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灯之光1-9 作者:慈诚罗珠堪布-28

第二种菩萨戒,叫做摄受善法戒,也即广行善法戒——为了成佛而广行菩萨道的戒条。  这条戒律主要是指自己的闻思修。在菩提心的基础上修任何法,做任何善事,都属于这条戒。  第三种菩萨戒,叫饶益众生戒。主要指的是利益众生,而不是自己的成就。  三条戒的顺序安排,也有一定的道理:  在刚开始学佛时,首先要放弃恶行——杀、盗、淫、妄、酒等等。如果不放弃,仍然肆无忌惮地行持与菩提心严重违背的杀、盗、淫、妄,就无法发菩提心!在断除恶行以后,我们的行为会规范一些,所以第一个要放下的,就是杀、盗、淫、妄等恶行。  当我们把粗大的恶行放下以后,是不是就足够了呢?不是。在戒除恶行的基础上,还要广行菩萨道,特别是闻、思、修。通过闻思修来提高自己的觉悟境界以后,才能更好地利益众生。  以前的修行人都认为,普通修行人先不要急着讲经说法,而是选择一个比较适应的环境自己修行。在菩提心、证悟空性方面都有一定力量的时候,才可以去利益众生。  关于讲经说法,佛经上也讲过:在市场或其他场合看到鱼、鸟等很多众生的时候,给他们念缘起咒与缘起咒翻译以后的意思:“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或者在山上修行的时候,观想周围的每一棵植物——花、草、树木等等跟自己一起念缘起咒,然后回向一切众生。在这个偈颂里面,包含了整个佛法的戒、定、慧三学。念诵缘起咒,也可以算作法布施,普通人的法布施就是这样。  在修行次第上,佛陀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自己没有成就的人,不能使众生成就;自己没有解脱的人,不能使他人解脱;自己没有断除烦恼的人,不能使他人断除烦恼,这是一个原则。虽然最终的目的,是利益众生、度化众生,但要达到这个目的,也需要一个过程。即使今天发了菩提心,明天也不一定能利益众生,毕竟自己还没有利益众生的能力。如果现在去利益众生,虽然发心很好,但因为没有能力,所以一遇到困难就会望而生畏,而且有可能退失菩提心,从而导致修行上的严重障碍,所以佛不赞叹过早利益众生。所以,我们目前的首要工作,是提高自己利益众生的能力,故而要摄受善法。  世间人却与此相反,从来不想想怎么提升自己利益众生的能力,而是整日琢磨着:我的电脑要升级;我的职位要提升;我要卖掉旧车,换一辆新的高级轿车;我房子太小、太旧、环境太差,我要买一套新房子,始终考虑的,都是身外之物的升级。  佛陀教育我们,身外之物升级不升级并非事关重大,最重要的,是要给自己的身心两方面升级。  怎么升级呢?首先学习升级的方法,这叫做闻思。闻思好了以后,就去修行,修行就是给自己的身心升级。当有力量面对普通人不容易面对的问题时,就可以适当地利益众生。真正利益众生的标准,是证到初地的时候。  修学菩萨道,受持菩萨戒一般是不能公开的,因为现在的人都只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当他们知道菩萨不图回报地放下自私去利益众生的行为时,不但不能理解,甚至还会产生反感,继而诽谤、攻击。菩萨道是很伟大的法门,对菩萨道产生反感或诽谤的人必定会堕地狱,所以菩萨戒、菩萨的学处一般不能公开。  我认为,在现在这样的社会,菩萨的学处更不能公开。比如,假如一个单位有一个人发了菩提心,而其他人都不发菩提心,一旦他公开自己的发心,别人就会觉得他与大家格格不入,继而因成见而形成冲突,所以,在外表上,我们还是要随顺世间。  在随顺世间方面,佛陀也会示现一些方便:本来佛陀早已抵达不受衣食控制的境界了,但他表面上仍然会像常人一样吃东西、穿衣服,生病的时候还要吃药等等,这样世间人就会对佛产生一种亲切感,认为释迦牟尼佛也是人,离我们很近,他可以做到的事,我们也应该可以做到。这样大家就会主动随学佛陀。  如果释迦牟尼佛的表现像神仙一样超凡脱俗,大家都会觉得:佛陀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的境界太让人望尘莫及了,我们凡夫是做不到的,从而拉开了佛陀与众生的距离。很多人在佛法上不努力,也与这些原因有关。  所以,在不恰当的场合或者有必要的时候,该保密的还是要保密,该随顺别人的还是要随顺。不过,如果感觉对方有可能接受,甚至有可能学佛,在同事、同学之间讲一些佛教道理,宣说一点佛的伟大思想也未尝不可。公开还是不公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饶益众生戒为什么要放到最后呢?虽然这是菩萨修行的唯一目标,但实际上还是要到修行有一定成就的时候,才能真正利益众生,在此之前虽然有想法,但能力还很欠缺。  全世界六十多亿人中又有多少能真正做到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呢?能在利己的同时利益一部分人,就已经很不错了,更不要说利益所有的人甚而所有的生命。与所有的生命数量相比,人类所占的比例是极其微小的。仅仅想利益全人类,都是难乎其难的,要想利益所有的生命,更是普通凡夫无法企及的境界了。  要承担这么伟大的事业,一定要首先提升自己,所以佛陀就把饶益众生戒放在了最后。  作为非专业的外行去看佛经,就很难领悟其中的次第。比如,为什么六度中布施在最前面,持戒在后,智慧在最后?这些顺序不是随便制定的,其中都蕴含了很深的意义。只有真正的善知识讲解以后,我们才会明白。这三种戒律的顺序规定,就是基于这样的理由,我们修行的时候,就要按照次第来修。  二、细说菩萨戒  菩萨戒分三个层次,分别是针对利根、中根和钝根修学者的。  第一种,是龙树菩萨所说的戒律。这种戒名义上有十八条,实际上是十四条。在此基础上加上不舍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两条戒后,名义上就成了二十条戒,其实是十四条戒加上最后两条,一共十六条戒。  第二种,是无著菩萨所说的戒律。从动机或发心的角度来说,只有四条戒;但从行动的角度来说,还是可以分成八条戒。虽然中根者的戒条比上等根基的少一些,但受持起来也不一定很容易。  虽然二十条戒和八条戒在戒目的条数上有所不同,但实际上二十条戒也可以归纳在八条戒中。  第三种,是下等根基者的戒律。只受持愿菩提心——为了度化一切众生而发誓成佛的决心。  在没有受戒之前,首先要了解每一个戒条。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受哪种戒。  这些戒律都是佛制定的,只有以佛经为证据,才能确定是否会犯戒。除了佛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修改或制定戒律。在《集学论》、《入行论》等论典中,收集了大量菩萨戒方面的教证,如果想广泛、完整地了解菩萨戒,就要学习这些论著。此处由于篇幅有限,我们暂时不引用佛经教证。  (一)下等根基者的学处  首先,下等根基的戒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有坚定不移的度化一切众生的念头。这个念头来源于真正的慈悲心。第二,为了利益众生,自己一定要成佛。成佛以后,才能给所有众生指一条解脱之路,并最终让他们获得解脱而成佛。这两个决心必须是不造作的。  有了愿菩提心以后,无论吃饭、上班或做其他事,都要尽量再三思维,不能忘失菩提心。每天都要把修菩提心的善根供养诸佛菩萨,并祈请诸佛菩萨把自己供养的善根回向众生,同时发愿:但愿以此善根的力量,能让所有众生早日成佛,往生极乐世界等等。  这个学处的缘起,是一位国王。这位国王经常被俗事缠身,可谓日理万机,实在无法受持太多的戒条。释迦牟尼佛告诉他:“虽然你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平时非常忙碌,但你也可以学一条学处——只要你时刻修愿菩提心,随喜诸佛菩萨的所有功德,将随喜的善根供养给佛菩萨及声闻缘觉,祈请佛菩萨将此善根回向一切众生,仅仅依靠这条戒,也可以圆满成佛的资粮!”  现在很多人虽然不是国王,但也像国王一样忙碌。所以也可以这样先受一条戒,有进步以后,再受其他戒。  尽管相对而言,愿菩提心发起来比较容易,释迦牟尼佛也说这是最简单的,但对我们来说也并非易事,要真正发起不造作的愿菩提心,还是需要通过依止大乘善知识闻思修行,积累众多资粮才行。  无论如何,我们也要克服一切困难做到这一点。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根本没有办法进入大乘佛门。倘若此生没有机会进入大乘佛门,什么时候才有这样的机会呢?一万年、十万年、百万年、千万年之后有没有都很难说。所以今生至少要打一个基础——能够证得初地或者成佛当然是最理想的,退而求其次,至少也要生起愿、行菩提心。否则问题就非常严峻了。  我们不能忘记,一切都是无常的。如果在了知菩提心的利益之后,却一拖再拖、死不着急,总念叨着手头永远处理不完的杂事。总想着现在还不着急,等事情处理完以后,再修菩提心也为时不晚,那就是无常没有修好的标志。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个修菩提心、受菩萨戒、行菩萨道的机会。  说实在话,在家人完全没有钱财,生活会很困难,但这也不是大问题,最基本的生活怎么都能凑合。最大的悲哀,是没有慈悲心和智慧。虽然钱与权暂时可以解决一些众生短暂的痛苦,比如放生、布施等等,但用钱财给他众带来的幸福也是微不足道的,在最关键的问题上,钱是无能为力的。只有智慧和慈悲心给自他双方带来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永久的幸福。  无论千万富翁还是国家元首,假如缺乏了慈悲心、菩提心和智慧,不但没有下一世的成就,连今生的钱财也不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幸福。我们经常会在电影、电视与报纸的新闻里看到这方面的报道,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修行材料。  我们不能因为经书上说是这样,就认定是这样。经书上说的当然很重要,但最关键的,是要在现实生活中收集修行材料,这个力量才是最大的。  所以我们务必要往这方面努力,听闻大乘佛法,然后投入地修行!否则我们永远都不会成就。除了佛菩萨的化身以外,普通人都有很严重的毛病——烦恼、自私、我执。世上所有不好的事情,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在内,都是自私心导致的。如果没有清除自私心,以后的世界会更可怕!  虽然我们没有办法让全世界的人都接受佛法,但我们自己必须接受。接受并不是仅仅相信与不排斥,而是要修行,把佛宣说的智慧与慈悲融合在我们心里。如果不修行,就不能解决任何烦恼。  (二)中等根基者的学处  中等根基的菩萨戒只有八条,归纳起来是四条。因为八条戒中每两条戒的动机是一样的,只是行为有所不同。从动机的角度来说,是四条戒;从行为的角度来说,就是八条戒。  无论任何戒,只有当犯戒对境、心态、行动、结果四个条件完全达到了犯戒的规定标准时,才会是一个完整的犯戒。只要其中一个没达到,都不算彻底犯戒。  下面分别从这四个方面来讲解中等根基的八条菩萨戒的犯戒界限:  1、为了获得财物和恭敬,而自我赞叹;2、贬低他人。  (1)对境  这条戒的对境有两个:一个是听话者,另一个是所讲内容。  首先,听话者必须是人类,而不是天人或其他众生。同时,听话者还要符合三个条件:第一,精神正常;第二,能理解对方说话的意思;第三,自己能说话,不是聋哑人。  所讲的内容,就是自己的功德和他人的过失。无论自己有无功德,他人有无过失,只要在堪为听话者的人跟前赞叹自己、诽谤他人,就有可能犯戒。如果这些功德和过失不具备,那就还要加一条撒谎、说妄语的罪过。  (2)心态  赞叹自己与贬低别人时的心理状态,称为心态。  为什么赞叹自己、贬低别人呢?就是因为贪图财产、恭敬和服务。如果没有其他目的,只是像某些世俗人一样认为金钱、财产很了不起,故而贪恋财产,那就有可能犯戒。  若是在没有丝毫自私心的前提下,为了供养三宝,解决穷人的生活问题或捐钱放生,而做一些贪财之事,譬如为了不让世人把金钱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面,让对方把钱捐给自己用于慈善事业,而适当地赞扬自己的工作,也没有一点问题。另外,如果某人乱用信徒的钱,也是有果报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阻止对方造恶业而贬低对方,也不会犯戒。  在发心上面,菩萨戒和别解脱戒有着很大的差别。比如说,小乘比丘戒规定,比丘不能摸金银珠宝,更不能接受金银珠宝。因为佛在世时,还没有纸币,所以没有规定不能摸纸币。至今南传佛教的很多比丘还是这样,去买东西时,付钱的时候不会亲手摸钱,而是把钱包放在柜台上,让卖东西的人自己去拿。虽然他身上还是有钱,但他自己不会去摸。更保守的做法,是从来不摸钱,也没有钱。要出国的话,机票由信徒买;住酒店,手续是信徒办,所以也不需要管钱。  但是大乘佛法规定,如果有人供养金银珠宝而不接受,就犯了一个支分戒。  为什么小乘认为接受金银珠宝是犯戒,而大乘认为不接受是犯戒呢?因为小乘所有的修行,都是为了自己,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作为修行人,如果为自己而拥有太多财物就是过于腐败了,所以释迦牟尼佛就制定了这样一个戒律。  寂天菩萨在《集学论》中讲过,作为真正的大乘修行人,其所有的财产,都是为了众生。同样的钱,在其他人手中,不一定对众生有什么好处;如果在菩萨手中,就可以产生无穷的利益。无论是出家人还是在家人,事情多了好还是少了好,关键是看动机。如果动机是利益众生,则事情越多越好;如果是为自己,则越少越好。  为了众生的利益,不但可以贪财,而且可以偷盗。比如说,如果一个人快要饿死了,自己也没有任何食物或钱财,那就可以去偷有钱人的食物或钱财,只要自己没有享用,全部用于布施,佛陀也是允许的,一点也不会犯戒。虽然偷东西被人发现会损害自己的名誉,但也不考虑自己的名誉是否会受到损害,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了利益他众而不顾一切,这不但不是犯戒,而且是真正的菩萨行为。  贪图他人的恭敬也要看情况。如果是为了度化某些众生,让他们在某些场合看到自己受人恭敬,从而推测自己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功德,继而愿意听从、跟随自己学佛,在这种发心的前提下追求恭敬也没有什么。如果只像某些世俗官员或古代国王的想法那样,为了达到自己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目的,而去接受他人的恭敬,就有可能会犯戒。  (3)行动  说赞叹自己、贬低他人的话,就会犯戒。  从行为的角度来说,这条戒可分为两条,赞扬自己是一条戒,贬低他人又是一条。只要违犯其中一条就会犯戒。  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时常容易发生的问题。大家务必谨慎!我们通常认为守居士戒难,但别解脱戒的杀生对象,并不是指所有的生命,而只是杀人等等,所以并不是很难守。守持菩萨戒的难度比别解脱戒大一些,到了密乘戒,那就更难了。戒律的层次不一样,难度也会逐步提升,功德也随之而增长。但如果有决心、有毅力,守持这些戒条也不是无法做到的。  另外,以书面的方式自赞毁他,效果也应该一样。  比如说,写一个宣传自己的传单或所谓的传记,倘若动机不良,就会失坏菩萨戒。  不过,让大家可以缓口气的是,在佛经的戒条细则当中,“贪图”旁边还有“严重”的字眼。也就是说,只有严重地贪财、贪他人的恭敬,才会犯戒,不严重就不会犯戒,所以我们也不需要对菩萨戒望而生畏。  (4)结果  当对方听懂或看懂自己的意思以后,就会犯戒。  如果是在聋哑人跟前说这些话,即使以为对方能听懂,但因为对方没有听懂,其中一个条件不具备,就没有犯戒。但如果说话的对象,是一个解言知语的正常人,能理解自己在说什么,并且也理解了,那就会犯戒。  这条戒如果分成两条,则在对境、心态、结果上没有什么差别,只是在行动上有所不同:一个是赞叹自己,另一个是贬低他人。在八条戒中,这是第一条戒和第二条戒;如果分成四条戒,则是第一条戒。  3、以吝啬心拒绝财布施;4、以吝啬心拒绝法布施。  (1)对境  此戒条的对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对方确实需要得到财布施和法布施;第二,如果自己拒绝布施,对方在其他地方获得法和财产的可能性非常小,至少目前没有人给他做类似的布施;第三,对方一心一意求财和法,并没有其他目的和想法,只是为了修法或获得一点食物和钱财。  针对这样的对境,如果不给钱或不传法,就有可能犯戒。  不过,现在要钱的人有很多种类,目的和手段也各不相同——有真需要钱的,也有不那么急需的。假如明知对方并非因为穷困,只是出于贪婪而乞讨,实际上根本不需要自己布施,或轻而易举地就可以从其他渠道得到钱财,则拒绝也不会犯戒。  另外,在别人要求传法时,如果知道对方祈求传法怀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认为自己给对方传法没有任何必要,则不传也不会犯戒。  以上两种人,都不是犯戒的对境。  还有,如果对方索要的东西,是武器、毒品等不但对对方没有利益,还会伤害其本人或其他人的东西,则拒绝也不会犯戒。  另外,只有在被索求者拥有对方所求之法或财物,并且不愿布施的时候才有可能犯戒。假使前面讲的条件都具备了,但自己都身无分文,或根本不懂法,那不给钱或不传法也不会犯戒。  佛陀特别强调过:犯戒的界限,是能做、应该做的事情不做。如果不能做、没有能力做的事情,则不做也不会犯戒。任何戒律的制定,都不会强人所难,让守戒者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被迫犯戒。  (2)心态  没有任何其他原因,只是因为吝啬而舍不得布施,就会犯戒。  如果认为:我把钱给他,他就会去干坏事,那样对他的今生来世都有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不布施也不会犯戒。  传法也是一样。  如果认为:这个法传给他,对他没有什么意义和好处。  或者考虑到:我给他讲了两句之后,他就会到处炫耀说:“我是某某的关门弟子”,“谁的法衣传给我了”等等,虽然只有过去的禅宗才有传法衣的传统,藏传佛教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但对方为了自己的目的,仍然有可能会自我吹嘘,则拒绝也理所当然。  现在经常会听到有人说:“某某金刚上师的铃杵传给谁了”,言下之意是说:这个上师的法脉交给他了,他有资格到各地传法了。  在这些方面,我们还是要头脑清醒一点,聪明一点。一方面,居士的信心都很强。从信心的角度来说,这是非常好的现象;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缺乏智慧的信心也会导致一些问题,甚至有时候会变成迷信。所以,我们要有逻辑思维的能力,合理合法地选择,才是真正的学法。  对于那些不是为了修行,也不是为了利益众生,只是想去骗钱,达到私人目的的人,即使拒绝传法,也不会犯戒。  但如果不传法的原因,是因为吝啬,那就会犯戒。  依照世俗人的做法,有些传统上的药物配方、手工技巧,是不会传给外人的,即使要传,也是传给自己的儿子、孙子等等。这种情况藏汉各地都有。  如果掌握这门手艺的人受了菩萨戒,在别人前来学技术的时候,他心里想的是:我不传给他,这个窍诀就只有我一个人独自拥有;只要我一传出去,我的独门手艺就不再罕见稀有,也不会有什么价值,因为别人也会了,我可不愿意传给他!这样就有可能犯戒。  (3)行动  只是拒绝、不传,就会犯戒。不一定要说“我不给你传”,“我没有钱布施”。  戒律规定,该做的没有做,或不该做的做了,都称为行动。  (4)结果  求法的人来了,自己最终没有传;或有人来讨要钱财,自己也没有给,就是最终结果。  虽然在此之前,当事人一直在朝着犯戒的方向发展,但还不算彻底犯戒。只有结果出现之后,才算是彻底犯戒,其它戒律也是这样。  从行动来分,这条戒律也可以分成两条:第一条,是拒绝财布施;另一条,是拒绝法布施。按四条戒来算,这是第二条戒;按八条戒来说,这就是第三和第四条戒。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些情况。即使目前我们还没有受菩萨戒,还不需要为此操心,但总有一天我们还是会受菩萨戒,所以从现在开始,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就算没有菩萨戒,违犯这些戒条的规定也是不对的,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罪业,所以一定要注意。  5、殴打众生  (1)对境  宗喀巴大师说:此处所指的众生,应该是同类的众生。也就是说,犯戒的对象是人类。打畜生或其它非人,也许不会犯戒。  但不会犯戒是不是打了就没问题呢?当然不是!发了菩提心,就要把一切众生视为自己的父母,要对一切众生发慈悲心。所以,任何众生都不能打。  (2)动机  动机是嗔恨心。如果不是因为嗔恨心,像父母出于教育而殴打不听话的孩子,因为是为了小孩子好,只是一种教育方法,那就不会犯戒。  (3)行动  犯根本戒的界限,是一定要实施打的行为,或想方设法把众生投入监狱等等。凡是使用了故意伤害众生身体的手段和方法,都会犯这条戒。如果只是说粗语骂众生,则还不到犯根本戒的地步。因为只有打众生等等才会伤害众生身体,骂众生只会伤害其心。但即便如此,也不能随意辱骂众生,否则肯定会有罪过。  (4)结果  最终的犯戒,就是已经伤害到众生的身体。  比如,如果故意扔石头打众生,当石头打到众生的身体时,就是最终的犯戒。如果没有打到众生,还不是彻底犯戒。  日常生活中犯这条戒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随时保持警惕。  菩萨戒的要求,是每天早、中、晚三次,都要观察自己的言行,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什么样的行为会犯戒?然后再观察自己有没有这些行为?每天都要这样反省。  若能随时保持警觉,则即使遇到别人打自己,也能做到不还手,因为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如果平时没有训练,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嗔恨心一生起就往往会控制不住而犯戒。所以平时要养成反躬自省的习惯,这也是佛陀的要求。  6、不接受他人的道歉  如果有人曾经伤害过自己,事后又感到后悔想道歉时,自己却一直把以前的仇恨牢记在心,不愿接受对方的道歉,就会犯此戒。  (1)对境  犯戒对境有下列条件:  第一,对方曾经伤害过自己;  第二,对方真心诚意想道歉。若是表面上假装愿意道歉,或者是在其他人的劝说下答应道歉,但内心还不愿意道歉,就不属于犯戒的对境。  第三,对方是在适当的时间提出道歉,如果自己比较匆忙,或有其他原因而不方便接受对方的道歉,只要自己不是故意和永久拒绝道歉,则拒绝了也不会犯戒。  第四,道歉的方法是合理的。  佛教对道歉和忏悔,都规定了一些标准。如果从佛法或世间的角度来看,对方道歉的方法不合理,则暂时拒绝也不会犯戒。  (2)心态  没有其它原因,就是不愿意忍辱、宽容,不愿放弃嗔恨心。  (3)行为  当对方因后悔而如理如法来道歉时,在内心、语言或身体动作上表示拒绝。  (4)结果  当对方知道自己拒绝道歉,或自己决定不接受对方的道歉时,就会犯戒。  所以,即使是自己痛恨的人,只要对方如理如法、一心一意来道歉,就必须接受,否则就是自寻倒霉!。  我曾经多次讲过,小乘最重视的是贪心,因为小乘考虑的是自我解脱,如果没有断除贪心,就会妨碍自己的修行,所以要断除贪心。而在大乘佛法中,自私心和嗔恨心又是最关键的打击对象,是最需要断除的心态。因为此二者是与菩提心、菩萨戒、慈心、悲心等格格不入的,是菩萨道上最大的障碍,其它诸如贪心、愚痴等等都没有自私与嗔恨的危害严重,所以一定要断除。  7、舍弃或诽谤大乘佛法  最早诽谤大乘佛法的,是印度的小乘论师。  释迦牟尼佛传法,是根据众生根基而因材施教的。小乘根基者没有听过大乘佛法,他们的论师也没有收集大乘佛法,所以,当他们的后学者在自己的经典中没有发现大乘经典时,就误以为大乘经典是伪经而不是佛法,继而妄说大乘佛法不是释迦牟尼佛亲口所说,而是龙树菩萨等人擅自杜撰并传播的。小乘的有些学者还说,大乘佛法是印度的婆罗门教,因为大乘佛法中讲了法、报、化三身。其中的法身与报身,是常住不灭的。而身体常住不灭,又是婆罗门教的观点,所以他们认为,大乘佛法是婆罗门教、印度教而不是佛教。这是最严重的谤法,因为它从根本上否定了大乘经典。  其实,虽然大乘佛法所讲的报身常住不灭,在字面上和婆罗门教有点儿相似,但其实质内容却迥然不同。  针对这段历史,弥勒菩萨、龙树菩萨等很多菩萨都作了大量的辩白。弥勒菩萨特意在《大乘庄严经论》中用一品的篇幅来证明大乘佛法是佛陀所说的佛法;《入菩萨行论·智慧品》中也有这方面的辩论。  禅宗的命运也是一样。达摩祖师当年将禅宗传到中国的时候,包括梁武帝在内的佛教徒和学者都不接受禅宗。后来经过漫长的历练,禅宗才慢慢被大家接受。  密宗刚刚传播的时候,也遇到同样的问题。显宗某些论师宣称:密法是婆罗门的宗教,是印度教,不是佛法。  密宗的内部也发生过类似的争论,比如,宁玛巴所有续部中最关键、最重要的《大幻化网》,也曾有很多不知真相的学者说是西藏宁玛巴的修行人自己编造的,不是印度翻译过来的,更不是佛说的,所以不是经典而是论典。这种误会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很多翻译家在桑耶寺保存古印度梵文版本的地方,发现了《大幻化网》的梵文原本,所有的争论才到此结束。  正是因为佛陀考虑到,从表面上直接去看,密宗的个别用词有点不易被普通人所接受,所以不能毫无顾忌地公开密宗的内容,而应给大家一个适应的过程。当应机者慢慢了解之后就会明白,密宗的实际内容和显宗经典并不矛盾。  其实,在很多外道经典,尤其是印度教等东方宗教当中,都能找到很多与佛教相同的地方。不仅是密宗,包括从小乘一切有部到无上密宗的观点,也能在这些经典中找到。如果因密宗部分内容和婆罗门教相似,就把密宗归为婆罗门教,那宣讲三转法轮的如来藏,与二转法轮的空性的经论,不就都可以归为外道典籍了?  大堪布菩提萨埵和莲花生大师刚刚把佛教带到西藏的时候,菩提萨埵所写的《中观庄严论释》的后部,就引用了一大堆外道的经典和名词——空性、远离一切戏论、光明等等,如果仅仅把这一段词句摘录下来,给任何一个人看,谁都不会辨认出这是外道的论典。不要说一般的居士、修行人、学者,即使是佛教界比较权威的专家级人物也很难看出来。但它的内在含义却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对这些名词的解释与佛教完全不同。  也即是说,虽然外道的有些名词与佛教相同,但真正解释其含义的时候,意义完全不同。佛法是博大精深的,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完整地了解,仅仅看一两本书,就很难判断什么是伪经,什么是正经;谁是佛法,谁是外道,否则就会犯错误。  麦彭仁波切曾经谆谆告诫这种人说:在没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千万不要妄下结论,说哪部经典是伪经。否则就会犯下谤法罪。  (1)对境  谤法罪的对境,是整个大乘佛法。  大乘的整体内容,可以归纳为深、广两方面。深也即空性,广是指慈悲心等六波罗密多。只是不接受大乘佛法的某一部分,其他的部分可以接受,则不会犯根本戒。  如果将大乘佛法的深广两方面都舍弃,就是全面地舍弃大乘佛法,这才犯根本戒。  (2)心态  就是一心一意地想诽谤大乘佛法,不是出于度化众生的方便善巧等其它目的。  (3)行为  所谓的诽谤,并不是指那些说大乘经论的某些地方用词不当等等,而是说大乘佛法不是佛所说等等,这样的诽谤,已经从根本上否定了大乘佛法,所以是最严重的犯戒。  (4)结果  当别人听到或知道自己在诽谤大乘佛法之后,就会犯戒。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容易犯这条戒。因为大家都知道大乘佛法肯定是佛陀亲口宣说,并由观世音菩萨、文殊菩萨结集而成的。  8、宣讲冒充正法的教义  信奉实际上不是正法而冒充正法的教义,并传播其内容。  (1)对境  其一,所说的对象:第一是人类;第二是精神正常;第三是能知言达意。  无论大乘小乘,只要属于语言上的犯戒,对境基本上要具备这三个条件。  其二:所说的内容,为冒充正法的任何教义。  (2)心态  不是出于被迫,而是自己既信奉此教义,又非常乐意地传播。  (3)行为  不仅自己喜欢这些假冒法,而且还故意动员其他人也去学,就会犯此条的根本戒。  如果只是自己喜欢,还没有动员其他人去学,这个还不算犯根本戒。  受过大乘菩萨戒的人,为了欺骗动员其他人学这些,以佛教的名义传播,这样就犯戒了!  (4)结果  当对方听懂传播者的意思之后,说话者就会犯戒。  以上就是无著菩萨在《菩萨地论》中讲的中等根基的八条根本戒。  (三)上等根基者的学处  上等根基的根本戒名义上是十八条,再加上不舍弃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一共二十条。但因为国王和大臣各有的五条戒中,有四条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上等根机的戒实际上是十六条。  首先,国王的定罪,一共有五条戒。  一般来说,身为国王的菩萨比较容易犯这五条戒,所以佛经称之为“国王的定罪”。因为国王有权力、有能力抢夺三宝财物,或认为佛教好,就下命令弘扬;认为佛教不好,就下命令禁止等等,这样就容易犯戒。但除了国王以外,我们普通人也有可能去偷或是去抢三宝财物,从而舍弃佛法,所以在受持上等根机的戒律时,还是要受这些戒。  1、抢夺、盗窃三宝财物。  (1)对境  包括所有的三宝财物。譬如说,僧众的财产,包括出家人的住宅、日用品、交通工具等等;佛陀的财物,包括供养佛塔的供品,修建佛塔的金钱等等。虽然佛陀已经示现涅槃了,但因为佛塔象征佛的觉悟,所以佛塔的财物实际上就是属于佛陀的财物。法宝的财物,印佛经的钱、放经书的书架、包经书的布等等,属于教法的财物;证法的财物,包括施主供养具足戒定慧者的财物就是属于证法的财物,或者用于讲解、弘扬佛法的所有开销等等,都属于证法的财物。  财物价值的最低限度,与居士五戒不予取的价值差不多,就是足够几块人民币以上。不管当时僧众是否接受此供养,是否在使用都无所谓,只要属于三宝的财物,都是此戒的对境。  (2)心态  首先,是为了自己而掠夺、偷盗三宝财物,其次是让该财物永远离开僧众。如果只是想借用一下,改天还会偿还,就不算真正的犯戒。  如果自己是被盗僧众的一员,则抢盗僧众的钱财,也不会犯根本戒。但如果自己根本不属于被盗抢人群,则会犯戒。  (3)行为  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只要参与了盗抢等侵占行为,都会犯戒。  (4)结果  得到三宝财物,并且心里也产生了“这个东西从今以后属于我”的念头,就会犯戒。  虽然偷盗、抢劫等方面的犯戒界限有一些不同的说法,但最标准的是,无论盗抢的东西是否已经到手,只要在思想上认为被盗抢的标的物已经属于自己,就会犯戒。  2、舍法  作为佛教徒,平时有可能会有意无意地犯一些戒,但一般不太可能从根本上舍弃佛法。不过,有些所谓的佛教学者,也会把一些佛经列为伪经,如果他们这样说的目的,不是出于度化众生等必要,就可能会犯戒。另外,某些教派之间在互相排挤的时候,个别似懂非懂的人,由于没有调伏自己的心,对教理也是一知半解,故而会以贪嗔痴为基础,不知深浅地妄说某某经典不是佛法,说谁的教法不正确,谁的教派不是佛法等等。本来真正精通教法的人,是不可能互相排斥的,如果不辨青白地随意诋毁,就会犯这条戒。  作为佛教学者,辨别什么是真正的佛法什么是伪装的佛法,是有必要的,他们应该有这样的责任,但一般的佛教徒最好不要参与,自己好好修行就行了。  (1)对境  包括声闻、缘觉、菩萨道在内的三乘佛法。  如果认为所有的大乘佛法都有问题,故而舍去,就是舍大乘佛法。这里主要是指教法——三藏十二部教法,而不是证法。证法,是指融入到我们心中的戒定慧三学——戒律、禅定、智慧。倘若只是不接受其中的某些观点,则只是犯分支戒。如果接受其见解,只是不修而已,就不算舍弃。  (2)心态  不是被迫,而是发自内心地把大乘法或小乘法从整体上舍掉。不需要两者同时舍去,只要舍去其中一个,就会犯戒。不一定是唆使别人舍去,只要自己心里舍弃,然后把话也说出来了,就会犯戒。  (3)行为  无论任何佛教经典,只要说它不是释迦牟尼佛说的,不属于佛法,才是真正的舍去。  (4)结果  最终犯戒的界限,是说出来的话被人听到。  3、伤害出家人  (1)对境  此处所讲的出家人,不一定是很标准的出家人。凡是跟随释迦牟尼佛出家的,无论是有戒无戒,是否曾经犯戒,只要身着出家人的衣服,都是这条戒的对境。如果根本不是出家人,光是穿着出家人的衣服,或者根本就不是佛教徒,那就不一定。  (2)心态  具备损害、杀害出家人的烦恼动机。  (3)行为  主要是指抢僧人的僧衣或迫使僧人还俗两点。至于打出家人或将出家人投入监狱等等,则包括在其它戒律当中。  (4)结果  如果被抢的人具有清净戒律,而且是四人以上(含四人),就成了僧众,抢僧众的财产,会犯第一条戒,而不是此戒。所以,受害方如果有清净戒律,也一定是三人以下(含三人),才会涉及这条戒;如果对方没有戒体,则不管人数多少,都会犯此条戒。  抢夺僧衣以后,认为僧衣从此属于自己,就会犯戒。如果是逼迫出家人还俗,只要出家人被迫还俗成功,逼迫者或国王就会犯戒;如果逼迫者没有菩萨戒,则会造一个堕地狱的罪业,但不会犯戒,因为其本身没有受戒  4、造五无间罪  造任何一个无间罪,都会违犯此戒。不过,五无间罪中只有三条现代人有可能犯,其它两条罪与释迦牟尼佛有关,如今佛陀已经示现圆寂了,所以我们也不会犯那两条罪。  三条罪中的第一条,是故意杀害自己的亲生父亲;第二条,是故意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第三条,是故意杀害阿罗汉。  作为常人,这些罪很不容易违犯。普通人故意杀人的可能性都很小,杀亲生父母的可能性就更小了。阿罗汉虽然很难辨别,但佛教徒故意杀害阿罗汉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俱舍论》等许多论典中详细地介绍了五无间罪,大家可以参阅。  (1)对境  一定要是亲生父亲、母亲或者阿罗汉。  (2)心态  一定是故意杀害,如果是无意中杀死对方,则不算犯戒。  (3)行为  采取任何一种手段杀害,都属于可能犯戒的范畴。  (4)结果  最终结束了对方的生命,就会彻底犯戒。  5、执持邪见  标准的邪见,是不但不信因果轮回,而且坚定地认为因果轮回不存在。  从无始以来到现在,直至解脱,我们的生命会一直延续、永不中断,这是生命的自然规律。尽管有大量铁一般的证据,可以证明生命轮回的存在。随着科学的日益发达,科学家们逐步发现了很多生命和世界的奥秘,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越来越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都过于简单,自己原来的观点,也大多站不住脚。很多国外的科学家,在生命轮回和因果方面的态度,也有了转变。但事到如今,认为轮回不存在的,仍然大有人在。这不是普通的错误,而是严重颠倒的人生观,所以佛教将之列为邪见。  另外,内外所有的世界,都在看得见的因果和看不见的因果当中循环,这是一个因果的网络,世界本身就是这样。  虽然我们的肉眼看不见因果的关系,但现在没有人敢说肉眼看不见的东西不存在。除了看不见以外,任何人也拿不出一个证据,来证明因果是不存在的。既然如此,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妄说因果不存在,认为自己做的坏事,只要没人发现,就不会有不良的后果,就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不仅是一个错误,而且是一个非常颠倒的世界观。即使是长期行善的佛教徒,只要心里有了邪见,所有戒定慧等善根也会从此中断,所以佛教就用“邪”字来表达这种错误见解的危害性。  从现实的角度来说,很多的战争,杀、盗、淫、妄等恶行,都是因执持邪见而产生的。佛经里讲到,在邪见的基础上,就会轻而易举地作出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恶业。很多不信佛教的国王因执持邪见,就会号召国民烧杀掳掠,这在历史上有数不清的记载。除了国王以外,普通人在某些场合中也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念头,所以我们也要严格防范。  这条戒不需要具备很多条件,只要心里有邪见,就会犯戒。  国王的五条戒当中,除了执持邪见以外,前面的四条戒,既是国王的定罪也是大臣的定罪。特为大臣制订的一条戒,就是第六条戒。  6、破坏村落等等  (1)对境  在藏文版佛经当中,讲了五个对境(汉文版佛经里面,只有四个)。  第一个是国。在释迦牟尼佛时代,世界人口比较少,所以将居住了十万户人家以上的城市,都叫做“国”,相当于现在的一个都市。  第二个是邑。古印度具备十八种手工业(工巧明)的地方,也是比较繁华热闹的城市,但比国小一些,叫做“邑”。  第三是聚落。印度的四种阶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分得等级分明,他们一般不会在一起生活,但在人口密度比较大的地方,四种种族也会居住在一起。居住了四种种族的村落,就叫做“聚落”。  第四是舍宅,无论一家、两家、三家,凡是家户人家,都叫做舍宅。  (2)心态  就是一心一意要破坏都市、村落等等。  (3)行为  采用任何一种手段,譬如放火、战争去破坏。此处不是指伤害、杀害人民,虽然汉文版佛经里面提到了“人民”的字眼,但真正的意思,不是指故意伤害人民,而是因为破坏村落、城市建筑以后,其中的人民也会受到伤害。  (4)结果  在房屋建筑受到破坏以后,就会犯戒。  普通人犯这条戒的可能性很小——不要说城市、村庄,即使某家人的舍宅,佛教徒也不可能去故意放火烧毁,所以这条戒主要针对有权有势的官僚、大臣而言的。  作为初学者,这下面的八条戒比较容易犯,所以称之为初学者的八条定罪。  7、对非法器传讲空性  不讲经说法的人,在通常情况下,不会违犯这条戒。给别人讲经说法的人,一不小心就有犯失此戒的可能。  (1)对境  不是以学不学佛,有没有皈依和灌顶为界限。违犯此戒的对境,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不能接受、理解空性,在听到空性内容以后,肯定会生起恐惧心;二是已经发了菩提心或受了菩萨戒。如果对方没有发菩提心,给他讲空性,使其产生了恐惧,这就只是一个罪过而不算犯戒。给发了菩提心的人宣讲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使此人心里产生恐惧,继而退出大乘道,才会彻底犯戒。  发了菩提心的人会不会有退出大乘道的可能呢?还是会有。虽然发菩提心本身,有非常大的功德,但刚刚发了菩提心还没有来得及修行的人,不一定有很好的正知正见,修行的境界也不高,所以未必能接受大乘空性。  佛陀传法时,也要观察众生的承受力。一般来说,越是深奥殊胜的法,众生越难以接受,因为那些观点与凡夫的常识有很大冲突。所以释迦牟尼佛在修法、听法的次第方面,要求非常严格。因为当时的大多数印度人,不能理解密法的深奥见解和修法,所以密法也没有公开。莲花生大师等人在西藏传讲密法的时候,起初也非常保守。  空性是很深奥的,因为佛教里面的空性,跟我们的想法有很大冲突,我们刚刚学佛还没有经过任何学习就去听空性,很多人转不过来,就会出问题,所以空性是不能随便讲的。  最理想的听空性法的人是什么样子呢?就是像《入中论》里讲的那样,听到空性后生起强烈的欢喜心,汗毛竖立、眼泪直流等等。对这种人讲空性,对方很快会证悟。如果还没有这样的信心,最低限度也是听了没有排斥的心态。对这两种人讲空性,都不会犯戒。  (2)心态  根本不观察对方的承受能力,不看对方是否堪为法器,粗心大意、不择场合,而欲以轻率的心态宣讲空性。  所以,大家也不要因噎废食,一看到这个戒条,就再也不敢宣讲空性了。宗喀巴大师也说过,如果观察了,并认为对方能接受空性,或根据某种证据认为对方不会排斥空性,然后讲了空性,结果事与愿违,对方并不是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不但排斥空性,甚至从大乘道中退出,在这种情况下,传讲人是不会犯戒的。因为没有神通,无法全面掌握所有人的心态,佛也不会强人所难,要求凡夫必须要有他心通,否则不能传法。只要自己慎重地观察了,就不会犯戒。  犯戒者宣讲的内容,主要是指《中论》、《入中论》等大乘论典所讲的大空性、法无我——所有物质与非物质都是空性,远离一切戏论。  以前阿底峡尊者在西藏传法的时候,印度的两位戒律清净无染,言行如理如法的小乘修行人特意前来听法。当尊者给两位讲人无我时,他们听了欣喜若狂、连连称诺;然而,当尊者给他们讲《心经》里面的大乘空性的时候,这两个人连忙用手塞住耳朵,诚惶诚恐地恳求道:尊者请不要讲这样的法了!阿底峡尊者对此感慨道:仅仅持守清净的戒律,是不能达到什么境界的啊!  如今的世道更为复杂,各色人等混杂于佛教团体。有些人表面看来非常令人生信——言谈举止彬彬有礼,一颦一笑中规中矩,但就是在见解上不能接受高层次的法。所以,在不观察的情况下随意宣讲大空性,就很容易犯戒。  (3)行为  自己亲自宣讲空性。  (4)结果  发了菩提心的对方,在听到空性以后,产生极大的恐惧,继而退失。宣讲空性的人就会犯戒。  8、让人从大乘佛法中退转  (1)对境  发了菩提心,至少是发了愿菩提心的人。  (2)心态  想让对方从大乘道中退出,想使对方心中的菩提心、菩萨戒都失效,就是怀着这样一个非常坏的动机。  (3)行为  通过语言挑拨,或采用任何其他手段把对方赶出大乘道。诸如告诉对方说:你这样的人学大乘佛法,学布施、忍辱等六波罗蜜多不会成就,你干脆不要学大乘佛法了。你学小乘佛法,会很快断除烦恼而成就。只要有这样的行为,就会犯戒。  (4)结果  最终界限佛经中讲的不是非常明确,但宗喀巴大师说,应该是对方听了此人的教唆以后,认为自己业障深重,学大乘佛法肯定无望,继而从大乘道中退转,转而学小乘佛法。这样使他退转的人就会犯戒,而且罪过特别大。但如果对方没有听从自己的话,没有从大乘道中退出,则教唆者也没有彻底犯戒。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鼓励别人修学菩萨道,不可能让进入大乘的人退转,所以这条戒也不容易犯。  9、令人舍弃别解脱戒  (1)对境  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对方已经受了不同层次的别解脱戒——在家人的居士五戒、八关斋戒,以及出家人的沙弥戒、比丘戒等等;第二,对方不但受了戒,而且也在如理如法地持戒。  (2)心态  不是出于其它的考虑,只是想让对方舍去别解脱戒。  (3)行为  对持别解脱戒者说:戒律清净没有用,只要发菩提心,念诵大乘佛经,所有的烦恼都会断除。这样就会犯戒。  在这段话里面,有两个问题:首先,说戒律清净没有意义,是毁谤戒律;第二,也是犯这条戒的根本原因,仅仅念诵大乘佛经,不可能清净所有烦恼。虽然念经有很大功德,也可以减少部分罪业,但要清净所有烦恼,还是需要修行。只发菩提心而不受菩萨戒,不修禅定,没有智慧,也不会清净所有罪业。学大乘佛法与持守清净的别解脱戒没有冲突。如果说话者的目的,是想让对方进入大乘,那也没有必要让对方舍去别解脱戒;若这样说只是一种欺骗手段,主要目的就是想让对方舍去别解脱戒,就会犯这条戒。  (4)结果  如果对方听从劝说而舍弃别解脱戒,劝说者就会犯戒。  一般情况下,我们也许会劝学小乘的人发菩提心,修学大乘,但不会让别人舍去戒律,所以这条戒也不是很容易犯。  虽说大、小乘都有舍戒的说法,但在什么情况下舍戒是有条件的。小乘规定,当一个出家人在强力逼迫或某种外力牵制等情况下,如果不舍戒,则不管想什么办法,都不能防止破戒的时候,释迦牟尼佛不但允许,而且要求当事人此时应该舍戒。因为舍戒跟犯戒不一样,戒舍了,以后有机会还可以再受。除此之外,如果不是什么万不得已的原因,不允许舍戒。  而大乘佛法,则永远都不允许舍去菩提心,舍去大乘戒律。如果发了菩提心,受了菩萨戒,之后又从内心舍去菩提心与菩萨戒,戒律那时候就会消失,但这是不允许的,是非常大的罪过。  大乘佛法从整体的角度不允许舍弃菩提心与菩萨戒,但为了利益众生、弘扬佛法,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舍弃戒律中的个别条款。不但是在家人,出家人也可以为了众生的利益而舍戒。  比如说,如果一个出家人终身清净守持出家戒,对他自己的解脱很有利,但对众生却没有太大的利益,甚至是一种损失。如果这个人在舍去戒律,选择做国王或者大臣之后,绝对有把握带动整个国家的国民学佛,那就有必要舍戒。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有人劝他舍戒,去弘法利生,就不会有问题。如果没有这样的必要,只是故意令其舍弃别解脱戒,就会违犯这条戒。  10、诽谤小乘佛法  (1)对境  包括声闻乘和缘觉乘在内的整个小乘佛法。  (2)心态  没有任何必要和价值,只是为了欺负小乘佛教或是为了自私等目的而诽谤,就会犯戒。  当然,如果有一些必要——比如,本来可以学大乘佛法的人,却准备学小乘佛法的时候,在他面前表面上诽谤小乘佛法,目的是为了让他打消念头,趋入大乘佛法——就不会犯戒。  总之,大乘佛法的所有见解、修法、言行举止,都建立在利益众生的基础上,在这样的情况下,说什么样的话,做什么样的事,都不会犯戒。若以自私心为基础,再加上贪心、嗔心等烦恼而做出的事,就很可能会犯戒。所有的罪业,所有的犯戒,都是在自私心的基础上做出来的。所有以利他心而做的事、说的话,就不会有罪过,也不会犯戒,这是大乘佛法的重要原则。只要不违背这个原则,其它的都没有太大问题。  (3)行为  假使给对方说,你再精进努力地修学小乘佛法,也永远不可能断除烦恼、得到解脱。这样就会犯戒。  犯戒的条件,应该是郑重其事地说出来的,不是开玩笑。如果只是开开玩笑,有口无心地随便说一说,还不会犯戒。  其实,无论好事坏事都是这样,如果只有一个形式,不是真正发自内心,就不会形成真实的善业或恶业。比如,我经常说,要发不造作的菩提心。什么是不造作的菩提心呢?就是真心诚意发的菩提心,若是很勉强、很被动、口是心非,那就是造作的,就不算真正的菩提心。  在传菩萨戒的时候,传戒的人也会询问受戒者:你们是不是为了自己的名利而受戒?  如果受戒的时候,抱着让大家觉得自己是菩萨,很了不起,或圈子里的人都受了菩萨戒,自己不受面子上过不去的心态,就不会得到菩萨戒。  不过,佛经里面也讲过,就算不是一心一意地发菩提心,只是为了欺骗别人,做个样子给别人看,这样发菩提心还是有功德。我们至少还不是在欺骗谁,只是目前菩提心还没有达到最好的标准,但我们一直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4)结果  对方听懂内容并持这个观点,就会彻底犯戒。本条戒与第二条戒的不同之处是,第二条戒是诽谤小乘的教法,本条戒是诽谤小乘的证法。  11、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这条戒与中等根基的第一条是一样的,已经详细地讲过了,故而不予赘述。  12、妄说上人法  这条戒与小乘居士五戒里的妄语戒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此处专指证悟空性方面的妄语,而不包含妄语戒所包含的四禅八定、五眼六通等等。  比如说,在传法的时候,首先就讲空性,然后紧接着说,这个空性我已经证悟了,你们修的话也可以证悟;或者从侧面说,你们修我讲的空性修法,一定会证悟,证悟以后就会跟我一样等等。通过各种语言表明或暗示自己已经证悟了,而实际上根本没有证悟空性,完全是撒谎,就会犯此戒。  (1)对境  所说的对象:同类的人;精神正常;能知言达意。所讲的内容:说自己证悟空性。  (2)心态  在没有其它必要的前提下,以妒嫉心之外的其它烦恼心为基础而欺骗对方。如果是以妒嫉心赞扬自己,则不是违犯此戒,而是违犯第十一条戒。  如果真的证悟了空性,为了使其他人有信心,而在大众面前说自己证悟了空性,这是允许的,也不属于妄语。因为其中没有自私的成分,而是考虑众生的利益。违犯此戒的条件一是自己没有证悟,再者不是为了众生,而是以自私的目的说妄语故意欺骗对方。  (3)行为  以前面的心态说自己证悟空性的妄语。  (4)结果  与对方是否产生邪见没有关系,只要对方听见,就会犯戒。  13、取三宝财产  这与国王五条定罪里的盗抢三宝财产有所不同,此处不是去偷去抢,而是以其他方式占有三宝财产。  比如,国王手下受了菩萨戒的大臣或官吏,在国王和另一个出家人或修行人之间说两舌,使其产生矛盾,致使国王处罚修行人,修行人不得已,只有盗取三宝财产贿赂从中挑拨、言说两舌的大臣或官吏,大臣或官吏如果受了贿,就会犯戒。如果大臣分一部分财产给国王,国王也受了菩萨戒的话,则国王也会犯戒。本来国王和大臣无缘无故接受三宝的财产就不如法,在这种情况下受贿就更不合理,所以会犯戒。  (1)对境  是自己和他人。他人是一个修行人,自己是国王手下的大臣或官吏等人。还有这个修行人拿来给自己的贿赂一定要是三宝的财产或从三位以下的僧人的财产中偷取的,这些都是对境。  (2)心态  为了伤害修行人,或是有意受贿,而有故意制造矛盾的动机。  (3)行为  通过言说两舌等等而占有三宝财产。  (4)结果  当受贿的钱财到手,并认为这些东西从此属于自己,就会犯戒。处罚修行人属于第三条戒,取三宝的财产属于第一条戒,但这条戒与上述的两条不重复,因为,前两者是不与取,这条戒是受贿。  14、初学者的最后一条戒,包含了两种犯戒行为。  第一种,是给僧众制定一些有害的坏纪律。本来佛陀就给僧众制定了很多戒律,但如果有必要,为了方便内部管理,除了佛的戒律以外,僧众也可以自己制定一些纪律。不过,制定的纪律一定要能减少烦恼,对闻思修行起促进和帮助作用。如果管理僧众的人,制定一些对闻思修行有害的纪律,就会犯戒。  (1)对境  是修行的比丘。  (2)心态  就是为了损害修行比丘。  (3)行为  制定一些对闻思修行有害,增长烦恼的纪律。使其不能闻思修行,继而产生烦恼,就会犯戒。  (4)结果  有害的坏纪律制定完毕。  第二种,故意将三位以下的凡夫比丘修行者的财产转送给闻思者。  在很多佛教的寺庙中,闻思者与修行者的团队是分开的。修行人往往住在比较安静的地方,而闻思者则是很多人聚在一起。如果某些领导或寺院负责人为了伤害修行人,故而剥夺他们的收入,转发给闻思者。修行人因为没有生活费,就没有办法修行,而不得不离开禅定,这样就会犯戒。  (1)对境  第一,受害的修行人不能是圣者,若是圣者,就会成为僧众;第二,受害的修行人一定是三人以下(含三人),如果是四人以上(包括四人),就是僧众。那样就变成违犯国王定罪的第一条戒了;再者,被剥夺的,应该是修行人的合理收入。  (2)心态  对修行人生起嗔恨心,为了损害修行人,不愿意给他们应有的收入。其目的,就是抱着让修行人舍去禅定的不良心态。  (3)行为  把修行人的生活费或用品转给闻思的人,即使自己没有占用,也会犯戒。  (4)结果  把修行人的财物送给闻思者以后,就会犯戒。  居士一般没有管理僧众与修行人钱财的权力,故与这些事情很难有瓜葛,只有领导和寺院的管家等等,才会犯这条戒。  如果详细观察,这些戒都很不容易违犯。作为正常的佛教徒,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害怕无法持戒而放弃受菩萨戒的机会,那样是得不偿失的。  三、犯戒的界限  (一)烦恼的轻重  所有菩萨戒与密乘戒的毁犯,都要看烦恼严重不严重。如果不是很严重,还不算是真正的犯根本戒,而只是犯了一个支分戒。在烦恼十分粗大的时候做出违背戒条的事情,就会犯戒。  说具体一点儿,犯戒的心态,有大、中、小三种烦恼,以大烦恼心而做犯戒的事情,就会破戒;中烦恼和小烦恼不够破戒的心态,故而不会破戒。  什么是大烦恼呢?  第一,不间断。  以赞扬自己为例。所谓“不间断”,不是指在一两个小时或两三天当中不断地赞扬自己,而是从赞扬自己开始,直至最终犯戒为止,始终没有悔改心与惭愧心,还准备在需要的时候继续这样,就叫做“不间断”。  在赞扬自己的话说完以后,具不具备严重烦恼都无关紧要,与是否犯戒已经没有关系了;如果在赞扬自己的时候,从头至尾都具备了四个条件,哪怕事情刚刚结束,就生起惭愧心和后悔心,也已经犯了根本戒;如果在赞扬自己的过程中,说着说着忽然想到,这样会犯菩萨戒,然后立即停下来,决心再不这样,则即使其他条件都具备,也不会破根本戒。若没有这样的决心,则即使以后没有继续赞扬自己,但实际上也属于不间断。其它戒条的毁犯界限也依此类推。  第二,无惭无愧。  在佛教里面,“惭愧”二字是要分开理解的。以自己的某种承诺或戒律为因而感到羞耻,就叫做“惭”。比如说,大乘行人在做利己之事的时候,能意识到自己是受了菩萨戒的人,这样做非常不符合自己的身份和承诺,很不应该,就是“惭”。  若是担心他人的讥笑或嘲讽而感到羞愧,就叫做“愧”。  没有惭愧是所有罪恶的来源。无惭无愧的人不但会犯戒,甚至会做出五无间罪等罪业。所以,无论持戒还是忏悔,最关键的都是“惭愧”。在金刚萨埵修法的四对治力当中,最重要的也是惭愧心。  从世间道德的角度来说,惭愧心也很重要。有惭愧心的人,不需要法律的约束,自然会很自觉,绝不会做违背道德的事情,即使因一念之差而做了,也会中途停下来。  第三,犯戒过程中,不但没有惭愧心,而且洋洋得意、自以为是,就会犯戒。  第四,把犯戒行为当作功德、优点,看做应当应分、理所当然的事情。第三个条件不仅认为是应该的,而且有心满意足的感觉,所以更为可怕。  所有的显密乘根本戒,都要具备这四个条件,才会真正破戒。  所以,虽然大乘戒律的戒条比较多,但都需要具备共同的对境等四个条件,和上述不共的四个条件,才会犯根本戒,只要稍微注意一点,守持起来也不难。大烦恼的四个条件中部分不具足,就称为中等或下等的烦恼。  (二)忏悔的早晚  昼夜分六时,昼三时和夜三时。昼三时是晨朝、日中、日没;夜三时是初夜、中夜、后夜。过去的一时,等于现代的四个小时,六时即二十四小时。犯戒后不超过一时(即四小时)之内生起后悔心并励力忏悔,就不会破戒,更不用重新受戒。如果超过四小时,戒体就被毁掉了,想恢复戒体,就要先忏悔再重新受戒。  四、忏悔的方式  密宗最殊胜的忏悔方式,是金刚萨埵修法,通过金刚萨埵修法来忏悔,就一定能忏悔清净。  显宗的忏罪方式,是具备四个对治力念诵《三十五佛忏悔文》。按照菩萨戒的要求,是每天昼夜六时分六次念诵。不过,若将晚上分成三等分,则半夜三更就要从床上爬起来念经,这对大多数人而言是不现实的,但最低的要求,也要每天观察几次,看自己有没有犯戒。如果犯了戒,就要及时忏悔。  据藏文版《三十五佛忏悔文》的一些注解中说,三十五佛是忏悔方面最有威力与加持的主尊。三十五佛中的每一尊佛,经书里面都有记载。念诵其中一尊佛的名号,可以清净百万劫、几千万劫甚至几亿个大劫所造的一切罪业,这是佛说的,是有根有据的,所以我们不要畏首畏尾、顾虑重重,认为戒律不好守,就自暴自弃,干脆不受了。  如果什么戒都不守,就没有解脱的希望。作为大乘菩萨,就应该受菩萨戒。受戒以后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只要谨慎一点,就不一定会犯戒;即使犯了戒,也不是全都完蛋了,还是有办法忏悔弥补的。  释迦牟尼佛最赞叹两种人:一种是受戒以后随时随地都小心翼翼地护持戒律,使其清净无染的人;再一种是犯戒以后懂得即时忏悔的人。释迦牟尼佛知道,凡夫很难做到根本不犯戒,但犯戒以后能有惭有愧、励力忏悔、改邪归正,佛陀也称其为清净戒律者。  大乘佛法无论在见解、修法、行为、戒律方面,都有很多宽容的余地,如果戒律真的森严恐怖到无法纠正忏悔的地步,释迦牟尼佛也不会推荐给我们。  五、重新受戒  从小乘的角度来说,如果出家人犯了出家戒,就不能恢复,不像居士戒还可以重受。如果出家人彻底犯了根本戒,此生不可能得阿罗汉果,因为小乘行人的目的,是为了个人解脱,是为了自己获得阿罗汉的果位。  但大乘佛法就不一样,因为它的目的不是阿罗汉的果位,而是度化一切众生。度化众生也不是一生两生的事情,是生生世世一个长远的计划。所以大乘佛法中如果不小心犯了这些菩萨的所有的戒,忏悔了以后允许再受,大乘别解脱戒也不例外。  我们不能走两个极端:一个是认为,即使没有菩提心和出离心,只要发心守持居士戒或菩萨戒的戒条,就是在受持居士戒或菩萨戒;另一个是觉得,既然没有出离心和菩提心,受戒也不会得戒,我就干脆不受戒,因为受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没有得戒,守持这些戒条,也是有善根的,所以还是应该尽力守持。  别解脱戒、菩萨戒与密乘戒的层次不同,越是上层的戒,持守的功德也越是有所增加,违犯的罪业也会越严重。菩萨戒比别解脱戒高一层,功德也就高一筹,相应的犯戒罪过也更严重,所以一定要小心。  守持密乘戒的难度就更大了,因为密宗有很多特殊的观点,比如“万法是佛的坛城”、“轮回是涅槃”、“烦恼即菩提”等等,除了上等根基或是具有超凡智慧的人以外,很多初学者不易理解,所以很容易犯戒!破坏大乘戒律的头号大敌,是自私心;破坏密乘戒的罪魁祸首,是缺乏清净见。  六、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很多人念过受菩萨戒的仪轨,但真正得到菩萨戒的人不一定很多。  密乘戒也是这样。密乘戒的受戒方式是灌顶,很多人也灌过顶,但我想真正得到灌顶、得到密乘戒的人也不多。以前西藏佛法兴盛的时候,大家都非常重视、珍惜密乘的灌顶和修法。那时传密法很严谨,传法者和听法者都有严格的要求。一旦灌顶受戒,绝大多数人会真正得戒。现在双方都很随便,某些人连灌顶的仪式和过程都一问三不知,还要给别人灌顶;而接受灌顶者也是糊里糊涂,这样灌顶就不可能得到灌顶和密乘戒。  比如说,如果我把居士五戒的要求给读者讲得清清楚楚,然后要求读者受五戒,恐怕除了一些老年人,大多数人不敢答应;但如果谁要灌顶,恐怕没有几个人会考虑自己该不该灌这个顶,自己能不能守住密乘戒。越是上层的灌顶,就越随意,像居士戒之类的基础戒律,我们反倒是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一步,这些都是颠倒的做法。  七、衔接今生来世菩提心的桥梁  (一)今生来世  以前很多神经科学家认为,在大脑的某些部位出问题以后,精神就会出现大大小小的问题,所以就将大脑与精神划等号,认为精神是大脑的产物。但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事到如今,包括获得诺贝尔奖的神经科学家都不承认这种说法,而持有与佛教一致的观点:人的精神不是从肉体产生的,所以也不是大脑的产物,但肉体与精神还是有着一定的关系。  密宗特别强调这一点。密宗认为,人有四个脉轮,分别位于肚脐、胸口、喉咙和头顶。头顶的脉轮又有五百个细微脉轮的分支,甚至还可以继续细分。每一个脉轮都有不同的作用,它们是思维的工具。如果把精神比喻成一个人,大脑和大脑里的脉就像是计算机或其他工具。人依靠工具完成工作,精神通过大脑完成工作。  在众生死亡并转世投胎到另一个身体之后,整个身体包括大脑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精神与大脑有一定的关系,肉体反反复复地更换,有可能会让精神上的一些东西逐渐消失,菩提心也不例外——即使今生有了初步的菩提心,但换一个身体后,就可能会消失。  (二)延续菩提心的窍诀  我们不但要考虑今生怎样培养菩提心,还要考虑来世怎样保留和继续培养菩提心。具体的方法,是取舍“黑白八法”。黑白八法即《宝积经》里说的四黑法和四白法,一共八种念头。若行持四白法,舍弃四黑法,我们的菩提心不但今生不会中断,甚至来世也可以继续。  第一,“四黑法”的第一个,是欺骗应供。  应该供养和尊敬的,叫做“应供”。这里指自己的根本上师,传戒的戒和尚,以及其他的大乘善知识等。故意欺骗他们,是让我们失去菩提心的因素,所以一定要小心。  第二,令别人对不应该后悔的事生后悔心。  当然,如果是令造罪的人对罪过产生追悔之心,让对方改过迁善,则不属于“黑法”。此处所指的,是让别人对自己的善行或修行产生后悔心。比如,为了坑害对方,而对他说:你受戒的方法没有对,或给你传戒的上师不对等等,从而让对方悔恨不已:我以为得了戒,结果却没有,我不应该受戒等等,就是“四黑法”之一。  但平时聊天的时候,无意中使对方对自己以前的修法、受戒等产生后悔,还不在此之列,因为是无意而不是故意的。即使是故意,也要看发心。假如对方依止了一个所谓的上师,但这个人并不是具相善知识,如果他继续跟着这个人,可能不但不能解脱,还会造很多恶业,甚至有堕地狱的危险。在那种情况下,给对方讲讲他上师的过失,让他产生一些后悔心,也没有问题,因为动机是纯善的。  第三,毁谤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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