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位置:第二部分 客观性 第一章 机械性===============第二部分 客观性===============在客观逻辑第一编里,说明了抽象的有过渡为实有,但又转回为本质。在第二编中,指出了本质规定自身为根据,从而进入存在,并把自身实在化为实体,但重又转回为概念。现在关于概念,首先指出了它规定自身为客观性。很显然,最后这一过渡,就其规定说,与以前曾在形而上学中出现为概念推论的,是同一回事;那个推论就是从上帝的概念推到它的实有,或说是关于上帝实有的本体论的证明。——大家也都知道笛卡儿最崇高的思想:上帝是其概念自身包括其存在那样的东西,尔后这个思想堕人形式推论的坏形式之中,即那个证明的形式之中,终于屈从于“理性批判”之下, 即屈从于“实有不容许从概念摘出来”这一思想之下。以前在本书上卷第74 页以下,已经说明了有关这个证明的几点,当有在它最初与非有对立中消失,而变表明为两者的真理时,就曾注意到这种混乱,即:假如在某一实有那里,不是去抓住它的有,而是去抓住它的规定的内容,并且因而以为假如这个规定的内容,例如一百块饯,与另一规定的内容,例如我的知觉关联或我的财产状况相比较,并在那里会找出区别,好象前一内容对于后一内容有所增添或无所增添似的,——好象这样就说出了有与非有的区别,甚至有与概念的区训似的。以后在本书上卷第104 页和本卷第69 页里说明了出现于本体论中一切实在的一个全体规定。——但方才结束的关于概念及概念规定自身为客观性所经过的全部过程那种考察,却涉及上述证明的本质的对象,即概念和实有的关联。概念作为绝对与肉身同一的否定性,是对自身进行规定的东西;已经注意过,当概念在个别性中把自身开展为判断时,它就已经把自身建立为实在的、有的东西;这个还是抽象的实在,在客观性中完成自身。假如现在概念过渡为客观性,看起来似乎与从上帝的概念过渡到上帝的实有,好象有些不同,那么,从一方面来考察,规定的内容,即上帝,在逻辑过程中并没有造成什么区别,本体论的证明也不过是这种逻辑过程应用到那个特殊内容而已。但另一方面,记住上面作过的观察,又是很重要的,即:主词耍在它的宾词中才会获得规定性和内容,内容在主词之前尽管对于感觉、直观和表象说来,可以无论是什么,而对于形成概念的认识说来却仅仅是一个名词;但在宾词中,实在化又总是和规定性一齐开始的。——但对于宾词却必须这样来把握,即它们本身还包括在概念之内,从而是某种主观的东西,和概念在一起还没有走出来达到实有;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当然概念的实在化还没有在判断中完成。但另一方面,一个对象的单纯规定,通过宾词,而不同时又是概念的实在化和客观化,它就仍然是这样主观的东西,即它甚于连对象的概念真的认识和规定也不是,——一个在抽象反思和不形成概念的表象这样的意义上的主观的东西。——上帝作为生动的上帝,甚至作为绝对精神,只会在它的行动中认识到。以前人们被指引在上帝的制成品中去认识上帝;从这些制成品里才会发生被称为上帝的特性的那些规定,乃至他的有也包含在其内。这样,对于上帝的作用,即对于他本身的形成概念的认识,就把上帝的概念包括在他的有之内,也把他的有包括在他的概念之内。自为之有,甚至实有,是一个如此可怜而有局限的规定,耍在概念中找到它所发生的困难,只能是由于不曾去考察有或实有本身是什么。一一有,作为完全抽象的、直接的自身关系,无非是概念的抽象环节,这环节即抽象的普逼性,这个普通性也是人们对“有”所要求的东西,即它实现了要在概念之外这一点;因为这个普遍性尽管是概念的环节,当概念自身与自身对立时,它又同样是概念的区别或抽象判断。概念,即便是形式的概念,当它作为自身与自身相关的否定性、即个别时,也已经以一种更真、更丰富的形式直接包含着有。但是,假如有应该是一个在外在经验的关联中或在感性的知觉的形式中出现的东西,象我的财产状况中的一百块钱那样,只是一个用手、而不是用精神去捉摸的东西,主要是肉眼、而不是心眼看得见的东西;——假如咸性的、时间的、可消逝的事物所具有的那种有,也被称为实在、真理;——那么,耍在一般概念中,甚至在上帝概念中找到有,困难就诚然将是不可克服的了。——假如一种哲学思维在有那里不把自身提高到超出感官之上,那么,伴随着这种情况的,就是它在概念那里也离不开单纯的抽象思想;这种思想和有是对立的。把概念仅仅当作是某种片面的东西,像抽象思想那样,——这种习惯耍承认以前所作的建议,——即把从上帝概念到上帝的有之过渡看作是以前说明过的概念客观化的逻辑过程的一种应用,——已经会威到犹豫。但是,假如像普通所实行的那样,承认逻辑的东西,作为形式的东西,对于每一规定内容的认识说来,都构成形式,那么,就至少必须承认上述的对比,除非恰恰把概念与客观性的对立,把不真的概念和一个同样不真的实在总当作最后的东西而停留那里。———不过在说明纯概念时,已曾进一步指出,这种概念就是绝对的、上帝的概念本身,所以真正说来,在那里出现的,并不是一种应用的关系,而是那种逻辑过程就是上帝本身规定为有的直接表现。但这里要注意,当概念耍表现为上帝的概念时,就必须像它已经被容纳为理念那样去掌握它。那个纯概念之所以遍经判断和推论的有限形式,因为它还没有建立为自在自为的,与客观性合而为一,而是耍在变中卞被理解(形成概念)为客观性。所风这种客观性也还不是上帝的存在,还不是在理念中映现的实在。不过,客观性毕竟比本体论证明的有或实有,丰富得多,高得多,正如纯概念比那种形而上学空洞的一切实在的全体,丰富得多、高得多。——不过,我将留待别的机会来更详细他说明由逻辑的形式主义而在本体论证明中和在其余关于上帝的所谓证明中所引起的多方面的误解,以及康德对那些证明的批判,并且通过恢复它们的真的意义而把其中的根本思想引口到它们的价值和荣誉之中。如曾经提到过的那样,已经出现较多的直接性形式,但却在各种规定之中。在“有”的领域里,直接性就是有本身和实有;在本质的领域里,它是存在,然后是现实和实体性;在概念的领域里,除了作为抽象普通性那样的直接性以外,它现在就是客观性。假如不是涉及哲学概念区别的精确性的活,这些名词尽可以当作同义语来使用;那些规定是从概念的必然性发生的;——有一般是最初的直接性,实有是这个最初直接性连同最初的规定性。存在连同事物是从根据——即从本质的单纯反思的扬弃自身的中介——发生的直接性。但现实和实体性是这样的直接性,它是从那作为现象还是非本质的存在和它的本质性之间的区别被扬弃而发生的。最 后,客观性是这样的直接性,即概念通过扬弃它的抽象和中介,把肉身规定为直接性。——日常生活的语言是为表象世界而制造的,哲学有权利从这种语言中去选用那些看来很接近概念规定的言词。哲学为了一个概念而使用一个从日常生活语言选出来的字眼,要去证明在日常生活中这个字眼也结合着同一概念,是不能成什么事的,其所以如此,因为日常生活并无概念,但有表象;哲学本身就是耍去认识那在别处只是单纯表象的东西的概念。因此,假如在为哲学规定而被使用的表象名词那里,有某种和它们的区别差不多的东西洋现于表象,对此只好满足;正如在这些名词那里也可以有这种情形:人们在它们中认识出与相应的概念密切相关的表象的浓谈色彩。——人们或许难于承认某物够能有(是)而下存在:但人们至少不会把譬如判断系词“是”和“存在”这个词混同起来,也不会说:这件货物存在得贵、合适等等,金钱存在着金属或金属的,来代替:这件货物是贵的、合适的等等,金钱是金属①;但是有和显现,现象和现实,以及与现实对上的单纯的有在别处也是相区别的,一切这些名同与客观性的区别尤其大。——即使它们应该用作同义语,哲学也仍然有自由为哲学的区别而利用这些语言上空洞的多余东西。① 在一件法丈报告中,司令官宣称他等候在岛上通常凌晨吹起的风,以便驶向大陆,其中出现了“风久已不存在”leventayant etelongtemssansexister;这种情况不过是从“他久已不给我写信”ifa etelongtemssansm'ecrire这样普通说法发生的。——黑格尔原注。在作为判断之完成那个确然判断里,主词失去了与宾词对立的规定性,这里使人想起由此而产生的主观性的双重意义,即概念的意义和在别处又与概念对立的外在性及偶然性的意义。”对于客观性,也出现了双重意义,既有与独立概念相对立的意义。又有是自在自为之有的东西的意义。当客体在这种意义上与被主观唯心论说成是绝对真的“自我=自我”相对立时,客体就是在其直接实有中的花花世界,自我或概念把自身建立在和这个肚界的无限斗争之中。只是为了通过否定它本身最初确定性的自在虚无的他物①而提供它与自身等同的现实真理。——在较不确定的意义上,客体一般是指主体任何一种兴趣或活动的对象。① “他物”指客观世界。——译者但在相反的意义上,客观的东西却是指自在自为之有的东西,没有限制和对立。理性的原则、完美的艺术品等等,在它们是自由的并超出一切偶然的情况下,也称为客观的。虽然理性的、理论的或伦理的原理只属于主观的东西,只属于意识,但主观的自在自为之有的东西却仍然称为客观的;②真理的认识将这样来建立,即千客体按照客体的样子而泼有主观反思的附加去认识,并且正确行动在于顺从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没有主观根源,不能容许随意专断和违反其必然性的处理。② 参看第197 页。在我们的研讨现在的立场上,客观性首先具有概念的自在自为之有的意义,具有扬弃了在其自身规定中建上的中介而成为直接的自身关系那种概念的意义。所以这种直接性本身是直接地并且整个地被概念渗透了的,正如概念的总体是直接地与概念的行同一那样。但当概念又洱耍恢复其主观性的自由的自为之有时,就出现了作为目的那样的概念对客观性的一种关系;在那里,客观的直接性变为对概念的否定的东西,并由概念的活动而变为进行规定的东西,从而获得另一种意义,即在与概念对立的情况下,成为自在自为地虚无的东西。第一,现在客观性在它的直接性中,就是机械性,直接性的环节,由于一切环节的总体之故①,在独立的漠不相关之中,作为客体,彼此外在地长在,并在它们的关系中具有仅仅作为内在的或作为外在的概念的主观的统一。——但是,第二,当那种统一在机械性中表明本身为客体的内在固有的规律时,那么,客体的关系就变成以其规律为基础的特殊的差异,并变成客体规定的独立性在其中扬弃自身那样一种关系,即化学性。① 指前面所说概念的每一环节本身就是总体。——译者。第三,客体的这种本质的统一,正因此被建立为与客体的独立性相区别,它是主观的概念,但被建立为自在自为地与客观性相关,作为目的,即目的性。当目的是那样的概念,即它被建立为在自身里耍与客观性相关并把自身成为主观的这一缺点由自身来扬弃时,那最初的外在目的性就通过目的的实在化变为内在目的性,并且变为理念。第一章 机械性-------------概念的总体转回为它的统一,客观性就是这个总体,因此,一个直接物建立起来了,它肉在自为地是这样的总体,也被建立为这样的总体,但概念的否定的统一在这总体中还没有从这总体的直接性分割开;——或者说,客观性还没有建立为判断。客观性自身内在固有地具有概念,在这种情况下,概念的区别便在客观性里呈现;但由于客观总体之故,相区别者就是完全的和独立的客体,因此,客体在其关系中也彼此仅仅作为独立者来对待,并且在任何连结中彼此都仍然是外在的。——这一点构成了机械性的特征,即在被连结者之间无论有了什么关系,这种关系对它们都是一种外来的关系,与它们的本性毫不相干,即使这种关系以一个单一的外貌连结着,也仍然不过是综合、混合、堆积等等。和物质的机械性一样,精神的机械性也在于:那些在精神中相关的东西彼此之间,以及它们和精神本身,都仍然是外在的。一种机械的表象方式,一种机械的记忆,习惯,一种机械的行动方式都意谓着:在精神所把握、所做的事物里,缺乏精神的特殊渗透和当前在场。尽管精神的理论的或实践的机械性之出现,不能没有精神的本身活动或浸有一种冲动和意识,可是其中毕竟缺乏个性的肉由,并且因为自由不在其中显现,这样的行动就显现为一个单纯外在的行动。甲、机械的客体象所得的结果那样,客体是其中介得到均衡从而变成直接的同一那样的推论。客体因此是自在自为的普遍的东西;不是在为各特性所共同这个意义上的普遍,而是渗透了特殊并在其中是直接的个别那样的普通。1.因此,客体最初并不把自身区别为物质和形式,其中物质是客体的独立的普通的东两,而形式则是特殊和个别的东西;个别和普遍这样抽象的区别,就客体的概念说,并未在客观中呈现;假如客体被看作是物质,那么,它就必须被认为是内在地有了形式的物质。它也可以同样被规定为是带有特性的事物,是由部分组成的整体,是带有偶性的实体以及按照其他反思对比来规定叫已这些对比在概念中总是已经消来了;所以客体既没有特性,也没有偶性,因为特性或偶性是都可以和事物或实体分离的;但在客体中特殊却直截了当被反思为总体。在一个整体的各部分中诚然呈现了属于客体的区别的那样的独立性,但这些区别自身在本质上也同样是客体、总体,它们不象部分那样具有和整体对立的这种规定性。因此,在客体自身中最初没有规定的对立的情况下,它是不曾规定的;因为它是消融为直接同一那样的中介。在概念本质上是规定了的情况下,客体自身中就具有象一个虽然完全但又不曾规定的、即无比例的多样性那样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构成一个最初同样不曾进一步规定的总体;在客体中可风相区别的方面、部分,属于一种外在的反思。那种完全不曾规定的区别因此只是这样,即:有较多的客体,它们每一个所包含的规定性仅仅反思为自己的普通性,并不向外映现。——因为这种不规定的规定性,对于客体说来,是本质的,客体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多数,因此必须被看作是综合,集结的的东西。——可是它并不是山原子组成,原子还不是客体,因为原子不是总体。莱布尼茨的单子倒还更近于客体,因为它是一个肚界观念的总体,但封闭在它的内含的主观性之内,它自身至少在本质上应该是一。不过单子被规定为排他性的一,就仅仅是一个由反忌所假定的原则。但单子又是客体,一方面山于它的多种多样的表象的根据,它的单纯自在之有的总体发展了的、即建立的规定的根据,是在它之外的;另一方面由于与其他单子一起去构成一个客体,这对于单子是无所谓的;所以客体实际上不是排他的,或自为地规定的。2.当客体现在是规定之有的总体,但由于它的不规定性和直接性之故,又不是这个规定之有的否定的统一时,那么,客体便对那些被规定为个别的、自在自为的规定,也和那些规定彼此之间那样,是漠不相关的。那些规定因此既不是从客体、也不是从它们彼此之间可以理解(形成概念)的;客体的总体是客体多样性一般地被反思为自在的不曾规定的一般个别性那样的形式。所以客体自身中所具有的规定性虽然属于客体,但那些规定性的、并把它们连结为一个统一体的形式,却是一个外在的、漠不相关的形式;这个形式可以是各部分和方面的一种混合。或者更是一种秩序、某一种安排:这些连结对于如此连系起来的东西都是漠不相关的。这里的客体,和一个一般实有一样,它所具有的它的总体规定 性,是在它之外而在其他客体之中的,这些其他客体也同样是在自身之外有其总体规定性,如此以至无限。这种无限超出的自身回归,固然同样必须假定,并且披设想为一个总体,一个世界,但这个世界也不外是自身由不曾规定的个别性包围隔绝起来的普通性,是一个宇宙。所以客体在其规定性中又对规定性漠不相关,它为了它的被规定,便又由自身指向自身以外的客体,但它对这些客体的进行规定又同样漠不相关。因此,并没有任何地方呈现着一种自身规定的原则;——决定论—一当认识站在这种立场时,客体象这里所得的结果那样,对于认识说来,就是真的,——说明客体的每一规定,都是另一客体的规定,但这另一客体无论对它自己的规定,或它自己的积极活动都同样是漠不相关的。所以决定本身也是这样不曾规定的,要无限性前进;它可以到处停留并咸到满足,因为它所经过达到的客体,是一个自身封闭的形式的总体,并且对被一个其他客体来规定,是漠不相关的。因此,对一个客体的规定的说明以及观念为此目的所作的进展,都只是一句空话,因为在观念进展所达到的另一客体中,并没有自身规定。3.由于一个客体的规定性处在另一客体之中,所以在两者之间并不呈现规定的差异;规定性只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在一个客体中,然后再是在另一客体中,只是一个全然同一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说明或形成概念都只是同语反复。这种同语反复是外在的、空洞的来往徘徊;因为规定性从对它漠不相关的客体里没有获得什么特殊的区别性,并因此而只是同一的,所以便仅仅呈现一个规定性;它是双重的,这一点就恰恰表现了一个区别的外在性和虚无性。但客体同时又是彼此独立的;因此它们在那种同一中彼此又是完全外在的。——这里呈现着客体彼此完全漠不相关和它们的规定性的同一性之间的矛盾,或它们的完全外在性在它们的规定性的同一性的矛盾。因此,这个矛盾就是在同一性中较多的互相排斥的客体的否定的统一,——即机械的过程。乙、机械的过程假如客休只被看作是自身封闭的总体,那么,它们就不能相互发生作用。客体在这种规定中,和单子是一回事,单子正是因此而被设想为彼此全无影响。但单子的概念也正因此而是一个有缺诚的反思。因为第一,单子是它的仅仅是自在之有的总体的一个规定了的表象;作为它的世界表象的发展和建立起来之有的某一程度,它是规定了的;当它现在是自身封闭的总体时,它对这种规定性也是漠不相关的;因此,这不是它自己特有的,而是由另一客体建立起来的规定性。第二,在单子应该仅仅是一个表象的东西的情况下,它就是一个一般的直接的东西;它的自身关系因此是抽象的普遍性,从而它是一个对其他实有开着门的实有。为了要获得实体的肉由,把单子想象成一个自身完备的、丝毫不须从外面取得什么那样的总体,这是不够的。无概念的、单纯表象的自身关系不如说正是对他物的被动性。——同样,规定性也是一个外在的东西,它现在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有的东西或一个表象的东西的规定性,看作是从内在出来的特有的发展的一种程度,——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在一个他物中有其界限。把各实体的交互作用推到预定的和谐里去,这不过意谓着把它造成为一个前提,即是从概念抽出来的某种东西。——逃避实体影响的这种需要,是根据曾经作为从础的绝对独立和原始的环节。但因为建立起来之有,即发展程度,并不符合这个自在之有,所以它是在一个他物中有其根据。在谈到丈体性对比的时候,曾经指出这种对比过渡为因果对比。但在这里“有”的东西并不再具有一个实体的规定,而是具有一个客体的规定;因果对比在概念中消灭了;一个实体对另一实体的原始性表明了它自身是一个映象,它的作用过渡为对立物。因此这种对比并没有客观性。因此,一个客体在主观的统一的形式中,建立为起作用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客体不再被当作是一个原始的规定,而只是某种有中介的东西;起作用的客体只是借另一客体为中介才有它的这种规定。——机械性既然属于概念的领域,色就在自身中建立起证明自身为因果对比的真理那样的东西,即:原因应该是自在自为之有的东西,而在本质上义同样是结果、是建立起米之有。因此,客体的原因性在机械性中,直接是一种非原始性;客体对它的这一规定性是漠不相关的,因此,它是原因这一点对它说来,是偶然的事。——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当然可以说实体的因果性仅仅是一个想象出来的东西。但这想象出来的因果性正是机械性,因为机械性是这样的,即:因果性,作为各种实体的同一的规定性,从而作为它们的独立性在这个同一中的消灭,是一个单纯的建立起来之有;各客体对这个统一是漠不相关的,并且与这统一对立而保持自身。但它们的这种漠不相关的独立性也同样是一个单纯的建立起来之有;所以它们能够彼此混合并累积,而且作为累积物而变成一个客体。各实体由于既对其过渡漠不相关,又对其独立性漠不相关,就成为客体。1.形式的机械过程机械过程是包括在机械性这一概念中的东西的建立,即首先是一个矛盾的建立。1.各客体所起的作用,从上述概念得出的结果是:各客体同一关系之建立。这种建立唯在干给与那被施加作用的规定性以普遍性形式,——那就是不过渡为对立物的传达。——精神的传达无论如何总是在普遍性形式中普通物那样的因素里进行的,它自为地是一个观念的关系,一种规定性在其中不受阴翳地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继续着,并且没有任何改变地普遍化了,——正如一股香气在无阻力的空气自由散布一样。即使是在物质的客体之间的传达,其规定性也风同样的观念的方式来推广(姑且这样说),而人格比客体所具有的强度却紧张得无可比拟了。一般客体的形式的总体对规定性漠不相关,因此不是自身规定;这个形式的总体使客体成为与其他客体不相区别的东两,从而使它所起的作用成为一个客体的规定性在另一客体中不受阻碍的连续作用。在精神界中,现在能够传达的内容是无限多样的,因为它被纳入智力以内,获得了普遍性形式,它在这个形式里就变为一个可传达的东西。但那不仅由于形式,而且自在自为地是普遍的东西的,无论在精神界中或物质界中,都是客观的东西本身;外在客体的个别性,和个人的个别性同样,与它对比之下,都是非本质的东西,对它不能有任何抵抗。在精神界中,规律、伦理、一般合理的观念都是这样可传达的东西,它们在不知不觉之间渗透了个人,并且个人中发生效力。在物质界中,可传达的东西就是运动、热、磁、电等类,即使想耍把它们设想为原素或物质,也不得不把它们规定为无法称计重量的媒质,——这些媒质并不具有它们个别化所根据的物质性那样的东西。2.假如在各客体相互所起的作用,片先耍建立它们的同一的普遍性,那么,另一概念环节,即特殊性,也同样必然地耍建立,从而客体也证明其独立性,彼此外在地保持肉身,并在上述普遍性中恢复个别性。这种恢复是一般反作用。首先不要把它了解为作用和已传达的规定性的单纯扬弃;已传达的东西,作为普遍的东西,在特殊的客体中是肯定的,仅仅在客体的差异中特殊化自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已传达的东西仍然是它所是的那个东西,它只是分配自身于客体中,或说由客体的特殊性所规定。——原因消逝于它的他物中,即结果中,原因实体的能动性消逝于它的动作之中;但是,起作用的客体仅仅变成一个普遍的东西;它的作用首先不是它的规定性的丧失,而是一种特殊化;客体最初曾是那整个的、而在客体中是个别的规定性,现在肉于特殊化,变成规定性的一个属,并已规定性只有由此才会建立为一个普遍的东西。在传达中,个别的规定性提高为普遍性;普遍性曾经仅仅是一个普遍性,在分配中,它特殊化为一个属,或说它降低为一个属:这两种情况都是同一回事。反作用现在等于作用了。——这一点首先表现了如下的情况:把整个普遍的东西纳人自身内的那另一个客体,现在是对它起作用的东西了。所以它的反作用与作用是同一的,是推动的相互排斥。第二,已传达的东西是客观的东西,所以它在客体差异性的前提那里,仍然是客体的实体性的规定;于是普遍的东西同时在客体中特殊化自己,每一客体不仅因此把全部作用还回去,而且具有它的特别的分额。但是第三,每一客体通过其独立的弹性把在自身中一个他物的建立起来之有排斥出去,并保持其自身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反作用就是全部的否定作用。已在客体中传达的规定性,其特殊的特殊性,以前曾被称为属,退转回去成为个别性,并且客体仍维持它对已传达的普遍性的那种外在性。于是作用过渡到静止。它表明自己在客体自身封闭、漠不相关的总体中仅仅是一个表面的、短暂的变化。3.这种返回构成机械过程的产物。客体直接地事先建立为个别的东西,以后作为对其他事物特殊的东西,第三又作为对其特殊性漠不相关的东西,即普遍的东西。产物就是概念的那个事先建立的总体,现在作为建立起来的总体。概念是结论,其中已传达的普遍的东西,通过客体的特殊性,与个别性结合在一起;但中介在静止中同时又被建立为一个扬弃自身的那样的中介,或者说被建立为这样的产物,即对它的将被规定漠不相关,并且所获得的规定性对于它也是外在的。这样,产物和那刚刚进入过程中的客体,是同一个东西。但同时它叉耍通过这一运动才被规定;机械的客体总之只是作为产物那样的客体,因为它耍通过在自身中的一个他物的中介,才是它所是的东西。所以,作为产物,它就是它自在自为地所应该是的东西,即诸部分的一个综合、混合的东西,一定的秩序和安排,总之是一个这样的东西,即它的规定不是自身规定,而是一个建立起来的东西。从另一方面看,机械过程的结果又不是在过程本身以前就已经呈现的;它的终结不是象目的那样在它的开始中。产物是一个规定性在客体中象外在地建立起来的那样。因此,就概念而言,这个产物和从开始已经是客体的那个东西,诚然是同一个;但在开始时,外在的规定性还不是建立起来的规定性。在这种情况下,结果比起客体最初的实有来,完全是另一个实有,并且对那个最初的实有,简直是某种偶然的东西。2.实在的机械过程机械过程过渡为静止。规定性,即客体通过机械过程所获得的规定性,只是一个外在的规定性。这种静止本身对于过程说来,也同样是一个外在的东西,因为这是与客体的作用相对立的规定性,但每一规定性都是对客体漠不相关的;既然耍起作用,对于客体说来,是漠不相关的,因此静止也可以看作是由于一个外在的原因所引起的。现在当规定性又是一个建立起来的规定性,并且客体的概念由于通过中介而返回到本身时,那么,客体自身中所具有的规定性,就作为一个自身反思的规定性。因此,现在机械过程中的客体以及这个过程本身便都具有了较确定的比率。这些客体不是单纯差异的,而且被规定为彼此相区别。所以形式的过程的结果,一方面是无规定的静止,另一方面由于自身反恩的规定性,又是一般客体自身中所具有的对立在较多的彼此机械地对待的客体之间的分配。客体一方面是无规定的东西,对自身是非弹性和非独立地对待的,另一方面,它对其他客体说未,又具有不可摧破的独立性。客体彼此间现在也有独立的个别性和非独立的普遍性这样较有规定的对立。一一更详细的区别可以看作是物体中质量的各种大小单纯量的的区别,或内含的垦的区别以及用其他许多方式来看的区别。似区别总之不单纯固定在那种抽象之中,作为客体,它们两方①都是肯定的独立物。① 指有区别的两方。——译者这种实在过程的第一个环节,现在就和以前一样,是传达。较弱之物只有在吸收了较强之物并与它构成一个范围时,这个较弱之物才能够是被那个较强之物所把握和渗透。正如在物质界中,较弱之物对着无比强的东西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