃,昼夜不倦。融见奇之,引与相见,自篇籍之奥,无不精研,叹曰:“诗书礼乐,皆以东矣!” 〔一〕会党事起,而玄教授不辍,弟子数百人。中平初,悉解禁固,玄已六十余矣,始为王公辟命,一无所就者。〔一〕 世说新语文学篇:“郑玄在马融门下,三年不得相见,高足弟子传授而已。尝算浑天,不合,诸弟子莫能解。或言玄能者,融召令算,一转便决,众 咸骇服。及玄业成辞归,既而融有礼乐皆东之叹。”注引玄别传曰:“年二十一,博极群书,精历数图纬之言,兼精算术。”又曰:“时涿郡卢子干为门人冠首。季 长又不解剖裂七事,玄思得五,子干得三。季长谓子干曰:‘吾与汝皆弗如也。’季长临别执玄手曰:‘大道东矣,子勉之。’”季长,融之字。子干,卢植之字 也。 玄身长八尺,秀眉朗目,造次颠沛,非礼不动。黄巾贼数万人经玄庐,皆为之拜,高密一县,不被抄掠。袁绍尝遇玄而不礼也。赵融闻之曰:“贤人者,君子之望也。不礼贤,是失君子之望。夫有为之君,不失万民之欢心,况于君子乎?失君子之望,难乎有为也。”四年(己卯、一九九) 春,曹操获吕布,斩之〔一〕。〔一〕 范书献帝纪作“三年十二月癸酉”。按三国志武帝纪,曹操十月始围城,“灌其城三月”,则擒吕布在十二月底或第二年正月,袁纪亦不误。疑“春”下脱“正月”二字。 二月,司空曹操让位于太仆赵岐,不听。 三月,卫将军董承为车骑将军。 封操三千户,讨吕布之功也。固让不受。 三月〔一〕,袁绍讨公孙瓒。〔一〕 此文重出,恐系衍文。 六月,拜孙策为会稽太守、讨逆将军,封吴(阳)侯〔一〕。〔一〕 据三国志本传及注引江表传删。 初,彭城人张昭避乱淮南,策宾礼之。及策东略,遂为之谋主。闻袁术僭号,昭为策书谏术曰:“昔者董卓无道,陵虐王室,祸加太后,暴及弘农,天子 播越,宗庙焚毁。是以豪杰发愤,赫然俱起。元恶既毙,幼主东顾,乃使王人奉命,宣明朝恩,偃武脩文,与之更始。而河北异谋,黑山不顺〔一〕,刘表僭乱于 南,公孙叛逆于北,刘繇阻兵,刘备争盟,是以未获承命,囊弓戢戈也。常谓使君与国同轨,舍是不恤,睆然有自取之志〔二〕,惧非海内企望之意。昔汤伐桀,称 ‘有夏多罪’〔三〕;武王伐纣,曰‘殷有重罚’〔四〕。此二王者,虽有圣德,假使时无失道之过,何由逼而取之也。今主上岂有恶于天下,徒以幼小,胁于僣 臣,异于汤武之时也。又闻幼主明智聪敏,有夙成之德,天下虽未被恩,咸以归心焉。若辅而兴之,旦、奭之美,率土之所望也。使君五世相承,为汉宰辅,荣宠之 盛,莫与为比,宜效忠守节,以报汉室。世人多惑图纬之言,妄牵非类之文,苟以悦主为美,不顾成败之计,今古所慎也。忠言逆耳,駮议致憎,苟有益于尊明,则 无所敢辞。”术始自以为有淮南之众,料策之必与己同,及得其书,遂愁沮发疾。〔一〕 李贤曰:“谓袁绍为冀州牧,与黑山贼相连。”〔二〕 睆,完也。睆然,自得之貌。〔三〕 见书汤誓。〔四〕 见史记周本纪。 袁绍自破公孙瓒,贡御希慢,私使主簿耿苞密白曰:“赤德运衰,历数将改,宜顺天意,以应民望。” 绍以苞白事咨于军府,议者咸以苞为妖妄宜诛,绍杀苞以悦众,然遂有逆谋。 于是绍将南出师,以攻曹操。沮授、田丰谏曰: “师出历年,百姓疲敝,仓库无积,赋役方殷,此国之深忧也。宜遣使献捷天子,务农逸民。若不得通,乃表曹操隔我王路。然后进屯黎阳,渐营河南,益作船舫, 缮治器械,分遣精骑,抄掠边鄙。令彼不得安,我处其逸,三年之内,事可坐定也。”审配、郭图曰:“兵书之法,十围五攻,敌则能战〔一〕。今以明公之神武, 跨河朔之人众,以伐曹氏,譬若覆手。今不时取,后难图也。”授曰:“盖救乱诛暴,谓之义兵;恃众凭强,谓之骄兵。兵义无敌,骄者先灭〔二〕。曹氏迎天子, 建宫许都,今兴师南向,于义则违。且庙胜之策,不在强弱。曹氏法令既行,士卒精练,非公孙瓒坐而受围者也。今弃万安之术,而兴无名之兵〔三〕,窃为公危 之。”图曰:“武王伐纣,不为不义,况〔兵加〕曹氏而云无称〔四〕!且公师武臣勇,将士愤怒,人思自骋。而不及时早定大业,虑之失者。夫‘天与不取,反受 其咎’〔五〕。此越之所以霸,吴之所以亡也。监军之计,恐非见时知机之变。”绍从之。〔一〕 孙子兵法谋攻篇:“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 ”〔二〕 魏相之语,见汉书魏相传。〔三〕 汉书高帝纪曰:“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曰:‘兵出无名,事故不成。’”〔四〕 据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补,范书绍传亦有“兵加”二字。〔五〕 见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载范蠡之语。 图等因是谮授曰:“授监统内外,威震三军,若其浸盛,何以制之?夫臣与主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黄石之所忌也〔一〕。且御众于外,不宜知内。”绍疑焉,乃分监军为三都督,使授及郭图、淳于琼各典一军,遂南。〔一〕 按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作“夫臣与主不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范书、通鉴均作“臣与主同者亡”。李贤曰:“臣与主同者,权在于主也。主 与臣同者,权在臣也。”则臣不同于主,则权不在于主,岂能得昌?献帝传之“不”字系衍文。范书标点本据惠栋说补传文与袁纪同,甚是。此乃张良所传黄石公兵 法之文。 冬十一月,张绣、贾诩降曹操。 十二月甲辰,司隶校尉钟繇持节镇抚关中。 庚辰〔一〕,曹操率师拒袁绍于官渡。孔融谓荀彧曰:“绍地广兵强;田丰、许攸,智计之士也,为之谋;审配、逢纪,尽忠之臣也,任其事;颜良、文丑,勇冠三军,统其兵,殆难克乎?”彧曰:“绍兵虽强,而法不整。田丰刚而犯上,许攸贪而不治。审配专而无谋,逢纪果而自用,此二人留知后事者,攸〔家〕犯其法,必不能从也〔二〕,攸必为变。颜良、文丑,一夫之勇耳,可一战而擒也。”〔一〕 十二月甲辰朔,无庚辰,疑有讹。〔二〕 “家”字据三国志荀彧传补。从即纵也,古通用。 袁术欲北至青州,曹操使刘备要击之。会术病死,操悔遣备,追之不及。备遂据下邳。五年(庚辰、二〇〇) 春正月壬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谋杀曹操,发觉伏诛。 初,承与刘备同谋,未发而备出。〔承〕 谓服曰〔一〕:“郭汜有数百兵,坏李傕数万人,但足下与吾同不耳!昔吕不韦之门,须子楚而后高〔二〕,今吾与子犹是也。”服〔曰〕〔三〕:“惶恐不敢当, 然兵又少。”承曰:“兴事讫,得曹公成兵,不足邪?”服曰:“今京师岂有所任者乎?”承曰:“长水校尉种辑〔四〕、议郎吴硕,是吾腹心办事者。”辑、硕皆 被诛。〔一〕 据三国志先主传注引献帝起居注补。〔二〕 史记吕不韦传曰:吕不韦谓子楚曰:“子不知也,吾门待子门而大。”〔三〕 据裴注引献帝起居注补。〔四〕 范书献帝纪作“越骑校尉” 。而董卓传、三国志先主传注引献帝起居注与袁纪同。 曹操攻刘备,备奔袁绍。 二月,绍遣沮授、郭图、淳于琼、颜良等攻刘延于白马,绍引兵至黎阳。 沮授临发,会其宗族,散赀财以与之曰:“夫势存则威无不行,势亡则不保一身,哀哉!”其弟宗曰: “曹公士马不敌,兄何惧焉?”授曰:“以曹兖州之明略,又挟天子为资,我虽克伯珪,众实疲敝,而将校主锐〔一〕,军之破败,在此举矣。扬雄有言曰:‘六国 蚩蚩,为嬴弱姬〔二〕。’今之谓矣。”〔一〕 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及范书均作“将骄主□”,袁纪恐误。〔二〕 语见法言。 夏四月,曹操救刘延,大战,斩颜良。 秋七月辛巳,立皇子冯为〔南〕(河)阳王〔一〕。〔一〕 据范书改。此即下文之南阳王也。 壬午,南阳王薨。 八月,袁绍将济河,沮授谏曰:“胜负变化,不可不详。今宜留屯延津,分兵官渡。若克获,还迎不晚;设其有难,众不可还。”绍不从。授临济叹曰:“上盈其志,下务其功,悠悠黄河,吾其反乎?”遂以疾辞。绍恨之,乃省其所部,并属郭图,遂军官渡。 绍众盛,操军大惧,与荀彧书,议欲还许以引绍。彧报曰:“绍聚官渡,欲与决胜负。公以至弱当至强,若不制,必为所乘,是天下之大机也。且绍布衣 之雄,能聚人而不能用也。以公神武明哲,而奉以大顺,何向而不济!今军食虽少,未若楚汉在荥阳、成皋间也。是时刘、项莫能先退,先退者势屈也。公以十分居 一之众,画地而守之,扼其喉而不能进,已半年矣。情见势竭,必将有变。此用奇之时,不可失也。”操从之。 刘备去袁绍,南奔汝南。 九月庚子朔,日有蚀之〔一〕。诏公卿各上封事,靡有所讳。〔一〕 范书、续汉志均作“庚午” ,袁纪误。 袁、曹相持于官渡。孙策欲袭许,迎乘舆。部署未发,为许贡客所害。 先是吴郡太守许贡为策所杀,其小子与客谋报曰:“孙策勇锐,若多杀人于道,策必自出,则可擒也。 ”客从之,乃杀人于江边。策闻之怒,单骑自出,客刺伤之。将死,谓张昭曰:“中国乱,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可观成败。公等善辅吾弟!”呼权,佩以印 绶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任贤使能,各尽其力,以保江东,我不如卿。” 初,策在吴与张昭论曰:“今四海未定,当以武平之耳。”吴人陆绩年少,在坐末大声言曰:“昔管夷吾相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用兵车。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一〕今诸君不务道德怀取之术,而唯尚武,绩虽童蒙,窃所未安也。” 昭等异焉。〔一〕 见论语季氏。 绩容貌雄壮,博学多识,星历算数,无不该览。及权统事,辟奏曹掾。以直道见惮,出为郁林太守,加偏将军。绩意在儒雅,非其志也,虽在军旅,着述 不废。作浑天图〔一〕,注易释玄〔二〕,皆传于世。预自知亡日,乃为辞曰:“有汉志人,吴郡陆绩,幼敦诗书,长玩礼易,受命南征,遘疾逼厄,遭命不永,鸣 呼悲隔!”又曰:“从今已去,六十年之外,车同轨,书同文,恨不及见也。”〔一〕 开元占经卷六十七载之。〔二〕 隋志曰:周易十五卷,吴郁林太守陆绩注。新旧唐志均作十三卷。原本已佚,现存明姚士□所辑陆氏易解一卷。又隋志载扬子太玄经十卷,陆绩、宋衷注。新旧唐志均作十二卷。亦佚。 十一月甲子,曹操与袁绍战于官渡,绍师大溃。 沮授为操军人所执,授大呼曰:“授不降也,为所执耳。”操与之有旧,逆谓之曰:“分野殊异,遂用阻绝,不图今日乃相擒也。”授对曰:“冀州失 策,以取奔北。授智力俱困,宜其见擒。”操曰:“本初无谋,不相用计,今丧乱过纪,国家未定,当相与图之。” 授曰:“叔父、母弟,悬命袁氏,若蒙公灵,速死为福。”公叹曰〔一〕:“孤早相得,天下不足虑也。”遂舍而厚遇之。顷之,谋归袁氏,操杀之。〔一〕 “公”字蒋本原阙,据黄本、南监本补,然据上文,恐当以作“操”为是。六年(辛巳、二〇一) 春三月,曹操以袁绍新败,欲悉军以征刘表,以问尚书令荀彧曰。彧曰:“今绍之败,其众离心,宜因而遂定;而欲远背兖豫,南军江汉。夫困兽犹斗,况在绍乎?若收绍其余烬承虚以出,则公之事去矣。” 四月,曹操将兵于河上。 八月辛卯,侍中郗虑、尚书令荀彧、司隶校尉钟繇侍讲于内。 冬十一月,曹操征刘备。备奔刘表,屯新野。七年(壬申、二〇二) 夏五月庚戌,袁绍发病死。 初,绍有三子:谭、熙、尚。谭长而惠,尚少而美。绍妻爱尚,数称其才。绍 以奇其貌,欲以为后,乃出谭为青州刺史。沮授谏曰:“世称一兔走衢,万人逐之,一人获之,贪者悉止,分定故也〔一〕。且平均以贤,德均则卜,古之制也 〔二〕。愿上推先代成败之诫,下思逐兔分定之义。”绍曰:“孤欲令三子各据一州,以观其能。”授出曰:“祸其始此矣。”及绍未命而死,其别驾审配、护军逢 纪宿以骄侈,为谭所疾,于是纪外顺绍妻,内虑私害,乃矫〔绍〕(诏)遗命〔三〕,奉尚为嗣。谭至不得立,自称车骑将军。由是有隙,谭军黎阳。〔一〕 商君书定分篇:“一兔走,百人逐之,非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慎子亦有此说。〔二〕 昭公二十六年左传载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适,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均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又襄公三十一年左传载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均则卜,古之道也。”其义一也。〔三〕 绍、诏形近而讹,故正之。 九月,曹操征谭、尚。 越嶲男子化为妇人。周群曰:“将有易代之事者。”八年(癸未、二〇三) 春,操破谭、尚。 秋七月,曹操上言:“守尚书令荀彧自在臣营,参同计画,周旋征伐,每皆克捷,奇策 密谋,悉皆共决。及彧在台,常私书往来,大小同策,诗美腹心〔一〕,传贵庙胜〔二〕,勋业之定,彧之功也。而臣前后独荷异宠,心所不安。彧与臣事通功并, 宜进封赏,以劝后进者。”于是封彧为万岁亭侯〔三〕。〔一〕 诗周南兔罝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二〕 孙子兵法计篇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易见矣。”〔三〕 卢弼曰:“胡三省曰:‘九域志,郑州有万岁亭。彧所封也。’潘眉曰:‘太平寰宇记九,新郑汉旧县,属河南郡,有万岁亭,后汉荀彧封万岁亭侯于此。’弼按:韩浩封万岁亭侯,见武纪建安十八年注。彧第六子顗,亦封万岁亭侯,见晋书荀顗传。” 八月,曹操征刘表,军次西平。 谭、尚争冀州。 九月,公卿迎气北郊,始用八佾〔一〕。〔一〕 范书献帝纪作“冬十月己巳 ”。又疑袁纪“始”下脱“复”字。范书及续汉祭祀志注引献帝起居注均有“复”字。 冬十月,曹操至黎阳。九年(甲申、二〇四) 夏四月,操拔邯郸。 秋八月,曹操破邺。袁尚、熙奔匈奴。 辛巳,封萧何后为安众侯。 九月,太中大夫孔融上书曰:“臣闻先〔王〕分九圻〔一〕,以远及近。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诗云: ‘封畿千里,惟民所止。’〔二〕故 曰天子之居,必以众大言之〔三〕。周室既衰,六国力征授赂,割裂诸夏。镐京之制,商邑之度,历载弥久,遂以闇昧。秦兼天下,政不遵旧,革□五等〔四〕,埽 灭侯甸,筑城万里,滨海立门,欲以六合为一区,五服为一家,关卫不要,遂使陈项作难,家庭〔临渊〕〔五〕,击柝不救〔六〕。圣汉因循,未之匡改,犹依古 法。颍川、南阳、陈留、上党,三河近郡,不封爵诸侯。臣愚以为千里国内,可略从周官六乡、六遂之文,分取北郡,皆令属司隶校尉,以正王赋,以崇帝室。役自 近以宽远〔七〕,繇华贡献〔八〕,外薄四海,揆文旧武,各有典书。”帝从之。〔一〕 据全后汉文补。〔二〕 见诗商颂玄鸟。原文“封” 作“邦”。汉人避高祖讳而改,宏因之。〔三〕 桓公九年公羊传曰:“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四〕 礼记王制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孔疏、孟子、孙疏文字均异,此不并录。此非三代贵族等级制之实,仅是理想之制。〔五〕 黄本、全后汉文均作“临海 ”,蒋本疑其讹而阙之。陈璞曰:“四字疑讹。”今按此当指诗“如临深渊”之意,“海”当作“渊”,故补入。〔六〕 易系辞下曰:“重门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系柝者,值夜打更,以防不豫者也。〔七〕 “役”,蒋本阙,黄本作“ 投”。今据全后汉文补入。〔八〕 此句疑讹,他书均无。 戊辰,以司空曹操领冀州牧。或说操曰:“宜复古制,置九州,则所制者广大,天下服矣。”操将从之,荀彧言于操曰:“冀州求公领牧,以要民心,甚 善。至于分改九州,窃有疑焉。若是,冀州当取河东、冯翊、扶风、西河、并、幽之地,所夺者众。前日公破袁尚,擒审配,海内震骇,人人自恐不保其土地,守其 兵众也。今〔使〕(便)分属冀州〔一〕,将皆动心。且人多说关右将士以〔闭关〕(动心)之计〔二〕,今闻此,必以为次第见夺,一旦生变,有守 善者,〔三〕转相胁为非,则袁尚得宽其死,而袁谭怀贰,刘表遂保江汉之间,天下未易图也。愿公引兵先定河北,然后修复旧京,南临荆州,责王贡之不入,则天 下咸知其意,人人自安。天下大定,乃议古制。”操曰:“微足下,失之者多矣。”遂寝九州之议。〔一〕 据三国志荀彧传改。〔二〕 作“动心”,乃涉上文而误,今据三国志彧传改。〔三〕 “守善”原作“善守”,误。据黄本改。 十月,有星孛于东井。分叙州四郡为梁州〔一〕。〔一〕 此事不见他书。按兴平元年纪文分河西四郡为雍州,此恐重出而致误,当删。十年(乙酉、二〇五) 春正月,曹操攻袁谭于南皮,大破斩之。 丁丑〔一〕,增封操万三千户,平幽、冀之功也。〔一〕 正月乙巳朔,无丁丑,疑有讹。 八月,侍中荀悦撰政治得失,名曰申监〔一〕。既成而奏之曰: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二〕。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监既明,后复申之。 致治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其致也,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下)不得保 其性也〔三〕;法坏则世倾,虽人主不得守其度也;轨越则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行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得充其求矣〔四〕。是谓四患。 修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置)文教以章其化〔五〕,立武备以秉其威,制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民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教〔六〕,咎繇作士〔七〕,政不行矣。故在上者先丰民财,以定其志,帝耕藉田,后桑蚕宫,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贾)不〔虚〕用〔八〕,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谓养生。 君子之所以动天地,感神明,正万物,而成至治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审定好恶,好恶既定乎功罪,毁〔誉〕(举)亦终于准验〔九〕。听言 责事,举名察实,无或(作)诈伪淫巧〔十〕,以荡众心。故事无不核,物无不〔切〕(功)〔十一〕,善无不显,恶无不彰,俗无奸诈,民无淫风。百姓上下,睹 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敬其心,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十二〕,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 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其在中人之伦,则礼刑兼焉。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堕于小人之域;教行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是谓章化。 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怠,怠则怨〔十三〕,怨则叛,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威强无以惩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十四〕。是谓秉威。 赏罚,政之柄也。赏明罚审,信顺令行〔十五〕。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徒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四患既蠲,五政既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安之〔十六〕。不肃而成,不严而治,垂拱揖让,而海内平矣。 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庙)有二史〔十七〕,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十八〕。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君举必记,善恶成败,无不存 焉。下及士庶,苟有茂异,咸在载籍。或有欲显而不得,欲隐而名彰,得失一朝,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十九〕可备史官,掌其典常。 上览而善焉。〔一〕 按汉纪自序,汉纪始作于建安三年,成于建安五年,历时二年左右。申监之作又早于汉纪,当系建安初年之事。袁纪系之于十年,恐误。〔二〕 易说卦:“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三〕 据申鉴及范书荀悦传改。昭公八年左传载师旷曰:“怨讟并作,莫保其性。”杨伯峻曰:“性之言生也,莫保其生,言无人能保其生活或生存。”〔四〕 书尧典曰“光被四表”,指四方之地。〔五〕 据申鉴及范书改。〔六〕 书舜典曰:“帝曰:契,百姓不亲,吾以不游,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七〕 书舜典曰:“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八〕 据申鉴改。范书作“财不贾用”。〔九〕 据黄本改。申鉴即作“誉” 。〔十〕 据申鉴删。〔十一〕据申鉴改。〔十二〕据申鉴补。〔十三〕申鉴作“骄则恣,恣则急,急则怨”,范书作“骄则恣,恣则怨”,与袁纪迥异。〔十四〕即管仲作内政而寄军令之意,详前。〔十五〕申鉴及范书作“明赏必罚,审信慎令”。〔十六〕“安”,申鉴作“交”。老子德经曰:“为无为,事无事。”又曰:“我无为,人自化;我无事,人自富。”〔十七〕据申鉴改。〔十八〕礼记玉藻曰:“天子玄端而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十九〕成公十四年左传曰:“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脩之?” 悦字仲豫,颍川人也。少有才理,兼综儒史。是时曹公专政,天子端拱而已。上既好文章,颇有才意,以汉书为繁,使悦删取其要,为汉纪三十篇。 冬十一月,并州刺史高干反。十一年(丙戌、二〇六) 正月〔一〕,有星孛于北斗。占曰:“人主易位。 ”〔一〕 其上当脱“春”字。 曹操征高干,斩之。 己丑〔一〕,增封操并前三万户,食柘城、阳夏四县,比邓禹、吴汉故事。〔一〕 正月己亥朔,无己丑。疑系乙丑之误。 秋七月,武威太守张猛杀叙州刺史邯郸商〔一〕。〔一〕 原误作“商邯”,据范书、通鉴迳改。又范书献帝纪“叙州”作“雍州”。按兴平元年,分叙州河西四郡置雍州,武威属河西四郡,当以范书为是。后汉孝献皇帝纪五卷第三十 十二年(丁亥、二〇七) 春,曹操上表曰:“昔袁绍入郊甸,战于官渡,时兵少粮尽,图欲还许。荀彧乃建进讨之规,遂摧大逆,覆取其 众。此彧睹胜败之机,略不世出〔一〕。绍既破败,臣粮亦尽,以为河北未易图也,欲南讨刘表。彧复止臣,陈其得失。臣用反〔旆〕,于是遂平四州〔二〕。向使 臣退于官渡,绍必鼓行而前;遂征刘表,则河北延其凶计。彧之二策,以亡为存,以祸为福,臣所不及也。是故先帝贵指纵之功,薄搏获之赏〔三〕;古人尚帷幄之 规,下攻拔之捷〔四〕。原其绩效,足享高爵,而海内未喻其状,所受不侔其功,臣诚惜之。乞重平议,增畴户邑。”彧深辞让。操报之曰:“君之策谋,非但所表 二事而已,前后谦冲,欲慕鲁连先生乎〔五〕?此圣人达节者所〔不〕(以)贵也〔六〕。昔介子推有言:‘窃人之财,犹谓之盗。’〔七〕况君密谋安众,先于孤 者以百数乎?以二事相还而复辞,何取谦亮多邪?”〔一〕 “世出”原误倒作“出世” ,据三国志彧传注引彧别传迳改。〔二〕 据裴注引彧别传及范书补“ 旆”字。又四州者,冀、并、幽、青诸州也。〔三〕 汉定天下,论功行封,高祖以萧何为最,诸将不服。高祖曰:“夫猎,追杀兽兔者,狗也;而发踪指示兽处者,人也。今诸君徒能走兽耳,功狗也; 至如萧何,发踪指示,功人也。”见史记萧相国世家。按汉书萧何传“踪”作“纵”。师古注:“ 发纵,谓解绁而放之也。指示者,以手指示之,今俗言放狗。纵音子用反,而读者乃为踪迹之踪,非也。书本皆不为踪字。”又范书荀彧传亦作“纵”。注曰:“纵 或作踪,两通。”〔四〕 史记留侯世家曰:汉元年正月,封功臣。良未尝有战斗功,高帝曰:“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自择齐三万户。”〔五〕 史记鲁仲连列传曰:“平原君欲封鲁连,鲁连辞让者三,终不肯受。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为鲁连寿。鲁连笑曰:‘所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贾之事也,而连不忍为也。’遂辞平原君而去。”〔六〕 据裴注引彧别传改。〔七〕 见僖公三十四年左传。 三月癸丑〔一〕,增封守尚书令彧户一千,并前二千户。操欲表彧为三公,彧使荀攸申让,至于十数,乃止。〔一〕 是月壬戌朔,无癸丑,疑有讹。 是时〔一〕……“曹公世子聪明尊隽,宜选天下贤哲以师保之,辅成至德。及征行军,宜以为副贰,使渐明御军用兵之道。”操从之。〔一〕 其下有脱文,且不详语者为何人。 秋八月,曹操登白狼山,与匈奴蹋顿战〔一〕,大破斩之。〔一〕 “蹋顿”原误作“冒顿”,据三国志、范书、通鉴迳改之。 袁尚、熙奔辽东,太守公孙康斩尚、熙首送京师。 乙酉〔一〕,封操三子为列侯,操不受。〔一〕 八月庚寅朔,无乙酉。疑乃九月事。 冬十月,星孛于鹑尾。 乙酉〔一〕,济南王斌为黄巾所杀。〔一〕 范书献帝纪“乙酉”作“乙巳”,“斌”作“赟”。按十月己丑朔,无乙酉,当以范书为是。 刘备屯新野,荆州豪杰归者日众。 琅邪阳都人诸葛亮,字孔明,躬耕陇亩,好为梁甫吟〔一〕。身长八尺,尝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唯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元直与亮友善 〔二〕,谓之信然。于是徐庶见刘备曰:“诸葛孔明,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备曰:“君与俱来。”庶曰:“此人宜可以就见,不可屈致。将军且枉驾顾 之。”〔一〕 卢弼曰:“按艺文类聚十九引陈武别传曰:‘陈武字国本,休屠胡人。常骑驴牧羊,诸家牧竖十数人,或有知歌谣者,武遂学太山梁父吟,幽州马客 吟及行路难之属。’是梁父吟本为古歌谣,诸葛亮吟之遣兴耳。”又类聚卷十九载蜀志诸葛亮梁父吟曰:“步出齐城门,遥望荡阴里。里中有三坟,累累正相似。问 是谁家冢?田强古冶子。力能排南山,文能绝地理。一朝被谗言,二桃杀三士。谁能为此谋?国相齐晏子。”〔二〕 崔州平,史失其名,仅以字见。徐元直,即徐庶也。 由是备三诣其庐,因屏人而言曰:“汉室倾颓,奸臣窃命,主上蒙尘。孤不量力度德,欲信大义于天下〔一〕,而智术浅短,遂用猖蹶,至于今日。然志 犹未已,君为计将安出?”亮答曰:“自董卓以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不可胜数。曹操比于袁绍,则名微而众寡,遂能克绍,以弱为彊,此非唯天时,抑亦人谋 也。今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谋,此可与之为援,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 南海,东连吴会〔二〕,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三〕,殆天将所以资将军也。益州险塞沃野,天府之地,高祖因之,以成帝业。刘璋闇弱,张 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后〔四〕。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着于四海,总览英雄,思贤如渴。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 越,结好孙权,内修政治。天下有变,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百姓孰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五〕?如是霸业可成, 汉室复兴也。”备曰:“善!”于是与亮情好日密。诸将不悦,备解之曰:“孤之有孔明,犹鱼之得水,愿诸君勿复言。”〔一〕 信读如申。〔二〕 胡三省曰:“吴会者,言吴为东南一都会也。”〔三〕 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补。〔四〕 三国志诸葛亮传“后”作“ 君”,其意一也。〔五〕 孟子梁惠王下曰:“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十三年(戊子、二〇八) 春正月癸未,司徒赵温请置丞相〔一〕。〔一〕 范书献帝纪作“司徒赵温免 ”。陈璞据以疑袁纪有讹。按三国志武帝纪曰:“十三年春正月,汉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为丞相。”据此疑温下脱“免”字,“丞相”下脱 “御史大夫”四字。又其后恐脱“夏六月,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以曹操为丞相”等句,下接 □虑为御史大夫事,方与事理合。 秋七月,曹操征刘表。 八月丁未,光禄大夫□虑为御史大夫。 初,操以谷少禁酒。太中大夫孔融以为不可,与操相覆疏,因以不合意。时中州略平,惟有吴、蜀。融曰:“文德以来之〔一〕。”操闻之怒,以为怨诽浮华,乃令军谘祭酒路粹傅致其罪。壬子,太中大夫孔融下狱诛,妻子皆弃市。〔一〕 出论语季氏。 融字文举,鲁国人,孔子二十世孙。幼有异才,年十余岁,随父诣京师。时河南尹李膺有重名,敕门通简宾客,非当世英贤及通家子孙不见也。融欲观其 为人,遂造膺门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孙。”门者白膺,请见曰:“高明父祖尝与仆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与君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一〕,则仆 累世通家也。”众坐莫不叹息,佥曰:“异童子也!”太中大夫陈祎后至〔二〕,同坐以告,祎曰:“小时了了者,至大亦未能奇也。”融曰:“如足下幼时岂常惠 乎? ”膺大笑,谓融曰:“高明长大,必为伟器。”年十三丧父,哀慕毁瘠,杖而后起,州里称其至孝。〔一〕 李贤引孔子家语曰:“孔子谓南宫敬叔曰:‘吾闻老聃博古而达今,通礼乐之源,明道德之归,即吾之师也。今将往矣。’遂至周,问礼于老聃焉。”。〔二〕 按三国志崔琰传注引续汉书、范书孔融传,“陈祎”均作“陈炜”。又世说新语言语篇作“陈韪”。 初,山阳张俭与融兄裒友善〔一〕,亡命来诣,裒适出。时融年十六,俭不告。融知俭长者,有窘迫色,谓曰:“吾独不能为君主也!”因留舍藏之。后 以人客发泄,国相以下,密就掩捕,俭得脱走,收融及裒送狱。融曰:“保内藏舍者,融也,当坐之。”裒曰:“ 彼来求我,求我之由,非弟之过,我当坐之。”兄弟争死,郡县疑不能决,乃上谳。诏书令裒坐之,融由是显名。〔一〕 裒,范书作“褒”。按尔雅释诂,裒古字本作褒。 年二十八,为北海太守。先是黄巾破青州,融收合〔吏〕(夷)民〔一〕,起兵自守。贼张余等过青州〔二〕,融逆击,为其所败,收余兵保朱虚。称诏 诱吏民,复置城邑,崇学校庠序,举贤贡士,表显耆儒,以彭璆为方正,邴原〔为〕有道〔三〕,王修为孝廉,告高密县为郑玄特立乡名曰郑公乡。又国人无后及四 方游士有死亡,皆为棺木而殡葬之。使甄子然临配食县社〔四〕,其礼贤如此。〔一〕 吏、夷形近而讹,今正之。〔二〕 范书孔融传作“张饶”。〔三〕 据裴注引续汉书补。〔四〕 陈璞曰:“范书:甄子然临孝存知名,早卒。似是两人。魏志注云:郡人甄子然孝行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令配食县社。据此则一人,‘临’ 字当衍。”按惠栋曰:“孝存名硕,注见郑玄传。”然查玄传并无此注,而有“答临孝存周礼难” 之作,则临孝存当是人名,疑袁纪“临”下脱“孝存” 二字。又沈家本亦以为魏志注引续汉书当据范书改之。 刘备表融领青州刺史。年余,为群贼所攻,不能自守,建安初,征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辄为议主,诸卿大夫寄名而已。 初,颖川陈纪论复肉刑:〔一〕“书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二〕易着劓、刖、灭趾之法,所以辅政助教,惩恶息杀也。且杀人偿死,合于古 制;至于伤人,或残毁其体,而才翦毛发,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蚕室,盗者刖其足,永无淫放穿窬之奸矣。”融难之曰:“古者吏端刑清,治无过差,百 姓有罪,皆不之滥。末世凌迟,风化坏乱,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之矣。而欲绳之以古刑,投之以残弃,非所谓与时消息也〔三〕。纣斩一朝涉之胫, 〔四〕天下谓之无道;九牧之地,千八百居〔五〕,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纣也。求世休和,不可得已。且被刑之人,虑不全生,志在思死,类多趋恶。夙沙 乱齐〔六〕,伊戾祸宋〔七〕,赵高、英布,为世大患〔八〕。虽忠如鬻权〔九〕,信如卞和〔十〕,智如孙膑〔十一〕,冤如巷伯〔十二〕,才如史迁〔十三〕, 违如子政〔十四〕,一离刀锯,没世不齿。是太甲之思庸〔十五〕,穆公之霸秦,〔十六〕陈汤之都赖〔十七〕,魏尚之边功〔十八〕,无所复施也。”曹公将复肉 刑,以众议不同乃止。〔一〕 按三国志陈群传,此议乃陈群发挥其父陈纪之论而封曹操之议复肉刑令。袁纪文义不清。〔二〕 见书吕刑。注曰:“以成刚、柔、正直之三德也。”〔三〕 易丰卦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四〕 书泰誓下:“斫朝涉之胫。 ”传曰:“冬月,见朝涉水者,谓其胫耐寒,斩而视之。”〔五〕 汉书贾山传曰:“昔者,周盖千八百国,以九州之民养千八百国之君,用民之力不过岁三日,什一而籍,君有余财,民有余力,而颂声作。”〔六〕 襄公十九年左传曰:齐灵公废太子光,徒之东鄙,使高厚传新太子牙,夙沙卫为少傅。灵公卒,崔杼迎太子光即位,是为庄公。以夙沙卫易己,卫奔高唐以叛。十一月,庄公醢卫于军。〔七〕 襄公二十六年左传曰:太子痤美而很,合左师畏而恶之,寺人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秋,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知之,请野享之,公使往。伊戾 请从之。至,则欿,用牲,加书,征之,而骋告公,曰:“太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使视之,则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乃缢而死。公后闻其无罪也,乃亨 伊戾。〔八〕 赵高,秦之阉臣;英布,秦时被黥。高惑二世而乱秦,布于汉初据淮南以叛故融举以为例。〔九〕 庄公十九年左传曰:“初鬻拳强谏楚子。楚子弗从。临之以兵,惧而从之。鬻拳曰:‘吾惧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十〕 卞和,楚献和氏璧者。详见前。〔十一〕膑尝与庞涓俱学兵法。涓事魏为将军,阴忌膑贤于己,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后齐侯阴载膑之齐,以计诱庞涓入马陵道而诛之。又银雀山出土之孙膑兵法擒庞涓篇言擒涓于桂陵之役,与史记孙子吴起传异。〔十二〕诗小雅巷伯序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伤于谗,故作是诗也。”〔十三〕史迁以李陵事下蚕室,发愤而着史记。〔十四〕子政,刘向之字。汉书楚元王传赞曰:“博物洽闻,通达古今。”传文曰:子政幼诵枕中鸿宝苑秘书,言黄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铸作事,贵甚,多方不验。上乃下向吏,系当死。上亦奇其材,得逾冬减死论。〔十五〕书太甲上曰:“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思庸,念常道也。〔十六〕文公三年左传曰:“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又史记秦本纪曰:“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十七〕建昭三年,陈汤与甘延寿出西域,诛郅支单于于都赖水。事见汉书陈汤传。〔十八〕尚,文帝时云中守,坐上首虏差六级,下吏削爵,罚作之。冯唐谏,遂赦尚,复为云中守。事见汉书冯唐传。 袁宏曰:夫民心乐全而不能常〔全〕〔一〕,盖利用之物悬于外,而嗜欲之情动于内也,于是有进〔取〕(即)陵竞之行〔二〕。希求放肆不已 〔三〕,不能充其嗜欲也,则苟且侥幸之所生也。希求无厌,无以〔惬〕(疏)其欲也〔四〕,则奸伪忿怒之所兴也。先王知其如此,而欲救弊,故先以德礼陶其 心,其心不化,然后加以刑辟。书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然德刑之设,参而用之者也。三代相因,其义详焉。周礼:“ 使墨者守门,劓者守〔关〕(闾), 宫者守内,刖者守囿。”〔五〕此肉刑之制可得而论也。荀卿亦云:“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百王之所同,末〔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六〕夫杀人者死,而大辟 可以惩未杀,不能使天下无杀。伤人者刑,而害物者不息,有黥劓可以惧未刑,不能使天下无刑也。故将欲止之,莫若先以德礼。夫罪过彰着,然后入于刑辟,是将 杀人者不必〔死,欲伤人者不必〕刑也〔七〕。纵而不〔化〕(死)〔八〕,则陷于刑辟矣。故刑之所制,在于不可移之〔地〕(也)〔九〕。礼教则不然。明其善 恶,所以潜劝其情,消于未〔杀〕(然)也〔十〕;示以耻辱,所以内化其心,治之未伤也。故过微而不至于着,罪薄而不及于刑也。终入辜辟者,非教化之所得 也。故虽残一物之生,刑一人之体,是除天下之害,夫何伤哉!率斯道也,风化可以渐淳,刑罚可以渐少,其理然也。苟不化其心,而专任刑罚,民失义方,动陷刑 网,求世休和,焉可得哉!〔一〕 据三国志钟繇传注引袁纪补。〔二〕 据裴注引袁纪改。〔三〕 裴注引袁纪此句作“希求放肆之事,进取不已”。〔四〕 据裴注引袁纪改。〔五〕 见周礼秋官司寇罪隶。据其文及裴注引袁纪改“闾”作“关”。〔六〕 见荀子正论篇。据其文及裴注引袁纪补“有”字。〔七〕 据裴注引袁纪补。〔八〕 据裴注引袁纪改。〔九〕 据裴注引袁纪改。〔十〕 据裴注引袁纪改。 周之成、康,岂案三千之文〔一〕,而致刑措之美乎?盖德化刑清所致〔二〕,斯有由也。汉初惩酷刑之弊,务宽厚之论,公卿大夫,相与耻言人 过。文帝登庸,加以玄默。张武受赂,赐金以愧其心;吴王不朝,崇礼以让其失〔三〕。是以吏民乐业,风化笃厚,断狱四百,几于刑措〔四〕,岂非德刑〔兼〕用 之效哉〔五〕?世之论者,欲言刑罚之用,不先德教之益,失之远矣。今大辟之罪,与古同制,免死以下,不过五岁,既释钳□,复齿于人。是以民不耻恶,数为盗 奸,故刑徒多而乱不治也。苟教之所去〔六〕,一离刀锯,没身不齿,邻里且犹耻之,〔而况乡党乎〕〔七〕?而况朝廷乎?如此,则夙沙、赵高之俦,无所施其 恶,则陈纪所谓“无淫放穿窬之奸”,于是全矣。〔一〕 书吕刑曰:“五刑之属三千。”“三千”乃刑法条文也。〔二〕 “刑清”,裴注引袁纪作“ 渐渍”。〔三〕 以上两句出自汉书文帝纪赞。按张武受金之事,史焉不详。吴王濞不朝,文帝纳吴使者谏,则赐吴王几杖,老可不朝。事见汉书荆燕吴传。〔四〕 亦本自汉书文帝纪赞。〔五〕 据裴注引袁纪补。〔六〕 裴注引袁纪“教之所去”作 “罚当其罪”。〔七〕 据裴注引袁纪补。 古者察言观行,而善恶彰焉。然则君子之去刑辟,固已远矣。设有不幸,则〔八〕(入)议之所宥也〔一〕。若夫卞和史迁之冤〔二〕,淫刑之所及 也。苟失其道,或不免于大辟,而况肉刑哉!又相刑之与枉杀人,其理不同,则死生之论善已疏矣。汉书:“斩右趾及杀人先自告;吏坐受〔赇〕(财),守官物而 即盗之,皆弃市。”〔三〕此班固所以谓当生而令死者也〔四〕。今不忍截刻之惨,而安剿绝之悲,此皆治体之所先,而有国所宜改者也。〔一〕 据黄本、南监本及裴注改。〔二〕 “夫卞”原误作“天下”,迳改。〔三〕 出汉书刑法志。据其文及裴注所引袁纪改“财”作“赇”。〔四〕 汉书刑法志曰:“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岁以万数,刑重之所致也。 ” 刘表病死。少子琮领荆州。 九月,刘琮降曹操。 刘备率众南行,曹操以精骑追之,及于当阳。备与诸葛亮等数十骑邪趣汉津〔一〕。〔一〕 三国志先主传“邪”作“斜 ”。按汉书司马相如传曰:“邪与肃慎为邻。”注“读为斜。谓东北接也。”袁纪此“邪”,亦当读如“斜” 。时备东奔汉津,遇关羽,遂得渡沔水而至夏口。 徐庶母见获,庶辞备而指其心曰:“本与将军共图王霸之业,以此方寸之地也。今失老母,方寸乱矣,无益于事,请从此辞。”遂诣曹操。 操既有荆州水军十万,将顺流东伐,吴人振恐,议者咸劝孙权迎操。周瑜曰:“不然。操虽讬名汉相,其实汉贼。将军以神武雄才,兼仗父兄之烈,割据 江东,地方数千里,精兵足用,英豪乐业,尚当横行天下,为汉除残去害。况操自送死,何迎之有?瑜得精兵三万,保为将军破之。”权曰:“老贼欲废汉天子自立 久矣,徒忌二袁、刘表与孤耳。今数雄巳灭,唯孤存。孤与老贼势不两立,君言当击,甚与孤合,此天以君授孤也。” 刘备至夏口,诸葛亮谓备曰:“事急矣,请求救于孙将军。”时权军于柴桑,备使亮说权曰:“海内丧乱,将军起兵江东,豫州亦收众汉南,与曹操并争 天下。今操芟夷大难,略平矣,遂破荆州,威振四海。英雄无所用武,故豫州遁逃至此。将军量力而处之: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行)〔一〕,不如早 与之绝;若不能,何不案戈束甲,北面而事之乎?今将军外讬服从之名,内怀犹豫之计,事急而不断,祸至无日矣!”权曰:“苟如君言,刘豫州何不事之乎?”亮 曰: “田横,齐之壮士耳,犹〔守〕义不辱〔二〕,况豫州王室之胄,英才盖世,人之仰慕,若水之归海,事之不济,此乃天也,安能复为之下!”权勃然曰:“吾不能 以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吾计决矣!非刘豫州莫可当曹操者,然豫州新败之后,复能抗此难乎?” 亮曰:“豫州虽败,战士还者精甲万人。曹操之众,远来疲弊,闻追豫州,骑一日一夜行三百里,此所谓‘彊弩之末,不能穿鲁缟’者也〔三〕。故兵法忌之,曰‘ 必蹶上将军’〔四〕。且北方之人,不皆水战;又荆州之民附操者,逼以兵势耳,非心腹也〔五〕。将军诚能命猛将统兵数万,与豫州协规同契,破操必矣。操败必 北还,如此则荆、吴之势彊,鼎足之形成。成败之机,在于今日。”权大悦,即遣周瑜将水军三万,随亮诣备,并力拒操。〔一〕 据三国志诸葛亮传改。〔二〕 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补。〔三〕 汉书韩安国传曰:“臣闻之。冲风之衰,不能起毛羽;彊弩之末,力不能入鲁缟。 ”师古曰:“缟,素也,曲阜之地,俗善作之,尤为轻细,故以取喻也。”〔四〕 孙子兵法军争篇曰:“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又曰:“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五〕 蜀志诸葛亮传及通鉴“腹” 均作“服”,疑袁纪误。冬十月癸未〔一〕日有蚀之。〔一〕 疑“癸未”下脱“朔”字。 十二月壬午,征前将军马腾为卫尉。 是月,曹操与周瑜战于赤壁,操师大败。十四年(己丑、二〇九) 刘备以孙权行车骑将军,备自领荆州,屯公安。 七月,曹操征孙权。 冬十月晦,日有蚀之〔一〕〔一〕 冬十月,荆州有地震,见范书。诸书是月皆不言有地震,恐系前文“冬十月癸未,日有蚀之”之重出而致误。十五年(庚寅、二一〇) 春二月乙巳,日有蚀之〔一〕。〔一〕 “乙巳”下当有“朔”字。十六年(辛卯、二一一) 春正月辛巳,以曹操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一〕。〔一〕 副丞相,乃丞相副手之意,非正式官名。胡三省曰:“汉五官中郎将,主五官郎而已,未尝置官属也。领属光禄勋,未尝为丞相副也。” 以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仅此一例。 三月,马超、韩遂反。 秋七月,操征超、遂,大破之。 是岁,刘备入益州。十七年(壬辰、二一二) 春正月,加曹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赞拜不名〔一〕。〔一〕 如汉初萧何故事。 夏五月癸未〔一〕,诛卫尉马腾,超之父也〔二〕。〔一〕 五月壬辰朔,无癸未,疑有讹。〔二〕 初学记卷十引袁纪曰:“长乐卫尉马腾,其长八尺,身体洪大,面鼻雄异,而性贤厚,人多敬之。”亦见御览卷三七七。今本脱之。 六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秋七月庚戌,立皇子临为济阴王〔一〕懿为山阳王,邈为济北王,敦为东海王〔二〕。〔一〕 范书献帝纪作“秋九月”,又“临”作“熙”。〔二〕 廿二史考异曰:“按:东海王祇以建安五年薨,子羡嗣。魏受禅始除。不应别封皇子,当是北海之讹。”钱说是。 冬十月,曹操征孙权。侍中、尚书令荀彧劳军于谯。 初,董昭等谓曹操宜进爵郡公〔一〕,九锡备物,以彰殊勋,密以语彧。彧曰:“曹公本兴义兵,以匡朝宁国,秉忠贞之诚,守退让之实。君之爱人以 〔德〕(礼)〔二〕,不宜如此。”操由是心不平之。是行也,操请彧劳军,因留彧,以侍中、光禄大夫持节监丞相军事。次寿春,彧以忧死〔三〕。〔一〕 “昭”原误作“绍”,迳改之。又“郡公”,三国志、范书均作“国公”,即以郡为国,乃殊礼也。〔二〕 礼记檀弓载曾子语曰:“君子之爱人也以德。”三国志及范书“礼”均作“德”,故据以改。〔三〕 通鉴考异曰:“陈志彧传曰:‘以忧薨。’范书彧传曰:‘操馈之食,发视,乃空器也,于是饮药而卒。’孙盛魏氏春秋亦同。按彧之死,操隐其诛。陈寿云以忧卒,盖阙疑也。” 袁宏曰:夫默语者,贤人之略也〔一〕。政卷舒废兴之间,非所谓以智屈伸,贵其多算,权其轻重,而揣难易。君子之行已也,必推其心而达其道, 信其诚而行其义。义不违心,故百姓知其无私;道不失顺,则天下以为至当。其出也,忠着于时君,仁及于天下。匹夫匹妇,莫不咨嗟者,以其致功之本义和也。若 时不我与,中道而废,内不负心,外不媿物,千载之下,观其迹而悲其事,以为功虽不就,道将可成也。及其默也,非义而后退,让谋而后止。盖取舍不同,故宛龙 蟠以求其志,虽仁者之心大存兼爱,授手而陷于不义,君子不为也。苟违斯道,四体且犹致患,而况万物乎?〔一〕 易系辞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又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汉自桓、灵,君失其柄,陵迟不振,乱殄海内,以弱致弊,虐不及民,刘氏之泽未尽,天下之望未改。故征伐者奉汉,拜爵赏者称帝,名器之重,未 尝一日非汉。魏之平乱,资汉之义,功之克济,荀生之谋。谋适则勋隆,勋隆则移汉,刘氏之失天下,荀生为之也。若始图一匡,终与事乖,情见事屈,容身无所, 则荀生之识为不智矣。若取济生民,振其涂炭,百姓安而君位危,中原定而社稷亡,于魏虽亲,于汉已疏,则荀生之功为不义也。夫假人之器,乘人之权,既而以为 己有,不以仁义之心终,亦君子所耻也。一污犹有惭色,而况为之谋主!功奋于当年,迹闻于千载,异夫终身流涕,不敢谋燕之徒隶者。自己为之功,而己死之,杀 身犹有余媿,焉足以成名也!惜哉,虽名盖天下,而道不合顺,终以忧卒,不殒不与义。故曰非智之难,处智之难;非死之难,处死之难。呜呼!后之君子,默语行 藏之际,可不慎哉〔一〕!〔一〕 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曰:“文若怀独见之明,而有救世之心。论时则民方涂炭,计能则莫出魏武,故委面霸朝,豫议世事。举才不以标鉴, 故久之而后显;筹画不以要功,故事至而后定,虽亡身明顺,识亦高矣。”又曰“英英文若,灵鉴洞照。应变知微,探赜赏要。日月在躬,隐之弥曜。文明映心,钻 之愈妙。沧海横流,玉石同碎。达人兼善,废己存爱。谋解时纷,功济宇内。始救生人,终明风概。”所赞较之纪论,语气平和,而不尽拘泥于名教矣。十八年(癸巳、二一三) 春二月庚寅,省幽州、并州,以其郡国并属冀州;省司隶校尉,以其郡国分属豫州、〔冀州、雍州〕;省叙州,以其郡国并属〔雍〕(冀)州〔一〕。〔一〕 按范书献帝纪曰:“春正月庚寅,复禹贡九州。”注引献帝春秋曰:“时省幽、并州,以其郡国并于冀州;省司隶校尉及叙州,以其郡国并为雍州;省交州,并荆州、益州。于是有兖、豫、青、徐、荆、扬、冀、益、雍也。”又按续汉百官志注引献帝起居注曰:“建 安十八年三月庚寅,省州并郡,复禹贡之九州。”所述时日与袁纪同。又曰:“冀州得魏郡、安平、钜鹿、河间、清河、博陵、常山、赵国、勃海、甘陵、平原、太 原、上党、西河、定襄、雁门、云中、五原、朔方、河东、河内、涿郡、渔阳、广阳、右北平、上谷、代郡、辽东、辽东属国、辽西、玄菟、乐浪,凡三十二郡。省 司隶校尉,以司隶部分属豫州、冀州、雍州。省叙州刺史,以并雍州部,郡得弘农、京兆、右冯翊、右扶风、上郡、安定、陇西、汉阳、北地、武都、武威、金城、 西平、西郡、张掖、张掖属国、酒泉、敦煌、西海、汉兴、永阳、东安南,凡二十二郡。省交州,以其郡属荆州。荆州得交州之苍梧、南海、九真、交趾、日南,与 其旧所部南阳、章陵、南郡、江夏、武陵、长沙、零陵、桂阳,凡十三郡。益州本部郡有广汉、汉中、巴郡、犍为、蜀郡、牂牁、越嶲、益州、永昌、犍为属国、蜀 郡属国、广汉属国,今并得交州之郁林、合浦,凡十四郡。豫州部郡本有颍川、陈国、汝南、沛国、梁国、鲁国,今并得河南、荥阳都尉,凡八郡。徐州部郡得下 邳、广陵、彭城、东海、琅邪、利城、城阳、东莞,凡八郡。青州得齐国、北海,东莱、济南、乐安,凡五郡。”据此可知,袁纪之文出于起居注,其“豫州”下脱 “冀州、雍州”,又“并属冀州” 是“并属雍州”之误,故皆据正之。又二月戊午朔,无庚寅,亦当以献帝起居注作三月为是。 夏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虑持节策命曹操为公曰〔一〕:“朕以不德,少遭悯凶,越在西土,迁在唐、卫〔二〕。当此之时,殆若缀旒〔三〕,宗 庙乏祀,社稷无位;群凶觊觎,分裂诸夏,率土之民〔四〕,朕无获焉,即我高祖之命将坠于地。朕用夙兴假寐,振悼于厥心,曰:‘惟考惟祖,股肱先正,其孰恤 朕躬〔五〕?’乃诱天衷〔六〕,诞育丞相,保乂我皇家,弘济于艰难,朕实赖之。今将授君典礼,其敬听朕命。〔一〕 文选“策”作“册”。此文乃潘勖所作。勖字元茂,献帝时为尚书郎,复拜尚书左丞。〔二〕 李善曰:“献帝初平元年,迁都长安。兴平二年,车驾东归,渡河幸安邑。建安元年,幸闻喜。七月,车驾至洛阳。河东郡有安邑县、闻喜县,然闻喜入洛必涂经河内。河内本卫国,河东本唐尧所封,故曰唐卫。”〔三〕 襄公十六年公羊传曰:“君若赘旒然。”注曰:“旒,旗旒。赘,系属之辞。以旗旒喻者,为下所执持东西。”缀,赘也。三国志武帝纪即作“缀”。〔四〕 三国志武帝纪与袁纪同。文选作“一人尺土”。孟子公孙丑曰:“纣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遣俗,流风善政,犹有存者,故久而后失之也。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然而文王犹方百里起,是以难也。”〔五〕 书文侯之命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又曰“亦惟先正”。郑注:“先正,先臣,为公卿大夫。”〔六〕 僖公二十八年左传曰:“□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曰:‘用昭乞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衷。 ’”杨伯峻曰:“天衷,天心之意。此谓乞天心向我也。” 昔者董卓初兴国难,群后释位以谋王室〔一〕,君则首启戎行,此君之忠于本朝也。后及黄巾反易天常,侵我三州〔二〕,延及平民,君又翦之,以宁东 夏,此又君之功也。韩暹,杨奉专用威命,君则致讨,克黜其难,遂迁许都,造我京邑,设官兆祀,不失旧物〔三〕,天地鬼神,于是获乂,此又君之功也。袁术僭 逆,肆于淮南,慑惮君灵,用丕显谋,蕲阳之役,桥蕤授首,棱威南迈,术以殒溃,此又君之功也。回戈东征,吕布就戮;乘辕将反,张阳殂毙,睦固伏罪,张绣稽 服,此又君之功也。袁绍逆常,谋危社稷,凭恃其众,称兵内侮;当此之时,王师寡弱,天下寒心,莫有固志。君秉大节,精贯白日,奋其武怒,运其神策,致届官 渡,大歼丑类,俾我国家,拯于危坠,此又君之功也。济师黄河,拓定四州〔四〕,袁谭、高干,咸枭其首,海盗奔迸〔五〕,黑山顺轨〔六〕,此又君之功也。乌 桓三种〔七〕,崇乱二世,袁尚因之,逼处塞北,束马悬车,一征而灭,此又君之功也。刘表背诞,不供贡赋,王师首路,威风先逝,百城八郡〔八〕,交臂屈膝, 此又君之功也。马超、成宜,同恶相济,滨据河、潼,求逞所欲,殄之渭南,献馘万计,遂定边城,抚和戎狄,此又君之功也。鲜卑、丁零,重译而至,〔箄〕 (单)于白屋〔九〕,诸吏率职,此又君之功也。君有定天下之功,重之以明德,班序海内,宣美风俗,旁施勤教,表继绝世,旧德前功,罔不咸秩;虽伊尹格于皇 天,周公光于四海,方之蔑如也。〔一〕 魏志武帝纪注引左传:“诸侯释位,以闻王政。”服虔曰:“言诸侯释其私政而佐王室。”〔二〕 三州者,青州、兖州及东平国也。〔三〕 哀公元年左传伍员谏吴王曰:“祀夏配天,不失旧物。”杨伯峻曰:“依古礼,祀天以先祖配之,此则祀夏祖而同时祀天帝也。”〔四〕 四州者,青、冀、幽、并也。〔五〕 三国志武帝纪曰:“公东征海贼管承,至淳于,遣乐进、李典击破之,承走入海岛。”〔六〕 三国志武帝纪曰:“黑山贼张燕率其众降,封为列侯。”〔七〕 即三郡乌桓也。〔八〕 李贤注引汉官仪曰:“荆州管长沙、零陵、桂阳、南阳、江陵、武陵、南郡、章陵是也。”洪亮吉言章陵不见诸地志,而见于祢卫传、赵俨传、刘表 传注引傅子,疑郡亦建安时所立。又江陵应作江夏。沈家本言章陵亦见魏志武帝纪。今按续汉百官志注引献帝起居注,亦言荆州有章陵郡。详见建安十八年注。〔九〕 李善注引博物志曰:“北方五狄:一曰匈奴,二曰秽貊,三曰密吉,四曰箄于,五曰白屋。”以为“单于”当作“箄于”。甚是,据以改。 朕闻先王并建明德,胙之以土,分之以民,崇其宠章,备其礼物,所以蕃卫王室,左右厥世也。其在周成,管蔡不静,惩难念功,乃使邵康公赐齐太公履 〔二〕,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三〕,世祚太师,以表东海。爰及襄王,亦有楚人不恭王职,又命晋文登为侯伯, 锡以二辂、虎贲、斧钺、秬鬯、弓矢,〔四〕大启南阳〔五〕,世作盟主。故周室之不坏,繄二国之是赖。今君称丕显德,明保朕躬,奉答天命,导扬弘烈,绥宁九 域,莫不率俾,功高伊、周,而赏卑于齐晋,朕甚恧焉〔六〕。朕以眇眇之身,讬于兆民之上〔七〕,永思厥艰,若涉〔渊〕(泉)水,非君攸济,朕无任焉 〔八〕。今以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常山、钜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封君为魏国公,锡君玄土,苴以白茅,爰契尔龟,用建冢社〔九〕。 昔在周室,毕公、毛公,入为卿佐,周、邵师保,生为二伯。外内之任,君实宜之。其以丞相领冀州牧如故。又加君九锡。其敬听朕命。以君经纬礼律,为民轨仪, 使安职业,无或迁志。是用锡君大辂、戎辂各一,玄牡二驷。君劝分务本〔十〕,穑人昏作〔十一〕,粟帛滞积,大业惟兴,是用锡君衮冕之服,赤舄副焉。君敦尚 廉让,俾民兴行,少长有礼,上下咸和,是用锡君轩悬之乐,八佾之舞〔十二〕。君宣冀风化,爰及四方,远人回面,华夏充实,是用锡君朱户以居。君研其明哲, 思帝所难,官才任贤,群善必举,是用锡君纳陛以登。君秉国之钧,正色处中,纤毫之恶,靡不抑退,是用锡君虎贲之士三百人。君纠逖天刑〔十三〕,章厥有罪, 犯关干纪〔十四〕,莫匪诛殛,是用锡君斧钺各一。君龙骧虎视,旁眺八维,掩讨逆节,折冲四海,是用锡君彤弓一,彤矢百,玈弓十,卢矢千。君以温恭为基,孝 友为德,明允笃诚,感于朕思,是用锡君秬鬯一卣,圭瓒副焉。魏国宜置丞相已下群臣百僚,皆如汉初诸侯王制。往钦哉,敬服朕命!简恤尔众,时亮庶工,用终尔 显德,封扬我高祖之休命。”〔一〕 隐公八年左传曰:“众仲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二〕 杨伯峻以为“履”,非指疆土,乃指得以征伐之范围。可参阅桂馥札璞。〔三〕 此以上见僖公四年左传载管仲对楚使之语,文句稍有易置。〔四〕 事见僖公二十八年左传。〔五〕 僖公二十五年左传曰:晋文公朝见周王,王赐阳樊、温、原、櫕茅之田,“晋于是始启南阳”。〔六〕 方言曰:“山之东西,自愧曰恧。”音匿。〔七〕 此语脱胎于汉书文帝纪之遗诏。〔八〕 书大诰曰:“予惟小子,若涉渊水。予惟往求,朕攸济。”“渊”原作“泉”,乃避唐讳改。〔九〕 李善曰:“尚书纬曰:‘天子社,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冒以黄土。将封诸侯,各取方土,苴以白茅以为社。’毛诗曰: ‘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毛苌曰:‘契,问也。’郑玄曰:‘契约其龟。’毛诗曰:‘乃立冢社,戎丑攸行。’毛苌诗传曰:‘冢土,大社也。’”〔十〕 僖公二十一年左传载臧文仲曰:“非旱备也。脩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杨伯峻曰:“劝分者,劝其有储积者分施之也。”又曰:“务穑者,务稼穑之事。册魏王九锡文之‘劝分务本’,‘务本’即此‘务穑 ’。”〔十一〕书盘庚上曰:“惰农自安,不昏作劳。”〔十二〕“八佾”当是“六佾”之误。李善注引郑玄周礼注曰:“诸侯用六。”〔十三〕国语鲁语曰:“纠虔天刑。 ”韦昭曰:“纠,恭也;虔,敬也;刑,法也。”袁纪 “逖”当作“虔”。〔十四〕李善曰:“左氏传:季孙盟臧氏曰:‘无或如臧孙纥,干国之纪,犯门斩关。’” 按乃襄公二十三年传文。 六月己巳,徒赵王珪为博陵王。十九年(甲午、二一四) 春三月癸未,改授魏公金玺、赤黻、远游冠。 夏五月,刘备克成都,遂有益州。 诸葛亮为股肱,乃峻刑法,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法正谏曰:“昔高祖入关,约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有一州,初有其国,未重惠抚; 且客主之义,宜相降下。愿缓刑弛禁,以慰其望。”亮曰: “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以无道,政苛民怨,一夫掉臂,天下土崩,高祖因之,以成帝业。刘璋闇弱,自〔焉〕(是)已来,有累世之恩〔一〕,支柱羁縻,示相 承奉,德政不修,威刑不肃。宠之以位,位极则贱;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此也。吾今先威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 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此为着。”〔一〕 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注改。焉,璋之父,灵帝末,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 冬十一月丁卯,皇后伏氏废,非上意也。 曹操使人收后,后被发徙跣而出。上谓御史大夫 □虑曰:“□公,天下宁有是乎!”后见杀之日,后父完及宗族死者百有余人。二十年(乙未、二一五) 春正月,立皇后曹氏,操女也。初操以二女为贵人,大贵人立为皇后。 三月,曹操征张鲁。 秋七月,鲁遂降。二十一年(丙申、二一六) 春正月己丑〔一〕,封魏公子六人为列侯。〔一〕 正月辛丑朔,无己丑,疑系乙丑之讹。 夏四月甲午,进魏公爵为王〔一〕。〔一〕 范书献帝纪作“曹操自进号魏王”。又魏志武帝纪作“夏五月”,未知孰是。 五月己亥朔,日有蚀之。二十二年(丁酉、二一七) 夏四月,命魏王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 冬十月,命魏王冕,有十二旒〔一〕,乘金根车,设五时副车。〔一〕 疑当作“十有二旒”。 是岁大疫。二十三年(戊戌、二一八) 春正月甲子,太医令吉平、少府耿熙等谋诛曹操〔一〕发觉伏诛。〔一〕 三国志武帝纪作“太医令吉本 与少府耿纪”。注引三辅决录亦同。范书“耿熙”亦作“耿纪”,然“吉本”作“吉□”。注曰:“□或作平。”与袁纪同。卢弼曰:“按常林传注引魏略、邓艾传 注引世语,均作‘吉本’。或魏臣避文帝讳,改□为本。陈志仍其旧文也。”今按袁纪“耿熙”当作“耿纪 ”,“吉平”当作“吉□”。 三月,有星孛于东井〔一〕。〔一〕 范书献帝纪作“孛于东方” 。续汉天文志曰:“孛星晨见东方二十余日,夕出西方,犯历五车、东井、五诸侯、文昌、轩辕、后妃、太微,锋炎指帝坐。”二十四年(己亥、二一九) 春三月壬子晦,日有蚀之〔一〕。〔一〕 范书作“二月”,续汉五行志亦同。按三月癸丑朔,无壬子,袁纪误。 夏五月,刘备取汉中。 秋八月〔一〕,诸葛亮等上言曰:“唐尧至圣而四凶在朝,周成仁贤而四国作难〔二〕,高后称制而诸吕窃命〔三〕,孝昭幼冲而上官逆谋〔四〕,皆凭 〔藉〕世宠,(藉)履国威权〔五〕,穷凶极乱,社稷几危。非大舜,周公、朱虚、博陆〔六〕,则不能擒凶讨逆,扶危定倾。伏惟陛下诞姿圣德,统理万邦,而遭 家运不造之难。董卓首乱,荡覆京畿;曹操阶祸,窃执天衡;皇后太子,〔鸩〕(鸠)杀见害〔七〕,剥畏天下,残毁民物。久令陛下蒙尘幽处,人神无位,遏绝王 命,厌昧皇极,欲佻神器〔八〕。左将军领司隶校尉豫、荆、益等州牧宜城亭侯备,授朝爵秩,念在输力,以□国难〔九〕。睹其机兆,赫然发愤,与车骑将军董承 谋共诛操,将安国静难,克宁旧都。会承不密,令操游魂遂得长恶,残泯海内。臣等每惧王室大有阎乐之祸,小有定安之变〔十〕,夙夜惴惴,战栗累息。〔一〕 范书作“秋七月庚子”。〔二〕 周公摄政,管叔、蔡叔、霍叔、武庚相与叛周。事见史记周本纪。〔三〕 吕后封吕产为梁王,吕禄为赵王,吕通为燕王。吕后病甚,命吕禄领北军,吕产领南军。曰:“高帝巳定天下,与大臣约,曰‘非刘氏王者,天下共击之’。今吕氏王,大臣弗平。我即崩,帝年少,大臣恐为变。必据兵卫宫,慎毋送丧,毋为人所制。”事见史记吕后本纪。〔四〕 上官桀,昭帝上官皇后安之父,与燕王旦谋杀霍光,因废帝立桀,事觉皆伏诛。事见汉书霍光传。〔五〕 据陈璞校记改。〔六〕 朱虚,朱虚侯刘章;博陆,博陆侯霍光。〔七〕 据袁纪下文改。时曹操杀伏后而灭其族,并及二皇子。〔八〕 国语周语曰:“郤至佻天之功,以为己力。”〔九〕 蜀志作“殉”。按□乃徇之俗字,而徇与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