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跟柏森的第一次碰面。 即使经过这么多年,我仍然可以清楚地听到他那时的笑声。 很少听到这么干净的笑声,宏亮却不刺耳,像秋天下午三点的阳光。 他说他八字中五行缺木,不容易稳重,所以父亲将他取名为柏森。 "真是难为了我老爸,"柏森笑着说,"可是好像没什么用。" "我爸比较轻松。'崇'是按照族谱排行,所以他只给我一个'仁'。" "如果你只叫蔡崇就好了,这样就是一只菜虫。"柏森又开始大笑: "菜虫吃菜菜下死,杀手杀人被人杀。这可是很有名的布袋戏戏词喔。" 从此,菜虫便是我的绰号。 柏森是我上大学后所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 我相信,我也期望他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 我心灵的某部分经过好几年的冬眠,醒来后渴望着食物, 而柏森是第一个提供养分的人。 于是我像在沙漠行走一个月的旅人,突然碰到绿洲。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水。 1013室后来又住进了一个同学,他叫叶子尧,睡2号床位。 当过兵,重考两次,整整大我和柏森五岁,我们都叫他子尧兄。 大部分的时间里,班上同学很少碰到他,他总是有一堆外务。 由于我和柏森与他同寝室,因此起码每晚会见到他一次。 不过如果他忙的时候,我们也会连续好几天没看到他。 只有床上凌乱的书本证明他回来过。 子尧兄总是背着一个过时的背包,颜色像是被一大群野牛践踏后的草地。 背包里因为装太多东西,所以总是鼓鼓的,像吹牛皮的青蛙。 背包的拉链可能是因为坏了,或是根本拉不上,所以总有几本书会不安分地探出头来。 子尧兄除了对上课和社团不感兴趣外,对很多东西都热衷地过头。 这可以从他床上和书桌上堆得满满的书籍中察觉。 书籍种类包括计算机、命相、易经、中医、宗教、财务管理、生物等等。 后来书太多了,我们便把1号书桌、床铺和衣柜也让他摆书。 子尧兄算是个奇怪的人,有时讲话的逻辑很特殊。 当然我是没有立场说别人奇怪,因为我也曾被视为奇怪的人。 不过如果我可以算是奇怪的人,那被奇怪的我说成是奇怪的人的子尧兄,一定更奇怪。 记得我有次看到他床上摆了本《宗教与人生》,我随手拿起来翻阅。 正好子尧兄回来,他问道: "咦?菜虫,你对宗教也有兴趣?" "没有啊。只是好奇翻翻看而已。" "好奇心是很重要的……" 子尧兄从口袋里拿出两个奇形怪状的石头,放入书桌的抽屉,接着说,"很多杀人命案的尸体,都是因为路人的好奇心,才被发现的" "这跟宗教有关吗?" "嗯。表示你与佛有缘。床上这么多书,你只挑中这一本,善哉善哉。" "子尧兄,你在说什么?" "痴儿啊痴儿,让我来告诉你吧。" "宗教到了最高境界,其实是殊途同归。所以佛家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对照于基督教,就是耶稣即犹大,犹大乃耶稣。神魔本一体,善恶在一念,为神为魔,行善行恶,仅一线之隔。阿弥陀佛……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哈利路亚。阿弥陀佛和哈利路亚都是四个字,这就叫做殊途同归。" 我瞠目结舌,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则在床上拿了几本书,硬塞进去背包,然后又出门了。像陀螺般旋转的女孩 我在1013室度过了大一和大二,与柏森及子尧兄。 由于子尧兄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所以大部分的活动都只有我和柏森。 无论是上课、吃饭、撞球、舞会、露营、练橄榄球、土风舞比赛,我和柏森都在一起。 如果我睡觉的习惯差一点,会从上铺跌下来的话,那我们也会睡在一起。 不过舞会结束或是与女孩子联谊完后,就只有他有续摊。 然后我会先回宿舍等他回报战况。 柏森很受女孩子欢迎,这应该归功于他的自信与健谈。 我常看到他跟女孩子说话,女孩们专注的神情,闪烁发亮的眼睛,好像在恭听皇上的圣谕。 偶尔柏森还会说:"平身吧,宝贝。" 不过只要我一加入,她们就宣布退朝了。 柏森参加了三个社团,辩论社、话剧社和土风舞社。 我对社团活动没什么兴趣,不过柏森死拉活拉,硬是把我也拉进去。 我们会参加土风舞社,可以算是一种机缘。 在成大,学长都会带领着新生参加两项重要的比赛:土风舞和橄榄球。 每星期一、三、五的清晨五点,学长会把我们挖起床练橄榄球。 练土风舞的时间则为晚上十点,在宿舍顶楼,星期二和星期四。 先说橄榄球吧。 练橄榄球很累,常常得从宿舍十楼跑到一楼,再由一楼跑到十楼。 跑完后,双腿就会不由自主地摆荡,像风中的杨柳。 记得第一次在成功操场练球时,是秋末的清晨,颇有寒意。 一大早被挖起床的我们,牙齿的撞击声好像交响乐。 一个体型非常壮硕的大三学长,双手叉腰,大声地说: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将成为追逐不规则跳动的勇士。弧形的橄榄球跟人生一样,很难掌握方向。所以要好好练球。" 话是很有道理,不过结论下得有点奇怪。 练习一阵子后,学长开始安排我们的位置。 "李柏森!你是No. 8,是球场上的领导人物。所以要好好练球。" 柏森不愧是柏森,被挑选为8号球员,比赛的灵魂人物。 "蔡崇仁!你个子算小,反应很快。每次休息上厕所时,你都是第一个跑掉,最后一个跑回来。你当传锋,位置是9号。所以要好好练球。" 我终于知道,"所以要好好练球"是这位学长的口头禅。 位置选定后,练球的次数和时间都增加,直到比赛为止。 依照传统,输的队伍全体球员要跳成功湖。 那是成大校园内的小湖泊,淹不死人。 成功湖常有人跳,失恋的,打赌输的,欠钱没还被逮到的,都会去跳。 至于水深多深?我并不知道,因为我们拿到新生杯冠军。 冠亚军之役,柏森达阵了两次,是赢球的关键。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冠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球场上的艰苦,他日人生遇到挫折时,就会轻松面对。所以要好好练球。" 柏森的情绪一直很亢奋,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柏森悄悄地爬到上铺,摇醒我: "喂……菜虫,你会不会觉得我是那种天生的英雄人物?" 我揉揉眼睛,戴上眼镜: "这种深奥的问题,应该去问子尧兄啊。" "我问了。他说英雄是被时势创造出来的,不是由老天诞生出来的。" "子尧兄说得没错啊。如果没有我近乎完美的传球,你哪能达阵?" "可是……" 柏森欲言又止,轻轻叹了一口气。再默默爬下上铺。 "柏森……" 我约莫过了十分钟,在黑暗中开了口。 "嗯。"柏森模糊地应了一声。 "你今天好棒。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后绝对是一号人物。" "菜虫。"柏森呼出一口长长的气,高兴地说,"谢谢你。" "睡吧。明晚还得练土风舞,快比赛了。" 土风舞比赛前三天,我们每晚都在宿舍顶楼练舞到凌晨12点半。 也是很累。跟练橄榄球的累不一样,这种累还有很大的心理因素。 要记得舞序,舞姿要正确,要听音乐节拍,上台记得露齿微笑…… 露齿微笑对我而言最难,感觉很像在卖笑。 教舞的也是大三的学长,每次都说我的嘴巴硬的跟乌龟壳似的。 不过柏森做得很确实,很自然。 练舞结束后,我和柏森还会待在顶楼,爬到宿舍最高的水塔旁。 坐下来聊聊天,谈谈心事。 有时天气晴朗,可以看到一些星星,我们就会躺下来。 我们一共要跳两支舞,匈牙利的击鞋舞,和亚述帝国的"些抗尼"。 击鞋舞算是比较阳刚的舞蹈,必须一直摩擦鞋底,拍打鞋身。 我的皮鞋就是这样阵亡的。 至于那个什么"些抗尼"的,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只因为音乐的歌声中,会不断出现"些抗尼"的音,所以就这么叫了。 些抗尼的舞姿简单,麻烦的是,服装仪容。 学长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本书,上面有刊登关于亚述文明的壁画。 壁画中的人物蓄着满脸的卷胡子,身上缠着一块布,当做衣服。 比赛当天,学长要我们用黑色的纸,想办法弄成卷胡子形状,粘在脸上。 先跳完击鞋舞后,有一小时的空档,全体集合在厕所。 "亚述是大约在公元前七世纪西亚的古老帝国,由于我们学校有历史系,不能让人家取笑我们工学院的学生粗鄙无文。所以……" 学长拿出十几条米白色的麻布,接着说,"来,亲爱的学弟。大家把衣服脱光,只剩内裤。然后把这条布缠上。" 我们都愣住了。 "还发什么呆?动作快。这里有订书机,钉一钉麻布就不会掉了。" "学长,你怎么还有心情开玩笑?"柏森开口问道。 "这是命令。念书不忘救国,跳舞不忘历史。学长的心情是严肃的。" 我们只好开始宽衣解带。 我瞥了柏森一眼,笑了出来。因为他今天穿红色内裤。 上台后,随着跳舞时身体的振动,柏森身上的布,慢慢松动,然后下滑。 我们是手牵着手跳舞,所以柏森根本没有多余的手去调整那块下滑的布。 我跟在柏森后面,看着他身上的布,离地30公分……20公分……10公分…… 接触地面,然后我踩上去。柏森往前走,麻布却在我脚下。 嗯……柏森背部的肌肉线条很性感。这是我当时心中的第一个念头。 "轰"的一声,全场爆笑。我也第一次非常自然地露齿微笑。 有个坐在第一排的女评审,双手遮着脸,但仍从指缝间偷看。 谢完幕,灯光一暗,柏森马上捡起麻布,冲到厕所。 结果揭晓,我们拿了第二名。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亚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舞台上的笑声,以后穿内裤时,就会选择朴素。李柏森同学,你的身材非常迷人,土风舞社的学姐们赞不绝口。她们强烈地推荐你进土风舞社,而且免缴社费。" 柏森一直红着脸,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我探头往下铺,告诉柏森: "喂……柏森,这次你不用再问了。我觉得你绝对是天生的英雄人物。 而且是悲剧英雄。" "菜虫,别闹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应该是喜剧英雄。你看今天大家笑得多开心啊。" "菜虫!拿命来!" 柏森准备爬上我的床铺时,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就这样边笑边聊,过了几个钟头后,才模模糊糊地睡去。 柏森说如果我也进土风舞社,我就不必因为踩掉他的布而去跳成功湖。 我衡量利弊得失,就决定跟进。 在土风舞社的期间有点无聊,每次要跳双人舞时,我都邀不到舞伴。 这要怪我的脸皮太嫩还有邀舞的动作太差。 学长们邀舞的动作洒脱得很,右手平伸,挺胸缩小腹面带微笑。 往身体左侧下方画一个完美的弧度时,直身行礼,膝盖不弯曲。 可是我邀舞时,脸部肌肉会因紧张而扭曲,然后既弯腰又驼背。 画弧度时手掌到胸口就自动停止,手心竟然还朝上,像极了乞丐在讨钱。 而柏森总能轻松邀到舞伴,经过我面前时,还会对我比个"V"手势。 这让我心里很干(明菁还没出现,所以不能苛责我讲脏话)。 我只跳过一次双人舞。 那是因为柏森跟学姐们反应,说我老是邀不到舞伴,请她们想办法。 有个日行一善的学姐就带了一位女孩,走到我身旁。 我只稍微打量一眼,这时圆圈内的学长便高喊: "男生在内圈,女生在外圈。男生请将右手放在舞伴的腰部。" 我不好意思再看她,右手伸出45度,放着。 "同学。这是,肩膀。不是,腰部。" 她的声音简洁有力。 我疑惑地往右看,原来她比一般女孩矮小一些。 所以原本我的右手该轻搂着她腰部,变成很奇怪地放在她肩膀上。 我说声抱歉,有点尴尬。幸好学长已开始教舞。 学长教完舞姿和舞序后,音乐响起,是华尔兹旋律。 有几个动作,是要让舞伴转啊转的,我总是让她多转半圈,甚至一圈。 "同学。我是,女孩。不是,陀螺。知道,了吗?" 在舞停后,她有些不满地说。 "同学。实在,抱歉。不是,故意。原谅,我吧。" 我真是尴尬到无尽头。 于是我再也不敢跳双人舞,连邀舞都省了。 柏森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中文系的,跟我们一样是大一新生。 我心里就想,她用字这么简洁有力,写极短篇小说一定很棒。 几个月后,她得了成大凤凰树文学奖,短篇小说第一名。 篇名就叫做"像陀螺般旋转的女孩"。 后来社里的学长要求跳舞时,要穿西装裤和皮鞋,我就有借口不去了。 过没多久,柏森也说他不想去了。 凭良心说,参加土风舞社是很好玩的,只要不必常邀舞的话。 话剧社也不错,我后来不去的原因,是因为被赶出来。 那是在社团迎新时所发生的事。我是一株檞寄生 为了欢迎新进社员,社上决定在学生活动中心举办一个小型公演,戏码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朱丽叶由社长担纲,至于罗密欧,则从新社员中挑选。 但没有人想当罗密欧,一个也没,而且态度坚决。 我想那应该是社长的问题。 话剧社长是个大三的学姐,每当我看到她时,就会想要丢颗橘子给她。 因为在我的家乡,每逢建醮或大拜拜时,常会宰杀又大又肥的猪公,然后在猪嘴巴中塞一颗橘子,放在供桌上祭拜神明。 所以我都偷偷叫她橘子学姐。 橘子学姐一看没人要当罗密欧,就说那么抽签吧。 所有新进男社员马上跪下来高喊:社长饶命。 于是她突发奇想,叫我们在纸上写下最令人脸红的事,写的好免交社费。 我写的是:"在女朋友家上完大号后,才发现她们家的抽水马桶坏了。" 最后决定由我演罗密欧,因为投票结果我写的事最令人脸红。 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无奈这是我悲哀的反射习惯。 柏森是第二名,他写的是: "去超市买保险套,结账时店员大喊:'店长!Durex牌保险套现在还有特价吗?'" 所以他饰演死在罗密欧剑下的提伯特,朱丽叶的堂兄。 为了公演不致闹笑话,那时一星期要彩排三次。 排罗密欧与朱丽叶在花园夜会时,我得忍受橘子学姐歇斯底里地狂喊: "喔!罗密欧!拋弃你的姓氏吧!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啊!我愿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你,补偿那根本不属于你的名字。" "喔!罗密欧!围墙这么高,你怎么来到这里?如果我的家人看见你在这里,一定不会放过你。" "喔!罗密欧!我好像淘气的女孩,虽然让心爱的鸟儿暂时离开手掌,却又立刻将它拉回来。这样我怕你会死在我自私的爱里。天就要亮了,你还是赶快走吧!" 令人悲愤的是,我还得跟在橘子学姐后面,念出下面这些对白: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矣涝恫槐卦俳新廾芘贰?qu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