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好了不久后,一个周末,他把我带进他的宿舍。我们学校宿舍男女生可以自由出入。我问他宿舍里的人呢,他说出去了,他们去找女朋友约会。他们不回来了吗,我问。他说,他们出去就是为了不回来的,他们去找女朋友睡觉。说到这里,我和他都有些不自然,陷入了沉默。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都低下了头。” “他先打破了沉默。他说,你做过没有。我摇了摇头。我在他脸上看到了喜悦的表情。他说,那我们就做一回。我点点头。我爱他。” “他脱去我的衣服,把我放到他的床上,然后在脱去自己的衣服前,对我说,他也是第一次。我又点了点头。” “这个过程太痛苦了,他像一只无头苍蝇,四处乱撞,我疼痛不止,但我强忍着没有喊出声。我爱他,希望他能做成。” “终于结束了。他的第一发应就是掰开我的腿,观察床单。” “他说:‘你为什么骗我,你是我的第一个女人,而我却不是你的第一个男人!’这句话让我今生难忘。” “我说我是第一次。他说,可你刚才并不疼,也没有流血。我无话可说。” “于是,这个夜晚还没有结束,我就离开了他的宿舍。从此,他对我愈发冷淡,我们的关系名存实亡。”我明白了,那层东西在该破的时候没破,却在昨晚破了。 “下面你想怎么办?”我问雷蕾。 “或许我不该对你说这些。” “……。” “为什么看到的是你而不是他。” “……。” “我讨厌你!” “……。” “我要回去!”雷蕾爬起来,拿上包打开门就走。 我急忙追出去,拉住她,“你哪儿去!” “你甭管!松手!”雷蕾与我挣扎。 王大鹏和白玥闻讯跑出来:“怎么了,怎么了这是?” “先把车门打开!”我说,“你俩赶紧收拾东西,回城!” 我把雷蕾拖进车里,和她同坐后排,她看着窗外,对我不理不睬。 王大鹏和白玥结了房钱,回到车里。王大鹏冲着反光镜对雷蕾说,“驾照也拿了,你来开会儿?” “开你的。”我拍了拍王大鹏的肩膀说。 一路无语。车开到三元桥,雷蕾让王大鹏停车。王大鹏透过反光镜用眼光询问我,我说靠边儿停吧。 雷蕾下车时白玥说了句再见,她回了白玥一句,然后看也没看我,就“嘭”地关上车门。 车又启动,王大鹏问我:“你俩因为什么?” “我他妈也不知道。” “还能搞明白吗?” “搞不明白也要搞。”我回头看着雷蕾被汽车渐渐甩远。 “感情这东西忒复杂,瞧我,赶紧结婚过日子完事儿,哪儿那么多铺垫,是吧,老婆。”王大鹏摸了摸白玥的脸蛋。 “你以为谁都跟我这么好骗呀。”白玥说。两个小时后,我接到雷蕾的电话:“我想和你谈谈。” “好啊。” “来我学校吧,八点,到了门口给我打电话。” 我坐车赶往雷蕾的学校,海淀一所二流的大学。快到门口的时候我给她拨了一个电话,我到了的时候,她已等在那里。 “去我宿舍说吧。” “让进吗?” “登下记就行了。” “真好。”现在北京这样的学校已经罕见,相信对于这种宿舍管理方式无数男女大学生都向往。 “我找你是有话要说。”雷蕾又以为我不正经了,但我思想不正经并不影响她要对我说什么,看她那认真样儿,话到嘴边我还是没说。 进了女生楼的大门,我还想按规矩办事,去做登记,可雷蕾说不用了,管理员可能上厕所了。我一看,果然窗口里除了一个正冒着热气的茶杯,再没什么了,任男生和更大岁数的男人堂而皇之地出入。 每个宿舍也不关门,男男女女坐在里面打牌、看片儿、玩游戏,夸张点儿说,这里的男生比女生都多,要不是看见楼道里晾着乳罩,和每个宿舍里贴的F4,以及床铺上大大小小的娃娃,还有床下五彩缤纷的小花拖鞋,我真以为进了男生宿舍。 雷蕾宿舍却一个人没有。“你们屋人呢?”我看着六张空床问。 “一个入学时根本没来报道。一个回家相亲去了,娃娃亲,毕业就结婚。还有一个上了几天课,觉得没劲,就休学了,听说在家看蜡笔小新呢,一看就是三年。还有一个不住校,走读,说是只吃她妈妈做的饭,学校的吃不惯,闹肚子。另一个男朋友多,根本不用回来住。”雷蕾说。 “等于就你一个人?”我问。 “怎么了?” 这时门开了,进来一个女孩。 “呦,有人呀。”她说完就要退出。 “没关系,进来吧。”雷蕾说。 “没打扰吧。”女孩说。 “没有。这是我一个朋友,这是我同学。”雷蕾介绍我们认识。我和她互相点头微笑。 “换男朋友了。”女孩神秘地问。 “你以为我是你呀,普通朋友而已啦。”雷蕾说。 我在一旁听着她们的对话,她可能就是雷蕾说的那个男朋友多得住不过来的女孩。 “今天怎么没有安排?”雷蕾问她。 “今天休息。”女孩说。 雷蕾对我说:“出去说吧。” 我已经起身。 女孩急忙说:“你们聊,我走,我下楼吃点儿东西。”然后微笑着离开,不忘关门。 “什么事儿你说吧。”我搬了把椅子坐在雷蕾面前。 雷蕾认为,我们的相遇、相识、包括那次郊游的夜晚,无不充满巧合,她不相信我们会有结果,我和她更像在做游戏,游戏总有结束的一刻,而她希望双方能全身心的投入。 我说,但是,当若干次巧合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成了必然,我们没有理由逃避。雷蕾说,如果真是必然,那就再巧合一次好了。 我说你什么意思,雷蕾说要么让你在我身边消失,要么我在你身边消失。我说前者我做不到。蕾蕾说,那只好我在你身边消失了。 我不以为然,说,既然发生了那些事情,我确信,即便你到了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你。我还半开玩笑地在她手心写下邮箱,说,到了外国别忘了给我写信。 雷蕾说,那就试试吧。 果真,第二天,雷蕾消失了。我先是打雷蕾电话,中国电信那个不知贵姓的女人用不死不活地音调说,此号码已注销。我又去她宿舍找,门开着,可是里面没人,我进去一看,发现她的被褥已经卷起来。 我退出房间,正好遇见昨晚那个女孩打水回来,我问:“雷蕾人呢?” “走了。” “哪儿去了?” “进来说。” 我跟着进了宿舍,女孩放下暖壶说:“喝水吗?” “不渴。你赶紧告诉我雷蕾去哪儿了。” “瞧你急的,你又不是她男朋友。” 我无话可说。 女孩噗哧一笑,说:“她昨晚说了一宿你们的事。” “说什么了都?” “瞧你那认真样儿,骗你的,她什么也没说,很早就睡了。今天我一睁眼,她就不见了。”女孩说。 “那你瞎耽误我什么功夫儿!”我拉开门,向外走去。 已经走出很远,忽听门里手机响了,她说:“你上车了吗……他刚走……一路顺风!” 我飞身跑回,一把抢过电话,可是对方已经挂机,我查看通话记录,区号010,我把电话拨过去,一个老头接的,我问你是谁,他说是北京站的公用电话,我问刚才是不是一个女孩打过电话,老头说在我这儿打电话的人多了去了,不是男的就是女的,然后挂了电话。 “至于急成这样吗?”女孩说。 “谁打的?”我拿着手机问。 “反正你不认识。” “雷蕾吧?”我问。 女孩没说什么。 “她要去哪儿?”我再问。 “你还挺痴情的。” “别废话,雷蕾去哪儿了。”我暴跳如雷。 “她说她不想见你!” 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没有得到女人的身体,不能算占有她的心,但占有了女人的身体,不一定就能得到她的心。第五章 闲着了相比之下,爱情比工作更难寻觅,在找到雷蕾前,我谋到了一份卖字为生的工作,为影视公司撰写剧本。与我一同写剧本的是个漂在北京多年仍不得志的哥们儿,老板说两个人写取长补短,互助互利。 我对老板相信我能写出用于拍摄的剧本持怀疑态度,但老板说了,一集八千,最少二十集,你们看着写。还有什么好说的,写吧,八千呢,管他税前还是税后。 我俩了解了老板的意图,他想搞部爱情悲剧,自己当导演,女演员都找好了,几个北漂,我见过,长得还行,有鼻子有眼,听说已经入住剧组,而剧组目前除了她们,就老板一个人。 老板想让这部戏在全国大火,顺便捧出个明日之星,小巩利、章子怡第二什么的。我俩一致认为,老板推新人是假,供自己享受是真。 老板说剧本一定要有故事,情节必须曲折,悬念迭起,错综复杂,就像《西游记》,一集至少一个妖怪,九九八十一难,差一个都不行,取完经还要掉河里。老板喜欢拿《西游记》说事儿,他最爱看这个片子,逢演必看,百看不厌。 我们和老板谈了一个礼拜的剧本,期间管吃管住,条件尚可,都在三星级饭店里,可劲儿地造,第二天有人收拾,我终于过上不用自己叠被子、睡觉还能钻新被窝的日子。 我们在憋出二十多集故事梗概的同时,还做了自我介绍。写剧本的这哥们儿叫老马,上个世纪末毕业于辽宁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后考了两年电影学院导演系研究生,均榜上无名,继而写起剧本。考研的第一年因为英语差四分名落孙山,他苦学一年英语后,参加了第二年考试。这一次,却因政治差四十分被拒之门外,而英语成绩却是这一年报考电影学院的众多考生中最高的,超出平均成绩二十多分。原来,老马一心扑在英语复习上,忘记考研科目中还有政治,幸亏他在考前的一个月帮助还在上大学的女朋友写了一份入党申请书,实际就是抄党章,老马把记忆中残存的那些句子如实搬到考卷上,换得一个16分的成绩。成绩公布当晚,老马和女朋友躺在床上,女朋友对他说:“要不是我让你给我写入党申请书,凭你的素质根本考不了16分,所以你要感谢我。” 老马抽着烟说:“怎么感谢你?” 女朋友揪住老马的老二说:“我要你要我。” 老马说:“也该要一次了,都一个星期没做了。” 女朋友摆成“大”字说:“那你还不赶紧上来。” 老马说:“等我抽完这根烟。” 女朋友说:“抽抽抽,就知道抽,抽烟阳痿你知道吗。” 老马说:“扯淡,我抽了8年的烟,你见我鸡巴软过吗!”说完掐了烟,以“太”字的姿势将女朋友的“大”字覆盖。 正做着,女朋友问老马:“明年你还准备考研吗?” “干什么?”老马问。 女朋友说:“明年我就要转为正式党员了,需要一份思想汇报,还想让你写。” 老马听完就没了兴趣,抽出身体说:“我明年不考了,你自己写。” 女朋友即刻拉下老马说:“不写就不写呗,干嘛罢工呀,快动。” 老马听话地动了几下,女朋友嫌他不够快,老马又快动了几下,然后呼哧带喘说:“我他妈是人,又不是机器。” 女朋友说:“老马,你真是老了,不比从前了。” 老马说:“我从前怎么了?” “从前你都令我恐惧。”女朋友深邃的目光盯着天花板,无比幸福地说。 政治考了16分,老马觉得遗憾,便去找电影学院的导师解释:“我的政治本来是可以及格的,曾经也及格过,这次我把政治忘了。” 导师说:“我们不会录取政治成绩不好的学生,即便你拍出再牛逼的片子,也不一定能通过审查,你回去后还需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老马高兴地离开电影学院,庆幸自己没有考上。回到写剧本上。聊出梗概后,老板发话:自己回去写吧,太舒服了怕你们不出活儿,抓紧时间,挣钱要紧。 早知道腐败的日子如此短暂,当初我们就不呕心沥血地出主意、掏点子了。 我们就这样开始了剧本写作,却不知能否挣到钱,如同跟随唐僧取经的三个弟子,不知道真经是否真的存在,只能走一步说一步。老板没有规定我们坐班,按时交稿即可,但老马却天天去公司一趟,而且是临近中午才去,中午刚过便离开,直到那次我去公司送剧本时遇到老马,才对他来公司的目的一目了然——他是来公司吃盒饭的,而且每次都吃两份。老马对我说:“只要中午吃饱了,晚上熬点儿粥,切点儿咸菜就凑合了。” 老马的书包里除了有剧本、钢笔和香烟,还有一瓶“非常可乐”,我问他为何不买“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老马振振有辞道:“中国人要喝自己的可乐。”但我未曾见到老马的瓶中装有饮料,他却视此空瓶为珍宝,从不丢弃。我亲眼所见才知,原来老马自己的可乐就是将“非常可乐”的瓶子灌满凉水,随身携带。 老马在北京的日子过得失魂落魄。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公司,经老板介绍。为了增进交流,我把手机号给了老马,却不见老马留他的电话,只得索要,老马说:“等我给你打电话吧,我没有手机。” 我见老马腰间别着一个呼机,就说:“呼机也行。” 老马摘下呼机说:“早停了,现在当表用。”当日后我与老马日渐熟悉时,老马告诉我他的窘境——房租、抽烟、坐公共汽车、给女朋友买卫生巾等开销已让他招架不住,所以,至今没有一块手表,只得找出四年前买的呼机,给自己个时间观念,他对当初没10块钱把它卖掉暗自庆幸。 我说:“呼机电池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呀。” 老马说:“早就考虑到了,我用的是充电电池。” 为了去“天意”买块25块钱的欧米茄,老马已节衣缩食多日,他说:“买块假表,居然还要25元。”显然力不从心。正如某人所说,剧本剧本,一剧之本。而编剧却是被人踩在脚下的苦差事,不仅要绞尽脑汁地同制作方明争暗斗,还要受导演虐待,一会儿让你把活得好好的人写进阴间,一会儿又让你把马上进棺材的人写得身体倍儿棒吃嘛都香,完全不拿编剧当回事儿,无异于强奸,而修改剧本就是被强奸后提上裤子的过程,同时做好再次被奸的准备。 导演则不一样,剧组里的寄生虫,却风光无限,工作方式以逸待劳,名导演更是守株待兔。只要有一个好剧本撑腰,再滥的导演拍出的戏也不会肾亏,好像只要会喊“开始、停”,能多对他人提意见的人都可以当导演,摄影架好机位,美工布了景,灯光打开,演员开始表演,导演则只需要冬天批件军大衣,夏天啃块西瓜,往监视器后面的椅子上一躺,悠闲自得,命令剧组人员干这干那就可以了。 据说电影学院某高层人士的子弟面临高中毕业,成绩不佳,为了能有个学上,央求他老子给安排一下,高层问儿子会表演吗,儿子说见了生人就脸红,高层说那当不成演员了,又问儿子画画怎么样,儿子说色弱,到了十字路口就不知所措,高层说那干不了摄影,又问儿子作文如何,儿子说经常搞混主谓宾,高层说那做不了编剧,没事儿,儿子,学导演,是个人就能干。和老板说好的价钱,一集八千,可写出一集后老板除了在交稿子的时候给我点了一根烟,再没有更多表示,不禁让我心生怀疑:是不是空手套白狼? 我旁敲侧击打探投资是否到位,老板说钱的问题你不用操心,把心搁肚子里好好写剧本吧,我信以为真。 老板每天都打来电话询问我剧本写得怎么样,可突然有一天我没有接到电话,便心里打起鼓来,不会被涮吧,于是打他电话,接听者居然是王大鹏,他告诉我电话主人已被拘留,我问因为什么,王大鹏说因为此人以某著名电视台的名义诈骗某企业人民币三十万。我问这种事儿一般判几年,王大鹏说不会太长的,但也短不了,我说他是我老板,还欠着我剧本钱呢。王大鹏说他就是为了发钱给你们才再次诈骗落入法网。听后我还有点儿感动,老板真是个好人呀。幸亏我没拿到钱,否则还不被当作赃款收缴,虽然结果都是没落着钱,但钱没过兜就没了和从兜里往外掏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最后我叮嘱王大鹏,老家伙把我涮了,回头你替我踢丫两脚,轻点儿,太狠了我过意不去。王大鹏说,我已经电他了,要不然丫还不招。 我算明白了,凡是说钱不是问题的老板,在钱的方面肯定存在问题。 老板入狱后,我和老马只得各自散去。师父被擒,还取什么经。 剧本这东西只有投资商关注,而投资者的眼光各不相同,给一个人写的剧本再拿给另一个人看,后者多数不会感兴趣。一人一个想法,有人认为可拿去奥斯卡评奖的剧本,会被另一些人评论:这样的东西也能拍!所以,老板被抓走了,留给我的只是一堆融入了希望和劳动的废纸,但我由此而被点燃的金钱梦并为就此破灭,甚至被火上交了油。 写剧本让我和老马成了笔友,他也好舞文弄字,却从不有感而发,只是以此为谋生手段,有活儿才写。 老马知道我写小说,曾建议,你应该给书起个好听的名字,譬如说《菊花香》,又如《薰衣草》。我说,我没有韩国人的凄美、台湾人的浪漫,想不出那样好听的名字,我毕竟不是园丁,对花花草草的不甚了解,我只是北京待业青年中的一员,能想到的只有《乌烟瘴气》、《躁动的我们》、《荷尔蒙一大堆》这类名字。 老马又说,那你的书里应该有个野蛮女友或者蛋白质女孩,和男主人公发生一段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我说,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爱情在现实中正日益稀少,多数爱情已庸俗得不能再俗。 老马还说,你可以写写现实生活嘛。我说,吃喝嫖赌、男盗女娼、尔虞我诈,生活不过如此。 老马最后说,你到底想写什么! 是呀,写什么呢,我也不知道,想起一出是一出,写哪算哪吧。记得电影大师斯基洛夫斯基说过,那些真正意义上的作品,不管是诗歌、小说、戏剧或者电影,都企图描写一种情绪或灵魂的状态。我别偏离太远了就行。 我反问老马,你倒是学中文的,干嘛不写写。老马说,你见过哪个牛逼的作家是学中文的。 以上这番话是我们俩在一家煮花生米只卖两块五的饭馆里所说,当时桌上爬着一只蟑螂,腿上粘着酱油汤招摇而过,见我们俩都没搭理它,便索性停在桌子中间,瞪着英文句号般的两个眼珠,一会儿看看老马,一会儿看眼我。可能是我们的谈话没有引发它的兴趣,它摇了摇头,钻到一张餐巾纸底下,不知道干嘛去了。过一会老马拿起这张餐巾纸擦嘴的时候发现,蟑螂居然六脚朝天,仰壳儿躺在桌子上,估计这小哥们儿是睡着了。 老马说他刚毕业的时候心比天高,每天憧憬未来如何美好,而现实让他撞到南墙,蹭了一鼻子灰,便安分守己,听天由命,还告诫我不要急于求成,心态一定要稳,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不会失望。我说道理我懂,可就是稳不下来,我现在正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时候。 后来我和老马还因为到底喝了多少瓶啤酒发生争执,他一再说喝了9瓶,我坚持说喝了11瓶,我的依据是,5瓶以下我不会晕,现在我开始晕了,老歪的依据是5瓶以上他才晕,现在还没有晕。 不过我和老马确实都晕了,居然没有想到问问服务员我们到底喝了几瓶。 离开饭馆的时候街上已空无一人,我与老马依依惜别后各奔东西,走出老远一段,身后传来老马自编的歌声:“我是人民,为什么人民币不多……”我看见老马晃晃悠悠地拐了个弯,消失在夜色中。 从此老马再没有与我联系,真不希望他为了人民币而不是了人民。我开始频繁穿梭于各处招聘会间。 找工作,本该大学毕业前就结束的话题,在我身上仍旧延续着。面试了几家单位,均不理想,多是人家看不上我,现在我的择业标准是,只要不卖身,有活就干,真给我逼急了的话,卖身也干。 报纸和电视上都说,只要调整好自己的就业心态,多数毕业生都能找到工作。什么叫调整好心态,少要(不要)工资多干活吗,要是这样的话,我们还就业干什么,待业又能怎样呢。 许多人问我工作找得怎么样了,我只能说不知道,因为是否被录用,完全取决于老板的一句话。 周一到周五,我去招聘会找工作,周六周日,我上网找工作,没一天歇着的时候,比上班族还忙。当别人坐在办公室里自得其乐的时候,我晃晃悠悠地出现在招聘会场;当别人享受着八小时外的欢娱时,我却陷入无名的苦闷中;当别人夜晚安然入睡的时候,我辗转反侧,吃药数数。 眼看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像只无头苍蝇,在各个招聘网站东撞西撞,一份份地发送简历,偶尔去校友录看看,了解昔日同窗们们的现状,却不见几条留言,只有当初的班长写下: 从清晨到黄昏,这里静悄悄,大家似乎都很忙,都在忙着挣钱吧,没事儿常来转转。 没有人留言一是有些同学确实为了挣钱抽不开身,还有就是像我这样挣不到钱的,更不好意思说什么。 起初,我认为一份简历就是一线希望,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依旧待业的现状开始让我绝望了。 我上了校友录大发感慨,将对生活的长篇大论贴在班级留言内,不多几日看到回复: 不要悲伤,咱们社会主义的大旗正迎风飘扬,你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用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再接再励,与时俱进,争取早日再就业! 十六大即将召开,全国上下形势一片大好,我们的前景无限光明! 回复者是曾经教授我“社会主义建设”的老师。 这便是校友录存在的价值,给大伙提供了一个贴大字报的地方。 贴完大字报,我开始写小说。 我承认,写小说是懒人干的活儿。我就是十足的懒人,懒得思考,懒得劳动,经常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逮哪儿躺哪儿,有时候我都懒得睡觉。我发现,只看书不写作的人,是更懒的人,幸好,我偶尔还舞一点儿文弄一点儿墨。 上小学时老师曾告诉我,人的头脑中有两个小人,一个代表勤奋,一个代表懒惰,他们势均力敌,针锋相对,我们偏向哪边,哪边就会取胜,我们要支持勤奋的小人,把懒惰小人打得落花流水。当时这句话被我牢记在心,每次写作业困了的时候,脑子里就想着“打丫挺的,打丫挺的”,上下眼皮打会儿架后,突然就倍儿精神,估摸着是勤奋小人战胜了对手。此招数屡试不爽。 可现在这招不灵了,无论我再怎么想着“打丫挺的,打丫挺的”,结果总是勤奋小人挨揍。看来这几年勤奋小人发育不良,懒惰小人却长得人高马大,怎么都赢不了他了,妈的。我的惰性是在大学养成的,那里是一个极易让人不知何谓勤奋的地方。为了考上大学,高中生们夙兴夜寐、通宵达旦,而考上大学后,随着年级的增长睡眠也越来越多。刚上大一因为没有摆脱高中七点半早自习带来的根深蒂固的影响,许多学生不到六点就从床上跃起(他们要洗漱、大小便、喝350毫升牛奶、吃一个煎鸡蛋和两片面包,还要坐时间不等的公共汽车并在上面背单词,个别人还要早去学校抄作业或做扫除),起来后无所事事,一些人会拿着饭盒去食堂吃早点,但这个习惯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所以,在食堂吃早点的,除了刚入校的新生,便是刚扫完马路的环卫工。上了大二,能赶在早上八点前坐在教室里就算不错了。到了大三,下午的课有人上就得归结于老师授课生动或期末考试临近。大四的时候,有人知道起床就是奇迹了。 大学还是一个让人逐渐明白些道理,但更让人糊涂的地方。有人费尽十八牛四虎之力考进来,上几天课就烦了,干脆退学,退学后接着考,考进来又烦了,于是转系,转来转去,上到快毕业了,对专业仍然不感兴趣,最后还是退学,你说这叫明白还算糊涂。 退学、转系等事情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一个学生对专业不感兴趣,根本就看不进书,考试一门又一门不及格,补考一遍两遍三遍,依然不能通过,最后四渡赤水,七擒孟获,九九归一,被学校开除更让人难堪,倒不如解甲归田,主动离开。 后来有些学校说出于替学生考虑,提供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前几名可以转系。都学到前几名了,说明有兴趣和能力把本专业学好,还有必要转系吗! 大学不是一点儿好处没有,它能洗去人的浮华,同时又让人意志消磨、多愁善感、酒量大增…… 也就是说,上过大学的人都要经历蜕变,但究竟变成美丽的蝴蝶还是肮脏的苍蝇,要看你原来是毛毛虫还是蛆虫。 我究竟是条什么虫,自己也不知道。我可以为自己找出无数条写作的理由。 其一,做任何事情都讲究个天赋,我没有当科学家的天赋,所以放弃了所学专业。至于有否写作的天赋,我不敢妄下结论,但至少我认识的汉字要比能背下来的公式多很多,比较而言,我更适合文字工作。 其二,上初中的时候,班里一个观察仔细的同学罗列出班上几“最”,譬如:胸脯最大的人是冯力媛,鸡巴最早长毛的人是王大鹏,最傻逼的人是政治老师,最贫的人是我。此外我还清楚地记得,一个邻居叔叔对当时还在上初中的我的评价是,这孩子怎么这么贫呀,长大说相声得了。以上两件事情说明,我有废话的天赋,尽管现在多数时间里沉默寡言,那是因为我懒得说了,可表达的欲望还在,文字就是我选择的方式,只要不反动、不黄色,我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别人怎么看我不管。有人说我有文字癖,我认为这总比扒女厕所或是躲在胡同里脱了裤子吓唬人光彩。 再一件证明我适合写作的事情就是我怕站时间久了,每次进商场一看见售货员我就替她们感觉累,而完全坐着干的活儿就是写字。 另一个原因则是,大学毕业后同学们陆续走上工作岗位,正在为社会主义建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却傻吃闷睡混天黑,还给社会造就出每天一泡屎几泡尿的垃圾,想起来真是愧疚。对待工作,我有火一样的热情,也渴望投身于热火朝天的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并为社会创造财富(这话有点儿虚),但没有人给我这个机会。为了不浪费青春,我只好给自己工作,呆在家里写小说,我是这样安慰自己的:大家的工作性质不同,我为社会和劳动人民创造的是精神财富。可是写出来的东西除了自己,还有谁爱看,更关键问题是有几个人能看到呢。 顺便说说我的写作状态,手指在大脑的调动下在键盘上慢慢悠悠地敲打着汉字,CPU风扇在耳边嗡嗡作响,电脑旁放置着我的小说打印稿。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渴望发表的写作者必定脑子里有屎,小说不是孤芳自赏的艺术,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的小说辗转了几家优秀的出版社,遇到一些优秀的编辑老师(或许用“师傅”这个词更合适),他们认为我写的东西不够优秀,像打发收破烂的一样,让我再去别的地方转转。 背着二斤多重的书稿,我失魂落魄地离开出版社,眼中一片灰蒙蒙,如将此情景拍摄画面,再配以盲人夫妇在地铁出口用二胡鼓捣出的音乐,定会催人泪下,打消一批立志于文学事业之士的念头。 这个时代说自己是文学青年是难言的,如同花木兰带兵打仗的时候,撒尿总要找个没人的旮旯才敢蹲下来。 现在,这些书稿如鲠在喉,让我不吐不快。 出版社地上堆放的书稿比我冬天在菜市场见到的白菜还多,一部比一部厚,一部比一部像城墙砖,可见文学于今日之盛况,然而发表的作品中能真正让人记住的又有几本,或许最好的书稿就在地上的那一堆里,并将永远地堆下去,直到出版社搬家的那一天,才会被当作废纸清理掉。 当遭到拒绝的时候,我会问编辑,为什么出不了。编辑说,因为你没有出过书,所以没法给你出书。我听着有点儿晕,编辑又说,举个简单的例子,出过书的作者就像赢得世界杯冠军的球队,无论现在实际水平怎样,下届不用参加预选赛,就直接进入决赛圈,而没出过书的作者就像中国队,只有在世界杯外久久徘徊的份儿。我一听乐了,因为中国队终究冲出亚洲,走向了世界,所以,我的作品也总有出版的那一天。 写了一些东西后,我本想看些书,给自己充充电,别他妈一瓶子不满半瓶子逛荡,无奈手痒,想写点什么的愿望战胜了各种生理欲望,脱颖而出,我只好情不自禁地拿起笔,排泄自己的写作热情。 写点我就心情愉快、吃嘛嘛香、忘乎所以、自以为是、得意忘形、手舞足蹈、欢蹦乱跳、疯疯癫癫。写不出来我就茶饭不思、扣脚吃手、抓耳挠腮、摔笔砸鼠标、脑袋往屏幕上撞…… 我写东西速度不快,这和上小学养成的边写作业边看动画片的习惯有关。现在我经常是挂在网上,一边写着小说里的句子,一边在QQ上随便找个女生臭贫,要么就是写到男欢女爱之时看看黄网,找找感觉。这种做法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我家的电表飞速运转,电字是别人家的几倍,不知情者还以为我家仨冰箱。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睡到自然醒来的时候起了床。冯小刚在《我把青春献给你》里说,他认为成功人士的标准就是,能睡到自然醒来,看来我已经成功了,虽然醒来以后会失落,但至少成功了一半。 我清洗了自己后坐在电脑前,习惯成自然地打开Word,同时上了QQ。好友名单里出现三个鲜艳的头像,都是我的同学,他们为公司创造利润的同时,不耽误海阔天空,工作之惬意可想而知。 我刚登录,就见他们三人的头像狂闪不止,我查看信息,是他们跟我打招呼:“你丫最近咋样”、“找到工作了吗,等你请客呢”、“晚上出来喝酒呀,我发工资了。我没有回复,赶紧隐身,然后开始寻找目标。 我只找年轻女性聊天,这是男性网民的通病,不过,听说最近网上有一批男的,专找男人聊天,通常只问一句:后面让进吗。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另寻目标,若对方答应,就拿着“大宝”去找人家。 我在网上找到一个叫“茶杯里的叶子”的女孩,她的资料里写着“猪是的念来过倒”,我一看挺有意思,就毫不犹豫地加了好友,居然不需要身份验证。 我的第一句话:你才是猪呢。 她没有直接回复我,而是发来一段文字:先在一张纸上写下你的名字,然后在第一个字上面写字母M,左边写E,下边写W,再在最后一个字的下边写W,右边写Q,最后用五条直线把相邻的字母连接起来框住你的名字,看看有什么惊奇发现。 在我即将完成这个测试的时候,茶杯里的叶子又发来信息:呵呵。 我靠,这么被人戏弄哪儿成,看我怎么收拾这丫头片子。 我说:在100米高的楼上向下扔一个鸡蛋,可是鸡蛋下落了100米后居然没摔烂,为什么? 她:扔的是摊鸡蛋。 我:不对,鸡蛋是生的。 她:不知道。 我:好好想想。 她:嗯……还是不知道。 我:再想想。 她:…… 我:因为人是有高度的,鸡蛋下落100米后距地还有“一人”高,当然不碎,笨蛋,哈哈! 她:讨厌! 我:打是亲骂是爱,我就喜欢女孩这么说我。 她: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 我:如果你是男的就不会问我这个问题。 她:要我真是男的呢。 我:那你也太无聊了。 她:你有聊,聊吧。 我:想听什么? 她:随便。 我:我可低级趣味。 她:能有多低。 我:低至臀部以下。 她:还不够低,没说屁股。 我:看来你比我低。 她:我说过自己是好人吗。 我: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实在,不像有些人,口口声声自己脱离了低级趣味,不要以为当上白领或写点狗屁文章就和低级趣味没关系了,既然活着,大家都是俗人,要真想和低级趣味划清界限,就去跳楼卧轨好了。 她:没想到你还是一愤青。 愤青这个词究竟是褒义还是贬义,被人说成愤青是件好事儿吗,至少我不这样认为。 上学的时候,身边有些人为了当愤青,没事儿就找茬儿打架,还故意旷课,好像谁旷课多谁牛逼似的,然后课下花三倍时间偷着看书,何必自欺欺人。高中的时候,班里有个同学天天空手上下学,书本从不带回家,我们问他回家不看书吗,他说看什么看,我才不学呢。我们真以为他有魄力,后来有一天他病了,我们去探望,看到他躺在病榻上与病魔作斗争的同时,还不忘用发烧39度的脑袋背着单词,床边摆满教学书和各类辅导丛书 —— 丫原来有两套课本。 愤青是时代的产物,年代不同,愤青不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大学校园走着的都是诗人、歌手,为理想而愤怒;现在校园里走着的多数是TOFEL、GRE和电脑游戏的高手,为出不了国和国产游戏不好玩而愤怒。 不可否认,我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比较愤青,而且这种愤怒并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减少一丝一毫,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将变成愤中年、愤老年,直至愤怒地死去。 每个人的愤怒不是他人所能理解的,就像我写在大学宿舍床头的诗: 《谜语》 我的愤怒 只有我 自己知道 你说理解我,我说那不可能 你说真的 我说好吧,让我考考你 帮你爸一忙 你媳妇大肚子 傻逼照镜子 分别是什么意思 你疑惑地看着我 我微笑,让我来告诉你 它们是 操你妈逼 装你妈孙子 瞧丫那操行 的意思 你猜出来了吗 你理解我的 愤怒了吗?走了会儿神,忽然想起把女孩晾一边了。 我:刚才说哪儿了。 她:你的低级趣味。 我:两口子说点儿亲热话不过分吧。 她:我又不是你媳妇。 我:多你一个不多。 她:可我嫌多。 我:多多益善,宁滥勿缺。 她:那你排队等着吧。 我:我强烈要求加三儿! 她:必须遵守游戏规则。 我:我不认为这是游戏。 她:天啊! 我:吃惊什么,没遇到过我这么一本正经的吧。 她:也没遇到过你这么厚颜无耻的。 我:我无耻吗? 她:你应该长牙了,婴儿没你这么说话的。 我:别打岔,我说真的。 她:跟你聊天真累。 我:借个肩膀给你靠。 她:不胜荣幸,还是给你媳妇留着用吧。 我:我没媳妇。 她:没媳妇? 我:我说过我有媳妇吗,这下你高兴了吧。 她:我高兴什么。 我:你自己清楚,就没事儿偷着乐吧。 她:你真逗,把自己当国宝了吧。 我:没没没,老外对我不感兴趣。 她:真以为自己是圆明园里的古董呀,是也是一赝品。 我:能蒙人就行。 她:你找错人了,我是行家。 我:第一次有人在我面前称行家。 她:你还真敢拿鸡蛋往石头上撞呀! 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骡子是马敢出来遛遛吗? 她:我怕被你吓着,不能把你给我仅有的一点儿好印象多保留会儿吗? 我:以后还会逐渐加深的。 她:别淹死我,现在本姑娘要打道回府了。 我:留个电话。通过IP我看到她就在北京。 她: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我:那好,让我变成你的不一般人。 她:什么是不一般人? 她的下一条:1360121XXXX。 随即,她的头像黑了。 虽然电话到手了,可还是有点儿遗憾,以为能再往下发展发展,哪怕只给她说点儿黄段子,先奠定基础。以我的逻辑,如果女孩肯听你讲这类东西,就成功一半了。 情场不是特别得意,希望职场有所收获,我决定在网上投几份简历,撞撞大运。 投完简历,我下了网,继续无聊文章的撰写,也不知意义何在。 我最怕被人提及的问题就是,你为什么写作。是呀,为什么,我也时常问自己。闲的没事儿?抒发情怀?发泄牢骚?欺世盗名?都不是,也都是,于是我发现,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写小说很慢,每天所成文字多则一两千,少则只言片语,而且经常三天打鱼六天晒网,我坐不住,时间长了就屁股痒痒,怎么挠都没用,只有离开电脑,干点儿别的。 这事儿我跟谁说谁都说,这样也好,慢工出细活儿。可我一个粗糙之人,能有多细腻,每天的写作只能给我带来油腻,原来的六块腹肌正变成一层层脂肪,体力也逐渐下降,爬几层楼梯就累得不行,种种迹象表明,我正在老去,连说话都是回忆的口吻,动不动就我年轻时怎样怎样,感觉自己从精神到肉体都正在老去。果真如此吗? 我想起曾经写过的一首名为《青春》的诗中的一段话: 青春 就是拿着一根新买的皮带 四处寻找鞋摊 打眼儿 再过几年,我又该拿着皮带找人往反方向打眼儿了。七八年前,我脱去衣服跟搓板似的,而现在,我脱去衣服,从哪个角度看都跟“力士”香皂差不多,浑圆饱满。 青春正离我远去,在我的视线中渐渐消失,我过了长青春痘的年龄,不久的将来就该长疖子了,除此之外指不定还会长什么,前列腺、糖尿病、痔疮将接踵而来,十男九痔,我知道我在哪儿都是大多数,得痔疮也不例外。 至于我一个学理工科的人为何从了文,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待。 从大的方面解释,我认为生活是多姿多彩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没有一个固定答案,也就是说,生活是一道多选题或论述题,不同于计算题,答案并非仅此一个。所以,为了做好生活这道题,我有必要弃理从文。 从小的方面说,我高中选择的是理科班,以当时的学习状况看,这是学习还算不错的学生的必然结果,因为文科班大多是脑子转不过弯的学生的选择,所以我就理所应当地进了理科班。但执意让我放弃理科基础的原因在于,我发现自己在语文上的天赋,或者说,发现自己在理科上面没有天赋。 文理班刚分完不久,学校换了语文老师,新老师是个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身肥体硕,相貌平平,却有个美若天仙的女朋友。他在向我们讲述学好语文的重要性时说,语文是高考科目,自然必须学好,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学好语文,写得一手好文章,就可以直抒胸襟地给喜欢的女孩写情书,并拿出他女朋友的照片说,我就是靠着一天一封情书在众多体育生和纨绔子弟中脱颖而出的,说完还把女朋友的照片拿到下面给我们传看。当时以我为代表的多数男生决定奋发图强,为这个目标的早日实现开始了语文学习。而语文老师的这番话却使得女生们更不重视语文课,她们认为学好了也无用武之地,因为她们是收情书的,学好梳妆打扮、洗衣做饭就算完成任务。高考的最终结果是,我居然比文科班第一名的语文成绩还高,而物理却没有及格,亏了我还是物理课代表。上述说明只是我若干年前对不知情者的解释,当时在所有人看来,我都应该选择文科班的,那么我为何一意孤行去了理科班呢,下面我来揭开尘封多年的谜底。 高一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她叫潘娜,跟我同班。喜欢她的理由很简单,她有气质又漂亮,白衣飘飘,人见人爱,从入学的第一天起,她就让我心旌飘荡。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第一次体会到何谓心动。这里,我道出的是众多男生的心声,那时候班里每个男生都对潘娜有非分之想。 喜欢归喜欢,但让我执意把潘娜泡到手的最根本原因却是,她作为班长秉公守法,每天都因为我没有及时交作业而将我的名字跃然黑板之上。其实我每天都交作业,只是没有按规定时间在七点半的早自习之前,因为我七点二十九到学校,抄完作业通常在早自习结束和第一节课之间这段时间里,作业多的时候,抄完了至少要在第一节课后。这就导致了潘娜无法在第一时间把全班作业放在老师的桌上,让老师一边吃油饼一边给我们判,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避免了我们的作业被蹭得油脂麻花,还保证了作业本的厚度,免得老师信手撕下一张纸擦手。 私下里我给潘娜塞过派克钢笔,还把我的《七龙珠》给她看,均被她拒之门外,然后她依旧正义凛然,每日乐此不疲地把我的名字抄在黑板上,后来索性不再擦掉,让我的名字长年累月一动不动地呆在那里。 那时经常出现在同学们面前的除了我的名字,还有鲁迅、郭沫若、祖冲之、张衡、罗曼?罗兰、培根、邱少云、罗盛教等人的肖像被挂在黑板上方,但这些烈士名人每学期都会更换,唯独我的名字,岿然不动,像刻上去的一样,入木三分,遒劲有力。 黑板本来面积就不大,我的名字还天长地久地占去一方土地,使得板书多的老师擦黑板更加频繁,但无论擦得多干净,我的名字总是保留在那里,好像黑板上本就该有这两个字似的,商标一样。 开始老师还经常为此批评我,说你怎么总不交作业呀,你瞧黑板上又有你的名字。后来老师看习惯了,便熟视无睹,直到有一天我按时交上作业,名字被从黑板上擦掉了,老师上课的时候瞪着黑板发了几秒钟的呆,说,今天黑板看着怎么这么别扭呀,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我无时无刻不希望自己的名字早日消失,但我想的不是如何按时完成作业,却是看着潘娜的身影心想:等着瞧,看我怎么泡你!似乎所有的女班长都是漂亮的,或者说,漂亮女生总被选为班长,但聪明和漂亮是不成正比的,所以漂亮女生的成绩不一定像她们的相貌那般出众,尽管作为班长。 到了高中,女生学习不好很正常,尤其在数理化方面,又特别是漂亮女生,所以,高一结束后,以潘娜为首的一批女生,陷入了纷乱的物理世界,剪不断,理还乱,愁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别人我管不过来,但潘娜我还是要帮助的,确切说,我是要对自己负责,名字总出现在黑板上也不是个事儿。 分文理班的时候,我以为潘娜会去文科班,而我上理科班,这样的话,我的问题就解决了,顶多会因为没能和美女在一个班而略有失落,但潘娜却毅然选择理科班,依然做班长。 物理不好不意味着就不能当班长,爱因斯坦和牛顿倒是物理好,可他们就没当过班长。老师选人是有标准的,班长要镇得住大家。潘娜的容貌就足以镇住这个班,不仅如此,全校她都能镇住。 而我的目标是把潘娜镇住先。高二有物理会考,对此潘娜如临大敌,除了反复回味笔记,认真完成作业,还订阅了《中学生物理报》、《物理5000题新解》等刊物,像个“物理青年”一样,我一看,机会来了。 同时我也玩了命地学物理,可能是把准哪儿根脉了,成绩突飞猛进,还当上物理课代表。不久后,我开始辅导潘娜,有了和她单独相处的机会。 潘娜是班长,有教室的钥匙,我们可以最晚一个回家。她说我们先一起做物理作业,然后再写其他作业,你辅导我物理,我督促你完成作业,两全其美,好不好。当然好,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我说。 班里男生羡慕得要命。时间久了,我和潘娜在一起就不光只讨论物理,她问我,你也不笨,干嘛不写作业。我说,如果一个人已经对一篇文章倒背如流,却还要他抄写这篇文章,有什么意义。然后我问她为什么不去文科班,她说,让记性不好的人去背文章,和让瘸子跑步有什么区别。 潘娜的记性似乎真的不好,每天写完物理作业,天已经黑了,我们便迫不及待地收拾书包回家(确切说是她,我因为怕被她锁在教室里,所以不得不离开),我是否真的写完所有作业,她不闻不问,而次日当我的名字依旧出现在黑板上的时候,好像和她没有一点儿关系。潘娜忘了我们的约定,真够快的,什么记性。 有时候我会送潘娜回家,尽管她经常说不用了,你也不顺路,但我还是坚持送她到家,因为我的最终目的不是帮她提高物理成绩,而是让她帮我擦掉名字,她这么做的前提条件是和我站在同一立场上,也就是说,我们先要成为一家人,但过程还要慢慢来。 直到那一天,我送潘娜回家,看着她上了楼,我才骑上车离÷开,还没出她家那片小区,就听潘娜在后面叫我。 我问她怎么又下来了。她说她爸在家。我没说什么,觉得好笑。她说他爸和一个女的在家。我更觉得好笑,我说我家也有我爸和一个女的,那个女的就是我妈。她说,可是这个女的不是我妈,你能陪我会儿吗。 事情不再可笑。 潘娜说她妈妈死得早,她两岁刚断奶的时候母亲就没了,卵巢癌。她出生的时候妈妈就被查出有这个病,已经中期了,经过两年的抗争,病魔还是无情吞噬了妈妈的生命,但似乎已经手下留了情,直到她妈妈尽完了哺养她的义务,她长出一排洁白坚硬能吃饼干的小牙后,才把她妈妈带走的。 妈妈走后,爸爸把她拉扯大,直到她明白一些事情的时候才发现,没了妻子的爸爸,这几年身边并不缺少女人,今天又领回一个不比她大几岁的女孩,还让她管她叫阿姨,她没叫,却跑了出来。 我问潘娜那你现在去哪儿。她说随便走走吧,反正不愿意看到她爸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问如果今晚那个女的不走呢。她说她爸在这点上做得还行,从不留女人在家过夜,哪怕自己出去。 不知不觉我和潘娜溜达到复兴门,我们站在桥上看着下面如水的车流和不远处灯火阑珊的百盛还有过往的情侣,十七岁的我情不自禁感叹道:夜色真美呀,美得想让人谈恋爱! 然后我看着看着我的潘娜,忘乎所以地亲了她的嘴。 她没有躲避,也没有迎合,我们似是而非地接了吻。我是第一次,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嘴巴张得老大。 良久,潘娜说,这是我的初吻。 我没说我也是,只是稀里糊涂地冒出一句:哦,是吗。 那时的我认为,男生要表现得老练才招女生喜欢。 潘娜说我们是男女朋友了吗。我说当然是了。那时的我们都很纯洁,既然接了吻,不要说男女朋友,夫妻都做得。 后来快八点的时候,潘娜说她要回去了,估摸那个女的已经走了,于是我给潘娜送回家。她在楼下看见窗口没有亮灯,说了一句:我爸也走了,然后就和我告别上了楼,是吻别。 我一人骑车回到家,爸妈早已吃过晚饭,问我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说晚自习,以后每天都有,周六周日可能还补课呢。爸妈说,现在学校对学生真负责,高二就开晚自习了。我说那是,竞争这么激烈,不多学点儿哪行呀,不像你们那会儿了,上学就是穿军装戴红箍走街串巷高喊谁谁谁万岁,要么就坐着火车大串联,票也不买,给铁路部门带来那么惨重的损失。 晚上躺在床上我想,终于泡到了潘娜,然后微笑着睡去。第二天我的名字也理所应当地在黑板上消失了,而我的作业才只抄了一半,都七点五十了。 我要物理早这么好,也没这么多事儿了。 这时我才意识的,我上的也是理科班,而我的选择并非出于热爱。更让我才纳过闷儿来的是,如果只为了逃避潘娜的铁面无私,那么她上理科班我则完全可以去文科班呀! 不过终归是找了个女朋友,美女,还是班长,我可以不必非要在七点半前抄完作业了,甚至可以让潘娜替我抄,因为当时班里有女生替男朋友刷饭盒的先例。一举多得,当时我对事态的如此发展没有后悔过。 少年时代的多数感情会有始无终,我和潘娜也不例外,高中毕业后,我上了大学,潘娜落榜,至今下落不明。 说下落不明,是因为潘娜没再和任何同学联系过,打电话也总是无人接听,她家的防盗门被我敲得满目疮痕,但就是没有打开过。对门邻居说,这家人已经好久不回来住了。 不久后,潘娜意外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尽管拥有几年理工科背景,但我做事情还是一片混乱,缺乏逻辑,或许这也是造成我无法在理工领域继续镀金的结果。我的思想更是一团乱麻,如同我的生活,昼夜不分、醉生梦死、丢三落四、顾此失彼,居然将王朔的小说紧挨高等数学放在书柜的一侧——高等数学是我毕业时唯一没有卖掉的书,我认为经常看看数学书对预防老年痴呆大有好处。 我的大学同学在这方面就非常值得我学习,概念清晰,条理分明。有人已为自己漫长的一生做好规划:二十六岁买房,二十八岁买车,二十九岁结婚,三十岁或生儿或育女,然后开始一个孩子、一个老婆、情人若干的幸福生活,若条件允许,再雇个仆人,最好是黑皮肤的那种。而且将这些计划也好理想也好,落实在纸上,一目了然,随身携带,不时掏出来朗诵,以此激励自己奋发图强,青春无悔。 他们说,有些事情别拖着,赶早完成,譬如说控告强奸,必须在被奸后的三天内,否则就口说无凭,只能等下回被操的时候再说了。第六章 工作了 最怕人说我写的东西是流水帐,而我们谁的生活不是流水帐呢,既然文学源于生活,那么文学的流水帐是可以原谅的。 其实生活还是有希望的,正如老歪所说,花两块钱(一注彩票)便能买到。劳动致富天经地义,但劳动了却没有致富,便不禁让人产生不劳动也致富的念头,企盼着天上掉馅饼,我就动过这种念头。 我坐在窗前,仰望着天空发呆,一个姿势坐了三天,天上除了落下几滴雨水,打了几个闪电,又飞过几只信鸽,还从楼上掉下一盆仙人掌外,并不见馅饼落下。期待天上掉馅饼,无异于守株待兔,但没有人会比兔子还傻,向下扔馅饼,苹果核香蕉皮倒是有人扔。 我只好退而求其次,期待着能捡个钱包,可捡钱包不能呆在家里,至少要走上大街,并且紧盯肮脏的马路,但除了偶尔看见几个面值五分以下的钢镚,看到更多的却是痰迹和烟头。 所以,这个社会不存在不劳动也致富的说法。我不该存有幻想,只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才能在全国人民奔小康的道路上不被落下太远,但工作问题成为我无法跨越的鸿沟。不过我还是找到了工作,进了一家民营公司,从事到了辞职前那一刻仍不太清楚具体工作内容的职业。 记得面试的时候人特别多,一帮人堆在楼道里,过筛子似的被一个小秘书一个一个地往办公室里带,没几分钟又出来,让回家等通知。也不知道怎的,最后就录用了我一个人,当时我指不定怎么跟人家吹牛逼来着。 入职第一天,人力资源主管给我介绍公司各部门情况,什么行政事业部、网络维护部、市场推广部,这我哪儿听得进去,我关心的是有没有财务部,能给我发工资就行。 工作目的之于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自身价值……这一切都是扯淡,说实在话,甭管在哪里上班,我为的就是那点儿工资,否则我图什么呀。有谁不是呢。 其实我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有口饭吃,八成饱就行,有衣服穿,别让人说我耍流氓就成,有房住,能躺下睡觉就够,有辆车开,不缺轮子就满足,可这几样哪儿样用不着钱。 人力资源经理告诉我,试用期3个月,工资八百,中午管饭,转正后一千五。 八百就八百,先干着呗。我的直接上司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未婚。或许为了证明自己青春依旧,她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叫玛莎。据说此前她叫过珍妮,后来觉得不好听,便改名玛莎,我更愿意叫她珍妮玛莎。 面试我的时候珍妮玛莎也在场,好像还问过我对于工作的态度,我不经思考地说了一句,我非常热爱工作,并且无论什么工作都能干。当时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现在真是什么活儿都让我干。 办公室的饮水机一天需要两桶水,珍妮玛莎说我年轻力壮,换水的工作我责无旁贷。于是我早上一桶,中午一桶,要是赶上晚上有加班的,我临走前还要再准备一桶。 自打我换过几桶水后,但凡一没水了,就有人端着杯子,两眼直直地看着我说,饮水机没水了。这并不含蓄的要求让我无法再袖手旁观,只得撸起衣袖,取下空桶,使出吃奶的劲儿,换上一桶水,这时还有人在一旁说风凉话:别看人挺瘦的,劲儿还不小。 我知道这帮孙子都是白眼狼,没水喝的时候才想起我,喝上水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根本不懂什么叫饮水思源。 有一天我请了假,第二天到单位的时候,听见有人说:昨天没怎么喝水,今天早上就大便干燥了,嘴唇都裂了,说完驽起嘴让人看。看来我的工作还是具有实际意义的。 据记载,当人们劳动的时候,为调整动作,减轻疲劳,加强工作效率而发出富有节奏的音调和呼声,文学艺术便由此而产生,我的工作就是对文学追根溯源。尽管我也十分渴望呐喊,却做不到,因为办公室禁止大声喧哗。 最招我厌烦的就是珍妮玛莎,整个一事逼儿,动不动就问我干嘛呢,恐怕我休息。一次我正在看一个短篇小说,被她发现,她以为我好为前提,对我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说我现在应该积极表现,不能满足于干完自己手里那点儿活就算万事大吉,什么活儿我都要抢在前面干,不怕苦不怕累,争取早日转正。我点头称是,但后来那个短篇小说还是被我利用上班时间看完了,这篇小说不到一万字,我不仅是一字一句,而且是一笔一画地看完,经常是刚看了两个字,珍妮玛莎就出现了,我只好收起书,等她走了再拿出来,从刚才那两个字看起,看了还没三个字,她又出现了。如此反复,两个星期后终于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