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山2

《空山2》作者:阿来第1章  达瑟,我将写一个故事来想念你。  达瑟,你曾经居住在树上。  达瑟,你曾经和你的书——那些你半懂不懂的书居住在树上。  达瑟,你曾经是所有猎人的朋友,然后,你又背叛了他们。  我决定写你的时候,在一个叫做印第安纳的地方。你的那些书里或许讲过这里的荒野,你的书里可能有过这地方的树木和野兽的图片,但我肯定,你从来就不曾知道这个地方。一个叫做谢里的美国人。一个讲着比我们当年所讲的汉语还要好的美国人,陪我来到这个地方。清晨,我们坐飞机从东方的大海边出发。那里,李树正在开花。中午,我们降落在这片大平原的中央。这里的李树也正在开花。这些李树,比我们机村的那些野桃树还要高大,还要亭亭如盖。就是这个时候,就在有人提醒我好好“看看美国”的时候,我却突然想起了已在传说中远去的你,达瑟。还想起你的猎人朋友。那个到了机村就被叫做达戈的猎人。那时,你们在我这样的小男孩心目中是多么神奇呀!在这个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在一个租车行空旷的停车场上,我突然想起你。你的名字像是箭镞一样还在闪闪发光。那时候,我不知道你名字的意思。现在我知道了,达瑟的意思就是一支利箭。而你的朋友,那个精干厉害的家伙,我们机村人偏偏把他叫做达戈——也就是傻瓜。看看,我们那些得过且过乡亲啊,怎么就把这样的人看成了傻瓜?  我们租了一辆车,从六十七号公路再到三十七号。一路掠过很多绿树环绕的农场。一些土地正在播种,而一些土地轮到休息。休息的地开出了这年最早的野花。是的,总是有些花开得早,有些叶落得晚,这应该和我们的机村一模一样。汽车不断飞驰,我望着不断涌来的天边,不断涌来的云团与云团之间耀眼的光芒,一个名字突然就撞进了心里,达瑟,你的名字,和机村有着大片废弃建筑的那块遥远的谷地的名字一样!  这些日子,你的名字真的就像锋利的箭镞一样,突然之间就射进了心房。  那时,在机村没有人知道那两个字的意思,就像没有人太懂你那肤浅而又意味深长的笑容一样!就像没有人知道那城与你同名那块遥远谷地中的废墟的由来一样!  达瑟,你曾经那么忧伤绝望。  达瑟,然后你找到那么多的书,和它们住在一起。  达瑟,和那么多的书住在一起,让那些书里机村人从来不想的意思,钻进了你的心房。  达瑟,我就在这个地方想起了你。心里被深深的怀想充盈,就像眼里一棵异国巨大的李树开满了洁白繁盛的花朵一样!  我开始写你,在刚刚住进大学的旅馆。一楼到二楼,很多不同国家不同种族的学生在走廊里看书,他们散坐在楼层的各个地方,捧着不同文字的书本,皱着眉头思考,微笑,亲吻。我穿过他们,住在三楼二十二号房。租来的汽车停在楼下一棵巨大的枫树下面。刚刚还是满目耀眼的阳光,现在风吹来了大堆乌云,也摇动着那棵枫树上刚刚展开的翠绿新叶。而我的心中,是你的树屋旁边,那株同样开满洁白花朵的樱桃树,所有的叶片都在风中翻拂,辉耀着阳光哗哗歌唱。  我吃了好大一块喷喷香的面包,没有菜肴,只就着一杯茶。达瑟,我走得这么远,可这个世界竟然有一样的麦子的香昧,麦麸的香味,达瑟,想起了我见过的寻常的你,想像着传说中奇异的你。  达瑟,在为机村书写历史的时候,我想起了你,想起住在树上,住在树上屋子里的平常而又奇异的你!  达瑟,我在遥远国家一个一个的大学,一个又一个图书馆,抚摸一本又一本书,和一些讲英语或讲别的什么语的不同国家的人坐在一起,讲着我们机村的故事。讲那里的人与事,季节与地理,但我的心里却不断地撞进你的名字。我没有讲你。  因为,我还没有写下你。  以后,也许仍然不会讲你,因为我已经从今天开始,一字一句,要来写下你。之前,我把旅馆房间的百叶窗打开,让风摇动树叶的声音充满了房间。我要把心打开,让墙壁消失,高坐在旷野的中央。  我住的地方与一条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不远,那里,道路上汽车呼嘯着来来去去,好像跑得比时间还快。而我停留下来了,跟慢下来的时间待在一起,看见那么多车载着那么多人,一辆接着一辆,一个紧跟着一个,都想跑到时间的前面。而我停留下来,在一间大学旅馆里,院子里有一株大树,正在长叶,正要开花。  然后,我在电脑上写下你的名字,然后,在我心里对自己发出命令,说:现在开始……  就像我要在图书馆里,在讨论会上对着不同国家的人说话时候,翻译谢里问我,可以开始了吗?  我点点头,说,好吧,现在开始。  队上的拖拉机从公社带回来一个牛皮纸信封。  那个年头,谁要是收到一个这样底下印着一排红字的牛皮纸信封,多半就是好运临头了。  信还没到呢,一个电话又从公社打来了。电话里说,叫达瑟等着从公社送来的这封信。  一封信从上面寄下来,又加上这么个郑重其事的电话通知,肯定是天大的好事要降临到一个人身上了。  机村人都知道,一封信叫云彩托着从天而降,意味着这个人从此就是干部、工人、解放军了。总之,以后就是拿着国家薪水,不用胼手胝足日日从土里刨食的上等人了。在这个年代,对一个机村人来说,最大的好事就是永远离开机村,就是一个农民往后不再是农民。  所以,大队部电话一响,有向往的年轻人都会激动而紧张。这夫是索波接的电话,说:“是我,是我,到村口等信?哦,我是谁?我是……哦,不是找我,叫……谁?达瑟?错了吧?没错!好,哦……好,好。”  那时,“文化大革命”还没有开始,那场大火还没有光临机村,民兵排长索波正在天天向上。  他捂住话筒气急败坏地叫起来:“达瑟!”  没有人回答。  这个达琴恰好和索波相反,从不盼望遇上这种好运。机村的大多数年轻人都并不盼望好运会如一朵祥云一般飘飞到自己头顶之上。他上过学,就上了三年小学,书也念得懂,家里也不反对他上学。但他早就不上学了。和很多不想上学的人一样,一个生来种地的人上那么多学干什么呢?为什么要用那些并不需要弄懂的东西来难为自已的脑子,为学校里教授的空洞的跟自己生活没有什么关系的汉语来为难自己的舌头。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属于他个人的,这家伙个子偏高。不知为什么,他的个子就是一个劲地往上蹿,坐在教室里还好一点,做广播体操的时候,戳在一大群矮小瘦弱营养不良的小孩中间,他身材高大而动作笨拙迟缓。这也是他最引人注目的时候,就因为这个,他也不想再上学了。高兴了,跟着大人下地劳动几天。大多数时候,就什么也不干,一个人在林里水边四处转悠。他有一个特别的功夫,能在树上睡觉。不管桦树杉树,只要有撑得住人体重暈的树枝,他就可以安睡在上面。问他这样睡觉是什么感觉,他只是嘿嘿一笑。他睡在树上,不是要玩引人注目的惊险动作。他真能在晃晃悠悠的树枝上睡着。有时,风刮进林子,使整株树都摇晃起来,这时,他就会从树上掉下来,摔疼摔伤,他也不声张,一瘸一拐地自己回家去了。但要不了几天,女人到林子里采几朵蘑菇,男人到林子里下一个套索什么,听见一个人在树上咕咕哝哝,抬头见他又躺在摇摇晃晃的树枝上了。  还有人看见他呆呆地跟着树,跟着树上栖息的鸟,跟着树荫下睡觉的狐狸,唧唧哝哝地说话。  有时,他也懒得走远,太阳一好,又有点小风,就爬到村子里晾着干草的树上,躺在一捆捆干草中间,那可就舒服多了。  好运气来的那天,索波捂着电话听筒没好气地喊:“达瑟!”  大家就一迭声地朝着树上喊:“达瑟!”  他却从广场上聚集的人群中慢慢站起身来。人们才发现,这个人就在大家中间。咦!今天他怎么没到树上去呢?他慢慢站起来,拍拍袍子上的尘土,好像早就做好了准备,不慌不忙地说:“来了。”  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他举着听筒,听着,一言不发,放下了电话。然后,脸上迟缓地绽开笑容:“我的叔叔,让我去上州里的民族干部学校。”  二十多年前,土司还统治着机村,共产党还没有来解放这个地方,达瑟的叔叔就已经出走了。一个铁匠来到村子里,他叔叔迷上了铁匠的手艺,每天都蹲在铁匠忽忽悠悠地抽动着蓝色火苗的炼铁炉前。铁匠重铸了铁铧,新打了镰刀,收拾好家什离开的时候,达瑟的叔叔也跟着铁匠浪游四方去了。一去就再没有回来。十年后传回消息。这个人参加解放军,立了战功,现在已经是一个领导了。但他还是没有回来。这个人只是在每一个新年,给家里寄一封信,一个包裹,里面是给家里那些他在时就有的人,和他走后才有的人,每人一件新衣裳。  奇怪的是,这些衣裳单看起来漂亮,穿在别人身上也很漂亮,但穿到他们家人身上,却总是有种滑稽的效果。这弄得村子里那些追逐时髦的青年人愤愤不平。有人说,那个远走的人,想让机村人看见这些漂亮衣裳就想起他来,可惜,他们家的人穿上什么都形象模糊,所以,他的愿望并不能真正实现。达瑟的叔叔出走已经很久很久了,现在,机村人偶尔想起“达瑟的叔叔”,也是面目模糊。  但这个面目模糊的人,隔着很远的时间,隔着很远的空间,往机村打来了那个电话。  达瑟,你就这样离开了我们的村庄。  都说命运真不公平,那些年轻人那么奋力向上,好运却奇怪地落在了浑浑噩噩的达瑟头上。他摇晃着与他年纪不相称的瘦长身子,不慌不忙往村口走去,等待手扶拖拉机从公社把那个牛皮纸信封带来。这件事情让上进青年心生怨气。但看到达瑟像平常一样不悲不喜,就尽量不去想这样的好运气该不该自己得到,不徒然地埋怨命运不公了。  达瑟枯坐在村口。  没多久,那封神奇的信就到了。  他又喜又悲的母亲,哭了又笑,笑了又哭,他只是轻吻一下她的额头,就使母亲安静下来了。  他又往树林里去了,阳光很好,给所有东西跟心情都镶上了一道明亮的金边,他就怀着这样一种边缘闪着暖烘烘金色光芒的好心情高睡在树上。风刮过茂密森林的边缘,那些努力伸到林子外面来的树枝便晃动起来。勤快的树医生啄木鸟在这些摇晃的树枝间起起落落。风升高了一些,去摇晃那些高大的树冠。下面的树枝便静止下来。琢木鸟还在树枝间起起落落。这些树的医生,翅膀上的花纹很特别,使它们飞行的时候,翅膀看上去不是在扇动,而像是两只小风车,在身子两边轻巧地旋转。  他是拿到通知的第三天走的。这是他第二次离开机村,第一次,是去二十多公里外的公社。坐的是生产队的胶轮马车。那时还没有拖拉机,拖拉机是后来才有的。那次坐马车去到公社,到了,也没看清楚这些房子与人,每个人把袖子高高挽起来,排队走到医生面前种牛痘。种完也不走开,挤在一边看医生给别的人种牛痘。然后一窝蜂跟着几个医生从卫生院来到公路边,看他们了救护车,关上车门,隔着窗户对大家挥一挥手。汽车扬起的尘土散尽后,流动医疗站已经转过山弯消失不见了。他又坐着马车昏昏欲睡地回来了。  这回,他第二次出门,一走就要到几百公里开外的自治州州府去了。  达瑟是一个人走的。天还没有亮,家里人都没有醒来,他就肩着一个大褡裢悄然出门了。只有邻家警觉的猎狗叫了几声。但他轻轻拍了拍自己的嘴唇,说:“嘘。”狗就乖乖地收声了。只有月亮一路跟随着他。他穿过村中小方场时,那轮弯月跟随着他。他踩着了深重的夜露,经过村头柏树丛中的井泉时,月亮消失了。当他走出那些老柏树的暗影,月亮又跟了上来。月亮就这样一直伴随着他,直到天透出曙色,林子里的鸟们此起彼落地叫起来,月亮才慢慢从天空中隐去了。  达瑟停下脚步,若有所思地望了一阵天空,确信送行的月亮也只到此为止,便甩开长腿,摇晃着身子向远方去了。他的脚,他甩动的手臂,碰到了草与树,上面清凉的露水就滚落下来。  在镇上,达瑟拿着牛皮纸信封,走进公社宽敞的院子时,正碰到一个人从里面出来。两人在并不宽大的院门里错身而过,他们的肩膀撞在了一起。那个人一身旧军装,个子不高,眼睛炯炯有神。达瑟一脸木然,没有反应。那个人很灿烂地对他笑了一下。  在文书那里办了户口迁移,又拿了一张印着大红公章的介绍信,文书伸出手来,说:“祝贺你,以后我们都是同志了。”  达瑟就跟他握了握手。这是达瑟第一次跟人握手。机村的人天天见面,用不着这么郑重的礼仪。好久不见的人,才互相碰一碰额头。但达瑟握手时那漫不经心的样子,就像他是一个天天跟人握手的领导一样。  凭着这张介绍信,达瑟住进了镇上的旅馆。  旅馆的房间在楼上。楼下,泥地上摆着十几张油漆过的饭桌。下午时分,阳光斜射进来,把一个空间分成阴阳两半,不大的饭馆显得空空荡荡。达瑟坐下来,给自已要了两种牛肉,他不能要米饭。他还处在从农民到国家干部的过渡阶段,手上没有可以在饭馆随便吃饭的粮票。  他要了两种牛肉:一份粉蒸的,一份红烧。端着牛肉往刺眼阳光照射不到的桌子去。走到荫凉处,被阳光刺得发花的眼睛暂时什么都看不见了。暗影里一个人笑了,说:“嗬,没有粮票,就拣有粮的菜买。”  乡下的农民进城,进饭馆都点这两样菜。因为蒸的牛肉里拌了面粉,红烧的牛肉里有多半的土豆。  达瑟的眼睛适应了光线的变化,先看到暗影里的桌子,然后看到桌子对面的人。那人面前摆得菜是菜,酒是酒,饭是饭。  那人说:“我们已经见过面了。”  两个人刚在公社只开了半扇的院门前撞了一下肩膀。  那人拍了拍桌子,声音在空荡荡的饭堂里显得很响亮。—他又要了一大碗饭,和二两烧酒:“你自己有菜,我就请你酒和饭吧。”  这人举起了酒杯,说:“来,认识一下。我叫华尔丹,我的老家在惹觉。你就叫我惹觉·华尔丹吧。”  达瑟差点给酒呛住了。好在他手快,把一块热菜很快送进嘴里,咽下去,才把正要猛烈喷发出来的咳嗽压下去了。达瑟拍拍胸膛,长舒了一口气,这才对着这个把自己介绍得这么郑重其事的家伙笑了。  他说:“惹觉?”  对方点头,说:“对。”  “华尔丹?”  “惹觉·华尔丹。”  达瑟又喝了一口酒,酒劲那么猛烈地上冲,他的头就有些大,说:“你的老家在惹觉,到这里来干什么?来当干部吗?”  那人炯炯有神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迷茫,说:“不,不。”达瑟又喝了一口酒。这是他平生第一次三口就喝完了二两烧酒,酒劲上到脑袋,有东西很欢快地在脑袋里旋转起来。达瑟笑了:“你骗我。我们村里的年轻人,都想当解放军呢,当过解军就不用再当连粮票都没资格有的乡下人了。”  这是达瑟说得最清楚的一句话,然后,他趴在桌子上,看华尔丹坐在桌子对面滔滔不绝地说话,看他把一条精瘦的黑狗唤起来,对着达瑟把狗嘴掰开。达瑟脑袋嗡嗡作响。隐约知道这是叫他相一相这条猎狗。相马看牙,相狗看的是舌头。但他没有看清楚舌头。黑狗刚把舌头伸出来,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第2章  公社文书把他从旅馆床上摇醒,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公社所在地没有班车。很多运木头的卡车来来去去,大家出门总是搭乘这些卡车。文书帮他找到了一辆顺风车。他起来,昏昏沉沉下楼,文书跟在后面喋喋不休:“你这个小同志,高兴了喝一点是可以的,这事也确实值得髙兴,但喝这么多,我就要进行同志式的批评了。”  达瑟还有些恶心,呕了一下:“呃。”  卡车摇晃出去十多公里了,司机说:“喂,没有哪个搭车的不讨好老子的,你这人是傻的吗?一句好听的话都没有。”  达瑟却在自己出神,说:“那条猎犬叫,叫追风吗?”“你他妈的说什么?”  “我想起来了,那条猎犬是叫追风。”  “谁?”  “那个把我灌醉的人,他叫惹觉·华尔丹。”车窗外,一些美丽风景飞掠而过,一些更阔大的风景又迎面扑来。达瑟一下变得神清气爽,笑着说:“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  本来没好气的司机也跟着笑起来,自己掏出一支香烟来点上。  达瑟有些贪婪地闻了闻烟草散发出来的芳香,说:“我也想抽一支。”  司机认真看了看他:“我他妈看你不像是开玩笑,搭顺风车还要抽老子的烟?知道吗,该你给老子敬烟!”司机把一支烟戳到他嘴里,“不过,这你小蛮子他妈的看起来有点好玩。”司机用力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真的,你小子他妈的有点意思!”  达瑟笑笑,要过火柴,把烟点上,很快就陷人到自己心事里去了。  这是一九六三年。从机村历史上说来,私生子格拉已经死了。那场大火还没有起来。大火之后的伐木场还没有建立。就是这一年,达瑟发达了的叔叔一个电话就把达瑟从机村招走了。机村人再说起这个人,也就是一个叫做达瑟的名字了。解放后,差不多每一年都有人离开机村,去学习,去当干部,当工人,当解放军,但他们不管去到多远的地方,就是去了北京,住在离毛主席最近的地方,都要回来看看,一来了却自己思乡的心愿,二来这也是光耀门庭的事情啊。  但是,达瑟一去就不再回来了,这就像他的叔叔一样,只是在偶尔有人提起时,他家里人才会说起一点他的消息。  “达瑟跟他叔叔一样走了就不再回家了。”  “他在学校里读书。”  “别人家读书的孩子不是都回来了吗?”  “他不是跟老师读书,他叔叔来信说,学校里有一个大房子里,里面全是书,他老是读不完那些书。”  他的母亲流泪了:“我可怜的孩子,他想读完那些书,可他的脑子不好使,他怎么读得完那么多书啊!”  “没准这孩子将来比他叔叔当的官还要大呢。”  “我的孩子我知道,他那样子能有什么出息?我怕那些书把他弄傻了。”  “那他叔叔呢?那时人们都小看他,现在不是当上大官了!”  啊,一九六三年!  在机村人记忆中,可是黄金般的岁月!  解放!  推翻土司统治!民主改革!穷苦人翻身!  合作社!人民公社!大跃进,打着火把深翻土地,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还算风调雨顺。只是上面老叫多报产量,结果,打下来的粮食大都交了公粮。分到家的粮食就少多了。好在每家都有些过去的存粮,加上林子里的野东西,两三个年头也比较容易就对付过来了。达瑟妈妈病后将息,还有肉熬成营养丰富的肉汁听说汉人地方有好多人饿死。达瑟妈妈一边喝着肉汁,一边落泪叹息。  一九六二年,那些催交公粮的干部下来检讨了错误,机村史上的黄金岁月就来到了!一九六三年,达瑟离开时,村里的水电站已经动工了。平整的晒场上挖了一个大坑,县里来的工程队要给脱粒机打下一个牢固的水泥基座。好多年后,机村人嘴巴里还会发出啧啧的感叹声,说,啊,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五年,要一直那么过下去,肯定早就走进共产主义的天堂了。每种神佛都有自己命名的天堂,共产党的神是长着大胡子的马克思,是没有长胡子的毛主席,马克思和毛主席把他的天堂叫做共产主义。大家都相信共产主义这个天堂比喇嘛们那个天堂好,因为那个天堂要你死了才可能去到。而这个共产主义天堂,在活着的这一世就可以走到了。  人们不知道,但凡是天堂,都不肯那么容易就让人走到。  于是,运势一转,劫难就到来了。到一九六七年,机村这样的僻远之地也像传说中的北京和省城一样陷人了疯狂。轮回之中的世界立即就陷入魔障之中了。大火烧掉森林。巫师多吉死去。机村的老共产党员格桑旺堆和还俗喇嘛江村贡布坐了监牢。后来,回想起那些年头的日子,大家的眼光都悲伤而迷茫,说:“奇怪,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天天劳动,但地里为什么长不出庄稼,却要长出那么多扯不完锄不尽的杂草?”  大家都摇头叹息。  也有明白人说:“为什么,心田都荒芜了,哪里不是长满了乱草?”  就机村历史来说,是“文革”的疯狂引来了那场大火。但从纯粹物质的角度来看,接下来,机村因为这场大火,还有两年好日子过。大火一过,夏天就来到了。而这时,达瑟正摇晃着瘦长的身子,走在回机村的路上。以后的曰子里,总有人来问他,达瑟,那些年你在城里干些什么呀?  达瑟懒洋洋的回答:“念书呀!”  “天哪,一个人好不容易到了城里,就不会干点别的,你就整天念书呀!”  达瑟的眼睛垂下来:“叔叔就是让我念书去的嘛。”“念完书干什么呢?”  “吃饭。睡觉。”  “然后呢?”  “念书。”  “你不去看漂亮女人?  他不说话。  “你不去酒馆喝酒?不打架?不看电影?不在百货公司里闲逛?”  他还是不说话。  “后来你当官的叔叔……”  他立即抬起低垂的眼睛,坚决地说:“请你不要提我的叔叔,让我独自在心里想念他,尊重他。”  还是说大火刚过的那个夏天吧。大火刚刚过去,久盼不来的雨水就下来了。大雨一直下了十几天。开初,雨水把大火的余烬从山坡上冲下来,堆积在山谷里,空气里浮满了焦煳的味道。但雨水一直下,就把空气与山野,把这个烧焦的世界都清洗干净了。  太阳就在这样一个下午突然露出脸来了。  那天下午,雨水突然停了。大片的乌云山崩一样翻滚着,突然,就像神话传说里世界诞生时的情景一样,乌漆漆的天顶突然现出了一个巨大的缝隙。强烈明净的光,瀑布一般从裂隙中倾泻下来。光明照临了大地,四野沉默了一阵。突然之间,众鸟就亮开嗓子欢唱起来。  达瑟,我愿意这个情景出现时,你已经回到了机村。但这时你还和你雇来的那辆马车,拉着你满满的一车书走在回家的路上。那个时候啊,光明突然降临,众鸟突然开始欢唱。所有人都涌到了村中广场上,看见天顶的裂隙越来越宽,越来越多的光,瀑布一样倾泻而下,劫后的大地一片片被重新照亮。感谢那不止息的大雨,把蒙在大地上的劫灰冲洗干净了。转眼之间,卑微而又顽强的野草在劫后的大地泛出了浅浅的绿意。水面闪闪发光,岩石闪闪发光。大树被烧尽了枝叶,剩下粗壮的树干默默矗立,阳光落下来,它们沉默着闪烁着金属般喑哑的光芒。  是啊,大地没有死去,世界还存有生机,绿意还在顽强滋蔓,众鸟的嗓子还会歌唱!  有人喊一声:“上天保佑啊!”  所有人的声音响成了一片:“上天保佑我们!”  立即,所有人都齐刷刷跪下去了。老人、妇女、小孩、壮年人、青年人,都一个个跪了下来。达瑟,你离开机村时碰到的惹觉·华尔丹也跪下了。他不是最后一个跪下的,但他是最后几个跪下去的人之一。有女人感动地哭了起来。但马上有人喊:“乡亲们,不要哭,让我们的美嗓子色嫫唱一个吧!”色嫫跪在泥水里,早已泪流满面。她任泪水欢畅地流着,她打开了金嗓子曼声歌唱。她的歌声让那些被久违阳光照亮的事物闪烁出别样的光芒:  高的风吹开了天顶,  低的风吹动了心房。  世上有妖魔在吗?在,他来了,又走了。  心里有神灵在吗?在,他在过,可他离开了。  这是关于机村所属的部族起源故事中的一段咏叹。一场血腥的部族大战后,部族的英雄首领面对血淋淋的战场这样悲情而怜悯地歌唱。大家都快把这样的歌忘记了。这些年,外面传来的新歌里只有欢乐或仇恨。有点小来由的欢乐与仇恨,和更多什么来由没有的欢乐与仇恨。没有悲伤,更没有怜悯。在机村久远的歌唱传统中,怜悯是很重要的。怜悯自己,也怜悯别人,怜悯所有同类的时候,也怜悯了自己。  所有人都跟着那明亮的歌声唱了起来:  心头有妖魔在吗?在,他走了,又来了。  天下有神灵在吗?在,他曾经不在,现在又在了。  世上还有人在吗?在,花曾经谢过,却又再次开放了。  歌声仿佛雨水,仿佛那明亮的天光,和着每个人眼里奔涌而出的泪水,把蒙尘的心灵也清洗干净了。这时,开启的天顶又合上了。隆隆的雷声再次滚过天顶。雨水再一次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了。人群慢慢散开。又过了好些天,雨水慢慢收住了势头。太阳出来的时间越来越多。每天,太阳一出来,大家就自发地来到广场上歌唱。那些天里,大家唱了那么多的歌。唱得都是那些古老的充满美丽悲情,意蕴深长的歌谣。每一次,美嗓子色嫫都站出来领唱。色嫫会唱的老歌不多。所以,每个夜晚,都有那些老去的过去时代的歌手,把那些老歌教给她。第二天,她又把这些老歌带到广场上,带到灿烂的阳光下面。  色嫫歌唱的时候,眼光却停留在惹觉·华尔丹身上,热情万分而又万分幽怨。惹觉·华尔丹眼里浮现出让很多人看了都有些害怕的狂热眼神,嘴里祷告一般说:“我的女神,等着吧,再有一年,我就可以堂堂正正让你做我的新娘了!”  色嫫能猜出他的说辞,捂着脸,哀哀地哭了。  色嫫哭着说:“你知道你在说谎!你知道你是在骗自己!你知道你是一个想害我一辈子的妖怪!”  惹觉·华尔丹眼神狂乱迷离:“我的妙音天女,你最终会是我的女人!”  有年轻人过来把他的妙音天女拉走了。所有人热烈鼓掌,让色嫫唱一首新歌,歌颂毛主席共产党的歌。色嫫就唱了起来。唱着唱着,幽怨低回的情愫就消失了。她明亮的歌声里,有老歌里对造物的感恩也有老歌里少有的新生的激情与欢欣。色嫫参加过公社和县里的群众文艺演出,她把这些混合着新歌与老歌唱法的歌带到了舞台之上。她站在耀眼的灯光下,歌喉一亮开,下面的观众便觉得有一川浩荡的清冽河水迎面漫开。  而下面瀑布轰鸣般的掌声响起时,色嫫的浑身震颤,那种新鲜刺激的感觉,比惹觉·华尔丹给她的初吻还要强烈,还要持久。那时,色嫫就知道,与爱情相比,自己更加难以抗拒的是舞台上的这种诱惑。所以,每当看见对这一切浑然不觉的惹觉·华尔丹她就悲从中来,她这一辈子能够遇上的最好的男人就是他了。但是,她想要站在更大的舞台上,在更炫目的灯光下,去对着千万人如痴如醉地歌唱。不止是她自己心里这么想,每出去演出一次,耳朵里就装满许多这样的预言。更有那些有权势的男人向她保证,一定能将她送上她梦想的舞台,成为一个谁都知道的歌唱家,像那些在电影里的歌唱家一样。  所以,她每次见到惹觉·华尔丹那副痴心模样,就每每悲从中来。但只要有人要她唱歌,唱着唱着,她就把这种忧伤忘记了。  这样的歌唱持续了差不多一个星期,直到天完全放晴了。那天早晨,所有人推开门窗都看见了霞光满天。在这样的歌唱中,人们的眼睛明亮了,混浊的溪流清澈了,蓬勃萌发的野草把整个山野也都绿遍了。  这个时候,达瑟正坐着马车摇摇晃晃,走在他回乡的路上。  也是这个时候,当年请他在旅馆里喝酒那个惹觉·华尔丹正在渐渐远离他美丽的爱情。  这是一个一切都变得粗粝的时代,浪漫爱情也是这个时代遭到损毁的事物之一。  当年,达瑟还没有离开机村,解放军野战拉练曾在机村停留过一个晚上。惹觉·华尔丹正是那支部队的一员。就是那个晚上,他爱上了机村的美嗓子色嫫姑娘。军民联欢会后,他吻了那个在他怀中拼命挣扎的姑娘。第三个吻后,机村的美嗓子姑娘就不再挣扎了。她的双手紧紧地缠绕在了他的脖子上。那是夏天,任何一片草地都柔软无比,都有鲜花芬芳。但是,他没有得到这个姑娘。因为,从部队的宿营地传来了悠长的熄灯号声。  他喘着气说:“等着我,等着我,我只要你等我一年。我就到机村来娶你,你要做我的新娘。我是一个好猎手,我要让你做这个村子里最幸福的女人!”  第二天清早,部队就踩着草地上晶莹的露水出发了。色嫫背着水桶等在水泉边上,长长的行军行列从她面前蜿蜒而过。当她看到昨晚吻她的那个军人的时候,脸上浮起了羞怯的红云,像每个意乱情迷的姑娘一样,痴痴地把手指含在嘴里。那个吻她的家伙,那个用吻使她嘴唇、乳房、大腿、心房都燃烧起来的家伙却肩着自动步枪目不斜视从她面前走过去了。  泪水浮上了色嫫的眼眶。  但是!那个人绷着脸走过去一段后,把枪塞到一个伙伴的手头,离开队列跑了回来。这双有着魔鬼般力量的手,轻轻捧起了她娇羞的脸。他轻轻擦去她涌到眼眶边上的泪水,露出痛惜的表情。他咬破了一根指头,把一大滴鲜血摁在她的额头中央,轻轻地说:“好姑娘,这是你未来丈夫终生之爱的誓言。”  他就说了这么一句话,跑步撵上队伍走了。  色嫫被这咒语般的誓言施了魔法,脚步一动也不能动,身子却像迎风的树叶颤动不已,灼热的泪水像断了串线的珠子滚下脸颊。长长的行军队伍转人了深深的蓝色峡谷中。队伍还没有走到峡谷尽头,太阳就升起来了。早晨,斜射的光瀑加上轻舞的山岚,像一道蓝色的幕布把她的视线阻断。  色嫫把背水的桶忘在了水泉边上,飘飘然走回家中,面容苍白,眼光迷离,见到家人时,她就伏在母亲肩头痛哭起来。三天后,她的父亲带着许多礼物和沉重的表情,去邻村退掉了订下多年的婚约。  但是,这个有着吉祥天女一样美丽嗓子的女子,有幸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怎么可能永远属于一个猎人呢?即便这个人是机村最好的猎人。只是这个美嗓子姑娘自已不知道,这个好猎手也不知道罢了。  惹觉·华尔丹遇到美嗓子色嫫时,已经当上班长了。他的枪法很好,比这更重要的是,这个人有个大多数藏族士兵没有的灵动脑瓜。团长下部队视察,听说了这个人,晚上便带着他去查哨。他走到团长前头,不出一点声息,半个小时就摸掉了三个游动哨。团长刚刚离开,那三个身高马大的家伙,就把他狠狠地揍了一顿。他们把马蹄铁包在棉手套里,一下一下打他的肚子,打得他连哼哼声都发不出来。  他对达瑟说过这事:“妈的,那些家伙下手真狠,肚里的乌血块,三天后我才吐了出来。”  他还告诉达瑟说,事后,排长把那三个家伙告到了连长那里。连长是打过狠仗的老英雄。他把打人的人和被打的人都叫去了。连长背着手,拉着汉族的外省腔说:“说说吧,你们乡里乡亲的,怎么就干上架了?”  惹觉·华尔丹挺挺胸脯说:“我们没有干架!”  “好,有种!不过,这就等于是说你们排长撒谎了?”那三个也挺着胸脯上来,说:“不是干架,是教训他!”惹觉·华尔丹也挺着胸脯说:“他们只打了我吃饭的肚子,没打我的脑袋,所以,不算。”  “那我倒要听听你的说道。”第3章  “肚子只保证吃了东西长身体,反正我的身体也长不过他们,我就是脑袋好使,他们不打我的脑袋,就还是我的好乡亲。”  那三个不服气,大喊:“打了!”  连长大笑,说:“你们都能成好军人,回头我告诉你们排长,这事就不再提了,好,立正!解散!”  团长还对连长说,这家伙才是个班长的料?就准备提他当干部了。这是当兵第三年的事。第四年,“他妈的那一年,就遇到这个要命的女人了。”  他讲到结束他大有前程的军人生涯时,还是几句对话。  团长派人把他叫到团部,说:“我就要转业到地方搞建设了。但和平年代也需要好军人。你是一个好军人的苗子,留在部队,好好磨炼吧。”  因为惭愧,他的头深深埋了下去:“我爱上了一个爱上一个女人。”  “爱上了一个女人,谁说一个好军人就不能爱上一个女人,但愿她是一个好女人,一个有福的女人。”  “她是一个仙女。”  “哈,仙女。”团长哈哈大笑,“看来你这个聪明脑子里还有迷信。”团长走近这个他期望甚多的好军人,放低了声音,说,“不过,我这个人脑子里也有些迷信,你要不要听听。”  惹觉·华尔丹深深点头。  “仙女不一定是好女人,好女人是有旺夫命的女人!这个你不懂。”  “我们藏人的说法是,仙女就是定你命运的女人。”“我告诉你了,你的命运就是做一个好军人!”  他抬起头来,直视团长的眼睛,摇摇头:“要是打仗,我会是一个好军人,我做不来不打仗的好军人。”  “那我就带你去地方吧。我喜欢你这种机灵鬼。”“不,我要去她的村庄娶她,我从小就梦见自已是一个好猎手。参军后,我就不做那个梦了,可见到她的那个晚上,我就又做那个梦了。”  “梦?”  “我的仙女说,我是一个好猎手,只一枪,我就把她的心房洞穿了。”  团长拍拍大腿说:“唉!立正!解散!不,你给老子回来,不是解散,你给老子滚蛋!”  就这样,达瑟去上学的时候,才在旅馆里碰到一身旧军装的惹觉·华尔丹。当时,他正一腔热血要去机村兑现他的爱情诺言呢。现在,离开几年的达瑟要回来了,惹觉·华尔丹的爱情却越来越像个虚无飘渺的梦幻。  话说当年惹觉·华尔丹穿着一身旧军装出现在机村时,美嗓子色嫫不在村里。她参加县里组织的宣传队演出去了。村里人都说,美嗓子姑娘这一走,也许就不会回来了。惹觉·华尔丹并不理会这些话,只管在自己选定的地方造他的房子。过了两个月,色嫫果然从宣传队回来了。惹觉·华尔丹已营造好了暂时的栖身之所。华尔丹设想了一千种和她重逢的情形,两人相见的情形却是他未曾想到的第一千零一种。这个女人穿着有点舞台风味的艳丽长裙施施然走来时,华尔丹就迎着她冲了上去。但是,还没等他近身,色嫫脸上那种惶然的表情使他停住了脚步。  他站住了,指着杉树皮苫顶,柳树条编成四壁的棚屋说:“这是真正的猎人房子。”  色嫫不明所以地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他有些气馁了。  “这是临时的,等着吧,我要盖一所机村最漂亮的房子给你!”  色嫫像是在自言自语:“你真的来了。”  他想不出什么话说,默默地把她带到了门前。  是她推开了房门。然后,她闻了闻推过门的手,说:“真香啊!”  华尔丹眼里燃烧着火苗进去,进去,你就会陷到整座房子的香气里。”  色嫫就进去了。果然,整个人就沉陷到造就这座新屋的柳条与杉树皮混合的清香里了。  华尔丹还喃喃地说:“姑娘,听说你要回来,整座房子我都用新鲜的柏枝烟熏过了。”  色嫫的泪水下来了,呻吟一样哼了一声:“达戈啊!”  达戈就是傻子的意思。她这一叫,这个机灵人确实就有些变傻了。有什么东西把他聪明灵动的脑子给蒙住了。这一来,他的脑子就有些发木,就真是一个傻瓜的脑子了。  她走进这狭小整洁的屋子,芬芳从四面袭来,又叹息了一声:“达戈啊!”热泪便盈盈地浮上了她的眼眶。  “你怎么不好好起步,当个军官,就在部队上等我啊!”  “傻姑娘,那样的话就太久了,你看,我不是马上就能得到你了吗?”说着达戈张开双臂要把她揽人怀中,她却浅浅一笑,退到了门口。  华尔丹再往前来,她伸出手,用齐腰的栅门将两个人隔开了。  “为什么?”门里边的男人问。  她倚在门框上,定了定神,说:“你说收音机里那些歌声好听吗?”  “好听。”  “比我唱得好听?”  “没你唱得好听。”  “那为什么她们可以在收音机里唱,在舞台上唱,而我要一辈子都住在乡下?”  “你想离开?”  “我为什么不该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村庄?”  “我爱你!”  色嫫把门打开,自己投到了男人的怀里:“既然你要我,那个晚上你就不该离开!那个晚上,你就应该要了我!”  华尔丹用双手捧起了色嫫的脸,叉开双腿把身子紧紧贴了上去。色嫫呻吟了一声,身子就软了下来。两个人的嘴唇贴到一起的时候,华尔丹的手已经探进了她的怀里,摁住了她结实小巧的乳房。他陶醉了,嘴巴贴在色嫫耳边悄声说好像一只乖乖的兔子啊。他的手压紧了一些,这下,他把乳房后面评评跳动的心也摸到了。  他又说:“天哪,这小兔子的心跳动这么快。”  色嫫只是面色潮红,呼吸急促,脸上浮现出来却是痛苦的表情。  他的身子更紧地贴向了色嫫姑娘说:“好姑娘,你的猎人要出枪了。”  说着,他把色嫫的手,拉向他那个地方。那个地方坚硬,而且滚烫。色嫫姑娘真俾是被一根烧红的铁棍烫着了一样甩开手,低低地尖叫一声,从他怀里挣出去了。  他还想再扑上去,但姑娘慢慢蹲下身子哭了起来。华尔丹站在原地呆住了。刚才她叫他傻子时那种脑子被什么东西蒙住的感觉又回来了。两只耳朵也在嗡嗡作响。一个干涩的声音问:“为什么?”他晓得这个没有得到回答的声音应该是从自己嘴里吐出来的。但那声音却隔得有些远,从身后的什么地方传过来,还带着一些空洞的回声。  “为什么?难道你不相信我是个真正的神枪手,你不相信我是最好的猎人?”  色嫫泪眼迷蒙:“我相信,我相信。”  华尔丹的声音提高了:“那又是为什么?”他提高的声音像一把锋利的刀子,把蒙住他脑子,使他感觉迟钝的东西挑开了,周围的世界又是原来的样子了。于是,他提高了声音,问:“那你是为了什么?”  “达戈啊,世道变了。一个好猎人能够帮助我成为歌唱家吗?”  歌唱家这个词,色嫫是用汉语说出来的。想想,机村的藏语方言中真还没有这样一个词。这种方言里只有“歌”,“唱歌”,“那个人在歌唱”,“那个唱歌的人”,那是描述人在某种时候的一种状态,那是人人都可能具有的状态,而不是指一种光耀的职业。  现在,这个特指一种光耀职业的专用词以汉语的方式从美嗓子色嫫嘴里蹦了出来,这个词好像有着咒语般的魔力,她因悲伤而晦暗的脸泛出奇异的光亮。  华尔丹本是个天资聪颖的年轻人,在部队已经学得一口很好的汉语了。他当然懂得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他说:“色嫫啊,我在部队听过歌唱家的演唱,你不会唱那些歌,他们那样的歌你怎么会唱?”  “我学得会,我已经学了好多了。”她说这话时,脸上泛出了更明亮的光彩,并且立即就唱了起来:  “毛主席的光辉,嘎啦呀西喏喏,照到了雪山上,依啦强巴喏喏!”  这歌中的藏语也是远方的藏语,而不是机村的当地方言。  华尔丹捧着脑袋蹲在了地上:“求求你,停下来,不要唱了。”  色嫫一唱歌,人就兴奋起来,她又唱了一首才刹住了兴头。然后,两眼放着晶晶的亮光问:“我唱得比收音机好听吧?”  她看到蹲在地上捧着脑袋,痛苦万状的男人,才回到现实情境中,双眼重又黯淡下来。  这回,是她痛惜地捧住了那个傻瓜男人的脑袋,哭了。  然后,她突然站起身来跑开了。  华尔丹跟着她跑了几步,突然又停下来,好像是突然忘记了这样跑动到底是要追索什么。他站在门前的草地上,呆呆地望着虚空,脸上浮现出痛苦而又茫然的神情。  色嫫提着艳丽的长裙,跑过草地,跑过了草地中央那株鹅掌楸巨大的荫凉,翻过房子前面的小山丘,从他眼里消失了。  机村的人都说,其实,那个机灵的惹觉·华尔丹在那一天就死去了。之后,是脑子不开窍的叫达戈的那个人从同一个身子里长出来了。  全机村的人都听见过美嗓子色嫫美妙的声音在不同的情境下叫着这个抛弃了美好前程来投奔爱情的傻瓜男人:“达戈啊!”  心情愉快的时候,她叫:“达戈!”  愁绪难遣的时候,她叫:“达——戈!”  更多的时候,她的心情在这两极之间徘徊不定:“达戈啊!”  村里人也跟着叫起他这个名字,人们慢慢地就把那个曾经属于一个英武军人的名字忘记了。达戈天天上山,打猎,机村山林中的猎物也太多了。他从来没有空手而归,人们叹息,说:“这个人身上杀气太重了。”  “唉!当今之世,非但人逃不过劫难,林子里的猎物也与人一样,同有一劫啊!”  有一个小孩子,混在大人堆里,每每看到达戈肩扛着猎物从山林里出来,那只蛇一样滑溜,鹰一样机警的猎犬跟在他后面,见大人们都这么长吁短叹,就说:“那你们为什么不把他杀了?”  引得人们吃惊地看他。  “你们不是心疼林子里的野物吗?杀了他,那些野兽就不会遭殃了!”  大人们脸上现出奇怪的神情,说,从古到今怕还没有一个孩子这么说话,然后便叹着世风日下,摇着头慢慢散开了。  留着这个小孩独自立在广场中央,喊道:“要是不敢杀人,至少可以把狗给他干掉啊!”  但是,这个小孩连这只狗也无法干掉,他的年纪太小了,连上小学的年纪都还没有到嘛。  那个时不时总要语出惊人的孩子就是我。  后来,达瑟自己算过日子。  他对达戈说,自己离开民族干部学校的那个日子,正是机村大火烧起来的时候。  他说,早两个月,就传来了叔叔被批斗关押的消息。  当时他正走在大街上的游行队伍里,他从喇叭里那一大串打倒的人里听到了叔叔的名字。达瑟那一遇事就要慢下来的脑子立即就慢了,而且比平常慢得更多。他自己都还没太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被同学们从队伍里揪了出来,红卫兵袖套也被扯走了。他觉得心,还有身上别的地方很痛,等到他喘过气,从地上爬起来,游行的队伍已经走远了。几个灰头土脸的闲人看着他,他才明白,自己的好运气到头了。  他在学校宿舍的那张床上躺了几天。  风在屋外的树梢上哗哗吹动,不时把焚烧书籍文件的焦煳味吹送过来。高音喇叭一天到晚哇啦哇啦响。他想就这么一直睡下去了,一直睡到不再醒来。他不怎么饿,却渴得实在受不了,只好从床上起来了。  达戈说:“你还不是真想死嘛。”  “我就那么躺着,也没想到死。就想那么一直躺下去,但后来确实是太渴了,”达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真的,饿都不怕,就是渴让人受不了。书上说了,一个人的身体三斤里头两斤都是水,所以,我怕渴不是没有道理的。”  达戈赶紧说“朋友,我还有事,回来再听你说吧。”但已经晚了。达瑟从骑坐着的树杈上翻身下来,扶着他的肩膀说“你坐下。”  达戈就乖乖地坐下了。  达瑟说:“书上说了,不单是人,而是天下的一切动物,植物,微生物身上一多半都是水。”  “什么是微生物?”  “微生物就是看不见的生命。”他皱着眉头想了一阵,补充说,“就是些虫子一样的生命。”  达戈笑了:“去你妈的,达瑟,看不见又存在的东西是鬼,不是生命。”  “微生物是微生物,鬼是鬼。微生物用显微镜看得见,鬼用再大的显微镜也看不见。”  “鬼也跟我们一样,身上一多半都是水吗?”  达瑟答不上来了,但他说:“我回去査查书上是怎么说的。”问题是,他那十几箱子书,每本他都看过三遍,从中再也榨不出什么新鲜的东西来了。  达瑟回乡的时候,带回来了十几箱子书:学校发的课本和参考资料,中国小说和苏联小说——后来,这些书对他越来越没有什么用处。他真正觉得有用的书是硬皮封面的,大开本的辞典、百科全书。在他眼中,这些书才是真正有学问的书。现在想来,就是为了得到更多真正有学问的书,他也该在城里多坚持一些时候。但在当时,他觉得到手的书已经够多了,要是可以用一辈子来看书,这些书也看不完了。像他这样常常脑袋发木的人,就是两辈子也看不完。  得到那些书,是他从床上起来后的第三天。  打从被赶出游行队伍那天起,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就与他无关了。无所事事的他袖着手在校园里闲逛。这天他看见几辆卡车停在图书馆门前。那些人把图书馆里的书像垃圾一样,乱七八糟地扔上卡车,拉走了。搬运过程中掉在地上几本书,没人肯费力将它们捡起来,躺在图书馆宽大冷清的台阶上,上面印着一只半只的脚印,一页页,一沓沓被风掀开,又兀自被风合上。  达瑟把它们捡起来,带回了宿舍,随手放在床头。早上醒来,他眼皮突然猛跳不止,心里想起了叔叔。在别人眼中,达瑟是个特别没心没肺的木头脑壳。即便在同一个城里,几年中他也只去看过位高权重的叔叔两次。这天,他却想叔叔想得厉害。以前,他也并不爱看书,但这天,纯粹是为了不再想叔叔,便慢慢把最厚的那本书打开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他也只是多识了一些字而已,对书里的内容并不能真正能领悟多少。  但是,从这一刻起,这个人真正爱上书了。  那是本多半黑白小半彩色的植物图谱。打开书,他看到画在黑白图片上的松树、杉树。接下来,是一株顶冠巨大的杨树,他的眼睛在这株杨树身上停留下来。在纯自然的条件下,杨树总是蹿得很高,以至于杨树总是容易被风吹倒。因为它们一个劲地往上蹿,却忘了往下面把根子扎得尽量牢靠。只有村子中间的杨树,一次次被人砍去顶梢,向上的劲头往四周蔓延开去,才形成图片中这种巨大的树冠。  他抬眼去看窗外的杨树,春天已经来了。这株杨树就站在窗户跟围墙之间逼仄的空间里,新鲜的叶片被阳光照着,那么翠绿,宝石一般晶莹有光,顿时使人神清气爽。  就在这一刻,这个木讷的家伙中了书本的魔法。  书对自己的命运是有感知的,当它们知道大难将临时,为了延续它们的生命,就会迫不及待把魔法降临在一些人的身上。有些时候,它们来得及挑选接受这个魔法的人,但是有些时候,它们真的就顾不上了。这个年代,烧书的劫火来得多么猛烈啊。烧书的人正是那些读书的人。如此一来,遭遇大劫的书降下魔法时,都来不及选择对象了。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只有达瑟出现在了图书馆门前。那时,造纸厂的卡车刚刚开走。这些卡车还会再次开来。把一本本藏着思想与知识的书运走,倒进化浆池里,用碱水、用化学药品泡软,用机器搅烂。本来每本书里都藏着一个悄声细语冥思苦想的聪明人,但从那池子里一出来,那些纸浆除了水和一些碱就什么都没有了。  就是在这个时候,达瑟出现在图书馆门前。  那本砖头一样厚的书,布面精装的书,上面烫着金字的书,就在他脚前,横躺在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他把书捡起来,用袖子擦去了封面上大半个脚印,这时,书的魔力还只在空中飘荡,不能降下。但当他把这本书打开,看着熟悉的图片有所思索的时候,书的魔力叹口气,只好降临在他身上了。  不然,这魔力本身在空中飘荡太久,也要魂销魄散了。  着了魔力的达瑟,隐隐感觉情形有些不一样了。看了一会儿杨树,他就又袖着手来到了图书馆门前。  卡车又开来了。第4章  达瑟就袖着手站在那里,看着那些人从伙房拿来装白菜土豆的筐子,装满了书,一筐筐倒在车厢里。有人叫他帮忙,他笑笑,身子却一动不动,人家也就不再理会他了。好像是他的笑容很特别,一笑,就像张开了一件隐身衣,把自己藏起来了。装满书的卡车开走了。五级宽大台阶上图书馆双扇玻璃门还在那里开开合合好一阵子才消停下来。达瑟把脸贴着玻璃往门里看,里面没有灯,高窗上透进的一点光,照着狭长的巷道,显得神秘而幽深。书们已经倒楣到这个地步了,但留下的那点气味,仍然能造成一种很是幽远神秘的气氛。书们留下的隐约气息,让他止住了冒失的步子。他把装车时散落在地上的书捡了回去。  卡车在图书馆拉了几天,他就在那里收捡了几天。  捡回去就躺在床上看,看饿了就拿饭票去伙房吃饭。’  卡车一次次来,图书馆里的书终于给清空了。这天,他还是袖着手在旁边闲观,又有人喊他帮忙。他就拿着装白菜的筐子进了书库。一个个厚重高大的木头架子变得空空荡荡。这跟他此时心里那空落落的感觉非常相像。他用手摸摸一束束从高窗上照进来的光,但那光摸到了也没有什么感觉,就跟什么都没摸到一样。  他把手伸进光束里,猛捞一把,收回手来,伸开,手掌上依然空空荡荡,没有一点点光把他堕人阴影里的心情照亮。  多年后,他在树屋下对达戈讲起这些往事时,那家伙哈哈大笑,说:“我还以为你小子是现在才变傻的,原来那时就已经变成傻瓜了。”  达瑟也是在好多年后,才想对一个人说说这往事,至于人家作何反应,他并不关心。达瑟不认为自己是聪明人,也不在乎自己是不是个傻子。他只是中了书的魔力罢了。如果不是如此的话,他就不会爬上卡车,和图书馆里最后那半车书一起,给拉到造纸厂去了。  卡车开到纸厂,自动升降的车厢升起来,把他跟那些将要化浆的书一起倒进了仓库。他还从来没有跟那么多书在一起待过。夜色降临下来,厂区里稀疏的灯光使夜色显得稀薄。开始的时候,他有些害怕,好像每一本书里都有一个灵魂在悄然絮语。风把高音喇叭里的激昂的声音吹送过来。他慢慢从书堆里挣出身来。这座房子所有的窗户都向着厂区。他只好把仓库背墙上的木板撬开。第一天,他空手从这里出来。第二天晚上,他从这个口子进去,搬回来一大梱书。他是晚上去的,回到寝室,一看,全是刘少奇写的同一本书。这个人已经被打倒了。这本书是写给共产党员看的,他不是共产党员,就把这捆书扔掉了。下次再去,他把时间提早了一些,当他看到一些书的名字时,心就别别地跳起来。他从老师和同学的口中听到过这些书的名字。运动当中,很多人说起这些书的名字时,都有些兴奋,也有些心惊胆战。他就挑了几本这样的书。这些书使他晚上的梦境也有些不安。下次再去,他就不挑这种书了。他只挑有图片的书。特别是关于树的图片、山的图片和动物图片的书。当然,他不知道这样的书叫百科全书。百科全书里面不但有动物与树的图片,甚至还有大海里鲸鱼和星球的图片。最后一次去的时候,他还没有钻进仓库,就晓得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但他还是钻进去看了一下,里面确实是什么都没有剩下。  他就躺在宿舍里看书,看到熟悉的动物与植物的图片,就想起机村来了。恰好这时,他的饭菜票用完了。本来,饭菜票每个月都会发放一次。但这次,发饭菜票的人也跟他的同学们一起,参加革命大串联,到北京见毛主席去了。于是,达瑟叹口气,想该是自己回家的时候了。  他在城里四处搜罗箱子。  这在平时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那个年代,人们没有多少个人财物,财富的象征就是几只箱子。商店里空出来的包装纸箱,也被随时收捡。造反开始后,不但公家的房子可以随便打开,私人的房子也可以随便闯入。这样,很多空空如也的箱子就来到了房子外面。  他很容易就找到了差不多一般大小的十几口结实箱子。里面装满书,用绳子捆得结结实实。他上街等好半天,才等到了一辆马车。他雇下这辆马车,把那些箱子运到汽车站。但是,汽车站上的人不接受这些货物。人们都疯了一样四处走动,去往任何一个方向的汽车都挤满了人,根本没有地方來装这些沉重的箱子。  达瑟坐在马车上发呆,赶马车的说:“发什么呆啊,给人家说说好话嘛。”  “虽然看起来希望不大,但你还是该去试试。”  “嗬!伙计,你还是个挺爱面子的家伙。”  达瑟觉得眼睛有些发潮。  马车师傅发了会儿呆,说:“你要去的地方不会在几千里外吧?”  达瑟说:“五百公里。”  “不远,可也不近,人和马,都是要吃东西的啊,还有运费,这个运输合作社有标准。”  达瑟收了泪,脸上立即绽开出笑容,他打开一口箱子,打开一本厚书,那些彩色的图片中间,夹着红红绿绿的钱。他一到这个学校念书,国家就管吃饭穿衣,临了,还要发一些现金作为补助。几年的补助都被他攒下来放在一起,现在居然派上了用场。  马车立即就上路了。  达瑟坐着一辆运输合作社的胶轮马车,马车上拉着他的十几箱子的书回到机村了。  他回来的时候,大火过后的山林已经被大雨清洗过好多次了,草地和灌木林正在返青。空气中仍弥漫着淡淡的焦煳味。这在城里是烧书的味道。在这偏僻的乡村里烧的是什么呢?他这么想着的时候,道路两边大片大片烧焦的松林就出现了。直到胸腔里堵满令人窒息的焦煳味,他才注意到被洪水一样的大火洗劫过后的森林。大树都还笔直地站立着,却通体焦黑,再也不会生长出新的叶片了。他也看到那些不与整个森林连成一片的独立的林子没有被火烧,这其中,包括了村子井泉上方,那片仍然宽广无边的树林,这片林子的下方是村庄,上方是并肩而立叫做色嫫与达戈的晶莹雪峰,林子的两边,是美丽的山地草场。看到那片混生着白桦、红桦、椴树、楸树、松树、杜鹃、柏树和杉树的林子,达瑟松了口气。只要这片林子在,机村还是他达瑟念想的机村。  马车离村子还远着呢,一群孩子就飞奔而至,他们看到马车上坐着一个似曾相识的陌生人。达瑟离开村子其实也没多少年,但读书生活已经使他神情与眼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样,一张熟悉的脸也变成了陌生的脸。  马车驶进了村中广场,所有人都看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没有人迎上来,所有人都呆住了。  倒是达戈从人群中冲出来,摇晃他的肩膀:“你走的时候,我请你喝酒,记得吗!”  达瑟脸上木木地没有表情,他跳下车,拉开蒙在车上防雨帆布:“一路上老是下雨,这些书都潮了,要好好晒晒。”  “嗨!你这个家伙,认不得我了?”  达瑟说:“这些书要好好地晒一晒。”  几乎所有的机村人都认为,脑子本来就不清不楚,小时候就喜欢整天待在树上,而不是人群里的达瑟已经疯掉了。虽然,他除了爱那些书,除了像没有离开村子前一样,喜欢待在树上,也看不出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再说春天已经到来了,树枝一天天伸展,树叶一片片展开,经过了那么大一场火灾过后,人人都能觉出春天里绿荫一日日深重的树的美丽了。  一个人喜欢待在这样美丽的树上,也就不是件不可理喻的事情了。  达瑟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待在树上,要是村里人不好奇地打听他怎么会回到村子里来?问他运这么多书回来干什么?问他叔叔怎么还不回来?他也喜欢到人群里四处走走。但总有人喜欢提起这些话题,有人还特别喜欢在人多的时候提这样的话题。  “达瑟,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干部不当,拉一马车书回来?”  这样的问题,达瑟从不回答,离开人群,出了村子,到大树之上跟他的书待在一起了。他不得不待在家里吃饭睡觉,但他坚决把书放在树屋之上。  他们还问:“达瑟,不是你叔叔把你弄走的吗?你叔叔不管你了吗?”  达瑟还是不回答,被问得不高兴了,他就不下地干活,而是跑到树上睡觉,跟他的书待在一起。  他可以不吃不喝待在树上很长时间,这时,他年迈的母亲就会到树下来哀哀哭泣,求他从树上下来,求他回家吃饭。  达瑟才怏怏地从树上下来。  还有人会这样问:“达瑟啊,能告诉我们书上都说了些什么吗?”  这时,达瑟的眼光便变得飘渺起来,穿过那些人的身体,看向远方。  这样的眼光叫问话的人有点害怕,一害怕就不再言语了。也有脾气大的人,会为这没来由的害怕而生自己的气,就会说:“你也不知道那些书里说了什么吧?”  没有人会想到达瑟会开口,但他开口了。仅仅是开口这一点,他可以把人吓上一跳,更何况他说的那些话了。他诚诚恳恳地说:“有些我不懂,有些我能看懂。”  “你看懂了什么?”  “书上说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你这就是自作孽了。”  “你是在诅咒我吗?”  “书上说,别人不能诅咒你,是你自己诅咒了自己。”  然后,他的眼睛把你从头看到脚底,被看的人,就像被宣判了一样,一股冷气从头顶贯通到脚底。这样,慢慢就没有人有事没事来招惹他,拿他开心了。  他下地干活,回家吃饭,睡觉。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就从干活的人群中消失了。大家都明白,这家伙到树上去,看那些他并不真正懂得的书,去想那些他并不真正懂得的事情去了。  那个时代,不参加集体劳动的行为是很难被原谅的,但他偏偏就可以。因为每一个人想起他捧着厚厚的一本百科全书,却木着一张长条脸,眼睛也黯淡无光的样子就忍不住要笑出声来,因此也就原谅了他。  却有一个人,觉得他的行为里有深意存在。  他说:“你们不懂,一个人不会白白像这样子,一个人这样做事是有道理的,只是我们不懂罢了。”  这人就是猎人达戈。  达戈来到这个村子已经好些年了。他和美嗓子色嫫的爱情起起伏伏,越来越像是见不到结局的样子。他这么一说,马上就有人回应:“有很多事情我们都不懂得。我们就不懂得一个人好好的军官不当,跑到这个村子里来干什么?不仅我们不懂,就是美嗓子色嫫怕也不懂得。”  美嗓子色嫫岂止是不懂得,简直就恨死这个人了。  色嫫被抽调到宣传队几次了。就是去宣传队,让她生出成为一个歌唱家的美好希望。但是每一次,短则一、两个月,最长也不过半年时间,宣传队就会解散。  当这个家伙真的脱下军装,来到这乡下,她简直恨死他了。要是他还是一个军官,早一点娶了她,这眼下的一切起起落落都不会发生了。  在这件事情上,机村人的同情都在色嫫一边,而觉得达戈是个奇怪的人。达瑟从民干校回来后,机村又多了一个奇怪的人。机村人大多不喜欢这两个奇怪的人。不是因为这两个人干了多少令人讨厌的事情,而是他们的行为有违常理。  有人会跑去问达戈:“也只有你这种奇怪的人才会懂得他吧?”  还有人问:“达瑟,你懂得他吗?”  大多数时候,达瑟都不说话。但每次,达戈替他辩护的时候,人家都要拿这话去问他。每每在大家都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达瑟却开口了,虽然有点答非所问:“我喜欢他这个人,我不喜欢他做的事。”  “什么事?你不喜欢他死皮赖脸想娶美嗓子色嫫?”“他杀死的动物太多了。”  众人大笑,说:“一个猎人不杀动物,你叫他去杀人吗?”  “可是他杀得太多了。”  “因为他是一个好猎人。”  “杀光了动物,他就做不成好猎人了。”  达瑟一说这种从书上看来的话,就惹得人们哈哈大笑。达戈却从来不这样对待他。达戈的这种表现,也是机村人所不能懂得的。这个骄傲的家伙,却像条忠实的猎犬一样苦苦地爱着美嗓子色嫫。色嫫天生一副美丽的嗓子,在不同的舞台上上下下,在有权势使她在不同舞台上上下下的男人身边来来去去。这样复杂的经历,使她身上焕发出一种特别的魅力。高兴的时候,她是美丽的,哀伤的时候,她更显得分外美丽。这个女人,无论是什么样的东西,都不能把她的美丽杀伤。  “文化大革命”到来后,一个承诺要给她一纸音乐学院通知书的领导被打倒了,在她的感觉中,成为音乐家的梦想,就此永远破灭了。还有好些给过她不同承诺的男人,比如一个文工团的男髙音,一个部长,一个政委的儿子,这些人都奇怪地消失了。只有那个为她放弃了前程的达戈,还不时在她视线里出现。  她不恨那些男人,她恨的是身边这个人。  每一次,当她独自走在村里某个地方,这家伙就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他说:“我昨天晚上梦见你了”  “那你就梦吧。”  “我爱你。”  “我恨你!”  “我想,你已经没有那么恨我了。”  “我一辈子都恨你。”这时的色嫫,泪光充满了眼眶,深重的哀怨使她双腿发软,“下一辈子还是会恨你。”达戈却不正面回应,他的声音嘶哑,眼里却燃烧着欲望的火焰:“跟我来吧。”  色嫫站着不动。  达戈伸出了他有力的手。  他出手很快,不要说是一个身子发软,心房发颤的姑娘了,就是快如闪电的狐狸,也会被他牢牢抓在手上。  他等着色嫫挣扎。要是色嫫挣扎不已,他就会叹口气松开了手:“要是有别的男人要你,帮你,帮你走上唱歌的舞台,那你就去吧。”这样的情形,已经重复过很多很多次了。  但是,这一回,色嫫没有挣扎,而是身子一瘫,温温软软地靠在了他身上。色嫫叹了口气,泪水潸然而下,她说:“要是我就是做一个猎人老婆的命,那你就把我带走吧。”  “猎人真的就这么低贱?”  色嫫摇着头,说:“我不知道,这样的问题你去问你的新朋友达瑟吧。天生我一副美妙的嗓子,我想当一个歌唱家。一个猎人不能让我成为一个歌唱家。”  “谁能使你成为一个歌唱家?”  “那个英俊的有前途的军官。”  “你在这里也能歌唱。”  “你是说,不是在收首机里,不是在唱片中,也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对着山里的猴群歌唱?”  色嫫身不由己跟着他往前走。  在村庄后面与大片树林之间那座小山岗边,坐落着这个家伙自建的新房。这已经不是他刚来的时候,带色嫫去过的那座散发着新鲜树木香气的那一座了。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侍弄他那座房子。他对人说过,色嫫就是传说故事里高贵的公主,公主需要一座宫殿。有人壮着胆子批评他,说公主啊宫殿都是封建的东西。他说:“闭嘴吧,我当过解放军,比你懂得所有这些鸡巴说词。”他枪管下抽出探条,把那柔软冰凉的钢条顶在那多嘴小子的下巴上,“闭嘴吧,小子,我会这些鸡巴词的时候,你的鸡巴上还没有生出毛来呢。”  没人想到这个热情的家伙会这么冷冷地说话,没人想到他这么说话时,那眼光,比枪口泛出的冷光还要冰凉。  这样如是两三次后,真就没有人招惹他了。  这一来,他就能一心一意为他的公主修筑宫殿了。  色嫫每次从解散的宣传队回来,达戈都会谦恭地请她去参观正在进行的漫长工程。色嫫每次都紧咬嘴唇拒绝了他。但色嫫也没少听人有意无意地在她耳边说起那座好像永远都不会完工的房子。  这一次,在这个人已经来到这个村子五年以后,她终于没有力量拒绝他了。但她脑袋发晕,身子发软,路也走得跌跌撞撞。当那座房子的铁皮顶子亮闪闪地出现在面前时,她实在迈不开步子了。  “达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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