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都干了什么-6

这里就要剧透了。黑格尔是形而上学的高峰,但也是最后的高峰。黑格尔虽然仍旧有种种不足的地方,但是在黑格尔之后,再也没有哲学家能搞出独当一面的形而上学来。结果是叔本华和尼采的独断式哲学,成了一个时代的代表。可又有哪个哲学家愿意哲学研究都变成了散文式的心得呢?在后面的章节里,信奉理性、逻辑的哲学家们将要展开反击。但是在反击之前,我们还可以介绍和叔本华同时代的另一个哲学家。克尔凯郭尔(又译祈克果)的一生,可以当做人类面对哲学问题的象征。克尔凯郭尔是丹麦人,差不多和叔本华一个时代。克尔凯郭尔的父亲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他父亲小时候家境贫寒,靠放羊为生,后来他的父亲发了财。光在哥本哈根就拥有六处房产。在元配妻子去世后,克尔凯郭尔的父亲娶了已经怀孕的女佣为妻,这个怀着的孩子就是克尔凯郭尔。在家里,克尔凯郭尔排行最末。后来,克尔凯郭尔的哥哥姐姐相继去世,都没有活过34岁——这是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年龄。最后家里就剩下老父亲、克尔凯郭尔和他的另一个兄弟。克尔凯郭尔的父亲童年放羊的时候,因为生活艰苦,曾经在荒野中诅咒过上帝。但此后不久他就发财了。这让克尔凯郭尔的父亲非常恐惧,他感到上帝是存在的,上帝帮助了他,但他却诅咒了上帝,这罪行有可能被宽恕吗?另一方面,克尔凯郭尔的妈妈是未婚先孕,他父亲觉得,自己和女佣私通这件事也是难以饶恕的罪。果然,他的亲人逐一离去。克尔凯郭尔的父亲认定这正是上帝的惩罚。上帝把财产留给他,却把他的亲人都夺走。因为这些想法,老父亲在负罪和恐惧中常年惶惶不可终日。克尔凯郭尔对他父亲非常崇拜,他父亲抑郁的气质也深深影响了他。而且克尔凯郭尔自幼体弱多病,驼背跛足,这让他相信自己也受到了上帝的诅咒,也会像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活不过34岁,而且死后会下地狱。这些遭遇让克尔凯郭尔一生非常忧郁孤僻,在23岁的时候还试图自杀。26岁的时候,克尔凯郭尔和一位政府官员的女儿订了婚。两个人都深爱着对方,但是克尔凯郭尔坚信自己短寿,死后又会下地狱,另外,他早年还曾经到妓院里荒唐过一段时间。他认为应该把这些事情告诉未来的妻子。但是他的未婚妻太年轻了,那时只有17岁,克尔凯郭尔觉得未婚妻不会相信他所说的话。因此他虽然在冲动中成功求婚,又马上后悔了。经过了痛苦的抉择之后,无法撒谎又无法吐露真相的克尔凯郭尔毅然退掉了婚约。这在当时是非常不成体统的事。更要命的是,两个年轻人的感情仍旧很深。婚约退得比较顺利,女孩也寄还了婚戒。但是有一天,那女孩来找克尔凯郭尔,正好克尔凯郭尔不在家,女孩留下了一封情书,说没有克尔凯郭尔,她就无法活下去,要是克尔凯郭尔抛弃她,那会要她的命。那女孩可能永远也不会明白克尔凯郭尔拒绝她的原因,克尔凯郭尔不愿意违背自己的良心,就只能做一个全天下最难做的坏人。他故意在那女孩面前扮演讨厌人的角色,想让那女孩忘记他。这活脱脱是一出琼瑶戏,但主人公纠结的出发点不是没来由的自作多情,而是信仰与良心。后来克尔凯郭尔去了一趟柏林。我们说过,那时的德国是欧洲哲学的中心,克尔凯郭尔在那里接触到了不少哲学名人。在这段时间里,他仍旧不断通过书信、借助朋友来打听女孩的情况。当朋友告诉他女孩生病(其实是误传)的时候,克尔凯郭尔立刻匆匆忙忙地赶了回来。在去柏林的前后,克尔凯郭尔和女孩在小小的哥本哈根经常相遇。克尔凯郭尔仔细记录了每一次见面的细节,回想女孩是否看了他,是否向他笑过。他还幻想着能和女孩建立一种类似于兄妹的新关系。然而有一天,克尔凯郭尔突然在报纸上看到了那女孩和别的男人订婚的消息。这件事重重打击了他,让他一辈子都对这件事念念不忘。感情是彻底结束了,但是打击还不止如此。33岁的时候,克尔凯郭尔还得罪了一家低俗小报。结果那张报纸在整整一年里,不断刊登各种克尔凯郭尔的负面新闻,深挖他的隐私,还用了当时刚流行的最新技术——讽刺漫画。漫画里把克尔凯郭尔画成了外貌猥琐、举止色情的小丑。市井小人对这种生动形象的新事物津津乐道,全然不顾它对一个好人的伤害。之前的退婚,另外再加上克尔凯郭尔和教会决裂,这些都加剧了社会对克尔凯郭尔的排斥。经过小报的恶意宣传,克尔凯郭尔的形象更加不堪,乃至街头的顽童都可以戏弄他。克尔凯郭尔相信自己活不过34岁,但是他活了过来。克尔凯郭尔认为,这可能是因为上帝赋予了他特殊的使命,让他去阐述基督教的真义。带着这种使命感,他把精力投入到关于基督教的写作中,直到42岁的时候去世。还记得我们之前在说斯宾诺莎的时候提到的,越是生活痛苦的人越关心个人幸福吗?克尔凯郭尔的遭遇如此特殊,可以想象,他对个人体验、个人命运会有多么地关心。因此克尔凯郭尔就对黑格尔的哲学批评说,黑格尔的哲学只关心宏观的东西,不关心个人。在黑格尔的哲学里,个人只是绝对精神控制下的木偶,他的哲学不能为个人的生活作出指导。出于同样的理由,克尔凯郭尔也反对形而上学,因为形而上学家们追求的是普遍的规则和真理,但是却忘记关心具体的人。我们每个人的感情、气质都是不同的,一个普遍的规则怎么能适合每个人的生活呢?这理论让我们想到了尼采“静止、片面的理论不能描写流动的世界”的观点。事实上,克尔凯郭尔的真理观和尼采的差不多。尼采说不存在真理,实用的道理就是真理。克尔凯郭尔则认为,只有能启迪自己的道理才是真理。克尔凯郭尔抛弃了普遍真理,那么真理的标准必然就带有很强的主观性。说白了,人该怎么活着是每个人自己的问题,别人不能替他得出答案。克尔凯郭尔看到,很多人信仰基督教,并不是发自内心的选择,而是喜欢混在群体里,通过集体的暴行来彰显自己的强大——这让人想到了克尔凯郭尔被群氓讥讽嘲笑的境遇。值得一提的是,几乎就是在克尔凯郭尔的同一个时期,勒庞写了著名的《乌合之众》,持有基本相同的观点。正因为不满人们的从众心理,克尔凯郭尔才说,我们不能随波逐流般活着,我们应该自己寻找答案,通过我们自己的生活,通过我们在生活中的选择来回答。因为不存在固定的答案或者什么参考标准,因此每一次选择,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一次冒险。那么最后该怎么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理呢?克尔凯郭尔认为,那必须靠自己的信仰。联想到他深受基督教影响的人生历程,得出这样的结论不会让我们意外。从哲学史的角度说,我个人觉得,克尔凯郭尔和叔本华、尼采一样,都属于过渡型的哲学家。像我们这些等着捡现成结论的普通人,可以不了解他们的学说,直接看后面的。但我觉得克尔凯郭尔的人生境遇可以当做人类哲学命运的一个缩影,正好让我们总结一下之前的哲学历程,让我们明白为什么哲学会发展到今天的境地。首先,克尔凯郭尔的人生告诉了我们,人活在世,总免不了各种痛苦。有些痛苦来自于欲望(克尔凯郭尔和他未婚妻的纠结),有些来自于恐惧(他一家对上帝惩罚的恐惧),这些痛苦是难以驱散的。有了痛苦,人类自然就要去寻找解脱的办法。克尔凯郭尔也学习过形而上学,学习过黑格尔。最终他发现普遍的知识难以解决个人问题,传统哲学的路数不对。假如我们放弃了普遍真理,必然会导致真理主观化,那么,最后克尔凯郭尔把寻找真理的方法诉诸于信仰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最后的结论怎么能是信仰呢?这不就一切都回到起点了吗?哲学和宗教不就没有区别了吗?哲学最后岂不是要写成散文和布道书了吗?这事儿不能成!就算问题重重,我们还是不能放弃理性。幸亏我们还有一个撒手锏。我们有一个被休谟一度打败,独自在暗处舔了很久伤口的超级战士:科学。在近代,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科学创造了各种人间奇迹。这是理性蕴含无穷力量的最好证据。多亏科学的成就,人类在历史上,从没有像最近两百年这么自信过。在今天,谁能不相信科学的力量呢?罗素说,如果有一个国家完全不相信物理学,那么另一个国家只需要靠几个物理学家就可以把前一个国家灭了。换句话说,你要是不相信科学,你在这个世界上连生存都谈不上,就更别提别的了。那么,我们能不能参考理性在自然界取得的胜利,像科学征服自然一样去征服精神世界呢?科学君,你拯救世界的时刻到了!三十四、科学君,拯救世界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我们来看看科学的进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有用的东西。首先是物理学的进一步强大。牛顿力学在其后两个世纪里基本没受到什么质疑。很多物理学家认为牛顿力学已经揭示了世界的真实面目,此后的物理事业没有太多可发展的余地,不过是修修补补,把物理数据弄得更精确点罢了。因此有科学家说过,牛顿既是天才也是幸运的,因为只有一个宇宙可以供人发现,而牛顿已经把最重要的规律都发现了。不过即便在牛顿力学的影响下,物理学仍旧有重要的发展。那就是能量守恒和质量守恒定律。这两个定律进一步扩大了物理学的影响力,再次让人们发现,人体和其他无机物在物理上没有什么区别。第二个是进化论的发现。科学将触角伸向了有机体。我们待会儿会专门拿出一章来讲。第三个是心理学的发展。这回,科学直接染指精神领域了。现代心理学使用的是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很丰硕,很多原本神秘的心理活动如今有了清晰的规律。人们已经可以适当的干涉、改变人类的内心活动。比如巴甫洛夫的狗大家都知道吧,巴甫洛夫一边喂狗一边摇铃,最后训练得狗一听铃声就会流口水。这就等于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去改变动物——也包括人类——的本能,使得人类对生物的干涉前进了一大步。这样一来,人们对科学的自信心变得出奇的高。人们相信,只要假以时日,科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就算是艺术、哲学等过去认为科学难以碰触的领域,运用心理学也可以解释了。科学的发展给哲学带来了两个影响。第一个影响是把宗教完全打趴下了。科学打击宗教的方法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不断创造科学奇迹增加人类的自信心,一个是公布各种和《圣经》记载矛盾的科学结论。就比如日心说之于地心说,进化论之于神创论。当然科学还不是万能的。宗教信徒有一个无敌的说法是“这世上还有很多东西是科学没法解释的”。这话说得对,确实还有很多东西科学解释不了。但是科学此时解释不了并不意味着未来解释不了,并不意味着神学能解释,并不意味着神学的解释就是正确的。这有点像苏格拉底的那个“知识越多越无知”的规律一样,科学愿意承认自己能力有限正是它的优点。而且即便世界上永远有科学解释不了的空白,科学仍旧可以挑战神学的权威。在大部分宗教里,都有一些客观世界会受到神力影响的说法。比如基督教记录了各种各样的神迹。那么这些非自然力的行为,在科学上就必然要表现出异常的科学现象。然而科学越发达,就越发现这个世界、起码无机世界都是由严格的科学规律决定好的。换句话说,即便有神灵,但我们从未发现神灵修改物理定律的证据,那么在物理世界里,有神灵跟没有不就一样了吗。所以,科学发现的自然规律越全面,宗教中超自然力能施展的空间就越小。第二个影响是,随着科学的触角越来越广,机械论和决定论必然重新抬头。就像前面说的,随着科学成就的增加,人们相信科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甚至有人提出来,以后没必要有哲学这个科目了。哲学问题都是人的心理活动而已,以后哲学只是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就够了。这种用科学代替哲学的想法,可以称之为“科学主义”。但是就像我们说过的,用机械论去解释世界有几个问题,首先是置之前哲学家们的思考于不顾,根本不去回答笛卡尔和休谟的怀疑论;其次它消灭了人的自由意志,让人们感到绝望。针对这个问题,唯物主义出现了升级版本——辩证唯物主义。不过在讲这个我们很熟悉的理论之前,我们必须插上一大段话讲一讲进化论。它对于重新认识科学和哲学乃至我们自己都有很大的意义。三十五、伟大的进化论要说明的是,首先,进化论内部还有很多不同的观点,我们所讲的是以达尔文主义为核心,经过后人一系列修补的主流观点。然后,我们这里介绍的内容不全是达尔文的观点,达尔文对进化论的认识还有限,我们这里说的,是经过修改和补充后的进化论理论。进化论的关键内容有这么几条。第一,生物的基因信息可以遗传给下一代。第二,在遗传的时候,基因会发生不可控制的、随机的变异。第三,整个生物种群都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每一代诞生的新生物的数量要远远大于自然资源能够供养的,因此每一代新生物中的大部分都会死掉。第四,生物后天的变化是不能改变基因的。生物进化的过程是这样的:因为每次遗传都会产生一系列变异,因此每一代新生物,都会有一些个体的生理特征不同于父辈。或者说,总有些个体长得“怪”。又因为生存压力特别大,每一代里大部分的生物都会死掉,因此假如这些长得“怪”的地方刚好能更适应当时的环境,那么拥有这些“怪”基因的生物就有更大的概率存活下来,这些“怪”基因也会保留下来,从而成为这个生物基因中的一部分,生物就完成了一次微小的“进化”。进化论是一个假说,但也是一个绝妙的假说。牛顿力学用一个极为简单的理论完美解释了复杂的物理世界。然而牛顿力学还不能攻克生物世界。牛顿力学能解释生物体中的肌肉是如何运作的,却不能解释生物为什么会长成这样。当人们观察大自然的时候,会发现生物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器官的特性都恰到好处,都在以最有效的方式保证个体的生存(假如你没有这种感觉,随便去看两集《动物世界》就行了)。生物世界中处处充满了绝妙的“设计”,这无法用常理解释,很容易让人想到,是不是有一个万能的上帝设计出了这一切。进化论把这神秘性给打破了。进化论就像牛顿力学那样,用极为简单的理论解释了复杂的世界,而且逻辑严谨能自圆其说,不需要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干涉,比牛顿力学都更容易接受。不过,进化论也是一门被广为误解的理论,我们要拿出很大的篇章来说说这些误解背后的问题。问题一:进化论就是生物“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吗?实际上,“进化论”这个词不太准确。更准确的叫法应该是“演化论”。进化论的意思仅仅是,基因中那些适合环境的部分被保留下来了,不适合的部分被淘汰了。这中间并没有高级和低级之分。有些人会觉得从单细胞生物进化为人类,是从“低级”生物“进化”到“高级”生物的过程,人类比单细胞生物更“高级”。然而虽然人类的机体构造比单细胞生物更复杂,人类的智慧比单细胞生物更高,但这并不一定就是进化的方向。比如说,假如“高级生物”指的是更复杂的生物体的话,假如进化论是“从低级进化到高级”的话,那么经过几千万年的“进化”,为什么今天还会有细菌,有昆虫呢?事实上,为了生存,有很多生物的构造从复杂演化为简单。正因为有些人误以为生物在演化的过程中有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趋势,因此产生了一系列误解进化论的结论。比如在基督徒那里,从低级到高级的趋势成了上帝意志的体现。在叔本华和后面要说的生命哲学那里,这成了所有生命都有某种意志的证明。问题二:生物的后天努力可以改变基因吗?这种观点叫做“拉马克主义”。我们都知道“用进废退”的说法,如果我们总用左手工作,那么左手就会比右手更粗壮、更灵敏。而拉马克主义认为,这种“用进废退”的现象同样会影响到下一代。也就是说,大草原上的长颈鹿因为够不到高处的树叶,就使劲地伸脖子,把脖子抻长了,它生出的下一代的脖子也就变得更长了。而达尔文的进化论则认为,长颈鹿并不是自己把脖子抻长的,而是每一代新出生的长颈鹿,因为基因的变异,脖子有长有短,脖子较短的长颈鹿很难生存下来,只有长脖子的基因才容易保存。久而久之,长颈鹿的脖子也就越来越长了。拉马克主义同样给进化论加入了一种“生命意志”的味道,给进化论增加了方向感。因为生命拼命地想活下去,拼命地要努力,所以某个地方就“进化”了,进化就是生物生存意志的体现。这个假说很容易检验。有人把每一代的小老鼠的尾巴都剪掉,坚持了好几十代,最终生下来的老鼠却仍旧长出尾巴。再加上其他一些实验,拉马克主义被证明是错误的了。两相比较,拉马克主义在感情上更容易接受,因为它赋予生物在进化道路上的主观努力,让人觉得,生物在进化中是“奋勇向上”的。相反,在达尔文这里,生物的进化完全是被动的、无知的。基因并没有“想”变成什么样,完全是随机变成各种样子,再由残酷的淘汰——生物个体的死亡——来把不适合生存的基因淘汰下去。虽然达尔文的理论更残酷,但是我们发现,他的理论更简洁。进化完全是客观发生的,不存在主观因素的影响。最后要说明的是,关于拉马克主义目前还有一些新的理论,认为部分性状的后天改变是可以遗传给下一代的。这是一个还在发展中的理论,还未成定论。即便成立了,对我们后面结论的影响也不会很大。问题三:生物的进化是有“意志”的吗?前面说,从个体上看,基因进化完全是无序的、随机的,生物根本不知道自己该进化到什么方向。但是从宏观上,从数十代生命这个高度来看,基因又好像是有意识的,似乎是基因在努力延续自己,不断把自己变得更有竞争力,更有适应能力。后者完全是一种错觉,但是我们在宏观上讨论进化的时候,是可以这么理解的,并不会导致错误的结论。当然我们时刻不要忘了,这意志其实并不存在。问题四:为什么进化论不能进化出机关枪?眼睛这么复杂的器官,有可能只靠基因突变就进化出来吗?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单一的机关枪零件并不会对生物的延续有什么益处,所以即便随机的基因突变进化出单个的机关枪零件来,也显不出生存优势,反而会因为累赘而被自然界淘汰掉。另一方面,基因突变的能力并不是无限的,基因可以使下一代的某根骨头更长一点或者更短一点,但是没法一下子进化出机关枪这么复杂的新东西来。所以虽然不同生物之间的特征千差万别,我们却能找到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脊椎动物的骨骼结构都差不多。陆生动物向鸟类进化的时候,只能让身上的羽毛越来越厚,让前臂逐渐变成翅膀,而不能一下子长出全新的翅膀来。那么就会产生第二个问题:眼睛这种非常复杂、少一部分就没法看东西的器官是怎么进化出来的呢?解释是,如果我们详细分析眼睛,会发现,每一个局部零件在进化过程中都有一定的作用,比如感光之类,是没有没用的进化步骤的。问题五:那么雄孔雀的尾巴是累赘吗?在进化中除了生存选择外,还有生殖选择。说白了就是,决定某一种基因能不能流传下来的原因,首先是前面说过的生存压力大,带有不实用基因的个体都死掉了。此外还有第二个因素,就是看带有这一基因的个体和异性交配的机会是多还是少。而对于哺乳动物,交配是这么一回事儿:雄性交配的成本很低,几分钟后就没自己的事了。雌性不同,成功受孕直到生出下一代,在这段时间里都不能再重新受孕。所以在生殖这件事上,雄性和雌性相比,雌性是稀缺资源。那么雄性想要让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就必须和其他雄性竞争(是基因促使雄性去斗争,那些不愿意竞争的雄性基因都没流传下来)。竞争的方法包括了武力的搏斗,也包括了用华丽的外表、漂亮的巢穴等东西去吸引雌性。所以在哺乳动物界,我们会发现,最漂亮的动物常常是雄性的,和我们今天的人类社会正相反……你可能还会问,那雌性为什么会对有华丽外表的雄性感兴趣呢?比如为什么雌孔雀会对有大尾巴的雄孔雀感兴趣?这样的雄孔雀不是生存能力更差吗?这还符合进化论吗?这个进化过程可能是这样的:最开始雄性孔雀的尾巴还没那么长,雌孔雀选择尾巴漂亮一点的雄孔雀,是因为漂亮的尾巴代表了雄孔雀身体健康,生存能力强,拥有更强的基因。所以雌孔雀的基因促使她们对尾巴漂亮的雄孔雀感兴趣(那些对漂亮尾巴不感兴趣的雌孔雀基因,因为有更大的概率去和不健康的雄孔雀交配,所以被淘汰掉了)。我们说了,在交配中雌性是稀缺资源,那么同样都是尾巴漂亮的雄孔雀,就只有最漂亮、最显眼的的那一个被雌孔雀挑中。长此以往,雄孔雀的尾巴就像长颈鹿的脖子一样,越来越大,越来越漂亮了。当然我们不要忘了,决定基因遗传有两个因素,生存压力是第一位的。那么之所以雄孔雀的尾巴能进化到严重影响生存的地步,这应该是因为孔雀的生存压力很小,所以生殖选择对进化的影响,比生存压力的影响还要大。假如生存压力很大的话,那么当雄孔雀的尾巴进化到让自己不容易逃跑的时候,大尾巴的雄孔雀就都被吃掉了。孔雀的尾巴只能变大到刚好不会成为逃跑累赘的大小,就停止变大了。孔雀的尾巴还说明了进化论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一切进化都必须在生存或者生殖压力下才能进行。一旦这种压力消失,进化就会停止。比如说有的生物会有一些没有用处的小器官,因为这些器官既不累赘、又不会占用太多的能源,因此对生存没有威胁,所以不管带不带这些器官的生物都能活下来。同时因为这些没用的器官是生物原先就带着的,所以不带器官的生物在种群中只是极小数,既然不占有什么生存优势,也就没能扩大它的数量,因此从整个种群看来,这个器官就没被进化掉,而保留了下来。和孔雀例子类似的,是为什么人类进化以后,毛发会越进化越少。因为我们知道,毛发耐磨、能御寒,好处很多。之所以人类的毛发越来越少,这大概是因为只有毛发少的人类才能向异性更好地展现自己的身体:体形匀称、体色正常、没有皮肤病,等等。当然,这肯定还和气温变暖、人类学会用火和衣服御寒有关,否则假如人类中的大部分都被寒冷夺去生命,那么毛少的人类也就不会生存下来了。问题六:进化论只是一种未经验证的假说吗?一些反对进化论的宗教人士特别喜欢这么说。有两个解释可以反驳它。第一,所有的科学理论都是一种假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前面要费这么大力一一解释进化论的细节,我是想让大家明白,达尔文进化论是目前最合理的、佐证最多反证最少的,也是最简洁、最聪明的假说。第二,进化论并不是未经验证的,而是有越来越多的科学发现佐证了它。就像作家马伯庸说的,假如这世界里的动物真的像《圣经》里说的是被上帝一次性创造的,那么上帝还得按照不同的地质年代和生物进化的规律,费尽心机把不同进化阶段的生物化石分门别类地放好,再设定好碳14的放射量,以便让人类误以为进化论是对的……问题七:进化论能推广到社会学领域吗?在接受了进化论以后,有些人试图把这一理论应用到其他领域,就像哲学家把力学应用到机械论中一样。其中给人类造成最大恶果的恐怕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了。简单地说,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意思是,我们的社会也应该像优胜劣汰的大自然那样,有很高的淘汰率,把不适合生存的人都淘汰掉,以便达到最高效的进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纳粹的种族主义了。纳粹认为只有“优等”种族(当然是他们自己)才有权力在资源有限的地球中生存下去,其他的“劣等”种族必须淘汰掉,以免和优等种族抢夺资源,或者通婚从而“污染”优等种族的基因。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给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找到了理论基础。此外,在这种理论的支持下,纳粹德国还残忍地杀害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弱势群体,因为他们不再有竞争力,而且对国家的索取大于贡献,等于拖了国家的后腿。毫无疑问,这种观念和我们今天奉行的人道主义严重相悖。但我们可以暂时放下道德谴责,看看这种理论是不是还有其他可以反驳的地方呢?这里面还有一个有趣的问题。刚才纳粹德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话概括就是,它要求为了集体(优等基因)的利益,无条件牺牲个体的利益。为了延续他们的“优等”种族,牺牲再多的人民也是应该的。这是一个集体主义的价值观。然而,根据进化论,我们还可以得到另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进化论不是说基因的遗传,也就是个体的生存、生殖是最重要的吗?换句话说,人类基因的本性就是自私的,这是不容置疑的,因为不自私的基因都没传播下来。那么,自私不就应该成为人类的天性了吗?这样看来,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利益行事这是天经地义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便形成了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相反的、极端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了。怎么看待这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呢?英国作家理查德?道金斯写了一本《自私的基因》,解释了生物种群中的利他行为。比如说,有的蚂蚁为了其他蚂蚁的生存,会牺牲掉自己。这是因为在有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把某一个生物群体看成一个基因单位。当生物是以种群为单位生活的时候,基因中可以带有一些牺牲自己帮助别人的“利他基因”,这样更有助于整个种群基因的延续。当个体牺牲自己利于他人的时候,就等于通过他人之手延续了自己的基因,并不违背进化论的模式。所以,“人类天生自私”的这种观点就可以被否掉了。人类就是典型的社会型生物,人类的基因中,并不一定就不存在牺牲自己的“利他基因”。然而,《自私的基因》不正好符合社会达尔文主义吗?不正好说明,为了集体牺牲个体是符合进化论的吗?关键问题在这里。无论是天性自私论,还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全都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把“我们为何成为这样”和“我们应该怎样”等同在一起。这些观点的逻辑是,既然人类的基因是经过生存斗争而来的,那么人类就应该把这种斗争精神延续下去,继续通过竞争来筛选基因。但是,为什么呢?进化论仅仅阐述了一套基因变化的规律,这中间并没有任何道德含义。而且正是进化论把神创说从生物界赶走,这才把生物学中的道德元素降到最低的程度。在整个进化论学说中,有任何的观点能说明,进化论是道德的吗?是高尚的吗?是人类不可更改的吗?实际上,就像人类利用力学改造自然一样,人类早已在插手生物的进化过程。这才有了不适合野外生存的家畜,才有了农作物。所以,把进化论的观点和道德守则连接在一起,是思维混乱的表现。说明这一点,是因为一会儿我们将要根据进化论推导出人类的一些由基因决定的天性来。要注意,这其中的意义仅在于告诉我们人类的一些天性因何而来。但不是说这些天性一定就是正当的,是不可侵犯的。三十六、进化论的影响它的影响大到值得我们另起一章来说明。牛顿力学都没这待遇呢!第一个影响,是严重打击了基督教的威信。可以说在所有的科学发现里,基督教最讨厌的就是进化论了。牛顿力学都没那么讨厌,《圣经》里又没讲自由落体的事儿。日心说也算了,虽然和《圣经》有抵触,但是《圣经》里提到地心说的话很少,而且可以有一些变通的解释。唯独进化论,《圣经》里可是用了很大篇幅去写上帝怎么创造万物的,写洪水来时诺亚方舟是怎么回事,更关键的是上帝造亚当夏娃的故事,并由此引出了人类灵魂较之于其他动物的高贵性,以及人类原罪所在。可假如人类和各种生物都是一点点进化来的,这些说法不就都不成立了吗?所以直到今天,进化论一直都受到部分基督教信徒的抨击。在基督教势力很强的美国,据说有的州的课本里不能讲进化论,或者必须和神创论放在同等地位上来讲。美国辛辛那提州还有一个由基督教信徒开设的神创论博物馆,用大量模型和文字来论证进化论是错误的。在基督教和进化论的对抗中,有一些有趣的言论。比如有神创论者认为,之所以不同的地质层中会出现复杂程度不同的化石,是因为每一个地质年代都有一次类似诺亚方舟时代的大洪水让所有的生物灭绝,随后都伴随着一次类似《圣经》描述的上帝造物的过程。还有人解释说,化石是上帝最初创造生物时的试验模型,或者干脆说进化论是上帝是为了考验信徒而创造的。为了避免误会,还必须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反对进化论。首先基督教的教派很多,基督徒不一定就是神创论者。其次,《圣经》中和进化论矛盾的地方也可以进行适当的解释。比如说上帝创造了最初的生命,然后让生物自己进化,或者上帝是通过进化论来创造万物的,或者说《圣经》的很多文字仅仅是比喻,不能从字面上解释。一个比较常见的基督教解释是,生物的确是按照进化论的模式进化的,但是在人猿已经进化到比较成熟的一刻,是上帝将人类的灵魂注入到人猿的躯体中,由此产生了人类。进化论的第二个影响,是进一步消除了人类的神圣性。在古代,人类以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日心说打破了这个美梦,告诉我们人类不过生活在广大银河系一隅中微不足道的星系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星球上,没有任何特殊的地位。人类原本还以为自己是万物之首,和其他动物相比有着截然不同的高级地位,所以在基督教里,只有人类才有灵魂。然而进化论把这种自满也给消灭了。人类只不过是为了生存,在进化论规律下随机突变出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们的课本上,常常在进化论的图示中把人类画在进化的顶端,就好像人类比一切动物都高级,进化论就是朝着进化出高等智慧的方向前进一样。但我们前面说过,进化论没有所谓“从低级进化到高级”的趋势。从进化的时间表上来说,人类并不是最后进化出的物种,瞧不出比其他动物优越在哪来。古典哲学中也常有一种人类中心主义。比如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把世界人格化,认为世界有类似于人类的精神需要。叔本华的生命意志也是把人和生物的求生欲望放到万事万物中。如果意识到人本身没什么特殊的,这些观点就都有问题了。去神圣化还导致了第三个影响。进化论的第三个影响,是解释了一些过去被认为神圣、神秘的人类天性。比如很多哲学家、思想家都认为艺术具有一种高贵的、超越尘世的品质。但根据进化论的解释,一些艺术品的价值就没那么神秘了。比如古希腊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都喜欢通过雕塑和绘画来展现优美的人体。根据进化论的解释,为什么我们看到某个人体的时候会感到愉悦?那是因为这些人体代表了他(她)拥有更健康的基因、有着更强的生存和生殖能力。古典艺术中的人体,特征都是身体匀称、皮肤光滑、第二性征突出,完全符合基因在进化中的选择。我们在欣赏这些作品的时候,固然没有直接产生性欲,但是其美的根源却是生存和生殖。我们难以想象,仅仅从人体美这个角度来说(而不是社会价值,比如罗中立的《父亲》),古典艺术家会认为一个带着疾病的、过胖或者过瘦的、年老的身体会有什么美感。我们也没法想象,一个不带人类特征的外星人形象会有什么美感。所以当叔本华说审美不带着欲望的时候,这话是值得商量的。三十七、辩证唯物主义进化论只是个插曲。我们来继续说科学给哲学带来的影响。前面说了,科学的发展带来了机械论和决定论的重新抬头。但是这两种理论又过于简单,决定论还把人类的自由意志给消灭了。这都是哲学家不能接受的。那么,在黑格尔以后,就出现了很厉害的、我们也很熟悉的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要说明的是,马克思哲学的主要力量放在了历史观和政治观上。马克思和黑格尔类似,认为历史的发展遵从辩证法。不过在黑格尔那里,决定历史发展的是唯心的“绝对精神”,而马克思认为决定历史的是物质,是生产力。因为马克思也相信历史决定论,因此他和黑格尔一样,他哲学里的个人要遵从于历史大趋势。我们在课本上学历史人物的时候,常常提到的“历史局限性”就是这个意思。个人再牛,也要服从他所生活的社会环境和所在的历史进程。然后,马克思还反感那些形而上学哲学家们的空谈做派。马克思认为,哲学不能只用来解释世界,重点是要指导我们如何去改变世界。因此马克思主张,身为生活在历史大潮中的个人,应该认清历史发展的规律,去顺应历史,加速历史的发展。因为这些原因,我们可以感觉到,马克思对于种种人生问题的回答会比较简单。他只是说我们要去顺应历史就够了,人生的意义就是改造世界。不过,辩证唯物主义对于个人生活仍旧有不少厉害的观点。辩证唯物主义最大的优点是,它是各个哲学流派中最容易被接受的一个。我们之前说过,唯物主义很容易被普通人接受。人活着就要工作挣钱,饿了吃东西就会饱,这些都是天经地义、显而易见的事。但是机械论的推论决定论一般人又不容易接受,没人觉得自己是被控制的。辩证唯物主义则把决定论这讨人厌的地方给改造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不仅决定意识,意识还能反作用于物质,慷慨地还给了人类自由意志,给了我们奋斗的理由和信心,这太让人舒服了。这么改造以后,使得辩证唯物主义的每一个地方都易于让人们接受。但是呢,如此“舒服”的理论,不由得让我们生疑。就像我们在讲休谟怀疑论的时候说过,假如我们既接受机械论又认为人还有自由意志,那么就必须回答机械论和自由意志之间的界限到底划在哪的问题。这就很不好回答了。然后对于唯物主义的部分,我们前面说机械论的时候也提到了,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这说得通,但还是有一些禁不住抬杠的地方。比如如何证明物质能脱离意识存在,如何证明我们所经验到的并非幻觉。换句话说,要反驳唯物主义很难,但要证实唯物主义也不容易。还有因果律的问题。休谟说世上没有因果律。而唯物主义者,包括机械唯物主义对因果律的看法是,因果律是存在于物质中的普遍规律,物质就得遵守这规律。因为意识是物质的反应,所以我们认识到了因果律。这个解释说得通。但要是抬杠问:你怎么能证明因果律就是物质的普遍规律呢?就算我们可以从经验上“感觉”到,但是如何用逻辑严格地证明呢?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辩证唯物主义虽然容易被接受,但是对我们人生的安慰作用却有限。杨天乙先生拍过一个很棒的纪录片叫《老头》,拍摄者跟随几个北京的退休老工人,拍摄他们的日常生活。这些老工人文化不高,但是多年的教育让他们拥有了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片子里的老人大都缺乏子女的照料,过着贫穷、孤独、单调的生活。有一次,片子拍摄老两口上床睡觉。由于疾病缠身,一次普普通通的上床动作,两个老人都要费尽力气、用无数次缓慢笨拙的移动才能完成。两人好不容易躺在床上,在一片寂静声中,老太太突然旁若无人地呜呜大哭(拍摄者还在旁边),一边哭一边嘶哑着嗓子喊:“(就)剩俩老夜叉喽!”躺在旁边的大爷只能安慰她说:“这是规律啊,必然的。”——“这是自然规律”、“这是必然的”,我以为,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安慰人生的最高水平了。唯物主义崇尚物质的力量,但并不相信物质的力量是无限的(这当然是正确的)。当辩证唯物主义者面临不可改变的困境时,唯一能安慰自己的话就是“这是自然规律,这是必然的,顺其自然吧”。这固然也能起到安慰的作用,但在面临衰老、死亡这样人生大事的时候,总有一丝悲凉和绝望在里面。或许按照辩证法的习惯,万事万物没有绝对嘛,那么可以安慰人家说“人老了也是有好处的啊”。但是我要说,对于一个身体日益衰败接近死亡之人,你又不让人家相信灵魂不灭,还跟他讲衰老有什么好处?还要逼着人说最美还是夕阳红?这有点虚伪了吧。当然要注意的是,这只是说“辩证唯物主义对我们的安慰作用有限”,不能成为否认辩证唯物主义的理由。不能因为我们不喜欢最后的结论就去拒斥它。我们不太信任唯物主义的理由是前面说的那几条。再重复一遍:对自由意志和物理世界之间的关系解释得不太清楚(为什么由物质决定了的意志能逃脱决定论?);对意识的定义有可抬杠之处(如何证明意识离开了物质就不存在?);认为因果律是先验存在的(我们可以抬杠问为什么);虽然难以证伪,但也难以证实。其实,前面说了,我们要在辩证唯物主义里面找人生意义有点强人所难,这根本不是马克思思想的重点。马克思的重点在他的历史观:简而言之,一切都是用辩证的唯物主义去看待历史,把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都放在生产关系——也就是阶级身份中去看。长年以来,我们的历史教材都是被这种历史观统治着的。遗憾的是,这一理论有时会被教条化、神圣化,以至于我们曾经把历史上大小任何事情都生硬地安在阶级论上,造成了一些荒谬的结论:把欧洲的封建领主和中国古代的贵族当做一类人,把士大夫当做腐朽的统治阶级,苏格拉底和孔子都成了没落的奴隶主——所以在过去的课本里,苏格拉底之死竟然被看做民主政治反抗奴隶主的胜利。仅仅因为他们比老百姓更有钱,生活得更安逸,他们的学说就统统成为邪恶的了。这种过分附会,使得辩证唯物史观在很多人心中的地位下降,变成了教条主义的代名词。然而我以为,假如我们把马克思的历史观看作对历史宏观的、而不是对个人微观的描述(就像黑格尔的历史观一样),那么马克思的历史观其实非常好用,让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变得更有条理。说到这里,罗素对马克思的历史观还有一个有趣的论述。罗素说,马克思的历史观很有道理,按照这种史观去看哲学史,那么历史上哲学家们的观点都带上了阶级烙印,而这些哲学家还都以为自己找到的是普遍真理。然而,马克思本人并不认为自己的学说“无非是十九世纪中叶一个性喜反抗的德国中产阶级犹太人特有的情绪的表现”, 而认为自己找到的是普遍真理。他怎么看到自己的阶级身份呢?这不就是自相矛盾了吗?当然,这又是一个“怀疑者不能怀疑自己”式的诘问。这种诘问在哲学史上很有传统。比如理性主义者反对经验主义的时候就说,你们说“只有来源于经验的知识才是可靠的”,那你们这句话来源于什么经验呢?难道不是先于经验的吗?那你们和我们理性主义者又有什么区别呢?理性主义者自己也不好过,斯宾诺莎就批评过笛卡尔,说我们去证明某些东西存在的时候,我们使用的证明方法又如何被证明呢?康德批判理性的时候,人们便问,康德用来批判理性的工具也属于理性,是不是也要被批判呢?当黑格尔提出辩证法的时候呢,又有人问,为什么所有的知识都是在变化中的,独独你的辩证法是唯一的真理,是不变的呢?连罗素本人搞的逻辑实证主义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他用一系列规则去研究语句是否有意义,但是他们在研究中奉行的那些规则不也是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么,用他们的方法分析一看,嘿,不少也是没意义的。这不开玩笑吗?所以起码在我们外人看来,这一类的质问看上去很像是抬杠。或许有人认为这类问题不值得一答。不过,这确实挺有趣的,对吧?三十八、英国段正淳说罗素,罗素就到。从黑格尔的学术壮年到罗素的学术壮年,中间过了一百年。在这一百年里,中国的统治者从嘉庆变到慈禧,除了和洋人多打了点交道外,日子没什么变化。而在西方这一百年里,统治者从国王变成了议会,生产主力从农民变成了工人,科学研究从懵懂变到了成熟。人家已经进入工业时代了。但是,慈禧没想过害臊,反倒是西方人先害臊了。西方的哲学家们想,当年哲学号称是“科学的科学”,多牛啊!可回头看看哲学的发展历程,发现几千年来,哲学连一些最基础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反过来看人家科学,你哲学家一天到晚说什么没有因果律了吧,不能用归纳法了吧,科学家理都不理你,闷头做实验。结果就在这么短的一百年里,科学坚定不移地朝前发展,一个个新的理论代替了旧理论,那是名副其实的日新月异。哲学搞成这样好意思吗你?很多哲学家都不好意思。那么我们想,哲学和科学其实很像。两者都坚持理性,都反对独断论,但是发展的结果却不一样,这差在哪呢?显然,这不是某一个哲学观点的问题,而是哲学从根本上就出了问题。就好比有的老师批评学生说:都是一样的老师,都是一个班教出来的,怎么你就不如别人呢?原因无非是那么几种:孩子不够努力,或者脑子比较笨,或者是学习方法上有问题。对于哲学来说呢,说哲学家研究不用功?脑子笨?这都说不过去。所以结论肯定是哲学的研究方法出了问题。逻辑实证主义就是一个试图改进哲学研究方法的流派。他们认为哲学必须要采用和科学一样严谨的研究方法,立足于经验,不容许一点儿独断论。咱们就看看逻辑实证主义能拯救哲学吗?说到逻辑实证主义恐怕没有多少人听说过,可要说到罗素,肯定大家都知道了。罗素大概是在普通人里声望最高的哲学家了。但就像叔本华和尼采在大众中的声望一样,罗素并不是因为他的哲学成就而出名,而是因为他一系列非哲学的、亲民的著作和社会活动所致。虽然身居剑桥的象牙塔中,罗素一生里却撰写了大量诸如《幸福之路》之类适合平民口味的通俗书籍。甚至包括他的《西方哲学史》,在讲哲学的过程中都穿插着玩笑。他的名言“三种单纯又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更是广为流传。罗素出身英国贵族,但是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在一战的时候他就说过“爱国就是为一些很无聊的理由去杀人或被杀”——这话要放在今天,恐怕就会被网友人肉搜索了。在冷战最为激烈、在西方反共就等于政治正确的时代,89岁的罗素积极倡议核裁军,因此在高龄时坐了牢。罗素晚年的标准像白发苍苍但是神采奕奕,叼着一支烟斗,一副充满了智慧的样子。这远比精致的著作更能打动大众,使他成为大众心目中智者的代表。就像尼采的妹妹故意让尼采穿着白袍留着大胡子一样。老百姓谁看你的书啊,关键是派儿得到位。其实,逻辑实证主义讲的内容并不复杂,但是里面的八卦可就多了。所以我们这次先痛快地跑一回题,好好讲讲八卦,然后再回来敷衍了事地把正经内容说了。就这么定啦!先说罗素。我觉得说起罗素的八卦,最有意思的不是他如何反战,如何被剑桥开除,如何在高龄时被抓进监狱,最好玩的是他的浪漫史。我们过去讲的哲学家,有很大比例都是独身,我们最后还会专门总结一下,到底有多少哲学家是独身的。而罗素是个大例外,这家伙不仅结婚离婚次数多,而且情史极为复杂。复杂到什么程度呢?我要是在文章中一一把他女伴的姓名写出来,你肯定记不住。咱们只能用ABCD代替。等你看完会发现,啥哲学思辨形而上学呀,原来罗素的情史才是咱们这本书最复杂最绕人的一章。罗素的家世非常显赫,他父母两家都是世代的英国贵族。他的祖父担任过两任首相,见过拿破仑。但罗素出生以后,他的父母和爷爷相继去世,他是由奶奶带大的。我们可以想象,隔辈儿的教育,又是这么一个显赫的大家庭,罗素小时候自然受到了严格的管制,他小小的年纪就很苦闷。但罗素也很牛,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用希腊语写日记,防止别人偷看。17岁的时候,罗素遇见了一个比他大5岁的美国姑娘。罗素热情地追求她,美国姑娘不久接受了罗素的感情。但是罗素的祖母极力反对这件事。那个时候英国是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在全世界都有殖民地的头号帝国,而美国则是一帮流浪汉创造的杂牌国家。你想,去殖民地开荒的那都能是什么人啊?别说罗素这样历史显赫的贵族家族了,一般的英国人都未必瞧得起美国人。于是罗素的奶奶使用了各种办法拆散这对情人。首先奶奶告诉罗素,他们的家族有精神病史。罗素的回应是,他保证结婚后会采用避孕措施。老太太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她安排罗素从政,去巴黎当外交官,试图用异地恋拆散两个人。但是就像其他的热恋情人那样,暂时的分离并没有降低罗素的感情,反倒让他更加痴情。不久以后,罗素辞掉了外交官的工作,在22岁的时候和那美国姑娘结婚了——为了方便,我们以后叫她老婆A。28岁的时候,罗素和老师怀特海一起进行《数学原理》的写作。结果写着写着书,罗素喜欢上了怀特海年轻的妻子,也就是他师娘。同时罗素发现自己对老婆A已经没有了感情。这时罗素显示了令人惊讶的冷酷。他毫不掩饰地告诉老婆A他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任凭对方痛苦哭泣,自己却在一旁继续工作。其实怀特海对罗素非常好,不只是知遇之恩那么简单。当年罗素在剑桥上学的时候,罗素考奖学金,成绩比另一个学生差一点,结果怀特海特喜欢罗素,就擅自把成绩单烧了,然后推荐了罗素。不过后来罗素和怀特海的妻子就是关系挺好的,倒也没怎么着。罗素39岁的时候,又喜欢上了另一个朋友的妻子(情人B)。罗素对情人B感情之深,以至于为她写过几千封情书,有的时候隔几小时就写一封,都快赶上短信聊天了。但是情人B一面接受罗素的感情,一面和他保持距离。这里面还搅和进了怀特海的妻子。怀特海的妻子帮罗素跟情人B聊天,还帮罗素刺探他老婆A的情况。慢慢的,情人B就接受了罗素,怀特海的妻子还提供自己的房子让他们约会。情人B对罗素的影响很大,后来罗素又有了很多情人,但同时他和情人B的关系一直都保持着。罗素的那个朋友,情人B的老公在这件事中表现了非常高的品格。他知道了老婆出轨的事,还知道老婆有时候出去住一段时间就是为了约会。但这人能以他老婆的幸福为重,挽留老婆未果,就任由他们发展了。后来,还有一个同情老婆A的人发现了这段偷情的事,他要把这事儿闹大。如果这样的话,会影响到罗素和情人B的前程(情人B夫妇也都很有名望)。结果还是情人B的老公劝那个人,把这件事压了下来。罗素42岁的时候到美国旅行,又搞上了一个28岁的女大学生(情人C)。情人C和罗素同居,还以为自己和罗素订了婚。不久,罗素把情人C带到了英国,因为情人C没有钱,罗素就让她和情人B住在一起。亏罗素想得出来!开始情人C不知道罗素和情人B的关系,还跟情人B说自己的心里话。后来她慢慢明白罗素已经把自己当做一个累赘了。有时情人B到罗素的房间里幽会,情人C就去使劲砸门。据说罗素只开了一次门,给了她一杯水,但是从来没有让她进屋过。情人B既嫉恨又同情情人C,但也不可能过分帮助她。几年后,情人C回到美国,后来得了精神病,身体瘫痪了。43岁时,罗素又认识了著名诗人艾略特。艾略特生活困难,罗素一面接济艾略特,一面和他老婆(情人D)搞到了一起,还给人家买真丝内衣什么的。我想,罗素的接济不会出于龌龊的理由,他大概觉得帮助朋友是友情的伟大,挖朋友的墙脚是爱情的伟大,互相不冲突。罗素和情人D搞得明目张胆,甚至于当艾略特不在家的时候,罗素就直接住到他们家里去。这件事情人B和怀特海的妻子都知道。开始罗素资助艾略特的时候,情人B就劝过罗素,说你别跟人家搞上。罗素还跟人说,放心吧,不可能。但是几年后,罗素突然厌烦,中断了和情人D的关系。结果情人D受到了严重的精神打击,过了些年,不得不被送进了精神病院。44岁时,罗素又认识了一位已婚的女演员,两个人很快产生了感情(情人E)。情人E接受了罗素和情人B的关系,愿意和情人B一起分享罗素。在一战期间,罗素因为反战进了监狱,两个女人常常一起去看望罗素。50岁的时候,罗素让一个比他小22岁的剑桥老师怀了孕,因此选择和她结婚(老婆F)。此时,在罗素继承到伯爵爵位之前,一直深爱罗素的老婆A终于同意和罗素离婚。但老婆A仍旧把对罗素的感情一直保持到晚年。据她的朋友说,她至死深信下一个电话便是罗素打来的,要重新娶她做伯爵夫人。或许是报应吧!结婚才两年,罗素这个老婆F就出轨了。但是罗素也没消停,50多岁的他还追求过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孩,跟人家保持了几年的情人关系。另外,他同情人E也藕断丝连着。在60岁左右的时候,这个老婆F又爱上了一个双性恋,而且还生了这个人的孩子,而且老婆F还让他姓罗素!一开始,罗素打算容忍这个孩子和这段婚外情。有时候度假,罗素和老婆F都带上自己的情人,就这么一起玩。据说有一次,一位访问者看到罗素不耐烦地带着一个孩子,就问他说这是你的孩子吗?结果罗素回答说:“不是我的孩子,是我老婆的。”但是老婆F后来又给那个双性恋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后来又迷上了双性恋者的前情人(看懂了吗……)。这种超乱七八糟的关系让罗素实在不能忍了,于是在61岁的时候跟老婆F离婚了。但是罗素也没亏,在离婚之前,58岁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20岁的、漂亮的牛津大学本科生,她原本是来照顾罗素夫妇的孩子的。而且罗素还没离婚呢,就公然把这女孩带回家住,把老婆F气坏了。64岁的时候,罗素和这位牛津本科生结婚(老婆G)。这其中一直没说的是,那个女演员情人E一直都抱着和罗素结婚的幻想。但你想啊,这女的自从跟罗素在一起以后,眼瞅着他离了一回又结了一回,离了一回又结了一回,都结了两回婚了还没轮到她呢,这时候心理就比较崩溃了,但还是和罗素保持关系。罗素和老婆G结婚以后,两个人又都出轨了。罗素在76岁的时候又离婚,此时他同时追求着好几个女人,然后在80岁的时候又结婚(老婆H)。这次婚姻终于维持到了他98岁去世的时候。或许很多人想知道,罗素能拥有这么多两性关系的秘诀是什么。金钱肯定不是原因,因为虽然罗素继承了不少钱,但是他也能花。到了岁数比较大的时候,罗素面临过好多次经济危机,有时候穷到连书都买不起,别人出了书他不得不要求人送他一本。那么我想,除了名声之外,罗素能如此受女人欢迎的主要原因应该是他优雅的举止、智慧的谈吐、幽默的性格以及对每一个女性都非常真诚和热情。另外,作为一个年过半百还能和妙龄少女约会的人,还必须做到不迂腐古板,甚至要比年轻人更加大胆开放。有一个段子说罗素在北美旅行的时候,一群崇拜他的女大学生围住他,问他为什么后来放弃了哲学研究。罗素回答说:“因为我发现更喜欢性交。”回头再去看那句名言:“三种单纯又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再去想想罗素的声望,我觉得他的经历让我们学到一件事儿,那就是:人这一辈子,就得照着罗素这么活。三十九、生活在别处罗素的八卦好看吧?但是最好看的还在下面呢。说到逻辑实证主义,虽然罗素也是一位干将,但贡献最大的并不是罗素,而是他的学生维特根斯坦。这兄弟可能很多人没听说过,但他的经历可比罗素猛多了。在哲学史上,有不少哲学家家境殷实,很多人继承了丰厚的遗产。但是这些人要是跟维特根斯坦比起来,全都算穷光蛋。维特根斯坦他们家不是一般的富,而是超级富。维特根斯坦是犹太人,他的父亲是奥地利钢铁大王,基本上垄断了整个奥地利的钢铁产业。他们家的财产是世界级的。而且维特根斯坦的父亲在去世之前,以超级精明的眼光,把家里的财产转移到了国外进行投资。因为随后不久,一场席卷欧洲的通货膨胀毁掉了大部分欧洲人的财产,维特根斯坦一家的资产却幸免于难。咱们过去的历史观受阶级观念的影响,认为穷人先进,富人落后。所以历史人物的形象,多半是越穷越聪明勇敢,越富越残暴愚蠢。然而其实不少艺术家、思想家都出身富贵家庭。这是因为有钱人也不是傻子,他们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后代变成纨绔子弟,他们和普通家庭的家长一样,都会尽力教育好自己的子女。而有钱人有更多的物质资源可以利用,培养出人才的概率也就会更大一些。所以我们看历史,会看到有的人出身就好,继承巨额财产一辈子丰衣足食,结果长得还帅,还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还有好多漂亮妞儿,还高寿,吃喝玩乐一辈子最后还有很大的成就,在艺术或者思想史上留下了名字(咦,这不就是罗素吗)。好事儿都让他们给占了。你怎么着,还真没辙。维特根斯坦他们家就有崇尚文艺的传统。他的父母都有很深的艺术修养,喜欢资助艺术事业。很多艺术家都是他们家的座上客。这种氛围也影响了维特根斯坦,使他小时候就爱好广泛。他有很高的音乐才能,善于吹奏单簧管,还喜欢机械,年轻的时候得到过飞机发动机的专利,这项专利有助于后来喷气式发动机的发明。再后来,维特根斯坦还独立设计过一幢房屋,据说拥有很独特的艺术价值。总之,接近一个全才了。不过呢,富贵人家也有不顺心的事。维特根斯坦家族笼罩在自杀的阴影下。后来维特根斯坦的四个哥哥里有三个自杀了,维特根斯坦自己也曾经不断想着自杀的事。小时候的维特根斯坦还有一个八卦,他中学的时候竟然是跟希特勒一个学校。他和希特勒同岁,但是比希特勒高两个年级,维特根斯坦跳了一级,希特勒蹲了一级。不过,没什么记录表明这两个小孩儿之间有过交往。22岁的时候,维特根斯坦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时候罗素39岁,正是巅峰时期。维特根斯坦专门跑到英国剑桥去跟罗素学习。罗素慧眼识英才,特别喜欢维特根斯坦,夸他是“传统上认为的天才人物的最完美范例”——呃……您还能夸得更狠一点儿吗?维特根斯坦还真不辜负罗素的期待,学问很快就和罗素并驾齐驱了。在剑桥期间,当罗素准备写他的新书《知识的理论》的时候,维特根斯坦批评了罗素的想法,结果罗素真的就放弃了该书的写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维特根斯坦性格很古怪,但是在剑桥和凯恩斯——就是那个写了《货币论》的著名经济学家——成了好朋友。后来凯恩斯给过维特根斯坦很多帮助。在剑桥学习的时候,还有人劝维特根斯坦加入英国国籍得了。但他是奥地利的名门贵族呀,怎么可能呢,他回答说不希望成为“一个虚伪的英国人”。维特根斯坦25岁的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维特根斯坦童年做过疝气手术,本来可以不参战,但是这哥们竟然动用家族关系让自己上了前线,而且当了非常危险的炮兵。熟悉战争史的朋友知道,一战的死亡率是非常高的,很多战役就是双方拼人数,拼光了再补充。而维特根斯坦在战斗中非常英勇,在前线跑前跑后,几次获得勋章。这也可能和他当时产生了自杀的念头有关。在战争中,维特根斯坦还进行着哲学研究,开始构思他的作品《逻辑哲学论》。他一边打仗一边写,把自己的哲学思想记在了随身携带的一个笔记本里。我想,战场上的协约国士兵们谁也不会意识到,在他们枪口下正活跃着一个本世纪最天才的哲学头脑和一本能改变哲学世界的笔记本,他们应该为自己粗笨的枪法感到自豪,打歪的那几枪让他们无意中为人类文明作出了他们一生中最大的贡献。后来,维特根斯坦被意大利军队俘虏了。据说敌人来抓他的时候,他正骑在炮架上,用口哨吹着贝多芬《第七交响曲》。维特根斯坦进了战俘营,后来战俘中流行伤寒,死了很多人,他的家人以及凯恩斯等朋友都很担心他,四处打点要救他出来。结果维特根斯坦却以他一贯的道德观,拒绝在同伴获释前出狱,宁可待在战俘营里修改他的《逻辑哲学论》。维特根斯坦30岁的时候战争结束了,他被释放。此时他也写完了《逻辑哲学论》,认为他解决了所有的哲学问题(就像黑格尔、叔本华一样)。此时维特根斯坦的父亲已经去世,他继承了大笔遗产。然而维特根斯坦做了一件非常惊人的事,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赠送给了兄弟姐妹。自己一分钱不要,到乡下当小学老师去了。一个全世界最有天分的哲学家,同时还是世界级的大富翁,放弃了一切财产去穷乡僻壤教孩子,这事儿一般人肯定理解不了。维特根斯坦的侄子就说:“作为乡村小学教师的亿万富翁肯定是个变态狂。”关于这事还有个段子。当时有人问他说你为什么把钱给自己的家人,怎么不给穷人啊?维特根斯坦回答说,金钱让人堕落,而他的亲人已经够堕落了,所以再堕落点也没关系了。维特根斯坦在乡下当老师的这段经历很有争议。基本没有争议的是,在乡下,维特根斯坦对他的学生非常尽心尽力。他为孩子们编写字典,据说还爬上布满积雪的高山为学生摘香蕉。他给孩子们安排了丰富的教学内容,给他们读文学大师的作品,给11到12岁的孩子教高等代数和几何,还让孩子们学习制作机械,带学生们郊游和参观。还有一次,村子里羊毛工厂的机器坏了,工人们束手无策。这时候维特根斯坦上去检查了一下机器,让工人有节奏地轻轻敲机器,机器就这么好了。这让当地人大为信服。下面的内容就有争议了。有人说,维特根斯坦对孩子过于严厉又缺乏耐心,他会打骂不听话的学生,这引起了家长的不满。据说有一次他还把学生打进了医院。但是也有人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维特根斯坦的一个同事嫉恨他,暗中造了不少的谣。同时农民们既对维特根斯坦的教学方式不理解,又认为他让孩子们花了太多的时间学习而影响了干活,所以谣言越传越盛。总之,后来有很多家长反对维特根斯坦,还把他告上了法庭。维特根斯坦也对农民的感情从同情变成了厌恶。种种事情积累在一起,维特根斯坦换过几个村庄,但都没能待下去,最后结束了小学教师的生涯。我觉得,无论真相的细节如何,这事都可以概括为一个天真的知识分子被生活现实绊了一跤的过程。通过其他事迹我们可以确认,维特根斯坦确实脾气暴躁、性格古怪,但他的品格也是无可指摘的。离开了乡下,维特根斯坦回到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在修道院里做了一名普通的园丁。此时维特根斯坦和奉行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团体“维也纳小组”有了一系列交往。维特根斯坦并没有加入维也纳小组,但是维也纳小组非常推崇他的《逻辑哲学论》,小组的活动经常是坐在一起朗读《逻辑哲学论》,然后互相讨论。过了一段时间,维特根斯坦又萌生了研究哲学的想法。在他40岁的时候,他决定回到剑桥。那时的维特根斯坦已经身无分文,来剑桥还是靠了罗素的资助。到了剑桥,维特根斯坦发现,只要交一篇论文就可以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结果他就把那篇《逻辑哲学论》交出去了。负责审阅该论文的摩尔也是个哲学家,当年给维特根斯坦当过老师①。维特根斯坦上大学的时候水平就比得上罗素了,而这篇《逻辑哲学论》更被当时很多哲学家当做经典,你说摩尔能怎么评价呢!自然,他说这篇论文是“天才的作品”,水平已经远超于剑桥哲学博士学位所要求的标准。据说论文答辩的情形是这样的:在正式答辩之前,维特根斯坦先跟罗素和摩尔聊了半天天儿。聊到后来,罗素跟摩尔说:“咱还是答辩吧,你好歹也得问他几个问题,怎么说你也是教授啊。”答辩的时候罗素对维特根斯坦的一个观点产生了疑问。维特根斯坦解释完了,然后拍了拍两个老师的肩膀说:“别介意,我知道你们永远都搞不懂我在讲什么。”维特根斯坦这么说不仅因为他确实牛且狂,而且因为他和摩尔已经很熟了,他们的友谊保持了很多年。所以摩尔回忆这次答辩的时候,说这件事“既愉快又可笑”。我们还记得之前说过,维特根斯坦的父亲有非常强的投资眼光,在生前把家族的大笔财产都转移到了国外,躲过了那场席卷欧洲的通货膨胀。而这通货膨胀还导致了另一个恐怖的后果:希特勒上台。1938年希特勒吞并奥地利,同时戈林宣布维也纳将在四年内成为“无犹太人区”。同年11月,巴黎一名德国外交官被一名波兰籍犹太青年谋杀。以此事为导火索,纳粹德国的统治区内掀起了一场反犹运动,各个地区的犹太人财产都受到了破坏。维特根斯坦一家是犹太人,也面临着纳粹的迫害。这回又要再次赞赏维特根斯坦父亲的先见之明了,由于大部分财产都在海外,纳粹垂涎这笔财产,才没有对他的家族直接下手。在迫害的浪潮中,维特根斯坦的哥哥想办法逃到了美国,但是他的两个姐姐还留在奥地利。纳粹便利用这两个姐姐的犹太身份问题大做文章。维特根斯坦的家族并不是百分之百的犹太人血统,而纳粹对于混血的犹太人有一系列的法案:几分之几的犹太血统算犹太人,会受到迫害,几分之几的血统又不算之类。纳粹拿这件事和他们家族反复商量,实际的意思就是想把他们家族在海外的钱都勒索过来。维特根斯坦的哥哥逃到了海外,海外的财产由他说了算。他便和纳粹进行谈判,纳粹想多要一些钱。维特根斯坦的哥哥或许是害怕失去了筹码,对纳粹寸步不让,因此谈判断断续续持续了好久,一直都没有结果。这边身在英国的维特根斯坦自己也面临着生存问题。因为奥地利和德国在名义上是“合并”的,所以维特根斯坦在法律上自动成为了纳粹德国的公民。此时的维特根斯反倒成了英国敌对国家的人了,可能会被驱逐回奥地利。但另一方面,作为拥有犹太血统的他,一回到奥地利肯定是羊入虎口。此时又多亏了凯恩斯的帮助,维特根斯坦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成为英国公民——我们还记得当年别人邀请他加入英国国籍他还不屑一顾呢!维特根斯坦得到英国护照的时候,德国和英国还没有开战,因此他立刻以英国人的身份回到奥地利。他在纳粹德国和美国的哥哥之间来回奔走,协调谈判的事情。不久他的两个姐姐终于获得了“非犹太人”的身份,代价则是:1.7吨黄金。有钱真好呀,被勒索都这么豪迈……这件事办完以后,维特根斯坦回到英国。后来二战爆发,他又积极参与到战争的工作里,到伦敦南部医疗队里当实验室助手,还发明了检测病人呼吸的医疗器械。战争结束以后,维特根斯坦在剑桥当了一阵子教授。他生活非常简朴,几乎到了苦行僧的地步。由于他的天才思想和古怪的性格,他在剑桥拥有一群崇拜者。这些学生不仅崇拜他的思想,还要模仿他的穿着打扮和习惯动作。后来维特根斯坦辞去了剑桥的教授职位专心写书。结果这位曾经在欧洲数一数二的富豪、当代最牛的哲学家,因为没有了工作又不善于理财,竟然出现了经济拮据的问题。他的一位很要好的学生邀请他到美国做客,维特根斯坦回信说,他非常想去,但是出不起钱。但即便如此,维特根斯坦仍旧对金钱毫不贪婪。后来他被邀请到牛津大学演讲,人家答应给他200英镑,但是却被他拒绝了。因为维特根斯坦觉得他不能讲出什么有用的东西。后来他的学生帮他从洛克菲勒基金会争取到一笔研究经费,维特根斯坦以自己丧失了大部分工作能力为由,婉言拒绝了这笔经费。不过呢,如果说维特根斯坦是个圣人也有失公允。他的脾气不好,从他当小学老师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了。在大学里,他对那些跟不上他思路的人也往往缺乏耐心。有一件非常著名的事。1946年10月25日,哲学家波普尔访问剑桥。这个波普尔也是当代影响很大的哲学家,我们在后面还会讲到他的观点。这天波普尔来到维特根斯坦他们聚会的地方,跟维特根斯坦等哲学家讨论哲学。当时还有罗素在场。结果波普尔和维特根斯坦在哲学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维特根斯坦越说越激动,突然拿起烧壁炉用的拨火棍向波普尔比划。这大概只是维特根斯坦内心激动的下意识表现,但要别人看上去自然是个非常挑衅的动作。波普尔当时生气地说:“不要拿拨火棍威胁来访学者。”一旁的罗素看这事儿实在不像话,出言阻止维特根斯坦,这让维特根斯坦觉得非常委屈,故事的结果是维特根斯坦怒气冲冲摔门而去。这是哲学史上少有的戏剧性事件,也成了当时学术界最大的八卦之一。这个波普尔后来有一个学生,是金融大鳄索罗斯。索罗斯后来设立了一个开放基金,就和他老师波普尔有关。然后写过《通向奴役之路》的经济学家哈耶克也是索罗斯的老师。然后哈耶克和维特根斯坦还是远房亲戚,哈耶克也在剑桥任过教。然后哈耶克说有一次和维特根斯坦谈话的时候,维特根斯坦突然拿着一根拨火棍“恶狠狠的冲过来”,在屋里走来走去,吓得哈耶克想找个地方躲起来。所以这事说起来就是,世界级富翁的儿子维特根斯坦用拨火棍单挑过两位世界级的学者,这两位世界级的学者又教出来一位世界级的富翁。最后还有两个小八卦。一个是,毛姆小说《刀锋》主角的原型就是维特根斯坦,两者在经历上有很多呼应的地方。还有一个是,作为罗素的学生,维特根斯坦和罗素之间有一个有趣的小区别。维特根斯坦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影,而且对质量不怎么挑剔。据他的学生说,每次教完课,维特根斯坦都快步走进电影院,哪怕是很烂的电影都看得全神贯注,不许别人打扰他。这大概是他强迫自己暂时停止思考的办法。而罗素据说从来不看电影,直到有一次因为研究生命哲学的柏格森的文章中拿电影举了例子,罗素才勉强看了一次。那时候他还安慰自己说,我那是为了哲学研究才去看的。四十、逻辑实证主义八卦说了不少了,我们说正事吧,说说这个逻辑实证主义到底是怎么回事。前面说过罗素和怀特海合写过《数学原理》。这是一部很猛的作品,手稿之多,必须动用马车才能运到出版社。但是这种雄心勃勃的理论作品不好卖啊,最后罗素和怀特海只能自己掏了一部分钱出版。据罗素说,就他所知只有六个人把《数学原理》从头到尾读过①。虽然销量不好,但是罗素在写作《数学原理》的时候受到了启发。他发现能从少量的逻辑公理推演出整个数学,那么他想,是不是也能用类似的方法推演出整个语言,或者说,按照逻辑规则重新建立一套严谨的语言呢?为什么罗素这么重视语言呢?像我们前面说过的,哲学家们发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科学能发展这么快,哲学却没什么进展?为什么我们不能参考科学的研究方法去研究哲学呢?那我们先想想,在科学研究中,我们是如何确认某个理论是正确的呢?科学遵循经验主义,也就是说,科学重视实验和观测。那么,必须符合实验和观测结果的理论才能说是正确的。而这里“符合实验和观测结果”有一个条件,就是这结果必须能经过反复检验。假如有一天你写了一篇科学论文,但是你引用的实验其他人都重复不了,得不出和你一样的结果,那你的科学理论就没人相信。因为没法证明这实验结果不是你个人的错误、幻觉或者偏见。那么,我们在检验科学理论的时候就有一个必然条件:这条真理的检验者必须不止一个人,而且他们还必须是独立完成检验的。既然真理需要多个人去检验,这前提自然是,这些人对同一个真理的理解必须是完全相同的。要实现这一点,人类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所有的真理都诉诸于语言。真理的全部表现形式就是语言,而且这语言需要尽量严谨。然而逻辑实证主义者却发现,我们平时使用的语言大有问题。因为我们生活中的语言并不一定遵守严格的逻辑规则,有些话模棱两可,有些话有多种理解方式。特别是在讨论哲学问题的时候,因为哲学问题经常涉及一些理性难以把握的终极问题(比如你先想象一下“无限大”是什么感觉,然后你能用文字描述出这种感觉吗),再加上并不是所有的哲学家都受过严格的逻辑训练,所以一些哲学作品词不达意。就像我们前面强调过的,“生命意志”、“权力意志”等词都是一些在特定的体系里有专门意思的术语,我们一不小心就容易用乱。所以逻辑实证主义者想到,我们把语言变得更加严谨,严谨得完全遵守逻辑规则,让语言能完全准确地表达意思,那么哲学就可以像科学一样,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了。为此,逻辑实证主义者们创造了一种新的语言,他们用大量的符号代替词汇,使得原本一个用语言写成的命题如今写得好像数学公式一样。逻辑实证主义者还希望,这种严谨的语言能够成为一切科学的工具,这样科学研究也能更可靠有效了。逻辑实证主义者想的不错,他们要发动一场继承苏格拉底、笛卡尔和休谟怀疑精神的运动,他们要用逻辑工具去一一考察所有的哲学命题,把所有没有意义的、不可证实的命题都剔除出去。然而工作的结果却让他们吓了一跳。他们发现,剔除到最后,能留下的只有类似“这朵花是红色的”之类描述片段经验的命题,或者是不产生新知识的、纯粹在逻辑上成立的命题。而大部分哲学问题,特别是形而上学问题,全都是没有意义的伪问题。要么违反了种种逻辑规则,要么无法用经验去验证。在逻辑实证主义者看来,为什么哲学家们对形而上学争论了那么久都没有结果呢?因为他们争论的根本是一个没有意义、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人们没办法靠实证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逻辑实证主义的巅峰是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写完这本书以后,维特根斯坦以为自己解决了所有的哲学问题。语言都被他用逻辑工具分析光了嘛,他觉得所有用语言能表达的句子他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所以维特根斯坦说:“凡是可说的事情,都可以说清楚,凡是不可说的事情,我们必须保持沉默。”这句话的意思是:凡是符合逻辑实证规则的语言,内容都很清晰准确。凡是不符合逻辑实证规则的语言,说了也是没意义的,就不用说了。这么一来,维特根斯坦觉得他没有困惑了,就去乡下当小学老师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觉得不是这么回事儿。后来在剑桥当老师的时候,他的学生收集了他上课的言论,再加上他平时留下的笔记,在维特根斯坦死后,有人把这些文字归结成书出版。这本书显示了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之后的哲学思想和逻辑实证主义完全不同。维特根斯坦发现,原先用逻辑去分析语言的想法太天真了。比如生活中有人说一句:“我还是我吗?”这话如果用逻辑来分析,那么答案是显然的,这是一句没什么用处的话。然而我们知道,在生活中我们说这句话的时候,有自己的意思,而且不同的情境下还可以表示不止一种意思。如果我们掌握了逻辑分析的方法,到生活中一看,其实没意义的句子比比皆是。然而老百姓谁管你什么逻辑哲学呀,人家觉得这话有用人家就说啊。所以维特根斯坦发现,语言并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逻辑分析上。同样的一句话,说话的情境不同,说话人的语气、表情、手势不同,常常会表达不同的意思。换句话说,每一个情境都给语言制定了不同的规则,语言得和规则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真正的意思。而这规则又是没有逻辑可言的②。哲学研究也是这样。如果你给你的哲学讨论制定了或者寻找了一套语言规则,那么你的规则必然是独断论的。如果你坚持反对独断论,你不停地怀疑,结果就是你最后必须把语言规则都怀疑掉。但是没有了语言规则,你也就没法再说话,再表达你的意思了。换句话说,我们可以用无限的怀疑来防止独断论,但是怀疑到最后,唯一的结果是什么都给怀疑掉了,什么都没法信了。而你一旦要建立自己的学说,你所用的语言,必然要在一些不言自明的前提之下,而这前提只能是独断论的。我们还记得之前在说辩证唯物主义的时候,提到了很多理论不能自己解释自己,道理就在这里了。你要讲世界是什么,你必须得张口说话吧?你一张口说话,怀疑论者马上就可以追问:你这句话的根据在哪里呢?就像逻辑实证主义本身的规则也经不住自己的分析一样。所以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其实是一件很主观的事。命题并不一定非要经过逻辑实证的严格检验才有意义。日常语言(也就包括传统哲学家对哲学的各种讨论)既是有意义的,也是建立在各种独断的规则上的。因此哲学不可能成为严谨的学科,不可能去严谨地解释这个世界。它只能描述这个世界。可以说,维特根斯坦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哲学家,能够提出两种截然不同、又都对哲学史影响深远的理论。但是,这……这是什么情况?我们研究逻辑实证主义,是因为我们觉得哲学的逻辑基础不牢靠,应该好好加工一下,把哲学改造成科学,然后再扎扎实实地追求真理。但我们怎么最后说用逻辑和理性没法研究语言,怎么最后得出来一个哲学都是主观的的结论?逻辑实证主义的研究说明了几件事情。第一,大部分哲学问题,特别是形而上学的问题,按照严格的逻辑实证的方法——也就是科学方法去研究是无法得出答案的。第二,符合逻辑实证规则的语言的表现能力非常有限,也就是说我们能用理性严谨研究的问题很有限。这事儿越来越扯了。当我们看到叔本华和尼采的非理性倾向的时候,我们觉得这还是一个偶然现象。大约是形而上学搞得太极端了,再加上欧洲掀起了对科学的反思,所以有了非理性思潮。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失败却让哲学家们吓了一跳。当哲学家们真的板起面孔,用最严格的逻辑去规范哲学问题的时候,却发现哲学根本就无法用严谨的语言表达!那我们该怎么研究哲学呀?什么坚持理性啊,什么反独断论啊,这不都成了开玩笑了吗?但是你要以为哲学家们没招了那就错了。四十一、实用主义我们再来看看实用主义。实用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基本上是同一个时期的学说。它们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科学在飞速发展,而哲学却一直在原地打转,这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实用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的思路不一样,后者看到了科学的严谨性,希望哲学也能和科学一样严谨。实用主义则看到了科学的实用性,看到科学家没哲学家那么多废话,在科学研究中什么理论好用就相信什么。实用主义者觉得,哲学也得像科学这样,不再说空话,不再讨论空泛的大问题,而是重视哲学的实用性。这话说得好听,那么我们问实用主义者:真理是啥?实用主义者回答:这得看真理的效果,效果好的,就叫真理!这……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我们记得这和尼采的真理观很像。尼采说,真理和谬误其实全是虚构的,区分真理和谬误的关键是真理实用,而谬误不实用。实用主义者则从进化论中给自己找到了根据。进化论里,生物的机能要随着环境不断改变,同样真理也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也应该随着环境不断修正。在这个环境下真理是这样,到了另一个环境里,真理就变了。按照实用主义的观点,之前的种种哲学问题就非常好解决了。比如有没有因果律的问题,和尼采的说法一样,实用主义者说,我们接受因果律的原因是如果不接受就没法生活了。任谁看,这都是一个很扯淡的理论。真理没有了统一的标准,岂不是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喜好,想说真理是什么样真理就是什么样吗?这还会导致相对主义,两个人都以对自己有用为理由,各坚持互相矛盾的真理,结果是谁也不能说服谁,那不就没有了分辨是非、争论真伪的必要了吗?还有人怀疑,要是人人都以实用为原则,那不就会出现个人主义,不也没有道德可言了吗?比如对于上帝存不存在的问题,实用主义者说,假使相信上帝会给我们带来好的结果,那么我们就相信上帝是存在的。这观点恐怕宗教信徒和无神论者都没法接受。我们先抛开这些对实用主义的疑问,看看实用主义在生活中有什么具体例子。我们之前说过的哲学流派,重心都在欧洲。而实用主义终于轮到美国人了。实用主义在美国很受欢迎,实用主义哲学家也大都是美国人。有人说,这是因为实用主义正好契合了美国人的务实精神——这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的说法是美国人世俗功利。但这种实用主义未必不能收到好效果。比如美国的司法是判例法。意思是,过去类似的案子是怎么判的,这回的案子就参考着判。或许有人看来这过于儿戏了,难道国家制定的法律不是最大的吗?但判例法认为,一次性制定的司法是很难完善的。那么我们就通过每一次的审判,来不断纠正、完善国家的法律。你看,这不正好和实用主义者的真理观吻合吗?再看经济问题。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批判非常尖锐,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者,很多西方政治家都认同他的观点。但是这些西方政治家不认同阶级斗争、暴力革命的路子,觉得这事儿动静太大了(当然,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说,是这帮人在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所以他们采用了实用主义的方案,一系列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政党在西方国家兴起。他们并不搞武装革命,也不想消除阶级差别。而是搞工会,搞社会福利,不像马克思那样试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从小地方一点一点改良,遇到什么问题就地解决什么问题。如今这种改良式的资本主义在西方国家颇受欢迎,可以让我们看到实用主义在西方的地位。实际上,我写的这本书就奉行着实用主义的观点。我以为,我们普通人学习哲学是为了解决各种靠物质无法解决的人生苦恼。就像俗语说的“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我们就是来解决用钱解决不了的问题的。所以我在筛选、介绍哲学观点的时候,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这个哲学观点能不能帮助我们减少痛苦?能不能让我们内心平静?能不能让我们不再空虚、不再恐惧、不再陷入物欲的无限烦恼之中?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哲学家都关心这个问题。比如笛卡尔时代的哲学家都信上帝,他们没有多少生活的烦恼,研究哲学有的是好奇,有的是为了追求真理,有的就是当个工作来干。但是我们这本书从实用的观点重新审视他们的工作,只有当他们的工作对回答我们的问题有帮助的时候才介绍。那么我们这本小书里介绍的哲学,其实就是一个奉行实用主义的“庸俗”哲学。但这并不是我自己胆大妄为的做法。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说:“凡研究人生的切要问题,从根本上着想,要寻一个根本的解决,这种学问,叫做哲学。”“这种种人生切要问题,自古以来,经过了许多哲学家的研究……若有人把种种哲学问题的种种研究法和种种解决方法,都依着年代的先后和学派的系统一一记述下来,便成了哲学史。”他所持的,就是实用主义的哲学观。但要注意了,实用主义并不代表着只要观点对我们有用,我们就能没有原则地拿来相信。对于咱们前面提出的人生问题,最容易接受又效果最好的观点莫过于相信这世界上有神灵公平地赏罚一切,而且人的灵魂不灭。以上这些观点是最“实用”的了,但我们绝不会因此就认为它们是真理。我们依旧严格按照逻辑、按照理性思辨去寻找我们的答案。就算我们得到一个让人绝望的结论,我们也会坦然接受。否则的话,我就不应该写这本书,而是写一本《关于神灵存在的种种证据》,不惜通过撒谎、伪造证据来宣称神灵存在。因为我确实相信,宗教是解决上述问题最实用的方法。我撒谎骗大家相信神灵,可以让大家更幸福,那么我的谎言也是善意的谎言了。然而我做不到。因为我想象的读者是那些喜欢思考,不会轻信宗教信条和人生小感悟的人,那么,我就不可能用胡编乱造的神迹来帮读者们解决人生问题。首先,我没那个说服力。其次,即便我胡编了,也很快就会被别人揭穿,仍旧没有 用。所以想来想去,还是老老实实地进行哲学思考才是最实用的做法,虽然从表面上看这么做是不够省事实用的。这里我们就说到前面对实用主义的常见误解,认为实用主义就等于乱用主义,想怎么来怎么来。实际上如果我们能全面地考虑实用问题,我们会发现实用主义和我们的日常习惯并不冲突,不会产生荒诞的结论。比如有学生问,为什么要相信某一个历史事实,比如“元太宗叫窝阔台”?第一我们又没亲眼见过他叫什么,第二这名字多难记啊,叫别的名字难道对我们的生活就有影响吗?按照实用主义的历史观,我们随便给起一个好记的名字叫“窝窝”多好多实用。但事情是这样,只有需要用到这条知识的时候,我们才会想起它,对吧?我们什么时候会用呢?当我们在学校的时候用,那么就必须相信“元太宗叫窝阔台”,否则我们会被老师批评,考试不及格。或者我们对这段历史感兴趣,那么,也必须相信“元太宗叫窝阔台”,否则我们就看不懂任何一本关于元太宗的书,我们也不可能收集到元太宗的资料。所以,虽然我们可以用实用主义的原则任意评判真理,结果会发现,和我们平时筛选真理的方法是一样的,只不过我们没注意罢了。再比如,罗素反驳实用主义的时候说,圣诞老人存在比不存在好,照此说来,圣诞老人是真实存在的了?我可以反驳说,假如我们确实相信圣诞老人存在,那么在圣诞节夜晚飞行的飞机就有危险。圣诞夜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检测圣诞老人的行踪,甚至要求全国的飞机停飞。这还会引发物理学上的困难——圣诞老人是如何在一个晚上给全世界的孩子都发礼物的?如果以此为证据,我们就必须改变物理学上的时空观。那么,是改变整个物理学实用,还是认为圣诞老人不存在更实用呢?因此,最实用的结果是成人不相信圣诞老人而孩子相信,这正是西方社会所遵守的。你看,实用主义没什么毛病。但是……你是不是有点崩溃了呢?我们这本书开始还好好谈点儿哲学,但是后面越来越扯淡了,先是说哲学是主观的,后来又说选择真理的标准是实用与否,这还是严谨的哲学吗?相比之下,就让人越发羡慕科学了。你看科学多好!不仅成就很大,而且重视实证,反对独断论,其实和哲学的原则一样。那么随着科学的发展,会不会给哲学带来新的希望?哲学扒着独断论的泥潭,向科学伸出了求援的手:“科学兄弟,拉……拉我一把!”科学嫣然一笑,伸出一只大脚:“不,我是来打击你的。”他又把哲学踹回沟里去了!四十二、科学说:我不信先验理性这是一个天才中的天才。就不说他3岁指出父亲账本的错误,不说他22岁获得博士学位,也不说他25岁当选院士,更不说他精通六七种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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