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txt版-21

神明复仇这个思想能够在精神软弱的人身上产生如何的效果。一个犹太人被控告亵凟了圣母,被判处剁皮刑。有一些戴上假面具的骑士,持刀走上刑台,赶走了执刑人,以便亲自为圣母的荣誉复仇。..我不愿预言译者的想法。第二类是违反风俗的犯罪,例如破坏公众有关男女道德的禁例或个人的贞操,亦即破坏有关如何享受感官使用④的快乐与两性结合的快乐的体制。这类犯罪也应该按照事物的性质加以规定。剥夺犯罪人享受社会所给予遵守纯洁风俗的人俩的好处、科以罚金、给以羞辱、强迫他藏匿、公开剥夺他的公权、驱逐他出城或使他与社会隔绝,以信一切属于轻罪裁判的刑罚,已足以消除两性尚的卤莽行为。实际上,这类犯罪从它所以产生的原因来说,是存心作恶者少,而出于忘其所以或不知自重者多。这里靛的是纯粹关于风俗的犯罪,而不是那些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如略诱与强奸之类,那是属于第四类。第三类是那些危害公民的安宁的犯罪;这类犯罪的刑罚应依事物的性质规定,并应采取有利于公民的安宁的形式,例如监禁、放逐、矫正惩戒及其他刑罚,使那些不安分子回头,重新回到既定的秩序里来。关于违反安宁罪,我指的只是单辄的违警事件而已。因为那些搅扰安宁同时又危害安全的犯罪应该放进第四类。未后一类犯罪的刑罚就是真正的所谓“刑”,是一种“报复刑”,即社会对一个剥夺或企图剥夺他人安全的公民,拒绝给予安全。这种刑罚是从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是从理性和善恶的本源引伸出来的。一个公民应该处死,是因为他侵犯他人的安全到了使人丧失生命的程度,或是因为企图剥夺别人的生命。死刑就象是病态社会的药剂。侵犯财产的安全也可以有理由处以极刑,但是对危害财产安全的犯罪以丧失财产作为刑罚不但好些,而且也较适合于犯罪的性质。如果大家的财产是公共的或是平等的,就更应当如此。但是,由于侵犯财产的人常常是那些自己什么财产也没有的人,因此就不能不用体刑作为罚金的补充。我所说的一切是从性质上去探求的,是极有利于公民的自由的。第五节某些控告要特别和缓、审慎有一条重要的准则,就是:对“邪术”和“异端”的追诉,要非常慎重。这两种犯罪的控告可以极端地危害自由,可以成为无穷尽的暴政的泉源,如果立法者不知对这种控告加以限制的话。因为这种控告不是直接指控一个公民的行为,而多半是以人们对这个公民的性格的看法作根据,提出控告,所以人民越无知,这种控告便越危险。因此,一个公民便无时不在危险之中了,因为世界上最好的行为,最钝洁的道德,尽一切的本分,并不能保证一个人不受到犯这些罪的嫌疑。马奴哀尔·孔尼奴靳朝时,”抗议者”①被控告阴谋反对这个皇帝,被控②布结烈尔神父。④甲本无“感官使用”等字。①尼塞达斯:《马奴哀尔·孔尼奴斯传》,第4卷。告利用某些秘术使人眼睛失明,以达到这个目的。这个皇帝的傅记告利用某些秘术使人眼睛失明,以达到这个目的。这个皇帝的傅记说,阿伦在讀所罗门的一本书时被侦获;读这本书就能叫魔鬼军出现。当人们认为邪术是一种能够把魔鬼武装起来的权力,并由这个想法出发的时候,人们就把他们认为是邪术士的人看做世界上最能够搅乱和颠复社会的人,因而愿意施以无限度的刑罚。当人们认为邪术有能力摧毁宗教的时候,人们的忿怒便更增加了。君士但丁堡的历史③告诉我们,有一个主教受到神的启示说,因为某一私人的那术的缘故,一个神迹停止了,这个人和他的儿子便被处死刑。要有多少不可思议的事情做这项犯罪的依据呢?要有:神的启示不是什么稀罕的事;这位主教受到了这么一个启示;这个启示是真实的;有一个神迹:神迹停止了;有邪术这种事;邪术能够推翻宗教;这个人是个邪术士;末后一点,他做了这项邪术的行为。梯欧多露斯·拉斯加露斯帝把他的病归咎于邪术。被控告犯有邪术罪的人只有一个方法证明自己无罪,就是手拿热铁而不烧伤。因此在希腊,要证明自已没有犯邪术罪,就必须先成为一个邪术士。希腊人用最不确切的证据加诸最不确定的犯罪,真是愚蠢之至!高身菲利普朝时,犹太人因被控告用麻疯病人去毒化泉水、而被驱逐出法兰西。这种荒谬绝伦的控告应该很快我们怀疑一切基于公众仇恨的控告是否属实。在这里,我渲有说绝对不应惩罚异端:我说的是,在惩罚这种犯罪时要非常谨慎。第六节男色罪这是一种宗教、道德和政治同样不断谴责的犯罪。我绝对没有意思去减轻公众对它的嫌恶。这种犯罪把两性一方的弱点给与另一方,以可耻的幼年去为不名誉的老年作准备,仅仅这点,就应该加以禁止了。我这里所要说的将不能去掉这种犯罪的一切丑秽;而是要反对由于滥用人们对于这种犯罪应有的憎恶而产生的横暴。这种犯罪属于隐秘性质,因此时常看到,立法者们单凭一个小孩的口供就施用刑罚。这就给诬告大开方便之门。普罗哥比乌斯说①:”查士丁尼公布了一项惩治这种犯罪的法律,要人搜查这类罪犯,不但要追究孩法制定后的罪犯而且也要追究该法制定前的罪犯。一个证人的口供,有时是一个儿童的口供,有时是一个奴隶的口供,就足以判罪,对富人和青年乱党尤其如此。”邪术、异端和男色这三种罪,第一种可以证明并不存在;第二种可以有无数的差别、解释和限制,第三种通常是暧昧的;而在我们却都要处以火刑,真是咄咄怪事。我认为,这种造反自然的犯罪,如果没有在其他方面受到某种特殊风俗的推动,在社会中是相对不会有大的发展的。所谓特殊风俗,有如在希腊,青年做一切运动时都要裸体;有如在我们之间家庭教育已经廢弛130;有如在②同上。③梯奥非拉克部斯:《玛岛列斯帝传》,第11章。①普罗哥比乌斯:《秘史》。亚洲某些人拥有无数他们瞧不起的妇女,而别的人一个妇女也得不着。让我们不要替这种犯罪准备条件吧!让我们用明确的治安法规加以禁止,象对一切建反风俗的行为一样吧:我们将立刻看到,大自然将要防卫它的权利,或恢复它的权利。温柔、可爱、娇媚的大自然,以它那慷慨的手散布着欢悦,在使我们充满快乐的同时,给与我们子女,宛若使我们重生;就这样始我们准备了比这些快乐本身更大的满足。亚洲某些人拥有无数他们瞧不起的妇女,而别的人一个妇女也得不着。让我们不要替这种犯罪准备条件吧!让我们用明确的治安法规加以禁止,象对一切建反风俗的行为一样吧:我们将立刻看到,大自然将要防卫它的权利,或恢复它的权利。温柔、可爱、娇媚的大自然,以它那慷慨的手散布着欢悦,在使我们充满快乐的同时,给与我们子女,宛若使我们重生;就这样始我们准备了比这些快乐本身更大的满足。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不敬,所以任何事情都可拿来作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家族。有两个编辑邸报的人,因为关于某一事件所述情况失实,人们便说在朝廷的邸报上撒谎就是对朝廷的不敬,二人就被处死①。有一个亲干由于疏忽,在有朱批的上论上面记上几个字,人们便断定这是对皇帝不敬,这就使他的家族受到史无前例的可怖的迫害②。如果大逆罪含义不明,便足以使一个政府堕落到专制主义中去,这点我在“法律的制定”一章中将祥加讨论。第八节亵回神圣和大逆两罪名的滥用把大逆罪名加于非大逆的行为,又是一种极大的流弊。罗马的皇帝们①有一条法律规定,凡是对君主的判决表示异议或对君主所任用的人的才能有所怀疑,则以亵遭神圣罪进行追诉②。这个罪名尤疑是内阁和寵臣们创立的。另一条法律宣布,谋害君主的大臣和官吏就象谋害君主本身,是大逆罪③。我们从两位君主④看到这条法律,这两位君主的懦弱在历史上是有名的。他们的臣宰牵着他们走就象牧入带领羊群一样。这两个君主在宫中是奴隶,在枢密院是孩童,在罩队中是陌生人。他们所以能够保存帝国,只是因为他们天天把帝国断送掉。这些宠臣中有一些人阴谋反对他旧的皇帝。他们所做的材不止此;他们甚至阴谋颠复帝国,把野蛮人引人帝国来。当要阻止他们的时候,国家衰弱已极,以致人们不能不建犯宠臣们所定的法律,冒着犯大逆罪的危险,来惩治这些宠臣。但是德·珊马尔先生一案的审判,“报告官”⑤所依据的却是这条法律。他要证明德·珊马尔打算驱逐红衣主教李索留,使他不能参与国事,是犯了大逆罪的时候说:“这种犯罪触犯君主的臣宰的人身,由皇帝们的宪法看来,①杜亚尔德:《中华帝国志》,第1卷,第43页。②巴多明神父信,载《耶稣会士书简集》。①格位蒂安、瓦连提尼那诺斯和提奥多西马斯三帝。这是“亵渎神圣罪”法典的第三条法津。② “怀疑皇帝所选择的人是否称职,是亵渎神圣罪。”这条法律曾成为罗加法律(《那不勒斯宪法》第4篇)的典范。③《茹利安法典》,第9卷,第8篇,第5条。④阿加底马斯和火诺利马斯。⑤孟特烈佐尔:《回忆录》,1723年柯龙版,第1卷,第238页。则和触犯君主们的人身是一样严重的。一个大臣很好地为他的君主和他的国家效劳。把他从君主和国家剥夺了去,则无导剥夺君主一只手臂则和触犯君主们的人身是一样严重的。一个大臣很好地为他的君主和他的国家效劳。把他从君主和国家剥夺了去,则无导剥夺君主一只手臂,剥夺国家一部分权力。”当卑屈到了极点的时候,不可能有另外的说法了。瓦连提尼耶诺斯、提奥多西乌斯和阿加底扁斯还有另一条法律①,喧布伪造货币为大逆罪,这不是把事物的概念混淆了么?对另外一种犯罪也加上大逆的罪名,不是减少了大逆罪的可怖性么?第九节续前鮑利奴斯上书亚历山大帝131说,他准备对一个曾经违背他的敕令宣判的法官,按大逆罪进行追诉;皇帝回答他说:“象他所处的世代,间接的大逆罪是绝对不会发生的。”②浮士蒂尼安上书给同一皇帝说,他曾以君主的生命发誓,永不皖怒君主的一个奴隶,他觉得自己不得不永久愠怒,否则他将犯大逆罪。皇帝回答说:“你的恐惧是无谓的③;你不了解我的训条。”一项元老院法案④规定,熔化已经弃不用132的皇帝雕象,不犯大逆罪。塞维路斯⑧和安托尼努斯二帝写信给彭蒂扁斯说,出卖尚未供奉过的皇帝雕象,不犯大逆罪⑤。这两位皇帝又致书茹刊岛斯·卡西安奴斯,凡不是出于故意而投石打中皇帝雕象,不应以大逆罪追诉⑥。茹利安法需要这些变更;因为该法不但曾以熔化皇帝雕象为大逆罪,即连类似行为⑦亦以大逆罪论处,这就使大逆罪成为可以任意判定的犯罪了。人们所规定的大逆罪种类既多,就有必要对这些犯罪进行区别。因此,法学家岛尔边在指出大逆罪的控告并不因犯人的死亡而消灭之后又说,并不是茹利安法所规定的一切①犯罪都是这样,而只有那些危害帝国或皇帝的生命的犯罪才是这样。第十节续前英格兰在亨利八世时通过一项法律,宣布凡预言国王死亡的人犯叛逆罪。这项法律是很含糊不明的。专制主义已经可怕到连施行专制主义的人也受到害处。在这位国王未后一次患病时,医生们怎样也不敢说他已病危;他们无疑也照此而行动了②。⑥ “因为属于我们身体的一部分。”《茹利安法典》内同一条法律。①《提奥多西乌斯法典》第9条“关于伪造货币”。② “现今在我的时代已经不能从其他的原因产生大逆罪了。“《茹利安法典》,第 9卷。第8篇,第1条。③ “你不懂我的原则而作杞人之忧。”《茹利安法典》,第3卷,第4篇,第 2条。④见《茹利安法典》,第48卷,第4篇,第4条,第1段等。⑧即“严厉亚历山大”。——译者⑤见《茹利安法典》,第5条,第2段等。⑥同上第1段。⑦ “人们认为有些相似的行为”。《茹利安法典》第6条等。①《茹利安法典》末一条法律“通奸”。②贝尔内:《宗教改革史》。第十一节思想第十一节思想③。狄欧尼西乌斯因此把他处死,说他如果白天不这样想夜里就不会做这样的梦。这是大暴政,因为即使他曾经这样想,他并没有实际行动过④。法律的责任只是惩罚外部的行动。第十二节不谨慎的言词如果不谨慎的言嗣可以作为犯大逆罪的理由的话,则人们便可最武断地任意判处大逆罪了。语言可以作出许多不同的解释。不慎和恶意二者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区别。而二者所用的词句则区别极小。因此,法律几乎不可能因言语而处人以死刑,除非法律明定哪些言语应处此刑⑤。言语并不构成“罪体”③。它们仅仅栖,息在思想里。在大多数场合,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意思,而是通过说话的口气表达意思的。常常相同的一些话语,意思却不同,它们的意思是依据它们和其他事物的联系来确定的。有时候沉默不言比一切言语表示的意义还要多。没有比这一切更合混不清的了。那末,怎能把它当做大逆罪呢?无论什么地方制定这么一项法律,不但不再有自由可言,即连自由的影子也看不见了。已故俄后133惩办多尔古露奇①131!家族的论告,把该族一个王公处死,因为他曾对皇后本身使用下流的言词;另一个王公也被处死,因为他曾恶意地解释她向帝国颁布的明智韶书,并用不敬的言语攻击她神圣的人身。我并不主张减少人们对那些有意污辱君主名誉的人不能不有的愤怒。但是我要说清楚,如果要专制主义趋于宽和的话,在上述场合简单地处以轻罪比大逆罪的控诉更为适宜,大逆罪就是对于无辜的人也永远是可怖的②。行为不是天天都有的。许多人能够把行为具体指出。捏造事实进行诬告是容易被揭发的。言语要和行为结合起来才能真有该行为的性质。因此,一个人到公共场所鼓动人们造反即犯大逆罪,因为这时言语已经和行为连结在一起,并参与了行为。人们处罚的不是言语,而是所犯的行为,在这种行为里人们使用了这些言语。言语只有在准备犯罪行为、伴随犯罪行为或追从犯罪行为时,才构成犯罪。如果人们不是把言语当做死罪的征兆来看待,而是以言语定死罪的话,那就什么都混乱了。提奥多西马斯、阿加底息斯、火诺利马斯诸帝致书路非奴斯裁判长说:“如果有人说我们个人或我们政府坏括,我们不愿意加以处罚①:如果他是因③普卢塔克:《狄欧尼西乌斯传》。④思想应该和某种行动连结起来。⑤在《茹刊安法典》第3段第7条法律里,孟德斯蒂奴斯说:“如果罪过不是这样(罪名查不清)就应当参考法律原文或按律例来治罪。”③ “罪体”原文Iecorpsdedelit,亦有罚作“证罪物”或“证罪物件”的。——译者。①在1740年。② “不确定的言词不要用在刑罚上,”孟德斯蒂奴斯语,见《茹利安法典》第3段第7条法律。① “假若出于轻率,当轻视之,假若出于飒痴,当怜悯之,假若为咒言,当恕之。”《法典,单一律》中“假若谁詈人”条。轻浮而说的话,就应该轻视他;如果是因疯癫而说的话,就应该可怜他;如果是咒言的话,就应宥恕他。因此,事情发生时完全不要去管它,而要向我们报告,让我们能够按照他的为人去判断这些言语,并好好衡量到底应支付审判或不加理睬。”轻浮而说的话,就应该轻视他;如果是因疯癫而说的话,就应该可怜他;如果是咒言的话,就应宥恕他。因此,事情发生时完全不要去管它,而要向我们报告,让我们能够按照他的为人去判断这些言语,并好好衡量到底应支付审判或不加理睬。”文字包含某种比需言较有恒久性的东西。但是如果文字不是为大逆罪作准备而写出的话,则不能作为犯大逆罪的理由。但是,奥古斯都、提只留斯却团文字而加入以大逆罪的刑罚②。奥古斯都曾经因某些攻击著名仕女的文字而处人以大逆罪;提只留斯刚因他认为有些文字是为了反对他而写的,便处人以大逆罪。没有比这更使罗马的自由受到致命的伤害了。克雷母蒂扁斯·柯尔都斯因为在他的史书里称卡西息斯为最下等的罗马人③而被控告。在专制的国家里,人们几乎不懂得什么叫讽刺文字。在这种国家里,一面由于软弱,一面由于无知,人们既无才能也不顾意去写讽刺文字。民主的国家不禁止讽刺文字,这和一君统治的政体禁止讽刺文字,理由正是相同的。讽刺文字通常是写来反对有权势的人的,这在民主国家上好宣泄作为统治者的人民的怨愤。在君主国,讽刺文字亦被禁止,然而把它当做行政的问题,而不是犯罪的同题。讽刺文字能够使一般人的怨愤转为嬉娱,使不满的人得到安慰,减少人们对官职的嫉妒,增加人民对痛苦的忍耐,使他们对所受的痛苦,一笑置之。贵族政治的政府对讽刺性的著作禁止最严。在那里,官吏就是一些小元首,他们不够律大,以致不能不理睬咒言。如果在君主国,有箭射君主的话,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打赏
夜间
日间
设置
35
正序
倒序
论法的精神txt版
论法的精神txt版-2
论法的精神txt版-3
论法的精神txt版-4
论法的精神txt版-5
论法的精神txt版-6
论法的精神txt版-7
论法的精神txt版-8
论法的精神txt版-9
论法的精神txt版-10
论法的精神txt版-11
论法的精神txt版-12
论法的精神txt版-13
论法的精神txt版-14
论法的精神txt版-15
论法的精神txt版-16
论法的精神txt版-17
论法的精神txt版-18
论法的精神txt版-19
论法的精神txt版-20
论法的精神txt版-21
论法的精神txt版-22
论法的精神txt版-23
论法的精神txt版-24
论法的精神txt版-25
论法的精神txt版-26
论法的精神txt版-27
论法的精神txt版-28
论法的精神txt版-29
论法的精神txt版-30
论法的精神txt版-31
论法的精神txt版-32
论法的精神txt版-33
论法的精神txt版-34
论法的精神txt版-35
需支付:0 金币
开通VIP小说免费看
金币购买
您的金币 0

分享给朋友

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
获月票 0
  • x 1
  • x 2
  • x 3
  • x 4
  • x 5
  • x 6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