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加夜啤?”我心一横:“好的,曹总,您等我一下。”我迅速关掉电脑,收拾了一下东西,跟着曹若男出了门。她点了一大桌子菜。第一道小龙虾上来,她戴上手套,剥了一只虾递给我,看着我吃下去,如沐春风地笑着问:“好吃吗?”我幸福地点点头:“好吃!”“好吃堵得住你的嘴吗?”“嗯?什么?”“我说,请你吃这顿宵夜仅仅是为了堵你的嘴,吃完了把嘴巴给我乖乖闭上,今天晚上的事儿跟谁都不准说。我不想被别人说成是楚楚可怜遭人抛弃的林黛玉,本身也就没多大点事儿,但是实在不想你们在背后又说我坏话。”“曹总我们没说过您坏话。”我边剥螃蟹壳边说道。“那你们都说我什么?”“唔……”我抬起头想了想,“没别的什么,就是说您年轻有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这么年轻就坐在总监的位置上,还有就是说,你前两天背的那个包挺贵的。”“是不是还说我后边儿一定有人?”她笑着,眼神直勾勾地看向我。我放下螃蟹,装傻往背后探了探头:“曹总您后边儿没人啊……”她拍了一下我的头:“少装傻,别以为我不知道。”我飞快地摇头:“真的,我没说过,我发誓我没说过这句。我就是有时候觉得你特别厉害,特别有本事,我没说过别的什么。”“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厉害吗?”“背后有人?”“有人,你妹啊。”她瞪了我一眼,“我就一普通家庭出生的,我刚进公司的时候,跟你一样,也是大三。其实也没什么捷径,我只是比较早熟悉游戏规则,你懂得游戏规则,这游戏自然就好玩儿得多,而且容易得高分。”“那你为什么熟悉得那么早?”“为什么啊?”她想了想,说道,“这就有点儿说来话长了。”“那你长话短说,我还得回家睡觉呢。”“什么?”“没什么,我说曹总不急,您慢慢说,我有的是时间陪您。”“大概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所以不得不提前去熟悉。因为不这样的话,你就会被踢出局。”大一的时候,曹若男还没有什么目标和追求,每天在宿舍刷刷人人网,看看美剧,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一天比一天无所事事。一个无所事事的午后,她提着一大袋从超市买回来的打发时间的零食回宿舍,在宿舍楼下遇见了一个人,她的人生就彻彻底底地改变了。炎炎的午后学校里没什么人,那个人其实也没有多特别。那天一个男生焦急地站在楼下,看到曹若男过来时就像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咧嘴礼貌地一笑,问:“同学,你知道南门怎么走吗?”曹若男这才看清他,内双,高鼻梁,一笑简直把人都暖化,比她足足高了一个头。曹若男盯着他,一两秒的时间竟忘了说话。这个笑容在这一刻确确实实击中了她的心,愣了一下她才摸了摸头,伸出手指道:“你从这里直走,看到前面那个路口的时候右转,再走一段你就会看到一条比较小的岔路,左拐,过个桥,然后就到了。”男生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哦,好的,谢谢你。”接着又一笑。因为这个笑,曹若男忽略掉了三十多摄氏度的高温和已经被汗水浸湿的后背,说:“那我带你去吧,正好顺路。”“真的吗?那就麻烦你了。”男生非常绅士地伸出手,说,“我帮你提吧。”曹若男把一袋东西交到男生手里,心花怒放地开始在大太阳下带着男生绕路,并且一刻不停地找话题,打听这个男生的个人信息。这个男生名叫童皓,是同城一所“211”大学的学生,比她高三届,马上就要毕业了,理科生,大学学的是金融,家在本地。最重要的是,这个男生是单身。曹若男选了最远的那条路不说,还费尽心机绕圈子。在第二次路过图书馆的时候,童皓歪头看着图书馆,说:“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好像刚刚路过了这里。”她假装恍然大悟地一拍脑袋:“噢,我记错了,应该是这边,马上就到了。”到了南门,男生把东西还给曹若男,点了点头当作道别,就转身要走。曹若男有点失落,喊道:“喂!”童皓回头:“嗯?”“都不找我要个号码吗?”童皓似乎还没反应过来。曹若男就掏出了手机:“我把我号码给你,你也说一下你的号码。”就这样,曹若男搞到了暖男童皓的号码。要到了号码之后,曹若男的工作就是天气预报员:天气转凉记得多加衣服,预防中暑,预防流感,要下雨了记得带伞。但是童皓回给她的短信并不多,有时候一天回一条,有时候几天回一条,字数也不多,基本上都是简短的“谢谢”,以及“晚安”之类的。她都如获至宝一样的找本子把短信抄下来,那个本子还记录着关于童皓的其他内容,比如他喜欢哪个演员,他给哪部电影打了五星,他说哪本书不错,他喜欢吃什么,他有哪些习惯。她把这个本子放在床头,睡前翻一翻,再自顾自地笑,觉得心里的烟火就要“噼里啪啦”爆炸起来了。她做了一段时间的天气预报员,而这段时间童皓已经从学校毕业,他工作了。有次办事来学校附近,两个人约了一起吃饭。那天曹若男穿了新裙子,还做了个新发型,化妆化了两个小时。她坐在童皓面前,激动得不知道该聊些什么。童皓倒是很自然地引出话题,不至于冷场和尴尬。聊到最近的状况,童皓说他现在正在家里的公司上班,压力有点儿大,所以最近晚上会经常踢球,回家再洗个澡就睡觉了。曹若男这才知道童皓家境那么好。她愣了一下,说:“好像偶像剧啊,在家里的公司上班,见过千山万水然后爱上了家里很穷但是特别有骨气的小妹,韩剧里都这个套路。哈哈。”童皓摇了摇头,说:“我不会,我不喜欢这个类型的。”“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童皓微微思考了一下,说:“我喜欢大方懂事、知书达理,比较独立的。而且双方的经济条件差太远问题很多,所以家里也希望我找一个经济实力不错,可以在工作上互相扶持的。两个人都有钱,再谈感情就会单纯得多,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她没再说话,默默地一粒一粒夹着碗里的米。吃完饭,童皓没有送她回学校,接了一个电话后说:“有点儿事情要处理。”曹若男点头说:“你快去吧,再见。”童皓钻进车里,说了声“再见”,就开车走了。车越开越远,消失在车流里,那个奥迪的标志,也在曹若男的眼里渐渐模糊。她在这时候才明白,原来童皓的世界,她连入场券都没有。当天晚上,她回到宿舍洗了个澡,制订了一个详细的提高计划。和以往的三分钟热情不一样,这个计划表,一坚持就坚持到了毕业。每天早上她都起得很早,背二十个单词,洗漱完跑步,跑完再吃早餐。上完课的其他时间泡在图书馆,晚上去练瑜伽,每天只上一个小时的网。除此之外的时间,她辞去了学生会和社团所有的职务,把这些省下来的时间都琢磨着去赚钱。先是在宿舍楼下做了一个无人贩售零食摊,第一天下来,血本无归。接着替人跑腿儿,发传单,去便利店打工,她几乎把能做的兼职都做了个遍。累,并且赚得也不多。最后真正让她赚足生活费的是卖瓶内景观。把苔藓种到瓶子里,再打造微小的景观,费时费力但是收入还不错。她兴高采烈地以为自己看到了希望,就欢天喜地地打电话给童皓说要请他吃饭。童皓说现在正和朋友在一起,如果她不介意的话可以过去找他们。她打车到了他说的地方,灯红酒绿,觥筹交错。童皓在一群人中间,他端着酒杯,认真地听着他们说话,见到她来笑着招呼她随便坐,又继续和那群人聊了起来。一整个晚上,曹若男没有讲一句话,也没有喝一杯酒,他们讨论的东西她听不懂,他们的话题她也插不上话。童皓在那些人中间像是发着光,近在咫尺却又无法企及。站在酒吧外面,童皓的脸色不大好,一只手拍着胸前想吐的样子。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一下一下地轻轻拍着童皓的背。童皓挥了挥手,表示自己没关系。他问道:“你会开车吗?”曹若男摇了摇头。童皓说:“那没办法了,我喝酒了不能开车。这一带不好打车,走一段吧,去前面打。”夜风吹来,她和童皓肩并肩走着,她看着他的侧脸,闻着他身上酒精和香水混合的味道,问道:“我能赶上你吗?”童皓问:“什么?”“从我第一次遇见你,就觉得你很厉害,很了不起。我努力的话,能赶上你吗?”“不要妄自菲薄。”“你走你的,我跑着来就行了。”童皓眯着眼招手,车来了。说到这里,曹若男把酒往我面前一推,说:“我不喝,我一会儿要开车。”她顿了顿又接着说:“就是因为那一次以后,我才去考了驾驶证。想着以后如果他喝多了,就可以打电话给我,我就能去接他。”“然后呢?”我追问道。“什么然后?”“你拿到入场券以后呢?”她笑了一下:“说你傻你还真就不辜负这个字啊。你以为我一个月赚两千多就能拿到入场券了啊?我那个月赚的钱,还不够那天晚上在酒吧埋单的时候他付的酒钱。就是这样,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些人费尽全力才能生存下去,而有些人根本不用考虑这些问题,因为他们银行卡的数字后面有很多零,所以说投胎也是技术活。”我捣蒜似的点头,摸了摸自己日渐消瘦的钱包,哭丧着脸,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这门技术。她继续说:“在我们那儿流行抓周,我满周岁的时候抓周,在算盘、螺丝刀、字典、水彩笔、印章这些东西中间,抓了一把钱,所以也算后天努力了吧,哈哈。我从遇见他以后,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赚钱。我真的没别的兴趣,什么旅游啊、音乐啊、画画啊,我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我就是喜欢赚钱,我就是觉得看着卡里的数字噌噌地长才开心。我就特别鄙视那些自己不努力还埋怨老天爷不公平的人,一在现实中受挫就去旅游什么的寻求精神安慰,除了更穷之外什么都不会改变。那么穷还出去浪个屁啊,简直就是给社会添麻烦。”我环顾四周,放低声音:“别讲那么大声,小心被堵着揍一顿啊。”说到这个,我突然想起来了,“既然你那么喜欢赚钱,上次帮我谈的那笔单子,干吗把奖金给我?”她摊开手,比出一个OK的手势,伸出三根手指:“人对我来说,分三种,一种是对我来说有用的,另外一种是对我来说没用的。你勉强算在有用那一类,反正三千块的奖金我拿到手也不过就买两件衣服,没什么用处。但是对你来说就很有用,所以给你也没什么,本来就是你的客户。况且听他们说你的副业是写东西,以后要是写我的话也能把我写得正面点儿。”“好嘞,收到。那第三种呢?”“第三种就是跟有用和没用没关系,是我爱的人。”她把最后一根手指收起来,捏成一个小小的拳头,“就是因为这第三种,我大三的时候就到一个公司上班,接最刁蛮的客户,谈最难谈成的单子,比别人都辛苦,比别人都努力,什么白眼都受了,也顾不得什么是尊严,就这么熬过来了。有时候也觉得委屈啊,但是一想到他,我就觉得所有的都是值得的。”“他真的有那么好吗?”“其实他不是很好。认识他的时间长了,就发现他有越来越多隐藏在笑容下面的东西。他非常幼稚,经常拿着树叶当飞镖爆人家的车胎,拿着手机当机关枪扫射别人。明明这么像个小孩儿的人,私生活却乱得很。他也很抠门,看起来大方实际上算得比谁都清楚,不然怎么有人说无商不奸呢?看着永远笑盈盈的,实际上冷漠得很,把人分成三类都是他教我的。”“那你为什么还那么喜欢他?”“不知道。”她摇了摇头,用手撑着下巴,“我真的不知道。大概是一碰到他,就觉得这就是我想在一起的那个人,这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至于原因我真的说不清楚,但是刚刚认识他我就知道。所以,有时候你碰见一个人,然后你的人生轨迹就欻的一下全部改变了。我之前在宿舍无所事事看电视剧的时候,从来没想过我会这么喜欢工作。”“你喜欢工作吗?从来没见你加过班啊。”她笑了一下:“一定要加班才是喜欢工作吗?我觉得就是你有干劲儿并且有能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工作做完,把事情处理好,那就行了啊。干吗非得用加班来表示自己的努力,加班难道不是因为蠢和能力不足导致的吗?”我默默瘪了瘪嘴,没有说话。她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刚刚工作的时候也跟你一样。有一天晚上加班到半夜两点,回去的公车已经没有了,我身上的钱都不够打车。我穿着高跟鞋在路上走了一个多小时,脚实在是累得不行,走到车钱够的地方才打车。特别想诉苦,特别委屈,但是都不想给他发短信。想的是,这么晚了万一吵醒他怎么办?”在这期间,因为和童皓工作上的话题越来越多,两个人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好,成为了很亲密的朋友,经常会打电话或者出来吃吃饭什么的。她就这么看着他一点一点从之前的大学生,变成现在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男人,看着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看着他的公司一点点壮大并且不断给他出谋划策,看着他对自己从开始的礼貌有加到后来成为好友以后的互相毒舌,她却没有对他说过一个爱字。五一假期,两个人约好去旅游。本来童皓不答应,说五一假期人太多,还不如在家待着。曹若男说:“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我就对你提过这一个要求。我们不去人多的地方,我们去人少的地方。”到了那个小城市,她带他去爬山,去小河边散步,去广场上看孩子们放风筝,去学校门口吃饭。她说:“这座山,每一年我们都会爬上去到庙里祈福。这条河在我小的时候还很清澈,我也是那些放风筝的孩子们中的一员。我在这个地方,读了三年的书,校门口那一家餐馆的味道,我一直忘不掉。”“这里是我的家乡,虽然我们可能不会在一起,但是我还是想带你来看看。带你来看看我出生和长大的地方,带你来看看我认为的最美的风景。”她在心里默默说道。童皓在她家的阳台上,撑着栏杆环顾四周,说:“还真挺漂亮的。你以前老说小时候父母不在家没人陪,好想有个时光机可以穿越回来,那样你就不孤单了。”曹若男别过脸,泪水不断地往下滚。她觉得这是她听过的最温柔最让人动心的话。她擦干眼泪,正好对上童皓的眼神,童皓说:“不过,不行,你以后的老公会不高兴的。”天色暗了下来,两个人在家里翻了一会儿曹若男小时候的照片,她给他讲每一张照片后面的趣事。开着窗户,风吹起窗帘,天气好得就像老天也想来帮忙。两个人喝着酒,吃着零食看着电视,看的尼古拉斯·凯奇的《战争之王》。里面有句台词,说:“生活中有两种悲惨的事:一种是得不到你想要的;另外一种是得到了你不想要的。”她发着呆,等回过神来已经是影片结束的字幕了。她放下酒跑回沙发上,盖着毯子,看着童皓的背影。她说:“你给我唱首歌吧。以前听你唱歌都是在KTV,想听清唱。”“好啊。想听什么歌?”“什么都行。”于是童皓就唱了起来,他唱的是一首舒缓的英文歌,声音低沉又温柔。她就这么盯着童皓问:“你喜欢我吗?”童皓点头,几乎是没有经过考虑地就说:“喜欢啊。”“真的吗?”“真的啊。你又聪明又勤奋还善解人意,是很喜欢你啊。”“那有多喜欢?”她几乎都抑制不住那一颗因为激动而快要跳出来的心脏。“跟劲爆鸡米花在我心中的地位比起来,还差一点儿。但是作为朋友来说,是非常喜欢的程度了。有时候我就会想,认识你真好。”曹若男的笑僵在了脸上,她停了一下,缓缓地笑了起来:“认识你也真好。”“你看,我连一次表白都没有,却像是被他拒绝了无数次。”说到这里,曹若男放下了筷子,她面前的食物一点儿都没有动,她耸了耸肩,说:“所以,就是这样。”我跺脚:“后来呢,后来呢?”“后来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啊,现在也是。”“我说你这人讲话能不能不要那么大喘气啊,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了呢。大半夜的在办公室鬼哭狼嚎的,吓死人了。”“你说什么?”“没事,我说您继续讲,我好想听。”“我想实现的已经实现了,我带他回家了,我听他唱了一首只有我一个人听的歌,而且他还说,认识我真好。”“要求好低。”“你读过《海的女儿》吗?”“安徒生那个?我读过啊。”我点头,把虾放到她碗里,说,“这虽然不是海的女儿,但是应该也是海的亲戚。赶紧吃。”“我小时候读那个故事,心里很讨厌王子和那个人类姑娘,觉得不公平。直到我爱上了他,我才真正读懂了这个故事。”“读懂是指?”“我理解故事里的每一个人。理解小美人鱼用声音交换双腿靠近喜欢的人时的迫切,她每走一步都踩在刀尖上的痛苦,她没办法跟那个男人说我爱你时的委屈,看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时的伤心,她在王子结婚那个晚上不知疲倦地跳舞时的自我麻痹,理解她在海上化作泡沫时的绝望,要有多爱才愿意牺牲自己啊。这个故事残忍的地方是,每一个字都在讲爱一个人又求之不得的心酸。”“你这么一说,的确挺让人难过的。”“但是我也理解王子。他没办法跟小美人鱼在一起,他也不会爱上小美人鱼。”“为什么?小美人鱼很可爱啊。”“因为,他们从头到尾都不是同类。所以即使小美人鱼交换了双腿,交出了声音,靠近了王子,她付出再多都没有用。她以为看见的那个希望是扇打开的大门,但那只是她的错觉,最后还落得了化成泡沫死在海里的下场。”我沉默了一下:“那是因为王子不知道小美人鱼爱他。”她苦笑了一下:“你傻啊,你真以为你爱的那个人看不出你爱他?爱一个人多明显啊,陪他走一条街就还想再走一条街,听他唱完一首歌就还想再听一首,念他的名字一次就想再念一次,你以为谁看不出来啊?爱,是你想藏都藏不住的,一个眼神就懂了。”“所以,你的意思是,童皓知道你喜欢他?”“我不知道。我没讲过,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鼻子突然酸酸的,我说:“你都没争取过,你都没告诉他。”“我争取过了,我拼命想要得到那个世界的入场券。我学金融,我努力工作,我想要出人头地。怕他再喝醉不能开车,于是我考了驾照,以后每次一喝多就给我打电话,我可以去接他。他说喜欢吃苹果,我现在削苹果可以削完一整个皮还是连着的。你今天看到的我,这些好性格、好脾气、好习惯,全都是因为他才养成的。我是因为他,才变成了今天的我。”听她说完我缩了缩脖子,似乎有点冷。她一笑,伸出手去感受风,说道:“你说当初小美人鱼,怎么就那么巧,刚把头伸出水面,就看见了他呢?要是碰不见的话,她就不会消失了啊。”“虽然海是她的家,但是陆地上有她爱的人啊。”我说。“说得对。”“对了,曹总!”我一把握住她的手,“您别想不开啊,什么化作泡沫消失在海里啊,听得我肝儿颤。你自己答应明天帮我见客户的啊,你年轻漂亮工作顺利要是都想不开的话,我这种月工资都养不活自己的人该怎么办?”“不会。”她笑着摇摇头,“你太小看我了。我能混到今天,心理素质不会差到哪儿去。”“那就好。”我长舒了一口气。“他今天结婚。”她终于拿起筷子夹了一点儿米饭,缓缓地说道。“他怎么就结婚了?怎么结婚了!所以,你去大闹婚礼,现场扇了他两个耳光再在新娘头上洒一盆狗血了吗?”“没有。我看完了婚礼过程,包了一个很大的红包当份子钱,跟他说‘新婚快乐’。对了,他的婚房也是我设计的,很大,只因他老婆说很喜欢我的设计。我没跟你说过吧,我大学念的是室内设计。”我目瞪口呆:“可是你不是那么喜欢他吗,为什么还做这些?”她笑了:“小美人鱼最后没有杀死王子,而是选择化成泡沫消失,也是因为爱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爱。这个世界,你爱什么就会死在什么上。爱钱的死在钱上,爱权力的死在权力上,爱暴力的死在暴力上,还有很多人,死在了爱上。”吃完饭出来,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外面下起了大雨,她开车送我回家。我们一路沉默无言,只有外面的雨声越来越清晰。她把着方向盘,看着前方的雨刷说:“幸好当初她把头露出水面,就看到了他。”“什么?”“也许小美人鱼从头到尾都没有后悔过,也许小美人鱼反而很喜欢长着双腿的自己。”她转过头来,冲我一笑。你是我迷路时遇到的风景,纵然美却没有一处属于我的山水,也终究无法成为我的归途。我还知道另外一个关于这个故事的结尾。小美人鱼要跳下大海的时候,被一个人拉住了。那个人温柔英俊,充满了爱意。他拿出手帕给小美人鱼擦眼泪,拥抱小美人鱼,他们两人相伴度过了漫长而幸福的岁月。两个人都无法讲话,但是只要一个眼神,就懂彼此。这个人的声音,在上岸追随小美人鱼去寻找王子的那一天,就变成了陪伴她行走在光阴河流里的那双腿。chapter 11你说今夜月光那么美我没想过叶柏会来敲我家的门。虽然自从认识叶柏以后,我就以演偶像剧的标准要求着自己,但我没想到他真的会来,而且来得这么快。而此时,我正赤着脚坐在地上啃西瓜,头发乱糟糟地扎在脑后,穿着一套松垮垮的背心短裤,看着综艺节目笑得花枝乱颤。听到敲门声,我不耐烦地边问“是谁”边走向门口。然后我听到了他的声音。“我,叶柏。”我一惊,从猫眼里看了一下他,说:“你先等等。”我抛下等在门外的叶柏,迅速进屋翻了一条像样的裙子穿上,鸡飞狗跳地奔向洗手间,洗了把脸,把头发披下来梳顺滑,再抹了点粉底和口红,涂了一层睫毛膏。我拉开门,巧笑盈盈地说:“不好意思,我刚刚睡午觉起来。”“噢。”他点了一下头,“所以你是梦游着化了个妆?”我在心里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阻止自己因为尴尬而想关上门的冲动,挤出一丝笑容:“关你屁事啊!”我和叶柏的认识过程完全可以拿来给一部国产偶像剧当开头。大学的一个暑假,我失恋了。那些光鲜亮丽是装给别人看的,大道理都是说给别人听的。事实上是,失恋以后的我异常痛苦,几乎每天晚上都喝到天昏地暗,一直持续了半个月。有一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扶着墙东倒西歪地趴在门口开门。门却跟我作对,开了好久都打不开,我大怒,开始借酒撒疯,用高跟鞋一脚一脚地踹门:“奶奶的,开门!”里面的灯亮了,门开了,我盯着面前的陌生男人,看了两秒,把包往他身上砸,同时抓着他的衣服开始尖叫:“抓小偷啊!”这个男人就是叶柏,住在我家楼下。这件事以后,我每次见到他就觉得非常尴尬。好在我脸皮够厚,想着反正邻居不认识就算了,一旦认识了就是低头不见抬头见,更何况叶柏还长得挺好看的,索性就豁了出去。每次在楼梯或者小区里碰见他,就算尴尬还是点头微笑着打招呼。而他每次都会一笑,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问:“今天没喝酒啊?”我就努力维持着笑容,在心里默默地骂一句脏话。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喝多过。熬完夜一大早就被楼下的歌声吵醒,我按了一下手机想看时间,手机却没电了。屋子里拉着窗帘,还是灰蒙蒙的。我蒙着被子继续睡,楼下的歌声却通过音响不断地传上来,在耳膜里荡来荡去。对我来说仇人分两种,一种是杀我全家的,一种是吵我睡觉的。我打开门气冲冲地跑下楼敲门,对来开门的他一顿吼:“你神经病啊,脑子进水啊,一大早吵什么吵,幼儿园老师没教过你懂礼貌树新风啊,炫耀你家有个家庭KTV啊,唱得又不好听还一大早嚷嚷,让不让人睡觉了,尊重两个字知道怎么写吗?”他听着我有旋律的这一段咆哮,无辜地指了指客厅的钟:“可是现在,已经十二点多了啊,你还没起床啊?”我盯着那个钟,嘴唇慢慢闭上,牙齿咬合到一起,挤出一个笑容:“不好意思,您继续。”我灰溜溜地上楼,恨不得给自己俩耳光,并且发誓以后过四楼的时候跑快一点,再也不跟他打照面。这个誓发了没多久,我就又不得不去敲他的门。一场暴风雨过后,我去收衣服,却发现bra掉到了他家的阳台上。从国外代购回来的价格实在让我觉得心疼。于是,我又厚着脸皮去敲门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男生来开的门,应该是他的朋友,他正坐在沙发上盯着电视专心致志地打游戏。我说:“不好意思,我的衣服掉到你们家阳台了。那间屋,我能进去拿一下吗?”他爽快地一挥手:“多大点儿事儿啊,你还得换鞋,我去帮你拿就好了。”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就已经转身进屋了。接着他用手捻着那个bra的肩带,瞟了我一眼,递给我,说:“这垫儿有点儿厚啊。”我顿时羞愧极了,从他手上扯过来:“要你管啊。”接着头也不回地跑上楼。这以后又碰面了几次,居然可以正常说话了,还一起遛过狗,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在小区前面的小吃店里一起吃过饭,还出去爬过一次山,每次都相谈甚欢。按照偶像剧情节的走向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迷糊他毒舌,我莽撞他包容,时间久了他越发觉得我可爱,然后对我欲罢不能,两个人之间擦出爱的火花,再有点儿误会吵吵架和好什么的,就能走向大团圆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