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风流-2

爱情不风流,因为风流不过尔尔,爱情无价。1994.5爱还是被爱?桌上放着一封某杂志社转来的读者来信,信中提出了一个难题:在作婚姻的抉择时,究竟应该选择自己所爱的人,还是爱自己的人?换句话说,为了婚姻的幸福,爱和被爱何者更为重要?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不假思索地给出一个肯定正确无误的答复:爱和被爱同样重要,两者都是幸福婚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无论是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合,还是和不爱自己的人结合,都不可能真正感到幸福。然而,这个正确的答复过于抽象,并不能切中具体的生活情境。事实上,一个人如果遇到了自己深爱同时也深爱自己的人,就不存在所谓抉择的问题了。难题的提出恰恰是因为没有遇到这样的理想对象,于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只好在不甚理想的对象中间进行选择。鉴于现实中理想爱情的稀少,面临类似选择的情境差不多是生活的常态,所以这个问题有权得到认真的对待。可是,当我试图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发现我完全没有能力给出一个答案。男女之间的情感纠缠,波谲云诡,气象万千,当局者固然迷,旁观者又何尝清?我至多只能说,如果你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你的退步也要适可而止。设有某君,你极爱他,但他完全不爱你,此君可以免谈。或者相反,他极爱你,但你完全不爱他,此君也可免谈。总之,如果一方完全无意,就决不可勉强,因为即使勉强成事,结果可以预料是很悲惨的。不过,如果一方真的完全无意,其实也就不存在选择的问题了。纠缠的发生,选择的必要,往往是因为一方相当有意,另一方却在有意无意之间。也就是说,一方很爱另一方,而另一方则仅仅是比较喜欢这一方,所以仍能维持着一种纠缠的格局(别有所图者不在此论)。让我尝试着分析一下这种情况。爱情受理想原则支配,婚姻受现实原则支配。爱情本身拥有一种盲目的力量,会使人不顾一切地追求心目中的偶象。所以,当一个人考虑是否要与不太爱自己的或自己不太爱的人结婚时,她(他)已经在受现实原则支配了。理想原则追求的是幸福(事实上未必能追求到),现实原则要求避免可预见的不幸(结果往往也就不会太不幸)。可以用两个标准来衡量婚姻的质量,一是它的爱情基础,二是它的稳固程度。这两个因素之间未必有因果关系,所谓“佳偶难久”,热烈的爱情自有其脆弱的方面,而婚姻的稳固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一些实际因素。两者俱佳,当然是美满姻缘。然而,如果其中之一甚强而另一稍弱,也就算得上是成功的婚姻了。以此而论,双方中只有一方深爱而另一方仅是喜欢,但在婚姻的稳固性方面条件有利,例如双方性格能够协调或互补,则此种结合仍可能有良好前景,而在长久婚姻生活中生长起来的亲情也将弥补爱情上的先天不足。当然,双方爱情的不平衡本身是一个不利于稳固性的因素,而其不利的程度取决于不平衡的程度和当事人的禀性。感情差距悬殊,当然不宜结合。在差距并不悬殊的情况下,如果爱得热烈的那一方嫉妒心强,非常在乎被爱,或者不太投入的那一方生性浪漫,渴望轰轰烈烈爱一场,则也都不宜结合,因为明摆着迟早会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所以,在选择一个你很爱但不太爱你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大度,或对方是否足够安分。在选择一个很爱你但你不太爱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安分,或对方是否足够大度。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你当慎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不妨一试。你这样做仍然是冒着风险的,可是,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彼此因热烈相爱而结合的情况下,婚姻都不可能除去它所固有的冒险的成分。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不会太苛求婚姻,那样反而更有希望使它获得成功了。爱和被爱同是人的情感需要,悲剧在于两者常常发生错位,爱上了不爱己者,爱己者又非己所爱。人在爱时都太容易在乎被爱,视为权利,在被爱时又都太容易看轻被爱,受之当然。如果反过来,有爱心而不求回报,对被爱知珍惜却不计较,人就爱得有尊严、活得有器度了。说到底,人生在世,真正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做人,与之相比,与谁一起过日子倒属于比较次要的事情。不过,这已经是题外话了。1995.1性爱迷宫爱:从痴迷到依恋爱有一千个定义,没有一个定义能够把它的内涵穷尽。当然,爱首先是一种迷恋。情人之间必有一种痴迷的心境,和一种依恋的情怀,否则算什么堕入情网呢。可是,仅仅迷恋还不是爱情。好色之徒猎艳,无知少女追星,也有一股迷恋的劲儿,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即使自以为堕入情网的男女,是否真爱也有待岁月检验。一个爱情的生存时间或长或短,但必须有一个最短限度,这是爱情之为爱情的质的保证。小于这个限度,两情无论怎样热烈,也只能算作一时的迷恋,不能称作爱情。所以,爱至少应该是一种相当长久的迷恋。迷恋而又长久,就有了互相的玩味和欣赏,爱便是这样一种乐此不疲的玩味和欣赏。两个相爱者之间必定是常常互相玩味的,而且是不由自主地要玩,越玩越觉得有味。如果有一天觉得索然无味,毫无玩兴,爱就荡然无存了。迷恋越是长久,其中热烈痴迷的成分就越是转化和表现为深深的依恋,这依恋便是痴迷的天长日久的存在形式。由于这深深的依恋,爱又是一种永无休止的惦念。有爱便有牵挂,而且牵挂得似乎毫无理由,近乎神经过敏。你在大风中行走,无端地便担心爱人的屋宇是否坚固。你在睡梦中惊醒,莫名地便忧虑爱人的旅途是否平安。哪怕爱人比你强韧,你总放不下心,因为在你眼中她(他)永远比你甚至比一切世人脆弱,你自以为比世人也比她自己更了解她,唯有你洞察那强韧外表掩盖下的脆弱。于是,爱又是一种温柔的呵护。不论男女,真爱的时候必定温柔。爱一个人,就是心疼她,怜她,宠她,所以有“疼爱”、“怜爱”、“宠爱”之说。心疼她,因为她受苦。怜她,因为她弱小。宠爱她,因为她这么信赖地把自己托付给你。女人对男人也一样。再幸运的女人也有受苦的时候,再强大的男人也有弱小的时候,所以温柔的呵护总有其理由和机会。爱本质上是一种指向弱小者的感情,在爱中,占优势的是提供保护的冲动,而非寻求依靠的需要。如果以寻求强大的靠山为鹘的,那么,正因为再强的强者也有弱的时候和方面,使这种结合一开始就隐藏着破裂的必然性。如此看来,爱的确是一种给予和奉献。但是,对于爱者来说,这给予是必需,是内在丰盈的流溢,是一种大满足。温柔也是一种能量,如果得不到释放,便会造成内伤,甚至转化为粗暴和冷酷。好的爱情能使双方的这种能量获得最佳释放,这便是爱情中的幸福境界。因此,真正相爱的人总是庆幸自己所遇恰逢其人,为此而对上天满怀感恩之情。我听见一个声音嘲笑道∶你所说的这种爱早已过时,在当今时代纯属犯傻。好吧,我乐于承认,在当今这个讲究实际的时代,爱便是一种犯傻的能力。可不,犯傻也是一种能力,无此能力的人至多只犯一次傻,然后就学聪明了,从此看破了天下一切男人或女人的真相,不再受爱蒙蔽,而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即使受挫仍不吸取教训,始终相信世上必有他所寻求的真爱。正是因为仍有这些肯犯傻能犯傻的男女存在,所以寻求真爱的努力始终是有希望的。1996.1情人节一年一度情人节。假如我有一个情人,我把什么送她做礼物呢?那市场上能够买到的东西,我是不会当作礼物送给她的。在市场上购买情人节礼物是现在的时尚,根据钱包的鼓瘪,人们给自己的情人购买情人卡、鲜花、假首饰、真首饰、汽车、别墅等等。如果我也这样做,我不过是向时尚凑了一份热闹,参加了一次集体消费活动而已,我看不出这和爱情有什么关系。我要送情人的礼物,必须是和别人不同的。所以,我也不能送她海誓山盟,因为一切海誓山盟都那样雷同。那么,我只能把我心中的沉默的爱送给她了。可是,这沉默的爱一开始就是属于她的了,我又怎么能把本来属于她的东西当作礼物送给她呢?一年一度情人节。假如我有一个情人,我带她去哪里呢?我不会带她去人群聚集的场所。在舞厅、影院、酒吧、游乐场欢度情人节,是现在的又一个时尚。可是,人群聚集之处,只有娱乐者,怎么会有情人呢?在那里,情人不复是情人了,秋波、偎依、抚摩和醉颜都变成了一种娱乐节目。我看不出娱乐场所的喧嚣和爱情有什么关系。我带情人去的地方,必须是别人的足迹到达不了的。它或许是一片密林,就像泰戈尔所说,密林本不该是老年人的隐居地,老年人应该去管理世间营生,而把密林让给浮躁的年轻人经受爱的修练。只是在今日的嘈杂世界上,哪里还找得到一片这样的密林。那么,我只好把情人带到我的宁静的心中了,因为如今这是能使我们避开尘嚣的唯一去处。可是,既然我的心早就接纳了她,我又怎么能把她带往她已经在的地方呢?一年一度情人节。假如我有一个情人,我不知道给她送什么礼物,把她带往何处。于是我对自己说,让我去看看别的情人们是怎么做的吧。令我惊奇的事情发生了:我到处只看见情人的模仿者和扮演者,却看不见真正的情人。我暗自琢磨其原因,恍然大悟:情人节之在中国,原本就是对西洋习俗的模仿和扮演。其实,中国也有自己的情人节,但早已被忘却,那是阴历七月初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情人久别重逢的日子。我进一步恍然大悟:节日凭借与平常日子的区别而存在,正是久别使重逢成了节日。既然现在的情人们少有离别,因而不再能体会重逢的喜悦,那作为重逢之庆典的中国情人节不再被盼望和纪念也就是当然的事了。我不反对中国的现代情人过外国的节日,但是,我要提一个合理的建议:如果你们平日常常相聚,那么,在这一天就不要见面了罢,更不要费神为对方购物或者一同想法寻欢作乐了,因为这些事你们平日做得够多的了,而唯有和平日不同才显得你们是在过节。1998.12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一个人只要领略过爱情的纯真喜悦,那么,不论他在精神和智力生活中得到过多么巨大的乐趣,恐怕他都会将自己的爱情经历看作一生旅程中最为璀璨耀眼的一个点。”这段话不是出自某个诗人之手,而是引自马尔萨斯的经济学名著《人口论》。一位经济学家在自己的主要学术著作中竟为爱情唱起了赞歌,这使我倍觉有趣。可是,我仍然要提出一个异议:爱情经历仅是一个人一生旅程中的一个点吗?它真的那么确定,那么短促?这个问题换一种表达便是:当我们回顾自己的爱情经历时,我们有什么理由断定哪一次或哪一段是真正的爱情,从而把其余的排除在外?毫无疑问,热恋的经历是令人格外难忘的。然而,热恋往往难于持久,其结局或者是猝然中止,两人含怨分手,或者是逐渐降温,转变为婚姻中的亲情或婚姻外的友情。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造成了许多困惑。一些人因为热恋关系的破裂而怀疑曾有的热恋是真正的爱情,贬之为一场误会,就像一首元曲中形容的那样彼此翻脸,讨回情书“都扯做纸条儿”。另一些人则因为浪漫激情的消逝而否认爱情在婚姻中继续存在的可能性,其极端者便如法国作家杜拉斯所断言,夫妻之间最真实的东西只能是背叛。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如果它是指既不会破裂也不会降温的永久的热恋,那么,世上究竟有没有真正的爱情?如果没有,那么,我们是否应该重新来给它定义?正是这一系列疑问促使我越来越坚定地主张:在给爱情划界时要宽容一些,以便为人生中种种美好的遭遇保留怀念的权利。在最宽泛的意义上,爱情就是两性之间的相悦,是在与异性交往中感受到的身心的愉快,是因为异性世界的存在而感觉世界之美好的心情。一个人的爱情经历并不限于与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异性之间的恩恩怨怨,而且也是对于整个异性世界的总体感受。因此,不但热恋是爱情,婚姻的和谐是爱情,而且一切与异性之间的美好交往,包括短暂的邂逅,持久而默契的友谊,乃至毫无结果的单相思,留在记忆中的定睛的一瞥,在这最宽泛的意义上都可以包容到一个人的爱情经历之中。爱情不是人生中一个凝固的点,而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中也许有壮观的激流,但也必然会有平缓的流程,也许有明显的主航道,但也可能会有支流和暗流。除此之外,天上的云彩和两岸的景物会在河面上映出倒影,晚来的风雨会在河面上吹起涟漪,打起浪花。让我们承认,所有这一切都是这条河的组成部分,共同造就了我们生命中的美丽的爱情风景。2000.12性爱迷宫可能性的魅力世上再动人的爱情,再美满的婚姻,也都是偶然性的产物。在茫茫人海里,两人相遇了,这相遇是靠了不知多少人力无法支配的因素凑成的,只要其中一个因素变化,你们很可能就失之交臂。而如果你没有遇到这个她(他),你一定还会遇到另一个她,生发出另一段也许同样美好甚至更美好的因缘来。那么,现在,在你们已经相遇之后,你就不会遇到另一个她了吗?当然不。从理论上讲,在另一性别的广阔世界里,适合于你的异性肯定不是少数,而你始终有着与她们之中某一个或某一些人相遇的可能性。那么,真相遇了怎么办?我是一个爱情至上论者,深信两性的结合唯以爱情为最高原则,当然不反对较差的爱情给新的更好的爱情让位。可是,问题在于,你怎么知道新的爱情就一定更好?那种震撼心灵的热恋如同天意,或许谁也抗拒不了,另当别论。在多数情形下,新鲜本身就构成了巨大的诱惑,但新鲜总是暂时的,到不新鲜了的时候你怎么办?无休止地更换性伴侣诚然也是一种活法,然而,在这种活法里已经没有了爱情的位置,所以不合我的原则。可能性是人生魅力的重要源泉。如果因为有了爱侣,结了婚,就不再可能与别的可爱的异性相遇,人生未免太乏味了。但是,在我看来,如果你真正善于欣赏可能性的魅力,你就不会怀着一种怕错过什么的急迫心理,总是想要把可能性立即兑现为某种现实性。因为这样做的结果,你表面上似乎得到了许多,实际上却是亲手扼杀了你的人生中的一切可能性。我的意思是说,在你与一切异性的关系之中,不再有产生真正的爱情的可能性,只剩下了唯一的现实性——上床。就我自己来说,我是宁愿怀着对既有爱情的珍惜之心,而将与别的可爱异性的关系保持在友谊的水平上的。我不否认这样的友谊中有性吸引的成分,但是,让这成分含蓄地起作用,岂不别有一种情趣?男人谁没有放纵一下的欲望,我不喜欢的是那后果,包括必然会造成的对爱我的人的伤害。除去卖淫和变相的卖淫不说,我不相信一个女人和你在肉体上发生亲昵关系而在感情上却毫无所求。假定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出色的男人,而这个男人譬如说有一百个追求者,那么,她是愿意他与一百个女人都有染,从而她也能占有一份呢,还是宁愿他只爱一人,因而她只有百分之一的获胜机会呢?我相信,在这个测验题目上,绝大多数女人都会做出相同的选择。2001.5婚姻的悖论调侃婚姻在人类的一切发明中,大约没有比婚姻更加遭到人类自嘲的了。自古以来。聪明人对这个题目发了许多机智的议论,说了无数刻薄话。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当然是男人!)倘若不调侃一下结婚的愚蠢,便不能显示其聪明,假如他竟然赞美婚姻,则简直是公开暴露他的愚蠢了。让我们来欣赏几则俏皮话,放松一下被婚姻绷紧的神经。蒙田引某人的话说:“美好的婚姻是由视而不见的妻子和充耳不闻的丈夫组成的。”如果睁开眼睛,张开耳朵,看清了对方的真相,知道了对方的所作所为,会怎么样呢?有一句西谚作了回答:“我们因为不了解而结婚,因为了解而分离。”什么时候结婚合适?某位智者说:“年纪轻还不到时候,年纪大已过了时候。”不要试图到婚姻中去寻找天堂,斯威夫特会告诉你:“天堂中有什么我们不知道,没有什么我们却很清楚——恰恰没有婚姻!”拜伦在《唐璜》中写道:“一切悲剧皆因死亡而结束,一切喜剧皆因婚姻而告终。”尽管如此,他自己还是结婚了,为的是:“我想有个伴儿,可以在一起打打呵欠。”按照尚福尔的说法,恋爱有趣如小说,婚姻无聊如历史。或许,我们可以反驳道:不对,一结婚,喜剧就开场了——小小的口角,和解,嫉妒,求饶,猜疑,解释,最后一幕则是离婚。有一个法国人说:“夫妻两人总是按照他们中比较平庸的一人的水平生活的。”这是挖苦结婚使智者变蠢,贤者变俗。有人向萧伯纳征求对婚姻的看法,萧回答:“太太未死,谁能对此说老实话?”林语堂说他最欣赏家庭中和摇篮旁的女人,他自己在生活中好像也是恪守婚德的,可是他对婚姻也不免有讥评。他说,所谓美满婚姻,不过是夫妇彼此迁就和习惯的结果,就像一双旧鞋,穿久了便变得合脚。无独有偶,古罗马一位先生也把婚姻譬作鞋子,他离婚了,朋友责问他:“你的太太不贞么?不漂亮么?不多育么?”他指指自己的鞋子答道:“你们谁也说不上它什么地方夹我的脚。”世上多娇妻伴拙夫这一类不般配的婚姻,由之又引出守房不牢的风流故事,希腊神话即已以此为嘲谑的材料。荷马告诉我们,美神阿弗洛黛特被许配给了跛足的火神赫淮斯托斯,她心中不悦,便大搞婚外恋,有一回丈夫捉奸,当场用捕兽机把她和情夫双双夹住,请诸神参观。你看,神话的幽默真可与现实比美。不论男女,凡希望性生活自由一点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总是个束缚。辜鸿铭主张用纳妾来补偿,遭到两个美国女子反驳:“男人可以多妾,女人为什么不可以多夫?”辜答道:“你们见过一个茶壶配四只茶杯,但世上哪有一只茶杯配四个茶壶的?”这话好像把那两个美国女子问住了。我倒可以帮她们反击:“你见过一只汤盆配许多汤匙,但世上哪有一只汤匙配许多汤盆的?”马尔克斯小说中的人物说:“一个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我想女人也不妨说:“一个女人需要两个丈夫,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养家糊口。”好了,到此为止。说婚姻的刻薄话是讨巧的,因为谁也不能否认婚姻包含种种弊病。如果说性别是大自然的一个最奇妙的发明,那么,婚姻就是人类的一个最笨拙的发明。自从人类发明这部机器,它就老是出毛病,使我们为调试它修理它伤透脑筋。遗憾的是,迄今为止的事实表明,人类的智慧尚不能发明出一种更好的机器,足以配得上并且对付得了大自然那个奇妙的发明。所以,我们只好自嘲。能自嘲是健康的,它使我们得以在一个无法避免的错误中坦然生活下去。1992.5宽松的婚姻一关于婚姻是否违背人的天性的争论永远不会有一个结果,因为世上没有比所谓人的天性更加矛盾的东西了。每人最好对自己提出一个具体得多的问题:你更想要什么?如果是安宁,你就结婚;如果是自由,你就独身。自由和安宁能否两全其美呢?有人设计了一个方案,名曰开放的婚姻。然而,婚姻无非就是给自由设置一道门栏,在实际生活中,它也许关得严,也许关不严,但好歹得有。没有这道门栏,完全开放,就不成其为婚姻了。婚姻本质上不可能承认当事人有越出门栏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恋和婚外性关系视作犯规行为。当然,犯规未必导致婚姻破裂,但几乎肯定会破坏安宁。迄今为止,我还不曾见到哪怕一个开放的婚姻试验成功的例子。与开放的婚姻相比,宽松的婚姻或许是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案。所谓宽松,就是善于调节距离,两个人不要捆得太紧太死,以便为爱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间。它仅仅着眼于门栏之内的自由,其中包括独处的自由,关起门来写信写日记的自由,和异性正常交往的自由,偶尔调调情的自由,等等。至于门栏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这不是自己力能管辖的事情。二要亲密,但不要无间。人与人之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相爱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终成悲剧,就因为它在客观上使得这个必要的距离难以保持。一旦没有了距离,分寸感便丧失。随之丧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宽容和尊重,最后是爱情。结婚是一个信号,表明两个人如胶似漆仿佛融成了一体的热恋有它的极限,然后就要降温,适当拉开距离,重新成为两个独立的人,携起手来走人生的路。然而,人们往往误解了这个信号,反而以为结了婚更是一体了,结果纠纷不断。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话对女子不公平。其实,“近之则不孙”几乎是一个规律,并非只有女子如此。太近无君子,谁都可能被惯成或逼成不逊无礼的小人。三有一种观念认为,相爱的夫妇间必须绝对忠诚,对各自的行为乃至思想不得有丝毫隐瞒,否则便亵渎了纯洁的爱和神圣的婚姻。一个人在有了足够的阅历后便会知道,这是一种多么幼稚的观念。问题在于,即使是极深笃的爱缘,或者说,正因为是极深笃的爱缘,乃至于白头偕老,共度人生,那么,在这漫长岁月中,各人怎么可能、又怎么应该没有自己的若干小秘密呢?爱情史上不乏忠贞的典范,但是,后人发掘的材料往往证实,在这类佳话与事实之间多半有着不小的出入。依我看,只要爱情本身是真实的,那么,即使当事人有—些不愿为人知悉甚至不愿为自己的爱人知悉的隐秘细节,也完全无损于这种真实性。我无法设想,两个富有个性的活生生的人之间的天长日久的情感生活,会是一条没有任何暗流或支流、永远不起波澜的平坦河流。倘这样,那肯定不是大自然中的河流,而只是人工修筑的水渠,倒反见其不真实了。当然,爱侣之间应该有基本的诚实和相当的透明度。但是,万事都有个限度。水至清无鱼。苛求绝对诚实反而会酿成不信任的氛围,甚至逼出欺骗和伪善。一种健全的爱侣关系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的隐私权。这种尊重一方面基于爱和信任,另一方面基于对人性弱点的宽容。羞于追问相爱者难以启齿的小隐秘,乃是爱情中的自尊和教养。也许有人会问:宽容会不会助长人性弱点的恶性发展,乃至毁坏爱的基础呢?我的回答是:凡是会被信任和宽容毁坏的,猜疑和苛求也决计挽救不了,那就让该毁掉的毁掉吧。说到底,会被信任和宽容毁坏的爱情本来就是脆弱的,相反,猜疑和苛求却可能毁坏最坚固的爱情。我们冒前一种险,却避免了后一种更坏的前途,毕竟是值得的。四喜新厌旧乃人之常情,但人情还有更深邃的一面,便是恋故怀旧。一个人不可能永远年轻,终有一天会发现,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乃是那种历尽沧桑始终不渝的伴侣之情。在持久和谐的婚姻生活中,两个人的生命已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肉相连一般地生长在—起了。共同拥有的无数细小珍贵的回忆犹如一份无价之宝,一份仅仅属于他们两人无法转让他人也无法传之子孙的奇特财产。说到底,你和谁共有这一份财产,你也就和谁共有了今生今世的命运。与之相比,最浪漫的风流韵事也只成了过眼烟云。1993.3婚姻的悖论婚姻反思录一 开场白某君倡“宽松的婚姻”之高论,且身体力行之。他深信唯有立足于信任而非猜疑,藉宽松而非禁锢,才能保证爱情在婚姻之中仍有自由发展的空间,令婚姻优质而且坚固。此论确乎行之有效,他和他的妻子的美满婚姻一时传为佳话。忽一日,传来惊人的消息,据说他的婚姻宣告破裂,他和他的妻子已经友好分手。于是群起而攻之、嘲之、诘之,曰∶事实胜于雄辩,“宽松”论业已破产矣!某君答曰∶你们拿得出一种必定成功的婚姻理论吗?然而,长夜灯下独坐,某君仍不免暗自检讨自己的婚爱经历和观念,若有所悟。以下便是他的反思的记录。二 神圣的命名在造出第一个人——亚当——之后,上帝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各种飞鸟走兽带到亚当面前,让他给它们命名。根据《旧约》的这一记载,命名便是人之为人的第一个行为,是人为自己加冕的神圣仪式,通过给世间万物命名,世界才成为人的世界。所以,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叫做妻子,一个女人把一个男人叫做丈夫,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行为,而且是一个神圣行为,是在上帝面前的互相确认。唯有通过这个命名,她才成为他的“自己的女人”,他也才成为她的“自己的男人”。无此命名,不论他们如何相爱,终归不互相拥有。同样,他们的屋宇在他们互相命名为妻子和丈夫之前只是一个住处,唯有通过这个命名才成为“自己的家”。 不结婚而同居当然潇洒,但是,无其名必也无其实,至少缺少了那种今生今世共有一份命运的决心和休戚与共之感,那种走遍天涯海角仍然牵肠挂肚的惦念。当然,有其名未必有其实。多少男女顶着夫妻的名义,却同床异梦,并不觉得找到了今生今世真正属于自己的女人或男人。也有曾经相爱甚笃的夫妻,一方做出了负心的事,使另一方发出痛楚的呼喊∶“他(她)不是我的自己的男人(女人)了!”结婚是神圣的命名。是否在教堂里举行婚礼,这并不重要。苍天之下,命名永是神圣的仪式。“妻子”的含义就是“自己的女人”,“丈夫”的含义就是“自己的男人”,对此命名当知敬畏。没有终身相爱的决心,不可妄称夫妻。有此决心,一旦结为夫妻,不可轻易伤害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男人,使这神圣的命名蒙羞。三 婚姻是难事性遵循快乐原则,爱情遵循理想原则,婚姻遵循现实原则。这是三个不同的东西,彼此之间常常还发生着冲突。婚姻的困难在于,如何能在自身中把三者统一起来。婚姻当然包含性,它是社会所公认的性满足的合法形式和主要方式。但是,作为一种纯粹的生理欲望,性欲本身又具有盲目性。不必是配偶,不必是情侣,两个健康男女之间的作爱都能给当事人带来快乐。而且,性的快乐常常取决于双方性的癖好和习性的协调,其协调的程度未必与爱情成正比,更未必与婚姻相一致。由于长年的重复,夫妇之间的性生活还可能因为缺少新奇的刺激而减少其兴味。因此,对于已婚者来说,婚外性关系始终是一种潜在的诱惑,并对婚姻构成潜在的威胁。好的婚姻是爱情的结果,有情人结为眷属也表明了终身相爱的决心。但是,结婚意味着在一起过日子,而过日子总是很琐碎也很平凡的。把平凡的日子过得始终不乏浪漫的情趣,这并非不可能,但殊为不易。何况结婚不能也不该杜绝新的邂逅,移情别恋的可能是始终存在的。看看周围,无爱的婚姻,性冷淡的夫妇,事实上都为数不少。许多婚姻之所以能够延续,只是基于现实利益的一种妥协或无奈。那么,婚姻、爱情、性三者的持久完满的统一不可能吗?我相信是可能的。其前提当然是,婚姻在爱和性和谐方面本来就有较好的质量。在此前提下,也许关键在于,如何怀着对这个好婚姻的珍惜之心,来克服一般婚姻都会产生的倦怠,在婚姻之中(而不是到婚姻之外)不断更新爱情的理想和性的快乐。到婚外寻找新的刺激当然简便得多,但是,世上的捷径往往只通向事物的表面,要达于核心就必须作出持久不懈的努力。在两性之间,发生肉体关系是容易的,发生爱情便很难,而最难的便是使一个好婚姻经受住岁月的考验。四 珍惜便是缘人们常把有情人终成眷属说成有缘,一旦反目离异呢,便说是缘份已尽。缘的长短,最难预料。相爱者谁不自许已经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从此永结百年之好了呢?可是,世事无常,风云变幻,多少终成眷属的有情人未曾料到,有朝一日他们之间会发生感情危机,甚至于度不过难关,只好挥泪诀别。世上婚配,形形色色,真正基于爱情的结合并不太多,因而弥足珍贵。然而,偏偏愈是基于爱情的结合,比起那些以传统伦理和实际利益为基础的婚姻来,愈有其脆弱之处。所谓佳偶难久,人们眼中的天作之合往往不能白头偕老,这差不多是古老而常新的故事了。究其原因,也许是因为人的内在的感情要比外在的规范和利益更加难以捉摸,更加不易把握,爱情是比世俗的婚姻纽带更易变的东西。以爱情为婚姻的唯一依据,在逻辑上便意味着爱情高于婚姻,因此,一方面,如果既有的爱情出现瑕疵,婚姻便成问题,另一方面,一旦新的爱情产生,婚姻便当让位。事实上,凡是在婚姻中把爱情看得比一切都重要的人,在感情问题上往往比较敏感,既容易互相挑剔,也容易动情别恋。他们爱起来惊天动地,可歌可泣,同时也风起云涌,乍喜乍悲。假如他们足够幸运,又足够成熟,因而能够足够长久地相爱,那么,他们倒也能做到情深意笃,琴瑟和谐,成就一段美满姻缘。然而,千万不要大意,潜在的危险始终存在着,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永远不会大功告成,一劳永逸,再好的姻缘也不可能获得终身保险。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当然不能也不该对爱情可能发生的变化严加防范,但是也大可不必为它创造条件。红尘中人,诱惑在所难免,而每个当事人对于自己所面临的究竟是不可抵御的更强烈的爱情,还是一般的风流韵事,心里大致是清楚的。我的劝告是,如果是后者,而你又很看重(不看重则另当别论)既有的婚爱,就请你三思而不要行了。这对你也许是一种损失,但你因此避免了更惨重的损失。如果是前者,我就无需说什么了,因为说了也没有用。爱情是人生的珍宝,当我们用婚姻这只船运载爱情的珍宝时,我们的使命是尽量绕开暗礁,躲开风浪,安全到达目的地。谁若故意迎着风浪上,固然可以获得冒险的乐趣,但也说明了他(她)对船中的珍宝并不爱惜。好姻缘是要靠珍惜之心来保护的,珍惜便是缘,缘在珍惜中,珍惜之心亡则缘尽。人的心是世上最矛盾的东西,它有时很野,想到处飞,但它最平凡最深邃的需要却是一个憩息地,那就是另一颗心。倘若你终于找到了这另一颗心,当知珍惜,切勿伤害它。历尽人间沧桑,遍阅各色理论,我发现自己到头来信奉的仍是古典的爱情范式∶真正的爱情必是忠贞专一的。惦着一个人并且被这个人惦着,心便有了着落,这样活着多么踏实。与这种相依为命的伴侣之情相比,一切风流韵事都显得何其虚飘。五 结束语以上是某君的婚姻反思的记录。读毕这个记录,一位小姐问道∶“先生因一己的遭遇,便由开放一变而为保守,岂不大谬?”某君答曰∶“人皆因受挫而对爱情失望,视婚姻为畏途,我独一如既往热情地为婚爱辩护,何保守之有?”小姐问道∶“难道先生仍想结婚?”某君答曰∶“诚然。婚姻的好坏,不可以成败论之。好婚姻也是可能失败的。我期望得到一个终于成功的好婚姻。”小姐慨然叹道∶“先生真保守矣,老矣!”某君笑而不答。1996.4婚姻的悖论嫉妒的权利一在性爱中,嫉妒是常见的现象,俗称吃醋。醋坛子打翻,那酸溜溜的滋味很难用语言表达,人们往往也羞于用语言表达。表达出来时,嫉妒总是化装成别的东西,例如愤怒、骄傲或冷漠。可以公开表示仇恨,嫉妒却不能。在人类一切情感中,嫉妒似乎是最见不得人的一种。人们讴歌爱情,耻笑嫉妒。这两种情感本来宛如一对孪生姐妹,彼此有着不解之缘,却受到完全相反的评价,这未免有些不合逻辑。其实,被笼统地称做嫉妒的这种情感是很复杂的,包含着不同的因素,而它们并非都是负面的。人为什么会吃醋?大体而论,是因为爱。爱,所以就在乎,就把爱人是否也爱自己看得很重要,对爱人感情上的些微变化十分敏感。吃醋未必要有事实的根据,热恋中人常常会捕风捉影,无端猜疑。这样的吃醋,只要控制在一定程度内,不但无害,反倒构成了爱情中的喜剧性因素,我们不妨把它看作一种特殊的调情。事实上,一点醋不吃的人不解爱情滋味,一点醋味不带的爱情平淡无味。当然,如果不加控制,嫉妒就会成为一种巨大的破坏力量,每每酿成悲剧。也有不是从爱出发的嫉妒,这种情形突出地表现在那些无爱或者爱情业已死亡的婚姻中。爱情不存在了,为什么还要嫉妒呢?可能有三种原因。一是在传统观念支配下,因所有权受到侵犯而愤怒。二是在虚荣心支配下,因“面子”受损害而感到屈辱。三是在报复心的支配下,因对方可能获得的幸福而不平。当一个人因为爱而嫉妒时,在他的嫉妒中,这些因素也可能以较弱的程度混杂着。在我看来,这样的嫉妒或嫉妒中的这些因素的确是阴暗的,应该被否定的。而凡是真正由爱导致的嫉妒,则多少有其存在的理由。最执著的爱往往会导致最强烈的嫉妒,即使疯狂如奥赛罗,也有一种悲剧性的美。不过,我对之只能欣赏,却不赞成,因为他的行为不符合我的民主观念。二按照我的理解,婚爱中的民主所要反对的是把爱情变成占有,但它并不排斥嫉妒的权利。嫉妒本身不是专制,因为嫉妒而伤害人身才是专制。随着民主观念的演进,曾经有不少激进之士主张一种开放的婚姻,在这种婚姻中,嫉妒不复有容身之地。例如,西方“婚姻革命”的始作俑者罗素认为∶爱是一种积极的光明的感情,嫉妒是一种消极的阴暗的本能,因此,开明的夫妇应当自觉地压制各自的嫉妒本能,以便给自己也给对方以婚外性爱的充分自由和广阔天地。在他看来,这种婚内外多样化的性爱关系无损于由最真挚的爱情所缔结的婚姻,两者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相反,因为婚姻而拒绝来自别的异性的一切爱情,则意味着减少感受性、同情心以及与有价值的人接触的机会,摧残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我对罗素的见解曾经深以为然,但是观察和经历使我产生了怀疑。据我所见,凡是发生过婚外恋或婚外性关系的家庭,不论受伤害的一方多么开通豁达,如何显示大度宽容,那阴影总是潜伏了下来。其结果是,或早或迟,其中的相当多家庭(如果不是大部分的话)终难免于破裂的命运。在这过程中,悄悄起着破坏作用的阴影正是嫉妒。是那受伤害的一方缺乏足够的教养,压制嫉妒的努力不够真诚吗?可是,罗素自己够绅士也够真诚了吧,结果怎么样呢?众所周知,他一生中多次结婚和离婚。当然,这未必能证明他的理论是错误的,就像不能证明相反的婚姻理论是正确的一样,因禁锢而遭失败的婚姻比比皆是,其绝对数量远超过开放的婚姻。然而,当罗素和他同样主张性开放而痛斥嫉妒之非的第二任妻子勃列克离婚的消息传来时,林语堂不无理由地推测,很可能是嫉妒在其中起了最重要的作用。正如罗素的传记作者艾伦。伍德所说∶压制嫉妒的行为容易,压制嫉妒的情感难。他以嘲讽的口吻指出,罗素主张对配偶的风流韵事处之泰然,这个主张貌似激进,实则保守,乃是出于一种贵族信念∶流露出嫉妒情感是不体面的。可不是吗,当你发现妻子或丈夫不忠时,你妒火中烧,但你立刻想到了你是一个文明人,你深谙人性的弱点,你甚至不认为这是弱点,而是开明婚姻的权利和优点,你劝说自己予以宽容,决不为此报复,甚至决不为此争吵。你成功了,并且从中获得了一种满足,因为你的行为维护了你的做人的尊严,表明了你是一个胸怀开阔的人。可是,殊不知你的成功仅是表面的,暂时的,嫉妒的情感并不因此而消解了,它只是被压抑到了潜意识之中。后来,当你自己也不忠时,连你自己也分不清你到底是在实践开明的婚姻理论,还是隐藏着的嫉妒情感在作祟和寻求报复了。三我承认世上并无命定的姻缘,即使两人真正因为相爱而结合了,他们各自与别的异性之间仍然存在着发生亲密关系的各种可能性。是否应该为了既有的婚爱扼杀这些可能性呢?对此需要作具体的分析。一种情况是婚外的性关系。如果把作爱看作单纯的生理行为,专一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的确都并不排斥多元的性关系,一个人跟情人或配偶之外的异性上床仍能获得快感。但是,问题在于,作爱不只是生理行为。作爱时两个肉体在极乐中的互相敞开、拥有和融合,乃是男女之爱最自然最直接的表达方式。这就使你的爱人有权表示疑虑∶如果你的婚外性伴侣是相当固定的,你如何证明你们之间的作爱不具有上述性质?如果你的性生活不拘对象非常随便,你如何证明你与爱人的作爱仍具有上述性质?在两种情形下,既有的婚爱都受到了质疑,对它的信心都发生了动摇。也许你的婚外性遭遇的确只是一般的风流韵事,那么,在我看来,为之冒损害一个好姻缘的风险是不值得的。如果不是风流韵事,而是真正的爱情,又怎么样呢?既然不存在命定姻缘,就完全可以假定,在现有的爱人之外还有许多别的异性,她(他)们对于我同样也合适,甚至更合适,我只是暂时没有遇上她们罢了。暂时没有,不等于永远不会,相爱者难道不应该压制各自的嫉妒,给也许更佳的机遇敞开大门吗?撇开亲情、家庭责任等非爱情的因素,仅从爱情考虑,旧的较逊色的爱情给新的更好的爱情让路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不期而遇,欲躲不能,也许只好让路。但是,我相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该敞开大门。在心态上,在做法上,被迫让路和主动敞开大门都是两回事。敞开大门,意味着主动去寻找新的机遇,新的爱情。可是,相爱者对他们之间爱情的信心原是爱情的一个必要内涵,而敞开大门的心态和做法本身就剥夺了这个必要内涵,在此心态和做法支配下,不但已有的爱情,而且任何新得到的爱情,都永远处于朝不保夕风雨飘摇之中。敞开大门的结果,进来的往往不是新的更好的爱情,而是一大堆风流韵事,这些不速之客顺便也把已有的爱情这个合法主人挤出了门。事实上,在爱情上得陇望蜀的人的确不是爱情信徒,而往往是些风月领袖。那么,有没有例外呢?据说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是一个例外。他们一辈子相爱,建立了一种虽不结婚却至死不渝的伴侣关系。基于对彼此爱情的信心,他们在年轻时就约定,每人在对方之外不但允许、而且应该有别的情人,并且互不隐瞒这方面的情况。区别于他们之间的“必然的爱情”,他们把这种关系称作“偶然的爱情”。他们的确这样做了,每人在一生中不止一次地陷入了有时是相当热烈持久的恋爱中。但是,他们真的不嫉妒吗?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波伏瓦出于嫉妒的阻止,萨特差点儿就和他的一个情人结婚了。波伏瓦则异常费力地维持着她和萨特以及她的美国情人阿尔格朗之间的三角关系,一面为了萨特不得不拒绝阿尔格朗的结婚要求,一面信誓旦旦地向阿尔格朗宣布自己事实上是他的“真正的妻子”。至于阿尔格朗,就简直是被嫉妒折磨死的,在向记者表示了他对波伏瓦的所谓“偶然的爱情”的愤怒后的当天夜里,便死于心脏病发作。他说得对∶“只以偶然的方式爱人,等于过一种偶然的生活。”我不能断言萨特和波伏瓦的试验毫无价值,但可以肯定一点∶凡多元的性爱关系,有关各方都不可能真正摆脱嫉妒,而且爱得愈真实热烈者就愈是受嫉妒的折磨,因为“全或无”原是真正的爱情的信条,多元是违背其本性的。如此看来,萨特和波伏瓦在多元性爱格局中仍能终身保持他们稳定的伴侣关系,可以算是一个例外甚至一个奇迹了。不过,他们始终是分居的,而且有材料说,他们之间从很早开始就没有了性生活。如果此说属实,则把他们的关系说成性爱就未免勉强了,不如说是友谊,哪怕是非常动人的友谊。四我的结论是∶在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两性结合中,从爱出发的嫉妒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不是阴暗的,而是光明的。它怀着对既有婚爱的珍惜之心,像一个卫士一样守卫着爱的果实,以警戒风流韵事和新的爱情冒险的侵害。美满幸福的婚爱总是凝聚着也鼓舞着一个人对人生的信心,对人性的自豪,乃至对神圣的感悟。当这样的婚爱遭到打击时,嫉妒的痛苦常常还包含着、至少伴随着这些美好感情碎裂所产生的疼痛。就此而论,嫉妒更有其值得尊重的光明正大的权利。所以,罗素的立论应该颠倒过来∶对于真挚相爱的人来说,与其为了婚外的性爱自由而压制各自的嫉妒,不如为了他们真挚的爱情以及必然伴随的嫉妒而压制婚外的性爱自由。鉴于世上真正幸福的婚姻如此稀少,已经得此幸福的男女应该明白∶一个男人能够使一个女人幸福,一个女人能够使一个男人幸福,就算功德无量了,根本不存在能够同时使许多个异性幸福的超级男人或超级女人。当然,和别的事物一样,嫉妒也仅在一定界限内有其权利。当爱情存在时,嫉妒这个卫士不妨为爱情站岗放哨,履行职责。此时它也应心明眼亮,不可向假想敌胡乱开枪,错杀无辜。一旦爱情不复存在,它就应当尊严地撤除岗哨,完全不必也不该为不存在的东西拚个你死我活了。1996.5婚姻的悖论婚姻的悖论与现代的困境《中国妇女》杂志举办的“富裕的日子怎么过”的讨论已进入尾声,主持人林亚男女士向我索稿,希望我也加入这场讨论。引发这场讨论的刘花然的故事本身并不复杂,如果不考虑相当偶然地出了人命案的结局,无非是一个始乱终弃、婚姻破裂的老故事。它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中,这类事的发生越来越频繁了。从讨论的情况看,人们对此的态度大致有三种:一是为爱情的权利辩护,视此类现象为一种进步;另一是为妇女的权益辩护,对此类现象作道德的谴责并且呼吁法律的干预;还有一些人则感到困惑,在支持和反对之间无所适从。我好像属于第三种,在两个极端之间颇费思量,不过也许出于不太相同的原因。一 婚姻与性爱的冲突在我的概念中,婚姻一直是人类生存所面临的重大悖论之一,它不只是一个社会难题,更是一个永恒的人类难题。其困难在于,婚姻是一种社会组织,在本性上是要求稳定的,可是,作为它的自然基础的性爱却天然地倾向于变易,这种内在的矛盾是任何社会策略都消除不了的。面对这种矛盾,传统的社会策略是限制乃至扼杀性爱自由,以维护婚姻和社会的稳定,中国的儒家社会和西方的天主教社会都是这种做法。这样做的代价是牺牲了个人幸福,曾在历史上——在较弱的程度上仍包括今天——造成无数有形或无形的悲剧。然而,如果把性爱自由推至极端,完全无视婚姻稳定的要求,只怕普天下剩不下多少幸存的家庭了,而这种极度的动荡既不利于社会安定,也不会使个人真正幸福。这么说并非危言耸听。问题在于,性爱在本质上是一种很不确定的感情。一方面,它具有一种浪漫倾向,所谓“人情固重难而轻易,喜新而厌旧”,这种心理在性爱中尤为突出。人们往往把未知的东西和难以得到的东西美化、理想化,于是邂逅的新鲜感和犯禁的自由感成了性爱快感的主要源泉。正因为这个原因,最令人难忘的爱情经历倘若不是初涉爱河的未婚恋,便多半是红杏出墙的婚外恋了。这种情形不能只归结为道德缺陷,而是有心理学上的原因的。另一方面,性爱又是一种纯粹的个人体验,并无客观标准可言。自己是否堕入情网,两情是否真正相悦,好感和爱情的界限在哪里,不但旁人难以判断,有时连当事人也把握不了。如果以这样一种既不稳定又不明确的感情为婚姻的唯一纽带,任何婚姻之岌岌可危就可想而知了。二 出路:亲情式的爱情?婚姻以爱情为基础是现代文明人的共识,我无意反对。为了在婚姻的悖论中寻找一条出路,我的想法是:我们也许应当改变一下思路,把作为婚姻之基础的爱情同上述那种浪漫式的爱情区分开来。那种浪漫式的爱情可能导致婚姻的缔结,但不能作为婚姻的持久基础。能够作为基础的是一种由爱情发展来的亲情,与那种浪漫式的爱情相区别,我称之为亲情式的爱情。在这种爱情中,浪漫因素也许仍然存在,但已降至次要地位,基本的成分乃是在长久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彼此的信任感和相知相惜之情。西方一位社会学家把信任感视为好婚姻的第一要素,我觉得是有道理的。这种信任感不单凭借良好愿望,而是悠悠岁月培养起来的在重要的行为方式上互相尊重和赞成的能力,它随婚龄俱增,给人一种踏实感,会使婚姻放散出一种肃穆祥和的气氛。事实上,许多家庭之所以没有解体,并不是因为从未遭遇浪漫式爱情的诱惑,而恰恰是因为当事人看重含有这种来之不易的信任感的亲情式爱情,从而自觉地规避那种诱惑,或者在陷入诱惑之后仍能做出理智的选择,而受委屈的一方也乐意予以原谅。在我看来,凡是建立在这种亲情式爱情的基础上的婚姻不仅稳固,而且仍是高质量的。我不否认一次新的浪漫式爱情带来更佳婚姻的可能性,但是,第一,这终究是未知的,因而是一个冒险,第二,即便真的如此,在结婚之后,新的浪漫式爱情迟早仍要转变为亲情式爱情。我相信,认清了婚姻以亲情式爱情为基础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人们对于自身婚姻现状的评价就会客观一些,一旦面临去留的抉择,也就会慎重得多。三 现代人的婚姻困境现在可以谈一谈我对讨论主题的看法了。我们今天所遇到的婚姻难题,有些源于人性和婚姻的共性,有些来自中国当代社会的特殊境况,所谓“富裕的日子怎么过”涉及的是后一方面的问题。我的看法是,当今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对于人们婚爱实践和观念的影响是双重的,有正有负,不可一概而论。一方面,金钱势力的增长削弱乃至冲垮了过去曾经威力巨大的对个人婚爱行为的行政干预,市场所造成的人口流动又普遍增加了两性接触的机会,两者综合,人们在两性关系上的自由度明显地提高了。在就业自由、挣到钱就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条件下,两性关系日益成为个人的私事,只要不触犯法律,行政权力对之无可奈何。反映到观念上,整个社会对之也日益持宽容和开放的态度。通奸罪的取消,离婚以感情破裂为唯一尺度,不过是法律对实践上和观念上的变化的事后追认。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原本没有任何爱情基础的劣质婚姻呈土崩瓦解之势,是不足怪也不足惜的。但是,另一方面,金钱势力的增长也导致了人们物欲的膨胀和精神品格的下降,这种下降在两性关系上同样有所表现。且不说以性为商品的卖淫活动有猖獗之势,即使在一般的性交往中,灵肉的分离也是日甚一日。当两性之间的肉体接触变得十分随便之时,这种接触必然越来越失去情感的内涵。有的人认为,人一旦富裕了,对于性爱就会产生更高的精神需要。我觉得不能教条地搬用这种需要金字塔的理论,事实上,在那些精神素质差的人身上,金钱所起的使人堕落的作用远超过教化作用,他们因为肉欲的容易满足而更加蔑视爱情的价值。结果我们看到,人们虽然在两性关系上有了更多的自由,真正的爱情反而稀少了。许多婚姻之所以破裂,并不是由于浪漫式爱情的威力,而只是追求婚外性刺激的结果,一些有良好的亲情式爱情之基础的婚姻竟也在时髦的露水风流中倾覆了。所以,在我看来,现代人的婚姻困境不是一个孤立现象,而是现代化进程中整体性精神危机的一个表征,是精神平庸化在两性关系上的表现。四 性爱的自律凡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弊病,唯有通过现代化进程本身才能解决,婚爱上的问题也是如此。有些人主张重新运用法律武器来惩办婚外恋,严格限制离婚自由。我认为走回头路是行不通的,即使行得通也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看到,婚姻是性爱的社会形式,而性爱必须是一种自由行为才成其为性爱。法律在这方面的作用有其限度,它不能强迫一个人同自己不愿意的对象从事性行为,而倘若禁止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解体,它实际上就是试图做这种蠢事。一个社会是否尊重和保护其成员在性爱上的自由,是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标志。当然,社会的文明程度还有另一方面的标志,便是其成员在性爱上能否自律。其实,自由本身即包含了自律之义,一个不能支配自己的欲望反而被欲望支配的人,你不能说他是一个自由人。人在两性关系中袒露的不但是自己的肉体,而且是自己的灵魂——灵魂的美丽或丑陋,丰富或空虚。一个人对待异性的态度最能表明他的精神品级,他在从兽向人上升的阶梯上处在怎样的高度。在性爱上能够自律的人,他在两性关系上有一种根本的严肃性,看重性关系中的情感价值,尊重其性伴侣的人格和心灵,珍惜爱情以及由爱情发展来的亲情。在我看来,这实际上也就是爱的能力,一个人是否具有这种能力,是比他的婚爱经历是否顺利更重要的事情。能否做到自律,取决于一个人的整体精神素质。在解除他律之后无能自律,正暴露了一个人整体精神素质的低劣。就整个社会看,这方面要有大改观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待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西方人在放任式的性流浪之后重新走上了归家的路,这个先例或许可以给我们一种启发,使我们明白在一定时期内弯路的不可避免,同时也给我们一种希望,使我们对在现代文明水准上重获古老婚爱价值的前景抱有信心。1997.5婚姻的悖论婚姻中的爱情关于婚姻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人们已经说得很多了。关于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人们也已经说得很多了。这两种说法显然是互相矛盾的。如果婚姻的确是爱情的坟墓,而爱情又的确是婚姻的基础,那就等于说,婚姻必然自毁基础,自掘坟墓,真是一点出路也没有了。解决这个矛盾可以有两种相反的思路。有一些人(包括有一些哲学家)认为,婚姻和爱情在本性上就是冲突的,因此必须为婚姻寻找别的基础,例如习惯、利益、义务、抚育后代之类。与此不同,我仍想坚持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价值立场,只是要对作为婚姻之基础的爱情重新进行定义。一个真正值得深思的问题:婚姻中的爱情究竟应该是怎样的?我发现,人们之所以视婚姻与爱情为彼此冲突,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对爱情的理解过于狭窄,仅限于男女之间的浪漫之情。这种浪漫之情依赖于某种奇遇和新鲜感,其表现形式是一见钟情,销魂断肠,如痴如醉,难解难分。这样一种感情诚然也是美好的,但肯定不能持久,并且这与婚姻无关,即使不结婚也一样持久不了。因为一旦持久,任何奇遇都会归于平凡,任何陌生都会变成熟悉。试图用婚姻的形式把这种浪漫之情延续下去,结果当然会失败,但其咎不在婚姻。如果我们把爱情理解为男女之间的极其深笃的感情,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它决不仅限于浪漫之情,事实上还有别样的形态。一般来说,浪漫之情往往存在于婚姻前或婚姻外,至多还存在于婚姻的初期。随着婚龄增长,浪漫之情必然会递减,然而,倘若这一结合的质量确实是好的,就会有另一种感情渐渐生长起来。这种新的感情由原来的恋情转化而来,似乎不如恋情那么热烈和迷狂,却有了恋情所不具备的许多因素,最主要的便是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互相的信任感、行为方式上的默契、深切的惦念以及今生今世的命运与共之感。我们不妨把这种感情看作亲情的一种,不过它不同于血缘性质的亲情,而的确是在性爱基础上产生的亲情。我认为它完全有资格被承认为爱情的一种形态,而且是一种成熟的形态。为了与那种浪漫式的爱情相区别,我称之为亲情式的爱情。婚姻中的爱情,便是以这样的形态存在的。按照这一思路,婚姻就不但不是爱情的坟墓,反倒是爱情——亲情式的爱情——生长的土壤了。大千世界里,许多浪漫之情产生了,又消失了。可是,其中有一些幸运地活了下来,成熟了,变成了无比踏实的亲情。好的婚姻使爱情走向成熟,而成熟的爱情是更有分量的。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做恋人时,是我们的激情在呼唤。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做亲人时,却是我们的全部人生经历在呼唤。1997.12亲密有间我一直主张,相爱的人要亲密有间,不要亲密无间。即使结了婚,两个人之间仍应保持一个必要的距离。所谓必要的距离是指,各人仍应是独立的个人,并把对方作为独立的个人予以尊重。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两个人无论多么相爱,仍然是两个不同的个体,不可能变成同一个人。另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道理是,即使可能,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也是不可取的。我们常常发现,在比较和谐的结合中,由于长时间的耳鬓厮磨,互相熏陶,夫妻二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会日益趋同,甚至长相也会变得相像。这当然不一定是坏事,可以视为婚姻稳固的表征。不过,如果你的心灵足够敏感,你就会对这种情形产生一点儿警惕。个人的独特是一切高质量的结合的基础,差异的磨灭也许意味着某些重要价值在不知不觉中被损失掉了。家庭生活本身具有一种把两个人捆绑在一起的自然趋势,因此,要保持那个必要的距离谈何容易。我能够想出的对策是,套用政治学的术语,在家庭中也划分出一个双方一致同意的私域。也就是说,在必须共同承担的家庭责任之外,各人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领域,在此领域中享有个人自由,彼此不予干涉。这个私域的范围,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的精神生活,例如独处、写私人日记、发展个人爱好,另一是个人的社会交往,例如交共同朋友圈子之外的朋友,包括交异性朋友。当然,个人在私域中必须遵守一般规则,政治学的这个原理在这里也是适用的。所以,诸如养小蜜、包二奶之类的自由是不能允许的,因为它们违背了婚姻的一般规则。我曾设想,如果条件许可,最好是夫妻二人各有自己的住宅,居住有分有合,在约定的分居时间里互不打扰。这个办法能够有效地保证各人的自由空间。听到我的这一设想,有人表示担忧:它会不会导致家庭关系的松散乃至解体?我当即申明,我的设想有一个前提,就是婚姻的爱情基础良好,并且双方均具备自律的自觉性。然而,尽管如此,我的确不能否认可能出现的危险。问题在于,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存在万无一失的办法以确保一个婚姻绝对安全。在一切办法中,捆绑肯定是最糟糕的一种,其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成全了一个缺乏生机的平庸的婚姻,或者是一方或双方不甘平庸而使婚姻终于破裂。其实,爱侣之间用什么方式来保持必要的距离,分寸如何掌握,都是因人而异的,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方案。我想强调的仅是,一定要有这个保持距离的觉悟。从根本上说,这也就是互相尊重对方的独立人格的觉悟。唯有亲密有间,家庭才能既成为一个亲密生活的共同体,又成为一个个性自由发展的场所。我相信,这样的家庭是更加生机勃勃、更加令人心情舒畅的,因而在总体上也必然是更加稳固的。2002.3夫妻间的隐私夫妻间是否应该有个人隐私?我的看法是:应该有,——应该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不应该有,——不应该有太多事实上的隐私。隐私是指一个人不愿意向他人公开的隐秘经历。所谓隐私权是指,只要这种经历不包含损害他人的情节,任何与此经历无关的人包括政府都无权过问,更无权强行公开。尊重隐私权意味着把一个人当作独立的人格予以尊重,在夫妻之间同样应该有这样一种文明意识和教养。当然,夫妻间的情况要微妙得多,因为夫妻间最敏感的隐私往往涉及一方与其他异性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否构成对另一方的损害,从而赋予了另一方以过问的权利,不是很容易判断的。有一些情形可以明确地归入应受尊重的隐私的范围,例如婚前的性爱经历和婚后的异性间友谊。这些情形对于现有的婚爱不发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原则上应当看做当事人的私事。并不是说你一定不能知道,但是如果你的爱人不管出于何种考虑不想告诉你,你就不应该强求知道。比较难以确定的是,如果发生了可能直接损害现有婚爱的情形,例如一方有了外遇,另一方是否还应该把这当做隐私予以尊重呢?我对此原则上持否定的回答,除非双方像萨特和波伏瓦那样订有性自由的协定,否则任何一方有权知道有关事实,以便做出自己的判断和决定。不过也有例外,例如,一方的外遇是偶然的和短暂的,并且双方都依然珍视和希望维护现有的婚爱,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另一方最好仍把对方的这一段经历当做应予尊重的隐私,保持谅解的沉默。严格意义上的隐私是指外部经历,不过我们不妨理解得宽泛一些,把内心经历也包括进去。我想借此强调的是,一个人内心生活的隐秘性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受到尊重的,因为隐秘性是内心生活的真实性的保障,从而也是它的存在的保障,内心生活一旦不真实就不复是内心生活了。所以,托尔斯泰才会为了写私人日记的权利而与他的夫人苦苦斗争。有时候,一个人会有向人倾诉内心的愿望,但这种愿望的发生往往取决于特殊的情境和心境,尤其强求不得。夫妻间最严重也最可笑的侵犯莫过于以爱情的名义,强求对方向自己敞开心灵中的一切。可以断定,凡这样做的人皆不知心灵为何物。真正称得上精神伴侣的是那样的夫妻,他们懂得个人心灵的自由空间的重要,因此譬如说,不会要求互相公开日记或其他的私人通信。不排除这样的情况:自己的配偶向别人甚至向别的异性所倾诉的某种隐秘的内心经历,竟然不曾向自己倾诉过。遗憾吗?也许有一些,然而是可以理解的。其实,在总体上毋须遗憾,因为对于灵魂的相知来说,最重要的是两颗灵魂本身的丰富以及由此产生的互相吸引,而决非彼此的熟稔乃至明察秋毫。我承认,夫妻间有太多的事实上的隐私决非好事,它证明了疏远和隔膜。好在隐私有一个特别的性格:它愿意向尊重它的人公开。所以,在充满信任氛围的好的婚姻中,正因为夫妻间最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事实上的隐私往往最少。1999.12婚姻如何能长久忽然想到,朋友中或熟人中一些当初堪称模范的婚姻,现在几乎硕果无存了。我不由得为之唏嘘,恍然觉得普天下的婚姻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婚姻如何能长久,实在是令现代人大伤脑筋的难题。当然,长久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可是,长久终究是婚姻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只是浪漫一场,不想长久,就完全没有必要结婚。结婚意味着两人不但相爱,而且决心天长地久地相爱下去,永不分离。在这意义上,婚姻就不只是一纸法律证书,更是一个神圣的誓约。可惜的是,多么神圣的誓约也仅是愿望的表达,却并不具有保证愿望实现的力量。据我观察,越是因热烈相爱而结婚的伴侣,就越容易轻信誓约,而这就隐藏着危险。一些质量较高的婚姻之所以终于破裂,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恰恰是双方对于彼此感情的牢不可破过于自信。在性情不同的人身上,这种过于自信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有一种夫妇,他们相信他们相爱到了这种程度,以至于在全部异性世界里,对方眼中都只有自己,不可能对任何别的异性发生好感。在这一信念支配下,各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克制自己对别的异性的兴趣,并且不允许对方表现出这种兴趣,争相互示忠诚并且引以自豪。这种太封闭的结构至少会造成两个恶果。一是由于缺少新鲜的刺激和活泼的交流,使得他们的感情生活趋于僵化和枯竭。二是丧失了对于诱惑的免疫力和对于事件的承受力,外来的轻轻一击就会使绷紧的弦断裂。还有一种夫妇,同样非常自信,但思路恰好相反。他们相信他们的爱情坚固到了这般地步,以至于无论各人与别的异性发生怎样的交往,包括有限度的婚外恋,包括上床,都不会使他们的爱情发生实质性的动摇。他们在观念上和行为上都是富有现代性的人,愿意试验一种开放的婚姻形式,在婚姻中仍然享有充分的性自由。然而,事实证明,这类试验最后往往都以婚姻的破裂告终。看来,太封闭和太开放都不利于婚姻的维护。要使婚姻长久,就应该在忠诚与自由、限制与开放之间寻找一种适当的关系。难就难在把握好这个度,我相信它是因人而异的,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尺寸。总的原则是亲密而有距离,开放而有节制。最好的状态是双方都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对方的自由,同时又都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归根结底,婚姻是两个自由个体之间的自愿联盟,唯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能达到高质量的稳定和有创造力的长久。2001.3婚姻的悖论家如果把人生譬作一种漂流——它确实是的,对于有些人来说是漂过许多地方,对于所有人来说是漂过岁月之河——那么,家是什么呢?一 家是一只船南方水乡,我在湖上荡舟。迎面驶来一只渔船,船上炊烟袅袅。当船靠近时,我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听到了孩子的嬉笑。这时我恍然悟到,船就是渔民的家。以船为家,不是太动荡了吗?可是,我亲眼看到渔民们安之若素,举止泰然,而船虽小,食住器具,一应俱全,也确实是个家。于是我转念想,对于我们,家又何尝不是一只船?这是一只小小的船,却要载我们穿过多么漫长的岁月。岁月不会倒流,前面永远是陌生的水域,但因为乘在这只熟悉的船上,我们竟不感到陌生。四周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但只要这只船是牢固的,一切都化为美丽的风景。人世命运莫测,但有了一个好家,有了命运与共的好伴侣,莫测的命运仿佛也不复可怕。我心中闪过一句诗:“家是一只船,在漂流中有了亲爱。”望着湖面上缓缓而行的点点帆影,我暗暗祝祷,愿每张风帆下都有一个温馨的家。二 家是温暖的港湾正当我欣赏远处美丽的帆影时,耳畔响起一位哲人的讽喻:“朋友,走近了你就知道,即使在最美丽的帆船上也有着太多琐屑的噪音!”这是尼采对女人的讥评。可不是吗,家太平凡了,再温馨的家也难免有俗务琐事、闲言碎语乃至小吵小闹。那么,让我们扬帆远航,然而,凡是经历过远洋航行的人都知道,一旦海平线上出现港口朦胧的影子,寂寞已久的心会跳得多么欢快。如果没有一片港湾在等待着拥抱我们,无边无际的大海岂不令我们绝望?在人生的航行中,我们需要冒险,也需要休憩,家就是供我们休憩的温暖的港湾。在我们的灵魂被大海神秘的涛声陶冶得过分严肃以后,家中琐屑的噪音也许正是上天安排来放松我们精神的人间乐曲。傍晚,征帆纷纷归来,港湾里灯火摇曳,人声喧哗,把我对大海的沉思冥想打断了。我站起来,愉快地问候:“晚安,回家的人们!”三 家是永远的岸我知道世上有一些极骄傲也极荒凉的灵魂,他们永远无家可归,让我们不要去打扰他们。作为普通人,或早或迟,我们需要一个家。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长年漂泊在外,历尽磨难和诱惑,正是回家的念头支撑着他,使他克服了一切磨难,抵御了一切诱惑。最后,当女神卡吕浦索劝他永久留在她的小岛上时,他坚辞道:“尊贵的女神,我深知我的老婆在你的光采下只会黯然失色,你长生不老,她却注定要死。可是我仍然天天想家,想回到我的家。”自古以来,无数诗人咏唱过游子的思家之情。“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离人几行情泪。”家是游子梦魂萦绕的永远的岸。不要说“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至少,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有一个家让我们登上岸的。当我们离去时,我们也不愿意举目无亲,没有一个可以向之告别的亲人。倦鸟思巢,落叶归根,我们回到故乡故土,犹如回到从前靠岸的地方,从这里启程驶向永恒。我相信,如果灵魂不死,我们在天堂仍将怀念留在尘世的这个家。1992.4心疼这个家有一种曾经广泛流传的理论认为,家庭是社会经济发展一定阶段上的产物,所以必将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而消亡。这种理论忽视了一点:家庭的存在还有着人性上的深刻根据。有人称之为人的“家庭天性”,我很赞赏这个概念。我相信,在人类历史中,家庭只会改变其形式,不会消亡。人的确是一种很贪心的动物,他往往想同时得到彼此矛盾的东西。譬如说,他既想要安宁,又想要自由,既想有一个温暖的窝,又想作浪漫的漂流。他很容易这山望那山高,不满足于既得的这一面而向往未得的那一面,于是便有了进出“围城”的迷乱和折腾。不过,就大多数人而言,是宁愿为了安宁而约束一下自由的。一度以唾弃家庭为时髦的现代人,现在纷纷回归家庭,珍视和谐的婚姻,也正证明了这一点。原因很简单,人终究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而作为社会之细胞的家庭能使人的社会天性得到最经常最切近的满足。活在世上,没有一个人愿意完全孤独。天才的孤独是指他的思想不被人理解,在实际生活中,他却也是愿意有个好伴侣的,如果没有,那是运气不好,并非他的主动选择。人不论伟大平凡,真实的幸福都是很平凡很实在的。才赋和事业只能决定一个人是否优秀,不能决定他是否幸福。我们说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天才,泰戈尔是一个幸福的天才,其根据就是他们在婚爱和家庭问题上的不同遭遇。讲究实际的中国人把婚姻和家庭关系推崇为人伦之首,敬神的希伯莱人把一个好伴侣看作神赐的礼物,把婚姻看作生活的最高成就之一,均自有其道理。家庭是人类一切社会组织中最自然的社会组织,是把人与大地、与生命的源头联结起来的主要纽带。有一个好伴侣,筑一个好窝,生儿育女,恤老抚幼,会给人一种踏实的生命感觉。无家的人倒是一身轻,只怕这轻有时难以承受,容易使人陷入一种在这世上没有根基的虚无感觉之中。当然,我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为婚姻唱赞歌。我的价值取向是,最好是有一个好伴侣,其次是没有伴侣,最糟是有一个坏伴侣。伴侣好不好,标准是有没有爱情。建设一个好家不容易,前提当然是要有爱情,但又不是单靠爱情就能成功的。也许更重要的是,还必须有珍惜这个家的心意和行动。美丽的爱情之花常常也会结出苦涩的婚姻之果,开始饱满的果实也可能会半途蛀坏腐烂,原因之一便是不珍惜。为了树立珍惜之心,我要提出一个命题:家是一个活的有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们要把它作为活的有生命的东西那样,怀着疼爱之心去珍惜它。家的确不仅仅是一个场所,而更是一个本身即具有生命的活体。两个生命因相爱而结合为一个家,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他们的生命随岁月的流逝而流逝,流归何处?我敢说,很大一部分流入这个家,转化为这个家的生命了。共同生活的时间愈长,这个家就愈成为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其中交织着两人共同的生活经历和命运,无数细小而宝贵的共同记忆,在多数情况下还有共同抚育小生命的辛劳和欢乐。正因为如此,即使在爱情已经消失的情况下,离异仍然会使当事人感觉到一种撕裂的痛楚。此时不是别的东西,而正是家这个活体,这个由双方生命岁月交织成的生命体在感到疼痛。古犹太法典告诉我们,当一个人和他的结发妻子离婚时,甚至圣坛也会为他们哭泣。如果我们时时记住家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它也知道疼,它也畏惧死,我们就会心疼它,更加细心地爱护它了。那么,我们也许就可以避免一些原可避免的家庭破裂的悲剧了。人的天性是需要一个家的,家使我们感觉到生命的温暖和实在,也凝聚了我们的生命岁月。心疼这个家吧,如同心疼一个默默护佑着也铭记着我们的生命岁月的善良的亲人。1994.7恋家不需要理由我发现,男人对家的眷恋并不逊于女人,顾家的男人决不少于顾家的女人。我承认,我也是一个比较恋家和顾家的男人。我尝自问:大千世界,有许多可爱的女人,生活有无数种可能性,你坚守着与某一个女人组成的这个小小的家,究竟有什么理由?我给自己一条条列举出来,觉得都不成其为充足理由。我终于明白了:恋家不需要理由。只要你在这个家里感到自由自在,没有压抑感和强迫感,摩擦和烦恼当然免不了,但都能够自然地化解,那么,这就证明你的生活状态是基本对头的,你是适合于过有家的生活的。相当一些男人在人生中的某个阶段好像会面临一个选择:结婚还是独身,要不要一个家?不过,在大多数情形下,这个问题的解决权并不掌握在思考者手中,抽象的决定往往会在个人支配不了的生活实践中改变或放弃。据我观察,不管是因为本性还是因为习俗,坚定的独身主义者是很少的,实际生活中的独身者多半并非出于信念自觉地选择了独身,而是由于机遇不佳无奈地接受了独身。当然啦,的确有极少数男人在本性上与家庭生活格格不入。这主要是两类,我称之为极端风流型的男人和极端事业型的男人。多数男人(姑且不论女人)的天性中都有风流的因子,但常常能够自觉地(因为珍惜现有的婚爱)或被迫地(因为实际的利害关系)加以克制。当今一种时髦的做法是顾家和风流两不误,一旦发生冲突,如果办得到的话,就暂时牺牲风流而保全家庭。如果一个男人风流到了妻离子散在所不惜的地步,并且只是风流成性而不是因为堕入了新的情网,那么,他就可以称做极端风流型的男人,他应该看清自己的天性,永远断绝成家的念头。至于所谓极端事业型的男人,我是指事业上的迷狂者,这种人只有一根筋,除了他所醉心的事业之外,对人生中的其余内容一概不感兴趣,并且极其无能。这样的人很可能是某一领域的天才,我们无权用常识来衡量他。但他毕竟不适合过普通的家庭生活,却也是事实。要他担负起一个丈夫或一个父亲的责任,等于是巨大的灾难。当然,倘若有可敬的女性甘愿献身,服伺他的起居,于他也许是幸事。可惜的是,很少有女人甘愿只当丈夫的保姆,哪怕她的丈夫是一个天才。写到这里,我可以对自己下一断定了:我不是一个极端的男人。换一句话说,我是一个比较中庸的男人。如果要找恋家的理由,这算是一个吧。2002.2生命中的无奈新大陆(1)一 奇迹四月的一个夜晚,那扇门打开了,你的出现把我突然变成了一个父亲。在我迄今为止的生涯中,成为父亲是最接近于奇迹的经历,令我难以置信。以我凡庸之力,我怎么能从无中把你产生呢?不,必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运作了无数世代,然后才借我产生了你。没有这种力量,任何人都不可能成为父亲或母亲。所以,对于男人来说,唯有父亲的称号是神圣的。一切世俗的头衔都可以凭人力获取,而要成为父亲却必须仰仗神力。你如同一朵春天的小花开放在我的秋天里。为了这样美丽的开放,你在世外神秘的草原上不知等待了多少个世纪?由于你的到来,我这个不信神的人也对神充满了敬意。无论如何,一个亲自迎来天使的人是无法完全否认上帝的存在的。你的奇迹般的诞生使我相信,生命必定有着一个神圣的来源。望着你,我禁不住像泰戈尔一样惊叹:“你这属于一切人的,竟成了我的!"二 摇篮与家园今天你从你出生的医院回到家里,终于和爸爸妈妈团圆了。说你“回”到家里,似不确切,因为你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家。不对,应该说,你来了,我们才第一次有了一个家。孩子是使家成其为家的根据。没有孩子,家至多是一场有点儿过分认真的爱情游戏。有了孩子,家才有了自身的实质和事业。男人是天地间的流浪汉,他寻找家园,找到了女人。可是,对于家园,女人有更正确的理解。她知道,接纳了一个流浪汉,还远远不等于建立了一个家园。于是她着手编筑一只摇篮,——摇篮才是家园的起点和核心。在摇篮四周,和摇篮里的婴儿一起,真正的家园生长起来了。屋子里有摇篮,摇篮里有孩子,心里多么踏实。三 最得意的作品你的摇篮放在爸爸的书房里,你成了这间大屋子的主人。从此爸爸不读书,只读你。你是爸爸妈妈合写的一本奇妙的书。在你问世前,无论爸爸妈妈怎么想象,也想象不出你的模样。现在你展现在我们面前,那么完美,仿佛不能改动一字。我整天坐在摇篮旁,怔怔地看你,百看不厌。你总是那样恬静,出奇地恬静,小脸蛋闪着洁净的光辉。最美的是你那双乌黑澄澈的眼睛,一会儿弯成妩媚的月牙,掠过若有若无的笑意,一会儿睁大着久久凝望空间中某处,目光执著而又超然。我相信你一定在倾听什么,但永远无法知道你听到了什么,真使我感到神秘。看你这么可爱,我常常禁不住要抱起你来,和你说话。那时候,你会盯着我看,眼中闪现两朵仿佛会意的小火花,嘴角微微一动似乎在应答。你是爸爸最得意的作品,我读你读得入迷。四 舍末求本我退学了。这是德国人办的一所权威性的语言学校,拿到这所学校的文凭,差不多等于拿到了去德国的通行证。可是,此时此刻,即使请我到某个国家去当国王或议员,我也会轻松地谢绝的。当我的孩子如此奇妙地存在着和生长着的时候,我别无选择。你比一切文凭、身份、头衔、幸遇更加属于我的生命的本质。你使我更加成其为一个人,而别的一切至多只是使我成为一个幸运儿。我宁愿错过一千次出国或别的什么好机会,也不愿错过你的每一个笑容和每一声啼哭,不愿错过和你相处的每一刻不可重复的时光。如果有人讥笑我没有出息,我乐于承认。在我看来,有没有出息也只是人生的细枝末节罢了。五 心甘情愿的辛苦未曾生儿育女的人,不可能知道父母的爱心有多痴。在怀你之前,我和妈妈一直没有拿定主意要不要孩子。甚至你也是一次“事故”的产物。我们觉得孩子好玩,但又怕带孩子辛苦。有了你,我们才发现,这种心甘情愿的辛苦是多么有滋有味,爸爸从给你换尿布中品尝的乐趣不亚于写出一首好诗!这样一个肉团团的小躯体,有着和自己相同的生命密码,它所勾起的如痴如醉的恋和牵肠挂肚的爱,也许只能用生物本能来解释了。哲学家会说,这种没来由的爱不过是大自然的狡计,它借此把乐于服役的父母们当成了人类种族延续的工具。好吧,就算如此。我但有一问:当哲学家和诗人怀着另一种没来由的爱从事精神的劳作时,他们岂非也不过是充当了人类文化延续的工具?六 你、我和世界你改变了我看世界的角度。我独来独往,超然物外。如果世界堕落了,我就唾弃它。如今,为了你有一个干净的住所,哪怕世界是奥吉亚斯的牛圈,我也甘愿坚守其中,承担起清扫它的苦役。我旋生旋灭,看破红尘。我死后世界向何处去,与我何干?如今,你纵然也不能延续我死后的生存,却是我留在世上的一线扯不断的牵挂。有一根纽带比我的生命更久长,维系着我和我死后的世界,那就是我对你的祝福。有了你,世界和我息息相关了。七 弱小的力量我已经厌倦了做暴君的奴隶,却被你的弱小所征服。你的力量比不上一株小草,小草还足以支撑起自己的生命,你只能用啼哭寻求外界的援助。可是你的啼哭是天下最有权威的命令,一声令下,妈妈的乳头已经为你檫拭干净,爸爸也已经用臂湾为你架设一只温暖的小床。此刻你闭眼安睡了。你的小身子信赖地倚偎在我的怀里,你的小手紧紧抓住我的衣襟。闻着你身上散发的乳香味,我不禁流泪了。你把你的小生命无保留地托付给我,相信在爸爸的怀里能得到绝对的安全。你怎么知道,爸爸连他自己也保护不了,我们的生命都在上帝的掌握之中。 不过,对于爸爸妈妈,你的弱小确有落吧之力。唯其因为你弱小,我们的爱更深,我们的责任更重,我们的服务更勤。你的弱小召唤我们迫不及待地为你献身。八 续写《人与永恒》朋友来信向我道贺:“你补上了《人与永恒》中的一章,并且是最奇妙的一章。”说得对。我曾经写过一本题为《人与永恒》的书,书中谈了生与死、爱与孤独、哲学与艺术、写作与天才、女人与男人等等,惟独没有谈孩子。我没有孩子,也想不起要谈孩子。孩子真是可有可无,我不觉得我和我的书因此有什么欠缺。现在我才知道,男人不做一回父亲,女人不做一回母亲,实在算不上完整的人。一个人不亲自体验一下创造新生命的神秘,实在没有资格奢谈永恒。并不是说,养儿育女是人生在世的一桩义务。我至今仍蔑视一切义务。可是,如果一个男人的父性、一个女人的母性——人性中最人性的部分——未得实现,怎能有完整的人性呢?并不是说,传宗接代是个体死亡的一种补偿。我至今仍不相信任何补偿。可是,如果一个人不曾亲自迎接过来自永恒的使者,不曾从婴儿尚未沾染岁月尘埃的目光中品读过永恒,对永恒会有多少真切的感知呢?孩子的确是《人与永恒》中不可缺少的一章,并且的确是最奇妙的一章。九 孩子带引父母我记下我看到的一个场景—— 黄昏时刻,一对夫妇带着他们的孩子在小河边玩,兴致勃勃地替孩子捕捞河里的蝌蚪。我立即发现我的记述有问题。真相是——黄昏时刻,一个孩子带着他的父母在小河边玩,教他们兴致勃勃地捕捞河里的蝌蚪。像捉蝌蚪这类“无用”的事情,如果不是孩子带引,我们多半是不会去做的。我们久已生活在一个功利的世界里,只做“有用”的事情,而“有用”的事情是永远做不完的,哪里还有工夫和兴致去玩,去做“无用”的事情呢?直到孩子生下来了,在孩子的带引下,我们才重新回到那个早被遗忘的非功利的世界,心甘情愿地为了“无用”的事情而牺牲掉许多“有用”的事情。所以,的确是孩子带我们去玩,去逛公园,去跟踪草叶上的甲虫和泥地上的蚂蚁。孩子更新了我们对世界的感觉。生命中的无奈新大陆(2)十 凡夫俗子与超凡脱俗在哲学家眼里,生儿育女是凡夫俗子的行为。这自然不错。不过,我要补充一句:生儿育女又是凡夫俗子生涯中最不凡俗的一个行为。婴儿都是超凡脱俗的,因为他们刚从天国来。再庸俗的父母,生下的孩子决不庸俗。有时我不禁惊诧,这么天真可爱的孩子怎么会出自如此平常的父母。当然,这不值得夸耀。正如纪伯伦所说:“他们是凭借你们而来,却不是从你们而来。”但是,能够成为凭借,这就已经是一种光彩了。孩子的世界是尘世上所剩不多的净土之一。凡是走进这个世界的人,或多或少会受孩子的熏陶,自己也变得可爱一些。孩子的出生为凡夫俗子提供了一个机会。被孩子的明眸所照亮,多少因岁月的消蚀而暗淡的心灵又焕发出了人性的光辉,成就了可歌可泣的爱的事业。一个人倘若连孩子都不能给他以启迪,他反而要把孩子拖上他的轨道,那就真是不可救药的凡夫俗子了。十一 忘恩负义的父母过去常听说,做父母的如何为子女受苦、奉献、牺牲,似乎恩重如山。自己做了父母,才知道这受苦同时就是享乐,这奉献同时就是收获,这牺牲同时就是满足。所以,如果要说恩,那也是相互的。而且,愈有爱心的父母,愈会感到所得远远大于所予。对孩子的爱是一种自私的无私,一种不为公的舍己。这种骨肉之情若陷于盲目,真可以使你为孩子牺牲一切,包括你自己,包括天下。其实,任何做父母的,当他们陶醉于孩子的可爱时,都不会以恩主自居。一旦以恩主自居,就必定是已经忘记了孩子曾经给予他们的巨大快乐,也就是说,忘恩负义了。人们总谴责忘恩负义的子女,殊不知天下还有忘恩负义的父母呢。十二 做父母才学会爱我们从小就开始学习爱,可是我们最擅长的始终是被爱。直到我们自己做了父母,我们才真正学会了爱。在做父母之前, 我们不是首先做过情人吗?不错,但我敢说,一切深笃的爱情必定包含着父爱和母爱的成分。一个男人深爱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深爱一个男人,潜在的父性和母性就会发挥作用,不由自主地要把情人当作孩子一样疼爱和保护。然而,情人之爱毕竟不是父爱和母爱。所以,一切情人又都太在乎被爱。顺便说一点对弗洛伊德的异议。依我之见,所谓恋父和恋母情结,与其说是无意识固结于对父母的爱恋,母宁说是固结于被父母所爱。固结于被爱,爱就难免会有障碍了。当我们做了父母,回首往事,我们便会觉得,以往爱情中最动人的东西仿佛是父爱和母爱的一种预演。与正剧相比,预演未免相形见绌。不过,成熟的男女一定会让彼此都分享到这新的收获。谁真正学会了爱,谁就不会只限于爱子女。十三 报酬就在眼前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报酬都在眼前。爱情的报酬就是相爱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缔结良缘。创作的报酬就是创作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名扬四海。如果事情本身不能给人以陶醉和满足,就不足以称为美好。养儿育女也如此。养育小生命或许是世上最妙不可言的一种体验了。小的就是好的,小生命的一颦一笑都那么可爱,交流和成长的每一个新征兆都叫人那样惊喜不已。这种体验是不能从任何别的地方获得,也不能用任何别的体验来代替的。一个人无论见过多大世面,从事多大事业,在初当父母的日子里,都不能不感到自己面前突然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小生命丰富了大心胸。生命是一个奇迹,可是,倘若不是养育过小生命,对此怎能有真切的领悟呢?面对这样的奇迹,邓肯情不自禁地喊道:“女人啊,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去当律师、画家或雕塑家呢?我的艺术、任何艺术又在哪里呢?”如果野心使男人不肯这么想,那决不是男人的光荣。养育小生命是人生中的一段神圣时光。报酬就在眼前。至于日后孩子能否成材,是否孝顺,实在无需考虑。那些“望子成龙”、“养儿防老”的父母亵渎了神圣。十四 付出与爱许多哲人都探讨过一个极普遍的现象:为什么父母爱儿女远胜于儿女爱父母?亚里士多德把施惠者与受惠者的关系譬作诗人与作品、父母与儿女的关系,用后两种关系来说明施惠者何以更爱受惠者的道理。他的这个说法稍加变动,就被蒙田援引为对上述现象的解释了:父母更爱儿女,乃是因为给予者更爱接受者,世上最珍贵之物是我们为之付出最大代价的东西。阿奎那则解释说:父母是把儿女当作自身的一部分来爱的,儿女却不可能把父母当作自身的一部分。这个解释与蒙田的解释是一致的。正因为父母在儿女身上耗费了相当一部分生命,才使儿女在相当程度上成了他们生命的一部分。付出比获得更能激发爱。爱是一份伴随着付出的关切。我们确实最爱我们倾注了最多心血的对象。“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间,使你的玫瑰变得这样重要。”父母对儿女的爱的确很像诗人对作品的爱:他们如同创作一样在儿女身上倾注心血,结果儿女如同作品一样体现了他们的存在价值。但是,让我们记住,这只是一个譬喻,儿女不完全是我们的作品。即使是作品,一旦发表,也会获得独立于作者的生命,不是作者可以支配的。昧于此,就会可悲地把对儿女的爱变成惹儿女讨厌的专制了。十五 亲子之爱与性爱让我对亲子之爱和性爱作一比较。从理论上说,两者都植根于人的生物性:亲子之爱为血缘本能,性爱为性欲。但血缘关系是一成不变的,性欲对象却是可以转移的。也许因为这个原因,亲子之爱要稳定和专一得多。在性爱中,喜新厌旧、见异思迁是寻常事。我们却很难想象一个人会因喜欢别人的孩子而厌弃自己的孩子。孩子愈幼小,亲子关系的生物学性质愈纯粹,就愈是如此。君不见,欲妻人妻者比比皆是,欲幼人幼者却寥寥无几。当然,世上并非没有稳定专一的性爱,但那往往是非生物因素起作用的结果。性爱的生物学性质愈纯粹,也就是说,愈是由性欲自发起作用,则性爱愈难专一。有人说性关系是人类最自然的关系,怕未必。须知性关系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不可能不把他们的社会性带入这种关系中。相反,当一个成年人面对自己的幼崽时,他便不能不回归自然状态,因为一切社会性的附属物在这个幼小的对象身上都成了不起作用的东西,只好搁置起来。随着孩子长大,亲子之间社会关系的比重就愈来愈增加了。我发现,一个人带孩子往往比两个人带得好,哪怕那是较为笨拙的一方。其原因大约就在于,独自和孩子在一起,这时只有自然关系,是一种澄明;两人一起带孩子,则带入了社会关系,有了责任和方法的纷争。亲子之爱的优势在于:它是生物性的,却滤尽了肉欲;它是无私的,却与伦理无关;它非常实在,却不沾一丝功利的计算。那么,俄狄浦斯怎么说?尊老爱幼公约怎么说?养儿防老怎么说?跟你们没什么说的。十六 真假亲子之爱我说亲子之爱是无私的,这个论点肯定会遭到强有力的反驳。可不是吗,自古以来酝酿过多少阴谋,爆发了多少战争,其原因就是为了给自己的血亲之子争夺王位。可不是吗,有了遗产继承人,多少人的敛财贪欲恶性膨胀,他们不但要此生此世不愁吃穿,而且要世世代代永享富贵。这么说,亲子之爱反倒是天下最自私的一种爱了。但是,我断然否认那个揪着正在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儿子的耳朵,把他强按在国王宝座上的母亲是爱她的儿子。我断然否认那个夺走女儿手中的破布娃娃,硬塞给她一枚金币的父亲是爱他的女儿。不,他们爱的是王位和金币,是自己,而不是那幼小纯洁的生命。如果王位的继承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而这位母亲却挡住前来拥戴小王子即位的官宦们说:“我的孩子玩得正高兴,别打扰他,随便让谁当国王好了!”如果一笔大买卖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而这位父亲却对自己说:“我必须帮我的女儿找到她心爱的破布娃娃,她正哭呢,那笔买卖倒是可做可不做。”——那么,我这才承认我看到了一位真正懂得爱孩子的母亲或父亲。十七 圆满照片上的这个婴儿是我吗?母亲说是的。然而,在我的记忆中,没有蛛丝马迹可寻。我只能说,他和我完全是两个人,其间的联系仅仅存在于母亲的记忆中。我最早的记忆可以追溯到三岁,再往前便是一片空白。无论我怎么试图追忆我生命最初岁月的情景,结果总是徒劳。如果说每个人的一生是一册书,那么,它的最初几页保留着最多上帝的手迹,而那几页却是每个人自己永远无法读到的了。我一遍遍翻阅我的人生之书,绝望地发现它始终是一册缺损的书。可是,现在,当我自己做了父亲,守在摇篮旁抚育着自己的孩子时,我觉得自己在某种意义上好象是在重温那不留痕迹地永远失落了的我的摇篮岁月,从而填补了记忆中一个似乎无法填补的空白。我恍然悟到,原来万能的上帝早已巧作安排,使我们在适当的时候终能读全这本可爱的人生之书。面对我的女儿,我收起了我幼年的照片。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小生命与我的联系犹如呼吸一样实在,我的生命因此而圆满了。1990.5生命中的无奈点与面一那家豪华餐馆里正在举办一个婚礼,这个婚礼与你有某种关系。你并没有参加这个婚礼,你甚至不知道婚礼会举办和已经举办。你的不知道本身就具有一种意义,这意义是每个受到邀请的客人都心里明白又讳莫若深的,于是他们频频举杯向新郎新娘庆贺。岁末的这个夜晚,你独自坐在远离市区的一间屋子里,清醒地意识到你的生活出现了空前的断裂。你并不孤寂,新的爱情花朵在你的秋天里温柔地开放。然而,无论花朵多么美丽,断裂依然存在。人们可以清除瓦砾,在废墟上建造新的乐园,却无法使死者复活,也无法禁止死者在地下歌哭。是死去的往事在地下歌哭。真正孤寂的是往事,那些曾经共有的往事,而现在它们被无可挽回地遗弃了。它们的存在原本就缘于共同享有,一旦无人共享,它们甚至不再属于你。你当然可以对你以后的爱人谈论它们,而在最好的情形下,她也许会宽容地倾听并且表示理解,却抹不去嘴角的一丝嘲讽。谁都知道,不管它们过去多么活泼可爱,今天终归已成一群没人要的弃儿,因为曾有的辉煌而更加忍辱含垢,只配躲在人迹不至的荒野里自生自灭。你太缺少随遇而安的天赋,所以你就成了一个没有家园的人。你在飘流中逐渐明白,所谓共享往事只是你的一种幻觉。人们也许可以共享当下的日子和幻想中的未来,却无法共享往事。如果你确实有过往事,那么,它们仅仅属于你,是你的生命的作品。当你这么想时,你觉得你重获了对自己的完整历史的信心。二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婴儿坐在街沿上,身前身后是飞驰的车轮和行人匆忙的脚步。没有人知道那个婴儿患有绝症,而那个父亲正在为此悲伤。即使有人知道,最多也只会在他们身旁停留片刻,投去怜悯的一瞥,然后又匆匆地赶路,很快忘记了这一幕小小的悲剧。如果你是行人,你也会这样的。有什么办法呢?生活太琐碎了,我们甚至不能在自己的一个不幸上长久集中注意力,更何况陌生人的一个不幸。可是,你偏偏不是行人,而就是那个父亲。即使如此,你又能怎样呢?你用柔和的目光抚爱着孩子的脸庞,悄声对她说话。孩子很聪明,开始应答,用小手抓摸你,喊你爸爸,并且出声地笑了。尽管你没有忘记那个必然到来的结局,你也笑了。有一天孩子会发病,会哭,会经受临终的折磨,那时候你也会与她同哭。然后,孩子死了,而你仍然活着。你无法知道孩子死后你还能活多久,活着时还会遭遇什么,但你知道你也会死去。如果这就是生活,你又能怎样呢?在这个世界上,幸福和苦难都是平凡的,它们本身不是奇迹,也创造不出奇迹。是的,甚至苦难也不能创造出奇迹。后来那个可怜的孩子死了,她只活了一岁半,你相信她在你的心中已经永恒,你的确常常想起她和梦见她,但更多的时候你好像从来没有过她那样地生活着。随着岁月流逝,她的小小的身影越来越淡薄,有时你真的怀疑起你是否有过她了。事实上你完全可能没有过她,没有过那一段充满幸福和苦难的日子,而你现在的生活并不会因此就有什么不同。也许正是类似的体验使年轻的加缪写下了这样的句子∶“每当我似乎感受到世界的深刻意义时,正是它的简单令我震惊。”三那个时候,你还不曾结婚,当然也不曾离婚,不曾有过做父亲然后又不做父亲的经历。你甚至没有谈过恋爱,没有看见过女人的裸体。尽管你已经大学毕业,你却单纯得令我吃惊。走出校门,你到了南方深山的一个小县,成为县里的一个小干部。和县里其他小干部一样,你也常常下乡,跋涉在崎岖的山路上。有一天,你正独自走在山路上,天下着大雨,路滑溜溜的,你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远远看去,你头戴斗笠、身披塑料薄膜(就是罩在水稻秧田上的那种塑料薄膜)的身影很像一个农民。你刚从公社开会回来,要回到你蹲点的那个生产队去。在公社办公室里,一边听着县和公社的头头们布置工作,你一边随手翻看近些天的报纸。你的目光在一幅照片上停住了。那是当时报纸上常见的那种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外宾的照片,而你竟在上面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影,相应的文字说明证实了你的发现。她是你的一个昔日的朋友,不过你们之间已经久无联系了。当你满身泥水地跋涉在滂沱山雨中时,你鲜明地感觉到你离北京已经多么遥远,离一切成功和名声从来并且将永远多么遥远。许多年后,你回到了北京。你常常从北京出发,应邀到各地去参加你的作品的售书签名,在各地的大学讲台上发表学术讲演。在忙碌的间隙,你会突然想起那次雨中的跋涉,可是丝毫没有感受到所谓成功的喜悦。无论你今天得到了什么,以后还会得到什么,你都不能使那个在雨中跋涉的青年感到慰借,为此你心中弥漫开一种无奈的悲伤。回过头看,你无法否认时代发生了沧桑之变,这种变化似乎也改变了你的命运。但你立刻意识到在这里用“命运”这个词未免夸张,变换的只是场景和角色,那内在的命运却不会改变。你终于发现,你是属于深山的,在仅仅属于你的绵亘无际的空寂的深山中,你始终是那个踽踽独行的身影。四一辆大卡车把你们运到北京站,你们将从这里出发奔赴一个遥远的农场。列车尚未启动,几个女孩子站在窗外,正在和你的同伴话别。她们充满激情,她们的话别听起来像一种宣誓。你独自坐在列车的一个角落里,李贺的一句诗在你心中反复回响∶“我有迷魂招不得。”你的行李极简单,几乎是空着手离开北京的。你的心也空了。不多天前,你烧毁了你最珍爱的东西——你的全部日记和文稿。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你注定要为你生命之书不可复原的破损而不断痛哭。这是一个秘密的祭礼,祭你的那位屈死的好友。你进大学时几乎还是个孩子呢,瘦小的身体,腼腆的模样。其实他比你也大不了几岁,但当时在你眼里他完全是个大人了。这个热情的大孩子,他把你带到了世界文化宝库的门前,指引你结识了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易卜生、休谟等大师。夜深人静之时,他久久地站在昏暗的路灯下,用低沉的嗓音向你倾吐他对人生的思考,他的困惑和苦恼。从他办的一份手抄刊物中,你第一次对于自由写作有了概念。你逐渐形成了一个信念,相信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学问和地位,而是真诚地生活和思考。可是,他为此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在等待列车启动的那个时刻,你的书包里只藏着几首悼念他的小诗。后来你越来越明白,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次这样的友谊,因为一个人只能有一次青春,一次精神上的启蒙。三十年过去了,他仍然常常在你的梦中复活和死去,令你一次次重新感到绝望。但是,这深切的怀念也使你懂得了男人之间友谊的宝贵。在以后的岁月里,你最庆幸的事情之一就是结识了若干志趣相投的朋友。尽管来自朋友的伤害使你猝不及防,惶惑和痛苦使你又退入荒野之中,你依然相信世上有纯正的友谊。五你放学回家,发现家里发生了某种异常事情。邻居们走进走出,低声议论。妈妈躺在床上,面容憔悴。弟弟悄悄告诉你,妈妈生了个死婴,是个女孩。你听见妈妈在对企图安慰她的一个邻居说,活着也是负担,还是死了好。你无法把你的悲伤告诉任何人。你还有一个比你小一岁的弟弟也夭折了,没有人知道这件事给你造成的创伤,你想象他就是你而你的确完全可能就像他一样死于襁褓,于是你坚信自己失去了一个最知己的同伴。自从那次流产后,妈妈患了严重贫血,常常突然昏倒。你是怎样地为她担惊受怕呵,小小的年纪就神经衰弱,经常通霄失眠。你躺在黑暗中颤抖不止,看见墙上伸出长满绿毛的手,看见许多戴尖帽的小矮人在你的被褥上狞笑狂舞。你拉亮电灯,大声哭喊,妈妈说你又神经错乱了。妈妈站在炉子前做饭,你站在她身边,仰起小脸蛋久久地望着她。你想用你的眼神告诉她,你是多么爱她,她决不能死。妈妈好像被你看得不好意思了,温和地呵斥你一声,你委屈地走开了。一根铁丝割破了手指,看到溢出的血浆,你觉得你要死了,立即晕了过去。你满怀恐惧地走向一个同学的家,去参加课外小组的活动,预感到又将遭受欺负。一个女生奉命来教手工,同组的男生们恶作剧地把门锁上,不让她进来。听着一遍遍的敲门声,你心中不忍,胆怯地把门打开了,于是响起一阵哄笑,接着是体罚,他们把你按倒在地上,逼你说出她是你的什么人。你倔强地保持沉默,但在回家的路上,你流了一路眼泪。我简直替自己害羞。这个敏感而脆弱的孩子是我吗?谁还能在我的身上辨认出他来呢?现在我的母亲已是八旬老人,远在家乡。我想起我们不多的几次相聚,她也只是默默地看着我忙碌。面对已经长大的儿子,她是否还会记起那张深情仰望着她的小脸蛋,而我又怎样向她叙说我后来的坎坷和坚忍呢?不,我多半只是说些眼前的琐事,仿佛它们是我们之间最重要的事情,而离别和死亡好像完全不存在似的。原本非常亲近的人后来天各一方,时间使他们可悲地疏远,一旦相见,语言便迫不及待地丈量这疏远的距离。人们对此似乎已经习以为常,生活的无情莫过于此了。六在我的词典里,没有“世纪末”这个词。编年和日历不过是人类自造的计算工具,我看不出其中某个数字比其余数字更具特别意义。所以,对于人们津津乐道的所谓“世纪末”,我没有任何感想。当然,即将结束的20世纪对于我是重要的,其理由不说自明。我是在这个世纪出生的,并且迄今为止一直在其中生活。没有20世纪,就没有我。不过,这纯粹是一句废话。世上每一个人都出生在某一个世纪,他也许长寿,也许短命,也许幸福,也许不幸,这取决于别的因素,与他是否亲眼看见世纪之交完全无关。我知道一些负有大使命感的人是很重视“世纪末”的,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在旧的世纪有不可忽略的影响,对新的世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之新旧世纪都不能缺少他们,因此他们理应在世纪之交高瞻远瞩,点拨苍生。可是,我深知自己的渺小,对任何一个世纪都是可有可无的。所以,当别人站在世纪的高峰俯视历史之时,我只能对自己的平凡生涯做些琐碎的回忆。而且,这回忆绝非由“世纪末”触发。天道无情,人生易老,世纪的尺度对于个人未免大而无当了罢。1996.7生命中的无奈生命中的无奈这是妞妞六周年的忌日,天色阴郁,我打电话问候雨儿。她说,她记得六年前的今天是晴天。她还说,妞妞现在该在上小学了。她只能说这些,也许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多么无奈。这些天,我曾经回到我们共同养育妞妞的屋子,那里已经面目全非,只在一个被遗忘的顶柜里塞满了妞妞的玩具,仍是当年我存放的原样,我一件件取出和摩挲,仿佛能够感觉到妞妞小手的余温。毋需太久,妞妞生活过的痕迹将在这所屋子里消失殆尽,而即使我们能够把这所屋子布置成永久的博物馆,我们也仍然不能从中找到往事的意义。在把《妞妞》一书交付出版以后,我自以为完成了一个告别的姿态——与妞妞告别,与雨儿告别,与我生命中一段心碎的日子告别。我不去读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座坟,我垒筑它是为了离开它,从那里出发走向新的生活。然而,我未尝想到,在读者眼里,它仍然是一本书。我无法阻挡它常常出现在畅销书的排行榜上,无法阻挡涌向书摊书店的大量盗印本,无法阻挡报刊上许多令人感动的评论。那么,也许我不应该把如此私密的经历公之于众,使之成为又一个社会故事?或者相反,正因为它不只是一个私人事件,还蕴含着人类精神的某种相同境遇,我便应该和读者一起继续勇敢地面对它?可是我知道,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勇敢。我相信我有足够的勇气面对生活中已经发生的一切,我甚至敢于深入到悲剧的核心,在纯粹的荒谬之中停留,但我的生活并不会因此出现奇迹般的变化。人们常常期望一个经历了重大苦难的人生活得与众不同,人们认为他应该比别人有更积极或者更超脱的人生境界。然而,实际上,只要我活下去,我就仍旧只能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我依然会被卷入世俗生活的旋涡。譬如说,许多读者对于我和雨儿的终于离异感到震惊和不解,他们希望得到一个比一般离异事件远为崇高的解释。事实却是我和雨儿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苦难和觉悟都不能使我们免除人性的弱点。即使我们没有离异,我们仍会过着与别人一样的普通的日子。生命中那些最深刻的体验必定也是最无奈的,它们缺乏世俗的对应物,因而不可避免地会被日常生活的潮流淹没。当然,淹没并不等于不存在了,它们仍然存在于日常生活所触及不到的深处,成为每一个人既无法面对、也无法逃避的心灵暗流。我的确相信,每一个人的心灵中都有这样的暗流,无论你怎样逃避,它们都依然存在,无论你怎样面对,它们都不会浮现到生活的表面上来。当生活中的小挫折彼此争夺意义之时,大苦难永远藏在找不到意义的沉默的深渊里。认识到生命中的这种无奈,我看自己、看别人的眼光便宽容多了,不会再被喧闹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在评论《妞妞》的文章中,有一位作者告诉我,陪着我的寂寞坐着的,另外还有很多寂寞;另一位作者告诉我,真正的痛点是无从超越,没有意义能够引渡我们。我感谢这两位有慧心的作者。我想,《妞妞》一书之所以引人心动,原因一定就在这人人都摆脱不了的无奈。1997.11一本不问有什么意义的书——《妞妞》后记1992年底,在妞妞死后一年,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开始写这本书,于1993年7月写出初稿。1994年7月,完成第二稿。此后,我便把稿子搁了起来,一搁又是快两年。我对它不满意,想再改一改。然而,我终于发现我无法把它改得使自己真正满意了,决定只作必要的删节,便立即交付出版。我不知道这本书该怎样归类。它不像小说,因为缺乏小说的基本要素——情节的虚构。它也不像散文,因为篇幅太长。它好像也不能归入报告文学一类,因为它的主角只是一个仅仅活到一岁半的婴儿,并无值得报告的事迹。最后我对自己说∶就让它什么也不像吧,它只是我生命中的一段历程,这段如此特殊的历程本来就是无法归类的。这本书第二稿完成后,应《中国妇女报》一位编辑的要求,我从书稿中摘选出了很小的一部分,在她供职的这家报纸上连载。我为摘登写了一个小引,比较准确地表达了我写这本书的动机,现抄录在此——我为妞妞写了一本书。这本书就叫《妞妞》,还有一个副题:“一个父亲的札记”。妞妞只活到一岁半,而离开我已经快三年了。妞妞活着时喜欢玩书,抓到随便一本书便会快乐地喊叫:“妞妞的书!”这声音一直在我的头脑里盘旋,叮嘱我写出了这本真正属于她——至少是关于她——的书。当然,这本书也是为我自己写的。一个昙花一现般的小生命,会有多少故事呢?可是,对于我和我的妻子来说,妞妞的故事却是我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我不能不写。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生。在这本书中,我写下了妞妞的可爱和可怜,我们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我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我写下这一切,因为我必须卸下压在心头的太重的思念,继续生活下去。如果有人问,这本书对世界有什么意义,我无言以对。在这个喧闹的时代,一个小生命的生和死,一个小家庭的喜和悲,能有什么意义呢?这本书是不问有什么意义的产物,它是给不问有什么意义的读者看的。意想不到的是,在我今天把这本书交付出版时,不但书中讲述的这个小生命已死去四年多,书中讲述的这个小家庭也不复存在了。我和雨儿分手了。直到现在,仍然常有不知情的好心人关切地打听我和雨儿是否又有了孩子,我不知所对。不可能再生一个妞妞了。那唯一的妞妞因此而永恒了。我当然相信,不管今后我和雨儿各自将走过怎样的生活道路,我们都永远不会忘记妞妞,不会忘记我们和妞妞一起度过的日子。人生中不可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朝前走。经历过巨大苦难的人有权利证明,创造幸福和承受苦难属于同一种能力。没有被苦难压倒,这不是耻辱,而是光荣。谨以这一信念与雨儿共勉,并祝愿她从此平安。1996.3生命中的无奈海滩上的五百六十二枚贝壳——《妞妞》新版自序一四月即将来临,空气里飘荡着春天的气息。妞妞出生在十年前的四月。这个时候,我无法拒绝这样一个建议:给《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出版一个插图珍藏本。在我一生中,我从未觉得岁月像最近十年这样倏忽易逝。我还是我,但生活的场景已经完全改变,和妞妞一起度过的五百六十二个日日夜夜被无情地推向远方,宛如被潮汐推到海滩上的五百六十二枚贝壳,那海滩绵亘在死寂的月光下,无人能够到达。我知道,所有的贝壳已经不再属于我,我不可能把其中的任何一枚拾起来握在手里。当我自己偶尔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仍然会流泪,但泪水仿佛是在为轮回转世前的另一个我而流了。上帝啊,你让人老,让人死,你怎么能不让人麻木!人的麻木是怎样地无奈,我们没有任何办法留住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我们只能把它转换成所谓文本,用文本来证明我们曾经拥有,同时也证明我们已经永远失去。既然文本是唯一能够持久的存在,我何必要拒绝给它一个隆重的形式呢?二其实,作为文本的《妞妞》从来就不是属于我个人的。我的意思是说,它真正讲述的不是一个小家庭的隐私,而是人类生存的普遍境遇。对于这一点,我自己曾经不太自信,在某些责难面前感到过惶惑,是来自读者的声音给了我一个坚定的认识,从而也给了我坦然。请允许我从偶然读到的报刊评论中摘引一些话——“我觉得,周国平为他女儿著这部书是他为捍卫生命的尊严以笔为刀与死亡所做的一场肉搏战。”(朱海军,《今晚报》1997年4月11日)“当我买下了那本摆在书架上的《妞妞》,读完了周国平满纸的冷峻和温柔,我想说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我们都是妞妞。”(柳松,《南昌晚报》1997年7月17日)“《妞妞》是为除周国平之外的另一个或其他许多的寂寞而写的。周国平大概永远不会知道,陪着他的寂寞坐着的,另外还有很多寂寞。”(黄集伟,《齐鲁晚报》1997年8月23日)“作为妞妞的生父,周国平有着许多难以超越的亲子之情,所以他不可能奢谈意义。而作为没有过妞妞的我们,又无从超越。但我们渴望超越,渴望通过意义引渡我们。这才是我们的痛点……”(陈荷,《文艺报》1997年8月30日)这些话所表达的当然不是对一个私人不幸事件的同情,而是对人的一种存在境况的共感。我默默感谢这些评论的作者,他们的理解使我相信了《妞妞》的意义不限于妞妞。三也是从报刊上知道,《妞妞》作为一个文本,还有另外的解读方式,我且在这里一并录下备案。首先传递有关信息的是王一方先生,他在主持一次书面座谈时提到:《妞妞》一书“被美国医学人文学专家奉为当代中国人文医学的启蒙之作”。(《中国文化报》1998年10月1日)后来,听说又有一些报刊报道了类似消息,但我没有读到。直到前不久,读到了一则稍微详细一点的报道,其中说:“在美国,有两所著名的医学院——得克萨斯大学医学院和明尼苏达大学医学院——已将《妞妞》一书作为案例编进了讲义,讲义科目为医学伦理学。所以在美国,《妞妞》被称为‘中国医学人文学的重要作品’。如此判断理由充分:《妞妞》不仅仅是一个作者亲历的悲情故事,而且它还展现出一个鲜活的病人世界。”(《北京晚报》2000年1月10日)紧接着另一则呼吁“医学需要人文关怀”的报道也认为,《妞妞》一书“给中国公众提供了一个反省现代医学观念与制度的生动案例”。(《中华读书报》2000年1月12日)我没有对上述消息进行核实。我自己明白,我的书当不起相关的评价。不过,如果它真能推动人们反省今日医学的非人道状况,我当然觉得是好事。四在中国大陆,《妞妞》一书出过两种版本,一种是收进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6月出版的《周国平文集》第5卷中的本子,另一种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11月出版的单行本。后者在出版时被做了少许删节,现在的这个版本悉数予以复原,因而是第一个完整的单行本。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没有书商的炒作,没有媒体的吆喝,《妞妞》自己走进了读者中间——1998年的一天,我意外地获悉,它获得了首届全国优秀青年读物一等奖;来自全国的千百封读者来信;早出的两种版本,3年累计印数已达9万5千册。当然,还有盗版。《中国图书商报》1998年1月16日报道:“保守的估计,《妞妞》一书的盗版数至少在20万以上。”有一个时期,我自己目睹盗版本遍布北京的书摊。直到现在,各地仍不断有新的盗版本流向市场。我之所以愿意出版这个新版本,也是希望它的发行能对盗版起一定的抑制作用。我听到过一个很个别也很刺耳的声音,但我不想复述。大江健三郎应该庆幸自己没有结识类似的心灵,否则他也会被讥讽为依靠儿子的残疾赚取了诺贝尔奖金。五最后我要告诉读者,现在我又有了一个女儿,和妞妞一样可爱,但拥有妞妞所没有的健康。当然,我非常爱她,丝毫不亚于当初爱妞妞。我甚至要说,现在她占据了我的全部父爱,因为在此时此刻,她就是我的唯一的孩子,就是世界上的一切孩子,就像那时侯妞妞是唯一的和一切的孩子一样。这没有什么不对。一切新生命都来自同一个神圣的源泉,都是令人不得不惊喜的奇迹,不得不爱的宝贝。可是,当我看着我的女儿一天天成长,接近然后越过了妞妞最后的年龄,当我因为她的聪明活泼而欢笑时,常常会有一个声音在我心中响起:妞妞,妞妞太可怜了!于是我知道了,尽管我今天有幸再为人父,经历过沧桑的心毕竟是不一样的了。妞妞并未远离,她只是潜入了我心中最深的深处,她始终在那里为自己的人间命运而叹息。我感谢上苍又赐给了我做父亲的天伦之乐。但是,请不要说这是对我曾经丧女的一个补偿吧,请不要说新来的小生命是对失去的小生命的一个替代吧。我宁可认为,新生命的到来是我生活中的一个独立的事件,与我过去的经历没有任何因果联系。妞妞依然是不可替代的,而我现在的女儿不能、不应该、并且我也无权要她成为一个替代。所以,无论我的家庭状况已经和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妞妞》始终是一个独立的文本,它的存在不会也不应受到丝毫影响。2000 .3活着的滋味自我二重奏一 有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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