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明史-4

淮南为桔,淮北为枳:汉文化和佛教文化的引入与变异人们常常将日本文明看作是中华文明的一种变异,这是有一定道理的。日本深受儒学和佛教的影响,但儒学和佛教传入日本后,受日本原始文化和本国社会形态的作用,逐渐与神道结合,实现了本土化,发展出与中华文明并不完全相同的道德规范、行为规范和哲学思想。日本大约在公元5世纪前后开始接触到中国的儒学,主要途径是经过朝鲜半岛。据《日本书纪》记载,在应神天皇统治时(约5世纪初),朝鲜半岛的百济王国曾派王仁到日本,传授中国典籍。6世纪时朝鲜不断向日本派遣五经博士,给皇室成员和少数贵族讲解儒学经典。圣德太子主持的推古改革中已经可见中国儒学的影响,如在十二阶冠位的命名上,用了儒学的概念,即"德、仁、礼、信、义、智",每项再分大小两等。在《十七条宪法》中也充满了儒学的词语,如"忠于君","仁于民","以礼为本","使民以时","背私向公"等。618年唐朝建立后,日本主动学习中国文化,向中国派出遣唐使,从630年至894年,日本共任命20次遣唐使节团,成行16次,遣唐使节团成员中有大使,副使、游学生、游学僧、水手和医生等,人数少则200人,多则500人。同时,中国也向日本派出使节团,因此中国文化在日本得到更大规模的传播。大化改新后,设在京城的大学寮和地方的国学等教育机构以儒家经典作为教科书,进一步推广了儒学。唐以后,中国文化对日本的影响有所减弱,但宋明理学仍然传到日本,影响日本对儒学思想的探讨。不过,日本的儒学决不是中国儒学的翻版。经过日本化后的儒学具有日本文化的特质。首先,中国的儒学是经世致用之学,它既是政治思想,也是道德规范,同时也是哲学思想。日本的儒学虽然也具有这些方面的功能,但表现的程度不同,作为政治思想,在日本早期表现得更充分些,如在推古朝的改革和大化改新时期,后来在政治领域影响就大为减少;作为哲学思想,它更缺乏抽象性,缺乏关于本体论的思考,在认识论上更强调感觉和感悟;它更多地表现为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其次,在各种要素的排列组合上,与中国的儒学也有不同。比如在中国的儒学体系中,"仁"的概念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甚至可以说核心的位置,但在日本的道德规范中,"仁"的要求虽然存在,但在地位上却远离中心。在日本道德核心中,最看重的是"诚",或"忠",或"信"。"孝"的概念引入较迟,在日本原始文化中缺乏这一思想要素。日本引进"孝"的概念后,虽然也提"忠孝并重",但在实践中,"孝"远没有"忠"来得重要。此外,中国的儒学相对排他,而日本儒学常常与神道和佛教兼容。佛教原为印度的文化,后经中国和朝鲜传入日本。佛教传入日本的时间较儒学要晚,大致为公元六世纪中叶。据《日本书纪》记载,钦明天皇十三年(公元552年),百济国派遣使者向日本献送释迦佛像和佛经若干卷。但有资料表明,更早时候,已经有中国移民将佛像带入日本。 佛教传入之初,曾遭到信奉日本传统神道的贵族的抵制,但大贵族苏我氏主张接受佛教。在推古朝时代,时任推古天皇摄政的圣德太子对佛教在日本的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圣德太子下诏传播佛教,定佛教为国教,《十七条宪法》的第二条就规定"笃敬三宝。三宝者,佛法僧也,则四之终归,万国之极宗。"他还下令建造佛教寺院,先后建四天王寺、斑鸠寺(即法隆寺)、中宫寺等寺。贵族大臣也竞相建造,如苏我马子建飞鸟寺等。由于圣德太子的弘扬,日本佛教很快得到流传,到624年,全国共有寺46所,僧816人,尼569人。"大化改新"以后,中日文化交流达到新的高潮,佛教的引入和传播进入新的阶段。大化元年(645) ,天皇颁布了兴隆佛教的诏书,首次任命十师,并资助建造寺院,施给寺院土地。在奈良时代,日本建造了东大寺和各个地方的国分寺,以东大寺统辖国分寺,在东大寺还铸造了巨大的卢舍那铜佛。正是这一时期,中国唐代律宗大师鉴真不顾年事已高和双目失明,受日僧之请,赴日传戒。753年渡海到达日本,为天皇授戒,并于759年在奈良建唐招提寺。从飞鸟时代至奈良时代,日本引入佛教经历了从佛神对立到全盘接受的过程。这一时期佛教的引入是将中国的佛教原原本本地移植到日本,并无新的创造。日本直接和间接从中国传入了六个佛教宗派或学派:即三论宗、 法相宗、俱舍学派、成实学派、华严宗和律宗,称奈良六宗。但在奈良时代后期,佛教与政治关系日益密切,僧侣待遇优厚。僧侣在朝廷的支持下,兼并土地,法门秽乱,显现堕落的迹象,引起统治者的忧虑甚至不满,这也是造成朝廷迁都的原因之一。公元794年,日本迁都平安京。统治者决心革新佛门,派遣留学僧赴中国探求佛法,在众多的留学僧中涌现出一些佼佼者,有8人被誉为"入唐八家"。其中最负盛名的是最澄和空海。他们两人在日本创立了日本天台、真言二宗,后被称为"平安二宗"。这一时期对佛教的引入不再照搬照抄中国的佛教,而是有了自身的独创。最澄先在中国天台山求法,后又在越州(今绍兴)龙兴寺研习密宗教义,他所创立的天台宗融合了中国天台宗、密宗、律宗、禅宗4家教义。空海所创真言宗,将密教置于显教之上,也突出了自己的特点。平安时期日本佛教的本土化还表现在佛教与日本传统神道的合流,这种倾向称为"神佛习合"。为了这种合流,日本佛教最终提出了"本地垂迹"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佛为"本","垂迹"日本后即为神,神是佛的体现,是佛的化身。因此日本原来的神都有了对应的佛,如天照大神比附如来佛,本宫神比附阿弥陀佛,那智宫神比附千手观音等。这种思想一直到明治维新时期提出"神佛分离"之说后才结束。但在实践上,日本人在宗教方面常常是佛神不分的,如人们在神社的祭坛前举行婚礼,而葬礼却请佛教寺院的僧侣来主持。从平安时代末期以后,佛教本土化和民族化的另一体现是一些新教派的产生,其中最重要的有净土宗、真宗、禅宗、日莲宗等宗派。到幕府时代,禅宗和净土宗勃兴,成为日本非常重要的佛教宗派。其中禅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日本民族思想、文学、美术、风俗、习惯等的发展,茶道、花道、香道与书道等道艺也无不显现出禅宗的印记。儒学和佛教引入日本发生变异,同时与神道的结合在江户时代锻造了日本民族道德行为规范之魂――武士道。"武士道",顾名思义,就是武士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它是随着武士的诞生而产生的。最初它被称为"武者之习"、"兵之道"、"弓矢之道"等,到江户时代才有"武士道"的说法。武士道中最为人注意的两项实践制度,就是"复仇"和"自杀",因此常常给人以残酷的印象。其实武士道规范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在某些方面,类似西欧的骑士规范。受中国儒学的影响,武士道提倡许多人伦规范,如对君要事"忠",对父母要尽"孝",对世人要行"仁义",行事要讲"诚",打仗处事要"勇"。受佛教,特别是禅宗的影响,武士道强调要排除世事纷扰,淡泊生死,平静面对命运的安排。在神道的支配下,武士道中增添了敬神敬天皇和敬祖的成分,"忠"凌驾于"孝"之上,由此培养出日本式的爱国情操和忠义思想。武士道本是武士的精神,但由于武士在社会中的高尚地位,武士成了日本人心目中的理想人物,日本有民谣唱道:"花有樱花,人是武士" 。武士道因此成了日本国民普遍遵循的道德准则,就如在西欧,骑士规范后来成了欧洲文明中重要的行为规范一样。日本文字的借鉴与变异非常特殊。日本文字粗看起来是一种与汉语相近的文字,因为其中夹杂着许多汉字。其实日语与汉语分属于不同的语系,在语汇、语音系统和语法方面都大相径庭。日本利用汉字创造出自己的文字,表现出日本民族善于利用和吸收其它文明成果的特性。日本大约在5世纪时开始引入中国的汉字书写。由于日语与汉语存在的巨大区别,比如汉语一字一音,而日语有点类似西方语言,一词有多个音节;汉语没有动词和助动词的活用,没有时态和人格的变化,日语却可以活用动词,重复多次用助动词,因此必须对汉字作出改变。这种改变有两种方法,一是用日本的固有发音读汉字,称为"训读",一是用汉字的声音表记日语,汉字用来表音。在日本早期的文献中,如《古事记》、《日本书纪》等,都可以看到在表意的汉字中夹杂着表音的汉字。特别是在日本早期的诗歌集《万叶集》中表现更为明显,这些表音的汉字因此被称为"万叶假名"。到9世纪后期,日本人创造出两套假名,即日本的拼音字母。每一套有45个清音字母和1个拨音字母,通称"五十音图"。两套假名发音相同,书写不同。称为"片假名"的,由汉字正体的偏旁发展而来,"平假名"则来自汉字的草体。"假名"是相对汉字而言的,因为日本人将汉字看作为正字,称为"真名"。最后日本文字中出现三套符号,即汉字、平假名和片假名。汉字主要用于表示许多名词,以及动词、形容词和副词的词干。对汉字,日语有两种读法,一为"音读",即用非常接近原来汉语的音来读,一为"训读",即用日本的发音读汉字。例如汉字"水",音读为sui,非常接近汉字shui的发音,训读为mizu,即日本人对"水"的发音。平假名除了表示部分固定词汇外,也用于一些后缀和语法助词,也用于汉字的标音。片假名用于表示外国专有名词(外来语)的读音,而没有实际意思。樱花飞雪之美:物哀和空寂 樱花是日本的国花,也是日本的象征。它的原产地是中国,但日本人经过自己的培育,赋予它不同的内涵,寄情于物,就有了不同中国的表征。大片的樱花开时,热烈绚丽,似云似火,但其花期短促,盛开之时,花瓣就开始飘落下来,似雪花飞舞,飘零入土。日本人欣赏它,就因为它美丽而不华丽,放出芳香而不醉人,生时活得热烈,应自然召唤却能随时捐弃生命。樱花如行云,如飞雪,在寂静的山林中悄悄盛开,默默地消失。日本人爱其凄美,爱其含蓄,爱其闲适,爱其淡漠生死,这种美感和情怀,日本人称之为"物哀"和"空寂"。这种美感在他们的文学作品和艺术表现上处处体现。与许多其他民族文化一样,日本最古老的文学形式也是诗歌。在《古事记》中就有一些日本早期的诗歌,而最早的日本诗集是成书于8世纪中叶的《万叶集》。这部诗歌总集收录了自4世纪至8世纪前半叶日本流传的诗歌作品,经多年和多人编选传承,最后由日本诗人大伴家持完成。诗集共20卷,收诗歌4500首。诗集作者几乎囊括当时日本各阶层人物,其中有天皇、皇妃、皇子,也有政府官员、僧侣、农夫、戍边兵士,甚至还有浪人、乞丐、妓女等。署名和不署名的作者达几百人之多。按内容可分为杂歌、相闻、挽歌等。"杂歌"表现四季风物、行幸游宴、狩猎旅行、古迹凭吊等;"相闻"大多表达恋人、朋友、亲人相互之间的感情传递;"挽歌"主要是伴随棺材走向墓地的人所唱之哀悼死者的诗歌,也有临终遗作和后人缅怀之作。在诗歌形式上,诗集主要分为长歌、短歌、旋头歌3种,另有连歌、佛足石歌及汉诗若干篇。短歌也称为"和歌",因为这种形式后来成为日本诗歌的主流。日本的古诗一般不押韵,诗歌通过音节的固定排列来表达诗歌抑扬顿挫的节奏。《万叶集》中短歌占绝大部分(总数约4200首)。标准的短歌共有31个音节,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三行,分别是5个、7个和5个音节。后一部分为二行,均为7个音节。下面以岗本天皇(舒明天皇或齐明天皇)所作的一首短歌为例,我们用拉丁字母标音作出说明。这首诗歌的原文为:  暮去者 (Yuusareba)小仓乃山尔 (Ogura no yama ni)鸣鹿者 (naku shika wa)今夜波不鸣 (koyoi wa nakazu)寐宿家良思母(inei kerashimo)《万叶集》包含了260多首长歌。一首标准的长歌以二行为一联,第一行为5个音节,第二行为7个音节,以多少联组成一首长歌,由作者随意而定。通常在诗歌的最后,以一首或几首短歌作为"反歌",反歌的内容与长歌相呼应,通常是总结和高度概括。如山部赤人的《望不尽山歌》:天地之 (Ametsuchi no)分時従 (wakareshi toki yu)神左備手 (kamusabite)高貴寸 (takaku toutoki)駿河有 (Suruga naru)布士能高嶺乎(Fuji no takane wo)天原 (Amanohara)振放見者 (furisakemireba)度日之 (wataru hi no)陰毛隠比 (kage mo kakuroi)照月乃 (teru tsuki no)光毛不見(hikari mo miezu)白雲母 (shirakumo mo)伊去波伐加利 (iyuki habakari)時自久曽 (tokijikuzo )雪者落家留 (yuki wa furikeru)語告(kataritsugi)言継将徃 (iitsugi yukan)不盡能高嶺者(Fuji no takane wa)(反歌)田兒之浦従 (Tago no ura yu)打出而見者 (uchiidete mireba)真白衣 (mashironi zo)不盡能高嶺尓 (Fuji no takane ni)雪波零家留(yuki wa farikeru)《万叶集》中大约有60多首长诗被称为"旋头歌",它与长歌的区别是,长歌以每二行诗为一联,而旋头歌则以三行为一联,三行音节的排列分别为5音节,7音节,7音节。联的数目由诗人自由选择。到了平安时代(794年至1185年),日本创造了假名,并最早在贵族妇女中流传开来,诗歌在贵族和僧侣的日常生活中扮演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个人感情交流的重要手段,恋人和情人之间的交往常常从传递诗歌开始。平安时代的小说《源氏物语》中就有800多首诗歌。此时,根据天皇诏书,905年编成又一重要的诗歌总集《古今和歌集》,其中包括了1100多诗,其中长歌极少,仅5首。镰仓幕府时代又编纂了《新古今和歌集》(1205年)。除了诗歌,平安时代,日本文学还出现了多种文体,其中有日记、随笔和物语等。日记是平安时代发展起来的一种假名文学,当时假名是贵族妇女中流行的书写体,所以即使是男子的作品也假借女子之名。如纪贯之于935年发表的《土佐日记》,日记的叙述者就是一位虚构的女性。代表性的日记体作品还有藤原道纲之母的《蜻蛉日记》、和泉式部的《和泉式日记》等。当时最为著名的日本文学家多为女性。平安时代的两位最伟大的作家就是清少纳言和紫式部。她们俩都做过皇后的女官,生活在宫廷贵族的圈子中。清少纳言是随笔作者,她的作品《枕草子》描写一年四季的自然景象与动物,叙述在宫廷的见闻,抒发作者对人生和现实的感慨。有些段落长长数页,有些则寥寥几行。她的作品体现了女性对事物观察的敏锐和细腻,评语中透出几许幽默。紫式部写有一部日记体的作品《紫式部日记》,但她享誉古今的作品是《源氏物语》。"物语"原是具有民间故事体裁的小说,带有传奇色彩,而《源氏物语》却是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这本写作于1002年至1019年的作品可以说是世界文学史中最早的长篇小说。小说用假名文字写成,共有54章,讲述了一位宫廷皇子源氏的浪漫故事。源氏是天皇桐壶与一爱嫔所生,虽得天皇宠爱,并有很高的天赋,却不能成为皇位的继承者,甚至受到异母兄长的排挤而被逐山乡。他爱紫姬,却又不断沾花惹草,甚至与皇妃藤壶私通,生下一子。后来其私生子登基为天皇,源氏开始享尽荣华富贵,但他最后一位夫人却与人私通,在情人去世后,出家为尼,他以前的爱人也郁郁寡欢而香消玉殒。一连串的打击使源氏陷入深深的自责和痛苦之中,促使他削发为僧,循入空门,最终孤苦伶仃辞世而去。作品充满了物哀、空寂和凄美的情调,是日本审美情趣的集中体现。在镰仓和室町幕府时期(12~16世纪),日本古典戏剧登上历史舞台。当时出现了两种戏剧形式即"能"和"狂言",而这两种形式常常结合在一起,互相依存。"能"为歌舞剧,它的台本称为谣曲。"狂言"是在"能"剧幕间休息时,为了调剂观众的情绪而演出的一种短小的滑稽喜剧。"狂言"的风格与"能"形成鲜明的对照,"能"庄重严肃,表现为悲剧,体现出幽美高雅的情调,而"狂言"以幽默滑稽对白表现出轻松诙谐的笑剧风格。"能"是演唱、舞蹈表演和器乐的结合,舞台约6米见方,没有布景,背面墙上画上松树或竹子就算背景,演员均为男性,仅主角才戴面具。"能"所表现的通常是人和幽灵之间的对话,在这种对话中展开故事情节。基本的程式是,某一访客或行者(通常是和尚之类),途中遇到当地村民,他(或她)向访客叙述他是某某人的鬼魂,在历史上有过如何的遭遇。等到访客睡着了,村民再次上台,以自己原来的历史身份表演他的过去,边歌边舞,直到黎明来临等等。观阿弥(1333-1384)和世阿弥(1363~1443)父子在"能"的表演艺术方面作出了开拓性贡献。在江户时代,日本出现新的戏曲形式,即人偶净琉璃和歌舞伎。人偶净琉璃是日本原有的人偶民俗与15世纪流行的"净琉璃"艺术形式结合的产物。自古以来日本民族就习惯使用人偶代替人身参加民间祭祀、神事活动,后来民间艺人也用人偶表演民间传说和故事等。净琉璃兴盛于15世纪中叶,最初用琵琶伴唱的说唱曲艺,当时社会上最流行的剧目是反映源氏与平氏战争年代三河国诸侯的女儿净琉璃与源氏家族的武士牛若丸之间爱情纠葛的故事,此种艺术也就得名"净琉璃" ,并改用三弦琴(三味线)伴唱。到17世纪,净琉璃与原有的民间人偶艺术结合产生了人偶净琉璃。在17世纪和18世纪的发展过程中,京都和大阪的人偶净琉璃获得了全国性的影响,尤其是大阪的剧场"文乐座"的名声使人偶净琉璃又被称为"文乐"。人偶净琉璃的演出人员有一名吟唱者、一名乐师和一至三名人偶操纵者组成,所有的均为男性。吟唱者与乐师穿黑衣,坐在舞台一侧,人偶操纵师分别操纵人偶的口眼嘴、手、腿,木偶有真人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二大小。人偶净琉璃歌舞伎的起源与人偶净琉璃不同,但最后成为人偶净琉璃的姐妹艺术,互相呼应。歌舞伎最早源于一些巡回演出艺人的歌舞表演,早期的这种歌舞往往以女扮男、男扮女为主,观众主要是看男女姿色,并不很重视技艺本身。后来通过借鉴已有剧种的因素,发展为新的剧种,如从"狂言"中吸收了对话风格;从"能"中借鉴了故事情节、舞台装饰、绚丽的服饰、优雅的动作;从人偶剧中借用了吟唱因素和音乐。1629年,江户幕府曾以有伤风化的罪名禁止歌舞伎的表演,后来政府规定歌舞伎可以复活,但禁止女性演歌舞伎,演员均为男性。歌舞伎在18世纪与人偶净琉璃互相借鉴和影响,在表演上,歌舞伎演员模仿人偶剧的典型动作和吟唱风格,用三弦琴伴奏,有时用木偶人报幕等,在剧本上,歌舞伎与人偶净琉璃经常互用。最有名的人偶净琉璃剧本作家近松门左卫门也是歌舞伎的剧作家。歌舞伎形象往往衣着华丽,脸部化装夸张。歌舞伎优雅的舞姿、干净利索的舞台布置、木制响板的启幕声、幽远朴素的音乐伴奏、凄婉动人的情节处处体现了日本民族的审美情趣。日本歌舞伎和许多日本传统的艺术一样,日本的绘画最初也受到中国艺术的影响,其中最早引入日本并对日本有重要影响的是佛教绘画。不过,日本艺术家在吸收了中国艺术的营养后,创造出日本特色的绘画风格。日本绘画很少给人以宏大磅礴之感,它追求的是朴素、单纯和寂寞的情调,人物和自然的描绘采用移情和象征的手法,含蓄而玄奥。大和绘即是日本艺术家通过对中国风景化的改造而形成的一种画风,其中 "绘卷"和"屏风画"成为日本民族绘画艺术的独特形式。绘卷出现在平安时代的后期,一副长卷上绘制一个完整故事,画面与解释性的文字按年代顺序排列,其中最为著名的绘卷有描绘贵族女性的《源氏物语绘卷》、描绘平氏家族荣华富贵的《平家纳经》等。这一时期,日本绘画基本上是借中国技法画日本风物,表现出日本民族的特殊关怀。日本绘画的转型期是室町幕府后期和桃山时代 。当时屏风画盛极一时,其中绘画世家狩野家族的绘画被人们称为"狩野派",他们的屏风画(障屏画)多为金箔作底色的大画面,着浓厚艳丽的色彩,反映出这个时代新武士精英们追求富丽奢华的趣味。最受欢迎的图案是风景、猛兽(特别是虎)、龙、神像(如雷神)等。到江户幕府时期,日本发展出从技法到表现题材均日本化的民间版画艺术"浮世绘"。"浮世"一词,源自佛教用语,15世纪以后被解释为"尘世"、"俗世",后来则意指妓院、歌舞伎剧场和相扑馆等灯红酒绿的享乐世界。"浮世绘"由日本著名画家菱川师宣始创于1681年前后,发祥地在江户时代的吉原游廊。那是当时江户艺妓和青楼的集中地带。最初的浮世绘画的是"美人"和"役者",所谓美人就是高级艺妓,役者则为歌舞伎演员。后来浮世绘的题材逐渐扩展,包括花鸟、传统祭祀庆典、历史故事、神话等。发展至后期,风景画成为创作主流。其中著名的有葛饰北斋的《富岳三十六景》。浮世绘的着色最初为黑白两色,后来加入一点红色,称"丹绘",最后发展为多色的"锦绘"。在江户时代,浮世绘完全是民间艺术,浮世绘作品的制作程序是,画师先将原画完成,再由雕刻师将原画雕刻在20至30个樱花木图版上,最后是刷版师在各个图版上涂上不同水彩颜色后,再将图案印刷在纸上,一个版通常可印200张左右。由于印刷量较大,因此浮世绘价格低廉,只有限量版才可标以高价。除了以单张形式发行外,浮世绘常作书本插图、月历、纸扇、贺卡等。葛饰北斋的风景画 浮世绘美女图日本艺术中最能体现日本文化中空寂和闲静精神的是日本的茶道和花道(插花)。这些道艺充满了禅味。本来是生活中的举止和装点,被提高到仪式和艺术的高度。日本在平安时代已知饮茶,但其普及可能要到镰仓幕府时期。茶道的形成与日本禅僧有密切关系。禅僧荣西(1141-1215)曾在中国习禅,归国后创日本禅宗的临济宗。他不仅从中国带回茶种,而且还专门写了饮茶的著作《吃茶养生记》。禅宗的信徒们将茶作为药物,也作为坐禅时提神的饮料。佛教大礼后的宴会上也供茶,饮用茶的一套规矩就是在佛教寺院中形成的。幕府时代,禅在武士中非常流行,茶道与禅文化一起成为武士精英文化的一部分,最后影响到民间。茶道在茶叶的准备、茶具的品种和使用、用茶的场地和环境、泡制茶者和饮茶者的服饰、茶具的传递方式和饮用方式都有一整套规矩,不同门派,规矩也不尽相同。茶道所追求的就是一种禅的意境,参加茶道的人走进茶室幽静的境地,将有节奏的动作化作韵律的诗,一切人世间的烦恼、忧虑抛却脑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和平和友谊。茶道还是一门综合艺术,茶具、用于布置茶室的书法和绘画作品、插花、建筑、盆景花园都是茶后值得欣赏玩味的对象。花道源自日本早期向佛像和死去亡灵供花的风俗,17世纪才真正发展成一门审美艺术。对季节的敏感是插花艺术的重要因素,花瓶中摆放的花象征着一种风景,甚至用来表达自然的天性。经过历史发展,日本花道产生出多种形式或风格。"立花"是最早的风格,出现在17世纪初。"立花"的字面意思为"站立的花",它所要实现的意境是象征自然界的风景,通常的主干有7枝或9枝。代表着"天"或是"真理" 的主干通常先是非对称的伸向左或右方,然后弯曲着回到中心对称轴上;具有各自象征意义和装饰功能的其他枝干则从中心(整个花束的虚拟球心)伸出。随后又产生了"投入花"式样,"投入花"常常将少量的花材,随意的投入深深的花器中,利用巧妙的技术展示出一种朴素、诗意化的自然美。后来发展出"生花"风格,结构更为简约,采取三枝干结构,分别代表"天"、"地"、"人"。这种三枝结构成了日本花道的传统结构。明治维新以前的日本文明是逐渐将汉文化转变为大和文化的过程,明治维新以后,日本文明又经历了一次西化的过程。有人说,日本文明抽去中国的、印度的、欧美的文化,可能就沦落到南洋原住民的水平。但我们也要看到,如果日本民族不是固守着他们民族文化的本质,今天的日本文明可能会被其他文明同化。这种不断吸收外来文化,却不被外来文化完全同化的精神可能是日本文明中最可宝贵的东西。参考书目:叶渭渠主编:《日本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吴廷璆主编:《日本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王新生著:《日本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王金林:《简明日本古代史》,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4 年。(日)新渡户稻造著:《武士道》,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3年。(美)鲁思·本尼迪克特著:《菊与刀》,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十一章 连接古代与近代的桥梁:中世纪西方文明罗马帝国消失后,在这片巨大区域裂变出三大文明"板块":在西方的"日耳曼-拉丁"组合而成的西欧文明,东部的"希腊-斯拉夫"组合而成的拜占庭文明,南部"阿拉伯-叙利亚-波斯"组合而成的阿拉伯文明。在这三大文明中,当时的西欧文明是相对贫穷和落后的文明,不过它却拥有发展的潜力,它有肥沃的农田,有丰富的矿产,有天然的交通便利:海洋和河流,它有教会对知识的保护,有古老文明求知探索真理的传统,这一切使它后来者居上,最终成为引领世界文明潮流的先锋。"中世纪":后人略带偏见的名字西方史学家一般将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至15世纪末16世纪初(文艺复兴运动,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攻占,1492年发现美洲,1517年宗教改革开始)这一历史时期称为"中世纪",而将文艺复兴纳入近代史的范畴。虽然我们不少中国学者从社会制度的演变出发,将"中世纪"的下限划到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但从文明史的角度看,"中世纪"还是以1500年作为大致的结束时期比较适宜。"中世纪"实际上是一个西方的用词。它在拉丁语中是Medium aevum,意即"中间时代",英语译为 Middle ages,指的是古代和近代之间的一个时代。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们提出来的,他们把希腊罗马时期称为"古典"时代,也即古代,而将他们生活的时代称为"现代"(Modern,该词现在历史学上应译为近代),那么,处在古代和他们生活年代之间的时期就是所谓的"中间时代"了。由于他们以复兴古典文化为己任,因此,他们又将中世纪称为"黑暗时代"(dark ages),他们认为他们的使命就是对所谓"黑暗时代"的否定和对于古典文明的继承。然而,把中世纪看作黑暗时代的观念,特别是把这一时期整个世界都看得一团漆黑的偏见,早已受到史学家们的质疑和订正。首先,从世界范围看,在西欧以外地区,文明还是在发展着的。继承东罗马遗产的拜占庭帝国继续创造着自己的独特的文明。伊斯兰教兴起和扩张,成为世界上最活跃的文明,是古代希腊精神的真正继承者。中国在经过一段动乱岁月后,进入隋唐等封建社会的盛世,与此同时,迄今一直孤立于主流之外的地区也取得了重要的发展。美洲玛雅、阿兹蒂克和印加文明的出现,东南亚斯里维贾亚和马贾帕希特帝国的创立,以及非洲加纳、马里、松加依帝国的兴起,都证明了朝气蓬勃的新的文明区的扩展。其次,就是从西欧本身来说,中世纪文明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以它对古典遗产的继承,以它对基督教传统的发扬和传播,以它对日耳曼和斯堪的纳维亚社会模式的吸收和采纳,承上启下,兼收并蓄,肩负了希腊、罗马文明向欧洲文明的过渡。也许从这个"过渡"的意义上讲,而不是从"割断"的意义上讲,中世纪才是名副其实的中间阶段。中世纪在欧洲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也是一个重要时期,它是欧洲民族文化形成的重要时期。今日所谓的英国文化、法国文化、西班牙文化等等都诞生于这一时期。不过,中世纪也有其局限性。与近代相比,中世纪时人们在思想上所受到的神学的束缚比较严重,因而和近代以后的人们相比,在思想观念上有较大差异:中古的人们一般对世界持有一种静态和循环论的观念,他们认为,世界事物的变化主要出自神的意志,而且世界事物的变化通常是周而复始,难以逃脱上帝安排的循环圈,社会"进步"的观念还不为人所知,因此这种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此外,世界在这一时期,各地区间的交流却一度减少了,中国和西方的接触,北非和意大利的接触,以及拜占庭和西欧的接触都大为减弱。每个地区又退回到依靠自己的资源独立生活。只是到这一时期后期,商业活动和交流才进一步活跃起来。法兰克王国与西方欧洲文明的复兴如前所述,在西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在原来西罗马的领地上兴起了一系列日耳曼人的小王国。这些日耳曼人的国家刚刚从部落联盟脱胎而来,还不知如何有效统治它们的国土,它们之间还常常为了争夺土地而相互进行战争,国界经常变更。这些小王国有的被不同的敌人打败,有的则逐渐与当地居民同化,再也没有留下历史痕迹。 而有些日耳曼人则注定要在历史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其中最为重要的、存在时间最长的、影响最大的当属法兰克王国,该王国在查理曼时甚至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封建帝国。法兰克人第一次进入罗马帝国大约在4世纪时,原居莱茵河下游,后逐渐扩张。与其它日耳曼部落不同的是,他们在扩张中是缓慢和持续式的,始终没有放弃与原驻地莱因河谷的联系。最终他们安家在高卢北部,相当于今日比利时和荷兰所在的地方。法兰克人于481年建立了王国,它的第一任国王克洛维斯(Clovis,481-511年在位)创立了墨洛温王朝(据说王朝的名称来自克洛维斯祖父之名Meroveus)。克洛维斯生性粗暴,但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将领。实际上他最初只是法兰克一个部落的首领,只占据高卢很小一个角落。但在即王位后,他通过各种手段暗杀和击败了他的竞争对手,征服了法兰克人其他部落,统一了王国,最终控制了整个高卢北部。在对外方面,克洛维斯486年率军于苏瓦松(Soissons)击败罗马的残余军队。496年,通过托尔比亚克(Tolbiac)战役击溃阿拉曼人。公元500年,在第戎附近(Dijon)打败了勃艮第人,国王逃脱,后议和,克洛维斯甚至与勃艮第人联姻,娶了一位勃艮第的公主为妻。507年,击溃西哥特人,从西哥特人手里夺取了高卢的西南部地区,于是王国疆域进一步扩展到今日的法国所在的地区。克洛维去世后,并没有将他的卓越才能和统一的王国传给他的后代,因为这根据法兰克人的习俗,王国就如同遗产要在他的儿子中瓜分。名义上还存在着国王,但分得土地的继承者常常各自为政。在其后200年间,克洛维斯的后代们为了争夺王国遗产而争战不已。墨洛温王朝最后时刻相继登基的那些国王,胸无大志、游手好闲,历史上称为"懒王"。他们把治理国家和带兵打仗的事全交给被称为"宫相"(Mayor of the Palace)的宫廷大管家处理。宫相后来就成了实际统治者。8世纪上半期,掌握墨洛温王朝实权的宫相、加洛林家族(Carolingian)的查理·马特(Charles Martel,即"锤子"查理之意)实行采邑制(即封建领主制),培植自己的势力。查理·马特还率领法兰克军队在图尔(Tours)附近击退了来自西班牙的穆斯林的进犯,从而在法兰克人中树立了威信。741年,查理·马特去世,他将宫相一职交给了他的儿子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即丕平三世)。752年丕平在教皇支持下,废黜了墨洛温王朝的国王,自己登上国王宝座,从此法兰克开始了加洛林王朝的统治。其实加洛林家族和加洛林王朝都是后来才有的名称,而它来源于法兰克王国最伟大的君主查理大帝。这位著名的查理是矮子丕平的儿子,他的拉丁名字是Carilus Magnus,"加洛林"因他的姓名而来。在查理当政时期(768-814年),法兰克王国国势达到全盛时期。查理一生戎马倥偬,在意大利,他打败了伦巴第人,吞并了伦巴第的土地。他越过比利牛斯山,将穆斯林赶回西班牙,并将西班牙的部分领土并入法兰克王国内。面对派游牧民族阿瓦尔人在多瑙河畔的骚扰,他仅通过一场战争就将他们赶跑了。最后化费了近30年时间最终征服德意志东北部的萨克森人。到查理统治末期,法兰克国家已经成为包括了西欧极大部分的土地的帝国。公元800年,罗马教皇为查理举行皇帝加冕礼,称查理为"上帝加冕的虔诚的奥古斯都,伟大的、爱好和平的皇帝",历史上称查理为"查理大帝"或"查理曼"(Charlemagne)。查理曼的功迹并不是一味扩张领土,而是注重西欧的政治、法律与文化建设,这对以后西欧历史的发展影响巨大。在政治上,他进一步完善地方行政制度,全国划分为250个伯爵区, 由伯爵(count)管理,每个伯爵负责在自己的土地上组织军队和执行法律。边境地区设军事总督(公爵或侯爵),并派出巡按使(Missi dominici)到各地视察,监督法律的执行。查理曼将帝国的首都设在亚琛(Aix-la-Chapelle),但他自己常常到各地巡视。在法律上,他主观从来没有考虑要统一全国法律,但为了控制地方官吏,他常常发出一些赦令(Capitulaires)。许多赦令是一些有关地方的行政法规,如对牧师教育的规定,对伯爵的权利和行为准则的规定等。有人统计,查理曼制定的敕令共有65个,包括1151个条款。他的赦令客观上替代了早期法兰克各部落的习俗,取消了日耳曼人和罗马人的区别,将具有不同血统、语言、风俗习惯、宗教的许多种族纳入到新的法律和国家生活之中。中央政府的管理还是较为原始的,行政官员实际上只起到秘书处的作用,通常只负责信件处理和事务记录工作。中央政府也不直接征税,政府的开支主要由皇帝自己领地的收入来负担。领地上的居民要负担的是供养军队。富裕的领主负责供养骑兵,而自由农民每年有三个月时间要服兵役。在文化上,查理曼推崇基督教文明,宏扬古希腊罗马文化。他自己虽然几乎没受多少教育,但他对发展教育事业非常热心,为了教育他自己的孩子和贵族子弟,他在宫廷中办起了学校,招揽当时西欧各地的著名文人学者到宫廷学校中教学,查理曼本人带头学拉丁语与希腊语等。查理曼还命令主教在教区建立图书馆,通过抄写和保留古罗马和早期教会的文本来充实图书馆,主教区还要举办学校,让普通人的孩子也能如贵族子弟那样接受教育。在此过程中,拉丁语的书写也得到了改进,原告在罗马时代,罗马人写字只用大写字母,而且词与词之间也不分开,到了查理曼时代,教会抄写人员为了抄写方便和字体美观,发明了小写字母,这种书写体影响了当代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语言。为了使当时教会的教士更有文化,他还将一些来自欧洲各地的学者任命为主教和修道院长,这些主教和修道院长将他们掌握的知识传播到地方和传授给他们的学生。他们所用的语言都是拉丁语,以《圣经》和罗马作品为主要读本,于是由此培养了一种用相同的词汇表达的相对统一的思想,推动了欧洲文明的形成。因此历史上把查理曼统治时期称为"加洛林的文艺复兴"。 查理曼帝国的瓜分图查理曼死后,其子虔诚者路易继位,此君好沉思默想,笃信宗教,对政治没有兴趣,所以生前就指定他的长子罗退尔继承皇位,但在虔诚者路易死后(840年),罗退尔的兄弟日耳曼人路易与秃头查理结成联盟击败了罗退尔。843年,三方签订凡尔登条约。秃头查理得到西法兰克(埃斯科河、马斯河、索恩河与罗纳河以西的领土),日耳曼人路易分得莱茵河与易北河之间的领土(东法兰克),留给罗退尔的是从北海至意大利中间的狭长地带,大致形成了以后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三国的疆域。在此以前,在公元829年,统一的英吉利王国也已形成。差不多与此同时,东欧的一些民族国家如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也相继形成,并逐渐开始孕育各自的民族文化和语言。斯大林曾经认为,民族的形成要迟至资本主义时期,但实际上欧洲现有的大多数民族,在八九世纪时已基本形成。当时欧洲各民族的文化有两个共同的特点:1)大都受基督教思想的支配,2)大多深受古希腊和罗马文化的影响。庄园、城堡、骑士风度在罗马帝国衰落和中世纪早期的几个世纪里,国王的权力十分有限。缺乏强有力的统治者造就了一种新的土地占有形式和政府制度,这就是所谓的封建制(feudalism)。在封建制度下,权力转移到强有力的封建领主(lords)手里面,这些领主拥有大片的领地,称霸一方。他们拥有自己的军队,对他们领地里的人拥有司法审判权。领主间常常为领地和权利兵戎相见,战乱不已,缺乏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制约领主,保一方平安。所以,封建制度在西方的概念中,是一种贵族拥有许多特权,而中央权力弱小的制度,封建和专制正好互为排斥,与东方的封建专制主义是有区别的。封建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查理曼帝国之前,但封建制度成为政府统治的主要形式是在查理曼帝国在九世纪解体之后。继承了查理曼帝国分裂的遗产的国王不能够维持对他们疆域的有效控制。此外,在这一时期,西欧经常受到一些外来民族的骚扰,其中有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诺曼人 ,他们常常在英国至西班牙的沿海抢劫侵扰,闹得人心慌慌。来自中亚的马扎尔人(Magyars)步其它亚洲入侵者的后尘进入中东欧。意大利和附近的地中海岛屿受到阿拉伯人的威胁,他们在北非建立了海军基地。在这样的打击下,国王的地位进一步削弱。当政治权力由封建领主行使的时候,西欧进入了封建时代。封建制度产生的原因除了查理曼后继者的无能和外族入侵的推动外,更重要的还有西欧社会内部深层次的原因。概括起来大概有四个方面:(1)、日耳曼遗风与古罗马私有财产观念的结合。据塔西佗记载,日耳曼人初以部落土地为共有,分配给民众使用,死后归还给部落。但是进入罗马地域以后,受罗马社会私有观念的影响,日耳曼人开始自行占有土地,出现私有化倾向。日耳曼人遗风中有平分战利品的习惯,进入罗马帝国后,定居下来,土地也成了战利品,最初并没有权利义务的约束。也许是罗马人以前的一些做法给了他们启示,比如在罗马经济中,有所谓恩惠一说,即一些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仅赋予他人,自己则收其利益。日耳曼人依样画葫芦,但以军事义务,替代一般的租税。到查理·马特时普遍实行了采邑制。(2)、军事行动的需要。根据日耳曼古制,自由民出兵打仗,费用自己负担。但在征服罗马帝国以后,国土广大,交通又不便,长期从军远地,经济上实不可能。在反对阿拉伯人入侵的战斗中,以及在征服其他部族的战斗中,查理·马特将以前有人实行的采邑的做法,全面推广,他以王室与教会的领地作为恩惠赐给随从,作为交换条件,得地者有义务养马出兵。下面的贵族也依此行事。(3)、法兰克人固有的个人主义发展成为各部落或强人的独立割据倾向,他们拥地拥兵自重,原来的地方官转化为封建君主;(4)、当地百姓在土匪横行,外族入侵,难于依靠王权,而地方诸侯豪族却能在领域内维持秩序,保障生计,老百姓常将土地交由大领主,以换取他的保护。在动乱和战争的年代,虚弱不堪的国王为了得到必要的军事支持,就将国王领地的部分土地分封给大贵族,大贵族就有为国王提供服务的义务;大贵族也可以将多余的土地再分封给稍小一些的贵族,前提也是这些小贵族要向大贵族提供军事帮助和提供其他服务。在封建制度下,土地授予者称为领主(lords),国王也是领主,是最大的领主。而接受土地者称为封臣,或附庸(vassal)。这些分封的土地就叫做采邑,或封地(fief, feof),封地的拉丁词为"feudum",封建制度一词就是从此而来。领主和附庸虽然有臣属关系,但他们本身都是贵族,属社会的上层。此外领主和附庸的身份是相对的,同一个人可以同时兼有领主和附庸两种身份,他对下面的贵族来说是领主,但对上面的大贵族来说,他又是附庸。而且他只对他的直接领主负责,从大贵族手里接受采邑的小贵族只对大贵族负责,而不必对国王负责,所以有"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说法。土地的分封也不是完全层次分明,简单有序,有些领主将土地分封给多个附庸,而有的附庸也不仅拥有一个领主的封地。封地可以继承,通常传给长子,所以一般来说,封地不会越分越小。欧洲封建制度是一种义务关系和契约关系。领主除了封给附庸土地外,领主还答应当附庸遭到侵害时,领主将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附庸要向领主承担某些义务,这些义务包括:第一,军事义务。附庸最为重要的任务是帮助领主打仗。当领主出征,或遭到敌人的攻击时,忠诚的附庸必须立即出兵支援。通常附庸每年要有40天提供军事服务,但有时这一时间也不得不延长。第二,封建捐税。附庸还要向领主交纳一定的钱物。例如,当领主被敌人俘虏,支付赎金是附庸的义务。领主的长女出嫁,或儿子封为骑士,他也会向附庸要求一笔彩礼。第三,法庭服务。在封建制度下,每个领主在自己的庄园范围内都有自己的法庭。附庸要为领主的法庭服务。有时领主会和附庸发生争执,附庸和附庸之间也会起争端。这些问题要带到领主的法庭上进行解决。在法庭上,领地里的所有附庸都得出席来决定到底谁有罪。领主审判权,但如果没有得到法庭的同意,他不能对他的附庸进行惩罚。所以土地获得者对土地授予者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就形成了契约的关系。契约观念在西方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领主首先是一介武夫。他希望在战争中寻找刺激,有机会证明自己的勇气和能力,将敌人征服。领主以剑为生,常常在战争中被俘、受伤,甚至丧命。领主一般住在城堡里。我们现在常见的雄伟的城堡其实是稍后才出现的,最初的时候,领主庄园的城堡通常是以泥土和木头为材料建造的,并不十分坚固,难以抵挡强敌的进攻。大概从十一世纪开始,领主们普遍都修建坚固的石头城堡。城堡孤零零地竖立在高山上或大河旁,周围不允许有树林,以便当敌人来袭时能一眼看到。城堡周围有护城河,护城河上有吊桥,遇敌人来攻,吊桥就收起。城堡一般有高高的主堡、坚固的城墙和攻守兼备的箭楼。城堡平时是领主的家,战时是他的领地居民的避难所,里面储备了大量的食物和军需品。封建领主有自己的法庭来审判自己领地上的司法案件。不过中世纪的司法审判与古罗马的审判完全不同,也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的。当时的审判采用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决斗法"(Trial by battle),原告和被告本人或通过他们的代表进行决斗来决定是否有罪;第二种是"誓证法"(Compurgation),原告和被告都要为自己召集一批人来证明他们所作的陈述真实可信。誓证人的人数以及誓证人的身份地位都是审判的依据;第三种是"神裁法"(Ordeal),被告要经受非常的考验,如果能够经得起这些考验,表明神站在他一边。比如要求被告将一块烧过的铁放在手心,或者赤脚穿过火堆,或者将手伸入沸水中去取滚烫的石子。如果他没有受伤,或伤口很快愈合,他就可以被认定无罪。在和平时期,领主会觉得生活枯燥乏味,因此也需要消遣活动。最常见的消遣活动是比武,比武经常是真刀真枪的,也常有人为此丧命。其次还有打猎,领主在狂吠的猎犬的包围下,带上猎隼,去周围林地去围猎狼、熊和豹等。在晚宴后,领主也常常叫来一些吟游诗人来唱诗。领主也看一些杂技演员、魔术师和驯兽师的表演。在12世纪,西欧形成骑士制度。最早的时候,要成为骑士非常简单,只要是贵族,当他参加战斗,就可以被其他骑士册封为骑士。但后来,要成为骑士就要复杂的多。所有领主的儿子从小以骑士为目标进行培养。从7岁起,他要学习各种待人处世的规范,要学会如何使剑和矛,如何穿盔甲,如何骑马。当年轻人证明自己已经具备这方面的能力和勇气的时候,他就被册封为骑士。册封骑士要举行一个隆重的仪式。其他的骑士都要到场,在众人面前,年轻人在领主前跪下,领主用剑轻拍年轻人的肩膀。当他进入骑士行列后,他就有资格通过继承、婚姻、或者凭他的勇气成为强有力的领主。骑士也有自己的行为规范(chivalry)。理想的骑士应该是一位信基督教的绅士:在财产上慷慨大方,在与朋友相交时讲究诚信,对妇女要彬彬有礼,对领主要忠心耿耿。如果食言,如果侵害手无寸铁的人,或者虐待俘虏都会被认为是可耻的行为,不光彩的行为。有一个故事这样说的,在一个城堡里,一些被抓来的骑士带着锁链。他们由于没有洗澡而显得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当一位领主看到这些骑士俘虏的模样,他就说了:"如果我们是骑士的话,我们应该善待骑士。解开他们身上的锁链,让他们洗洗澡,剪剪头,给他们新衣服,让他们吃饭时和我坐在一起。"不过这种骑士的规范只适用于上流社会。普通人和非基督徒常常受到骑士和领主们的粗暴对待。骑士的另一个责任是保护教堂、保护妇女和孤寡老人和孩子。骑士的祷词中往往有这样的话:"万能的主啊,保佑您的仆人决不要用这把剑去伤害无辜的人,而始终让它保护正义和权力"。骑士喜欢在战斗中赢得光荣,甚至不惜为此献出生命。他们希望听游吟诗人们歌唱他们的英雄业绩。对于骑士来说,没有荣誉,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 骑士武装封建制度下的基本经济单位叫做"庄园"(manor),庄园由领主的领地和领地上的村庄构成。在西罗马帝国的晚期,许多农民将他们的土地交给领主,以换取领主对他们的保护,使他们免遭盗贼的伤害。另一些农民由于债务而失去了土地。在中世纪早期,很少有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大多数的农民生活在庄园里。这些农民被称为"农奴"(serf)。农奴占据了庄园的大多数,他们人身是不自由的,他们要对领主承担许多义务。如果领主把领地转让给了另一个领主,领地上的农奴也要随之转过去。农奴不能够离开领地,即使要迁移到隔壁的村庄,也必须得到领主的同意。农奴结婚前要向领主交纳一笔贡赋。有时,领主不同意农奴与自己挑选的情侣结婚。领主有权为农奴挑选他的妻子,强迫娶她。如果农奴抗命,必须交纳罚金。农奴必须使用领主的农具和工具,而且所有的货物也必须向领主购买。农奴的面包也必须到领主的面包炉上去烤,当然是要付钱的,农奴的谷物也必须到领主的磨坊里去加工,做酒的葡萄也要到领主的酒坊里去榨。农奴用自己收成的一部分来冲抵这些费用。农奴必须将自己份地上生产出的谷物和蔬菜的一部分交给领主。领主还要求农奴给他鸡、蛋和猪。领主自己保留了庄园里最肥沃的土地。农奴有一块份地,除了要将份地上产品的一部分交给领主外,还要去耕种领主的土地。此外,农奴还被分派去做其他的无偿劳动,如挖沟,捡柴、筑篱笆,修建道路和桥梁等。农奴的妻子要为领主纺纱织布做衣等。农奴一般一星期有三天是为领主干的。虽然农奴并不自由,他却并不等同于奴隶。人们不能剥夺他的子女,只要农奴履行了他对领主的封建义务,他就有权住他的房屋,耕种他的份地。同时他也不用为失业而担忧,此外,领主的保护也使他有一定的安全感。庄园示意图庄园的土地被分割成条田。许多条田归领主直接所有,而另一些条田则分给农奴耕种,成为农奴的份地。农奴由此丧失自由,并要向领主交纳赋税和提供各种服务的条田。农奴不是只耕种一块条田,农奴的份地是分散在各地的。因为每一块土地的肥沃程度,好坏程度是不一样的,分成条田后,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部分好田,也可拥有部分坏田。当时庄园的耕作采取最多的是三圃制,每一块庄稼地分成三部分,一年之中,一部分种秋播夏收的作物,一部分种春种秋获的作物,而第三部分休耕以恢复地力。庄园里的农奴劳动并不完全单干,需要集体协作。一块地上有许多农奴的份地,种什么庄稼?何时休耕?应该有统一安排。由于农业生产上重犁的发明,土地可以深耕,但拉犁的牛需要好几头,农奴必须进行合作。所以农民总是集体在土地上干活。条田上的产品归个人所有,但耕种和收获总是集体的,农民们互相帮助。庄园的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几乎所有的日常必须品都可以在庄园里得到。农民耕种谷物和饲养家禽和家畜,如绵羊、山羊和猪等。铁匠、木匠和石匠修建房屋和打造农具。妇女纺纱织布。在森林里,有可供领主打猎的野兽。草地上可以放牧。领主的马需要特别的护理。庄园里的人烤面包都上领主的面包房,他们要磨面也要上领主的磨坊。庄园的神父可以满足庄园里的宗教要求。当庄园受到别的领主进攻的时候,农民就可以躲进庄园主的院子里(十一世纪以后,富裕的领主开始建造城堡)或城堡里。领主的院子和沿着路旁排列的农民小屋构成了村庄,农民小屋前的路都是通往领主院子或城堡的,因为那里是村庄的中心。不过有些物品还要依靠和外面的交换,如盐和铁等。普通人很少离开村庄。茂密的森林将一个一个的庄园分割开来。道路崎岖,河流阻隔使得交通甚为不便。强盗和好战的骑士出没无常,也使得旅途充满了危险。农民们一辈子在领主的领地上生活、劳动,死后葬在村庄的教堂旁。他们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当帝国四分五裂的时候,教会成了主宰当西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在政治上可以说四分五裂,但却存在着一种统一的组织,这就是基督教会。基督教会甚至承担了许多政府的管理功能,欧洲人在中世纪早期很难讲出他是哪国人,但都承认自己是基督教徒,都承认罗马教皇的权威。在思想上,基督教思想在中世纪欧洲居于支配地位,制约着大多数人的行为,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信上帝,相信世界万物是上帝所创造,人们关心的事情就是如何遵循上帝意志,在现世行善,为原罪忏悔,以期死后能升入天堂。推翻西罗马帝国的日耳曼人其实最初并不是基督教徒,他们皈依基督教有一个过程。日耳曼人皈依基督教的关键起步之举是法兰克兰国的缔造者克洛维(465一511)带领他的部众受洗入教。据说,克洛维斯娶了勃艮第王国的一位公主为妻,而这位公主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克洛维斯受了他妻子的感化。还有传说说,496年,克洛维斯与阿拉曼人战于托尔比亚克(Tolbiac),战事异常激烈,形势危急,这时克洛维斯跪在地上,向基督教的上帝祈求,赐予他战争的胜利,他发誓倘若获胜,将信奉上帝,接受洗礼。最后,局势转危为安,并最终取胜。在496至506年之间(史家有不同看法),克洛维斯在兰斯接受兰斯主教圣雷米为他涂圣油,皈依了基督教,跟从他的3000士兵也随后受洗。其实,克洛维斯的皈依基督教是深思熟虑的政治行为,他受洗以后,就成为日耳曼人中最重要的信奉基督教者,迅速得到主教们的支持,他们将他看作君士坦丁再世,克洛维斯正是依靠了主教们的支持,巩固了自己的政治地位,为最终征服其他日耳曼人的部落奠定了基础。)克洛维皈依基督教后规定,学校里必须诵读《圣经》,学习拉丁文。在法兰克人的第二个王朝--卡洛林王朝建立过程中,基督教与新王朝又结下不解之缘。751年,当时担任墨洛温王朝宫相的矮子丕平,在教皇的支持下,在苏瓦松称王,建立卡洛林王朝。据说他曾请示教皇:"谁该戴这顶王冠?是真正具有实权的呢,还是徒有虚名的呢?"教皇回答到:"没有权力的国王不配当国王",于是这年12月在苏瓦松集会的贵族们就拥戴矮子丕平为王。他在接受"涂圣油"后,还要求教皇给他举行加冕礼,产生了"神授"的王权。登基称王后,丕平采取联合教会的政策。753年,罗马教皇受到伦巴底国王的威胁,派人向丕平求救。754、756年丕平两次出兵意大利,打败了伦巴底人,将从伦巴底王国夺来的意大利中部地区赠给罗马教皇。这一赠礼奠定了教皇国的基础,史称"丕平献土"。由丕平巩固起来的这种政教合作关系,在他的儿子查理曼手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773-774年,查理曼应罗马教皇请求,讨伐威胁教皇的伦巴底王国,经过5 次重大战斗,打败了伦巴底王国。后征服整个意大利,将其儿子丕平立为意大利王。教皇为了报答,在800年圣诞节,当查理曼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作祈祷时,教皇利奥三世突然把一顶罗马皇帝的金冠戴到了他的头上,集合在教堂内的群众马上高呼"高虔诚的奥古斯都、伟大的创立和平的罗马人的皇帝查理万岁!永远胜利!"教会将他推上皇帝宝座,又一次出现了所谓的罗马帝国。王权与教权结合得更加紧密。以后,法兰克帝国的开拓者查理曼(742-814)又规定,凡十二岁以上的男性都必须宣誓做一个善良的基督教徒,并进一步提倡使用拉丁文,修建大教堂和学校。早在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会不论在社会的重要性上还是在权力上都有较大的增长。到了中世纪早期,随着日耳曼人的基督教化,教会的权利进一步增强。罗马皇帝不存在了,但教会有其统一的首领:教皇。教皇是从罗马大主教演变而来的。如前所述,在罗马帝国时期,在五大城市设立了"牧首",罗马大主教是地处西欧的唯一牧首。据教会的理论,耶稣曾将管理教会之职交给他的大弟子彼得,彼得曾到过罗马,担任了罗马的第一任主教。罗马大主教就自然被认为是彼得的继承者,再加上罗马在帝国之中的中心地位,罗马大主教在西欧教会的中心地位逐渐确立。同时这一转变也与罗马大主教领导抗击外族入侵有关。5世纪中叶,当匈奴王阿提拉率领大兵进逼罗马城的时候,罗马主教利奥一世主动请缨,作为皇帝的代表前往阿提拉营中求和。匈奴兵退,实则是因为疾病流行,但好象是利奥的功劳,于是罗马主教的政治地位大大提高。利奥一世借此声称罗马主教是耶稣大弟子彼得的继承人,应该位居众主教之首,于是"Pope"(意为爸爸)这个词便成了罗马大主教的专门称号。初步奠定了教皇制的基础。第一任正式的教皇是格里高利一世。6世纪后期,伦巴底人进攻意大利,相继占领了北部广阔的地区。罗马教皇格里高利一世领导了抵抗伦巴底人的斗争。他在罗马城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统治,集宗教、政治和军事权力于自己一身,使罗马成为阻止伦巴底人南下的一个重要堡垒,教皇的威信大增,并形成了一定的政治势力。到他统治末期,他的教皇权威得到意大利、西班牙、法兰西、北非和英格兰大部分地区的承认。教皇被看作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国王要教皇加冕,教皇甚至要求世俗国王服从他的权威,所以到王权加强时,难免发生教权与王权之争。教会将统治地区划分为教区,建立了等级制度。教皇是最高权威,大主教和主教是教会的高级领袖,分别管辖大主教区和主教区。大主教区原先在地域上相当于罗马帝国的行省,主教区相当于行省下面的城市,教区在中世纪历经变迁,但仍包括较大的区域。教会的基层组织是乡镇的教区,由教区神父负责管理。教会俨然如一个国家,所有的教徒都是这个国家的成员,教会有自己的法律和法庭,可以对任何教徒,甚至包括皇帝和国王进行审判。教会的判决主要包括针对个人的革除教籍和针对地区的剥夺教权。凡被革除教籍者,相当于非法者,为整个社会所不容,注定将贬入地狱;而被剥夺教权的地区将不会得到教会的帮助,居住在这个地区的人也将受到诅咒。教会本身还拥有土地和资产,也有收税的权利。教会接受信徒的捐赠,也接受国王的赠予,还向农民收取什一税。到13世纪初,教会势力达到它的顶点时,教会的收入超过欧洲所有国王收入的总和。在文化上,教会还控制教育。教会在中古欧洲的突出地位不仅仅表现在它是精神生活的中心,而且它也是学校教育的独占者。中世纪前期,西欧文化教育事业主要由教会负责,查理大帝及其子孙经常以各种方式支持并督促教会扩大教育范围、责成教士提高自身素养以利施教。教会管辖下的教育机构主要有三种:修道院学校、主教学校和教区学校等。修道院学校的办学目的主要是培养僧侣。主教学校通常是以以主教名义兴办的学校,主要有歌咏学校和文法学校,至12世纪以后,西欧各国又逐渐在歌咏学校和文法学校之外增设了专门的神学学校。教区学校出现时间比较晚,并不普遍。这种学校的条件一般比较简陋,牧师村庄小教堂内或牧师自己的家中上课,招收本地区的一般居民子弟入学,讲授内容是包括识字、写字、读祈祷文和唱赞美诗等。以后当大学兴起后,教会对大学教育也起支配作用。教会体制的完善还离不开教会修道制度的建立与改革。我们前面提到的牧师、主教、大主教都属于院外教士(the secular clergy),拉丁语为"in saeculo",意思就是"处世"的,就是与普通人生活在一起的教士,他们主持各种圣礼和布道。在教会中还有另外一部分教士就是修道士和修女,他们共同生活在修道院中,在院内隐修,受到院规的严格约束。隐修制源于东方,部分基督教徒认为实现基督教最完美的生活应该通过脱离尘世而达到,苦行独处、潜心祈祷、自我节制是最好的途径。开始一些隐士独立生活,后来具有相同倾向的这些信徒集合到同一个宗教团体中,过集体的隐修生活,于是出现了修道院。这种生活方式最后形成为系统的修道制度,与一个名叫圣·本笃(本尼狄克St.Benedict480-543)的修士分不开。圣·本笃出身于意大利贵族家庭,由于厌恶了尘世的腐败而离开罗马到山区隐居。他逐渐在部分信徒中树立了威望,许多人被他的人格所吸引,于是他在529年转往卡西诺山(Monte Cassino),并在山上建立了一座规模宏大的修道院,后来该修道院成为中世纪基督教文明最重要的中心之一。他在修道院制定和传播了《隐修教规》,这教规很快成了西方修道制生活的准则。准则规定修士们绝对不能拥有自己的任何东西,财产归修道院所有和分配。修道士的主要任务是祈祷虔修,同时还要参加劳动。具体规定:从复活节到10月1日的每个白天,修士们应在第一小时到第四小时劳动,第四小时至第六小时读经,第九小时至黄昏再劳动。修道院长被称为"阿巴"(abbot),在希伯莱文中,"阿巴"意为父亲,据说"神父"一词就是这样变来的。修士们的劳动多种多样,主要劳动是农业劳动,教会的许多土地是修士们开荒得来的,修士们在推广农业技术方面也有贡献。其他劳动还包括制造家具和制衣,厨房劳动和抄写希腊罗马经典著作等。修士抄写了大量希腊罗马的手稿,对保护文化遗产也作了贡献。如前所述,修道院还主办学校,培养僧侣,有时也招院外的普通学生了。当时通常最有学问的学者都出自修道院。修道院的图书馆是当时古代文献的主要集中地。女修道院大大少于男修道院,在功能上,女修道院更多地从事慈善事业,救助病人和穷人。某些修士在上级组织的要求下也会离开修道院,去从事传教活动,如爱尔兰的圣·帕特里克(St.Patrick)、英格兰的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和德意志的圣·卜尼法斯(St. Boniface)等。修道院后来通过信徒的捐赠以及修士入会带来的财产变得十分富有,修道院也出现了一些追求物质享受和奢华生活的现象,于是一些修会领导了若干次。其中经历了克吕尼派(Cluny)、西斯妥西安派(Cistercian)、法兰西斯派(即圣方济各派 St.Francis)和多米尼克派(又译多明我会,Dominicans)等变迁。克吕尼派秉承本笃派的基本精神,但放宽了对体力劳动的要求。11世纪末,西斯妥西安派以反对奢华为宗旨而崛起。他们矢志于劳动和俭朴,决心恢复体力劳动的尊严,到偏远之地垦荒种地,自食其力。而后出现的法兰西斯派和多米尼克派则不再满足于在修道院隐修,要求多到民众去传教布道,许多人粗布长袍,赤足而行,到处布道,救济穷人。中世纪教会常常被当作黑暗和落后势力而遭到后人的批判,在某些方面来说是正确的。比如教会过分严厉的控制了人们的思想,用对上帝的盲从来抑制理性的抬头,对稍有出格的思想一律作为异端对待,实行严厉的镇压。教会通过自己的特权聚敛钱财,盘剥民众。然而教会在历史上也有它的积极作用,比如它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古代的文献材料,起到了古典文化保护者和传播者的作用;在封建战争非常频繁的年代,它主张限止战争,实行"上帝的和平",对西欧社会减少战争,恢复经济有一定帮助;平时它还赈济穷人、兴办医院和孤儿院、为旅行者提供食宿等,表现了对社会疾苦的关怀。以基督的名义,东征......中世纪的西欧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正经历悄悄的变化,开始人们对这种变化似乎并不在意,甚至可能还没有知觉,但随后发生的一件大事,则在这种变化中起了一种提醒的作用,也起了一点催化的作用,这一事件发生的过程中,西欧的中世纪逐渐进入了它的全盛时期。这件大事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十字军东征。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Urban)在法国克勒芒(Clemont)一次教会领袖和贵族的集会上号召发动一场对信奉伊斯兰教的土耳其人的战争,并从穆斯林手中夺回圣城耶路撒冷。他的讲话非常具有煽动性,听完他的讲话后,法国的贵族狂热地高喊:这是上帝的意志!这是上帝的意志!他们跪到在教皇面前,坚决要求教皇能派他们去圣地。参加会议的贵族和教士迅速将这次会议的信息带到法国各地,许多贵族和普通的基督教徒迅速汇集成一支讨伐穆斯林的军队。这些人将十字架形的布条缝在自己的衣服上,这支军队也得到了"十字军"的名称。这以后,成千上万的西欧人作了祈祷,离开家园,奔赴巴勒斯坦,十字军东征就此开始。教皇为什么要发出讨伐穆斯林的呼吁呢?这样的呼吁为什么会迅速得到贵族和西欧普通农民的响应呢?原因多种多样,各个阶层参战的动机也不尽相同。教皇当时正陷入与封建领主关于册封地方主教权力的争吵之中,许多地方主教接受封建领主的封地,理论上他们是封建领主的附庸,封建领主认为他们有权任命主教,但教皇认为,主教是教职,世俗权力不能染指。教皇认为不失时机地发动一场对异教徒的战争,教皇可以加强他自己的威望和权力。大领主们所从事的战争是为教会事业服务,他们就会把教皇作为他们的领袖;教皇当时还刚刚宣布了"上帝和平"的原则,他认为把渴望土地和战争的骑士送往东方,可以转移西欧内部的战争能量,可以转移社会矛盾,由此可达到减少西欧的封建战争的目的;同时中近东的宗教形势也促使教皇进行介入,塞尔柱突厥人(土耳其人)在1071年大败拜占庭军队,随后占领了小亚细亚的大部。这些接受了伊斯兰教的突厥人对基督教徒没有以前阿拉伯人那样的宽容。当时圣城耶路撒冷在塞尔柱突厥人与埃及法蒂玛王朝穆斯林之间几度易手,去圣城的朝圣比起阿巴斯王朝统治之下要更困难了,因此夺回圣城,将穆斯林驱逐出小亚细亚被教皇看作是基督教徒的神圣使命。最后,拜占庭经济规律在这样的形势下,向西方伸出求援之手, 虽然东西教会于1054年发生分裂,但教皇认为这种分裂还不是无可挽回的,通过向拜占庭提供援助,可以消弥双方的矛盾,将基督教再统一起来。封建领主和骑士们积极参战的理由首先是想从穆斯林手里夺取土地和财富;其次,他们把十字军东征作为一次争取光荣的机会,在其中能够得到永久的好名声和荣誉;第三也有宗教信仰方面的原因,封建主本身也是基督教徒,他们认为他们有责任将巴勒斯坦从穆斯林手中夺过来,决不允许让这些"不信上帝者"占据他们的圣地。普通基督教徒除了宗教信仰的原因外,教会允诺他们许多利益。教皇认为所有参加十字军者,他们原罪和在人间所犯的过错可以得到赦免,死后可以直接进天堂;在他们去前方远征时,他们的财产和家庭得到教会的保护;参加十字军的人债务可以免除等等。商人从战争中看到了商机,希望通过征服东方扩大市场。他们觉得在战争过程中积极地组织武器和粮食的供应,也可以大发了战争财。许多农民想摆脱贫困,获得土地、自由和幸福。第一次东征从1096年开始到1099年结束,历时3年。来自北部法兰西和南部意大利的贵族组成了三支军队,穿过西欧到达君士坦丁堡,然后借道君士坦丁堡越过小亚细亚,攻克了安条克。随后继续南下,最后占领了耶路撒冷城,并将全城洗劫一空,并大量屠杀耶城居民。据说当时的十字军骑士们把已死的当地居民肚子剖开,以便取得他们吞下的金币;后来骑士们为了加快获取金币的速度,便将居民尸体堆起来焚烧,然后再从灰烬中去寻找金币。十字军在征服的东方土地上,按照西欧的封建制模式,建立了耶路撒冷王国、爱德萨伯爵国(the County of Edessa)、安条克亲王国(the Principality of Antioch)和特里波利伯爵国(the County of Tripoli)四个小国。欧洲人统治这些地区将近一个世纪,这一时期欧洲和这一地区的贸易不断加强,基督教徒和穆斯林也能相对和睦相处,一些西方的基督教徒甚至慢慢适应东方的一些习俗,在饮食和衣着方面逐渐东方化。当突厥人重新夺取爱德萨,并威胁到耶路撒冷王国时,1147年,西欧国家组织了第二次东征。这次十字军分别由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Louis VII)和德意志神圣罗马皇帝康拉德三世(Conrad III)率领。开始两支军队各自为战,到了大马士革,两支军队终于联合起来,但也未能攻破土耳其人把持的城池。两年后,战败的西欧十字军只好无功而返。1187年耶路撒冷陷落的消息传到西欧,西欧组织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这次东征从1189年开始到1192年结束,被称为"三王东征"。率领十字军的是英格兰国王狮心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法国国王腓力二世(Philip Augustus)、神圣罗马皇帝红胡子腓特烈(Frederick Barbarossa)等君主,可见西欧对这次十字军东征的重视。然而,这次远征也以失败告终。红胡子腓特烈率军先行,可惜在赴圣地途中不幸溺水而亡,他的大部分军队只好半道返回。腓力和理查争吵不休,腓力国王甚至返回法兰西夺取了英格兰在法国的一些领土。最后理查的军队在阿拉伯领袖萨拉丁的抗击之下一无所获。此次东征基督教徒和穆斯林双方共损失了30万人。1202年,教皇英诺森三世说服一些法国骑士进行第四次东征。远征需要大量费用,当时威尼斯愿意承担海上的运输费,但条件是要求十字军去攻打亚德里亚海岸城市扎拉(Zara),这是一个基督教城市,同时是威尼斯在商业上的竞争对手。十字军最后攻占了这个城市,教皇为此革除了这支军队的教藉。此后,这次十字军东征完全变了味。十字军与威尼斯合谋开始计划攻打基督教东正教的首府君士坦丁堡,并于1204年占领了这座拜占庭帝国的都城,并对该城进行了大肆抢劫,古代艺术珍品和财宝一掠而空,古代国王的坟墓也大量被盗。如前所述,这座城市此后被西欧人统治达50年。在1204年以后,还有若干次十字军东征,进攻路线有所变化,北非沿岸、埃及也都成了目标。历史学家对于究竟有多少次东征存有异议,其实整个十字军东征是一个延续200年的过程,可以说,在这200年里,西方不断有基督教徒成群结队赶往东方增援,或返回故土。到1291年,西欧在东方占领的据点全部丧失,整个东征最终以失败而结束。十字军东征是西欧封建主发动的一场侵略战争。它给东方带来了空前的灾难,使拜占廷文明走向衰落,使地中海东岸文明遭受野蛮践踏,战争造成生灵涂炭,家破人亡,山河残败。然而对西欧来说,它促进了西欧在许多方面的变化,十字军东征的过程正好与西欧走向复苏相吻合,决不是一种简单的巧合。首先,东征削弱了贵族的力量,从而加强了国王的势力,是造成封建制度衰落的原因之一。东征之时,封建贵族急需钱用,往往让一部分农奴用金钱赎买了人身自由,这就使一定数量的农奴获得了解放。有些封建主为了获得东征的费用,将一些特权出卖给富裕的城市,城市由此摆脱封建主的控制,获得自治权利。许多贵族去东方打仗,死在战场上,一去不回。相反,在国王方面,国王常常以十字军领袖的身份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于是获得了可在王国全境招募军队,征收新赋税的权利。不过,教会的政治权力也得到加强,到十三世纪,教会的权力达到它的顶峰。十字军东征促进了文化交流。十字军往往由多国骑士组成,各国的骑士就有了更多的交往。更重要的是,东征促进了东西方的交流,为欧洲人打开了一扇了解东方的窗子。欧洲人从东方学到不少东西,他们知道了稻子、柠檬、西瓜、杏子和糖等作物和产品,棉布也引入了欧洲,欧洲人还通过穆斯林学到了有关火药的知识。许多欧洲人逐渐接受了东方的一些生活习俗,一些封建主生活奢侈起来,追求东方时尚,要穿东方的丝绸服装,要住东方式的辉煌宫殿等等。十字军东征也刺激了西欧的经济发展。一方面,意大利商人特别是威尼斯商人通过运输十字军骑士和物资,促进了东方航路的发展,意大利城市也由此得益。同时十字军东征也一度打破了拜占廷和阿拉伯商人在地中海的商业霸权,大批西欧商人往东,建立了无数的商业据点,直接与东方发生商业联系,扩大了市场。此外,通过引进东方的一些产品和出口西欧产品,促进了东西方的贸易。西方封建主更追求东方时尚的生活态度促进了商品的消费。城市的苏醒西欧进入中世纪盛期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经济复苏、贸易的活跃和城市的复兴。城市复兴与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是密切相关的。在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西欧经历了一段经济退步、贸易活动萧条、城市凋敝的时期。由于庄园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商品交换活动就大大减少。即使有人想从事远距离的贸易活动也面临重重困难,比如贵金属和货币的短缺、道路交通不便、许多河流由于没有桥梁而难以穿越、途中土匪和强盗出没、沉重的封建关税和买路钱等等。以贸易和手工业为生的西欧城市人口迅速减少,曾为罗马帝国首都的罗马从帝国时期100多万人的城市,在700年时减少到不足50000人。有的城市甚至完全消失了。从9世纪起,城市人口出现增长的趋势。10世纪后半叶到11世纪初,西欧城市出现了明显的复苏迹象,旧有的城市人口进一步增加,工商业活动逐渐活跃,同时也出现了不少新兴的城市。城市的复兴给西欧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伴随城市出现,也形成了新的市民阶级,改变了中世纪的社会关系,为西欧工业文明的诞生作了重要的物质准备。城市在10世纪后的复兴是由三大原因促成的。第一个因素就是长距离贸易的重新活跃。意大利城市和佛兰德尔地区城市的繁荣与此有密切关系。意大利城市和贸易活动在中世纪前期一直存在着,这和意大利有利的地理位置有关,它处在西北欧和中近东之间。随着西北欧人对东方的逐渐了解,他们对东方的产品日益感兴趣,而这些产品大多可以在中近东得到。亚洲的产品由中国商人和穆斯林商人通过三条商路输往西方,一条是经陆路到达黑海的港口,然后用船运输到君士坦丁堡,另一条是由海路经印度洋、红海,然后由陆路到达埃及城市,第三条是海路经印度洋、波斯湾,上岸后经陆路到达地中海东部。濒临地中海的意大利商人成为这些商品的中转者,他们将这些商品运往西北欧各地,同时将西欧的一些产品输送到东方。在10世纪晚期和11世纪早期,意大利的城邦如威尼斯(Venice)、热那亚(Genoa)、比萨(Pisa)通过武力和谈判的手段获得了在君士坦丁堡、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北非的贸易权利。十字军东征有促进了意大利与东方的贸易,同时意大利又将产品经陆路运往欧洲各地,沿着商路,伦巴底地区、法兰西南部和德意志地区的城市相继繁荣起来。佛兰德尔地区的城市复苏与北欧贸易的发展有联系。在11世纪以前,来自基辅的维京人经常到达黑海地区,甚至到达君士坦丁堡购买东方的货物,然后带着这些货物北上,销往北欧。这些商路将波罗的海、北海与英格兰、欧洲大西洋沿岸和地中海联系在一起。到了12世纪,德意志商人继续沿着波罗的海和大西洋从事繁忙的贸易活动。从13世纪起,意大利商人也开始涉足大西洋沿岸的贸易。在北欧的这些贸易活动中,佛兰德尔地区(Flanders) 成为重要的商品集散地。这一地区处在多条商路的交叉点上,穿越法兰西可以到达莱因河和德意志地区,跨过英吉利海峡到达英格兰,向北可以达到波罗的海。佛兰德尔地区的毛纺织品享誉整个欧洲,手工业也十分发达。因此在佛兰德尔也涌现出一些非常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如根特(Ghent)和布鲁日(Bruges)等。在城市复兴中,教会的作用也不可忽视,这是城市复兴的第二大因素。主教的驻跸地往往会发展成相当规模的城市。以现今法国的范围,共有80位主教和大主教。许多中世纪的城市得以维持下来,就因为他们是主教的所在地。第三因素是农业的发展,由于农业技术经过积累有了长足的进步,农业产量也有了一定的提高,这就有了足够的剩余产品维持城市居民,同时也促进了劳动分工,有一部分专门的手工业者从农民的队伍里分离出来,成为城市居民。西欧这些城市复兴后逐渐摆脱了以前的封建体系。城市市民既不是领主,也不是附庸,也不是农奴。他们以商业和手工业为生,与庄园经济有很少的联系。在最初的时候,任何城市都地处一定的领地,所以也受制于封建领主。城市为了自身的发展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最终摆脱了领主的控制。当然领主不会轻易放弃对城市的权利,能让领主放弃这种权利无非是两方面因素,一是经济利益,一是暴力强迫。有些领主给予城市自治的权利,是考虑到这样做会促进在他领地上这座城市的经济繁荣,由此他可以从这座城市得到丰厚了经济回报。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些富裕的城市直接通过赎买的方式获得自治的特许状,领主在特许状里写明城市可以享受的权利。有少数城市被迫拿起武器,与领主真刀真枪地干,用武力迫使领主给予城市自治权力。 中世纪欧洲城市风貌各个城市自治特许状所规定的权利不完全一样,但基本上有四项基本权利:第一项是自由的权利。城市居民不论来自何地,是何出身,只要在城市中不间断地生活一年零一天,就获得了人身的自由,他与原来庄园和庄园领主的关系就不复存在。农奴逃到城市后也可获得自由,所以人们常说"城市的空气也自由"。第二项是赦免封建义务的权利。城市市民作为个人不再承担领主庄园的义务,对领主的义务由城市整体来承担,应该为领主承担的义务在特许状里有明确的限定和注明。第三项是城市司法权。城市有自己的法庭,城市法庭由城市中富裕家族成员组成。城市市民的案件由城市法庭审理判决,而不用再提交封建领主的法庭。第四项是商业特权。城市市民可以在本市的市场内自由经商,而对外城市来的商人征收入市税。此外,有的城市还取得部分政治上的自治权利,如伦巴底的一些城市,城市官员由部分城市市民选举。德国一些"帝国城市",市长、法官和市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市议会有指挥军队、发行货币和监督行会等的权力。有些城市如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和米兰等,不仅取得了自治,而且控制了城郊的农村,成为城邦国家。在城市经济活动中起组织作用的是行会。行会最初是自发组织的,在贸易中为了避免旅途的危险,商人们首先自发联合起来组成一些团体,这些团体后来就演变成行会。后来商业行会成了城市经商者必须加入的组织,它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它垄断了城市的贸易权,其它城市要来交易要向行为交纳一定的税费。行会规定货物的质量标准。此外它还是福利和慈善机构,它可以贷款给行会会员,救助前行会会员的鳏寡孤独,帮助遇到的行会会员。随后,从事手工业活动的工匠也按照商业行会的模式建立了自己的行会组织,手工业行会以行业为单位组织行会,不同的行业分属不同行会。手工业行会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同时也规定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产品出售的价格,以限止行会内部的竞争。只有手工作坊的师傅才能成为手工业行会正式成员。行会通过学徒制对学徒训练培养成师傅实行全程监督。学徒要成为师傅要经过两个阶段的培养。第一阶段是学徒的阶段。当孩子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将他送到师傅家学艺,通常要交一笔拜师费,由此成为学徒。学徒生活在师傅家,师傅管吃管住管穿,但不付工钱。师傅还负责传授手艺和道德教育。学徒要保证服从师傅,保守工艺秘密。学徒期从3年到12年不等。学徒期满后,就进入第二个阶段,学徒成了帮工。帮工已是熟练的手工工匠,他为师傅工作可以获得报酬。经过一段时间帮工阶段,就可以申请师傅资格。要获得师傅资格须经行会考核,帮工为了证明自己的技术,需要提交一件手工作品,英语中的"杰作"一词(masterpiece)就由此而来,行会认可后就可成为师傅,也就有资格自己独立经营手工作坊。为了防止出现过多的作坊而导致激烈的竞争,行会对帮工获取师傅数有严格控制,因此到中世纪后期,帮工成为师傅越来越困难,帮工和师傅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明显。师傅逐渐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集团,许多情况下是子承父业。中世纪的城市在规模上往往比较小,据估算,巴黎在14世纪时的人口约为6万人,在佛兰德尔地区的根特和布鲁日等城市也仅5万人,伦敦也只35000人,这些城市在当时都已经算大城市了。通常的城市人口在5000至10000人。城市往往建筑在小山坡上或河边,而且大多筑有城墙,如此便于防守。由于土地稀少和来自不易,城市的房子逐渐向高层发展,出现了五六层高的房子,同时为了增加房子里的居住空间,上一层的建筑往往比下一层再向外突出一点,到了建筑的顶端,房子的外墙甚至差不多突出到街道的中央。中世纪城市最漂亮的房子通常是一些公共或象征权力的建筑,如教堂、市政厅和行会大楼。中世纪的城市是无规划的产物,通常是随着人口不断增加而向外扩展,当城市扩大后,原来的城墙被推倒,向外再筑新的城墙,旧城墙被拆除后就成了城市中的一条环线道路,所以一些城市形成了环线加通往城门直道的道路布局,其形状颇似蜘蛛网。城中许多道路都比较狭窄和黑暗,有些地方还比较泥泞。城市没有照明,晚上行路要有人陪伴,城市也没有警察。由于卫生条件差,城市里也常常有瘟疫流行。从大封建主到真正国王:英法民族国家的产生在9世纪到10世纪,西欧存在着许多国王,但这些国王多多少少还只能算大封建主,除了对自己直接的附庸有制约外,并不能号令天下。西欧人首先承认自己是基督教徒,罗马教皇是公认的领袖,其次只对自己的领主表示忠诚,并没有民族的观念,也没有国家的观念。不过从12世纪起,西欧出现了民族的观念,民族国家开始形成。民族国家出现是经过血与火的洗礼的。民族国家形成首先是由于王权加强,而王权加强的过程就是国王与大封建主斗争的过程,就是国王与罗马教廷争夺世俗权力的过程,也是不同民族碰撞冲突、确定疆界的过程。987年,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最后一任国王去世,生后无嗣。在抗击诺曼人入侵中建功立业的巴黎伯爵、罗伯特家族的休·卡佩(Hugh Capet)被大贵族拥立为王,建立了卡佩王朝,统治法国达300多年,真正意义上的法国史从此开始。不过,在卡佩王朝初年,法兰西国王徒有虚名。所谓王国的直接领地仅局限于法兰西岛(Ile-de-France) 和卢瓦尔河(Loire)上的港口奥尔良(Orlean)。周围的大小封建领主割据一方,不从王命。到12世纪后,小领主为大领主所吞并,各大领主相对独立,著名的就有诺曼底、布列坦尼、安茹(昂儒)、香槟、阿基坦、图卢兹、勃艮第等伯爵领和公爵领。这些大封建主的领地的面积大小超过王室领地,有小国王大诸侯一说。更有甚者,1066年,作为法国国王附庸的诺曼底公爵征服英格兰,成为英格兰的国王,与法国国王平起平坐。到12世纪,法国安茹伯爵因母亲是英王亨利一世之女而入主英国(1154),称亨利二世。通过联姻和继承关系将诺曼底(Normandy)、安茹(Anjou)、曼恩(Maine)、布列塔尼(Bretagne)、波瓦图(Poitou)、阿奎丹(Aquitaine)、加斯科尼(Gascony)等领地并入英国版图。法兰西半壁江山随之而去。法国不仅四分五裂,而且有被息数吞并的危险。在民族存亡的危急关头,微不足道的那顶法兰西王冠却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顶王冠虽然震慑不了国内诸侯,但对外它却代表着法兰西民族,在十字军东征中,在和神圣罗马帝国和罗马教廷的抗争中,逐渐树立了它的威望,成为民族内聚的核心。法兰西国王借此收复失地,兼并诸侯领地,统一国土。腓力二世(奥古斯都 1180-1223)首先采取联姻、征战等手段在北方扩展疆土,然后利用英国国内矛盾,击败英国,从英王约翰手里收复了英国在法国的大部分领地。约翰由此得绰号"失地者约翰"。最后又于1214年通过布汶(Bouvines)大捷击败英国的欧洲盟友德意志皇帝与佛兰德尔伯爵,巩固了胜利成果,由此掀起了法国统一的第一个高潮。到1328年卡佩王朝最后一任国王去世时,英国在法国的领地只剩下阿奎丹和加斯科尼。在统一国土的过程中,卡佩王朝的国王还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的建设,设立了国王议事会,以后有设立了审计院和高等法院,加强税收,强化国王的司法权力。由于向教会征税,法国国王腓力四世曾与教皇发生冲突,法王得到本国封建主和富裕市民的支持,最后取得胜利。教皇朝廷于1308年被迫迁到法国的阿维农,史称"阿维农之囚"。在与教皇的斗争中,为了取得法国臣民的支持,法国国王于1302年首次在法国召集由教士、贵族和富裕市民参加的三级会议,法国由此进入等级君主制阶段,国王在全民中的号召力明显加强,他不再是一位虚君。1337年,英法起战端,断断续续延续了将百年,到1453年结束,史称百年战争。战争刚起之时,法国国王为腓力六世,英国国王是爱德华三世。1328年查理四世死后,卡佩嫡系无男嗣,王位转给卡佩旁系伐卢瓦(瓦洛亚)家族。但英王心中暗暗不满,因为爱德华三世的母亲伊莎贝拉是查理四世的妹妹,他认为自己应该是法国王位的合法继承者。就在此时,法国与英国在佛兰德尔问题上也起争端。佛兰德尔有几个城市起义反对他们的伯爵,法国国王腓力六世出兵镇压了起义,但佛兰德尔与英国有长期的商业往来,英国的羊毛主要出口佛兰德尔,佛兰德尔的毛织品输往英国。佛兰德尔民众不堪法王的统治,再次起义将法国伯爵赶跑了,和英国结成了联盟。1337年,法王一怒之下宣布收回英国在法国剩余的领地,英王为此发出挑战书,并要求取得法国王位。英国趁法王查理六世疯病缠身、法国国内阿曼涅克伯爵和勃艮第公爵内讧之机,大举入侵法国,占据法国北方半壁江山,英国幼主亨利六世自己宣布为法兰西国王。此时法王已死,太子在南方领导抗战和外敌的抗争,法兰西民族意识不断加强。一位出生于香槟的弱女子贞德毅然加入抗英斗争,她率军解救了奥尔良之围,并深知国王这面旗帜在民族解放战争中的重要作用,劝说太子前往兰斯加冕为王,称查理七世。贞德后来虽被捕牺牲,但法国已经摆脱被动局面,最后收复失地,取得了百年战争的胜利,为国土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之后,路易十一继续坚忍不拔地剥夺封建贵族的领地,当其继承者查理八世兼并了布列坦尼后,法国的近代版图基本确立。通过百年战争,法国的民族认同感大大增强,王权也达到空前强大的地步。法国国王建立了常备军,替代以前的骑士武装。国王还可以不经三级会议同意而直接征收赋税。从1484年以后,有70年间没有召开三级会议,法国进入专制君主阶段。英格兰民族国家的出现可以从征服者威廉在英格兰建国算起。英格兰在7世纪初至9世纪由7个分裂的盎格鲁一撒克逊小国组成,9世纪遭到诺曼人的入侵,大部分地区为来自北欧的丹麦人占领。在阿尔弗雷德大帝的领导下,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在与诺曼人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分裂的小国也逐渐统一。就在此时,1066年,法兰西的大领主诺曼底公爵征服了英格兰,成了英格兰的国王,在英国建立封建制度。英国的封建制度与欧洲大陆不同,一开始国王就有较大的权力。威廉把大量的英格兰土地保留在自己名下,分封给手下的采邑分散在英格兰各地,以防止贵族们联合起来。所有封建领主都要对威廉宣誓效忠,而不是仅效忠他们的直接授地者,这样所有的贵族都是国王的附庸,国王由此也建立了中央政府。在民族国家形成中,英格兰"普通法"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1154年,法国安茹伯爵继承英国王位,称亨利二世(Henry II),开创金雀花王朝,他在任期间进行司法改革。他加强了王室巡回法官的作用,他确定了巡回法官巡回的固定路线,平民在缴纳一定费用后可将自己案件从领主法庭移交王室巡回法庭审理。为了让法官知道该审判的案件,国王在各地指定建立由25人以上组成的大陪审团(grand jury),陪审团向法官提交疑犯的姓名,相当于现在的起诉陪审团。后来在13世纪还设立了12人组成的小陪审团(petit jury),参加案件的审议和审判,也称审判陪审团。每年王室法官判定的案件都记录在案,作为以后判定类似案件的依据,这样王 室的法律就替代了封建法律,以判例为基础的王室法律就被称为"普通法",意思就是普遍适用的法律,英国司法统一加强了王权,也加强了国家意识。不过,英国贵族的势力曾有一段时间得到加强,民族国家的产生也面临着与贵族的斗争。如前所述,13世纪初,英国国王约翰被法王打败,丢失了在法国的大部分土地。约翰失地之后,通过增加税收加强对国内封建主和城市的盘剥,引起封建主的反抗。1215年,英国贵族迫使英王约翰接受了《大宪章》(Magna Carta),该文件保障了封建领主的自由和特权,规定国王征收额外的赋税必须经过封建主的同意,同时在某些条款上也照顾到一些平民的利益。这一文件在当时起到了限止王权的作用,由于其中一些条款对以后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该文件被看作是英国自由精神的基石。《大宪章》以后,英国还出现了国会。13世纪60年代,一些贵族起来反对国王,领头的贵族叫西门·德·蒙特福特伯爵(Simon de Montfort)。蒙特福特甚至统治了英格兰达数月之久。1265年,蒙特福特召集了骑士和市民代表与大贵族和教士代表一起开会。蒙特福特的反叛最后被镇压下去,但这种代表会议的形式被保留下来,并得到"国会"(Parliament)的名称。最初的国会,骑士和市民的代表是和大贵族和教士的代表一起开会,后来分成两院,上院称"贵族院"(House of Lords)由贵族和教士组成,下院为"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主要是骑士和市民的代表。英国王权的最后加强与英法百年战争和后来的"蔷薇战争"是分不开的。英国在1337至1453年的英法百年战争中失败,但战争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贵族和骑士的重要性。在这次战争中,英国使用了两种新式武器,一是手拉大弓,一是火炮。英国步兵曾用快速精确的大弓打败法国的骑兵,用火炮轰开了领主的城墙,骑士和封建领主的武装优势就此丧失,这也就影响了封建贵族的地位。1455年,英国两大贵族家族为争夺王位爆发了长达三十年的内战。交战一方是当时主政的兰加斯特(Lancaster)家族,这一家族以红蔷薇为徽章;另一方是约克(York)家族,这一家族以白蔷薇为徽章,所以历史上称之为"红白蔷薇战争"(Wars of the Roses)。许多封建领主和他们的附庸加入到这场冲突之中,他们很多人由此丢了性命,贵族在这场战争中可谓两败俱伤,而坐收渔利的是王权。1485年,兰加斯特家族的亨利·都铎(Henry Tudor)打败了约克家族的国王,获得英格兰王位。随后又与兰加斯特家族联姻,由此获得两大家族的支持,最终成为英格兰国王,称亨利七世,是英国都铎王朝创立者。英格兰王权空前强大,专制君主制在都铎王朝时正式确立。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也非"罗马",称不上"帝国"在英法王权加强逐渐形成为统一的民族国家时,德意志与意大利仍然处在分裂状态,它们的最终统一要延迟到19世纪。然而,现今这两个国家的地区的很大部分在中世纪却顶着一顶吓人的帽子,叫做"神圣罗马帝国"。咋听起来,它似乎是古代罗马帝国的当然继承者,而且在中世纪封建制盛行时最具国家的模样,而且顶着"神圣"的称号,俨然非常权威似的,看一下历史事实,我们发现,"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在查理曼帝国在9世纪四分五裂以后,德意志由许多独立的小邦组成,这些小邦选出的国王其实只是一名封建领主。意大利部分地区曾处在查理曼帝国之内,当时变得更支离破碎。一些查理曼的后代称呼自己"罗马皇帝"却不能对这块土地放号施令,最后连这个头衔也失去了。教皇统治着教皇领,也不过是一个大的封建主,再加上是基督教世界的精神领袖。意大利的某些部分长期属于拜占庭帝国,而如西西里这样的地方又被穆斯林占领。936年,德意志各大封建主选举奥托一世(Otto I)为国王。这位国王雄心勃勃,又取领导才能,极有可能如法国卡佩王朝的国王那样,完成德意志的初步统一。然而这位国王喜欢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意大利,意在恢复罗马帝国,或查理曼帝国。上台以后,他兵发意大利,并马上取得了意大利北部的一些地区。当时教皇约翰十二被罗马贵族架空,实权旁落,他向奥托一世发出了求救信号,得到奥托迅速响应。在奥托一世帮教皇解围以后,教皇在962年为奥托一世加冕,称"神圣罗马帝国"(the Holy Roman Empire)皇帝,所管辖的范围包括德意志地区和意大利北部地区。在接下去的40年时间里,教皇都由德意志的国王选定。同时奥托一世还将自己的亲属任命为大主教,大贵族和大主教合而为一,大主教成了德意志的大诸侯。这种与教会复杂的关系埋下了德意志国王与教会矛盾的祸根,同时也成为德意志难以统一的原因之一。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力到亨利三世时(1039-1056年)时达到顶峰,他可以随意排斥教皇人选,任命德意志人来担任教皇。但他儿子亨利四世继位时尚年幼,德意志内部发生内战,教会乘机扩大了自己的权力,规定教皇必须由红衣主教提名。及亨利四世长大成人时,格列高利七世(Gregory VII)出任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竭力恢复教皇的权威,他认为教皇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其权力并不局限在宗教界,而且应该扩展到世俗世界。于是与当时的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发生了历史上著名的教权和俗权之争。这场教皇与皇帝的争斗持续了非常长的时间,主要的争端是世俗君主有没有对主教的任命权,亨利四世坚持他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有任命主教的权力。1076年,亨利宣布废除格列高利的教皇职务,格列高利则针锋相对,将亨利革除教籍,号召德意志的基督教徒不要对亨利效忠,另外选择德意志皇帝。亨利四世被迫于1077年1月隆冬时分,赤着双脚,穿请罪的粗衣,步行到意大利的卡诺萨(Canossa)城堡,向格列高利七世请罪。以后虽然继续有斗争,但最后基本以教会的胜利而告终。教会取得对主教的任命权,皇帝只能授予主教土地和世俗权力。罗马教廷为了消除德意志皇帝的威胁,后来还竭力反对德意志皇帝控制意大利的企图。1138年,康拉德三世(Conrad III)建立德意志中世纪历史上最强大的王朝霍亨斯陶芬王朝。1152年"红胡子"腓特烈获得教皇的加冕,正式获得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称号,他与他的前辈们一样也更关注意大利,多次对意大利进行远征。在远征意大利时,为了自己后方的稳定,他甚至鼓励贵族加强在自己领地的权力,由此更加剧了德意志分裂的局面。1190年红胡子腓特烈在十字军东征中丧命,他儿子亨利六世继位,继续为腓特烈的梦想而奋斗。最后一位试图在意大利建立统治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是亨利六世之子腓特烈二世,他于1212年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同时也兼任西西里及意大利南部的国王。他从小在南意大利长大,一生中只有8年时间在德意志度过,对德意志他也采取放纵德意志贵族的做法,一是希望他们互相争斗而不能联合起来反对他,另外希望德意志贵族能够承认他未成年的儿子成为他的继承人。而事实上,他也未能在意大利建立统一的王国,而德意志的王权依然虚弱。1250年他死后,他的儿子统治过非常短的时期,然后德意志就陷入到长期内战之中,霍亨斯陶芬王朝终告结束。神圣罗马帝国在名义上一直存在,但没有一任皇帝能真正对这片土地实际完全的控制。德意志的皇帝在早期由许多德意志小邦的统治者选举产生,后来可选皇帝的诸侯数逐渐减少。1356年,根据查理四世(Charles IV)皇帝的《黄金诏书》,选帝侯定为七个,它们分别是科隆(Clogne)、美茵茨(Mainz)和特里尔(Trier)的大主教,以及波希米亚(Bohemia)国王、萨克森(Saxony)公爵、勃兰登堡(Bradenburg)边地侯和巴拉丁(Palatinate)伯爵。所以神圣罗马帝国始终是一个诸侯联邦的国家,而且没有中央政府机构,没有常备军,再加上罗马教皇不许他们染指意大利事务,因此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所讽刺的那样,这个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也非罗马,更不是帝国。并非文化沙漠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将中世纪看作"黑暗年代",最主要认为这一时期的文化暗淡无光,或者将这一时期看作是文化的沙漠时期,其实不然。我们在讲到查理曼帝国时,曾讲到文化的复兴,虽然这一复兴持续的时间非常短,但由于古典文献的保存和传抄,加上教育的发展,这就为中世纪盛期文化的全面复苏打下了基础。特别是在西欧城市复兴以后,文化发展有了它的舞台。借着城市的舞台,中世纪文化展现出它的魅力,成为西方近代文化繁荣的前奏。民族语言和文学的发展是西欧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在西罗马帝国崩溃后的几个世纪里,拉丁语仍是西欧的通用书写语言,而且有知识的人士也说拉丁语。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的日常语言用的是本地的方言,这些方言后来演变为民族语言,如英语、法语、意大利语、德语和西班牙语等。随着民族语言的产生和发展,有人开始用民族语言来写作,而最早用民族语言写作的作品是文学作品,因为文学与民间联系比较紧密,它的流传需要借助民族语言。最早的方言文学是行吟诗人的作品,他们到处游荡,用可以吟唱的诗歌歌颂着骑士的爱情和勇敢,这些诗歌用方言写成,在领主的城堡里,或君主的宫廷里演出。更为重要的方言文学是英雄史诗。史诗是根据早期日耳曼人的口头文学,由文人加工整理而形成的。最著名的史诗有法国的《罗兰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和西班牙的《熙德》等。《罗兰之歌》在11世纪晚期开始流传,12世纪时用方言罗曼语写成。罗兰是一位勇敢的骑士,也是查理大帝的爱将,查理大帝取得军事胜利班师回朝途中,在西班牙遭到穆斯林的袭击,罗兰为掩护撤退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最后,查理大帝为之报仇,消灭全部敌人,并处死了内奸。《尼伯龙根之歌》成文在1200年前后,讲述了王子西格夫里特杀死怪龙,取得尼伯龙根族神奇宝物的传说故事。这部史诗所用的诗体后来被称为尼伯龙根诗体,影响了以后德国的诗歌创作。《熙德》塑造了西班牙人民反对阿拉伯人入侵斗争中的英雄--熙德的形象("熙德",阿拉伯语,本意为"首领"或"封主",是对11世纪时西班牙英雄罗德利戈·德·比代尔的尊称)。此外在英国也有关于阿瑟王和圆桌骑士的传说,后来流传到西欧各地,甚至成为法国骑士文学的素材。12、13世纪,骑士文学代替英雄史诗逐渐成为西欧文学主流。骑士文学分为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两大类。骑士抒情诗的中心是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它的主要内容是歌颂骑士的英勇事迹和爱情。其中最著名的是《破晓歌》,它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与贵夫人幽会以及破晓时依依惜别的缠绵之情。骑士传奇起源于法国北方,主题是骑士为了爱情、荣誉,冒险游侠的故事。骑士传奇中,以描写"亚瑟王故事"的作品数量最多,以12世纪法国作家特洛亚所写的《郎斯洛》最为有名。城市兴起,随着市民人数的增加,出现了新的文学受众,也推动了新的文学形式的发展,市民文学也就成了新宠。在法国重新活跃的城市里,出现了一种"韵文故事"的文学。韵文故事用押韵的诗行写成,短小精悍,诙谐幽默,嘲笑骑士和所有人的愚蠢无知,讽刺封建主和教士的贪婪。与韵文故事较为相似的市民文学还有寓言,最著名的是《列那狐的故事》。作品中的角色都是动物,而这些动物往往隐喻某些社会人物和阶层。如狮王是专制国王的化身,骆驼有点类似教皇,狼和熊代表封建主,许多弱小的动物象征着平民百姓。主角列那狐聪明狡猾则代表了新兴市民阶级。中世纪另一种方言文学形式是圣迹剧(miracle play)。最初这是一种短小的以圣经为题材的宗教剧,在10和11世纪起发展起来,用于庆祝特定的宗教节日,最初是用拉丁语写作的。在城市兴起以后,13世纪起,圣迹剧用方言写作和演出,剧本也变长了。演出的地点通常在城市的集市上,观众也越来越多。最著名的圣迹剧是《诺亚的洪水》(Noye's Fludde),讲述了诺亚方舟的故事。中世纪方言文学最杰出的代表要数但丁(Dante)和乔叟(Chaucer)。但丁生于意大利的佛罗伦萨(Florence),1265年开始,他用拉丁语写学术论著。但在诗歌创作上,他使用的是意大利当地的方言托斯卡纳(Tuscany)语。但丁的诗作广泛流传,意大利人喜欢他的作品,于是托斯卡纳方言逐渐演变为全意大利的通用语言,但丁也被看作是现代意大利语之父。但丁最伟大的著作就是《神曲》。全诗分成《地狱》、《炼狱》和《天国》三部分,叙述了但丁在人类智慧的化身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带领下,穿过黑暗的森林,经过地狱、炼狱和天国,在天国门口,维吉尔离去,但丁与知识的化身、他心中的情人贝雅特里齐相见,她引导他进入天国,见到了上帝的荣光。在从地狱到天国的旅途中,但丁遇到许多当世或去世名人的灵魂,他将他们分别定位为善的和邪恶的,来现实中的人和社会进行批判,可以认为是文艺复兴的前奏曲。乔叟是英国作家,生于1340年。他的名著《坎特伯雷故事集》用英语中部方言写成,大多以韵诗形式来叙事,描述了朝圣者前往坎特伯雷大教堂朝圣托马斯·贝克特像的情形,就如许多同时代的一些作家一样,故事集对教士进行了嘲讽。由于他的作品非常受欢迎,因此英语中部方言成了近代英语的先驱。西欧中世纪在文化方面的另一重要创造是大学的诞生,全世界现代大学制度都从此而来。如前所述,在中世纪早期,受教育的主要是贵族和僧侣,教师也主要集中在修道院和教堂里。当城市发展起来后,出现了所有人都能上学的学校。在城市里,有些觉得有知识可以传授的人可以建学校吸引愿意学这些知识的学生,同时收取一定的费用。当学生和教师人数都不断增加后,他们也学着商人和手工业者建立行会,他们建立的行会叫做"universityas",拉丁语的意思就是"任何人的协会",后来演变成以教育为目的而结成的团体"大学"(university)。早期的大学具有相对独立性,原则上由皇帝、教皇或国王批准,不受当地教会或政府的管辖。从1000年到1200年,西欧最早出现的大学主要有四所,它们是位于意大利那不勒斯附近的萨莱诺(Salerno)大学、意大利的博洛尼亚(Bologna)大学、法国的巴黎(Paris)大学和英国的牛津(Oxford)大学。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以神学和文科为主。在中世纪,大学文科的科目包括拉丁语语法、逻辑、修辞学、算术、几何学、天文学和音乐。萨莱诺大学本来从医学专科学校发展而来,仍以医学教学为主。博洛尼亚大学则以教学罗马法和宗教教规而闻名。在1200年以后,欧洲又有许多大学涌现,如英国的剑桥大学、法国的图卢兹大学、意大利的帕多瓦大学、那不勒斯大学、西班牙的帕伦西大学和葡萄牙的里斯本大学等。据统计,至1500年时,欧洲实际存在的大学总共有79所。中世纪大学的管理方式是行会式的,但行会的主体有两种类型。以博洛尼亚大学为代表的模式是以学生为主体,学生们组成"学生会社"(或称"学生行会"),制定学校规章,负责教师聘用工作、确定学费金额、决定作息时间等。在南方的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更多地采用博洛尼亚的模式。另一种模式以巴黎大学为代表,它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们组成自己的会社,选举校长,制定教学计划,并负责考试及授予学位等工作。北方的英国、德国、丹麦和瑞典等国大学的形式与巴黎大学相似。后来博洛尼亚模式逐渐衰微,巴黎大学模式成为欧洲大学的。 中世纪大学课堂教学大学逐渐建立标准教学课程和学位制。学习阶段与行会的学徒制也有相似的地方。当时的大学在入学年龄、入学时间和学习期限上没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当学生得到学士学位(Bachelor)后就相当于学生完成了学徒阶段的学习。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就可以获得硕士学位(Master),意思就是满师了,学生才可以进入教师行列。学生通常先要经过文科阶段的学习,然后才能接受专科(神学、法学和医学)的教育。当时大学的条件也比较简陋,由于印刷术还未引入欧洲,课本是手抄的,或者由老师在上课时慢慢的念,学生奋力的记。学文科的学生大量的时间化费在解答这样一些问题上:我们如何证明上帝的存在?天堂是什么样子的?人如何才能避免落入魔鬼的手中?天使有什么权力?国王有什么权力?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什么样的?商人出售的商品价格如何才合理?等等。大学本身是世俗文化的产物,然而文化受到教会控制的中世纪里,大学也免不了受到教会的制约,譬如教会有批准建校之权,许多大学教师最初也来自教会,学校的神学课程和某些知识也是为教会服务的。尽管如此,大学对西欧中世纪社会和文化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仍然不可否认,它的学术研究和思想交流为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提供了思想基础。在中世纪,西欧的学者花费大量时间试图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与教会早期一些神学家的论点进行调和。亚里士多德强调人类的理性,教会的神学家们却坚持信仰,中世纪哲学家想对调和理性和信仰的关系,或用古希腊哲学家的逻辑工具来为求证神学的原理服务。这种融合了古希腊哲学因素和基督教信仰的哲学,通常是一些学者在教会学校或大学里讲授或研究的,因此叫做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经院哲学的目的是为了论证圣经的正确性,论证上帝的存在,论证人类的生活都是由上帝安排的,但它把理性、逻辑思维和一些科学知识包括在自己的体系之内,利用它们来为自己的理论服务,这就包含了否定它自己的对立面。虽然经院哲学本身有禁锢人的思想一面,考证的问题常常显得繁琐和荒唐,如"一个针尖上可以站多少天使.""天堂里的玫瑰花是否有刺"等等,但人们在思辨之中学会了思考,学会了辩证的方法,为后来近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铺平了道路。早期重要的经院哲学家中值得一提的是彼得·阿贝拉尔(Peter Abelard),他在12世纪上半叶在巴黎大学任教。在他的代表作《是与否》(Sic et Non)中,他提出了150个关于基督教教理的问题,然后从《圣经》、教皇的赦令和教会神学家的论著中收集了他们对这些问题陈述,这些陈述中不乏互相矛盾。阿贝拉尔让他的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得出自己的结论。他的名言是:"由怀疑我们走向探究,由探究我们获得真理。"经院哲学最伟大的哲学家是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他是一位多明我会的修士,在13世纪后半叶,他写成他最重要的著作《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在这部著作中,他系统地列举出基督教教理的主要论点,然后加以仔细的论证,试图说明这些道理人们通过理性、通过逻辑推理,通过人们的信仰都可以认识。由此他创立了一套新的哲学和神学体系,他也被教会封为圣徒,他的著作仍然是现在神学院的必读书。在中世纪,西欧的建筑、绘画和雕塑者是为基督教服务的,建筑艺术集中在教堂的建造上,绘画描述的都是圣经人物和故事,主要为宣传教义服务,雕塑也主要是神像和圣徒像,利用偶像来引导人们的信仰。尽管如此,中世纪还是留下了不少艺术精品,许多在今天仍然是西欧非常珍贵的文化遗产。中世纪艺术中最值得称道的是建筑艺术,它也是中世纪艺术的中心,其它的艺术形式也主要是为美化建筑服务的。建造教堂一方面当然是为了表达中世纪时期人们的宗教情感,同时追求建筑的宏伟也反映出人们希望表现本地的荣耀,也包含本地的或民族的情感。中世纪教堂建筑分为两种不同的风格,9~12世纪为罗马式建筑,12~15世纪为哥特式建筑。大规模建筑教堂是从9世纪开始的,当时教堂建筑普遍采用类似古罗马建筑的圆拱、穹顶和梁柱等建筑构件,而且建筑高度也像罗马建筑一样普遍不高,因此,这个时代的建筑风格被称为罗马式(Romanesque)。巨大和沉重的穹顶,使得罗马式教堂必须用坚厚的石墙去支撑,窗户也不能开得太大,以免影响墙壁的坚固,所以教堂内部显得比较昏暗。但拱券和柱子平实简明的风格也使得教堂显得庄严和肃穆。教堂内部较少用雕塑来装饰,主要的装饰品是壁画。教堂大门两侧和门楣上有一些雕塑,但人物造型通常比例失调,姿态也比较呆板。具有代表性的有法国的图卢兹城圣塞尔南教堂、德国的沃姆斯教堂、美因斯大教堂和意大利的圣安布罗索教堂、比萨大教堂等。值得注意的是,著名的比萨斜塔是教堂的塔楼,但与教堂本身是分开的。法国图卢兹圣塞尔南教堂(罗马式) 圣塞尔南教堂内殿从12世纪中叶起,西欧教堂出现了新的建筑风格。这种风格与先前的罗马式大不相同,以致于到了文艺复兴时代,这种风格成了崇尚希腊罗马建筑那些文人们的讽刺对象,他们戏称之为"哥特式",意思是说这是一种属于日耳曼蛮族的建筑。然而,哥特式建筑实际上并不粗野,甚至可以认为是超越前人最为优美的建筑风格之一。现在大受游人追捧的教堂建筑许多都是哥特式建筑的代表作,最有名的有法国的巴黎圣母院、夏特尔教堂、兰斯大教堂,德国的科隆大教堂,英国的索尔兹伯雷大教堂,意大利的米兰大教堂等。哥特式教堂一反罗马式低矮沉重的风格,突出教堂的高度以及外形的纤巧。为了增加高度,哥特式教堂用尖形拱门代替罗马式半圆拱门,内部采用肋拱替代原来罗马式的圆拱,外部有许多高耸的双塔或尖塔,墙壁较薄,窗户较大,并饰有彩色玻璃图案,室内光线充足,由于教堂加高,墙壁变簿,且多开窗,就需要用飞券(飞扶壁)来支撑墙体,因此飞券也成了哥特式风格的一大标志。门前饰有许多形象生动的浮雕和石刻。教堂内部装饰有各种雕刻、彩绘。高大的窗户上镶着彩色玻璃,阳光透射到教堂内,与祭坛上的金银器皿、鲜花、十字架和烛光交相辉映,使教堂更显得富丽、威严。巴黎圣母院(哥特式) 巴黎圣母院内殿被人们称为中世纪的西欧其实呈现出来的并不是一种色彩,在时间长河里,它在不断变化着。从5世纪到9世纪是西欧文明逐渐成型的时期,也是封建制度确立的时期。在十世纪以后,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变化,如经济复苏,城市重新活跃,民族国家形成,文化逐渐繁荣,中世纪进入它的鼎盛时期。而在这一阶段,封建制度开始走向衰落,西方的文明史已经走到了近代文明的大门口。中世纪的西欧文明为西欧近代文明的腾飞准备了条件,没有中世纪的积累,就不可以有欧洲近代的厚积薄发,从这一意义说,中世纪的西欧文明是欧洲古典文明与近代文明之间的桥梁,其作用不容忽视和低估。参考书目:黄春高:《西欧封建社会》,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9 年。朱伟奇:《中世纪骑士精神》,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英 ] 佩里·安德森:《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年。[ 比 ] 亨利·皮雷纳 《中世纪的城市》,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 年。[ 德 ] 汉斯-维尔纳·格茨:《欧洲中世纪生活》,中译本,东方出版社,2002 年。[ 德 ]诺贝特·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上下册),中译本,三联书店,1998年。第十二章 从文艺复兴到宗教改革:跨过近代的门槛------------------------------------------------------------------------------   当我们走完中世纪欧洲文明的历程,来到西方近代文明的门口时,有人会问:西方近代文明与中世纪文明的最大不同是什么?我们一下子能想到的回答可能在于物质文明方面,你看,西方近代所拥有的那些机器、那些交通工具、那些先进武器不是与中世纪使用的那些工具和武器有天壤之别吗?这不能说没有道理,生产力的巨大变化当然是时代进步的重要标志,然而有些更深刻的变化,或者从文明史的角度来说,更深刻的变化出自人们对世界的态度、对生活的态度的改变,也就是人们世界观的改变。人们开始用全新的眼光来看待他们周围发生的一切事情。宗教信仰依然强烈,但它已不是用来解释身边事物变化的唯一途径。人们从人的行为本身去寻找政治变化的原因,人们取得的成就也与人本身的努力分不开,自然灾害不一定是上帝超自然能力的表现,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人本身的发展等等。当然,这些变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下子作用于整个欧洲,这是一种渐变的过程。而作为这种渐变开始的标志是文化上的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上的宗教改革运动,发生的时间大致从14世纪中叶开始到17世纪。人啊,你是万物之灵!从14世纪中叶起,在欧洲出现了一场在哲学和艺术领域的文化运动。当时这场运动的参与者希望使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知识和文化获得新生,因此这场运动也被后来人称之为"文艺 复兴"(Renaissance)。原词来自法语,意为"新生"。以前的学者喜欢将文艺复兴看作是与中世纪完全决裂的运动,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同意,文艺复兴运动其实是中世纪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开始于中世纪的文化繁荣的继续。同时部分学者还认为,文艺复兴并非仅仅局限于哲学和艺术方面,它实际上是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文艺复兴运动发端于意大利,原因非常好理解,文艺复兴本身是为了恢复希腊罗马的文化,意大利原来是罗马帝国的中心地区,当地存留着许多罗马的古迹和文献,这些东西自然地起到提醒意大利人是古代罗马传人的作用,当文化研究和探讨发展到一定阶段,这里的人自然对古典文化产生崇敬的心情;其次,意大利与东方的贸易使它与拜占庭帝国和阿拉伯文明接触较多,而从他们那里能接触到更多希腊罗马的古代文明,给予他们更多的启发;此外,意大利城市繁荣和经济发展为文化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合适的舞台,教皇和贵族的财力一定上推动了艺术创作,城市作为居民和文化的集中地,成为新文化的孵化器。文艺复兴的中心就是意大利的一些重要城市,其中有佛罗伦萨、罗马和威尼斯。文艺复兴的核心内容是人文主义(Humanism)思潮的传播,由此推动人们去发现真实的人生和现实的世界。这是初步登上历史舞台的欧洲资产阶级的精神体现。英文 Humanism一词,中文译作"人文主义",也有译成"人道主义"、"人本主义"。它的含义大致是:强调对人的尊严予以热情关注,倡导以人为中心,提倡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当时的人文主义者认为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便是以人为中心的文化),这是一种和中世纪以神为中心的文化相对立的文化。事实上,"人文主义"的发展有个过程。14世纪中叶,一些意大利学者对欧洲古典文化发生兴趣,他们在这方面的兴趣与中世纪的学者有所不同。如前所述,在中世纪,欧洲的学者也研究过古典哲学,但他所做的是调和古典哲学和基督教神学,研究古典哲学主要为基督教神学服务,而且就古典文化来说,他们更多地关注希腊哲学,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学者继承了中世纪学者对古典文化研究的成果,而且将关注重心转移到罗马文化,不是用古典哲学为神学服务,而是试图了解古典文化的本旨,试图掌握古典文化本身的精髓,为自己现实生活服务。他们认为可以从希腊罗马人那里学到好的品德,从希腊罗马的作品中获得有益的道德伦理取向。他们不仅注意古典文献中的内容,也非常关注文献的形式,他们通过模仿古代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写作方法,可以达到教化人的同样效果。意大利学者最初特别强调要通过古典文献的学习掌握古典时期的语法、修辞、历史和诗歌方面的知识。这四科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人文学"(humanities),推动这方面研究的学者就被称为"人文主义者"(humanists)。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对古典文化的探究,变成了一种新的生活态度。人们开始认为,知道世界上的事情是如何产生和如何运作非常重要。于是人文主义者开始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开始认识到人们应当更多地参与现实生活。他们认为人们应该享受现实生活,而不是仅仅把现世生活作为来世生活的准备。不论人类犯过什么样的过错,人是非常聪明的,足以作出他们自己正确的决定,人的尊严要得到尊重,个人的成就要得到赞扬,由此产生了真正的"人文主义"的精神。这样,文艺复兴的思想家们甚至超越了古典学者,提出了自己一种崭新的人生态度和世界观,这种精神给西方文明注入了新的内容。公认的最早的人文主义代表人物是14世纪生活于佛罗伦萨的弗朗西斯科·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h)。他的童年是在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渡过的。后来他曾漫游欧洲各地,搜集、研究古希腊、古罗马的手稿和作品。他是一名著名的诗人,以他的《歌集》名扬后世。而当时的重要影响体现在他有关罗马人道德问题的论述上。他认为罗马人是最好的道德楷模,因此学习罗马人的知识,掌握拉丁语,模仿罗马人的写作,可以成为罗马人那样有道德的人。彼特拉克本人仍然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然而他对教会的一些作为表示不满,对经院哲学也持批评态度,有时也陷入崇尚罗马精神与坚持基督教教义矛盾的痛苦之中。意大利另一位重要的人文主义者是比彼特拉克晚一个多世纪的政治学家尼科洛·马基雅维利(Niccolo Machiavelli,1469-1527)。他也是佛罗伦萨人,幼年家境贫寒,靠自学成才。当佛罗伦萨建立城邦共和国时,他一度出任外交官,后共和国失败,他也就结束了政治生涯,潜心著书立说,写了不少政治哲学和历史学方面的著作,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他1513年写成的《君主论》(the Prince)。他用人文主义的理性思维来考虑和分析政治,考虑政府的运作。他从古罗马历史中寻找国家壮大、政府强大的秘诀,发现君主获取政权掌握政权的钥匙。他认为在现实世界中,强权超越理想,决定一切。让人畏惧的君主比受人热爱的君主更安全。统治者可以利用一切手段来维护国家的安全,决不用考虑诚实、正义、荣誉这些道德问题。当时马基雅维利从纯粹人性的角度和现实的角度来看待政治问题,寄希望于意大利的君主实现意大利的统一和强大,这种理论在他所处的时代表现出历史进步性,有其积极意义,然而由于他的学说摒弃了政治的道德约束,以后就成为许多法西斯分子政治实践的指南,事物走向反面,这可能是马基雅维利本人所始料不及的。人文主义的思想并不局限于意大利。人文主义在意大利产生后迅速传遍整个西欧,德国、尼德兰(Netherlands) 、法国、英国无不受到它的影响。思想的传播可以有多种途径,一种是学者本身的游历,在周游世界中,学者之间有了交流;另一种是通过大学的途径,一些来自欧洲北部的学生在意大利大学学习,随后他们将前沿的思想带到欧洲各地;印刷术的引入和改进也促进了思想的传播,中国的印刷术经阿拉伯人传入西方,活字印刷在中国早已出现,但由于汉字的特点阻碍了它的推广。大约在1450年左右,德意志美茵次的约翰·谷登堡在欧洲最早采用活字印刷技术,书籍印刷变得更为简便容易,新的思想就随着书籍的流传而得到传播。欧洲北部最杰出的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就是通过书籍了解到新思想的,在此基础上,他加以进一步的阐发,为人文主义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伊拉斯谟约在1466年出生在尼德兰,但他实际上是一位世界性的人物。他生于鹿特丹(Rotterdam),早年进入修道院,但30岁时离开修道院,到巴黎大学求学。后来游历了西欧各国。他长期在德国的大学里任教,后入德国籍。1513年后定居瑞士,丰富的阅历和学识经验,使他成为北欧人文主义者的领袖。北欧人文主义者与意大利人文主义者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不仅关心古希腊和罗马的文化,而且还注意研究原始基督教的文献。他们常常被称为基督教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用人文主义的思辨方式运用于《圣经》和早期教父学著作的研究,他认为基督教最基本的精神是热爱上帝和热爱周围的人,而现在的教会由于过多强调繁复的形式和礼节而忽视了这种精神。在他书里有一段较为著名的论说,他假设修士们在上帝面前经受最后审判的情形,一位教士会吹嘘他如何以鱼为食,由此戒除吃肉,"另一个会夸口说他60年来除了手指戴着手套的时候外,从来没有碰过一文钱",基督就会打断他们,对他们说,如何穿僧衣,如何祈祷和如何戒食,不是圣父留下的教训,圣父的教训是要求你们去彼此相爱。然而,"这教训我没听哪一位申辩者说他已经忠实履行过了。" 为了扩大影响,伊拉斯谟写了许多通俗的小册子。最著名的一本讽刺性的书就是《愚人颂》(In Praise of Folly),该书针贬了教士和普通基督教徒的无知、迷信和罪恶,对教会的繁文缛节和教会对《圣经》的部分解释提出了批评。 伊拉斯谟画像人文主义的思想甚至在英格兰也有回响,英国的文艺复兴运动,一般说来开始得比西欧其他国家晚,但延续的时间很长,一直到17世纪初才达到高潮。伊拉斯谟的朋友、英国的人文主义者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在1516年写了流传更广的著作《乌托邦》(Utopia)。他在该书中批判现实社会,设想和描绘了他认为的理想社会。这个被称为"乌托邦"的社会全部由自由的公民组成,一切官吏均选举产生。法律依靠公民的觉悟自行维持,没有警察和强力机构。社会实行财产共有,没有金钱,由此消除了人的贪婪。人们都信奉一种简朴、劝人向善的宗教。不过,在英格兰人文主义最杰出的成果体现在文学方面。人文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就是莎士比亚(Williams Shakespeare)。他在16世纪和17世纪前半叶创作了一系列戏剧,其中最为著名的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威尼斯商人》、《哈姆雷特》、《麦克白斯》、《奥塞罗》和《李尔王》等。他从人文主义的思想中获得营养,他所塑造的人物体现了他对道德问题的思考。剧中人物个性鲜明,又具有多面性,富有人性色彩,剧作写作语言生动优美,词汇丰富,是英国文学宝库瑰丽的珍宝。放荡的法尔斯塔夫、忧郁的哈姆雷特、对爱情忠贞不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悲惨的麦克白斯直至今天仍然是西方家喻户晓的人物。而哈姆雷特关于人的精彩议论正是人文主义对人类本身所赞扬的集中体现:"人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艺术巨匠们的创造:有的神秘,有的宏伟,有的秀美文艺复兴首先是思想观念上的突破,但它留给后人印象更为深刻的成就却表现在艺术方面,这是一个艺术巨匠辈出的时代。这些艺术巨匠的作品在表现力上与中世纪的作品大相异趣。首先,中世纪的艺术作品主要是为图解和诠释基督教教义服务的,所以它们的手法是象征性的,艺术家不考虑人像的姿态和表情,通常用拙劣的手势来传递情感的信息,人像形态呆板而面无表情,甚至人体结构也常常变形,人和周围环境、人和人的比例也根据教义的重要性来表现,常常也不成比例,重要的人的体形要超过周边的人。文艺复兴时期,许多作品也为装饰教堂和教会的建筑服务,但它们却是借宗教题材来表达现实人的生活、道德追求和人的现实情感,因此它们都像罗马时代的艺术品那样注重写实性。耶稣、圣母、大卫、亚当和夏娃等《圣经》人物都表现得与现实人一般。他们生活的环境也与当时人所生活的环境一样,当然文艺复兴作品,也有表现罗马神话题材的,还有表现古希腊和古罗马人物的,特别是到后期,在意大利以外地区,有些作品纯粹表现现实人物和现实场景,更具有世俗的意味。其次,文艺复兴作品的写实性是通过新的绘画手法来实现的,这一新的绘画技巧被称为"透视法"(perspective),单点透视的方法后来成了西方绘画最重要特点。这种技巧简单地说,就是远处的物体要画得比近处的要小,在无穷远的地方就产生一个聚集点,所有的物体的平行线和平面最后都聚合到这一点上,这就叫单点透视。当一张画上有多个无穷远的聚集点,就叫做多点透视,中国古代绘画一般都采用多点透视。透视法的使用,使得平面的绘画更具有立体感、纵深感和空间感,也就更接近生活中我们肉眼所看到的现实场景。然而,在这些共性之后,文艺复兴的艺术家们都是非常富有个性的,他们创作的作品也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文艺复兴艺术的发祥地也在意大利。新画风的先驱可以追溯到14世纪初的乔托(Giotto)以及15世纪早期的马萨乔(Massaccio),他们两人主要为教堂作壁画。佛罗伦萨人乔托传给后世的名作有以基督生平为题材、为帕多瓦(Padua)一所小教堂所的一组壁画,其中就有著名的《哀悼基督》,此外还有《圣母的荣光》、《受胎告知》、《犹大的接吻》、《逃出埃及》等。乔托的绘画已经初步使用了透视法,景有远近,人分前后,人物衣褶显出了流动的线条和阴影,姿态和表情也更为生动。同为佛罗伦萨人、但比乔托晚了一世纪的画家马萨乔在新画风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在名作《逐乐园》中,大胆地刻画了亚当和夏娃的祼体形象,把真实的人体在真实的透视空间中展示出来。在他的画中,人类虽然怀着原因被上帝逐出伊甸园,但他们并不丑陋,他们悲伤着,但却迈着矫健的步伐走向未来。另一副名画《纳税钱》则在透视的空间中,表现了一个个富有个性的《圣经》人物。巴萨乔:《纳税钱》这种对写实和古典题材的追求到15世纪的佛罗伦萨又催生了另一个著名画家的诞生。他就是被人们称为佛罗伦萨画派最后一位大师的桑德罗·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他的创作许多以古代希腊罗马的传说为题材,但注入一种唯美的追求。他非常喜欢用优美的线条来勾勒出人体的美丽,而通过人物的表情、微风和碎花,又常常让他的作品透出一点淡淡的哀愁。即使如《春》和《维纳斯的诞生》这样本该以喜悦期盼的心情去迎接的场景,在波提切利笔下也以婉约之美表现出来。傅雷先生将他的画风概括为"妩媚"二字,是非常有道理的。波提切利:《春》15世纪晚期到16世纪初,意大利文艺复兴进入它的全盛时期。这时期意大利涌现出"文艺复兴三杰",他们就是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米开朗基罗(Michelangelo Buonarroti)和拉斐尔(Raphael)。如果都用两个字来概括他们的艺术风格的话,达芬奇可用"神奇",米开朗基罗可用"宏伟",拉斐尔可用"秀美"。达芬奇的艺术作品并不多,但他是一位全才,除了绘画外,他还是音乐家、建筑家、数学家和科学家,人们在他的手稿中发现过许多机械发明和对人体和动物的研究。在绘画方面,他对绘画颜料和绘画的技法不断进行探索,许多壁画由于没有采用当时常用的湿壁法,而难以经受时间的损害。他的许多画也常常让人颇费思量,《岩间圣母》将耶稣和施洗者约翰表现为婴孩的形象,背景放在奇石林立的岩洞之中,既反映出达芬奇对地质学方面的兴趣,同时也使画更充满着神奇的感觉。《最后的晚餐》无疑是他最著名的画作之一,古典的三角形稳定构图体现在每一组人中,但人物高低不同的安排和各人不同的表情又传递出一种不安的气氛。《蒙娜利莎》的神秘微笑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而此画的神奇也体现在达芬奇有意使用的视觉错觉上,人物左右的风景远近高低各不同,却让人察觉不出。 达芬奇:《蒙娜利莎》米开朗基罗的作品都带有一种宏伟的气度,这种气度不仅表现在作品的体积上,而且也表现在人物的体格、体态和神情上。米开朗基罗并不太喜欢绘画,他认为雕塑才是真正的艺术。他的雕塑作品从《哀悼基督》到《大卫》再到《摩西》每一座都是雕塑史上的丰碑,这些作品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充分展现出中年男子的那种阳刚之气和威武之气。由于历史的原因,米开朗基罗被迫为教皇用壁画去装饰西斯廷教堂(Sistine Chapel)。经过5年艰巨的工作,他最终向人们展示了他的绘画才能。西斯廷教堂的天花板全被他宏大无比的壁画所覆盖,西斯庭天顶画以圣经《创世记》为主线,分成九个画面,分别描绘《神分光暗》、《创造日月与动植物》、《创造水和大地》、《创造亚当》、《创造夏娃》、《原罪·逐出乐园》、《挪亚祭献》、《洪水》、《挪亚醉酒》等九个主题。体魄健壮的亚当和叱咤风云造物主无不反映出对人性的赞美。晚年,米开朗基罗又在西斯廷教堂的一堵墙壁上又创作了另一副巨制《最后的审判》。米开朗基罗和达芬奇一样也是全才,他也从事诗歌创作,同时也是非凡的建筑大师,他是凡蒂冈(Vatican)圣彼得教堂的设计师之一。 米开朗基罗:《哀悼基督》拉斐尔比上述两位大师年纪都要小,而且也没有上述两位大师那样长寿,37岁就不幸去世。不过在短暂的人生中,他留下许多不朽的作品。在风格上,他与米开朗基罗形成鲜明对照。他不太画体态健壮的男子形象,偏爱画些温柔美貌的圣母与圣婴,还常常用秀美静谧的风景衬托圣母的美丽和圣婴的可爱。唯一的例外是他的《西斯廷圣母》,在这副后期创作的圣母像中,我们看到风吹衣动,看到圣婴忧郁的眼神,看到背景露出痛苦表情的灵魂,透出作者对世界的忧虑。此外,他的《雅典学派》则完全将古代希腊的先贤们囊括其中,反映了作者对古希腊学者们的崇敬和向往。 拉斐尔:《草地上的圣母》过了盛期以后,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中还出现了威尼斯画派,代表人物是提香。他的画讲究色彩的绚丽,并且更具有世俗化的倾向,即使是宗教题材的作品,画中的圣女和天使往往表现为肌肤圆润的上流妇女形象,常用裸体来表现。神话题材的作品常常表现人们饮酒狂欢的场面,这是对中世纪禁欲主义的挑战。代表作有《天上的爱与人间的爱》、《花神》、《酒神祭》、《乌尔比诺的维纳斯》等。他的绘画深得当时西欧一些君主的喜爱,由此为他带来不少的财富。意大利的画风迅速扩展到欧洲其他地方,商人将意大利的绘画带到欧洲各个角落,同样引起了那里人们的兴趣,许多艺术家到意大利学习取经,汲取艺术营养,然后结合本地的特点将这种画风发扬光大。佛兰德尔的画家在这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人们也称他们为佛勒芒(Flemish)画家,佛勒芒的意思就是"出自佛兰德尔的"。那里的画家喜欢在油画布上作画,而不是像意大利人那样喜欢在墙上作画。15世纪最早采用写实画风的是凡·艾克兄弟(Hubert and Jan van Eyck),他们的代表作有两兄弟历时10多载合作完成的《根特祭坛画》和扬·凡·艾克的《阿尔诺芬尼夫妇像》等。他们的画非常注意细节的写实,扬·凡·艾克的《阿尔诺芬尼夫妇像》中连镜子中反射出的影像都刻画得清清楚楚,细节的刻画令人叹为观止。佛勒芒画家中还有一位非常伟大的农民画家布吕盖尔(Pieter Bruegel),他生活于16世纪中叶,他的画完全反映当地农民的现实生活,绘出了他们乡村舞会、婚宴、滑雪打猎的场景。德意志这方面的杰出代表是丢勒(Albrecht Durer),他擅长铜版画和木版画,得益于印刷术的发展,他将他的画用作书中的插图。另一个德意志画家小霍尔拜因(Hans Holbein the Younger)则画了许多当时非常著名的人物,如伊拉斯谟、托马斯·莫尔、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等,反映了当时人文主义者对个人作用和声望荣誉的重视。人因信仰而得救:马丁?路德如是说在文艺复兴运动中,有一些基督教人文主义者已经对教会的一些作为提出了批评,不过总体上这还是属于教会外部的。在教会内部,14世纪和15世纪也出现了局部的改革呼声,比如14世纪晚期,英格兰的教士和牛津大学的教师约翰·威克利夫就对教皇的绝对权威提出挑战,认为耶稣可以直接拯救人们灵魂,而不需要任何中间人的帮助,鼓吹《圣经》的权威性,他甚至将拉丁语的《圣经》译成英语,让普通人能读懂《圣经》。15世纪初波希米亚(现今的捷克)布拉格大学的一位教师约翰·胡斯(John Huss)也出来反对教会出售赎罪券敛财,否认教皇的权威,去除多余的宗教仪式,后来被教会以"异端"罪名烧死。这些运动终于在16世纪汇成声势浩大的宗教改革运动。宗教改革在某些方面与文艺复兴有一定联系,它们都是在西欧资本主义开始产生、民族国家和民族精神兴起的背景下发生,从思想体系上来说都是近代西欧资产阶级思想的重要源泉,但文艺复兴运动主要是精英运动,局限在一部分受过教育的时代精英之中,而宗教改革运动却是群众运动,普通的基督教徒都受到动员,有些地方演变为宗教战争,直接影响到普通人的生活。宗教改革的激烈程度甚至连一些基督教人文主义者都感到担心,甚至表示反对。人文主义的思想影响是渐进的,它通过精英文化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去,然后再经过若干次思想解放运动,甚至政治革命才逐渐深入人心,而宗教改革的主张则立竿见影,迅速造成教会的分裂,有的甚至马上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贵族和君主制度的直接的思想武器。宗教改革运动始于德国。德国当时并没有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因此教皇在德国有较强的势力,德国也难以抗拒教皇到德国来聚敛财富的欲望,而另一方面,由于德国没有强有力的政治统治者,对于各地各邦较微偏激的思想也难以控制,这也有利于地方上独立的宗教思想的发生,这就为宗教改革的产生提供了条件。1514年,教皇利奥十世(Leo X)以重修罗马圣彼得教堂的名义筹集资金,他认为德国是筹集资金的好地方。集资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出售赎罪券,教会宣传人们可以通过购买赎罪券使自己的罪行得到赦免,灵魂得到拯救。教皇的特使特兹尔(Tetzel)甚至宣称,当购买赎罪券的硬币敲响钱柜,购买者的灵魂就可以从炼狱升入天堂。实际上,由此得来的钱,除了部分用于重修教堂外,一半将流入美茵茨大主教和教会的大债主福格尔(Fugger)家族的腰包里。教会的这种行径激起了一位名叫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大学教师的愤怒。 马丁·路德画像马丁·路德出生于一个刚由农民转为矿工的家庭。年轻时,他深信自己是怀有原罪的人,一直为自己能否得到灵魂拯救而忧心忡忡,为此他中断了原想成为律师的学业而进入修道院,成了一名潜心研习的修士。他循规蹈矩地按教会的要求去做,清心寡欲,虔诚地参加各种宗教仪式,甚至远至罗马去朝圣。然而,他发现这一切都无助于摆脱灵魂得救的忧虑。后来,通过研读《圣经》,他才获得了内心的平静,由此他领悟到,所有教会的繁文缛节对于原罪者灵魂的得救是无济于事的,真正的得救之道在于内心的信仰,所以人人都可以成为牧师,灵魂拯救不必经过中间人。这些想法后来有人归纳为三项原则,这就是:(1)人因信仰得救,因此反对教会过度的宗教圣礼,七项圣礼就精简为两项,即洗礼和圣餐礼;(2)树立《圣经》的最高权威,由此否定教皇的权威,为此他在1534年完成了《圣经》德语版的翻译;(3)人人都是牧师,基督教徒是完全自由的,他不从属于教士,因此现在教会应该改变为全体信徒均为牧师的教会。这些成了后来路德教的重要原则。1517年,已在维登堡(Wittenberg)大学担任教师马丁·路德针对教会出售赎罪券的丑行写了《九十五条论纲》,这本是在大学里用来辩论的提纲,后来被张贴到当地教堂的大门上,迅速在当地引起激烈争论。《论纲》随后又印刷出来,散布到德国各地,争论扩展到全国,由此点燃了宗教改革的烈焰。1520年,路德出版了另外三部书进一步发展了他的观点,对教皇、对教会提出了全面的看法。也就在这一年,路德被教廷宣布为异端,开除教籍。为了执行这一决议,神圣罗马皇帝在沃姆斯(Worms)召开由各邦统治者出席的帝国议会,要求路德撤回自己的观点,遭到路德的拒绝,神圣罗马皇帝因此下令禁止出版和销售他的著作。不过,路德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基督教徒服从世俗政权,得到某些对教皇不满、富有民族情感的德意志诸侯的支持,特别是得到路德所在的萨克森选帝侯腓特烈的支持,路德被腓特烈秘密地保护起来。路德关于自由的思想迅速在下层农民中引起反响,1524-1525年,最先接受路德主张的一些德意志农民举行起义,他们在激进牧师托马斯·闵采尔的领导下,提出了他们在社会领域的要求,他们希望废除农奴制和封建义务。这些激进要求是路德本人所始料不及的,路德主张的在宗教方面的自由显然与农民所主张的社会自由不是一回事,因此他与起义的农民保持了距离,并谴责了农民的作为,使得许多农民非常失望。农民起义后来在孤立无援下被残酷镇压。农民起义被镇压下去后,支持路德的诸侯们与神圣罗马皇帝一直处在对立状态。1529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通告各诸侯国,要求恢复传统的天主教,遭到6个诸侯国和14个自由城市的抗议,这些路德的支持者就被称为"抗议者",在中国,我们意译为"新教徒"(Protestants)。由于德意志皇帝当时忙于应付法国和奥斯曼土耳其人的入侵,无暇顾及这些不听话的诸侯们,有时为了得到他们的支持,也不得不忍气吞声。宗教改革的力量也借此得到壮大,路德教甚至在这段时间被瑞典、芬兰和丹麦等国接受。1546年,路德去世。1547年,终于能够腾出手来的德意志皇帝发动了对新教诸侯战争,虽然打赢了不少战役,但并未能最终战胜他们。1555年,德意志皇帝被迫签署了《奥格斯堡和约》(the Peace of Augsburg)。根据和约,德意志诸侯和自治城市都有权决定选择信仰路德教还是天主教,该地区的教徒服从统治者的选择,不从者可以移居其他领地。路德教最终取得合法地位。谁该进天堂,谁该下地狱?生下来就定了!正如我们上面提到的那样,路德的学说产生以后,不仅在德国引起反响,而且它的影响迅速越出国界,有些北欧的国家接受了路德教,而另一些国家却用自己的方式和学说对抗罗马教会,实际其它形式的宗教改革。与北欧国家接受路德教差不多时间,英格兰的统治者摒弃罗马教会,建立英国国教,成为新教中的一个变种。而当路德教在德意志地区大局已定的时候,在瑞士地区以及法国等地出现了一个更有组织性的宗教改革流派,这就是加尔文派。英格兰是一个具有反罗马教廷传统的国家,14世纪就有威克利夫思想的出现,16世纪30年代,路德的思想传播到英国,促成了英格兰教会与罗马教廷的决裂。英格兰的宗教变革是在英格兰王室领导下进行的。当时的英国国王是亨利八世(Henry VIII),他希望自己有男嗣继承王位,但王后却未能为他生男孩,所以他向罗马提出要解除婚约。王后原先是西班牙的公主,西班牙为此向罗马教廷施加影响和压力,教皇拒绝批准这项离婚。等得不耐烦的亨利八世就自行于1533年与他的情人秘密结婚。坎特伯雷大主教也自行主张解除了英王与前王后的婚约。于是亨利就走上了公开与罗马教会决裂的道路,他宣称自己是英国教会的领袖,不再承认教皇的领导,并下令解散和封闭了所有天主教的修道院,没收天主教会的土地。如此产生了英国国教,英国国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天主教教义,但改变了天主教的组织方式,建立了自己的教会,并确立世俗权力高于教权的原则。更重要的,英国通过这次变革站到新教阵营一边,成了许多新教徒的避难所。亨利八世一生结了六次婚,最后获得一个儿子,继承了王位时年仅9岁,6年后死于肺结核。1553年上台的女王玛丽一世(Mary I)是亨利第一任妻子所生的长女,她上台后在英国一度恢复了天主教。玛丽一世以后上台的是亨利八世的小女儿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她恢复改革,恢复英国教会的一切特权。并在加尔文主义的启示下,提出了英国教会教义的"39条"。圣礼也从七项减少为洗礼和领圣餐两项。自此,英国国教在英格兰站稳了脚跟。 加尔文画像与英国的宗教变革相比,加尔文(Calvin)领导的宗教改革在教义和组织上的变动要大得多。加尔文教的根据地是瑞士,这块土地也具有宗教改革传统,在加尔文到来之前,当地就有茨温利(Ulrich Zwingli)神父的改革和再洗礼派(Arapaptism)的活动。加尔文原是法国乡间的律师和人文主义者,据说在巴黎,他接触到路德的思想,受到感染,开始宣传新教的观点,结果受到迫害。153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他途经日内瓦(Geneva)时,该城的一些宗教改革派要求他留下来,主持宗教改革事宜,由此开始了他的改革事业。与路德充满激情却缺乏系统的理论思考不同,加尔文具有更为缜密的头脑,他运用严密的逻辑构建了一套新的神学体系。1536年,他出版了最重要的理论著作《基督教原理》(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这本书随后不断得到扩充,最后终于成为非常系统和完整的新教经典著作。加尔文接受了路德重视信仰和《圣经》的思想,并且进一步提出了他的"前定论"的思想。他的出发点是万能的上帝,他认为每个人在出生的时候就已经由他自身的原因被上帝确定能否得到灵魂拯救,还是被永久打入地狱。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财富和名誉的人,就是上帝前定的"选民"。这种宿命的观点,很有可能使许多人放弃现实中的道德要求和努力,为了避免这一点,加尔文认为上帝的选民在现实中是有征兆的,这些征兆就是看这个人是否诚实正直,是否节俭庄重、是否自律、是否遵从上帝的意志,是否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参加领圣餐礼,有这些表现的人才是上帝前定得救的选民。根据他的思想,所有为了上帝努力工作的、被上帝选定的人就有可能主宰世界。他的这种伦理思想成为资产阶级发财致富、改造世界精神源泉。加尔文的贡献还不仅局限于理论的系统化,他还建立了一整套新的宗教组织和新的教规。他废除了罗马教会的教阶制度,治理新教教会的是由教会会众选举产生的"长老会"。礼拜仪式尽量简化,反对教堂过分的装饰。主张节俭的生活,希望恢复《圣经旧约》中的律法,特别是在星期天,禁止一切工作和娱乐活动,不许举办舞会,禁止打牌,反对奇装异服等。对违反教规的处罚特别严厉。他在日内瓦通过长老会进行管理,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他还派出使者到周边国家传播他的教义,从而扩大了他的影响。法国是加尔文的故乡,所以也是他想重点发展的区域,法国确实也受到加尔文教非常大的影响。在法国,加尔文的信徒称为"胡格诺派"(Huguenots),意为同盟者。法国一直是天主教势力占优势的国家,加尔文教传播后,胡格诺派的人数大概占总人数的1/15。1562年,加尔文教的信徒与天主教徒开始爆发宗教战争,其中又交杂着贵族和王室间的权利之争,几方争斗特别惨烈,1572年的圣巴托罗缪(Saint Bartholomew)之夜,大批胡格诺派在巴黎遭到屠杀。这场胡格诺战争一直持续到1598年,胡格诺派的首领最后通过继承关系登上王位,称亨利四世,开创波旁王朝。然而为了能使天主教为主的法国人接受这位国王,亨利四世被迫改信天主教,同时于当年颁布了《南特赦令》(Edict of Nantes),允许胡格诺教徒信仰自由,并给予他们一定的政治权利,法国则依然是天主教的国度。加尔文教还扩展东欧一些国家,如波兰和匈牙利,在那里也形成了少数派。加尔文教在他国取得最大成功的要数苏格兰,同时在尼德兰北部、德意志部分地区以及英格兰也都有加尔文教的信徒,特别是英格兰的清教徒最终发起内战,引发了英国革命。天主教会:我也要改革!德国路德改革初起之时,天主教会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是认为是天主教会内部的争吵而已。然而随着新教势力的扩大和蔓延,天主教会才大惊失色,认识到教会必须有所动作,才能抵挡宗教改革的洪流。从16世纪30年代起,天主教会在三方面采取挽救教会和反击宗教改革的措施:整肃教会内部队伍;对教会的教理进行正本清源;支持建立纪律严明的新宗教团体。这些措施被历史学家们称为"天主教改革"(the Catholic Reformation),或"反宗教改革"(the Counter-Reformation)。教皇主张恢复教会人员注重精神世界的传统,不受物质利益和世俗生活的诱惑,不被物欲所腐化。新的措施要求主教们必须居住生活在他自己所辖的教区里,努力侍奉上帝。教皇任命一些学识渊博、虔诚敬业的教士担任大主教。为了应付宗教改革的挑战,教皇认识到必须统一天主教会的思想,要做到这一点,正式确定天主教正统的学说尤其重要。宗教改革的倡导者们对天主教的反对最早就是从天主教自相矛盾的一些观点入手的。为此,教皇决意要召开由各地天主教领袖出席的宗教大会来重新定义天主教教义。1545年至1563年近二十年时间,在意大利的特兰托(Trent)接连召开了三次宗教大会,确定正式的教义。在这些教义中,天主教会坚持了遭到新教攻击的某些教义,比如坚持认为参加教会的各种活动和仪式与信仰一样也是灵魂拯救的必由之路,宗教的最高权威在于《圣经》,也在于罗马教廷的传统解释。教会认为对上帝的崇拜必须通过庄严崇高的仪式来进行,上帝的恩惠也只有通过教会才能得到,需要教士们的帮助。但面对宗教改革的压力,教会也对某些财政和管理上的放纵行为提出了批评,比如禁止出售赎罪券,反对教士搜刮钱财。为了控制基督教徒们的思想,教皇鼓励在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地设立新的宗教裁判所和开列禁书目录。宗教裁判所是专门用于审判宗教异端的法庭,设立新的宗教裁判所进一步加强了对所谓异端邪说的镇压。教皇在1559年最早设立禁书目录,这一目录在1563年的特兰托宗教会议上得到确认,并进行增补,所开列的书禁止教徒阅读。天主教会改革的顺利推行与教会利用新的宗教团体作为它的后盾是分不开的。新建立的宗教团体中最为著名的就是耶稣会。这一团体最早是由一位西班牙人罗耀拉(Ignatius Loyola)创立的。西班牙是天主教的重要基地,由于地处反对伊斯兰教的前线,这里的基督教徒在斗争中锤炼了他们的信仰,因此具有一种在北欧不多见的死硬品质。罗耀拉曾在西班牙与法国的战争中被炮弹打断了腿,在长期和痛苦的康复期间,他阅读了许多圣徒的著作,决心建立新的天主教修道会。1534年,他以自己在巴黎大学念书期间结识的9位朋友为核心建立了"耶稣会",决意去耶路撒冷,征服那里的伊斯兰教徒,使他们皈依天主教。在路过罗马时,得到教皇的赏识,1540年,教皇正式批准了这一新的修道会。罗耀拉开始死心塌地为罗马教廷卖命,耶稣会成了天主教会反对宗教改革的急先锋,后来成了天主教最有活力和最有组织性纪律性的组织。耶稣会的成员称为"耶稣会士"(Jesuits),他们根据工作需要着装,穿戴可以如牧师,也可以如教师,可以如传教士,也可以穿便装。他们要向教皇宣誓效忠。耶稣会士经过严格挑选和训练,以便能承担教会需要的最艰苦的任务,比如担任某个国家国王的忏悔神父,或冒着生命危险到新教国家执行教会的指派的工作,或远渡重洋到巴西、印度、中国、日本、印度支那等地传教。在宗教会议上,他们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和雄辩的口才为教会的正统教义辩护,保证了教皇对宗教会议的主导作用。他们还创办当时最优秀的学校,传授最新的知识,许多耶稣会士是一些数学家、地理学家和天文学家等。所以,有些著作中将他们称为罗马教廷的别动队是不为过的。不过耶稣会士反对处死宗教异端分子,他们认为他们有能力可以通过辩论将这颗迷路的灵魂拯救回来。到了16世纪后期,他们从波希米亚(捷克)、波兰、匈牙利、德意志南部为天主教赢回了大多数失地。天主教会通过这些反击制止了颓势,最终使宗教改革后形成的混乱局势得到稳定和定格。然而,与宗教改革以前的形势相比,天主教会已经失去了垄断西方基督教权力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西方基督教世界裂变成几块。东欧、南欧和爱尔兰仍然是天主教的一统天下,法国和尼德兰是天主教和新教分而治之,瑞士、北部德意志、英格兰、苏格兰、挪威、丹麦、瑞典等国家和地区则是新教占统治地位的地盘。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后果是人们对教育更加重视,在15世纪和16世纪,欧洲又涌现出不少大学。宗教改革者们和反宗教改革者们都希望通过教育扩大自己的影响。新教强调《圣经》的权威,因此他们希望普通人都能阅读《圣经》,学者要对《圣经》正本清源,要将《圣经》准确无误地翻译成本国的语言,由此认识到必须推动教育的发展。耶稣会士们则通过举办学校,传播知识,来加强天主教的控制力。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还暂时中止了中世纪后期的世俗化过程,在路德去世后的一个世纪,欧洲重新回到宗教气氛笼罩的时代:最严肃认真的争论都是宗教问题的争论;当时的战争也充满着宗教的狂热;当时的名人或本身是宗教人士,或相当程度上受宗教感情影响;在旧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冲突中又引入了宗教冲突,而宗教冲突使得社会冲突更为复杂。这种局面直到启蒙时代才被打破。宗教改革运动与当时欧洲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互动的,路德对赎罪券出售的攻击如果没有当时深刻的社会背景,很可能就是一个孤立的宗教事件,就如前面已经出现的一些宗教改革事件一样。宗教改革运动与资本主义的产生壮大、与世俗政权挑战教权、与专制主义的兴起、与民族国家诞生民族意识的增强等因素互为因果,这些因素推动了宗教改革运动,而宗教改革运动也促进了世俗权力的加强、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民族感情的增强。在新教地区,世俗政权领导教会组织,而在天主教地区,教皇为了取得世俗统治者对他的支持,也作出让步,同意世俗统治者控制本地的教会,就如法国的情形。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曾得到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充分论证,新教对诚实、勤奋、节俭、自律等美德的推崇,对上帝选民与发财致富的联系都有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在教皇的斗争中,在《圣经》民族语言版的推广中都进一步促进了民族情绪的增强。因此宗教改革虽然是宗教领域里的运动,其历史作用却非常深远。在考察这段文明的历史时,我们简单地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作为象征来进行概括,其实在这三个世纪的欧洲文明发展中,许多其它的因素都在悄悄地变化着,我们下面一章要考察的地理大发现也大致发生在这一时期,而在后面进一步考察的科学革命和政治进步也是在这一时期埋下伏笔,历史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渐进过程,闪亮点往往只有少数几点,然而我们仅仅记住几个闪亮点是不够的。参考书目:陈小川、郭振铎、吕殿楼、吴泽义:《文艺复兴史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杨 真:《基督教史纲》,人民出版社,1979年。[瑞士] 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79年。[英] 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中译本,三联书店1997年。[德] 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译本,三联书店,1987年。J.Hale, The Civilization of Europe in Renaissance, New York, 1994.W. Ferguson, Europe in Transition,1300-1520, Boston,1962.C.Lindberg, The European Reformations, Cambridge, Mass., 1996.第十三章 大航海时代-------------------------------------------------------------------------------  正当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展开之际,世界正酝酿着另一个重要的变化,原本互不相知的大陆逐渐地在走近,最终终于相知相识,由此开始了一块大陆对另一块大陆征服的历史。这就是被人们称为"地理大发现"的事件。不过,"地理大发现"一词明显是站在欧洲大陆的立场上说的,其实,所谓的"新大陆"早已存在,他们的原始居民就有可能是从欧亚大陆迁移过去的,而且这块大陆也如欧亚大陆一样,在非常早的原始时代,早已诞生和发展起一种非常独特的文明。两块大陆的接触是从欧洲人的航海活动开始的,当欧洲人发现了"新大陆"以后,这种航海活动进一步活跃,所以当我们把欧洲大陆的其它内在变化放在一边后,我们也可以把15至16世纪称为大航海时代。由于欧洲人发现了美洲大陆,原先处在欧亚文明圈边缘的欧洲文明改变了它在世界上的地位,欧洲人由此建立了大西洋贸易圈,从中汲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使自己变得日益强大。一样的航海,不同的结果在欧洲人开始远航探险的时候,欧洲的技术在世界上并不是最先进的。在远洋航海方面,阿拉伯人早就有船只开辟了从波斯湾出发经印度、锡兰、马六甲海峡(the Straits of Malacca)至中国广州的航路了。15世纪晚期,阿拉伯人伊本·马吉德(Ibn-Majid)为海员写了一部航海手册,标出从波斯湾和红海航行到中国的合适时间和季风的情况,甚至还包括整个东非沿海的情况,并指示如何绕过好望角(the Cape of Good Hope)沿西非沿海到达地中海。 中国的航海技术应该不在阿拉伯人之下,中国很早就有飘洋过海的证据和纪录。中国的水手从东非海岸带回象牙、犀牛角、珍珠和香料等物品。在东非海岸出土的最早的中国钱币确定的时间是620年。沿着坦桑尼亚(Tanzanian)海岸,人们曾发现大量中国12世纪的瓷器。成书于1060年的《新唐书》有关于马林迪港的细节描写。成书于1225年的南宋地理著作《诸蕃志》记载了东至日本、西至北非摩洛哥(Morocco)许多国家的风土人情和贸易情况。一张在1402年由中国人制作地图已正确绘出南非顶端的指向,而当时欧洲人的地图将南非的尖端绘成向东。 更为著名的是,在欧洲发现美洲大陆的近一个世纪前,中国有郑和下西洋的伟大壮举。郑和这位中国的伊斯兰教徒、皇帝身边的大宦官,在明代永乐皇帝的派遣下,为了宣示大明帝国的威望,与南海以外的国家建立商贸和外交关系,同时为了追寻被废黜的皇帝建文帝的下落,于1405年首次率船队出海。这次船队由62艘大船和若干小船组成,船员人数多达27800人,真可谓浩浩荡荡。试想一下,近30000船员分布在60多条船上,平均每条船上的人数超过400人,这些船应该都不会小。据说,当时最大的船长135米、排水量可达1500吨,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船上载有船员所需的粮食和生活必需品,以及与其它国家进行贸易的货物和交换的礼品,船上还备有种植蔬菜和草药的木桶,以及饲养家畜的笼子,保证船员新鲜蔬菜的供应,维持船员的健康。首次远航就穿越了印度洋,到达印度南部的卡利卡特(Calicut)。后来又多次远航,早期主要在东南亚一带和印度等地。在1415年的航海中,一直远至红海口的亚丁(Aden)湾。最后三次航行到达东非沿岸,访问了摩加迪沙(Mogadishu)、莫桑比克(Mozembique)和马达加斯加海峡(the Straits of Madagascar)。在东非马林迪(Malindi),当地苏丹(首领)将两头长颈鹿送给中国皇帝作为礼物。到1433年,郑和一共完成了七次远航。不过,在郑和去世以后,中国的远航事业就突然中断,中国社会又回到与海外隔绝的状态。 郑和之船(大)与哥伦布船(小)于是,这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很早就对海外世界感兴趣的中国人,有着悠久航海历史的中国人为什么没能最后成为发现新大陆的人;为什么中国的航海事业会时不时的中断,最后复归封闭的状态?也许,回答这样的问题是本书所力不从心的,需要对中国古代社会作出更深入的分析,涉及的范围会很广。不过如果我们和西方15世纪至16世纪的航海活动作一比较也许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有少许帮助。阿拉伯世界的航海活动主要与贸易联系在一起,印度洋的贸易似乎已经使他们感到满足。中国的航海活动有从事贸易的,也有像郑和那样的官方行为,得到皇帝的直接支持,但相对比较零碎,国家的力量与民间的力量没有汇合在一起。国家的行为常常受到皇帝个人好恶的影响,受到国策的影响,而西方15至16世纪的航海活动是各种力量和各种动机汇合的产物,是民间探险与王室支持相结合的产物,因此表现出更强的动力,这种动力源源不断,终于最终改变了人们的地理观念,也改变了人们的交通观念,促使西方人从陆地走向海洋。在1400年左右,欧洲人对海洋的知识并不比古罗马人多多少,围绕着大陆的海洋仍然高深莫测,是难以逾越的交通屏障。欧洲人曾有的长距离航海差不多让人遗忘了,或者很少有人知道,那就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北欧人在北方海域航行到格陵兰岛(Greenland)和约在1000年左右航行到北美洲附近的海岸。一些方济各修会的传教士们以及著名的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Marco Polo)到中国和亚洲去,走的是陆路,他们告诉欧洲人,连接欧洲和亚洲的是一片大草原。当蒙古帝国在14世纪崩溃以后,连接欧亚的这片草原对于传教士和商人来说不再安全。东西方的贸易主要通过阿拉伯人的中介来进行,阿拉伯的商船将印度、中国和东南亚的香料和纺织品运住地中海的亚历山大城(Alexandria)和贝鲁特(Beirut),而威尼斯商人再将这些货物接手后转销到欧洲各地。但是,与东方贸易的高额利润早已使得欧洲商人垂涎三尺,一艘运载香料的船可以比装载木料和谷物的船多获利上百倍。只可惜当时欧洲人的航海能力使他们只能望洋兴叹。我们前面已经提到,欧洲从10世纪起开始出现了城市和经济活动的复兴,到了15世纪这种复兴看到了效果,它给欧洲带来的变化是多方面的,我们在前面已经涉及到文化和宗教方面,可见人们观念的一些变化,而这些观念变化同时和物质变化是有关联的,在许多地方是互动的。日益活跃的经济活动以及通过与阿拉伯人的交流,欧洲的航海技术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很早时候,在地中海上航行的船以人力桨为主要动力。随着热那亚(Genoa)水手和威尼斯水手远航至摩洛哥,以及在大西洋沿岸的航行,他们开始认识到,远洋航行更有用的是帆,而不是桨,比较适合的船身应该是圆桶式的,而不是瘦长形的。欧洲人最早装备的帆是方形的,船帆较大,但操纵不易,而且只能在顺风时使用。这时,阿拉伯人长期使用的大三角帆给欧洲人以启示,这种大三角帆装置在倾斜的横桁上,横桁的中部固定在船桅上端,三角帆转动自如,横桁与桅杆的倾斜角也可调整,这样就可以适应风向和充分利用风力。12世纪十字军东征时,欧洲人把这种帆叫做"拉丁式索具"(Lateen-rig)。到了15世纪,葡萄牙人结合方帆和三角帆的长处,设计出船体宽大的三桅帆船。这种船其中两个主桅装置长方形帆,尾部桅杆装置三角帆,或者两桅装置三角帆,一桅装置长方形帆。这种宽体的帆船装载货物多,航行距离长,非常适于远洋航行。 欧洲的多桅帆船与此同时,导航技术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中国获得的指南针技术运用于航海,使得船只能够在茫茫的海洋里不迷失方向;星象仪通过星辰日月运行的测定可以确定船只的纬度;航海图使船员有信心能够识别出欧洲绝大多数的港口。同时古罗马地理学家托勒密的地圆学说因为他的著作《地理学》在15世纪重新出版而广为流传,为寻找新航路,进行海洋探险提供了依据。欧洲这一时期经济上的变化也为远距离航海创造了条件。首先是标准货币体系的形成。在中世纪早期欧洲各地已经出现许多钱币,但钱币的流行受到多种限止,一是欧洲缺乏贵金属,那里几乎不出产黄金,银的产量也非常少;二是封建制度的阻碍,各地和各封建主都自己铸造钱币,各种钱币没有公认的标准。到了15世纪,欧洲开始出现一些信赖度比较高的货币,如一些贸易比较发达的意大利城市,铸造一些有标准价值的硬币,如佛罗伦萨的金币弗罗林(florin)和威尼斯的金币杜卡特(ducat)开始在欧洲各地流行,几乎成了当时的通用货币,甚至法、英等国也开始仿造。标准货币的出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银行的产生和发展。当时出现了如佛罗伦萨梅蒂奇(Medici)家族和哈布斯堡富格尔(Fuggers)家族那样著名的银行家。银行通过吸纳储蓄积累起大量的金钱,然后借贷给商人,同时也可以资助大规模的航海活动。由此推动贸易发展和航海事业的发展。其次,欧洲这一时期由于有各种因素的促进,商品贸易活动日益活跃,在这样的背景下,欧洲商人对东方的贸易有了新的奢望,不再满足于通过阿拉伯人来与东方贸易,在欧洲西端的国家甚至也对意大利商人充当这样的中介表示不满,总想开辟出自己的一块地盘,也就有了寻找新航路的冲动。此外,在商品活动中,贵金属缺乏的矛盾突显,伴随着与东方的贸易,许多贵金属流入东方,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了,欧洲人渴望得到新的黄金来源,马可波罗关于东方遍布黄金的传言使东方成了他们向往之地。15世纪起,欧洲的航海活动形成一定的规模,出现高潮,依靠的不仅仅是民间的力量。政治统治者的支持非常重要。开始的航海活动依托的是一些城邦国家,如威尼斯和热那亚。那里的商人可以从事从黑海到埃及,从意大利到英格兰那样的航行。不过,更大规模、更距离的航海需要更多的资金和更强大的后盾。随着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和王权的加强,就出现了非常得力的支持航海事业的君主。这些具有强大王权的西欧国家在地理上比意大利和德意志城市更接近大西洋,由于能够集中国家的力量,也就有更雄厚的资金和人力的保障。在这些国家中,首先大力支持航海事业的是葡萄牙。正是由于葡萄牙王室的鼎力相助,葡萄牙最终开辟了新的航路,由此推动了西欧更大规模的航海探险,最终使欧洲各国走上海外扩张竞争的道路,形成与阿拉伯航海和中国航海不同的结果。一块早已存在的大陆被另一块大陆"发现"西欧小国葡萄牙是最早进行航海探险的国家,这多少要归功于它的一位王室成员亨利王子(Prince Henry)。亨利王子是葡萄牙国王约翰一世(John I)的小儿子,虽然后来英国人称他为"航海者亨利"(Henry the Navigator),事实上他自己从来没有参加过远航探险。他的功劳是在他管辖的葡萄牙南方建立了航海学校,培养了一批航海家,然后派遣这些船长率船队出海探寻新航路。至于这位亲王支持远洋探险的动机,他的传记作家大致概括了这样几个方面:探索加那利群岛(Canary Islands)和博哈多尔角(Cape Bojador)以南未知区域的知识;确定穆斯林所统治世界的范围;希望与传说中的由祭司王约翰(Prester John)统治的东非基督教王国建立联系,发动新的十字军征讨,从侧面打击穆斯林;与那个神秘的基督教王国建立商业联系等。其实,他的经济动机始终是主要的,其中的动机就是从新发现的土地上进行贸易以获取利润,同时找到新的黄金来源。从1420年起,亨利开始派遣船队去海外探险,他的船长们先从北非西行进入大西洋,然后沿着西非海岸逐渐向南。每位船长总是在前任船长的基础上向前推进一点点。1434年,亨利派遣的葡萄牙船长吉尔·埃亚内斯(Gil Eannes)越过了博哈多尔角进入完全陌生的世界,并成功返回。后来又向南发现了许多小的岛屿,15世纪50年代,葡萄牙到达非洲的黄金海岸(Gold Coast),实现了寻找新的金矿的目的。1460年亨利去世后,葡萄牙人的探险冲动一度消退。到国王约翰二世(John II,1481-1495年在位)继位后,探险的活动再次活跃。这时候葡萄牙国王的兴趣转向东方,希望能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水路,以此打破阿拉伯人和威尼斯人对东方贸易的垄断。1488年,巴托罗缪·迪亚士(Bartholomew Dias)发现了非洲最南端好望角(Cape of Good Hope),1497年,瓦斯科·达·伽马(Vasco da Gama)率领四艘船绕过好望角,并于1498年到达印度的卡利卡特,1499年,又带领其中的2艘船回到了里斯本(Lisbon)。葡萄牙由此完成了到东方新航路的开辟。就在葡萄牙热衷于沿西非海岸进行航海探索时,西欧的另一个国家西班牙也开始对寻找新航路感兴趣。结果西班牙在一位意大利水手的帮助下最终发现了一块新大陆,在欧洲航海探险的历史上留下了更大的名声。这位意大利水手名叫克利斯多夫·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出生于热那亚,从小就对航海探险着迷。他根据自己掌握的地理知识产生一种信念,认为一直向西航行可以比绕过非洲更容易到达东方。而事实上,这一信念却是建立在一些错误的地理计算上的。根据当时马可波罗的记述,欧亚大陆的东西宽度远比实际的要宽,有关日本到大陆的距离也比实际的要大,再加上根据托勒密对地球圆周的估计大大不足,哥伦布认为从欧洲西行,到日本的航海直线距离甚至不到3000英里。 如果哥伦布当真知道实际的距离,他决计不敢有一直西航的念头。1484年,哥伦布希望当时在航海探索中名声在外的葡萄牙能够接受他的建议,支持他进行西航的探险。不过,葡萄牙人虽然也知道地球是圆的,但他们知道地球东西的直线距离绝对不会如哥伦布估计的那样短,他们认为哥伦布是个满脑子幻想的空想家,充其量只能夸夸其谈,于是将他打发走了。于是,他又转而来到西班牙,说服西班牙的君主能够资助他,一度也遭拒绝,但几年以后,最终得到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Queen Isabella)的支持。1492年,西班牙征服了摩尔人的格拉纳达王国,统一了国家,从而能够腾出手来转向海外探险。与葡萄牙人经历了差不多80年时间孜孜不倦的摸索最终找到到达东方新航路不同,西班牙人在错误信息的引导下只在一次航海中就发现了一块他们绝对意想不到的"新大陆",可以说,幸运的天平倾向于西班牙。1492年8月2日,哥伦布率领3条小船从西班牙南部的巴罗斯港(Palos)出发,先驶往加那群岛,在那里进行休整后于9月6日开始向西航行。10月12日,就在哥伦布答应船员再见不到陆地就返航的日子,了望员突然看到了一片陆地,这是我们现在称之为巴哈马群岛(Bahaman Islands)的一座小岛屿,哥伦布取名为"圣萨尔瓦多"岛(San Salvador)。哥伦布在造访了另外几个岛屿后,于1493年返回了西班牙,向西班牙汇报他的发现。有意思的是,哥伦布并没有意识到,他所踏上的那片土地是从未被欧洲人和亚洲人所知晓的"新大陆",也就是后来我们所知的美洲。开始他认为是日本或中国的某些岛屿,但看到岸上的居民后,他相信这是靠近印度海岸的岛屿,因此将当地的居民叫做"印度人"(Indians),即我们中国人音译成的"印第安人"。虽然后来哥伦布还继续进行了三次去美洲的航行,但他至死都认为,他所看到的那片大洋彼岸的土地属于亚洲的一部分。1497年至1503年,一位名叫阿美利哥·维斯波奇(Amerigo Vespucci)的佛罗伦萨人沿着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足迹远航,然后用书信向欧洲人描绘了他的所见所闻,这些书信广泛传阅,在欧洲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在其中一封信中,他明确地将西方这片大陆称为"新世界"(Mundus Novus)。一位读了他书信的德国地理学家因此就将这片新大陆以他的姓命名,称为"阿美利加"(America)。1513年,一位名叫巴尔波阿(Vasco Nunez de Balboa)的西班牙人穿越了巴拿马地峡(Isthmus of Panama),看到了另一片海洋,似乎说明他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是与亚洲隔海相望的。这一事实最后被麦哲伦的环球航行所证实。斐迪南·麦哲伦是葡萄牙的海员,由于在葡萄牙不得志,就投靠西班牙,打着西班牙的旗号开始了他环球航行的壮举。当时西班牙人、英格兰人和其它国家的人都在寻找一条能够越过新大陆向西直达东方的海路,麦哲伦相信他可以绕过南美大陆的南端达到这一步。1519年,他带领5艘船开始了他的航程,这是继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达·伽马开辟新航线之后第三次重要的航海活动。他从西班牙出发,穿过大西洋到达南美,然后沿着东海岸航行到美洲大陆的最南端。在穿越了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那条著名海峡之后,他进入了一片非常平静的大海,于是他将这片大海命名为"太平洋"(Pacific Ocean)。随后,他继续西行,越过浩瀚的太平洋到达菲律宾群岛(Philippine Islands),并宣布这是属于西班牙的土地。不过,1512年,他在与当地土著的争斗中被杀死。他的船员继续航行,最后只有"维多利亚"(Victoria)号和它的18名船员幸存下来,于1522年回到西班牙,人类终于第一次完成了环绕整个地球的航行。人们对新大陆的存在也就深信不疑了。 大航海示意图然而,被欧洲人称为"新大陆"的这片土地,其实并不"新",它早已存在,而且也不是文明的荒漠之地。在被欧洲人知晓之前,它独立地发展起非常独特的文明,而且是非常灿烂的文明。所以,让我们在对大航海的叙述暂告一个段落后,回头看一下这片古老文明土地自己的发展历程。南美大陆的本土文明位于西半球的美洲大陆与东半球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几乎没有接触,我们之所以用"几乎"一词,是因为现在已经有证据表明,中国的佛教高僧(和尚法显和慧深等)可能在公元5世纪时到达过中美洲,而在1000年左右,北欧的维金人曾在北美的若干个地方登陆。但是他们的这些接触没有留下太多的记录,这些行动也长久不为人所知,而且也没有后继者。因此这样的接触没有在历史的池塘中激起任何涟漪,迅速消失在记忆的尘土之中。15世纪末,欧洲人踏上这片土地后,东西半球的隔绝终告结束,美洲大陆逐渐被东半球的人所认识。通过几个世纪的研究,它的本土文明也逐渐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早在远古时代,地球处在冰川期的时候(公元前7万-1.2万年),一些亚洲人通过今天的白令海峡(the Bering Strait)进入到美洲大陆。那里曾经一度还是大陆桥,两块大陆的尖端是连在一起的。当被海水隔断后,开始相隔的距离也不远,用小船就可渡过。这些早期的亚洲移民就成了美洲最早的居民。随着移民一批批的到来,后来的居民就逐渐向南方移动,一些人移到北美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另一些人继续向南,经过墨西哥和中美洲,穿过巴拿马地峡一直到达南美地区。这样的移民运动持续了非常长的历史时期。考古学家们在北美西部发现的一些遗迹,它们的年代可以追溯到30000年以前。大约在14000年以前,一些移民到达现在称为委内瑞拉(Venezuela)的地区,然而亚玛逊河(Amazon River)流域的热带雨林阻止移民向南美东部的移动,他们被迫转向南美的西海岸,然后再向南推进。有些在安第斯山脉(Andes Mountains)一带定居下来,另一些一直南下到今日的智利(Chile)和阿根廷(Argentina)地区。最早的居民都是以狩猎采集为生。正如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在欧亚大陆产生农业的时候,美洲大陆的农业也自发地诞生并发展起来。最早在农业痕迹在墨西哥的中南部和东北部、秘鲁的沿海地区和美国的西南部都有发现,人们最早种植的植物有向日葵、玉米、蚕豆、南瓜等作物。在秘鲁高原,最重要的作物是马铃薯。在南美和加勒比地区(the Caribbean)诸岛主要的作物有木薯等。在美洲的农业中,没有看到犁的使用,这可能与那里没有饲养大型的家畜有关。美洲人也没有发明车轮。美洲的居民不懂得如何炼铁,铜很少用来制作工具,主要用来制作装饰品,同样用来作装饰品的还有金银,金银的使用非常普遍,因此美洲的的装饰品非常精致,常常使第一次看到这些首饰的欧洲人叹为观之。尽管美洲人的工具主要是石器和木器,但并不妨碍美洲社会发展起足于维持当地居民需要的农业,农业的发展支持着村庄和城市的产生和发展。大部分美洲居民以农业为生,这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同时落后的工具也没有妨碍美洲人建造起巨大的神庙、宏伟的金字塔和坚固的城堡要塞。相反,简陋的工具与这些雄伟的建筑并陈在一起,更让我们对人类的创造力有了新的认识。约在公元前1500年,秘鲁沿海和墨西哥中部出现了一些村庄,又过了500年左右,在这些地区出现了若干个祭祀和贸易中心。这些与城市相仿的中心由周边的村庄供应食物而得以存在,至于其它方面的情况我们仍然知道的非常少,因为缺乏必要的文字纪录。美洲最早的文化称为奥尔梅克文化(Olmec),主要分布在墨西哥地区。这一文化兴起于公元前1200年,至公元前100年消失。奥尔梅克文化的代表性遗存是一些巨型人头石雕像和许多小玉雕。巨型的人头像大多是武士的形象,小型玉雕石刻技艺独特,雕刻的形象大多是人身豹头像。考古发掘还出土了一些泥塑人身像。从玉雕石刻、泥塑的形象中看出,奥尔梅克人崇拜美洲豹。一些祭祀的遗址发掘表明,奥尔梅克人在祭祀时有时用活人献祭,当时应该已有祭司阶层。在秘鲁沿海(安第斯高原),和奥尔梅克文明差不多同时存在的还有查文(Chavin)文化,两地虽然相距遥远,但都崇拜美洲豹,都用活人献祭,这种相似性留给人们许多思考的余地,非常有意思。 奥尔梅克文化分布图大约在公元前200年,与墨西哥谷地毗邻特奥蒂瓦坎谷地兴起了特奥蒂瓦坎(Teotihuacán)文化。大约在公元1世纪时,那里的一些村庄汇聚成一座大型城市(特奥蒂瓦坎城),它位于今日墨西哥城以北仅几公里。"特奥蒂瓦坎"意为"王者之都",在它发展的鼎盛时期,人口达到近10万人。特奥蒂瓦坎文明的最高成就是大型建筑群。其中著名的有两大金字塔,其中"太阳金字塔"是墨西哥古代最高的建筑物,塔基近似方形,正面底线长225米,两侧底线各长222米,高63米。与埃及的金字塔不同,这两座金字塔主要充当祭坛,而不是帝王的陵墓。在特奥蒂瓦坎文化中,人们还发现许多壁画。特奥蒂瓦坎人崇信特拉洛克神(两种形象,男为雨神,女为水神)。特奥蒂瓦坎人也用活人献祭神灵。大约在公元650年至750年,特奥蒂瓦坎被战争所摧毁。 特奥蒂瓦坎的"太阳金字塔"美洲最先进和最发达的文明是玛雅(Maya)文明,覆盖范围包括了今天墨西哥的尤卡坦半岛(Yucatan peninsula),以及中美的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Honduras)等国。它兴起于公元前1000年(也有书认为是公元前1200年),几乎和奥尔梅克同时。当西方探险家们踏上美洲土地的时候,它还存在着,和墨西哥中部的阿兹特克文明、位于南美安第斯山区今秘鲁一带的印加文明并称为中南美的印第安人的三大文明中心。玛雅文明最初的发展至今乃充满着疑团。早期应该与奥尔梅克文明有所接触,大约在公元1世纪,在玛雅文明分布地区出现了大批城市,城市里有许多庙宇和公共建筑群。很长时间,人们对玛雅人如何能够维持这么多城市人的生活迷惑不解,玛雅的城市密度非常大,城市之间通常间隔仅10多公里,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发展农业,为城市提供食物。不过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通过许多手段,甚至通过雷达扫描发现玛雅人当时已经发展起高强度的农业生产,比如他们在山坡上建造了梯田,在沼泽地垒起高田,然后种植高产的植物,如玉米等,并附以渔业,足以维持城市精英们的生活。 马雅遗迹分布图玛雅人的城市中所建造的庙宇和小型阶梯金字塔都反映出玛雅人拥有高超的建筑技艺。同时,玛雅的城市中还竖立着大大小小的石碑,这些石碑上雕刻着人像和图像、文字符号和年代数字等,是玛雅文明最具代表性的文化遗存。从中我们认识到,玛雅人拥有较发达的天文知识,他们能够预测日食,能够精确计算出金星的运行周期,并且设计了一整套太阳历。这种太阳历比同时欧洲人所使用的年历都要精确。玛雅人发明了20进位制的计数体系,甚至有了"0"的符号。他们的文字系统可能由象形、表意和表音的符号组成,许多玛雅文字今天仍未解读。由于玛雅人也有写在纸上的文字,他们的纸通常是用树皮和兽皮做成的,然而这些文稿在西班牙人到来后,被西班牙人当作魔鬼的书而烧毁,使我们失去了许多了解玛雅社会的资料。据现有的材料推测,玛雅人的文字没有用于普通人的实际生活,可能仅仅用于宗教活动或用来记录统治者的功劳和生平以及纪念他们的祖先。玛雅社会存在着阶级差别,贵族和祭司阶级是社会的上层,可能居住在城市。从玛雅遗址的壁画上和石碑的图案上,我们看到,玛雅地区也常常爆发战争。玛雅人的宗教比较复杂,他们相信占星术,崇拜各种自然神,所崇拜的神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有时为了克服一些自然灾害,他们也用活人祭神,求得神的帮助。玛雅文明最为兴盛的时期是公元3世纪至9世纪,此时出现了一些著名的文明中心,如危地马拉的蒂卡尔(Tikal)、墨西哥的帕伦克(Palenque)、博纳帕克(BonamPak)和洪都拉斯山区的科潘(Copan)等。一个难于破解的问题是玛雅文明与特奥蒂瓦坎文化的关系。特奥蒂瓦坎作为当时南美最大的城市中心不可能不对周边的玛雅文明产生影响。玛雅的城市几乎与特奥蒂瓦坎的发展同步,玛雅的上层社会几乎也在这个时期出现。很可能玛雅人中的这些上层人物通过特奥蒂瓦坎统治者的扶植而崛起,并在很大程度上是特奥蒂瓦坎的代言人。在350-500年间,玛雅的雕塑、陶器和绘画中都可以看到特奥蒂瓦坎的影响。早期蒂卡尔的统治者甚至得到特奥蒂瓦坎的军事支持。在445年竖立在蒂卡尔的"第31号"石碑上,刻着一群特奥蒂瓦坎战士保卫着名叫"风暴天空"(Stormy Sky)的统治者。 从公元6世纪起,特奥蒂瓦坎的影响开始消退,与此相应的是,在534年至593年间,玛雅地区再也不建石碑。从7世纪起,摆脱了特奥蒂瓦坎影响的玛雅文明进入新的繁荣期。在当时最大的城市蒂卡尔,人们建造了六座大庙宇,并建造了许多成双成对的阶梯金字塔。其它的城市也兴建了同样的建筑物,巨大的石碑又在玛雅地区到处竖立起来。这样繁荣延续了二个世纪,到8世纪达到顶点。在731至790年这段时间里,更多的纪念性建筑拔地而起,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文明的衰落。人口逐渐减少,许多祭祀中心被人们遗弃,最后的纪念性建筑在科潘建于820年,在蒂卡尔建于879年,在Uaxactun建于889年。对于玛雅文明的突然衰落的原因,人们作出种种推测,大致有玛雅农业的过渡开垦消耗了地力,外来的入侵者将他们征服,内部阶级冲突等等。但如果我们将眼光再扩展一点,就可以发现,几乎在同一时期,北美和南美所有高度发展的文明都出现了衰落的现象。这一时期,一些文化发展较低级的民族突然从南和从北涌入这些高度发展的文明地区,文化出现了倒退,战争更加普遍和频繁,贸易活动减少,人们从城市退出回到村庄。随后,玛雅人从南部地区北移到尤卡坦半岛地区,经过一段时间恢复后,在12世纪左右又建立了一些新的城市,其中有奇钦伊察(Chichén Itza)、乌斯马尔(Uxmal)、马雅潘(Mayapan)、基切(Quiche)等。北部的玛雅文明一直持续到15世纪初,最终遭到西班牙人毁灭性的打击而消失。美洲文明中另一重要的文明是阿兹特克(Aztec)文明。阿兹特克文明是在托尔特克(Toltec)文化分布地区发展而来。在玛雅文明衰落之时,约在公元950年,有一支叫做托尔特克人的民族从北方侵入到墨西哥中部,在图拉(Tula)建立了他们的首都。托尔特克人迅速将他们的影响扩展到南方的尤卡坦半岛,在那里他们与逐渐恢复元气的玛雅人发生接触,并互有影响。他们对玛雅文明的影响在今日奇钦伊察的废墟中还清晰可辨。比如托尔特克人崇拜的羽蛇(Quetzalcoatl)形象随处可见。托尔特克人则受玛雅文明影响也建造类似的金字塔。托尔特克人在艺术创造上比玛雅人要落后,但他们非常重视贸易活动,贸易范围也超出了玛雅人的范围。他们从南美洲的秘鲁地区学会了金银制品的技术。约在公元1200年 ,又有北方民族进入墨西哥中部地区,这些人在文化方面比托尔克特人还要落后,可能还处在以采集狩猎为生的阶段。他们到来后,部落之间争斗不断,最后阿兹特克人取代了托尔特克人和其他民族成了这一地区的主人。阿兹特克人是职业战士,他们通常为那些供养他们的人作战。据说,阿兹特克人后来在他们的祭司的指引下,定居下来。祭司告诉他们,如果他们看到有只坐在仙人掌上的鹰正在吞食一条蛇,这就是他们安家的地方。结果他们在墨西哥的特斯科科湖(Lake Texcoco)的岛上看到了这一景象,于是在湖中的两个小岛上建造了他们的城市特诺奇蒂特兰(Tenochititlan),约在1325年,以该城为首都建立国家。随后,他们又征服了周边地区。他们最终在15、16世纪之交建成了一个版图广大的帝国,并将其分成行省管理。他们迫使被征服的部落向他们纳贡,向他们提供黄金、宝石、谷物、猎物和奴隶。在与周边民族和部落的接触中,阿兹特克人迅速掌握了许多生产技术和文明创造,比如他们学会了使用金属,懂得了纺织、制陶等工艺,制定了历法,学会了算术等等。他们的工匠能够生产出非常精美的艺术品。雕刻多神像,但也有许多非常生动的动物和植物形象。 阿兹特克人的首都特诺奇蒂特兰阿兹特克人发展起非常独特的农业,他们在许多湖面上建造飘浮的人工岛(chinampas),即将人工编织的芦苇筏浮于水面,上堆泥土,种植农作物和果树。首都特诺奇蒂特兰(Tenochtitlan)建设得非常规则,非常美观。这座建筑在岛上的城市,各个小岛之间以石砌的堤坝相连,堤坝上能并行10多人。连接湖岸的也是堤坝,不过建了吊桥以作防御之用。城内有金字塔式的神庙40座之多。特诺奇蒂特兰城中心广场的"太阳石",将历法镌刻其上,供人们利用。阿兹特克人尚武,同时还经常用活人祭神。他们认为,太阳如果得不到活人的献祭就不会在天空行走,战神如果得不到人祭,就不会保佑他们。因此他们通过战争获得财富,同时也获得战俘,以供献祭之用。这一文化也最终在十六世纪被西班牙殖民者所摧毁。就在阿兹特克人在墨西哥建立起他们的文明之时,在南美洲的安第斯高原上,则诞生了印加(Inca)文明。12世纪,印加人以今天秘鲁南部的库斯科为中心建立国家。自15世纪初开始沿着南美西海岸扩张,至16世纪早年,印加已成为一个偌大的帝国,其领土大致包括今天的秘鲁(Peru)、厄瓜多尔(Ecuador)、智利(Chile)北部,以及玻利维亚(Bolivia)、哥伦比亚(Columbia)的一部分地区,南北长达5000多公里,所辖居民约为1200万。印加人以太阳为主神。"印加"这一名称就是"太阳之儿女"的意思。印加帝国的首都是位于高原盆地的库斯科(Cuzco),意为"太阳之城"。印加帝国实行典型的专制统治。国王被认为是太阳的化身,国家的一切都属于国王,所有的人都应该对国王俯首帖耳。军队和官吏,是他实施统治的两个支柱。为了便于管理,全国划分成四大行政区,区之下再划省,省之下再划公社。中央集中管理,但地方也相对自由。为了加强帝国内部的联系,印加人修建了两条南北大道,一条是沿海边贯通南北,一条沿安第斯山脉向南北延伸。牲口将货物运输到各地,信使沿途传递着国王的命令和各地的消息。印加帝国的交通系统,在当时看来,堪称世界一流。发达的道路建设成为印加文明最重要的特色之一。印加经济以农业为主。印加人种植的农作物品种较多,主要的是马铃薯和玉米,其它还有南瓜、木薯、西红柿、可可、菠萝、花生等,许多农业品种后来传播到其他大陆。为了防止自然灾害造成的饥荒,国家还建立粮仓。印加帝国建筑特色是巨石建筑。库斯科的太阳庙就是这方面的经典之作。这座建筑不仅宏大,全部用巨石砌成,而且建筑表面、过道和大门许多地方都用黄金装饰,可以称得上是一座黄金的花园。现在保留着的城市遗址马丘比丘城(Machu Picchu)也足以表现出印加帝国建筑的宏伟壮观。 马丘比丘遗址印加人没有发明书写文字,他们采用结绳计数和记事的方法。印加绳结称为"基普"(quipu),绳有粗细和主次之分,结也就有大小和距离,由此可以计数,可以借此进行统计和计算工作。同时绳结还有颜色,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事物,因此绳结也可以用来记事。其实印加人的绳结就是独特的文字符号。南美古文明是独立于欧亚大陆和非洲大陆而发生的文明,它给我们许多启示,也促使我们对已形成的观念进行思考。比如人类的发展是不是千篇一律,而且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他们的归宿都是相同的吗?生产力与文明的关系到底又如何?在南美,我们发现,他们的生产工具相对于其他大陆来说要落后的多,其他大陆的许多发明在这块大陆并不存在。比如,这块大陆没有车轮,没有犁,没有青铜工具,没有铁器,没有货币,所以我们原来的所谓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的划分完全不能适合南美历史发展的现实。然而,南美的文明中,与其他文明一样,有农业,有城市和建筑,有文字、有历法(时间概念)、有陶器、有纺织、有金银和金银与铜的合金、存在等级社会。而且即使与其他大陆具有共性的这些文明因子,也表现出这块大陆的独特性,农业的物种不一样,城市的结构和功能不一样,建筑风格不一样,文字体系不一样,计数的原则不一样。而且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条件下,南美人却创造出与生产力不太相称的辉煌文明,人们常常站在南美人的巨石建筑面前,探究着在没有铁器和炸药的情况下,这些南美人是如何实现这些石头的开采和加工的,有时人们往往不合时宜地提出所谓外星人的假设。南美文明的辉煌与它的急剧衰落也是千古之谜,许多城市在殖民者入侵之前就已经湮灭在热带丛林之中,带给人们无限的遐想。文明的发展规律到底是什么?文明的发展一直是前进的吗?西方扩张浪潮和列国兴衰新航路的开辟和"新大陆"的发现在西欧引发了向外扩张和殖民的浪潮,世界从这时起,国力的强盛开始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海上力量。在西班牙和葡萄牙都进行海上探索的过程中,双方就开始划定势力范围。它们向教皇请求,对地球上还未被发现的土地划定两国追寻的范围。当时的教皇亚历山大六世(Alexander VI)是西班牙人,他在1493年5月4日划出一条分界线,这条分界线位于大西洋的亚速尔群岛和佛得角群岛以西600公里处,规定线以西的未知土地归西班牙发现和拥有。葡萄牙认识到这样的划分就意味着大西洋上大部分未发现的土地都让给了西班牙人,因此提出抗议。1494年6月7日,葡萄牙和西班牙两国经过协商,签订了托尔德西拉斯条约(Treaty of Tordesillas),对分界线进行了调整。根据条约,分界线西移至佛得角群岛以西2200公里处,线东新发现的土地归葡萄牙,线西新发现的土地则属西班牙,此线称之为"教皇子午线"。1500年,一支本该沿着达·伽马的航线前往印度的船队,被狂风刮到巴西沿岸,由于这一带位于教皇子午线之东,葡萄牙的发现得到承认,这就为葡萄牙在巴西建立殖民地打下了基础。葡萄牙人认为这条线只适用于大西洋,而西班牙人则认为这是对全球的瓜分,他们希望如此就有可能得到香料之岛的核心摩鹿加群岛(Moluccas)。然而事实上,线内部分可能只涉及今天印度尼西亚的一小部分土地。后来西班牙人忙于美洲的经营,1527年,它将这些岛屿的殖民权利卖给了葡萄牙人。1529年,这条线扩展延伸到整个地球,西班牙获得大部分中南美洲土地的权利,葡萄牙则获得在非洲和亚洲的权利。这两个国家最先成为欧洲的殖民强国。葡萄人最早在海外建立殖民地,15世纪中叶就占领了大西洋上的一些岛屿。然后在非洲西海岸建立了今天叫做安哥拉(Angola)的殖民地,在莫桑比克(Mozambique)和桑吉巴尔(Zanzibar)等地设置了商站。约在1510年,葡萄牙征服了印度西南沿海的部分地区,开始利用港口城市果阿(Goa)作为贸易和行政中心。接着葡萄牙人征服了马来亚(Malaya)西南海岸的马六甲(Malacca)地区,并向东占领了被称为"香料群岛"的Moluccas群岛。葡萄牙以马六甲为基地进一步向中国推进,1514年最先有葡萄牙水手在中国登陆,引起中国人的警觉和反对。明代,中国曾数次驱逐葡萄牙人。但葡萄牙人去而复返,最终在中国的澳门建立了商站。葡萄牙人也许还在1542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漂到日本,随后与日本建立贸易联系,并在日本传教,不过到17世纪初,由于日本采取了锁国政策,葡萄牙的势力逐渐衰落。在中国和日本获得立足点后,葡萄牙又在印度东南沿海的Ceylon岛建立了基地,锡兰成为连接果阿和马六甲的中转站,葡萄牙一时控制了东印度的贸易。葡萄牙在亚洲建立的殖民地非常小,主要的功能是商站,但在南美,葡萄牙在巴西建立的殖民地非常巨大,他们将殖民地分成若干块领地,主要种植制糖作物,以供出口。葡萄牙虽然是最早建立殖民地的欧洲国家,但就规模而言却比不上西班牙,特别在1580年,西班牙吞并了葡萄牙,限止了葡萄牙的贸易,葡萄牙的势力也就一蹶不振。西班牙的殖民活动主要集中在南美大陆。西班牙人的殖民活动从圣多明各(Santo Domingo)开始,然后扩展到波多黎哥(Puerto Rico)、古巴(Cuba)和南美沿海部分地区。1519年,西班牙人科尔特斯(Hernando Cortes)组织了一支由10余艘船和600多人组成的远征队侵入墨西哥,最后征服了阿兹特克帝国,不仅获得了大片土地,还获得了大批金银财宝。在征服阿兹特克帝国后,西班牙人得知在南美还有其他的帝国和财富。1531年,另一个殖民者皮萨罗(Francisco Pizarro)率领180个人和27匹马远征秘鲁(Peru),最后征服了印加帝国。随后,西班牙人控制了南美的广大土地,并且建立了殖民统治。由此也确立了西班牙在欧洲的强国地位。在欧洲列国中,西班牙在16世纪最为强盛。中世纪很长时间,西班牙一直致力于从穆斯林手中夺回土地的斗争中,许多小王国各自为战。1469年,卡斯蒂利亚王国(Castile)和阿拉贡(Aragon)王国通过联姻结合在一起。1492年最终收复穆斯林占据的最后一片土地。1512年又取得了纳瓦尔王国,西班牙实现了统一。接着,16世纪的一件跨国婚姻将西班牙置于奥地利哈布斯堡(Habsburg)王朝的统治之下。1516年,通过婚姻和继承关系,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成为西班牙国王,同时他还是尼德兰(Netherlands) 、奥地利(Austria)、米兰(Milan)和那不勒斯(Naples)的统治者。 1519年,查理当选为神圣罗马皇帝,称查理五世。在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下,西班牙迅速融入欧洲整体政治中,随着南美的金银源源不断地流入西班牙,西班牙迅速崛起成为欧洲最强大的国家。1555年,查理五世瓜分了他的领土,他的儿子腓力得到了西班牙,登上西班牙王位,称腓力二世,这一分枝历史上称为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1580年,葡萄牙国王死后无嗣,西班牙乘机吞并了葡萄牙。然而,西班牙很快遭遇了许多困难,由于对异教徒的迫害,许多穆斯林和犹太人离开了这个国家,这些人带走了许多财富以及经商才能和手工业技术,对西班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害;南美贵金属的大量流入也造成西班牙物价飞涨,这种所谓的"物价革命"严重打击了西班牙的经济;此外,尼德兰问题牵制了西班牙的大量精力,也是造成西班牙衰落的重要原因。尼德兰这块位于莱因河(Rhine)和默兹河(Meuse)入海口的土地是中世纪欧洲最富饶的地区,是佛兰德尔(Flanders)地区的一部分,这里工商业特别发达,盛产亚麻织品和羊毛织品,渔业和造船业也久负盛名,活跃的商业活动造就了这里许多繁华的商业城市,如布鲁日(Bruges)、根特(Ghent)、安特卫普(Antwerp)和阿姆斯特丹(Amsterdam)等。尼德兰存在许多封建领地,彼此之间没有紧密的政治联系,也没有国家概念和民族认同性,14世纪中叶以后,通过婚姻继承和购买等方式,这一地区并入勃艮第公爵领之中。随后又成为西班牙的一部分,这时尼德兰分成17个省。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开始是路德教,后来又有加尔文教在这块土地上得到传播,同时民族意识也逐渐产生。由于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在尼德兰实行宗教迫害政策,同时较少关心尼德兰的利益和命运,引起尼德兰新教徒和工商业者的不满。在宗教情绪和民族情绪的双重推动下,尼德兰在1566年发生反对西班牙统治者的起义,遭到西班牙统治者的残酷镇压。1572年,尼德兰的抵抗运动找到了自己的领袖人物――奥伦治家族的亲王"沉默者"威廉(William the Silent)。在威廉的领导下,尼德兰人用游击战打击西班牙人。在此过程中,尼德兰内部新教阵营和天主教阵营发生分裂,新教徒越来越多地聚集到北方各省,天主教徒则集中在南方,寻求西班牙的保护。1579年,北方的省份结成乌特勒支同盟(the Union of Utrecht)。1581年,尼德兰北部七省正式宣布独立,称为"联合省"(United Provinces)。1584年,威廉被人暗杀,他的儿子继承父亲的事业,继续领导抗战,并且得到英国和法国的帮助,最终迫使西班牙于1609年与尼德兰休战,实际承认"联合省"独立。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尼德兰革命"。在尼德兰的抗争下,西班牙的力量被大大削弱。1588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Invincible Armada)妄图攻击英国海军,结果遭到英国舰队的痛击。英国舰只虽小,但轻便灵活,并装备了性能更优越的火炮,西班牙船队遭到重创,随后又遇风暴,无敌舰队全身而退的不过半数,西班牙由此开始走下坡路,逐渐失去了它海上霸主的地位。16世纪后半期,西班牙势力衰落后,尼德兰、英国和法国步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后尘也加入到殖民者的行列。尼德兰、英国和法国在西班牙大发美洲之财的时候,就开始想方设法瓜分其中的利益。有的派出自己的船只,装载着西班牙不能生产的工业品前往美洲进行贸易;有的与殖民地的西班牙个人订立秘密协议,将美洲的财宝运往西班牙以外的欧洲港口;政府甚至鼓励海盗行为,在海上攻击和抢夺西班牙的船队。比如英国在16世纪后半叶女王伊利莎白一世(Elizabeth I)时期,英国出现了一批被称为"海狗"(sea dogs)的商人兼海盗,著名的有霍金斯(John Hawkins)、德雷克(Francis Drake)等。他们从葡萄牙人手中夺得奴隶,然后转卖到西班牙殖民地。德雷克为了抢夺西班牙的财宝,于1572年率船从英国出发,横渡大西洋,到达巴拿马地峡,在此打劫了西班牙的运输队,获得大量白银。为了寻找没有武装舰只护航的西班牙船只,实施抢劫,他又于1577年经麦哲伦海峡航海至太平洋,沿途抢劫了大量金银财宝,抢劫来的赃物甚至多得用来压舱。随后他沿太平洋海岸到达北美,接着他横穿太平洋、印度洋,绕道好望角,于1580年11月回到了英国,成为环球大航行的第二人。1588年,英国击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后,开始了它的殖民扩张活动。1600年,伊利莎白女王向英国东印度公司授予特许状。该公司陆续在印度各地,如印度西北海岸的孟买(Bombay)、恒河三角洲的加尔哥答(Calcutta)和马德拉斯(Madras)等建立商站,使印度成了英国贸易和财富的主要来源。除此之外,英国还在马来西亚和东印度建立少量商站。在新大陆,英国也想寻找一条从北部绕过美洲到印度去的水路,结果开始对北美进行了探索活动,在17世纪英国在北美陆续建立了几块殖民地。最早的殖民地是1607年建立的詹姆士顿(Jamestown),位于现在的佛吉尼亚州(Virginia),第二块殖民地是1620年建立的普利茅斯(Plymouth),位于现今的麻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尼德兰在摆脱西班牙的统治以后,迅速崛起,并开始加入争夺海上霸权和殖民地的行列。1580年西班牙吞并了葡萄牙,葡萄牙的船只和殖民地成了尼德兰人的猎物。他们经常袭击运载货物从葡萄牙驶往北欧的船,也袭击装载着亚洲财富返回葡萄牙的船只。1602年,尼德兰人组建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垄断尼德兰与非洲和东印度的贸易。1619年,尼德兰人在亚洲建立了第一块殖民地是位于印尼爪哇(Java)岛的巴达维亚(Batavia)。从爪哇岛出发,尼德兰向周边地区扩展他们的殖民地,向西占领了苏门答腊岛(Sumatra),向东夺取了葡萄牙的殖民地香料群岛。随后还占领了马六甲和锡兰等。1652年,尼德兰在非洲的南端的好望角也建立了殖民地。荷兰人还在南美和北美建立了小块殖民地。1626年,荷兰人以购买的名义从印第安人手中得到曼哈顿岛(Manhattan),在那里他们建立了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后来演变为纽约(New York)城。法国的殖民扩张要略晚,但探险活动却早已开始。法国探险家雅克·卡梯埃(Jacques Cartier)在1534至1541年对北美进行了探险活动,曾沿着圣劳伦斯河(St. Lawrence River)到达今天的蒙特利尔(Montreal),为法国以后的殖民活动打下了基础。1608年,法国在北美的魁北克(Quebec)建立了第一块永久殖民地。然后法国在圣劳伦斯河谷和现今加拿大大湖区一带建立若干殖民地,与印第安人建立获利丰厚的皮毛贸易。到了路易十四时期,随着法国国力的强盛,殖民活动得到了国家的直接支持。法国人沿着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一直航行至墨西哥湾(the Gulf of Mexico),然后宣布将沿河两岸的广大地区划归法国所有,为了讨好路易十四,这块殖民地称为路易丝安娜(Louisiana)。法国在西印度占领了瓜德罗普(Guadeloupe)和马提尼克(Martinique)等岛屿,掠夺当地的制糖原料。法国还在1604年建立了法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沿海和其他地区建立了一些商站,形成了与英国在该地区的竞争。 欧洲列强在美洲最初的殖民地大航海在世界文明发展的历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原来分散发展的世界走到了一起,互相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地理大发现和新航路的开辟,刺激了欧洲人对外扩张的欲望,掀起了欧洲列强向欧洲以外地区殖民的浪潮。同时这些事件也大大改变了欧洲人的世界观,欧洲人以全球财富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本国财富的增长,认识到全球的财富是一个常量,一个国家所占有的全球财富的份额决定这个国家的强弱,由此推动了以积聚本国金银贵金属为目标的重商主义的发展。各国增加商品的出口,争取金银的回流,由此引起了欧洲的商业革命。在这个基础上,世界市场体系开始形成,欧洲内部的变革开始加剧,在欧洲新思想、新宗教、新经济变化和政治变化的合力下,欧洲从封建主义迅速过渡到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因素在欧洲内部大大增加,正如马克思所说:"美洲的发现、绕过非洲的航行,给新兴资产阶级开辟了新的活动场所。东印度和中国的市场、美洲的殖民化、对殖民地的贸易、交换手段和一般商品的增加,使商业、航海业和工业空前高涨,因而正在崩溃的封建社会内部的革命因素迅速发展。"地理大发现还动摇了天主教会有关地球的信条,使人们对天主教教义产生了怀疑,促进了人们的科学研究,孕育了17世纪科学的大发展。大航海也促进了各地区物种和思想文化的交流,改变了原来的文明生态,有的物种如马铃薯和玉米在欧亚大陆的传播,为那里人口的增加提供了重要的条件,而瘟疫的流行给世界带来新的难题,世界不再是原来那种模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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