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杰作身体奥秘的发现之旅出版说明 古今中外,人类不断寻求一种超越此岸世界的精神生命,渴慕并孜孜以求地实践敬虔的道德生活方式,在笃信某种信念或理想的同时,以真实的生命将这种笃信彰显出来,落实在日常的经验世界之中。世界各个宗教或文化均对这种追求和实践提供了具体多样、颇具特色的路径。就中国传统语境而言,儒释道或修身达及内圣而外王,或退隐山林求成佛,或修炼己身以得道。而在缘起上同为东方宗教文明之一部分的基督宗教,自诞生以降,甚至在诞生之母腹的犹太教中,就开始回答人类面临的一个普遍难题:如何在罪恶、苦难、“空虚的空虚”(传道书)的人生之旅中陶造生命并臻至圣洁?两千年来,无论在东方世界,还是在西方(欧美)世界,大批陶造生命的圣人贤徒涌现出来,并留下卷帙浩繁的“陶造生命”类文库,旨在帮助人度过仅有的此生。 本丛书取名“陶造生命”,典出圣经,在圣经中耶和华神被勾画为一位陶匠,亲自用地上的尘土造成人形,把生气吹进他的鼻孔里,使之成为有生命的活人(创世记2:7,参见诗篇2:9;以赛亚书45:9,64:8;耶利米书第18-19章;罗马书9:21)。贯穿基督教两千年历史的线索之一,从使徒教父、沙漠修士,到教改运动、奋兴运动,再到后现代的灵恩运动,除了信经、神学、教义、解经、礼仪等之外,就是如何在信心中塑造、更新、打磨出新的生命。基督教的“陶造生命”的本意在于,人生在世界上须破碎自我、重建自我,但凭借一已之肉身无法成就这种目标。基督教的陶造生命之路从否定人自身的意志而诉求超越的他者,透过先由外而内、后由内而外的路径达及成圣,活出生命的至美,形成别具一格的精神追求之旅。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在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之同时,正处在深刻的道德和信仰危机之中,活出一种真、善、美生命的样武是极难的事,生命的塑造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人们惊叹道德沦丧、道德滑坡,到90年代学界感叹人文精神的失落,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耳闻目睹到人生的各种生命撕裂的悲剧:良知泯灭、自我和肉欲泛滥、解构一切的超越、媚俗和恶俗流行、金钱至上……我们如何在寻常的行卧起坐中显明出完美的生命品格面对未来而活在当下?这种难题迫使我们在承继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资源之同时,关注并引介圣经中丰富的精神生命传统,以期帮助我们理解、完善、丰富自身的精神生命。 自利玛窦来华近四百年来,在中西文化交融的大背景之下,基督教文化已经逐步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内在关系上说,研究和吸收基督教的思想和观念,离不开基督教文化的道德和精神品格;如果说前者是基督教的“体”,那么后者就为基督教之“用”,“体”要由内而外、由外而内地转化为“用”。从现代学术机制来说,引介基督教中的道德与精神遗产,已是中国学术界的一项重要任务。21世纪之初,这种工作不仅可以弥补基督教在中土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而且契合时代之需,回应时代对中国人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 本系列致力于推介当代东西方文化中关注生命问题的精品书籍。我们遴选的图书,都是以圣经文本为基础,并通过作者的深入解读,生发出有助于陶造人类的生命品格的好作品。实际上,这些书以活泼的语言、精辟的分析、生动的见证,已在东西方读者圈子中颇具声望,并产生出深远的影响,相信也定会赢得国内读者的喜爱。 本系列以“陶造生命”为关注点,为读者提供另外的生命视野,我们期待志同道合者一起吸纳赏鉴,并伴随21世纪中国文化进入“流着牛奶与蜜”的精神迦南美地。在这种上下探索的目标之下,我们大力邀请国内外从事相关研究的资深学者在选题、翻译和述介上提供咨询意见。我们在此深深希望这种工作既可以拿来为我中华文化所用,也可以与中华文化相互激荡,开拓出21世纪中国崭新的精神生命风貌。 刘平 博士 2009年1月于复旦大学宗教学系 自序 当一个声音太大时,我们往往反倒听不清楚,这时候就可从回音中找出原先听不清楚的音节。但在上帝和自然界里面,我们却能同时听清楚声音与它的回响。 亨利·杜端蒙 除了序文外,本书中所用的第一人称——“我”——都是指班德医生而言。本书是按他的观点写成的,但与其他由两位以上作者合作的书不同,本书不是以“某某人口述,某某人笔录”的形式写的。 我第一次遇见班德医生,是正在为《有话问苍天》这本书收集资料时。他所作有关“疼痛”方面的医学研究,其成就是不容置疑的。除了在印度作研究麻风病的开路先锋18年之久,他也是施行手掌手术的世界权威和康复专家。因着他的贡献,他得到最有名的阿伯特·拉斯卡奖(Albert Lasker Award),并受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封为爵士。他一生的事迹都记载于他的自传——《献给上帝的十指》(Ten Fingers For God)一书中。 在我到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去他工作与生活的卡维尔麻风病院拜访他之前,我已略知前文中所提到的他的各项成就。但我当时并不知道他的信仰融化在他生活和思想中的程度。身为一个勤奋的科学家,他不仅是个喜欢赏鸟、爬山和爱用有机肥种菜的人,他更是一个努力把自然次序与属灵次序融合起来的人。 当我第二次拜访他时,班德医生颇迟疑地拿出一份九十页的手稿,一部分是打字的,另一部分则是医师的手记,里面包含着许多他对人体的想法。这份手稿是从他在印度维罗医学院发表的谈话中收集来的。他说: “有时候我们医生就像是在大百货公司中,专门听顾客抱怨的雇员一样。等我们听多了人们的埋怨后,自己也往往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产品的品质的确有问题。但在这份我保存了很久的手稿中,我试着停下来,想想上帝所创造的一切。我从新约圣经中找到一个古老的类比,然后把它拿来与今天我们从近代科学所得到的知识比较。很奇怪,每一种医学上的发现似乎都能应用在这个类比上,没有任何一个医学上的新发现会削弱使徒保罗最初的看法。” 用身体的类比作为一本书的主要概念,这一点很能吸引我,因为我自己也很欣赏自然与属灵世界之间的和谐性。 英国小说家切斯特顿(G.K.Chesterton)在他所著的《亚阿西西的圣方济》(St. Francis of Assisi)一书中提出一个很有趣的理论,他认为中古时期的黑暗时代之所以会产生,乃是由于异教与神话的思想深深地污染了自然次序,以致人看不出自然乃是上帝启示的一部分。切斯特顿说:“劝这些人去信一种充满星星与花朵的自然宗教是没有用的;因为没有一朵花,或一颗星是未受污染的。他们必须到沙漠里,那里看不到花朵;甚至到洞穴里,那里看不到星星。”结果在这个时期的文化中,几乎各种形式的艺术水准都降得很低。对这时期的基督徒而言,自然与超自然是分离的。 今天,同样的事又发生了,创造的世界已失去了它的神圣性。我们遗弃了这个世界,把它丢给物理学、地理学、生物学和化学。我们也同样把自然从超自然中抽离了出来。 我从班德医生身上看到,他虽拥有无与伦比的科学专长,然而他也有一种谦卑的认知,看得出自然界如何响应它的造物主。我们一起合作,在这方面找出很多医学能应用在信仰上的地方,我同时也花了好几个月时间,研究每一个类比的医学背景。经过长时期的会谈,我开始了解班德医生的谦和及英国人保守的个性,因此尽量设法挖掘出他那不肯轻易表现,却颇具深度和戏剧性的个人经验。 班德医生和我都希望本书能够填补长久以来隔离受造世界和造物主之间的鸿沟。上帝创造了万物,他把他伟大的、创造性的自我,投资在这世界,特别是在人体的设计上。我们能做的不多,但我们至少可以感激他。 在我们之中,也有一种神秘的有机关系存在,但愿本书能提供大家一些洞见,使我们了解彼此间的关系。保罗一再提到用来表明这种关系的一个比喻——“基督的身体”。在这本书中,我们会一起讨论人体和它的四个器官,我们希望能在日后出版的续集中,继续讨论更多的问题。 有人想对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解释深红的颜色,他说:“深红色就像小喇叭的响声。”从某方面来说,隐喻也往往是让我们能领悟属灵真理的唯一方法,这正说明了为何圣经会这么常用到它。象征性的比喻一向具有某种说服力,就如泰勒主教(John V.Taylor)所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这种比喻的说法要比说“没有人是真能自立的”更有力。当大部分的书籍都在讨论神学内容和个人经验时,我们盼望本书所用的这种类比法能帮助读者用另一种方式,领悟出实体的真相来。 如果你认为我们探讨身体的类比超过了你所能接受的,使你感到困扰,那就请你把书合上。我们不希望弯曲真理,以适应这种类比。但另一方面,你可能也会像我们一样,发现人体居然能如此真实地表明属灵的事实,这些平凡的材料竞越来越与实体的影子没有差别。 杨腓力01 肢体 我曾试着把地球想成是某种有机体,但这种揣摩总是行不通……一天晚上,开车经过美国新英格兰区南边多树的丘陵地带时,我又在想:假如不能把它比作一个有机体,它像什么呢?它会最像什么呢?就在那一刻,我想出来了:它最像一个单细胞。 ——路易·汤姆士 我还记得第一次在显微镜下观察一个活生生的细胞的情景。那时我年方二十一岁,正在英国李文斯顿大学参加热带卫生学的短期讲习班。我们在课堂上研究寄生虫,所用的标本都是死的,而我却巴望能看到一个活生生的阿米巴!一天清晨,在实验室尚未挤满学生之前,我偷偷溜进那座红砖的旧科学馆,手里捧着一杯才从科学馆旁边池塘里舀出来的池水。腐烂的叶子漂浮在混浊的水面上,一路散发着腐朽与死亡的气味。 等到我把一滴池水放上显微镜片时,整个宇宙在刹那间活转了过来——显微镜下出现了成千成百的微生物——这些纤细的单细胞晶球体,受到显微镜灯光热力的刺激,正在那儿不停地呼吸、伸展、左右游移着。我稍稍移动镜片,匆匆瞥过那些快速活动着的有机体,继续地寻找……啊哈!果然让我找到了一个阿米巴。原先肉眼勉强能看到的,不过是一个半透明的蓝色小片,显微镜却进一步显示出它内部的功能和作用。 这个阿米巴似乎在喃喃地告诉我们,它是所有生物中最基本、也最原始的一个细胞。它不知用了什么方法聚合成千上万个旋转的原子力量,产生了生命,使自己有别于其他任何最基本的无生物。它虽然只是一小撮胶液,却也能完全表现的一切基本功能——呼吸、消化、排泄、分泌,以及繁殖。它甚至可以用一种很特殊的方式挪动自己——先把自己向前凸出一小块,然后像油滴在桌面上散开一样,毫不费力地朝前移动。这样不断地操作一两个小时以后,这颗湿嗒嗒的小不点竟也能移动三分之一英寸呢! 这个忙碌、悸动的小东西,使我第一次对生死的错综复杂留下了鲜明的印象。依我看,阿米巴正如一个全然自立的单元,带有强烈的求生欲与繁殖欲,这种体认引发了我日后探索生命细胞的兴趣。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仍在从事研究细胞的工作。唯一不同的,我是站在一个医生的立场,专门探讨人体内细胞分工合作的情形。在美国南部路易斯安那州卡维尔城外,密西西比河畔的沼泽地,有我工作的麻风病院,这里我有自己的实验室。一个寒冷的早晨,我再次趁着无人搅扰之前,赶到实验室去。整个房间里只有头上日光灯所发出低微的营营声打破满室的寂静。 但那个早晨我不是来研究阿米巴的,而是要来查看一只正在冬眠的白肤变色蝙蝠——它正在实验室冰箱中的一个盒子里睡大觉呢!我要用它来模拟人体对受伤和感染的反应。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提起来,打开双翼,让它呈十字形地平躺着。它的脸极像人脸,好似博物馆里陈列的枯干人头一样。我一直担心它会张开眼来对我尖叫,但它却毫无动静地继续沉睡着。 当我把它的翅膀放在显微镜下时,我好像找到一个钥匙孔,透过它,一个崭新的宇宙展现在我眼前。蝙蝠翅膀下变色的皮肤显得苍白而透明,我可以透过表皮直接看到输送血液的微血管,它们都在不停地搏动着。我把显微镜对准一条青蓝色的微血管,调整后我可以看见每一个血球在微血管里推挤、碰撞及冲刺的情形。其中数目最多的是红血球,它们个个都像平滑光亮的圆盘,中间凹进去好像油煎甜圈饼似的。每个红血球的大小和形状都一样,仿佛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压出来的。 但更有趣的是白血球,它们是生物体内抵挡外来侵略者的武装部队。它们的形状与阿米巴完全一样,也是一团臃肿、不定形的液体,当中有一粒深暗色的核心。它们先把身体收缩成像手指般的一根长条,然后就奋力向前游动。有时它们贴在静脉的管壁上蠕动;有时则悠哉悠哉地顺着血液漂浮;有时为了流过较细的微血管,白血球不得不拉长自己的体形挤过去,这时排在它后面的红血球,就会不耐烦地你顶我撞个没完。 看看这些白血球懒散的样子,你不禁会觉得,它们在巡察自己领土这件事上,实在显得太迟缓而缺乏效率了,那还能谈得上抵御外侮呢?不过,这只是在大敌未临之前。我试着不弄醒蝙蝠,同时用一支钢针刺透它的翅膀。当我戳破一条微血管时,马上好像警铃大响似的,受伤的微血管壁周围的肌肉细胞立刻全部紧缩,筑成一道堤防,不让宝贵的血液流失,同时血凝素也马上起来工作,防止血液流出皮肤表面。再过一会儿,负责打扫的细胞来了,很快地清除了所有的渣滓。而成群的纤维细胞,也就是体内的编织细胞,也都集合在伤口的四周开始工作。但最具戏剧性变化的还是那些无精打采的白血球,它们仿佛生有某种嗅觉似的(至今我们仍不知道它们是如何“感觉”到危险的),突然之间,所有在伤口附近的白血球,立刻停止漫无目的的游荡,好像猎犬看见兔子般,从各方全对准攻击的目标冲了过来。这时它们个个显出自己独特的变形本领,从血管壁重叠的细胞中,选择最直接的捷径,穿过肌肉挤向伤口。等它们一到,战争立刻开始了! 瑞士摄影家蓝纳·尼尔逊(Lennart Nilsson),一向以善于拍摄体内各种活动的放大照片闻名。他曾通过电子显微镜,拍摄白血球的防御战。远远望去,一个无定形的白血球很像科学怪谭里的主角“小不点”,它们朝着一群发光的绿霉球菌蹒跚冲去,顺着菌体的形状,用自己的身体把绿霉菌密密地盖了起来,仿佛用毯子罩住一具尸首一样。起初,这些菌体在白血球的包裹下,还能闪出惨淡的绿光,但因白血球含有带化学性炸药的颗粒,一旦罩住那些绿霉菌后,这些颗粒就炸裂开来,摧毁了所有的侵略者。只需三十秒到一分钟的时间,余下的就只是一个个发涨的白血球了。通常,白血球的任务都是带有自杀性的,战争的结果往往是自己也跟着捐躯。 就整个身体来说,损失一个白血球算不得什么。多数的白血球只能活几天到几个星期,而且人体内,除了五百亿现役的白血球在每天来回做侦查工作外,骨髓中还贮藏了一百倍于此数的后备生力军。在细胞层内,大规模的战事更是体内每天在进行的例行公事。因为我们平日所用的玻璃杯,杯口上就可能潜伏着五万个侵略者;而在半茶匙的唾沫里更含有十亿以上的细菌。细菌隐藏在我们身体的各个地方——每洗一次手,我就可以从皮肤的褶缝里冲掉五百万个细菌①。①当第一架显微镜显示出细菌的众多时,科学家从此就对“细菌”非常留心。许多机灵的商人开始大力推售消毒剂,却不知这些杀菌剂不过是杀细胞剂,对好、坏细菌都一视同仁格杀勿论。其实我们也需要多宣传一下人体的防御系统,不必对细胞抱着“触菌惊心”的态度。今天的美国社会受化学杀菌剂之害,远比受细菌之害为甚,我个人倒是宁可靠自己的细胞来打这战仗的。 为了抵挡这种种威胁,血液里就产生一些专门对付某种特别菌体的专职白血球。身体一旦遭受像天花疫苗一类的严重危机,这些白血球就负有特别的使命,抱着必死的决心,专门对抗某种特别菌体的危险分子。这类白血球一辈子就在血液中巡猎、侦候。通常它们是不蒙征召的。但一旦面对那种会摧毁人体内所有细胞的侵略者时,它们身上所带的能力足以瓦解一切的敌人。 我常常想到阿米巴和酷似它的白血球,两者间所呈现的一种矛盾现象。阿米巴是个完全自立的有机体,独自可以发展生命中一切的基本功能,它只有在摄取其他细胞作为它的食物时,才需要用上其他细胞,而白血球虽有同样的造型和结构,却远不及阿米巴来得自由,因为它的责任是由另一个更大的有机体来决定,有时它甚至必须为了那个有机体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固然它自我表现的机会受到限制,但白血球却比阿米巴担负有更重要的功能。阿米巴一味躲避危险,白血球却总是勇敢地朝着危险迎去。一个白血球能保护一个像贝多芬、牛顿、爱因斯坦……或如你我一样的人平安地活下去! 我有时把人体设想为社区,社区中的个人则有如白血球一样的单细胞。细胞是一个有机体中最基本的单元,它可以只为自己活,也可以与其他细胞协力组成并维系一个较大的有机体。这使我想起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2章中所用的比喻,他把基督的教会比作人体。因着显微镜的发明,带给我较广的视界,保罗的比喻也对我变得更有意义。保罗的比喻启示出上帝创造时所用的一个基本原则,我也许可以根据保罗的话,另加一些补充: 身子是一个,却由许多细胞所组成。细胞虽多,却仍是一个身子……设若白血球说,我不是脑细胞,所以不属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平身子。设若肌肉细胞对视神经细胞说,我不是视神经细胞,所以不属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于身子。若全身都是视神经细胞,人怎能走路呢?若全身都是听觉神经,人又怎能看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细胞安排在人身上。若都是一样的细胞,身子在那里呢,但如今细胞有许多,身子却是一个。 这个比方对我来说,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因为一只手、一只脚、或一个耳朵,一旦离开了身体,并不能单独活着,但一个细胞却能。细胞可以忠心地成为身体的一部分,也可以固守一己的生命为自己活。有些细胞的确选择了在人体内发展自己独立的生命,它们享受住在身体内的各种好处,却又同时坚持自己完全的独立性——但这样的细胞不是成了肿瘤细胞就是演变成了癌细胞! 02 各有所司 身为一个肢体的意义,就是舍弃它自己的生命、本性和行动,只受身体中灵的支配,单为身体服务。 法国物理学家 帕斯卡尔 无论是专门收集标本和编目的科学家,还是赤足在树林里游荡的孩子,同样都会因见繁殖在这世上的生物种类之多,而生肃然起敬之心。孩子醉心于蝴蝶身上各色的花纹;他追捕点水的蜻蜓;也会因一只吱吱叫的甲虫阵阵的纵跳而欢呼;他更会屏息专心抚摸一只兔宝宝。至于科学家的观察,则要深入多了。随手从树林里抓取一团一尺见方、一寸来厚的泥土,他就可以开始数点起来。在这块我们毫不在意、任意践踏的泥土里,他可以找到“1356个小生物,包括865个小虱子,265只弹尾虫,22条百节虫,19只大甲虫,以及其他12类无以计数的小虫。”一则由于手边少了一架电子显微镜,再则大概也没有那种无穷尽的耐心,土中其他的20亿微生物,和几百万个菌类、藻类等,他就顾不得了。 在他的实验室里,这位科学家会从我们熟悉的阿米巴开始,由“低”而“高”地依次分类,但所谓“低等的”生物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我们爬一次山,践踏了亿万的小生物,却能心无歉疚地回家?向来吃素的人,在痛饮清凉的泉水后,也不会因喝下了成堆的微生物而感到遗憾。为什么我们见了路边血淋淋的死猫会闪躲,却无视于翻土机从路基掀起来亿万的小生物呢? 原来影响我们分类时价值观的关键在于“专业化”——就是细胞轮流分工,而使它们的反应局限在单一功用上的那个过程。我们认为猫具有较有意义的生命,因为它是由许多低等细胞集合、同工而形成的一个高等动物。在我显微镜底下的阿米巴则是动物梯次最低层的动物,它虽然会动,但一天只不过移动个把寸而已。它一辈子可能只是在一个铁罐、或是一个旧车胎里度过的。它不像人类,可以游历欧洲、参观印度闻名的泰姬马哈墓园,或攀登美国西部的落基山。因为要能这样邀游,一定得有像麦穗一样紧密排列的专职肌肉细胞。低等生物只能像毛虫一样爬行、蠕动,一天最多前进几码而已,但高等动物却能跳、能蹦、又能跑;有翅膀的更能高飞、低翔、随意冲刺,这都是因为不同细胞“各有所司”的缘故。 就拿视觉器官来举例吧!阿米巴也有粗略的视觉——它能朝光的方向移动,然而仅此而已。但专业化的细胞却使人能够在显微镜的这一端,用视觉观察出那几乎毫无知觉的阿米巴的细致色彩。阿米巴是单细胞生物,但在我这个朝它凝视的眼珠里,却有一亿零七百万个细胞。其中七百万个是锥状的,当一些光子穿过它们时,每一个视锥细胞都能向我的大脑发射出一种讯号,使我对所收到的色彩有全盘的认识,就这样我才能轻易地分辨上千种的颜色。另外一亿个视杆细胞,则是供我在光线微弱时备用的。单靠杆状细胞的操作,我分辨不出颜色来,每样东西都像沉浸在月夜里,蒙在一片淡灰色中;但是视杆细胞却使我能敏锐地分辨一个极广的光谱,明暗差距可达十亿倍以上。 阿米巴与我的眼细胞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一种惊人的专业上的差别。在意大利的那波里湾,长着一种叫寇比利亚的动物,它只有一个受光器——一个长在一束肌肉顶端的锥形细胞;这细胞好像一个电视摄影机会转来转去,虽然每次只能接受一种光的信号,但人们相信,它的脑神经能汇集许多信号,而使它对周围环境构成一幅概略的图画。 但人的大脑可以从眼细胞同时收到数以百万计的信号。当某一种波长的光波出现时,每一个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就因受刺激而向大脑输送一个电波;大脑从所有视觉细胞吸收了这种复合着“是”与“否”的讯号后,就将这些讯号重新清理、组合,然后提供给我一个阿米巴在显微镜片上游动的影像。比起阿米巴那单细胞的独立自主性来,我眼珠里这些静止的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的确显得单调多了,但是,我们有谁肯和阿米巴对换一下处在镜片两端的地位呢? 谈到有效地工作,每一个细胞都必须放弃它大部分的能力,而仅仅保留一两种功能;譬如,我的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不能随意移动,而阿米巴却能随意作一连串微小的动作。然而人的细胞却因肯扮演一个受局限的角色,使得人体能成就更高、更有意义的功用。一个视杆细胞能使我对光波波长产生反应,因此我能尽情地欣赏一道彩虹,一只一头扎入水中捕鱼的鸟儿,也能观察出好友脸上最细微的表情变化。它同时还能保护我躲开高速公路上迎面飞来的石子。 每个细胞这样自我牺牲,所换来的是我所谓的“集体共存的乐趣”。至今,科学家还不能确定安全、喜悦等类似的感觉,是如何传递给身体各个细胞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我们任何一种情感反应中,每一个细胞都是有份的:经过荷尔蒙和酵素的滋润,它们能引起急促的呼吸,肌肉的颤抖和胃的抽动。你若想试着在人体里找出一条快感神经来,必会大失所望,因为人体内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感觉痛楚、冷热和触摸的神经是有的,但是,却没有任何一条神经是专门用来让人感觉快乐的。愉快感似乎是许多细胞共同合作之下才有的副产品。 那么性快感又是怎么回事呢?它也并不如你所想象的那么明确和具局部性。性器官一带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快感神经;集中在那儿的细胞,也只不过会感受触觉和疼痛而已。除了肌肤相接的刺激外,“性”事实上还包括了渴慕的感觉、眼目的喜悦、一些回忆,甚至背景音乐所引起听觉上的刺激;性活动更包括一种复杂的爱情——自爱而又同时爱人的情绪在内。再进一步,就细胞方面来说,每个细胞与生俱来都秉赋了繁衍生命和确保生存的欲望。在所有这一切因素互相配合之下,人体才有产生性快感的可能。 我非常喜欢聆听交响乐,它能带给我极大的快乐。在听音乐的时候,我的耳朵会产生愉悦的感受。借着耳朵,我能分辨各种振动我鼓膜的频率——即使它微弱到仅有十亿分之一公分强(约是氢原子直径的十分之一大小的振幅);这种振动借着我们熟知的那三块耳骨锤骨、砧骨和镫骨,传至内耳。当钢琴上弹出中央C键的音频时,就会使我内耳骨的塞瓣每秒钟振动256次;再往里则是一根根的纤毛,它们好比眼睛里的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能把声音的讯号传递到我大脑中。然后掺合了一些其他因素,诸如我喜欢古典音乐的程度,我对这首曲子有多熟悉、我胃里消化的情形、以及我的同伴是谁……等等。我的大脑对这一连串刺激所生的反应组合成一种冲动,对我来说,那就是快感。 在自然界里,也有一些有机物能合作,但却不能达到这种“集体共存的乐趣”。例如有一类阿米巴,为了繁殖的目的,也会聚在一起;这些群居的阿米巴,从十几个到五十万个,暂时有秩序地聚合成一个黏液菌团——就是一堆光亮,状似子弹头的小黏块(当这堆小黏块缓缓向前移进时,会留下一条黏液的印子,因此被称做“黏液菌团”)。位在前面的细胞会合力叠成一个向上高起的塔状物,塔顶则是许多新生的阿米巴所组成的球状芽孢,整个小堆看起来就好像一朵毒草菇;突然间,这个芽孢爆炸开来,借着爆炸力,这些新生的阿米巴被播散到周围各处。这整个现象前后只延续八小时,可算是细胞之间一种很简单的合作。但是在这种黏液菌团里面,却少了一样东西:这许多黏液菌细胞只是为了“繁殖”才合作的,它们中间缺乏一个有机体细胞所含有的相同基因,也没有相同的效忠情操,因此,任务一旦完成后,群体就立刻解散,每个阿米巴又我行我素去了。 相反地,人体是从一个卵子受精而长成的。在《水母与蜗牛》(The Medusa and the Snail)这本书里,作者路易·汤姆士(Lewis Tbomas)想不透,为什么一般人对英国的第一个试管婴儿会那么大惊小怪。他认为人体借着一个精子和一个卵子的结合,而能产生出一个生命来,才是真正的奇迹!“光是这样一个受精卵的存在,就该叫世人惊讶不已,”他这样写道,“人们理当整天彼此奔走相告,不住叹为观止地谈论那个细胞……。若是在我有生之年,有任何人能把这个现象解释清楚,我一定要包一架,甚至一大列在空中喷烟写字的飞机,要它们在满天画上成串的惊叹号,直到我的钞票用完为止。” 在怀孕的九个月当中,这些细胞借着无比巧妙的方式,划分出它们个别的功能来;数以亿万计的红血球和百万个锥状及杆状的细胞出现了——从一个单独的受精卵开始,最后形成了总计多达一百万亿个的细胞群!!最后,一个全身光滑湿溜的婴儿诞生了!在诞生之时,他体内的各类细胞都早已开始分工合作地配搭起来。他的肌肉像是做体操似的,开始笨拙地活动着;他的脸面因为新环境中的强光和干燥的空气而收缩;在吸进一口空气后,他的肺配上声带的作用,发出了第一声的啼哭…… 就在这一团土色多皱的细胞堆里,蕴藏着一种集体共存的乐趣。这婴儿的小生命中,将要经历种种的欣喜——当他发出第一个含糊字母时,他母亲的赞许所带来的喜悦;当他发现自己特有的天分及恩赐时而有的惊喜;当他与他人同事而得到成就后的欣慰。他虽是由许多细胞组成的,合起来却是一个单独的有机体,他全身中一百万亿个细胞,都同时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闭上眼睛,踢掉鞋子,轻轻蠕动着我右脚的小骨节;这个小骨虽然只有半枝铅笔宽,但在走路时,却能支持我全身的重量。我再合拢手指,拱起来捂住我的耳朵,立刻,我就听到那熟悉的,有如贝壳里发出的海涛声,其实,那不过是血液冲过我头部微血管的声音罢了。我又伸出左臂,试着想象那百万个肌肉细胞,如何迫不及待的同时在有规律地膨胀、收缩着。我再用指头揉擦我的手臂,马上能清楚感觉到每平方寸的皮肤上,四百五十个触觉细胞所受到的刺激。 是的,在我这个身体里,我的胃、脾、肝、胰和肾脏,各个器官都是由数以万计忠心、勤奋的细胞组成的,它们的配合和功能是那么有效,使我丝毫不觉得它们的存在。甚至我内耳里的纤毛,也不断在监督耳中的流体,以防万一我失去平衡时,能随时对我发出警告。 当所有的细胞都能合作无间时,我几乎不会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我唯一能感觉到的,只是它们一切活动的大集成——就是这个名叫保罗·班德的人。我的身体虽然是由许多肢体合成的,却仍是一个身体。这个道理十分重要,也是我们再继续研究下去时的一个主要依据。 03 分化 我们往往以为只要研究了“一”,就能完全了解“二”,因为“一加一等于二”。却忘了还必须研究那个“加”字。 ——史丁顿勋爵 我的医学实验室里所收藏着的,并不只是阿米巴与蝙蝠而已。在我另一个抽屉里,整齐地排列着一系列人体细胞的标本。这些从人体中抽离出来的细胞,没有生命,染上色后,我将它们框在玻璃片里,乍看之初,简直看不出它们与这时正在我体内活跃搅动的活细胞有何相似之处。但如果放在显微镜下检视一番,有关人体的一些形象就会浮现出来。 首先令我感到惊奇的,是这些细胞种类的繁多。从其化学组成上来看,我的细胞几乎个个都一样。但若按外形及功能来比较,它们就像动物园中的动物一样,各有不同。红血球细胞是圆盘状的,像个薄荷糖片,带着氧气在我的血液中游行,供应其他细胞所需要的养分。肌肉细胞则是光滑、柔软的,因为从红血球摄取了相当多的营养,它充满着尚未发挥出来的能力。软骨细胞带有闪亮的黑核,看起来就像有黑点的豌豆束,凝聚在一起,形成坚固的力量。脂肪细胞则是一副慵懒、沉闷的样子,好像是一堆塞满了垃圾的白色塑胶袋,挤在一起。成骨细胞的结构粗糙,看起来很坚固。由其横切面来看,骨头就像树轮,层层重叠,形成坚固、强壮的结构。表皮细胞则完全不同,它具有柔软的图案,上下起伏的结构,造成身体的外形与美。它们弯曲与突出的程度令人难以预料,这才使得每个人的指纹都很独特——更不用说每个人各不相同的脸部轮廓了。 细胞世界中的贵族,是生殖细胞与神经细胞。女人所特有的卵子乃是人体中最大的细胞之一,其外形可以靠肉眼辨识。人体中所有其他的细胞都是由这颗高雅的、原始的构造衍生而来。与恬静的卵细胞大不相同的是男人细小的精子,它好似长有满身鞭毛的蝌蚪,带着膨胀的头和细长的尾巴,争先恐后地游向有利位置,似乎知道在十亿精子中,只有一个能享有使卵子受精的荣誉。 细胞之王——也就是我大半生所研究的——乃是神经细胞。它似乎带有智慧的气息,而且相当复杂。它像蜘蛛一样,分布出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电脑网状系统,将身体联合起来。它的轴突,也就是将远方的信息从人脑带进带出的“电线”,可以伸展到一码的长度。 当我浏览着这些不同的细胞样本,或翻阅有关细胞的书籍时,我从不会感到厌倦。个别来看,它们似乎微不足道,样子也很奇怪;但我知道就是因着这些不起眼的细胞联结在一起,它们慷慨地将生命现象赋予我。每一秒钟,我的平滑肌细胞就会调节我血管的宽度,会温柔地将东西推进肠子里,会打开又关闭我肾脏中的管子。如果一切都顺利——心脏有规律地收缩、脑子转动着各种知识、淋巴洗掉疲倦的细胞——我是很少会去想到这些细胞的。 但我相信体内的这些细胞还可以教导我有关更大机体的事:家庭、社团、群体、村落、国家等——尤其是关于一群特别的人所形成的共同生活团体;新约圣经中超过三十次以上用身体来比喻这个团体,我所指的这个团体乃是基督的身体——教会。这些人所形成的网状系统分布在整个地球上,他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跟随耶稣基督的群体中的一员。 我的身体有如一座使人迷乱的细胞动物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细胞长得像身体。基督的身体也是这样,它是由不同的人种所组成。我们彼此都不相同,也与我们所跟随的那一位不同。是谁的设计,使这些可笑的人类形象能模糊地反映出整个基督身体的理想来呢? 小说家布希南(Frederick Buechner)幽默地描述上帝如何在圣经中,拣选各式各样的人来完成他的工作: 谁能预料上帝不拣选既诚实又可靠的以扫,而看中诡计多端的雅各?他居然选召了喝醉酒的挪亚,又选召因为在埃及打死了一个人,而跑到米甸去逃避刑责的摩西,摩西还表示,如果不是为了面子问题,他就让亚伦一个人回去面对那些困难了;他又选召先知们,这些人都是平庸之辈,大部分都像疯子一样……当然,这当中最有趣,也是无法预先知道的,就是拣选的本身。在所有人当中,他可以选一些人出来作为他圣洁的子民,他却选择了犹太人;这些人就像某些人所说的,与其他人完全没有两样——当他们要表现宗教虔诚时,他们比谁都虔诚;当他们表现世俗化时,世上也没有人比得上他们。还有立约也是一件有趣的事——上帝说:“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神”(出9:7)他这句话是对一群把他的话当作耳边风的人讲的;当神的话还没说完,他们就好像原始土著,愚蠢地拜着从山上带下来的各种农业之神和繁殖之神,围着金牛犊跳舞去了。” 例外成了常规。第一批上帝创造的人所做的,正好是上帝要求他们唯一不要做的事。他选召出来立为开国之父的人,居然因为惧怕而在毫不疑心的法老面前,把自己的太太当作抵押品。而这位太太,当她到了九十一岁时,上帝告诉她他已经准备好要把所应许的儿子赐给她时,她居然在上帝面前爆笑出来。喇合原是一个妓女,却由于她的信心成为人人所敬重的女人。而所罗门——这位有史以来最有智慧的人,居然所作所行完全不符合自己精心写下的每一句箴言。 即使在耶稣来了以后,这种模式仍然在继续下去。约翰和彼得,这两位在耶稣离世以后最努力传道的人,曾是耶稣最常因为他们的钩心斗角、不明是非,而加以责骂的人。使徒保罗,这位写过最多卷圣经的人,乃是在他风尘仆仆逐城逐户地捉拿基督徒、把痛苦加在他们身上的时候,被神拣选出来为他工作的。耶稣实在很大胆,竟把一个融合着高度的爱、团契合一的理想,寄托在这样一群人身上。怪不得那些冷嘲热讽的人看着教会,会发出这样的叹息:“如果那群人就代表上帝,我一定马上反对上帝。”又如尼采所说的:“如果要我相信他们的救主,这些门徒必须看起来更有得救的样子。” 然而当我们细看基督的身体时,我们必须容许这个不可能的梦想实现。因为我们这一群人聚在一起,正好像人体内各式各样不同的细胞聚在一起一样。我想起我所见过的一些教会:城里有哪一个机构像教会成员那么不同的吗?穿着牛仔裤的年轻激进分子,与西装笔挺的银行家们一起崇拜;坐立不安的青少年,与挂着助听器、热心传道的阿公阿婆们坐在一起。有些会友是规规矩矩地聚在一起,然后就很快地分散,各自归回各人的工作和家庭去。但有的信徒则希望有更亲密的共同生活,他们移居在一起,好像群居的阿米巴。 看到这种荒谬的组合,我不禁暗自好笑,这原该注定是成不了事的。耶稣祈祷要我们“合而为一”,好像他和父神合一样(约17:11)。在任何一个组成分子都如此大不相同的机体里,如何才能有合一的样子呢? 就在我心中发出这些疑惑时,一个严肃、安详的声音回答我说:“不是你们拣选我,是我拣选了你们。”我对基督身体的嘲笑一下子的。那些跟随他的人之所以能聚在一起,是因为他们都是他所呼召的。教会(ekklesia)这个字的意思是“呼召出来的人”。我们这一群可笑的人实在是上帝所拣选的。 我在印度当过医疗宣教士,如今又是卡维尔麻风病院地区一间小教会的会友,在我一生中,我见过太多大不相同的人在一起追寻上帝了。我必须承认,过去三十年来与我一同敬拜上帝的人,都不是与我在音乐、讲道,甚至思想上有同样嗜好的人。但从过去这些年日中,我已经深深地,而且谦卑地学习到:我可以与那些和我完全不同的人,借着一起的敬拜,而从他们的脸上找到上帝。 路易斯(C.S.Lewis)回想当他第一次上教堂时,他不喜欢圣诗,他认为那是第五等的诗配上第六等的音乐。但当他继续上教会后,他说:“我体验到这些圣诗,即使是第六等的音乐,却是由对面那排座位中一位穿着塑胶靴子的老圣人,带着虔敬和感恩唱出来的。想到自己连洗他的靴子都不配时,我就能脱离自己这种孤独的自负了。” 油画上的某种色彩本身可能很漂亮,但是,艺术家并不是只应用一种色彩,他是把这种色彩放在对比或互补的色彩之间。如此,原始的色彩才可以在不同颜色的背景下,表现出他的丰富和深度来。 我们在基督身体里合一的基础,并不是从我们的相似性开始,而是从我们的相异性开始。我们说上帝喜欢有不同的变化,而且不只限于细胞方面,这种说法并不为过。他并没有在造了一千种不同的昆虫后,就停了下来;光是甲虫类和象鼻虫类,他就神奇地造了二十万种之多。在约伯记里,上帝在他一段有名的谈话中,也曾得意地指出一些奇异的创造:诸如山羊、野驴、鸵鸟和闪电等。他以丰富的颜色、样式、结构来点缀这个世界;他创造了中非洲的小黑人、高大的蒲隆地人、金黄发的北欧人、黑黝黝的意大利人、骨头粗大的俄国人,也造了娇小玲珑的日本人。 按照他的形象所创造的人,这种个别化的过程仍然持续着,人按着不同的文化群聚在一起。我们可以把亚洲想成是一个五味杂陈的沙拉:在古中国,女人穿长裤,而男人穿长袍;在赤道带的亚洲,人们喝热茶,嚼一种胡椒来对抗炎热;日本人烤冰淇淋;印尼男人当众与别的男人跳舞,以证明他们不是同性恋者;西方人嘲笑一般亚洲人由父母所安排的婚姻,亚洲人受不了西方人靠模糊的爱情来决定婚姻;巴厘男人蹲着小便,而女人却站着;很多亚洲人吃饭时,先吃一道冷盘,最后才喝汤;当英国人在一百年前将小提琴带入印度时,当时的印度人是坐在地上拉小提琴,将小提琴夹在肩膀和脚底之间演奏,但这又有何不可呢? 每一次当我旅游海外,我总会重新被世界上令人难以置信的相异性所震撼。海外的教会现在开始在文化上有自我表达的机会。长久以来,他们一直受西方模式的束缚(就如早期教会受犹太模式束缚一样),无论是教会中所用的诗歌、服饰、建筑和教会的名称,全世界几乎都一样。如今,土生土长的教会开始用他们自发的方式来表达对上帝的崇拜。我必须要小心,不要将基督的身体看成只能由美国或英国细胞来组成;基督的身体比这个还要宏伟、丰富得多。 我是在一个严格又特殊的浸信会教派中长大的,我从其中学到信靠上帝、爱上帝、爱圣经。不幸的是,教会的教导,也使我们认为自己的教会比其他教会要好得多。我们甚至不愿和其他浸信会教派的人一起领受圣餐。我的曾祖父曾经在法国受到天主教的逼迫,因此我们从小所受的教导,就是神父和修女好像魔鬼一样地可怕。从那些日子以来,在我基督徒生命成长的过程中,我经常在观念上要作一些意想不到的调整。 我现在知道当上帝看见他的身体好像岛屿分布在全地上时,他所看的乃是整体。我相信他了解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敬拜者真正的动机,我也相信他一定很喜欢他所看到的这种多元性。 在北卡罗莱纳州墨非城的黑人以大声呼喊来赞美上帝;奥地利的信徒用宏亮的风琴伴奏吟唱诗歌,用彩色玻璃窗来装饰教堂;有些非洲人随着有技巧的击鼓声,跳舞赞美上帝;安详的日本基督徒借着创造美丽的东西,来表达他们向神的感恩;印度人合掌向上,躬腰作揖,表示崇敬,这是源自印度教的观念——“我崇拜我在你身上所看到的上帝”;印度基督徒用这种姿态来承认自己从别人身上看见上帝的形象,将过去的观念赋予新的意义。 基督的身体就像我们自己的身体一样,是由许多个别、互不相同的细胞联结在一起所组成的。基督是那个整体,当个别的细胞体验到自己在基督的身体里不必变成孤立的哨兵,而仍然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分化功能时,身体的喜乐也就会随着增加了。 04 价值 当美国人的母亲用镀铜的方式,保存下他们孩子的第一双鞋——为的是庆祝孩子的自由与独立;日本人的母亲则小心地保存一小段孩子的脐带——为要纪念孩子对母亲应有的依赖和忠贞。 ——史蒂文·富兰克林 我是一个在印度长大的男孩,从小我就十分崇拜我那位作宣教士的父亲。在我记忆里,每逢遇到任何人有需要,他无不随时伸以援手。但只有一次我看到他对帮助别人感到为难,那是在我七岁那年,有三个奇怪的人,艰苦地跋涉过泥土路,来到我们山上的家里。 第一眼望去,这三个人与其他成百位涌上来接受医疗的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每个人都束着腰巾,头上戴着裹头巾,外加一条毯子披在一边肩上。但等他们走近时,我就看出他们的不同来:他们的皮肤呈现杂色的斑点,前额和耳朵鼓胀得厚厚的,缠在脚上的布条染有血迹。等愈走愈近时,我更发现他们缺小手指头,其中一个连脚趾也不见了——只剩下圆形的残肢。 我母亲的反应也与她平日慷慨好客的表现大不相同,脸上现出一片苍白、紧张的表情。“快!叫爸爸来!”她小声对我说道,“把妹妹带走,你们两个都待在屋子里,不许出来!” 妹妹乖乖地听了,但我把父亲叫出来以后,就立刻爬到附近一个有利的地形上观望——一定有某些不寻常的事要发生了,我岂可错过!当我看到父亲脸上也同样现出不知所措,几乎是害怕的表情时,我的心激烈地跳动起来。他又紧张、又害怕地站在那三个人面前,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个样子。 那一个人俯伏在地下,这是印度人很平常的举止,但父亲一向不喜欢。“我不是上帝——他才是你们应该崇拜的那一位。”他通常总会这么说,然后扶他们站起来。但这一次他没有这么做,只是呆呆站着。最后,他用很微弱的声音说:“我很抱歉,恐怕帮不上什么忙。请你们在原地等一等,不要走开,我尽量想想办法。” 说完他跑到诊所里,任凭他们三个人蹲在地上。很快父亲带着一卷绷带和一瓶药膏回来了,外加一双外科手术用的手套。他费了一番劲才把手套戴好,这实在是最不平常的事——戴着手套他怎么治疗这些人呢? 父亲先洗净这些陌生人的脚,在伤口敷上药膏,然后给他们扎上绷带。奇怪的是,当他碰他们的伤口时,他们并没有因疼痛而畏缩,连叫都不叫一声。 父亲在忙着为这些人打绷带的时候,母亲则选了一些水果放在柳条编的篮子里,她把水果放在这些病人身旁的地上,告诉他们,可以连篮子一同带走。他们拿走了水果,却留下了篮子。当这三个人消失在山边时,我跑过去要拿篮子。 “不行!”母亲很严厉地叫了起来:“不要碰它!也不要走近他们刚刚坐的地方。”我安静地看着父亲拿走篮子,将它烧掉,然后又用热水、肥皂,擦洗着双手。虽然我们并没有直接与这些访客接触,母亲后来还是为我和妹妹洗了个澡。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麻风病人。麻风病是有历史记载以来最古老的一种疾病,也可能是历史上最可怕的一种疾病。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我若知自己日后会变成一个专门医治麻风病的医生,一定会畏缩,但后来我觉得上帝呼召我,要我把一生的时间花在麻风病人的身上。过去二十年来,我不仅天天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我甚至与这些勇气可嘉的病人,建立起既亲密又持久的友谊来。就在这三十年里,医学界也证明了很多对麻风病人过分夸大的恐惧和先入为主的观念都是错误的。有一部分原因要归功于某些有效药物的发明,如今麻风病已被视为是可以控制的,而且几乎不会传染的一种疾病。 然而,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真正有机会接受任何治疗的麻风病人还不到患者总数的四分之一。因此,对很多人而言,它仍然是一种会导致严重损伤、瞎眼、使病人失去手脚的疾病。麻风病怎么会产生这么可怕的结果呢? 根据我在印度研究麻风病的经验,有几项发现驱使我归纳出一个相当简单的理论:会不会是因为麻风病人丧失了痛觉,才使得这种病产生如此可怕的后果?这种病根本不像嗜食肌肉的霉菌,它主要只攻击一种细胞,也就是神经细胞。经过几年的试验和观察之后,我感到这种理论是说得通的。 由于渐渐失去痛觉的缘故,导致病人误用那些绝对需要倚靠痛觉来保护它们的肢体。一个病人会因使用把手上有倒刺的锤子,不感觉到痛而继续用下去,直到他的手磨破发炎为止。另一个病人踏错路边的石阶扭到足踝,因为不感到痛,就会继续走下去。有的病人因为眼皮神经失灵,无法促使眼睑每隔几秒就眨一下来滋润眼球,于是眼睛干掉,成了瞎子。 手脚上成千上万的细胞,或眼球中活跃、敏感的杆状、锥状细胞,都是由于少数几个神经细胞的失灵而变得毫无用处,这就是麻风病人的悲哀。 类似的例子也可以在其他疾病中找到。以镰状细胞贫血症或白血球过多症为例,它们都是由于某种细胞的功能失调,而很快地摧毁了一个人的生命。又如,当维护肾脏过滤功能的细胞失效时,一个人可能很快就会因无法排出血中毒素而死亡。 各器官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必须彼此配合才能使人体发生正常功能的这件事实,很容易由类似麻风这类的病症中看出来。某种型态的细胞一旦失去功用,立刻就会为全身带来悲剧性的后果。一个人在研究过大量的细胞和它们令人咋舌的多样变化后,很容易会以为一个小细胞算不得什么,失去它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后果。其实不然!人身上每一个肢体都有它特殊的价值,而且往往也是生存所不可少的一环。 更有趣的是,圣经也常用各个肢体的价值与功能来描述基督的身体(参看罗12:5;林前12;弗4:16)。请听听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如何用调侃的方式表达他的看法:“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他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林前12:22-26) 保罗说得很清楚:基督拣选每个肢体,为要使他对他的身体有独特的贡献。若没有那一部分的贡献,身体就会产生严重的功能失调症。保罗强调说,愈是不容易让人见到的肢体(就像胰脏、肾脏、肝脏、脾脏等),可能就是愈重要的器官。虽然我很少意识到要感激它们,但也正因为它们肯忠心执行每天的功能,我才能继续活下去。 我以后还会再回过来说到身体的比喻,因为在我们西方社会里,人的价值是按社会愿意对他们的服务付出多少代价而定的。比如,飞机驾驶员在驾驶商业航线之前,必须先承受严格的训练和考验,然后他们才有资格享受奢侈的生活方式,得到社会人士的尊重。在商业世界里,一个员工的价值是用一些看得见的象征来表达的,比如办公室豪华的摆设,薪资、红利的多寡等。一个人愈往上爬升,他或她的头衔就愈动听。(美国政府出版了一本头衔目录,收集的头衔竟有一万种之多!) 在军队里,一个人的价值是按他的军阶来定。对上级长官必须敬礼,对下级的士官可以随意发令,一个人所穿的制服,所佩戴的臂章,都令人对他的相关地位有所警觉。在政府机关做事的,他的薪俸等级是按一个数字标签来区分,由此反映出他的地位。 我们的文化是由评分系统串连起来的,从孩子们上一年级开始,就被分数来评定他们的学业表现了,除了读书的成绩外,再加上其他因素:诸如长相、讨不讨人喜欢,运动的本领等,这些因素的总和就足以决定这个人对自己的价值观。 住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我的眼光逐渐变得模糊起来。我开始视清洁工是比飞行员低一等的人。当这种看法一出现,我就必须回到基督身体的比喻上重新检讨自己。因为这正是保罗所反对的一种看法,人不该用无可救药的争竞方式和划分等级来评定人的价值。在人类社会中,清洁工的地位很低,因为他的工作很容易由别人取代。因此,我们只要付给他较少的薪金,而且会有看不起他的倾向。但是人体内工作的划分并不是以地位作基础的,事实上,地位与所要作的工作并不相关。身体里的清洁工是不可或缺的。如果你还对这一点有疑问,只要去问问那些必须每周洗肾两次的人就知道了。 圣经用很严厉的话责备那些势利的人。雅各把我们的光景一针见血地说得很明白:“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看重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置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他的结论是:“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便是犯了众条。”(雅2:2-4,9-10) 保罗则用积极的口吻说明同样的真理:“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3:11) 在我们这个充满等级观念的社会里,从足球队到“纽约最好的辣椒酱”都要划分等级,这种价值观也很容易渗入基督的教会里。但跟随耶稣的人,他们的团体就不应该像军队或世俗的商业机构一样。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应该像个大家庭,在这家庭中,生下来就残障的孩子与他那些了不起的学者兄弟具有同等价值!这就像人的身体一样,它虽由很多大不相同的细胞所组成,但因为他们的相互依存,它们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功效。 上帝对他的“细胞”只要求一件事:就是每个细胞都必须忠于头的指挥。如果每一个细胞都肯把整个身体的需要当作它存在的唯一目标,这个身体必然是活泼健壮的。这是很有智慧的一个要求,在我所见过的所有社会中,这也是唯一导致真正人人平等的方式。他已经赋予每一位住在基督身体中的人,都有同样回应他要求的能力。在基督的身体中,教三岁孩童的主日学老师与一位大主教有同样的价值,这位老师的工作,也许与主教所作的同样重要。寡妇所捐献的一块钱,也可能相当于一位百万富翁所捐出的大笔养老金。不论是羞怯、美貌、口才、种族、教养——这一切都无所谓,只要忠于元首、透过元首彼此以忠诚相待即可。 在我们卡维尔的小教会里,有一位名叫陆的虔诚信徒,他生在夏威夷,由于患有麻风病,畸形的身体十分惹人注目。他的眉毛、睫毛都不见了,脸上光秃秃的,很不协调。他的眼皮麻痹,眼泪经常往外流,总像在哭泣一样。因为眼睛表皮上少数神经细胞失去功能,他几乎已全盲了。 由于逐渐意识到自己被世界所隔绝,陆一直很痛苦。他的触觉如今也已经消失了,再加上几乎瞎眼,他变得既害怕又畏缩,而他最恐惧的是他的听觉有一天也会离他而去,因为陆生命中最喜爱的是音乐。他除了来参加崇拜以外,只有一样“恩赐”是可献给教会的:他能弹竖琴唱诗赞美神。我们的复健医生为他设计了一只手套,使他可以继续弹竖琴,而不致伤害到他那只没有知觉的手。 但在陆的身上却正表达出基督身体的奥秘:在卡维尔没有一个人能像陆一样,借着弹竖琴而对我们教会的灵命有那么多的贡献。他以他那有限的、不完全的音乐作为贡物,献上对神的赞美,他所带给我们深刻的影响,与其他会友没有不同。大家心里都明白,有一天一旦陆离开了我们,势必会在教会中造成一个空缺,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填满的——即使是从闻名的纽约茱丽亚音乐学院毕业,手指灵活的专业竖琴家也不足以弥补。教会中每一个人都知道陆是一个有活力、有所贡献的会友,就像任何一个别的会友一样重要——这就是基督身体的奥秘。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学会尊崇这样的事实:认清除了自己与基督身体的关系以外,其他都无关紧要,并且每个人都能确认其他会友的价值,那么,也许基督身体中的细胞才会如神所愿的开始活跃起来。 05 相属性 我们无法单单为自己而活。我们的生活是由千百条看不见的线率连起来的,就在这些互相感应的线之间,我们所发出的行动成为因,我们所收到的反应就是果。 ——马维尔 生物学家从孵卵器取出一个蛋,蛋中含着一只发育完全的小鸡。十四天之前,这个蛋不过是一个单细胞(世界上最大的单细胞是未受精的鸵鸟卵),如今它已发育成一团含有好几千万个细胞的细胞块。流动的原生质很快地分裂又重组,预备迎接外面的生活。生物学家打破蛋壳,小鸡成了祭品。 这时胚胎虽然死了,但有些细胞却仍然是活的,要所有的细胞死光,还得好几天的工夫呢!生物学家从这个小心脏中抽出少数的心肌细胞,泡在盐水里。在显微镜下,这些细胞看来是细长、纺锤似的圆锥体,成十字交叉型,好像铁轨一样。它们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作有规律的跳动,即使离开了小鸡的身体,处在混乱的世界中,它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工作。每一个细胞都照着不断的韵律跳动着——因为已经与小鸡分离,它们的鼓动显得格外可怜与无济于事。但若能好好培养,这些单独的细胞倒是可以活下去的。 这些细胞因为缺乏调速器的联络,因此跳动得并不规则,断断续续地,每个细胞的律动大约是每分钟三百五十次,这也是小鸡正常的心跳速度。但观察过一段时间,大约几小时之后,却有一个不寻常的现象发生了。五个不同的心肌细胞本来都是按着自己的步调收缩的,但慢慢的先是两个,然后二个,最后五个细胞都会同时收缩,这时不再是跳五下,而是一起跳一下。在盐水里这五个细胞如何沟通这种律动的感觉呢?为何会有这种现象发生呢? 有一类萤火虫的行为也是如此。一个在丛林中漫步的人发现,一群萤火虫在断断续续地闪着荧光。但当他继续观察时,这些萤火虫会渐渐地一个个开始互相调和,很快所看到的不是很多步调不一致的闪光,而是同一个闪光,人约在五十根不同的树枝上,一同一明一暗地闪动着。这些心肌细胞和萤火虫似乎感受到一种出于本能的节奏,即使没有指挥在场,它们也能在同样的时间里,弹出同样的音符来。合作——这种细胞在体外所表现出的奇特现象,也止是控制内在生命的主要体制。在体内,每一个心肌细胞都必须按照同一个速度跳动,否则动物就只有死路一条。每一个细胞也都能与身体的其他部分有密切的沟通。在蝙蝠翅膀中漫游的白血球,怎么分辨出哪些细胞是侵略者,要加以攻击,哪些又是朋友,要表示欢迎呢?没有人知道,但细胞问的确有一种错不了的相属感。 所有的生物在本质上都很相像,动物血液和植物叶绿素的区别,只在于一个原子的不同,然而身体却可以毫无错误地感觉出最细微的差异,它甚至可以叫出身上一百兆个细胞的名字。第一批接受换心手术的病人死了,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新心脏失职,而是因为他们的身体不肯受愚弄。虽然新的心脏在各方面看起来都与旧的没有两样,它也能按正确的韵律跳动,但它们毕竟不属于这个身体。自然界有关会员资格的法规被破坏了;病人的身体对这新输入的细胞大叫:“外人来也!”进而想办法排斥它们,这种免疫反应之谜使得今天器官移植的科学仍停留在幼稚园的阶段。 我还可以将这种辨明身份的程序说得更复杂一点,比方说,今天组成我这个人的成分——包括骨骼细胞、脂肪细胞、血液细胞、肌肉细胞——早已经和十年前的成分完全不同,过去所有的细胞都已经被新的细胞所取代(除了神经细胞与脑细胞从不被取代之外)。因此,要说我的身体像一座雕像,倒不如说它像一道喷泉:形状一直不变,但却又不断地被更新。无论如何,我的身体却总是知道这些新细胞是属于它的,会欢喜地接纳它们。 是什么东西促使细胞一起工作呢?是什么东西透过百兆个细胞的合作,而导致高度专业化的功能呢? 这种彼此相属的密码是存在于每一个细胞核里,通过化学作用盘卷在成串的DNA中。当卵子和精子结合后,DNA的化学链就会从每一个基因的中心分裂,就像拉链被拉开了一样。DNA本身又再生,每一次细胞都带着相同的DNA,分裂为二、四、八、十六、三十二个细胞。尽管细胞愈分化愈专门化,但每个细胞都不忘带着十万个基因所组成的整套指导手册在身。据估计,若将DNA所包含的所有指示记录下来,它可以变成一本一千六百页的书。神经细胞也许是按着第四册书中的指示来操作,而肾脏细胞则可能听令于第25册的命令,但这两种细胞都会拥有整套的摘要(DNA本身既狭窄又密集,若把我身体细胞内所有的基因都集合起来,它们可装进一块小冰块内;但如果把DNA解开,再把它们头尾串连起来,那么整个长度将可从地球到太阳来回绕四百次),它供给体内每个细胞一张秘密的会员证。每个细胞都拥有一个完全的遗传密码,因此,整个身体都可按任何一个身体细胞带来的讯息而重新聚集,这也因此形成有关繁殖之推测的基础。 DNA的设计者又进一步对人类应当达到一个更新、更高的目标提出挑战:他要每个人成为它身体中的一员。这个会员资格是由基督身体内每一个新细胞内质开始更换时开始的,这与DNA的输入很相似。基督的身体与其他任何团体都不同。它不像一般的社团或政治团体。一个人要想成为这团体的会员,必须经历一种极端性的改变,好像在每一个细胞中印上新的密码一样。实际上,正因为我属于基督的身体,因此,从遗传的角度来看,我该像基督。 我愈多思想这个类比的应用时,就愈多了解这方面的属灵真理,这个真理是圣经常常提到的,但所用的字眼也常令人感到困惑。 保罗说:“你们岂不知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耶稣说:“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林后13:5;加2:20;约14:20;约15:5) 我只能用世界的例子来描写复活的基督与我之间的关系,比方说:生命的奥秘就在于DNA会把一个毫无错误的身份证传递给每一个新的细胞;同样的,基督已经将属灵的生命灌输给我们,这属灵生命就像自然生命一样地真实。也许有时我会怀疑自己的身份,或觉得我还是老样子,但圣经记得很清楚,耶稣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约3:36)一个联结于基督的人,与一个未联结于基督的人,其间的差别,就好像一个死的细胞组织与我身上活着的有机体一样不同。DNA将化学物质、矿物质组合起来,形成一个会成长的身体,而其中的每一部分都拥有该身体独有的身份。同样的,神使用自然人的物质和基因,先将他们分开,再借着他自己属灵的生命把他们重新联合在一起。 耶稣使这种相互的改变成为可能:童女生子表示耶稣的DNA既完全属于神,又完全属于人,两者联合为一。如今,透过与耶稣的联合,我身上也可以拥有神的基因。 这种实际身份的改换是在我们悔改信神的那一刹那发生的,这也是件叫人很难想象的事。耶稣总是试着用他听众能了解的字眼来说明这种过程。他对尼哥底母说,这种过程就是“重生”或是“从上头生”,这些名词正说明了要得到这种属灵的生命,过程是相当激烈的,正如一个婴孩进入世界一样。 由于这种内在素质更换的结果,我们内在的生命,不仅只是带有神的形象,或具有神学思想,也不只是对神有信心而已,而是拥有神实际生命的本质。有了基督属灵的基因,我们就敢面对一个使人战栗的后果:一旦我们站在神面前受审判时,神是按着基督的完全,而不再按着我们的不配来审判我们。“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17—21)保罗也说过:“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3:3)我们“在他里面”,他也“在我们里面”。 正如我身体中完整的身份密码存在于每一个细胞中一样,上帝的基因也渗透在他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里,将我们这些肢体联结在一个真实的、有机的链环中。当我在印度、非洲或加州遇到一些陌生人时,因为他们与我向同一位元首效忠的缘故,我就可以感受得出这种紧密的联结,我们立刻就成为弟兄姊妹,同是属于基督身体的细胞。我可以在宇宙性的大身体中享受到整个共同生活团体的喜乐,每一个有上帝住在他们心中的男女都包括在这大身体中。 我们身份的转移,不仅给我们带来无法想象的好处,同时也带来严肃的责任。当我们在世界中活动时,我们实际上就是要上帝与我们一同参与那些活动。保罗用身体作比喻,来提醒那些乱来的哥林多人,要他们注意新的身份所代表的真正意义。他警告他们说:“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他成为一体吗?”他的结论是:“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5-16,19-20) 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方法比这种说法更能证明信徒对罪恶应有极严肃的看法。保罗并没有用“上帝在看着你”来防止信徒犯罪;他要我们明白,我们是道成肉身之上帝在世上的代表,这实在是一个严肃的担子。 加入基督身体的过程在乍看之初,好像是要否认自己,不再有完全的自主权。然而,奇怪的是,我若肯否定原有的价值体系——不再一味地在权势、财富、才干上与别人一较短长——而肯将自己奉献给元首基督时,我却能从此享受到真正的自由。我那种与人竞争的意识消失了,我不再需要战战兢兢、千方百计地证明白己是有价值的。有了新的身份,我只想活出一种新生活来,让周围的人都能因我而认识耶稣基督和他的慈爱,而不是要证明自己多么有本领。我的价值和领受都藏在他里面。我自己已经经历过,这种自我否认及奉献的过程是健康的、是能令人心旷神怡的,也是绝对美好的。 06 服务 在施予中,我们有所得;在饶恕中,我们得到饶恕;在死亡中,我们重生,得以进入永生。 ——圣方济 我闭眼回想自己的一生,试着在记忆中搜寻人生少数几次极度喜乐和满足的时刻。令我惊讶的是,我想到的不是那一顿大餐、那一次难忘的假期,或那一个颁奖典礼。我的思想反而停留在我过去有机会密切合作的一个团队上,因着合作我们有机会去服事别人。有时,我们的工作是帮助病人改进他们的视力,有时是防止麻风病继续恶化,或挽救一只腿免被切除。遇到那种时刻,我们总要作些明显的牺牲。手术通常是在极原始的状况下进行的,我唯一有的是一张可以搬动的桌子,一百一十度的气温和一个年轻的助手拿着手电筒站在我旁边。即使工作情况不甚理想,这些必须叫我集中所有精神帮助别人的时刻,总会闪耀出不寻常的光辉,令我难忘。 我特别记得一个病人,撒答郭番,他的朋友都叫他撒丹。他出生在南印度一个艺术家的家庭,世袭阶级地位很高,受过良好教育,有很好的教养,但麻风病使他成为被社会所遗弃的人。路上行人一看到他的脓疮,就会大声叫骂,带着厌恶的表情避开他。餐厅他不能进去,公共汽车也不准他,上车。 撒丹满怀沮丧地来到我们在维罗的医院。虽然他的脸看来很正常,但他的手指已缩短瘫痪了。他的脚上生疮,凡他走过的地方,地上总会留下湿漉漉的一滩痕迹。因为麻风病已经感染到骨头,他的脚也短了半截。撒丹的麻风病已严重到失去应用手脚的阶段,这个阶段是我们医疗队费尽心力,想尽办法要加以扭转的。 我们相信他的脚如此恶化,都是由丁没有痛觉,一直走路以致脚部承受太大压力所造成的。简单观察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因为我们在病人鞋罩找到钉子和粗糙东西的地方,也正是他们脚上长烂疮的地方。我在想如果我们能把压力平均分散到整个脚底板,也许表皮就能承受这些压力,我们的病人也就可以走路,而不致使脚部遭到损伤了。 撒丹是个理想人选,正可用来试验我们的理论。他迫不及待地同意住进我们的“新生命中心”,这是一间用泥土、茅草搭成的小屋,他愿意做任何事,只要我们能改善他的病况。我们先叫他睡在病床上,等到生疮的脚痊愈,然后替他做上一双柔软的便鞋。他很兴奋地开始走路。但不到一个星期,他脚上又会出现红色的脓疱,撒丹只得再回到床上去。然而我们总是很乐观,因为这种设计是实验性的,我们只需要继续找出最适合他脚的鞋子即可。 但接下来的三年,我们的情绪却是在频繁的希望与失望中交织度过的,用几行字来表达这种情绪的波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们试过石膏模型、木屐、用蜡模做成的塑胶鞋等。我还特地到加尔各达去学如何合成氯化聚乙烯化合物,也到过英国学如何用喷洒上去的塑胶做鞋子。 我觉得自己是在尝试拯救两个好友的生命,却又一再失败。一个好友是我的理论,因我心中一直相信因麻风病所引起的畸形是可以没法防止的。我相信这种病主要是攻击神经,只要我们能想出办法防止病人自我摧残,病情必会好转。我们已经收集了很多支持这种理论的证据,而且在比较不严重的个案中,也都尝试成功了。这个观念不只是一套冷冰的科学理论,它也几乎变成我们自己心爱的孩子。在比较年长有经验的医生们反对之下,我们这一小群在维罗的医生,仍然为着一个理想在努力奋斗,我们盼望能够扭转世人对麻风病人的古老偏见。但经过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就在撒丹试一双又一双鞋子的期间,我们看着脓疮消失,治好后又会再长出来,这种熏复的过程使我们对自己理论的信心慢慢死去。 但我们还要支持另一个朋友,就是撒丹自己。毕竟,我们所研究的是他的脚,我们将自己的观念拿来做实验,而撒丹却是把自己的身体和希望都献上了。我甚至到了一个地步:无法再面对他,给他脱袜子;虽然我知道,撒丹从来不会抱怨。我已经爱上撒丹,我也知道他爱我,把我看作是他最后的希望。我有时不禁会想,为了他的缘故,我是否应该放弃自己的理论,锯掉他的脚,这样做至少他还可以装上木腿,回去与家人团聚。 每一次失败后,我们总又从头开始新的设计——是一只高的、坚固的靴子好呢?还是一个可伸缩的、有弹性的鞋底好呢?每一个晚上,我们带着新出现的希望,一起讨论。 有时候一个月过去了,当我看到他的脚没有感染的迹象时,就会开心地人叫:“撒丹,我们终于找到合适的鞋子了!”但最后总免不了,失败的迹象又会再度出现。 我常试着在那些经常出问题的地方减轻压力,结果却发现自己不过是把磨损处移到新的地方去。我们的医疗队鼓励撒丹,他也鼓励我们。如果要哭泣,每个人就独自哭泣,但大家总是尽量不把自己的沮丧显出来。 除了设计鞋子外,我还要做粗手工。在一天的教学和手术结束后,我总会走到“新生命中心”,重拾起木匠的手艺。用一套凿子、半圆凿和锉子,先把一块木头刻成木屐,然后削扁,做成撒丹脚的形状。他坐在板凳上,我就用木屐去合他的脚,凡是脚上有肿块的地方,我就在木屐上挖个洞加以配合。最后,再用砂纸把成品磨光,以免伤到他的脚。绑上皮带以后,我就带着撤丹,开始另一阶段实验性的步行。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经常要检查他脚所承受的压力,看看有没有发炎的迹象,然后调整木屐。但最后撒丹总会带一只边上染着血迹的木屐来,“真抱歉!”他会这么说,我也一样会喃喃自语:“很抱歉!”然后我们又要重头开始。 然而,在这一切的沮丧中,我们也有过一些美好的时光。我们发现所有最成功的鞋子都是可以摇摆的——鞋底下装一根粗糙的棒子,使得脚可以前后摆动,好像装在定轴上的中中跷跷板一样,用不着弯曲。最重要的是,我发现我学会预测脚快发炎的迹象。即使撒丹感觉不到痛苦,我的手还是可以察觉到,只要发现脚上哪些地方是热的,我马上就知道那地方已经受伤了,再过一、两天,邡地方一定会破皮。能及早发现这些快受伤的地方,我就可以改变鞋子的形状,或让脚休息一阵,使肌肉可以复原。 发现这一点以后,能够好好走路的时间延长了,撒丹的脚皮也比较不容易破了。一种几乎令我们窒息的希望渐渐地取代了失望。撒丹可以走好几个月的路,而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与过去几年比起来,他也能走得更好。 之后,我又发现了一个令人无法相信的心得。有一天,在我摸着检查他的脚时——如今我对他的脚,比对自己的脚还要熟悉一我感到很兴奋,因为他的脚是凉的,完全没有发炎,我觉得他的皮肤不同了。过去撒丹的皮肤很硬、温温的,而且绷得很紧,而现在是松软、凉凉的,并且缩小了些。我突然领悟过来——这才是撒丹正常的脚,它第一次复原过来了。我认识他这么多年,由于长期发炎所堆积下来的废皮,加上反复地受伤,他的脚一直是肿的,而且一直在发炎。如今.因为几个月没有再受伤发炎的缘故,细胞中的蛋白质液已经开始能被皮肤吸收,使皮肤和骨头不再肿大,因此能够移动,并且能适应外在的压力。 我们早期的问题至少有一部分是由于撒丹的脚从来没有恢复止常过而引起的。他的身体为了要抵抗感染,而发展出来的表皮组织,并不能承受外表压力的磨损。在每一次的痊愈后,我们总是太快要他起来走路。由于神经已呆滞了,撒丹无法注意到自己的新皮肤还太嫩。于是用几个月的工夫,我试着学会去感受他所感受不到的痛苦。 今天,每当我有机会再到印度时,我总会绕道去看看我亲爱的朋友撒丹、他的太太和他们的家人。他现在显得自豪而独立,在一家医院当档案管理员,自力更生。他靠着一种会摇摆的靴子走路,现在世界上有很多地方的麻风病人、糖尿病患者和其他脚部没有神经的人,都在使用这种靴子。 当我们见面时,撒丹总会脱下靴子,热心地展示他的双脚,它们已经有好几年不再生脓疮了。他的皮肤是松软、自由的,他的脚是冰凉的。我用手去抚摸他脚上每一个熟悉的轮廓,当我们目光相遇时,我们都会想起过去那段失望和流泪的日子。但我们记得更清楚的是,当我们知道他的脚真止复原的那一天那种狂喜的情形。如今我称呼撒丹的脚是我的脚,撤丹也说我的手是他的手,因为只有通过我的手,他才能有所感觉。 当耶稣谈到基督徒生活时,他所发出的邀请听起来往往像是一种警告。他说人若想过基督徒的生活就要“计算代价”,要肯变卖所有的,“背起十字架”跟随他。过去他的这种态度常常令我深感困惑,如今我才知道原来他是为了强调忠诚之必要才这样说的;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每一个细胞都需要肯为全身献上自己。有时候跟随一个元首也要这样地弃绝自己,有时更要肯为元首之故忍受某些痛苦。通过像我和撒丹这种少有的经历,我才知道原来服务别人可以开拓一些令人满足的生活层面,这实在是远超过我的想象。神呼召我们舍已,其实不是要我们为达成舍己的目的而舍己,实在是为了要我们享受真正的满足,这种满足是那些不肯舍己的人永远享受不到的。 我们的文化鼓吹自我满足、自我发现和独立自主等观念,但按照基督的说法,只有当我肯舍去生命时,我才能得回生命;只有借着奉献自己为“活祭”,透过向他效忠,把自己奉献给在基督里那更大的身体时,我才能明白自己真正存在的理由。 对于这种服务的人生,我们总带着殉道者的精神,希望能满足自己的感受。其实,我们蒙召否认自己,为的是能开拓出一个更丰盛的生命。在两相权衡之下,显然得好处的是我们自己:一面得以脱去自私的外壳,一面透过我们自己的手表达出上帝的爱,使我们能重新被塑造成他的形象。杜端蒙(Henry Drummond)说:“拒绝否认自我,留下来的就只是未被否认过的自我。” 要了解服务的观念,最好是透过个人的榜样,而不是靠抽象的理论。留给我相当深刻印象的是一个长相很奇怪的法国人,名叫皮埃尔(Abbe Pierre)。他来到维罗的麻风病院时,身上穿的是修道士的大袍子,肩上披一条毯子,毡制的旅行袋里则装着他所有的行李,我请他来与我们同住,就在我们家里,他告诉我他的故事。 他是天主教的修道上,二次世界大战后被指派在巴黎的乞丐当中工作。那时,巴黎的乞丐没有地方去,冬天一到,很多乞丐就冻死在街道上。刚开始时,皮埃尔想办法要使整个社区关心乞丐们的情况,但并不成功。后来他决定,唯一的办法是要乞丐们学会如何自力更生。首先,他教导他们营生的方法。过去他们只是偶尔出来捡捡瓶子和破烂,现在他把他们组成队,分头去清扫城市。下一步,他要他们利用别人丢弃的砖头,建造一间货栈,把从大旅馆和商店里捡来的大量瓶罐分类储存,开始做生意。最后,皮埃尔鼓励每一个乞丐,要负起责任去帮助其他比自己更贫穷的乞丐,这个计划果然成功了。后来,有一个叫以马忤斯的机构成立了,继续皮埃尔的工作,同时在其他国家也设立了许多分支机构。 皮埃尔告诉我,等他在巴黎工作了几年以后,在这个法国城市里再也找不到乞丐。皮埃尔相信他的机构已面临一次严重的危机。 “我一定要找出一群我的乞丐们可以帮助的人来!”他这样说,他也开始到全世界其他地方去找这些人,就是在这样的旅程中,他来到维罗。他最后用他所面对的难题作了结论:“如果我找不到比我的乞丐们更惨的人,这个运动就会转而对内。他们将会成为一个强有力、富有的机构。那么,一切属灵的影响力都会消失!他们没有一个人肯再去服务别人!”当我们走出房子,到学生招待所去用餐时,我的脑子里一直回响着皮埃尔热切的恳求:“我需要找到一些我的乞丐们可以帮助的人!” 我们在维罗的医学生有一个传统,是我一向要事先警告来访的客人的。凡是来吃中饭的客人都必须站起来讲几句话,介绍他们是谁,为什么而来。我们的学生像其他地方的学生一样,对这种事一向漫不经心,他们之间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他们只肯忍受三分钟的演讲,如果那位客人讲话超过三分钟(或时间还没有到,已令人厌烦),学生们就会跺脚,要那个人坐下来。 皮埃尔来访的那一天,他照例站起来,我把他介绍给大家。我可以看出这些印度学生用迷惑的眼神瞪着他——这个大鼻子的小矮个,不但貌不惊人,身上还穿着一套奇怪的修士袍。皮埃尔开始用法文讲话,我和一位叫汉兹的同事则十分辛苦地替他翻译。我们两人的法文都不好,但在这个地区没有人讲法文,我们只好结结巴巴地把一些概要翻译出来。 皮埃尔刚开始还讲得比较慢,但很快速度就加快了,好像录音带突然转快一样,一句接着一句,有时还比手划脚。我非常紧张,因为他开始长篇大论地从整个事情的发展史讲起,而我知道学生们很快就会把这个伟大而谦卑的人给轰下台去。更糟的是,我根本翻不出他那十万火急的句子。他才到过联合国总部,听到一些大人物如何用好听的声调、优美的词句侮辱别的国家。皮埃尔则说,语言只能用来表达恨,真正的爱不必用口来传达,爱的语言就是你肯为别人做什么。然后他愈讲愈快,汉兹和我面面相觑,无助地耸耸肩站在一旁。 三分钟过去了,我稍往后退看着整个房间,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动。这些印度学生用锐利的黑眼珠瞪着皮埃尔,脸上充满陶醉的表情。他一直往下讲,竞没有一个人出声。二十分钟以后,皮埃尔坐下来,学生们马上爆出最热烈的喝彩声,这是前所未有的事。 我完全不懂,不得不去问一些学生,“你怎么听得懂?这里没有人会讲法文啊!” 一个学生回答我说,“我们用不着语言,我们感受到爱和上帝的同在。” 皮埃尔已经学会忠诚服务的功课,这是维持基督肢体全身健康的唯一方法。他来到印度的麻风病人中间,寻到一些比他的乞丐们更可怜的人;一旦发现他们,就充满了爱和欢欣。他回到法国的乞丐们当中,他们和以马忤斯机构共同捐赠了一幢病房给维罗医院。他们找到了需要他们帮助的人,这种属灵的动机,使他们的生命能持续下去。以马忤斯运动因而成长,成为基督身体中服务别人的一部分。 07 叛变 伟大的科技似乎使得人类自足于每天的生活,不再需要求助于他人。我们愈来愈需要隐私权,于是我们也就变得愈来愈孤立、愈来愈寂寞。 ——史拉特 在印度马德拉斯的中央车站,躺着一个女乞丐,是我看过那一带乞丐中最可怜的一个。她躺在那些川流不息、赶着坐火车的人群当中;夹着公文包的商人、有钱的观光客,以及政府官员都会从她旁边走过。 就像很多印度乞丐一样,这女人面容憔悴,双眼、双颊都陷了进去,并且骨瘦如柴。但奇怪的是,从她身体的一边长出一大块圆胖、滑溜溜、像腊肠一样的肉团,由一片宽大的皮肉牵连着,挂在她的身上,好像一个未成形的婴孩一样。这女人将她那奇形怪状的腰窝露在外面,期望能在众多乞丐中争取到更多的同情。虽然我只大略看了她一眼,我就可以确定那一块长出来的东西是脂肪瘤。它看来是她身体的一部分,但好像又不是。它像是一些外科医生从一个三百磅的人身上割下一大块肉,用活的皮肤包起来,再巧夺天工地把它缝在这女人身上一样。她很饥饿,虚弱地伸出像蜘蛛脚般的手向人求乞。但是她的瘤却长得很好,几乎与她身体其他部分的总重量相等。这块瘤在阳光下闪烁着,消耗她的健康,吸取着她的生命。 脂肪细胞——在马德拉斯市乞丐身上长的瘤就是由它们组合而成的有机群体。在西方注重外貌的文化中,“脂肪”这个字眼带有缺乏纪律的含意在内。对一般人来说,这是一种无用细胞的集合体,应该予以削减。 不过,从外科医生的观点来看,当他拿起手术刀划开皮肉,露出油质的脂肪细胞层时,他却马上可以感受到脂肪的价值,医学观念可以平衡一般人对“脂肪”一字的误会。因为脂肪可以隔寒,这就是为什么十亿脂肪细胞都集结在表皮之下的原因,也正因此之故,胖的人比瘦的人更能忍受寒冷的天气和冷水。脂肪细胞只要找得到空间,就可以生长于内脏四周、肌肉与身体内的表层下。因它们的存在,重要的内脏得以免受激烈的冲击。 没有一样东西比脂肪更能影响人的外表。为什么少女会那么悦人眼目呢?因为有丰富的脂肪细胞充满在不规则的骨头和肌肉之间,使她们的皮肤显出细嫩、光滑的轮廓。 但脂肪除了御寒和形成美丽的轮廓外,还有更多的功用。每一个脂肪细胞都是一个储藏室,包含着一颗黄色的油球,压迫着细胞核。如果身体能吸收到足够的食物以供消耗,脂肪细胞就不会起什么作用。饥荒一旦来到,脂肪细胞多的人将会在别人都饿昏了的时候,还能忍受得住,这就是脂肪最具策略性的功能。 如果一切正常,身体会摄取够用的食物,维持本身的成长,并更换坏死的细胞。但如果供应量减少,譬如一个人为了把握夏天的日光割草,而延误晚餐时,那么体内的脂肪细胞就会收到警报。对于缺乏肝醣元的肝脏和缺乏葡萄糖的血液,脂肪细胞会很慷慨地献出他们的油性宝藏,因为它能扮演身体储藏室的角色。脂肪细胞使得其他细胞能更自由、更有效地做成它们该做的工作。想想看,如果每一个肌肉细胞都必须携带一个囊状的能量储藏室,那么,我们的身体岂不会变得东凸一块、西凸一块,而成了奇形怪状的怪物吗? 有些脂肪是马上可以消耗的,只要人一开始节食,它就先被消耗掉。其他的脂肪,譬如在肾脏四周和手掌上的脂肪,因为有重要的次等功能,因此不会轻易被消耗。但是如果身体处在饥饿状态太久,那么即使这些有高度优先权的脂肪细胞,也必须放出它们重要的脂肪存量。 我喜欢把脂肪细胞想成是身体细胞中的银行家。当富足的时候,它们就尽量储存;好像身体内的存款超过提款。当有需要的时候,他们又能把化学财富轮回血流中。 但有时身体内会发生可怕的事——叛变——脂肪瘤形成了,好像长在马德拉斯乞丐身上的那个瘤一样。脂肪瘤是一种低级恶毒的瘤,它是由单一的脂肪细胞演变而来的;它一面是个最会把脂肪储存起来的懒惰家伙,一面又与身体的领导阶级对抗,不肯放弃它所储存的脂肪。换句话说,它只接受存款,却对提款单不屑一顾。一旦那个细胞开始繁殖,与它同类的细胞就会很快地跟从它的领导,而长成一个像赘肉的瘤,充满在体内的空隙,压迫肌肉和体内其他的器官。有时脂肪瘤会挤住眼睛,而影响到眼球整体的运作,它也会压住感觉神经,这时候病人就需要动手术了。 我曾经切除过这种脂肪瘤。在显微镜底下,它们看起来就像健康的脂肪细胞,充满着亮晶晶的油脂。这些细胞都有很美好的功用,可惜只有一项缺点——他们不肯向身体效忠,完全不关心身体的需要。这就是为什么马德拉斯的女乞丐正在慢慢饿死,而她身上的脂肪瘤却愈长愈漂亮的原因。 如果一个瘤的成长只局限在一个地区,且不超过细胞膜的范围时,这种瘤就是良性的。但当不忠诚的细胞破坏这个禁令时,体内就会出现极可怕的情况;它们会拼命繁殖,很快遍布整个身体,把正常的细胞挤死。只知对付外来侵入者的白血球,不会想到要攻击身体本身的叛变细胞。医生最怕的就是这一类的功能失调——这就是所谓的癌症。一些神秘的理由,促使这些细胞快速蔓延,无法控制,而这些细胞可能来自脑部、肝脏、肾脏、骨头、血液、皮肤或其他组织。每一个细胞都是健康、功能良好的细胞,它们的问题就是不忠诚,只知自顾自的行动,不再把身体的其他需要列入考虑范围,于是身体就出了毛病。 即使是白血球——这个不可或缺的宫廷守卫者,也会因为叛变而破坏整个身体。有时候他们任意繁殖,冻结了血流,使淋巴系统负荷过度,因而扼杀了身体的正常运作——这就是血癌,或称白血球过多症。 由于我只是外科医生,不是先知,我很怕拿身体上的癌症来与基督属灵身体上的叛变作类比,但我还是必须谈到这一点。基督对于外来恶势力加诸他身体上的冲击和鞭打,一点也不在意,他曾平静地应许教会说:“阴间的门不能胜过我的教会。”(太16:18)他能很轻松而不受威胁地在罪人当中行走。但对于从内部而来的不忠贞,他却声色俱厉地予以警告。 身为一个个别的细胞,我必须集中精力,看看我自己应该如何关心到世界其他地区肢体的需要。至于其他基督徒对教会应该作何反应,我不能也不该下任何断语。 但我也必须指出,像我这样一个在世界上最穷的国家中工作了18年的宣教士看来,基督教财源分布的差异实在是太大了!在维罗,我们用在一个麻风病人身上的钱是每人每年三块美元,然而还是有很多人因资金不足而得不到照顾。反过来,让我们看看美国的情形,许多教会热烈地讨论该如何花费百万元美元建一座体育馆,商讨如何美化教会庭院、为教会的草地买肥料和改建教堂尖塔等事……甚至举办讲座,教导会友如何省税,以便守护他们堆积的财富。当我看到那些教会对国外和大城市事工所定的预算时,我禁不住从心底浮出一幅活生生的图画——那位马德拉斯的女乞丐终于因为脂肪瘤愈长愈大、愈圆,慢慢地饿死了。 这并不只是美国人的问题,也不止是西方才有的问题,每一个社会都有囤积财富的例子。这种警告是针对我们每个人而发的,我只是站在一位医生的立场,发出一个警告:请记住,只有当每一个细胞都关心到整个身体的需要时,身体才会健康! 我在想,会不会是因为我们西方人太专注于与我们周围的“细胞”竞争,而因此无视于世界其他地方那么庞大的需要?在基督的身体中,拥有财产与金钱并不是罪,这正是某些肢体应有的重要功能。当我把富有的人与脂肪细胞联想在一起时,我所应用的是积极的形象,好像一个医生赞赏脂肪在身体内所扮演的角色一样。有了财富,就容易行好客、慷慨的事了。身上多些储藏可以帮助身体更便于照顾自己。然而别忘了,脂肪的控制也是个困难的问题,不论是在生物学方面或在宗教方面皆然。 请试着把整个世界想象成一个只有1000人的社区: 在我们这1000人的城市中—— 180人住在所谓已开发世界的高岗上。 820人住在其他未开发世界的岩石低地中。 住在高岗上那幸运的180人拥有整个城市80%的财富,拥有整个城市半数以上的房间,而且每人都有两间以上的房间,拥有85%的汽车,80%的电视机,93%的电话机,每人每年平均收入5000美元。 住在低谷中没有那么幸运的820人中,每人每年只得700元美金,很多人甚至少于75元,平均五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 住在高岗上那幸运的一群怎么使用他们的财富呢?整体来说,他们用还不到百分之一的收入来帮助住在低谷中的人。(以美国来说,每100元的收入里,有18.3元是用来买食物;6.6元用在度假与娱乐上;5.8元买衣服;2.4元买酒喝;1.5元买香烟;1.3元捐给宗教及慈善机构,这些捐款中,只有一小部分用在美国以外地区。) 住在拥挤平地上的那些人——大约有三分之一要受营养不良的苦——他们会怎么想那些住在高岗上的家伙呢? 我知道这些问题背后还隐藏着很复杂的经济和文化因素。但我对于早期教会义不容辞地帮助那些有迫切需要的人,留有深刻的印象:使徒保罗在百忙中抽出几个月的时间,从希腊基督徒那里收集捐款,用来救济帮助那些在耶路撒冷贫穷的犹太基督徒。 我们需要停下来仔细看看自己。上帝需要各种类型的细胞在它身体中:肥的、瘦的、富有的、贫穷的、简单的、复杂的,但它更需要忠心的细胞。在使用资源的范畴中,我们的头——耶稣,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事要指示我们。愿上帝拯救我们,使我们不要成为他身体中的一颗癌细胞。 08 骨架 骨头就是力量。因着骨头,柔软的部分才有所依附:否则它们只能无助地在阳光下飘荡,而人就成了另一种蠕动的生物。 ——理查·薛哲 这里的布局真像恐怖电影中的一个镜头。每天早上,我要穿过幽暗、狭窄的甬道,爬上螺旋形的阶梯,来到这间古老的阁楼上。这里有一排排的盒子,上面满布灰尘,其中存放着大约六百具骨架。每天我都在这间轧轧作响的阁楼里,借着昏黄的灯光,蹲在箱子旁做骨头分类的工作。我在哥本哈根这间老旧带有霉臭的阁楼里,总共待了七天。 这房子是一个药学史家——穆勒·柯群生(Moller Christiansen)博士的私人博物馆。他之所以会邀请我去,因为那六百具骨架曾经一度都是属于麻风病人的。他在丹麦海岸外的一个小岛上发现这些骨头,经过细心研究之后,柯博士写了一本很了不起有关麻风病的书。我们这些实际上从事治疗这种病的人,简直不敢相信柯博士一生,还从未见过一个活的麻风病人。他一切有关这种病的真知灼见,都是从阁楼里那些五百年前的骨架中归纳得来的。然而他却教导我们很多有关麻风病的事实;而且对如何治疗这种病也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柯博士拿起那些格格作响的骨头时,真像孩子从箱子里找出心爱的玩具一样。他会找出一些他最喜爱的骨骼,骄傲地将它们的特征指给我看。譬如,有很多骨架前排的牙齿已经掉落或不见了,这是由于麻风病往往是先攻击身体中较冷的部分所引起的。我们也一起榆视了一些手脚的骨头,看是何种伤害导致他们身体畸形。 一天早上,当我单独在阁楼里检视这些骨头时,找到几箱从一个修道院里挖出来的骨架。我马上就想起人类学家米德女士(Margarer Mead)给我上的一堂课,她大半生都在研究原始文化。她问过一个这样的问题:“什么是文明最早的迹象?”一个陶土罐?铁器?工具?农业?不!对她而言,真正最早文明的证据,乃是一根得到医治的股骨。“就像这一根腿骨!”在课堂上,她会把一根腿骨高高地举给我们看。她解释道,像这样的医治在其他充满竞争、野蛮的社会里是永远找不到的。在一个野蛮的社会里,我们只能看见大量暴力的端倪,被箭所穿透的太阳穴、被棍棒所击碎的头骨,只有这根得到医治的股骨显示出,必定有人在照顾这位受伤的人——为他去猎食,带东西给他吃,牺牲个人来服侍他,野蛮的社会付不出这种同情的代价。从修道院后园所挖出来的那些骨头中,我同样找到病人得到医治的证据。后来我又从柯博士那里得知,有一群修道士曾经在这群麻风病者当中工作,他们所付出的关怀,直到五百年后才被人发现,只要从那些一度发炎、碎裂或腐蚀了的骨头中,看到它们后来又长回连在一起的情形,我们就可以知道。 一星期后,我离开了那个可怖的阁楼,感觉上我好像看过一套有关古代文明的幻灯片。帮助我了解古代文明唯一的线索,就是这些从历史灰尘中所挖掘出来,表面稍带皱褶的骨头,但它们却能使我学到许多东西。脸庞、毛发、衣服,这些最会消耗文化能量的东西,如今都已腐朽了,只留下骨头成为唯一可辨认的纪念品。 譬如,靠一个笨重的骨盆,我们可以很快地看出那个人的性别:宽而浅、里面带着一道光滑轮圈的,显然是属于女人的;椭圆形的开口正好配合一个婴儿的头挤出来的大小和形状。旁边一个骨盆比较窄小,呈心脏形,且由较重的骨头所组成,那必是属于男人的;内圈上坚硬的像结疤一样的突出部分,显示出肌肉和韧带曾经连在一起。(女性赛跑者一直赶不上男性,这都要怪骨盆的结构。男性骨盆的突出部分使他能支持更强壮的肌肉,但如果女性也是这样,她就无法生孩子。同样的,男性臀部的凹处比较窄,比较靠近全身的重心,这使他能跑得快些。如果女性的臀部也是如此设计的,那么,她就没有地方让婴儿的头挤出来了。可见骨盆之结构所以不同,因为人所需要的装备不同。当女人希望自己能跑得更快、走路时不摇摆得那么厉害或臀部能小一点的同时,她也该知道,人类的生存就是靠她现有的这个样子,才能延绵下去。) 仔细观察那些在哥本哈根的骨头,我们会发现这些骨骼表面并不平滑,上面有布满血管的沟槽,也有供滑动的筋腱摩擦用的光滑面。骨头的厚度往往会泄漏它原来的功用。掷铁饼和举重选手因为运动的缘故,其骨头必须吸收更多的钙质,以供身体所需的能力,因此这些人的骨头很重。如果用显微镜仔细观察各个骨头中所呈现的压力线,那么我们甚至连骨骼主人的职业都可以猜得出来。骑马的人可以由其腿骨和骨盘的改变看得出来。一个惯用右手提重行李的搬运工人,他的臀部和肩膀上必会显出承受过压力的迹象。 莎士比哑说:“人的善行往往是与他们的骨头一同埋葬的。”其实与骨头一同埋葬的不只是善行而已。法医学就是专门在骨头中寻找隐藏的线索,专家们能够由软骨的硬度或“钙化”程度看出骨骼的年龄。譬如,15岁的人其脚骨已完全成形;25岁时,锁骨与胸骨会融合在一起,到了50岁,头盖骨中的接缝处有四分之三会合并起来。 简单的实验则能显示出骨头的成分。若把骨头放在火中烧,就可以烧掉所有的有机物质,留下来的东西虽然外表、形状与骨头没有两样,但却只剩矿物质。如果烧得更久一点,人用手指头就可将骨头掐碎。 盐酸的作用正好相反:它可以溶解骨骼中所有的矿物质,却留下一堆有机物质,形状仍然一样。经过处理后,它看起来还是一样,但已不再是骨头了;它已丧失了它的硬度,无法再承受重量。这样的骨头你可以把它打成结,但结一解开,它又会恢复原状(骨胶质甚至会使未经过处理的骨头变得非常具有弹性,阿拉伯小孩玩的弹弓,就是由骆驼的肋骨做成的)。砂砾和胶水——这是骨头的主要成分,我们两者都需要。 还没有任何一位科学研究员,能找到比骨头更能配合身体需要的物质,而骨头却只占全身重量的五分之一。1867年,有一位工程师证实,骨头细胞的排列乃由最小的物质组成,形成最轻的结构,却又能支持全身的重量,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能对他的这项发现提出挑战。作为人体中唯一坚硬的物质,骨头拥有令人无法相信的力量,它足以保护并支持全身的每个细胞。有时我们会把骨头压在一起,好像压弹簧一样,当撑竿跳选手落地时,情形就是如此。有时我们又几乎要把骨头拉散,譬如当我们用手臂举起笨重的手提箱时。 比较起来,木头不及骨头那样能承受较大的张力;骨头能负荷的压力,木头可能就负荷不了。撑竿跳选手所用的木条会很快折断。钢铁能同时承受张力与压力,但它的重量却是骨头的三倍,足以把我们压垮。 我们的身体是最经济的一种设计,它知道如何使用节省重量的原则(这项原则是人类花了一千年才发现的),它将能承受压力的骨头挖空,在其中设立起红血球细胞的制造工厂,每天生产一兆个新细胞。骨头扮演的是保护生命的角色。 在所有的骨骼中,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设计是脚骨,这些细小、珠宝似的象牙薄片真是令人叹为观止。26块骨头排列在每只脚上,与每只手的结构相同。一个足球队员若集中全力,一场足球赛下来,他的每只脚要承受一千吨左右的压力,然而他活动的骨头却承受得了这么多激烈的压力,且依然能保持它们的弹性。我们并非每个人都会跳、会踢,但我们一生中每个人大约都要走六万五千里的路,也就是要绕地球两圈半以上。我们全身的重量很平均地分配到这些结构完美的弧形构造上,就好像弹簧的作用一样;膝盖和足踝的弯曲处也能吸收压力。不幸的是,我们诱导我们的脚去适应市面新流行的鞋样形状,有时候会因为把脚跟垫得太高,而抹杀了脚部平衡设计的效果。 骨头的力量是安静、可靠的。它不亢不卑地为我们效劳,只有遇到粗鲁的、几欲折断它的压力,超过它的高度容忍极限时,它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 为了使我们更能欣赏每个人体内那看不见的骨架,我们有必要停下来想一想自然界中骨骼的进化,这其中包括很丰富的变化。大部分坚硬的地球表面,冲积岩,都是由死去的微生物其骨骼联结在一起而形成的。在这些简单的生物中,也许最精致的是栖居盐水中的原生动物,放射虫,学名叫Radioluia。 回想一下你曾经见过最完美的一片雪花,在一个寒冷的日子里,一大片完美无瑕、轻如羽毛,漂浮在空中的雪花,呈六边形,但因为富有匀称的设计,使它显得备加美丽。现在再想象一个三度空间的雪花,从中心发射出来成百个水晶状的东西。这就是放射虫的骨骼,成亿地飘浮过我们的海洋。 海洋是一个饥饿掠食的地方。在那里,生物不只为了运动而需要骨骼,更是为了保护自己。因此,对放射虫、软体动物、干贝、鹦鹉螺、螃蟹、虾子和海盘车这一类生物来说,骨骼也是它们的避难所。 可是在陆地上,由于受地心引力的影响,生物要生存就只有靠运动。最快的兔子可逃避土狼,最敏捷的非洲豹能掠食羚羊,有几百万种地上生物效法海洋中的弟兄们,身上都穿着外骨骼,这就是闻名且庞大的昆虫世界。但这些生物只能长那么大,否则它们自己就无法承受本身盔甲的重担。最大的昆虫,加上他们的外骨骼,其大小只不过与最小的鸟或哺乳动物相近。 所以我们还是要回到古老的分类法:高等动物与低等动物。最高等的动物即所谓的脊椎动物,即使在海洋中,也是它们在掌权。因为它们有内在、活动的骨骼,使他们能在进化上占优势。这类动物不必怕自己的壳变得太小,也不必冒险度过一段易受攻击的蜕皮期,它的骨骼是与动物本身一起成长的,再加上有成百条肌肉依附其上,前所未闻的技艺也就有办法表演出来了。 昆虫和蜘蛛会跑、会跳、会飞翔,但唯有具有内骨骼,才能使大如燕子的动物亦可傲视地心引力,飞向高空;使兀鹰可以支撑起十尺长的翅膀,在高热的天空中翱翔数小时;大象因为具有内骨骼,才能惊天动地地横越草原;也只有麋鹿能举起它的角,骄傲地指向天空。若没有骨头,则一切动作只能同复到最原始的型态:像蚯蚓一样爬行,或像蜗牛一样地慢慢滑动。 骨头并没有成为我们的重担;骨头使我们享受到活动的自由。 09 硬度 一个人可以从无限多的角度落地,但只能用一个角度站立。 ——切斯特顿 没有一个人生下来是没有骨头的,但有些人生下来骨头就有缺陷,比如有一种病,就是医学上所谓的脆骨症。这种情形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受害者的骨头中只有钙质,却缺乏有机物质把它们调和在一起。换句话说,它光有沙砾,却没有黏胶。这种不正常的胎儿,虽然可能承受得了生产的压力而生出来,但却有一半的骨头都会脆裂。光是替这种孩子换尿布,你就可能弄断他那双易脆的腿。不小心让他跌倒,则会跌断成打以上的骨头。 在我们卡维尔医院里有一个病人,在治疗麻风病期间,因为服用大量的类固醇,骨头变得很柔软。如果走路太快,她就可能折断腿。每次当我从X光片检查这个女病人骨折的情况时,我就不禁想起,骨头最重要的特征乃是它的硬度。这项特质使骨头能与体内其他组织分别开来,如果没有硬度,骨头就失去了他的功用。 像前进、活泼的身体一样,跟随基督的人所组成的身体也需要有一副坚硬的架构,才能成型;我认为教会的教义就是这样一副骨架。基督的身体里面必须有一个永不改变的真理核心,统管着我们与神、与别人之间的关系。 我听到叹气的声音么?我们的时代微笑地点头接纳有关合一、分化、个别细胞之贡献的观念,但激动教会长老会草拟教条的动力却已停止了。骨头布满灰尘,不是碎了,就是死了,被人装在博物馆陈腐的展览箱里。其他部分的肢体倒还有人纪念:情人节的心、借杂志与服装广告所展示的胴体、雕像上的手;骨架却被贬为万圣节的装饰品,是逝去幽灵的遗物,没有人肯多看一眼。 今天人们很容易对耶稣所说的一些伦理教训拍掌叫好,却忘了当他说到爱、敦睦邻舍等道理之间,他也夹入许多有关天国、地狱、信徒应尽的责任等严厉、毫不妥协的道理,但我们却对它们置之不理。 现代的世界仍像古人所描绘的一样,是一幕法庭的景象,是专门定出条规和调解纠纷的地方;不同的是,法官不是上帝,他反而成为被告。检察官在舞台上昂首阔步,指头指向上帝,要他回答,为什么他容许这个可怕的世界继续存在下去,他有什么资格为他的独生子作如此伟大的宣告,所有的宗教最后不都是要引入归向上帝吗?信仰难道不是个人对终极意义的追求,每一个人都必会找到他们自己的信仰方式?他有什么资格说“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和“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这类的话呢? 当我遇见基督的身体时,我总会碰到坚硬的组织,也就是那套无法改变的原则。要加入那个身体,必然牵涉到一种心志的降服,那是违反我的本性的;我必须肯承认有人——那人却不是我已经决定了我生活的方式。在我生活的某些层面里,我必须甘心接受一些限制我的律法;譬如,交通规则会阻碍我的自由(当我不想停车时),然而我仍必须接受这种导致我不方便的法规。我猜想有些专门的工程师已计算好单行道和红灯的数目,即使我怀疑他的能力,我还是会自动自发地遵守交通规则。但我心里很容易对别人告诉我该如何过道德的生活起反感。 当第一次有人把有关上帝的事告诉我时,我立刻就感受到这种真理的硬度。他们告诉我,上帝是完全的,无法容忍罪恶。按他的本性,他一看到罪就要加以毁坏;这么说来,我注定是上帝的仇人,这也是整本圣经所强调的。上帝不能忽视人的悖逆,他的本性就是要彰显公义。我无法软化神这种不肯妥协的个性。我必须按他所定的方式来朝见他,而不能用自己的方式。 以后我又学到,上帝如何达成他的公义。他为了我们的缘故成为人,承担了我们所有敌对他的罪和悖逆,借此而满足他公义的要求。人的罪债还清了,而上帝是这位清偿罪债的人。对那个欠了三百万元债务的仆人,耶稣说:“你蒙赦免了,你不再欠我任何东西。”对那位归家的浪子,他说:“宴席已经摆好了,进来享受吧!过去的事我都已经赦免了,现在就看你如何回应上帝所赐给你的一切。 信仰的核心是硬的,是永不改变的,因此更叫人听起来像童话一样。“那里有这么好的事,不会是真的,”有人就曾这样向乔治·麦当奴(George MacDonald)提出异议。“不!”他答道,“这件事这么好,必定是真的。”回到上帝面前的道路是很硬的,但因为只有这么一条路,我们非走不可。 其他比我更精通神学的人才能向我们说明、阐释一些特别的教义。今天教会里有些人攻击律法与教义。处境伦理学提到,我们对是非的看法应当按事情发生时的需要与情况而定。我只想简单地提到上帝律法的一方面:它必须是连贯一致的,好像骨头一样,神若要我们信任这些律法,它就必须是不能变的。 谈到信任,我想到几年前碰到的一件事。在我接受外科手术训练之前,我曾在伦敦附近,我岳父的诊所中工作。有一天来了一位妇人,从她一大堆的诉苦中,我知道她一定患了胃炎。大略地检查过后,我把我的诊断告诉她,但她眼睛睁得大大的,惶恐地望着我。 我重复地安慰她说:“说真的,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病。几百万人都有过这种情形,只要小心治疗,你会好转的。”但她脸上的恐惧并没有消失,她的前额、下颚甚至痉挛起来,显出紧张的线条。对于我那句“你会好转的”,她感到畏缩,好像我是在说“你的病永远不会好了”一样。 她问我问得很仔细。我向她保证,我会再做进一步的检查,以证实我的诊断没错。她一直反复说到她的症状,而且一直问:“你确定吗?你确定吗?”我不得不为她准备做进一步的X光透视。 检查结果果然确定是胃炎没错。这位妇人最后一次来看我,当我对她讲话时,她有一点颤抖。我尽量用最温柔,也是最具权威性的医生口吻告诉她:“结果非常清楚——不容怀疑——你的确患有胃炎。你第一次来我就认为如此,现在这些检查结果也证实了。这种情况是慢性的,你需要改变饮食和药物,但这种病是可以控制的,绝对不必大惊小怪。” 这位妇人用锐利的眼光死盯着我大约有一分钟之久,好像要看透我心灵的深处。我也尽力瞪着她,恐怕我如果转眼看别的地方,她就会怀疑我的诊断。最后,她深深叹了一口气,脸第一次松弛下来。她很快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谢谢你,我一直以为自己得了癌症。我必须听听一些我可以信任的人的诊断,我想我信得过你。” 然后她告诉我她母亲的故事;她母亲得了一种痛苦的病,拖了很久。“在一个痛苦的夜晚,母亲呻吟得很厉害,一直用手按着胃部,我们紧急地把家庭医生找来。母亲正发着烧,显然很痛苦。当医生抵达时,母亲说:‘医生,我真的会好转吗?我觉得自己病得很厉害,体重减轻许多……我想我快死了。’ “医生把手搭在我母亲的肩膀上,用温柔的表情看着她,回答道:‘我知道你的感觉,很痛苦,是不是?但我们可以战胜这一关——这不过是胃炎罢了。加果你吃下这些药,过一会再吃一些镇静剂,很快你就可以站起来走路了。在你还想不到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好过些了,不要担心,相信我。’我母亲微笑着,满心感激他的鼓励,我也深深被医生的仁慈所慑服。 “但在走廊上,我母亲听不到的地方,医生转向我很严肃地对我说:‘恐怕你母亲再拖也拖不过两天了,她的胃癌已到了末期。如果我们让她安静,她可能会死得很安详。如果你需要通知什么人的话……’ “我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可是大夫,你刚才告诉她她会好的!’ “‘不错!那样做好多了,他答道,‘她不知道,就不会担心,也许她就在睡梦中死去。’他说的一点也不错,我母亲当天晚上就去世了。” 这位妇人自己现在也是个中年的病患,当她第一次因为胃痛去找以前那位家庭医生时,他也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温柔地对她说:“不要担心,只不过是胃炎,只要吃下这些药,很快就会好的。”然后他同样对她露出像当时对她母亲般慈祥的微笑。结果她眼泪汪汪地逃出了他的办公室,再也没有去找过他。 当人们向我抱怨上帝不妥协的严格律法时,我就会想起这个妇人。她的家庭医生已经丧失了所有帮助她的可能性,因为他对真理表现出妥协的态度。只有一件事可以减轻她的焦虑和绝望:她必须信任一个肯相信不能扭转、不能歪曲真理的医生。 有些时候不诚实会比较方便行事,比较不冒犯别人。但我们对真理不能等闲视之,也不能像穿夹克一样,爱穿则穿,爱脱则脱;它不能像肌肉一样地伸缩。真理要就是严肃的、可靠的,像健康的骨头一样,否则它就是完全没有用处的。 10 自由 顺服是获得喜乐的特殊方法,也是获得特殊喜乐唯一的方法。 ——查理·威廉斯 他是我在英国的病人:一个粗壮、魁梧的威尔士工人,带有抒情的腔调,与工人特有的简单的词汇。一天他来到我的诊所:“大夫早!”当他脱掉方格的毛夹克时,我知道他为什么来找我了。他右手臂的上半部并不是粉红色的皮肤,而是一层污秽的钢条和皮革——一个笨重的钢套架在他的手臂上,上面布满着黑煤灰。我把铜套拿掉,这并不是人造手臂,他的前臂还很完整,但是手肘与肩膀间的肌肉却松弛无力,有一片骨头不见了。如果说是矿坑出事打断了他的上臂,他的前臂怎么还能留得住呢? 我查了一下这位矿工的病历,给他的手臂照过X光后,谜团终于解开了。几年前,他上臂生了骨瘤,导致严重的骨折,该处的骨头大部分都破碎了。在明亮的手术室灯光下,他的医生巧夺天工地取出一段八英寸长的骨头,然后再把肌肉、皮肤缝回去。当这位矿工躺在床上养病时,他那没有骨头的手臂看起来还是完整的,但有谁知道内部的情景已经完全改观了呢? 当这位矿工在开刀后第一次使用这副看来健壮的上臂时,人们马上就发现了他手臂有毛病。人手臂上的骨头与肌肉是按照三角原则来操作的:关节提供杠杆支点,两根骨头与一块肌肉一起合作;当手向上举时,依附在上臂的二头肌就拉起前臂,手臂由手肘处弯曲,完成三角作用。但单靠一块肌肉和一根前臂骨头并不能形成一个三角形;这个矿工缺少的正是第三项——上臂的骨头。 前几年,当他动过手术之后,这个矿工只要收缩他的二头肌,他的整个上臂就会缩短,好像蚯蚓缩起身体蠕动一样。原存在他的手肘与肩膀之间那根固定的骨头,变成一段柔软、有伸缩性的空间,抵消了应该能够把力量转移到前臂的三角作用。他那位很有本事的威尔士医生为他装上一副粗糙的外骨骼,就是由皮革和钢条做成的混合装置,固定架在手肘与肩膀之间。当他的二头肌收缩时,因为这些钢条阻碍了他上臂的缩短,因此前臂就能向上拉,医生用他手臂外面的铜架取代手臂里面那根失踪的骨头的功能。 我曾经动手术取出这种上臂骨,今天我们可以借骨头移植的方式装入新的骨头,来避免使用那么笨拙的外骨骼。新骨头的移植手术可使新骨与其上下残余的骨头连结起来,慢慢地手臂也能学会适应这根新肢体。这个矿工使用粗重的钢条与皮革装置已经好几年了,他也能像其他生龙活虎的矿工们一样地工作,但他还是希望能装配一副新的骨头,因为每天都要把这副外骨骼装上,他觉得很厌烦。 因为骨头很硬,有时又会折断,许多人以为它是人体活动的一大阻碍。因为骨头的缘故,我们挤不入小的空间。睡在坚硬的地板上,骨头会使我们觉得很不舒服。是什么使得滑雪跳远者不能多跳二十米?是什么使得弯道滑雪竞赛场只是少数人的天下?就是断腿女神的拦阻。一个因滑雪而摔断过腿的人,也许会盼望自己能有副更强壮的骨头,但要知道更强壮的骨头也会变得更笨重,滑起雪来将受到更多的限制,甚至变得不能再滑雪。 我们体内的骨头绝不是用来限制我们,而是要使我们自由的,就像这位威尔斯的矿工一样,只有当他拥有合适的骨架,不管是外在的或内在的,他的手臂才能移动。我们所有的活动,几乎都要靠骨头——就是那些僵硬、不能伸缩的骨头——来执行。 在基督的身体里,严格的性质也不是故意设计来增加我们重担的,相反的,它能使我们得到自由。支配行动的规则之所以会生效,因为它们与骨头一样——都是硬的。 道德律、十诫、顺服、行正直的事、“不准如何如何”等的规定似乎使得这些名词带着消极的色彩,我们也往往把它们看作是拦阻我们自由的东西。当我还是一个年轻的基督徒时,我听到这些字眼就害怕。但是后来,特别是在我自己做了父亲之后,我开始对律法的本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律法在本质上岂不是那位创造律法者对现实的诠释吗?他用规则支配着人类行为,岂不是为了使我们能在地上活得更好吗? 但我并非一下子就得到这样的推理;律法受到太多文化包袱的牵累,因而显不出其真正的本质。一提到律法,我就想起小时候父母不许我做的许多事,我渴望另一种自由——一种脱离律法的自由,而不是借律法得到的自由。 但现在我慢慢可以透过十诫“消极”的表象,看出律法真正的本质。规则其实是使我们能在社会中更自由地活动,如同骨头能使我们肉体自由活动一样。 十诫中的前四诫是规范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称我的名”,“记得分别出来敬拜我的日子”。这些过去我以为是消极的诫命,现在听起来却愈来愈像是积极的肯定。上帝也可以用以下的方法来说明同样的原则: 我爱你,甚至愿意把自己给你,我是绝对的真实,是你所需要独一的上帝,只有在我的里面,你才能完全。我渴望一件事:就是你们每一个人能与我建立起个别的关系!你们不需要用次等的赝品,如那些木雕的偶像来取代我。你可以得到我,不要轻看这件事。我爱你,甚至愿意把自己的名字赐给你,人会知道你们在地上是“神的子民”。看重这项特权,不要亵渎你们的新名字,或过着与这名不相称的生活,而妄用这名。我已经给你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世界,供你们工作、游戏和享受。但在一切的活动中,要分别一天出来,思索这世界是从哪里来的。你们的身体需要休息;你们的心灵需要回想。 接下来的六条诫命是用来管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第一条是一个积极的宣告——“要孝敬父母”,这是地上每一种社会都会响应的诫命。接着五条如下:人的生命是神圣的,是我所赐的,因此它极有价值。要珍惜生命、尊重生命,那代表上帝的形象。凡是忽视生命、犯杀戒者,必受惩罚。人类间最亲切的关系是婚姻。我创造婚姻,为要解决人心中最基本的孤单问题。如果将婚姻中独特的关系与多人同享,就是贬低婚姻的价值,足以破坏那种关系。把性和亲密关系放回婚姻中应有的地位上。我把财产托付给你,你可以拥有东西,你也应该好好使用这些东西。拥有权是很大的一种特权,如果要它生效,你就必须尊重别人的拥有权,偷盗正侵犯了那个权利。我是真理之神。只有在真理的旗帜下,人与人才能维持良好的关系。谎言破坏契约、应许与信任。你是值得信任的,不要让说谎破坏了自己的可信性。我已给了你美好的事物让你享受:牛、粮食、黄金、家具、乐器。但人往往比事物更重要。要学会爱人,也学会用物,却不要因为爱物之故而利用人。 这样解释清楚了,我们就可以看出十诫乃是我们基本信仰的骨架,联系了人与人、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上帝是一位好牧人,他宣称已赐下律法,这些律法是帮助世人达到美满生活的途径。但自伊甸园以来,我们的悖逆常常试探我们,要我们相信他是坏牧人,他的律法使我们享受不到美好的事物。 人们也许会说,不错,你是可以用这种方法解释十诫中积极的一面,但上帝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为什么他要说“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 我想出两个答复。首先,消极的命令通常能比积极的命令提供更多的自由。“除了这棵树之外,园中其他任何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比起“你必须吃园中每棵树上的果子,从西北角那一棵开始,一直沿着果园外围吃”要自由得多。“不可奸淫”比“你必须每星期两次,在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之间与配偶行房”更自由。“不可贪恋”比“我现在规定拥有权的界限,每个人可以拥有一只母牛、一只公牛、三个金戒指……”要自由得多。 第二,人们还不能接受积极的命令。十诫所代表的是幼稚园层面的道德,是社会运转所需要的基本律法。当耶稣来到世上时,他成全了律法更积极的一面。他引用旧约,把整个律法归纳成两条积极的命令:“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和“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不贪恋、不偷盗邻舍的财产是一回事;爱他、照顾他的家庭,好像爱我自己的家庭一样,则是另一回事。因为人子的降世,道德从禁止的层面跳到爱的层面(保罗在罗马书13章8-10节也曾肯定这种思想并加以发挥)。 耶稣的登山宝训说明了他对律法的态度。在那一篇讲章中,他将十诫看成是最基层的律法,为的是要介绍另一套更深入的原则:谦逊、尊重、非暴力、分享等类的道理。然后耶稣提出最理想的社会伦理——社会应当是靠爱的律法来管理的。 他鼓励我们朝这个理想努力,为什么?是不是只有当我们肯这样去做后,上帝才能因自己在地上小小的实验成功了,而享受到为父的骄傲?当然不是!这些律法不是为上帝设的,而是为了我们的缘故。“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他又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可2:27;约8:32)耶稣来,是为着我们的好处,他要从我们里面除净暴力、贪婪、淫欲及各种有害的争竞,使我们能有一天变得像上帝一样。 十诫不过是骨头发展的初级阶段,是软骨硬化的第一道过程;爱的律法才是发育完全的骨架,坚固却带给我们十足的自由。它可以使基督身体熟练地运转,因为它正处在具关键性的地位上。 如果你单查看某一条律法,这就好像从一堆骨头中随便抽出一根来查看一样,它看起来可能很奇怪,也解释不通;因为律法就像骨头一样,是一种整体而复杂的设计,能将整个身体的需要联系起来。譬如,骨盘的结构就十分奇怪,这表示它所面对的需要不只一种:我们靠它坐下、靠它走路、保护腹部器官,也靠它支持背部;女人还要靠它来生孩子。它的形状之所以特别,是为了服事身体,而不是要控制身体。同样的,管理我们的律法显出人类欲望与需要间的冲突,神用它来帮助我们活出更完全、更健康的生活。上帝知道我们的弱点及人性的脆弱,因此设计了信仰的教义和律法,希望带给我们所需要的能力和稳定性。 婚姻中需要性生活的忠贞,这条律法对许多人而言,似乎是奇怪,而且是不必要的一种限制。为什么不能互相变换伴侣,使男男女女彼此自由享受性生活呢?我们生理上不是具有这种装备吗?但是性不单只是生理上的一种本能反应,性往往是与浪漫的爱情交织在一起,再加上人需要有稳定的家庭,以及许多其他因素,这些都是与性生活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我们破坏了这条律法,享受性生活上的自由,我们就会失去夫妇长期亲密的关系,而这种亲密关系只有忠贞的婚姻关系才能提供。正如那位威尔士矿工的例子所展现的,拿掉一根骨头往往会毁坏整体综合的行为。 我知道有些人总觉得必须尽力挣脱每一种可能的限制,他们就像宠坏了的孩子,玩具一个一个拿起来摔,不顾一切地寻求更大的刺激,却不知道他们的寻求,事实上乃是一种逃避行为。他们什么时候才肯停止逃避呢?什么时候才会向被蒙在鼓里的配偶坦诚自己的不贞呢?要继续说多少谎,才足以使他们的孩子不再怀疑他们所说的话?他们的生活变成一个由欺骗和恐惧盘错交织而成的网。这样的一个人自由吗? 我愿用切斯特顿(G.K.Chesterton)的话来作结束:“我愈思想基督教,就愈发现它是在设立一套原则和次序,来帮助我们有机会尽量做美善的事。”他曾用性来作例子:“我简直想不通新生的一代对一夫一妻制所发的怨言,因为对性生活不加限制,使得性本身好像是一种突兀、无法预期的事一样……,终身守住一个女人所付的代价和单与一个女人约会一样;抱怨我只能结一次婚,就好像抱怨我只能出生一次一样。这与一个人说这类话时而有的极度兴奋是不相称的,它所显示的,并不是对性夸大的敏感,反而是对性奇怪的不敏感。抱怨自己不能同时由五个门进入伊匈园的人,其实是个傻瓜。赞成一夫多妻制的人缺乏对性的体认,这就好像一个人心不在焉地摘下五颗梨子一样。” 骨架并不美;它主要的贡献是在它的力量与功用。我不会去检查我的胫骨,希望它能再长一点、短一点,或更融合在一起。我只心怀感恩地用它来走路,我只会想到要往那里去,而不会去想到底我的脚能不能承担我的重量。对于管理人类本性的律法,我也应该持同样的看法。能把这套律法应用在当用的原则上,它们就能维持人际间良好的关系。当然,我们也可以破坏它:从历史上看来,奸淫、偷盗、说谎、拜偶像、欺压穷人等类的事已侵入了每一个社会,结果呢?就是造成骨折,使得全身都动不了。骨头是为要使我们得自由的,只有当骨折的时候,它才会奴役我们。 11 成长 宁可赢得一点信心,宁可独自航向真理缥缈无垠的海洋,而不愿在丰富、多彩多姿的信条中灭亡。 ——杜端蒙 她是躺在担架上抬进医院来的,呼吸很大声,喘着气,并不时地啜泣着,显然她恨自己的无助;几个抬着担架,气喘吁吁的印度人似乎也感染了她的怨气,因为她身躯庞大。燥热和焦虑使得她全身衣服都被汗湿透了,她右脚踝怪异曲扭的角度显示她有严重的骨折。她告诉我,几个月前在一次意外中,她摔断了股骨。山上一位医生替她接好骨头,但到目前为止,她的X光片上显示骨折仍未完全痊愈,因此他把她送到我们医学院来检查。 这位善良的女人,很有礼貌地坚称她必须回到乡间去做宣教工作。一位陪着她来的朋友对我耳语道:“安女士在山道上走路时,连地都会震动,她非要有副强壮、健康的腿骨不可。” 当我为安女士骨折的地方照X光时,我期望能看到骨头愈合的迹象。骨头一向被万圣节和博物馆用来代表死亡,但外科医生却知道,这种象征性的说法是错的;骨骼是种不断在生长的器官。我如果把骨头锯断,它会流血,最奇妙的是,当骨头断裂时,它有使自己痊愈的本事。也许有一天某位工程师会发明一种像骨头一样强壮、轻巧而又有效率的物质;但有哪位工程师能发明出一种像骨头一样会不断成长,使本身得到滋润的物质?如果受伤了,它不但不需要休息,还能自己复原呢! 骨头断裂时,一种复杂的程序立刻就展开了。兴奋的修复细胞会成群地拥入伤口。在两周内,一个像软骨一样的骨痂会长出来,包围住整个受伤的部分,产生凝结物的细胞则进入固结的伤处开始工作,这些细胞是造骨细胞,专门填补骨头破口的。它们会慢慢地拨开骨痂,制出新的骨头来取代它。两三个月后,骨折的部分就会有一块很明显的新骨长出,突出破骨的两端,好像接合起来的水管一样。以后过剩的物质会被清理掉,最后受伤处会长出几乎与原来的骨头一样的新骨来。 这是骨头正常的复原过程,但使我不解的是,从安女士的x光片上,我看不出这种过程。有一条干净的线一道可怕的沟痕——出现在断裂骨头两端之间,其中并没有任何修补的物质把它们接合在一起。 我把她的腿割开,以便能看个清楚,结果发现她的腿骨的确没有复原的迹象。退而求其次,我用无生命的科学器材,也就是用钢板接在骨折的地方,上下用螺丝钉闩在两片骨头上。在断裂的另一边,我移植了她的一部分胫骨接在上面,以便加速新骨头的形成,然后把伤口缝了起来。 用了几个星期的轮椅和拐杖后,安女士又来接受X光检查。结果显示移植的骨头产生效果了:新长出的骨头有如乳状的云彩,包住了移植的新骨片,与原来的股骨接合在一起,但是两块破骨之间的裂缝还是张开的。我知道事有蹊跷,细读安女士的病历,这才发现早在二十年前,一位医生为了治疗一个小小的软瘤,曾用放射线照射过她大腿骨的中间部分。显然放射线不只杀死了瘤,也杀了那地方所有活的骨头细胞,从此断骨的两头就永远不会再长在一起了。 行动不便简直要把安女士急疯了:“如果我的骨头好不了,干脆把腿锯掉,装一只木腿,我还是可以走路!” 不过,我还是看到一线希望:移植的骨头一直在正常地生长着。于是我又为她动了一次手术,我发现断骨两端之间的空间很清楚,甚至可以把手术刀插进去,在里面摇动。我先检查钢板,离骨折地方最远的两根螺丝钉已经松了,很容易拿下来,同时她的身体也已经开始排斥它们。但最靠近骨折地方的四根螺丝钉却很牢,好像钻入桃花心木一样,因为那里的骨头是死的,我要使劲才能松动它们。 我又做了两个骨头移植手术,从安女士的另一块胫骨和骨盆中分别移植一块骨头来;我用这些活骨头围住断裂的骨头,好像把它包在冰块里一样。然后把伤口缝合起来,耐心地等待。 安女士终于复原了,又回到山上的宣教中心。她活得很起劲,终日跋涉于山间小径,她那一只补好的腿骨也很管用。七年后,我要她回来作检查,X光显示最初骨折的地方一直没有痊愈——在移植的骨头间有一小块地方,我还是可以看到透光。但是活骨头长成的硬壳,就像树上一个巨大的结痂,把两片骨头连在一起,形成一个畸形的突出骨头。她完全靠移植的骨头走路——原有的骨头在上面,中间是移植的骨头,下面又是原有的骨头。 肉体骨头与属灵骨架的类比,我们可以在以西结书37章那一段戏剧性的章节中看到。在那里我们看到先知来到一个超现实的平原中,其中堆满了“极其枯干的骸骨”(第2节)。上帝对那些骸骨说:“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活了。你们便知道我是耶和华。”(第6节)。 以西结所看到的骸骨象征一个大国——以色列,它已退化成一堆古老的死骨骸。以色列人对上帝的信心和顺服,如今只变成一堆枯干毫无生命的回忆。然而即使一堆老骨头,也有其价值。以西结屏息静气地看着这些骸骨嘎嘎作响地凑在一起,形成新身体的骨架。这个新的国家将会恢复生气,重建以往的产业,认识上帝。 这一段漫长的,与上帝有点关联的历史可以保存在律法、圣经和礼仪中,就如以色列人的情况一样;也可以保存在信经、艺术和教堂建筑中,就如今天的西方文化一样。有些人因为骨架的古老而尊重它,就如购买宝贵的莫扎特的弥撒曲和宗教艺术品一样。但很显然,骨架真正的价值,只有在它用来支持一个成长的有机体时,才能显明出来。虽然我们的律法、圣经、传统和信经本身都能显明真理,但是它们的存在是为了服事一个有机体,也就是基督的身体。 安女士腿上的移植手术,很优美地展示了活骨头正常的生长程序。当骨架逐步硬化时,它本身也同时在成长、更新。骨头是活的,它每天都在改变、流动、纠正、转化——既像河流,又似岩石。 在安女士移植的骨头所显现的成长阶段,同样也可以在小孩身上看到。新生儿共有350根骨头,它们会慢慢地融合在一起,等到变为成人时,只剩206根骨头。婴儿的骨头是很柔软,容易弯曲的,几乎显不出骨头的性质。但如果婴儿不是这么有伸缩性,他们又怎么可能出生呢? 当我从X光片中看到骨头逐渐硬化的过程时,就不免联想起自己信心的骨架来。当我还是个新生的基督徒时,我的信心是柔软的,很容易弯曲,只模糊地略知有关上帝的事和我对他的需要。渐渐地,上帝用圣经和别的基督徒来帮助我坚硬我信仰的骨架,正如造骨细胞在骨头上制造新而坚硬的矿物质一样,我信仰的本质也愈变愈坚固,愈来愈可靠。上帝成为我个人的主;原先看似冰冷、公式化的教义,如今逐渐演变成我信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信仰,特别是在传福音的时候,很容易倾向一个极端,信徒以为只要好好整理,我们所信仰的教条足以回答所有的问题,而那些怀疑基要教义的人,很容易就被我们视为外邦人,在基督肢体中无分,这些人只好屈服在罪恶感之下,在受排斥的环境中苟延残喘。因此之故,在福音派圈子里,心存怀疑的人往往只好把怀疑隐藏起来。我们当中若有人有这种僵硬的观念,他就必须回到活骨头的类比中。初信的人需要给他们时间,让他们信仰的骨骼有变硬的机会。 我也曾多次怀疑过。在印度我曾受其他宗教的吸引,因我周围有好几百万人加入这种宗教。在医学院,我经常碰见一些假说,认为宇宙的形成是出自偶然,并不是出自一位智慧的设计者的手笔。当我为“基督的位格”、“圣经可信吗?”这一类问题所困时,我同时也学会,有时候坚持接受一些理智上无法肯定的生命原则是有益的。换句话说,我已学会相信基本的骨架,并加以应用;即使我无法了解不同的骨骼如何会凑在一起?为什么会长成那个样子?我还是甘心地接受这些道理。 在医学院时,我在一些生物学家下受教,譬如何代恩(J.B.S.Haldane)和吴拉德(H.H.Woolard),他们都是进化论的先驱。我注意到有些教会在这种问题上,助长了理智上不诚实的心态。在大学里,他们的学生考试时引用进化论;但进到教会后,却以一种与他们考试答案相互冲突的方式来宣扬自己的信仰,到头来,这种二分法就会导致理智上的精神分裂症。 经过很多的研究和长时期的反省后,我最后才有办法把在教会和在学校所学到的东西融合在一起。但同时我也下定决心,相信自己的信仰是建立在本身就站得住脚的事实上,不需要依附于任何科学的解说,我认为继续的研究不是证明进化论可以与我的信仰并存,就是进化论本身是错误的,我还是保存了我的信仰,这假设我用了好几年,虽然它一直无法填补有关创造论与进化论如何结合在一起的空白。(近年来,对DNA新的理解已经使机遇进化论站不住脚;对于相信有一个“超自然理智”存在的人,他们的立场已大得巩固。) 在南美,有一种由盘错的蔓藤支搭的桥,架在河面上几百尺高的地方,摇摆不定的桥面看来十分危险。我知道这座桥已存在了好几年,也支撑过几百人过河。当我站在深渊的边缘,可以看到人们信心十足地过桥。但我有着工程师的本性,看见这样一座桥,就拼命试着估出它所有危险的因素——这蔓藤能承受多少压力?木头上有无白蚁?又想调查一下周围有没有比这个更坚固的桥。我可以用一生的光阴来决定这座桥是否完全可靠,但是最后,如果我真想过河的话,还是必须踏出第一步。当我把全身重量放在那座桥上,一步步走过桥时,虽然我的心狂跳,我的膝盖颤抖,但我还是向人宣告了我的立场。 在信仰世界中,我们有时也必须这样过生活,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作一选择。如果我要等到所有证据都齐全,每一件事都安排好,那我大概永远也动不了。我常常在信仰的骨骼尚未完全在我里面成形时,甚至在我还不了解它们存在的理由之前,就必须站在这些信仰骨骼的基础上采取行动。骨头是硬的,但也是活的。如果信仰的骨骼不继续成长,他们很快就会变成死的骨架。 12 适应 如果我以最响亮的声音、最清楚的解说,宣告上帝每一部分的真理——却漠视世界和魔鬼正在攻击的那一小部分真理——那么不管我多大胆承认基督,我仍然是不认识基督。 ——马丁·路德 骨头是隐藏的,不会对旁观者展示其生命的流动,只有靠显微镜,我们才能看到它活动的轨迹,如果显微镜的倍数够大,则我们可以认出骨头里有两种细胞活动着。 前文中我们已经看过其中的一种——造骨细胞,也就是填补破口的修复细胞,它们会依附在骨折的地方,产生骨骼晶体。但造骨细胞并不只专门等候意外的发生,好几十亿的造骨细胞正在我里面辛勤地工作着,忙着将超龄的骨头换新。当我年轻时,我体内百分之百的骨头每年都会换新一次。因此,我四岁时的下颚骨与三岁时的成分完全不同。感谢骨头DNA的智慧,使更新过的骨骼保持一样的形状,只不过大了一点。 如今我体内大约只有百分之十八的骨头每年在换新,但老骨头不会那么轻易地就放弃地盘,它必须要先被炸开,再清除干净;因为有这份差事,体内就需要有破骨细胞,这是个爆破团。破骨细胞很大,平均含有十到三十个细胞核,似乎需要得到一切可能有的指示,才肯从事这份敏感的工作。 如果我要翻新一座砖墙,而按水平的方向拿掉一排砖头,整座墙就会很快地倒下来。但我若换一种方式,先拿掉靠近左手肘的一块砖,换上新的,然后再换靠近膝盖的那一块,然后换掉头上的那一块,那么,我就可以很安全地把整座墙翻新。破骨细胞也是这样一点一滴地翻新骨头,每次只破坏一个细胞。它们很容易掘穿骨头,好像地鼠掘穿草地一样,先将骨头掘穿,使造骨细胞能填补进去,造骨细胞再生出新的骨骼细胞来,使骨头填上新的、健康的纤维。 粗鲁的破骨细胞过的是一种像日本神风突击队员的生活。它们精力旺盛、刚烈、容易烦躁,因此,四十八小时后就会爆发开来,本身则像废物一样被排掉。这种细胞在鸟类当中应用得最为美妙,在某一段关键性的时期,破骨细胞会温和地侵入鸟的骨头,松散其中的钙质,然后利用这种矿物质来硬化即将生下的蛋壳。 造骨细胞和破骨细胞在人的一生中不断地竞争工作,造骨细胞倾向于支配人的上半生,在固定成长的阶段中,产生新的骨头。但破坏性的破骨细胞最后会胜过疲倦的造骨细胞,因此人到了老年,牙床形状会缩小,下颚凸出,老年人的脸会变得更严肃,轮廓更尖锐。这也就是为什么老年人一骨折就很严重之故;因为他们的造骨细胞几乎已失去正常修复的活力,使得老年人骨伤复原得很慢。 当老骨头被更新时,造骨细胞会针对骨头所承受的压力,在设计上作必要的调整。所有骨头的组成成分都安排得很完美,承受压力的线呈交叉状出现,好像铁桥上的梁一样。如果我摔断了腿,医治期间的痛楚会使我调整走路的样子,步伐小一点。慢慢地,那些在脚后跟骨头上承受压力的线就会改变,最后形成新的角度。造骨细胞颇知道如何调整自己,以面对新的挑战。 如果我开始举重,那么像股骨这种支撑体重的腿骨,就理所当然地可能变弯,同时会变得很厚,在承受压力的那一边会生出额外的支柱。事实上,压力会刺激骨骼成长。如果长时期躺在医院休养,也许你骨骼中的钙质会丧失至百分之五十。在外太空的太空人,因为脱离了地心引力,他们的钙质会丧失百分之二十。走路、举重、弯腰——任何一种活动都会向骨骼输送电流,引起成长。 当我想到基督属灵的身体,特别是支配人类行为原则的骨架时,我很清楚知道它也需要一套相同更新、适应活动的形式。上帝所立下的原则,有时可浓缩成像十诫、登山宝训等,是不改变的,但当基督的身体面对新的压力时,它们在特殊情况下的应用方式就当有所改变。有许多律法和圣经的条文,是针对与我们完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而说的,因此我们不断需要先知和教条,阐释这些圣经中不改变的原则,好能用在我们这时代特殊的情况下。 想一想下面一系列直接的指示;这都是在新约时代写给当时的人,记载在圣经中,如今传给我们的。大多数人对其中某几条仍然遵守,至少也都赞同,但也有少数宗派努力按字面遵守新约中一切的命令。然而,我知道没有一个团体是完全遵行下列所有圣经中的指示的: 一、用圣洁的亲吻彼此问安(罗16:16)。二、禁戒拜偶像之物(徒15:29)。三、要受洗(徒2:38)。四、女人要蒙头(林前11:10)。五、彼此洗脚(约13:14)。六、女人在教会讲道不合宜(林前14:35)。七、用诗章、颂词、灵歌称颂神(西3:16)。八、禁吃血(徒15:29)。九、守主餐(林前11:24)。十、纪念穷人(加2:10)。十一、用油抹病人(雅5:14)。十二、女人不准教导男人(提前2:12)。十三、两个两个出去传道(可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