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觉现象学-7

62最后,当心理学家想为身体本身保留整个地把身体的运动给予我们的“运动觉”,又把外部物体的运动归因于一种间接知觉和连续的位置比较时,人们就能反驳心理学家,说作为一种关系的运动不可能被感知,它需要一种心理行程,这种反对意见只是不赞成心理学家使用的语言。说真的,心理学家不恰当地用“运动觉”表达的东西,就是我用我的身体进行的运动的独创性:心理学家直接预料最后的位置,我的意向只是为了达到最初定下的目标位置才开始空间行程,有一种只是从属地在客观行程中展开的运动的起源。我依靠我的身体移动外部物体,我的身体把物体放在一个地方,以便把它们挪到另一个地方。但我直接移动我的身体,我觉得我的身体不处在客观空间的某个点,以便把它挪到另一个地方,我不需要寻找身体,身体与我同在——我不需要把身体引向运动的结束,身体一开始就到达运动的结束,是身体参与运动。我的决定和我的身体在运动中的关系是不可思议的关系。如果传统心理学对身体本身的描述已经提供了为区分身体和物体所需的一切,为什么心理学家还不能作出这种区分,或无论怎样都不能从中得出哲学结论?这是因为心理学家运用自然方法,站在科学援引的客观思维的立场上,自然方法以为能在观察中区分与观察者处境有关的东西和绝对物体的性质。在有生命的主体看来,身体本身显然不同于所有外部物体,在心理学家的无所处的思维看来,有生命的主体的体验也成了一个对象,根本不需要一种新的存在定义,它处在一般的存在中。这就是“心理现象”,人们把它与实在事物对立起来,但人们也把它当作一种第二实在,当作应服从规律的一种科学对象。人们假设,如果科学体系已经建立,那么已经由物理学和生理学给出的我们的体验应整个地转变为客观知识。从那时起,身体的体验便降级为身体的“表象”,它不是一种现象,而是一个心理事实。在生命的显现中,我的视觉身体在头部有一个宽广的空缺,生物学的任务就是为了填补这个空缺,用眼睛的结构来解释这个空缺,为了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身体,向我们指出我有一个视网膜和一个大脑,而且这些东西与其他人及我解剖的尸体所具有的没有两样,以及最后,外科医生的器械必然能在我的大脑的这个不明确区域取出完全相同的解剖学标本。我把我的身体理解为一种客体—主体,理解为能“看”和能“感受疼痛”的东西,但这些含糊的描述只是为了满足心理学家的好奇心,是不可思议的思维的标准模式,心理学和社会学就是要研究它们的规律,把它们当作科学的对象放入真实世界的体系中。因此,我的身体的不完全性,其边缘显现,其既作为主动触摸的身体又作为被触摸的身体的模棱两可,不可能是身体本身的结.构.特征,它们不表现为这些特征的观念,它们成了不同于组成我们的身体表象的意识内.容.的“区别性特征”:这些内容是恒定的,富有感情的,奇怪地与“双重感觉”连在一起,但除此之外,身体的表象是同其它表象一样的一个表象,相应地,身体是同其它物体一样的一个物体。心理学家没有意识到他们以这种方式看待身体的体验时,他们一开始就只不过是借助科学来拖延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我的知觉的不完全性被理解为起因于我的感觉器官的结构的实.际.不完全性;我的身体的呈现被理解为起因于身体对我的神经感受器的持续作用的实.际.呈现;最后,由这两种解释所假定的灵魂和身体的结合,按照笛卡尔的思想,被理解为不必证实其原则可能性的一种实.际.结.合.,因为作为认识出发点的事实被排除在其已经实现的结果之外。不过,心理学家能像学者一样,可暂时以他人的目光来注视自己的身体,并接着把他人的身体看作无内部世界的一架机器。外来体验带来的东西模糊了自己的体验的结构,反过来说,由于失去了与自身的联系,外来体验带来的东西对他人的行为来说是盲目的。外来体验带来的东西就这样处在既压抑他人的体验也压抑自己的体验的一种普遍的思维中。但是,心理学家从事的工作把他引向他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可能是无意识的。因为物理学家不是他自己谈论的对象,化学家也不是,相反,心理学家谈论的对象就是他.自.己.,原则上就是他所研究的事实。他超脱地研究的这种身体表象,这种不可思议的体验,就是他自己。他63在思考它的同时,也在体验它。正如人们所指出的1,对于心理学家来说,要认识心理现象单靠成为体验现象是不够的,这种知识和其它所有知识一样,只有通过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才能获得,而不能依靠我们谈到的内省心理学的理想形式,从他自己到他人,以及从他自己到他自己,心理学家能够和应该重新发现一种前客观关系。但因为心理现象谈论心理现象,所以他就是.他所谈.论.的东西。他以客观态度描述的心理现象的历史,他拥有心理现象历史的结果,更确切地说,他就是在他的存在中的心理现象历史的缩合结果和潜在回忆。灵魂和身体结合不是最终地和在一个遥远的世界中完成的,这种结合每时每刻在心理学家的思维中重新出现,不是作为重复的、每次都能发现心理现象的事件,而是作为心理学家认识到它的同时也在他的存在中了解到的一种必然性。从“感觉材料”到“世界”,知觉的发生应在每一次知觉活动时重演,否则,感觉材料就会丧失感觉材料归于这种演化的意义。因此,“心理现象”不是如同其它对象的一个对象:人们在谈论心理现象之前,已经做了人们对此所说的一切,心理学家的存在对这一切的了解超过心理学家对自己的了解,按照科学的说法,曾经或经常发生在心理学家身上的东西并非绝对地与他无关。因此,适用于心理现象的实际概念发生了变化。实际心理现象及其“特性”,不再是客观时间中和外部世界中的一个事件,而是我们从内部谈论的,我们是其持续的实现和涌现,不断地把它的过去、它的身体和它的世界集中于自己的一个事件。因此,在成为一个客观事实之前,灵魂和身体的结合应该是意识本身的一种可能性,问题在于了解有感觉能力的主体是什么,如果有感觉能力的主体能感知和自己的身体一样的一个身体的话。在此,没有被动接受的事实,只有自觉接受的事实。成为一个意识,更确切地说,成.为.一.个.体.验.,就是内在地与世界、身体和他人建立联系,和它们在一起,而不是在它们的旁边。从事心理学,就是必定能在运动于既成物体中间的客观思维下面,发现通向物体的第一入口,没有这个入口,就不可能有客观的认识。当心理学家意识到自己是物体中的一个物体,他必定能重新发现自己是体验,即对过去、世界、身体和他人无间隔的呈现。因此,让我们再回到身体本身的“特性”上来,在我们撂下它的地方继续我们的探讨。在进行中,我们将描述现代心理学的进展,和心理学一起重返体验。1 P. 纪尧姆,《心理学中的客观性》。64第三章 身体本身的空间性和运动机能让我们首先描述身体本身的空间性。如果我的手臂搁在桌子上,我不会想到说我的手臂在.烟灰缸旁.边.,就像烟灰缸在电话机旁边。我的身体的轮廓是一般空间关系不能逾越的界限。这是因为身体的各个部分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相互联系在一起:它们不是一些部分展现在另一些部分旁边,而是一些部分包含在另一些部分之中。例如,我的手不是点的集合。在对侧感觉中1,即当人们对被试的左手施加刺激时,被试却在他的右手感觉到刺激,不能假定每一种刺激作用为此而改变了空间值2,左手的各个点移到了右手,因为这些点属于一个整体的器官,属于一下子移动的、无部分的一只手。因此,这些点形成了一个系统,我的手的空间不是空间值的一种拼凑物。同样,在我看来,我的整个身体不是在空间并列的各个器官的组合。我在一种共有中拥有我的整个身体。我通过身.体.图.式.得知我的每一条肢体的位置,因为我的全部肢体都包含在身体图式中。但是,身体图式的概念是含糊的,就像所有处在科学转折点上的概念。概念只有通过方法的改进才能完整地被阐明。最初,概念是在一种并不是其完整意义的意义上被运用的,正是对概念的内在阐明才揭示了以前的方法。人们最初把“身体图式”理解为我们的身体体验的概.括.,能把一种解释和一种意义给予当前的内感受性和本体感受性。身体图式应该能向我提供我的身体的某一个部分在做一个运动时其各个部分的位置变化,每一个局部刺激在整个身体中的位置,一个复杂动作在每一个时刻所完成的运动的总和,以及最后,当前的运动觉和关节觉印象在视觉语言中的连续表达。在谈到身体图式时,人们认为应首先引入一个方便的名称来表示大量的表象联合,人们只是想说明这些联合是牢固地建立起来的,能随时发挥作用。身体图式一定是在童年时期,随着触觉、运动觉的关节觉内容相互联合,或与视觉内容联合从而能越来越容易地唤起视觉内容,逐渐形成的3。因此,生理学只能把身体图式描述成传统意义上的一个表象中心。不过,在心理学家的用法中,人们清楚地看到,身体图式超出了联想主义的定义。例如,为了身体图式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对侧感觉,仅左手的每一个感觉位于或处于相互联合在一起的身体所有部分的同类表象中,还不足以在左手周围形成一个同时被感觉的身体图.像.;这些联合还应每时每刻受到一个唯一规律的支配,身体的空间性还应从整体退到部分,左手及其位置还应该包含在和起源于身体的整体计.划.中,以使左手不仅能一下子能与右手重叠或转向右手,而且也成了右手。当人们想4 把幻肢现象和当事人的身体图式联系起来以解释幻肢现象时,只有当身体图式不是习惯的一般机体觉的残余,而是一般机体觉的构成规律,人们才能对大脑痕迹和再生感觉的传统解释有所补充。人们之所以认为有必要引入这个新词,是为了表明时间和空间的统一性——感觉间的统一性或身体的感知—运动的统一性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是为了表明这种统一性不局限于在我们的体验过程中实际地和偶然地联合在一起内容,是为了表明这种统一性以某种方式先于内容和使内容的联合成为可能。因此,人们逐步转向身体图式的第二个定义:身体图式不再是在体验过程中建立的联合的单纯结果,而是在感觉间的世界中对我的身体姿1 比如,参见海德,《论与内脏疾病的疼痛特别有关的感觉错乱》。2 同上。我们已经在《行为的结构》中讨论过局部符号的概念,见102 页及以下。3 比如,参见海德,《大脑损伤造成的感觉错乱》,189 页;皮克,《身体本身的定位障碍》;席尔德,《身体图式》,尽管席尔德承认“这样的一个系统不是其部分的总和,而是对其部分而言的一个新的整体”。4 比如,莱密特,《我们的身体的形象》。65态的整体觉悟,是格式塔心理学意义上的一种“完形”1。但是,这第二个定义也已经被心理学家的分析超越。仅仅说我的身体是一个完形,即我的身体是整体先于部分的一个现象,是不够的。这样的一个现象是如何可能的?这是因为与物理—化学的身体的拼凑物或与一般机体觉的拼凑物相比较,完形是一种新的存在。之所以疾病感缺失患者的瘫痪肢体在患者的身体图式中不再具有重要性,是因为身体图式既不是存在着的身体各部分的单纯移印,也不是对存在着的身体各个部分的整体意识,是因为身体图式根据它们对机体计划(projets)的价值主动地把存在着的身体各部分联合在一起。心理学家经常说,身体图式是动.力.的.2。在确切的意义上,这个术语表示我的身体为了某个实际的或可能的任务而向我呈现的姿态。事实上,身体的空间性不是如同外部物体的空间性或“空间感觉”的空间性那样的一种位.置.的.空.间.性.,而是一种处.境.的.空.间.性.。如果我站在我的写字台前,用双手倚靠在写字台上,那么只有我的双手在用力,我的整个身体才如同彗星的尾巴拖在我的双手后面。这不是因为我不知道我的肩膀或腰部的位置,而是因为它们的位置包含在我双手的位置中,可以说,我的整个姿态表现在我的双手对桌子上的支撑中。如果我站着,手中紧握烟斗,那么我的手的位置不是根据我的手与我的前臂,我的前臂与我的胳膊,我的胳膊与我的躯干,我的躯干与地面形成的角度推断出来的。我以一种绝对能力知道我的烟斗的位置,并由.此.知道我的手的位置,我的身体的位置,就像在荒野中的原始人每时每刻都能一下子确定方位,根本不需要回忆和计算走过的路程和偏离出发点的角度。词语“这里”如果用于我的身体,则不表示相对于其它位置,或相对于外部坐标而确定的位置,而是表示初始坐标的位置,主动的身体在一个物体中的定位,身体面对其任务的处境。身体空间有别于外部空间,它能包住它的各个部分,而不是展现它的各个部分,因为身体空间是景象的明晰所必需的室内黑暗,动作及其目的在上面清楚显现的昏暗背景或不确定能力的保留3,明确的存在、图形和点能在.它.前.面.显现的非存在区域。总之,之所以我的身体能是一个“完形”,之所以在我的身体前面可能有出现在无关背景上的享有优先的图形,是因为我的身体被它的任务吸引,是因为我的身体朝.向.它的任务存.在.,是因为我的身体缩成一团以便达到它的目的,总之,“身体图式”是一种表示我的身体在世界上存在的方式4。就现在仅与我们有关的空间性而言,身体本身是图形和背景结构中的一个始终不言而喻的第三项,任何图形都是在外部空间和身体空间的双重界域上显现的。因此,我们不应该否认仅考虑图形和点的身体空间的分析是抽象的,因为图形和点既不能被设想出来,也不能没有界域。人们可能回答说,图形和背景结构或点—界域结构本身必须以客观空间概念为前提,为把手的灵巧动作感知为在.身体的大背景上.的图形,应该通过这种客观空间性关系把手和身体的其余部分联系在一起,图形和背景结构由此重新成为一般空间形式的偶然内容之一。但是,对于不是以他的身体处在世界面前的人来说,词语“在.…上.”的意思是什么?它表示上和下的区分,即表示“方位确定的空间”5。当我说一个物体在.一张桌子上.时,我始终在思想上置身于这张桌子或置身于这样的物体,我把原则上适用于我的身体和外部物体的关系的一种1 康德拉,《身体图式,批判研究和修正尝试》,365 和367 页。比尔格—普林茨和凯拉把身体图式定义为“作为整体及其各个肢体和各个部分的相互关系项的身体本身的知识”,同上,365 页。2 比如,参见康拉德,引用著作。3 格林鲍姆,《失语症和运动机能》,395 页。4 我们已经看到(见上97 页),作为身体图式的一种样式的幻肢,可通过在世界上存在的一般活动得到解释。5 参见贝克,《论几何学及其物理学应用的现象学依据》。66范畴用于这张桌子和这样的物体。如果缺少这种人类学含义,那么词语“在…上”就不再与词语“在…下”和“在…旁边”有什么区分。即使一般空间形式是为我们的身体空间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它也不是为我们的身体空间得以存在的充分条件。即使形式不是内容所.处.的.环.境.,而是内容所.处.的.方.式.,形式也不是与身体空间有关的这种位置的充分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与形式相比,身体内容是某种含糊的、偶然的和不可理解的东西。在这方面的唯一解决办法也许是承认身体空间性没有本身的、区别于客观空间性的意义,但由此将取消作为现象的内容,因而也将取消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问题。但是,我们能假装在词语“在…上”,“在…下”,“在…旁边”中和在方位确定的空间维度中,找不到清楚的意义吗?尽管分析能在所有这些关系中重新发现一般的外在性关系,但对在空间里的人来说,上和下、左和右的明证不容许我们把所有这些区别当作无意义,而是要求我们在这些定义的明确意义下面找到体验的潜在意义。于是,两种空间的关系可能是这样的:一旦我想主题化我的身体空间,或想详细说明身体空间的意义,那么我在身体空间中只能发现纯概念性空间。但在同时,这种纯概念性空间并非得自方位确定的空间,它只不过是对方位确定的空间的解释,如果脱离了这个根基,纯概念性空间就完全没有意义,所以,均质的空间能表达方位确定的空间的意义,只是因为它已经从方位确定的空间获得了意义。之所以内容能真正地被归入形式和显现为这种形式的.内容,是因为形式只有通过内容才能被理解。只有当身体在其特殊性中包含了能使身体空间转变为一般空间的辩证因素,身体空间才能真正成为客观空间的一部分。这就是当我们说点—界域结构是空间的基础时,想表明的东西。如果界域和背景不属于和图形同类的存在,如果它们不能通过目光的移动转变成点,那么界域和背景就不能延伸到图形以外或周围。但是,点—界域结构只有在它前面设置一个能从那里看见它的身体性区域,在它周围设置作为该视觉的对等物的不确定区域,才能告诉我什么是点。众多的点或“这里”原则上只有通过诸体验的交织才能被构成,在体验的交织中,每次只有一个体验成为对象,而且本身就在这个空间的中心形成。总之,我的身体在我看来不但不只是空间的一部分,而且如果我没有身体的话,在我看来也就没有空间。如果身体空间和外部空间构成了一个实际系统,并且身体空间是作为我们的活动目的的对象能清楚地显现其上的背景,或能出.现.在其面前的空间,那么身体的空间性显然是在活动中实现的,对运动本身的分析应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身体的空间性。当考察处于运动状态的身体时,我们能清楚地了解到身体是如何寓于空间(和时间)中的,因为运动不仅限于被动地接受空间和时间,它还主动地接受空间和时间,在其最初的意义中再现空间和时间,虽然其最初的意义已经消失在已经获得的平凡处境中。我们应该仔细地分析一个运动机能障碍的例子,它能揭示身体和空间的基本关系。传统精神病学把这样的病人列入精神性盲1:他不能在闭上眼睛的情况下做“抽象”运动,也就是不能做不针对实际情境的运动,比如,根据指导语运动胳膊和腿,伸开或弯曲一个手指。他不能描绘他的身体或他的头的位置,也不能描绘他的肢体的被动运动。最后,当人们触摸他的头、胳膊或腿时,他不能说出他的身体上的哪个点被人触摸;他不能区分自己皮肤上相距80 mm 的两个接触点;他不能分辨人们贴在他身体上的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只有当人们允许他看着正在运动的肢体或与允许他用整个身体做准备运动时,他才能完成抽象运动。依靠准备运动,刺激的定位和触觉物体的辨认也成为可能。只要需做的运动对他来说是习惯运动,即使在闭上眼睛的情况下,病人也能迅速而极其有把握地完成生活必需的运动: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擤鼻涕,从火柴盒里取出一根火柴点燃一盏灯。他的工作是制作皮包,1 盖尔布和戈尔德斯坦,《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觉判断的影响,——脑疾病例的心理学分析》,第二章,157—250 页。67其作业产量可达到一个正常工人的产量的四分之三。他甚至不依靠准备运动就能根据指导语完成这些“具体”运动1。在该病例和小脑性共济失调患者中,人们观察到指出运动和触摸反应的分裂2:病人不能根据指导语用手指指出他自己身体的一个部分,但能迅速地用手触摸蚊子叮咬他的部位。因此,具体运动和触摸运动具有优先的地位。我们应该找出其中的原因。让我更深入地作一番考察。当人们要求一位病人用手指指出他的身体的一个部位,比如说鼻子时,只有允许他先触摸鼻子后,他才能指出鼻子。如果给出的指导语要求病人在完成指出之前中止触摸,如果他只能用小木尺触摸鼻子,那么指出运动就成为不可能3。所以,应当承认,对身体来说,“触摸”或“触及”与“指出”不是一回事。触摸运动刚刚开始就不可思议地临近结束,触摸运动只有在预料到它的结束的时候,才能开始,因为不允许触摸就足以抑制触摸。应当承认,我的身体上的一个点能作为需触摸的点向我呈现,而不是在一种预料的触摸中作为需指出的点向我呈现。但是,这如何是可能的?如果当任务是触摸鼻子时,我知道我的鼻子的位置,那么当任务是指出鼻子时,为什么我反而不知道我的鼻子的位置?这也许是因为一个地点的认识有多种含义。传统心理学缺少能表示各种地点意识的概念,因为在传统心理学看来,地点的意识始终是位置的意识,是表象(Vor-stellung),因为传统心理学以一种方式把地点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定性呈现给我们,这样的表象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但如果它存在,那么它将给予我们其毫不含糊的对象,作为通过所有显现可辨认的一个界限的对象。相反,我们在此需制定出为表达身体空间可以在一种触摸意向中向我呈现,而不是在一种认识意向中向我呈现所必需的概念。病人意识到身体空间是其习惯行为的外壳,而不是客观环境,他的身体是作为进入一个熟悉的周围环境的手段,而不是作为无依据的和自由的空间思维的表达手段受其支配的。当人们要求他做一个具体运动时,他首先以疑问的语气重复指导语,然后,他的身体就位于任务所要求的大致位置上;最后,他做了运动。人们发现,他的整个身体都参与运动,同正常被试一样,病人不把运动归结为绝对不可缺少的有特征动作。此外,表示敬意的其它外部姿势伴随着行军礼的动作,左手持镜子的动作伴随着右手装作梳头的动作,左手扶住钉子的动作伴随着右手敲钉子的动作。这是因为病人重视指导语,因为只有在思想上置身于具体运动与之相称的实际情境,病人才能按照指导语完成具体运动。正常被试在按照指导语行军礼时,他知道这只不过是一种实验情境,所以他把运动简化为其最有代表性的成分,而不是整个身体参与运动4。他能随意支配自己的身体,他可以扮演战士,他在战士的角色中“虚构”自己5,就像喜剧演员把自己的实在身体转变为需扮演的“大幽灵”6角色。正常人和喜剧演员不把想象的情境当作真实的情境,但他们却能把他们的实在身体与其生活情境分离,能使身体在想象的情境中呼吸、说话、甚至哭泣。这就是我们的病人不能做到的事情。病人说,在生活中,“我把运动感知为情境和一系列事件本身的结果;可以说,我和我的运动只不过是整体进程中的一个环节,我几乎意识不到自愿的主动性(……)一切都很顺当”。同样,为了按照指导语完成一个运动,他置身于“整体的感情情境中,就像在生活中那样,运动就来自这个情境”7。如果人们打断他的如意算盘,提醒他注意这是实验情境,那么他的灵巧动作便荡然无存。运动的学习又重新成1 戈尔德斯坦,《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这第二项研究利用了在同一个病人施奈德那里得到的观察资料,资料的搜集比前面引用的一项研究的观察资料的搜集晚两年。2 戈尔德斯坦,《指出和触摸》,453—466 页。3 同上,这是一个小脑性共济失调患者。4 戈尔德斯坦,《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175 页。5 让—保尔· 萨特,《想象的事物》,243 页。6 狄德罗,《喜剧演员的悖论》。7 戈尔德斯坦,《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175 和176 页。68为不可能,病人必须首先“找到”他的胳膊,“找到”由准备运动引起的动作,因为动作本身失去了在日常生活中动作表现出来的富有旋律的特点,显然成了费劲地一个一个排列起来的局部运动的总和。因此,我通过作为一定数量习惯行为的能力的我的身体,置身于作为manipulanda(被操作物)总和的我的周围环境中,我既不指向我的身体,也不指向作为在康德意义上的物体,即作为通过一种纯概念性规律联系在一起的性质的体系,作为透明的、摆脱一切空间或时间束缚、为命名或至少为一种指出行为作好准备的实体的我的周围环境。一方面,有作为我熟知的这些行为的支撑的我的胳膊,有作为我事先知道其领域或范围的确定行为能力的我的身体,有作为这种能力的可能作用点的我的周围环境,——另一方面,有作为肌肉和骨骼的身体器官,作为弯曲和伸展的装置,作为用关节连结在一起的物体的我的胳膊,有作为我不处在其中、但我能沉思和用手指指出的纯粹景象的世界。至于身体空间,我们知道有一种能归结为一种与身体空间的共存但不是一种虚无的地点的知识,尽管这种知识不能通过描述或通过动作的无声指出表现出来。被蚊子叮咬的病人不用寻找,就能一下子找到被叮咬点,因为对他来说问题不在于根据客观空间中的坐标轴来确定被叮咬点的位置,而是在于用他的现象手连接到他的现象身体的某个疼痛部位,因为在作为搔痒能力的手和作为需要搔痒的点的被叮咬点之间,一种体验到的关系出现在身体本身的自然系统中。行为完全发生在现象范畴中,行为没有通过客观世界,只有把他关于有生命身体的客观表象给予运动主体的旁观者,才相信叮咬是被感知的,相信手是在客观空间中移动的,因而对病人在指出实验中表现出来的无能感到惊讶。同样,在剪子、针和熟悉的工作面前,病人不用寻找他自己的手或手指,因为他的手和手指不是需要在客观空间里找到的物体,不是骨骼、肌肉和神经,而是已经被剪子和针的知觉调动起来的能力,是将他和给出的物体联系在一起的“意向之线”的中段。我们移动的不是我们的客观身体,而是我们的现象身体,这不是秘密,因为是我们的身体,已经作为世界某区域的能力,在走向需要触摸的物体和感知物体1。同样,病人不需要为具体运动寻找能展现它们的一个场所或空间,这个空间也向他呈现,这就是现实世界,这就是“需要裁剪”的皮革,这就是“需要缝上”的衬里。工作台、剪刀和皮革是作为活动之极()呈现给病人的,这些东西通过其组合意义规定了某种情境,一种要求某种解决方式、某种作业的开放情境。身体只不过是病人和他的世界的系统中的一个因素,任务通过一种远距离的吸引从他那里获得必需的运动,就像在我的视觉场中起作用的现象力不需要计算就能从我那里获得将在它们之间保持最佳平衡的运动反应,就像我们的社会环境习俗,我们的许多听众直接从我们那里获得合其胃口的话语、态度、语调,这不是因为我们力图掩饰我们的思想或取悦于人,而是因为我们就是其他人对我们的看法,就是我们的世界之所是。在具体运动中,病人既没有对刺激的自发意识,也没有对反应的自发意识:他仅仅是他的身体,而他的身体是某个世界的能力。那么,在病人显得无能的实验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人们触摸病人的身体的某个部位,如果人们要求病人确定接触点的位置,那么他首先运动他的整个身体,他以这种方式进行大致的定位,然后,他再运动有关的肢体来进行精确的定位,最后,他抖动被触摸点附近的皮肤以完成定位2。如果人们把病人的胳膊置于水平伸展位置,那么只有通过一系列能使他了解胳膊与躯干的位置、前臂与胳膊的位置、躯干与垂直方向的位置的摆动运动,他才能说出胳膊的位置。在被动运动的情况下,病人感觉到有运动,但不能说出哪一种运动和1 因此,问题不在于了解灵魂是如何作用于客观身体的,因为灵魂所作用的不是客观身体,而是现象身体。从这个观点看,问题转移了;现在的问题在于了解为什么有对我和对我的身体——为我的我的身体和为他人的我的身体——的两种看法,这两个系统如何能共存。事实上,说客观身体属于“为他人”,我的现象身体属于“为我”,是不够的,人们必然要提出它们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因为“为我”和“为他人”共存于同一个世界中,正如我对一个他人的知觉所表明的,因为他人马上又把我放入为他的物体条件中。2 戈尔德斯坦,《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觉判断的影响》,167—206 页。69运动的方向。在此,他仍然要依靠主动运动。病人从床垫对其背部的压力推断出他的平躺的位置,从地面对其双脚的压力推断出他站立的位置1。如果人们用圆规的两个尖端放在他手上,那么他只有通过摆动手,时而以皮肤接触圆规的一个尖端,时而以皮肤接触圆规的另一个尖端,才能分辨圆规的两个尖端。如果人们在他的手上写一些字母或数字,那么他只有靠运动他的手,才能认出字母和数字,他感知到的不是尖端在他手上的运动,而是他的手相对于尖端的运动;正如人们观察到的,他不能认出写在他手上的标准字母,但却能马上认出同样的字母在镜子中的映象。仅触摸纸上的一个长方形或椭圆形不能导致对图形的认知,相反,如果人们允许病人做探索性运动,则他就能认出图形,因为他利用运动来“拼读”图形,发现它们的特性,并从中推断出物体2。如何能把这一系列的事实联系在一起?如何能通过这些事实来理解正常人具有的而病人缺少的功能?问题可能不在于简单地把病人缺少的和他试图重新获得的东西迁移到正常人身上。疾病就像人的童年和“原始人”的状态,是一种完整的存在形式,疾病用来代替已损坏的正常功能的过程也是病理现象。人们不能根据症状的简单变化,从病理过程推断出正常过程,从替代作用推断出机能不全。应该把替代作用理解为对一种基本功能的替代和启示,替代作用试图取代基本功能,不提供给我们基本功能的直接表象。真正的归纳法不是一种“差别法”,它在于正确地识别现象,把握现象的意义,也就是说,把现象当作病人的整个存在的样式和变化。我们看到,当人们要求病人确定其肢体的位置和触觉刺激的位置时,他试图通过准备运动把他的身体当作当前知觉的一个对象;当人们要求病人说出与其身体接触的一个物体的形状时,他试图沿着物体的轮廓摸索,以描绘其形状。最迷惑人的是假设在正常人中也有同样的、只是被习惯简化了的过程。病人之所以试图寻找这些鲜明的知觉,只是为了使出现在正常人中和有待于我们去重建的身体和物体的某种呈现变得完整。也许,在正常人中,身体的知觉和与身体接触的物体的知觉在静止的时候会相互混淆3。但正常人即使在不运动的时候,无论如何也能区分出作用于他头部的一个刺激和作用于他身体的一个刺激。我们是否应该假设4,正常人的外感受性或本体感受性的刺激作用唤起了能代替实际运动的“运动觉残余”?但如果触觉材料不具有使“运动觉残余”成为可能的某种特性,如果触觉材料本身没有一种确切的或不确切的空间意义,那么触觉材料是如何唤起确定的“运动觉残余”5?我们至少能说正常被试能直接“把握”6他的身体。他不仅能支配处在具体环境中的身体,不仅能掌握一种工作的已知作业,不仅能向现实情境开放,而且他还有能对无实际意义的纯刺激作出相应反应的身体,他还可以对自己能选择的或实验人员能呈现给他的语言情境或虚构情境开放。他的身体不是通过触觉作为每一个刺激在其上都占据一个明确位置的几何图呈现给他的,施奈德为了知道被触摸点的位置,需要把他的身体的被触摸部位转换成图形,这就是他的疾病。但是,正常人的每一个身体刺激作用所产生的不是一种实际运动,而是一种“可能运动”,需确定的身体部位脱离了来源不明的状态,通过一种特殊的紧张显现为在解剖结构中的某种活动能力。正常被试的身体不仅能被吸引它的现实情境调动起来,而且也能转身离开世界,使他的活动适应登记在其感觉面上的刺激,服从实验的安排,更一般地说,置身于可能世界中。正是因为病人无法离开现实世界,所以其不正常的触觉需要靠自身的运动来确定刺激的位置,出于同样的理由,病人用对刺激1 同上,206—213 页。2 例如,病人用手指对一个角摸了几次,他说:“手指一直向前移动,然后停下来,再换一个方向重新向前移动;这是一个角,应该是一个直角。”——“两个角,三个角,四个角,角的边长都是二厘米,因此,角的边长都是相等的,所有的角都是直角……这是一只骰子。”同上,195 页,参见187—206 页。3 戈尔德斯坦,《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觉判断的影响》,206—213 页。4 戈尔德斯坦就是这样假设的。同上,167—206 页。5 参见前面关于“观念联合”的一般讨论,25 页及以下。6 我们借用病人施奈德的话:他说,我需要把握。70的费力辩认和对物体的推断来代替触觉的认识和知觉。例如,为使一把钥匙表现为在我的触觉体验中的钥匙,需要有一种触觉范围,需要一个局部印象能融合于图形——正如音符只不过是旋律的经过点——的触觉场;使身体服从实际情境的触觉材料的同一种粘性把物体归结为连续“特性”的总和,把知觉归结为一种抽象外表特征,把认识归结为一种理性综合、可能的推测,并且去掉了物体的物质呈现和事实性。在正常人中,每一个运动的或触觉的事件都使意识离开从作为可能运动中心的身体到身体本身、到物体的丰富意向,相反,在病人中,触觉印象是含糊的、自我封闭的。触觉印象能在触摸运动把手吸引到自己,但不能作为人们能指出的某东西出现在手前面。正常人重.视.能以这种方式获得一种现实性而又不离开其可能身份的可能事物,相反,在病人中,现实世界的场局限于在实际接触中遇到的东西,或通过一种明确的推断与这些材料联系在一起的东西。对病人的“抽象运动”的分析使我们能更清楚地看到这种作为一切生动知觉的最初条件的空间占有和空间存在。如果人们要求病人在闭上眼睛的情况下做一个抽象运动,那么,为“找到”作为效应器的肢体,运动的方向或姿势,以及运动展开的平面,他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运动。如果人们不是很明确地要求病人运动他的胳膊时,他开始时就不知所措。然后,他摆动整个身体,接着,运动局限于病人最后“找到”的胳膊。如果人们要求病人“抬起胳膊”,那么病人也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摆动来“找到”他的头(在他看来,头是“上”的象征),在运动的整个期间,摆动是持续进行的,以确定目标。如果人们要求病人在空中画一个正方形或一个圆,那么他首先要“找到”他的胳膊,然后把手伸向前方,就像一个正常被试所做的那样,以便在黑暗中确定墙壁的位置,最后,他沿着直线和各种曲线做很多运动,如果其中的一个运动是圆形的,他能迅速地完成。此外,他只能在不完全与地面垂直的某个平面中找到运动,离开了这个优势平面,他甚至不知道如何开始运动1。显然,病人只是把他的身体当作一团无固定形状的东西来支配,只有实际运动才能把区分和联系引入其中。病人靠自己的身体做运动,就像一位不靠事先拟定的讲稿就讲不出一句话的演说者。病人没有亲自寻找,也没有亲自找到运动,他摆动他的身体,直至运动出现。呈现给他的指导语对他看说并非没有意义,因为他能认识到在其最初的运动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因为如果偶然的手势能导致需做的运动,那么他也能认出它,并且敏捷地利用这个机会。但如果指导语对他来说有一种精.神.意.义.,而没有运.动.意.义.,对作为运动主体的他来说不能说明问题,那么他能在已做过的运动痕迹中重新找到给出的指导语的说明,但他不可能把运动思维表现在实际运动中。他所缺少的不是运动机能,也不是思维,我们因而承认,在作为第三人称过程的运动和作为运动表象的思维之间,有一种被作为运动能力的身体接受的结果的预料或把握,有一种“运动计划”(Bewegungsentwurf),一种“运动意向性”,如果缺少了它们,指导语就成了空话。病人时而思考运动的理想形式,时而用他的身体进行盲目的尝试,相反,在正常人中,每一个运动既是运动,也是运动的意识。当我们说正常人的运动有一个背.景.,运动及其背景是“一个统一整体的因素”2时,可能就表达了这个意思。运动的背景不是外在地与运动本身联合或连接在一起的一个表象,它内在于运动,它激起运动,每时每刻支撑着运动,对主体来说,运动的学习就像知觉一样,是与物体打交道的一种最初方式。抽象运动和具体运动的区分由此变得清楚:具体运动的背景是已知的世界,相反,抽象运动的背景是设想出来的。当我对一个朋友做一个到我这边来的手势,我的意向不是一种我在心中制定的想法,我没有在我的身体中感知到这个手势。我通过世界做手势,我在那边,在我的朋友所处的地方,把我与他1 戈尔德斯坦,《论视觉想象力的完全丧失对触觉判断的影响》,213—222 页。2 戈尔德斯坦,《论运动对视觉过程的依赖》,16 页:运动和背景是相互规定的,只不过是从一个统一整体中的两个因素。71隔开的距离上做手势,他的认可或拒绝直接在我的手势中显示出来,没有继运动之后的知觉,知觉和运动形成了一个以整体变化的系统。如果我意识到人们不愿听从我,如果我因而改变了我的手势,那么在此就没有两种不同的意识行为,是我看出了对方的恶意,我的不耐烦手势直接起因于这种情境,无任何介于之间的想法1。如果我现在做“同样的”运动,但不指向在场的或想象的伙伴,并且是作为“一系列自在的运动”2,也就是说,如果我用胳膊的“旋后动作” 和手指的“弯曲动作”做了一个相对于胳膊的前臂“弯曲动作”,那么刚才还是运动媒介物的我的身体,现在则成了运动的目的,身体的运动计划不再指向世界中的某个人,而是指向我的前臂,我的胳膊,我的手指,之所以运动计划指向它们,是因为它们能中止它们进入已知世界,能在我周围描绘出一个虚构的情境,或是因为即使没有虚构的伙伴,我也好奇地考虑这个奇怪的意义表达机器,并为了消遣而使之运转3。抽象运动在具体运动发生在其中的充实世界内,开辟了一个反省和主体性的区域,把一个可能的或人的空间重迭在物理的空间上。因此,具体运动是向心的,抽象运动是离心的,前者发生在存在或现实世界中,后者发生在可能世界或非存在中,前者依附于一个已知的背景,后者则自己展现其背景。使抽象运动成为可能的正常功能是一种运动主体得以在他前面设置一个自由空间的“投射”功能,在这个自由空间中,本来不存在的东西能呈现出存在的样子。人们知道其障碍程度轻于施奈德的病人,他们能感知形状、距离和物体本身,但是,他们不能根据这些物体描述对行动有用处的方向,不能根据一定的原则对这些物体分类,一般地说,他们不能把可以使空间景象变成我们的行动景象的人类学规定性加到空间景象中。比如,这些病人在迷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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