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的自语-3

父亲终于没能看到我的孩子出生。如我所希望的,我得到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谁又能想到,我的女儿患有绝症,活到一岁半也死了。每想到我那封报喜的信和父亲喜悦的回应,我总感到对不起他。好在父亲永远不会知道这幕悲剧了,这于他又未尝不是件幸事。但我自己做了一回父亲,体会了做父亲的心情,才意识到父亲其实一直有和我亲近一些的愿望,却被我那么矜持地回避了。短短两年里,我被厄运纠缠着,接连失去了父亲和女儿。父亲活着时,尽管我也时常沉思死亡问题,但总觉好像和死还隔着一道屏障。父母健在的人,至少在心理上会有一种离死尚远的感觉。后来我自己做了父亲,却未能为女儿做好这样一道屏障。父亲的死使我觉得我住的屋子塌了一半,女儿的死又使我觉得我自己成了一间徒有四壁的空屋子。我一向声称一个人无须历尽苦难就可以体悟人生的悲凉,现在我知道,苦难者的体悟毕竟是有着完全不同的分量的。1992.344街头的自语车窗外小时候喜欢乘车,尤其是火车,占据一个靠窗的位置,趴在窗户旁看窗外的风景。这爱好至今未变。列车飞驰,窗外无物长驻,风景永远新鲜。其实,窗外掠过什么风景,这并不重要。我喜欢的是那种流动的感觉。景物是流动的,思绪也是流动的,两者融为一片,仿佛置身于流畅的梦境。当我望着窗外掠过的景物出神时,我的心灵的窗户也洞开了。许多似乎早已遗忘的往事、得而复失的感受、无暇顾及的思想,这时都不召自来,如同窗外的景物一样在心灵的窗户前掠过。于是我发现,平时我忙于种种所谓必要的工作,使得我的心灵的窗户有太多的时间是关闭着的,我的心灵世界还有太多的风景未被鉴赏。而此刻,这些平时遭到忽略的心灵景观在打开了的窗户前源源不断地闪现了。所以,我从来不觉得长途旅行无聊,或者毋宁说,我有点喜欢这一种无聊。在长途车上,我不感到必须有一个伴与我闲聊,或者必须有一种娱乐让我消遣。我甚至舍不得把时间花在读一本好书上,因为书什么时候都能读,白日梦却不是想做就能做的。就因为贪图车窗前的这一份享受,凡出门旅行,我宁愿坐火车,不愿乘飞机。飞机太快地把我送到了目的地,使我来不及寂寞,因而来不及触发那种出神遐想的心境,我会因此感到像是未曾旅行一样。航行江海,我也宁愿搭乘普通轮船,久久站在甲板上,看波涛万古流涌,而不喜欢坐封闭型的豪华快艇。有一回,从上海到南通,我不幸误乘这种快艇,当别人心满意足地靠在舒适的软椅上看彩色录像时,我痛苦地盯着舱壁上那一个个窄小的密封窗口,真觉得自己仿佛遭到了囚禁。我明白,这些仅是我的个人癖性,或许还是过了时的癖性。现代人出门旅行讲究效率和舒适,最好能快速到把旅程时间缩减为零,舒适到如同住在自己家里。令我不解的是,既然如此,又何必出门旅行呢?如果把人生譬作长途旅行,那么,现代人搭乘的这趟列车就好像是由工作车厢和娱乐车厢组成的,而他们的惯常生活方式就是在工作车厢里拼命干活和挣钱,然后又在娱乐车厢里拼命享受和把钱花掉,如此交替往复,再没有工夫和心思看一眼车窗外的风景了。光阴磋跎,世界喧嚣,我自己要警惕,在人生旅途上保持一份童趣和闲心是不容易的。如果哪一天我只是埋头于尘市中的种种事务,不再有兴致趴在车窗旁看沿途的风光,倾听内心的音乐,那时候我就真正老了俗了,那样便是辜负了人生这一趟美好的旅行。1993.464街头的自语五十自嘲有一件事,我一直羞于启口,但我现在要把它明明白白说出来———今年我五十岁了。也许有人会说∶这算什么秘密,我们早已从你好几本书的作者小传上推算出来了。不错,但是它从我自己口中说出来就不一样了。我一直心存侥幸∶未必许多人注意到了我的小传。反正我希望知道我的年龄的人愈少愈好,人们把我的年龄估得愈低愈好。我自以为内心和外表都还年轻,就希望别人真把我看成年轻,反倒觉得真实年龄于我成了一种歪曲。对于五十岁我真是充满委屈。五十岁,怎么就五十岁了?年轻时看五十岁的人,不折不扣是“半百老人”,那么现在的年轻人也会这么看我。可是我还没有年轻够,怎么就老了?据说在一些读者的心目中,我是一个对人生看得很透也活得很明白的哲人,现在他们该知道了,其实满不是这么回事。一个人对自己的年龄尚且遮遮掩掩,如此不成熟,哪里谈得上哲人胸怀。也许正是为了给我这种极幼稚可笑的虚荣心下一帖重药,我便大张旗鼓地当众报出了这个如同我的心病的五十岁。一言既出,有耳共闻,从此我没了吞吞吐吐的余地,或许就可以坦然面对渐入老龄的无情事实了。好了,我不再讳言年龄,因此而更有权说一说我的真实感觉了。我确实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到了五十岁的人,对此我可以提出一些有力的证据。五十岁的人大抵功成名就,在社会则为栋梁,在学界则为师长,肩负着指点江山、教诲青年的庄严使命。可是,我毫无这种使命感。不必说我不具备治国经邦的能力,即使像当今精英们那样呼朋引类、聚而研讨事关文化存亡的重大课题,我也仅安于旁听,并无为天下立言立法的雄心。我的所学所思太不实际,没有可操作性,造不成什么势。所以我也不想当老师,因为我无以教学生。迄今为止我确实不曾招过一个学生,听人叫我老师是我始终感到很尴尬很不习惯的事情。那么,五十岁的人总该久已成家立业,有一个稳定的生活了吧?可是,在这个别人早就当父亲有人还当了爷爷的年龄,我却依旧膝下无儿,又成孑然一身。关于爱情、婚姻、家庭我说过许多貌似聪明的话,到头来自己却走不出困惑。历数平生的坎坷,自己也算得是一个饱经风霜的人了,但并未因此变得心如磐石,风雨不入。毋宁说,我心中仍有太多的幻想,还勘不破一个情字,有意无意仍在追求一种完美,而且至今执迷不悟。按照某些东西方贤哲的先例,五十岁或不到五十岁就该是收拾行装准备告别人生的时候了。基于对生死大限的思考,我也早想着要把佛教留做晚年的一种精神寄托,但至少现在还觉得为时过早。我愿意在某种意义上归隐,远离喧闹的人世,可是我绝不愿意远离可爱的人生。不过,我也不像眼下许多五十岁的人那样讲究养生之道。我抽烟喝酒,不吃素,不练气功。我承认我经常跑步和游泳,但那主要不是为了长寿,而是为了当下的身心愉快。总而言之,在我身上全然找不到五十岁的品德,不威严也不稳健,不世故也不恬淡,对这个年龄实在当之有愧。孔子“五十而知天命”,我却连四十的“不惑”、三十的“立”也做不到。硬要84街头的自语攀比,最多可以说沾点儿“志于学”的边,到如今脑里还在不断编织各种学习梦,买进也许永远不读的书,制定也许永远完不成的读书计划。然而,他老人家是“十五而志于学”,对比之下,我发现我枉活了多半辈子,在起点上就停住了。不过,我并不气馁。我这么想:“知天命”固然是一种境界,“志于学”也是一种境界,其实两者并无高低之分。五十而志于学,不失童心,活得年轻,又有什么不好?这样一想,我就不但能坦然面对我的年龄,而且能坦然面对好像有负于这个年龄的我自己了。1995.1294侯家路侯家路春节回上海,家人在闲谈中说起,侯家路那一带的地皮已被香港影视圈买下,要盖演艺中心,房子都拆了。我听了心里咯噔了一下。从记事起,我就住在侯家路的一座老房子里,直到小学毕业,那里藏着我的全部童年记忆。离上海后,每次回去探亲,我总要独自到侯家路那条狭窄的卵石路上走走,如同探望一位久远的亲人一样也探望一下我的故宅。那么,从今以后,这个对于我很宝贵的仪式只好一笔勾销了。侯家路是紧挨城隍庙的一条很老也很窄的路,那一带的路都很老也很窄,纵横交错,路面用很大的卵石铺成。从前那里是上海的老城,置身在其中,你会觉得不像在大上海,仿佛是在江南的某个小镇。房屋多为木结构,矮小而且拥挤。走进某一扇临街的小门,爬上黢黑的楼梯,再穿过架在天井上方的一截小木桥,便到了我家。那是一间很小的正方形屋子,上海人称做亭子间。现在回想起来,那间屋子可真是小呵,放一张大床和一张饭桌就没有空余之地了,但当时我并不觉得。爸爸一定觉得了,所以他自己动手,在旁边拼接了一间更小的屋子。逢年过节,他就用纸糊一只走马灯,挂在这间更小的屋子的窗口。窗口正对着天井上方的小木桥,我站在小木桥上,看透着烛光的走马灯不停地旋转,心中惊奇不已。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爸爸妈妈可真是年轻呵,正享受着人生的美好时光,但当时我并不觉得。他们一定觉得了,所以爸爸要兴高采烈地做走马灯,妈妈的脸上总是漾着明朗的笑容。也许人要到不再年轻的年龄,才会仿佛突然之间发现自己的父母也曾经年轻过。这一发现令我倍感岁月的无奈。想想曾经多么年轻的他们已经老了或死了,便觉得摆在不再年轻的我面前的路缩短了许多。妈妈不久前度过了八十寿辰,但她把寿宴推迟到了春节举办,好让我们一家有个团聚的机会,我就是为此赶回上海来的。我还到苏州凭吊了爸爸的坟墓,自从他七年前去世后,这是我第一次给他上坟。对于我来说,侯家路是一个更值得流连的地方,因为那里珍藏着我的童年岁月,而在我的童年岁月中,我的父母永不会衰老和死亡。我终于忍不住到侯家路去了。可是,不再有侯家路了。那一带已经变成一片废墟,一个巨大的工地。遭到覆灭命运的不只是侯家路,还有许多别的路,它们已经永远从地球上消失了。当然,从城市建设的眼光看,这些破旧房屋早就该拆除了,毫不足惜。不久后,这里将屹立起气派十足的豪华建筑,令一切感伤的回忆寒酸得无地自容。所以,我赶快拿起笔来,为侯家路也为自己保留一点私人的纪念。1997.315侯家路录音电话我一直为电话的干扰而苦恼。潜心写作时,突然响起的铃声令人心惊肉跳,而倘若半天内接到五个以上的电话,那半天的计划就破产无疑。歌德之所以能够成为大文豪,我相信原因之一是他的书房里没有安装电话———电话是在他死后四十四年才发明的。不过,由于电话的明显便利,安上就不想拆了。假如歌德在世,他一定也不肯舍弃这种便利。朋友们劝我:安个录音电话吧。录音电话的好处是,既能享受电话的一切便利,又可避免它的干扰。说白了,就是掌握了主动权,想给别人打就尽可以打,别人打进来不想接就尽可以不接。这是个好主意,我采纳了,安装迄今已有一年多。然而,事实是干扰依旧,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电话铃声响起时,要沉住气不接,真是需要有点硬心肠的。我心太软,铃声未到第五响,就沉不住气了。我知道,在第5响之后,电话便会自动接通,播放我事先录好的答话留言,内容是请对方留言。这时候对方的反应会很复杂,大半的人都是犹豫了一下,一言不留,便挂断了电话,你仿佛能看见他懊丧的面容。在留言的人中,有口齿伶俐、语句流畅的,但更多的却显得慌乱笨拙,话不成句。我自己在向别人的录音电话留言时也是如此,面对一架机器而不是一个活人说话难免别扭,而倘若想到那边还可能有人在听,只是装做不在场罢了,感到的就不只是别扭而简直是侮辱了。所以,若非十分必要,我是不肯留言的。将心比心,我该对别人公平,不做这种躲在暗处看人受辱的阴谋家。有时候我试图说服自己:写作是我的工作,当我在写作时,我不妨把自己视为正在上班,不在家里,因此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不接电话。何况经验证明,接电话带来的美事是很少的,与招来的麻烦不成比例。譬如说,我常常必须在电话里费许多口舌谢绝我无法兑现的稿约,推辞我没有兴趣的聚会。尽管如此,我仍担心不接电话会错过什么。我不怕耽误正事,有正事找我的人必定会留言。最是那种拨通了却欲说还休的电话使我牵挂,那会不会是某个陌生的读者终于鼓起勇气想问候我一声,或某个久别的朋友突然有了倾心交谈的渴望?在这个忙碌的时代,真兴致是不容易产生的,产生了是不应该错过的。总之,我本想靠录音电话逃避干扰,结果正相反,因为我不但在家时仍继续接电话,因而人们很容易在家里堵住我,而且,每当我外出归来,电话机发出的提示信号便会催促我收听它录下的留言,于是找我的人就好像还可以进到家里等我归来一样。我已经如此习惯,以至于每次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听留言,哪天踏进家门没有听见提示有留言的信号,竟会感到有些失望呢。1997.735侯家路朋友一个周末的早晨,我突然想到这个题目。又是周末了,谁会给我打电话呢?我已经发现,平时的电话总是十分繁忙,周末的电话却比较稀少。平时来电话的多为编辑、记者之类,为了约稿或采访,属于公事,周末来电话的大抵是朋友,想聊聊天或聚一聚,属于私交。那么,我的朋友越来越少了吗?朋友实在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词。一般人所说的朋友,多指熟悉到了一定程度的熟人,遇到需要帮忙的事情,彼此间是求得上的。对于这类朋友,前贤常予苛评。克雷洛夫说:“当你遇到困难时,把朋友们找来,你会得到各种好的忠告。可是,只要你一开口提到实际的援助,你最好的朋友也装聋作哑了。”马克·吐温说:“神圣的友谊如此甜蜜、忠贞、稳固而长久,以致能伴随人的整个一生,———如果不要求借钱的话。”亚里士多德说得更干脆:“啊,我的朋友,世上并不存在朋友。”我不愿意把人心想像得这么坏,事实上也没有这么坏。我相信只要我的请求是对方力所能及的,我的大多数熟人一定会酌情相助。只是我这个人比较知趣,非到万不得已之时绝不愿求人,而真正万不得已的情形是很少的。为了图清静,我也不喜欢把精力耗费在礼尚往来的应酬上。所以,我和一般人的交往常常难以达到所需要的熟悉程度,够不上在这个意义上称做朋友。与泛泛之交式的友谊相反,另一些人给朋友定的标准极高,如同蒙田所描述的,必须是两个人的心灵完全相融,融合得天衣无缝,犹如两个躯体共有一颗灵魂,因而彼此对于对方都是独一无二的,其间的友谊是不容第三者分享的。据蒙田自己说,他和拉博埃西的友谊便是如此。我不怀疑天地间有这样可歌可泣的友谊,不过,就像可歌可泣的爱情一样:第一,它有赖于罕见的机遇;第二,它多半发生在青年时期。蒙田与拉博埃西就是在青年时期相识的,而且仅仅过了五年,后者便去世了。一般来说,这种恋情式的友谊往往带有年轻人的理想主义色彩,难以持续终生。当然,并非绝无可能,那便是鲁迅所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境界了。不过,依我之见,既然忠贞不贰的爱情也只能侥幸得之,忠贞不贰的友谊之难觅就不算什么了不得的缺憾了。总之,至少现在我并不拥有这种独一无二的密友。现在该说到我对朋友的理解了。我心目中的朋友,既非泛泛之交的熟人,也不必是心心相印的恋人,程度当在两者之间。在这世界上有若干个人,不见面时会互相惦记,见了面能感觉到一种默契,在一起度过一段愉快的时光,他们便是我心目中的朋友了。有时候,这样的朋友会像滚雪球一样聚合,形成一个所谓圈子。圈子容易给人以错觉,误以为圈中人都是朋友。我也有过一个格调似乎很高的圈子,当时颇陶醉于一次次高朋满座的欢谈,并且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延续下去。未曾料到,由于生活中的变故,这个圈子对于我已不复存在了。鲍斯威尔笔下的约翰生说:“一个人随着年龄增长,如不结交新朋友,他就会很快发现只剩下了孤身一人。人应当不断修补自己的友谊。”我以前读到这话很不以为然,现在才悟出了其中的辛酸。不过,交朋友贵在自然,用不着刻意追求。在寂寞的周末,我心怀感激地想起不多的几位依然互相惦记着的老朋友和新朋友,于是平静地享受了我的寂寞。1997.1055侯家路老同学相聚北大百年校庆,沸沸扬扬,颇热闹了一阵。我一向不喜热闹,所以未曾躬逢其盛。唯一的例外,是参加了一次同年级老同学的聚会。很不容易的是,在几位热心人的张罗下,全年级五十名同学,毕业了整整三十年,分散在各地,到会的居然达四十人之众。阔别30年,可以想像,当年的同学少年,如今都已年过半百,鬓毛渐衰了。所以,乍一见面,彼此间不免有些陌生。那三十年的日子,原是一天天过的,虽然不可避免地在每个人身上留下了痕迹,但那过程相当漫长,自己或经常见面的人往往不知不觉。而现在,过程一下子被完全省略了,于是每个人都从别人身上看到了岁月的无情印记,如镜子一样鲜明。久别后的重逢,遂因此而令人惆怅、惊愕,需要做心理上的调整。不过,这调整并不难做。我发现,只要是老同学相聚,用不了多一会儿,陌生感便会消失,当年那种熟悉的氛围又会重现。随陌生感一起消失的,是绵亘在彼此之间的别后岁月,你几乎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时光倒转,离别从未发生,仍然是当年的那些同学,仍然是上学时的那种情境。此刻,坐在这里听他们一个个讲述着三十年里的人生经历,我并没有听进去所讲述的具体内容,却从各异的谈吐中清晰地辨认出了每个人当年的性格和模样。让专家学者们去做论述北大传统的辉煌文章吧,对于我来说,北大之所以值得怀念,首先是因为它是我度过青春岁月的地方。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与老同学相见使我感到异常亲切。尤其是同宿舍的几位同学,曾经朝夕相处许多年,见到了他们,我心中充满莫名的感动。当时在全年级,我年龄最小,赵君年龄最大,比我大整整十岁,总是像兄长一样关心我。三十年后的今天,他见了我的第一句话是:“小周,要注意身体。”我听了几乎要掉泪。还有董君,聚会时始终微笑而友好地注视着我,使我想起进北大时我还在长个子,他常常喜欢用手来量一量我是否又长高了一些。我忽然明白了,在老同学眼里,我仍然是从前的那个我,我们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从前的那种关系。毕业以后,人们各奔东西,每个人都走过了许多坎坷,发生了种种变化。但是,在短暂的重逢时刻,人们还来不及互相体会别后岁月所包含的这一切,这一切便等于不存在。老同学的相聚提供了一个机会,使每个人得以用老同学的眼睛来看自己,跳过一大截岁月看到了已被自己淡忘的学生时代。那么,老同学就是互相的青春岁月的证人,彼此不自觉地寄存着若干证据,而在久别以后的相聚时刻,他们得以暂时地把所寄存的证据互相交还。当然,久别是必要的,因为经常会面肯定会冲淡对早年同学生活的记忆。当然,相聚也是必要的,否则我们根本无从知道彼此还保存着如此珍贵的记忆。所以,老同学———以及一切曾经共度青春岁月的人们———久别以后的相聚是人生一种难得的经验。1998.575侯家路携小女远游小女久儿,芳龄四个月,忽一日被她的异想天开的爸妈带上飞机,飞行六千里,降落在海南岛上。人说,孩子这么小,你们可真胆大。妈妈抱歉地笑笑:“北京冷,家里背阴,带她来晒太阳。”其实爸妈都是出差,应邀来参加同一个学术会议。爸爸是学者,有讨论的责任。妈妈是编辑,有组稿的任务。四个月的婴儿生活不能自理,除了跟随前来,别无选择。于是,在这个以现象学为主题的学术会议上,有了特别的一景:一辆童车,推到东,推到西,出现在各种场合,童车里坐着一个小胖娃娃。现象学的鼻祖胡塞尔有一句名言:“回到事物本身。”可是他把那漫长的归路筑成了一个巨大的迷宫,使许多追随者身陷其中而不得出。当此之时,我弯身从童车里抱起久儿,自言道:这就是我的“回到事物本身”。久儿是一个很好带的孩子,这是我们敢于带她出远门的基本依据。迄今为止,她一直吃母乳,不必专门为她调制别的食物。我们用餐时,顺便给她喂点什么,她又都欣然接受,把小嘴咂巴得津津有味。她还自动养成了一些好习惯,例如,夜里一觉睡到天亮,有明确的把屎把尿的意识。她肯定不喜欢屎糊在屁股上的感觉,非常能忍,证据是很少发生这种事,几天里难得有一回,而在把她时往往立刻就拉出一堆来。凡此种种,省去了我们许多麻烦。到海南那天,不巧是个阴雨天,飞机在海口上空盘旋良久,然后突然继续向南飞去了。通知说,海南机场已经关闭,只好降到三亚。在三亚降落后,又马上乘大巴折回海口。空陆旅程,加起来近九小时,一般旅客也不胜劳顿,何况一个婴儿。可是,在全部旅途中,久儿不曾哭过一声。她一向不爱哭闹,我们已经习惯了,同机的旅客却不禁啧啧称奇。海南十日,久儿始终快快乐乐的,证实了自己是一个胜任的小旅行家。久儿生在夏天,我相信她对夏天情有独钟。从北京到海南,就好像从严冬一下子回到了盛夏,棉衣、毛衣、衬衣通通脱下了,只穿一件红肚兜,近乎赤身裸体。她喜欢赤身裸体,在北京家里,每天洗澡时是她最欢快的时候,洗毕给她穿衣服则必定要遭到她的一番反抗。现在好了,她可以尽兴地停留在她的乐园里了。她一定有了一种突然解放的感觉,简直是有力没处使。一位朋友抱着她在餐厅里巡游,猝不及防,发现她已经顺手从一个花盆里折断一大枝花叶,高高地举在手中。突然置身于这么多陌生的人和事物中,她不免兴奋,眼睛几乎不够用。她对一切都感兴趣,都要注视,妈妈说她“爱管闲事”。不过,有些东西格外能引起她的注意。有一回,我抱她站在一个大鱼缸前,鱼缸里的热带鱼大而美丽,形状各异,我也未尝看见过。只见她急切地探出身子,小脸蛋差不多贴到了玻璃上,目不转睛地追踪着在缸里游动的鱼,一条游远了,又追踪另一条,丝毫不知疲倦。她的眼神充满惊讶,把我也感染得不迭地用惊讶的眼光重新打量鱼缸里的奇迹。面对众多陌生的面孔,久儿有一种特别的能耐。她一定会在这众多的面孔里选中某一个,我不知道她的标准是什么,但这样的选择必会发生。然后,那张面孔就惨了,她要集中力量打歼95侯家路灭战了。其武器是执拗的不动声色的盯视,真正是肆无忌惮,直盯得那张面孔不自在起来,不得不逃避或者做出反应。倘若那反应是积极的,她倒也投桃报李,以笑容回报笑容。对于肯放下架子用丑态怪相大呼小叫逗她的大人,她基本上是慷慨的,往往还给你一个仰天大笑。不折不扣是仰天大笑,仰着脸,笑声洪亮悠长,她笑起来真有一股豪爽劲。如果久儿对这趟海南之行有记忆,最忆的当然是大海。我们住在海边一个新建的度假村里,出门就是海。这里有长长的沙滩,迄今为止尚人迹罕至,偶尔遇见的惟有拾荒的渔民。久儿常常赤着一双小小的脚,由我们搀扶着,在沙滩上挪步。她低头看自己的小脚丫,看沙,一脸惊异,她的身后留下一串小小的脚印。背景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万顷蓝波,千层白浪,把她的小身体衬托得格外小。我想像不出大海给她的是什么印象。大海,这一切陌生者之中的最陌生者,以千古不歇的涛声固守着永恒的沉默。可是,谁知道呢,在人类中间,也许正是婴儿最与大海亲近。如果最早的古希腊哲人泰勒斯的话有道理,大海便是孕育一切生命的子宫,而刚刚离开子宫的婴儿则是大海向人类派遣的信使。凡敬畏大海的人,也一定会对婴儿携带的神秘信息怀有同样的感情。无怪乎在许多伟大的哲人、诗人、科学家眼里,在海边玩沙和拾贝的孩子的形象不约而同地成了一个最有意蕴的譬喻。久儿实在太小了,她甚至还不会玩沙和拾贝。凌晨,妈妈用一条浴巾裹着她,带她到海边看日出。当喷薄而出的红日把黝黑的海面照亮时,她看到了什么?人说,孩子这么小,什么也记不住。当然了,她长大以后,不可能回忆起她四个月时的这次旅行。但是,没有在记忆中留下的,就是不存在了么?在人的心灵06街头的自语中,应该还有比记忆更深邃的东西。我替久儿保存着这次旅行的机票,上面填有她的名字,那是属于她的非常正式的机票。我想像着将来有一天,当我把这机票交到她手上时,她会露出多么惊喜的神情。1998.1216侯家路用什么报答母爱母亲八十三岁了,依然一头乌发,身板挺直,步伐稳健,别人都说她看上去也就七十来岁。父亲去世已满十年,自那以后,她时常离开上海的家,到北京居住一些日子。不过,不是住在我这里,而是住在我妹妹那里。住在我这里,她一定会觉得寂寞,因为她只能看见这个儿子整日坐在书本或电脑前,难得有一点别的动静。母亲也是安静的性格,但终归需要有人跟她唠唠家常,我偏是最不善此道,每每大而化之,不能使她满足。母亲节即将来临,《家庭博览》杂志向我约稿,我便想到为她写一点文字,假如她读到了,就算是我痛改前非,认真地跟她唠了一回家常罢。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一生平平淡淡,做了一辈子家庭主妇。当然,这个印象不完全准确,在家务中老去的她也曾有过如花的少女时代。很久以前,我在一本家庭相册里看见过她早年的照片,秀发玉容,一派清纯。她出生在上海一个职员的家里,家景小康,住在钱家塘,即后来的陕西路一带,是旧上海一个比较富裕的街区。现在回想起来,那时母亲还年轻,喜欢对我们追忆钱家塘的日子。她当年与同街区的一些女友结为姐妹,姐妹中有一人日后成了电影明星,相册里有好几张这位周曼华小姐亲笔签名的明星照。看着照片上的这个漂亮女人,年少的我暗自激动,仿佛隐约感觉到了母亲从前的青春梦想。曾几何时,那本家庭相册失落了,母亲也不再提起钱家塘的日子。在我眼里,母亲作为家庭主妇的定位习惯成自然,无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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