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过如此第1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 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 少之时 从外表看来,我的生命是平平无奇,极为寻常,而极无兴趣的。我生下来是一个男儿——这倒是重要的事——那是在一八九五年。自小学卒业后,我即转入中学,中学完了,复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任清华大学英文教师。其后我结婚,复渡美赴哈佛大学读书一年(1919-1920),继而到德国,在殷内和莱比锡两大学研究。回国后在国立北京大学任教授职,为期三年(1923-1926)。教鞭执厌了,我到武汉投入国民政府服务,那是受了陈友仁的感动。及至做官也做厌了,兼且看透革命的喜剧,我又“毕业”出来,而成为一个著作家——这是半由个人的嗜好亦半由个人的需要。自此以后,我便完全托身于著作事业。人世间再没有比这事业更为乏味的了。在著作生活中,我不致被学校革除,不与警察发生纠纷,只是有过一度恋爱而已。 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染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与平民的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最深刻的感染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健康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庭的爱情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在这条件之下生长起来,没有人会走错的。在童时我的居处靠近自然——有山、有水、有农家生活。因为我是个农家的儿子,我很以此自诩。这样与自然得有密切的接触,令我的心思和嗜好俱得十分简朴。这一点,我视为极端重要,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而不致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式式的骗子。在我一生,直迄今日,我从前所常见的青山和儿时常在那里捡拾石子的河边,种种意象仍然依附在我的脑中。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一与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之势利互相比较,至足令我鄙视之。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是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仍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那些青山,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至少曾令我远离政治,这已经是其功不小了。当我去年夏天住在庐山之巅时,辄从幻想中看见山下两只小动物,大如蚂蚁和臭虫,互相仇恨,互相倾陷,各出奇谋毒计以争“为国服务”的机会,心中乐不可支。如果我会爱真、爱美,那就是因为我爱那些青山的缘故了。如果我能够向着社会上一般士绅阶级之孤立无助、依赖成性和不诚不实而微笑,也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能够窃笑踞居高位之愚妄和学院讨论之笨拙,都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自觉我自己能与我的祖先同信农村生活之美满和简朴,又如果我读中国诗歌而得有本能的感应,又如果我憎恶各种形式的骗子,而相信简朴的生活与高尚的思想,总是因为那些青山的缘故。 一个小孩子需要家庭的爱情,而我有的是很多很多。我本是一个很顽皮的孩子;也许正因这缘故,我父母十分疼爱我。我深识父亲的爱、母亲的爱、兄弟的爱和姐妹的爱。生平有一小事,其印象常镂刻在我的记忆中者,就是我已故的二姐之出阁。她比我长五岁,故当我十三岁正在中学念书时,她年约十八岁,美艳如桃,快乐似雀。她和我常好联合串编故事——其实是合作一部小说——且编且讲给母亲听。这部小说是叙述外国一对爱人的故事,被敌人谋害而为法国巴黎的侦探所追捕。——这是她从读林纾所译的小仲马的名著而得的资料。那时她快要嫁给一个乡绅,那是大违她的私愿的,因为她甚想入大学读书,而吾父以儿子过多,故其大愿莫偿也。姐夫之家是在西溪岸边一个村庄内,恰在我赴厦门上学之中途。我每由本村到厦门上学,必须在江中行船三日,沿途风景如画,满具诗意。如今有汽船行驶,只需三小时。但是我从不悔恨那多天的路程,因为那一年或半年一次在西溪民船中的航程,至今日仍是我精神上最丰富的所有物。那时我们全家到新郎的村庄,由此我直径学校。我们是贫寒之家,二姐在出嫁的那一天给我四毛钱,含泪而微笑对我说:“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去好好地用功念书,因为你必得要成名。我是一个女儿,不能进大学去。你从学校回家时,来这里看我吧。”不幸她结婚后约十个月便去世了。第2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2) 那是我童年时所流的眼泪。那些极乐和深忧的时光,或只是欣赏良辰美景之片刻欢娱,都是永远镂刻在我的记忆中。我以为我的心思是倾于哲学方面的,即自小孩子时已是如此。在十岁以前,为上帝和永生的问题,我已斤斤辩论了。当我祈祷之时,我常常想象上帝必在我的顶上逼近头发,即如其远在天上一般,盖以人言上帝无所不在故也。当然的,觉得上帝就在顶上令我发生一种不可说出的情感。在很早的时候我便会试探上帝了,因为那时我囊中无多钱,每星期只得铜元一枚,用以买一个芝麻饼外,还剩下铜钱四文以买四件糖果。可是我生来便是一个伊壁鸠鲁派的信徒(享乐主义者),吃好味道的东西最能给我以无上的快乐——不过那时所谓最好味道的东西只是在馆中所卖的一碗素面而已,而我渴想得到银一角。我在鼓浪屿海边且行且默祷上帝,祈求赐的以所求,而令我在路上拾得一只角子。祷告之时,我紧闭双目,然后睁开。一而再,再而三,我都失望了。在很幼稚之时,我也自问何故要在吃饭之前祷告上帝。我的结论:我应该感谢上帝不是因其直接颁赐所食,因为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目前的一碗饭不是由自天赐,而却是由农夫额上的汗水而来的;但是我却会拿人民在太平盛世感谢皇帝圣恩来作比方(那时仍在清朝),于是我的宗教问题也便解决了。按我理性思索的结果:皇帝不曾直接赐给我那碗饭的,可是因为他统治全国,致令天下太平,因而物阜民康,丰衣足食。由此观之,我有饭吃也当感谢上帝了。 童年,我对于荏苒的光阴常起一种流连眷恋的感觉,结果常令我自觉地和故意地一心想念着有些特殊甜美的时光。直迄今日,那些甜美的时光还是活现脑中,依稀如旧的。记得,有一夜,我在西溪船上,方由坂仔(宝鼎)至漳州。两岸看不绝山景、禾田,与村落农家。我们的船是泊在岸边竹林之下,船逼近竹树,竹叶飘飘打在船篷上。我躺在船上,盖着一条毡子,竹叶摇曳,只离我头上五六尺。那船家经过一天的劳苦,在那凉夜之中坐在船尾放心休息,口衔烟管,吞吐自如。其时沉沉夜色,远景晦冥,隐若可辨,宛如一幅绝美绝妙的图画。对岸船上高悬纸灯,水上灯光,掩映可见,而喧闹人声亦一一可闻。时则有人吹起箫来,箫声随着水上的微波乘风送至,如怨如诉,悲凉欲绝,但奇怪得很,却令人神宁意恬。我的船家,正在津津有味地讲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此情此景,乐何如之!美何如之!那时,我愿以摄影快镜拍照永留记忆中,我对自己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夜;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尚有一个永不能忘的印象,便是在厦门寻源书院(教会办的中学)最后的一夕。是日早晨举行毕业典礼,其时美国领事安立德(Julean Arnold)到院演说。那是我在该书院最后的一天了。我在卧室窗门上坐着,凭眺运动场。翌晨,学校休业,而我们均须散去各自回家了。我静心沉思,自知那是我在该书院四年生活之完结日;我坐在那里静心冥想足有半点钟工夫,故意留此印象在脑中以为将来的记忆。 我父亲是一个牧师,是第二代的基督徒。我不能详述我的童年生活,但是那时的生活是极为快乐的。那是稍为超出寻常的,因为我们在弟兄中也不准吵嘴。后来,我要尽力脱去那一副常挂在脸上的笑容,以去其痴形傻气。我们家里有一眼井,屋后有一个菜园,每天早晨八时,父亲必摇铃召集儿女们于此,各人派定古诗诵读,父亲自为教师。不像富家的孩子,我们各人都分配一份家庭劳作。我的两位姊姊都要做饭和洗衣,弟兄们则要扫地和清除房屋。每日下午,当姊姊们由屋后空地拿进来洗净晾干的衣服分放在各箱子时,我们便出去从井中汲水,倾在一小沟而流到菜园小地中,借以灌溉菜蔬。否则我们孩子们便走到禾田中或河岸,远望日落奇景,而互讲神鬼故事。那里有一起一伏的山陵四面环绕,故其地名为“东湖”,山陵皆岸也。我常常幻想一个人怎么能够走出此四面皆山的深谷中呢。北部的山巅上当中裂开,传说有一仙人曾踏过此山,而其大趾却误插在石上裂痕,因此之故,那北部的山常在我幻想中。第3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3) 对人生的态度 在下面的文章里,我要表现中国人的观点,因为我没有办法不这样做。我只想表现一种为中国最优越最睿智的哲人们所知道,并且在他们的民间智慧和文学里表现出来的人生观和事物观。我知道这是一种在与现代不同的时代里发展出来的,从闲适的生活中产生出来的闲适哲学。可是,我终究觉得这种人生观根本是真实的;我们的心性既然是相同的,那么在一个国家里感动人心的东西,自然也会感动一切的人类。我得表现中国诗人和学者用他们的常识,他们的现实主义,与他们的诗的情绪所估定的一种人生观。我打算显示一些异教徒的世界之美,一个民族所看到的人生的悲哀、美丽、恐怖和喜剧;这一个民族对于我们生命的有限发生强烈的感觉,然而不知何故却保持着一点人生庄严之感。 中国哲学家是一个睁着一只眼睛做梦的人,是一个用爱及温和的嘲讽来观察人生的人,是一个把他的玩世主义和慈和的宽容心混合起来的人,是一个有时由梦中醒来,有时又睡了过去的,在梦中比在醒时更觉得生气蓬勃,因而在他清醒的生活中放进了梦意的人。他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看穿了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和他自己的努力的徒然,可是还保留着充分的现实感去走完人生的道路。他很少幻灭,因为他没有虚幻的憧憬,很少失望,因为他从来没有怀着过度的希望。他的精神就是这样解放了的。 因为在研究了中国的文学和哲学以后,我得到了这样的结论:中国文化的最高理想始终是一个对人生有一种建筑在明慧的悟性上的达观的人。这种达观产生了宽怀,使人能够带着宽容的嘲讽度其一生,逃开功名利禄的诱惑,而且终于使他接受命运给他的一切东西。这种达观也使他产生了自由的意识,放浪的爱好,与他的傲骨和淡漠的态度。一个人只有具着这种自由的意识和淡漠的态度,结果才能深切地热烈地享受人生的乐趣。 我不必说我的哲学在西洋人的眼中是否正确。我们要了解西洋人的生活,就得用西洋人的眼光,用他自己的气质,他的物质观念,和他自己的脑筋去观察它。美国人能忍受许多中国人所不能忍受的事物,而中国人也能忍受许多美国人所不能忍受的事物:这一点我并不怀疑。我们大家生下来就不一样,这也是好的。然而这也不过是比较的说法。我很相信在美国生活的匆忙中,人们有一种愿望,有一种神圣的欲望,想躺在一片草地上,在美丽的高树下什么事也不做地享受一个悠闲自适的下午。象“醒转来生活吧”(Wake up and live)这种普遍的呼声的存在,在我看来很足证明美国有一部分的人宁愿在梦中虚度光阴,可是美国人终究还不至于那样糟糕。问题只在他想多享受或少享受这种闲适的生活,以及他要怎样安排使这种生活实现而已。也许美国人只是在这个人人都在做事的世界上,对于“闲荡”一词感到惭愧;可是不知何故,正如我确切地知道他也是动物一样,我确切地知道他有时也喜欢松一下筋肉,在沙滩上伸伸懒腰,或者静静地躺着,把一条腿舒舒服服地踡起来,一条手臂垫在头下做枕头。他如果这样,便跟颜回相差无几了;颜回有的正是这种美德,孔子在众弟子中,最佩服的也就是他。我只希望看到的,就是他对这件事能够诚实;他喜欢这件事的时候,便向全世界宣称他喜欢这件事;当他闲适地躺在沙滩上,而不是在办公室里工作时,他的灵魂才会喊道:“人生真美丽啊!” 所以,我们现在要看一看中国整个民族的思想所理解的一种哲学和生活艺术。我以为不论在好的或坏的意义上,世界没有一样和它相象的东西。因为我们在这里遇到一种完全不同的思想典型所产生的一种完全新的人生看法。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它的思想的产物,这句话是毫无疑义的。中国的民族思想在种族上和西方文化那么不同,在历史上又与西方文化隔离着;因此,我们在这种地方,自然会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答案,或者,更好些,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探讨方法,或者,还要好些,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论据。第4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4) 我们知道那种思想的一些美德和缺点,这至少可以由过去的历史看出来。它有光荣灿烂的艺术,和卑不足道的科学,有伟大的常识和幼稚的逻辑,有精致的,女性的,关于人生的闲谈,而没有学者风味的哲学。一般人都知道中国人的思想是一种非常实用而精明的思想,一些爱好中国艺术的人也知道,中国人的思想是一种极灵敏的思想;更少数的人则承认中国人的思想也是一种极有诗意和哲理的思想。至少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是善于用哲理的眼光去观察事物的,这句话是比中国有一种伟大的哲学或有几个大哲学家的说法更有意义的。一个民族有几个哲学家没有什么稀奇,但一个民族能以哲理的眼光去观察事物,那就真是非常的事了。无论如何,中国这个民族显然是比较有哲理眼光,而比较没有效率的,如果不是这样,没有一个民族能经过四千年有效率的生活的高血压而继续生存的。四千年有效率的生活是会毁灭任何民族的。一个重要的结果是:在西方,狂人太多了,只好把他们关在疯人院里,而在中国,狂人太稀罕了,所以我们崇拜他们;每一个具有关于中国文学的知识的人,都会证实这句话。我所要说明的便是这一点。是的,中国人有一种轻逸的,一种几乎是愉快的哲学,他们的哲学气质的最好证据,是可以在这种智慧而快乐的生活哲学里找到的。 我的图书室 我在《人间世》杂志,曾登载过姚颖女士一篇布置书房的文章,凑巧与我的见解相同。如果我也发表过一篇同题的文章,或是曾经遇见过她,那我一定会诬她有抄袭我的见解的嫌疑。因此我在她的文章末尾,写了一篇长论——表明她的理解如何近似我的理论。兹将她的原文略述如下: 大学公共图书馆采用分类制,用杜威或王云五的方法把图书分编成类,固然是好的。但是一个贫穷的学者图书不够,又蹇居于京沪的一个狭里之中,显然是不能如此做法。一个里舍之中,寻常只有一间餐室,一间客厅,两间睡房,如果很幸运,也许会有一间书房。此外,他的图书普通都依个人的喜好而来,收集的不会普遍完全。这应该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别人如何,但是我用的方法是如此的。我的方法是自然的方法。比如,当我坐在书桌前边收到一本寄来的书,我就把它放在桌上。如果在阅读时有客来访,我就把书带到客厅,去和来客谈谈这本书的内容。客人告别以后,如果我把书遗忘在客厅,我就让它摆在那里。有时话谈得开心,我还不感倦意,只是想休息一会,我就把它带到楼上,在床上阅读。如果读得兴趣浓厚,我就继续读了下去,如果兴趣降低,就把它用作枕头而睡,这就是我所谓的自然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使书籍任其所在的方法”。我甚而不能说,哪一处是我喜欢放书的地方。 这种办法的必然结果,自然到处可见图书杂志,在床上,沙发上,餐间里,食器橱中,厕所架上,以及其他地方。这样不能一览无遗,是杜威或王云五的方法所不及的。 这种办法有三点好处:第一,不规则的美丽。各种精装本、平装本、中文、英文、大而厚重的本子、轻的美术复制本——一些是中古英雄骑士的图片,一些是现代裸体艺术照片,全都杂在一起,一望就可以看出人类历史的整个过程。第二,兴趣的广泛不同。一本哲学书籍,也许和一本科学书籍并立在一起,一本滑稽的书籍,也许和一本《道德经》比肩而立。他们混成一片,俨若各持己见地在争辩着。第三,用之便当。如果一个人把书全部摆在书室,他在客厅中便无书可读。我用这种方法,就是在厕所也能增长知识。 我只要说这仅是我个人的方法。我不求别人赞成,也不希望他们来效法我。我写这篇文章的缘故,是因为看我的客人见我的生活如此,常是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问过他们,我不知道他们是称赞的叹息,还是反对的叹息……但是我从不去理会的。 上边的这一篇文章,很可以代表现代中国式的小品文(familiaressay)。它有中国古文的轻松气派,以及现代论文的不拘泥之风度。下边是我写的后论:第5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5) 当我收到这篇稿子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人把我的秘密说穿了。在我看下去的时候,我很惊异地发现了我自己放书的理论,已被一个别的人同时发现了。我如何能不就此发挥几句呢?我知道阅读是一件高尚的事情,但是已经变成了一件俗陋不堪而且商业化的事情。收集书籍也曾是一件高尚的娱乐,但是自从暴发户出现以后,现在的情况也随之惨变。这些人藏着各个作家的整套书籍,装潢美丽整齐,摆在玻璃架上,用以在他们的朋友面前炫耀。但是当我看到他们的书架的时候,里边从来没有一点空隙或书本的误排,这表明他们从来不去动那些书籍。其中也没有书皮扯下来的书籍,没有手纹的印子或偶然掉下来的烟灰,没有用蓝色铅笔画下来的记号,没有枫树的叶子在书中夹着。而所有的只是没有割开的连页。 所以,收集书籍的方法似乎也变得俗陋了。明朝的徐谢写过一篇《旧砚台论》的文章,暴露收集古玩的俗陋。现在姚女士则引申到收集图书的事。可见如果你只要说出你的真意,世界上似乎不会没有与你同感的人。王云五之方法利用于公共图书馆中很好,但是公共图书馆与一个穷学者的书斋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必须有一个不同的原则,就如《浮生六记》的作者所指出的“以大示小,以小示大。以假遇真,以真遇假”。这位作者所发表的意见,是关于一个穷士的房舍花园应当怎样安排,也可以用在收集书籍的方法上。如果你能善用这个原则,你可以把一个穷士的书房,改变成宛如未经开发的大陆。 书籍绝对不应分类。把书籍分类是一种科学,但不去分类是一种艺术。你那五尺高的书架,应当别成一个小天地。必须把这个诗歌搁置在科学的文章之上,同时使一本侦探小说与居友(Guyau)的著作并列。这样安排之后,一个五尺书架会变成搜罗广博的架子,使你觉得有如天花乱坠。如果架子上只有司马光的一套《资治通鉴》,当你无心去看《资治通鉴》的时候,就变成一个空空如也的架子。每个人都知道女人的美丽,是她们予人一种莫名其妙而又遍寻不着的感觉,古老的城市如巴黎与维也纳之所以耐人寻味,是因为你在那里住了十年以后,也不确知某一个小巷中会有什么东西出现。一个图书室也是同样的道理。 各种书籍都有它的特点,所以装订得也不相同。我从来不去买《四部备要》或《四部丛刊》,就是为了这个缘故。买一部书的特点,一方面由书的外表上可以看得出来,一方面由购买时的情形不同而来。书买来以后,把它们不分类自然地摆在架上。当你要看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的时候,你会翻来翻去,不知究竟放在何处。在你找到以后,你是真正的“找到”了,不只是拿它下来到手。这时你已经香汗盈盈,好像一个得意的猎人一样。也许当你已发现它的所在,而去拿你要的第三卷时,却发现它已不翼而飞。你站在那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迷想你是否会把它借给某人,于是长叹一声,好像一个小学生看见一只几乎被他捉着的鸟,忽然又腾空飞去了。这样一来,你的图书室常有一种玄妙不可捉摸的空气存在,简而言之,你的图书室将会有女人的隐约的美丽,以及伟大城市的玄妙莫测。 几年以前,我在清华大学有个同事,他有一个“图书室”,其中只有一箱子半的书籍,但是都是由一至千的分类编成,用的是美国图书协会的分类制度。当我问他一本经济历史的书的时候,他很自傲地立时回答说书号是“580.73A”。他有美国式的办事效率,很是自以为骄傲。他是一个真正的美国留学生,不过我说这话的意思,并不是称颂他。 著作和读书 我初期的文字即如那些学生的示威游行一般,披肚沥胆,慷慨激昂,公开抗议。那时并无什么技巧和细心。我完全归罪于北洋军阀给我们的教训。我们所得的出版自由太多了,言论自由也太多了,而每当一个人可以开心见诚讲真话之时,说话和著作便不能成为艺术了。这言论自由究有甚好处?那严格的取缔,逼令我另辟蹊径以发情思想。我势不能不发展文笔技巧和权衡事情的轻重,此即读者们所称为“讽刺文学”。我写此项文章的艺术乃在发挥关于时局的理论,刚刚足够暗示我的思想和别人的意见,但同时却饶有含蓄,使不至于身受牢狱之灾。这样写文章无异是马戏场中所见的在绳子上跳舞,需眼明手快,身心平衡合度。在这个奇妙的空气当中,我已经成为一个所谓幽默或讽刺的写作者了。也许如某人曾说,人生太悲惨了,因此不能不故事滑稽,否则将要闷死。这不过是人类心理学中一种很寻常的现象吧——即是在十分危险当中,我们树立自卫的机械作用,也就是滑口善辩。这一路的滑口善辩,其中含有眼泪兼微笑的。第6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6) 我之重新发现祖国之经过也许可咏成一篇古风,可是恐怕我自己感到其中的兴趣多于别人吧。我常徘徊于两个世界之间,而逼着我自己要选择一个,或为旧者,或为新者,由两足所穿的鞋子以至头顶所戴的帽子。现在我不穿西服了,但仍保留着皮鞋。至最近,我始行决定旧式的中国小帽是比洋帽较合逻辑和较为舒服的,戴上洋帽我总觉得形容古怪。一向我都要选择我的哲学,一如决定戴那种帽子一样。我曾作了一副对联: 两脚踏东西文化 一心评宇宙文章 有一位好作月旦的朋友评论我说,我的最大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这原意不是一种暗袭的侮辱,我以为那评语是真的。我最喜欢在思想界的大陆上驰骋奔腾。我偶尔想到有一宗开心的事,即是把两千年前的老子与美国的福特(Henry Ford,美国汽车大王)拉在一个房间之内,让他们畅谈心曲,共同讨论货币的价值和人生的价值。或者要辜鸿铭导引孔子投入麦克唐纳(前英国内阁总理)之家中,而看着他们相视而笑,默默无言,而在杯酒之间得完全了解。这样发掘一中一西之原始的思想而作根本上的比较,其兴味之浓不亚于方城之戏,各欲猜度他人手上有什么片牌。又如打牌完了四圈又四圈,不独可以夜以继日,日复继夜,还可以永不停息,没有人知道最后输赢。 在这里可以略说我读书的习惯。我不喜欢第二流的作家,我所要的是表示人生的文学界中最高尚的和最下流的。在最高尚的一级可以说是人类思想之源头,如孔子、老子、庄子、柏拉图等等是也。我所爱之最下流的作品,有如Baroness Crczsy,Edgar Wallace和一般价极低廉的小书,而尤好民间歌谣和苏州船户的歌曲。大多数的著书都是由最下流的或最高尚的剽窃抄袭而来,可是他们剽窃抄袭永不能完全成功。如此表示的人生中失了生活力,词句间失了生气和强力,而思想上也因经过剽窃抄袭的程序而失却真实性。因此,欲求直接的灵感,便不能不向思想和生命之渊源处去追寻了。为此特别的宗旨,老子的《道德经》和苏州船户的歌曲,对我均为同等。 我读一个人的作品,绝不因有尽责的感觉,我只是读心悦诚服的东西。他们吸引我的力量在于他们的作风,或相近的观念。我读书极少,不过我相信我读一本书得益比别人读十本的为多,如果那特别的著者与我有相近的观念。由是我用心吸收其著作,不久便似潜生根蒂于我心内了。我相信强逼人读无论哪一本书是没用的。人人必须自寻其相近的灵魂,然后其作品乃能成为生活的。这一偶然的方法,也是发展个人的著者。我相信有一种东西如Sinte-Beuve之所谓“人心的家庭”,即是“灵魂之接近”,或是“精神之亲属”。虽彼此时代不同。国境不同,而仍似能互相了解,比同时同市的人为多些。一个人的文章嗜好是先天注定,而不能自己的。 我办《论语》 在我创办《论语》之时,我就认定方巾气、道学气是幽默之魔敌。倒不是因为道学文章能抵制幽默文学,乃因道学环境及对幽默之不了解,必影响于幽默家之写作,使执笔时,似有人在背后怒目偷觑,这样是不宜于幽默写作的。惟有保持得住一点天真,有点傲慢,不顾此种阴森冷气者,才写得出一点幽默。这种方巾气的影响,在《论语》之投稿及批评者,都看得出来。在批评方面,近来新旧卫道派颇一致,方巾气越来越重。凡非哼哼唧唧文学,或哼唷哼唷文学,皆在鄙视之列。今天有人虽写白话,实则在潜意识上中道学之毒甚深,动辄任何小事,必以“救国”、“亡国”挂在头上,于是用国货牙刷也是救国,卖香水也是救国,弄得人家一举一动打一个嚏也不得安闲。有人留学,学习化学工程,明明是学制香水、炼牛皮,却非说是实业救国不可。其实都是自幼作文说惯了“今夫天下”、“世道人心”这些名词还在潜意识中作崇吧。所以这班人,名词虽新,态度却旧,实非西方文化产儿,与政客官僚一样。他们是不配批评要人“今夫天下”的通电的。西洋人讨论女子服装,亦只认为审美上问题,到中国便成了伦理世道什么夷夏问题。西人看见日食,也只当做历象研究,一到中国,也变成有关天下治乱的灾难了。西方也有人像李格,身为大学教授,却因天性所返,好写一些幽默小品,挖苦照相家替人排头扭颈,作家读者也没想到“文学正宗” “国家兴亡”上面去。然而幽默文学,却因此发达。假如中国人如作一篇《吃莲花的》,便有人责问,你写这些有何关于世道人心,有何益于中国文化?这不是桐城妖孽还在作崇是什么?因此一招,写作的人,也无意中受此辈之压迫,拿起笔来,必以讽世自命,于是纯粹的幽默乃为热烈甚至酸腐的讽刺所笼罩下去。第7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7) 办幽默刊物是怎么一回事?不过办一幽默刊物而已,何必大惊小怪?原来在国外各种正经大刊物之内,仍容得下几种幽默刊物。但一到中国,便不然了。一家幽默,家家幽默,必须“风行一时”,人人效颦。由于誉幽默者以世道誉之,毁幽默者,亦以世道毁之,这正如一个乳臭未干专攻文学三年的洋博士回到中国被人捧为文学专家一样的有苦难言,哭笑不得。其实我林语堂并无野心,只因生性所近,素恶《东方杂志》长篇阔论,又好杂沓乱谈,此种文章既无处发表,只好自办一个。幸而有人出版,有人购读,就一直胡闹下去。充其量,也不过在国中已有各种严肃大杂志之外,加一种不甚严肃之小刊物,调剂调剂空气而已。原未尝存心打倒严肃杂志,亦未尝强普天下人皆写幽默文。现在批评起来,又是什么我在救中国或亡中国了。 《人间世》出版与《论语》出版一样。因为没人做,所以我来做。我不好落入窠臼,如已有人做了,我便万不肯做。以前研究汉字索引,编英文教科书,近来研究打字机,也都是看别人不做,或做不好,故自出机杼兴趣勃然去做而已。此外还有什么理由?现在明明提倡小品文,又无端被人加以夺取“文学正宗”罪名。夫文学之中,品类多矣。吾提倡小品,他人尽可提倡大品;我办刊物来登如在《自由谈》天天刊登而不便收存之随感,他人尽管办一刊物专登短篇小说,我能禁止他吗?倘使明日我看见国中没有专登侦探小说刊物,来办一个,又必有人以为我有以奉侦探小说为文学“正宗”之野心了。这才是真正国货的笼统思想。此种批评,谓之方巾气的批评。以前名流学者,没人敢办幽默刊物,就是方巾气作崇,脱不下名流学者架子,所以逼得我来办了。 今日“大野”君在《自由谈》(《申报》副刊)劝我“欲行大道,勿由小径,勿以大海内于牛迹,勿以日光等于萤火”。应先提倡西洋文化后提倡小品。提倡西洋文化,我是赞成的。但是西洋文化极复杂,方面极多,“五四”的新文化运动,有点笼统,我们应该随性所近分工合作去介绍提倡吧。幽默是西方文化之一部,西洋近代散文之技巧,亦系西方文学之一部。文学之外,尚有哲学、经济、社会,我没有办法,你们去提倡吧。现代文化生活是极丰富的。倘使我提倡幽默,提倡小品,而竟出意外,提倡有效,又竟出意外,在中国哼哼唧唧派及哼唷哼唷派之文学外,又加一幽默派、小品派,而间接增加中国文学内容体裁或格调上之丰富,甚至增加中国人心灵生活上之丰富,使接近西方文化,虽然自身不免诧异,如洋博士被人认为西洋文学专家一样,也可听天由命去吧。近有感想,因见上海弄堂屋宇比接,隔帘花影,每每动人,想起美国有自动油布窗幔,一拉即下,一拉即上,至此无人“提倡” “介绍”,也颇思“提倡”一下。倘得方巾气的批评家不加我以“提倡油布窗幔救国”罪名,则幸甚矣。 在反对方巾气文中,我偏要说一句方巾气的话。倘是我能减少一点国中的方巾气,而叫国人取一种比较自然活泼的人生观,也就在介绍西洋文化工作中,尽一点点国民义务。这句话也是我自幼念惯“今夫天下”之遗迹。我生活之严肃人家才会诧异哩。 因为西方现代文化是有自然活泼的人生观,是经过十九世纪浪漫潮流解放过,所以现代西洋文化是比较容忍比较近情的。我倒认为这是西方民族精神健全之征象。在中国新文化虽经提倡,却未经过几十年浪漫潮流之陶炼,人之心灵仍是苦闷,人之思想仍是干燥。一有危艰,大家轰轰然一阵花炮,五分钟后就如昙花一现而消灭。因为人之心灵根本不健全,乐与苦之间失了调剂。叫苦固然看来比嬉笑或闲适认真爱国,无奈叫苦会喉干舌燥。这一股气既然接不上去,叫苦之后就是沉寂,宛如小孩哭后,想睡眠。虽然偶然在沉寂中哼唧一两声,也是病榻呻吟,酸腐颓丧,疲靡之音。现在文学中好像就没听见声音洪亮的喊声,只有躲在黑地放几根冷箭罢了。但人之心理,总是自以为是,所以有吮痈之癖。自己萎弱,恶人健全;自己恶动,忌人活泼;自己饮水,嫉人喝茶;自己呻吟,恨人笑声,总是心地欠宽大所致。两千年来方巾气仍旧把二十世纪的白话文人压得不能喘气,结果文学上也只听见嗡嗡而已。第8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8) 所谓西洋自然活泼的人生观,可举新例说明。譬如游玩是自然的,以前儒塾就禁止小孩游玩,近来教育观念解放了,近乎自然了,于是不但不禁止游玩,并且在幼稚园、小学、中学利用游玩养儿童的德性。西洋夫妇卿卿我我,携手同游,也不过承认男女之乐为人类所应有,不必矫饰,于是慨然携手同行于街上,忝不为怪,由中国人看来,也只能暗羡洋鬼子会享艳福。一旦中国人也男女解放起来,却认为不可,说是伤风败俗。看见西人男女裸身海浴水戏,虽然也会羡慕,但是看见中国男女裸身海浴,必登时骂其为世风不古。西洋女子服装尽管妖艳,西洋现代的批评,却没见有人说她们是有伤风化,因为他们已有浪漫派容忍观点。然在中国看见西洋女子之妖装艳服,虽然佩服,看见中国女子一样服装,便要骂其为摩登。西洋舞台跳舞,如草裙舞,妖邪比中国何止百倍,但是未闻西方思想家抨击,而实际上西人也并未因看草裙舞而遂忘了爱国。中国人却不能容忍草裙舞,板起道学面孔,詈为人心大变天下大乱之征。然而中国人并不因生活之严肃而道德高尚,国家富强起来。全国布满了一种阴森发霉虚伪迂腐之气而已。所以这种方巾气的批评家虽自己受压迫而哼几声,唾骂“文化统一”,哀怨“新闻检查”,自己一旦做起新闻检查员来,才会压迫人家得厉害。我看见女儿见两只臭虫在床板上争辩,甲骂乙:“你是臭虫”!乙也回骂甲:“你是臭虫”!我却躲在旁边胡卢大笑。 因为心灵根本不健全,生活上少了向上的勇气,所以方巾气的批评,也只善摧残。对提倡西方自然活泼的人生观,也只能诋毁,不能建树。对《论语》批评曰“中国无幽默”。中国若早有幽默,何必办《论语》来提倡?在旁边喊“中国无幽默”并不会使幽默的根芽逐渐发扬光大。况且《论语》即使没有幽默的成功作品,却至少改过国人对于幽默的态度,除非初出茅庐小子,还在注意宇宙及救国“大道”,都对于幽默加一层的认识,只有一些一知半解似通非通的人,还未能接受西方文化对幽默的态度。这种消极摧残的批评,名为提倡西方文化实是障碍西方文化,而且自身就不会有结实的成绩。《人间世》出版,动起哼唷哼唷派的方巾气,七手八脚,乱吹乱擂,却丝毫没有打动了《人间世》。连一篇像样的对《人间世》的内容及编法的批评,足供我虚心采择的也没有。例如我自己认为第一期谈花树春光游记文字太多不满之处,就没有人指出。总而言之,没有一篇我认为够得上批评《人间世》的文字。只有胡鲁一篇攻击周作人诗,是批评内容,但也就浅薄得可笑,只攻击私人而已。《人间世》之错何在,吾知之矣。用仿宋字太古雅。这在方巾气的批评家,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罪案。 一团矛盾 有一次。几个朋友问他:“林语堂,你是谁?”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又有一次,他说:“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他喜爱矛盾。他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了车祸撞伤人,有一次他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他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他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现在他是专心致力于文学,可是他总以为大学一年级时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他之爱中国和中国人,其坦白真实,甚于所有的其他中国人。他对法西斯没有好感,他认为中国理想的流浪汉才是最有身份的人,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才是独裁的暴君最可怕的敌人,也是和他苦斗到底的敌人。他很爱慕西方,但是鄙视西方的教育心理学家。他一度自称为“现实理想主义家”。又称自己是“热心人冷眼看人生”的哲学家。他喜爱妙思古怪的作家,但也同样喜爱平实贴切的理解。他感到兴趣的是文学、漂亮的乡下姑娘、地质学、原子、音乐、电子、电动刮胡刀,以及各种科学新发明的小物品。他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借以消遣自娱。他喜爱在雨中散步;游水大约三码之远;喜爱辩论神学;喜爱和孩子们吹肥皂泡儿。见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则兴感伤怀,对于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一切山峦,皆所喜爱。与男友相处,爱说脏话,对女人则极其正流。第9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9) 生平无书不读。希腊文,中文,及当代作家;宗教,政治,科学。爱读纽约《时代杂志》的Topics栏及《伦敦时报》的“第四社论”;还有一切在四周加框儿的新闻,及科学医药新闻;鄙视一切统计学——认为统计学不是获取真理真情可靠的方法;也鄙视学术上的术语——认为那种术语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饰。对一切事物皆极好奇;对女人的衣裳,罐头起子,鸡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一向不读康德哲学,他说实在无法忍受;憎恶经济学。但是喜爱海涅,司泰苏?李卡克(Stephen Leacock)和黑乌德?布润恩(Heywood Broun)。很迷“米老鼠”和“唐老鸭”。另外还有男星要翁纳?巴利摩(Lionel Barrymore)和女星凯瑟琳?赫本(Katherin Hepburn)。 他与外交大使或庶民百姓同席共坐,全不在乎,只是忍受不了礼仪的拘束。他决不存心给人任何的观感。他恨穿无尾礼服,他说他穿上之后太像中国的西崽。他不愿把自己的照片发表出去,因为读者对他的幻象是个须髯飘动落落大方年长的东方哲人,他不愿破坏读者心里的这个幻象。只要他在一个人群中间能轻松自如,他就喜爱那个人群;否则,他就离去。当年一听陈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动,就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充任外交部的秘书,做了四个月,弃政治而去,因为他说,他“体会出来自己是个草食动物,而不是肉食动物,自己善于治己,而不善于治人。”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对妻子极其忠实,因为妻子允许他在床上抽烟。他说:“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对他三个女儿极好。他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妻子对他表示佩服时,他也不吝于自我赞美,但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他以道家老庄之门徒自序,但自称在中国最为努力工作者,非他莫属。他不耐静立不动;若火车尚未进站,他要在整个月台上漫步,看看店铺的糖果和杂志。宁愿走上三段楼梯,不愿静候电梯。洗碟子洗得快,但总难免损坏几个。他说爱迪生二十四小时不睡觉算不了什么;那全在于是否精神专注于工作。“美国参议员讲演过了五分钟,爱迪生就会打盹入睡,我林语堂也会。” 他惟一的运动是逛大街,另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时,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着。 只要清醒不睡眠时,他就抽烟不止,而且自己宣称他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构成的。他知道他的书上哪一页尼古丁最浓。喝杯啤酒就头晕,但自以为不能忘情于酒。 在一篇小品文里。把自己人生的理想如此描写: “此处果有可乐,我即别无所畏。” “我愿自己有屋一间,可以在内工作。此屋既不需要特别清洁,亦不必过于整齐。不需要《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t)中的阿葛萨(Agathe)用抹布在她能够到的地方都去摩擦干净。这个屋子只要我觉得舒适、亲切、熟悉即可。床的上面挂一个佛教的油灯笼,就是你看见在佛教或是天主教神坛上的那种灯笼。要有烟,发霉的书,无以名之的其他气味才好……” “我要几件士绅派头儿的衣裳,但是要我已经穿过几次的,再要一双旧鞋。我须要有自由,愿少穿就少穿……若是在阴影中温度高到华氏九十五度时,在我的屋里,我必须有权一半赤身裸体,而且在我的仆人面前我也不以此为耻。他们必须和我自己同样看着顺眼才行。夏天我需要淋浴,冬天我要有木柴点个舒舒服服的火炉子。” “我需要一个家,在这个家里我能自然随便……我需要几个真有孩子气的孩子,他们要能和我在雨中玩耍,他们要像我一样能以淋浴为乐。” “我愿早晨听喔喔公鸡叫。我要邻近有老大的乔木数株。” “我要好友数人,亲切一如日常的生活,完全可以熟不拘礼,他们有些烦恼问题,婚姻问题也罢,其他问题也罢,皆能坦诚相告,他们能引证希腊喜剧家阿里士多芬(Aristophanes)的喜剧中的话,还能说荤笑话,他们在精神方面必须富有,并且能在说脏话和谈哲学的时候坦白自然,他们必须各有其癖好,对事物必须各有其定见。这些人要各有其信念,但也对我的信念同样尊重。”第10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0) “我需要一个好厨子,他要会做素菜,做上等的汤。我需要一个很老的仆人,心目 中要把我看做是个伟人,但并不知道我在哪方面伟大。” “我要一个好书斋,一个好烟斗,还有一个女人,她须要聪明解事,我要做事时,她能不打扰我,让我安心做事。” “在我书斋之前要修篁数竿,夏日要雨天,冬日要天气晴朗,万里一碧如海,就犹如我在北平时的冬天一样。” “我要有自由能流露本色自然,无须乎做伪。” “按照中国学者给自己书斋起个斋名的习惯,我称我的书斋‘有不为斋’。” 在一篇小品文里他自己解释说: “我憎恶强力,永远不骑墙而坐;我不翻跟头,体能上的也罢,精神上的也罢,政治上的也罢。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样趋时尚,看风头。” “我从来没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取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压根儿就没有。” “我从未向中国航空基金会捐过一文钱,也从未向由中国正统道德会主办的救灾会捐过一分钱。但是我却给过可爱的贫苦老农几块大洋。” “我一向喜爱革命,但一直不喜爱革命的人。” “我从来没有成功过,也没有舒服过,也没有自满过;我从来没有照照镜子而不感觉到惭愧得浑身发麻。” “我极厌恶小政客,不论在什么机构,我都不屑于与他们相争斗。我都是避之惟恐不及。因为我不喜欢他们的那副嘴脸。” “在讨论本国的政治时,我永远不能冷静超然而不动情感,或是圆通机智而八面玲珑。我从来不能摆出一副学者气,永远不能两膝发软,永远不能装做伪善状。” “我从来没救少女出风尘,也没有劝异教徒归向主耶稣。我从来没感觉到犯罪这件事。” “我以为我像别人同样有道德,我还以为上帝若爱我能如我母亲爱我的一半,他也不会把我送进地狱去。我这样的人若是不上天堂,这个地球不遭殃才怪。” “我在《生活的艺术》里说,理想的人并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一个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而他也不过尽力做那么样的一个人罢了。” 灵与肉 哲学家所不愿承认的一桩最明显的事实,就是我们有一个身体。我们的说教者因为看见我们人类的缺憾,以及野蛮的本能和冲动,看得厌倦了,所以有时希望我们生得跟天使一样,然而我们完全想象不出天使的生活是怎样的。我们不是以为天使也有一个和我们一样的肉体和形状——除了多生一对翅膀——就是以为他们没有肉体。关于天使的形状,一般的观念依旧以为是和人类一样的肉体,另外多了一对翅膀:这是很有趣味的事。我有时觉得有肉体和五官,纵使对于天使,也是有利的。如果我是天使的话,我愿有少女的容貌,可是我如果没有皮肤,怎样能得到少女般妩媚的容貌呢?我将依旧喜欢喝一杯茄汁或冰橘汁,可是我如果没有渴的感觉,怎样能享受冰橘汁呢?而且,当我不能感觉饥饿的时候,我怎样能享受食物呢?一个天使如果没有颜料,怎样能够绘画?如果听不到声音,怎样能够唱歌?如果没有鼻子,怎样能够嗅到清晨的新鲜空气?如果他的皮肤不会发痒,他怎样能够享受搔痒时那种无上的满足?这在享受快乐的能力上,该是一种多么重大的损失!我们应该有肉体,而且我们一切肉体上的欲望都能得到满足,否则我们便应该变成纯粹的灵魂,完全没有满足。一切满足都是由欲望而来的。 我有时觉得,鬼魂或天使没有肉体,真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刑罚:看见一条清冽的流水,而没有脚可以伸下去享受一种愉快的冷感,看见一碟北平或琅岛(Long Island——美国地名)的鸭而没有舌头可以尝它的味道,看见烤饼而没有牙齿可以咀嚼它,看见我们亲爱的人们的可爱的脸孔,而对他们没有情感可以表现出来。如果我们的鬼魂有一天回到这世间来,静悄悄地溜进我们的孩子的卧室,看见一个孩子躺在床上,而我们没有手可以抚扪他,没有臂膀可以拥抱他,没有胸部可以感觉他的身体的温暖,面颊和肩膀之间没有一个圆圆的弯凹处,使他可以紧挨着,没有耳朵可以听他的声音,我们是会觉得多么悲哀啊。第11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1) 如果有人为“天使无肉体论”而辩护的话,他的理由一定是极端模糊而不充分的。他也许会说:“啊,不错,可是在神灵的世界里,我们并不需要这种满足。” “可是你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这种满足呢?”回答是完全的沉默;或许是:“空虚——和平——宁静。” “你在这种情境里可以得到什么呢?” “没有劳作,没有痛苦,没有烦恼。”我承认这么一个天堂对于船役囚徒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这种消极的理想和快乐观念是太近于佛教了,其来源与其说是欧洲,不如说是亚洲(在这里是指小亚细亚)。 这种理论必然是无益的,可是我至少可以指出没有“感觉的神灵”的观念是十分不合理的,因为我们越来越觉得宇宙本身也是一个有感觉的东西。神灵的一个特性也许是动作,而不是静止,而没有肉体的天使的快乐,也许是象以每秒钟二万或三万周的速率旋转于阳核的阳电子那样地旋转着。天使在这里也许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比在游乐场中乘游览名胜的小火车更为有趣。这里一定有一种感觉。或许那个没有肉体的天使会象光线或宇宙光线那样,在以太的波浪中,以每秒钟十八万三千哩的速率,绕着曲线形的空间而发射吧。一定还有精神上的颜料使天使可以绘画,以享受某种创造的形式;一定还有以太的波动,给天使当做音调、声音和颜色来感受;一定还有以太的微风去吹拂天使的脸颊。如果不然,神灵本身便会象污水塘里的水一样地停滞起来,或象人在一个没有一点新鲜空气的闷热的夏午所感觉到的一样。世间如果还有人生的话,就依然必须有动作和情感(无论是什么一种形式);而一定不是完全的休止和无感觉的状态。 工作的动物 人生的盛宴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们的胃口怎样。问题是胃口而不是盛宴。关于人,最难了解的事情终究是他对工作的观念,及他指定给自己做的工作或社会指定给他做的工作。世间的万物都在悠闲中过日子,只有人类为生活而工作着。他工作着,因为他必须工作,因为在文化日益进步的时候,生活也变得更加复杂,到处是义务、责任、恐惧、阻碍和野心,这些东西不是由大自然产生出来的,而是由人类社会产生出来的。当我在这里坐在我的书台边时,一只鸽子在我窗外绕着一座礼拜堂的尖塔飞翔着,毫不忧虑午餐吃什么东西。我知道我的午餐比那鸽子的午餐复杂得多,我也知道我所要吃的几样东西,乃是成千累万的人们工作的结果,需要一个极复杂的种植、贸易、运输、递送和烹饪的制度,为了这个原因,人类要获得食物是比动物更困难的。虽然如此,如果一只莽丛中的野兽跑到都市来,知道人类生活的匆忙是为了什么目的,那么,它对这个人类社会一定会发生很大的疑惑。 那莽丛中的野兽的第一个思想一定是:人类是唯一在工作的动物。除了几只驮马和磨坊里的水牛之外,连家畜也不必工作。警犬不大有执行职务的机会;以守屋为职责的家犬多数的时候是在玩耍的,早晨阳光温暖的时候总要舒舒服服地睡一下;那贵族化的猫儿的确不会为生活而工作,天赋给它一个矫捷的身体,使它可以随时跳过邻居的篱笆,它甚至于不感觉到它是被俘囚的——它要到什么地方去就去。所以,世间只有这个劳苦工作着的人类,驯服地关在笼子里,可是没有食物的供养,被这个文化及复杂的社会强迫着去工作,去为自己的供养问题而烦虑着。我知道人类也有其长处——知识的愉快,谈话的欢乐和幻想的喜悦,例如,在看一出舞台戏的时候。可是我们不能忘掉一个根本的事实,就是:人类的生活弄得太复杂了,光是直接或间接供养自己的问题,已经需要我们人类十分之九以上的活动了。文化大抵是寻找食物的问题,而进步是一种使食物越来越难得到的发展。如果文化不使人类那么难于获得食物,人类绝对没有工作得那么劳苦的必要。我们的危机是在过分文明,是在获取食物的工作太苦,因而在获取食物的过程中,失掉吃东西的胃口——我们现在的确已经达到这个境地了。由莽丛中的野兽或哲学家的眼光看起来,这似乎是没有什么意义的。第12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2) 我每次看见都市的摩天楼或一望相连的屋顶时,总觉得心惊胆战。这真是令人惊奇的景象。两三座水塔,两三个钉广告牌的铜架,一两座尖塔,一望相连的沥青的屋顶材料和砖头,形成一些四方形的、矗立的、垂直的轮廓,完全没有什么组织或次序,点缀着一些泥土,退色的烟突,以及几条晒着衣服的绳索和交叉着的无线电天线。我俯视街道,又看见一列灰色或退色的红砖的墙壁,墙壁上有成列的、千篇一律的、阴暗的小窗,窗门一半开着,一半给阴影掩蔽着,窗槛上也许有一瓶牛乳,其他的窗槛上有几盆细小的病态的花儿。每天早上,有一个女孩子带着她的狗儿跑到屋顶来,坐在屋顶的楼梯上晒太阳。当我再仰首眺望时,我看见一列一列的屋顶,连结几英里远,形成一些难看的四方形的轮廓,一直伸展到远方去。又是一些水塔,又是一些砖屋。人类便居住在这里。他们怎样居住呢?每一家就住在这么一两个阴暗的窗户的后边吗?他们做什么事情过活呢?说来真是令人咋舌。在两三个窗户的后边就有一对夫妻,每天晚上像鸽子那样地回到他们的鸽笼里去睡觉;接着他们在早晨清醒了,喝过咖啡,丈夫到街上去,到某地方为家人寻找面包,妻子在家里不断地、拚命地要把尘埃扫出去,使那小地方干净。到下午四五点钟时她们跑到门边,和邻居相见,大家谈谈天,吸吸新鲜空气,到了晚上,他们带着疲乏的身体再上床去睡。他们就这样生活下去啦! 还有其他比较小康的人家,住在较好的公寓里。他们有着更“美术化”的房间和灯罩。房间更井然有序,更干净!房中比较有一点空处,但也仅是一点点而已。租了一个七个房间的公寓已算是奢侈的事情,更不必说自己拥有一个七个房间的公寓了!可是这也不一定使人有更大的快乐。较没有经济上的烦虑,债务也较少,那是真的。可是同时却较多情感上的纠纷,较多离婚的事件,较多不忠的丈夫晚上不回家,或夫妻俩晚上一同到外边去游乐放荡。他们所需要的是娱乐。天啊,他们须离开这些单调的、千篇一律的砖头墙壁和发光的木头地板去找娱乐!他们当然会跑去看裸体女人啦。因此患神经衰弱症的人更多,吃阿司匹灵药饼的人更多,患贵族病的人更多,患结肠炎、盲肠炎和消化不良症的人更多,患脑部软化和肝脏变硬的人更多,患十二指肠烂溃症和肠部撕裂症的人更多,胃部工作过度和肾脏负担过重的人更多,患膀胱发炎和脾脏损坏症的人更多,患心脏胀大和神经错乱的人更多,患胸部平坦和血压过高的人更多,患糖尿病、肾脏炎、脚气症、风湿痺、失眠症、动脉硬化症、痔疾、瘘管、慢性痢疾、慢性大便秘结、胃口不佳和生之厌倦的人更多。这样还不够,还得使狗儿多些,孩子少些。快乐的问题完全看那些住在高雅的公寓里的男女的性质和脾气如何而定。有些人的确有着欢乐的生活,但其他的人却没有。可是在大体上说来,他们也许比那些工作劳苦的人更不快乐;他们感到更大的无聊和厌倦。然而他们有一部汽车,或许也有一座乡间住宅。啊,乡间住宅,这是他们的救星,这么一来,人们在乡间劳苦工作,希望到都市去,在都市赚到足量的金钱,可以再回乡间去隐居。 当你在都市里散步的时候,你看见大街上有美容室、鲜花店和运输公司,后边一条街上有药店、食品杂货店、铁器店、理发店、洗衣店、小餐馆和报摊。你闲荡了一个钟头,如果那是一个大都市的话,你依然是在那都市里;你只看见更多的街道、更多的药店、食品杂货店、铁器店、理发店、洗衣店、小餐馆和报摊。这些人怎样生活度日呢?他们为什么到这里来呢?答案很简单。洗衣匠洗理发匠和餐馆堂倌的衣服,餐馆堂倌侍候洗衣匠和理发匠吃饭,而理发匠则替洗衣匠和堂倌理发,那便是文化。那不是令人惊奇的事吗?我敢说有些洗衣匠、理发匠和堂倌一生不曾离开过他们工作的地方,到十条街以外的地方去的。谢天谢地,他们至少有电影,可以看见鸟儿在银幕上唱歌,看见树木在生长,在摇曳。土耳其、埃及、喜马拉雅山、安第斯山(Andes)、暴风雨、船舶沉没、加冕典礼、蚂蚁、毛虫、麝鼠、蜥蜴和蝎的格斗,山丘、波浪、沙、云,甚至于月亮——一切都在银幕上!第13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3) 呵,智慧的人类,极端智慧的人类!我赞颂你。人们劳苦着,工作着,为生活而烦虑到头发变白,忘掉游玩:这种文化是多么不可思议啊! 快乐人生 人生之享受包括许多东西:我们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树、花、云、弯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诗歌、艺术、沉思、友情、谈话、读书的享受,后者这些享受都是心灵交通的不同表现。有些享受是显而易见的,如食物的享受,欢乐的社交会或家庭团聚,天气晴朗的春日的野游;有些享乐是较不明显的,如诗歌、艺术和沉思的享受。我觉得不能够把这两类的享受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一来因为我不相信这种区别,二来因为我要作这种分类时总是不知适从。当我看见一群男女老幼在举行一个欢乐的野宴时,我怎么说得出在他们的欢乐中哪一部分是物质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我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跳跃着,另一个孩子用雏菊在编造一只小花圈,他们的母亲手中拿着一块夹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只多汁的红苹果,父亲仰卧在地上眺望着天上的浮云,祖父口中含着烟斗。也许有人在开留声机,远远传来音乐的声音和波涛的吼声。在这些欢乐之中,哪一种是物质的,哪一种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块夹肉面包和享受周遭的景色(后者就是我们所谓诗歌),其差异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别出来呢?音乐的享受,我们称之为艺术,吸烟斗,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享受:可是我们能够说前者是比后者更高尚的欢乐吗?所以,在我看来,这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欢乐的分别是混乱的,莫明其妙的,不真实的。我疑心这分类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把灵和肉严加区别,同时对我们的真正的欢乐没有做过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难道我的假定太过分了,拿人生的正当目的这个未决定的问题来做论据吗?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我用“目的”这个名词时有点犹豫。人生这种生活的真享受的目的,大抵不是一种有意的目的,而是一种对人生的自然态度。“目的”这个名词含着企图和努力的意义。人生于世,所碰到的问题不是他应该以什么做目的,应该怎样实现这个目的,而是要怎么利用此生,利用天赋给他的五六十年的光阴。他应该调整他的生活,使他能够在生活中获得最大的快乐,这种答案跟如何度周末的答案一样地实际,不象形而上的问题,如人生在宇宙的计划中有什么神秘的目的之类,那么只可以作抽象而渺茫的答案。 反之,我觉得哲学家在企图解决人生的目的这个问题时,是假定人生必有一种目的的。西方思想家之所以把这个问题看得那么重要,无疑地是因为受了神学的影响。我想我们对于计划和目的这一方面假定得太过分了。人们企图答复这个问题,为这个问题而争论,给这个问题弄得迷惑不解,这正可以证明这种工夫是徒然的、不必要的。如果人生有目的或计划的话,这种目的或计划应该不会这么令人困惑,这么渺茫,这么难于发现。 这问题可以分做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神灵的目的,是上帝替人类所决定的目的;第二是关于人类的目的,是人类自己所决定的目的。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不想加以讨论,因为我们认为所谓上帝所想的东西,事实上都是我们自己心中的思想;那是我们想象会存在上帝心中的思想,然而要用人类的智能来猜测神灵的智能,确实是很困难的。我们这种推想的结果常常使上帝做我们军中保卫旗帜的军曹,使他和我们一样地充满着爱国狂;我们认为上帝对世界或欧洲绝对不会有什么“神灵目的”或“定数”,只有对我们的祖国才有“神灵目的”或“定数”。我相信德国纳粹党人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带着B字的臂章。这个上帝始终在我们这一边,不会在他们那一边。可是世界上抱着这种观念的民族也不仅日耳曼人而已。 至于第二个问题,争点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所以这是一个实际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问题,对于“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这个问题,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观念和价值标准。我们为这问题而争论,便是这个缘故,因为我们彼此的价值标准都是不同的。以我自己而论,我的观念是比较实际,而比较不抽象的。我以为人生不一定有目的或意义。惠特曼说:“我这样做一个人,已经够了。”我现在活着——而且也许可以再活几十年——人类的生命存在着,那也已经够了。用这种眼光看起来,这个问题便变得非常简单,答案也只有一个了。人生的目的除了享受人生之外,还有什么呢?第14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4) 这个快乐的问题是一切无宗教的哲学家所注意的重大问题,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却完全置之不问,这是很奇怪的事情。神学家所烦虑的重大问题,并不是人类的快乐,而是人类的“拯救”——“拯救”真是一个悲惨的名词。这个名词在我听来很觉刺耳,因为我在中国天天听见人家在谈“救国”。大家都想要“救”中国。这种言论使人有一种在快要沉没的船上的感觉,一种万事俱休的感觉,大家都在想全生的最好方法。基督教——有人称之为“两个没落的世界(希腊和罗马)的最后叹息”——今日还保存着这种特质,因为它还在为拯救的问题而烦虑着,人们为离此尘世而得救的问题烦虑着,结果把生活的问题也忘掉了。人类如果没有濒于灭亡的感觉,何必为得救的问题那么忧心呢?神学家那么注意拯救的问题,那么不注意快乐的问题,所以他们对于将来,只能告诉我们说有一个渺茫的天堂;当我们问道:我们在那边要做什么呢,我们在天堂要怎样得到快乐呢,他们只能给我们一些很渺茫的观念,如唱诗,穿白衣裳之类。穆罕默德至少还用醇酒,多汁的水果,和黑发、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们画了一帧将来快乐的景象,这是我们这些俗人所能了解的。如果神学家不把天堂的景象弄得更生动,更近情,那么,我们真不想牺牲这个尘世的生活,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说:“今日一只蛋比明日一只鸡更好。”至少当我们在计划怎样过暑假的生活的时候,我们也要花些工夫去探悉我们所要去的地方。如果旅行社对这问题答得非常含糊,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来的地方过假期好了。我们在天堂里要奋斗吗?要努力吗?(我敢说那些相信进步和努力的人一定要奋斗不息,努力不息的)可是当我们已经十全十美的时候,我们要怎样努力,怎样进步呢?或者,我们在天堂里可以过着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无忧无虑的日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在这尘世上过游手好闲的生活,比为将来永生生活做准备,岂不更好? 如果我们必须有一个宇宙观的话,让我们忘掉自己,不要把我们的宇宙观限制于人类生活的范围之内。让我们把宇宙观扩大一些,把整个世界——石、树和动物——的目的都包括进去。宇宙间有一个计划(“计划”一词,和“目的”一样,也是我所不欢喜的名词)——我的意思是说,宇宙间有一个模型;我们对于这整个宇宙,可以先有一种观念——虽然这个观念不是最后固定不移的观念——然后在这个宇宙里占据我们应该占的地位。这种关于大自然的观念,关于我们在大自然中的地位的观念,必须很自然,因为我们生时是大自然的重要部分,死后也是回返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和历史都给我们许多良好的材料,使我们可以造成一个相当良好的观念(如果我们不作草率的推断)。如果在宇宙的目的这个更广大的观念中,人类所占据的地位稍微减少其重要性,那也是不要紧的。他占据着一个地位,那已经够了,他只要和周遭自然的环境和谐相处,对于人生本身便能够造成一个实用而合理的观念。 我的信仰 我素不爱好哲学上无聊的理论、哲学名词,如柏拉图的“意象”,斯宾诺沙的“本质”、“本体”、“属性”,康德的“无上命令”等等,总使我怀疑哲学的念头已经转到牛角尖里去了。一旦哲学理论的体系过分动听,逻辑方面过分引人入胜时,我就难免心头狐疑。自满自足,逻辑得有点呆气的哲学体系,如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卡尔文的人性堕落说,仅引起我一笑而已。等而下之,政治上的主义,如流行的法西斯主义与共产主义。不过这二者之间,共产主义还较能引起我的尊重,因它在理想方面毕竟是以博爱平民为主旨;至于法西斯主义则根本上就瞧不起平民。二者都是西方唯智论的产物,在我看来似都缺少自制克己的精神。 科学研讨分析生命上细微琐碎之事,我颇有耐心;只是对于剖析过细的哲学理论,则殊觉厌烦。虽然,不论科学、宗教、或哲学,若以简单的文字出之,却都能使我入迷。其实说得浅近点,科学无非是对于生命的好奇心,宗教是对于生命的崇敬心,文学是对于生命的赞赏,艺术是对于生命的欣赏;根据个人对于宇宙之了解所生的对于人生之态度,是谓哲学。我初入大学时,不知何者为文科,何者曰理科,然总得二者之中择其一,是诚憾事也。我虽选文科,然总觉此或是一种错误。我素嗜科学,故同时留意科学的探究以补救我的缺失。如果科学为对于生命与宇宙之好奇感的话不谬,则我也可说是个科学家。同时,我秉心虔敬,故所谓“宗教”常使我内心大惑。我虽为牧师之子,然此殊不能完全解释我的态度也。第15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5) 我以普通受过教育之人的资格,对于生命,对于生活,对于社会、宇宙及造物,曾想采取一个和谐而一贯的态度。我虽天性不信任哲学的理论体系,然此非谓对于人生——如金钱、结婚、成功、家庭、爱国、政治等——就不能有和谐而一贯的态度。我却以为知道毫无破绽的哲学体系之不足凭信,反而使采取较为近情、一贯而和谐的人生观较为简易。 我深知科学也有它的限度,然我崇拜科学,我老是让科学家去小心地兢兢业业地工作着,我深信他是诚实可靠的。我让他去为我寻求发现物质的宇宙,那个我所切望知道的物质的宇宙。但一旦尽量取得科学家对于物质的宇宙的知识后,我记住人总比科学家伟大,科学家是不能告诉我们一切的,他并不能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事物,他不能告诉我们使人快乐的事物。我还得依赖“良知”(bonsens),那个似乎还值得复活的十八世纪的名词。叫它“良知”也好,叫它常识也好,叫它直觉或触机也好,其实它只是一种真诚的由衷的,半幽默半狂妄,带点理想色彩而又有些无聊然却有趣的思维。先让想像力略为放肆着,然后再加以冷嘲,正如风筝与其线那样。一部人类历史恰如放风筝:有时风太急了,就把绳收得短些;有时它被树枝绊住了,只是风筝青云直上,抵达愉快的太空——啊,恐不能这么尽如人意吧。 自有伽利略以来,科学之影响如此其广且深,吾人无有不受其影响者。近代人类对于造物、宇宙,对物质的基础性质及构造,关于人类的创造及其过去的历史,关于人的善与恶,关于灵魂不灭,关于罪恶,惩罚,上帝的赏罚,以及关于人类动物的关系等等的观念,自有伽利略以来,都经过莫大的变动了。大体上我可说:在我们的脑筋里上帝是愈来愈伟大,人是变得愈渺小;而人的躯壳即变得愈纯洁,灵魂不灭的观念却亦愈模糊了。因此与信仰宗教有关的重要概念,如上帝、人类、罪恶、及永生(或得救)均得重新加以检讨。 我情不自禁地寻求科学知识之进步怎样予宗教的繁文缛节以打击,并非我不虔敬,倒是因为我对于宗教非常感兴趣。虽则基督之山上垂训,与乎道德境界及高洁生活的优美,仍然深入人心,然我们必须大胆承认宗教的工具——宗教所赖以活动的观念,如罪恶、地狱等——却已为科学摧残无余了。我想真正想像地狱的,在今日大学生中恐百不得一,或简直千不得一吧。这些基本的观念即已大大地变更了,则宗教本身,至少在教会,当然是难免要受影响的了。 方才我说上帝在我们脑中比前来得巨大而人却变得渺小,我意指物质方面而言。因为上帝既然充其量只能与宇宙同其广大,而现代天文学告诉我们的物质的宇宙愈来愈广阔无际,我们自然心头起恍惚畏惧之感。宗教与夫以人类为中心的种种信念的最大敌人是二百英寸的望远镜。数星期前我读纽约报纸的记载,说是有一位天文学家新近发现一簇离地球有二十五万光年的星群,那时我顿觉往昔对于人类在天地间所处之地位观念未免太可笑了。这些事物对于我们的信念,其影响不能谓为不大。许久以前我就觉得我在造物宇宙的心目中是何等渺小卑微,而灭亡、惩罚、赎罪等办法何等乖谬狂妄了。上帝以人有缺点而加以惩治,正如人类制定法规,以惩治虫蛆蚂蚁,或使其悔改赎罪,同样荒谬无据。 善恶报应,以及代人赎罪之价值与必要等观念,皆因科学与近代知识之进步而变更了。理想化的至善与罪恶之对立观念已不足信了。知道人由下等动物进化而来并承受动物之本能,则觉向来人性善恶之争颇属无谓。吾人之不能责人类有情欲,正如吾人不能责海狸有情欲一样。因此基督教基础的关于肉欲之罪恶的神秘思想显然失其意义了。所以那中古的、僧侣的、与夫宗教所特有的对于身躯及物质生活的态度,均归消灭了,取而代之是一种较为健全合理的对于人及尘世一切的看法。谓上帝因人类有缺点或因正在进化的半途中尚未达至善之境而恼怒,是诚无聊的话耳。第16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6) 宗教最使我不满的一端便是它的看重罪恶。我并不自如罪孽深重,更不觉我有何为天所不容之处。多数人如能平心静气,亦必已与我抱同一之见解。我虽非圣贤,做人倒也相当规矩。在法律方面,我是完美无疵的;至于在道德方面则不能十全十美。但是我道德上之缺点,如间或有之的说说谎与撒撒烂污之类,给他算个总账,叫我妈妈去审判,充其量,她也只能定我三年有期徒刑而已,绝不会说是判我投入阎王那里的油锅的。这不是吹牛;我朋友中间该受五年有期徒刑的也委实很少。如果我能见妈妈于地下而无愧,则在上帝面前我有何惧哉!我母亲不能罚我入地狱里的油锅,这是我所深知的。我深信上帝必也同样近情与明鉴。 基督教教义的另一端是至善的观念。所谓至善,便是伊甸乐园里的人的境界;亦即是将来天国里的境界。干么至善呢?我委实不懂。所谓至善,实也不是爱美的本能所产生的。至善之观念,即为耶稣降生后数百年中小亚细亚的那种逻辑的产物,其意乃谓我们欲与上帝为伴,既想与上帝为伴而进天国,则非做到至善的地步不可。故只是想进天国至乐之境一念之产物,并无逻辑之根据,纯是一种神秘思想而已。我诚疑基督徒如不许以天国,不知还愿做一个至善的人否?在实际日常生活中,所谓至善是并无任何意义的。因此我亦不造成“完人”那种思想。理想的人倒是一个相当规矩而能以自己之见解评判是非的人。在我看来,理想的人无非是一个近情的人,愿意认错愿意改过,如斯而已。 以上所说的那种信仰未免太使真诚的基督教徒惶惑不安了。然而非大着胆不拘礼节地说老实话,我们是不配谈真理的。在这点上,我们该学科学家。在大体上,科学家的守住旧的物质定义不愿放弃,不肯接受新的学说,亦正有如我们不愿放弃陈旧的信仰。科学家往往与新的学说争执,然而他们毕竟是开通的,故终于听命他们的良心拒绝或接受新的学说了。新的真理总是使人不安的,正如突如其来的亮光总使我们眼睛觉得不舒服一样。然而我们精神的眼睛或是物质的眼睛经过调节以后,就觉得新的境遇毕竟也并不怎样恶劣。 然则剩下来还有什么呢?还有很多,旧的宗教的外形是变迁至模糊了,然宗教本身还在,即将来亦还是永远存在的。此处所谓宗教,是指基于情感的信仰,基本的对于生命之虔诚心,人对于正义纯洁的确信之总和。也许有人以为分析虹霓,我们对于主宰的信心就要消失,而我们的世界将要沦为无信仰的世界。然而不,霓虹之美,固犹昔也。虹霓或溪边微风并未因此而失去其美丽与神秘之一丝一毫。 我们还有一个信仰较为简单的世界。我爱此种信仰,因为它比较简单,颇为自然。我所说的得救的“工具”已没有了;其实对于我“得救”的目的也已没有了。那严父一样的上帝,对于我们的琐事也要查问的上帝,也没有了。在理论上互有关联的人本善说、堕落、定罪、叫人代理受罚、善性的回复,这些也被击破了。地狱没有了,天堂跟着也消逝了。在这样的人生哲学中,天堂这东西是没有地位的。这样也许要使心目中向有天堂的人不知所措了。其实是不必的。我们还是拥有一个奇妙的天地,表面上是物质的,然其动作则几乎是有灵智的,似有神力推动者然。 人的灵性亦并未受到影响。道德的境界乃非物理定律的势力所能及的。对霓虹的了解是物理学,然见霓虹而欣喜则属于道德的范围了。了解是不会、不应、并且也是不能毁灭心头的欣喜的。这便是信仰简单的世界,既不需用神学,亦不乞助于无据的赏罚,只要人的心尚能见美而喜,尚能为公道正义慈爱所感动,这样也就够了,规规矩矩地做人,做事以最高贵最纯洁的本性为准绳,原是应该的。其实这样也就是合乎教义了。我们既有秉自祖先的兽性——就是所谓人类进化过程中的罪恶——则以常识论,我们有一个较高贵的我与一个较低级的我。我们有高尚的本能,同时有卑劣的本能。吾人虽不信我们的罪恶是由撒旦作崇,然此非谓我们行事须依顺兽性也。第17节:第一篇 我生之初尚无为(17) 孟子说得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敬畏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人心,人皆有之。”孟子又说:“养其大者为大人,养其小者为小人。” 以论理言,唯物主义非必随旧的宗教观念之消灭与俱来,然在事实上唯物主义却接踵而至。因人本非逻辑的动物,人事本有奇特可笑处,在大体上,近代社会日趋唯物,而离宗教日远。宗教向为一组经神批准的一贯的信仰,它是不期然而然的情感冲动,并非理智的产物。冷酷的合理的信仰是不能替代宗教的。复次,宗教一事,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有传统的力量,这部传统的规范倘或失去,并非佳事;然事实上竟已失去。这个时代又非为产生新教教主的时代。我们太爱批评故也。而个人私信对于合理的行为的信念,其力量以之与伟大的宗教相较,直有大巫小巫之差。这种私人的信念,以语上也者之君子则有余,对于下也者之小人则不足应付也。 我们已处于对于行为的规范均与以宗教的意味,徇智慧的办法也。但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既不能产生一个摩西或一个孔子,我们惟有走广义的神秘主义的一途,例如老子所倡导的那种。以广义言之,神秘主义乃为尊重天地之间自然的秩序,一切听其自然,而个人融化于这大自然的秩序中是也。 道教中的“道”即是此意。它含义之广是以包括近代与将来最前进的宇宙论。它既神秘而且切合实际。道家对于唯物论采宽纵的态度。以道家的说法看来,唯物主义并不邪恶,只是有点呆气而已。而对于仇恨与妒忌则以狂笑冲散之。对于恣意豪华之辈道教教之双简朴;对于度都市生活者则导之以大自然的优美;对于竞争与奋斗则倡虚无之说刚克柔之理以救济之;对于长生不老之妄想,则以物质不灭宇宙长存之理以开导之。对于过甚者则教之以无为宁静。对于创造事业则以生活的艺术调和之。对于刚则以柔克之。对于近代的武力崇拜,如近代的法西斯国家,道教则谓汝并非世间惟一聪明的家伙,汝往前直冲必一无所得,而愚者千虑必有一得,物极则必反,拗违此原则者终必得恶果。至于道教努力和平乃自培养和气着手。 在其他方面宗教的改革,我想结果是不会十分圆满的。我对宗教下的定义,方才已说了,是对于生命的崇敬心。凡是信仰总是随时变迁的。信仰便是宗教的内容,故宗教的内容必随时而异。 宗教的信条亦是无时不变的。“遵守神圣的安息日”此教条往昔视为重大非凡,不得或违,在今人看来则殊觉无关紧要。时处今日,来一条“遵守神圣的国际条约”的信条,这倒于世有益不浅。“别垂涎邻居的东西”这条教条,本含义至广,然另立一条“别垂涎邻国的领土”而以宗教的热诚信奉之,则较妥善多多,并更为有力量矣。“勿得杀人”的下面再加“并不得杀邻国的人”这几个字,则更为进步了。这些信条,本该遵守,然事实上则并不。于现代世界中创造一个包含这些信条的宗教殊非易事。我们是生存在国际的社会中,然而没有一个国际的宗教。 我们乃是活在一个冷酷的时代中。今人对于自己及人类,比一百五十年前法国的百科字典家还悲观无信念。与昔相较,我们愈不信奉自由平等博爱了。我们真愧对狄德罗及达?郎贝耳诸人。国际道德从没如今这样坏过。“把这世界交给一九三○——一九三九年的人们真是倒霉!”将来的历史学家必是这么写的。只以人杀人一端而论,我们真是处于野蛮时代。野蛮行为加以机械化就不是野蛮行为了么?处于这个冷酷的时代惟有道家超然的愤世嫉俗主义是不冷酷的。然而这个世界终有一天自然而然地会变好的。目光放远点,你就不伤心了。第18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 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 女人 我最喜欢同女人讲话,她们真有意思,常使我想起拜伦的名句: “男人是奇怪的东西,而更奇怪的是女人。” “What a strange thing is man!and what is stranger is woman!” 请不要误会我是女性憎恶者,如尼采与叔本华。我也不同意莎士比亚绅士式的对于女人的至高的概念说:“脆弱,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我喜欢女人,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浅薄、浮华,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她们的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她们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我很尊重这个,她们懂得人生,而男人却只知理论。她们了解男人,而男人却永不了解女人。男人一生抽烟、田猎、发明、编曲,女子却能养育儿女,这不是一种可以轻蔑的事。 我不相信假定世上单有父亲,也可以看管他的儿女,假定世上没有母亲,一切的婴孩必于三岁以下一起发疹死尽,即使不死,也必未满十岁而成为扒手。小学生上学也必迟到,大人们办公也未必会照时侯。手帕必积几月而不洗,洋伞必时时遗失,公共汽车也不能按时开行。没有婚丧喜庆,尤其一定没有理发店。是的,人生之大事,生老病死,处处都是靠女人去应付安排,而不是男人。种族之延绵,风俗之造成,民族之团结,都是端赖女人。没有女子的社会,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世上没有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有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男人不会居住在漂亮的千篇一律的公寓、弄堂,而必住于三角门窗而有独出心裁的设计之房屋。会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而且最好的外交官也不会知道区别白领带与黑领带之重要。 以上一大篇话,无非用以证明女子之直觉远胜于男人之理论。这一点既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女子谈话之所以有意思。其实女子之理论谈话,就是她们之一部。在所谓闲谈里,找不到淡然无味的抽象名词,而是真实的人物,都是会爬会蠕动会娶嫁的东西。比方女子在社会中介绍某大学的有机化学教授,必不介绍他为有机化学教授,而为利哈生上校的舅爷。而且上校死时,她正在纽约病院割盲肠炎,从这一点出发,她可向日本外交家的所谓应注意的“现实”方面发挥——或者哈利生上校曾经跟她一起在根辛顿花园散步,或是由盲肠炎而使她记起“亲爱的老勃郎医生,跟他的长胡子”。 无论谈到什么题目,女子是攫住现实的。她知道何者为充满人生意味的事实,何者为无用的空谈。所以任何一个真的女子会喜欢《碧眼儿日记》(Gentlemen Prefer Blondes)中的女子,当她游巴黎,走到Place Vendome的历史上有名的古碑时,必要背着那块古碑,而仰观历史有名的名字,如Coty与Castier(香水店的老招牌),凭她的直觉,以Vendome与Coty相比,自会明白Coty是充满人生意义的,而有机化学则不是。人生是由有机化学与无机化学而造成的。自然,世上也有Madame Curie Emma Goldmans与Beatrice Webbs之一类学者,但是我是讲普通的一般女人。让我来举个例: “X是大诗人”,我有一回在火车上与一个女客对谈。“他很能欣赏音乐,他的文字极其优美自然。”我说。 “你是不是说W?他的太太是抽鸦片烟的。” “是的,他自己也不时抽。但是我是在讲他的文字。” “她带他抽上的。我想她害了他一生。” “假使你的厨子有了外遇,你便觉得他的点心失了味道吗?” “呵,那个不同。” “不是正一样吗?” “我觉得不同。” 感觉是女人的最高法院,当女人将是非诉于她的“感觉”之前时,明理人就当见机而退。 一位美国女人曾出了一个“美妙的主意”,认为男人把世界统治得一塌糊涂,所以此后应把统治世界之权交与女人。 现在,以一个男人的资格来讲,我是完全赞成这个意见的。我懒于再去统治世界,如果还有人盲目的乐于去做这件事情,我是甚愿退让,我要去休假。我是完全失败了,我不要再去统治世界了。我想所有脑筋清楚的男人,一定都有同感。如果塔斯马尼亚岛(在澳洲之南)的土人喜欢来统治世界,我是甘愿把这件事情让给他们,不过我想他们是不喜欢的。第19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2) 我觉得头戴王冠的人,都是寝不安席的。我认为男人们都有这种感觉。据说我们男人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也是世界命运的主宰,还有我们男人是自己灵魂的执掌者,也是世界灵魂的执掌者,比如政治家、政客、市长、审判官、戏院经理、糖果店主人,以及其他的职位,全为男人所据有。实则我们没有一个人喜欢去作这种事。情形比这还要简单,如哥伦比亚大学心理教授言,男女之间真正的分工合怍,是男人只去赚钱,女人只去用钱。我真愿意看见女人勤劳工作于船厂,公事房中,会议席上,同时我们男人却穿着下午的轻俏绿衣,出去作纸牌之戏,等着我们的亲爱的公毕回家,带我们去看电影。这就是我所谓美妙的主意。 但是除去这种自私的理由外,我们实在应当自以为耻。要是女人统治世界,结果也不会比男人弄得更糟。所以如果女人说,“也应当让我们女人去试一试”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出之以诚,承认自己的失败,让她们来统治世界呢?女人一向是在养育子女,我们男人却去掀动战事,使最优秀的青年们去送死。这真是骇人听闻的事。但是这是无法挽救的。我们男人生来就是如此。我们总要打仗,而女人则只是互相撕扯一番,最厉害的也不过是皮破血流而已。如果不流血中毒,这算不了什么伤害。女人只用转动的针即满足,而我们则要用机关枪。有人说只要男人喜欢去听鼓乐队奏乐,我们就不能停止作战。我们是不能抵拒鼓乐队的,假如我们能在家静坐少出,感到下午茶会的乐趣,你想我们还去打仗吗?如果女人统治世界,我们可以向她们说:“你们在统治着世界,如果你们要打仗,请你们自己出去打吧。”那时世界上就不会有机关枪,天下最后也变得太平了。 论性的吸引力 女人的权利和社会特权虽然已经增加了,可是我始终认为甚至在现代的美国,女人还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希望我的印象是错误的,我希望在女人的权利增加了的时候,尊重闺秀之侠义并没有减少。因为一方面有尊重闺秀之侠义,或对女人有真正的尊敬;另一方面任女人去用钱,随意到什么地方去,担任行政的工作,并且享有选举权——这两样东西不一定是相辅而行的。据我(一个抱着旧世界的观念的旧世界公民)看来,有些东西是重要的,有些东西是不重要的;美国女人在一切不重要的东西那方面,是比旧世界的女人更前进的,可是在一切重要的东西这方面,所占的地位是差不多一样的。无论如何,我们看不见什么现象可以证明美国人尊重闺秀之侠义比欧洲人更大。美国女人所拥有的真权力还是在她的传统的旧皇座——家庭的炉边——上产生出来的;她在这个皇座上是一位以服役为任务的快乐天使。我曾经看见过这种天使,可是只在私人家庭的神圣处所看见,在那里,一个女人在厨房中或客厅中走动着,成为一个奉献于家庭之爱的家庭中的真主妇。不知怎样,她是充满着光辉的,这种光辉在办公室里是找不到的,是不相称的。 这只是因为女人穿起薄纱的衣服比穿起办公外套妩媚可爱吗?抑只是我的幻想?女人在家如鱼得水,问题的要点便在这个事实上。如果我们让女人穿起办公外套来,男人便会当她们做同事,有批评她们的权利;可是如果我们让她们在每天七小时的办公时间中,有一小时可以穿起乔治绉纱或薄纱的衣服,飘飘然走动着,那么,男人一定会打消和她们竞争的念头,只坐在椅上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女人做起刻板的公务时,是很容易循规蹈矩的,是比男人更优良的日常工作人员,可是一旦办公室的空气改变了,例如当办公室人员在婚礼的茶会席上见面时,你便会看见女人马上独立起来,她们或劝男同事或老板去剪一次头发,或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买一种去掉头垢的最佳药水。女人在办公室里说话很有礼貌,在办公室外说话却很有权威呢。 由男人的观点上坦白地说来——装模作样用另一种态度说来是毫无用处的——我想在公共场所中,女人的出现是很能增加生活的吸引力和乐趣的,无论是在办公室里或在街上,男人的生活是比较有生气的;在办公室里,声音是更柔和的,色泽是更华丽的,书台是整洁的。同时,我想天赋的两性吸引力或两性吸引力的欲望一点也不曾改变过,而且在美国,男人是更幸福的,因为以注意性的诱惑一方面而言,美国女人是比(举例来说)中国女人更努力在取悦男人的。我的结论是:西洋的人太注意性的问题,而太不注意女人。第20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3) 西洋女人在修饰头发方面,所花的功夫是和过去的中国女人差不多一样多的;她们对于打扮是比较公开的,是随时随地这样做的;她们对于食物的规定,运动,按摩,和读广告,是比较用心的,因为她们要保持身体的轮廓;她们躺在床上做腿部的运动是比较虔诚的,因为她们要使腰部变细;她们到年纪很大的时候还在打扮脸孔,还在染发,在年纪那么大的中国女人是不会这样做的。她们用在洗涤药水和香水上的金钱是越来越多的;美容的用品,日间用的美容霜,夜间用的美容霜,洗面用的霜,涂粉前擦在皮肤上的霜,用在脸上的霜,用在手上的霜,用在皮肤毛孔上的霜,柠檬霜,皮肤晒黑时所用的油,消灭皱纹的油,龟类制成的油,以及各式各样的香油的生意,是越做越大的。也许这只是因为美国女人的时间和金钱较多。也许她们穿起衣服来取悦男人,脱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脱起衣服来取悦男人,穿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同时在取悦男人和自己。也许其原因仅是由于中国女人的现代美容用品较少,因为讲到女人吸引男人的欲望时,我很不愿意在各种族间加以区别。中国女人在五十年前缠足以图取悦男人,现在却欢欢喜喜脱下“弓鞋”,穿起高跟鞋来。我平常不是先知者,可是我敢用先知般的坚信说: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女人每天早晨一定会费十分钟的工夫,将两腿作一高一低的运动,以取悦她们的丈夫或她们自己。然而有一个事实是很明显的:美国女人现在似乎想在肉体的性诱惑和服装的性诱惑等方面多用点工夫,企图用这方法更努力的去取悦男人。结果在公园里或街上的女人,大抵都有更优美的体态和服装,这应该归功于女人天天保持身体轮廓的不断努力——使男人大为快活。可是我想这一定很耗费她们的脑筋的。当我讲到性的诱惑时,我的意思是把它和母性的诱惑,或整个女人的诱惑作一个对比。我想这一方面的现代文明,已经在现代的恋爱和婚姻上表现其特性了。 艺术使现代人有着性的意识。这一点我是不怀疑的。第一步是艺术,第二步是商业对于女人身体的利用,由身体上的每一条曲线一直利用到肌肉的波动上去,最后一步是涂脚趾甲。我不曾看见过女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那么完全受商业上的利用,我不很明白美国女人对于利用她们的身体这件事情,为什么服从得那么温顺。在东方人看来,要把这种商业上利用女性身体的行为,和尊敬女人的观念融合起来,是很困难的。艺术家称之为美,剧院观众称之为艺术,只有剧本演出的监督和剧院经理老老实实称之为性的吸引力,而一般男人是很快活的。女人受商业上的利用而脱起衣服来,可是男人除了几个卖艺者之外,是几乎都不脱衣服的:这是一个男人所创造和男人所统治的社会的特点。在舞台上我们看见女人差不多一丝不挂,而男人却依旧穿晨礼服,结黑领带;在一个女人所统治的世界里,我们一定会看见男人半裸着,而女人却穿着裙。艺术家把男女的身体构造作同等的研究,可是要把他们所研究的男人身体之美应用到商业上去,却有点困难。剧院要一些人脱光衣服去嘲弄观众,可是普遍总是要女人脱光衣服去嘲弄男人,而不要男人脱光衣服去嘲弄女人。甚至在比较上等的表演中,当人们要同时注重艺术和道德的时候,他们总是让女人去注重艺术,男人去注重道德,而不曾要女人去注重道德,男人去注重艺术的(在剧院游艺表演中,男演员只是表演一些滑稽的样子,甚至在跳舞方面也是如此,这样说便是“艺术化”的表演了)。商业广告采取这个主题,用无数不同的方法把它表现出来,因此今日的人要“艺术化”的时候,只须拿起一本杂志,把广告看一下。结果女人自己深深感到她们须实行艺术化的天职,于是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这种观念,故意饿着肚子,或受着按摩及其他严格的锻炼,以期使这个世界更加美丽。思想较不清楚的女人几乎以为她们要得到男人,占有男人,唯一的方法是利用性的吸引力。第21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4) 我觉得这种过分注重性吸引力的观念之中,有着一种对于女人整个天性的不成熟和不适当的见解,结果影响到恋爱和婚姻的性质,弄得恋爱和婚姻的观念也变成谬误的,或不适当的观念。这么一来,人们比较把女人视为配偶,而不大注意她们做主妇的地位。女人是同时做妻子和母亲的,可是以今日一般人对于性的注重的情形看来,配偶的观点是取母亲的观念而代之了;我坚决的主张说,女人只有在做母亲的时候,才达到她的最高的境地,如果一个妻子故意不立刻成为母亲的话,她便是失掉了她大部分的尊严和端庄,而有变为玩弄物的危险。在我看来,一个没有孩子的妻子就是情妇,而一个有孩子的情妇就是妻子,不管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孩子把情妇的地位提高起来,使她变得神圣了,而没有孩子却是妻子的耻辱。许多现代女人不愿生孩子,因为怀孕会破坏她们的体态:这是很明显的事实。 好色的本能对于丰富的生命确有相当的贡献,可是这种本能也会用得过度,因而妨害女人自己。为保存性的吸引力起见,努力和奋发是需要的,这种努力和奋发当然只消耗了女人的精神,而不消耗男人的精神的。这也是不公平的,因为世人既然看重美丽和青春,那么中年的女人只好跟白发和年岁作绝望的斗争了。有一位中国青年诗人已经警告我们说,青春的泉源是一种愚弄人的东西,世间还没有人能够以“绳系日”,使它停住不前。这么一来,中年的女人企图保存性的吸引力,无异是和年岁作艰苦的赛跑,这是十分无意义的事情。只有幽默感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和老年与白发作绝望的斗争是徒然的事情,那么,为什么不说白发是美丽的呢?朱杜唱道: 白发新添数百茎, 几番拔尽白还生; 不如不拔由他白, 那得工夫会白争? 这一切情形是不自然的,不公平的。这对母亲和较老的女人是不公平的,因为正如一个超等体重的拳斗大王必须在几年内把他的名位传给一个较年轻的挑战者一样,正如一只得锦标的老马必须在几年内把荣誉让给一只较年轻的马一样,年老的女人和年轻的女人们争起来,必须失败,这是不要紧的,因为她们终究都是和同性的人们争。中年的女人与年轻的女人在性的吸引力方面竞争,那是愚蠢的,危险的,绝望的事情。由另一方面看起来,这也是愚蠢的,因为一个女人除了性之外还有别的东西,恋爱和求婚虽然在大体上须以肉体的吸引为基础,可是较成熟的男人或女人应该已经度过这个时期了。 我们知道人类是动物中最好色的动物。然而,除了这个好色的本能之外,他也有一种同样强烈的父母的本能,其结果便是人类家庭生活的实现。我们和多数的动物同有好色和父性的本能,可是我们似乎是在长臂猿中,才初次发现人类家庭生活的雏形。然而,在一个过分熟悉的人类文化中,在艺术,电影和戏剧中不断的性欲刺激之下,好色的本能颇有征服家庭的本能的危险。在这么一种文化中,人们会轻易忘掉家庭理想的需要,尤其是在个人主义的思潮同时也存在着的时候。所以,在这么一种社会中,我们有一种奇怪的婚姻见解,以为婚姻只是不断的亲吻,普通以婚礼的钟声为结局,又有一种关于女人的奇怪见解,以为女人主要的任务是做男人的配偶,而不是做母亲。于是,理想的女人变成一个有完美的体态和肉体美的青年女人,然而在我的心目中,女人站在摇篮旁边时是最美丽不过的,女人抱着婴孩时,拉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时,是最端庄最严肃不过的,女人躺在床上,头靠着枕头,和一个吃乳的婴儿玩着时(象我在一幅西洋绘画上所看见的那样)是最幸福不过的。也许我有一种母性的错综(a motherhood complex),可是那没有关系,因为心理上的错综对于中国人是无害的。如果你说一个中国人有一种母与子的错综或父与女的错综,这句话在我看来总觉得是可笑的,不可信的。我可以说,我关于女人的见解不是发源于一种母性的错综,而是由于中国家族理想的影响。第22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5) 理想中的女性 女人的深藏,在吾人的美的理想上,在典型女性的理想上,女子教育的理想上,以至恋爱求婚的形式上都有一种确定不移的势力。 对于女性,中国人与欧美人的概念彼此大异。虽双方的概念都以女性为包含有娇媚神秘的意识,但其观点在根本上是不同的,这在艺术园地上所表现者尤为明显。西洋的艺术,把女性的肉体视作灵感的源泉和纯粹调和形象的至善至美。中国艺术则以为女性肉体之美系模拟自然界的调和形象而来。对于一个中国人,像纽约码头上所高耸着的女性人像那样,使许许多多第一步踏进美国的客人,第一个触进眼帘的便是裸体的女人,应该感觉得骇人听闻。女人家的肉体而可以裸露于大众,实属无礼之至。尚使他得悉女人在那儿并不代表女性,而是代表自由的观念,尤将使他震骇莫名。为什么自由要用女人来代表?又为什么胜利、公正、和平也要用女人来代表?这种希腊的理想对于他是新奇的,因为在西洋人的拟想中,把女人视为圣洁的象征,奉以精神的微妙的品性,代表一切清净、高贵、美丽和超凡的品质。 对于中国人,女人爽脆就是女人,她们是不知道怎样享乐的人类。一个中国男孩子自幼就受父母的告诫,倘使他在挂着的女人裤裆下走过,便有不能长大的危险。是以崇拜女性有似尊奉于宝座之上,和暴裸女人的肉体这种事实为根本上不可能的。由于女子深藏的观念,女性肉体之暴露,在艺术上亦视为无礼之至。因而德勒斯登陈列馆(Dresden allery)的几幅西洋书杰作,势将被目为猥亵作品。那些时髦的中国现代艺术家,他们受过西洋的洗礼,虽还不敢这样说。但欧洲的艺术家却坦白地承认一切艺术莫不根源于风流的敏感性。 其实中国人的性的欲望也是存在的,不过被掩盖于另一表现方法之下而已。妇女服装的意象,并非用以表现人体之轮廓,却用以模拟自然界之律动。一位西洋艺术家由于习惯了敏感的拟想,或许在升腾的海浪中可以看出女性的裸体像来;但中国艺术家却在慈悲菩萨的披肩上看出海浪来。一个女性体格的全部动律美乃取则于垂柳的柔美线条,好象她的低垂的双肩。她的眸子比拟于杏实,眉毛比拟于新月,眼波比拟于秋水,皓齿比拟于石榴子,腰则拟于细柳,指比拟于春笋,而她的缠了的小脚,又比之于弯弓。这种诗的辞采在欧洲未始没有,不过中国艺术的全部精神,尤其是中国妇女装饰的范型,却郑重其事的符合这类辞采的内容。因为女人肉体之原形,中国艺术家倒不感到多大兴趣。吾人在艺术作品中固可见之。中国画家在人体写生的技巧上,可谓惨淡地失败了。即使以仕女画享盛名的仇十洲(明代),他所描绘的半身裸体仕女画,很有些像一颗一颗番薯。不谙西洋艺术的中国人,很少有能领会女人的颈项和背部的美的。《杂事秘辛》一书,相传为汉代作品,实出于明人手笔,描写一种很准确而完全的女性人体美,历历如绘,表示其对于人体美的真实爱好,但这差不多是唯一的例外。这样的情形,不能不说是女性遮隐的结果。 在实际上,外表的变迁没有多大关系。妇女的服装可以变迁,其实只要穿在妇女身上,男人家便会有美感而爱悦的可能,而女人呢,只要男人家觉得这个式样美,她便会穿着在身上。从维多利亚时代钢箍扩开之裙变迁而为二十世纪初期纤长的孩童样的装束,再变而至1935年的梅蕙丝(Mae West)摹仿热,其间变化相差之程度,实远较中西服式之歧异尤为惹人注目。只消穿到女人身上,在男人的目光中,永远是仙子般的锦绣。倘有人办一个妇女服饰的国际展览会,应该把这一点弄得清清楚楚。不过二十年前中国妇女满街走着都是短袄长脚裤,现在都穿了颀长的旗袍把脚踝骨都掩没了;而欧美女子虽还穿着长裙,我想宽薄长脚裤随时有流行的可能。这种种变迁的唯一的效果,不过使男子产生一颗满足的心而已。 尤为重要者,为妇女遮隐与典型女性之理想的关系。这种理想便是“贤妻良母”。不过这一句成语在现今中国受尽了讥笑。尤其那些摩登女性,他们迫切的要望平等、独立、自由。她们把妻子和母性看作男人们的附庸,是以贤妻良母一语代表道地的混乱思想。第23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6) 让我们把两性关系予以适宜之判断。一个女人当她做了母亲,好象从未把自己的地位看作视男人的好恶为转移的依赖者。只有当她失去了母亲的身分时才觉得自己是十足的依赖人物。即在西洋,也有一个时期母性和养育子女不为社会所轻视,亦不为女人们自己所轻视,一个母亲好象很适配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那是一个崇高而荣誉的地位。生育小孩,鞠之育之,训之诲之,以其自己的智慧诱导之以达成人,这种任务,在开明的社会里,无论如何都决非为轻松的工作。为什么她要被视为社会的经济的依赖男人,这种意识真是难于揣测的,因为她能够担负这一桩高贵的任务,而其成绩优于男子。妇女中亦有才干杰出,不让须眉者,不过这样才干妇女其较量确乎是比较的少,少于德谟克拉西所能使吾人信服者。对于这些妇女,自我表现精神的重要,等于单单生育些孩子。至于寻常女人,其数无量,则宁愿让男人挣了面包回来,养活一家人口,而让自家专管生育孩子。若云自我表现精神,著著盖尝数见许多自私而卑劣的可怜虫,却能发扬转化而为仁慈博爱,富于牺牲精神的母性,她们在儿女的目光中是德行完善的模范。著著又曾见过美丽的姑娘,她们不结婚,而过了三十岁,额角上早早浮起了皱纹,她们永不达到女性美丽的第二阶段,即其姿容之荣繁辉发,有如盛秋森林,格外成熟,格外通达人情,复格外辉煌灿烂,这种情况,在已嫁的幸福妇人怀孕三月之后,尤其是常见的。 女性的一切权利之中,最大的一项便是做母亲。孔子称述其理想的社会要没有“旷男怨女”,这个理想在中国经由另一种罗曼斯和婚姻的概念而达到了目的。由中国人看来,西洋社会之最大的罪恶为充斥众多之独身女子,这些独身女子,本身无过失可言,除非她们愚昧地真欲留驻娇媚的青春;她们其实无法自我发抒其情愫耳。许多这一类的女子,倒是大人物,象女教育家、女优伶,但她们倘做了母亲,她们的人格当更为伟大。一个女子,倘若爱上了一个无价值的男子而跟他结了婚,那她或许会跌入造物的陷阱,造物的最大关心,是只要她维系种族的传种而已;可是妇女有时也可以受造物的赏赐而获得一鬈美秀发的婴孩,那时她的胜利,她的快乐,比之她写了一部最伟大的著作尤为不可思议;她所蒙受的幸福,比之她在舞台上获得隆盛的荣誉时尤为真实。邓肯女士(Isalora Duncan)足以证明这一切。假使造物是残酷的,那么造物正是公平的,他所给予普通女人的,无异乎给予杰出的女人者,他给予了一种安慰。因为享受做母亲的愉快是聪明才智女人和普通女人一样的情绪。造物铸成了这样的命运而让男男女女这样的活下去。 恋爱和求婚 有一个问题可以发生:中国女子既属遮掩深藏,则恋爱的罗曼斯如何还会有实现的可能?或者可以这样问:年轻人的天生的爱情,怎么样儿的受经典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年轻人,罗曼斯和恋爱差不多是寰宇类同的,不过由于社会传统的结果,彼此心理的反应便不同。无论妇女怎样遮掩,经典教训却从来未逐出爱神。恋爱的性质容貌或许可以变更,因为恋爱是情感的流露,本质上控制着感觉,它可以成为内心的微鸣。文明有时可以变换恋爱的形式,但也绝不能抑制它。“爱”永久存在着,不过偶尔所蒙受的形象,由于社会与教育背景之不同而变更。“爱”可以从珠帘而透入,它充满于后花园的空气中,它拽撞着小姑娘的心坎。或许因为还缺少一个爱人的慰藉,她不知道什么东西在她心头总是烦恼着她。或许她倒并未看中任何一个男子,但是她总觉得恋爱着男子,因为她是爱着男子,故而爱着生命。这使她更精细的从事刺绣而幻化的觉得好象她正跟这一幅虹彩色的刺绣恋爱着,这是一个象征的生命,这生命在她看来是那么美丽。大概她正绣着一对鸳鸯,绣在送给一个爱人的枕套上,这种鸳鸯总是同栖同宿,同游同泊,其一为雌,其一为雄。倘若她沉浸于幻想太厉害,她便易于绣错了针脚,重新绣来,还是非错误不可。她很费力的拉着丝线,紧紧地,涩涩地,真是太滞手,有时丝线又滑脱了针眼。她咬紧了她的樱唇而觉得烦恼,她沉浸于爱的波涛中。第24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7) 这种烦恼的感觉,其对象是很模糊的,真不知所烦恼的是什么;或许所烦恼的是在于春,或在于花,这种突然的重压的身世孤寂之感,是一个小姑娘的爱苗成熟的天然信号。由于社会与社会习俗的压迫,小姑娘们不得不竭力掩盖住她们的这种模糊而有力的愿望,而她们的潜意识的年轻的幻梦总是永续的行进着。可是婚前的恋爱在古时中国是一个禁果,公开求爱真是事无前例,而姑娘们又知道恋爱便是痛苦。因此她们不敢让自己的思索太放纵于“春” “花” “碟”这一类诗中的爱的象征,而假如她受了教育,也不能让她多费工夫于诗,否则她的情愫恐怕会太受震动。她常忙碌于家常琐碎以卫护她的感情之圣洁,譬如稚嫩的花朵之保护自身,避免狂蜂浪蝶之在未成熟时候的侵袭。她愿意静静地守候以待时机之来临,那时恋爱变成合法,而用结婚的仪式来完成正当的手续。谁能逃避纠结的情欲的便是幸福的人。但是不管一切人类的约束,天性有时还是占了优势。因为象世上的一切禁果,两性吸引力的锐敏性,机会以尤少而尤高。这是造物的调剂妙用。照中国人的学理,闺女一旦分了心,什么事情都将不复关心。这差不多是中国人把妇女遮掩起来的普遍心理背景。 小姑娘虽则深深遮隐于闺房之内,她通常对于本地景况相差不远的可婚青年,所知也颇为熟悉,因而私心常能窃下主意,孰为可许,孰不惬意。倘因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私心默许的少年,纵然仅仅是一度眉来眼去,她已大半陷于迷惑,而她的那一颗素来引以为自傲的心儿,从此不复安宁。于是一个秘密求爱的时期开始了。不管这种求爱一旦泄露即为羞辱,且常因而自杀;不管她明知这样的行为会侮蔑道德规律,并将受到社会上猛烈的非难,她还是大胆的去私会她的爱人。而且恋爱总能找出进行的路径的。 在这两性的疯狂样的互相吸引过程中,那真很难说究属男的挑动女的,抑是女的挑动男的。小姑娘有许多机敏而巧妙的方法可以使人知道她的临场。其中最无罪的方法为在屏风下面露出她的红绫鞋儿。另一方法为夕阳斜照时站立游廊之下。另一方法为偶尔露其粉颊于桃花丛中。另一方法为灯节晚上观灯。另一方法为弹琴(古时的七弦琴),让隔壁少年听她的琴声。另一方法为请求她的弟弟的教师润改诗句,而利用天真的弟弟权充青鸟使者,暗通消息;这位教师倘属多情少年,便欣然和复一首小诗。另有多种交通方法为利用红娘(狡黠使女);利用同情之姑嫂;利用厨子的妻子;也可以利用尼姑。倘两方面都动了情,总可以想法来一次幽会。这样的秘密聚会是极端不健全的;年轻的姑娘绝不知道怎样保护自身于一刹那;而爱神,本来怀恨放浪的卖弄风情的行为,乃挟其仇雠之心以俱来。爱河多涛,恨海难填,此固为多数中国爱情小说所欲描写者。她或许竟怀了孕!其后随之以一,热情的求爱与私通时期,软绵绵的,辣泼泼的,情不自禁,却就因为那是偷偷摸摸的勾当,尤其觉得可爱可贵,惜乎,通常此等幸福,终属不耐久啊! 在这种场合,甚么事情都可以发生。少年或小姑娘或许会拂乎本人的意志而与第三者缔婚,这个姑娘既已丧失了贞操,那该是何等悔恨。或则那少年应试及第,被显宦大族看中了,强制的把女儿配给他,于是他娶了另一位夫人。或则少年的家族或女子的家族阖第迁徙到遥远的地方,彼此终身不得复谋一面。或则那少年一时寓居海外,并无意背约,可是中间发生了战事,因而形成无期的延宕。至于小姑娘困守深闺,则只有烦闷与孤零的悲郁。倘若这个姑娘真是多情种子,她是患一场重重的想思病(想思病在中国爱情小说中真是异样的普遍),她的眼神与光彩的消失,真是急坏了爹娘,爹娘鉴于眼前的危急情形,少不得追根究底问个清楚,终至依了她的愿望而成全了这桩婚事,俾挽救女儿的生命,以后两口儿过着幸福的一生。 “爱”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因而与涕泪、惨愁,与孤寂相揉和,而女性遮掩的结果,在中国一切诗中,掺进了凄惋悲忧的调子。唐以后,许许多多情歌都是含着孤零消极无限的悲伤,诗的题旨常为闺怨,为弃妇,这两个题目好象是诗人们特别爱写的题目。第25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8) 符合于通常对人生的消极态度,中国的恋爱诗歌吟咏别恨离愁,无限凄凉,夕阳雨夜,空闺幽怨,秋扇见捐,暮春花萎,烛泪风悲,残枝落叶,玉容憔悴,揽镜自伤。这种风格,可以象林黛玉临死前,当她得悉了宝玉与宝钗订婚的消息所吟的一首小诗为典型,字里行间,充满着不可磨灭的悲哀: 侬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侬知是谁? 但有时这种姑娘运气好,也可以成为贤妻良母。中国的戏曲,故通常都殿以这样的煞尾:“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人生最重要的一步 结婚是人类最古老,也最原始的举动,即使在最偏僻的未开化地方,那里的男女,仍然必须透过结婚的仪式,始能营其共同生活,可是,今天却有一部分人,本来可以结婚,但并不走上婚姻之路;有很多女人宁可从事职业也不愿结婚;也有很多男女曾经结婚,结果竟离婚而分居,还有很多在离婚又后重又结婚。 为什么有些人不愿意结婚?又为什么有些人结婚以后又离婚呢?这实在是值得我们正视的。对于这个问题,婚姻专家们曾就若干个案,分析整理出以下的结论。 专家们发现,很多男人之所以不愿意结婚,是因为他们以为结婚是个人自由的丧失,他们不愿他们的独立、自由,因为结婚而受到束缚;同样的,有许多女人单独过惯了职业生活,也不愿意牺牲她们的独立自由去结婚,直到希望结婚的时候,岁月已在她们脸上留下残酷的痕迹,当年的理想对象早已为人夫为人父了。终至眼高手低,只有一直蹉跎复蹉跎了。 还有很多的男女,是因为对于配偶的理想太高,而事实又不能寻到这种对象。所又不愿意结婚。另有些男女,则是因为不能获得机会而不结婚。 此外,又有很多男女不结婚,是因为他们在初恋就碰壁,或从情爱方面失望,得到不愉快的结果。这种结果往往产生心理上的反响。一对男女在初次交友受到挫折以后,可能使他/她对于其他男女的印象或关系,也不能处理得很好。 有时,青年男女不愿意结婚,是因为他们家庭方面的责任,也许他的父亲早逝,母亲是一个寡妇,而又有一群弟妹,使他觉得没有力量获取一个配偶。 但不论理由怎样,其最大的原因,还是他们缺少健全的态度,使他们不能迎合结婚的理想。他们对于婚姻应负的责任,怀有恐惧,且不愿妥协;但结婚正如合伙事业一样,是必须各自协调,牺牲自我,谋取共同利益的,而他们却不能负起与婚姻而俱来的责任。 也有许多人生来就有妒忌心,他们心理上的缺点往往使他们的未来配偶逃避。更有很多人,尤其是女人,俱有一种不健全的心理,深恐揭开身体方面的秘密而畏惧结婚。 这些人虽然都有其不结婚的理由,但在通常情形下,已婚者往往要比未婚者寿长,尤其是结过婚而又独居鳏夫。其寿命更较前者短得多。 根据各国人寿统计的综合报告显示,在三十至四十五岁之间的男女,单身汉的死亡率民已婚者的一倍;女人方面,在三十六至六十五岁之间的已婚者死亡率也较未婚者少十分之一。 此外,已婚者犯罪、发疯及自杀的人,也比未婚者减少许多。婚后的男子,往往比未婚的较有责任心,成为较有恒心而可靠的人。 同时,一个结了婚的人,其在社会的地位,也比较使人有一个良好的印象。一个男子如果老不结婚,将使人有一种不自然的感觉。心理学家就曾说过,一个女子如果始终不结婚,最容易发生变态心理。 已婚的人不像单身时那样的无聊和寂寞,他们可以两人共同享受安乐,共渡难关,共同产生希望和志愿。对于男人而言,结婚至少可以较为舒服,他可以在家里享受他爱吃的菜肴,他的衣物也可有人代为整理。 结婚是一种分工合作精神的表现,如果一个男人要自己烧饭、缝纫;一个女人要跟男人一样的竞争才能生存,你说,这该有多麻烦? 以上这些都是明显的应该结婚的理由,此外还有许多无形的好处,例如,男人们大多希望能够做个主脑人物,而结婚正可以满足他们这个愿望。第26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9) 每个人都有一种感觉安全的希望,例如生病时有人看护,忧虑时有人安慰,疲倦时有人服侍,结婚正可以满足人类这种希望。结婚以后,夫妇两人可以共同拟定目标,由理想、计划、奋斗,使理想成为事实,而获得无穷的乐趣。 因此,结婚可以说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步,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学习如何与人相处,选择适当的终身伴侣,以为共同生活,切不要以为结婚是一种“负担”而畏惧。 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有权利必有义务,怎能只享权利而不尽义务呢?当你勇敢的担负起结婚这个责任以后,你将发现人生是多么的美妙呀! 也许你要说,不是我不想结婚,而没有获得结识异性的机会,对于你这个问题,婚姻专家们提出他们的答案,他们表示,任何人都有百分之百的婚姻机会,有些人之所以没有结婚,完全是他们宁愿过单身生活的关系。 下面有几个要点,是正在择偶的朋友所应该特别注意的。 1.男女的年龄,最好是男人比女人大几岁,但以不超过十岁为宜。 2.双方的教育程度要相等,男女差距太大,每为不睦的主因,尤其是女高于男,其美满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3.性情与嗜好最好相近。 4.经济能力最好相差无几,双方家境如果过于悬殊,往往会影响婚后的个人自尊心。 5.如果你是男人的话,应该有一份足供家人温饱的正当职业;如果你是女人的话,你所选择的对象,更应该注意这个问题,爱情虽可贵,仍须建立于“物质”之上,否则,其危险就如沙漠中的大厦,倾倒在旦夕。 中国人的家族理想 我想《旧约圣经?创世记》中的创造天地的故事颇有重写的必要。在中国的长篇小说《红楼梦》里,那个柔弱多情的男主角很喜欢和女人混在一起,深深崇拜他那两个美丽的表姊妹,常以自己生为男孩子为憾。他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因为他觉得他的表姊妹是可爱的,纯洁的,聪明的,而他自己和他的男同伴是丑陋的,糊涂的,脾性暴戾的。如果《创世记》故事的作者是贾宝玉一类的人,知道他所说的是什么,那么,他一定会写一个不同的故事。上帝用泥土造成一个人形,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就成了亚当。可是亚当开始裂开了,粉碎了,于是上帝拿一点水,把泥土再塑造起来;这渗进亚当的身体的水便是夏娃,亚当的身体里有了夏娃,其生命才是完全的。这在我看来至少是婚姻的象征意义。女人是水,男人是泥,水渗进泥里,把泥塑造了,泥吸收了水,使水有了形体的寄托,使水可以在这形体里流动着,生活着,获得了丰富的生命。 许多年前,元朝大画家赵孟頫的妻子管夫人(她自己也是画家,曾做宫廷中的师傅),早已用泥和水来比喻人类的婚姻关系了。在中年的时候,当赵孟頫热情渐冷,打算娶妾的时候,管夫人写了下面这首词赠他,使他大受感动,因而回心转意: 你侬我侬, 忒煞情多, 情多处, 热如火! 把一块泥, 捻一个你, 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 一齐打破, 用水调和, 再捻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槨。 中国人的社会和生活是在家族制度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这个制度支配着中国人的整个生活型态,宣染着中国人的整个生活型态。这种生活的家族理想是哪里来的呢?这个问题不常有人提出,因为中国把这个理想视为当然,而外国的研究者又觉得没有充足的经验可以讨论这个问题。关于家族制度成为一切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根据这一点,一般人都认为其理论的基础是孔子所建立的;这种理论的基础极端重视夫妇的关系,视之为一切人类关系之本,也极端重视对父母的孝道,以及一年一度省视祖墓的风尚,祖先的崇拜,和祖祠的设立。第27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0) 有些作家曾称中国人的祖先的崇拜为一种宗教,在我看来,这大抵是对的。这种崇拜的非宗教之点,是在它排除了超自然的东西,或使之占着较不重要的地位。祖先的崇拜几乎不和超自然的东西发生关系,所以它可以和基督教、佛教,或回回教关于上帝的信仰并行不悖。崇拜祖先的礼仪产生了一种宗教的形式,这是很自然而且很正常的,因为一切的信仰都须有一种外表的象征和形式。我觉得向那些写着祖宗名字的十四五寸高的木主表示尊敬,并不比英国邮票上印着英皇肖像更有宗教色彩,或更无宗教色彩。第一,中国人大抵把这些祖先的灵魂视为人类,而不视为神灵;中国人是视他们为老人家,而由子孙继续供奉着他们的,他们并不向祖先祈求物品或疾病的治疗,完全没有崇拜者和受崇拜者之间普通那种讨价还价的事情。第二,举行这种崇拜的礼仪不过是子孙纪念已逝世的祖先的一个机会,这一天乃是家人团聚,对祖先创家立业的功绩表示感激的日子。拿它去代替祖先活着时的生日庆祝,是不十分适当的,可是在精神上,它和父母的生日庆祝或美国“母亲日”的庆祝,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基督教传教士禁止中国信徒去参加祖先崇拜的礼仪和宴乐,其唯一的理由乃是因为崇拜者必须在祖宗的木主之前拜跪,这种行为是违犯“十戒”的第一戒的。这一点是基督教传教士缺乏理解的最明显的证据。中国人的膝头并不象西洋人的膝头那么宝贵,因为我们向皇帝拜跪,向县令拜跪,在元旦日也向我们活着的父母拜跪。因此,中国人的膝头自然比较容易使用,一个人向一块形如日历的木主拜跪,其异教徒的资格并不会增加或减少。在另一方面,中国的基督徒因为不许参加大众的宴乐,甚至不许捐款去帮助戏剧表演的费用,结果在乡村和城镇里不得不和一般的社会生活隔绝。所以,中国的基督徒简直是被逐出了自己的家族了。 这种对自己家族的孝敬和神秘责任的感觉,常常形成了一种深刻的宗教态度:这是毫无疑义的。例如,十七世纪的儒家大师颜元在年老的时候,带着感伤的心情出门去寻找他的哥哥,因为他没有子嗣,希望他的哥哥有一个儿子。这个相信行为重于知识的儒家弟子,当时住在四川。他的哥哥已经失踪多年。他对于讲解孔子教义的工作感到厌倦,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这在传教士说来,一定是“神灵的召唤”),觉得应该去寻找这个失踪的哥哥。他的工作是困难到极点的。他不知道他的哥哥在什么地方,甚至也不知道是否尚在人世。当时出外旅行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明朝的政权已经倾覆,各地情形甚为混乱。然而,这位老人还是怀着宗教般的虔诚,不顾一切地出门,到处在城门上和客栈里张贴寻人的告白,希望找到他的哥哥。他就这样由中国西部一直旅行到东北诸省去,沿途跋涉几千里;经过了许多年,有一天,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去,把伞放在墙边,他的哥哥的儿子看见那把伞上的名字,才认出他,带他到家里去。他的哥哥已死,可是他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他已经替他的宗族找到一个子嗣了。 孔子为什么这样注重孝道,不得而知,可是吴经熊博士曾在一篇精彩的论文里(《真孔子》)说,其原因是因为孔子出世时没有父亲。《甜蜜的家》(“Home, Sweet Home”)一歌的作者一生没有家庭,这种心理上的原因是相同的。如果孔子小时有父亲的话,他的父性观念一定不会含着那么浓厚的传奇浪漫色彩;如果他的父亲在他成人的时候还活着,这种观念一定会有更不幸的结论。他一定会看出他父亲的缺点,因此也许会觉得那种绝对孝敬父母的观念有点不易实行。无论如何,他出世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死了,不但如此,孔子甚至连他父亲的坟墓在何处也不知道。他的父母的结合是非正式的,所以他的母亲不愿告诉他父亲是谁。当他的母亲死时,他把她殡于(我想他的态度是玩世的)“五父之衢”,后来他由一个老妇人探出他父亲的葬处,才把他的父母合葬在另一个地方。第28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1) 我们得让这个巧妙的理论去表现其自身的价值。关于家族理想的必要,我们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许多理由。开头的观念是把人类视为家庭单位的一份子,而不把他视为个人。这观念又得一种人生观和一种哲学观念的赞助。那种人生观可以称为“生命之流”的原理,而那种哲学则认为人类天赋本能的满足,乃是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的目标。 家族制度的理想必然是和私人个人主义的理想势不两立的。人类终究不能做一个完全孤立的个人,这种个人主义的思想是不合事实的。如果我们不把一个人当做儿子、兄弟、父亲或朋友,那么,他是什么东西呢?这么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形而上的抽象名词。中国人既然是具有生物学的思想,自然先想到一个人的生物学上的关系。因此,家族变成我们的生存的自然生物学单位,婚姻本身变成一个家族的事情,而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在《吾国与吾民》里,曾指出这种占有一切的家族制度的弊害,它能够变成一种扩大的自私心理,妨害国家的发展。可是这种弊害在一切人类制度里都存在着,无论是在家庭制度里,或西方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里,因为人类的天性根本是有缺点的。中国人始终觉得一个人是比国家更伟大,更重要的,可是他并不比家庭更伟大,更重要,因为他离开了家庭便没有真实的存在。现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弊害也是同样明显的。国家可以很容易地变成一个怪物,——现在有些国家已经变成怪物,——把个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私人荣誉,甚至于个人幸福的最后目的完全吞没了。 我们可以用家族的理想来代替西洋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在这种家族的理想里,人类不是个人,而是家族的一份子,是家族生活巨流的主要部份。我所说的“生命之流”的原理,便是这个意思。在大体上说来,人类的生命可说是由许多不同种族的生命之流所造成的,可是一个人直接感觉到的,直接看见的,却是家族的生命之流,依照中国人和西洋人的比喻,我们用“家系”或“家族的树”一词,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那棵树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枝,生在树身上,以其生命来帮助全树的生长和赓续。所以,我们必须把人类的生命视为一种生长或赓续,每个人在家族历史里扮演着一个角色,对整个家族履行其责任,使他自己和家庭获得耻辱或光荣。 这种家族意识和家族荣誉的感觉,也许是中国人生活上队伍精神或集团意识的唯一表现。为使这场人生的球戏玩得和别一队一样好,或者比别一队更好起见,家族中的每个份子必须处处谨慎,不要破坏这场球戏,或行动错误,使他的球队失败。如果办得到的话,他应该想法子把球带得远些。一个不肖子对自己和家族所造成的耻辱,是和一个任防御之责的球员接不住球,因而被敌人抢去一样。那个在科举考试里获第一名的人,是和一个球员冲破敌人防线,帮球队获得胜利一样。这光荣是他自己的,同时也是他的家族的。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他的家人、亲戚、族人、甚至于同镇的人,在情感上和物质上,都可以靠他获得一些利益。因此在一两百年之后,镇上的人还会夸口说:他们在某个年代曾经出过一个状元。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衣锦还乡,将一个荣誉的金匾高高放在他的祖祠里,家人和镇上的人都很高兴,他的母亲也许在喜极而流泪,全族的人都觉得非常荣耀。今日一个人获得一纸大学文凭的情形,跟从前那种热闹的情景比较起来,真有天壤之别。 在这个家族生活的图画里,我们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的变化和颜色。男人自己经过了幼年、少年、成年、老年等时期:开头是由人家养育,后来转而养育人家,到年老的时候又由人家养育了;开头是服从人家,尊敬人家,后来年纪越大,越得人家的服从,受人家的尊敬。女人的出现尤其使这幅图画的颜色更为鲜明。女人踏进这个连续不断的家族生活的图画里,并不是要做装饰品或玩物,甚至根本也不做妻子,而是做家族的树的主要部分——使家族系统赓续着的要素。因为任何家族系统的力量,是有赖于那个娶入家门的女人及其所供给的血液的。贤明的家长是会谨慎选择那些有着健全遗传的女人的,正如园丁移植树枝时谨慎选择好种一样。一个男人的生活,尤其是他的家庭生活,是由他所娶的妻子所创造或破坏的,未来家庭的整个性格是受她的支配的:这是颇为合理的推断。孙儿的健康和他们所将受的家庭教养(这一点很受人们的重视),完全要看媳妇自己所受的教养如何。因此,这个家族理想里有一种无定形的,不明确的优生制度,以相信遗传的观念为根据,而且常常极力注重“门第”,这所谓“门第”,就是家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对于新娘的健康、美丽和教养等方面所定的标准。一般地说来,重心是在家庭的教养(跟西洋人选择“优良的家庭” “Good home”里的女人意义一样),这种教养包括节俭、勤劳、举止温雅和有礼貌这些良好的旧传统。当父母有时不幸看见他们的儿子娶了一个举动粗鄙、毫无价值的媳妇时,他们往往暗中咒骂女家没有把他们的女儿好好教养起来。因此,父母对于女儿负有教育的责任,使她们出嫁之后不至于玷辱娘家的体面——比方说,她们如果不会烧菜或做好吃的年糕,便是玷辱了娘家的体面。第29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2) 以家族制度中的生命之流的原理而言,永生差不多是看得见的,摸得到的。祖父看见他的孙儿背着书包上学去,心中觉得他确是在那孩子的生命里重度人生的;当他抚摸那孩子的手儿或捏捻其面颊时,他知道那是他自己的血肉。他自己的生命不过是家族之树的一部分,或奔流不息的家族生命巨流的一部分,所以,他是欣然瞑目而死了。为了这个缘故,中国父母最关心的事情是在去世之前看见子女缔成美满的姻缘,因为那是比自己的墓地或选择好棺木更加重要的事情。因为他要亲眼看见他的子女所嫁娶的男女是什么样子的人,才会知道他的子女所将过的生活,如果媳妇和女婿看来颇为满意,他是“瞑目无恨”的了。 这么一种人生观使一个人对世间的事物抱着远见,因为生命再也不是以个人的生命为终始了。球队在中卫线的要员失掉作战能力之后,还是继续比赛下去。成功和失败开始呈露着一个不同的局面。中国人的人生理想是:一个人要过着不使祖宗羞辱的生活,同时要有不损父母颜面的儿子。中国官吏辞去官职的时候常常说: 有子万事足, 无官一身轻。 一个人最不幸的事情也许是有一些“堕坏家声”或挥霍祖业的不肖子。家财百万的父亲如果有一个嗜赌的儿子,便无异已经把一生挣来的家财耗光。如果儿子失败了,那便是绝对的失败。在另一方面,一个眼光远大的寡妇如果有一个五岁的好儿子,便能够忍受多年的痛苦、耻辱,甚至于虐待和迫害。中国历史上和文学上充满着这种寡妇,她们忍受着一切的艰苦和虐待,生活下去,一直到她们看见儿子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也许甚至成为名人。蒋介石可说是最新的例证,他小时和他的守寡的母亲受着邻人虐待。这位寡妇一天对她的儿子寄着希望,便也一天不气馁。寡妇大抵能够使她们的孩子在品性和道德方面得到特别的教育,她们的教育工作是成功的,因为女人普通较有实事求是的感觉;因此我常常觉得在儿童教养方面,父亲是完全不需要的。寡妇往往笑得最响,因为她笑得最迟。 所以,这么一种家庭生活的配合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在生物学各方面的人类生活都已经顾到。这终究是孔子的主要目标。在孔子的心目中,政治的最后理想是和生物学很有关系的:“老者安之,少者怀之。” “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不仅是一句关于枝节问题的话,而是政治的最后目标。这就是所谓“达情”的人文主义哲学。孔子要我们的一切人类本能都得到满足,因为我们唯有这样才能够由一种满足的生活而得到道德上的和平,而且也因为唯有道德上的和平才是真正的和平。这种政治理想的目的是在使政治变成不必要的东西,因为那种和平将是一种稳固的,发自人心的和平。 生物学上的问题 据我看来,任何文化的最后试验是:这种文化所产生的是哪一类的夫妻父母?与这么一个简单而严肃的问题比较起来,其他的各种文化的产物——艺术、哲学、文学和物质生活,都变成不甚重要的东西了。 当我的同胞绞尽脑汁在比较中西文化的时候,我总送他们这一服减轻痛苦的药剂,这已经成为我的妙计,因为这种药剂始终很有功效。研究西洋生活和学术的人,无论是在中国或留学外国,对于西方的伟大成就——由医药、地质学、天文学,到摩天大楼、美丽的汽车公路和天然色彩的照相机——自然是惊叹不置。他也许会赞颂这些成就,或许会因中国没有这些成就而感到惭愧,或许一面赞颂,一面感到惭愧。他产生一种下等错综的心理了,过了一会,你也许会发现他竭力在维护东方文化,态度骄傲,慷慨激昂;可是事实上他是不知所云的。为表示他的坚决的主张起见,他也许会排斥那些摩天大楼和美丽的汽车公路,虽则我至今还没有看见什么人在排斥一个精美的照相机。他的情形是有点可怜的,因为这么一来,他失掉批判东西文化的资格了,因为他不能作稳健合理、平心静气的批判。他给这种下等错综的思想所迷惑,所纠缠,是很需要一服中国人所谓“定心剂”,以压低他的热度的。第30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3) 我所提议的这么一种试验有一种奇怪的效力,它能把文明和文化上一切不重要的东西搁在一边,使人类在一个简单而清晰的方程式下完全平等。这样,文化上的其他一切成就便仅仅变成一种工具,以创造更好的夫妻父母为最后的目的。百分之九十的人类既然是夫或妻,百分之百的人类既然都有父母,婚姻和家庭既然是人类生活上最切身的关系,那么,那种产生更好的夫妻和父母的文化,便能够创造更幸福的人生,同时,这种文化便也是更崇高的文化。那些和我们共同生活的男女的性格,是比他们所完成的工作更为重要的,每一个少女对那种能给她一个更好的丈夫的文化,是应该表示感激之心的。这种事情是相对的,每个时代和国家都有其理想的夫妻和父母。获得良好的夫妻的最佳方法,也许是实行优生的原理,这可以使我们在教育夫妻方面省却许多麻烦。在另一方面,一种文化如果忽略了家庭,或视家庭为无关重要的制度,结果定将造出一些更劣等的产品。 我知道我已经谈到生物学的问题上去了。我是属于生物学的,每一个男女都是属于生物学的。“让我们属于生物学吧”,提出这种口号是没有用的,因为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我们事实上是属于生物学的。人人都在生物学上感到快乐,在生物学上感到愤怒,在生物学上立定志向,在生物学上信仰宗教,或在生物学上酷爱和平,虽则他自己也许不知道。我们大家既然是生物,自然不免都出世做婴儿,吮吸母亲的乳汁,长大之后结婚生子。每个男女都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个男人都终身和女人共同生活,成为男女孩子的父亲;每个女人也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个女人都终身和男人共同生活,生男育女。有些人不愿做父母,象树木花草不愿产生种子去赓续它们族种的生命一样,可是没有人能够拒绝有父母,正如没有树木能拒绝由种子产生出来。所以,我们看见一个根本的事实,就是:人生最重要的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任何一种人生哲学如果不讲求这个根本的关系,便不能说是适当的哲学,甚至于不能说是哲学。 可是,仅仅男女的关系还是不够;这种关系必须以婴儿的产生为结果,否则便是不完全的关系。文化绝对没有理由可以剥夺男女产生婴儿的权利。我知道这在目前是一个很真实的问题,我知道今日有许多男女不结婚,也有许多男女结婚以后为了某种原因不愿生男育女。据我看来,不管原因是什么,一个男人或女人没有把子嗣遗留给世界,便是他或她一生所犯的最大罪恶。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身体上的关系,那么,那个身体是退化的,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为了生活程度太高,那么,生活程度太高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为了婚姻的标准太高,那么,婚姻标准太高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一种个人主义的荒谬哲学,那么,那种个人主义的哲学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社会制度的整个机构,那么,那个社会制度的整个机构是错误的。也许到了二十一世纪,当我们在生物学方面更有进步,更了解我们自己做生物的地位时,男女会看见这个真理。我相信二十世纪会变成生物学的世纪,象十九世纪变成比较自然科学的世纪那样。当人类更会了解自己,知道反抗天赋给他的本能是徒劳无功时,他一定更会赏识这种简单的智慧。当我们听见瑞士的心理学家琼格(Jung)劝那些来求医的有钱的女人回乡去生子,养鸡,种红萝卜时,我们已经看见这种逐渐生长的生物学智慧和医学智慧的征兆了,那些有钱的女病人的问题是在她们缺乏生物学上的机能,或她们生物学上的机能太低级,太无用了。 自从有史以来,男人还不曾学会怎样和女人共同生活。虽然如此,男人却是和女人过着共同生活的,这真是怪事。如果一个男人知道人类要出世都需要一个母亲,那么他便不能对女人说坏话。他由出世到死亡始终是给女人围绕着的,母亲、妻、女儿等等,如果他不结婚,他还得象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那样,靠着他们的姊妹过活,或者像斯宾塞(Herbert Spencer)那样,靠着他的女管家过活。如果他不能和他的母亲或姊妹维持一种正常的关系,那么,无论什么优越的哲学都不能拯救他的灵魂;如果他甚至和他的女管家也不能维持正常的关系,愿上帝怜悯他吧!第31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4) 一个男人如果不能和女人维持正常的关系,如果过着一种邪曲的道德生活,象王尔德(Oscar Wilde)那样,而依然在喊道:“男人不能和女人共同生活,也不能离女人而生活!”他的心中是有着某种悲哀的。所以,由一个印度故事的作者那时到二十世纪初叶王尔德的时候,人类的智慧似乎不曾有过一时的进步,因为那个写出创造天地的印度故事的作者,在四千年前所表现的思想,和王尔德的见解颇为相同。据这个创造天地的故事说:上帝在创造女人的时候,撷取花卉的美丽,禽鸟的歌声,虹霓的色彩,微风的轻吻,波浪的大笑,羔羊的温柔,狐狸的狡猾,白云的任性和骤雨的多变,而把它们造成一个女人,给男人做妻子。印度故事中的亚当是快活的,他和他的妻子在美丽的大地上漫游着。过了几天,亚当跑来对上帝说:“把这女人领开去吧,因为我不能和她共同生活。”上帝答应他的请求,把夏娃领开去了。于是亚当觉得孤独,依然不快活;过了几天,他又跑来对上帝说:“把我的女人还给我吧,因为我没有她不能生活。”上帝又答应他的请求,把夏娃还给他。再过了几天,亚当跑来请求上帝说:“请你把你所造的这个夏娃领回去吧,因为我绝对不能和她共同生活。”智慧无限的上帝又答应了。后来亚当第四次跑来找上帝,诉苦说:他没有他的女伴是不能生活的。在这个时候,上帝要他立下诺言,说他不要再改变主张,说他要和她同尝甘苦,尽他们的能力所及,在这世上过着共同的生活。我想甚至在今日,这幅图画根本还没有什么改变。 中国姑娘怎样爱美——致一位法国作家的公开信 尊敬的M?德克布拉: 世事多变。我上次在福州路的裕丰泰酒楼与你晤面,我们当时不仅吃螃蟹肉,饮绍兴酒,还有上海的几位窈窕淑女陪坐。想到你们的“夜间快车之女”,我建议你写一篇“螃蟹与淑女”的随笔,但你不以螃蟹为意,专在倾听淑女的谈话。酒美蟹佳(你却醉翁之意不在酒),中国淑女俏丽娇媚。那天晚上的情趣至今使我回味无穷。我在席间不禁想到,你有幸看到的中国现代女郎正值青春韶华,这样的运气可能会改变你对中国女人的整体看法。我不知道,你的热情会使你忘乎所有,你对中国女人的过誉之辞会置你于尴尬境地。现在我们北平有些女大学生在向你抗议,说你夸赞她们漂亮等于唐突了她们。也许你自己弄不清楚惹祸的原因,我愿为你分析中国女大学生的心理,帮你排忧解难。 现在,我遇见所有属于一流艺术家的欧洲游客都有这样的看法:中国姑娘美丽娴雅,她们的衣饰也有着欧洲女士身上找不到的诱人魔力。但就我所知,你是开诚布公敢于宣称中国姑娘漂亮的第一人。据说你的品味很差,你喜欢中国的菜肴,还喜欢中国的姑娘,更有甚者,兴许你有一天会放弃你坚定的独身主义而娶一个中国女子。像你这篇石破天惊的言论,见诸中国报刊还是头一遭。我从未听到侨居上海的欧洲人赞美过中国菜肴、中国服装、中国建筑或中国女人,就算我个人听到过,但整个“中华民国”仍然不知道自己有如许值得赞美的事物。有些英国人私下羞怯地承认他们真的喜欢中国菜肴,但体面的英国人绝不会在上海的夜总会里声言他喜欢中国菜肴、中国女人或中国民众,否则他会被讥为“怪种”而即刻面子丢尽……事情发展到这样的地步:中国人当着洋人的面不敢按自己的方式啖饭吃菜,不敢穿自己的长袍,不敢讲自己的语言,不敢拥有中国风格的园林。现在你竟冒天下之大不韪,胆敢说中国姑娘很漂亮,当然没人相信你,中国姑娘自己更不会相信你。女大学生们不愿信任你了。在北平发起抗议你的潘小姐当然说你是在挖苦人。当然你是开玩笑——可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你是在嘲笑她们。一位女作家在《大晚报》上问:你为什么要嘲笑中国女人而不嘲笑巴黎女人?潘小姐质问你为什么不谈文学仅谈女人(这是大学生提出的有代表性的问题)。给《中国时报》撰稿的一名男耶提的问题更是一针见血:你为什么不侮辱其他国家的女人,而偏偏侮辱中国姑娘?对于这个问题,中国女人难道不也应当反思吗?《大晚报》上登的一位女读者的回声词意诚恳,发人深省:虽然我们不高兴受人侮辱,可我们也应引咎自责……啊,姐妹们,我们必须猛醒……所有这些就因为你说过(据《申报》消息),你理想的女人是快乐的东方美女!第32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5) 不,我们吓怕了,我们受辱丧气,我们再也不能相信任何说中国好话的人了。看到外国游客虔诚地呆立于天坛之前,我们感到天坛应当俯首自惭。我们深感遗憾的是,天坛不是钢筋混凝土建的,楼高也才三层。听到洋人说天坛漂亮,如果天坛是潘小姐,即使不指控洋人是在蓄意侮辱,也要不满地对他说:“你没半句正经话。”天坛像个女奴,尽管一生备受虐待,但突然发现有人拍她的背,她就会惊怒地叫喊:“你怎敢无礼!”但是,德克布拉先生,你偏敢这样做。现在除了你老是赞不绝口地说“中国姑娘美极了”,再没有别的法子使她们相信你。倘若以后有个欧洲小说家跑来赞同你的观点,他的烦恼也许会比你的少些。 当然,你知道我用意何在。“自卑感”一词虽然已是陈腐的老调,现在还得重新弹起。作为一个小说家,你当然知道,自卑心理的存在,并不是因为一个人是真正的卑下。你只需对某人说他不中用,一天说十次,他自己很快的就会信以为真。主日学校就是这样培养了那么多的“坏孩子”——培养的方式就是警告孩子们,他们想要红带或糖果,他们就是坏孩子——于是他们像罪犯一样回到家里,告诉父母他们是坏孩子,真令人焦躁不安。德克布拉先生,你在远东的白人兄弟都是主日学校的传道士,他们凭胡须剃尽、貌似和善的优势,总是说他们憎恶肮脏、肥脸的黄种人。这样一来,使得我们也以为我们是魔鬼的孩子,而且还在我们对此半信半疑时,他们就会这样直率地告诉我们。当然,上海夜总会里的白色火种表现出的优越感,并非完全出于自私。他们需要优越感。人生通常乱成一团,人类又是如此渺小。所以,能有一个好祖先,沾点祖传的光辉,这于人实在大有裨益。如果没有那份福气,如果并非每一个侨居此地的洋人都能在自己的客厅里挂上一幅祖先的油画像,他就应该相信他身上流动的是他那穴居时代的优秀始祖的正宗血液,这样对他也很有好处。如此做来就会一切如意,就能产生自信心。自信意味着成功,正知所有美国心理学教授一致指出的。自信的人是不必去为中国的事情操心费神的。但我刚才讲的是自卑感的由来,特别是解释潘小姐何以自卑。不管白种人的优势怎样,不管梅?韦斯特与葛丽泰?嘉宝主演的电影如何,中国女大学生对这些金黄卷发的蓝眼人都是求之不得。潘小姐从没想到,垂发乌亮、柳腰款摆的中国姑娘居然能迷惑欧洲人。电影广告的作用真不小,其显著效果是,潘小姐主张举国声讨你,因为你胆敢说你的理想就是东方美人。真是东方美人!你们为什么不讨论文学。却单单谈论我们可怜的女子呢? 现在你该明白了,为什么你对中国姑娘竭力鼓吹,说她们是多么的妩媚文雅,也许比她们的西方姐妹更加端庄高贵,而你没有灰心丧气吧,是吗?那么请你回到巴黎去,研究一套为女士涂染金发蓝眼的方案,你再来中国便能发大财。你下次光临中国时,不仅有中国女大学生代表团挥舞彩旗拥向码头热烈欢迎你,而且所有的中国女大学生们都会是你热诚的好顾客。那时她们才相信你不是开玩笑了。 你的林语堂 一篇没有听众的演讲 以前在哪儿说过,假如有人仿安徒生作“无色之画”,做几篇无听众的演讲,可以做得十分出色。这种演讲的好处,在于因无听众,可以少忌讳,畅所欲言,倾颇合“旁若无人”之义。以前我曾在中西女塾劝女子出嫁,当时凭一股傻气说话,过后思之,却有点不寒而栗,在我总算掬愚诚,郊野叟献曝,而在人家,却未必铭感五内。假如在无听众的女子学校演讲,那便可尽情发挥了。比如在这样一个幻想的大学毕业典礼演讲,我们可以不怕校长难为情,说些时常敢怒而不敢言的话。在一个幻想的小学教员暑期学校,也可以尽情吐露一点对小学教育不大客气的话……婚姻的致词向来也是许多客套,没人肯对新郎新娘说些结婚常识而不免有点不吉利的老实话。因此我就以“婚礼致词”为题作例举隅:第33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6) 玛丽、兴哥,恭喜。今天兄弟想借这婚礼的盛会,同你们谈谈常人所不肯谈的关于结婚生活的一点常识。婚姻生活,如渡一大海,而你们俩一向都不是舵工,不会有半点航海的经验。这一片汪洋,虽不定是苦海,但是颇似宦海、欲海,有苦也有乐,风波是一定有的。如果你们还在做梦,只想一帆风顺,以为婚姻只有甜味,没有苦味,请你们快点打破这个迷梦。但是你们做梦,罪不在你们。世上老舵工航海的经验,向来是讳莫如深的。你们进过大学,受过高等教育,懂得天文地理的常识,但是没人教授过你们婚姻的常识。你们知道太阳与星球的关系,但是对于夫妇的关系,是有点糊里糊涂。假如我此刻来考你们,你们一定交白卷。这是现代的教育。玛丽,你懂得什么节育的道理,做妻的道理,驾驭丈夫的道理?兴哥,你懂得什么体谅温存的道理,女子哭时,你须揩她的眼泪;女人月经来时,你须特别体贴,你懂得吗?古人世界地理不如你们,但是夫道妇道比你们清楚。兴哥,现代教育教你作文,并没有教你做人。玛丽,现代教育教你弹钢琴,做新女子,并没有教你做贤妻。你说贤妻应该打倒,好,请你整个不要做妻,才是彻头彻尾的办法,不然难道做不贤妻便可以完账了吗?补袜子的固然无益于“世界文化之前锋”,但是丝袜穿一只,扔一只,也是无补于世界文化的。总而言之,天下男女未全赤足之时,袜子总要有人补的,假如你不能自己补袜子而替兴哥省一点钱,你就马上文明起来吗?单单为这丝袜问题,兴哥就要和你吵架。你说补袜子是奴隶、是顽腐、不文明、不平等。好,兴哥得替人家抄账簿、拿粉笔,甚至卖豆腐,何尝不是奴隶?现代社会是叫男子赚钱,女子花钱的,若要反过来叫女子赚钱男子花钱,我也不反对。但是在制度未改之前,你不肯补袜子,替兴哥省一点钱,你就是一个不好的老婆,虽然是新文明的女子,钱是大家的,你们不肯合作,就得吵架。 在今天说到“吵架”两字,是有点不吉利的,是。但我并不后悔。早晚你们是要吵架的。世上没有不吵过架的夫妇。假定你们连这一点常识都没有,请你们先别结婚,长几年见识再来不迟。你们还不知道婚姻是怎么一回事,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性别不同、兴趣不同、本来过两种生活的人去共过一种生活。假定你们不吵架,一点人味都没有了。你们此去要一同吃,一同住,一同睡,一同起床,一同玩。世上哪有习惯、口味、性欲、嗜好、志趣若合符节的两个人。向来情人都很易相处的,一结婚就吵起架来。这是因为在追求时代,大家尊重各人食寝行动的自由,一结婚后必来互相干涉。你的时间不能自己做主了,出入不能自己做主了,金钱也不是你一人的了,你自己的房间书桌也不是你一人的了。连你的身体也不是你自己的了。有人要与你共享这一切的权利。兴哥,有人将要有权利叫你剪头发,叫你换手绢,换一句话,你又要进你自以为早已毕业的小学校了。玛丽,有人要对你说不大客气的话,如同他对自己的姊妹一样。他不能永远向你唱恋之歌,永远叫你“达令”、“安琪儿”,像他追求你的时候一样。一天到晚这样也未免单调。这种的表示,要来得自然才好。你要一定坚持兴哥行这义务,也未尝不可,不过兴哥一天三餐照例叫你三声“小天使”,于你也没有什么好处,反而呆板而失诚。夫妇之间,“义务”、“本分”两字最忌讳的。你若受了西洋人的影响,叫兴哥出门必定亲吻你一下,也未尝不可,不过兴哥奉旨亲吻总有点不妙,你自己也太觉无趣了。亲吻须如文人妙笔,应机天成才好。比方你话说得巧,他来亲你一吻,表示赞叹,这一吻是非常好的。或者两人携手游园,他突然亲你的颈,这一吻也是好的。你若因为兴哥出门不亲吻同他吵,那只令兴哥苦恼而已。你吵时,也许兴哥非常温存,拍拍肩背抚慰你,心里却在怪女子太麻烦了,为什么有这么许多泪水。第34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7) 我诚实告诉你,结婚生活不是完全沐在蜜浴里的,一半也是米做的。玛丽,你脊粱须要竖起来,一天靠吃蜜养活是不成的。你得早打破迷梦,越早排弃你韶龄小女学生桃色的痴梦,而决心做一活泼可爱可亲的良伴越好。因为罗曼蒂克不久要变成现实,情人的互相恭维捧场,须变成夫妇相爱相敬的伴侣生活。假定你不能叫兴哥把你看做一个可敬可亲的女人,也别梦想他要捧你做一个绝代的小天使。 你们那些情书,大可以焚掉了。除非你们是亚伯拉罕与埃卢伊,别人不要看的。过了些时候,你们自己也不要看,若非那情书中除了你们俩互相捧场的话以外,还有别种意味。假如这情书中表示着是两人的一段奋斗,交换两人对人生对时事的意见,那是要保存的。但是书信中只有你叫我心肝我叫你肉,你称我才郎我称你佳人这一套痴话,过了十年,你自己看看,才要伤心。兴哥,你别哄自己。玛丽并不是安琪儿、小天使。她只是很可爱很活泼的一个女子,她有的是幽默,是通见,是毅力,能帮你经过人生的种种磨炼。她也算漂亮,但是你不久就要发现别人的太太更加漂亮。但是如果她单是漂亮,别无所长,那你须替她祷告。 你不久对那一副漂亮面孔,就会生厌,尤其是不搽粉打呵欠的时候。我明明知道有漂亮太太的男人,每每怪异人家何以把他太太看得像神仙似的。他们都是说:“不懂你们怎么看法?”《雨花》不是曾经载过一段故事吗?有青年在霞飞路上看见前面一个艳若神仙的女子同一男人走路,就低声发一感慨说:“讨了这样一个丽人做太太,不知要怎样快活得像神仙似的!”碰巧那位男子听到这一句话,回头来向青年说:“那个女人并不是丽人,她是我的太太,我已经讨了她十年,但现在此刻仍旧在人间世上,并没有成仙。” 不,兴哥,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姿态上。姿态是活的,脸孔是死的,姿态犹不足,姿态只是心灵的表现,美是在心灵上的。有哪样慧心,必有哪样姿态,搽粉打扮是打不来的。玛丽是美的,但是她的美,你一时还看不到。过几年,等到你失败了,而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而她还相信你,那时她的笑是真正美的。不但她的笑,连她的怒也是美的。当她双眉倒竖,杏眼圆睁,把那一群平素往来,此刻轻信他人诬陷你的朋友一起赶出门去,是的,那时你才知道她的美。再过几年,等她替你养一两个小孩,看她抱着小孩喂奶,娩后的容辉焕发,在处女的脸上,又添几笔母爱的温柔,那时你才知道处女之美是不成熟的,不丰富的,欠内容的。再过几年,你看她教养叔责儿女,看到她的牺牲、温柔、谅解、操持、忍耐,头上已露了几丝白发,那时,你要称她为安琪儿,是可以的。 我已经说了一大堆话,浪费你们宝贵欢乐的时间。但是对你,玛丽,我还要说一句话,就是把你当我的女儿,也是要这样说的。你以为嫁了兴哥,兴哥整个地是属于你了,你可以整个地占有他了。你试试看吧。假如兴哥是个好男子,有作为,有才干,有自重心——这是成功必要的条件——他必不会全盘为你所占有。有的女人是要这样一个完全服从、完全听话的丈夫。比如在座那位朱太太。你看她把朱先生弄成什么样儿。老朱还有一点人味儿吗?他小时服从母亲,出来服从老板,在家服从太太。他老跟人家抄账,但是你想他除了抄账以外,还能有所作为吗?玛丽,你愿意嫁给这样一个丈夫吗?我的意思是说,女子不应该图占丈夫整个十成的身体。假定兴哥十成中有七成属于你,三成属于他的朋友、他的志趣、他的书籍、他的事业,你就得谢天谢地了。有一种人一结婚,连朋友都不敢来往了,这还成个人吗?你或者以为你非常有趣,你的丈夫一天到晚看你看不厌,然而至少他心灵中也有一部分需要不是你所能满足,而只有朋友、书籍能满足的。你一定要十成十足把他占有,结果他变成你的监犯,而你变成他的狱卒,而你要明白监犯没有恋爱狱卒之理,于是他越看你越恨,而越恨越非看你不可,感情破裂,乃意中事。那时你才照镜自怜,号啕大哭,自怨自艾叹着“他不爱我了”,也是无用。不同,你也得明理些,这样驾驭丈夫是驾驭不来的。你也不可太看轻兴哥,以为他还得拉着你的裙带走路,他若真这样无用,这样靠不住,一刻不可放松,你简直不必嫁给他好了。假定因你的拘束而他果然不嫖、不赌、不吸烟、不喝酒,这种外来的拘束,也算不得有什么伦理的价值。你不能嫁一个男子来当你的小学生,自己做起女塾师。你知道塾师都是讨厌的,而你决不愿意兴哥讨厌你。你今天想起要烫头发,兴哥何必陪你去剃头?你自己不吸烟,兴哥为什么不可大吸其烟?婚姻之破裂,都是从这种极琐碎的事而来的。夫妇之结合必建筑于互相了解、互相敬重的基础之上。玛丽,我知道你很明理,很有通见,而你也不要看轻自己,要知你不一定要做兴哥的塾师、狱卒,仍旧有可吸引他的力量,有可得他敬重的人格。你也可以给他一点自由,一点人格。他对你这样的了解信重,比对你的过分的关防,还要因此更爱你。到了那个时候,他真要宝贵你如同一颗可遇而不可求的稀世之宝,好像没有像你这样一位彻底了解他的夫人,他就活不下去。世上这样稀世之宝本来不多。所以玛丽,我劝你做这样一个稀世之宝。第35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8) 妓女与妾 女人的本分,应该是“贤妻良母”。她既忠贞,又柔顺,而常为贤良的母亲,抑且她是出于天性的贞洁的。一切不幸的扰攘,责任都属于男子。犯罪的是男子,男子不得不犯罪,可是每一次他犯罪,少不了一个女人要被拖累。 爱神,既支配着整个世界,一定也支配着中国。有几位欧美游历家曾冒昧发表意见谓:在中国,吾人觉得性之抑制,反较西洋为轻,盖因中国能更坦直的宽容人生之性的关系。科学家厄力理斯(Havelock Ellis)说过:现代文化一方面把最大的性的刺激包围着男子,一方面却跟随以最大的性的压迫。在某种程度上性的刺激和性的压迫在中国都较为减少,但这种仅是真情的方面。坦率的性的优容只适用于男子而不适用于女子,女子的性生活一直是被压迫的。最清楚的例子可看冯小青的一生,她因为嫁充侧室,被其凶悍的大妇禁闭于西湖别墅,不许与丈夫谋一面,因而她养成了那种自身恋爱的畸形现象。她往往乐于驻足池旁以观看自己倒映水中的倩影,当其香消玉殒的不久以前,她描绘了三幅自身的画像,常焚香献祭以寄其不胜自怜之慨。偶尔从她的老妈子手中遗留下来残存的几篇小诗,看出她具有相当的诗才。 一般,男子实不甚受性的压迫,尤其是那些较为优越的阶段。大多著名的学者像诗人苏东坡、秦少游、杜牧、白居易之辈,都曾逛过妓院,或将妓妇娶归,纳为小妾,固堂而皇之,无容讳言。事实上,做了官吏的人,侍妓宥酒之宴饮,无法避免,也无虑乎诽谤羞辱。自明以迄清代,金陵的秦淮河,即为许多风流艳史的产生地。这个地点邻近夫子庙畔,是适宜而合于逻辑的,因为那是举行全国考试的地点,故学子云集,及第则相与庆贺,落选则互相慰藉,都假妓院铺张筵席。直至今日,许多小报记者犹津津乐道其逛画舫的经历,而诗人学者都曾累篇盈牍地写其妓寮掌故,因而“秦淮河”三字盖极亲密的与中国文学史相牵连着。 中国娼妓之风流的、文学的、音乐的和政治关系的重要性,无需乎渲染。因为由男人想来,良家妇女而玩弄丝竹,为非正当,盖恐有伤她们的德行。亦不宜才学太高,太高的才学往往有碍道德。至于绘图吟诗,虽亦很少鼓励,然他们却不绝寻找女性的文艺伴侣,娼妓因乘机培养了诗画的技能,因为她们不需用“无才”来作德行的堡垒,遂益使文人趋集秦淮河畔。每当黑的天幕把这不夜的秦淮河转化成威尼斯,他们就座于大画舫中,听着那来来去去的船上姑娘唱着热情的小调儿。 既有这样香艳的环境,文人遂多来此寻访艺妓。她们大都有一技之长,或长于诗,或长于画,或长于音乐,或长于巧辩。在这些天资颖慧、才艺双全的艺妓中,当推明妓董小宛允称个中翘楚,最为一般士大夫所爱悦。后来她嫁给名士冒辟疆为妾。在唐代,则以苏小小领袖群芳,她的香冢至今立于西子湖畔为名胜之了,每年骚人游客,凭吊其旁者,络绎不绝。至其他攸关一国政局兴衰者,亦复匪鲜,例如明末的陈圆圆本为吴三桂将军的爱妾,李自成陷北京,掳之以去,致使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原谋夺还圆圆,谁知这一来大错铸成,竟断送了明朝而促成了清朝统治权。可异者,吴三桂既助清兵灭亡明室,陈圆圆乃坚决求去,了其清静之余生于商山特建之别院中。吾人又可观李香君之史迹。她是一个以秉节不挠、受人赞美的奇女子,她的政治志节与勇毅精神愧煞须眉男子。她所具有的政治节操,比之今日的许多男子革命家还为坚贞。盖当时她的爱人侯方域迫于搜捕之急,亡命逃出南京,她遂闭门谢客,不复与外界往来。后当道权贵开宴府邸,强征之侑酒,并迫令她歌唱,香君即席做成讽歌,语多侵及在席的权贵,把他们骂为阉坚的养子,盖此辈都为她爱人的政敌。正气凛然,虽然弱女子可不畏强权,岂非愧煞须眉?此等女子所写的诗,颇有流传至今者。中国才女之史迹,可窥见其一部于薛涛,马湘兰,柳如是等几位名妓的身世中。第36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19) 青楼妓女适应着许多男性的求爱、罗曼蒂克的需要,盖许多男子在婚前的年轻时代都不想错过这样风流的机会。我用“求爱”这个字眼是曾经熟思的,因为青楼妓女不同于一般放浪的卖淫妇也,她须得受人的献媚报效。这样在中国算是尊重妇女之道。有一部专事描写近代青楼艳事的小说《九尾龟》,告诉我们许多男性追求那看来似乎容易取悦的姑娘,往往经年累月,花费了三四千两银子,始科一亲芳泽。这种不合理的情形,为妇女遮藏时代始有之现象。然男人在别处既无法追寻异性伴侣,一尝风流的罗曼蒂克况味,则此等情形亦属事理之常。男子对于结交异性既无经验,在家庭中又吃不消黄脸婆子的絮聒,始乃颇想尝尝西洋人在婚前所经历的所谓“罗曼蒂克”的滋味。这样的人见了一个颇觉中意的妇女,不由打动心坎,发生类乎恋爱的一股感觉。青楼女子经验既富,手段娴熟,固不难略施小技,把男子压倒在石榴裙下,服服帖帖。这便是中国很正当而通行的一种求爱方法了。 有时,一种真实的罗曼蒂克也会发生,有似欧美人士之与情妇恋爱者。如董小宛与冒辟疆之结合经过,自从其初次会见之艰难以至其时日短促的新婚幸福生活,读来固无殊其他一般之罗曼蒂克也。罗曼蒂之结局,有可悲者,亦有可喜者。如李香君则长斋礼佛,终其生于寺院中,顾横波,柳如是则享受其贵妇生活于显宦家庭中,颇为后世所艳羡。 妓女是以让许多男子尝渤罗曼蒂克的恋爱滋味,而中国妻子亦多默许丈夫享受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有时这种恋爱环境真是扑朔迷离,至如杜牧,经过了十年的放浪生活,一旦清醒,始归与妻室重叙所谓“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也。有的时候,也有妓女而守节操者,像杜十娘。另一方面,妓女实又继承着音乐的传统,没有妓女,音乐在中国恐怕至今已销声匿迹了。妓女比之家庭妇女则反觉得所受教育为高,她们较能独立生活,更较为熟悉于男子社会。其实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她们才可算是惟一的自由女性。妓女之能操纵高级官吏者,常能掌握某程度的政治实权。关于官吏的任命,凡有所说项,有所较议,胥取决于她的妆闺之中。 妓女的归宿,总无非是嫁作小妾,或做男人外室情妇,像上面所提过的几位,都是如此。置妾制度之历史的久远,殆不亚于中国自身之年龄。而置妾制度所引起的问题,亦与一夫一妻制之成立而并兴。倘遇婚姻不如意,东方人转入青楼北里,或娶妾以谋出路;西洋人的解决方法则为找一情妇,或则偶尔干干越礼行为。两方社会行为的形态不同,然其基本关键则不谋而合。其差异之由来,则出于社会态度,尤其妇女本身对待此等行为之态度。中国人之娶妾,为经公众之容忍而堂皇之行为,在西洋则有耻言姘妇之习俗。 坚持以男性为中心的嗣续观念,亦为鼓励娶妾之一大主因。有些中国好妻子,倘值自己不能生产男孩子,真会自动要求丈夫纳妾的。明朝的法律且明白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娶妾。 此外,娶妾这一个方法亦即所以代替欧美之离婚事件。结婚和离婚为最困难的社会问题,至今犹无人能解决之。人类的智慧上还没有发明过完全解决的办法,除非如天主教的办法可算是一种解决之道,它盖整个儿否认此种问题之存在。吾人所可断言者,即婚姻为妇女惟一之保障,无论何时,男子的道德倘有疏懈,受痛苦者,厥为女性,不论是离婚,是娶妾,是重婚,或滥施恋爱。在性的关系中,好像有一种天生的永久不平等和不公平。因为性的平等这一个名词,非造物所知;造物之所知者,厥为种族之延续而已。所谓现代婚姻,男女双方以五○比五○为基本原则者,生产了小孩以后,实际总成为七五比二五之男性占便宜。倘令有一个妇人当双方爱情冷淡时真肯诙谐地解除男人之束缚,则四十岁男人所能享受的利益,那个离了婚的四十岁老妇人且为生过三个孩子的母亲者不能享受。真实的平等是不可能的。第37节:第二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20) 利用此种概念,可资以辩护娶妾制度。中国人把婚姻看做一个家庭的事务,倘婚姻不顺利,他们准许娶妾。这至少可以使家庭保全为一社会的单位。欧美人则反乎是,他们把婚姻认为个人的罗曼蒂克的情感的事务,是以准许离婚,可是这一来,拆散了社会单位。在东方,当一个男子成了大富,无事可做,日就腐化,乃不复爱其妻子,为妻子者,不得不勉自抑制其性欲,不过她居于家庭中,仍能保持其坚定崇高之地位,仍为家庭中很有光荣的首领,围绕于儿孙之间,在生命的另一方面领受其安慰。在欧美,那些摩登夫人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诉讼,敲一笔巨额生活费,走出了家庭,多分是去再嫁的。是那些不被丈夫爱护而能保持家庭中荣誉地位的比较幸福呢?还是拿了生活费而各走各路的比较幸福呢?这一个问题殆为一迷惑不可解的大哑谜。在中国妇女尚未具备西方姊妹之独立精神时,那些弃妇常为无限可怜的人,失掉了社会地位,破碎了家庭。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妇人,便另有一个无论怎样尽人力所及总不能使她成为幸福的妇人。这个问题就是真正的妇女经济独立也不能解决它。 在中国,这样的情形每日都有见闻,而那些摩登姑娘以其残忍的心肠撵出人家原来的妻子,照我看来,跟我们的祖宗的野蛮思想相差不过毫厘之间,虽然她们的摩登足以不容另一女人以同等的身份同居,在过去,往往有一个实际是好妇女,受了环境关系的支配,致勾搭上了已经结了婚的男子,而她又衷心爱他,因服顺自动的愿充偏房之选,并甘心低下地服侍大妇。而现在则各不相让,彼此掮着一夫一妻制的招牌,想撵出另一个人而攘取她的地位,这在女子看来,可以认为较为进步的方法。这是摩登的、解放的与所谓文明的方法。倘妇女界自身喜欢这种办法,让她们这样干下去好了,因为这就是她们自身才是第一个受到影响的人。年轻貌美的女子。自然在她们的同性斗争中会获得胜利而牺牲了老的女人。这个问题实在是既新而又长久了的。婚姻制度是永久不完美的,因为人类天性是不完美的。我们不得不让这个问题以不了了之。或许只有赖天赋之平等均权意识和父母责任心之增进,始能减少这种案件的数量。 当然,辩护娶妾制度是废话,除非你准备同时辩护一妻多夫制。辜鸿铭是爱丁堡大学的硕士,是一位常喜博引卡莱尔(Thomas Carlyle)和亚诺德(Mathew Arnold)文字的学者,他曾经辩护过多妻制度。他说:“你们见过一把茶壶配上四只茶杯,但是可曾见过一只茶杯配上四把茶壶吗?”这一个比喻的最好的答辩莫如《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小老婆潘金莲说的那句话:“哪有一只碗里放了两把羹匙还会不冲撞的么?”潘金莲当然不是无意说这句话的。第38节:第三篇 当时只道是寻常(1) 第三篇 当时只道是寻常 纪元旦 今天是廿四年二月四日,并非元旦,然我已于不知不觉中写下这“纪元旦”三字题目了。这似乎如康有为所说吾腕有鬼欤?我怒目看日历,明明是二月四日,但是一转眼,又似不敢相信,心中有一种说不出阳春佳节的意味,迫着人喜跃。眼睛一闭,就看见幼时过元旦放炮游山拜年吃橘的影子。科学的理智无法镇服心灵深底的荡漾。就是此时执笔,也觉得百无聊赖,骨胳松软,万分苦痛,因为元旦在我们中国向来应该是一年三百六十日最清闲的一天。只因发稿期到,不容拖延,只好带着硬干的精神,视死如归,执起笔来,但是心中因此已烦闷起来。早晨起来,一开眼火炉上还接着红灯笼,恍惚昨夜一顿除夕炉旁的情景犹在目前——因为昨夜我科学的理智已经打了一阵败仗。早晨四时半在床上,已听见断断续续的爆竹声,忽如野炮远攻,忽如机关枪袭击,一时闹忙,又一时凉寂,直至东方既白,布幔外已透进灰色的曙光。于是我起来,下楼,吃的又是桂圆条,鸡肉面,接着又是家人来拜年。然后理智忽然发现,说《我的话》还未写呢,理智与情感斗争,于是情感屈服,我硬着心肠走来案前若无其事地照样工作了。惟情感屈服是表面上的,内心仍在不安。此刻阿经端茶进来,我知道他心里在想“老爷真苦啊!” 因为向例,元旦是应该清闲的。我昨天就已感到这一层,这也可见环境之迫人。昨晨起床,我太太说“Y.T.你应该换礼服了!”我莫名其妙,因为礼服前天刚换的。“为什么?”我质问。“周妈今天要洗衣服,明天她不洗,后天也不洗,大后天也不洗。”我登时明白。元旦之神已经来临了,我早料到我要屈服的,因为一人总该近情,不近情就成书呆。我登时明白,今天家人是准备不洗,不扫,不泼水,不拿刀剪。这在迷信说法是有所禁忌,但是我明白这迷信之来源:一句话说,就是大家一年到头忙了三百六十天,也应该在这新年享一点点的清福。你看中国的老百姓一年的劳苦,你能吝他们这一点清福吗? 这是我初次的失败。我再想到我儿时新年的快乐,因而想到春联、红烛、鞭炮、灯笼、走马灯等。在阳历新年,我想买,然而春联走马灯之类是买不到的。我有使小孩失了这种快乐的权利吗?我于是决定到城隍庙一走,我对理智说,我不预备过新年,我不过要买春联及走马灯而已。一到城隍庙不知怎的,一买走马灯也有了,兔灯也有了,国货玩具也有了,竟然在归途中发现梅花天竹也有了。好了,有就算有。梅花不是天天可以赏的吗?到了家才知道我水仙也有了,是同乡送来的,而碰巧上星期太太买来的一盆兰花也正开了一茎,味极芬芳,但是我还在坚持,我决不过除夕。 “晚上我要出去看电影,”我说。“怎么?”我太太说。“今晚×君要来家里吃饭。”我恍然大悟,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我家有一位新订婚的新娘子,前几天已经当面约好新郎×君礼拜天晚上在家里用便饭。但是我并不准备吃年夜饭。我闻着水仙,由水仙之味,想到走马灯,由走马灯想到吾乡的萝卜果(年糕之类)。 “今年家里没人寄萝卜果来,”我慨叹的说。 “因为厦门没人来,不然他们一定会寄来,”我太太说。 “武昌路广东店不是有吗?三四年前我就买过。” “不见得吧!” “一定有。” “我不相信。” “我买给你看。” 三时半,我已手里提一篓萝卜果乘一路公共汽车回来。四时半肚子饿,炒萝卜果。但我还坚持我不是过除夕。五时半发现五岁的相如穿了一身红衣服。 “怎么穿红衣服?” “黄妈给我穿的。” 相如的红衣服已经使我的战线动摇了。六时发现火炉上点起一对大红蜡烛,上有金字是“三阳开泰” “五色文明”。 “谁点红烛?” “周妈点的。” “谁买红烛?” “还不是早上先生自己在城隍庙买的吗?” “真有这回事吗?”我问。“真是有鬼!我自己还不知道呢!” 我的战线已经动摇三分之二了。那时烛也点了,水仙正香,兔灯、走马灯都点起来,炉火又是融融照人颜色。一时炮声东南西北一齐起,震天响的炮声像向我灵魂深处进攻。我是应该做理智的动物呢,还是应该做近情的人呢?但是此时理智已经薄弱,她的声音是很低微的。这似乎已是所谓“心旌动摇”的时候了。 我向来最喜鞭炮,抵抗不过这炮声。 “阿经,你拿这一块钱买几门天地炮,余者买鞭炮。要好的,响的。”我赧颜的说。 我写不下去了。大约昨晚就是这样过去。此刻炮声又已四起。由野炮零散的轰声又变成机关枪的袭击声。我向来抵抗不过鞭炮。黄妈也已穿上新衣带上红花告假出门了。我听见她关门的声音。我写不下去了。我要就此掷笔而起。写一篇绝妙文章而失了人之常情有什么用处?我抵抗不过鞭炮。 说避暑之益 我新近又搬出分租的洋楼而住在人类所应住的房宅了。十月前,当我搬进去住洋楼的分层时,我曾经郑重的宣告,我是生性不喜欢这种分租的洋楼的。那时我说我本性反对住这种楼房,这种楼房是预备给没有小孩而常川住在汽车不住在家里的夫妇住的,而且说,除非现代文明能够给人人一块宅地,让小孩去翻筋斗捉蟋蟀弄得一身肮脏痛快,那种文明不会被我重视。我说明所以搬去那所楼层的缘故,是因那房后面有一片荒园,有横倒的树干,有碧绿的池塘,看出去是枝叶扶疏,林鸟纵横,我的书窗之前,又是夏天绿叶成荫冬天子满枝。在上海找得到这样的野景,不能不说是重大的发见,所以决心租定了。现在我们的房东,已将那块园地围起来,整理起来,那些野树已经栽植的有方圆规矩了,阵伍也渐渐整齐了,而且虽然尚未砌出来星形八角等等的花台,料想不久总会来的。所以我又搬出。第39节:第三篇 当时只道是寻常(2) 现在我是住在一所人类所应住的房宅,如以上所言。宅的左右有的是土,足踏得土,踢踢瓦砾是非常快乐的,我宅中有许多青蛙蟾蜍,洋槐树上的夏蝉整天价的鸣着,而且前晚发见了一条小青蛇,使我猛觉我已成为归去来兮的高士了。我已发见了两种的蜘蛛,还想到城隍庙去买一只龟,放在园里,等着看龟观蟾蜍吃蚊子的神情,倒也十分有趣。我的小孩在这园中,观察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至理,总比在学堂念自然教科书,来得亲切而有意味。只可惜尚未找到一只壁虎。壁虎与蜘蛛斗起来真好看啊!…… 我还想养只鸽子,让他生鸽蛋给小孩玩。所以目前严重的问题是,有没有壁虎?假定有了,会不会偷鸽蛋?由是我想到避暑的快乐了。人家到那里去避暑的可喜的事,我家里都有了。平常人不大觉悟,避暑消夏旅行最可纪的事,都是那里曾看到一条大蛇,那里曾踏着壁虎蝎子的尾巴。前几年我曾到过莫干山,到现在所记得可乐的事,只是在上山路中看见石龙子的新奇式样,及曾半夜里在床上发现而用阿摩尼亚射杀一只极大的蜘蛛,及某晚上曾由右耳里逐出一只火萤。此外便都忘记了。在消夏的地方,谈天总免不了谈大虫的。你想,在给朋友的信中,你可以说“昨晚归途中,遇见一条大蛇,相觑而过”,这是多么称心的乐事。而且在城里接到这封信的人,是怎样的羡慕。假定他还有点人气,阅信之余,必掷信慨然而立曰:“我一定也要去。我非请两星期假不可,不管老板高兴不高兴!”自然,这在于我,现在已不能受诱惑了,因为我家里已有了蛇,这是上海人家里所不大容易发见的。 避暑还有一种好处,就是可以看到一切的亲朋好友。我们想去避暑旅行时,心里总是想着:“现在我要去享一点清福,隔绝尘世,依然故我了。”弦外之音,似乎是说,我们暂时不愿揖客,鞠躬,送往迎来,而想去做自然人。但是不是真正避暑的理由,如果是,就没人去青岛牯岭避暑了。或是果然是,但是因为船上就发现你的好友陈太太,使你不能达到这个目的。你在星期六晚到莫干山,正在黄昏外出散步,忽然背后听见有人喊着:“老王!”你听见这样喊的时候,心中有何感觉,全凭你自己。星期日早,你星期五晚刚见到的隔壁潘太太同她的一家小孩也都来临了。 星期一下午,前街王太太也翩然莅止了。星期二早上,你出去步行,真真出乎意外,发见何先生何太太也在此地享隔绝尘世的清福。由是你又请大家来打牌,吃冰淇淋,而陈太太说:“这多么好啊!可不是正同在上海一样吗?”换句话说,我们避暑,就如美国人游巴黎,总要在I’Opera前面的一家咖啡馆,与同乡互相见面。据说Montmartre有一家饭店,美国人游巴黎,非去赐顾不可,因为那里可以吃到真正美国的炸团饼。这一项消息,Anita Loos女士早已在《碧眼儿日记》郑重载录了。 自然,避暑还有许多益处。比方说,你可以带一架留声机,或者同居的避暑家总会带一架,由是你可以听到年头年底所已听惯的乐调,如《璇宫艳》舞,《丽娃栗妲》之类。还有一样,就是整备行装的快乐高兴。你跑到永安公司,在那里思量打算,游泳衣是淡红的鲜艳,还是浅绿的淡素,而且你如果是卢梭陶渊明的信徒,还须考虑一下:短统的反翻口袜,固然凉爽,如鱼网大花格的美国“开索”袜,也颇肉感,有寓露于藏之妙,而且巴黎胭脂,也是“可的”的好。因为你不擦胭脂,总觉得不自然,而你到了山中避暑,总要得其自然为妙。第三样,富贾,银行总理,要人也可以借这机会带几本福尔摩斯小说,看看点书。在他手不释卷躺藤椅上午睡之时,有朋友叫醒他,他可以一面打哈一面喃喃的说,“啊!我正在看一点书。我好久没看过书了。”第四样益处,就是一切家庭秘史,可在夏日黄昏的闲话中流露出来。在城里,这种消息,除非由奶妈传达,你是不容易听到的。你听见维持礼教乐善好施的社会中坚某君有什么外遇,平常化装为小商人,手提广东香肠工冬工冬跑入弄堂来找他的相好,或是何老爷的丫头的婴孩相貌,非常像何老爷。如果你为人善谈,在两星期的避暑期间,可以听到许多许多家庭秘史,足做你回城后一年的谈助而有余。由是我们发现避暑最后一样而最大的益处就是——可以做你回城交际谈话上的题目。第40节:第三篇 当时只道是寻常(3) 要想起来,避暑的益处还有很多。但是以所举各点,已经有替庐山青岛饭店做义务广告的嫌疑了。就此搁笔。 我的戒烟 凡吸烟的人,大部曾在一时糊涂,发过宏愿,立志戒烟,在相当期内与此烟魔决一雌雄,到了十天半个月之后,才自醒悟过来。我有一次也走入歧途,忽然高兴戒烟起来,经过三星期之久,才受良心责备,悔悟前非。我赌咒着,再不颓唐,再不失检,要老老实实做吸烟的信徒,一直到老耄为止。到那时期,也许会听青年会俭德会三姑六婆的妖言,把它戒绝,因为一人到此时候,总是神经薄弱,身不由主,难代负责。但是意志一日存在,是非一日明白时,决不会再受诱惑。因为经过此次的教训,我已十分明白,无端戒烟断绝我们灵魂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据英国生物化学名家夏尔登(Haldane)教授说,吸烟为人类有史以来最有影响于人类生活的四大发明之一。其余三大发明之中,记得有一件是接猴腺青春不老之新术。此是题外不提。 在那三星期中,我如何的昏迷,如何的懦弱,明知于自己的心身有益的一根小小香烟,就没有胆量取来享用,说来真是一段丑史。此时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倒莫明何以那次昏迷一发发到三星期。若把此三星期中之心理历程细细叙述起来,真是罄竹难书。自然,第一样,这戒烟的念头,根本就有点糊涂。为什么人生世上要戒烟呢?这问题我现在也答不出。但是我们人类的行为,总常是没有理由的,有时故意要做做不该做的事,有时处境太闲,无事可作,故意降大任于己身,苦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把自己的天性拂乱一下,预备做大丈夫罢?除去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当日何以想出这种下流的念头。这实有点像陶侃之运甓,或是像现代人的健身运动——文人学者无柴可剖,无水可吸,无车可拉,两手在空中无目的的一上一下,为运动而运动,于社会工业之生产,是毫无贡献的。戒烟戒烟,大概就是贤人君子的健灵运动罢。 自然,头三天,喉咙口里,以至气管上部,似有一种怪难堪似痒非痒的感觉。这倒易办。我吃薄荷糖,喝铁观音,含法国顶上的补喉糖片。三天之内,便完全把那种怪痒克复消灭了。这是戒烟历程上之第一期,是纯粹关于生理上的奋斗,一点也不足为奇。凡以为戒烟之功夫只在这点的人,忘记吸烟魂灵上的事业;此一道理不懂,根本就不配谈吸烟。过了三天,我才进了魂灵战斗之第二期。到此时,我始恍然明白,世上吸烟的人,本有两种,一种只是南郭先生之徒,以吸烟跟人凑热闹而已。这些人之戒烟,是没有第二期的。他们戒烟,毫不费力。据说,他们想不吸就不吸,名之为“坚强的意志”。其实这种人何尝吸烟?一人如能戒一癖好,如卖掉一件旧服,则其本非癖好可知。这种人吸烟,确是一种肢体上的工作,如刷牙,洗脸一类,可以刷,可以不刷,内心上没有需要,魂灵上没有意义的。这种人除了洗脸,吃饭,回家抱孩儿以外,心灵上是不会有所要求的,晚上同俭德会女会员的太太们看看《伊索寓言》也就安眠就寝了。辛稼轩之词,王摩诘之诗,贝多芬之乐,王实甫之曲,是与他们无关的。庐山瀑布还不是从上而下的流水而已?试问读稼轩之词,摩诘之诗而不吸烟,可乎?不可乎? 但是在真正懂得吸烟的人,戒烟却有一问题,全非俭德会男女会员所能料到的。于我们这一派真正吸烟之徒,戒烟不到三日,其无意义,与待己之刻薄,就会浮现目前,理智与常识就要问:为什么理由,政治上,社会上,道德上,生理上,或者心理上,一人不可吸烟,而故意要以自己的聪明埋没,违背良心,戕贼天性,使我们不能达到那心旷神怡的境地?谁都知道,作文者必精力美满,意到神飞,胸襟豁达,锋发韵流,方有好文出现,读书亦必能会神会意,胸中了无窒碍,神游其间,方算是读。此种心境,不吸烟岂可办到?在这兴会之时,我们觉得伸手拿一枝烟乃唯一合理的行为;若是把一块牛皮糖塞入口里,反为俗不可耐之勾当。我姑举一两件事为证。第41节:第三篇 当时只道是寻常(4) 我的朋友B君由北京来沪。我们不见面,已有三年了。在北平时,我们是晨昏时常过从的,夜间尤其是吸烟瞎谈文学、哲学、现代美术以及如何改造人间宇宙的种种问题。现在他来了,我们正在家里炉旁叙旧。所谈的无非是在平旧友的近况及世态的炎凉。每到妙处,我总是心里想伸一只手去取一枝香烟,但是表面上却只有立起而又坐下,或者换换坐势。B君却自自然然的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似有不胜其乐之概。我已告诉他,我戒烟了,所以也不好意思当场破戒。话虽如此,心坎里只觉得不快,嗒然若有所失,我的神志是非常清楚的。每回B君高谈阔论之下,我都能答一个“是”字,而实际上却恨不能同他一样的兴奋倾心而谈。这样畸形的谈了一两小时,我始终不肯破戒,我的朋友就告别了。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我是凯旋胜利者,但是心坎里却只觉得怏怏不乐。过了几天,B君途中来信,说我近来不同了,没有以前的兴奋,爽快,谈吐也大不如前了,他说或者是上海的空气太恶浊所致。到现在,我还是怨悔那夜不曾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