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严经集注-12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  孤山云。世谓六道。出世谓三乘。  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补遗云。此明登住实证。获二殊胜。一合修德之极。二合性德之具。与佛如来同一慈力。于修德中别标三十二应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于性德中别标十四无畏也。慈悲实通。此中别配二义者。良以三十二应说法与乐义强。故曰慈力。十四无畏救众生苦。苦是悲境。依仰佛救。故曰悲仰。我有悲境。依仰圆通而得离已。今欲众生亦然。故曰同一悲仰。如下十四无畏曰。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又曰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意言我已离尘反性脱此悲境。今以智力冥资。同我昔日脱其悲苦。汝亦依仰此理尔。下十四无畏。皆先言菩萨脱苦。复言众生耳。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与佛如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  携李云。幻喻三慧体不可得。金刚喻摧坚之能。  熏闻云。熏谓熏习。从喻为名。修兼于思。三慧备矣。起信云。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今亦如是。观音因中初无净用。由闻如幻金刚三昧而熏习故。能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约四土论之。应六凡二乘及藏通菩萨。但入同居应。别圆菩萨则入方便实报。或机在同居。亦入分段。寂光无相。三土由之而生。天器饭色。喻意可解。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孤山云。若诸菩萨别圆机也。若入相似三摩地。进修中道无漏。则分真胜解现圆。乃至若进修金刚无漏。则究竟胜解现圆。大士皆现佛身为说顿法。令得分真究竟解脱。问菩萨何能现佛身耶。答心性理显。高下无殊。如镜已明形对像现。臣家之镜。王苟临之岂无王像。王家之镜。臣苟对之岂无臣像。当知人有高下镜无贵贱。然亦不妨明有优劣。臣家之镜下喻分真理能现佛身也。王家之镜下。喻究竟理现菩萨身也。证真云。若初住能现妙觉。是本下迹高。若妙觉现菩萨等像。是本高迹下。俱高俱下二句可知。此依天台四句分别。  补遗云。天台普门品别行义疏。解即现佛身而为说法。明同居方便实报下之三土所现佛身胜劣不同。维摩疏佛国八科第六说教。约土说教不同。准知现身有胜有劣。  长水云。第十地菩萨坐华王座垂成正觉。亦须别佛说教闻熏。令断最后微细无明。故观世音现第十重他受用身而为说法。  孤山云。问等觉菩萨岂假初住现佛说法耶。答闻法得解何必求人。复假胜身弥增内慧。  资中云。胜解现圆。将登正觉坐道场也。将登者蹑上修进无漏言之。秪为进修未登正觉。是故现身而为说法。令其胜解现前圆满。  长水云。于决定境忍可印持。不为异缘之所引转。此指最极根本无分别智将圆满时。故名胜解。菩萨登住已去。虽为因位。便能现上位身为彼说法。以此圆证。一位即诸位。更无深浅。故能现耳。  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若诸有学断十二缘缘断胜性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长水云。麟觉独悟。出无佛世。厌喧乐静。独处山林。资加二位名为有学。此后断惑便证无学。约自乘理智将证未证。名寂静妙明。菩萨现同类身。先称本习后令近佛。  准诸文说独觉根性。能睹外境因缘。以悟内心生灭。推宿种本因。虽闻十二因缘。其独觉时。恐不可云亦观十二因缘。推宿种与能观外境因缘。通名缘觉可也。如诸文依大论。辟支迦罗此翻缘觉。亦云独觉。通翻一名。然后分别值佛不值佛。大小不同。皆言胜妙现圆者。各约自乘理智将欲现前。得此名也。  若诸有学得四谛空修道入灭胜性现圆。我于彼前现声闻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补遗云。是则胜性言当分自说。现谓现今。三果已前贤位圣位俱属有学。见道一十六心断四谛下惑。证生空理。故云得四谛空。初果后进断三界八十一品俱生。品品皆证一分择灭无为。故云修道入灭。旧谓数缘灭。新云择灭。维摩疏云。虚空无为。数缘灭非数缘灭无为。一是涅槃。二非涅槃。证一分择灭无为者。断一品惑尽处。名为证一分择灭无为。涅槃择力所得灭名为择灭。谓断智推令灭。故名择灭。孤山云。数缘即是择也。  孤山云。二乘藏通机也。虽有菩萨而藏同人天。不断惑故。通同二乘。所证齐故。  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我于彼前现梵王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于彼前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现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我于彼前现大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云。梵王即色天主。名为尸弃。此云顶髻。  补遗云。梵王此翻离欲。亦称高净尸弃。又外国唤火为树投尸弃。此王本修火光定。破欲界惑。从德立名。今此依普门义疏作一人说。案法华文句并维摩疏作两人说。谓初禅二禅主也。若依大论举位显名。目一人耳。  璎珞明四禅皆有王。今言梵王者。应是初禅之顶。以有觉观语言之法。得为千界之主。  熏闻云。次第禅门云。佛于仁王经。说十八梵亦应有民主之异。又云四禅中有大静王。而佛于三藏中但说初禅有大梵王者。以初禅内有觉观心。外有语言法。主领下欲众生为便。上地无此。故不别出。说法说出欲论。解脱令离欲尘。  帝释即欲界第二天主。彼横有三十三天。而帝释统之。说法谓十善。金光明云。释提桓因种种善论。  长水云。欲身自在游行十方。现二天身说法教化。即夜摩睹史天。  名自在者。智者释普门品云。自在是欲界顶天。具云婆舍提。此云他化自在。假他所作以成己乐。即魔王也。慈恩云。得异熟果。随意所念。胜下二天。下二天果依树而得。今随欲得名为自在也。乐变化天他化自在名大自在。不乐异熟果乐。自乐他变为乐具而受用之。名大自在。然若止以化乐他化二天所配。即摄义不尽。故从慈恩摄四天也。  孤山云。华严称为色究竟天。即摩醯首罗天。大论云。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者是也。  智者云。有人以为第六天。而诸经多称大自在是色界顶天。  释论云。过净居天有十住菩萨。号大自在。又十住经云。大自在天光明胜一切众生。涅槃献供。大自在天最胜。故非第六天也。旧以前自在天为第五。大自在天为第六。又慈恩以自在为夜摩兜率。大自在为化乐他化自在。  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我于彼前现天大将军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获众生。我于彼前现四天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我于彼前现四天王国太子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金光明以散脂为大将。经云。八臂健提是天中力士。大论称鸠摩罗伽。此云童子。骑孔雀。擎鸡持铎提赤幡。复有韦纽。此云遍闻。四臂。捉具持轮。骑金翅鸟。皆是诸天大将。未知此中定是何等。虽未可定。何妨菩萨随机俱现。熏闻云。四天王天者。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居半须弥东黄金埵。王名提头赖吒。此云持国。南琉璃埵。王名毗留勒又。此云增长。西白银埵。王名毗留博叉。此云杂语。北水精埵。王名毗沙门。此云多闻。  长水云。各领鬼神。每王二部。共八部众。救护国界。  释要云。持国所领二部。一名挞闼婆。二名富单那。增长所领。薜荔多鸠盘茶。广目所领。毒龙毗舍阇。北方所领。即夜叉。罗刹。制此鬼神。不令恼人。故称护世。  谷响云。国太子亦如世间太子。入则监国。出则抚军。  长水云。天王太子即那吒之类。辅正统摄。跨握鬼物。护世益人。菩萨身同先令成就。后使厌离也。  若诸众生乐为人主。我于彼前现人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主族姓世间推让。我于彼前现长者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我于彼前现居士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治国土。剖断邦邑。我于彼前现宰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长水云。人王者。王往也。人皆归往故。四轮粟散皆人之主。  手鉴云。金银铜铁四轮王。如次王四三二一天下。若中下品十善。报为粟散小王。众多如彼粟故。从喻立名。又言粟散。如人把粟散置槃中各得分位。王喻亦尔。散字上去二音。以上化下物无不从。以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抑又佛法兴隆增长精气。大集经云。国王护法。增长三种精气。一地精气。谓五谷丰熟。二众生精气。谓形貌端严。无诸疾疫。三善法精气。谓修施戒信等。  长水云。长者具十德。谓姓贵。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净。礼备。上叹。下归。  补遗云。爱主族姓等者。长者有德。士族多归附之。博闻强识不求仕宦。居财大富。秉志廉贞。故名居士。  熏闻云。据普门疏。以多积财贷居业丰盈。谓之居士。今经之意。有似郑康成云居士者道艺处士。  孤山云。三台辅相州牧县长。悉号宰官。  熏闻云。三台亦曰三阶。每台二星。凡六星。名泰阶六符。符者。星之验也。黄帝泰阶六符经云。泰阶者天之三阶也。上阶谓天子。中阶谓公卿诸候大夫。下阶谓士庶人也。今通云三台。正言其中耳。州牧者。牧养也。谓养于民也。婆罗门翻净行。四姓之一。劫初种族。山野自闲。故人以净行称之。  补遗云。爱诸数术。如此间方士。导养之法。如华陀五禽之戏。怡神养性。故曰摄卫。又亦可数谓知阴阳之数。术为导养。  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云。优婆塞云近事男。优婆夷云近事女。以五戒自守堪任近事出家二众故。  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女主即天子之后。周礼天子之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谷响云。六宫。前一宫。后五宫。五者。后一宫。三夫人一宫。九嫔一宫。二十七世妇一宫。八十一御妻一宫。凡一百二十人。  国夫人如云邦君之妻。曰君夫人。命妇谓妻因夫荣者也。大家如曹世叔妻师号大家。大家尊之称。似言家中之尊大者。唐来宫掖并宦者呼皇帝为大家。  补遗云。处女藐姑射山有神人居处。在家未嫁之女。  若有诸天乐出天伦。我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诸龙乐出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药叉乐度本伦。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乾闼婆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乾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熏闻云。龙有四种。一守天宫殿持令不落。二兴云致雨利益人间。三地龙。泱江开渎。四伏藏龙。守转轮王及大福人藏。肇师但出三种不出天龙。  孤山云。药叉云轻捷。  熏闻云。此有三处。海岛。空中。天上。传传相持不令食人。佛初成道说法。传唱至天。乾闼婆云香阴。新翻寻香行。帝释乐神也。在须弥山南金刚窟住。天欲作乐。身有异相。  若阿修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紧那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阿修罗云无端正。以女美而男丑故。从男彰名。新翻非天。以谄诈无天行故。  阿修罗有千头二千手。万头二万手。或三头六手。  苕溪云。准普门品八部。此阙伽楼罗即金翅鸟。恐在下文杂类中收。  孤山云。紧那罗形似人而头有一角。因呼为疑神。天帝丝竹乐神也。小劣乾闼婆。新翻云歌神。摩呼罗伽。什师云地龙。肇公云大蟒腹行也。  长水云。蟒形田蚥。复行之类。  手鉴云。亦云莫呼落伽。此云大腹田蚥。虾蟒蛇等类。皆此所摄。田蚥蟾蜍别名。蟾蜍虾也。张衡赋曰。羿得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之奔月。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蜍。抱朴子云。蟾蜍寿三千岁者。头上有角。领下有丹书八字。玄中记云。蟾蜍头生角。食之寿千岁也。即虾之类大者也。以多于田野。故名田蚥。  若诸众生乐人修人。我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补遗云。人者除上人伦之有名位者言之也。其或隐沦无位。穷而在下。固亦随彼化之。然天龙等皆言乐出其伦而人谓乐人修人者。乐入其类或欲出其伦皆随而应之。人非无出。天非无入。互现其文。  长水云。有形有色蕴。如下休咎精灵等。无形无色蕴。如下空散消沉等。有想有四蕴。如下鬼神精灵等。无想无四蕴。如下精灵化为草木金石等。此皆非人也。  是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熏闻修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苕溪云。三十二应。比普门品虽互有出没。大体是同。总而言之无越十界。于十界中。两经俱无菩萨并地狱身者。或智者依正法华具现菩萨界身。又准释论菩萨亦化地狱。故知十界不可阙。  补遗云。声教熏习。故曰闻熏。闻而复修。故曰闻修。修必兼思。三慧具矣。修兼闻者。显耳根闻而复修也。然说法华圆顿之法。此经随机大小者何耶。法华为流通本经。故说圆顿。今直谈体用。故说随机。  世尊。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资中云。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谓由我不观所听音声。但观闻性也。  真际云。由我不自观音。不循前尘也。以观观者。用无缘之慈。观彼世间观音者也。  苕溪云。圣人无已。惟物是利。故以观音之智。加彼观声之机。于苦得脱不旋踵矣。若夫止称名号。罔识闻熏。善应未臻。而责圣言之虚者。是犹洒一杯之水救积薪之火。不熄则谓水不胜火。惑亦甚哉。  熏闻云。罔识闻熏者。谓无闻慧熏习之力也。今顺经文以观观者。故须正取观慧为机。因此策其怠者。及遮其谤者然有散心感应者。亦由过去积善。或是现在至诚之所招致。必非浅植轻念者。能通圣应。传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菩萨利物岂不如之。  补遗云。对众生之他。故云自行。既不循前尘。今以智加彼。良由十四无畏。与众生同一悲仰。推己昔日亦堕悲苦。依仰圆通之理而得解脱。今亦令众生同依此理脱其悲苦。故十四无畏皆先推己。然后及物。显与众生同一悲仰也。缘前尘为生死所缚。悲苦也。今不自观音。反其闻性。仰依圆通之理也。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携李云。准天台释火难有三种。一果报火。下从地狱上至初禅。二恶业火。通三界。三烦恼火。通三乘。火难既然。他皆仿此。  他皆仿此者。水难三种。果报水至二禅。余二同上。彼罗刹难中以黑风为难。亦由有三种。果报风至三禅。余二同上。乃至七难。皆有观行。三义须者寻之。  补遗云。涅槃云。迦叶白佛。彼第四禅以何因缘风不能吹。水不能漂。火不能烧。佛告迦叶。内外过患一切无故。初禅过患。内有觉观外有火灾。二禅过患。内有欢喜外有水灾。三禅通患。内有喘息外有风灾。彼第四禅。内外过患一切悉无。是故三灾不能及之。然四明因释消伏三毒。引例三火云。应知三种毒害。舍傍从正。受名不同。如普门别行疏分别火难等相。报火至初禅。岂下诸有全无惑业。盖苦报为正也。烦恼火通四教。岂三乘人全无业报。以烦恼为正也。岳师云。所引三火例今三毒。舍旁从正受名不同者。不尔。以谓三障不可皆受报名。乃至三障皆受烦恼名也。业报亦是四教所诠。烦恼亦是三界所起。两师各据方圆共凿。今谓若乃三障。通而论之。三界六道四教三乘。降佛极果以还无不有之。今普门疏所解三火。别取三界六道四教三乘被烧害善之义而说。所以别取此义者。为欲见当界当位有所难于此故也。又复帖文举事所说。直指下界烧物之火故也。消文释义自有来由。虽作三种。约观行解。必须随顺帖文举事。难字去声。  补遗云。此下一一文中并须先明菩萨悲仰。次同众生。必须求其自他悲仰同意。知见旋复者。见属眼根。知属意根。今从一根既脱六用同旋。故虽耳根圆通。亦通明知见旋复也。知见属心。心属火。自行知见旋复。则心体寂灭之火。火无能为也。如诸论所明。初禅不能免火难。内有觉观即心也。言是心声。并能致火灾矣。  孤山云。达声无声。水声岂溺。  长水云。声能漂荡如水腾波。观听旋真尘相不起。虚明湛寂何物能漂。故令念者大水不溺。  补遗云。今谓五行言之。水属肾。肾主耳。耳根能复其听。闻水亦不能为害矣。良由内根消。则外水亦伏。体性同故也。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五者闻熏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九道众生莫非妄想。其虚诈不实乃鬼之因。妄想之尤者。内灭其因。虽入其国故不能害我矣。  孤山云。闻熏成闻者。熏于妄闻。成真闻性。耳根既复。五根咸同。具举言六也。  补遗云。熏妄闻成真闻。六用俱复。耳鼻舌身已成清净。纵遭横逆。无如我何。  苕溪云。割水吹光等。淮南子云。光可见不可握。水可循不可坏。今云吹割。性无摇动。喻意不殊。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傍目不能视。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着。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补遗云。闻熏精明者。见真如理无幽不烛。彼诸幽冥固为我所破。故曰性不能全。  苕溪云。药叉有三种。一在地。二在虚空。三在天。  孤山云。罗刹云可畏。鸠槃茶厌魅鬼。毗舍遮啖精气鬼。富单那热病鬼。  补遗云。音性圆销。六用返入言观听者且举其二耳。六用返入六尘俱消。尘缚已超。则禁系之事成锁梦关空耳。灭音圆闻得体也。遍生慈力起用也。慈能摄物。彼偷儿辈如何陆梁。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苕溪云。准天台释三毒。通界内外。内谓思惑。外谓无明。二乘以欣涅槃名贪。厌生死为瞋。迷中道即痴。菩萨广求佛法。诃恶二乘。未了佛性。皆是三毒。  补遗云。六用既脱色尘消亡。岂能劫我常心耶。故曰色不能劫。纯音中道法音也。无尘者。非同世间音声有尘染相也。中道法音。不落根境。故对待已亡。外之嫌恨无从生也。阿颠迦痴暗人也。我以销六尘复真明。推己及之。令离暗钝也。  孤山云。阿颠迦亦云阿阐底迦。此翻无欲。不乐欲涅槃也。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生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智者引阿含。明地狱已上乃至欲天。皆有无子之苦。令所求者悉令满心。  携李云。上云涉入世间不坏世界。即方便智。方便属权。权能干事。故生于男。次云立大圆镜空如来藏。即属实智。实智诣理。理能含育。故生于女。如净名云。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即其义焉。携李云。以方便实智用配二文。固有眉目。今更作内外以销其文。融形复闻。只是因耳复闻六根俱脱。形即身根。俱脱中别言耳。内既复性。外身自在。故能依中现正等。游历十方供养诸佛。此言男子外事也。古者生男。悬弧于门。表男子有四方志。故今以形身自在。应彼求男也。六根圆通。明照无二。此言内心明也。含十方界心具三千也。大圆镜智空如来藏。此言内心冥三谛也。含十方俗也。镜智空也。如来藏中也。内心冥理应彼求女也。言含言藏。皆欲表女子生育之事。言镜亦女子所览。言空若处子时也。承顺若有三从之义。秘密法明。如在闼中受领无失。中馈之职也。经文既欲推己证以应彼求。则句句不徒然。如天台明表法之义也。  融通形碍。旋复真闻。所以不动道场涉入世界。身无限量遍至十方。绍继法王种姓不断。六根圆遍融通照明。含现十方无二无别。唯一宝观名大圆镜。复能承顺微尘诸佛。受领含容无量法门。不失不坏名为空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现住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由我修习得真圆通。是名十四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孤山云。法华疏云。圆人唯一。偏人则多。格六十二亿偏菩萨也。又别行疏云。一多性不可得。无有二相。一则非多。同入实际。实际正等是故无异。法华论云。毕竟决定知法故。法即法性真如法身。是故六十二亿与观音无别。尝试议之。法华为流通本经。故智者二疏。约待绝二妙之义互显其文。格偏等圆相待义也。实际正等绝待义也。况复本论。以法性释等。今经为对诸圣说圆通本根。校量胜劣。然则两经义趣不可全同。傥或一向将此例彼。岂唯见智者未晓抑亦观天亲弗明。五品四依便成虚说。  盖此方众生耳根利故受道者多。所以观音化胜。余根钝故受道者少。所以诸圣化劣。是知行位虽齐。对机有异。总彼恒河沙数但敌观音一人。故使持名二福正等。  补遗云。此中以一敌多意者。乃是偏圆之义。观音用圆。六十二恒河沙用偏。偏教益物岂能敌圆。此皆从用偏用圆益物以为比挍。欲彰观音圆实为胜。若六十二恒河沙用实。无以为优劣。故经云。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岂非指其用偏耶。由我所得圆通本根。乃至能令众生等。岂非用实益物耶。文中虽有发妙耳门之言。非直指耳根对诸根简优劣义。此中因明耳根圆通。故言发妙耳门为圆通。对彼用偏为拣耳。修法垂范之言。方便智慧之语。岂指余根钝劣耶。法华文句约偏对以为比挍。盖暗与此经合。以耳根对余根简。却疑智者不见此经。吴兴亦是此说。噫吾祖可谓无远孙矣。今仰窥经旨。必含二途。一约化用。二约实本。若就诸菩萨化用言之。乃有偏圆之异。如善财参文殊弥勒普贤。乃用圆以接之。中道知识。其余用偏。俗谛知识。辞云不知彼法门也。今观音没偏用圆。故假设六十二亿恒沙用偏。以为比校。观音固胜矣。经文正意虽如此。必兼含平等之意。若乃从诸菩萨实本。则无优劣。彼六十二虽多。观音一人虽少。实际平等。所以一能等多也。经中正等无异亦具二意。以一圆敌多偏。功德正等。故言正等无异。虽云正等。一固己胜矣。若从实本。多非多。一非一。同入实际。故言正等。此不分胜劣也。虽有二向。比校显圆为正。所以大师于文句中。依入大乘论以法应比校。作偏圆消之也。应色之多偏教也。法身之一圆意也。次义不可缺。却于别行疏出之。盖欲两出而彰互有也。又文句只用初义。其旁正可见也。然法华论何故只作后义。须知一卷之文务在简略。其偏圆比校在文可见。是以无说。第恐亡本者起分别想。招罪不浅。故用此义以除疑想耳。然何以知偏圆比校。是经正意。须知法华玄赞引十轮经云。假使于弥勒妙吉祥观自在普贤之类而为上首。殑伽沙等诸大菩萨。于百劫中至心归依。称名念诵。不如有人于念顷至归依礼拜供养地藏菩萨。云云。既云不如。乃比胜劣也。故知凡偏赞之文比校为正。而意含平等耳。然何以知必含次意。须知以楞严文。显彼普门品可也。楞严既云诸法王子。又曰随顺众生。则知六十二亿行位已高。自证已深。经为比校化用优劣。其实本之义固无优劣。故知经文密含此意也。是则今楞严偏圆化用。实本体同。二义最显。符合智者。颇同天亲。而长水携李。失其正途而用次意。孤山虽从初义释义乖违。兴福疏中颇知正辙。但其科目略存。文理不说。故彼疏曰。初彰群智劣。次显己功圆。三校福齐诸四叹名圆敌(彼文)。  熏闻云。百亿日月。准俱舍颂云。四大洲日月。苏弥卢欲天。梵世各一千。说名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说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坏。是则小千界有一千日月。中千界有十亿日月。大千界有万亿日月。故南山云。三千世界其中四洲山王日月等则有万亿之数是也。今大千云百亿者。恐西天数有大小。应以一百小亿为一大亿。乃成百亿日月。修法垂范者。修法约自行。除耳根外。随于何根修习行法也。垂范约化他。即以自行垂为模范。转化于他也。  补遗云。大论云此河是佛生处。游行处。弟子眼见。故以为喻。问恒河中沙为有几许。答一切算数所不能知。唯有佛法身菩萨能知其数。  世尊。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心精遗闻。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融清净宝觉。故我能现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秘密神咒。其中或现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万首八万四千烁迦罗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万臂八万四千母陀罗臂。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万目八万四千清净宝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兴福云。妙妙闻心者。初妙则脱粘声境。后妙圆听无遗。  孤山云。根境圆融无能无所。故曰妙妙。心精遗闻者一根脱粘也。见闻觉知不能分隔者五根圆拔也。  孤山云。首表法身。超出二边。臂表解脱。提拔众苦。目表般若。照了万境。或慈或威结现首也。或定或慧结臂目也。其容慈故摄中道之善。其容威故折二边之恶。法身明矣。或定则手以止散。解脱着矣。或慧则目以观昏。般若显矣。三德圆融。既内无滞碍。故外益众生而得自在。  以人之首只一。故从畸数以增。臂乃有二。故从耦以辨。人眼二。天或三。故兼畸耦以明。  真际云。烁迦罗类拔折罗。即金刚也。  携李云。母陀罗或云印义。  二者由我闻思脱出六尘。如声度垣不能为碍。故我妙能现一一形。诵一一咒。其形其咒能以无畏施诸众生。是故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为施无畏者。  三者由我修习本妙圆通清净本根。所游世界。皆令众生舍身珍宝求我哀愍。  四者我得佛心证于究竟。能以珍宝种种供养十方如来。傍及法界六道众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苕溪云。此四不思议。前二属应。后二对机。应中备显形声二益。初文虽云说咒。而正示形益。即应身功用也。次文虽复现形。而正示声益。即名称普闻也。机中具明因果二相。光明修因。则六度之中略举布施。俾求福故。后明感果。则世出世愿靡不成就。令得乐故。  此之四段经文。乃明现身说法。拔苦与乐为次第耳。前三十二应十四无畏。虽亦明现身说法。拔苦与乐乃是总相示之。今委明随机之相靡所不现。故四皆曰不思议也。如一首至八万四千等。乃至与乐。盖亦如此之多。非不思议能如此乎。第三既云求我哀愍。即是拔苦也。舍身珍宝者。乃明求拔苦人用为祷请耳。然拔苦文所以甚略者。以现身说法显之也。八万四千首臂等现差别身者。为拔苦故也。现身说法能救如此。所救之苦固亦如之。所以得略也。  佛问圆通。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为第一。  补遗云。耳识初缘音声。故曰缘心。不循前尘。故曰自在。反闻观性。故曰入流。  圆照三昧即一行三昧。谓初缘实相。造境即中无不真实。系缘法界。一念法界。故云缘心自在。此一经所宗首楞严定。文殊所赞得真圆通。诸佛交光同庆此说。  世尊。彼佛如来。叹我善得圆通法门。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  苕溪云。按观音三昧经及大悲经。并云此菩萨过去久已成佛号正法明。又悲华经说。往昔宝藏如来授不瞬太子记名观世音。  熏闻云。彼云往昔过恒河沙阿僧祇劫。此佛世界名删提岚。劫名善持。有转轮王名无诤念。有一大臣名曰宝海。是梵志种。生一子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出家成佛。号曰宝藏。轮王千子。第一太子名曰不瞬。请佛及僧。终竟三月奉诸供养。太子愿言。我所有一切善根。尽回向佛道。愿我行菩萨道时。有众生受诸苦恼怖畏等事。退失正法。堕大闇处。忧愁孤穷无有救获。若能念我称我名字。我天耳所闻天眼所见。是诸众生若不免苦者。我终不成阿耨菩提。时宝藏佛即为授记。汝观天人及三恶道一切众生。生大悲心。欲断诸苦住安乐故。今当字汝为观世音。乃至云无量寿佛般涅槃已。第二恒河沙阿僧祇劫后分。初夜分中。正法灭尽。夜后分中。彼土转名一切珍宝所成世界。所有种种庄严。安乐世界所不能及。汝于后夜成等正觉。号遍出一切光明功德山王如来应供等。然则悲华与今经。皆覆本垂迹之名。今得圆通。即太子后身也。  补遗云。今谓此正释出观音之名。于闻听中用观观其闻性。方成圆明。从德立名。故不云闻而云观也。是则云观已兼其听矣。由我以观为听。故能圆明。前云观听旋复亦此意。  尔时世尊。于师子座。从其五体同放宝光。远灌十方微尘如来及法王子诸菩萨顶。彼诸如来亦于五体同放宝光。从微尘方来灌佛顶。并灌会中诸大菩萨及阿罗汉。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罗如宝丝网。是诸大众得未曾有。一切普获金刚三昧。  孤山云。宝光交照表自他之理互融。林木演音显依正之性不二。印前所证。尽契佛心。初住已上能破坚惑。皆号金刚三昧。  此应通指圆定名为金刚。亦首楞严之异名也。如下文明位中云。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等。孤山别指初住以上能破坚惑。盖约多分说之。  长水云。耳根圆通五根总摄。称可诸佛。说证皆同。及大菩萨阿罗汉者。即前二十五圣说圆通人。印说皆是无非圆通。故放宝光流灌其顶。林木池沼演法音者。既号圆音。彼我同唱。智周万物。何法不宣。交光如网。圆张大教也。  释要云。初诸佛交光。林木演法者。法法尘尘无非智体。故智光及处无不演妙也。五体放光者。表余五根一时解脱。圆张大教者。大教之网圆张。漉十界鱼。出生死河至菩提岸也。  耳闻圆观。顶触智光。观音三昧一时同获。此则二十四圣同会观音一门。皆得名为金刚三昧也。  补遗云。彼此特云五体放光。证前十八界皆圆通也。林沼演法。表下文殊谈国土皆一心变也。  即时天雨百宝莲华。青黄赤白间错纷糅。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时不现。唯见十方微尘国土合成一界。梵呗咏歌自然敷奏。  苕溪云。此表大众于第一义天以四十位真因之华而严果德也。又表发真归元空界殒裂唯一寂光土。是事希有。故咏歌之。  补遗云。天雨百宝华表百界千法均一理。四色表四位。间错纷糅表一位具足诸位功德。虚空成七宝色表七觉理遍一切法。娑婆不现唯一佛土。吴兴表空界殒裂唯一寂光可也。亦可云表上十八界差别已破圆通一理现前。  长水云。法身体素。天龙之所忽劣。今将显现如空。宝严万行集成。故华间错。根尘消复。法界圆成。山河不现。合成一界也。  释要云。百宝华者。万行因华庄严本有法身。方彰妙果也。山河不现。九界依正一念全空合成一界。佛界圆显也。  谷响云。梵呗咏歌者。具言呗匿。或曰婆师。此翻赞叹。乃是以梵天之音赞叹咏歌于三宝也。  手鉴云。善见云听汝等作呗。呗者言说之辞也。佛虽言说。未知说何等法。诸比丘问佛。佛听从修多罗至优婆提舍随意所说。今此方梵音。准宣验记。魏陈王居鱼山。夜间闻岩岫门响韵记忆。因经中伽陀。教僧作梵呗。陈思王即曹子建魏武帝第四太子。十岁属文。下笔便成。初不曾改。每读佛经辄留连嗟玩。以为至道之宗极也。因游鱼山。忽闻空中梵天音响。清雅哀婉。独听良久。从者咸闻。乃模其声即写为梵呗。撰文制音。赞叹三宝。传为后式也。  如僧护比丘。向树下坐高声作呗。群仙闻之证不还果。又诸天闻之悉生欢喜。  于是如来告文殊师利法王子。汝今观此二十五无学诸大菩萨及阿罗汉。各说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习真实圆通。  长水云。若以三科七大专门独善。随根各入。此皆方便。若于此界。现在未来设教通方。上中下机咸得悟入。永为众生方便成道者。于二十五何门为胜。由先所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三摩提最初方便。故今令选通途法门。使其成就。  补遗云。成道方便者。方便乃善巧之名。  又云。二十五无学。从其叙昔证言之。有小乘四果之无学。菩萨地位之无学。从其叙圆通言之。既已开显俱菩萨之无学耳。  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前后差别。  我今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  补遗云。此中实无优劣。会同诸圣圆通理齐也。谁当其根。从土顺机彰别义也。须知十八界门。根根通。根根别。入道皆通。顺土皆别。下文以耳根当此土机为别。乃别义之规模耳。须知佛意欲显根根皆别。方是尽理。如香积土。必以味尘别为圆通门。使文殊在彼。则观音耳根固为所拣。今仰窥佛意。先列二十五圣并云入圆通门。佛印定云实无优劣显十八界皆圆通门。此通意也。又令拣选当机易得成就取耳根者。显十八界根根皆别。顺土义也。则知取耳根圆通。欲彰十八界根根顺土皆别之义。非特只为显观音之胜耳。须知通处常别。别处常通也。  兼我灭后。此界众生入菩萨乘求无上道。何方便门得易成就。  苕溪云。上从证性会同圆通。今为逗根令简方便。性如华屋。根如入门。若得其门方受其赐。世人以解为证。请思最初入道方便。与二十五圣孰为其伦乎。  文殊师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承佛威神说偈对佛。  此下欲简圆通。先明觉性。次辨迷妄。后示归元。于归元中选耳根为易。文殊既与观音同证。故奉佛慈旨有自来矣。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  真觉之性譬如大海。澄湛圆融。皆喻寂而常照也。复牒圆澄所喻之觉。示其本来照而常寂。故曰元妙。此类前文性觉妙明本觉明妙。但法喻相参耳。  澄圆二字皆喻。须知澄取定义。圆取动义。水之为物逐器大小。乘流遇坎无所不可。圆融不拘之义。故对于照。有应物之义也。圆澄喻也。觉元妙法也。觉而元妙。照而寂也。上句觉性二字。亦约二法明寂照。但与喻相。参欲成句逗故不次耳。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真际云。圆明照生所等者。于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  熏闻云。照即能见相。所即境界相。  有相当情。无相则隐。故照性亡。  苕溪云。照字义通真妄。犹明觉二义也。故前文云。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迷妄有虚空等。此乃无同异中炽然成异。异彼所异。因异立同。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是知虚空为同。世界国土为异。众生即有为法无同无异。  熏闻云。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谓情与无情皆妄想所成。如天亲说。有分别及无分别皆名为识。有分别名识。识无分别。名似尘识。今想澄成国土即似尘识也。知觉乃众生即识识也。宗唯识者。但谓此识不与真如同。以一心为源。故说真如无觉无知凝然不变。不许随缘。唯谈八识生起诸法由是与法性宗义同水火若晓今家破四性已。随宜而说。情通妙契。诤计咸失。  纂注云。由无明迷乎觉性。遂乃变成顽空。所有世界皆依空立。又妄想澄凝则成三土染碍。妄想知觉则成九界纷扰。  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  苕溪云。有漏兼有情。  熏闻云。漏谓漏失。属烦恼故。律云痴人造业开诸漏门是也。  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  三有含情器。  有因有果。故婆沙以苦集二谛为三有体。  妄元无本。毕竟不生。故虚空如沤不灭而灭。三有如幻不无而无。  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  补遗云。上句言所入圆通。下句指十八界七大。  得涅槃之心则易。明差别之智为难。  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  上句指二十五圣无施不可。下句约机顺土。故逆顺之义生焉。如此土耳根入道则顺。余根入道则逆。他土例说。虽有逆顺皆方便门。如此土亦有余根入道。但迟而不速。亦方便也。  苕溪云。应亦以声闻所修为逆。菩萨所修为顺。又菩萨中渐次为逆。圆顿曰顺。下文云浅深同说法。其义例然。  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  苕溪云。当根则速。差机则迟。日劫相倍。是不同类。  补遗云。此土凡夫入道之人。欲入三昧。于一十八界七大有迟速之义。耳根入道则速。所以下取之。余根入道则迟。所以去之。如来上文以诸圣修行实无优劣。又言二十五行谁当其根。只是将十八界七大法相。对此土机宜拣选。不能拣诸圣圆通也。历观下文。并将十八界七大法相对此土凡夫根境。拣宜不宜。更无一言指斥诸圣圆通为失也。如初色尘则曰。尘染不明彻。如何获圆通。且优波尼沙陀。析色至空。又曰妙色密圆。岂不于色精了明彻。拣声尘云。音声杂语言。一非含一切。且陈那于声明悟。又曰妙音密圆。如何却云杂语言。不含一切。是知诸圣虽得圆通。若以声色对今初心。只成尘碍杂相。不能入圆通也。  色想结成尘。精了不能彻。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  苕溪云。初色尘。色由妄想结成诸尘。尘质留碍。故于精明了别之性不能通彻。  音声杂语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获圆通。  孤山云。声尘中杂。谓种种语言。而此语言但唯名句味耳。新翻皆云名句文。  释要云。名诠自性。如云火。秪诠得火。更不含水风等并是何火等。句诠差别。即言炭火艾火等。文即是字。为二所依。古以文为味者。字能显二。如味能显食中之咸淡也。问陈那悟声尘与观音耳根相类。今简以为非者。盖声是佛语。根乃自身。认尘则着他语言。观根则了己心性。是心声尘亦为所简。  香以合中知。离则元无有。不恒其所觉。云何获圆通。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其觉不恒一。云何获圆通。  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合离性非定。云何获圆通。  熏闻云。香味触尘皆合中知。离则不觉。简意大同。  法称为内尘。凭尘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获圆通。  真际云。独散遍缘。不依五根所取。称为内尘。  补遗云。法尘为所缘。意为能缘。但心无并虑。如缘善心数则不能缘恶。故曰非遍涉。既非遍涉。于凡夫法尘岂获圆通。若在迦叶圆通。则曰妙法开明。岂可斥曰能所非遍涉乎。  见性虽洞然。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云何获圆通。  携李云。初眼根纵其见性虽云洞然。夺其见相故不明后。  长水云。前方全明。后方全暗。左右傍观三分之二。故云四维亏一半。补遗云此只就凡夫眼根见物亦有洞然不昧者。欲以不明后夺之。故以洞然纵之耳。前文自将四隅以明凡夫所观只得一半。若四维即同四方。不成一半矣。此中欲将一半夺之。特指四隅耳。  鼻息出入通。现前无交气。支离匪涉入。云何获圆通。  舌非入无端。因味生觉了。味亡了无有。云何获圆通。  苕溪云。舌根为识所依。亦名舌入。今文语倒。但是舌入非无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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