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9

样揭弃了他物,它才是某物。只有这样,他物本身才与一个实有对立:至于前一个某物,他物与它的对立只是外在的,另一方面,假如它们事实上是绝对地,即依据它们的概念而联系着的,那么它们的联系就是实有过渡为他有,某物过渡为他物,某物也和他物一样是一个他物。现在既然内在之有是他有的非有,他有既包含在前者之中,同时又作为“有的物”而与前者有区别,那么某物本身就是否定,就是一个在它那里的他物之终止:某物自身作为对他物的否定关系,从而保持了自己并建立起来了;——这个他物,这个作为否定之否定的某物的内在之有,是这个他物的自在之有,这种扬弃同时又是在这个他物那里的单纯否定,即对它是外在的其他某物之否定。如上所说便有了一种规定性;这个规定性与作为否定之否定的某物的自在之有同一,而且由于这些否定作为其他某物而彼此对立,这个规定性便又使它们自然联合而叉互相否定,彼此分开,——这就是界限。3.为他之有是某物和它的他物的不确定的、肯定的共同体;在界限中,为他之非有,即他物之质的否定突出起来了,他物从而被自身反思的某物排斥了。从这个概念的发展,便可以看到这种发展自身显露出错综和矛盾。因为界限作为某物自身反思的否定,在观念上把某物和他物的环节包含在界限之内,同时这些有区别的环节在实有范围里又被建立为实在的、有质的区别的环节,这就立刻呈现了矛盾。(一)所以某物是直接的、自身关系的实有,而且首先对他物有一界限;界限是他物的非有,不是某物本身的非有;在界限中,某物和它的他物划了界限。——但是他物本身,一般也是一某物:所以某物对他物所具有的界限,也是作为某物的他物的界限,也就是他物的界限;他物由于这个界限,便把第一个某物作为它的他物从它那里排斥出去了,或者说是那个某物的非有:所以界限不仅是他物的非有,又是这一个和那一个某物的非有,也就是一般某物的非有。但是界限仍然在本质上是他物的非有,某物之所以有,就是由于它的界限。由于某物划了界限,它就因此同时把本身降低为被界限之物;但是它的界限,作为在它那里的他物的终止,本身同时也仅仅是某物的何;这个某物的有由于界限而成其为某物,在界限中有着它的质,这种关系是下述情况的外在现象,即:①界限是单纯的否定,或第一个否定,同时他物又是否定之否定,是某物的内在的有。所以某物作为直接的实有,就是对别的某物的界限,但是其物又在它本身那里具有界限,并由于界限的中介而是某物,界限也同样是它的非有。界限是中介,通过这个中介,某物与他物既是又不是。(二)现在,由于某物在界限中既是,又不是,而这些环节又是一个直接的、质的区别,所只某物的非实有和实有是彼此分开的。某物在它的界限之外(或者如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在界限之内),有它的实有;②他物也是如此,因为他物也是某物,也在界限之外。界限是两者之间的中项,在界限中,它们便终止了。它们在彼此之外和它们的界限之外,有着实有;界限作为它们每一个的非有,是两者的他物。根据某物和它的界限的这种差异,綫只是在它的界限之外,即在点之外,才出现为线;平面只是在綫之外,才出现为平面;立体只是在界限它的平面之外,才出现为立体。——界限之所以能够首先激动表象——表象是概念的外在之有,——以及主要被用于空间的对象,都是从这一方面来的。(三)但是某物既然是在界限的外面,它就是未曾划界限的某物,只是一般实有。这样,它就并没有和它的他物区别开;它只是实有,所以和它的他物有同样的规定,每一个都只是一般某物,或者说每一个都是他物;所以两者是同一的。但是,这个对它们说来最初是直接的实有,现在却以规定性作为界限建立起来了,在界限中,它们是所以为它们而互相区别。但是界限同时又是它们的共同的区别性,正如实有一样,是它们的统一和区别。实有和界限两者的这种双重同一性,包含这样的情况,即:某物只是在界限中才有它的实有,并且由于界限和直接的实有两者都同样是彼此的否定物,只是在界限中才有的某物,又从自身离开了自身,并超越自身指向它的非有,把它的非有表现为它的有而过渡到它的非有中去。把这种情况应用到前面的例子里去,如这样一个规定,即:某物只有在界限中才成其为某物;——于是,点之所风为綫的界限,不仅是因为綫在点中只有终止并且是在点之外的实有,——綫之所以为平面的界限,并不仅是因为面在綫中只有终止,面之所以为立体的界限也是如此。——应该说在点中綫也开始了:点是綫的艳对的开始。并且因为綫就它的两端说,并没有界限,或者如人们所说,綫可以想像是延长到无限的,所以点也构成綫的原素,就像綫是平面的原素,平面是立体的原素那样。这些界限是它们所界限的事物的根本;——譬如一,作为① 参看第111 页。② 所谓某物在界限之外有其实有,这个“之外”是就界限本身说,所谓某物在界限之内有其实有,这个“之内”是就某物本身说,——译者第一百的一,是界限,又是整个一百的原素。另一个规定就是其物在界限中不平静,它在界限中就内在地是矛盾,矛盾使它超出自身。这样,点是它自身的这种辩证法,就变成綫;綫是它自身的辩证法,就变成面:面是它自身的辩证法,就变成全部的空间。于是綫、面和整个空间便有了第二种定义:即,由于点的运动便发生了綫,由于綫的运动发生了面等等。但是点、綫等这种运动被认为是某种偶然的,或仅仅是想像其如此的东西。可是这样想法毕竟被打消了,因为,假如说綫等等应该从而发生的规定,也就是綫等等的原素和根本,并且这些规定又同样不是别的,而是綫等等的界限,那未这种发生便不会被认为是偶然,或仅仅是想像其如此的。点、綫、面本是自为的,自己矛盾的,是自己排斥自己的开始,所以点就通过它的概念自身过渡到綫,自身自在地运动并使綫发生等等——所有这些都已经包含在(对某物说来,是内在的)界限的概念之中了,可是这种应用是属于空间的研究;这里只稍稍提示一下,点是完全抽象的界限,但在一个实有之中;这个实有被认为是完全没有规定的,是所谓绝对的,即抽象的空间,是绝对连續而互相外在的。因为界限不是抽象的否定,而在这个实有中,是空间的规定性,所以点是空间的,是抽象否定和连续性的矛盾,从而是过渡到綫的开始和完成等等,正如没有点,也没有綫和面一样。①某物以内在界限而建立成为自身矛盾,通过矛盾,它被驅迫推动而超出自身,这就是有限物。3.有限实有是规定了的;某物却有一个质,在质中它不仅被规定,而且被界限着;它的质就是它的界限,带着这种界限,起初它是肯定的、静止的实有。但是,这种否定②发展了,以至某物的实有和作为它的内在界限本身的否定两者同的对立就是某物的内在之有,而且这种内在之有因此不过是在某物本身那里的变;——这样就构成了有限物。③当我们说事物是有限的,我们的意思是说:它们不仅有规定性,质不仅是实在和自在之有的规定,它们也不仅仅是有界限的,——在界限之外,它们还有实有,——而且还不如说,非有构成它们的本性,它们的有。有有限的事物,但是它们的自身关系却是使它们否定地自身相关,甚至在这种自身关系中使它们超出自身,超出它们的有。④它们有,但是这种有的真理就是它们的终结。有限物不仅像一般某物那样变化,它并且要消灭。它的消灭不是仅仅可能的,假如是那样,它也就可能下消灭,有限的事物的这佯的有,乃是以消灭的种子作它们的内在之有:它们的生时就是它们的死时。(一)有限的直接性事物有限性的思想带来了悲伤,因为有限性是推到极端的质的否定,在① 参看弟111 页。② 这种否定,捐某物腋界限着,即所谓单纯的否定。——译者③ 参看第111—112 页。④ 参看第112 页。这样规定的单纯性中,也就再没有留下和它走向没落的规定相区别的肯定的有了。否定的这种质的单纯性,是回到无、消灭与有之间的抽象对立去了,有限性正是因为这种单纯性,成了知性的最顽强的范畴。一般否定、状态、界限都与它们的他物、即与实有可以相容;甚至抽象的无作为抽象,也被放弃了;但是有限性是自在地固定了的否定,因此与它的肯定物顽强对立。有限物也当然要使自己流动,它本身却是注定耍终结,而且只是终结;——它倒不如就是拒绝使自己肯定地走向它的肯定物,即无限物,拒绝让自己和无限物联系;所以有限物之建立,是和它的“无”,不可分,它与它的他物、即肯定物的一切调和都因此被截断了。有限事物的规定,除了它们的终结,就再没有下一步的规定。当知性把非有造成事物的规定时,同时也就是把非有造成是不灭而绝对的了,于是知性就僵化在有限性的悲伤中了。事物的可消灭性只能在它们的他物中,即肯定物中消灭;假如是这样,它们的有限性就离开它们了;但是有限性又是它们的不变的质,即这种质不过渡到它们的他物中去,不过渡到它们的肯定物中去;所以有限性是永恒的。这是一种很重耍的观察;但是,说有限物是绝对的,当然任何哲学、观点、或知性都不願意让自己承担这样的立场;表现在对有限物的主张中的,不如就是明明相反:即有限物是有限制的,可消灭的;有限物只是有限物,不是不灭的;这一点已经直接包括在它的规定和名词之内了。但是问题在于是否要停留在有限性的“有”这种观点上而可消灭性仍然长存呢?或是可消灭性和消灭也要消灭呢?事实是恰恰在上述观点中,没有出现后一种情形,这种观点把消灭造成有限物的最后之物了。①它明白主张有限物与无限物不相容,也不能联合,有限物与无限物绝对对立。把有、绝对的有归于无限物:坚持有限物为无限物的否定者,仍然与无限物对立;有限物与无限物不能联合,就仍然是绝对的留在自己的方面:有限物从肯定物、无限物取得肯定,于是消灭;但是与无限物的联合却被宣布为那是不可能的东西。假如有限物不坚持与无限物对立而消灭,那么,如前所说,它的消灭正是最后的,不是肯定的,只有消灭的消灭才是肯定的。又假如有限物不在肯定物中消灭,而它的终结被了解作无,那么我们又重回到那个最初的、抽象的无去了,而这个元的本身却是久已消灭了的。这个无应该只是无,并承认它在思维、观念或言语中存在;但是在这个无那里,也出现了和上述有限物中同样的矛盾,不过在无那里只是出现矛盾,而在有限中矛盾却很显明。在前者,矛盾出现为主观的;在后者,却维持着有限物与无限物长久的对立,有限物自身是无的,作为自在之无的东西而有。这一点顷耍意識到;而且有限物的发展显示出有限物在它那里作为这种矛盾而一齐悄融于自身之中,但是在那里,矛盾也就真正消解了;不仅有限物是可消灭的,是在消灭,而且消灭、无也不是最后的东西,也耍消灭。(二)限制和应当说某物是有限的或说是有限物,固然其中便立刻抽象地有了矛盾;但是某物或者“有”并不再是抽象地建立起来的,而是自身反思,发展为内在之① 参看第112 页。有,这个内在之有在它那里有规定和状态,或更明确地说,某物在它那里有一界限:这个界限,作为某物的内在的东西并构成共内在之有的质,是有限性。现在看一看在有限的某物这一概念中所包含的环节是什么。规定和状态,对于在反思来说,出现为不同的方面;但是规定已经包含着属于某物本身的他有!他有的外在性一方面是在某物自己的内在性之中,另一方面作为外在性,它仍是与某物有区别,它本身还是外在性;只是在某物那里而已。再者,因为他有本身被规定为界限,被规定为否定之否定,所以某物的内在的他有被建立为这两个方面的关系。规定和状态都属于某物,某物与自身的统一,是某物转回到自身的关系,是某物自在之有的规定在某物中否定其内在界限的那种关系。这样,与自身同一的内在之有,它与自身的关系就是与它自己的非有的关系,但是作为否定之否定,它所否定的东西,同时也是在它那里保持实有的东西,因为那就是它的内在之有的质。某物自己的界限,这样由某物建立起来作为否定物,同时又是本质的东西,它就不仅仅是界限本身,而且是限制。但是限制不仅仅作为否定了的建立物;否定的锋芒是对着两面的,因为被它否定了的建立物是界限;这个界限总之就是某物和他物共同的东西,也是规定本身自在之有的规定性。于是这种自在之有,作为对与它有区别的界限的否定关系,作为对自身的限制的否定关系,就是应当。假如在一般某物那里的界限就是限制,那么,某物必须在自身之中同时又超出界限,它自身对界限的关系就是对一非有物的关系。某物的实有似乎在它的界限之旁漠不相关地安静相处。但是某物只有在揚弃了界限,否定界限的自在之有时,才超出了界限。并且由于界限在规定中本身就是限制,所风,某物便从而超出自身所以“应当”包含厂双重规定,第一,规定与否定对立,是自在之有的规定;其次,这种规定作为非有,是与它们区别的限制,同时自身又是自在之有的规定。①这样,有限物便把自身规定为它的规定对它的界限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规定便是应当,界限便是限制。于是两者都是有限物的环节:这样,应当和限制两者本身都是有限的。但是只有限制是被建立的有限物;应当还仅仅是内在的,从而对我们说来,还是被限制的。应当由于对它本身已是内在的界限之关系,是受到限制的,但是这种限制却包藏在自在之有里,因为依据它的实有,即依据它的与限制对立的规定性,它被建立为自在之有。应当有的东西既有,同时又没有。假如它有,它就应当不仅仅是有。所以“应当”在本质上具有一个限制。这个限制不是外来的;仅仅应约有的东西,现在却是建立起来了的规定,像事实上的规定那样,即同时只是一种规定性。所以某物的自在之有,在它的规定中,把自身贬低为应当,这是由于构成它的自在之有那个东西,在同一情况下也是非有。情况是这样的:在内在之有中,或说在否定之否定中,那个自在之有,作为一个否定(即否定者),就是与另一否定的统一,这另一否定就质而言同时也是另一界限,上面的统一通过这另一界限就是对另一否定的关系。有限物的限制不是外在的,它自己的规定也是它的限制;限制既是规定本身又是应当;它是两者共同的东西,或者说两者在限制中是同一的。① 参看第112 页。但是现在有限物作为应当,却又超出了限制;成为它的否定这一规定性也被揚弃,并且它的自在之有也是如此;它的界限也就不是它的界限了于是某物作为应当,也就高出它的限制之上,反过来说,某物所具有的限制,也只是应当。两者是不可分的。某物只是在规定中有否定之时,才有限制;而规定又是揚弃了的限制。注释“应当”近来在哲学中,尤其关于道德,起过很大作用,并且在一般形而上学中,作为自在之有或自身关系与规定性或界限的同一性这种最后的、绝对的概念,也起过很大作用。你能够,因为你应当,——这句含义很丰富的话已经被包括在应当概念之内。因为“应当”超越限制,界限在其中被揚弃了,所以应当的自在之有,是对自身的同一关系,因此也是“能够”的抽象。——但是反过来说:你不能够,正因为你应当:也同样正确。因为在应当中,同样也有作为限制的限制。那种关于可能性的形式主义却自己面对着可能性中的一种实在,即一种质的他有,而两者的相互关系就是矛盾,也就是不能够,或不如说不可能。①在应当中,开始超出有限,即无限。应当是那样的东西,即在向前发展中,按照那种不可能性,它表现自身是到无限中的进展。关于限制和应当的形式,可以对两种成见作较详细的责难。①首先是对思维、理性等等的限制过分重视,认为这种限制不能超过。这种见解不知道某物在被规定为限制之时,就已经超出了限制。因为一种规定性、界限,只是在与它的一般他物,即它的不受限制之物对立时,才彼规定为限制;一个限制的他物正是超出了限制的东西。石头、金属之所以不起出限制,因为限制对于它不是限制。假如有知性思椎的一般命题说不能超出限制,那么,思维便是不顾意应用自身,去看看概念中所包含的东西:让这样的命题去受现实检验,就会显出它们是最不现实的东西。假如说,正因为思维比现实更高,它应该离开现实而停留在较高的领域里,所以它把自身规定为一种应当:那么,思维一方面就不会进到概念,另一方面,无论它对现实和概念的态度都会同样表现其不真。——* 因为石头并不思维,建成觉也没有,它的限制性对它也就不是限制,它不会去否定它所没有的咸觉、观念、思维等等。但是即使是石头,作为某物,也在它的规定(或自在之有)和实有中有区别,在这种情况下,石头也超出限制,它自在地是概念,这个概念就包含与它的他物的同一性。它假如是能够酸化的盐基,它就可以氧化,可以中和等等。在氧化、中和等等中,石头仅仅作为盐基而存在的限制自身扬弃了;它超出了限制,正如酸同时也扬弃了使其为酸的限制一样;无论在酸或酸基中,都有“应当”要超出限制,以致只有用强力才能使它们固定为——无水分的,即纯粹的、非中性的——酸和苛性盐基。但是,假如一个存在物所包含的概念,不仅是抽象的自在之有,而且是自为之有的全体,是冲动、生命、威觉、想像等等,那么,在限制以外的有和超出限制的行动,都由存在物自身来完成。植物超出限制为种子,又超出① 参看第113 页。① 参看第113 页。限制为花、为果、为叶;种子发芽,花朵凋谢等等。* 饥渴等限制的感受,就是要超出限制的冲动,并且完成这个超出。——咸受者也会感到痛,而且感到痛是有感觉的自然物的特权;威受者是在自身中的一个否定,而否定则在感受者的情储中被规定为一个限制,这正因为感受者有自身的情绪,这种情绪就是超出那种规定性①的整体。假如感受者不是超出那种规定性以外,他就不会感到那是他的否定,也不会有痛苦。——但是理性和思维应孩不能超越限制吧?——理性是共相,共相本身超出特殊,也超出一切特殊,理性只能是对限制的超越。——当然,并非每一个对限制的超越和限制以外的有,都是真的摆脱了限制,都是真的肯定。应当本身和一般的抽象,便是这样的不完全的超越,只须引证完全抽象的共相,便已经足够驳斥“共相不能超越限制”那种同样抽象的说法:或者引证一般的无限物,也足够驳斥“有限物不能超越”那种说法。这里可以提一提②萊布尼蕬一个好像很聪明的想法:假如一颗磁针也有意識,它就会把自己的指向北方看作是自己意識的规定,是自己的自由的规律。这倒不如说,假如磁针有意識,从而有意志和自由,那么,它也就会思想;这样,空间对于它,就会是一个包罗一切方向的一般的空间,因此,只是向北一个方向,对它的自由却是一种限制,正如固定在一个地点,对人是一种限制,但对植物却不是。另一方面,应当是对限制的超越,但其本身仅仅是有限的超越。因此,应当是在有限性范围内有其地位和效用,在那里;它坚持自在之有与受限制的东西对立;主张自在之有是准绳和本质的东西,与虚无的东西对立。义务是这样一个应当,它反对个别意欲,反对自私贪欲和随心所欲的兴趣;只要意志能够在它的活动中将自身从真实的东西分离出来,这个真实的东西就会作为应当摆在意志的面前。那些把道德的应当看得这样高的人,以为假如不承认应当是最后、最真的东西,道德就会败坏;正如还有一些谕客,他们的知性不断满足于对一切实有的东西,都能够提供一个应当,也就是提供一个更好的知識,因此一点也不愿意让自己被剥夺去应当;这些人看不到,就他们的范围的有限性而谕,应当是被完全承认的。——但是在现实本身中,合理性和规律并不像“仅仅应当是”那样悲惨——在那里剩下来的只是自在之有的抽象,——也不像应当在它自身那里是永久的,这与说“有限物是绝对的”,是同一回事。康德和费希特哲学标榜“应当”是解决理性矛盾的顶点,那种立场却反而仅仅是在有限性中、也就是在矛盾中僵化。(三)有限到无限的过渡应当本身包含限制,限制也包含应当。它们的相互关系是有限物本身,有限物把两者都包括在它的内在之有以内。它的规定的这些环节,在质上是对立的:限制被规定为应当的否定物,应当也被规定为限制的否定物。所以有限物是自身矛盾;它惕弃自身,并且消火。但是这种结果,即一般的否定,是(一)它的规定本身;因为它是否定物的否定物。所以有限物没有在消火中消灭;它首先只是变成了另一有限物,后者又同样消灭而过渡为另一有限① 那种规定性,指上文所说的限制。——译者② 参看第113 页。物,如此等等以至无限。但是,(二)假如仔细观察这种结果,那么,有限物就在消灭中、在这种自己否定中,达到了自在之有,在那里与自己融合了。它的每个环节都包含了这种结果!应当超出了限制,即是说,超出了自己;但是在有限物之外的东西,或说它的他物,又恰恰是限制本身。限制也超出自身,直接指向有限物的他物,这个他物就是应当;但应当又是自在之有和实有同一的分裂为二,正如限制之是两者的饲一那样,所以限制之超出自身,正是与自身合一。这种与自身的同一,这种否定之否定,是肯定的有;这样,有限物的他物,作为他物,须以第一个否定为它的规定性:——这个他物就是无限物。丙、无限无限物在它的简单概念中可以看作是绝对物的一个新定义;作为无规定的自身关系,它被建立为有和查。实有的形式,是不在那些可以被认为是绝对物定义的规定之列的;因为实有范围内的形式,只是作为规定性,作为一般有限的规定性,直接自为地建立起来的。但是无限物却直捷地被当作绝对,因为它被明白规定为有限物的否定,所以在无限物中就与限制性有了显明的关系,并且这样的限制性在无限物那里被否定了:限制性中的有与变,虽然自身并没有或没有显出限制性,们还是可能有的。但是,无限物并不是这样一来就已经事实上去掉了局限性和有限性;主要的事是把无限的真概念和坏的无限区别开,把理性的无限和知性的无限区别开。后者是有限化了的无限,它之出现,正是山于无限保持纯粹,远离有限,它只是有限化了。无限物(1)在单纯规定中,是作为有限物之否定那样的肯定物;(2)于是它就在与有限物的相互关系之中,并且是抽象片面的无限物;(3)这种无限物和有限物的自身扬弃,作为一个过程,——是真的无限物。1.一般无限物无限物是否定之否定,是肯定物,是有,这个有从限制性又恢复了自身。无限物有,而且比最初的、直接的有,有更多的内含意义,它是真的有,高出限制之上。无限这个名词就对情感和心智阴爍着光芒,因为它不是抽象地停在那里,而是高举自身到自己那里,到它的思维、共相、自由之光那里。首先,实有在它的自在之有中,把自己规定为有限物并超出限制,这就发生了无限的概念。①超出内身,否定其否定,变为无限,乃是有限物的本性。所以无限物并不是在有限物之上的一个本身现成的东西,以致有限物都仍然长留在、或保持在无限物之外或之下。我们即使仅仅作为主观的理性,也还是超出了有限,进入无限。假如说无限物就是理性概念,而我们通过理性也就高出有时间性的东西之上;那么,丝毫不捐及有限物,也可以使这种情况① 参看第114 页。发生,有限物对于在它之外那样的高翔远翥毫不相干。但是,①假如说有限物本身升人无限,那也不是外力所致,而是有限物的本性把自身作为限制(无谕是作为限制本身,还是作为应当),与自身发生关系,并超出这个限制,或者不如说,必须否定了作为自身关系的限制,并且是超出了限制。并不是惕弃了一般有限,便有了一般无限;有限物是这样的东西,它只有通过自己的本性,才成无限。于是有限物在无限物中消失了,而只是无限物那样的东西才有。2.有限物与无限物的相互规定无限物有;在这种直接性中,它又是一个他物、即有限物的否定。所以,无限物,作为有的东西,同时又作为一个他物的非有,便是回到作为一般被规定的东西、即某物的范畴去了,或更确切地说,——因为这个无限物是自身反思的、借扬弃一般规定性而来的实有,从而被建立为与其规定性有区别的实有,——所以这个无限物便回到有一个界限的某物范畴去了。有限物根据这种规定性,作为实在的实有而与无限物对立,所以就质的关系说,它们是停留在彼此的外面的;无限物的直接的有,又唤醒了它的否定、即有限物的有,这个有限物原来似乎已经在无限物中消失了。但是,无限物和有限物不仅是在这些关系范畴之中;两方面部分一步被规定为仅仅是互为他物。有限就是作为限制而被建立起来的限制,这是以规定建立起来的实有,必须过渡为自己的自在之有,变成无限。无限是有限物的无,是有限物的自在之有和应当,但这又是作为自身反思的、完成了的应当,只是自身关系的、完全肯定的有。假如要一切规定性、变化,一切限制,甚至应当本身都一齐被揚弃而消失,并建立起有限物的无,那么,这在无限中都可以得到满足。因为自在之有被规定为有限物的这种否定,于是自在之有,作为否定之否定,本身是肯定的。但是这个肯定,就质而言,是直接的自身关系,是有;于是无限物就回到它以有限物作为他物而与自己对立的那个范畴去了:无限物的否定的本性,被建立为有的否定,从而是最初的、直接的否定。①无限物以这样的方式,便带着与有限物的对立;有限物,作为他物,仍然同样是被规定的、实在的实有,尽管它在自己的自在之有中、即无限物小,被建立为揚弃了的东西:这个被揚弃了的东西,是非一有限物,——种在否定规定性中的有。与有限物对立的,与有的规定性、实在的领域对立的,是无限物、元规定的虚空、有限物的彼岸,实有是一个被规定的东西、而无限物的自在之有,却并不在它的实有那里。假如”无限物在质方面,与有限物是他物的关系而相互对立,那么,它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打赏
夜间
日间
设置
45
正序
倒序
逻辑学
逻辑学-2
逻辑学-3
逻辑学-4
逻辑学-5
逻辑学-6
逻辑学-7
逻辑学-8
逻辑学-9
逻辑学-10
逻辑学-11
逻辑学-12
逻辑学-13
逻辑学-14
逻辑学-15
逻辑学-16
逻辑学-17
逻辑学-18
逻辑学-19
逻辑学-20
逻辑学-21
逻辑学-22
逻辑学-23
逻辑学-24
逻辑学-25
逻辑学-26
逻辑学-27
逻辑学-28
逻辑学-29
逻辑学-30
逻辑学-31
逻辑学-32
逻辑学-33
逻辑学-34
逻辑学-35
逻辑学-36
逻辑学-37
逻辑学-38
逻辑学-39
逻辑学-40
逻辑学-41
逻辑学-42
逻辑学-43
逻辑学-44
逻辑学-45
需支付:0 金币
开通VIP小说免费看
金币购买
您的金币 0

分享给朋友

逻辑学
逻辑学
获月票 0
  • x 1
  • x 2
  • x 3
  • x 4
  • x 5
  • x 6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