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落日-晚清大变局》作者:袁伟时-4

中国方面主张增兵的人不少,最早是驻日公使汪凤藻五月十四日的电报:“察倭颇以我急欲撤兵,横谋愈逞,其布置若备大敌,似宜厚集兵力,隐伐其谋,俟余孽尽平,再与商撤,可复就范。”(《北洋大臣来电一》,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五日到,同上(二)第558页。)翌日,袁世凯也建议:“似应先调南北水师迅来严备,续备陆兵,一面电汪使商办,并由总署酌请驻华各国使调处,或不至遽裂。”(《北洋大臣来电一》,光绪二十年五月十六日到,同上第559页。)李鸿章不同意他们的意见,明确地答复:“倭性浮动,若我再整兵厚集,适启其狡逞之谋,因拟必战,殊非伐谋上计。”(《北洋大臣来电一》,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五日到,同上(二)第558页。)只答应:“添调数船往仁,聊助声势。”(《北洋大臣来电一》,光绪二十年五月十六日到,同上第559页。)并将双方意见上报朝廷。清廷在看到这些报告后指示李鸿章:“韩惊扰已甚,似宜电袁,喻以镇静。”(《北洋大臣来电一》,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七日到,同上第560页。)  清廷态度转变力主增兵是五月二十二日的事,这一天一连两次降旨给李鸿章:“派出兵练千五百名,是否足敷剿办?如须厚集兵力,即著酌量添调,克期续发。”(《军机处电寄李鸿章谕旨》,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二日,同上第568页。)“据现在情形看去,口舌争辩已属无济于事。前李鸿章不欲多派兵队,原虑衅自我开,难于收束。现倭已多兵赴汉,势甚急迫。设胁议已成,权归于彼,再图挽救,更落后著。……著即妥筹办法,迅速具奏。”(《军机处寄北洋大臣李鸿章上谕》,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二日,同上第568-569页。)在此以前没有足够的材料可以证明双方有重大的意见分歧。翁同騄在第二天的日记中有这么一段记载:“朝旨屡饬李相添兵。仅以三千勇屯仁川、牙山一带,迟徊不进。嘻,败矣!”(《翁文恭公日记》,甲午五月二十三日,三十三册第50页。)如“屡饬”指的是二十二日两次“上谕”,情况属实,如以此证明早就有非同小可的歧见,则过于牵强。在此以前,五月十九日,清廷曾电商李氏:“倭如添兵未已,我应否多拨以助声势,望审筹酌办。”但同时又认为:“此时倭之不敢遽谋吞韩,亦人所共喻;而藉口驻兵,则恐不免。”(《发北洋大臣电》,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九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中日战争》(二)第562-563页。)既然威胁不是那么严重,增兵的紧迫性也就减弱了。  友:老兄可不要走到另一极端,抹煞双方的分歧。  袁:我并不认为他们是和谐一致的,问题是要弄清真正的分歧在哪里。  五月二十二日后,李鸿章没有认真落实清政府的增兵意图。他既没有迅速调集北洋辖区内的部队入朝,更没有建议举国动员,损失了二十天左右的时间,在战争中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他真正调兵入朝已经是六月中旬的事了。六月十二日“奉旨:……现在和商之议,迄无成说,恐大举致讨,即在指顾。”(《军机处电寄李鸿章谕旨》,光绪二十年六月十二日,同上第611-612页。)十四日,李鸿章将进军部署上报,当天翁同騄等奉旨会同军机处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各大臣详细审议后的结论是:“所筹尚属周密。”(《翁同騄等复陈会议朝鲜之事摺》,光绪二十年六月十六日,同上第626页。)随后即按这个方案执行。要是李鸿章早点下决心,五月二十二日以后就可以这样部署,这不是延误了二十天吗?  这次延误确实反映了五月下旬以来李鸿章同光绪皇帝等人的意见分歧。为什么李鸿章迟迟不赞成增兵?他在五月二十日说:“汪、袁皆请添拨重兵。鸿思倭兵分驻汉仁已占先著,我多兵逼处,易生事;远扎,则兵多少等耳……我再多调,倭亦必添调,将作何收场耶?今但备而未发,续看事势再定。”(《北洋大臣来电一》,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日到,同上第563页。)也就是说,他希望和平了结这一争端,避免矛盾激化。六月初十叶志超来电提出:“此时速派大军由北来……此上策也。否则,请派商轮三四只来牙,将我军撤回。……是为中策。若守此不动……久役露处,暑雨受病,殊为可虑。”李鸿章在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电报中转达了上述意见后立即表示:“钧署现正与日商,未便遽添大军,致生疑阻。上策似须缓办。其中策……可否照办,请速核示。”(《北洋大臣来电三》,光绪二十年六月初十日到,同上第602页。)已经决定增兵的清廷自然不会采纳这个建议,五月二十二日以后清廷虽不拒绝谈判,但一再督促李氏备战,而李氏虽然也曾提示部属作好打仗准备,而强调的是镇静和谈判,这就是双方的分歧。现在看来,清政府五月末有个主张比较全面:“此事如能善了,自较用兵易于收束……此与筹备两无关碍。”(《发北洋大臣电》,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同上第577页。)侵略者只考虑利害而不顾是非,实力和周密的准备是争取和平解决争端的必要条件。李鸿章虽然对包括筹集战费在内的许多战备工作作了部署,但对显示实力为谈判后盾的策略却缺乏应有的理解。但这并不等于说清廷在这段时间的决策就完全正确,例如他们一反初衷不批准从朝鲜撤军的建议,失去了防止中国滚入泥潭的最后一个机会,现在看来就很难说是明智之举。而在这一点上李鸿章的建议却更符合实际,如被采纳,也许能大大减轻中国所受的损失。  我们不但要看到他们的分歧,而且要实事求是地分析这些分歧的实质。中国大陆有好些史家喜欢以爱国的帝党同卖国或投降妥协的后党的争斗作为诠释这段历史的基石。但像慈禧这样一再误国的历史罪人,在这次战争中却同光绪皇帝唱的是同一曲调。翁同騄留下同皇帝谈话的记录:“上意一力主战,并传懿旨亦主战。”“又曰:太后谕有不准示弱语。”(《翁文恭公日记》,甲午年六月十四日、十五日,三十三册第58页。)至于有人进而鼓吹主战等于爱国、主和就是卖国投降,便于分析复杂的历史事件无补。有的史家对此早就提出了质疑。(章鸣九:《试论洋务思想家对和战之争的态度》,《天津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李鸿章与光绪皇帝这一次的歧见也不是什么爱国与投降之争,而只是策略或方法之争。  形成这些分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  一是长期存在的理势之争的继续。  鸦片战争以来,对如何处理同列强关系的问题,一直有从理出发还是从势即实际情况出发的不同主张。曾国藩就曾披露自己在两种主张间挣扎的心灵痛苦。在甲午之战中,光绪帝及其追随者着重固有的理,一再强调原有的属国地位不能改变,朝鲜内政不容干涉。这自然说得有理,如果前者还带有中世纪印记的话,后者则是理直气壮的现代国际关系原则。然而蛮横无理的日本侵略者却利用清廷灵活性不足的弱点,在有的问题上获得人们的同情。比如,日本侵略军赖在朝鲜的主要借口是必须督促朝鲜改革其腐败的内政,并为此提出了一个按照资本主义原则全面“自主”改革朝鲜政治、经济、财政、司法、军事和教育等等的方案。从清政府到朝鲜国王都义正辞严,坚持内政不容干涉,改革等问题要待日本撤军后再说。光绪帝说:“不撤不讲。”(《翁文恭公日记》甲午六月十五日,三十三册第58页。)朝鲜国王则对日本人曰:“俟议撤兵后再议。”(李鸿章:《寄译署》,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三日,《李鸿章全集》电稿(二)第728页。)可是,据驻在朝鲜的袁世凯报告:“日大队陆续来汉,日间以自主革政告说,韩人颇炫惑,盼革政者尤多。……我以空口动韩,恐无济,势已未易挽回。日称扶韩自主,不但韩王及群小乐闻,即各国亦多默许。”(李鸿章:《寄译署》,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一日,同上第721页。)这就使有理的中国显得有些被动。其实,既坚持内政不容干涉的原则,又吸收对方意见的合理部分,主动改革内部的弊政以打破借口,不是更加妥善吗?至于一些大讲“驭夷”之理、提出讨伐日本本土等奏摺,多半是书生之见,限于时间,就不必多费口舌了。  李鸿章则考虑“势”或实际情况较多。“北洋铁快各舰堪备海战者只有八艘。”,“历考西洋海军规制,但以船之新旧,炮之大小迟速分强弱。”北洋海军无论数量质量,都比日本逊一筹。沿海陆军“分布直东奉三省海口把守炮台合计二万人”,此外“备畿辅游击策应之师”二十营,以每营五百人计,两项合共约三万人,而“现在倭兵备调者实有五万”。(《李鸿章复陈海陆兵数摺》,光绪二十年六月初二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中日战争》(二)第583、584页。)作为一方统帅,在考虑战和之机的时候李鸿章自然不能不踌躇再三。  二是各受不同的传统观念羁绊较多。  慈禧和光绪皇帝主要的着眼点是维持上国“体制”。同在越南一样,他们争的是不要有损“体面”,其他都不必深究。他们坚持的原则是:“韩为中属,本准自主;若但认自主,未认非属,尚不相妨。”(《发北洋大臣电》,光绪二十年六月初二日,同上第581页。)不惜出动大兵,主要目的是保住“属国”二字。为此,先是拒绝各国插手:“袁欲各国调处,似于中属体制有损……未便照办。”(《发北洋大臣电一》,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七日,同上第560页。)后来,他们虽也希望借助他国力量迫使日军撤离朝鲜,但总是心存戒备,五月下旬他们就提醒李鸿章:“俄使喀希呢留津商办,究竟彼国有无助我收场之策,抑另有觊觎别谋?李鸿章当沈几审察,勿致堕其术中,是为至要。”(《军机处寄北洋大臣李鸿章上谕》,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二日,同上第569页。)稍后,英国参与调解,他们又警告李鸿章:“倭人肇衅,挟制朝鲜,傥致势难收束,中朝自应大张挞伐,不宜借助他邦,致异日别生枝节。”(《军机处寄李鸿章谕旨》,光绪二十年六月初二日,同上第581页。)至于“大张挞伐”的力量来自哪里他们考虑不多,顺应历史潮流干脆让“属邦”独立自主对他们说来更是闻所未闻的奇闻。  李鸿章对内外形势了解较多,他考虑的是什么呢?早在1880年李鸿章就曾沉痛地指出:“中国诚能练兵防海,日图自强,不独朝鲜弱小未敢藐视,即欧西大国亦未尝不敬而畏之。若不图自强之策,终恐不能自立,亦何在乎属邦之从违!”(李鸿章:《论维持朝》,光绪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十一第43页。)14年后,自强仍是遥远的幻境,如何处理属邦成了严峻的抉择。他也冀图维护固有体制,因而冒失地派兵入朝,但当察觉已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以后,他就比较清醒地考虑从那里脱身之计了。因为考虑到自身力量的不足,在对待蛮横的日本侵略者上,他把立足点放在以夷制夷的策略上,先是对俄国充满幻想,一再表示“现俄国出为调处,或渐就范”(李鸿章:《复刘公岛丁军门》,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二日,《李鸿章全集》电稿(二)第727页)、“俄廷叠谕该使调处,必有收场”(李鸿章:《寄汉城袁道》,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八日,同上第739页),后来又建议英国政府“速令水师提督带十余铁快舰径赴横滨……勒令撤兵”。在他看来,“如英肯出力,以后添一会议,更可牵制俄,似为胜算”。(李鸿章:《寄译署》,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八日,同上第740页。)在为衰老的清帝国显赫一时的大员的幻想破灭苦笑之余,我们也可以看到李鸿章同慈禧、光绪皇帝的差别所在。  挪用海军经费中的微妙心态和背景  友:北洋海军被击败的重要原因是海防经费挪作修颐和园之用。兹禧是误国魁首,众所周知,不值得多费唇舌,可是李鸿章不但没有反对而且支持了这一误国罪行,所以甲午之败还是要怪李鸿章自己。  袁:一般认为修颐和园花了2000多万两,而三海(中海、南海、北海)工程又费了五六百万。另一说是:“据不完全统计,迄于甲午战争为止,清政府用于颐和园工程的经费为库平银一千一百多万两,其中挪用的海防经费约为库平银八百六十万两。”而“到1895年5月的十年间,三海工程共挪用了海军经费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余两……挪用的海军经费总数达到了一千三百万两。”(戚其章:《颐和园工程与北洋海军》,《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4期。)中法战争的硝烟未散便向外国银行借款修这些皇家园林了,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大约相当于当时一年全国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可是财政收入中真正能机动使用的钱是很少的,所以只能东挪西借,不但耽误了海军建设,造成严重后果,而且经济建设所急需的铁路、电报(那时还是有线的,要架设连接各地的电线)等基础设施也无一不被耽误。这是清政府在19世纪犯下的祸国殃民的历史性大罪之一。  问题是李鸿章的责任有多大?  从现有资料看,李鸿章一贯反对动用大量国帑修建宫廷园苑。他是靠自己的文武才能和军功上升至顶层的,掌握军政大权后又成为办洋务的重心,渴望富国强兵,这些情况决定了他通常不必阿谀奉承以求荣固宠,而对宫廷的靡费颇有微词。1871年他向曾国藩透露:“宫廷近增靡费,农部(即管财政收支的户部)日告支绌,虽以畿辅大灾,向例须发内帑百余万者,兹皆无敢议及,且欲添各关赢余,以供少府(指管宫内开支的内务府)之需。……援例征求,尊处必应接不暇。”1874年,恭亲王等力谏重修圆明园,同治皇帝一气之下革去其一切差使并褫夺爵位,慈禧出面干涉才予“赏还”。李鸿章毫不掩饰自己对恭亲王的同情和支持,他写信给有关官员:“停止园工,从谏转圜,洵薄海臣民所共庆幸……穷至如此,直无一事可办,土木再不停工,大乱必生!”(李鸿章:《复宋雪帆司农》,同治十三年八月初二日,同上卷十四第24-25页。)“贤王力争,几蒙不白之冤,幸园工籍以停止,大局稍可挽回。”(李鸿章:《复张振轩中丞》,同治十三年八月初七日,同上第26页。)这些逆耳忠言绝不会出自不关心国家兴亡的“循吏”之口。此外,对过于奢靡的祭祀、修陵等大量虚耗资财的行径他都颇为不满。  那么80至90年代之交他的态度是不是有所转变呢?准确的答案是有变也有所不变。请先看一段他在1886年给奕訢的信,这是颇堪玩味的妙文:  “昆明湖习水操,创学堂以渐开风气,经费渐由练饷设法挹注;恭读奏稿,仰见牖民觉世,培植根本将才,一片婆心,钦仰奚似。俟续奉牍示,随时督饬局员,妥细筹商,尽力协助。海军饷需日增,重费荩画,同深焦悚。英、德四舰明夏即须来华,沿途雇送盘费及到防后薪粮一切,实愧绵力,无可供支,务乞豫筹之。”(李鸿章:《论朝鲜局势》,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全集《海军函稿》卷二第15页。)  奕譞是光绪皇帝生父,又是成立不到一年的海军事务衙门的总理大臣,奕訢和李鸿章则是“会同办理”的副手。为满足慈禧穷奢极欲的愿望,奕譞出了一个歪点子,以办海军学堂为名大修颐和园。精明如李鸿章当然一眼就能看穿在“昆明湖习水操、创学堂”究竟要弄什么鬼名堂。面对顶头上司的这个可耻的行径,李鸿章有两个可能的选择:  一是硬顶,宁可丢掉乌纱帽也不答应。中国历史上不乏这样的光彩照人的名臣。但李鸿章不是道德楷模,他自己曾直言不讳:“今人多讳言‘热中’二字,予独不然。即予目前,便是非常热中。仕则慕君;士人以身许国,上致下泽,事业经济,皆非得君不可。”(吴永:《庚子西狩业谈》第112页,岳麓书社1985年。)既然六根未净,未能超尘脱俗,便不可能同慈禧、奕譞决裂。恭亲王在两年前被慈禧抓住辫子撤掉就是前车之鉴。  二是软磨,并作些退让。这是李鸿章选择的对策。首先是以官话对官话。奕譞满嘴京腔:既然由我“总理海军事务”,你李鸿章就赶快拿钱来,在颐和园办学堂培养海军人才,这是关系国家兴亡的头等大事!李鸿章也正儿八经:您伟大高尚,为国为民,煞费苦心,“钦仰奚似”,一定“尽力协助”。接着就将难题还给对方:王爷,我正要找您要钱,“海军饷需日增”,四艘军舰即将由欧洲驶回,本国人经验不足,要请外国员弁,还要交保险费、买燃料,到达后日常经费也不少,我焦思苦虑,已无法可想,王爷您可一定及早筹集呀!这是一幅专制制度下的官僚斗法图,能做到让奕譞碰个软钉子,最少可以证明李鸿章的良知未泯,仍是想方设法维护国家利益。这不是孤证,还有好些类似材料,为节省时间,怒不一一征引。  友:反抗即使有,也非常微弱,事实是大量经费被挪用了。  袁:这话有点道理,但还要具体分析。我读书不多,就我看过的资料来说,为修颐和园而实际用了多少钱,其中挪用海军经费占多少,是一笔没有算清的糊涂账。一般估计是二千多万两。  其中要弄清两个情况:  一是大部分不是挪用已拨给北洋海军的经费。北洋海军一年有多少军费呢?以光绪十七年(1891)为例,共收入203万两,而支出为185万两。(李鸿章:《海军经费报销摺》,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七日,《镇远等八船报销摺》,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七日,全集《奏稿》卷七十八第24-28页。)光绪十四年(1888)年后未添一船,也就没有大宗特别拨款。从光绪十一年(1885)九月海军衙门成立至甲午战起不到九年的时间,后五年停止购船,在李鸿章支配的北洋海军经费中挪用数以千万计的经费是不可能的。光绪二十年,奕譞要李鸿章借购船款三十万两供三海工程之需,李氏在遵命的同时毫不客气地要奕譞赶快归还:“英德两厂所定四船……三分之二船价须分批付给……就前存船款计之,不敷之数约在八十万两以外……拟另请尊处筹铸添拨。倘此次借提三十万,粤海关一时未能清解,诚恐失信外洋,贻误匪浅。”(李鸿章:《内提要款请指拨解还》,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全集《海军函稿》卷一第20-21页。)大批调拨其他款项更不可能。海军经费主要是从海军衙门中跑掉的,主其事者是奕譞、奕劻,不能将这些昏愦的满族贵族所干的罪恶勾当强加在李鸿章名下。  二是如何看待为颐和园万寿山工程集款。许多论著抨击李鸿章的根据之一是他出面劝说各督抚为这个工程集款。这是光绪十五年(1889)间的事,两广、湖广、两江、江西、四川、直隶等督抚筹得二百六十万两储存生息,本金用于海防,利息则供颐和园之用。在急需加强海防的时候不能动用这笔钱购舰设防当然是个错误。在上一年,李鸿章还给奕譞写信慷慨陈词:“即就北洋一枝而论,英员琅威理老于此事,每谓船不足用;各将领曾出洋肄业游历,见闻较广,亦皆以添置战舰为请……然如该将领所请添舰之数,约计购价三百万余两,其常年饷需、后路经费,尚须逐渐增加。”(李鸿章:《议拟海军章程奏底》,光绪十四年六月初七日,同上卷三第7-8页。)操纵朝廷军政大权的奕譞和户部尚书翁同騄等人不但拒绝这些要求,反而作出停止购船的决定。  募得巨款用于海防不是正合适吗?用于宫廷靡费和经手官僚从中贪赃枉法(据说按当时常规,真正用于工程的少则仅一成,多也不过三成)无论怎么说都是无可饶恕的罪行。但有两个情况却是不能不考虑的:其一,李鸿章乃奉命行事,奕譞亲自函示后还一再命人追问。其二,这是以筹备庆祝慈禧六十大寿(1894年)的名义兴建的。大凡专制政体总是不惜耗费巨资举行诸如此类的庆典,以显示统治者的威严和粉饰升平。就在这一年正月光绪皇帝“大婚”,而在一年以前慈禧已下了一道“懿旨”:“办理大婚之款,四百万两尚不敷用,著户部再行筹拨一百万两。”(《光绪朝东华录》(三)总第2409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既然儿皇帝讨个老婆要花上五百万两,劳苦功高的“圣母”皇太后过生日花上一千几百万两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与这些盛大庆典相比,李鸿章要求筹集三百万两银子去买军舰就是不屑一顾的小事了。  弄清上述情况以后,历史应该公正地裁定:李鸿章理应受到谴责,但更应受到鞭苔的是慈禧、奕譞、奕劻、翁同騄等人,以及这些愚昧昏庸之辈赖以产生和逞威的中世纪专制制度。  为万寿山工程集款的督抚中包括鼎鼎大名的清流健将张之洞,这又一次说明不能简单地从个人品质的缺陷上去寻找此类事件的根源,决定性的原因是当时的制度。  全面腐败怪谁人  友:还有一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这一仗败在中国军队的腐败,陆军、海军全都如此,而李鸿章本身就不干净。连他的女婿张佩纶也说他“晚年为贪诈所使,七颠八倒,一误再误。”(张佩纶:《致李兰孙师相》,《涧于集》书牍六。)  袁:这确实是个大问题。但先要澄清一点小小的误解:老弟对张佩纶这段话的理解不符合原意。许多论著都像你这样援引这句话以证明李氏“贪诈”,影响所及军队全都腐败,所以一触即溃。在他身边生活多年的女婿这样说,还假得了吗?其实包括老弟在内均把这句话掐去了一半,意思就完全变了。原文是:“合肥素仁厚,止以喜用小人之有才者,晚年为贪诈所使,七颠八倒,一误再误。”仁厚与贪诈是互不相容的反义词,他说的贪诈不是李氏本人,而是那些小人。同一信中还说到:“合肥托大酿成此祸……而祸端萌自袁世凯,炽于盛宣怀,结于李经方。仪老稍有明机,为此三人蛊惑,更成糊涂。”信中还一一指斥这三人:“小李卖父误国”,盛则“终为财色冥殛”,而袁世凯更是“大言不惭,全无实际;而究其所为,骄奢淫佚,阴贼险狠,无一不备……既已误合肥矣,更恐误国”。(张佩纶:《致李兰孙师相》,《涧于集》书牍头。)对这些小人刻划得淋漓尽致。而李氏则仅是“托大”,为这些小人所“误”和“蛊惑”,全无指责其贪诈之意。澄清这个误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讨论这个问题。  海陆军的腐败确实是清帝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的重要原因。记录这类情况的史料很多,我们简单举几个例子,略窥一斑:  首先是上上下下贪污成风。据在镇远舰参加黄海海战的美籍军官麦吉芬说:“华舰亦有诸病,炮虽精于陆军,各弹中亦实储火药,不若陆军诸弹,或实以沙泥;然配储不甚多,且药线铁管,仅实煤灰,故弹中敌船而不能裂,皆必败之道也。”(《美麦吉芬游戎语录》,《中东战纪本末》卷七第42-43页,广学会刊。)这是目击者的证词,可靠程度很高,证明无论海陆军都有一部分弹药是不合格的。英国《泰晤士报》当时便揭露:“旅顺、威海既造炮台,其安置于台上之炮竟有不堪一放者,其经售炮械之人固俨然显官也。只知七折八扣,售者又因以为利,假如一炮也,报销千金,经手者侵蚀二三百金,售主则以但值五六百金之炮应命,皆不问其为可用否也。”(林乐知、蔡尔康:《朝警记》九,同上卷四第38页。)另一司空见惯的贪污手法则是各级军官克扣军饷和吃空额。当时就有人指出:“吾闻军营积弊,凡统领以次各武员向粮台关饷时,有明系十成,而仅发八九成甚至六七成者,及取阅其领状,则居然十足也。”(蔡尔康:《撤兵议》,同上卷七第5页。)  其次是内部四分五裂,且军无斗志。战争初期李鸿章已有“以北洋一隅之力,搏倭人全国之师,自知不逮”(李鸿章:《据实陈奏军情摺》,光绪二十年八月二十日,《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七十八第62页)之叹,不能说这是毫无根据的辩解。战争的准备阶段,清政府决定派大量援兵入朝的时候,没有相应地实行全国总动员的体制,南洋和闽、粤的军舰在战争中无法统一调动,“各省大吏惟知自顾封疆,甚至南洋各铁甲船不曰万难抽调,即曰船械小损;其名为管带之武职,不特逍遥河上,步武清人,更有斗酒征歌,以欢场为战垒者。”(林乐知:《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论》,《中东战纪本末》卷六第17页。)“甚至北舰于刘公岛,广丙舰管带某以粤洋舰队无豫北洋为藉口,殷殷向日将乞怜!万国译传,引为笑柄。……且日本运兵船曾屡过吴淞口外矣,海军衙门诚操战舰之权,亦尚可檄饬南洋,截而取之,”但因事权不一,“遂令海阔天空,横行无忌”!(林乐知、蔡尔康:《操纵离合论》,同上第24页。)陆军中类似情况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平壤之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强有力的统一指挥,而在旅顺,“西人目击守旅之文武各官号令不一,散而无纪。”(林乐知、蔡尔康:《朝警记》九,同上卷四第39页。)  在战斗中出现过邓世昌、林永升等英勇善战、誓死如归的海军英雄,陆军中的左宝贵、聂士成等也足为青史增辉。可是,从总体上看,清军却已腐朽不堪,留下不少一触即溃、望风而逃的可耻记录。以旅顺陷落为例:“是役也,我军万余人,倭止三千余人,弃险不守,战又不力,不能袭倭后路,而反为倭袭入。举数十载所经营千万金之厂坞器具拱手让人。”“各口伏水旱雷六百余具,迄倭至未当发一雷。”守卫这一重地的主要负责人龚照屿敌军未至已先潜逃,“龚所部营兵自劫厂库料物,市肆惊惶,居民迁徙一空。”龚氏被李鸿章严令返回后,两军刚开始接触,他又“潜自船厂后门出,便帽絮袍,乘小舟遁”。为保卫旅顺后路,拱卫军总兵徐邦道主动率部赴金州御敌:“徐军苦战三日,乞赵怀业(淮军怀字营统领)援应,赵阳许之,而不出一兵。金州副都统连顺至赵营长跪乞师,赵以守炮台为辞,坚拒不出。”(《幕友记述旅顺失守情形文》,《中日甲午战争档案》,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一)第624、625页,中华书局1989年北京。)而日军刚向大连湾进发,赵怀业便不战而逃了。类似的情况真是俯拾皆是。  再次,清军的腐败还表现在没有懂得现代战争的将帅。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勇敢有余,却是行伍出身的陆军将领,根本无法指挥海战。要是说海军各舰管带大部分是福州、天津海军学堂出身,通常都曾赴英、德、美等国学习的话,陆军将领大都是行伍出身,不知现代战争为何物。李鸿章是统帅,他有丰富的内战经验,但对现代陆、海战也不甚了了,与完全按西方模式组织和训练的日军对垒就难于应付了。他统兵三十多年,可是身边既没有现代意义的参谋人员,更没有现代军队不可缺少的司令部。请听听英国驻东方舰队司令的话吧:“余驻防东海,荏苒数年,中国将才亦当耳熟而心仪之,然境无论水陆,官无论提镇,欲求一深参通我辈之新学者,竟尔杳不可得。”(《英斐利曼特而水师提督语录》,《中东战纪本末》卷七第45页。)我想,这句话是难于驳倒的。  不少史家喜欢从李鸿章个人的品质上去寻求这些腐败现象的根源,这样的思路有失之肤浅的可能。例如,以用人唯私去解释淮系将领丁汝昌出任北洋海军提督,乍一听来很有道理,但细加推敲却又可以有其他诠释,似仍未便视为不可移易的定论。是不是不任用淮军原有将领李鸿章就控制不了北洋海军将领呢?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以李鸿章当时的权势,旧属固然甘愿为其驱使,而青年才俊或别系干才得其奖掖而忠诚追随亦是平常事。李鸿章用人的特点是喜精明干练有才能的人,且不管是否淮籍人士,不管是否有其他派系的背景,均能充分发挥其才干,立功奖拔,有过代承,有很强的向心力。(参阅王尔敏:《淮军志》180-181、326-327、331页,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7年台北。)即使不用原有部将,选用新人统率,不听其指挥的可能性也几乎是不存在的,须知北洋海军从筹建之日起“即著李鸿章专司其事”(《光绪朝东华录》总2009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在专制制度下,愿吃海军饭的巴结唯恐不及,岂敢心怀二志?  那么,在选用海军将领时李鸿章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呢?一是舰船的管带(舰长)必须是学堂出身懂得技术的人:“舣船机器过精,非由学堂出身之武弁,不能管带。”(李鸿章:《复周福陔中丞》,光绪六年四月初三日,《李文忠公全集·明僚函稿》卷十九第21页。)大型舰船更是如此。后来他多次重申:“此项人才必须由学堂出身,少有历练,方敢畀以带船出洋重任。”(李鸿章:《复曾□刚袭侯》,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日,同上卷二十第64页。)二是管带以上(不包括管带)的将领须是曾经战阵有实战经验者。他认为学堂出身的员弁“嫌其未经战阵”(李鸿章:《复周福陔中丞》,光绪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同上卷十九第8页),因此应派有战斗经验的将领统率,“庶缓急稍有可恃”。(李鸿章:《复周福陔中丞》,光绪六年四月初三日,同上卷十九第21页。)至于北洋海军提督(舰队司令)更应是有丰富战斗经验之人。早在1881年他便提出:“北洋水师提督,终当议设宿将,竟无谙习此道之人。”(李鸿章:《复张幼樵侍讲》,光绪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同上第40页。)丁汝昌正是以“宿将”资格入选的。不管你是否同意这两点指导思想,但已足以证明不能把这项任命看作是毫无原则纯粹出于私利的拉帮结派行为。现在看来,他第一方面的考虑自然无可非议,而就第二点来说他希望司令人选既须“谙习此道”——懂得海军,又有战斗经验,自然也是正确的,但在当时的中国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才,于是他舍弃前者而取后者。他不了解战火固然可以磨炼出将军,学堂加经常的演练也可以培养出杰出的统帅,特别对像海军那样有复杂技术装备的兵种说来更是如此。要是说在北洋海军筹建之初让丁汝昌一类“宿将”挂帅统率那些缺少历练的学生官还有点道理的话,至1888年正式成立北洋海军的时候,刘步蟾等海军将领已经成长起来成了这支舰队各项工作的实际策划者之际,李鸿章仍坚持让外行去领导内行,这就犯下了贻误军机的历史性错误。究其原因在于对科学技术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而实质是对掌握科学技术的知识分子缺乏充分的信任。  友:这是个新鲜的思路,我听来也觉得有点道理。  袁:超越仅满足于谴责或歌颂某个历史人物的阶段,有益于史学的发展。这不是我的发明创造,前人早已有重大的开拓,我不过是力步前尘,还不一定学得好。  让我们回到问题的中心。甲午战败的重要原因是腐败,腐败的根源又在哪里?我想,以下几个要点是不能忽略的:  第一,孤立推进军备现代化的恶果。  淮军在晚清军事史上有其特殊地位,其特点之一是勇于学习西方,率先使用洋枪。它建立于同治元年(1862),同年春进驻上海,不到两年便以洋枪和炸炮为主要武器。李鸿章向曾国藩报告:“敝军枪炮最多而精,郭杨刘王四军万五千人,洋枪万余枝。刘镇铭传所部七千余人,洋枪四千支。是以所向披靡。”(李鸿章:《上曾相》,同治三年五月三十日,同上卷五第19页。)稍后又向朝廷报告:“臣军久在江南剿贼,习见洋人火器之精,于是尽弃中国习用之抬枪、鸟枪,而变为洋枪队。现计出省及留防陆军五万余人,约有洋枪三四万杆……又有开花炮队四营……洋炮重者千余斤,轻亦数百斤,其炮具之坚精,药弹之繁冗,臣讲求数年稍窥机要,他人多未及见,更未与知。”(李鸿章:《覆陈奉旨督军河烙摺》,同治四年十月初八日,全集《奏稿》卷九第56页。)淮军成军最晚,而使用西式武备之普遍远非湘军及其他各军所可比拟,这确实同李鸿章目光锐利、较少保守思想而又勇于学习有密切关系。70-80年代间,在创建北洋海军的同时,他又采取请外国教练、派人出洋留学、在天津设立海军学堂和陆军武备学堂等形式培养各级军官和训练海陆军,所有这些都对晚清军队的进步起过良好的作用,但也没有完成推动清军转化为现代军队的历史任务。  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现代意义的军队建设是个系统工程。武器装备是现代军队中可以用钱买来的东西,但随之而来的是必须实现组织结构和管理系统的现代化。因为火炮、洋枪的引进,陆军基层组织形式自然有所变动,至于海军舰船更只能按西方的模式去配置人员。可是,李鸿章不了解从统帅部开始直至基层整个管理和指挥体系以及管理和指挥方式都必须按现代要求予以改造,结果旧的管理系统像癌细胞一样吞噬着因学习西方而逐渐生长的新机体。英国远东舰队司令曾察觉北洋海军“则以新法而参旧制也。每舰应发之饷,应备之物,例由各管带官分向支应所领银包办,弊窦遂由此而生。”(《英斐利曼特而水师提督语录》,《中东战纪本末》卷七第46页。)在没有严格的会计、审计制度的情况下,“领银包办”的后果不问可知。至于由于沿用旧体制而给军备建设和作战指挥等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更难以数计。李鸿章管的事可不少,但无论平时还是战时都没有专门的军事参谋机构协助他领导和指挥海陆军,一个七旬老翁,顶多加上一些幕府人员,便凭老经验指挥一切,能够不出差错吗?当时,从中央到全国各地八大总督和各军事单位情况都没有什么差别。这与其说是他们出于私利,毋宁说是由于他们缺乏有关的知识。  孤立推进军备建设带来的又一恶果是大部分军官的素质很差。海军好一些,但数量很少,很难补充和扩大。陆军则真正合乎现代军队要求的军官即使有也如凤毛麟角,多数将领仍停留在曾国藩同太平天国作战时的水平,甚至还有所下降。湖南巡抚吴大□和湖北巡抚谭继洵都闻警自动请缨带兵北上,但吴是金石学和古文学专家,打起仗来除了大张吴帅大旗冀图先声夺人以外,实在没有什么高招,结果是一败涂地,既误国又丢了自己的乌纱,谭氏则幸好被制止,免去一场灾祸。这是当时的官僚和士人阶层仍在中国传统典籍中讨生活、不懂科学技术和世界文化新进展的必然结果。至于士兵的素质更低得可怜。一个文盲充斥的穷国,士兵多来源于衣食无着的破产贫民,沾染不良习气者比比皆是,加上不少部队是临时招募,训练个把月就开赴战场,如此兵将,同明治维新后处心积虑侵略中国的日本军相遇,胜败皆非偶然。至于两国经济状况对战争的影响更不用在此赘述了。  第二,社会转型期的浊流。  有的史家把当时军队的腐败归罪于李鸿章的贪墨。李氏是不是贪官?如是的话,贪婪的程度如何?这都是有待考证的问题。在这方面指摘李氏的论著都是猜测性的论述居多,确凿事实罕见。有的史家如有雅兴,也许终有一天能弄个水落石出。  不过,在我看来,更值得用力之处是对形成这些腐败现象的社会环境的考察。晚清军队的腐败是社会腐败的缩影。  晚清各级军政官员贪污受贿成风,首先是这个中世纪专制政权痼疾的恶性大发作。这一类政权是它统治下的臣民生死荣辱的决定者,因此代表这一权力的各级官员必然成为避祸求福的臣民的奉承对象,贪污受贿也就成了与这类政权相始终的痼疾。如果它处于上升时期,最高统治阶层意识到危险所在,严加监督,可以减轻这个祸害。否则,就愈演愈烈而导致民变蜂起,政权更迭。李鸿章生逢王朝末世,官场和军队的腐败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程度。李鸿章从曾国藩幕中率兵援沪、出任地方军政大吏之日起就为这个问题所困扰,他惊呼:“吴中吏治敝坏已极,奸贪巧猾之徒布满南北两岸,何能另起炉灶?自以节取而惩诫之为是。”(李鸿章:《复李黼堂方伯》,同治元年三月初二日,全集《朋僚函稿》卷一第9页。)可是这个治标办法收效甚微,20年后他不能不哀叹:“试思德行政事固难其人,申韩法术亦岂能复行于今日者?循行故事之冗员,营私□法之武弁,愍不畏死之奸民,盖遍天下皆是矣。”(李鸿章:《复李若农读学》,光绪七年七月十二日,同上卷二十第14页。)如斯环境,李鸿章何来回天之力?  晚清的腐败与历代末世王朝不同之处,在于内外交汇的资本主义逐利之风加速着官僚们的腐化过程,各种“洋务”成了新的牟利途径。这是各国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普遍现象。上面谈到的采购军火中的各种胡作非为,是末代统治者的腐朽与早期资本家创业的疯狂交织而成的罪恶。  友:在同一污浊的社会里,也有清官和贪官之分。  袁:这自然是对的。但就我们所讨论的历史现象——导致战争失败的腐败现象的成因而言,这样的区分没有太大的意义。我这样说,蕴含着一个有趣的问题:道德在社会转型期的作用。  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道德的力量,但在社会激烈变动的时期,道德动机只对少数人的行动有决定性的作用。如革命党人的舍生取义,旧秩序殉葬者的顽冥,都屡见不鲜。但对多数人而言,利益是行动的主要动机。  按照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规范,曾国藩堪称楷模,他治军,不扰民、不贪财的话没少讲,比如“凡银钱一分一毫,一出一入,无不可对人言之处”,“若银钱苟且,则兵勇心中不服,口中讥议”,所以要“尚廉俭以服众”(曾国藩:《劝诫浅语十六条》,《曾国藩全集》诗文第436、438页)等等,都是他手拟要下属遵照执行的。结果怎么样呢?他的老朋友王闿运写道:“湘军于饷艰难,其后人人足于财,十万以上赀殆百数。”“湘军初起时,水师大将从南海新来,当设宴,议用钱二万,犹咨嗟以为巨费。……至于捻时,京朝官至湘、淮军中,各以私情馈遗,动醵万金。”(王闿运:《湘军志》第166页,岳麓书社1983年长沙。)通常银一两换钱一千以上,钱二万顶多值二十两,在初期这被视为公家的大笔开支,至后期京官到湘、淮军走一走常常可收到各人所赠银子总计达上万两,这不能不说是惊人的变化。湘军中富翁成批涌现,道德的堤坝被孔方兄摧垮了!  李鸿章是贪官还是清官,目前材料不足,可以存而不论。但有一点则肯定无疑:他对道德的讲求远逊其师曾国藩。曾氏有一段评论:“李少荃等才则甚好,然实处多而虚处少,讲求只在形迹上。”(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六年六月十五日,台湾学生书局影印本(三)第1885页。)《清史稿》则说他“好以利禄驱众。”(《李鸿章传》,《清史稿》卷四百十一,三十九册第12022页,中华书局1977北京。)所谓虚处少指的就是讲求道德修养不够。但李鸿章及淮军除了学习西方比曾氏及湘军略胜一筹外,在知人善任、用人之长方面亦有湘军所不及之处,一些在他处不甚得志的将领到了李鸿章麾下却屡立战功。(参阅王尔敏:《淮军志》第四章第二节。)而就腐败方面而言也是伯仲之间。由此可见,把某一个人品德不良看成是当时社会和军队腐败的决定因素,实无足够根据。  从政敌的平议看三次缔约  友:甲午之战失败后,李鸿章最引起人们非议的是三大条约的签订,即1895年的《中日马关条约》、1896年的《中俄同盟密约》和1901年的《辛丑和约》。丧权辱国,莫此为甚!  袁;的确是这样。不但老弟至今愤愤不平,史家们也谴责惟恐不力。这是中国人极其可贵的爱国情怀的表露,任何国家的人民如果失去爱国主义精神,那个国家必然危如累卵。不过,现代的爱国主义必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才能真正福国利民。近代中国有两种爱国传统,一种是愚昧、封闭和排外式的爱国情绪,另一种是理性的现代爱国主义。不知道你有没有自觉地区分这两种传统?不加分析地谴责李鸿章所订立的各种条约,似乎也有理性不足之嫌。  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是李鸿章的政敌,他们在1895年成立强学会,坚决拒绝李鸿章参加,不屑与之为伍。他们的政纲以批判洋务派的错误为基础。他们怎样看李鸿章,特别是上述有关的和约?1901年,李鸿章还来不及在辛丑和约上签名便在愤恨交加中身亡了,梁启超立即写了一本书叫《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名李鸿章)》,评论了这个期间的大事和李鸿章的一生,其中有两段耐人寻味的话真值得一读:  “若夫吾人积愤于国耻,痛恨于和议,而以怨毒集于李之一身,其事固非无因,然苟易地以思,当夫乙未(1895年)二三月、庚子(1900年)八九月之交,使以论者处李鸿章之地位,则其所措置果能有以优胜于李乎?以此为罪,毋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已。”  “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法越、中日两役间,此论极盛矣。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梁启超:《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1901年11月,《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第3-4、81页,中华书局1936年。)  任公不愧为史学大师,这些话至今仍值得人们深思。以《辛丑和约》来说,实际是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的一纸投降议定书。这怪谁呢?李鸿章是奉命收拾残局,所有条款都经朝廷同意,他没有背着最高统治当局出卖过任何国家权益。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应该清算的是慈禧及其他操纵和支持义和团的愚蠢官员们的误国大罪。  列强的侵略和欺凌是应该反抗的,但国际法传入六十年后,不管有什么理由,用义和团那样的方式去对待外国人和外来事物是完全错误的。对下层民众说来这是愚昧的爱国情绪恶性大发作,只要清政府善于引导和制止,本来可以避免发展成为一场弥天大祸。可是,慈禧及那些王公大臣们却要煽动与依赖这些无知之民同列强“一决雌雄”、“张国之威”!(《宣战诏书》,光绪二十六五月二十五日,王芸生编:《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四卷第6、7页,三联书店1980年北京。)  李鸿章与张之洞、刘坤一等督抚从祸乱初起之日起便坚决反对。五月廿八日前李鸿章已“五次电奏,尚未奉复”。(李鸿章:《复鄂督张》,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952页。)李鸿章当时是两广总督,祸乱的兴起与蔓延都在华北,有什么理由要苛责李氏呢?顺便说说,有些论著还认为张之洞、刘坤一、李鸿章合作搞的东南互保是错误的。这种说法也是令人大惑不解的。难道东南也应按照慈禧的“上谕”支持义和团的发展,像华北那样拆铁路、毁电线、杀洋人、烧教堂、诛教徒,让早已虎视眈眈的侵略者有机可乘才叫爱国吗?既然国家不是慈禧一人的国家,为什么不能为减轻人民的苦难、挽救国家的危难而“乱命不理”呢?须知李鸿章斩钉截铁表示:“廿五矫诏(指宣战诏书),粤断不奉,所谓乱命也。”(李鸿章:《寄盛京堂》,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同上第955页。)这在专制制度下弄不好是要杀头的。但如跟着慈禧宣战,后果真不堪设想。当时盛宣怀说过一段话:“北事不久必大坏,留东南三大帅以救社稷苍生,似非从权不可。若一拘泥,不仅东南同毁,挽回全局即难。”(《盛京堂来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到,同上第949页。)这话除了有吹捧三大帅的意思以外,也确有几分道理。  总之,李鸿章主持《辛丑和约》的谈判是代人受过,其所受的心灵折磨实在不小,不要忘记他是在“刚毅误国”的痛苦呼喊中离开这个世界的——他不好骂慈禧,就只能骂刚毅了,真是“伤心祸首兼戎首,万骨难枯恨未平”!(黄遵宪:《群公》,《人境访诗草笺注》(下)第105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友:《中俄密约》却是李鸿章主动卖国!  袁:报纸一透露《中俄密约》真假参半的内容,以李鸿章为知己的黄遵宪就很不以为然,赋诗讥弹:“岂欲亲豺虎,联交约近攻。……一着棋全败,连环结不穷。”(黄遵宪:《书愤》,同上(中)第769页。)李鸿章一死,他又在挽诗中写道:“老来失计亲豺虎,却道支持二十年。”(黄遵宪:《李肃毅侯挽诗四首》,同上(下)第1058页。)  缔结这个密约无疑是李鸿章晚年办的一件误国蠢事,引狼入室,后患连绵,但要说是卖国也嫌根据不足。  这个条约是1896年李氏作为祝贺俄皇加冕的专使赴俄时缔结的。缔约的动机是什么?黄遵宪在挽诗后加了一个自注:“公之使俄罗斯也,遵宪谒于沪上,公见语曰:连络西洋,牵制东洋,是此行要策。及胶州密约(指中俄密约)成归,又语遵宪曰:二十年无事,总可得也。”(黄遵宪:《李肃毅侯挽诗四首》,《人境庐诗草笺注》(下)第1062页。)这个真实的记录说明,李鸿章仍然沉溺于以夷制夷的老把戏,而事实上这个条约不但没能阻遏强租中国土地和划分势力范围的恶浪,而且在丧失中东路的权益后,又直接为沙俄强占旅顺口、大连湾开了路。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甲午战争大溃败以后,幻想依靠俄国制约其他侵略者的可不止李鸿章一人。除了上面已经说过的张之洞、谭嗣同等人的主张外,刘坤一也鼓吹:“第倭之强,非俄所愿,倭之扰我东三省,尤为俄所忌……我乘此时与之深相结纳,互为声援,并稍予以便宜,俄必乐于从我。纵不能保我沿海各省,而东三省与俄毗连之地,倭必不敢生心,则保全之利,较沿海各省奚啻万倍!”(刘坤一:《密陈联俄拒倭大计摺》,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十五日,《刘坤一遗集》第二册876页,中华书局1959年,北京。)总之,这是当时的一股思潮,朝野上下有此幻想的人为数不少,其实质是弱者无力捍卫自己时的幻想,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某个人恶意叛卖。  友:李鸿章同他们不同,是收了人家三百万卢布的黑钱才办了这么一件坏事的。  袁:这一说来源于当时任俄国财政部办公厅主任的罗曼诺夫,他在1928年出版的《俄国在满洲》一书中说俄财政大臣维特答应“如果建筑铁路一事顺利成功,将付给他李鸿章三百万卢布”。可是,当时同李鸿章谈判的俄方代表维特(1849-1915,时任财政大臣)在他生前留下的回忆录中便明确地说:“我还记得当时欧洲谣传,说李鸿章受了俄国政府的贿赂,我必须说明这个谣言是毫无根据的。”(《维特伯爵回忆录》第73页,商务印书馆1976年北京。)我认为这个声明是可靠的。祝贺俄皇加冕和出访欧美各国是李鸿章马关签约后投闲置散生活的结束,标志着他在政治上再度崛起,可是,朝野都有不少人盯着他,一有差错,不少人将置之死地而后快。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有没有可能为卢布而出卖自己一生名节和前途呢?也就是说,他有没有受贿案的作案动机?按情理推断,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同时,在圣彼得堡和莫斯科的全部谈判过程都电告了清廷,如说李氏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和祖国,慈禧、光绪皇帝和军机处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大臣们又是出于什么动机同意这个密约呢?忽视了“以夷制夷”这一古方正药的影响,把历史化为不幸被小人弄权的通俗演义,恐怕只能愈说愈糊涂。此外,三百万卢布不是一个小数目,李鸿章要把这笔巨款放进自己的袋子,在中国也不能不留下若干痕迹,但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有什么记录或蛛丝马迹。  那么,为什么罗曼诺夫又言之凿凿呢?李鸿章有个电报值得我们注意:“罗拔(指俄外外大臣洛巴诺夫)密议时,只微德(今译维特)在座,微续示中俄公司合同草底,大意中俄集股,不准收别国商股,无论盈亏,岁贴中国廿五万,先交二百万,俟路成五十或八十年,中国可自收回,均照各国商路通列。鸿谓事体重大……须派员在北京妥商。”(李鸿章:《寄译署》,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初二日,《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647页。)而俄外交部一个官员恰恰说“李鸿章带着这个签了字的条约和袋子里的两百万卢布返回北京。”(转引自苑书义:《李鸿章传》第33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北京。)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双方说的二百万以及罗曼诺夫说的三百万说的是同一件事,俄国有的官员误解为给李鸿章个人的贿赂了。而中俄两国后来签订的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第十二款也写明:“路成开车之日,由该公司呈缴中国政府库平银五百万两。”(《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1896年9月8日,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674页,三联书店1957年北京。)有的材料说,1898年俄国为强租旅顺、大连,曾送给李鸿章50万两银子。(《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第203-212页,三联书店1957年北京。)这又是一个疑案。材料说俄国人与他和张荫桓一起面谈,事成后各得50万两酬谢,翁同騔则从李所得中分润,这些都很不合情理。因为李与翁、张两人都长期不和,互相倾轧唯恐不及,能合伙卖国吗?此外,付款时张已被弹劾而在流放途中,却说要让在“张荫桓手下任事的中国官吏”都知道张氏得了巨款,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从材料看这笔钱是付了的,问题是落在谁的口袋里。须知这些俄国佬也不一定是清廉之辈。  友:如果说后两约还能有所解释的话,马关条约是李鸿章自吃苦果,无可辩解。  袁:正如梁启超所说,谈判和缔约本身不足为罪,问题是“自强新政”或洋务运动为什么会失败?甲午之败是果,前者才是因。李鸿章所以被迫吞下这杯苦酒,原因很复杂,我们以后再聊。  李鸿章的历史地位  友:老兄发了那么多议论,其实只讲了一个“不”字,为李鸿章解脱了一些罪名,但你还没有说他“是”什么。  袁:要全面评价李鸿章真不容易。在谈我的意见以前,我想请你先听听张之洞的意见——张、李政见常相龃龉。谭嗣同曾一再引用张之洞对李鸿章的评语——张之洞任湖广总督时,嗣同之父谭继洵是湖北巡抚。这段记载可靠程度很高:“香帅尝叹曰:无怪乎合肥之得志也!遍观中外(指朝廷内外)大小臣工,学问非不好,品行非不好,即心术亦未必都不好,然问以大小炮数百种,后膛精枪亦数百种,形式若何,运用若何,某宜水,某宜陆,某利攻,某利守,某利山林,某利平地,其左右前后之炮界何在,昂度低度若何……以及水雷旱雷炮台地营一切攻守之具,无一人能知,且并其名亦不能辨,又况西人政事法度之美备有十倍精于此者。某国当与,某国当拒,某国善良,某国凶狡,吾之联之而备之者,其道何在,宜更无一人知之矣。稍知之者惟一合肥,国家不用之而谁用乎?”(谭嗣同:《上欧阳中鹄书》,《谭嗣同全集》第158页,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  梁启超也有类似的看法:“今日举朝二品以上之大员,五十岁以上之达官,无一人能及彼者。”(梁启超:《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第90页。)  张、梁既是同时代人,又是颇有见识之士,而又非李氏的门生故旧,这些亲身观察所得颇值得后人重视。  在我看来,要为李鸿章定位,以下三点是不能忽视的:  第一,庸众中的杰士。  晚清统治层从最高统治者至大小官员是个平庸的群体,他们是处于衰败状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产儿,又在腐朽不堪的专制制度制约下活动。按照19世纪下半叶人类文化已达到的水平去衡量,这批统治者都是知识低下、目光短浅的平庸之辈。但在激烈的社会震荡中,他们中也分化出一些比较杰出的人物,李鸿章就是其中的一个。  张之洞、梁启超都认为李氏的见识超出同侪,这个论断是公允的。但这不等于说他在一切方面都比所有大小官员高明。这是不可能的。准确点说,他是甲午战争前为数不多的识见超群的清政府大员之一。他较早地意识到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变局,已经到了非变不可的地步。1865年间他便指出:“书生坐谈误国,可为浩叹!且外国猖獗至此,不亟亟焉求富强,中国将何以自立耶?千古变局,庸妄人不知,而秉钧执政亦不知,岂甘视其沈胥耶?”(李鸿章:《复朱久香学使》,同治四年七月十三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六第37页。)  正是基于这种不甘心自己国家沉沦的自觉,李鸿章以推行“自强新政”即洋务运动为己任,而经过锐意考查,有些认识也颇为高明。  首先,他是最早认识开放不可逆转的大臣之一。同治元年(1862)他便指出:“华夷混壹局势已成,我辈岂能强分界画。”(李鸿章:《复沈幼丹中丞》,同治元年三月初二日,同上卷一第9页。)从鸦片战争开始至1900年的60年间,对侵略者与老师一身二任的列强持什么态度一直是朝野上下激烈争辩的问题。顽固守旧派要恪守严夷夏之辨的传统信条,对外来事物持排斥态度,既阻碍了本国的发展,又往往用一些不恰当的措施去激化与西方列强的矛盾,酿成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大祸。这些大祸的发生,西方侵略者当然有其罪责,那是须另行讨论的问题,这里我们着重看中国这一方的问题,守旧派给侵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也是不容讳言的事实。李鸿章则持截然不同的态度,他力主以开放的态度去处理同外国的关系,以新的观念和措施去适应“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李鸿章:《筹议海防摺》,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11页。)  例如,一些外国人在中国各地经商、传教、办医院、办学、办报等等,其中有些败类胡作非为,各地与外国人的冲突层出不穷,反入城和驱赶洋人的事件时有发生。李鸿章反对外国人各种违反法纪的行为,但他也不赞成用简单粗暴的驱逐等办法去对待外国人。他说:“庚申(1860年)以后,夷势内向,薄海冠带之伦,莫不发愤慷慨,争言驱逐。局外之訾议,既不悉局中之艰难……但欲逞意气于孤注之掷,岂非视国事如儿戏耶?”(李鸿章:《筹议海防摺》,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11页。)如果这个警告真正得到重视,不但可以减少大小不等的中外纠纷,也许义和团与八国联军那样的大灾难亦有可能避免。  又如,有清一代共开放了三十四个通商口岸,用现在的眼光看真是少而又少(目前仅广东就有40多个对外开放的口岸),可当时清政府和外国却为此弄得唇焦舌痹,甚至不惜兵戎相见。李鸿章对此大不以为然:“人皆震惊于添口之多……西洋各国到处准他人寄居贸易,而仍日益强盛,可知其病不在添口而在不能自强。”(李鸿章:《复刘仲良中丞》,光绪二年九月十四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十六第30页。)历史已经证明,正确的是李鸿章而不是冀图闭关锁国之辈。  其次,李鸿章的高明之处还在于把“借法自强”看作救国的关键所在。当时,不少大臣空喊“攘夷”而反对学习西方,与正确的救国途径背道而驰。有的大臣虽然也主张学习西方,但视野狭窄。李鸿章的洋务思想于70年代趋于成熟。他的主张也有许多弱点,有的且是重大弱点,但在当时已属卓荦不群。例如,他把学西方作为救国急务,爱国赤诚溢于言表:“如泰西各国皆起于弹丸之地,创造各样利器,未及百年而成就如此之精……中国在五大洲中自古称最强大,今乃为小邦所轻视,练兵、制品、购船诸事,师彼之长,去我之短,及今为之而已迟矣!若再因循不办,或旋作旋辍,后患殆不忍言!”(李鸿章:《筹议海防摺》,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24页。)他自觉地继承和发展林则徐、魏源师夷长技的思想,以“外须和戎,内须变法”(李鸿章:《复王壬秋山长》,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43页)为洋务自强运动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戎为的是创造一个有利于改革和建设的国际环境,而根本的出发点是变法图存。他语重心长地说:“自秦政变法而败亡,后世人君遂以守法为心传。自商鞅、王安石变法而诛绝,后世人臣遂以守法取容悦。今各国一变再变而蒸蒸日上,独中土以守法为兢,即败亡灭绝而不悔!天耶?人耶?恶得知其故耶?”(李鸿章:《复王壬秋山长》,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43页。)作为洋务运动无可争议的领袖,李鸿章意识到自己的活动是商鞅、王安石变法的继续,他把传统的“穷则变,变则通”思想作为变革的理论依据,而整军经武、购买和仿造船、炮、洋枪则成了变法的重要内容。  当时敌国环伺,整军经武是任何执掌国家权柄的人不能不考虑的大事。李鸿章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围绕国防建设提出了三个根本性的大事:  一是培养全新的人才。他是奉命筹议海防的大臣之一,而在复奏中异于他人之处在于三次尖锐地指出人才培养的变革是成败关键。他说:“若不稍变成法,于洋务开用人之途,使人人皆能通晓,将来即有防海万全之策,数十年后主持乏人,亦必名存实亡。”“尤以人才为亟要,使天下有志之才无不明于洋务,庶练兵制品造船各事可期逐渐精强。”这里提出的“人人皆能通晓”或“无不明于洋务”显然不是对原有科举制度补苴罅漏所能达到,因此他猛烈抨击“所用非所学,人才何由而出”、“以章句弓马施于洋务,隔膜太甚”、“小楷试帖太蹈虚饰,甚非作养人才之道”!可是,鉴于前此局部改变科举的建议均一再受阻,他不敢提出立即全面废除这一腐朽制度的主张,只好委婉而明确地要“另开洋务进取一格”以改变“士大夫趋向”,建议“凡有海防省分,均宜设立洋学局”,“多方诱掖”,令“与正途出身无异”。(李鸿章:《筹议海防摺》,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24、12、23页。)这是一个冀图推广西学、改变士大夫价值取向的计划。  二是全面发展工商业。他认为除了发展造船制械等军事工业外,纺织品等日用货物“既不能禁洋货之不来,又不能禁华民之不用……曷若亦设机器自为制造,轮船铁路自为转运”,而矿藏则“择其利厚者次第开挖,一切仿西法行之,或由官筹资本,或劝远近富商凑股合立公司”,与此同时还应支持“设厂造耕织机器”的建议。(李鸿章:《筹议海防摺》,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20、21页。)  三是要求宫廷节省冗费。就在这个奏摺中,他两次提出“伏愿我皇上顾念社稷生民之重,时势艰危之极,……节省冗费”,“停宫府不急之需,减地方浮滥之费,以裨军实”。(李鸿章:《筹议海防摺》,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12、22页。)  历史已经证明,近代中国发展的迟滞与现代化事业的失败同没有贯彻这些主张有密切的关系。从整个社会看,李鸿章不一定是这些思想的首倡者,同时,下面我们还有机会讨论他的文化、经济思想,会看到其中也包含着一些致命的弱点,但在大臣中能全面地提出这些主张的却不多见。在这次筹议海防的大讨论中,只有郭嵩焘的眼光比他深邃。(参阅本书《从林则徐到郭嵩焘》。)  我无意引述那些著名的反对学习西方的顽固分子的言论以证明李鸿章的高明,尽管那类言论比比皆是。甲午战争中名噪一时的王文韶当时任湖南巡抚,他在讨论中说:“机器渐行,则失业者渐众,胥天下为游民,其害不胜言矣。……故臣谓机器局除制造军用所需外,其余宜一概禁止,不得仿制各项日用器具,是亦无表中所以固本之一端。”(《湖南巡抚王文韶奏》,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一百。)如果说他是内陆省份的巡抚,情有可原的话,曾任福州船政大臣多年的沈葆桢不愧是办洋务的名家了,他光绪元年升任两江总督、南洋通商大臣,在任期间所办德政之一是花钱将外国人修的吴淞铁路买回来后下令拆掉!直到光绪五年(1879)他仍认为:“查铁路以便转输,电线以通文报,均非不适于用。然创举必视民情。台湾则可行,以其为民情所安也;他处则难行,以其为民情所骇也。”(《光绪五年九月二十日两江总督沈荷桢奏摺》,《洋务运动》(一)第18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以这样的认识去管理全国最重要的经济中心,“借法自强”在他权力所及之处自然成为一句空话。  又以鼎鼎大名的左宗棠来说,史家们素来誉之为洋务运动的重要领袖。他创办福州船政局及附属学堂,是官办企业和学堂中之佼佼者,确实功不可没。他的认识如何呢?1866年他向朝廷报告英、法等国“恃以傲我者,不过擅轮船之利耳”,广东的抬枪“较之洋人所推来福炮更捷而更远大”,“其信线一种,则运思巧而不适于用……此外奇巧之器甚夥,然皆美观而不适于用,则亦玩艺而已”,因此,那些均不必学。基于这样的认识,外商运来器材要架设线路、开办电报,他竟阔气地“给以价值,收其器具,见(现)尚存福州府库也”!(左宗棠:《覆陈筹议洋务事宜摺》,同治五年五月十三日,《左宗棠全集》奏稿三第68-69页,岳麓书社1989年长沙。)与李鸿章把兴办洋务看作救国大计的认识相反,从70至80年代,左宗棠除了自己举办的项目外,对其它的往往持否定态度。1878年他在给陕西巡抚的信中写道:曾纪泽“绝口不谈洋务,或亦心知其不然耶?”(左宗棠:《致谭钟麟》,光绪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左宗棠未刊书牍》148页,岳麓书社1989年。)同郭嵩焘、王韬、郑观应等人哀其抓不住根本的批评不同,这是以“不谈洋务”为高的错误见解。他对购买军舰也不以为然,1879年他写道:“幼丹(两江总督沈葆桢)之明岂尚不知铁甲固无所用之耶?”(左宗堂:《致徐理卿》,光绪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左宗棠未刊书牍》第173页,岳麓书社1989年。)翌年,他又说:“铁甲轮船英人本视为废物……船坞为各国销金之锅,罄其财而船终无用,李(鸿章)与丁(汝昌)独无所闻,亦不可解也。”(左宗堂:《致徐理卿》,光绪六年四月十六日,《左宗棠未刊书牍》第177页,岳麓书社1989年。)我无意在这里全面评论左宗棠。“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就兴办洋务而言,左与李比无疑望尘莫及。  又以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龢来说吧,直到1888年他仍振振有词地说“铁路宜于边地,不宜于腹地”,致使李鸿章不得不为之宣讲常识:“铁路设于腹地,有事则运兵,无事则贸迁,经费方能措办。若设于荒凉寂寞之区专待运兵之用,造路之费几何?养路之费几何?无论中国外国焉得此不竭之财以供铁路之用耶?”不少官员更等而下之,说修铁路有“资敌”、“扰民”、“夺民生计”三大害,哭笑不得的李鸿章只好说:“耳食之言,每致误事,传播外国,贻笑堪虞!”“鸿章老矣,报国之日短矣,即使事事顺手,亦复何补涓埃!所愿当路大君子务引君父以洞悉天下中外真情,勿徒务虚名而忘实际,狃常见而忽远图,天下幸甚!大局幸甚!”(李鸿章:《议驳京僚谏阻铁路各奏》,光绪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全集《海军函稿》卷三第18、25、21页。)  正是当政群臣的平庸才显出李鸿章的杰出。  还应指出,为了推动洋务自强运动,对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李鸿章也有所考虑。70年代起,由于在要不要学西方及向西方学什么等问题上意见分歧,引起了长时期的关于道器关系的议论,王韬、郭嵩焘等对道器统一论作了深刻的分析,李鸿章也于1876年以道器统一的观点去开导那些食古不化之流。他说:“其风气所趋,不能不然者,道也;而道之所寓者,器也。……设令炎帝、轩辕复生乎今世,其不能不从事于舟车枪炮机器者,自然之势也。今之议者动引古圣,啜糟粕而去精华,务空谈而忘实践,失之弥远。”他认为只有“于外人所长,亦勿设藩篱以自隘,斯乃道器兼备。”(李鸿章:《答彭孝廉书》,丙子,《李文忠公遗集》卷五第12-13页。)他没有像王、郭等人那样由道器统一而触及政制、伦理等根本问题,他只使自己的诠释停留在较低的层面上,但他以此论证打开国门学习西方的合理性,仍然是值得称许的。同时,据现有材料看,他实际上已经认识到中国当时的礼义教化也不如西方,落后的不仅是枪炮舟车。光绪二年(1876)正月,他同日本公使穆丽交谈。穆丽说:“以鄙见论之,亚细亚洲教化非不美也,然以顶善之教化比之欧罗巴洲,亚细亚不过十分之三,欧罗巴不在七分之下也。”李鸿章的答复是:“此论甚公。”(《日本穆丽钦差直督李中堂面谈大略》,《万国公报》398卷第684页。)他对东方文化落后现状的认识远非闭目塞聪之流可比拟。  进入80年代以后,李鸿章甚至注意到了西方思维方法变革的历史经验,力图从中汲取教益。他说:“阿(里斯多德)氏以前人之说为无可疑,即据之以推新理,故其学不及贝(根)氏。”(《王佐才课卷批语》,《格致课艺汇编》(己丑)第6页。)褒扬培根,贬抑阿里斯多德,无非是他反对泥古、渴望从实际出发研究新事物成为一代新风的求变心理的折射。与此同时,他也渴望有中西哲学和各项学术融合的新的文化诞生。  种种迹象都表明,李鸿章的思想已经不完全受中体西用论的桎梏。在当朝大臣中,有如是认识者真如凤毛麟角。  第二,晚清近代化事业的主要开创者。  稍加考查就会知道,中国有机械制造、近代的采煤、铁路、电报、轮船运输、纺织等工业、采矿和交通运输及信息企业,无一不同李鸿章的推动、支持有关,而在办新式学堂、派留学生出洋等方面也有他不可磨灭的一份。人们已经历数过这些官办企业或事业的种种弊端,这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可是,我们同样无法否定一个铁的事实:西方的机器和科学技术进入中国就是对愚昧无知的打击,就播下了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种子。招商局轮船所到之处,商品经济总有大小不等的发展。江南制造局翻译出版的几百部西书不是孕育了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一代呼风唤雨的人物吗?没有洋务运动,鲁迅又怎么会跑到南京去上学呢?对19世纪以来为捍卫中国的独立和摆脱中世纪的落后状况尽心尽力的人,我们都应如实记下其劳绩和失误,李鸿章也不应例外。  第三,一代先进知识分子的凝聚中心。  鸦片战争后在中西文化撞击下逐渐出现了一批新型的知识分子,他们先是集结在曾国藩周围,接着就向李鸿章靠拢。在甲午战争以前,这些对西方了解较多且程度不等地掌握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有识之士大体上都视李鸿章为中心,他们向他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李鸿章所以能显得识见超群,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从他们身上汲取了许多新鲜的知识。甲午战争前夕,孙中山谋求上进,首先想到的就是给李鸿章上书,其中固然与李氏是重要权力中心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李氏思想比较开明和开放,是各项洋务事业的主要推动者,因而对他这一类有新知识的青年颇具吸引力。于是,在甲午战争前,不但严复、马建忠及其他留洋归来的技术知识分子绝大部分在李鸿章直接领导或势力所及的范围内服务,就是对其学西方的作为持激烈批评态度的郭嵩焘、王韬、郑观应等人也是他的朋友或麾下的重要官员。  在任何社会中,知识要通过一定的渠道才能转换为政策或各项活动,这项转换机制是否健全对社会发展影响很大。在甲午战争前的二十多年中,李鸿章在很大程度上起着转换枢纽的重要作用。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这个作用完成得不好,但这个情况却有力地证明,这些先进的知识分子仍然依附于清政府,同戊戌维新前后的情况不同,他们没有发展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李鸿章就是在这个大格局下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我说李鸿章是庸众中的杰士,其中包括李氏本人也不脱平庸的意思。这突出地表现在1896年他到俄、德、法、英、美五国及加拿大走一趟以后,认识仍不见有大的提高。他说:“今游于各大国者四阅月,忽经新气之感动,此心意一往而深。……泰西格物之功效,致力之材能,某皆默而识之,学而不厌。他日身归故国,后半生无涯之大事,将重整其旗鼓,忝颜而将中军;且较诸前半生之仅效微劳者,冀于中国尤有裨益。”(蔡尔康等:《李鸿章历聘欧美记》第175页,岳麓书社1986年。)一个年过七旬的老翁经受重大挫折后尤有此雄心壮志,令人感动,可是,他想到的仍然是科学技术和军事,仍不明白离开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这些是无法真正学到手的。就这一点而言,他仍然是东方的庸人。  不过,时代在变化,一批新的杰士正在崛起,洋务运动和洋务思潮不再是晚清变法自强的主流,李鸿章已被历史大潮冲刷到一旁。这个衰朽王朝正在加速沉沦,李鸿章却眼睁睁看着它坍塌而无能为力。  第十一章 千年遗恨,失足何处?  袁:不弄清洋务运动失败的原因,对曾国藩、李鸿章的了解仍然是片面的。我们应该花点时间聊聊这个问题。  西方列强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友:洋务运动与明治维新同时起步,却结果迥异。是不是西方列强厚彼薄此,压力集中到中国,以至难逃大劫呢?  袁: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西方列强在晚清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对此学术界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答案。多年来中国大陆的史家几乎异口同声一再确认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国家独立的最主要障碍,而近年有的则走向另一极端,把西方列强武装侵略视作催促中华民族觉醒的必要条件。  我不同意后面这种观点,原因非常简单:这种侵略行径对双方都是耻辱和发展中的重负。中国因战败而赔款割地固是奇耻大辱,为贩毒而战、焚烧和劫掠文化珍宝、敲诈弱小民族也是号称文明之国无法磨灭的耻辱。同时,对侵略者说来这不仅是道义上的罪行,而且必然遭到历史的惩罚。日本自19世纪90年代以来一再残酷掠夺中国,导致它畸形发展,令日本和许多国家的人民都饱尝战争苦难,且种下了1945年大失败的根源。  而帝国主义的侵略是中国发展的严重障碍更是洞若观火的事实。在西方列强的炮舰威胁下,中国失去了关税自主权,从而丧失了落后国家保护自己经济的重要屏障。例如,1865年至1886年间,仅中国各港口每年正式进口的鸦片就值2300万至3750万两白银,相当于每年财政收入的1/3至1/2,如果加上走私部分,数额更加惊人。又如,清政府历年的对外赔款,不计利息便达7亿多两,约等于1911年全国厂矿全部资产的7倍(纯外资企业除外)。仅此两项就有如两条巨大的吸血管,令中国人民沦为替外国侵略者卖命的苦力。  至于西方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赋予他们的各种特权对中国发展生机的摧残更难以数计。不能混淆来自外部的两种冲击,一是武装入侵带来的社会震荡,其影响主要是负面的,另一是先进文化输入引起的回响。战争只令人们看到西方的船坚炮利,而真正帮助中国人比较全面地了解西方、推动中华民族觉醒的正是这种和平的文化交流。比较一下冯桂芬的《校邠庐抗议》和郑观应的《盛世危言》,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站在历史潮流前列的知识分子的思想认识的巨大飞跃。要是说前者继魏源之后主要就经济上如何学西方提出建议的话,后者则已就系统改造中国社会使之现代化提出了全面纲领。而就发行数量及影响大小来说,后者也远胜前者。同时,在60年代初,与冯桂芬有共同认识之士廖若晨星,而经过30年间中西文化多渠道的交流,至90年代初要求系统改革中国社会的明达之士已此呼彼应,见识在郑氏之上者也大有人在。那种认为没有外国侵略者的暴力敲打中华民族就不可能奋起的观点是肤浅和片面的错误见识。  正如前人已一再指出的,西方列强在中国的作用是复杂的。形象地说,他们既是引路的先生,又是拦路打劫的强盗。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中世纪宗法专制社会制度及其意识形态)是近代中国前进的两大障碍的论断是正确的。不过,中国发展的快慢归根到底取决于内部状况。除了外敌入侵的战争时期以外,近代中国发展的主要障碍也来自内部,因此,差不多同时被迫打开国门、外部条件也大体相同的中日两国遭遇如此不同,主要原因在两国自身。  错误的发展道路  友:流行的说法是洋务运动之所以失败,在于它企图以不改变原有体制为前提去学习西方,你同意吗?  袁:这个论断过于笼统,如果把它理解为应该首先集中精力推翻清帝国,恐怕有点过于武断。太平天国失败后至戊戌变法期间,革命的主客观条件均不具备,不能说这时任何改革都必然失败,而在于改革的内容和方法是否恰当。但“改变原有体制”的内涵如指的是系统改造原有社会运行机制,那自然不无道理。换句话说,问题不在于曾国藩、李鸿章、恭亲王等人不应该发动洋务自强运动,而在于他们没有找到正确的改革旧体制、实现国家富强的正确道路。  洋务运动所以失败,是由于它犯了三个致命的错误:  第一,以官办和办军火工业为主,经济失去自我发展的活力。  据经济学家们估算,至1894年为止,全国工业、采矿和交通运输业的资产总值为6749万元,其中官方资产为4757万元,占70%,而在官办企业中,属轻工业的只有90万元,占官办企业总资产的10.3%。(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1057-1058、1065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北京。)这种状态导致国内消费品市场很大一部分被外国商品所占领。例如,1871年至1893年间,每年输入的棉布便达2849万至4491万元,成了除鸦片之外的最大宗进口货,而同一时期输入的棉纱也由37791公担上升至70万公担。(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74页,科学出版社1955年,北京。)诸如此类的消费品通常技术较易掌握,投资省而利润高,本是富国裕民的重要基础,当时拱手让给别人,反成了中国又一大漏卮。  更严重的是官办或官督商办企业把种种官僚病带进经济活动过程,使之丧失了推动经济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这些企业充塞着腐朽的衙门作风,机构臃肿,冗员甚多,官派的总办、会办等大员大部分是不懂经营管理而又不愿认真学习的庸碌官僚,再加上企业的盈亏盛衰与这些官僚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营私舞弊倒能饱填私囊,其前途也就不卜而知了。特别是那些投资最多的造船制炮的军事企业,从购置设备、原材料至员工薪金均向官府报销,产品也由各地官府备款具领或拨交各军使用而抵扣军费。这些企业虽然拥有比较先进的机器设备,但愚蠢地割断了它与市场的联系,经营管理停留于“前现代”的水平上,无一例外失去了自我发展的活力。这个错误不是注定不可避免的,魏源、郭嵩焘、郑观应等人早就提出官府应该扶植而不是干扰私营经济的发展,富强之基在商人,官有资产也应交给商人去经营。尽管为时稍晚,李鸿章也已察觉“事可归民办者深忌改归官办,西洋理财书言之甚明。即外国公司亦听民自为,官亦未尝过问也。多一分官费,少一分民利;况派办之人苟自利而已,而实心者难其人哉。”(李鸿章:《北洋特课超等第一名眉批》,《格致课艺汇报》己丑年上第4页。)左宗棠在谈到农具制造时也说:“惟须招商办理,乃期便利。一经官办,则利少弊多,所铸之器不精而费不可得而节,不如其已也。”(《左宗堂全集》札件第428页,岳麓书社1986年,长沙。)如果这些意见被采纳,晚清的经济可能出现一个新面貌。  日本的情况是很有说服力的佐证。明治维新之初,日本政府也以兴办官营和半官半民工厂为中心推行殖产业兴政策,可是,由于官办企业经济效益很差,很快就出现了财政困难难以负担的困境。1875年,也就是郭嵩焘再一次向清廷建议扶植私营企业、把官有轮船交给私商经营而得不到任何回应的同一年,日本政府开始改弦易辙:“政府为了与美国太平洋邮船公司对抗,8月开辟了上海航线,同年9月发布了‘第一号及第二号命令书’,开始全面扶植三菱。当时把委托给三菱使用的13只官船无偿地交给三菱,接着又无偿地将旧邮政轮船公司所拥有的24只船交给三菱。‘第一号命令书’还答应每年给三菱25万日元的补助金,另外还用81万美元收卖了太平洋邮船公司在上海航线上航行的船只和陆上设备,租借给三菱使用。”(依田熹家:《日中两国近代化比较研究》第15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至明治十三年(1880),更制定《抛售官有工厂概则》,随后以很低的价格陆续“把官营工厂和半官民工厂全部出售给民间,使日本资本主义走上了正式的轨道。”(依田熹家:《简明日本通史》第22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不同的经济政策决定了东方两大帝国的不同命运。  第二,不敢废除腐朽不堪的科举制度。  清初以降,有识之士不断抨击和要求改革科举制度。鸦片战争以后,面对以近代军舰和枪炮武装起来的敌手,却仍以弓马考选武将,只会背诵四书五经、写八股时文的迂呆却要担负安邦治国的重任,学用脱节的悖谬已经暴露得十分明显。而随着西学的逐渐输入,原有教育内容和选拔制度的荒谬性更为突出,改革和废除科举制度的呼声连绵不断。例如,早在鸦片战争前魏源就尖锐地揭露实行科举取士:“其造之试之也,专以无益之画饼,无用之雕虫,不识兵农礼乐工虞士师为何事;及一旦用之也,则又一人而遍责以六官之职,或一岁而遍历四方民夷之风俗;举孔门四科所不兼,唐、虞九官所不摄者,而望之科举兔册之人。”(魏源:《默觚下.治篇一》,《魏源集》第37页,中华书局1976年,北京。)鸦片战争刚结束,他便提出:“今宜于闽粤二省武试增水师一科,有能造西洋战舰火轮舟、造飞炮火箭水雷奇器者为科甲出身,能驾驶飓涛、能熟风云沙线、能枪炮有准者为行伍出身。”(魏源:《筹海篇三.议战》,《海国图志》50卷本卷之二第43页,道光二十四年古微堂板。)虽是局部性的改革建议,却贯串着学用一致、师夷长技的精神。可是,在当时的体制下,朝廷不可能听到这个中下层官员的声音,更不可能付诸行动。  更值得注意的是,大员们上奏朝廷的正式建议亦被化为乌有。1874年,李鸿章提出:“军务肃清以后,文武两途仍舍章句弓马末由进身,而以章句弓马施于洋务隔膜太甚。是以沈葆桢前有请设算学科之奏,丁日昌前有武试改枪炮之奏,皆格于部议不行。而所用非所学,人才何由而出?”(李鸿章:《筹议海防摺》,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23页。)  这是个非常尖锐的批评,其中包含着两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一是这些建议怎样“格于部议”而不行?  道光23年(1843),鸦片战争刚结束,与《海国图志》的刊行几乎同时,两广总督祁□便在回答道光皇帝上一年的询明时指出:文试惟重制艺声律,武试惟取命中挽强……然有事之秋所学非所用,是犹不识药性药方,而责以卫生切脉”,认为“似宜于奉行成法之中,微寓变通考选之制”,文武试分别增加内容,文试在博通史鉴、精熟韬钤、制器通算、洞知阴阳占候、熟谙舆图情形五者中选考其一,武试则分韬略、技艺、火攻、水战四门,任选一门,同时为免“有奇才异能,因不攻举业,无由效用”,还建议“将博通史鉴五门,分立五科”,任由军民人等及大小文武官员参加这些专项考试。(祁□:《请推广文武科试疏》,《海国图志》卷八第18、19、20页。)如被采纳,这不失为改革科举制度的开端,但“议格未行”。(《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二十八第1049页,中华书局1979年北京。)事隔9年和16年后,时任御史和兵部侍郎的王茂荫三次上奏,要求采纳祁□的建议,同时提出:“求才于考试外,莫如广行保举。”不幸,三次均被礼部驳斥否定。王茂荫在痛心地回顾咸丰元年(1851)两次受阻时写到:“当时部议之□五门发策也,称士子淹博有素,不必专门名家。试问今日制品通算者为谁?精熟韬钤者为谁?部议之□广保举也,称文武各有乡会试,凡才学出众武艺精通者,皆甄拔无遗。试问年来杀贼攻城诸将,如罗泽南、王鑫、杨载福、李续宾,均非得自科举,甄拔何以有遗?”对反对改革科举谬见的批判可谓有力。他甚至说:“方今海外诸国,日起争雄,自人视之,虽有中外之分,自天视之,殆无彼此之异。”(《王茂荫奏治法治人之本在明德养气摺》,同上第1050-1051页。)从国际竞争的高度去看待中国的各项问题。可是,执政诸公对这些箴言仍置若罔闻。祁□、王茂荫建议的遭遇说明什么呢?  直至50年代末,在清帝国当权者看来祖传的科举制度仍无比美妙,改革云云简直多此一举。进入60和70年代,他们的口气略有改变,除了部分见识陈腐的守旧分子外,越来越多的当权者认识到必须以西方的科学技术补充中国的不足。因此,他们同意兴办同文馆及船政学堂一类西学堂,也同意广泛保举各种洋务人才,甚至不完全反对以某种形式吸收学西学的学生参加科举考试。可是,在实际运作中却设置了种种障碍,令这类改革化为乌有或收效甚微。看看沈葆祯1872年间的一段话吧:“西法虽千头万绪,要权舆于算学。中法与西法派虽别而源则同。臣尝会同前督臣英桂有请设算学之奏,部臣因无人可以阅卷议驳。然闻京师同文馆教习李善兰通西学者也,前任山西河东道杨宝臣通中学者也,倘废无用之武科以励必需之算学,导之先路,十数年后人才蒸蒸日上,无求于西人矣。”(《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一日沈葆桢摺》,《洋务运动》(五)第11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虽然过于乐观,话却说得不无道理。但同年四月二十日答复这个奏摺的“上谕”却压根没有提及这个重要建议。两年后李鸿章旧话重提,执掌朝纲的恭亲王在得到慈禧认可的结论中是这样回应的:李鸿章、沈葆桢等“请开洋学及请设特科……尚非仓猝所能举行……将来出使各国之人,著有成效,中外臣工皆知其有益于国家,则于设学、设科之举必且众论交孚,不至再有异议矣。”(《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六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诉等奏摺附单》,同上(一)第152页。)一个至关重要的改革就是这样一拖了之。至于废除这个误国误民的制度,更非他们所敢想像。直至1905年,在付出了无比巨大的代价后,才把科举送进了坟墓,这本是60年前就应该和可以办到的事。  第二个问题是如此延误带来什么后果?  科举制度僵而不死是晚清社会发展迟滞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这样说绝无夸大之嫌。历史是人创造出来的,时至19世纪,历史已经把中国社会从中世纪到现代的转型摆到最中心的位置。可是,体现着文化发展水平的社会精英层(当时的士大夫们)却只懂得中国古代典籍,等而下之的甚至连古代典籍也不甚了了,只会几句时文八股,又怎么能完成这个历史重任呢?首先,在知识结构上他们既不懂当时的科学技术,也缺乏现代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常识。同时,在价值观念上,他们满脑子仍是忠君事上为核心的古代伦理观念。要靠这样的群体去引导中国走出困境,何止南辕北辙!回首话当年,19世纪的中国青少年实在可怜,他们最可宝贵的年华都消磨在学习落后于时代几百年的知识材料和技巧上去了,而他们的无知又反过来耽误了历史的行程。  友:当时不是办了好些新式学堂吗?  袁:是有一些,如同文馆、广方言馆、船政学堂等等专门学校。但由于科举制度没有废除,随之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一是大部分青少年仍把传统的旧式教育和科举视为“正途”,少量讲洋务、学西学之士处于被人们另眼相看的被压抑状态。二是少数学西学的人员往往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去准备科举考试,令本来就掌握无多的西学知识又受负面影响。  以广东同文馆为例:“该生等虽仍在馆肄业,然皆专意汉文,冀图乡试文理平通,以为期满保举府经、县丞、防御地步,志安小就,不思愤强,致将西文荒忽,未能精深”!(《同治十年十月二十一日两广总督瑞麟等摺》,《洋务运动》二第116页。)刘坤一也说:“西学馆之设,诚为当今急务。……顾念闽省何尝无西学馆……即广东亦早设同文馆……嗣以专用旗人子弟,一味训课时文,虽仍聘一英员教习,略存其名而已。似此毫无实际,纵添设一二馆,徒糜经费,为外人所笑!”(刘坤一:《致黎召民》,光绪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同上第128页。)这就是在科举制的夹缝中挣扎的西学堂的可怜相。  在任何社会制度下,晋升社会上层的基本途径必然决定着大多数青少年的人生道路和价值取向。科举存在一天,它就是中国社会精英层人生历程的第一路标。当我们惊叹当时的文化氛围令改革如此步履蹒跚之际,不能忘记科举在其中所起的恶劣作用。李鸿章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人才风气之固结不解,积重难返,鄙论由于崇尚时文小楷误之。”(李鸿章:《复郭筠仙星使》,光绪四年正月廿六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十八第5页。)在痛斥一些大臣以西学中源、夷夏之辨等谬论反对引进西学、改革科举等建议后,李鸿章无比沉痛地说:“近人条陈变通考试亦多术矣,皆被部驳。吾姑发其端,以待当路之猛省。”“窃以此言若行,可延宗社数百年,不行则后有王者必来取法,无所误亦无所损。危言过虑,非所敢承。”(李鸿章:《复刘仲良中丞》,光绪元年正月初八,同上卷十五第4、5页。)问题已提到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不幸,当局仍执迷不悟。历史已经证明,他的忠告确非危言耸听。  日本是一个很好的参照系。它的古代文化也深受中国影响,可是,它没有科举这个历史重负。在教育本来就比较普及的基础上,明治五年(1872)日本全面推行以法国为范本的新学制,这个学制要求“必使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公布学制之布告》,明治五年八月二日太政官布告第214号,《明治维新之再探讨》第18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北京),使其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在1905年达到95.6%,与西欧、北美不相上下。(依田熹家:《日中两国近代化比较研究》第203-204页。)同时,大量聘用外国教师,按西方的标准设置课程和编写课本,除政治和伦理教育外一举实现了现代化。新式教育成了富强的新日本的支柱,与清帝国的龙钟老态成为鲜明的两极。  第三,没有系统地进行国家机关的改造和建设。  任何社会的国家政权都是社会管理机构,它的状况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极大的影响。随着洋务运动的兴起,清政府也添设了一些机构,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海军衙门等等。可是,当权者没有什么人考虑过必须改造国家机关,更不用说付诸行动了。郭嵩焘曾经向朝廷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无人理睬。于是,一系列末世王朝的痼疾就成为吞食富强自救生机的毒瘤。  首先,贪污受贿成风。这股黑风从宫廷吹起,弥漫全国。前人留下这样的记载:“凡京师大工程必先派勘估大臣,勘估大臣必带随员。既勘估后,然后派承修大臣,承修大臣又派监督。其木厂由承修大臣指派,领价时,承修大臣得三成,监督得一成,勘估大臣得一成,其随员得半成,两大臣衙门之书吏合得一成,经手又得一成,实到木厂者只二成半。”“内务府经手尤不可信,到工者仅十之一,而奉内监者几至十之六七。”(《同光度支琐闻》,徐珂:《清稗类钞》第二册第516、517页,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另一记载则称:“慈禧时宫中贿赂风行,为历史罕见。皇帝每日问安一次,索贿五十金,后妃以次各有差。……近侍词臣,迄行省督抚司道等,有进献或赐膳观剧悉纳之,称宫门费。……宫廷赏赉宝翰及代拟应奉文字,内侍传旨缴进,则文件与贿赂偕往(此经手内监所得)即邀御赏,否则沉没其物,恩眷亦渐疏焉。”(王无生:《述庵秘录.清官大贿赂场》,《清代野史》第三册第350-351页,巴蜀书社1987年成都。)这就是当时官场黑幕的一角,至于其他文武官吏贪墨成性的丑态就没有必要一一征引了,甲午战争中所暴露出来的腐败事实就是当时官场现实的侧影。  其次,冗员甚多。冗员太多是官场腐败的大温床。早在1874年,有些有识之士已指出:“前代之冗员在闲散,我朝之冗员兼在候补,一差而数十人待,……不足合上官之意而动其怜……中材之质尽入下流……非其人皆无良也,势驱之也……故凡入官,三四年后,其所得之数未有不浮于所纳之数,而得缺后之十倍、百倍之利更不必论。”(朱采:《海防议》甲戌冬,《洋务运动》(一)第340页。)这个分析真是入木三分。  再看一个个案,情况就会更加清晰:1881年,两江总督刘坤一上奏朝廷要求停派盐务候补人员到两淮。他写道:“两淮监掣、运判两项以及大使、经历、知事、巡检四班,领照到省者共计八百余人,实为从来所未有。综计监掣只两缺,运判只三缺,大使等共只二十九缺。缺分之少如此,而人数之多如彼……更难保无廉隅莫饬,百计钻研情弊,实于吏治人心关系匪浅。”(刘坤一:《两淮盐务人员请循案停止分发摺》,光绪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刘坤一遗集》第二册第635页,中华书局1959年北京。)  再次,大多数官员不了解世界现状,缺乏现代政治、经济常识,与洋务运动格格不入。应该指出,清代所谓冗员过多,虽说是绝对过剩(上举八百多人轮候34个官位就是明证),更重要的是相对过剩:当时一个有四亿多人口的国家,却只有两万个行政官员职位,而其中一半在京城;平均每县人口为25万,行政官员却仅有五名。(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第80-81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南京。)这是国家尚未开发、社会生活仍处于比较简朴的古代形态的表现。洋务运动的实质是冀图逐步推进现代化,令国家臻于富强之境,可是,它是在绝大部分官员对世界现状和现代政治、经济缺乏基本知识的情况下进行的,于是,矛盾纷至沓来:一方面许多省都叫喊冗员过多,要求朝廷停派候补人员来省,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感到熟知“洋务”的人员奇缺,一再谕令各级官员各举所知,切实保举。  与此同时,众多该兴该革的建议都为“部议所格”而胎死腹中。为什么各部官员在讨论这些兴办“洋务”和革除弊政的建议时会持反对态度呢?无可否认,其中好些是出自私利。例如,漕运的改革为什么一再落空呢?李鸿章曾揭露其中奥秘:“海运较省而犹以为不便,名曰欲复河运,实则欲复其弊,上下可交征利也!”(李鸿章:《复冯景亭宫允》,同治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三第22页。)又如,铸造银圆是大有利于商品流通的措施,却被一再拖延,原因何在?“其窒碍最大者,既经官铸,必准抵饷纳钱粮关税,洋圆平色定有准数,势难格外浮收多算,一切官吏平余陋规扫净,将无以自立,又不能别筹津贴,此数百年积弊,未易一日更新者也。”(李鸿章:《复郭筠仙星使》,光绪三年六月初一日,同上卷十七第14页。)这又是私利堵塞了革新之路。不过,大量的障碍来自各部官员的无知。有丰富切身体验的李鸿章说:“遇事多下部议。……堂司主稿者,岂皆明彻条理?操天下政权仍在书吏,非外臣所能力争也。”(李鸿章:《复鲍华潭中丞》,光绪元年二月初十日,同上卷十五第10页。)这些官员们学的是四书五经和传统的安邦治国之道,那些兴办洋务实现现代化的道理是他们难以“明彻”的,难怪他们要事事掣肘。  友:这正好说明清政府早已无可救药,只有坚决革命,打倒这个腐败透顶的政府,中国才有希望。洋务运动本身就是多此一举。  袁:老弟高见貌似有理,实则脱离实际。当时除寥寥可数的几个先行者外,大部分社会精英(士大夫)对现代化事业都茫无所知,即使革命成功,你也找不到知识结构不同的人去替换那些官员。这正说明革命条件还不成熟。  这反过来也证明了洋务运动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失败的原因在于犯了几个致命性的错误。以对待这些知识极其落后的官员群体来说,就没有哪一个洋务运动的领袖想到要系统地向他们进行“洋务”或现代化的启蒙教育。广学会有过这样的计划(参阅本书《西方在华人士与洋务思潮》),但没有得到官方支持,行动规模小,收效不大。  见识短浅和软弱的领导核心  友:历数上述经济、文化和政治领域的三大失误,听来有点道理,但还不能满足。问题在于为什么恰恰是中国人会犯这些错误?  袁:这也是令我一再深思的问题。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如果你有耐心,且听我慢慢道来。  这些错误的形成首先同政权掌握在什么人手中息息相关。1862年至1908年间,清政府的最高领导权一直掌握在慈禧手中,而从1861年发动政变开始至1884年初,恭亲王奕訢一直是她的首要合作者。夺取政权时慈禧是年仅26岁的小寡妇,文化程度很低。同治四年三月她手书一篇革去奕訢一切差使的“懿谕”,全文230字,错别字及文理不通者在20处以上(有些地方影誊看不清)。(慈禧手书懿谕影誊见宝成关:《奕訢慈禧政争记》卷首插页第7页,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长春。)她不但对19世纪的世界现状缺乏最基本的了解,甚至没有受到良好的传统蒙学教育。这个人的品德也很坏,喜欢玩弄权术,权力欲很强而心胸狭隘,且为了个人享乐可以不顾国家安危。可是,她是同治皇帝的生母,加上有些小聪明,凭这两条便操纵国家近五十年!国家大事要依这样的人的“懿旨”最后定夺,洋务运动哪有不失败之理!  友:朝政不是实际掌握在恭亲王手中吗?此外,史家们已一再肯定洋务运动的领袖是李鸿章。你可不能替他们开脱,把罪责推给神憎鬼厌的“老佛爷”。  袁:历史已经证明,从中世纪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可以通过内部的改革而实现,条件之一是必须有雄才大略的领袖及其助手组成的领导者群体的筹划、决断。俾斯麦、彼得大帝等都曾成功地扮演过这样的历史角色。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是19世纪的中国没有这样的英雄人物应运而生。  在最后回答这个状况产生原因以前,我们应该花点时间看看当时的主要领导人物的真面目,任何随意贬斥或溢美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在1884年被慈禧再一次革职以前,奕訢掌管军机处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这两个最重要的机构,确是位于一人之下众人之上。近年来不少中国大陆的史家纠正往日的偏颇,充分肯定他作为洋务运动主要支持者的历史功绩,这是符合实际的。奕訢的才识也远非慈禧所可比拟,他受过良好的传统文化教育,愿意接受和学习外来的新事物,是皇族中最为开明和开放的人物。可是,他也不具备担当推动中国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领袖的条件。早在1869年,郭嵩焘就毫不客气地说:“总理衙门人才猥下。”(《郭嵩焘日记》(二)第609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奕訢自然包括在内。这不是郭氏一个人的观感,上一年曾国藩就在与心腹幕僚密谈中讲了自己的心里话:“两宫才地平常,见面无一要语……时局尽在军机,恭邸、文(祥)、宝(□)数人权过人主。恭郢聪明而晃荡不能立足。文柏川正派而规模狭隘,亦不知求人自辅。宝佩衡则不满人口。……余更碌碌,甚可忧耳。”(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四)第2224-2225页,学生书局1964年台北。)  与慈禧合作发动辛酉政变时奕訢是30岁且有过从政经验的青年,身为执掌大政的议政王,他自然成了各方关注的人物。曾国藩就曾不止一次地评论过他。赵烈文同治六年(1867)七月初九的日记中留下他同曾氏的一段对话:“余言在上海见恭邸小像,盖一轻俊少年耳,非尊彝重器,不足以镇压百僚。师曰:然。貌非厚重,聪明则过人。余言:聪明信有之,亦小智耳……身当姬旦之地,无卓然自立之心,位尊势极,而虑不出庭户,恐不能无覆败之虞!”(赵烈文:《能静居日记》(三)第1909页。)他们自然不是在讨论麻衣相法,而是对执掌大权近六年的奕訢的政绩的回顾与前瞻。这些无拘束的议论,寥寥数语就勾勒出奕訢及其同僚的平庸本色,对照其他材料,更显得这些评议入木三分。  奕訢等人的平庸简单地说在于见识短浅而又软弱无力。首先,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要从改革社会运行机制入手去为富强奠立基础。他们主观上都希望国家富强——多年来中国大陆不少史家喜欢骂他们“卖国”,这可真是冤假不实之词,经不起认真查证的。在他们看来,要富强就应学西方,办洋务,其为国筹谋的热忱和见识也是那些高喊反对“以夷变夏”的顽固保守分子望尘莫及的。可是,西方何以富强?这对他们说来始终是个没有解开的谜。谈到学西方,他们想到的就是产品和技术,却没有再深入一步去了解这些产品和技术赖以涌现和不断改进的原因。上面谈到他们所犯的三个致命错误,说到底是没有看到关键在于社会运行机制的改革。1874年,由于一向被视为“蕞尔小国”的日本居然入侵台湾,引发了一场筹议海防的大讨论。以奕訢为首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提出的对策是“练兵、简器(选购武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军机大臣密寄》,《洋务运动》(一)第30页。)这实际是奕訢等人提出的行动纲领:前三条都是从产品和技术的角度考虑问题;筹饷规定“专提部存及海关成洋税为目前开办之需”,后来也不落实;用人则强调保举;持久则说了一些空话。如此见识,富强云云又怎能不化为镜月水花呢?  其次,即使是生产建设一类的事情,奕訢等人也缺少力排众议付诸实施的胆略和毅力。李鸿章就有过这样的切身体验:“自同治十三年(1874)海防议起,鸿章即沥陈煤铁矿必须开挖,电线、铁路必应仿设,各海口必应添洋学格致书馆以造就人才。其时文相目笑存之,廷臣会议皆不置可否,王孝凤、于莲舫独痛诋之。曾记是年冬底赴京叩谒梓宫,谒晤恭邸,极陈铁路利益,请先试造清江至京,以便南北转输。邸意亦以为然,谓无人敢主持!复请其乘闲为两宫言之,渠谓两宫亦不能定此大计!从此遂绝口不谈矣。”(李鸿章:《复郭筠仙星使》,光绪三年六月初一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七第13页。)修路、挖矿、架设电报线路、在各海口设西学馆,这些具体建设方面的事也不能主持,如此孱软的最高领导人实不多见。  对恭亲王缺少雄才大略的议论不仅出自曾国藩、李鸿章和他们的门下,其他大臣也有同样的观感。翁同龢曾在其日记中写道:正当中法战争危急之际,为半年后的慈禧五旬寿辰,“恭邸述醇邸语请旨,则十月中进戏事也,极琐细,极不得体”。第二天朝见慈禧,“两邸所对皆浅俗语,总求赏收礼物,垂谕极明,责备中有沈痛语,略言心好则可对天,不在此末节,以为尽心也。臣越次言:醇亲王、恭亲王宜遵圣谕,勿再琐屑。两王叩头,急急退出。天潢贵胄,亲藩重臣,识量如此!”(《翁文恭公日记》,光绪十年三月初四日、初五日。)奕訢已属皇族中的佼佼者,他尚且这样,其它的更是不堪闻问了。  再次,奕訢等人根本没有考虑有计划地集结自己的力量,扩大革新势力,孤立和分化保守力量。不少史家喜爱从党派之争的角度去观察和分析晚清政局,不能说这毫无道理,可是不能忘记这还不是现代意义的党派斗争,其中有的出于私利或私见,有的虽包含不同政见之争,但斗争的某一方往往没有积极主动地扩大自己政见的影响、发展自己的势力。洋务派的领袖就是这样的旧式政治人物。梁启超在李鸿章逝世后随即写下一段很有意思的评论:“夫真英雄恒不假他之势力,而常能自造势力……若李鸿章则安富尊荣于一政府之下而已。苟其以强国利民为志也,岂有以四十年之勋臣耆宿,而不能结民望以战胜旧党者!”(梁启超:《自由书。二十世纪之新鬼》,《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第67页,中华书局1936年上海。)这些话移用于奕訢等人也非常贴切。奕訢是咸丰皇帝的亲兄弟,在19世纪下半叶,论能力和威望在皇族中都没有人能超过他。与现代政治家或古代叱咤风云的英雄人不同,他当政24年却没有着意去培植和发展支持自己革新事业或办洋务的政治势力,中法战争期间他非常轻易地被慈禧撸下台,从个人的命运说是活该,而继符者是昏庸贪鄙的奕譞、世铎和奕劻之流,国家更加不幸。  老弟不是生怕我为李鸿章开脱吗?不了解控制中枢的领导群体如此平庸和软弱,又怎能恰当地评论李鸿章呢?李氏虽然被人们尊之为“傅相”,但有清一代,“大学士”、“太子大保”、“太子少保”都是荣誉性的虚衔,真正的宰相是执掌军机处的军机大臣。李鸿章事业鼎盛期的职位是地方督抚,据说其毕生憾事之一是从未充任军机大臣,而他进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时候已是甲午战败以后,带有投闲置散的气味了。他无疑是洋务运动的主要领袖,但其正式官衔是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且长达28年之久。按规定北洋大臣的管辖范围是华北和东北的通商和涉外事务,但举凡这个时期全国的军事、外交和各种自强新政或洋务几乎都离不了他,因此,洋务运动的一切错误他都难辞其咎。但他是超值奉献,有违“思不出其位”的古训。而由于他不是清廷最高领导层的主要成员,其功过得失更要注意具体分析。例如,在三个致命错误中,科举僵而不死便违反了他的意愿。他的见识和胆略也比奕訢等人略高一筹,可以设想,如果他有足够的权力,洋务运动的情况可能好一些。但正如梁启超所说,他也不是什么学识高超气魄雄伟能开创历史新局面的英雄,所以我才说他不过是庸众中的杰士。  友:仁兄把领导核心的软弱、平庸视为洋务运动失败的基本原因之一,似有过分强调个人作用之嫌。  袁:历史哲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不能倒过来让历史事实适应你头脑中的固有观念。同时,在这些现象后面,其实蕴含着制度、文化等一系列问题。四亿多中国人在历史转折的关键时刻让一些庸人和小人统治了70年而无可奈何,这就是中世纪专制统治的罪恶。千万不能忽视这个领导层问题。李鸿章倒有点切身体会,他在给他的老师曾国藩的最后一封信中意味深长地说:“惟中国政体,官与民、内与外均难合一,虑其始必不能善于后。……有贝之财、无贝之才不独远逊西洋,抑实不如日本。日本盖自其君主持,而臣民一心并力,则财与才日生而不穷。中土则一二外臣持之,朝议夕迁,早作晚辍,固不敢量其所终极也。”(李鸿章:《复曾相》,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二第3-4页。)这里揭示了洋务运动兴起之初就遇上两个问题:一是洋务运动是“外臣”即地方大员发动的,运作中困难重重;二是这些困难归根到底来自“政体”,这也是中国“不如日本”的原因所在。这些见解深邃而引人深思。  摧残人才、压抑生机的政制  友:你的意思似乎把政治体制看作洋务运动失败的基本原因。  袁:这个运动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没有及时改进当时的政治体制确是失败的基本原因之一。  国家是社会的主要管理机构,它的性质和运作方式对国民的行为方式的影响非同一般。察觉当时的政体有急待治理的毛病不自李鸿章始,冯桂芬早就指摘“君民不隔不如夷”。(冯桂芬:《制洋器议》,《校邠庐抗议》第71页,光绪丁酉新宁明善社校刊。)我也不想在这里重述郭嵩焘、李善兰、郑观应、王韬等人对清代政制痼疾的揭露和学习西方政制的建议,这里要弄清的是政治体制与洋务运动的失败有什么关系。  第一,决策错误无法及时纠正。  洋务运动的许多错误不是事后才为人所知的,往往是有些见识的大臣已一再向朝廷提出而被拒纳。突出的如科举,如将鸦片战争以来文武官员揭露其荒唐要求改革的言论收集起来,真可编成厚厚一本《科举纠谬录》。可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国之大事、多少人的青春都轻轻付诸东流了。又如,从康梁等维新运动领袖到当代史家都认为洋务运动所以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学西方没有抓住根本,其实,在康梁以前十多年乃至二十多年,大臣们已一再向慈禧揭示西方富强的真谛,提醒朝廷不能舍本逐末。除了笔者已说过的郭嵩焘的奏议外,光绪元年(1875),任军机大臣已达17年并一直兼任总署大臣的文祥上疏密陈大计时已指出:“说者谓各国性近犬羊,未知政治,然其国中偶有动作,必由其国主付上议院议之,所谓谋及卿士也;付下议院议之,所谓谋及庶人也。议之可行则行,否则止,事事必合乎民情而后决然行之。自治其国以此,其观他国之废兴成败亦以此。傥其国一切政治皆与民情相背,则各国始逞所欲为,取之恐后矣。……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焉。”(《文祥传》,《清史稿》卷386,第11691页,中华书局1977年,北京。)其对西方错误认识的澄清、反求诸己要求解决政府与人民关系等建议不是已触及根本了吗?  1884年,两广总督张树声在自己的遗摺中把意见说得更为明白:“夫西人立国,自有本末,虽礼乐教化远逊中华,然驯致富强,具有体用。育才于学堂,论政于议院,君民一体,上下一心,务实而戒虚,谋定而后动,此其体也;轮船、大炮、洋枪、水雷、铁路、电线、此其用也。中国遗其体而求其用,无论竭蹶步趋,常不相及。就令铁舰成行,铁路四达,果足恃欤?”(张树声:《遗摺》,《张靖达公奏议》卷八第33页。)尽管在中国这些也已不是创见,但如此明确地上达朝廷,如被采纳,洋务运动就会发展成为全面改革中国经济、政治和教育制度的维新运动,中国近代史可能因此而改写。不幸,结果是石沉大海,依然无补费精神!同时,他把那么重要的话留待快断气时才说,也是耐人寻味的。  第二,有为之士人人自危,不愿说真话。  在专制政体下,官员们的荣辱乃至生死都掌握在上司特别是最高统治者手中,随之而来的是这些官员的精神状态通常都处于程度不等的自我压抑之中,这是他们缺少足够安全感的必然结果。特别是那些有为之士,他们或是不愿人云亦云,或是不满现状,免不了有所指摘乃至改进和革新,或是乐于接受外来新事物,如此等等的言行有一共同特征就是必须冒犯现存秩序及维护现状的庸惰人物,而后者往往都有大小不等的权势,在专制统治下足以威胁他们不喜欢的各色人等。可是,在历史转折的关键时刻,因循守旧必然堕入深渊,任何权势都无法禁止人们思考,于是,专制淫威下特有的官僚心态便随之泛滥。  这种病态心理突出地表现在官员们竞以不讲真话相劝勉。曾国藩便一再叮嘱其弟子和部属:“惟末世气象,丑正恶直,波澜撞激,仍有寻隙报复之虑。苟非极有关系,如粪桶捐四千万之类断不能不动色相争,此外少有违言即可置之不问。”(曾国藩:《复李宫保》,《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二十四第39页)“阁下虽可奏事,但须十分谨慎,不可乱说一句。若任意妄说,言不当理,或触圣怒不准再奏,则反失台端之体面,又负鄙人之期望矣。”(曾国藩:《复鲍爵军门》,同上卷三十第43页。)曾国藩不是以狡诈名世之辈,这是他从生活中学会的自我保护机能。“天威难测”,以言获咎,朝为座上客,暮为阶下囚的事例屡见不鲜。同治四年(1865)他就曾记下其老朋友刘蓉的遭遇:“邸报中见霞仙以本年复奏一疏降调,以此名奏议而反以获谴,颇不可解。”(《曾国藩全集》日记(二)1180页,同治四年八月十七日。)身处这样的环境,直言不讳便等于不识时务了。  这不是曾国藩一人的感受。李鸿章走出曾氏帏幕领兵援沪之初谈到自己的心情:“自兹以往,不欲蹈习官样,又未便率性而行。希庵以从容二字、节相以深沈二字、幼公与执事又以勿急相戒,当奉为枕中秘。往岁,胡文忠期为淮扬之行,先赠以懵懂诀,若参用之,或有一当。”(李鸿章:《复李黼堂方伯》,同治元年三月初二日,全集《朋僚函稿》卷一第9页。)说得通俗一些,这些大官们的从政经验竟是:努力掩饰自己!  这种心态发展到极端便是深恐身家性命难以保全的恐惧感。攻下金陵后,曾国藩便急急忙忙将12万湘军遣散10万,兄弟俩一再要求解甲归田,无非是惧怕功高震主,蓄意让权避祸。“窃观古来臣道,凡臣工皆可匡扶主德,直言极谏,惟将帅不可直言极谏,以其近于鬻拳也。……故弟自庚申忝绾兵符以来,夙夜祗惧,最畏人言……尤觉梦魂悚惕,惧罹不测之咎。”(曾国藩:《覆黄嗽侍郎》,《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二十六第2页。)这就是曾国藩的自白。将武装散去是不是就安稳一些呢?看看他自己怎么说吧:“大约凡作大官,处安荣之境,即时时有可危可辱之道,古人所谓富贵常蹈危机也……平时辞荣避位,即为安身良策;乱世仅辞荣避位,尚非良策也。”(曾国藩:《致澄弟》,同治六年二月初五日,《曾国藩全集.家书》(二)1324页。)只要安危荣辱系于一人之口的专制统治存在一天,这样的病态心理就必然笼罩大小官僚,令他们无法安宁。曾国藩死后,李鸿章曾坦率地承认自己“顾影自危”。(李鸿章:《复彭雪琴宫保》,同治十一年五月十六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二第15页。)权倾一时的两位首要地方大吏尚且如此,其他官员不问可知。  在最需要集思广益的历史转折关头,官员们却如此压抑消沉,其负面作用显而易见。当时也有集体讨论的制度,最重要的国事往往开王大臣会议讨论,至于一般奏章交各部讨论更成了日常惯例。有的人有意无意地美化中世纪专制政制,誉之为民主传统,其实两者风马牛不相及。民主离不开法治,包括参与者人身尊严及其他权利必须有足够的保证,这与独裁者君临九州而咨询臣下是截然相反的。传统戏曲你总看过一些吧?臣子说话,一言不合,皇上开金口:推出午门斩首!于是魂归黄泉。这不是捏造出来的,此类事件史不绝书。慈禧就是其中好手。例如,1900年吏部侍郎许景澄、太常寺卿袁昶上奏反对信崇邪术、误国殃民,就被慈禧当场下令斩首弃市。恭亲王奕訢的前后变化也是个典型例子。上面已经说过,他本来就不是很有气魄的政治家,但从政初期还是有些作为,支持办洋务、图自强,颇具人望。后来每况愈下,也与专制独裁统治的摧残密不可分。他曾四次被撤职赶出军机处(1855、1865、1874、1884),又四度复出,兼领军机处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但几经折磨,锐气便销磨殆尽了。“既而恭亲王以阻圆明园工程忤旨斥罢,文祥涕泣,偕同列力谏,几同谴。恭亲王寻复职,而自屡遭挫折后,任事不能如初。”(《文祥传》,《清史稿》卷386,第11689页,中华书局。)比《清史稿》的这个论断更为尖锐的是李鸿章一再忧心忡忡地说:“总署诸务无人主持。”(李鸿章:《复沈幼丹制军》,光绪四年十二月初八日,《全集.朋僚函稿》卷十八第25页。)“枢府只高阳(指李鸿藻)秉笔,洋务甚为隔膜,时局亦大可虞。”(李鸿章:《复曾 刚星使》,光绪六年四月初五日,同上卷十九第23页。)言下之意是恭亲王已形同虚设,他在同治初年痛斥反对设立同文馆的顽固派的那股英气早已消散。两者互相参证,不难理解一个青年政治家是如何被摧垮的。一个亲王尚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必说了。  友:你这个看法不能令人完全信服,清流派不是挺敢说话吗?  袁:除哑巴外,人生下来都要说话。问题是你说的是什么话。大凡在专制政体下,维护固有体制和观念的话大讲大写均不会有什么危险。清流派扮演的正是这一类角色。(后来有的转化为洋务派,则已实现了角色转换。)如果你讲的是革新,要触动现存秩序,那就有点危险了。而社会要发展,却非日新又新不可。在19世纪中国,学习西方,全面革新政治、经济、文化,已经成了救亡图存的必由之路,有识之士却人人自危,不敢讲真话,革新哪能不落空呢?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易卜生的《国民公敌》,那说的是社会舆论对先进思想的扼杀。类似晚清以专制政治权势震慑臣民、不容他们畅所欲言的现象在18世纪以前的西欧也屡见不鲜。中外历史都证明,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各种不同意见是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并建立了相应的民主和法律保障制度后才确立的。历史的积垢成了富强路上的障碍,洋务运动的领袖们不敢冲击专制政治这一类障碍,只落得在其重压下呻吟的下场,历史的进程也被延误了。  还是让我们看看专制政治体制带来的其他消极作用吧。  第三,官商关系紧张,经济发展处处受阻。  官府存在之日,总有贪污受贿等事发生,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在晚清,这类现象却具有末世王朝所独有的疯狂性。除了一般的贪污受贿外,当时独有的现象是同厘金制度相结合,组成处处盘剥、敲诈商人的网络。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离不开统一的国内市场乃至世界市场,而处处设卡征厘却把市场分割为大小领地,令商品流通寸步难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初期因本身的弱小亟需本国政权的扶持、保护,晚清中国商人不但得不到这种助益,反而备受折磨,往往被迫依附于外商,利用官府惧怕洋人和外商的特权(如半税)分润若干残羹剩饭。清政府是在戊戌维新特别是义和团事件以后才真正走上鼓励发展工商业的道路的。  从洋务运动开始至甲午战争,在商人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而官员们又贪婪成性的情况下,官商关系往往处于对立状态,突出表现之一是好些兴办企业的申请都得不到批准。1873年初,在谈及轮船招商局的时候,李鸿章写道:“尊论以闽粤人财雄力厚,或能效其所长,角逐取利,确乎不易。津郡粤商,久经禀求,因赀力不厚,未敢妄允。”(李鸿章:《复孙竹堂观察》,同治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同上卷十二第37页。)于是,70年代已有可能发展起来的民营轮船运输业就因李氏的压制而丢失了机会。纺织业等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同时,以热心洋务著称的李鸿章尚且如此,其他大小官员对工商业发展的阻遏更所在皆有。  与此相联系,商人也对官方颇不信任。突出的表现在他们宁可把自己的资金搭附在洋人所办的企业中,也不愿向官办企业参股。据1873年至1888年间轮船招商局等七间官办企业招收商股的情况统计,仅完成原定招收金额的25%(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439页),在当时这是普遍性的现象。用曾国藩、李鸿章的话来说就是:“中国殷商每不愿与官交涉。”(《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五日李鸿章摺》,《洋务运动》(五)第123页。)  文化封闭的必然恶果  友:领导的平庸、政体的滞后而不思改革,这些都是现象,你还没有解释为什么会产生这些现象。按老兄所说,曾国藩、李鸿章都有点能耐,他们手中的兵是当时最强的,如果他们敢于夺取政权,自己做皇帝,办洋务处处掣肘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袁:这确是引人深思的问题。不妨就从曾国藩、李鸿章为什么不当皇帝说起。  野史中有不少记载,说有一些人曾先后鼓动他们做皇帝。曾国藩不愿干这事,原因比较简单:一是打败太平天国后他的健康情况恶劣,征剿捻军、处理天津教案都因病体不堪重荷而不得不让位给自己的高足李鸿章,更不可能有多余的精力去发黄袍加身的美梦;二是他受儒家思想的束缚很深,没有胆量干这种被目为大逆不道的事;三是清廷也有所准备,好些史家都说过清政府在玩弄分而治之的古老手法,例如扶植左宗棠以牵制曾氏,等等。不过,在满汉矛盾尖锐化的情况下,后一困难不是不可克服的,因为当时八旗兵已腐朽不堪,湘淮军的大部分都尊重曾氏的领导。前两因素才是主要障碍。  李鸿章年富力强,淮军是剿捻结束后支撑清帝国的主要武装,如果他真想当皇帝,成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那么,是不是李鸿章当上皇帝上述问题就随之解决,洋务运动就会成功了呢?我想问题没有那么简单。领导层的状况是由特定的文化氛围决定的,连李鸿章也逃脱不了社会环境的制约。英雄豪杰当然可以在历史上起重大作用,但英雄豪杰本身的面貌就是由他们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铸造出来的。李鸿章为什么不敢图谋推翻清帝国?他是中国传统教育的产儿,忠君事上的思想早已深入脑髓,同时,从1870年调任直隶总督至甲午战败是他毕生的颠峰期,而全国恰好处于相对安定状态,即使他有做皇帝的野心也不敢轻举妄动。  洋务运动的失败主要不是由于某一个人的权力大小,而在于当时的社会文化状况。前面谈到的三大失误都离不开这条。例如,为什么洋务运动的领袖们热衷于官办经济呢?恭亲王在洋务运动兴起后写下一段很有意思的话:“守国之道则在于行政而得民。国之安危视乎政之得失。若君弱臣强,国柄下移,欲政令之行,胡可得也。国以民为本,苟无民,何有君?若公室日瘠,厚施在家,欲无失其民,弗可得也。”(奕訢:《女叔齐知礼论》,《乐道堂文钞》卷三第30页。)他从《春秋左氏传》中汲取政治智慧,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便出现在他面前:既要得民、富民,又要防止私室势力过大,“厚施在家”。囿于古训,他无法理解新时代的“民”,于是,让私人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疑虑便不能不横亘于心了。  李鸿章热衷于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其指导思想的实质同奕訢一样也是出自对“民”的不信任,差别仅在表现形式有些不同。首先是他要按照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坚持官府控制一切。在兴办轮船运输这一类民用企业之始李鸿章就提出:“目下既无官造商船在内,自无庸官商合办,应仍官督商办,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李鸿章:《论试办轮船招商》,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一第38页。)他所坚持的原则是不论官方有无投资,都应由官处于领导和监督的位置上,掌握大政方针,否则就会利病不分!误国误民的官督商办就是这样发明出来的。其次,他不相信离开官方私商能筹集足够的资本开办企业和管理好企业。“若赖商赀,开办未必有成。”(李鸿章:《复王补帆中丞》,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四第34页。)翌年在商议开采煤矿时,他又借用盛宣怀的话说:“若归商办,久恐争得滋弊,请官为筹本督办。”(李鸿章:《复玉甫中丞》,光绪元年十月二十三日,同上卷十五第29页。)虽然由于清政府财政困难及官办企业的弊端日益暴露,李氏的思想也有所变化,但上述观点一直是洋务运动的重要指导思想。  友:在这个问题上,李鸿章的思想是不是有点混乱?  袁:所有洋务派成员都是新旧参半的人物,同各类过渡型人物一样,他们的思想乍一看来也是斑驳陆离。但无序的背后是有序,问题在于人们有没有能力透过混乱的表象寻找内在的规律。人的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李鸿章比许多同时代的大小官僚高明之处,在于他以比较开放的心态对待来自西方的新思想和新事物,而且愿意纠正自己的已经过时的观念。办厂、开矿、造船、买炮、铁路、电报、公司、银行、洋学堂,这些是他先后接受的新事物,也是洋务运动的基本内容。他甚至反对在道器、体用等问题上纠缠不清,强调“道之中未尝无器,器之至者亦通乎道。设令炎帝、轩辕复生于今世,其不能不从事于舟车枪炮机器者,自然之势也”,要求“于外人所长,亦勿设藩篱以自隘”。(李鸿章:《答彭孝廉书》丙子(1876年),《李文忠公遗集》卷五第12-13页。)他自己也确实没有坠入自我禁锢的魔道。直至1867年他还认为铁路、电报“此两事有大利于彼,有大害于我”(《同治六年十二月初六日李鸿章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五十五),而在70年代以后他却成了最积极的鼓吹者和主持者。  李鸿章学习西方的动力是企求国家富强的爱国热忱与睁眼看世界的实事求是精神。有些史家喜欢骂李鸿章卖国,在我看来一没有骂到点子上,难以令人信服,二是轻轻放过了更应受到历史严厉审判的反对学习西方的人物。从深层次的文化观念上看,李鸿章等洋务派的失足处之一,在于没有实现官为主体的专制统治观念到民为主体的现代观念的转变。  友:这不是要求太高了吗?  袁:我的意思不是说一定要民主主义者才能成为经济现代化的领导者,而是从比较宽的意义上去理解,民的权利要有适当的保障,要令他们有足够的活动空间。现代商品经济以市场和利润的信息为最高指令,如果处处要按长官意志办事,只能陷入难以脱身的泥淖。洋务运动中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也有几个是办得较好的,但从整体上看却给官僚病折磨得奄奄一息。  从郭嵩焘一个建议的遭遇也可以看出这个病症的文化背景。1875年他上奏提出四条海防“本源之计”,核心是学习西方“国家大政,商贾无不与闻”的精神,“急通官商之情”,造船、制器均依靠商人去办,官有轮船也交给商人去经营,因为商人“出入海道,经营贸易,有计较利害之心,有保全身家之计”,“使官专其事而烦费日甚,库款之支发日穷,使商人公其利而造船日多,各海岸之声势自壮。”(郭嵩焘:《条议海防事宜》,《郭嵩焘奏稿》第341-342页,岳麓书社。)在这次海防大讨论中这是水平最高的一份奏议。奕訢等人承认它“语有可采……非比空言”(《光绪元年三月二十一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訢等奏摺》,《洋务运动》(一)第136页),但在他们所拟的总结性的文件中,各大臣所提建议均分门别类有所交代,惟独对郭氏的奏议只写了这么一句:“郭嵩焘所谓官民上下通筹合力,及去弊求速、立志求坚、任贤求专、收功求缓,亦系持久之计。”(《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六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訢等奏摺附单》,同上第149页。)至于郭氏建议涤除官办之大弊及支持商办之大利则统统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不可能是偶然的疏忽,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它与官为主体的传统观念格格不入。  至于科举制度改革的阻力来自文化,这是显而易见的。大小官僚及广大士子所学就是这些,为什么要自讨苦吃改弦易辙呢?还要看到,即使是已经迈出的改革教育的重大步骤也因遇到文化障碍而半途而废。例如,召回留美幼童是世界教育史上罕见的大丑闻,在这件事上没有必要多费唇舌去责备那些顽固派,因为他们从来就反对一切学习西方的举措,此事的成败都不取决于他们。奕訢、李鸿章曾不顾朝野内外的反对,促成了这一学习先进文化的重大措施,为什么他们却顶不住舆论压力、竟然决定把这些学生撤回呢?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们的文化观本来就是矛盾的。奕訢所以要把学生悉数撤回,是因他同意驻美公使陈兰彬的意见:“是外洋之长技尚未周知,彼族之浇风早经习染。”(《光绪七年五月十二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訢等奏》,《洋务运动》二第166页。)李鸿章也认为主张撤回者“立言为公”,“幼童出洋一事,糜费滋弊,终鲜实效”。(李鸿章;《复陈荔秋星使》,光绪五年六月十九日,《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八第31-32页。)在这样的心态指导下,系统学习西学是不可能的。其次,他们的目光短浅,竟担心学习西学的人多无法安置。派幼童出洋一事尚在筹划中,李鸿章已向曾国藩提出:“出洋幼童九十名……分给总署及南北译馆、机器局应用,转相传习,亦可生生不已,否则人多费巨,学成无差无官可以遍为位置。”(李鸿章:《复曾相》,同治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同上卷十第32页。)稍后又说:“已去九十人,将来学成,似亦敷用,俟今夏一批启行后,应饬道局通盘筹画,议请截止。”(李鸿章:《复李雨亭制军》,同治十三年四月初二日,同上卷十四第1页。)偌大一个中国,有90个留学生便足够了,这就是洋务运动领袖人物的眼光,这也是坚持官为主体的悲哀:在冗员山积之际,衙门早已人满为患,又哪里去找多余的乌纱帽给他们戴呢!以这样的文化思想为背景,期望洋务派能像日本那样推行新学制就有点不切实际了。  不思改革国家机构也与文化有密切关系。翻开容闳的自述《西学东渐记》,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一个有趣现象:在戎马倥偬的天京,他没有忘记建议太平天国培训行政人员,组建现代意义的国家机关。而在洋务运动时期,他同曾国藩、李鸿章、丁日昌等人的关系远比太平天国领袖密切,却闭口不谈这个问题。(参阅容闳:《西学东渐记》第56-57、86-87页,湖南人民出版社。)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当时社会的气氛根本不适宜提出这类建议。  当时,了解现代西方的中国人有如凤毛麟角,但在保守的文化氛围中,他们往往处于孤立和受贬抑的状态。他们主要由两类人组成:  一类是留学生,他们回国后大部分在技术岗位上奔忙,却对社会和国家的改革保持沉默。严复就是其中的典型,1879年回国后,他先后在福州船政学堂、天津北洋水师学堂执教,埋头培养海军人才,直至甲午战败,才忍无可忍奋笔写下惊雷闪电般的几篇雄文。  另一类是外交官,郭嵩焘、曾纪泽、黄遵宪、薛福成等人是其中佼佼者。郭嵩焘从英国归来,许多明达之士都寄以厚望,但在十分压抑的气氛中,他甚至不愿到北京办理例行的销差手续,迳自回家归隐。其他几位处境略好一些,可也没有人想到在内政的改革上认真听听他们的意见。直到戊戌,黄遵宪才有机会在湖南小试牛刀,但也如昙花一现。  19世纪初,龚自珍已深感中国处于“衰世”,“左无才相,右无才史,阃无才将,庠序无才士,陇无才民,廛无才工,衢无才商,抑巷无才偷……薮泽无才盗,则非但鲜君子也,抑小人甚鲜。当彼其世也,而才士与才民出,则百不才督之缚之,以至于戮之。”(龚自珍:《乙丙之际箸议第九》,《龚自珍全集》第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太平天国以后,中国依然在这样的衰世中沉沦。从文化上看,就是传统文化已经衰败,而新的文化仍是零落的幼芽,于是,满眼都是庸众,在此基础上登上权力最高层的通常也只能是一群庸人。  友:经济是基础,恐怕不能光在文化上兜圈子。  袁:最终的决定性因素当然是经济,但经济、政治、文化三者是解不开的连环扣。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自然经济,专制政治,以儒家为主干的文化,三者在中国大地上交错缠结已经几千年。时至19世纪,历史已不容许中国悠闲地等待自身经济缓慢地变化再带动整个社会前进,必须找到一个新的启动器,这就是西方现代文化的滋润和冲击,因为当时世间只有西欧和北美实现了现代化。谁能以开放的心态了解这些人类文明的新成就并结合本国的实际去应用,谁就成为领导本国走出困境的巨人。“心无力者,谓之庸人。”(龚自珍:《王癸之际胎观第四》,同上第15页。)我说洋务运动的领袖们平庸,就在于他们对外部世界的了解非常有限,头脑空虚,没有汲取人类文明新成果以改造自己国家所必须的知识和胆略,而这又与中国文化的排他性密切相关。  友:老兄的嘴巴走火了!翻翻时下的报刊吧,都在竞相赞扬中国文化宽广博大,善于吸收世界各民族之长!  袁: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非常丰富、复杂,人们可以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概括。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但境内各民族在文化上互相交融,而且也汲取了不少世界其他国家的文化。可是,不论先秦汉唐的儒家还是宋明以后的儒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都是在坚持自己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去吸收别家之长的,其核心观念绝对不容怀疑或更改。从这个基本点来说,其排他性是非常强烈的。从19世纪以来中华民族走过的道路所以如此曲折,付出代价之巨令人不堪回首,不能说同这个抱残守阙的弱点没有关系。明治维新的《五条誓约》之一是“求知识于世界”(《明治维新基本文献史料选译》,《明治维新再探讨》第168页),而同一时期清帝国朝野上下却仍把“以夷变夏”看作离经叛道的滔天大罪,真正认真考虑学习西方之长已经是20世纪以后的事了,而且还不时涌现千奇百怪的障碍。  中日两国都有过闭关锁国的历史,为什么后来的差别却如此之大呢?在19世纪中叶以前约二百年期间,中日都采取锁国政策,但西学仍然通过一定的渠道在日本传插。1744-1852年的108年间,日本翻译西方书籍的学者共117人,译书约五百部,这相当于中国在戊戌维新前翻译西书的总数。中国在时间上晚了约半个世纪,而就从事翻译工作的知识分子说来,加上外国在中国的传教士也远远达不到日本的水平。(拙著:《中国现代哲学史稿》(上卷)第63页,中山大学出版社1987年广州。)在此基础上,中国产生足与福泽谕吉、中江兆民等媲美的启蒙思想家也约迟了半个世纪,而出现能同伊藤博文、大隈重信等并列而无愧的政府大员则更要晚得多。  洋务运动是近代中国第一次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现代化运动,它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方面都对中华民族的发展有过不可磨灭的贡献。提到睁眼看世界,就不能不想到北京同文馆、江南制造局等洋务机构的译书。轮船招商局、江南造船厂等甚至迄今仍在香港、深圳蛇口和沪滨闪光。诸如此类开风气之先的业绩,铭刻着筚路蓝缕的开创者的历史功勋。可是,从全局看它是失败了的实践,而这个现代化良机所以丧失,说到底是由于历史积垢的重负,是中国传统文化封闭性产生的恶果,创巨痛深。  强者永远注视着未来。愿中国人永远以宽阔的胸怀去拥抱世界,愿打开了的国门永远不再关上!  第十二章 慈禧、康有为的两面性及其启示  百日维新,百年沧桑。百年前的戊戌变法既是系统改革的英勇尝试,又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启蒙运动(维新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影响深远的政治和思想文化运动仍有不少问题有待深入研究,窃以为甚至当前的一些思想文化争议亦可从当年的成败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从谁是罪魁祸首谈起  是谁断送了戊戌维新?这是史家们至今仍聚讼不已的问题。  政变是慈禧的断然措施,老佛爷自然难逃罪责。不过,百年来不断有人为她辩解。史家们认为,没有慈禧首肯,光绪皇帝根本不敢干这么大的一件事,包括《定国是诏》在内的不少“圣旨”下达前都曾送慈禧审定。康有为呈递的变法条陈和《俄彼得政变记》、《日本变政考》和李提摩太等撰译的《泰西新史揽要》、《列国变通兴盛记》均曾由光绪帝“恭呈慈览”。(孔祥吉:《百日维新失败原因新论》,《戊戌维新运动新探》,360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曾12次专程赴颐和园朝拜慈禧,这些会见绝不仅是礼仪性的。越来越多人认为,把慈禧说成完全因反对维新而发动政变,最少是把复杂的历史事件看得过于简单了。  康有为是戊戌维新的领袖和主要策划者。除了坚决反对变革的顽固派訾之为大逆不道外,在支持或同情维新的人士中,指摘康氏把事情办坏了的也大有人在。  对康氏的指摘集中在这么几点:  1.不顾客观条件,不分主次,冀图短期内“全变”。百日维新期间发出有关的“上谕”竟达110多件,绝大部分成为各级官员奉而不行的具文。  2.重符号,轻实质,重形式,轻内容,在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轻率地侵犯传统的神圣符号,授人以柄。他认为只要皇帝驾临乾清门,召集各大臣在此宣誓,“令群臣签名具表,咸去守旧之谬见,力图维新。……重罚一人以惩其后……一日之间,风云俱变,更月得数诏颁下,则海内皆动色奔走矣。”(康有为:《请御门誓众摺》,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292页,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服式、发式、纪元都是无足轻重的形式,但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却一贯视为神圣不可侵犯乃至包含某种神秘意义的象征。清帝国建国之初便有“留发不留头”之说,那条辫子尤其敏感。时至9月,维新事业已岌岌可危,康有为偏偏郑重其事上书,请求“皇上先断发易服,诏天下,同时断发,与民更始,令百官易服而朝”,并“大集群臣誓于天坛太庙,上告天祖,下告臣民……即以今年改元为维新元年”!(康有为:《请断发易服改元摺》,《康有为政论集》,369页。)他甚至鼓动皇帝把国号改为“中华二字”。(康有为:《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摺》,同上,342页。)这些虽未被光绪皇帝采纳,但已流言广布,徒增阻力。诸如此类稚拙言行,无非表明他缺乏一个政治家应有的驾御全局的才能。  3.在康氏“以皇上之圣武行之,中国之强,可计日而待也”等取快一时的言词鼓动下,光绪皇帝在条件不成熟之时匆忙裁减和严厉处理官员,四面树敌,没有通盘筹划和妥善安置、耐心说服,突然下令裁去一大批闲散衙门和冗员。有知情者写道:“戊戌变政,首在裁官,京师闲散衙门被裁者不下十余处,连带关系因之失职失业者将及万人,朝野震骇,颇有民不聊生之戚。”(陈夔龙:《梦蕉亭杂记》,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一),48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加上各地亦有不少官员面临被裁的威胁,一下子把众多官员推向反维新阵营。与此同时,因礼部主事上书受到压制,把该部满汉尚书和其他主要官员全予革职,新旧矛盾更加激化,本已势孤力单的维新派陷于日益孤立的困境。  4.热衷于军事政治投机,没有切实做好基础工作。任何有显著成效的改革必然以思想变革为先导。甲午战败后,办报、办学、组织学会的热潮虽然有助于一些官僚、士绅特别是年轻士人的觉醒,但这个基础非常薄弱,康有为等人没有以转变观念特别是“开官智”为中心环节,而把力气花在无益大局甚至极其有害的事情上去了:  首先是混淆学术与政治,在并非必要的情况下主动去触犯主流社会的大忌,哗众取宠地鼓吹“托古改制”、“三世”说、“伪经”说,疏远了一大批有可能参与维新的大臣和士绅,引起革新派的冲突和分裂。(汪荣祖:《论戊戌变法失败的思想因素》,《晚清变法思想论丛》,台北联经出版社1983年。)  再则致力于军事、政治投机,开创了近代中国的恶劣先例。与一些人的指摘相反,康有为及其追随者也在积极组织武装斗争。通过谭嗣同、毕永年,他们与三合会结合,冀图运用这一民间秘密组织的武力为政治斗争的手段。利用民间秘密组织在中外历史上屡见不鲜,问题在于是不是以思想教育为基础,把这些民间会社作为组织下层民众的手段。如果缺少切实的思想教育,这些举动就不过是政治权谋。就现有史料看,康有为不过是打算利用他们作为拘禁慈禧的工具。  最足以体现康氏军事活动性质的是他们对待军事将领的态度。在改革迟滞不前之际,康有为等人不是冷静地分析全局,而是把阻力完全归结为慈禧一人,于是一个铤而走险的密谋付诸实施:勾结武将,兵围颐和园,捉拿慈禧,民间武装则作为辅助力量。拉拢的对象有三:淮军首领聂士成、甘军头子董福祥、新建陆军督练官袁世凯——要是说袁世凯参加过强学会、与严复时相过从、有过同情和支持改革的表现的话,董福祥可是忠实的顽固派。拉拢的手段是许以高官和其他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他们已把赌注压在军事投机上了。实施的结果是众所周知的:谭嗣同与袁世凯谈判,袁氏虚与委蛇。慈禧接到密报,发动政变,悲剧结束。(毕永年:《诡谋直纪》,《近代史资料》第83号;胡思敬:《戊戌履霜录》;王照:《关于戊戌政变之新史料》;《戊戌变法》(一)、(四),上海人民出版社。)  不能轻视康氏这些作为的影响。翻一翻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史,人们不难发现康有为等人的这些活动方式(包括他们后来组织的自立军和暗杀活动)一再为包括孙文、蒋介石等在内的后来者所仿效,不少“起义”靠的是绿林好汉或会党,而在“国民革命”旗号下的颇多活动(不是全部)不过是纵横捭阖的游戏,结局是一再高喊革命,一再“尚未成功”。  这些观点不无道理,且认同者越来越多。不过我们还应进一步追问:这些历史现象背后蕴藏着什么?人们可以从中得到哪些不应忘怀的启示?  愚昧吞噬了生机  无论怎么说总不能抹煞一个基本事实:政变是慈禧发动的。那么,慈禧究竟是维新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对历史作全景式的观察。  19、20世纪之交的清帝国接连发生了四件大事:甲午战败、戊戌维新、义和团、新政。这是密切相关的四件事,也可以说是一条因果链。史家们已注意到,维新不是从戊戌开始的。(闾小波:《论“百日维新”前的变法及其历史地位》,上海《学术月刊》1993年第3期。)甲午战败,人们痛定思痛,纷纷提出何以自处的问题,应向西方学习的呼声在朝野上下迅速蔓延。最有代表性的说法出自顺天府尹胡燏棻:“今日即孔孟复生,舍富强外亦无治国之道,而舍仿行西法一途,更无致富之术。”(《顺天府尹胡燏棻条陈变法自强之道》,《光绪政要》卷21,16页。)这个奏章比康有为发动的“公车上书”稍晚一些,但“公车上书”的各项主张在同时期好些大臣的奏章中也提出来了(如刘坤一、袁世凯、盛宣怀等)。更值得重视的是清政府对这种主张不以为忤,且发出“上谕”,把应兴应革各事归纳为16项,连同胡氏及张百熙、陈炽、康有为等人的七份奏章发给各大臣,要他们“悉心妥筹”、“实力讲求”。(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廿七日上谕,《光绪朝东华录》,3631页,中华书局1958年。)  尽管有种种不足,但从甲午战败至戊戌变法前的三年间,清帝国在学习西方、除旧布新方面确实迈出了切实的一步,着重发展私营工商业开始成为朝野共识。与欧战使列强无暇东顾才使中国资本主义乘机发展的流行多年的观点相反,1894-1913年间中国的民族资本工矿业以平均每年15.3%的速度在增长。(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682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1897年,商营的中国通商银行经清政府批准成立,中国从此有了国人自办的现代银行。各地正在逐步设立促进工商业发展的商务局。在文化教育领域,九十种报刊破土而出,并出现了举办新式学堂的热潮。1895、1896年,清政府批准盛宣怀先后在天津、上海创办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前身)、南洋公学(交通大学前身),中国人开始有了自己的现代意义的大学。科举制度的改革日益成为大臣们议论的焦点之一,连以保守著称的荣禄也说“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习非所用,与文科举时文试帖之弊略同”(《光绪朝东华录》,4015-4016页),要求逐步废止原有武举考试,以新式的武备学堂和京师大学堂取代。这个建议很快就被采纳了。(同上,4044-4048页。)大体说来,百日维新期间光绪皇帝打算推行的各项改革措施,除政治体制(如带国会雏形的开勤懋殿、准各级官员和百姓给朝廷上书)和政府机构改革等内容外,大都已着手进行。同甲午战争前连要不要修铁路都辩论十多年的状态比,朝廷明确地把学习西方作为国策,主流文化正在悄悄地起着非同小可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是在慈禧卵翼下实现的。作为儿皇帝的光绪亲政不久,对“圣母皇太后”奉命唯谨,大事都及时请示报告,没有留下什么对抗的记录。在和战问题上两人态度一致,说甲午战争中有帝党主战、后党主和之争的论断,不过是特定历史时期人们热衷于编造路线斗争史的又一案例。  有清一代施政的最大变化莫过于二十世纪最初十年的新政。认真研究过这一段历史的学者大都认为,戊戌维新的各项未能实现的改革大都已一一付诸实施,有些方面且已远远超过当年的预期。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有两项:  一是稳妥地废除了科举,为现代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政治的发展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二是开始系统地进行现代法制建设。《刑律》、《民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都已编成,《刑律》且已颁布实行,加上《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的实施,中世纪的行政兼理司法的体制终于废弃,迈出了司法独立、实行现代法制的第一步。这些法律(包括已编好而尚未颁布的法律)为辛亥革命后的政府长期沿用,影响极为深远。更引人注目的是,《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商会简明章程》、《大清银行条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等等商事单行法律的实行,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制保障。  这些新政是慈禧“垂帘听政”的成果,它意味着大清帝国古老的中世纪社会制度正在向现代社会蜕变。如果把慈禧生前已认可的预备立宪的有关措施包括在内,则困扰20世纪中国的最大问题——政治体制改革——也在设立资政院、咨议局及有关的请愿活动中露出曙光。这有力地表明,如果措施得当,慈禧可以支持向西方学习,促进国家的现代化,把她说成是维新变法的天敌没有足够的根据。  可是,还有另外一个慈禧。这个慈禧在发动政变后虽然在“实事求是”的口号声中仍然准许学习西方的“实学”——科学技术,批准把部分书院改为新式学堂,在经济领域继续支持发展资本主义,甚至主动开放一些口岸,但是仍禁止言论自由,查封报纸,不准集会结社,不准一般官员和老百姓上书,不准改革科举考试办法,在思想文化领域大发专制主义淫威。也是这个慈禧,居然支持用最愚昧的神术“扶清灭洋”,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主动围攻使馆,主动向列强宣战,把敢于非议其蠢行的五大臣立即斩首,闯下八国联军入侵、首都再次被占、赔付巨款、几乎亡国的大祸。后面这个慈禧逆历史潮流而动,扼杀改革,杀戮志士。  两个慈禧都是真实的。老佛爷为何有副阴阳脸?这既有社会制度性的原因,又有个性因素。前者是决定性的,但必然与偶然交错,非常复杂。  慈禧不是孤立的个人,她是传统文化和教育制度培育出来的社会上层人士的代表。与稗官野史的描绘相反,她生长在一个富有的满族官僚家庭,养尊处优,入宫后也一帆风顺(徐彻:《慈禧大传》,29页,辽沈书社1994年),虽然少年时代没有受到足够的文化教育,执政初期出现过错别字连篇的笑话,但通过学习臣子为其编写的总结历代统治经验的《治平宝鉴》,学习书画,阅读小说、听说书和看戏,到了晚年,她居然敢自告奋勇给贴身女官补习中国文化了。无论在经典文化和通俗文化方面,她都具体而微地体现了中国士绅阶层所传承的中国文化。与此同时,在她身边还有一大批大臣和亲贵具体参与决策和施政,他们都是传统文化孕育出来的官僚。这些都是制约慈禧言行的决定性因素。  当时的传统文化已形成僵硬的体系和制度,知识内容固定化、信条化,自我更新机制非常薄弱,且缺乏与异文化平等交流的传统,而它又是士阶层荣辱沉浮的基本凭借,令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于是,整个国家必然出现制度性的群体愚昧。在这样的文化制度下,了解和吸收外来的先进文化通常是少数人的行为,且往往伴随着或大或小的风险。对外来文化深闭固拒,甚至用义和团式的暴力去对抗,都是这个制度的必然产物。  症结在制度,但制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改变的。慈禧在她执政的大部分时间里没能扮演这样的角色,那就要从个人品格中去寻找答案了。  慈禧同中国历代多数帝王一样把维护个人的绝对权威和享受放在首位。为了享受不惜牺牲海防,这是众所周知的。而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威,她也干了几件贻误国家的大事:一是挑选幼儿做皇帝,二是既违反清代不让女主垂帘的定制,又违反不准宗室参政的祖制,攫取最高权力,并把军机处的大权接连交给几位王爷,不管他们如何昏庸贪墨,只要忠诚恭顺就行。戊戌政变的直接动因与其说是政策之争,毋宁说是她察觉了康氏有针对她个人的举兵夺权的计划。事关最后决定权,她无法冷静地区分少数人的轻举妄动和关乎国家盛衰的改革。她大权在握,本来非常容易一面采取措施让这几个狂妄书生安静下来,一面稳妥地继续推进已经来得过迟的改革。  慈禧不是安份守己之辈,不然就不会两次发动政变夺权了。但权力到手后,她却宁可守成——在原有制度下按部就班地运作。当臣下把意见比较一致、阻力不是很大的新措施呈请批准时,她会点头批准——从办同文馆、派幼童出国留学、建造船厂到清末新政都属这一类。于是,一个支持改革的慈禧便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可是,就个人品格而言她是不思进取的人物。她掌握最高权力近半个世纪,既没有主动提出重大的施政措施,也没有认真更新和补充自己的知识(在她那个位置上有很多可供利用的渠道),于是,她便不能不在历史上留下一连串因愚昧无知而贻误国家大事的记录。  从60年代开始,有识之士一再呼吁要修铁路,但在破坏风水等愚蠢的反对声中,慈禧不敢支持。直至1881年才修成长约7英里的用于运煤的唐山至胥各庄的铁路,而且“虑朝议禁驶机车,乃声明以驴马拖载,始得邀准”(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一册,121页,中华书局1963年)——最初也确实是用马拖着车厢在轨道上跑,留下了世界铁路史上令中国人脸红的又一记录。  70年代初,一些大臣已发现官办企业不在市场上求生存,是财政无法填满的无底洞,一再建议走西方的道路,把这些企业交给私商去经营。这个建议如被接受,19世纪中国史可能随之改写,不幸却被束之高阁。  多年来不少有识之士都痛切地指斥过科举考试内容的陈腐和不切实用。明治维新前一年,丁日昌在应诏陈言中谈到士人“所用非所习,所习非所用”,建议把科举考试改为八科:“一曰忠信笃敬以觇其品;二曰直言时事以觇其识;三曰考证经史百家以觇其学;四试帖括诗赋以觇其才;五询刑名钱稻以觇其长于吏治;六询山川形势、军法进退以觇其能兵;七考算学格致以觇其通,问机器制造以尽其能;八试外国情事利弊、语言文学,以视其能否不致辱命。”(《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5。)这个建议既照顾了科举考试的原有基础,又有适应时代要求的重大改进,一旦采纳,晚清教育和人才选拔制度将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对整个社会的运作机制也会产生深远影响。慈禧对这个奏章却无动于衷。智慧之光一闪而过,愚昧的头脑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在进一步探讨之前,不妨再看一段慈禧召见盛宣怀的记录:“上(慈禧)问:何谓学堂?奏对:是教习洋务之学堂,曾经奏过在天津、上海两处开办的。”(盛宣怀:《己亥年(1899)九月初二日奏对自记》,《盛宣怀未刊信稿》,279页,中华书局1960年。)1895、1897年盛宣怀先后创办了天津大学堂和南洋公学,在中国教育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页,两件事都曾奏请朝廷批准,也就是说得过慈禧认可的,这次召见时在1899年10月6日,政变已一年多,这一年全国已有中国人自办的学堂175所,遍布全国17省,且通常都曾上奏朝廷批准或知悉,此时此境老佛爷居然不知道“何谓学堂”,这不是把国事当儿戏吗?  从几次夺权斗争的情况看,慈禧颇为果敢机敏。但从国家和历史发展的全局看,她又非常愚蠢。她随着潮流摇摆,没有主动驾驭全局。她的心思主要用在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尊荣上去了。如果生在承平年代,她可以成为不坏的最高统治者,她的私欲也不比以“风流天子”著称的丈夫(咸丰帝)和儿子(同治帝)更厉害。可是她生不逢时,大转变的年代要有观念和知识的大更新,要有敢于冲破传统思想文化羁绊并有足够胆识的人物去开拓未来。她没有成为这样的人物,她的愚昧贻误了民族生机。她为什么不愿孜孜求知?专制制度的最高权力不受监督,没有经久不息的挑战,丧失了不断改进自己的内在动力。决定统治者个人品格的主要因素是文化和制度,没有强大的外在压力,很难改变专制统治者通常具有的不愿打破陈规、不求上进的惰性。对慈禧说来,是每10年一次的外来战争、惹下八国联军入侵这样的弥天大祸才使她走上推行新政的道路。这不仅是个人的悲剧,也是中国人为摆脱传统文化体系带来的愚昧所付出的代价。  教主与维新领袖的内在矛盾  统治者的愚昧是可怕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一定失败。瓜分危机惊醒了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对西方了解的增加又提供了越来越清晰的参照系。机遇化为泡影不能简单归咎于客观,康有为等改革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公车上书到百日维新,康有为及其友人写下非常辉煌的一页。他们的历史功绩主要是推动了近代中国第一次群众性的启蒙运动。在四年中,这群来自民间的士人和中下层官僚组织学会、办报、办学、出书、演讲、上奏章……终于汇合成为震动朝野的文化运动和政治运动。除了历史条件为这次中华民族的觉醒提供了客观基础外,康有为等维新志士的献身精神和他们宣扬的思想的震撼力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推动力。  这个思想震撼力来自何方?他的学生梁启超认为其师的《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和《大同书》三部书是当时“思想界之一大飓风也”,“其火山大喷火也,其大地震也”。(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梁启超史学论著四种》,78页,岳麓书社1985年。)但当时《大同书》尚未出版,其余二书则颇具争议性,真正的震撼来自他们宣扬的西方先进思想。康有为的四次上书在社会上流传甚广,加上他的《日本书目志》以及梁启超《变法通议》等著作,《时务报》、《知新报》等与严复等人办的《国闻报》南北呼应,维新思潮形成席卷沿海波及内地之势。  与此同时,康有为特地为光绪皇帝编写了《日本明治变政考》、《俄大彼得变政考》、《法国变政考》等书,用多位大臣名义上送了许多奏章,成为维新变法一系列“上谕”的直接渊源。  这些论著不失为一代中国人学习西方先进思想的总结,不少观点和主张并非康氏首倡,但他集纳成系统,反复呼号,至是广为人知。一个维新领袖由是矗立于历史舞台。  但在戊戌时期还有另一个康有为。这个康有为冀图创立自己的中国式的思想体系,把孔学推到国教的位置上,而自己则成为创立新孔教的马丁·路德。戊戌年春出版的《孔子改制考》、《春秋董氏学》和再版的《新学伪经考》(1891年初版)就是这一活动的代表作。  从梁启超到当代学者都对这些著作赞声不绝,笔者却宁可赞同一些学者的否定意见,确信其负面价值是主要的。  从学术层面看,这些著作牵强附会,可信程度很低。1889年后,受到廖平思想的影响,康氏改宗公羊学。这种学术思想的转向是可以理解的。在清代,公羊学的复兴是儒学内部的一个重要动态,当时的士人亦以平常心看待这一学术歧见,并未视为洪水猛兽。可是,康氏没有以学人应有的严肃态度去论证自己的观点,例如他认为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独得孔子大道的真传,“然则是皆孔子口说之所传,而非董子之为之也”。(康有为:《春秋董氏学自序》,《康有为全集》(二),63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宣布一部书是孔子口说的记录,这是学术史上的一件大事,证据何在?康氏似乎认为没有认真论证的必要,仿佛自己是口含天宪的圣人,他说是就无不是。他的《孔子改制考》等书一再引用荒诞不经的纬书为证,以早已确认为伪书的今本《列子》为论据,对一个以反“伪经”的旗手自居的康氏说来,这又是极不严肃的。  也许有人会为之辩护,认为这些著作不能在学术上苛求,主要应从思想层面上去理解其在社会转型中的巨大意义。那么,是不是这些论著提出的观点体现着超前的眼光,人们虽为世俗所囿,一时无法接受,但从长远看却有震聋发愦的巨大作用呢?  这些著作确实是刻意为现实斗争服务的,它无疑包含着为当时的变革及现代政治制度寻找依据的内容。如说:“惟《尧典》发民主义……辟四门以开议院……素王之巨制,莫过于此。”(康有为:《孔子改制考》卷十二,288页,中华书局1958年。)托古改制,企盼民主,溢于言表。  但这些著作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冀图建立一个以孔教为中心的思想文化专制王国。  首先,康氏鼓吹要绝对服从孔子。他说:“无教者,谓之禽兽;无道者,谓之野人。道、教何从?从圣人。圣人何从?从孔子。”(康有为:《春秋董氏学》,《康有为全集》(二),62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也就是说,任何人不想做禽兽,就要追随孔子,“盖天不能言,使孔子代发之”,于是人们对孔子只能“服从而已”。(同上,774页。)这个思想文化王国是不容许各家各派并存的。  其次,他要从上到下建立一个国教系统。他建议清政府下令信仰诸天神佛的“乡落淫祠,悉改为孔子庙,其各善堂会馆俱令独祀孔子……扶圣教而塞异端”,且向国外“派设教官,立孔子庙”,实现“用夏变夷”的盛举。(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康有为政论集》,132页,中华书局1981年。)除劝牖愚民外,士绅治学亦“皆以孔子经学为本”(康有为:《上海强学会章程》,同上,175页),且每十日要举行一次拜经会。  再次,把“保教”提到根本目标的高度。从1895年组织强学会到1898年的保国会,都念念不忘“保教”。在《保国会章程》中五次提及保教,而且“保全国地、国民、国教”三个目标是并列的。(康有为:《保国会章程》,同上,233页。)这个教虽然不是古代孔学或公羊学的简单复活,但总的说来没有超出传统文化的范围。  最后,在这个国教系统中,康有为是顺应天意阐发真理降世救民的教主。他断言孔子被贬低:“降孔子之圣王而为先师,公羊之学废,改制之义湮,三世之说微,太平之治,大同之乐,阐而不明……而中国之民遂二千年被暴主、夷狄之酷政。”中国贫弱的根源在没找到孔学真传,不幸之中大幸的是:“天哀生民……予小子(康有为)梦执礼器而西行,乃觇此广乐钧天,复见宗庙百官之美富,门户既得……不敢隐匿大道。”(康有为:《孔子改制考》叙,中华书局1958年。)于是,救世主康有为衔命降临人间,小民合该顶礼膜拜!章太炎就留下这样的实录:“康党诸大贤,以长素为教皇,又目为南海圣人,谓不及十年当有符命,其人目光炯炯如岩下电。此病狂语,不值一笑。”(丁文江、赵丰田:《梁启超年谱长编》,8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所谓宣扬孔子思想,其实是宣扬康氏自己,神化孔子归根到底亦无非是神化自己。  康氏要建立的是与现代思想文化格格不入的思想文化专制制度,它不但不能祛愚扫暗,反而要扼杀生机、闭目塞聪。这是与历史行程背道而驰的。  再从实践的后果去看看这套理论吧。利用传统典籍资源,无非是寻求合法性的依据,减少阻力,或是寻求智慧启迪,弘扬民族原创精神。在康氏那里,后者失败了,前者又如何呢?  他宣布孔子是“托古改制的改革家”,儒家主要经典都是不可信的“伪经”,这等于把整个士阶层赖以安身立命的文化根基立即炸毁。反对改革者找到了最好的口实,攻击康氏离经叛道,是当代少正卯,要求连同康氏的其他正确主张立予禁毁。一般的守旧者也视若寇仇。而损害最大的是支持改革的中坚力量也因此心存芥蒂甚至“背盟”。  翁同龢作为光绪皇帝的老师和军机处大臣,是连结维新派与朝廷的重要枢纽。康氏《新学伪经考》给他留下的印象却是“真说经家一野狐也,惊诧不已”。(《翁文恭公日记》第33本,43页。)管学大臣孙家鼐“颇言变法”,曾面请康氏出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他也“上摺劾《孔子改制考》,并谓康某才气可用,以为宜如汉文之待贾生,老其才折其气而后大用之。”(《康南海自编年谱》,48页,中华书局1992年。)  地方大员中,维新不遗余力的湖南巡抚陈宝箴亦“奏荐我(康氏)而攻《改制考》”。湖广总督张之洞曾多方联络维新人士,强学会的活动和《时务报》都曾得到他强有力的支持,但张氏“不信孔子改制,频劝勿言此学”(《康南海自编年谱》,31页,中华书局1992年),并坚决反对康氏用孔子纪年,康氏不听,最终“以论学不合背盟”(同上,52页),从而使维新派失去了最具实力的支持者。  在民间,康氏的这些言行也导致本已薄弱的维新势力的分裂。章太炎与康氏门人相遇,“论及学派,辄如冰炭”。(汤志钧:《章太炎年谱长编》42页,中华书局1979年。)“章太炎不同意康有为‘倡言孔教’,康有为门徒竟至‘攘臂大哄’,章太炎愤而离开《时务报》”。(同上,43页。)此事发生在1897年上半年。  作为维新领袖的康有为与装扮成孔教教主的康有为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前者是宣扬先进思想的启蒙者,后者却把人们引向蒙昧。康氏是介于传统士绅与现代知识分子之间的过渡型人物,当他以当代孔教教主自居时,西方的耶教是他模仿的对象。可是,牢固的传统专制思想使之成了逾淮之枳,他和洪秀全殊途同归,都在模仿耶教中走向思想文化专制王国。  人们也许会感到奇怪:为什么康氏在维新中会两眼只盯着没有实权的皇上?为什么他会那么鲁莽灭裂?说到底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在他头脑中作怪。他不是现代政治家,没有想到改革最可靠的基础是民众的觉醒。按照传统文化的思维模式,只要皇上“乾纲独断”就能使全国面貌大变,妨碍皇上揽权的是慈禧,因此他就要密谋围捕。按照传统,他的位置是国师或“大傅”,是教育皇上和出谋画策的,于是,频频上书就成了他推进维新的主要手段。康有为的维新事业被落入传统思想文化窠臼的另一个康有为亲手葬送了。  建立现代文化教育制度  百年过去了,非常沉重的百年,慈禧母子、清帝国、康、梁……都已成了历史陈迹。戊戌维新给我们留下的最主要的教训是什么?历史悲剧的主要根源在僵化、封闭、缺乏自我更新机制的传统文化教育制度,那是阴阳两面的慈禧、自相矛盾的康有为以及层出不穷的阴谋、阳谋赖以存在的思想文化基础。因此,国家长治久安最可靠的保证之一是建立以开放、自由交流和与世界接轨为基本特征的现代文化教育制度,把中国人从中世纪的臣民提升为具有现代文明素质的公民。  不幸,中国人有健忘的习性。谁不相信,请细听一下思想文化领域的一些似是而非的流行话语。  “文明只有不同,而没有优劣之分。”对中国这样有悠久文明史的落后国家说来,这是可以满足民族虚荣心的非常中听的一句话。可是,文明除了民族性以外,有没有时代性呢?如果不承认16世纪以还中国已经落后于西方,从徐光启开始,特别是鸦片战争后百多年来,一批又一批志士仁人百折不挠学习西方文明不都成了庸人自扰了吗?承认一定历史时期不同国别的文明有优劣(先进落后)之分,指的是那时这些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文化有先进落后之差,而非人种上的优劣。承认落后,旨在改革和赶上。笼统说文明没有优劣之分,比慈禧之流高唱的“中华文明教化远非蛮夷可比”的高论自然略胜一筹,但其实质并无差别:在国家落后的年代,拒绝学习海外的先进文化。  反对“文化侵略”或“文化殖民”。近代中国列强侵略中国主要在军事、政治和经济领域进行,在文化领域则并非所有外国人在中国的活动和所有外来文化的进入都是侵略,两者在时间上的重合不过是中国传统文化体系自我封闭和实行闭关锁国政策的恶果。把文化交流与侵略混为一谈,正是晚清权贵和士绅鼓吹狭隘民族主义贻误社会转型和无知愚民的义和团情结产生的重要基础。在国家主权已有充分保障的今天提出反对文化“侵略”或“殖民”,这意味着什么?是反对那些充满暴力和色情的下流文化吗?这在西方也受到批评乃至法律管制,同时在我们自己的传统中也不乏这类货色,沉渣泛起,不能全怪洋人。是反对来自别国的价值观念吗?此事却颇为复杂。任何现代国家其公民的价值观必然是多元的,只能让公民在自由交流中自行选择,“反侵略”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至于学术领域只存在是非之分,而不管提出者的国籍,反“侵略”、“殖民”云云,不过是利用狭隘民族情绪哗众取宠的游戏。  “传统文化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窃以为这是一个颇具迷惑力的假问题,提出这个论断的背景是针对所谓“全盘西化”的危险,而这样的所谓“危险”不过是唐吉诃德想象中的敌人。任何非西方国家都不可能“全盘西化”,因为传统文化可以蜕变但不可能“全盘”消逝,除非有关民族“全盘”斩尽死绝。不管提倡者主观意图如何,这个论题的必然后果是构筑起某种文化封闭的堡垒。在全球一体化趋势日益强劲的年代,这种中体西用论的新变种有可能延误而不是加速现代化事业。  这样说不等于反对人们研究和运用中国文化,但是,也必须同时一视同仁地让人们自由研究和运用西方文化、不中不西文化及其他文化。应该让各种文化和平共处,自由交流,自由竞争,由公民自由选择,各适其适。就传统文化的所谓现代化而言,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去伪存真。  总结戊戌以来的历史经验,在思想文化领域只有一项是现代化事业绝对不可缺少的,这就是现代文化教育制度,其基础在健全的义务教育制和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核心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大学制度,还应有国内外都畅通无阻的信息传播和交流体系。有了这样的制度和体系,中国的文化和科学技术才能具备不断自我更新的机制,中国人才不会在全球一体化的信息时代被淘汰。这是根绝国民群体愚昧现象的保证,也是防止在社会管理阶层中再出现慈禧这样的阴阳怪物和康有为式的不新不旧的政治家的基础。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现代化离不开这个条件,更是不言而喻的。  第十三章 晚清官员贪污的特点与根源  官员贪污成风是导致晚清改革失败和清帝国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方面有关的史料很多,揭露官场黑幕更是晚清小说的一大热点。这个时期的贪污既是历来末代专制政权的痼疾,又是改革不完善带来的新问题。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分析的历史现象。  贪污受贿是晚清官场无所不在的风气  普遍性是晚清贪污活动的首要特点。古今中外都有贪污,但像晚清那样几乎无官不贪却是极为罕见的。  下层官吏的贪污中饱非常普遍。“州县杂款报销,尤不可究诘。有曾任直隶之涞水令者,言涞水每年收牛羊税,计共六百两,报销仅十三两,而藩司署费二十四两,道署二十两,州署十四两,余皆官所自得。又月领驿站费三百两,其由县给发,不过五十两,则每年获数千矣。”(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二册,516页,中华书局1981年。)此一个案极其平常,但真实地披露了省、道、州、县各级衙门官吏分肥的惯例(所谓“费”均归私囊),是具有普遍性的典型。  京官普遍受贿。京官多半不能直接取诸民众,他们认为取诸地方和下级官员是理所当然的。主要形式有三:  一是节庆送礼。寒暑变迁有“冰敬”、“炭敬”,平日送礼有“别敬”,婚丧喜庆有贺礼。送冰炭敬等这种不正当的行为已经成为清代官场的习惯,即使以清廉著称的官员也在所难免,至于中国社会传统的庆贺送礼则往往成了明目张胆的行贿。例如,1907年庆亲王奕劻寿诞,企盼升官的盛宣怀便“谨备日金币二万圆”致贺,山东巡抚杨士骧送了一万两,其他官员也分别送上厚礼。(《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42、5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而当时亲王年俸不过是一万两。  二是办事有“例费”。给皇帝上奏折要求批准办什么事,朝廷通常会交给主管部门讨论,这道“部议”关口对事情的成败影响甚大,因此有关人士通常都会送去“例费”,打通关节。此外,各种报销,大至一次战争的军费,小至某项工程费用,都要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否则就会横加挑剔,招来许多麻烦。“光绪甲午、乙未之中日战费,粮台报销费八万两。”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二册,516页。)官员的例费收入没有因国遭大难而稍减。  三是承办各种工程和采购的进项。“……宣宗(道光帝)天性俭朴,所御套裤当膝处穿……饬人补之,然内务府开销补价,凡用宁绸数十匹,共价四百金。……穆宗(同治帝)大婚,需用大柜四具,司员开价至六万金……颐和园工程已费至二千万金,知者以为实到工之款不及六百万金。”(文廷式:《闻尘偶记》,《文廷式集》,746页,中华书局1993年。)多种史料证明,采购或工程实际用款仅为报销额一二成者比比皆是。“凡京师大工程,必先派勘估大臣,勘估大臣必带随员,既勘估后,然后派承修大臣,承修大臣又派监督。其木厂由承修大臣指派,领价时,承修大臣得三成,监督得一成,勘估大臣得一成,其随员得半成,两大臣衙门之书吏合得一成,经手又得一成,实到木厂者只二成半。”“内务府经手尤不可信,到工者仅十之一,而奉内监者几至十之六七。”(《清稗类钞》第二册,516、517页。)这种腐败也延伸至后来的各种洋务新政中,成为反对者的口实:“外洋工料尤易浮冒,报价每至四五倍之多。粤东仿制三火小洋枪,民间购买每杆洋银二圆半,而官中报价则每杆银六两……故人谓机器局管事一年,终身享用不尽,虽言之太过,实属有因。此等制造既经刨扣工本,则工粗料薄,无当实用,可不问而知。”(刘锡鸿:《读郭廉使论时事书偶笔》,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一),2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  晚清贪污活动的又一显著特点是形成了以财求官、以官求财的恶性循环。在中国传统社会,民众上升的途径很窄,做官(实缺和虚衔)或取得有关的身分成为人们成功的主要标志。以官求财是社会认可的人生途径之一,不容许的仅是过分诛求。于是,除科举外,以财求官也成了其中一条管道:明的是捐纳,暗的则是行贿。从现有材料看,当时的行贿受贿大都是为了保官、求官,这反映了晚清仍是官员处于支配地位的传统社会,即使从西方传进来的新的经济成分亦依附于官府,企业家也对保官求官有很大兴趣。  求官通常用重贿。大臣保举是升官的重要途径,其中有些就是用重金求得的。例如,聂缉规被任命为上海道是曾国荃保举的,聂是曾的侄女婿,“然闻其求保之费亦一万金”(《文廷式集》,745页。)。早就在洋务企业和官场中充当要角的盛宣怀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和谋求高升为尚书,在巴结皇族政要上不惜花费巨资。他的遗档留下了难得的确凿记录:他的心腹向他报告,虽然摄政王载沣号称“极廉洁”,但其妻“八姑则专爱钻戒,两弟(其子载涛、载洵)则既爱财,又爱马……只要派一可靠之人进京运动,一拍即合……略费数文,转瞬仍可取回。”稍后,载洵果然上钩,主动向他索要四五万元(《清稗类钞》第二册,72、74、76页),他梦昧以求的尚书自然也没有落空。  制度缺陷是贪污成风的主要根源  晚清官员贪污成风的主要根源在于当时的社会制度特别是政府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框架仍是中世纪的宗法制农业社会,这类社会的分工相对地说比较简单,人们上升的资源基本上仍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被视为出身“正途”的科举直到1905年才废除,由于传统的巨大影响,即使在工商或其他领域事业有成的人士也以得到官衔作为正式进入上层社会的标志。现代工商企业的发展是这类社会赖以蜕变的基础,可是,它当时还在襁褓阶段,不但官办企业处处依赖政府,就是民间企业在1901年实行新政以前也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离开官府往往寸步难行,于是,垄断资源的官府便成了贪污滋长的温床。  制度的缺陷更集中地体现在政府机构的运作上。清帝国各级衙门的运作有繁多的法例和惯例,并有几个突出的特点:  第一,礼仪繁多。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观念之一,与此相适应,历代都把烦琐的礼仪视作安邦治国的大事,清代衙门的运作规则中很大一部分也属这一类。官僚们互相动用公帑请客、送礼、看戏等费用都是合乎“礼”的大开支。例如,1842年初原闽浙总督颜伯焘被革职后途经漳州回广东家乡,“随帅兵役、抬夫、家属、舆马仆从几三千名……酒席上下共用四百余桌”,搬运搜刮来的物资等历时十多天,“扛夫过境,每日总在六七百名”。招待费用全由当地官府负担,“实用去一万余金”,当地财政困难,只好虚报乡勇一千二百名的粮饷去填补。(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65—67页,中华书局。)已革官员过境尚且如此,在位者过往更可想而知。且这些交往通常都要馈赠厚礼,而诸如此类变相行贿受贿的公务是官场司空见惯的。  第二,制度不严密,甚至有重大的缺陷。以财政收支来说,直到灭亡前一年清政府才试行编制预算。政府的收支虽不能说没有法例可依,但有许多可以上下其手的漏洞,于是送礼和纳费(给有关官员私分的费用)便成了弥缝补苴所必需。  有清一代,军费一直是最大宗的支出,平常年份供养80多万八旗兵和绿营兵的费用已约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70%,战时支出更加惊人,军费报销成了贪污的渊薮。咸同之际,福建不是主要战场,但“军需款目,至一千数百万之外,部费即须十余万”。这为数不菲的部费固然是户部官员的美食,那一千多万支出也有颇多早已纳入地方官吏私囊。仅一位署理知州“开销募勇防堵数万,闻当日只雇勇一二百人”。(同上,278页。)  权倾一时的曾国藩、李鸿章也曾为军费报销中的“部费”困扰。镇压太平天国与捻军的军费报销时,户部书吏索价四十余万,他们仅愿出八万,最后他们上奏慈禧,得到“着照所请,该部知道”的朱批而不必交户部再核议,才按八万两的低价了结此桩公案。(《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二十六,35、36页;《曾国藩全集》家书二,1345页,岳麓书社1985年。)这些都是没有建立严谨的财务和报销制度的恶果。  这类制度缺陷更突出地表现在税收上。清帝国以“永不加赋”自诩,但各种附加往往超过正赋,加上官绅勾结,重负转嫁给贫户,与“依率计征”背道而驰。厘金制度建立后情况更加混乱,从厘卡的设立到厘捐的高低都无严格的标准,而洋货则可以免厘,这就为官商双方行贿受贿留下广阔的空间。  第三,薪俸制度不合理。光绪元年奉天将军上奏:“奉省贿赂公行已非一日。原情而论,出于贪墨者犹少,迫于穷困者实多。”如将军养廉原定二千两,因财政困难,层层扣减,“实数不过二百余金矣,借此从公,万难敷衍,不得已设为名目,取给下僚,陋规相沿,实一大弊。”(《皇朝续文献通考》卷七十三。)这一情况各地皆然。而陋规一旦成为定例,官吏可以从中渔利,要革除陋俗、建立健全的财政和薪俸制度便困难重重了。  改革中的无序状态  在中西文化激烈冲撞中,晚清社会已在一些方面起了引人注目的变化。洋务运动特别是最后十年的新政中,清政府在军事、经济、法律和教育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深远影响的改革,但这些改革的某种无序状态又带来新的贪污。  先看一个实例:1908年,在筹备立宪声中,盛宣怀与有关人士合谋给皇室送干股作为日后用途。盛氏在给袁世凯的信中写道:“前所面奏‘内府公股’一节,力筹厂矿以公济公之款,居然得有一百廿六万两。既难提出现款,莫如改作公股,并拟将自己创始股份十万两凑入报效,计可合约二百万元。虽于公家无足重轻,而华商公司可入公股,藉开风气,实于农工商大有裨益。惟‘皇室经费’名目,确是立宪以后之事,目下未便处落边际,故只说‘内府公股’而已。”(盛宣怀:《致袁宫保》,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初五日,《盛宣怀未刊信稿》,91—92页,中华书局1960年。)  这件事说明几个问题:一是朝廷和地方官员确实在为立宪作“预备”;二是他巴结最高领导者那些款项的来源大都是公款,实际是化公为私,但也不惜拿出一大笔已落入私囊的钱财;三是做这类事也没有忘记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如“于农工商大有裨益”之类。人们猜测,由于当时法制不健全,不少官员都收受“干股”,但笔者尚未看到其他确凿的史料,只好存疑。  甚至在历史转折的重要关头,贿赂也成了工具之一。摄政王之孙(载涛的儿子)写道:“我记得在民国初年,庆亲王奕劻死后,他的三个儿子载振、载 、载抡请我父亲给他们分家,载 因嫌分给他们的现款太少,就对我父亲说:‘辛亥前各方面所送的金银珠宝就不用提了,光是辛亥革命时因为隆裕太后迟迟不发表《逊位诏书》,袁世凯为了恫吓她迅速发布,就向祖父(原文如此——引者)和总管张兰德(即小德张)每人报效了三百万两银子,怎么才分配这么一点呢?’”(溥佳:《清宫回忆》,《晚清宫廷生活见闻》,23页,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这六百万两白银成了清帝国与民国更替的社会成本。  亨廷顿认为,在一定条件下“腐化是握有新资源的新集团的崛起和这些集团为使自己在政治领域内产生影响所做的努力的产物”。(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56页,三联书店1988年。)盛宣怀和袁世凯的作为为这个论断提供了新的例证。此外,在厘金的盘剥下,清末的民间工商业仍能以较高速度增长,贿买有关官员从而减轻了盘剥程度也是其中因素之一。外国商人和李鸿章等人曾出巨资安装发电设备供宫内照明,铺铁轨开小火车给慈禧等人玩耍,这类礼物让此辈开了眼界,对有关事业的发展起了良好作用。  专制主义的必然恶果  晚清官员贪泉泛滥最根本的原因在专制制度本身。当上司可以决定下级官员的命运,特别是大小官员和士绅的荣辱乃至生死都取决于皇帝和慈禧那样的“圣母皇太后”的时候,各种对这些统治者及其周边人物表示忠诚的行动是绝对无法遏制的。物质上的送礼进贡(各种行贿受贿活动)不过是显示忠心的方式之一。  慈禧搜刮了不少私产,这是她生前已广为人知的传闻。甲午战争期间张骞给翁同龢的密信就谈到:“外间传闻禧圣尚有储款二千万,若果有之,似亦可请。”(《张謇致翁同龢密信》二(甲午六月六日),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六),446页,中华书局1993年。)梦想请她将此拨充军费。尽管目前无法确切计算她搜刮了多少,但可以确定她通过种种途径确实收受了不少财物。不妨看一个小例子:“世中堂(世续)于正贡之外加贡,颇得慈欢……写了一万零星银票,约数百张,用黄封封呈。奏云:‘此乃奴才代爷预备零赏之需。’……以万乘而重万两,殊出意外。”(《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19页。)在专制制度下,“正贡”是必须遵守的制度,1894年(甲午)正值慈禧60大寿,臣子们为讨好这位专制君主煞费苦心,在他们心目中强敌入侵、山河破碎不及讨主子欢心来得重要。“加贡”却要察颜观色,更见机心。慈禧收受世续的万两银子表明她细大不捐,而“颇得慈欢”的世续不久就擢升为大学士和军机大臣了。  同时,在这样的制度下不但主子受贿,专制统治者身边的近臣和奴才也要按惯例分润。如果不给他们约一成的手续费,贡品是不可能顺利送达主子的。  此外,在这样的制度下,各级官员都是他们管辖范围的专制统治者。对上要层层供奉(冰炭敬等),权力所达之处则任意动用公帑。贡品固然用公帑,私人送礼行贿亦不例外。为了巴结慈禧之下最有权势的人物——庆亲王奕劻,袁世凯将他一家的一切费用全都包下,用的就是北洋的公帑。(载涛:《载澧与袁世凯的矛盾》,《晚清宫廷生活见闻》,82页。)就是以清廉自诩的曾国藩、张之洞等人的进贡和给有关官员送礼,用的也是公款。  历来的统治者都说要反贪污,但在专制制度下往往成效不彰,处在衰败时期的清帝国更是如此。原因是:第一,有些行贿受贿活动已成为官场习惯,人人如此,法理和是非界限已经模糊。第二,担负反贪重任的监察系统同样没有逃脱腐化的命运:“近日言官卖摺之风甚伙。……大抵皆以贿陈奏者也。……明朝言官多争意气,今朝言官多因贿赂,可耻之甚!”(文廷式:《芸阁偶记》,《文廷式集》,767页。)他们也会揭露若干黑幕,但很难求得公正、彻底,且很可能是以黑反黑。第三,没有独立的司法和监察系统,它们都不过是行政系统的附属物,最后的裁决权掌握在专政政权的最高统治层特别是皇帝、皇太后手中,当他们本身不干净时,要真正反贪无异缘木求鱼。第四,社会生活没有民主化,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现代公民意识没有形成,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独立的新闻舆论监督。一些报馆是官办或接受官方津贴的,缺少现代报刊的独立品格。  总之,晚清贪风的无法遏止,无非宣告专制政权依靠自我监察力量不可能真正纠正自身的弊端。只有实现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建立强大的权力制约体系,才能净化政府机构。——这就是研究晚清贪污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第十四章 清末新政与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  20世纪中国的开端,是以义和团事件和八国联军等奇耻大辱过后的清末新政为标记的。近年,越来越多中国大陆的史家冲破意识形态束缚,走上冷静、客观从学术角度研究这一重大事件之路,写出了一批高水平的专著。他们分别确认:“这次新政是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等各方面较大程度改革旧的封建体制,推行新的资本主义制度……是一次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朱英:《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第259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武汉。)“单纯的封建专制制度已不存在,民主政治及有关法律有些在试行,有些在准备和确立之中,整个政治制度正在向资本主义近代化演变迈进。”(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第574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北京。)  清末新政(1901-1911)是中国社会变革的非常可贵的开端,最值得重视的是它提供了一个东方传统中世纪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典型。无论其成就或失败,都蕴藏着足以启迪后人的东西。  最大成就是经济自由  窃以为清末新政最大的成就是经济自由。这样说的不言而喻的前提,是传统或中世纪中国没有现代意义的自由。  中国人获取自由是由经济领域开始的。就传统经济领域而言,中国人当然可以经营农业、商业和手工业,可是有个障碍迎面而来:财产所有权的限制。《大清律》承袭传统,明确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八十。”理由是:“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私财,礼也。居丧则兄弟犹侍乎亲也,若遂别立户籍,分异财产,均为不孝,故有杖一百、八十之罪。仍令合籍共财。”(沈之奇:《大清律辑注》第215页,法律出版社2000年北京。)这是严重压抑经营积极性的规定。  更为严重的是清政府为新经济的发展设置了种种障碍,突出的表现是办新式工商、交通和金融事业一律实行批准制,往往相应设置垄断特权,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  例如,19世纪国际贸易的主导商品是纺织品,它和鸦片是19世纪中国外贸入超的主要因素。为与外商争利,70年代开始朝野有关人士就着手筹办纺织厂。1890年上海机器织布局开车生产,这是中国人自己办的第一个棉纺织厂,从1876年李鸿章批准筹办起算,几经折腾,整整历时14年。1880年,为办这么一个厂,李鸿章特地上奏并经皇帝批准给予该局十年专利,“十年之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李鸿章:《试办织布局摺》,《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43。)1888年张之洞在广东筹设织布官局,不得不致电李鸿章协商:“阅《申报》载,上海布局经尊处奏准‘十年之内,不准另行设局’,是否专指上海而言?粤设官局本与商局有别,且进口布多消旺,断非沪局所能遍给,粤给粤用,犹恐不给,当不至侵沪局之利。望速电复。”(张之洞:《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张文襄公全集》卷131。)李鸿章的答复是:“粤设官局,距沪较远,似无妨。”(《李中堂来电》,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四日,同上。)照“不准另行设局”的规定,双方的说辞都经不起推敲。李鸿章和张之洞是当时权势最大的两位总督,在人治社会官场文化的氛围中,矛盾顺利化解了。  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其他人办企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郭嵩焘是大清帝国第一位驻外使节,二品大员,黯然回国退休后,他在给李鸿章的信中说到这么一件事:“轮船之为便利,天下所共知也。愚劣如湘人,亦习焉而知其利。是以十年以前,阻难在士绅;十年以来,阻难专在官。凡三次呈请……独不准百姓置造。”第三次是郭嵩焘出面筹办的,已筹集资本两万余,这个航运公司还是办不成!(《致李傅相》,《郭嵩焘诗文集》第240-241页,岳麓书社1984年长沙。)  这两个例子带有普遍性。说到底这是制度问题:传统中国没有经济自由,因此各行各业要办点当时的新经济,无不碰到官方批准这一难关。  这个障碍是怎样打破的?1895年7月19日清政府发了一道上谕:“迭据中外臣工条陈时务……如修铁路、铸钞币、造机器、开各矿、折南漕、减兵额、创邮政、练陆军、整海军、立学堂,大约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此应及时举办。”(《光绪朝东华录》总3631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以这一圣旨为标志,清政府的经济政策从压制私人资本即剥夺国民的经济活动自由,转变为“恤工惠商”即力求保护和扶植私人资本。阻力和困难仍然不少,但大体是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  如果从1865年辩论要不要学西方借法自强算起,清政府内部整整争论了30年才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更主要的是鸦片战争以来历经6次内外战争,特别是甲午战争失败,内外交困,迫使清政府的经济政策不能不作出重大调整。用当时一篇得到朝廷首肯并转发而流传甚广的奏章的话来说是:“今日即孔孟复生,舍富强外亦无治国之道,而舍仿行西法一途,更无致富强之术。”(胡燏棻:《条陈变法自强事宜》,《光绪政要》卷二十一,页十五。)换句话说,生死存亡迫使这个专制政府不能不放松控制,让老百姓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自由。不过,这一权利的法制化是1904年初接连颁布《奏定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后的事,其中规定“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公司律》第二条,《中国近代法制史资料选编》第一分册第128页,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1980年北京。)与国际惯例一样,办企业仅须登记注册即可。  与此同时,现代财产所有权亦相应逐步确立。《大清民事刑事诉讼法》在“判案后查封产物”一节中规定:“凡封票纸查封被告本人之产物,如产物系一家之公物,则封本人名下应得之一分,他人之分不得株连。”“凡左列各项不在查封备抵之列:一,本人妻所有之物。二,本人父母兄弟姐妹及各戚属家人之物。三,本人子孙所自得之物。”(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54,刑13,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版第9996页。)这表明财产所有权已从家庭甚至家族所有转变为以个人为本位。尽管这一规定要不仅在打官司时管用并要成为全社会的习惯仍须假以时日,但这些法律条文的出现就意味着主流文化开始承认个人财产权的正当性。  这一变革的影响极其深远。首要的是为经济发展奠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制度。良好的制度是人才迅速成长和资金积聚的强大推动器;反之,则资金消散、人才流失。从1901至民国建立,有很多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如强势和享有特权的外国资本,厘金和其他苛捐杂税,由于政治制度改革滞后带来的政府官员腐败,日俄战争及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不安和动荡,等等,但民族经济仍有不俗的表现:1895—1913年间,民族资本工业发展速度年均15%,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列强无暇东顾期间的发展速度还略高一点。(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第679、858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北京。)其他经济事业发展也比较顺畅,主要的一条是政府不再愚蠢地坚持以官办或官督商办的垄断经济为路向,扶植和奖励私人资本,建立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加上工资和原料低廉,市场广阔,这些有利因素足以抵消其他制度性缺陷带来的不利因素(如贪污腐败和政府效率奇低等)的影响。  这一制度因素的影响一直延伸到民国。从民国初年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其间战火连绵、社会动荡不安,但总的说来经济仍持续以较高速度发展。1912-1936年间,尽管有几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特别是1929年开始的经济大危机中,中国工业年均仍增长9.2%,1912-1920年更高达13.8%(白吉尔著、张富强等译:《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1911-1937)》第8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其原因是北洋军阀政府继承新政的经济自由制度,且有所完善。1927年国民党取得全国政权后,虽然开始扶植官僚资本,但尚不足垄断国民经济。  更值得重视的是经济自由对人的解放的重要意义。在所译之书论及西方有经济自由“乃至民生安业之事,大抵任民自为,而不过问”之际,严复感慨系之地写道:“读此,则知东西立国之相异,而国民资格亦由是而大不同也。盖西国之王者,其事专于作君而已;而中国帝王,作君而外兼以作师,且其社会固宗法之社会也,故又曰元后作民父母……下至守宰,皆以其身兼天地君亲师之众责……卒之君上之责任无穷,而民之能事,无由以发达……而其于国也,无尺寸之治柄,无丝毫应有必不可夺之权利”。(严复:《社会通诠》按语,《严复集》第4册第928-929页,中华书局1986年北京。)没有经济自由,只能事事仰承官府旨意,公民权利就失去了基础。在新文化运动中陈独秀也一再重申“以独立之生计,成独立之人格”(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的极端重要性。  不过,由于中国传统观念中把公私之分视同善恶之别,加上屡仆屡起的启蒙运动远未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经济自由的极端重要性没有被广大知识分子深刻认识,这就为日后的反复留下了祸根。  欧美社会矛盾尖锐化催生了程度不等形式各异的公有化思潮,中国作为后发展国家,经济自由从确立之日起就一再受到西方非主流思潮的冲击。一些敏感的中国知识分子或政治家鉴于西方贫富差距过大的恶果,认同某些西方非主流思潮,主张用公有经济全部或部分取代私人的经济所有权。通观20世纪,挑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马克思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无政府主义也厕身其中,但影响极小。)按其实际效果,民生主义是官僚资本主义的垫脚石,1949年以后的马克思主义实践有目共睹,而社会民主主义则成了引导知识分子走向马克思主义的中介。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是由一些自由主义者鼓吹的。一个突出的典型是张东荪,30年代他认为苏联以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与自由、民主是绝对不相容的,到40年代却认为“马克思主义与民主主义是一件事”,“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是向着同一的方向前进”。与此同时,他认为以苏联为榜样放弃部分自由、首先是放弃经济自由、以计划经济取而代之是完全正确的:“苏联还有一点最是为一切产业落后国家所应取法的,那就是对外贸易完全由国家办理……国家统办对外贸易是计划经济的前提,或柱石。此点办不到,一切必归无效。”“尚有一点亦足以后进的农业国家所取法,那就是所谓集合农场。”(张东荪:《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第25、61、63页,观察社1948年11月四版上海。)他把自己的主张归结为建立“计划的社会”。他说:“须知在经济方面要有计划,则势必连带到其他方面,如政治方面,教育方面等等……必须把全社会亦成为有计划性的……只能有计划以内的自由与计划以内的平等,而断不容有超计划的自由与超计划的平等。……凡自由之足以妨害生产的提高,凡平等之足以使生产降低,则都应该在限制之列。”在他看来,放弃了政治与经济方面的“绝对自由”,“我们还是不能不要绝对的自由。这个绝对的自由应该在文化与思想方面。”(张东荪:《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与文化上的自由主义》,《观察》第4卷第1期。)  其实,严格地说,无论在哪一领域都不可能有绝对自由,除了少数极端流派,也没有什么人追求绝对自由。不过,失去经济自由,政治、文化、思想等领域的自由也就失去了最重要的基础。所谓“计划以内的自由”,变成政府自由地“计划”给你什么,公民则必须绝对接受。  张东荪的这些观点不是个别人的迷误,在那时颇带普遍性。当时苏联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力之一,国威、军威令贫弱中国的知识分子十分景仰,再加上严密封闭的苏联社会的真实情况不易了解,一些人刻意散布它已改变了肆意镇压公民和剥夺民主、自由的错误,社会主义与民主主义合流的幻象油然而生。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这些知识分子的知识结构,他们大多是人文学者,对经济学、政治学所知不深,但又肩负着说古论今、指点江山的重任,于是,当哈耶克、波普尔根据苏联计划经济及其他资料大声警告这是“通往奴役之路”时,中国的一些自由知识分子面对同一现象却认为是救国救民之路。张东荪自己和知识阶层乃至整个国家后来吞下适得其反的恶果,昭示清末新政肇始的经济自由的极端重要性。  时至今日,知识阶层有些人似乎仍未正视这个历史教训。一听到“经济自由”的呼声,他们立即说:这是争取洗钱的自由!是为特权阶层争自由!看来,他们可能不太理解现代经济必不可少的两翼:自由空间与相应的法治,而这两翼又担负着不同的任务。不能因为要对付洗钱,法治应该大大加强,就认为经济自由亦可不要。同清末民初一样,说这些话的大体上也是一些人文学者,特别是研究文学的学人。他们有两个很煽情的口号:一是哪个资本是干净的?据说,联想、方正等高科技企业上市,有数以百计的有关人士成了百万乃至千万富翁。在他们眼中,这些人拥有的资本(股票)是不是每个毛孔都充满血污?二是两极分化,5%-10%的少数人富可敌国,占有大部分财富。市场经济诚然有很多毛病,贫富不均就是其中之一。它不过是人类迄今建立的最不坏的经济制度而已。但应明确指出:1,5%-10%的人手中的钱很大部分不是他们个人的消费资金,而是社会资本。差别在于这些资金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还是由企业家运作对社会更为有利(成本更低)?2,市场经济带来的是中产阶级日益强大(中间大,两头小)、社会主义者梦寐以求的三大差别(体力与脑力劳动、工农、城乡)日趋消灭的社会。3,计划经济是平均分配贫困,在有充分的经济自由而法治健全的社会,却能够建立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弱势群体得到必要的保障。  现代社会运作架构的建立  全面地看,清末新政的历史功绩可以概括为现代社会运作架构开始建立。除体现上述经济自由的市场经济体系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正在建立。  清帝国原来实行的是三权合一的专制体制。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司法独立,并且法律必须与国际接轨。现代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国际性的,不按照国际标准逐步建立符合要求的法律和司法体系,经济就无法正常运作,再加上洋人动辄以大清帝国的法律和司法不人道、忽视人权为治外法权存在的理由,成了朝野人士一大心病。要维护司法主权,废除治外法权,也不能不改革法律体系,建立现代的独立的司法制度。  1901年1月,清廷下诏变法。翌年5月13日,一道“上谕”下达:“现在通商交涉,事益繁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光绪朝东华录》总4864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中国法律现代化由此起步,几经反复,直至20世纪终结尚未完成。不过,基本架构已在晚清新政时期奠定。  1903年起,《奖励公司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官考试细则》、《集会结社律》等等先后出台。影响最为深远的是三个总结性的大法:《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虽因辛亥革命爆发,《民律》已来不及审议颁布施行,但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政府无不继承这三个大法。  辛亥革命爆发,民国取代了清帝国。出乎人们预料,《大清新刑律》等一系列法律没有随清帝国的灭亡而被束之高阁,临时政府一成立,司法部长伍廷芳立即向孙大总统报告:“本部现拟就前清制定之民律草案、第一次刑律草案、刑事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商律、破产律、违警律中,除第一次刑律草案关于帝室之罪全章及关于内乱罪之死刑碍难适用外,余皆由民国政府声明继续有效。”孙文同意并咨请参议院核准这个建议。(孙文:《咨参议院请核议暂行法律文》,《孙中山全集》第二卷276页,中华书局1982年。)参议院批准了这个建议,于是,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便在3月10日发布命令:“现在民国法律未经议定颁布,所有从前施行之法律及新刑律,除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应失效力外,余均暂行援用,以资遵守。”(参阅张国福:《中华民国法制简史》,144—14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清帝国的基本法律略加删改后继续为新政权服务。  孙文、袁世凯政府各自的司法部长伍廷芳和王宠惠都是受过严格的西方法学教育的法学专家,他们却一致肯定清末制定的法律,而且他们的认识是被当时的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的。在革命热情洋溢的临时参议会批准伍廷芳的建议以前,各省早已纷纷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武昌起义,“各省光复,各省知旧刑律不能再用,江苏省议会首先就资政院法典股之修正案(即《大清新刑律》——引者),去其与共和国体抵触各条外,即用为暂行刑律。湘浙各省陆续仿之。”(阙庵:《十年来中国政治通览·司法篇》,《东方杂志》9卷7号,1913年1月。)以如此广泛的共识为基础,沿用清末新法律一事没有受到值得一提的挑战。  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建立,特别是1927年成为全国政权后,中国法治进程因国民党在包括立法、司法在内的各领域全面推行“党化”而逆转。但国民政府的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文本仍大体承袭了清末新政的成果,他们的专制统治是通过另外两条途径达到的:一是另外制定法例(例如,《训政时期约法》、《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等等),把现代公民应有的自由化为乌有;二是建立以民为敌的机关,严格管制公民的言行。军统、中统和国民党中宣部及各级党委宣传部是其中最臭名昭彰的。他们开创了执政党直接检查和钳制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体制,冀图以一党的主义“齐一国民思想”。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和后来的解放区也沿用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办案,直至1949年2月中共中央下令“蔑视和批判”西方“反人民的法律和废止国民党《六法全书》”,再历经50年代初的“司法改革”,历史出现了30年的断裂。  可是,近20年,立法、司法又开始悄悄地回归清末新政开创的新传统。(参阅拙著:《刑法与20世纪中国文化的变迁》,《中国现代思想散论》,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这个新传统无非是接受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以法律来说,是在日本学者帮助下,继承《罗马法》、《拿破仑法典》等大陆法系传统制定了这些新法,确立了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可是,大陆法系的缺陷——对个人自由的保障远不如英美普通法系彻底,加上经过日本这个东方专制主义残留甚多的国家为中介传到中国,又使20世纪的中国人吃尽苦头。新政时期所定有关公民自由权的法律,总是在列举个人自由后加上一个后缀:“非依法不得限制之”,从而为专制统治者打着“依法治国”的招牌剥夺公民自由大开方便之门。辛亥革命后制定的《临时约法》也沿袭了这一错误,知识阶层中不少人在革命高潮中也欣然接受,这又与中国传统文化把公私混同于善恶、为公可以侵私的观念密不可分。  辛亥革命前后,只有章士钊等极少数人察觉这是后患无穷的重大失误。清政府从1906年颁布《报章应守规则》开始,便利用恶法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1910年12月,它居然利用资政院把原有的《大清报律》修订为《钦定报律》,由皇帝颁布实行。章士钊尖锐指出政府此举侵犯了公民的私权,假如政府或某个公民认为有哪些言论违法,可以诉诸法院,依照民法、刑法和正常法律程序解决,根本不需要什么报律。制定报律,并把书报送检列入其中,“则政府刻刻假定国民之违法,是直狗马国民也!是直盗贼国民也……如此,则人权之危险不可思议”(章士钊:《言论自由与报律》,《章士钊全集》第一卷第459-460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真正第一流的法治国不会有此等报律或新闻出版法,这是盲目学日本的恶果。他还批评资政院议员通过此项法律十分有负于国民。  1912年3月11日临时参议院通过并公布了《临时约法》,第二天,章士钊立即撰文揭露它没有解决公民自由的保障问题:“《约法》曰:‘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倘有人不依法律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则如之何?以此质之《约法》,《约法》不能答也。”他指出这是许多成文宪法的共同缺陷,应该吸取英美法系的优长予于补救:“然人欲滥用其权,中外一致,于是英人之保障自由厥有一法。其法为何?则无论何时,有违法侵害人身之事件发生,无论何人(或本人或其友)皆得向相当之法廷呈请出廷状(Writ of Habeas Corpus,现译人身保护令——引者),法廷不得不诺,不诺,则与以相当之罚是也。出廷状者乃法廷所发之命令状,命令侵害者于一定期限内率被害者出廷,陈述理由,并受审判也。英人有此一制而个人自由全受其庇荫……兹制者,诚宪法之科律也,吾当亟采之。”(章士钊:《临时约法与人民自由权》,同上第85、86页。)不幸,章氏的呼吁始终未被历届政府采纳,成了向21世纪中国移交的重大问题之一。  2.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  清末新政又一影响极其深远的改革是废除科举,建立新的教育体系。这一改革有三个特点:  一是逐步替代。1901年清政府已着手改革科举,除立即废除武科外,下令从明年开始文科乡试、会试均试策论,不准用八股程式。与此同时,命选派人员出国游学,重开京师大学堂,将原有的书院分别改设为大、中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以期逐步取代旧教育系统。1902年制定了新的学制,翌年又加以修订,尽管有种种不足,仍不失为建立新教育体系的蓝图。这些措施促进了新式学堂发展,实际已将年轻一代的教育逐步转移到新的轨道上。废除科举,水到渠成。  二是当机立断。1904年,清政府决定用逐科(三年一科)削减名额的办法,十年内完成新旧教育的交替。1905年9月,袁世凯、张之洞联名上奏:“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民间更相率观望。”(《皇朝续文献通考》卷87,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本,考8455页。)要求立即废除科举。清政府批准了这个建议,一举解决了这一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  三是注意新旧衔接。废除一个沿用了一千多年关乎整个知识阶层的制度,一旦作出决定,倒出乎意料地顺利。除新教育已逐步生长外,还有三个重要措施:1906年颁布《举贡生员出路章程》六条,广开门路,原有举贡生员尽量安排,稳定了数以万计的很难再进学堂的那部分士人。1905年开始,每年一次举行游学毕业生考试,合格者分别“赏给”进士、举人。新学堂毕业生也得到相应的荣衔。这些措施解决了新旧教育的衔接问题。改革过程非常平稳,没有什么震动。  科举是选拔官员的制度。在前现代社会,知识阶层出路很窄,科举成了士子上升的主要通道。进入现代社会,这个制度的优长已为公务员考试制度所继承,即使由于后来政权频繁易手,这一考试很不正常,中国向工商社会转型带给知识阶层的机会也远非20世纪以前所可比拟。时至19世纪,文科举每科近20万考生争夺1439名左右的举人名额,而中举后亦仅有1/3能得到一官半职。进士虽一般都能当官,但每科名额只有区区300名左右(张仲礼:《中国绅士》第169、123、158-161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仅与当时为了推广新式教育而办的速成师范、为改革官制兴办速成政法相比数量已有天渊之别。问题在改革不够彻底,而不是忽视了传统。大学独立,思想自由,这是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灵魂,却根本没有进入改革者的视野。海内外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改革瓦解了原有的凝聚力,是日后纷争的根源。其实,当时清政府为了培育和维护祖传的“凝聚力”,软硬兼施,可没有少花力气:读经占课堂教学总时数高达25%-40%(袁征:《中华文化通志·学校志》第254、2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不准接触异端邪说、不准干政等禁令频颁,封报、抓人亦时有所闻。无奈历史进程要的已是以自由、民主为基础的制度凝聚,而统治者仍乞灵于思想管制和镇压。后来的曲折另有原因,不能归罪于改革。  3.民主政制的开端。  1905年,清政府派员出国考察政治,设立考察政治馆(1907年易名宪政编查馆),并于11月谕政务处筹定宪法大纲,启动了政治体制改革向宪政前进的进程;1906年9月正式宣布预备立宪;1907年9月下令设资政院,10月命各省速设咨议局;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第一次会议开幕;1910年10月举行资政院会议。——这些都是中国民主政治不可忘记的事件。  19世纪30年代,议院、三权分立、公民自由这些观念随着传教士闯入中国(参阅拙作:《自由:观念、法律与制度审视——新文化运动再研究》,《东方文化》2000年第一期,广州),历经被国人视为海外奇谈、异端邪说等阶段,整整费时70年终于为主流文化所认同。这是一个非同小可的文化变革,其背后是一批睁眼看世界的先驱含辛茹苦默默耕耘,特别是戊戌前后第一次启蒙运动的成果。史家们早就指出,那些政治考察报告、要求立宪的奏章、变法的建议乃至各种章程、法律,大都是包括梁启超在内的流亡者或留学生捉刀代笔或由外国学者和留学归来的学人直接参与制定的,好些大臣以《新民丛报》等启蒙报刊为写作奏章的依据更是公开的秘密。以留学归来人员为骨干包括本国学堂毕业生组成的新知识阶层形成,他们纷纷被各种新政机关所吸收,推动着官场文化更新。  推行新政、预备立宪和改革官制又反过来推动新文化广泛传播。士子东渡日本进速成政法、速成师范成风,士绅进国内仕学馆的也比比皆是。而办法政学堂,由官方翻译、出版各种宪政和法律书籍,宣传选举的必要和办法,如此等等实际上成为批判专制、提倡民主的教育。  例如,广州《时敏报》不是什么革命报刊,1904年11月它发表文章说:“近今评论家有曰:中国之专制一日不变,则革命之风潮一日不息。旨哉,言乎!……吾闻是言,为之更进一解曰:中国之专制不变,则新政不能大行。然则中国而不欲兴则已,中国而果欲兴耶,舍立宪法其曷以哉?”(《立宪法议》,《东方杂志》第1卷第12期第166页,转载自光绪三十年十月初六日《时敏报》。)  而在官方文件中,资政院、咨议局都是实行议会民主的过渡机构。不妨看一段有典型意义的得到“钦准”的奏章:  “光绪三十三年八月十三日钦奉懿旨,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上下议院院实为行政之本。中国上下议院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窃维立宪国之有议院,所以代表民情,其议员多由人民公举,凡立法及预算、决算必经议院协赞,方足启国人信服之心。《大学》云: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孟子》云:所欲与聚,所恶勿施。又云: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皆此理也。昔先哲王致万民于外朝,而询国危国迁,实开各国议会之先声。”(《资政院等奏拟订资政院院章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627页,中华书局1979年北京。)  这段话所以值得重视,一是以慈禧为首的统治阶层公开认同现代民主制度,且是各种官方文件的共同语调,标志着新政时期主流文化的重大转向。这个变动虽然有待巩固、扩大和发展,但已清楚表明上一世纪的启蒙已收到实效。文化更新是永恒的,而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文化更新,是以17世纪以降的现代文明成果取代各国中世纪意识形态的历史过程,即通常说的启蒙,却是任何国家无法回避的历史任务。新政值得赞扬之处,正是体现着这一历史过程的进展。二是中国士绅早已找到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的结合点。在那些翰林、进士等“正途”出身的官僚所拟圣旨、奏章等官方文件中,现代民主之类皆是祖训,不必大惊小怪。康、梁等人也是运用这一手法的好手。朝野上下,此唱彼和,在这一方面并无分歧。这又一次证明,至今仍有学人把民主在中国的坎坷归罪忽视传统,并不符合历史实际。  大清帝国皇族当然想以立宪换取万世一系,江山永固。可是,政治是利益和力量较量后的妥协,由不得人们为所欲为。任何改革措施,其后果并不是设计者可以完全控制的。清政府设立资政院、咨议局,要的是驯服的咨询机构,可是孽种诞生就自行滋长,研究当时会议文献的论著已充分说明,它们履行民主和监督功能绝非后来的橡皮图章所可比拟。1909年10月14日各省咨议局开第一次会议,11月18日便分别派出代表在上海开会,商议请愿开国会。后来更组成联合会,一直领导着国会请愿运动,成为监督和推动政府前进的不可忽视的力量。议员们还公开提出组织政党、实行政党政治问题。在1909年11月30日举行的广东咨议局第一期会议第14次议事会上,议员陈炯明提出:“本局各议员闭会后,应就各地方提倡建议协会及设法组织政党,为本局之后盾。”结论是:“将政党二字改为补助机关,亦经多数赞成办理。”(《广东省咨议局第一期会议速记录》第98-99页,宣统二年三月广东法政学堂活版。)1910年1月,21省的速开国会请愿代表团在京组成“速开国会同志会”,他们发出的公开信呼吁:各地各社会团体和“硕德名彦”“或分电政府,或呈恳当道,奏达舆情,以民气民力所蓄积者和平竞进,齐发以向政府。有此纪律之团体,在此时既为国人之后援,在他日即为政党之先河。”(《国会请愿代表团为告知第一次请愿情形致苏商会函》,《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第1258-1259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后来,有的议员果真成了有关政党的骨干。  中国要实行政党政治不是这些议员首倡的。1905年开始,梁启超冀图推动清帝国走上君主立宪之路,组织政党成了题中应有之义。1906年开始,“预备立宪宜先组织政党”(《申报》1906年9月7日)的呼声此起彼伏。1907年10月以梁氏为领袖的政闻社成立,尽管不到一年就被清政府解散,却在中国政党史上留下重要的一页。他们认为,现代政治就是政党政治。政闻社的名义领袖“总务员”马相伯在其就职演说中指出:“政党政治者,现世人类中最良之政治也。夫政治果有更良于此者乎?曰,理想上容或有之,而事实上则未之闻……人类既不完全,故政治无绝对之美。既无绝对之美,而求其比较,则舍政党政治无以尚也。”(马相伯:《政党之必要及其责任》,《马相伯集》第72-73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上海。)而所谓政党政治就是两党或多党政治:“道有阴有阳,数有正有负。吾是吾所是,而不能谓人之尽非。此国家所以能容两政党以上之对立也。故吾侪忠于本党,而不嫉视他党,可以为光明正大之辩难,而不可以为阴险卑劣之妨害。”(同上第76页。)这些都显示了对现代政党政治的深刻了解。  1909-1910年间议员们对政党政治的呼唤是体制内的政治家对先驱的回应,亦是观念更新成果的记录。到了“1911年上半年,政学会、宪政实进会、辛亥俱乐部、宪友会相继成立,中国的第一批合法政党出现。”(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第429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北京。)这些变化当然不是单纯的观念更新的成果,关键在社会变了,力量对比变了,满汉权贵不得不变。  以公民的自由权来说,清政府不但于1906年炮制《报章应守规则》规定“不得妄议朝政”(《报章应守规则》,刘哲民编:《近现代出版新闻法规汇编》第30页,学林出版社1992年上海),还在翌年所定《大清报律》中变本加厉,规定报刊均需在发行前送审,且“不得揭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大清报律》,同上第31-32页)等等,开创20世纪中国以法律明文禁制言论自由的先河。直至1907年12月,清政府仍然严厉谴责“近岁各省绅商士庶……遇有内外政事,辄藉口立宪,相率干预,一唱百和,肆意簧鼓”,声言“维各国君主立宪政体,率皆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其开设议院专为采取舆论……固非人人皆得言事,亦非事事皆可参预”,下令要“将关于政事结社条规,斟酌中外,妥拟限制,迅速奏请颁行”。(《光绪朝东华录》总5806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这个“上谕”不但表达了限制公民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态度,也再一次表明其立宪初衷是在不得不作出一些让步的同时力求维护大权独揽体制。  可是,这立即遭到一些大臣的反对。两个多月后,宪政编查馆、民政部会奏《结社集会律》,婉转地否定了这个不合时宜的“上谕”,明确指出“窃维结社集会,种类甚伙,除秘密结社潜谋不法者应行严禁外,其讨论政学、研究事理、联合群策以成一体者,虽用意不同、所务各异,而但令宗旨无背于治安,即法令可不加以禁遏。其在欧西立宪各国……故自学术、艺事、宗教、实业、公益、善举,推而至于政治,无不可以稽合众长,研求至理。经久设立,则为结社。临时讲演,则为集会”,还说“中国古昔……周末百家竞胜,各聚朋徒……隐与结社无殊。其后寓论证于讲学”。(同上,总第5859-5860页。)力陈包括政治结社和集会在内的集会结社之必要并使之合法化,虽对政治集会和结社仍采取批准制,并严格限制规模(政治结社不超过100人,集会不超过300人),其他集会、结社则实行登记制,大大拓宽了自由度。这些大臣所以敢于提出这些意见,主要原因一是中国人公开和秘密组织的社团已在海内外星罗棋布,“据考,清末仅商会(含总会和分会)就有900余个,到1909年,各地共建成教育会723个……农学会到1911年至少有总会19处,分会276处。仅此三项相加,已达2千有余”(桑兵:《清末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第274页,三联书店1995年北京),要镇压谈何容易!二是他们比较了解世界文明的进程,如此剥夺公民自由,即使办得到,也实在过于野蛮。  1902年2月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后按章改名为商务总会)可说是中国第一个新式商会,它的建立,就是因为中英等国在上海谈判修订商约时,英国政府根据在华英商商会的意见而咄咄逼人,中方代表吕海寰、盛宣怀因对商情缺乏深切了解而十分被动,盛氏催促商界立即成立自己的组织,以便汇集意见和要求,扭转被动局面。1904年1月,清政府批准下达商部制定的《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推动各地组织商会。商部提出的理由是:“纵览东西诸国,交通互市,殆莫不以商战角胜驯至富强。而揆厥由来,实皆得力于商会。商会者,所以通商情保商利……”。(《商部为劝办商会以利商战角胜洋商折》,《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上第20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郑观应等人就反复呼号要商战,应组织商会及其他措施,30年后终于为清政府认同。  此后,商会不但以每年一百个左右的速度增长,且成长为无法忽视的社会力量。  中国的商会从诞生之日起就有鲜明的特点:一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逐步过渡。传统的行会成了新组织的重要基础。以上海来说,四明公所(宁波会馆)、广肇公所(粤商)等地区商人的传统组织及传统行会(茶业会馆、丝业会馆等)均有代表参加,有的还成为主要领袖。沈阳商人早在1874年已自发组织了自己的“公议会”,处理商人和各行业的公共事务,直至1902年才奉命改名为奉天商务总会。(刘恩涛:《沈阳商会七十五年》,《沈阳文史资料》第1辑第163-165页。)二是承担了好些工商管理功能。根据奏定章程,企业的信用公证、专利考核和申报、调解商业纠纷、帐本发行以及推动和支持创办公司,都属它的功能,商会成了工商企业家颇具权力的自治组织。三是组建消防队,组建自卫和维持社会秩序的武装——体育会(实际是准军事组织)和商团。北至东北,南至广东,几乎所有商会都先后组建了消防队和商团。最突出的是上海,1905年以上海商务总会为背景组成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承办所有马路、电灯以及城厢内外警察一切事宜,已经有点市政府的味道了。辛亥革命爆发后,大部分地区政权转移几乎兵不血刃,各地商会功不可没,而原因之一是它们手上有枪。在民国建立后至1927年国民党夺得全国政权以前,各地商会除努力自卫维持地方稳定外,几乎对每一关乎自己利益的重大国事都敢于发表独立见解,而不怕冒犯政府,这也与它们实力雄厚密不可分。  知识阶层的结社在戊戌维新时期已出现第一个高潮。进入新政时期,因帝俄不肯按约撤兵、冀图霸占东北而触发的拒俄热潮,因美国排斥华工各地商学纷纷联手抵制美货,如此等等的救亡活动令各种报刊和团体如雨后春笋。再加上为推行新学制而广为组织教育会,开头虽是官办且专注教学业务研究,但终究不能不卷进社会浪潮,大都变为代表知识阶层利益的团体。至于各种专业性的组织和矢志追求自由、民主的公开或秘密的团体,也乘清政府失控而崛起。羽翼渐丰的中产阶级和知识阶层自行其是,集会、结社、言论自由日益扩大,从而使新政时期至1927年间成为中国大陆自由度最大的时期,公民社会的雏形已经形成。  两个功亏一篑说明什么?  清末新政推动了中国社会前进,但大清帝国垮了。中国胜利,清廷失败。高兴?遗憾?见仁见智。不过,历史留下两个功亏一篑的记录,却值得人们认真思考。  清帝国功亏一篑,没能保住自己的国号和皇位,原因何在?它是从三方面自己把自己打垮的:  1.政治制度改革当断不断。  从1906年宣示预备立宪开始,走文明国家共同的议会民主之路已是无可抗拒的趋势。1910年1月、6月,各省咨议局联合会连同各省商会、教育会及其他绅民代表两次发动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9、10月间,各省督抚纷纷电请先设内阁以立主脑、开国会以定人心,各地学生接连罢课,资政院也通过决议上奏请速开国会。这些情况表明,经过近十年改革实践,民众、士绅和各级官吏的认识渐趋一致,政治制度改革迈大步的时机已经到了。  可是,清政府虽然把原定十年的预备立宪年限缩短为五年,仍然扭捏作态,不肯在翌年立即召开,坚持在1913年才开国会。1911年5月说是组织责任内阁,却换汤不换药,弄出一个不伦不类的皇族内阁。  改革时机稍纵即逝,当断不断,并且一再激怒各种社会力量,通过体制内改革整合社会的机会白白流失了。  2.无力制止贪污。  中国传统专制王朝也有分权制约的设计,有纠举和监督官吏乃至最高统治者的机构,而以儒学为代表的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其精美和深厚可称并世无双。但中国历代官吏的贪污也是惊人的,清代也不例外。  历来的统治者都说要反贪污,可是在专制制度下往往成效不彰,处在衰败时期的清帝国更是如此。原因是:第一,有些行贿受贿活动已成为官场习惯,人人如此,法理和是非界限已经模糊。第二,担负反贪重任的监察系统同样没有逃脱腐化的命运。“近日言官卖摺之风甚伙。……大抵皆以贿陈奏者也。……明朝言官多争意气,今朝言官多因贿赂,可耻之甚!”(文廷式:《芸阁偶记》,《文廷式集》767页,中华书局1993年北京。)他们也会揭露若干黑幕,但很难求得公正、彻底,且很可能是以黑反黑。第三,没有独立的司法和监察系统,它们都不过是行政系统的附属物,最后的裁决权掌握在专政政权的最高统治层特别是皇帝、皇太后或其他专制者手中,当他们本身不干净时,要真正反贪无异缘木求鱼。第四,社会生活没有民主化,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现代公民意识没有形成,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独立的新闻舆论监督。一些报馆是官办或接受官方津贴的,缺少现代报刊的独立品格。  总之,晚清贪风无法遏止无非再一次证明,没有外力,专制政权不可能真正纠正自身的弊端。  3.重蹈国有经济的死胡同。  众所周知,清帝国覆没的直接导火线是1911年强制推行铁路国有政策。这一措施犯了双重错误:  一是直接侵犯广大民众的权益,触发众怒,犯了一般统治者通常不敢犯的错误。收回铁路利权不是一般商业行为,而是经济利益和捍卫主权的政治行为相结合的群众运动。有的路权(如川汉、粤汉)是历尽艰辛才从外国人手中争回来的。1903年12月清政府颁布《铁路简明章程》,改变铁路只准官办或外国人办的状况,“在1903—1907年的5年间,全国有15个省份先后创设了18个铁路公司”,其中13个商办,4个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坚持官办的只有1个(杨勇刚:《中国近代铁路史》第56—58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有的股金是按亩收取的,群众性很强。公司和筑路权都曾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清政府收归国有,既违法,又与民众对立。加上政府手中没钱,打算借外债来办,更引发强烈的民族情绪。火山因此喷发。  二是重蹈洋务运动覆辙。将筑路权收归国有的唯一借口是这些公司管理混乱,筑路进展缓慢,成效很差。这符合事实,它体现了中国企业家成长缓慢、法治不健全的现实。说企业家腐败,政府官员就不腐败吗?政府要有所作为,只能从加强法治入手,引导股东们通过法定程序自行整顿,推动企业家更快成长,走向健康发展之路。市场,也只有市场,才能教会人们怎样经营自己的企业。越俎代庖已属违法,收归国有,忘记洋务运动在官办经济的死胡同中打转而碰得头破血流的教训,完全是往后倒退的蠢行。  孙文号称发动过十次武装革命,其实都是少数人的军事冒险或投机行为,没有打倒腐朽的大清帝国。后者是被自己的三大错误打倒的,这三大错误的背后则是专制烙印太深。可是,10月10日武昌起义的枪声一响,11月3日清政府采纳公布的《重大信条十九条》却是中规中矩的君主立宪政体。转化只差一步,确实是功亏一篑。  这样说是不是否定革命的作用呢?新政时期的社会进步是多种力量合力推进的成果,革命派也是这多元中的一元。没有革命迫在眉睫必须着力化解这一压力,清政府不可能有那么大的改革决心。革命派的作用不可抹杀。  再看看另一个功亏一篑,有些问题就更加清楚了。  从历史年代来说,清末新政结束于辛亥革命,但从社会变革的角度去观察,新政仍在延续。1912年皇帝退位,总统登台,实际变动却不大。新政成功的方面(如经济)继续成功,新政失误处不进反退。后者最主要的表现是没有完成新政已经开了头的建立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历史任务,从而失去了稳定社会秩序的制度保证。作为一个历史见证人,章士钊在1962年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今之论士,语涉辛亥革命,往往过于夸张,估计成功二字,溢量殆不知何许。”(章士钊:《孙黄遗札密诠》,《章士钊全集》第8卷第341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  这是20世纪中国又一次功亏一篑。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状况?谴责袁世凯?说到底,他不过是新旧参半一类人的代表或符号,转型中的东方社会此类人为数甚多,我们的问题正是面对这类人如何推进民主化过程。谴责他们的倒行逆施当然应该,但满足于严厉谴责,没有进一步的分析,等于宣布无能回答这个问题。  近年流行谴责激进主义。除了像无政府主义之类影响不大的小宗派外,当时称得上激进的非国民党莫属。时人目之为“暴民专制”,这个恶谥的获得,很大程度是1913年处理宋教仁案中逆潮流而动的后果。宋案是袁世凯用暗杀这样卑鄙的手段消灭政敌的事件,国民党是正义的受害一方。可是,国民党选择了以暴力回击暴力,用最激进的武装反抗(所谓“二次革命”)去处理这一案件,在三个方面逆潮流而动:  1.逆法治大潮。这是一个严重的刑事案,上海地方法院正在依法办理,勇敢地传讯国务总理赵秉均,写下20世纪中国司法史空前绝后的壮举。孙文及其国民党不但没有抓住这一时机推进法治,反而抛弃法治,错误地选择非法的军事手段去对待违法的罪行。  2.逆人心思定的潮流而动。当时人心思定,并不存在爆发革命的客观形势。上海总商会的通电说得好:“前年武昌起义,海内响应,人民苦于专制,急求改革,不惜牺牲生命财产,克成共和……而秩序渐安,人心渐定。当此春夏之交,正商业进行之际……讵意风波迭起,谣诼朋兴……各埠成交之货物,纷纷函电止退……或者谓法兰西过去时代,恐慌倍蓰于今日,商人所见者浅,未能远谋。然师人者当以覆辙为殷鉴,毋宁舍短而用长……窃谓宋案审判于法庭,借款、选举取决于议院,自有法律为范围,岂尚血气为胜负。商人在商言商,不知附和,若有所破坏而无建设,乱靡有定,胡所底止。”(《上海总商会要求保卫商民维持秩序通电》,《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33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有大量史料证明,这种情绪非常普遍。  3.逆党内的理性声音而动。国民党系掌握武装的官员和将领无一不认为力量对比太悬殊,武装反抗绝无取胜的可能。孙文不仅充耳不闻,而且不惜采用不齿于人的手段强迫别人跟他走。当时真正称得上孙文“亲信部队”的只有南京第八师,1913夏间该师人数不过三千。孙文竟派人“携番银两万,买收营连长而人,令其屠杀师旅长自代而起义”!这些师、旅长闻讯只好表态“吾师以内讧毁,不如以全部讨袁亡”,被迫仓促起义而覆没。(同上341-342页。)从政治文化的角度看,这是自持目的“正义”而敢于不择手段,“护法”时期孙文还一再故伎重演,后来蒋介石掌权更频频效尤,成了20世纪中国政治文化的一股浊流。  这一举措带来严重后果。“二次革命”给袁世凯摧毁国民党和国会找到了借口,他轻而易举地以叛乱为由宣布解散国民党,并剥夺国民党员的议员资格,从而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无法运作。袁世凯成了没有国会和强大而合法的反对党制衡的寡头总统!由于失去制度约束和合法反对派的牵制,御用的参政院顺利成立。稍后,就是由这个参政院两次推戴把袁世凯抬上皇帝宝座的。历史明确记下:不是国会贻误了中国,而是撇开国会和法治带来灾难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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