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主观)“感觉或意识本身时,因为它”(感觉和意识)“那时与心灵(mentem)相联,只有心灵才能感觉到或思维到自己在看或走,这个结论也就完全确定了。“①“在梦中”是经验的推理方式;不能仅仅说这是“因为我能抽象”,而应当说因为“‘我’正是这个单纯的、自身同一的东西。”我看、我走等等,是因为看、走等规定中有‘我’;而我在其中也是思维的。在要、看、听等等里面虽然也有思维,但是如果以为灵魂专门有一个口袋装着思维,而在另一些口袋中装着看、要等等,那却是荒谬的。当我说‘我’看、‘我’走时,其中一方面有我的意识,有‘我’,因而有思维,但另一方面也有要、看、听、走在其中,因而还有一种进一步的内容变相。(思维是在先者,是完全普遍者;思维就是‘我’,作为思维者的思维就是‘我’:‘我’是普遍者,它也在要、感觉、走等等里面。)由于有这种〔内容的〕变相,B我就不能说:‘我走路,所以我存在’;因为我可以把这一变相抽掉,它就不再是普遍的思维了。因此我们应当仅仅着眼于包含在这个具体的‘我’中的纯粹意识。只有当我强调指出我在其中思维的时候,其中才包含着纯粹的存在;存在仅仅与普遍的东西相结合。这种同一性是显而易见的。思维是完全普遍的东西,并不是特殊的东西;在一切特殊的东西里面也有普遍的东西。思维是自身联系,是普遍者,是纯粹的(343)自身联系,是纯粹的自身同一。现在问题是:存在是什么?我们不能把它设想成具有某种具体内容的东西。因此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九节,第2—3页(《全集》:第67—68页)。-- 8528哲学史讲演录存在无非就是单纯的直接性,纯粹的自身联系、自身同一;所以存在就是直接性,直接性也就是思维。思维就是这种直接性,但同时也是自身的中介,这个中介又否定其自身,因而也是直接性。直接性是一个片面的规定;思维包含直接性,但并非只包含直接性,它还包含自身中介这一规定,由于中介同时就是中介的扬弃,所以思维是直接性。因此思维中有存在;存在是一个贫乏的规定,是一个抽掉了具体思维内容的东西。笛卡尔说:“这就意味着思维(mens)对于我来说要比形体更确定。根据我摸到或看到地,我就作出判断说地存在,其实我更应当根据这个判断作出判断说:我的思维(mens)存在。因为纵然地实际上不存在,我还是有可能作出判断说地存在;然而我既然作出了这个判断,作出这个判断的我的心灵(mens)就不能不存在。“①这就是说,凡是对我显现的东西,我都可以认定它不存在;可是当我认定我自己不存在的时候,我却认定了我自己,换句话说,这就是我的判断。因为我不能否认我在作判断,虽然我可以把我所判断的内容抽掉。这样,哲学就恢复了它的固有基地,即:思维的出发点是确认自己的思维,并不是什么外在的东西,给予的东西,某一个权威;它是彻底从“我思维”中包含的这种自由出发的。我可以怀疑其他的一切,怀疑有形体的事物的存在,怀疑我自己的身体;也就是说,这种确定性并不包含直接性。因为‘我’正是确定性本身,对其他的一切来说确定性则是谓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一节,第3页(《全集》,第69—70页)。-- 86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38语;我的身体虽然的确属于我,却并不是这种确定性本身。①为了说明具有身体这件事并无确定性,笛卡尔举出一种经验现象说,我们常常听到有人感到他早已失去的肢体疼痛。②凡是实在的东西,就是一种实体,——灵魂是思维着的实体;③它是自为的,是与一切外在的物质性事物不同的,独立的。④它是思维的,这一点是自明的;即使没有任何物质性的事物存在,它仍然会思维和存在。因此灵魂可以比它的身体更容易认识到。⑤其余一切我们可以认为真实的东西,都是以这种确定性为根据的;要有明确性,才能被认为真实。凡是没有意识中的内在明确性的,都不是真实的。“一切事物的明确性就在于我们清楚明白地见到它,如同见到那种确定性一样,同时它也完全依靠这个原则,与这个原则完全吻合,以致于我们如果想怀疑它,就必须也要怀疑这个原则”(怀疑我们的‘我’)。⑥丙、第三是这种确定性过渡到真理,过渡到规定了的东西;笛卡尔是以朴素的方式完成这一过渡的。这种知识本身是十分明确、十分确定的,然而还不就是真理;——如果我①《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以几何学方式提出的一些推理》,公设,第86页(《全集》,第454—455页);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3页。②《哲学原理》,第四部,第一九六节,第215—216页(《全集》,第507—509页);《沉思》,第六篇,第38页(《全集》,第329—330页);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2—3页。③《对第一组反驳的答复:以几何学方式提出的一些推理》,公理五至六,第86页(《全集》,第453页)。④同上,命题四,第91页(《全集》,第464—465页)。⑤《沉思》,第二篇,第9—14页(《全集》,第246—262页)。⑥《方法谈》,第四篇,第21页(《全集》,第158—159页);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4页。-- 8748哲学史讲演录们把那个存在当作真理,那就是一种空洞的内容,内容是我们所要研究的。现在首先要考察笛卡尔的形而上学。在笛卡。。。。尔的形而上学中,存在与思维的统一是第一要义,他在那里把思维看成纯粹的思维。但是笛卡尔并没有给这个命题作出证明。思维和存在是不同的规定,——必须指出它们的不同来;对于它们的同一性,笛卡尔并没有作出证明。这一问题现在提上了日程,这就是近代最感兴趣的那个观念问题,笛卡尔第一个提出了它。——意识是自身确定的;我思维,这样也就设定了存在。现在进了一步,产生了一种兴趣,要求说明这种抽象统一的进一步情况;这件工作笛卡尔是以一种外在的、反省的方式进行的。“意识原来只确知自己存在,现在则设法扩大自己的知识,发现自己具有许多事物的观念;它只要不肯定或否定在它以外有某种相似的东西与这些观念相符合,它是不会在这些观念上欺骗自己的。”只有联系到外界的存在上,我们的观念才有欺骗我们的问题。“意识也发现了一些普遍的概念,并且从其作出了一些明显的证明。例如,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这个几何学命题,就是从其他观念中毫无冲突地推出的一个观念。可是只要一考虑到实际上有没有这样的事物,就发怀疑了。“①有没有三角形,的确是并不确定的。广延B是并不包含在对我自己的直接确定认识之内的。②灵魂可以没有形体,形体也可以没有灵魂;它们实际上是不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三节,第3—4页(《全集》,第71—72页)。②参看《对第三组反驳的答复:以几何学方式作出的一些推理》,定义二,第85页(《全集》,第451—452页)。-- 88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58同的,是可以分别加以思维的。①灵魂思维和认识别的东西,并不象认识它自己的确定性那样明白。②这种对他物的认识的真理性,要以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为某础。灵魂是一种不完满的实体,但是它包含着完满性的观念,——一个绝对完满的本体的观念;这个观念并不是在灵魂自身中产生出来的,因为灵魂是不完满的实体,所以,这个观念是天赋的。③对这一点的意识,在笛卡尔那里是这样表达的:只要我们还没有证明和看清神的存在,我们就仍然有欺骗自己的可能性,因为我们无法知道自己是不是具有一种会弄错的本性。④这个说法有点偏颇,它仅仅表达出自我意识与对他物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意识的对立;而应当研究的是这两者的统一,——思维中的东西是否也有客观性。这个统一是在神里面,或者就是神本身。我现在用笛卡尔的方式来讲一讲这个意思。“在我们所具有的那些不同的观念当中,也有关于一个全知全能、绝对完满的本体的观念;这是一切观念中最完美的观念,”——包罗一切的、普遍的观念。(1)有一些观念,它们是否存在是不确定的。是完善的,其中并没有这种不确定性。它的特点就是:“我们在这个观念中,并不象在其他我们清楚地感觉到的观念里那样,把存在认作一种仅属可能的、偶然的存在,而①参看《对第三组反驳的答复:以几何学方式作出的一些推理》,命题四,第91页(《全集》,第464—465页)。②《沉思》,第三篇,第15—17页(《全集》,第263—268页)。③《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节,第6页(《全集》,第76—77页);《沉思》,第三篇,第17—25页(《全集》,第268—292页);《方法谈》,第四篇,第21—22页(《全集》,第159—162页)。④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0页;参看上文第337页。-- 8968哲学史讲演录是认作一个绝对必然的、永恒的规定。例如,心灵见到三角形概念中包含着三内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因此三角形有两个直角;同样情形,由于心灵见到最完满的本体的概念中必然地、永恒地包含着存在,它就不能不由此作出结论说,最完满的本体是存在的。“①因为存在这个规定也属于完满性;因为关于一个不存在的东西的观念是比较不完满的。这样,就得到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得到了对神的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这个证明我们以前已经在安瑟尔谟那里见到过了。①安瑟尔谟是这样说的:我们称为神的普遍者是最完满的。这就发生一个问题;最完满者也在存在中吗?最完满者的观念也包含存在这一规定,否则它就不是最完满者了。笛卡尔朝这个方向更进了一步。他提出了这样的公理:(1)“有不同程度的实在性或实有性:因为实体具有的实在性多于偶性或样式所具有的,——无限实体具有的又比有限实体更多。”②这是笛卡尔的一条公理,一种直接的确定性;但是这些区别并不在“我思维”里面,——这是以经验命题的方式提出来的。(2)“在一件东西的概念中就包含着存在,可以是仅属可能的存在,也可以是必然的存在,”③——这是他物、对立物的直接确定性,这就是一个‘非我’与‘我’相对立,在‘我思维’(概念)中就包含着存在。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四节,第4页(《全集》,第72—73页);第164页以下。②《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公理六,第88页(《全集》,第459页)。③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公理六,第16页;参看笛卡尔:《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公理十,第89页(《全集》,第460页)。-- 90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78(3)“任何一件东西,或者一件东西的任何一种现实地(actu)存在着的完满性,都不能以‘无’为它的存在的原因。“①这是与‘我思维’同样明显的。“因为如果‘无’可以作为某物的宾词,那它就同样可以作为思维的宾词;那么我就可以说:我是‘无’,因为我思维。②直接的认识、感性的确定性是没有任何必然性的。在这里,笛卡尔转入了一个分界线,转入了一种未知的关系;这里加上了原因概念,这个概念虽然是一种思维,却是一种特定的思维。斯宾诺莎在他的诠释中说:“其所以各种表象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实在性,而且那些环节都具有与思维本身同样多的明确性,那是因为它们不仅说明了我们在思维,而且说明了我们怎样思维。”②。。可是需要证明:这些特定的方式正是思维的单纯性中的差异。斯宾诺莎又对这个转折作出补充说:“我们在各种观念里觉察到不同程度的实在性。这些观念的实在性程度有所不同,并不是仅仅由于我们把这些观念看成不同的思维方式,而是因为其中的一个表象着一个实体,另一个仅仅表象着实体的一种样式,——换句话说,是由于我们把它们看成不同的东西的表象。”③(4)“概念的客观实在性”(即所表象的东西在概念中的实有性)“要求有一个原因”(事物本身),“在这个原因里面,不仅客观地”(意即在概念中)、“而且形式地或eminenter〔卓越地〕包含着这种实在性;”——形式地,就是同样完满①《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公理三,第78页(《全集》,第458页)。②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5页。③同上,第14,17页。-- 9188哲学史讲演录的意思;卓越地,就是更加完满的意思。因为它在原因里必须同在结果里一样多。“①(5)“神的存在是直接”——先天地——“从考察神的本性认识到的。说一件东西的本性或概念中包含着某某,就等于说某某是真的。存在是直接包含在神的概念中的,所以,说神有一种必然的存在,就等于说它是真的。“②在每一件东西的概念中,都是或者包含着一种可能的存在,或者包含着一种必然的存在;在神这一绝对完满的本体的概念中,就包含着一种必然的存在,因为否则就把神理解成不完满的了。“③笛卡尔又转了这样一个弯:“命题六。后天地根据我们心中的单纯概念证明神的存在。一个概念的客观实在性要求有一个原因,在这个原因里面不仅客观地“(即在有限物中)、“而且形式地”(自由地,纯粹自为地,在我们以外)“或卓越地”(并且原始地)“包含着这种实在性。”(公理八:“实在性形式地或卓越地在原因本身中。”)“而我们有一个关于神的概念,其客观实在性既不是形式地、也不是卓越地包含在我们心中,因此只能在神本身中。”③我们看到,神的观念是一个设定的前提。现在有人说:我们在自己心里发现了神的观念;有这么一个观念,这是最高的观念。这就设定了前提。如果我们问这个观念是否存在,说的就恰好是这个观念,这一问也就肯定了这个观念的存在。假①《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公理四至五,第88页(《全集》,第458—459页)。②同上,命题一,第89页(《全集》,第460—461页)。③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公理六,第16页;命题六,第20页,以及公理八,第16页;笛卡尔:《对第二组反驳的答复》,命题二,第89页(《全集》,第460—461页),以及公理五,第88页(《全集》,第458页)。-- 92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98如有人说这个观念仅仅是表象,这话就与该表象的内容发生矛盾了。可是,这种说法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它根据我们具有关于神的表象,就把这个表象拿来当作前提;而且也并没有根据这个表象的内容指出:这个内容必定具有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这里的这个采取神的形式的表象,是同Cogito,erCgosum〔我思故我在〕中的表象一样的,——存在与思维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这里说我们具有一个表象,其实这就是我心里的表象。这个表象的全部内容,如全知、全能等等,是后来才加上去的宾词;内容本身是观念的内容,与存在、与实在结合在一起。因此我们看到,思维与存在这两个规定,是以一种经验的、并非哲学证明的方式互相推出来的,——在一般的先天形而上学中,是以表象为前提,对表象进行思维,如同经验研究中以观察、经验为前提一样。然后笛卡尔说:“心灵对这一点是十分相信的,”对这个统一是坚信不疑的,“因为它注意到,它在自身中发现的其他东西的表象,都不是必然包含着存在。它将由此见到,那个关于最高本体的观念并不是它自己捏造出来的,也不是什么幻想的东西,而是真实不变的天理,是不能不存在的,因为其中包含着必然存在。——我们的成见使我们不容易抓住这一点,因为我们习惯于在其他的一切东西里把本质”(即概念)“与存在分开。”①人们认为思维与存在并不是不可分的,有句老话说:“如果心里想的东西都存在,那就要天翻地覆了。”可是人们这样说的时候却没有考虑到,那种东西永远是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十五至十六节,第4—5页(《全集》,第73—74页);第十八节,第5页(《全集》,第74—75页)。-- 9309哲学史讲演录某一特殊内容,其中包含的正是事物的有限性的本质,概念和存在是可以分开的。我们怎么能从有限的事物推出无限者呢?笛卡尔又接着说:“而且这个概念并不是我们造的。”我们在自己心里发现了这个表象;这是一个永恒的表象,一个永恒的真理,——这就等于说,这是启示于我们心中的。“我们并没有在自身中发现这个表象中的那些完满性。因此我们确知:有一个包含一切完满性的原因,即实际存在的神,把这个表象给予了我们;因为我们确知无中是不能生有的”(按照波墨的说法,是神从自身取得了世界的质料),“完满的东西不可能是不完满的东西所产生的结果。”①笛卡尔是根据神的观念证明神的存在的:因为这个概念包含着存在,所以这种存在是真的。“在真正的科学中,我们必须从神的存在引导出一切创造物。”①有了对于神的存在的证明,同时也就有了根据说明一切真理的来源和有效性。作为原因的神是自为的实在,这个实在并不是思维中的那种实有、存在。这样一种存在,即原因(不是一般事物),是在非我的概念里,并不属于任何特定的概念,——因为特定的存在都是否定,——而仅仅属于纯粹的存在或完满的原因。它是各种观念的真理性的原因,因为它正是各种观念的存在方面。丁、现在讲到第四方面。笛卡尔说:“凡是神启示我们的,我们就必须相信,不管我们是不是理解。这并没有什么奇怪,①同上,第十八节,第5页(《全集》,第74—75页)。-- 94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19因为我们是有限的,神的本性中的那种不可思议的无限内容是超出我们的理解能力的。“妄想理解它,是吃了一种习惯看法的亏。“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不能把气力耗费在对无限者的研究上;因为我们既然是有限的,那就不配对无限者作出某种规定。”①例如意志自由和神的预知就是这样,——两者都是我们确认的;笛卡尔并不踌躇两者怎么能统一起来。①这一点我们现在放过不谈。——波墨就说过,三位一体的神秘永远是诞生在我们心里的。②“神的第一个属性”,即包含这种统一的属性,“就是:神是真实的,是一切光明的授予者;说神欺骗我们,那是违背神的本性的。因此,神授予我们的自然光明或认识能力不可能接触到不真实的对象,因为对象是它(认识能力)所接触到的,也就是说,是它清楚明白地洞察到的。”我们把真实性。。。归之于神。于是笛卡尔由此推出了认识与我们所认识的东西的真实性、客观性之间的纽带。认识有对象,有一个被认识的内容;这种联系就叫真理。神的真实性正是这种联系,正是被思维者与存在者的统一。这样,就消除了那种以为(353)我们十分明显地见到的东西可能不真实的疑虑。于是我们对于数学真理就不必再置疑了。同样地,我们如果十分小心地对我们醒时或梦中的感性对象进行清楚明白的分辨,那就很容易在每一件事物中认识到其中的真东西了。“③①《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四至二十六节,第7页(《全集》,第79—80页);第三十九至四十一节,第10—11页《全集》,第86—88页)。②参看上文第323页。③《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二十九至三十节,第8页(《全集》,第81—83页);《沉思》,第四篇,第25页(《全集》,第293—294页)。-- 9529哲学史讲演录“确实,由于有神的真实性的缘故,我们的知觉能力,以及那种通过意志表示同意(asentiendi)的能力,如果只用在明白地知觉到的东西上面,就不可能陷入错误(tendereinfalCsum)。虽然这是完全不能证明的,但是人人都自然而然地肯定,凡是我们清楚地知觉到某物的时候,我们都是自发地(sponte)对它表示同意的,根本不可能怀疑它是假的。”①这一切都是十分天真淳朴地说出来的,但早不确定;这些话仍然是形式的,没有深度,——就是这样〔,说不出所以然〕A。。。神的真实性是我们明白洞察的东西与外界实在之间的绝对纽带。在笛卡尔那里,认识过程就是清明理智的认识过程。确定性是第一位的;从确定性并不能必然地推出内容,既不能推出一般的内容,也不能推出那种异于‘我’的内容的主观性的客观性。可是他却说,我们在自己心中发现了最完满者的观念;在这里,他是把心里发现的表象设定为前提。他拿那种关于神的单纯表象、即不包含存在的表象来与此比较,发现没有存在的观念就是不完满的。神本身、神的观念与神的存在的统一性,当然是真实性;根据这种真实性,我们也同样有理由把那种我们觉得与我们自身的真理性同样确定的东西当作真的。我们正确而明白地思维到的,就是真的。因此他宣布:人通过思维,经验到实际存在于事物中的东西。错误的来源是在我们本性的有限性中。③在进一步的发挥中,笛卡尔依据的①同上,第四十三节,第11页(《全集》,第89页)。第240页。A③《哲学原理》,第一部,第三十五至三十六节,第9—10页(《全集》,第84—85,86页);《沉思》,第四篇,第25—26页(《全集》,第295—297页)。-- 96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39是一般被思维的东西,这只是因为它是一个被思维的东西、普遍的东西,具有真理性。这样,神的真实性就被设定为绝对认识与被绝对认识者的实在性之间的绝对纽带。有一个马勒伯朗士,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也把他称为笛卡尔主义者,我们在这里马上就要讲他;A 我们将会看到,他在他的Recherchedelavérité〔《真理的探求》〕中,更加确定地表明了神的这个第一种属性是清楚明白的主观思维与客观性之间的纽带,讲得更加紧凑集中。——我们在这里见到了这一对立,即主观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对立。笛卡尔在一处说,这二者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思维就是存在。在另一处他又把它们看成不同的;于是就产生了沟通它们的必要。对这一统一的证明,是建立在沟通的中介上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