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从创造力这件事上来思考,对语言文字的自由度其实是可以更大的。而且对你这样的人而言,一般性的教育是不够的呀!" "我果然是个奇怪的人。" "你不奇怪,你只是想象的方式不同。" "想象的方式?" 明菁站起身,拿起篮球,跑进篮球场。 "创造的时候可以像草原上的野马一样,想怎么跑就怎么跑,用跳的也行。" 明菁站在罚球线上,出手投篮,空心入网。 "可是很多人却觉得活着做任何事都该像赛马场里的马一样,绕着跑道奔驰。并按照比赛规定的圈数,全力冲刺,争取锦标。" 明菁抱着篮球,向我招招手。我也走进篮球场。 "我真的……不奇怪吗?" "你是只长了角的山羊,混在我们这群没有角的绵羊中,当然特别。" 明菁拍了几下球,"但不用为了看起来跟我们一样,就把角隐藏着。" "嗯。" "过儿,每个人都有与他人不同之处。你应该尊重只属于自己的特色,不该害怕与别人不同。更何况即使你把角拔掉,也还是山羊呀。" "谢谢你。" 明菁运球的动作突然停止,"干吗道谢呢?" "真的,谢谢你。"我加重了语气。 明菁笑一笑。 然后运起球,跑步,上篮。 球没进。 "你多跑了半步,挑篮的劲道也不对。还有……" "还有什么?" "你穿裙子,运球上篮时裙子会飞扬,腿部曲线毕露,对篮框是种侮辱,所以球不会进" 明己芙粽诺匮沽搜谷棺樱"你怎么不早说!" "你虽然侮辱篮框,却鼓励了我的眼睛。这是你的苦心,我不该拒绝。" 我点点头,"姑姑,你实在很伟大。我被你感动了。" "过儿!" 明菁,谢谢你。 你永远不知道,你在篮球场上跟我说的话,会让我不再害怕与人不同。 每当听到别人说我很奇怪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你说的这段话。 顺便想起你的腿部曲线。 虽然当我到社会上工作时,因为头上长着尖锐的角,以致处世不够圆滑,让我常常得罪人。 但我是山羊,本来就该有角的。 我陪明菁玩了一会篮球,又回到篮球场外的椅子上坐着。 跟大学时的聊天方式不同,明菁已没有门禁时间,所以不用频频看表。 "这阵子在忙些什么呢?" "我在写小说。" "写小说对你而言,一定很简单。" "不。什么人都会写小说,就是中文系的学生不会写小说。" "为什么?" "正因为我们知道该如何写小说,所以反而不会写小说。" "啊?" 明菁笑了笑,把我手中的篮球抱去。 "就像这颗篮球一样。我们打篮球时,不会用脚去踢。还要记得不可以 两次运球,带球上篮时不能走步。但这些东西都不是打篮球的本质, 而只是篮球比赛的规则。" 明菁把篮球还给我,接着说, "过儿。如果你只是一个五岁的小孩子,你会怎么玩篮球?" "就随便玩啊。" "没错。你甚至有可能会用脚去踢它。但谁说篮球不能用踢的呢?规则 是人订的,那是为了比赛,并不是为了篮球呀。如果打篮球的目的, 只是为了好玩,而非为了比赛。那又何必要有规则呢?" 明菁将篮球放在地上,举脚一踢,球慢慢滚进篮球场内。 "我常希望永远是一个赤足在田野间奔跑的小孩,跑步只是我表达快乐 的方式,而不是目的。为什么我们非得穿上球鞋,跪蹲在起跑线等待 枪响,然后朝着终点线狂奔呢?当跑步变成比赛,我们才会讲究速度 和弹性,讲究跑步的姿势和技巧,以便在赛跑中得到好成绩。但如果 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又有什么是该讲究的呢?" "姑姑,你喝醉了吗?" "哪有。" "那怎么会突然对牛弹琴呢?" "别胡说,你又不是牛。我只是写小说写到心烦而已。" "嗯。" "本来想去找你聊天,听李柏森说你离家出走,我才到处找你的。" "你听他胡扯。我又不是离家出走。" "那你好多了吧?" "嗯。谢谢你。" 几年后,当我在社会上或研究领域里的宽阔草原中跑步时, 常会听到有人劝我穿上球鞋,系好鞋带,然后在跑道内奔跑的声音。 有人甚至说我根本不会跑步,速度太慢,没有跑步的资格。 明菁的话就会适时地在脑海中响起: "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不是比赛哦。" "很晚了,该回去了。"我看了表,快凌晨两点。 "嗯。你肚子饿了吧?我去你那里煮碗面给你吃。" "我才刚落榜,你还忍心煮面给我吃吗?" "你说什么!"明菁敲了一下我的头。 "刚落榜的心情是沉痛的,可是吃你煮的面是件非常兴奋的事。 我怕我的心脏无法负荷这种情绪转折。" 我摸了摸被敲痛的头。 "过儿,你转得很快。不简单,你是高手。" "你可以再大声一点。" "过-儿-!你-是-高-手-!"明菁高声喊叫。 "喂!现在很晚了,别发神经。" "呵呵……走吧。" "小说写完要给我看喔。" "没问题。你一定是第一个读者。"哈哈……肉不要煮太久 我和明菁回去时,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都在客厅。 "菜虫啊,人生自古谁无落,留取丹心再去考。" 子尧兄一看到我,立刻开了口。 "不会说话就别开口。"秀枝学姐骂了一声,然后轻声问我: "菜虫,吃饭没?" 我摇摇头。 "冰箱还有一些菜,我再去买些肉,我们煮火锅来吃吧。"柏森提议。 "很好。明菁,你今晚别回宿舍了,跟我挤吧。"秀枝学姐说。 "我终于想到了!"我夹起一片生肉,准备放入锅里煮时,突然大叫。 "想到什么?"明菁问我。 "我考国文时,写了一句: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 "那是什么意思?"明菁又问。 "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啊,煮太久的话,肉质会变硬。" "恕小弟孤陋寡闻,那又是什么意思呢?"轮到柏森发问。 "就是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的意思。" "恕小妹资质驽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秀枝学姐竟然也问。 "火锅的肉片在汤里煮太久就会不好吃的意思。" 秀枝学姐手中的筷子,掉了下来。 全桌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子尧兄才说: "菜虫,你真是奇怪的人。" "过儿才不是奇怪的人,他这叫特别。"明菁开口反驳。 "特别奇怪吗?"柏森说。 "只有特别,没有奇怪。过儿,你不简单,你是高手。" "你可以再大声一点。" "过-儿-!你-是-高-手-!"明菁提高音量,又说一遍。 我和明菁旁若无人地笑了起来。 "林明菁同学,恭喜你。你认识菜虫这么久,终于疯了。" 柏森举起杯子。 "没错。是该恭喜。"子尧兄也举起杯子。 "学姐……"明菁转头向秀枝学姐求援。 "谁敢说我学妹疯了?"秀枝学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软吃,趁软吃。" 柏森干笑了几声。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 一个月后,明菁的小说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 "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 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我如果想到这件事时,就会提醒她,她总会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厅看小说,我走过去,伸出右手: "可以让我看吗?" "你也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吗?" "我不是指这本,我是说你写的《思念》。" "村上春树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这样好了。我有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你先拿去看。" 明菁从背包中拿出两本书,连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里。 "你全部看完后,我再拿我的小说给你看……" 话没说完,明菁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没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说。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文字跑来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却又觉得陌生。 因为念研究所以来,接触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还有一堆数学符号。 我离开床,坐在书桌,随便拿几张纸,试着把脑中的文字写下来。 于是我写了:我,目前单身,有一辆二手机车,三条狗,四个月没缴的房租,坐在像橄榄球形状的书桌前。台灯从左上方直射金黄的强光,我感觉像是正被熬夜审问的变态杀人魔。书桌上有三枝笔,两枝被狗啃过,另一枝则会断水。还有一张信纸,是玫仁杏出版社编辑寄来的,上面写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会让我死得像从十楼摔下来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没洗澡而发痒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说一个故事。 我是那种无论如何不把故事说完便无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噢。 要说这件故事其实是很难以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噢。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渣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噢。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然而即使我决定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噢,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噢。 好了,我该说故事了。 可是经过刚刚内心的挣扎,我渴了,是那种即使是感冒的狗喝过的水我也会想喝的那种渴噢。所以我想先喝水,或者说,一瓶啤酒。 我只考虑了四又三分之一秒,决定要喝啤酒,因为我需要酒精来减少说故事时的疼痛。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颗高丽菜,两杯还剩一半的泡沫红茶,几个不知道是否过期的罐头,但就是没有啤酒。 下楼买吧。可是我身上没钱了。现在是凌晨两点四十六分,自从十三天前有个妇女晚上在巷口的提款机领钱时被杀害后,我就不敢在半夜领钱了。我可不想成为明天报纸的标题,"过气的小说家可悲的死于凶恶的歹徒的残酷的右手里的美工刀下,那把刀还是生锈的"。 应该说故事,于是想喝酒,但没钱又不敢去领钱。我不禁低下了头,双手蒙住脸,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还没开始说故事啊。 写了大约八百个字,眼皮觉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后来明菁看到这篇东西,说我这叫"三纸无驴"。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秀才,写信托人去买驴,写了三张纸,里面竟然没有"驴"这个字。 "姑姑,我学村上春树学得像吗?" "这哪是村上春树?你这叫耍白烂。" 明菁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你认真地写篇小说,我的《思念》才让你看。" 升上研二后,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时候还会在研究室的躺椅上过夜。 因为赶论文,技师考也没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师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没必要写篇只为了拿到好成绩的文章。 我们开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书。习惯喝咖啡提神后,便上了瘾。 研二那段期间大约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这时大学生上网的风气已经很兴盛,我和柏森偶尔会玩BBS。 为了抒解念书的苦闷,我有时也会在网络上写写文章。 明菁如果来研究室找我时,就会顺便看看我写的东西。 系上有四间研究室,每间用木板隔了十个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间。 如果心烦或累了,我们就会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阳台聊天。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习惯。 聊天的地点和理由也许会变,但聊天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们常提起明菁,柏森总是叫我要积极主动,我始终却步。 有次在准备"河床演变学"考试时,柏森突然问我一个问题: "如果爱情像沿着河流捡石头,而且规定只能弯腰捡一次,你会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还是下游啊,因为上游的石头比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 "这样就很难决定了。" "菜虫,你就是这种人。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 "为什么?" "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惟一的机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愈来愈小时,你却又不甘心。最后……" 柏森顿了顿,接着说, "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 "那你呢?" "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 "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 "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 "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 "啊?" "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你终于出现了! 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 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烂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 她说她有个朋友在网络上看到我写的东西,觉得满有趣,想邀我写些稿。 "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喔。"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