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绝大多数家庭中,无论是父母还是青少华都不采取将这种冲突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中来观察的态度。因此,在大学一年级学生所写的有关代沟的文章中,只有一个学生是把青少年的行为当作一种象征而不是当作个人行为来加以讨论的。1977年,一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E?斯巴克斯(E?Sparks)写道:现代青年的许多服装式样和个人外表把他们与自己的父母和其他中年人区别开来了。现代青年不管穿什么都不是因为他们不得不这样穿,而是出于他们个人的爱好。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使老年人感到恼怒,因为他们想起自己当年只能穿廉价的成衣。由于现代青年比较走极端而且能坚持自己的标准,他们与中产阶级和中年的劳动大军格格不入。青年人的头发是造成这种疏远的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我觉得,现代青年正在以对头发长度的挑战来进行新的实验……青年人用不着使用大信息量的计算机就能够控制头发……对一些青年来说,头发是实验的手段,是形成差别的手段。而对另一些多年来说,头发则是向中年人的制度进行挑战和反抗的方式。过去,不喜欢长发的中年人曾试图用非常聪明和狡猾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直到三年前,学校才允许学生留长发。学校的唯一工作大概就是教学,而不是为学生规定道德标准。但学校并没有仅以教学为满足。现在学校相信它们应该以正确的方式(办即它们的方式)来培养学生。要是你不喜欢它门的方式,并且反对这种方式,校方就会说,他们别无选择,只能惩罚这个捣蛋的学生。我上的那所学校就多次因为学生头发的长度而开除学生。可笑的是,关于头发式样的规定一旦被废除,一切事情仍然照常进行。我想要说约是,个人头发的长度决不会造成智力低下,也不会阻碍学习的进步。个人对头发长度的选择有什么危险2看来,有的人不能做他想做的事,是因为其他人告诉他那是错的。于是,这位被认为干了错事的人就得马上迷途知返。这种事情才有许多危险呢!许多父母对他们的男孩子说,他们留长发看起来象女孩子。孩子们常常不知道是否应该和父母谈谈心里话,这不是好事情。许多人说,是缺少交流导致了代沟。我觉得,在头发这件事上还不仅仅是缺少交流,而主要是缺少理解。但希望还是有的。当今许多中年人已经允许头上的毛多长几英寸了。但是,更多的人所谈的听起来倒象是五十年代的高中生,五十年代那些与老派父母激烈冲突的高中生被一名叫吉姆?斯坦恩(JiM3te5n)的学生称为“萧条时代的孩于”:我与我父母关于现在的一些价值的想法差距很大:在许多事情上我的父母和我都意见相左,在某些问题上分歧尤其大,如音乐、汽车和钱。在我们家里,这三个话题构成了代沟的主要部分。我在这些事情上的观点几乎和我父母的观点正好相反。我与我父母关于现在的一些价值的想法差距很大。在钱的问题上,我的父母(即萧条时代的孩子)觉得钱应当省下来去买重要的东西或花在重要的事情上。我也是这么想的,但问题在于什么是重要的东西和重要的事。我父母认为重要的事只局限于大学教育、保险和一栋房子。我承认每一样对未来都是重要的,但我也生活在现在。这是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我想到处旅行。要是我被买房子、买保险等压得喘不过气,我就没有机会多见世面了。旅行和体验新事物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或后悔的事。大多数老人告诉我“现在就干吧,趁你还年轻,”我就是这么想的。我的父母认为这种想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用的,但不能经常这样想。我愿意花钱买的其他东西,如立体声设备、枪等等,我的父母也统统看不起。他们觉得在这种东西上花那么多钱(200美元)是不必要的,因为可以把钱派作更好的用场,也就是前边提到的房子和保险。他们说,枪和立体声设备仅仅是我生活中要经历的“一个阶段”。不过,我已经挣钱了,我觉得自己应当成为一个决定如何花钱的人。我和我父母意见不同的另一个话题就是汽车。我喜欢看上去很漂亮、跑得又快的赛车。他们喜欢经济型的小车。我妈妈希望我买一辆“沃尔克斯瓦根”牌的车,可我却喜欢“卡马罗”牌的。我觉得为了买一辆外型象赛车的汽车而多花保险费和汽油费是值得的。我的父母认为,汽车就是汽车,用不着看起来漂亮。我开车去上学或去工作,在汽车上消磨许多时间,觉得很满足;我就是爱开车嘛。我觉得,因为那是我的车,我就会有自己的选择了。我和我的父母在音乐问题上总是谈不找。我父母喜欢格兰?米勒乐团那样的大型乐团演奏的音乐,或约翰尼?凯什那样的艺术家演奏的乡村音乐和西部音乐。信不信由你,那种音乐我也喜欢。不同的是,我喜欢疯狂摇摆乐歌手,如吉来?亨德利克斯的后期歌曲,还有莱德?齐伯林、福格哈特等人。我喜欢听快节奏、大音量的音乐。我妈妈和我爸爸受不了这种音乐和这种音量。他们似乎不理解,为什么居然有人想听“噪音。”我无法令人信服地向他们解释这些原因。我只好采取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随它去了。这就是我们家里的一条清清楚楚的代沟。我父母的思想是保守约,部分原因是他们经历过萧条时期。他们认为有保障的未来比眼下的玩玩乐乐要重要。但是,我认为我现在所处的这个年龄是重要的。我觉得,我现在应当做以后将没有机会做的事。我相信,要去享受生活一个人不应当成为未来的奴隶。未来是重要的,但还没有重要到要荒废现在的地步。再请看帕特?奥弗比的评论:我父母在怎样使用汽车的想法上完全和我相反……尤其是当我要为自己买一辆好看的“卡马罗”牌汽车时,我的父母从一开始就采取了消极的态度,他们管这种车叫“破玩艺儿”。我爱这种车,心里总是放不下它。当然,按我父母的观点,汽车不过就是拉着开车人从A地到B地去的东西。汽车的其他方面,如外观或声音,都是不值一提的。然而,我注重的是一辆汽车是否能让人驾驭愉快,而不是其必要性的,我的观点就是这样的。就算汽车的基本功能是运输,但我相信它还应该有更多的功能,至少对那些希望如此的人应该是这样。我的车体的喷漆又亮又新,新轮胎,新车轮,发动机值一千五百美元,但我就喜欢它是这样的,这和我的父母毫无关系。的确,我父母把他们的车仅当作代步的工具,可我开车的时候却有某种对自己汽车的满意的感觉。开着我的车在城里兜风使我心旷神怡,我乐意炫耀它,乐意开车放松脑筋。显然,我父母在使用他们的车时没有这些打算。当然,我父母对我的汽车感觉如何,他们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但有一点他们却没考虑。我的汽车不仅仅是交通工具。它使我和我的朋友们有了一个让我们乐此不疲的业余消遣。可我父亲把我的车仅看作是一个昂贵的玩具。有时我很纳闷,他是否忘记了他年轻的时候也曾傻乎乎地围着汽车转过。他当年围看发动机转悠,仅仅是为了想看看它是怎么工作的。我很满意我的车,我也尊重我父毋对它的看法。只要我有这辆车,只要我和父母住在一起,我们家中的代沟就会不断加宽。六十年代的代沟所表现出来的东西曾被视为更广泛的社会运动的一部分——如美国的公民权运动,反对越南战争的斗争,反对法国的阿尔及利亚独立运动,或塞蒲路斯的年轻人因争取引进一种对性生活的新的诚实态度和对人体的新态度而发生的一些斗争。但是现在由于两代人的激烈冲突显然是发生在家庭内部,因此产生了这样一种倾向,即认为家庭的解体是一些社会症状——如逃离家庭而带来的少年犯罪,青少人吸毒和青年人的酒精中毒等问题——的主要原因。也许更为突出的是、高中学生从对更广泛的社会冲突的认识,从对老年入与年轻人之间不同的社会目标和标准的认识上倒退到了一种对新精神范围的要求。国际罗马俱乐部(club.f RoMe)不仅将其注意力从呼吁限制经济和生态问题的发展转向了寻找新的价值,而且这一新的重点也渗透了全社会,为两代人的疏远提供了新的内容。①食品券是美国政府发给失业人员的免费领取食物或购买食物的凭证。这里指的是某些年轻人不劳而获。独身生活与对它的喜爱麦格拉思 沃尔什两人均为美国当代学者,本文原载《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88(2),谢白羚译。在人们没有加以注意的情况下,老诺曼底人罗克韦尔式的正规的美国家庭生活的形象正在发生变化。这种生活过去一向是妈妈、爸爸、小孩和家犬共同生活在一种亲密和蔼而又混杂的氛围中。但现在像吉尔德(P.Guild)这样的妇女的情况越来越多了。她年龄30岁,自从离开她双亲的家便单独生活,她把她在马里兰州的切维蔡斯拥有的雅致的市内住宅看做是从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管理员职位的挑战中,以及从一连串繁忙的业余爱好中摆脱了出来。她说:“我不认为我会再跟别人住在一起了。”再譬如像吉姆斯?李(J.Lee)这样的男子,他56岁,结婚29年后同妻子离婚,他就很少被他周围一批人所吸引住。这位密歇根养兔场的推销员说:“当你晚上回到家里,就知道这个家同早晨离开时一模一样,空空如也。”吉尔德出于自择而吉姆斯?李则由于中止婚约,这样他们都加入了这一迅速发展的少数群体,即“单独用自己的羽毛来筑巢”的美国人的行列。自从1960年以来,全国独身生活的人数已增加了3倍,1986年达到2120万,现在已接近全部家庭总数的 1/4。9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独身生活者,到2000年时,还将增加740万人,这些人都将自己操持家务。数字后面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这仅仅是人口统计的一个实例。目前更多的妇女为了事业而推迟结婚,而离婚和年龄较大的人数都已膨胀。但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追求个人自由的渴望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当就业的机会扩大,收入上升,特别是生育高峰使人们产生了一种渴望,即希望选择一种不需要家庭资助或不受家庭干扰的美好生活。西雅图巴特尔人类事务研究中心的人口学家麦克劳克林(S.McLaughlin)评论说:“在年轻的未婚者中间,关于‘基本个体(primary individual)’的兴起的说法正在流传。关于生活方式的选择已不再为家庭所控制。”1970年至1986年间,独身生活的人数在25岁至 34岁年龄组中增加了346%,在35岁至44岁年龄组中增加了258%。以米切尔(A.Mitchell)为例,他现在40岁,3年前他建立了“亚特兰大企业网络”,在每周一次的聚会上他把同行人员汇聚在一起。未结过婚的米切尔说:“独身生活给了我集中精力做生意的自由”,“我独自一人,除了我以外,我不必向任何人负责”。米切尔希望在适当的时候结婚,从统计学观点来看,他的机会是很多的。但是在那些和他同一代的妇女们看来,一个人在20到29岁的时期里决心只专心于事业而将结婚推迟,实际上就是做出一种根本不想结婚的决定。根据耶鲁大学社会学家贝内特(N.Bennett)和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布鲁姆(D.Bloom)(他们关于美国婚姻模式的研究成果在去年发表的时候,曾引起一场骚动)所说,50年代中期出生的8个妇女中就有一个未婚者,而早20年出生的妇女,则是每25个妇女中有一个未婚者。但美国人口普查局的研究报告就比较乐观一些,他们提出的数字为1/12(即12名妇女中有一个是未婚者)。当贝内特和布鲁姆断言,受过大学教育未婚的白种妇女在她们30到 39岁的时期中最后终于结婚的只占20%的时候,美国人口普查局却认为这个数字将是66%。即使如此,这仍意味着有34%的人尚未结婚。独立生活的两个方面这些妇女中有许多人出于自择将保持独身。她们不再具有经济进取动力,为了单纯的养家糊口便把终身定下来,而不去追求真正的爱情。但是由于妇女年龄的关系,挑选的机会就相当微小了。迈阿密大学的社会学家李普曼(A.Lipman)说:“推迟结婚的妇女往往成为精选部分的人(crealm of the crop)。”再者,1957年战后出生率的高峰意味着在50年代出生的妇女已经陷入了“婚姻压缩”的困境。按传统,她们想寻找比自己大3岁年龄的伴侣,可是她们在人数上超过了待婚候选者的数目。伯吉斯(B.Burgess)说:“在我这样的年龄,我并不具有像大学生一样的选择自由了。”伯吉斯现在37岁,她是在新泽西州莫里斯城的克鲁姆-福斯特公司工作的卫生保健行政管理人员。她住在郊区也无济于事,她说:“生活在社交活动较少的地区限制着我和我的同龄人的交往。”1986年,470万离婚的美国人和830万中年以上的人过着独身生活。对他们来说,宁愿选择冷寂独居的生活是很少见的。住在纽约市布鲁克林的72岁的寡妇萨弗兰(E.Saffran)说:“这像个监狱。”自从两个男人最近企图强行闯进她的公寓后,天—黑,她便害怕得不敢出门。“一旦你关上房门,它就是这样,像个监狱。夜实在太长了。”但是,当世世代代作为支撑桥梁的家庭作用消失了,和双亲或子女住在一起的取代方法甚至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因为这个原因,同时由于离婚和丧偶者的人数有了迅速的增加,自从1970年以来,离婚独身生活的人数增加了3倍,而中年以上独居者的人数占他们总人数的2/3以上。韦尔奇(L.Welch)说:“我仍然处在一个适应阶段。”她今年59岁,住在北卡罗来纳州的瓦尔斯通堡。自从她丈夫去世后,她已经学会了算账,并保持收支平衡,她请了一个包工头来修理房屋并单独出去旅游。开始时,她被孤寂所吓倒,下班回家,她就躺倒在放在门口的椅子上。但是韦尔奇热爱她的房子,并且为她现在有能力去对付这种生活而感到自豪。她说:“现在我回家失去了他,过去是他生好炉子,煮好咖啡,现在是我自己把灰掏出来,放进引火物,自己来生火。”韦尔奇是幸运的,因为她在经济上是独立的。许多寡妇就不是这样。根据“国家中年以上独身生活者公共基金委员会”最新的调查,在1987年里,880万中年以上的独身者中有19%的人(其中80%是妇女)依靠每周不到104美元的收入来维持生活。非白种人的中年以上独身者中间的43%生活在贫穷之中。如果同一般的老夫老妻相比,后者过贫穷生活的比率数为4%。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寡妇们在他们的丈夫去世时失去了社会保障和退休利益。哈佛大学教授怀斯(D.Wise)进行的一项有关老年夫妇问题的研究指出,在丧失丈夫一年之内,孀居者的37%从原先并不贫穷而降到贫穷线之下。当妇女们自己的利益自然增长并且个人退休账目能得到平衡的情况下,这个差距是能够缩小的。与此同时,每一个已婚妇女都必须认真对待可能最终发生的穷困的威胁。2/5的已婚妇女都能指望比他们的丈夫活得长,过着寡妇生活的平均数是15年。独身但并不感到迷惘空虚密歇根州一位从事研究独身生活和心理保健的专家阿尔温(D.Alwin)说:“单独乘飞机旅行并不一定就是孤独的旅行。”他的大量研究指出,未婚者要比他们已婚的同胞遭受更多的消沉、忧虑和健康不佳的痛苦,这个理论就是说,密切的亲属关系可以保护已婚者免受未婚独身者所面临的压力。但是阿尔温认为,独身生活本身不能对此负责。人们需要同他人保持紧密联系才能得到幸福,但是这不能就此认为,单独生活会阻止这种联系的形成。他和两位同事对独居的未婚者和居住在一起的未婚人进行了比较,发现一般说来,独居者和居住在一起的人相处就像和同伴们相处一样,感到愉快,有的时候甚至更快乐一些。阿尔温说:“人们由此可以获得补偿,很多的独身者能以更高的比例接触户外人。”这些专家们一致认为,以独居为满足的人特别难于同家庭和朋友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圣地亚哥一位专门从事独身问题研究的心理学家德鲁克(K.Druck)说:“在同个人的接触中,我们能感到被人理解和被人接受——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礼物了。”“假如这种需要不能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它就会转化成健康的问题,并将妨碍工作上的成就和工作效率。”许多独身者创造出许多家庭代替者——他们的朋友们。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 34岁的里奇(K.Ridge)说:“我们的关系是五条件的,我们可以彼此共处一起而不必一定要有很久的时间。”在她经常会面的亲近朋友的圈子中,她可以长时间地、懒散地聊一阵子。有一些人,例如米切尔,则把兴趣转向教堂和寺院,他说:“这是我的第二家庭。”西雅图的弗林(D.Flynn)从与他具有共同兴趣的人的交往中而获得一种归属感。这位未婚的听觉学家、马拉松长跑运动员、室内音乐合唱队员、前民族舞蹈家和足球运动员说:“我喜欢为某桩事情同某人在一起工作。”马里兰州的贝塞斯达的一位心理学家韦宾克(P.Webbink)说:“一定的宗旨和对一个人的价值的信念,尽管是毫无联系的,但却是使独身生活心满意足的先决条件。”年轻的未婚者可以在他们的工作中找到存在的理由或目的,但是那些生活的有益意义已经被亲人的死亡或离婚破坏了的人们,则必须重新确定他们的价值和筹划新的生活方向。一位58岁的克利夫兰人迈耶(N.Meyer)说:“我来自这样的一代人,即认为不结婚是无所谓的。”她已经在11年前离了婚。她说:“我花了5年时间才达到这种程度一一我已有足够坚强的力量来说:再婚不是我最优先考虑的问题。我终于问自己:‘我是谁?我要求什么?什么是我的优势?什么是我的弱点?为什么我情愿满足于那么一点亲属关系?’”迈耶发现她真正渴望的是接受正规学校教育和事业。现在,她已获得咨询心理学(counseling psychology)学位和正在攻读哲学博土学位。纽约州沃特敦一位80岁左右的寡妇柯蒂斯(G.Curtis)说:“你可以以此为乐,也可以为此感到可悲。”她每周花费数小时走访家庭病室和医院里的病人,每天做礼拜,每周几次同朋友们一起经管9个高尔夫球场。社会对独身者表示赞同即使是那些乐于过独身生活的人也并不认为生活是安逸的。社会仍然把他们看成是已婚者主流中的一股旋涡。尽管有关独身者的小册子的影响正敦促着产品供应者和服务机构能减轻他们在单独生活安排上遇到的困难。社会学家李普曼说:“在一代人里,我们已经看到了专供单身者的酒吧间、组合式公寓和休假公寓,以及冰冻午餐和汤类等。”现在有一些旅游代理商能帮助独身者怎样花钱,有些财务设计人员帮助他们怎样进行投资。一整套行业已经很快发展起来,将这些技术熟练的伙伴安置在自动洗衣场和超级市场,并经过本人宣传,将他们安置在商业网俱乐部和各种定期服务机构——其中最新的形式是:几个城市集团,它的成员是接受定期检查的艾滋病患者。雇主们正开始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工人都有依靠,因而正向他们提供灵活性的一揽子利益,各个教会和犹太教会也在获得信息。一位在纳什维尔联合卫理会公会任职的格林沃尔特(K.Greenwaldt)牧师说,在那里独居者能够参加启己的团体会议和得到离婚咨询,并说:“教会发现那里的会员人数不断增长,但却能满足独身者们的需要。”提供方便是必不可少的由于有了“标志卡”,现在未婚者来来往往的约会可以得到邮递方面的照顾。坎贝尔汤菜公司自从1983年首次供应单人享用的李氏冷餐以来一直风行不衰,今年夏天又继续推出斯旺森的荷马式饭菜,人们对匹兹堡的小型蛋糕也寄予厚望。现在,有为个人单用厨房提供小型器具,科宁玻璃工厂为单人进食烹调提供小型防微波碗盏。人们不想等到结婚时才去收集瓷器和水晶制品。单身者可以把自己更喜欢的礼物造表列入“布卢明代尔自我登记簿”上,那里同任何婚礼登记处一样地进行着工作。自从单身者占初次购房者的1/4,房屋建筑者便对他们注意起来了。拉特格斯大学的城市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伯切尔(R.Burchell)说:“我们在考虑少建一些卧室,减少餐室的占地,扩大厨房的面积,因为厨房正在变成单身者的起居室。”他预测户主的卧室将造得更加豪华,起居室配备高级技术的娱乐设施。企业家们也在抓住时机进行各种活动。费城罗宾斯-西尔斯协会的西尔斯(J.Cills)说;“当你还是孩提时,我就是你的隔壁邻居。”这个协会是一大群蜂拥而起的私人服务机构中的一个,它专门为那些太忙而不能自理他们生活的人服务。西尔斯的委托人中有一半是单身者,这些人给她钱让她带着爱畜去兽医处看病,把衣服送去清洗,并到花店里去等着取花。沃尔夫(B.Wolf)是芝加哥的独身摄影师,他依靠个人化服务机构拥有者巴尼特 (T.Barnett)帮助他购物和当跑腿。他说:“这个世界不是为只凭自己力量做事的人们而建立的。”但是由于美国的单身者发现在数量上具有力量,所以社会越来越对他们表示更多的尊敬。毫无疑问,开辟自己通向生活的道路可能是一项孤独而劳累至极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能得到报酬,并能使人振奋。法律能惩罚婚外情吗?姚洋中国当代学者。本文原载《读书>》,2001(1)。《婚姻法》新的专家建议稿仍坚持了一贯的明显倾向,即希望通过立法为打击夫妻之间的不忠行为,特别是在一些地方流行的“包二奶”现象提供法律依据。在更深层次上,建议稿的作者们的用意在于希望通过立法扭转道德的“滑坡”。他们的愿望也许是好的,但加强对婚外情的法律惩罚是否就能减少婚外情呢?对《婚姻法》专家意见稿的争论是很大的。我把反对的观点大体归为三类:一是认为惩罚婚外情是道德泛化的表现,二是认为它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三是认为它是开历史的倒车。在我看来,这三种观点都难以站得住脚。首先,道德(以及伦理)和法律之间从来就没有严格的界限,道德可以变成法律,法律也可以让位给道德,道德和法律甚至可以对同一行为做出好与坏的评判。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道德及其他非正式约束的替代——是国家暴力对自然权威的替代。在一个自然社会里(如中国以家族为核心的地缘社区),道德和伦理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规则,但其执行并不是自动的,而是通过自然权威,如家族的长者实现的(比如《白鹿原》里白嘉轩对其长子淫乱行为的惩罚)。现代化的过程之一是公法对这种自然权威的替代。但是.公法并不全盘接受自然的道德伦理体系,在许多场合,一些原本由公法所管辖的领域却让位给了道德(比如,在多数国家,法律已经放弃了对淫乱妇女的惩罚)。最后,我们难于在法律和道德之间画出一条截然的界线,还因为法律和道德同时认定某些行为是不正当的,比如,偷盗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用所谓“道德泛化”来反对对婚外情的惩罚是难以站得住脚的。其次,从个人自由的角度也无法反驳对婚外情的惩罚。不错,惩罚婚外情是对发生婚外情一方自由的限制,但是,它同时是对受害方不受另一方侵害的自由的维护。应当清楚的是,自由不是天然存在,而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和道德网络所界定的人为现实。对婚外情的惩罚不过是对自由的一次重新分配而已。剩下的问题是,对婚外情的惩罚是不是侵犯了私人领域,因此不能为之呢?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公法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私人领域规则的替代。在中国,地缘和血缘团体曾经独立于法律之外,是公法无权管辖的私人领域;但是,几十年来法律的扩张打破了这一私人领域,从而使得像发生在山杠爷身上那样的行为不再具有合法性。家庭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在美国,虐待子女的父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而那里的“虐待”在许多中国人的眼里,顶多不过是管教孩子的方法而已。一个社会不存在自然的私人领域,因为我们在定义私人领域时已经是在定义一种社会关系:当我们说某个领域是私人领域时,我们实际上是说他人及公法无权管辖那个领域里的个人或群体的活动。综观法律对私人领域的侵入过程,我们所看到的是私人领域的缩小,但其目的恰恰是加强对个人权利的保护。这一判断也适合于婚姻。因此,以保护私人领域为理由也无法反驳对婚外情的惩罚。最后,反对惩罚婚外情的人虽然批评赞成者道德泛化,但他们本身也是在维护一种道德或意识形态:一种排斥将婚姻置于法律管辖之下的意识形态。在一个多元社会里,个人秉持不同的意识形态是完全正常的,不应该有高下之分。因此,以“开历史倒车”来反对对婚外情的惩罚也是难以站得住脚的。与意识形态争高论低不同,经济学分析法律的功能,看它能否达到预定的社会目标。就婚姻而论,社会目标可以是多样的。比如,我们可以将增加每个人快乐的总和作为目标,可以把增加婚姻的数量作为目标,还可以把离婚率的降低作为目标,等等。但是,这些目标容易引起歧义。比如,第一个目标涉及个人间效用的比较问题,第二和第三个目标会引起激进派的不屑。在这里,我将社会的目标设定为增加高质量的婚姻或减少低质量的婚姻。所谓高质量的婚姻,即婚姻双方或相爱,或对家庭的投入较多,并自愿维持他们的婚姻;双方相爱的程度越高,对家庭的投入越多,则婚姻的质量也越高。我们无法期望所有的婚姻都有爱情,但至少可以期望一个“好”的婚姻的双方都对家庭有所投入,担当起为人夫、为人妻和为人父母的责任,使得家庭和睦,子女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培养。低质量的婚姻是那些没有爱情或没有投入的婚姻,是两个人在一起感到痛苦的婚姻。在高质量和低质量婚姻之间还有一片没有定义的领域,社会不对处在这个领域的婚姻做出评判。增加高质量婚姻这个目标可能是赞成惩罚婚外情的人所认同的,但他们可能不认为减少低质量婚姻的数量应该是一个社会目标。相反,激进派可能认为社会本来就不应该有目标,但是,如果接受他们的建议,经济学家就会变成无头苍蝇了。因此,让我置两类人的反对于不顾,把增加社会中高质量婚姻作为一个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的社会目标,并由此出发分析惩罚婚外情是否有助于达到这个目标。让我先从婚姻的属性开始。前面说过,《婚姻法》专家意见稿的一大突破是确定了配偶权:婚姻双方对对方负有一定的责任。言下之意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背叛(如发生婚外情)要受到惩罚。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婚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长期合同 (否则的话我们就不需要婚姻注册了),离婚是解除这一合同的惟一合法手段,而婚外情则是违约,应该受到惩罚。因此,配偶权可以解释为婚姻双方在婚姻这个长期合同中所具有的权利。从社会角度来看,婚外情对其他家庭具有负的外部性,因为它有示范作用,导致更多的人发生婚外情,从而也产生更多的受害者。更进一步,婚外情的泛滥使得那些对婚姻忠贞不贰的人因为怕受到伤害而怯于结婚。如果婚姻对社会来说具有正面的价值,这些忠实于婚姻的人不结婚就是社会的损失。但是,承认配偶权不等于说惩罚婚姻违约行为一定能够达到增加社会中高质量婚姻的目的。在法律经济学里有一个有效违约的概念,说的是当违约的社会收益大于其成本时,违约是有效的。比如,甲和乙签订一份合同,同意以十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乙。但是,在房子交割之前,丙也来看房子,并同意以十二万元的价格将房子买下。甲此时如果违约将房子卖给丙,这笔房子交易的价值因此上升了两万元,甲可以给乙一万元作为违约补偿,自己仍然多得一万元。此时,甲的违约是有效的。因此,法律在处理这类合同的时候不应该禁止违约,而应该确定适当的违约金。事实上,各国的法律正是这样做的。一个法律条文如果诱使较多的有效违约,则不是一个好的法律条文;因此,我们应该避免制定诱使有效违约的法律。婚外情对于某些人来说是故意的违约,应该受到惩罚;但是,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发生婚外情是婚姻感情破裂之后不得已而为之,对这种婚外情实施惩罚反倒会降低社会收益。因此,这些人的婚外情可以看成是有效违约。为分析起见,我假定社会中存在两类人.一类是“花花公子”,另一类是“正人君子”。这里的花花公子和正人君子没有性别之分.也不带任何伦理色彩,使用他们仅仅是形象的比喻而已。花花公子既不想和太太离婚,又要到外面去找情人。他对婚姻和婚外情的投入都不足,对他来说,婚外情是婚姻的补充;或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说,两者是互补品。正人君子对婚姻的投入很多,而且非等婚姻破裂不去找情人;对他而言,婚外情是破裂婚姻的替代品。法律对婚外情的惩罚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勒令改正、金钱和财产补偿,乃至以刑事犯起诉,等等,在经济学看来,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对发生婚外情的人实施了负效用。花花公子的违约不是有效的,因为他的婚外情并不增加高质量的婚姻或减少低质量的婚姻,但造成婚姻另一方的痛苦。当离婚是一个选择的时候,正人君子的婚外情也不是有效的,因为他本可以通过离婚这个合法的手段来结束死亡的婚姻。但是,当离婚成本很高以至于使离婚变得几乎不可能的时候,正人君子的婚外情就可以被看做是有效的。因此,惩罚婚外情是否对社会有利,有赖于离婚成本的高低。这里的离婚成本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在精神方面,离婚不仅是对自己过去选择的否定,而且要受到来自社会、邻里、亲朋、子女乃至法院的巨大压力。在物质方面,财产分割是离婚的一大难题,而且其难度随着家庭财富的增加而增加。让我们先看一下离婚成本很低的情况。对于正人君子而言,他在感情没有破裂的时候不会去寻找婚外情。当感情破裂时,他有两种选择:一个是离婚;另一个是不离婚,但背着对方去找情人。如果离婚成本很低,正人君子在婚姻破裂之后可以选择离婚,无须去寻找婚外情。对于花花公子而言,婚外情是婚姻的补充,因此他随时可能发生婚外情。因此,在离婚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在婚外情市场里只会有花花公子,法律惩罚婚外情因此是有利于社会的,因为它不仅补偿了受害方的损失,减少了婚外情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而且可能促使花花公子增加对家庭的投入。但是,如果离婚成本很高,情况就会发生变化。此时,正人君子该离婚的时候可能无法离成,因此,他会去偷偷摸摸地找情人,以替代已经死去的婚姻。由于被抓住的可能性不确定,而没有爱情的痛苦又如此之大,因此,即使是存在法律的惩罚,他也会冒险而为之。在花花公子方面,面对可能的惩罚,他反倒会在婚外情方面有所收敛;因为放弃婚外情虽然有损失,但回到太太身边也没有坏到了极点。当法律惩罚给他带来的负效用足够高时(比如,高于他从事婚外情所带来的正效用时),他就会放弃婚外情。这样一来,一个可能的结果是婚外情市场中出现逆向选择,即只有正人君子从事婚外情,花花公子却都回家守着太太去了,法律因此惩罚的只是正人君子。但是,正人君子的违约在离婚成本高昂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因此,惩罚婚外情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效率的。以上分析是以代表性的花花公子和正人君子为分析对象的。在一个异质社会里,每个人的婚姻效用和离婚成本可能不同,每个人的选择也可能不同。由于人口数目足够大,我们可以想像人们的效用和成本呈连续分布。因此,以上分析的意义在于说明正入君子在统计意义上比花花公子更容易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考察在存在对婚外情的惩罚的情况下人们对婚姻的选择问题。首先,惩罚肯定会使所有的人更小心地选择婚姻对象。在没有惩罚的情况下,正人君子担心的是和一个花花公子结婚;在有惩罚的情况下,和花花公子结婚的可能性下降了,但正人君子现在必须更担心婚姻的质量,因为如果找错了对象,他知道离婚成本很高,而婚外情又要受到惩罚。一个解决办法是投入更多的时间更慎重地去寻找合适的对象,以便获得高质量的婚姻。这时,正人君子中结婚的比例会因为对婚外情的惩罚而下降。另一方面,对于花花公子来说,寻找成本高低对他们影响不大,因为他们本不打算对婚姻进行多少投资,而婚外情又可以为他提供补充。这样一来,对婚外情的惩罚要么没有改变花花公子和正人君子结婚意愿之间的相对强度,要么还会使正人君子比花花公子更不满意结婚。无论发生哪种情况,惩罚都不会增加社会中高质量婚姻的数量。总而言之,当离婚成本很高的时候,对婚外情实施法律惩罚可能与惩罚的目的恰恰相左。因此,离婚成本的高低是决定对婚外情的惩罚能否奏效的关键因素。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法律虽然对离婚的限制很少,但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以及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使得离婚对多数人来说仍然是成本高昂的行动,因此才有“懒得离婚”之说。在城市,这种说法还带有几分调侃的意味;在农村.离婚就变成实实在在的战争了。同时,农村地区自由恋爱的比例仍然不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然是惯常的做法。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对婚外情的惩罚可能会被坏人利用来打击无辜者。举个极端的例子。一位农村女子因为家境贫寒被父母嫁给一个付得起彩礼的男子,婚后丈夫对她百般摧残,她因此愤而出走。在流浪和打工的过程中,她遇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两人因此同居。如果婚外情受法律的制裁,她的丈夫就可以利用法律来惩罚她。赞成惩罚的人想到的可能更多是那些“包二奶”的花花公子,却忘记了法律也会被用来惩罚那些善良的人。因此,中国目前要做的可能不是惩罚婚外情,而是增加人们选择婚姻对象的自由度,并使离婚更加容易。离婚成本的降低使得人们在婚姻破裂的时候及早离婚,重组家庭。离婚当然对社会不利,但是,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和整个社会的变迁相关,不是增加法律惩罚所能扭转的事情。退一步说,即使法律惩罚可以减少由于婚外情所导致的离婚,但是,我们需要的不是“更多”的婚姻,而是“更多、更高质量”的婚姻;至于对婚外情的惩罚,可以让位给非正式约束,如舆论、社会网络、亲朋等,其结果可能反而会好一些,因为只有在特定的社会网络中,谁是花花公子、谁是正人君子才是较容易识别的,而法律由于其普施于人的正式性却无法做到这一点。就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花花公子的婚外情受人们的指责,而正人君子在万般无奈下的婚外情即使不会受到人们的同情,也会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宽容。在结束本文之前,我还想对我的分析的一个结果做一点说明。这个结果是,当离婚成本很低时,惩罚婚外情对社会是有利的。那么,是不是等到中国的离婚成本下降之后,我们就可以引进这样的法律呢?如果别的条件不发生变化,我不得不对这个问题做出肯定的回答。但是,要降低离婚成本,别的条件可能必须改变。这首先要求我们的社会和文化心理具有足够的弹性,接纳高离婚率这个现实并在伦理和社会组织方面做出相应的调适。由此我想到了像冰岛这样的北欧国家,那里的离婚率和非婚生比例都很高,人民对此也习以为常,生活的节奏没有因此而打断。这是一种均衡。我们的文化心理大概还无法接受较高的离婚率和非婚生比例,(《婚姻法》专家建议稿不就是一个证明吗?)中国因此处在另一个均衡,并且大概永远也不会达到北欧国家那样的均衡。可是,如果中国真的有朝一日达到了那样的均衡,我们还会提出要对婚外情实施惩罚吗?回答肯定是否定的,因为支持那个均衡的文化心理不会认可对婚外情的惩罚,这不是因为婚外情在那个均衡里的普遍性,而是因为惩罚已经没有必要了:既然离婚成本很低,人们自然可以进行无障碍的“连续婚配”(我的一个学生发明的名词),婚外情本身因此变得没有必要了。婚姻罗素(1872-1970),英国哲学家、文学家。本文选自《真与爱——罗素散文集》,江燕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1988。在这章中我们要讨论的是婚姻,它同儿童无关,而仅仅是作为男女之间的一种关系。当然,婚姻不同于其他性关系,因为婚姻乃是一种法律制度。在大多数社会中,婚姻也是一种宗教制度,但婚姻的法律方面是主要的。这种法律制度体现着一种习惯,它不仅存在于原始人类之中,而且也存在于猿和其他各种动物之中。动物实际上也从事婚姻的行为,而且无论在哪里,对于哺养新生动物来说,也需要雄性动物的合作。一般说来,动物中的婚姻是一雌一雄的.而且按照有些权威人土的说法,在类人猿中更是这种情况。如果这些权威人士的说法是可以相信的,看来这些幸存的动物并没有遇到那些缠扰人类社会的问题,因为雄性类人猿一旦同某个雌性类人猿结婚之后,就失去了对任何其他雌性类人猿的吸引力;同样,雌性的类人猿一旦同某个雄性类人猿结婚之后,也就失去了对任何其他雄性类人猿的吸引力。因此在类人猿中间,虽然没有宗教的帮助,却不知道犯罪,因为本能足以产生道德。有些证据说明,在最低等的野蛮人类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据说在南非布西门族中就存在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而且据我所知,塔斯马尼亚人(现在已经绝迹)就是必定忠于他们的妻子的。即使在有文化的人类中,有时也能发现隐隐约约一夫一妻制本能的痕迹。考虑到习惯对于行为的影响,人们也许感到惊奇的是,一夫一妻制对于本能的约束并不比本能本身强。不过,作为人类理智特点的一个例证,从那里可以同样迸发出他们的罪恶和智慧,亦即具有打破旧习惯和引入一系列新行为的想像力。看来也许最早打破原始人类一夫一妻制的是经济动机的介入。这种动机影响着性的行为,它是十分不幸的,因为它以奴隶或买卖关系取代了以本能为根据的关系。在早先的农业和畜牧业社会中,妻子和孩子都成为男人的经济财产。妻子替男人工作,孩子长到五六岁之后也开始从事耕种或看守牛羊的工作。这样一来,那些最有能力的人就以尽可能地占有更多妻子为目的。一夫多妻很少能够成为一个社会的普遍的事情,因为一般说来女性并不是大量超额的,因此一夫多妻只是头人和富人的特权。许多妻子和孩子成为一种有价值的财产,因此,也就提高了所有者原先的特殊地位。这样,作为一个妻子的主要作用就变成一种为了获利的工具,就如同驯养的动物一样,而她的性的作用就成为次要的了。在文明这个发展阶段中,一般说来男人同他的妻子离婚是很容易的,虽然他必须为此退还女方的嫁妆。但是,一般说来女方要想摆脱她的丈夫却是不可能的。大多数半开化的社会对于通奸的态度是同这种观点一致的。在最低等的文明阶段,通奸有时是被允许的。据说萨摩亚岛人外出旅行时,十分希望他们的妻子在他们不在的时候,想法安慰自己。但是,在稍高文明发展阶段中,妇女通奸就要被处死或尽可能地给予很严重的惩罚。在我年轻时,人们都知道蒙哥?帕克①谈到过关于盂巴?诚巴②的事,但我感到痛心的是,最近我发现有教养的美国人却把孟巴?诚巴说成是刚果的一个神。实际上它既不是神,也同刚果无关。他是上尼日尔河的人捏造的虚构的魔鬼,用来恐吓犯了罪的妇女的。蒙哥?帕克这样说必然暗示出伏尔泰关于宗教起源的观点,而这种观点遭到现代人类学者谨慎的压制,因为他们不能忍受有理性的卑鄙举动去干涉野蛮人的行为。一个同别人的妻子发生性交的人当然是犯了罪的,但一个同未婚女子发生性交的人不会招致任何罪,只是他降低了这位未婚女子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由于基督教的出现,这种观点发生了变化。从此,宗教在婚姻中的成分逐渐增加了,而且对于违背婚姻法律的惩罚,其根据是戒律,而不是财产。对于同别人的妻子发生性交,那个人固然是犯罪,而婚姻之外的任何性交的发生也都是对上帝的犯罪,而且按照教会的看法,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由于同样的理由,以前允许男人可轻易休妻的权利,现在已成为不可能的事了。婚姻成了一种圣礼,因此是终生的了。这对于人类的幸福来说,是得还是失?这很难说。在贫苦的农民中间,结了婚的女人的生活始终是很苦的,而且大体说来,没有文化的农民生活是最苦的。在最野蛮的民族中,女人到了25岁就衰老了,别想保持这个年龄应有的姿色了。把女人当做一种家畜的观点,对于男人来说无疑是很高兴的事,但对于女人来说,这意味着劳苦和辛酸的生活。基督教虽然在某些方面使妇女的地位下降,特别是在富人阶级中是这样,但它至少还承认在神学上妇女同男人是平等的,而且否认她们是男人的绝对的财产。一个结了婚的女人虽然没有权利抛开她的丈夫去和别的男人生活,但她却能为了宗教生活而抛开她的丈夫。大体说来,在大多数人中,基督教的观点比基督教以前的观点更容易使妇女得到更高的地位。当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今天的世界,并反躬自问,造成幸福和不幸的婚姻一般说来是什么条件时,我们会得出一种多少有点奇怪的结论:那就是愈是有文化的人,似乎愈不能同他的伴侣享有偕老的幸福。爱尔兰的农民虽然直到现在婚姻还由父母包办,但据那些了解他们的人说,大体上他们的婚姻是幸福的,而且夫妇生活是贞洁的,一般说来,婚姻在那些彼此之间差别较小的民族中是最容易的。如果男人与男人之间、女人与女人之间均差别甚小,那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后悔同这个人结婚而没有同别的人结婚。但是,如果人们的兴趣、职业、爱好都各种各样,那么就会要求其伴侣是情投意合的,而且当他们发现已得到的比可以得到的要少时,就会产生不满足的感觉。教会仅从性的观点看待婚姻,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伴侣同那个伴侣不一样,因此它虽然主张婚姻是不能解除的,却认识不到,这种婚姻中常常包含着痛苦。造成幸福的婚姻的另一个条件是没有其他女人插足,和尽可能减少男人同其他有风度女人接触的社交机会。如果除了自己的妻子,不可能同其他女人有性的关系,那么大多数人也就完全满足于这种状态,而且除了极坏的情况外,他们也将觉得这是十分可以的了。对于做妻子的来说也同样如此,特别是如果她们并不想从婚姻中得到更多的幸福的话。这就是说,如果夫妇双方都不想从婚姻中获得更多的幸福,那么婚姻大概可以说成是幸福的。同样,社会习俗的固定性也可以避免所谓不幸的婚姻。如果我们承认婚约是最终的和不可改变的,那就没有什么刺激能引起我们的幻想去迷失于婚姻之外,以为可以得到更心醉神迷的幸福。在这种思想状况下,为了获得家庭的和睦,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只需要不至于堕落到一般所承认的正派行为的标准之外就行了,不论这种标准是什么。在现代有教养的人们中间,这些造成所谓幸福婚姻的条件都不存在,因此,人们发现经过最初几年之后而仍然幸福的婚姻并不多见。其中虽然有些婚姻之所以不幸是同文化有关。如果男人和女人具有更高的文化教养,那么还有些不幸的婚姻是可以避免的。现在让我们先讨论后一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中最重要的是坏的性教育,而且这种教育在富人中比在贫苦农民中更普遍。农民的孩子在小时就习惯于生活中的这种事,他们不但在人类中,而且在动物中都可以观察到这种事。因此,他们对此既不会无知又不会过于严正。相反地,那些娇生惯养的富人家孩子却被禁锢于有关性的实际知识之外,而且即使是最现代的父母,他们虽然能给孩子以书本知识,却不能给孩子以一种农民孩子从小就能熟知的实际知识。基督教教义的胜利就在于,当男女双方结婚时,任何一方都不预先具有性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中,大多数的结果是不幸的。人类中性的行为不是出于本能,所以没有经验的新娘和新郎,也许对此十分无知,因而也就会因为含羞和不愉快而感到难为情。如果说只有女人是天真的,而男人从娼妓那里已经有了知识,这还差不多。大多数人没有认识到,婚后也需要一种求欢之情,而许多出身名门的女子不知道,如果婚后她们仍然保持拘谨和肉体上的冷淡,这于她们的婚姻是有害的。所有这一切都可以通过较好的性教育来加以纠正,而且事实上对现在这一代青年的性教育,比起对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要好得多。在女人中经常有一种普遍的看法,那就是她们在道德上要比男人高尚,因为女人在性关系中快感比较地要少些。这种态度使得夫妇之间不可能保持真诚的伴侣关系。当然这是完全不应当的,因为性交中得不到快乐,不是道德的,这完全是由于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缺点造成的,正像不能从食物中获得快感一样,这在100年前对于高尚女子也是这样要求的。但是,造成不幸婚姻的其他现代原因并不容易铲除。我认为在那些未开化的人中,无论男女,一般说来在本能上是一夫多妻的。他们可能深深地爱着一个人,而且在若干年中专一于此人,但迟早这种性的关系要失去它敏锐的热情的;随后,他们就会在别处再寻找恢复这种以往的快感的战栗。当然,也可能为了道德而控制这种冲动,但又难以阻止它的出现。随着女子自由的增长,夫妇间不忠比以前有了更多的机会。这种机会造成了邪念,这种邪念造成了欲望,而这种欲望如果没有宗教上的顾忌就造成了行动。妇女的解放,在许多方面使得婚姻成为一件更困难的事。从前妻子是使自己适应丈夫,而丈夫却并不使自己适应妻子。但是现在,根据妇女对于个人和自己事业的权力,许多做妻子的就不愿意使自己过分地适应她们的丈夫了,而那些仍留恋原先男性统治的传统观念的人却又想不通为什么他们应该去适应。这种忧虑的产生特别同不忠有关。在过去,丈夫的偶然不忠,一般情况下他的妻子并不知道。如果妻子知道了,他就招认犯了罪并使妻子相信他是一个悔过的人。另一方面,妻子通常是贞洁的。如果妻子不贞洁,而且她的丈夫知道了,那么婚姻就会破裂。现代的许多婚姻中,虽然不要求相互间的忠实,但妒忌的本能仍然残存,并常常破坏任何持久的密切关系,尽管夫妇间并无公开的争执。现代婚姻中还有另外一种困难,这种困难是那些最意识到爱的价值的人特别能感觉到的。只要爱是自由的和自然的,它必然兴隆茂盛;而如果爱是一种责任,那它只能凋谢枯萎。因为如果说你的责任是爱某某人,这使你恨他(她)。把爱同法律保证结合在一起的婚姻一定造成两头空。雪莱说:我从没有和那伟大的教派发生过关系,它的教义是无论谁只能从人群中选择一女或一友,不论其他的人是多么聪明和美丽,我们都应从惨淡的记忆中把她们忘记。这就是现代的道德律,这就是那些可怜而疲倦的奴隶,踯躅着的陈腐之路。他们走向坟墓似的家庭,这家庭是建立在这世界的大道之上,带了个被束缚的朋友,如同一个妒忌的仇敌,走上那漫漫的旅途,又是遥远,又是凄迷。无可怀疑,如果因为婚姻而拒绝所有来自其他方面的爱,这是泯灭我们的感受性、同情心和有价值的人类交际的机会。从大多数理想主义者的观点来看,这就是亵渎本质上是可向往的事物,而且像各种约束性的道德一样,它势必助长人们称之为对整个人生的警戒观点,这种观点就是指总是在寻找机会去禁止某些事。由于所有这些原因(其中有许多原因无疑是同善的事物密切相关的),婚姻就成了一件困难的事,而且如果不使它有碍幸福,那就必须想出某种新的方法。有一种解决方法人们常常提出,而且在美国实际上一般人也常常试用,这就是可以轻易离婚。当然,我同大家的主张一样,即离婚应当比英国法律所允许的享有更多的自由,但我并不认为轻易离婚是解决婚姻痛苦的方法。没有孩子的婚姻,离婚可能常常是一种正确的解决办法,即使双方的行为都很不错;但如果有了孩子,那么巩固婚姻关系,在我看来,就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个问题我将放在有关家庭问题中讨论)。我的意见是,如果婚后生了孩子,而且夫妇双方对他们的婚姻关系的态度是合乎理性的和高尚的,那么我们就应希望这种婚姻是终身的,但这并不排除其他性的关系。如果刚结婚时感情热烈,而且后来也有了夫妇双方所希望的孩子,那么这种婚姻就应在夫妇之间产生一种深切的关系,使他们感觉到在他们的伴侣生活中有着某种极有价值的东西;而且即使在性欲衰退后,即使夫妇一方或双方感觉到他们的性欲是为了第三者,情况也仍然如此。这种婚姻的完美由于妒忌而受到妨碍,然而妒忌虽是一种本能的感情,如果认识到它是不好的,而且也认识到它不是表达一种正当的道德义愤,它是能够加以控制的。一种经历了多年考验,而且又有许多深切感受的伴侣生活是有其丰富的内容的,恋爱初期虽然可能极为愉快,却不可能具有这种内容。无论谁只要理解这种价值是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培养才能造成的,他就不会为了寻求新的爱而轻易地抛弃这样的伴侣生活。所以,对于有教养的人来说,获得美满婚姻是可能的。但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满足下列一些条件:双方必须要有完全平等的感情,必须不干涉双方的自由,必须保持双方身体上和精神上最完美的亲密友谊,对于价值标准必须有相近的观点(例如,如果一方只以金钱作为价值标准,而另一方只以高尚的事业作为价值标准,那就绝对不行)。如果具备了这些条件,我相信婚姻就是两人中间最美好和最重要的关系。如果说以前不常有这种情况,那主要是由于双方都把自己看做是对方的警察。如果婚姻达到了它所能达到的状况,那么夫妇双方都应认识到,无论法律怎么说,在他们的私生活中,他们都必须是自由的。① 蒙哥?帕克(1771-约1806):苏格兰探险家,曾到尼日尔河探险。——译者注② 盂巴?诚巴:非欧苏丹西部黑人部落的术士或迷信崇拜物,土人信其能驱邪除祟。——译者注傅雷译文集 第十三卷论父母与子女莫罗阿法国现代学者.本文选自《人生五大问题》,傅雷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如果我要对于家庭问题有所说法,我定会引用梵莱梨的名句:“每个家庭蕴藏着一种内在的特殊的烦恼,使稍有热情的每个家庭分子都想逃避。但晚餐时的团聚,家中的随便,自由,还我本来的情操,确另有一种古代的有力的德性。”我所爱于这段文字者,是因为它同时指出家庭生活的伟大与苦恼。一种古代的有力的德性,……一种内在的特殊的烦恼,……是啊,差不多一切家庭都蕴蓄着这两种力量。试问一问小说家们,因为凡是人性底综合的集合的形象,必得向大小说家探访。巴尔扎克怎么?写老人葛里奥对于女儿们的关切之热烈,简直近于疯狂,而女儿们对他只是残酷冷淡;克朗台一家,母女都受父亲的热情压迫,以至感到厌恶;勒?甘尼克家庭却是那么美满。莫利阿克又怎么写?在Le Noeud de Viperes中,垂死的老人病例在床上,听到他的孩子们在隔室争论着分析财产问题,争论着他的死亡问题:老人所感到的是悲痛;孩子们所感到的,是那些利害冲突而又不得不过着共同生活的人们的互相厌恶;但在Lc Mystere Frontenac中,却是家庭结合的无可言喻的甘美,这种温情,有如一群小犬在狗窝里互相取暖,在暖和之中又有互相信赖,准备抵御外侮的情操。丢开小说再看真实生活。你将发见同样的悲喜的交织……晚餐时的团聚……内在的特殊的烦恼,……我们的记忆之中,都有若干家庭的印象恰如梵莱梨所说的既有可歌可颂又有可恼可咒的两重性格。我们之中,有谁不曾在被人生创伤了的时候,到外省静寂的宽容的家庭中去寻求托庇?一个朋友能因你的聪慧而爱你,一个情妇能因你的魅力而爱你,但一个家庭能不为什么而爱你,因为你生长其中,你是它的血肉之一部。可是它比任何人群更能激起你恼怒。有谁不在青年的某一时期说过:“我感到窒息,我不能在家庭里生活下去了;他们不懂得我,我亦不懂得他们。”曼殊斐尔十八岁时,在日记上写道:“你应当走,不要留在这里!”但以后她逃出了家庭,在陌生人中间病倒了时,她又在日记上写道;“想象中所唯一值得热烈景慕的事是,我的祖母把我安放在床上,端给我一大杯热牛奶和面包,两手交叉着站在这里,用她曼妙的声音和我说:‘哦,亲爱的……这难道不愉快么?’啊!何等神奇的幸福。”实际是,家庭如婚姻一样,是由本身的伟大造成了错综、繁复的一种制度。唯有抽象的思想才单纯,因为它是死的。但家庭并非一个立法者独断的创造物;而是自然的结果,促成此结果的是两性的区别,是儿童的长时间的幼弱,和由此幼弱促成的母爱,以及由爱妻爱子的情绪交织成的父爱。我们为研究上较有系统起见,先从这大制度底可贵的和可怕的两方面说起。先说它的德性。我们可用和解释夫妇同样的说法,说家庭的力量,在于把自然的本能当作一种社会结合底凭借。连系母婴的情操是一种完全、纯沽、美满的情操。没有丝毫冲突。对于婴孩,母亲无异神明。她是全能的。若是她自己哺育他的话,她是婴儿整个欢乐整个生命的泉源。即使她只照顾他的话,她亦是减轻他的痛苦加增他的快乐的人,她是最高的托庇,是温暖,是柔和,是忍耐,是美。对于母亲那方面,孩子竟是上帝。母性,有如爱情一样,是一种扩张到自己身外的自私主义,由此产生了忠诚的爱护。因了母爱,家庭才和夫妇一样,建筑于本能之上。要一个社会能够成立,“必须人类先懂得爱”,而人类之于爱,往往从母性学来。一个女子对于男子的爱,常含有若干母性的成分。乔治桑爱缪塞么?爱晓邦么?是的,但是母爱的成分甚于性爱的成分。例外么?我不相信。如华伦斯夫人,如贝尼夫人……母性中久留不灭的成分,常是一种保护他人的需要。女人之爱强的男子只是表面的,且她们所爱的往往是强的男子底弱点。(关于这,可参阅萧伯纳的Candide和Soldat de Choco1at)。孩子呢?如果他有福分有一个真正女性的母亲,他亦会受了她的教诲,在生命初步即懂得何谓毫无保留而不求酬报的爱。从母爱之中,他幼年便知道人间并不完全是敌害的,也有温良的接待,也有随时准备着的温柔,也有可以完全信赖而永不有何要求的人。这样开始的人生是精神上的极大的忧患;凡是乐观主义者,虽然经过失败与忧患,而自始至终抱着信赖人生的态度的人们,往往都是由一个温良的母亲教养起来的。反之,一个恶母,一个偏私的母亲,对于儿童是最可悲的领导者。她造成悲观主义者,造成烦恼不安的人。我曾在《家庭圈》中试看表明孩子和母亲的冲突,如何能毒害儿童的心魂。但太温柔太感伤的母亲也能发生很大的恶果,尤其对于儿子,使他太早懂得强烈的热狂的情操。史当达曾涉及这问题,洛朗斯的全部作品更和此有关。“这是一种乱伦”他说,“这是比性的乱伦更危险的精神的乱伦,因为它不易被觉察,故本能亦不易感到其可厌。”关于这,我们在下文涉及世代关系及发生较缓的父亲问题时再行讨论。既然我们试着列举家庭的德性和困难,且记住家庭是幼年时代的“爱的学习”。故我们虽然受到损害,在家庭中仍能感到特异的幸福。但这种回忆,并非是使我们信赖家庭的唯一的原因。家庭并是一个为我们能够显露“本来面目”(如梵莱梨所云)的处所。这是一件重大的难得的德哇么?我们难道不能到处显露“本来面目”么?当然不能。我们在实生活中不得不扮演一个角色,采取一种态度。人家把我们当做某个人物。我们得尽官样文章般的职务,我们要过团体生活。一个主教,一个教授,一个商人,在大半的生涯中,都不能保有自己的本来面目。在一个密切结合的家庭中,这个社会的角色可以减到最低限度。试想象家庭里晚间的情景:父亲,躺在安乐搞中读着报纸或打瞌睡。母亲织着绒线,和大女儿谈着一个主妇生活中所能遇到的若干难题。儿子中间的一个,门里哼着什么调子,读着一本侦探小说;第二个在拆卸电插;第三个旋转着无线电周波轴,搜寻欧洲某处的演说或音乐。这是—切都不十分调和。无线电的声音,扰乱父亲的阅览或瞌睡。父亲的沉默,使母亲感到冷峻。母女的谈话,令儿子们不快。且他们也不想掩藏这些情操,礼貌在家庭中是难得讲究的。人们可以表示不满,发脾气,不答复别人的问话,反之,亦能表示莫名其妙的狂欢。家庭中所有的分子,都接受亲族的这些举动,且应当尽量的容忍。只要注意“熟习的”一辞的双重意义,便可得到有益的教训①。一种熟习的局面,是常见的不足为奇的局面。人们讲起一个朋友时说,“他是一家人”时,意思是在他面前可以亲密地应付,亦即是可用在社会上被认为失礼的态度去应付。刚才描写的那些人物,并非在家庭中感着陶醉般的幸福,但他们在其中觉得有还我自由的权利,确有被接受的把握,获得休息,且用莫利亚克的说法“有一种令人温暖令人安心的感觉”。他们知道是处于互相了解的人群中,且在必要时会互相担负责任。如果这幕剧中的演员有一个忽然头痛了,整个蜂房会得骚动起来。姊姊去铺床,母亲照顾着病人,兄弟中的一个到药房里去。受着病的威胁的个人在此是不会孤独的。没有了家庭,在广大的宇宙间,人会冷得发抖。在因为种种原因而使家庭生活减少了强度的国中(如美国、德国、战后的俄国),人们感有迫近大众的需要,和群众一起思维的需要。他们需要把自己的情操自己的生活,和千万人底密接起来,以补偿他们所丧失的这小小的,友爱的,温暖的团体。他们试着要重获原始集团生活的凝聚力,可是在一个巨大的民族中,这常是一件勉强而危险的事。“连锁关系”且超出父母子女所形成的家庭集团以外,在古罗马族中,它不独联合着真正的亲族,且把联盟的友族,买卖上的主顾,及奴隶等等一起组成小部落。在现代社会中,宗族虽然没有那样稳定,——因为组成宗族的家庭散布太广了,——但还是相当坚固。在任何家庭中,你可以发见来历不明的堂兄弟,或是老处女的姑母,在家庭中过着幽静的生活。巴尔扎克的作品中,有堂兄弟邦,有姑母加丽德,在莫利亚克的小说中,也有权叔伯伯。班琪曾着力描写那些政界中的大族,学界中的大族,用着极大的耐性去搜寻氏族中的职位,名号,勋位,甚至追溯到第四代的远祖。我用氏族这名辞。但在原始氏族,和在夏天排列在海滩上的我们的家族之间,有没有区别呢?母亲在粗布制的篷帐下面,监护着最幼的孩子;父亲则被稍长的儿童们围绕着钓虾。这个野蛮的部落自有它的言语。在许多家庭中,字的意义往往和在家庭以外所用的不同。当地的土语令懂得的人狂笑不已,而外地的人只是莫名其妙。好多氏族对于这种含有神秘色彩的亲密感着强烈的快意,以至忘记了他们以外的世界。也有那些深闭固拒,外入无从闯入的家庭,兄弟姊妹们的童年生活关连得那么密切,以至他们永远分离不开。和外界的一切交际,于他们都是不可能的。即使他们结了婚,那些舅子、姊丈、妹倩、嫂子等始终和陌生人一样。除了极少数能够同化的例外,他们永不会成为家庭中之一员。他们不能享受纯种的人的权利,人家对于他们的态度也更严厉。我们认识有些老太太们,认为世界上唯一有意义的人物,只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人物,而家庭里所有的人物都是有意义的,即是他们从未见过的人亦如此。这样家庭便堕入一种团体生活的自私主义中去了,这自私主义不但是爱,而是自卫,而是对外的防御联盟。奚特写道:“家庭的自私主义,其可憎的程度仅次于个人的自私主义。”我不完全赞成他的意见。家庭的自私主义固然含有危险,但至少是超出个人的让会生活底许多原索之一。只是,家庭必得要经受长风的吹弗与涤荡。“每个家庭蕴藏着内在的特殊的烦恼……”我们已描写过家庭里的夜晚,肉体与精神都宽弛了,而每个人都回复了他的自然的动作。休息么?是的,但这种自由把人导向何处去呢?有如一切无限制的自由一样,它会导向一种使生活变得困难的无政府状态。阿仑描写过那些家庭,大家无形中承认,凡是一个人所不欢喜的,对于一切其他的人都得禁止,而咕噜也代替了真正的谈话:“一个人闻着花香要不舒服,另一个听到高声耍不快;一个要求晚上得安静,另一个要求早上得安静;这一个不愿人家提起宗教,那一个听见谈政治便要咬牙切齿;大家都得忍受相互的限制,大家都庄严地执行他的权利。一个说:——花可以使我整天头痛。另一个说:——昨晚我一夜没有阖眼,因为你在晚上十一点左右关门的声音太闹了之故。“在吃饭的时候,好似国会开会时一般,每个人都要诉苦。不久,大家都认识了这复杂的法规,于是,所谓教育便只是把这些律令教给孩子们。”在这等家庭中,统治着生活的是最庸俗的一般人,正如一个家庭散步时,是走得最慢的脚步统治着大家的步伐。自己牺牲么?是的,但亦是精神生活水难的降低和堕落。证据是只要有一个聪明的客人共餐时,这水准会立刻重新升高。为什么?往常静悄悄的或只说一些可怜的话的人们,会变得神采奕奕呢!因为他们为了一个外来的人,使用了在家庭中所不愿使用的力量。因此,家庭的闭关自守是件不健康的事。它应当如一条海湾一样,广被外浪的冲击。外来的人不一定要看得见,但大家都得当他常在面前。这外来人有时是一个大音乐家,有时是一个大诗人。我们看到在新教徒家庭里,人们的思想如何受着每天诵读的圣经的熏陶。英国大作家中,许多人的作风是得力于和这部大书常常亲接的结果。在英国,女子自然而然写作得很好,这或许亦因为这宗教作品的诵读代替了家庭琐细的谈话,使她们自幼便接触着伟大的作风之故。十七世纪法国女子如赛维尼夫人,拉斐德夫人辈亦是受着拉丁教育的益处。阿仑又言,若干家庭生活的危险之一,是说话时从不说完他的句子。对于这一点,我们当使家庭和人类最伟大的作品常常亲接,真诚的宗教信仰,艺术的爱好(尤其是音乐),共同的政治信念,共同合作的事业,这一切都能使家庭超临它自己。一个人的特殊价值往往最难为他家家庭中的人重视,并非因为仇视或嫉妒;而是家庭惯在另一种观点上去观察他之故。试读勃龙德姊妹的传记。只有父亲一人最不承认她们是小说家。托尔斯泰夫人固然认识托尔斯泰的天才;他的孩子们崇拜他,也努力想了解他。但妻子儿女,都不由自主地对于他具有一切可笑的无理的、习惯的普通人性格,和他的大作家天才,加以同样的看法。托尔斯泰夫人所看到的他,是说着“雇用仆人是不应当的”一类的话,而明天却出人不意地嘱咐预备十五位客人的午餐的人。在家庭中,我们说过,可以还我本来,是的,但也只能还我本来而已。我们无法超临自己。在家庭中,圣者会得出惊,英雄亦无所施其技,阿仑说过:“即令家庭不至于不认识我的天才,它亦会用不相干的恭维以掩抑天才的真相。”这种恭维并不是因为了解他的思想,而是感到家庭里出了一个天才是一件荣誉。如果姓张姓李之中出了一个伟大的说教者或政治家,一切姓张姓李的人都乐开了,并非因为说教者的演辞感动他们,政治家的改革于他们显得有益,而是认为姓张姓李的姓氏出现于报纸上是件光荣而又好玩的事。一个地理学家演讲时,若是老姑母去听讲,亦并非因为她欢喜地理学而是为爱侄子之故。由此观之,家庭有一种使什么都平等化的平凡性,因了肉体的热情,否定了精神上的崇高,这一点足为若干人反抗家庭的解释。我以前虽引用过奚特在《尘世的食粮》一书中的诅咒:“家庭,闭塞的区处,我恨你!”我并请你回忆一下他的《神童》一书中长兄劝弱弟摆脱家庭,回复自由的描写。可见即是在最伟大最优秀的人的生涯中,也有不少时间令人想到为完成他的使命起见,应得离开这过于温和的家,摆脱这太轻易获得的爱,和相互宽容的生活。这种时间,便是托尔斯泰逃到寺院里以至病死的时间,也即是青年人听到“你得离开你的爸爸妈妈”的呼声的时间,也就是高更抛妻别子独自到泰伊蒂岛上去度着僧侣式画家生活的时间。我们之中,每个人一生至少有一次,都曾听到长兄的呼声而自以为神童。我认为这是一种幻象。逃避家庭,即逃避那最初是自然的继而是志愿的结合,那无异是趋向另一种并不自然的生活,因为人是不能孤独地生活的。离开家,则将走向寺院,走向文学团体,但它们也有它们的宽容,它们的束缚,它们的淡漠呢。不然便如尼采一样走向疯狂。“在抽象的幻想中是不会觉得孤独的。”但如玛克—奥莱尔所说,明哲之道,并非是处于日常事务之外保守明哲,而是在固有的环境之下保守明哲。逃避家庭生活是容易的,可是徒然的;改造并提高家庭生活将更难而更美。只是有些时候,青年们自然而然看到家庭的束缚超过家庭的伟大,这是所谓“无情义年龄”。兹为作进一步的讨论起见,当以更明确的方法,研究家庭内部的世代关系。 我们已叙述过这世代关系在幼婴年龄的情状。在母亲方面,那是本能的,毫无保留的温柔;在儿童方面,则是祟拜与信赖:这是正常状态。在此我们当插叙父母在儿童的似乎无关重要的时期最容易犯的若干错误。最普通的是养成娇养的儿童,使儿童惯于自以为具有无上的权威,而实际上,他表面的势力只是父母的弱点所造成的。这是最危险不过的事。一个人的性格在生命之初便形成了。有无纪律这一回事,在一岁以上的儿童,你已替他铸定了。我常听见人家说(我自己也常常说):——大人对于儿童的影响是极微妙的;生就的性格是无法可想的。但在多数情形中,大人颇可用初期的教育以改造儿童性格,这是人们难得想到的事。对于儿童,开始便当使他有有规律的习惯,因为凡是不懂得规律的人是注定要受苦的。人生和社会自有它们的无可动摇的铁律。疾病与工作决不会造成娇养的儿童。每个人用他的犁锄,用他的耐性和毅力,开辟出他自己的路。可是娇养的儿童,生活在一个神怪的虚伪的世界之中,他至死相信,一颦一笑,一怒一哀,可以激起别人的同情或温柔。他要无条件地被爱,如他的过于懦弱的父母一样爱他。我们大家都识得这种娇养的老小孩。如那些因为有天才爬到了威权的最高峰的人,末了终于由一种极幼稚的举动把一切都失掉了。又如那些在六十岁时还以为眉目之间足以表现胸中块垒的女子。要补救这些,做母亲的必得在儿童开始对于世界有潜默的主要的概念时,教他懂得规律。阿特莱医生曾述及若干母亲因为手段拙劣之故,在好几个孩子中间不能抱着大公无私的态度,以致对于儿童发生极大的恶影响及神经刺激。在多数家庭中,兄弟姊妹的关系是友爱的模型。但假若以为这是天然的,就未免冒失了。仇敌般的兄弟,是自有文明以来早就被描写且是最悲惨的局面之一,这悲剧且亦永无穷尽。儿童诞生时的次序,在他性格的形成上颇有重大作用。第一个孩子 几乎常是娇养的。他的微笑,他的姿态,对于一对新婚的、爱情还极浓厚的夫妇,显得是新奇的魅人的现象。家庭的注意都集中于他。不要以为儿童自已是不觉得的;正是相反,他竟会把这种注意,这种中心地位,认作是人家对他应尽的义务。第二个诞生了。第一个所受的父母的温情,必得要和这敌手分享,他甚至觉得自己为了新生的一个而被忽视,他感到痛苦。做母亲的呢,她感到最幼弱的一个最需要她,这亦是很自然的情操。她看着第一个孩子渐惭长大,未免惆怅;把大部分的爱抚灌注到新生的身上去了。而对于那刚 在成形的幼稚的长子,这确是剧烈的变动,深刻的悲哀,留下久难磨灭的痛苦的痕迹。儿童的情操甚至到悲剧化的程度。他们会诅咒不识趣的闯入者,祝祷他早死,因为他把他们所有的权威都剥夺了。有的想以怨艾的办法去重博父母的怜借。疾病往往是弱者取胜的一种方法。女人用使人垂怜的法子,使自己成为她生活圈内的人群的中心,已是人尽皆知的事,但儿童也会扮演这种无意识的喜剧。许多孩子,一闭很乖的,到了兄弟诞生的时候,会变得恶劣不堪,做出各式各种的丑事,使父母又是出惊又是愤怒;实在他们是努力要大人去重视他们。阿特莱医生确言(我亦相信如此),长子(或长女)的心理型,其终生都是可以辨识的。第一个生的常留恋以往;他是保守的,有时是悲哀的;他爱谈起他的幼年,因为那是他最幸福的时期,次子(或次女)却倾向于未来的追求,因为在未来他可以超越长兄(或长姊)。他常是破坏主义者,常是善于嘲弄的人。最幼的季子,亦是一个娇养的孩子,尤其当他和长兄们年纪差得很远的时候,他更幸福,因为他所享的优遇永没有别的幼弟妹去夺掉他的了。他亦被长兄们优遇,他们此时抱着和父母差不多的长辈的态度。他是被“溺爱”的。这种孩子长大时,往往在人生中开始便顺利。能够有所成就,因为他有自信力;以后,和长兄长姊们一起生活时,他受着他们的陶冶而努力要迅速地追出他们;他本是落后的,必得要往前力追。父母在好几个孩于中间,应得把母爱和父爱极力维持平等。即使事实上不是如此,(因为各个孩子的性格,其可爱的程度,总不免有所差别,)也得要维持表面上的平等。且当避免使儿童猜着父母间的不和。你们得想一想,在儿童脑海中,父母的世界不啻神仙的世界,一旦在这世界中发现神仙会得战争时,不将令儿童大大难堪么?先是他们感到痛苦,继而是失去尊敬之心。凡是那些在生活中对任何事物都要表示反抗的男人或女子,往往在幼年时看到极端的矛盾,即父母们一面告诫他不要做某种某种事,一面他们自己便做这种事。一个轻视她的母亲的女孩子,以后将轻视一切女人。一个专横的父亲,使他的儿女们,尤其是女儿,把婚姻看作一件可怕的苦役。“真能享受家庭之乐的父亲,能令儿女尊敬他,他亦尊敬儿女,尽量限令他们遵守纪律,可不过分。这种父母,永不会遇到儿女们要求自由独立的可怕的时间。”童年到青年的过渡时期,得因了这种父母,为了这种父母,而以最小限度的痛苦度过。他们比着专暴的父母快乐多了。“没有丝毫专制而经温柔澄清了的爱;比任何情绪更能产生甘美的乐趣。”以上所述,是应当避免的障碍。以下我们再来讨论世代的正常关系。母子这一个社会,在人生中永为最美满的集团之一。我们曾描写女人如何钟爱幼龄的小上帝。在中年时,尤其当父亲亡故以后,他们的关系变得十分美满了,因为一方面是儿子对于母亲的尊敬,另一方面是母亲对于这新家长的尊重和对儿子天然的爱护。在古代社会或农业社会中,在母亲继续管理着农庄的情形中,上述那种美妙的混合情操更为明显。新家庭与旧家庭之冲突有时固亦不免。一个爱用高压手段的母亲,不懂得爱她的儿子,不能了解儿子以后的幸福在于和另一个女子保持着美满的协调:这是小说家们常爱采用的题材。洛朗斯,我们说过,传达此种情境最为真切。例如Genitrix那种典型的母亲,(在实生活中,罗斯金夫人便是一个好例,)能够相信她加于儿子的爱是毫无性欲成分的,实际上可不然。“当罗斯金夫人说她的丈夫早应娶她的母亲时,她的确说得很对。”而洛朗斯之所以能描写此种冲突如是有力,因为他亦是其中的一员之故。母女之间,情形便略有不同了。有时能结成永久的友谊:女儿们,即是结了婚,亦离不开她们的母亲,天天继续去看她,和她一起过生活。有时是相反,母女之间发生了一种女人与女人的竞争,或是因为一个年轻而美貌的母亲嫉妒她的娇艳的女儿长大成人,或是那个尚未形成的女儿嫉妒她的母亲。在这等情形中,自然应由两人中较长的一个,母亲,去防范这种情操的发生。父爱则是一种全然不同的情操。在此,天然关系固然存在,但不十分坚强。不错,父亲之中也有如葛里奥型的人物,但正因为我们容受母亲的最极端的表象,故我们把葛里奥型的父亲,认为几乎是病态的了。我们知这在多数原始社会中,儿童都由舅父教养长大,以致父亲简直无关重要。即在文明的族长制社会中,幼儿教育亦由女人们负责。对于幼龄的儿童,父亲只是战士,猎人,或在今日是企业家,政治家,只在晚餐时分回家,且还满怀着不可思议的烦虑、计划、幻想、故事。在杜哈曼的一部题作《哈佛书吏》的小说中,你可看到一个安分守己如蜜蜂似的母亲,和一个理想家如黄蜂似的父亲之间的对照。因为父亲代表外界,故使儿童想着工作。他是苛求的,因为他自己抱着大计划而几乎从未实现,故他希望儿子们能比他有更完满的成就。如果他自己有很好的成功,他将极力压榨他的孩子,期望他们十全十美;然而他们既是人类,终不能如他预期的那样,于是他因了热情过甚而变得太严了。他要把自己的梦想传授他们,而终觉得他们在反抗。以后,有时如母女之间的那种情形,我们看到父与子的竞争;父亲不肯退步,不肯放手他经营的事业的管理权,一个儿子在同一行业中比他更能干,使他非常不快。因此,好似母子形成一美满的小集团般,父亲和女儿的协调倒变得很自然了。在近世托尔斯泰最幼的女儿,或是若干政治家外交家们的女儿成为她们父亲的秘书和心腹,便是最好的模型。凡是在父母与子女之间造成悲惨的误解的,常因为成年人要在青年人身上获得只有成年人才有的反响与情操。做父母的看到青年人第一次接触了实际生活而发生困难时,回想到他们自己当时所犯的错误,想要保护他们的所爱者,天真地试把他们的经验传授给儿女。这往往是危险的举动,因为经验差不多是不能传授的。任何人都得去经历人生的一切阶段;思想与年龄必得同时演化。有些德性和智慧是与肉体的衰老关连着的,没有一种说辞能够把它教给青年。玛特里国家美术馆中有一幅美妙的早期弗拉芒画,题作《人生的年龄》,画面上县儿童,少妇,老妇三个人物。老妇伏在少妇肩上和她谈话,在劝告她。但这些人物都是裸体的,故我们懂得忠告是一个身体衰老的人向着一个身体如花似玉的人发的,因此是白费的。经验的唯一的价值,因为它是痛苦的结果,为了痛苦,经验在肉体上留下了痕迹,由此,把思想也转变了。这是实际政治家的失眠的长夜,和现实的苦斗;那么试问他怎么能把此种经验传授给一个以为毫不费力便可改造世界的青年理想家呢?一个成年人又怎么能使青年容受“爱情是虚幻的”这种说法呢?波罗尼斯的忠告是老生常谈,但我们劝告别人时,我们都是波罗尼斯啊。这些老生常谈,于我们是充满着意义、回想和形象的。对于我们的儿女,却是空洞的,可厌的。我们想把一个二十岁的女儿变成淑女,这在生理学上是不可能的。伏佛那葛曾言:“老年人的忠告有如冬天的太阳,虽是光亮,可不足令人温暖。”由此可见,在青年人是反抗,在老年人是失望。于是两代之间便发生了愤怒与埋怨的空气。最贤明的父母会把必不可少的稚气来转圜这种愤懑之情。你们知道格罗台译的英国巴脱摩的《玩具》一诗么?一个父亲把孩子痛责了一顿,晚上,他走进孩子的卧室,看见他睡熟了,但睫毛上的泪水还没有干。在近床的桌子上,孩子放着一块有红筋的石子,七八只蚌壳,一个瓶里插着几朵蓝铃花,还有两枚法国铜币,这一切是他最爱的,排列得很有艺术,是他在痛苦之中以之自慰的玩具。在这种稚气前面看到这动人的弱小的表现,父亲懂得了儿童的灵魂,忏悔了。尤其在儿童的青年时代,我们应当回想起我们自己,不要去伤害那个年龄上的思想,情操,性情。做父母的要有此种清明的头脑是不容易的。在二十岁上,我们中每个人都想:“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孩子,我将和他们亲近;我对于他们,将成为我的父亲对于我不曾做到的父亲。”五十岁时,我们差不多到了我们的父母的地位,做了父亲或母亲。于是轮到我们的孩子来希望我们当年所曾热切希望的了,变成了当年的我们以后,当他们到了我们今日的地位时,又轮到另一代来作同样虚幻的希望。你们可以看到,在青年时期,伤害与冲突怎样的形成了所谓“无情义年龄”。在初期的童年,每人要经过一个可以称为“神话似的”年龄:那时节,饮食、温暖、快乐都是由善意的神仙们赐与的。外界的发现,必需劳作的条件,对于多数儿童是一种打击。一进学校,生活中又加添了朋友,因了朋友,儿童们开始批判家庭。他们懂得他们心目中原看作和空气水分同样重要的人物,在别的儿童的目光中,只是些可怪的或平庸的人。“这是整个热情的交际的新天地。子女与父母的联系,即不中断,也将松懈下来。这是外界人占胜的时间,外人闯入了儿童的灵魂。”①这亦是儿童们反抗的时间,做父母的应当爱他们的反抗。我们曾指出一切家庭生活所必有的实际色彩与平板,即是宗教与艺术亦无法使它升华。青年人往往是理想主义者,他觉得被父母的老生常谈的劝告所中伤了。他诅咒家庭和家庭的律令。他所希望的是更纯粹的东西。他幻想着至大至美的爱。他需要温情,需要友谊。这是满是誓言,秘密,心腹的告白的时间。且这也往往是失望的时间,因为誓言没有实践,心腹的告白被人欺弄,爱人不忠实。青年人处处好胜,而他所试的事情件件都弄糟了。于是他嫉恨社会。但他的嫉恨,是由他的理想的失望,他的幻梦与现实之不平衡造成的。在一切人的生活中,尤其在最优秀的人的生活中,这是一个悲惨的时期。青年是最难渡过的年龄,真正的幸福,倒是在成年时期机会较多。幸而,恋爱啊,继而婚姻啊,接着孩子的诞生啊,不久使这危险的空洞的青年时期得到了一个家庭的实际的支撑。“靠着家庭,都市,职业等等的缓冲,傲慢的思想和实生活重新发生了关系”。这样,循环不已的周围在下一代身上重复开始。为了这些理由,“无情义年龄”最好大半在家庭以外度过。在学校里所接触的是新发见的外界,而家庭,在对照之下,显得是一个借以托庇的隐遁所了。如果不能这样,那么得由父母回想他们青年时代的情况,而听任孩子们自己去学习人生。也有父母不能这样而由祖父母来代替的,因为年龄的衰老,心情较为镇静,也不怎么苛求,思想也更自由,他们想着自己当年的情况,更能了解新的一代。在这篇研究中,我们得到何种实用的教训呢?第一是家庭教育对于儿童的重要,坏孩子的性格无疑地可加以改造,有时甚至在他们的偏枉过度之中,可以培养出他们的天才;但若我们能给予他一个幸福的童年,便是替他预备了较为容易的人生。怎样是幸福的童年呢?是父母之间毫无间隙,在温柔地爱他们的孩子时,同时维持着坚固的纪律,且在儿童之间保持着绝对一视同仁的平等态度。更须记得,在每个年龄上,性格都得转变,父母的劝告不宜多,且须谨慎从事;以身作则才是唯一有效的劝告。还当记得家庭必须经受大千世界的长风吹拂。说完了这些,我们对于“家庭是否一持久的制度”的问题应得予以结论了。我相信家庭是无可代替的,理由与婚姻一样:因为它能使个人的本能发生社会的情操。我们说过青年时离开家庭是有益的,但在无论何种人生中,必有一个时间,一个男人在经过了学习时期和必不可少的流浪生活之后,怀着欣喜与温柔的情绪,回到这最自然的集团中去,在晚餐席的周围,无论是大学生、哲学家、部长、兵士、或艺术家,在淡漠的或冷酷的人群中过了一天之后,都回复成子女、父母、祖父母,或更简单地说,都回复了人。性革命与婚姻进步潘绥铭潘绥铭(1950- ),中国当代学者。本文选自作者《中国性现状》,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提起性革命,许多人会立即想到它破坏甚至消灭婚姻。在中国,这更是人们痛恨性革命的主要原因。其实,历史的真相绝非如此简单。我们可以把问题分解成三个方面来考察:一、性革命高潮与婚姻制度改变,谁先谁后,谁是因谁是果?二、性革命高潮主要冲击了传统婚姻的哪些方面?三、性革命造就了什么样的新婚姻形式?婚姻本身的变化是性革命的前提 近一万年的农业社会中,无论一夫一妻制还是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实际上都遵守着四条共同准则:(1)婚姻首先是对财产的占有、合并或继承关系,性交关系则是次要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2)婚姻神圣,不可离异;(3)男权(夫权或父权)统治着女性(妻或女);(4)婚姻不仅严禁婚前与婚外性行为,也降低或贬斥婚内性生活。但时至19世纪后半期,随着现代大工业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的逐步确立,西方各国的婚姻形式与制度开始背离这四条准则,使性革命成为可能。首先和最重要的是,工业社会确立了以个人为单位,而不是以婚姻或家庭为单位来参与社会的生产、占有与分配的经济原则。一个人从社会获取多少报酬,完全依据他(她)自己付出了多少劳动,根本不考虑他(她)的配偶、双亲或子女有多少或有没有收入。由于女性和青少年大量参加社会生产,获取独立的收入,农业社会中那种由男性家长独占家庭一切收入,然后供养妻儿老小的制度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因此,英国在1857年、1870年分别立法保障妻子的财产权,最终于1882年通过了《已婚妇女财产法》。这是英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它规定夫妻婚前婚后财产都分别拥有、分别核算,而不是共同拥有。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西方各国都把夫妻财产分立作为法定选择之一与共有财产制并列。本世纪20年代,斯堪的纳维亚各国一律实行夫妻财产分立。这样,婚姻就不再是某种财产同盟,也不再是男权王国。一方面夫妻性爱在婚姻中的地位大大上升,另一方面婚姻本身也失去了制裁性爱转移的最有力手段,用停止供养或离婚来惩罚配偶,已没有原来那么大的效力和威慑力。同样,为获取财产而结婚也行不通了。其次,基督教所一贯鼓吹的“婚姻神圣论”,在19世纪末期开始破产。尽管各国法律直到20世纪60年代仍坚持“责任主义”,即配偶一方有过失的才可离婚。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离婚现象早已剧增。从1900年到1924年,英、美、法、德、比、荷、丹麦、挪威、瑞典、瑞士等国每10万人口中的离婚数,平均增长126.8%,其中英国增加 8.3倍,德国增加4倍,法、比、丹麦、瑞典都增加3倍以上。美国虽只增加2倍多一点,但离婚率最高,已达每年每千人口中有1.6人离婚,超过1986年的中国近一倍。严格说来,离婚并不是性革命的内容,而是婚姻革命的一个方面,但作为一种法定形式的性对象再选择,离婚的增加无疑有助于人们对性活动和性关系采取更为宽容与开明的态度。第三,婚姻对性活动的垄断也开始破除了。早在18世纪初期,法国工人和城市贫民中就盛行不履行结婚手续的、不专一的、不白头到老的“浪漫婚姻”。19世纪中期,连马克思、恩格斯这样的学者,也惊叹普通大众中非婚姻行为的广泛与多样。因此,西方各国上层社会发起了一场广泛、长期的“道德净化”运动,力图把下层人民中实际存在的性关系纳入法律或宗教的规范之内。结果,这种运动促使各国在20世纪初承认或默认了事实婚姻的合法权利,以及私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事实婚姻的出现非同小可。它打破了农业社会那种必须先结婚,然后才能性交的传统,等于承认了是性交而不是契约缔造了婚姻,等于承认了婚前性交也是合理合法的。婚姻开始恢复它本来的自然面目:首先是为了性交,首先是一种性交关系。同时,对私生子女权益的承认,标志着对婚外性交的惩罚已大大减轻。古今中外,人们禁止和惩罚通奸的第—位理由,就是防止私生子女干扰财产占有与继承关系;遏止婚外性交的最大威慑力量,也是对可能有私生子女出生的恐惧。现在,婚姻制度本身的变化已使它无力再像以往那样垄断一切性活动了。这样,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欧美各国的婚姻状况,不但为性革命第一次高潮提供了坚实基础,而且简直是在促使它不得不出现了。性革命冲击了什么样的婚姻? 与我们通常认为的相反,性革命高潮不是首先出现于资本主义西方,更不是美国,而是革命胜利后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苏联,然后才传到西欧各国。此外,它的发起者和参加者也不是资产阶级分子,而是大学生和以工人为主的大城市青年。它的主要口号也并不是屡遭批判的“爱情杯水主义”,而是自由同居和友爱婚姻。十月革命后,苏联革命青年在内战中无暇考虑性问题。1920年到1927年的和平时期,他们提出“补偿自我”的口号,但又不愿再返回传统婚姻的篱笆之内,于是首先出现了离婚自由运动。1924-1927年间,离婚对数占结婚对数从5.3%剧增到 21.2%,而结婚不满1年就离婚的,在1921年的列宁格勒占33.1%,在1925年的白俄罗斯农村占51.2%,在乌克兰全境占36.4%;结婚4年以上才离婚的,在各地都只占 1/4左右。婚姻既已松散和多变到如此程度,青年也就不再以缔造和维持婚姻作为性爱的目标了,各种非婚性爱大量涌现。1922年,在以“工农兵学员”为主的大学生中,甚至像莫斯科的斯维尔德洛夫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这样的干部学院中,同时过婚内婚外两种性生活的学生占62%,没有性实践的男生只占12.3%,女生只占33.4%,女生包括正式结婚在内的种种性关系中,长期保持的很少,而短期的和同时与多人性交的却在男生中占84.3%,在女生中占55.2%。希望过性生活,又不愿用婚姻束缚双方的人占77%。敖德萨大学甚至有48.2%的学生根本否定爱情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布尔什维克党是把这些现象看做婚姻革命与进步的。《真理报》曾数度宣布:把党员的离婚或性行为问题拿到支部会上来讨论,“是小资产阶级的梦呓”;“对那些热心维护婚姻神圣论的同志,我们要说:党不是天主教会”。可惜, 1927年斯大林上台并大搞“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之后,这些实践和开明态度都遭镇压。直到1956年,苏联成了一个派民兵上街查禁男女亲昵的“严肃”国家。在欧洲资本主义国家,20年代也是一个性革命高潮期,但各国政府和教会都把它归罪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和苏联布尔什维克的婚姻革命,也归罪于犹太人,因为早期性学家大多是犹太人。保守派惊呼:“敌人已来到我们的家门口,它就是性革命。”但进步人士却为之欢欣鼓舞。劳伦斯借小说中女主人公之口呼唤:“给我古代那种火辣辣的爱吧。现在这些矫揉造作而又垂涎三尺的年轻绅士们,实在叫我恶心透了。”德国和法国都有些知名人士号召“自由性爱”,还组成“自由同居联盟”和巡回演讲团。双方的斗争十分激烈,奥地利左翼作家伯特威尔,由于办刊物鼓吹自由同居,被一个 19岁的技校学生“出于道德义愤”所枪杀。罗素则被美国法官禁止赴美任教。美国原法官和参议员林西,则因主张友爱婚姻而险些被起诉。希特勒更是彻底,一上台就颁布了否定任何婚姻变化的法律,镇压或驱逐了一切主张婚姻改良的人。20年代西欧性革命主要表现为城市青年的不结婚而同居。他们有的像事实婚姻那样长期共同生活,却故意不去履行法定或宗教结婚手续;有的则仅仅短暂同居,友好分手,各觅新偶。德国各大城市在1924年前后,25岁以下的男女青年中40%左右不结婚而同居。北欧各国和法国大约占1/3,英国和南欧相当少,东欧各国则与德国差不多。在美国情况有所不同,公然不婚同居不大可能,主要是婚前性行为的剧增。1919—1929年间,对大学生的不同统计表明:女生婚前失贞的约占25%-51%,未婚先孕的占3%-11%;男生婚前性行为占48%—67%,但其中70%以上的青年在日后都正式结婚了。因此,无论欧美,性革命第一次高潮所冲击的都是传统的结婚年龄、结婚方式和结婚后的义务,婚后的婚外性关系既不多又未见增加。这显然不是消灭婚姻制度,更不是性的绝对自由或性混乱。严格说来,性革命首次高潮只不过是沿着婚姻本身变化的轨迹产生某种跃进,把可变异的事实婚姻极大推广而已。第二次性革命高潮出现于60年代和70年代。它的最主要表现仍然是婚前性行为和不婚同居的再次跃增。其中第一个现象是首次性交年龄的降低,即实际“结婚”的提前。美国1984年平均为16岁,瑞典1967年平均为17岁,1976年平均为16岁。第二个现象是婚前性伴侣不仅一人,约半数有两人或更多,1967年瑞典约10%女性、 5%男性的婚前性伴侣超过5人。第三个现象是不婚同居。美国1960—1977年间增加一倍,大学男生中已占34%,女生中占23%。瑞典1966年后结婚率剧降,到1977年全国所有同居者中有15%是非婚者。联邦德国青年中不婚同居者到1983年已占约20%。1982年法国青年中约有一半在实行试婚。这三种现象都说明,性革命所破除的是传统婚姻对人们婚前性选择与性调适的束缚,而不是婚姻本身。事实上,绝大多数婚前性交者日后都结婚了,而性革命高潮之时,正是女性人口中独身者最少之时。说到底,人们之所以误认为性革命消灭了婚姻,是因为他们死抱住传统的婚姻标准不放,似乎只有入洞房才性交的、一次选择就定终身的、办理法律或宗教手续的两性结合才叫婚姻,但实际上人类婚姻从以性爱为首要内容开始,经历了万年农业社会的异化,目前终于有可能复归它的自然本质了,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性革命对婚姻的正面贡献之中。性革命推动婚姻美满与多样化 首先,性革命并未引起婚外性交的巨大增加。在美国,1948年的《金西报告》表明:36—40岁的男性有婚外性交的占28%,同龄女性占17%;直到1977年,男性仍不过30%,女性占39%。在举世公认的性最开放之国瑞典,1967年时在过去一年内有婚外性交的人只占男性的6%和女性的4%;即使算上过去5年内有婚外性交的人,男性也只占30%,女性占24%。如果把美国和瑞典相比较,结果十分有趣:美国1976年有84%的人坚决反对任何婚外性交,但其实际发生率为男女平均34%左右;瑞典1967年有25%以上的人宽容偶然的婚外性交,有 12%的人宽容任何婚外性交,然而实际发生率却仅为男女平均15%左右。性学家分别研究了1973年时的9种不同文化,发现对婚外性交持最宽容态度的是丹麦,其次是瑞典,但它们的婚外性交实际发生率却远低于那些不宽容的文化。其次,性革命广泛传播了性学成果,使人们更加重视婚内性生活的质量,重视协调的性生活对婚姻美满的巨大积极作用。婚内的性满足一直为基督教所不齿,也是其禁欲主义的表现之一。自本世纪20年代开始,弗洛伊德、霭理士、罗素、林西等人才把夫妻生活的概念扩大,把性的亲近与满足包括进去。女权运动又摧毁了男性对婚内性生活的主宰,促使他们尊重妻子的性权利与性要求,也解脱了一大批性冷淡的女姓。试婚、不婚同居、离婚自由等,使人们普遍接受了性生活是一种相互服务和共同享受的观念。结果,以性生活是否和谐来判断婚姻是否成功的思想,30年代即已在瑞典出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在美国已很普及,50年代前半期已被整个西欧所接受。此后,各国婚姻法实际上都承认:无性交能力者不得结婚,性生活严重不和可以成为离婚理由。在普遍的民意调查中,60年代之后各国夫妻都把性生活和谐美满列在婚姻目标与评价标准的前几位,绝大多数青年都视为仅次于爱情的最重要事物。进入80年代以来,美英保守主义势力抬头,性革命似乎在退潮,但实际上是多数人认为,性革命不应过多地在性关系方面做文章,而应努力提高性生活质量。对人的幸福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与多少人性交或何时以何种形式开始性交,而是能否从中获得美好的体验,能否促进身心健康。因此,尽管人人都恐惧随意性关系会带来艾滋病,但提高性技巧和性感受的研究比以往更加深入,其成果的传播更为广泛。总结性的数据则是:80年代美国人婚内性生活的频率,比60年代初期增加20%以上。第三,性革命否定了传统婚姻对性的绝对垄断,使性成为自然的和独立的现象,也就为婚姻形式的多样化开辟了道路。由离婚率高再婚率也高形成的“连续多配偶”现象、不婚同居现象、男女独身现象、多男女共同家庭、同性恋婚姻等,都是建立在不禁欲以及性与法定婚姻相分离的基础之上。即使那些不存在性关系的无婚家庭,例如孤寡老人与不相识青年共同生活的无亲组合,甚至青年男女的无性同居,也都必须建立于性与婚姻相分离的基础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性革命所促进的多样化婚姻的当事者,在控制自己的性活动方面既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不必受制于传统婚姻,又具有更高的自觉性和更深刻的人权意识,不会借婚姻之名或共同生活之形式,来谋取性满足。多样与可变的婚姻形式当然是更广泛的性选择的自由,但这自由同时也包括着不选择或拒绝被选择的自由。许多人无法理解和相信这种自由中所包含的更高的道德水准,用逛妓院的眼光来看待婚姻多样化和性革命,难免误认为是群交或放纵。西方学者则从切身实践与考察出发,预测未来的婚姻将只剩下两大功能:性感与性的交流。有关同性恋的伦理问题王小波(1952-1997),中国当代作家。本文选自《王小波文集》第4卷,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 1992年,我和李银河合作完成了对中国男同性恋的研究之后,出版了一本专著(编者按:指与妻子李银河教授夫妻合著的《他们的世界》,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男同性爱人群的性社会学专著。),写了一些文章。此后,我们仍同研究中结识的朋友保持了一些联系。除此之外,还收到了不少读者的来信。最近几年,虽然没有对这个问题做更深的研究,但始终关注着这一社会问题。 从1992年到现在,关注同性恋问题的人已经多起来。有不少关于同性恋的研究发表,还有一些人出来做同性恋者的社会工作,我认为这是非常好的事情。当然假如在艾滋病出现之前就能有人来关注同性恋问题,那就更好一些。据我所知,因为艾滋病流行才来关注这个问题,是件很使同性恋者反感的事情。我们的研究是出于社会学方面的兴趣,这种研究角度,调查对象接受起来相对而言比较容易些。 做科学研究时应该价值中立,但是作为一个一般人,就不能回避价值判断。作为一个研究者,可以回避同性恋道德不道德这类问题,但作为一个一般人就不能回避。应该承认,这个问题曾经使我相当困惑,但是现在我就不再困惑。假定有个人爱一个同性,那个人又爱他;那么此二人之间发生性关系,简直就是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又不伤害别人的事,谈不上不道德。有些同性恋伴侣也会有很深、很长久的关系。假如他们想要做爱的话,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反对他们。我总觉得长期、固定、有感情的性关系应该得到尊重。这和尊重婚姻是一个道理。 这几年,我们听到过各种对同性恋的价值判断,有人说:同性恋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同性恋不道德,等等。因为我有不少同性恋者朋友,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觉得这种指责是没有道理的,所以这些话曾经使我相当难过。但现在我已经不难过了。这种难过已经变成了一种泛泛的感觉:在我们这里,人对人的态度,有时太过粗暴、太不讲道理。按现代的标准来看,这种态度过于原始──这可能是传统社会的痕迹。假如真是这样,我们或许可以期望将来情况会变得好些。 我对同性恋者的处境是同情的。尤其是有些朋友有自己的终生恋人,渴望能终生厮守,但现在却是不可能的,这就让人更加同情。不管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对爱情忠贞不渝的人总是让人敬重。但是同性恋圈子里有些事我不喜欢,那就是有些人中间存在的性乱。和不了解的人发生性关系,地点也不考究;不安全、不卫生,又容易冒犯他人。国外有些同性恋者认为,从一而终,是异性恋社会里的陈腐观念,他们就喜欢时常更换性伴。对此我倒无话可说。但一般来说,性乱是社会里的负面现象;是一种既不安定又危险的生活方式。一个有理性的人总能相信,这种生活方式并不可取。 众所周知,近几年来人们对同性恋现象的关注,是和对艾滋病的关注紧密相连的。但艾滋病和男同性恋的关联,应该说是有很大偶然性的。国外近几年的情况是:艾滋病的主要传播渠道不再是男同性恋,它和其它性传播疾病一样,主要在社会的下层流传。这是因为人们知道了这种病是怎么回事,素质较高的人就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来预防它。剩下一些素质不高的人,才会患上这种病。没有钱、没有社会地位、没有文化,人很难掌握自己的命运。我倒以为,假如想要防止艾滋病在中国流行,对于我国的流浪人口,不可掉以轻心。 艾滋病发现之初,有些人说:这种病是上帝对男同性恋者的惩罚,现在他们该失望了──不少静脉吸毒者也得了艾滋病。我觉得人应该希望有个仁慈的上帝,指望上帝和他们自己一样坏是不对的。我知道有些人生活的乐趣就是发掘别人道德上的“毛病”,然后盼着人家倒霉。谢天谢地,我不是这样的人。 鉴于本文将在医学杂志上发表,“医者父母心”,一种人文的立场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共鸣。我个人认为,享受自己的生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头等重要的事。性可以带来种种美好的感受,是人生最重要的资源。而同性恋是同性恋者在这方面所有的一切。就我所知,医学没有办法把同性恋者改造成异性恋者──我猜这是因为性倾向和人的整个意识混为一体──所谓矫治,无非是剥夺他的性能力。假如此说属实,矫治就没什么道理。有的人渴慕异性,有些人渴慕同性,但大家对爱情的态度是一样的,歧视和嘲笑是没有道理的。历史上迫害同性恋者最力者,或则不明事理,或则十分偏执──我指的是中世纪的某些天主教士和纳粹分子──中国历史上没有迫害同性恋的例子,这可能说明我们的祖先既明事理,又不十分偏执,这种好传统应该发扬光大。我认为社会应该给同性恋者一种保障,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举例来说,假如有一对同性恋者要结婚,我就看不出有什么不可以。 至于同性恋者,我希望他们对生活能取一种正面的态度,既能对自己负责,也能对社会负责。我认识的一些同性恋者都有很高的文化素质、很好的工作能力。我总以为,像这样一些朋友,应该能把自己的生活弄得像个样子。我是个异性恋者,我的狭隘经验是:能和自己所爱的女人体面地出去吃饭,在自己家里不受干扰地做爱比较好;至于在街头巷尾勾个性伴,然后在个肮脏的地方瞎弄几下是不好的。当然,现在同性恋者很难得到这样的条件,但这样的生活应该是他们争取的目标。(全文完)编者旁白面对婚姻,也许很难圆满界定它对人类的意义,正如人类对人性的争论也往往没有定论。婚姻仅仅是人的一种生存形式,而人的灵魂与生命的复杂性则暗示着人类婚姻很可能不以惟一形态而存在——这是每一个现代人必须正视的。爱以激情为血液,生离死别或刻骨相思都会使爱惊心动魄或超凡脱俗,而婚姻则不免在日常层面显出它的琐碎乃至平庸;爱是自由女神,婚姻则为自由设置一道门槛。于是在爱的诗意中,婚姻常常显出它捉襟见肘的尴尬:时光会在日复一日的相似中剥蚀着爱的激情,无间的亲密会让生命失却鲜活,最后,幸运的婚姻留下了深厚的亲情,不幸的婚姻则将情义冻成冰凌。这是人生的一个误区。婚姻作为人生的一个信号,它仅仅意味着相恋者共同生活的开始,而绝不是作为个体的“人”的独立性的丧失。有人在饱经沧桑后才顿悟:相爱的双方必须忠诚,融为一体,否则便是亵渎了神圣的婚姻,这种观念未免幼稚。当爱侣之间丧失了独立与距离,随之丧失的往往是美感、自由、彼此的尊重与宽容,最后爱情也难幸免。这就是说,若要为婚姻创造一片安宁的天空,就必须为爱情留一点独自呼吸的空间,这种宽松姿态大概是维系婚姻生命力的奥秘。一种健全的婚姻的前提是平等的感情、互相尊重的理念、互不干涉对方自由的默契和相对接近的价值评判。这种平等和尊重一方面是基于爱和信任,另一方面则基于对人性弱点的宽容。婚姻生产人类,爱情生产欢乐,当欢乐消失,婚姻也许依旧存在,而且会诞生比男女结合更可宝贵的价值——那种宽恕人性弱点的高贵情感。人有许多的弱点,但人性还有更深邃的一面,那就是理性。一个人不会永远年轻,也许有一天他会发现,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仍是那种历尽沧桑而不渝的伴侣之情。这是一份无价的财富,你和谁共享这份财富,你也就和谁拥有了今生今世的幸运。与之相比,最浪漫的风流韵事也成了过眼烟云。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他完全有权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和婚姻形式,正因为如此,人类婚姻才显得多姿多彩。惟其认识了这一点,我们才能以一种同情的眼光去解读不同的婚姻:同性恋在开放社会已不再作为罪过,独身也给人类生活方式的自由打开了另一窗口,甚至婚外情在承受道德审视的同时,也有着它申诉的理由。我们可以因为生活远不如想像的那么完美和崇高而感到遗憾,却不必过分痛心疾首,因为所有人的活法无不受制于本能和文明的双重约束。从爱与婚姻走向家庭,也许是天经地义。如果人生是一次漫长的漂泊,那么家庭就是你生命的港湾。这种毫无新意的言说却带着浓郁的隐喻。家庭大概是世上公认隐藏人性隐私的地方,它同时也蕴藏爱。那种痛感世态炎凉与命运无常的郁闷感叹、怀才不遇的失意与壮志未酬的悲凉,或许你只能在家中才得以无顾忌地宣泄;同样,一种松弛随意、自由自在、家人团聚、尽享天伦的温馨,也只能弥漫在家庭的空气中。差不多每个家庭都蕴蓄着这两种力量——血缘相连的亲情与平凡单调的苦闷。人其实是一种害怕孤独的动物,人性中深藏着对被抛弃的恐惧与无人对话的绝望。尽管人类对家庭的体认早已超越了物质层面而上升到精神高度,但人还是难以摆脱无人喝彩的困境与知音难觅的惆怅,哪怕是在家庭。于是人更渴望在家中营造自己灵肉合一的自足城堡,让身体与灵魂皆得以安宁。而反抗家庭的理由却在于不满家庭把一切都平庸化,家庭生活的日常操作之单调委实让理想主义者黯然神伤。当你认为家庭的束缚超越了亲情的伟大时,逃离家庭便势在必行了。诚然,家庭生活的质量在于它生生不息的凝聚力,一旦凝聚力枯竭,家庭不免解体;但对家庭的责任与义务又是对人类的必要约束——如果仅仅从纯粹个体角度来衡量家庭的利弊,道德或法律可能会举起它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家庭的另一功能,是它能使人体本能生发社会性情操。如果人类的家庭生活真如莫罗阿所说的那样,那么,你的忠诚、热望、同情以及你生命中整个高贵的东西,都会被发扬光大,这样,你才回归成一个真正的人。家庭中难以弥合的是两代人之间的代沟。当你对父母的崇拜与信赖随年龄的增长而渐渐消失时,实际上意味着你反叛父母的开始。因为你尝试用自己的眼睛审视世界了。这对父母而言,无疑是一种痛苦与无奈。每一代人由于时代、环境、生存条件的差异,在价值尺度、生活目标或心理趋向上都可能迥然相异,每个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你确认自我的过程。因此,代际摩擦乃至冲突是自然的事。值得忧虑的倒是,父母总是惯于用自己的人生模式苛求乃至苛责孩子,却忘了任何人的情操、思想除与时俱进外,本是伴随人生时段的演化而演化。务必谨防代沟造成不流血的战争。那种背叛甚至仇恨的空气销蚀家庭的温情与安宁,从而颠覆作为人至高无上的品性,酿成冷漠与冷酷的悲剧。卡夫卡和他父亲的故事便是一个佐证。完全不必要生硬地去弥合两代人的代沟。最值得做的仅仅是,以爱、同情、宽容与尽可能的理解,去面对两代人之间的一切。(富华)第七章 我是女性但不主义实用人类学B.论性别的特性论性别的特性康德(1724-1804),德国哲学家。本文选自康德《实用人类学》,邓晓芒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7。在可以用较小气力取得如同用别的方式花更大气力所取得的同样效果的一切器械里,都必定是放进了技艺,仅从这点就可以预先断定:大自然的远见也会把比男子更多的技艺放进女人的机体中,因为它赋予了男人比女人以更大的气力,以便使两性在最紧密的肉体协调上,同时又还是作为理性的存在,去共同达到对他们至关紧要的目的,即种的保存。在此之后,大自然才在那种(作为理性动物的)性质里配置了社会性的意向,使他们的两性联合体在家庭的联系中延续下去。对于一个联系的统一性和不可分性来说,两个个人的任意会合是不够的。一部分势必屈从于另一部分,并且交互地,一部分在某一点上对另一部分占优势,以便能控制或统治另一部分。因为在相互不可或缺的这两部分要求平等时,自爱心就引起无谓的争吵。一方必须在文化的进展中以不同的方式取得优势,男人通过其体力和勇气而胜于女人,女人则通过在男人追求自己的意向面前控制感情的天赋而胜过男人。相反,在尚未开化的状态中,优势仅仅在男子一方。所以在人类学中,女性的特点比男性的特点更是一门哲学家的学问。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中女性的特点正如野生的苹果和梨一样不能被认识到.这些野生的苹果和梨的多种性质只是通过嫁接和接枝才被发现。因为文化并没有把女人的这种特征带进来,而只是促成了它的发展,并使之在有利条件下成为明显可见的。女人气就是软弱性。人们拿这一点开玩笑,傻瓜们以此而取笑她们,而懂得世故的人却看得很清楚,达正是把她们抬高到能操纵男子汉使之服务于自己意图的手段。男人是容易被考察的,妇女却不泄露自己的秘密,尽管别的女人的秘密(由于她的多嘴)在她那里也保守得很差。男人喜欢家庭和睦,甘愿服从女人的管辖,只要不认为是对自己事业的干扰;女人不怕因口舌而引起家庭纷争,大自然就是为此目的而赋予了她多嘴和矫揉造作的辩才,以解除男人的武装。男人立足于在家中发号施令的强者的权利,因为他应当为保护家庭而对付外部敌人;女人立足于从一部分男人得到保护来对付另一部分男人的弱者的权利,她用怨恨的眼泪使男人失去抵抗,因为这种怨恨向他揭示了他没有气量。当然。这一切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中就是另一个样子了。女人在那里是—头牲口。男子手拿武器走在前头,女人背着她装满家具的包袱跟在男人之后。但甚至在某种野蛮的社会制度使多妻主义成为合法的地方,那最受宠幸的女人也懂得在自己宫墙之内(所谓后宫里)取得对男人的统治,而在许多女人为一个女人(即应该统治男人的那个女人)而争吵时,男人则为如何从容忍的方式来取得安宁而大伤脑筋。在公民状态下,女子委身于男子的欲念不能不通过结婚,以及一夫一妻制,在这里,当文明还没有在对妇女的骑士精神中提高到女性自由的地步(即除了一个男人外还公开拥有其他男人作为情人)时,男人对有外因因而威胁到自己的妻子就加以惩罚。①但当女人可笑地变得时髦和嫉妒起来时(象这种事在一个奢侈的时代是不少见的),女人的特性就表现出来了,这就是利用自己对男子的特权,既要求自由,但也要求对整个男性的征服。这种意向尽管有一个卖弄风情的坏名声,但毕竟不是没有一种现实的理出来作辩护的。因为一个少妇总是有成为寡妇的危险,于是她就把自己的魅力扩展到一切可能全有幸成为她丈夫的男子身上去,这样,当那种情况发生时,她就不会缺少求婚者。蒲伯认为,可以从两点来说明女性(当然.是指她们的有教养的部分)的特征:统治的意向和享乐的意向。但后者不能理解为家庭的享乐,而要理解为公共的享乐,在这里才可能表现出她们的长处和优越性;同时享乐的意向也才溶合在统治的意向中,也就是说,在讨人喜欢方面不向自己的情敌让步,而是尽可能用她的风趣和魅力战胜她们大家。但即使是上述第一种意向,也正如一般的意向一样,并不适于用来描述任何一部分人对别一部分人的态度特征。因为,对那些优越于我们的东西产生意向,这是一切人所共同的,因而,尽我们的可能进行统治的意向也是如此。所以它不表示女人的特征。然而,女性相互之间处于无休止的争斗之中,但对于男性却有着相当好的印象,这一点倒也许可以算作是女性的特性,如果这不仅仅是一个女人为了和其他女人在争夺男人的宠爱和顺从时所自然产生的后果的话。这里,统治的意向是现实的目的,而公共享乐,当它使女性魅力的活动空间扩展开来时,只不过是对那种意向产生影响的手段。只有把大自然在制造女人时的目的,而不是把我们构成自己的目的的东西,作为原则来运用,才能刻画出女性的特征。由于大自然的这个目的不得不借助于人类的愚蠢来实现,但根据自然的意图却又必须是智慧的,所以,这个不归我们选择、而是要用人类的性来达到某种更高意图的智慧的原则,甚至也可以用这样一些推测中的大自然的目的来规定,它们是:1.种的保存;2.由女性使人受到社会的教化和教养。Ⅰ.当大自然把它最宝贵的信物,即种,托付给女人的身体,通过胎儿使类繁殖下去并达到不朽时,它仿佛是由于顾虑到种的保存,于是就把一种恐惧,即对阜体伤害的恐惧以及对类似危险的畏怯植入了女人的本性之中,这种软弱性给了女性合法地从男子那里要求保护的权利。Ⅱ.由于大自然还想引出那些文化教养方面的,也就是善于交际并合符礼貌的细致感觉,它就有先见之明地,让女性通过她们的贤淑,以及她们在说话时的善于辞令和富于表情,而成为男子的主人;她们有权要求男子温存有礼地对待自己,以致于男子从孩提时代起就无形中束缚在自己的宽宏大量中,虽然这并不见得就导致道德本身,但却预示着产生出作为道德外衣的东西,即那种为道德作难备和作劝导的有教养状态。几点零星的说明妇女要统治,而男人要被统治(尤其是在婚前),于是就有古代骑士精神的尊重妇女。这种骑士精神本身先就包含着自已是招人喜欢的这种信念。年轻人总是担心自己惹人讨厌,所以在女人圈子里感到狼狈(困窘)。女人声称,她用自己所引起的尊重来制止男人的一切纠缠,并且哪怕毫无功绩却要求人家敬重自己,这种骄傲和权利来自女性本身的合法要求。女人是拒绝者,而男人是追求者。女人的屈从是一种恩赐。大自然要让女人被追求,所以女人在(按照口味)作选择时不必象男人那么挑剔。而大自然也把男人构造得更为粗犷,只要在他的形象上表现出保护女人的力量和干练.他就足以使女人喜欢了。除非女人在形象的美丑方面是令人恶心的,而对于恋爱的可能性的选择又十分挑剔,这时她就只好表现为追求者,而他却成了拒绝者了。这甚至会在男人眼里整个地降低女性的价值。女人必须显得是冷淡的,相反,男人在恋爱中必须显得热情洋溢。一个男人不听从他所爱者的要求是显得可耻的,而一个女人轻易地顺从所爱者的要求才显得可耻。女人要使自己的魅力在一切高雅之士身上起作用,这种欲求是卖弄风情,而装出爱上了所有女人的姿态则是尊重妇女的文雅。这两者都是矫揉造作,只能成为时髦,不能产生任何严肃的结果:例如风流韵事(Ctcisbeat)只能是已婚妇人装腔作势的自由,或是与此相同的,从前在意大利存在过团的高等妓女业(此外,在《土伦特宗教会议史》中也说erant ibi etjam 300 honestae meretrices,quas cortegianas vocant) (“当时那个地方至少有300名高等妓女,她们被叫做交际花。”),关于这方面,有人说,比起混在个体家庭之中进行社交来,这似乎包含着更多文明的公共交往的纯正教养。男人在婚姻中追求的只是他的女人,但妇女追求的是一切男人的顿慕,她们打扮自己只是为了她们嫉妒的女性的眼睛,也就是要在魅力和高贵举止上压倒别的女人。相反,男人打扮则是为了老婆的眼睛,如果单是想让妻子不因他的上衣感到差耻也能算打扮的话。男人对女人的缺点评价很温和,而女人对女人缺点的(公开)评价却很严厉。至于年轻姑娘,如果耍她们选择由男人的法庭还是女人的法庭来评判她们的过失,她们肯定都会选择男子来作她们的法官。在文明的奢华高涨的时候,女人只是出于被迫才表现出品行端庄,她们毫不隐晦地希望自己最好变成男人,这样她们就可以给自己的意向一个更大更自由的活动余地;但没有一个男人会希望成为女人。女人并不过问男人在婚前的行为检点,但男人却无比重视妻于方面婚前的行为检点。已婚女人嘲笑的是小里小气(即一般男人的嫉妒),但她们也只是开开玩笑而已;未婚女子则极其严肃地对待这事。至于有学问的女人,那么她们需要书籍就象需要表一样。她们带着表是为了让人看见她们有一只表,通常不管这表停了没有,或是走得准不准时。女人与男人在有德或无德问题上有极大的区别,这既不是根据行为也不是根据动机。女人应当忍耐.而男人必须容忍。女人是敏感的,男人是体贴的。男人的事是获取,女人的事是节约。男人在爱的时候是嫉妒的,女人也嫉妒,但是在没有爱的时候,因为别的女人获得了多少情人,那么对于她的崇拜者圈子来说就损失了多少情人。男人的趣味是为了自己,女人把自己造成一个有趣的对象是为了每个男人。——“世人所说的都是真的,大家所做的都是好的”,这是女人的一条原则。这条原则是很难在严格意义上与“个性”这个词调和起来的。但也有一些头脑清醒的女人,她们在其家务范围内坚持一种与她们的规定性相适合的光荣的个性。密尔顿的妻子曾劝说他接受克伦威尔死后委任给他的一个拉丁文秘书的职位,而不顾叫他现在把一个他从前谴责为非法的政府解释成合法的,这与他的原则是多么矛盾。他则回答他妻子道:“啊,亲爱的,你们所有的女人都喜欢赶顺潮,至于我,却必须作一个正直的男子汉。” ②苏格拉底,或许还有约伯的妻子③正是这样被他们有头脑的丈夫逼入困境的。但男人的美德因自己的个性而得到维护,而女人的美德也毕竟没有因为她们被投入这种境况而减损自己个性的价值。实用的推论女性必须在实际事情上使自己得到训练和纪律的约束,男人却不善于这样做。年轻的丈夫对年龄比他大的妻子具有控制力,这是建立在嫉妒心上的。嫉妒心使性能力较差的一方在另一方的侵犯面前为自己的权利担忧,因而感到自己不得不勉力对他顺从而殷勤。所以每个有经验的太太也只是从年龄相仿的角度,来劝阻与一个年轻男人的婚姻,因为在以后的年岁中女人终归是比男人来得快。如果连这种不平等也忽视了的话,那么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家庭和睦也就将没有了保障。一个年轻而理智的女人和一个健康的、但年龄要大一截的男子却能够更好地建立起婚姻的幸福。不过,一个或许因为婚前的放荡而已经将自己的性能力破坏了的男子,他在自己家里将成为一个小丑,因为他只有在给予合理的要求以相应的回报时,才能拥有对这个家庭的统治权。休谟看到,对女人婚姻上的讽刺比对女人性别上的挖苦还要更使女人(哪怕是老处女)激怒,因为后者从来都不会是认真的,而前者却也许会当真起来,如果人们把没有结婚的人所解脱了的婚姻上的痛苦尽量突现出来的话。但在婚姻方面的自由放纵却必然会具有对整个女性来说是恶劣的后果,因为她们将沦为满足男性欲望的单纯工具,而这种欲望很容易发展为厌倦和轻佻。婚姻使女人自由,却使男人失去自由。有一个面临结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身上考查其道德的品质,这从来不是女人的事,她把他看得比可能有的更好。她认为一个有理智的女人就足以把一个变坏了的男人引上正路。出于这一判断,她往往觉得自己被用最卑鄙的方式欺骗了。与此相同的还有那些天真的人们的意见,认为这个人在婚前的纵欲是情有可原的,而现在只要他还没有耗尽精力,就会从他妻子那里使自己的性欲得到足够的满足了。这些天真的好心人没有想到,在婚姻方面的放荡无羁恰好在于享乐的交替,而婚姻的单调会立刻使他回复到原来那种生活方式去。那么,在家里谁应当拥有上述支配权呢?因为毕竞只可能由一个人把所有事务都结合到一个与其目的相协调的关系中来。假如我用合符骑士精神的语言来表述(但却不是说假话),那就是:妇女应当统治而男人应当治理,因为意向在统治而理智在治理。丈夫的态度必须显得是这样:妻子的幸福是先于任何别人而存在于他心中的。但由于他必须最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处境如何,他能够做到哪一步,所以他将象一个大臣对待那位耍准备一次庆典或筹建一所王宫的只顾享乐的君主那样,首先对君主的支配权表示必要的服从,只是因为目前手头拮据,或是必须首先解决某些紧迫的需要等等。所以最高统治者可以干他想干的一切,但却带有这样一个条件:由他的大臣把这种意志交到他的手中。因为女人应当被追求(而这就要求在必要时对男性加以拒绝),所以甚至在婚后,她们也必须总是广泛地力求让人倾慕,以便一旦她们成为年轻的寡妇,就可以为自己找到情人。男人则通过婚姻的纽带而断绝了一切这样的权利,所以因女人这种取悦于人的欲望而产生嫉妒心是不对头的。但根据女人的本性,夫妇之爱是不可侵犯的。女人们有时拿这个开玩笑,但正如上面已经讲过的,这只是一种戏谑。因为在这种权利上容忍和宽恕外人的侵犯必将导致对女方的蔑视。同时也导致对这样一个丈夫的憎恨。通常,作父亲的娇惯他们的女儿,毋亲宠爱自己的儿子,而在儿子们当中那个最任性的小伙子,往往是被母亲(唯愿他成为勇敢的)而惯坏的。其原因似乎是考虑到两位老人在突然去世时的需要。因为,如果一个男人死了妻子,那么他就在他的长女那里得到照料和扶持,如果母亲失去了她的丈夫,于是那长大成人、身强力壮的儿子就负有责任,同时也具有本身的自然意向,来尊重她、扶持她,给她的寡居生活带来愉快。在特征的这一个标题上,我已作了过多的讨论,超出了和人类学的其他章节显得成比例所能容许的限度。然而大自然即使是这样节约,但起码为了实现它种的保存的目的也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珍宝,以致于在新近的研究机会中,还会有大量足以提出疑问的材料,以使人赞叹那逐步发展起自然禀赋的智慧,并供人实际的运用。① 关于俄国人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如果妻子不在一定时候得到丈夫的一顿痛打,她们就要怀疑自己的丈夫与别的女人有来往。这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虚构。然而在库克[按:詹姆士?库克(1728-1779),著名英国航海家。——译者]的旅行记中我们读到:当一位英国水手看见一个塔希提岛的印第安人用痛打来惩罚他妻子时,他想对那女的表现一点骑士精神,于是走过去威吓那位印第安人。女人马上转过身冲这英国人问,这与他有什么相干,丈夫这样做是应该的!人们同样也会发现,当已婚妇女公开与人私通,而她丈夫对此完全不加注意,却以酗酒、聚赌和别的暧昧关系来补偿在这方面的损失时,在妇人心中所充满的就不光是蔑视,还有仇恨,因为妻于已经看出.丈夫现在已把她看得一钱不值,他把自己的老婆毫不在乎地让给别人,叫别人来啃同一块骨头。②参看理查逊写的《密尔顿传》。——译者注③据传,苏格拉底的妻子脾气暴躁,常因经济问题与一味辩论、没有收入的丈夫争吵;又,《圣经?旧约?约伯记》载,上帝试验约伯的虔诚,让他生满毒疮,妻子劝他弃掉上帝,被斥拒。——译者注男权回潮——当代美国的反女权思路张宽中国当代学者。本文原载《读书》,1995(8)八十年代末在美国读书的时候认识的一位教授,观念非常之传统。每星期四下午,他总是风雨无阻地举起自制的标语牌,上面写着“你不可以杀人”,到学校所在小镇公立医院的门口进行两个小时示威。教授本着基督徒热爱生命的信念,反对医院为女生实施人工流产。他示威时的模样虔诚,方式平和,曾使我这个非基督徒的学生感动不已。可是也就在那段时期,报纸上常有宗教情绪激烈的反堕胎派人士围困医院、焚烧医院甚至枪杀医生的报道,读后令人惊愕。为了一个受精卵发育成正常的生命,不惜去杀死一个活人,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摩西十诫》中说的“你不可以杀人”可是一个绝对的道德律令啊!后来才知道,医院门口的冲突有着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八十年代由于共和党主政,美国社会右倾保守思潮高涨,医院门口和平的或者暴力的反堕胎行动,应该被看成男权回潮释放出来的社会能量。要谈男权回潮,应该先了解什么是女权运动。这是一个太大的题目,三言两语很难说清楚。挂一漏万地讲,女权思潮是欧洲启蒙运动以后随着现代女性意识的觉醒产生出来的,其基本纲领是男女平等。它认为在传统的男权社会中女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才能受到了压抑。女人应该从传统男性中心社会给她的角色派定中解放出来,她必须获得受教育权、工作权、参政权,在性关系、婚姻和生育上的自决权。社会上长期存在的男尊女卑的现象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变。女权思潮的代表著作有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的《为女权辩护》(一七九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论妇女的从属地位》(一八六九)、德?波伏娃的《第二性》(一九四七)、贝蒂?弗里丹的《女性奥秘》(一九六三)和舒拉米斯?法尔斯通的《性的辩证法》(一九七○)等。本世纪六十和七十年代是第二次女权运动的高峰期,进入八十年代后,男权思潮开始反弹,在美国社会的各个领域都能感觉到一种反女权的倾向:对妇女解放不利的法案一个个地出笼,影视上的单身职业女性大多不讨人喜欢,百货店儿童玩具的货架上又摆满了女权运动抵制过的任人穿衣打扮的性感洋娃娃巴比……与这股思潮相呼应,八十年代美国的不少畅销出版物也表达了对妇女运动的不满和抵抗。乔治?贾尔德(George Gilder)七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写反女权的小说,可是那时候他的作品卖相并不好。贾尔德的早期小说《裸体流浪汉》和《男人与婚姻》的主题都是男人找不到合适的女人结婚的苦闷。在《裸体流浪汉中》,作者回忆自己在加勒比美丽的海滩上碰见一位妖娆女士,一见钟情,上前搭话,才得知她是一位崇尚独立的女权主义者,正在驾船只身一人穿越大洋。女子告诉他:“我绝不会结婚,绝不,绝不,在今天,结婚是件愚蠢透顶的事情。”主人翁遭拒绝后情绪恶劣,在海岸边游荡,不小心从一块岩石上跌下,伤势不轻。于是作者开始感叹:如今男人结不成婚,都是女权主义者太多的缘故。男人不能成家,他的种种潜能便难以开发出来。单身男人往往情绪沮丧,心理不健康,他们很容易陷入贫困,死亡率也远比已结婚的男人高,“单身男人是性革命战争中的阵亡将士”。但是,这些“裸体的流浪汉”无聊之余会去酗酒、买枪、吸毒,走向犯罪,唯有一只结婚戒指才能驯服那些野蛮人。对年轻女人而言,与其在黑乎乎的胡同里与那些单身的流浪汉狭路相逢,不如趁早挽着他们的胳膊上教堂接受牧师的祝福。八十年代初贾尔德时来运转,他替里根主义经济政策鼓吹的《富裕与贫穷》一书售出一百多万册,他自己也一度成为白宫的笔杆子。《富裕与贫穷》主要谈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同时发挥作者的反女权思路。该书指责妇女运动不仅使一部分男人无法结婚陷入困境,而且妨碍已经结婚的男人到达事业的顶峰。已婚的女人外出工作,丈夫便不再是家庭经济的唯一来源,丈夫作为一家之主的感觉消失了,他的责任感和创造力也就随之消失了,男人慢慢地就成了窝囊废。从狩猎时期经工业革命到现代社会原本一直属于男人的事务许多已经被女人抢走了,而女人却不能做好她抢到手的那一份工作。所有这些都造成整个社会效率的低下。政府的福利政策为离婚独居的女人提供了某种经济保障,这一类的福利政策所起的作用是在变相鼓励离婚,瓦解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妇女解放运动使一个社会趋向于贫穷而不是富裕。与贾尔德类似,罗伯特?布莱(Robert Bly)主要也是从男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布莱是六十年代末反越战时期成名的左翼诗人,他从格林童话翻新出来的《铁人约翰》是八十年代中期的畅销书。作者努力在书中塑造出新时代的男子汉形象。布莱声称他所倡导的男人文化和男子汉气概并不一定是反女权的,相反它可能与女权主义的指向殊途同归,他只是试图去关心和解决女权主义兴起以后男人身上出现的问题。当今的美国有许多单亲家庭,小男孩与母亲一起生活,摹仿学习的榜样都是女人,这些男孩长大之后必然阴柔盛于阳刚。女权主义造就了不少女强人,女强人喜欢的又都是些弱男人,温柔一些的男人在女权运动的大潮流下获得“性”的可能性多一些,所以社会上便出现了女人的男性化和男人的女性化趋势。美国的男人都像是些傍着妈妈要酸奶吃的永远长不大的小孩子,而女人也总是把男人当成小孩子对待。影视媒体上的男人多是艾兰?伍德一类的娘娘腔,社会生活中自然也就不能产生出《伊利亚特》、《奥德赛》类型的英雄好汉。阴盛阳衰是一种时代病,是反自然的,也是妇女运动造成的消极因素。布莱和他的同道们为此想出了一个具体的解决办法:举办男子汉周末研习班。把几十个男人集中到一处休闲胜地,先让大家熟读《铁人约翰》,然后让男人们戴上面具,穿上兽皮,或者击鼓,或者嚎叫,或者摹仿野兽以四肢爬行,扑打格斗,用近乎宗教的仪式来唤醒沉睡在现代男人心中的勇武刚烈气慨,恢复男人应有的本性。男子汉研习班一期期地办,加上巡回讲演的收入,布莱的日子比当一个穷诗人好过多了。贾尔德和布莱似乎都只是从男人的立场上对妇女运动作出回应。写有《美国人心智的封闭》的原芝加哥大学哲学教授艾兰?布鲁姆除了认定女权主义是他自己所珍爱的西方“经典作品生命力的最新崛起的敌对势力”以外,还从女人的角度来批评了女权运动。他认为妇女解放运动与女人的本性相冲突,女权主义欺骗了女人,它使女人得不到爱情,无法缔结婚姻,它唆使女人把物质的追求置于伦理和道德之上。极端的女权主义者都像是些女巫,纯洁的小姑娘容易入其魔障,而它自己也由于失去了应有的生育能力而灵魂痛苦,所以“女权主义是女人的大敌”。另一位男权倡导者华伦?法瑞尔(Warren Farrell)在他的畅销书《男人为何如此》中也表达了与布鲁姆类似的见解,他发现“愈是女权主义倾向严重的女人对男人便愈加自我封闭”,“我们处在一个男人不被女人所理解的时代”。法瑞尔认为传统的社会模式并不是女权主义所说的“男人中心”,传统社会模式并不仅仅是为了男人建立的,它是为了男女两种性别而建立的,而且尤其地对女性有利。比如在美国的六、七十年代的妇女解放运动之前,妇女在传统的婚姻模式中虽然在经济上不能充分独立,但是她们的经济生活是有保障的。一个女人,不管她在事业上是否成功,她都可以获得爱情,而男人却必须到社会上去打拚。如果他在事业上失败,他在婚姻与爱情上也绝不会幸运。人们常常说的“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站着一个女人”这一句话,不妨理解为男人未必愿意成功,未必在乎成功与否,是社会逼迫他去奋斗,是站在他背后的向往功名利禄的女人把他当成了自我实现的工具。夫荣自然妻贵,女人不必直接面对外界的压力便可以享受成功带来的一切。在这层意义上,男人不过是挣钱的机器,是工作压迫下的奴隶,他比女人受到的压迫要深重许多。所以首要的问题应该是男人的解放而不是妇女的解放,而女权运动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把原有的社会设计中对妇女有利的一些方面给瓦解掉了。以上种种说法的“知识产权”所有者都是男人,说他们是男人沙文主义的代表没有什么不妥。给男人沙文主义提供理论根据的是加州大学人类学系教授温森特?萨里奇(Vincent Sarich),萨里奇教授的一个引人注目的“学术推测”是女人的脑容量低于男人。一九九一年,由萨里奇教授发起,上百名教授参加组成了“加州学者联盟”,他们反对在大学里设立女性研究学科,反对七十年代初由当时的约翰逊总统签署的、旨在保护少数族裔和女性受教育和就职权益的“反歧视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声称大学里鼓励招收女性和少数族裔学生、雇用女性和少数族裔教师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学术水准的下降,而“反歧视法案”已经反过来对白种男性造成了歧视。萨里奇与他的同道的努力已经有了结果,他们在政界已经有了不少代言人,最近一段时期国会山庄的议题之一便是修正甚至取消教育界的“反歧视法案”。问题在于男权反扑的浪潮中搀进了若干女人的声音。八十年代以来对女权运动进行批评和反思的著作不少出自女人之手,把这类著作称为“后女权主义的”可能比“反女权主义的”要合适一些。修丽特(Sylria Ann Hewlett)在《美国妇女解放的神话》中将女人这一社会群体作了比较仔细的区分。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有上层中层和下层的区别,有职业女性也有家庭妇女,职业女性又分为白领层和蓝领层,白领女性又可分为精英类和普通类。修丽特认为美国女权主义运动的诉求往往只是有利于那些上层的、精英的、功名心特别强的处于传统婚姻模式之外的职业女性,与广大中下层妇女的愿望和要求脱节,有时甚至会损害后者的利益。比如关于男女平等法案,许多妇女宁肯选择呆在家中,她们不愿意到社会上去工作,与男人一样被平等对待;对职业妇女而言,平等法案由于不考虑性别差别,从而会取消对女性的职业保护。又如关于性解放、关于无过失离婚法案,结果都是成全了男人,伤害了女人。六十年代性解放运动中一个响亮的口号是“自由使用自己身上的器官”,这个貌似女权主义的口号轻易地让男人获得了以前要花较大的代价才能到手的“性”,制造出了数目庞大的单身母亲家庭。女权运动曾经大力推动的无过失离婚法案为男人逃避责任提供了方便。女权主义试图去破坏或者改造原有的家庭结构,而家庭恰恰是广大妇女应付社会危机的保障,大多数妇女希望巩固而不是毁坏家庭。女权运动忽视了女人的生养责任,不关心生儿育女期间的女人的权益。以走向社会、男女平等为口号的女权运动步入了歧路,它把孩子与洗澡水一起倒掉了。愈是推进妇女解放运动,妇女的生活便愈是尴尬,妇女的日子便愈是活得没有滋味,就像修丽特的书名副题所说的,“解放”以后妇女所过的是A Lesser Life。总之,妇女解放是一个神话,女权运动没有能够帮助女人,相反它害了女人。 可以批评修丽特与男权反扑的势力沆瀣一气,修丽特也并不声称自己为女权主义者。但是像卡米拉?帕格利亚(Camille Paglia)那样以女权主义者自居,却又以十分尖刻的语言痛骂她心中的“浅薄的女权主义者”,情况就变得复杂了。帕格利亚的《性面具》(Sexual Personae)是我读到过的探讨性别与文化关系的一本最有份量的著作,简单地说,帕格利亚反对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提出的著名论点:女人不是天生的,女人是后天造成的,男性中心社会按自己的需要塑造女人,压迫女人。帕格利亚把以上的论点颠倒过来了:她认为女人是天生的,男人创造出来的文明拯救了自己也保护了女人;若是女人充当了物质文明的主要承担者,人类今天也许还住在茅草棚里。帕格利亚最后这一句话为许许多多的女权主义者所诟病,按她们的标准帕格利亚是伪装的女权主义者。这或许也能说得过去。但是六十和七十年代女权运动的一些领袖人物到八十年代也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转向,这种转向是女权运动成熟后的反思还是迎合男权的回潮?这的确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于一九六三年出版的《女性奥秘》是美国第二次女权运动的经典,影响过整整一代人。弗里丹通过对著名女校毕业生生活道路的追踪调查,发现受过最好的教育的美国妇女的人生目标也只是找个好丈夫,当贤妻良母。某届毕业生返校日夸示于人的口号竟然是“我们嫁了一整打哈佛”。二战后的美国兴起一股把女人送回家中的暗流,特定的社会势能塑造出了它所需要的女性奥秘:女人爱撒娇,女人离不开家,女人对外面的事物不关心,女人最需要的是一个能原谅她的缺点、体贴她的丈夫。弗里丹揭示出所谓女性奥秘乃是男性中心社会精心策化的阴谋,目的是将女人锁在家中。她鼓励女性从社会给她的传统角色派定中挣脱出来,除了发挥自己女性的因素外,还应该投身于适合于自己的社会工作,在创造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可是到了一九八一年,当弗里丹写《第二阶段》的时候,她对自己早先的较为激烈的姿态作了一些调整。她认为女权运动从七十年代开始出现了偏差,女权运动过于男性化了,女权主义成了女人想当男人的代名词。女权运动过多地追求在男人的世界里去获取成功,没有从正面去肯定男人和女人之间固有的差别,去拥抱和歌颂女性对于生活的特殊的敏感;女权主义的领袖人物对女人与生俱来的母性召唤缺乏回应,在家庭问题上有一个盲点。女权运动促使全社会去关注的反强奸问题、堕胎权问题、女性性感部位(阴道或阴蒂)的认定问题和男女平权问题等都显得有些虚张声势,甚至维护妇女权益也并非美国妇女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六十和七十年代为了争取男女平权,妇女运动常常忽视或者抹杀了两性之间的差别,现在是正视和从女性的角度来肯定这些差别的时候了。八十年代应该是女权运动的《第二阶段》,如果不反省,六十和七十年代的许多成果有得而复失的危险,而使妇女运动要功亏一篑的正是妇女自己。过去女权运动争取妇女权益多是从政治斗争、社会抗争入手,今后应该注意家庭的作用,家庭也可以是妇女运动的场所,从影响丈夫出发也能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以前的妇女运动对公共领域的作用低估了,今后应该鼓励妇女投身社区公益事业的多种义务活动,通过为社区作贡献来体现自己的价值,要从女童子军和青年姐妹会抓起。钱满素女士在《世界文学》一九九五年第二期的一篇精彩论文中多次提到了弗里丹的《第二阶段》,论文列举了多条妇女运动的悖论:女人不是天生的/女人是天生的。妇女进入社会是解放/妇女进入社会不是解放。同工同酬是平等/同工同酬不是平等。……还可以继续列举。留心一下可以发现:以上悖论的前半部分是正宗女权主义的思路,后半部分是反女权主义的或者后女权主义的思路,笔者倾向于将后一种思路看成男权回潮的产物。 这篇文章的主要资料来源为:Susan Faludi, Backlash——The Unde-clared War Against American Woman,New York: Crown Publishers,Inc,1991.张宽女人的职业伍尔芙(1882—1941).英国文学家。本文选自《伍尔芙随笔集》,孔小炯、黄梅译,深圳,海天出版社,1993。当你们的秘书邀请我来时,她告诉我,你们的团体所关心的是妇女的工作,她建议我可以给你们谈谈我自己的职业经验。我确实是个女人,我也确实在工作。可是我有什么职业经验呢?这是很难说清楚的。我从事的职业是文学,在那一行中,能给予女人的经验比起其他的职业来就更少了——极少,我的意思是说,极少有特别惠及女人的。例外的是戏剧。因为这条道路是许多年以前开辟出来的,动手的有芬尼?伯尔尼①、阿弗拉?本②、哈利?马提诺③、简?奥斯丁、乔治?爱略特。许多著名的女人,以及许多无名的和被忘记的女人,曾在我之前修缮着这条路以使之平坦光滑,并且调整着我的步伐。所以,当我写作时,我的前面只有极少一些物质障碍。写作是一项高尚和无害的职业。家庭中的安宁不会被钢笔的摩擦声破坏,也没有需要得劳动家庭钱袋的大驾。用16个便士,人们就可以买来足以写出莎士比亚所有剧作——如果你们有此雄心大略——的纸张。钢琴和模特儿,巴黎、维也纳和柏林,大师和夫人,这一切都非写作者的所需之物。写作所用纸张的便宜,当然了,就是为什么女人在她们于另外职业中取得成功以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的原因。不过要告诉你们我的故事,那可是简简单单的。你们仅需在自己心中想像一下一个在卧室中手上拿笔的姑娘就行了。而她也只需把那支笔从左移到右——从10点钟移到1点钟。然后她想到了去做一件总之很简单,也极便宜的事:把那些字稿中的几张塞到一个信封里,在信封角上贴1个便士的邮票,然后把信封扔进街角的红色邮筒里。就是这样,我成了一个报纸的撰稿人。而我的努力在下一个月的第一天得到了回报(对于我来说,这真是非常令人高兴的一天):一封编辑写来的、内装有一张 1镑10先令6便士支票的信。但是为了向你们说明我是多么无权被称为一个职业女性,对于那职业生涯的困难与奋争是多么无知,我必须坦白地承认:我并没有把那笔钱花在面包、房租、奶油、鞋袜或肉店的账单上,而是出去买了一只猫——一只美丽的波斯猫,而它立即就把我卷入了与我的邻居的苦涩的争吵中。难道还有什么要比写文章以及用其稿费买波斯猫更轻而易举的事吗?但是且安勿躁,文章必得是有关某个事物的。我的文章,我似乎记得,是有关一个有名的男人所写的一部小说的。当我在写这评论时,我发现:如果我打算去评论书籍,我得需要与某个幽灵战斗。这幽灵是个女人,在我开始更加熟悉她后,我就仿照那首著名的诗歌《房间里的天使》中的女主人公来称呼她了。在我写作评论时,她经常出现在我和我的稿纸之间,她打搅我,浪费我的时间。她如此厉害地折磨我以致到最后我杀死了她。你们中属于较年轻和更幸福的一代可能根本就没听说过她,你们也可能不知道我提及《房间里的天使》的用意。我会尽可能简短地把她描述一下。她具有强烈的同情心,具有非常的魅力,绝对地无私。她擅长于家庭生活中的那种困难的艺术。每—天她都在做出牺牲。如果餐桌上有一只鸡,她拿的是脚;如果屋里有穿堂风,她就坐在那儿挡着。总之,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没有她自己的愿望,从没想到过自己。更重要的是——我无须多说——她极其纯洁。她的纯洁被看做是她主要的美——她的羞涩、她的无比的优雅。在那些日子里——维多利亚女王的最后时期——每一幢房子都有她的天使。当我要写作时,我在最初的一个字眼里就碰上了她。她翅膀的影子落在我的书上,我能听到房间里她裙子的拖曳声。也就是说,一等我把笔拿在手上,去评说那部由一个有名的男人写的小说,她款步来到我身后,轻轻地耳语道:“我亲爱的,你是个年轻的女人,你是在评论一部由一个男人写的书。请多点儿同情心,温柔些,哪怕谄媚和欺骗也罢,要用上你们女性所有的技巧和诡计。千万别让人猜测出你有一颗自己的心灵。而更重要的是,要纯洁。”她似乎要引导我的笔端。我现在所记叙的是一个我把它归功于己的行为,虽然这功绩正确地说该是属于我的某个杰出的祖先,他给我留下了一定数量的金钱——可否说是每年500镑呢?——这样,我就无须为了我的生活只能去依赖我容貌的魅力了。我转而攻击她,抓住她的喉咙,尽我全力去杀死她。我的借口,如果我将被押到法庭上,就是我是在进行自我防卫。如果我不杀她,她就会杀死我,她就会挖出我那写作的心脏。因为,就如我发现的,一旦我把笔端触到纸上,如果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去表现你认为是人类关系、道德及性的真谛那些东西,你就无法去评论哪怕是一部小说。而所有这些问题,按照那房间天使的看法,不能由女人百无禁忌地和公开地进行阐释回答。她们必须妩媚可爱,必须能讨人欢心,必须——说得粗鲁些,说谎,如果她想成功的话。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当我感到我的书页上有了她翅膀的阴影或者她的光晕,我就会拿起墨水瓶向着她扔去。她死得很艰难,她那虚构的性质对她有着极大的帮助。要杀死一个幽灵远比杀死一个真人更为困难。在我认为我已经处死了她后,她总是又悄悄地溜了回来。虽然我奉承自己在最终总算杀死了她,但是这搏斗却是剧烈的,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这时间本来最好还是花在学习希腊语语法,或者花在漫游世界寻求冒险上。但这是一种真实的体验,一种必定要降临在那个时代的女性作家身上的体验。杀死这房间的天使是一个女作家的一部分工作。不过再继续我的故事吧。那天使是死了。那么留下来一些什么呢?你们可能会说,留下来的是一个简单而平常的客体——一个在卧室中拿着墨水瓶的年轻女人。换句话说,既然她已经摆脱了虚伪,那个年轻女人就只能是她自己了。可什么是“她自己”呢?我的意思是,什么是一个女人?我向你们保证,我不知道。我不相信你们会知道,我也不相信任何人能够知道,除非她在所有有赖于人类技能的职业和学科中都表现了她自己。那确实也就是我为什么来到这儿的理由之一——出于对你们的尊敬:是你们,正在以自己的实验向世人显示什么是女人;是你们,正在用你们的失败和成功向世人提供极其重要的信息。还是回到我的职业经验的故事上来吧。我靠我的第一篇评论挣得了1镑10先令6便士,然后用这收益买了一只波斯猫。而后我就变得野心勃勃了。一只波斯猫确实不错,我对自己说,但是一只波斯猫远远不够,我还必须有一辆汽车。就是这样,我成了一位小说家——因为这真是一件非常奇异的事情:如果你给人们讲一个故事,他们就会给你一辆汽车。而更奇异的事是:在这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像讲故事那样令人高兴了,它比写名著的评论更使人愉悦。然而,如果我准备听从你们的秘书,告诉你们我作为一个小说家的职业经验,我必须给你们讲我作为小说家所遭遇的一种非常奇特的经验。为了能理解它,你们必须首先尝试着去想像一个小说家的心灵状态。如果我说一个小说家的首要愿望是做到尽可能的无意识,我希望我并不是在泄露职业秘密。他必须在其内心诱导出一种始终无动于衷的状态,他要求生活以最大的宁静有条不紊地流逝着。当他在写作时,他要求看到同样的面孔。阅读同样的书,做同样的事,一天接一天,一个月接一个月,这样,就没有任何东西会破坏他生活于其中的幻觉了——就没有任何东西会打扰或搅动那非常地害羞和惑人的精灵——想像——那种神秘地到处嗅闻、四处摸索、投掷、猛撞以及突然的发现了。我怀疑这种心理状态对于男人和女人都是相同的。虽然这样,我还是要求你们想像我正在一种恍惚的状态中写一部小说,要你们想像一个姑娘坐在那儿,手上拿着一支钢笔,这支笔已有许多分钟,实际上还可能是许多小时,未曾浸入墨水瓶中去过。当我想起这姑娘时,我心中浮现出来的形象是一个渔父的形象,他躺在一个深水湖的边缘处,钓竿伸出在水面上,正沉浸于梦想之中。她正在让她的想像毫无阻碍地横扫着那个世界——沉浸于我们无意识存在的深度上的那个世界——的每一块岩石和每一个罅缝。现在经验来了,这种经验我相信在女作家那儿,远比在男作家中更为常见。线顺着姑娘的手指飞跑出去,她的想像也在冲出去,它在寻找池子、深度、最大的鱼打盹的黑暗处,而后传来了一阵撞击声,出现了一次爆炸,出现了泡沫和混乱。那想像撞到了某种硬件上,那姑娘从她的梦想中清醒了过来。实际上,她是处于一种最敏感和困难的苦恼状态中。不加修饰地说,就是她想起了某些事情,某些不适合于女人的关于肉体、关于情欲的事情。男人,她的理智告诉她,对此准会大吃一惊。对于男人将会如何议论—个说出了她的真实情欲的女人的意识,把她从她艺术家的无意识状态中唤醒了。她无法再写了,那种恍惚出神的状态结束了,她的想像不再能工作了。我相信这是女作家中非常普遍的经验,她们受到了其他性别的那种极端性习俗的妨碍。因为虽然男人聪明地允许他们自己在这些方面有很大的自由,可我怀疑他们是否意识到了,或者能够控制这些他们用以谴责妇女如此自由的极端的严厉性。这些就是我自己的两种非常真实的体验,也是我职业生涯中的两次冒险。那第一次——杀死房间里的天使——我认为我是解决了,她终于死了。但第二次:真实地说出我自己肉体的体验,我并不认为我已解决了。我也怀疑有任何女人已解决了这个问题。阻碍着她的障碍物仍然非常地强有力——然而它们又是很难以界定的。从表面来看,难道还有什么会比写书更容易的吗?从表面来看,难道会存在什么专门惠顾女人的障碍吗?而在内部,我认为,情况就非常不同了。她仍然有着许多要与之搏斗的鬼魂、许多要加以克服的偏见。无疑这仍将是一个漫长的时期,我想,除非一个女人能坐下来写书而无须去屠杀一个幽灵,去撞碎一块岩石。如果在文学——所有女人的职业中最为自由者——中情况是如此,那在你们将第一次涉足的新职业中,情况又会怎样呢?如果我有时间,这些问题就是我想询问你们的。讨论和界定它们,我认为是具有极大的价值和重要性的。因为只有如此,那种努力才不会落空,那种难题才能解决。但是除了这个以外,也需要讨论一下那些我们为之奋斗,为之与那可怕的障碍进行着战斗的结局和目的。这些目的不应该是理所当然的,而必须是始终被询问和查证的。这整个状况——就如我所见到的:在这个大厅中,周围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从事着各种各样职业的女性——是极其重要和令人感兴趣的。你们已经在那幢此前无一例外地由男人占据着的房子里赢得了自己的房间,你们能够——虽然得花费巨大的辛劳和努力——支付房租。你们正在挣着自己的每年500镑的钱。但是这自由还仅仅是个开始,房间是属于你们的了,但它仍是空无一物,必须布置家具,必须进行装饰,也必须与人共享。你们将怎样布置它?怎样装饰它?与谁共享?又有什么条件呢?这些,我认为都是些极其重要和有趣的问题。因为在历史上这是第一次你们能够提出这些问题,是第一次你们能够自己决定答案是什么。我很愿意留下来讨论这些问题和答案。但是今晚不行,我的时间已经到了,所以我必须停止了。①P.伯尔尼(175卜18奶),英国女小说家。②A.本,英国女作家,生卒年不详。③H.马提诺(1802--1876),英国女作家,经济学家。第二性 西蒙?波伏娃第十一章 神话与现实神话与现实波伏娃(1908-1986),当代法国存在主义女权作家。本文选自《第二性》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女人神活在文学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它在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如何?它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习俗和行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明确阐述这个神话同现实的关系。神话有各种各样。这种神话,也就是女人神话,使人类状态的不变方面——即把人类分为两个阶段的“分化”——得到升华,因而是静态神话。它把一种直接体验的,或根据经验概念化的现实,投进柏拉图的观念王国,用一种超时间的、不可改变的、必然的超越理念,来取代事实、价值、意义、认识和经验法则。这个理念是无可置疑的,因为它超出了巳知范围:它只有绝对真理。于是,神话思想使唯一的、不变的永恒女性,向现实女人之分散的、偶然的、多样化的存在相对立。如果这一概念的定义同有血有肉的女人的行为发生矛盾,那么有错误的是后者:我们被告知的不是女性气质是虚假的存在,而是有关女人不具备女性气质。面对这一神话,相反的经验事实是无能为力的。不过,它在某种意义上来源于经验。所以女人的确是和男人不一样的,这种相异性在欲望、拥抱和爱情中可以直接感受到。但是,真正的两性关系是具有相互性的关系,这样它才能产生名副其实的戏剧。由于性行为、爱情和友谊,以及替换它们的欺骗、仇恨和竞争,这种关系是都想成为主要者的有意识的人们之间的—场斗争,是彼此确认自由的自由人的相互承认,是从反感到参与的不明确转变。提出女人问题就是提出绝对他者问题,而绝对他者不且备相互性,对她做主体、做人的同类的所有体验都采取否定态度。在现实中,女人当然具有各种面目,但是,围绕女人这个题目形成的每一种神活,都想in toto[完全地]概括她,都想成为唯一的。因而,就有一些相互不一致的神话存在,男人在女性观念显露出的不连贯性面前就犹豫徘徊。由于所有的女人都和这些原型的多数有关,每一种原型都自以为拥有唯一的关于女人的真理,今天的男人在女伴面前也就再度感到惊讶,就像老诡辩家不明白人的肤色怎么会又有白色的又有黑色的时感到的惊讶那样。社会现象早就表明了向绝对的转变:正如智力不成熟的人认为,事物的关系是固定不变的,阶级关系、模式功能也容易是固定个变的。例如,以维护世袭财产为中心的父权社会必然暗示,不但存在着拥有和遗传财产的人们,也有拿走所有者的财产并让财产流通的男男女女。冒险家、骗子、小偷和投机者之类的男人,一般为群体所唾弃;而利用性能力的女人,却能够让年轻男人甚至家长分散他们的世袭财产,不受法律的制约。这些女人,有的在挪用她们受害者的财产,或用不正当手段取得遗产。这种角色被认为是邪恶的,扮演这种角色的女人被称为“坏女人”。但是,与此完全相反,在其他场合下,如在家和父亲、兄弟、丈夫或情人在一起时,她们实际上也可以成为守护神。对富豪进行“敲诈”的高级妓女,往往也是画家和作家的慷慨赞助人。在实际生话中,阿斯帕西娅的或蓬巴杜夫人的有歧义性的人格很容易得到理解。但是,如果把女人描绘成螳螂、曼德拉草和恶魔,那么发现女人还是缪斯、大母神和贝阿特丽丝,就会引起极大的混乱。由于一般来说群体象征和社会模式是由相反的对应物来确定的,看来矛盾将是永恒女性的固有性质。神圣的母亲和残忍的继母相关,而天使般的少女则和邪恶的处女相关:所以人们有时会说母亲即生命,可是有时也会说母亲即死亡;有时会说所有处女都是纯洁的精神,有时也会说所有处女都是献给魔鬼的肉体。显然,让社会或个人在两种对立的基本范畴之间做出选择的,并非是现实。在所有的时期,在每一种情况下,社会和个人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抉择。社会和个人常常把自身所坚持的制度和价值,投入所选定的神话。所以要女人呆在家里的父权制,才确定她是感情的、内向的和内在的。实际上所有的生存者都既是内在的,也是超越的。当一种制度没有给生存者提供任何目标,或阻止他达到任何目标,或不许他取得胜利时,他的超越性就会徒劳地陷入过去,就是说,重新陷入内在性。这便是父权制派给女人的命运。但这决不是一种天命,就像受奴役不是奴隶的天命那样。在奥古斯特?孔德那里,可以清楚看到这种神话的发展。把女人和利他主义相提并论,是为了以她的奉献来保障男人的绝对权利,这是在强迫女人服从一种绝对命令。没有必要把神话和承认意义混为一谈。意义在客体中是内在的,通过生动的体验昭示于桔神。而神话是一种超越的理念,完全不为精神所认识。米歇尔?莱里在《人的时代》阐述他对女性器官的看法时,告诉我们的是有意义的事物,而不是精心炮制出来的神话。对女性身体的惊奇,对经血的厌恶,都来自对一种具体现实的直觉。揭尔女性肉体的色性性质的体验,没有任何神秘之处;即使有人想通过与鲜花或水晶相比来描绘这种性质,也不会涉足神话。但是,说女人是肉体,说肉体是黑夜和死亡,或者说它是宇宙的光辉,这无异于抛弃地上的真理,飞向虚无的天空。因为男人对女人也是肉体,而女人不仅是发泄肉欲的对象,她的肉体对每一个人,在每一种体验中,也都有特殊的意义。女人也的确和男人—样,是一个植根于自然的人。她比男性更受物种的奴役,她的动物性更为明显。但是和男人一样,在她身上这些既定特征也是通过生存这个事实表现出来的。她也属于人类王国。把她比做自然完全是出于偏见。几乎没有哪种神话比女人神话更有利于统治等级①的了:它为一切特权辩护,甚至对它们的弊端也表示认可。男人没有必要自寻烦恼,去减轻巳成为女人生理命运的痛苦和负担,因为这是“大自然有意安排的”。男人把它们作为进一步加深女性命运之神秘性的借口来加以利用,例如,他们拒绝给女人获得性快感的权利,让她的劳动有如役畜一般。②在所有这些神话中,没有一种神话比女性“神秘”这个神话,更牢固地树立在男性的心目之中。它带来的好处举不胜举。首先,它使所有的费解都轻易得到解释,“不理解”女人的男人,在以客观反抗取代主观精神之贫乏时是幸福的。他不是承认自己的无知,而是发现在他之外还有—种“神秘”:这的确是吹捧懒惰和虑荣的一种惜口。一颗倍受爱情折磨的心,因此避免了许多失望:如果他的爱人是任性的,她说的话是愚蠢的,那么这种神秘有助于原谅这一切。最后,还多亏有了这种神秘性,那种消极关系才得以不朽,在克尔恺郭尔看来,这种关系比积极占有更可取。在和一个活生生的神秘人物在一起的时候,男子仍是孑然—身——他单独和他的梦幻、他的希望、他的恐惧、他的爱情和他的虚荣心在—起。这种主观追求,可以从恶习一直通往神秘的极度兴奋,所以对许多人来说,这是一种比和人的真实关系更有诱惑力的体验。那么这种有利可图的幻觉的存在基础是什么呢?在某种意义上,女人的确是神秘的,照梅特林克③的看法,“如整个世界一般神秘”。每一个人只有对他自己才是主体;每一个人可以内在认以的只有他自己,单独一个人。根据这种观点,他者始终是神秘的。在男人看来,他所了解的那种自我——Pour-soi[自为]所具有的不透明度、在身为女性的他者身上更大。男人不可能通过任何共感作用,识破她的特殊体验;他们对女人性快感的性质、经期的不适以及分娩的痛击一概不知,并为此受到了惩罚。实际上,双方都是神秘的:身为男性的他者,每一个男人自身也有一种存在,一种女人难以识破的内在自我;她对男性的性感觉同样是无知的。但是,根据我所说的普遍规律,男人用以思考世界的那些范畴,是根据他们的观点,作为绝对确立起来的;和在所有的地方—样,他们在这里也是误解了相互性。出于女人对男人是一种神秘,她才被认为在本质上是神秘的。说实在的,出于她的处境,女人也很容易产生这种观点。她的生理特征就非常复杂,她忍受它时,如同在忍受外部的某种无聊事物。在她看来,她的身体不是她本人的清楚表现,她觉得在体内她自已是个陌生人。的确,那种在每一个人身上都把生理生活与心理生活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或者更确切地说,那种在个人的偶然性与表现这一偶然性的自由精神之间存在的关系,是隐含于人的处境的极其神秘的事物,而这一神秘事物,在女人身上呈现出极其令人不安的形式。但是,人们通常认为是神秘的那种东西,既不是有意识自我的主观孤独,也不是神秘的有机生命。神秘这个词的真正含义表现在交流方面:它并非是指一种完全沉默的、黑暗的和不存在的状态,而是在暗示—种断断续续的存在,这种存在使它本身变得朦胧不清。说女人是神秘的,并不是指她是沉默的,而是指她的语言是人们所不能理解的。她是存在的,都蒙在面纱之后;她存在于这些变幻莫测的外表之外。她究竟是什么人?是天使,还是魔鬼?是有灵感的人,还是演员?人们可能认为,这些问题是不可能找到答案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可能认为,没有一个答案是合适的,因为只有根本上的歧义性是女人的特征。也许在她的心目中,她其至对她自己也是极难确定的:她是一个司芬克斯。实际上,她对判明自已是什么人会感到非常为难。但这并不是因为这个隐藏着的真实性实在是太含糊了,以至难以辩明,而是因为在这个领域根本就没有真实性。一个生存者,除了他扮演的角色什么也不是。可能不会超出现实,本质也不会先于存在:在纯粹的主观性那里,人什么也不是,应当根据他的行为对他进行评估。我们在谈到农妇时,可以说她是—个好劳动者,也可以说她是一个坏劳动者;在谈到女演员时,可以说她有天赋,也可以说她无天赋。但是,如果我们根据她的内在存在,她的内向自我来考察一个女人,我们关于她就绝对说不出什么,她不具备任何资格。所以,在恋爱或婚姻关系中,在女人是附属者、他者的一切关系中,人们要根据她的内在性来对待她。值得注意的是,女同志、女同事和女同伙并无神秘色彩。相反,如果这个附属者是一个男性,如果一个年纪较大或较为富有的男人或女人,认为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在扮演次要的客体角色,那么这个小伙子就有了神秘性。这为我们揭示了女性神秘的基础,这个基础实际上是实用的。人们可以认为情感什么也不是。“在情感领域,”吉德写道,“真实与想象是分不清楚的。如果认为一个人在爱就足以说明他在爱,那么在这个人在爱的时候,对他说他爱的是他本人的一种想像,也就足以使他立刻爱得少一点。”只有通过行为才能在想像与真实之间做出鉴别。既然男人在这个世界上有特权地位,他就能够主动表明他的爱。他常常资助他所爱的女人,或至少常常帮助她。在和她结婚时,他给予她社会地位,向她赠送礼品。他的独立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他有可能掌握主动权,去进行发明:M?德?诺普瓦刚向德?维尔帕丽西夫人分手,就昼夜兼程去看她。男人往往是忙碌的,而女人往往是懒散的;他给她时间,和她共同度过这段时间,而她接受了这种做法;这是为了快乐,为了感情,还是仅仅为了娱乐?她接受这些好处,是出于爱,还是出于自私?她是在爱她的丈夫,还是在爱她的婚姻?当然,连男人的证据也是暖昧不清的:送如此这般的礼物,是出于爱,还是出于怜悯?但是,尽管一个女人在正常情况下,从和一个男人的关系中得到了许多好处,可是对一个男人来说,只要他爱她,他同女人的关系就是有利可图的。所以,根据对他的态度的全部描述,人们几乎可以断定他的感情发展程度。但是,女人却几乎无法听到她自己的心声。她将根据自己的心境,用各种不同的观点去观察她自己的情感。由于她被动地服从这些观点,各种解释的正确性相差无几。在一些极为罕见的情况下,她拥有经济与社会的特权地位。这时,神秘性发生了逆转,这表明,它并不属于这一个性别,而是属于另一个性别,届于当时的处境。对相当多的女人来说,超越的道路是封闭的:因为她们没有扮演任何角色,无法让自己成为任何一种人。她们隐隐地想知道自己可能成了什么人,可是这又会让她们提出自已是什么人的问题。提出这个问题是徒劳的。如果说男人无法发现女性的神秘本质,那完全是因为它不存在。女人处在世界的边缘,不可能通过这个世界对白己加以客观地确定,她的神秘性所隐藏的只不过是空虚。而且,和一切被压迫者一样,女人故意掩饰她的客观真实性。奴隶、仆人和穷人,所有靠看主人眼色过日子的人,都懂得用永远不变的微笑或高深莫测的无动于衷来对待主人。他们的真实情感,他们的实际行为,都被小心地藏了起来。此外,女人从青少年时起,就学会了骗男人,搞阴谋和诡计多端。在谈到男人时,她脸上总是带着一副不自然的神情。她是谨慎的、虚伪的,她总是在做戏。但是,神话思想所承认的女性神秘,有着更深远的意义。事实上,它直接隐含于绝对他者的神话之中。如果承认这个次要的有意识的人,也有明显的主观性,也能够进行Cogito④[我思],那么也就等于承认这个人实际上是主权的,能够重新变为主要者。为了使所有的相互性都完全成为不可能,必须使他者对自己也是一个他者,必须让他的主观性受他的他性影响。这种被异化为一种意识的意识,在其纯粹的内在存在中,将明显是一种神秘。鉴于它对于自己也会成为神秘这一情况,它在本质上将是神秘的。它将成为一种绝对的神秘。同样正确的是,只要黑人和黄种人被绝对看成次要的他者,除了他们的掩饰所造成的秘密,在他们当中还有神秘存在。应当注意的是,美国公民显然让普通的欧洲人深感困惑,可是他们并不被认为他是“神秘的”:人们会比较谦虚地说,他们不现解他。女人也并不总是“理解”男人的,但是并不存在男性神秘之类的事物。问题的关键在于,富有的美国及男人,是站在主人这一边的,而神秘则属于奴隶。的确,我们只能沿着欺诈这条僻幽小径,对神秘的无可置疑的真实性苦思冥想。犹如遥远的幻象,当人们想目不转睛地注视它时,它却消失了。在试图描绘“神秘的”女人时,文学总是失败的。作为一些奇怪的神秘人物,她们只能出现在小说的开始;而在结束时,她们放弃了自己的神秘之处,完全成了表里如一的透明人物,除非故事没有结局。例如,彼得?切尼书中的主人公,始终对女人的高深莫测的任性感到惊讶:没有一个人能永远猜到她们将会如何行动,她们把所有猜测结果全都给推翻了。实际上,一旦把她们的行动动机向读者全盘托出,就会发现她们是些非常简单的人物:这个女人是一个奸细,那个女人是一个小偷。不论小说的情节安排得多么巧妙,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即使作者有天下所有的才华和想像力,它也不可能是别的样了。神秘只不过是一种幻象,当我们走近看它时,它便消失了。我们现在会发现,在很大程度上,女人神话是用它对男人的有用性来解释的。女人神活是一种奢侈品。只有在男人对他所需要的东西不再感到迫切需要时,女人神话才能够出现;关系表现得越具体,这些关系的观念化成分就越少。古埃及的农夫,贝督因的农民、中世纪的工匠以及今天的工人,他们对工作和克服贫困的需要,都和他们的特殊女伴有关系。这些关系对她们来说是太明确了,以至用不着用征兆来装点,不论这些征兆是吉利的还是不吉利的。那些以有梦想闲暇为特征的时代和社会阶级,是那些树立了邪恶的或善良的女性形象的时代和阶级。但是,和奢侈一起出现的还有实用,这些梦想不可抗拒地受着利益的支配。毫无疑义,大多数神话都源于男人对他自己生存及对他周围世界的自发态度。但是,超出经验、面向超越的理念,被父权社会蓄意用来自我辩护。通过这些神话,父权社会以生动有力的方式,把它的法律和习俗强加于个人。正是在神话的形式下,群体命令经过灌输,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中,通过宗教、传统、语言、寓言、歌谣和电影之类的中介,这些神话甚至渗透到受着物质现实的极严酷奴役的生存者心中。在这里,每一个人都能够找到对他单调体验的升华:在他受所爱女人的欺骗时,他称她是狂妄的子宫;在他为自己的性无能苦恼时,他称她是一个螳螂。还有一些人在妻子的陪伴中享受到乐趣:快瞧呀,她竟然是和谐、安宁和仁慈的大地!多数男人所具有的对永远讨价还价的爱好,对绝对合适的爱好,都通过神话得到了满足。连最微小的激动、最轻微的烦恼,也在反映超时间的理念。而这个理念,是一种对虚荣心非常愿意阿谀奉承的幻觉。女人神话,是虚假客观性设置的一个陷阱,而信奉现成评价的男人,一头扎进了这个陷阱。这里,我们又在和代替现成偶像对现实的体验,及代替这一体验所需要的自由判断打交道。女人神话用目不转睛地注视幻象,代替了同自主生存者的真正关系。“幻象!幻象!”拉福格大声喊道。“我们无法理解她们,所以应当杀死她们。或者,最好让她们平静下来,让她们受到教育,让她们放弃对珠宝的爱好,让她们成为我们真正平等的同志、我们的亲密朋友、世界上真正的伙伴,让她们穿着各异,让她们剪短头发,对她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恰恰相反,假如男人不再把女人装扮成一种象征,他什么也不会失去。梦想一旦变成正式的公众事务,变成陈词滥调,它们和活生生的现实相比,的确显得单调乏味。对真正的梦想者来说,对诗人来说,女人与其说是一个邋遢得出奇的婆娘,不如说是源源不断的泉水。极其真诚地对女人表示爱护的时代,不是封建的骑士时代,可也不是对女人大献殷勤的19世纪,而是男人把女人看做同类的那些时代,例如18世纪。那时的女人似乎是真正浪漫的,《危险的私情》、《红与黑》和《永别了,武器》这类作品,就是这样充分表现的。拉克罗、司汤达和海明威笔下的女主人公,没有神秘性,可是她们因此仍然十分迷人。承认女人是一个人,并不是要对男人的体验进行任何改变:这不会让体验失去它的多样性、丰富性、或减弱它的强度。假如这种体验在两个主观之间发生的话。抛弃女人神话,并不是要完全破坏两性间的戏剧件关系,也不是要否定女性现实所确实向男人揭示出的意义,更不是要取消诗歌、爱情、冒险、幸福和梦想。这只是要行为、情感和激情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⑤“女人不见了。这样的女人在哪里?今天的女人根本不是女人!”我们已经发现了这些神秘口号的含义。对男人来说,以及对于以男人目光看待事物的众多女人来说,母亲或情妇要做一个“真正的女人”,仅仅拥有女人身体或表现女性功能还是不够的。在性行为和母性中,女人作为主体,能够要求自主。但是,要做一个“真正的女人”,她就必须承认自己是他者。今天的男人表现出一种口是心非的态度,这使女人痈若不堪。在整体上,他们愿意承认女人是自己的同类,是一个平等的人,但他们仍然让她做次要者。对她来说,这两种命运是不可比的。她在是做这种人还是做那种人之间犹豫不决,无所适从,因此失去了平衡。在男人身上,公众生活和私人是活之间并不存在着裂痕:他在行动和工作中越是证实他对世界的控制,就越是显得有男子汉的气魄。人的价值和生命的价值在他那里是结合在一起的。而女人的独立成功却和她的女性气质相矛盾,因为,要做一个“真正的女人”,就必须使自己成为客体,成为他者。在这方面,男人的感受性和性冲动会完全有可能发生变更。现在,新的审美观念已经产生。如果说,时兴扁平的胸脯和狭小的臀部,即时兴男孩子的形体是昙花一现,那么以前几个世纪祟尚过于丰满的理想至少是一去不复返了。女性身体被要求必须是肉感的,但这个要求比较谨慎。它应当是苗条的,不发胖的;它必须是肌肉发达的、柔韧的、强健的,使人可以联想到超越;它不应当像终日不见阳光的温室里的花草那么苍白,而宁可如光着膀子在太阳下干活的工人那样晒得黝黑。女人的衣服在实用的同时没有必要让她显得无性感:相反,穿短裙倒是为了使她的双腿显出以前从未有过的性感。没有理由认为劳动会夺走女人的性魅力。认为女人既是一个社会的人,又是—个发泄肉欲的对象,这可能会引起人们的不安:和佩纳最近写的一系列作品中(1948年),我们发现,一位年轻男人撕毁了他的婚约,因为他受到美丽动人的市长夫人的诱惑,而她正打算主持他的婚礼。让女人既有某种“男人的地位”,又让男人感到称心如意,这长久以来是人们开下流玩笑的题目。但逐渐地,这种挖苦讽刺变得不那么犀利了,看来,—种新型的性爱正在产生——也许这会造成新的神话。毫无疑义,让女人既承认她们的身份是一个自主的人,又承认她们的女人命远,在今天是十分困难的。这是造成失策和不安的根本原因,而这种失策和不安有时又让人们认为她们是“失去性别的人”。忍受无形的奴役,无疑比为解放而工作更舒适:就此而言,死气沉沉的女人比朝气蓬勃的女人更能顺应大地。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重返过去郁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值得向往的。应当寄予希望的是,男人能够从自身方面毫无保留地接受即将出现的那种处境。只有到那时,女人才可以无忧元虑地在那种处境中生活。那时,拉福格的这个祈祷将得到回答:“阿,年轻的女人们,你们到什么时候才能成为我们的兄弟,我们亲密无间、肝胆相照的兄弟?我们到什么时候才能真诚地握手?”那时,布勒东的“梅留辛,将不再受到男人给她带来的灾难的压迫,梅留辛将会得到解放……”将重新找到“她在人类中的位置”。那时,她将会变成—个完全的人,用蓝波信中的话来说,“那时,对女人的无限束缚就会嘎然而止,她将会在自身中并为自身而生活,而男人,尽管至今是可憎的,将会让她获得自由”。①暗指男性。——译者注②见巴尔扎克的《婚姻心理学》:“对她的抱怨不必介意,她大哭大叫,她说这疼那疼;大自然让她对我们有用,而且让她忍受一切:由男人引起的孩子、悲哀、打击和痛苦。你不要那么苛刻地自责。在所有所谓文明民族的法典中,男人都在法律条文中对女人的命运写着这样残忍的词句:Vae victis!但愿你能忍受软弱之苦!”——原注③梅特林克(1862-1949),比利时象征派剧作家。——译者注④“cogito”是笛卡尔的哲学公式“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的简略说法。——译者注⑤拉福格在谈到女人时继续说:“自从女人陷入奴隶地位和变得愚蠢以来,自从她除了性没有别的职业和武器以来,她就过分发展了这方面,并变成了女性……而我们容许了这种过分;她在这个世界对我们是有用的……哈!这就是全部的错误所在……迄今为止,我们仍在用女人做戏,仿佛她就是一个玩偶似的。这种情况已经延续得太久了……”——原注美国读本:感动过一个国家的文字自我之孤独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美国女权运动领袖。本文选自戴安娜?拉微奇遍《美国读本》(下),林本椿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要保护女子,使其免遭狂风暴雨般的生活打击,这种说法是十足的嘲弄,因为生活的风暴对女子如同对男子一样,从四面八方袭击她们。由于男子受过训练,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去抗争,如何去征服,因此女子遭打击后结果更惨。作为美国女权运动领袖,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辉煌的一生,充满成就,闻名全国。1892年,她发表《目我之孤独》时,年已七十六岁。人们普遍认为,这是她的女权思想的最佳宣言;其中没有任何自负自傲或沾沾自喜的表露,有的只是为妇女在生活的各个领域求得“自主权”的强烈要求。自立自助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我们每个人最终都是孤独的;每个人必须准备好为自己而行动,为自己而思索,对自己的生命负全部责任。现在我想直率地阐明的一点是:每个人的个性,也就是我们新教的思想,以及每个人拥有良知,进行独立判断的权利,这又是我们的共和思想,功;即每个人的公民权。要讨论妇女权利,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在一个女性的自身世界里,作为一个人,作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作为想象中的鲁滨逊,在一个孤岛上,身边的唯一伴侣只有“星期五”,这时她究竟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在这种境况下,她的权利只能是为自身的安全和幸福而利用自己的全部聪明与才智。其次,假如一个女子被视为公民,视为一个伟大国家的一个成员,那么,根据我们政府的基本原则,她就应该享有其他成员所享有的同样权利。其三,即使把一个女子仅仅视为一个女子,视为文明结构中一个同等重要的因素,她的权利与责任仍然一样,即个人的幸福与发展。其四,只有生活中的附带关系,比如作为母亲、妻子、姐妹、女儿等,才需要一个女性尽—些持殊的责任,接受某种特殊的训练……要让妇女受高等教育,让她们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以求身心得到全面发展,同时还要享有最广泛的思想和行动自由,从任何形式的束缚中,从陈规陋习、依附他人及种种迷信中彻底解放出来,免受恐惧的侵扰和摧残。之所以要给妇女所有这些机会,最大的理由莫过于每个妇女要对自己孤独的一生负完全的责任。我们要求妇女在自己的政府中要有发言权,在让她们信仰的宗教中要有发言权,在她们充当重要角色的社会生活中要享有平等待遇,在她们能获得生计的各行各业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之所以如此,最大的理由莫过于她们生来就有的自主权,因为作为一个人,每个妇女都得完全依靠自己。不管妇女多么喜欢有所依靠,有人保护,有人支持,也不管男人如何希望她们这么做。妇女都得独自驾驭生活之舟。在危急关头要脱险,妇女就得对航海规律有所了解。要为自己导航,我们必须同时既是船长,又是引航员,又是工程师,舵手之位需配有航海图和罗盘,以便观测风浪、理会天象,适时收帆。作为一个孤独的航海者,男女性别,无关紧要。大自然的恩赐不分性别、一视同仁,因此在危急关头,大自然同样让他们去发挥自己的技艺与判断力,假如无法与环境匹敌,男女将同样遭受灭项之灾。为了弄清每个人都能独立行动的重要性,权且考虑一下自我的无限孤独感。我们只身一人来到世界,又只身—人离开世界,所处的环境独一无二,跟前人毫不相干。前人与后人都不可能出现在令人正要去航行的同一个人生之海。一个人身上的种种遗传作用不会在其他人身上再现;影响这个人的幼年、青年乃至成年期的环境也不会再现于其他人身上。大自然绝不会旧戏重演;这个人的种种可能绝不会重现于那个人身上。没有人找到过两片同样的叶子,也没有人会找到两个一摸一样的人。只要考虑到人性的无限多样化,我们多多少少便能领会到,要是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阶层缺乏教育,在政府中没有自己的代表,这对于该国家将是多么重大的损失。我们要求个人的全面发展,首先是为个人的利益和幸福考虑。要装备一支军队,就要给每个士兵分发背包、武器、弹药、毛毯、口杯、刀叉及汤匙。我们要给每个人提供一切必需品,然后每个人肩挑起各自的担子。我们要求个人的全面发展,同样也是为了大众利益,是为了有才有识之士能在人类利益的所有方面,在国民生活中的所有问题上取得共识;而个人要在公众责任中挑起自己的担子。无亲无友的儿童在尚不能分析自己的情感之前,在尚不能分清欢乐与痛苦之前,便过早地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目睹此种景象.怎不令人悲哀?不管哪个时代,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最大教诲似乎都是自立自助、自护自卫……失去友爱,焦虑痛苦之时,我们不指望从他人身上获得同情。死亡夺走我们的至爱亲朋之时,我们独自笼罩在痛苦的阴影里。在生活的大悲大喜之日,我们都是独自而行。当达到人类成就的神圣顶峰时,作为英雄或圣人受到顶礼膜拜时,我们仍独自而立。作为一个无知的人,乞丐或罪犯.我们独自挨饿或去行窃。我们独自面对人们的嘲笑和冷遇,独自于黑暗的院落,于大路,于小巷被人追赶,受人侵扰,独自于受审席上,独自于牢房之中吞食罪恶和不幸的苦果,独自走上绞刑架结束一切罪孽。就在这种种关头,我们领略了个人生活的极端孤独感,感受到生活的痛苦、生活的惩罚以及生活的责任;就在这种种关头,年幼的,最孤立无援的,无人关顾,只能自我安慰,自寻出路。生活永远是一次行军,一场战争,每个土兵为了自卫必须装备齐全。有鉴于此,剥夺一个人的任何—种自然权利都是惨无人道的。在一个人接受全面教育的道路上设置障碍,无异于剜掉人的双眼;剥夺贫困者的权利无异于剁去人的双手。剥夺人的政治平等等于夺走人的所有自尊,等于夺走人在市场中的信用,等于夺走人的工作报酬,等于夺走一个人选择行政立法者的发言权,等于夺走一个人选择自己评审团的自由,等于夺走一个人选择决定自己刑罚的法官……请拭目瞧瞧妇女的地位吧:她们的自然权利被剥夺了,法律及传统习惯使她们处处受挫,迫使她们独自而战,在生命的紧要关头,要保护自己也只能自立自助……一个年轻女子,作为妻子,作为母亲,作为家庭主妇,若有一位好丈夫护卫着,免受生活恶风的袭击,而且有财富,有地位,那么她便拥有一个安全的港湾,远离生活中常见的不幸。但要持家、要在社会中产生好影响,要结交朋友,要赢得丈夫的温情,要教育好小孩,要训练好仆人,她就必须具有非同一般的常识、智慧和交际本领,同时还要了解人的本性。要做到这点,她必须具备最为成功的政治家所具备的长处及其优良性格。一个女人,末受过教育,无才无识.而又养成依附他人的刁惯,在生活中不管做何事都将失败无疑。然而,社会却流行着这么一种说法:妇女不需要世界知识,不需要公众生活经验所能提供的丰富多彩的训练、不需要获得大学教育的种仲好处。可—旦失去这一切,幸福化为乌有时,妇女只能独自去忍受耻辱。无知的弱者,其孤独的确可悲可叹,因为这些人在盲目追求生活奖赏中,被碾成粉末。当年轻时代的乐趣结束后,当身边的小孩长大成人,结婚离家后,当东奔西忙的生活接近尾声时,当双手无力从事繁重劳务时、当安乐椅、壁炉成为久留之地时,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得自己依靠自己。假如他们无法以书藉为伴,无法对重大时事问题产生兴趣,无心再去观察自己或许过问过去的改革如何得以实现,那么他们将很快老化昏聩。人的心智愈得到发展,得以使用,人的精力及对周围一切的兴趣便愈能持久。假如一个妇女一生参与公共事业,觉得对形成我们教育制度的法规负有责任,对我们的监狱制度负有责任,对私人住宅、公共设施及公共道路的卫生条件负有责任,对商业、财政、外交中的个别问题或所有问题有兴趣,那么,她的最后孤独至少是令人崇敬的,而她自己也不会以搬弄是非、传播丑闻为乐。之所以要对每个人打开通往人的全部责任和幸福之门,其主要原因是,只有这样,个人才能得以发展;只有这样,一个人才能在各种情况下,获得力量去对付有时人人都不可避免的孤独感……既然短暂的时光乃至永久岁月所带来的欢乐和痛苦,男女一样平分,那么男人想在投票箱前,在王位上代表妇女,想在国家中代妇女投票,在教堂里代妇女祈祷,在家庭里高居圣坛之卜,扮演神父角色,这岂不是霸道至极吗?最能提高人的判断力,最能激发人的良知的莫过于个人的责任。最能增添个性尊严的莫过于承认个人自主权,莫过于承认——普遍承认——人人拥有平等地位的权利。这种地位要靠个人功绩去获得,而不是靠世袭、靠财富、靠家庭名望来巧取豪夺。既然男女肩负一样的生活责任,有着一样的命运,那么男女都要为现时及悠悠岁月做好同样的准备,要保护女子,使其免遭狂风暴雨般的生活打击,这种说法是十足的嘲弄,因为生活的风暴对女子如同对男子一样,从四面八方袭击她们。由于男子受过训练,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去抗争、如何去征服,因此女于遭打击后,结果更惨。个人自主的责任正是人类经验证明的事实。富人与穷人,智者与愚者,好人与坏人,男人与女人,不管是谁都得自己依靠自己,无—例外。尽管有关妇女依赖男人的理论各种各样,在妇女一生的紧要关头,男人是无法挑起妇女肩上的重负的。当每个新生儿降临人世时,妇女独自迈向死亡之门。无入可以分但她的恐惧;无人可以减轻她的剧痛。当痛苦超越一个女人所能忍受的极限时,她独自一人跨进死亡的门坎……由此可见,每个人总是位于生活的战场,在漫长、疲惫的行军中,独自前行。我们可能拥有许多朋友,拥有别人的同情与仁爱,使每天的旅途顺坦些,但在人生征途上,大喜大悲之时,每个人仍然是孑然一身……在整个思想领域,在艺术、科学和文学界,在政府里,妇女已经占有一些与男人平等的位置……本世纪有出自她们之于的诗歌与小说、她们参与过宗教、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重大改革,她们占有编辑、教授和律师的位置,医院病房里有她们的身影、教堂的布道坛上,学校的讲台上也有她们的声音。今天,开明的公众舆论所欢迎的正是这种类型的女性;生活事实与以往虚假理论的斗争所赢来的也正是这一胜利。过去妇女围着手纺车和编织针转,政治活动范围极其有限,而今天的女性已经成长起来,要是仍然将她们局限于过去狭窄的政治圈里,能够协调吗?不能、绝不能!机器不知疲倦的肩膀已扛起男女身上的重负,织布机、手纺车只是昨日旧梦,取而代之的是笔刷、画架、凿子。同时,妇女的理想抱负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的外界条件是以说明个人求自由、求发展的理由。然而,当我们考虑到每个人都得依靠自己时,我们觉得,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需要具备勇气,需要明察秋毫,需要调动身心的各器官,并在使用中得以增强和发展。不管男性在一般情况下,对女性有多大的保护力,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在生死攸的当头,妇女仍要独自去对付险恶的环境。死神为妇女准备的不可能是一条平坦的大道。男人的爱心与同情心只能给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连结无限时空的是神圣的自我之孤独,每个灵魂永远生活于孤独之中有一种孤独,我们每个人随身带有的孤独,比那冰雪覆盖的山峦更加可望不可及,比那午夜的海洋更加深不可测,这就是自我之孤独。我们称为自我的内心世界、不管是凡人还是天神都看不穿、摸不透,它要比神灵守护的地下宝穴更隐秘,要比神殿的内室更隐秘,要比古希腊以流西斯城里的暗室更隐秘,因为唯有全能全知的上帝才能进入人的内心世界。每个人生,慨莫如此。试问:有谁能够,又有谁敢将他人的权利与责任夺为己有?编者旁白女性是什么?女性能是什么?多年来,这个有关女性的终极性命题,一直像一个解不开的谜;不同时空的风尚、历史或价值理念的差异,也不时改写着对女性的诠释。女性,似乎从其诞生之初便是一个色彩变幻的悬念,让世界由于她的存在或优雅美丽,或黯淡丑陋。生为女人,这不仅仅是一个性别,更是一个角色、一种命运。女人的特性几平是在上帝造人时便已定了的,那就是肩负人类生生不息的种的繁衍,以及相对于男性的自然气质——情感、情绪与灵性,温柔、贤淑与顺从。这种女性气质是如此神秘和直觉,远比男性更接近生命的来源,而女性也往往是在这一独特的感觉中,将自己的生命艺术化,从而构成自身。所谓女性的最高价值和惟一义务便是使她自身气质达到完美,以适合男权社会的价值标准——应该说,此类“女性神话”在这世界已经流行甚久了。波伏娃以一个女人的视角,对女性生命作了深情的透视,向全世界宣告:女性神话是男人的奢侈品,它是从对于男权的依附性来阐释的,既充斥着深刻的性别歧视,又掩饰不住让女性回归家庭相夫教子的狭隘目的;而承认女性同样是一个独立“大写的人”,则并不需要依据男权的设计来改变自己,因为女性原本没有固定的特性。于是,“女性神话”几千年的风花雪月和怜香惜玉便被雨打风吹去。波伏娃无疑是世界范围内呼唤女性解放的一轮光华四射的太阳。“女性神话”的破灭所带来的现实冲击力可谓与呼唤女性解放的声音同样令人震撼。然而,对一位女性而言,能否真正意识到自己既是一个自主的人,又是一个女人,让人的价值与性别生命价值完美结合,这就不是仅仅从理论上阐述就足够的。女性从神话走向现实,意味着女性必须通过社会实践才能赢得独立,这又是同女性(尤其是脱胎于中国历史语境的女性)的某种文化惯性相抵牾的。因为生命的独立,首先是指女性既不该期待因自己的性别而享受“特权”,也不该去“适应”任何偏见或歧视,她应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为自己争取一块让生命与灵魂成长的芳草地。但几千年来,传统习俗对女性偏见不仅左右着整个社会的评判价值,同时也潜移默化地模糊了女性的自我认知。于是女性独立的要害,根本不在于大张旗鼓的运动与铺天盖地的口号,而仅仅在于:每个具体女性对自我意识的确认;而这意识的确立又是那么举步维艰! 自然,女性在历史上的追求独立自由,从来没有逃脱男权的谴责甚至迫害。强权与束缚在给女性带来肉体痛苦与灵魂耻辱之余,又使女性在争取独立的长夜中备感孤独与寒冷。所有这一切无时无刻不在暗示女性,你想实现自我独立么?除了有赖社会进步,更有赖于女性心底有一种刻骨的性别平等信念,用伍尔芙的话说,便是有“一间自己的屋子”作庇护,才能在茫茫人海中独立驾驭生活之舟,驶向人生理想的彼岸。作为一种生命现象,女性既不是一种被男权奴役的东西,也绝不是一个刻意与男性对立、为女权“奋斗”的工具。女性的使命应能在与男性的差异中显示人生的无限丰富性。曾几何时,神州大地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得到”的旗帜下委实实现了西方女权运动孜孜以求的经济、政治解放,彻底颠覆了“女人是弱者”的传说。然而,明眼人不难看出,此类“妇女解放”同时又不幸使女性性别随之变态和漫画化,某种反自然的女性解放成了政治神坛的牺牲品。事实上,女性的真正独立,并不是作为男性的对立或反叛力量出现,而是作为个体所能显示的女性的独特性而存在。也许中国女性学者崔卫平的话最能表达这种独立的内涵:我是女性,但不主义。(富华)第八章 角色的自期与自律《新人口论》二题马寅初(1882-1982).中国现代救育家,经济学家,人口学家。曾任北京大学校长。本文选自杨东平编《大学精神》,沈阳,辽海出版社,2000。关于《新人口论》的说明1955年《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一文完成后,即着手准备人口问题的发言稿,打算在1955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但在浙江小组会上讨论时,好多代表不同意我的看法,且竟有人认为我所说的是马尔萨斯的一套。虽然他们的意见我不能接受,但都是出于善意(那时会上空气不适于提出这样的问题),故我自动地把发言稿收回。今天(1957年)时机成熟,遂把发言稿在人代大会上提了出来。全文登载于 1957年7月5日的《人民日报》。发表后,接到各地人民来信40余封,几无一不赞成我的主张。我的人口论与马尔萨斯学派完全不同,他们主张以瘟疫、疾病、战争等残酷的手段把人口削减,而中国的马尔萨斯者竟主张把中国人口削减至2亿左右,我则不但不主张削减而且要提高劳动人民的劳动生产率,借以提高他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我只主张把还没有生出来的人口,用避孕的方法控制起来而已。附带声明一、接受《光明日报》的挑战书据去年7月24日和11月29日的《光明日报》估计,批判我的学术思想的人不下 200多人,而《光明日报》又要开辟一个战场,而且把这个战场由《光明日报》逐渐延伸至几家报纸和许多杂志,并说我的资产阶级学术思想的一些主要论点已经比较深入地为人们所认识,坚持学术批判必须深入进行。这个挑战是很合理的,我当敬谨拜受。我虽年近80,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身匹马,出来应战,直至战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力压服不以理说服的那种批判者们投降。不过我有一个要求。过去的批判文章都是“破”的性质,没有一篇是“立”的性质;徒破而不立,不能成大事。如我国的革命,只破而不立,决不能有今天。你我都不欢迎那些如李达先生所说的:“抠名词、抠概念、语义晦涩,内容空洞,带一些八股气”的文章(《人民日报》1958年11月10日第7版)。更不欢迎如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同志所说的那种作风。王任重同志在他的《读书、谈心、想问题》一文(载《人民日报》1959年4月9日)中说:“讲共产主义风格,还要敢于坚持真理,从实际出发,而不要‘随风倒’。学习先进,力争上游,永远都是需要的。但是有些同志并不是真正学习先进,而是按‘空气’办事。听到人家一点风声,他就赶紧照办,不问一问人家究竟是怎么做的,也不想一想这样做到底好不好,和自己的情况适合不适合。事后看来,这些同志闹了许多笑话。为什么‘随风倒’?这里面有个‘抢先’的思想在作怪。有的同志怕落后,不管条件如何,事事都想站到头里;也有的同志是图虚名,好出风头。这种‘抢先’的思想,和党所教导我们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根本不是一回事。我们共产党人要赤胆忠心地为人民工作,不要为虚名工作;要按实际情况办事.不要按‘空气’办事。”我们所最欢迎的,是如潘梓年先生所说的那种概括各种新变化的哲学或经济文章,因为哲学的中国要求有中国化的哲学(《哲学研究》1958年第7期)。据《光明日报》的意见,我的学术思想是资产阶级的,那么应该写几篇富有无产阶级学术思想的文章来示一个范,使我们也可经常学习。二、对爱护我者说几句话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去年有200多位批判者向我进攻,对我的两篇“平衡论”和《新人口论》提出种种意见,其中有些是好的,我吸取过来,并在小型的团团转综合性平衡论中做了些修改 (共七点),但是他们的批判没有击中要害,没有动摇我的主要的或者说根本的据点——“团团转”的理论、“螺旋式上升”的理论,和“理在事中”的理论,也无法驳倒我的《新人口论》。在论战很激烈的时候,有几位朋友力劝退却,认一个错了事,不然的话,不免影响我的政治地位。他们的劝告,出于诚挚的友爱,使我感激不尽;但我不能实行。我认为这不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学术问题贵乎争辩,愈辩愈明,不宜一遇袭击,就抱“明哲保身,退避三舍”的念头。相反,应知难而进,决不应向困难低头。我认为在研究工作中事前要有准备,没有把握,不要乱写文章。既写之后,要勇于更正错误,但要坚持真理,即于个人私利甚至于自己宝贵的性命有所不利,亦应担当一切后果。我平日不教书,与学生没有直接的接触,总想以行动来教育学生。我总希望北大的1.04万学生在他们求学的时候和将来在实际工作中要知难而进,不要一遇困难随便低头。最后我还要对另一位好朋友表示感忱,并道歉意。我在重庆受难的时候,他千方百计来营救;我1949年自香港北上参政,也是应他的电召而来。这些都使我感激不尽。如今还牢记在心。但是这次遇到了学术问题,我没有接受他的真心诚意的劝告,心中万分不愉快,因为我对我的理论有相当的把握,不能不坚持,学术的尊严不能不维护,只得拒绝检讨。希望我这位朋友仍然虚怀若谷,不要把我的拒绝检讨视同抗命则幸甚。原载《新建设》1959年第11期康德第一章 生平、著作和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