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 晓雪

优雅作者:晓雪前言十年拾碎做一个敢素面的女子面膜改变人生美人不晒太阳美白不能让你变白皮肤好的“秘诀”做一个有风格的女子风格是怎样炼成的复旦style天天换衣服有多少条丝巾才算够?高跟鞋的高度披出你的风情来旗袍风月女人最美丽的时刻清汤挂面连衣裙第二部分有关口红 做一个有态度的女子 一个女人星光灿烂的秘诀 性感是怎样炼成的最偷懒的保持身材的方法 完整与完美 做一个有慧根的女子 小木匠的快乐珍惜 如何让日子有滋味 人生最后悔的五件事 做一个拥有爱的女子爱一生的秘诀 幸福的终极定义第一部分 前言 / 十年拾碎这本书里的文字,其实原本并不是为这本书而写。十年前,我是一个不上网的人。网络开始盛行的时候,我才刚开始别扭地用键盘写每期杂志的“编者话”,并且至少埋怨了一年:键盘远不如钢笔有灵感。网络像一个有强大杀伤力的病毒,飞快地侵袭了每个人的生活。对我来说,最开始频繁地上网并不是为了搜索信息,而是为了“博客”。2005年开始红遍中国的博客现在已经变成网络的老朽。但是对我而言,博客无意中承载了我过去数年的心情笔记。那些絮絮叨叨的文字中,有我的青春,你的青春,我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两年前开始微博当道,当年在博客码字的各位亲,集体从千字文转到了140字的短平快。好听地说,是与时共进,速度第一;难听地说,是大家都找到了让自己偷懒的好方法。笔下懒了,心也懒了。而让我经常回忆起自己那些散落的心情记录的,竟都是陌生的朋友。这些年来,在很多个不期而遇的场合:写字楼的电梯里,商场的柜台旁,公园的休息椅上,陌生城市的街头,遥远海边的冷饮摊,我都能碰到陌生而热情地招呼:“你是晓雪吧?我看你的博客,现在也开始用面膜啦!”“晓雪?你看我的高跟鞋,有几厘米?”“晓雪,这是你家乐乐吧?都这么大了?我还记得你生她们的时候写过一篇坐月子的博,看得我都哭了……”“晓雪,我要结婚了,当初是看你写的一篇博而下定决心去追我老公呢!”“晓雪,你现在怎么不写了?……”写博之初,我绝想不到,那些不算文笔好不算有观点,只是一个小女人的风花雪月的文字,竟和那么多那么多未曾谋面而心有灵犀的网友们,交心,交友,交换彼此的真诚。我也绝想不到,有一天,在这些未曾谋面而心有灵犀的朋友中,有几个做出版的女孩子,一直就叫嚷着要将这些琐碎文字集结成书。我的妈妈是语文老师,这让我从小对文字又爱又恨,迷恋好看的书,但是对文字充满敬畏之心。我真心不觉得这些琐碎的小女子的风花雪月值得印成书,很怕玷污了书籍的美誉。我坚决劝退了好几个出版社的姑娘,偏偏有个叫杨晓燕的理想国的编辑,堪比我的执著,无论我用什么样的理由拖稿赖账,她总是电话短信伊妹儿有计划有步骤地催稿,并笃定地说:我看你的博七年,非常了解你。咱们应该出本书,让更多的女孩子看到这些文字,书名就叫“优雅”。我对“优雅”这两个字,诚惶诚恐,那是做女人的一个境界。在我二十岁的时候,风华正茂,对这两个字敬而远之;三十岁时,和生活拼得很厉害,觉得做到这两个字很难;四十岁,尘埃落定,方觉“优雅”更多时候是一种心态。我不敢说自己是一个优雅的女人,更不敢说这本书中的琐碎文字都和优雅有关。我和你一样,在女人20—30—40岁的过程中,哭过、笑过、崩溃过、得意过、伤心过、开心过……我只是更喜欢用文字记录下这些过程中的酸甜苦辣。这本小书里的文字,大部分我都保留了当年随笔写成的模样,是希望保留当年的心情,虽然现在看来有各种的文笔和观点的不完美。可是,不完美,不正是我们真实的青春么?当我再看自己这些当年的小故事们时,很像在逛一家小小的首饰DIY小店,店的一面墙上都是小格子,格子里有五颜六色的碎珠子。每一段文字,每一段心情,都如一个小碎珠,有木头的、塑料的、水晶的,也有奇形怪状的,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一些珠子,串成自己想要的那串项链。我自己,摇摆不定,今天喜欢水晶的,明天喜欢木头的。这本书也是一样,各色内容,有素雅的,有香艳的,有清淡的,有咸辣的,有的只为博知音一乐,有的是为了和同路人共勉。最后,真诚地感谢所有那些在路上和我打过招呼,在博客上留过言,在微博上评论的熟或者不熟的朋友们,同行这一段路很多年,揣着你们的赞扬、唏嘘和鼓励很多年,却和大部分朋友无缘面谢。人相遇,字相见,网络上擦身而过,都是缘分。希望这些散落的文字,终有一段,不辜负你的翻阅。第一部分 做一个敢素面的女子(章前语)这是徐志摩描写陆小曼的一段话:“我爱你朴素,不爱你奢华,你穿上一件蓝布袍,你的眉目间就有一种特异的光彩,我看了心里就觉得不可名状的喜欢。朴素是真的高贵。你穿戴齐整的时候当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寻常的,人人都认得的,素服时的美,有我独到的领略。”时下整容成风,五年前和五年后可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时下又流行将各种颜色泼上脸,小小年纪的女孩子就浓妆艳抹地上街。或许都没有什么不好,只可惜错过了素颜的美。我喜欢将女孩子的气质分为两类:浓的和淡的。天生有浓艳气质的女子,可以经常穿得香艳,蓝眼圈大红唇随意抹都有风情;淡的女子,只一张皮肤姣好的面就足矣,面部的干净和光泽是一种简单朴素的美。我自己,明显属于长得“淡”的那类。所以就特别在意自己的皮肤,皮肤好才有资本让自己的脸远离各式彩妆品,悠闲地清淡着。护肤是一门不难学的小学问,只要有心,每个女孩子都可以成为自己的皮肤专家。这本书选登的所有照片,都是这十年来在旅行路上拍的,没有化妆,素面朝天。对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来说,大概没有比自己已然不年轻而依然敢于将这些素面的照片印出来给大家分享,更想心里偷偷乐的事了。亲爱的,你也可以。只要我们真心爱护和在意自己的皮肤,认真地勤奋地持之以恒地护理,素面是每个女子都可以拥有的皮肤境界。第一部分 面膜改变人生近两年流行说“××改变××”,例如上海世博会的口号之一就是“城市改变生活”。可以改变人生的生活细节、生活习惯非常多。近十年的面膜体验,虽然带着点儿女人臭美的矫情,但对我来说,“面膜改变人生”是真实的感受。至少女人四十的我现在还经常可以素面朝天地出门,虽然眼底有了小细纹,累的时候会皮肤也会黯淡,但是还是常被人家夸“皮肤好”,极大满足了女人的虚荣心,暗自得意——拜数年来天天面膜所赐。已经完全想不起究竟是当年受了哪位聪明女友或者美容小姐的启发,开始自己的面膜人生。我身边的所有女朋友,以及女朋友的女朋友,还有博客和微博上的未曾谋面的女朋友们,都陆续开始了自己的面膜体验。只要是有面膜产品的所有化妆品牌,我都乐得去做义务推销员。这是一个不需要花很多钱、不需要花很多时间、乐趣无穷,还能改善皮肤的很值得一试的生活体验——如果你和我一样,懒得去美容院,希望自己的皮肤虽然有了皱纹可是还能光滑、通透、有光彩,天天用面膜是最好的一个生活小选择。每年天气转凉又变得干燥的时候,和我们中医说的“秋冬进补”的道理一样,皮肤需要“进补”的面膜季就来了,下面继续和大家分享面膜经验,探讨面膜人生。一、用面膜和刷牙一样是硬道理我有好几个女朋友在我的怂恿之下,坚持用了一两个星期的面膜,刚说“哎呀有效果啊,皮肤好像是好了很多呢!”……然后就慢慢将面膜冷落在化妆台上,理由总是“忙啊,每天回家都很晚,哪有心情再弄什么面膜啊!”……其实,再累再忙,我们总是要刷牙的吧?做面膜可比刷牙还能兼顾其他事务,把面膜往脸上一敷,你还可以一样玩电脑看电视,做点小家务,啥都不耽误啊!——再忙也要刷牙的吧?再忙也可以用面膜啊!——用刷牙理论说服自己勤用面膜,很有效。二、面膜种类1.保湿是最重要的,除了炎热的夏季,天天用都没问题。2.一些有特殊功效的面膜,比如美白、防皱、防过敏可以间歇性使用。3.脸型面膜使用起来很方便,管状面膜也非常好用,效果两者相当。4.最近两年,市场上的大部分面膜已无需冲洗,用完稍做按摩,让皮肤吸收,直接擦爽肤水,再用精华素和晚霜就可以。但依我个人的经验,即使说明书写的可以过夜的面膜,也还是在过夜前洗掉再涂上平时用的晚霜更舒服。三、眼膜1.眼睛因疲惫临时出现的黑眼圈或者细纹,持续使用一周以上的眼膜会非常有效。2.大部分眼膜更合适早上用,用完眼睛明显神采奕奕。我经常在早上似醒非醒爬起来去洗手间的时候,也顺便把眼膜敷上,然后回床上再小眯一会儿,再起来的时候眼睛已经饱饱地吸收了眼膜中的养分啦!四、面膜不在贵贱如果提高面膜的使用频率,比低频率地使用最贵的面膜,效果要好得多。这个频率,不是两三周一次,而是两三天一次,最好是天天使用。事实上,不是最贵的面膜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在SASA店,屈臣氏,都可以找到价廉物美又好用的面膜。面膜之秘诀,不在贵贱,贵在“坚持”两字。第一部分 美人不晒太阳不是吓你,皮肤的衰老,斑点的产生,过敏的加剧,80%都和紫外线有关,所以——美人都不晒太阳。我不是皮肤科的医生,但是做杂志这些年,参加了几百次中外化妆品牌的发布会,采访过数位中外美容专家,被灌输了各种美容护肤经典理论和最新概念,牢牢记住的一点就是:如何抵抗紫外线对皮肤的侵害,到今天为止依然是全世界的美容专家们在继续攻克的难关。“继续”的意思就是,别看市场上有这么多防晒产品,但是科学家们还没完全“攻克”紫外线这个皮肤的天敌。别羡慕杂志上登的那些好莱坞明星动不动就到什么什么岛和情人晒太阳去,我见过的大部分外国明星,肤质比我们亚洲女孩粗糙得多,我们的皮肤更娇嫩,所以也更容易被晒伤。晒太阳这事不合我们亚洲女人的皮肤路数。如果想把皮肤晒成那种健康而性感的古铜色,要涂那种既可以让皮肤吸收颜色,又可以抵挡紫外线中伤害元素的防晒霜,曾经帮女朋友买过,不过我们中国人自古认为“一白遮百丑”,要美黑的姑娘还是少数。1991年,防晒霜才开始出现在美容柜台上,鼻祖品牌是美国倩碧Clinique,人家的皮肤医生也是辛辛苦苦研究好多年,才将全世界第一瓶专业的防晒产品送到柜台上。每个人的皮肤都有很强的个体性,比如说我,用很多品牌的防晒霜都有往脸上涂一层白漆的感觉,过一会儿甚至可以给搓下来,那个感觉太差了。所以我一直都在试可以和皮肤融洽地贴在一起的防晒霜,让脸上终于不再出现“搓泥”的情形。防晒霜除了可以防止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外,对皮肤其实没有更大的好处,晚上万不可涂,回家就可以洗掉,但是要出门前,一定要涂;要是你今天的工作一天都在户外,那包里还要带上一瓶,一般3—4小时补一次就可以。如果你打算周末和朋友去爬山野足,或者正在计划和家人一起海边休假,建议你准备:高倍数身体和脸部防晒霜+墨镜+帽子+晒后修复面膜而且最好:在沙滩上不要超过30分钟;如果晒伤,只可用修复性的精华素,其他精华素赶紧停;每天两次使用过敏修复面膜;确定晒伤情况已经完全好了,才可再用美白产品。第一部分 美白不能让你变白全天下的美容产品广告都有“言过其辞”的嫌疑,虽然动机是好的,都为了让女人更爱自己以及更美丽,但是,很明显误导了很多人,尤其是美白产品的广告。那一年做旅游卫视的电视专栏节目主持人的时候,我记得整个夏天收到的读者E-mail问题中竟有40%问的是关于美白和祛斑的问题,而问题如出一辙:“我用了××产品,为什么没有变白啊?为什么没有广告上说的效果啊?”亲爱的,也许你没有想到,那不全是广告的错,我们的期望本身就是错的!——美白产品从来就不会让肌肤真的变白,不管那些广告如何说。我曾经拿着两个色号不一样的粉底,和一个对美白产品痴狂的女友解释:正确的粉底选择是让粉底颜色尽量贴近你的皮肤颜色。那么,现在你的皮肤用2号粉底,你期望在用了几个月的美白产品后,你的皮肤就变白啦,你可以用1号甚至0号粉底了——错,即使你用的是最贵、最好、有着最动听广告语的美白产品,你依然还是用2号粉底。那么,我们还要不要美白产品?我们用了又可以达到什么效果?当然要用!!!尤其是当盛夏即将来临的时候。如果你不是有心让自己变得更黑更古铜色(那是另外一种皮肤,也很好),你的梳妆台上现在就该添置美白产品了。而美白产品可以达到的功效以及使用备忘如下:1.让肤色均匀。均匀是我们不太提的一个词,其实却是与我们的脸色息息相关的一个词,白点儿黑点儿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均匀”,这样你看起来才可能是有光泽的,透明的,神采焕发的。而美白产品确实有这样的功效,让你整个脸看起来更“干净”,当然“干净”了也可能会有更“白”的错觉。换言之,有的女朋友不涂粉底不敢出门,其实就是因为觉得自己的面色不够“均匀”,而不是不够“白”。2.如果你的脸上已经有斑点,任何一瓶化妆品都不能完全地祛除它(去美容院,用物理手段可以祛除),但是,美白祛斑产品确实可以有效地让它不再变深,甚至变浅。我们脸上的任何一处小斑,都热爱紫外线,稍一晒,就会加深,所以,对色斑来说,细心地防晒+美白才会事半功倍。3.美白真的是护肤领域中的高科技结晶,所以,面对那些有很多听不懂名词的说明书,还是耐心去看一看,或者多给柜台小姐5分钟,听她把话讲完,哪些理论对自己是有用的。因为每个人肤色不匀的原因并不一样(晒的?累的?压力大?刚生过宝宝?等等),要找到最对症下药的属于你的那一款美白产品。4.我曾经因为是敏感皮肤而远离美白产品很多年。后来过敏程度减轻了,这几年才开始在每年的4月—8月,在自己的护肤程序中加一支美白精华素或者美白日霜、晚霜。并没有很可靠的理论依据说过敏性皮肤就一定不能用美白产品,但是从自身的经验来看,美白产品确实比其他产品更容易过敏,不过最近两年护肤产品的科学家们明显提高了美白产品的抗敏性。5.同样没有理论依据的说法,我觉得大部分的美白产品(我用过的,至少有10个品牌)都不是那么让皮肤滋润,所以,在美白的同时,一定不要忘了保湿(比如做保湿面膜喽!)。建议晚上用美白产品(精华素或者有美白作用的晚霜),而白天还是用有保湿作用的日霜,再加一层防晒霜。6.当我第一次听说某品牌出了美白眼霜甚至眼膜的时候,我觉得美容厂商们真是疯了,眼睛哪里需要美白啊?!后来我无意中用了一次美白眼膜,意外地发现有特别的效果,但是和美白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比起普通眼膜来,美白眼膜可能是因为含有维C或者某种淡化色素的成分,所以用完后下眼袋看着比较亮,而那“亮”的感觉确实让细纹看着不那么明显了。7.听到这样的推销建议你马上掉头走人:“您用了我们的产品一个月后,色斑就会消失了!”“我们的美白产品可以让你有换肤的效果!”“只要您用我们全套的美白产品,就会变得越来越白!”……——“白”并不是我们肌肤的终极目标,而均匀的肤色,才是我们从18岁到80岁应该追求的肌肤境界。第一部分 皮肤好的“秘诀”因为皮肤好,总是被人家问:你用什么化妆品啊?怎么保养皮肤啊?其实,我的皮肤好起来是三十岁以后,绝对不是天生丽质,只能说是自己为自己“养”出了好皮肤。以下所说,都不算“秘诀”,都是不难做到而只要坚持做,就会给自己带来好皮肤的小习惯。一、要由内而外地“养”皮肤1.心情好,皮肤好。很感恩生活和父母培育我的乐观性格,当然有伤心、难过、委屈、失望等等,但是总是有办法让自己在心情最坏的时候用最快的速度雨过天晴,重新微笑。2.不仅微笑,而且可以经常地大笑。别怕大笑长皱纹,大笑是真的可以让我们的心理和皮肤都年轻。3.食补也是很重要的。我有一些不健康的饮食习惯,比如天天抱着饼干桶和巧克力罐,还迷恋麦当劳,尤其对薯条欲罢不能。但是,我还是一个对吃很认真的人,每顿饭,哪怕办公室里盒饭,也要荤素搭配。我也是白开水狂人,多年来每天都习惯喝大量白开水。我杜绝吃所有药片类补品,不管是维生素ABCDE还是有各种新鲜说法的药片。二、要学会做自己皮肤的医生1.我不做编辑时,也是时装杂志的热心读者。对美容版从来一个字不放过。美容是一门知识,是要我们不断学习的。杂志的美容版比所有产品说明书有趣多了,也比化妆品柜台的售货小姐客观多了,人家给总结好的条条律律、各种秘方,干吗不看?2.皮肤不会说话,全靠我们去感受它。好多朋友总是问别人,我到底适合用什么呀?其实答案要自己给,皮肤是在自己脸上呀!去买化妆品时脸皮一定要“厚”,多听更要多试,一次试不准就再试第二次。3.为自己的皮肤解决问题。除了特别天生丽质的,每个人的皮肤都会有问题。有人长痘,有人过敏。我曾经被我的严重敏感性皮肤困扰了五六年,留心看所有杂志里关于过敏皮肤的文章,去医院皮肤科检查过敏源,精心地为自己选择护肤品。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己的脸已经很“坚强”了,不再动不动就过敏满脸红得起小包了。三、要勤快地对待自己的皮肤1.天天做面膜麻烦吗?一点不,和我们每天需要刷牙没什么区别。2.每天早上从洗面奶到防晒霜至少要五道护肤程序,啰嗦吗?不过五分钟之内就可以全部完成。3.换季要换护肤品;换城市、换环境,也可能需要给你的肌肤换保养品;我们在长大,皮肤也在变化,每年更新你的梳妆台,听着很复杂?——和你每天需要换衣服、到哈尔滨要带件大衣、去香港箱子里要放吊带裙没分别。四、要用阿Q精神对待皱纹30岁以后,我们的皮肤,确实是过了“青春”期,确实在衰老。要是我们能做的预防措施都做到了,从20岁开始每天涂防晒霜,25岁开始每天涂眼霜,30岁开始用紧肤产品,当然,还有天天做面膜哈——那还是长皱纹了,那还是有斑点了,那还是皮肤开始松了……我们又不是妖精,这种“衰老”一点都不可怕,我们还有女人味道了呢,我们还成熟了呢,我们还有那么多岁月赋予的经历和美好回忆了呢!第一部分 做一个有风格的女子(章前语)关于女人穿衣打扮那些事,说一宿也说不完,写部长篇也写不尽。千言万语,其实最想和女朋友们分享的只有一句:我们可以不年轻,可以不漂亮,可以不苗条,但是要有自己的风格,要有自己的范儿。而所谓“范儿”,和衣服本身的价格和品牌没有直接关系,和款式和质地有些关系,和自己的身材、气质是不是气场一致最重要。我经常在街头闲逛的时候,会被路上打扮巧致、气质特别的女人或女孩子吸引,她们身上,经常没有一件名牌,吸引人目光的是个“劲儿”,那种“劲儿”让这个人脱颖而出。我们都喜欢买衣服,喜欢自己在镜子前试穿新衣,归根结底要修炼的,是自己清楚地知道自己最合适什么样的衣服,可以尝试什么样的新衣服,而什么样的衣服无论多流行永远都不合适自己。做一个有style的人,不难。多看看时装杂志,每天在镜子前站一分钟,每个季节收拾一次衣柜,身边有三五个穿着有型的女友,齐了。第一部分 风格是怎样炼成的一个女人,可以不够年轻,可以不够苗条,可以不够漂亮,但是最好,有自己的风格。做时装杂志十一年,好多人问过我,这个行业带给我本人最大的变化是什么?一直没认真想过答案,因为觉得一个行业做了十年,不是很久而是太短,不过是小徒弟才出师的年头,所有的变化并不清晰。有一天碰到十几年未见的大学同学,同学说,其实你在穿衣方面的变化很大。这个行业其实教会了自己怎么找到和树立自己的风格,尤其是,穿衣打扮的风格;其他方面的风格,更准确地讲,应该是生活赋予的。十年前,我对名牌要用仰视的目光,第一因为买不起,第二觉得那些logo深不可测,怎么念自己心里都没底;十年后,我对名牌用平视的甚至俯视的目光,时装行业教给了我所有品牌logo背后的设计师、历史、设计灵感、文化背景……这个行业教会我如何判断一件衣服一个包是不是真的会流行,是不是真的是好设计。有些名牌我依然买不起,但是享受好的设计好的剪裁好的创意,还可以对即使是大品牌大设计师的蹩脚设计品头论足嗤之以鼻,懂得了logo不再是判断一个设计好坏的标准。十年前,我总是想不通那些时装设计师们忙来忙去让那些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模特在T字台上走来走去到底能给我的实际生活中带来哪些搭配灵感;十年后,我可以和整个团队一起对每季的关键流行点倒背如流,可以和一个完全不看时装杂志的朋友讲明白那些T台的图片对自己的穿衣可以有什么样潜移默化的影响。十年前,我认为自己已经很有风格,因为我几乎只穿黑白灰三个颜色的衣服,绝不让再多的颜色出现在自己身上;十年后,我的穿衣风格千变万化,可以轻松地从每季最新流行点中找出合适给自己点缀的那一点,掌握自己身上的衣服变和不变的技巧,我的女朋友们和我自己,总是可以看到一个有些新鲜又有些东西永远不会变的我。十年前,作为一个读者我很苛刻,曾经为一个错别字给杂志社写信投诉;十年后,希望自己是一个博采众长的主编,有自己的想法,又听得进所有不同的意见。十年,在人生中很短,在一个女人的青春中很长。仍然希望自己是新手,可以有犯错的机会和学习新东西的激情;仍然希望自己还是那个会在报亭前等着新杂志上市的热心读者,对杂志中的每张图每个字有不厌其烦的热情;仍然希望自己偶尔还是那个没想清楚到底什么风格是自己的风格的镜子前困惑的小姑娘,这样就会有无限的胆量去尝试新的更新的更更新的潮流……做一个有自己风格的女人,对内,知道取舍;对外,保持好奇心很重要。第一部分 复旦style总是在北京上海之间飞,在一次上海回北京的飞机上,碰到一个来搭讪的小伙子,上来就问我是不是在复旦上过学?我心里说,我倒想呢,不过确实连复旦的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后来小伙子说,因为我穿得很“复旦style”,而他在复旦读过书,所以以为碰到了校友。我倒有点儿诧异了,复旦也有“style”?可见真的是一方水土一方人。style直接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风格”,其实很难用一个准确的中文单词将style说清楚,style在我的理解中不仅包括你身上的时装因素,还包括你的发型、妆容、谈吐、举止,甚至眼神和那种很难用语言说出的你的整体形象带来的综合个人魅力。如果用北京话来翻译的话,“范儿”也许最靠近原文的意思。几十年以来最受追捧的styleicon应该是奥黛丽·赫本,赫本的style现在我们闭着眼睛都能说出来,再没有像赫本那样的一个明星,可以让衣服和自己的气质如此天衣无缝。所以后来,女人们即使没有机会长成赫本的模样,至少有机会让自己穿成赫本的style。我自己也是其中一个,数十年来我都迷恋赫本裙,那种裙摆有一点蓬蓬的,穿起来就觉得自己有点儿像公主的裙子。对女人来说,有一个自己的style比有更多的衣服、鞋和包更重要,而且,style和品牌也没有绝对的关联。虽然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的不同阶段因为年龄和阅历的不同,会呈现不一样的气质,但是就像我们的品质一样,有些地方,我们一生都不会有太大的改变。那么,你要找到那些地方,打造自己的style。这样,你在买衣服的时候,不会因为减价而乱买一气;而有的衣服,即使贵得让你有点心疼,也值得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因为你知道自己一定会穿很多次——它是你的style。我给我的同事们讲这个小故事,我的同事第一个反应是:“哇,现在和女孩搭腔儿有新路数了!”第二个反应是:“你那天穿的什么呀?!”——我那天穿了一条灰色的百褶裙(我那个冬天好像都在穿百褶裙!),上面是一件有点老式的娃娃领、双排扣的灰色小外套。这是“复旦style”吗?——这是“晓雪style”。第一部分 天天换衣服我大学毕业工作后的第一家公司,董事长是个在香港传媒界很有名的资深前辈,人称“胡爷”,据说是香港七八十年代历届港姐选美的评委之一,他最得意的是张曼玉当上港姐就是他当年慧眼识珠的。胡爷并不常来北京看我们,来的时候在我印象里也基本不管正事,就管员工的穿衣打扮。那个时候我刚大学毕业,在穿衣打扮方面还没太开窍,他老人家的教诲我在很多年后依然觉得,受益终生。——天天换衣服胡爷说:没衣服?两套衣服总有吧,那好啊,一三五一套,二四六一套,周末穿睡衣在家睡大觉!不要让他看见女孩子穿同一套衣服第二天出现在办公室,看起来像昨晚没回家,年轻女孩子,名声还是很重要的。——逛名店一天午后不忙,胡爷拉着我去逛王府饭店,王府饭店是80年代北京最奢华的地方,所有的名牌最早在王府开店。我那个时候一年工资也买不起那里的一件衣服,所以很没有底气地跟老爷子嘟囔不要去那里逛,什么都买不起呢……胡爷当时非常坚定地说:记着,丫头,这里的衣服不只给那些傍大款的无知的女孩子准备的,也是给你准备的!因为你爱漂亮,有才华,又用功,一定相信,有一天,你会买得起这里的衣服!现在,你要先学会有胆量在这里试衣服!——logo胡爷说:最不会穿的女人就是把一身logo穿在身上,再漂亮也是人家logo的本事,不是人的本事,聪明女人要会藏起logo的光芒,让自己发光。——女人的浓和淡胡爷说:女人不是按照漂亮和不漂亮来分的,是按照浓和淡来分的。像我,就是淡的女人,所以一辈子都不必花枝招展,浓妆艳抹,干净和优雅就是我应该追求的风格;而浓的女人,尽可以招摇,是另外一种风采。——为谁打扮胡爷说:忘记男人,你首先要让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顺眼,这样你出门的时候心里会自信,脸上才有光,男人们才会看你,根本不用动不动问男人:我穿成这样好看吗?你自己觉得好看就是好看的!哪个男人看你不顺眼让他去看别的女人好了!亲爱的胡爷,今年应该八十多岁了,也许他想不到,他二十年前对一个刚迈出大学校门的女员工说的话,这女孩会如此清晰地记了这么多年,而且有机会放在自己的书里,和更多的女孩子分享——谢谢胡爷,希望老爷子身体健康。第一部分 有多少条丝巾才算够?!丝巾是女人身上一个柔软的符号,再硬的女人,不管是长得硬的还是心肠硬的,再或者只是打扮硬的,有了丝巾的点缀,瞬间就有了女人本来的味道。很多朋友问,到底什么颜色的丝巾最适合自己?其实不难,在脖子上绕一圈,站到镜子前看一看,让你脸上发亮的丝巾就是合适你的颜色;另外,想一想你最常穿的衣服的颜色,保守的,按照同一个色系买丝巾;胆大点的,反着买,同样有好效果。我主张大家尽量买你不敢穿或者不适合大面积穿的颜色。比如基本上不穿花衣服的女孩子,可以买很多花色丰富的丝巾。系丝巾真是大学问,最好的老师是Hermes,每年他们都出那种精致的小画册,里面详细地介绍戴丝巾的各种小窍门;你尽可以到丝巾店里去向售货小姐讨教,每个人都是系丝巾的高手。方丝巾外,也迷恋披肩,一种除了高跟鞋外,最可以让女人风情万种的武器。泰国有个民族品牌叫JimThompson,专用泰丝做披肩、丝巾和各种小件物品。质量好又不贵,花色极具东南亚风情,每次去泰国都买好几条,那种大的方正的是可以在海边围在比基尼外面当裙子穿的。香港的写字楼,空调一年四季都冻死人,所以香港办公楼里的小姐,几乎人人包里都有条披肩。我们的办公室虽然没有那么冷的空调,但是也喜欢放条披肩在办公室,夏天可以让颈椎不受空调的侵袭;冬天换条羊毛的,随时可以给自己加个温度。曾经一度迷上丝绸带和蝴蝶结。记得吗,小时候,妈妈常给我们扎在马尾辫上的那根长丝带。很多年不戴了,现在翻出来也只能给女儿们当头绳用了。如果真的想给自己偶尔找些女孩儿风情,可以做腰带扎在腰间。曾在纽约BananaRepublic发现丝绸的扎成蝴蝶形状的腰带,喜欢得不得了,任何时候上身,都有一种少女时代的气质。有个女朋友,从妈妈家里翻出了20年前的那种宽条粉色丝绸带。在一次party中,穿了一袭小黑裙,然后脖子上系了这条自家vintage的粉绸带,像一条复古的颈间配饰,很亮眼。这种丝绸带是完全可以DIY的,绸布店里找点边角料,手巧的女人十分钟就可以变出一件独一无二的配饰。第一部分 高跟鞋的高度柏杨先生有一篇文章叫《俏伶伶抖着》,听名字就知道是老先生在赞美同时揶揄穿高跟鞋的女人,原文说:“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使玉腿俏伶伶抖着的高跟鞋,又有一头乌黑光亮、日新月异的头发,虽不叫男人发疯,不可得也。”——男人看了估计很解气,我看了也笑得前仰后合。现在,拿出你写字台上的尺子,一起把我们的高跟鞋量一量:2—4cm,我个人不主张的一个高度,虽然是最舒服的高度。有一次在香港和Celine的前任设计师Ivana(那一年她32岁,即被选中执掌这个法国经典品牌)聊天,Ivana说得精辟:要么干脆穿平跟鞋,比如赫本鞋(准确地讲,叫Audrey鞋,当年赫本很喜欢的像芭蕾舞鞋一样的平跟鞋,后来Ferragamo就把此款鞋以赫本名字命名,到现在每季还在更新不同材质的Audrey鞋),也很女人!就烦那2—3cm的高跟鞋,高不高,低不低,脚该受的罪也受了,女人味道也没穿出来!5cm跟,已经足够把你的小腿拉长,也是很容易适应的一个高度!如果你刚开始尝试穿高跟鞋,5cm是一个很容易让你接受的高度,而如果你的工作不是要每小时走来走去的话,5cm是很容易穿进办公室的。7cm跟,party上穿可以完美地搭配小礼服,将你的身高有效地视觉拉长,第一次穿在屋里先走两圈,相信我,7cm还是一个我们的身体可以承受的高度,一点不难;如果是在办公室里穿,建议选择圆头款,若是尖头款撑着一天,很需要些脚力。10cm跟,是现在各大品牌最流行的一个高度,如果有机会到香港ManoloBlahnik的专卖店看看,满眼都是10cm的漂亮死了的高跟鞋。必须诚实地说,10cm和舒服两个字没有关系,和性感倒是有很大瓜葛。如果是那种颜色亮翠,带着水晶,或者绑着蝴蝶的10cm高跟鞋,基本上都是让女人在鞋店里留连往返的款式。穿一条再普通的黑裙子,配上这样一双高跟鞋,wow,你就是party女王了!11—12cm,这是SergioRossi、Manolo、RogerVivier以及JimmyChoo等极至高跟鞋品牌经常尝试的一个高度,我在Monalo的店里试过一双,美死,只是30分钟不到,腰就要断,只能迈着小碎步走短短的路,实在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高”——只有那种不需要走来走去的派对,才可以勉强应付。12—14cm,这是红底鞋ChristianLouboutin很爱的高度,不少女明星都是踩着红底鞋被有力地拔了高走向红地毯的,我也尝试过,美是美的,只是相当惊险,私下里叹气:做明星也是不易的。中国古话说,脚下没鞋穷半截,话糙理不糙。MarcJacobs就说,全身最值得花钱的地方是鞋,尤其是你的钱有限的时候,更应该把有限的钱最大程度地投资在鞋上;而老帅哥设计师TomFord说:不穿高跟鞋的女人何言性感呢!都知道《欲望都市》中的Carrie是鞋的狂热购买者,贷款买房的时候拿不出钱来却可以拿出100双Manolo(最便宜的Manolo也要300美金一双吧)!她那程度稍稍有点过,但是出发点我是赞成的,同时我也无比佩服她至少在电视剧里都是穿着10cm的细高跟和女友shopping;在现实生活中,她临产前一天还去给Manolo的新闻发布会捧场,穿着10cm的一双华美的鞋;刚生了宝宝三天,从医院出来的时候,脚下也是一双7cm的Manolo!虽然可能是因为人家本来不够高,要顾及媒体形象,但也很有点为了高跟鞋大无畏的精神了!高跟鞋,跟不在高,有型则灵。虽然平底鞋有平底鞋的风范,但是生为女人,不要轻易放弃尝试高跟鞋,踩着高跟看世界,世界在我们眼里的高度和角度是不一样滴!第一部分 披出你的风情来一位男性朋友说,就烦派对上本来穿着露肩露背的美丽女子,活生生给自己披个披肩,结果女子倒是暖和了,他什么也看不见了……!我委婉地跟他解释说,美丽女子也不是飞到派对现场的,坐在出租车里的时候不想先晃了司机师傅的眼睛!在很多时候,披肩对女人来说,不光是保暖,还有心理保护的作用,并且那种半搭半就的感觉,是一种别样风情。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披肩的一二三。一、你一定要有的一条披肩如果你25岁以上,在写字楼里上班。那么,一条黑色的、没有任何图案的羊绒或者丝羊绒,总之质地纯正的披肩是最基本的选择。无论你穿套装或者牛仔,披上它都不会错。这条披肩可能价格不菲,但是相信我,你至少可以用10年。二、你可以尝试的新鲜颜色很多朋友,在穿衣服上相对保守,不太有勇气尝试自己没穿过的颜色。但是你完全可以在披肩上尝试,效果往往出人意料。我有两条自己很喜欢的打眼的橘红色披肩,一条是在佛罗伦萨的小摊上花10欧元买的;另外一条是在北京东四一家小店淘的,有很炫的印度风情的刺绣图案,披在白衬衫外面有意想不到的惊艳效果,可以直接去派对了!三、关于披肩的披法在时装杂志上,很难用平面的图来表达清楚关于披肩的披法,尽管这是时装编辑们每年都会想到的选题。其实这就是一个照镜子的活儿——你站在镜子前,很容易就可以发现以下几件事情的答案:A.你的披肩颜色是不是让你的脸色发亮?让你脸色发亮的颜色就是你的最佳选择。B.你的披肩和你今天穿的衣服是不是相配,是不是有画龙点睛的作用?C.披肩除了披着,不外乎就是前面或者后面打个结,不要懒,你自己多拧几下,很快就可以找到一个自己舒服又漂亮的系法。D.夏天,披肩是可以拧成一件吊带穿的,那些图案啊,颜色啊,在身上拧成一件衣服时,时隐时现,是任何吊带都没有的风情。女人,总是要学会在衣服堆里给自己找乐子,披肩是我自己很享受的一个乐子。可以让你的旧衣服穿出新衣服的感觉,还可以让你本来稍有点老套规矩的套装,瞬间生出妩媚的女人味道。第一部分 旗袍风月我对三四十年代的旧上海,有一种莫名的迷恋。集中体现在时装上,是对那个年代上海女人的旗袍,有特别的迷恋。那个时候的上海女人,国难当头,依然可以花时间去给头发烫上卷,为选一块旗袍料子跑遍半个上海,为拥有一块香皂费尽心思。电影如是。大概没有女人会忽略,《花样年华》里张曼玉的旗袍。当年曾经和美工造型师张叔平聊过,那十几件旗袍真的是绕世界地找最美的布料,绕中国地找最好的裁缝,反复几十遍才做成。据说张曼玉在试装时,看到镜子里裹在堪称华美的旗袍里的自己,愣了很久。我完全相信,旗袍精美到那个程度,任何女人穿上它时,都会有做梦的感觉。你可以想象,女人穿上白色婚纱的喜悦;穿上军装的飒爽;穿上超短裙时的调皮;但是很难有一句话来描绘,女人穿上一件合体的旗袍时的复杂心情。明明是一件裹得严丝合缝的衣服,却有着浓浓的女人味道,从那些细密的针脚里透出来的,都是性感。十几年前,我二十五六岁的时候,曾经托朋友请到木真了(北京一个专做中式衣服的品牌,巩俐曾经穿着木真了的旗袍走过戛纳红地毯。)最资深的老师傅,帮我做了件紫色旗袍。师傅那一年已经年过六十,给我量尺寸时依然耳聪目明。我只记得从没有量过那么多复杂的尺寸,师傅的小助手大概记了二三十个数字在纸上。旗袍做成,试穿的时候很紧张,系那些盘扣的时候都要憋着半口气,又没有系盘扣的经验,费了好大劲才一个个都系好,就埋怨说是不是太瘦了!师傅在旁边慢吞吞地说,穿旗袍松身了不好看。惊奇地是,当全部扣子系好,衣服仿佛是贴在身上般服帖,哪里都不觉得紧或者松,非常舒适。老师傅说,这就是旗袍的特别之处,一件裁剪精良的旗袍,不仅会让一个女人的身材凹凸有致,还会帮着一个女人挺胸抬头,让自己的身体呈现最优美的体态,同时,你并不会觉得累,你的身体和衣服是可以一起呼吸的。不同的女人穿上旗袍有不同的韵味,可以低调得极致的优雅和贤良;可以张扬得极致的妩媚和诱惑。那件紫色旗袍,始终没有找到一个恰当的场合穿,在衣柜里一挂就是十几年,有个周末忽然想起,从衣柜里翻出时蓦然发现自己已比从前发福很多,再多憋一口气也系不上那些盘扣了。在镜子前低眉忍不住想,原来一个女人的时光就这么悄悄地过去了,那一刻,有小小的感伤,为一件再也穿不进的旗袍,和十年如一梦的青春。于是就盼着,小女儿快快地长大成人,长到十六七岁的花样年纪,若是个如妈妈当年一样的苗条身材,一定送那件旗袍给她做生日礼物。一直都在想,再去做件旗袍。其实,很羡慕旧时女人去裁缝铺做衣服(当然,还可以把小裁缝请到家来)。裁缝铺本来是个无关风月的地方,但是总是觉得,一把尺子在你身上量来量去,一块布料贴着身段比来比去,就有了暧昧的意味。衣服做好,再专门跑一趟去试穿。记得《色·戒》里王佳芝陪易先生去做西装吗?佳芝顺便(当然,在电影里,许是女主角刻意地安排)自己取了刚做好的黑色带着镂空暗花的旗袍,换上掀开布帘走出来,那一刻女人不过随意地娇嗔和妩媚,让易先生目瞪口呆,只生硬地说了句“穿着!”,就带着穿着新旗袍的美人去晚饭了。衣橱里有很多改良设计的有旗袍元素的上装或者连衣裙以及小礼服,但是改良就是改良,穿起来时髦,绝没有旧式旗袍的味道。看《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的旗袍,都有着一种淡淡的腐朽的奢靡的香艳味道,那种味道,不仅让男人眩晕,女人自己也晕。盼着有一天,趁自己身体还没有太走形吧,穿着件老师傅做的旧式旗袍,和他约在那种有火车座的老上海餐厅,吃一顿传统的西餐,其实吃什么都不重要,只是想做一回旧式的旗袍女子,希望他也爱,那个在旗袍里恍惚的小女子……第一部分 女人最美丽的时刻女人一生中,有很多个美丽的时刻,只是每个阶段美丽的标准不一样。从小就喜欢照相,家里的相册有二十几大本。闲的时候翻老相册,会发现自己成长过程中很多不完美是可以自己后来看着却挺美的时刻。一百天,妈妈把我打扮得像一个男孩子,带着一顶鸭舌小帽,在照相馆照了一张很帅气的大头照。长大以后一心喜欢女儿装,小时候反复地问妈妈:您是不是那个时候希望我是个男孩呀?干吗把我打扮得像个小子!其实,那是我至今唯一一张照得有英气的照片。即使后来做了时装杂志,中性风潮再怎么流行,也从来没试过男儿装。七岁,妈妈的学校组织去北戴河玩,带了我去。那是我第一次见大海,在海边,我穿着妈妈做的小超短裙,梳了两个朝天羊脚辫,龇牙咧嘴地照了一张纪念照。后来每次看到那张照片,都忍不住乐,跟妈说,天,那个时候,我可真是个小丑丫头!上学以后,学校里很时髦照毕业集体照。集体照到多年之后成为了同学聚会的固定游戏,看看那些小人头,你还能叫出多少人的名字?那个时候,还没有数码相机,照相是一件动静挺大的事情。二十岁的时候,我要去中国照相馆给自己照张成人纪念照片。特意让在理发店做事的邻居阿姨给头发烫了几个大卷,还自己买了一件当时很流行黑底印花衬衫,又偷偷涂了口红,臭美得五迷三道了,才满意地坐在了照相室的椅子上,学着当时《大众电影》封面明星的姿势,把手支在腮上,照了一张大头照。那张照片是我相册里最做作的一张,每次看到,都想笑自己。可是二十几岁时,觉得这样刻意的“美丽”,才是美丽。我有一张照片,是我2007年在希腊的圣托里尼的小岛上照的。那一行中,有很多很漂亮得接近完美的照片,可是它是我自己很偏爱的一张。那是个黄昏,海风有一点凉,我有一点疲惫。街灯还没有亮,我靠在街灯的柱子上,头发已经有些散乱,红裙子出了皱褶,并不搭调的开衫被我裹得紧紧……我不记得,那一刻我想到什么,我微微地皱着眉头,也许是海风的凉意到了心里,也许是想起了哪一件让人蹙眉的事……后来看到这张照片时,心里有小小的感动,其实人生,实在不是每时每刻都美丽的,虽然我们对着镜头的时候,总喜欢笑,总希望照片里看到的自己,是幸福而快乐的。这张照片,很难得,没有笑,是生活的不完美可是美丽的一刻,也许因为真实和自然,所以美丽。第一部分 清汤挂面连衣裙“清汤挂面”本来是用来形容女孩子长长的直直的披肩发的,在我还不依赖电脑前,那曾经是我最喜欢的发式。后来,成了电脑的“奴隶”后,总是嫌头发啰里啰嗦地会挡住视线,便改梳马尾辫,并且,从不留刘海,大脑奔儿对着电脑屏才清爽。再后来,干脆短发,只有“清汤”没有“挂面”了。最喜欢的衣服款式、几十年没有变过的,就是连衣裙。小时候,我们都叫它“布拉吉”。妈妈有一双巧手,每个夏天都会在她的缝纫机下吱吱呀呀地诞生出几条漂亮的布拉吉。那个时候中国还没有ELLE这样的时装杂志,妈妈会去做衣服的小店翻人家的裁缝书,然后再改造加工,为我量身定制,件件穿进学校都“惊艳”!现在,报摊上放眼一望,时装杂志能打懵了双眼,可是,不知道还有几个妈妈会参考杂志里的款式给女儿设计布拉吉?!连衣裙也有很多款式,从小到大,我只喜欢“清汤挂面”型的。颜色要单纯,要么一个颜色,要么一个色系的色块搭配。从不穿大花大朵的布拉吉。可以是简单的几何图案,或者抽象色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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