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经理忙道,“父亲癌症,来夜总会打工。”周亚泽就这么见到了甜甜。一见她,周亚泽就把慕善不知道忘到哪里去了。甜甜虽然容貌顶多跟慕善Angel并驾齐驱,但浑身上下就透着股让人想要压倒她的风韵。等周亚泽终于压倒了她,只觉得自己二十五年来都白活了。之后两个月,周亚泽流连忘返。有一次连陈北尧都觉得他操劳过度,问:“要是对那个女学生上心,就接出来包了。”其实那时周亚泽相当已经包/养了甜甜,只是人还在夜总会。听到陈北尧的话,周亚泽也不在意,笑道:“先放着。女人不能宠。我最烦女人纠缠。而且她也许有别的用处。”后来果然有了别的用处。周亚泽把甜甜送到温市长身边时,只是略有点舍不得。但是大局为重,他也跟甜甜谈好了报酬。他觉得那个数字足以抵消甜甜这些天对他的些许好感,欣然前往。当然她还是有点生气,在他提出这个建议后,很多天都没让他上她的床。后来周亚泽不得不强迫她办了回事,只弄得她哼哼唧唧服服帖帖,这才重归于好。后来甜甜顺利完成任务回来了,也赚够了钱,离开夜总会。周亚泽跟她的关系,像男女朋友,又像情妇包/养。只是两人在一起都开开心心,到底是什么关系,也不会深究了。周亚泽跟甜甜上过床后,就没碰过别的女人。现在她终于回来,周亚泽每天喜气洋洋。这个时候,慕善被陈北尧强迫留在身旁。周亚泽每回到陈北尧家里,总能看到慕善。只是她似乎少了以前的鲜活气息,整个人木木的,板着脸,不拘言笑。周亚泽看到就烦。有一次周亚泽打牌输了钱,刚到陈北尧家里,正好遇到慕善加班回来,整个人又憔悴又冷漠。那天陈北尧还没到家,周亚泽忍不住道:“嫂子,你不能多笑笑?别整天跟人欠你似的。”慕善理都没理他,直接上楼、关门,“嘭”一声巨响。周亚泽当时就火大,一旁的甜甜见状蹙眉:“你喜欢她啊?”“老子当然喜欢你。”他好笑的道。他不是开玩笑,也不是逃避。他是真喜欢甜甜。这个女人无论身材、样貌,乃至私密处的精妙构造,他觉得无一不是为他量身打造。偶尔还有点倔劲,跟他也敢撒火,就像一只小猫,撩拨得他心怀畅快。他不喜欢她,喜欢谁?看慕善整天一张□脸,就知道在床上必定像个木偶似的,没什么趣味。也亏陈北尧死气摆列、又逼又哄,才爬上她的床。直到又一次,被他无意中撞见的一幕,他忽然觉得,慕善不是他想的那样。那是某天夜里十点多。慕善在楼下看电视,陈北尧下班回来。周亚泽在二楼站着抽烟,没带甜甜。他居高临下,看陈北尧走到慕善身边,就知道这回依旧要碰壁。抱着看好戏的心态,他眯着眼吞云吐雾。此时已经夜里十一点,陈北尧看起来有些疲惫。他那些金融投资,周亚泽也不懂,只知道最近很忙。他揽着慕善的肩膀坐下,低头就想吻,被慕善侧头避开。周亚泽以为他会强迫,男人大丈夫,既然强迫了她第一次,不在乎次次强迫了。女人嘛,哄哄最会好的。没料到陈北尧一吻落空,居然也不生气,只是握着她的手,静静凝视着她。从周亚泽的角度,清晰看到慕善的脸,一点点红了起来。周亚泽心里咯噔一下,想:坏了!他怎么觉得脸红的女人,还蛮性/感的?不过他不得不佩服,陈北尧这招还是挺有效的。比起霸王硬上弓,老大就这么脉脉含情的强势注视着,到也令美人面红耳赤,别有一番风味。周亚泽百无禁忌,觉得此刻的慕善好看,就肆无忌惮的继续看,赏心悦目啊。谁知过了一会儿,等周亚泽回神,却发现陈北尧头靠在沙发上,竟然睡着了。慕善自然也察觉了,不再看电视,侧头看着陈北尧。周亚泽以为她会像平时那样冷漠的抽手离开,没料到她看了很久,久到周亚泽差点失去了耐性,她却忽然低头,在陈北尧脸上,极亲、极克制的一吻。周亚泽看呆了。回房间后,他心烦意乱。脑子里反反复复是慕善刚才温柔的一低头,露出半截雪白的脖子,两片红唇在陈北尧脸颊一擦就走的画面。他抬手捂住自己的唇,竟然有点激动,好像刚才被慕善的偷吻的,是自己。他从小到大的环境,充斥着灯红酒绿尔虞我诈。他从没见过有人,一个爱得入魔,一个爱得压抑。他以前一直鄙视为爱要死要活的人,可此刻慕善这个轻如鸿毛的吻,却令他前所未有的震撼。他觉得自己有些变化,可哪里变了,他竟然说不上来。他也不能跟陈北尧说。陈北尧把慕善看得跟命一样重。万一误会他有邪念,影响兄弟感情。他的不对劲,只有甜甜察觉在眼里。也只有她能察觉,因为某次做到半路,他居然不争气的软了,并且死活硬不起来。“别勉强了。”甜甜翻身下床,抓起自己衣服就走,“周亚泽,你以为我还在卖吗?要不是为了你,要不是为了你这个混蛋……”这是她第一次在周亚泽面前哭,却也是周亚泽认识她以来,觉得她最漂亮的时候。看到她哭得涕泪横流,妆容花乱,全无形象,周亚泽居然觉得她很可爱,又隐隐有些心疼。这种心疼令他很享受,他一把抱住她:“别哭了,做我女朋友。要知道我有了你之后,没碰过别的女人。”甜甜哭得更凶:“那是因为我是名器。”周亚泽想了想点头道:“……那的确是个原因。”眼见甜甜怒气更盛,他难得的认真道:“你为了我,愿意去睡另一个男人。我知道,我也很喜欢。我觉得古代贞洁烈女都没你伟大。”甜甜破涕为笑,因为她知道周亚泽向来不屑于哄女人。他说喜欢,就是真的喜欢;他说男女朋友,就是真的真心交往。甜甜一把搂住他的脖子:“以后我就做你一个人的烈女。”如果说慕善让周亚泽看到了女人也可以爱得深沉,给他造成极大的震撼。那么跟甜甜在一起,则是周亚泽第一次尝到两情相悦的味道。隐隐的,他也想定下来了。他并不在乎甜甜以前的身份,也不在乎她跟自己在一起,是不是为了自己的钱财权力。他觉得男人宠女人,本来就该没有理由。她喜欢钱,就给她花;她爱撒娇任性,就由着她。否则要男人干什么?只要她安心做他的女人,他的一切都可以给她。可当慕善被蕈掳到金三角的消息传来时,周亚泽居然跟陈北尧一样不淡定了。陈北尧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烟,他陪着抽;陈北尧要玩命,他奉陪。他狠狠的想,谁他/妈阻碍陈北尧跟慕善在一起,都该千刀万剐。他觉得这种心情,是出于自己跟陈北尧的义气——否则他当年在香港好好的小太子不做,跑到大陆来玩什么无间道?正因为陈北尧一句话:“我要杀一个人,能不能帮我。”他就来了。然后他没料到,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差点害得陈北尧和慕善回不来。等他终于灰溜溜的被陈北尧救回来,听说他为自己付出了46亿美元。那是什么数字啊,超过周家在香港的全部身家。周亚泽觉得自己这条命都是陈北尧的了。可当他看到中枪的慕善,才真切的感觉到一种陌生的心痛。大约是愧疚吧,他想,这辈子周亚泽没对不起过什么女人。因为他的大意,慕善大概是第一个了。只是后来,看着慕善终于接受慕善,听陈北尧微笑说他们领了证。周亚泽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拿着他们的结婚证,回头看见甜甜有点失神,他居然也有了几分归宿的感觉。只等霖市的事一了,他暗自得意的想,就在国外给甜甜一个意外的求婚吧。可他没等到那一天,甜甜也没等到他的求婚。子弹射中他胸口的时候,他心想,坏了,这位置凶险,自己活不了了。他一开始有点慌,可一抬头看到慕善关切的神色,一下子平静下来。嘿,瞧自己没志气的,他想,谁活一辈子不是一辈子。“嫂子……哭什么,老子……又不会死……”他心想,你别哭啊,其实我会有点心疼的。可慕善还在哭,唧唧歪歪还说了什么,他只见她嘴巴张张合合,就是听不见。那张小嘴,让他有点想亲一亲。其实一直有点想。然后,她低头,就像那一天,就像她吻陈北尧,在他脸颊落下轻轻一吻。他一下子像中了魔怔,侧头强硬的直接吻上了她的唇。她的唇瓣跟想象中一样柔软,他这才发现自己其实想象过她的味道。他从没离这个女人这么近,一低头就闻到女人身体淡淡的香气。他想陈北尧说的没错,她是真的挺香的,像一株干净的花。他有点管不住自己的舌头,在她毫无防备、甚至有些木讷的唇舌里,来回反复、吸允啃咬。他觉得很爽,很满足。他都要死了,对不起陈北尧一回,应该没什么了吧?这么好的味道,难怪陈北尧默不作声爱的死去活来。只可惜他看不到他们白头偕老,看不到他们孩子出生了。他的目光最后停在她隆起的腹部。他想说,其实他应该是干爹的啊。但他已经没有力气说话。恍惚间,他看到慕善的双臂温柔的抱住自己,像爱人又像母亲。然后他眼眶一片黑漆漆的,他感觉到自己一股甜酸而陌生的湿意。他模模糊糊的想,坏了,甜甜还在巴拿马等着自己。这下好了,他不仅去不了,还吻了别的女人,甜甜该发火了。别哭啊,甜甜。他想对她说,我对慕善是有点念想,但那就跟偷腥似的,我忍得住,也一直忍着,要不是今天快死了,我他妈怎么会想起来。甜甜,我真打算娶你,别让我一个人死,其实我挺怕死的。还有,该死的,我死了你怎么办。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8月16日我还在老家,网吧,一脸泪薰番外红色的罂粟地,像一片鲜艳的血海。蕈少年精瘦的身躯,是一头不知疲惫的小狼,于罂粟海里沉沦。“姐姐……”他抱着怀里面色潮红的女孩,“要不要我?要不要我?”女孩喘息着,十指紧扣他略显稚嫩的背,叹息道:“蕈……”十五岁的蕈,是这个华人家庭的养子。因为父母早亡,被好心的近邻收留。此刻,蕈却在想,如果爸妈知道,他们心爱的独女,此时正被看似调皮单纯的义子压在身下,不知道会不会后悔将他收留。不过他是不打算放手了。那是他的海啊,十八岁的海,金三角最漂亮的女孩,他的天使。年轻男孩的欲望,让任何年龄段的女人都吃不消。两人已经在这里耗了一个多小时,海刚扯下自己的裙子,遮住大腿,蕈的手却又急切的摸了进去。两人嘻嘻哈哈笑成一团,又喜悦又刺激,浑然不觉有人靠近。“小兄弟,一起玩啊!”邪戾的眼神,下/流的语气。是个又黑又壮的士兵,发现了罂粟地里的秘密。海“啊”的一声尖叫。尽管她比蕈大三岁,此时却不得不躲在蕈的身后。蕈年轻气盛,气得发抖,脸上却笑了:“玩什么?玩你啊?”他一拳把士兵打倒在地。这时的蕈,已经在君家的军队里做了两年。他本来就聪明敏捷,两年所学完全超过了普通士兵。此时三两拳放倒这个士兵,再夺了他的枪,简直易如反掌。看着士兵吓得发抖,跪在地上求饶,他嘿嘿直笑。“放了他吧。”海见士兵鼻青脸肿,动了恻隐之心。“好。”蕈对海的要求从不拒绝。只是将士兵绑得严严实实,然后跟海牵着手,扬长而去。因为蕈加入了国/民/党军队,一个月只有两天假期。两人回到家的时候,父母正在切肉蒸米饭,犒劳蕈的辛苦。姐姐一到家,立刻去帮母亲打下手了。蕈在屋里晃了一阵,找出一把铁锹,又闪身出去了。他回到那片罂粟地,果然士兵还被绑在原地。他笑嘻嘻的拿出一把刀,隔断士兵的喉管。然后他挖了个大坑,把士兵丢进去。虽然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他却很平静——因为他听过老将军对全军的演讲,说斩草要除根。海心地善良,却不知道得罪了首领的人,将来会有大麻烦。况且她长得那么美丽。他怎么能让她有一点危险。忙完这一切已经天黑,他颠颠的回到家里。一家四口围桌而坐,其乐融融。在父母看不到的桌下,蕈握住了姐姐的手。触手滑腻柔软,令他心头大乐。母亲起身装饭的时候,父亲转头在看电视,姐姐趁机瞪了蕈一眼。蕈一脸无辜,已有薄茧的手,轻车熟路的就朝姐姐裙子里摸进去。姐姐“啊”的一声,父母全看过来。蕈手指不停,也一脸关切望着她:“姐姐,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姐姐的脸蛋红扑扑的,却只能答道:“没事……噎住了。”母亲失笑,对蕈道:“快给你姐倒杯水。”“噢。”蕈这才抽手,起身去倒水的时候,就看到姐姐狠狠瞪着自己。他若无其事将手指□嘴里舔了舔,姐姐的脸顿时红透了。一旁的父亲不赞同的皱眉:“这么大的人了,还舔手指。”蕈笑:“妈妈做的咖喱太好吃了。”家里条件并不宽裕,晚上的时候,两姐弟还跟小时候一样,睡在阁楼上,只用隔板隔成了两间房。听到楼下传来父亲均匀的鼾声,蕈理所当然的摸上了姐姐的床。夜晚的女人总有点忧郁,姐姐也不例外。她抱着蕈的脖子,认真的道:“蕈,我们以后……不可以这样了。爸妈他们不会同意……”“别想那么多。”蕈热切的抱住她,“我好喜欢你,海。你比我见过任何女孩都漂亮。等我干出一番事业了就娶你,爸妈不会不同意的。”尽管海比蕈大三岁,却比谁都清楚,这个看似嬉皮笑脸的弟弟,内心比谁都有主意。听他这么说,海只能长叹一声:“蕈,佛祖不会饶恕我们的。”蕈几近虔诚的膜拜着少女完美的身体,喃喃道:“姐,那我们就一起下地狱。”他们都没料到,后来,他们真的一起下了地狱。因为从十二岁起,就把姐姐的幸福当成自己最大的目标。加之这次回家探亲,姐姐对自己情意依旧。所以蕈回到军营后,整个人更加有奔头。一年时间很快过去,十六岁的他,已经进入将军嫡系的警卫班。选择他进入警卫班是有道理的:第一他的身手已经能在全军排名前五;第二他年纪小,可塑性还很强。比他大三岁的君穆凌小将军,又是少年心性,早已跟他称兄道弟。虽然还没什么建树,这一年蕈回家的时候,已经颇有些衣锦还乡的味道。军队驻地,喜欢他的女孩很多。可是他连一个吻都不肯给其他人,包括一些高级将领的女儿们。他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姐姐。他想,姐姐已经十九岁了,要是这一次,姐姐怀上他的孩子,他就娶她,带回驻地。他已经有了一间自己的小营房,以后可以天天在一起。天天在一起。想想就令他快乐得要发疯。他比预计提前三天到家。他没看到海。父亲不在家,母亲一个人坐在窗口垂泪。看到高大的儿子走回来,母亲疯了似的抓住他:“蕈!去找你姐姐!去找她!”蕈这回真的想发疯了!自家小镇位于山谷深处,土地贫瘠,虽然名义上属于首领的管辖地,但一直是各支部队不会插足的三不管地带。虽然贫穷,却一直安稳快乐。这也是蕈放心让父母和姐姐居住在这里的原因。可是十天前,首领的一支分队驻扎到这里。昨天,父亲发了高烧,母亲向佛祖祷告了一整天。姐姐去请村医。姐姐没有回来。有人看见她被几个士兵拉走了,没人知道去了哪里。母亲已经找了她一整晚,父亲今天稍微清醒,已经出去找了。蕈听完母亲的话,从包袱里抓出枪就冲了出去。天亮又天黑,天黑又天亮。离姐姐被带走,已经过了整整四十八个小时。蕈满脸胡渣、眼眶赤红,终于找到了她。那是在一片距离村落很远的罂粟地里,蕈不知道那些士兵怎么会把海带到这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神差鬼使就找到了这里。地上铺着一片破破烂烂的绿色帆布,大概是士兵撕开了帐篷铺在地上。姐姐就光着身子躺在上面。她浑身布满伤痕,又脏又丑。两个士兵光着下/身,站在离她几米的地方抽烟。另一个士兵刚脱了裤子,走到海的双腿间蹲下。他抬起海的一条腿,头凑过去仔细端详。又从边上拿起一壶水,举得高高的浇上去。“多美。”他对另外两个士兵道。他做这些事,海整个人仿佛已经死掉,美丽的双眼呆呆的空洞的瞪着。只有胸口些许起伏,显示她还有几分生气。蕈闭了闭眼又睁开,双手颤抖着拿起枪,从高高的罂粟丛走了出去。以蕈这个年纪的身手,解决这三个士兵根本不在话下。可他下手虽然很狠,整个人其实已经又疯又乱了。等他干掉他们,小心翼翼把海抱进怀里,根本没注意到还有两个士兵,从后面绕了过来。背部中枪倒地的时候,蕈想,其实就这么抱着海,死了也好。于是他颤抖着抬手,用枪口瞄准海的额头。他看到海的双眼仿佛重新恢复光彩,嘴角也露出幸福的微笑。他心里好痛,这一枪就死活扣不下去。然后他就失去了杀海的机会。这一瞬间的犹豫,令他抱憾终身。所以今后,他杀人从不迟疑。哪怕错杀,也不会心软了。海被那两个士兵,从他怀里抱走。然后他们狠狠几脚踢在他身上。他大概是被踢闭了气,他们以为他死了,没有再补枪。等他醒来的时候,地上没有士兵的尸体,也没有海。两个月后,蕈养好了伤,回到军营。这次延迟回营,令他受到军中严厉责罚。他什么也没说。第三个月的时候,他用这几年来全部军饷——他存着打算用来娶海的一笔钱,买来了一个消息——海被送给了首领,首领一连睡了她十天,并且给了爸妈一大笔钱。听到这个消息时,蕈当晚在驻地酒吧大醉,第二天天没亮,就私自离开军营,想要潜入首领的驻地。但是十六岁的蕈,无论身手还是对敌经验,都太年轻。就算十年后盛年的蕈,赤手空拳也不一定能闯入首领守备森严的军营。两天后,他一身是伤的倒在热带丛林中。这里已经是离首领指挥部最近的地方。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前进一步。他在山坡上躺了一个半天,天黑的时候,他才能偷偷摸下山。到山谷中的时候,他发现脚下有很多石头,而且大多形状诡异。一不留神,他被绊了一跤,随手抓住了一块石头。以他对人体的了解,一下子反应过来——这是人的头骨。他这才发现,月光下,四处都是微弱的盈盈绿光。他听过这个山谷,据说是当年政府军剿灭国民党参军,五万人埋尸在这个山谷。之后,首领军中再有尸体,都会丢进这个山谷。他摸着地上站起来,忽的抓住一截人的臂骨。他抬手正要扔掉,忽的一呆。他在那手腕上,摸到了一串珠子。手感……很熟悉。他想起自己十四岁那年送给姐姐的那串廉价手链。蕈平生第一次全身冷汗,把那手臂一丢,连滚带爬逃出了密林。蕈一回到军营,就去求见君穆凌。跪在小将军面前,蕈不顾将军因为自己擅自离营而脸色阴沉,反而先入为主。“将军想杀了首领吧?让我去做吧。”过了几天,君穆凌派去的探子终于来回报。“因为他姐姐。”“说。”“他姐姐是首领的人。上个月自杀了,据说惹恼了首领,被分了尸。”“……行,知道了。告诉他,他的请求我同意了。”快乐的enya11金币:5064威望:4421注册时间:2012-07-08发私信 关注她发表于2012-10-17 10:38 只看该作者 53 #叶微侬番外邓秘书站在房门外抽了根烟,才微笑着敲门进去。叶微侬已经走了,只剩荀彧背着手站在窗前,似在沉思。“王钧来了电话,想请您吃饭。”邓秘书语气平和。荀彧微笑:“他的消息倒是快。可以。”邓秘书的神色一丝不苟:“好,那我给他回电话。另外,叶微侬和其他三人,您看是不是让他们离开?”荀彧看邓秘书一眼,沉吟不语。邓秘书心里咯噔一下,试探性的问:“或者找个地方,把叶微侬小姐先保护起来比较妥当?”“你看着办。”荀彧的语气不置可否,邓秘书心里却已清清楚楚,点头道:“那我去安排了。”邓秘书离开这里,又走进养老院办公楼走廊尽头,最偏僻的一间屋子。他刚一推开门,屋内唯一的女人几乎立刻站起来。邓秘书望了她一眼,只觉得布衣之下,明眸皓齿、清艳端庄,仿佛一尊研玉观音。他立刻移开目光。“叶小姐,我是荀主任的秘书。这几天我来安排你的起居。”出乎他的预料,叶微侬什么也不问,起身点头就跟他走。邓秘书在官场沉浮多年,此刻也不得不佩服她的果断和淡定。他走了几步,忍不住斜眼又看这个美得不可思议的女人。不知为什么,他脑海里猛然冒出荀彧刚才沉吟的模样,心里竟然隐隐有些不安。此时的叶微侬,并不知道邓秘书已经有了关于红颜祸水的不祥预感。来找荀彧前,她也只是在新闻报道里,看到关于这个男人极少的、正直官声的消息。更多的信心,源自她的直觉——当她在电视里,看到荀彧一脸疏离的淡然,静静站在笑容满面的官员当中,就忽然觉得,这个男人,也许是她最后的救赎。当然,如果信错了,荀彧不管不顾,或者甚至将她卖给王钧,她也认了。反正她也不太想活了。当邓秘书说要“安排她的起居”时,她以为自己会被丢进某个专门安置上访人员的收容所。没料到邓秘书亲自将她送到市区某套三室两厅的商品房里。“这里很安全。”邓秘书笑道,“有任何需要,随时打我电话。”邓秘书的态度好得让叶微侬心生希望,可她也不敢有太大的希望。邓秘书走后,她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这里明显是某个男人的单身住所。装修风格非常冷硬简洁,除了柜子里几件衬衣、洗手池的剃须刀、玄关的男式拖鞋,她看不到其他任何表明主人身份的东西。然而那些衬衣很大,邓秘书个头不高,显然不是他的。那会是谁的?叶微侬心里涌起一个可能,觉得匪夷所思。只是这晚躺在冷清的客卧里时,她脑子里忽然冒出那双温煦有力的眼睛,仿佛一汪春水,湛湛望着自己。三天后,叶微侬在电视里看到新闻——荀彧带领的中央官员,在本地政府接待下,召开例行工作会议。每个人都神色肃然、态度亲和。荀彧与王钧等人握手时,面上微笑令人如沐春风。叶微侬看到这里,就把电视关了,起身看着窗外浮云,竟然有纵身一跃的冲动。这晚荀彧却来了。他来的时候正是傍晚时分,看到叶微侬有些吃惊的样子,他却只是微笑:“走,一起吃饭。”他说这话时,人静静立在玄关,容颜清俊绝伦,眼神透亮如水。叶微侬立刻点头,回房换了条裙子。她走回客厅时,他的两个随行警卫明显眼神一亮,他的神色却沉静如水,率先负手下楼。荀彧带她到小区门口的一家普通饭店,低调而简单。“你检举的事项,工作组会在查证后处理。”他语气平缓,却开门见山。叶微侬点头:“谢谢。”服务员送进来一壶清茶就退了出去。因为事先有交代,闲杂人等都不会在包间停留。叶微侬望着荀彧面前白玉般的细瓷杯,起身,提起茶壶,为他斟满。她感觉到两道灼灼的视线,一直在自己背上。不知是否在审视她的诚意。倒好茶,她回座位坐下,举起茶杯:“荀主任,我敬你。”荀彧一向不喝外面的茶水,此时却端起茶杯,轻抿一口,入口倒也甘甜。他放下茶杯:“上次时间匆忙,你再把当年凌伟的事,仔细说给我听。”这顿饭吃了足足三个小时。前一个小时,叶微侬微垂眉目,语气平淡说起当年的撕心裂肺。后两个小时,却是荀彧问起有关她的其他事,叶微侬毫不遮掩,一一答了。包括她在哪家夜总会做事,做了几年;读大学念什么科目;家里还有什么人;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平时有什么爱好……他问得自自然然,她也答得平静。她想,大约官场里的人太会说话,他就这么温和而直接的问她的**,她居然丝毫不感到突兀,甚至很愿意跟他交谈——连夜总会多年的好友,都不知道她这么多事。他身上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让人信任,让人觉得可以依靠。末了,叶微侬道:“主任,我在这里住了几天了,一直打扰。我看我还是搬出去吧。”荀彧答得很自然:“邓秘书会处理。”没料到邓秘书这一“处理”,就处理了一个月。期间,荀彧又来了两次。第一次,叶微侬根本不知道。那是个下午,她原本在看电视,后来窝在沙发里睡着了。醒来时已经天黑,她看到身上搭了件男式外套——正是荀彧常穿的黑色夹克。而茶几上半杯清茶微暖,显然他刚走了没多久。叶微侬掂量了一下旁边的茶壶——已经空了。他一个人坐在这里,喝了一整壶茶才走。叶微侬默默收起茶壶茶杯,叠好他的外套。第二次却是在一个深夜。叶微侬已经睡下了,猛的听见玄关处有响动。她吓了一跳,抓起一侧的高尔夫球棒,偷偷躲在门边看。却只见邓秘书扶着荀彧,靠在沙发上。“应酬喝醉了。”邓秘书腆着脸笑,“我也喝了酒,不能开车。这里近。”叶微侬站着不动,邓秘书转身下楼:“我去安排一下。”叶微侬叶不知道他去安排什么,只是她回房等了半个小时,也没见邓秘书上来。她又到客厅,便见荀彧闭眼靠在沙发上,好像睡着了。他平时总是一脸严谨,骨子里都透着种傲气。此时睡在她面前,眉目舒展、神色安详,倒真像个普通男人。只是铁镌般的浓眉,即使在睡梦中,也是刚劲的。等叶微侬察觉时,已经站在他面前看了有十来分钟。她心头有些自嘲,转身去厨房,泡了杯蜂蜜水出来。再出来时,他已经醒了。漆黑双眸定定望着她。叶微侬这辈子最了解的就是男人,从内到外,从身体到心。就这一个无声的眼神,已经隐隐让她察觉到他的意图。他在她有些茫然的目光中坐直了,抬手要接她手里的蜂蜜水。他的嘴角露出微笑,仿佛料到她会悉心照料。叶微侬手臂一缩,半杯蜂蜜水泼在地上。然后她把水杯放在一侧的桌子上,没有递给他。“还是等邓秘书来。”她看着他道,“是我多事了。”荀彧神色平静的看着她,叶微侬转身回房。又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她才听到玄关处的动静。再过了一阵,她走到客厅,荀彧已经走了。叶微侬端起那半杯蜂蜜水,一饮而尽。那晚之后,荀彧再没有来过。又过了几天,警卫告诉她,可以离开了。她不知道荀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无处可去,只能又回到夜总会去找小白他们。迎接她的是小白等人大大的拥抱。他们显得格外激动,七嘴八舌迫不及待,都是为了告诉她那个她等了数年的消息——王钧父子被双规了。“确定吗?”叶微侬的声音头一回有点颤抖。“确定。”小白答道,“老板说的,好几个客人聊天也提起了。他们说,这是徽市的大地震。王钧父子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莉莉丝,你别哭啊莉莉丝……”叶微侬一个人回到租住的屋子,拨通邓秘书的电话。与昔日的客气温和不同,此时邓秘书的语气听起来很疏离客套:“叶小姐,不必道谢,主任只是公事公办……我们已经回北京了,叶小姐有机会来北京,我一定招待。”……那个男人,不声不响就回了北京。叶微侬略有些怅然,可也是预料之中。他是多么骄傲的人,在她那晚明显的拒绝后,怎么还会看她一眼?不过他能出手惩治王钧,她已经求之不得,根本不可能再有别的念想。好了,一切都结束了。她还活着,她要开始新的生活。三个月后,叶微侬的饰品店开张了。她多年来也有些积蓄,店开在本市步行街。她眼光极好,人又温和勤奋,饰品店的生意很好。只要守着这份生意,她的下半生应该无忧了。小白跟她关系最好,洗手不干,跟她来开饰品店。夜里十一点打烊后,两个女人会回到租住的小平房,开一瓶红酒,慢慢饮到沉睡。有的时候小白会提及荀彧:“那个当官的,真是好啊。你被他带走后,把我们三个送回夜总会。老板还专门对我们说,市长打了招呼,他会保护我们。我从没见过老板这么和颜悦色。你们真的没可能吗?虽然我只远远看过他,但是我觉得,他对你很不一样也!”叶微侬笑:“小白,我是技女,可他不是落魄书生。”春天到的时候,叶微侬处朋友了。对方也是在步行街开店的小老板,姓徐,三十余岁,离过婚,有个两岁的女儿,家底比叶微侬厚多了。从叶微侬到步行街看店面那一天,老徐就留心了。叶微侬对他的殷勤从来视而不见,后来实在烦躁了,在他某次又来送早饭的时候,劈头盖脸就说:“我对男人没兴趣。”老徐也很有毅力,笑呵呵道:“小叶,我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你知道我以前做什么的吗?”“嗯,听小白说过。我不在乎。”老徐目光温和,“你吃苦了。”叶微侬静静看了他很久,接过了他手中热气腾腾的早饭。处了三个多月,其实两人的交往也不过一起看了场电影,带老徐女儿去公园玩过一次,甚至连接吻都还没有过。老徐人实在,转眼就跟叶微侬商量结婚。“我会对你好的。”老徐把存折放在她面前,“我知道你虽然很漂亮,但的确是过日子的女人。结婚之后,你爱开店也好,愿意在家里也好,都随你。”下半生能有这样一个男人,叶微侬觉得夫复何求。可答应的话不知为何,说不出口。可她处对象的事,还是很快传来。甚至原来夜总会的老板,都托人带来祝福和问候。一天傍晚,叶微侬店里生意正忙得如火如荼,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立在店门口。正是邓秘书。看到她,叶微侬心头一乱。脑子里还没什么念头,人已经朝他走过去。邓秘书微笑看着她,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叶微侬只得跟上。到了步行街入口,一辆黑色奥迪低调的停在路边。车开了半个小时,停在一家饭店门口。邓秘书引叶微侬走到包间门口,推开门,自己却没进去。叶微侬一探头,就看到荀彧一个人坐在里面,看到她,露出温和的微笑。“好久不见。”他笑道,“我路过徽市,想找你吃饭,冒昧去接。没打扰到你吧?”叶微侬摇头。几个月不见,他的气质却仿佛又沉淀了许多。黑色西装下,是硬朗而温和的容颜。像一块光泽柔润、棱角分明的玉,静静的闪闪发光。好像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不足为惧。荀彧询问了叶微侬的口味,做主点了几样菜。又问起叶微侬现在的生意,聊了聊徽市现在的经济形势。叶微侬心想,原来我在做什么,他都知道的啊。一顿饭很快吃完,荀彧还是微笑:“邓秘书会送你回去。”叶微侬点头,依旧什么也不问,起身走到门口,忽然听到他淡淡的声音传来:“别结婚。”清清淡淡的语气,却让叶微侬后背一僵。她缓缓转身,有点痛恨的看着他。他也看着她,目光十分光明正大。“你帮我,我很感谢你。但是结婚是我的私事,跟荀主任好像没有关系。”“关系?”他坐在原处,微微一笑,“我们以后会是什么关系,我的确还没有想清楚。所以你暂时不要结婚。”叶微侬从饭店离开时,整个人都是浑浑噩噩的。荀彧的话,居然让她犹豫了,让她不想就这么随意嫁给一个合适的人了。然而上天没有给她选择的机会。抑或是荀彧不给她机会。几天后,老徐又喜悦又忐忑的告诉她,外省有朋友想跟他合伙开公司,他要暂时离开徽市。叶微侬听到这个消息,居然松了口气。而后的话几乎不需要思考,她告诉老徐,自己考虑之后,暂时还是不打算结婚了。老徐有些难过,但想到大好的生意前景,也没有太沮丧。之后的事仿佛顺理成章。某天早上,一辆车把叶微侬接走。叶微侬以为又去见荀彧,谁知道车子直接把她送到霖市。她才知道荀彧已是霖市新任市长。可坐在那套崭新的公寓里,她想,现在算什么?晚上荀彧就来了。跟往常一样,脱下外套,一壶清茶,看着她,跟她聊天。“我要回徽市。”她直接道。荀彧望着她,忽然道:“莉莉丝有她的结局,你有你的。”他拿出几张薄薄的纸,放到她面前。叶微侬只匆匆扫了一眼,满心震撼疑惑:“为什么?你要什么?”荀彧没吭声。叶微侬嗤笑:“上床吗?我没办法拒绝市长的。但你没必要花费这么大的气力。”荀彧却无视她的讽刺,淡道:“有了这份干净的履历,以后你想做什么,都比较方便。”叶微侬实在忍不住了:“荀市长,我很感激你,但我真没打算做情/妇。”荀彧一直没说话,静静忘了她很久,站了起来。他走到门口,忽然转身道:“不是情/妇。我的妻子,三年前车祸过世了。我一直一个人。”“那又怎么样?”叶微侬冷冷道,“我对男人已经没有兴趣,市长,你还是省心吧。”“我知道了。”荀彧点头,开门走了。他走了之后,叶微侬抱着双腿坐在床上。她有些难过的想,这个市长应该不会再来了吧。明天她就回徽市吧。没料到第二天一早,叶微侬正在洗脸,荀彧又来了。仿佛昨天的事完全没发生,他提着两份早饭,放在餐桌上,然后转头朝默然不语的叶微侬道:“他们买的,试试合不合口味?”叶微侬把手里的毛巾一丢,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就吻了上去。“我没有病。”在他将她打横抱起放在床上时,她低声说。这个男人,跟叶微侬以前有过的男人都不同。他可以很温柔很温柔,也可以很强势很强势。叶微侬会百般姿势千种手段,他却全程将她压在身下,从头至尾的主导,不容她施展分毫。到后来,叶微侬满脸泪水,荀彧捧着她的脸问怎么了,叶微侬摇头不语,她不敢说也不敢问,为什么她感觉到了久违的爱情?做完的时候已经中午,荀彧穿戴整齐,回头望着窝在床上的叶微侬,微笑道:“我耽误了一个会议,小邓该急死了。晚上我再来看你。”叶微侬笑笑:“你让邓秘书送我回徽市吧。市长,睡也睡过了,就这样吧。”荀彧闻言猛的转身,直直盯着她。她坦然回望,荀彧看了她一会儿,不怒反笑:“敢对市长不负责任的,你还是第一个。”叶微侬嗤笑:“难道市长还要逼良为娼?”荀彧深深望着她,那眼神凌厉得令她有点喘不过起来。她的语气柔和了几分:“市长,我不想当情/妇,你也不可能跟我结婚。我们心里都清楚,何必纠缠?”“我不太清楚。”“……市长,站在你面前的,也许是你见过最脏的女人。”“你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看到的是一颗比谁都干净的心。别哭,我们先相处看,好不好?”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还想看谁的番外?虽然我没时间上网回复评论但是我可以用手机看另,我还在老家,新文打算先开古言。喜欢科幻的读者不用失望,古言开头之后,我会争取双开科幻。专职嘛快乐的enya11金币:5064威望:4421注册时间:2012-07-08发私信 关注她发表于2012-10-17 10:47 只看该作者 54 #白安安,李成,张天痕番外白安安站在龙腾集团前台,朝每一个进出集团大门的人,露出职业的微笑。[飞天 中文]她刚刚应聘进入龙腾上班的,以她的容貌和“资历”,要拿下前台这个职位简直轻而易举。当时面试她的人事经理只有一个担忧:太漂亮太勾人了点,放在前台是否合适?但公司中层多数是男性,有关白安安的录取意向还没最终确定,经理们已经向人事经理开玩笑:“听说你招了个大美女啊?赶快让我们饱饱眼福!”人事经理于是就从了。而白安安看到OFFER上的薪水数字,叹了口气,转头对李诚道:“一个小小前台,薪水居然比重案组刑警还多唉!”李诚摸摸小师妹的长发:“反正不用上交。”白安安笑眯了眼:“对哦,两份工资,我可以多还点房贷。”她去年在北京市中心购买了一套小一居。男朋友李诚当时还觉得没必要——他们今后不一定生活在北京。白安安却不依,她很喜欢这个城市,有个小房子,她比较有归属感。只是以刑警的工资,每月3000的房贷,她也有点吃力。恰好有卧底任务,只有她是适合人选,她就服从组织分配。没料到全国知民企业龙腾集团,待遇这么好!她真是捡了大便宜!“师兄,我看龙腾集团管理很规范,领导也很亲和——至少比刑警队长亲和多了,他们真的是犯罪集团吗?”白安安疑惑道。李诚的语气严肃起来:“安安,警队的前辈以生命为代价,才换来这点线索。你才上班几天,怎么就开始怀疑?如果你意志不坚定,那就跟队长说,不要继续这个任务了。”白安安吐吐舌头,不敢再说。两人相处,遇到大事,一直是李诚拿主意。当年在警校相识,白安安是众星捧月的警花,追求者甚重。李诚就是她众多追求者之一。与其他人的轻易放弃不同,他坚持了三年。后来,白安安恰好分配进他所在警队,他身为师兄,自然多加照料。而队里领导很赏识生性沉稳的李诚,也在中间多为拉拢。白安安虽然很有自己主意、性格也活泼,但一直是个很听领导话的好孩子。她没谈过恋爱,跟李诚相处久了之后,感觉他也很可靠,慢慢就习惯依赖这个师兄,成了众人眼里的男女朋友。此时见李诚态度坚决,白安安有点脸红,但也觉得他太死板了。。 t。不过想到她只需要在龙腾偷点贸易资料,任务也不复杂——否则不会交给她这个菜鸟。所以她也不与李诚争辩,而是乖巧的抱着他的胳膊:“师兄,我错啦。你别生气。”李诚闻着她身上的馨香,有点把持不住,低声问:“安安,我想亲你。”白安安脸更红了,樱唇微颤。李诚低头吻上去,只觉温柔缱眷,更加难以控制。习惯握枪的大手,忍不住就从她腰间往下滑。白安安一下子推开他,往后跳开几步:“师兄,我们说好的,结婚前不做坏事!”李诚大窘,抬头却见白安安眼中有调皮的笑意,顿时了悟——她是气他刚才太严肃,故意逗弄他,让他看得到吃不到!“小坏蛋!”李诚上前一步,白安安错身便躲。可小小的一居室,两个警队高手一旦施展开,哪有足够的空间。很快白安安就撞进李诚怀里。李诚在灯光下捧着她甜美俏丽的脸庞,低头印上虔诚的一吻,只觉得人生就此满足。而白安安闻着他强烈的男性气息,也有那么几分意乱情迷的渴望,同时也有一点不甘。可那点不甘,她模模糊糊的想,这辈子大概没机会弄明白,到底是什么了。三个月试用期过后,白安安经历了行政经理的严格训练考核,正式上岗。一方面,她只想感叹,前台小姐的工作,根本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简单;另一方面,她也佩服警队领导的决策——这个职位,看似最外行最基层,其实会接触最多最广泛的商业活动。除了接待前台来宾,她还要协助行政经理准备公司各种例行会议的会场、打印材料;而一些业务部门的助理忙不过来,也会把一些业务资料的打印、复印、传真工作交给白安安。这些零碎、复杂的资料,当然不可能涉及龙腾的商业机密,但在安安这样的有心人眼里,自然会发觉出异样——譬如这几个月,与中东的贸易量,明显超过其他月份;譬如财务总是会在月中某一天,在账上准备更多的流动资金——这些细碎的信息,不管有用没有,白安安发现了,就报告上级。过了一段时间,上级说,经济犯罪科的同僚,对白安安赞不绝口,说她上报的消息,都很有价值,只是他们还没研究出来里面的关系,催白安安再找些深层的资料。[飞天 中文]白安安听到李诚带来这个口信时,忍不住腹诽——哪有那么容易啊!据她观察,中层干部都不一定知道□。要真的深入查探,她只能潜入董事长的办公室。可听说整个顶层、董事长一个人的办公区,既有保安又有前台,还有看不见的红外防盗设施。要怎么潜入,她还真的要要想想办法。白安安虽然性格跳脱,遇到大事却不急。她知道自己要等一个合适的机会,一击即中,然后迅速离开龙腾。当然,她可没告诉李诚和领导,多等几个月,她也能多拿几个月双份收入,何乐而不为?白安安进入龙腾第六个月的月初一天,临近公司十周年司庆日,整个行政部忙得热火朝天。白安安也领了一大堆任务,其中就包括重新布置前台的景观。她手提一张橙红色的条幅,需要悬挂到天花板上。她给保安队打了电话,叫人来布置。可保安队长让她等,说正在一楼大厅布置。白安安等得不耐烦,转头看看左右无人,索性脱掉高跟鞋,赤足站上了前台。她的身手一向很好,只可惜现在的任务是装白领淑女,而不是在街头打斗追贼。她伸手够了够,发现条幅离天花板还有半尺的距离。可怎么难得到她?她脚踩冰凉的玻璃平台,轻轻跃起,手臂一搭,就将横幅挂上了墙壁一侧的小勾。都挂好后,她还挺得意,站在前台上,双手抱胸欣赏。忽然听到一个含着笑意的低沉声音道:“小姐,走光了。”白安安后背一僵,立刻转身。居高临下,她看到一个男人,气度安详的站在距离前台几米的地方。他身后,还站着个三个年轻男人,都看着她。男人看起来三十四五岁的样子,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相貌很英俊,可令人眼前一亮的,不是他的身材容貌,而是他只是安安静静站在那里,仿佛就有一种成熟男人淡定自若、偏偏又锋锐逼人的气场。那种气场,跟白安安见过的任何男人都不同,轻而易举把他跟普通男人区别开。白安安心头没来由猛的一跳,在他的注视中,居然有点不自在。瞧着他眯着眼对自己笑,似乎有那么一点眼熟,但白安安很肯定自己没见过他。慢点……走、走光?白安安低头,看到自己被西装短裙包裹的雪白大腿——没什么不对啊?莫非刚才跃起的时候——被他们看到了?白安安有点恼羞成怒的盯了那三个年轻男人一眼,看到他们果然神色有点异样。白安安迅速跳下前台,扯了扯裙子。不知为什么,她没有瞪那个男人。大概是他出言提醒,令白安安觉得他人品一定很正。“你们找谁?”白安安装作若无其事的发问,就是声音有点抖、语气有点冲。r>那男人却走上前,仔细打量着她,笑着问:“你是前台?”他说这话时,那几个年轻男人反而往后退了几步,站得远远的。白安安心下了然,这样的访客她见多了,大多是跟龙腾合作的企业老总。她不敢怠慢,连忙答道:“是的,先生,您找谁?”那男人却朝她伸出手:“叫我南山。”白安安跟他握了手,男人的大掌干燥、有力,有薄薄的茧,更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令她微微有些脸红。“我是白婉婉。”她报上卧底用的假名,心中却想,居然还有姓“南”的人啊。“婉婉……”南山喃喃重复她的名字,微笑道,“听说龙腾的前台素质一向很高,没想到还有婉婉这样的人才。”这话像是夸她又像是笑她,可并不让白安安反感,只是大囧。她忍不住又看了眼他的那几个保镖,然后看着南山。她对南山的印象很好,又见他至少年长自己十几岁,索性倚小卖小:“南先生,我是新人,请不要告诉我们公司领导。最好让你的保镖也忘掉刚才看到的。”南山欣然点头,招手叫来个保镖,问道:“婉婉小姐让你们忘掉刚才看到的,你们看到了什么?”那保镖也笑:“什么都没看到。”南山挥手让保镖推开,安安被南山幽默的风度和明显的恭维逗乐了,笑道:“谢谢!”南山点点头,神色自若:“当然,我也会忘掉的。不过,粉色小熊内裤不太适合你。你可以……”他似乎仔细斟酌了一下形容词,才继续,“……更美。”他说这话时,声音低沉磁性得像一首悠扬的乐曲。白安安一呆,然后脸不受控制的红了。真的是不受控制,以他的身份年纪,对初识的她说出这样的话,虽然是开玩笑,可也是无礼的。他明明比她大很多,不该这么调笑她的。可白安安就因为这几句不太规矩的话,一下脸红了,心跳快得像跑马一样。南山看着她白皙的脸瞬间红透,反而一怔,仿佛洞悉了她的纷乱心情,倏然笑了。他什么也不说,只是静静望着她。白安安只觉得脸辣辣的,反驳的声音明显无力:“你胡说八道……”南山盯着她胭脂红玉般的脸,目光惊艳,笑意更深。此时一侧电梯门打开,行政经理带人迎了上来。南山意味深长的瞥一眼白安安,一马当先,大踏步走进了电梯。当晚,白安安回到寓所,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全棉动物小内裤,全部翻出来,摊在床上。她的手摸着胸口,好像还能感觉到当时的悸动。不适合吗?她挨个把内裤都换了一遍,站在镜子前。镜中女孩长发披肩、身材颀长、容貌应该也算漂亮吧。因为常年训练,她的大腿又长又直、臀/部应该也算挺翘?只是她以前从来不觉得穿着这种内裤有什么不妥,此刻却觉得,好像跟已经成年的自己,真的有点不搭。她已经是个女人了,不是吗?她觉得心里有点乱,但那一点点乱,她绝对可以控制。于是她拨通李诚的电话,可李诚大概在忙,关机了。她深吸一口气,转头把内裤全扔进垃圾箱。然后她坐到电脑前,再次打开龙腾集团主业。她点击进入公司领导人专栏,望着画面上英俊挺拔的男人,有点茫然。没错,龙腾集团董事长、这次任务的终极BOSS,张痕天,字“南山”。只是因为本人看起来比照片年轻许多,所以她今天没有马上认出来。没想到今天会遇到他啊!从表面看起来,他分明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既不像想象中凶神恶煞,也没有半点“教父”的阴暗严肃。不过她的任务原本只是在外围找点零散资料,接近张痕天这样高等级任务,本来就不会安排给她。去他的办公室偷资料,也是可做可不做。今后,大概没机会遇到他了吧。白安安已经是第十天收到白玫瑰了。早上九点上班,她看到前台上准时出现的花束,娇嫩的花瓣甚至还滴着水珠,忍不住想——在张痕天眼里,自己看起来像小白吗?其实她明明不怀好意。这还真是个尴尬的事情,她并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于是就往董事长办公室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二秘,语气亲和而不失倨傲:“……一层前台?对不起,张董在开会。”仿佛在说,你一个小小前台,凭什么要跟董事长通话?白安安只好挂了电话。过了半个小时,却有电话打进来,号码显示正是董事长办公室。她接起,这回是他的大秘:“白小姐,张董刚得知你打来电话,他让我安排,今晚七点,跟您吃饭。”吃饭?白安安头都大了:“不用……”秘书笑了笑,却说:“司机到时候来接你。”白安安想想也好,当面说清楚。身处顶层旋转餐厅,望着空旷的大厅,和沉默微笑矗立在周围的侍者,白安安心里涌起深深的不适感。她等了有五六分钟,张痕天才到。比起那天的偶遇,今天这个老男人明显打扮得更加英俊帅气:白色休闲T恤衬得他五官深邃醒目,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而灰色休闲裤则衬得他双腿修长、体格挺拔健壮。他在白安安对面坐下,未语先笑:“小姑娘,被我的花吓到了?”白安安摇头,开门见山:“张董,我有男朋友的。”“哦?”张痕天低头看着白玉茶碗中,一片碧绿茶叶翩然浮水,“我怎么记得,你的资料上写着单身?”白安安郁闷——那是为了卧底,才这么写的,同时也对同事们这么宣称的?张痕天柔声道:“小姑娘,别以为我是坏人。十年了,这还是我第一次给女人送花。”“十年?”白安安好奇。“我前妻十年前过世。”白安安心里有那么一点点感动,出口却是:“好吧,其实那是借口。真实原因是,你年纪太大了,我不喜欢大叔。”张痕天淡淡瞥她一眼。他跟白安安说的是实话,除了年轻时相濡以沫的发妻,他还真没跟别的女人相处过。这些年有需求,也不过让手下送女人过来,用完之后,看也不看。也不是没有女人想爬上他的床,但他总是看不对眼。他生性强势狠辣,自己要的,总是尽力争取。包括这次对白安安:那天在大厅偶遇,看到这个小姑娘明明漂亮得要命,举手投足却像个男孩子,跳起来挂横幅。尤其脸红的时候,那瓷白的肤色,从里头一点点透出润润的红来。他有多久没有感受过这样干净、青春的气息了?当下想要把这份甜美娇嫩,占有。他查过她的资料,背景很干净,也没有男朋友。这样更省事。他其实没有太考虑过她拒绝自己怎么办,他今天来见她,甚至同时在这个酒店开好了总统套房,只想吃了饭,就享受他的小甜点。但是小甜点显然很有自己的主意。那他到底是今晚就办了她,还是应该步步为营?“小姑娘嫌我年纪大?”张痕天点了根雪茄,靠在椅背上,微笑。熟悉他的人,会知道此刻的他,喜怒难辨。白安安却不知道,她对他的印象,一直是个温和儒雅的BOSS,上次在大厅偶遇,对他印象也很好。她怎么会料到他心里已起了强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