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久?”“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理无袭’我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但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对,”摇红也狐惑他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他的回答很妙。”“是怎么个妙法。”“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没有,当时绿巾弄是个市集,有许多儿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下定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泼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双手的。”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裱干核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重要的是第三招。”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第三招又如何?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什么事?什么话?”摇红追问。意切。情也切。“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7.既在乎天长地久摇红皱了皱眉,不明白。“我以前也不明白。”公孙扬眉接道:“第三招,我用了一招刚创的剑法,叫‘书剑江山’,这一招是我六十七路‘扬眉剑法’精华所聚,且刺出这一剑的刹那,我有所悟,已加强了其优点,也补正了那一丁点儿的破绽,而在出招的电光火石间,又加入了三个新的变化。这一招我刺的志得意满,坦白说,现在我也使不出如此淋漓完满的剑招来——要不是有铁手这样的敌手,还真迫不出这一招的威力来呢!”摇红关心的是:“铁手避得过吗?”公孙扬眉道:“我原刺的是他的胸口、心房,笔尖只戳在他的左臂膀上。”摇红喜道:“着了?!”公孙扬眉道:“是着了。我在他衣上。留了一点墨痕。只不过,在同一时间,他已一出手,剪断了我的笔尖。”“剪断?”摇红觉得有蹊跷:“他手上不是没有利器的吗’他用什么兵器剪断了你的笔头?”“他只用手。”公孙扬眉用手比了比,“他还是没有武器。”摇红奇道,“手怎能‘剪’断笔尖?”公孙扬眉这次伸出中、食二指,对夹了一夹:“就这样,他用两只手指,一挟,就断了。”“他的手指!?”摇红差愕莫己:“竟比剪刀还利?!”公孙扬眉进一步道:“要我用的是剑,只怕也得给他一夹而断。”“那也不一定,”摇红质疑:“毕竟,剑比毛笔坚硬太多……”“但笔毛是软的。”公孙扬眉却道,“能夹断软笔,要比挟断钢剑还难。”摇红还是坚持:“他虽夹断了你的笔尖,但你还是先刺中了他——要是剑,他可要穿个窟窿了。”“可是我刺中的是他的臂膀。”公孙扬眉也迷茫的道,“我知道他一双手已练得百毒不侵,坚兵不入,就不知道是不是连他的臂膀也一样刀枪不摧。”“但他……”摇红还是站在支持公孙扬眉的立场:“毕竟还是着了你一剑。”公孙扬眉又叹了一声,道:“可是,后来我还发现了两件事,使得我对这一战完全改观。”“什么事?”“原来郭九爷也出了手。”公孙扬眉的笑意很有点苦涩。“他本来想助我一把。”“九爷出手!?”摇红有点吃惊:“他的‘空中楼阁,杀人无声’,非同小可,难解难破——他是在什么时候出手的?”“就在我跟铁手第二招后各自收手,第三招正要出手前,他暗底里递出了一招,由于铁手的身躯挡着,而我又专心全力发第三招,所以才一时没有察觉。”“可是,后来你还是发现了。”“是,要不然,我也不会趁在铁手分心之际出手的。”公孙扬眉感慨地道,“也就是说,到了第三招,铁手是边化解郭九爷的攻势,又招架我的笔剑一击。”“是的,”摇红这次不得不同意,“这对铁手而言,颇不公平。”“事后,我还发现,我铺在桌子上的画,还欠的最后一笔,已给他填上了。”“什么?”“我的画只剩下绝岭高峰上的一株树,那株树也只剩下后一记点捺,他已替我画了下去。”公孙苦笑道,“我桌上不止一支蘸了墨的笔。”“他……他是在什么时候画下的!?”“定必是在交手的时候。”“当时你不觉察?”“连郭九爷在旁也没察觉到。”“他出手……”摇红惊疑不定,“有这么快!?”“你别给他的名头骗了。”公孙扬眉肃容道,“铁手这外号听来好像他的一双手是铜皮铁骨之外,就似很笨重、迟钝般的。其实不然。他的手更可怕的是灵巧——说多灵就有多灵,说多巧便有多巧,而且还说多快就有多快,甚至你还真说不出它有多快!”“这一笔……”摇红这次也觉得说不下去了,“实在是——”“他那一笔——实在是绝笔!”公孙扬眉衷心赞美;“他只那么一笔下去。我画意的狂傲、孤绝,全都改变了,因这一记圆融藏峰的捺笔,柔和了独特的孤峰,调合了高远的千山,使我那一幅画,完全改变了狂妄傲态。”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得难堪。”“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鬟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花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他一向看好他。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成了至交。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一些“实情”:“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为什么?”“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也当然不能置信。“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杀之,他己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请尽说无妨。”“那是你们的‘家事’。”“请道其详。”“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铁手答允安排。而且真的安排了。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稿,不似人形,几乎当场落泪。果然,凄凉王己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愿出狱。——天牢己是他的“家”铁手说的是真话。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她当然就是摇红。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高飞。他们己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因为他俩有了对方。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为对方而变好。——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摇红显然很有点耽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地久,地久天长。”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8.更重要曾经拥有“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就这样,他们在垦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甚凉。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她怕凄凉。——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春,正盯着她,望着她。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见不到他。见不到。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人生,真是无常的啊。(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同。)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出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铁手问,“什么地方?”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滩。”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公孙扬眉曾在那几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的特别咐嘱。这个黎明特别冻。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猛禽侧耳。在听。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铁手道:“职权?”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费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我们职责所在。”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和权力。”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才有一定的了解。”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涉”走一趟,间明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猛禽反话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涉,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的过失。”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今天是什么日子?”“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把,修厨、游猎、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知!”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那主人却是不在了。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涉”的“秘密”。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而且惨痛。------四大名捕震关东--第三章 孤单二人第三章 孤单二人1.拿刀照亮自己容颜的女子十一月十四,帝王历所载:勇猛日。宜反攻、行险、收伏、缉殓,诡诱怨敌必信受,大利拘提捕逮行动。此日不宜远行。铁手和猛禽动身在即。摇红、山果仍在山上受袭。按“宿曜经”云:“日有一倍力,宿有四倍力,曜有八倍力,好时之力有万倍。”一般人多用农民历,但“帝王历”法与农民历大相逞庭,角度以统治王者出发,颇能配合战阵攻守。“宿曜经二十六宿傍通历”,经善无畏、一行等高僧及天文、钦天监推算、鉴定,为唐代官廷内及后各朝各代王候所应用之秘历。是日为勇猛日,宿曜则为“尾”。出手的人当然都没有尾巴。他们是人,当然没有尾巴。可是他们下手之狠辣毒绝,竟连有尾巴的畜牲也“望尘莫及”。七支枪里,至少有三只,是直接刺向她的咽喉,眉心和会阴。另一杆是“甩手枪”。枪脱手而出,厉啸如虎,掷向他的胸膛。——一旦扎中,必定穿透,也一样会刺穿她的心房。她知道他们不仅要他的命,也要她的命。她看见了这些枪,这种枪法,这些人、这种杀法。她闭上了眼睛。她已认命。她再也不挣扎。——自从他“消失”之后,她本来就不想再活下去。人活但如死。——生不如死,倒不如真的死了好了。只是仇还未报。冤犹未雪。雪怨。她未死,是因为她身下的“怪物”马上反挫。反击。看到“它”的反扑,要是一年半以前的她,还真不如死了好了。但现在她不会了,至少,不会那样脆弱。她已是一年半后的她。不过,她还是想呕欲吐。“孙氏七虎”是“神枪会”的”新贵”,他们都是“山东大口食色孙家”当权人物的后代,武功好,成名早,出手辣,且有先人长辈撑腰。他们连样貌都英俊过人。“孙氏七虎”是:孙花虎(幻灭神枪)、孙飞虎(阿修罗枪)、孙黑虎(孟婆刀神枪)。孙红虎(天枪),孙黄虎(地枪)、孙色虎(人枪),孙虎虎(风云第一枪)。这七个人,不仅能打,而且能看;不只战力高,智谋也相当高。他们是“神枪会孙家”的七个宝贝。他们七人跟铁锈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七个仙人一条虫。丅×丅匼集 Т〤ㄒHJ、СοM——连畜牲都不如的“虫”。但铁锈不是虫。至少不是条等死的虫。不过他在等。等枪到。——等第一支枪尖刺进了他的身体!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一支最快抵达他肉体(胸膛)的枪,当然是孙飞虎的“阿修罗枪”。因为他出手最炔。何况,他一直都是摇红的倾慕者,而今,他知已无望。——既已绝望,像他这种人,就会亲手粉碎他曾有过的希望。也许这才能教这种人甘心。所以他下手也最毒。他一枪刺人铁锈的心窝,准备穿膛而出,将这两个“奸夫淫妇”一枪贯杀而死。枪刺着敌人的同时,七虎都知道:要得手了。他们自然狂喜。——喜不自胜的原因是:铁锈不好杀。能杀掉这两人绝对是一个大功。他们都喜欢立功。尤其是大功。惟有立大功才能扬名,成功。他们几经艰辛、跋涉、上山、埋伏、布阵,为的就是这一刻的成功,这一刹的伏杀!他们惊喜,自然心跳也快了些。他们眼见成功得手,当然不再收手,全力发功,全面出手。他们还年轻、气盛,且以为自己站在“理”字上,所以出手决不饶人。完全不留余地。其实,世事往往就是;你不留余地给别人时,也等于没给自己留退路。当孙飞虎的枪尖,刚扎入铁锈胸膛之际,也就是“七虎”阵布已成,同时全力发动杀局之时,铁锈因为那枪尖造成的刺痛,突然跳了起来。他一跳,就像一只裂石而出的暴龙,“咔”的一声,孙飞虎的枪尖崩断在他的胸肌里。同时也“咔”的一声,铁锈就趁他原以为一枪已命中了敌人正陶醉在杀人一刹间的志得意满,一手扭断了他的脖子。这时,孙色虎的枪,已刺到了他的肋下——从肋下软骨刺进去,就是心房。在那儿中枪,必死无疑。不过,所谓肋下,正是在肋骨的下面,也是在手臂的下边。铁锈的手臂一拢,夹住了枪,孙色虎完全感受到自己那猝历的枪尖已经刺中、扎入,拥着对方的肋下肌骨之内了,可是没有用,“山枭”已用臂肋间夹住了他的枪,并且还瞪着他。一下子,孙色虎已完全斗志全消。他没有看过如此可怕的眼睛。那不是人的眼睛。那是禽兽的眼睛。——不,任何禽兽,都没有那么可怖的眼睛。那应该是魔鬼的眼睛。只有魔鬼才会有这样恐怖的眼睛。——这样令人畏怖的眼神!孙色虎的眼睛,也只能看到这里。因为这一瞬之后,他便什么也看不到了。山枭已一拳打爆他的头。当然连同他的一对眼珠。——人头碎裂是什么声音?相信大多数的人,都没有听过。如果你没有听过,还是不要听的好。这世间已有大多人,喜欢去听,看、享受以杀人为乐。害人为虐,暴力充斥、色情泛滥怪力乱神,淫乱低俗的故事和传说,事实和新闻,其实,一旦是自己身上或身边的亲友发生了这些不幸的事,那就会吓得个三魂去了七魄,胆丧心寒,只望这些噩梦赶快过去,光明再来。的确,物与类聚,因果循环。什么样的花开结什么样的果。什么样土壤栽植什么样的树。在乱世里,常是君子忍辱,小人猖狂,人情冷傲,严寒肃杀,世运无情,世道不公,天道与亲,常与善人,温暖慈悲,存手一心。以杀制杀,实迫不得己。也情非得已。——只是,杀戮真的能止杀戮吗?“山枭”铁锈现在己没有选择:他大开杀戒,大杀特杀。也许,他也根本不会作任何选择。他是为“杀”而生,为“杀”而活,甚至还不惜为“杀”而死而牺牲!你或许没听过人的骨头碎裂声,但孙黄虎就肯定清晰地听到过。因为那时他靠得很近。他是和孙红虎一齐欺近身去,乘隙出手。一枪刺山枭,一枪戳摇红。他们二人,心意相通,只要一枪得手,立即就扎第二枪,他们一旦合击,对方的身体往往给穿透过七七四十九个窟窿才了结,事实上,当一个人的身体给两柄这么粗而锐厉的枪各扎上四、五十下后,他的身体已经成了稀巴烂了。他们已料定:山枭一旦自救,他们立即变阵易招:刺摇红那一枪改刺山枭,原扎向山枭那一枪却即改向戳刺摇红。这一来、就要必杀山枭,不然就即杀摇红,最好,把两人都一齐杀掉。可是,他们部没想到:山枭即不救摇红,也不自救。他只是冲过来。他只是扑过来。孙红虎的枪,明明要扎中山枭的了,但突然断了。折了。也许,枪尖还是扎进山枭身体的某部分里去了,可是,山枭的冲力太大,来势太汹,枪杆子承受不起,一拗而折。山枭便一拳砸在孙红虎的脸上。孙红虎的脸,立即像一只摔在地上再加一脚践踏的熟柿这就是孙黄虎听到那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他又听到一种声音:依然是骨骼碎裂的声响。而且还是头骨。这次是他自己的头。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固然可怕,但碎声若来自自己的骨骼,则更可怖。更恐怖的是,碎裂爆折的声响,来自他的头颅。不过,孙黄虎还不算最不幸。因为他没有听到另一种声音。那是一口咬在人的咽喉且大吠嚼食的响声。——给咬着喉咙的是孙虎虎。咬他的不是兽。而是人。这更可畏。一口咬噬在他咽喉上的,当然就是“山枭”铁锈。比起孙黄虎只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孙色虎的遭遇可谓更凄惨多了。他听到山枭一口啃在孙虎虎的脖子上,也看到了那禽兽不如的怪物和正在大口大口嚼食着孙虎虎的喉管、仿佛那是山珍海味一样。他马上觉得昏眩。脚也发软。他己失去了斗志。他正撤枪要逃,但不知怎的,他又闻到一股强烈之极的腥风血雨之味道。那血腥味竟来自自己体内!这时,他才发觉,那只“兽”已伸出他毛茸茸的大爪,一手插入了自己的胸膛里,正掏挖出一窝子的事物出来。这一刹间,他还不觉得痛。还未觉得疼。他只是怕。——直至他发现,对方挖出来的是他那颗还在抨碰抨碰跳动的心,他才绝望的喊了一声,倒了下去。他还不是最畏怖的。因为他已死了。活人才怕。死者无畏。现在最畏惧的是:还活着的孙黑虎!孙黑虎的枪,本来己刺了出去。这一枪、正扎在山枭的肩上。山枭铁锈这时,正咬啮着孙虎虎的喉咙,一只手却抓住了刚剖自孙色虎胸臆,还向他咆哮了一声,像在阻止他过来“争食”似的。他咆哮的时候,鲜活活的碎骨还挂在他嘴边,唇边和须旁,还在冒着血。孙黑虎突然发现,一起上山,一起追踪,一起出手的一起生活十数年的六位兄弟,一下子,都一起完了:就只剩下他一个。他顿时魂飞魄散——那一枪,再也刺不下去了。枪尖仍插在山枭粗壮如树干的臂肌里,他丢了枪就跑,才跑了七八步,脚重得像约八爪鱼和海藻死命吸缠着一般,这还未喘定,就发现身前多了一人。那不能算是人。也不是兽。“它”比兽还可怕。更强大,也更残忍。甚至更嗜血。然而这嗜血也嗜杀的“怪物”,目前就站在他身前,而且正拔出嵌在他臂膀的枪。那支枪当然是他的,在武林中还算是赫赫有名,就叫做“孟婆枪”。取这外号的意思是:与他的枪交锋,就似喝了“孟婆汤”一样,前事尽忘,必赴黄泉走一趟。他的刀也一样。“孙氏七虎”中,就只有他是刀枪齐施的。他不仅枪法高明,刀法也好。他情知自己的枪已刺中山枭,可是没有用,也许这只更加激发了这家伙的兽性。甚至是狂性大发。山枭在拔枪的时候,动作甚缓,与其说他在忍痛。怕痛,不如说他要延长那种肉体上的痛楚,甚至在尽情享受痛苦。更古怪的是,这头怪兽,虽然已拦身在他面前,但一双眼睛(也许只是一只,另一只是一个妖洞,孙黑虎觉得在那洞里甚至可以掠出吸血编幅和爬出蛆虫),却直勾勾的看着他的背后。他背后是绝崖。另外就是甫伏着的摇红——他在剧战甫发生之际,已一面放下她,一面护着她,还一面交战,要不然,“它”也不至于要捱上几枪。“它”的眼睛空洞洞的,但仿佛又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撼动,使他直直的前视。可是孙黑虎却知道自己背后是空山,那当然没有什么东西可瞧:除非正好飘过了神仙。当然不会有神仙。——有这样的“妖物”在,就算有路过的“神仙”,都会给吓跑了。若是魔鬼,或许会合理些。此刻,山枭的神态,就像是入了魔:好比一只洪荒时代的暴龙正在恣虐发威之际,忽尔看见天空上飞过一棵树。也许,它是不明白,为何树会飞到了天上,甚至它连那是不是一棵树也不能理解,只是,因为特殊的景致而人了魔,入了色。孙黑虎手上已没有了枪。但他还有刀。他拔刀。虎虎几个刀花。他还是想拼一拼。——在江湖上,要活下去,就得拼,更何况是此时此地,遇上了这怪物。他正要趁山枭发怔发呆的时候,砍他一刀。——至少,砍他一刀要害,斩他一记要命的,自己就可以逃命了。刀是乌金打造的,黑而亮,锋而利,刀风破空,刀花耀眼,好像旭日的光芒也给他砍成几段就给在刀面上。可是,山枭似乎没有注意到些。他竟似连孙黑虎这一刀当头斩下,也没有留意,双目只直勾勾、怔愣愣的看着山边、崖口,云雾飘渺间。那儿有着什么比生命更有价值的东西,致使这禽兽一般嗜血好杀的妖物,竟给吸引住,失了神、分了心。消饵了杀意?孙黑虎的心跳加速,快得连他自己也几无法承受。——就连他当年一个人以左手刀、右手枪第一战荡平“九水十六骑”,一战就名动江湖之时,他的心跳,也没如此快过。事实上,那一次,不只他一人出手,当时,孙拔河和孙拔牙兄弟,也在暗里帮他,而他也伏袭暗算在先。这一切,都是家族为了使他成名立万。这一次,他却是一个人,因把握住这稍纵即逝的契机。他要独力砍杀山枭铁锈!山枭一死,绝对是件大事!能杀铁锈,绝对是个大功!——就算是他当年伏在“九水明滴”一带,蒙着面跟孙色虎和孙花虎,轮暴了自己思慕已久的小女孩局敏财,心跳也没那么急速过!他眼前就有一个机会:可以活。可以杀铁锈。他的眼睛发亮。脸发红、唇发紫,只为可以暗算,杀人、得手,活命,如果,在这时际他能看得见自己的模样,只怕也不比山枭好得上多少!只不过,他没有得手。因为他那一刀,并没有砍下去,或者,是他正想砍下去的时候,就蓦地发现,自己心口一疼,旦在胸前,凸出了一截枪尖。带血的枪尖。他惊疑。他不信。可是他还是倒了下去。死了。谁都会死。准也免不了一死。不管是多厉害的人,多差劲的人,一样都得死。——暗算人和被暗算的人亦如是。他的刀遽然落下。暗算他的是甫伏在地上的孙摇红。她以一杆枪,扎进了他的后心。铁锈张开了嘴,仿佛那儿是一个妖魅惯常出没的洞口,他的睡液挂在嘴角,青青蓝蓝,一些人肉碴子还挂勾在他乱得像扫帚一般的胡须上。发出了那一枪之后的摇红,一时还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救“它”:这个人。刀就掉在地上。刀乌亮,映阳一煦,映象如镜。那是孙黑虎的“孟婆刀”。在这朝早里,摇红透过了这把她刚杀了它主人的刀,照见自己的容颜。她几不敢相信,自己竟变得如此苍老。樵悻!——那发茬乱得盘根错结、眼下有两袋未剥亮的合桃儿、一身破烂,满叠忧愁,尽是神容枯稿形容瘦的女子,竟是曾喜孜孜兴致致挽红袖催莺啼,风韵温存,莲步共香熏人醉的她吗?惟有鬓边耳际,乱发之间,仍露出了一截葱白肉,细嫩匀美。可是在她面前的“兽”,依然依依呵呵的在指手划脚,不知在谢她,还是不会说人话。随“它”手指处,只见绝崖前,峭岩上、云雾间,山谷口,长了一支花,抓着坚岩,突出峰前,开了两朵,血红的艳!明艳至极的花,比朝阳还红。好一朵怒红!看到这花,她哭了!她就在山顶上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