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教案

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近代西方哲学的困境 一、以哥白尼革命为起点的近代的诞生比如第谷发现了一颗新星,表明天上的事物也是可变的;开普勒发现行星的轨道是椭圆;伽里略发明望远镜和实验科学的诞生,牛顿的匀速直线运动。科学革命颠覆了传统的宇宙观,提供了到现代为止差不多所有的观念, 18 世纪我们称为启蒙时代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把科学革命阐述的观念扩展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启蒙哲学的线形进步观和理性观,当时反启蒙的潮流,一个是卢梭、施莱格尔的浪漫主义,重视自然和情感,不认为所有的人和事物都是在外在目标的指引下运动的。另一个是德国先验哲学。(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对实在的认识并不在于将超越意识的世界特性反映在我们的意识之中,相反,这个所谓“真实的世界”——即我们所唯一熟悉的,能够有意义地谈论的、经验上实在的世界——就其根本性质来说,是我们自己的(空间 - 时间的)直观能力和悟性的构成物。康德认为,只有当宇宙不再是超越意识的实在,而是先验主体的产物时,我们能够做出有关这个宇宙的准确而又不依赖于经验的陈述这一点,才成为可以理解的。”整个古典哲学在德国先验哲学中达到高峰。 二、近代哲学的困境:主体主义、理性中心主义、主客体的二元对立等。 第二节 现代西方哲学的一般状况 一、现代西方哲学诞生的思想背景和时代背景1 、自然科学的巨大变革2 、现代西方的精神危机:宗教(信仰失落)、科学(范式转换)、心理(无意识的发现)、政治(世界大战、纳粹主义、官僚体制等)、经济(消费至上主义)、文化(价值危机)等。流派的划分和阶段:欧陆哲学和英美哲学;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思潮。 二、三个阶段:酝酿阶段、发展壮大阶段和分化阶段。第二章 现代西方哲学的先驱 第一节 叔本华哲学 他的著作不象德国古典哲学那样晦涩艰深,文字清新流畅,优美而不肤浅,更重要的是,它将传统的形而上学问题与人生的意义问题直接挂钩,走出了摆脱学院哲学的第一步。他在《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中说,“真正的哲学家所深求的永远是明了、清晰,达到象瑞士澄清的湖水一般,湖水的安谧才使得澄清的湖水产生了极大的深度,澄清的湖水恰好显示出湖的深度,浑浊迅疾的山洪是不能显示深度的。……相反,那些假哲学家所使用的词汇,并不象达里兰德一样地隐藏思想,而在遮盖自己没有思想的缺陷,好使读者来担负不了解假哲学家所谓思想系统的责任。读者所以看不懂假哲学家的思想系统,实际上是由于假哲学家自己的思想不清楚。” 一、叔本华生平比黑格尔小十几岁,为什么是现代人?一般称他为“非理性主义者”,“悲观主义者”,对启蒙理性的乐观性深为怀疑;认为人的行为实际上并不受理性支配;认为理性并不能达到对世界本身的认识;如果理性意味着以上的东西,可以说他非理性甚至反理性。1818 年,他 30 岁时写了一生最重要的作品《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但 60 多岁才出名,德国大学开了关于叔本华的课程,迟到的声名。 1848 年革命后对悲观的体验涌现出一批悲观主义作品,如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终于等到了他的时代,在第三版序言中说:“当这本书第一版问世时,我才 30 岁,而看到着第三版时,却不能早于 72 岁。对于这一事实,我总算在彼德拉克的名句中找到安慰,那句话是,谁要是走了一整天,傍晚走到了,就该满足了。我最后毕竟走到了。在我一生的残年,既看到了自己的影响开始发动,同时又怀着影响的流传久远和成功迟晚成正比这一古老规律的希望,我已心满意足了。” 二、表象世界与意志世界对大部分哲学家都不以为然,尤其厌恶黑格尔,晚年唯一陪伴他的是一个叫“世界灵魂“的狮子狗,但崇拜柏拉图和康德,称为”神明般的柏拉图“和”“奇迹般的康德”。1 、“世界是我的表象”如何认识本体,本质?摆脱通常的认识方式,否则就不能进入城堡中,不能认识物自身是因为他们始终把自己限制在对世界的认知态度中,把认识看成最重要的事情,即使象康德对认识作了最深入的探讨也不能抓住,真正重要的不是认识,而是为了什么而认识,欲望指引着认识前进,意志是从后面推动我们前进的东西,而不是什么理性的目标领着我们,理智是勇猛的瘸子,意志是冲动的瞎子,世界的本体就是意志,这才是哲学告诉我们的实在,在我们的一生中,谁曾通过逻辑说服自己或别人,只有与我们的利益相关时才清楚起来。如何摆脱认识态度达到对世界真实的把握?身体是一个切入口。叔本华进一步把意志从个体扩充到动物、自然界和一切事物,认为整个世界是为统一的意志所支配,意志无所不在,它“既是每一特殊事物的内在本质和核心,也是全部事物的本质和核心,它既表现于盲目的自然力中,也表现于人的自觉行动中。”“世界只是这个意志的一面镜子”。意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比如万有引力,力的概念其实就是意志的作用。作为世界本质是什么的一个解释。意志如何作用于万物,他借助柏拉图的理念论解释为意志客观化到个别事物当中,形成一个理念的等级系统,最高级的意志客观化是人,只有人既能认识表象,又能发现意志,实现表象与意志的同一。做出这个发现的是天才人物,天才在其直觉中超出了时间、空间、因果关系等现实关系,不再是个别的人,而是理念的人,他作为主体就是意志本身,而他所认识的对象也不是外在于他的东西,就是他的意志的体现,因此,“世界就是我的意志。”这个解释不是没有问题的。 三、生存意志盲目的、不可遏制的冲动,其根本的特点是求生存,故为生存意志或生殖意志。 四、悲观主义的世界观反对肤浅的乐观主义,对现代资本主义的生活的悲剧性的深刻洞察。痛苦在终极意义上是不可摆脱的,斯多葛主义的幸福只是暂时的不痛苦,人把自己降低为欲望的生存时所谓幸福的体验只是无痛苦,一个痛苦向下一个痛苦的过渡,因为痛苦是动物存在唯一强烈的积极的体验。现代人对幸福的追求本身就是虚妄的。古代人问什么是值得过的生活。最理想的人不是意志最多的人而是克服了意志的人,最高的意志是对意志的克服。 五、 叔本华的影响或哲学意义1、 生命成了机械物理世界观的唯一一个缺口,成了心灵,精神、本能、欲望、直觉等发挥作用的舞台,从叔本华开始的生命哲学的传统,或者说非理性主义的传统,对生命存在做了各种各样的关注和解释,开启了现代哲学从认识主线转向存在主线的先河,比如弗洛伊德可以恰当地说是他的学生。(达尔文的进化论补上了这个缺口。钟表和钟表匠,以及达尔文的功能主义解释)把世界看作是生存意志,在某种意义上抓住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和悲剧性。在古代世界毫无地位的生存上升为现代性的指导原则。 第二节 克尔凯郭尔一、 克尔凯郭尔的生平( 1813-1855 )在拿破仑战争之后的萧条期生于哥本哈根,但父亲是一个富有的商人。生性忧郁,离群索居,放弃中产阶级的幸福生活,他的作品采取文学形式,充满反讽和论辩。二、 对黑格尔的批判三、 直接交往和生存交往四、 人生道路三阶段三种不同解释:教化性的诠释;综合性的诠释;反思 - 反讽性的诠释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copyright@2007第三章 现代西方哲学的先驱者尼采 一、尼采生平《权力意志》中的几段,《查》是他中期的颠峰之作,“上帝死了”几乎是现代性开始的宣言。是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也是遭受误解最多最深的哲学家之一。海德格尔、福柯、雅斯贝斯、德路兹等人的阐释,法西斯主义思想的先驱、英美哲学家有得根本不承认他是哲学家。他的文章没有一篇是以传统的哲学论著的方式写就的,充满格言、比喻、反讽、寓言和警句。创造了不少著名的短语,如上帝死了、善恶的彼岸,敌基督者,永恒轮回,重估一切价值,爱命运、快乐的科学、超人和末人等等,一堂课概括他是很难的。一个天才,哲学家的天才或天才的哲学家,喜欢或反对他的人都无法质疑。 1844-1900 ,十九世纪的后半段, 20 岁刚出头就被聘为巴塞尔大学的古典语言学教授, 1872 年发表了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悲剧的诞生》,从一个前途灿烂的年轻教授沦为不受欢迎的人,被排挤出学术界。叔本华是他少数崇拜的人,从叔本华那里,他吸取了把意志看作生命的根本特征的思想,在瓦格纳的音乐中,他看到了希腊的艺术理想,找到了克服悲观主义的力量。在浅薄的科学乐观主义和虚假的基督教乐观主义流行的时代,悲观主义自有其深刻之处,只有一个世界,就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这个世界“根本不是神圣的,而且用人类的尺度衡量从来不是理智的,仁慈的或公正的”,我们一旦否定了基督教的“来世”及其赋予人生的虚假意义,并且正视人生的真实面目,“我们立刻可怕地面临了叔本华的问题,人生终究有意义吗?”悲观主义推翻了基督教和传统形而上学给出的虚假的意义(高贵的谎言),沉重地走上了寻求真实意义的道路,未尝不是积极的,但是悲观主义终究是消极的,它败坏了生活的乐趣,尼采称之为“死的说教”。为此提出了酒神精神,希腊人洞察人生的虚无和痛苦,但他们并不厌弃人生,而是直面它,通过艺术的转化和提升,将这世界以一种美学的态度加以肯定, arete 我们译作 virtue ,德性,更接近的意思是卓越,伟大也是他们衡量人生的标准,在艺术中与痛苦和解。古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中,尼采想的主要是埃斯库罗斯,“重新肯定直面死亡去生活的意志,而在这重新肯定之际为意志的不可穷尽而欢喜。”几乎说的就是他,在他笔下,普罗米修斯在最强大的宙斯面前,也没有任何惧怕和忏悔,“鼓起勇气,痛苦,当它到达了颠峰的时候,就不会再持续很长时间了。”这句话简洁地表达了他的精神。欧里庇得斯被成称为现代的思想者,因为他对人类的苦难怀有深重的同情,以及他永远在审视、在质疑的精神,尼采认为他实践了苏格拉底的原则,败坏了悲剧。(见《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1888 年发疯,后来几进几出疯人院,一直没康复, 1888 年勃兰兑斯在他的课堂上讲尼采,主要是美学、文艺批评的角度。在生活中他是个温和文雅、对自己要求极为严格的人,无俗尘之气,与叔本华不同。他的妹妹对他的照顾和手稿的篡改,大体上创造了尼采反犹主义和纳粹思想的神话。不过他有强烈的精英主义特征,鄙视大众,也鄙视中产阶级的庸人。 二、“上帝死了”和欧洲虚无主义在 19 世纪 80 年代一个乐观主义和进步的年代,尼采宣布了他的惊人发现:“近来最重要的事件——‘上帝死了',即对基督教上帝的信仰是毫无价值的——已经开始对欧洲投下了第一到阴影。”尼采认为,这个惊人的消息还需要几个世纪才成为欧洲经验的一部分,但到了那个时候,所有传统价值将失去他们的约束力,欧洲虚无主义将成为一个事实。1、 一个反形而上学命题哲学家一直让人相信世界是有意义的,合理的正义的,有一个上帝确立的世界秩序。对于尼采来说,哲学和宗教的世界观只是出于人逃避混沌的需要,尼采对世界的基本情绪:混沌、命运的游戏,哲学和世界观对世界持续的“伪造”,“虚构”,给生存以安全感,但人有一种特别的遗忘或者说自欺的能力。所有的价值是我们自己赋予世界的,当我们抛弃它时,世界就毫无价值。价值这个词表示一种关系,说内在或自身的价值是无意义的命题。2、 虚无主义的克服“虚无主义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最高价值自行贬黜,没有目的,没有对于目的的回答。”没有什么是真的,一切都是可允许的,人自己承担自己的命运。 三、重估一切价值1、 道德哲学尼采的道德哲学主要表现为一种对道德现象作心理学解释的尝试,关于什么来取代被毁灭的旧道德,如何重建道德他说得很少。他说善恶是最大的权力,证明自己生活的正当性,保护社会、避免破坏性力量的手段等,自夸是第一个意识到没有“道德的事实”的人。发现了两种道德类型,或道德发生作用的机制“主人道德”(力量和自我肯定)和“奴隶道德”(虚弱和顺从),高贵的善和高贵的恶,奴隶的怨恨、恐惧和把奴隶道德设为普遍的标准,用强迫的机制内化为良心。自称“敌基督者”,不仅反对基督的道德标准,根本反对它的道德主义,很大程度上是反现代的,对希腊理想的敬慕,反对现代的平等主义,一是说世界上那有平等这回事,二是反对量的平等,把一切人拉平的性质2、 实用主义的真理观:“真理是一种如果离开了它某种生物便不能生存的错误,归根到底,生命的价值起决定作用。”“绝对真理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如果没有这种错误,人这种特殊的生物就不可能生存”就此而言,杜撰对人类有用,但它造成习惯性的思维方式,把物或实体概念硬塞给流变的世界。 Perspectivism 任何真理都只是一个视角和虚构,基础是评价,作出评价的人的意志,对于生命的价值是最终的决定因素。尼采的看法适用各种科学,但更关注人文、道德、社会的真。 四、权力意志Der Wille zur Macht 在尼采哲学中是一个存在论或本体论的概念,对宇宙间一切事物和宇宙本身的根本原因和动力的一个一般性的解释,但和叔本华的意志概念不同,不是生存性,不是关于现象世界背后的一个实在的形而上学学说,一个经验的假设,力本身,生命冲动本身,一种想掌控、克服、支配的原始冲动和欲望,如求真意志,虽然不是政治权力或强力,但没有这样的权力意志,近代可怕的政治权力或强权是不可想象的,海德格尔认为西方形而上学的主体概念在权力意志中得到了最明确的表达,是虚无主义的最疯狂阶段,因此尼采是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形而上学的完成,彻底暴露了它的无意义性。 五、超人超人,是个复杂的概念,和末人相对,人的伟大处,在于他是一座桥梁而不是一个终点,人的可爱之处在于他是一个过渡,人是某种应该被克服的东西。精神的三种变形,骆驼,狮子和孩童。在随其所是的自由存在,原始的动作、神圣的肯定中,超人变“我要”为“我是”,像孩子一样愉悦、游戏和冒险。拿破仑只是非人( unmensch )和超人( ?bermensch )的综合体,理想是歌德。( Skirbekk , p483 ) 六、 永恒轮回对世界和生活的全部肯定,这就是“爱命运”,人生是一条不洁的河流,只有大海才能接受所有,肯定一切,包括苦难与邪恶也与永恒相连,超人的快乐来自这一切。四、对尼采的评价及意义问题:尼采说一切解释都是虚构,在此意义上,权力意志和永恒轮回也是虚构,那么和其他形而上学的虚构有什么区别?以及说某物“肯定生命”或“否定生命”的标准是什么?第四章 生命哲学家柏格森第一节 生命哲学和柏格森 我们一般把柏格森的哲学称为生命哲学,这是一个相当宽泛的称呼,这个名称可以归纳当时出现的各种从生命原则出发来反对传统哲学的思想,包括我们前面讲的尼采(强力意志)、叔本华(生存意志),在宽泛的意义上也可看作生命哲学。尼采对宇宙图景提出的设想是永恒轮回,永恒轮回的宇宙图景有什么特点?尼采的回答是:把生成( becoming )和生命这两个概念结合在一起,他说:“两种最伟大的哲学观点: a 生成、发展, b 生命价值观,这两者被我们以决定的方式糅合在一起,一切都在生成,在永恒地回归。”一个是生成、发展,一个是生命价值,这两个概念可以说就是生命哲学的基本方面。把世界不是看成一个不变的静止的东西,而是看作一个不断变化、创造的过程,世界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整体,生命的本质是活动,而活动就是自由的创造。生命哲学提供了一种传统哲学不同的世界观。( Being and Becoming ,)在生命哲学对世界的这样一种态度当中,他们也强调哲学的意义不在于静观(关注世界的本体、本质),不在于获得知识或真理,而在于通过对生命的思考满足人对自身生活的意义和价值的渴望。生命哲学要告诉人们的是,作为生命整体的世界是什么,个人生命应该是什么,在他们看来,生命是无穷无尽的意志、欲望、创造,是实践生活,而不是像传统哲学家所教导的那样,是沉思、认识、服从神圣的秩序等等。我们一般说生命哲学指的是 19 世纪末在德国、法国出现的,直接把生命这个词作为核心概念的哲学学说,比如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法国哲学家柏格森,其实他们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生命这个词,狄尔泰用生命,人的生活来说明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不同,发展了后面我们要讲的诠释学。柏格森用生命来反对自然科学的机械论模式,因为那个时候,自然科学的机械论模式已经可以成功地解释除了生命之外的一切现象,人们相信,用物理化学过程满意地说明整个生命只是个时间问题。柏格森把生命看作是生生不息的变化、创造,反对对生命的机械论解释;他也不认为生命可以用理性来分析,他认为直觉是把握生命的恰当方式。另一个也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生命哲学家是德国的奥伊肯,他用生命来指精神生活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柏格森是现代法国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在世时就名声如日中天,几乎是法国哲学界的代表, 1900 年他被法兰西学院聘为教授,他在那里的讲课吸引了很多听众,听他的演讲本身就成了巴黎的一种时尚。他的影响也超出了哲学,影响到文学、艺术、宗教各个方面,比如常常有人指出普鲁斯特的小说和柏格森关于时间和记忆的理论的一致性。 1927 年,柏格森因他的《创造进化论》一书获诺贝尔文学奖。他的声名也远播西方以外的世界,在当时的中国也发生过柏格森热,比如梁漱溟。《围城》中提到一个自命的哲学家叫褚慎明,唯一没有因虚荣及好奇而给他回信的外国哲学家就是柏格森。下面我们讲他的三个基本概念:绵延、记忆和生命冲动。 第二节 柏格森哲学的基本思想 一、 绵延我们刚才说过生命哲学家对世界的基本看法就是,世界是永恒的变化,生成,流动,柏格森认为这就是生命本身的形态,不仅是个人的生命或者有机体的生命,而且是宇宙内在的生命力。世界或者说生命的变化一方面是连续的,绝不会停止不动,另方面是异质的,就是它在变化中不断改变自己,不是量的变化,而是实在本身的、质的变化,这是真正的多样性,而不是有限几种类型的重复。就像一段音乐,它不停地流动,又在下一个时刻改变自身,你听了前面的部分也想象不出它后面会是什么样子。世界是永恒的生成,是连续性和异质性的统一,那我们怎么把握它?我们看到的世界是个包括许多物体、事件的东西,我们可以用语言、概念、规律来描述它,这跟柏格森所说的那个无限变化的世界是什么关系?他认为把握世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空间化的方式,把活生生的流动的生命变成外部空间对象,让它固定,静止,另一种是时间化的方式,就是从生命本身来把握它,不掺杂任何空间要素。比如一段音乐,当我听这段音乐的时候,我的内心和它的旋律相互交融,把它体验为一个不断变化的绵延,音乐跟我生命的体验一起展开;但当我们把它变成空间化的东西,一个个排列的音符时,音乐本身就消失了。柏格森认为真正的时间就是生命,就是既永远流动又永远在变化着的绵延,科学的问题是总是用空间的方式去把握时间,把时间空间化,变成可以分析、可以度量的东西,例如我们把一天分成 24 小时,把一分钟分成 60 秒,而且这里每一个时间单位都是同质的,没有什么区别。但他说这并不是真正的时间,真正的时间是我们体会生命的方式,几点几分的概念只是我们为了生活的方便人为制造出来的。比如,我们有时候刚看完表,又有人问你几点了,你只好再看一下,因为你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关心是几点,你想的是上课是不是迟到了,上个厕所还来得及。柏格森就像尼采一样,认为世界是永恒的生成,但为了生活的方便,我们要用理智的方式把生成的某一部分暂时固定,就像电影胶片的定格一样,虽然对于生存来说是必要的,但却扭曲了真正的存在。科学、语言、传统哲学的概念这类东西的作用就像一个城市的地图,给我们一些参照物,不会在城市里迷路,但地图不可能复原城市真正的面貌,后者是极其复杂不断变化的,不可分析、不可定义,如果你分析它,你就已经加入了它的变化。这样,柏格森就提出了他的新形而上学的概念,“绵延”,是世界的本质,也是生命或者说时间本身,它是纯粹的变化,连续不断的流动,每个状态都相互渗透,彼此融化,在绵延中,过去包容在现在里,并且向未来“持续地涌进”,生气勃勃,健行不息,就象一条河流。“这是一条无底无岸的河流,它不借可以算出的力量而流向一个不能确定的方向。即便如此,我们也只能称它为一条河流,而且这条河流只是流动。”世界是一个无限深邃的流动的海洋,我们的认识就像海岸线或者海上的标杆一样给我们给出了一些世界的轮廓,参照物,但我们总是倾向于把这些东西看成世界本身,真正的形而上学就是帮我们回到这个未知的海洋,因为它才是一切经验和知识的源泉。 二、 记忆柏格森对空间和时间的区分是一种对科学和形而上学的区分,科学用理智的方法分析对象、认识对象,把世界变为空间的事物,那我们怎样把握绵延,即真正的时间呢?这里他就把直觉和理智相对,直觉的方法通过对内在生命的体验来把握绵延,和生命一起思考。但直觉是一个单一的、瞬间发生的方式,它如何在当下直接的体验当中包含在时间中展开的生命,在一瞬间浓缩无数的不可分的时刻和感受?柏格森谈直觉、谈生命,当然不能用理智分析论证的方式,他不得不借助大量的比喻,不过他在《物质与记忆》这本书中也对意识活动做了很多分析,主要是他的记忆理论。他认为直觉的产生同记忆有关,记忆不同于感觉,感觉实际上是把握外部事物的方式,感觉到的对象都是当下直接存在的、占有空间因而可以计量的事物,来自物质,他说,“从原则上讲,记忆必定是一种绝对不依赖于物质的能力。”记忆是物质和精神的交叉点,或者说根本分不清物质和精神,但任何知觉的丰富、完整都离不开记忆,这就是与绵延关联的纯粹记忆。区分两种,一种是“机械的记忆”,一种是“纯粹的记忆”,机械记忆是身体器官的习惯,如同走路动作一样,是习惯性的重复,我们记单词或背一个数学公式就是机械记忆的典型例子。它并不内涵历史的维度,不是过去生命经验的积累,被记忆的东西不是我们生命经验的一部分,而是始终外在于生命的东西,人为的机械重复。纯粹记忆则完全不同,是一种生命自发的活动,我们原始的生命经验、历史经验的自动的保存,不是用机械的手段人为地去定格生命的某个片断,割裂生命的流动,而是生命自我保存和生长的能力,我们有意忘记的东西,也会保存在下意识区,我们有意识想记住的东西会忘记。记忆同生命的绵延联系,记忆中没有可重复的东西,它记载着绵延的每一个瞬间,都是独一无二的,异质的,但是记忆并不把每个瞬间用分离的方法保存,而是让他们滚滚流动,像一团毛线越绕越大,把过去的意识包含在现在的意识之中,因而在我们面对某个事物的时候,保存在我们记忆里的千万往事和当前的经验彼此渗透,不断堆积,最后缩约成一个单一的直觉,这时一下子就产生了对事物的完整意识。比如你听到一句诗,仿佛一脚踢开记忆的闸门。我们的整个过去,全部的、完整的过去与现在共存,著名的圆锥比喻,现在和过去之间有许多个切面,每个切面都是潜在的共存。所以,绵延不仅是连续,而且不是在同一个层面上的连续,而是所有层面的共存,我们的整个过去在它勾画的所有层面的同时出现,改变,让我们在我们所说的“跳跃”上,一下子置身于过去中。这就是普鲁斯特描绘时间和记忆的方式。 三、 创造进化论任何生命状态都是在时间中的连续之流,称作绵延。绵延也就是生命冲动( élan vital ),是生命变化和进化的原动力。柏格森出生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的那一年, 1859 年。与当时的许多人一样,他深受一般进化论思想的影响,但对达尔文的进化论并不赞成。生命进化不是一条线性的轨迹,而是像炮弹爆炸一样,爆炸后飞出许多碎片,向四周飞散;每一碎片又再爆炸,形成无数碎片四散开去,以至无穷。生命的进化是由于内在的动力,生命冲动的自由创造的本性,进化的方向是完全自由的,向各个方向,而不是象机械论和目的论理解的那样,是单一方向的,按照机械论的立场,只要我们知道了宇宙的运行法则,原则上就可以认识所有的事物,目的论认为事物朝着一个目标前进,结果一样。而柏格森认为生命的创造是不可预测的,异质性的,保存生命也不是进化的唯一因素。也没有哪个方向比哪个方向更进步,理智和本能是生命进化的不同方向,更强调进化的多样性,异质性。 四、 开放社会和封闭社会《道德和宗教的两种起源》,把科学与哲学、理智与直觉的对立引申到道德和人生领域,区分两种社会,前者是静态的,它的最高理想是忠顺和服从,思想模式是理智;后者的理想是自由创造,直觉。从道德和宗教的根源上分析了两类社会的思想和文化特征,比如蚂蚁或者蜜蜂的社会,比如柏拉图遗憾我们人类不像蜜蜂的社会,有些人具有身体和精神上的优越性天生为王,后来卡尔·波普进一步分析。 五、 评价1、 形而上学,二元论的特征。2、 但在科学、理智或者一和多、静止与变化的对立中。不是简单的另一面,向左走向右走,而是完全性质上的差异,不是泛泛地谈论一或者多,而是问什么样的多,怎样的多,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否则谈论对立面不能告诉我们任何东西。实际上科学描绘的只是海岸线或海上的标杆,哲学则要告诉我们的是无限广阔深邃的海,未知的海,就是生命本身,它是前者的源头。反唯科学主义和传统形而上学,过分强调变化,罗素说哲学家有的说飞矢不动,有的说运动,结果那个说有动有静的人一面被飞行的箭穿透,一面被静止的箭穿透。第五章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第一节、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概况 托克维尔曾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说:“在文明世界中,没有一个国家象美国那样不重视哲学。美国人没有自己的哲学派别,而且对欧洲那些四分五裂的学派很少关心,他们甚至不大知道那些派别的名称。”直到 19 世纪末,美国人才有了第一个产生于本土的哲学——实用主义。由三位思想家定型,在 19 世纪末到 20 世纪 30 年代曾是美国哲学的主流,之后经历了短暂的沉寂时期,这是分析哲学和现象学在西方哲学界占据着主导地位。从 20 世纪 50 年代起,在与欧洲两大思潮的交锋中,经典的实用主义思想又被激活了。一大批新实用主义者脱颖而出,比如蒯因创立了“逻辑实用主义”,美国哲学与欧洲哲学合流的趋势:哈贝马斯对美国实用主义的兴趣,罗蒂的新实用主义则声称在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杜威这三位分属于不同思潮的哲学家后期思想那里找到了共同的倾向,就是:关注人类思想活动的真实背景和过程,关注思想的社会性、历史性和工具性。因此主张哲学只存在于人类的交流和对话中,要用教化哲学取代系统哲学。三位代表思想风格各异,不同的名称,共同点,“‘根据结果去认识'是表达实用主义基本立场的一个粗略却现成的公式。”(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 13 页)关注知识与人类行动的关系,理性认识和理性目的的关系,认为知识是人类有意识地达到其目的活动,人是有理性的人,但首先他是有理性的行动着的人,引导认识的是行动、实践的兴趣。莫里斯认为(“美国哲学中的实用主义运动”)实用主义哲学发展的四个主要的背景是:( 1 ) 19 世纪中叶,科学和科学方法享有盛誉;( 2 )在随后流行的哲学中经验主义有相当的实力;( 3 )生物进化论被接受;( 4 )美国民主理念被接受。正是这四种影响的结合产生了这种哲学发展的不同方向。这四种因素对所有主要的实用主义者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科学方法的影响在 C. 皮尔斯哲学中最为明显, W. 詹姆斯的哲学则深受哲学经验主义的影响,生物进化论的影响在 G. 米德哲学中最为突出, J. 杜威的哲学则深深地打下了美国民主理想时期的烙印。 第二节、 皮尔士实用主义的创始人,最有影响和原创性的美国哲学家之一,也是分析哲学和符号学的先驱,从小接受良好的科学和哲学训练,背诵《纯粹理性批判》,在世时不被承认,生前未出版一本哲学著作,未谋得一个正式的大学教席,留下的大量文稿却成为后一代思想家的金矿。1、 信念理论和可错论受过化学的专业训练,他的实用主义是他科学方法论的一个核心部分,早期两篇论文,受康德关于“实用的信念”,以及“实用的”和“实践的”区别的启发,康德肯定获得普遍必然的知识的可能性,在他看来,一切知识都可归结为“实用的信念”。“可错论”( falliablism )用科学方法得出的认可结论、信念都可能发生错误而被推翻,因而处于不断的修正过程中,那些已确立的真理往往在很大程度上要加以改变。任何经验的陈述都不是绝对可靠的最终证实,甚至逻辑和数学的研究也不排除错误的可能性。人类的生活就是在与各种各样的信念打交道,接受或反对,运用和根据它们行动。信念就是断定为真的命题,是一个人愿意以某种确定的方式据以行动的东西,它标志着心灵的一种习惯,它是一种与怀疑相反对的状态。举例:相信上帝存在,心灵的平静满足、克服怀疑的不安,不是笛卡儿无缘无故地怀疑。确定信念的方法:固执的,权威的,先验的,和科学的。科学的方法也叫研究的方法,遵循严格的科学方法,经过充分的研究和思考,就可摆脱个人偏见、权威的束缚并免受周围偶然事件的影响,(与开始时的信念无关),研究过程的结果,只要推进的足够远,就可以达到一致的见解,获得稳固的信念。但怀疑 - 探究 - 信念(怀疑的消除)这样的过程永远不会结束。真理是作为一个探究或研究过程的结果而获得的信念,是通过不断的研究而被科学共同体所一致承认的东西,真理的概念不是独立于探究的过程,而是要通过一个永无止境的探索、实验活动来理解。哈贝马斯得交往伦理学吸取了共同体成员通过无穷探究与对话最后达成共识的理论。2、 意义理论科学探究的第一步是设法澄清观念的意义,我们如何判断一个观念到底是清晰的还是混乱的,即如何把一个观念的意义确立下来?他认为,一个观念或信念的意义不是通过单纯考察其本身就能确定的,相反,我们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其意义进行探究。观念的意义问题首先识这样的问题:一个特定的观念将引导我们从事什么样特定的行动?这些行动又会在经验中引出什么样的可感效果?他把自己的学说称为“实效主义( pragmaticism )”,所强调的就是这种以实际效果来判定观念的意义的理论。比如“硬”的概念,“锂”,皮尔斯所主张的实用主义与实践主义的区别不是在日常语言中形成的,通常的用法是把实用主义混同于实践主义(尤其在当今流行的政治著作中)。有趣的是, “ 实用主义 ” 一词在实用主义者们的后期著作中使用得越来越少。意义的行为主义理论,意义的标准不是对象的客观存在也不是内心的意识,而是公共可观察的行为,思想的实际结果,改变了传统认识论的静观模式,使得认识与行动直接挂钩,但皮尔士自己不怎么关心实践问题。操作主义,如果…那么…。 第三节、威廉 詹姆斯 一、 皮尔士和的区别詹姆斯被视为浅薄的“市侩哲学家”,詹姆斯甚至认为使用这个词是不幸的: “‘ 实用主义 ' 一词具有行动的暗示,所以我必须承认选用它是不幸的。批评者们把我们的思想看做是专为工程师、医生、金融家和一般行动者提供的,他们只需要某种粗浅的、易懂的世界观,而没有时间或能力研究真正的哲学。这个词常用来描述一种轻视思想的美国特色的运动,它最适合于实际上不喜欢理论,而要求立即兑现的老百姓。 ”二、 哲学的意义:关注生活詹姆士认为,一个人采取什么样的哲学立场跟他的心理气质不可分,他把人的气质分为两类:柔性的和刚性的,分别对应不同的哲学类型:“你所需要的哲学是这样一种哲学,它不但要能运用你的智慧的抽象能力,还要能与这有限人生的实际世界有某种肯定的关联。”在著名的《宗教经验种种》中说:“有没有上帝?他怎么存在?他是什么东西?这么多不相干的问题!不是上帝,而是生活,更多的生活、更广大的、丰富的、更满意的生活,才是宗教结局的最后分析。对生活的热爱,在任何意义上每一层发展水平上,才是信仰的动力。”把实用主义比做解决各种哲学争论的方法(一条公共走廊),“哲学的全部功用应该是找出,如果这个世界公式或那个公式是真实的,它会在我们生活的一定时刻对你我产生什么一定的差别。”“实用主义的方法,不是什么特别的结果,只不过是一种确定方向的态度。这个态度不是去看最先的事物、原则、范畴和假定是必须的东西,而是去看最后的事物、收获、效果和事实。”“真理就是有用,有用就是真理”。兑现价值,真或有用到底是什么意思?要完全避免误解,他必须对衡量目的的效果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第四节、 杜威杜威是现代最伟大的美国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 20 世纪美国民主的真正声音”,“在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哲学中体现了美国人的理想”,五四时期访问中国,著作等身,著作目录就有 150 页之多,重要的有《我们怎样思维》,《哲学的改造》,《经验与自然》,《确定性的追求》,《新旧个人主义》。在杜威那里,探究的方法很广泛,它包括我们可以使用理智来解决问题,满足需要、适应环境的人类经验和文化的一切领域。对于杜威来说,科学对真理的兴趣只反映了人类经验的一种兴趣或一个方面,不论是毫无偏见地追求真理的经验科学,还是对世界的一种宗教态度,都不是杜威哲学的推动力,人类和社会才是他注意的中心。他最感兴趣的是改造一切会产生疑难的经验领域(经济、政治、教育、法律等),在这些问题上,他的实用主义获得了范例。一、 哲学的改造实用主义者对传统的哲学研究方式持批评态度,希望建构一种新哲学,改造哲学的观念贯穿了他一生的工作,理解他的哲学观。传统哲学力图以客观、无偏见的方式注视外部世界的存在,“惊异”,这种探索世界的方式是原初的吗?比如我注意到一扇门,在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发生困难时关注到它。我们不时打断自己日常行为的流程而注意到环境——我们赖以开展行动的一系列条件。我们一般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特定背景中产生的,我们仅仅行动,我们在做事情。我们忽略了世界与我们自身在本质上的相互联系,我们倾向于认为,在我们的内在“自我”和“外在”世界之间存在着不可克服的断裂,而行为充其量构成了在这些彼此分离的领域之间的一个中介。但是,在杜威看来,我们在本质上就是环境的动物,我们不仅仅将行为加诸世界之上,我们本身就是世界的成员。环境是生活的一个基本要素,似乎意味着存在一种我们的生活所依赖的外在的、静态的实体。忽略了两个事实:( 1 )环境不是一种严格地外在于我们的实体,我们就是环境的一部分,我们生活在环境之中。( 2 )环境并不是静态的,它是过程性的,易变的、动态的。环境这个词并不表示某种永恒的、独立的实体,不如说,它是对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活动着的力量和要素的一种描述,这些力量和要素构成了我们在一定的时间地点生活于其中的条件。环境的不确定性,人们生活在一个或然性的世界之中,“在每一个时刻,活着的生命都面临着来自周围环境的危险。在每一时刻,它都必须从周围环境获取一些东西来满足自身的需要。活的生命的事业和命运都依赖于它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交换,这种交换关系不是外在的,而是亲密的。”人们通常认为哲学是一种冷静的、孤立的思考,但杜威认为“正是稳定性与不确定性所构成的无法分离的混合体这一困境导致了哲学的产生,它反映在所有循环再现的问题和事件中。”哲学产生于一种回应,对生命或然性世界中这一处境的回应,因此哲学并不是从无偏见的起源中以无偏差的方式发展的,而是产生于特定的社会条件,一开始就具有社会使命。哲学就不是关注超验的不变者,终极真理,“未来哲学的任务是澄清人们关于他们时代的社会和道德竞争的观念。”“当哲学不再成为处理哲学家们问题的工具,而是成为一种由哲学家们所酝酿的、处理人的问题的方法时,哲学自身得到了还原。”反对所谓“旁观者的知识论”或知识的旁观者理论,认识是一个完全被动的沉默的活动,认识者与被认识的对象相分离,非参与性,表现了实践哲学的志向。改造后的哲学并不假装凌驾于自然科学之上,相反,将科学的方法(调查、实验探究)运用到社会问题之中来处理人的问题,关注社会批判。因此,哲学将不再时一种拥有自身特有问题的特殊规则及为孤立的知识阶层所独有的术语系统,改造后的哲学必须是公众的哲学。二、杜威的经验理论现代哲学关于经验的认识论价值的两种态度,笛卡儿认为经验是一种系统性的欺骗,即使在经验中也无法确定是在做梦还是处于清醒状态!归诸思维的理性能力。经验主义者认为理性是一种与世界无关的抽象能力,不能提供知识。“所有单身汉都是未婚的”,经验是知识的源泉。杜威是一个经验主义者,但不满意传统的经验概念。经验是什么?(哲学家的答案)一种感官知觉。苹果,形状颜色气味和触觉。可是水中弯曲的筷子,感官知觉是表象性的,感官经验不能给我们直接的世界,中介者的角色。承认了表象与被表象的对象。表象存在在那里?感知的大脑中,苹果的表象通过“内省”这种特殊功能来直接获取,苹果则是通过对表象的意识间接感知的。在脑中区域存在过去的印象、记忆。一旦在表象与被表象的对象之间做了区别,就产生了外在世界和内在世界的二元论,和两个世界的关系问题,(物理对象如何刺激形成感觉材料,或者洛克所说的发射出“不可感的东西”即感觉材料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罗素的中立一元论)以及外部世界的存在如何证明的问题(我们不能确证我们的经验真实地表现了外在对象,常识受到了怀疑)休谟在面对世界是必须放弃哲学:“我还进餐,玩双陆棋、交谈以及与朋友一起娱乐,在三到四小时的娱乐之后,我将返回到这些思考之中,而它们显得如此的冷酷、乏味和不可思议,我简直无法再投入到它们之中去了。此时我才发现自己绝对地、必然地会作出这样的决定:在日常的生活事件中像其他人一样生活、交谈与行动……”传统经验论者从常识世界开始,但是最后变成了一种逃离世界的孤立的智力训练,最终得出了知识不存在以及世界不存在得结论。杜威从进化论的思想和科学的实验方法出发,提出一个动态的经验概念: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人的经验首先不是反思的,而是生活实践的,既是一个做事情,又遭受着事情的过程,是行动、享受、受苦,一方面承受着环境的作用,另方面又积极地改变着事件的进程,也尝试和改变着我们自己。指出近代的经验概念有 5 个特征并与新的看法比较:( 1 )经验是一种认识事件——首先是一种生命现象,是生命体与物理环境及社会环境之间的交流,认知实际上是在经验中进行的一种特定行为。( 2 )经验是在“主体性”中发生的一个精神性的东西——经验自身就意味着一个“活生生的世界”,它进入到人们的行为之中并接受行为的改变,经验就不是纯主观的而是包含着人们作用的外部世界,既包含能经验的过程又包含被经验的事物,反思才把生活一分为二。( 3 )经验只面向过去,对已发生的事件的记录或“所与”的关注。——经验的最重要形式是实验,改变所与的努力,它以规划和探询未知领域为特征,与未来的联系是最主要的特征,不是保守的因素,而是解放的力量。( 4 )经验只是简单的特殊事情,原子式的材料的聚集,连续性被排除在经验之外——经验自身包含着连续,表现为行为和经历的连续,经验中不同阶段的联系不是外在的,而是其实际的特征。( 5 )经验与思维是对立的术语, 一旦认识活动不是对过去所与的再现,推论就超越了经验,——经验不单纯是感性的,在行动中考虑过去的经验,分析当前的形势,推论未来的可能从而确定目的和手段,随时补充修改,没有真实的经验不包括理性的思考,杜威不是把思考理解为抽象的活动,而是理解为当前条件引导行为的活动,它就是在经验之内运作。经过改造后的认识活动就是经验的一种特定方式,作为探究的认识,杜威称为“探究的理论”。思维是人这个有机体对环境回应的特殊方式,积极的有选择的,称为“探究”( inquiry )大大小小、各种层次的探究活动,把不确定的情景变为确定的,举例,电视出故障。一开始凭习惯作出反应,习惯解决不了就需要探究和反思了。探究基本模式,五步法。三、教育哲学和政治哲学第六章 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第一节 实证主义和社会科学的兴起 孔德( Auguste Comte )1 、人类精神发展三阶段论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理性实证阶段 , 为他的实证哲学做论证,表达了十九世纪人们对于科学和进步的普遍信念。2 、实证哲学的基本理论1. 拒斥形而上学2. 形而上学的基本原则:二、 实证哲学作为科学的综合:科学分类和科学方法三、 社会学思想第一次自觉运用实证主义方法研究人类社会,被称为“社会学之父”。 2 、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研究秩序和进步的关系。四、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用生物学的概念来解释社会,提出社会有机体理论和适者生存的原则。 第二节 功利主义 一、经验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英国先驱:爱尔维修、休谟等从心理学描述到规范的跳跃二、边沁1 、幸福的计算系统2 、法律改革:约束力理论四、 密尔:1 、经历的一次危机使他认识到情感的价值2 、对边沁的修订:质的快乐,利他主义解释、自由的基本价值:自由是发现合理观点的基本条件,积极的快乐3 、对自由的看法:多数人的暴政,言论自由的意义第六章 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第一节 实证主义和社会科学的兴起 孔德( Auguste Comte )1 、人类精神发展三阶段论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理性实证阶段 , 为他的实证哲学做论证,表达了十九世纪人们对于科学和进步的普遍信念。2 、实证哲学的基本理论1. 拒斥形而上学2. 形而上学的基本原则:二、 实证哲学作为科学的综合:科学分类和科学方法三、 社会学思想第一次自觉运用实证主义方法研究人类社会,被称为“社会学之父”。 2 、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研究秩序和进步的关系。四、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用生物学的概念来解释社会,提出社会有机体理论和适者生存的原则。 第二节 功利主义 一、经验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英国先驱:爱尔维修、休谟等从心理学描述到规范的跳跃二、边沁1 、幸福的计算系统2 、法律改革:约束力理论四、 密尔:1 、经历的一次危机使他认识到情感的价值2 、对边沁的修订:质的快乐,利他主义解释、自由的基本价值:自由是发现合理观点的基本条件,积极的快乐3 、对自由的看法:多数人的暴政,言论自由的意义第七章 分析哲学 第一节 弗雷格 一般公认弗雷格是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现代数理逻辑的开创人。弗雷格 1848 年 11 月 8 日 生于德国维斯玛( Wismar ),父亲和母亲都是教师、校长。他在维斯玛读完小学、中学和大学预科,从 1869 年起,先在耶拿后在哥廷根攻读数学、物理学、化学,也读了一些哲学课程。 1873 年,他在哥廷根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论在平面上对想象图象的几何描述》。自 1874 年起他在耶拿大学数学系执教 44 年,直至 1918 年退休。他在争辩问题时十分直率,从不吞吞吐吐,而且他也公开宣称他的同事们没有能力理解他的工作。在他的身周环境里,他是个不起眼的普通教师,但当时和后来的几个大哲学家却都和他有某种直接的联系。胡塞尔出版《算术哲学》第一卷后,他写了书评,批评了其中的心理主义倾向,这对胡塞尔本人转向反心理主义立场大概有重要的作用。当时已经名满天下的逻辑学家皮亚诺曾受益于弗雷格的批评。卡尔纳普曾是他的学生。维特根斯坦曾登门求教。但总的说来,他生前没有得到多少承认,没有一本著作引起重视,最后可说是默默无闻地死去。他死于 1925 年 7 月 26 日 ,时年 77 岁。关于他生平的材料不多,但我们知道他的经历相当不幸。他少年丧父,几个孩子都幼年夭折。〔他的继承人 Alfred Frege 是养子。〕我们通过达梅特引证弗雷格一本日记的残篇得知弗雷格持有极右的政治观点和反犹主义。弗雷格毕生的工作集中在一个问题上:为数学提供可靠的逻辑基础。虽然数学一向被视为严格演绎的典范,但那个时代的许多数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开始认识到数学其实缺少逻辑基础,并开始致力于奠定逻辑基础的工作。数学是否当真需要这一基础,人们是否能够建立这一基础,至今仍有争论,但正是在数学和逻辑的相邻地带进行的的工作形成了数理逻辑这一新学科,并产生了许多积极的成果。当时,数学基础研究中的逻辑主义派认为数学的基本概念都能够或大半能够归约为纯粹的逻辑概念,弗雷格是这一学派的早期代表人物,怀特海和罗素合著的《数学原理》是这项努力的登峰之作。不过,越来越多的困难和疑点促使人们质疑这项工作的可行性,弗雷格和罗素等人晚期都放弃了逻辑主义的立场。在研究数理逻辑的过程中,弗雷格不断碰上一些哲学问题。在科学研究背后,尤其是在科学基础概念研究背后,总会有大量哲学问题浮现,是把这些问题抛在一边集中于技术性探讨,还是面对这些问题发展哲学兴趣,这是每个研究者的自由选择。但是在新学科的开创时期,哲学探讨是无可避免的。科学的困惑和人生的困惑都是哲学的启蒙,在弗雷格那里,前者重于后者。他所关心的哲学问题偏于逻辑研究,这也是后来语言哲学传统特别是早期语言哲学的特征之一。弗雷格早期的主要著作是 1879 年出版的《概念文字:一种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形式语言》。《概念文字》一书的主要任务是构造一种纯形式化的语言,其直接目的是为算术及可以划归为算术的数学分支 提供严格的逻辑基础,也就是说,用逻辑概念来重新定义所有的算术基本概念,并证明所有合格的算术推理都遵循逻辑推理的规则。弗雷格力图从纯逻辑的方式推导出关于数的基本概念。这项工作的意义是双重的,它既为算术提供更精确的逻辑概念,同时也扩大了逻辑的范围,因为把算术的基本概念归结为纯粹的逻辑概念,等于把算术作为一个分支纳入了逻辑。这项工作包括:设计一套人工符号系统,它排除了自然语言中修辞之类的内容,专注于概念本身和概念之间的联系,因此,它将排除自然语言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比自然语言更严格地遵守规则;用这套符号系统来重新表述算术的基本概念和推理规则;明确所有推理的前提;保证一个证明中各个命题间的所有推理规则,使推理不再依赖于直觉,也没有跳跃和脱节。这些设想一旦实现,任何人都将可以检验每一推理的前提和步骤,无歧义地达到同样的结论。弗雷格在这部著作中提出了一套新的逻辑概念,包括 “ 全称量词 ” 、 “ 条件命题 ” 、 “ 同一 ” 等等,利用这些概念改进了逻辑系统。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弗雷格在这本书中比照数学里的函数提出了命题的函式理论:概念相当于一个尚未代入自变元的函式,指称单个对象的名称则是不同的自变元,命题由函式和自变元构成,并因而为真或为假。传统逻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词和谓词的区分,弗雷格用专名和概念词取代了这一区分,使命题分析具有了崭新的面貌。我后面将在函式,概词念与专名一节专门讨论。这部著作当时并未引起多少注意,经罗素的引荐之后,逐渐被公认为逻辑史上的主要经典之一。《概念文字》出版以后,弗雷格继续深化自己的工作,同时寻找更明确的表述,五年以后出版了他的第二部巨著《算术基础》,这本书是弗雷格核心思想的最明确最完善的阐述。弗雷格在《算术基础》里论证了以下的论题:反对康德认算术真理为先天综合命题的主张,论证它们是先天分析命题;数可以被归结为逻辑的类;数本身是某种独立的抽象对象,数字是对数的指称,算术是关于这些对象的性质的科学;算术不是人的创造性游戏,而是对客观真理的发现。在语言哲学范围内提得最多的是《算术基础》一书导言里提出的三条著名原则:一, “ 始终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二,绝不孤立地寻问一个词的意义,而只在一个命题的上下文中寻问词的意义;三,绝不忘记概念和对象的区别。 ”第一条原则明确反对当时甚为流行的心理主义。心理主义者试图通过对内心过程的研究来探讨意义、判断等等,弗雷格则主张逻辑学家研究的是语言表达式,这些表达式意谓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东西,专名意谓单个对象,概念词意谓概念,关系表达式意谓关系,等等。概念不是某种心灵过程或精神实体,而是某种特殊类型的客观事物。例如,鲸和哺乳动物是一些概念,却不是某种主观的东西,一条特定的鲸鱼归属于鲸这个概念,鲸这个概念包含在哺乳动物这个概念里,这些概念联系都是客观的。语言表达式具有可以公开考察的性质,意义的研究依赖于对这些性质的考察,而不是依赖于对心理过程的臆测。第二条原则常被称为 “ 语境原则 ” 或 “ 上下文原则 ” 。这条原则首先是提出了意义整体主义的观点。弗雷格关心的始终是命题的为真或为假,所以具有首位重要性的是句子,必须从句子出发考虑句子成分的类型。传统逻辑为表层语法所迷惑,弗雷格开创的现代逻辑则要求不为表达式在表层语法上的相异或相似所惑,从深层逻辑上确定怎样为表达式分类,而要揭示表达式的逻辑身份,就不能孤立地考察表达式,我们必须从句子开始分析,不仅分析句子的构成成分,而且也要分析组成一个论证的一系列句子的相互关系。从弗雷格对第二条原则的具体应用,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条原则是与第一条原则密切相关的:如果我们不是把语词认作构成句子的设施因而只就其构成句子着眼才具有意义,如果我们把语词视作先于句子已独立具有意义的东西,那么我们就会把某些对象直接与语词连到一起当作语词的意义,这些对象不是物理对象就是心理过程。因此,上下文原则同时也包含反对心理主义的内容。第三条原则是坚持概念和对象的区别。我将在函式,概念词和名称一节中介绍和讨论这一原则。像《概念文字》一样,《算术基础》并未受到重视,只引发了少数评论,而且这些评论差不多都是否定的,其中包括大数学家康托尔的一篇评论以及胡塞尔在其《算术哲学》中的一段评论。弗雷格不为所动,在自己开创的道路上继续挺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的论文,包括《概念与对象》和《意义与指称》。他在这些论文中提出的思想具有经久不衰的魅力,为二十世纪语言哲学反复引证、批评、发挥。他计划把这些著述最后综合为一部完整的逻辑哲学著作。他的下一部主要著作《算术基本法则》可以视作这一计划的实施,然而,他最后并没有完成这部著作。《算术基本法则》第一卷出版于 1893 年,第二卷出版于 1903 年,计划中的第三卷从未出版。在《算术基本法则》中,弗雷格尝试用集合概念来定义数,并自认为这一任务已大致完成。然而就在这时候,他收到了罗素的一封信,其中的主要内容是所谓的 “ 罗素悖论 ” ,这一悖论对弗雷格的整个事业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用弗雷格自己的话来说, “ 在工作已经结束时,自己建造的大厦的一块主要基石却动摇了,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没有比这更让人沮丧了 ” 。弗雷格尝试解决罗素悖论,并且一开始以为自己找到一种解决办法,把它作为附录发表在《算术基本法则》第二卷里。但后来波兰逻辑学家 Lesniewski 证明 “ 弗雷格出路 ” 是不成立的。弗雷格最后承认了这一点,并承认他的方法无法证明所有的算术真理都是先天分析的,也就是说,他要把算术建立在逻辑上的毕生努力是一个失败。弗雷格对罗素来函的反应被视作学术真诚的一个典范,这是有道理的。这主要不在于前辈对后辈的谦虚等等,这些都是表面文章。主要之点在于,只有出于对理论和真理的深刻忠诚,一个已经达到充分深度的研究者才可能看到相反例证和相反论证的力量。在这一点上,我们只能自愧弗如,我们中国人一向少有认真的学术批评,偶或有之,回应也多是不知不觉中错过批评的要点,继续自说自话。弗雷格晚年转变了工作方向,尝试在具有先天综合性质的几何学基础上建立全部数学的基础。这一尝试也未获成功。后世在证明理论领域的一系列工作,特别是康托尔和哥德尔的工作,已经从根本上否定了弗雷格的逻意义与指称 1892 年,弗雷格发表了《 über Sinn und Bedeutung 》一文。我把这篇论文的题目译作 “ 意义和指称 ” ,所持的理由到这一节最后再来讨论。《意义和指称》一文被视为意义理论发展中的里程碑,对语言哲学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塞尔甚至认为,意义与指称的区别是弗雷格对语言哲学所作的唯一重要的贡献。意义和指称问题的基本内容是这样的: “ 启明星 ” 和 “ 长庚星 ” 指同一颗行星,金星,但 “ 启明星 ” 和 “ 长庚星 ” 的意义不同,在大多数场合不能互相替换,例如, “ 他天还没亮就起身,迎着启明星向东走去 ” ,其中 “ 启明星 ” 不能说成 “ 长庚星 ” 。弗雷格的结论是: “ 启明星 ” 和 “ 长庚星 ” 指称相同而意义不同。这看来是个很简单的道理,怎么会引起人们经久不息的兴趣呢?一个哲学论题的重要性往往在于它能使大量的疑问聚焦。意义和指称的讨论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们将看到,这个简单的道理汇聚着语言哲学的很多关键课题。弗雷格这篇论文本来旨在澄清 “ 等于 ” 或 “ 全等 ” 这一概念。弗雷格开篇明义,等同是一种关系。但它是谁和谁的关系?让我们来考虑两种等同,一种是 A=A ,例如晨星就是晨星,另一种是 A=B ,例如晨星就是暮星。我们可以从这两种不同的等同关系着眼来分析等同概念。? 设想等同是对象之间的等同关系。若是, A 之所以等于 B 是因为 A 和 B 都指同一个对象, A=B 表示的是对象与其自身的同一。但是, A = A 表达的也是对象与其自身的同一。而 A=A 和 A=B 显然不同,至少在认识论上有不同的意义: A = A 是同一律,单从逻辑上就能确立,而 A = B 却不是先验知识,例如晨星就是暮星是个天文学上的发现,是经验知识。? 因此,弗雷格在《概念文字》中否定了对象同一的解释,设想等同是两个名称之间的关系。但现在他觉得这个回答也不妥当,因为两个名称并非直接有关系, “ 唯当这两个名称确有所指,它们才能发生关系,这就像是说,这两个名称是通过它们所指的东西为中介联系起来的 ” 。? 所以,等同关系既不单属于对象方面,也不单属于名称方面,而是属于名称和对象的关系。然而,如果名称和对象的关系只是指称,那么用哪个名字来指称一个对象是任意的,就像有的人有很多昵称,就像同一个数可以用 “ 7” 和 “ 七 ” 来表示。在这里, “ = ” 意谓 “ 具有同一指称 ” ,所以 A = B 是按照定义为真,而不在于它们提供了关于对象的知识。我们可以既把金星叫作 A ,又有时叫作 B ,这时的确 A = B ,但这个等式仍然不具有认识论上的意义。这里 A 和 B 两个符号只有物理性质如声音、外形的区别,而不是两个符号在指称方式上有区别。但由此却可知,像晨星等于暮星这样的等式之所以具有知识价值,原在于它们虽指称同一对象,但这个对象在两个表达式中是以不同方式给予的。? 例如,设三角形的三条中线为 a 、 b 、 c ,根据平面几何可知, a 与 b 的交点和 b 与 c 的交点是同一点。然而, “a 与 b 的交点 ” 和 “b 与 c 的交点 ” 显然不是任意的符号,实际上,我们正是从这两个表达式的特定意义推知它们指同一个点, “ 点 0” ,若给这个点随意两个名称,如 A 或 B ,我们是完全无法推知它们指的是不是同一个点的。正因为此, “ 三角形的中线 a 和 b 的交点与中线 b 和 c 的交点是同一点 ” 这个命题才传达了真实的知识。 “a 与 b 的交点 ” 和 “b 与 c 的交点 ” 虽然指同一个点,但它们指示的方式却不同,这个特定的指示方式就是一个符号的意义。同理, “ 晨星 ” 和 “ 暮星 ” 、 “ 孙权的妹妹 ” 和 “ 刘备的 夫人 ” ,这些表达式指称相同,意义不同。从而, “ 晨星就是暮星 ” ( A=B )和 “ 晨星就是晨星 ”(A=A) 是两类完全不同的等同。弗雷格曾举过不少例子来比喻意义和指称的关系。这里引一个望远镜看月亮的比喻。月亮本身相应于指称,它是观察的对象,但我们是通过物镜所显示的图象和视网膜上的图象为中介看见月亮的,前者相应于意义,后者相应于直观。望远镜上的图象是片面的,依赖于观察方位等等,但它是客观的,视网膜上的图象却因人而异。弗雷格还提到另一些可加思考的东西,例如张三视网膜上的图象对李四来说是可见的,可以成为对象,但对于张三本人来说直接呈现的,不过,讨论这些就离题太远了。从这个例子来说,我们不是仅有指称和意义两样的东西,而是有指称〔对象〕、意义和直观三样东西,其中,意义不是直观意象,而是处于直观和对象之间。在这一点上,弗雷格和罗素的提法是不一样的,罗素有时把意义和对象等同起来,有时和意象等同起来。罗素的看法有他的问题,弗雷格的看法也值得推敲。弗雷格以反心理主义为己任,强调思想、概念等等的客观性,这里所要强调的则是意义的客观性,然而,如果物镜上的图象总是通过视网膜上的图象才成为我们看见的东西,而视网膜上的图象又因人而异,那我们归根到底看到的不还是个主观的东西吗?而且,我们并不总是通过望远镜来看月亮的,我们似乎很容易撇开意义这个中介,直接用肉眼直接看月亮,那么,这时候我们是直接和指称发生关系了吗?最后,我们通过视网膜看见东西和通过望远镜看见东西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一个可能的回答是:我们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到很多东西,但没有视网膜就什么都看不见了。这个最朴素的回答值得认真对待,但这个回答还只是个起点。想一想下面这个问题:如果视网膜上的图象总是因人而异的,那么,我们就无论如何看不到月亮的真相,我们永远通过视网膜来看,似乎意味着我们永远戴了一幅脱不下来的有色眼镜。与大多数语言哲学家不同,在意义 / 指称的区分中,弗雷格更关心的是指称。这是相当自然的,因为弗雷格认为,逻辑学家首先关心的是命题及其推论的真和假,而命题的真和假〔真值〕就是命题的指称,命题的成分或语词之值得关注,也是因为其指称将影响命题的真和假。意义只是通向指称的途径,因此也有人把弗雷格的意义理论称作途径论。 “ 追求真就是努力从意义推进到指称, ” 只要能达到目的地,取何种途径似乎不那么重要。这些都是指称 / 意义区分背后的哲学问题,可说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过,还是让我们先回到弗雷格的文本。弗雷格基于对意义与指称的界说,提出以下一些论断。一,一个语法上正确的表达式总有一个意义。二,意义提供了关于某种识别指称的标准。三,理解就是理解意义,使我们能够根据意义所提供的识别标准去寻找指称,即所谓从意义推进到指称。四,但我们不一定找得到指称,因为这个表达式不一定有一个指称,例如 “ 最慢收敛的级数 ” 、 “ 杀死了秦始皇的那个人 ” ,这些表达式有意义,我们也能理解,但它们实际上没有指称。在自然语言里,乃至在一些理论著作中,同一个符号往往有好几个意义。在弗雷格看来,这是造成混乱的一个根源。标准的情况应该是:每一个符号都有且只有一个意义,与这个意义相应的有且只有一个指称。但反过来,我们应当允许一个对象用好几个符号来表示,例如同一个点由 “a 与 b 的交点 ” 和 “b 与 c 的交点 ” 来表示,同一个人既由 “ 秦始皇 ” 又由 “ 嬴政 ” 来表示。以上只是就专名来谈论意义 / 指称的区分。但是在弗雷格那里,意义和指称的区别适用于所有表达式,既适用于专名,也适用于概念词和句子。概念词和句子的意义是什么,他的界说不尽一致,但关于它们的指称,弗雷格的说法相当一致:概念词指称概念,句子指称真值。概念、真值显然不同于金星这类实存事物,而且,有些专名如数字所指称的也不是实存事物,因此,围绕弗雷格的 Bedeutung 是否具有统一的意义以及这个统一的意义是什么发生了经久不息的争论,英文译者、中文译者对如何翻译这个词也争执不下。弗雷格的主要中文译者王路力主译作 “ 意谓 ” ,其中心理由在于 Sinn/Bedeutung 的区别是句子内容上的区别而不是句子内容和实存事物的区别 。辨明这些争论不仅需要大量的文本考究,而且需要对语词、概念、实存事物的关系进行完整的思考。我这里只想就翻译说一点。在语言哲学文著的汉译中, “ 意义 ” 多半是对应 meaning 、 significance 的, “ 指称 ” 多半是对应 referent 、 reference 、 nominatum 的,后一族词比前一族更近于实存事物,但并不一定就是指存事物。上一章我们说到,索绪尔的 signifie 这个词现在已通译为 “ 所指 ” ,但所指说的就不是实存事物而是概念。所以,我还是像多数论者一样,把弗雷格的 Bedeutung 译作 “ 指称 ” ,而究竟什么是指称,则随处加以讲解。弗雷格区分意义和指称,本来是为了解决等同问题,不是为了发展一种意义理论。但弗雷格自己已经认识到这一区分对一般语言理论具有重大意义。他自己在对概念词、句子以及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进行逻辑分析时广泛运用这一区分。这一区分的确是后世所有意义理论都加以考虑的,虽然后来的哲学家不一定像他那样把这一区分应用于所有表达式。初一想,我们总要先懂得一个词,才能知道它所指的东西存在不存在,总要先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才能知道它是真是假。在两种情况下,后者都以前者为条件。这就是所谓意义先于真理。弗雷格本人并不总是持意义先于真理的观点,实际上他的很多段落表示他持有意义的成真条件论。这和他的意义 / 指称理论是不易调和的。意义先于真理或真理先于意义各有需要面对的困难,这里只说弗雷格的意义 / 指称理论包含的疑问。按照 “ 从意义推进到指称 ” 的思路,我们好像从来不首先面对世界,无论走到任何地方,都是先从地图上识认某些标志,然后按图索骥,寻找现实中符合地图上的标志的地点,如果相合,就是指称,如果始终不相合(虽然我们很难知道永远不相合)就意味着没有指称。这一按图索骥的模式一直遗传到罗素、达梅特,对语言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使不在这个传统中的人看起来很是奇怪,好像理解语言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侦探故事。然而,人们一开始是怎样画出地图来的呢?后期维特根斯坦、蒯因等人尝试通过把意义理论和学习理论结合起来考虑以回答这个问题。 函式,概念词与名称 。 在弗雷格那里,与指称 / 意义问题密切相关的,是他的函式理论。这基本上是把数学里的函式概念 引用来理解语言和命题。 2×n3 + n 是一个函式, n 代入不同的数值,或自变元 ,整个函式就代表不同的数值,代入 1 ,其数值为 3 ,代入 2 ,其数值为 18 ,等等。函式本身不标示任何特定的数值,弗雷格据此把函式称为 “ 不饱和的 ” 或 “ 不完整的 ” 。自变元代入了特定的数目后,这个函式就有一个特定的数值,因此成为 “ 饱和的 ” 或 “ 完整的 ” 。现在,弗雷格把以上几个概念运用到语言分析上来。让我们考虑 “ 首都 ” 这个概念。首都总是某一国家的首都,因此可以写成 “ ()的首都 ” 。括号里代入不同的国家,首都的指称也不同,例如 “ 中国的首都 ” 指称北京, “ 英国的首都 ” 则指称伦敦。同数学中的函式概念对照,可以看出, “ ()的首都 ” 是一个函式, “ 中国 ” 、 “ 英国 ” 等为自变元, “ 北京 ” 、 “ 伦敦 ” 则为 “ ()的首都 ” 这一函式的特定的值。与此相仿, “ ()是圣人 ” 是一个不饱和的表达式,必须填入 “ 孔子 ” 、 “ 秦侩 ” 、 “ 4” 之类才成为一个饱和的命题。 “ (是)圣人 ” 之类,弗雷格称之为概念词( Begriffswort 或 nomina appellativa ), “ 孔子 ” 之类则是专名。一个命题中必须有一个专名,这个命题才饱和,才能是真的或假的。 “… 是圣人 ” 填入 “ 孔子 ” 为真,填入 “ 秦侩 ” 或 “ 4” 为假。(也可以说,代入 “ 秦侩 ” 为假,代入 “ 4” 无意义。)逻辑学类型的文著通常这样写: “ 是圣人 ” 对孔子为真,对秦侩为假。 “ 函式 ” 是从数学中借来的,这里的真假概念在数学里也有效,例如,作为一个函式,方程式 X2 = 4 在自变元为 2 和 -2 时为真,代入其他自变元时为假。在继续讲解之前,我应当提一下对象和对象的记号之间的区别。我们通常必须区分一个对象和标识这一对象的记号,例如区别孔子这个人和 “ 孔子 ” 这个名字, “ 孔子 ” 这个名称是个语言表达式,属于我们的语言系统,但孔子这个人却不依赖于我们的语言而实际存在着(或存在过)。这一点似乎非常清楚。现在,弗雷格再进一步,要求区分概念和概念词(概念的记号),概念词是标示概念的语言表达式,概念本身则是客观的东西,不是语言的一部分,更不是某种心理活动或内心的观念。对概念的理解才属心理学范围。根据这一区分,我们须把一个数字和这个数字的表达式加以区分, “ 7” 是一个记号,代表 7 这个数,这同一个数还可以用别的记号来代表,例如 “4 + 3” 、 “23 - 1” 等等。弗雷格虽然区分名称和概念词,但既然概念像名称的指称一样也是现成存在的客观事物,名称 - 指称和概念词 - 概念就有某种同构关系。实际上弗雷格也经常说到实物的名称和概念的名称。然而, “ 菲多 ” 是宠物菲多的名字,这是个很自然的说法, “ 克服 ” 是克服的名称,却是一个很奇怪的说法。此中包含的疑问,此后各章会不断从各个论题加以讨论,并在专名一章作一透视。弗雷格的 “ 概念词 ” 在某些方面和传统逻辑中的 “ 谓词 ” 概念相仿,弗雷格本人也交替使用 “ 谓词 ” 和 “ 概念词 ” 这两个说法。但两者也有重要的区别。以曹操杀了杨修这一命题为例。按传统逻辑, “ 曹操 ” 是主词, “ 杀了杨修 ” 是谓词。但用函式方式来分析, “ 曹操杀了杨修 ” 可以看作 “ ()杀了杨修 ” 这一函式代入了 “ 曹操 ” 这一自变元,也可以看作 “ 曹操杀了() ” 这一函式代入了 “ 杨修 ” 这一自变元。重要的是何为函式、何为自变元,而不是何为主词、何为谓词,实际上,曹操杀了杨修完全等同于杨修为曹操所杀,而这时 “ 杨修 ” 就成为主词了。我们还可以为曹操杀了杨修建立另一种形式的函式,即 “ ()杀了() ” 。为使这一函式饱和,我们须填入两个空位。例如曹操杀了杨修(真)或曹操杀了刘备(假)或刘备杀了杨修(假)。这样的函式称为二位谓词。据此,()是圣人是一位谓词,()大于()是二位谓词,()把()给()是三位谓词。在弗雷格那里, “ 概念 ” 通常指一位谓词,指二位谓词的则是 “ 关系 ” ,但人们后来通常用 “ 概念 ” 包括所有位数的谓词。弗雷格对 “ 专名 ” 、 “ 概念词 ” 、 “ 谓词 ” 这些重要语词重新作了界说,我们必须注意,它们不是获得了更加正确的解说,而是在相当程度上有了不同的用法,例如,我们一般把杀叫作一个概念,而不是把杀了杨修叫作一个概念,把行星叫作概念,不是把是行星叫作概念,否则我们就会有无数的概念,概念也就失去其具有概括性的优点了。弗雷格的目的是建立一种概念一致的新逻辑,而不是解说这些语词,这一点我们不可不牢记。专名必然是饱和的,而概念是不饱和的,因此,自变元绝不可能用来作一个句子的谓词。在传统逻辑里, “ 金星 ” 被视作 “ 晨星是金星 ” 的谓词,但在弗雷格那里这是不可能的。 “ 金星 ” 和 “ 晨星 ” 都是名称,都不可能是谓词,在 “ 晨星是行星 ” 这个句子里, “ 是行星 ” 是一个谓词。那么,在 “ 晨星是金星 ” 这个句子里,能不能说 “ 是金星 ” 整个构成了谓词部分呢?不,这是因为在弗雷格那里,用来表示等同的 “ 是 ” 不构成谓词。为了显明这一点,我们可以把 “ 晨星是金星 ” 改写为 “ 晨星是等同于金星的 ” ,其中, “ 是等同于金星的 ” 是一个谓词,就像 “ 杀了杨修 ” 是一个谓词一样,虽然两个词组都包含专名。这里, “ 是 ” 是整个谓词的一个部分, “ 金星 ” 也是谓词的一个部分。而整个谓词, “ 是等同于金星的 ” 并不指称一个单个的对象,像其他谓词一样,它也是不饱和的。弗雷格在这一点上对传统逻辑作了修改,在传统逻辑里,一切命题似乎都可以改写成 “ ()是() ” 的形式,在新逻辑里,这既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 “ 是等同于金星的 ” 和 “ 杀了杨修 ” 的逻辑地位相同,因此,就谓词的构成而言, “ 是 ” 这个系词不再具有高标特立的地位。一个饱和的函式标示对象和概念的联系。这时,用弗雷格的术语来说,就是一个对象归属于一个概念。我们只能说一个对象归属于一个概念,但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归属于一个对象。(这相当于传统逻辑中专名只能用作主词而不能用作谓词。)此外,只有对象归属于一个概念,一个概念则不可能归属于另一个概念。一个概念可以是由一些成分性概念组成的,而且这是通常的情形,例如黑绸布这个概念是由黑、绸、布这三个成分性概念组成的,但这三个概念并不归属于黑绸布这个概念。弗雷格把这些成分性概念称作黑绸布的特征或标记,任何归属于黑绸布的对象都具有这三个特征,一块黑布是黑的,也是布,但 “ 黑布 ” 这个概念既不是黑的,也不是布。再以 “2 是一个小于 10 的正整数 ” 为例来说明这一点。在这里, “ 2” 归属于 “ 小于 10 的正整数 ” 这一复合概念,也就是说, “ 2” 分别归属于 “ 小于 10” 、 “ 正数 ” 、 “ 整数 ” 这些概念。但 “ 小于 10 的正整数 ” 却不归属于 “ 整数 ” 这个概念,虽然它是这个概念的一个子类。反过来, “ 整数 ” 是 2 的一种性质,却不是 “ 小于 10 的正整数 ” 这一概念的一种性质,而是这个概念的一个标记。弗雷格认为应当容许使用 “ 圆的正方形 ”“ 木质的铁 ”“ 不同于自身 ” 这些自相矛盾的概念,因为在进行研究之前我们不见得知道一个概念包含矛盾,而要加以研究就要先加以了解。唯一的要求是一个概念必须界限分明,以便决定一个对象是否归属于这个概念。 “ 不同于自身 ” 就是这样的概念,我们清楚地了解它,因此能断定没有任何对象归属于它。弗雷格这里提出的问题几乎有一种悖论的性质,对于自相矛盾的表达式,如果我们不理解它,就无法知道它自相矛盾,但若它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我们怎么能了解逻辑上不可能的东西。我将在逻辑上不可能这一题目下回到这一问题。乔姆斯基那里指出,有些句子逻辑上可能句法上不可能。传统逻辑在这一点上注重的是外延的包含。试比较下面两组论题:张三是人,人是两足的,张三必定也是两足的,但张三是胖的,人却不一定是胖的。人是动物,动物是吸入氧气的,人也必定吸入氧气,但人是有智慧的,动物却不一定都有智慧。这两组论题似乎具有同样的逻辑结构:张三之区别于人,一如人之区别于动物。然而在弗雷格这里,张三与人、动物等等的区别远比人和动物之间的区别重要,因为只有张三是真正实存的。这里体现了一种特定的本体论立场。同时,这对于量化逻辑也是必需的。专名有意义也有指称,谓词则有意义而无指称。无论专名还是谓词,都没有真假的问题。真假都是针对一个句子而言的。句子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一个专名和一个谓语表达式结合而成,如 “ 孔子是圣人 ” ,这种句子我们上面谈过了。但还有一种句子,即传统逻辑所说的全称命题,如 “ 所有的母亲都是爱孩子的 ” , “ 所有的母亲 ” 是概念词,但它同时却是句子的主词。弗雷格说,这只是从表层语法着眼而已,按照正确的逻辑分析,这个命题是一个由量词来连接几个自变元的命题:对于 x 的一切值来说,如果 x 是母亲,则 x 爱孩子,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 “ 是母亲 ” 和 “ 是爱孩子的 ” 具有完全相同的逻辑地位,两者都是典型的谓词。这样,所谓全称命题也就合乎弗雷格的函式理论了,我们就不会错把概念词当作主词了。用一种比较直观但不大严格的方式来说, “ 所有的母亲都是爱孩子的 ” 这个句子应改写为 “ 如果一个人是母亲,这个人就爱孩子 ” ,弗雷格的这一主张,实已开罗素特称描述语理论的先声。为了便于上述讨论,我们需要引入阶层的概念。在数学中有一阶函数与高阶函数的区分。一个函式的自变元是数字,这个函式就是一阶函式;一个函式的自变元本身是一个函式,这个函式就是二阶函式。与此相应,在弗雷格那里有一阶概念和二阶概念之分。 “ 是圣人 ” 是一个一阶概念,它的自变元是 “ 孔子 ” 之类的专名。二阶概念的自变元不是专名,而是一阶概念。二阶概念的一个典型例子是 “ 有圣人(圣人存在) ” 里的 “ 有(存在) ” ,这个函式里的自变元即 “ 圣人 ” 就不是一个单个对象而是一个概念词。为了便于分析,我们这里大致可以把 “ 有() ” 改写为 “ 是()的一个或一些实例 ” ,()所表示的自变元(例如 “ 是圣人 ” )显然只能是概念而不可能是个体。如果至少有一个专名,例如 “ 孔子 ” ,能代入 “ 是圣人 ” 这一函式并使之为真, “ 有圣人 ” 这个二阶函式也为真。如果代入任何专名都不能使那个一阶函式为真,那么这个二阶函式就是假的。例如,没有一个制度能使 “ ()是美好无缺的制度 ” 为真,所以与之相连的二阶函式 “ 有一种美好无缺的制度 ” 也是假的。1 2 3 4 5我们不可把一阶概念和二阶概念混同于概念的种属,牛是动物的属,但牛和动物一样都是一阶概念,一个对象既可以归属于牛也可以归属于动物,二阶概念则只能以一阶概念而不能以单个对象为自变元, “ 孔子有一个或几个实例 ” 是句没意义的话。对弗雷格来说,二阶概念主要应用于数和存在的讨论。按照弗雷格的主张,数词包含了二阶概念,所以 “ 三个人 ” 和 “ 勇敢的人 ” 具有不同的逻辑地位,说到 “ 三个勇敢的火枪手 ” ,勇敢是他们的〔共同〕属性, 3 却不是他们的属性。本书不阐述弗雷格对 “ 数 ” 的进一步思考,只看一下存在所包含的二阶概念。在 “ 有多少男人就有多少女人 ” 这句话里, “ 男人 ” 和 “ 女人 ” 都是一阶谓词,因此, “ 有多少 …… 就有多少 ” 或 “ 存在与 …… 一样多的 ……” 就是一个二阶概念。弗雷格主张,存在概念其实表示的就是:某一个一阶概念确有一些实例。说狮子存在而麒麟不存在,就是狮子这个一阶概念确有实例而麒麟这个一阶概念没有实例。这又等于说,说单个对象存在是没有意义的。于是,弗雷格用他特殊的方式声援了 “‘ 存在 ' 不是一个谓词 ” 的传统逻辑主张,并进一步站到对上帝的本体论证明进行批评的一方。对我们来说更有兴趣的是,通过概念阶层,弗雷格也否定了概念是某种特殊对象,例如柏拉图的 “ 理式 ” ,因为说一个概念存在无非是说有某些对象可以归属于这个概念,除此以外说一个概念具有客观存在就毫无意义了。自然语言不了解这种区分,说孔子贤达,或说孔子无与伦比,似乎都是在描述孔子。但后一个命题实际上涉及二阶概念,用逻辑上更清楚的方式来表达,它是说 “ 不存在(二阶概念)具有孔子那些伟大特点的人(一阶谓词) ” 。这种逻辑分析,用日常眼光来看,似乎牵强而没有积极的结果,但它极大地改变了逻辑的面貌。例如,在传统逻辑中, “ 所有人都是有肾脏的 ” 和 “ 有些人是有德性的 ” 这两个命题,一个属于全称肯定即 A 型,另一个则属于特称肯定即 I 型,但都是由一个主词和一个谓词构成的。但按照新逻辑, “ 所有人都是有肾脏的 ” 应改写为 “ 任何对象,只要是人,就有肾脏 ” ,也就是说,是人和是有肾脏的两者都是谓词。 “ 有些人是有德性的 ” 这个命题也应作这样的改写。从而,弗雷格就取消了传统逻辑中的主词概念,而引入了量词( “ 任何 ” 、 “ 有一些实例 ” )来约束变元。从这些考虑发展出来的新逻辑被称为量化逻辑,此后逻辑主义的语言哲学家都是采用这种新逻辑作为分析工具的。量化虽极大地推动了现代逻辑的发展,但它的出发点却包含了很大的疑问,因为概念词和名称的区分背后有一个明确的本体论预设:世界由一些个别的事物组成,凡不是个别的,就是抽象,就说不上存在;专名指称个别的事物,抽象语词对这些事物有所述说。这些立刻就牵涉到古来哲学家对个别和一般、存在和非存在的无数深入讨论。弗雷格彷佛不以这些讨论为意,不加论证地选择了一种简单的本体论。弗雷格主要自视为数学家而不是哲学家,就此而言,他这种态度也许是可以原谅的,但对存在问题的思考却不能停留在这样简单的论断上,后面各章将从各种各样的角度继续进行探讨。 语句与命题在其晚期论文《思想》一文中,弗雷格总结了他关于句子的理论,他把句子分为三个层面。一,说出的或写下的句子,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施指,或相当于皮尔士的例语句。简要说,这是句子的物理层面,逻辑关心句子的真假,而句子的物理特性一般不影响句子的真假。二,伴随说或写出现的精神观念,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心理学上的概念。三,该句子所表达的思想〔 Gedanke 〕,或通常所称的 “ 命题 ” ,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所指。命题是真值的承担者,句子根据其表达的命题才间接地有真假。精神观念是主观的,允许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观念,命题或思想则是客观抽象实体,命题和其他抽象实体一起组成了非物理非心理的超时间的第三领域。一个句子的物理特性一般不影响这个句子的真假。然而,说出同一语句的人可以不同,时间和场合也可以不同,这些都将影响语句的真假。邓小平说 “ 我是四川人 ” ,这句话是真的,周恩来说 “ 我是四川人 ” ,这句话就是假的; 1962 年时说 “ 现任总理是周恩来 ” 是真的, 1982 年时这话就是假的。说话人、时间、地点等统称为场合因素。场合因素能够影响句子的真假以及其他许多方面,和物理特性相比,场合因素显然重要多了。但我们怎么把场合因素和句子本身区别开来呢?我们可以扩展类语句和例语句的区别,用类语句来表示排除了物理因素也排除了场合因素的句子。但更常见的是作出语句和命题的区分。邓小平说 “ 我是四川人 ” 这个句子,是在陈述邓小平是四川人这个命题,这是一个真命题,其真不以具体的说话人改变;同样, 1962 年时说 “ 现任总理是周恩来 ” ,这话所表达的命题是 1962 年时的中国总理是周恩来。同一个语句可能表达不同的命题,例如邓小平说 “ 我是四川人 ” 和周恩来说 “ 我是四川人 ” ,句子是同一个,所表达的命题则不同。反过来,不同的句子可以表达同样的命题,例如英语句子 It is raining 和德语句子 Es regnet 表达同一个命题:正在下雨。弗雷格把句子的意义称作思想,或命题,以便与包含物理因素和场合因素的句子相区别。命题和语句的另一重要区别在于,命题只从与真值有关的意义来考虑一个句子,因此,命题必须排除一个语句所含的情绪成分,这样,我们会从 “ 可惜他不在这里 ” 这个语句中得到他不在这里这个命题。弗雷格承认,色彩、语气、美感等等在诗歌甚至在人文学科中都很重要,但它们和命题无关,命题概念是为实证科学语言服务的。在弗雷格看来,表达式的意义不是主观的东西,同理,句子所包含的思想也不是主观的东西,而是客观的、公共的、一致的东西。一个句子表达一个思想。这个思想是客观的,是句子真值的承担者。思想甚至就是一个对象,可以被命名,例如 “2 + 3 是 5 这一思想 ” 。但一个特定的句子不仅包含一个思想,而且包含对这一思想的某种态度,例如断定、否定、疑问等等。我们可以用断定的口气说 “ 他来 ” ,也可以用疑问的口气说 “ 他来? ” 两个句子包含的思想是一样的,但我们对这一思想的态度却相差很远。为了把思想和对这一思想的态度区分开来,弗雷格在《概念文字》引进了一些逻辑符号,用 —— 来表示思想本身,或句根,用 ┠ — 来表示对这一思想的断定,这两个符号分别称为 “ 内容短线 ” 和 “ 断定记号 ” 。 —— 庄子是出世的标示一个可断定的命题, ├ -庄子是出世的标示一个已断定的命题,此外还有否定记号、疑问记号等等分别表示各种命题态度。断定符号本身既没有指称也没有意义,而只是标识着断定行为。在断定句中,断定这一态度和命题结合得极为紧密,乃至于人们经常看不到两者是可分离的。提出命题态度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反对心理主义,强调表达式的 “ 意义 ” 或句子所包含的 “ 思想 ” 是客观的东西,因为我们只能对我们之外的东西持赞成或否定的态度,如果思想本身是主观的,我们似乎就不可能对一个思想加以否定和疑问了。我以为这样来论证思想的客观性是不成功的。我们平常会说,有的思想是客观的,有的不客观,是个主观想法,这里的客观 / 主观与真 / 假、正确 / 错误、合乎事实 / 不合乎事实等虽不完全同义,但十分接近。而按照弗雷格的说法,思想的客观性只是说思想像桌椅碗筷那样摆在那里,我们可以从外部对它表示赞同、反对等等态度。然而,所谓我赞同一个思想,例如赞同朱镕基是现任总理,无非是说我肯定一件事情,如果不嫌绕嘴,这等于说我认为它是一个客观的思想,而我否定一个思想就是认为它不是一个客观的思想。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专门批评了弗雷格的这一理论 ,他从功能的角度来考虑句子,除了肯定、否定、疑问、命令之外,还有期待、假设、恳求等等,句子的种类有无数多。有论者认为维特根斯坦这么说是太夸张了。句子的种类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这不是一个实质性的争论。关键在于,句子并不现成地分成了一些种类,对句子种类的区分是以研究目标为转移的。我们可以把恳求和命令都归入祈使句,但我们也完全可以取消祈使句这个大类,突出恳求和命令的区别。维特根斯坦把弗雷格的命题符号比作标点符号,我们有六种标点符号,不等于句子原本只好分成六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约定,就像有些语言在书写时标出重音,有些不标那样。维特根斯坦根本否认有 “ 句根 ” 这样的东西。设想一个人说: “ 我根本不相信已经下雨了 ” ,而你只听到 “ 下雨了 ” ,那你就没听到他的意思,或他的一半意思, “ 下雨了 ” 还不是 “ 交流的媒介 ” 。与此相似,我期待他到来,只是在句子形式上是由我期待和他到来合成的,但绝不是在思想的意义上是由我期待这一思想或这一态度和他到来这一思想合成的,不是由一个期待的画面和一个到来的画面合成的。以上这一点也有助于我们考虑语句 / 命题的一般区分。我们有时的确可以用类语句 / 例语句、语句 / 命题或类似的方式来澄清某种误解,但若我们要用这些概念来构建语言理论,还有很多疑问。语音的轻重缓急真的只是单纯的 “ 物理特征 ” 吗?充满希望地说 “ 他来了 ” 和充满恐惧地说 “ 他来了 ” ,其中的 “ 他来了 ” 是同一个句子吗?英语 It is raining 和汉语正在下雨是同一个命题吗?我将在翻译问题中继续讨论这个课题。上面是从句子的意义方面来考虑的。但在弗雷格那里,句子像单词样也既有意义又有指称。意义与指称的区分是对表达式而言的,而句子和单词都是表达式。实际上,弗雷格经常把句子视作一个词、一个专名,不过他有时称之为 “ 复合专名 ” : “ 若从一个陈述句的语词的指称着眼,每个陈述句都应被视作一个专名 ” 。我们都知道,一个名词性子句经常可以转换成一个名词性短语,西语比汉语用子句的时候多得多,很多子句在译成汉语时都会转换为短语,例如 the man who hit you just now 通常译作刚刚动手打了你的那个人。在弗雷格那里,专名和描述语常被视作一回事,描述语和子句似乎没有实质区别,子句和别的句子也没有实质差别,可见,把句子视作名称也不无道理,既然专名有意义和指称,语句也具有意义和指称。每一个语法上正确的句子都有一个意义,这一点不难理解。但句子的指称是什么呢?弗雷格认为句子的指称就是句子的真值。所有的真句子都有同一个指称,那就是真,所有的假句子一样,其指称皆为假。单称表达式的指称千千万,世上有多少东西就有多少能成为指称的东西,所有的句子却只有两种指称,一个是真,一个是假,无论我们怎样理解弗雷格的 Bedeutung ,这个提法从直觉上都会很奇怪。的确,把句子看作一个专名,本来就是一个极奇怪的构想。后来很少有人继承这一主张,例如维特根斯坦曾引进事实作为命题的指称。 “ 周瑜打了黄盖 ” 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事实作对应者,那就是周瑜打了黄盖这个事实,就像 “ 周瑜 ” 和 “ 黄盖 ” 都分别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人作为其指称。我们可以从莱布尼茨维持真值〔 salva veritate 〕的思想来理解弗雷格的奇怪主张。莱布尼茨考虑,如果 A 和 B 两个词项具有相同的指称,即它们是共指词项, B 就可以在任何语句中替换 A 而不改变句子的真值,司马迁和《史记》的作者是共指的,只要司马迁是汉朝人为真,《史记》的作者是汉朝人就为真。弗雷格把这一想法扩展到句子上,两个共指原子句子可以在复合句〔分子句〕中互相替换而不改变复合句的真值,即使这两个原子句意义不同。这种延伸是从外延逻辑来考虑的,而且其前提是像弗雷格那样把句子视作名称的复合体。以上的论断在涉及命题性动词的时候会出现困难,在 “ 蒋干相信黄盖憎恨周瑜 ” 这个句子中,整个句子的真值不依赖于子句 “ 黄盖憎恨周瑜 ” 是否为真。弗雷格在对命题性动词和意向性作了一番考察之后,决定采取这样的解决方案:命题性动词引导的子句指称它所表达的命题,也就是说,这类句子〔非外延地使用的句子〕的指称和意义是一个东西。我们也可以从使用和提及来讨论这一问题。比较一下下面两个句子: “ 蒋干偷了周瑜伪造的那封信 ” 和 “ 蒋干相信黄盖憎恨周瑜 ” 。第一个句子为真的一个条件是 “ 周瑜伪造的那封信 ” 有一个指称,而且蒋干的确偷了那封信。然而第二个句子为真却不依赖于 “ 黄盖憎恨周瑜 ” 有一个指称,或按通常的说法,第二个句子整句的真假不依赖于 “ 黄盖憎恨周瑜 ” 为真。为了解决这里出现的不一致,弗雷格主张,断言 “ 蒋干相信黄盖憎恨周瑜 ” 的人并不曾断言 “ 黄盖憎恨周瑜 ” (这一点显而易见),而只是提及( mention ) “ 黄盖憎恨周瑜 ” 。与此相应,作为间接引语, “ 黄盖憎恨周瑜 ” 把它的意义提供给整句,作为整句中 “ 黄盖憎恨周瑜 ” 这一部分的指称。如果 “ 黄盖憎恨周瑜 ” 是一个独立的句子, “ 黄盖 ” 和 “ 周瑜 ” 就是黄盖和周瑜的符号,而在复合句 “ 蒋干相信黄盖憎恨周瑜 ” 中, “ 黄盖憎恨周瑜 ” 只被提及,因此可说是 “ 符号的符号 ” ,它所涉及的不是直接的指称,而是词语或思想本身。弗雷格关于句子的意义 / 指称的看法以及他依照这一看法来处理间接引语的方式颇为可疑。后世对于弗雷格的解决方案有很多争论,例如,丘奇接受了弗雷格的提法,而蒯因则提出异议。第七章 分析哲学 评论 弗雷格的本职是数学家,他为自己提出的任务,是从逻辑上为算术和数学奠定基础。弗雷格并没有实现哲学中的语言转向,他不像罗素那样把逻辑分析推广到数学以外如认识论等等之上,虽然他也认为自己的逻辑研究对哲学以及语言的研究可能很有用处,但他并没有把语言研究视作自己的任务,相反,他认为 “ 研究语言和确定语言表达式的内容不可能是逻辑的任务。想从语言中学习逻辑的人,就像是成人想从孩子那里学习思考一样。 ” 实际上,弗雷格设想哲学的任务是 “ 打破语词对人类精神的统治地位,揭露几乎无法避免地出自普遍用法的关于概念关系的欺骗,把思想从仅仅受到语言表达方式性质的影响中解放出来。 ”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逻辑对哲学有所贡献。因此,弗雷格究竟是不是语言哲学的奠基人,乃至是否可称作一位 “ 语言哲学家 ” ,一向是有争论的。我们可以这样看,一方面,弗雷格把语言当作头号的敌人,在这个意义上给予语言以根本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语言是要被克服的东西,而不是要被供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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