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并且这种统一仍又纯粹是由于精神而诞生出来的。生命在这里根本是以它的自己特有的意义,即作为自然的生命来看待的,因为那成为精神的生命②的东西,将被称为精神,它的特色与单纯的生命正相对立;正如人们也说精神的自然③,尽管精神丝毫不是自然的东西,不如说倒是自然的对立物。所以这样的生命,对于精神说来,一方面是手段,这样,精神便使自己和生命对立起来;一方面精神又是有生命的个人,而生命便是他的躯体;一方面精神与其有生命的躯体之统一,是由精神本身出来而产生了理想Idea1。这些与精神的关系,全都不关逻辑的生命的事,逻辑的生命这里既不是作为一个精神的手段,又不是作为精神的有生命的身体,也不是作为理想和美的环节来考察的。——生命在两种慨况下,如它是自然的,又如它与精神有了关系,它都具有其外在性的一种规定性,在前者就是通过它的前提,即自然的其他形态,在后者则是通过精神的目的和活动。生命的理念却是自为的,既从那个事先建立并进行制约的客观性得以自由,又从对这种主观性的关系得以自由①。② 我们应当说精神的“生活”,但这里黑格尔利用了德语的“生活”和“生命”部同是Deben。——译音③ “精神的自然”,我们说“精神的本性”,黑格尔这里也是利用了“自然”与“本性”,德语同是Natur。——译者① 这里所说的“自由”,也指“没有”,如“入场不收费”,说”自由入场”。一一译者现在昔在其理念中更切近地考察生命,它就是自在自为的绝对普遍性,它在它那里所具有的客观性,全然披概念渗透了,这个客观性只是以生命为实体,那作为部分或按照别的什么外在反思而与自身相区别的东西,也在自身中具有整个概念;概念是那里无所不在的灵魂,灵魂仍然是单纯的自身关系,并且在适合于客观之有的多样性中也仍然是单一的。这个多样性具有作为外在于自身的客观性那样的一个在空间和时间中的漠不相关的持续存在,假如这里已经可以提到空间、时间的话②,它也是一个全然差异的、独立的互相外在的东西。但是外在性在生命中同时又是生命概念的单纯规定性;这样,灵魂便无所不在地灌注于这个多样性之中,同时又仍然绝对是具体概念与自身单纯合一。——在生命那里,在客观外在性中生命概念的统一那里,在原子物质的绝对的杂多里,对于坚持反思关系和形式概念的规定那样的思维来说,一切生命的思想都绝对消失了;单纯的东西在杂多外在性里之无所不在,对于反思来说,这是一个绝对的矛盾,同时反思又不得不从生命的知觉来把握这种无所不在,从而不得不承认这个理念的现实,于是这就成了一个不可理解的神秘,因为反思不了解概念,也不把概念当作生命的实体来了解。——但单纯的生命还不仅是无所不在,而且绝对是其客观性的持续存在和内在实体,但却足作为主观实体那样的动力,并且诚然是特殊区训的特有动力,而在本质上又同样是特有物一个和普遍的冲动,这冲动使它的这种特殊化重新返回到处一中并在其中仍然保持着。生命唯有作为它的客观性和特殊化的否定的统一,才是自身相关的。自为之有的生命,才是一个灵魂,于是,生命本质上是个别的,这个个别的东西与客观性相关,就像自身与一个他物、一个无生命的自然界相关那样。①所以生命的原始判断②就在于:它把自己作为个别的主体,和客观的东西分割开了,而当它把自己构成为概念的否定的统一时,它又使自身成为一个直接客观性的前提。② 这是指空间、时间将在以后的《自然哲学》中讨论,它们不是逻辑自身的范畴。——译者① 参看第216 页。② 这里的判断,含原始划分之意。——译者因此,③生命第一须耍被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体,这个体自为地是主观的总体,并且是漠不相关地作为前提以对一个于它也漠不相关对立着的客观性。第二,它是生命的过程,要扬弃它的前提,把那对它漠不相关的客观性作为否定的而建立起来,并使自身实现为客观的权力和否定的统一。于是它使自身成为普遍的东西,后者就是它自身和它的他物的统一。生命因此:第三是类的过程,要扬弃它的个别化,并把自身对其客观实有作为对自己本身那样来对待。于是这个过程一方面是回到它的概念和最初消敞的重复,展一个新的个体性的生成和以前直接的个体性的死亡;另一方面,生命概念之进人自身,又是那自身对待自身、作为普遍而自由、自为地存在着的概念的变,即进入认识的过渡。③ 参看第218 页。甲、有生命的个体1.生命的概念或说普遍的生命是直接的理念,是其客观性与之适合的概念;但这客观性只有当概念是这一外在性的否定的统一,即将客观性建立为适合自身时,它卞是适合于概念的。概念的无限自身关系,是作为否定性那样的肉身规定,是它消散于自身中作为主观个别性和自身中作为漠不相关的普遍性。生命的理念在其直接性中,最初只是创造性的、普遍的灵魂。由于这种直接性之故,这灵魂的理念的最初的否定的自身关系,是作为概念那样它的本身规定,——即自在的建立,这最初是作为回归到自身的自为之有,——也是创造性的事先建立。通过这种自身规定,普遍的生命就是一个特殊的;从而它便把自身分裂为判断的两端,而这判断也将直接变为推论。对象的规定是概念的普遍规定;因为使这种分裂为二投合于概念的,就是概念;但完成这种分裂的却是理念。一个是概念和实在的统一,它就是作为直接的理念那样的理念,以前曾把自身显示为客观性。不过这里它是在另外的规定之中。在以前那里,它曾经是概念和实在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概念过渡到理念之中并且是仅仅消失在它之中;概念并不与它对立,或者说,因为概念于理念仅仅是内在的东西,它便只是一种外在于理念的反思。因此,那种客观性就是本身依靠直接的方式的那种直接的东西。这里却正相反,理念只是那从概念出来的东西,以致它的本质就是建立起来之有,而理念也是作为否定的东西。——必须把它看作是概念的普遍性方面,从而是抽象的普遍性,本质上仅仅对主体是固有的并且是以直接之有的形式,这个有是自为地建立的,对主体漠个相关。那适合于客观性的概念总体,在这种情况下,好像只是一个借来的总体;它对主体所具有的最后独立性,就是那个有,即按照其真理而言,那个有只是概念的那个环节;概念在一个自在之有的建立最初规定性中,是作为事先建立的;这个自在之有的建立,还不是作为建立,不是作为自身反思的统一。所以从理念发生的直接的“有”之独立客观性,只是作为概念自身规定的判断的宾词,——那诚然是一个与主体不同的有,但同时本质上又是建立起来作为概念的环节。这种客观性,按照内容说来,是概念的总体,但这总体又具有概念的主观性或说否定的统一来与自身对立,这个主观性构成真正的中心性,即概念与其本身的自由统一。这个主体是在个别形式中的理念,作为单纯的但又是否定的与自身的同一,是有生命的个体。这一个体最初是生命,作为灵魂,作为生命本身的概念,(这概念在自身中是完全规定了的),是开始的、自身运动的本原。概念在其单纯性中,包含了被规定的外在性,它作为单纯的环节而包括在概念自身之内。——但往后这个灵魂在其直接性中,又是直接外在的,并且在它本身那里具有一个客观的有,——即置于目的之下的实在,直接的手段,最初作为主词的宾词那样的客观性,但以后它也是推论的中项;灵魂的躯体性就是这个,灵魂通过它而与外在客观性融合。——躯体性最初具有有生命的东两作为直接与概念同一的实在;在这种情况下,它之具有实在,总是从自然来的。因为现在这种客观性是个体的宾词#已被容纳入主观的统一之中,所以从前的客体规定,机械的或化学的比率,更不用说全体与部分之类抽象的反思对比,都不适合它了。作为外在性,它固然能够有这些对比,但在这种情况下它便不是有生命的实有;假如一个有生命的东西被当作是一个由部分构成的整体,是一个由机械的或化学的原冈对之发生作用的东西,是机械的或化学的产物,不管它仅仅是这样的东荫或是由一个外在目的所规定的东西,那末,概念厂它就将是外在的,它就将是一个死的东西。既然概念于它是内在的,那末,有生命的东西的目的性就应该作为内在的未把握;概念在它之中是作为规定了的、与其外在性相区别的、并在其区别中渗透了外在性的、并且与肉身同一的概念。①有生命的东两的这种客观性就是有机体;它是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完全合于目的,因为概念构成它的实体;但正因此这个手段和工具本身就是实施了的目的,所风上观的目的在它之中便直接与自身融合了。按照有机体的外在性说,它是一个复杂的东西,不由于部分而由于肢体,这些肢体本身(1)只在个体中持续存在;如果它们是外在的并且能够按这种外在性来把握,它们便是可以分离的;但是它们如果分离了,它们也就回到普通客观性机械的和化学的比率之下去了。① 参看第218 页。(2)它们的外在性是与有生命的个体性的否定统一相对立的;因此,这个否定的统一是冲动,在把概念规定性的抽象环节建立为实在的区别,当这种区训是直接的之时,概念就是每一个别的,特别的环节的冲动,产生自身,并把其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扬弃其他外在于它的环节,以那些被扬弃的环节为代价使自身发生,但又同样杨弃自已本身,使自身成为其他环节的手段。2.有生命的个体性的这种过程限于它本身,也还全然落在它本身之内。——在外在目的性的推论中,以前是这样来考察这个推论的第一前提的,即目的直接与客观性相关,并使它成为手段,目的在客观性中诚然自身仍然是等同的并且返回到自身中去,但是客观性在它本身那里还不会扬弃自身,因此,目的在客观性中这样就不是自在自为的,要在结论中才会是。如果前提同时又是结论,如果主体对客观性(这客观性网此而变成手段和工具)的直接关系同时又是自在的概念本身的否定的统一,有生命的东西和自己一起的过程,便是那个前提;目的之所风在它的这种外在性中实现自身,是同为它是外在性的主观威力和过程,外在性在这过程中显示出它的自身消解并回到目的的这个否定的统一里去。有生命的东西外在方面的不静止和变化,是在它那里的概念的表现,概念作为自在的否定性本身,只是当客观性的漠不相关的持续存在显出自身在扬弃时,才具有客观性。所风概念通过它的冲动产生自身是这样的,即由于概念是这产物的本质,这产物本身就是那进行生产的东西;它仅仅作为同样否定地建立自身的外在性,或作为生产过程,才是产物。3.上面所考察的理念,现在就是有生命的主体的概念及其过程;处于相互关系中的规定,就是概念自身相关的否定的统一和客观性,客观性是概念的手段,但概念在客观性中又回归到自身。但是由于这是生命在其概念之内的理念环节,所以这不是有生命的个体在其实在中的规定了的概念环节。个体的客观性或躯体性是具体的总体;那些环节是生命性用以组成自身的方面;因此它还不是这个已经由理念组成的生命性的环节。但是个体的有生命的客观性,既然它由概念赋予灵魂并且以概念为实体,作为这样的客观性,也就在它那里以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这些概念规定为本质的区别;当这些规定在形态中而外在地相区别时,形态就按照这些规定而分类或划分(昆虫insectum)①。它②于是第一是普遍性,是生命性纯粹只在自身中的战僳;③是感性Sensibilitat。普遍性概念,如它以上所发生的结果,是单纯直接性,这个直接性只有作为自身的绝对否定性,才是概念。这个绝对区别概念,正如它的否定性在单纯性中消解并等同自身那样,是在感性中达到直观的。直观是内在之有,不是作为抽象的单纯性,而是一个无限的、可规定的容受性Rezeptivitat,后者在其规定性中将不成为一个多样的和外在的东西,而绝对是自身反思的。规定性在这种普遍性中是作为单纯的本原,那个别的、外在的规定性,一个所谓印象,从共外在的、多样的规定走出来而回到自身感觉Selbsigefuhl 的单纯性里去。于是感性可以看作是内在之有的灵魂的实有,因为它把一切外在性都容纳到自身之中,但是这外在性也就回到了自身等同的普遍性的完全单纯性之中了。① 昆虫(jnsecTum)就字义说,有划分、剪截之意。——译者② 指上述概念规定。——译者③ 参看第218 页。第二个概念规定是*特殊性,是建立起来的区别环节,否定性是关闭在单纯自我感觉①之内的,或者说,它在这种感觉中是观念的,还不是实在的规定性,它的出口即②感受刺激性Irrilabilltat。威党由于其否定性的抽象之故而是冲动:它规定自身,有生命的东西的自身规定是它的判断或有限化,它据此而使自身与外在物相关就像与一个事先建立的客观性相关那样,并从而处于相互作用之中。——根据它的特殊性,它现在一部分是与生物其他种并列的种;这种漠不相关的自身差异的形式的反思是形式的类及其体系化;但个体的反恩则是:特殊性,其规定性作为一个向外的趋向,它的否定性就是概念的自身相关的否定性。① 这里的感觉,德语是Gefuh1.有时也作感情或情绪解,较偏于主观,与属于客观的另一字Ernpfhdiing(感觉)不同。如我有冷的感觉,便只能用Defuhl 而不能用Empfindung,中文过去无此区别.都译作“感觉”,我这里也找不出适合的译名,只好从旧。——译者② 参看第218 页按照第三个规定,有生命的东西是作为个别的东西。这种自身反思较洋明的规定自身是这样的:有生命的东西在感受刺激性中,就是它自身对其外在性,即对客观性,它在它那里直接以这个客观性为其手段与工具,并且这个客观性是可以规定的。自身反思扬弃这种直接性,一方面作为理论的反思,即是说,如果否定性作为感性的单纯环节,这环节是在否定性中被考察并且构成感觉的话,——另一方面又作为实在的反思,———当概念的统一在其外在客观性中将自身建立为否定的统一时,即③再生产。——两个最初的环节,威性与感受刺激性,是抽象的规定;在再生产中,生命是具体的东西和生命性;它在作为它的真理那个再生产中,最初也具有感觉和抗力。再生产是作为感性单纯环节那样的否定性。而感受刺激性只是有生命的抗力,即对外在再生产的关系和个体与自身的同一。每一个别环节本质上都是一切环节的总体;它们的区别构成理念的形式规定性,这规定性在再生产中被建立为整体的具体总体。这个整体因此一方面作为第三者,即作为实在的总体与那些规定了的总体相对立,但另一方面它又是那些总体的自在之有的本质性,同时又是这样的东西,即那些总体在其中被统括起来作为环节并具有其主体和持续存在。③ 参看第218 页。有生命的东西以再生产作为个别性环节而将自身建立为现实的个体性,一个自身相关的自为之有,但同时又是实在的向外关系,是特殊性或威受刺激性对一个他物、对客观世界的反思。封闭在个体之内的生命过程之所以过渡到对事先建立的客观性的关系之中,是因为当个体把自身建立为主观的总体时,个体也将成为作为自己对外在性关系那样的规定性的环节,成为总体。乙、生命过程因为有生命的个体在自身中自己形成,所以它对它原来的“事先建立”扩张自己,并把自己作为自在自为之有的主体与事先建立的客观世界对立起来。主体是自身目的,概念,它在供它支配的客观性那里,具有其手段和主观的实在性;于是便构成了自在自为之有的理念和本质的独立的东西;事先建上的外在世界和这个独立物对比之下,只具有一个否定的、不独立的东西的价值。有生命的东西在其自身威觉中确定了与其对立的他有的自在之有的虚无 性,它的动力便是扬弃这一他有并为自己提供那种确定性的真理之需要。个体作为主体,最初才是生命理念的概念;它在其主观过程中,消耗自身井将直接的客观性建立为适合其概念的自然手段;它的这个自身中主观过程,通过它自身与完全建立了的外在性、与漠不相关和它并立的客观总体相关的过程而有了中介。这一过程以需要开始,即以这样的环节开始,那就是:生物第一规定自身,于是将自身建立为否定地、从而对一个与自己对立的他物的、漠不相关的客观性相关,——但第二它在这种自己的丧失中,既不丧失而又在其中保持自己,并仍然是与自身等同的概念的同一;于是它就是动力,自为地把那不同于它的世界建立为与自身等同,扬弃那个世界,并使自身客观化。因此,它的自身规定具有客观外在性形式,并且,它既然同时与自身同一,[因此〕它也就是绝对的矛盾。直接的形态是在自己的单纯概念中的理念,是适合于概念的客观性;所以它从自然本性说,是好的。但是,由于它的否定的环节使自身实在化为客观的特殊性,即由于它的统一的诸本质的环节,每一个都自为地实在化为总体,这样,概念便与自身分裂为自己的绝对不等同;而且由于概念在这种分裂中,同样又是绝对的同一,这样,有生命的东西本身便自为地是这种分裂,并且具有这种矛盾的感觉,这感觉便是①痛苦。因此,痛苦是生物的特权;因为它们是存在着的概念,它们便是无限的力的一个现实,即,它们在自身中是自己的否定性,它们的这种否定性是为它们的,它们在它们的他有中保持自身。假如说,矛盾不是不可思议的,那未,②矛盾在生物的痛苦中就更不如说甚至是现实的存在。① 参看第218 页。② 参看第218 页。当生物在自身中的这种悄散,被吸收到概念的一般普遍性、到感性中时,这种消散就是感觉。从痛苦开始了需要和冲动,两者构成这样的过渡,即:个体,正如它自为地作为自己的否定那样,也将自为地作为同一,——这个同一仅仅是作为那个否定的否定。——同一,在冲动本身中,就是其主观的确定性,个体按照这种确定性,对待其外在的、漠然存在的世界就像对待一种现象、一种自在的、无概念的和非本质的现实那样。现实要通过是内在目的的主体,才获得自身中的概念。客观肚界对规定性、从而对目的的漠不相关,构成它的适合于主体的外在能力;不管它以前在它那里有过些什么特殊化,它的机械的可规定性、它的内在概念自由的缺乏,使它无力对生物保持自身。客体对生物首先是作为漠然外在的东西,在这种情况,它能够机械地影响生物;但它这样并不是作为对一个生物起作用;如果它在对待生物,它也不是作为原因在起作用,而是它在刺激。因为有生命的东西就是冲动,外在性唯有它已经自在而的自为地在有生命的东西之中时,才到达并在有生命的东西之中;对主体所起的作用,唯在于:主体相应地发现了自己呈现的外在性;——外在性也可以不适合主体的总体,那未,它就必须至少相应于主体那里的一个特殊方面,而这种可能性在于:主体恰恰把自身外在地来对待,是一个特殊的东西。如果主体在共需要中规定自身与外在的东西相关,从而使本身成为外在的东西或工具时,主体便是对客体施加暴力。它的特殊性质、它的一般有限性落入这种关系较有规定的现象之中。——那里的外在的东西是一般客观性的过程,机械性和化学性。但这过程将立即中断,而外在性也就转化为内在性。外在目的性通过主体的活动,首先将被带进漠然的客观性中,这种外在目的性将由 此而被扬弃,以致客体与概念相对,并不是实体,概念因此不能仅仅成为客体的外在形式,而必须将自身建立为它的本质和内在的、渗透的规定,与它的原来的同一相适合。因此,机械的过程以客体之征服而过渡为内在的过程,个体通过这种内在过程,便这样将客体据为己有,即它夺取了客体的特殊性状,使其成为它的手段,并对客体提供它的主观性以为实体。于是这种同化与上面考察过的个体再生产过程合而为一了;当个体使它自己的客观性成为自己的客体时,个体便在上述过程中消耗自己;它的肢体与外物的讥械的和化学的冲突,是它的一个客观的环节。过程的机械的和化学的东西,是生物消解的开始。既然生命是这一过程的真理,从而作为有生命的东西就是这个真理的存在和这个存在的威力,那未,它便侵吞存在,渗透存在作为其①普遍性,共产物也就通过它而完全规定了。存在这样转化为有生命的个体性,使后者回归到自身,这样,本身会过渡为一他物的生产,就将成为再生产,有生命的东西在再生产中自为地建立自身与自已同一。① “其”指“存在的”。——译者直接的理念也是概念和实在直接的、而非自为之有的同一;通过客观的过程,有生命的东西给自己以自身感觉;于是在这成觉中,它把自身建立为那个自在自为的东西,在它的作为漠不相关地建立起来的他有之中,与自身同一的东西成为否定物的否定的统一。在个体与最初于它漠不相关地事先建立的客观性这种融合之中,它既在一个方面把自己构成为现实的统一,又扬弃它的特殊性,并把自己提高到普遍性。它的特殊性在消散中仍持续存在;通过消散,生命把个体的生命和外在于它的客观性建立为它的种。通过外在的生命过程,生命这样就自身建立为实在的。普遍的生命,建立为类。丙、类有生命的个体,最初从生命的普遍概念分割出来,是一个还不曾由自身来保持的事先建立。通过与同时于此事先建立的世界的过程,它把自己——自为地建立为它的他有否定的统一,——建立为它本身的基础;这佯,它便是理念的现实,所以个体自身现在就从现实出现,正如它以前仅仅从概念出现那样;而且它的发生,曾经是一个事先建立,现在则成为它的生产。但个体通过扬弃对立而达到的进一步规定,是耍成为类,作为它与它的以前漠不相关的他有之同一。既然个体的这一理念是这种本质的同一,它就在本质上是它本身的特殊化。理念是从总体发生的,按照总体来说,理念的这种消散就是个体的二重化,——一是与个体同一的客观性的事先建立,一是生物对自身亦如对另一生物的对待。如果生命还封闭在它的范围以内,这一普遍的东西便是生命的第三阶段,是生命的真理。这一阶段是个体的自身相关的过程,那里的外在性就是它的内在环节;其次,这种外在性本身作为有生命的总体,就是一种客观性;对于个体来说,个体本身就是这种客观性;个体在这种客观性中,不是作为已扬弃的,而是作为持续存在的客观性中,具有其本身的确定性。因为类的关系现在是在这样一个东西中的个体自身感觉的同一,即这个东西同时又是另一个独立的个体,这就是矛盾;有生命的东西于是重又是冲动。——类现在诚然是生命理念的完成,但它最初还是在直接性范围之内;因此,这种普遍性在个别的形态中。是现实的,——概念,其实在具有直接客观性的形式。因此,个体诚然自在地就是类,但它不是自为的类;就它所是的东西而言,那仅仅才是另一个有生命的个体;那与自身相区别的概念,不是以自身作为概念,而是以一个作为生物同时具有为概念的外在客观性那样的概念,来作概念与之同一的对象,这一形式因此相互都是直接的。个体与他物的同一,个体的普遍性,这样便仅仅是内在的、或主观的;它因此有要求,要建立普遍性,并把自身实在化为普遍的东西。但类的这种冲动只能通过相互还是特殊的、个别的个体性之扬弃而实在化自身。首先,如果那是这样的个体性,即它们自在地、普遍地满足它们所要求的扩张,并在它们的类的普遍性中消解自身,那末,①它们的实在化了的同一就是从分裂而自身又进入自身反思的类的否定统一。在这种情况下,这统一就是生命的个体性本身,它不再从生命概念产生,而是从现实的理念产生。它本身最初只是那刚刚要客观化自身的概念,但却是现实的概念,——个有生命的个体的种子。对于普通知觉说来,在种子中当前呈现的,是概念所是的东西和主观概念所具有的外在现实。因为生物的种子就是个体性的完全具体化;在此具体化中,一切它的不同的方面、特性和器官肢体组织的区别都包括在这一具体化的整个的规定性之中,而且那最初的非物质的、主观的总体是不发达的、单纯的和非感性的;所以种子就是在概念内在形式之中的整个生物。① 参看第218 页。按照这一方面说来,类的自身反思是这样的,即当否定的统一的环节和个体性在类的自身反思中建立起来时— — 活着的两性的① 繁殖Fortpflanzung,类的自身反思便由此而保持了现实。理念,作为生命,还处在直接性形式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它便落回到现实之内,它的这种反思只是重复和无限的进展,它在这种进展中并未越出它的直接性的有限性。但是这样回到它的最初概念,也有较高的方面,即理念在直接性之内不仅遍历了其过程的中介,而且恰恰以此便扬弃了直接性,并由此而把自己提高到其实有的一个较高的形式。在类的过程中,个别的个体交互扬弃它们的漠不相关的、直接的存在,并且在这种否定的统一中死去,类的过程以后便以实在化了的类为共产物的另一方面,这个类建立自身与概念同一。——个体生命分散的个别性在类的过程中没落了;类自身回归于其中的那个否定的统一,一方面是个别性的产生,另一方面又是个别性的消灭,所以它是与自身消融的类,是理念自为之变的普遍性。在延种②中,有生命的个体性的直接性死去了;这种生命的死亡就是精神的出现。作为自在的类那样的理念,当它扬奔了它的构成生物性别的特殊性,从而给予自己以一个本身即单纯普遍性那样的实在之时,它便是自为的;这样,它便是这样的理念,即把自身当作理念来对待,是以普遍性为其规定性和实有那样的普遍的东西,——即认识的理念。① 参看第218 页。② “延种”Begattung,通常指两性交合,按黑格尔的语法,应说“延类”,但中文只 好说“延种”。——译者24-20------------------------------逻辑学(下卷)[德]黑格尔著 杨一之译目录: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位置:第三部分 理 念 第二章 认识的理念第二章 认识的理念-----------------生命是直接的理念,或说是它的还未自在地实在化本身的概念那样的理念。在它的判断中,它是一般的认识。如果概念作为抽象普遍性或作为类而自由存在,概念便是作为自为的概念。这样,概念就是它的纯粹的自身同一,这个同一在自身中与自身之相区别,是这样的,即:有区别的东西不是客观性,而同样得了自由,到了主观性,或说到了单纯的自身等同的形式,从而是概念的对象,亦即概念本身。①它的一般实在是它的实有形式;问题在于这种形式的规定;自在的或作为主观的概念是什么,概念沉没入客观性中,然后沉浸人生命理念中是什么,其区别都依据这种形式的规定。在后者之中,概念诚然是与其外在的实在相区别,并且自为地建立起来,不过它之具有它的这个自为之有,却是仅仅作为同一,这个同一是作为它沉没入它的受它支配的客观性中那种自身关系,或者作为内在的、实体的形式那种自身关系。概念超出生命之上的提高,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