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作者:毕诚

出版信息书名: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丛书名:中国文化史知识丛书丛书多卷书否:YISBN:7-100-02142-1主要责任者:毕诚责任方式:著丛书责任者:任继俞;汤一介,焦树安,张明华丛书责任方式:主编;副主编出版者:商务印书馆出版地:北京出版日期:1997-09装帧:简页码:1-193开本:32定价:12.00作品语种:中整书中图分类号:G78-092.2辞典简介:本册工具书是中国文化史知识丛书之一,共收录55条词条。编辑委员会主 编:任继愈副 主 编:汤一介 焦树安 张明华编 委:(按姓名汉语拼音音序排列)戴念祖 郭齐家 葛剑雄焦树安 金宜久 卢海燕欧阳中石 庞 朴 戚志芬任继愈 沈心天 汤一介王世民 王兆春 吴良镛严汝娴 张国风 张明华赵 靖 赵匡华 郑殿华周 强 朱光暄常务编委:任继愈 焦树安 张明华张国风 郑殿华编者献辞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古代世界曾经辉煌灿烂的文明国家,多数没有能够继续维持下去,有的中断了,有的随着文化重心的转移而转移到另外的地区。唯有中国这个国家,既古老又年轻。从原始社会到形成国家,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有五千年以上。中国和中国文化屹立于世界之林,一脉相承,历久而弥新。中国文化是个发展的、历史的范畴,具有包容性与持久性:除了时代差异外,尚有着地域与民族的差异性。它是在连绵几千年中,以华夏民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各地域文化(包括中原文化、齐鲁文化、荆楚文化、巴蜀文化、吴越文化、岭南文化、闽台文化等)和各民族文化(包括壮、满、蒙、回、藏等中国56个民族的文化)长期地、不断地交流、渗透、竞争和融合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文化的发展是具体的、历史的,又是多地域、多民族、多层次的立体网络。中国文化是起源于上古贯穿到现在,在黄河、长江及其周围地域形成并延续至今的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共同的社会心理与习俗的结晶。继承中国文化遗产,并不是对中国古代文化毫无选择地一概接受,而是要继承其优良传统,摒弃其封建糟粕。今天中国正处在向现代化迈进的新时期。了解过去的优秀文化,正是为创造未来的新文化。这对于提高民族自尊心,增强民族凝聚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他们进行传统文化的教育,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的目标。要让中学生和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掌握中国文化史的基本知识,了解中国文化辉煌的历史,继承、发扬优良传统,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打下基础,这是一件宏伟的事业,也是我们编辑这部丛书的宗旨。对文化层次较高的成年读者以至专家来说,个人的专业知识总归有限,本丛书对于成年人也不失为一种高品位的、可信赖的文化知识读物。本丛书的前身有110个专题,涉及历史文化的各个方面,由商务印书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天津教育出版社、山东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现由编委会对类目重新加以调整,确定了考古、史地、思想、文化、教育、科技、军事、经济、文艺、体育十个门类,共100个专题,由商务印书馆独家出版。每个专题也由原先的五万多字扩大为八万字左右,内容更为丰富,叙述较前详备。希望这套丛书能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中国文化的主流与特点,读者能够从中认识中国文化的基本面貌、了解中华民族的精神所系,这就是编者的最大愿望。对于本丛书的批评及建议,我们将十分欢迎,力求使之趋于完善。中国文化史知识丛书编辑委员会一九九六年四月出版说明百册本《中国文化史知识丛书》,是由著名学者任继愈教授主编,国内百余名专家学者参加,由我国著名出版机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面向青少年和一般读者的大型文化普及丛书。被共青团中央启动的“新世纪读书计划”列为第一批推荐书目。这套丛书,是在1991年版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1991版曾荣获当年中国图书奖一等奖。台湾、香港商务印书馆和日本、韩国的出版机构相继选译和出版了这套丛书,丛书的英文选译本也随后面市。新版由原先每本5万字增加为8万字。合并了一些内容近似的图书,同时增加了一些选题,对古代难辨字还注了音,并补充了有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成为一套内容丰富、文字规范、装帧精美、可读性强的真正的图书精品。丛书编委会及作者队伍强大,名家云集,他们中有著名学者,有北京大学的校长,有商务印书馆的老总,几乎都是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学者,可以说,这套丛书,是名附其实的大专家给普读者写小书。他们认真严谨的写作态度,保证了丛书的科学性,文字表述方面做到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丛书是一个较为完备的关于中国古代文化的知识体系。可大致分为10个专题,分别是思想、文化、教育、科技、考古、史地、军事、经济、文艺、体育。从多角度、多层面勾勒出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历史文化发展的轨迹,反映了中国文化的基本面貌和中华民族精神。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丛书加强了对中国古代科学技术成说的介绍,文理兼备,显示出编者整体上把握传统历史文化的独特视角,是一套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百科丛书。同时也是一套增长知识、陶冶情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书。内容简介:按照历史时间顺序,以通俗浅显的文字和一系列脍灸人口的故事编写而成。同时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家庭及家教特点等,作了简明的介绍。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家庭教育不仅有历史的时代性,而且有鲜明的阶级性,因此当我们阅读这本小书时,对家教的历史遗产要注意剔除其封建糟粕,并有批判的精神和阶级分析的立场。只有这样,才能有益于吸取其精华。作者简介:毕诚,湖北省浠水人,教育学博士,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全国校长发展学校副校长。兼任北京大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1979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先后攻读学校教育专业本科、中国古代教育史专业研究生,师从著名教育家毛礼锐先生,于1988年获教育学博士学位。热哀教育科学研究,潜心中国教育与中国文化,涉猎学术领域宽泛,对教育、哲学、历史、文化、科学和文学等多:方面有兴趣。勇于实践探索,曾在北京率先创办民办学校,并主持中央教科所培训中心工作多年。自1985年以来。先后参加和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共计40余项,独自撰写、主编和翻译学术著作《儒学的转折——阳明学派教育思想研究》、《教育社会学引论》、《中国教育》、《中外教育名著评介》、《中国古代家庭教育》、《科教兴国与教育创新》等百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目录概说第一章 先秦时期的家庭教育第一节 家庭和家教第二节 家庭教育的等级性第三节 伊尹家教第四节 周公家教第五节 《世子法》第六节 家教与学校教育结合第七节 士人家教的兴起第八节 四民家教第九节 诸侯家教第十节 孔子论家教第十一节 敬姜教子第十二节 孟母家教第十三节 田母诫子第二章 汉魏六朝的家庭教育第一节 汉魏六朝的家教特点第二节 陆贾劝教第三节 汉文帝尊师第四节 汉皇家的女子教育第五节 东宫太子教育的加强第六节 崇尚经学的家教第七节 世代家传的家学第八节 汉魏六朝的家书第九节 司马迁家传家教第十节 曹操家教第十一节 叔母教子泪第十二节 《颜氏家训》第三章 唐宋时期的家庭教育第一节 唐宋时期的家教特点第二节 唐太宗家教第三节 误教亡国丧身第四节 唐代仕宦家教一斑第五节 柳玭[pin频]家诫第六节 开卷有益第七节 赵皇室家风第八节 宋代名臣家教举隅第九节 王旦家教法第十节 朱熹家教第十一节 家规家法第十二节 唐宋时期的蒙学教材第四章 元明清时期的家庭教育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的家教特点第二节 以“孝道”立教和《二十四孝》第三节 明太祖家教第四节 王翱诫子孙第五节 王阳明家教第六节 郑晓训子词第七节 吕氏父子家教第八节 《朱柏庐治家格言》第九节 姑母为师第十节 贤母教子三则第十一节 以读书为乐的康熙皇帝第十二节 张母家教第十三节 《五种遗规》第十四节 胡母教子法第十五节 阿克敦教子法第十六节 林则徐家训第十七节 曾懿的《女学篇》第十八节 曾国藩教子书辅文图片概说家庭教育,即在家庭中实施的教育,通常多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子孙晚辈进行的教育,同时也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是指中国古代自从有家庭以来,迄至清朝末年封建社会结束这一漫长历史时期的家庭教育。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源远流长。长期以来它对于推动中国古代社会家庭的巩固与发展,促进古代各类学校的产生与进步,形成民族文化传统和家庭道德观念,乃至对于国家政治、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民族文化学术思想的变迁等,都产生过深刻而久远的影响。自古以来,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长期处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和以亲子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国不分的极度分散又极度专制的社会。家庭既是全家人生活的共同体和生产单位,同时也是社会的基层组织。家庭组织原则是等级森严的礼制,个体家庭始终包容在宗族或家族体系之中,上至皇家贵族,下至平民百姓,无不视为宗族或家族的成员,在君权和父权有机统一的家长教导和监督下,从事着一切活动。因此,中国古代的家庭教育在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和影响。注重家教,不仅是个体家庭和家族巩固与发展的需要,而且更是国家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古人认为,“天下之本在家”(《中鉴·政体》),只有搞好家教才能“齐家”;只有通过“齐家”,才能实现“国治天下平”。而“齐家”在于“修身”,所以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把每个家庭成员的道德教育放在首位,尤其突出遵守礼制原则下的道德准则和伦理关系的行为训练,旨在传授为人处世之道以求得“家天下”的长治久安。尽管中国古代教育的目的与性质,在今天看来已经过时了,但是,不可否认几千年的古代家庭教育积累有丰富的教育经验,许多传统的家教思想和教学方法以及优秀的家教教材,对于今天的家教或许还有借鉴和参考的价值。同时,中国古代的家庭教育不仅是古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中国历史文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了解它,对于更多地了解中国古代文化和教育方面的知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这本小书,按照历史时间顺序,以通俗浅显的文字和一系列脍炙人口的故事编写而成。同时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家庭及家教特点等,作了简明的介绍。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家庭教育不仅有历史的时代性,而且有鲜明的阶级性,因此当我们阅读这本小书时,对家教的历史遗产要注意剔除其封建糟粕,并有批判的精神和阶级分析的立场。只有这样,才能有益于吸取其精华。第一章 先秦时期的家庭教育第一节 家庭和家教说起家庭,这是人们普遍使用和容易理解的名词。一般说来,我们中国人习惯把以婚姻和血缘关系(包括血缘关系补充形式的收养关系)为纽带的、具有一定社会功能的生活共同体看作家庭。自古以来,人们认为“有夫有妇然后有家”,认识到没有婚姻关系时,“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吕氏春秋·恃君览》),就无从组织家庭。这就是说,家庭是建立在婚姻关系基础之上的,并且基于这一关系发展的思想、文化、心理、情感、人伦关系也是组成家庭的重要因素。尽管婚姻关系是最基本的,后者是由前者派生的,但这两种因素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彼此互相促进,以致古代家庭得以维持和家庭人伦文化关系得到进步与发展。家庭是人类社会私有制的产物和标志。经济关系在家庭中十分重要,如果没有共同的财产关系、供养关系,夫妇关系和血缘伦理关系也就无法维持;没有共同的生产和消费关系,也难以有共同的家庭生活。每一个家庭,从组织形式上讲都是社会的细胞,它不可能孤立存在,每一个家庭的成员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必然要与其他社会成员建立各种社会联系,由此构成了一张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这就是说,家庭关系不单包括家庭内部的婚姻和血缘关系,思想、人伦、文化、心理和情感关系、经济关系等,而且还包括家庭与社会发生的复杂的人际交往关系。一般说来,人际交往关系在原始形态上更多的是血缘关系的延伸,尤其在我国古代社会,这种延伸的血缘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保存了原始氏族的遗风,亲戚关系、家族观念在血缘关系中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大家知道,家庭和家庭关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文化产物,是人类认识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发展需要的生产和生活的经验总结。人们为了组织、巩固和发展家庭关系,长辈就向晚辈传授有关家庭和家庭关系方面的知识,传授有关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及生产方面的知识经验,培养他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等等。这样,家庭教育就随着家庭的建立而诞生了。从人类社会发展史考察,作为私有制产物的家庭的出现,标志着阶级社会的开始。在漫长的阶级社会中,家庭教育也具有阶级的特征,反映在教育内容、目的、方式等方面,不同阶级和不同阶级中的不同等级,是存在差异的。同时,在同一等级中,由于家庭受文化、习俗、地理环境、职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影响,其家庭教育也有区别。在本书中我们将根据我国古代家庭的性质与特点,来分述其家庭教育的一般概况。第二节 家庭教育的等级性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的发展,财富的增加,私有制的形成,父权父系制终于取代了母系制。所谓父权父系制,即丈夫在家庭中承担起对子女的供养任务,财产按父系继承,世系按父系计算。随着人口的增殖,生产力的提高,家庭成员个体的生产能力也得到增强,于是父系氏族逐渐分裂为若干由男性后裔组成的父系大家庭,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父系家庭公社。父系大家庭,实行家长制。这个家长实际上是氏族的族长。家长负责管理整个氏族公社的一切事务,组织领导生产活动,掌握财政大权,负责氏族家庭成员的生产和生活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并通过对家庭成员进行传统习俗的训练来巩固家长的统治。这种原始社会的氏族大家庭教育,只能算是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的萌芽状态。在我国原始氏族公社解体,进入阶级社会后,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宗族制阶段,然后才逐步过渡到家族制。宗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氏族的遗风。《礼记·大传》说:“同姓从宗,合族属。”所谓“同姓”,就是父族的意思;所谓“从宗”,就是由同一男性始祖的族人共同构成一个生活共同体。在宗族制时期,个体家庭开始出现,但它们没有从宗族系统中游离出来,而是依附和隶属于宗族。宗族作为血缘共同体,不但有共同的宗庙、宗邑、墓地,而且有共同的财产。宗族的首领是大家长,拥有统领和管理与教育该宗族成员的绝对权力,是全宗族父系父权的集中代表。宗族的嫡长子叫宗子,宗子继承始祖的爵位。宗子之下的个体家庭的家长,依附于宗子,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当完备的宗法制度。在宗族制时期,一宗族的成员总是聚族而居,有着共同的生活方式和共同的文化传统。宗族的家教主要由宗子负责,教育内容包括生产、生活、军事、祭祀等方面。其中祭祀共同的祖先,是宗族大家庭的主要教育内容。《礼记·祭统》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为什么如此重视祭祀呢?因为尊祖祭祀活动,能强化同宗族成员之间的血缘伦理关系,以便形成同姓同德、同德同心、同心同志的社会群体心理和观念,维护宗族制和共同保卫宗族的整体利益。在宗族家长制时期,尽管存在个体家庭,但这些个体家庭的家长对家庭成员的教育,是与整个宗族家长实施的教育一致的,如果说有什么区别的话,只是个体家庭的教育把宗族家长的教育落实到每个个体家庭成员,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宗族家庭的成员。宗族制度在我国奴隶社会初期开始形成,经过夏、商两代得到发展。相传夏禹传子启,是宗法制统治阶级王位继承的宗法政治的开端。商代时,宗族制度已相当严密,宗族长统率若干分族,分族之下又有若干“类”、“丑”。所谓“类”是血缘宗族的分支,而“丑”则是包括众族属和在战争中俘虏过来的奴隶。在商代已经实行宗法,有大宗、小宗之分,因此这时的宗族家庭教育开始有比较明显的等级区别。第三节 伊尹家教伊尹,名挚,又说名伊,夏末商初人,因他辅佐商汤灭掉了夏朝,官封为尹,故史称伊尹。《墨子·尚贤》说:“伊尹为有莘〔shen深〕氏女师仆。”女师仆就是奴隶主贵族子弟的家庭教师。教育史上,伊尹是我国古代第一个见之于甲骨文记载的教师。他开创了我国古代最高统治者贵族家庭教育的风气,历来被人们所称颂。相传伊尹的父母都是有莘国的奴隶。伊尹自幼聪颖好学,虽躬耕于田野,但却乐习尧舜之道,他既从父亲那里学到了烹调技术,当奴隶主贵族的厨师,又做了贵族子弟的师仆。后来因商汤王为推翻夏桀[jie杰]的残暴统治,求贤若渴,礼遇伊尹,拜他做老师,并请他协助治国治军,终于推翻了夏桀的统治,建立了商朝。《孟子·万章》说:“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这就是说,伊尹当了商汤的老师,使商汤成功地建立了商朝。由于汤王直接受了伊尹教育之益,所以就请伊尹在担任国家大臣的同时兼任汤王子弟的师保,也就是王家的家庭教师。伊尹受到重用后,极力辅佐汤王,并教导汤王以身作则,楷模子孙,师范天下。汤王死后,伊尹历经外丙和仲壬两代,又做了汤王长孙太甲的老师。传说太甲继承了王位,不遵守商汤的大政方针,胡作非为,弄得国家政治一团糟。为了教育太甲,伊尹把他安置在汤王墓葬之地桐宫生活,著有《伊训》、《肆命》、《徂后》等训词,以讲述如何为政,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以及如何继承祖宗的法度,如何修养君德以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君王的道理。在伊尹创设的特定教育环境中,太甲守桐宫三年,追思汤王的功业,自怨自艾,深刻反省,学习伊尹的训词,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过失,悔过迁善。在这种情况下,伊尹又率领大臣们把太甲迎接回宫。在伊尹的教育和辅佐下,太甲勤政修德,敬师法祖,从而使商朝的政治出现了诸侯归心、百姓咸宁的局面。于是伊尹又作《太甲》三篇,《咸有一德》一篇,褒扬太甲。作为国王家的家庭教师,伊尹十分注重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他认为人的性格、品质是在日常生活行为习惯中培养形成的,所以他十分强调“慎终于始”,也就是说教育要及早进行,并且要有始终如一的持续性,一刻也不能放松。尤其是国王和国王子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道德修养,不断更新自己的道德意识,改造自己不良行为,使自己“时乃日新”,处于时时追求新的道德境界的进步状态之中。虽然他信奉君权神授,但在教育上他认为“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huan患〕”,申诫太甲:“惟天无亲,克敬惟亲。”也就是说,只有自己克敬、克明、克诚,才能取得臣民的忠顺和亲近。他还认为老天爷是难以相信的,命运也是靠不住的,只有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继承祖先的美德,爱护百姓,才能保住王位和国家,否则老天爷也帮不了忙。由此,他把贵族子弟尤其是王家子弟的家庭教育看作是关系国家兴衰存亡的大事。第四节 周公家教周公,姓姬名旦,谥文公。系周文王第四子,周武王同母弟,又称叔旦。因其采邑在周地而故称“周”。又因其为太傅,位列“三公”之一,所以尊称为周公。周公曾协助武王伐纣灭商,武王死后又教育和辅弼年幼的成王,粉碎了管、蔡的武装叛乱,“继文王之业,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政”(《淮南子·汜论训》,成为西周王朝的重要奠基人之一。西周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全盛时期,作为这一时期主要标志的井田制、分封制、宗法制和礼制,都成于周公。周公不仅对西周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对西周一代礼乐文化的形成有重大的建树,而且他还是我国古代社会继伊尹之后的又一位注重王室贵族子弟教育的大教育家。因此,历来被统治者和儒家学者尊为圣人。周公制礼作乐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维护“亲亲”与“尊尊”的宗法制及等级制。同时,周公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敬德保民”的思想,使这一思想贯穿在整个礼制中,将礼由宗教的仪式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典章制度与教育手段。他主张“以教育德”。通过德育,来实现德治;通过德育,培养和造就贵族统治阶级的接班人。周公把道德教育视为关系社稷千秋大业的首要事务。他曾对周统治者讲:“天不可信,我道惟宁(文)王德延。”(《尚书·君奭〔shi拭〕》)意思是说,只有加强修己敬德,才能使文王开创的国祚〔zuo坐〕永年。他曾为成王太师,并请召公为成王太保,同心协力辅弼教导成王。他在《尚书·君奭》中总结了商朝自伊尹、保衡、伊陟〔zhi治〕、臣扈到巫贤等名臣师保的教育经验,继承前代师、傅、保之教的传统,不但建立了周王室的家教师、傅、保制度,而且根据他的礼乐与敬德保民思想,提出了系统的贵族子弟的家教内容。周公提倡的贵族子弟的家教内容,除了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之外,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体恤下民,力戒贪逸”。他说:“厥父母勤稼穑〔se色〕,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尚书·无逸》)意思是说,有些做父母的人终日勤劳耕作,可孩子们却居处安逸,不知劳作之苦,一味追求享乐,结果变得傲慢无礼,不听父母教诲,甚至反唇相讥说:“你们这些过了时的人,懂得什么呢!”他认为家教在于使子弟在艰辛劳苦中懂得创业的艰难,然后知道关心民苦,免于贪逸之灾。周公告诫成王:后世国君是否不忘先王创业和守成的艰难,是否体察民隐和具备不图安逸的品德,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二、勤勉从政,谨言慎行。周公在实施王室家教时,经常以纣王淫逸无度,荒于政事和文王服田力穑、勤政忘食的正反例子作为教育内容,教训成王,以培养他端庄恭谨,谨言慎行,要求他“明德慎罚”,以身作则。为了搞好这一教育,周公建立了为王太子祭祀的文、武庙,在祭祀活动中进行“王风”教育。这一作法为后来历代皇室所效法,并形成一种制度。三、知人善任,勤于求贤。周公素有知人善任、求贤若渴的为政风范,史称“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周公为了维护周王室的统治,不仅自己身体力行,礼贤下士,勤勉谦逊,还把勤于求贤和知人善任作为牧官之法来训练统治阶级贵族子弟,使他们从政之后具有识辨官吏的能力。总之,周公的家教特点是强调王室子弟的道德修养,并把道德修养看作造就未来君王的头等政治大事。由周公建立的师、傅、保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它对于帝王之家的家教影响深远。周公不仅是周王室的家庭教师,而且他也十分重视社会教化,倡导庶民之家进行“彝教”。所谓彝教,就是对庶民进行道德规范教育。周公认为庶民的家庭教育主要是“明人伦”,其中孝道之教最重要。这对后世的平民家庭教育,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五节 《世子法》周公不仅在教育成王的实践上花了大量心血,而且他为了建立天子之家的家教制度,亲手制订了《世子法》。《世子法》是我国古代文献记载中的第一个专门以世子(太子)为对象的法令性的教育文件。它具体规定了天子之家的家教制度、教育内容、方法和原则、教育目的等,对以后2000多年的宫廷保傅教育影响极大。所以,历来将《世子法》视作我国古代皇家家教的经典。(1)《世子法》规定的教育目的。总的说来有三条:一是要涵养世子的心性,使之行止得体,内心怿悦,恭敬而温文。二是要完善世子的德性,认为“德成而教尊,教尊而官正,官正而国治”。三是学习父子君臣长幼之道,使世子能以身作则,表率天下臣民,从而使社会、宗法、政治、伦理秩序井井有条,达到移风易俗,国家大治。(2)《世子法》规定的教官职责。它规定世子的教育分两个阶段,即出就外舍之前和出就外舍之后。前一阶段的教育由师保之官专门负责,主要在世子的日常生活中实施父子君臣的人伦关系的礼仪训练。《世子法》规定,为了辅翼太子,要设太师、太傅、太保等教官,使之训导其道德,保健其身体,增益其智识。世子在家室中有“保”陪奉,其职责是“谨其身而辅翼之”;世子出家室之外,则有“师”、“傅”陪奉,其职责是“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也就是借物喻理,通过认识事物来培养德性,这是我国古代最早提出的知识学习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思想。世子出就外舍之后,其教育就由乐正、大胥、龠[yue悦,古代乐器〕师、大师、瞽〔gu古〕宗、大司成等官实施,而上述诸教官均有明确的教学分工,以教给世子及诸王子各方面的知识。(3)《世子法》规定的学习内容。世子的学习是为了将来承担起治理国家的重任,修身养德和统治之术是学习的主要内容。具体说来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礼教。礼教的内容包括学习礼法,如尊师重道的“释奠”之礼、事亲之礼、养老乞言之礼等。礼的教学有乐官、师傅等负责施行,一边讲授礼章之文,一边进行礼仪行为训练。礼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几乎包括了国家政治制度和日常生活行为规范。这些都是主要的学习内容。二是乐教。乐教课程分季节安排,春夏季节学习干戈之舞,这是表现征伐雄武之力的一种舞蹈,节奏紧迫,动作剧烈。秋冬学习羽龠之舞,这是表现文雅之趣的舞蹈,动作柔和优美。乐教也贯彻了文武之道的协和精神,内涵上赋有培养情操、陶冶德性的意蕴。除了舞蹈之外,还兼习丝弦乐器,一边弹奏,一边唱诵诗词。乐教由乐官负责进行。三是学习选拔人才、判断是非善恶、治国安民的统治术。这些内容大体上与上述的周公所实施成王的教学内容相同。《世子法》认为,作为君王必须具备驾驭群臣的治人之道,而治人之道,最重要的是识别、选拔、任用人才,要学会“取贤敛才”,使天下的能贤之士都为朝廷所用,并根据他们的不同才能委以官职。这一教育由长老负责。第六节 家教与学校教育结合西周宗法制的形成,不仅使贵族统治阶层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而且随着子孙的繁衍和封建小王国的增多,他们越来越感到小规模的家庭教育不能满足现实政治的需要。 由此逐步扩大了贵族子弟的教育规模,即在家庭教育的基础上开始建立贵族子弟学校。早在夏、商时期,就传说有贵族学校,但由于文献资料不足,很难说作为专门培养贵族子弟的教学机构确已存在。但在西周时期,贵族的学校教育不仅存在,而且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校制度。西周学校教育的特点之一,是贵族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紧密结合,表现出明显的阶级性。西周的贵族学校称为国学,它分为大学与小学两级。大学与小学的区分,主要是根据学生的年龄和身份,并不是现代意义的高等教育和初等教育。西周的大学为天子所设,规模较大,有四学、五学之称。所谓四学,就是南“成均”、北“上庠[xiang祥]”、东“东序”、西“瞽宗”;所谓五学,就是上述四学再加上中央位置的环水而建的“辟雍”。不论是四学还是五学,都是专门为统治阶级的上层贵族子弟而设的,这些有资格入学的贵族子弟,被称为国子,上至王太子,下至诸侯公卿的子弟,他们大都是天生的宗法特权世袭者,是天子王位及诸侯国君的法定接班人。后来,诸侯也设立大学,但为了与天子设立的大学有所区别,称为“泮宫”,因为它与四面环水的辟雍不同,只准半面临水,其规模也较小。这是西周等级制在教育上的具体反映。贵族学校的设立,为贵族子弟的家庭教育开辟了新天地,但学校教育是建立在家庭教育基础之上的。西周时期,家庭教育从胎教为起点,其下限则因学生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说来,王太子八岁入小学,即八岁以前主要是家庭教育;公卿的长子、大夫元士的嫡子,则是13岁入小学。诸侯国的太子一般在八岁时入小学。入小学之前均为家庭教育,而家教有师、傅、保专门负责。女子不能享受学校教育,从小在闺门接受姆教,到20岁就出嫁为妇。胎教在西周初期就很重视,是家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胎儿的环境教育,如贾谊在《新书·胎教》中说:“周妃后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独处不倨〔ju踞〕,虽怒不骂,胎教之谓也。”胎教之后接着就是幼儿教育。“成王生,仁者养之,孝者襁之,四贤傍之。”所以,《大戴记·保傅》说,贵族子弟自为赤子时,家教就早已开始了。自从幼儿能学会吃饭时,师、傅、保等家庭教师就教以右手,能言语时就教以说话,能行时就教以行走。然后教以数数和辨识方向;教以音乐,陶冶性情;教以识字,灌输知识;教以礼仪,培养尊敬父母和友爱兄弟;教以军事游戏,以锻炼其身体。师、傅、保负责家教也各有分工。保,主要保护其身体;傅,主要是辅导其德义;师,主要是教导其知识。通过师、傅、保的教育,使贵族子弟在德、智、体三个方面都得到较全面的发展,为进入国学接受正规学校教育作必要的准备。上层贵族子弟入学之后,家庭教育只是告一段落,并非就此停止,而是作为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继续进行。《大戴记·保傅》、《周礼》、《礼记》载,王太子入学后,回到宫中要进行家庭教育。《保傅》讲:“退习而端于太傅,太傅罚其不则而达其不及,则德智长而理道得矣。”这就是说,王太子从太学回宫后,太傅要进行辅导,使其不良行为得到纠正,使其在学校未学明白的知识要弄懂并且熟练,从而使德性、知识得到开发,完全掌握所学知识。由此可见,西周上层贵族子弟的家教与学校教育是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第七节 士人家教的兴起宗法家长制,到春秋初期开始衰落,春秋末至战国初逐渐解体。宗法家长制的解体与人口的增加和大量流动,特别是与井田制的解体,有着直接的关系。人口的增加造成原来村社的井田难以维持赋役和生活,由此激起庶民与贵族之间的社会矛盾。此外,贵族氏族的人口繁衍,支庶旁系子孙的贵族地位就难以维持。这导致士以下的平民必然日益增多,并加剧宗族内部的冲突,促进阶级分化。由于这些,过去的封建宗亲居住的城邑、郊区、庶人和被统治的异族环居四野的“国”、“野”制度逐渐崩溃,从而动摇了宗族制和井田制。宗族制和井田制的崩溃,势必造成社会和家庭结构的重新改组。加上春秋战国时期持续的社会动乱和政治改革,产生了先是没落贵族出身的和后来从平民阶层上升而成长的士阶层。士阶层属于新生阶层,是随着奴隶制度的崩溃和封建制度的建立而突起的一支异军,它突破了奴隶制的社会结构,充当着学术下移的先锋,同时又促进了政治和经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士阶层的人数不多,但是他们的社会活动能量很大。无论是没落的贵族出身的,还是由平民阶层上升的知识分子,他们都不甘心下降到平民阶层,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而是希望通过“学而优则仕”的道路登上政治舞台,世代为官。所以,士阶层的家教很有一些自己的特点。首先,士作为智力劳动者,其谋生手段是文化知识,所以他们的家教其突出特点之一是注意传授文化知识,而不是像农民、小手工业者或商人那样把耕种、技艺或经商等作为家教的主要内容。士阶层的家教与士的职业要求是一致的,主要是礼、乐、诗、书等书本知识和“修己治人”之道。在《论语》一书中,记载有孔子家教的情况,孔子的学生们曾留心观察孔子对儿子的教育与对他们的教育有什么区别,发现其教育内容和方法是相同的。这反映士的家教有注重文教的特点,重在培养子弟做士的能力。其次,士的家教旨在使其子弟为入仕作准备。春秋战国时期,士的流品很杂,一般认为他们可以分武士和文士两种。这时的武士已不同于单凭体力或武艺的兵士,或那些刺客任侠之徒,而是对兵家之事颇有研究的韬略人才,如孙武、吴起、孙膑、乐毅等,不仅为统治者“献力”,而且“献谋”。文士是向统治者“献智”,即为统治者制订政策出谋划策的,有策士如纵横家苏秦、张仪之流,有学者和教育家如孔子、孟子、荀子、墨子、老子、庄子等等。无论是武士还是文士,由于他们是以为统治者服务为谋生之道,所以不仅注重自己的从政能力训练,而且也很重视其子弟礼乐文化教养,甚至在学术艺能方面如果是自家的独创,则不轻易外传,以保证其子弟在入仕晋升方面保持优势。士阶层的家教,自春秋战国时期兴起以后,日渐得以巩固和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读书人数增加,在古代封建社会里,知识分子的家教成了学校教育的必要准备和重要补充。第八节 四民家教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井田制和宗法家族制的崩溃,在农业上,从前那种“千耦其耘”的大批奴隶集体耕作的现象没有了,出现了个体家庭占有私田的劳作方式;在商业上,也打破了“工商食官”的制度;在学术上,由于私学的兴起也打破了“学术官守”,即学术为官府所垄断的局面。由此,随着社会制度的剧烈变化,社会分工把统治阶层以下的社会成员大体上分为士、农、工、商四大类型。《管子·小匡》把士、农、工、商称为“四民”,提出将他们按照职业性质的不同,分别安处于学校、田野、官府、市井等地方,并让他们按照家业世传的需要施行自己的家庭教育和职业训练。据后人考证,《管子》一书很可能不是或不全是管子或管子学派的作品,但它客观地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分工的出现和士、农、工、商家教的存在。士的家教,在上文已经提到文士和武士,他们注重文化知识和做官素养的训练,“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教育是主要的教育内容。此外,还有一种以某一技艺谋生的士,即历史上称为“畴官”的知识分子,其家教值得介绍。“畴官”,本是周王室掌握科学技术以服务于贵族的官吏,他们子就父学,世业家传。但在西周末年由于王室衰微,财力不足,不能养活众官,于是畴官及其子弟分散民间,成为依靠家传技艺谋生的士。这些士与那些著书立说、“摇唇鼓舌”的文士不同,他们身怀绝技,如对器械制造、天文、历算、医学、冶金、御车、农学等技术有较深造诣。凭着自己所掌握的技术,既可以用以谋生,又可以步入仕途。因此这类士人的家教主要是技艺的传授,教育方式主要是以师带徒,注重基本功训练的观察与实验。一般说来,这类士人的家教,具有相当的保密性,传子不传女,甚至有些绝技只授长子,不授次子,对于外人就更不用说了。这种具有保密性的家教,一旦后继无人,家业中断,就会造成绝技失传。汉人褚少孙曾指出:“父子畴官,世代相传,其精微深妙,多所遗失。”(《史记·龟策传》)这种现象在医学和冶炼术方面十分明显。农民的家教,其教育内容主要是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如审时耕种,制作农具,利用土地,识别苗莠,种植的疏密,适时施肥,以及适时收获和贮藏等。除了生产技术之外,农民的家教还很注重观察四时季节的变化与种植的规律,同时也很重视其子弟的劳动态度的教育,“少而习焉,其心安焉”,故农家的子弟质朴勤劳。工民之家的家教,各依其所从事的职业而定。也主要是做工技术的传授。父子之间,“相语以事,相示以功,相陈以巧,相高以知”,从而使世业家传。商民之家,其家教内容主要是市井商贾之事。它包括对凶饥、国变和四时的了解,对商品产地和市面行情的观察,以及对商品的购买和出售的规律的认识等。商民之家以赢利为目的,父子之教,“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贾”,旨在使其子弟掌握经商本领。第九节 诸侯家教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的国有制遭到破坏,政治上名存实亡。各国诸侯由于相互兼并,使弱小的诸侯封国陆续被纳入实力强大的诸侯国中,到战国时期逐渐形成了秦、齐、韩、燕、赵、魏、楚等七大诸侯强国。在西周时期,中央王室设立了国学,诸侯子弟在接受家庭教育的基础上,可以进入国学接受正规教育。所以,实际上的“学在官府”是“学在王室”。虽然历史上也有诸侯立“泮宫”的记载,但在西周时期诸侯建泮宫学校的事例是罕见的。春秋战国时期,天子失官,学在四夷,诸侯因在政治上强大起来,从而也要求其子弟在教育上确实享受特权,一方面大力加强家庭教育,另一方面蓄养文士,创办诸侯宫廷学校,从而把西周时期家教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进一步促进了奴隶主上层贵族的学校教育向封建社会的学校教育过渡。诸侯重视家庭教育的事例很多,在古籍《国语》、《左传》、《毛诗》、《战国策》、《吕氏春秋》等书中有大量的记载。在这里略举数例,从中可以窥其一斑。例一,公元前573年,晋悼公即位,他召集当时的有识之士,如荀家、荀会、栾黡[yan眼]、韩无忌等为公族大夫,使他们教训“卿之子弟共俭孝悌”(《左传·成公十八年》)。这种教育,据有关教育史学家分析,可能是在泮宫中进行的。后来,晋悼公听说羊舌肸[xi西]对《春秋》很有造诣,于是召他入宫,让他当太子彪的傅。傅就是家庭教师,在西周时期一般只有天子王室设立这一学官,但在春秋时期诸侯却普遍设立,可见诸侯对太子家教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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