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从异教徒到基督徒》 绪言 本书是个人探求宗教经验的记录,记载自身在信仰上的探险、疑难和迷惘,与其他哲学和宗教的磋研,以及对往圣先哲最珍贵的所言、所诲的省求。当然,这是一次兴奋的旅程,但愿我能叙述明简。深信这种对崇高真理的探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循他自己的途径,每一途径人人各异。哥伦布是否曾在美洲登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确实曾去探险,且历经探险途中所有的兴奋、焦虑和快乐。如果麦哲伦选择另一条更长、更曲折的路绕过好望角抵达印度,也无关紧要。各人路径不同是必然的。虽然我很明白,目前去印度,搭乘喷射机是又快速又便捷的方法。然而,为了更迅速、更正确地认识上帝并获得拯救而搭乘喷射机,我怀疑这对你会有多大的益处。我确知很多基督徒从来没有做过这种探索。他们早在摇篮时代就已找到基督,而且像亚伯拉罕的妻子一样,把上帝带到每一个他们去的地方,即使最后进入坟墓,神也和他们在一起。宗教有时使人安逸而且近乎骄矜自满。这种宗教,好像家具或财产,你可以把它带走,而且无论所往何处,都可携它同行;在近代较粗俗的美式英文里,就有所谓人可以“得到宗教”或“出卖宗教”那句话。有许多教会是把宗教放入手提箱里出卖,带着它周游各地,这是获得宗教的一种便捷方式。 然而,我怀疑这种宗教的价值。我获得宗教走的是一条险路,我认为它是唯一的路;我觉得没有其他的路是更妥帖的。因为宗教本身是个人自始至终面对那个令人惊悸的天,纯属自身与上帝之间的事;它自个人内心生出,不能由他人“赐予”。宗教最好像田野边生长的花朵;盆栽和花房培育出来的,容易失色或枯萎。 因为这是自身的经验,故事中一切值得提及的,当然就以个人的亲身探讨,瞬间的怀疑、瞬间的领悟,及所获得的启示为基础。虽然本书不是自传,但是有些地方必须提到个人的环境和背景,使故事的发展易于了解。这绝不是平凡无奇的发现,而是一次性灵上充满震惊与探险的旅程。其中常出现类似雅各在梦中与上帝搏斗的故事,因为追寻真理极少是种愉快的体验;常有出现类似令哥伦布船上水手们惊恐的风景、船难及罗盘偏差;也常出现疑惑、踌躇、叛变,及渴望返航的威胁。我曾航行在恐怖的地狱之火的雪拉恶礁及法利赛党、文士及有组织信仰该亚法派的漩涡。我是终于通过了,但费了不少手脚。 本书不是为那些没有时间谈论宗教,且永远不可能加入追寻行列的人而写,因为本书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也不是为那些完全满意于他所了解的,自觉已有可靠的寄托,那些永不会有任何疑虑且自满自足的基督徒而写。那些自信在天堂上已有定座的人,我与他们不起共鸣。我只对那些会问“在这次旅行中我们到哪里去”的人说话。旅客在航程中为求心安,认为必须先看测程仪,并且找出正确的经纬度,我是对这种人说话。 我觉得近代世界及当代的历史都好像是在做一种不知何往的冒险,因此如果我们肯问自己——“我们现在去哪里呢?”就是得救的第一个征兆。我能想象出有一艘鬼船,一艘无人驾驶的潜艇,因核子反应能的驱使而全自动地航行。而这艘鬼船上面,时而有乘客争论,争论是谁在驾驶着这艘船以及它往哪儿开,因为显然它是无人驾驶的。有人发表意见说那艘潜艇是自动行驶,而更富想象力的人就主张它是自有的,因机器各部分的偶然接合,不经过任何工程师的设计就自然形成。在这激烈的争辩中,我察觉有些挫折、困惑、不满的心态产生,于是有人喊:“我什么地方也不要去,我只想留在这里。”我深信这是一幅近代世界的写实。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有人驾驶着这艘船,但有许多证据显示它是自动而无人驾驶,富于想象的人就说这艘原子能潜艇是自有的。这种想象使它的拥护者十分满足和骄傲;因为他们在冥想中,认为事物偶然的接合(螺旋钉及螺旋钉孔的巧合相配,主轴及主要推进器直径的全等)是庄严而伟大的概念,他们认为那些心智较低的人,一定没有这种概念。可是船上大多数的水手及乘客却被另一个更实际的问题所困扰:他们是从哪里来,最后又会在哪里登陆? 我不为取悦任何人而写,相反地还可能使有些人不高兴,因为我所说的都是我个人直接的观点。容忍在教友中是一种难得的美德。世上所有宗教都差不多这样,特别是基督教,它已经硬化,放入箱里,敷上防腐剂,不容许任何讨论。很奇怪,对于宗教,每个人都认为他所拥有的是独一无二的真理。在演说中要求通过美国联邦宪法的富兰克林说:“我越老,越常怀疑我对别人的批评。”真的,许多人,许多教派,都认为自己拥有一切真理,而别人任何地方意见与他们不同,都是大错特错的。斯蒂尔——一个新教徒,在一篇献辞里告诉教皇说,我们两个教会对他们信条的正确性唯一不同的意见是,罗马教会是无误的,而大英教会也永远没错。虽然很多人认为他自己的无误性差不多和所属教派一样高,但很少有人表达得像一个法国妇人在和她姊妹的小争论中说的那般自然:“除了我自己以外,我没遇见过一个经常是对的人。” 可能有许多人想给我们一种“装在箱子里的拯救”,许多人想保护我们免于异端的诱惑。忧虑我们是否得救,当然是值得赞赏的。但另一方面,这种“装在箱子里”的拯救,却常在我们的信仰上加上过重的负担。这就是所谓教条及灵性上的独断主义,其中我最反对的就是灵性上的独断主义。这种过度的保护及负担,压扁了很多年轻的心。 写到这里,我想到父亲曾说的一个故事。我们住在南中国海边的漳州。有位牧师住在离漳州约五六十英里的地方,每月照例要回城里两次。当时父亲约十二三岁左右。祖母因为是基督徒,奉献她儿子的劳力,免费为这位牧师搬运行李。父亲当时与寡母相依为命,常去卖甜食,雨天就改卖油炸豆。 漳州人喜欢在雨天吃油炸豆,因为豆炸脆以后,味道很像美国的玉米花。他是个好挑夫,遵从祖母的吩咐去抬行李,牧师太太随行。父亲告诉我,这个女人把每一件东西都放在扁担两端的篮子里面。不只是衣服、铺盖,其实这些东西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已经够重了,可是那女人还加上一些瓶瓶罐罐,最后又添上一个三四磅重的瓦炉。而她却对我父亲说:“你是一个好孩子,一个强壮的孩子,这点东西你不会在乎的,我知道你一定担得起。”其实她没有必要把那个瓦炉搬来搬去的。我还记得看过父亲肩上的疤痕,当然它不是单单这些行程造成的;可是我常常想起那些装行李的篮子,那些瓶瓶罐罐,以及那个不需要搬运的瓦炉。这使我想起各个宗教的祭司们常喜欢加重青年信徒的重担,还对他们说:“你是一个好孩子,一个强壮的孩子,你可以担得起。你只要相信,你就会发现这是真的”,往往使那些年青人的肩头长出脓包。 林语堂 第一章:童年及少年时代 我生于十九世纪末。那一年是一八九五年,是中国和日本订立马关条约的那一年,条约规定割让台湾和承认朝鲜独立,就是甲午战争中国败给日本的第二年。中国惨败在日本手中,是因为满清政府的寡后把准备建设近代海军的钱,移去做现在北京市著名的景点颐和园的建筑费。旧的颐和园已在一八六〇年为英法联军劫掠并焚毁,而这个无知又顽固的妇人和她的排外心理,助成数年后义和团运动的爆发。曾听父亲说过义和团时那个寡后和皇帝逃走的情形,当时我五岁。查考年鉴,我发现订立马关条约那一年,同时也是德国物理学家伦琴发现X光的那一年。 童年最早的记忆之一是从教会的屋顶滑下来。那间教会只有一座房子,并紧挨着一栋两层楼的牧师住宅,因此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可以透过教堂后面的一个小窗望下去,看见教堂内部。在教堂的屋顶与牧师住宅的椼桷之间,只有一个很窄的空间,小孩可以从这面的屋顶爬上去,挤过那个狭窄的空间,从另一面滑下来。我记得自己曾是那个站在阳台上的小孩,惊讶于上帝的无所不在。我感到困惑,想如果上帝真的是无所不在的话,他是否就在我头顶上方几寸远的位置。我还记得曾为每日谢饭的观念而自辩,得到的结论是:这是对生活的一般感恩,我们对生活中的一切都该用同样的心情表示感谢,帝国的居民也该因为能生活在和平及秩序里而向皇帝表示感谢。 童年是新奇的时代,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就能发现好多新鲜的东西。眼前是南山的十个峰,后面是另一个高山的石壁。我们的乡村深入内陆,四周环绕着高山,当地人称它“湖”。由这儿到最近的港口——厦门,差不多有六十英里,当时,坐帆船大概要三天。坐帆船的旅行,是另一种永远印在我心灵的经验。因为住在南方,乡村到漳州的西河河谷这一段路真是美不可言,不像北方光秃的黄土冈。可是正因为深入内陆,到了离乡村约六英里的地方,河上不能行帆船,我们只得换一艘小很多的轻舟。这种小舟,真正是由那些船夫把它举起来渡过急湍的。船夫卷起裤腿,跳入河中,把船扛在肩上。 童年的部分记忆和我所居住的这环山的村落有关,因为接近高山就如同接近上帝的伟大。我常常站着遥望那些山坡灰蓝色的变幻,及白云在山顶上奇怪的、任意的漫游,感到迷惑和惊奇。它使人轻忽矮山及一切人为的、虚假的、渺小的东西。这些高山早就成为我及我信仰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使我富足,心里产生力量与独立感,没有人可以从我身上带走它们。这山还印证了《圣经》上的那句话:“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我开始相信,一个人如果不能体会把脚趾放进湿草中的快感,他是无法真正认识上帝的。 我们家有六个兄弟、两个姊妹,而我们这些男孩经常要轮流到家里的水井汲水。学习打水很有趣。当吊桶到达井底时要摆动绳子,这样桶就会翻转过来装满水,我们不知道有抽水泵这种东西,因为那是煤油灯的时代;我们有两盏煤油灯,另外还有几盏点花生油的锡灯。肥皂直到我十几岁左右才进入我们的生活。母亲常用的一种是用大豆残渣做成的“豆饼”,它只有一点点的泡沫。刚有肥皂的时候,它的形状像一根方木条,农夫常把它放在太阳下晒干,使它坚实一些,在洗濯的时候,才不会用得太快。 父亲是当时前进的先锋。他是一个梦想者,敏锐、富有想象力、幽默,并且永不休止。他传授给他的孩子一切新的及近代的东西,培养他们对被称为“新学”的西方知识的强烈兴趣。母亲刚好相反,拥有一个被孺慕之情所包围的简单、无邪的灵魂,而我们兄弟姊妹常联合起来捉弄母亲。我们常编造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告诉她。她肯听,可是有点不大相信,直到我们爆出笑声,她才板起面孔,说:“你们又在戏弄笨娘了。”她为养育孩子,受了许多苦,不过好在我十岁的时候,我的姊姊们已经开始负担做饭、洗衣等等家庭杂务。我们每天晚上上床前都要做家庭祷告,我们是在一个虔诚、相爱、和谐而有良好工作秩序的家庭中长大。别人常以为我们兄弟会争吵,可是我们从来没有争吵过。 父亲是不随俗的。我们家的男孩不像别人家的孩子那样梳辫子,而是留一种童仆式的短发;姊姊常为我们编一种便帽,是厦门对面鼓浪屿街上法国水手们所戴的那一种。父亲是一个十分好动的人,月色皎洁的夏夜,他常会一时兴起,走到河岸桥头附近传道,他知道那些农夫喜欢聚集在那里乘凉。母亲告诉我他有一次几乎因肺炎死去,因为在收割月满后外出传道时流了很多汗,回家时没有擦干。他常建教堂,被派到同安传道时在那儿曾建过一所。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看见他建筑在坂仔的新教堂,教堂是用晒干的泥砖建的,顶上盖了瓦,外面涂上了石灰。当屋顶的重量渐渐把四周的墙挤开的时候,出现了一场大骚动。住在六十英里外小溪旁的华西斯(A.L.Warnshuis)牧师,听到这种情形,从美国订购了一些钢条来。这些钢条用一枚大钉固定在中间,那枚大钉可以把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上,螺旋钉一扭紧,钢条把木条牵拉在一块儿,大家可以清楚地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这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刻。 虽然父亲是牧师,却绝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家。我记得曾帮他装裱大儒家朱熹的一副对联,用来张挂在新教堂的壁上。这副对联的字体大约有一方尺宽窄,父亲走了一趟漳州才取回这些墨迹的拓印本,因为朱熹曾做过漳州的知府。朱熹生于十二世纪,据猜测是因介绍女人缠足的方法而把“文化”带入我们这一省。就我所见,他的工作不算成功,因为这省女人所缠的脚既不小,又不成样子。 我最先和西方接触是在一对传教士住在我们家访问的时候。他们留下了一个沙丁鱼罐头及衬衣领子的一粒纽扣,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我常觉得它很奇怪,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他们走了以后,屋子里到处仍充满了牛油味,姊姊只好把窗子打开,让风把它吹走。我和英文书籍的第一次接触,是一本不知谁丢在我家的美国妇女杂志,可能是Ladies Home Journal(《妇女家庭》杂志)。母亲常把它放在针线盒里,用里面的光滑画页夹住那些绣花线。我相信没有一本美国的杂志能用得这么长久。在建筑教堂的时候,华西斯曾寄给我们一组西方木匠用的工具,其中有一个旋转机,我对这些东西十分好奇,觉得它们做得相当好。 父亲和华西斯牧师成为好朋友、好伙伴,因为华西斯牧师发现父亲对一切西方的及新的东西有兴趣。他介绍一份油墨印的,名为《教会消息》的基督教周报给我们。他寄给我们各种小册子及书籍,其中有基督教文学以及上海基督教会所印行的有关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西学就是这样来到我家。我相信父亲曾读过一切关于西方的有用的东西,我记得有一天他讽刺地笑着说:“我读过所有关于飞机的东西,可是我从没见过一架,我不知道是否可信。”这大约是莱特兄弟试验飞行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怎么得来的消息,可当他和我们兄弟谈到柏林和牛津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时,眼里射出亮光,似真似假地希望我们兄弟有一天能在那里攻读。我们家是一个绝对的梦想主义的家庭。 十岁的时候,我和两个弟弟离家去厦门上学,本地学校父亲断言它不够好。因为旅程要很多天而且要花钱,寒假我没回去,这等于离开母亲一整年。但男孩就是男孩,很快我就学会不想家,并沉溺于学校里面的各种活动,这包括赤脚踢从哑铃上锯下来的木球。这是学校里孩子们的普遍运动,但没有任何事像回到母亲身边那么快乐。进入被群山包围的坂仔河谷之后,还有一英里就到家,我们三兄弟不能再忍受船慢慢地摇,就起程步行。我们曾计划怎样向母亲宣布我们回来了,是在门外大喊一声“我们回来了!”还是再一次戏弄母亲,用老乞丐的声音,要一点水;抑或蹑入家里,找到她,然后突然对她大叫。这个世界实在太小,约束不住孩子的心,这就是那些久住在中国的西方人所称的“中国人的顽皮性格”。 假期我们家就变成学校。我说过父亲是一位牧师并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家,当我们男孩擦好地板,女孩子洗完了早餐的碗碟后,铃声一响,我们就爬上围着餐桌的位子,听父亲讲解儒家的经典《诗经》,其中包含许多首优美的情歌(记得有位害羞的年轻教师,当他不得不讲解那些孔子自选的情歌时,满面通红)。听课到十一点时,二姊望着墙上的日影,慢慢站起来,一脸不情愿的表情说:“我要去烧午饭了。”有时晚上我们也集合读书,然后她又不得不停止阅读,起来说:“我要去洗东西了。” 我之所以必须写到二姊,不只因为她占了我童年生活的大部分,同时还可以显示,在我们家里,大学教育的意义是什么。我记得二姊很疼我(一切弗洛依德派的说法,都给我滚!),因为我是一个头角峥嵘但有点不守规矩且喜恶作剧的孩子。当弟兄们安分而细心地研读功课,我却到院子里玩。长大一些时,她告诉我,孩童时的我,相当顽皮,而且常发脾气,有一次和她争吵过后,我钻入后花园里的一个泥洞,像猪一样在里面打滚,爬起来时对她说:“好啦,现在你要替我洗干净了!”在这一刻我看来一定又脏又可爱! 姊姊曾读过史各德、狄更斯、柯南道尔、哈葛德的《所罗门的宝藏》以及《天方夜谭》,这些书都早由同乡林纾译成中文。事实上林纾不识英文,完全是靠一位魏先生翻成福州话,然后这位伟大的作者,再把整个故事用美丽的古文写出。林纾大大地出了名,他进而翻译莫泊桑,及小仲马的《茶花女》,这本书震动了中国社会,因为女主角是个得了肺痨病的美人,十分像中国的罗曼史《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中国的典型美人似乎不是患上了肺痨,就是憔悴得差不多要死的贵妇。甚至在古代,最著名的中国美人,不是患心绞痛,就是患某种神经病的,而她最著名的姿势,是忍受极端痛苦而把眉头皱起来的那一刻。姊姊和我,读过了霍姆兹及作者名字已记不得的法国某作家的侦探小说后,编辑了一个我们自己的长篇侦探故事来作弄母亲使她开心,这个故事一天天连续下去,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逃亡和冒险。姊姊是天才,像黛博拉、寇儿一样,有伶俐而敏锐的表现力,因此当数年前我在银幕上首次见到寇儿的时候,我心跳得好快,握着女儿的手惊叫:“那就是我二姊的样子!”我太太见过二姊,她很赞同我的看法。 姊姊在厦门高中毕业以后,想去福州女子大学升学。我听到她在家庭祷告后提出要求,可是一切徒劳。她不想马上结婚,她想去读大学。我说这个故事,原因在此,我父亲却不这么想。姊姊恳求,美言劝诱,而且作种种承诺,可是父亲说“不行”。对我而言,这很可怕。我并不怪父亲,事实上,他不是不希望有一个又能干又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我还记得他读完一篇上海某杂志的一位女作家的文章后说:“真希望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当我的媳妇!”但是像他这样的梦想者,他看不清有什么方法可以办到。女子受大学教育是种浪费,而我们的家庭委实无法供给。更何况这是一个甚至厦门富裕家庭的儿子也不会到福州或上海去求学的时代。父亲听说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全中国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我相信他大部分是从《教会消息》读到的。我听到父亲自己告诉一个朋友,当他卖掉我们在漳州唯一的房子来让二哥可以在入大学的契约上签字的时候,眼泪止不住滴在纸上。这就是一个牧师能力的极限。儿子,可以;女儿,不可以;在这个时代,不可以。这不是学费的问题,因为我深信二姊可以在一所基督教大学获得一个名额。这是旅费及零用钱的问题,它可能每年要花费五十至六十银圆。这样,我二姊只好彷惶又彷徨,在厦门教书,等待结婚。这个时代是,女孩一过了二十岁,便必须急于嫁人。我二姊有一个等了很久的求婚者,可是每次母亲晚上找她谈这个问题时,二姊就把灯吹熄避而不谈。她不能进大学,那时候又已经二十一岁。 二哥即将毕业,可以赚钱供我读书时,大家提议我去圣约翰大学攻读,但是到最后一天才决定,因为父亲要狠下心向一个又是好友又是他过去的学生借一百银圆。按照古代中国的规矩,老师是终生的主,是儒家“君、亲、师”中的一位。这位学生现在已成富翁,父亲每次经过漳州,都住在他这个学生的家里。因为在他们之间还有一层更深的关系:这个富翁过去是一个聪明却贫穷的孩子,当他在父亲门下受业的时候,父亲送他一顶帽子,他对这件礼物终身不忘,等它破烂到不能戴的时候,他发誓一生不再戴其他的帽子,而他的确做到了。这就是古代中国所谓的忠——在中国小说或在舞台上所教的强烈的忠,无论武将与文臣,家仆、夫妇之间,都讲究忠。 父亲知道只要他开口,一定可以借到这笔款。到今天,我还不知道这笔钱偿还了没有。 这样,我便和二姊及家人一同乘帆船直下西河,她要到一个叫做“山村”的小村去举行婚礼,而我是预定起程到上海读我大学的第一年。那一百银圆的借款问题,像一把达摩克利兹的剑悬在我头上,但我是开心的。那时我十六岁。婚礼过后,二姊从嫁衣的口袋里拿出四角钱给我。分手时她含泪说:“和荣,你有机会去读大学,姊姊因为是女孩不能去。不要辜负自己的机会,下决心做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著名的人。”这就是我家庭模式的全部。 两年后二姊死于瘟疫。但这些话常在我耳际回响。我之所以谈这些事,是因为它们对于形成一个人的德性有很大的影响力。想成为一名基督徒,就是如二姊告诉我的,是想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吗?在上帝的眼里,读书人对律法及先知的一切知识、学问都没有意义;对一个谦虚、单纯的人,却尽力找出他身上最好的东西;而对于跌倒的,却能把他扶起来。这是耶稣基督的教义中最单纯而不夹缠的纲领。我现在仍能想象出自己是那个在烂泥中打滚来报复姊姊的孩子,而我相信就因此而爱了我。耶稣最特别的地方,他的无与伦比之处,是让税吏、娼妓,比当时那些饱学之士更亲近他。 圣约翰大学在那个时候已在国际上享有相当的名声,因为它出了几位中国大使:颜惠庆(来自我的家乡厦门)、施肇基、顾维钧。它的确是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而在学生们的心中,这也就是圣约翰大学之所以存在的缘故。虽然它是圣公会的,它对大多数的学生的秘密使命却是培植为成功的买办来做上海大亨们的助手。事实上学生英文的平均水准,并不超过一个买办的条件。校长卜济舫博士,一个真正伟大的人物,他对于自己任务的了解,我想和英国鲁比或伊顿学校的校长差不多。 他对学生父亲式的影响,是不容误解的。每一个清晨,早祷会后,他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皮包,带着一个总务,巡视整个校园。我相信这是他每天九点坐进办公室前的晨规。他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所以有人说他一年要读一部长篇小说来使自己一星期中有一个小时用来松弛一下。至于图书馆,藏书不超过五六千本,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籍。其实到哪一所大学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图书馆。学问的实质,像天国一样,在于本身,必须出自内心。我的心就好比一只猴子!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哪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带领它走向那些好果子。我在那个贫瘠的森林中漫游,读达尔文、赫克尔、拉马克,及小说家温斯顿?丘吉尔的《杯盘之内》。此外,我学习打网球、踢足球,甚至和某些从夏威夷来的同学打棒球。我参加划船会及五英里竞走的径赛队。说句公道话,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练就了健美的胸肌;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青春的心是跃跃欲试的,我张望着所能找到的,贪吃一切可食的,就像一只公园里的松鼠,无论它吃什么都能吸收而且滋补。那个好思想的心,一经入水,便航行在一望无涯且时有暴风雨的海上。人仰望群星而惊异,而船却在挣扎撞击,在波浪上前后左右摇动。我记得二年级时回家度暑假。父亲请我讲道(这种事我甚至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已做过好多次,因为父亲不喜拘泥传统习惯,而且想让爱饶舌的我出出风头)。我选择了一个讲题:“把《圣经》当文学来读”。对那些农夫基督徒谈到《圣经》像文学,的确是毫无意义,但这种观念当时在我意识的最前线,于是它就溜出来了。记得我曾说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灭尽亚玛力人及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是进化的,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进而为万国万民的独一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你该可以想象得到礼拜天晚餐时我父亲的脸色!他可能看出,他已经做了一件错事。他凭得一个厦门人,英文很好,却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是一个噩兆,“英文好,但是一个无神论者”。因此他很怕我也会走上无神主义的道路。 我很喜欢那所大学,却不重视功课。考试那一礼拜,其他学生都在恶性补习,我却到苏州河钓鱼,脑筋里从来没有想到考试会不及格。在中学及大学我都常常是第二名,因为常有死读书的笨蛋,把第一名拿了去。 在这里我必须提到中文课程,因为它在我后来的基督教信仰上,造成了很大的反动。例如,上中文民法课时在书桌底下读休斯顿?张伯伦的《十九世纪的根基》。为什么会有民法一科,我始终无法了解。那位中国老师是一位老秀才,戴着一副大眼镜,体重至少有八十磅。秀才是从来没有学过授课或演讲的。那本民法教科书是一本用大字编印只有一百多页的东西,可以坐下来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们却当它是整学期的教材。因为它被列入课程中,所以我们要强迫捱过。每周那位民法“教授”读给我们听十至十五行左右,需时约十五分钟,那一小时其他时间,他就不言不动,在他的座位上缩成一团,可能是透过眼镜注视我们,而我们也在沉默中看着他。不幸这是一种我无法通过的表演,内心的一种绝对的空虚是难以自抑的,而我也并不想像佛家禅宗般的入定。这是圣约翰大学中文课的典型,最坏的是即使连着几年中文课程考试不及格,仍可以得到一张圣约翰大学的文凭。事实上,学校并不重视对中国事情的研究,这种现象到一九三〇年以后才好转。 刚开始的时候,我对中国历史有兴趣,可是进入圣约翰大学,就突然中止。一心不能侍二主,而我爱上英文。我丢开毛笔拿起了自来水笔,甚至我在莱比锡研究的时候,父亲仍常来信说他非常以我的书法为耻。中国书法是一种要用毕生才能写到完美的艺术,这必须完全忘其所学而亲身去做,而且必是大学之后的一部分教育。心的持续生长与成熟,大部分是仰赖把中学及大学的所学抛弃。以我的情形来说,这种抛弃的过程,是走一条曲线返回中国学术的研究,而且把我的基督信仰跟着抛弃。 这时我学习当牧师,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在圣约翰大学神学院注册,这是第一次被暴风袭击。训诂学对别人比对我合适,因为我要追寻伟大的思想及理想。不久,我成为福禄特尔的崇拜者,虽然在离开圣约翰大学以前,并没有对福禄特尔作直接的探讨。我的问题,有时会发现互相矛盾的答案,有时没有答案。一被袭击,我就逃走,再度被击,再次后退。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地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第二章:大旅行的开始 毕业后,我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住在北京就等于和真正的中国社会接触,可以看到古代中国的真相。北京清明的蓝色天空,辉煌的庙宇与宫殿及愉快而安分的人民,给人一种满足及生活舒宜的感觉,朝代已经改变,但北京仍在那里。有卧佛睡在西山,玉泉山喷射出晶明的喷泉,而鼓楼使守夜者警醒。人何求于上帝?有了生命的恩赐,人在地上还能求什么?北京,连同它黄色屋顶的宫殿,褐赤色的庙墙,蒙古的骆驼以及衔近长城、明冢,这就是中国,真正的中国。它是无神论的,有无神论者的快乐和满足。 在中国做一个基督徒有什么意义?我是在基督教的保护壳中长大的,圣约翰大学是那个壳的骨架。我遗憾地说,我们搬进一个自己的世界,在理智上和审美上与那个满足而光荣的异教社会(虽然充满邪恶、腐败及贫穷,但同时也有欢愉和满足)断绝关系。被培养成为一个基督徒,就等于成为一个进步的、有西方心感的、对新学表示赞同的人。总之,它意味着接受西方,对西方的显微镜及西方的外科手术尤其赞赏。它意味着对赞成女子受教育及反对立妾制度及缠足,保持明显而坚决的态度。(基督教妇人首先要放脚,而我的母亲,自小是一个异教女孩,曾放了她的脚,改穿一双袜子。)它意味着赞同教育、普及民主观念,且以“能说英语”为主,较佳教养的态度。它同时意味文字罗马拼音化及废除对中国字的知识,有时且废除一切对中国民间传说、文学,及戏剧的知识,至少在厦门是如此。罗马拼音法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们在厦门有一套七声的完整罗马拼音系统,它是对反对它的汉学家的嘲讽。我的母亲可借罗马拼音法把全部《圣经》读通,此外也曾借此自习汉字的圣诗,而且她用完全清楚的罗马拼音字写信给我。罗马拼音并非不能实行,但在心理上我们不愿意要它。 而同时基督教教育也有其不利之处,这点我们可以很快看出的。我们不只要和中国的哲学绝缘,同时也要和中国的民间传说绝缘。不懂中国哲学,中国人是可以忍受的,但不懂妖精鬼怪及中国的民间故事却显然是可笑的。刚好我童年所受的基督教教育是太完美了。那是因为我的教会是加尔文派。我不准去听那些漳州盲人游吟歌手用吉他伴奏所唱的古代美丽的故事。这些盲歌手,有时是男的,但多数时候是女的,晚上在街上经过,手上拿着一副响板及一个灯笼,讲述中国古代的魔法故事及历史上的奇事。我的母亲是在异教家庭中长大的,告诉我这一类的故事,但我从来没有从那些游行歌手那儿听过这些故事。当我们这些男孩经过鼓浪屿广场上一个戏台时,我们以为该直向舞台观看而不是边走边看。现在,舞台是教育中国人(包括文盲和非文盲)知道他们的历史的普通媒介。任何中国的洗衣工人都比我更熟识三国时代的男女英雄。我甚至在童年就已经知道约书亚的角声曾吹倒了耶利哥城。当我知道喜良的寡妇因发现丈夫被征筑长城而死,流的眼泪溶化了一大段长城时,我十分愤怒。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孩子所做的好事。我决心反抗而沉入我们民族意识的巨流。 我灵性的大旅行于是开始。我们经常留在基督教的世界里面生存、活动,及安身立命,我们也是满足的,就像北京异教徒的满足一样。但身为中国基督徒,移进一个我所称为真正的中国世界里面,敞开了他的眼和他的心,他就会被羞耻感刺痛,面红耳赤,一直红到耳根。为什么我必须被剥夺?事情并不如我描写的这般简单。甚至那个缠脚及立妾的问题也不是如我所想象这般干脆和简单的。在我没听辜鸿铭为这二者有力地辩护以前,事实上我并不欣赏立妾及缠足的伦理学及审美学。在本书结束之前,我将会谈到许多关于辜鸿铭的事。 在这里我必须提及两件事,鸦片及祖先崇拜——其中之一导致中国人的一种深厚的屈辱感及对西方的厌恶感,另外一种使一个中国基督徒在某一方面有被剥夺国籍的感觉。中国基督徒不近鸦片,那些传教士当然谴责它。它的戏剧性和悲剧性成分,是传教士的同胞们把它带进来而且用枪逼我们接受。那位伟大无畏的中国官吏林则徐(我的著名同宗)做广东总督的时候,在广州各码头上烧毁了许多箱鸦片,引起了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失败后,林则徐被充军新疆死于戍所,而中国国门因此大大开放。一箱箱的鸦片,厚颜无耻地大量滚入。但问题是,传教士进入中国时正是中国人被鸦片恶臭熏醒的时候。然后再加上第三个因素——传教士及鸦片都在战舰的荫庇之下得益,使这一情形变得不但可叹,而且十分滑稽可笑。那些传教士十分反对那些商人;而那些商人极端反对那些传教士;大家都认为对方疯狂。一个中国人所能看得到的是,传教士曾关心拯救我们的灵魂,所以当战舰把我们的身体轰成碎片的时候,我们当然是笃定可上天堂,这样便互相抵消,两不相欠。 现在我回头谈祖先崇拜,它是做中国人基本的一部分,中国基督徒被禁止参加,便等于自逐于中国社会之外,而使那所谓“吃洋教”的控告属实。这个问题是基本而中心的,而且质问一个草率的教会伤害它的教徒能到何等程度。祖先崇拜是儒家被视为一种宗教时唯一可见的宗教形式;在孔子庙崇拜孔子常是学生考试得中的人的事。但即使是如此,中国基督徒没有理由不参加,且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自摒于文化之外。 祖先崇拜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存在,任何读过中国经典的人都应该知道。当孔子试图重建在他之前七世纪时周朝创立的祖先崇拜的形式及规律时,他事实上是在做考古的工作。周朝的创立者距离孔子比乔塞距近代学者更远,比Beowulf史诗则近一点。祖先崇拜,在中国人看来,是对过去的崇敬与联系,是源远流长的家族系统的具体表现,而因此更是中国人生存的动机。它是一切要做好人、求光荣、求上进、求在社会上成功的准则。事实上,中国人行为的动机是:“你要做好,这样你的家人可因你而得荣耀;你要戒绝恶事,这样你就不至于玷辱祖宗。”这是他要做一个好儿子、一个好弟兄、一个好叔伯、一个好公民的理由。这是中国人要做一个中国人的理由。至于崇拜的形式,只有把想象力尽量扩张,才可以称它为如中国教会所谓的“拜偶像”。把它和在某些基督教大教堂供奉神像的陋习(特别是在意大利及法国)比较起来,这些写上了某一祖宗的名字的四方木牌,看来好像某些毫无想象力的理性主义者的作品。上面只有几个字,比基督教的墓碑的字更少。祖宗祠堂有一张祭桌,后面摆满了一堆这样的木牌。这些木牌,看来好像一把特大的尺,上面的记号是每一个男女祖宗之灵的座位。崇拜的时候,祭桌上点着了烛和香。至于跪在这些木牌前叩拜,实在就是基督教教会反对的主要一点,因为他们忘记了中国人的膝常比西方人的膝易屈得多,我们在某些郑重的场合中,也常向在世的父母及祖父母跪拜。屈膝是一种顺服的表示。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你把一个人洗擦干净,你将发现有一种洗擦不去的以祖宗为荣的骄傲。 现在,在厦门的非基督徒对我们是宽容的。在那里没有社会排斥。基督教社会在厦门及漳州和当地人亲密地相处,像所有人都是一个教区的分子一样,他们进步而成功,他们的孩子,不论男孩或女孩,求学都有较大的便利。如果有敌意,我想是因为祭祖的问题。我们没有被人囚禁,我们把自己囚禁起来而自绝于社会。在一个现代城市里,这倒没有什么关系,但在乡村中,这对一个中国基督教信徒,可是最尴尬的个人问题。有些基督徒曾以最诚恳的态度来问我父亲,他们可否为社会节庆中的演戏捐一点钱。这些基督徒真正想问的是他们是否要在他们的堂兄弟、叔伯及族里其他人的眼中,把自己逐出社会。这是基督教教会所禁止的,但他们却在父母生前,欢乐地庆祝母亲节,父亲节;而父母死后,做极近乎偶像崇拜的事——用实际的相片来代替像米尺的木牌。中国有一句俗谚说:“饮水思源”。中国基督徒是只可以从自来水龙头饮水,而不准去想水的源头吗? 孩童时代,我年纪太小,不会感到任何敌意及中国基督徒已自绝于他们自己的社会的事实。在学校的日子里,我们是愉快地求学,以致不能感觉到任何事情。但我记得在我村中某些非基督的领袖对教会是有敌意的。这些偶发事件是琐屑而有趣的——并没有爆发到像被称为义和团之乱这样的暴行和仇恨。我父亲完成了教堂建筑的后一年,一个考试落第而又失业的吸食鸦片的文士,意图捐集款项在教堂的同一条街道上兴建一座佛庙,他就这样做了。他是一个可怜人,不知是他的老婆拒绝替他洗衣服,抑或是他自己想看起来囚首垢面以表示他通天灵;我最记得的是他满口黑牙,穿一件污秽而只扣了一半纽扣的长衫,不论他想不想洗干净,总有意让人看见他永不洗濯的面容,我相信他是想保留以后在佛教的天堂中做海绵浴的快乐,尽管有一道澄清的溪流刚好流经他的庙。但这个可怜人至少有他的机智,他是赖此为生。我们的教会有一口某美国人捐赠的钟,我们为它在前门建筑了一个约五十尺高的钟楼,而这位失业的文士后来有了一面装设在他佛庙里的鼓,这种事是不常见的(佛庙里常用他无法提供的钟)。当教堂礼拜日鸣钟时,他也注意去击他的鼓。如他所说:“耶稣丁当佛隆隆。”我们孩子们决心不让他赢。我们轮流帮助拉绳,而倾听鼓声何时停歇。我们继续这种竞赛,直至父亲以为我们是疯了,制止我们。后一年,我从学校回来,那面鼓不见了。那个黄牙齿的人大概已把它卖掉买鸦片了。于是我们胜了。 另一位中国领袖,因为他的年纪和他的胡子而较为可敬。他是整个河谷的绅士。我父亲和“金公公”保持友好的关系,但金公公从来不来教堂,且阻止别人来教堂。那条河是从山上下来,在河曲有一道桥,河的一旁有许多商店的坂仔街,高踞在堤岸之上,经常受河水侵蚀的威胁,因为当洪水来的时候,它会受到漩流的全力打击;在河的另一旁是一个多石的浅滩,这个地区的轮回市集,每五天在这里举行一次。在浅滩那一边的桥脚是金公公的家,在这种情势之下,他大可说那道桥是他的。桥是木做的,上面草率地用圆木条铺平,但没有铺上厚横板。因为那些木条不是完全直的,人可透过那些间隙看见下面的河水,而那些缠脚女人必须小心行走,以免她们的鞋跟被桥洞卡住。我知道那道桥是金公公收入的来源,因为他也吸鸦片,需要钱去买。若来了一场大洪水,那道桥不是被冲走就是要修理。每次洪水来过,金公公便出去向乡民募集款项来修理,而桥完全被冲走时,当然是一次意外的收获。现在秋水泛滥在我们村里相当常见,为金公公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金钱来源。还有,由于经常注意那道桥构造上的裂痕,知道桥本身接榫的脆弱,金公公可以断定这道桥对于河水的水平线的些微变动都很敏感,唯一要等待的是天公公和金公公的合作而已。我记得金公公是一个斯文而讲理的人,他对基督教有敌意的唯一理由是他开了一个赌局,而我父亲极力阻止基督徒赌博,因此他也不得不阻止那些赌徒成为基督徒。 对一个有知识的中国人来说,加入本国思想的传统主流,不做被剥夺国籍的中国人,是一种很自然的期望。我是在全国英文最好的大学毕业的——那又有什么了不起?我因为幼承父亲的庭训,对儒家经典根底很好,而我曾把它铭记于心,每一个有学问的中国人,都被期望铭记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话,它是有学问的人会话的重要部分。但我的书法很糟,是中国缺乏教养的人的最显著的标记。我对于中国历史、中国诗、中国哲学,及中国文学的知识,充满漏洞。现在我是在北京,中国文化的中心。我觉得好像一个在剑桥大学一年级的英国学生和他的导师谈话一样。那个导师用烟喷他并且喋喋不休地谈及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对于这些文学家,那个学生只是一个泛泛之交。一个有才智的小伙子经过这样的会谈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到图书馆去读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这样他在第二次会谈时,才不会显得那般土气和无知。这是我们所称的真正大学教育正常的程序,透过心与心的关联,甚至也可以说是由于传染。我带着羞愧,浸淫于中国文学及哲学的研究。广大的异教智慧的世界向我敞开,真正大学毕业后的教育程序——忘记过去所学的程序——开始。这种程序包括跳出基督教信仰的限制。 外表上我是一个有成就的教师,我在清华大学做得不错。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还的赔款建立的。这所大学突飞猛进,成为中国最现代及设备最好的大学之一,而它那时正开始建筑一座壮丽的图书馆。它有一位不平凡的中国籍校长及一批本国及美国的好教授,它坐落在北京郊外一个从前满洲王公的花园。但心智上我是笨拙的,而且不善适应。直到那个时候我仍有时被胡适博士视为清教徒。我是一个清教徒,我对一位非基督徒的诗人或学者有和善及友爱的期望。我的体质不适于饮酒,酒可使我眼睑干闭。至于烟斗,我愿为这可靠的精神安慰者永远辩护。虽然我自称为异教徒,像罗马酒神节日这样的东西,那时仍非我的能力所能理解,至于现在仍是如此,在一种罗马将领的宴会中,斜倚在卧榻上吃用金盘送上来的一串葡萄,我依然一直是一个旁观者。至于女人,在清教徒教育中的训练则有某些益处。当礼拜天我的某些同事去嫖妓,我却在清华大学主持一班主日学,而清华是一所非基督教大学。一位同僚教授称我为处男,直到结婚时我仍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我这么喜欢巴黎夜总会的脱衣舞。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我永不会像大学里的富家子弟那般文雅和自信,虽然我在后来的日子中学习在男人及女人的社会中安详、自然,我仍学不会在一个家伙背上猛烈地一拍的动作。我想这是因为高山的精神永远离不开我,而我本质上就是来自乡村的男孩,这是“异教徒”一字语源学的真义。直到现在我仍喜欢穿着袜子在我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并视之为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我以为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叫人行走而造成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于它们,不能再有什么改良,而穿鞋是一种人类退化的形态。汤玛斯?渥尔夫曾在《望乡》(Look Homeward)一书中亲切地写,天使脚趾翘起,因为他生来就是如此。有时,晚上在曼哈顿区的街上散步,我因妻子一个大声的呵欠,或突然的、故意的拖长的尖叫声而对她愤怒。因为我虽然在曼哈顿士敏土的行人道上行走,我的眼仍看见山巅未受拘束的太空,我的耳朵仍听到山泉甜蜜的笑声,而我并不害怕。 我常想,做一个富家子弟,要文雅,要知道在什么时候闭嘴,要懂得安静等待升官,真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是怎样的。因为在中国,做一个学生,就要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曾看见一位来自官宦家庭的同事,他的出身和前途无可怀疑的是官场。但我来自福建——不是来自上海或北京。我们在整部中国历史上出产诗人、学者及美人;但没有高等官吏。上一代有三位伟大的中国作家来自福建:严复,亚当?斯密、孟德斯鸠及赫胥黎的翻译者;林纾,司各德、狄更斯的翻译者,关于他,我在上文已曾提及;以及辜鸿铭(请看下文)。 在外交部的短暂时期中,我发现这位同事已学会闭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文雅而态度自然。他在办公室,把时间都花在喝茶及看报纸上。我对自己说,这个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一省的首长,结果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常想彻底地知道这种不说话的神秘,与闭嘴魔术和升官主义的关系。而我所得的结论是一个兵把他的血贡献给国家,但永不放弃他的荣誉;一个真正成功的官吏为他的国家放弃他的荣誉,但永不奉献他的血。一个兵的责任是只去做及去死;一个好政治家的责任是只去做而永不谈及它,他所做的只是爱他的国家。 我短暂的神学研究曾动摇我对教条的信仰。有一位教授想用如果这里有A及B,则二者之间必有一条联系线C,来说服我相信圣灵在神学上的必要。这种经院派一法的傲慢和精神的独断,伤害我的良心。这些教条产自迂腐的心,处理灵性的事情像处理物质的事情一样,甚至把上帝的公正和人的公正相提并论。那些神学家这么自信,他们想他们的结论会被接受成为最后的,盖上了印装入箱子保留至永恒。我当然反抗。这些教条中有许多是不相关的,且掩蔽了基督的真理。按典章编成的次序而论,保罗比彼得知道得多,而第四世纪的教父比保罗知道得多。按他们真言的比较而论,耶稣知道得最少。 我已失去对信仰的确信,但仍固执地抓住对上帝父性的信仰。圣诞节在清华大学主领主日学班时,那颗大星怎样准确地把三位东方博士领导到马槽所在的那条街,这种想象对我已经有很大的困难。我只能在桑塔亚那的感觉中,欣赏天使们夜半歌声的象征美。圣诞老人是失去了魅力的神话,但仍是一个美丽的神话。虽然如此,但在我自己切断和基督教会的联系之前,还必须遭遇某些事。 在北京,我和两位有一流才智的人接触,他们给了我难以磨灭的影响,对我未来的发展有不同的贡献。其一是代表一九一七年中国文化复兴的胡适博士。文化复兴,和其他较重要的事,严格说来就是反儒学。胡适博士,当时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在纽约放出第一炮,这一炮,完全改变了我们这一代的中国思想及中国文学的趋势。这是文学革命,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一个路标,提倡以国语取代文言,以国语作为文学表现的正常媒介。同时,北京国立大学有一个信奉共产主义的教授陈独秀,编辑《向导》机关报。胡适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博得全国的喝彩,我和他在清华大学相会,这是像触电般的经验。对于这个运动的整个进步,我直觉地同情。同代的中国大学者,梁启超、蔡元培及林长民,都参加这个运动。然后保罗?门罗、约翰?杜威,在我出国留学之前,又来北京大学访问。(我一九二三年从德国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毛泽东在那里当图书馆管理员——但没有人注意他,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他。) 总之,文化复兴是一种解放的力量,是中国知识分子对过去所做的一种全面的分裂。一方面军阀们在交兵,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为他们自身挑战及斗争的紧张情绪所支配,北京是充满活力的林纾,那位我姊姊曾读过他的作品的伟大翻译者,同时也在北京国立大学,谴责白话为“引车卖浆者流”的语言。哪里有斗争哪里便有活力,便有思想及研究的推动,有为它而战或为它而反抗的主义。年轻的中国彻底地被震动。共产主义者陈独秀继续谴责儒家的整套系统,特别反对祭孔及寡妇守节。而胡适,一个典型的理性主义者,以科学考据为依准,其实较为温和,写出来的文章像一位学者。陈独秀谴责迷信。如通灵人用它来写出诗句的中国扶乩。当然,那个机关报能轻易地做反对缠足的努力,因为我们已经生活在民国的时代,所以这种努力有点儿像马后炮。一个热心的学生写着:“我们大家都要背起所有中国女人的小脚(的责任)在我们的肩头。”——对新自由战士而言确是一种不寻常的任务。你想,事实上最少有五千万双中国女人的小脚要背,而这位青年可能有一双软弱的膝头。我不免被北京大学吸引,而我出洋回国之后,便在那里任教。在这思想大动乱当中,我为自己的得救,而埋头研读中国哲学及语言学——每一种我可以抓得到的东西。我飘浮在中国觉醒的怒潮里。 但是有一个不加入呐喊的人。他一八八五年从柏林大学、爱丁堡大学及牛津大学回国,他比我高一代,在他看来,我们这些民国时代的青年新贵,是无知而鄙陋的,即使不被现在称为德谟克拉西的近代群众崇拜所腐化,灵魂也已被玷污得鬼鬼祟祟。他说我们是“近代没有辫子的时髦中国人,回国的留学生”,“曾向英美的人民学习,不是循规蹈矩,而是‘行为不端’的人”。他是一个怪物,但不令人讨厌,因为他是具备一流才智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有见识和深度,不是这时代中的人能有的。在中国没有一个人能像他这样用英文写作,他挑战性的观念、目空一切的风格,那种令人想起马太?安诺德的泰然自若,及有条有理地展示他的观念和重复申说某些话的风格,再加上汤玛斯?卡莱尔的戏剧性的大言,及海涅的隽妙。这个人就是辜鸿铭。辜鸿铭是厦门子弟,像是料理中国人文主义大餐前的一杯红葡萄酒。由于他把一切事情颠倒,所以在我信仰的方向上扮演着一个吹毛求疵的角色。 我觉得最好是引用索美塞得?毛姆对于他的描写。毛姆没有提及辜鸿铭的名字,而在他那本《谈中国屏风》书中用“那个哲学家”来代替。毛姆在扬子江上流的四川省见过他,那时大约是一九二一年。下面是一篇生动的描写,极能显示这个人性格的要点。 这里住着一位有名的哲学家,我这次有点吃力的旅行动机之一就是想见一见他。他是中国儒学的权威。据说他英文、德文都说得很流利。他曾好几年做皇太后总督之一的秘书,但现已退休。每星期的几天里,他家大门都为那些寻求知识的人开放,宣讲孔子的教训。他有一班门徒,但人数不多,因为那些学生大都喜欢他简朴的住宅及朴实中的高贵。如果向他提及外国大学的建筑及好些野蛮人的实用科学,只会被他轻蔑地开除。从我对他一切所闻看来,我断定他是一个有个性的人。 当我提出想和这位著名的绅士见面时,主人立刻安排,但是经过许多天还没有消息。我问起来,主人耸耸两肩。 “我送了一张便条通知他来这里一趟。”他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来。他是一个脾气很大的老人。” 我不以为用这般傲慢的方式接近一位哲学家是适当的,所以我并不惊讶他对这种呼召置之不理。我寄一封信给他,用我能想到的最有礼貌的词句问他可否让我去见见他。就在两小时之后,接到他的复信,约定明天早晨十时。 当这位哲学家走进客厅时,我立刻向他的赐会表示感谢。他指给我一张椅子,帮我倒茶。 “你想见我对我是一种奉承。”他回答,“你们国家的人只和苦力及买办交易,他们以为每一个中国人如果不是这一种就一定是那一种。” 我想冒险抗议,可是我还不了解他的真意。他把背倚在椅子上,用一种嘲弄的表情望着我。 “他们以为只要他们点点头,我们就一定会去。”我知道他仍然对我朋友草率的通知感到不满。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喃喃地说了一些恭维话。 他是一个老人,身材高,有一条炭色的细辫子,明亮的大眼,眼睑下有很重的眼袋。他的牙已残缺而且变色。他骨瘦如柴,手优美而小巧,干枯得像鸟爪。曾有人告诉我他吸食鸦片。他穿着一件黑长衫,戴着一顶小黑帽,都破旧不堪了,穿一条深灰色的裤子束在足踝上。他在观望,并不十分知道应采取什么态度,是一种戒备状态。我从他的风度上感到可靠的松弛。他像一个全身端严起来等待人家来替他拍照的人,听见镜头遮蔽器一响,才恢复他的自然。他拿他的书给我看。 “我在柏林取得哲学博士学位,”他说,“后来我又在牛津读了一个时期。但英国人对于哲学没有很大的胃口。” 虽然他把话说得像有点歉意,但显然他还蛮高兴说一件大家多少不能同意的事。 “我们曾有过一些对于思想界略具影响的哲学家。”我提醒他。 “休姆和伯克里?当我在牛津时这两位哲学家在那儿任教,他们深恐会得罪他们的神学同事。他们不会追求他们思想的逻辑结论,因为怕危及他们在大学社会里的地位。” “你曾研究过哲学在美国近代的发展吗?”我问。 “你是说实用主义?它是那些对不可思议的事深信不疑的人的最终避难所。我喜欢美国的石油甚过美国的哲学。” 接着还有更多类似的尖酸话。我想毛姆的人物造型是真实的(我曾立誓不用批评家所爱用的曲词套语,“有洞察力”那个字),他说:“他对于西方哲学的研究,只能满足他所谓的‘智慧只能在儒家经典范围内找得到’的那种想法。” 有一次我的朋友看见辜鸿铭在真光电影院,他的前面坐着一个秃头的苏格兰人。白人在中国到处都受到尊敬,辜鸿铭却以羞辱白人来表示中国人是优越的。他想点着一支一尺长的中国烟斗,但火柴已经用完。当他认出坐在他前面的是一个苏格兰人时,他用他的烟斗及张开的尖细的手指轻轻地敲击那个苏格兰人的光头,静静地说:“请点着它!”那个苏格兰人被吓坏了,不得不按中国的礼貌来做。辜鸿铭被中国人熟悉的可能是因为他对立妾制度有隽妙的辩护。他说:“你见过一个茶壶配四只茶杯,可是你看见过一只茶杯配四个茶壶吗?”在我们之中也曾传说如果你想看辜鸿铭,不要到他的住宅,到八大胡同红灯区便可以看到他。这不是一个老浪子的姿态,而是一种对某些重要哲学主张的信念。他劝那些无知的西方人去逛八大胡同,如果他们想研究真正的中国文化,可以从那里的歌女身上,证实中国女性本质的端庄、羞怯,及优美。辜鸿铭并没有大错,因为那些歌女,像日本的艺妓一样,还会脸红,而近代的大学女生已经不会了。 辜鸿铭曾任张之洞的“通译员”。(张之洞是十九世纪末叶,主张维新的伟大官吏之一,是使长江一带不受扰乱的一个重要角色。)我曾见过辜鸿铭,留着薄薄的头发,在中央公园独自散步。有人会以为他是一个走霉运的太监,或者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多么孤独骄傲的心啊!虽然如此,但我觉得不配去接近这位精通马太?安诺德、罗斯金、爱默生、歌德及席勒的专家。尽管当陈友仁(后来在一九二八年担任国民政府的外交部长)和辜鸿铭一九一五年在《北京新闻》(一份陈所编的英文日报)大开笔战的时候,我在圣约翰大学里对他颇为仰慕,辜仍是一个众所共认的保皇党,而陈却是一个革命党。两者都精于谩骂,而且无懈可击地精通英文。陈称辜是江湖术士及抄经文士,而辜却称陈是走狗和一知半解的印度绅士(一个失去国籍,半英国化的印度人),因为陈生于千里达岛,说中国话像外国人。当我在德国读书的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刚要结束,我发现辜鸿铭在德国的那段日子还很有名气。他那本小书Veteidigung Chinas gegen Europa(如果我记得清楚,有一个德国人将他这本书译为《中国文化的精神》),在文化界知者甚多。这本书写于一九一五年,大战爆发后不久,虽然他用很不含糊的话来谴责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但他把大战首先归咎于卑劣的英国帝国主义及伦敦的暴民崇拜。他说了一些同情德国人的话,说他们“热爱公义”,整洁而有秩序,有“道德性格”。他精通歌德及席勒,而且是大腓特烈及俾斯麦王子的伟大仰慕者,所以虽然他在美国是完全籍籍无名,但他的话德国人却很喜欢听。 辜鸿铭是一块硬肉,不是软弱的胃所能吸收。对于西方人,他的作品尤其像是充满硬毛的豪猪。但他有深度及卓识,这使人宽恕他的许多过失,因为真正有卓识的人是很少的。他了不起的功绩是翻译了儒家四书的三部,不止是忠实的翻译,而且是一种创作性的翻译,古代经典的光透过一种深的了然的哲学的注入。他事实上扮演东方观念与西方观念的电镀匠。他的孔子的言论,饰以歌德、席勒、罗斯金,及朱贝尔的有启发性的妙语。有关儒家书籍的翻译,得力于他对原作的深切了解。中国的古代经典从来没有好的译本。那些外国的汉学家译得很糟,中国人自己却忽略了这件事。把中文翻成英文是困难的。观念不同,思想的方式不同,而更糟的是,中文文法的关系只用句子的构造来表示,没有字尾变化,且没有常用的连接词及冠词,有时更没有主词。因此中国哲学的“源头”,直到今天,仍被覆盖在似雾的黄昏中。结果使剑桥大学前任中文教授赫伯特?吉利斯说孔子可能只是一个好吹牛、平凡、陈腐的三家村老学究。在哲学观念上翻译的陷阱是很大的。仁的真意(benevolence?mercy?humanity?manhood?),义的真意(justice?right?rightousness?),礼的真意(ritualism?courtersy?goodform?social order?)甚至还不被人了解。 谈到这里大家宽恕我介绍一段经过翻译的迂迴累赘的话。它是采自詹姆士?来兹的儒家经典的译本,已被编入为麦克思?缪勒所编辑的《远东的圣书》中。来兹做了一次对文字的盲目崇拜,一种真正的外国远古气氛,比意义更是显明忠实的标志。孟子所说的在中文刚好是十二个字,当军队列阵拿着利矛坚盾攻袭敌人城堡的时候,“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The weather less important than terrain,and the terrain less important than the army morale.)如果有人宁愿逐字直译,那就可把它译为“Sky?times not so good as ground?situation;ground?situation not so good as human harmony.”对于任何中国孩子“sky?times”是指天气而不能作别解;“ground?situation”是指地势,而“human harmony”是指士气。但按照来兹所译,则孟子是说:“Opportunities of time(vouchsafed by)Heaven are not equal to advantages of situation(afforded by)the Earth,and advantages of situation(afforded by)the Earth are not equal to(the union arising from)the accord of Men。”(天所惠赐的时间上的机会不如地所提供的形势上的好处;而地所提供的形势上的好处不如人的团结一致。)辜鸿铭的翻译却永远站得住,因为它们来自对两种文字的精通,以及对于它们较深奥意义的了解,是意义与表达方法二者愉快的配合。辜鸿铭的翻译是真正的天启。 受过马太?安诺德、卡莱尔、罗斯金、爱默生、歌德及席勒等人的陶冶,辜鸿铭自信在他之前,没有人能像他这样了解儒家。他的中心观念是绕着雅与俗的问题转。雅是意指孔子对于君子的理想;而俗,用罗斯金的话,简单地说就是“身体与灵魂的死硬化”及缺乏感觉。使他的治与乱的辩论成为有效是由于白人帝国主义一方面用武力攫取中国的土地,另一方面它的使徒(当然包括某些基督教的传教士在内)又武断地说“中国是信邪教的”,他们具有开化中国文化的使命,这种情形特别是在拳民之乱以后特别明显,用“门户开放”的名义,公然抢夺中国土地而伴以他所谓“英国的芜词滥调”来谈及文化。当白人在《北中国每日新闻》辱骂皇太后的时候,辜鸿铭大大地被激怒。他狂猛地踢击他所谓“伪善的英帝国主义”,攻击那些迎合伦敦人经商攫取钱财及“暴民崇拜”的天性,更抨击英皇帝“吃人的殖民政策”。他说他们集竖子、小人于一身,他们的灵魂十分需要拯救。这是充满了激动及报复心在内的国家主义,加上一种忠心来拥护帝制反对民主的偏见(卡莱尔的影响)。 辜鸿铭认为,拳乱是人民之声。这些议论在他一九〇一年出版的《总督衙门来书》一书中表露出来。这时他正处在从迷惑中醒觉过来的心态。当然。拳乱是由传教士、鸦片及战舰等三项因素所引起,才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记得因为杀害一个传教士,中国要偿付威廉大帝青岛港口及山东全省的铁路建筑权。白色帝国主义是无约束的。当中国的统一受威胁时,辜鸿铭只是用全力来批评及攻击英国暴民崇拜的宗教及该撤走的殖民政策。他著《近代传教与新近动乱之关系》一书,声音喊得天般高。《总督衙门来书》包含了一篇最长的文章——《中国问题的新近纪录》(初在横滨《日本邮报》发表)。这篇文章已证明对英、法、德、美等国的文化及其衰颓作了一次历史性的考验,他的声音是尖锐的;他的灵魂中没有和蔼,充满了烈酒般的讽刺。下面这一段话,是他对在中国的英国人轻微的嘲弄。 自贝康思菲尔特爵士死后,英国贵族阶级再度成为无望,他们的领袖索尔斯柏利爵士,遇见了一位有伦敦人才智的伯明翰青年。这个伯明翰的伦敦人曾企图以模仿贝康思菲尔特爵士的帝国主义旗号来谄媚英国贵族的优越感,并想在高处挥舞这个旗子以取悦安德鲁撒克逊族的自信心!真的,如果美好的英国老贵族的情景不是这段悲惨的急需金钱、理想,和主意,一个小伯明翰的伦敦人用他安德鲁撒克逊自信心的破布来领导,将会造成像苏格兰“一个兰恩血统的一文不名的少女”一样滑稽的情景。此文及下面一段引用文是采自一九〇一年在上海出版的《总督衙门来书》。辜鸿铭用敏捷的、印象主义的笔触,探索德国及法国知识分子的没落。 腓特烈之后,普鲁士就是德国。德国是欧洲的苏格兰,普鲁士人是住在平原的低地苏格兰人,缺乏想象力。普鲁士的气温冷酷得多,因此那些普鲁士人除了缺乏想象力外,还有一种可怕的食欲。俾斯麦王子说:“我们家庭中每一个人都是大吃家。如果许多人都有像我们这样的食欲,国家将不可能存在,我会被逼得迁居。”……腓特烈没有想象力。但他除了天才之外,有法国的教养,那种源自法国的心灵颤动及清醒。腓特烈之后,普鲁士的清教徒因为缺乏想象力不能继续做全德国的保护领主。而拿破仑必须回来在耶拿光荣复职。……爱默生曾以伟大的卓见,谈及拿破仑被送到圣赫勒那不是由于战败,而是因为他身上那种粗鄙的味道,中产阶级的气质,及伦敦人的派头。当拿破仑以散布革命自由观念者的身份出现的时候,欧洲所有的绅士都对他高声欢呼。可是等他们发现这个科西嘉岛的小资产阶级不过是想建立一个皇朝时,所有欧洲绅士都对他大倒胃口。然后普鲁士的清教徒穿着“Vor?warts”(前进军)的军服,加入欧洲绅士对这个科西嘉小资产阶级的追捕。……当“Vor?warts”把拿破仑逐出德国时,他同时想把法国革命伟大的自由观念也驱逐出去。为抗拒这一点,全德国的知识分子都起来和他作战。这就是“文化斗争”的开始。……法国革命的真正伟大自由观念是在政治上的“门户开放”及在宗教上的“开展”。但“Vor?warts”的苏格兰低地人自私的倾向使他们不喜欢“门户开放”,而普鲁士人想象力的缺乏,也妨碍他们了解宗教上“开展”的真正意义。 辜鸿铭继续娓娓而谈。他连跳带跑通过了近代欧洲史的种种背景,而达到值得注意的结论:“今天世界的真正动乱不在中国——虽然中国忍受它的影响——而是在欧洲及美洲。”他向欧洲人大喊:“注意,欧洲人!照顾你们神圣的文化珍宝吧!” 辜鸿铭并不攻击耶稣基督的教训,他尊敬真正的基督教,但他猛烈地攻击耶稣会与法国军队,及德国主教与德国军在拳匪之乱时的主动合作。下面是他痛恨的一例: 基督教最初是一种力量,足以减低德国苏格兰低地人的自私心及庞摩尔兰尼亚省大吃家的可怕的食欲。但现在在德国的基督教死得像一个老顽固。他们已经正式设立一个主教安沙尔,胶州的名人,国家社会党,及那些歌颂德皇所说“我们怎样处置那五万投降的中国人呢?养他们吗?不成!”用在名为《将来》(Zukunft)的诗篇中写最后一章的政客们的基督教来代替它。因此,当我们遇见五万毛毛虫的时候,我们怎样做呢?用一个滚压机来压死它们。讨厌的工作!但没有办法。我们不知道耶稣会怎样说。如果他不是生在一个和平的世界,而是战争的世界,依照这个牧师的见解,耶稣也会变成食肉的动物。 下面是他说及真基督徒和真基督教的话。他引用孔子的话说: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无论你是犹太人、中国人、德国人,是商人、传教士、兵士、外交家、苦力,若你能仁慈不自私,你就是一个基督徒,一个文化人。但如果自私、不仁,即使你是世界的大皇帝,你仍是一个伪善者,一个下流人,一个非利士人,一个邪教徒,一个亚玛力人,一个野蛮人,一只野兽。 然后辜鸿铭进而引用歌德在《虚伪与真实》中的观念——歌德认为基督教是进步的,基督教的文化在乎仁慈、体贴他人,以人道胜过不人道。他说:“我们将会知道,无论欧洲人或美国人,在处理中国的问题时,采用歌德的关于文化的概念,抑或采用想使耶稣基督成为食肉动物的德国政客的滚压机!” “真正的基督徒是因为爱好圣洁及基督教里面一切可爱的东西而自然成为基督徒的。而那些因为害怕地狱之火而做基督徒的,是伪善的基督徒。那些只是为了想进入天堂饮茶及与天使们共唱圣诗而做基督徒的,是下流的基督徒。现在的那些耶稣会教士是那些自己不大相信天堂、天使,及地狱之火,但却想让别人相信这些东西的基督徒。” 这些文章十分激烈,很容易刺激一个青年读者的思想。它是好文章,但同时具有一种特别刺激灵魂的本质。因为人常会问什么是基督教的本质?究竟什么是儒家?这样他们就可以宽心和愉快地倚在椅子上,舒适地多读对于不同国家的奇怪的批评。 美国人难以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文化,因为美国人通常是宽大、单纯,但不够深刻。英国人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文化,因为英国人一般是深刻、单纯,却不够宽大。德国人也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文化,因为德国人深刻、宽大,但不够单纯。至于法国人,在我看来是能了解并已经是最了解真正中国人及中国文化的。……因为法国人在心灵的性质上曾达到一种卓越的程度,这是上文中我所曾提及的其他国家的人所没有的——那是一种想了解真正中国人及中国文化所必须具有的灵慧,一种精细的灵性。 从我在上文所说可以看出,如果美国能学习中国文化,将会获得深度;英国人将会获得宽大;德国人将会获得单纯。而所有美国人、英国人、德国人,由于学习中国文化,研究中国的书籍及文字,将得到一种精细的灵性。我放肆地说,在我看来,他们通常都没有达到这样卓越的程度。 它是令人安慰而又真实的。我对于中国宽宏或宽大这一点,想提出异议,但他们的确单纯、精细,且有深度。但有人会被这样的文章所刺激,再去发现自己的国家,且在中国思想的茂密丛林中探索旅行,来试着达到某种了解。 第三章:孔子的堂奥 辜鸿铭帮我解开缆绳,推我进入怀疑的大海。也许没有辜鸿铭,我也会回到中国的思想主流;因为没有一个富有研究精神的中国人,能满足于长期对中国本身一知半解的认识,去认识自己国家的历史遗产的声音是一种从内心深处发出的渴求。在中国语言里面有某些东西,是虽然看不见却能有力地改变人们的思想方式的。思想方式、概念、意象、每句话的音调,在英语与中国话之间非常不同,说英语时,人们用英国的方式来思想;而用中国话来说话时,就不免用中国的方式来思想。如果我在一个早上写两篇题目相同、见解相同的文章,一篇是用英文写,一篇用中文写,这两篇文章自会显现有别,因为思想的潮流随着不同的意象、引述,及联想,会自动地导入不同的途径。人并不是因为思考而说话,而是因为说话,因为安排字句而思考,思想只是解释话语而已。当我们说另一种不同的语言的时候,概念的本身就披上了不同的衣服及肤色,因为那些字眼会有不同的音色及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