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的故事-6

这种方法就是他的逻辑学,具体地说,是他找到的归纳法。即使最激烈地批判他的麦考利教授也称这是他“最伟大的功绩”。279我们现在就来大致地看一下培根这个了不起的方法,这把通向真理之门的万能钥匙。我想大家很清楚什么是归纳法。它是同演绎法相对而言的方法,演绎法是从普遍原理出发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方法。例如由“天下乌鸦一般黑”这个普遍性的前提可以推导出某个乌鸦,我们姑且叫它美美,一定是黑的,尽管我从来没见过这只叫美美的乌鸦。下面是这个推论过程完整的表达式:天下乌鸦一般黑。美美是一只乌鸦。所以,美美是黑的。大家看出来了吧,这个表达式就是我们在讲亚里士多德逻辑学时讲过的三段论。这便是演绎法。与之相对,归纳法乃是由个别推导出一般的过程。不过,较之演绎法,归纳法似乎更要复杂一些。它有很多种,例如代数学中有所谓完全归纳法,但实际生活中的归纳法并没有这么复杂,举个例子吧:太阳昨天升起了。太阳今天也升起了。所以,我相信太阳明天照样会升起。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归纳法样本,它就叫做简单归纳法。显然,这种方法虽然也有归纳二字,然而并不可靠,只是一种简单的列举。培根当然也知道它这点,因此它并不是培根的归纳法,正如培根自己所言:“在建立公理之中,我们必须规划一个有别于迄今所用的、另一种形式的归纳法。”那么什么是这“另一28 口种形式的归纳法”呢?简而言之,这另一种形式的归纳法首先是一种寻求自然事物本质― 按培根的说法即“形式”― 的方法,这个形式实质上就是自然之法则。既然是法则,最重要的当然是看它如何施行,就像法律一样,最重要的不是看上去如何完美,而是能否得到实施。培根认为在我们运用归纳法之前必须注意一条基本规则,就是要重新审定命题涉及的概念。由于来自中世纪黑暗时代,那时的哲学家们为了探讨上帝的存在以及耶稣背上的十字架有多重等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概念,但这些概念有一个共同缺点:它们自身都是报糊做的,模糊一片,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性。这样将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当然就是;使用这些模糊概念的命题也不可能是明确的。这就像我们想建一座坚固的大厦,可是用的水泥钢筋都是伪劣产品,这样无论我们如何精心地设计,认真地施工,建筑出来的大厦却不可能是坚固的。因为首先,它的建筑材料就不是合格的。或者,我还可以举个例子,例如我说这样一句话:赫斯是个坏蛋。然后问您:我这句话对也不对?您当然会回答说:“我咋晓得?我又不认识赫斯。”对!就是这么回事,这就说明如要断定一个命题是对是错,首先必须认识其中每一个概念,否则一切免谈。培根正是这个意思,他深刻地发现,原来的形而上学家和经院哲学家们虽然提了一大堆命题,可它们中许多概念是雾里看花、朦朦胧胧。因此他的新方法的第一要务就是要对那些传统的模糊概念来个重新审定,以明确它们的含义。否则以后无论谈什281么都是两个黄鹏鸣翠柳― 不知所云。在明确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始具体的归纳了。培根认为,这个归纳法有三个步骤。这三个步骤其实不用培根说,我们自己也可以想出来,不信试试看。第一步当然是要搜集一些材料,这就像煮饭一样,首先得有米。第二步是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这就是我们用米煮饭的过程了。第三步呢,就是从一些加工过的材料中得出结论了,这就是吃饭吸收营养。怎么样?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吧?想不到培根的哲学方法这么简单。的确如此,大家永远不要害怕哲学的难,其实哲学这东西只是将我们生活中的常识用另外一些话说出来罢了,只是有的人,尤其是有的哲学家有意无意地把这些话说得深奥无比,糊弄了人。当然,上面的三步只是简而言之,实际上要复杂一点、具体一点,我们再来看看吧。对于第一步,搜集材料,培根认为,这只是归纳法的一个准备步骤,但也是整个归纳法的基础。具体而言有两徉材料:一是自然的,二是实验的。培根认为这两样材料同样重要,甚至第二种比第一种更为重要。这正是培根的归纳法的优越之处。我们知道,说经验材料是认识的基础这句话虽然对,然而也是相当俗气的,在培根几百年前就有人说过了,甚至对普通人都召召召是常识般的东西。如果培根停留于之的话,我们也就不会在这里谈他了。但他不是!培根认为,纯粹自然的观察诚然重要,但它所能揭示的东西相当有限,而且真假混淆,不是最好的认识原料。最佳材料应当是通过实验而得到的材料。我们又知道实验其实就是对经验的环境与条件加以限制,如此得到的材料等于是对自然材料进行了细致的加工。这就像两堆大理石,一堆被打磨得平平整整,另一堆则只是奇形怪状的毛坯,这样用经过加工的大理石当然更能建造起美观坚实的大厦。第二步不用说就是整理通过自然观察与实验得来的材料了。这就是培根归纳法的另一个突出优点。他为整理材料提供了一整套美妙的法子,他美其名日“三表法”。何谓“三表法,' ?就是用“三表”来整理材料的法子。那什么是“三表”呢?就是三个表嶙,其实就是三种法子,应该叫做“三法”才对。也许因为培根在用这三个法子分析整理材料时,爱把有关材料列成一个个的表,所以称这种方法为“三表法”。入乡随俗,我们也随他这么叫吧!第一个表叫“本质和具有表”。这个名字有点怪,我们且听听它的内容。“本质和具有表”就是说我们在研究某一现象时首先要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正面例证。所谓正面例证,就是有这些性质的现象。一个好例子就是磨擦生热这种现象。大家都知道,如果我们磨擦一个什么东西,例如把一块布放在手上磨擦,一会儿布和手就会发热。然而这磨擦是不是热产生的原因呢?下面我就一直用这个经典例子来说明培根的归纳法是如何283进行的。第一步,“本质和具有表”,就是我们先找到一些磨擦发热的现象。例如用布磨擦手,用铁丝磨擦石头,或者用纸磨擦木板,等等,这些都会生热。我们把以上这些现象一一陈列起来,就构成了“本质和具有表”。造好这个表后,就来第二个表了。第二个表叫“差异表”,或者也叫“接近中的缺乏表”。它是同“本质和具有表”相对而言的。前者是找出拥有所要研究现象的例证,而它则是找出没有要研究现象的例证。例如要研究磨擦生热,在找出磨擦生热的现象后,要再找一些没有生热的现象。例如一块静立在南极的冰,或者一片随秋风飘零的黄叶,不过最好还是那些铁丝、木板、石头之类,因为我们想知道的是磨擦是否是产生热的原因,所以得找些方便磨擦― 同时可以方便地不磨擦― 的东西,好做比较。找这样的反面例证是必须的,因为如果这些木片石块不磨擦,或者说停止磨擦的话它们也照样发热,就说明刚才的磨擦根本不是发热的原因。第三个表叫做“程度表”,或者也叫“比较表”。我们在做好前面两个表之后,是否万事大吉了呢?是否说明磨擦就是热的原因了呢?也许有人认为可以,当然大致是可以这么说的。但培根认为这还不够,还要更有力地证实。这个更有力的证实就是“程度表”。怎么弄这个磨擦生热的“程度表”呢?很好弄。例如我们可以找一块布、一块木片,再加一个温度计。先量一下布和木片的温度,例如是20 ℃ ,然后将布在木片上磨擦三十秒钟,量一下温284度,记下来,再磨擦三!一秒,再量一下温度,还可以过三十秒再量一次。如果三次分别量得的温度是逐渐升高的,例如分别是30C 、40C 、50C ,那就说明磨擦的的确确是生热的原因。但如果三次量得的温度都是20 ℃ ,那么虽然有许多现象表明磨擦就生热、不磨擦就不生热,也难说磨擦便是生热的原因了,也许还有别的什么神秘原因哩!通过上面这个程度的例子,大家想必知道了“程度表”是什么东西,以及怎样弄它了吧?有了这三步后,我相信足可以得出一个比较可信的结论了,这也就是第三步要做的事了。但培根还认为,在正式得出结论之前还应当把上面两步中所用的各个例证进行总体的归纳分析。具体地说,是要用排斥和否定的方法,把例证中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扔掉,只留下那些本? 质性的东西。例如在磨擦生热的几个例证中,除了磨擦与生热这两兄弟外,还有木片啊、石头啊、皮子啊什么的,这些东西虽然为磨擦与生热做出了贡献,但在这里均是次要的,我们完全可以不用它们,而用别的东西来搞磨擦。这样,我们做出结论时也应当把它们排除出去,我们不应当说成“磨擦木头是布片生热的原因”,诸如此类。在进行这样的排除之后我们就可以正式进行归纳了,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正式做出一个肯定的、可靠的、明确的结论了。在上面的例子里,最后归纳出的结论就是:磨擦是生热的原因。三步到这里也就完成了,通过它们我们可以得到肯定的结论。这个结论就是具体的知识。285说实在的,我虽然对培根的人格不以为然,但这并不等于认为他的思想也不怎么样。如果我们试图为培根盖棺论定,应当预先体味一下歌德的一句话:一个人的缺点来自他的时代,他的美德和伟大却属于他自己。286第十月元章命戈尾的羔羊面对世界与他人,笛卡尔像羔羊一样驯服,这决定T 他一生的结局。当培根已经35 岁了,也就是1596 年,正与南安普顿伯爵称兄道弟时,在英吉利海峡对岸的法兰西,三百年后拿破仑将要大显身手的土伦省的莱耳城里,诞生了一个小生命,他就是勒内? 笛卡尔。笛卡尔的父亲是个贵族,还在省里当着一个不算小的官儿。到底是什么官儿就很难说了,有人说是法官,有人说是议员,还有人说是普通的政府官员,总之不是平头百姓就是了。对这样的矛盾大家不要奇怪,我在撰写历史― 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的历史时,遇到的最令人头疼的问题常常不是资料太少,而是太多。具体说,是关于同一件事有太多的不同说法的资料,令我像丈二金刚― 摸不着头脑。我甚至不能进退取舍,因为如果一个说法是来自权威的,另一个不是,那么我当然可以舍其它而取权威,然而连权威们也常常彼此斗气。例如在上一章,说到培根被判罚款的事时,罗素在他的《 西方哲学史》 中说是4 万镑,而黑格尔老人家在他的《 哲学史讲演录》 中一下将这个287数目缩小了10 倍!您说,我该信哪个的呢?面对这样令人尴尬的场面,我只好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说一句八面玲珑的话儿。例如,像上面的钱,我就可以说:罚了一大笔钱。而在这里我便说:当着一个不小的官儿。4000 或4 万镑都是一大笔钱,法官或议员都是不小的官儿。笛卡尔生下来时,我相信他的老爸没有像许多父亲一样想象自己的孩子将会有多了不起,并不是他不望子成龙,而是没空儿去想,他得先想怎样使这个小家伙活下来。这个未来的伟大人物现在小得像只老鼠,皮肤白得像快要死掉的人,而且竟然小小年纪就张着口干咳,同他那个像林黛玉的母亲一模一样。不过,总算上帝保佑,未来哲学家的小命儿保下来了,在家里平平安安地一天天长大。这多亏那慈祥无比的老爸,他怕自己娇弱的妻子照顾不了孩子,专门请了一位小保姆来照料儿子,还不准他出门玩耍,因为怕那些强壮的邻居小孩欺侮他。这样小笛卡尔就被培养成了“温室里的花朵”,不但样子娇柔,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儿,连性格也是腼腆、内向,活像《 红楼梦》 第七回里初会宝玉的秦钟,“怯羞羞有些女儿之态”。但小笛卡尔毕竟不能在温室里躲一辈子,他就像我们大家一样,到七八岁之日就是失去自由之时。您猜猜这是为什么?因为得上学了!他进的是一所耶稣会学校。什么是耶稣会呢?它同我们在《 基督教的故事》 中讲过的宗教改革有关,不过可不是改革派,而是激烈反对改革的那一派,保守得要命,孩子们每天一大早就得起床背《 圣经》 。不过笛卡尔娇气的身体使他因祸得福,老师惟恐强迫他早起会令他一命呜呼,得罪了他的老爸大人,特准他躺在床上搞早自习。这就渐渐养成了笛卡尔一个一辈子都改不了的288坏毛病― 喜欢呆在床上。但这并不说明笛卡尔是躲在床上睡懒觉,相反,他学习认真得很。对他而言,床不仅仅是床,更是课桌和写字台。在这个温暖又宽敞的特殊课桌上,他阅读了大量书籍,阅读领域从希腊、罗马的占典名著一直延伸到数学、神学、修辞、法学甚至医学等,真是天文地理无所不知,鸡毛蒜皮无所不晓,其中花时间最多的还是哲学与数学。我们知道柏拉图曾在他的学园门口写着一句话:“不懂几何学者不得入内。”这里的修士们都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忠实弟子,凡先师所重的他们也仔细研究,因而他们的数学和哲学知识比那时一般的大学还厉害呢!万丈高楼平地起,笛卡尔在这里所受的教育成为他将来得以在哲学与数学两大领域建筑起两座宏伟的高楼大厦的坚实地基。在耶稣会学校里他一读就是整整八年,到1 612 年,他已经16 岁了,才离开了学校,去读世界这本大书。他的目的地首先就是巴黎,它是法兰西乃至当时整个西方的文化之都。一到巴黎,他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乡里妹子上了街一样,嘴都合不拢了,忙不迭地陶醉于灯红酒绿之中,拜倒在贵妇名媛的石榴裙下。除了喝酒和同美女们打情骂俏外,笛卡尔在这里还学会了一样本事:赌博,而且几乎是每赌必赢。这让他那帮酒肉之交眼红得不得了,削尖了脑袋想把这个技术学到手。他们深知这是最佳谋生术。但笛卡尔的那帮朋友说什么也学不会他的赌技,因为笛卡尔靠的可不是运气,而是精密的算度,这精密的算度则来自于他289那些高深的数学知识,那些空虚的脑袋如何装得下呢!就这样,他在巴黎一混就是五年,到1 617 年,他突然发现了这种生活的可悲,于是,他断然离开了美女、美酒和朋友们,开始了另一种生活。我们可以相信笛卡尔这时肯定经历过一场心灵的剧变,因为离开这样一种生活决不是容易的事,试看看吧,在巴黎的千年历史中,有几个人能做到这点?但他毕竟离开了,为的是什么呢?也许是因为他为一个花心美女所弃,在痛苦之余离开了那伤心之都;也许是因为他发现自己的钱财实不足以过这样一种生活,只得离开;当然,也许是因为他终于觉悟到了这种生活的了无意义,就像《 忏悔录》 里的圣奥古斯丁一样,在历尽肉欲人生之后终于大彻大悟,毅然走上了另一条不归之路。离开巴黎之后,笛卡尔到了一个奇特的地方― 军队。这是最令我惊异的一点。笛卡尔,这个长着苍白的脸,身体虽然已经不是蒲柳弱质,但也算不上强壮的人,根本不适合于从军,何况欧洲这时正处于多事之秋,大小诸国之间你争我斗,战士的生命无时不危机四伏,笛卡尔如何竟会加入这样的军队呢?不过他毕竟加入了,至于原因,我这里就不再妄测了。也许像他自己说的一样:“我参加军队是由于一时心血来潮。”但他这次心血来潮令他在军队中一呆就是四年,不过在这四年里他是个十足古怪的军人,与其他战士有四大不同之处:一是他不要军晌,这样他就可以不做军人通常要做的许多事了,包括军事操练,还可以每天睡到中午;二是他从军不从武,也就是他不打仗,只做些文书工作;三是他根本不想效忠某一个国家,他在荷兰、德国和匈牙利的军队中转来转去,好像他参加的不是290军团,而是旅行团;最后一个特点是,他不但把军队当成了旅行团,还当成了学校。他每天都在辛苦地学习钻研。不仅如此,他随军每到一地都要找这些地方的精英之士切磋一番,例如当他加入了德国人的军队,驻防乌尔姆时,遇到了一个精通数学的市民,笛卡尔就虚心向他讨教,学得了不少有用的东西。到1 621 年,他已经25 岁了,终于决定离开军队。此后他便在欧洲各地到处浪游,足迹遍及从波兰到意大利的广大地区,不过在1 628 年他重温旧梦,又加入过一阵子军队。这支军队的统帅叫拉罗歇尔,当时他正在法国率军进攻胡格诺教徒的城堡,所谓胡格诺教徒,就是加尔文在法国的信徒,我们前面讲过,他们在法国吃尽了苦头,包括恐怖的“圣巴托罗缪之夜”。但就在第二年,他终于厌倦了军旅的流浪生涯,想要找一个小小的家,安顿下来。在哪儿安顿下来呢?当然最简单的选择是法国,但笛卡尔不想,因为他知道在那里他将成天会被他的朋友们捣乱,根本没办法做他想做的学问。他选择安家的地点是荷兰。我们在《 西方历史的故事》 中曾讲过,在西方历史上,以小国而称霸的最小的国家恐泊就是这荷兰了。是的,这时是17 世纪,正是荷兰替西班牙成为西方新霸主的时代。像所有新生强国一样,这时的荷兰充满了自信与宽容,能够容忍别的西方国家当时不能容忍的思想,所以当时许多欧洲思想家都把这里当做了自由之家:霍布士,继培根之后重要的英国经验主义者,把他的书拿到这里来出版;另一个经验主义者洛克也到这里来避难;还有我们后面要讲的伟大的斯宾诺莎甚至在这里安了家,而且除了在这里,他当时在任何别的地方都会有大受迫害的危险。291笛卡尔在荷兰一住就是二十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甚至对朋友们也隐瞒了自己的所在,只有很少JL 次因为生计间题不得不到法国走了几趟。离开了酒肉朋友们,离开了军旅生涯,笛卡尔开始了他一生中最多产的时期。他的几本主要著作,像《 方法论》 、《 沉思录》 、《 哲学原理分等都在这段时期写成。这也是他一生中,至少成年之后最安宁幸福的时期,除了替他做饭洗衣的仆人外,他总是形单影只,把所有光阴都用来搞哲学研究。不过他像在学校时一样,并非伏案奋笔疾书,而是每天花一大半时间蜷缩在温暖的被窝里,”啊卜人把饭菜都送到床上。有点懒惰吧?要是普通人这样做我们可以断言他是懒鬼。然而人与人是不同的,尤其对于笛卡尔这种人,更不可以按普通人的标准要求他。笛卡尔的另一个特点是他并不像其他哲学家一样博览群书,相反,对一个哲学家而言,他很少读书,甚至于每天坐起来工作的时间也不长,在荷兰居住的二十年间,我几乎可以肯定他书斋里的书还没有我多呢,他最珍爱的书似乎是两种:一是我们前面讲过的托马斯”阿奎那的著作,另一种则是《 圣经》 。大家看得出来,这两本书都同基督教与神学有关。这并不仅仅说明笛卡尔爱好神学,而是有两种可能:一是笛卡尔真诚敬爱神与神学;二是他带着它们并不是为了要读它们,而只是为了避人耳目,免得被人指认是无神论者之类的异端。我们要知道,笛卡尔生活的年代不但有天主教这个一贯强大的组织在迫害一切有异端思想的人,另外还加了一个新教,它虽然在许多方面是新的,然而在迫害异己这方面却是同天主教一样,这我们在前面加尔文那里已经领教过了。对于一个哲学家而言,如果被人发现根292本不读基督教神学的两种最高经典― 托马斯? 阿奎那的著作和《 圣经》 ,就很可能同时被新、旧两教指为异端。为了免灾避难,笛卡尔便把那两种书随身携带,甚至会显得他好像经常读一样。笛卡尔虽然读书不多,但却真是一个沉思的天才!众所周知,他一生在两个方面对后世影响极大:一是哲学方面,二是数学方面。哲学方面他被罗素和黑格尔等对哲学史卓有研究的人称为“近代哲学的始祖”;数学方面我们只要说一点就够了,他是我们在中学时就已经学过的《 解析几何》 的创造者。七可以相信这些东西都是他通过沉思而得来的,我真是越想越觉得他伟大。笛卡尔生平的另一个奇迹是虽然他生下来就被认为快要死了,却一辈子没进过医院。44 岁那年他曾洋洋得意地宣称说,他从来没有“蒙受过值得称为患病的不幸”。像“三九”药业所言“健康就是幸福”,从这一点而言,笛卡尔的确是个幸福的家伙!我想这主要是因为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他自小“养生功”练得十分好,人的健康是三分体质、七分保养。保养能让体弱者长寿,不保养则会令体强者短命。所以我奉劝大家多练练养生功。那么如何养生呢?那方法多得很,我这里只提一点― 制欲。大家都知道,酒色伤人,如果想长命百岁,那最好还是制欲,莫要纵欲纵饮。制欲正是笛卡尔体弱而一生健康的第二个主因。笛卡尔是个制欲的人,虽然刚到巴黎有点放纵,但其一生总的来说既不好饮,也不爱色,最大的证明是他终生未婚。这并不说明他是个在家的独身修士,他也有过自己的情爱293生涯。只不过我们对他的这段罗曼史所知不多罢了,我们知道的乃是这段情缘为他留下了一个女儿,由于他并没有同那个女子成婚,所以他的女儿是私生的。但笛卡尔不但把这个私生女儿接到了身边,还视之为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她的名字叫弗朗西妮。对于父母双亡、深居简出的笛卡尔,小弗朗西妮是他在世上最大的牵挂。他全心全意地爱着她,胜过爱世上其他一切,包括哲学。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漂亮的小弗朗西妮在5 岁那年的一天突患重疾,一下就死掉了。笛卡尔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一下弄晕了头,他肝肠寸断,一天天地沉浸在悲哀里,思念着女儿美丽活泼的身影,还有如百灵鸟般婉转动人的娇腔。他甚至于把伟大的事业― 哲学、数学和科学的研究― 抛到了九霄云外,如他的传记作家贝利特所言:“孩子的死使他极为悲痛,这一时的痛苦使他从前那些不朽的思想显得黯然失色。”笛卡尔自己也说过,这是他一生最大的痛苦,令他整个生命都面临危机。然而他最后还是从痛苦中站起来了,他离开了原来所居之地,那里的每件东西都令他心碎。他搬到了另一个地方― 莱顿城,买了一座美丽的小城堡,小城堡坐落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一年四季有花开放,争奇斗艳,与青青小草相映成趣。大家看毕可能会想,这个笛卡尔看样子还蛮有钱呢,买得起这么大的房子!不错,笛卡尔是有钱。前面说过他的父亲是个不小的官儿,还是个贵族,自然有钱,他在笛卡尔年纪不大时就死了,把所有财产留给了儿子。笛卡尔不久便把祖业卖掉了,得到一大笔现款,他再利用这些钱来投资,一年有六七千法郎的收入,在当时虽然谈不上是大阔佬,但足以过上丰衣足食,悠然自得的日子294了。对于笛卡尔,这样的日子最主要的好处就是他可以从此不用为生计操心,可以全心全意地坐下来做学问了。这也是他一生能够取得卓越成就的基本原因之一。然而,此时发生了一件令人大出意外的事,使没有被痛苦打垮的笛卡尔却被幸运之神击得粉碎。这个幸运来自于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笛卡尔由于自己的伟大创造而在整个欧洲赢得了尊敬。尊敬他的不但有学者、市民们,还有许多的贵族阔佬。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就是其中一个。这个克里斯蒂娜女王大家可能听说过,甚至看到过,因为她的经历曾被拍成一部西方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中文译成《 琼宫恨史》 或《 瑞典女王》 。这个克里斯蒂娜女王堪称当时是欧洲最有名的女士。她的名气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她领导着一个强大的国家,我们在上卷《 西方历史的故事》 中《 天生大肚汉》 一章里已经说过,17 世纪的瑞典是个强大的国家,克里斯蒂娜女王便是领导瑞典强大的君主之一;二是她十分博学,由于环境好,加上天资过人,女王掌握了极为丰富的学识,单说语言,除母语瑞典语外,她还通晓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等。她不但自己博学,还十分尊敬学者,她的宫廷聚集着大批时称一流的学者和艺术家。她最爱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同欧洲当时的一流学者们通信,在与她通信的一长串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大名,如伏尔泰、卢梭,等等。虽然罗素曾言,克里斯蒂娜是一个热情而博学的贵妇,自以为她既然是君主,就有权浪费伟人的时间,但事实是,与她通信295的伟人们,包括笛卡尔和伏尔泰,无不在信中表现出对能够与女王通信感到极大的骄傲与满足。女王当然早就听说过笛卡尔的大名,一直想方设法同他拉上关系。她知道笛卡尔是法国人,便将这个重任委予法国驻瑞典大使。大使不负所托,使这欧洲当时最伟大的女人之一和最伟大的男人之一成了笔友。期间笛卡尔曾奉献给女王一部有关爱情问题的著作。但女王很快就不满足于单纯的笔谈了,她要求同哲学家面谈。怎么面谈呢?女王当然不能在百忙中拨冗来到遥远的荷兰,只能是哲学家去见她,她按她的性格直截了当地发出了邀请。得到女王的邀请之后,笛卡尔甚至也颇有些得意洋洋。大家不要以为哲学家就是什么世外高人,不为名利所动的,实际上相反,只是因为他们往往更难得名得利,所以便刻意显出些淡薄名利的样子。不过笛卡尔并不愿意真的到瑞典去,他深通地理,也了解自己的身体,知道那遥远寒冷的北国大不适于养生。他给女王写了封信,信中一面说女王“在上帝的影像中被创造得比其他人更加高贵”,另一方面又请求女王不要让他去“沐浴她优雅风度的阳光”。他说:“我已隐居了二十年,而且年纪已经不轻了,所以我恳求殿下赦免我不必要的旅行劳累。”然而这位女王岂是能够轻易拒绝的人呢?她决不打算就这么赦免了哲学家,坚持要他去沐浴她的阳光。笛卡尔虽然在部队这所大学校里呆了不少年,但从来没能把他生来的软弱驱逐掉。何况到女王那里又不是下地狱,他好多的哲学同行们正因为他受到这种恩荣而眼睛红得像血一样哩。于是,一经女王再次邀请,他便欣然从命了。296达到了目的的女王为了表达她对哲学家的宠爱,特意派遣了一艘军舰前往迎接他。我们曾听说过专机、专车,现在笛卡尔连“专舰”都坐上了,多神气!这是1649 年9 月的事。路上非止一日,哲学家便到了斯德哥尔摩。女王以她惯有的热情接待了笛卡尔,接着便给他派差事了:教她哲学。然而女王有一个毛病,她认为早晨5 点钟左右脑子最灵敏,所以要哲学家这个时候来给她讲课。大家想想看吧,要笛卡尔先生早晨5 点钟起床,那不是要他的命么?但女王的旨意像铁锤一样把他一辈子的老习惯砸得粉碎。从前中午十一二点才起床的哲学家如今早晨5 点就得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到女王的宫殿里上课去,等他到达时早已被冻得半死不活了。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笛卡尔本来就脆弱的健康不久便更加脆弱了。然而他仍拼命坚持着,直到被彻底摧垮。给他最后一击的是把他同女王拉上关系的那个法国驻瑞典大使。一天大使病了,此时正是隆冬时节。笛卡尔作为朋友,把照顾他看做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勉强支撑起业已虚弱不堪的身体,每天精心照料朋友。一段时间后,大使好了,笛卡尔却病了。这也许是他一生中第一次真的病了,也是最后一次,以后他再也没这个机会了。儿天后,1650 年2 月n 日早晨,窗外正飘着鹅毛般的大雪,已经病了几天的笛卡尔睁开了双眼,望了望不远的书架,那上面放着他的教材。他动了一下,似乎想站起来,要给女王上课去。297然而那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他满怀歉疚地看了不远处的王宫一眼,悄悄地离开了这个世界。298第十*章“我思,故我在”黑格尔说,笛十尔是近代哲学的创立者;罗素说,笛卡尔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共同始祖。黑格尔在他的《 哲学史讲演录》 里讲解笛卡尔哲学时,一开篇就指出:“勒内? 笛卡尔事实上是近代哲学的创始人。”大家可以看到,黑格尔还在笛卡尔的名字下面加了着重号,以示强调。为什么这么说呢?黑格尔说,这是因为“近代哲学是以思维为原则的”,而笛卡尔是近代哲学家中第一个这样做的人,所以理当是近代哲学的鼻祖。这当然只是黑格尔的话,他这样说主要是他自己的哲学恰恰也是从思维出发的。但即使从另一个角度讲,笛卡尔也是这样的创始者。这另一个角度就是我们现在大讲特讲的哲学史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从这个角度上看笛卡尔仍然是当之无愧的近代哲学之父。我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近代哲学这两大互相矛盾的体系都是从笛卡尔的哲学里诞生出来的。正如罗素在《 西方哲学史》 中所言:299笛卡尔身上有着一种动摇不决的两面性:一面是他从当时的科学学来的东西,另一面是拉夫赖士学校传授给他的经院哲学,这种两面性让他陷入自相矛盾,但是也使他富于丰硕的思想,非任何完全逻辑的哲学家所能及。自圆其说也许会让他仅仅成为一派新经院哲学的创始者,然而自相矛盾倒把他造就成两个重要而背道而驰的哲学流派的源泉。怎么样,很奇怪吧?一个人怎么能自相矛盾呢?其实我们一点也用不着奇怪,人恰恰往往是自相矛盾的,就像我们常常有自相矛盾、爱恨交织的心理一样,这正是人类思维的可爱之处。至于从笛卡尔身上何以会诞生这样截然对立的两个哲学流派也算不上是怪事,中国有句老话:龙生九种,各种各别。笛卡尔生两种不同的哲学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这当然不是说笛卡尔哲学真的没什么令人惊叹之处,要知道,毕竟这样能创造两种截然对立的流派的哲学家不多,就像只有龙才能生九种,普通人能生么?因此笛卡尔可谓人中之龙。除他之外,哲学史上还有另外一条这样的龙:维特根斯坦。我们将在《 现代西方哲学的故事》 中说他。丽骊丽飞笛卡尔最有名的命题当然是大家熟悉的“我思,故我在”了,但这并不是其哲学的出发点,他一切哲学理论之开端乃是四个大字:300怀疑一切。或者换言之,一切从怀疑开始。我们知道,哲学家们在论述他们的哲学以前总是习惯于将某些命题作为基础,然后在这些命题之上构筑起思想之大厦。而这些作为基础的命题并没有经过证明,因此实质上乃是一种假设。不但哲学家们如此,我们也如此,我们在做出某种判断之前总得有判断的基础,然后我们才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判断。您也许会间:真的么?我怎么不觉得呢?我要回答:正是!您之所以没有发觉那些判断的基础就像您在不知不觉中运用了三段论一样。举个例子吧:您给了一个乞丐10 块钱,他感激地连说:“您真是个好人!”这句话就有一个基础命题作为他下判断的基础,这就是:您是个人。这本是哲学界与日常生活中都常见不过的现象,但笛卡尔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那些人们视之为基础的理念很可能只是一种成见,并非真理。对于这些可能是成见的东西,当然必须加以怀疑。又由于到处充满了这些成见,因此,我们必须对一切都加以怀疑。笛卡尔的这种想法也许会令大家感到不解,甚至于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它也加以大大地怀疑。这固然是可以的,但我想为了更好地怀疑它,应当先好好分析一下它。首先,人们在做出判断之前总将某些东西作为判断的基础,并且把它看做不言而喻的真理。这对吗?这是对的。如果大家不信,请随我分析一下吧。现在我说这样一句话:王蒲是个哲学博士,王常是个文学硕士。大家认为这两句话对吗?或者哪句对,哪句不对?301您可能不好做出判断吧,除非您认识两个分别叫这两个名字的人。事实上的结论是:前面一句是对的,因为我认识王蒲,他的确是哲学博士,后面一句是错的,因为我并不认识一个叫王常的人。也就是说,这两句话的基础是这两个人的存在与否。而且事实上,他们的存在与否是不否定的,所以,如果我们在对这两个人的存在与否做出正确判断之前就冒昧地做出结论,那就很可能犯错误。不但普通人在说普通语句时如此,哲学家们在得出哲学命题时同样如此。例如大家最常听说的一个命题;物质决定意识。对于这个命题,大家也许认为是不言自明的。然而它也有其基础,那就是必须存在着物质与意识这两个东西,然后才能谈它们谁决定谁。这个物质与意识的存在就是这个命题的前提,或者也称为假设。对其它的哲学命题我们也可以做出相似的分析,可以得出其作为基础的命题。笛卡尔认为,对于这一切命题,我们都可以加以怀疑。他在《 哲学原理》 中开宗明义地说:因为我们生下来的时候是儿童,早在能够充分运用理性之前,己经对感性事物做出各式各样的判断,所以有许多成见摆在那里作梗,使我们不能认识真理。看来我们只有一种办法摆脱这些成见,就是在一生中有那么一次把我们稍微感到可疑的东西都来怀疑一次。从笛卡尔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两个结论:一是我们302判断中有极多是成见,因而必须对这一切都加以怀疑;二是我们不必怀疑一切,而只要怀疑那些“稍微感到可疑的东西”。这两个结论所凸现的正是笛卡尔怀疑论的精髓。因为笛卡尔的怀疑论正有两个要点:一是尽可能地对一切加以怀疑,二是并非绝对的怀疑主义。对于第一部分,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就是无论常人还是哲学家们,他们所做出的判断之中都有太多的假定,我们应当对这一切加以怀疑。用另一句话来说,就是我们在做出结论时,要尽可能地不做任何假定,同时尽可能地怀疑一切。结论的第二部分则是为了使我们免除对笛卡尔怀疑论的一个致命误解。我们知道,哲学史上有一群怀疑论者,例如普罗泰戈拉、高尔吉亚和皮浪,其特点是对一切都加以怀疑,因而认为一切都是不确定的,对一切都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甚至于“一切都是可以怀疑的”这个命题本身也是如此。这种怀疑论的特点是为怀疑而怀疑,从怀疑出发,以怀疑结尾。倘若依据这种观点,那么一切哲学,包括笛卡尔自己的哲学就都成间题了。其必然结局是自己打自己嘴巴,或者什么也不能说,就像下边这个笑话中所说的一样。某个人断然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人就问:“那么你自己是不是好人呢?' '他便无话了,因为他不愿承认自己不是好人。但笛卡尔并非如此。他压根儿不是怀疑论者,他的怀疑实质上只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而这个目的并非是怀疑,而是肯303定。不是为怀疑而怀疑,“也没有必要把旧意见一律指为虚妄”, 而是为了得到某些能够确信的东西。这个从怀疑走向确定的过程就像从沙子里淘金一样,依笛卡尔自己的说法,只是为了使自己得到确信的根据,把浮土和沙子挖掉,以便找到磐石和硬土。从怀疑里寻找可以确信的东西,这既是笛卡尔怀疑论的目的,也是其自然的归宿。那么笛卡尔到底从怀疑中得到了些什么样的可以确信的东西呢?这正是我们下一节要讲的内容。上面我们说过,“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最著名的哲学命题,但不是他整个哲学的出发点。因为“我思,故我在”有一个基础,就是怀疑。他是从尽可能地怀疑一切而后走向“我思,故我在”的。而且他的怀疑并不是为怀疑而怀疑,而是为了得到那些可以确信的东西而进行的怀疑。那么,他究竟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呢?我们将分两部分来分析这个问题:一是笛卡尔到底怀疑些什么?二是他从怀疑中得到了些什么可以确信的东西?笛卡尔的各种各样怀疑之中,第一个怀疑的就是我们的感觉。他认为,人的感觉是大可怀疑的。例如他昨天在梦中感觉自己正坐在火炉边,可实际上他正一丝不挂地躲在被窝里睡大觉呢。还有,有时候我们看到远处宝塔的尖儿是圆的,可它实际上是方的。这就是感觉的可疑。笛卡尔说:不但我们对自己身体的感觉可以怀疑,连对自己身体的存在与否都可以怀疑。大家都听说过庄生梦蝶的故事。庄304子一天夜里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在蓝天白云下飞来飞去,真是痛快极了。第二天早上他醒过来,记起了这个梦,他不由自问:到底是我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呢,还是一只蝴蝶正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人― 庄周?感觉的这种易受怀疑我们早知道了,并不会感到奇怪。但对那些看上去比感觉更可靠的东西呢?例如数学这种不依赖于主观感觉的东西。笛卡尔说,那也是可以怀疑的。例如对l + 1 一2 ,说不定这也是错的,只是坏蛋魔鬼的魔术让我产生的幻觉,觉得它对而已。这样,不但我们的所见、所想,甚至于我们自己的躯体连同那些我们视之为最基本原理的算术都是可资怀疑的了。其它东西,如外界物体,甚至于外在世界的存在等,更可以做出相似的怀疑。笛卡尔认为,即使上面的一切,从世界万物到我们自己的身体,均为虚,但有一徉东西是绝不可能虚的,它必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的,这祥东西就是我们的思维。他说:当我要把一切事物都想成是虚假的时候,这个进行思维的“我”必然非是某种东西不可;我认识到“我思,故我在”这条真理十分牢靠、十分确实,怀疑论者所有最狂妄的假定都无法将之推翻,于是我断定我能够毫无疑义地承认它是我所探求的哲学之第一原理。这句话便是笛卡尔对他著名的“我思,故我在”的阐释。他这段话的意思是这样的:我们可以否定我们思维着的任何东西,例305如我们看到的花草树木,听到的溪水潺潺,或者摸到的柔软肌肤,甚至于想到的上帝神灵,这些看到、听到、摸到、想到都是思维活动,我们可以否认这一切存在于这些思维活动中的东西,然而有一样东西我们却无法否认,这就是思维本身。大家明白笛卡尔的意思了吧?他是说;大家尽可以什么都否认,说你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甚至于你自己的身体都像庄子所说的一样是梦在作怪,弄不好你还是一只做梦的蝴蝶,然而你总得承认毕竟还有一个什么东西在做着这些否认,例如幻觉,你可以否认你面前的这堵墙是真实存在的,但你不能否认你在做着这个否认,在这一方面而言,它同你承认这堵墙是真实的没有本质的区别,即都有一个什么东西在认,只是一个是否认,一个是承认而已。而这个认就是思维。这样笛卡尔就得出了结论:无论我们怎么否认一切,但有一样东西是我们绝不能否认的,那就是“认”本身,这个认就是思。笛卡尔这种思维方式颇有我们现在所谓的发散性思维特色,这是一种从别出心裁的角度进行思维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创造性思维。它能让我们在探索思想的迷宫中“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例如有这样一个故事:爱迪生在试验什么东西能做灯泡里用的发光丝线时,曾试验了上千种都不行,他的助手们都有点灰心丧气了,说既然失败了上干次,那就不用再试了。爱迪生反驳说:什么失败了一千次?是成功了一千次,因为我们已经成功地知道了那一千样东西不能用做灯丝!怎么样?够聪明吧?这就是发散性思维,大家如果有时能来这么一下,说明你也是一个爱迪生或笛卡尔式的聪明鬼。笛卡尔用他的发散性思维找到了一个人怎么也不能否认的东西,并将之看做其哲学的第一原理。306我们也许不能不承认笛卡尔是有道理的,因为正如他所言:" ‘我思,故我在’这一个认识,是第一号最确定的认识,任何一个有条有理地进行哲学推理的人都会明白见到的。”笛卡尔这句话等于是说,那些连这个“思”都否认的人是彻底的怀疑主义者,甚至是蛮不讲理的人。将“思”肯定之后,笛卡尔便开始进一步推理了,他说,既然思是肯定无疑的,那么也就肯定无疑地存在着一个思的主体了,这个主体当然是“我”,是我在思― 我思。这个我,便与思一样,成为了笛卡尔哲学的另一个基地。得出我思之后,笛卡尔得出了另一个结论:我在。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呢?初看上去,好像这是一个被简化了的三段论:因为我思,所以我在。笛卡尔由思维推导出了存在。然而这恰恰不是笛卡尔的观点。他认为并不是由我思推导出我在,而是我在直接地蕴存于我思之中。什么是直接地蕴存呢?我可以打个比方。例如我现在说一句话:小王是个好同志。接着我又问:您猜小王是不是人?您八成会不屑地说:“呸,你真傻,小王既然是好同志,当然是个人唤,还用问?”这也就是说,“小王是人”这个判断乃是存在于“小王是好同志”这个判断之中的。所以,当你断定小王是个同志时,也自然而然地肯定小王是人了。这就是说:“小王是人”这个命题是直接地蕴存于“小王是好同志”这个命题之中的。我思与我在的关系也一样,当我思推导出之后,我在就自然而然地得出了,这里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推导,也不能进行这样一种推导。因为如果这样推导的话,就是说由我思去推导我在,307这会让人觉得存在乃是包含于思维中的,而这是不成立的,这种推导也不能成立。那么存在与思维在这里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这就比较复杂了,我们没必要去做更多的论述,这里只简单地说:思维与存在之间具有某种形式的直接同一性,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的。当然这里的同一不是等同,而是有差别的同一,但这种差别并不妨碍它们的同一。我可以引用黑格尔一段文给给的话来说:“作为主体的思维就是思维者,这就是‘我’;思维就是内在地与我在一起,直接与我在一起,― 也就是认识本身。而这个直接的东西恰恰就是所谓存在。”这样,笛卡尔就由我思引出了我在,从而得出了他那个著名的“我思,故我在”。在推究出“我思,故我在”后,笛卡尔继续用他那富于创造性思维的大脑进行思辨,由之不但得出了“我的存在”,而且得出了神与万物的存在。我们还是从前面他得出“我在”入手,看他又是如何继续运用他那了不起的发散性思维的吧!笛卡尔在得出“我思,故我在”之后,洋洋得意之余,不由自间了一句:为什么“我思”是如此的毋庸置疑呢?想了一会儿,他脑袋一拍,恍然大悟;这个“我思”之所以如此明了,原来是因为当我设想它,考问它时,它都是那样地明白,以至于对它的任何怀疑都会是不近情理,不讲道理!至于为什么这样,我们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经说过了。308于是,他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凡我们能够设想得很清晰、很显然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的。这就是他得出的又一个根本性结论,由之他将进一步得出许多结论,其中第一个就是上帝的存在。我们且来看他是如何得出上帝存在的证明的吧。他首先说,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关于最高本体的观念,它是全知的、全能的、全善的,一句话,是最高的、绝对的完美,这个观念清晰地存在于我们心中。这是第一。对于这,大家可能要间:为什么我们的心中有一个关于绝对完美的最高本体的观念呢?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我的心中有哩!如果您这样问,那我就被您问得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了!因为这乃是一种信仰,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关于这我们下面还要谈。笛卡尔说,其次,我们知道自己并不是完美的,是有许多缺憾的。因此这个绝对的、最高的完美并非我们自己。再次,这个最高的完美也不可能是由我们自己来产生的,因为我们不是完美的,而不完美者不可能产生完美者。现在我们再联系上面那个结论:凡我们能够设想得很清晰、很显然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的。将上面的“首先”、“其次”、“再次”合并到一起,我们就得出了结论:这个最完美者对于我们的心灵而言是很清晰、很显然的,它明明白白地存在于我们的心中。所以,它必然是存在的。而这个必然存在的最高的、绝对的完美是什么呢?当然是上帝!就这样,笛卡尔证明了上帝的存在。309怎么样?这种论证方式有点怪吧?这就是所谓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其实在他之前的奥古斯丁和安瑟尔漠等人已经用过了,不过笛卡尔用得比他们稍微好一点。我们还可以看到,笛卡尔的推论赖以存在的基础就是所谓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我们可以把这看做他哲学的基础。前面当他分析“我思,故我在”时运用的就是这个基础理论,现在再次运用了,后面他还会运用。这种证明方式是否有道理呢?这是个既易又难回答的问题。显然这是一种唯心主义观点,如果像有的人所做的一样,将标签一贴就万事大吉,证明它是错误的了,那么这就很容易证明。但事实上这算得上是一种证明吗?大家可以自己做出判断。我想说的只是:笛卡尔是一个比我们绝大多数人都要聪明的人,他的任何思想必有其原因,必有其深刻的道理,而这种道理未必是那么容易了解的,我敢说一般人,包括批判者们,都难以理解他,他们只是根据字面的含义进行所谓的批判。这实际上是把大象当蒲扇似的行为。我自己经过一番努力思考之后,感觉到像笛卡尔的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以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等这类理论的基础,即我们思维中感觉明白地存在的东西就一定实际存在以及前面谈过的为什么我们心中就得有一个关于最高的、绝对完美的本体的观念,这些问题实际上是不可能进行充分证明的,它们对于哲学与哲学家而言就像1 + 1 一2 一样,是一些最基本的常识,或者仅仅是约定,是没有道理的,就像笛卡尔自己所言:虽然这是完全不能证明的,但是人人都自然而然地肯定。310我们或可以用另一句话来说明:这乃是一种信仰,就像一个数学家无须证明何以1 十1 一2 一样,一个笛卡尔派的哲学家也无须证明何以可以清晰地思维的东西就是存在着的东西。证明上帝存在后,笛卡尔又开始了另一个证明:万物的存在。这个证明是接着上面来的,因为笛卡尔认为,“我们必须从神的存在引导出一切创造物。”我们且来看看神是如何引导我们的吧。首先,像笛卡尔在《 哲学原理》 第一部中所说:“凡是神启示我们的,我们就必须相信,不管我们是不是理解。”为什么人要这么地盲从于神呢?当然是因为较之于神,我们人真是太幼稚、太无知了,所以对那么神圣高明的神的启示根本没有资格提出质疑。紧接着笛卡尔又提出了另一个观点:神不但本领大大的,而且还很诚实善良,也就是说,神绝对不会欺骗我们。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说,凡神启示我们什么,那就肯定是什么,绝对假不了,而且质量“三包”,绝无伪劣产品。那么神到底给了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神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神令我们强烈地、清楚地相信万物的存在、世界的存在。按他的说法,是广延、运动、时间、空间的存在。这样结合上面两步,世界当然也就存在了,对此作为人的我们不应,也没有资格存一丁点儿怀疑。这个证明还算清楚吧?说不定就像上帝的启示一样清楚呢。但我相信大家还不一定全懂,这不是因为我们不行,而是因为笛卡尔不让我们去懂,他不让我们去问这样一些更为本质的间题:311为什么我们清楚地思维到了的就一定存在?我们真的清楚地思维到了有一个最完美的神吗?神真的启示我们,令我们强烈地、清楚地相信万物的存在吗?笛卡尔说,这些问题可以一言以括之为信仰而已!是“完全不能证明,也不必证明的。”但正因为只是信仰,也可以反过来不信仰,即我可以压根儿不相信神的启示,压根儿不认为我们没有资格考间神的启示,压根儿没有感到上帝启示了我们万物的存在!我相信许多人有这样的不信仰,而且我认为笛卡尔虽然高明,但在谈到对神的存在之类的证明时,他比托马斯? 阿奎那要逊色一些。对了,这里我们要顺便补充几句,讲一下笛卡尔另一个也相当著名的理论:天赋观念论。前面当我们分析上帝的存在时,笛卡尔称我们心中有一个强烈的观念,相信存在着一个最高的、绝对的完美;在分析世界的存在时,他又说我们强烈地、清楚地相信万物的存在、世界的存在。这些相信换言之就是一些观念。这时候,一定会有人问:人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呢?人如何会有相信上帝与世界的存在这类观念呢?对这个问题,笛卡尔也做了回答,他说,这些观念当然不能来自于感觉,因为感觉是不可靠的,那么,它来自哪里呢?首先,它当然来自我们的心里。不过这等于没说,谁都知道,问题是谁将它放到了我们的心里?对这个棘手的问题,笛卡尔如此回答:是“天”将这些观念置于我们心中的,这个“天”,当然也就是神。但笛卡尔在这里更强调了夭赋的另一个含义:自然性。即这些观念是我们心中本来就有的,是自然存在的。在这里并不强调是什312么将它们置于我们心中,而是强调它是本来就有的,是心灵自身的永恒概念,这就是天赋的精确含义。以上就是笛卡尔著名的天赋观念说。上面谈过了上帝和物质世界,还有一个对象没有谈,就是我们人自身。在笛卡尔眼中,人应该是怎样的呢?这就是我们现在要谈的内容。笛卡尔在《 哲学原理》 中说过:“我只承认两类事物,即:一类是思维的东西,另一类是与广延相联系的东西。”我们不难看出来,他所说的这两类东西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精神与物质,因为所谓广延也就是形体之类,就是物质。笛卡尔认为这两类实体“一种实体可以不依靠另一种实体而明白确定地得到理解”。它们之间并不互相需要,它们相互独立,都是自在自足,自成一体的。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没什么关系。这是一种有趣的观点,我们进一步地看看再来评论吧。我们先得把笛卡尔这两类没有关系的实体运用到人身上来。对于人而言,这个思维当然就是人的思维,而与广延相联系的就是人的肉体。那么,笛卡尔认为在人的肉体与思维,或者说在身体与心灵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笛卡尔在这里找出了一个独特的关系:身心二元论。这个身心二元论的大体意思就是上面笛卡尔所讲的两类实体的关系― 没有什么关系,即人的身心两者的关系也是没什313么关系。笛卡尔就是干干脆脆地告诉我们:人的身体是身体,心灵是心灵,两者之间是你不管我,我不靠你,大家井水不犯河水,风马牛不相及。这个观点的薄弱之处显而易见,因为他说身体与心灵无关,也就是说身体不能决定心灵想什么,心灵也不能决定身体做什么,这截然违背了我们的常识。生活中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感受着身心的相互作用,例如我的头不小心碰上了桌子角,痛得我眼冒金星,大喊一声:“妈呀!" 这就是身作用于心。我看到地上有张花花绿绿的纸片,心就想:“说不定是张百元大钞呢!捡起来看看吧。”于是,我的腿就向前迈步了,我的腰就弯下去了,我的手就将纸片拾了起来。这一系列动作配合得天衣无缝,妙到毫尖。这不是心对身的作用吗?笛卡尔说什么身心不相干的二元论简直荒唐之极矣!笛卡尔当然不傻,岂不知其论点的这个毛病?正如他岂不知头碰到桌角会痛,看见地上的钞票心动了就会让身体去拾将起来?也岂会不知如果要让他的身心二元论不成为笑柄,他就必须解决这些个问题?笛卡尔提出了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一间题。第一个方法是将神作为中介。他说,之所以当我们的心里产生某种意欲时身体会有相应的行动,是因为有神当中间人。可以这样比方说:当我们的头碰上了桌子角时,那个神知道了,就赶快对心说,快痛、快痛】 神的话当然是要听的,于是我们的心就感到痛了。还有,当心知道前面那张花纸片可能是张百元大钞时,神也立即知道了,赶决对身说:快去拾起来!神的话身也是要听的,就去拾了。可是由于神是感觉不到的,所以我们总以为是身3 ] 4和心两个东西在互相作用。笛卡尔的第二个方法不是用神,而是用一个叫做“松果腺”的东西来在身心之间当赫尔墨斯。笛卡尔也许是觉得借用神来做这样的事未免太小觑了神,大家可以看到,上面神简直就是跑腿儿跟班儿的呢,身和心有了什么事它就急火火地在两者间跑来跑去,哪像个神的样子!为了避免这个尴尬局面,笛卡尔便开始找另一个在身心间跑腿儿的,它就是松果腺。为了找到一个新跑腿儿的,笛卡尔猛研究了一番人体解剖学,他在那些尸体上找呀找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尸体的脑袋里发现了一个叫松果腺的小东西,他就像阿基米德在澡堂子里一样,兴奋得大叫起来:“我找到了!我找到了!" 找到松果腺之后,笛卡尔认为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他说,松果腺这东西奇妙着哩,它就像一个最忠实的跟班儿的一样,随时听候身体与心灵的差遣。当身体部分有所变动时,它便立即将这消息传递给心灵,由它去产生各式各样相应的反响。例如,如果头被桌子角撞了一下,松果腺便立即将这个不幸的消息传递给心灵,心灵便产生了“痛”这个感觉。在笛卡尔看来,这就是思维的一种形式。与此相类,当心灵感觉前面那张纸片是张百元大钞时,松果腺也会飞也似的将这消息送给身体,身体便去拾大钞了。用这个办法,笛卡尔认为就彻底解决了身心二元论所遇到的洁难。不难看到,因为找到了这个松果腺,他的身心二元论至少在形式上是功德圆满了,能自圆其说了。经过这样的自圆其说之后,我们看到,在笛卡尔的二元论里,身心还是一点直接关系也没有,就像两个吵得天翻地覆的同315胞兄弟一样,虽然就住在隔壁,鸡犬之声相闻,却已经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讲完了笛卡尔的二元论之后,关于他的哲学体系这一章也该驶向终点站了。最后我们来讲一个前面没有讲清楚,但非得讲讲不可的问题:为什么说笛卡尔是近代哲学两大对立流派的鼻祖?笛卡尔是个二元论者,认为物质与精神之间、身与心之间互不相干。它们如何的不相干我们已经说过了,那么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笛卡尔到底如何看待身与心、物质与精神的呢?首先我们来看看笛卡尔如何看待心的:他认为我们的心灵有一个完全独立于身体的本性,因此也决不会与身体同死。还有,当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时,他是从“思”出发的,然后得到了“我”的存在。而他这个“我”又是个什么样的“我”呢?他认为:“我”是一个实体,这个实体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它并不需要任何地点以便存在,也不依赖任何物质性的东西,因此这个“我”,亦即“我”赖以成为“我”的那个心灵是与身体完全不同的,纵然身体并不存在,心灵也仍然不失其为心灵。这样,笛卡尔把人当做了一种精神性而非物质性的存在,并视之为人的本质。他的这方面的思想后来被马勒伯朗士等人接过来,加以改造,变成了彻底的“唯心主义”思想。这个改造其实并不难,就是把笛卡尔有唯物主义嫌疑的松果腺去掉,让神插进来,不但把神看做惟一的实体,还看做身与心的主宰。并且在身与心之间,又把心提高为肉体的主宰。这样316二元论中唯物主义的水分就被榨得一干二净了。然而我们前面也讲过,在强调“我”是精神性的东西时,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又认为身体是一个完全独立运作的东西,它不依赖于心灵,也不受心灵的控制,换言之就是说,精神并不能决定物质,物质是独立自由的,这不是唯物主义思想又是什么?另外,笛卡尔还有一个趋向,我们用黑格尔的话来表达:“笛卡尔把有机体、动物看成机器,认为它们是被别的东西推动的,并不包含主动的思维原则。”黑格尔的这句话简而言之就是认为人是机器。这个观点对后来的的唯物主义者们产生了巨大影响,例如法国启蒙时期的唯物主义者拉美特里就有一句名言:“人是机器。”另一个唯物主义者赫青黎也说过这样的话:“我赞同笛卡尔的见解,人的身体,以及其它一切生物体,都只是一架机器,它的每一种运动(物质的和精神的)或迟或早将会用机器的原理加以说明。”这个赫肯黎大家可能听说过,他是个生物学家,以信奉达尔文的进化论而出名,当达尔文因认为人的祖先是猴子而备受攻击时,最激烈的辩护者就是这位赫肯黎,他甚至自称是“达尔文的斗犬”。给笛卡尔的唯物主义思想之芽浇水施肥,精心护养,令其长成参夭大树的则是伟大的斯宾诺莎,我们下一章马上就要讲他,这里且不多嘴。总而言之,笛卡尔之后,无论是唯心主义者还是唯物主义者,都从他的思想里找着了锐利的武器,而他自己也因此成了两个誓不两立的哲学之敌的共同父亲!倘若笛卡尔泉下有知,我想他定会哭笑不得,最后不由长叹一声,摇摇头说:“胡闹呀,胡闹!"317第十刊旨章早七会弃儿进行全盘复审之后,扰太首领们一致同意将斯宾诺莎革出教门,断绝以色列人与他的一切关系,并证咒他。斯宾诺莎是犹太人,这似乎决定了他的一生将像犹太人这个民族一样,多灾多难。我们知道,亚历山大大帝死后,他的部将托勒密占有了帝国在埃及的领土,建立了托勒密王朝,又吞并了犹太人的圣城耶路撒冷,将犹太人从圣城和以色列驱逐出去。从这时候起犹太人开始大批流落异乡,从东方的埃及到西方的德意志到处有了犹太人的足迹。在犹太人散居的各国之中,西班牙是人数最多的之一,这主要是因为一度统治这里的是穆斯林,他们并不像基督教徒一样热衷于迫害异教徒,因此便有更多的犹太人来到了西班牙,在那里发达起来。然而犹太民族看来注定要饱受奔波流浪之苦。1492 年,基督徒攻占了格拉那达,将西班牙变成一个基督教王国时,犹太人便再一次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而痛失了家园。318在离开西班牙的众多犹太人之中有一个人的后裔将成为伟大的哲学家,不用说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就是斯宾诺莎。斯宾诺莎的全名是巴鲁赫? 德? 斯宾诺莎,1632 年n 月24 日出生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斯宾诺莎的爷爷名叫亚伯拉罕? 德? 斯宾诺莎,从这个“德”就知道他从什么地方获了贵族称号。他是一个相当成功的商人。斯宾诺莎的父亲名叫以迈克尔? 德,斯宾诺莎,也是一个商人,似乎比他的父亲更成功,曾被委任为犹太人公会会长,还做过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学校校长。他搞海运生意,依靠大海将各国各地的商品贩来贩去,从中大牟其利。虽然迈克尔? 德? 斯宾诺莎生意场上是个成功者,但家庭生活上却是个相当失败的人。他先后娶了3 个妻子,其中两个年纪轻轻就死了。哲学家斯宾诺莎是他的第二个老婆生的儿子,他死去的发妻生下了一男一女,他们成了斯宾诺莎的异母兄姐。斯宾诺莎的母亲是1638 年去世的,这时斯宾诺莎刚刚6 岁。幼年丧母,这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人生三大痛事之一,另两样是中年丧妻,老年丧子。这对小斯宾诺莎无疑是极大的打击,给他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也许他成年后那深深的孤独感就是从这时候起养成的。不久,斯宾诺莎的父亲便又娶了第三个妻子,她也是犹太人,是从葡萄牙的首都里斯本逃亡来的。但据说这位继母可不像许多传说中的后妈一样对丈夫前妻的子女恨之入骨,害死他们才解恨,而是相当温柔地对待小斯宾诺莎。她虽然血统上是犹太人,却并非犹太教徒,而改奉了夭主教,也许还把自己的宗教思319想也传了一些给实际上归她抚养的继子。与继母不同,小斯宾诺莎的父亲是个顶虔诚的犹太教徒,把将儿子培养成未来的拉比看做自己神圣的使命。打儿子能听懂话开始,一有机会,例如在犹太人的节日里,像逾越节、五旬节、安息日等等,他都要对儿子讲述犹太先祖们的故事,讲述伟大的摩西如何带领他的子民逃出埃及人的魔掌,他们在大卫王时代过着多么美好的日子。当然还免不了讲述犹太人遭受的苦难:千百年来,几乎在每一个地方他们都遭受残酷的凌辱,那些基督徒们仅仅因为他们的宗教就夺去他们的财富与生命。多年之后,斯宾诺莎还记得他童年时听过的一个故事,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他写道:“一个犹太人,一个堪称信仰坚定的人,被投入熊熊燃烧的烈火中,当他知道自己即将死去时,他开始吟唱圣歌:‘啊!上帝,我把我的灵魂献给您!’他唱着歌直至死。”稍微长大后,斯宾诺莎就像羊儿被赶进羊圈一般,上学去了。不过这小家伙似乎并没有厌恶这失去自由的生活,虽然这是一所传统守旧的犹太教会学校,职责是把孩子们培养成未来的拉比,生活极是刻板。在学校里斯宾诺莎得到了两位教师的欣赏,一位是莫泰勒拉比,另一位是伊色拉尔拉比。他们俩前一个极力维护正统礼教,督促学生多多阅读犹太人的传统宝典,如《 旧约全书》 和《 塔木德》 等;另一个则要开明多了,让学生读不那么传统的犹太学者,如斐洛和迈蒙尼德的著作。他还把一些愿意同犹太人来往的基督徒介绍给学生们认识,据说这些人中包括伦勃朗这位伟大的荷兰画家。关于这位画家的艺术和生平轶事大家可以从本丛书的《 西方艺术的故事》 中读到。他们俩对年青的斯宾诺莎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守旧320的莫泰勒,他成功地将一个小孩子塞进了故纸堆,埋将起来。了不起的是,斯宾诺莎啃这些很多年以前就散发着霉味的羊皮纸书时,并不是小和尚念经,他还真啃进去了,且表现了极高的领悟力,令老人家既惊且喜,公开宣称他将成为阿姆斯特丹最出色的拉比。这段时期最高兴的还有一个人,就是斯宾诺莎的父亲,不但儿子有出息,他的生意也十分的好。据记载,有一回仅半年他就净赚6 万多盾,可是一大笔钱哩!他当然打算让聪明的儿子来继承他的生意,他想,说不定将来儿子能成为所罗门第二呢。在儿子才13 岁时,他便要儿子过来帮他理财,学学怎样记账,怎样看准商品卖点之类。四年之后,他的大儿子、斯宾诺莎的异母哥哥死了,斯宾诺莎成了独子,父亲更将他看做了家里未来的支柱,把他正式引进了阿姆斯特丹的商人圈子里,成了商界新星。进入商界的头两年,斯宾诺莎家的生意做得格外红火,老爸认为这是儿子带来的福气,不由得十分得意。然而,年轻的斯宾诺莎并不安于成天同钱打交道,他至少把一半心思转向了一个古怪的领域― 哲学。他不知从哪里找来这么多的年轻朋友,大多都同他一样,是不安于成天到晚念生意经的年轻犹太商人,他们经常聚集在一起讨论哲学问题,好像他们已经组成了一个新的哲学流派― 斯宾诺莎派,斯宾诺莎无疑是这一帮哲学爱好者的重心。正在这个时期,热衷于求知的斯宾诺莎遇到了凡? 丹? 恩德,这个人将对他一生产生重大影响。恩德先生在当时的阿姆斯特丹算有点儿名气,他从事过各种各样迥然不同的职业,像外交官、书商、医生,等等,据说还是一位杰出的语言学家和热烈的怀疑论者。他最后改行做了教师,321在阿姆斯特丹开了一所学校,给学生们讲授拉丁文。大家也许有点儿奇怪,开这样的学校干吗?难道现在还是罗马帝国时代,还有哪个国家讲拉丁文么?如果转到现在,开这样一所学校当然会令人莫明其妙,不关门大吉才怪。但在斯宾诺莎所处的这个时代还行。这时,虽然罗马帝国早已覆灭,再没有哪个国家讲拉丁文,欧洲也没有哪里的人民还把拉丁文作为日常用语,然而这时欧洲的大学以及学者们却有一个怪传统,就是在大学里上课用的是拉丁语,学者们搞学术讨论、撰写学术著作时,也用拉丁语。这样,那些想要进大学,或者想研究什么学术的人当然不得不学拉丁语了。据说现在欧洲一些学校还有这个传统呢。遇到恩德先生后,斯宾诺莎立刻被他迷上了,旋即进了他的拉丁文学校,学起了拉丁语。当然,他并没有成天专啃《 拉丁语语法》 之类,而是进行了相当全面系统的学习,内容可谓包罗万象,从数学、几何、物理、医学等自然科学学科直到文学和哲学等人文学科。我们还可以蛮有把握地说,这些课程他学得都挺好。当然他学的主要还是拉丁文,他学拉丁文不光是为了将来好弄学术,还有一个更美好的目标。原来,恩德老师有一个助教,就是他的女儿。她家学渊源,是个聪明博学又漂亮的姑娘,当年轻的斯宾诺莎遇到她时,她还待字闺中,正是个含苞待放的怀春少女,惹得她父亲的学生们口水长流,这其中就有钟情少男斯宾诺莎。我记得拜伦说过,最好的外语教师是年轻美丽的少女,那学生当然得是男的,因为即使她们的口不大会讲,她们的眼也会说话,她们一个媚眼就足以令最懒惰的少年郎用起功来。就像拜伦在《 唐磺》 中所说:了22啊,从女性的唇边和眼睛来学习一种异方语言,那是多么有趣!当然,我是指教的和学的人都年轻,至少可以用我经过的事为例:当你说对了,她们笑;你说错了,她们笑得更多,其间还掺杂以手和手的紧捏,甚至轻轻一吻,我就以此方式学会了各种语文。随着斯宾诺莎的拉丁文知识一日日增长,他对漂亮教师的爱情也一天天加深了。终于有一天,他向她求婚了。也许他以为,像她这样博学的女子,见识也必高人一等、与众不同,一定会看到他的长处― 他聪明的大脑和不凡的哲学才华,而不会只看他外表上的不足,年轻的哲学家虽然不丑,但实在也谈不上英俊:他个子相当矮,皮肤相当黑,这样的小伙哪有资格当姑娘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斯宾诺莎那种哲学家独有的天真在这儿暴露无遗,他压根儿没想到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知识归知识,它之不会让她改变找男朋友的标准就像不会改变她的性别一样。更何况,斯宾诺莎还有一个老大的、无可弥补的缺点:他是一个犹太人。在那个时代,要一个非犹太人姑娘嫁给一个犹太人,简直就像现在叫一个城市户口的姑娘嫁给一个农村户口的小伙子一样哩!可怜的斯宾诺莎求婚的结果可想而知了。而且可以肯定,这次求婚对他打击很大,以至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后果:让他真的成.貂J了一个哲学家。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不光他求婚失败,他家的生意此时也失败了。因为这时在大西洋上出现了一大批专做无本买卖的特殊商人― 海盗。他们成天在海上馏趾,看见哪家商船来了,就猛扑上去,来个照单全收。在他们没收的许多艘商船中就有几艘装的是斯宾诺莎父亲的货,那损失之惨可想而知。这是1654 年的事。惨重的损失令斯宾诺莎老爸一撅不振,整日愁眉紧锁,郁郁寡欢。不到两年,他又遭受了另一次打击,也许更为沉重:他惟一的儿子竟然被犹太教会开除出教,对于一个犹太人而言这个惩罚决不亚于,甚至重于死刑判决。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正是在恩德先生的学校里,斯宾诺莎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大改变。前面我们说过,他在犹太教会学校时曾是勤奋的学生和虔诚的犹太教徒,然而到了恩德先生的学校后,他的思想不知不觉改变了,变得对本民族的宗教不那么热衷了,反而开始阅读一些异族思想家,例如布鲁诺的作品。他如饥似渴地吸收它们,仿佛它们比《 圣经》 还要神圣似的。这里插一句,那个恩德先生是个出了名的不敬神的人,还很大方地把这些“反动思想”传给弟子们,因此在许多教徒,无论是基督教徒还是犹太教徒眼里,他是个大坏蛋,他们一直处心积虑地要使他的学校关门大吉。最后他们成功了,市政府下令封了他的学校。恩德也被迫离开阿姆斯特丹,后来他到了法国,在那里参加了一次反路易十四的活动,被送上了断头台。斯宾诺莎同老师一样,不但有异端思想,还毫不隐晦地宣扬324出来:他公开说他不相信人的灵魂不灭,说灵魂就像生命一样,生命完了,灵魂也就消灭了;还说压根儿没什么天使,所谓天使只是人的幻想。他甚至付诸行动:他不再履行犹太教各种仪式,包括神圣的安息日。他的这些行动在犹太人中间简直是公共厕所丢炸弹― 激起公愤(粪)。几个犹太长老找到斯宾诺莎,对他说,只要他在外表上保持对犹太教的忠诚,他们将给他一笔年金,有人说是10 。。弗罗林,有人说是1 。。。金盾,还有人则说相当于500 美金,在那时肯定是一笔不小的款子。这时候,由于海盗们的掠夺,斯宾诺莎家日见窘迫,这笔钱真是雪中得炭。然而斯宾诺莎表显出了他那视金钱如粪土的崇高品德,断然拒绝了。犹太教会看到这小子敬酒不吃,便断然决定给他吃罚酒。于是,1656 年7 月27 日,在阿姆斯特丹的犹太社区发生了这样一幕:一只巨大的号角在犹太教堂的屋顶上发出沉闷的呜呜声,一听就知道不是好消息。教堂里面一片烛火辉煌,成排蜡烛发出的光芒把整个教堂照得像梦境一般,许多身穿黑衣服的人肃立着,神情分外严厉,仿佛在宣誓向不共戴天的敌人复仇。一个白发苍苍、胡子长长的老拉比,捏着一张大纸,以极其严肃甚至痛苦的声音朗读道:教士会首领兹宣告,在确认巴鲁赫? 德? 斯宾诺莎的邪恶观念和行为之后,他们曾尽力用各种方法和多项许诺谋求使他迷途知返、播然悔悟。然而他不仅执迷不悟,还变J25本加厉,丧心病狂地宣扬和传播异端邪说;许多德高望重的人都已同他就此当面对质,斯宾诺莎的罪行证据确凿。教士会首领们在就此事进行全盘复审之后决定,一致同意将斯宾诺莎革出教门,断绝以色列人与他的一切关系,并从即刻起让他置身于如下诅咒之中:按照天使的见解和圣徒的判决,我们驱逐、憎恶、诅咒并抛弃巴鲁赫? 德? 斯宾诺莎;全体教徒一致同意,以载有六百一十三条戒律的圣书的名义对他宣告以利沙用来斤责孩子的诅咒和《 律法书》 上所有的诅咒。让他白天遭到诅咒,晚上也遭到诅咒;让他躺下遭到诅咒,站起来也遭到诅咒;出门遭到诅咒,进门也遭到诅咒。愿主永不再宽恕或承认他;愿主的不悦和愤怒把他烧毁,在他身上压下《 律法书》 上所有的咒语,从天底下抹去他的名字;愿主切断他的邪恶同以色列所有家族的关系,把《 律法书》 中所有的天谴加在他身上。愿所有服从我主上帝的人今天都得到拯救。在此谨告全体人员,任何人都不得同他交谈,任何人不得与他通信,不准任何人给他以帮助,不准任何人与他同住一屋,不准任何人走近离他四腕尺以内的地方,不准任何人阅读由他亲笔书写或口授的任何文件。读罢,教堂里一时陷入了无边的寂静,大家都屏住了呼吸,仿佛在等待世界末日的来临,紧接着,那些蜡烛被一一吹灭,教堂到处一片黑暗,仿佛世界的末日已经来临。然而对于斯宾诺莎,他作为一个犹太人的末日却是真的来l 右了。打这天起,他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从公告上面的字句大326家不难看到,一个遭受这种惩罚的人,其受难程度与死亡何异呢?人说,哀莫大于心死,而要让一个人的心死,除了让他彻底地寂寞,将他排除出整个社会之外,还有什么更厉害的法子呢?刹那间彻底地孤独了的斯宾诺莎,他是怎么想的?他如何来承受如此孤独呢?虽然孤独是一种伟大的感情,然而那只是人凭自己的意志主动同周围人― 而非整个社会― 保持距离;然而斯宾诺莎这种被迫的,并且是被整个社会所强加的孤独,人却如何能够承受?还有,这种孤独乃是一种刑罚,是加于罪人的,但斯宾诺莎何罪?他深知惟一的罪是他明白了真理!这是1 656 年,斯宾诺莎仅24 岁。被迫迁离阿姆斯特丹市内后,他住到了一个叫奥特德克的郊区小镇。这里十分安静,加之他所租的是一栋房子的阁楼,就更加安静了。在这里斯宾诺莎将自己的名字改为“本恩迪克特”。由于父亲己公开声明同他断绝父子关系,他再也没有经济来源了,只好自谋生路。他先在一所学校里做了一阵子教师,但不久又失业了,被迫改行做打磨镜片的工匠。打磨镜片?这是一桩啥样子的古怪工作?原来,从前西方人眼镜上用的玻璃片都是要用手工打磨的,要将一块毛玻璃打磨得平滑无比、没有一丝瑕疵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而那时戴眼镜是一种时髦,先生小姐们都爱在鼻梁上架着副金边眼镜,还有大家在电影里看到过的单片眼镜,种类数量多多。所以磨镜片是一门好职业,一个人可以磨得一家人温饱,何况老斯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呢。斯宾诺莎是在上犹太教会学校时学会了这门技术。为什么327教会要教学生们技术呢?它又不是技校。这是因为犹太人有一个古老的信条,认为学问是十分宝贵的,所以决不能靠学问去换饭吃,否则就是自甘堕落了,也会辱没了神圣的学问。于是教会就在教孩子们学间之余再教他们各人一门职业,教导孩子们“用双手谋取世俗的物品,用头脑获得神圣的思想”。斯宾诺莎对教会其它教条是不那么信奉的,惟独对这条,不但信奉,而且一丝不苟地遵循。所以他同我们现在的学者们大不一样,一辈子都没靠学问挣钱,靠的是手艺。如果斯宾诺莎成天磨镜片,那就可以吃香喝辣了。但他没有,他只是偶尔磨磨。什么时候磨呢?那要看他钱袋里还剩几个硬币了。他的老规矩是够吃饭就成。据当时比较熟悉他的一个人说,他“每个季度都要仔细算一次账,以便能把钱不多不少正好花到年底。他对房东说,他就像一条蛇用嘴咬住了尾巴,意思是说到年底他剩下的只有一个零。”由于只挣吃饭不挣穿衣的钱,斯宾诺莎的衣服之破旧正可用“槛褛”二字来形容,可以说阿姆斯特丹街头的乞丐也比他穿得好三分哩!斯宾诺莎之所以要过这样贫困不堪的日子,是因为“它能给我宁静和喜悦”― 这是他自己的话。在奥特德克住了四年之后,他搬到了一座叫莱茵斯堡的小城,它距荷兰的大城莱顿不远。据说是因为他的房东搬到了这里,斯宾诺莎就跟着搬来了,想必他跟房东感情颇深,否则哪有跟着房东搬家的道理呢。他共在莱茵斯堡住了三年,从1 660 年到1 663 年。这三年里斯宾诺莎尽量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除了偶尔出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顺便买点儿生活必需品,或者磨了镜片拿出去卖掉之328外,他足不出户,整关整天地窝在他那间巴掌大的阁楼里沉思与写作。在这几年里他主要写了两本书:《 笛卡尔哲学原理》 和《 知性改进论》 。第一本书1663 年在阿姆斯特丹间世,原文是拉丁文,一年后出版了荷兰文译本― 这是斯宾诺莎用真名发表的惟一作品。至于后面这本书,他可没有打算出版,因为正当他刚有出版的想法时,一个叫科尔巴赫的人因为发表了同斯宾诺莎有点儿相似的观点被判了足足十年徒刑,不久便死在狱中。这前车之鉴足以令斯宾诺莎将作品束之高阁了。除了写作与沉思,这段时间斯宾诺莎还有一样可怜的娱乐活动。他的阁楼,像所有无人理睬的阁楼一样,生活着不少蜘蛛兄弟,它们是哲学家惟一的伙伴,每天看着他写作。久而久之哲学家便对它们产生了一缕温情,仿佛它们是他的孩子。每天,在沉思得头脑发涨,写得手腕发酸时,他便会抬起头来,看看他的蜘蛛们,要是它们织成了一张网,他就会像自己写出了一篇好文章似的,高兴得咧开了嘴― 这恐怕是他惟一有笑的时候了。生活中让他笑的东西太少,而让他哭的东西却太多了,惟有像斯宾诺莎这样高洁淡泊的人才能负载如此沉重之生命。1663 年,斯宾诺莎迁居到了海牙郊外的小城沃尔堡。从这时候起他就开始全力撰写经典之作《 伦理学》 了。如斯宾诺莎自己所言,他写这本书是要“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就如同我考察线、面和体积一样。”为什么用这个怪比喻呢?这是因为当斯宾诺莎分析这些高深的哲学问题时,所用的方法同一般哲学家简直有天壤之别,他用的是一种类似几何证明的法子,读起来叫人别扭,我当初还因为这有点恨他呢,觉得他是在矫揉造作,故意让人头痛。不过他没有一口气地将《 伦理学》 写将下去,两年之后便转329而全力以赴地写另一本书《 神学政治论》 ,这本书同《 笛卡尔哲学原理》 和《 伦理学》 并称斯宾诺莎三部最重要的著作。它也是斯宾诺莎的成名作,1 670 年匿名出版。但瞒得了谁呢?从此他一夜成名。不过这成名并不只意味着荣誉。由于书里有大量的异端思想,又涉及了当时敏感的政治问题,所以一经面世,那诅咒之音较之赞美之声一点儿也不少,也许还多几分呢。面对这些谩骂,就像面对赞美一样,斯宾诺莎一般而言是不大理会的。不过当一个叫阿尔贝特? 伯格的年轻人,据说曾是他的学生,现在则是一个顶顶虔诚的天主教徒,写信来质问他时,他回信反驳了一下,我相信斯宾诺莎多半是为了好玩儿,因为哲学家有时也需要将批评看做玩笑哩!虽然如此,信中也不乏深刻的哲理。来信是这样的:你以为你终于发现了真正的哲学。你怎么知道你的哲学是过去、现在、将来世界上所有哲学中最好的呢?且不管将来还会出现什么,你是否已经研究过了在这里、在印度、在世界各地所教授的全部古代和现代哲学呢?就算你把它们全都看了一遍,你又怎么知道你选择的是最好的呢?.? ? … 你怎么竟敢把自己凌驾于主教、先知、使徒、殉道者、学者和忏悔者们之上呢?你是地球上的一条可怜虫,甚至可以说是供虫子吞噬的灰尘。下面有许多谩骂之词,就不值得引用了。对此斯宾诺莎是这样回答的:330你以为你终于发现了最好的宗教,或者说最好的老师,并对他们深信不疑。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过去、现在、将来所有宗教老师中最好的呢?你是否已经研究过了在这里、在印度、在世界各地所教授的全部的古代和现代宗教呢?就算你已经把它们全很好地看了一遍,你又怎么知道你选择的是最好的呢?这话有意思吧?但大家想过里面的意思― 那深刻的哲理― 没有?我们多多少少会相信什么,也许是某种宗教,也许是某种哲学思想或世界观,也多半会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东西乃是最好最真的,然而假如斯宾诺莎像上面一样如此问我们,我们该如何回答呢?这几句貌似玩笑的话里实际上蕴藏着极为深刻的道理,其核心乃是一种伟大的宽容精神,我可以这样一句话表达它:在您充分了解一种思想,并且能充分地断定它是错的之前,请认为它是对的。就在《 神学政治论》 出版的这一年,斯宾诺莎由沃尔堡又搬到了海牙市内,这是因为一个朋友邀请了他。这个朋友就是这时候荷兰三级议会议长、实际上的荷兰共和国总统扬? 德? 维特。他在沃尔堡认识了斯宾诺莎,立即对他的学间、人品产生了由衷的敬意,而斯宾诺莎也在他身上感觉到了一个优秀统治者的品质。不久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斯宾诺莎当初搁下《 伦理学》 的写作,转过头来花费整整五年宝贵光阴写作《 神学政治论》 ,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替自己的朋友说话。但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就难说了,因为两年之后维特就在331r 海牙街头给一伙被煽动起来的市民杀死了。那些煽动者就是教士们,他们一方面说维特是个不信基督的大异端,另一方面又说荷兰之所以在与法国人的战争中失败,主要就是因为他在捣蛋,他是罪魁祸首。朋友的死令斯宾诺莎伤心欲狂,他失声痛哭,甚至想冲出去同那些暴民拼个你死我活。听说是因为房东太太将他锁在房间里才没有去成。我们真得感谢这个伟大的房东太太,要不是她的英明决策,斯宾诺莎还有命吗?虽然他脑子的力量大得很,可他那身子的力气就小得可怜了,一个满面油光的屠夫大可以一只手把他捏个贼死呢。真的,有时候一个小人物也可以对人类做出伟大的贡献,像这个房东太太。还有,另一个犹太人弗洛伊德有一次因为口腔里生了个瘤去开刀,割掉瘤子后,他便躺在病房里休息,突然伤口破裂,血乱喷出来,这时房里没有大夫,弗洛伊德动都动不了,多亏他房里还住着一个小侏儒,他跑出去叫人,大夫赶来救治,弗洛伊德才幸免于难。如果没有房东太太和小侏儒,斯宾诺莎和弗洛伊德很可能早就死了,那时他们的许多巨著尚未出世,人类会因此蒙受多大的损失!因为无论是斯宾诺莎的《 伦理学》 还是弗洛伊德的《 摩西与一神教》 都堪称人类的无价之宝啊。闲话少说,我们再来说斯宾诺莎。虽然他的大官儿朋友死了,但这时的斯宾诺莎已不同往昔了,他不再是碌碌无名之辈,成了荷兰乃至整个欧洲的名人。许多人慕名而至,想一睹这位能写出《 神学政治论》 的伟人的风采。听斯宾诺莎的一个传记作者说,斯宾诺莎这时候简直成了海牙的名胜古迹哩,那些来海牙旅3 貂行的人纷纷把看看他住的房子当做一个旅游项目,要是能同他聊上几句,会叫游人高兴得三天三夜睡不着觉。不管怎样,斯宾诺莎这时候或多或少已经功成名就了,而且这个功成名就确实给他带来了不少好处:首先是金钱上的好处。许多认识了斯宾诺莎的人,看到这位伟大的学者生活如此清苦,不由得流下了热泪,硬是要“帮助帮助他”。例如他的朋友维特认识他后,便从国库里拨给了他一笔年金,有人说是50 元,有人说是两万弗罗林;又有一个大富翁,名叫德? 弗里斯,他先是要给斯宾诺莎一笔钱,但斯宾诺莎拒绝了,他又要在遗嘱中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送给他,斯宾诺莎当然不会要,最后富翁在临死前,还是在遗嘱中要送给斯宾诺莎一笔年金,每年200 元,斯宾诺莎又不要,后来在人们再三要求之下,只得要了一部分。后来连法王路易十四也听说了斯宾诺莎的大名,也想给他一笔年金,斯宾诺莎当然拒绝了。他对待人们渴望的财富与名誉的态度历来是嗤之以鼻的。从中大家可以得出什么体会?是不是觉得斯宾诺莎这个人很伟大?真的,我觉得判断一个人是否称得上淡泊高洁只要看一样就行了:爱不爱钱。当然,爱钱的人并不一定就不是好人,然而却不能称是一个淡泊高洁的人。成名的另一个好处是得到了一些出色的朋友。例如亨利? 奥顿伯格,他是大名鼎鼎的英国皇家学会的秘书;惠更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冯? 切恩豪斯,一个贵族;路易斯? 迈尔大夫;还有那个富翁德? 弗里斯;等等。此外还有一个人就是在学术上也许与斯宾诺莎同样伟大,但在品格上却远逊于他的莱布尼茨,他333在斯宾诺莎这里住了整整一个月,却声称只见过一面,而且斯宾诺莎只给他讲过几件趣闻轶事。最后,当1672 年法国与荷兰兵戎相见时,法军统帅孔代亲王也听说了斯宾诺莎的大名,去信请他往兵营一晤。斯宾诺莎也许是想趁此机会劝法国人与荷兰化干戈为玉帛,便在同荷兰政府谈过后,到兵营去了。这一去可惹了大麻烦,那些嫉恨他的人趁机大造谣言,说他去是要把荷兰卖给法国人。他回来后,便有一些市民鼓噪着要宰了他,他的朋友维特当初就是这么丢命的。然而斯宾诺莎毫不畏惧,他是个哲学家,不会害怕死亡,而且他只是个哲学家,岂会害人呢J 市民们明白过来,于是放了他。这时已经是1673 年了,这年他41 岁,对于普通人,这时正当壮年,是一生中精力最旺盛的时节,然而对于斯宾诺莎,他却已经是日薄西山了!他可怜的肺从来就不健康,磨制镜片时,那些玻璃粉末儿更进一步伤害了它,他变得一天比一天虚弱了。就在他41 岁这年,他得到了来自海德堡大学的邀请,请他担任哲学教授。说实在的,校方尽量地给哲学家以尊重,并且保证给他有“充分的自由讲授哲学”,如果信就此打住,说不定斯宾诺莎真的会去,然而它后面还带了个小尾巴,“深信你将不会滥用此种自由以动摇公共信仰的宗教”。这个小尾巴彻底打消了斯宾诺莎的主意,他回信说,对您的邀请真是不胜感激,只是“我不知道这种自由具体的极限在什么地方,所以也难以确保不触犯贵国公共信仰的宗教。”因此,“为了保持我所热爱的宁静生活,我不得不打消担任教席的念头。”拒绝做大学教授后,斯宾诺莎的生活又沉浸于一贯的宁静之中了,他继续沉思、写作,只是他的健康一天比一天糟,能沉思和写作的时间一天夭少了。3341677 年2 月21 日,是个寒冷的日子,这时斯宾诺莎的肺已经被病毒彻底摧毁了。只是由于回光返照,他在早上并没有觉出这是他最后的日子。这一天刚好是星期天,平时照顾他很好的房东看到斯宾诺莎似乎好一点了,就到教堂做礼拜去了。等他们从教堂回来时,他们看见哲学家的生命之光已经熄灭了。这就是一个伟大哲学家孤独的一生。335第十,、章七全界是一个趁体您怨开始理解哲学吗?那么您首先得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对于斯宾诺莎的哲学著作,最简单扼要的评价只有一个字:难。对于斯宾请帅勺哲学方法,最简单扼要的评价只有一个字:难。对于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最简单扼要的评价只有一个字:易。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斯宾诺莎的著作是非常难读的,记得某位哲学教授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简而言之,斯宾诺莎的著作只能研究,不能阅读。”哲学教授都如此说,我们这些人当然更只能如此了。我记得当初在大学拜读《 神学政治论》 时,刚读了两页,就两眼昏花,心脏急跳了,觉得这哪是读书,简直是催命呢。后来硬着头皮啃下来了,还做了一本笔记,不过现在翻来,大体是摘抄而已。为什么这样呢?我读书一向是比较狂的,无论对哪位伟大的作者,从亚里士多德到弗洛伊德,都爱大模大样地批判一番,反正只有自己看。但到了斯宾诺莎,他那些术语和古怪的论证方式― 尤其是后者,令我无所适从。因此根本不可能一段段、一个336个字地弄明白,只能读一句是一句,懂一句是一句,至于斯宾诺莎是不是这个意思我就管不着了,正如我不会根据他给的线索翻来覆去、颠来倒去地读一样。其次,斯宾诺莎的哲学方法像他的著作一样,非常之难懂。其实这同第一个难是两位一体的,因为斯宾诺莎的著作之所以难读,根子就在于其方法难懂。由于他的方法难懂,而且斯宾诺莎在写他的著作时,没有将他古怪的方法进行简化,而是将它们变成文字直接放到书页子上去的,所以我们读来就觉得格外的难懂了。至于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说它“易”其实是相对而言的,要知道没有哪个哲学家的哲学真正称得上容易,哲学之为哲学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的“难”,因为它所探讨的常是一些涉及“本质”的问题― 我们在第一章就谈过哲学的这个“特色”了。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怎能称得上“易”呢!我在这里称它为“易”的意思有两个:一是相对于别的大多数哲学家,例如亚里士多德、黑格尔或者尼采,他的哲学体系的结构相对要简单一些;二是我们只要弄懂了他那晦涩的哲学方法,理解他的哲学体系就要容易多了。这段话既是我自己的体会,其实也是来自于黑格尔,他在《 哲学史讲演录》 第三部中谈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时,开门见山地说:至于他的学说体系,那是很简单的,大体上是很容易掌握的。惟一的困难部分在于方法,在于他用来表达思想的那种错综复杂的方法。337这样看来,我们也许应当从斯宾诺莎的证明方法入手,先啃硬骨头,方及其它。但事实上我们用不着,原因就是黑格尔这一段对斯宾诺莎哲学方法简明而犀利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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