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坏脾气-张鸣-3

在中国,一个人但凡有点权力,总是喜欢将权力延伸到原本不该进去的地方,损伤甚至干脆打掉被管者的尊严,据说只有这样,才算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小时候,每当犯了错误又不肯轻易认账时,老师往往会冷不防地在同班同学面前,将平时侦查到的你所有的隐私,一股脑公布出来,让你感觉被猛然剥成了一丝不挂似的示众,恨无地缝可钻。大了以后,发现当众剥人衣服的事情仍然在继续,只不过变成了“斗私批修”和批判会,不仅领导剥群众剥,还要你自己剥。  进入新时代,政治运动风光不再,可是权力依然威风八面,只要人家管着你,总是有办法让你时不时地尝一尝屈辱的滋味。公司发给员工薪水,本是劳动合同中的应有之意,但有些老板就是喜欢把这个过程变成吃嗟来之食;上下级之间,本是一种工作关系,但在有些地方往往变成了主奴搭配。过去奴隶制的时候,主人只要求奴才服从,并不一定要求奴才用谀词歌颂他们,可现在,下级不仅需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而且还时常要忍受上级劈头盖脸的责骂,和向上级奉献阿谀之词。尽管多数领导未必不知道人家的好话不一定是真的,但多数人都爱这口,而且利用权力去要这口。从前,如果一个人不善逢迎,也许只是难以升迁而已,现在如果拒绝逢迎上级,就有受到惩罚甚至丢掉饭碗的威胁。不过,事情总是平衡的。被下级马屁拍足了的人,见到他的上级,也就是这么拍,辱骂下级的主儿,碰见自己上级不顺气,同样要被骂得一佛出世,二佛涅,回家找不着北。权力肆虐的地方,没有人可以有尊严。  无原则的吹捧和没有道理的责骂,是一对伴生物,有权力的肆虐就有这种东西孳生。因为人们喜欢奴才,这种喜欢,有时候说起来好像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虽然人们大抵都知道奴才在使用效率上有点问题,除了拍马没有什么本事,但在上面的人却都以为奴才比较忠诚,用起来顺手。北洋军阀自袁世凯以下,对下属都有一种不打不骂不升迁的惯例,想要提拔某人,就无缘无故地赏之一通耳光外加辱及先人的臭骂,如果对方贴然接受,则视为“效忠检验”合格,不日即可加官了。然而事实告诉我们,这种效忠检验是根本靠不住的,恰是那些任打任骂、无条件服从的人,在关键时刻都变成了倒戈将军。  可是,如果我们把北洋军阀的故事,再搭配上莎士比亚的《李尔王》,统统讲给现在正在选择接班人的当权者听,有用吗?没有。他们依然会按照惯例和自己的感觉,在针对自己的拍马比赛中选择接班人。历史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人们往往不是一代一代地演着新鲜的故事,而是偏要把那些老掉牙的旧事,演了一遍又一遍。否则,司马光老先生就用不着劳神费力去编《资治通鉴》给皇帝看了(其实编了也没用,旧戏还是照样演)。  其实,权力的产生,是跟暴力和征服分不开的,而所谓的征服,当然不仅意味着肉体的控制,也意味着对被征服者精神的摧折。从某种意义上说,被征服者灵与肉的服从,意味着权力施用产生的效果。其屈服程度越高,权力的效果就越佳,从权力所有者的角度来说,其心理的满足感也就越强。正因为如此,中国尽管有儒家学说“仁政”的影响,暴力的底色依然难以消褪,一不留神,暴君就冒出来了。在暴君的心理中,折辱人,打掉人的尊严,无疑是一种非常快意的事情。  现在的世界,虽然君主制基本上消亡了,皇帝也早就不存在了,但暴君的心理却依然在我们的文化基因中,一代代遗传着。就像我们把某些具有专制作风的人说成是土皇帝一样,程度不等的“暴君”实际上并没有消失。更可怕的是,大量并没有政治权力的普通人,也可能具有暴君的心理,他们对子女(可能以爱的名义)和对比他们更弱的人,也一样折辱;他们痛恨甚至私下痛骂暴君,只是因为眼下没有机会做暴君。所以,任何单位都会出现这样的循环,当年被折辱的人,有朝一日上了台,不仅照抄他当年所痛恨的一切,而且还推陈出新,以青蓝之姿,展现在昔日的同事面前。  权力摧折人的尊严,最终伤害的是人的羞恶之心,人只有没有了羞恶之心,才能做到对任何羞辱都贴然接受,到达“厚黑”的境地。历史证明,这样的人,混得好,但破坏性也是最大,什么坏事恶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如果人人都没有了尊严,那么世界也就不像个人的世界了。 财富,模糊的边界  中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约两千多年吧,使用的货币是一种外圆内方的铜钱(可能从秦五铢就开始了)。将钱做成这副模样,当然有浇铸之后方便加工的意思,但也暗含着国人对宇宙的认识——天圆地方,从某种程度上说,一枚小小的铜钱,蕴涵了天地宇宙。晋人鲁褒《钱神论》言道,“体圆应乾,孔方效地”,即此之谓也。不过,这样一来虽然气魄够大,可也有麻烦,因为宇宙在中国人认识中还有另外一副模样,那就是混沌,所以连带着钱这种财富的表征,也不免混沌起来。也就是说,财富的所有权含糊不清。  就拿传统的中国人认为最稳定的土地所有权来说,虽说早就有了土地的自由买卖,张家买李家的地,请来中人,写好契约文书,方位标志一清二楚,连一个垄沟都不错,地契在谁那里,地就是谁的,哪怕你多年不在,地还是你的。明清之际江南盛行永佃权,田地权(所有权)和田面权(使用权)分得清清楚楚,可以分别典卖,按说物权是清晰的了吧?可是且慢,一旦到了更高的政治层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真要是政府因“国家需要”看上了谁家的土地,那么二话没有,你就得让出来。仁慈一点的还有点补偿,横的主儿,连象征性的补偿都没有,好在这样的事情并不太多。但是至少在理论上,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含糊的。  连脚下最坚实的土地都如此,其他的财产的边界就更糊涂。中国人一向号称以农立国,但几乎人人都爱经商,也会经商,富可敌国的巨贾自不消说,农夫村妇也断不了推着挑着挽着篮子去赶集。挣来的钱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是自己的,但是如果倒霉赶上了贪虐的官儿和暴虐的皇帝,那可就说不定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七品县令,想要让一个有钱的主儿倾家荡产,从来就不是什么难事,要不然怎么会有“破家县令”这个说法呢?秦汉时候皇帝一有急需,就拿有“市籍”的商人开刀,商人的钱就变成了国家的钱。  后来“市籍”这种贱民称号消失了,但商人地位依然不高,挣得的家产还是不保险。于是讲究一点的,赚了银子就去买地,让自己变成地主,然后课子读书,考试进入仕途;性急的干脆大把银子买个官当,直接混入捐班的行列。总之是让自己或者子孙从铁砧化为铁锤,重则让人家破家,轻则保自己的家。但是做了官就可以确保家产无忧吗?好像也未必。政坛风云,宦海沉浮,一不留神,罢官抄家也是司空见惯寻常事。石崇富甲天下,连皇帝帮着自己的舅家王恺跟他斗富都斗不过。他家的厕所里花团锦绣,香气扑鼻,有美婢24小时值班,高捧手纸伺候,害得客人进去以为误闯了内室。结果呢?风向一变,照样家产籍没,身首异处,最心爱的歌妓绿珠也被连累得跳了楼。当然,如果都像清朝的三朝元老曹振镛一样(此公有盐商的家庭底子),天天多磕头少说话,安享富贵的可能性显然要大一点,但同样不等于进了保险箱。比如和吧,虽然已经被眼下的媒体炒成了天下第一巨贪,好像十恶不赦的样子,其实此公八面玲珑,不光只讨乾隆皇帝的欢心。钱是捞了不少,不过大多出于人家的主动孝敬。然而,和多年攒下的家当,在他有生之年并没有姓他钮祜禄氏,而是被后来的皇帝嘉庆拿去了。原因呢,当然有十大罪状,但真正的原由大概就像朱维铮先生说的,连年剿五省白莲教起义,剿得国库空虚,害得嘉庆心里空落落的,只好来个“和跌倒,嘉庆吃饱”。其实也就是半饱,君不见,从此以后,嘉庆再也没有像他爹一样南巡找乐子了。  最要命的是,相当多对私有财产的剥夺,都有着相当正当的理由。因为我们的文化里有道德意味过于强大的“公”与“私”的概念。那个出过“何不食肉糜”笑话的昏君晋惠帝,听见虾蟆叫,问道:“为公乎,为私乎?”看来他并不是真的糊涂,王朝政治的要害就是这么点事,无非是公乎私乎,公私要平衡了,国家也就太平了。只是平衡说说容易,做起来却难。国家不言而喻地体现着“公”的一面,由公而剥夺私,即使手段不那么光明,道理上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有的时候,所有的鬼魅行径,只要挂上了公的招牌,就可以堂皇地行来,官吏们假公济私自然也就难免。可是说到底,哪个时代的“公”其实也掺了百分之八九十的“私”,皇帝以天下为家,天下也多少有皇家家产的意思。君不见,昔日的沛上无赖刘邦做了皇帝,就跟他老子吹牛,说是你从前老说我没有我家老二能置家业,现在看谁挣的家业大?  古往今来,老百姓都知道这个道理,无论是汉朝还是唐朝,都认为那是刘家和李家的天下,也都认可刘家和李家对他们土地财产的征用。只要这种事情别太频繁,别太无度。当然,那些当官的更是认可来自皇权的“公”的肆虐,落难倒霉的时候,无论有多大的脾气,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产被抄走。明朝万历年间有过不小的作为,也捞了不少钱财的张居正,得意的时候日食万钱还说没有下箸处,死后家产被抄,一家十几口人被关在一间屋子里活活饿死,竟没有一个人有过冲出来想点办法的念头。  其实,就是在私的领域,财产权也不那么清楚。一个人只要有点出息,家族的负担马上加重,人人都认为可以沾上点光,手里有点银子,需要管的人就多。实际上,几乎每个做官的,后面都要管一大家族的人(叫他们怎么做清官!)。利益均沾的结果,财产权多少也就模糊了。  中国有《易经》,总是变易,按老百姓的话说是“富不出三代”,用贾府里小红的话来说就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对于文学艺术可能倒是有点好处,不然《红楼梦》怎么出得来?可是这样下去,社会的资产却总是难以积累起来。西方的历史短,但人家有几百年历史的资本家族,连日本也有三菱、三井这样绵延几百年的老商社。而我们的老字号,充其量也不过是卖卖鞋袜、烤鸭和剪刀的店铺。汉、唐、宋甚至明代都有过的大规模手工业工场,一个个都灰飞烟灭了。古罗马多数时候也是帝制,不过《罗马法》却把物权界定得清清楚楚。罗马皇帝可以砍大臣的头,但想没收财产可就难了。关键是,人家文艺复兴接上古代的茬,由市民社会走向现代。而现在的我们偏偏要跟人家学,学了技术还要坐人家的板凳(入世),据说还要遵从人家的游戏规则。可是,人家规则的基石就是物权,即私有财产权,我们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学得比较慢。 中华帝国:制度的断想  在中国的黄河与长江流域的早期文明发展阶段,地理和气候条件,加上其他因素,容易产生较为发达的农耕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使得这两个流域的居民在原始的部落阶段就可以积累大量粮食和财富,同时也不得不依靠修筑城池来保护他们的收获和财富。兴修水利的需要和抵御周边游牧半游牧群落的压力,使得这些农耕部落趋向于联合,或者以和平的方式,或者以战争的方式建立较大的王国。部落内部原来也许有过的民主形式,在越来越多的集权需要面前,逐渐丧失了。中国传说和成文史,基本上都是高高在上的圣人和王权的历史。但是,这种王权毕竟还达不到后来秦以后的程度,传说的历史姑且不论,至少,从记在甲骨、钟鼎和竹简上的历史来看,说明中国曾经有过很长一段的封建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每个王朝都是由大大小小的诸侯国组成的,王只是诸多政治实体的共主,或者说是联盟领袖。如果不是在西周转入东周的时期出现了文化上的重大变异,也许封建的体制还会周而复始地循环一段时间。然而,西周的衰落并没有导致某个强大的王国取而代之,而是进入漫长的诸侯之间内战的时期。在诸侯争雄的春秋时代,封建制原来赖以存在的基础——宗法制被打破,各个政治实体在竞争中,表现出了过于强烈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同一宗法血亲系统内的争夺和厮杀自然不可避免。在竞争中活下来的各个诸侯不再继续向下分封,而转向直接控制。因为来自自己内部的竞争并不亚于外部,在竞争中取代了诸侯的大夫,自然不会希望原来体现在他们宗主身上的悲剧重演。一种不同于以往的,非宗法、非宗教、绝对实利主义的文化成长了起来,谁对传统抛弃得越彻底,对实利主义奉行得越透彻,谁就能在竞争中占得先机。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实际上就是实利主义的角逐。当最终秦国脱颖而出,统一六国之后,一种新的帝国体制得到了确立。  中国很早就确立了相当完善的官僚制。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国家实际已经进入了欧洲15、16世纪才出现的绝对主义国家的形态,形成了具有金字塔式的官僚体系,有税收和财政体系以及庞大的常备军,甚至形成了欧洲到近代晚近才出现的文官选拔系统。相对于欧洲,也许我们可以说中国的制度是“早熟”的。但是更可能的是,这种“早熟”的评判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因为它暗含着以西方作为评价标准的意思。实际上,中国的政治制度跟中国的文化一样,是按照自己的理路发展的。长期以来,虽然中西之间不能说没有交流,但这种交流还远远达不到在制度文化层面上相互影响的地步。中国的制度几千年来,一直走着自己的路。这条路,虽然不时地受到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干扰,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其他文化输入,比如佛教文化的影响,但是它的发展却一直在官僚制帝国的轨道上行进。不仅跟中世纪的西方,而且跟周边的印度都非常地不同,甚至与一直跟我们学习的日本也很不一样。  从秦汉起,官僚体制就是中国制度的核心问题。而这个核心问题又可以分成两个大的子问题。一是官僚的选拔问题,当时称之为“选举”。实际上,正如古往今来许多人指出的那样,中国政治的中心可以归结为选举。通过选举制度以及相应的文化,官员选拔的金字塔居然将整个社会联结到了一起。作为社会精英的士大夫阶层,其活动和文化实际上都在围绕着选举进行。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社会也可以被称为“选举社会”。历朝历代都将选举视为关系王朝命运的头等大事,显然不是古人头脑发昏,因为稳住了选举,就能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二是官僚体系内部的权力制衡。中国是个巨型的帝国,皇帝依靠对于他来说显然有些过于庞大的官僚群来管理国家,如果没有起码的权力制衡的制度安排,权力的运行将是无法控制的。所以宏观上有行政、监察与军事上的三权分立,而微观上有相权的分割以及每个部门的权限细分,与各个部门之间权限的模糊和相互渗透。  虽然庞大的官僚金字塔是中国制度的基本特色,但中国的皇帝却并不是像日本天皇那样的虚拟君主,皇权的专制也是中国制度的特征。皇权总是力图要将官僚体系变成实现自己意志的工具,不断强化自己的直接权力。从理论上讲,秦汉以后的皇帝跟西周和西周之前的王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不是天下的共主而是独主,是国家所有人惟一的君主。皇帝的权力,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达到无限的,如果皇帝要一意孤行的话(只要他不在乎丢掉祖宗的江山),其实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他。在历朝历代,皇帝总是试图直接统领官僚体系,操控一切,不惜利用身边的侍从机构,取代原本运转良好的政府首脑机关。到了明清两朝,皇帝甚至取消宰相制度,皇帝既做国家元首,又当政府首脑。然而,官僚制的本质规定相对而言是选贤与能的,着眼点是能力,而君主制的本质规定是世袭的,着眼点是血缘。对于如此庞大的集权帝国而言,事实上只有强调管理者的能力,才能保证帝国运转的正常。君主制与官僚制是相伴而生的,谁也离不开谁。正如皇帝一意孤行会导致王朝崩溃一样,从历史上看,明朝废相也付出了沉重的制度代价。  君主制和官僚制虽然相互依存,但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就没有冲突和矛盾。中国的官僚虽然在现在看来好像是皇帝的雇员,但就古代社会而言,那时入仕的士大夫们却并没有今天人们在政府机关的感觉。诚然,官僚中不乏借官职谋饭碗的刀笔吏,但很多从小熟读圣贤书的人,他们将修齐治平的理想寄托在仕途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仕途不过是他们借以实现理想的工具。虽然,官僚制是皇权对士大夫的某种“赎买”,士大夫通过入仕,获得地位、金钱和荣誉,维持他们体面的生活。但是,传统时代的官僚体系不仅担负着管理职能,而且还有对社会的教化功能,使社会生活符合王朝正统的道德伦理的要求,甚至使民众对皇权产生一种类似宗教式的感情。只有这样,在一个粗糙的农业社会里,治理才有可能顺利地实现。这种管理与教化的双重职能,免不了会导致有人抱着致君王为尧舜的期望,指望成为帝王师,从而实现某种理想。在他们看来,他们才是这个社会的真正主角,具有学理和道德上的双重优越。因为是他们,而不是皇帝,承负着古代圣贤学说,是古圣贤的继承人。结果,士大夫做官,往往雇员的感觉不强,反而把自己看成道德教化的体现,他们为民父母,是引导民众走向道德正途的导师,而不仅仅是管理的机器。雇员和教化的两种角色长期以来一直在打架。作为官员,实际上的主要任务是催科(征粮、税)和听讼(司法审理),但为官的表面文章却是让他们爱民如子,倡导“无讼”。由教化导致的帝王师的感觉,使得官僚体系与皇帝之间的关系总是有点别扭。直到清朝,皇帝才明确地将士大夫的野心压下去,让他们意识到,他们只是皇帝的雇员,既为皇帝管理民众,也替皇帝教化民众,皇帝甚至连教化的模本(圣谕宝训)都做了出来,士大夫只管照本宣科就是。士大夫将精力转向儒家经典辞章的考据,以及具体治理技术的追求(实学),但是并没有真的完全放弃帝王师的理想,一有风吹草动,还有可能冒出来。即便没有这种理想的追求,官僚体制自身也存在着自己的逻辑,不可能完全按君主的意志行事,否则这个体系将无法运转。从某种意义上说,皇帝和官僚们一直在明里暗里地斗法,此消彼长,集中体现在皇权与相权的争斗上。最后到了明朝,虽然皇权取得了表面上的胜利,而皇帝自身则因这个胜利,陷入了这样的境地:或者非常劳累地日理万机,还捉襟见肘,或者干脆撒手不管,听任宦官的摆布。如果想过正常的生活,不是向官僚体系托付更多的权力,就得更多地依赖行政法规,因此付出了国家机器更加低效的代价。  由于当时社会发展的状况,国家不可能进行精密的管理,因此制度设置的本身就是粗犷的,在制度安排上预留了很多空隙,由官员自身的活动去填补,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弹性,比较能够适应变化。不仅中央政府各个部门之间、下级部门和上级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清晰,中枢决策机构的成员不固定,甚至决策机关在一个朝代之内也会发生变化。这个部门管那个部门的事情,这个官员管本来不该他管的事情,本来该负责的官员却负不了责,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机构都在运转,因为古代制度本身就有处理这种复杂关系的模糊机制,存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所谓的隐性制度,通过隐性制度的安排,实现政府机构的运转。当然,隐性制度的存在,也会被官员用在为自己牟利的方面,不过这种应用,本身也是有限制的,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官僚内部的紧张。另一方面,虽然政府机构和官员之间关系充满不确定性,但负责基本业务的属吏和杂役却基本稳定,他们之间自有一套处理问题的隐性规约,一是借此牟利(他们不是没有薪俸就是薪俸过低),二是保证公务的运转(不运转他们就没钱可捞)。  基于同样的原因,中国不是不能对农村社会实行军国体制的管理,政权也不是不能下到县以下。秦朝曾经有在县以下设置有俸禄的乡官的制度安排,不仅设置乡官,而且实行乡间的什伍编制,严厉推行连坐制。秦以后,这种乡村管理体制,在历史的某些阶段,总是有复辟的尝试。这样的乡村管理,其实,在短时间内,无论是对农民的管理控制,还是对赋税的征收,都有很好的效果,只是这种制度安排时间一长,就会暴露出交易成本迅速提高的趋向,甚至达到王朝政府不堪承受的地步。所以,在中国历史的大多数时间里,不管统治者奉行什么思想,主观愿望如何,对农村却只能实行近似无为而治的治理方式,乡官逐渐变成差役,跑腿的,将空间留给乡居的绅士和其他精英。  从政治文化的角度,我们讨论制度的时候,离不开“道”和“术”这两个中国味道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可以是能意会的、蕴涵某种理想状态的境界,术则是实现这种境界的途径和方法。但是,具体落实到制度和政治操作上,道则意味着文治精神,它包括重文轻武,以文官治军,推行道德教化,重视礼仪,维护伦理型的意识形态,等等;术则意味着权术,或者说权力技术,包括权力制衡的制度安排,权力监督和权力运用的技术操控,等等。  文治精神是自秦汉以来每个常态的王朝所必须具备的。道理很简单,“以马上得天下,不能以马上治之”。中国历史上,企图以武力的方式维持国家的王朝并不是没有过,但没有一个能长久。不断充实的儒家理念也许对版图的扩张用处不大,但对于维护一个分散宗法制的农业国度,却有无穷的妙用。春秋战国以降,虽然西周那种贵族式的完整的宗法结构被破坏了,但这种以血缘姓氏为轴心的父系宗法制的某些基本元素,却随着贵族社会的消亡而散落民间,成为小农生活共同体的黏合剂,再次形成平民意义上的宗法制。这种宗法制,由于没有了过去那种严整的梯形树根结构,我把它称之为“分散宗法制”。由于这种“分散宗法制”的广泛存在,当西汉初年汉武帝宣布独尊儒术的时候,从政、教两方面对社会都是一种适应。当然,儒家伦理的推行,对宗法制也是一种促进,使得宗族向大型化的方向发展,导致贵族社会的再生。从东汉末年开始,官僚贵族化的倾向,以门阀的形式再现;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僚制已经笼罩在门阀政治的阴影之下。好在,在官僚制的自身规律作用下,贵族化的趋势最终还是被遏制了。中国进入了长期而稳定的小农社会,分散宗法制顽强地生存了下来,父子、长幼、尊卑、男女(有别)这样的结构性概念,成为不可撼动的文化核心,支撑着中国社会的运行与再生。正因为如此,每个正常的统治者,都无一例外地不仅要将儒家伦理捧在头顶,而且要贯彻到社会每一个层面。中国历史上的几百个皇帝中,不乏能文者,也不乏狂妄自大之徒,但社会却始终只有一个主导意识形态,一个教主。关键的是,这个教主不是皇帝本人。因为,这个意识形态是在皇帝之上的,一旦动了这个东西,他和他的王朝存在的合法性就有了问题。  当然,文治精神不仅仅意味着意识形态的推行,还伴随着国家政治以及社会活动的仪式化(礼仪化)。“天王圣明”的尊严,尊卑有序的秩序,权威的认同与服从,必须通过长时间的仪式的熏陶和演练,才能内化为人们的不自觉行为。历代王朝对礼仪重视的程度不亚于财赋与军队。官僚体系中,负责礼仪的专门机构,只有增加的份,而没有缩减的可能。官办的学校教育,学礼一直都是主要的内容,以至于到后来,老百姓一致认为,上学就是达到“知书达礼”。近代中西大规模接触之初,中国在马戛尔尼使团来访和1859年中外交涉中,所表现出对礼仪问题的过分反应,实际上不过是传统文治精神的一种过度反弹。  正因为有了意识形态的推行和礼仪化制度这两个基本要素,古代制度呈现出文官第一的特色就可以理解了。正如阎步克先生的研究所显示的那样,自汉以后,儒生和文吏的结合,为官僚体系提供了成员。而事实上,在这个结合过程中,儒生的味道逐渐压倒了文吏,以至于察举制运行到后来,通经和达礼才是进入仕途的基本条件。再到后来,是官僚基本上就意味着也是士大夫,非正途(科举)出身的人,按惯例总是被排除在士大夫的核心群体之外。至于官僚所需的操作技术,则由上不了台盘的吏和后来的幕僚承担。  不过,文官第一的制度面貌,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这就是军事制度的安排。说实话,武装力量无论如何都是国家的支撑性要素,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如此,古代中国自然也不例外。事实上,每个开国君主都是完全或者部分意义的武夫,西晋的开国皇帝司马炎总是强调自己家族的“诸生”出身,还被人嘲笑过。皇帝们对于军权也从来都没有放松过。兵者利器也,可是这利器是双刃剑,能伤别人也能伤自己。对军队控制不当,轻则割据难制,重则起兵反叛。以暴制暴,采用武力控制的方式维持国家的秩序当然不是不可以,但这样一来,难免伤及礼制和教化,建立不起皇帝和军人之间的道德联系,即使是身边的亲卫军也难保不有起叛心的一日。对于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在效忠和效率之间,效忠总是第一位的。所以,拥有最可能颠覆皇权利器的军人,是首先应该防范的。当然,军人是不可靠的,文官也是不可靠的,但比较起来,还是军人更具危险性,其实,文官与军人的结合,是最危险的。所以,重文轻武,以文压武政策的推行,效果是一石二鸟,既压低了武人,又离间了文武,让他们难以结合。  文治精神到了这一步,已经进入了术的领地。古代制度安排上的权力制衡,也属于术的层面,除了前面讲过的文武制衡,还有行政与监察机构的制衡,行政机构之间的制衡,地方官员之间的制衡,以及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制衡,等等。实际上,古代政治中的权术还远远不止这些。可以说,当年韩非子列举的那些驾御之术,在以后的岁月里,不仅在君臣之间,而且在臣臣之间,年复一年地推陈出新地上演着。只不过,我们已经很难在制度的设置上看出痕迹了。  中国古代制度阐释方面最易被人忽视,同时也最暧昧不清的所在,应该是官僚机构,即所谓衙门的运作方式与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一种形式的制度安排,最后都要通过衙门的运作才得以实现。衙门实际上是刀笔吏和衙役的空间,自唐朝以降,吏和衙役已经成为一个介于官民之间的特定群体。他们的政治地位不高,其中的衙役甚至被列为不得参加科举的贱民行列,但是,他们才是政治运行不可或缺的人物。无论是中央机关还是基层的县衙,没有主官,政务不会停滞,而没有了吏和役的奔波跑腿,那么所有的事务都可能停摆。多少年来,这是一个变化最少的角落。无论政治风云如何变幻,他们有着自己的规矩,按着自己做事常规行事。大一点的政治程序性的变化多少会导致他们行为的改变,但用不了多久,还有可能溜回旧日的轨道。当然,朝代的不同,皇帝的不同甚至于官僚个体的不同,是会影响到他们,但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是政治操作层面中参与博弈的一方。  制度从来就不是静止的组织和框架,从来没有动不得的“祖宗之法”,虽然保持稳定是中国古代制度的规定,但变化确是一直在进行之中。纵观两千年的官僚帝制,制度的改变总是从补充性变革到替代性变革,再到框架性改变。人们总是先在制度上打一块补丁,然后再慢慢地让补丁下面原来的机构失效,最后才取而代之。在中国,制度的惯性总是在发挥着作用,稳定毕竟是人们最为看重的政治目标,因此总是力图避免因结构的动荡而导致整体的动荡。凡是气魄大动作大的变法,往往难以成功,越到这个制度的成熟期,就越是这样。  中国现代意义的制度变革,比起我们的东亚近邻日本来,发生的时间并不晚,但变革本身走的弯路,却远比我们已经意识到的多得多。清朝最终丧失了和平改制的时机,而辛亥革命后的制度变革,却像浮在水面上的油,跟社会格格不入。说实话,虽然现在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对传统和传统制度已经没有多少印象,但传统制度的阴影还在遮蔽着我们,影响着我们的政治行为。我们只有在向别人学习的同时,回顾自己,也许才能真的走出我们自己的中世纪。 别把诗人的话当真  诗人的话当不得真,据说这是古训,说是唐朝一位诗人做诗云:“舍弟江南没,家兄塞北亡。”上司见了,很是哀怜,说:想不到君家不幸如此。不想此公答道:没的事,我只是做诗而已。后人嘲笑这位仁兄,说:既然是做诗,何必把兄弟全搭上,为什么不写“娇妻伴僧眠,美妾入禅房”?  不过,尽管如此,还是有拿诗人的话当真的。同样是唐朝,唐宣宗时,令狐为相,推荐诗人李远为杭州刺史。唐宣宗说,我听说此人有诗云“长日惟消一局棋”,这样的人,能治理好地方吗?令狐回答说,诗人的话,当不得真的。两下僵持了半晌,最后唐宣宗说,先让他上任干着,紧看着点,以观后效。乖乖,差点因为一句诗,丢了好大的一个肥缺。  唐朝毕竟是唐朝,皇帝虽然把诗人的话当了真,也不过是担心诗人光顾着下棋耽误了公事。可是到了宋朝就不一样了,王安石变法,大才子苏轼写了几句诗发牢骚,结果被御史摘出,说他诽谤新政,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反对改革,于是逮捕下狱。好在宋朝祖制不杀大臣,苏轼最终得以保全小命,发往远恶潮湿的黄州做团练副使。诗人的话,撞到了政治的枪口上,终于惹出祸来。  转眼到了明朝,朱元璋一做了皇帝就大兴文字狱。不过,倒霉的大多是些地方上的小知识分子,上书写什么“生民作则”之类的话拍马屁,不幸拍在了马腿上。朱元璋用凤阳话把“作则”误会成了“作贼”,结果拍的人纷纷掉了脑袋。真格的诗人,因为做诗丢命的好像还没有。大概是因为明朝采用特务统治,锦衣卫、东西厂特务密探神出鬼没,诗人的诗兴未免稍减,大家一哄而起写小说去了。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刚刚兴完大狱,杀了宰相胡惟庸并三万余大小官员,废了宰相,自己既当国家元首,又做政府首脑,天天累得半死,不得已从翰林院找来几个老儒,帮他处理公务。其中一个名叫钱宰,年事虽高,但办事写东西还算让皇帝满意,算是最得朱元璋宠爱的一个“秘书”。一天散朝回家,忽然吟诗一首:“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上朝,见过皇帝,朱元璋说:你昨天做的好诗,不过,我并没有嫌你呀,何不改“嫌”为“忧”呢?老钱宰吓得一个劲地磕头,余生估计一个字的诗也写不出了。  到了清朝,皇帝进步了,自己就有爱诗如命的,像乾隆一个人做的诗传下来的据说就有四万余首。不过他一爱诗不要紧,诗人的脑袋可就有点危险了,几十上百的文字狱出来了,连“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样的风月诗句,也被上纲上线为恶毒攻击清朝皇帝的“盛世修书”。诗人的话,还就是被真真切切地当了真。  诗人的话被当真,诗也就没了。 由哭而惹出的案子  金圣叹是明末清初江南有名的才子。不仅批点过《水浒传》《西厢记》《三国演义》这样的才子书,而且写过《不亦快哉》这样的妙文,今天读了还令人忍俊不禁。不过,此人却是因为“哭”而身陷大牢,进而丢了性命的。  事情是这样的,顺治十七年,也就是这位传说去了五台山出家的皇帝死的前一年,金圣叹所在的吴县县令催缴钱粮甚急,稍有拖延,则尺宽的毛竹片伺候,县衙班房,天天哀声一片,鲜血淋漓。虽然说,吴令所为,大体上不过是执行上级的指示——为了惩罚江南地区对清朝征服的反抗行为,清朝规定,此地的钱粮征收额要比他地高出几倍到十数倍不等,但这位县太爷在横征暴敛的同时,也没忘了给自己多弄点外快,据说前脚征粮,后脚有的就顺到自己家去了。事有凑巧,就在县太爷率领众衙役大抡毛竹片正起劲的时候,顺治皇帝翘了辫子。按规矩,各地官绅可以设皇帝的牌位前去哭,于是,吴县的诸生,也就是那些见了县太爷可以不下跪的秀才们,跑到文庙(孔庙)开哭。哭可是哭,大家在哭皇帝的同时,大骂县太爷,这一骂,把个平日苦于征课的百姓也引来了,据说有千人之多,哭声震天,骂声也震天,街上甚至出现了揭贴(大字报)。  这种恶毒攻击领导的聚众闹事,马上被县太爷上报,巡抚朱国治正巧是个痛恨读书人的杀手(正因为如此,才被派到文士多如牛毛的江南来),闻言大怒,立即派兵镇压,当即有11名诸生被抓,连夜刑讯,牵连甚众,金圣叹也在其间。最后结案是“不问首从,一律处斩”,家产抄没,妻子儿女流放黑龙江,不算流放瘐死的,死案者121人,吴县像样的文人消亡殆尽。  说起来,哭庙事件,只是一个小小的“学生运动”,而且这种学生运动,至少在表面上是有着习俗上的合法性的。在案发之前,秀才们聚众到文庙孔夫子牌位前抗议,是他们的习惯,也是他们的权利。尽管也有过秀才因此丢了头衔的,但官方如此大动干戈,要了这么多人的身家性命,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这里,有清朝当局作为异族统治者的敏感,有朱国治这种酷吏的阴狠,也有那位县太爷出于担心自家劣迹暴露的别有用心。然而兴大狱的真正用意,实际上是拿金圣叹一干秀才的人头,吓唬江南所有对前朝怀有思念的士人,彻底铲除遍布江南的文人结社(一结社,就难免说三道四,对政府不恭敬)。据说,吴县的这种结社,金圣叹属于领袖人物。满清征服江南以来,虽然屡次下令严禁结社,但文人诗酒酬唱,由来已久,禁不胜禁,查无从查,现在正好有了这么个机会,于是下了黑手。  尽管如此,像这样“排头砍去”,按大清律也是没有依据的,所以,结案实际上最后是把诸生窜入一件近期发生的海盗案,做成造反“逆案”,才遂了从朝中的执政诸公(当时康熙还没有亲政)到巡抚、知县等诸位大佬的心愿。  在死亡面前,金圣叹依然保持了自己名士的风范,临刑前留下一封家书,狱卒担心里面有诽谤不敬的话,将之呈送长官,官打开一看,里面写的是这样一句话:“盐菜与黄豆同吃,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吾死无恨焉。”  官哭笑不得。 一个跟乌鸦有关的文字狱  如果不算土匪流氓等“第三社会”中人,文人跟监狱的距离想必要比其他人近那么一点,越是有才华的人,危险似乎就越大。有人反过来说,这种危险其实成就了这些才气乱冒者,让他们写出传世的诗文,所谓“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但是受难的当口,当事人似乎没有这样自觉的受虐意识,几乎没有不想早点摆脱苦难、过平常人的日子的。  在中国文坛上,苏轼几乎就是才华的同义词。虽然文人琴棋书画都要弄一点,但在诗、词、书、画上都有成就的却并不算多。就当时而言,苏轼在歌伎舞儿中大红大紫,哪个不唱苏子瞻的词?如果有幸运儿得到品题,自会身价百倍,缠头不知要多得多少。苏轼的诗词歌赋值钱,书画也宝贝,当时就能拿来换钱换物。有个朋友嗜羊肉,一馋了就找个借口到苏轼那里骗幅字,去换上几十斤上好的羊肉。  才华横溢而且有幸在生前暴得大名的人,往往都有点多嘴的毛病。在政坛,则表现为对政事的挑剔,甚至“非议”乃至“横议”,令当局者满是不痛快。苏轼尤其如此,此公中年以后,发福得紧,肚子很大,据说里面是一肚皮的不合时宜。此公为官一生,始终不知道“站队”为何物,一任嘴巴痛快,总有话说。朝廷不变法他不满,变了法他更不满(等到反对变法的一派上台,尽废新法,他还是不满意,当然这是后话了),摊上文字狱,委实也是“罪”有应得。  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王安石变法”已经推行了十年。这个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变法,其是非功过,史家仍在聚讼不已。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由于变法本意就是强化行政干预的力度,因此给了官吏们太多的上下其手的机会,所以实行过程中,老百姓就不大可能欢天喜地。这一年,苏轼由杭州调任湖州知州。  前面说过,对变法苏轼是不满意的,属于经常说三道四的反对派。不过,跟大批因反对变法而遭到贬斥的官员不同,苏东坡由于其耀眼的文名,居然得以留在江南的鱼米之乡享福,这让许多新党人士很是不平。因为苏轼“诽谤”新政的诗文的杀伤力,实际上并不弱于旧党领袖司马光的长篇奏折,用御史舒的话说,苏轼讥讽新政的诗,“小则镂版,大则刻石,流布中外,自以为能”,也就是说政治影响极坏,不动动他难以“平民愤”(应该是官愤)。所以,苏轼在湖州任上屁股还没有坐稳,御史老爷的弹章就接二连三地递到了神宗皇帝的手里。先是御史何正臣,继而御史舒,再则御史台的领班御史中丞李定。  于是,苏轼被逮到了东京汴梁,关进御史台受审,人称“乌台诗案”。典出于《汉书》朱博传,汉朝的御史府柏树森森,常有成群的野乌鸦栖居其上,朝出暮归,人称御史台为“乌台”(估计这里也有骂御史们乌鸦嘴的意思)。苏诗人进了乌台,严刑拷打倒是不多,不过审讯官们不是吃素的,昼夜连轴提审自是免不了,在触及灵魂的同时,偶尔也要触及一下皮肉。苏轼在仅能容身的临时牢房里一直呆了4个月零12天,几乎每天都被逼要交代他所写过的所有可疑诗文的出典、用意以及去向(一本参考书都不给,全要凭诗人的记忆)。一时间,苏轼的诗几乎成了今文经学家眼里的《公羊传》,御史老爷们拼命从里面寻找微言大义,以便罗织苏轼谤讪朝廷的罪名。说苏轼诽谤新政已经远远不够了,审讯者所想要的是将此狱锻炼成诽谤皇帝的重罪。虽然宋朝祖制不杀士大夫,但犯“大不敬”罪是例外的。为此,苏诗中所有涉及“龙”字的诗句,都被反复追究,上挂下联。审讯者的想像力居然大到这样的程度,苏轼有首咏老松的诗,其中两句“根到九泉无曲处,此心惟有蛰龙知”,其实无非是说松树的根子非常深。但是审讯的御史老爷却认为这是影射,讲蛰龙的实际用意就是蔑视“飞龙在天”的皇帝。当然,在寻找大罪名的同时,苏的生活细节也没有被放过,从道德上把被整者搞臭,是所有政治案件的惯例。因此,连苏轼借朋友的钱没来得及还,托朋友裱画没有付费这样的斗屑小事都被挖掘了出来,作为罪状上报。  因言得罪,株连必广。苏轼为当时的文坛领袖,平时诗酒唱和,鱼雁往来,有文字交往者不知凡几。到了这时,凡是和苏轼有过文字交往的人,都只好自叹晦气,因为必须得交出苏的诗文和书信,如果找不到就有有意包庇的罪过。一时间,翻箱倒箧,鸡飞狗跳,众文人被搅扰不说,还要被罚铜(俸)。连已经死去的欧阳修的家人也不能幸免,一样要因老子与苏轼的交往受到惩罚。身为驸马的王诜和苏轼的弟弟苏辙,因与苏轼的关系太深,有通风报信之嫌,因而被贬官。  乌台诗案,是北宋开国以来第一个文字狱,兴狱者深文周纳,必欲置苏轼死地而后已。由于没有先例,狱里狱外,大家都不晓得结局将会如何,一时空气相当紧张。苏轼遭难,儿子苏迈一直在外面为父亲打探消息。苏轼跟儿子约定,如果没有什么事就送肉和菜,有事就送鱼。一次,苏迈因急事外出,托朋友代为送饭,朋友好心,做了几条鱼送进去。苏轼一见,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不仅鱼没有吃,连绝命诗都做好了。当然,此案的结果并没有这么悲惨,皇帝最后否决了御史老爷给苏轼定的最严重的罪名——针对皇帝的恶毒攻击罪,仅仅以反对新政的罪名将他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品级虽然降得不多,但从实权的富裕地区地方长官变成了虚衔的军职,而且不许签署公事,等于“挂”了起来。在黄州,苏东坡很是闲了一阵,在四处闲逛,跟渔夫酒徒厮混之余,还在江边的东坡上开了一块地,由此自命“东坡居士”,还烧出了著名的东坡肉。  苏东坡的牢狱之灾,在文学史上一向是作为文人遭嫉的典型来解读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自古皆然。三苏自走出巴山蜀水以来,文名满天下,而苏轼又是三苏中的翘楚,早早地就接替欧阳修成为文坛领袖,遭人嫉恨,原是应有之意。更何况苏轼一肚皮不合时宜,一肚皮赤子之心,口无遮拦,看不惯就说,交结的人多,得罪的人也多。连一向稳重的理学大师程颢、程颐之辈都对苏轼颇有微词,嫌他“轻浮”。而且,文人相轻,并不只是庸俗者的毛病,往往越是出色的人才,彼此就越容易暗生妒意,道德上稍有放纵,难免就会干出些嫉贤妒能的事来。看过《梦溪笔谈》的人,大多会认可作者沈括的才华与见识,但还在御史老爷们弹劾苏轼之前,他担任两浙察访使期间,在杭州与时任杭州知州的苏轼交往甚密,临走前特意向苏讨要了几首近作,说是作为纪念,回过头来却详加“注释”附在考察报告里,交给了皇帝。虽说没有即时兴起大狱,但对后来苏轼的遭难,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铺垫作用。对此苏轼自己也十分清楚,在谪居黄州时,爱妾朝云为他生了个儿子,三朝洗,他给儿子做诗一首: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害到公卿。  不过,在我看来,虽然苏轼的遭遇跟他的恃才傲物和别人对他的嫉妒不无关系,但事情并不如此简单。苏轼固然恃才,但远没有傲到世人皆曰可杀的地步。换言之,他离一个狂士还有相当距离。朝中大佬,嫉恨他的固然有,但欣赏其才华的也大有人在。乌台诗案案发,不仅旧党人士连声抗议,连偏向新党的宰相吴充也劝神宗皇帝赦了苏轼,甚至连王安石都表示不满(王时已罢相,但新法依旧在推行),上书营救,新党的另一中坚人物章也出来为苏轼说话。其实神宗皇帝自己,对苏轼也是相当赏识的。在此案之前,尽管明知道苏轼反对他所钟爱或者说迷信的变法,但依然优待这位才子,让苏轼在江南温柔乡里过了许多年倚红偎绿、浅斟低唱的日子。实际上,导致乌台诗案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属于新党的御史中丞李定等人讨厌苏轼反对变法,骨子里则有公报私仇的因素,因为苏轼曾经攻击过李定不为母亲服丧,这在那个时代的确过于有杀伤性;二是苏轼利用诗歌对变法的冷嘲热讽,的确让迷恋变法的神宗头痛,或者说,影响了变法大局。  北宋冗官、冗兵和冗费的“三冗”问题,由来已久,恶性循环,早就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对于这一点,所谓的新旧党人其实是有共识的。他们的分歧实际上在于怎么改,而不是改还是不改。在现在看来,新党人物王安石以下像吕惠卿、章等人,对于改革所引起的民生问题,心理承受能力要比旧党的司马光和苏轼他们大得太多,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实现国家强盛所必然要付出的代价。不幸的是,神宗恰是一个对着国家强盛有着执着追求的皇帝,他不甘继续忍受朝廷对外战争中的耻辱,急于展示大国和强国的面貌。王安石变法的快速增强国家能力的思路,实在很对他的心思,所以,他不惜代价也要推行下去。但是,北宋一朝,在制度上,君权最弱,为了防止军人暴政而形成的优待士大夫、不以言罪人的政治传统,使得皇帝推行变法的“乾纲独断”往往流于形式。为了打破这种局面,神宗需要对传统的政治文化有某种突破,这个时候,恰好御史台盯上了苏轼。监察部门从来都是皇帝制约和平衡行政体系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北宋,这个工具的作用尤其突出。如果说,个别御史的意见还可以无视的话,那么,御史台的整体声音,是皇帝必须要重视的。更何况,这个声音恰好又是皇帝所需要的。所以,尽管整个皇室对苏轼非常喜爱,皇帝本人也未必不看重苏的才华,但为了大局的需要,苏轼也只好做牺牲了。  应该说,放在历史的长河里看,苏轼还是幸运的。如果他早生几年落在五代的武夫手里,或者晚生几年落在蒙古人的马蹄下,可以肯定地说,他就没有机会发明东坡肉了。只是,有着历代最宽松的政治文化的宋朝,自乌台诗案之后,改革越来越变了味道。改与不改,只是两派或者多派势力的权力角逐,直到蒙古人把最后一个小皇帝追得跳了海。 武秀才  自有科举以来,武举向为鸡肋。文科为朝廷输送人才,构成了大小官僚的金字塔,可是军队里的军官们,却大多为战阵里混出来的老行伍,偶尔有个把武举出身的人进来,也往往立脚不住,不是自己识趣滚蛋,就是在战斗中因没人帮衬白白丢了性命。尽管武科没用,但却没有一个朝代废了它,不知道是出于制度的惯性呢,还是出于阴阳(文武)平衡的考虑,反正一代代无声无息地考下去。考出来的武秀才、武举人、武进士,官府和社会,谁也不拿他们当回事。  虽然没有官做,但考武举的却大有人在。原因是不管社会上看重与否,考上了总算是有了功名,有了功名就有相应的官方优惠,就算是最低一级的武秀才,也可以见官不跪,减免些赋役什么的。武举见了真正的缙绅固然矮半头,但在平头百姓面前,依旧可以耍耍威风。明清两代,是科举成型的时期,制度运行相当稳定,不免一科一科地武举考出来,武秀才尤其见多。既没有出路,武举们只好在社会上做闲人,地方官从来不把他们当回事,可他们自己却从来放不下绅士的架子。清代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说是有天一个武秀才扯了一个挑粪的农夫上堂告状,说是这个农夫在街上撞了他,必须加以惩罚。县太爷说,既然如此,那就让秀才打这挑粪的一百个嘴巴吧(有一说是磕头)。于是武秀才一五一十地打了起来,打到七十的时候,县令突然说:停,我忘了问你这个秀才是文秀才还是武秀才?答曰武秀才。县令说,文秀才才能打一百,武秀才只能打五十,现在你打多了,让这农夫还回来。于是,农夫噼里啪啦回了武秀才二十个嘴巴,打得武秀才七荤八素。这个故事无论真假,都说明了当时人们对武举的轻视和武举自己的自轻自贱。不过这没办法,明清两代科举出了那么多名臣和名人,无论谁说历史都免不了要说到他们,可是谁听说有哪个历史上有名的人物是武举出身呢?尽管武秀才、武举人、武进士也一科一科地考出来。  到了清朝快灭亡的时候,武举们突然有了一回露脸的机会。那是闹义和团的时候,北方乡野,几乎村村立坛,庄庄练拳,打教堂,杀洋人和二毛子(信天主教的教民)。乡间的缙绅卷进去不少,其中大多数是武举,武举人和武秀才。他们不是亲自做义和团的师傅和大师兄,就是给坛口当后台。当然,这可以理解,原本他们就是闲人,这个时候,正是用得着闲人的时候。可惜的是,闲人们好不容易有了用武之地,还是没有用到正地方,练拳舞刀,没有把自己练成刀枪不入,自然也就挡不住洋人的洋枪洋炮,老佛爷和小皇帝还是得弃城而逃,武举们露脸的事很快变成了丢脸,不久就让人忘记了。  科举制度本身设置武举一科,原本未尝不是想通过考试选拔军事人才,可是,凡武举考试实行的时候,中国历朝大部分时间里政治的风气都是重文轻武的,现任的军事官员都没人拿着当回事,更何况考上来的预备队。政府既不拿武举考试当回事,也不想法往军队里派遣武举出身的军官,一项精心设计的制度,就这样成了摆设。这样的国家,这样的制度,赶上了近代,碰上从西边来的尚武的好汉们,当然只有吃瘪的份。 同文馆的成就  1862年,北京出现了中国第一所国立的教西洋文字的学校,名叫同文馆。这所学校,教洋文的教师一概都是外国人(后来教西学的也大部分是外国人),一句中国话都不会说,也不屑说,上课绝对的“情景教学”。学生初进馆,每月3两银子的补贴,以后陆续增加,最多可以达到每月12两;当时一个七品的翰林,每年俸禄不过45两,可见收入之丰。学生不仅补贴可观,而且管吃管住,除了衣服、老婆之外什么都管发。据进过馆里读书的著名戏剧理论家齐如山回忆,馆里的学生每六人一桌,每餐四大盘、六大碗,有鱼有肉有海鲜。夏天还有一个大海碗,放着水果莲藕什么的;冬天海碗改成火锅,什锦锅、白肉锅和羊肉锅任选。如果这些你都不乐意吃,那么可以另外随便点菜。学生来了客人,也可以随便要菜,一个子都不用花。就这样,同文馆的学生还动不动就嫌伙食不好,摔碗砸碟闹罢餐。  同文馆开始的时候,设英、法、俄文三馆,随后又加了德文馆。分前馆后馆(高年级和低年级),后馆比照西方的中学,前馆比照西方的专科,学制共八年。这个官办的洋学堂从小皇帝同治登基开始(1862年),一口气办了20年,转眼到了光绪年间。那时,俄国人总是借勘界的机会,蚕食中国的领土,跟俄国人办交涉成了大问题。这时候总理衙门想起了同文馆,于是到馆里找人才。同文馆的总办一下子从俄文馆找来了七八个学生,一个俄文学了13年,其余的也学了7年。结果呢,没有一个懂俄文的,成绩最好的一个刚刚能把俄文字母念上来,其余的连字母最多也不过认识一半。  原来这所西式的国立高等外语专科学校,虽然设施好,待遇优,但师资可是一般般。有学问的西方人,在那个时候根本没有人乐意来中国教书,即使有乐意来的,中国的官僚机构也请不到。结果是一群粗通文墨,甚至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老外混了进来,其中不乏下级军官和士兵,自己连像样的文章都读不通,上课只好呀呀呜。好在从学校负责人到学生,对外国的事情什么都不知道,只要判定人家是洋人,也就可以了。师资差,管理更差。同文馆从开办那天起,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衙门,管理大臣外加提调、帮提调以及一群办事人员,除了公文往来,就是面上的安排,只要学校开张,课堂有人,其他的什么也不管,也管不了(还好,还没有假装懂行)。  同文馆的毕业生,最出息最有名的一个,是齐如山,此人帮助梅兰芳策划了京剧的改革,使梅走向了世界。他在戏剧上的造诣,也许跟在同文馆上学,待遇过好,课程太松,有时间有精力和有闲钱去泡戏院有点关系。  最后说一句,京师大学堂开办后,同文馆的大部分呀呀呜的外国教授,都进了大学堂,直到蔡元培时代才恨恨地走人。 “倒霉”与“王帽子”  在1931年梅贻琦接任清华大学校长之前,清华在一年之内,接连发生了三起倒校长的风波,罗家伦、乔万选和吴南轩先后被师生倒掉轰走。可是自梅出掌清华之后,“倒风”遂止,梅一直在校长位置上安安稳稳地坐到了江山易色之时。梅自己对此解释说,这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倒霉(梅)。其实,这只是玩笑而已,倒是梅贻琦的另一个说法,道出了他长治久安的秘密。在西南联大期间,清华师生为梅服务清华25年举行的公祝会上,为答谢大家对他的赞扬,梅贻琦说,京剧有一个角色叫“王帽子”(饰帝王的),一出场总是前呼后拥,煞有介事,但戏的真正主角却不是坐在中间的王帽子,看戏的也不要听他唱,他有幸搭在一个好班子里,人家对这台戏叫好,他自然也“与有荣焉”。  实际上,正是梅贻琦充分尊重清华的教授治校传统,才成就了清华和他的英名。当年,清华实行的是“党国”所不容的土制度,由全校教授和副教授组成的教授会作为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教授选出的评议员和校行政首长共同组成的评议会,作为教授会的常务机关,负责学校的重大事务的决策。作为一个国立大学的校长,原本完全可以不承认这个制度,甚至将它摧毁。但梅贻琦却一改前任之所为,不仅尊重这个制度,而且使之效用发挥到极致。事实上,如果没有梅贻琦居内调解弥缝,对外抵抗政府的行政压力,招徕国内外一流人才,清华的教授治校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就算维持下去,也不可能发挥效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梅贻琦这个“王帽子”的角色,扮演的是清华真正的“无冕之王”。正是由于有了这个无冕之王,清华才真的从一介藉藉无名的留美预备学校,变成一所世界知名大学。 曾经有过的高教大跃进  大跃进是国人在20世纪继义和团之后,鼓捣出来的又一件震惊世界的大事。就当时而言,的确是充分地发挥了国人敢想敢干的创造精神。人们说话做事的胆量,似乎自盘古开天地以来从来就没这么大过。大跃进很热闹,内容也挺多,人们一般记得比较牢的是人民公社、大炼钢铁、亩产万斤乃至几十上百万斤、公共食堂和吃饭不要钱。人们回想起来,似乎也就是搭炉子炼钢,上街轰麻雀。其实,在那时,有关高等教育自身的跃进也是同样不让他人专美于前,跟土高炉炼钢铁一样,同样充满了刺激和荒诞。  1958年夏天,在中国土地上,突然之间冒出了数不清的大学,仅仅比后来的土高炉少一点。始终走,不,始终狂奔在全国前面的河南省,先是一个地区办一个大学,后来一个县一个,一个公社一个。那个被伟人称赞,说是跃进规划像一首诗的河北徐水县,不仅办起了一个拥有12个系的综合大学,而且县下每个公社都有一个红专大学。这种大学是怎么办的呢?徐水,还有山西平遥的综合大学,是把原来县里的中学挂上大学的牌子,中学的老师变教授,再配上些老农,算是土专家,教室原封不动,只是原来的教研组变成了系。  比起县里的大学,公社更有热闹看,当时河南遂平卫星人民公社的红专综合大学是上过报的典型,不可不专门介绍。卫星公社的这个大学有10个系,共有学员529人,这10个系分别是:1、政治系,主要学习党的政策和基本知识;2、工业系,学习炼钢铁、机械和电气,学生主要集中在工业区(炼钢铁的土高炉所在)和拖拉机站;3、农业系,学习农业基本知识,怎么种高产作物;4、财会系,学习财务管理;5、文艺系,学习歌曲、戏剧、音乐,自编自演,在学习之余,要上田头演出;6、卫生系,学习卫生保健和防疫,以及接生知识;7、科学技术研究系,学习气象、土壤、作物栽培、病害虫防治、品种杂交,据说经常搞一些震惊中外的试验;8、林业系,学习苗圃管理、果木杂交;9、文化系,所有各系的人员都是文化系的学员,按照各自的程度分为高小、初中班,大概专门为红专大学的学员补习文化课的;10、政法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政法文件,据说是专门培养各个生产队公安干部的。  这个大学的校舍就是社员腾出来的民房;学生都是各个生产队选拔出来成份好、觉悟高的青年;教授(原话如此)按他们的话来说是土洋结合,土的教授可能连字都不识几个,是群众推举出来的能人,所谓的洋教授,就是原来的小学教师。上课,土教授有讲不出来的时候,就由洋教授讲,土教授在旁边操作,叫做土洋结合。这个大学据报道还很有成绩:工业系的不少人学会了开拖拉机、锅驼机;文艺系的编了很多快板、快书、相声和戏剧,什么“排山倒海”、“幸福灯”、“姑娘们的心”、“跃进老大娘”,等等;政治系的当然错不了,学会了怎么“拔白旗”(大跃进时的术语,指批判或者扫除对跃进有抵触情绪的人和事);最为显赫的是科学技术研究系,人家打破书本教条,一亩芝麻上100斤化肥(极限是30斤),据说亩产达到1000多斤(对芝麻而言,相当于稻米的亩产万斤),而且还搞了许多不可思议的嫁接,比如槐草接在稻子上、红芋接在南瓜上、蓖麻接在芝麻上,等等。  农村的土大学如此,城里的洋大学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著名的武汉大学,跃进不让他校。1958年物理系猛然由原来的3个专业增加到9个专业,有的新专业连一个教师都没有,就找来出身好又特别红的学生当教研组长(当时学习好是要被批判的),教师没有先空着,有的专业连名称都没有弄清楚,就“先办起来再说”。  那时候甚至连正规大学的科研成果,都跟土大学非常相似,多快好省,既攀高峰,又放卫星,有多大胆,就有多大产。北京大学中文系一群学生(加上青年教师),花了仅35天,就写出一部78万字的《中国文学史》;据报道,著名学者王瑶等写两年都没有写出来,意思这些学生和青年教师比王瑶强20倍不止。生物系40天编出一本《河北省植物志》;同样据报道,说是法国大科学家拉马克编跟河北差不多大的法国的植物志,用了十多年,意思他们比拉马克强100倍不止。北大放了卫星,其他学校当然也不甘落后。北师大编出了100万字的《中国文学史》(比着放卫星的味道出来了),还编了100万字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讲义》和《苏联文学史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弄出了一部100多万字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据说,这部书加进了中国革命的基本经验,下限写到1958年,把大炼钢铁都写进去了。新闻系写出了《中国军事报刊史》《中国出版事业史》《中国广播事业史》。清华大学几个月内,编出各种教材与专著95部,其中《水工概论》《农田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测量》《工程水文学》《水工量测及模型试验》是10天工夫就写出来的。最了不起要属武汉大学物理系,人家成立了一个攻关小组,要在短时间内破除“旧”的物理体系,把从牛顿到爱因斯坦的所有定理、公式一扫而光,在几周内“建立世界一流的具有武大独特风格的新物理体系”。需要指出的是,这期间,由学生参与产生出来的大量“科研论文”,也陆续地发在了今天仍列在“核心期刊”名录上的学术刊物上(其实,即使今天各高校写校史的时候,统计成果也未必就把这些货色剔出去了),用今天的话来说,科研成果的数量实现了飞跃。  历史是面镜子,时常可以从里面照见我们现在的自己。如果看了40多年前的高教大跃进的种种感到荒唐的话,那么想想今天我们的所作所为,其实没有什么资格嘲笑我们的前辈。当年徐水和平遥把中学升格办大学,和我们今天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本科竞相办“研究性大学”(大家的升级,也就是有关领导一句话的事),其实也就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如果说,当年武汉大学用学生当教研组长,跟遂平卫星公社社办大学土洋“教授”并举,是五十步一百步的话,那么,今天我们有不少大学只有一个学过法学的本科生,就敢办法学院,没有一个计算机人才,却能办计算机专业,跟卫星公社大学比,顶多也就是四十步和一百步的差别。今天由南京大学首创、研究生必须交出在核心刊物上的N篇(因各校规定不同)论文才能毕业的做法,本质上跟当年发动学生群众著书写论文没什么不同,无非是催生本校的成果数量。效果也差不多,都激化了科研生产的粗制滥造(今天还有一个副产品:催化了学术期刊的腐败,产生了大量有偿稿件)。  当年武汉大学在大跃进过后,对自己的跃进作检讨时说,“在这种战线长、任务重、指标高、要求急的情况下,只得采取一压(批评加压力)、二抄(写论文时东抄西抄)、三挤(挤数字)的办法”。而我们今天的高校,尤其是重点大学,动静其实比当年还大,竞相上专业、补学科、办学院(缺人文的补人文,缺理工的补理工)、合并超级大校、争一级学科、争博士点、争基地、进211、上项目(人文社科的课题都越做越大,越来越无病呻吟,资金上亿)、各种名目的评比,有资格的则定出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目标。这一连串越来越急的大动作,怎么说都摆不脱“战线长、任务重、指标高、要求急”的影子。各个学校用量化管理、物质甚至职业杠杆压出来的科研成果,有多少是抄的,只有天知道。即使不抄,有多少是低水平重复,更是只有天知道。说到底,各个学校的科研成果数字,还是少不了“挤”的因素。只有一点是跟前辈们有所不同的,就是现在的大跃进极大地催化了学术的腐败,这种腐败,甚至不是指前段时间炒得很热的抄袭事件,而是直接和间接的权钱交易。这种交易,已经飞速跃进到了赤裸裸的地步。  自从世界进入现代化(或者说西化)的发展语境以来,处在后面的学了一阵前面的之后,就想着怎么赶上和超越。这是人之常情,其实没什么不对,至少可以理解。只是幻想通过某种特别的方式(比如发动群众),跨过必要的发展过程,一下子挤到前面去,多少有点做梦的味道。尤其对于一个被别人拉得比较远,差距过于大的国家,定出这种豪迈的计划,作出迈大步之状,则难免让外面的人感觉局中人像是发了疯。老百姓讲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上有人发疯,其实没什么奇怪,只是发得太大,形成了风潮和运动,就奇怪了。更何况同样的疯要发两次(也可能是N次),则未免骇人听闻了。从前是大跃进,现在是“跨越式发展”,至少从形式上看,其白日梦的浑沌和疯狂度其实是一样的。  然而,不一样的地方也挺多。除了愈演愈烈的学术腐败之外,最大的不同是,其实大多数身在其中的人都知道自己实际上在干什么,他们完全知道自己学校跟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私下里把争基地、上项目的活动称为“编故事骗钱”,内容怎么样没人在意,只要故事编好了,基地呀,博士点呀,项目呀就来了,当然钱也就来了。在他们看来,如果你不争,别人也会争,中国一流的大学不争,好事就全让二流三流的拿去了。与其人家上还不如我们上,钱与其让王八蛋糟践,不如让我们糟践。大家全都心知肚明,清醒得到了南极冰川上,却不约而同地较着劲儿干当年昏热状态下才干的大跃进。  说穿了,奥秘在于,凡是大跃进,就容易产生数字式的繁荣,面上看起来特有光彩,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容易出政绩。就像大炼钢铁可以使极度落后的中国几个月就凭借遍地开花的土高炉,生产出几千万吨钢铁(尽管大部分都成了废物,堆在田间),实现了超英赶美一样,过去和现在的高教大跃进也可以实现规模的迅速扩张,科研成果的极度增长。我们可以合并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大学,可以生产出世界上最多的博士,甚至可以炮制出世界上最多的科研论文。跟当年的领导人一度误把这种虚假的繁荣当真实不同,我们现在的局中人,从头到尾,所要的就是这种虚假的繁荣,因为不仅领导者面上好看,而且在这繁荣的背后,有着实实在在的利益。当年的法国国王路易十五说,死后管他洪水滔天。今天人们想到,下一任管他天塌地陷。美籍华人学者黄仁宇说中国总是不能实现数目字上的管理,但却想不到,我们其实是可以实现数目字上的繁荣的。老百姓讲话,数字出官。  一个伟人说过,历史常常重复,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笑剧。信夫! 教育改革视野下的乡村世界  ——由“新政”谈起  中国的教育改革,大概“科学”一点地计算,是要从1905年的新政算起的。如果像我们现在的大学给自己找历史一样,硬要再往前推,那么九品中正制下的学校变成科举制下的学校要算一次,察举制下的学校变成中正制下的学校也要算一次,秦朝的“以吏为师”到西汉设立博士子弟员,似乎也是一次,最后,孔老夫子办私学当然也要算。我这么算其实没有要给改革拉一个显赫的祖先的意思。眼下是21世纪,不是康有为变法的年代,断没有必要将大成至圣文宣皇帝的鼻子涂红,拉来撑台。没办法,如果按“改革”这个思路,那么孔夫子在民间办班讲学,而且规模庞大——弟子三千,就是对原来的贵族公学体制的改革,而且是幅度很大的改革。只是自孔子以后的教育改革,虽然各自形式上的差异都挺大,但味道其实都差不多——学而优则仕。也就是说,我们过去的教育体系,或暗或明地都是跟选官制度捆绑在一起,以至于到了明清之际,选拔官员的科举制和学校已经分不出彼此了。老百姓“进学”就等于迈进了预备官员队伍的门槛,所以穷酸的范进进学回家,老丈人胡屠户要拎串大肠和一瓶酒来看他。  但是,1905年的改革,尽管主导者心里未必全然清楚,但改革的实质,却是要彻底泼掉“学而优则仕”这碗千年老汤,在中国建立西方导向的现代学校体系。所以,这次改革,才真正算是我们摸到现代门槛以后历次改革的始祖,当然也就对后面的改革一直存有某种恒久的价值和意义。  教育改革是新政的大动作,跟教育改革相比,其他如行政改革、司法改革、甚至立宪预备,还都是上面热闹底下冷,哪个也不及教育改革影响的深度和广度,连农村的三家村私塾,都感受到了震动。  众所周知,清朝的科举制是跟学校制度捆绑在一起的,其密切程度到了当时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其实是两个东西的地步。然而,悲剧也就此发生了,明明是改革教育,却拿选官制度开刀,以废科举作为兴学堂的前提。其中暗含的意思就是,兴学堂必须废科举,学堂之兴起,所取代的是科举制度。实际上,当时的教育改革,真正需要出现兴替的,只是从国子监到各个府、州、县的官学,以及部分书院和社学之类的私学,与新兴的学堂系统之间的事情。  废科举对于主持变革的政府来说,危害是致命的。科举制从它诞生那天起,对中国政治就起着三种作用。一是作为士人与王朝之间的纽带和管道,即何炳棣先生所谓的上升的阶梯,一方面通过考试的方式将优秀的人才都吸纳到官僚体系中来,一方面使大部分的读书人连接在了朝廷的战车上,让他们围着科考的指挥棒转,等于是围着中央政府在转。以明清为例,王朝除了官僚的金字塔之外,还通过科举制度建构了一个从进士、举人、生员再到最底层的童生的更大的金字塔。跟传统社会的别的结构相比,这个金字塔拥有最一致的价值导向和无以伦比的向心力。二是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灌输的渠道,将官方对儒家的标准解释,以考试的标准而有程序的形式贯彻下去(显然,官方意识形态的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三是维护上层文化的同一性,通过定期的考试,使得地域和文化差异如此巨大的不同地区的文化人,产生强制性的交流,而不至于因彼此的隔绝而出现文字表达上的变异。这种变异,无疑是分裂的迹象和征兆。不言而喻,科举制的三种功能,对于王朝政治的维系以及遏止地方主义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许倬云先生将中国的文官考试制度称之为中国文化的三原色之一,显然是有道理的。  新兴的学堂系统,主要是面向社会的,它一方面通过基础教育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另一方面通过大学和各种专门学校,为社会培养各种各样的人才。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各种专门技术人才,也只能通过学校的途径来生产。学校教育,其结构只能是多元的,不可能由中央政府一家操办。所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学堂所体现的品格,与科举制恰恰是相反的,实际上不能用新式的学校体制来取代科举制。然而,在新政中,我们却看到了一幅十分怪异的图画,无论改革的推行者,还是原来依附在科举制金字塔上的读书人,其中大多数人的意中,学堂变成了科举当之无愧的替代物。一边是政府忙不迭地授予那些学堂的优秀毕业生(留学生)以相应的贡生、举人和进士头衔,以至于冒出了“牙科进士”、“农科举人”这样不伦不类的名目。一边则是全国的读书人理所当然地认为,大学生相当于进士,中学生相当于举人,小学生相当于秀才。  这种比附,极大地消解了这场教育改革的阻力,尤其是来自下层的阻力。在科举时代,秀才每三年考一次,各省的名额有限,从少的753人(贵州)到多的2845人(直隶)不等。太平天国变乱之后虽然有所增加,但最多的也不过加了几百个(参见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每次考试,县、府、院三场大考,不考糊了也得脱层皮。中个举人就更难,有的地方一个县多少年也出不了一个举人。别个不讲,单说以译介西学闻名的严复,自打英国回国以后就张罗考举人,一连考了几十年也没考上。现在可好了,只要有点钱,似乎就可以实现过去难以实现的科场梦了。所以,童生们一窝蜂地涌进了小学,秀才们则进了中学,举人、进士则张罗着进大学或者出国留学(当然也有明白人“越级”)。大家突然之间,都升了一级。  改革的阻力虽然消解了,但农村社会却因此而陷入了混乱。以私塾为代表的旧式乡村教育,遭遇了灭顶之灾,而因私塾垮台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毫无疑义,私塾赖以存在的导向是科举制,没有了科举制,私塾存在的合法性就要大打折扣。教育改革如此快地推行,不仅私塾在导向上迅速丧失,而且逐渐地不仅拉走了私塾的学生,也拉走了私塾的教师。从此以后,私塾教育一落千丈,就不可避免地走向式微。  在那个时候,私塾教育是一种相当普及的教育。它的成本很低,只要有个房子,有张桌子,再有个三家村学究就可以开办(学生用的桌椅都可以让他们自带)。农民家的男孩子,只要还有口饭吃,往往都会被家长送到私塾里去学两年,认识几个字,因为费用极低,一点米,一条干肉(标准的束)或是别的什么都可以(事实上,农村里的教书先生仅靠教书是养活不了自己和家人的,他们往往还要种地糊口)。农村的私塾虽然有许多层次,乡绅的家塾师资和条件都比较好,强宗大族的族学,条件也不错,但更普及的却往往是那些根本不起眼的,由三家村学究主持的乡塾。事实上,那时农村的私塾教育,至少是那些最低档最普及的私塾,其功能和导向存在相当程度的分离。私塾的功能当然首先是把个别的农村孩子教成读书人,其中只有极个别中的极个别分子可能进入科举的程序;但是其次,或者说主要的功能则是教众多的农家子弟认识几个字,有的还教一点珠算,好让他们能记个账、看懂文契和官府的文告。除了这两种显而易见的功能外,私塾实际上还存在着第三种功能,这第三种功能是与传统农村的生活状况紧密相连的。我们都说,传统的农村是一个礼俗社会,礼俗既是农村日常活动,也是农村人的基本行为准则。但是,无论是婚丧嫁娶的各种礼仪,还是年节庆典的各色风俗活动,都离不开知书达礼的读书人参与其间,既要主持喊礼,又要从事各种文字事务。显然,这种文字和礼仪的传承,都要靠私塾这种旧教育,新学堂是不沾边的。从表面上看,这种文字和礼仪的传承,对生活并没有特别紧要的关系。实际则不然,农村人不仅日常调解和叙事话语要依赖它,而且乡村组织的活动,农村人的风俗行为,没了它也无法正常运转。  新政教育改革的结果,不仅是吸走了乡村的精英(新教育与旧教育不同,需要师资和设备,学堂办得好的,只能在城市。改革的暗示非常清楚,只有走出去,才会有出息,走得越远,出息越大,最好是到欧美留学),而且无可挽回地毁掉了乡村的教育。  问题是,尽管新政的改革力度不能说不大,虽然说先进的中国人学西方也学了几十年,洋也进来了几十年(主要是洋教士),但当时的中国农村,却依然是一个传统的农村。有的地方是刀耕火种,有的地方是牛耕人种,跟西方人没有来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传统的农村,没了传统的读书人,就等于没有了乡村文化的灵魂。而没有了私塾,传统的读书人也就没了传承的渠道,终有一天会有油尽灯枯的时候。其实,用不着等到那一天,自新政以后,农村的社会生态就已经开始被破坏了。这种破坏,并不止于旧教育毁去,新教育不来,而是农村礼俗社会规则和行为方式的紊乱。农村逐渐丧失了原有的调节机制,无法完成固有的循环和运转。民国以来,虽然乡村的风俗还在延续,但灵魂却已丧失,日见零乱和无文。乡村的组织,从宗族到乡社,无不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中国的农村至少在文化层次上,已经陷入了现代化变革的深渊。1930年代许多有志之士从事的乡村改良试验,往往从乡学的建设入手,实际上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实质所在。只是,他们的努力无法使这个已经扭曲变形而且残破的乡村世界复原。  几千年来,中国经历过多次的经济和社会的转型,也经历过无数次的战乱和破坏。农村总是保持着自己的弹性,往往能够很快地从破坏中恢复,在变化中适应,其强大的组织力和整合力,不能不归功于乡村世界独特的文化状态,那种大传统小传统水乳交融的结构,那耕读难分的传统,那生生不息的礼俗传承。在中国农村,绅士和农夫没有截然不可逾越的界线,上层文化也难以离开下层文化而独自生存,反之亦然。中国的现代化也许是必然的,但这种大规模异质文化输入背景下的现代化,似乎必定要导致中国乡村文化的破败。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整个现代化的过程中,西方的属性是城市,而东方则是乡村,城市必然要吞噬乡村。  新政已经过去了将近百年,但当年教育改革的过程却并没有因江山的易代而中止它的步伐。西式的教育,从开始的不伦不类逐渐变得有模有样。但是教育的每一次进步,往往都以损害农村为代价。  也许,出路只有一个,那就是彻底消灭农民,像美国一样,只有农场主,没有农民。可是,在中国,行得通吗? 私塾消失背后的黑洞  自从2002年我在《书城》上介绍了湖南平江的私塾之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大小媒体蜂拥而至,据说相关的讨论会也开了几次。出于中国传媒可以理解的习性,所有的相关报道都好像是身处第一现场的独家报道,所有的议论都出于自己的独家发现。在这个小小的热闹中,大家对平江私塾的论说,自然是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视私塾为“落后的教育形式”的言论固然令我不喜,对私塾一味地颂扬同样也使人胃口不爽。令我想不到的是,2003年年底,我在香港访学的时候,一位到平江做节目的中央台记者电话告诉我,平江最后一个私塾随着岁末一块儿关门了。回来后,在电视上看到了这位记者做的短片,向世人宣告:中国从孔夫子开始的、延续了几千年的私塾教育,终于落幕了。  其实,平江最后一所私塾的关门,并不是中国私塾教育的终结。这个终结原本要早得多,大体是在清末新政废科举兴学堂时装入棺材;1922年白话文被定为官方教材之后,钉上棺盖;及到新中国成立后,基本上已经入土为安了。我和妻子在平江发现的东西,严格来说,只能算是私塾教育在特殊环境下的残存的活化石。它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生物体上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已经等于消亡了。平江私塾的最后消失,虽然比我的预期要早了一些,但也在情理之中。在汹涌到来的现代化浪潮中,跟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平江的山乡也是正在消亡中的农村。在我调查的当时,就已经感觉到,平江农村使私塾赖以残存的文化环境正在逐步被破坏,成年人长年到广东打工的越来越多,当年的一位受访者在赠给我几首诗之后,就来信要求我替他在北京找工作。与此同时,人们的礼俗需要也在向时尚“进化”。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即使没有官方不合作甚至压制的态度,私塾也不可能长久地生存下去。  尽管如此,平江私塾的发现,对于中国的学界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平江私塾的存在,事实上揭示了西方所谓的大渠道教育(学校教育)跟农村日常生活以及民俗环境的关系。在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虽然理论上有官学和私学之分,但真正起教育作用的只有私学。官学设在城里不说,而且基本上没有什么教学活动,官学对于农村社会的意义只是通过其学生(生员)体现的。对于农民来说,进了官学就等于跨进了科举的门槛,官学实际上等于是古代社会选官制度的一部分。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学校教育,是由各种名目的私学实现的,其中,私塾是最常见和普通的部分。在接触平江私塾之前,我一直认为,由于戏曲说唱等小渠道教育,农民喜闻乐见,有寓教于娱的作用,所以理应是农村社会教育的主角;农民的意识构成,主要来源于这些说说唱唱的东西;所以,对于农村而言,小渠道教育的价值理应更重要。因此,在我论述传统农村教育的时候,给了小渠道更多的笔墨,对于乡村的学校,只是一带而过。然而,平江的私塾纠正了我的偏颇。  中国的农村,事实上是个礼俗的社会,以养生和送死为核心的人生礼仪活动,实际上构成了农村日常生活的骨架。对于局外人来说,婚丧嫁娶、拜寿上坟、年节祭祀,无非是些繁复的仪式和吃喝热闹。但处在传统农村环境中的人,如果离开了这种仪式,日常生活就没有了灵魂,甚至可以说生活就没有了意义。一方面,传统社会的农民离不开礼仪活动,可另一方面,在那个时代,这些礼仪活动程序之繁复,讲究之复杂,又是普通农民所无法掌握的。所以,私塾教育除了文字和道德知识的传授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传授礼仪,即平江人所谓的“学应酬”。学生不仅要跟老师学习各种礼仪活动的仪式程序,还要跟随老师掺和婚丧嫁娶,现场实习主持仪式(主礼)。所以,传统的礼仪从内容到形式的传承,事实上是通过私塾来实现的。在所有具有传授礼仪职能的私塾中,少数能够完成学业的人,无论能否进入官学,踏上科举的阶梯,都成为事实上的乡村之“儒”(儒的本义就是主礼者)。能够熟悉和主持礼仪,不惟受人尊重,而且能多得一份收入(当然,有功名的人更具有主持礼仪的资格,只是身份太高的人,比如举人老爷,不大可能受如此的辛苦,一般只是象征性地过过手,比如“点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真正的主持者还是那些没有身份的“儒”和穷秀才)。而多数只识了几个字就半途而废的农民,也因多少了解一点礼仪知识,而成为礼仪活动中很能配合的一群。据统计,在传统时代,农村中男性成员,上过私塾的人比率是相当高的,可以达到50%左右(参见E.S.罗斯基的研究和李景汉的定县调查)。有这样大的一群人很懂行地配合,任何复杂的礼仪活动都可以顺利地展开。我在许多地方收罗旧书时,都收集到了一些线装和手抄的“礼仪书”和“称谓录”之类的东西。礼仪书上把婚丧嫁娶各种礼仪形式的程序、步骤都讲得十分清楚,关于丧礼,不仅有仪式程序,还有各种挽联的写法;甚至我还见到过一本手抄的《写包本子》,是专门介绍如何写上坟的“红包”(纸钱袋)的,针对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写法。这些东西,据说已经传了几辈、十几辈子(从其破旧的程度也可以看出)。看来,农民很早就把礼仪从儒家典籍的《三礼》中简化出来,变为切实可行的教程。  “礼”在农村社会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在于秩序的建构和维持。农民固然可以从乡间戏剧说唱中知道什么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仰慕忠臣义士、义夫节妇,但却只有在不断的礼仪演练中,才可能明了什么是大小尊卑、昭穆远近,学会怎么样进退有据、行止有节甚至礼让恭谦。从某种意义上讲,煞有介事的礼仪气氛和一板一眼的礼仪程序,是乡民学会服从秩序的最好老师,而演礼导致的肌肉记忆,远比言者谆谆的说教更有效。也可以说,乡村社会的秩序,主要是靠礼仪活动的展开来维持的。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自孔子以来,儒家学说的内涵经过了许多次的转换,但礼依然是其核心内容的原因。实际上,私塾的其他教学内容,也跟“礼”不无关系。对儒家经典的学习、掌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学习礼的内涵,而文字的训练,比如“对对子”的练习,在乡下的功用就是写对联。对联不仅用在年节,而且用于相互往来,吊死贺生。从这个意义上,上学才真的能实现“知书达礼”。因此,我们说,私塾教育和乡村社会的日常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属于一个有机的整体。私塾和乡村社会的乡绅一样,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地位。私塾教育的缺位,从长期来看,不仅会导致农村识字率的下降,而且会使乡村社会的既有秩序出现紊乱。  显然,清末新政以来的教育改革,对农村社会产生的影响,事实上超过了学者们所能给出的估量。传统私塾教育的迅速衰落和乡村精英的流失,背后是农村日常生活的失常和礼俗秩序的紊乱。在军阀混战的大背景配合下,最后只能导致乡村暴力化倾向的泛滥,对中国的未来政治走向产生了导向性的影响。当然,任何后发现代化的国家,现代化的过程总要付出代价。也许有人会说,乡村的衰败,就是现代化不可避免的成本。然而,清末以来教育改革的成本,并没有在乡村的迅速败落面前停止支付,所谓新旧教育嬗变所蕴涵的文化尴尬,实际上一直折磨着国人,直到今天。  晚清以来,传统和现代的二元对立日益凸显。传统就意味着旧,意味着落后,现代则代表着新,代表着进步,体现着进化的方向。只要是现代的,就意味着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和行动上的可行性。更可悲的是,作为被西方逼上现代化路径的中国人,我们几乎忘记了在所谓的传统和现代的二元话语中,事实上隐藏着的是中西文化冲突的命题。西方的传统和现代命题,和我们的并不是一回事,他们的传统与现代是一个脉络里的延续,现代里也包含传统的东西,现代对于传统,更多的不是背反,而是扬弃,甚至现代性的启蒙,也可以借复古的名义进行。但是,到了中国的语境里,事情则发生了变化,传统意味着中国,而现代则等于是西方;现代化的过程,不管我们有无自觉,事实上都包含有以西方替代中国的意义。以汉语教学为例,在基本上放弃了拉丁化的尝试后,绝大多数教和被教的人,其实并没有意识到我们的教学实际上还是一个“以夷变夏”的过程。自《马氏文通》以来,汉语一直在被主谓宾、定补状的语法体系所阉割着,被名词、动词、形容词的分别肢解着。从小老师就告诉我们,王安石的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他把形容词“绿”当作动词用。长大了才知道,其实汉语原来根本就没有这种动词形容词的分别。所有的语法概念,不过是人们借来切割,不,凌迟汉语的西方语言学的手术刀。当然,跟所有的手术刀一样,凡是叫这个名字的东西,都意味着“科学”,因此具有无法抵御的魔力。  更耐人寻味的是,从白话文的改革到汉语拉丁化的尝试,主导者莫不以平民主义为圭臬。据说把“引车卖浆者流”的语言引入书面文字,不仅可以把文言的死文字变活,而且还可以提高平民的识字能力。然而,在改革实践中,真正落实到纸面上的文字,则流为各种形式的欧化语式,长句子加倒装只是比较露骨的一种,而较为活泼的散文体则比较隐蔽。而落到教育层面(白话文的提倡,没有经过几场像样的战役,就在提倡尊孔读经的北洋政府首肯下,在全国中小学推行,1922年北洋政府宣布废除所有的文言文语文教材,代之以白话文),白话文的教学,并没有获得提倡者预期的效果,使平民的语言学习更加便捷容易,书面的文字能力得到迅速的提高。美籍华人学者唐德刚说,他在私塾的时候已经读了《文选》和《通鉴》这样的大部头,转入小学却要大念特念“早晨和雄鸡”、“喔喔喔,白月照黑屋”。这种“喔喔喔”的语文教育,固然背后有西方教育学和心理学的支撑,但喔不出名堂是肯定的。身为学者,吃文字饭的唐先生,他用中文写作的功夫,估计十有八九不来自这些“喔喔喔”。今天,语文教学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成为教育界和网上议论的话柄,九年甚至十几二十年教不出能写流畅母语文字学生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的事例。然而,我们的教育部门,其实对此并不真的在意。因为,说到底,现在衡量国家教育的现代化程度的指标,跟学生汉语程度的高低没有多少关系。  尽管私塾因师资和生源的差异,教学效果不一,但在汉语教育上的功效,却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这说明,传统的学校教育方式,应该有其合乎汉语规律的成分,尽管它很土,很不现代。不仅如此,私塾还告诉我们,对于中国人来说,语言的学习,并不只是个文字的识别、掌握和训练的问题,汉语教育,原本就和中国文化的母体息息相关。当中国文化的命运沦落到被逐渐边缘化地步的时候,学生对汉语的掌握不可能好,甚至,对汉语本身都不会太在意。眼下,高考的英语已经和汉语语文一样,达到150分的水平,意味着在中国的中小学里,英语的学习时间和力度都要超过汉语。在此之前,大学生学习英语的时间,已经占到大学期间所学全部科目的三分之一到一半。教育部所提倡的英语教学正在成为时髦,中国的现代化终于迎来了它的双语时代(其实是英语偏重的时代)。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像香港一样,学生会写的汉字不多了,人人说话都夹杂着一个又一个的英语单词。西方人说,所谓的中国人,不是一个种族的概念,而是一个文化的概念。不知道按这个说法,到那时候,这个世界还有中国人没有?  私塾的消亡,暴露的正是一个巨大的文化黑洞。 太政治的“花业”  花业不是花卉行业,这是个老词儿,指娼妓业。过去不仅有花业,还有花捐、花税,现在关于“花”的捐税都没有了,但花业还在。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里,某船妓有言道:“做官和我们做妓是一样的。”明显属于吴某这个海上文人对政府官员的污蔑。我的文章扯花业带上“政治”,决无类似吴某的“恶攻”之意,所要说的,无非是清末民初曾经辉煌过的、而且照章纳税的娼妓业的一点旧事。  关于娼妓业繁盛,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中国人的婚姻是生育型的,家庭的轴线是父子。所以,做妻子的在性生活方面往往不那么在行,男人要追求性生活的快乐,不得不到性技巧比较高的娼妓那里,所以即使妻妾成群,男人还是要嫖。不过,中国历史上也曾有过性方面很开放的时代,即使是夫妻之间,也浪得紧,却不见娼业因此有所衰败。所以,这种说法虽然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但更像是给男人找的寻乐的借口。在这么大的中国,一回到历史那里,理论总是要触霉头。反正不管怎么说,中国的娼业,或者说花业一直很繁荣就是了。王朝兴也罢,亡也罢,反正人家商女都在唱后庭花,基本上不受干扰。  人说有名妓而后有名士。不知是名妓培养了名士,还是名士捧红了名妓?这个问题更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恐怕任谁也说不清。其实,没有做官和做了官的读书人(士),都喜欢跟妓发生点故事,只是名士和名妓之间的故事更有传播价值,所以留下来的比较多。清朝之前,官妓比较发达,朝廷对这项赢利很大的事业,一直坚持“公有制”原则,从业人员国家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清朝时废除了官妓制度,不过依然压不住官绅们的欲火,结果是民营花业一天天兴旺了起来。花业民营了,游冶其间的名士(准确地说应该是文学家和政治家)和准名士们也就更自由了。浅斟低唱并肉帛相见之余,给小姐们打分品题成了文人墨客的千古雅事,因此有了“花榜”。科举本是男人的命根子,但这个时候却被拿来为女人打趣。花榜跟金榜一样,分状元、榜眼、探花,然后是二甲、三甲,凡是上不了榜的,“辄引以为憾”。其实,这种盛事据说早在清朝初年就有了,但一般是偶一为之,而且都在江南。此时北京由于朝廷明令禁止官员嫖娼,所以大家都改了去逛“相公堂子”(优人),自然也就谈不上给妓女评“花榜”。  自打晚清闹“长毛”之后,上海这个小小的县城陡然之间就膨胀了起来。一方面是因为洋人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一方面是战乱把江浙一带的财主连同财产都赶到了这里;关键的是这里地处扬子江的末端,是长江三角洲的核心,腹地辽阔,几乎囊括了大半个中国,有着最好的经济前景。繁荣总免不了娼盛,所以上海的花业也就一天天繁盛起来,不仅压倒了原来的妓业胜地大同、陕州,就连北京和南京也只好自叹弗如。上海的繁盛是由于有了洋人,洋人的租界是国中之国,虽然里面住的大多数是黄脸汉(婆),但管事的工部局却是白面皮,清政府的顶带花翎,在里面什么都不算。繁荣的上海养娼妓,也养文人。在这么个华洋杂处的地方,欧风所及,文人们习染多少民主自由不得而知,但逛窑子敢大肆招摇倒是真的。不仅招摇,而且还办了报纸渲染自家的风流韵事,把中国的报业着实推进了不少。于是,上海租界的妓女有福了,在被按姿色才艺排成“书寓”、“长三”、“幺二”之外,还定期举行花界“科举”,其频繁程度,多时达到每年四五次。每次都由小报主持,文人们推荐,选举状元、榜眼、探花,有几年还按色、艺分别评选花榜和艺榜,后者走武举的路子。  进入民国以后,由于科举早就废除了,大家对状元、榜眼什么的也腻了,新鲜的是总统、总理和督军。所以花榜的头衔变了,改成花国大总统、副总统、总理、总长。推举方式也跟着民国一块儿进步,从原来的文人写信推荐,改为开大会投票选举。西方的民主制度,不仅在政坛,而且在花界也得到了体现。有选举就有竞争,跟从前妓女坐在家里等人评比不同,现在她们要登台竞选,表演才艺;有后台、财力充足的,还要散发传单,甚至在报上打竞选广告。在选举中,连“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名目都出来了,有人真的提议让野鸡(没有执照的街头低等妓女)以“在野党”的身份参加竞选。花界选举惟一跟政坛选举有点区别的,是没有“民族国家”的限制,由于举办单位不同,所以你搞花国选举,我搞香国选举,反正上海的花界从业人员是越来越多,不愁没有人参加。政坛上有贿选,花界选举也一样。曹锟选民国的总统要买选票,上海的嫖客们选花国的总统也要买选票,只是曹锟每张选票花3000到5000不等的袁大头,花界选举时冤大头们买下几万张选票也花不了那么多。妓女们不仅乐意顶着民国所有威严的官衔招摇过市,而且还喜欢穿印有国旗(五色旗)图案的裤子(注意:是下半身,不是上半身)。看来,总统、总长的头衔和国旗的图案,对妓女们招徕客人都有莫大的好处。  民初的文人们煞费心思在花界弄名堂,从操练模拟科举到操练西方民主,其实就是些玩女人别出心裁的花样。而被玩弄的对象,则乘机花熟客的钱为自己的生意做点广告,双方两厢情愿。很可能旧时文人治国平天下的所谓抱负,本来就是自己骗自己的鸟话,政坛与青楼在人们心目中,本是一样脏的所在,所以逛窑子之余拿政治开开涮,也算不上是什么亵渎。实际上,在那个时候,也没有听说过总统和总长们对妓女分享他们的头衔有过不满的表示,很可能这些人一旦下了野,也会加入到评选花榜的行列。  从被动地被人品题,到站出来竞选,花界中人多少濡染到一些时代的气息,真的起来撞一下政治的腰。当严复的《天演论》风靡天下,读过点书的人口不离“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时候,在上海读书的胡家小公子给自己改名“适”,字“适之”;而同时,上海的花界也冒出来一个“青楼进化团”,不止名字时髦,而且还能做一点时髦而又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举行义演,募集资金,为妓女们办学校。“五四”运动的时候,上海学生罢课,商人罢市,工人罢工,而妓女也罢了工,而且积极响应学生的号召,抵制日货,把自己的日本货如生活和化妆用品之类拿出去烧掉。  从选花国总统到动员花国爱国,时髦的事情上海人总是做得多。相形之下,北方的花界声音似乎没有那么响,但对政治的参与,却相当地深。庚子国变,八国联军打了进来,满清朝廷作鸟兽散,没走的王公大臣,不是吞烟就是跳井,奉命议和的李鸿章又迟迟不肯进京;这时候据说实际上是一位石头胡同(八大胡同之一)的名妓成了主事的了,她就是曾经做过状元如夫人的赛金花。赛金花出身苏州妓家,陪着状元公洪钧出过国,会几句洋泾浜的德语。人们都说她跟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睡过觉,吹枕边风,吹得北京并北京的老百姓少受了不少祸害。其实,在赛金花故事之前,义和团就曾经捧出过一个船妓出身的林黑儿,说她是黄莲圣母,指望她可以闭住洋人的枪炮。那时候,林黑儿乘八抬大轿,几十个团民护卫,招摇过市,任你是科门高第还是朝廷命官,都得对她行礼如仪。林黑儿本人也经常从袖里拿出一包螺丝钉,说是昨夜梦里元神出窍,从洋人大炮上拆下来的。事实上,这两个妓女的事迹都是人们编的故事,赛金花的故事由南北文人合谋编出,水平比较高,而且不太好验证,所以至今仍然有人信。而黄莲圣母的神话当时就露了馅,加上义和团的大师兄二师兄们文化不高,故事编得不圆,所以同是妓女,林黑儿只好屈尊于赛二爷(北京当时对赛金花的称呼)之下。其实,林黑儿至少真的在义和团里干过,算是参与过政治的最高形式——战争,而赛金花原本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趁乱做了几单外国生意。  可不管怎么说,至少在人们心目中,北方的花界总算是在政治上露了回脸,一出手就是大手笔。同样的大手笔在袁世凯称帝的时候,由八大胡同的同仁们,又弄了一回。那是帝制闹得最热闹的时候,袁世凯在新华门里故作姿态,扭捏着不肯出来穿龙袍。于是党羽们鼓动各地派遣各种名目的“请愿团”进京,有商界请愿团、妇女请愿团、农民请愿团、乞丐请愿团,等等,一起拥到新华门,要求袁大总统再高升一步。而八大胡同的妓女们,不失时机地冲出胡同,组织妓女请愿团,跟大伙一块起哄。领头的一说是小阿凤,一说是花元春,都是民国史上大大有名的红倌人。妓女请愿团虽说人数不多,但由于颜色靓丽,身段婀娜,特会招摇,所以引来围观者甚众,如果从造声势的角度来看,的确给洪宪帝制添了若许声色。  洪宪帝制虽然很快就在各地的反对声中销声匿迹,一世之雄的袁世凯也翘了辫子,但八大胡同可从此跟民国政坛结下了不解之缘。这回不是名妓跟名士搭伴了,名妓跟高官,而且是现任的高官关系更密切。其实,还在袁世凯的时代,政府高官公然逛窑子已经是家常便饭,被后世传为佳话的蔡锷与小凤仙的故事,其实不过是在京高官的一项业余活动。只是袁世凯死了以后,高官们的公事也挪到胡同里办去了。冯玉祥回忆说,当年他上京办公事,却被拉去吃花酒,人还没坐定,呼啦啦来了一群妓女,一屁股坐在总长(中央政府的部长)腿上,就揪胡子打耳光,总长还哈哈地笑。丘八出身的冯玉祥少见多怪,其实民国的政务,多半是在胡同里决定的。政坛风云,战场烟雨,都多少跟名妓的石榴裙有那么点关系。政府官员如此,国会议员更是八大胡同的常客,他们除了在国会开会的时候互相扔墨盒摔椅子打架之外,基本上都泡在胡同里。民国第二届国会,被人称为“安福国会”,安福者,八大胡同之一的胡同之名也。说起来,毕竟北京是首都,当上海的妓女还满足于花国政府官员的虚名时,这里的姐妹们已经把政府带国会一起给操纵了。  自清末民初以来,妓女一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特殊就在于,这些妓女在家为平民女的时候,做梦都见不到的大人物,做了妓女之后就都见到了;不仅见到了,而且还见识到了这些人的满腹“经纶”。 流氓大亨的脸面  黄金荣和杜月笙是民国年间上海青帮最有名的两位流氓大亨。按当年上海的规矩,有名到了这个程度,就应该叫“闻人”了;不过,闻人这个称呼,除了民国时期的上海之外,大家都不大明白其真实的含义,所以,只好委屈二位,依然称他们为大亨。虽然有点对时下有关电视剧跟风从俗之嫌,为了通俗计,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两位大亨之中,黄金荣出道较早,实际上属于杜月笙的师辈,黄在法租界做华探、黑白两道通吃的时候,杜还是上海滩的瘪三。可是最后却是杜后来居上,不仅名声,而且实力远远高于黄金荣之上。害得原来一起混过的蒋介石跟北伐军杀回上海,要对付共产党的上海工人纠察队,都不找黄金荣,而偏劳杜月笙和张啸林(当然,也因为这个缘故,解放的时候,黄呆在家里不跑,而杜明知道蒋介石不待见他,也得开溜,只好呆在香港,客死他乡)。  在一般人看来,做流氓都是不要脸皮的,坑蒙拐骗偷,什么都能干,进了监狱,出来还是冯妇再做,要什么脸哪。鲁迅先生说他到天津,碰上青皮(天津的流氓),非要帮着提行李,一件两元(那是银洋)。你说行李轻,他要两元;你说路近,他要两元;你说不要他提了,依然是两元;似乎不要脸到了家了。其实,在那个时代,流氓也是讲脸面的,而且有时候讲得还挺凶,只不过,人家脸面的含义跟一般人有点不同。就说青皮吧,上街去混赖当然浑不论,可两下较量起来,如果装熊喊叫,如果是小人物的话就算栽了面,再也别想在地面上混。大人物吃了瘪,如果不想法找回来,也算是栽面,从此在圈子里没了脸面。天津如此,上海更是如此。黄金荣事业走下坡路,据说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作为当时气焰熏天的青帮大亨,栽过面子,而且栽得很大。那还是1910年代的事情,有天,黄金荣在看戏,女主角是他相好的红角,色艺俱佳。正看到兴处,猛听得观众里有人大声叫好,很是放肆。黄金荣怎么能容得了这个,当即派人将叫好的小子胖揍一顿。他不知道,挨揍的人刚好是当时上海护军使卢永祥的公子卢筱嘉。军阀手里有枪,怎么会吃这个气,在租界里不敢放肆,但出了租界,就是他们的天下。没几天,卢公子带着一排人,找机会把黄金荣照样再加利息揍了一顿。糟就糟在,黄金荣尽管手眼通天,却就是惹不起军阀,这口气一直就出不了,面栽大了,从此在上海滩就不那么有面子了。  有了前辈的教训,杜月笙聪明多了,有枪的人不惹,不仅不惹,而且倾力结交。无论东西南北大小军阀,差不多都跟他有点关系,甚至下了野丢了枪,只要到了上海,要借钱,也给。蒋介石作为北伐军总司令到了上海,要清共,他不仅出人跟工人纠察队闹事,给蒋介石提供下手的机会,甚至不惜破坏青帮的规矩,出卖自己的徒弟、上海总工会会长汪寿华,将他骗出来杀掉。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惹蒋介石这个最大个的军阀。不过,他也有不太能完全摆平的时候,比如1932年驻守十九路军的“一二·八”抗战,跟日本人打了起来,杜月笙本能地出钱出力,可是蒋介石却并不十分高兴,因为在他看来,这种抗战,破坏了他的通盘部署,因此也连带着对杜月笙有点不满。在以后的岁月里,蒋介石这个老相识,出于洗白自己跟黑社会关系的考虑,对杜月笙越来越不客气,不给官做,不给名誉,甚至1948年小蒋到上海整顿金融秩序,竟然把杜公子抓了起来。即便如此,杜月笙依然没有跟蒋介石撕破脸皮,因为撕破了这层脸皮,他的脸面就有危险了。 农民式的权力制约方案  传统戏剧里免不了有皇帝的形象出现,不过,戏里的皇帝,一律降一格,称王。头上断不敢戴24个旒的皇冠,只能扣上一顶花里胡哨满是绒球的“王帽子”(梨园弟子想像的王冠)。只是虽然不称皇帝不叫孤王,但所演的人物往往就是历史中有名有姓的皇帝,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有,并不因他们高贵的身份而“真事隐”、“假语村”。实际上,戏台上还是顶着“王帽子”演真皇帝。  演的虽然是真皇帝,但事迹可是真假掺半。编本子(戏)的人,多半是些粗通文墨的下等人,看戏的则更多地是大字不识的老粗,时常就会有些为了“收视率”而加的即兴之作,虽说不至于关公战秦琼,但墨水多的文化人看了多半是要喷饭的。比较有意思的一桩是这样的:某些专演帝王将相的戏里,凡是那些戏里认为比较昏庸的“王帽子”身边,总有一些身份特殊的将相,比如唐朝的秦琼、尉迟恭,宋朝杨家将故事里的八王赵德芳,包公戏里的包拯,《二进宫》里的徐国公,等等。这些人的特殊,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为王朝建立不世之功的功臣,更重要的是他们手中都有某种兵器或者别的什么家伙,比如尉迟恭的金鞭、赵德芳的凹面金锏、徐国公的铜锤和包拯的龙头铡之类。这种东西的奇妙之处在于,它们都是经过先王“御封”的。这些功臣虽然有大功劳在身,但其本人却算不了什么,既管不了奸臣祸国,也管不了昏君发昏,但只要操起手中的家伙,马上威力陡增,因为这些家伙,是先王亲口封的——可以上管臣下管民,皇帝的脑袋也管三分,挨到谁的脑袋,一概打死毋论,惹急了,尽可以操家伙往皇后甚至皇帝脑袋上抡(实际上没有真打着的);由于现任的皇帝总大不过他爹去(有孝道管着),所以一般都只好退让了事。当然,这些有特别家伙的将相,在戏里都是绝对的好人,忠诚——不会起叛心,公正——明辨是非,廉洁——都是清官。  现存的中国戏剧,除了昆曲之外,包括所谓的国粹京剧,都是下层社会的产物。编本子的人本来就文化水平不高,而艺人们学戏演戏,基本上是心口相传,因为他们不识字。因此,唱词念白中不合逻辑、文理不通的地方,比比皆是。近代以来,经老佛爷西太后的法眼,京剧得到了一大批上层人士的青睐,虽经过反复修改,我们今天听来,还是有点文理不顺,何况别的地方戏了。也就是说,大部分的中国戏剧,实际上反映的是下层社会的口味和心态,喜怒哀乐,概莫能外。能够“管君”或者“制君”兵器的设计,实际上是老百姓的某种希冀的体现。  在中国老百姓眼里,皇帝的权力是没有边的,说什么是什么,谁也挡不住。明白的时候当然无所谓,万一发起昏来,麻烦可就大了。在他们的想像中,皇帝总是昏的时候多,发起坏来,忠奸不分,好坏不明,横征暴敛,最后总是老百姓倒霉。即使是想像,总得想法挡他一挡。于是,那些受了先王御封的锤呀锏呀的家伙就出来了,拥有这些家伙的人是臣,可一旦操起家伙,就有了制约皇帝的权力,而且这些人都是好人。所以,皇帝也就有了百姓想像中的制约者,老百姓多少有了点保障,不至于无限制地受暴政的荼毒。  西方政治学讲的权力制衡,中国最没文化的老百姓,其实也是懂的。 发生在僻地山乡的一件小事  ——闲话辛亥  1911年夏天,地处广东偏远山区的紫金县,发生了一件事情,说是邻县的一位在广州测量学堂读书的学生放假路过此地,不留神碰上了几个防勇。由于他剪了辫子,而恰好此时又赶上广州黄花岗起义发生之后,两广总督张鸣歧下令在全境搜捕党人,所以防勇们抓住了这个学生,要将他当革命党拿办。该学生急中生智,说我是学生,你们要拿我,先要跟我到学堂去通知一声。于是几个防勇押着那个广州测量学堂的学生,来到了紫金县惟一的一所小学堂,找到了学堂从广州聘来的格致(即数理化)兼体育教员甘晖如(据说是位同盟会员),甘对于这种剪了辫子的“同志”怀有天然的同情,马上将这位倒霉鬼藏到房里,又召集了几个学堂的学生,让他们去找学堂的总办——紫金县最著名的乡绅钟荣山。此时钟正在一位官员家里喝酒,仅仅听了学生的说词,就立即要他们回学堂将防勇捆起来,一切有他做主。当学生们摩拳擦掌地回到学堂时,四个防勇见势不妙跑了三个,剩下一个跑得慢的随即让学生们给捆了起来。  紫金县当时的巡防营负责人是哨官陈家裕,其时刚好也与钟荣山在同一席间喝酒,闻讯后勃然大怒,当即质问钟荣山为什么纵容学生捆绑他的士兵。双方吵了起来,一个说,我做了几十年的官,没见过你这样的劣绅。一个道,我做了几十年的乡绅,没见过你这样的“芝麻狗虱官”有这样的威风。一个说少了士兵要对方负责,一个说你敢纵容士兵骚扰学堂,所有的损失都要你赔偿。最后知县出面调停,说好由他负责调查处理。这期间,那个广州测量学堂的学生早就溜之乎也了。  第二天,学堂方面提出,学生方面被抢去白银二百两,金表一只,金戒指一枚,要求巡防营如数交还,缺一不可,并要求哨官陈家裕办酒二十桌赔礼道歉。巡防营自然不肯,结果是由县署出了三百两银子,并办了十桌酒,事情才算平息。  这件事无论怎么看,除了那位测量学堂学生脑袋后面没辫子以外,与即将发生的革命似乎根本没什么关系。而在1911年,上海的报纸已经在公开要求剪辫,各大都市剪掉了辫子的学生和文化人如过江之鲫,公开地招摇过市,甚至在政府官员中也混杂了不少没辫客,官府对此基本上是无可奈何。我所感兴趣的,是这件小事透出了另外的一些信息,其实与革命也不无关联,这些信息实际上告诉了人们,这场革命能够推翻满清王朝的更为深层的一些因素。  首先,我们看到,经过湘淮军兴起以来的几十年发展,特别是新政地方自治的刺激,乡绅已经成为可以轻而易举地左右地方政治的势力。自新政以来,无论官方还是民间的求新尝试,基本上是由他们主导的,从地方自治、司法改革到兴办学堂和推动立宪,这些乡绅虽然相当一部分人头脑还没有真正从中世纪拔出来,但脚却已经很活跃地踏在了向西方学习的路上了。攫取和炫耀权力的欲望和趋时冲动,也许还要加上强国的梦想扭结在一起,使得乡绅主导的学习西方的过程充满了莫名的兴奋和热情。似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大部分乡绅对于他们所学的东西不甚了了,结果学习的过程搀和进了许多实际上为他们的价值观所根本不相容的内容。像甘晖如这样的“叛党”,就在求新的名目下,大量地被并不赞同革命的绅士们请进了他们花钱办的事业中。事实上,甚至可以说,具有反叛色彩的知识分子是与地方乡绅的势力同步成长的,而绅士的一部分,即所谓立宪派人士,在整个新政过程中,已经成了革命党人某种意义上的共谋。梁启超的说法显然是有道理的,辛亥革命的成功,他们也有一部分功劳。  其次,这个事件让人感到,无论是乡绅还是地方官,对于朝廷的事业都漠不关心。防营士兵抓捕没有辫子的学生,从维护满清统治来看无疑是天经地义的,具有完全的“正当性”。但是,这个行动却遭到了乡绅的坚决抵制,而作为朝廷命官的知县却也不问“是非”,一味和稀泥,屁股明显坐在了乡绅一边。其实,无论乡绅还是知县都根本没有同情革命的迹象,他们能这么做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自己事业的关注。那个乡绅似乎根本没有考虑过学生是否可能真的是革命党,以及这样的公然“包庇”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大胆妄为”到了连一丁点起码的政治上的顾虑都没有了。对他来说,学堂是他的事业,而大兵敢到学堂骚扰,首先是伤了他的脸面,为了维护学堂的神圣地位,尤其是为了维护他的脸面,必须采取强硬手段回击;而那个哨官居然敢在席间撕破脸皮吵闹,所以非得让大兵们赔钱赔情不可。至于知县,他关心的自然是他位置能不能坐稳,为政不得罪巨室是历来地方官的原则,所以他只能如此这般地和稀泥,破费一点息事宁人了事。在这里,上司追查革命党的命令被搁置了,可能的谋反罪的追究不了了之了,朝廷的利益也没有了。而那些行为似乎有“正当性”的防营,抓捕外地学生的真实用意是为了维护朝廷利益还是借机勒索,还真是说不清楚,否则的话怎么会在自家的士兵被捆绑之后,会如此轻易地被摆平。  相反,在这里我们看到,满清王朝的威信已经坠落到了无可挽救的谷底,出现了严重的合法性危机。原来作为政府支柱的官僚和乡绅,已经基本上对满清政府丧失了信心,在广大的基层,即使真的发生对朝廷的反叛行为,他们也并不在乎,他们更在乎的是他们自己别在反叛和平叛之间被殃及。这种现象,漫说是在清朝盛期和中期,就是庚子义和团事件以前也是不可想像的。可以说,辛亥年的中国,不仅盛产“叛党”和“叛民”,而且连官绅也离心离德了。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当位于中国中心的武昌响起起义的炮声以后,清朝统治才会出现土崩瓦解之势,大批的地方官不是痛快地“易帜”,就是麻利地弃城而逃,多数情况下连革命党的影子还没见到呢,几个冒充的毛贼就足以让他们缴械交印。  应该说,自所谓的“同光中兴”之后,政治的重心已经开始从中央转移到了地方,开始了所谓的督抚专权的时代。然而到了新政时期,政治的发散趋向进一步加剧,各地大小的绅士以及新市民,开始成为地方势力新的代表,而正是他们对朝廷的三心二意,才导致了满清王朝的迅速瓦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恰是在朝野离心离德的时候,由满族贵族把持的中央政府,却一厢情愿地力求将已经散在地方的权力收回中央,甚至收回到满族贵族自家手里,结果是在最不该得罪人的时候得罪了最不该得罪的人。从紫金县的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在这个僻地小县最“牛气”的人,就是乡绅钟荣山,手中握有枪把子的哨官和印把子的知县都不得不让他三分——不,至少七分,他不仅敢于捆起“执行公务”的防勇,而且理直气壮地倒打一耙,要求本来有理的防营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个中的“理直气壮”,细想起来倒也不是全为无因,因为钟荣山维护的不仅是他个人的面子,还有新学堂的利益——这恰恰是代表着时代潮流的东西。  在今天看来,义和团失败以后的满清政府处境的确很难。不变革吧,王朝要亡;变革吧,革命党这种洪水猛兽的东西在求新学习的过程中就溜进来了。然而,从省城到县城的绅士们却没有这样的两难,他们只管求新趋时,新的事业与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体现着他们的利益,甚至标志着他们地位的攀升。咨议局和自治局给了他们上干朝政,下断乡里的权力,而他们的子弟又纷纷进了学堂或者出了洋。虽然大家都知道从新军到新学堂里面尽是革命党,但不同的是,朝廷在追查,而绅士却在庇护。在内地活动的革命党人,除了那些铤而走险的,有几个没有受到过原本并不同情革命的绅士的庇护呢?实际上随着新政的推进,绅士已经将革命与学习西方看成是一类的事情,他们明知道学堂里的先生思想不安分,但却听任其将自家的子弟教得离经叛道。我曾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在革命真的到来之际,学堂的师生几乎都冲到台前,乡绅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学堂的学生是“懂革命的”,乐意将他们推到台前,哪怕那些学生仅仅还是些不谙世事的娃娃。  尽管我们说绅士阶层是历代王朝的支柱,但每当大厦将倾之际,他们总是比别人更早地弃树而去,将目光只盯在自己的地方范围之内。晚清时节当然也不例外,只是晚清的绅士们自以为手头多了一根救命稻草,那就是他们手中的求新事业。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对此还不甚了了,但他们相信那是已经被西方证明具有魅力的东西。  这也许就是紫金的乡绅钟荣山,毫不犹豫地选择庇护学生和对抗防营的深层背景。  当然,紫金事件能够告诉我们的还不止这些。在这个事件中,乡绅钟荣山之所以采取断然对抗的手段,还不仅仅只由于他的势高力大,还可能由于防营触犯了其绅士地位决定的某种忌讳,而这种忌讳,在传统社会里是为全社会所认可的。事实上,在废科举、兴学堂的过程中,存在着很明显地将学堂比附于科举的社会意识。大家几乎不约而同地认为,小学生相当于秀才,中学生相当于举人,大学生相当于进士,而当时的朝廷也确实将优秀的大、中、小学毕业生,分别授予进士、举人、贡生的荣誉衔。所以,学堂至少在潜意识里是被人看成是学宫(过去秀才名义上读书的所在)的替代,对于紫金这种只有一所学堂的小县,恐怕这种比附意识就更强烈。而过去的学宫恰是一块立有“文武官员军民人等下轿马”的下马石的“禁地”,漫说大兵们不能进去造次,就是朝廷命官去了也得规规矩矩的。在钟荣山气壮如牛的背后,很有可能具有这样的意识背景。只是这种旧的意识存留,在此时恰好起到了保护新学生和新事业的作用。  从另一个方面,在普遍具有“学堂神圣”意识的情况下,几个大兵居然敢上门抓人,也说明自湘淮军兴起以来,武人的地位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晚清之前,漫说一个小小的哨官,就是正二品的总兵,也不敢对县政插半句嘴,更不敢随便靠近学宫半步。在这次事件中,一介芝麻大的哨官,居然敢当着知县的面与乡绅对骂,而且虽然知县偏袒乡绅,但毕竟不能真的让防营出钱破费。看来,大兵们手中的枪杆子还是有份量的。这里,虽然有富国强兵国策的拉动,国人鼓吹纠正重文轻武风习被染,更多地却是王朝末世,文治秩序崩塌的必然结果。用不了几年,到袁世凯当政时,中国就进入武人跋扈的时代,新军(包括北洋军)演变成了大军阀,各地大大小小防营则转化成割据一方的土军阀;地方势力的代表则再一次发生转换,由绅士主导变成了军阀主导,或者说如学者陈志让所云,历史进入了军绅时代。如果那个哨官能知晓他们日后的命运,那么这件事情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地了结。  历史总是乐意跟人开玩笑,在辛亥前后,巡防营是支在历史书上声名不佳的军队,因为他们往往更乐于忠于清廷,与革命党人作对。而大家对于新军则颇多溢美,因为在革命中他们往往扮演了起义中坚的角色。其实,在那个当口,巡防营响应革命的也不少,而新军也有忠于清朝的。只不过,当时前者是从绿营变过来的,人猥、枪次、饷也低,而后者则是效法洋人编练的西式军队,饷高、械良、人也精神,在人们的观感上就有了凤鸭之别。加上在革命前后新军倾向革命的多一点,而巡防营倾向清廷的多一点,自然巡防营就遗臭万年了。其实,在革命以后,凤鸭之别的新军和巡防营却殊途同归,都演变成了割据一方的军阀。当年洋气十足的新军将领,也轻车熟路地干起抽大烟、讨小老婆的勾当,做起了一省或者数县的土皇帝。  俗话说,一叶知秋。即使在今天,即使是广东人,也没有多少人知道紫金这个小地方,但是发生在辛亥革命前这个僻地小县的一件小事,实际上已经预兆了即将来临的大变动。 《新生》事件与日本的逻辑  前一阵,因亚洲杯中日决赛日本队遭到中国球迷大嘘,日本传出了要求中国修改教科书的声音,认为教科书里抗日战争的内容诸如“南京大屠杀”、“万人坑”,是一种“反日教育”,应该删去。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总觉得有什么地方有点耳熟,哦,想起来了,原来上个世纪30年代,自“九·一八事变”到全面抗战爆发的这段时间里,中国人经常会被日本政府告知,要求中国政府取缔“反日宣传”和“反日教育”。其中,发生在1935年的“《新生》事件”,就是此类中日交涉的“杰作”。  1935年5月4日,上海的《新生》周刊发表了一篇署名易水的文章《闲话皇帝》,在提及日本天皇的时候,稍有不恭之词。第二天,上海的日文报纸马上作出反应,说是《新生》侮辱了天皇。在上海的日本浪人马上上街游行,一通打砸,不少商家的玻璃橱窗倒了霉。紧接着,日本驻上海领事向国民政府和上海市政府提出抗议,要求他们向日本谢罪,严惩有关责任人,停止一切形式的反日宣传。而日本的国内,更是一片甚嚣尘上的“惩戒支那”的声音。自以为处在“剿共”关键时刻的国民党政府,此时表现得身段柔软而卑躬,不仅强令《新生》停刊,将《新生》的老板杜重远交付法庭审判,判刑14个月,而且撤消了让《闲话皇帝》漏网过关的上海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撤换了上海市公安局局长。这就是当时震惊世界的“《新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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