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坚持说:“可是我开酒吧就是为了唱歌啊。”“唱歌酒吧就得关门,你就娶不起媳妇儿,流落街头无家可归,方便面都吃不起,捡别人剩下的矿泉水喝。”他听着我描述事情的严重性,把眉毛撇成一个八字,可怜兮兮地问:“我再问一次,我唱歌真的很难听吗?”我思考了一下,说:“其实也不能这么说。”他忙不迭地点头:“对吧,对吧。”“嗯,就是听你唱完就再也不想听那首歌了。”在我诚恳地说了我的意见以后,他依然不依不饶地不放弃,只是把唱歌的时间从营业时间挪到开门前。酒吧晚上七点开门,他就从中午一直唱到开门,本来就沙哑的嗓子就更哑了,但还不眠不休地自我陶醉得很。某一天,真的就是在某一天。王小鸭回忆起来,说那是非常普通的一天,风和日丽万里无云。刚刚开门的时候,就有一个女生进来,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而王小鸭的歌正放到间奏。他就当着这个女生的面,觍着脸唱完了《安妮》,女生一个劲儿地给他掌声。王小鸭人生里得到的掌声太少了,更何况是美女的掌声。他被这掌声冲昏了头脑,就要了美女的手机号码。于是,在他恬不知耻的追求下,这个肤白貌美腿长的女生成了他的女朋友。我问他女朋友:“你是怎么看上王小鸭的?”她回答:“一时间的脑残。”“那你当时为什么鼓掌啊?”“谁他妈鼓掌了,我在拍桌子。意思是他别唱了,好吵。”我转过头问王小鸭:“作为一名拖社会主义后腿的男青年,你是怎么奋起直追追到她的?”王小鸭回答:“她应该是被我的英俊潇洒打动了。”我强调:“说人话。”“哦,应该是被我坚持不懈和真爱至上的精神打动了吧。”“你做什么了?”“我抱着吉他在她楼下唱了一个多月的歌,风雨无阻,每天——”我打断他:“噢,那我懂了,一定是为了阻止你继续唱才答应你的。”他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男生果然应该学唱歌。”不管怎么说,王小鸭恋爱了。他充满柔情蜜意地说:“曾经唱歌是他生命里第一重要的事情,而现在他生命中第一重要的是他女朋友了。”所以,女朋友让他闭嘴不唱他就乖乖地闭嘴不唱了。女朋友说摇滚太吵,他就重新编曲。好在他本身是音乐系的,作词作曲难不倒他。后来去酒吧坐的时候,就看见下午的酒吧阳光正好,王小鸭在台上唱:“一生只爱一个人,一世只怀一种愁……”几个朋友都在玩牌,而他女朋友坐在靠窗的位置,枕着自己的胳膊看着王小鸭唱歌,两个人对视一眼,同时温柔地一笑。王小鸭不唱摇滚以后居然能听出调了,虽然依旧难听。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鼓动我们几个朋友参加酒吧议会,提出了想要在酒吧营业时间唱歌这一法案。在他的再三贿赂下,我们勉强让步,同意一天可以唱一首,后来变成了两首。他屁颠儿屁颠儿地把自己的照片做成宣传海报,贴在酒吧门口,上面写着——重磅级歌手,浓情献唱!并附上自己抱着吉他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的忧伤照片。慢慢开始有人说:“虽然老板唱歌难听,但是送的水果多啊。”也有人说:“虽然老板唱歌难听,但是那地儿很适合拍照发微博啊。”还有人说:“虽然老板唱歌难听,但是老板娘长得好看啊。”王小鸭在电话那头不说话。我急了,偷偷往饭厅的方向看了一眼,说:“你找我什么事儿,你说啊!”他说:“哎呀呀,我就想问一下,你在家里玩得开心吗?年终奖多少呀?男朋友带回家了吗?噢噢,我呀,今年酒吧赚了一些,我要带我的女朋友去马来西亚玩,有一个岛,叫卡帕莱,可漂亮了。但是,我目前有一个特别大的难题。”我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快说,是什么!说出来让我高兴一下!”他说:“你知道的,行李箱本身就不大,我的吉他托运的话会不会不安全?但是我总觉得,在那么美的阳光、沙滩、星空、海水下,没有我动人的歌声不完美。”然后,我愤怒地挂断了电话。为了泄愤,我写下了王小鸭的故事。他唱歌依旧难听,参加任何选秀都会在海选时被淘汰,酒吧想打烊的时候只需要他上去唱两句。他看似不要脸,但是他是一个让我嫉妒的人。我嫉妒他强大到已经不需要别人的赞同了,我嫉妒他美好看似再远他都有伸手去摘去要的勇气,我更嫉妒他永远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在写下他的事之后我打电话给他,我说:“我写了你的故事。”他问:“是写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迷倒万千少女,被无数星探发掘,拒绝了章子怡和汤唯的故事吗?”我咆哮:“这种谎让老子怎么撒!”“哦,那你写了什么?”“写了你一直执着于唱歌,但是一直唱得难听的故事,俗称不要脸。”“我说了多少回了,我唱得不难听!那是你没有欣赏水平!”“但是,很多人把焦点放在了你爸妈借钱给你开酒吧这事儿上。”“无所谓啦,反正他们借不借给我钱我都要开,反正开不开酒吧我都要唱歌,就是喜欢。对了,你写我的故事有没有放照片?”“没有。”他歇斯底里道:“你干吗不放老子的照片!老子难得有机会露一把脸,你居然不放我的照片!是不是哥们儿,你是不是阻止我红?”“我怕电脑中毒。”他沉默了几秒:“说得也对。对了,明天就是情人节了,我准备在酒吧办个情人节专场活动,情侣可以通过热吻十秒钟免费参加抽奖,奖品好丰盛的。你有男朋友要带来参加的吗?话说好像每一年情人节你都单着哈——”我再一次愤怒地挂断了电话。chapter 09姐姐我有个姐姐,是姑姑的女儿。让我特别羡慕的是,她住在城里。我小时候嘴里的“城里”其实就是一个小县城。姑姑包车回来看爷爷奶奶,家里人都很开心。奶奶让我去鸡圈逮一只母鸡炖给他们吃,我撇着嘴抱着我喂了一年的母鸡,哭得稀里哗啦地说:“你好可怜,他们居然要吃你的肉。”这件事至今是大人们聚会时的笑料。我第一次进城的时候见到了姐姐,我不记得那年我几岁。坐了三个小时的车,我晕车晕得天昏地暗,觉得就要死在路上的时候,司机说:“到了。”我站在马路上感叹这个城市的车水马龙与灯红酒绿,觉得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哇,好平的路!哇,好大的车!哇,好高的楼!哇,好多的房子!哇,好多的人啊!”我哇着哇着就在路边扶着一棵树吐了。我新奇地爬着楼梯,到了姐姐家住的楼层。第一次看到装修这么好的房子,我又开始了:“哇,好白的墙!哇,好大的电视!哇,好漂亮的门帘!”然后,姐姐就撩开帘子从她的房间走了出来。她说:“你要喝点什么?我去冰箱给你拿。喝牛奶还是果汁?喝果汁吧,牛奶你可能喝不惯。”我赌气似的说:“我要喝牛奶。”以后的几年时间里,我就碰都没有碰过牛奶了。我那个时候觉得,她就是我心里Bling Bling闪着光的存在。我羡慕她的花裙子,羡慕她一个人拥有一个房间,羡慕她有一盏小小的台灯,羡慕她有许多洋娃娃,羡慕她永远整洁的发型,羡慕她有一辆自行车,羡慕她有一沓旧照片,羡慕她的一切。而我,永远是脏兮兮的衣服和鞋子,满是灰尘的脸,乱蓬蓬的头发,永远洗不干净的小手,和男孩子一样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性格。光是站在镜子面前一看,就够让人垂头丧气的了。我想变成她。姐姐送了我一本书,叫作《巴山小学生作文精选》。书的标题是冰心题词的,没有硬壳,黄色的纸张,标价6.8元,有276页,一共243篇文章,我在农村只有这么一本书。由于太无聊,我放牛的时候看,下课的时候看,睡午觉醒来看,在树上玩儿的时候也看,于是我把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背了下来。整个小学生涯,老师念的作文范文全是我一个人的。在别的小朋友写今天爸爸带我玩儿的时候,我已经会写扶老奶奶过马路了。我还有一个例句,被班上的同学借鉴了无数次。这个句子是这样写的:我举着那支钢笔,仿佛觉得今天的天是为我而蓝,水是为我而绿,小鸟是为了我而歌唱。小学读到一半的时候,我转学到了城里,爸爸说:“你现在已经是个小大人了,你要好好学习,要像姐姐一样学习成绩好,给父母争光。”由于爸爸的工作地点离学校很远,所以我就借住在大伯家。大伯家有一个大大的花园,比姐姐家的还要豪华宽敞,可我还是不开心。因为我很想跟姐姐一起住,看着闪光的她。好在两家距离很近,姐姐经常过来玩儿。我时刻铭记着爸爸的教诲,我是农村来的孩子,我要努力要刻苦,所以我考了很多个第一。我姐姐说,我考第一的时候她可讨厌我了,因为她上了中学之后就很少考第一了。大家围着我夸的时候,她就不喜欢我。我特别喜欢城市的一点就是,它居然有一个那么大的新华书店,里面各种各样的书都有。于是,我经常在周末装着一块钱出门,在书店里面待上一天,有时候觉得腿都要断了。这个时候我更羡慕姐姐,因为姐姐有一整个书架的书。我只有一本书,就是姐姐送我的那本。后来书被同学撕破了,我哭着回了家。姐姐第二天就带着一群朋友堵在教室门口,说要找我那个同学谈一谈。还没等开口,那个同学见到这样的阵势,就“哇”的一声哭出来了。后来,这个同学变成了我至今的好朋友。小学快毕业的那年全市统考,我考了全市第一。学校开大会颁奖给我,我站在台上看着下面黑压压的一片,默念着姐姐教给我的咒语,“都是萝卜,都是萝卜”。那天,她还在路边花钱给我拍了一张照片。我穿着花裙子捏着奖状笑得很灿烂。可是,姐姐一站过来跟我合影,我就立马变成了别扭的土包子。姐姐是很好看的女生,穿的衣服也好看,辫子从来都梳得端端正正的。很多男生给她的书桌里塞情书和吃的。情书由我来读,奖励是吃的归我。我攒了很多的糖果和巧克力,却一直不舍得吃。后来就过期了,只能不舍地扔掉。姐姐说:“东西就要在合适的时候吃,不要害怕吃完这一块就没有下一块了。”我模仿姐姐的时候很多。她的口头禅,她说话的语气,她喜欢吃的菜,她的发型,甚至她睡觉的姿势。我依旧想变成她。我爸妈搬到城里,一家人团聚了。可惜好景不长,不久家里出了变故,我变得异常沉默和内向。姐姐也搬到离家八个小时车程的一个城市念私立贵族学校。我收到过一封来自她的信,整整三页,大概有两千多字。我不大记得内容了,只是记得她写了很多句循循善诱的“你说对不对呢”。我那时正处于叛逆期,有时候有点不喜欢她,觉得她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教训人的样子。姐姐高中毕业的时候考上了一个普通的三本院校。她趁着父母出门的时候把男朋友叫到家里来,说是选志愿,但是父母回来的时候她反锁着门不开,后来遭到了父亲的一顿暴打。据说那是姐姐出生以来挨得最重的一次打。那个男生头发挺长的,染成了黄色,跳街舞,穿吊裆裤。姐姐说那个时候看着觉得很帅,但现在想起来就一身鸡皮疙瘩,忍不住想要甩他两个耳光替他把头发收拾一下。姐姐办学宴的时候穿了一条黑色的修身裙子,长到膝盖,胸前别着一个水晶别针。去洗手间洗手的时候,两个服务生在我旁边感叹,有一个说:“她真像一朵刚刚盛开的黑色玫瑰。”我没见过黑色玫瑰,还特意百度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这个颜色的玫瑰是不存在的。姑姑和姑父离婚了。离婚的时候,姑父已经有了一个三岁大的私生子。后来我见过那个孩子的照片。在姐姐家里玩儿,她在上网,我在旁边。她点开姑父的空间,把相册翻出来一一输入答案,点开了一个小孩子的相册,翻了几张,姐姐就把页面关掉了,面无表情。姐姐换了好几任男朋友,每一任都很好。我都快高中毕业了,我喜欢的人却还不喜欢我。姐姐肆无忌惮地谈着恋爱,每一任男朋友都带回家吃过饭,被整个家族无限宽容并且评价比较着。而我只要提到恋爱这个字眼儿,家里人就吹胡子瞪眼仿佛下一秒就要把我吃掉。想到再不早恋都没机会早恋了,我就很着急和焦躁。我终于还是早恋了。对象是一个长得还算端正的理科生,我们平平淡淡地连手都没有牵过地度过了两个月。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严肃地批评了我的早恋行为并勒令我停止。那天下着雨,我找了一个公共电话给他打电话,我说:“老师叫我们分手。我们分手吧。”他说:“好吧。”我的第一段恋情就这么夭折了。姐姐说:“没关系,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连老师都能成为分手的原因的话,那说明不够喜欢。”高三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让我义无反顾地坚定他就是我唯一对的人。初吻发生在湖边。我因太紧张而忘了闭眼睛,只听见“怦怦”的马上要蹦出来的那颗心的跳动声。跟姐姐说起这件事,她说:“我不是教过你嘛,你下次闭上眼睛,再娇羞一点儿。”那一年,我为了那个男生放弃了自己原来的专业,全家都反对。只有姐姐一个人说:“这是你自己的人生,如果你觉得这样是值得的,那你就去做。不要让别人替你做的选择成为你以后后悔的原因。”姐姐后来交了一个男朋友,是被家里人公认的合适结婚对象。男生高、瘦,长得温文尔雅,家境也很好。一年以后,姐姐和他分手了。原因是他从小过的好日子太多,所以不知道奋斗,也不知道怎么关心人。姐姐说,她交过的每一个男朋友,都很用心,都是抱着要一起过日子的想法去的。但是不爱了,一觉起来就能忘了。反正这世界上好男人多得是,不怕碰不到。姐姐在驾校学习的时候,被后排的男生追,后来姐姐答应了。这个男生,哦,不对,这个男人,比姐姐大将近十岁。川大毕业,家境贫寒,父亲早逝,工作了十年存款只有十三万元。我们并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不是姐姐盼望的那种好男人,但是他并不是家里人满意的对象。他有一个观念跟姐姐不是很合的妈妈,家境各方面都不如姐姐,所以家里人都觉得,姐姐不会跟他在一起太久。姐姐毕业以后,就和这个男人去了郊区创业。租了房子,把一家火锅店盘下来改成了自助餐厅。两个人骑着电动车去菜市场买菜,招待客人,还充当服务生。下午客人都走了以后,他们就坐在门口,靠在椅子上睡半个小时。周围的店家说,他们同甘共苦又平淡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恋爱不久的恋人,完全像是一对夫妻。姐姐原本是那种吃一次火锅要洗三回澡,还抱怨身上的味道去不掉的人,却在这个火锅店里日复一日地度过了自己珍贵的青春时光。她做着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从来没做过的那些活儿,每天只睡五个小时,直到店里的生意变得好起来,员工一天比一天多起来。面对家里的劝阻和反对,姐姐的态度异常坚决。她说:“他是穷,但是他从来都不酸,穷和酸是两回事,只要没有因为穷变得扭曲就行了。管他有没有钱,我们相亲相爱、互相照顾、互相体谅比什么都强。别跟我说什么贫贱夫妻百事哀,钱可以慢慢赚,但是感情不行。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一年多以后,姐姐和这个男人结婚了。婚礼是在一个五星级酒店举行的。地上铺满了花瓣,她穿着婚纱一一走过它们。我想,这朵玫瑰,现在才开得正好啊。姐夫说:“我真没想到我能娶到你姐。我当初就想厚着脸皮追一下,但是我真的不敢奢望我能娶到她。”说这话的时候姐姐正大着肚子,在涂睫毛膏,冲我们这边微微一笑。他说:“要不是跟你姐在一起,我现在还只有十几万元的存款,补贴家用,孤身一人,估计以后也就这样了。”他们在火锅店生意最好的时候把它盘出去了,然后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他们在成都买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车子也换了一辆又一辆,从十三万元到现在,他们花的时间少得让人惊叹。姐夫说:“哪有什么奇迹,奇迹还不就是你姐。”姐姐说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浪漫的事。姐夫为人忠厚老实,也不懂什么浪漫。关键是那个时候太忙了,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的第一个情人节,晚上躺在床上算完白天店里的账,看到日期才猛然想起是情人节。姐夫说:“情人节快乐。”姐姐回道:“情人节快乐。”姐夫表达爱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房子和车子都写在姐姐的名下。每回出差都会到机场的店里给姐姐买奢侈品,但是他看不出那些东西有什么区别,所以相同的包就买了好几个。姐姐带我去逛街,一张卡从一楼刷到五楼。她说:“我刚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刚刚毕业不跟家里要钱。他也穷,我们去逛超市的时候,就只买打折的东西,推来推去只想给对方买更好的,说自己不需要,连买一支牙刷都要讲价。我从来没那么窘迫过。我一点儿都不怀念那种窘迫,就是偶尔想起来的时候觉得苦,但当时并不觉得苦。”她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她带着儿子和她妈妈上街买菜,身材凹凸有致,肚子也已经瘦了下来,穿着修身的裙子,化着妆,卖菜小哥的眼睛都看直了。她依旧爱漂亮。衣帽间塞得满满的,睫毛刷得根根分明,鞋子也是一尘不染。她开车的时候穿着平底鞋,可是就算连把车停到路边超市买一瓶橄榄油,她都要花时间换上高跟鞋再下车。她说:“你还年轻,只管漂亮,然后再活得漂亮。选你认为该选的,不用听从别人的建议,他们又不对你的人生负责任。”她今年只有25岁。我觉得她一直都会这么漂亮,到了65岁依然是。只是我已经不想再变成她了,我想活成我自己。chapter 10陆地上的美人鱼公司闹鬼了。本来都回到家了,接了个电话说“客户对之前的预算不满意,今天必须重做”,我只好打起精神回公司。加班到十一点多,我已经像被人在眼皮之间倒了强力黏合胶。面对着电脑打了一个哈欠,拍了拍脸拿过杯子,咖啡已经被喝得见底了。我拉开抽屉又拿出了一包咖啡,撕开倒进杯子里,抹抹因为哈欠钻出来的泪花,站起身来去接水。走出工位才两步,就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哭声。此刻的办公室很安静,我屏住呼吸环顾整个办公室,只有我的格子间亮着灯,再仔细听,除了我自己的呼吸声什么都没有。我安慰自己听错了,可能是太累产生幻听了。我壮着胆子走到饮水机旁,开水在杯子里翻腾,饮水机也“咕噜咕噜”地响着。声音一停,我又听见了刚才那个哭声。一声一声,断断续续、抽抽搭搭的哭声隐隐约约地传来,我打了一个激灵,握杯子的手都在打战,一步都不敢动。凉气从脊背上慢慢地窜向全身,看过的那些恐怖电影在脑子里一一浮现,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以确定哭声的方向。我放下杯子,打开了所有的灯,贴着墙慢慢地走到了一间办公室的门前。哭声是从这里传出来的。我深呼吸了几次,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快速打开门,借着灯光隐隐约约地看见一个长头发的女人蜷缩在角落。我的手一抖,手机“啪”的一声摔到了地上,屋里又陷入了黑暗。我颤抖着去摸手机,然后就听到了高跟鞋的声音,一声一声,离我越来越近。我紧张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想跑却迈不开步子。突然灯亮了。一个女人居高临下地盯着我,问:“你在干吗?”这个女人是曹若男——我的上司。她是个典型的工作狂。我大三的时候到公司上班,曹若男从没有迟到过,所有的例会都按时参加。她挺和善的,一般碰面都会点头微笑,开得起玩笑,也很少见她生气,跟同事的关系都很和谐,但是跟她的交情都不深。每天早上她都很早到,准时端着咖啡进她的办公室,整理好文件,开例会见客户,在下班时准时离开公司。从来没见她在公司加过班,但是工作总是井井有条、业绩明显。她对产品的要求近乎苛刻。曾经有一次服装刚刚出厂,但是她发现衣服的里衬还有刺绣的时候留下的纸板,于是她不顾下属的反对和劝说,把这批服装全部撤了回来。通知全体员工加班,理由是这会影响客户的穿着感受。哪怕一千个人里只有一个人会因为纸板摩擦到皮肤感到不舒服,也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她卷起袖子和工人们一起撕掉衣服里衬的纸板。趴在办公桌上睡了两个小时之后,她去化了个妆把黑眼圈遮得严严实实地继续来开例会。我曾经有一笔谈不下来的单子,对方见我年轻就拼命压低价格,我只好求助于她。她带着我去跟对方谈,巧舌如簧的她看着对方的脸色行事,最后以很好的价格拿到了那笔单子。但她丝毫没有提过这笔单子是自己的功劳,奖金也给了我。原来以为在工作上这么游刃有余的她年龄应该不小了,直到看到一张公司的员工信息登记表,曹若男居然不到三十岁,比许多下属都年轻。她就这么在公司里低调地发光发热而成为公司的一个传奇,被不少人崇拜着,就差供起来了,其中也包括我。我是说,如果没有我看见今天这一幕的话。我抬头看着曹若男,默默地摸起手机,关掉手电筒,说:“曹总,你怎么在这里?”“这是我的办公室,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倒是你……”“哦……那个对不起,不是,我听到哭声,所以有点害怕。”“恐怖片看多了吧?”“哦,对不起,曹总。我回去了。”“你怎么在公司?我记得之前没人啊。”“他们说那个预算客户不满意,要重做,所以我就回来了。”“之前我看过的那个?”“嗯,对。”“拿给我看看。”我将信将疑地走到电脑前,把文件递给她。她“唰唰”地翻了两页,走了几步把我的咖啡放到我面前,从我背后用鼠标翻了一下表格问:“这是第几次改预算了?”“第三次。”“不用重做。给他们第一次的预算,那个案子没问题,他们就是想压价格。他们给十万让我们做出一百万的效果没问题啊,但是给十万要做出一千万的效果就太牵强了。先这样吧,不行我来谈。我先走了。”我点点头,对比着之前做的预算表。她走到门口,问:“宵夜去吗?”我答:“我减肥。曹总,您去吧。”“辣椒鱼?”“我真的减肥。”“口味虾?”“我真的……真的在减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