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以母亲为中心组成家庭不表示就属于母权社会。黑猩猩的社群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它们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社会,所有的母黑猩猩都比雄黑猩猩地位等级低下。事实上,公黑猩猩常常自行联合成群,而不是和母黑猩猩联合在一起行动,它们共同移动,共同在树上进食,共同翻搜体毛等,这和人类历史上“男主外、女主内”的行为方式相当类似。当然,公黑猩猩对自己家族的后代也并非完全漠不关心,一个新生的婴儿诞生,所有的雄性都会前来观瞻和庆贺。它们对母黑猩猩“欺凌压迫”之余,也会表现出些微的关怀照顾之情。珍妮•古德尔精彩地描述了一只等级地位较高的雄黑猩猩带着一只发情的雌黑猩猩做“蜜月旅行”时的情景:“简•比和他的‘女伴’已经挨近我们的营地了,可是一见我们的帐篷,母黑猩猩又害怕起来,停下不走了。看到她的主人望着另一边,她就想溜走。她的行径没有逃脱简•比的眼睛,他就立即追上了她,跳到她的背上,用脚踩打她。母黑猩猩大声嚷着,挣开对方的束缚跑到了一边,可是几乎又马上回转身走近简•比,以顺从的姿态向他俯下身子。公黑猩猩这时宽宏大量地伸出手来,碰了一下她的头部,于是这一对又重新朝前走。可是刚走几米,母黑猩猩又停下来了,简•比便摇动小树再次威吓她。最后,在发怒的‘主人’面前,她越来越恐惧不安,一直跟在简•比后面,终于走近了我们的饲食站。当看到简•比允许母黑猩猩从自己手里取走一部分香蕉时,我们颇觉震惊:因为平常他是不准自己一群中的其它成员碰一碰他吃的东西的。”从这里我们看到,黑猩猩们已经有了个体婚制的萌芽,而人类一夫一妻这种固定性关系的最终实现,必然伴随着男性的“恩威并施”。所谓的母权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不过是我们杜撰出来的“神话”。和黑猩猩一样,远古人类的女性限于其弱小的体能,是不可能享受到任何尊贵的社会地位的。所以,女性从未遭受过“具有历史意义的失败”,因为她们从一开始就处于“失败”的地位。在人类的生产活动,尤其是战争活动还必须主要依靠体能的时候,她们的弱势地位是不可能得到改变的。只是到了近现代,随着人类的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体能的优势已经无足轻重,这时候的女性才有可能逐步获得和男性同样的尊荣。第四,人类个体婚制的形成是否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人类最终形成了个体婚制。个体婚制的形成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正是因为有了个体婚制,每个人才可以准确确认自己的生父而自觉规避兄弟姊妹之间的近亲婚配行为,这样男性在各个氏族内的自由流动就成为可能。有了个体婚制,人们就可以打破血族的桎梏,“居民”化成为可能。黑猩猩所禁止的女子带着子女改嫁的行为也可以得到允许。氏族战争中虏获的对方男性也可以让他加入本氏族,并在本氏族内找到合适的没有很近血缘关系的配偶。这样,战俘就可以变成奴隶而不是被杀死,从而奴隶制也就可以得以建立。所以,个体婚制的形成是人类打破家族的壁垒,昂首挺入文明社会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个体婚制的形成可能要部分得益于人类直立行走所带来的强烈的性爱本能和亲子本能。黑猩猩更多的是性本能,它们在性爱方面倾注的情感虽然比其它动物要多些,但比起人类来却仍十分微弱。人类因为直立行走的缘故,所以具有非常强烈的性爱本能和亲子本能,他们希望自己的性行为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而且性行为发生后仍想要继续生活在一起保持亲密情感,以便共同照顾弱小的子女。人的这一本性对个体婚制的形成必定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由于个体婚制是从“父系群婚制”直接演变而来的,所以从一开始就是父系制的。我相信人类婚制既未经历过母系群婚制,也未经历过母系个体婚制,如我国云南摩梭族那样的母系个体婚制只是特例而已。个体婚制强调女性的贞操观念,一妻多夫是不被允许的,但一夫多妻则通常获得人们的宽容。这倒不是因为女性地位低下因而男子享有了性的特权,而是因为一妻多夫生育的子女不能确定生父是谁,而一夫多妻能够确认准确的生父。确认生父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要继承生父身后的遗产,而是为了有效地防范兄弟姊妹之间的近亲婚配行为。正是为了要正确确认子女的生父以防止近亲婚配,所以一切通奸行为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不仅对女性而言是不道德的,对男性也不例外。恩格斯认为人类个体婚制的形成是由于出现了剩余财富,是由于男子要让自己的子女而不是他人的子女继承自己身后的财产,这样的说法极其荒谬。如果这样的说法成立,那么身后无产的穷人家的生育观念就会淡漠,而贫苦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就不会这么难做了。我相信,人类家庭关系的变迁与生产力的发展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否则许多实行个体婚制的动物(比如企鹅等鸟类)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至少应该高于原始人类。我们不过为着要可靠地保护好我们的基因,我们要生存,所以生产力才必然要得以不断进步和提高;同样我们也不过为着要可靠地延续我们的基因,我们希望看到人丁兴旺的繁盛景象,所以要尽量避免近亲繁殖,从而家庭关系也必然要日趋合理。无论是生产力的进步还是婚姻制度的进步,这都是人类习性的改善,都是为着整个物种的存续,是人的不同本性的体现,它们之间本不该有什么直接的因果联系。归根结底,人的行为的变化是因为人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人类性行为的变化也是如此,它是由性观念的变化引起的。人类性观念的变化当然原本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远古的人类不可能意识到近亲繁殖的危害而有意识地去规避。他们逐步排除近亲婚配的家庭性观念完全是不自觉地形成的。早期人类可能认为,某种婚配形式将受到神的诅咒,所生育的后代会畸形或早夭,因此要尽量避免,这样就无形中避免了近亲婚配。具有这样“正确”的性观念的氏族具有生存的优势,他们的性观念就会得以维持并日益扩大其影响。在漫长的岁月中,人类的性观念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完善和合理,并最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而纳入人类公共道德规范,从此人类的性行为方式就变得越来越“文明”起来了。 原始人类的生产力水平当然极其低下,生活条件非常差。不过我们大都相信,原始人类的生活条件虽差,但社会制度却是很好的,他们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共产主义制度,人与人之间尽享自由、平等与博爱。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这么认为,一些资产阶级学者也是这么认为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论述国家的起源时就持这样的观点,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是人人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并导致人们最终订立“契约”而组成为国家。不要相信这样的说法。原始人类的合作精神也许很强,他们也可能具有比现代人更多的诸如忠诚、勇敢、善良等优秀品质,但他们的“社会制度”却肯定不见得有多么美妙。我们一般将原始社会划分为旧石器时代和新时期时代。旧石器时代的人类以狩猎采集作为谋生之道,他们的劳动对象主要是自然界天然存在的瓜果植物和一些易于捕捉的动物。在旧石器时代发生过一件有意义的大事,那就是火的使用。火的发明不仅仅是使人的味觉获得享受,它的关键作用是扩大了我们的食物来源。许多原来有毒或有害的东西,比如动物的腐尸是不能吃的,但一经煮熟就变成无毒或者毒害性没那么强了,这就减少了我们身体免疫系统的负担,从而更多东西可以成为我们的口中之物。这对我们扩大劳动对象,提高生存能力是极为有利的。大约一万年前,人类发明了农业和畜牧业,之后就步入了新石器时代。无论是旧石器时代还是新石器时代,人与人的关系都不是平等的关系而是森严的等级关系。我们都明白,在集体行动中必须要建立起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尤其在生死攸关的军事行动中,更务必要“一切集体行动听指挥”,因为“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对任何社会性动物,等级制都是必要的,一盘散沙的群体是难成气候的。但等级观念显然属于习性而不是本性。人的天性并不想要支配他人,同时也并不愿意受到他人的支配。观察一群由儿童自发组成的群体,可以发现,他们的关系首先表现为伙伴合作关系而不是等级服从关系。随着合作的继续,人们倾向于寻找能力较强的,而且好相处的人作伴,这时候往往就会冒现一个“首领”来,大人们称之为“孩子王”。作为孩子王,一般首先要有超乎众人的行动能力,尤其要很勇敢,其次要诚信可靠,热心“公益”事业,只有这样大伙儿才会乐于遵循孩子王的指挥一起玩耍。而作为孩子王,他受归属感的驱使将乐于为大众作出贡献,并在奉献中享受做人的尊严感。可以看出,孩子们的相处遵循心里上的“互惠”原则。有的人通过丧失部分安全感,以勇敢的行为换取尊严,从而得到较高的等级;有的人则乐于牺牲部分尊严换取安全感,他们处于从属的地位。等级地位的高低是人与人安全感与尊严感互换的结果。当然物质利益是必须要可虑的重要因素,但物质利益到底应该放在砝码的哪一边却并无一定之规。下面的两种交换方式都有可能成立:1、高等级的人占有较多物质利益,即:尊严感=安全感+物质利益;2、高等级的人失去部分物质利益,即:尊严感+物质利益=安全感。这两种互惠交换方式在动物界都非常普遍地存在,甚至即便同一物种也往往是这两种方式并存。在动物社会,无论高等级的个体是否占有享用食物的优先权,一旦面临危险,它都必须挺身而出,尽到保护群体内其它成员的义务。黑猩猩在采集植物瓜果时,高等级的黑猩猩将占有更多获得食物的机会,可见黑猩猩的等级制主要是采取第一种互惠方式。但黑猩猩在捕猎的时候虽然总是集体协同行动,捕获的猎物则由捕获者占有,其它黑猩猩不管地位高低都不来争夺,而是由猎物占有者按照自己的意志心甘情愿地将肉分给猿群中的其它成员。这可以看作是黑猩猩群体内公共道德观念的萌芽。无论如何,等级观念虽然并非人的本性,但人的本性中有便于产生等级制度的机制。就如同利他主义虽然并非人的本性,但人的本性有便于产生利他行为的机制一样。这说明,等级观念是本性合作的产物,最早的等级制度是本性合作的制度,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按照个人幸福最大化来指导自己的行为,而等级观念将油然而生。因此,最早的等级观念属于伦理道德而不是社会公共道德。在这样的等级制度中,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这与后来的专制王权是完全不同的。原始人类的组织方式以氏族为单位,一个氏族一般不大,小者十多人,大的数十人,氏族内的所有男性成员都具有血缘关系,所以每个氏族实际上就是一个家族,一个大家庭。氏族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处于最高等级的就是首领,首领也就是这个家族的家长,集体行动听从首领的指挥,由首领决定每天的行动方式、进食地点、休息时间等一切事务。我们不知道首领是否会占有更多的物质利益,但他显然必须是勇敢的,也是有决断能力的。对一般的群居动物来说,首领地位大多是靠显示自己的勇猛争夺而来。然而像黑猩猩、猴子这样的高等智慧动物,其首领地位并不单单依靠勇猛和体力,还依靠智慧和家庭的力量,那些有能力、有势力维持群体秩序并带领大伙获取福利的家伙容易得到较高的地位等级。有一个例子足以说明这一点。有人收养了一只受伤的猴子,在治愈猴子伤势的过程中与之建立的较深的“友谊”。猴子伤愈后被放归山林,它回去后就常常招呼一大帮子同伙前来“故主”处讨得玉米等美食。日常地久,它居然就成为了这群猴子的首领。这只受伤的猴子不是最强壮的,但由于它能够为大伙儿谋取福利,所以就被尊为首领。早期人类氏族等级制的建立应与黑猩猩、猴子等灵长类动物类似,大伙儿斗智斗力,合纵连横,结果每个人都谋取到一个合适的等级地位。和猴子、黑猩猩一样,人们为了争夺较高级别的等级地位,虽然偶尔的体力格斗不可避免,但主要的竞争手段还是通过各种途径“扬威立万”,以此证明自己具有保证大家安全、获取足够食物的能力。人们对等级的争夺不会是你死我活的,征服对手而不是消灭对手才是主要目的。而一旦争取到较高的地位等级,他在享受由权力带来尊荣的同时,也要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虽然有着严格的等级制,但这不妨碍人和人之间的精诚团结和互助协作。对氏族内的每个人来说,其它的任何人既是我通往较高等级地位的竞争对手,但也是我在一切合作性行为中的合作伙伴。在协同捕猎的时候,在一起对付猛兽侵袭的时候,在面临其它氏族的攻击的时候,在各种自然灾难面前,大伙儿不分等级高下,都要同舟共济,共渡难关,而且这时候等级高的人要承担更多的保护同伴的责任和义务。人类有比黑猩猩更强的社会合作性,这是因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和黑猩猩有所区别。人类选择从树上走下来,来到广袤的大草原,这实在是不得已的冒险举动。黑猩猩悠闲地晃荡在丛林树木之间,平时采摘瓜果充饥,运气好时捉到一两只动物来打打牙祭,它们高度适应这样的环境,生活怡然自得。而人类却倒霉得多,大草原上的动植物远没有森林里丰富,食物资源严重短缺;草原上也没有茂密的丛林可作藏身之所,直立行走的人类虽看得更远,却也更易被凶猛的食肉动物所发现。所以,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生存条件极端恶劣,始终面临着饥饿、猛兽侵袭等带来的死亡威胁。在这样的环境中,人性的合作性将得到极大程度的张显,他们的合作性必定要更大大地强于黑猩猩。氏族内,大伙儿在首领的带领下,共同抵御强敌,共同捕猎,甚至还要共同采集。与在森林里不同,在草原上连采集也是一件极具风险的活动。一旦发现成片的香蕉园,氏族首领很可能要首先安排一些人警戒,以随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包括防止猛兽的袭击和其它氏族的侵夺,同时安排一些人采集,一些人收获,一些人赶紧运输到大家居住的山洞里,然后大伙儿才可以坐下来分享劳动成果。由于几乎一切觅食行动都是群体性的,所以所得食物的分配也只能大伙儿分享。至于等级高的人是凭自己手中的权力享受较多的食物,还是宁可放弃部分利益来换取大伙的爱戴,我们不得而知。但他们选择后者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但这不是共产主义。旧石器时代的人类根本无产可共,那时候唯一的生产资料只有几柄石斧和几根棍棒,此外别无长物,而这些粗陋的工具亦是人类防身的宝贝,自然要随身携带,岂可与人共享?所以,那时候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生产资料公有”的说法。当然,劳动果实的分配是大致合理的,贡献大的人可能会得到较多的回报,就如同黑猩猩捕获的猎物虽然是集体行动的结果,但捕到者有支配权一样。另外,老残妇幼也可能得到适当的照顾。但是,食物分配也肯定存在一些不公平合理的因素,由于等级差别而导致的特权也可能会寻找一切机会来破坏人类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氏族是一个大家庭,但里面也有一些小团体,一方面成年女子带着她的孩子们组成小家庭,另一方面有些男子是同母所生的兄弟,有些不是,亲兄弟的联系会更紧密些。小团体有小团体的利益,氏族内不同小团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无论如何,当大伙儿围着篝火,为今天颇丰的收获载歌载舞,或者为生计的艰难而愁眉苦脸的时候,他们的心必是紧紧地贴在一起的。他们对首领的爱戴,对同伴的关怀,对集体的前途和命运的担忧等等优秀的集体主义情感与映在他们脸庞上的火光一起激荡。这确实是一个善良、慈悲、互助、充满温情的由伦理道德规范组合起来的大家庭。但是,氏族与氏族之间的关系就完全不同了。在一个相对独立的血缘集团内,氏族内部成员固然团结互爱,但人们的眼界也仅仅局限于自己生活的小集团,力求维护本集团的生存条件,因为人性本就如此。而一旦超出氏族范围,氏族与氏族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赤裸裸的生存竞争的关系,相互间对地盘和资源的争夺十分地残酷而惨烈。早期,由于地旷人稀,氏族之间有较大的缓冲地带,所以氏族之间的战争还不那么频繁。但一万年前的那场滔天洪水破坏了当时很多氏族时代聚居的美好家园,生存条件变得异常艰苦,造成了很多氏族人口锐减。幸存的人们为了寻求更好的生存条件被迫向外迁移,这便不可避免地要侵夺其他氏族的利益,这就导致氏族之间的武力冲突非常频繁。整个原始社会,氏族之间的战争从未停息过,但越到后来,氏族战争就越见频繁,这从考古发现可以得到证实。据珍妮•古道尔介绍,在她研究黑猩猩的45年当中,也曾经发生过一次持续四五年之久的非常原始的“战争”。一群猩猩把另一群猩猩中的雄性全都干掉了,只留下一些雌性,获胜的一方占领了另外一方的领地和大部分的雌猩猩。珍妮•古道尔还发现,两个黑猩猩群体的边界也经常会发生一些零星的战斗,如果某个群体的单个黑猩猩为寻找食源而误闯入临近群体的领地,就会被悄悄跟踪而干掉。从黑猩猩的战争行为中,我们依稀看到了最早期原始人类氏族关系的影子。我们实际上是生活在一个多么可怕的血腥杀戮的世界啊!霍布斯认为原始人类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世界,这样的说法也许不甚贴切,但原始人确实是生活在一个一切群体反对一切群体的世界里。这样的世界哪里有所谓“共产主义”的影子?如果这样的世界也叫“共产主义”,那么我们一直是──我们现在的家庭财产都是家庭成员共享的,我们实行的是“家庭共产”制。氏族也就是家族,是一个大家庭,原始的“氏族共产”制与我们现在的“家庭共产”制实在没有什么区别,无非氏族是更大的家庭而已。 在文明开始诞生的前夕,一方面是自然灾害导致生存环境恶化,适于栖息之地大量减少;另一方面频繁的氏族战争也让人有朝不保夕之虞。还有更严重的问题,这时候氏族内可能开始盛行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模式,这样一个氏族就成为很多小家庭的联合体。小家庭有小家庭的私利,这导致氏族的凝聚力急剧下降,一个不团结的氏族没有战斗力,他们随时面临着被消灭的危险。在这样严酷的内外环境夹逼之下,社会公共文明终于出现了。当然与此同时,肯定也有很多氏族因没能发明出“文明”而惨遭淘汰的厄运。最初的文明氏族类似于现代的大家族,由小家庭组成,小家庭与小家庭之间一般有亲戚血缘关系。家庭之间的合作除了一定程度的本性合作,还大量增加了非本性合作的内容。也就是说,人们开始形成公共道德观念,不同家庭的人与人之间不仅讲“情”,还要讲“理”。为了使“理”更加深入人心,又开始出现宗教和祖先崇拜等习俗,各种祭祀仪式也被次第发明出来,中国人的“理”就因此也被叫做“天理”。为了战胜自然灾害,同时也为了在氏族战争中取得优势,有些氏族联合起来而成为部落。部落形成的最主要的途径是:一个氏族发生分裂而变为两个或更多氏族,这两个或几个兄弟氏族由于历史的渊源而建立起可靠的同盟关系而组成部落。这就好像兄弟俩分家,但分家后兄弟情谊还在,在需要的时候还将共同进退,共御强敌。随着氏族的不断分裂,一个部落将包含越来越多的氏族,部落的规模就得以不断扩大。由于部落内各氏族成员都具有血缘关系,所以部落也叫部族。恩格斯认为先有部落,然后才有氏族,氏族是由部落分裂而成的,而部落分裂为氏族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氏族之间的群婚,“氏族不仅是必然地,而且简直是自然而然地从普那路亚家庭发展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9页,人民出版社)按照这样的说法,部落内各氏族的关系主要是姻亲关系而非血缘兄弟关系。这样的说法没有证据予以支持,是站不住脚的。随着部落的出现,单独的氏族难以独存,于是此后所有的氏族就都归并到部落内,氏族之间的战争就逐渐转化为部落之间的战争。由于部落内各氏族成员是平等的,相互间不相统属,难免会出现彼此掣肘的现象,这将极大地削弱部落的战斗力。为了保证部落内各氏族成员行动的协调统一,提高部落战斗力,于是要设立部落酋长或军事首领来统一指挥和管理。在氏族逐渐合并为部落的这一过程中,由于个体婚制开始形成并逐步成为婚配的主要形式,这导致男性被不同的家庭利益所牵制,氏族变成了一个个小家庭的联合体。但早期小家庭的联系应该还是十分紧密的,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氏族内所有成员虽然劳动中有所分工,但还是要共同劳动,所获得的劳动成果也首先公有,然后再分配给个人享用。但此后,农业也被发明。农业革命后的人们一般选择在某一块固定的土地上种植庄稼或者逐水草而豢养牲畜,生存环境相对固定,生存能力大大提高,而生存的危险性则大大降低。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中,人的私利性就要膨胀。这一方面导致共同劳动过程中一些不那么自觉的家伙“出工不出力”,影响了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在分配劳动果实时不同的小家庭之间会产生激烈的争吵,这种争执常常达到这样一种地步:人们宁可分开过日子,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一切财富,免得彼此陷入永无休止的争吵中。于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各氏族开始普遍实施生产劳动的“家庭负责制”,即由各个家庭自己单干劳作,直接占有和支配所生产的一切财富,这也就是私有制。在私有制条件下,单个的家庭不能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一切财富,于是人们通过交换来解决。后来,有些人在某一方面的技能特别突出,他于是专职干这一行,其它所需的一切皆通过交换来解决。这最终引发了新石器时代的社会大分工──首先是畜牧业从农业分离,接着是手工业的分离。中国人一般将农业的发明归功于大名鼎鼎的“炎帝”。炎帝在历史上的名称很多,大部分神话传说中称他为“神农氏”。《白虎通》说:“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炎帝是一个部落首领,可见农业革命应该是人类形成了部落,有了一定的文明基础之后才出现的。以为农业革命,或者说生产力的发展促使了人类文明的产生,这样的说法很值得商榷。传说中炎帝不仅发明了农业,而且发明了中医和“贸易”之法。“贸易”以财物的私有为前提,可见这时候私有制已经开始形成,至少应该在农业革命之前就已经有了萌芽。私有制的出现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它符合人的本性,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挖掘了每个人的劳动潜能,从而最大限度地释放了社会生产力。私有制是一种典型的非本性合作方式,它不要求人们为别人的利益着想,只需按照自己的私欲行事就能实行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这就如同流水线的工人,他们只需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负责,不需要考虑其它岗位的责任目标,但通过岗位的适当安排却实现了人与人的合作一样。私有制毫无疑问是一种高效率的生产组织形式。私有制的出现也是人性的要求,当人类的生存能力达到一定的地步,人的私利性就将妨碍人们在共同劳动中的生产积极性,从而私有制的出现就成为不可避免。从此,人们之间以氏族为单位共同劳动、共同分配劳动成果的生产关系模式变成了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劳动、产品在家庭之间实行交换的生产关系模式。无论是个体婚制还是财产的私有制,都对公共道德观念有很高的要求。它们要求人们经常克制自己的性欲望和对财富的占有欲望,能够站在别人的立场思考问题,在交易中更要有高度的诚信和追求公平的思想观念,所有这些都要求每个人有较高的公共道德水准。如果没有公共道德观念的成熟,个体婚制和私有制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公共道德观念对人的约束仍然并不那么可靠,不同的个人利益和家庭利益仍然会对公共道德观念造成极大冲击,严重时谋财害命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于是,为了合理分配战利品、仲裁和调解内部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办理公共事业(农业革命后的首要公共事业就是制定历法,以指导农业生产),部落就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一般情况下,这个管理机构的最高长官由部落酋长兼任,但有时候也另行设立,叫做执政官。专门管理机构的出现意味着,社会公共权力开始登上历史的舞台,人类文明开始步入成熟期。在部落战争的开始阶段,酋长往往在战时集合全部落所有男子组成军队进行战斗,战争结束后便解散。这种作法,不能应付外部落的突然袭击,而且对本部落的生产生活干扰很大。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个人生产的物质财富除了养活本人和家庭外还可以略有剩余。肚子饥饿问题略微获得一点解决后的人们对安全感的需求变得十分强烈,于是各部落纷纷设立专职的战斗队伍以策安全,从而形成军队。军队和公共管理机构都代表着公共权力,它最初是由人民大众自己做主设定的,但它一经设立,就会成为一种异化的力量,它将日益背离劳苦大众。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这是十分准确的概括。随着公共权力的出现,人类建立在本性基础之上、由人的本性直接支配而形成等级的方式就逐步消失了。从此以后,我们通过理性的、“文明”的方式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这时候,部落俨然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它有自己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地(也有些部落四处游荡,没有固定领地);有自己的军队、自己的行政管理机构和仲裁机构;它要抽取赋税以养活军队和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一些从事公共事业的人员;它要制定一些行为规范(法律)来约束大家的行动。──它就是一个独立的小国家。同时,随着部落权力的不断扩大,加上氏族因实施个体婚制和私有制而变成一个个小家庭的联合体,这导致氏族头人的权力被不断削弱,结果有些部落内的氏族就从名存实亡乃至最后消失,部落最后就成为由一个个家庭直接组织起来的统一体。从前氏族成员共同劳动,一起分享劳动成果的做法现在彻底销声匿迹了,部落开始走向了“居民化”。公共权力和“居民化”结合在一起,就变成具有现代意义的真正的“国家”。与部落战争相伴随的,是奴隶制的兴起。在早期的氏族战争阶段,一个氏族战胜另外一个氏族后,往往如黑猩猩一样,将战败者男子全部杀死,而将女子作为战利品掳掠至本氏族。由于农业革命导致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一个成年男子战俘能够生产出的物质财富除了维持本人的生存外还可以有较多的剩余,而且由于实行个体婚制,部落男性成员血缘关系的庞杂也不至于导致近亲性行为,不会影响本部落的人口质量,于是各个部落都改变了对待战俘的策略──他们将战俘变成了奴隶。有部落就有部落战争,有部落战争就有奴隶,奴隶制是与部落同时出现的。一般说来,奴隶的生存还是基本得到保障的,否则奴隶们是不干的。他们每日辛辛苦苦为奴隶主卖命,受其剥削,他们都认命了,谁叫自己是低贱的战俘呢!可以相信,从古猿开始就存在的深入人类骨髓的等级观念,是奴隶制得以盛行的思想基础。但这有个底线,就是奴隶主要保证奴隶的生命安全,要保证奴隶们有基本的生存条件,不能任意杀害奴隶。奴隶主为了让奴隶们有工作积极性,也必定要好言宽慰,说是只要好好干活,决不杀你,但要是敢乱来,必定严惩不贷。当然,依照“法律”规定,奴隶主是有权杀死自己的奴隶的,但他们一般犯不着,也不愿意这么做,因为奴隶可是有价值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如此残暴的奴隶制度竟然能够在这么长时间内存在的原因。我们看到一些奴隶陪葬的现象,这些无辜被杀害的生命可能是新近才俘虏过来的战俘,也可能是奴隶主抓来的逃亡奴隶,或者是奴隶主找个莫须有的借口所杀害的平时“表现”不那么好的奴隶。奴隶主一般不会无缘无故杀害奴隶,他总要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否则会引起激烈的反抗,而且也不便于对其他奴隶进行有效管理。这就好像我们给老板打工,老板有权随时炒我们的鱿鱼,但他断不至于以看我不顺眼为理由而炒掉我,他必要找一些说得过去的借口来行使他的权力。正如毛泽东所言,“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人类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从来不可遏制,因此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这时候,为了对付奴隶的反抗,奴隶主必定要借助其掌握的公共权力,包括军队和公共管理机构的力量,随时扑灭奴隶们的反抗之火。公共权力最初并不是用来对付奴隶的,但后来却部分地变成了镇压奴隶反抗的工具。早期,部落和部落联盟的首领(包括军事首领和执政官)一般通过民主产生,包括直接民主和代议制民主。直接民主就是所有男性成员投票选举产生军事首领和执政官,这种民主制操作起来很不方便,所以不常见。古代希腊半岛出现的雅典文明可能就是因为继承了直接民主制这样的历史渊源,所以后来发展成为实行直接民主制的城邦。代议制民主则首先设立专门的议事机构,这个专门机构一般从组成联合体的各氏族(或部落)抽调元老组成,叫做元老院,军事首领和执政官都由元老院推选。古罗马文明就建立在这样的组织基础上。还有一种半民主的方式,就是由氏族头人(或部落酋长)共同推举部落酋长(或部落联盟首领),部落酋长(或部落联盟首领)一般兼军事首领和执政官两职于一身。有时候首领干脆由氏族头人(或部落酋长)轮流担任。我国古代北方的少数民族,包括匈奴、契丹和蒙古等,在其立国之前,部落联盟的首领(大汗)就是由部落酋长定期推举,民主产生。自从部落战争出现以后,部落之间吞并、联合或分裂就成为经常的现象。有些部落联合起来后会有一个松散的组织阶段,叫做部落联盟,其内部的各部落都有一定的独立性。和部落酋长架空氏族头领一样,部落联盟的首领一般也会逐步架空各部落的酋长,有时候甚至直接通过暴力手段剪除各部落酋长。这样,松散的部落联盟最终也会变成一个牢固的统一体。和北宋长期对峙的辽王朝,在立国前就是一个由八个契丹族部落组织起来的部落联盟,公元907年,即唐王朝灭亡的那一年,八部联盟的首领耶律阿保机用暴力手段除掉了各部落首领,建立契丹国。当然,有些部落之间的统一是通过一个部落对另一个部落的征服和吞并而达到的,这样就不会存在部落联盟的阶段。在人类即将进入成熟文明社会的前夜,部落战争愈演愈烈,它使分散、独立的部落走向更高一级的社会共同体,于是某一地区的众多的小部落就逐步合并为少数几个大部落。这些部落由于融合了很多小部落,其血统的纯正已不复存在,居民化日甚。在古代中国的中原大地,经过无数次的部落战争,最后就只剩下两个最有影响的部落,即炎帝领导的神龙部落和黄帝领导的轩辕部落,其它部落都被这两个部落逐一剪灭或者征服。这两个部落经过多次较量,最后也订立和约而成为一个统一的联合体,由黄帝做首领。这是华夏文明的源头,所以我们中国人都自称为炎黄子孙。当纷繁的部落战争终于落下大幕的时候,剩下的那些大部落谁也无法一下子吃掉对手,这些大部落长期对峙,分别发展成为现代意义的国家。在长期的战争中,首领被赋予绝对的权力,因为对首领权力的任何削弱都有可能导致战争的失败,产生灾难性的后果。而首领及其幕僚亦掌握着比普通人更多的公共资源,其权威通过这些公共资源的运作而不断提升,他们不断践踏原有的民主惯例。有些首领经多次的连任后最后变成终身首领。我国的尧、舜、禹诸头领就是这样的终身制部落首领。到后来,终身制的首领进一步变成了世袭制的国王,于是民主制度的最后一点点残余也被扫荡一空。一般说来,早期的国家都是王国,但有些国家,比如古希腊城邦和古罗马,民主制度则一度非常顽强地存续了很长时间。恩格斯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70页,人民出版社)。恩格斯对国家的起源和定义都强调:国家是利益冲突的产物,这无疑是正确的见解。但恩格斯认为国家首先只具有专政职能,然后才逐步转化为具有管理职能,因此“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这样的说法很值得商榷。国家首先肯定是作为管理机构出现的,最后才演变成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强大机器。但是,将由人民自愿让出来的公共权力窃据为统治集团甚至国王个人的私有权力,这是极其违反人性的。人们可能一时受到蒙蔽,形成不合理的社会道德观念,并进而以为这样的社会组织制度乃天经地义。然而理性的力量终将战胜落后、陈腐的思想观念,随着人类公共道德观念的变革,人类的社会制度也将很快被变革。仅仅数千年以后,人类社会的文明制度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自从出现国家,人类摆脱了原始社会那种自然状态下的、小规模的、各自为政的、无政府的群居生活方式,人类就算是真正进入了文明社会。文明的形成殊为不易,也许部分要归功于我们有足够的好运气,在恰当的时候遭遇了恰当的灾难。滔天的洪水灾难对人类的威胁程度刚好大小合适,太大就毁灭了人类,太小则不足以磨砺出人类文明。不过,我们的文明制度刚开始的时候肯定并不完善,它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并将最终达到一个接近最为合理的状态。这一演变过程迄今还不算太长,不过短短的数千年光景而已。但就在这短短的时光内,我们的文明制度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化速度之惊人,便是“上帝”也会觉得措施不及。对于人类的历史,唯物史观反对把人类历史精神化的唯心主义历史观。这种唯心史观认为,社会本质上是人的意志、意识活动或心理活动的产物,或者说,是“绝对理性在时间中的展开”。唯物史观批评这样的唯心史观,认为他们仅仅只看到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却过于夸大了这会的这种特殊性质,结果就使这种特殊性犹如横亘在自然与社会之间的“活动翻版”,将马克思之前的即使最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在社会领域的研究中翻向了唯心主义的深渊。但我却基本上认同这样的“唯心史观”,我认为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不是相反,我认为人类的历史是人类心智进步的历史,推动人类心智进步的是人的本性,人的行为受着人性的支配而“在时间中展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改善、社会制度的演变,这些都是人类本性的要求,是人类心智进步的体现。人的思想决定人的行为,因此人类文明的历史便是思想进步的历史,这是十分顺理成章的判断。坚持这样的观点这并不表明就认为人的意识决定了物质的存在,也并不表明就滑向了唯心主义的深渊。 历史唯物主义将人类文明制度演变的终极原因归结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然而,这是一个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吗?所谓的生产力,按照经典唯物史观的定义,就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反映了人和自然界的关系。构成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引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具有一定生产经验与劳动技能的劳动者,这也即是所谓的“生产力三要素”。要形成生产力,必须具备生产力三要素,其中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结合起来构成生产资料。人类的生产活动从总体而言是以社会组织的形式进行的(因此人类的生产力也叫社会生产力),为了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人类必然要组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就是生产关系。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处在经常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是必然要前进的,是绝不允许倒退的,它是最活动、最革命的因素。而生产关系是从属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决定了必然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先是社会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然后,人们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地发生变化,最后人类的社会制度以及全部上层建筑也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对此有清晰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82-83页。)这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著名历史唯物主义主义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总和)有反作用:当生产关系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时起推动作用,反之起阻碍的作用。因此,推动社会前进和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力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我认为,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作为历史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力是讲不通的。至少,它不是最基本的动力,最基本的动力是人性的要求,是由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受其本性的强有力支配。我们在人性的支配下,为着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着使人的各方面本性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于是我们不断开动脑筋,不断改进我们的习性以提高生存能力,从而人类的历史主要地(但不唯一地)表现为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历史。我们怎样才能不断提高生产力呢?生产力三个要素无疑是人类生产劳动过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且每个要素的进步也的确是生产力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人类要形成生产力并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首先必须寻找合适的劳动对象,即必须不断扩大利用并且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如果仅仅利用野生的树林进行采集劳动,那就不如在土地上耕种来得可靠而高效,而在贫瘠的土地上耕种也不可能获得丰收,这都是劳动对象对生产力水平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人类要提高生产力水平,也必然要想方设法改进生产工具,工具的改进意味着劳动效率的提高,意味着较小的劳动量能够获得较大的回报。人类要提高生产力水平,劳动者的经验和技能也同样是必不可少的要素。无论我们的工具多么先进,也无论我们拥有多么优越的自然资源,如果劳动者的素质低下,没有掌握必要的劳动经验和操作技能,那么我们的生产活动仍将无以为继,我们的生产力水平也还是等于零。但是,仅有上述的生产力三要素,我们的生产活动就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了吗?不见得。由于人类在进化为“人”之前就已经是群居的动物,人类的生产活动从来都是通过集体行动来完成的。这样,人类在生产过程中如何分工协作,如何卓有成效地处理好人和人的关系,及时解决人和人之间的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生产活动和谐有序地进行,并且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这就显得非常重要。换言之,为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合适的生产关系必不可少。所以,在生产力三个要素之外还必须增加另外一个要素,这个要素就是生产关系。每个企业主都明白,管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多么的重要。不管有多么好的项目(劳动对象)、有多么先进的机械设备(劳动工具)、有多么优秀的熟练工人(劳动者),如果没有好的管理手段,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和谐合理的分工和协作,整天忙于内耗和争斗,这样的企业是注定要垮台的。我们都说,管理就是生产力,这实际上不就等同于说:生产关系就是生产力吗?在全球化的今天,整个人类社会实际上就类似一个庞大无比的大企业,人们通过政权的力量和其它各种方式来进行管理,来确立一定的生产关系,如果不这么做,人类的生产活动就无法进行。看看那些无政府社会吧,那里的国民经济是如何一眨眼工夫就走向了崩溃的边缘,那里的生产力水平是如何一眨眼工夫就倒退到接近原始社会。现在,我们有生产力“四要素”而不是“三要素”,生产关系不过是生产力的一个组成要素而已!这是和唯物史观完全不同的判断。将生产关系从生产力诸要素中割裂开来,将其看成为与生产力相对应的概念是不妥的。生产力总是和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一个脱离了生产关系的孤零零的生产力,任何生产力只有结合了一定的生产关系才构成为生产力!就如同生产力只有结合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诸要素才构成为生产力一样。一般而言,人类的生产活动首先是寻找合适的劳动对象,劳动对象是最革命的因素,早期的人类以自然存在的生物为劳动对象(狩猎和采集),后来以土地和牲畜为劳动对象(农业革命),再后来以金属矿和能源等工业原材料为劳动对象(工业革命)。不同的劳动对象决定人们必然要使用不同的劳动工具,也决定了劳动工具的改进方向。在狩猎和采集社会里,人们是不可能发明犁、耙等农用工具的。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决定劳动者应该拥有什么样的知识经验和劳动技能,游牧民族的劳动者和农耕民族的劳动者,他们的知识经验和劳动技能是有显著区别的。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和劳动者的素质又进一步决定着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决定着我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应该谁服从谁,谁掌握生产资料并有决策权,谁有什么样的义务,谁又有什么样的权利。即便在现代工业社会,我们的生产活动也基本上循着上述的生产力四要素来进行安排和组织。首先,我们要立项,即要寻找合适的劳动对象;立项之后就开始建厂房,购置和安装合适的机械设备,也就是要挑选合适的劳动工具;接着是招募合适的有这方面劳动技能的熟练工人和管理人员(如果实在招募不到的话还要组织专门培训);最后,我们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明确人和人之间的工作关系。这样,当足以形成生产力的四个要素基本齐全之后,一个新的企业就建立起来并可以开始运作了。当然,生产力的四要素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的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并不是十分严格的。按照唯物史观的说法就是,被决定的要素对决定它的其它诸要素是有反作用的。有了先进的工具,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开发新的劳动对象;有了优秀的劳动者,我们可以寻找新的项目,开发出更先进的工具;有了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人和人之间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工作关系,这就能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劳动技能的提高,促进其潜能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从而也就能开发出新的生产项目,也能促进劳动工具的进一步改进。按照马克思的意见,生产力发展之后,原有的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因此生产关系必须发生变更,从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就决定了生产关系。这听起来颇有一番道理。但是,生产力发展了,原有的生产工具也会被淘汰,原有的劳动技能也会变得无用,但我们不会认为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生产工具,决定了人们的劳动技能。认为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生产关系,就如同说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生产工具、决定了劳动技能一样,它把原因和结果弄反了。这样的说法,玩弄的是又一次“狗尾巴摇动了整只狗”的把戏,完全没有说服力。或许,人类的历史看起来确有一个主要表现为生产关系以及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和变化的过程。这是由于,在生产力的四要素中,生产关系处于四个要素的最后一个层级,是要尽量和其它诸要素保持良好配合的最被动的要素。所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结论看起来是正确的,其实却是似是而非的。归根结底,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要素之一,生产关系的合适与否,是生产力能否得以有效释放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生产关系的改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相反。当然,生产关系能否满足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生产关系是否与生产力的其它三个要素协调一致是息息相关的,这也是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观点有时候看起来正确的原因所在。但无论如何,生产关系的设计是为了使生产力得以最大限度地释放并不断提高和进步,不是为了要符合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因为没有合适的生产关系,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基本等于零。生产关系是被人类“设计”出来的。人们设计某种劳动工具,其目的是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的效能,同样,我们设计某种生产关系,也是为了要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要防止内耗,要使人的、物的潜能得到最合理、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正因此,生产关系调整和演变的方向,是以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其根本目的的。生产关系必须要满足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能够最大限度地释放社会生产力,而不是为了要符合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状况,这是人们设计某种生产关系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生产关系本质上也就是人们为便于生产力的发展而形成的合作关系。前面说过,人的合作关系可以分为本性合作与非本性合作,而生产关系则专指人与人的非本性合作关系,主要是利益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如何分配。至于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如何分工协作、亲友之间应如何团结互助等本性合作关系则不纳入生产关系的范畴。 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首先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尤其是人们的社会公共道德观念发生了变化。原始氏族内的人们形成某种生产关系模式的过程可能是这样的:鉴于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平均分配劳动成果的生产关系模式导致消极怠工,不能激发每个人的劳动潜能,于是酋长召集大伙儿商议,建议瓜分生产资料,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单干模式,产品则以自愿为原则进行交换。其实大伙儿早就萌发了这样的想法,甚至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已经在悄悄地实行,酋长的主张正中下怀,于是被欣然接受。这样,公共道德观念的变化就导致了文明制度的变化。也有可能,大伙儿的思想并不统一,但酋长利用他的强势地位一意孤行,最后大伙儿也只好顺从。后来大家发现这样的生产关系模式确实有利于释放生产力,对大家都有好处,于是大部分人都关改变了他们的传统观念,进而拥护新的生产关系模式。还有一种可能是,酋长非常守旧,一心一意要维护旧的生产关系模式。但大伙儿早就有了变革的想法,酋长迫于压力也只好接受。后来新的生产关系模式成为传统,一直延续下来。不管是哪种情形,总之首先要有人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并且这种思想居于强势地位,生产关系才有可能发生变化。而某种思想要取得强势地位,还往往伴随着暴力和流血。随着新的生产关系模式的确立,主张这种生产关系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规范等将继续成为维护这种新型生产关系的精神力量,使得这种新型生产关系能够得到长久的存在。直到某一天,又有新的思想产生并逐步居于强势地位。为了进一步维护某种这种生产关系,约束人的行为,人类还发明了公共权力。以前,人们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思想和行为来变革生产关系,现在,我们有可能而且主要通过上层建筑的力量,通过制定出法律制度并强迫人们遵守这样的法律制度,以此来强制推动某种社会生产关系模式。一般说来,用这种方式制定的文明制度首先总是要尽量符合社会上最有势力的人的意愿,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事实上,强势人群总能把持公共权力,并将公共权力变为谋取小群体私利的工具。但这样的文明制度未必必须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往往遭到处于弱势地位的绝大多数人的激烈反抗,这就是阶级斗争。在阶级斗争的驱动下,我们的文明制度得以不断复杂和完善,越来越合理,越来越符合绝大多数人的人性要求。可见,社会公共权力以及全部的上层建筑是为保护某种生产关系服务的,其最终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释放社会生产力。政府的职能是解放生产力而不是发展生产力,认识这一点很重要,我国过去一直强调政府的经济职能,甚至以经济是否得到较大发展作为考核政府官员的唯一标准,这是对政府职能的错误定位。当然,人和人的非本性合作关系不仅仅只是生产关系,还包括性爱关系。人类文明制度除了要保护和维系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之外,也要确保人与人之间的性关系和谐有序。前者为着保全我们的基因,后者则为着可靠地传递我们的基因,主要是要通过各种行为规则防止可能出现近亲性行为。在许多国家,通奸是有罪的,国家机器要介入;有时候,如果人们的某些生活行为违背惯常的习俗,有伤风化,国家机器同样要介入,可见国家机器要参与和维系人们之间的某种性关系。当然,我们的上层建筑只对人类性关系中的非本性合作部分感兴趣,至于性爱关系中的本性合作部分,比如夫妻之间应如何恩爱,一切人类文明制度都不做具体规定。但生产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人与人之间最主要的社会关系,这是因为,迄今为止,人类所遇到的最主要的问题一直是生存的问题。在人类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的时候,生存是人类最迫切的任务,物质资料的生产基本上成为人类活动的唯一内容,而其它的一切活动都要服从于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服从于人类对物质财富的需求。温饱问题是人类直到最近的一百多年来才基本解决的,而且尚有许多的地方和人们至今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所以,以产出物质财富为主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直是人类孜孜追求的最主要的目标。中国儒家思想认为:民以食为天,也就是说,对普通百姓而言,吃饭的问题乃是一个天大的问题。正因为生产力的进步是人们追求的主要目标,因此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以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为主要内容,社会公共权力也是以维系某种或多种生产关系为其主要任务。人类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归根结底缘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人类心智得到了开发,我们的大脑里安装了日益复杂的“应用软件”,换言之,我们的科学技术水平提高了。劳动对象的扩大、劳动工具的改进、劳动者劳动技能的提高,依靠的是人类自然科学水平的提高;生产关系的日趋合理,依靠的是人类社会科学水平的进步。生产力四个要素的改进,从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只有通过人们开动脑筋进行发明创造而达到。我们不同于动物,我们不依靠体力和速度的提高来适应环境,我们的生存之道是依靠在心智指导下的行为的适应性来取胜。总之,是我们的大脑所掌握的知识发生了变化,是我们心智的状态发生了变化,而表现出来的则是我们能力的变化和我们行为的变化,所以,人类生产力的发展本质上就是人类心力的发展。 人类的历史归根结底是人类心智进步的历史,推动人类心智进步的动力是人的本性。人的一切行为的变化归根结底都由于人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而不是相反。我们的生产力得到发展,是因为我们的头脑或者掌握了某种新的生产方式,或者开发了新的生产工具,或者掌握了新的工作技能,或者掌握了某种新的协作方法,或者以上各种情形兼而有之。总之,只是由于我们掌握了更先进的知识和技能,所以才导致产生更高效的生产行为,才导致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进步。同样,人类按照某种规则和方式组织起来共同生产和生活,形成一个社会系统,这种规则和方式也是按照人们的共同意愿来“设计”的。人与人之间之所以形成这种而不是那种的关系,人类社会之所以以这种制度和方式而不是以那种制度和方式组织起来,这归根结底是由当时普遍的社会心理状态所决定的。一旦人们的共同的社会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社会制度也就迟早会相应地发生变化。所以,社会生产关系以及社会制度的变化是人的习性不断改善的结果,它由人的共同意愿所决定,而人的共同意愿则来源于人的各方面本性。人的本性是客观固有的,并不由当时的社会生活环境所决定。改善人的习性以适应本性,这是比生产力的发展更基本的要求。社会生产关系是否合理,其判据有两个:第一要能够维持社会秩序,即要能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防止人们陷于永无休止的争斗与纠纷之中,否则将使人类生产活动陷入混乱,生产力就得不到有效释放;第二要有利于保护个人劳动积极性,要便于充分调动劳动者自觉参加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如果我们设计的生产关系要求大家都按照既定规则行事,却毫不眼前的个人私利可言,这就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热情,生产力同样得不到有效释放。很显然,维持秩序与保护积极性之间存在矛盾,这种矛盾有时候还很尖锐。过于强调秩序往往会导致人们生产积极性的挫伤,过于强调保护积极性,又往往导致自由散漫和无序混乱。所以,我们不得不对这两方面都予以最大限度的综合考虑,而综合考虑的结果就是:生产关系应该符合人们的道德金律原则。人们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应该使每个人在不妨碍他人自由,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能够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个人的幸福。道德金律是人们权衡利弊得失后得出的最能符合大多数人的本性的行为规范,是最为合理的自组装过程。很自然地,人们也必然相信,我们的文明制度所保护的社会生产关系只有最好地符合道德金律原则才最合理,最符合人的本性,因而也最能有效地释放社会生产力。所以,整个人类历史的生产关系以及文明制度的演变,以最大限度地符合道德金律原则为指南。但人们最初并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当人类刚刚走入文明社会的时候,他们的首要任务是维持社会秩序,他们首先要结束一直以来困扰整个人类社会的部落纷争,所以他们建立的生产关系是一种绝对的等级服从关系,要求劳动者对“主人”无条件地服从,其行动受其完全支配。至于如何提高和保护个人生产劳动的积极性的问题,他们选择用“鞭子”来解决。后来,随着人类智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逐渐意识到等级服从关系的弊端,于是等级服从关系变得越来越松散,最后被自由契约关系取而代之。契约关系由于符合道德金律原则,因此才日益受到人们的追捧。奴隶社会从生产关系到上层建筑(即政权结构)都属于绝对的等级服从模式;封建社会是一个过渡阶段,其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逐步转变为契约关系模式;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整个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彻底转变为自由契约关系模式。刚刚走入文明社会的人们,他们建立的都是奴隶制的小国,小国通过兼并战争而成为大国、帝国。奴隶制生产关系是一种以人身依附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关系模式,奴隶是属于奴隶主的,其生命、生产的财富和其人身自由都由奴隶主直接支配。这种绝对的等级服从式的社会生产关系模式在我们今天看来是极不合理的,但相比原始时代那种毫无人身安全可言的部落混战的状况,这依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对奴隶而言,依附于一个强大的主人,由其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虽然受其剥削,但也算是一个比较“划得来”的买卖。在古雅典文明时期,奴隶的使用非常普遍,渗透到了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奴隶甚至充任奴隶主管家的职务,警察也大部分由奴隶担任。可见,这时候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是大致和谐的。这时候的人们,不管是奴隶主还是奴隶,他们的道德观念普遍认同世袭权力,认为奴隶主是生来高贵的,奴隶们是生来低贱的,奴隶被奴隶主剥削和压迫是合乎情理的。这样的观念而导致的等级服从制生产关系延续了非常长的时间。封建农奴制实际上也就是奴隶制,这在西方封建社会表现得非常明显,西方农奴依附于封建主,为封建主服劳役,农奴与封建主的关系同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并无二致。美国在19世纪前实行的奴隶制与古典的奴隶社会的奴隶制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在我国,奴隶制度也一直受到保护,在封建社会,早期的佃农也都是直接依附于封建地主的,只是到了封建末期才开始变为自由佃农,而且封建地主蓄奴养仆的现象也从来没有绝迹过。因此,在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社会生产关系其实没有什么质的区别,都是一种以人身依附为主要特征的等级服从关系,只不过随着社会的进步,等级服从关系变得越来越松散,奴隶主的权利一步步受到了限制。起初是剥夺了奴隶主对奴隶们的生杀大权,接着又剥夺奴隶主对奴隶们的部分人身自由控制权。在奴隶制度下,自由民之间的生产关系基本上是平等的产品交换关系。产品交换以诚信为原则,重信守诺是人们行为的最基本准则。由于自由民之间经常相互举债,欠债还钱也属天公地道,但实在还钱不起了怎么办呢?赖帐是不允许的,欠债者被逼只有卖身为奴一条路可走。也有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在无力自救的情况下,不得不直接卖身而成为奴隶的,诸如“卖身葬父”之类。更有一种比较罕见的情形,因受人重大恩惠,无力报答,自愿终身为奴为仆的。这些从自由民转变而来的奴隶统称为“债务奴隶”。早期的奴隶来源主要是俘获的战俘,到后期,债务奴隶则成为奴隶的主要来源。在今天,法律已不再保护甚至禁止签订“生死状”和“卖身契”,但如何对付那些赖帐的人,却又成为法学专家十分棘手的难题。一般说来,对恶意举债并且有意赖帐的人,法律上以诈骗罪论处,但法律上也往往无法区分哪些属于赖帐行为,哪些属于无力偿还的行为──我们委实难以找到万全之策。在上层建筑方面,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社会公共权力一般由世袭贵族直接掌握,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和公共权力私有化制度。这种等级服从关系有如一座金字塔,耸立在塔尖上的是国王,下级对上级是一种逐级服从甚至人身依附的关系。平民实际上也是依附于贵族的,他们是贵族的忠实顺民和臣仆。整个国家连同这个国家的所有人民都是属于国王的,整个封建领地连同这个领地上的所有百姓也都是属于封建主的。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这是一种严格的专制家长式统治,也属于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制度,而私有化的主要实现方式就是世袭制。我们看到,我国的奴隶社会实行土地分封,是封建制的;而西方的封建社会以农奴制度为主要内容,实际上是奴隶制的,所以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模式上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归根结底都可以称为“等级制”社会或“专制”社会。绝对强权与专制统治的形成有着深刻的人性的和历史的根源。从人还是动物的时候开始,人类就一直奉行等级制,人们希望处身于一个等级分明、尊卑有序的社会环境中,弱者也希望并且只能希望通过人身依附关系来确保自己的生存权利和人身安全。在困难的时候,人们希望强者来提供帮助;当与他人发生纠纷的时候,人们还是希望有一个强者来主持公道。人的本性中有便于形成等级观念的机制,这是人类文明社会必然首先建立在绝对等级制基础之上的社会心理基础。当然,动物的等级观念是尊严感与安全感相互交换的结果,属于本性合作;而人类文明制度下的绝对等级制是以“文明”的方式产生的、以公共权力来保障的,这就显然不可能完全符合人的本性。事实上,公共权力刚刚诞生的时候就被有势力的人群轻而易举篡夺了去,并进而成为了阶级压迫的有力工具。有鉴于此,我国的道家鼻祖老子对公共权力深恶痛绝,建议我们抛弃公共权力,回到小国寡民的自然状态,并提出“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因为“圣人”总是代表贵族说话的。民主制度虽有过一段时间在古希腊和古罗马进行了试验,但事实证明并不成功。人们对强权的依赖和迷信妨碍了民主制度的建立和运作。即便在今天,我们中国人仍旧深怀着对强权的强烈依恋,时时希望有一个强势的“青天大老爷”横空出世,扫荡妖魔,澄清玉宇,大家伙乐得紧跟着这位大人物,尽享太平盛世。这样一种社会心态必然导致对王权的尊重,对贵族特权的尊重,于是必然导致专制和等级制统治,导致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和世袭化。 奴隶等级制生产关系的最大弊端是:这种制度不符合道德金律原则,人们的合作关系不是一种自愿的合作关系,奴隶们的劳动积极性很低,他们不过慑于鞭子的淫威才辛勤地劳作。所以奴隶消极怠工甚至起义造反的事情经常发生,这使得社会生产力难以得到有效释放,有时候甚至遭受严重的破坏。这就是阶级斗争,在私有制条件下,被压迫阶级的反抗,也就是阶级斗争是直接推动社会制度变革的直接动力和主要力量。正是因为存在着阶级斗争,这迫使那些有识之士思考:我们的社会制度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这个社会经常陷入动乱和无序呢?我们该怎样变革我们的生产关系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呢?思考的结果终于使人们认识到,等级服从关系不是很好的生产关系模式,于是他们开始发明一种新的生产关系模式,这种模式就是自由契约关系模式。当然,这种新的生产关系模式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人类几乎所有的新知识、新发现的真理虽然最终会被多数人认可,但却总是首先掌握在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头脑中的。广义相对论是伟大的真理,但它最早只掌握在爱因斯坦一个人的头脑中,而且这一真理刚一提出的时候,还饱经责难。哥白尼的“日心说”所经受的磨难更具有典型意义。但真理毕竟是真理,广义相对论最后成为家喻户晓的科学定论,“地心说”也早就声名扫地。同样,人类关于如何设计社会生产关系、设计社会制度的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理论,也总是首先由个别伟大人物发现并提出,刚一提出的时候也极有可能不为大众所接受,甚至可能被斥为“异端邪说”。但是,只要新思想是真理,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人性要求的,那么它或迟或早会被人们接受,最后成为全社会人们的普遍思想观念。一切新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真理都经历了这样的磨难过程,自由契约关系模式的建立自然也要经历这样的过程。起初,被压迫阶级的斗争是无意识的,他们并没有提出变革社会制度的要求,他们斗争的目的仅仅只是要改变自己个人的生存条件,头脑中整天想象:“皇帝轮流坐,今朝到我家”。但到了后来,一旦社会开始出现并传播关于社会制度的新主张,新观念,这时候的阶级斗争往往就演变成两种主张、两种观念,甚至两种文化之间的斗争。在我国,共产党人与国民党人之间的争斗,其实已经不是两个阶级的斗争,而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主张和社会观念的争斗。这两个集团都拼命向大众灌输和传播自己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制度,最终,共产党人的政策和主张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拥护,于是得以积聚更大的力量,战胜了国民党人,实现了自己的社会主义理想。奴隶等级制度下的阶级斗争首先使某些开明的奴隶主改变了思想,他们发现:如果将土地直接“承包”给奴隶,让他们自行耕种,自己对自己负责,我还他们人身自由,只需按比例抽取租赋即可,这将可以调动奴隶们的生产积极性。这是自由契约关系模式的开端,它将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大致变为了契约关系,而不是等级服从关系。事实证明,这是明智之举,这种新型的生产关系模式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奴隶主和奴隶都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回报,实在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不过奴隶主们肯定还会觉得遗憾,毕竟往日的无上尊荣和生杀予夺的威权遭到了很大程度的削弱,于是不免心中怏怏,因此这种新型生产关系的确立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期间伴随着无数的兵连祸结与血雨腥风。最后,整个社会都认识到,这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实在有利于人性的解放,最为符合道德金律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于是统治者们也就顺应民意制订法律制度来确认并保护这种新型生产关系。当然这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第一步可能只是奴隶的生存权利得到保护,其人身自由也得到部分的保护,使奴隶主对奴隶惨无人道的残暴统治不再合法,然后才是从法律制度上彻底否定人身依附关系,最后使自由契约关系得以确立。另外,由于自由契约关系模式比之等级服从关系模式要复杂得多,它本身需要有一个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的过程,所以它的实现经历了较长的时间,直到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才基本趋于完善。 自由契约关系强调人身自由,每个人自己对自己的幸福负责,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来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所以能够极大地激发每个人的生产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充分调动和保护个人的生产积极性。自由契约关系并非不存在等级,但等级的建立以自愿订立的契约为依据,这很类似于动物们通过尊严感与安全感的自愿互换而达成等级的过程,很显然更为符合人的本性,对全社会所有人的人性的损害总和将趋于最小化。当然,与绝对等级服从关系相比,自由契约关系在维持社会秩序方面是有欠缺的,它效率比较低,执行力比较差,容易引起一些小的冲突和内耗。但这些小的冲突和内耗是必需的,因为可以及早地解决矛盾,防止出现大的冲突并导致社会激烈动荡。无论如何,契约关系模式使得人们可以比较好地按照道德金律的原则来构筑社会关系,能够更有效地释放社会生产力,所以必然得到人们的拥护和推崇。人类以前的文明制度将不同的人群经由强权而组装起来成为社会整体,现在通过契约实现了“自组装”。自组装是更为合理的组织形式,不同的自组织系统只有用自组装的方式组合起来才是稳定的,而由外力强行组合起来的群体将没有多少自组织能力,即使能保持稳定也是暂时的,长久而言是必然要崩溃的。如果把人类社会看成一台大机器,那么我们每个人这就好比机器的零件。零件要组装成性能良好的机器,最好顺其自然,不要轻易改变零件的固有尺寸和性能。同样,以人的本性作为基础,尽量展现人的本性来实现社会机器的“组装”,这就是自组装。而契约模式正好淋漓尽致地诠释了这样的组装方式。我国较早实行了以自由契约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关系模式,其主要标志就是地主和佃农之间的自由租赁关系。西方社会则直到文艺复兴之前,还一直实行农奴制度,农奴制度属于人身依附关系,农奴制度崩溃之后很快就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自由佃农存在的时间很短。当然,我国封建社会也并不是完全的契约关系模式,以人身依附为主要内容的等级服从关系依然存在,而且社会公共权力依然是森严的等级制度。不管怎样,我国则较早向自由契约型的新型生产关系转变,所以我国的生产力发展一直优于西方。许多人疑惑,为什么资本主义起源于欧洲而不是中国。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可是一向都高于西方许多的,按照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中国的生产关系应该比西方更早发生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应该从中国而不是从西方兴起。有人解释说,中国的统治者实行的愚民政策比西方统治者成功,所以中国就没有产生启蒙思想运动,从而就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制度。但是,西方的思想统治其实比中国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西方人有宗教的枷锁而中国几乎没有或者影响要小得多,西方对“异端邪说”者往往付诸火刑,比之中国的文字狱也不遑多让。所以,中国没有能走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这不是一句愚民政策就可以解释得清的。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的生产关系和社会文明制度一向比西方合理,农民享有人身自由而不是成为农奴,他们与地主的关系主要是契约关系而不是人身依附关系,受剥削的程度也没有西方农奴那么严重,所以中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比西方农奴高,社会生产力能够得到更有效的释放。另外,在上层建筑方面,中国的公共权力制度也一向比西方优越,在森严的等级制度之下,还是留下了一些松动的余地。除了皇权世袭之外,其它官僚一般不再世袭,而普通百姓至少从理论上讲可以通过科举考试登科入仕,这些制度相当大程度剥夺了贵族的世袭特权,使公共权力不再具有完全的私有性质。正因为中国的封建制度与西方相比有着明显的优越性,也就必然表现出明显的惰性,我们不可能有太强烈的变革社会生产关系和社会政治制度的要求,因此中国在很长的时间里就一直停滞不前。与中国的状况相反,灾难深重的西方人民人性受到极大的压制和扭曲,社会生产力得不到有效释放,他们要反抗,要呐喊,他们成功了,他们建立的自由契约关系模式比中国封建王朝要彻底得多,从整个社会生产关系到上层建筑都逐步转变成为自由契约关系模式。他们事实上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并从此将中国封建王朝远远地抛在了身后。西方人的反省是从15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开始的。文艺复兴打着复兴古代文化的旗帜,但本质上是一种心灵的反思,是生活态度的转变。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依旧是权贵统治下的顺民,他们没有打算要对权贵们的特权出言抱怨,但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开始改变,他们意识到:我们为自己而活着,我们不必一心一意盼望天国,我们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就建立自己的天堂。这是人文主义的思想,它昭示着人类开始自觉地意识到自己本性的存在,他们不愿再无端地压制自己的本性,他们开始要追求人性的解放。到了17世纪,欧洲人民不仅要解放自己的人性,他们还开始挑战神权、王权和贵族特权,从而兴起了启蒙运动,出现了许多伟大的启蒙思想家。这些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宣扬,人类应根据自己的理性行事,应依自然法而不是神法建立政权,依自然法建立的政权应保障人的自由、和平与安宁。人的理性是什么呢?人的理性实际上就是要理智地并且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人性的解放,合理地解决人性的冲突,建立和谐共存的社会秩序。他们强调天赋人权,认为人权是生而具有的,不因出身不同而有差异,从而否定了奴隶制和封建制的王权、神权和贵族特权。启蒙运动确实无愧于它的“启蒙”二字。随着人类心智的开启,不仅人类生产关系变成了彻底的自由契约关系,而且公共权力的设立和运行也以契约为原则,世界从此开始进入资本主义时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典型的契约型社会生产关系模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们只要不违反法律,其一切行为都是得到许可的,没有任何他人前来干预和管制。它提供了这样一个“游戏规则”,在这样的规则下,人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创造属于你自己的财富。至于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合作关系,也通过契约来维持。工人通过劳动契约受雇于资本家,受其管制和约束,这样就建立了生产活动中的等级服从关系,从而就可以实现对生产过程的调节和控制,使之达到有序和协调的状态。这种等级服从关系是通过雇佣契约来建立起来的,以自愿为原则,因此与奴隶制有本质的不同。劳动雇佣契约与我国的地主和佃农之间的租赁契约虽然内容不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有区别,但本质上都是自由契约关系。资本主义社会也有租赁契约,我国封建社会也有劳动契约,不见得哪种契约就更好或更合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不仅其生产关系以契约关系为主要内容,其上层建筑也打破了社会等级制度和公共权力的私有化,逐步实现了契约化。许多启蒙思想家提出了社会契约理论,认为:公共权力是人们通过订立社会契约而让出来的,所以要用以法律为标志的国家权力取代一切个人的特权。从理论上讲,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等级关系,也不存在服从关系,任何人,包括任何官僚都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他人头上。社会公共权力来源于公民的让权,国家政权之所以有权,是由于人民经由多数人同意后,共同分让出一部分本应属于每个人自己的自由权利,并通过法律的形式授予给政府的。而且政府的主要官员也是经由多数人同意,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政府职员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使权力,不能要求任何人遵循自己的个人意志,也无权按照任何个人的意志来管理社会和国家。一般说来,资本主义法学家认为,人民只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最基层的地方政权,而不直接授予给中央政权,而中央政府所获得的权力则需进一步来源于地方的授权。这就是地方自治的原则,它是一种比较符合自组装原理的政权组织形式。绝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都奉行地方自治制度,即:中央政权只行使地方以宪法或其他法律的形式分让出来的权力,此外无权干涉地方事务,侵犯地方自治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行分权模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职权,地方并不服从中央,下级政府也不服从上级政府。当然也有个别国家,比如法国长期实行中央集权,但其行政体制总的来说仍然是一直朝着分权模式的方向前进的。到1982年,法国的中央集权体制更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地方与中央的分权模式更加清晰。此后,法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力,中央不干涉地方事务,取消了国家对地方议会的直接监管。此外,资本主义国家在通过契约(法律)赋予政府权利的同时,还强调政府的责任。比如强调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相对忽略经济建设职能),强调政府职能的高效运行,以及强调政府对公共安全的责任等。这些都应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有意借鉴。资本主义制度是从生产关系到上层建筑都非常彻底的自由契约模式,事实证明它是成功的,它能够最有效地释放社会生产力。“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共产党宣言》之一:无产者和资产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7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不过,随着西方列强的兴起,中国就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人民从此陷入苦难的深渊。这一回,该轮到中国人置之死地而后生了。我们直接吸取马克思主义学说,不仅打破公共权力的等级制和私有化制度,而且打破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从而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制度。然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我们能否通过社会主义建设而走向共产主义的大同世界,让人类真正成为一种“类存在”,这尚属未知之数,且让全世界人民拭目以待吧! 迄今为止的一切人类活动都主要是为着维持和不断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79页。)可见物质资料的生产从而人类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乃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主题,但应予以强调的是,它也仅仅只是“第一个”而已。人类获取物质生活资料一定会最终达到这样的地步:一方面,地球不堪重负,整个生态系统将面临崩溃的危险,这样将迫使人类改变自己的生产行为模式,收拾起贪婪的心灵,学会与自然和谐共处;另一方面,人类对物质资料的索取将变得如此轻而易举,以致开始变得厌倦,这时候人的其它方面的本性将张显,人类将把追求更美好的精神生活作为生存的第一要义。无论是哪一个方面起作用,决定人类历史进程的决定性因素将不再只是狭隘地以物质资料的生产主要内容的生产力发展要求,而更主要地以人自身的全面发展为最终依归。第一个因素来自环境的压力。人是一个有机体,它由细胞组成。据估计,人体细胞总数约有1亿亿个,种类达数百种。正是由于细胞们协调有序的工作,我们才生存着,才能津津有味地享受着生活的乐趣。人体每天产生数十亿个完成了工作使命因而不再被需要的细胞,它们会按照基因的指令有条不紊地、富有尊严地死去,并由其它别的数十亿个细胞清扫它们的遗体。但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细胞有时也会迷失方向,它们不按照规定的指令“自动消失”,相反,它们拼命分裂和扩散,在人体的某个部位形成肿瘤,这种情况叫做癌症。癌症一旦到了晚期,基本上就是不治之症。大自然也是一个有机体,组成它的“细胞”是一个个的生命体。这些“细胞”按照进化所赋予的生命法则生存、死去,生生不息,努力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为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有序作出自己虽然微薄但却非常有益的贡献。整个生态系统形成一个完整闭合的生态链条,物质和能量在生态链条中循环流动,将地球维持在一个远离平衡的自组织状态。但是,十多万年前,大自然这个活的有机体也发生了“癌变”。世界出现了一个新物种,这个物种按照大自然的“设计”原本属于杂食性动物,而且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并不处于生态链条的顶端。但是,他们不按照自然生命法则繁衍和死亡,相反,他们凭借自己超群的智慧优势,“窃据”生态链条的顶端位置,并且高高在上,无情地扩张自己,攻击和吞噬一切“正常细胞”,将大自然这个活生生的生命机体弄得支离破碎,奄奄一息。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讲,人类都是大自然的“癌细胞”,整个人类连同其创造的一切是地球的“肿瘤”。这个“肿瘤”扩散到一定的地步,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就崩溃、死亡,几乎所有的生命,包括那些自以为不可一世的“癌细胞”一概不能幸免于难。我们确实最有智慧,我们自称万物之灵,但毫无疑问,我们同时也是万物之噩梦。在地球上,任何孤立的种群都无法存活,人类原本仅仅只是自然界生命系统的一个环节,一个显然不那么重要的环节。要是没有了人类,大自然的生命之链依然牢固,大自然依然欣欣向荣;但如果没有了自然万物的生长和繁衍,人类却一刻也不能生存。我们知道,细菌的繁殖力极强,要是我们将它们放在一个封闭的培养基器皿里,它们会毫无理性地攫取营养物质并拼命地繁殖,最后,它们将耗尽资源并把自己淹没在自己所排出的废物里,全军覆没。人类由于没有天敌,如果我们任凭自己的生殖本能肆虐,毫无限制地扩张人口,毫不顾忌其它物种的“感受”,不想方设法与它们和谐共处,那么器皿里的细菌就是前车之鉴。唯一让人觉得还有希望的是,人类毕竟与癌细胞有区别,我们有理性,我们有能力学会和自然界、和自然界一切的“正常细胞”和谐共处。现在立即行动还来得及,我们必须尽快停止对大自然肆无忌惮的伤害。一方面,我们要控制对自然资源的贪得无厌的索取和掠夺,要使人类获取的自然资源的量控制在地球可以“忍受”的程度和范围之内。对那些可再生的资源,比如水资源和木材等,我们必须将开采和使用量控制在与大自然的再生量基本持平的范围内,以保证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防止其崩溃。事实上,我们已经开始这么做了,很多沿海地带规定了禁渔期,一些草原规定禁牧期,这些都是为了防止人类对自然资源竭泽而渔。虽然这还很不够,但毕竟已经有了可喜的第一步。我们显然有更强大的征服自然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力量,但我们必须学会不再滥用我们的生产力。不过,对那些不可再生的资源,比如石油、煤炭等能源资源,人类已经如此强烈地依赖它们,以至于石油价格些微的波动,就会引起世界经济的一场地震,对这些不可再生的资源,不管我们如何小心翼翼地建立节约型社会,这些资源终有枯竭的一天。到了那一天,我们将如何自处,实在令人无法想象。还有同样重要的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控制废物的排量,防止环境被污染而导致崩溃。一般说来,生态环境是有自清洁能力的,只要我们排出的废物量控制在环境可以自清洁的范围内,那么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就是安全的。但如果我们不慎用我们的生产力,继续任凭我们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毫无节制地投放到大自然,那么大自然的崩溃就指日可待。大自然的崩溃可能首先从气候突变开始,而我们也确实已经开始感受到这种变化:水土流失正在使我们栖身的土地变得越来越贫瘠,各种自然灾害此起彼伏;排放在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破坏了大气臭氧层,使地球产生严重的温室效应,全球气候正在急剧变暖。十多万年一路走来,人类都纯粹按着自己的生存需要来征服自然、改造着自然,生产出人类生存和享受所需的一切物质财富,也生产出人类自身。但我们从来不曾认真考虑过大自然自身的感受,只知道无情地扩张自己。今天,人们突然痛切地发现,我们的托身之所,这个看似庞大的地球小屋其实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坚固和牢靠,它经不起我们太多的折腾。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生产力)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张,它必定要限制在一个适度的、合理的范围内。我们不可能完全按着自己的性子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我们必须顺应大自然,融入大自然,保护大自然,按照大自然的禀性来安排我们的生活。而这样一来,我们前进的方向就不能再只是单纯地考虑以物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我们必须要压制我们对物质享受的贪得无厌的欲望。我们一路走来殊为不易,为了能够继续一路走好,我们的活动必须小心翼翼。最终,追求精神享受将成为人类生存和生活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第二个因素来自人性的要求。前面说过,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是人类社会前进的最基本的动力,最基本的动力是要求得到满足的人之本性。为了满足我们的人性,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才成为人类活动的主要内容,但也仅仅只是主要内容而已,绝不是唯一的内容。一旦当生产力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人类彻底解决了生存的问题,人性的其它需求就要张显。这时候,由于物质财富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得到,人们的心思将不再局限于发展生产力,甚至基本上不再考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如何打发闲暇时间则变成了人生命的第一要义。一般说来,人有不断囤积财富的心理本能,所以面对大量的闲暇时间,我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继续劳动,继续工作,以赚取更多的物质财富。但是,我们囤积的时候总是会追问意义,我们不会囤积那些对我们的生存和生活毫无意义的东西。如果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发达,甚至实行“按需分配”的财富分配制度,人们的物质生活质量可以完全得到保障,这时候囤积本身就失去了意义,人们对囤积欲望的追求就将日趋淡化。于是,我们必须要另外想方设法找一些事情来做,而且最好是有意义的事情或者至少是我们自以为有意义的事情,否则我们将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这样的生活空虚无聊,令人窒息。很自然,如果我们不需要这么多的生存资料,那么当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之后,劳动本身就成为了人的第一需要,而对财富的追求反而无足轻重。人们追求的将是劳动过程的幸福和快乐,至于劳动的结果──物质财富的产出倒成了很次要的追求目标。很多先富起来的人发现,太多的物质财富并不等于人生的幸福。今天,仍有许多人终身奋斗,努力获取金钱和财富,他们对金钱的追求看似欲壑难填,但他们这么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是出于心理需要而不是生存或生活的需要,他们享受的是通过奋斗而赚取金钱的过程,也享受物质财富带给他们在社会地位方面的显贵和尊荣,但并不看重财富所能带来的奢靡的物质生活,而是仍然选择一种简单的、甚至是深居简出的物质生活方式。在今天的美国,有很多超级富翁都热衷于慈善事业,他们散尽家财给社会而不是留给自己的子孙。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他们相信没有奋斗的人生是痛苦无趣的人生,所以不希望因为自己留下太多的财富而捆住了子孙们的手脚,使他们丧失了人生的追求目标,也因此剥夺了他们劳动和奋斗的乐趣。当然,这些富翁们之所以能够这么做也得有个前提,那就是:社会生产力已经发展到这样的地步,而且社会保障体系也非常完善,全社会所有人的生存条件都可以得到绝对的保证。可见,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如何让人们能够找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来做,如何在不影响他人幸福的前提下取悦自己,这是保证未来人类社会良性运行所必须解决的大问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社会就出现了所谓的“嬉皮士”阶层,一些衣食无忧的青年不知道怎样打发他们的闲暇时间,变得颓唐无聊,终日惹是生非,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我们可以想象出一些事情来做,并且赋予这些事情以想象中的意义,比如宗教。许多信奉宗教的人觉得人生非常充实,他们对一些宗教仪式活动乐此不疲,甚至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以此获得心灵的慰藉和精神的享受。所以宗教有时候实际上变成了人类的精神食粮。当然,未来的人类不可能总是自欺欺人地以宗教来充当精神食粮,这种画饼充饥式的精神消费只能满足一时之需,非长久之计。随着人类知识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宗教的虔诚度会降低,宗教就不再能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我们需要有一些更有意义的活动,这些活动应该能使我们的人性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并且更有益于我们的身心健康。体育运动是一种不错的活动,它不仅使人得到健康的体魄,更主要的,它是一种有趣的游戏,使人体验到精神的愉悦和享受,使人的本性得到释放。现代人为体育花费了大把的钞票,投入了很多的人力物力,什么奥运会、世界杯之类,虽然参加的只有极少数的顶级运动员,但全世界人都沉浸在体育赛事中,为某一方的胜利而欢呼雀跃,或为另一方的失利扼腕叹息,情绪得到一次很好的释放和宣泄,实在是有益身心健康、很有价值的人类活动。体育赛事不创造财富,至于挑战体能极限,追求“更高、更快”之类的目标,那对人类的生存质量也没有什么现实的意义,换言之,体育赛事不是一种生产活动,但人们愿意经常举办这样的“游戏”,因为它能满足我们的精神需求。体育活动和其他一些竞争游戏能使人的本性得到短暂而强烈的释放,但我们并不满足,我们还愿意开发其它一些更“高雅”的游戏,这些游戏能够陶冶性情、开拓视野,使人得到长久的精神享受,这就是文化艺术。当人类刚刚进入文明时代,刚刚获得一点点闲暇时间的时候,艺术就已经开始渗透到人类生活之中。艺术引起人的精神共鸣,宣泄人的情感,产生一种非常复杂而细腻的美感,让人长时间回味无穷,甚至得到终身的享受。由于艺术的目的是为了使人的各方面本性得到释放,因此那些最能激发人的本性的艺术作品获得人们追捧。性是人类最强烈的本能,色情艺术能够激发人的性本能,所以常常最为被人青睐。远古的壁画艺术常常描绘一些丰乳肥臀的女性,也表达对男女生殖器官的崇拜;现代的一些知名画家认为,人体绘画艺术以能够引起观赏者些微的性欲为上上佳作。不过,如果艺术作品过于强调人的某一方面的本性,往往就限制人的其它各方面本性的满足,而且过于强烈的感官刺激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殊为不利,所以我们认为过度的色情刺激属于“精神污染”。同样的道理,暴力的渲染符合人的一部分本性,但与人们追求和谐、追求合作性情感的本性不符合,所以过度的暴力渲染也不为社会所容许。相反,那些能够引起人的性爱(而不仅仅是性欲),抒发人的合作性情感的艺术作品则让人产生虽然不那么强烈,但却十分长久的、根植于人内心深处的精神享受,这样的作品具有更为久远的生命力。我们还愿意将闲暇时间用于学习和钻研,以来获取科学知识,追求真理,探究宇宙万物的奥秘,这满足我们的好奇心和征服欲。未来的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将适可而止,但了解自然、寻找自然规律的过程将永不停止。事实上,现代人用于学习的时间非常之多,有些人已经远远多于其工作时间。我们所从事的许多基础学科的研究,对外层宇宙空间的探索,这些活动实质上也属于人类的学习活动。这些活动“烧”掉了我们大把的钞票,却并不创造财富,但我们依然乐此不疲。对真理的追求是我们固有的本性,科学家为我们揭示宇宙的奥秘,这对我们的物质生活可能并无裨益,但我们却从内心深处衷心地感谢他们。尤其重要的是,我们还要组织各种各样的社会交往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体验着合作性情感,满足爱与被爱的需要。我们要在爱情的基础上建立家庭,生儿育女,家庭成员嬉戏玩乐,享受天伦之乐,这能满足我们的性爱本能和亲子本能。我们要通过各种社交活动来沟通人的思想,满足人的表现欲,并通过交流获得合作性情感的体验,满足人的归属感。我们愿意对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大家互相体谅、互相敬重、互相帮助,体验着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默默温情,这实在是比奢靡的物质生活更好的享受。我们看到,今天的人们依然崇拜金钱,很多人很有钱,但他们只知道努力工作,然后消费资源,将生活的意义就变成了挣钱。我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进步,我们的下一代或更下一代将不同于我们。他们会明白,生活不仅仅是为了赚钱,并不是我们所拥有的物质越多就越开心。在物质生活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础上,那些能够尽情地享受付出的快乐,能够充分展示和宣泄自己的同情心和爱心,能够更加充实、更加富有意义地安排自己生活的人将获得更多的幸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活动将不再以生产活动为主要内容,他们要过有意义的生活,要追求一种文明的、符合人的本性的生活方式。这样,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和上层建筑就不再主要由人和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并进而由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来决定。人类对物质资料的追求虽然依然是制约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力量,但不是最重要的力量。人类对美的追求、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对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和谐社会环境的追求、对各种能够使人身心愉悦的文化体育活动的追求将成为促进社会制度变革的更重要的力量源泉。在物质财富日益增长的今天,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事实上已经显得十分紧要和迫切,因此今天人类社会制度的安排无论如何必须考虑并尽量满足人对精神生活的追求。 如果你喜欢球类运动,比如篮球,并且你有幸成为某个篮球运动队中的一员,而且这个篮球队所有队员都是从来没有经过训练的新手,那么你会发现,球队在提高运动成绩的过程有这么一个特点:开始的时候每个人的个人技能进步神速,很快你们都能熟练地掌握控球、运球、过人、投篮等诸般技艺。这时候教练会让你们练习配合,他根据每个人的运动能力进行分工,有人做后卫,有人打前锋,他的目的是要让你们成为一个整体。同样很快地,你们又达到相互间心领神会,配合默契,于是整个球队的水平直线上升。最后,球队的水平将达到这样一个很高的地步:虽然你们仍然继续苦练,苦练个人技艺,苦练团队的配合,你们相信只要苦练,你们还会继续进步,但你会惊讶地发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竟超乎想象地艰难。事实上,到了最后,你们一切的苦练只能维持你们现有的运动状态,而这一状态的高低受制于你们的身体条件,以后你们无论如何努力,却不能提高你哪怕一丁点的运动技能。你们的配合方式也基本上成为一种固定的模式,如果你是控球后卫,你就不可能再去充当中锋。人类驾御地球的过程与一个篮球队驾控篮球的过程相类似。我们在十多万年的短暂历史里,努力开发心智,提高我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将地球“玩转”在手掌之间,而这一切都以满足人性的需要为目的。最后,我们将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我们能够“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就如同篮球运动员驾控篮球,运用自如到篮球仿佛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一样。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们驾御地球的能力基本上就到了尽头。我相信,人类对自然、对宇宙的认识活动或许会一直深入继续下去,但人类为满足人性的需要、为产出生活资料而采用的生产技术,其水平和能力却不可能无限度地提高,它最终会有尽头。这个尽头就是环境的限制。也许从现在看来,我们离尽头还有一段距离,但它必定会到来,除非我们不小心提前毁灭了自己。在“玩转”地球的过程中,我们一向注意搞好配合,务必要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存。为此,我们的社会制度不断地进行调整,从部落纷争的混乱状况转变为服从模式,又从服从模式转变为契约模式。如同篮球队最后要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配合模式一样,我们的社会关系、社会制度最终也要成为一种固定的模式。这种固定的模式会是什么样的呢?一个伟大的德国人卡儿•马克思为我们进行了初步的设想,这就是共产主义。马克思的设想很多人都非常熟悉,我不想再来赘述。我唯一想说的是,未来的人类社会必定是人与自然最为和谐的社会,也是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充满温情的社会,是人的各方面本性能够得到最大程度满足的社会。一旦人类进入了这样的社会,我们的社会组织就处于近乎完美的状态,也许会有一些小的起伏,但将不会再有大的本质上的变化。地球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维持稳定,我们的子孙也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在地球上生生不息,安逸地生活。仰望苍穹,星辉璀璨,宇宙之深微奥妙令人心驰神往;环顾四野,大地葱茏,生命之摇曳多姿叫人如痴如醉。如此美丽动人的景象值得我们永久地欣赏。我们知道我们不可能永久存在,但我们至少可以做到,让我们存在的时间久一些,更久一些。且让我们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小心翼翼地前行,不要冒冒然将整个人类,连同大自然那些无辜的生命都毁灭在自己的手里。(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