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的百万富翁》作者:[印]斯瓦鲁普,楼焉、寄北[译]内容简介十八岁的酒吧服务员罗摩,生活在孟买的贫民窟里。他参加了一个名为《谁将赢得十个亿》的电视知识问答竞赛,竟然奇迹般地连续答对了十二个问题,一举赢得最高累积奖金——十亿卢比。罗摩是个穷困的孤儿,从未上过学,甚至从不读报,他又怎能知道这十二个有关天文,宗教、历史、体育、文学等问题的答案呢?警察以涉嫌作弊为由拘捕了罗摩,并严刑逼供。一个神秘女律师的出现解救了他,随着女律师的调查,罗摩充满悬念、挑战与苦难的人生旅程一一上演,印度社会各个层面的人物与生活也随之铺陈开来……第一章 序曲(1) 我被捕了。因为我赢了一档知识竞赛的大奖。 昨天深夜,连流浪狗都已经入睡,可警察砸开我的门,铐住我,一路推搡着把我塞进红灯闪烁的警车里。 没有喧嚣,没有哭叫,没有一个邻居从屋子里探头探脑。只有栖息在罗望子树上的猫头鹰,为我的被捕苍哑地叫了几声。 在达拉维,被捕这类事就如当地火车上到处都是扒手一样稀松平常。每天总有一些倒霉蛋被带到警察局。他们中的一些人拼命喊叫踢踹,警察不得不强行将他们拖拽进警车里。但也有一些人表现得很安静;他们期待,甚至可以说等待着警察的到来。对他们来说,被红灯旋闪的警车带走实际上是一种解脱。 回头想想,我当时也许应该连喊带踹以示抗议,来表明我的清白。至少制造出点儿骚动来惊一惊邻居们,虽说那样做无济于事。就算我成功地惊醒了某些邻居,他们才懒得哪怕是动一动小指头来保护我一下。他们只会瞪着睡意蒙眬的双眼静观事态发展,作出诸如“又抓走了一个”这类无关痛痒的评论,然后打着哈欠迅速地回到梦乡中。在这个亚洲最大的贫民区,我的消失对他们的生活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天一亮大家就会一如既往地出来排队打水,就像他们天天为准时赶上七点半的班车而苦苦挣扎一样。 他们甚至没有兴趣打探我被捕的原因。现在想来,当两个警察闯进我的棚屋时,连我自己都没想到要问为什么。当你的存在本身就是“非法”的,当你生活在赤贫的边缘,在城市的废墟上争夺每一寸空间,甚至连大便都得排队,被捕就注定是迟早的事。你会条件反射般地相信,某一天将会出现一张写有你名字的逮捕证,一辆红灯闪烁的警车最终会将你带走。 有人会说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居然敢戏弄一档知识竞赛节目。他们会对我指指戳戳,提醒我达拉维的长者们说过的话:永远不要跨越那条将富人与穷人分隔开的界线。说到底,一个分文不名的餐厅服务员,掺和进知识竞赛节目能有什么好处?谁准许我们把脑袋瓜当作脑袋瓜来用了?我们动用的只能是自己的手和脚。 可要是他们能看到我是怎样回答那些问题的该多好。看过我在现场的表现,他们怎么说都会对我刮目相看。可惜这档节目还没在电视上播出。好在有关我赢了类似乐透彩票的消息已经飞速传开。其他服务员听说这个消息后,决定在餐厅里为我搞一个大型的庆祝会。我们唱歌跳舞尽兴喝酒直至深夜。这是头一次我们不必拿拉姆齐的馊饭当晚餐,我们从滨海大道的五星饭店里要了咖哩鸡饭和烤肉串。步履蹒跚的酒吧侍者要把他的女儿嫁给我。就连总是不满的老板也对我宽厚地微笑,最后还将拖欠了好久的工资还给了我。那天晚上,他没再骂我是没用的野种或者疯狗。 此时此刻,戈博尔正这样叫我,甚至更加不堪入耳。我叉腿坐在一个十英尺长六英尺宽的小隔间里。铁门锈迹斑斑,带格栅的方窗小得可怜;一束灰暗的阳光从那里泻进来。拘留室里又热又闷,苍蝇嗡嗡地绕着石头地上半只熟透了的烂芒果飞。一只表情悲哀的蟑螂慢吞吞爬上我的腿。我开始感到饿了,胃里发出咕咕的声响。 有人过来告知我很快会被带到审讯室。他们还得再审我。经过一段长得让人不耐烦的等待,终于来人了:是戈博尔警官。 戈博尔不算老,大约在四十五岁左右。他秃头,圆脸上车把式的八字胡十分惹眼,步子很重,填得过饱的肚子凸垂在卡其布裤子里。“该死的苍蝇。”他咒骂着,试图一下子抓住那只在他脸前兜圈子的苍蝇,不过没得手。 警官戈博尔今天心情显然不好。这些苍蝇让他烦。高温让他烦。小溪般的汗水从他的前额流淌下来,他用衬衣袖子去抹。但最让他烦躁不堪的,还是我的名字。“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什么破名字,混合所有的宗教信仰?可能是你妈搞不清谁是你爹吧?”他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了。 我忍下了这侮辱。对这类事情我早已习以为常。 审讯室外的两个警察站得笔直,看来屋里来了重要人物,早上他们还边嚼蒌叶槟榔边交换黄色笑话呢。戈博尔推搡着我进了房中。两个男人正站在墙上挂着的图表前,上面列有这一年的所有绑架与谋杀案件。我认出其中一个男人,就是那个留着长发、像个女人或者说摇滚歌星的人,他在知识竞赛节目录制过程中,通过耳机向现场人员传达指令。另一个男人我没见过,是个白人,大秃头。他穿着淡紫色西服,配了条明黄色领带。只有白人才会在这闷死人的高温里穿西服打领带。我不由得想起了泰勒上校。 天花板上的风扇全速运转,但这个没有窗子的房间仍然令人窒息。热浪沿着发白的墙上升,然后汇聚在低矮的木制屋顶下。一根细长的横梁将房间分成大小相同的两部分。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摆在屋子中央的旧桌子和三把围桌而放的椅子。一个金属灯罩从横梁上悬到桌子的正上方。 戈博尔向他们介绍我,像一个马戏表演师介绍自己的宠物狮子:“先生们,这位是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 白人男子用手帕轻轻按着额头,看我的眼神就像在打量一种新发现的猴子。“这就是我们著名的赢家呵!我不得不说他看上去比我预想的要老。”我试着去辨别他的口音。他说话带着与我在阿格拉随处可见的富足观光客同样的鼻音。他们来自遥远的地方,比如巴尔的摩和波士顿。 美国佬在一张椅子里坐好。他有着深蓝色的眼睛与粉红色的鼻子,额头上的青筋看上去像细小的树枝。“你好,”他对我说,“我是尼尔·约翰逊。我代表新世纪电视广播传媒公司,就是给这档知识竞赛颁发执照的公司。这位是制片人比利·南达。” 我保持沉默。猴子是不说话的,尤其不说英语。 他转向南达。“他听得懂英语,是不是?” “你脑子进水了,尼尔?”南达责备道,“你怎么能指望他说英语呢?他不过是那种无名餐馆里一个无知的服务员。天晓得!” 渐渐逼近的警笛声刺穿了空气。一个警察跑进审讯室低声对戈博尔说了什么。戈博尔匆匆离去,回来时陪着一个穿着最高级别警官制服的矮胖男人。戈博尔对着约翰逊眉开眼笑,露出满嘴黄牙。“约翰逊先生,局长阁下驾到。” 约翰逊站起身,“谢谢你能来,局长先生。我想你已经知道比利也在这儿。” 局长点点头,“我一接到内政部长的口信就赶过来了。” “哦,对了……他是米哈伊洛夫先生家的一位老朋友。” “好吧,我能为您做什么?” “局长,有关W3B,还请你助我一臂之力。” “W3B?” “《谁将赢得十个亿》(WHOWILLWINABILLION)的简称。” “什么意思?” “这是一档知识竞赛节目,我们公司最近在三十五个国家同时启动的。你也许见到过我们的广告。孟买到处都是。” “一定是我没注意到你们的广告。为什么是十个亿?” “为什么不呢?你看过《谁想成为百万富翁》(WHOWANTSTOBEAMILLIONAIRE)吗?” “怎么没有?那可是一档风靡全国的节目。我们一家每期必看。” “你为什么看这个节目?” “哦……因为它太有趣了。” “如果最高奖由一百万降到一万,你对它还会有一半的兴趣吗?” “唔……我估计不会。” “道理完全一样。你知道,世上最大的诱惑不是性,是钱!金钱的数目越巨大,诱惑就越大。” “明白了。那这档节目的主持人是谁?” “我们请了普瑞姆·库马尔主持这个节目。” “普瑞姆·库马尔?那个二流演员?他的知名度可是连阿米特巴·巴克强的一半都不到。” “用不着担心,他就要出名了。当然,我们之所以选择他,也是因为新世纪电视广播传媒公司印度分公司有他百分之二十九的股份。” “明白了。现在,这家伙是怎么回事?他叫什么?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跟这事扯得上吗?” “他上周参加了我们第十五期节目。” “然后呢?” “十二个问题全部正确答出,赢了十亿卢比。” “什么?你肯定在开玩笑!” “不,不是玩笑。我们跟你一样吃惊。这小子是有史以来最大的赢家。节目还没播出,所以没多少人知道这事。” “好吧。如果你说他赢了十个亿,他就是赢了十个亿。有什么问题吗?” 约翰逊沉默了一会儿,“我能和你单独谈谈吗?” 局长示意戈博尔出去,警官离开前忿忿地盯了我一眼。我留在房间里,但没人在意我,我只不过是个服务员,服务员哪里懂英语? “好了,现在可以说了。”局长说。 “是这么回事,局长。米哈伊洛夫先生现在拿不出十亿卢比。”约翰逊说。 “那他一开始干吗要提供这笔奖金?” “唔,这是一种商业噱头。” “听着,我还是搞不懂,就算这是噱头,有人赢到了最高奖,你们的节目不是更卖座吗?我记得,每当有参赛者在《谁想成为百万富翁》里赢了一百万,收看这个节目的人数就会翻番。” “这是时机的选择问题,局长,时机的选择啊。像W3B这类节目不是靠偶然的机遇,或是掷色子来决定走向的。它们必须沿用特定的脚本。可根据我们的脚本,一个赢家的产生至少还需要八个月。到那时我们才能通过广告收入来收回我们的大部分投资。现在这个叫什么托马斯的家伙毁掉了我们的整个计划。” 局长点头道:“是这么回事。那你想要我做什么?” “我们想请你帮助证明托马斯在节目中作弊。没有同谋的话,他不可能知道所有十二个问题的答案。你只要想想,他从来就没有上过学,他甚至从不读报。他压根儿不可能赢得最高奖。” “喔哦……我看倒不一定。”局长挠挠他的脑袋,“有不少出身贫寒的孩子后来成了天才人物。爱因斯坦就是被学校开除的吧?” “局长先生,我们现在就可以证明这家伙不是爱因斯坦。”约翰逊说。他向南达做了个手势。 南达走近我,用手指捋捋他茂密的头发。他用印地语①对我说:“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先生,如果你确实是凭着出色的才华在我们的节目中胜出,我们希望你通过另一场测验证明给我们看。现在我就来问你些非常简单的问题。这些问题几乎任何一个中等智力的人都知道答案。”他让我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你准备好了吗?第一个问题:法国的流通货币是什么?选择是:A,美元;B,英镑;C,欧元;D,法郎。” 我继续保持沉默。突然,局长张开的手掌猛劈下来,狠狠地打在我的脸颊上。“杂种,你他妈聋了?快回答,要不然我捏碎你的下巴。”他威胁道。 南达像个疯子——或者说像个摇滚明星——一样急得打转。“别……别这样,我们能采取文明一点儿的方法吗?”他要求局长,然后盯着我问,“可以吗?你的答案是什么?” “法郎。”我郁闷地回答。 “错。正确答案是欧元。好,第二个问题。谁是第一个踏上月球的人?是A,埃德温·奥尔德林;B,尼尔·阿姆斯特朗;C,尤里·加加林;还是D,吉米·卡特?” “我不知道。” “是尼尔·阿姆斯特朗。第三个问题,金字塔坐落在哪里?A,纽约;B,罗马;C,开罗;D,巴黎。” “不知道。” “在开罗。第四个问题,谁是美国现任总统?A,比尔·克林顿;B,科林·鲍威尔;C,约翰·克里;D,乔治·布什。” “不知道。” “是乔治·布什。我很抱歉地说,托马斯先生,你连一个问题都没有回答出来。” 南达转向局长,用英语说,“看到了吧,我跟你说过这小子弱智。上星期他之所以能回答出那些问题,除了作弊别无他法。” “他是怎么作弊的?”局长问。 “就是这个难住我了。我带来了两盘复制的DVD样片。我们的专家已经用放大镜过了一遍,但至今一无所获。不过这事最终会水落石出的。” 饥饿感从我的肚子蹿到了嗓子眼,弄得我直发晕。我佝偻着身子,开始咳嗽。 约翰逊这个秃头美国佬锐利地看了看我:“局长先生,你还记得陆军少校那个案子吗?就是在《谁想成为百万富翁》节目中赢了一百万英镑的人。这事几年前发生在英格兰。那家公司拒绝支付奖金。警察介入调查此事,成功地证明了少校有罪。原来他有个同谋,是一位教授,就坐在观众席中,他用咳嗽的方法传递正确答案。毫无疑问,类似的事情在这里也发生了。” “你是说我们需要在观众里找到一位咳嗽者?” “不是,这次没有发现明显的咳嗽声。他肯定用了其他的暗号。” “会不会用了传呼机或者移动电话的铃声?” “不会,我们确定他身上没有这类玩意儿。再说不论是传呼机还是手机,在演播室里都是没有信号的。”第一章 序曲(2) 局长卡壳了。“也许他在脑子里植入了一块记忆卡?” 约翰逊叹息道:“局长先生,我看你是科幻片看多了。听着,不管是怎么回事,你一定要帮我们查出来。我们不知道谁是他的同谋,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样的暗号系统,但我百分之百肯定这个男孩是个骗子。你要帮我们证明这一点。” “你有没有考虑过收买他?”局长满怀希望地建议道,“我的意思是他可能连十亿有几个零都搞不清。我估摸着,如果你甩给他两千卢比,他准高兴得找不着北了。” 我恨不能一拳把局长的眼珠子打出来。没错,在知识竞赛前我还不知道十个亿的价值,但那已然是历史了,现在我知道了。我下定决心要得到我应得的奖金,九个零,一个都不能少。 约翰逊的回答让我放下心来,“我们不能那么做,”他说,“那会使我们在法律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你知道,他要么是个真正的赢家,要么是个骗子。所以他要么拿到十个亿,要么进监狱。没有折中的办法。你一定要帮我们将他实打实地送进监狱。如果非让米哈伊洛夫现在就拿出十个亿,他肯定得冠心病不可。” 局长直视着约翰逊说:“我明白你要什么了……”他拉长声调,“但这事于我有什么意义呢?” 这话就像是暗号,约翰逊马上挽起局长的胳膊走到屋角。他们窃窃私语,很机密的样子。我只捕捉到“百分之十”几个字,然后就看到局长明显地兴奋起来。“好,好,约翰逊先生。你就当这事已办成了。现在让我把戈博尔叫进来。” 警官被召来了。“戈博尔,到现在为止,你从他那里掏出了什么?”局长问。 戈博尔怨恨地瞪了我一眼。“他什么都没说,局长大人。这个杂种不停地重复同一个故事,说他正好‘知道’,说他走运。” “走运,呃?”约翰逊嘲笑道。 “没错,先生。我到现在还没有用刑逼供,否则的话,他现在准唱得像只金丝雀一样。只要你下令,先生,我立刻就能叫他把帮凶的名字统统吐出来。” 局长探询地看了看约翰逊和南达,“二位觉得如何?” 南达激烈摇头,弄得长发飘飞。“绝对不行。不能上刑。媒体已经登出了他被捕的消息。一旦他们发现他受到虐待,我们就玩儿完了。我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我可不想担惊受怕,被那些该死的宣扬公民权益的非政府机构告上法庭。” 局长拍拍他的后背,“比利,你小子怎么跟个美国佬似的。别担心,戈博尔可是这方面的专家。这杂种身上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 胆汁像气球般在我胃里膨胀上升,我觉得快要吐了。 局长准备走了,“戈博尔,明天早上,我要共犯的姓名、作案手法的全部细节。你得不惜一切手段将我们想要的东西弄到手。不过要小心行事。记住,你能不能获得晋升就全靠这个了。” “谢谢你,长官。谢谢。”戈博尔赔上一脸假笑,“别担心,长官。等我收拾完他,他搞不好会坦白怎样谋杀了圣雄甘地。” 我极力回想是谁杀了圣雄甘地。他在死之前喊了那句广为人知的“嗨,罗摩”。我能记得这个,完全是因为我听说这个故事时太激动了,忘乎所以地大叫,“那是我的名字!”蒂莫西神父温和地解释说,那是主罗摩的名字,是印度教的一位神,他曾经被放逐到丛林中长达十四年。 送走局长和两个男人后,戈博尔喘着粗气回到审讯室。他狠狠摔上门,指着我说,“OK,婊子养的,脱衣服!” 尖锐的、剧烈颤跳的疼痛从我身上每一个毛孔里渗出来。我的双手被粗糙的绳索绑在木头横梁上。横梁离地面有九英尺高,我的双腿悬在空中,双手和双脚就像要被扯断似的。我完全**着,胸前的肋骨突出来,像饿得瘦骨嶙峋的非洲小孩一样。 戈博尔对我的刑罚已经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可他还没有住手的意思。每隔半小时左右,他都会换一种新的刑具。一开始他把一根涂了辣椒粉的木棍插进我的肛门里,就像一根滚烫的钉子穿透了我的后背,我痛得几乎背过气去。接着他将我的头摁进一桶水中,直到我的肺差点儿炸裂开来。我连咳带喘,几乎被呛死。 这会儿,他手里挥着一根带电的电线,像舞排灯节的焰火棒似的,围着我手舞足蹈,像个醉酒的拳击手,然后突然扑向我。他用裸露的金属丝猛戳我的左脚底。电流像热毒一般击穿我,我剧烈地弹起、抽搐。 戈博尔对我吼叫:“杂种,你还不想讲你在赛场上使了什么花招吗?是谁告诉你答案的?只要你告诉我,这种折磨马上就可以结束。你可以吃到一顿美味的热乎乎的饭菜。你还可以回家。” 但此刻家对我来说已然十分遥远,一顿热乎乎的饭菜只让我想吐。如果你长时间没吃东西,饥饿感便会枯萎并且消亡,只在你肚子深处留下隐隐约约的疼痛。 现在,第一波恶心开始冲击我,我几乎失去了知觉。穿过厚厚的迷雾,我看见一个黑发飘垂的高个女人。风在她的身后咆哮,扬起的乌发遮住了她的脸。她身上的白色纱丽轻薄如纱,飞舞飘荡如风筝。她张开双臂喊道:“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他们对你做了些什么啊?” “妈妈!”我尖叫着向她伸出双手,想要穿越迷雾的阻隔,但戈博尔粗暴地掐住我的脖颈。我感到自己在奔跑,身体却寸步不前。他接着连连扇我耳光,打得我眼前直发黑。 戈博尔再次拿出笔。这是一支笔尖冒着金光的黑色钢笔。蓝墨水在笔端闪耀。“在你的招供状上签名。”他命令道。 自供状的内容很简单,“我,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特此说明,七月十号,作为一个参赛者,我在《谁将赢得十个亿》知识竞赛节目中作了弊。我对所有问题的答案一无所知。在此,我放弃领取头等奖或任何其他奖金的权利。我恳求原谅。我是在完全清醒、没有任何人给我不当压力的情况下写下这一供述的。签名: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 我知道签下这纸供状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我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我们一直被告诫永远不要与警察较劲。像我这样的街童本来就处在食物链的最底层。我们上面是那些惯犯,比如小偷,他们上面是诈骗勒索者和放高利贷者,再上面是犯罪集团的头目,在他们之上是富商巨贾。但在所有这些人之上的是警察。他们有**裸的强权带来的各种工具。没有任何人监督他们。谁能惩办警察?所以我迟早会在自供状上签名。再挨上十个、也许十五个巴掌之后;再被电击五次,或者六次之后。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骚动。警察叫嚷着,声音越来越大。然后门突然“砰”的一声被撞开了,一个年轻女子冲进来。她中等个头,身材苗条,长着莹洁的牙齿与可爱的弯眉毛,额头中央有一个大大的蓝色宾迪。她穿着白色纱丽克米兹,与之搭配的蓝色围巾和皮凉鞋;她的黑色长发披散下来,左肩挎着个棕色的包。总之,她有一种特别的风韵。 戈博尔慌张之下碰着了自己手里的电线,疼得吱哇乱叫。他正要去抓闯入者的衣领,却发现对方是个女的。“你他妈的是谁呀?有这么闯进来的吗?你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我的名字是丝蜜塔·沙赫,”女子冷静地向戈博尔宣称,“我是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先生的律师。”她说着看向我,见我赤身**,匆忙调转了目光。 戈博尔惊呆了,呆得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也同样吃惊。我此前从未见过这位女子。我连打出租车的钱都没有,根本不可能雇用一个律师。 “再说一遍,”戈博尔哑着嗓子说,“你是他的律师?” “没错。你对我当事人正在做的事是百分之百非法、不可接受的。我要你立刻终止这种行为。根据印度刑法第330和331条的规定,他保留起诉你的权利。我要求你把所有跟逮捕他有关的文件都拿给我看。目前我没有看到这个案子的备案记录,警方也没有按照宪法第22条规定告知过任何逮捕的理由。你还违反了刑事法第50项。现在,除非你能出示他的逮捕令,否则我要将我的当事人带出警察局,私下进行商谈。” “呃……唔……我……我必须向……向局长汇报。请等一下。”戈博尔能说的只有这些。他无可奈何地看着女子,摇摇头,缩着身子溜出了房间。 我大开眼界,没想到律师对警察能行使这么大的权利,食物链这下不得不作修改了。 我不知道戈博尔是什么时候回到审讯室的,他对律师说了什么,或者律师又对他说了什么。我再次失去了知觉,因为疼痛,因为饥饿,还因为幸福。 我坐在皮沙发上,双手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长方形的桌子上满是纸张,上面放着一个玻璃镇纸和一盏红色台灯。房间的墙壁被刷成了玫瑰粉色。书架上放满了厚厚的、书脊烫着金字的黑皮书籍。镶了镜框的律师执照与学位证书挂在墙上。房间一侧的角落里摆着一盆发财树。 丝蜜塔端着一个盘子和一个杯子回到房间。我闻到了食物的气味。“我想你肯定饿了。我拿来些印度薄饼和杂拌蔬菜,还有一听可乐。这是我冰箱里所有能找到的东西了。” 我紧紧抓住她的手。她的手温暖而潮润。“谢谢你。”我说。我依旧不明白她是怎么到的警察局,或者为什么去警察局。她只告诉我,她在报上看到我被捕的消息后,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现在我是在她位于班德拉的房子里。我决定不去问她是什么时候把我带到这里,或者为什么带我到这里的。一个人是不会向奇迹发问的。 我迫不及待地吃喝起来。我吃掉了所有的印度薄饼,把所有的蔬菜席卷一空,我喝光了可乐。我一直吃到眼睛都凸了出来。 此刻已是深夜,我吃饱歇足。丝蜜塔仍然跟我在一起,只不过是呆在她的卧室里。我们坐在一张罩有蓝色床罩的大床上。她的卧室与我以前的雇主、电影明星妮丽玛·库马里的卧室不同。取代大镜子与搁板上陈列的各种纪念品及表演奖状的,是书和一只大大的、有着玻璃眼睛的棕色泰迪熊。但跟妮丽玛家一样的是,她也有一台索尼电视,甚至还有影碟机。 丝蜜塔跟我并排坐在床边,手里拿着张光盘,“瞧,我想办法弄到了一张你在知识竞赛现场的未经剪辑的DVD光盘。现在让我们来将整个过程仔细梳理一遍。我要你确切地告诉我,你是怎样回答出所有问题的。听好了,我要你告诉我真相。” “真相?” “即便你真的作弊了也不要紧。我是来帮你的。你跟我说的话不会被拿到法庭上,用作对你不利的证词。” 疑云开始在我脑子里蔓延。眼前这个女人是不是好得太过分?会不会是那个秃头约翰逊派她来,想从我这里套出犯罪真相?我能信任她吗? 必须作出决定了。拿出我那忠实的一卢比钢镚。如果是头像,我就配合她,如果是背面,我就跟她说拜拜。我掷出钢镚。是头像。 “你知道艾伯特·费尔南德斯吗?”我问她。 “不知道。他是什么人?” “他在达拉维有一家非法工厂,专门造表带上的搭扣。” “那又怎样呢?” “他爱玩马蹄卡。” “马蹄卡?” “用纸牌进行的非法赌博。” “这样啊。” “就是说艾伯特·费尔南德斯玩马蹄卡,上周二他玩儿神了。” “怎么了?” “他一连赢了十五把。你信吗?连赢十五把。那天晚上他赢了五万卢比。” “那又怎样?我还是没看出你俩之间的关联。” “你难道还不明白?他在牌戏上走运,而我在知识竞赛中走运。” “你是说你只是猜测答案,然后完全凭运气回答出十二个问题的十二个正确答案?” “不,我没有猜答案,我知道答案。” “你知道答案?” “对,所有题目的答案。” “那么,运气在这里又是指什么呢?” “噢,他们只问了那些我知道答案的问题。我不是走运是什么?” 丝蜜塔脸上十足不信任的表情说明了一切。我无法再忍受下去,悲哀与愤怒让我突然爆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跟戈博尔一样,你认为我在知识竞赛中做了手脚。跟戈博尔一样,你相信我只配在餐馆里端炸鸡块和威士忌;我就注定要像一条狗一样活着,像一只虫子一样死掉,是不是?” “不,罗摩,”她抓住我的手,“我永远不会那么想。但你必须明白,如果我要帮你,我就必须知道你是怎样赢得那十个亿的。我承认,我确实觉得这事很难理解。老天,这些问题我连一半都回答不出。” “那好吧,女士,我们这些穷鬼也会提问题并要求你们答出来。我敢打赌,如果由穷人来组织一次知识竞赛,富人们怕是连一个问题都回答不出来。我不知道法国的流通货币是什么,但我可以告诉你莎伊妮·泰欠了我们隔壁的放债人多少钱。我不知道谁是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但我可以告诉你谁是第一个在达拉维非法生产DVD的人。你回答得出我的知识竞赛里这些问题吗?” “听我说,罗摩,别这么激动。我无意冒犯你。我真的想帮你。如果你没有作弊,我必须搞明白你是怎么知道答案的。” “我无法解释。” “为什么?” “你会注意到自己的呼吸吗?不会!你只是知道自己在呼吸。我确实没上过学,我确实不读书,但是,我告诉你,我知道这些答案。” “所以我需要了解你的整个生活,我需要搞明白你知道这些答案的原因。” “也许吧。” 丝蜜塔点点头,“我认为这是关键所在。说到底,知识竞赛与其说是对知识的测试,不如说是对记忆的测试。”她整理了一下她的蓝色围巾,看着我的眼睛说,“我要倾听你的记忆。你能从最初说起吗?” “你是说从我出生的那年说起?第一年?” “不。从第一个问题说起。不过在我们开始之前,答应我,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你会告诉我真相。” “你是说就像电影里的台词那样:真相,所有真相,只有真相?” “完全正确。” 我深深吸了口气,“好,我保证。可是你的宣誓书在哪里?《吉踏经》、《古兰经》、《圣经》,哪本都行。” “咱们不需要宣誓书。我就是你的证人,就如同你是我的证人。” 丝蜜塔说着从封套中取出一张闪亮的光盘。它轻轻滑进了DVD影碟机中。第二章 英雄之死(1) 第三遍铃声响起,紫色的天鹅绒帷幕很快就要拉开。光线渐渐暗淡下来,直到只剩下“出口处”的红色标志在昏暗的电影院里余烬般发着光。兜售爆米花和冰镇可乐的小贩也渐渐散去。萨利姆和我在座位上安顿下来。 说到萨利姆,你得知道的第一件事是:他是我最好的朋友。第二件事则是他是个狂热的印地语电影迷。当然不是所有的印地语电影,而是所有阿玛安·阿里主演的片子。 据说早先阿米特巴·巴克强最火,然后是沙鲁克·汗,现在轮到阿玛安·阿里了。他是当今最炙手可热的动作明星,印度的希腊之神,成千上万人的偶像。 萨利姆热爱阿玛安,哦,准确地说,他崇拜阿玛安。在分租公寓里,我们那小小的房间犹如一个神龛,挂满了阿玛安各种造型的海报。身穿皮夹克的阿玛安。骑在摩托上的阿玛安。**上身露出胸毛的阿玛安。举枪的阿玛安。骑马的阿玛安。在水池中被一群美丽女子环绕的阿玛安。 我们坐在班德拉皇家电影院包厢的最前排,A21和A22号座位。这其实并不是我们的座儿。我上衣口袋中的电影票是二十五卢比的正厅前座,而不是一百五十卢比的包厢座。只不过领座员今天心情不错,对我们格外开恩。他叫我们只管去享受包厢,因为正厅的座位几乎没有观众,甚至连包厢也大部分空着。除了萨利姆和我,坐在前面几排的不过二三十人。 每次去看电影,萨利姆和我都是坐在正厅的前排。在那儿我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喝彩或吹口哨。萨利姆认为他离银幕越近,就离明星越近。他说这样他只要向前俯一下身子,差不多就可以触摸到阿玛安了,他可以数出阿玛安双头肌上的静脉,可以看到阿玛安榛绿色眼珠外的眼白,下巴凹陷处粗壮的胡茬,挺拔的鼻子上那颗小小的黑痣。 我其实并不怎么喜欢阿玛安·阿里,我觉得他在每一部电影中的表演都一模一样。但我,没说的,也同样喜欢坐在电影院的前面几排。离巨大的银幕越近,女主角的乳房越显得诱人。 现在帷幕已经升起,银幕一下子活了起来。一开始是广告。四家民营赞助商的产品,外加一条政府的公益广告。广告片教导我们怎样在学校拿第一并在板球比赛中得冠军——只要早餐吃玉米片;怎样开快车俘获骄傲女孩的心——只要使用斯拜司牌古龙水(这是阿玛安用的香水!萨利姆惊呼);怎样获得晋升并拥有闪亮的白礼服——使用罗马牌香皂;怎样过得像一个国王——喝红白牌威士忌。最后是怎样死于肺癌——吸烟就是了。 广告过后,有一段换片盘的间歇。我们趁机咳嗽、清嗓子。接着,审查级别说明出现在宽银幕上,声明这个电影被定为U/A级,有十七个片盘,胶片长4635.15米。审查级别是那位凯恩夫人签署的;她是审查委员会的主席。萨利姆经常问我有关这位女士的事情。他实在是太嫉妒她的工作了:她能近水楼台地在所有人之前看到阿玛安演的电影。 片头开始。萨利姆知道这个片子中的每一个人:谁是服装师,谁是发型师,谁是化妆师;他知道制片经理、核算会计、录音师,以及所有助理的名字;他的英语不咋的,但他可以读出所有这些人的名字,哪怕字非常小。这个电影他已经看了八遍,每看一遍就记住一个新名字。但假如你看到他现在脸上那种专注的神情,你会以为他看的是首映式,而且还是在黑市好不容易搞到的票。 不到两分钟,阿玛安·阿里以一个从蓝白色直升机上跳下来的动作隆重登场。萨利姆双眼放光。他脸上那种纯真的热情,跟一年前他第一次亲眼见到阿玛安时一模一样。 记得那天萨利姆突然跑了回来,冲进门,崩溃般地倒在床上。 我吓坏了,“萨利姆……萨利姆……”我叫道,“怎么回事?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我将他的身体扳转过来,却见他满脸是笑。 “最、最、最神奇的事情叫我赶上了。今天是我一辈子最幸福的日子。”他宣告。 “什么呀?你中六合彩了?” “不是,比中彩还要棒。我见到阿玛安了!” 随着萨利姆上气不接下气的描述,我一点点儿地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萨利姆在送午餐盒饭的路上偶然见到了阿玛安·阿里。当时阿玛安从他的梅塞德斯奔驰车上下来,正要走进一家五星级饭店。萨利姆恰好坐在公共汽车上,为客户送最后一份午餐。他在发现阿玛安的那一瞬,想都没想,就跳下了还在快速行驶的车子,差点儿撞到一辆擦身而过的风神牌汽车上。他没命地向他的偶像跑去。当时阿玛安正走过饭店的旋转门。高大魁梧身着制服的门卫在入口处拦住了萨利姆,阻止他进入饭店。“阿玛安!”萨利姆拼命喊叫,企图用近乎绝望的声音引来他的偶像的注意。阿玛安听到了叫声,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他的眼睛与萨利姆的目光相遇,绽出一个令萨利姆晕眩的微笑,一下几乎无从捕捉的带有谢意的点头,然后他继续前行,走进大厅。送盒饭的事自然被萨利姆忘在脑后。他立马飞跑回家,告诉我他的美梦成真了。那个下午,嘉里午餐快递公司的一个客户只能饿肚子了。 “阿玛安看上去跟银幕上有什么不同吗?”我问。 “没有。真实生活中的他看上去更棒,”萨利姆说。“他显得更高,更英俊。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握一下阿玛安的手,至少握一次。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可能会一个月不洗手。” 萨利姆让我意识到,怀有一个简简单单的梦想是多么美妙,简单到握住某个电影明星的手。 此刻的银幕上,那只手正握着一把枪,指着三个警察。在这部电影里,阿玛安演的是一个土匪,一个有良心的土匪。他专门打劫富人,然后将钱财分发给穷人。在劫富济贫的过程中,他爱上了女主人公——普芮雅·卡普尔,一个颇有前途的女演员;他唱了六首歌;他满足了亲爱的母亲的愿望,带着她踏上了去维埃史诺-第维神殿的朝圣之旅。至少,到中场休息时故事是这样的。 普芮雅·卡普尔在电影里刚一露面,观众席便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她是那类颀长秀丽的女演员,几年前当选过世界小姐。她的体型属于古典美,有着丰硕的乳房和纤细的腰肢。那些日子,她是我最喜欢的女演员。在电影里她总是绷着脸,一遍一遍地对片中的丑角说“住口”。很搞笑。 “你的梦想是握一下阿玛安的手,”我对萨利姆说,“但你认为阿玛安的梦想会是什么呢?看上去他已拥有一切——脸蛋、名气,还有钱财。” “你错了,”萨利姆严肃地说,“他没有得到乌尔瓦希。” 所有的报纸上都充斥着阿玛安与乌尔瓦希分手的消息;他们旋风般的罗曼史持续了九个月。人们推测阿玛安的心完全碎了。他拒绝进食。他很可能会自杀。而乌尔瓦希·兰德哈瓦已重返自己的模特生涯。 我看到萨利姆在哭。他通红的眼睛满含泪水。他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那个装有阿玛安与乌尔瓦希合影的心形玻璃相框——它几乎花去了萨利姆半个月的、本已少得可怜的工资——如今躺在地上,碎成了上百块。 “听着,萨利姆,你太孩子气了。你怎么着都无济于事。”我劝他。 “只要我能见到阿玛安,我一定会安慰他,握住他的手,让他靠在我的肩膀上哭。人家都说哭泣会让心情变轻松。” “那有什么用?乌尔瓦希不会回到阿玛安身边了。” 突然,萨利姆抬起头来。“我要是去找乌尔瓦希谈谈,你觉得行吗?没准我能说服她回到阿玛安身边。告诉她那完全是个误会。告诉她阿玛安有多么痛苦多么懊悔。” 我摇摇头。我可不希望萨利姆傻乎乎地在孟买城乱窜,到处去找乌尔瓦希·兰德哈瓦。“多管别人的闲事,或者把别人的麻烦变成你自己的麻烦,这压根儿就不是个好办法。萨利姆,阿玛安·阿里是个成熟的男人。他会自己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麻烦的。” “那最起码我要送他一件礼物。”萨利姆说。 他买回一大瓶翡戊科牌粘剂,打算将心形玻璃相框的碎片重新粘贴起来。这花了他整一个星期的工夫。最终这颗玻璃心又完整如初了,唯有纵横交错的裂纹提醒人,它曾经破碎过。 “我现在要把它寄给阿玛安,”他说,“这是一个象征:一颗破碎的心是可以再次愈合的。” “靠粘胶?”我说。 “不是,靠爱和关心。” 萨利姆用布把礼物包好,寄往阿玛安的家庭住址。我不知道它是否真的能到阿玛安手上。也许它会被邮局弄碎,被安全警卫砸坏,被秘书助理当作垃圾扔掉。不过重要的是萨利姆相信它会被送到他的英雄手里,帮助他愈合伤口。在萨利姆心中,这个礼物会让阿玛安找回自己,激发他重返银幕,再创辉煌,就像这部我第一次看而萨利姆第九次看的电影。 银幕上,一首祷歌响起。阿玛安和他的母亲朝维埃史诺-第维神殿攀登。 “人们都说,如果你诚心诚意地向维埃史诺-第维神殿中的玛塔女神祈求,无论是什么,她都会满足你的愿望。告诉我,你会求什么?”我问萨利姆。 “你会求什么?”萨利姆反问我。 “我想我会求财。”我说。 “我会请求她让乌尔瓦希与阿玛安和好。”他不假思索地说。 银幕上打出“幕间休息”几个红色粗体字。 萨利姆和我起身活动胳膊腿,然后去食品摊买了两个湿乎乎的咖喱角。兜售饮料的男孩看着空落落的座位,一脸悲哀。今天他是没指望能挣多少钱了。我们决定去厕所。那里有漂亮的白色瓷砖,成排的小便器,干净的洗手盆。我俩每次都用固定的小便器;萨利姆总是去最右边的那个,我总是用左边墙上单独的那个。我一边清空膀胱,一边读着墙上胡乱涂写的字迹:操我……提努在此撒尿……茜娜是妓女……我爱普芮雅卡。 普芮雅卡?我不由得暗骂那个添上最后一个字的涂鸦狂。我朝手上吐口唾沫,试着擦掉那个多出来的字母。但它是用不褪色的黑色签名笔写上去的,根本擦不掉。最后,我终于用指甲将它抠掉,成功地让涂鸦恢复了原样,与我四个月前刻上去的完全一样:我爱普芮雅。 铃声再响,中场休息结束。电影马上就要继续。萨利姆忍不住开始给我讲述接下来要上映的情节:在普芮雅被一个敌对帮派谋杀之前,阿玛安和普芮雅要先在瑞士高歌一曲,然后阿玛安为了复仇而杀死好几百个坏蛋,并揭露腐败的政客和警察,最终死于一个英雄之死。 我们回到A21和A22号座位。大厅重新昏暗下来。突然,一个高个男人穿过包厢门走过来,在萨利姆旁边的A20号座位上坐下。明明有差不多两百个空座位可以供他选择,他却选了A20。我看不清他的脸,但可以察觉到他是个老男人,留着长长的飘逸的胡子,像是穿着帕坦人的衣服。 我对这人非常好奇。他为什么会在电影放了一半后才入场?他买电影票是不是只付了一半的钱?萨利姆却不受干扰。他向前抻着脖子,心无旁骛,专心等待着即将到来的阿玛安和普芮雅之间的爱情戏。 阿玛安到了瑞士,表面上是去找一个联络人,实际上却是与普芮雅谈情说爱。他唱了一首歌,并由二十位身穿印度传统服装的白人女子伴舞。在那样一个寒冷的山地国家,这么穿也未免太单薄了。歌舞结束了,阿玛安坐在宾馆房间里,壁炉中火苗蹿动,发出噼啪的爆裂声。 普芮雅正在洗澡。我们能听到哗哗的水声与普芮雅哼的小调。接着,我们看见她在浴室里。她将香皂抹在腿上、背上。她抬起一条满是泡泡的腿,用淋浴喷头将它冲洗干净。我们多么希望她也用喷头冲洗她丰腴的胸部,让所有的泡泡瞬间消失呵。可她却让我们失望了。 终于,她从浴室里出来了,身上只围着一条粉色浴巾。她那浓黑的头发蓬松地垂在肩头,散发潮润的气息;长长的双腿光洁无毛。阿玛安将她搂进臂膀中,在她脸上不停地亲吻。他的嘴唇慢慢移到她脖子的凹陷处。浪漫柔和的音乐响起。普芮雅解开他衬衣的扣子,阿玛安慵懒地褪掉它,裸露出他充满男子气概的胸膛。壁炉中火光摇曳,将两个相爱的身体笼罩在金色中。普芮雅发出轻柔的呻吟声,头朝后仰着,好让阿玛安亲吻她的颈部。他的手蛇一般游到她背后,一下子把浴巾扯开来;那粉色的纺织品松落在她的脚边。大腿与背部一瞥而过,撩人心魂,却不见乳房的镜头。萨利姆认为这里被电检人员剪去了一部分。这也是他嫉妒凯恩夫人的原因。 现在阿玛安将普芮雅紧紧地箍在了怀中。银幕上展现出她起伏的胸部,粗重的呼吸,还有额头上闪亮的汗水。观众席里喝彩声与口哨声响成一片。萨利姆旁边的老男人在座位上跷着腿,不舒服地动来动去。我不能肯定,但我觉得他的手正在裤裆那里来回揉搓。 “你旁边那老东西不对劲啊。”我对萨利姆低声耳语。但他对那个老男人和我都毫不在意。他正咧着嘴,入迷地瞧着银幕上与背景音乐旋律同步起伏缠绵的身体。变焦镜头摇向阿玛安一起一伏的后背,然后对准壁炉。那里,金黄色的火苗越来越旺地舔噬着圆木。然后镜头渐渐淡出变黑。第二章 英雄之死(2) 那天我回到公寓房间时,厨房里也燃烧着类似的火焰,只不过萨利姆用纸取代了圆木。 “杂种!……流氓!”他一边嘟哝着,一边将厚厚一叠光滑漂亮的纸张撕成碎片。 “你在干什么?”我惊恐地问。 “我要向那些诬蔑阿玛安的杂种报仇。”他边说边将更多的纸张忿忿地扔进火堆。 我注意到萨利姆撕的是一本杂志。 “这是什么杂志?看上去挺新的。” “这是最新一期《星光灿烂》。能毁多少我就会毁多少,只可惜我从报亭仅仅买到十本。” 我夺过一本还没有撕坏的杂志。封面上是阿玛安·阿里,还有一个触目惊心的标题:“这个男人**裸的真相。” “封面上可是你的偶像呵。你干吗要毁掉它?”我嚷道。 “因为里面说的那些有关阿玛安的事。” “你又不认识多少字。” “我认识字,再说我还能听。我无意中听到巴弗太太和谢克太太的谈话,讨论这期杂志中针对阿玛安的下流指控。” “什么样的指控?” “乌尔瓦希离开他,是因为他无法满足她。他是个同性恋。” “那又怎样?” “你以为他们能用这种方式伤害我的英雄而不受到惩罚吗?我知道这篇报道完全是胡说八道。阿玛安的竞争对手嫉妒他在电影圈里的成功;他们故意策划了这个阴谋来败坏他的名声。我绝不让他们成功。我要放把火烧了《星光灿烂》杂志社。” 萨利姆的愤怒已经白热化了。我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他痛恨同性恋者。用同性恋这样的指控去玷污他的偶像,对他来说是大到极点的侮辱。 我当然也知道那些变态者对毫无戒心的男孩们做过什么。在黑暗的走廊里,在公共洗手间,在市区公园,在少年之家。 好在《星光灿烂》在下一期收回了他们先前的说法,因而避免了一个午餐饭包快递员变成一个纵火犯。 话说回来,此时,银幕下A20号座位上的事件正在升级。老男人悄然靠近萨利姆,他的腿漫不经心地轻触萨利姆的腿。第一次,萨利姆以为是自己不小心;第二次,以为只是偶然;第三次,他确定了对方是蓄意而为。 “穆罕默德,”他悄声对我说,“坐我旁边那坏蛋如果再乱晃荡他的腿,我就狠狠踢他一脚。” “你看他挺老的,萨利姆。也许只是他的腿在发抖而已。”我劝道。 打斗场面开始了,萨利姆忙着去看银幕。阿玛安只身闯进敌人的老巢,整个匪巢都散了架。我们的英雄使出浑身解数佯攻和拦截——拳击,空手道,功夫——令他的敌人无从招架。 老男人的手这时也加入了战斗。他的肘部抵着共用的扶手,胳膊悄悄滑到萨利姆的胳膊旁,极其轻微地触碰它。萨利姆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全神贯注在影片上。故事正在进入高潮呢。 这部影片中最经典的一场戏就要上演了,就是阿玛安·阿里消灭了所有坏人后即将死去的那场。他的衬衣浸透了鲜血,身体布满枪伤,长裤沾满了尘土与污垢。他拖动身体爬向他的母亲;她刚刚赶到现场。 萨利姆泪水盈眶。他倾身向前,深情地说,“母亲,我希望我在您心目中是个好儿子。请别为我哭泣。记住,有尊严地死去胜过像懦夫一样活着。” 阿玛安的头靠在他母亲的腿上。他模仿萨利姆说:“母亲,我希望我在您心目中是个好儿子。请别为我哭泣。记住,有尊严地死去胜过像懦夫一样活着。”母亲扶着儿子流血的头痛哭起来。泪水从她眼里涌出,落在阿玛安·阿里的脸上。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胸膛剧烈起伏。 眼泪也落在我的腿上。我看到了另一个母亲,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她孩子的额头,然后将他放进一个衣服筐里,将他身边的衣物重新掖好。背景音乐是寒风的怒吼。 警笛声响起。警察照例赶到了,不过总是到得太迟,在英雄替他们做了所有应该做的事之后。而他们现在却没法为他做任何事了。 我看见长胡子男人的左手移了过来,现在已到了萨利姆的膝上,并轻柔地停在那儿。萨利姆深深地沉浸在英雄死去的悲恸中,一时没反应过来。老男人变得更加大胆。他的手掌在萨利姆的牛仔裤上来回摩擦。当阿玛安喘着最后几口气时,男人在萨利姆的裤裆处加力,几乎就要握住那东西了。 萨利姆爆发了。“你这个该死的下流坯!你这个肮脏的变态狂!我要杀了你!”他尖声叫着,一巴掌打在男人的脸上。狠狠地。 男人立刻缩回放在萨利姆膝上的手,试图从座位上起身。但他还没完全站起来,萨利姆已经抓向他。他没能抓住男人的领口,却揪住了他的胡子。萨利姆猛然一拽,胡子掉到了手中。男人低低惨叫一声,迅速跳离座位,冲向近二十英尺外的出口。 就在那一刻,电影院突然停电了。自备发电机立刻被启动。银幕一片空白;紧急照明灯突然在昏暗的大堂亮起,晃得人眼花缭乱。男人蒙了,像只被车头灯照晕了的鹿。他慌张无措,来回打转,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电突然地断掉,又突然地恢复,中间只隔了很短的一瞬。电影继续放映,紧急照明灯也熄了。男人匆匆穿过黑色幕布,走向有红色标志的出口,砰地打开门,消失不见了。 但就在那个极短的瞬间,萨利姆和我看到那双一闪而过的榛绿色眼睛,挺拔的鼻子,凹陷的下巴。 银幕上打出片尾制作人员名单,萨利姆的手中还抓着一把乱糟糟的灰胡子,闻上去有轻微的古龙水和粘胶的味道。这次,萨利姆没有数叨那些名字:宣传策划和技术指导,灯光师和聚光灯助理,武打指导和摄影师。他在哭泣。 他的英雄,阿玛安·阿里,死了。 丝蜜塔怀疑地盯着我。“这事具体发生在什么时候?” “差不多六年前。那时我和萨利姆住在加可帕的分租公寓里。” “知道你刚刚跟我讲的事有多严重吗?” “怎么?” “这件事一旦曝光,会毁掉阿玛安·阿里,结束他的电影生涯。当然,前提是你所说的都是事实。” “看来你还是不相信我?” “我没那么说。” “我可以看出你眼中的怀疑。如果你还是不相信我,那是你自己的事。不过你不能无视这张光盘的证据。我们是不是来看看第一个问题?” 丝蜜塔点头应允,按下遥控器上的播放键。 演播室的光线已转暗;我几乎看不清围绕着我坐成一圈的观众们。一盏聚光灯照亮了大厅中央;我就坐在那儿的一只半圆形皮转椅上,与普瑞姆·库马尔面对面。我们被一张半圆形的桌子隔开。我面前是一个大屏幕,所有问题都会投映在上面。演播室的提示牌亮了,上面显出“肃静”二字。 “摄像机拍摄,三,二,一,开始。” 开场曲响起,普瑞姆·库马尔浑厚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我们又回到这里了。大家准备好,看看今天谁将赢得有史以来地球上最高数额的奖金。是的,女士们先生们,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谁将赢得十亿大奖!” 演播室的提示牌亮出“掌声”字样。观众开始鼓掌,夹杂着欢呼声与口哨声。 开场曲淡出。普瑞姆·库马尔说:“今天晚上,我们请来三位幸运的参赛者,他们是通过电脑随机挑选出来的。三号参赛者是卡皮尔·乔德哈里,来自西孟加拉邦的马尔达。二号参赛者是哈瑞·帕瑞克教授,来自阿姆达巴德。不过,我们今晚的头号参赛者是十八岁的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来自我们自己的孟买。女士们先生们,请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他。” 每个人都在鼓掌。掌声过后,普瑞姆·库马尔转向我。“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一个非常有趣的名字。它表达了印度的丰富与多样性。你做什么工作,托马斯先生?” “我是个服务员,在戈拉巴的吉米酒吧餐厅工作。” “一个服务员!这不是太有趣了吗!告诉我,你每个月挣多少钱?” “九百卢比左右。” “就这些?那么如果你今晚赢了,你打算做什么?”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是的。” 普瑞姆·库马尔对我皱皱眉。我没有按照脚本设计的去表现。在这类闲聊中,照道理我要制造“气氛”,要“娱乐”观众。我应该说我要买一个餐馆,或者一架滑翔机,或者一个国家。我也可以说我将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娶印度小姐,去廷巴克图旅行。 “好吧。现在我来说明一下竞赛规则。你将挑战十二个问题。如果每一个问题你都回答正确,你将赢得地球上金额最大的巨奖:十亿卢比!在第九个问题之前,你可以随时退出比赛,带走你已经赢到的奖金。但第九个问题之后,你就不能退场了。第九个问题之后,就是要么继续挑战,要么前功尽弃。不过还是等我们到了那一步再向你说明吧。如果你不知道某个问题的答案,别慌,有两种救生筏供你使用——一个是友情提示,一个是一半对一半。好,我想我们可以开始第一个问题了,奖金一千卢比。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我回答。 “好,现在请听第一个问题,一个轻松容易的问题,关于流行电影。我肯定观众席中的每一个人都答得出来。我们都知道阿玛安·阿里和普芮雅·卡普尔,近来最成功的银幕情侣之一。但你能指出阿玛安·阿里和普芮雅·卡普尔第一次联合主演而引起轰动的影片叫什么名字吗?是A,《火焰》;B,《英雄》;C,《饥饿》;还是D,《背叛》?” 背景音乐转换成带有悬念的旋律,压过音乐的则是定时炸弹般的嘀嗒声。 “D,背叛。”我回答。 “你经常去电影院看电影吗?” “是。” “你看过《背叛》?” “是。” “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你的回答吗?” “是。”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现。 “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正确!你刚刚赢得了一千卢比。现在我们休息一下,插播一则短广告。”普瑞姆·库马尔宣布。 演播室的提示牌亮出“掌声”。观众鼓掌。普瑞姆·库马尔微笑。我面无表情。第三章 神父的重担(1) 如果你搭火车去过德里,你肯定在帕哈拉甘逗留过。而十之八九,你抵达的是嘈杂吵嚷、灰尘飞扬的帕哈拉甘火车站。走出车站后,你多半会拐向左边的康诺特广场,然后绕过拥挤的市场。那里充斥着能打折的小客栈与招徕游客的廉价妓女。但如果你往右走,途经母亲乳品店和J.J.妇女医院,你会看见一幢红色的建筑,上面竖着个大大的白色十字架。那便是圣玛丽教堂。十八年前的圣诞日我就出生在那里。或者更准确地说,在十二月二十五日那个寒冷的冬夜,我被遗留在那里,丢在一个修女们放在门外收集旧衣物的大筐子里。是谁?为什么把我留在那儿?这些对我来说到今天还是个谜。猜疑的手指总是指向J.J.医院的妇产病房。也许我就出生在那儿。我的母亲,因为不为人知的苦衷,不得不抛弃我。 在我的想象里,我经常看见这样的场景:一个高挑优雅、身穿白色纱丽的年轻女人,怀抱着一个婴儿,于午夜时分离开了医院。寒风嘶吼,她长长的黑发随风飞扬,遮住了她的脸,令她的面部忽隐忽现。落叶在她足下沙沙作响。尘埃四散。闪电倏忽。她脚步沉重地走向教堂,将婴儿紧紧地贴在胸前。然后她站在教堂门外,摇动金属环叩响了大门。但是风声大得将敲门声完全吞没。没有时间了,眼泪溪水般涌出,她不住地亲吻着婴儿,吻得他几近窒息。接着她把婴儿放进筐子里,将旧衣物铺垫得让孩子舒服些。她最后看了婴儿一眼,移开视线,然后逃离了我的镜头,消失在暗夜中…… 圣玛丽的修女们主持一家孤儿院和一个领养机构。我和一批孤婴同时等着被人领养。婴儿们一个接一个被领走了,独独没有人要我。一对本可能成为我父母的夫妻会看看我,互相交换一个眼色,然后难以觉察地摇摇头,走向下一个摇篮。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许因为我太黑,太难看,太爱哭。也许因为我没有小天使般的笑容,或者我老是发出咕咕的声音。结果我在孤儿院一呆就是两年。说来奇怪,修女们从没张罗着给我起个名字。我只是被称作孩子——一个没人愿意要的孩子。 我最终被菲洛米娜·托马斯太太和她的丈夫多米尼克·托马斯收养。他们从泰米尔纳德邦的纳杰可来,现住德里。托马斯太太在圣约瑟夫教堂当清洁工,她丈夫则做园丁。因为他们四十多岁了还没有自己的亲骨肉,于是教区神父蒂莫西·弗朗西斯极力鼓动他们领养个孩子,来填补生活的空虚。他甚至直接指点他们到圣玛丽孤儿院去瞧瞧。托马斯先生必定是只瞥了我一眼就立刻去看下一个孩子了,但菲洛米娜·托马斯太太在看到我的那一瞬便选定了我。对于她的暗色皮肤来说,我实在是一个完美的搭配! 托马斯夫妇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来办理收养我的手续,但我被带回家还不到三天,甚至还没来得及命名受洗,托马斯先生便发现他妻子生活中的空虚已经被填补了,不过并非因为有了我,而是因为一位名叫马斯坦·谢赫的穆斯林绅士。他是当地妇女们的裁缝师,尤其擅长裁制短裙。菲洛米娜·托马斯太太抛下她的老丈夫与刚刚领养的幼儿,与裁缝私奔了。听说他们去了波帕尔,至今下落不明。 这个发现让托马斯先生怒不可遏。他将摇床和我一起拖到神父的房子里,像丢垃圾一样抛在那儿:“神父,这孩子是我所有麻烦的根源。你动员我领养了他,所以现在还是由你来决定拿他怎么办吧。”蒂莫西神父还未来得及说“阿门”,多米尼克·托马斯已经走出了教堂。他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时,正在买一张去波帕尔的火车票,手里提着一把猎枪。这下,不管愿意不愿意,蒂莫西神父不得不担起照料我的责任。他赐我食物,予我住所,还给了我一个名字:约瑟夫·迈克尔·托马斯。没有受洗仪式。没有神父将我的头浸在圣盆中。没有圣水洒落。没有白色的披巾围裹我。没有点蜡烛。但我成为约瑟夫·迈克尔·托马斯,转眼已经六天。 第七天,两个男人来见蒂莫西神父。胖的那个身穿库尔塔,蓄胡子的瘦子则穿了一件舍瓦尼。 “我们是全宗教委员会的,”胖男人说,“我是杰格迪什·夏尔玛,这位是伊纳亚特·希达亚图拉。我们还有一位委员会成员,哈文德·辛先生,是锡克教的代表。他本来也打算来,但遗憾的是,他在锡克教堂被绊住了。我们这就直奔主题吧。神父,据我们所知,你收留了一个孤儿小男孩。” “是的,这小可怜的养父母不见了,留下他让我照料。”蒂莫西神父说。他一头雾水,搞不懂这些不期而至的访客为什么而来。 “你给这孩子起了什么名字?” “约瑟夫·迈克尔·托马斯。” “这不是基督徒的名字吗?” “是啊,不过——” “你怎么知道他父母是基督徒呢?” “喔,我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给他起了个基督徒的名字?” “哦,他总得有个名字啊。约瑟夫·迈克尔·托马斯有什么不妥吗?” “完全不妥!难道你不知道吗?神父,反对民众改变宗教信仰的运动在各宗派间有多么激烈。愤怒的暴民已经放火烧了几处教堂。他们经人误导,以为那些教堂里有大批的民众正在转信基督教。” “可这名字并无改变信仰的意思。” “听着,神父,我们知道你没有任何不可告人的动机。但有关你让一个印度教男孩改变信仰的传言已经散播出去了。” “你怎么知道他是印度教徒?” “这对那帮无业游民来说无关紧要。他们打算明天来攻击你的教堂。这就是我们来找你的原因,想办法平息事端。” “你认为我应该怎么做?” “我建议你把孩子的名字改了。” “改成什么?” “这个……给他起个印度教徒的名字应该能够化解事端。叫他罗摩如何?追随我们最景仰的神之一。”夏尔玛先生说。 希达亚图拉先生轻轻咳了一下。“等等,夏尔玛先生,这样一来,我们不是同样解决不了问题吗?我的意思是说,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孩子生来就是印度教徒呢?你知道,他也许是个穆斯林。为什么他不能叫穆罕默德?” 接下来的三十分钟,夏尔玛先生和希达亚图拉先生就罗摩还是穆罕默德自说自话,争论不休。最终,还是蒂莫西神父作出了让步。“好吧,如果换一个名字可以让暴民不来打扰我,我愿意照办。要是我接受你们两个人的建议,将孩子的名字改成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你们觉得怎样?这样一来各方面都没话可说了吧。” 幸亏那天辛先生没来成。 蒂莫西神父高个,白皙,正当悠闲自如的中年。他有一所很大的房子,坐落在教堂大院中,还有一个长满水果树的草木蔓生的园子。在之后的六年中,他集所有角色于一身,既是我的父亲、母亲、主人,又是我的老师与神父。如果我的生命中有任何事可以定义为幸福,那就是我与他在一起共度的时光。 蒂莫西神父来自英格兰北部一个叫做约克郡的地方,但他定居印度已经很久了。感谢他,我得以学会读说正宗的英语。他给我念鹅妈妈的童谣,还教我唱儿歌。我学会了用我那难听的、五音不全的嗓子唱“一闪一闪小星星”和“咩咩黑绵羊”。这给蒂莫西神父——我猜想——提供了有别于他神职责任的一种有趣的调剂。 生活在教堂大院中,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庞大家庭里的一员。除了蒂莫西神父,他忠诚的男仆约瑟夫也住在这里;女佣冈扎沃夫人也住得很近。还有一大帮街童,都是些水暖工、修鞋匠、清洁工和洗衣工。他们实际上就住在教堂隔壁,总是不请自来,毫无顾忌地在教堂的院子里玩板球,踢足球。 蒂莫西神父教给我有关耶稣·基督的生平,还有亚当和夏娃的故事。这个大家庭也奠定了我对其他宗教的基本认识。我开始对《摩诃婆罗多》和《古兰经》有所了解。我学到了有关先知从麦加到麦地那的迁徙,还有被烧毁的兰卡。伯利恒和阿约提亚、圣彼得和朝圣都成了我成长的一部分。 虽然我有受到多种宗教熏染的特殊经历,但我同任何其他孩子一般无二,每天只关心三件事:吃、睡、玩。我与同龄的邻居小孩一起消磨掉无数个下午,在蒂莫西神父的园子里捉蜻蜓、轰鸟儿。每当老仆人约瑟夫在书房里为古董掸灰尘时,我便偷偷溜出去,在园丁警觉的眼皮下采摘成熟的芒果。如果被逮住了,我会用印地语大骂他一通。雨季来临的时候,我在雨中无所顾忌地跳跃嬉戏,在雨水积成的小泥水池里捉小鱼,直玩到咳嗽喷嚏不止,搞得蒂莫西神父惊惶失措。我会跟街童们踢足球,带着满身的撞伤瘀青回家,然后哭个通宵。 蒂莫西神父的生活充满活力。他每天清晨都出去散步,他打高尔夫、排球和网球,如饥似渴地阅读,每年三次回英格兰看望年迈的母亲。他还是个很棒的小提琴手。大部分夜晚,他坐在月光朗照的花园里拉琴。那是你能想象到的最深情的旋律。每逢雨季那些下雨的夜晚,我会觉得是他悲伤的乐曲闹得老天泪雨滂沱。 我很喜欢上教堂。这是一座修建于1878年的老建筑,有着彩绘玻璃窗和豪华壮丽的木制屋顶。圣坛也雕刻得非常美丽。在圣坛上方,是一个大大的耶稣受难十字架,上面刻有INRI字样。有圣母玛利亚和圣子登基加冕的雕塑,还有很多圣徒的雕像。教堂的长椅是用柚木做的,只有礼拜日才会坐满人。蒂莫西神父在圣坛上作长长的布道时,我总是会打盹,直到他给每个人分发圣饼和葡萄酒时才醒过来。我也喜欢听管风琴和唱诗班表演。我还爱极了复活节蛋和圣诞树,可惜一年就那么一次。但教堂婚礼是所有季节都举行的。我会等着蒂莫西神父说,“现在你可以吻新娘了。”我也总是第一个抛撒出五彩纸屑。 我和蒂莫西神父的关系从未准确定义过。没人明明白白地告诉过我,我是一个仆人还是一个儿子,一个寄生虫还是一个宠物。生命的最初几年,我生活在蒂莫西神父是我亲生父亲这样一个幸福的错觉中。但渐渐地,我意识到有些事不大对头。比如,所有礼拜日早晨来做弥撒的人都叫他“Father”。这让我感到好奇:他是这么多人的父亲,那我就有太多的哥哥姐姐了,而且他们都比我大很多。我也为他是白人而我不是感到困惑。所以有一天我开口问了他。我一直生活在其中的梦幻世界就在那一刻变得粉碎。他用最最温和的语气,向我解释说,我是一个被妈妈放在圣玛丽孤儿院门口旧衣筐里的孤儿。这就是为什么他是白人而我不是。那个瞬间,我第一次明白了“父亲(father)”与“神父(Father)”之间的不同。也是在那个夜晚,我的眼泪第一次不是因为身体的疼痛而流。 我与蒂莫西神父没有血缘关系;我生活在教堂里仅仅是因为他的慷慨善举。明白了这一点后,我知道自己欠了他一笔债,所以我决意要回报他,至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开始为他做些小零活,诸如将脏衣服从洗衣筐中放进洗衣机。我坐在洗衣机前,看着滚筒一圈圈地旋转,想象着为什么衣服从这里出来后神奇地变干净了;结果有一次,我把一些蒙上尘垢的书也放进了洗衣机中。我还主动在厨房的水池中洗碗,却打碎了上好的瓷器;切蔬菜时,又差点儿切下自己的手指头。 蒂莫西神父把我介绍给他教区的许多居民。我认识了年迈的班尼迪克夫人。无论是下雹子还是下雨,她每天都来虔诚地做弥撒,直到有一天滑倒在人行道上,死于肺炎。我参加了杰西卡的婚礼;她因为父亲心脏病发作而哭个不停。有一次,我还被带到沃上校家喝下午茶;他是澳大利亚驻德里的防务专员。他跟蒂莫西神父似乎完全是在用外语交谈。我还和劳伦斯先生去郊外钓过鱼;他什么也没钓着,结果只好在鱼市上买了一条大鳟鱼,回家去蒙骗他的太太。 我见到的所有人都对蒂莫西神父赞不绝口,说他是这个教区从未有过的最好的牧师。我看见他安慰痛失亲眷的人,照顾患病的人,将钱借给有需要的人,甚至与麻风病人一起吃饭。他对教区的每一个成员都面带微笑;他有办法解决每一个麻烦;他能用圣经中的箴言,应对每一个特殊的场合——出生、浸礼、坚信礼仪式、第一次领圣餐、结婚、死亡。 又是一个礼拜日,教堂里聚满了做弥撒的人。但今天,蒂莫西神父并不是一个人站在圣坛后面;另一个男人与他在一起,也穿着教士袍,脖子上套着一个白色的领圈。他看上去更像一个拳击手而不是一位神父。蒂莫西神父正在介绍他:“……让我们热烈欢迎约翰·利陶神父。他是圣约瑟夫教堂新请来的助理神父。约翰神父,诚如大家所见,比我年轻多了。尽管他被授予神职不过短短三年,却已富有经验。我敢肯定,他将能更有效地与我们的年轻信徒们沟通,就是那些——我清楚地知道——在背后管我叫‘那个老保守’的人。”人群中发出吃吃的笑声。 那天晚上,蒂莫西神父邀请约翰神父共进晚餐。原本应该约瑟夫去侍奉他们,但因为我热切地想要在蒂莫西神父面前表现自己,于是从厨房里端了很沉的汤煲,摇摇晃晃地走向餐桌。后果可以想见,作为一个未经训练的七岁男孩,我非但没能将汤煲安放在餐桌上,还将汤全部洒到了约翰神父身上。他急速起身,脱口而出一句:“该死的!”蒂莫西神父抬了抬眉毛,但没说什么。 三天后,蒂莫西神父回英格兰度假,将教堂和我一起留给了约翰神父照管。两天后,我在走下教堂台阶时遇见了约翰神父。 “晚上好,神父。”我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约翰神父用轻蔑的表情看着我,“你就是那天把汤洒在我身上的白痴孤儿!蒂莫西神父不在,你给我放规矩点儿。我会小心看着你的。”第三章 神父的重担(2) 约瑟夫叫我送一杯牛奶到约翰神父的房间。他正在看电视上放的一部电影。他请我进去。“进来吧,托马斯,你想和我一起看电影吗?”我看看电视,是一部英语片——跟神父有关。我这么想,是因为我看见屏幕上一个身穿黑色法衣的神父正跟一个穿白色法衣的神父交谈。我放下心来,原来约翰神父喜欢看那些优美的、宗教题材的影片。但接下来的场景却让我脊骨发寒,因为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年龄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她坐在一张床上,看上去不像个正经女孩,表情古怪,眼睛四处乱转。穿黑法衣的神父进到她的房间,手里拿着一个十字架。他用它指着女孩,女孩开始说一些我从没听到过的最污秽肮脏的话,而且是用一种成人的粗哑嗓音。我用手指堵住耳朵,因为蒂莫西神父曾经教导我不要去听那些污秽的字眼。突然她停止说话,开始大笑,像疯癫了一样。她张开嘴,极可怕的、黏糊糊的绿色液体从嘴里喷射出来——就像水从花园的水管里喷射出来一样——落在神父身上。我恶心得要吐了,无法再看下去。我赶紧往自己的房间跑,身后传来约翰神父尖厉的笑声,“回来,你这个白痴,这只不过是个电影。”他大叫。 那天夜里我做了恶梦。 三天后我与约瑟夫出去买东西。我们买了肉、鸡蛋、蔬菜和面粉。晚上回到教堂时,我听到身后响起摩托车声。我还没来得及回头看,骑摩托车的人已经到了我们跟前。他在我头上猛拍一掌,尖叫着离去,激起一股尘烟。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像是一个强壮的男人,穿着皮夹克与黑色紧身裤。另一个衣着相似的男人骑在摩托车后座上。我真想知道谁是骑车人,又为什么拍我的头。我一点儿也没想到那人可能是约翰神父。说到底,我不过是个白痴孤儿。 一周以后,我不得不将一些邮件送给约翰神父,但他正在洗澡。“把邮件放桌上。”他在浴室里喊道。就在我要离开房间时,床垫下露出来的可疑物品吸引了我的视线。我凑近去看,是一本杂志。我把它拽出来,结果发现床垫下还有一大堆。这些杂志不太厚,但有着漂亮光滑的封面。杂志名很奇怪,像《同性恋大游行》《出口》《同性恋力量》什么的,可是封面上的男人们看上去并不幸福,也不快乐。他们全都毛茸茸的,还光着身子。我赶紧将杂志塞回床垫下。我正要离开的时候,约翰神父从卫生间走了出来。他腰上围了条浴巾,但胸前满是用黑墨水画出来的奇怪图案,胳膊上还画着蛇。“你在这儿干什么?”他斥责道,“滚出去!” 为什么约翰神父身上有这些奇异的图纹?为什么他将这些奇怪的杂志放在床垫底下?我不知道。我只不过是个白痴孤儿。 我常看见身强体壮的年轻人在晚上来教堂,进入约翰神父的房间。蒂莫西神父也有来访者,有时也会来得很晚,但他们从不骑着摩托车穿着皮夹克,脖子上挂着粗粗的金属链。我决定跟踪其中一个来访者到约翰神父的房间。他敲开门进去后,约翰神父随即关上了门。我从小小的钥匙孔朝里偷看。我知道这样做很不好,但我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透过钥匙孔,我看见约翰神父和穿皮衣的年轻男人坐在床上。约翰神父打开抽屉,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些白色的粉末。他在左手手背上倒了一细溜白粉,然后同样在他朋友的左手背上倒了一溜。接着他们俩埋下头,对着手背深深地吸气;白色的粉末似乎在他们的鼻子里消失了。约翰神父开始狂笑,就像电影中那个疯疯癫癫的女孩。他的朋友说,“这可是好东西,伙计!对一个神父来说未免好得过分了。你怎么会想起到教会去混事?” 约翰神父再次狂笑起来,“我喜欢那身装束。”他说着从床上起身。“来吧。”他向他的朋友伸出手。我迅速撤离。 为什么约翰神父把爽身粉放进鼻子里?我不知道。我只不过是个白痴孤儿。 蒂莫西神父终于从英格兰度假回来了。我好高兴再见到他。我敢肯定他已经听到了很多对约翰神父的抱怨,因为他回来还不到两天,两人就在书房里激烈地争执起来。约翰神父咆哮着冲出房间。 复活节过去了。我所有的复活节彩蛋都吃完了。我看见管家务的冈扎沃太太在一边吃吃窃笑。 “怎么了,冈扎沃太太?”我问她。 “你不知道啊?”她压低声音神秘地说,“约瑟夫在教堂里逮着约翰神父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你可别告诉任何人,尤其别对蒂莫西神父泄露一个字。否则的话,会有大麻烦的。” 我被搞糊涂了。如果约翰神父和一个男人在教堂里,有什么不对头?蒂莫西神父一直在教堂里和另外的男人们在一起。就像他听人忏悔的时候。 头一次,我进了忏悔室。 “说吧,我的孩子,你想告诉我什么?”蒂莫西神父问道。 “是我,神父。” 蒂莫西神父差点儿从椅子上跳起来。“你在这儿做什么,托马斯?我不是告诉过你,这不是闹着玩的。” “我来忏悔,神父。我犯了错。” “是吗?”蒂莫西神父的口气柔和下来,“那么你做错了什么?” “我从钥匙孔里偷看了约翰神父的房间。还有我没经他同意就看了他的东西。” “这没什么大不了,我的孩子。我想我不必听这个。” “不,你一定要听,神父。”我说,然后一口气告诉他关于床垫下的杂志、约翰神父身上的纹图、夜里穿皮衣的来访者,还有他们用鼻子吸爽身粉的事。 那天晚上在书房里,两个神父之间作了最后的摊牌。我在门外听着。屋子里不断传出吼叫的声音。最后蒂莫西神父结束了争论,扬言要向主教报告约翰神父的所作所为。“我是一个神父,”他说,“作为一个神父,你必须肩负重任。如果你无法做到这一点,那还是回到神学院去吧。” 一位英国的徒步旅行者途经德里,第二天早上来到教堂。蒂莫西神父在得知他也来自约克郡后,将他带回了家,并应允让他逗留几天。神父把来人介绍给我,“伊恩,见见托马斯。他跟我们一起住在这里。托马斯,这是伊恩。你知道吗?他也是从约克郡来的。你总是向我打听有关我母亲居住的城市,现在你可以问他了。” 我喜欢伊恩。他大概十五六岁,皮肤光洁,眼睛湛蓝,头发是金色的。他给我看约克郡的图片。我看见一座大大的教堂。“这是约克大教堂。”他说。他指给我看图片上那些可爱的花园、博物馆和公园。 “你见过蒂莫西神父的妈妈吗?她也住在约克郡。”我问。 “没有,但我回去后就能见到她了。现在我有她的地址了。” “你自己的妈妈呢?她也住在约克郡吗?” “她以前也住那里,可她十年前就去世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倒了她。”他从皮夹里取出他母亲的照片给我看。她同样有着光洁的皮肤,蓝眼睛,金色头发。 “那你为什么来印度呢?” “来看我爸爸。” “你爸爸是干什么的?” 伊恩犹豫了一下,“他在德拉敦一个天主教学校教书。” “那你为什么不住在德拉敦?” “因为我要在约克上学。” “那为什么你爸爸不跟你一起住在约克?” “当然是有原因了。但他每年来看我三次。这次我决定自己到印度来看他。” “你爱你爸爸吗?” “爱,非常爱。” “你愿意你爸爸永远跟你在一起吗?” “当然。说说你的爸爸吧,他是做什么的?” “我没有爸爸。我是个白痴孤儿。” 第三天晚上,蒂莫西神父请约翰神父和伊恩一起吃晚饭。他们边吃边聊,直至深夜。蒂莫西神父甚至还拉了小提琴。约翰神父大约在后半夜离开了,蒂莫西神父和伊恩继续聊天。我躺在床上,听着他们的笑声从敞开的窗口飘进来,迟迟无法入睡。 这是一个月明之夜,劲风吹送。院子里的桉树随风摇动,树叶沙沙作响。我想上厕所,所以起身出来。当我走向卫生间时,看到约翰神父的屋子亮着灯,还听到了响动。于是我踮着脚尖走到他门口。门是关着的,我从钥匙孔向里张望,里面的情景吓了我一大跳。伊恩趴在桌子上,约翰神父弯腰俯在他身上,裤子掉落在脚下。我完全被搞糊涂了。我也许是个白痴孤儿,但我知道事情不对头。我立刻跑去找蒂莫西神父;他睡得正香。“醒醒,神父!约翰神父正在对伊恩干坏事!”我喊叫道。 “对谁?对伊恩?”蒂莫西神父立刻警醒。我们两人飞快地跑到约翰神父的房间。蒂莫西神父破门而入,他眼前的景象正是我刚刚看到过的。他的脸变得惨白,我觉得他就要昏过去了。他牢牢抓住门,让自己不至于倒下去。他的脸因为愤怒涨成了红色,几乎要口喷白沫了。我吓坏了,我以前从没见他这么愤怒过。“伊恩,回你的房间。”他厉声吼道,“你也回去,托马斯。” 我立刻照办,比之前更加困惑。 凌晨时分,我被两声巨响惊醒。声音来自教堂方向。我立刻直觉到出事了,急忙飞跑到教堂。眼前的情景让我魂飞魄散:圣坛旁边,耶稣受难十字架下,蒂莫西神父倒在血泊里。他身穿法衣,看上去在跪着祈祷。离他十步之外,躺着约翰神父,浑身是血。他的头看上去被崩碎了,零星的脑浆溅在教堂的长椅上。他穿着皮衣,胳膊上露出深色毒蛇图纹,右手紧握着一把枪。 看着这幅惨状,我感到胸腔中的空气被抽走了一般憋屈。我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叫声尖厉如一粒子弹,穿透清晨的宁谧。尖叫声惊飞了栖息在桉树上的乌鸦;尖叫声使得正在客厅擦拭古董的约瑟夫停下手里的活计,侧耳细听;尖叫声迫使冈扎沃太太草草冲完淋浴;尖叫声也惊醒了伊恩,引他一路冲进教堂。 我扑倒在蒂莫西神父身上,失声痛哭。这是一个八岁的孩子失去生命中所有一切时的悲号。伊恩冲进来跌坐在我身边,看着蒂莫西神父毫无生气的身体,也开始痛哭。我们手握着手一起哭泣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即使在红灯旋闪的警车到达之后,在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救护车来到、将尸体蒙上白布之后,甚至在约瑟夫和冈扎沃太太将我们带回住处并极力加以安慰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