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群星闪耀时-3

征服地球   二十世纪眼帘底下的世界似乎已无秘密可言。所有的陆地都已勘察过了,最遥远的海洋上都己有船只在乘风破浪。那些在一代人以前还不为世人所知、犹如仙境般的迷迷濛濛的地区,如今都已服服贴贴地在为欧洲的需要服务;轮船正径直向长期寻找的尼罗河的不同源头驶去。半个世纪以前才被第一个欧洲人看见的维多利亚瀑布【1】如今已顺从地推动着转盘发出电力;亚马孙河两岸的最后原始森林已被人砍伐得日益稀疏;唯一的处女地——西藏也已经被人揭开羞涩的面纱,旧的地图和地球仪上那个“人迹未到的地区”(terra incognita)【2】是被专家们夸大了的,如今二十世纪的人已认识自己生存的星球。探索的意志已在寻找新的道路,向下要去探素深海中奇妙的动物界,向上要去探索无尽的天穹,因为自从地球对人类的好奇心暂时变得无秘密可言以来,足迹未至的路线只有在天空中还能找到,所以飞机的钢铁翅膀己竞相冲上天空,要去达到新的高度和新的远方。  但是,直到我们这个世纪,赤裸的地球还隐藏着她的最后一个秘,不让人看见。这就是她那被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躯体上两块极小的地方,是她从自己造物的贪欲中拯救出来的两块地方:南极和北极——她躯体的脊梁。千万年来,地球正是以这两个几乎没有生命、抽象的极点为轴线旋转着,并守护着这两块纯洁的地方不致被亵渎。她用层层叠叠的冰障隐藏着这最后的秘密,面临贪婪的人们,她派去永恒的冬天作守护神,用严寒和暴风雪筑起最雄伟的壁垒,挡住进去的通道。死的恐俱和危险使勇士们望而却步。只有太阳自己可以匆匆地看一眼这闭锁着的区域,而人的目光却还从未见过它的真貌。  近几十年来探险队一个接着一个前往,但没有一个达到目的。勇士中的佼佼者——安德拉【3】的尸体在巨冰的玻璃棺材里静卧了三十三年,现在才被发现。他曾驾着飞艇想飞越北极圈,但却永远没有回来。每一次冲击都碰到由严寒铸成的晶亮的堡垒而粉碎。自亘古至今日,地球的这一部分还始终蒙住自己的容貌,成为她对自己造物的欲望的最后一次胜利。她象处女似的对世界的好奇心保持着自己的纯洁。  但是,年轻的二十世纪急不可待地伸出了他的双手。他在实验室里锻造了新的武器,为防御危险找到了新的甲胄,而一切艰难险阻只能增加他的热望。他要知道一切真相。他想要在他的第一个十年里就能占有以往千万年里未能达到的一切。个人的勇气中又结合着国家间的竞争。他们不再是仅仅为了夺取极地而斗争,而且也是为了争夺那面第一次飘扬在这块新地上的国旗。于是,为了争夺这块由于热望而变得神圣的地方,由各民族、各国家组成的十字军开始出征了。从世界各大洲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人类等待得已经不耐烦了,因为它知道这是我们生存空间的最后秘密。从美国向北极进发的有皮尔里【4】和库克【5】,驶向南极的有两艘船:一艘由挪威人阿蒙森【6】指挥,另一艘由一名英国人——斯科特海军上校【7】率领。                    斯科特  斯科特,一名英国皇家海军的上校,一名普普通通的海军上校。他的履历表简直就同军衔表一样。他在海军的服役深得上级的满意,以后又同沙克尔顿【8】一起组织过探险队。没有任何特殊的迹象能暗示出他是一位英雄。从照片上看,他的脸同成千上万的英国人一样,冷峻、刚毅,脸部没有表情,仿佛肌肉被内在的力量凝住了似的。青灰色的眼睛,闭得紧紧的嘴巴。面容上没有任何浪漫主义的线条和一丝轻松愉诀的色彩,只看到他的意志和考虑世界实际的思想。他书写的字是英文的某一种字体,清楚而没有曲线的花饰,写得快而又工整。他的文风是清晰和准确,象一份报告似的以真实性动人而不掺杂任何的臆想。斯科特写的英文就象塔西佗【9】写的拉丁文一样质朴而刚劲。人们会觉得他是一个讲究实际而完全没有梦想的人。在英国,即便是具有特殊才能的天才也都象水晶石般的刻板,把一切都提升到尽责的高度。斯科特就是这样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他和英国的历史已经发生过上百次的联系。他出征到过印度,征服过许多星罗棋布的岛屿,他随同殖民者到过非洲,参加过无数次世界性的战役。但不论到哪里,他都是一副同样冷冰冰的、矜持的面孔,带着同样刚强的毅力和集体意识。  不过,他的那种钢铁般的意志,人们早已在事实面前感觉到了。斯科特要去完成沙克尔顿已经开始的事业。他要组织一支探险队,然而资金缺乏。但这也难不倒他。他献出了自已的财产,还借了债,因为他自信有成功的把握。他年轻的妻子替他生了一个儿子,可是他毫不犹豫,象又一个赫克托耳【10】似的离开了自己的安德洛玛刻【11】。不久,朋友和伙伴们也找到了,世间再也没有什么能动摇他的意志。一艘名叫《新地》号的奇特的船把他们送到冰海的边缘。之所以说这艘船奇特,是因为它有着双重的装备:一半象挪亚方舟那样载满活的动物,『活的动物,是指带到南极用来牵引雪橇的西伯利亚矮种马和爱斯基摩狗。』,一半是一个具备成千件仪器和大量图书的现代化实验室。因为人为了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一切和精神食粮也都必须随身带到那空寂无人的世界去,令人奇怪的是,在新时代最精良的技术复杂的装备中却结合着原始人的最简陋的防御工具——兽皮、皮毛、活的动物。而整个探险行动也象这艘船一样,具有双重的面貌、奇异的色彩:这是一次冒险的行动,但它又是一次象一桩买卖似的盘算得非常仔细的行动;这是一次大胆的行动,但又是一次最小心谨慎的行动——每一个细节都要算得十分准确,但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仍然防不胜防。  他们于一九一零年六月一日离开英国。那正是这个盎格鲁撤克逊的岛屿王国阳光灿烂的日子。绿草如茵,鲜花盛开,和煦的太阳高悬在没有云雾的上空,光芒四射。当海岸线渐渐消失时,他们无比激动,因为人人都知道,这一别温暖和太阳就是好几年,有些人也许是永别了。但船首飘扬着英国国旗,当他们想到,这面象征着世界的旗帜将随同他们去占领地球上迄今还没有主人的唯一地方时,他们也就心满意足了。                    南极世界  经过短暂的休息之后,他们于一九一一年一月在麦克默多海湾新西兰的埃文斯角登陆,这里是长年结冰的极地边缘。他们在这里建起一座准备过冬的木板屋。十二月和一月在这里算是夏季【12】,因为一年之中只有这段时间白天的大阳会在白色的金属般的天空中悬挂几个小时。房屋的四壁是用木板制成的,完全象以往探险队使用过的基地营房一样,但是在这座木板屋里,人们却能感觉到时代的进步。他们的先驱当年用的还是气味难闻的象豆火似的鲸油灯,坐在黑洞洞的斗室中对自己的视野所见不胜厌烦。一连串没有太阳的单调日子使他们感到非常疲倦。而现在,这些二十世纪的人却能在四面板壁之闻看到整个世界和全部科学的缩影。一盏乙炔电石灯发出白亮的光。电影放映机把远方的图象、从温带捎来的热带场面的镜头,象变魔术似地呈现在他们面前。一架自动发声钢琴演奏着音乐。留声机播放着歌唱声。各种图书传播着时代的知识。打字机在一间房间里噼噼啪啪地直响。另一间房间是小暗室,这里洗印着影片和彩色胶卷。一名地质学家在用放射性仪器检验岩石。一名动物学家在捕获到的企鹅身上寻找新的寄生物。气象观测和物理实验互相交换着结果。在昏暗的没有阳光的几个月里,每个人都有自己份内的工作,彼此巧妙地联系起来,把孤立的研究变成共同的知识。这三十个人每天晚上都各自作出专门的报告,在这巨冰的层峦叠障和极地的严寒之中上着大学的课程。每个人都想尽量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别人,在互相热烈的交谈中完善他们对世界的认识。由于研究的专门化,谁也谈不上骄傲,他们只是希望能在集体中相得益彰。这三十个人就在这样一个处于自然状态的史前世界中,在这没有时间概念的一片孤寂中,互相交换着二十世纪的最新成果,而正是在这些成果之中,他们不仅能感觉到世界时钟的每一小时,而且能感觉到每一秒钟。这些严肃的人还在那里兴高采烈地欢度了自己的圣诞树节,还出版了一份风趣的小报,诙谐地把它叫傲《南极时报》在小报上愉快地开着玩笑。在那里,一件小事——比如一条鲸鱼浮出水面,一匹西伯利亚矮种马跌了一跤——都变成了头条新闻,而另一方面,那些非同寻常的事——比如,发亮的极光、可怕的寒冷、极度的孤独寂寞——反而变得司空见惯和习以为常。  在这期间,他们只敢进行小型的外出活动,试验机动雪橇【13】、练习滑雪和驯狗,同时,为以后的远征建造仓库。可是在夏季(十二月)到来以前的日历却撕去的很慢很慢。而只有到了夏季才能使那艘带家信的船穿过巨冰漂浮的大海驶到这里来。他们现在也敢分小组出去活动了。在凛冽的寒季中锻炼白天行军,试验各种帐篷,掌握一切经验。当然,他们所做的事并不件件成功,但正是无数的困难给他们增添了新的勇气。当他们外出活动归来时,全身冻僵,精疲力尽,而迎接他们的则是一片欢呼和热烘拱的火炉。在经过了几天的饥寒交迫之后,他们便觉得这座建立在南纬七十七度线上的舒适的小木板屋是世界上最安乐的场所。  但是,有一次一个探险小组从西面方向回来,他们带回来的消息使整个屋子变得寂静无声。回来的人说,他们在途中发现了阿蒙森的冬季营地。斯科特立刻明白:现在,除了严寒和危险以外,还有另一个人在向他挑战,要夺去他作为第一个发现地球最后秘密的人的荣誉。这个人就是挪威的阿蒙森。斯科特在地图上反复侧量。当他发现阿蒙森的冬季营地驻扎在比他自己的冬季营地离南极近一百十公里时,他完全惊呆了,但却没有因此而气馁。“为了我的国家的荣誉,振作起来!”——他在日记中骄傲地写道。  阿蒙森这个名字在他的日记中仅仅出现过这唯一的一次,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但是人们可以感觉到:从那天以后,在这座孤寂的四周是冰天雪地的小屋上笼罩着忧虑的阴影,阿蒙森的名字每时每刻都使他坐卧不安。                   向南极点进发   离木板屋一里远的观察高地上不停地轮换着守望人。架在斜坡上的一台孤零零的仪器,恰似一门对准着看不见的敌人的大炮。这是一合测试正在临近的太阳最初光线的仪器。他们从早到晚等候着太阳的出现。在象黎明时的濛濛天空中已变幻着彩色缤纷的反光,但圆面似的太阳还始终没有浮出地平线。不过,这四周辉耀着奇妙彩光的天空,这大阳反射的先兆,已经使这些急不可耐的人欢欣鼓舞。电话铃终于响了,从观察高地的顶端向这些高高兴兴的人传来这样的消息:太阳出来过了,几个月来太阳第一次在这寒季的黑夜里露了一小时脸。太阳的光线非常微弱、非常惨淡,几乎不能使冰冷的空气复活,太阳摇曳的光波几乎没有在仪器上产生摆动的信号,不过,仅仅看到了太阳这一点,就足以使人发出欢笑。为了充分利用这一段有光线的短替时间——尽管这段时间按照我们通常的生活概念它还是冷得可怕的冬天,可在那里却意味着春天、夏天、秋天的一齐到来——探险队紧张地进行准备工作。机动雪橇在前面嘎嘎地开动,后面跟着西伯利亚矮种马和爱斯基摩狗拉的雪橇。整个路程被预先周密地区分为几段.每隔两天路程设置一个贮藏点,为以后返程的人储备好新的服装、食物以及最最重要的煤油——无限的寒冷中液化了的热量。因为出发的时候将是全部人马,然后逐渐分批回来,所以要给最后一个小组——挑选出来去征服极点的人——留下最充分的装备、最强壮的牵引牲畜和最好的雪橇。  尽管计划制订得非常周密,甚至连可能发生的种种意外不幸的细节都考虑到了,但还是没有奏效。经过两天的行程,机动雪橇全都出了毛病,坍在地上,变成一堆无用的累赘;西伯利亚矮种马的状况也不象预期的那么好。不过,这种有机物工具在这里要比机械工具略胜一筹,因为即使这些病马不得不在中途被杀死,它们也还可以给狗留下几顿热的美餐,增加狗的体力。  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他们分成几组出发。从电影的画面上看,这支奇特的探险队开始有三十人,然后是二十人、十人,最后只剩下五个多人在那没有生命的史前世界的白色荒原上孤独地行走着。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一个人始终用毛皮和布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胡须和一双眼睛,看上去象个野人。一只包着毛皮的手牵着一匹西伯利亚矮种马的笼头,马拖着他的载得满满的雪橇。在他后面是一个同样装束、同样姿态的人,在这个人后面又是这样一个人,……二十个黑点在一望无际的耀眼的白色冰雪上形成一条线。他们夜里钻进帐篷,为保护西伯利亚矮种马,朝着迎风的方向筑起了雪墙。第二天一早他们又重新登程,怀着单调、荒凉的心情穿过这千万年来第一次被人呼吸的冰冷的空气。  但是令人忧虑的事愈来愈多。天气始终十分恶劣,他们有时候只能走三十公里而不是四十公里,而每一天的时间对他们来说愈来愈宝贵,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一片寂寞之中还有另一个看不见的人正在从另一侧面向同一目标挺进。在这里,每一件小事都可以酿成危险。一条爱斯基摩狗跑掉了;一匹西伯利亚矮种马不愿进食——所有这些都能使人惴惴不安,因为在这荒无人烟的雪原上一切有用的东西都变得极其珍贵,尤其是活的东西更成了无价之宝,因为它们是无法补偿的。说不定那永垂史册的功名就系在一匹矮种马的四只蹄上;而风雪弥漫的天空则很可能妨碍一项不朽事业的完成。与此同时全队的健康状况也出了问题。一些人得了雪盲症,另一些人四肢冻伤。西伯利亚矮种马愈来愈精疲力竭,因为它们的饲料愈来愈少。最后,这些矮种马刚刚走到比尔兹其尔冰川脚下就全部死去。这些马在这里的孤独寂寞之中和探险队员共同生活了两年,已成为他们的朋友。每个人都叫得出马的名字。他们曾温柔地抚摸过它们无数次,可现在却不得不去做一件伤心的事——在这里把这些忠实的牲口杀掉。他们把这伤心的地方叫傲“屠宰场营地”。就在这鲜血淋漓的地方一部分探险队员离开队伍,向回走去,而另一部分队员现在就要去作最后的努力,越过那段比尔兹莫尔冰川的险恶路程。这是南极用以保护自己而筑起的险峻的冰的堡垒,只有人的热烈意志的火焰能冲破它。   他们每天走的路愈来愈少,因为这里的雪都结成了坚硬的冰碴。他们不能再滑着雪撬前进,而必须拖着雪橇走。坚硬的冰凌划破了雪橇板,走在象沙粒般硬的雪地上,脚都磨破了,但他们没有屈服。十二月三十日,他们到达了南纬八十七度,即沙克尔顿到达的最远点。最后一部分支援人员也必须在这里返回了;只有五个选拔出来的人可以一直走到极点。斯科特将他认为不合适的人挑出来。这些人不敢违拗,但心情是沉重的。目标近在咫尺,他们却不得不回去,而把作为第一批看到极点的人的荣誉让给其他的伙伴。然而,挑选人员的事已经决定下来。他们互相又握了一次手,用男性的坚强隐蔽起自己感情的激动。这一小队人终于又分成了更小的两组,一组朝南,走向一切未知的南极点,一组向北,返回自己的营地。他们不时从两个方向转过身来,为了最后看一眼自己活着的朋友。不久,最后一个人影消失了。他们——五名挑选出来的人:斯科恃,鲍尔斯、奥茨,威尔逊和埃文斯【14】寂寞地继续向一切未知的南极点走去。                 南极点  那最后几天的日志显示出他们愈来愈感到不安。他们开始颤抖,就象南极附近罗盘的蓝色指针。“身影从我们右边向前移动,然后又从左边绕过去,围着我们的身子慢慢地转一圈,而这段时间却是无休止的长!”不过,希冀的火花也在日志的字里行间越闪越明亮。斯科特愈来愈起劲地记录着走过的路程:“只要再走一百五十公里就到极点了,可是如果这样走下去,我们真坚持不了。”——日志中又这样记载着他们疲惫不堪的情况。两天以后的日志是:“还有一百三十七公里就到极点了,但是这段路程对我们来说将变得非常非常困难。”可是在这以后又突然出现了一种新的、充满胜利信心的声音:“只要再走九十四公里就到极点了!即便我们不能到达那里,我们也己走得非常非常近了。”一月十四日,希望变成了确有把握的事:“只要再走七十公里,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而从第二天的日志里已经可以看出他们那种喜悦和几乎是轻松愉快的心情:“离极点只剩下五十公里了,不管怎么样,我们就要达到目的了!”从这欢欣鼓舞的几行宇里使人深切地感觉到他们心中的希望之弦是绷得多么紧,好象他们的全部神经都在期待和焦急面前颤抖。胜利就在眼前;他们已把双手伸到地球的这个最后秘密之处,只要再使一把劲,目的就达到了。                  一月十六日  “情绪振奋”——日志上这样记载着。一月十六日这一天,他们清晨启程,出发得比平时更早,为的是能早一点看到无比美丽的秘密。焦急的心情把他们早早地从自己的睡袋中拽了出来。到中午,这五个坚持不懈的人已走了十四公里。他们热情高涨地行走在荒无人迹的白色雪原上,因为现在再也不可能达不到目的了,为人类所作的决定性的业绩几乎已经完成。可是突然之间,伙伴之一的鲍尔斯变得不安起来。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无垠雪地上的一个小小的黑点。他不敢把自己的猜想说出来:可能已经有人在这里树立了一个路标。但现在其他的人也都可怕地想到了这一点。他们的心在战栗,只不过还想尽量安慰自己罢了——就象鲁宾逊在荒岛上刚发现陌生人的脚印时竭力想把它看作是自己的脚印一样,当然这是徒劳的——他们对自己说,这一定是冰的一条裂缝,或者说不定是某件东西投下的影子。他们神经紧张地越走越近,一边还不断自欺欺人,其实他们心中早已明白: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先到过这里了。   没有多久,他们发现雪地上插着一根滑雪柱,上面绑着一面黑旗,周围是他人扎过营地的残迹——滑雪屐的痕迹和许多狗的足迹。在这严酷的事实面前也就不必再怀疑:阿蒙森在这里扎过营地了。千万年来人迹未至、或者说自太古以来从未被世人瞧见过的地球的南极点竟在一个分子量的时间之内——即十五天内两次被人发现,这在人类历史上是闻所未闻、不可思议的事。而他们恰恰是第二批到达的人,他们仅仅迟到了一个月。虽然昔日逝去的光阴数以几百万个月计,但现在迟到的这一个月,却显得太晚太晚了——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而他们正是人类到达极点的第二批人。一切努力成了白费劲,历尽千辛万苦显得十分可笑,几星期、几个月、几年的希望简直可以说是癫狂。“历尽千辛万苦、风餐露宿、无穷的痛苦须恼——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些梦想,可现在这些梦想全完了。”——斯科特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尽管精疲力竭,这天晚上他们还是夜不成眠。他们象被宣判了似的失去希望,闷闷不乐地继续走着那一段到极点去的最后路程,而他们原先想的是欢呼着冲向那里。他们谁也不想安慰别人,只是默默地拖着自己的脚步往前走。一月十八日,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这里看不到任何东西,和前几天令人毛骨悚然的单调没有任何区别”——这就是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关于极点的全部描写。他们在那里发现的唯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地、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完成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贵: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却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  他们怏怏不乐地在阿蒙森的胜利旗帜旁边插上英国国旗——这面姗姗来迟的“联合王国的国旗”,然后就离开了这块“辜负了他们雄心壮志”的地方。在他们身后刮来凛冽的寒风。斯科特怀着不祥的预感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回去的路使我感到非常可怕。”                   罹 难  回来的路程危险增加了十倍。在前住极点的途中有罗盘指引他们,而现在除了罗盘外,他们还必须顺着自己原来的足迹走去,在几个星期的行程中必须小心翼翼地绝不离开自己原来的脚印,以免错过事先设置的贮藏点,在那里储存着他们的食物、衣服和凝聚着热量的几加仑煤油。但是漫天大雪封住了他们的眼睛,使他们每走一步都忧心仲仲,因为一且偏离方向,错过了贮藏点,无异于直接走向死亡。况且他们体内已缺乏那种初来时的充沛精力,因为那时侯丰富的营养所含有的化学能和南极之家的温暖营房都给他们带来了热力。  不仅如此,他们心中钢铁般的意志现在也已松懈。来的时候他们满怀无限的希望,这希望体现了全人类的好奇和渴求,这希望给他们增添了无穷的力量。当他们一想到自己所进行的是人类的不朽事业时,也就有了超人的力量。而现在他们仅仅是为了使自己的皮肤不受损伤、为了自己终将死去的肉体的生存、为了没有任何光彩的回家而斗争。说不定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与其说盼望着回家,毋宁说更害怕回家哩。  阅读那几天的日志是可怕的。夭气变得愈来愈恶劣,寒季比平常来得更早。他们鞋底下的白雪由软变硬了,结成厚厚的冰凌,踩上去就象睬在三角钉上一样,每走一步都要粘住鞋。刺骨的寒冷吞噬着他们已经疲惫不堪的躯体。所以每当他们经过几天的畏缩不前和走错路以后重新到达一个贮藏点时,他们就稍稍高兴一阵,从日志的字里行间重新闪现出信心的火焰。在阴森森的一片寂寞之中始终只有这么几个人在行走,他们的英雄气概不能不令人钦佩,最能证明这一点的莫过于负责科学研究的威尔逊博士,他在离死只有寸步之远的时侯,还在继续进行着自己的科学观察,在自己的雪橇上除了一切必需的载重外还拖着十六公斤的珍贵岩石样品。  然而,人的勇气终于渐渐地被自然的巨大威力所消蚀。这里的自然界是冷酷无情的,千万年来积聚的力量能使它象精灵似的召唤来寒冷、冰冻、飞雪、风暴——用这一切毁灭人的法术来对付这五个鲁莽大胆的勇敢者。他们的脚早已冻烂,食物的定量愈来愈少,一天只能吃一顿热餐,由于热量不够,他们的身体已变得非常虚弱。一天,伙伴们可怕地发觉,他们中间最体强力壮的埃文斯突然精神失常。他站在一边不走了,嘴上念念有词,不停地抱怨着他们所受的种种苦难——有的是真的,有的是他的幻觉。从他语无伦次的话里,他们终于明白,这个苦命的人由子摔了一跤或者由于巨大的痛苦已经疯了。对他怎么办?把他抛弃在这没有生命的冰原上?不。可是另一方面,他们又必须毫不迟疑地迅速赶到下一个贮藏点,要不然……从日志里看不出斯科特究竟打算怎么办。二月十七日夜里一点钟,这位不幸的英国海军军士死去了。那一天他们刚刚走到“屠宰场营地”,重新找到了上个月屠宰的矮种马,第一次吃了较丰盛的一餐。  现在只有四个人继续走路了,但灾难又临到头上。下一个贮藏点带来的是新的痛苦的失望。储存在这里的煤油太少了,也就是说,他们必须精打细算地使用这最必需的用品——燃料,他们必须节省热能,而热能恰恰是他们对付严寒的唯一防御武器。冰冷的黑夜,周围是呼啸不停的暴风雪。他们胆怯地睁着眼晴不能入睡,他们几乎再也没有力气把毡鞋的底翻过来。但他们继续拖着自己往前走,他们中间的奥茨已经在用冻掉了脚趾的脚行走。风刮得比任何时候都厉害,三月二日,他们到了下一个贮藏点,但再次使他们感到可怕的绝望:那里储存的燃料又是非常之少。  现在他们真是惊慌到了极点。从日志中人们可以觉察到斯科特如何尽量掩饰着自己的恐惧,但从他那强制的镇静中还是一再进发出绝望的厉叫。“再这样下去,是不行了,”或者“上帝保佑呀!我们再也忍受不住这种劳累了。”或者“我们的戏将要悲惨地结束。”最后终于出现了可怕的自白:“唯愿上帝保佑我们吧!我们现在已很难期望人的帮助了。”不过,他们述是拖着疲惫的身子,咬紧着牙关,绝望地继续向前走呀,走呀。奥茨越来越走不动了,越来越成为朋友们的负担,而不再是什么帮手。一天中午,气温达到零下四十度,他们不得不放慢走路的速度。不幸的奥茨不仅感觉到,而且心里也明白,这样下去,他会给朋友们带来厄运,于是作好最后的准备。他向负责科学研究的威尔逊要了十片吸啡,以便在必要时加快结束自己。他们陪着这个病人又艰难地走了一天路程。然后这个不幸的人自己要求他们将他留在睡袋里,把自己的命运和他们的命运分开来。但他们坚决拒绝了这个主意,尽管他们都清楚,这样做无疑会减轻大家的负担。于是病人只好用冻伤了的双脚踉踉跄跄地又走了若干公里,一直走到宿夜的营地。他和他们一起睡到第二天早晨。清早起来,他们朝外一看,外面是狂吼怒号的暴风雪。  奥茨突然站起身来,对朋友们说:“我要到外边去走走,可能要多呆一些时候。”其余的人不禁战栗起来。谁都知道,在这种天气下到外面去走一圈意味着什么。但是谁也不敢说一句阻拦他的话,也没有一个人敢伸出手去向他握别。他们大家只是怀着敬畏的心情感觉到:劳伦斯·奥茨——这个英国皇家禁卫军的骑兵上尉正象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现在只有三个疲惫、羸弱的人吃力地拖着自己的脚步,穿过那茫茫无际、象铁一般坚硬的冰雪荒原。他们疲倦已极,已不再抱任何希望,只是靠着迷迷糊糊的直觉支撑着身体,迈着蹒跚的步履。天气变得愈来愈可怕,每到一个贮藏点,迎接他们的是新的绝望,好象故意捉弄他们似的,只留下极少的煤油,即热能。三月二十一日,他们离下一个贮藏点只有二十公里了,但暴风雪刮得异常凶猛,好象要人的性命似的,使得他们无法离开帐篷。每天晚上他们都希望第二天能到达目的地,可是到了第二天,除了吃掉一天的口粮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第二个明天。他们的燃料已经告罄,而温度计却指在零下四十度。任何希望都破灭了。他们现在只能在两种死法中间进行选择:是饿死还是冻死。四周是白茫茫的原始世界,三个人在小小的帐篷里同注定的死亡进行了八夭的斗争。三月二十九日,他们知道再也不会有任何奇迹能拯救他们了,于是决定不再迈步向恶运走去,而是骄傲地在帐篷里等待死神的来临,不管还要忍受怎样的痛苦。他们爬进各自的睡袋,却始终没有向世界哀叹过一声自己最后遭遇到的种种苦难。                 斯科特临死时的书信  凶猛的暴风雪象狂人似的袭击着薄薄的帐篷,死神正在悄悄地走来,就在这样的时刻,斯科特海军上校回想起了与自己有关的一切。因为只有在这种从未被人声冲破过的极度寂静之中他才会悲壮地意识到自己对祖国、对全人类的亲密情谊。但是在这白雪皑皑的荒漠上只有内心中的海市蜃楼,它召来那些由于爱情、忠诚和友谊曾经同他有过联系的各种人的形象,他给所有这些人留下了话。斯科特海军上校在他行将死去的时刻用冻僵的手指给他所爱的一切活着的人写了书信。  那些书信写得非常感人。死在眉睫,信中却丝毫没有缠绵绯恻的情意,仿佛信中也渗透着那没有生命的天空下清澈的空气。那些信是写给他认识的人的,然而是说给全人类听的,那些信是写给那个时代的,但说的话却是千古永垂的。  他给自己的妻子写信。他提醒她要服看好他的最宝贵的遗产——儿子,他关照她最主要的是不要让儿子懒散。他在完成世界历史上最崇高的业绩之一的最后竟作了这样的自白:“你是知道的,我不得不强迫自己有所追求——因为我总是喜欢懒散。”在他行将死去的时刻,他仍然为自己的这次决定感到光荣而不是感到遗憾。“关于这次远征的一切,我能告诉你什么呢。它比舒舒服服地坐在家里不知要好多少!”  他怀着最诚挚的友情给那几个同他自己一起罹难的伙件们的妻子和母亲写信,为他们的英勇精神作证。尽管他自己即将死去,他却以坚强的、超人的感情——因为他觉得这样死去是值得纪念的,这样的时刻是伟大的——去安慰那几个伙伴的遗属。  他给他的朋友们写信。他谈到自己时非常谦逊,但谈到整个民族时却充满无比的自豪,他说,在这样的时刻,他为自己是这个民族的儿子——一个称得上儿子的人而感到欢欣鼓舞。他写道。“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一个伟大的发现者。但是我们的结局将证明,我们民族还没有丧失那种勇敢精神和忍耐力量。”他在临死时还对朋友作了友好的表白,这是他在一生中由于男性的倔犟、灵魂的贞操而没有说出口的话。他在写给他的最好的朋友的信中写道:“在我一生中,我还从未遇到过一个象你这样令我钦佩和爱戴的人,可是我却从未向您表示过,您的友谊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因为您有许多可以给我,而我却没有什么可以给您。”  他的最后一封信,也是最精采的一封信是写给他的祖国的。他认为有必要说明,在这场争取英国荣誉的搏斗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却无个人的过错。他一一列举了使他遭到失败的种种意外事件,同时用那种死者特有的无比悲怆的声音恳切地呼吁所有的英国人不要抛弃他的遗属。他最后想到的仍然不是自己的命运。他写的最后一句话讲的不是关于自己的死,而是关于活着的他人:“看在上帝面上,务请照顾我们的家人!”以下便是几页空白信纸。  斯科特海军上校的日记一直记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记到他的手指完全冻住,笔从僵硬的手中滑下来为止。他希望以后会有人在他的尸体旁发现这些能证明他和英国民族勇气的日记,正是这种希望使他能用超人的毅力把日记写到最后一刻。最后一篇日记是他用已经冻伤的手指哆哆嗦嗦写下的愿望:“请把这本日记送到我的妻子手中!”但他随后又悲伤地、坚决地划去了“我的妻子”这几个宇,在它们上面补写了可怕的:“我的遗寡”。                    回 答  住在基地木板屋里的伙伴们等待了好几个星期,起初充满信心,接着有点忧虑,最后终于愈来愈不安。他们曾两次派出营救队去接应,但是恶劣的天气又把他们挡了回来。这些失去了队长的人在木板屋里白白地呆了整个漫长的寒季,他们的心中都已蒙上灾难的黑影。在这几个月里,有关罗伯特·斯科特海军上校的命运和事迹一直被封锁在白雪和静默之中,想必白冰已把他们封在晶亮的玻璃棺材里。一直到南极的春天到来之际,十月二十九日,一支探险队才出发,至少要去找到那几位英雄的尸体和他们的消息。十一月十二日他们到达那个帐篷,发现英雄们的尸体已冻僵在睡袋里,死去的斯科特还象亲兄弟似的搂着威尔逊。他们找到了那些书信和文件,并且为那几个悲惨死去的英雄们垒了一个石墓。在堆满白雪的墓顶上竖着一个简陋的黑色十宇架。它至今还孤独地矗立在银白色的世界上,好象这银白色的世界将要永远藏匿起这件人类历史上那次英雄业绩的物证。  可是没有!他们的事迹出乎意料地、奇妙地复活了。这是我们新时代的科技世界创造的精采奇迹。朋友们把那些底片和电影胶卷带回家来,在化学溶液里显出了图象,人们再次看到了行军途中的斯科特和他的伙伴们,并且发现:看到南极风光的除了他以外,只有另一个人——阿蒙森。斯科特的遗言和书信通过电线迅速传到赞叹而又惊异的世界。在英国国家主教堂里,国王跪下来悼念这几位英雄。所以说,看来徒劳的事情会再次结出果实,一件耽误了的事情会变成对人类的大声疾呼,要求人类把自己的力量集中到尚未达到的目标;壮丽的毁灭,虽死犹生,失败中会产生攀登无限高峰的意志。因为只有雄心壮志才会点燃起火热的心,去做那些获得成就和轻易成功是极为偶然的事。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恶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最伟大的悲剧,一个作家只是有时候去创作它们,而生活创作的悲剧却要多至一千倍。〔译者注释〕  【1】维多利亚瀑布,世界上最宽大的瀑布,地处非洲赞比西河上中游交界处。它从石床上直泻而下,飞雾和声响可远及十五公里,一八五五年十一月英国传教士、殖民者戴维·利文斯通来此发现后,以英国女王命名为维乡利亚瀑布,赞比正独立后,恢复原名,称莫西奥图尼亚瀑布(Musi 0a Toenja Falls),在洛兹语或通加语中意为声若雷鸣的雨雾。  【2】具有逻辑头脑的古希腊人设想世界是个球体,因而认为必然要有一个陆块由极南方来平衡欧洲及亚洲——不然的话,世界就会翻转而成南、北对调的状态。公元二世纪的地理学家托勒密在他的地图上就画出了这样一个地区,在已知世界的下面圈出一个跨越底部的大陆,取名为terra incognita(人迹未到的地区或未知的地区)。文艺复兴期间,地图绘制者坚特在地图上画出这个传统性的大陆,但画出的位置比托勒密所画的还更向南,重新取名为terra australis(南方的陆地),又由于它仍是个未如的大陆,通常还附上incognita(人迹未到的)一词。  【3】安德拉(Salomon August Andree,1854-1897), 瑞典飞艇驾驶员,一八九七年驾飞艇横越北极时通难,距茨威格著《夺取南极的斗争》时有三十三年;拒斯科特遇难二十五年。  【4】罗伯特·皮尔里(Robert Ebwin Peary,1856-1920)美国探险家,据以往的探险史记载,他于一九零九年四月六日到达北纬九十度并胜利归来,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到达北极的人。  【5】弗雷德里克·库克(Frederick Albert Cook,1865-1940),美国医生和极地探脸家,声称自己曾于一九零八年到达北板,比皮尔里还早一年,但很快受到非难,皮尔里说库克“欺骗群众”,调查结果几乎没有支特库克的证据,从而使他名誉扫地,死时仍悲愤莫名。然而自二十世纪七十牛代以来,极地研究专家们对库充踏上极地一事日趁表示肯定,因为库克在一九零八年提出的极地探险报告中首次描述的许多现象,业已被现代冰地研究的成果以及飞机,人造卫星拍摄的照片所证实,相反,一九七三年物理学家兼天文学家在详细研宪了岁伯特·皮尔里公布的全部资科后,得出结论:皮尔里上将根本没有到达北极。参阅[苏]《在国外》一九八三年第十期文章:《谁第一个踏上北极》,中译文请见《读者文摘》一九八四年第三期。  【6】罗阿勒德·阿蒙森(Roald Amundsen,1872-1928),挪威探险家,于一九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到达南极,是世界上第一支到达南纬九十度并胜利归来的探险队的领队,以后又声称到过北极,从而成为世界上唯一到过南、北两极的薯名探险家。  【7】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Robert Falcon Scott,1868-1912),英国皇家海军上校,著名南极探险家。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八日与四伙伴到达南�媒体内容的手段。他们是筷子,而媒体内容:选题、题材、故事、文字、表达、表演这些东西,才是筷子端头夹着的油闷大虾和东坡肘子啊!  你为了从事媒体工作而想转系,看上去好像有一百个理由,其实,在我看来,你是想要享用人生的盛宴沉迷于筷子却忽视了美食!  所以不要转系。好好在中文系呆着,多读书,多思考,多写作,多参加各种各样的校园活动,如你现在做的那样。毕业之后进入媒体工作,你会迅速成为一个杰出的媒体人,一个能够得到公众信赖的思想,一个能够引起人们共鸣的声音。  我能够理解你想转系的合理性成分:中国媒体的很多大腕们,尤其是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大部分都是广播学院毕业的。这个理由是合理的。  不过,让我来告诉你,这恰恰是中国媒体的问题之一。一个学校,师生相传,况且会出现智商衰减的问题而为世界各个大学所摒弃;如果一个学院,就能垄断国家的一个行业,这个行业的基因遗传,能健康吗?  新周刊曾经做过一篇封面文章,主题就“弱智的中国电视”。中国的电视,你觉得它在智商上还能再低吗?我觉得已经不可以了:否则,真正爱看它的人,恐怕就剩下舟舟这样的孩子了!  台湾的胡瓜,炮制了一朵婚介玫瑰,全国电视台,玫瑰玫瑰遍地开,最后大家不见鲜花只有刺;湖南电视台出现一个快乐大本营,全国各地的制作人立即学舌大比武,竞相推出无聊总动员;9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出现访谈节目,结果全国风起云涌出几百个访谈节目,一些著名的面孔,以为访谈节目就是展示脸上的笑肌和泪腺,结果纷纷在观众绝望声中关门。  媒体弱智。但我们的媒体人,其实属于世界上最聪明的媒体人类之列。只是由于体制上的原因,他们的收入,比起香港、台湾地区、以及发达国家的同行来说,是最少的;他们吃的是枯草,挤出来的,因此就是酸奶。制播分离,这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媒体运行规律的事情,前几年先是引得电视工作者热血沸腾后来又被突然叫停、而现在又再次在改革的声浪中登堂入室。媒体改革的道路无论如何怎么艰难曲折,它的方向,肯定朝着市场化、商品化大踏步前进。  不这样,无法顺应一日千里的世界潮流,不这样,难以跟上环球经济的发展节奏。  这是媒体工作者心中的春天,虽然万紫千红的盛夏还没有到来,但这样的春天,等到你加入媒体的时刻,一定会比今天有耳目一新的变化!  中国媒体体制的弊病是多方面的。媒体教育体系,同样有严重的计划经济痕迹。广播学院学科分工过细、“广院”学生毕业分配制度、新闻传媒教育思想的僵化和新闻传播理论的滞后,其实也就是造成媒体问题的弊端!从广播学院出来的学生,很多人深知这个体制的弊端而深感遗憾。制度和传统造成的广播学院学生定向进入电视台的惯例,依然是影响中国电视人才竞争机制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我劝媒体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中国媒体,过去强调的是“喉舌”作用。虽然今天政府对于媒体的看法,已经从对喉舌的绝对控制,变成了承认媒体的流通部分也是商业,也需要尊重商业规则,因而导致了今日媒体的相对繁荣。政府对于“内容”的监管,依然会继续存在。而对于媒体内容的控制,各国皆然,只是各地宽严的程度不一样而已。比如,我正在写这封信地点的加拿大,对于媒体内容的监控,包括对“加拿大内容Canadian Content"的要求,就比美国严格得多。  在媒体喉舌时代里成名并惯性生存到今天的那些媒体名人,无一例外,都是在“喉舌”时代里长大,在“喉舌”体系中受教育,在“喉舌”要求下从事媒体工作。他们工作中使用最多的身体部位,是喉舌,而不是大脑。喉舌是发声装置,大脑是思想器官。只要发声,不要思想,确实是那一代媒体人的特征。至于思想、独立思考能力、经过自己的脑子研磨过的内容——对不起,根据规定,不是媒体人的事情。  这种现象,已经是昨日黄花,正在迅速凋谢。人民群众需要有思想的媒体,能够引导和刺激他们思考的内容!时代潮流不可阻挡,在过去几年里,靠面孔和声带吃饭的主持人,已经纷纷被那些靠脑袋和俐齿吃饭的主持人赶出媒体、放进媒体的垃圾堆、迅速从大众脑海里消逝。崔永元——他毕业于广播学院,算是一个优秀人才吧——在他自传里,反复调侃、幽默自己的长相(好像有一个章节专门为自己的形象抱歉),其实,他成为谈话节目第一主持人,恰恰宣告了媒体脑袋时代的到来!  崔永元长得丑吗?其实并不丑。但为什么他要反复强调自己难看呢?因为,他的丑,是和那些传统媒体的选秀标准相比而言——眼睛要圆,势如金牛;嘴巴要大,气吞山河;颧骨要方,长一部国字脸张口说瞎话人们才信。  崔永元的出现,宣告了“喉舌”时代终结的开始。他靠自己的那点避重就轻的幽默感活到今天,已经不容易。但观众是无情的,他们不管你有多少管制和审查,他们只管你如何利用中国国情,提供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中国政府绿灯放行的内容!所以,崔永元说着说着,无话可说了,不是因为他失眠疲惫,不是因为他跳槽改行,而是因为,中国电视对于内容的开放宽容,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时代对于媒体的需求、大众对于思想的内容的渴求是苛刻而紧迫的。在符合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媒体内容百花齐放、万紫千红的时代,堪与世界媒体竞争的时代,正是国家政府和人民都努力催生的梦想。当我们几年后回首看二十一世纪的这头几年的中国媒体,你会象我们现在看着九十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领域活动一样,惊叹媒体的造山运动,原来就在你的脚下迅疾运行啊!  而媒体的造山运动,其本质,就是需要大量有独立思想、有思考能力、有精神“内涵”、有理性“逻辑”、能分析、会比较、可判断的媒体人。这些人,必将成为中国媒体产业在中国和世界观众心中崛起的奇峰。  站稳了脚跟,找对了山脉的人,就会成为未来媒体领域里各个行当的三山五岳,崇山峻岭。  你所就读的中文系,曾经并将继续诞生成功而成熟的媒体人。你,无论转系不转系,都是这个时代的幸运儿,都有可能成为这个时代的发言人——说大家想说的话、谈大家想谈的事、让大众从你,获得他们精神和文化的需求,找到他们思想和情感的寄托。  我想,这也许就是媒体最吸引人的地方之一吧。  目前你要做的,是大量阅读,认真学习。努力建立自己的看问题与看世界方法——也就是所谓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一个有能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会表达的人,有魅力的人(你已经很有魅力了,但还远远不够)。具有批判精神、独立人格、反思能力、综合素质的人。  这样的媒体人,喉舌依然要清晰,但思想必须能发光。这样的人,中文系、哲学系、生物系、物理系、以及新闻传播系……其实都是可以诞生出来的温床啊!那些有志把你的未来投入媒体事业的朋友们,无论你在那个系,准备好了吗——激动吧!  你做媒体人的目的,是要追求精神传播、追求思想发展、追求人文价值,成为中国现在最缺少、社会最渴望、我们最呼吁的那种新型媒体人,中文系能够给与你最好的哺养,当然不要转系。  最后讲一个故事,对你的问题进行总结。毛泽东同志,当年来北大是为了投靠在北大做教授的老丈人读书来的。但是,毛泽东只在北大图书馆谋到一个管理员的差事,其实就是记录读者进出的门卫。在这里,我坚信他老人家是想转系的——作为一个胸怀大志的年轻人,他怎么可能不想接受正规教育呢?但是,命运使得他不能成为一个罗章龙那样的北大学生、不能成为冯友兰那样的留学海归、也不能成为李大钊那样的北大教授——于是,他靠自己大量的阅读,完成了对西方近代思想系统的了解,形成了自己对中国出路独特的思考,他靠不转系,成了毛泽东!  祝贺你!  你的改行未转系的,  徐小平第五编:邮箱里的命题留学2005年3月11日星期五是珠宝镶嵌在哪里?   [2004-10-18 18:36:20]作者:徐小平    来源:徐小平工作室  亲爱的徐老师:  我是大学三年级学经济法的学生,刚刚考取了学校和加拿大一个著名学院的校际交换学生项目,今年9月即将赴加开始为期一年的学习生活。这个项目不发给我们加拿大的学位,但提供学分,因此明年我将以本科大学法律专业学生的身份毕业,这使我在人生设计上不占优势。同时我是一个女生,这又使我在中国的职业设计中处在下风。  如果说每段人生经历都是一块岩石乃至美玉,如何设计才是使这些石头成为完美珠宝的关键。我现在的问题是,不知道一年以后我该如何继续我的学业。我是学法律的,我转加一年交换的这一项目是经济,我不知道一年后我是该回到中国,还是该继续在加拿大攻读JD、或争取直读这个学校的MBA、再或者转道美国……  我在这其中颇为困惑。我觉得我像抓了一手还算可以的牌,可是不会继续操作了。这其中微妙的利害与得失,只有您这样的人才会理解。  请您指点迷津。  你的读者,  岩石  亲爱的岩石:  我认为学校给你的这个项目,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对你的学业和职业发展,甚至人生发展,都可能造成一些潜在的危机。所以我反对你出国读这个转学一年的课程,原因如下:  1. 你是一个法律学生。你的正常健康的发展道路应该是:毕业后考律师执照,立即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大约在两三年之后,根据从业状况,再决定是否出国读一个JD或LLM,即法学本科或法学硕士。具体出去读三年的JD还是一年的LLM,则由你根据兴趣、能力、时间、金钱这些因素来决定。  顺便插一句:如果你在中国的本科不是法律,你就必须考LSAT申请JD,但如果你的本科是法律,那么就可以在JD与LLM任选一项,可以获得考美国某些州律师执照的资格。  这样,你就可以作为一个有实践经验、金钱能力和从业方向的律师出国,迅速成为横跨中西的超级律师。  但现在这个项目,将人为地中断这条通往坦荡未来的道路,让你到另外一种语言环境和人文环境下去披荆斩棘走羊肠小道,我并不看好。  2. 大学最后一年,是你过去三年所积累的知识、能力、思想、理念以及追求的最后总装过程。过去无数个不眠之夜苦思冥想出来的种种关于未来的碎片和零件,将在这最后一年组合起来。大学第四年,是决定你去哪里工作、从事什么行业、以及非常可能的一生的奋斗方向的关键一年。这个时候,突然中断这个进程,去学一个与这个发展过程没有什么直接因果关系的项目,显然非常糟糕。  不同的大学教育体系,如同不同产品的生产线。假如你是一辆汽车,在即将喷漆、下线的时候,突然跳出自己的传送带而跑到拖拉机的流水线上,给你人生之车的车轮按上一条履带,成为非电驴非宝马的动物,不是没有可能。  出国读书,对一个人在语言、文化、生活、情感等种种方面,都会带来惊人的冲击。假如你已经大学毕业出国或者假如你是大学一、二年级转学,情况也许都不一样。大学毕业后出国,你反正已经完成了中国文化的完整训练、出国追求的就是把自己塞进西方文化的熔炉,享受一次起死回生的人格涅磐;大学一二年级转学,你的一切反正都还没有定型,出国先把自己投入西方大学的流水线,四年后作为中国背景的西方知识分子走向世界,再在中西文化的夹缝中渴望蓝天、追求梦想。  但你正好处在不尴不尬的大学三年级。抛弃过去,牺牲太大;文化重铸,金属不够。留下,你肯定就能成为一代年青律师在中国市场大展律师职业之宏图;出国,你从此就会和动荡不定的生活结缘,在无数文化冲突的风口浪尖苦苦挣扎。  出国留学,多么美丽迷人的诱惑!但世界上有些东西,往往越美丽则毒性越大。比如罂粟花、毒蘑菇。在你即将成为律师人才、冲刺律师资格、实现律师梦想的时候,突然人们说可以出国啦,你在兴奋的时候,显然忘记了反问自己一句:稳操胜券的中国律师前程不要啦?  所以,这就是我对这个转学项目不看好的根本原因。  3. 我知道你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在这种情况下,你这次出国最好的结果,应该是在完成了这次一年学习之后,立即回国继续读一年法律,把你失去的大四课程补上,全面地完成你的中国法律学位教育。  我的这个建议,和你的学校给你的计划有根本性的不同。我的建议,是把留学当作你求学之路上一次美丽的邂逅,既然不期而遇,于是就相逢开口笑举杯邀明月也无伤大雅;而你的学校,则把留学当作对于你大学第四年的一次改嫁,虽然和你的本科谈了三年恋爱,但加拿大的大学只是对你眨了眨眼你就喜新厌旧、另寻他欢。而你手中这个再读一年就可以得到的法律学位及其所代表的人生职业归宿,其实才是你真正的精神与物质保障,是你温暖的家。  我想有个家,一个拒绝了“留学”浮华的地方……  其实,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在大学期间出国读书并不是不可以的事情,甚至是应该提倡的!有条件的人,如果在大学某个时刻,出国游学、访学、留学一年,然后再回到自己原来的学校完成正式学业,肯定是将来中国青年向西方学习的方式和潮流之一。  惟一的问题,鉴于中西文化巨大的差异、中外交流时中国地位的不够平等(以签证为主的各类限制)、与留学同时发生的巨大的经济压力,使得目前中国学生中能够“何不潇洒走一回”的人,没有几个。一次耗费精力和花费金钱太多的旅游,就不是旅游而是苦行。大学中途出国留学之所以成为一种危险的举动,也就是同样一个道理。  所以,我上述建议其实是给了你一个针对这次危险留学举动的弥补性策略。如果你留学一年之后回来完成你大四学历的话,那么整个留学风云,也就会变得雨过天晴,波澜不惊。  4. 如果一年之后,“留在这个学校继续读JD”(在加拿大,法律“本科学位”被称之为LLB,相应美国的学历,称之为JD),不失为一种可以接受的选择。拥有加拿大法律学位,当然不是一件坏事。  但走这条路的惟一问题是:在加拿大读LLB费用非常昂贵,三年下来,无论如何也得花费十万加元左右。你家里有这个钱吗?我多次讲过,留学要考虑经济能力。要向留学求婚,只有爱情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有买鲜花、戒指和住房的钱。  获得加拿大LLB另外一个问题是:毕业后你在哪里从业?在国外做律师,我认为不好。华人在国外做律师,尤其是你这样的成年之后出国的华人,除了帮人家离婚,顶多做做房产交割、移民服务,是律师食肉动物群的低端物种。回到你的祖国,我可爱的中国,你当然可以成为主流律师,但要想在中国大地上获得从业资格,你还必须从头做起,重新考试中国的律师执照。  与其这样,为什么不在国内先完成律师教育,拿下律师执照,积累从业经验,攒一点留学资金,然后再出国读你的LLB、JD或者LLM呢?万丈高楼平地起,一层一层垒上去。但如果去加拿大读法律,我认为相当于反向施工,从顶部盖起。也许这是一种新工艺,但难度与风险、费用与把握,肯定都不如我的方案好。说穿了其实不是我的方案,只是国际性法律人才成功的基本规律而已!  5. “在加拿大学校直接读MBA”绝对不可取。没有工作经验的人读MBA,好学校基本不接受,接受了对你也不怎么好。MBA是管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般还是应该根据规律办,有了行业经验,再去MBA——你是律师,干嘛想读MBA?都是留学惹的祸!  6. “美国”,为什么美国?美国很好,但给我一个去美国的理由先!我认为你没有理由去美国。加拿大的学校,足够你溜溜的学、足够你溜溜的换,为什么要去美国?多年来我在新东方讲美国留学,基本思想之一就是:美国的意义,在于前二十名的学校和奖学金。如果你去不了那些顶尖名牌(自费或奖学金),同时又必须自己掏腰包读书(非名牌学校),那么,英联邦国家有无数更好更合算的选择。  美国当然好,但英国加拿大,完全对得起你!  瞧,你还没有登机呢,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留学程咬金计划已经使你晕菜了。一旦去了加拿大,怎么得了啊!  我心忧忧。  我想我已经彻底回答了你的问题。你的情况,实际上最好不要去读这个一年的课程。实在无法遏制(连萨斯都能遏制,留学病毒,有什么不能遏制的?),要争取及时回到原校,完成你那在我看来非常了不起的法律学位。然后再根据我的思想,从容不迫地精确规划你的一生,准时实现你的梦想。  你说你觉得自己“像抓了一手还算可以的牌,可是不会继续操作了”。我深刻理解你的处境。因为,虽然你确实抓了一手的牌,但你仔细把它们翻开看看,就会发现,这副牌大王是萨达姆,小王是萨哈夫,张张暗藏玄机,根本不是闹着玩儿的!  最后,我还想告诉你:你的来信题目是“经历是岩石,设计成珠宝”,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灵感。因为,在我眼里其实你已经就是一块珠宝了,只是你不要把它胡乱镶在什么地方。你的学校给你提供这个项目,在我看来,正在胡乱把你镶嵌在一个不该镶嵌的地方。  祝贺你!  你的点石成金的,  徐小平2005年3月11日星期五留学两把刀,经验加外语   [2004-10-18 18:37:46]作者:徐小平    来源:徐小平工作室  亲爱的徐老师:  我1999年毕业于西安一所民办院校,所持是自考文凭,英语专业。临近毕业,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英国石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工作,在做了半年的PART TIME后,转为销售助理。在2001年6月跳到朗讯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担任行政助理。在一年后2002年7月,调至天津分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我的学历一般,甚至算是不好,或许就是够幸运,才做到今天这个位置。 我觉得我的职业发展已经到了瓶颈期,很难再向前发展,如果有,也只能是等运气,转去别的职位。想来想去也只能做销售。其实我是对市场营销比较感兴趣,一直都想向此方向发展。但是受限于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一直都未能如愿。所以我想出国留学充电,根据经济能力和个人背景,委托了一家中介公司办理,并且拿到了一所国外大学的offer, graduate diploma,明年2月入学,拿到Master需要2.5至3年的时间。  困扰我的问题是:许多人对我出国持反对意见。理由是:一来,现在我的工作还不错,出国回来后说不定倒不如现在;二来,这两年中国发展势头很好,现在应花时间抢占“根据地”,等学成归国后,怕是僧多粥少,付出的巨额学费和三年大好时光会得不偿失。  我今年才23岁,在同龄人中我算是发展得比较好的。从离家到西安,再到成都,一直都未曾真正安定下来,我最终理想的定居城市是上海或北京。所以我想学成归国后能在这两个城市“安居乐业”。如果现在这样去上海、北京谋职的话,只怕是没有太大希望。  我现在整天都为此事游移不定,无法正常地工作、学习、生活。家人、朋友也不能给我切实可行的建议,大家似乎都权衡不了出国对于我而言的利弊。  我很希望能尽快走出这段混乱时期,恳请徐老师能给我一些指导和建议。  你的读者,  权横  亲爱的权横:  我热烈祝贺你在职业场上的成功!你的成功,对于所有大专生来说,都是一个值得仿效、值得骄傲的范例。  同时,我也支持你出国深造,进一步提高自己。你毕业至今工作已经三年半了,这个经验,基本够你出国读书并确保你将来找一份非常优秀的工作。所以我支持你。  出去学习,就一定要拿一个正经的学位回来,尤其是你这样学通才教育、而不是专才教育的人,就更加需要一个学历来证明自己在国外学有所成。  所以,花两年至三年时间拿一个硕士学位,比别人多一年,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你大专只读了三年,比那些本科赚了一年呢。所以,把这个赚头在硕士阶段花掉,也是公平合理的。  你要去新西兰,我不反对。不过,在这里我想给你一些思路,也许对你有用:  比如:英国的硕士学位是一年。但是,因为一年时间毕竟太短,也许不能够给你足够的文化和专业熏陶。如果从金钱的角度,去英国一年,经济上比较合算,确实也是一种吸引力,只要你意识到这种一年学位的问题并加以弥补就行。所谓弥补,就是在读书的同时,大量接触英国日常生活、社会现实以及人文地理,更多掌握西方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  英国以及澳洲、新西兰还有一种专门为大专设计的硕士学位:先读一年硕士预科,然后再读一年硕士。这对于你,也是很好的选择。我本人并不了解这些项目的细节,你可找几家服务提供商他细问问,最后选择一个可靠的项目。  我鼓励你留学。不要低估了自己学习的能力,更不要低估了西方教育能够给你带来的巨大价值!以你这样优秀的工作背景,多花一点钱,选择好点的学校,肯定能得到丰厚的投资回报。  这就是你关心的所谓留学之后能否在中国找到更好的工作的问题,这不是一个问题。我支持你放心大胆去留学:你已经在国内证明了你在职业上的成功。既然你能以大专的背景,获得三家财富五百强公司的任用,等你拿到西方国家的硕士学位,这些公司肯定会非常渴望你的加盟。你的工资和位置,与现在相比,就会发生质的飞跃,你的人生就会进入一个更高层次。  幸福美满在顶峰,孤独郁闷也高寒。  祝贺你!  你的为你骄傲的,  徐小平  亲爱的徐老师:  您好!  我没想到能收到您的回信,更没想到能在如此快的时间内收到回复。所以,请先接受我最诚挚的谢意。  其实我一直都很有辞职的冲动,然后去新东方上课,我的OFFER是有条件的,我必须拿到6.5分的雅思成绩去换无条件的OFFER。  虽然我是学英语的,但是我对6.5分似乎没有太大把握。但辞职是否又太担风险了,尽管我所委托的中介跟我说申请签证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是万一到时候我被拒签了的话,那岂不人财两空?  我的入学日期是明年2月,您是否建议我推迟一两年?再等等看?如果我现在一心想出国的话,是否应该辞了职去考雅思?  很抱歉再次打扰您!  你的读者,  权横  亲爱的权横:  说了半天,我发现给你的建议有问题,原因在于第一次来信,你没有给我一副完整的画面。  虽然你已经拥有了丰富的足够的工作经验,可以出国留学,但你的英语却还不够出国的资格!如果我知道这个情况,我给你的第一封信就不会那么写了。  要知道,出国留学,英语是最重要的。如果不准备好英语,就匆匆出国,其实是最坏的选择。就有可能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我一般都强烈反对人们出国读英语,因为从任何角度,都是在国内把英语搞定为好。除非你有无法言喻的特殊原因。  现在我才理解,你第一封信传递的困惑与不自信,就是你英语其实并不到火候。  让我在这里重新给你一个建议。这个建议很简单:在国内准备英语,把英语当作你的情人或仇人,满怀激情,在短期内彻底把它解决。在英语达到6.5分之前,暂时放弃新西兰,暂时放弃留学,甚至暂时放弃出国的想法。  但是我反对你辞职读英语。原因很简单:你以民办大学大专的教育背景,达到今天这样的职业成功,是非常不容易的成就!是值得我的无数读者学习和追求的榜样。许多从新西兰留学归来的人,也未必能够得到你这个好位置。而且,你在这里工作经验毕竟不够丰厚,还有必要继续积累一些实践智慧。所以,不要被留学冲昏了头脑,稀里糊涂,放弃这个来之不易的职业金娃娃。  我有时候会鼓励人们辞职学习,一鼓作气,完成语言的冲刺。但我却反对你这样做。因为,权衡了你的机会成本,我觉得,你的这份职业实在很宝贵,没有必要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辞职学英语,对很多人来说可能是一个跳台,但也很容易成为一个陷阱。因为学英语可不是学开车、学上网那么容易的事情,往往是经年累月,也未必见到直接的成效。对于你这样的有了不错的工作、找到事业方向、有了不错的生活的朋友们,为出国而把自己的后路切断,破釜沉舟学英语,是绝望时代为了逃离绝望的奋斗。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留学是有风险的。这个风险,包括是否能够出得去,以及出去之后能否学成功的风险。我建议你不要辞职,第一规避了万一出不去带来的恶劣后果,同时也加强了你学成回国后职业发展的资本。你现在的公司,是世界最了不起的公司。一旦辞职,失去这个职业资本,实在太可惜。  你想辞职学英语,暴露了你急于出国留学的一个心态。这个心态,是错误的。上次我忙着赞美你,忘记挑你的毛病,今天可被我抓住了。不要说工作太忙无法学英语。机会是自己创造的。你甚至可以和你的老板开诚布公地谈一谈:你想辞职学英语,但你实在爱你的公司爱你的老板爱你的工作(说的时候要像!),所以,老板是否可以给你少布置一点加班任务。就看你如何自己给自己创造两全其美的条件啦!  我完全相信,你可以在一边工作的同时,把雅思考到6.5分的水平。那个时候,出国对于你,就是一个优雅从容的选择,而不是现在这样,是背水一战的绝望。  这是我在新东方不知讲了多少年多少遍的思想:出国是要英语的。就好像购物是需要金钱的一样。如果你的英语不够,应该在国内把英语搞好再走。出国学英语、辞职学英语、断绝国内生存与发展的后路学英语,在我看来,都是比较凶险的做法。  因为,中国国内的英语教学水平越来越高,发展机会也越来越好,生活质量也越来越高,和国外可比度越来越强。80年代初那种出国如同“逃荒”、90年代初那种出国如同“逃难”的历史心态,在今天已经非常滑稽可笑了。  即使你今天拿到新西兰的签证,也不要去——因为,出国两把刀,经验加外语。金钱只是刀把子,没有好的英语,不仅是入学难的问题,其实,也牵涉到你的学习资格和留学效果问题。所以,听我的,暂时不要走,把英语学好了再去,把经验积累一些再走,你就一定能够取得最佳留学效果!  雅思考到6.5分,再给我写信,让我来给你设计一个更好的留学规划。  祝贺你!  你的三思而行的,  徐小平2005年3月11日星期五一种害人的父母之爱   [2004-10-18 18:39:10]作者:徐小平    来源:徐小平工作室  亲爱的徐老师:  我是河南财经学院一名即将毕业的本科生,国际贸易专业。我喜欢我的专业,并很希望它能成为我的终生职业。2002年3月,一位很关心我的老师强烈要求我考研,我本人并不是惟学历至上者,学历不等于能力,我很清楚。但是处于一个三流大学的学生,我很希望能通过考研换一个硬点的牌子(注:在北京这类大城市河南的高教文凭几乎不被承认,理由是其含金量太低)。可我心里清楚,考研数学我很难跨越,再要名校则更是没戏。于是老师说了他的观点:先拿到一个研究生的文凭是重点,学校和专业是次要的,你可以选择冷门,比如“马哲”。这个观点我实在想不通:难道为了一张纸,就要花上时间精力金钱去学一个自己一点都不感兴趣的东西,学出一个四不像,只为一张出来又能怎么样的纸?!  (徐小平注:这个老师真会坑人啊!谢天谢地这位学生没有听他的,使他少坑了一个人!)  2002年暑假,经过和父母反反复复的商量,决定不考研,先工作,但是必须参加12月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因为我爸爸执意要让我去做公务员。他的理论是:对于一个女孩子,除了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外,其余的工作都不叫工作!“打工”二字更是如炸弹导火线!而我的打算是:去新东方上BEC,然后考BEC,练好口语,最好能去我一直想去的外企,或是专业外贸公司,如果工作后需要继续学习,就出国学。为了不惹火爸爸我会参加公务员考试,我心里清楚,没有关系分再高也没用。  (徐小平注:这个爸爸也真很坑女儿啊!事实上,在我看来,对于一个女孩子,除了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之外,什么地方都可以去!政府上来就说要精兵简政,可是,这位爸爸却让女儿投身一个已经严重超重的躯体!)  事与愿违,10月底,在离考研报名还有两周,我正在按自己的计划走时,老师一个电话打给了千里之外的父母(我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父母心动了。于是在父母电话、老师召见下,无奈的我收拾起尚在整理中的就业资料,很不情愿地退了BEC,糊里糊涂地走上了考研路,讨厌马哲的我选择了从未接触过的心理学,只有两个月的复习时间,我又不是天才,结果可想而知!  (徐小平注:这个老师为什么如此执着地逼迫你考研,查一查他的思想动机!)  2003年2月,回家过年的我却和父母吵了一个假期。当父母问及考研与就业时,我像踩了地雷一样!就业的同学此刻正奔波于各个交流会,考研的同学正在放松紧张了至少半年的身心,可我这又算个什么?!错过了找工作的大好时期,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我没有一点激情!既然已经走上了考研路就继续吧。可父母又提出希望我不要换专业,我无话可说。我何时想换专业了?  我真是不知父母到底要我怎么样?当初国贸是他们给我选的专业,碰巧一学我就喜欢,他们也知道我喜欢。这个专业本来就是针对企业公司的,可当我毕业时,他们又以稳定为理由,要我去当公务员,这是否有点牛头不对马嘴?我是家里的独女,父母的心情我理解,可我不喜欢当公务员,它会让我很快老矣。  (徐小平注:我也不喜欢当公务员,我同意,你别做你不想做的事,否则,一辈子的快乐都会被毁掉。)  2月底开学,我回到学校,按父母旨意去见了老师,老师同样认为国贸研究生没戏,如果坚持专业不如出国学。这与我一年前的想法不约而同。2002年2月,我第一次没在家过年,爸爸刚退休,心情很糟,正需要我时,我来到了梦想已久的新东方,并深深地被新东方老师巨大的魅力所吸引,被新东方氛围所熏陶,有生第一次有了出国留学的想法!而且是那样的强烈,我认为这对我是早晚的事!当时心潮澎湃,给父母电话讲述见新东方老师同学时的兴奋激动,现在想起仍感动得想落泪!所以才有了一年后的现在,我想出国。  (徐小平注:我看你父母和老师都有毛病!他们从来没有关心过你自己到底想做什么,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考研、出国这两个精神枷锁捆绑你。你成了他们价值观的人质。你怎么可能快乐!)  徐老师,有些往事我已经多年不愿提起,但今天想告诉您。我爸爸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妈妈是中学语文老师。我是父母惟一的希望。由于中小学期间我分别有过一年的病休,我的中小学和大学都比别人多花了一年才毕业,我是25岁才拿到本科文凭的。  家里钱花了不少,自己也熬老了,7月我就二十五了,您见过25岁才毕业的本科生吗?我真觉得自己老了。您的《图穷对话录》我一天一夜一口气看完,里面有几段话至今还记得:“25岁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我能做什么?”“人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是有其规律的……”等等,这些话语使我再也坐不住了。  (徐小平注:25岁大学毕业问题不大,我是27岁才大学毕业的。瞧我,也并不悲惨嘛!关键是,既然25岁就感到生命的煎迫,那么,就要好好利用自己的启蒙,睁开明亮的眼睛寻找真正的成功。)  我现在的思想很矛盾,第一,父母想让我一口气把学上完再工作,留学他们同意,但家里经济条件有限,父母最多提供十五万,于是我想去英国,一年制硕士;第二,我又觉得自己很缺少工作经验,应该先工作几年再说。可是,一方面现在工作了,还有没有时间精力去学习,能不能停下来,我看到我曾经的一些同学工作后嘴上说的要学习学习可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心都静不下来;另一方面,我都这么大了,不能不考虑婚姻问题,虽然我男友担心归担心但还是支持我出国。  我很矛盾,但时间在飞过!于是,在没有请教您的情况下,我报了5月的IELTS辅导班,计划是参加9月考试,如果顺利那当然好,差一点再努力,差的太多,父母又非要求上研,那就马哲吧。  徐老师,我知道我的想法一定有不少荒谬之处,我很渴望您的指导,给我指一条路,我现在心乱到了一周没看完三页单词,我什么也干不下去!您骂我一顿都好,就是别把我的请求和期待扔进大海。高中时,和父母闹得很僵,我给自己很崇敬的一位青少年心理工作者写了一封长信,结果如同扔进大海,我伤心失望极了。  期待您的教导!  你的读者,  夏淖  亲爱的夏淖:  我深刻理解你的所有问题,在我看来,你的父母和你的老师围绕你的前途,真的是在瞎闹——居然和你的名字是谐音(难怪有一种算命方法是根据名字来推测命运呢!)。  让我给你一些摆脱困境的建议吧:  1. 虽然我一般会鼓励我的读者、学生积累一些工作经验再走,但鉴于你25岁的年龄、混乱不堪的家庭和那个古怪的老师等种种压力,我同意你尽快走人,以逃离这个窒息你的环境。去了英国,要记住自己缺乏经验的不足,回来之后,再弥补。  孔子让我们敬鬼神、远小人、近君子。没想到,今天你为了安静的人生,居然需要远父母、离老师。  迅速出国,可能是你摆脱困境的最好方式,而且你已经具备出国的经济条件和语言条件(即将考雅思)。  出国去哪里?英国那些一年的MBA项目还是可以读的,虽然英国的硕士学位英国人并不看重,而且这种硕士学位容易流于形式而缺少实质,但毕竟是一个硕士啊。这会极大地改善你的自我意识,平衡你的精神状态。除了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些国家也都是可以去的。  从国外回来,你的英语和语言文化,以及你获得的西方精神,会给予你摆脱生命遭逢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干涉的力量。西方文化,是崇尚自由与个性独立的文化。掌握并认同了这个文化,其实你就不会成为上述闹剧的一个有意无意的配角。  2. 既然决定出国留学,工作的事情就不要太勉强自己了。否则什么也做不好。工作对你是一件新事物,如果你三心二意、蜻蜓点水,还不如不做。否则又会在工作这个问题上,丧失自信。  在等待出国一年左右的过程中,如果可能,当然可以在某个领域里兼职做点事情,以实习的心态体验一些实践经验,比干等要好。通过熟人、同学、朋友、老师(千万别是那个老师)的关系,到一家公司去感受感受气氛,肯定没有坏处。  3. 我坚决反对你考研。我发现你好像处在一个卡夫卡小说处境里,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力量赶往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卡夫卡《城堡》的主人公,是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进不了城;而你这里,却是反的,不知道为什么总在被人往城里赶。  你的老师,狗咬耗子,为什么他那么积极地推动你考这考那?你的父亲,事与愿违,他不知对你横加干涉会使他的女儿前途堪虞?我觉得这两个人——这两个对你本来应该是最亲近和最重要的人,却对你的人生幸福最具破坏性。  我问苍天天不应:why……  所以,不要考研,也不要考公务员。你是国际贸易毕业生,这个专业既然什么都不是,就可以什么也都是,任何市场上热门的职业,都是你的前途和事业所系——但就是不要陷入僵化的体制里,更不要再听那个老师的,耽误两三年拿一个对你个人情况而言没有直接意义的硕士学位。  4. 虽然我知道最符合你个人利益的人生发展,其实还是先工作起来,别人要工作三年五年,你可以只工作一年两年,再出国。但我决定,你的各种压力将使你无法集中精力,所以,我想你如果要走,我还是不反对为好。  5. 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到今天,真的不容易。但我担心,你的自我意识、独立意志、自由精神、商业意识、创造力、冒险性、自信心……等这些人才成功必备的素质,已经有了重大缺陷。虽然你没有提到这些问题,但我担心,这些素质的缺失,会导致你在人生奋斗的战场上,莫名其妙地败下阵来。所以我要提醒你注意这些不足,努力警觉并提高自己。  最后,请允许我强调一个我认为非常重要的观点:  你的家庭,是一个父母控制欲比较强、民主气息比较弱的家庭。在这种家庭长大的孩子,即使精神终于能够挣扎着挺立起来,但人格深处的独立性、主动性、坚韧性必然留下深刻的残疾,从此在人生战场上容易遭到打击。  千万不要把孝敬和盲从混同起来!千万不要把自己的独立性,作为父母无知的殉葬品。更不要以孝敬和牺牲你自己的幸福为代价。你还年轻,还来得及发展重建自己的独立个性。  作为中国人,我们都有孝敬父母的传统。但尽管“孝”的价值都是一样的,但“孝”的形式却各有不同。我老人家,也是一个孝子,我觉得我也是可以上二十五孝图的——假如有人肉麻当有趣想续写的话。但我“孝”的方式,是做我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最喜欢做的事情,走我自己想走的路——让爸爸妈妈去说吧。我做人越好、越独立、越自由、越快乐,我的父母就越高兴。这就是我的家庭。我为我的爸爸妈妈自豪!  不要为了父母而忘却自己的存在!不要因为父母的想法而忘记了自己的思想!当你成为你自己,你的父母,也就得到了一个成功的女儿,也就得到了晚年的幸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父母大人,你们要什么嘛?不就是女儿的前途吗?但是,你们有能力、有知识、有足够新的时代价值观,肯定你们能够指导自己已经成年的孩子吗?  答案一般都是NO。  我说得可一点也不夸张。你本来是一个非常有主见、有独立人格的女孩,但在父母粗暴干预下,已经开始断裂了。不过,还来得及……  祝贺你!  你的狗咬耗子的,  徐小平  至于那个老师……唉,别理他就是了!虽然你依然可以在个人层面上尊敬和尊重他,但在思想和前途方面,千万别再让他参与。我看他也需要我的指导。你可以把我的信箱地址给他!  徐小平又及2005年3月11日星期五是留学,还是流血?   [2004-10-18 18:40:37]作者:徐小平    来源:徐小平工作室  亲爱的徐老师:  8月31日在昆明目睹了你的真容、领略了你的风采,但激动之余却难解我的困惑,原本打算今年年底准备启动的留学计划也被你动摇了。  我的有关基本情况:云南人,男,31.5岁,已婚无子。1993年毕业于某电讯工程学院有线通讯专业,工学学士。现在一家计划经济性质非常强、企业经营连年亏损的单位工作,同时读高自考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预计明年6月毕业。  我的目标:挣钱、买车、买房,过好日子。  我原本的想法:首先争取到美国读计算机硕士,毕业后在美国工作3~5年,再考虑回国的问题。其次考虑到沿海打工,边工作边学习,不放弃出国的念头。  我的信念和决心:永不言退、永不言败、奋斗一生。  我的问题有两个:1、我现在该不该上GRE班和TOEFL班?2、我该如何选择今后的路:尽快离开这个计划经济色彩极其强烈的原单位,还是继续呆在这里做自己不愿做的工作?  最后,我想说的是:请你理解一个不甘平庸的庸人的迫切心情。我想,你一定能理解!  你的读者,  季华进  亲爱的季华进:  谢谢来信。我非常理解“一个不甘平庸的庸人的迫切心情”,并发誓要帮助你。因为说到底,我们本来都是庸人,包括我自己。只是因为不甘平庸,所以我们才不平庸。不甘平庸的人,只要行动起来,想平庸都难。  全世界平庸者,团结起来!  但严重的问题是:仅有不甘平庸的决心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脱离平庸的方法。当泰坦尼克号沉没的时候,大家都想逃生,有舢板的人得救了,而那些戴着救生圈跳水的人,虽然没有淹死,但却全部冻死。他们的目标一致,仅仅因为方法不同,结果生死茫茫,阴阳相望。  有时候,很多人会使用错误的方法来追求正确的目标,结果输得很惨。给你正确的方法,防止你出现奋斗悲剧,正是我现在要为你做的事情。  对你的计划,分析如下,希望你能按照我的意思走。  一. 我不鼓励你“争取到美国读计算机硕士”,甚至反对,也许是强2005年3月11日星期五与父母留学冲动的冲突   [2004-10-18 18:35:01]作者:徐小平    来源:徐小平工作室  亲爱的徐老师:您好!  我是一名大四学生,学的是交通运输管理专业。  本来我在大学里就定下了出国的目标,也为之奋斗了一年,可以说我一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但是,这一切就从您今年10月(2002年)来杭州做留学奋斗目标的讲座后改变了。我听了您的讲座,觉得仿佛被大锤猛烈地锤了一下。那天我马上就买了你的《图穷对话录》,读了一遍又一遍。  读完第一遍,我觉得很痛苦;第二遍,更痛苦;第三遍,我发现心中充满了空虚感和无力感。我扪心自问,对留学的目的我一点也不明确,先前那种激情澎湃的留学动力一下子就消失了。我苦苦思索了一个星期,决定调整自己的人生道路。  从那时开始,我决定以先在国内获得工作经历为目标。我很幸运地被中国最大的航空公司之一东南航空公司录用了。我给自己安排的道路是:先获得一至三年的工作经历,再申请留学读一个硕士,然后去一个外企工作。如果可能的话,去美国的大航空公司做中国地区的代表。  但是,我的这一决定受到了父母的反对,他们强烈要求我立刻去留学。为此,我与他们争论了好几次,但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我便想到了徐老师,希望您能给我一些建议。我这样的想法对吗?对我未来的规划,您有什么看法?我和我的父母都很想倾听您的意见。  希望尽快得到您的答复。谢谢!  你的读者,  符聪  亲爱的符聪:  我基本上同意你为自己所做的规划设计。我的依据是:你是现在留学、还是将来留学,无非是两三年的时间差别。而这两三年,对于你留学申请,不仅没有坏处,实际更有好处——国外实用型的学校(professional school)在录取学生的时候,更喜欢录用有过几年工作经验的申请者!尤其是管理类的学校,有时候会把工作经验,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之一。更重要的是,这一段时间所积累的工作经验,在你将来获得留学学位之后求职时,则会成为决定性的竞争优势——因为你有经验。这就是西方企业——其实也包括按照人才规律用人的中国企业——的用人规则。  最后,只有在工作之后,你才知道你是否真正愿意把自己的一生献给某个行业。所有行业,都有具体的位置和功能,需要不同类型的人才。工作之后,发现了某个事情是你最擅长的,同时,还会发现行业里面有哪些缺陷、有哪些不足,这些缺陷和不足,其实就是人才异军突起、出奇制胜的机会。江山代有人才出,出自哪里?出自工作实践中。  那个时候,再考虑留学深造,才是最佳机会。  现在的人,为什么这么浮躁呢?包括你的父母。推迟两三年出国,你在国内获得的,只是经验和基础;你的生命失去的,只是浮躁和空白;对于你申请留学,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而对你留学之后的就业前景,还有决定性的竞争优势;对于你为自己找到生命的事业归宿,又是不二捷径。  为什么不听我的呢?  惟一的解释,就是出国集体无意识在作怪。这个发作的症状,是把留学当作目的,而不是把真正的目的——职业和事业出路当作追求目标。把留学当作目的,而不把毕业后与留学后就业目标作为最高追求的人,其前途是没有保障的。  不久前,我在美国遇到一个杰出的律师。他是北大物理系毕业的,毕业后立即去了美国,读的是物理学博士。博士毕业,找不到工作,他去阿拉斯加冰海里打鱼,捕捉深海鱼油,几个寒暑下来,赚了一些钱,用这个钱,读了一个法律学位,终于成为了律师。  我问他:假如早知道律师不必打鱼,打鱼只为消遣,你还会读物理学博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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