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野心优雅-14

第一章 平淡安宁的日子  我的人生一直平淡安宁。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人,我和我的家人怀揣着最不起眼的梦想,用心去爱,去劳动,在这熙熙攘攘的世界努力向前。但是……  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一段人生,发生在19世纪40年代的美国,那是一个白人奴役黑人的年代。  我是个黑人,虽然当时大多数黑人都被奴役,但我生来却是自由的。我在北方的自由州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生活了三十多年后,人生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突然掉入了别人设计好的圈套,被人绑架到南方,继而成了一个失去自由的奴隶。直到1853年1月获救,我已经整整为奴十二年了。有人说,我这样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必然会吸引很多听众,我不知道,也许吧。  在成为奴隶之前,我并没有发现北方各州的人们对奴隶制如此关注。我做了奴隶十二年后,才发现已经有很多作家试图以小说的形式,以轻松平实的笔触来反映奴隶制度,试图将奴隶制的真实面貌呈现出来。这类小说确实吸引了很多人的兴趣,甚至引起了空前的热议。相比他们的作品,我写的这本书,完全基于我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我只想毫不夸张、毫不矫饰地来讲述我的人生经历。也许,我在后文中对某些不公正或奴役生活的描述,你会觉得太过残酷与黑暗,但我想告诉你,这一切都是事实。至于我的经历能否给人们带来一些教益和启发,那就见仁见智吧。  有必要先为读者追溯一下我能查考到的家谱。我父系的祖先曾在罗德岛州为奴,属于一个名为诺瑟普的家族。后来,这个家族中的一名成员搬到了纽约州伦塞勒县的胡希克定居。他把我的父亲敏图斯 诺瑟普也带了过去。大约在五十年前,这位令人尊敬的先生去世后留下一纸遗嘱,宣布解除我父亲的奴隶身份。从那时起,我的父亲就成了一个自由人。  补充说一句,仙蒂山的亨利 B 诺瑟普先生是一位著名的律师,蒙他的恩惠,我才恢复自由之身,才能有幸重回妻子和孩子们身边。我祖先曾栖身为奴的那户人家和他是亲戚关系,我们就是随了这家人的姓,沿用至今。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一直对我关照有加。  父亲获得自由之后,不久便去了纽约州埃塞克斯县的密涅瓦镇。1808年7月,我在那里呱呱坠地。至于父亲在那里住了多久,我已无从考证。总之,后来他去了华盛顿县的冈维拉,就在斯莱伯勒附近。他在一个农场里干了几年活,农场主叫克拉克 诺瑟普,是父亲旧主人家的亲戚。随后他又去了莫斯街的奥尔登农场,那个名叫仙蒂山的村子就在农场南边不远。再后来,他又去了另一个位于从爱德华堡到阿盖尔公路上的农场,如今这个农场归拉塞尔 普拉特所有。自那以后他就定居在此,直到1829年11月22日去世。父亲死后留下守寡的母亲和两个孩子—我和哥哥约瑟夫。哥哥目前生活在奥斯威戈县,就在与该县同名的那座城市旁边;而母亲在我被迫为奴期间已经离世。  我的父亲是奴隶出身,他和千百万苦难的奴隶一样,每天在极为恶劣的条件下辛苦劳作,可是他以自己的勤勉和正直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迄今为止,仍然在世的认识我父亲的人还对他赞誉有加。在我父亲的那个年代,黑奴们的工作也是有分工的:卑微下贱的、给人当下人的工作,一般是由来自非洲的黑人来做,像我父亲这样的人都是以务农为主。他一辈子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他老人家还让我家的孩子都接受了教育,这在当时是我们这类家庭想都不敢想的。他还勤俭节约地攒下一笔财产,为自己赢得了投票选举的权利。小时候他很喜欢跟我们讲他年轻时的故事,尽管他一生仁慈善良,对他栖身为奴的主人的家庭也饱含深情,然而他对奴隶制却十分抵制,并时时为自身和同胞们低下的地位感到伤心难过。他努力向我们传递道德观念,并教育我们要相信,上帝是一视同仁的。当我身处路易斯安那州某个偏僻而又苍凉的角落,刚刚饱受一位老爷野蛮残忍的殴打,痛不欲生地躺在关押奴隶的小屋里时,脑海里突然出现了父亲的谆谆教诲,也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从那时起,父亲的话就成了我坚持活下去的力量源泉。父亲听天由命,走完了他卑微的一生,如今长眠在仙蒂山教堂的后院里,墓前竖着一块石碑,和他一样卑微、毫不起眼。  小时候,我主要在农场帮父亲干活,闲暇时读书,或者拉小提琴—那是我年轻时最大的乐趣,也是我的志向所在。在后来我不幸变成奴隶的岁月中,它还给了我很多慰藉。它给我,还有那些和我同命相怜的人提供了短暂的欢娱;它抚慰了我的灵魂,让我免于终日沉浸在痛苦之中。  1828年圣诞节那天,我和安妮 汉普顿结婚了。安妮也是黑人,她住的地方离我们家很近。婚礼仪式在爱德华堡举行,由这个镇上德高望重的法官蒂莫西 艾迪先生主持。安妮长期在仙蒂山生活,但工作的地方并不固定,有时在贝尔德先生的老鹰酒馆里,有时在塞勒姆镇的牧师亚历山大 普劳德菲特先生家里。后者是一位有教养的绅士,许多年来一直负责打理本地的长老会,他的学识和虔敬远近闻名,备受称赞。他宅心仁厚,安妮对他始终心存感激,还牢记了他的许多经典言论。安妮是个混血儿,她的血管中流淌着三个种族的血液,究竟是红色、白色还是黑色占主导地位,她也不清楚。不过三种血统混合,使她拥有了一种独特而又赏心悦目的容貌,显得与众不同。我的母亲也是个混血儿,只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安妮与母亲有些相似,但差别还是很大的。  1829年7月我刚过完二十一岁生日,已经长大成人,又要负起作为丈夫的责任,我觉得身上的担子一下子重了许多。我想,我必须努力了。尽管我出身贫寒、地位低下,想过上好日子并不容易,但我还是满怀憧憬。我决定好好干几年,攒点钱,盖所简陋的房子,置上几英亩地。在我看来,这样就非常幸福了。  从结婚那天到现在,我深爱着我的妻子,始终如一。我对我们的孩子更是宠爱有加,呵护备至;这一点是天下所有父亲的共同感受。说这些,我只是想让读者们知道,我曾经拥有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后来却遭受了那么大的灾难,你们就能明白我当时有多痛苦,有多失落了。  结婚之后,我们满怀期待地过起了小日子。当时,我们住在爱德华堡村最南边一所黄色的旧房子里。这所房子后来改建成了一座现代化的宅邸,最近又归莱斯罗普上尉所有。人们叫它堡垒山庄。我们这个地方建县之后,偶尔会充当法庭,审些案子。1777年这里还被伯戈因 将军占领过,当时它坐落于哈得孙河左岸,靠近堡垒山庄的旧址。  婚后这年冬天,我找到了一份苦力活—和一大帮人到尚普兰运河去挖河。那段运河归威廉 范 诺维克管辖,而我们这帮劳力的负责人是戴维 麦克埃克伦。到春季运河通航时,我攒下一些积蓄,买了两匹马和其他一些在河上跑运输用的东西。  我雇了几个熟练工,承包了从尚普兰湖往特洛伊 运木材的生意。戴尔 贝克威茨和来自怀特霍尔的巴特密先生陪我跑了几趟。一季下来,我已经熟练掌握了筏运的窍门—这门手艺对我日后大有帮助,在被卖身为奴时,我因为精通此艺而遇到了一位贤达的主人。而在当时,我的精明也令贝夫河两岸那些头脑简单的伐木工对我刮目相看。  有一次从尚普兰湖顺流而下时,我在别人的怂恿下,去了趟加拿大。我到了蒙特利尔市,参观了那里的大教堂和一些风景名胜;随后我又去了金斯敦和其他一些城镇,了解了当地的风土人情,这些阅历在我后来的日子里也派上了用场,故事接近尾声时我会提到。  运河上的生意圆满结束,皆大欢喜。冬天不能再跑筏运,我又不想闲下来,所以便和米达 古恩签了合同,去替他伐一大片树林。1831年到1832年的那个冬天,我做了一季的伐木工。  冬去春来,我和安妮合计着在附近买块地,种点农作物。我从小就会干农活,而且天生对土地有种亲切感。于是,我在父亲曾经劳作过的老奥尔登农场里包了一块地,带着家里仅有的一头奶牛、一头猪,以及一对犍牛—最近才从哈德福德的路易斯 布朗那里买来的,还有一些个人用品,开始了在金斯伯里的新生活。那年我勤勤恳恳,种了二十五英亩玉米,还有一大片燕麦。安妮勤劳俭朴,很会持家,我不用担心家务,所以整天在地里忙农活。  1834年前,我们一直在这里生活。冬天闲下来,很多人邀请我去演奏小提琴。可以说,只要是有年轻人聚会跳舞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我的身影。我演奏小提琴的艺术在周边几乎家喻户晓;而安妮,因为长年在老鹰酒馆做事,也成了远近闻名的厨师。在法庭审案期间,或其他一些公众集会的日子,她就到谢丽尔的咖啡馆帮工,总能拿到很丰厚的薪水。  不管是出去表演小提琴,还是给人做饭,我们每次回家,口袋里总会装着钱,加上地里的收成,所以没过多久,我们家便殷实起来。实际上,我们当时已经过上了快乐而富裕的生活。如果我们家一直留在金斯伯里的农场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我相信我们会很幸福;但有时候人心不足,我们本来希望再向前迈一步,不料却迈入了痛苦的深渊,厄运马上就临头了。  1834年3月,我们搬到了萨拉托加斯普林斯,买下了丹尼尔 奥 布莱恩家位于华盛顿街北边的一套宅子。当时在百老汇大街北边的尽头,艾萨克 泰勒开了一家名叫华盛顿会堂的大型旅馆。他雇我给他赶马车,我一干就是两年。从那以后,我一般只在旅游旺季才给他干活。安妮也一样,她有时候在合众国饭店做工,有时候到其他一些酒吧或小旅馆做工。冬天的时候我就靠拉小提琴挣钱。当然也有特别忙、特别累的时候,比如修建特洛伊至萨拉托加的铁路时,每天我都累得精疲力尽。  在萨拉托加时,我习惯到瑟法斯 帕克和威廉 佩里先生的店里买生活用品。他们都是正直善良的好人,一辈子都值得我尊敬。正是因此,十二年后我给他们写信,托诺瑟普先生代为转交,才使我有幸得到解放。  在合众国饭店的时候,我经常见到奴隶的身影,他们来自南方,通常形影不离地陪在主人身边。这些奴隶衣着讲究,举止得体,一看就知道生活安逸富足,不愁吃喝。很多次他们和我谈起奴隶制的问题,几乎都透露出心底对自由的无限向往。有些人甚至表现出无比强烈的逃跑意愿。他们请教我,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帮助他们达成所愿。然而一想到逃跑被捉回,就将面临无比残酷的惩罚,他们便极其恐惧,又打消了逃跑的念头。  我一直在北方生活,从小就自由自在。然而我一直有个梦想,渴望能在白人的世界里拥有一席之地。我认为我的智力并不低下,不输于某些白人。众生平等,没有人甘愿做一个卑微的奴隶。我无法理解,那种允许奴隶制存在的法律或宗教,还有何正义可言!对每一个前来听我建议的人,我都坚定地告诉他们,要等待时机,争取自由。  1841年以前,我一直在萨拉托加生活。七年前,我们怀着出人头地的梦想,离开哈德孙河东岸宁静的农舍来到这里,如今,我们的梦想仍然没有实现。尽管我们的生活环境舒适优越,但我们的家庭始终没有兴旺发达起来。这个因矿泉水驰名世界的城市,不适合我们这种勤俭节约的人家,相反,这里倒是庸庸碌碌和铺张浪费者的天堂。  到这时,我和安妮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伊丽莎白、玛格丽特和阿伦佐。伊丽莎白是我们的大女儿,已经十岁;二女儿玛格丽特比她小两岁,小儿子阿伦佐刚过完五岁生日。孩子们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他们稚嫩的声音如音乐般悦耳动听。我和孩子的妈妈给这三个小天使编织了无数美好的梦。不干活的时候,我经常带着他们出去散步。小家伙们会穿上漂亮的衣服,陪我走过萨拉托加的大街小巷,徜徉于清幽的树林。他们是我的开心果,是我的希望,我喜欢满怀深情地把他们搂在怀里。在我看来,他们黝黑的皮肤比白雪还要纯洁。  迄今为止,我的人生一直平淡安宁。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人,我和我的家人怀揣着最不起眼的梦想,用心去爱,去劳动,在这熙熙攘攘的世界努力向前。但是我的人生突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走向了痛苦、悲伤和绝望的深渊,走进了无边的黑暗。此后多年,我在阳光下消失了,远离我的家人,远离自由的光芒。第二章 两个陌生人  他们以金钱为饵,蓄意引诱我远离家乡和亲人,远离自由……    1841年3月下旬,每到这个时节都没有什么活可干。这天上午,我在萨拉托加斯普林斯村漫无目的地溜达,琢磨着在忙季到来之前能去哪里找点活计。按照惯例,安妮又回到了二十英里外的仙蒂山,到谢丽尔咖啡馆的厨房里做事,因为此时又到了法庭开庭审案的时期。我想伊丽莎白应该和她一起去了。玛格丽特和阿伦佐则去了萨拉托加他们的姨妈家。  就在国会街和百老汇大街拐角处,靠近穆恩先生的酒馆,可能在对面,我遇见了两位衣冠楚楚的先生。我和他们素不相识,我记得当时有一个熟人给我介绍,只是怎么也想不起来那个熟人是谁,只记得他介绍我时,说我是个拉小提琴的好手。  我和这两个人聊了起来,聊得最多的是小提琴,他们似乎很欣赏我在这方面的才华,还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了我这么合适的人,他们提出想雇用我一段时间。他们一个叫梅里尔 布朗,一个叫亚伯拉罕 汉密尔顿,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而且还很可能不是他们的真实姓名。梅里尔 布朗看上去四十来岁,身材矮小,但脸上透出一股精明与强干。他身穿一件双排扣长礼服,头戴黑色礼帽,声称自己平时就辗转于罗彻斯特和锡拉丘兹两地之间。那个叫亚伯拉罕的年轻小伙子皮肤白皙,有着浅色的双眸,我猜测他的年龄不会超过二十五岁。他又高又瘦,身穿黄褐色大衣,帽子亮晶晶的,大衣里面套着一件款式优雅的马甲。他的打扮极其时髦,略带着点女人的阴柔,但却十分讨人喜欢,让人感觉他在社会上混得如鱼得水。他们说自己是华盛顿一个马戏团的人。当时他们离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两人向北游历了不少地方,此时正要重新回到团里去。他们一路上的开销全靠时不时的表演挣得,还诉苦说,由于没有合适的音乐伴奏,他们的表演效果并不理想,倘若我能跟他们同行去纽约,一路为他们拉小提琴伴奏,他们愿意每天付我一块钱,晚上的话就付我三块,而且回来时还送我从纽约到萨拉托加的路费。  如此诱人的条件,我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一是为了他们所说的丰厚报酬,二是我也希望到大城市去见识见识。他们着急赶路,提出马上出发。我想着这次旅行并不会太久,便觉得没有必要给安妮写信告诉她我的去向,没准我和她会同时回家呢。因此我换了身衣服,带上小提琴便跟他们上路了。他们乘坐的是一辆由两匹红棕色的高头大马拉着的有篷马车,看上去格外气派。他们有不少行李,足足装了三个大箱子,绑在行李架上,同时充当车夫的座椅。一切准备就绪,他们坐在车子后面,我则赶着车子走在从萨拉托加到奥尔巴尼 的公路上。对这个新工作,我十分满意,一路上都欢天喜地的。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途中我们曾艰难穿过了波尔斯顿崎岖不平的山岭路,并在傍晚之前抵达了奥尔巴尼。我们在博物馆南边的一个旅馆停了下来。这天晚上,我有机会目睹了他们的演出—这也是我跟他们同行期间看到的唯一一次演出。演出时,汉密尔顿站在门口,我负责伴奏,布朗负责表演。他的表演毫无新奇之处,不过是杂耍抛球、绳上跳舞、帽子里煎饼、让一头看不见的猪尖叫,以及其他诸如口技和戏法之类的节目。来看表演的观众寥寥无几,大都还是些看热闹的。一场下来,汉密尔顿几乎颗粒无收。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继续上路。此后,我无时无刻不从他们的谈话中感觉到焦急的情绪,他们希望赶快回到团里去,半点不能耽搁。于是我们加速前进,途中再也不演出了。最后我们终于及时赶到了纽约,并在市区西边的一所宅子里租了几间房落脚,这座宅子就坐落在一条连接百老汇和哈德孙河的大街上。我以为我的旅程已经结束,要不了一两天我就能动身回萨拉托加,重新见到我的家人和朋友了,然而布朗和汉密尔顿却极力劝我跟他们一同到华盛顿去。他们不断劝我,说夏季临近,马戏团就要动身北上,只要我愿意去,他们保证不会亏待我,并允诺付给我相当可观的工资。总之,他们说得天花乱坠,我不由动了心,最终再次答应了他们。  第二天早上,他们提议,鉴于我们要进入蓄奴州,在离开纽约之前,最好给我开一个自由证明。如此谨慎而又温馨的提议让我大为感动,尽管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但还是着手办这件事。我们去了一个我觉得可能是海关的地方。他们宣誓证明我是一个自由的人。随后里面的人递给我们一张纸,并指引我们去书记室。书记员在那张纸上加了些什么东西,问我们要了六先令,便又打发我们回海关处。然后我们又办了其他一些手续,最后付给办事员两块钱,总算大功告成。我把证明文件装在口袋里,便和我的两个朋友一起回旅馆。我得承认,当时我认为办那个证明文件根本没必要,因为我从来没有担心过自己的人身安全。我记得,那个给我们办手续的书记员在一本又厚又重的本子上做了备案,我想,如果查找的话,这备案应该还放在海关的办公室里。现在我才明白,1841年3月下旬某天或4月1日那天所履行的手续,是他们为了打消我的顾虑,使我完全放松戒备。  有了自由证明,我们到达纽约的第二天便渡河前往泽西城,然后一路奔费城而去。我们在费城逗留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便又向巴尔的摩进发。我们按时抵达了巴尔的摩,并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旅馆停了下来,我记不清楚旅馆老板的名字是不是罗斯本先生,或者也许那个旅馆叫罗斯本饭店。从纽约出发这一路上,他们急着想赶上马戏团,而且越来越着急。于是,在巴尔的摩我们放弃了马车,改搭火车去华盛顿,结果黄昏时分就到了,当时正值哈里森将军 葬礼的前一晚。我们选在宾夕法尼亚大道的加斯比饭店落脚。  晚饭后,他们叫我到他们的房间去,给了我四十三块钱,这大大超出了之前约定的工资。他们解释说,之所以这么慷慨,是因为从萨拉托加出发以来,一路上并没有像他们所说的那样频繁演出,所以对我造成了损失。此外他们还告诉我,由于哈里森将军葬礼的缘故,马戏团第二天一早就要离开华盛顿,但他们决定在这里多留一天。此时的他们,仍然戴着伪善的面具,亲切地叫着我的名字,让我不知不觉间增加对他们的好感,直到毫无戒备地信任他们,任由他们拿主意。他们喜欢和我聊天,态度一直彬彬有礼,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诸如为我开自由证明,还有很多细节,一切都似乎表明,他们是两个热心肠的好人,是真心为我着想的朋友。他们一直很好地隐藏了真实面目,使我完全被蒙在鼓里。这两条披着羊皮的狼,狡猾残忍的怪物,他们以金钱为饵,蓄意引诱我远离家乡和亲人,远离自由。读者朋友们,他们难道不该为我遭受的苦难负责任吗?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善于伪装,我才受到蒙骗,我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失踪呢?  当时,我很高兴地收下了他们的钱,想着他们一定很富有。之后,他们建议我不要到街上乱跑,因为我对这里的风俗习惯还不熟悉。我答应了他们,而后一个黑人仆人领着我去我的卧室。我的房间被安排在旅馆一楼靠后的位置。我躺在床上,开始想家,想我的妻子和孩子们,想着横隔在我们之间的遥远的距离,直到沉沉睡去。如果那天晚上,有一个善良的守护天使来到我的床边,提醒我快点跑掉;或者有一个仁慈的声音,告诉我赶快逃离即将经受的苦难,那该多好啊!不幸的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失去了最后逃离的机会。  第二天,华盛顿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游行。炮声轰隆,丧钟鸣响,整个城市为之震动。许多人家都在房子上挂上了黑纱,大街上人山人海,到处都是黑压压的一片。游行队伍沿着宾夕法尼亚大道缓缓前进,我远远看见一辆接一辆的马车排成了长龙,后面跟着密密麻麻的游行队伍。在忧郁的音乐声中,他们神情肃穆,步履沉重,抬着哈里森的遗体向墓地慢慢走去。  从那天早上开始,我就一直和汉密尔顿、布朗待在一起。毕竟我在华盛顿无亲无友,只认识他们两个。送葬队伍经过时,我们三个就站在窗口观看。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每一声礼炮响过,我都不由得担心起我们的窗玻璃,怕它们会被震碎掉下去。之后,我们走了很久去参观国会大厦。下午,我们又步行去了总统府。整个过程中他们要我时刻待在他们身边,并不时指给我看一些有意思的名胜古迹。然而,一天下来我都没有见到马戏团的影子。不过这天我已经被兴奋冲昏了头,完全无心去想马戏团的事了。  我这两个朋友,有好几次一到下午就会去酒吧喝酒,可我看他们并没有酗酒的毛病。这次到酒吧,他们也不忘给我倒上一杯。我喝得并不多,肯定没喝醉。但到了傍晚,喝光最后一杯酒之后,我的肚子里开始翻江倒海起来,难受得要命。我的头也开始疼起来,变得迟钝又沉重,仿佛变成了一块铁疙瘩,真是难以言说的痛苦。晚餐时,我坐在餐桌前全无胃口。食物的样子和气味,都让我想吐。入夜后,仍旧是前一天那个仆人带我回了我的卧室。布朗和汉密尔顿建议我早点睡觉,并好言安慰一番,说明天早上我就会感觉好些了。我只脱掉了大衣和靴子,就一头栽倒在床上。但此时我却毫无睡意,头越来越疼,都快受不了了。很快,我又感到口干舌燥,嗓子简直要冒烟了。我满脑子都是水,想到了湖,想到了奔流的河,想到了我曾驻足饮水的小溪,想到了从井底缓缓提上来的水桶,清凉甘冽的井水从水桶的边沿溢出,落回到井里。大概到半夜的时候,我渴得实在受不了了,便起身找水喝。但我只是个房客,对旅馆一点也不熟悉。而且在我看来,其他人都睡得正香,找不到一个人。我在黑暗里瞎摸乱撞,自己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但最后在地下室找到了厨房。厨房里有两三个黑人正在忙碌,其中有个女的给我倒了两杯水,暂时缓解了我的口渴。可是等我返回卧房时,那种如同把舌头放在炭火上炙烤的感觉再度汹涌袭来,这一次口渴的感觉来势更凶,加上挥之不去的头疼,把我折磨得生不如死。我处在崩溃的边缘,甚至希望自己死了就好了,即便到了如今,那晚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我仍记忆犹新。我想,它注定要跟着我一同到坟墓里去了。  从厨房回来一个小时后,也许更久,我在蒙蒙眬眬中,感觉有人进了我的房间,听声音,进来的似乎不止一个人,但究竟有几个人,他们都是谁,我一直没弄清楚。这几个人里有没有布朗和汉密尔顿,我同样无法确定。我只隐约记得,有人让我起来到医生那里去拿点药,于是我顺从地穿上靴子,但没有穿大衣,也没戴帽子,就随着他们走过一道长长的走廊—也可能是小巷,我记不清楚了—最后来到空旷的大街上。这条街与宾夕法尼亚大道成直角,街对面的一扇窗户里亮着灯光。印象中当时有三个人跟着我,但我对他们的记忆非常模糊,就好像做了一个让人不舒服的梦。我想,那透出灯光的地方应该就是医生的诊室吧,奇怪的是,在我向它走去的时候,那光亮暗淡下去了,仿佛在远远地躲着我,和我保持着距离。我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到了没有,总之,我最后残存的一点记忆是,那晚我向着灯光走去。从那一刻起,我似乎就没有再清醒过。我不知道自己浑浑噩噩了多久,只是在那个晚上,还是以后更多的日日夜夜,但是当我最终恢复意识之后,我惊恐地发现,我孤身一人,周围一片漆黑,手脚也被戴上了镣铐。  我的头已经没那么疼了,但仍有些晕晕的,浑身没有一点力气。我坐在一张用粗木板做成的矮凳子上,没穿大衣,没戴帽子,手被铐着,脚踝上有一对笨重的脚镣。镣上有根铁链,铁链的另一端绑在地板上一个很大的铁环上。我试着站起来,但没有成功。我从恍惚中清醒过来,毫无头绪。我这是在哪儿?这些锁链是怎么回事?布朗和汉密尔顿到哪儿去了?我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要把我关在这样一个地牢里?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努力探索周围任何活物的动静,但除了我移动身体时铁链发出的哐啷声,周围一片死寂。我大声叫喊,结果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我在锁链能允许的范围内,伸手去摸我的口袋,却沮丧地发现,我不仅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就连我身上的钱和自由证明也被洗劫一空。我开始意识到,我被绑架了,虽然还有点模糊和混乱,但我实在无法接受。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这是个弥天大错。一个自由的纽约州公民,没有得罪过任何人,也没有触犯过任何法律,怎么能平白无故受到如此非人的对待?然而此时此刻的处境,毋庸置疑—我被绑架了。想到这里我浑身一颤。我该怎么办?那些残忍的人根本不会有怜悯之心,更不懂得什么叫仁慈,我只能祈求上天保佑,求老天爷可怜可怜我。我难过地低下头,触碰到手腕上冰凉的镣铐,任悲痛的泪水肆意奔流。第三章 身陷囹圄的痛苦  记得当时我浑身火辣辣的,钻心地疼。我想,这种痛苦,只有在地狱接受烈焰的焚烧可以比拟。    我被绑在矮凳上无法动弹,心情也跌入绝望的深渊。呆呆地过了大约三个小时后,终于听到了公鸡打鸣的声音;很快,远处又传来车轮的隆隆声,那是马车飞奔过街道的声音。我知道,天亮了,可我的周边仍旧没有一丝光亮。很快,我又听到了脚步声,就从头顶传来,仿佛有人在来回踱步。我突然意识到,我一定是在一个地下室里,身边潮湿、带着点霉味的空气也能证明这一点。头顶上的声音持续了至少一个小时。终于,我听到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越来越近,接着有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窸窣声,很快一扇很结实的门摇摇晃晃地被推开了,光线一下子涌入房间。两个男人走进来,站在我面前。其中一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四十来岁,深栗色的头发有些花白,棱角分明,面色发红,凶神恶煞一般,透出一股凶狠和狡诈。另一个人身高大约五尺十寸 ,贼眉鼠眼,一看就是个阴险可恶的小人。后来我才知道,此人名叫詹姆斯 H 伯奇,是华盛顿一个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当时他和新奥尔良那个跟他一样臭名远扬的西奥菲勒斯 弗里曼混在一起,成了搭档。他身边那个凶煞一般的男仆,名叫埃比尼泽 拉德本,他的神情举动像极了监狱的看守。去年1月份我重获自由时,这两人还活得好好的,在华盛顿或其他地方。  借着从门口透进来的光,我才看清了自己被关押的这个地方。房间不大,约有十五英尺见方,实体墙,厚木地板。墙上本来有一扇小窗户,装着粗粗的铁栅,但外面用遮板挡得严严实实,一丝光也透不进来。  通过那扇包着铁皮的门,我还看见了一个类似牢房或地下室的场所,那里没有一扇窗户,除非开门,否则不会有一丁点儿光线进入,几乎是个密闭的空间。我这个房间里,除了屁股下坐着的这张矮凳子,还有一个老式的、脏兮兮的方炉子,再没有别的家具;两个房间内都没有床,也没有毯子或任何其他东西。伯奇和拉德本走进来的那扇门外是一道小小的走廊,向上一段台阶就到了一个方形的院子,院子前面是和它等宽的一座房子,其他三面则都围着一道高约十到十二英尺的砖墙。整个庭院纵深约三十英尺,其中一面墙上嵌着一扇厚重的铁门,连着一个狭窄的、封了顶的过道,沿着房子的一侧直通到街上。只要铁门关闭着,奴隶们的命运就被死死地封在庭院之内。在墙头支撑着房顶的一端,房顶向内延伸形成了一个棚子,棚子下是乱七八糟的阁楼,那大概便是奴隶们的栖身之地,夜里在上面睡觉,遇到恶劣天气,那里又成了遮风挡雨的庇护所。总之,这里不管怎么看都像是农民的谷仓,设计者大概也是费尽心机,因为外面的人永远都看不到房子里面的勾当,这里是个与世隔绝的地狱。  院子前面的那座房子有两层高,正面紧挨着华盛顿的某条街道。从外面看,这里只是个普通的私人住宅,谁也不会想到它的罪恶用途。倘若站在房顶举目四望,便能看到首都的大部分面貌。那些标榜爱国的议员们天天鼓吹着自由与平等,然而就在他们的脚下,奴隶们身上的锁链发出清脆的哐啷声,是如此的不和谐。堂堂一国首府,竟藏着这样一个奴隶场,实在讽刺。  1841年,位于华盛顿的威廉奴隶场大致就是这样子,我的描述不会有太大偏差。十分不幸的是,那年我莫名其妙地成了这里的囚徒。  “啊,感觉怎么样啊,伙计?”伯奇一进门就开口说道。我告诉他,我难受极了,并问他为什么把我关在这里。他回答说,我是他的奴隶—他买下了我,并打算把我送到新奥尔良去。我大声争辩,我是自由的,来自萨拉托加,家里有妻子和孩子,而且我的家人也都是自由人;我还告诉他,我姓诺瑟普,他们没有权利这样对待我,更不能这样绑架我,我是自由人,受到法律的保护。我让他们立刻放了我,让我回家去。但他却一口咬定,我是来自佐治亚州的奴隶。我再三说明,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让他马上解开我身上的镣铐。这时,他神经兮兮地让我小声点,好像生怕别人听到似的。但我气愤交加,哪有心思顾及那些。我大骂那些绑架我的人,咒骂那些十恶不赦的混蛋。伯奇也开始大发雷霆,他骂我是个黑鬼骗子,是从佐治亚州逃出来的该死的奴隶。随后从他嘴里蹦出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脏话,那些恶毒粗俗的词汇,也只有他那种最下流的脑袋才想得出来。  我和伯奇争吵时,拉德本一直沉默地站在一旁。也难怪他冷眼旁观,他的工作就是看守这个关押奴隶的牢房。在他眼里,这就是个牲口圈。他负责接收奴隶、给他们送饭、拿鞭子抽他们,还按奴隶的人头收钱,每人每天两先令。伯奇转过身,命令他把“乾坤拍”和“九尾猫”拿来。拉德本走出去,不一会儿,他就带着那些刑具回来了。我第一次看到这些东西,“乾坤拍”其实就是一块厚木板,长十八到二十英寸,有两个张开的手掌那么大,看上去像老式的布丁棒,或船桨尾部扁平的那部分,上面有许多螺旋状的突起。而所谓的“九尾猫”,是一条有许多小绳头的大粗鞭子,小绳头分散开来,每个绳头末端都绑着一个结。  刑具一拿来,两人便不由分说地按住我,粗暴地扯掉我身上的衣服。我的双脚本来就被绑在地板上,他们把我从凳子上揪下来,脸朝下按在地上。拉德本一脚踩在我的手铐上,使劲踩着,使我的双手难以动弹。伯奇则操起“乾坤拍”开始狠狠地打我。拍子重重落在我赤裸的身体上,痛入骨髓。他一下接着一下地打,直到胳膊打累了才停下来,然后问我,是不是还嘴硬说自己是自由的。我咬紧牙关,誓死不屈,于是他又重新打起来,比之前更加用力。等打累了,他再停下来问我同样的问题,我不肯屈服,他就又甩开膀子继续打。这个浑蛋简直是魔鬼的化身,他一边打,嘴里还骂着最污秽难听的话。最后,“乾坤拍”打断了,他手里只剩一截手柄。但我仍然没有屈服。无论遭受多么凶狠野蛮的殴打,我也不愿违心地承认自己是个奴隶。伯奇气急败坏地扔掉“乾坤拍”的手柄,转而捡起了“九尾猫”。“九尾猫”的威力更大,比“乾坤拍”痛苦一百倍。我痛得忍无可忍,只好求他发发慈悲,饶了我。但我的恳求,换来的是咒骂和更狠毒的抽打,当时我觉得自己要死在这个畜生手里了。时至今日,每当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不寒而栗。记得当时我浑身火辣辣的,钻心地疼。我想,这种痛苦,只有在地狱接受烈焰的焚烧可以比拟。  最后,他再问我时,我已经疼得说不出话了。可他还是不放过我,我被打得皮开肉绽,骨头都露了出来。一个人,哪怕还有一点点人性,即使是对一条狗,也不至于如此残忍。最后,拉德本说再打下去也没用,反正我已经领教了疼痛的滋味。于是,伯奇终于住了手,但他冲着我的脸挥舞着拳头,咬牙切齿地威胁我说,倘若我胆敢再说自己是自由之身,或被绑架了之类的话,那么我下次面临的惩罚,会比刚才的厉害一百倍。他说,我要么屈服,要么被杀掉,自己选择。说完,他摘下了我手腕上的镣铐,但我的双脚仍旧被锁在铁环上。他们又关上了刚掀开一会儿的铁窗外的遮板,还说够了,打累了,便重新锁上门走了。我顿时又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孤零零的一个人。  大概过了一两个小时后,锁孔里又传来钥匙扭动的声音,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我太孤独,太渴望看到人了,无论是谁都行;然而当真的有人向我靠近时,我却不由得惊恐万分。我害怕伤害,尤其害怕看到白人的脸。来人是拉德本,他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放了一块皱皱巴巴的炸猪排、一片面包和一杯水。他问我感觉怎么样,说很同情我遭受了严厉的鞭打,还劝我说,好汉不吃眼前亏,不要再执拗地说是自由人了,那样没什么好果子吃。他似乎是善意地为我着想,但我不知道他是真的同情我的悲惨处境,还是想诱导我放弃抵抗,不过考究这些也没什么意义,但他去掉了我脚上的镣铐,打开窗户上的遮板,之后便离开了,又剩下我孤身一个人。  我的身体早已僵硬,疼痛深入骨髓。我的身上起满了水泡,只要稍微动一动就钻心般疼。透过窗户,除了搭在墙头的棚顶,我什么也看不到。夜里,我躺在潮湿坚硬的地板上,没有枕头,也没有被褥,什么都没有。拉德本每天来两次,很准时地给我送来猪排、面包和水。虽然我又饥又渴,备受折磨,但我并没有什么食欲。伤口的疼痛使我不停地变换姿势,我时而坐下,时而站起,偶尔绕着房间缓缓走一会儿,就这样度过了最难熬的日日夜夜。我伤心欲绝,又深切地思念家人,思念我的妻子、孩子。每当我昏昏沉沉地睡着时,我便梦见自己又回到了萨拉托加—我看见了家人熟悉的脸庞,听到他们热切的呼唤。然而,惨痛的现实往往将我从美梦中惊醒,我禁不住大声痛哭,泪流满面。但我的意志并没有崩溃,我没有放弃逃跑的念头。我总觉得,只要能证明我的真实身份,就不会再有人把我当作奴隶强行扣押,世间自有公道在。到那时,伯奇不会再说我是从佐治亚州跑出来的逃亡奴隶,自然就会放我走了。尽管我也有些怀疑布朗和汉密尔顿,但我仍然相信他们不会如此害我,他们应该也在找我,而且一定会找到我,救我逃离奴隶的火坑。唉!那时的我还太天真,人性的贪婪和邪恶早已超过了我能预想的程度。  过了几天,牢房外面的门打开了,我可以“自由”地到庭院里走动走动。在那里我看到了其他三个奴隶—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儿,另外两个分别在二十岁和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人。没过多久,我就和他们熟识了,知道了他们的名字以及各自的经历。  年龄最大的那个黑人青年叫克莱门斯 雷。他以前住在华盛顿,以赶出租马车为生,在当地的一家车马出租所干了很长时间。他很聪明,也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一想到要被送到南方他就悲伤不已。伯奇几天前把他买了下来,暂时安顿在这里,等他做好准备,就把他送到新奥尔良奴隶市场。他告诉我,我现在的这个地方叫威廉奴隶场,这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他还给我解释了奴隶场的用途。当然,我也告诉了他我的不幸遭遇,但他只是略表同情和安慰,还建议我不要再纠结自由身份的问题,以他对伯奇的了解,我那样做只会招致更残忍的鞭打。另外一个年轻人名叫约翰 威廉姆斯,在离华盛顿不远的弗吉尼亚长大。他是被主人拿来抵债送给伯奇的,所以他心里一直满怀希望,有一天他的主人能把他赎回去。他的愿望最终实现了。那个小孩子名叫兰德尔,天性活泼好动。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庭院里玩耍,偶尔也会哭着喊着要找妈妈,他很想知道妈妈到底什么时候能来接他。他幼小心灵里最大、也是唯一的悲痛,就是无法见到妈妈。他还太小,不谙世事。平时不想妈妈的时候,他就用拿手的恶作剧逗我们开心。  晚上,雷、威廉姆斯和那小男孩儿就睡在棚子下的阁楼里,而我则被锁进地牢。后来我们每人都有了毯子,虽然原本是给马用的毯子,但在此后的十二年里,那是我唯一被允许拥有的寝具。雷和威廉姆斯问了我许多关于纽约的问题—那里的黑人们受到怎样的对待;他们怎么可能拥有自己的家和家人,不被打扰,没人压迫。尤其是雷,每次都唏嘘不已,不住感叹自由的美好。然而这样的谈话是不能让伯奇或者看守拉德本听到的,因为即使是这样小小的念头,也足以招致一通鞭打。  我认为,有必要告诉读者们那些知名的地点,还有那些依然健在的人,因为这样能更加全面真实地还原我为奴十二年中的许多重大事件,从而让读者更清楚地认识奴隶制。现在我对于华盛顿及其周边地区仍然一无所知,除了伯奇和拉德本,我也不认识任何人。除了这些同为奴隶的同伴告诉我的,接下来我要说的每一句话,都来自切身经历,绝无半点虚构。  我在威廉奴隶场待了大约两周后,临走前那天晚上,一个女人被送了进来。她悲伤地哭泣着,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孩儿。她们就是兰德尔的妈妈和同母异父的妹妹。兰德尔欣喜若狂,搂着妈妈的裙子,亲吻妹妹的脸颊,高兴得无以复加。妈妈把他揽在怀里,温柔地抱他,泪眼婆娑地看着他,亲切地呼唤着他的名字。  那个小女孩儿叫埃米莉,七八岁的样子,肤色很浅,面容姣好美丽,头发打着卷儿垂在脖子里。她全身干净整洁,裙子时髦漂亮,可以判断她从小在富裕的家庭中长大,真是惹人喜爱的小姑娘。她的妈妈也穿着丝绸衣服,手上戴着戒指,耳朵上悬挂着纯金的吊坠儿,优雅端庄,气质不凡,由此可见,她绝不是普通的奴隶。她似乎对自己的处境也非常惊讶,完全始料未及,命运之神突然把她带到了这里。她不停地诉苦,最后和孩子们一起跟我关在同一间牢房里。她如此悲恸,我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她蜷缩在地板上,把孩子们搂在怀里,诉说着温情暖心的话。看到如此至诚的母爱,如此纯洁的良善,我不禁为之动容。孩子们紧紧依偎着她,仿佛妈妈的身体是他们唯一的庇护。最后,两个孩子枕在妈妈的大腿上睡着了。在他们熟睡的时候,妈妈抚摸着他们小小的额头,让头发平滑地倒向脑后。整整一个晚上,她都温柔地细述着,呼唤他们宝贝、甜心;这些可怜的孩子,他们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注定要遭受的痛苦。不久之后,他们就再也得不到妈妈的抚慰了—分离是已经注定了的。他们日后命运如何,不得而知。可是,离开她的小埃米莉和亲爱的儿子,她要如何活下去?他们如此乖巧、伶俐又可爱,想到要把孩子们从她身边夺走,她情何以堪?她也很清楚地意识到,孩子们终究会被卖掉,或许两个孩子也会分开,从此散落他方,永无相见之日。听这位绝望的妈妈断断续续地讲完这些悲惨事,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动容。她叫伊莱扎,我听了她的述说,大概保存了一些记忆。她的人生故事是这样的:  她是华盛顿一个富人的奴隶,出生在一个名叫贝里的富人的种植园里。几年前,贝里染上了一些坏习惯,从此醉生梦死,浑浑噩噩,经常跟妻子吵架。实际上,在兰德尔出生后不久,贝里便和妻子分居了。他把原来的老房子留给妻子和女儿,自己又在附近重新盖了一栋。他把伊莱扎也带了过去,并承诺只要她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她和她的孩子们将来都能获得自由。于是,伊莱扎和贝里在新房子里同居了九年,其间她享受着仆人的伺候,过着锦衣玉食的舒服日子。埃米莉是她和贝里的孩子。后来,贝里的大女儿,就是和他的妻子一起生活的大小姐,嫁给了一位名叫雅各布 布鲁克斯的先生。最后,好像发生了一些事情,连贝里也无力解决。他的财产被迫分割了,伊莱扎和她的孩子们被分给了布鲁克斯先生。在与贝里共同生活的九年里,由于身份卑微,伊莱扎和埃米莉遭到了贝里太太和她女儿的嫉恨。从伊莱扎的叙述中,我听得出来,她始终觉得贝里是一个本性善良的大好人,他一直向她许诺要给她自由,对此她深信不疑,痴痴等待着他兑现承诺的那一天。当然,那要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可后来她们母女俩却成了贝里大女儿的财产,她知道,她们很快就会被分开的。布鲁克斯太太似乎非常讨厌伊莱扎,更别提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了,更何况这个妹妹和她一样貌美如花。  那天,布鲁克斯说要带伊莱扎到城里去,给她开自由证明,以兑现她的主人贝里曾经许下的诺言。这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伊莱扎兴奋不已,马上就要自由了,她把自己和小埃米莉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兴高采烈地跟着布鲁克斯去了。然而,到了城里她才发现,自己非但没有得到期待已久的自由,反而被转手卖给了奴隶贩子伯奇。似乎只在转眼之间,自由证明就变成了卖身契约,多年的希望一下子落空,从大喜瞬间掉进了大悲中,难怪她哭得如此悲恸欲绝,令人心碎。  如今,伊莱扎已经去世了。在遥远的红河上游,河水缓缓流经路易斯安那贫瘠的低地,那里有她安息的坟墓—可怜的奴隶唯一获得安宁的地方。至于她当时所有的担心都如何不幸地变成了现实—她如何日夜哀伤,心灵得不到一丝抚慰,如何伤心悲痛,我在接下去的叙述中会一点一点告诉大家。第四章 偷运囚奴  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我们就这样戴着手铐脚镣,走过安静的华盛顿的大街。    伊莱扎被关进奴隶场的第一个晚上,她断断续续地诉说着自己的怨恨,她恨透了少奶奶的丈夫—雅各布 布鲁克斯。她说,如果早一点看穿布鲁克斯的诡计,她是宁死也不会跟他进城的。他们趁着贝里老爷离开种植园的当儿,哄骗她出来了。贝里老爷对她一直都那么好,她真想见他一面,但她很清楚,就算老爷来了也不能救她出去了。之后,她又嘤嘤地哭起来—亲吻着熟睡的孩子们,对这个孩子说几句,又对另一个说上几句。但他们枕着她的大腿睡得那么沉,恐怕一句也没有听到。她有太多的忧伤需要宣泄,整整一个晚上她都哀痛不已。日复一日,她都沉浸在忧伤中无法自拔。  第二天半夜时分,牢房门开了,伯奇和拉德本提着灯笼走了进来。伯奇骂骂咧咧地命令我们马上卷起毯子,准备上船。他威胁说,要是我们不快点,他就把我们丢在这儿等死。他粗暴地把孩子们从睡梦中摇醒,骂他们睡得像死猪一样。随后他又来到外面的院子里,把睡在阁楼里的克莱门斯 雷喊起来,命令他带着毯子到牢房里来。克莱门斯到了之后,让我们并排站在一起,他还拿出一副手铐,把我的左手和他的右手铐在一起。约翰 威廉姆斯一两天前已经被带走了,当时他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因为他的主人把他赎了出去。于是,我和克莱门斯走在前面,伊莱扎和孩子们跟在后头,被领着来到庭院里,然后走进那个有棚顶的过道,向上走几级台阶便进了屋。我之前在地牢里听到的踱步声,就是从这个房间传下去的。这里摆着一些简单的家具,一个炉子,几把旧椅子,一张长桌,上面铺满了纸。房间的墙壁上刷着白灰,地板上没有地毯,看上去像个办公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我记得一扇窗户旁挂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剑。伯奇命令我拿起房间里的一个箱子,于是,我用没戴铐的那只手抓住箱子的一个提手,克莱门斯抓住另一边的提手,我们抬着箱子从前门走出去,来到了街上。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一片死寂。我隐约看到宾夕法尼亚大道上有灯光,也许是反光也说不定。但街上空无一人,连个流浪汉都没有。我当时萌生了逃跑的念头。要不是手被铐着,无论如何,我都要试一试。拉德本跟在后面,手里提着一根大木棒,驱赶着孩子们,逼得他们几乎跑起来。我们就这样戴着手铐,走过安静的华盛顿的大街。华盛顿是这个国家的首都,是一个声称“人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谋福权”的地方,尤其是我们当时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更被称为“伟大而自由的人间天堂”,这一切是多么的讽刺。  我们一到达汽船停泊的地方,就被赶进了堆满木桶和箱子的船舱。一个黑人奴仆拿来一盏灯,很快钟声响起,轮船开动,沿着波托马克河顺流而下,我们不知道要被送去哪里。经过华盛顿陵墓的时候,钟声再度响起。我想,伯奇一定会毕恭毕敬地弯腰脱帽,向那个为了国家的自由而奉献一生的伟人致敬。  那一晚,除了兰德尔和小埃米莉,我们都没有睡。克莱门斯 雷第一次彻底崩溃了。对他而言,到南方去是极其可怕的事情。那意味着,他将离开他的朋友,离开和他的年少时光息息相关的一切,这些在他的心里无比珍贵,但从此以后,一切都不复存在了。他和伊莱扎相对而泣,哀叹他们悲惨的命运。我的心情同样沉重,但我努力振作起来,不让自己垮掉。我心里已经暗暗构思了上百种逃跑计划,我下定决心,一有机会,就要不顾一切地付诸行动。不过此时我已经想通了,我暂时假装屈服,不再坚持说我是自由之人,因为那样做只会引来野蛮的殴打,对我争取自由的计划有害无益。  早上太阳升起来后,我们被叫到甲板上吃早餐。伯奇给我们摘下手铐,让我们坐在餐桌前。他问伊莱扎要不要来杯威士忌,她拒绝了,并很礼貌地向他表示感谢。用餐时我们全都鸦雀无声—真正的集体静默。给我们端菜上饭的是一个黑白混血的女人,她对我们倒颇为关心,给我们打气,鼓励我们振作起来,不要老是垂头丧气。吃完早餐,重新戴上手铐,伯奇命令我们到船尾甲板上去。我们坐在一些箱子上,由于伯奇在场,大家依旧不说话。偶尔会有一两个乘客走到我们这里来,但他们也仅仅看我们几眼,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那是个晴空万里的早晨,河两岸的田野里是成片成片的碧绿,和往年的这个时节相比,那年的春天似乎来得要早些。太阳暖暖地照着大地,小鸟们在树枝上唱着歌儿。它们多快乐啊,我羡慕极了。我真希望能拥有它们那样的翅膀,迎风飞翔,飞到北方去,飞到我的孩子们身边,他们一定在苦苦地等着我回去。  上午,汽船抵达了阿维亚溪。乘客们在那里转乘驿马车,伯奇带着五个奴隶单独乘坐了一辆。一路上,他和孩子们有说有笑。走到一个停车处,他给孩子们买了姜饼吃。他让我昂首挺胸,打起精神,如果我表现好的话,也许能遇到一个识货的买主。我一声不吭,没有作出任何反应。他实在太可恶了,我一眼都不想看他。我坐在角落里,暗自琢磨逃跑的可能性,甚至想到,也许有一天,我会在自己的家乡碰到这个蛮横的家伙,到那时我一定会要他好看,哼!  我们在弗雷德里克斯堡由驿马车改乘火车,黄昏之前便到了弗吉尼亚州的首府里士满。下了火车,我们被带到一个奴隶场。这个奴隶场位于火车站与河之间,场主是一个叫古丁的人。这里跟华盛顿的威廉奴隶场差不多,只不过更大一些。场院相对的两个角上各有一间小屋,这种小屋在奴隶场里是比较常见的,那是奴隶买主们在达成协议之前“验货”的地方。就像买卖牲口一样,不健康的奴隶价格也会低一些。如果没有担保,“验货”对奴隶买家们来说就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在古丁奴隶场的门口,我们见到了古丁本人,他是个又矮又胖的家伙,圆圆胖胖的脸,黑头发,络腮胡子,脸庞简直和他的奴隶一样黑。他的表情冷峻严厉,看上去五十来岁。伯奇和他见面时分外热情,看得出来他们是老朋友了。两人亲切地握着手,伯奇说他带了些人过来,并问船什么时候开,古丁回答说,大概在第二天的这个时候。然后他便转向我,拉起我的一只胳膊,让我微微转了转身,摆出一副识货人的嘴脸,用挑剔的眼光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或许他在心里掂量我能值多少钱吧。  “嘿,小伙子,你打哪儿来啊?”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愣答道:“纽约。”  “纽约!嚯!你在纽约干什么?”他吃惊地问。  我发现伯奇正一脸愤怒地瞪着我,分明是在警告我,于是我立刻改口说道:“哦,我只是最远到过纽约。”目的很简单,就是告诉他,我虽然去过纽约,但并不属于那个自由州,或任何其他的自由州。  古丁随后又逐一查看了克莱门斯、伊莱扎和孩子们,并问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他很喜欢埃米莉,这倒不奇怪,任何人看到这孩子甜蜜的面容,都会喜欢她的。尽管此时,她已经不再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整洁干净,她的头发有点凌乱,还脏兮兮的,但这仍旧遮挡不住那张秀美可人的小脸儿的光彩。  “加起来真不少—多得真他妈见鬼了。”古丁说道,特意用了一个在基督徒的词典里并不常见的词汇。很快我们便到了一个院子里,那里的确已经有不少奴隶,我估计有三十来个。他们全都无所事事,有的在院子里瞎溜达,有的坐在棚子下面的凳子上。但每个人都穿得干干净净的—男人们戴着帽子,女人们裹着头巾。  伯奇和古丁扔下我们,一起走上正屋后面的台阶,在门槛上坐了下来。两人在那里谈话,但我听不到他们说了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伯奇走下来,解开我的镣铐,把我带到了一间小屋里。  “你刚才对古丁说你来自纽约?”他开口说道。  我回答:“我对他说,我最远到过纽约,但我没说我是那里的人,也没说我是自由的。我没有恶意,伯奇老爷。我要是有那种想法,哪里还敢说出来啊。”  他死死盯了我一会儿,仿佛要一口把我吞掉,然后转身出去了。过了几分钟,他又回来了,恶狠狠地威胁道:“要是再让我听到你说出‘纽约’或‘自由’这几个字,你就死定了—我一定会宰了你,你最好给我记住。”  我很清楚,伯奇比我更清楚,把一个自由的人卖为奴隶存在多大的风险,将会面临怎样的惩罚。他清楚必须让我闭嘴,以免揭穿他正犯的罪行。当然,在他看来,我的命比蚂蚁还要低贱。如果形势所迫,他会毫不犹豫地把我杀掉。所以,当他威胁说要宰了我时,我相信他会说到做到。  院子一头的棚子下面搭了一张粗木桌子,往上便是睡觉的阁楼,和华盛顿的奴隶场差不多。那张桌子就是我们晚餐时的餐桌,吃的是猪肉和面包。饭后,我和一个皮肤发黄的大块头铐在了一起。这人矮胖结实,浑身堆满了肉,但他愁容满面,极度忧郁。他是个聪明又博学的人。我们被铐在一起,没过多久便熟悉了。他叫罗伯特,和我一样原本是自由人,家在辛辛那提,家里有妻子和两个孩子。他说,他是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来的南方,那两个人是他的雇主。因为没有自由证明,他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被人抓住,囚禁起来,经历了残酷的拷打,最终学会了忍气吞声,这种经历和我的相似。他被送进古丁的奴隶场已经有差不多三个星期了。我对他有种说不出的亲近感,也许是因为我们同病相怜,互相慰藉吧,所以不久后他死掉的时候,我看着他僵硬冰冷的尸体,抑制不住内心巨大的悲痛,泪如雨下。  我和罗伯特、克莱门斯、伊莱扎,以及她的孩子们,那天晚上各自裹着毯子,睡在院子里的其中一间小屋里。屋里还有另外四个人,全都来自同一个种植园,且都将被卖往南方。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这四个人。大卫和他的妻子卡洛琳都是黑白混血儿,此时他们陷入了极度的不安。他们害怕被卖到甘蔗园或棉花种植园,但更担心、更恐惧的则是分离。玛丽是个高挑轻盈的姑娘,皮肤乌黑发亮,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显然她对周围的一切都觉得无所谓。她和他们那个阶层的大多数人一样,很可能完全不知“自由”为何物。他们从小生活在无知愚昧的环境里,跟着粗俗的人长大,自身也免不了粗俗。类似这样的人不可胜数,他们也许无所畏惧,却只害怕主人的鞭子;除了服从命令,他们什么都不会做。最后一个是莱西,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姑娘,有一头长长的直发,虽然是黑人,但样貌看起来更像印第安女人。她目光锐利,似乎对谁都怀有敌意,嘴里不时冒出几句诅咒和报复的狠话。她的丈夫已经被卖掉了,对自己的处境她也无所谓。在她看来,换个老爷伺候,情形也坏不到哪儿去,她不在乎自己会被带到哪里,这个绝望的女人大概已经心如死灰。只是,她有时指着自己脸上的伤疤恨恨地说,有朝一日,她也要让某些人血债血偿。  当我们在互相倾诉各自的不幸时,伊莱扎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低吟着赞美诗,为她的孩子们祈祷。我因为旅途劳顿,早已困倦不堪,只想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好恢复精神。于是我在罗伯特旁边的地板上躺下,没过多久就暂时忘掉了一切烦恼,进入了温柔乡。这一觉,我一直睡到天亮。  早上,我们在古丁的监督下,先打扫庭院,再把自己漱洗干净,然后遵照命令卷起我们的毯子,准备开始新的行程。克莱门斯 雷被要求留了下来,出于某些原因,伯奇打算把他带回华盛顿。这下他可高兴坏了,兴奋地和我们一一握手道别。自从这次在里士满的奴隶场分开后,至今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不过令我惊讶的是,在我重获自由之后,我听说他逃了出来,逃到了自由的加拿大。并且,他在前往的路上,还曾在萨拉托加我内弟的家里借住过一晚,顺便告诉了我的家人,他和我分手的那个地方以及我在那里的情况。  下午,我们便启程了。两人并排,我和罗伯特打头,依次排好,被伯奇和古丁驱赶着走出奴隶场的庭院,穿过里士满的大街,向等在岸边的“奥尔良”号进发。“奥尔良”号是一艘巨大的双桅横帆船,船上装备齐全,平时主要运输烟草。五点之前我们全都上了船,伯奇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锡茶杯和一把勺子。船上一共有四十人,除了克莱门斯,奴隶场中的人全都在。  我身上一直带着把小折刀,所幸没有被他们收去,于是我在那个锡茶杯上刻上了我名字的缩写。其他人看到后,立刻向我围拢过来,纷纷请我帮他们也刻上字。虽然他们看上去并不像丢三落四的人,但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我一一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夜里,我们悄悄钻进船舱,把舱门用铁栅栏锁上。我们躺在箱子上,或者底板上,只要是足够我们展开毯子的地方就行。  离开里士满后,伯奇便不再与我们同行,他带着克莱门斯回首都去了。从那时起,直到差不多十二年后,即去年1月,我才在华盛顿警察局看到了他那张嘴脸。  詹姆斯 H 伯奇是个可恶的奴隶贩子,他低价购买黑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子,然后再高价卖出。他是个披着人皮的投机者,他干着如此声名狼藉的营生,在南方却颇受人尊重。说到这儿,伯奇暂时要从我的故事中消失了,但在故事的末尾他会再度登场,那时,他不再是个挥舞着鞭子的魔王,而是法庭上一个极尽谄媚,并最终使法庭未能秉公对他做出制裁的罪犯。第五章 罗伯特之死  一名水手用毯子把尸体裹起来缝好,又捡起一块大石头垫在脚下,然后拖到舱口,用索具吊上去。可怜的罗伯特,就这样被抛进了海湾白色的浪花中。    我们都上了船后,“奥尔良”号就开始沿着詹姆士河顺流而下。第二天,我们进入诺福克对面的切萨皮克湾。当我们抛锚停泊的时候,有一艘驳船从镇上开来,又送上船四个奴隶,他们分别是:十八岁的小伙子弗雷德里克、比他大几岁的亨利,两人生来都是奴隶,都在城里人家中做仆人。  还有黑人姑娘玛利亚,她外表光鲜亮丽,仪表不凡,其实内心自负而又无知。她觉得去新奥尔良是件大好事,凭她的姿色,一定会被帅气而富有的单身男子买走。因此,在我们面前,她总是一副高傲无比的样子。  最后一个,也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黑奴,是亚瑟。驳船靠近的时候,他激烈地反抗着。押送的人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把他拖到我们的船上。他大声喊叫,他们没有权利这样虐待他,让他们放了他。他脸上满是伤痕,青一块紫一块,肿得不成样子,而且一侧脸颊已经溃烂。他被那些人从舱口匆忙塞进了船舱。  从他的喊叫声中,我大概了解了他的遭遇,后来他又详细跟我说了他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他是个自由人,长期定居在诺福克。他在那里有家有口,是个泥瓦匠。他的家在郊区,有天夜里他很晚才回家,半路经过一条偏僻的街道时,遭到了一伙陌生人的绑架。他拼命抵抗,但寡不敌众,终因体力不支而被抓住。他们塞住他的嘴,用绳子把他捆住,打他,直到他完全失去知觉。后来他被人偷偷地藏在诺福克的奴隶场里,南方多的是这种地方。直到前一天晚上,有人将他带出奴隶场,拖上驳船,在河上等着“奥尔良”号的到来。在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在反抗,拼尽全力地抗争、叫喊,最后终于发现,这样除了挨打,完全无济于事。他不得不平静下来,一副愁眉不展、若有所思的样子。但我从他坚毅的神情看来,他好像随时准备跟人拼命。  离开诺福克后,他们摘下了我们的手铐,给我们分配工作。船长挑了罗伯特做他的下人,我被派去监督做饭,分配食物和水,还给我配了三个助手:吉姆、卡夫和詹妮。詹妮准备咖啡,就是用壶熬玉米粉,烧开之后加入糖浆。吉姆和卡夫负责烤玉米饼和煮咸肉。我就站在一张由几个木桶和一张厚木板拼起来的桌子前,把肉和面包切成片,然后给每个人送餐,还要从詹妮的咖啡壶里给每人舀一杯咖啡。盘子就算了,刀和叉也免了,黑奴们就用自己黑乎乎的手指抓着吃。吉姆和卡夫很卖力地干活,好像很喜欢这份二厨的工作。显然,他们满足于这份工作带来的成就感。那会儿,大伙儿都叫我管家,这是船长给我起的外号。  奴隶们每天吃两顿饭,上午十点和下午五点,每天的食物都一样,分量也固定,吃饭的规矩也是死的。白天我们可以待在甲板上,晚上就被撵到船舱里去,舱门关得严严实实的。  我们离开陆地没多久,就遇到了强烈的风暴。“奥尔良”号在风浪中颠簸摇摆,我们惊惧万分,以为船要翻了。有人晕船,吐得黑天昏地,有人跪下来祈祷,还有些人紧紧抱在一起,彼此寻求安慰。舱里被晕船的人吐得到处都是秽物,一时臭气冲天,令人作呕。对于大多数黑奴来说,如果那天真被大海吞噬了,反倒是件好事,至少脱离了凶狠的恶人的魔爪,不至于以后惨遭无数折磨悲惨而死。也是,现在看来,兰德尔和小埃米莉当时说的海妖,要比如今的恶霸可爱多了。被海妖吃掉也算是种解脱,那样我们日后就不用承受无休无止,又没有任何报酬的辛苦劳作了。  后来,我们到了巴哈马群岛附近,在一个叫“旧罗盘”,又叫“墙洞”的地方停留了三天。那里风平浪静,但令人惊讶的是,海湾里的水像石灰水一样白。  现在,我要讲述一件令人倍感遗憾的事情。感谢上帝,让我从奴隶制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也感谢命运,没有让我的双手被同类的鲜血玷污。对于这件事,请大家不要过分地指责我。如果你也像我一样,经历过被铁链锁住身体,饱受殴打,远离家乡和亲人,被迫到遥远的地方去做别人的奴隶,你可能也会像我一样,为了重获自由而有所行动。虽然现在没必要去深究,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至少,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幸亏我们当年的举动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天傍晚,停船后,我和亚瑟坐在船头的绞盘上休息。当时,我们感叹着各自的遭遇,预想将来的命运。亚瑟说,我们的前途堪忧,活着也许比死掉更加痛苦。我也是这种想法,我们聊了很多,聊孩子们,聊过去的生活,还聊了逃脱的可能性。后来,不记得是谁先提出一个建议:夺取“奥尔良”号。只记得当时我们一拍即合,开始探讨夺船的可能性,并预想夺船后驶往纽约港。我虽然不会开船,但这种冒险行为却让我血脉贲张。我们还商议了各种可能性,如,倘若与船员对峙,于我们是有利还是不利,谁可靠,谁不可靠,什么时间动手,怎么动手,所有的举动都要认真推敲,反复论证。自从脑子里有了密谋夺船的计划,我就开始期待,并不断地琢磨。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我们难免有些高估自己,总觉得能克服一切困难。我和亚瑟经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苦思良策,努力让计划更加周详。后来,我们谨慎地向罗伯特透露了一点点计划,他立即表示赞同,坚定地加入了我们的行列。至于其他奴隶,我们却丝毫不敢相信。他们从小在恐惧和无知中长大,你无法想象,他们对白人是怎样从骨子里敬畏,如此“胆大包天”的计划是绝对不能告诉他们的。我们决定,这个计划就由我们三人来干。  当天夜里,我们照例被赶进船舱,锁上舱门。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难题,是如何登上甲板。我在船头观察过,甲板上倒扣着一艘小船,船底朝天。我突然想到,如果藏到小船下面,夜里那么多奴隶被匆匆赶进船舱时,少一两个是不容易被发现的。这个方法能否行得通,我们觉得有必要验证一下,就由我来试验。于是,第二天傍晚,吃过晚饭,我瞅准机会,巧妙地藏到了小船下面。我紧贴甲板躺着,可以观察到周围的一切。直到第二天早上,所有的奴隶都上了甲板,我又趁人不注意时,偷偷从小船下钻出来。事实证明,这个方法是可行的。  凭着罗伯特侍者的身份,我们很快摸清,船长和大副睡在船前面的客舱里,并知道他们确切的铺位。罗伯特还补充说,他们的桌子上一般放着两把手枪和一把弯刀。船员们的厨师就睡在甲板上的“厨房”里—那是个像车子一样带轮子的玩意儿,可以根据需要来回移动。船上共有六名水手,他们要么睡在前甲板的水手舱,要么睡在索具之间的吊床上。  我们终于做好了一切准备,计划着动手时,我和亚瑟偷偷潜入船长的房间,夺取手枪和弯刀,制伏船长和大副,速度越快越好;罗伯特放风,拿一根木棒站在船舱与甲板间的门口,阻挡水手们进入船舱,直到我们三人会合。当然,我们要见机行事,最好趁对方猝不及防时发起突袭,那样就可以避免抵抗。得手后,我们仍旧要锁住舱口,防止奴隶们倒戈,出现难以控制的混乱局面。总之成败在此一举,我们要么重获自由,要么性命不保。如果这一切都能顺利实现,夺船之后我将暂时担任领航员,带领大家向北航行。但愿老天垂怜,幸运之神站在我们这边,送我们回到自由州的土地。  我的记性一向很好,很多人的名字听过一遍就能记住,但现在,我只记得大副名叫拜迪,怎么也想不起船长的名字,只记得他身材矮小,言行得体,一看就是有教养的人。他一般挺直着身子,气质高贵,胆识过人,行动也很敏捷。如果他还活着,并有机会看到我写的书,大概会非常惊讶地发现,原来1841年他驾驶“奥尔良”号帆船,从里士满到新奥尔良的那段航程中,发生了这些不为人知的事情,这是他的航行日志里所没有的。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们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然而,此时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悲剧,令我们十分沮丧。罗伯特生病了,很快我们就得知,他得的是天花。他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到第四天,我们还没抵达新奥尔良,他就病死了。一名水手用罗伯特自己的毯子把尸体裹起来缝好,又捡起一块大石头垫在脚下,然后拖到舱口,用索具吊上去。可怜的罗伯特,就这样被抛进了海湾白色的浪花中。  天花的出现令人胆战心惊。船长命人在舱里撒上石灰,还采取了其他的预防措施。罗伯特的死,还有那可怕的疾病,都令我万分压抑。我望着无边无际的茫茫大海,陷入前所未有的、深深的惆怅中。  罗伯特的尸体被抛入大海后,第二天傍晚,我靠在前甲板附近的舱口发呆,只觉得心灰意冷、前途渺茫。这时,一个名叫约翰 曼宁的水手走过来,和善地问我,为什么情绪如此低迷。他的语气和态度都透出一股真诚,我便回答说,我是个自由人,被人绑架到了这里。他似乎很同情我的遭遇,安慰我一番,并询问详细经过。我也不加隐瞒,全部告诉了他。他拍着胸脯,用水手们惯用的口吻说道,放心吧,我会全力帮助你,“两肋插刀,在所不辞”。于是,我请他帮我找些纸、笔和墨水,好让我给朋友们写封信。他一口答应,但麻烦的是,我在哪里写信不会被人发现呢?如果我利用他守岗换哨的时机,趁其他水手都睡着的时候,偷偷潜入水手舱就好了。我又想到了甲板上的小船。  好心的水手曼宁说,我们很快就要到达密西西比河口的巴利兹,如果要写信,必须尽快,否则就会错失良机。因此我们约定,第二天晚上我就藏到小船里。夜里十二点,他的守望哨结束。我看着他走进水手舱,大约一小时后,我潜了进去。他正趴在一张桌子上打瞌睡,已经有点迷糊了。桌子上放着一盏灯,灯光惨淡,忽闪忽闪的;旁边还放着一支钢笔和一张纸。我写信给仙蒂山的亨利 B 诺瑟普,说我被人绑架,如今身陷“奥尔良”号帆船,正在驶往新奥尔良的途中,但我无法预知自己的最终目的地,只能请他设法营救我。我写好信,曼宁看了一遍,然后封起来注明地址及收信人资料。他向我保证,一定会到新奥尔良的邮局把信寄出去。写完信,我立刻返回小船,躲起来。第二天早上,奴隶们从船舱里钻出来,在甲板上走来走去,我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出来,重新混到了他们中间。  后来我得知,曼宁生于英国,后来到了波士顿。他是一位高尚慷慨的水手,身材高大,体格健美。当时他大约二十四岁,脸上有些麻子,但看上去格外善良坦诚。  在船上,我们过着千篇一律的日子,枯燥乏味,就这样一直熬到了新奥尔良。当我们的船驶进码头,还没有绑牢,我就看见曼宁跳上了岸,一路小跑着向城里赶去。离开前,他曾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是告诉我他此行的目的。没过多久,他便回来了。从我身边经过时,他用胳膊肘碰了碰我,神秘地眨眨眼睛,小声告诉我:“事儿办成了。”  多年以后,我才得知,那封信顺利送到了仙蒂山。诺瑟普先生收到之后立刻前往奥尔巴尼,把信摊到了苏厄德 州长面前。但由于信中没有给出具体的地点,因而无法组织有意义的营救。最后他们决定暂时搁置,等到获得我的确切地址之后再作打算。  到达码头后,我看到了非常感人也非常开心的一幕。就在曼宁离开后不久,两名男子走过来,大声喊着亚瑟的名字。亚瑟听到喊声,看见对方后,欣喜若狂,差一点就从船舷上直接跳下去了。他飞快地跑到他们面前,抓住他们的手,握了好久。原来,这两个人来自诺福克,是专门赶到新奥尔良来救他的。他们告诉他,绑架他的人已经被捕,被关押在诺福克监狱。他们又和船长谈了一会儿,便带着兴高采烈的亚瑟离开了。  码头上人头攒动,但我不认识一个人,也没有一个人注意我。我没有听到任何熟悉的声音,也没有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亚瑟很快就能和他的家人团聚了,还能看到那些害他的人认罪伏法。可我呢?我的家人呢?唉!我还能再见到他们吗?浓浓的忧伤从我的心底涌起,我感到无比绝望,异常沮丧,甚至后悔没有同罗伯特一起葬身海底。  很快,船上登上来一些奴隶贩子和收货人。其中有个男的叫西奥菲勒斯 弗里曼,高个子,瘦脸,浅色皮肤,背有点驼,手里拿着一张纸,他就是伯奇的同党。我、伊莱扎和她的孩子们、哈利、莱西和其他在里士满加入的奴隶,都交给他。他拿着那张纸,高声点名。  “普莱特。”  没有人答应。他又喊了好几声,仍然没人答应。随后他依次喊到莱西、伊莱扎、哈利,把名单上的人全部喊了一遍。每个被点到名字的人就向前跨出一步。  “船长,普莱特跑哪儿去了?”西奥菲勒斯 弗里曼问道。  船长也不知道,因为船上没人叫这个名字。  “这个黑鬼是谁发的货?”他指着我问。  “伯奇。”船长回答。  “你就是普莱特,你完全符合清单上的描述。为什么不上前一步?”他怒气冲冲地质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叫这个名字,但如果他想这样叫,我也不反对。  “该死的,我说你叫什么你就叫什么,”他吼道,“你最好给我牢牢记着……”之后他又说了一堆不干不净的话。这个西奥菲勒斯 弗里曼说起脏话来,跟他的同党伯奇倒是不相上下。在船上时,人们叫我“管家”,而“普莱特”这个名字,我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称呼。这是伯奇给发货人名单时,重新给我取的名字。  我在船上就看到,码头上有一些戴着镣铐干活的囚徒。我们被人驱赶着,路过他们身边,来到了弗里曼的奴隶场。这个奴隶场很像里士满的古丁奴隶场,只不过这里的院子是封闭式的,墙用的也不是砖,而是一些上端被削尖了的厚木板。  这个奴隶场里至少有五十个人,包括我们在内。我们刚把毯子放进里面一个小屋,便集合吃饭了。在这里,我们可以在场院里闲逛,睡觉的地方也可以随便挑,棚子下、阁楼上、庭院里,裹着毯子躺下就能睡。  那天晚上,我几乎一夜未眠,脑子里千头万绪,思绪纷繁。这里距离我的家乡也许有几千英里远了吧?我像牲口一样,被人驱赶着走过大街;我戴着镣铐,任人无情殴打;我被迫与一群奴隶为伍,而我自己也成了一个奴隶。这怎么可能呢?过去几周发生的事都是真的吗?我是不是在做着一个可怕而漫长的梦呢?可惜这一切不是幻觉,我感到十分悲伤。在这无法入眠的深夜,看着身边熟睡的同伴们,我双手合十,向上帝祈祷,求他可怜可怜我们这帮被遗弃的人。万能的主啊,请您听听一个破碎灵魂的祈祷吧,保佑我吧,让我战胜艰难困苦。就这样,我一个晚上都在向上帝祷告,直到晨光唤醒浅睡的人们,引领我们进入新的一天—继续为奴的一天。第六章 伊莱扎的绝望  伊莱扎听到这个消息,再次陷入深深的绝望。此时的她眼窝深陷,憔悴不堪,已经被疾病和悲痛折磨得不成人样。    一大早,新奥尔良奴隶场的场主—西奥菲勒斯 弗里曼先生就跳进院子里来问候他的“牲口们”了。这个奴隶贩子詹姆斯 H 伯奇的同党,这个“宽厚仁慈、虔诚善良”的家伙,正挥舞着鞭子,在年轻奴隶们的耳边抽得噼啪乱响,时不时地还对着那些上了年纪的奴隶踢上一脚。很快,所有的奴隶都起床了,而且绝对的清醒。“勤劳”的西奥菲勒斯 弗里曼先生东奔西跑,上蹿下跳,忙个不停。他要准备好所有的“货”,等着上拍卖场。毋庸置疑,他肯定希望一切能够顺顺当当,财源滚滚。  首先,奴隶们需要彻底地洗个澡,刮刮胡子什么的。随后,每个奴隶领到了一套新衣服,虽然全是些劣质货,但都挺干净。男人们有了帽子、大衣、衬衣、裤子和鞋子;女人们有了印花棉布连衫裙,还有头巾。随后,我们被领到了一个大厅,就在院前那栋房子里。我们要先在这里接受一些培训,才能面见买家。我们站在大厅的两边,男女各一边,按个子高矮排队。个子最高的站在最前面,依次往后排。埃米莉站在女人队伍的最末尾。弗里曼软硬兼施,命令我们要牢记自己的位置,警告我们要表现得精神一点,醒目一点。整整一天,他用尽各种办法,训练我们如何“显得精神”,以及如何快速准确地找到自己的位置。  吃过午饭后,也就是下午,我们继续练习列队,并在他们的要求下跳舞。弗里曼手下有个名叫鲍勃的黑人小男孩儿,负责拉小提琴。我站的地方离他很近,就冒昧地问他,会不会拉《弗吉尼亚里尔舞》。他说不会,得知我会后,他就把小提琴递给我。我起了个调子,拉了一曲。弗里曼似乎很满意,让我继续拉下去,并对鲍勃说我拉得比他好多了—这样的评价显然令我这个搞音乐的小朋友伤心不已。  第二天,顾客盈门,他们嚷嚷着要验一验弗里曼的“新货色”。弗里曼先生的确能说会道,他唾沫四溅地讲了我们的优点和素质,随后又让我们昂首挺胸,快步地来回走动几圈。买家们也会摸摸我们的手、胳膊和身体,把我们拨得原地打转,问我们会干什么,还让我们张开嘴,察看牙齿,跟农贸市场上买牲口一模一样。有时候,他们还会把个别男人或女人带到庭院中的小屋里,脱掉衣服,进行更仔细的检查。如果奴隶的背上有伤疤,就会被视为有造反的倾向和不守规矩的证据,这样他们的销路和价格就会受到影响。  一位老先生看中了我,他说要买个马车夫。我听到他和弗里曼的交谈,得知他就住在城里。于是我很希望他能买下我,我想住在城里逃跑会更容易些,我很方便就能搭上从新奥尔良北上的船只。弗里曼向他要价一千五百块,老先生则坚持认为,如今世事艰难,这个价太高了。但弗里曼说我身体健康,体格强壮,头脑也聪明。他还格外强调了我在音乐上的造诣。但老先生丝毫不让,并鄙夷地反问:“黑鬼能有什么造诣?”最后,他留下一句“改天再来”,扭头便走了,真是遗憾。不过这天弗里曼还是做成了几笔生意。大卫和卡洛琳被一个来自纳奇兹的种植园主一起买走了。离开时他们高兴得张开嘴大笑,如愿没有被拆散。莱西被卖给巴吞鲁日 的一个种植园主,被领走时她的眼里满是愤怒。  这个人还买走了兰德尔。他让兰德尔在地板上又蹦又跳,蹿上跳下,表演各种特技动作,以展示体能和技巧。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伊莱扎一直举着双手,呼天抢地地痛哭。她乞求那个男人不要只买兰德尔,要买就把她和小埃米莉一起买走。她向那人发誓,只要把他们母子三人都买下,她一定会做个全天下最忠诚的奴隶。那个男人说他买不起,伊莱扎顿时陷入悲恸欲绝的境地,无限哀怨地号哭起来。弗里曼怒气冲冲地走过来,手里高举着鞭子,命令她马上闭嘴,否则就让她尝尝鞭子的味道。他不允许出现这种哭哭啼啼的场面,倘若伊莱扎不马上停止哭泣,他就把她拖到院子中央,狠狠抽上一百鞭子。是的,他有的是办法对付不听话的奴隶,不然他就是在砸自己的饭碗。伊莱扎畏缩了,她想擦干泪水,却是徒劳。她太害怕和孩子们分开了,她说,哪怕她只能活上一天,也要和孩子们在一起。弗里曼再怎么皱眉蹙额,恶语相向,都不能让这个痛苦的妈妈平静下来。她不停地哀求,求他们发发慈悲,不要拆散他们母子。她不停地向他们哭诉,她对孩子的爱,不停地重申她的诺言—只要他能买下他们母子三人,她会做一个天底下最忠诚、最听话的奴隶;她愿意为他做牛做马,没日没夜地干活,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可是她无论说什么都没用,那人买不起他们三个。交易已经敲定了,他只能带走兰德尔一个人。最后伊莱扎又跑向儿子,拼命地抱住他,一次次地亲吻他,告诉他不要忘了妈妈。自始至终她都泪如雨下,流得孩子满脸都是。  弗里曼恶毒地诅咒她,骂她是个粗俗刁蛮的泼妇,命令她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并警告她要守规矩,别不成体统。他说,他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要是她再不老实就要给她点颜色看看。  巴吞鲁日的那个种植园主买到了他想要的“货”,心满意足地准备离开了。兰德尔随着他的新主人出门时,扭头望着妈妈安慰道:“别哭,妈妈。我会乖乖听话的,别哭。”这小家伙以后的命运会怎样,只有天知道。当时那种场面真是令人心酸,我强忍住眼泪,不想招来无益的鞭打。  就在那天晚上,从“奥尔良”号上下来的奴隶几乎全都病倒了。我们的头和背部都剧痛无比,小埃米莉也一反常态地哭个不停。天亮时来了一个医生,但他无法确诊我们的病情。他给我检查时,围绕我的症状问了些问题。我跟他说,我怀疑我们得的是天花,并告诉他罗伯特因天花而死的事。他当即表示要请医院的院长过来看看。不一会儿,院长来了,他身材矮小,有着浅色头发,人们称他为凯尔医生。他很快宣布我们得的是天花,整个奴隶场立刻紧张起来。凯尔医生刚离开,我和伊莱扎、埃米莉、哈利就被塞进了一辆出租马车,赶去医院。那是一栋矗立在郊区的白色大理石建筑,我和哈利被安置在楼上的一间病房。之后我的病情持续恶化,连续三天我什么都看不到,就那样直直地躺在病床上,等待命运的安排。有一天,鲍勃来了,他对凯尔医生说,弗里曼派他过来问问我们几个人的病情。医生说:“你告诉他,普莱特病得很重,但只要他能撑到九点钟,就会好起来的。”  我曾经不害怕死亡,身为一名奴隶,前途堪忧,也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我甚至想过一死了之。但当死亡突然临近,求生的本能还是让我恐惧死亡。我一直以为,自己会老死在家中,有亲人们围在床前做临终告别。没想到,现在我却要客死异乡,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孤零零地、凄惨惨地死去。  医院里有很多病人,男女老少都有。如果有人死掉,就会敲响丧钟,殡仪馆的执事们就过来把尸体拉到公共墓地去。那个时候,不管白天黑夜,经常能听见丧钟发出悲伤的哀鸣,宣告着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但最终都没有为我敲响丧钟,我终于闯过了生死难关,重新活了过来。过了两个多星期,我和哈利重新回到了奴隶场,只是那场恶疾在我脸上永远留下了丑陋的印迹,一辈子都没有消除。我回来后的第二天,伊莱扎和埃米莉也被一辆出租马车送了回来。我们又恢复了之前的日子,在拍卖场排起队等待买家的检查和挑选。我心里还盼着那个想买马车夫的老先生能回头再来买我。我相信,只要他买了我,我离重获自由的日子就不远了。后来,一茬又一茬地来了很多买家,但那位老先生始终没有再出现过。  终于有一天,我们正在庭院里休息时,弗里曼出来命令我们到拍卖大厅里去。我们进去以后,发现已经有位先生在那里等着。这位先生会影响我之后的很长一段生活,所以我有必要描述一下他的外貌,以及他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  说实话,他是个相貌英俊的中年男子,个头比较高,但微微有点驼背。他的言行举止非常和善,彬彬有礼,不像别的白人那样惹人生厌,所以格外引人注目。我们都觉得他一定是个心地善良、宅心仁厚的人。他走过来,问了我们很多问题,如我们会干什么,以前做过什么工作,愿不愿意跟他一起生活,等等。他还问我们,如果他买下我们,我们会不会对他忠心耿耿。  经过一番仔细的盘查和讨价还价,他最终愿意出一千块买下我,出九百块买下哈利,再出七百块买下伊莱扎。我的价格比原来降了五百,可能是因为我得过天花,也可能是其他原因,这恐怕只有弗里曼心里才清楚。尽管他摆出一副商人惯用的赔本儿的姿态,但他最终还是接受了这笔买卖。  伊莱扎听到这个消息,再次陷入深深的绝望。此时的她眼窝深陷,憔悴不堪,已经被疾病和悲痛折磨得不成人样。当时的情景太过悲伤,我真希望自己是个冷血无情的人,那就不会因深深的怜悯而哀伤了。在我的记忆中,那些太过悲恸、太撼人心魄的场景,总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曾经见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那种肝肠寸断、伤心欲绝的情景:恋恋不舍的母亲最后一次亲吻死去的孩子的脸庞,呆呆地望着墓穴,听泥土洒落在棺材上发出空洞的杂音,眼看着棺材一点一点地被埋没,最后成了一抔黄土。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伊莱扎和她的孩子分别时那样撕心裂肺、剧烈无比的悲痛,她简直是以命相搏。她像疯了一样,从女人的队伍中冲出来,奔向埃米莉,一把把她抱在怀里。孩子也感觉到即将发生些什么,本能地搂紧了妈妈,把小脑袋紧贴在妈妈胸前。弗里曼厉声呵斥,伊莱扎毫不理会。他上前抓住她的胳膊,粗暴地向后拉,但她挣扎着,把孩子抱得更紧了。弗里曼气急败坏,破口大骂,还挥出了拳头。伊莱扎向后趔趄了几步,险些摔倒。唉,这个可怜的女人苦苦哀求不要把她和孩子分开。为什么不能一起买走呢?她已经失去了一个孩子,为什么不能把这唯一的孩子留在她身边呢?“求求您了,老爷,发发慈悲吧!”她哭喊着,跪在那位先生面前。“求您了,老爷,把埃米莉也买下吧。没有她我什么也干不成,我会死的。”  弗里曼又上来制止,但伊莱扎仍然不管不顾地继续恳求那位先生,她哭诉着自己的不幸,她的儿子兰德尔如何被人从她身边夺走,她再也见不到他了;而如今,上帝呀,这太残忍了,她又要和小埃米莉分开了—那是她的心肝宝贝,她唯一的亲人了;她还那么小,离开了妈妈一定会死掉的。  终于,那位先生显然被伊莱扎诚挚的恳求打动了。他走上前来对弗里曼说,他愿意买下埃米莉,并问需要多少钱。  “多少钱?想买她?”西奥菲勒斯 弗里曼疑惑地反问道,很快他又马上补充说,“她我可不卖。”  那位先生说,他实际上并不需要这么年幼的奴隶—那对他没有什么好处,但既然这位妈妈和女儿如此难舍难分,他也不愿眼睁睁地拆散她们,所以愿意出个公道的价格买下这孩子。但如此高尚的提议弗里曼竟然不屑一顾,他说什么也不卖埃米莉。他说,这孩子将来会给他挣大钱的。她是个美人坯子,过几年等她出落成标致可人的大姑娘,新奥尔良会有成群结队的男人愿意花五千块钱买下她。现在,他是绝对不会卖的。她是个小美人,比画上的还漂亮,是个惹人疼爱的洋娃娃,她和我们这些厚嘴唇、圆脑袋、只适合摘棉花的黑鬼可不一样。  伊莱扎听弗里曼不肯放了埃米莉,一下子发了狂。  “没有她我哪儿也不去!谁也别想把她从我身边夺走!”她歇斯底里地尖叫着,弗里曼再怎么怒吼也不管用。  此时,我和哈利已经到院子里把自己的毯子拿出来,站在前门口等着离开了。我们的买家站在旁边,面带遗憾地注视着伊莱扎。他没想到,买下她会给她带来如此巨大的悲痛。我们等了一会儿,直到弗里曼彻底失去了耐心,他强行把埃米莉从她妈妈怀里拉出去,母女二人拼命挣扎着。  “别丢下我,妈妈,别丢下我!”孩子尖叫着,她的妈妈正被粗暴地推开带走。“别丢下我,回来,妈妈!”她哭喊着,伸出两只细小的胳膊哀求着,但无济于事。我们被领着很快出了门,到大街上我们仍能听到小姑娘无助的哭喊:“回来,妈妈!别丢下我,快回来,妈妈!”随着我们渐行渐远,这个声音也越来越弱,越来越弱,到最后再也听不见了。  从此以后,伊莱扎再也没有见过埃米莉和兰德尔,也没有听说过他们的消息。但在她心里,一直都装着这两个孩子,一刻都不曾忘记他们。不管她是在棉花地里、农舍里,还是在哪里,她都会说起他们,跟他们聊天,好像他们就在身边一样。只有在这样的幻觉中,或在睡梦里,她才能得到一点可怜的安慰。  之前我说过,伊莱扎并不是一般的奴隶。她天资聪颖,懂得很多东西,包括一些专业知识。她曾经得到过很多一般女奴无法享有的机会,她甚至享受过比一般黑人更好的生活。多年以来,她一直梦寐以求地渴望着自由,她的自由,孩子们的自由,这是她人生的全部希望,是照亮她人生之路的灯塔,指引她穿过奴役的荒野。眼看她就要登上“毗斯迦山 顶”,踏上向往已久的“乐土”,然而,意想不到的转折彻底粉碎了她的美梦,她被汹涌而来的失望和绝望压得直不起腰,喘不过气。从她被囚禁的那一刻起,华美的自由之光便日渐暗淡,直至消失。现在她终日以泪洗面,远离所有亲人,面对的只有诡诈的仇敌。第七章 相对安逸的劳作  每每想到他,我都不禁肃然起敬,假如当时我的家人也和我在一起的话,我倒愿意毫无怨言地忍受他那种温和的奴役。    我们跟随着新主人穿过大街,离开了新奥尔良的奴隶场。伊莱扎一路上呜呜咽咽,一步三回头,被弗里曼和他的仆从们拖着向前走。很快我们来到码头,登上停泊在那里的“鲁道夫”号蒸汽船。半小时后,我们的船便沿着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飞快地朝着红河岸边的某个地方驶去。  除了我们三个,船上还有许多奴隶,他们都是从新奥尔良的奴隶市场中买来的。我记得有个叫凯尔索的先生,据说是个非常有名的大种植园主,这船上载着的一群女奴都是他新买的。  我们的新主人名叫威廉 福特,住在路易斯安那州腹地,红河右岸阿沃耶尔县教区一个叫大松树林的地方。他是一位浸礼会牧师,在整个阿沃耶尔县教区,尤其是贝夫河两岸,他的鼎鼎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教区内的人们亲切地称他“可敬的上帝的仆人”。在大多数北方人看来,一个神职人员竟然做出奴役同胞、买卖人口的事情来,这在道德上和宗教上是无法接受的。人们从伯奇和弗里曼之流,以及下文提到的其他一些人身上,很容易就会对奴隶主这个阶层产生憎恶和鄙夷。但我做过威廉 福特的奴隶,有机会了解他的品格和性情,因此我说句公道话,他要比任何一个基督徒都宽容、高尚和公正。但由于受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和蒙蔽,他无法认清奴隶制在本质上的错误。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深信不疑地认为“一个人可以占有另一个人,并将其视为私有财产”。这种观念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他只是自然而然地继承了而已。如果他在另外一种环境中长大,毫无疑问,他会拥有截然不同的道德观。凭良心说,他的确是一个模范的主人,正直无私,光明磊落,能成为他的奴隶也算是一种幸运。如果人人都像他这样,奴隶制的罪恶与苦难至少可以抵消一大半。  我们在“鲁道夫”号蒸汽船上度过了两天三夜,其间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拜伯奇先生所赐,在做奴隶的这些年岁里,我都被人叫作“普莱特”。伊莱扎被卖出时用的名字是“德拉德伊”,由于她在卖给福特先生的过程中表现得格外惹人注目,所以至今在新奥尔良的办事处里还留有她的记录。  我在航行的途中一直思考着自己的处境,心底默默盘算着逃跑的计划。好多次—不仅在当时,包括之后—我都差点向福特先生和盘托出我的真实情况。现在想想,也许那样是可行的。但我当时太害怕失败了,一直没有真正付诸行动。直到后来,他由于经济上的困难把我转卖给了别人,我就更没有机会提出来了。此后,在其他主人手下时,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哪怕稍稍暴露一点点我的真实意图,我都可能立刻陷入更加难以挽回的境地。我的身价太高,没有哪个奴隶主愿意白白承受这样的损失;而且我很清楚,一旦他们知道了我的自由身份,一定会像小偷处理偷来的牲口一样,把我卖到更加偏远的地方,甚至卖到国外去。因此,我只能相信上帝的救赎,想依靠自己的力量逃跑。于是,我决定把这个秘密牢牢藏在心底,绝不向任何人吐露半个字。  终于,我们在一个叫亚历山大的地方下了船,这里距离新奥尔良有一百多英里,是红河南岸的一个小城镇。我们在这里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搭火车,很快就到了拉莫瑞河湾。这里与亚历山大相隔十八英里,地方更小,铁路只修到这里。福特的种植园坐落在德州公路上,拉莫瑞十二英里之外的大松树林。不过,这段距离我们必须走过去,因为已经没有公共交通工具了。福特带着我们一起走路,那天天气极热,我、哈利和伊莱扎的身体还很虚弱,腿脚也因为得过天花变得无力。我们前进的速度很慢,但福特并不生气,他还说不用着急,什么时候想歇了就歇歇,于是我们走走停停。离开拉莫瑞后,我们路过两个种植园,一个属于卡内尔先生,另一个属于弗林特先生,之后我们才到达大松树林,那是一大片广袤无垠的原野,一直延伸到色宾河。  红河谷区地势低洼,沼泽遍地。大松树林相对而言已经算是高地了,其中还有不少狭窄的间隔。这片高地种植了各种各样的树木,有白橡、栗树,但绝大多数是黄松。黄松高大粗壮,树干笔直,最高可达六十英尺。林中栖息着许多野牛,本性大多胆小野蛮。我们靠近时,它们成群结队地惊慌逃窜,发出巨大的鼻息响声。有的野牛身上打着烙印,有的则处于野性未驯的原始状态。这些动物的体形比北方的要小些,最让我奇怪的是,它们头上的角从脑袋两侧笔直地生出,仿佛两根大铁钉。  中午时分,我们来到了一片空地,大概三四英亩,空地上矗立着一栋没有上漆的小木屋,一个谷物饲料槽,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牲口棚。还有一个小厨房,离木屋也就一竹竿的距离。这是马丁先生夏天避暑的地方。贝夫河畔很多拥有大宅的、富有的种植园主,到了炎热的季节都习惯到这样的林子里来住。这里有洁净的水源和惬意的树荫。实际上,这些地方就是种植园主们的避暑胜地,就好像北方城市里有钱人眼中的纽波特和萨拉托加 。  吃饭的时候,我们排队到厨房领饭,吃的是番薯、玉米饼和咸肉,福特老爷和马丁则在小木屋里用餐。这里有几个奴隶是专门伺候马丁的。吃过饭,马丁从屋里走出来,打量着我们,一一向福特询问我们的价钱、干活儿是否熟练等问题,同时还打听了奴隶市场的大概情况。  养足了精神,我们继续沿着德州公路出发了。虽然是公路,但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随后我们在连绵不绝的森林走了五英里,途中没看到一户人家。最后,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们来到了另一片更加开阔的空地,足有十二到十五英亩大。  空地上有栋房子,比马丁先生的木屋大多了。房子有上下两层,前面带个小广场,后面有原木搭起来的厨房、鸡舍、玉米穗仓库和几个黑奴住的小木屋。房子附近还有桃园、橘园和石榴园。空地四周树木环绕,地上绿草如茵,总之这是一个宁静、偏僻、令人愉快的地方—隐藏于荒野之中的一片世外桃源。这里就是我的主人—威廉 福特的宅邸。  我们走近时,看到广场上站着一个穿黄衣服的姑娘,那是露丝。露丝走到门口去传信,很快,女主人便跑了出来,吻了福特先生,并笑着问“那些黑鬼”是不是他买回来的。福特说是,吩咐我们到萨利的小屋里休息休息。我们沿屋角一拐,便看到正在洗衣服的萨利—她的两个孩子正在她身边的草地上翻滚玩耍。看到我们,他们爬起来,歪歪扭扭地走过来,好奇地睁着大眼睛盯了半天,像两只可爱的兔子,而后又好像害怕似的,呼叫着跑回妈妈身边了。  萨利领着我们进了小屋,让我们放下东西,坐下来歇歇,她知道我们一定累坏了。这时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小伙子跑了进来,他叫约翰,是这里的厨师。他的皮肤简直比乌鸦还黑,他跑进来盯着我们看了半天,然后连个招呼也没打,就大笑着转身向厨房跑去,好像我们的到来是个大笑话似的。  我们走了一天的路,觉得有点累。夜幕刚刚降临,我和哈利就裹着毯子在小屋的地板上躺下了。和往常一样,我的思绪又飞回到妻子和孩子们身边。我很清楚现在的处境,阿沃耶尔县如此广阔的森林,我要想逃出去,希望太渺茫了。这样一想,我不免悲观起来,心情十分沉重,但我并没有绝望,一颗心也早已飞回了萨拉托加的家里。  一大早,福特老爷喊露丝的声音把我惊醒了。露丝急忙跑进屋里给孩子们穿衣服,萨利到牧场上挤牛奶,约翰则在厨房里忙着准备早餐。我和哈利到院子里散步,顺便好好看看我们的新“家”。刚吃过早餐,我们看见一个黑人赶着三头牛拉着一车木材来到空地上。他是福特的奴隶,露丝的丈夫,名叫沃尔顿。顺便说一下,露丝是华盛顿人,五年前被带到这里来。她和伊莱扎素未谋面,但她听说过贝里,她们知道相同的街道、相同的人,尽管有些只是道听途说的,总之她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在一起没完没了地聊着她们的旧时光,聊着过去的那些朋友。  当时福特还很富有,除了松树林中的产业,在四英里外的印第安溪上还拥有一个伐木场。此外,他妻子在贝夫河上也拥有大片的种植园和众多的奴隶。  沃尔顿刚从印第安溪上的伐木场拉木材回来。福特让我们和他一块儿回去,并说自己随后就到。临走之前,福特太太把我叫进库房,递给我一个马口铁桶,里面装的是糖蜜,用他们本地人的叫法是黑蔗糖浆,说是送给我和哈利吃的。  伊莱扎依旧每天沉浸在失去孩子们的痛苦中。福特想尽办法安慰她,告诉她说,只有拼命地干活才能忘掉烦恼。他让伊莱扎跟着露丝,帮她料理家务。  我和哈利跟沃尔顿一起坐在货车上,三人很快就混熟了。沃尔顿生下来就是福特老爷的奴隶,只要一提到老爷他就恭恭敬敬,语调温和,就像孩子提到自己的父亲。他问我从哪里来,我说是华盛顿。他从妻子露丝的嘴里听说了太多关于这座城市的事,一路上问了一大堆让我哭笑不得的怪问题。  我们到了印第安溪的伐木场,那里还有两个奴隶:山姆和安东尼。山姆也是华盛顿人,和露丝同一批被带到这里。他曾在乔治城附近的农场里干过活儿。安东尼是个铁匠,来自肯塔基州,他在福特这里做奴隶已经有十年了。山姆知道伯奇,当他听说我是被此人从华盛顿卖出时,立刻加入我的阵营,和我一起声讨伯奇卑鄙的恶行,因为他也是被伯奇转卖的。  福特来到伐木场时,我们正在砍伐原木,并把砍下的木材堆成堆。这个余夏,我们就一直干这个工作。  通常,我们会在空地上度过安息日,那时我们的主人就会把全部的奴隶集合起来,一起阅读并解释《圣经》。他想向我们传递善念和对上帝的信仰,教我们做正直虔诚的人。每次他都会坐在屋门口,男女仆人在他身边围成一圈。他们神情严肃地注视着主人,听他讲述造物主的仁慈和来世的种种美好。这里原本就非常宁静,只有当主人向天祷告时,才会打破这里的孤寂与荒凉。  夏天还没结束,山姆就对宗教产生了信仰。他的女主人送给他一本《圣经》,他总是随身携带,一有空就拿出来认真阅读,只是他不认识多少字,于是我经常读给他听,他为此感激涕零,多次表示感谢。山姆的虔诚经常被前来伐木场的白人看到,然而他们却鄙夷地认为,像福特这样允许奴隶们拥有《圣经》的人,“不配有黑奴”。  福特的善良并没有让他有所损失,实际上,通过多次观察,我发现那些以仁爱之心对待奴隶的主人们,往往能获得更丰厚的回报,因为感恩的奴隶们会加倍勤快地为他们干活儿。这是我的切身经历和真实感受:每天超额完成任务给福特老爷一个惊喜,几乎是我们快乐的源泉。在以后遇到的主人中,如果没有工头皮鞭的督促,我们是绝对不肯付出额外的努力的。  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我渴望听到福特老爷的赞美,才给他提出了一个建议,给他带来了更多的收益。我们在伐木场砍下的木材按要求要送到拉莫瑞去,一直以来这些木材都是靠陆路运输,成本很高。虽然印第安溪流经伐木场最终注入贝夫河,且贝夫河与拉莫瑞河相连,但这条河流有些河道很狭窄,有的地方甚至不足十二英尺宽,经常被上游漂下来的树干堵塞。据我观察,从伐木场到木材目的地的河运距离只比陆运远了几英里,但如果从印第安溪用木筏运木材,将会大大降低木材的运输成本。  伐木场的工头是一个名叫亚当 泰德的小个子白人。他曾在佛罗里达当过兵,到过很远的地方。我告诉他这个建议时,他不屑一顾。但当我告诉福特老爷时,他立刻很爽快地满口答应,并允许我试试看。  我先疏通河道,把堵塞的地方清理干净,然后用十二根横木扎了一个窄窄的木筏。多年前,我在尚普兰运河上积累了经验,所以我不仅技术熟练,且很自信能做好这个工作。我卖力地干活,非常渴望成功,一方面,我希望能让老爷高兴,另一方面,我也想证明给亚当 泰德看,我提出的建议绝不是他所说的“异想天开”。  很快,一切准备就绪。一个人可以控制木筏的三根横木,我负责前三根,然后用杆子撑着顺流而下。我们顺利进入了贝夫河,并最终比原计划提前到达了目的地。  木筏抵达拉莫瑞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福特先生更是对我赞赏有加。周围的人们纷纷表达对我的赞美,人们都说福特的普莱特是“松树林地区最聪明的奴隶”,我简直成了印第安溪上的富尔顿 。但是,我并没有被这突如其来的荣耀冲昏了头脑,也没有因为赢了曾经嘲笑我的泰德而得意忘形。从那天起,我就开始负责往拉莫瑞运木材,直到合同结束。  整个印第安溪在一片壮丽的大森林中穿流而过,岸边居住着一个印第安人部落,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契卡索人或契科皮人的遗民。他们住在简陋的小木屋里,每间木屋只有十或十二平方英尺大小,用松树枝构造,以树皮覆顶。他们主要以猎食鹿、浣熊和负鼠为生,好在这些动物在森林里数不胜数。有时候他们也会带上鹿肉等野味,到沿河的种植园换点玉米和威士忌酒。他们一般穿鹿皮做的短裤,上身穿颜色鲜艳的棉布狩猎衫,从皮带到下巴全都扣得严严实实的。他们的手腕上、耳朵上和鼻子上全都戴着黄铜圈。不过他们的女人穿的衣服则和我们非常相似。他们热爱狗和马,马饲养的最多。他们吃苦耐劳,骑术高超。缰绳、肚带和马鞍全用动物皮做成,而马镫是用某种木头做的。我曾亲眼看见他们骑着马—男女都有—飞快地冲进森林,沿着曲曲折折的小径,一边疾驰一边躲避着树木,绰约的风姿,令文明世界里最令人惊叹的马术表演也黯然失色。他们一会儿奔向四面八方,一会儿又聚拢起来,以同样快的速度昂首向前,整个森林里充满野性的呼号,此起彼伏。他们的村落位于印第安溪上,名为印第安城堡,但他们的活动范围却要一直延伸到色宾河。偶尔会有德克萨斯州的部落前来拜访,到那时候,整个大松树林都狂欢起来。我记得部落的酋长叫卡斯卡拉,二号人物是他的女婿,叫约翰 巴尔提兹。我经常在溪上撑着筏子运木材,所以和这两个首领以及部落里的其他人都很熟。有时完成当日的工作后,我和山姆会去拜访他们。部落里的人对酋长百分之百地服从,卡斯卡拉的话在这里就是法律。这些人虽然野蛮,但心地却不坏,而且他们很喜欢这种狂野的生活方式。他们不喜欢空旷的原野,也不喜欢河岸边开垦出来的空地,他们喜欢隐藏在森林的荫蔽下。他们崇拜万能的大神,爱喝威士忌,生活无忧无虑,逍遥快活。  有一次,一队从德州过来的牧人在他们的村子里露营,我碰巧也在,便有幸参加了他们的舞会。他们生了一大堆篝火,火光冲天,远远都能看到。人们围着篝火席地而坐,熊熊的篝火上烤着一只完整的鹿架。后来男女交替着组成一个圈,用一种印第安小提琴演奏出了一种难以形容的曲调:略带沧桑的、婉转回旋的旋律,音律的变化非常少,整个曲调只有几个音符。第一个音符响起时,人们便围成圈小跑起来,嘴里哼唱着奇怪的调子,让人感觉莫名其妙。第三圈结束,他们会突然停下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和呼号,仿佛要把肺都撕裂。接着人们打乱圈子,男女结成对,面对面先猛地向后跳,再向前跳,同时完成两三个优雅的动作。接着他们再次组成一个圈,继续小跑着跳起来。谁呼喊得最响,跳得最远,发出的声音最大,谁就被认为是舞跳得最好的人。中间,有些人会从跳舞的圈子里退出来,跑到篝火前,割下一片鹿肉来吃。  他们在一棵倒下的树干上挖了一个研钵一样的洞,然后把玉米放在里面用木杵捣碎,做成玉米饼。他们就这样跳一会儿,吃一会儿,交替进行。来自德州的客人们享受到了契卡索儿女们最热情的款待。这就是我所亲眼见到的,阿沃耶尔县松树林地区印第安人舞会的场面。  秋天,我离开了伐木场,回到空地上干活。有一天,太太催福特老爷去买一台织布机,好让萨利织布,给奴隶们做冬天的衣服。老爷不知道应该上哪儿去买,于是我提议说,也许最好的办法是自己做一个,并委婉地表示,自己虽然不才,却很愿意尝试一下。他很高兴地同意了,让我先到临近的种植园主那里去观察织布机的构造,回来再开始动手制造。结果,我真的把织布机做出来了,而且得到了萨利的大力赞扬。她每天除了挤牛奶,还可以轻松完成十四码的织布任务,竟然还有闲暇时间。这台织布机运作良好,后来我便继续做织布机,卖给沿河的其他种植园。  后来,有一个叫约翰 M 提比茨的木匠到福特老爷家来修房子。我只好暂停造织布机的工作,去给他做帮手。我和他在一起待了两个星期,为了修好天花板,每天忙着选木料、刨板子。那时候,阿沃耶尔县教区还很难看到用灰泥刷的房子,大部分都是木板结构。  在品性上,约翰 M 提比茨和福特正好相反。他身材矮小,脾气暴躁,心地也不纯。据我所知,他居无定所,总是从一个种植园跑到另一个,去干木匠活。他游走在社会之外,得不到白人的尊重,甚至也得不到奴隶们的尊重。这个人既愚昧无知,又小肚鸡肠,睚眦必报。他离开教区的时间比我要早得多,现在我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我被安排到跟他在一起的那天,绝对是我开始倒霉的日子。在我和福特老爷一家共同生活的期间,我只看到了奴隶制阳光的一面:他从不会惨无人道地压迫我们,他总是把我们当作他的同伴,在伟大的造物主面前和我们不分彼此;他会手指上苍,说出许多亲切、和蔼又令人高兴的话。每每想到他,我都不禁肃然起敬,假如当时我的家人也和我在一起的话,我倒愿意毫无怨言地忍受他那种温和的奴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很快就将面临一场无情的暴风雨。我注定要像个真正的奴隶一样去经受痛苦的炼狱,我知道,大松树林那种相对舒适安逸的日子就要结束了。第八章 炼狱的开始—第一次交锋  ……他就砸烂我的脑袋,割断我的喉管,把我五马分尸……我知道现在做什么都无济于事了,便横下心来,听天由命吧。    1842年冬季,威廉 福特老爷很不幸地陷入了经济上的困境。事情是这样的,威廉 福特还有一个弟弟叫富兰克林 福特,住在亚历山大靠北一点的红河边。他曾替弟弟做担保,让其借了一笔债,如今弟弟无力还债,作为担保人,他就被牵连其中,不得不面临很重的处罚。与此同时,他还欠着约翰 M 提比茨在印第安溪伐木场干活的一大笔工钱;另外,他在贝夫河种植园中的好几项工程都还没有完工,比如织布机房、磨坊等。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福特决定转卖掉十八名奴隶,我便是其中之一。山姆和哈利等十七人都被红河边的另一个种植园主彼得 康普顿买去了。而我,毋庸置疑,因为会一点木匠活,自然被卖给了提比茨。  后来,我从新奥尔良的公共档案中查知,1841年的6月23日,我以自由人的身份被卖给福特。后来被转卖给提比茨时,我的身价要比主人所欠的债务高得多,所以福特采取动产抵押的方式,用我抵了四百美元。正是这份抵押保住了我的命,到后面您就知道了。  我在空地上和老伙计们告别,随着我的新主人提比茨离开福特的家。我们沿贝夫河来到下游的一个种植园,这里距松树林二十七英里,我们要在这里继续履行合同上未完成的工作。贝夫河与红河之间还有一段距离,这里水流缓慢,河道弯曲,这种毫无生气的河流在这一带十分常见。它发端于亚历山大东南方向不远的一个地方,然后蜿蜿蜒蜒,总长超过五十英里。沿河两岸坐落着许多大型的棉花和甘蔗种植园,向两侧延伸,一直到一望无垠的沼泽的边界。河边有大量鳄鱼出没,对卑贱或无知的奴隶们的孩子非常不安全,因此大人会经常提醒小孩子不要到河边玩耍。沿着这条河拐个弯,在离切尼维尔不远的地方,就是福特太太的种植园—而她的哥哥—大地主彼得 坦纳就住在对岸。  我来到贝夫河口,很高兴地遇到了数月未见的伊莱扎。她仍旧每天沉浸在悲痛之中,难以自拔,根本无法专心做事。福特太太很不喜欢,就把她打发到种植园里干农活了。她比以前更瘦弱、更憔悴了,仍然总是念叨着失去孩子的不幸。她问我是不是已经忘了他们,又不厌其烦地问,还记不记得小埃米莉漂亮的模样,还记不记得兰德尔有多么爱她,最后还自说自话似的追问,他们是否还活着,去了哪里。过度的忧伤已让她彻底崩溃,如今她形销骨立,双颊深陷,让人一看就不禁想到,她离死已经不远了。  查宾先生是福特种植园里的工头,全权负责这里的一切。他来自宾夕法尼亚,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和其他人一样,他也十分瞧不起提比茨,这一点,加上那四百美元的抵押,对我而言也算是一种安慰。  现在,我被迫更加辛苦地劳作,每天起早贪黑,几乎没有空闲的时间。即便如此,提比茨仍旧不满意。他整日唠唠叨叨,对我没有一句好话。我是他忠实的奴隶,白天勤勤恳恳,给他挣大把的工钱,夜里就老老实实到小木屋里睡觉。即便如此,我每天还要忍受他对我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虐待。  我们造好了磨粉机,盖好了厨房及其他设施,便开始一门心思建织布机房。这时,我做了一件让我十分后怕的事,在当时那个州很可能因此被处死:我打了我的主人提比茨。  我们在果园里建了织布机房,这里离查宾的家,或所谓的“大宅”只有几百米远。一天晚上,我一直干到天完全黑下来才停手。按照提比茨的吩咐,第二天一大早我要到查宾那里要一桶钉子钉护墙板。回到小屋时,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于是做了点咸肉和玉米饼当晚餐,和同屋的伊莱扎说了会儿话—我们这个小屋里除了我,还住着伊莱扎、劳森和他的妻子玛丽,以及另外一个叫布里斯托的奴隶—就在地板上躺下了,完全没想到第二天会面临那样的一场劫难。  天还没亮,我就爬了起来,赶到“大宅”前的广场上等待工头查宾的出现。我不敢在他睡觉的时候叫醒他,那是不可原谅的鲁莽行为。等了很久,他终于出来了。我立刻摘下帽子,毕恭毕敬地对他说,我的主人提比茨派我来向他要一桶钉子。他到库房找了一桶出来,告诉我说,如果提比茨想要其他尺寸的钉子,他会尽力去找,这一桶就先带回去用着。然后他就跨上门口已经备好的马,去追那些先向地里出发的奴隶们。我扛上钉桶,回到织布机房,开始钉护墙板。  天大亮时,我已经忙活小半天了,提比茨才过来,那天他看起来比平时更阴郁,更恐怖。他是我的主人,在法律上对我拥有绝对的权利,不管他多么卑鄙,对我多么残暴,那都无可非议。但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我不能强烈地鄙视他。我瞧不起他的人格,更瞧不起他的智力。  他来到织布机房时,我刚巧到桶边去抓些钉子。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今天早上要装檐板的。”他冷冷地说。  “是的,老爷,我正装着呢。”我回答。  “哪儿呢?”  “那边。”我说。  他走到那边去查看我的工作,嘴里念念叨叨,一副鸡蛋里挑骨头的样子。  “我昨天夜里不是吩咐过,让你到查宾那里搬一桶钉子吗?”他又开腔了。  “是的,老爷,我去过了。工头说如果您需要,他可以给您准备其他尺寸的钉子,不过得等他从地里回来。”  提比茨向钉桶走去,低头在桶里看了一会儿,突然飞起一脚把桶给踢翻了,转身气冲冲地向我走来,边走边吼道:“你这该死的东西!我以为你啥都懂呢。”  我立刻回答:“老爷,我一切都照您吩咐的做了,不敢有半分差池。工头说……”我的话被他劈头盖脸的一通臭骂给打断了。最后他跑进房子里,来到广场上,拿了一根工头的鞭子过来。那鞭子有个短短的木托,上面缠着皮革,末端相对粗一些。鞭绳是用生皮条做的,差不多有三英尺长。  刚开始我有些害怕,本能地想要逃开。这个时候其他奴隶都已经到地里去了,除了厨师蕾切尔和查宾的妻子,周围不会有任何人,但此时她们两个连影子都看不到。我知道他要用鞭子抽我,这是我来到阿沃耶尔县之后第一次有人想抽我。我想不通,我一直忠诚老实,没犯过什么错,我该得到的应该是奖励,而不是惩罚。我的恐惧很快变成了愤怒,在他到我面前来之前,我已打定主意,不管是死是活,我都绝对不要挨这顿鞭子。  他握着鞭子的木托,把鞭绳缠在手上,凶神恶煞地向我走来,边走边命令我脱掉衣服。  “提比茨老爷,”我大胆地望着他的脸说,“我不……”我正打算为自己辩解,可是他一心想教训我,根本不给我解释的机会。他一下子跳到我面前,一只手扼住我的喉咙,另一只手高高举起鞭子,眼看就要打下来了。我把心一横,在鞭子落下来之前突然伸手抓住了他的衣领,猛地一拉;然后弯腰抓住他的一只脚踝,另一只手使劲向后一推,他便仰面跌倒在地上。接着,我一只胳膊扳起他的一条腿,紧紧抱在胸前,又一脚踩在他的脖子上,让他无法动弹。现在,我已经完全制住他了。我血脉贲张,浑身仿佛要燃烧起来。狂怒之下,我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鞭子。他拼命挣扎着,诅咒说一定不会让我活到明天,还威胁说要把我的心挖出来。然而这并没有吓住我,我不记得打了他多少下,总之我攥着鞭子的木托,一下接一下地抽,重重地打在他不断扭动的身体上。他痛得像杀猪一样直嚎,大喊着杀人了,最后这毫无人性的浑蛋竟然哀求上帝的可怜。可惜上帝没有听到,他何时听到过呢?我尽情宣泄着心中的冤屈和愤恨,打得鞭子的木托都弯了,直到我的右胳膊累得开始发疼才停下。  我只顾着尽情发泄,忘了考虑后果。停下的那一刻,我环顾四周,看到查宾太太正透过窗户望着我,蕾切尔也站在厨房门口。她们脸上全露出极度震惊与恐慌的表情。提比茨的尖叫声传到了地里,查宾正骑着马往回赶。我又打了他一两下,然后才用足全身的力气一脚把他踢开。他在地上打了个滚儿,很快就从地上爬起来,拍打着头发上的尘土,脸被气得煞白,站在原地怒不可遏地瞪着我。我们对视良久,谁也不说一句话,直到查宾飞奔而至。  “怎么回事?”他喊道。  “提比茨老爷要拿鞭子抽我,因为我用了您给我的钉子。”我回答。  “钉子怎么了?”他转而问提比茨。  提比茨的回答,大意是说那些钉子太大了,他并没有在意查宾的问题,而是一直用那双像蛇一样恶毒的眼睛盯着我,仿佛要扒了我的皮。  “我是这里的工头,”查宾说,“是我让普莱特拿那些钉子的,如果大小不合适,我从地里回来后可以再换。这不是他的错。再说了,我乐意给你什么样的钉子,你就用什么样的钉子。我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提比茨先生。”  提比茨无言以对,恨得咬牙切齿,他挥舞着拳头,发誓说这事儿不算完,他迟早要还回来。说完他扭头便走,查宾在后头跟着进了屋,边走边压低声音说着什么,看上去很郑重的样子。  我站在原地,不知道是应该先行离开,还是硬着头皮留下来承担后果。过了一会儿,提比茨从屋里走出来,给马套上鞍—那是他除我之外唯一的财产—朝切尼维尔的方向奔去。  提比茨走后,查宾也出来了,他显然比较激动。他告诉我,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试图离开种植园。之后他去厨房把蕾切尔叫了出来,和她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又走过来,再次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不要逃跑。他说,我的主人是个无赖,如此气急败坏地跑出去,估计不会有好事,所以我今天可能会遇到点麻烦,但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坚持让我不要逃跑。  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心里压抑着一股难以言表的苦闷。我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大祸,必将面临难以想象的严厉惩罚。我很后悔自己的冲动之举,我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奴隶,我没有权利反抗一个白人恶毒的侮辱和虐待,我刚才做的,是在这个地方被视为“十恶不赦”的事。我该怎么办,如何为自己开脱呢?我想祈祷,想恳求仁慈的上帝保佑我逃过此劫。我内心十分激动,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能低垂着头,双手捧住脸,伤心地哭泣,只有眼泪才能发泄我心中的悲痛。哭了大概一个小时后,我抬起头,再次看见了提比茨,还有两个人和他同行,他们正策马沿河岸走过来。到了院子里,他们跳下马,拿着大粗鞭子靠近我,另一个人则拿着一捆绳子。  “双手并拢。”提比茨命令道,后头还骂了一句极其污秽、不堪入耳的话,我不想重复。  “提比茨老爷,您用不着绑我,我已经做好准备,任凭您发落了。”我很坦然地说。  同来的两个人中,有一人走上前来,威胁说要是我胆敢做出一点点反抗的举动,他就砸烂我的脑袋,割断我的喉管,把我五马分尸,说了很多这样的狠话。我知道现在做什么都无济于事了,便横下心来,听天由命吧。我顺从地把手并拢起来,任凭他们处置。提比茨使出全身的力气,把我的手紧紧地绑了起来,又同样把我的两只脚绑了起来。同时,那两人用一根绳子从我的胳膊肘开始,把我的胳膊和身体缠在一起,捆得结结实实的。现在,我浑身无法动弹。最后,提比茨用剩下的最后一根绳子笨拙地绑了一个套索,套在我的脖子上。  “好了,”提比茨的一个同伴问,“我们要在哪里把这黑鬼吊死呢?”  一人提议就在最近的一棵桃树上。但另一人觉得不妥,说那桃枝不够粗大,会断掉的,他提议到另一棵树上去。最后他们决定听从后者的意见。  我在整个过程中,始终一言不发。工头查宾目睹着这一切,焦急地在广场上踱来踱去。蕾切尔靠在厨房门上哭了起来,而查宾太太仍旧站在窗前。我已经绝望了,我的人生就此结束,我再也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再也看不到我的孩子们的脸庞—那是我心底最温馨、最甜蜜的希望。对我来说,死亡的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人为我哀悼,也没人为我复仇。要不了多久,我的尸体就将在这远离家乡的土地上腐烂,或者我会被扔进河边满是爬虫的死水坑里。想到这些,我不禁泪流满面,但那几个刽子手却无动于衷,他们正兴致勃勃地等着给我行刑,嘴里起劲地说着各种不干不净的下流话。  终于,当他们把我拖向他们选中的那棵树时,刚才不见踪影的查宾又从屋里钻了出来,此时他的双手各拿着一把手枪。我记得,当时他边走边用不可置疑的语气,坚决地说道:  “先生们,我有几句话要说,我劝你们最好听听。从现在起,谁再敢把这个奴隶往前拖一步,我就要他的命。首先,你们不该这样对他。你们用这种方式把他杀掉,简直无耻至极。普莱特是我见过的最忠诚的奴隶。你,提比茨,这件事完全是你的错。你是个无赖,这一点我很清楚,你挨那顿鞭子绝对是活该。其次,我在这个种植园监工已经有七年了,威廉 福特老爷不在的时候,我就是这里的头儿。我的职责是保护他的财产,而我又恰好是个恪尽职守的人。在这儿,你无职无权,你是个一文不值的小人物。福特先生用普莱特抵押了四百美元,要是你把他吊死了,就会让福特先生蒙受损失。除非你把那份抵押合同撤销了,否则你没权利要他的命。再说了,就算没有那份合同,你也没权要他的命。别忘了,我们不仅有对付黑奴的法律,也有对付白人的法律。说句公道话,你比杀人犯好不到哪儿去。”  “至于你们,”他又对提比茨的两个同伴说,这两人一个叫库克,一个叫拉姆齐,是附近种植园里的工头,“还是快滚吧!要是你们还想活命,就听我一句劝,赶紧滚蛋!”  库克和拉姆齐二话没说,转身跳上马就跑了。提比茨显然被查宾说一不二的口气给吓到了,他那怂包的本色彻底暴露无疑,只见他连滚带爬地冲到自己的马跟前,爬上去,一溜烟地追他的同伴们去了。  我浑身上下都被绑得结结实实,脖子上套着绳索,愣在原地。那三人跑远后,查宾喊来蕾切尔,让她到地里叫劳森,让他火速赶回来,一刻不得耽搁,同时还嘱咐蕾切尔要劳森把那匹棕骡也带回来,那骡子跑起来速度极快,在种植园中被当作宝贝一样看待。没过多久,劳森便出现在我们面前。  “劳森,”查宾开门见山地吩咐道,“你必须马上到松树林去,请福特老爷立刻到这里来一趟,告诉他别耽搁,有人要加害普莱特。现在就快去吧,孩子。骑上那头骡子,就算把它累死,中午之前也要赶到!”  查宾返身回屋去写路条。出来时,劳森已经骑上骡子站在门口等着。接过条子,劳森熟练地挥起鞭子,那畜生便箭一般地冲出了院子,沿着河岸疾驰而去,转眼间,劳森就已经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了。第九章 身与心的双重煎熬  我感觉,太阳移动的速度从来没有这么慢过,它的阳光也从来没有这么炽烈过。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脑袋已经被晒蔫儿了,成了一团糨糊。    日上中天,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热得让人受不了。我站在地上,脚被烫得要起泡了。我没有穿外套,也没有戴帽子,光着脑袋站在太阳底下。豆大的汗珠从我脸上滚下来,身上的衣服很快便湿透了。篱笆那边,离我近在咫尺的桃树在草地上投下美丽的影子。而我,就如同站在一个大火炉里。如果有人能在那桃树阴影下面放一张凳子,再把我搬过去坐一会儿,我就愿意给他白干一整年的活。但我被绑着,脖子里套着绳子,仍旧站在提比茨和他的同伙儿把我丢下的地方,一寸也没有挪动过。不是我不想动,实在是我动不了,他们把我绑得太结实了。如果能在织布机房的墙上靠一靠也好啊,可是这不到二十英尺的距离,对我来说太遥远了。我想躺下来,但我知道只要躺下去,就再也别想爬起来。况且地面被烤得滚烫,躺下去只会让我更不好受。哪怕我能移动一点点的位置,也将是难以形容的安慰。但与我周身的疼痛相比,这毒辣的南方烈日带来的痛苦倒也不算什么了。我的手腕、脚踝、胳膊,还有腿,都开始肿起来,紧缚的绳子深陷进了皮肉。  查宾一直弯着腰踱来踱去,但从没有靠近过我。他看上去特别不安,不时地看看我,又抬头望望远处的路,好像在等着谁的到来。他没有像平常那样到地里去,显然,他认为提比茨也许会带着更多的帮手和武器卷土重来,找他算账;但我也看得出来,他已经下定决心,不管出现什么样的危险,他都会尽力保全我的性命。可他为什么不把我放开呢?为什么要把我留在太阳底下忍受这不必要的煎熬呢?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但我肯定,他这么做绝不是因为无情。也许他想让福特老爷亲眼看看我脖子里的绳索,看看他们是以怎样残忍的方式把我捆绑起来的。也许他这样干涉别人对私有财产的处置,已经违反了当地的法律,并可能招致想象不到的惩罚。至于提比茨后来为什么没有再现身,我至今也没有猜透。他应该知道,只要他不坚持把我吊死,查宾是不会伤害他的。后来劳森告诉我,他在经过约翰 戴维 切尼的种植园时看到了那三个人,他策马疾驰而过时,他们还曾注视了很久。我想,他们大概以为劳森是查宾派出去联络其他种植园主,让他们过去帮忙的,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们自然不会再过来自讨苦吃了。  提比茨这个无赖没有再回来找我的麻烦,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现在都已经不重要了。总之,我仍旧顶着烈日站在原地痛苦呻吟。那天天没亮我就起床,到这时还滴水未进,又饥又渴,加上长时间的暴晒,已经快要昏倒了。只有一次,正值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蕾切尔未经查宾的同意,畏畏缩缩地端了一杯水递到我的嘴边喂我喝。这谦卑的仆人永远不会知道,即使听到了她也一定不会理解,因为这一杯水,我向上帝替她祈求了多少祝福。她当时对我说“哦,普莱特,你真可怜”,之后便急匆匆地回到厨房继续干她的活儿了。  我感觉,太阳移动的速度从来没有这么慢过,它的阳光也从来没有这么炽烈过。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脑袋已经被晒蔫儿了,成了一团糨糊,有时也会闪过很多纷乱的念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总之,在这漫长的一天中,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也是我此刻最深的感受,即南方的奴隶,吃主人的,穿主人的,挨主人的鞭子,凡此种种,但只要能受到主人的庇护,就比北方自由的黑人更幸福些。这是我以前从来不敢想的。虽然我相信,在北方各州一定会有许多仁慈善良的先生,认为我这种想法实在荒谬,而且他们肯定会举出各种例子证明我的错误。唉,他们哪里喝过奴隶制的苦水!  日落时分,福特老爷冲进了院子,他身下的马儿已经累得口吐白沫,我的心又快活地跳动起来。查宾跑到门口去迎接福特老爷,两人简短交谈了几句,老爷便径直向我走来。  “可怜的普莱特,看你都被折磨成什么样子了。”他只说出这一句话。  “感谢上帝!”我说,“感谢上帝,福特老爷,您终于来了。”  他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愤慨地割断了我手腕上、胳膊上和脚踝上的绳子,又把我脖子里的套索取下来。我尝试着走动,却像醉汉一样蹒跚不稳,一个趔趄歪倒在地上。  福特没有拉我,他立刻向屋里走去。当他走到广场上时,提比茨和他的两个同伙骑马走了过来。接下来,是长时间的交谈。我能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是福特老爷和提比茨的,一个温和,一个愤怒,但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最后,三人再度愤愤地离开了,显然,谈话的结果并没有令他们满意。  我努力举起拳头,好让福特老爷看看我干活儿的决心,可惜我的手上一点力气也没有,手刚举起来就掉了下去。天黑时,我挣扎着爬进小屋,在地上躺下。我浑身浮肿,痛不欲生,哪怕轻微的移动也能使我疼得昏过去。不久,其他奴隶们从地里回来了。蕾切尔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们。伊莱扎和玛丽为我烤了一块熏肉,但我一点胃口也没有。然后他们烧了些玉米粉,给我煮了点咖啡。这是我唯一能吃得下的东西了。伊莱扎安慰我,热心地照顾我。没过多久,小屋里便挤满了奴隶,他们围在我身边,关切地询问我当天发生的事情。这时蕾切尔走了进来,又把白天的情形简短地重复了一下,说到我把提比茨踢得在地上打滚儿,讲得格外绘声绘色,引得大家一阵偷笑。然后她又说到查宾如何拿着两把手枪把我救下,福特老爷如何用刀子割断我身上的绳子,还说他当时好像气疯了一样。  这时劳森也回来了。他把自己前往松树林的经过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通—那头棕骡如何像闪电一样驮着他一路狂奔,路上的人如何拿惊讶的目光看他;福特老爷如何火急火燎地往这里赶;以及福特老爷如何说我是个好奴隶,他们不该杀我,等等。总而言之,他毫不掩饰自己的骄傲之情,当时他是多么风光啊,一路上他引起了多大的轰动啊,而他骑着那头棕骡飞奔的样子,多像了不起的约翰 吉尔平 啊。  这些善良的人向我表示真挚的同情,他们说提比茨是个严酷残忍的家伙,并希望福特老爷能重新把我买回去。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一个个兴奋地反复谈论白天的事,打发时间。突然,查宾出现在小屋门口。  “普莱特,”他叫道,“今晚你到大宅的地上睡觉,带上你的毯子。”  我尽可能快地爬起身,收起毯子跟着他去了。一路上,他让我不要担心提比茨夜里会来报复,那家伙不是傻子,他要是想杀我,一定会挑没有目击者在场的情况。倘若我睡在小屋里,即使有一百个奴隶看到他在我胸口来了一刀也没用,因为按照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黑奴是没有资格指证白人的。于是,我在大宅的地板上躺下了—十二年中,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睡在这么奢华的地方。临近午夜,狗突然叫了起来。查宾起身到窗前查看,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最后狗终于安静下来,查宾返回自己房间时对我说:  “普莱特,我敢肯定,那个无赖就躲在外面的某个地方,要是狗再叫,而我又睡得太沉,你就叫醒我。”  我答应了。一个多小时后,狗又开始闹起来,它跑向大门,又跑回来,狂吠不止。  我还没来得及叫,查宾已经从床上一跃而起。这一次他走了出去,到了广场上,在那里站了很久,但仍旧什么也没发现,后来狗乖乖回到窝里去了,后半夜安宁多了,我们没有再受到任何打扰。我浑身疼得要命,又担心会发生危险,所以一整夜几乎没有合眼。那天夜里,提比茨到底有没有回种植园伺机对我下手,已经成了一个谜,也许只有他本人知道了。但我一直认为,他一定去了。以他的性格,暗杀这种事他一定干得出来的—在勇者面前,他是个懦夫;而在无助者面前,他绝对是一个屠夫。这一点我在后来愈加肯定。  尽管一夜未眠,身上还疼痛不止,我心力交瘁,疲惫不堪,但天一亮我还是照常起床了。我在小屋里吃了玛丽和伊莱扎为我做的早餐,便向织布机房走去,准备开始新一天的工作。查宾有个习惯,起床第一件事便是骑马到地里巡视一圈,可以说这也是大部分工头的习惯,此时奴隶们早已给他备好马匹。但这天早上却不同于往日,他没有到地里去,而是来到了织布机房,问我有没有发现提比茨的踪迹。我说没有,他便颇为担忧地说,这不大对劲,提比茨是个睚眦必报的家伙,他必须特别留意,免得哪天不小心遭了暗算。  就在他说话的当儿,提比茨骑着马来到了织布机房,他一拉缰绳,进了屋里。福特老爷和查宾在附近时,我并不怕他,但我也知道,他们不可能永远在我身边。  唉,那时,压在我身上的奴役的枷锁是多么沉重啊!我日复一日地辛苦劳作,忍受着虐待、侮辱和嘲弄,每晚睡在硬邦邦的地板上,吃着最粗糙的食物,更可怕的是,我的主人恰恰又是个残忍的卑鄙小人,为此我整天生活在恐惧之中。为什么在我还年轻的时候,在我还没有孩子的时候,上帝没有让我死掉呢?那样我就不会有这样多的烦恼、忧愁和痛苦了。我渴望自由,但却无法挣脱奴隶的锁链。我无限憧憬地望着北方,在我和自由之间,是难以逾越的几千英里的距离。  提比茨来到织布机房,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一言不发地又出去了。上午,他大部分时间都坐在广场上看报纸,和福特先生交谈。午饭后,福特老爷启程回松树林了,我看着他离开种植园的身影,心里空落落的,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这天提比茨又去找了我一次,但他只是给我安排了一些任务,之后便又离开了。  谢天谢地,织布机房完工前的那个星期一直都相安无事。这天,提比茨告诉我,他把我租给了彼得 坦纳,让我跟着一个名叫迈尔斯的木匠干活。听到这个消息,我满心欢喜,因为任何地方都比待在提比茨身边强。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彼得 坦纳,他是福特太太的哥哥,住在河对岸。而且他是贝夫河沿岸最大的种植园主之一,拥有众多的奴隶。  我欢天喜地地去了坦纳的种植园。他已经听说了我最近遇到的麻烦,事实上,我鞭打提比茨的壮举早已传遍了周围的各个种植园。再加上我之前用木筏运木材的事情,使我声名远播,成了一个小小的名人。我经常听到人们说,普莱特 福特,现在又成了普莱特 提比茨,因为奴隶要随主人的姓—是个“了不起的黑奴”。在小小的贝夫河地区,我注定是个不安分的人,这一点很快就得到了证实。  彼得 坦纳试图在我面前树立威严,但我能察觉到,这老伙计身上绝对不乏幽默的细胞。  我刚到,他就这样说道:“你就是那个黑鬼,你就是那个鞭打自己主人的黑鬼,对不对?你就是那个把木匠提比茨收拾得哭爹喊娘的黑鬼,对不对?我倒想看看你怎么收拾我咧,嗯,我绝对得让你收拾一回。你可不是小人物,你很出名你知道吗?我真想抽你几鞭子,好好治治你的臭脾气。来扳我的腿啊,小子,在我这儿可不准耍花招,要记住了。现在去干活儿吧,你这捣蛋的家伙。”彼得 坦纳说完,很为自己的机智和讽刺扬扬得意,嘴角浮现出一丝滑稽的笑容。  听完这一通招呼,我便被迈尔斯接管了。我在他手底下干了一个月,相处得颇为融洽,彼此都很满意。  和威廉 福特一样,他的内兄坦纳先生也有在安息日为奴隶们读《圣经》的习惯,不过两人的风格却截然不同。坦纳在解释和评论《新约》方面颇有心得。我到他的种植园后的第一个星期天,他把奴隶们叫到一起,开始读《路加福音》的第十二章。读到第四十七节时,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念道:“仆人懂得主人的意思,”然后顿了顿,更加明显地盯着我,慢吞吞地继续念道,“却不准备,又不顺从他的意思行事,那仆人必多受责打。”  “听到了吗?”坦纳加重语气说,“必多受责打。”他一字一字地重复道,然后摘掉眼镜,准备发表一番评论。  “作为奴隶,如果不懂得主人的意思,又不顺从主人的意思行事,那这个奴隶就‘必多受责打’,明白吗?这里的‘多’是非常多的意思,四十、一百,甚至一百五十鞭子。这才叫‘多受责打’!”随后,坦纳又就这一主题讲了很长一段时间,定要给他的黑奴们以振聋发聩的启迪。  最后,在即将结束的时候,他叫起三个奴隶:华纳、威尔和梅杰,然后冲我喊道:  “过来,普莱特,你曾经修理过提比茨,现在我想看看,在我做礼拜回来之前,你能不能把他们三个也修理了。”  随后,他命令他们三个到鞭枷上去。在红河地区的种植园里,鞭枷是一种极为常见的工具。它由两块横着立起来的厚木板组成,一个在上面,一个在下面。下面木板的两端绑在两根很短的柱子上,而柱子则插在地上起固定作用。在这块木板的上沿,间隔一定的距离便挖出一个半圆。另一块木板的一端用铁链固定在其中一根柱子上,这样就可以像铡刀一样上下开合。在上面木板的下沿与下面木板对应的位置,也挖出几个半圆,这样,当两块木板拼在一起时,中间便有几个完整的圆了。这些圆的大小可以容纳一个人的脚踝,但又不至于让脚抽出。上面那块木板可以开合的一端,需要用锁固定在柱子上。使用时,奴隶坐在地上,将鞭枷上面那块木板抬起,奴隶把脚踝的位置放进半圆中,然后将上面的木板放下并锁上,这样奴隶的双脚就被锁在鞭枷上不能动弹了。有时候,如果不想锁脚,也可以锁脖子。锁好之后,便可以对奴隶施以鞭刑了。  坦纳说,华纳、威尔和梅杰三人偷吃了地里的甜瓜,破坏了安息日的戒律,他不允许出现这种堕落的行为,所以要把他们送上鞭枷,施以惩戒。坦纳把钥匙交给我,然后便和迈尔斯、坦纳太太以及他的孩子们钻进了一辆马车,出发前往切尼维尔的教堂去了。他们走后,华纳三人就开始求我把他们放出来。看到他们坐在地上,我很难过,让我想起了自己在烈日下暴晒的痛苦。我让他们保证,必须随时按我的要求回到鞭枷上,才答应放他们出来。他们三个感激涕零,千恩万谢,而且为了报答我,带我去了甜瓜地一饱口福。在坦纳返回前不久,我又将他们锁上鞭枷。马车走到跟前,坦纳看着他们三个,轻声笑着说:“啊哈!今天你们总算老实了。现在知道错了吧?你们这几个黑鬼,竟然在主的安息日偷吃甜瓜,我就让你们好好吃点苦头。”  彼得 坦纳是教堂里的执事,他很为自己严厉的宗教仪式感到自豪。  现在我的故事已经来到了一个转折点,那些轻松的、光明的描述已经够多的了,我该说一说我和提比茨老爷的第二次交锋,以及我穿过佩克德里沼泽逃亡的经历了。第十章 沼泽逃亡—第二次交锋  当时的感觉,就好像我的脖子里缠着一条毒蛇,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伺机而动,只要我稍有松懈,它就会立刻缠上我的身体,越缠越紧,直到把我活活勒死。    不记得具体是几月的月底,我在坦纳种植园的活已经基本结束,于是坦纳又把我送回到提比茨那里,此时我的主人正在做轧棉机。这个地方远离“大宅”,相对偏僻。我又开始跟着提比茨干活,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经常想着查宾对我说过的话:要提防提比茨。所以,我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往往是一只眼睛顾着工作,另一只眼睛却留意着我的主人。我事事小心谨慎,干活更加勤勤恳恳,绝不给他留下任何攻击我的借口。如果可以,我宁可忍受他无端的虐待和辱骂,以避免身体上的伤害,心里想着只要我忍气吞声,也许就能缓和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紧张关系,直到有一天我能逃出他的魔爪。  我回来后的第三天,查宾一大早就离开种植园前往切尼维尔,要到晚上才能回来。这天早上,提比茨那爱发脾气的臭毛病又犯了,而且比往常来得更猛烈。这样,我跟他在一起干活,更是如履薄冰。  大概上午九点钟,我正用刨子刨一个板面,提比茨站在工作台前,把刚刚刻好螺纹的一个手柄安在凿口里。  “你刨得不够平。”他突然开口说道。  “它和线正好持平啊。”我回答。  “你是个该死的骗子。”他的情绪一下子激动起来,冲我吼道。  “好吧,老爷,”我和气地说,“既然您这么说,我就再刨一刨吧。”说着便开始动手刨起来,可是我的刨子还没有推出去,他又大叫着说,我这次刨得太深了,板子那么薄,我这样等于把整个板子给毁了,接着便劈头盖脸地骂起来。我已经努力按照他的要求做了,但遇到这样一个不讲理的人,显然我怎么做都不会让他满意。我沉默不语,心里隐隐有些害怕,我提着刨子站在板子前,不知道该干什么,可又不敢停下来。他怒火中烧,那些最尖刻、最狠毒、最可怕的诅咒全落到我身上。唉,也只有提比茨,才能说得出如此恶毒的话来。他大骂着,说要砍掉我的脑袋,顺手就从工作台上抄起一把短柄斧,高高举起,向我冲了过来。  这是生死存亡的时刻,短柄斧锋利的斧刃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也许下一刻它就会钻进我脑袋里。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已经想好了各种可能性。人面对危险时,思维的敏捷程度真是惊人啊。如果我站着不动,那就必死无疑;如果我转身逃跑,提比茨十有八九会投出斧头,我后背难免要挨上致命的一击。我别无选择,想活命只有一个办法:抗争。我迎着提比茨奋力跳过去,在斧头开始下落的当儿,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则攥紧了他的咽喉。我们怒目而视,僵持着。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杀气。当时的感觉,就好像我的脖子里缠着一条毒蛇,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伺机而动,只要我稍有松懈,它就会立刻缠上我的身体,越缠越紧,直到把我活活勒死。我想大声呼救,可是查宾出去了,其他奴隶们都在地里,附近应该没有第三个人。  应该说,到今天为止,仁慈的神对我还算眷顾,没有使我沦为暴力的牺牲品。就在我和提比茨僵持不下的时刻,我急中生智,用尽全力在他的一个膝盖上猛踢了一脚,他疼得大叫,我趁机松开他的喉咙,一把夺过斧头,扔到他够不着的地方。  提比茨勃然大怒,像野兽一样失去了控制,他从地上捡起一根白栎木棍向我扑来。那棍子差不多有五英尺长,粗得一只手根本抓不住。我再一次迎上去,抓住了他的手腕。论体格,我比他强壮许多,所以一下子就把他摔倒在地上。我趁机夺过棍子,举起来扔得远远的。  他又爬起来,冲到工作台前拿大斧。所幸大斧被一块厚木板压着,他一时抽不出来,我从后面扑到他跟前,使劲把他按在木板上,这样大斧更抽不动了。他的手死死攥住斧柄,我怎么掰也掰不开。就这样,我们又僵持了几分钟。  在我不幸的人生中,我曾经很多次思考过死亡。大多数时候,我把死亡看作尘世痛苦的解脱,把坟墓看作我疲惫不堪的躯壳休息的地方。然而这些沉思的结果,在我真正遇到危险的时候却又一下子踪影全无。面对死神,没有人可以从容淡定。生命对任何活着的生物都是可贵的,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呢。因此,尽管我受人奴役,生不如死,但我不愿轻易放弃生命。俗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  我掰不开他的手,只能再次掐住他的脖子,这一次,我像钳子一样紧紧掐着,很快他就撑不住了。他的身体开始虚脱,之前煞白的脸因为窒息而憋得发黑发紫。那双毒蛇一般吐着毒液的眼睛,此时充满了恐惧,已经双双翻起了白眼。  我的心底潜藏着一个恶魔,它一再鼓动我趁机杀了这个小人,只要我的手一直攥着他那可恶的咽喉,用不了多久,他的小命就完了。但我不敢杀了他,也不敢让他活着。如果我杀了他,必然要偿命;如果让他活着,我的命终究会成为他复仇的牺牲品。一个声音在我耳边低语,逃吧。即使只能在沼泽里漫游,或满世界流浪,也好过我现在所过的日子。  我很快下定决心,一个字:逃。我把提比茨从工作台上一下子甩到地上,然后一跃跳过篱笆,飞速穿过种植园,经过那些正在棉花地里干活的奴隶,一路逃窜而去。大概跑了四分之一英里,我来到了一片树林边,猛然发现我的速度还挺快。我爬上一个高高的栅栏,从那里可以看到轧棉机,看到大宅以及它们之间广阔的地方。这真是个视野开阔的显眼位置,整个种植园尽收眼底。我看见提比茨穿过田地向大宅跑去,进了屋,然后又跑出来,手里提着马鞍,很快便翻身上马,疾驰而去。  我成了孤家寡人,一个人凄惨无比,虽然境况悲惨,前景黯淡,但是谢天谢地,我还活着。我的结局会怎样?有谁会帮我?我应该往哪里逃?上帝啊!您给了我生命,又教我热爱生命,让我拥有和其他人一样的情感,请您不要就此抛弃我吧!救救我这个可怜的奴隶吧,别让我死!没有您的保护,我会迷路的,那将是彻底的迷失!我在内心的最深处默默祈祷着。但是我没有听到任何回音—并没有一个亲切低沉的声音从天上传来,对我的灵魂低语:“有我在,不要怕。”看来,我已经被上帝抛弃了,必将受人鄙视,遭人憎恶。  大概过了四五十分钟,我看见几名奴隶大喊着,打着手势示意我快跑。我抬眼向河边望去,只见提比茨带着另外两个人正骑马快速奔来,后面还跟着一群狗,远看有十来只的样子。虽然离得很远,但我还是认出来它们是相邻种植园里的狗。在贝夫河两岸,狗的主要用途是追捕奴隶,以性格暴烈出名,比北方人养的狗更勇猛、更野蛮、更嗜血。这些狗在主人的指使下,会攻击奴隶,而且会像普通猎狗紧追一只四脚动物一样,咬紧你不放。沼泽地里经常能听到它们响亮的吠叫,从它们的叫声便可以判断逃跑者大致藏身何处。纽约州的猎手打猎时,也会先让猎狗巡山,从吠声判断狐狸的巢穴。在贝夫河沿岸,我从来没有听说有哪个奴隶活着逃出去的。其中一个原因是,白人不许黑奴学游泳,所以即使那些最不起眼的小溪流,他们都无法逾越。而在这里,不管往哪个方向逃,要不了多久总会被河流拦住去路,于是不可避免地面对两难的抉择,要么淹死,要么被猎狗追上。幸运的是,我小时候在家乡附近的河里学过游泳,因此谙熟水性,是个游泳高手。  我站在栅栏上观望,看见那些猎狗已经跑到轧棉机那里。从它们激烈的吠叫中,我知道,它们已经发现了我的踪迹。我从栅栏上跳下来,一路向沼泽地狂奔而去。恐惧激发了我的潜能,我将奔跑的能力发挥到了极致。每隔一会儿,我就能听到几声狗叫,而且那声音越来越近。每一秒钟我都感觉,它们马上要跃上我的后背,将长长的尖牙扎进我的肉里。那么多只狗,一定会把我撕成碎片的。我上气不接下气,断断续续地向上帝祈祷,求他拯救我,给我力量,让我快点到达一条又宽又深的河边,那样我就能潜到水里去,摆脱它们的追踪。很快,我的面前出现了一片蒲葵。我从中间穿过时,叶子发出巨大的沙沙声,但这声音并不能掩盖狗的叫声。  我大致判断,我一直在向南跑,终于地上出现了水,足以淹没鞋子。此时猎狗们距离我也许不到五杆子远,我能听到它们穿行于蒲葵中间的瑟瑟声,此起彼伏的狗叫让整个沼泽地都变得闹哄哄的。出现水后,我的希望又多了一点点。如果水再深一些就好了,那样它们就嗅不到我的气味,只要它们乱了阵脚,我就有机会脱身了。谢天谢地,越往前跑水越深了,现在已经没过脚踝,很快又没过膝盖,转眼便到腰际,不过马上又出现了一些较浅的地方。从我下水之后,狗追踪我的速度便慢了下来。显然,它们有点蒙了。现在,它们野蛮的吠叫声越来越远,我心里暗暗高兴,我已经甩掉它们了。终于,我停下来仔细倾听,发现那长长的号叫再度在空气中飘扬,这意味着我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虽然水干扰了我的气味,但从我经过的一个个泥塘,它们仍能发现些蛛丝马迹。不过让我极为高兴的是,我终于来到了一条大河边,于是我一头扎进河里,穿过缓慢的河流向对岸游去。这下,那些猎狗总算没辙了—那些能让猎狗追踪到我的神秘气味,全都随着河水往下游而去了。  河岸这边的沼泽地里水要深些,我无法奔跑,只能蹚着水慢慢往前走。这时我总算明白,那里为什么叫佩克德里大沼泽了。因为那里郁郁葱葱,到处是树,仿佛无边无际—有西卡摩槭树、橡胶树、三叶杨和柏树。现在我才知道,那片沼泽一直延伸到卡尔克苏河。那里三四十英里之内除了野兽,绝无人烟,熊、野猫、老虎和各种滑溜溜的爬行动物遍布其中。实际上,在我还没有到达河边之前,从我开始蹚水,到出现在沼泽地里,这一路上我就一直处在爬行动物的包围之中。我见到的水栖蝮蛇多达几百条。每一棵树,每一个泥塘,每一根倒下的树干,任何我不得不踩过去或爬过去的东西上,都有可能看到它们的身影。我靠近的时候,它们会主动爬开。但有时候走得急了,我几乎会踩在它们身上。它们全是毒蛇,比响尾蛇还要致命。另外,我已经损失了一只鞋子,它的鞋底完全烂掉,只剩下鞋面在我脚踝上荡来荡去。  我还看到了许多鳄鱼,大小都有,它们趴在水中或浮木上。通常情况下,它们会被我赶路的声音惊吓到,然后游到更深的地方去。有时候我会冒失地撞上它们。遇到这种情况,我就马上往回跑一小段弯路,以此避开它们。它们也可能会直追一小段距离,但它们不会拐弯。所以,绕着弯子逃跑并不难摆脱它们。  大概下午两点钟,我听到了最后几声狗叫。它们很可能没有过河。我浑身湿透了,疲惫不堪,但想到已经基本脱离险境,不由松了一口气。我继续往前走,因为害怕毒蛇和鳄鱼,我比前一段更加小心翼翼。现在,在进入一个水塘之前,我会先用木棍击打水面,如果水里有动静,我就绕着走,如果没动静,我就冒险涉水通过。  终于,太阳落山了,夜幕渐渐笼罩了整片大沼泽。我战战兢兢,蹒跚而行,每一秒都担心会被蝮蛇咬伤,或被暗地里蹿出来的鳄鱼撕碎。现在我对它们的恐惧,已经超过对猎狗的恐惧。不久,月亮升上来了。柔和的月光透过茂密的树枝洒下来,那枝头上挂满了连成长串的藓类。我继续向前,直到过了午夜。我一直期待着,能够赶快进入不那么荒凉和危险的地带,但是水越来越深,越来越不好走。我觉得已经不可能再往前走下去了,况且我也无法确定前面是否有人家,如果有,会是什么样的人家呢?我没有路条,任何白人都有权抓住我,并把我投进监狱,除非我的主人前来出示证明,交点钱,才能再把我领走。我就相当于一头走失的牲口,如果我不幸遇到的是个“一贯守法”的路易斯安那好公民,他会毫不犹豫地抓住我,并认为那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说真的,我也说不清到底什么才最危险—狗、鳄鱼,还是人?  因此,午夜过后,我停了下来。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当时的情景有多凄惨。沼泽地里无数只野鸭叫成一片,声音也许能传到几英里远。自开天辟地以来,也许人类的足迹,还从来没有到过这片沼泽如此深的地方。现在这里热闹非凡,和白天没什么两样。当然,安静也不一定是好事,太安静了人也会受不了。我的侵入惊扰了野鸭的休息,这里恐怕有成千上万只野鸭,它们粗着嗓子喋喋不休地叫个没完,其中还有拍打翅膀的声音,沉闷的入水的声音,这些声音在我周围结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使困在中央的我莫名惊恐。现在这里无比喧闹和混乱,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似乎全都集中在一起了,并不是只在人类居住的地方,或者拥挤的城市里才有生命的景象和声音。即使是在地球上最荒凉的地方,也不乏生命存在,就好像这可怕的沼泽深处一样。上帝是公平的,他为每一样生灵都提供了栖息地和庇护所。  月亮已经升到了树顶上,我又想到了新的计划。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向南逃。现在我决定逃向西北,我的目标是松树林的福特老爷家。只有处于他的保护之下,我才会觉得相对安全些。  我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手上、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划痕,多是被突然掉落的树枝、茂密的灌木丛和水里的浮木划伤的。我的脚上扎满了刺,浑身上下全是泥,更有不少黏糊糊的绿泥,那是白天和夜里走过死水塘时粘到身上的,有些水塘甚至能够淹到脖子处。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这些粘在身上的泥越发让人难受起来。我迈着沉重的步子,朝西北方向走去。水变浅了,脚下的地也更硬了。最后我来到了佩克德里河边,这条河与我之前游过的那条河差不多宽。我轻松游了过去。过了一会儿,我仿佛突然听到了鸡叫声,但那声音非常微弱,也可能是我的耳朵产生了幻听。越往前走,水越浅,沼泽很快被远远甩在了后面。现在,我来到了干地上,而且前面渐渐上升到了一大片平原,我知道,我已经来到了大松树林的某个地方。  天刚破晓,我来到了一片空地,那里很像一个小种植园,但我从来没见过。在树林的边际,我遇到了两个人—一个黑奴和他年轻的主人,他们在捉野猪。我知道那个白人一定会问我要路条,而一旦我拿不出,他就会把我抓起来。我已经累得跑不动了,但我更不愿意被捉住。于是我想了个办法,结果证明这办法实在是好极了。我装出一脸凶相,径直向他走去,死死盯住他的脸。我走近的时候,他本能地向后退了几步,露出一点惊慌的表情。很明显,他被我的举动吓到了,他看着刚从沼泽地里冒出来的我,像看着一个刚从地狱爬出来的妖精。  “威廉 福特住在哪儿?”我很粗鲁地问道。  “他的家离这儿有七英里呢。”他回答。  “应该怎么走?”我又问,而且脸上的表情更凶狠了。  “你看到那边那两棵松树了吗?”他指着一英里外两棵特别显眼的树,问道。  与其他树相比,那两棵松树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它们像两个高大的哨兵,俯瞰着整片广袤的森林。  “看到了。”我答。  “从那两棵树下,”他继续说道,“沿着德州公路走,然后左转直走就能到威廉 福特家了。”  我没有说任何多余的话,扭头就走。看到我离他越来越远,他无疑高兴了起来。我沿着德州公路,按照他指的路向左拐,没走多远就看到一片火光,原来是有人在烧一堆原木。我靠近火堆,打算烤干我的衣服。但黎明时分灰暗朦胧的景象很快就会过去,过往的白人很可能会发现我。此外,火堆热烘烘的,熏得我想睡觉,所以我不敢多逗留,继续赶路。终于,大约在上午八点钟,我赶到了福特老爷的家。  奴隶们已经下地干活了。我走上广场,敲了敲门。很快,福特太太开了门。我当时的样子一定狼狈寒碜到了极点,福特太太没有认出我。我正要问,福特老爷是否在家时,他就从门里出来了。我对老爷说,我逃了出来,并告诉他所有的细节。他聚精会神地听我说完,亲切地说了些表示同情的话,然后带我去厨房,喊来约翰,吩咐他给我准备点吃的。从昨天早上到现在,我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呢。  约翰把饭摆在我面前,太太又给我端来一碗牛奶和许多精致美味的点心。这些都是奴隶们永远享受不到的东西。我饿极了,也累坏了,但比起食物和睡眠,那些充满仁慈和温暖的丝丝话语更让我感觉舒坦。它们是油和酒,大松树林上“仁慈的撒玛利亚人 ”打算用它们拯救一个奴隶受伤的灵魂。这个奴隶衣衫褴褛,半死不活,长途跋涉投奔他而来,为的不正是这些吗?  他们让我留在小屋里休息。可爱的、幸福的睡眠!它对万物一视同仁,如同天堂降下的甘露,公正地落在自由的和受奴役的人身上。很快,我便依偎在它的怀里,驱除了我所有的忧愁和烦恼,带我进入朦胧虚无的天地。在那里,我又一次看到了孩子们的脸,听到他们的声音。唉,也许在我醒着的时候,他们已经投入了另一个睡眠的怀抱,而且永远不会惊醒。第十一章 死里逃生后  他的卑鄙、冷酷、暴怒和残忍,都和我没关系了……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无比惬意地坐在我新住处的地板上。    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个大觉,到下午才醒来。虽然现在我的身体还有些疼痛和僵硬,但我的精神很好,精气十足。萨利进来和我说了一会儿话,约翰在准备饭食。萨利也遇到了麻烦,她的一个孩子生病了,她担心可能活不下来。吃过饭,我出去走了走,到萨利的小屋去看了看她生病的孩子,然后又溜达进了太太的花园。在这个时节,在北方更寒冷的地方,小鸟们已经销声匿迹,树木光秃秃的,远没有夏日的繁茂。但在这个南方的花园中,各种各样的玫瑰花却竞相开放;长长的、生机勃勃的葡萄藤已经爬满了架子;桃树、橘子树、李子树和石榴树上,有的正含苞欲放,有的已是娇艳欲滴,但也有的却是叶残花败。枝叶之间,若隐若现可见暗红和金色的果子。这个地区四季如春,一年到头,叶落芽发,花开花谢,从不停息。  我从心底感激福特老爷和太太,因此我特别想为他们做点什么,作为对他们善心的报答。于是我开始修剪葡萄藤,然后又去锄橘子树和石榴树下多余的杂草。石榴树长得茁壮挺拔,有八到十英尺高,它的果实虽然很大,样子却像四花软糖,味道又像草莓一样甘美诱人。阿沃耶尔县土壤肥沃,气候温暖,土生土长了很多水果,如橘子、桃子、李子等。而在寒带比较普遍的苹果,在这里却比较罕见。  过了一会儿,福特太太走出来,她首先夸我勤劳能干,然后又说,我目前的身体状况还不适合干活,应该回屋休息,等老爷去贝夫河的种植园时再带上我,但那肯定得过一段时间。我对太太说,我的确有点不舒服,身子有些僵,腿有点疼,脚底板上的刺也把我折磨得够呛,但干这些小活并不会累到我,况且能为一位慈悲善良的太太干活,是我多大的快乐和荣幸啊。我这样一说,她便不再坚持,转身回屋去了,因此接下来连续三天,我都在花园里孜孜不倦地忙活:清扫小道,在花圃里撒种,拔掉茉莉花藤蔓下面的杂草,让它们沿着墙向上攀爬,这还是温柔大方的女主人教给我的呢。  第四天早上,我感觉身体已经大好,而且精神百倍。福特老爷让我准备跟他一起到河湾去。空地上只有一匹套好马鞍的马,其他马匹和骡子都被拉到种植园里去了。我说,我可以徒步跟着,便跟萨利和约翰道了别,小跑着跟在马的一侧出发了。  在我身为奴隶的岁月中,大松树林这个小小的乐园,就如同沙漠里的一片绿洲,每每走近它,我的心就会幸福地狂跳。如今我带着遗憾和悲伤正渐渐离它远去,虽然不至于肝肠寸断,但这感觉仍好像在对我说,我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  福特老爷偶尔也让我上马骑一会儿,好歇歇脚,但我拒绝了他的好意,我不累,而且我不忍心让老爷走路。他一路上骑得很慢,怕我跟不上,边走边安慰我,还说了许多善解人意的话。他说,我能从那恐怖的沼泽地里逃出来,简直是个奇迹,这就是上帝仁慈的明证,就像但以理 能安然无恙地从狮子坑里走出来,约拿在鲸鱼肚子里仍能活命,就连他也曾被万能的主从不幸中拯救过一样。他还问我,在那一天一夜中,我都有过怎样的恐惧,有过怎样的心路历程,有没有想到随时要祈祷。我告诉他,当时我感觉自己已经被全世界抛弃了,我在心里一直默默祈祷。这时他说,人的心会本能地向着他的造物主。当人处于安逸的环境,生活无忧,也不用担心受到任何伤害时,人很容易忘记上帝的存在,甚至敢藐视和亵渎上帝;而一旦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中,得不到人类的救助,面临死亡的时候,那些嘲笑上帝、不信上帝的人又开始向上帝求救了。除了万能的主,他们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庇护,也看不到一丝希望。  就这样,和蔼可亲的福特老爷跟我讲了很多,关于此生来世,关于上帝的仁慈和伟大,以及人世间的空虚和浮华。我们主仆二人沿着那条孤单的公路,向贝夫河湾慢慢走去。  距离种植园不到五英里时,我们远远看见,一个人骑着马朝我们这边飞驰而来。待他走近了,我才看出是提比茨。他看了我一会儿,但却没说什么,只是掉转马头和福特老爷并排向前走。我默默跟在他们两个的马屁股后面,听他们说话。福特告诉提比茨,我是三天前来到松树林的,同时还把我曾陷入的困境,我曾遭遇到的艰难和险阻,都说给他听。  “嗯,”提比茨开口说道,在福特老爷面前,他的言语干净了很多,“我从来没有见过跑得这么快的奴隶。我敢赌一百块,他能跑赢路易斯安那州所有的黑鬼。我给了约翰 戴维 切尼二十五块钱,让他捉住他,而且死活不论,结果他跑得连他们的狗都追不上。也许切尼的狗真不怎么样,要是换成登伍迪家的猎犬,他肯定连蒲葵那里都跑不到,就被扑倒在地了。总之切尼的狗后来跟丢了,我们只好放弃了追捕。我们又骑马跑了很远的地方,然后又步行涉水搜索,直到水深已经达到三英尺时才停下。其他人说他肯定淹死了。我当时只想狠狠给他来一枪。从那时一直到现在,我每天沿着河岸来回寻找,但我并不抱希望能抓到他,我觉得他已经死了。哼,这黑鬼可真能跑!”  提比茨一边走,一边讲述他在沼泽地里搜捕我的过程,不停感叹我比狗还快的惊人速度。等他说完,福特老爷才开口,他说,我在他身边时一直都是个忠诚老实之人,他很抱歉我给他们带来了麻烦。但他认为,我显然遭到了不人道的对待,而这一点是提比茨的错。用短柄斧和大斧来对付奴隶,这是很不体面的行为,而且是法律禁止的。  他说:“和新奴隶打交道,可不能使用这种暴力方式,那会带来恶性的影响,导致他们一个个全都逃亡。到时候沼泽地里就全是他们了。要想控制他们,让他们乖乖听话,其实也很简单,只需一点点仁慈就够了,绝对比使用致命的武器有效得多。贝夫河两岸的所有种植园主都应该反对这种不人道的行为。这也是为了大家的利益。现在已经很明显,提比茨先生,你和普莱特根本没办法相处。你不喜欢他,而且你任何时候都可能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他也清楚这一点,如果整天生活在恐惧之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那他今后肯定还会逃跑的。我给你提个建议吧,提比茨先生,你最好把他卖掉,或者至少也要把他租出去。你要是不这么做,那我就只能想办法让你做不成他的主人了。”  后半段路,两人一直说个不停,而我始终牢牢闭着嘴巴。到种植园后,他们两人进了大宅,我回到伊莱扎的小屋。奴隶们从地里回来后,看到我都惊讶万分,他们都以为我已经淹死了。当天晚上,大家再次把我围在中间,听我讲述在沼泽地里的冒险经历。他们都认为,我肯定会挨上一顿鞭子,而且还将特别严厉。对于逃跑奴隶的惩罚,在这里是人尽皆知的,那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五百鞭子。  “可怜的家伙,”伊莱扎拉着我的手,同情地说,“还不如淹死了好呢。你的主人太残忍了,我怕他会打死你。”  劳森说,他们有可能会让查宾工头负责行刑,那样打得就会轻些。而玛丽、蕾切尔、布里斯托和其他奴隶则都希望福特老爷来行刑,那样也许就用不着挨鞭子了。大家都可怜我,纷纷安慰我。一想到我即将面临的惩罚,他们都伤心不已。  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肯塔基 约翰,似乎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笑。他的傻笑声充斥了整个小屋,他不得不捂着两颊,以免笑掉了下巴。让他乐不可支的原因,就是我跑得比狗还快,整件事在这家伙眼里都如同一出喜剧。“我就知道他们肯定逮不住他,他从地里跑过去时,我的妈呀,你们是没看到,普莱特跟多长了两条腿似的。等狗跑到他待过的那个地方,他早就跑得没影儿了,哈哈哈……我的老天爷啊!”随后肯塔基 约翰再次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  第二天一大早,提比茨就离开了种植园。上午,我一个人在轧棉机房附近转悠,一位英俊的先生向我走来,问我是不是提比茨的孩子。在这个地方,孩子的称呼适用于所有的奴隶,哪怕他已经七老八十。我摘下帽子,恭敬地回答说是。  “你愿意给我干活吗?”他问。  “哦,我非常愿意。”我很激动,总算可以远离提比茨了。  “你之前在彼得 坦纳的种植园里跟着迈尔斯干过,对不对?”  我再次回答说是,并加了一些迈尔斯夸奖我的好听话。  “那好吧,孩子,”他说,“我已经从你主人那儿把你租下了,你跟我到红河下游的‘大甘蔗林’去干活,那儿离这儿有三十八英里。”  此人便是埃尔德雷特先生,他与福特老爷同住在河的这一边,只不过他在下游。我随他来到了他的种植园,上午便和他的奴隶山姆一起,赶着一辆由四头骡子拉着的装满补给品的货车,出发前往大甘蔗林;埃尔德雷特和迈尔斯已经先我们一步跃上了马背。这个山姆 是土生土长的查尔斯顿 人,他在那里有妈妈、兄弟和姐妹。他也认为提比茨是个卑鄙小人,而且和我一样,满心期待这位老爷能把我买下来。  我们沿着南岸顺河而下,穿过凯里的种植园,经过赫夫鲍尔,然后走上胭脂河公路。这条路直通红河。日落西山时,我们穿过胭脂河沼泽后,从大路上拐下来,摸索着进入大甘蔗林。我们走的路线是从来没有人走过的,路面很窄,货车勉强通过。两边的甘蔗又粗又长,都可以做钓鱼竿,而且长势茂密,几步之外便如同墙壁一样严实。甘蔗中间,各种野生动物的足迹密密麻麻,通往四面八方。甘蔗林是熊和美洲虎最常出没的地方,并且,但凡有个水坑,便必定挤满了鳄鱼。  我们一行人在甘蔗林中走了几英里,也没有看到任何人烟。这时,我们来到了一片空地,人称“萨顿之地”。据说许多年前,一个名叫萨顿的人,独自钻进甘蔗林中,开辟了这片空地。传说他是个逃犯,此后他一个人在这里生活,成了沼泽地里的一个隐士。他自己动手,播种收获,直到有一天,一群印第安人偷袭了他的住处。经过一场激烈血腥的战斗,他终因寡不敌众,死在了对方手里。这周围方圆许多英里之内,不管在奴隶们中间,还是白人孩子们中间,只要人们讲起神神怪怪的故事,总离不开甘蔗林中央的这片空地,他们说这里是个闹鬼的地方。二十多年来,这片空地上几乎从来没有出现过人类的足迹。曾经用来耕耘的土地上肆虐地生长着繁茂的毒草,摇摇欲坠的小屋门前,巨大的蟒蛇在那里晒着太阳。这里真不是一般的荒凉。  经过“萨顿之地”,我们沿着一条新开辟的小路,继续向甘蔗林深处走了两英里,才总算到了头。这片荒芜的土地便是埃尔德雷特先生的,他打算在这里开辟出一个大种植园。第二天早上,我们便挥舞着砍刀开始劳动了。很快,我们就开辟出了一片空地,足够我们盖起两栋小屋,一栋给迈尔斯和埃尔德雷特住,另一栋给山姆、我以及日后将加入我们的奴隶们住。现在我们就置身于树林中间,这里林木众多,棵棵枝繁叶茂,荫可蔽日。树干之间的空隙里,见缝插针般地长着大量甘蔗,偶尔一些地方也会冒出一片蒲葵。  这片富饶的低地一直延伸到红河岸边,地上密密麻麻生长着无数的月桂、梧桐、橡树和柏树,繁茂至极。每棵树上都爬满苔藓,长长的,从枝头上垂下来,一根挨着一根,令人目不暇接,这真是壮观而又独特的风景。这里大批的苔藓都被运往北方,作加工之用。  我们砍倒几棵橡树,分解成一根根的椽,用它们临时搭起了木屋。而后,我们用宽大的蒲葵叶子充作屋顶,盖在上面,这些叶子做屋顶再合适不过了,只是如果能耐用些就更好了。  我在这儿遇到的最大的烦恼,是无处不在的苍蝇、蠓虫和蚊子。它们成群地飞在空中,稍不留神就会钻进你的耳朵、鼻子、眼睛和嘴巴里。它们趴在你的皮肤上吸血,根本就赶不走,那庞大的阵势就好像要把我们吃了一样—用那讨人厌的小嘴巴,一次一口,直到把我们吞噬干净。  大甘蔗林的中心地带非常荒凉,令人胆寒。我想象不到,世界上还会有哪里比这里更荒凉。但对我而言,只要不和提比茨老爷待在一起,哪里都是天堂。我每天都辛勤劳动,累得筋疲力尽。但当我躺下来时,心里却很平静,晚上终于能够踏踏实实地睡觉,早上醒来时也不会觉得恐惧了。  我们接连干了两个星期,其间,从埃尔德雷特的种植园中又来了四个黑人姑娘,分别是夏洛特、范妮、克莉希娅和内丽。她们一个比一个强壮结实。老爷给她们每人发了一把斧头,派她们跟我和山姆去砍树。她们真是出色的伐木工,就算再大的橡树或梧桐,在她们又准又重的斧头下面也挺不了多久。她们砍下的原木堆起来,一点都不输给男人。南方的森林里既有男伐木工,也有女伐木工。实际上,在贝夫河沿岸地区,男女劳动力并没有明显的分工,他们根据种植园的需要做着同样的工作。女人也同样犁地、拉货、赶车、开荒、修路等。一些种棉花和糖料的大种植园主甚至只要女奴,如吉姆 伯恩斯,他的种植园位于河北岸,与约翰 佛格曼的种植园隔河相望。  我们来到甘蔗林时,埃尔德雷特曾向我承诺,如果我干得好,四个星期之内,我就能回福特的种植园一趟,去拜访我的老朋友们。第五个星期的星期六晚上,我向他提起了这个承诺,他说我干得非常不错,并同意我回去一趟。我喜出望外,心里有说不出的激动和快活,我向他保证一定及时赶回来,绝不耽误下周二早上的活,然后便高高兴兴地准备出发了。  马上就要见到老朋友了,我的心情难以抑制地愉悦。只是让人意外的是,提比茨那可恶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他问迈尔斯和我相处得怎么样,回答是很好。随后他很快就听说,我第二天早上就将离开这里,回福特的种植园去探望老朋友。  “呸,胡扯!”提比茨嗤之以鼻地说道,“不能这么做,那个黑鬼很不老实,他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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