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章。-- 1423。斯 底 尔 波931赞赏一个真正的人那样。“①在斯底尔波那里,特别要表明的,是他把共相了解为形式的、抽象的理智同一性的意义。他的例子中间的主要之点,总归是着重那与特殊事物相对立的普遍性的形式。子、第欧根尼首先从他引述了关于这个与共相的对立:“谁若是说有(一个)人,(这个说人的人)就没有说任何人;因为他没有说这个人或那个人。因为为什么是这个人而不是那个人呢?所以也不是这个人。”②人是个共相,而不是指这一个人,这一点是人人都很容易承认的;但是这个人还依然存留在我们的观念中。然而斯底尔波说,这个人是根本不存在的,并且是根本不能说的,只有普遍的人存在。第欧根尼。拉尔修说:“他抛弃了类。”从那由他引证的话里,可以推出正好相反的意义:斯底尔波肯定普遍而抛弃个别;——邓尼曼③当然也是这样想的:斯底尔波抛弃了类。斯底尔波坚持普遍性的形式,正是这一点,在许多轶事中表现得更清楚;这些轶事是讲他的日常生活的。例如他说:“这里陈列(出售)的白菜是不存在的。因为白菜在好几千年以前就已经存在了;所以白菜并不是这个陈列的白菜;”④。。也就是说,只有普遍者存在,这个白菜是不存在的。当我说这。。。个白菜的时候,我所说的和我所想的完全是两回事;因为我。①“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二卷,第一一九、一一三、一一五节。②同上书,第一一九节。③第二册,第一五八页。④“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二卷,第一一九节。-- 143041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说的是一切其他的白菜。再引一个这种意义的轶事。“他与一个犬儒派克拉底谈话,为了要买鱼而把谈话中断了。克拉底就说:怎么,你不谈了吗?”(意思是说,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如果被问得不知道如何回答,也会被人讥笑,被人认为愚蠢;现在所谈的问题如此重大,如果他只是一般地稍稍回答几句,也比起完全回答不出要好些,——这样他就无不答之咎了)。“斯底尔波答道:决不是的,我是有话谈的,不过我丢开你不谈;因为话以后仍旧可谈,可是鱼不买却会卖掉的。”①这些简单例子里面所讲的,看来是很琐屑无聊的,因为这是这样一种琐屑无聊的题材;在别的形式中,似乎比较重要,可以加以进一步考究。一般说来,共相在哲学论证中是受到重视的,因此甚至于只有共相才能被言说,而“这个”、所指谓的东西,则根本不能讲,——这是一种我们近代的哲学文化尚未达到的意识和思想。一般的常识,或者近代的怀疑论,或者一般哲学,主张感性的确认有真理性,或者主张在我们之外确有感性事物存在,以及凡是自己看到、听到是如此的东西每一个人也都认为是真的,——要予以根本的驳斥,是完全不必去理会这些说法的;他们直接主张:直接的东西是真的。我们只需要按照他们所说的话来理解他们,便可看出,他们所说的总是与他们所指谓的两样。最令人震惊的,是他们根本不能把他们所指谓的说出来。他们说:感性的东西;这就是一个有普①同上书,同上处。-- 1443。斯 底 尔 波141遍性的东西,是指一切的感性事物,是对“这个”的一个否定,——换句话说,“这个”乃是一切这些。思维只包含普遍观念,“这个”只是一个所指谓的东西;如果我说“这个”,这就是那最普遍的东西。例如,这里就是我所指的那个地方,——现在就是我讲话的那个时候;但是这里和现在却是所有的这里和现在。当我说“我”的时候,我就是在心里把我这个个别的人与其余的一切人分别开来。但是我正是这样一个被指谓的东西;对于我所指谓的那个我,我是根本不能说的。我是一个绝对的表述词。我,不是我以外的任何别人,——所以人人都自称为我,我是每一个人。谁在那里?——是我。——这就是所有的人。普遍是存在的;但是个别也只是普遍,因此,在话语中,在语言中,在由精神而生的一种存在中,如所指谓的那样的个别是根本找不到地位的。语言在本质上只是表示那一般的普遍观念;而人们所指谓的东西却是特殊者、个别者。因此人们对于自己所指谓的东西,是不能在语言中来说的。如果我要想用年龄、用出生地、用我所作的事、用我过去或现在所在的地方来区别我,来把我规定为这个个别的人,情形也是一样。我现在有这样大的年纪;但是我说的这个现在,正是一切的现在。我如果从一个纪元算起(如基督诞生等等),这个年代却又是由现在所确定的,现在是永远在移动的——一个由另一个规定——:从现在起一八○五年以前基督降生,——所以现在是基督降生后一八○五年。它们只是互相规定的;但是全体却是不定的,它有一个无始无终的“之前”和“之后”。“这里”也是这样的;这个“这里”是指每一个“这里”,每一个“这里”也都-- 145241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是一个这里。语言中所包含的普遍性的本性就是如此。于是我们用一般的名称来帮助自己,我们用这些名称完满地规定着个别的东西,——这个如此称呼的东西;然而我们也承认,我们并没有表示事物本身。作为名称的名称,并不是一个包含我之为我的表述词;它是一个表示活跃的记忆的记号——而且是一个偶然的记号。丑、由于斯底尔波把共相说成了独立的东西,所以他使。。。。。。。一切解体。“一个事物的规定若是不同的,则那个事物即是不。。。。同的;“规定性的固定就是独立性的固定。事物的特性便是被他认作独立固定的规定性。如果规定性()是独立自为D C O的,则事物便是解体了的东西,便是许多独立规定的集合。斯底尔波作了这样的主张。一件东西的各个规定(ι,普遍D C性的形式之下的)如果是不同的,则它便是另一个东西。因为“各个规定(这是实在的东西)是分离的”,所以根本就没有个体。“人们说:苏格拉底是文雅的,是人,所以这两个HT E Sδη(理念)是彼此不同的;”如果苏格拉底是一个由许多独立理念组成的集合体,那么这个集合体就不是真的,——只有共相才是真的。①寅、很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同一性的形式在斯底尔波那①辛普里丘注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第二六页(邓尼曼,第二部,第一六一页):“因为麦加拉派的哲学家们认为这种看法证实了以下的事实,即:凡是有着不同的规定的,便是不同的,而不同是使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开来的,他们似乎证明每一事物都与自身分离。由于文雅的苏格拉底与聪明的苏格拉底是不同的规定,所以苏格拉底是与他自身分离的。“-- 146二 居勒尼学派341里被意识到了:“我们不可将不同的宾词去称谓一个对象;”①——这是同一律。“如果我们宣称一匹马在跑,这并不是说,宾辞与它所称谓的对象是同一的。而是说‘人’是另一个概念规定,‘好’是另一个概念规定;同样情形,‘马’与‘跑’也是不同的。因为如果根据概念来问我们,我们便会宣布这两者不是同一个东西。因此用不同的东西来称谓不同的东西的人是错了。因为如果人与好是同一的东西,马与跑也是同一的东西,那么怎样能够也说面包和药好,——狮子和狗跑呢?”②“因此人们不应当说,人是好的,也不应当说,人是一个将军;而只应当说,人只是人,善只是善,将军只是将军;不能说,一万个武士,而只能说,武士只是武士,一万只是一万。”二 居勒尼学派苏格拉底要想把自己当作个人来训练,他的学生们,犬儒学派和居勒尼学派,也是如此。居勒尼派并不停留在一般的善的规定上;他们力图对善作进一步的规定,并且把善放到个人的享受、快乐中。犬儒派则表现得与此完全相反。个①普鲁泰克:“反科罗底”,第二二章,第一一一九页,克须蘭本(胡顿本,第一四册,第一七四页):“斯底尔波说:不能用不同的宾词来称谓同一对象。所以我们不能说这个人是好的和这个人是一位将军,却只能简单地说,人只是人,好只是好,将军只是将军。我们也不能说一万个武士,……而只能说,武士只是武士,一万只是一万……是不是会有一种人,听了这种话,而不知道这是一个警辟的谐语呢?”②普鲁泰克:“反科罗底”,第二三章,第一一二○页(第一七六页)。-- 14741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人生活、实践哲学乃是主要的目的。居勒尼派满足于他们的特殊的主观性;人们可以对快乐作种种了解。犬儒派也满足于主体;所以他们与居勒尼派是同一的。但是〔犬儒派〕所满足的特殊内容乃是自然的需要;他们表示出一种消极态度,反对别人求快乐的行为、别人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整个说来,这两个学派有着相同的目的: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居勒尼学派的原则,简单地说是这样的:寻求快乐和愉快的感觉,乃是人的天职,人的最高的、本质的东西。快乐在我们这里是一个微末不足道的字眼。我们习惯于认为有一种比快乐更高的东西,习惯于把快乐看成无内容的。人们可以用千万种方式取得快乐,快乐可以是各种极不相同的行动的结果;这种不同,在我们的意识中是非常重要和极其根本的。因此这个原则最初对我们表现为微末不足道的;一般说来,诚然是如此的。在康德哲学以前,真正说来,一般的原则乃是快乐论;对于愉快和不愉快的感觉的观点,在当时的哲学家那里,乃是一个最后的本质的规定,例如在孟德尔森、爱伯哈尔特等人那里便是,在他们那里,甚至于悲剧也应当凭借其中所表达的那些不舒适的感觉来引起舒适的感觉。1。阿里斯底波居勒尼派由非洲居勒尼地方的阿里斯底波而得名,阿里斯底波是这个学派的创始人和首领。他与苏格拉底交游甚久,并且在他那里受到了教养;但是也可说,在他谒见苏格拉底以前,他已经是一个有决心的、有教养的人了。他听到苏格拉底的教言,可能是在居勒尼,也可能是在奥林比亚赛会上,-- 1481。阿里斯底波541居勒尼人也和希腊人一样来参加这个赛会的。他的父亲是一个商人,他本人旅行到雅典,是为了商务的目的。①他不满足于苏格拉底关于善和美的一般的话语(苏格拉底没有予以确定的内容),而把那反映到意识中的本质,把这个本质的最高特性,规定并了解为个体性。本质、共相、思维在他看来乃是作为个别意识而有其实在性的一面,这一方面才是人必须追求的;——因为他认为个人的快乐和享受,是理性所寻求的惟一的东西。在阿里斯底波那里,最重要的是他的性格,他的个性。他之寻求快乐,乃是作为一个有完全教养的精神,作为一个凭借思想的修养而提高到对一切特殊事物、烦恼、各种约束完全无动于中的人去进行的。当把快乐当成原则时,我们就会以为:这种人无论在肉体享乐方面或精神享乐方面,乃是一个有所依赖的人,因为享乐是与自由的原则相对立的。但是我们既不应当这样来看居勒尼派的学说,也不应当这样来对伊璧鸠鲁派的学说,整个说来,他们是有着同样的原则的。在这里,有两个环节是基本的:一个是那原则本身,即快乐的规定。而另一个则是:人具有一个有教养的精神,并凭借他的精神的这种教养而获得他的完全的自由,这种自由,他只有凭借教养才能获得;而他在另一方面,又只是凭借着自由而获得教养,——只有凭借着这种精神教养,他才能获得快乐。可以说,这个原则似乎是非哲学的,因为把原则放到快①“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二卷,第六五节;邓尼曼,第二册,第一○三页;布鲁克尔:“批判的哲学史”,第一册,第五八四页以次。-- 149641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乐里面,似乎是哲学的反面;但是他采取了一个转向,即把精神的教养、思想的教养当成获得快乐的唯一条件。阿里斯底波无疑是一个有最高的教养的人;他也把教养估价为最高的东西。因为他虽然把快乐当作原则,却从以下一点出发,即认为这只是一个对于有哲学教养的人的原则。因此阿里斯底波的原则是这样的:愉快地感觉到的东西,并不是直接认识到的,而只是通过反思、通过哲学思维而认识的。阿里斯底波是按照这些原则而生活的;他的生活方式和。。。。轶事比起他的哲学学说来,更令我们对他感到兴趣。这个原。。则在哲学上的发挥,属于他本人的并不多,而大多是属于他后来的追随者,如小阿里斯底波和德奥多罗,他们与另一些人属于居勒尼学派,以后又转入了伊璧鸠鲁学派。赫格西亚、安尼克里以后被认为是这样的一些人,他们进一步发展了这个基本原则。在这个学派内部唯一值得注意的,是人们看见愈向普遍原则的一贯性进展,因而也就愈向违反原则的不一贯性进展。那些讲到阿里斯底波的多方面的轶事,——一个富于机智的和洒脱的性情的那些特征,——是最为有趣的。他一生追求快乐,但是并非不用理智,而是(因此他是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的哲学家)一方面小心谨慎,谨慎是不会听从一种暂时的快乐的,因为一种更大的灾祸会从暂时的快乐中产生出来;一方面也不惊惶紧张——(哲学就在于不惊惶紧张)——,惊惶紧张是随时随地害怕不好的和可能的恶劣后果的;总之完全不依赖于事物,不固执于某个本身具有变化无常的性质的东西。有人说:“他适应各种情况,能够生活在-- 1501。阿里斯底波741一切环境之中;“他无论在国王们的宫廷中,还是在窘困的情况下,都是始终如一。“据说柏拉图曾向他说:只有你一个人,可以穿紫袍,也可以穿破衣。——特别是”他住在“狄奥尼修家里”,“很得宠爱”,并且寄食于此,可是他却始终保有很大的独立性;“犬儒派的第欧根尼因此曾称他为御犬。”下面的一件事,可以向我们证明他的完全无动于中。“有一次狄奥尼修向他吐了一口痰,他耐心地忍受着,并且当别人因此责备他时说,渔夫们为了捕一条可怜的小鱼,不惜让海水溅在身上,我为了捕一条大鲸鱼,岂不应当忍受这一点。——他享受现在的快乐,并不为那不属于现在的快乐作过多的努力。——有一次狄奥尼修要他从三个妓女中挑选一个,他把她们三个都带走了,他说,挑选出一个来,这件事就是对于巴里斯也是危险的;可是当他把她们带到房子的前院时,他就把她们三个都放走了。”①“他也是苏格拉底派中间第一个向他所教导的人要钱的。他自己也曾送钱给苏格拉底,但是苏格拉底把它退还了。——有一次有一个人想把儿子送给他教,他向这人要五十个德拉克马,这人觉得价钱太高了,认为用这笔钱可以买一个奴隶;阿里斯底波答道:你去买奴隶吧,你会得到两个奴隶的。——有一次苏格拉底问他:你怎么有那样多的钱?他回答道:你怎么只有那样少的钱呢?“他轻视钱财,——有钱与快乐中所产生的后果是违反的;他把钱都在美食上用光。“有一次他买了一只鹧鸠,化了五十个德拉克马”(值二十弗①“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二卷,第六六——六七节。-- 151841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罗棱)。“当有一个人指责他这件事时,他问道:一个铜元你买不买?——买。——那么,五十个德拉克马在我看来并不比一个铜元更值钱。——以后在一次旅行中——在非洲①——他的奴隶觉得打一大笔钱太累了;当他知道了这一点时,他便说:把太多的扔了吧,能拿多少就拿多少。”②关于教育的价值,“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与无教养的人有什么分别这个问题,他答道:一块石头不会和另一块适合,③——分别之大,正如一个人之于一块石头那样。这并不是完全不对;因为人是通过教育才成为人,才成为人应有的样子;这是人的第二次诞生,人通过教育才获得了他从自然具有的东西,——于是他才成为精神。在这里,我们不应当想到我们的无教养的人,因为在我们中间,无教养的人是通过整个环境,通过习惯、宗教而参与文化教养的一个源泉,这个文化源泉使他们高出那些并不生活在这样一种环境中的人之上。‘那些致力于其他各种科学而忽略了哲学的人,阿里斯底波把他们比作’‘奥德赛’里面‘斐汭洛佩的求婚者’,他们诚然能得到美兰窦和其他的女郎,却得不到这位王后。“④——“有一次有一个妓女向他说,她从他而怀了孕,他说:你怎知道是从我怀的孕?如果你走过荆棘丛中,你能说①贺拉西:“教言”,第二卷,第三章,第一○一行。②“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二卷,第六五、七二、八○节;第六六、七七节。③同上书,第七二节。④“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二卷,第七九节。-- 1521。阿里斯底波941得出是哪根刺把你刺了?“①阿里斯底波和他的信徒们的学说是极其简单的。意识对本质的关系,他是以最表面的原始形式来了解的;而且把直接被意识到亦即直接被感觉到的本质宣布为存在。现在在真实者、有效者、自在自为地存在者和实践者、善、应为目的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区别。关于什么是理论上的真实者和什么是实践上的真实者,居勒尼派认为是由感觉来规定的。因此仔细说来这里包含着以意识对于对象的关系为原则,而不以客体本身为原则。所以居勒尼派说:在理论方面说,真实的东西即是感觉,——并不是感觉中间的那个东西,并不是。。。。感觉的内容,而是作为感觉的感觉本身。感觉不是客观的,客观的东西却在感觉之中。“我们不能把感觉当作一个存在的东西,也不能把存在物称为真实的东西;因此我们曾经说,感觉到一个甜的、白的东西,是以一个对象为原因,这个对象是白的、甜的”②等等。“理论上的真实者既是感觉,实践上的真实者或目的也同样是感觉,”——它的内容、实在只是感觉。“感觉既是目的,”那么,感觉的差异性便不是感官感觉的漠然的多,而是概念的对立的多:对行动、对否定者的关系,——作为对象的行动也是否定的;“或者是愉快的,或者是不愉快的,或者两者都不是。目的”作为目的,就其单纯本质说,在它的对立中,“也是善或恶;”——我感觉到一件东西是正当的,是因为我感觉到它是适意的,说得更好一点,①同上书,第八一节。②塞克斯都 恩披里可:“反数学家”,第七卷,第一九一节以次。-- 153051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是令人满足的。“愉快的感觉就是善,不愉快的感觉就是恶。因此各种感觉乃是认识的标准,并且是行为的目的,“——理论上的真实者和实践上的真实者。“我们生活着,是由于我们遵循着关于现实和快乐的感觉;前者根据理论的直观,后者根据快感。”①我们在这里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在这里,特别出现了两种规定,这两种规定我们在以后的哲学中到处都可发现,特别是在斯多葛派、新学园派等等那里。第一个即是规定本身,——即是标准;第二个则是对于主体的规定,对于人的规定。因此便出现了关于贤者的观念:贤者做些什么,贤者是谁等等。特别讨论这两点的,是除去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外的以后各种哲学。为什么出现这两个问题,乃是与过去的东西有联系的。善、真乃是普遍的,乃是苏格拉底的目的;普遍者仍然是被规定为本身无内容的,——兴趣现在是在于去找出内容来,给普遍者找出一个规定来。关于善等等,人们可以成年累月地喋喋不休;可是什么是善,这才是问题。什么是更进一步的规定?这就是标准。另一方面是:主体应当把什么当作自己的天职?现在开始出现的那种主体的兴趣是什么?居勒尼派现在把快乐设定为内容。在这里开始出现了希腊精神的逆转。当一个民族的宗教、法制、法律有效的时候,当一个民族的各个个人处在宗教和法度之中,与宗教和法度合而为一,共为一体的时候,是不发生个人自己应当做些什么的问题的。这可以说已经就在那里了,已经就在他本①塞克斯都。恩披里可:“反数学家”,第七卷,第一九九——二○○节。-- 1542。德 奥 多 罗151身之中了。相反地,当这种满足不再存在的时候,当个人不再处在他的民族的伦理之中,他的实质不再在他的国家的宗教、法律上面的时候,个人就开始关注自己了;他不再发现他所期望的东西,他不再满足于现状,不再满足于他自己的现状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产生下面的问题:什么是个人的本质的东西呢?个人应当为了什么来教育自己,为了什么而努力呢?于是便提出了一个个人的理想;这个理想在这里就是贤人。在一种伦理的、宗教的状态中,个人发现人的天职已经存在在那里面了。他的天职就是要公正、合乎伦理、笃信宗教;这一切都已经存在于民族的宗教、法律之中。可是等到分歧产生了,个人就必须深入自身,就必须在自身中去寻求他的天职了。因此居勒尼学派的基本原则是感觉,感觉被当成真与善的标准。我们特别从晚期的居勒尼派那里,——尤其是从德奥多罗、赫格西亚和安尼克里那里,听到阿里斯底波的原则的进一步科学的发挥,直到它衰落和堕入伊璧鸠鲁主义。但是考察居勒尼派原则的进一步发展,却是特别有趣味的,因为这个发展通过事情的必然后果而完全越出了这个原则之外;——进一步的发展,真正说来乃是原则本身的扬弃。感觉是不定的个别者。可是,如果另一方面着重了这个原则中的思维、理智、精神修养,那么,通过思维的普遍性的原则,那个偶然性、个别性、单纯主观性的原则就消失不见了。2。德奥多罗在晚期的居勒尼派中,必须首先讲德奥多罗,他被人称-- 155251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颂为教育家。他之所以出名,是由于“他否定神灵的存在并因而被逐出雅典。”①但是这样一个事实是不会有多大兴趣和思辨意义的,因为德奥多罗所否定的流行的神灵,本身并不是思辨理性的对象。他的杰出之处,还在于他提出了共相是那对意识而言是本质的观念,因为他“把快乐与忧愁规定为最终目的;不过他却认为,快乐是属于理智的,忧愁是属于无理智的。”他将形式方面的善与实在方面和内容方面的目的分开;并且将形式的“善”规定“为理智和正义, 将恶”规定“为善的反面,而认为苦与乐是无足重轻的。”②如果进而意识到,个体事物、感性事物、感觉,至少就其为直接的东西而言,是不被看作本质的,那么就可以就,感觉必须用理智来享受,——换句话说,那作为感觉的感觉,感觉的直接性,便不是本质。作为感觉的一般感性事物,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一种完全不确定的东西,都是个别的东西;对这种个别的东西加以判断是必要的,也就是说,必须把它放在普遍性的形式中来考察,这样就必然重新得出普遍性来。因为在个别性受到限制的地方,享有和谐的感觉和快乐,就等于是有教养,有普遍性,——首先就应当超出个别性,估计到在哪里找到更大的享乐。在许多的享乐中,究竟哪一种是最令人满足的呢?——就是哪种与我最为和谐的享乐。——我是什么呢?——我是一个多方面的人。与我相契合的最大的和谐,只是存在于我的特殊存在和意识与我的本①“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二卷,第九七节;第一○一——一○二节。②同上书,同上处,第九八节。-- 1563。赫 格 西 亚351质的实质的存在的一致之中。那么,什么是我的本质的实质的存在呢?——就是理智、正义;人们就是依靠理智和正义才知道要在哪里寻找享乐。如果说,必须用理智去享受,或者说,幸福必须用心思、思虑来寻找,那么,这就是空话,就是毫无思想的言语。因为感觉就包含了幸福,从它的概念说,它就是个别的、变化无常的东西,是没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普遍的观念(理智)是作为一个空洞的形式,附属于一个与它完全不相称的内容上的。3。赫格西亚因此值得注意的是另一个居勒尼派赫格西亚,他认识到感觉与普遍性之间的这种不相称,普遍性与个别者是对立的,它既包含着适意的东西,又包含着不适意的东西。因为他一般地更坚定地把握了共相,并且给它以更重大的地位,因此对于他,全部个别性的规定是消失了,——事实上个别性的原则是消失了。他开始认识到,感觉,这个个别的东西,并不是自在的东西。因为他也把感觉,“把享乐当作目的”,所以感觉对于他乃是普遍的东西。如果享乐是目的,那么就必须追问它的内容;如果研究这个内容,那么每一种内容就都是特殊内容,都不与普遍的形式相适合。特殊内容的辩证法出现了;赫格西亚遵循居勒尼派的原则,直到这种结果。这个普遍者是包含在他所宣布的一段话里,这话我们很常听到,就是说:“没有”——没有特殊者——“完满的幸辐。”他说:“身体为多种多样的痛苦所侵扰,灵魂也同受折磨;因此选择生或选择死是无所谓的。没有什么东西本身是适意的或不适-- 157451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意的,“也就是说,把享乐说成自在的东西,乃是一句空话;因为享乐毋宁是一个虚无的东西,本身并无任何规定,——乃是客观规定性的否定。适意与不适意这个标准,本身是个完全不确定的东西;因而被当成完全不确完的。“享乐的稀少、新鲜或过分,在有些人中间产生快乐,在另一些人中间则产生不快乐。贫与富对于适意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们看到富人并不比穷人享受更多的快乐。同样情形,奴役与自由、出身的高贵与微贱、有名与无名,对于适意来说,都是无所谓的。”①“只有在愚人看来,生活才是一件重要的事,对于贤智之士,这是无关紧要的,”——因此他是独立无所待的;在如此被坚持的共相前面,一切特殊的东西,甚至生命,都消失不见了。“贤人只是自为地生活着,为自己的目的生活着;他不认为别人有和他同样的价值。因为即使他从别人那里”(如:朋友,——从外面等等)“获得最大的好处(享受),这也比不上他给予他自己的东西。“贤人的问题是,正如现在所问的那样:我能够认识什么?我应当相信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什么是主体的最高利益?并不是:什么是正确的、自在自为的、自身决定的真理?而是:在个人的识见、信念、知识及其存在的方式中,什么是真实的和正确的?“赫格西亚和他的朋友们”(根据第欧根尼)“也扬弃了感觉,因为感觉不能给人正确(准确)的知识。”这整个说来是怀疑论。他们还进一步说:“应当去作那有理由认为是最好的事情。犯错误是可以①“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二卷,第九三——九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