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原因似乎也很简单:就做母亲的而言,生儿子可以提高或加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生女儿却可能会坏事;就做父亲的来说,生儿子可以做自己的接班人,可以增强家族的实力,至少可以增加一个劳动力或战斗力,生女儿则只是多添了一个“赔钱货”。结果是,无论父亲抑或母亲,都不希望生女儿。甚至在我国某些地区,还有这样的奇怪风俗:如果头胎生的是女儿,那么,便不准她管自己的父亲叫爸爸,除非后来有了弟弟,才可以解禁。当然,这还是客气的。一些时代和地区,甚至还有杀婴和弃婴的事发生。“男曰儿,女曰婴”,杀婴和弃婴当然是杀死或遗弃初生的女儿。这种恶俗,至少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韩非子就曾说当时的人“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但直到现在,某些地区也仍有这类惨无人道的事发生。这些女孩的出世既然如此地不受欢迎,那么,她们即便活下来,日子也不会有多好过。对于被视为“赔钱货”的她,家庭和家族将尽量减少在她身上的投入,比方说不让上学,吃较差的饭菜,穿较差的衣服等;同时又尽量利用她的价值,以期捞回一点成本,补回一点亏损;比方说很小时就让她带弟妹,做家务,甚至下地干活。最后,她将在适当的时候被打发出去,嫁到一个陌生的家庭,去当别人的“媳妇”。别人的媳妇并不好当。首先,她将在新婚之夜被一个陌生的男人以丈夫的名义实施强奸。这不但意味着她已失去童贞,同时也意味着人权、人格、自尊和羞耻感的被剥夺。从此,她将成为丈夫的附庸和奴仆,白天干牛马活,晚上当泄欲器。受苦受累是她的责任,挨打挨骂是她的义务,权利则是没有的。能不挨打骂便是她们的福气,能不被休弃便是她们的造化。其次,她不但要充当丈夫的奴仆,而且要充当大家所有人的奴仆:她不但要看丈夫的脸色,而且要看其他人尤其是婆婆的脸色。这不但使她战战兢兢,而且会使她无所适从,因为丈夫和婆婆的要求、愿望、意志并不完全相同,结果很可能是“起晚了得罪公婆,起早了又得罪丈夫”,犹如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试想,身处如此逆境之中,哪里还能产生和展示女性的魅力?不过“行尸走肉”罢了。也许,只有当她升格为婆婆以后,情况才会有所改观,但那时她早已变成更无魅力的老太婆了。所以,在娘家是“赔钱货”,在婆家是“受气包”的弱女子,往往是相当无性化的。又岂止是“无性”,简直就“非人”。在中国传统社会,既无性又非人的弱女子,还远远不止于此。比方说,还应该包括那些真正的奴仆,——被卖到地主、豪门、官宦人家当丫环的女孩,以及选进宫里当宫女的女孩,都如此。她们往往是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的。东晋石崇家就有不少这样任人宰割的弱女子。石崇每次请客吃饭,便要这些女子去劝酒。如果客人不喝,就把劝酒的女子杀掉。丞相王导于心不忍,每每只好喝得大醉。大将军王敦却满不在乎,结果一连杀了三人,王敦还是不喝。王导看不下去,劝王敦多少喝一点。王敦说,他杀他家里的人,关你什么事?于是那些无辜的女孩子,便只好莫名其妙地去做刀下之鬼。总之,这类弱女子,往往是连基本人权也没有的。因此,我们很难说她们究竟像不像女人。即使像,也没有意义的。因为她们根本就不被当人看,毋宁说也是无性。这类“无性化的女人”和前述“无性化的男人”正好一弱一强,倒是“对立统一”。所以,在描写江湖行为的故事中,她们不是被侠客们无意中搭救,恨不能变牛变马来谢恩的“羔羊”,便是被坏人或好汉们无端杀害,死得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草木”,比如在鸳鸯楼被武松胡乱砍杀的丫环使女便是。与弱女子正好相反的是所谓女强人。严格意义上的女强人,大概应该是《水浒传》中的顾大嫂、孙二娘等人。因为所谓“强人”者,出没绿林、闯荡江湖,专一杀人越货、打家劫舍者也。既如此,则“正宗”的女强人,自然也就非顾、孙二位莫属。顾大嫂绰号“母大虫”,生得“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是个“生来不会拈针线,弄棒持枪当女工”的角色。打起架来,“有三十十人近他不得”;发起怒来,“提井栏便打老公头”。打祝家庄时,正是她“掣出两把刀,直奔入房里,把应有妇人,一刀一个,尽都杀了”。不消说,被她杀的,大约都是前述弱女子。孙二娘绰号“母夜叉”,剪径世家出身,又学得乃父全套本事,便招赘了父亲的徒弟张青为媚,在十字坡大树底下,开一间黑店,专一将那过往客商,麻倒放翻,大卸八块,“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这个黑店老板娘,端的心狠手辣:伙计扛不动的行货,她自去扛来;丈夫不忍宰杀的路人,她任由开剥。至于长相,和顾大嫂差不太多,是“辘轴般蠢笨腰肢,棒锤似粗笨手脚”,可怕得很。总之,这类“正宗”女强人,大体上都是五大三粗,体胖腰圆,眉横杀气,眼露凶光,毫无女性魅力可言。这样的黑道人物,也许不会太多,更多的是家里的“母老虎”。她们当然不会这样面目可憎,但也相当男性化。一声“河东狮吼”,便可叫老公魂飞魄散,跪倒尘埃。宋代的陈慥号龙丘居士,好宾客,爱美女,又喜欢谈佛。但他的太太柳氏,却似乎没有什么“菩萨心肠”,常常会让这位陈先生胆颤心惊。所以苏东坡作诗讽刺他说:“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柱杖落手心茫然。”河东是柳姓的郡望,狮子吼原本指佛祖音之威严(佛家将释迦牟尼喻为无畏的狮子,故佛陀宝座称作“狮子座”,佛祖法音称作“狮子吼”)。所以“河东狮吼”的意思,便是说柳夫人的一声“娇叱”,在陈先生的耳中便有如“佛祖法音”,威严无比。这可真是“老婆吼一吼,丈夫抖三抖”。“河东狮吼”的说法,多少还有点讽刺意味,《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便比孙二娘等人还要可怕。孙二娘只是开剥别人的人皮,对丈夫仍十分恩爱,对丈夫的朋友也颇为义气。这个薛素姐,却专一虐待丈夫。她一个“搜风巴掌打在狄希陈(薛的丈夫)脸上,外边的人都道是天上打了一个霹雳,都仰着脸看天”。这样的“女强人”哪个受得了。除了山寨里的“母夜叉”和家里的“母老虎”外,还有一种街面上的“泼妇”,也十分了得。我曾亲见一位泼妇的“骂街”,是一手拿菜刀,一手拿砧板,一边骂,一边砍,一边垛脚,有时还要跳起来。尽管围观男女甚多,但并无一人敢近。这样的女人,当然可以肯定也是不会有什么女性魅力的。母夜叉、母老虎、骂街泼妇,大约就是所谓“女强人”的几种类型。因此我认为,当代舆论界把那些有能力、有气魄、有主见、有作为、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的新女性称之为“女强人”,实在是甚为不妥的。首先,它带有明显的性别偏见和歧视女性的色彩,否则就该有与之相对应的“男强人”的说法。然而,尽管男人中不乏平庸、胆小、无能的窝囊废,但能干、勇敢、刚强的男人决不会被称为“男强人”。这无非因为在传统观念看来,男人原本是该“强”,而女人原本是该“弱”的。所以,男人强是正常现象,不必特别说明他是“男强人”,只要说他是“男人”即可;而女人强则不正常,必须特别地加以强调。这显然是男性中心论的观念在作怪。只因为这种观念太根深蒂固,人们便不以为怪了。其次,它会造成一种误解,以为妇女的解放,男女的平等,就是要把女人也变成男人(或曰“强人”),或者不该再具有女性的魅力,比如像顾大嫂、孙二娘那样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或者眉横杀气,眼露凶光,似乎非如此不足以逞其强。结果,“女强人”便变成了“女怪物”的同义语。这其实同样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不应该成为现代人的观念。第三,它还会造成一种误解,以为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力量的增强,乃是一件既不现实,又很可怕的事。因为它们只能造就一批“母老虎”、“母夜叉”,不是杀人如麻,便是蛮横霸道。这样的女人,试问有几个男人敢爱,又有几个女人学得来?男人不喜欢,女人学不来,当然最多也就只能是一种“传奇”,绝对成不了“气候”。这就在实际上否定了妇女的解放。因此,许多被舆论界封为“女强人”的新女性,都并不喜欢甚至拒绝受这顶“桂冠”。事实上,所谓女强人,乃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特殊现象,决不应该成为新时代女性的模式。关于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再讲到。《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女人之(三)淫毒妇与贞烈女以上三类女人,一类是只有母性的,一类是近乎无性的,一类又是相当男性的。那么,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有没有真正具有女性特征,在男人面前实实在在像个女人的人呢?有。但可惜,她们往往被说成是“淫妇”。《水浒传》里就有好几个这样的“淫妇”,比如大名鼎鼎的潘金莲就是。顺便说一句,在《水浒传》中,除扈三娘既艺高貌美又忠义双全,是个特例外,其余多少能展现一些女性风韵的,差不多都是“淫妇”。比如宋江的外室阎婆惜,杨雄的老婆潘巧云,卢俊义的妻子贾氏等。至于李师师原本是妓女,白秀英原本是粉头,玉兰原本是卖唱的,自然都不在话下。这些女人大约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一是“美”。这些女人,大都年青貌美,风姿绰约。比如潘金莲,便是“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其他几位,也大体如此,不但美丽可人,而且风骚诱人。所以西门庆一见潘金莲,便“先自酥了半边”;来杨雄家做法事的那些和尚,一见到潘巧云,“都七颠八倒起来”;道君皇帝甚至不顾“至尊体面”,钻地道来会李师师;就连那“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的宋江,见了李师师,也写出了“借得山东烟水寨,来买凤城春色”之类的“风话”,可见其魅力之大。二是“淫”。潘金莲是“为头的爱偷汉子”,后来果然与西门庆勾搭成奸。开始的时候,西门庆还只是探头探及,怕碰钉子。谁知道潘金莲比他还要积极主动,竟笑将起来说:“官人休要罗唣!你真个人勾搭我?”当然立马变成干柴烈火。此外,阎婆惜与张文远通奸,潘巧云与裴如海通奸,贾氏与李固通奸,差不多也都是“被摄了魂魄的一般”毫无节制。至于白秀英、李师师等,原本是粉头妓女,自然“人尽可夫”。三是“毒”。潘金莲亲手毒死了武大郎,潘巧云诬陷石秀,阎婆惜恨不能置宋江于死地,白秀英戏弄雷横,又当众凌辱、谩骂、殴打雷母。贾氏到官府出首、作证、诬告卢俊义,害得卢俊义差一点屈死刑场,这些都是她们“歹毒”的证明。还有那清风寨刘知寨的浑家,原本被王矮虎掳掠上山,差一点失身,亏得宋江出面说情,这才虎口脱险,然而下山之后,却恩将仇报,迫害宋江,也足证其毒。美、淫、毒,可以说是上述“淫妇”的共同特征。这就似乎在有意无意地证明一个“道理”:“有美色者必有淫心,有淫心者必有歹意。”用《水浒传》的话说,就是“淫毒皆从一套来”。这不仅是《水浒传》的观点,也可以说是中国传统社会一般民众的观点,因此这些形象便得到了读者的广泛认同。这实际上也是中国两个传统观念的逻辑结论和形象体现。这两个传统观念就是:“万恶淫为首”和“最毒妇人心”。关于“万恶淫为首”,我们以后再说,这里只说“最毒妇人心”。应该承认,中国传统社会对于女性的偏见和敌视,是令人吃惊的。早在春秋时代,孔子就有“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话。他说,女子和小人一样,都不好对付。你疏远他们,他们就心生怨恨;亲近他们吧,他们又会翘尾巴。这显然是混帐话。所以后来鲁迅先生便讽刺说,孔子说的女子,不知是否包括他的母亲?不过现在看来,孔子还算是客气的,因为还有更刻毒的话:“最毒妇人心”。“淫妇”们似乎被用来证明此言不诬。潘金莲毒。武大郎来捉奸时,西门庆吓得钻入床底下躲去。潘金莲却道:“闲常时,只好鸟嘴卖弄好拳棒。急上场时,便没些用,见个纸虎,也吓一交。”这真是够毒的。第一,是激将,用“便没些用”来激西门庆;第二,是壮胆,告诉西门庆对方只是“纸老虎”;第三,是教唆,用“平日卖弄好拳棒”,暗示西门庆来打武大。果然,西门庆冲出门来,一脚踢翻了武大郎。王婆毒。当西门庆因被捉奸而一筹莫展时,王婆冷笑道:“你是个把舵的,我是乘船的,我倒不慌,你倒慌了手脚。”于是亲自定下毒计:“把这矮子结果了,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的。”又手把手教潘金莲如何下毒,如何灭迹,害死了武大郎。如此之毒,连西门庆也自愧不如,说“我枉自做了男子汉”。贾氏毒。她与李固在公堂上诬告卢俊义时,竟说“丈夫,虚事难入公门,实事难以抵对。”“你便招了,也只吃得有数的官司。”这种身份,这种语气,不由官府不信。明里是为卢俊义着想,暗里却是把他往死里送,比那个李固阴毒多了。在以上案例中,妇人显然都比男人更毒。她们心更狠,手更辣,胆子更大,事情做得更绝,岂非正是“最毒妇人心”?不但潘金莲之类的小女子被说成是“淫毒妇”,便是女人中的那些头面人物,也有人说她们“毒”。吕后毒。汉的开国元勋韩信,便是被吕后诱杀的。尽管实际的主谋是刘邦,帮凶是萧何,但最后账还是算到吕后的头上,因为她是女人。不过,她在刘邦死后,竟把戚夫人砍去手脚,扔在厕所里,这种做法,倒也确实过于歹毒了。武后毒。常言说,虎毒不食子,武则天却连亲生儿子也不放过。章怀太子李贤是她杀的,长子李弘据说也是她杀的。骆宾王为徐敬业起草的檄文、罗列了武氏的一系列罪状,包括践元后、陷吾君、杀姊屠兄、弑君鸩母等等,无非要证明她心肠歹毒而已。慈禧毒。从捕杀肃顺到囚禁光绪,都是她毒的证明。民间更有一种说法,说慈安太后也是她毒死的。以慈安之懦弱和善,尚不肯放过,可见其毒了。更重要的是,这几个人,也都是既美且淫的。其中又以武则天的美和淫为最突出。骆宾王的檄文说她“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是承认其美;说她“秽乱春宫,近狎邪僻”,是指责其淫。按武氏原本是太宗的女人,后来又嫁给高宗,一女而事二夫,岂不是淫?更何况,七老八十的时候,又养了两个面首——张宗昌和张易之兄弟,还不是淫吗?还有吕后,据说也和别人私通过的。慈禧好象没有和谁私通过,但又有人编出了安德海或李莲英是假太监的说法。于是,从宫廷到民间,从史实到小说,种种事实和流言,似乎都在证明着“淫毒皆从一套来”的说法。当一个社会都在反复念诵着某一些话时,就会在人们的心理上形成一种思维定势,甚至形成一种条件反射,以至于一看到“眉似初春柳叶”,便坚信她“常含着雨恨云愁”;一看到“脸如三月桃花”,便断定她“暗藏着风情月意”。接下来,便是或者去挑逗、勾引、调戏,或者断言其“心肠最毒”,是惹不得的“祸水”。不可否认,女人中确有坏人,这和男人中也有坏人一样,并没有什么稀奇。问题在于,男人中出了那么多坏人,也没有人大惊小怪,为什么女人中出了三五个坏人,就要大做文章呢?更奇怪的是,为什么一说到女人的坏或毒,就一定要扯到男女关系上去呢?而且一定要归结于这些女人长得漂亮又有女人味呢?这当然是一个需要另案分析的问题。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既然漂亮的、有女人味的女人都是“淫毒妇”,那么,谁还敢漂亮一些、有女人味一些呢?当然,有一种漂亮女人是不怕受到指责的,那就是“贞烈女”。正如前述“弱女子”与“女强人”是相对的两极,“贞烈女”与“淫毒妇”也恰好是相反的一对。中国古代有多少贞烈女呢?似乎不少。仅《明史》中留名的,便达一万之多,其中最著名的就有三百多人,而《古今图书集成》收入的明代烈女节妇,就多达三万六千人。这么多的烈女节妇,总不会都是丑八怪吧?事实上,其中美人还不少。比如明代的烈女单三姐、节妇孙柴氏,都是年轻貌美的女人。正因为年轻貌美,这才会有盗匪、恶少来企图强奸她们,她们也才会抗暴而死,成为烈女节妇。所以她们虽漂亮,却不会遭到指责。但同时也证明,女人太漂亮了总归不是好事。比方说,这二位如果丑得令人生厌,岂不是就没人来打主意了?显然,长得太漂亮、太性感、太有魅力,或者太有女人味,对于那些“贞烈女”,或预备做“贞烈女”的人来说,就是一个麻烦。所以,那些立志守节的寡妇们,便只有两条路:要么及早自杀,一了百了;要么尽量把自己弄得平庸丑陋一些,最好忘掉自己是女人。因为对于一个寡妇,尤其是一个年轻的寡妇来说,最难抵御的诱惑就是性的诱惑,最为严峻的考验也是性的考验,而性爱又总是与姿色、容貌、体态、仪表等相关联。男人见了漂亮女人,很少有不动心的。如果得知对方是寡妇,便更会想入非非,甚至惹是生非。寡妇没有男人保护,好欺负;寡妇有过性的经验,好勾引。所以,“寡妇门前是非多”,年轻漂亮的寡妇门前是非就更多。寡妇们没有办法使自己变得不是寡妇,唯一的对策当然也就只有让自己显得既不年轻,也不漂亮。当然,这种做法,也许只有对那些守寡不久的年轻漂亮女人才有必要。对于那些守寡已久、年龄较大,早已心如死灰的“资深寡妇”而言,其实已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生活的重负,心情的郁闷,天性的压抑,情感的孤独,都会提前并加速她们的衰老,也许三四十岁时,便已皱纹满面、白发斑斑,甚至目光呆滞、言语木讷,毫无魅力可言了。寡妇是“贞烈女”中的大多数。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所谓“贞烈女”,也基本上是“无性化”的,与前述“弱女子”相类。不过,弱女子们的无性,主要是别人不把她们当人;贞烈女们的无性,则至少有一半是自己不把自己当人。更何况,贞烈女们虽然有“烈”的一面,但在本质上,却也仍然不过只是“弱女子”。漂亮性感有魅力的女人是“淫毒妇”,刚烈正派守身如玉的“贞烈妇”又没有或不敢有女人味,难道中国古代就没有既年轻又漂亮、充满魅力,又刚烈勇敢、聪明能干、心地善良的女人吗?有,但为数很少。关汉卿杂剧《救风尘》中的赵盼儿是一个。赵盼儿是一个妓女,作为一个年轻貌美、热爱生活的女性,她曾经盼望过能与一个理想的男性结合,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但是,多年的风尘生涯,使她深知这很可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多半兑不了现的:“待嫁一个老实的,又怕尽世儿难成对;待嫁一个聪俊的,又怕半路里轻抛弃。”因此,她对“从良嫁人”一事,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并在结拜妹妹宋引章(另一个妓女)要嫁给花花公子周舍时,极力劝阻。果然,宋引障一进周舍家门,便先吃了五十杀威棒,以后又受种种虐待。赵盼儿为了救出宋引章,便利用周舍酷好女色又喜新厌旧的特点,假意答应嫁给周舍,让周舍写下一纸修书给宋引章,自己再宣布与周舍“拜拜”。当周舍责问她“曾说过誓”要嫁自己自己时,赵盼儿回答说,你不是老逛妓院的吗?咱们这些妓女,谁不是逢场作戏,对着明香宝烛,指着皇天后土,赌着鬼戳神诛!“若信这咒盟言,早死得绝门户。”终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自己对周舍的欺骗,回敬了周舍对宋引章的欺骗,不但大快人心,而且充分展示了她的机智和勇敢。关汉卿另一杂剧《望江亭》中的谭记儿也是一个。谭记儿是一个寡妇,后来改嫁青年官员白士中,过上了夫妻恩爱的幸福生活。然而权贵杨衙内为了霸占她,竟向皇帝诬告白士中,骗得势剑金牌,要来行凶作恶。谭记儿为了保卫自己的丈夫和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便挺身而出,于中秋之夜,乔装成渔妇,来到望江亭,利用杨衙内贪杯好色的特点,以切脍献新为名,巧语周旋,煮鱼劝酒,赚取了势剑金牌,挫败了杨的阴谋诡计,让那奸贼“满船空载月明归”。赵盼儿和谭记儿,是这类女子中的佼佼者。她们一个是风尘女子,一个是再嫁寡妇,社会地位都不高,但她们的人格却并不因此而卑下,她们的见识也并不因此而短浅。她们的胆量、智慧、镇静自如和处变不惊,甚至让男人也自愧不如。在得知了杨衙内的阴谋后,白士中只是愁眉苦脸、长吁短叹,而谭记儿却一改往日的娇羞温柔,果敢地说:“你道他是花花太岁,要强迫我步步相随。我呵怕甚么天翻地覆,就顺着他雨约云期。这桩事你只睁眼儿觑看,看怎生的发付他赖骨顽皮。”这真是何等气魄,何等胆略!在中国古代妇女形象中,我最欣赏的便是这一类既有英雄气又有儿女情、既有男儿胆又有女人味的人物,尽管她们人数不多,而且社会地位也往往很卑贱。她们多半是妓女,或婢女,或再嫁寡妇,或被掳良人,有的失身,有的失节,有的失去自由,但我以为,只有她们,才是真正的“贞烈女”。什么是“贞”?贞就是正,包括忠诚、正直、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等等。这恰恰是这类女子的可贵品德。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在“身不由己”的情况下,能守住自己心里的一方净土。当她们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卖色相时,力求“卖艺不卖身”(如《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莘瑶琴)。求之不得,则求“卖身不卖心”(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杜十娘),一片真情只付于真情人。所以当杜十娘得知李甲变心时,便痛彻心脾地感到了被欺骗和被玷污。作为“妓女”,她无法保住自己的身子;作为“贞女”,她却必须保卫自己的心灵。所以,她不惜一死,怒而沉江。因为在她们看来,心灵的自由是比身体的自由更宝贵,心灵的纯洁是比身体的洁净更重要的事情。“哀莫大于心死。”心既已死,则此身何惜?显然,这就不仅是“贞”而且是“烈”了。烈也者,为义而死之谓也。杜十娘为之献身的义,不是统治阶级宣扬的“贞妇不事二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伪善的“礼义”,而是她自己心中至真至诚的“情义”,因此才感天动地。杜十娘投江后,围观群众咬牙切齿,义愤填膺,争欲拳殴李甲和孙富,李甲后来也郁成狂疾,终身不痊,遭到老天报应,真可谓天怒人怨了。此外,如赵盼儿的“拔刀相助”,谭记儿的“挺身抗敌”,罗梅英的“振我妻纲”,均可谓之“烈”。罗梅英的故事始见于刘向的《烈女传》,后成为广泛流传的民间故事,又被石君宝改编为杂剧《秋胡戏妻》。罗梅英是个美丽善良的女子。为了婚后夫妻恩爱,她不愿拣取个财主,却宁可嫁给贫穷的秋胡。婚后三天,秋胡便被抓了壮丁。罗梅英拒绝了自己父母和婆婆要她改嫁的要求,贤贞自守,甘苦备尝。十年后,秋胡得官回家,夫妻相见于桑园,竟不相识,而秋胡亦竟把她当做他人之妻调戏。当罗梅英得知这个流氓就是自己盼望多年的丈夫时,愤怒至极,坚决要求离异。显然,罗梅英要捍卫的,也不是封建礼义,而是她自己极为看重的夫妻情义和人格尊严。应该说,这类形象,才是最值得肯定的中国古代女性。《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女人之(四)嗲妹妹与假小子历史转眼就到了现当代。当代中国的女性如何呢?除所谓“贤妻良母”型仍是大多数外,还有两种类型,也值得一说,这就是“嗲妹妹”和“假小子”。典型的“嗲妹妹”大体上主要在南方,又尤以上海的“嗲妹妹”最为典型。汉字当中音dia的只有“嗲”这一个字,原本是南方的一种方言,北方人无论男女,往往都不知“嗲”为何物。《汉语大字典》和《现代汉语辞典》都把它解释为“撒娇的声音和姿态”,例如“嗲声嗲气”等。这很能代表北方人对“嗲”的一种看法,但显然有失准确。比如南方有一种味道叫“沙嗲味”(如沙嗲味方便面),难道是“撒娇的味道”?上海有句话叫“牢嗲格”(“蛮好的”、“挺好的”之意),难道能译为“挺撒娇的”?即使“发嗲”这个词,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撒娇”。要之,“嗲”这个词,不仅有娇羞、娇嗔、娇小、娇弱、娇贵、娇痴、娇嫩、娇柔、娇滴滴等义,还有比这更丰富更复杂的内容。我们不妨来考查一下什么是“嗲”,或者说什么人才“嗲”。首先,“嗲”是专属女性的。说一个男人“发嗲”,虽不一定是讽刺,也多少带有玩笑、调侃意味。其次,“嗲”又是专属女孩的。只有女孩子才有资格“嗲”。老太婆如果也“发嗲”,就让人发笑。当然,这个范围可以扩大到少妇。当一个少妇有资格“发嗲”或被人视为“很嗲”时,便意味着她实际上被人看作一个小姑娘,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被人宠爱着,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因此,生活中就只有“嗲妹妹”的说法,没有“嗲哥哥”或“嗲太太”的说法。哥哥是嗲妹妹的保卫呵护者,当然自己不能嗲;太太已为人妻,或已为人母,也不好再嗲。“嗲太太”当然也是有的,但必须指出,这些太太在她们丈夫的眼里,其实是被看作“嗲妹妹”的。“嗲”虽然只属于女孩子,却又并非所有的女孩子都可谓之“嗲”。比方说,五大三粗者不嗲,矮胖墩实者不嗲,火爆泼辣者不嗲,呆板木讷者不嗲,耕种力田者不嗲,沿街叫卖者不嗲……。看来,要“嗲”,还真不容易。它实际上包容着对年龄、性别、出身、地位、身材、姿态、性格、谈吐、气质、情趣、技巧,甚至口音方面的要求。只要有一个方面不能“达标”,就不大容易“嗲”得起来。比方说,说吴侬软语或闽南国语的女孩比较“嗲”,而操河南口音或陕北口音的女孩,就很难被认为是“嗲妹妹”。尽管“嗲”有如此之多的条件,但“嗲”又不等于这些条件本身。准确地说,它是一个女孩子,因身材娇小、体态妩媚、性格温柔、谈吐文雅、衣着入时、举止得体,静则亭亭玉立,动则娉娉袅袅,言则柔声轻诉,食则细嚼慢咽等等方面而给人造成一种“情绪性感受”。要之,它是一种“文化情调”;或者说,是一种“味道”。这种味道常被北京姑娘轻蔑地叱之为“臭美”和“犯酸”,但它决不等同于武汉人之所谓“zě”(字典上没有这个字。武汉人之所谓“ze”与“嗲”有相近处,但却是对“撒娇”、“发嗲”的一种轻蔑、讽刺和批判,通常指那些没有资格撒娇、发嗲和摆谱,却又要装模作样、忸怩作态者之让人“恶心”、“犯酸”处。遇到这样的情况,武汉人就会十分鄙夷地说:“你zě个么事?”或“闯到鬼了,一个屁大一点的办事处,他还zě不过!”上海人之所谓“嗲”,却不但不是让人反感、厌恶,反倒是让人疼爱、怜爱的意思。因为有资格“嗲”的,都是些女孩子,而且是娇小玲珑、柔美可人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有谁不疼爱呢?而让人疼爱的女孩子,又有几个不娇嗲呢?于是,一个女孩子,越是感到被人疼爱,也就越是娇嗲。同样,她越是娇嗲,也就越惹人疼爱。恋爱中的上海小姐,差不多都懂得这个道理,一个个各显身手,直令男士们柔肠寸断,疼爱异常,恨不能捧在手心,贴在胸口,关怀呵护备至。这种令男士为之倾倒的手段,谓之“嗲功”。除先天条件外,技巧也很重要。其要义,在于必须懂得所谓“嗲”,乃是一种令男人大起疼爱呵护之心的气质,所以决不可以“装大”。男人都自以为了不起,无论是男子汉(真老虎),还是小丈夫(纸老虎),都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是“母老虎”。面对一只“母老虎”,“纸老虎”固然会露馅,“真老虎”也觉无味,因为那将使自己无法扮演男子汉的角色,至少也要失去许多机会。故“发嗲”者越小越好:身材小、胃口小、声音小、动作小、胆子小,这才能让男人“大”显身手。结果是,男人得了面子(像个男子汉),女孩子得了实惠(受到保护疼爱),岂非大家都很开心?同样,深谙此道的男子也会投其所好,曲意逢迎,温柔体贴备至,此则谓之“花功”。女的会“嗲”,男的能“花”,则一拍即合,也就能“拍拖”。故沪上人云:“男吃嗲功,女吃花功”。由此可见,所谓“嗲妹妹”,就是那种让男人心疼、怜爱的女孩子;所谓“嗲功”,就是能让男人柔肠寸断、疼爱不已的功夫;而所谓“嗲”,则是这类女孩子身上特有的、为男士们所喜欢的一种“味道”。显然,这是一种“女人味”。应该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自己不失“女人味”,是江南一带尤其是上海女性的特点。一般地说,是女人就该有女人味。北方的女性,在她们做姑娘的时候,也是有女人味的。但是一嫁人,尤其是一当母亲,就难讲了。相当一部分,是只让自己的女性特征,单方面地向“母性”发展。包括她们的衣着、装束,都只是“母亲”而不是“女人”。更糟糕一点的,甚至会弄得十分邋遢、窝囊,蓬头垢面,衣衫不整,拖拉着鞋,敞开衣襟坐在门口奶孩子,一身的奶水和屎尿。似乎一个女人一旦当了母亲,就不必再在意自己是女人了。南方和上海的女性则不然。她们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淡忘自己的性别角色,决不会像北方的女人那样,满不在乎地穿男人的衣裤。即便在“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年代,她们也会对那些肥大的绿衣绿裤“动点手脚”。比方说,把腰身、直档和裤脚改小一点,在领口和袖口做点文章等,让人看了既觉得那军装已不是“那么回事”,又不得不暗自承认“是好看多了”。一旦稍微开放,则她们的花样也就更多,而这些花招,亦无非是设法表现出自己的性别特征而已。事实上,正如杨东平在《城市季风》中所指出,“上海女孩从少女时代起,就得到来自母亲和外婆的‘女性养成’教育。”其实,给予她们这种教育的,也不止于母亲和外婆,还包括那些热心快肠的“老阿姨”,无话不说的“小姐妹”,以及街头巷尾左邻右舍的耳濡目染。这使她们从小就会洗衣、烧饭,会缝纫、编织,坐吃有相训练有素,举止仪容分寸得体,知道如何同男孩子交往又界限分明,也知道颜色图案款式如何入时而不“乡气”。当然,她们也从小就知道“发嗲”,以及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和如何“发嗲”。总之,她们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女人以及如何做女人。现在,我们对于所谓“嗲妹妹”,大致上可以有个印象和界定了。一般地说,这是指那些娇小、柔弱、秀美、文静、招人疼爱的女孩子,比如“林妹妹”那一类。同时,也可以广义地指那些特别有女人味,而且特别突出女人“阴柔”气质的那些女性。但是,“嗲妹妹”决不等于“弱女子”。事实上,“嗲妹妹”的“弱”往往只是表面形象,正如不少“痞哥们”的“强”只是“外强中干”一样。不少上海姑娘(也包括少妇),其实是“外弱内强”、“外嗲内不嗲”的。在曾经云集了上海知青的新疆、黑龙江、云南等生产建设兵团工作过的人都有这样一种印象,上海姑娘并非都是“娇小姐”,其实多为“女能人”。她们既不娇气,也不懒惰,更不愚蠢,生产能力和生存能力都令人刮目相看(上海男知青其实也一样)。准确地说,她们是要撒娇时真能撒娇,要吃苦时真能吃苦,要团结人时真能团结人(一块酱油糕就够了),要排外时真能排外(一句上海话就够了),既能很快适应环境又能保持“上海特色”,既能当上“铁姑娘”又不失“女人味”。我在兵团工作过,我自己就有这个印象。而且我还发现,不少北方籍的男职工,其实是很希望娶一位上海女知青做老婆的。结婚以后,这些北方男子甚至很快就会“上海化”。即便不像上海男人那样怕老婆,至少也不像北方男人那样打老婆。除了不会说上海话外,全身上下都会被他的妻子打扮得像个上海人,甚至连饮食习惯也不例外。这正是上海“嗲妹妹”的功夫所在:先用“嗲功”征服男人,再用“嗲功”改造男人,让男人在柔情蜜意中悄然就范,成为自己理想中的那个样子。可以这么说,如果上帝不能把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送到上海姑娘面前,她们就会自己创造一个。所以,“门槛精”又“讲实惠”的上海姑娘并不奢望“白马王子”,她们宁可挑一个“可教育好的子女”,亲自动手把他塑造成“理想丈夫”。谁说“嗲妹妹”们“弱”来着?其实,上海女性不但在家里是“强者”,而且在单位上也不弱,不少人是业务骨干,甚至是领导。要之,她们的柔弱和娇嗲,有一半是做给别人看的,这样可以得到种种实惠(比方说在劳动时得到男性的主动帮助,生活中得到男性的主动照顾等)。可以这么说,现代“嗲妹妹”在表面上继承了传统“弱女子”的形象,却把那“弱”改造成了一种生存武器和生存智慧。毫无疑问,当娇嗲或其他什么女性的特征被看作了一种可资利用的手段时,它们固然可以被用来为自己谋求幸福,但也完全可能成为商品。上海人的婚恋中,原本就有“讲实惠”的传统,那么,当婚姻变成了金钱交易时,娇嗲也就往往变成了讲价的砝码。也许,这也正是北方姑娘极其厌恶南方小姐之“娇嗲”的原因之一。相比较而言,北方姑娘的确更为“侠义”。北方的男子互称“哥们”,北方的姑娘则互称“姐们”。而且高兴起来,没准儿也互称“哥们”。她们重情感,讲道义,和男人们一样,频繁地使用诸如“特肝胆”、“特铁”之类的词儿,来形容她们和自己朋友的友谊,而这种友谊又往往是打破性别界限的。在假日,上海姑娘多半是挽着男朋友的手去“扎马路”(实在地讲,上海除了马路以外,还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逛),而北京姑娘则完全可能男男女女一大群,呼朋引类地到城外去郊游,去远足,去举行“不分你我的共产主义野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苹果。酒足饭饱以后,便呼啸山林,或感叹活得“真没劲”。显然,北方姑娘绝无南方的“嗲气”,有的只是“豪气”。她们大多性格开朗,自然大方,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不但自己有事不往心里去,而且深信别人也是这样。她们跑到别人家里去,可以和别人的丈夫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谈笑风生,亲如家人,全不管对方的妻子是否会“吃醋”。当然,对于自己的吃喝穿戴,也是满不在乎的。她们当然也有高档的、名牌的服装,但购买这些服装,多半是凭一时的兴致,很少经过精细的盘算。甚至会有这样的情况,几个朋友竟会买回同一种面料款式的衣服,因为这样才显得够“姐们”,而这在上海姑娘看来显然是不合算的,——有这份钱,还不如各买一种面料款式的换着穿。然而,穿着马虎吃得也马虎的北京姑娘,在选择对象时却又是“审美型”的。她们坚持“男子汉”标准,对于诸如有无住房、是否会做家务之类的实际问题较少考虑,或放在次要位置。“不就是住房吗?哪儿不能凑合?”至于做家务,更不要紧。大家都不会做饭更好,干脆吃食堂,熬不住了就下馆子:“不就是涮羊肉吗?撑死了也就半月工资嘛!”与这种“豪气”相对应,北方姑娘对自身形象的塑造,当然不会是“嗲妹妹”,反倒有不少是“假小子”。我对“假小子”的特点有句调侃的界说:“说话颠三倒四,做事丢三落四,交友不三不四,被人说三道四。”前两句当然是说她们的性格:风风火火、毛毛糙糙、大大咧咧、咋咋呼呼,没有章法,不讲规矩;所谓“交友不三不四”,当然不是指她们结交坏人,而是说她们与人交往没有那么多忌讳和戒备,三教九流,五湖四海,只要脾气对路,性格结缘,都与之往来,这也正是她们豪爽的一面。豪爽的“假小子”们,最痛恨和最鄙视的,就是“抠门”和“犯酸”。不抠门当然“大度”,但往往连勤俭持家、精打细算、省吃俭用、细水长流等传统美德也予以抛弃;不犯酸当然“帅气”,但往往连优雅、温柔、含蓄、细腻等女性特征也丢个精光。此外,她们也都相当一致地厌恶“家政”,不屑于学习烹饪料理、针线女红。她们完全有可能把自己的房间弄得乱七八糟,凌乱不堪,东西乱扔,被子不叠,要用的东西找不到,不用的东西到处都是。她们甚至对自己的身材、长相、衣着也满不在乎,山吃海喝,零嘴不断,吃得胖呼呼傻呵呵的,然后吊儿郎当地穿件文化衫,上面印着:“别理我,烦着哪!”或者:“从来就没想嫁人!”这就难免“让人说三道四”了。1988年,美籍作家赵浩生在《中国青年报》上撰文,惊呼“中国最大的悲哀,就是没有女人了。”我想这主要是指那些“假小子”而言,而且主要是指她们的粗暴生硬、咋呼泼辣、蛮横无礼、说话挺冲、一开口就是“老姑奶奶”如何如何之类的德行而言。其实,即便没有这些“假小子”,中国人也会普遍地感到“女人越来越不像女人了。”各地都有诸如“女的比男的坏”或“姑娘比小子坏”之类的民谣。这里说的“坏”,可能有两种:一种是指道德的堕落,比如“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一坏就有钱”的“坏”;另一种就是指性格、脾气甚至气质、禀赋的“坏”。而后一种“坏”的结论,又往往是比照传统妇女形象得出的。这说明中国妇女的情况,在本世纪确实比男性发生了更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又不是可以简单地用“坏”或者“好”来形容的,尽管它往往被这样简单地归结着。因此,我们还有必要对二十世纪女性的变化,作一个简单的回顾和检讨。《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女人之(五)二十世纪新女性的确,二十世纪是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天翻地覆的时代,而其中变化最大且感受最深者,又莫过于女性。二十世纪前的六七百年间,即元、明、清三朝,是中国妇女生活最黑暗的几个世纪,其中又以明清两代妇女受压迫最重。有学者甚至认为,中国妇女的非人生活,到清代已经“登峰造极”,“蔑已加矣”(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换言之,已非革命不可了。革命是在中国妇女毫无思想准备的时候突然发生的。到上个世纪中叶,封建礼教对中国妇女的限制、歧视、压迫、禁锢,早已从一般性“贤妻良母”、“三从四德”、“授受不亲”的要求,发展到“守贞守节”、“无才是德”、“足不出户”的禁令,女性的心理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扭曲,妇女的身体早已丧失自由。然而,历史上所谓近代、现代、当代这一个半世纪,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事情,却又太具有突变性和戏剧性: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八国联军、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井岗烽火、万里长征、八年抗战、解放战争、三反五反、公私合营、反右四清、文化革命、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一系列的活剧纷纷上演,其内容、形式、情节、主题、宗旨、导向又不尽相同甚至相悖,让人目不暇接,就连反应稍慢的男人都难免“落伍掉队”,更遑论久受禁锢的女性了。然而,革命给中国妇女带来的好处,也是她们意想不到和喜出望外的。“不缠足”解放了她们的身,“兴女学”解放了她们的心,“废除包办婚姻”还其恋爱自由,“实行一夫一妻”使其免受奴役,“男女同工同酬”提高了她们的经济地位,“妇女参政议政”提高了她们的政治地位,而“男女一律平等”则更从法律上保证了她们成为和男子一样,有着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独立、自主以及人身人格不受侵犯的人。这是几千年来连想都不敢想的事,而革命却几乎在一夜之间实现了。那些千百年来强加于妇女之身、想挣又挣不脱的铁锁链,也几乎在一夜之间就由革命给粉碎了。中国妇女不能不感谢革命、拥护革命、热爱革命。作为中国革命的直接受益者,她们和广大工人、贫下中农一样,也同时是中国革命最热忱的拥护者和最坚定的支持者。中国革命队伍中有那么多的女性,原因之一,也在于此。也许正是这个原因,革命者,尤其是女革命家,就成为二十世纪中国女性,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女性崇拜的偶像和学习的楷模。这样一些女革命家、革命者和革命英雄的名字,几乎是每个新中国女性都耳熟能详的:秋瑾、宋庆龄、何香凝、向警予、刘和珍、杨开慧、赵一曼、江姐、刘胡兰、向秀丽……。她们不仅是中国女性的骄傲,也是中国女性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在榜样的带动和鼓舞下,新中国女性表现和建立了与传统美德不同的新美德,它们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