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假定你是个女孩,用你们姑娘们的称呼,是个‘窃窕淑女’……又假定你被一个下流的暴徒强奸了。 那么你是处女呢?还是不是处女?” 黛玛拉答道: “你问的全是废话。当然不是处女。那时候,我已经不是‘整个’的啦!” 可是玛格达琳即提出了惊人的见解: “不过,若是在上帝面前或在一个好丈夫的面前,他知道、了解一切——甚或在你自己面前——你是创破不全的呢,还是清白的呢?” “这样当然是清白的。”黛玛拉说。 了是,玛格达琳的结论来了: “我的情形正是这样的。” 这等’于说玛格达琳深信她在精神上仍是道道地地的处女,尽管她整天接客、整天性交! 读者不要以为玛格达琳不过是小说中的人物。我个人的一个朋友就曾在台湾南部的一个军中乐园里,碰到过有着玛格达琳类似观念的小神女,她是客家人,那时候二十六岁。为了每月送五百块钱给她的未婚夫,特地跑来卖身。她不觉得这样会影响她的婚后幸福,她也不在乎别人骂她,你可说她“廉耻道丧”、说她“气节荡然”,说她什么都可以,她反正说她自己是处女!她和玛格达琳不同的是:她是为帮助未婚夫而下海;玛格达琳却是为献身革命事业而上床。 以东方精神文明自豪的中国人:请看这是何等的精神文明!这种不考虑肉体条件,纯粹在精神上解脱开展的人生观,正是“酒色财气不碍菩提路”的精神文明,这种精神文明,比起被拉一下腕就要砍掉一只手的文明,更来得“形而上”。所以,套一句孔夫子的话,这才正是—— “处女远乎哉!我欲处女,斯处女至矣!” 论“处女膜整形”的荒谬 写到这里,我们已接触到核心的结论: 一、女人被强奸也好、被调戏也罢、被流言所害也罢,都不必自杀或自毁;二、这不涉及羞辱的问题;三、于她的贞操,根本不发生丧失问题。 既然这样,我们来重看“处女膜整形”的现象,就发现很可笑了:以“处女膜整形”为号召的密医们,他们妄想“修补”处女膜,使它“童贞回复”,目的在用一点表皮的连接手术,使被修补者能重新“落红殷褥”或“流丹浃席”,从而满足对方的“处女癖”,使对方在欢畅之后,浩然有“守礼谨严之处子也”之叹,诸君试想,这是多可笑的作伪举动! 这种作伪,对中国的“处女迷信家”说来,常常是要上当的。因为在过去,科学技术的运用,还嘉惠不到处女膜,许多女人为了骗老公,只好偷偷把鱼缥中装了血,放在要害,在黑暗中老公色急求试,只顾销魂,当然不疑有“他”,于是在仓皇之间,稳稳的戴上了绿帽子。今天在台湾的花街柳巷中,还有数不尽的逐红老公,不惜以一两千元以上的破身钱,买一个女孩子的初夜权,其实他买到了什么?真正的处女的贞操是拿钱买不到的,他们买到的不是密医手术下的杰作,就已算是狗运当头了。 以前我读六百多年前的一本老书——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里面记柬埔寨的“阵毯”风俗,由僧道来把女孩子“去其童身”;现在我环顾六百多年后报纸上这些“复其童身”的各种广告,我真要惊讶这个世界无奇不有,更惊讶在现代化的中国,竟还有这种丑恶的现象!但是当我把这种丑恶现象的来龙去脉做一番探源的工作以后,我就不再惊讶。我只是在心头抑止不住一种叫喊,要我向这个社会呼吁: “任何不幸的女人不必再悲叹她们的不幸。如果她不能逃脱丑恶的现实,那她至少也不必有玉玷花残的幽伤。须知同床可以异梦,恨海并不难填。在处女膜问题上,实在有发挥纯粹唯心思想和高度精神文明的必要。到那时候,王阳明先生如重新活过来,他不会再说‘满街人都是圣人’了,他会改口说——‘满街人都是处女!’” -------------〔注一〕参看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十八《如梦令):“一人娶妻无元,袁可潜赠之《如梦令》云:‘今夜盛排筵宴,准拟寻芳一遍。春去已多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白绢就是用来沾“元红” 的,没有“元红”,就要被词客嘲笑。 〔注二〕参看《金史》卷八十二《萧仲恭传》。萧仲恭的儿子萧珙,是礼部侍郎,一女孩子名耶律弥勒,是萧珙的小姨子,金朝的海陵帝要把她纳为妃,“使珙自汴取之,还过燕,是时仲恭为燕京留守,见弥勒身形不类处子,窃忧之曰:‘上多猜疑,珙其祸及矣!’”弥勒入宫,海陵帝一试,果然大发雷霆,半夜三更就把萧珙找来,大骂一顿,并且立刻撤职,最后还是把他杀了。 〔注三〕方苞《高节妇传》里记高节妇十六岁开始守寡,守到了九十六岁,共守了七十九年、这恐怕是历史上最高纪录了,真可说是“守寡大王”。 〔注四〕还有一种烈妇,根本不管儿女或公婆,自己先一死了之,戴名世《南山集》中的《李烈妇传》.记李烈妇丈夫死后,塾师劝她“汝尚有舅姑,下有子女各一,其责皆在汝,奈何殉硁硁之节,而昧孝慈之义乎?” 可是她根本不听,还是自杀了。 〔注五〕《旧约全书》申命记第二十二章中,有这样的文献: 一、“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节的凭据。’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于贞节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她;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节的凭据、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 二、“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于,女子叫喊并无人救她。” 三、“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日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三段旧文献,有的比中国开明(如二),有的跟中国类似(如一、三),有比中国还别出心裁(如用石头打死女人)。 -----------〔后记〕这篇文章,发表在《文星》第六十二号(一九六三年十月——日台北出版)。 一、七天后,十月七日,在冈山的读者骆梵先生寄了一条剪报给我,说是“愚民政策的证据之一”,“在矫砌的语意下,仍不难窥测其精义所在……相信它较您在《论“处女膜整形”》文中引用的读者投书更有价值些。”骆先生的剪报是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中华日报》南部版中的“每日谈”,原文如下: 万吨级轮船“海张”号在澎海失事,船与人全无踪影,是近年来最意外的大海难事件。而其尾声的摇曳亦极尽哀伤:那是该轮三一副祁英之妻陈云利于招商局发放抚恤金之日,本月十五日早晨服安眠药自尽殉夫。曾有遗书述其志节。 祁夫人原可于当日领得近三十万元的恤金,未来生活不虞匾乏。如念“死者已矣”,节哀顺变,则有此巨款可过其优裕的日子,可是,她苦念亡夫,忠于所爱,终以身殉,至于身外之物,更无足索其衷怀了。在此举世滔滔之日,这种坚贞悲壮的志节,实至为难能而可贵。是其人虽已死,而其事则可颂扬。 自杀是愚蠢的行为。因而颇有人持此以论祁夫人,说是:与其殉身于丈夫,何如献身于社会?如再能运用恤金从事慈善事业,岂不懿哉!今乃计不及此,遽抛宝贵的生命,未免“愚”得可叹可惜。 这自是一篇道理。可是这道理以这劝勉众人,自无不可;如以之责于死者,那就不近人情了。试思:鸳鸯失侣,月黯星沉,当之者肝摧肠断,尚有何心以自谋?为其所爱,忠于所志,不顾生命,无视财富繁华,慨然就死,是士大夫之所难能,奈何尚有憾于一个妇人? 我们当然不赞同“自杀”作为解脱人生愁苦的手段,亦无意鼓励妇人殉节,更非有憾于夫死而不守志者,但却深深认为像祁夫人的这种志行,应足千秋,诚宜共致褒颂,断不可以“愚”视之。应知: 古今中外多少仁人志士,其取义成仁,皆发端于这一“愚”字。此所谓“愚”,实便是“至情至性”。至于自以为聪明之辈,节与品、守与为,固都不萦于怀;生死义利的关头,更难期其无违于道了。此亦所以人人都知道“人生自古谁无死”,却自古便有“艰难唯一死”之叹了! 二、另外我在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日的《中央日报》中,抄出这样一段“社会服务”中的“法律问答”,怪好玩的: 新娘不是处女并非离婚条件(张文伯律师答) 张如雪问:敝乡青年,多为婚后苦恼,兹提出疑问四则,至祈予以答复: 一、婚后发觉新妇已非处女,不悉可能为提出离婚之理由?如可能由法律解决,应如何办理? 二、不到法定年龄而已结婚者,可否提出离婚? 三、重婚罪,系何等处分? 四、脱离家庭关系后,能否不负结婚的责任(就是说能否连同妻室一并脱离)? 答: 一、此系婚姻成立前业已存在之事由,如未于结婚前,依民法第九百七十六条第一项第七款解除婚约,即难于结婚后据为离婚之理由。 二、如结婚时起迄现时止,男方仍未满十八岁,女方仍未满十六岁之足龄,而女方又未怀胎时,可依民法第九百八十九条,由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请求撤销之,不得提出离婚。 三、依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仅有家属请求与家分离及家长令家属由家分离两项办法,并无脱离家庭即可不负结婚责任之规定。 三、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的台北《民族晚报》上,有一条消息,亦颇“可观”: 教员遭强暴服毒自杀死 遗书指为教导所污 〔本报高雄旗山今午电话〕高雄县内门乡木栅国民学校代课女教员郭瑞銮,为该校教导主任林晋辉带到高雄去玩,在旅社中乘机将其强奸,乃于昨晚十一时含愤服毒自杀身死,死者家属从遗书中获悉内情后,即向旗山警察局提出告诉。 死者郭瑞銮(十九岁,旗山人)于自杀时留有三封遗书,一封给她舅父,另一封便是给木栅国校教导主任林晋辉(四十一岁,旗山人)。她在给林之遗书中说:他们在高雄发生这件事后,使她很感羞耻,因为他们目前都为人师表,现在她死了,既然身体被他占有过,现在死了也是他们林家的鬼。现全案由旗山警察分局办理。中国思想趋向的一个答案 “无党无派”的自立晚报,希望我这个“无党无派”的人,用四千字的篇幅,给一九六四年元旦特刊写篇谈中国思想趋势的文字。我知道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主要的困难是:这样复杂繁重的问题,用四千字的简略讨论,最容易流为空泛,流为推理中简单公式的谬误(fallacy of tabloid formula)。 在这种可能的空泛和谬误面前,我仍愿做一次尝试。我希望我能在复杂繁重的思想戈登结(Gordian Knot)上,砍下一刀。并且就凭这一刀,劈开中国思想的“核”。 两千五百年来,中国思想界的烂摊子,从来没有彻底的打扫过。层层累积这个烂摊子上的文献典籍,至少有二十五万三千种。对这个浩如烟海的重担,我们一定要问:这些遗产,对新时代的我们说来,究竟有些什么积极的意义?换一种问法是:这些遗产,能不能帮助我们,使我们在这新世界里得到好处? 这是每一个爱国的知识分子所关心的问题;也是他们想要求得答案的问题。 对这个答案的揭晓,我们的上一代已陆续偿付了重大的首先,他们从“万国衣冠拜冕旈”的陶醉中惊醒。然后,他们用好奇的眼光接受了“奇技淫巧”:戴起了眼镜,挂上了闹钟;进一步,他们很不愿意的说出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最后,在义和团的热血凝固以后,在洋鬼子的“文化侵略”生根发芽以后,我们的上一代退守到最后的马奇诺,在这条防线的壕沟里,他们用美援做营养,高谈民族文化的精英。 这种演变,是开始跟洋鬼子打交道的人绝没想到的。当年的封疆大吏(胡林翼)第一次看到外国的轮船,对西方文化突然感到恐惧,恐惧得“勒马回营,中途呕血”。可是今天呢? 今天的封疆大吏不恐惧了,他们若要做固有文化的孝子,只消“勒‘汽车’回家”就够了。他们在把孔回来,即使“中途呕血”,也有留美医师赶来急诊,急诊以后,他们仰在沙发上,衔着吕宋烟,放心他说着风凉话:“何必找西医呢?其实一副中药就行了!” 任何曾为文化奋斗而做了烈士的人,他们在九泉之下或九重天上,都会死不瞑目的质问:“难道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矛盾结局么?中国文化难道就是用来点缀或用来串假戏的么? 中国文化难道真的不能适应新时代的潮流么?” 文化烈士的质问和文化孝子的言行,已经逼得我们要觅取新的答案,换句话说,我们上一代所陆续揭晓的答案,都不是我们所能满意的答案。 几年来,我以一个关心中国思想趋势的人的身分,很想给这个新的答案求得解答。在白天、在深夜,在活着的中国人的嘴上、在死去的中国人的书里,我练习呼吸中国人所呼吸的空气——一种令人窒息的空气。呼吸的结果,我发现这种空气里的“二氧化碳”,已经超出了百分之四的比例。换句话说,空气中所以有这么多的害人的“二氧化碳”,因为它们不是新鲜的,是被两千五百年来的人呼了又吸、吸了又呼过的。于是,我才恍然大悟——两千五百年后的中国人,呼吸着两千五百年前“孔子时代的空气”,这怎么能够生活?怎么能够不糟糕? 我这里写“孔子时代的空气”,我的心情是不痛快的。因为在我看来,中国的文献典籍,不要说有二十五万三千种,就便是有五十万六千种,它的主流,也不过是以孔子的呼吸为呼吸的。如果一定要分出些大同小异,我认为有三个系统足可以囊括了: 泛孔系统 “泛孔系统”是中国思想的“正宗”,它的特点当然是“子曰”、“诗云”、“圣人言”的逻辑。在这个系统里面,一个人,不论说话、放屁、写文章,都要先顶上孔子的帽子才开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如方东树所说的,“得圣人之真”。于是,你戴着孔子制帽厂的帽子骂我,我也戴着孔子制帽厂的帽子骂你,闹做一团,大家都咬定自己说的才是真正的“圣人之真”。 事实上,孟子口里的“性”,并不是孔子口里的“性”;程颢口里的“仁”,也不是孔子口里的“仁”;康长素(有为)口里的“素王”,更不该属于孔子的,孔子生前死后都整天吃荤,哪里还是什么“素王”?康长素自己“长素”,才真正是“素王”。 所以,“圣人之真”云云,早就在中国人的脑袋里打了转,大家都分别来了一番加工或改造,故同一个孔子,刘邦可以利用,董仲舒也可以利用,其他的人自然也可以利用。 所以,真正的“圣人之真”,甚至可能不是一万一千七百零五个字的《论语》,当然更可能不是《中庸》、《大学》了。可是谁能想到,光在《大学》中的一个抽象名词——“格物”,就聚讼纷纷,有七十多种说法。请看“圣人之真”,“真”在哪儿? 所以我说,所谓“泛孔系统”,并不一定是孔子的原装系统,它是代孔子立言的系统或托孔子说话的系统。这个系统笼罩了两千五百年来的中国思想界,在它里面虽然有孟子派和苟子派的对立,有今文派跟古文派的争执,有儒、道、佛的混同与吵架,有理学和反理学的斗法……其实全不妨碍这一系统的确立,原因很简单——他们都戴着(正戴着或歪戴着)孔子制帽厂(本号或分店)的出品,而孔子制帽厂又都是皇帝们投资保护的对象。 非孔系统 虽然孔子之言遍天下,但是孔子之言见诸行事却是困难的,即使孔子本人,他奔波一辈子,又被困又挨饿,最后还是不能得君行道。至于他的人生箴言方面,合乎人情而能行得通的,也不算多。它们许多都是空洞的、拿来说说的,并不能真的去实行。例如“三年之丧”,孔子的几个学生以外,据我所知,只有清初的颜习斋彻底实行了,彻底实行的结果是大病一场。又如“温、良、恭、俭、让”,甚至孔子本人,都不能算是这种人物:呼号鸣鼓攻人,且以杖敲人膝盖,这哪里是“温”?骗蒲人,见南子,这哪里是“良”?使孺悲尴尬,这哪里是“恭”?不吃这个、不吃那个,这哪里是“俭”?舍不得卖车葬颜回,这哪里是“让”?故孔子的许多教条,并不是时时可行、事事可行、人人可行,不可行而硬要行,于是只好言行不一,人格分裂。 在二重人格之下,便出现了一种“非孔系统”。“非”并不是反对;(哪里敢?)而是假戏唱多了,太闷了,只好另谋出路,求点发泄和补偿。所以,古代朱子大喊了一阵孔孟之道,然后引诱“尼姑二人,以为宠妾”;现代朱子也大喊了一阵孔孟之道,然后引诱某省主席的女儿,先好后娶。更好玩的例子是清朝的袁子才,他白天顶着孔孟的帽子写文章,晚上却著他的鬼书《子不语》。《子不语》者,圣人孔子所不语之事也! 这样说来,“非孔系统”里的人,可说大部分又全是“泛孔系统”里的人(甚至包括孔子本人在内)。 反孔系统 “反孔系统”的人,并不一定反对孔子本人,而是反对孔子制帽厂里的单行法规。在中国历史上,“反孔系统”极难有什么大作为。即使反,一也不能彻底,二也不能放肆。所以表现出来的常常是很局部、很不明显。在这个系统里的人物,古代的庄子、汉朝的王充,都是有名的。其他所见的,则多是偶尔一露的反叛倾向,直到民国以后的吴虞,才算集了大成。 ……(略——编者) 在这些旧时代的渣滓的壅塞下、在这些旧时代的逆流的威胁下,我们新一代的中国人,一定要彻底认清什么是我们中国思想的趋势和取向,什么是我们所要揭晓的答案。 有些以新儒家自命的知识分子们,他们觉得这个答案是“泛孔思想”的复兴,他们认为“泛孔思想”中有自由主义的因子和传统,这种因子和传统,可以配上西方现代的自由主义,一齐做为反共和建国的工具。我认为这种梦想是不能实现的。……(略——编者)在新时代中,一切中国旧时代的产品,不论是上面所说的那一系统,都不能配合现代的齿轮而发生作用,即使它们有的还很“完好”,可是却统统装不上现代的机器。它们只好送进了博物院。 无疑的,这个答案是一个令我们不快乐的答案。可是我们没办法。我们没想到,两千五百年来累积的二十五万三千种的文献典籍,在新的世界里,竟然对我们没有什么积极的用处。这个悲剧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传统的思想方法一开始就不及格,我们的祖宗著书立说,绝大部分都没有运作的意义(Operational meaning)、没有认知的思想(Cognitivethinking)、没有推理技术和科学知识、没有新观念和新气魄。所以,尽管他们很努力,替我们留下了大量的文献典籍,但在起码的逻辑解析、语意剖析和心理分析下,在起码的现代学术的光照下,在起码的现代人的标准下,它们都已禁不住考验了。换句话说,它们已经发霉了、腐烂了。 让我们不要再呼吸这些旧时代的空气吧!与其做旧时的孝子,何如做新时代的烈士?新年来了!“一年之计”的日子也来了!朋友们.你选择的时候到了! ----------〔后记〕这篇文章,原登在台北《自立晚报》一九六四年的元旦特刊。是《自立晚报》的社长叶明勋先生拉我写的。(《自立晚报》“新岁献言”略一一编者)文化论战的尾巴 文化论战发生以后十个月,我曾在《十三年和十三月》里写道: 做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小角色,我自知自己只不过是一个热心的小人物,一颗满天星斗的小星。能力与际遇的安排也许只能使我做一个吵吵闹闹打打前锋的小战士,在愤怒的青年人中,我深信会有大批的主将到来。 在我写这九十一个字的时候,我的心情是沉重的,因为我生怕事实的演变会把我的“深信”弃置为“预言”——甚至是算命先生式的预言。在一个再启蒙的运动中,我乐意做一名先锋,但却不是“廖化式”的先锋,蜀中没有大将,“大批的主将”,光是廖化又有什么用? 居浩然先生这次去澳洲前,我们在一起吃饭,他感慨地对我说:“台湾的学阀们不让我活,我只好‘乘桴浮于海’了,你的朋友,我的朋友,我们一个个都走了,因下了你一个人去做‘姜维’吧!” 听了他的话,我们忍不住大笑,因为只有大笑,才能给我们的眼泪做堤防。 如今,我,一个没有职业也没有浮海家伙的人,依稀在梦里、在酒醉里,厚颜接受浩然的委任,做起姜维来了,我的心情比一年半前还沉重。姜维的血泪是孤臣孽子的血泪,姜维的悲哀是为时代殉葬者的悲哀。有多少次,我似乎过敏地感觉到我将注定为我所面临的时代殉葬,它也需要这么一个“满天星斗的小星”来为它殉葬。恰似那以色列是上帝的选民,我是时代崩溃的选民。 过去的大星已殒落,现在的大星又在哪儿?如果时代不许你的光芒再大,那么,殒落吧,你这颗小星! 一九六四年六月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