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了》连岳

《连岳之圣经:神了》第一部分小树慢慢长大蔡明亮导演拍过一部纪录片,叫做《小树慢慢长大》,我借来做这篇文章的标题。蔡先生在自己的工作室外也种了一棵小树,看着它慢慢长大。这个行为很酷,可惜我学不来,我没有自己的土地。据说种树会上瘾,因此有人会一棵接一棵一直种到死掉那天。这个说法不知相信的人有多少,因为我们看到的行为多是上瘾的砍树,一棵接一棵砍,尤其是珍贵的树种,一直砍到自己死掉那天。珍惜植物的生命,甚至被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史怀哲定义为仁慈:一个农人在田地里为他的牲畜收割牧草是应当的,而若他在回家的途中,故意践踏路边的一株野花,那就是残忍。不知有谁会听信史怀哲的劝说,善待卑微的植物。可是植物(尤其是树)的某种特性,恰恰是最有价值的,能成为人类的教师,那就是它的“慢慢长大”,这里面包含了成长和耐性,它们是树的天性。而人类当中,只有极优秀的那一群人,才会在后天意识并且养成“成长”与“耐性”。马克·吐温有次被问到“什么是人最重要的信条?”他说:毫无疑问,是成长,我们必须持续不断地改变自己,一直到生命的结束。马克·吐温年轻时是个沙文主义者,自大狂。我们年轻时很像他。众所周知,马克·吐温后来“成长”为一个信奉种族、人类平等的人,一个视自由为最高价值的人,一个以幽默和讥笑抵挡所有残忍与短见的人;同样进入了中年,我们倒是没有一点像他了。成长,能让一个人挣脱丑陋的茧。可惜的是,我们并不是植物,一生下来就开始成长,永不停歇,直到死亡。我们可以在很年轻时停止成长,把生命剩下的所有时间用来美化那层丑陋的茧。树木最好地诠释了“成长”的内涵,一是把“成长”视为生命的最本质的特征,自我否认、自我怀疑、自我更新能使“成长”过程进行到生命体的最后一刻。第二点,恐怕失传得列为久远:成长只能是缓慢的。一棵小树只能慢慢长大,搞拔苗助长行不通,所以,缓慢在植物那里,还是成长的基本准则。而焦燥的人并不会死,所以,缓慢就在人类社会成为稀缺元素,你可以碰到从来不读经书的信徒,从来不写作的文学家和从来不诚实的评论家,从来不做一件小事的救世者与从来不坐在书房的大学教授,从来不接受新知的批评家与只相信骗术的投机者……一天之内,你可以碰见上百位这样飞快地哼哼着奔跑的人,好像要带领我们到幸福彼岸,其实,只不过是盘旋在一颗脑袋顶上的蚊群而已。让人心酸的是,他们盘旋着的下方,似乎并没有一颗脑袋。像蔡明亮一样种一棵树吧,至少,也得经常看一棵树,看看它们怎么慢慢长大的,开始像马克·吐温一样慢慢成长,不要停下来。第一部分 第3节:委身于人委身于人“委身于人”这四个字,它现在主要的意思是和他人发生了性关系,而且似乎是姿态主动;可是,我不想顺着这层意思说,纵使我知道你想让我说下去,也不得不小小地得罪一下你。我要从肉体完全回到精神,说说“委身于人”的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体会他人的处境,感同身受。听起来好像不怎么样,但是有一个人却把它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思潮,崇拜者甚至说他名字的亮度,已经要超过福柯和德里达。我在《南方周末》上的“我是鸡汤”,是一个问答专栏,后来,我接到不少邮件问我这样下去,听了太多别人的诉说,会不会疯掉?这样的问题无法回答,如果我说“还没疯”,那么这个宣告就有点疯狂的意味了;而谦虚地表示“我已经疯掉了”,又显得很清醒。但这样的疑问触动了一个很好的话题,那就是,作为人来说,真正的倾听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倾听你自己和别人,都是如此。所以,多数人的选择是按照习惯生活,从不倾听自己,把自己所有敏锐的心智搞成哑巴,再也不会开口烦人。不想这样从众,或者,你也想开个问答专栏,那么,圣人托马斯的一句话可以相送:要记住,人很坏,总在邪恶边缘游走——这句话不像圣人说的——心灰意冷、玩世不恭。不好意思的是,它正对我胃口。以倾听作为职责的,最著名的,莫过于神父了。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某人去向神父忏悔,他说:法官及陪审团都坚信,那桩分尸案是连岳干的,其实不是,那是我做的。忏悔完毕,凶手焕然一新地走掉,这个神父内心受不了了,但是他又必须保守忏悔者的秘密,于是,他向另一个神父作了忏悔,然后焕然一新地走掉。再三再四,终于所有的神父都知道了案件的真相。行刑之前,有个神父去接受连岳的忏悔,连岳说:我真的没有杀人。神父叹一口气说:哎,我们都知道……倾听,有时候就是这么需要定力,你有可能知道自己和他人罪过,而又无话可说,无法可想。这是真正的“委身于人”,当然,我做不到,只有几个人能做到这点,其中就有秘鲁的古铁热(GustavoGutierrez)——我超喜欢这个译名,远古的冷铁都会温热,他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率先提出“解放神学”的概念:“我们的起点是委身于穷人,一种“非人”,它的概念源自受害者。”他现在,就是准备超过福柯和德里达的那个人。神学这门学问也许离我们很远,我们也可能永远不会去秘鲁,但是谁都不会缺少“贫穷”,可能你身边有大量的穷人,可能你内心一片荒凉,这些状况,也许都需要“委身”,去听,最终知道我们都是某种穷人,也许,发疯的概率会低一些。第一部分 第4节:贫穷与穷人贫穷与穷人两年前写过一篇文章,里面说了一句“贫穷是最大的罪恶”,我当时以为这是浅显当然的真理,人人都明白,没必要加以解释。直到前几天,有个人提起这件事问我:过去了几年,你现在还坚持这句话吗?是的,我仍然坚持这句话,并没有痛哭流涕,洗心革面,觉今是而昨非。不出太大意外的话,我一直会认为这是句真理。不过,经此一问,我也发现,有多加论述,把这句话的意思说得明白一些的必要。“贫穷”和“穷人”是两个概念。一个人不幸陷于“贫穷”的状态,就是所谓的“穷人”。没有人喜欢“贫穷”的状态。“贫穷”的状态,一般都是无可奈何的,也许一个人就出生在贫穷地区的贫穷家庭,也许是缺乏援助并被剥夺了多数机会,可悲的是,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两种状况往往还会相继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很明显看得出来,“贫穷”是对一个人的惩罚,而非奖赏。贫穷让人吃不饱、穿不暖、受不了教育、改变不了命运、几乎没有机会体验知识与思想的乐趣,“贫穷”能把一个人的存在与命运压得如此扁平痛苦,当然是最大的罪恶。我们中的多数人,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寻找更多的机会,以期获得更大的财富,总不能说我们是自甘堕落吧?而“穷人”,毫无疑问,应该获得尊重、同情、帮助,政府应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改善他们的处境。由于“穷人”与“贫穷”永远联系在一起,很容易把“贫穷”看成是“穷人”的道德属性,所以,夸奖“穷人”,连“贫穷”也一并欣赏。“贫穷”并不是“穷人”的勋章与花环,而是枷锁和羞辱;赞美“贫穷”,是在恶心“穷人”,就像你夸一个人的秃头灿烂辉煌一样。人总愿意站在弱势那一边,在情感上,更容易把更多的美德赋予穷人,这当作一种田园抒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在进行理性判断时,不应该相信财富的多寡可以与美德划等号。仇穷的人,相信美德与财富成正比;仇富的人,相信美德与财富成反比,这两类人,都只爱用脚后跟思考而已,一样乏味,并无高下之分。伯特兰·罗素有个无情而真实的判断:贫穷最可怕的后果是让贫穷扭曲了自己的思维。而长期贫穷,这个后果发生的概率很高。甚至,可以发现,有些人在经济上脱离贫穷相对容易,而要改变扭曲的思维方式却非常困难,这是“贫穷”之罪的惯性。要拯救“穷人”,也要扑灭“贫困”。我们是以公正为出发点推理、判断,正如《圣经·旧约》所说:【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居。】《利未记》。只要有公义,穷人、富人才都不会受伤害;穷人才可能得到财富,富人也才可能享受财富。需要赞美的,是“公义”,而非“贫穷”。第一部分 第5节:谎言可能成为集体意志谎言可能成为集体意志柏拉图的“乌托邦”理念,体例很美,却被认为是贻害自他以降的多数知识分子。这些知识分子都想成为乌托邦里的“哲人王”,用自己的思想给万民带来幸福,在“爱智慧”的羊皮里,是“爱权力”的狼身,在你身边,可以很容易发现终日空谈,毫无创造力与实践能力的大小“知识分子”,而且在表象上还充满了拯救焦虑与道德优势。如果他们是一颗洋葱,一瓣一瓣剥开以后,在内核上只写着“权力”两个字,而有没有智慧他们其实是不在乎的。所以,把“哲人王”从知识分子概念中驱逐出去,在现在和将来,似乎都是成为真正知识分子的门槛。用一句直白的话来讲,那就是:不要吹牛,不要撒谎,多看几页书。“乌托邦”理念就像茂盛的罂粟花,它的迷幻效用,不仅会败坏知识分子,甚至可以沦陷一个集体,“持续撒谎”作为重要政治技术,应该就是在“乌托邦”理念中完善的。柏拉图的一个谎言是:神创造了三种人,最好的一种是用金子作成的,次好的用银子,普通人是用铜和铁;用金子作成的人适于作卫国者,银子作成的人是士兵,最差的人当然只能去干体力活。这种弥天大谎,谁会相信呢?掐掐自己的皮肤就知道自己是用什么做的,或者,看看怯弱无能贪婪残忍的卫国者,可能也会觉得他们值不了金子的价钱。柏拉图说,不必害怕这种理智,如果你从这一代人开始宣传这种神话,他们确实是不太可能相信的,但你只要持续说下去,在下一代人以后的一切世代,却会被教育得确信无疑。你是卫国者,并且想保持这种优越地位,就要撒谎,持续不断地撒谎,不要害怕被揭穿,有利于你的谎言,迟早会成为集体意志,到时候,你就可以坐享其成了。你做多么荒谬冷血的事情,都会得到群众的支持。很多人恐怕还是不信人类的理智可以这样轻易地丧失,因为有一个乐观的看法在告诉我们:谎言永远只可能是谎言;骗得了人一时,骗不了人一世。那么,研究纳粹大屠杀史的克里斯托夫·布拉温宁(ChristopherBrowning)的新近结论,却剥夺了这种想当然的乐观,证明柏拉图的“骗术策略”会成功。他的新书《大屠杀的起源》(TheOriginsoftheFinalSolution:September1939-March1942)讲述的就是德国人如何到达普遍接受“灭绝犹太人为正当行为”的过程。大屠杀不可能由希特勒一个人完成,不可能只由纳粹冲锋队完成,也不可能通过强迫德国人去完成;只有德国人都平静自然地去杀犹太人,视之为当然,种族灭绝的大屠杀才可能实行。犹太人在历史上承载了许多恶名,他们被视为吝啬、贪婪、冷酷、唯利是图的高利贷者,反犹情绪在逐代强化中,成为政治正确的事情。就是轰动江湖的梅尔·吉布森投资、导演、编剧的影片《耶稣受难记》(ThePassionoftheChrist)也隐约把耶稣受难的责任归罪给犹太人。希特勒的大屠杀就借助这种由来已久的反犹情绪,只要是德国人讨厌的特质,就把它宣传成是犹太人所特有的。在这些被强加给犹太人的特质中,克里斯托夫注意到两个性质相左的定语:自私的逐利者和共产党员。从理论上看,这两类人是完全不相容的,但纳粹宣传都让他们由犹太人扮演。以严肃思考、逻辑推理见长的德国人,并没有任何人质疑这个矛盾。因为“犹太人就是坏人”这个谎言已经成功地占领了德国人的大脑,成为不言自明、毋须证明的前提了。就像“乌托邦”的信徒相信卫国者是黄金构成的一样,德国人相信了犹太人是由地球上所有的坏元素构成的。终于,屠杀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种族灭绝行动在1941年成为德国人毫不怀疑的集体意志。在离焚尸炉不远的歌剧院,德国的知识分子优雅从容地聆听贝多芬的《合唱》,感受着贝多芬“百千人类,终成兄弟”的悲悯情怀。千万不要说,你比这些德国知识分子更聪明,更不容易被欺骗,说不定,你坚信的很多东西,就是谎言。第一部分 第6节:苛刻是批评本色苛刻是批评本色在拳击比赛中,尤其是十二回合的职业拳击,选手的眉骨一带是最容易受伤的,那个部位,皮薄、无肉、骨硬,被对手的头一顶,甚至是拳风带到,往往就会开一个血口。只要出现这种状况,对手的策略就会像大白鲨一样,集中所有的力量攻击这淌血的伤口,让它变得更大、更深、更痛,以期摧垮斗志,获得最后的胜利。而那浴血奋战的那位,如若能把比赛坚持到终场锣声,在意志力上,似乎更能搏得观众与裁判的钦佩。这种场面使拳击比赛看来充满了血腥和暴力,这也是许多人反感拳击运动,甚至有些国家一度禁止拳击运动的原因之一。但现在认为这是勇敢者的运动的人越来越多,它需要的力量、策略、耐性都非同寻常,而且,拳台上的“杀手”,在现实中可能是一位温柔的“圣人”,像阿里一样。从反感到欣赏,是不是人变得更残酷了?不是,那是因为人们知道,所有的“血腥”攻击,都是发生在规则的范畴之内,感到不支的选手,可以认输放弃,裁判也可以中止比赛。这和我们走在街上,看到有人眉骨上有伤,就给他一拳,打到他服输,是完全不同的。任何竞争,你的对手都只会看到你的缺陷、攻击你的缺陷;你的对手就是你的批评者,苛刻就是他的本色。苏格拉底讨厌政治,他认为政治中无公义可言,当政者无疑要一味说自己的好,而反对者却只会说执政不力的地方。这种情形一直发生到现在,将来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今年(2004年)是美国总统的选举年,我看到一款电视机的广告辞是:买液晶电视,看总统选举。四年一度的“攻击”与“防守”盛大娱乐开演了。比拳击比赛的趣味性高多了。观摩了几次选举,就会发现,有些戏码是会固定发生的,在选举攻防之前,双方都会表示,这次选举将会是“良性”选举,没有苛责、没有丑闻、只会赞美对手的优点,让选举起到“净化人心”的作用。当然,谁都像苏格拉底一样不会相信这些,大家还是能如期看到苛责与推诿、自夸与嘲讽、丑闻与更大的丑闻,情势诡谲、跌宕起伏。人心当然没有因此净化,但也不会因此被污化,大家都知道,这只是一场规则许可的比赛,所有的攻击都围绕着伤口。双方都只说出了事实的一个层面,而观众们,当然可以接触到事实的两面,从而判断出谁更为优秀一些;或者,谁坏的程度少一些。违犯规则的结果将是致命的,即使是尼克松那样了不得的人物,在反对党的办公室里装窃听器,结局也只能是充满羞辱地退出政坛。一个不会攻击对手伤口的拳击手,会受到观众的嘲笑;如果不允许攻击伤口,看则和气,但也不会有精彩的比赛,也根本产生不了阿里那样的伟大拳手。而美国的一位评论家的判断在这里也值得推荐:股票指数上涨、失业率下降、经济成长率增加,这些对反对者的打击才是致命的,这些数字不好看,就等着被反对者撕成碎片吧。从这个角度看,也只有苛刻的反对者、批评者,才能让人戒慎恐惧地把事做好;同一个逻辑,批评者温柔可亲,就不必太认真做事情了。第一部分 第7节:灵性流亡灵性流亡犹太人在现在人们的印象中,是经商天才,能从任何生意中挣得利润。罗曼·波兰斯基在他的电影《钢琴师》中,有这么一个细节:在同被送往集中营的前一刻,依然有不幸的犹太商贩向不幸的同族兜售糖果,赚取惊人的暴利。作为一个犹太人,波兰斯基恐怕对自己所属民族的一些特性体会特别深。犹太人并不是从来就具有经商天才与爱好的,事实上,他们被迫学会了这项技术。犹太人原来几乎全是农民。反抗罗马帝国的起义失败后,在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圣殿被捣毁,犹太人多数被掳获。在此后的流亡的过程中,犹太人却在巴比伦那里学会了经商技术,而且成为专家——优势一直保持到了现在。流亡固然不幸,新知识与新技能却是丰富自己的重要收获。不流亡,就接触不到巴比伦迥然不同的商业技术。当然,这不能理解为被敌人掳去是件好事,只是为了表明,时空的突然转换、熟悉氛围的完全消失,能逼迫人做出艰难的转变,从而迎来命运的转折。任何动物都相当具有惰性,对熟知环境有迷醉式的依恋,而相当简陋的物质及知识供给,都可以让人忍耐下去。所以“流亡”的状态的出现,从古至今,都有被外力强迫的因素在。在结合了大量犹太人历史的《旧约》中,“流亡”也是一个重要主题,从中也可以看到“流亡”是人的本性所憎恶的。在《出埃及记》中,先知摩西带领寄居的以色列人出埃及,找到自己的神应许的“流奶与蜜”的土地;几十年在野地里流浪的过程中,以色列人一碰上难题,就会冲着摩西大发怨言:巴不得我们早死在埃及法老的手下,那时我们坐在肉锅的旁边,吃得饱足;你将我们领出来,到这旷野,是要叫我们全会众都饿死啊!只要有个肉锅,当奴隶的现状可以坦然接受;而只要饿几餐,再自由的“流亡”,也会引起普遍反感。自由的价值远远高于奴役,这是个常识,也无须论证了。可是奴役的状态仍旧为许多人所选择,原因很有可能就是自由的状态需要某种程度的“流亡”。《新约》中的许多元素都是新的,可是“流亡”主题还是一再出现,而且被赋予了传播学上意义:那些被驱散的人,流落到各地,宣扬理念。《使徒行传》当“流亡”的价值在长期的事件中凸显出来以后,“流亡”逐渐成为主动追求的状态,“流亡”状态也多数是在精神领域内的“灵性流亡”,从“埃及”走到“流奶与蜜”之地,全然都在自己每天的一念一瞬,在自我挣扎中完成,也许这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绝不会少于摩西在野地里花去的几十年吧?曼德拉说他在长期的牢狱之中,有一项重要心路历程——要为这种“灵性流亡”找个例子,这个相当合适——曼德拉入狱之前,脾气暴躁,在狱中,他发现这样只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对立,不可能争取到一丝一毫可用的资源,于是决心彻底更改。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这种改变的艰难程度,因为一个被不公正惩罚的人,完全有理由放纵自己的愤怒。可曼德拉偏偏从可供寄托的惯性中开始了“灵性逃亡”,最终,这个人在狱中赢得了全世界——包括曾经暴力对待他的看守。在他的总统就职典礼中,来宾就包括他的两个狱中看守。别人不解这个邀请时,温和的曼德拉说:如果我不能包容曾经仇恨我的人,那我的牢不是白坐了吗?我们的惰性是不是大得一定需要被关在牢里,或被人驱赶,才能开始自己的“灵性流亡”?但愿不是吧。第一部分 第8节:逃城的设计理念逃城的设计理念不夸张地说,对西方文明影响最为深远的文本,应该是首推《圣经》,一个西方人,无论是不是基督教徒,思维、判断都会受到其无形的暗示。在西方的阅读者当中,对《旧约》不喜欢的人不在少数,总是认为它过于严厉、毫不留情,着眼点在“罪与罚”,而不像《新约》,着眼于“罪与恕”。这种观念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也忽略了《旧约》的史料中已经有许多宽容的元素,不然的话,它也无法演变成《新约》文本了。一个必然以铁血手段报复仇敌的民族,在他们的律法中,专门留有条文体现赦免、宽容,这才是有趣的地方。【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出埃及记》牛和驴的生命都高过人的恩怨,这个要求也许太超现实了,只是一种道德劝说。在记录了人口统计、财产分配的《民数记》中,却有硬性指标要腾出土地建立“逃城”:【你们过了约旦河,进入迦南地,就要分出几座城,为你们作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作六座逃城,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这里就是将“恩怨有度”上升到了律法的高度,逃城里的人如果出了逃城,报仇的人就可以杀了他们,而在逃城之内,生命权高于一切。这也许是对罪不当死之人的一种保护制度。在《士师记》中,却有对“当死”之人,存一念之慈的故事。以色列利未族的一个人带着他的妾行经以色列便雅悯族所属的基比亚时,这个妾被便雅悯人终夜轮奸致死。此人【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将他的冤屈诉之于众。以色人于是发兵四十万问罪,要求便雅悯人交出凶手。便雅悯人拒绝,并准备开战。以色列人先败两战,最后大胜,对便雅悯所属各城的“人和牲畜,并一切所遇见的,都用刀杀尽,又放火烧了一切城邑。”只剩下六百便雅悯人,逃散到了旷野。以色人在起兵之前曾经发誓,再也不将女儿嫁给便雅悯人。正义之师大胜之后,他们却“放声痛哭”:【如今以色列人中绝了一个支派了。我们既……发誓说,必不将我们的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现在我们当怎样办理,使他们剩下的人有妻呢?】与血腥报复并列存在的,是对灭绝生命的恐惧。这两种元素互相抵触,却都又强势存在。灭绝生命的恐惧随着时间,最后取得了绝对的优势,甚至到了现在,有“绝对宽容”的观念出现,那就是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力;即使不愿意放弃把剥夺生命作为最严厉处罚手段的人,在这种自古以来的“灭绝生命恐惧感”面前,也是战战兢兢,所以,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普遍被认为罪大恶极的罪犯,对他的审判也会慎之又慎,时间长达十数年也不稀奇。这是不是可以倒溯回“逃城”的设计理念,还有待考核,但是至少目前知道,存在珍视生命的传统,确实是件好事情,它能收敛杀心,在杀得兴起之后,还能“放声痛哭”,而不是意犹未尽。第一部分 第9节:科学地讨价还价科学地讨价还价我很庆幸自己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星座专家说这和星座有关,因为我不信星座,所以我认为这和一种偷懒的人生态度有关,不想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就会允许自己犯一点错误,允许事情有些纰露,这样,人当然会活得轻松一些。科学的观点认为,这正契合了科学的本质,因为没有事物是完美的,所有的知识与真理都是相对的,暂时的,说不定明天就会被推翻,缺陷是生活的本质。科学是如此地体谅人,不相信它实在是说不过去。在科学的发展史上,有些为了科学玩命的人,比如被教庭拿去烧烤的布鲁诺。此人以非凡的勇气说:在真理面前,我半步也不退让。日心说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不是真理了。但是布鲁诺的勇敢还是成为科学进步的重要象征。拿布鲁诺来反衬哥白尼与伽利略的“怯懦”,是长久以来轻松惬意的说话方式。哥白尼在生前,仅管在日常聊天辩论中向朋友们流露出相信“日心说”,但为了不给教会谴责他的口实,直到去世那年,才出版《天体回转论》。伽利略更是在异端审判所前,声明悔过,不再主张地球自转或者公转。据说,他念完悔过书之后,还是不甘愿地说了一句:即使我悔过了,地球照样在转动。但这显然已经失了底气,就像孩子打架输了,说:有本事别走,我叫我哥哥来。我们当然有一百个理由希望哥白尼与伽利略也选择火刑柱作为自己理想的归宿,这样能增加科学家整体的勇敢程度,但其实对科学并无太大助益。每一个推动进步的人,都以被消灭作为自己的结局,那么,进步就生不了根,偏见只会更具有力量。在异端审判所前面,这些审判官有生杀权、有真理定义权,找死是容易的,活下来说一点新东西却是困难的。勇敢者当然凸显了异端审判所的荒唐,而圆融者更是有韧性地磨软了偏见的刀锋。略迟于哥白尼、与伽利略同时期还有一个天文学家,名叫泰可·布拉,开普勒曾经是他的助手。他在天文学界以外,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行事方式接近于一个普通人:既支持哥白尼的学说,又不太想得罪教庭;对新知有兴趣,可是又怕火。他这种骑墙态度,让他发展出了一种折衷的理论。他说,在宇宙中,各行星围绕着太阳;这是用来支持哥白尼学说的。然后说,太阳和月亮环绕地球,这是用来讨好教庭的。不知是不是这种小翼翼的态度,让教庭不好意思发火,反正这个善于讨价还价的天文学家,平平安安做了一辈子观测,为助手开普勒留下了无价的观测资料。而开普勒,是行星运动三定律的发现者。泰可·布拉的奇怪学说,看起来比长达千年之久“地心说”偏见还更可笑。它的价值显然不是在科学上有多么原创,而是表明,不可怀疑的教条,是可以拿出讨论的,像菜市场一样讨价还价。科学固然被搞得有些尴尬,可是松动教条的第一步也同时迈开了。没什么确立无移的东西是不可讨论的,这也正是科学精神的体现。不经意间,就由布拉找到了。进步有多种可能性,任何有利于松动教条与偏见的方式,都可以产生前行的助力。布鲁诺的坚强与布拉的狡猾,只要传递了科学精神,都是值得效仿的,完美主义者可以当前者,嫌完美主义太累,就随随便便当个布拉吧。第一部分 第10节:善巧方便说善巧方便说前段时间,一家报纸书评版的编辑,跟我说了一件很郁闷的事。他参加一个座谈会,席间他谈到了应该写些启蒙文章。马上被座上几个知识分子痛批,然后跟他谈起了启蒙的危害性。所谓启蒙,就是把认为有价值的思想,尽可能平白通顺,容易理解地说出来,让更多人知道;是思想的增值与繁殖。就算他们说得对,这其中恐怕有些害,这也是当下应该多做的事情,也许未来还要做下去。为什么伯特兰·罗素在我心中排在第一位?因为他完整体现了知识分子的各个层面,很多事情可以以他为衡量标准来做出真伪判断。这个比谁都更具有原创性的哲学家、数学家,不敢说他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聪明的人(苏格拉底恐怕比他更聪明),至少,他比现在这些发怒的知识分子更聪明。在漫长的一生中,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启蒙,每天散步的时候都在想:今天的文章应该怎么写得更有趣、更可读。结果,他琢磨出了诺贝尔文学奖,1950年,他得奖的理由是:表彰他所写的作品,捍卫了人道主义和思想自由。他当然不是为了得奖写作,只是为了人道主义与思想自由这些普世理念,能让更多人接受。在佛教的传播中,有“善巧方便说”,指要因势利导,不让人心生厌倦地说法。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曾经每天花一个小时听佛学家净空讲说《华严经》,这部浩大经典,听起来确实有许多有趣的地方。他在解释“善巧方便说”时,举了一个这样的例子:如果你信佛,呆在几个不信佛的人当中,焚香敬拜,念经唱诵时,应该怎么做?一般人的做法当然是大模大样,表示自己有信仰。净空说,这样错了,应该是把这些仪式放在心中默默进行就可以了,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信仰让旁边的人不开心、起厌烦之心;不然,信来何用?这段话真是让我折服,确实是大师言论。此人钻研佛学之前,只初具文化,他把自己关在台中图书馆,苦读了十年。后来,他在讲学当中,数次夸奖一位官员,与我对此官员的了解大相径庭,让我反感,就没再听下去了。由此可见,“善巧方便说”并不容易做到的。《新约》中,有更明确的字句,要求放下身段,只为话语远行:【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前书》宗教有拯救焦虑,所以总是在传播方法上特别花心思,特别有心得。一般人写文章,即使是所谓的启蒙文章,也还是不要有拯救的念头才好,谁也没资格拯救谁。写文章,只是满足一下偏好,说你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罢了。如果认为自己的思想很重要,那么,媒体请你写篇文章,你就写吧,对个人与他人,都有好处。你又不写,又要大骂启蒙有害。干嘛那么气?不就千字文吗?至少可以写写启蒙是如何有害的;这么恼怒,莫非是不会写?不会写也没关系,术业有专攻,就承认不会写吧,不丢脸的,这是罗素都需要努力才能掌握的文体。诚实是一切学问里最为“善巧方便”的,也是最没有危害的。第一部分 第11节:因为软弱所以刚强因为软弱所以刚强人,可以成为怎么样的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一种认为经过系统的、严格的规训,人可以成长为完人,无懈可击;由这样的人组成的民族与国家,则当然天下无敌了;有一种认为人天生就是不可能完美的物种——事实上,没有任何完美的物种——因此,要在承认人的缺陷的基础上尊重人类社会已经取得的成就,不要打断人们自行调整适应的进程。我认为后者更有道理,因为以乌托邦信奉者为代表的前者,把人类狠狠地搞惨过几次,想养成完人的企图,都以生产出无数完美的恶人作为终结,而且累及数代人。知道人不可能完美,总有某种程度的软弱,这是令人失望的事情。不过,想想自己有多少每天发誓要改的坏习惯,却永远也改不了,就知道,我们不得不接受这个结论。对人的不完美、软弱,有种种解释,有所谓的“撒但说”:【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因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新约·哥林多后书》在这里,人的不完美与软弱被当成是与神性相对应的人性,因此,人才要对神谦卑,就像亚军要尊重冠军一样。这恐怕也是在《旧约·创世纪》中,神要耍诈坏掉人类的巴别塔工程的原因:让人完成了过于伟大的工作,他们就不敬神了。把人的不完美与软弱都归结于神的破坏,或者说,只把它当成宗教谦卑的一种。这个后果就是,无神论者很容易认为人可以是完美的,而软弱的人是有罪的,不可原谅的。在这个问题上,保守主义者的解释是比较合理的,人的不完美与软弱就是人的自然属性,既不是神的刻意打压,也绝不可能彻底消除。保守主义大哲罗素·柯克(russellkirk)在晚年把他的学问精练成一篇短文《保守主义十信条》其中的第六条就说到:人类不完美,也没有完美的社会制度可以创造出来,任何乌托邦统治都会引起人类的反抗……我们要寻找一个宽容、正义与自由的社会,里面难免会有一些罪恶、失调和缺陷。要记住,人类史上,所有保证将人及社会带到完美境地的想法,都曾经将世界变成了地狱。承认不完美是宽容的开始。因为自己不完美,所以要尊重很多理解不了的东西;因为别人不完美,所以要允许他犯错误。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办法理解“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这句话。我不知道别人的感受如何,当我从“完美枷锁”中解脱以后,浑身轻松,对自己也更有信心了,仿佛斯巴达战士从格斗训练场离开,去海边散散步,肌肉开始恢复柔软的弹性。第二部分 第12节:死亡的可能性死亡的可能性马丁·斯科西斯备受争议的电影《基督最后的诱惑》:基督在十字架上时,天使对他说,你的任务完成了,可以去过凡人的生活了。基督最后的诱惑是尘世生活之美与平静的快乐、温顺的妻子、坚定的理性。当然,这一切,不过都是撒但的幻像。真正引起争议的是,其中犹大的角色,完全以最纯正的圣徒面目出现。出卖基督,是基督本身的授意,他需要一次壮丽的死亡来传播自己的声音。所以,不情愿的犹大问他:如果是你,你会出卖兄弟吗?基督说:不会,所以上帝把更容易的事让我来做。这部影片改自希腊作家尼科斯·卡赞察斯基的同名小说。所以,颠覆工作其实在传统文本上早已完成。而在尼科斯之前,还有博尔赫斯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写道:犹大出卖耶稣,并不是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只是为了三十枚钱币。苦修者为了至高无上的上帝,宁愿诅咒自己,折磨自己的肉体,犹大也如是,放弃了荣誉、幸福、宁静和天国,以卑躬屈膝和进地狱来体现上帝的尊荣。他更是伟大的使徒。死亡成为不断重写的事件。不仅世俗的艺术家在改写,在《新约》中,这次死亡也不断被刷新、赋予意义,【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的人。】《希伯来书》剥夺生命是最严厉的惩罚,因此,它也是权力最远的疆界。死了之后,就逃脱了权力的控制,甚至,主动追求的死亡成为了对权力的反讽。也就是说,权力在这种新的死亡观前面完全失去了效用。对死亡的颠覆性革新,使人与死亡之间的关系,由单纯的“害怕”拓展到“不怕”、“平静接受”。这并不是基督的首创,而要归功于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的死亡。卞哲明·周维德牧师也不得不承认,它是仅次于基督的死亡,“无论是在古代还是近代的任何悲剧里,无论是在诗歌还是在史乘里,(除了一个例外)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与柏拉图书中苏格拉底临死时刻相媲美的”。考虑到苏格拉底死在基督之前,站在更客观的立场,应该认为他的死亡影响了基督的死亡。苏格拉底这样看待死亡,“我们之中认为死是一件坏事的人乃是错误的……死要么是一场无梦的熟睡,——那显然很好——要么就是灵魂移居到另一个世界里去……如果一个人能和奥尔弗斯、缪索斯、赫西阿德、荷马谈话,那他还有什么东西不愿意放弃的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让我一死再死吧。”最后,苏格拉底说:“死别的时候已经死到了,我们各走各的路吧——我去死,而你们去活。哪一个更好,只有神知道了。”神不知道会如何评价苏格拉底的死亡,可是,人确实被他打开了一种可能性,纵使我们从来没有勇气和智慧像他一样死亡,依然只是“因怕死而为奴的人”,可是,我们毕竟有了一种抵抗的可能性。第二部分 第13节:守望者只说凶言守望者只说凶言能看到一个社会的凶兆,以未来的危险促进当下的改过革新,这样的人,有知识、有胆量、生死置之度外,是一个时代的心灵与眼光。这类人多,世界就不会那么愚蠢。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人来说出凶兆,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报人、大学教授、批评家、科学家。这就全看机缘了。在《旧约》里,这类人被称为“守望者”,他负责指出一国或一人的罪错。【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啊,你要告诉本国的子民说:我使刀剑临到那一国,那一国的民从他们中间选立一人为守望的。他见刀剑临到那地,若吹角警戒民众,凡听见角声不受警戒的,刀剑若来除灭了他,他的罪就必归到自己的头上。他听见角声,不受警戒,他的罪必归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倘若守望的人见刀剑临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剑来杀了他们中间的一个人,他虽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守望的人讨他丧命的罪。“人子啊,我照样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我对恶人说:‘恶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结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恶人转离所行的道,他仍不转离,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自己脱离了罪。”】《以西结书》从上面的文字可以看出,守望者是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要么得罪人,要么得罪神,收益率一定是为负数。说好话,讨好彩,并不在守望者的话语责任之内;做这种事情,好处很多,从来都有熙熙攘攘的人群争相唱颂,并没有必要指定一个人来做。这反过来可以当作一个有趣的标准,如果连守望者都开始只说吉兆,那有可能就到了一个败坏的时代。《列王纪上》中,承担守望者职责的先知米该雅,生活在一任邪恶的以色列王时期。王有一次要出征,召集四百先知询问,他们都说:必胜!他听了还是不放心,想到还有米该雅没有询问,而米该雅素来只说凶言,不说吉言,他心里非常讨厌。派去召唤米该雅的使者了解王的心思,对米该雅说:【众先知王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说吉言,你不如与他们说一样的话,也说吉言。】米该雅来到王的前面,张口就说:必胜!这倒让王不敢相信,他说:你要说实话。米该雅说:必败!王马上翻脸,说:把这个人下在监里,使他受苦,吃不饱、喝不足……在《圣经》文本中,先知也好,守望者也好,这些口说凶言的人,他们让自己惹麻烦的职责是神所指定的,因此,有神权的庇护,王权还一般不敢听了凶言就下毒手,但是像米该雅一样,太不识趣,也还是会被下在监里。那么,自神权式微,守望者没有了保护伞以后,如何让只说凶言的守望着活着,就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难题了。任何一个听不到凶言的大寂静时代,有可能是守望者失职了,有可能是守望者死光了,活在其中的人,虽然有各种声调的吉言,但往往不能如愿恭喜发财、长命百岁。第二部分 第14节:使徒学外语使徒学外语原来读高中的中学建校一百周年,给校友定期寄《校庆特刊》,上面有很多诗词曲赋,捐款快讯。有一次,看到一个九十多岁的老校友写的一封短信,只有百来个字,却说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他建议要学好英文。我们在某个时期,语言也分敌我阵营,全民学的是俄语。他当驻外参赞时,在一次聚会中,有个外交官非常不理解地问他这件事,说: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最新科技资讯都是用英文写的,你们为什么不学英文呢?他由此深受触动。他信件的结尾说了一句有趣的话:如果不想当慢腾腾的乌龟,就要把英文学好。这封信很有价值,可能会影响那所县城中学的很多孩子,比捐钱重要多了。我在那儿读高中时,痛恨英文。首先,当然是心里藐视它,觉得中文这种语言好极了,天下第一;还有就是碰上一个非常讨厌的英文老师,我觉得他作风夸张,耸肩摊手,连叹气都要学美国人的两截法:哼——横——?当时是个傻孩子,不知道珍惜自己,也更谈不上尊重别人的癖好,就在课堂上和他作对,被赶出了教室。英文当然就彻底完了蛋。结果一晃到了中年,才发现,不得不重新去过英文关。我不要考职称,也不必过四六级了。只是害怕匮乏。我们真的是身处于一个信息时代了,只要你的能力足够,别人很难全面封锁声音,一定能知道、验证你希望得到的消息。这个能力的核心就是英文关得过掉,英文是资讯最新、速度最快、使用面最宽的语言,也就是说,英文可能是世界上最不可能彻底哑火、最不可能被统一口径的语言,你很容易在里面实现求真意志。当然,语言这种东西确实太难了,是个苦力活,尤其是最好的学习年龄已经过去;不过,花多少心力,总得过掉它;因为饿死在面包店旁边的感觉会坏得多。做梦都想一瞬之间掌握了数门语言,仿佛这个场景【五旬节到了,门徒都聚集在一处。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被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新约·使徒行传》这样学外语倒是蛮轻松的。只不过,我们不是使徒,没这样的大能,也并不是去别国布道。我们恐怕只是为了听得更多、看得更多,这样,才更不容易上当。一个英文老师不好,英文考试制度不合理,这都有可能激怒我们,结果是我们放弃了一种最有力的知识工具。英文老师和考试制度都活得好好的,受害最深的却是我们自己,我们发泄了愤怒,却帮助他人捆绑了自己,这其实是不智之举。第二部分 第15节:地和人都要休息地和人都要休息《旧约》中,造物主在前六日创造了光明、天地、海洋、大地、星辰、动植物以及人类,在第七天,【歇了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这个传说影响巨大,无人不知,一是因为我们现在按这个体例休息,虽然前面六天什么没做成,第七日,一定是什么也不做的。第二个原因,可能是这些事情记载在一本两千页书籍的前两页,多数读者还是有耐心看到这里的,再接下去,就难说了。“七”以及“七的倍数”,在这本书中还经常出现,而且与“休息”多少都有些关系。《利未记》里,有一系列条例。土地在第七年要休息。【六年要耕种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园,收藏地的出产。第七年地要守圣安息……不可耕种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园。遗落自长的庄稼,不可收割;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这年,地要守圣安息。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给你和你的仆人、婢女、雇工人,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这年的土产,也要给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兽当食物。】其实看起来,更像是人及动物在休息。更重要的是这点,如果你是一个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又不幸当了奴隶,不会是无期徒刑,而是有期的四十九年。【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当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发角声,这日就是赎罪日,要在遍地发出角声。第五十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这里面有个问题,这种禧年制度受损失最大的当然是奴隶主,若不是以色列人,他有可能就不会严格遵守这种自减福利的规矩。所以,又有个必须帮助同族尽快脱离奴隶身份的命令。“住在你那里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渐渐富足,你的弟兄却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卖了以后,可以将他赎回。无论是他的弟兄,或伯叔,伯叔的儿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赎他。”“休息”这个概念,不仅指躺下睡觉,还指重新获得生机,还指从困苦的奴役状态中解脱。而且,这是人毫无疑问的权利。旧约里的以色列人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这个坚信,其中的一个内核是对同一族类无条件的关爱。没有任何一个以色列人可以终身为奴,纵使命运惩罚他暂时为奴隶,他也必然得到释放,恢复自由的身份。现在奴隶制似乎已经不存在了,很多人却更得不到休息,不仅礼拜天要加班;万一时运不济,陷于贫乏,就会陷于双重困境,可能无力自救的,好像也无外力加持,解脱就遥遥无期了。第二部分 第16节:总得怕点什么吧?总得怕点什么吧?近来收到不少垃圾邮件,有不少还是朋友、读者发来的,都会先道歉一番,因为他们收到略带有恐吓色彩的邮件,说是有某个灵异事件,若不将描述此事件的邮件转发给七个人,就会死掉。与其心里发毛,不如顺手转发了,发七封邮件,现在是多容易的事情。老要删除这种邮件,心里烦得半死,推己及人,当然不会去转发了。被这种弱智邮件吓倒,胆子固然太小了,但也还可以理解。对超自然力量的恐惧感,从来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力量。宗教某种程度上就是升华了这种恐惧感,将之转化为对“神”的敬畏;信徒就会按照宗教典籍里面的教条去做事,不太敢为非作歹,避免招惹无法逃避的惩罚。即使是王权这样广大无边的权力,在“神”的监视之下,也不敢造次。《旧约·列王纪上》,有一个“拿伯的葡萄园”的故事。以色列国王亚哈的王宫旁边是拿伯的葡萄园,他对拿伯说:把你的葡萄园给我当菜园,因为靠近我的王宫(国王竟然要管这么小的事,好像要亲自种菜的样子,换成现在,不知要感动多少心软的民众),我会换给你更好的葡萄园,或者给你一个好价钱。拿伯却不领情,说:我敬畏耶和华,不会把祖宗的产业给你的。国王就心情郁闷地回去,也不吃饭,躺在床上生气——国王生气的样子,非常平民化。王后耶洗别知道这件事,马上拿出女强人的样子,大大瞧不起国王,说,你当了个以色列王,连个葡萄园都搞不掂,看我的。她指使拿伯所在城市的贵族,安排人污告拿伯渎神,然后用石头把他砸死了。如此这般,成功地占了拿伯的葡萄园。伤天害理之后,耶和华传话给了亚哈:很得意是吧?杀了拿伯又抢了他的产业,告诉你,狗在什么地方舔拿伯的血,也会在那个地方舔你的血。亚哈于是忏悔,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衣,缓缓而行。耶和华见他改正,二审的惩罚就轻了一些:亚哈在世之时,可以不降祸,只降祸给他的儿子。以现在的观点来看,这样对儿子未免太不公平了。神盯着国王的一举一动,有恶必惩,所以,即使支持君主制,也不会害怕王权的无所节制。支持君主制的哲学家霍布士就说过,除非君主自愿让出权利,否则臣民没有和君主对抗的权利。他的理由也是,君主的惩罚权利在神那边,比如,大卫王为了得到乌利亚漂亮的妻子,设计害死了自己的这个忠诚战士,即使这样,他也没有侵害乌利亚,但是他侵犯了神,因为他是神的臣子而不遵从神的律法。而神,由于它完美,所以并不会错误地使用权力,因此,所有世俗权力,那怕是王权,都不能犯罪,在它之上,有一个无所不知的权力。当然,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不能把最后的监督权与惩罚权交给神,它显得太过于遥远,所以,绝对权力的君主制就逐渐被淘汰,执政者的恐惧感不是来自神了,而是来自民众或民意代表的批评与不信任。但是不管在相信神的时期,还是不信神的时期,人类都有认识权力本质的智慧:人不能有绝对权力,人作为有缺陷的动物,是需要有一种力量让他害怕的;否则,他会诸恶做尽,诸善不为。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此,已经不相信神了,却又没有别的东西可怕,那么,抢个葡萄园,不过是一件小小的拆迁新闻而已。第二部分 第17节:傲慢的资格傲慢的资格无论哪一种宗教,都让人学会谦卑,这符合宗教的逻辑:再了不得的人,也比不上神的功绩,在这样的对比之下,人自然没什么好傲慢的。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接触到的诸多信徒,却往往使人对宗教心生厌倦与反感;这些人共同的特征就是傲慢:我信了某个宗教,我就是有寄托的人,得拯救的人,非我族类的,全是魔鬼,全低我一等,全不可救药。这样的嘴脸出现,人家怎么可能尊重你相信的东西?前段时间,听了一个神学讲座,主题是所有宗教的核心:祈祷。据观察,大量的祈祷是自私的,功利性十足。有人为了赌博胜利而祈祷;有人为了职场恶斗而祈祷;有人为了惩罚他人而祈祷;有人为了性能力而祈祷;有人为了艳遇而祈祷……它们往往以命令句式结尾,“神”被他们驱使做许多事情:出老千、当后台老板、做打手、成为威尔刚、甚至拉皮条。主讲的神学家对这种情况,自然是心急如焚,他说:这样的祈祷其实是把自己摆在了“神”的上面,你已经做出了判决,好像是最高明的生灵,“神”不过是你的仆人,用来满足你无穷无尽的私利。这是世间一等的傲慢呀;而它偏偏在宗教的光芒与祈祷的唱诵中被化妆过了,让如此这般祈祷的人浑然不觉,越陷越深,成为一个亵渎宗教的人。真正的祈祷应该是怎么样的?它恰恰是简单地描述自己困境或当下状况的求助与叙述,不下判断,不作谴责,这些事,应该由你求告的“神”来完成。关于祈祷的真伪标准,说出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那就是,多么圣洁的概念,都会被曲解。而人从本能上来说,善于也乐于曲解——如果有利可图的话。《马可福音》中,法利赛人与文士因为耶稣的门徒饭前没有洗手,违反了规矩,就对耶稣提了一点意见。耶稣说,你们自己因为敛财而教唆他人不孝父母,怎么有脸来批评别人呢?这个反驳有点牵强,当然不能因为别人伪善而放弃好的卫生习惯。但是法利赛人与文士对规矩的两重态度,却正说到了要害。从卫生习惯到宗教礼仪,这个世界上有一套套的“规矩”,人在对待别人时,总是严格按照规矩来,在对待自己时,总是可以通融;而人之所以要认识、接受“规矩”,主要目的往往是要取得“谴责、惩罚”他人的权利;从而有了傲慢的资格。权力的傲慢、知识的傲慢、金钱的傲慢,虽然同样无趣,取得的过程毕竟相对艰难;而宗教的傲慢,由于取得容易,所以从来成为穷人与弱者的武器。这样,谁都有了傲慢的资格。大家都掌握无趣的力量,也算是公平呐。第二部分 第18节:有什么好急的?有什么好急的?我们可能过于夸大变化的功效了。在这种气氛里面活久了,看到什么东西两天之内没有分别,就觉得落伍了。军民人等,三教九流,不折腾点“新”玩艺出来,誓不罢休。比如你有幸掌管一个城市,流行的做法是,在你的任期之内,把它搞得四年以前离开的人再也不认识它。那些回来寻根的人再也看不到老街旧巷,原来自己住的五百年古宅现在已经神奇地化身为一座现代化公厕。大便一元,小便五毛。这个人想到一座比美国历史长两倍的房子说没了就没了,俯身痛哭,仿佛内急的人挣扎到了公厕前面却发现自己没有带钱,在铁面无私的看厕人前面彻底失掉自尊……请让我进去,我要炸了……不行,大便一元,小便五毛……这个人旁边若有记者(考虑到现在媒体发达,他身边一定会有记者的)看见此人一副海外游子的打扮,又举止怪异,当然就拍了下来,登在报纸上,图片说明是:家乡巨变,游子喜极而泣。然后还有链接新闻,说欧洲有的城市,三百年没有新房子,寒酸死了,鬼都懒得旧地重游。一个人,六根摄入的,都是类似的资讯,他就会变得非常着急。一个文学青年写下第一个字,就看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支票;一个新闻青年,做完第一个采访,就已经化身为社会的良心;一个受迫害妄想狂,在网上发几个帖子,就以曼德拉的口吻说话了。而更多的人,时时在交换神秘的资讯,不完全统计,有这些:利润一百倍的生意、处女膜自然再生、迅速成名的圈子、一年就可以拿到的博士文凭、年薪五十万的工作……快快快,来不及了。我的意见是,除了内急我们要急着解决,不要允许别的东西让我们急。急匆匆才能赶上的东西,往往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可以是地产泡沫的最后一棒,可能是一个公开性爱日记的女人,最好的结局就是一辆已经塞得密不透风的公交车。人生只有两次迅速改变命运的机会,一是托生在大富大贵之家,二是嫁入大富大贵之家。这两个机会没有把握住,只有慢慢来了。一个急迫的人,五点就跳起床,每天见另外五十个急迫的人,说一些牛×的想法,晚上十二点才回到床上,好像非常充实;我们不妨起得迟一点,早一点睡,自己想做成的事,订个三年计划,每天做一点,三年后和这些人比比,看看谁的效率高。后者的活法好一些,它符合人的节奏。好像下面描述的这个人:【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边,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圣经·诗篇》一年结一次果,就是树的最快,就是树的节奏。一棵树听信传言,说可以一年结五次果子,这棵树就疯了。第二部分 第19节:摩西的压力摩西的压力农业社会的人,可以普遍不着急,那是一个培养悠闲精神的时代,鹅要慢慢肥,菊花到秋天才会开,节气就那么几个,大寒一定在小寒之后,粮食一年就收那么几斗,有些当种子,有些蒸酒,朋友都住得很远,要坐轿子或者骑驴去探访,书法掌握起来很困难,而诗歌又更是需要精细琢磨。没有任何技术能让人比时间更快。现在是商业社会,人得在压力下生存,被逼迫得着急起来。有专家研究表明,自从电视技术统治媒体以后,人的压力感是有史以来最强的,而且有加剧的趋势。战争、灾难的画面第一时间呈现,并不断重播、不断更新,让人无法逃避恐惧感。对比起来,在亚历山大时期,死几百万人的战争,对战役以外的多数人毫无影响,只有在多年以后,别处的人才在史书上读到一串冷冰冰的伤亡数字……电视技术即使传播好消息,商业奇迹、中彩故事、少年名人,也都在撩拨人心底的欲望,让人无法安心入睡,想想别人二十岁都上时代杂志封面了,你却还在沉迷于成人网站,这可如何是好,混下去会上案例选编封面的……不过,人又需要合适的压力。否则,摩西就只是一个普通牧羊人,并不能带以色列人出埃及。事实上,他被“神”选中时,也是推三阻四的。《出埃及记》中,他不断表示自己的软弱:【“我是什么人,竟能去见法老,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摩西回答说:“他们必不信我,也不听我的话,必说:耶和华并没有向你显现!”摩西对耶和华说:“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从你对仆人说话以后,也是这样,我本是拙口笨舌的。”】他甚至耍了无赖:【“主啊,你愿意打发谁,就打发谁去吧!”】这个日后的以色列人大救星,在压力面前,原本是这种窝囊样子。没有压力不好,老呆在农业社会,几千年如一日,淡出鸟来;压力太大也不好,搞得做梦都在上班,上班时只好在补觉。最好的度是,一点压力来了,就增加一点能力,就像摩西一软弱,“神”就赐给他一点力量。不过,这种度谁能找得到呢?所以,现在只好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人活在极度压力当中。至于其他的百分之八十,当然已经崩溃了。第二部分 第20节:左右为难左右为难有一条纯洁准则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不知道正确的人类繁殖方法,即为纯洁。他们可以胡说人是从胳肢窝钻出来的(好恶心,想想狐臭的腋窝);从肚脐挤出来的;从路上捡回来的(这种传言存在逻辑缺陷,扔在路上的人是从哪里来的呢?);是爸爸妈妈打架时来劝架的(太无聊了吧?)……如果一个受过科学教育的人直截了当地说:人是通过生殖器繁殖的。那么,就“羞死人了,流氓”。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实话实话,反而道德败坏。当然,意识到了不对,还是有办法补救的,我当年说出这句话时,看见周边的气色不对,就接着说,人的生殖器是胳肢窝和肚脐!于是宾主尽欢。看来,我的危机处理能力还是蛮强的。美国的《新闻周刊》在圣诞将近的时候,作了一个“耶稣诞生”专题,将科学昌明几百年后的宗教与科学悖论再次“不合时宜”地提出来。《路加福音》里有这样的描述:【……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这城名叫拿撒勒。到一个童女那里……童女名字叫马利亚。天使进去,对她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针对这段原文,还有个网上调查,题目是“你相信如《圣经》所言,耶稣是处女所生的吗?”,我想了想,科学在脑子里占了上风,选了不相信。调查结果是,有55%的人相信,35%的人不信,10%的人不确定。《新闻周刊》的阅读者,可都是大小知识分子呐,有过半的人完全与自己所知的生殖科学背道而驰。新闻中引用一个受访者的话,非常好地说明了这种自相矛盾后面的复杂心态,“我不想成为一个头脑简单的人,不过,我的信仰有时候要让我像孩子一样单纯”。孩子嘛,当然相信处女可以生孩子。人要得到科学与宗教的双重保护,双重抚慰,就只好不顾逻辑。话说回来,这有何不可呢?我们又不是逻辑学家。一位护士出来对一位等候诊断结果的姑娘说:恭喜你,你有宝宝了!姑娘扑闪着沌洁的双眼说:怎么可能?我还是处女呀……护士姐姐说:那么恭喜你,你怀了一个神。你看,要安慰别人的话,任何情境下都是找得到理由的。第二部分 第21节:森诅咒森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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