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音三 于悉切,今读若“衣”。 疑古切,古“五”字,今读若“乌”。 丘鱼切,饭器也,今读若“迂”。 韵十二 于加切,今读若“阿”。 余支切,流也,今读若“危”。 于救切,今读若“呕”。 古文“隐”字,今读若“恩”。 “阿”本字,今读若“痾”。 古“亥”字,今读若“爱”。 羊者切,语已辞,今读“也”。 于尧切,小也,今读若“豪”。 乎感切,嘾也,今读若“安”。 古“肱”字,今读若“哼”。乌光切,跛曲径也,今读若“昂”。 而邻切,今读若“儿”。 二〇、论革命 (一月卅一日) idonotcondemnrevolutions,becauseibelievethattheyarenecessarystagesintheprocessofevolution.butidonotfavorprematurerevolutions,becausetheyareusuallywastefulandthereforeunfruitful.“whenthefruitisripe,itwillfall”,saysachineseproverb.prematurepluckingonlyinjuresthefruit.itisforthisreasonthatidonotentertainmuchhopefortherevolutionsnowgoingoninchina,althoughihavedeepsympathyfortherevolutionists. personallyiprefertobuildfromthebottomup.ihavecometobelievethatthereisnoshort-cuttopoliticaldecencyandefficiency.themonarchistshavenodesireforpoliticaldecencyandefficiency.therevolutionistsdesirethem,buttheywanttoattainthembyashort-cut-byarevolution.mypersonalattitudeis:“comewhatmay,letuseducatethepeople.letuslayafoundationforourfuturegenerationstobuildupon.” thisisnecessarilyaveryslowprocess,andmankindisimpatient!but,sofarasicansee,thisslowprocessistheonlyprocess:“itisrequisitetorevolutionsaswellastoevolutions.” toprofessorh.s.williamsjan.31 〔中译〕吾并非指责革命,因为,吾相信,这也是人类进化之一必经阶段。可是,吾不赞成早熟之革命,因为,它通常是徒劳的,因而是一事无成的。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瓜熟蒂落”。果子还未成熟,即去采摘,只会弄坏果子。基于此理由,吾对当前正在进行的中国之革命,不抱太多的希望。诚然,吾对这些革命者则深表同情。 作为个人来说,吾倒宁愿从基础建设起。吾一贯相信,通向开明而有效之政治,无捷径可走。持君主论者并不期望开明而有效之政治。革命论者倒是非常渴望,但是,他们却想走捷径--即通过革命。吾个人之态度则是:“不管怎样,总以教育民众为主。让我们为下一代,打一个扎实之基础。” 这是一个极其缓慢之过程,十分必需之过程,可是,人却是最没耐心的!以愚所见,这个缓慢之过程是唯一必需的:“它既是革命之必需,又是人类进化之必需。” 致h.s.维廉斯教授 1月31日 二一、《水调歌头》寿曹怀之母 (二月二日) 二哥书来为曹怀之母七十寿辰征诗,不得已,为作一词如下: 水调歌头 颇忆昔人语,“七十古来稀”。古今中寿何限?此语是而非。七十年来辛苦,今日盈庭兰玉,此福世真希。乡国称闺范,万里挹芳徽。 春风暖,祧花艳,鳜鱼肥,壶觞儿女称寿,箫鼓舞莱衣。遥祝期颐寿考,忽念小人有母,归计十年违。绕屋百回走,游子未忘归。 二二、与梅觐庄论文学改良 (二月三日) 与觐庄书,论前所论“诗界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之意。略谓今日文学大病,在于徒有形式而无精神,徒有文而无质,徒有铿锵之韵貌似之辞而已。今欲救此文胜之弊,宜从三事入手:第一,须言之有物;第二,须讲文法;第三,当用“文之文字”(觐庄书来用此语,谓prosediction也)。时不可避之。三者皆以质救文胜之敝也。 二三、“文之文字”与“诗之文字” (二月三日) 觐庄尝以书来,论“文之文字”与“诗之文字”截然为两途。“若仅移‘文之文字’于诗即谓之革命,则不可,以其太易也”。此未达吾诗界革命之意也。吾所持论固不徒以“文之文字”入诗而已。然不避文之文字,自是吾论诗之一法。即如吾赠叔永诗:“国事今成遍体疮,治头治脚俱所急”,此中字字皆觐庄所谓“文之文字”也,然岂可谓非好诗耶?古诗如白香山之《道州民》,李义山之《韩碑》,杜少陵之《自京赴奉先咏怀》《北征》及《新安吏》诸诗,黄山谷之《题莲华寺》,何一非用“文之文字”?又何一非用“诗之文字”耶? 二四、论译书寄陈独秀 (二月三日) ……今日欲为祖国造新文学,宜从输入欧西名着入手,使国中人士有所取法,有所观摩,然后乃有自己创造之新文学可言也。…… 译事正未易言。倘不经意为之,将令奇文瑰宝化为粪壤,岂徒唐突西施而已乎?与其译而失真,不如不译。此适所以自律,而亦颇欲以律人者也。…… 译书须择其与国人心理接近者先译之,未容躐等也。贵报(《青年杂志》)所载王尔德之《意中人》(oscarwilde’stheidealhusband)虽佳,然似非吾国今日士夫所能领会也。以适观之,即译此书者尚未能领会是书佳处,况其他乎?而遽译之,岂非冤枉王尔德耶?…… 二五、叔永答余论改良文学书 (二月十日) ……要之,无论诗文,皆当有质。有文无质,则成吾国近世委靡腐朽之文学,吾人正当廓而清之。然使以文学革命自命者,乃言之无文,欲其行远,得乎?近来颇思吾国文学不振,其最大原因乃在文人无学。救之之法,当从绩学入手,徒于文字形式上讨论,无当也。…… 二六、杏佛题胡、梅、任、杨合影 (二月十四日) 良会难再得,光画永其迹。科学役化工,神韵传黑白。 适之开口笑,春风吹万碧,似曰九洲宽,会当舒六翮。 觐庄学庄重,莞尔神自奕,糠秕视名流,颇富匡时策。 其旁鲁灵光,亦古亦蕴藉,欲笑故掩齿,老气压松柏。 诸君皆时彦,终为苍生益。小子质鲁钝,于道一无获。 作诗但言志,为文聊塞责。必欲道所似,愿得此顽石。 既为生公友,岁久当莹泽。 杏佛此诗大可压倒叔永及适两作。 二七、《诗经》言字解 (二月廿四日) 尝谓余自去国以来,韵文颇有进境,而散文则有退无进。偶检旧稿,得辛亥所作《〈诗经〉言字解》读之,自视决非今日所能为也。去国以后之文,独此篇可存,故以附于此而记之,以识吾衰退,用自警焉。 《诗》中言字凡百余见。其作本义者,如“载笑载言”,“人之多言”,“无信人之言”之类,固可不论。此外如“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言采之”,“陟彼南山,言采其蕨”之类,毛传郑笺皆云“言,我也。”宋儒集传则皆略而不言。今按以言作我,他无所闻,惟《尔雅·释诂》文“邛,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唐人疏《诗》,惟云“言我《释诂》文”。而郭景纯注《尔雅》,亦只称“言我见诗”。以传笺证《尔雅》,以《尔雅》证传笺,其间是非得失,殊未易言。然《尔雅》非可据之书也。其书殆出于汉儒之手,如《方言》《急就》之流。盖说经之家,幕集博士解诂,取便检点,后人缀辑旧文,递相增益,遂附会古《尔雅》,谓出于周孔,成于子夏耳。今观《尔雅》一书,其释经者,居其泰半,其说或合于毛,或合于郑,或合于何休、孔安国。似《尔雅》实成于说经之家,而非说经之家引据《尔雅》也。鄙意以为《尔雅》既不足据,则研经者宜从经入手,以经解经,参考互证,可得其大旨。此西儒归纳论理之法也。今寻绎《诗》三百篇中言字,可得三说,如左: (一)言字是一种挈合词(严译),又名连字(马建忠所定名),其用与“而”字相似。按《诗》中言字,大抵皆位于二动词之间,如“受言藏之”,受与藏皆动词也。“陟彼南山,言采其蕨”,陟与采皆动词也。“还车言迈”,还与迈皆动词也。“焉得谖草言树之背”,得与树皆动词也。“驱马悠悠言至于漕”,驱至皆动词也。“静言思之”,静,安也,与思皆动词也。“愿言思伯”,愿,邓(郑)笺,念也,则亦动词也。据以上诸例,则言字是一种挈合之词,其用与而字相同,盖皆用以过递先后两动词者也。例如《论语》“咏而归”,《庄子》“怒而飞”,皆位二动词之间,与上引诸言字无异。今试以而字代言字,则“受而藏之”“驾而出游”“陟彼南山而采其蕨”“焉得谖草而树之背”,皆文从字顺,易如破竹矣。 若以言作我解,则何不云“言受藏之”,而必云“受言藏之”乎?何不云“言陟南山”“言驾出游”,而必以言字倒置于动词之下乎?汉文通例,凡动词皆位于主名之后,如“王命南仲”“胡然我念之”,王与我皆主名,皆位于动词之前,是也。若以我字位于动词之下,则是受事之名,而非主名矣。如“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此诸我字,皆位于动词之后者也。若移而置之于动词之前,则其意大异,失其本义矣。今试再举《彤弓》证之。“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之。”我有嘉宾之我,是主名,故在有字之前。若言字亦作我解,则亦当位于受字之前矣。且此二我字,同是主名,作诗者又何必用一言一我,故为区别哉?据此可知言与我,一为代名词,一为挈合词,本截然二物,不能强同也。第74章 民国四年(1915)十一月廿五日至五年(1916)四月十七日(4) (二)言字又作乃字解。乃字与而字,似同而实异。乃字是一种状字,(《马氏文通》),用以状动作之时。如“乃寝乃兴,乃占我梦”,又如“乃生男字”,此等乃字,其用与然后二字同意。《诗》中如“言告师氏,言告言归”,皆乃字也。犹言乃告师氏,乃告而归耳。又如“婚姻之故,言就尔居”“言旋言归,复我邦族”,言字皆作乃字解。又如“薄言采之”“薄言往诉”“薄言还归”“薄言追之”等句,尤为明显。凡薄言之薄,皆作甫字解。郑笺,甫也,始也,是矣。今以乃代言字,则乃始采之,乃甫往诉,乃甫还归,乃始追之,岂不甚明乎?又如《秦风》“言念君子”,谓诗人见兵车之盛,乃思念君子。若作我解,则下文又有“胡然我念之”,又作我矣。可见二字本不同义也。且以言作乃,层次井然。如作我,则兴味索然矣。又如《氓》之诗,“言既遂矣”,谓乃既遂意矣,意本甚明。郑氏强以言作我,乃以遂作久,强为牵合,殊可笑也。 (三)言字有时亦作代名之“之”字。凡之字作代名时,皆为受事(《马氏文通》)。如“经之营之,庶民攻之”是也。言字作之解,如《易》之《师卦》云,“田有禽,利执言,无咎。”利执言,利执之也。《诗》中殊不多见。如《终风篇》,“寤言不寐,愿言则嚏”。郑笺皆作我解,非也。上言字宜作而字解,下言字则作之字解,犹言寤而不寐,思之则嚏也。又如《巷伯篇》,“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上文有“谋欲谮人”之句,以是推之,则此言字亦作之字解,用以代人字也。 以上三说,除第三说尚未能自信,其他二说,则自信为不易之论也。抑吾又不能已于言者,三百篇中,如式字,孔字,斯字,载字,其用法皆与寻常迥异。暇日当一探讨,为作新笺今诂。此为以新文法读吾国旧籍之起点。区区之私,以为吾国文典之不讲久矣,然吾国佳文,实无不循守一种无形之法者。马眉叔以毕生精力着《文通》,引据经史,极博而精,以证中国未尝无文法。而马氏早逝,其书虽行世,而读之者绝鲜。此千古绝作,遂无嗣音。其事滋可哀叹。然今日现存之语言,独吾国人不讲文典耳。以近日趋势言之,似吾国文法之学,决不能免。他日欲求教育之普及,非有有统系之文法,则事倍功半,自可断言。然此学非一人之力所能提倡,亦非一朝一夕之功所能收效。是在今日吾国青年之通晓欧西文法者,能以西方文法施诸吾国古籍,审思明辨,以成一成文之法,俾后之学子能以文法读书,以文法作文,则神州之古学庶有昌大之一日。若不此之图,而犹墨守旧法,斤斤于汉宋之异同,师说之真伪,则吾身有涯,臣精且竭,但成破碎支离之腐儒,而上下四千年之文明将沉沦以尽矣。 二八、美国初期的政府的基础 (二月廿九日) alexanderhamiltonknew“thegovernmentcouldnotstandifitssolebasiswastheplatonicsupportofgenialwell-wishers.heknewthatithadbeencreatedinresponsetointeresteddemandsandnotoutofanyfine-spuntheoriesofpoliticalscience.” --charlesbeard 〔中译〕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知道,“倘若政府唯一之基础,只是那些温和的、好心肠的人所给予的柏拉图式之支持,那么,政府将会垮台。他也知道,政府之建立,决不是靠任何精雕细琢之政治学理论;政府须对有利益关系之要求作出反应”。 --查理·比尔德 二九、家书中三个噩耗 (二月廿九日) 得吾母一月十三日书,言大姊大哥于十二月二日三日先后死去。(大哥死于汉口,身后萧条,惨不忍闻。)吾家骨肉凋零尽矣!独二哥与余犹漂泊天涯一事无成耳! 吾于兄弟姊妹中最爱大姊。吾母常言:“吾家最大憾事在大菊之非男儿。”使大姊与大哥易地而处,则吾家决不致败坏至于今日之极也。 大哥一生糊涂,老来途穷,始有悔意,然已来不及矣。大哥年来大苦,生未必较死乐也。 十年去家,遂与骨肉永诀,欲哭无泪,欲诉无所,出门惘惘不知何适。呜呼哀哉! 吾母书中又言冬秀之母吕夫人亦于一月七日病死,濒死犹以婚嫁未了为遗憾。 甲辰之春,余始识夫人于外婆家,于今十馀年矣。游子久客,遂令夫人抱憾以殁,余不得辞其责也。 三〇、伊丽鹗论教育宜注重官能之训练 (三月六日) advocatingthetrainingofchildrenintheusesoftheirsenses,thattheymaydevelopaskeenaperceptionasthatofthepractitionerinmedicine,dr.charlesw.eliot,presidentemeritusofharvardcollege,inapamphletwhichwillshortlybeissuedbythegeneraleducationboardcallsattentiontocertaindefectsinourpresenteducationalmethods. “inrespecttothetrainingoftheirsenses,”saysdr.eliot,“thechildrenofwell-to-doparentsnowadaysareoftenworseoffthanthechildrenofthepoor,becausetheyarenotcalledupontoperformservicesinthehouseholdoronthefarmwhichgivepracticeinaccurateobservationandmanualdexterity.thetrainingofthesensesshouldalwayshavebeenaprimeobjectinhumaneducation. “thekindofeducationthemodernworldhasinheritedfromancienttimeswasbasedchieflyonliterature.asaresulttheprogramsofsecondaryschoolsintheunitedstatesallottedonlyaninsignificantportionofschooltimetothecultivationoftheperceptivepowerthroughmusicanddrawing,and,untillately,boysandgirlsinsecondaryschoolsdidnothavetheirattentiondirectedtothefineartsbyanyoutsiderorvoluntaryorganizations.” thatmedicineandsurgeryhaveattainedtheirremarkableprogressinthelasttwenty-fiveyears.dr.eliotattributestothetrainingwhichthepractitionerreceivesinaccuratediagnosis,anditsconsequenthighdevelopmentoftheperceptivefaculties.similartraininginotherbranchesofeducationdr.eliotbelievestobeofprimeimportanceforthecominggeneration. “thechangeswhichoughttobemadeimmediatelyintheprogramsofamericansecondaryschools,inordertocorrecttheglaringdeficienciesintheprograms,”hesays,“are,chiefly:theintrodutionofmorehand,ear,andeyework,suchasdrawing,carpentry,turning,music,sewing,andcooking,andthegivingofmuchtimetothesciencesofobservation.thesesciencesshouldbetaughtinthemostconcretemannerpossible-thatis,inlaboratories,withampleexperimentingdonebytheindividualpupilwithhisowneyesandhands,andinthefield,throughthepupil’sownobservation,guidedbyexpertleaders.” 〔中译〕提倡儿童教育宜注重官能之训练,以使他们发展敏锐之知觉,正如技艺娴熟的医生之知觉。哈佛大学退休校长查理·w·伊丽鹗博士在一本小册子里,提醒吾人注意,现行教育方法之某些缺陷。该小册子最近将由教育部出版发行。 伊丽鹗博士说,“就儿童官能之训练而言,现今家境较好之家庭,比起家境贫寒之家庭,前者往往做得更糟。因为,他们不要求小孩多干家务活或农场活,实际上,多干活可以培养儿童仔细观察之能力,可以增强手之灵巧性。在人类所受之教育中,官能之训练应该成为其中的首要内容。 “现代世界之教育皆承继古代,主要基于授业,即以传授学识为主。结果,今日美国中学之课程,只安排少量时间,以供学生学习音乐和绘画,以培养官能之发展。直到最近,男女中学生还皆不重视课外之美术训练,或自发组织之美术活动。” 近二十五年来,医学和外科学皆取得显着之进步。伊丽鹗博士把此归功于从业医生在准确诊断方面所受之训练,以及随之而来的医生官能之高度发展。他相信,在其它部门之教育过程中,作类似的官能训练,这对培养下一代是至关重要的。 伊丽鹗博士继续说,“为弥补美国中学课程之明显缺陷,应立即对此作出如下之主要变更:要多动手,多用耳,多用眼,多做事,如绘画、木工、车工、音乐、缝纫和烹饪,要挤出更多时间用于科学之观察。这些课程之教授,要尽可能采取具体之方法--即采取实验之方法;要让每一个学生做大量的实验,他们在专业教师之指导下,通过自己之观察,用自己之眼,用自己之手去做实验。” 上所记伊丽鹗校长之言,余读之深有所感矣。吾国旧教育之大病,在于放弃官能之教练,诵读习字之外,他无所授。犹忆余幼时酷嗜画人像,然既无师资,又无范本,其所本者,石印小说之绘像而已。不独此也,即偶有所作,均不敢以示人。一日为塾师所见,大遭诟责,桌展中所有绘像皆被搜去,遂不敢更为矣。音乐则更无机会可学。犹忆一年,里中秋赛,应有童子昆腔乐队,翰香叔欲令余与列其中,后家人以为吾家子弟不应学吹弹与“子弟”(俗谓优伶为“子弟”)为伍,遂不果。至今思之,以为憾事。吾不知果有绘画与音乐之天资否。然即令有之,经此二十年之压抑挫折,更能馀几何乎?后之言教育改良者当知所从事矣。 余幼时酷嗜小说,家人禁抑甚力。然所读小说尚不少。后来之文学观念未必非小说之功。此种兴趣所以未为家人塾师之阻力所摧残者,盖有二因:一以小说易得。余以一童子处于穷乡,乃能得读四五十种小说,其易求可见。二则以有近仁之助力。近仁与余每以所得小说互传观之,又各作一手折记所读小说,每相见,辄互稽所读多寡以相夸焉。 然以家人干涉之故,所读小说皆偷读者也。其流毒所及盖有二害,终身不能挽救也。一则所得小说良莠不齐,中多淫书,如《肉蒲团》之类,害余不浅。倘家人不以小说为禁物而善为选择,则此害可免矣。二则余常于夜深人静后偷读小说,其石印小字之书伤目力最深,至今受其影响。 教育之宗旨在发展人身所固有之材性。目之于视,耳之于听,口之于言,声之于歌,手之于众技,其为天赋不可放废之材性一也。岂可一概视为小道而听其荒芜残废哉? 教育之方法首在鼓舞儿童之兴趣,今乃摧残其兴趣,禁之罚之,不令发生,不可谓非千古一大谬哉! 三一、泽田吾一来谈 (三月十九日) 今晨忽闻叩门声,纳之,乃一日人,自言名泽田吾一,乃东京商业学校教员在此治化学。其人苍老似五十许人。手持一纸,上书白香山诗:“老来尤委命,安处即为乡”二句来问余“安处”之安系主观的安,还是客观的安。不意纽约俗尘中尚有如此雅人也。 泽田君言,余治哲学,过日本时当访其友狩野亨吉博士。博士尝为京都大学文学院长。其人乃“真哲学家”,藏汉籍尤富,今以病居东京。 君又言治日文之难,如主词之后应用“八”或“”,此两字非十年之功辨不清也。 三二、往访泽田吾一 (三月廿六日) 夜访泽田吾一君于其室,谈甚欢。君嘱余写一诗示之,因书七年前旧作《秋柳》一绝与之。其诗曰: 但见萧飕万木摧,尚馀垂柳拂人来。 词人漫说柔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 泽田君言日本有谚语云: 柳丿枝雪二折无氵。(雪压不断杨柳条) 与吾诗意正同。余大喜,因记之。 三三、吾国古籍中之乌托邦 (三月廿九日) 吾曩谓吾国人未尝有精心结构之乌托邦,以视西人柏拉图之《共和国》,穆尔之《乌托邦》,有愧色矣。今始知吾此说之大谬不然也。吾国之乌托邦正复不逊西人。今试举二者以实吾言。 第一,《管子》乃绝妙之乌托邦也。管仲之霸业,古人皆艳称之。然其所行政策,《左传》绝无一语及之。今所传其“作内政以寄军令”及“官山海”(盐铁官有)诸制,皆仅见《管子》之书(《国语》所载全同《小匡篇》。盖后人取《管子》之文以为《齐语》耳),疑未必真为管仲所尝行者也。以适观之,其书盖后人伪托管子以为乌托邦,近人所谓“托古改制”者是也(说详余所作《读管子》上、下)〔参见本书第四一则〕。然其政治思想何其卓绝(法治主义),而其经济政策何其周密也。后人如《国语》之作者(不知何人,然决非左氏也)如司马迁,不知《管子》之为伪书,乃以乌托邦为真境,岂非大可笑乎?第75章 民国四年(1915)十一月廿五日至五年(1916)四月十七日(5) 第二,《周礼》乃世间最奇辟之乌托邦之一也。此书不知何人所作,然决非“周公致太平之迹”也。《周礼》在汉世,至刘向父子校书始得着录。其时诸儒共排以为非。林孝存(亦作临孝存,名硕)至作十论七难以排之。何休亦以为六国阴谋之书。何休之言近似矣。要之,此书乃战国时人“托古改制”者之作。他日当详考诸书,为文论之。然其结构之精密,理想之卓绝,真足压倒一切矣。 三四、柳子厚 (三月廿九日) 吾国人读书无历史观念,无批评指责之眼光。千古以来,其真足称“高等考据家”者(西方考据之学约有二端:其寻章摘句,校讹补阙者,曰校勘家〔textualcriticism〕。其发奸擿伏,定作者姓氏,及着书年月,论书之真伪,文中窜易者,谓之高等考据家〔highercriticism〕),唯柳子厚一人耳。如《王制》一书,汉人卢植明言“汉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篇”(见《注疏》),而后人犹复以为周制(如马氏《绎史》),抑何愚也! 三五、刘田海 (四月五日) 西人之治汉学者,名sinologistsorsinologues,其用功甚苦,而成效殊微。然其人多不为吾国古代成见陋说所拘束,故其所着书往往有启发吾人思想之处,不可一笔抹煞也。今日吾国人能以中文着书立说者尚不多见,即有之,亦无馀力及于国外。然此学(sinology)终须吾国人为之,以其事半功倍,非如西方汉学家之有种种艰阻不易摧陷,不易入手也。 顷遇一刘田海君,字瀛东,其人为刘锡鸿星使之子,足迹遍天下,搜集东西古籍甚富,专治历史的地理学颇精,其治学方术近于西洋之sinologue。 三六、叔永诗 (四月五日追记) 叔永寄二诗: 送雪 长冬冱穷阴,数月雪封地。赠我粉本图,谢君琼瑶意。 几日春风回,送汝将远逝。(原文五六句与三四句互易) 雪答 今年与君居,不谓时当久。修短共乘化,别离亦何有。 更作飞泉声,入君梦里吼。 适去绮色佳时赠叔永诗有“此邦邮传疾无比,月月诗筒未应绝”之句。别后叔永寄诗无数,而适来此后作诗甚少,视叔永有愧色矣。 三七、忆绮色佳 (四月五日) 前月有《忆绮色佳》一绝,以其不佳,故不留稿。今记叔永“更作飞泉声,入君梦里吼”之句,复忆前诗,因写于此,以存一时鸿爪云尔。 别后湖山无恙否?几番游子梦中回。 街心车作雷声过,也化惊湍入梦来。 三八、吾国历史上的文学革命 (四月五夜) 文学革命,在吾国史上非创见也。即以韵文而论:《三百篇》变而为《骚》,一大革命也。又变为五言,七言,古诗,二大革命也。赋之变为无韵之骈文,三大革命也。古诗之变为律诗,四大革命也。诗之变为词,五大革命也。词之变为曲,为剧本,六大革命也。何独于吾所持文学革命论而疑之? 文亦遭几许革命矣。孔子以前无论矣。孔子至于秦汉,中国文体始臻完备,议论如墨翟、孟轲、韩非,说理如公孙龙、荀卿、庄周,记事如左氏、司马迁,皆不朽之文也。六朝之文亦有绝妙之作,如吾所记沈休文、范缜形神之辩,及何晏、王弼诸人说理之作,都有可观者。然其时骈俪之体大盛,文以工巧雕琢见长,文法遂衰。韩退之“文起八代之衰”,其功在于恢复散文,讲求文法,一洗六朝人骈俪纤巧之习。此亦一革命也。唐代文学革命巨子不仅韩氏一人,初唐之小说家,皆革命功臣也(诗中如李杜韩孟,皆革命家也)。“古文”一派至今为散文正宗,然宋人谈哲理者似悟古文之不适于用,于是语录体兴焉。语录体者,以俚语说理记事。今举数例如下: (大程子) 到恍然神悟处,不是智力求底道理,学者安能免得不用力? 百理具在,平铺放着。几时道“尧尽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尽子道”添得些孝道多?原来依旧。 (二程子) 莫说道:“将第一等让与别人,且做第二等。”才如此说,便是自弃。 (朱子) 知得如此,是病。即便不如此,是药。 学问须是大进一番,方始有益。若能于一处大处攻得破,见那许多零碎是这一个道理,方是快活。然零碎底非是不当理会。但大处攻不破,纵零碎理会得些少,终不快活。今且道他那大底是甚物事。天下只有一个道理。学只要理会得这一个道理。 (陆子) 今人略有些气焰者,多只是附物,元非自立也。若某则不识一字,亦须还我堂堂地做个人。 善学者如关津,不许胡乱放过人。 要当轩昂奋发,莫恁地沉埋在卑陋凡下处。 吾友近来精神都死,却无向来亹亹之意。防闲,古人亦有之。但他的防闲与吾友别。吾友是硬把捉。……某平日与兄说话,从天而下,从肝胆中流出,是自家有的物事,何尝硬把捉? 自立自重,不可随人脚跟,学人言语。 凡此诸例,皆足示语录体之用。此亦一大革命也。至元人之小说,此体始臻极盛。今举《水浒传》《西游记》中语数则,以示其与语录体之关系。 武松劈手(把残酒)夺来,泼在地下,说道:“嫂子,休要恁地不识廉耻!”把手只一推,争些儿把那妇人推一交。武松睁起眼来道:“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带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廉耻!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嫂嫂!再来,休要恁地!” --《水浒》二十三回 石秀押在厅下,睁圆怪眼,高声大骂:“你这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我听着哥哥将令早晚便引军来打你城子,踏为平地,把你砍做三截,先教老爷来和你们说知!” --《水浒》六十二回 行者笑道:“师父,你原来不晓得,我有几个草头方儿能治大病。管情医得他好便了。就是医死了,也只问个‘庸医杀人’罪名,也不该死,你怕怎的?” --《西游记》六十八回 那大圣坐在石崖上,骂道:“你这饷糠的夯货!你去便罢了,怎么骂我?”八戒跪在地下道:“哥呵!我不曾骂你。若骂你,就嚼了舌头根。”行者道:“你怎么瞒得过我?我这左耳往上一扯,晓得三十三天人说话。我这右耳往下一扯,晓得十代阎王与判官算帐。你骂我岂不听见?”叫:“小的们,选大棍来!先打二十个见面孤拐,再打二十个背花,然后等我使铁棒与他送行!” --《西游记》三十一回 总之,文学革命,至元代而登峰造极。其时,词也,曲也,剧本也,小说也,皆第一流之文学,而皆以俚语为之。其时吾国真可谓有一种“活文学”出世。倘此革命潮流(革命潮流即天演进化之迹。自其异者言之,谓之“革命”。自其循序渐进之迹言之,即谓之“进化”可也),不遭明代八股之劫,不受明初七子诸文人复古之劫,则吾国之文学必已为俚语的文学,而吾国之语言早成为言文一致之语言,可无疑也。但丁(dante)之创意大利文,却叟(chaucer)诸人之创英吉利文,马丁·路得(martinluther)之创德意志文,未足独有千古矣。惜乎五百余年来,半死之古文,半死之诗词,复夺此“活文学”之席,而“半死文学”遂苟延残喘,以至于今日。今日之文学,独我佛山人(吴趼人),南亭亭长(李伯元),洪都百炼生诸公之小说可称“活文学”耳。文学革命何可更缓耶?何可更缓耶? 三九、李清照与蒋捷之《声声慢》词 (四月七日) 《声声慢》两阕: (一)李清照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二)蒋捷 黄花深巷,红叶低窗,凄凉一片秋声。豆雨声来,中间夹带风声。疏疏二十五点,丽谯门不锁更声。故人远,问谁摇玉佩,帘低铃声。 彩角声吹月堕;渐连营马动,四起笳声。闪烁邻灯,灯前尚有砧声。知他诉愁到晓,碎哝哝多少蛩声!诉未了,把一半分与雁声。 此两词皆“文学”的实地试验也。易安词连用七叠字作起,后复用两叠字,读之如闻泣声。竹山之词乃“无韵之韵文”,全篇凡用十声字,以写九种声,皆秋声也。读之乃不觉其为无韵之词,可谓为吾国无韵韵文之第一次试验功成矣。 无韵之韵文(blankverse)谓之起于竹山之词或未当;六朝、唐骈文之无韵者,皆无韵之韵文也;惟但可谓之“无韵之文”或谓之“文体之诗”(prosepoetry),非“无韵之诗”也。若佛典之偈,颂,则真无韵诗矣。 四〇、胡绍庭病逝 (四月八日) 得怡荪及孟邹来书,惊悉胡绍庭病死北京。嗟夫,二十年造一人才,而乃以委土壤如此,真可浩叹! 绍庭,吾绩人,名祖烈,后改名平。初娶怡荪之妹,早死。复聘程乐亭之妹,不知已娶否。 四一、写定《读管子》上、下两篇 (四月八夜) 上篇论《管子》非管子自作,乃战国末年治调和之道家学者所作,而托于管子以自重耳。证据如下: (一)书中记管子死后事实,如西施,吴王好剑,楚王好细腰之类。 (二)书中《立政篇》攻墨子寝兵兼爱之说。 (三)书中学说乃合名、法、阴阳诸家之言,而成一调和之道家,即韩非、司马谈所谓道家也。 下篇乃驳梁任公《管子》中语。 第一,太史公所言尝见《管子》诸篇不足为据。 第二,《管子》书中学说乃周末最后之产儿,决非管子时代所能发生。 第三,梁氏所谓“十之六七为原文,十之三四为后人增益”,其说殊无所据。与其臆测,何如宁缺毋滥? 下篇颇多要紧之意见。久不作规矩文字,殊苦有意思而不能畅达也。 四二、评梁任公《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四月十三日记完) 梁任公着《管子》(宣统元年),其论《管子》书中之法治主义及其经济政策,皆有可取之处。惟梁先生以此诸项为管子所尝实行,所尝着述,此则根本错误,不容不辨。 书末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有足取者,节录一二,以备参考。 法之起因(二章) (一)儒家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以起也。故礼者,养也。(《荀子·礼论》;参看《王制》《富国》二篇) (二)墨家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明夫天下之乱,生于无政长。(适按:此近于霍布士之说)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惟能壹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也。(《墨子·尚同》上) (三)法家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故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名物处违是非之分,则赏罚行矣。上下设,民生体,而国都立矣。……(《管子·君臣》下)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生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有乱。当此之时,民务胜而力征。负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适按:此近于洛克之说)故贤者立中,设无私,而民日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道,而贤者以相出为务。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其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商君书·开塞》;参看《君臣篇》) 参看《汉书》《刑法志》。 法字之语源 法《说文》:“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解廌,兽也。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 《释名》:“法,逼也。莫不欲从其志,逼正使有所限也。” 《尔雅·释诂》:“典,彝,法,则,刑,范,矩,庸,恒,律,,职,秩:常也柯,宪,刑,范,辟,律,矩,则:法也。” 刑《说文》:“灋,也。”而刀部有刑字,无字。 “刑,刭也。刭,刑也。” “,铸器之法也。” 刑又与形通。《左传》引诗“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杜注云,“形同刑,程量其力之所能为而不过也”。 《易·井卦》,“改邑不改井”。王注曰,“井以不变为德者也”。故从井。从刂者,刀以解剖条理。 (梁)也者,以人力制定一有秩序而不变之形式,可以为事物之模范及程量者也。 律《说文》:“均布也。”段注云:“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 桂馥《义证》云:“均布也者,义当是均也布也。《乐记》:‘乐所以立均。’《尹文子·大道篇》:‘以律均清浊。’《鹖冠子》:‘五声不同均。’《周语》:‘律所以立均出度也。’” (梁)……盖吾国科学发达最古者莫如乐律。《史记·律书》云:“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汉书·律历志》云:“夫律者,规圆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然则律也者,可谓一切事物之总标准也。 《尔雅·释言》:“律,,述也。”《释诂》:“,遵,率,循也。”(参看上所引《释诂》文) (下略) 法之观念(旧学派) 一、儒家 (一)有自然法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兴神物,以前民用。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以上皆见《易·系辞》) (梁)欧西之言自然法者分二宗:有为之主宰者,有莫为之主宰者。儒家之自然法,则谓有主宰者也。 《易·系辞》天垂象,圣人则之。 《书》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 《诗》天生烝民,有物有则。 《诗》不识不知,顺帝之则。 (二)惟知自然法者为能立法。 (三)惟圣人为能知自然法。 (四)故惟圣人为能立法。 《易》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易》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中庸》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适按〕此《中庸》之逻辑。此种逻辑大似笛卡儿。 《中庸》惟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 (梁)儒家……研究支配人类之自然法,亦常置重于人类心理。孟子所谓“心之所同然者”是也。然其此论又未尝不与“自然法本天”之观念相一贯。盖谓人心所同然者,受之于天,故人心所同然,即天之代表也。第76章 民国四年(1915)十一月廿五日至五年(1916)四月十七日(6) 梁氏此论似矣,而未明“自然法”与“理法”(或性法)交承授受之关系。自然法(lawofnatual,ornatuallaw)乃最初之学说,《易·系辞》所云是也。《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乃是由天然法进而为性法过渡之阶级。至孟子而此说乃大明。孟子曰,“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又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参看上所引《中庸》“惟天下至诚”一章)则纯然性法(lawofreason)矣。孟子又曰,“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之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以)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又曰,“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此则以规矩方员与“先王之道”皆为竭人力所成,则皆人定法也。自然法云乎哉?其说虽与孔子《系辞》之说微有渊源之关系,而孟子之说为进化矣。 儒家认人民之公意与天意有二位一体之关系。……盖谓民意者,天意之现于实者也。……故人民公意者,立法者所当以为标准也。……故《大学》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孟子》曰:“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若夫人民公意,于何见之?则儒家……以为……人民之真公意,惟圣人为能知之,而他则不能也。……故惟圣人宜为立法者也。故(儒家与十七八世纪欧洲学者)同主张人民公意说,而一则言主权在民,一则言主权在君,其观察点之异在此而已。 儒家言最近民权者莫如孟子。孟子对万章“尧以天下与舜”之问两章,其所论主权皆在民,故引《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固尝谓圣人为人伦之至矣。然彼不曰“人皆可以为尧舜”乎?又不曰“尧舜与人同”乎?故谓儒家皆言主权在君,殊不尽然。孟子直称桀纣为独夫。又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其言昭着,不容掩蔽也。 “主权在民”与“立法权在民”,非一事也。孟子主张主权在民者也,而未尝言立法权在民,此间有历史上关系,不可遽责古人。盖吾国前此本无国民立法之制。其在欧洲,则教会之大会议(council),法之总会议(états-généraux始于一三〇二年),英之巴力门,皆国民立法机关之先声。更先于此,则希腊、罗马之共和政治尤古矣。欧洲十七八世纪之学者惟有所取法,有所观鉴,故国民立法之说大昌。吾国言民权者如孟子,惟无所取法,故其于民主立法之说寂然无闻。吾辈有历史观念者,未可遂厚非古人也。 孟子言民权必称尧舜,犹孟德斯鸠之称英伦,卢梭之称罗马、瑞士也。此可见历史成例之重要矣。 儒家中惟荀子之说微有异同。(适按:此亦不然。孟子之说岂无异同乎?)荀子不认有自然法者也……而惟以人定法为归。 《性恶篇》……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娇饰人之情性而化之。 荀子以性为恶,自不得复认有自然法。……荀子者,谓支配社会之良法恒反于自然者也。故其言正不正之标准不以天,而惟以圣人。 《性恶篇》……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于性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 《王制篇》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 《礼论篇》……君师者,治之本也。 《礼论篇》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 《天论篇》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惟圣人不求知天。 《天论篇》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 〔适按〕此种“戡天”主义,何等精辟! 推荀子之论,必归结于贵人而贱法。 《君道篇》有治人无治法。……法不能独立。……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有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 二、道家 道家亦认有自然法者也。然其言自然法之渊源,与自然法之应用,皆与儒家异。……彼不认自然法为出于天。故曰,“天法道,道法自然”。……其意盖谓一切具体的万有,皆被支配于自然法之下。而天亦万有之一也,故天亦自然法所支配,而非能支配自然法者也。而自然法不过抽象的认识,而非具体的独立存在也。故曰,“恍兮忽兮,其中有象”。夫自然法之本质既已若是,是故不许应用之以为人定法;苟应用之以为人定法,则已反于自然法之本性矣。故曰,“物或益之而损”。又曰,“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故绝对的取放任主义,而谓制裁力一无所用。非惟无所用,实不可用也。……故道家对于法之观念,实以无法为观念者也。既以无法为观念,则亦无观念之可言。 梁氏此论,大谬有三: 第一,梁氏不知老子之自然法乃儒家法家言治言法之所自出。儒家之论无为之治及自然法,虽谓出于老子可也。(孔子尝受学于老子。《论语》尝称无为之治。《易》之言自然法亦与老子不悖)若法家之出于老子,则《管子》《韩非》之书具在,不待吾赘言矣。 第二,老子未尝不许应用自然法以为人定法也。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梁氏引其下半而去其上半,遂诬老子。老子处处教人法自然,故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第三,梁氏谓老子既以无法为观念,则亦无法之观念可言,则尤谬矣,老子之自然法,“无为”而已,“自然”而已。人定法宜“守”此“法”此,以听民之自然。“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后世法家无不以无为为最上目的者。老子与法家不同之处,在于老子欲以无为致无为,而法家欲以有为致无为。《管子》曰,“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白心》)又曰,“圣君任法而不任智……然后身佚而天下治也”。(《任法》)韩非曰,“法之为道,前苦而长利”。此皆以无事无为为鹄者也。虽谓法家之“法之观念”皆起于老子可也。(参看王荆公《老子论》) 三、墨家 墨家之持正义说及神意说,与儒家同;独其关于自然法之观念,与儒家异。 《天志·下》墨子置天志以为仪法。 《法仪》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为治法……莫若法天。……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 《天志·中》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将以度王公大人之为刑政也。顺天之意,谓之善刑政。不顺天之意,谓之不善刑政。 墨家实以正义说为法学之根本观念者也。而正义之源一出于天。故曰兼采正义说与神意说也。 认有自然法者,必谓自然法先于万有而存在,必谓自然法一成而不可变。(适按:此亦不然。)是故有所谓“命”者。《记》、《中庸》所谓可以前知,知此物也。而墨子非命,是不认自然法之存在也。(适按:命与自然法是两物。)凡语人类社会之法律,而以自然法为标准者,则标准必存于人类社会之自身。人心所同然者,即立法之鹄也。故人民总意说与自然法说恒相随。我国儒家说有然,欧洲十七八世纪之学说亦有然。墨家不认自然法,因亦不认人民总意。 此说亦有大误处。 (一)墨家认天志为正义之法仪,是未尝不认自然法也。欧洲学者多以自然法为上帝之法,虽孟德斯鸠亦持此说。 (二)谓人民总意说与自然法恒相随,亦大误也。霍布士认有自然法者也,而归结于君主专制。是其一例。 (三)墨子非不认人民总意者也。“人民之总意”与“人人之私意”有别。卢梭为人民总意说之最大巨子,而其辨总意(generalwill)与人人私意之总(thewillofall)甚切。墨子所非者乃“一人一义,十人十义”“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此乃人人之私意,而非总意也。总意所在,非尽人所能见,故有尚同之说,以壹同天下之义,使民交相爱,交相利焉。此天志也,而即人民总意也。 (四)墨家与儒家(孔子)大异之点在其名学之不同。孔子正名。其名之由来,出于天之垂象,出于天尊地卑。故其言政,乃一有阶级之封建制度,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者是也。墨子论名之由来出于人人之知觉官能,西方所谓“实验派”(empiricism)也。人见物,各以意名之。名之流行,由“互诺”而定。互诺者,西人所谓相约(conventions)也。惟人人各有其义,又人人皆为名之起原(即正义之起原。梁氏谓墨家以正义之源一出于天,非也。墨家以天志为正义之法仪耳,非以天志为之原也),故墨子兼爱平等之说实以其名学为之根据。孟子虽非墨家兼爱之说,而其政治思想以民权为归宿,其受墨家之影响于无形之中者大矣。梁氏知孟子民意之说根据于“人心之所同然者何也义也理也”之说,是矣。而不知孟子之名学,已非复孔子之名学,乃变形的墨家之名学也。孟子曰,“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此乃归纳的名学,乃实验的名学也。无墨子,必无孟子。孟子者,儒墨并立时代之产儿也。 梁氏引《尚同篇》而论曰: 由此观之,则墨子谓人民总意终不可得见;即见矣,而不足以为立法之标准。若儒家所谓“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者,墨子所不肯承认也。 此尤厚诬墨子也。 第一,墨子所谓《天志》者,何也?曰,“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法仪篇)。是墨之天志终以民利为归也。 第二,墨子所谓“壹同天下之义”者,非绝对的命令法也。乃欲建立正长,欲“上下情请为通。上有隐事遗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积害,上得而除之。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震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使人之心助己思虑,使人之股肱助己动作’……故古者圣人之所以济事成功……者,无他故焉,曰,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此尚同(当作“上同”)之真意也。此与孟子引《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何以异乎?墨子岂不承认“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者乎? 第三,墨子言治,尤以民利为立法之鹄。其言曰: 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 --《非乐·上》 言必有三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非命·上》 此非人民总意之说耶?此非所谓“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者乎?而谓“墨子谓人民总意终不可得见。即见矣,而不足以为立法之标准”。真厚诬墨子矣。 此书第五章论法治主义之发生: (一)放任主义与法治主义。 (二)人治主义与法治主义。 (三)礼治主义与法治主义。 (四)势治主义与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之发生及其衰灭。 梁氏为之图如下: 全章论诸家得失,甚多可采之处。以辞繁,不具载。 梁氏此书有大弱点三焉。 第一,不明历史上诸家先后授受之关系。即如上表,以“两别法”(dichotomy)示诸家关系,何其疏也?其实诸家关系略如下表: 〔注〕“制治”叔向曰:“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中庸》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其说非“人治”所能尽,故以“制治”名之。“政治”者,以政为治,包举礼俗法律而调和之,吾无以名之,名之曰政治云尔。 第二,梁氏于孟子、墨子、老子、荀子之学说似无确见。 第三,梁氏不明诸家之名学,故于法家学理上之根据茫然无所晓。 四三、《沁园春》誓诗 (四月十三日初稿) 昨日读书不乐,因作一词自遣。 沁园春 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以此誓诗。任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月圆固好,日落何悲?我闻之曰,“从天而颂,孰与制天而用之”?更安用为苍天歌哭,作彼奴为! 文章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他臭腐,还我神奇。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诗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驱驰。 四四、怡荪、近仁抄赠的两部书 (四月十三日) 昨日怡荪寄赠所手抄之俞樾《读公孙龙子》一册,读之甚快。 友朋知余治诸子学,在海外得书甚不易,故多为余求书。去年近仁为余手写吴草卢《老子注》全书,今怡荪复为写此书,故人厚我无,可感念也。 四五、灯谜 (四月十三日) 叔永寄示所作灯谜两条: (一)“枝上红襟软语,商量定掠地双飞。”(此余《满庭芳》词中句也)(打地名一)--鸟约。 (二)闰十二月(打诗一句)--“两山排闼送青来”。 余寄叔永书曰:“灯谜第二则甚妙。将‘十二月’三字挤成一字,写‘排’字‘送’字之强硬手段如生。惟‘两山’不知下落,又门内之‘王’尚未逐出,非再革命不可。” 余所作灯谜,以 花解语(打魏武帝侍一句,对偶格)--“对酒当歌” 为最得意。近作一条: 两(打欧阳永叔词一句)--“双燕归来细雨中” 颇自喜。然此谜实脱胎于《品花宝鉴》中以晏叔原“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词射一“俩”字之谜,而远逊其工矣。 叔永答书:“偶因赵宣仲示我旧谜一则,以‘两山相背背相连,两山相对 对相连,两山相对不相连,一道文光直上天’打‘王曰叟’三字,此吾‘两山’二字之来历也。来书谓‘门内之王尚未逐出’,岂知已化作两山乎?”附记之 以志吾过。 四六、《沁园春》誓诗 (四月十四日改稿) 沁园春 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以此誓诗。任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月圆固好,落日尤奇。春去秋来,干卿甚事,何必与之为笑啼?吾狂甚,耻与天和地,作个奴厮。 何须刻意雕辞。看一朵芙蓉出水时。倘言之不文,行之不远,言之无物,何以文为?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诗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驱驰。 今日改昨日之词,似稍胜原稿。 古人有用庄生“亦与之为无町畦”《人间世》一语入诗者(似系韩退之)。今读“何必与之为笑啼”句,偶忆及之,故记之。 李白诗,“秋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乃指荷花,非木芙蓉也。 四七、《沁园春》誓诗 (四月十六日第三次改稿) 后两日又改作下半阕如下: (上半阕,同上) 文章要有神思。到琢句雕辞意已卑。定不师秦七,不师黄九;但求似我,何 效人为?语必由衷,言须有物;此意寻常当告谁?从今后,倘傍人门户,不是男儿。(末句又拟改作“从今后,待扫除陈腐,重铸新辞”。) 此一词改之数日始脱稿,犹未能惬意。甚矣,“做诗容易改诗难”也。 朱彝尊《解佩令》词:“不师秦七,不师黄九,倚新声玉田差近。”秦七,秦观也。黄九,山谷也。玉田,张炎(叔夏)也。余借用其语而意自不同。竹垞犹有所师。而余则欲不师古人耳。 四八、吾国文学三大病 (四月十七日) 吾国文学大病有三:一曰无病而呻。哀声乃亡国之征,况无所为而哀耶?二曰摹仿古人。文求似左史,诗求似李杜,词求似苏辛。不知古人作古,吾辈正须求新。即论毕肖古人,亦何异行尸赝鼎?“诸生不师今而师古”,此李斯所以焚书坑儒也。三曰言之无物。谀墓之文,赠送之诗,固无论矣。即其说理之文,上自韩退之《原道》,下至曾涤生《原才》,上下千年,求一墨、庄周乃绝不可得。诗人则自唐以来,求如老杜《石壕吏》诸作,及白香山《新乐府》《秦中吟》诸篇,亦寥寥如凤毛麟角。晚近惟黄公度可称健者。馀人如陈三立、郑孝胥,皆言之无物者也。文胜之敝,至于此极,文学之衰,此其总因矣。 顷所作词,专攻此三弊。岂徒责人,亦以自誓耳。第77章 民国五年(1916)四月十八日至七月廿一日(1) 一、试译林肯演说中的半句 (四月十八日) 赵宣仲(元任)寄书问林肯《盖梯司堡(gettysburg)演说》中之“thegovernmentofthepeople,bythepeople,forthepeople”一语当如何译法。此语梁任公尝以为不可迻译。今姑试为之: 此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为之政府。 然殊未能得原语之神情也。又译: 此主于民,出于民,而又为民之政府。 则三段不同文法矣。不如用反身动词(reflexiveverb)之为佳也。 二、《沁园春》誓诗 (四月十八夜第四次改稿) 重写定前所作词,此第四次稿也。 沁园春 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与诗誓之。看花飞叶落,无非乘化,西风残照,正不须悲。无病而呻,壮夫所耻,何必与天为笑啼?生斯世,要鞭笞天地,供我躯驰。 文章贵有神思。到琢句雕辞意已卑。更文不师韩,诗休学杜,但求似我,何效人为?语必由衷,言须有物,此意寻常当告谁?从今后,倘傍人门户,不是男儿。 三、作文不讲文法之害 (四月十九日) “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朱注引周氏曰:“先行其言者,行之于未言之前。而后从之者,言之于既行之后。”邢昺疏曰:“君子先行其言,而后以行从之。言行相副,是君子也。” 此两说皆未能满意。盖原文本不明白。“其言”是谁之言?“之”,又指何物?指“言”耶?抑指“行”耶?“从”字又无主词。谁从之耶?依周说,则“言”从之也。依邢说,则“行”从之也。 此章可得以下诸说: (一)〔君子〕先行其言,而后〔言〕之。 (二)〔君子〕先行其言,而后〔以行〕从之。 (三)〔君子〕先行其言,而后〔人〕从之。 (四)先行〔君子之〕言,而后从之。(此“行”字、“从”字皆命令法。) 英文译本: marshman译本:“heputswordsintodeedsfirst,andsortswhathesaystothedeeds.” 此又为一说,略同周说(一)而稍异: (五)〔君子〕先行其言,而后〔顾行而言〕。 legge译本:“whathefirstsays,asaresultofexperience,heafterwardsfollowsup.” 《华英四书》:“heactsbeforehespeaks,andafterwardsspeaksaccordingtohisactions.” 作文不讲文法之害如此。 此例甚多,不可胜举。更举一二: (一)“学而时习之”。“之”字何指? (二)“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之”字又何指? (三)“父母唯其疾之忧”。“其疾”是谁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