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秋日微凉的黄昏。 刚跟丈夫怄过气,一头湿漉漉的乱发披散,站在院子的当口,让风使劲吹着。 “过来!坏脾气妞!”说话的当儿,丈夫已拿着电吹风从房里走出来。 没好意思再别扭,便拉过一把椅子顺从地坐下来。就这样,面对着满院子灿烂的花,不说一句话,心中的怨恨却已全消了。 一头雾气渐渐地散尽了,耳畔不时地有一种温热的感觉。 “也许,几十年后的一个黄昏,就像现在,你一人独坐的时候,你会想起眼前的这一刻的。” 沉默了很长时间的丈夫,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在声音中还带着一丝藏不住的伤感。 “那你呢?” 丈夫关掉了手中的吹风机,看了我一眼,笑笑,然后用手摆正我的头,手中的电吹风又响了起来,好一会儿才说:“先你而去了。” 声音是那么肯定而平静。而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一直不作声的丈夫心中的那一份痛惜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顽童突然看到了他顽劣的后果。 倘若上帝真的要惩罚我,让我在几十年后独自面对这满院子的鲜花,那么,我怎么敢去细想,去揣摩丈夫此刻的伤感与痛惜。 佛说,修五百年只能同舟,修一千年才能同枕。而千年之后又能相守几时? 为什么敢轻易伤害的总是我最亲爱的人,只是因为只有这个人会一次又一次地原谅我。可是,就是因为这颗心永远不会背弃我,我就一直地不重视它。 真有那么一天,叫我怎样地面对满院鲜红依旧的花…… 婚姻鞋 ○毕淑敏 婚姻是一双鞋。 先有了脚,然后才有了鞋。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沙的温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醒。 走的路远了,便有了跋涉的痛苦。在炎热的漠地被炙得像鸵鸟一般奔跑,在深陷的沼泽被水蛙蜇出肿痛…… 人生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尚不如鞋中的一粒砂石令人感到难言的苦痛。 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朵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留给灰姑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血淋淋。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婷婷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起舞之时,也许会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件秽物。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刑具,一套铸造畸形残害天性的模型,每当我看到包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红皮鞋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为了不穿这双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否决权? 旁边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运动鞋。大千世界,有无数种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小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橘红色的带钉跑鞋,祝愿我在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褪下平日训练的白网鞋,穿上像橘皮一样柔软的跑鞋,心中的自信也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换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换成了蹄子。 我说我不穿跑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别人的胸前。 橘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要看适不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倾听你脚的感觉。 看到那位被称为“赤脚大仙”的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鞋也一样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鞋与脚的力量,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见有磨薄了的脚。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趾就把鞋面排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宜自己的鞋吧!一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脚要精诚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 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爱我更多 ○张晓风 爱我更多,好吗?唯有在爱里,我才知道自己的名字,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且惊喜地发现自身的存在。所有的石头就是石头,漠漠然冥顽不化,只有吸收日月精华的那一块会猛烈爆裂,跃出一番欢快欣悦的生命。 爱我更多,好吗?人生一世如果是日中的赶集,则我的行囊空空,不是因为我没有财富而是因为我手中的财富太大,它是一块完整而不容切割的金子,我反而无法用它去购置零星的小件,我只能孤注一掷地来购置一份深情。爱我更多,好让我行囊满涨而沉重,好吗? 爱我更多,好吗?因为生命是如此仓促,但如果你肯对我怔怔凝视,则我便是上演戏的舞台,在声光中有高潮的演出,在掌声中能从容优雅地谢幕。 我原来没有权利要求你更多的爱,更多的激情,但是你自己把这个权利给了我,你开始爱我,你授我以柄,我才能如此放肆如此任性地来要求更多。能在我怀中注入更多的醇醪吗?肯为我炉火添加更多的柴薪否?我是饕餮的,我是贪得无厌的,我要整个春天的花香,整个海洋的月光,可以吗? 拥抱的学问 ○小 彤 热恋中的情侣,就像正负极的磁铁,总会不由自主地想相吸在一起。 快乐时,拥抱是一种分享;悲伤时,拥抱是依靠和慰藉;寒风中的拥抱传递温暖;惧怕时的拥抱,则充满信赖与安全感。当然,更多的时候,你可以刻意制造机会让她(他)自己投怀送抱,或者拥你入怀,让彼此享受一下相偎相依的亲密滋味。 刻意制造机会有哪些呢?我们不妨来研究研究。 恐怕电影不只带给人们刺激,其实它的最大“贡献”在于制造了不少“假象英雄”,满足了男人的英雄主义,也激起女人被保护的欲望。 和情人去看恐怖片,越恐怖越好。当女友被吓得花容失色时,正是你展现“侠士风度”的大好良机,把手移到她座位椅背上,怜香惜玉地搂着她,轻拍她的肩,安慰道:“别怕,没什么的。”除了表示关心,也表现了你的风度。 寒风里、沙滩上刺骨的海风、车里的冷风口,都是拥抱的好背景。在蚀人的冷意中,男人脱下外套,体贴地披在女人的肩上,然后,为了不让衣服滑落,也为了借彼此的体温取暖,男士可顺理成章拥住对方。 不过,男士最好多穿几件衣服,免得自己先着凉了。 跳探戈、吉鲁巴,不拉手的保证有人摔个半死,跳“不搂会死”(布鲁斯),顾名思义当然要相拥互抱才能成其舞。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跳舞的原因了吧。 轻量级的“蜻蜓点水”式,目的在让对方接受拥抱的讯息,以便日后克“敌”制胜。 她在埋怨自己最近变胖了,你不妨迅雷不及掩耳地搂一下她的腰,然后,以选美评审员的口吻说“哎,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如此,不仅“阴谋”得逞,更能让她芳心大悦。 拥抱有许多方式。紧拥,代表热情;一边揉着对方头发的拥抱,代表柔情;从后面抱住对方,表示珍惜;拍着对方的背的拥抱,表示疼爱。 不管你们是用什么方式拥抱,都必须让拥抱变成感情的交流,叫彼此细数对方的心跳时,都能体会出对方的真心,觉得:“抱着你(或被抱)的感觉真好!” 穿过我的黑发的你的手 ○歌 子 那天的雨下得细密稠黏。当一位朋友说爱我时,我发现自己也对他有种依恋。 我心情复杂,但不想欺骗另一个男人,于是,我对丈夫泽讲了实话。 没有审判,沉默是全部的回答。 于是,我审判了自己。我打点出少量的我的东西,心绪纷乱地对这个熟悉的家道了一声永别。 倔强孤僻的个性使我在生活的关口总是拒绝将手伸向任何一个亲人朋友。我蜷缩在父母早年的一间旧房里,将自己那颗矛盾痛苦的心铺展开,一寸一寸地抚摩梳理,试图辨别出所有的真实与清澈。半夜时我突然开始流鼻血,而我任它们滴答滴答地落在铺开的心上,殷红那些心事…… 不知过了多久,泽出现在门口,宽大的身影昏暗了小屋的光线,我在阴影里掩饰自己的憔悴。他走过来,拉起我冰冷的双手,放在自己的手掌里,暖着。我只想放声大哭,却没让眼泪掉下来。 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泽牵着我的手回家。然而,并不是真的什么事也没发生,我们不自觉地彼此沉默,友好而客气,像一对初识的朋友。泽一向沉稳,但这时的平静比爆发更使我不安与忧伤。 不久的一天,我一进家门,酒气扑面而来,泽不知在哪里喝得大醉。他歪在床边,床上摆满了我的照片,像秋天落下的树叶。我默不作声,打扫干净地板上的呕吐物,又去替他脱下拖在床上的皮鞋。想不到,他转过身,将我揽过去,抱在怀里轻轻摇晃,像摇着他难言的悲伤与无奈。刹那间,心中的沉重与痛楚使我闭上了眼睛,泪水夺眶而出,我像个死而复生的人突然醒悟了我是怎样地伤害了一个爱我的人,怎样打击了一个男人心中的信念与骄傲。 就在接下去的那个夏天,我病倒了,卧床数月,人像张照片,总是失去重量似的发飘。一天晚上,泽在我床边盯着我的脸,终于开口:“你会死吗?”说完,将脸埋在我散落在床上的长发里,半天没有起来。 在病中,我不想让未加修饰的蓬乱的长发使我看上去憔悴,便想剪掉蓄了多年的黑发。泽笑了,说:别剪,以后我天天给你梳头。 后来,每当他笨拙的大手在我的发间游移时,我就在心中轻轻地唱歌,感到心里面最柔软的地方被照亮。 人世间,什么样的情义使我们承受不起?什么样的永恒使我们刻骨铭心?什么样的爱使我们不能不珍惜?在我平凡的生命中,最终从被爱中学习了爱。 我生日那天,泽兴冲冲地捧回一束鲜花,花了百多元钱,我笑他做了花商的“宰”客,他则满不在乎。而这花却以后来的事实证明了它的物有所值。它经过数月浓缩为一束标本花,干而不枯,褪色而不变色,星星草依然执著地淡香袅袅。我的敬意难以言状,这花不再鲜艳,却使我懂得了不朽。 我把这束奇妙的花从阳台上拿到卧房的书架上,它是我生命中的寓言,我将珍惜它,如同珍视那些覆盖我心灵的书籍。 泽后来因工作需要被派到一个十分遥远的地方工作。他像个初恋的人,每周都写信来。我每每端坐在地图前,望着有他的地方,恍如一个梦游的孩子回归他的身旁。常常,我泪流满面。 取 舍 ○张小娴 我们常说取舍,取是得到,舍是放弃。可知道有时候要舍才可以取?肯舍,才能取得更多,不懂得舍,也就不懂得取。舍,也就是取。 聪明的女人,在舍的时候,就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女人对男人说:“你不要理我,你忘了我吧。”男人偏偏不会忘记她,偏偏要理她。 女人对男人说:“你不要跟她分手,我退出好了。”男人却会留在她身边。 女人说:“你不要为我做任何事。”男人才会为她赴汤蹈火。 女人给男人自由,男人才肯受束缚。 女人不肯结婚,男人才会向她求婚。 女人不要男人的钱,男人才会把钱送上门。 女人不要名分,男人就给她最多爱。 女人口里说:“我不恨你。”男人才觉得欠了她。 女人说不要,她将会得到最多。 女人首先了断一段不应有的关系,她将得到最大的尊严。 贪婪地取,到头来只会失去。 愿意舍弃,反而取得更多。 情场上的胜利者,通常不是那些什么都要的女人,而是那些肯舍弃某些东西的女人。 无情的多情和多情的无情(1) ○梁遇春 情人们常常觉得他俩的恋爱是空前绝后的壮举,跟一切芸芸众生的男欢女爱绝不相同。这恐怕也只是恋爱这场黄金好梦里面的幻影罢。其实通常情侣正同博士论文一样的平淡无奇。为着要得博士而写的论文同为着要结婚而发生的恋爱大概是一样没有内容罢。通常的恋爱约略可以分做两类:无情的多情和多情的无情。 一双情侣见面时就倾吐出无限缠绵的话,接吻了无数万次,欢喜得淌下眼泪,分手时依依难舍,回家后不停地吟味过去的欣欢——这是正打得火热的时候,后来时过境迁,两人不得不含着满泡眼泪离散了,彼此各自有个世界,旧的印象逐渐模糊了、新的引诱却不断地现在当前。经过了一段若即若离的时期,终于跟另一爱人又演出旧戏了。此后也许会重演好几次。或者两人始终保持当初恋爱的形式;彼此的情却都显出离心力,向外发展,暗把种种盛意搁在另一个人身上了。这般人好像天天都在爱的旋涡里,却没有弄清真是爱哪一个人,他们外表上是多情,处处花草颠连,实在是无情,心里总只是微温的。他们寻找的是自己的享乐,以“自己”为中心,不知不觉间做出许多残酷的事,甚至于后来还去赏鉴一手包办的悲剧,玩弄那种微酸的凄凉情调,拿所谓痛心的事情来解闷消愁。天下有许多的眼泪流下来时有种快感,这般人却顶喜欢尝这个精美的甜味。我们爱上了爱情,为爱情而恋爱,所以一切都可以牺牲,只求始终能尝到爱的滋味而已。他们是拿打牌的精神踱进情场,“玩玩罢”是他们的信条。他们有时也假装诚恳,那无非因为可以更玩得有趣些。他们有时甚至于自己也糊涂了,以为真是以全生命来恋爱,其实他们的下意识是了然的。他们好比上场演戏,虽然兴高采烈时忘了自己,居然觉得真是所扮的角色了,可是心中明知台后有个可以洗去脂粉,脱下戏衫的化妆室。他们拿人生最可贵的东西:爱情来玩弄。跟人生开玩笑,真是聪明得近乎大傻子了。这般人我们无以名之,名之为无情的多情人,也就是洋鬼子所谓Sentimental了。 上面这种情侣可以说是走一程花草缤纷的大路,另一种情侣却是探求奇怪瑰丽的胜境,不辞跋涉崎岖长途,缘着悬岩峭壁屏息而行,总是不懈本志,从无限苦辛里得到更纯净的快乐。他们常拿难题来试彼此的挚情,他们有时现出冷酷的颜色。他们觉得心心既相印了,又何必弄出许多虚文呢?他们心里的热情把他们的思想毫发毕露地照出,他们的感情强烈得清晰有如理智。天下抱定了成仁取义的决心的人干事时总是分寸不乱,行若无事的,这般情人也是神情清爽,绝不慌张的,他们始终是朝一个方向走去,永久抱着同一的深情,他们的目标既是如皎日之高悬,像大山一样稳固,他们的步伐怎么会乱呢?他们已从默默相对无言里深深了解彼此的心曲,他们哪里用得着绝不能明白传达我们的意思的言语呢?他们已经各自在心里矢誓,当然不作无谓的殷勤话儿了。他们把整个人生搁在爱情里,爱存则存,爱亡则亡,他们怎么会拿爱情做人生的装饰品呢?他们自己变为爱情的化身,绝不能再分身跳出圈外来玩味爱情。聪明乖巧的人们也许会嘲笑他们态度太严重了,几十个夏冬急水般的流年何必如是死板板地过去呢;但是他们觉得爱情比人生还重要,可以情死,绝不可为着贪生而断情。他们注全力于精神,所以忽于形迹,所以好似无情,其实深情,真是所谓“多情却似总无情”。我们把这类恋爱叫做多情的无情,也就是洋鬼子所谓Passionate了。 但是多情的无情有时渐渐化作无情的无情了。这种人起先因为全借心中白热的情绪,忽略外表,有时却因为外面惯于冷淡,心里也不知不觉地淡然了。人本来是弱者,专靠自己心中的魄力,不知道自己魄力的脆弱,就常因太自信了而反坍台。好比那深信具有坐怀不乱这副本领的人,随便冒险,深入女性的阵里,结果常是冷不防地陷落了。拿宗教来做比喻罢,宗教总是有许多仪式,但是有一般人觉得我们既然虔信不已,又何必这许多无谓的虚文缛节呢,于是就将这道传统的玩意儿一笔勾销,但是精神老是依着自己,外面无所附着,有时就有支持不起之势,信心因此慢慢衰颓了。 无情的多情和多情的无情(2) 天下许多无谓的东西所以值得保存。就因为它是无为的,可以做个表现各种情绪的工具。老是扯成满月的弦不久会断了,必定有弛张的时候。睁着眼睛望太阳反见不到太阳,眼睛倒弄晕眩了,必定斜着看才行。老子所谓“无”之为用,也就是在这类地方。 一杯水能够挽救婚姻? ○张 文 一个男人经过10年拼搏,终于获得成功。顿时身边美女如云,但男人都不为所动。惟有一个女孩子,有着绝伦的长相和非凡的气质,爱男人但不纠缠他,不露痕迹的关切在眼眸举止间流动。男人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晚上回家,面对共同生活了15年、娇颜已逝的老婆,男人沉默良久,但终于开了口:“我们,离婚吧!” 女人的心猛地一跳:这一天终于来了,她说:“行啊,让我再给你泡最后一杯水吧!” 男人有慢性咽炎,喝女人用胖大海泡的药水已有15年。女人从柜中取出胖大海,给男人泡了一杯水,并且在水中搁了一大块冰糖。将水放在丈夫面前后,女人说:“我把结婚照取下来吧!” 女人站在凳子上努力地踮起脚尖取下像框,拿一块干净的绒布,轻擦尘土,一遍又一遍,像在抚摸他们爱情的伤口。 丈夫喝了一口水,水有一股淡淡的馨香和隐隐的甘甜,看着坐在床头的妻子,丈夫心头一动:她的这个动作自己多么熟悉呀! 女人给男人续满水后,平静地问:“像框是你保存,还是我保存,或者将相片从中间剪开?” 丈夫—言不发,只低下头喝杯中的水。胖大海和冰糖的真味都泡出来了。男人忽然明白:妻子用这种愈喝愈浓的馨香和甜蜜在挽留自己。 男人站起来,从女人手中接过镜框挂回原处,女人的眼睛湿了。 挽救婚姻,有时只需一杯水。 恩爱麦穗 ○栖 云 我敢肯定我们是十分相爱的,不然,当初不会鲤鱼跃龙门似的,毫不犹豫就跳进去了。但是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原因之一是他短短的头发每天都往地板上落,我每天必须因此而趴在本色木头、干干净净的地板上,一根一根拣他的头发丝儿。 他不喜欢绅士派头注意发光可鉴,更没有把梳落的头发拾起来扔掉的雅兴,结婚八年了,他的落头发行动从来没因为我的抗议、嘟囔、唠叨或者大呼小叫改正过,他属于生活方式比较随便的男人。我投降了,妥协说:你不如把头发全部剃光,秃山野岭的,免得昆山上的草惦记着;要不戴顶英国女士的花边帽,把逃跑的头发逮住……还没等我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提完,我家的先生就断然拒绝了。 于是,每天每天,我像鸵鸟似的翘着尾巴,像青蛙似的气鼓肚子,撅在地板上拣头发丝儿。一直到现在再也无法忍耐,我就转个弯来看待这项他赋予我的享受。 假如他不再把家看成随和的地方,而是拘谨地进进出出,他一定没敞开心灵对待我;假如我不再肯拣他的头发丝儿,八年的感情也就到了尽头。他落头发我拣头发,一个毫无悔意,一个从没罢工,权当他每天都在地板上种麦子,我每天都在地板上收麦穗,每一棵麦子,都是相爱一天的记录。 神说,相爱的人从来不曾怪罪。不是没有怪罪,而是爱融化了一切怪罪。 平静、含蓄、温和的感情方能持久(节选) ○傅 雷 对终身伴侣的要求,正如对人生一切的要求一样不能太苛。 事情总有正反两面:追得你太迫切了,你觉得负担重;追得不紧了,又觉得不够热烈。温柔的人有时会显得懦弱,刚强了又近乎专制。幻想多了未免不切实际,能干的管家太太又觉得俗气。只有长处没有短处的人在哪儿呢?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或事物呢?抚躬自问,自己又完美到什么程度呢?这一类的问题想必你考虑过不止一次。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本质的善良,天性的温厚,开阔的胸襟。有了这三样,其他都可以逐渐培养;而且有了这三样,将来即使遇到大大小小的风波也不致变成悲剧。 做艺术家的妻子比做任何人的妻子都难;你要不预先明白这一点,即使你知道“责人太严,责己太宽”,也不容易学会明哲、体贴、容忍。只要能代你解决生活琐事,同时对你的事业感到兴趣就行,对学问的钻研等等暂时不必期望过奢,还得看你们婚后的生活如何。眼前双方先学习相互的尊重、谅解、宽容。 对方把你作为她整个的世界固然很危险,但也很宝贵!你既已发觉,一定会慢慢点醒她;最好旁敲侧击而勿正面提出,还要使她感到那是为了维护她的人格独立,扩大她的世界观。倘若你已经想到奥里维的故事,不妨就把那部书叫她细读一两遍,特别要她注意那一段插曲。像雅葛丽纳那样只知道love,love,love!的人只是童话中人物,在现实世界中非但得不到love,连日子都会过不下去,因为她除了love一无所知,一无所有,一无所爱。 这样狭窄的天地哪像一个天地!这样片面的人生观哪会得到幸福!无论男女,只有把兴趣集中在事业上,学问上,艺术上,尽量抛开渺小的自我,才有快活的可能,才觉得活得有意义。 未经世事的少女往往会存一个荒诞的梦想,以为恋爱时期的感情的高潮也能在婚后维持下去。这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妄想。古语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又有一句话说,“夫妇相敬如宾”。可见,只有平静、含蓄、温和的感情方能持久;另外一句的意思是说,夫妇到后来完全是一种知己朋友的关系,也即是我们所谓的终身伴侣。未婚之前双方能深切领会到这一点,就为将来打定了最可靠的基础,免除了多少不必要的误会与痛苦。 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 ○周国平 一个人只要领略过爱情的纯真喜悦,那么,不论他在精神和智力生活 中得到过多么巨大的乐趣,恐怕他都会将自己的爱情经历看做一生旅程中最为璀璨耀眼的一个点。这段话不是出自某个诗人之手,而是引自马尔萨斯的经济学名著《人口论》。一位经济学家在自己的主要学术著作中竟为爱情唱起了赞歌,这使我备觉有趣。 可是,我们要提出一个异议:爱情经历仅是一个人一生旅程中的一个 点吗?它真的那么确定,那么短促? 这个问题换一种表达便是:当我们回顾自己的爱情经历时,我们有什 么理由断定哪一次或哪一段是真正的爱情,从而把其余的排除在外? 毫无疑问,热恋的经历是令人格外难忘的。然而,热恋往往难于持久,其结果或者是猝然终止,两人含怨分手,或者是逐渐降温,转变为婚姻中的亲情或婚外的友情,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造成了许多困惑。一些人因为热恋关系的破裂而怀疑曾有的热恋是真正的爱情,贬之为一场误会,就像一首元曲中形容的那样彼此翻脸,讨回情书“都扯做纸条儿”。另一些人则因为浪漫激情的消逝而否认爱情在婚姻中继续存在的可能性,其极端者便如法国作家杜拉斯所断言,夫妻之间最真实的东西只能是背叛。 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如果它是指既不会破裂也不会降温的永久的热恋,那么,世界上究竟有没有真正的爱情?如果没有,那么,我们是否应该重新来给它定义?正是一系列疑问促使我越来越坚定地主张:在给爱情划界时要宽容一些,以便为人生中种种美好的遭遇保留怀念的权利。 在最宽泛的意义上,爱情就是两性之间的相悦,是在与异性交往中感受到的身心的愉快,是因为异性世界的存在而感觉世界之美好的心情。一个人的爱情经历并不限于与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异性之间的恩恩怨怨,而且也是对于整个异性世界的总体感受。因此,不但热恋是爱情,婚姻的和谐是爱情,而且一切—切与异性之间的美好交往,包括短暂的邂逅,持久而默契的友谊,乃至毫无结果的单相思,留在记忆中的深情的一瞥,在这最宽泛的意义上都可以包容到一个人的爱情经历之中。 爱情不是人生中一个凝固点,而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中也许有壮观的激流,但也必然会有平缓的流程;也许有明显的主航道,但也可能会有支流和暗流。除此之外,天上的云彩和两岸的景物会在河面上映出倒影,晚来的风会在河面上吹起涟漪,打起浪花。但我们承认,所有这一切都是这条河的组成部分,共同造就了我们生命中的美丽的爱情风景。 爱情与婚姻(1) ○朱苏进 被一个你所不爱的人狂热地爱着,这时的爱犹如魔掌,你不得不像逃避被俘那样逃避那爱。 狂热地爱着一个根本不理睬你的人,这时爱就如同自戕,爱得越深,受伤就越重。爱的象征是—个被利箭刺穿的心,有过爱的人都有过这样那样的创伤。 艺术把人诗化,爱情把人神化,两者都是按照内心的愿望塑造了别的人,再去追求那个人。其实两者所真正热爱与追求的都不是真实的人,只是自己那个愿望。 爱情不等于终身相许,就像一见倾心不等于白头偕老那样。再炽烈的爱也会冷却,而冷却之后的爱还会报复先前的炽烈。昔日的恋人爱尽生嫌,愤而离去,都认为对方变了心……这不是悲剧,而是个双重喜剧,当初他们相爱是对的,如今不爱也是对的。当初他们就误解了对方,如今他们又误解了对方。 失恋者犹如提前死过一次,再回到人间时已经不是旧日的他。爱情的绝望被锻造成奋斗的希望,受伤的心灵迸发出异乎寻常的力量。爱的失意者,往往比爱情满足者更宽容更深刻地认识人间,也比过去更痛彻更不宽容地鞭策着自己。他要把在爱情中失去的东西,从事业中加倍索取回来。 他终身携带不愈的伤口,藏起那深深的隐痛,攀登他以前不敢攀登的人生高峰。终于,他获得了巨大成功。 许多杰出的人都有过失恋的痛苦,或者类似那种痛苦的痛苦。他原本是从一个爱情出发,被迫登上如今这高峰的。现在,他不但拥有了这座高峰,各种各样的爱情也像彩云般簇拥而来,而他却无法回到以前的爱中去了。如同一棵参天大树,无法返回原先的种子中去。 爱情能把人变成一个囚徒,失恋竟把他驱回自由大地。 一个卓越的大师,竟然与一个姿色与才智都十分平常的女人共同生活了一辈子,致使好些才貌出众的女人仿佛受到屈辱:这个才貌平庸的女人能够理解大师吗?他们两人有什么共同语言?他们究竟是生活伴侣还是恩爱夫妻? 能使男女两人终身厮守着,也许有成千上万的原因,但其中肯定有 爱。尽管那爱像盐稀释在大海里无从寻觅,可是每一朵浪花都带了点爱的滋味。 爱是美好的,但它一旦变质却非常可怕。在“爱”的名义下,曾经有 过那么多谋杀、强暴、篡夺、死亡……各种各样的美好和各式各样的罪 恶,都可以放进爱的橡皮口袋。这虽然不是爱的过错,却是爱的潜质的过 错,爱潜藏着无限可能性。 爱经常使人们难堪:如果拿掉了它的潜质,那它也丧失了品质。如果过分限制爱,它会死去。如果过于放纵爱,它又可能犯罪。人们常说的“美好的爱,其实是一种被制约的爱。” 此外,文明的进步往往是“制约”在进步,并不是“爱”在进步。 爱情和人们的境遇联系在一起。在生活艰辛的人们那里,爱情往往比较稳定,甚至从一而终。在生活奢华的人们那里,爱情也往往朝秦暮楚,一日三变。对于前者来说,并不是他们更懂得爱情,只是因为生活过度艰辛,把他们的爱情也压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准。对于后者来说,也并不是他们不懂爱情,而是因为生活的奢华燃起了更多爱情欲望。 患难之中的爱十分珍贵,但要在安乐生活中再受检验。有时候,患难过去后,爱也就过去了。 异性之间的崇拜、喜欢、欣赏……容易导致爱情,也容易被自己错认为是爱情。崇拜居于爱情之上,喜欢居于爱情之下,欣赏居于爱情之畔,它们都不是爱情。但是爱情一旦发生,能够将它们囊括其中。 要看透一个婚姻幸福与不幸几乎是不可能的,它既包含了两人之间所有的壮观,也包含了人间所有的琐屑。因此,再肤浅的婚姻也是深不可测的。最好的办法是欣赏而不要评价,唯一有评价权的是婚姻者自己,唯一有仲裁权的是时间。 谐调的夫妇双方,他们既是情人又是朋友。从情人的眼光看另一个情人,便能常看常新。从朋友的角度理解另一个朋友,才能丝丝入扣。 爱情与婚姻(2) 夫妇们常以为他们双方是爱人,情人则是第三者,爱人怎能下降为爱人的情人呢?同样,夫妇双方既然已是爱人,而爱情是高于友情的,爱人怎能下降为爱人的朋友呢?其实,许多夫妇在相爱方面远不及情人,在彼此理解方面远不及友人。 因此我们经常见到:夫妇双方在结婚前是情人,在离婚后又成为朋友,而在婚姻期间既不是情人又不是朋友,仅仅是一对夫妇。 爱情其实是两个人的上半截的相爱:激情、气质、能力以及两人有意展示出的一切美好部分,是形而上的相爱;婚姻却是两人的下半截的婚姻:家务、上下班、日常琐屑、人生烦恼以及两人暴露出的一切丑陋部位,这时是形而下的婚姻。 幸福婚姻并不在于它形而上的部分有多“高妙”,反而在于那形而下的部分有多“结实”。 使上半截优美的是诗化的性,使下半截优美的是生活情趣。 已经结婚的人能否再爱另外一个异性,或者与那人发生性关系? 这问题没有任何意义!任何夫妇都面临的问题是:如果对方发生婚外性关系,自己该怎么办? 这时候,越是严肃地思考与苦恼,就越发没有尽头,结局却只有三种:一、分手;二、原谅;三、自己也发生婚外性关系,以保持公平。 从理性逻辑看,这问题最没有原则性,因为几种结局都可能是合理的。但从情感价值衡量,它却是爱情生活中最残酷最原则的问题之一。理智并不能审判情感,情感问题只能凭直觉去解决,这就十分简单了:如果你对他的爱大于憎,就原谅他;如果你对他的憎大于爱,就分手。如果你分不清爱与憎孰大孰小,就冷却一阵再说。其实前两种结局都不错,最坏的只是第三种。它首先取消了问题再回答问题,它暗中取消了婚姻再冒充婚姻。 婚姻持续得越久,就越不容易破裂。两人是否还相爱已并不重要,重 要的是两人已经习惯于这种生活。这时候,即使是厌恶、争吵、烦恼,也 能成为生活惯性而把他们牢牢地牵在一起。如果摆脱这种惯性,反而使他们丧失掉生活。 只要习惯了,没有什么不可以忍受;而对人来讲,又没有什么不可以习惯。 继续恋爱 ○严 沁 一直坚持一件事,就是爱情在结婚在两人上了床之后就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感情,是责任,是道义。这么多日子来和许多人也争论过,也绝对不同意灵欲合一的论调,不论争论结果如何,我始终坚持己见。 最近却为一个朋友的情形有点动摇,因为他们的情形和大多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不同。 他们是一对结婚十年的夫妇,男女都是才貌双全(我没有夸张,香港靓女很多,但她靓得有气质。香港俊男也不少,但他俊得很有风度修养),已有四个十分美丽可爱的孩子。结婚前,他们的恋爱真纯洁得令人意外,他仅只吻过她额头。结婚后,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之余,他偶尔轻扶她的腰,她仍有强烈触电感觉。他们夫妻间有时一个眼神,一个微笑,看在旁边的朋友眼中,竟觉比热恋中的男女更动人。他们从来没有过亲热的镜头,也没有半句肉麻的对话,甚至两人相对时竟还有些羞涩,但是感情是水乳交融的。她对我说:“结婚后,我发觉愈来愈爱他。” 我说:“是爱情不是感情?”她回答得十分肯定,肯定得令人又妒又羡。 结婚之后还继续恋爱的一对终于让我看到了。 他对她紧张万分,要知道她每分钟的行动。他去世界任何地方都坚持带着她,理由是一辈子的时间不够,他不愿跟她分开。才三十出头,她一连串的生孩子,坚持要六个,因为她爱他,她要更多他的孩子。她劳劳碌碌奔奔波波为他张罗从头到脚最好的一切。他说上帝为他而造她,她也强烈地这么认为。这么美丽的事是真事,不是故事。愿他们天长地久地继续恋爱。 相 依(1) ○许 淇 是一位法国画家的作品,画一对老年夫妇,共撑一把雨伞,相互提携着在街巷行走。全世界各个角落都能找到这样平常的街头小景。画家采用新印象主义的点彩法,并不刻画人物的性格,仅仅描摹他俩被雨雾蒙罩了的背影,但那神态却自然动人,其间有一缕凄楚的情思拨动我的心弦,不是因为画的技巧,而是这一对老年夫妇本身。 我想,这画的题目应该叫做:相依。 相依,相依着走向老年、走向坟墓,也并不是容易的事,有多少夫妇能相依到头?真正达到心灵与心灵互励互慰、息息呼应、合而为一同归于寂灭。在西方世界更困难了些,相依,似乎属于东方的人情美,属于我国古老的传统伦理。 当我在街上看到老年夫妇搀扶着缓缓地行走,我便会投以敬畏的目光,仿佛正举行一幕庄严的神圣的婚礼,却踏着贝多芬的《葬礼进行曲》的节拍,油然地滋生时光易逝的哀戚感,哀戚中洇透着幸福。一位老太婆曾经笑指她的老伴向别人介绍说:“我是他的活手杖!”果真如此么?那么他又是她的什么? 他是她的“擀面杖”么?莫开玩笑,他俩谁也离不开谁。 然而这是不容易的。老天并不让人间圆满、个个相依。她的他先撒了手,或他的她弃世入土。即使他和她都在人间,却天各一方,形同陌路;或虽同居一室,却心灵隔膜筑起了厚厚的墙。 残年害怕孤独,孤独的境况是悲惨的,然而最可悲的却是表面“相依”而内心孤独,那比孤独者更其孤独。 自从我的母亲故世,不到2年,家父明显地见老了,背伛偻了,耳朵背了,步履也踉跄了,本来絮叨好胜的老人,从早到晚地挑剔责怪老太婆,如今责怪谁呢?因而只得终日不发一言,仿佛原掩藏着八旬翁叟的模样,矍然察觉了。正如古小说里常用的一句话:“渐渐露出下世的光景来。”一个完全的强者,也许心灵不需要拐杖能支撑住,然而人都是不完全的,那 缺陷的部分正需要填补使之平衡。我父亲是个没有任何丰功伟绩的平凡的老人,没有说话的伴儿,向隅茕独,昼而复夜,缄默又缄默,白天尚可耐,如何度过睡眠少、易惊醒的漫长的长夜? 脖颈落枕了,腰支不起来,关节时而酸痛,呼老伴儿过来,揉揉捶捶,即使并不真解决问题,也是一剂精神的油膏,暂时滑润一下磨损的机械。就是十分的健康,半夜里鼾声停歇的一刻,老伴儿若在,会梦呓般地呼唤她的小名,推醒她:“喂,××,你醒着吗?” 另一位回答说:“听见了,听见了,醒着哩,啥事呀?” “真怪,真怪,梦见了我娘……” “哎呀哟!陈谷子烂芝麻的事儿,你娘的骨头早烂没了……” “嗳,你说怪不怪?偏偏梦见老娘给我买了一串冰糖葫芦……” “我爱吃糯米团子。从前我当姑娘的时候……” 从前爱吃的东西,在故乡,一间什么什么店,什么什么楼,点了一样什么什么菜,说得起劲。他俩各说各的,也许风马牛不相及,却都向对方表示同情和首肯。一本详梦的小书,一副“通关”的纸牌,也足以使他俩讨论半宿。 并非有意去窃听,枕上的话传到你的耳畔,于是你会心地微笑了,为老年人的天真的孩子气,为他们无意义的但却谐洽的谈心断断续续的絮语所催眠,睡眼矇眬地到梦的边缘。你以为是一对雨中的斑鸠哆哆哝哝的低语,诉说不尽琐细的往事如扯不开的乱麻或故意搅和的话题。 于今,他独自醒来呢?又不自禁地呼唤另一位的小名:“喂,喂,你醒了吗?”没有回答。醒醒吧,伴儿!和我唠唠嗑儿吧!哪怕争吵呢,争吵也是另一种方式的谈心哩!没有回答。他忘了,她已不可能,唯坟墓般的黑暗,座钟滴荅,幽冥永隔。于是悲从中来,哽咽数声,长吁一气,也就作罢。老年人挤不出眼泪。 即使伟人、学者、思想家、作家也不能免吧?最近读到韦奈同志回忆他的外祖父俞平伯老人在老伴去世后异乎寻常的冷静,整日沉默,待更深夜静,才听到他自言自语,像在和老伴说话儿。唯其如此,更觉凄凉,正仿佛“七月七日长生殿”呢! 相 依(2) 有一位市委书记,从60年代初掌权的时候,便能见到他有时和农村妻子一起散步,如今退休了,相依着半大脚的老太婆每天在公园的绿长椅上坐一个时辰。这位书记说不上有什么突出的政绩,却被市民奉为楷模,称赞传诵:“看看×书记,多好!人家这一对,啧啧,老两口准是好人!”遗弃发妻的“陈世美”式的干部最不容于国人。其实当了“陈世美”,换个“拿得出手”的有文化的夫人又如何?就能白头相依么?也许反而会更糟! 我还见过老两口在客人面前、小辈面前相敬如宾,互相称“您”,上楼下楼,老头儿并不使眼色,仅把胳膊肘弯一下,老太婆便主动将手伸入,何其亲密!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破绽,他俩的感情并没有交流,仅保存一种仪式而已。只剩下老两口的时候,便不再演戏,暴露了真面目,他俩是在互相憎厌着。老头儿埋头集邮册里;老太婆则到厨房和女儿絮叨。晚间铺被子也各铺一头、互不干扰…… 相依难得,人生孤独!望着父亲踽踽而行的背影,我默想着世界迟暮。 但我仍要深深地祝愿,愿天下成眷属的有情人,相依始终! 曾经这样爱过你 ○乔 叶 曾经这样爱过一个人:爱的人知道,被爱的人不知道。 这是暗恋吗? 爱着的时候,就整天鬼迷心窍地琢磨着他。他偶然有句话,就想着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他在说给谁听?有什么用?他偶然的一个眼神掠过,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怕他不看自己,也怕他看到自己。更怕他似看似不看的余光,轻轻地扫过来,又飘飘地带过去,仿佛全然不知,又仿佛无所不晓。觉得似乎正在被他透视,也可能正在被他忽视。终于有一个机会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日日夜夜地捞着那几句话颠来倒去地想着,非把那话里的骨髓榨干了才罢。远远看见他,心里就毛毛的,虚虚的,痒痒的,扎扎的,在猜测中既难受,也舒服,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者,就被他搁在了天堂和地狱之间。 爱着的时候,费尽心机地打听他所有的往事,秘密地回味他每个动作的细节,而做这一切的时候,要像间谍,不要他知道,也怕别人疑心。要随意似的把话带到他身上,再做出待听不听的样子。别人不说,自己决不先提他的名字。别人都说,自己也不敢保持特别的沉默。这时候最期望的就是他能站在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这样就有了和大家一起看他和议论他的自由。每知道一些,心里就刻下一个点,点多了,就连出了清晰的线,线长了,就勾出了轮廓分明的图,就比谁都熟悉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山山岭岭,知道了他每道坡上每棵树的模样,每棵树上的每片叶的神情。 爱着的时候,有时心里潮潮的,湿湿的,饱满得像涨了水的河。可有时又空落落的,像河床上摊晒出来的光光的石头。有时心里软软的,润润的,像趁着雨长起来的柳梢。有时又闷闷的,燥燥的,像燃了又燃不烈的柴火。一边怀疑着自己,一边审视着自己,一边可怜着自己,一边也安慰着自己。自己看着自己的模样,也不知该把自己怎么办。 有时冲动起来,也想对他说,可又怕听到最恐惧的那个结果。就只有不说,可又分明死不下那颗鲜活的心。于是心里又气他为什么不说,又恨自己为什么没出息老盼着人家说,又困惑自己到底用不用说,又羞恼自己没勇气对人家先说。于是就成了这样,嘴里不说,眼里不说,可每一根头发,每一个汗毛孔儿都在说着,说了个喋喋不休,水漫金山。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还是没说。多少年过去了,还是没说。那个人像一壶酒,被窖藏了。偶尔打开闻一闻,觉得满肺腑都是醇香。那全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一个人的盛情啊。此时,那个人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 ——不,最好是不要那个人知道,这样更纯粹些。在这样的纯粹里,菜是自己,做菜人是自己,吃菜的人还是自己。正如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是自己,回忆这爱的还是自己。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着,隔着时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 这时候,也方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爱并不悲哀。没有尘世的牵绊,没有啰嗦的尾巴,没有俗艳的锦绣,也没有混浊的泥汁。简明,利落,干净,完全。这种爱,古典得像一座千年前的庙,晶莹得像一弯星星搭起的桥,鲜 美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鹅黄的草。 这样的爱,真的也很好。 爱在左情在右 ○杨如雪 这是冰心赠葛洛的一段话: 爱在左,而情在右,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得穿花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那么,以人来狭义地区分,爱在左,左是心脏,占重要位置;情在右,右伤而并不危及生命,但血肉相连,欢痛亦深。 爱一个人并不见得对其他人无情,不见得丧失其他美丽事情可唤起的你对整个世界的热情关注。爱他,才有花前月下的美景,才有细雨飞雪的心情。 如果白发老人不能唤起我们的柔情,天真的儿童不能打动我们的怜惜之心,脸上长着蝴蝶斑的孕妇不能让我们产生由衷的敬意,那么,异性之间的爱就是某种动物的东西。 “爱”无“情”的辅佐,恰如一颗失去王冠的头颅,少了应有的尊严,又像一朵光秃秃的花儿,没有枝叶相映成趣的韵致。 爱屋及乌。爱之深,责之切。人无完人,你可以爱,也可以恨,但你决不可冷漠。 在滚滚红尘中,我们认识了,相爱了,我们不希望永远漂泊,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我们有了一个温馨的家。家中有了一个知疼知热的伴侣。两人世界里,我们发下了永结同心的誓约。在誓约中,我们将白头偕老。 但是,我们终生的幸福并不由此决定。 人间的幸福若有十分,倒有八分和外在的世界关联密切: 如果我们失信于人,我们会暗暗负疚;如果我们伤害了朋友,我们会有负罪的感觉;如果我们只因独占对方的愿望而使他冷落了亲生父母,我们会欠下一笔债务;如果我们听到落水的声音佯装不闻,我们会变得丑陋;如果车祸发生在深夜,我们撇下垂危的伤者掉头而去,我们在世人眼中会变得面目可憎;如果歹徒强奸了一个少女,我们却袖手旁观或悄悄溜走,我们的灵魂在上帝面前将永世不得超生! 试想,一个负疚负罪、丑陋而面目可憎,同时又欠着债且永世不得超生的人,怎么会有人爱他?在这世上又怎会有幸福可言? 若是男人无侠骨,女人无柔肠,他们之间怎么会有美好的爱情? 爱在左,情在右。爱是高尚的道义感,深厚的社会责任,分分秒秒的公德心,以及从空气中产生的幸福感受。 我在现实中看到的是:美丽可爱的少女在摘公园的鲜花,卿卿我我的情侣将瓜子壳随地丢弃……我在文章中经常读到的是:一个陌生人帮助了另一个陌生人,当受助者表示感激之情时,施助者却说,多少年前的一天,我也曾在困境中得到陌生人的救援,当我向他表示感谢的时候,他却说,不用感谢,将来的某一天,你救助了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那就是你对我最好的答谢。现在,我想起那个人,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我请求你做同样的事。 爱心是一个火炬,一个接一个向前传递。 爱在左,而情在右。从广度上讲,爱在西方代表一个有教养的文明绅士,在东方的中国就叫雷锋或徐洪刚,年代和名字会陈旧,但事迹却依然光可鉴人。 爱在左,而情在右。在我们相爱之前,我要对你提出几点要求,我要对你说出那爱的《圣经》里《旧约》和《新约》。 爱经的旧约是忠贞不渝;爱经的新约却是:在这世上,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对朋友不自私,对长者不侮慢,对坏人不容忍,怜惜儿童像怜惜花朵,爱护女性如爱护姊妹,对弱者伸出援助之手,对恶行挥动你正义之剑。 爱在左,而情在右。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踏着荆棘,而不觉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这样的爰永远年轻。 第五章 漂泊者的故乡 炊烟的味道 ○余继聪 “很喜欢炊烟的味道!”一位萍水相逢的朋友说。她说出了我心底的话。炊烟的味道,就是家的味道。 我爱曲曲弯弯从村落农家升起的炊烟,更爱炊烟的味道。 每次乘车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总是会经过很多村庄。我总是会睁大眼睛,很惬意地欣赏村庄。 瓦房、村鸡、村狗、牛羊,一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村人脸,我都爱看,都有种亲切感。正午前后或黄昏,如果我还没有进入城市,就还有幸看到一缕缕的炊烟,袅袅悠悠地从一个个农家小院升起来。我羡慕这些庄户人,一家人守着一缕香喷喷的炊烟,就是守着幸福。离开一座城市,我总是很激动,因为我又可以靠近一缕缕温暖的、香喷喷的炊烟。每当接近一座城市时,我总是会不断地回头,目光总是不愿离开那远去的炊烟,就好像每次离家时,总不愿放开母亲温暖的手。 十三岁以前,我曾拥有过一缕炊烟。那是从滇中的一个小村庄里升起的炊烟。守住一缕香喷喷温暖暖的炊烟,当然也就守住了一个温暖幸福的家。 从十三岁开始,我离开家乡,离开乡村,到城里读书,就离我所熟悉的炊烟越来越远了。 我爱吃腊肉。腊肉是庄户人家挂在梁柁上晾出来的。它久经炊烟熏炙,自然有了炊烟的味道。上大学的时候,尽管庞大的食堂里有几十种菜,只有角落里那位大妈常摆的一小盆腊肉最受我的青睐。吃着腊肉,我可以暂时忘记孤独,会想到炊烟,想到家乡的村庄和亲人。 工作后,一个人孤零零生活在这冷冷的城市,我常常会怀念小时候扶着灶头,一边添柴,一边煮腊肉的日子。腊肉香,炊烟也香。炊烟香,我知道这只是我心理上的感觉。那时家里有时烧辣椒秆、烤烟秆,烟常常熏得我眼睛生疼,鼻涕涟涟。 冬季农闲,每天母亲总要去离村几公里外的山里砍柴。背回柴后,母亲还得忙着做饭。放学回家临近村口时,我们就看到自家屋顶上浮起的一缕炊烟,知道母亲正在做着饭,顿时浑身有了一种温暖踏实的感觉。当了老师后,每隔二三十天,我都得回家一趟,否则我就会无心做事。那是因为我离炊烟、离村庄、离家、离母亲太久了。我骑着自行车,急切地赶回村庄,随着村庄和一缕缕炊烟越来越近,我的心情就越来越好。我一踏进家门,母亲就会急急地去拾柴,生火,为我做饭,尽管我一再表示自己吃碗开水泡饭就行了,但她仍旧会急急地到地里去拔蒜苗,因为她知道我爱吃腊肉炒蒜苗。不一会儿,一缕温暖的、喷香的炊烟就会从我家的房顶上升起来。 也许,在各种清洁、高效能源走入了千家万户的今天,已很少有人对炊烟有什么感情,但我对炊烟的情感依然如故,万分牵挂。没有炊烟,我总有种漂泊无依的感觉。人在故乡袅袅的炊烟里,做个黄粱梦,也美得很。 散 步 ○莫怀戚 我们在田野上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和儿。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又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在清明将到的时候死去了。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酷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儿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了,因为我同着他的时日还长,我同着母亲的时日已短。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 她的眼随即朝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处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说。 这样,我们就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了。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我的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很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漂泊者的故乡(节选) ○[台湾]刘 墉 故乡就像母亲,有的人会守着母亲一辈子。有的人小时候虽然爱妈妈,到了叛逆期,却看母亲不顺眼,急着离开家。也有人在孤儿院长大,从来不知道母亲是谁、家在哪里。 我常想,到底是那“安土重迁”,守着故土一辈子的人对,抑或是那“志在四方”,早早就离乡背井出去打天下,甚至一辈子不再归乡的人对。 “故乡”,英文说得好,是Hometown也是Birthplace,家在哪里,哪里就可以是故乡;生在哪里,哪里就是故乡。 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的故乡都不一定是父母的故乡。正因此,我们才不住在“周口店”;也正因此,世代的人类才会东南西北地漂泊,创造了多样的文化。故乡,本来就不该执著在一个地方。 有人总盼着归乡,有人常盼着离乡。归乡是去寻找自己的故乡,离乡是为子女创造另一个故乡。 这世上有几人,知道他的祖先是从哪里漂泊来? 这世间有几人,知道他的子孙将往哪里漂泊去? 只知道:在这漂泊与漂泊之间,我们有了家。 对于漂泊者而言,上一个家,就是故乡。 将 离(1) ○叶圣陶 跨下电车,便是一阵细且柔的密雨。旋转的风把雨吹着,尽向我身上 卷上来。电灯光特别昏暗,火车站的黑影兀立在深灰色的空中。那边一行街树,枝条像头发似的飘散舞动,萧萧作响。我突然想起:难道特地要叫 我难堪,故意先期做起秋容来么!便觉得全身陷在凄怆之中,刚才喝下去 的一斤酒在胃里也不大安分起来了。 这是我的揣想:天日晴朗的离别胜于风凄雨惨的离别,朝晨午昼的离 别胜于傍晚黄昏的离别。虽然一回离别不能二者并试以作比较,虽然这一回的离别还没有来到,我总相信我的揣想是大致不谬的。然而到福州去的轮船照例是十二点光景开的,黄昏的离别是注定的了。像这样入秋渐深, 像这样时候吹一阵风洒一阵雨,又安知六天之后的那一夜,不更是风凄雨 惨的离别呢? 一点东西也不要动:散乱的书册,零星的原稿纸,积着墨汁的水盂,歪斜地摆着的砚台……一切保持原来的位置。一点变更也不让有:早上六点起身,吃了早饭,写了一些字,准时到办事的地方去,到晚回家,随便谈话,与小孩胡闹……一切都是平淡的生活。全然没有离别的气氛,还有什么东西会迫紧来?好像没有快要到来的这回事了。 记得上年平伯出国,我们一同在一家旅馆里,明知不到一小时,离别的利刃就要把我们分割开来了。于是一启口一举手都觉得有无形的线把我牵着,又似乎把我浑身捆紧;胸口也闷闷的不大好受。我竭力想摆脱,故意做出没有什么的样子,靠在椅背上,举起杯子喝口茶,又东一句西一句地谈着。然而没有用,只觉得十分勉强,只觉得被牵被捆被压得越紧罢了。我于是想:离别的气氛既已凝集,再也别想冲决它,它是非把我们拆开来不可的。现在我只是不让这气氛凝集,希望免受被牵被捆被压的种种纠缠。我又这么痴想,到离去的一刻,最好恰正在沉酣的睡眠里,既泯能想,自无所想。虽然觉醒之后,已经是大海孤轮中的独客,不免引起深深的惆怅;但是最难堪的一关已经闯过,情形便自不同了。 然而这气氛终于会凝集拢来。走进家里,看见才洗而缝好的被袱,衫褂长袍之类也一叠叠地堆在桌子上。这不用问,是我旅程中的同伴了。 “偏要这么多事,事已定了,为什么不早点儿收拾好!”我略微烦躁地想。但是必须带走既属事实,随时预备尤见从容,我何忍说出责备的话呢——实在也不该责备,只该感激。 然而我触着这气氛了,而且嗅着它的味道了,与上年在旅馆里感到的正是同一的种类,不过还没有这样浓密而已。我知道它将要渐渐地浓密,犹如西湖上晚来的烟雾;直到最后,它具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便会把我一挤;我于是不自主地离开这里了。 我依然谈话,写字,吃东西,躺在藤椅上;但是都有点儿异样,有点儿不自然。 夜来有梦,梦在车站月台旁。霎时火车已到,我急忙把行李提上去,身子也就登上,火车便疾驰而去了。似乎还有些东西遗留在月台那边,正在检点,就想到遗留的并不是东西,是几个人。很奇怪,我竟不曾向他们说一声“别了”,竟不曾伸出手来给他们;不仅如此,登上火车的时候简直把他们忘了。于是深深地悔恨,怎么能不说一声,握一握手呢!假若说了,握了,究竟是个完满的离别,多少是好。“让我回头去补了吧!让我回头去补了吧!”但是火车不睬我,它喘着气只是向前奔。 这梦里的登程,全忘了月台上的几个人,与我痴心盼望的酣睡时离去,情形正相仿佛。现在梦里的经验告诉我,这只有勾引些悔恨,并不见得比较好些。那么,我又何必作这种痴想呢?然而清醒地说一声握一握的离别,究竟何尝是好受的! “信要写得勤,要写得详;虽然一班轮船动辄要隔三五天,而厚厚的 —叠信笺从封套里抽出来,总是独客的欣悦与安慰。” “未必能够写得怎样勤怎么详吧。久已不干这勾当了;大的小的粗的 细的种种事情箭一般地射到身上来,逐一对付已经够受了,知道还有多少 坐定下来执笔的功夫与精神!” 将 离(2) 离别的滋味假若是酸的,这里又搀入一些苦辛的味道了。 家是一只船 ○周国平 南方水乡,我在湖上荡舟。迎面驶来一只渔船,船上炊烟袅袅,当船靠近时,我闻到饭菜的香味,听到了孩子的嬉笑,这时我恍然悟到,船就是渔民的家。 以船为家,不是太动荡了吗?可是,我亲眼看到渔民们安之若素,举止泰然,而船虽小,食住器具,一应俱全,也确实像个家。 于是我转念想,对于我们,家又何尝不是一只船?这是一只小小的船,却要载我们穿过多么漫长的岁月,岁月不会倒流,前面永远是陌生的水域,但因为要乘在这只熟悉的船上,我们竟不感到陌生。四周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但只要这只船是牢固的,一切都化为美丽的风景。 人世命运莫测,但有了一个好家,有了命运与共的好伴侣,莫测的命运仿佛也不复可怕。 我心中闪过一句诗:“家是一只船,在漂流中有了亲爱。” 望着湖面上缓缓而行的点点帆影,我暗暗祈祷,愿每张风帆下都有一个温馨的家。 孝心无价 ○毕淑敏 我不喜欢一个苦孩求学的故事。家庭十分困难,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可他大学毕业后,还要坚持读研究生,母亲只有去卖血……我以为那是一个自私的学子。求学的路很漫长,一生一世的事业,何必太在意几年蹉跎?况且这时间的分分秒秒都苦涩无比,需用母亲的鲜血灌溉!一个连母亲都无法挚爱的人,还能指望他会爱谁?把自己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位置的人,怎能成为为人类献身的大师? 我也不喜欢父母重病在床,断然离去的游子,无论你有多少理由。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转动,不必将个人的力量夸大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在一位老人行将就木的时候,将他对人世间最后的期冀斩断,以绝望之心在寂寞中远行,那是对生命的大不敬。 我相信每一个赤诚忠厚的孩子,都曾在心底向父母许下“孝”的宏愿,相信来日方长,相信水到渠成,相信自己必有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那一天,可以从容尽孝。 可惜人们忘了,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世上有永远无法报答的恩情,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 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的挂念。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情。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 但在“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只是,天下的儿女们,一定要抓紧啊!趁你父母健在的光阴。 父母的爱 ○梁实秋 父母的爱是天地间最伟大的爱。一个孩子,自从呱呱坠地,父母就开始爱他,鞠之育之,不辞劬劳。稍长,令之就学,督之课之,唯恐不逮。及其成人,男有室,女有归,虽云大事已毕,父母之爱固未尝稍杀。父母的爱没有终期,而且无时或弛。父母的爱也没有差别,看着自己的孩子牙牙学语,无论是伶牙俐齿或笨嘴糊腮,都觉得可爱。眉清目秀的可爱,浓眉大眼的也可爱,天真活泼的可爱,调皮捣蛋的也可爱,聪颖的可爱,笨拙的也可爱,像阶前的芝兰玉树固然可爱,癞痢头儿子也未尝不可爱,只要是自己生的。甚至于孩子长大之后,陂行荡检,贻父母忧,父母除了骂他恨他之外还是对他保留一分相当的爱。 父母的爱是天生的,是自然的,如天降甘霖,霈然而莫之能御。是无条件的施与而不望报。父母子女之间的这一笔账是无从算起的。父母的鞠育之恩,子女想报也报不完,正如诗经《蓼莪》所说:“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父母之恩像天一般高一般大,如何能报得了!何况岁月不待人,父母也不能长在,像陆放翁的诗句“早岁已兴风木叹,余生永废蓼莪篇”正是人生长恨,千古同嗟! 古圣先贤,无不劝孝。其实孝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也是自然的,否则劝亦无大效。父母之女间的相互的情爱都是天生的。不但人类如此,一切有情莫不皆然。我不大敢信禽兽之中会有枭獍。 父母爱子女,子女不久长大也要变成为父母,也要爱其子女。 所以父母之爱像是连锁一般,代代相续,传继不绝。易云:“天地之大德曰生。”维护人类生命之最大的、最原始的、最美妙的、最神秘的力量莫过于父母的爱。让我们来赞颂父母的爱! 在母亲的温柔中行走 ○刘 非 我喜欢淡淡的煤油微微的炭香和温馨细腻的雨季。因为它们总是让我不可抑制地想家、想母亲。 父亲一直是漂泊般的,奔波在生活的劳累中,于是母亲就成了我们的港湾。于是,知道那个有雨的下午在路的尽头等迟归孩子的人是母亲;知道那个把叮咛缝进鞋垫,把牵挂装进行囊,把所有爱写在心底的人是母亲;知道那个在孩子面前不流泪,困难面前不低头的人是母亲;那个最伟大而又最平凡的女人是我的母亲。在我懂得爱人的时候我最爱的人是母亲。 一直在母亲的温柔中行走。落榜的那些日子里,一直想逃开母亲的目光。所以,偷偷地打好行李,准备逃出这份浩瀚的爱海。 但是,母亲的目光中的那份爱怜像影子一样跟着我,让我不忍,终于没能逃出这份温柔。 那一个雨季,我远行了,母亲撑一把黑伞,撑了一伞的叮咛,无语地送我。至今仍然记得当时雨中那瘦小单薄的身影,那样的雨季,把母亲的思念拉得悠长悠长…… 一直以为自己已经成熟得足够承风挡雨,所以,总是不能理解母亲的那份“唠叨”,好像我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终于等到能懂的时候,一种心痛已在心头:母亲是在日复一日的眷恋中苍老下去的啊!那一日迟归的我带一脸的歉意,面对母亲满眼的担忧,一句“回来就好”,让我所有歉意凝为泪滴落下来。等到了明日,一声“再见”,让面对门槛背对母亲的我,不忍回头,知道回过头来必定是一份刻骨铭心的怅然和心酸。 跨出一步便是天涯,但不管我流浪的足音弹响何方,都永远走不出母亲的爱。我是母亲手中的风筝,线的那头永远捏在母亲的手中,于是,有爱在我远行的旅程中。 走在怀念的小径上 ○囡 囡 生活的背景是一堵墙,我们习惯了——靠在墙上。 墙上有吸盘,我们被吸住,贴在上面,慢慢地延伸自己。 渐渐,我们长得越来越像墙了,没有个性,没有激情,没有磕碰,没有意外——我们一览无遗地看到了我们的将来。 生命还有别的样式吗? 一定有的吧! 有人选择勇敢,逃离这堵墙。 背叛很艰难,不过成功了。 成功的意义不是没有墙,只是被抛在了墙的外面。这是人不曾料到的。 人本能地表现出屈从(再一次),并谨慎地开始去结交另一方人士——陌生。 陌生有时把自己叫做未来,让人们好心情地处于夏季庞大的躁动中。当穿鞋的和不穿鞋的都随了它去的时候,陌生变成了一口陷阱。 人和熟悉分离了(也许还包括一碗街头的小馄饨),人像丢失了贵重物品,失魂落魄着。 人依旧住在自己的家乡,却成了自己故园的异乡人。人伸手,想抓住一根拐杖。后来发现,这拐杖的代用品是回忆。人推开门,怀念,从街上飘了进来。 每天傍晚,我们对往昔的眷恋就像穿衣镜一样挂在那里。 有人在古典的剑桥住了许多年,80年代回过一次上海故居。 红砖褪色,花园荒芜,只认出当年的一棵树还在,少年的时光是 找不回来了。驾车驶出弄堂口,泪水竟控制不住地突然沿着双颊流下来。 怀旧像老房子里的壁炉。在怀旧做成的壁炉边坐久了,会生出一点印第安土著的味道,也会问,既然看不到上帝,飞那么高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