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告诉过你的,她吃人不吐骨头。”小波把腿蹬在桌子上,慢悠悠地说。 “小波,你能给我讲讲毛毛虫的故事么?你那么讨厌她,以前和她有过接触吧。” 小波点了点头,说:“毛毛虫是我远房亲戚的一个妹妹。” 听了小波的话我差点从凳子上摔下来:“妹……妹?”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小波点了点头,继续说:“不过,我们两家已经很久没有来往了。” 我狐疑地问:“为什么?” 小波踹了面前的桌子一脚,那桌子一下飞出老远。 小波看着那张桌子,愤愤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很讨厌那个妹妹,我看她第一眼就觉得她很讨厌,虽然小时候我只见过她一次,但那一次,足以让我讨厌她一辈子!” 我更加疑惑地问:“你们是亲戚,怎么只见过她一次?” 小波摇了摇头说不知道,然后又说:“远房的吧,平常就不怎么往来,只有过年的时候,我父母才去。” 我点了点头说哦,然后又问:“那你究竟为什么讨厌她?”序 我又看了一遍《大话西游》。 “恨一个人可以十年、五十年甚至五百年这样恨下去,为什么仇恨可以大到这种地步呢?” 当至尊宝提出这个问题时,我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尖锐地痛了一下。第一节、心里的谜团 一提这个,小波显得更生气了,站起身来,又找了张桌子,狠狠地踹了一下,说:“那个贱人竟然嫌我家穷,第一次去我家,就拽着她妈的衣服大哭着要回家!” 我呵呵笑着说:“你家小时候真的很穷吗?” 小波点点头说:“是的,小时候连一日三餐都保证不了,后来我父亲下海经商,家境才慢慢好转。” 小波顿了顿,又说:“似乎也是那次之后,我们两家就断绝了来往,我再也没见过她,后来上了大专,才发现她也在这个学校,长得挺漂亮,心肠却异常狠毒,我亲眼见过她打人,专往脑袋上踢!这点让我极度厌烦,加上小时候就讨厌她,现在更加讨厌她了。” 这话我信,那天晚上,虫在雨里就是这么踢那个男生的。 我把脚从桌上放下来,说:“那她知道你是她哥吗?” 小波说:“估计不知道,她去我家的时候没怎么看我,只顾着哭了。但是,我记她一辈子!” 我呵呵笑着说:“那你是不是经常和她作对啊?” 小波摇摇头说:“我哪有那闲工夫,看她是青哥手底下的人,怎么说也得给青哥个面子是不是?” 小波一提起青哥,我马上就想起了张莎,于是问道:“小波,那你认识张莎吗?” 小波变得兴奋起来:“认识啊,青哥的妹妹,也是一大美人啊!” 我不好意思地说:“她现在是我女朋友。” 小波瞪着两只圆滚滚的眼睛说:“张莎,是你女朋友?!” 我点了点头。 小波大力地拍了拍我肩膀说:“行啊小子,以后有青哥罩着,在新香没人敢欺负你……”说完顿了一下,又说,“除了马良那小子。等青哥回来了,弄死他。不过你最近没事,那小子住院了,这几天你和我一起走,他那些垃圾小弟,不敢怎么样的。” 我摇了摇说,说:“我想说的不是这个,张莎被拘留了你知道吗?” 小波疑惑地说:“不知道啊,什么时候的事?” “前天,也难怪你不知道。” “因为什么?” “她和虫打了一个高官的儿子,把人家打成脑震荡了,张莎被拘留七天。” “那毛毛虫怎么没被拘留?” 我叹了一口气说:“张莎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承担了。” 小波沉沉地说:“脑震荡……脑震荡……是毛毛虫踢的吧?” 我说:“是的,我亲眼见了,她踢人的样子真狠。” 是毛毛虫踢的,没错,她踢人的样子,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毛毛虫竟然利用“莎主动去自首”这一条件,慢慢铺开了一条计划…… 小波扯开这个话题,说:“莎姐还是挺讲义气的。” 看来,小波并不讨厌张莎,我心里有点宽慰起来,毛毛虫的事暂时放在一边了。 “那你能不能想办法让我去警察局看她一下?” “能倒是能,不过没有必要,才一个星期而已,等她出来不就行了。而且要去看她的话,相当麻烦。” 既然小波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只好说:“哦,那就等她出来吧。” 小波站起来:“你放心,我帮你打听一下她什么时候出来,到时候你去警察局门口接她,一样的效果。” “好的。” 就在这个时候,老师夹着办公包进来了,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诧异地说:“只有你们两个人上课吗?” 我和小波异口同声地说:“我们不是这个班的。” 然后我们在老师万分惊讶的目光下并肩走出了教室。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冷风从走廊对面的窗户吹了过来。 我冷得打了个寒战,看来冬天真的要到了。 走到楼梯拐角的时候,我停了下来。 我突然想起了一些事情。 小波问我:“你怎么了?” 我用很深沉的目光看了看他说:“没事,继续走吧。” 一路上,我一直在想刚才在教室门口想到的那个问题,觉得很蹊跷。 小波刚才说:“小的时候,他父母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去虫家走亲戚。” 虫昨天说:“小的时候,她的亲生父母在过年的时候就会来看她,还给她买很多吃的和漂亮的衣服。” 小波刚才说:“小的时候,虫曾经去过一次他家,却因为他家太穷,拉扯着她母亲的衣服嚷嚷着要回家。” 虫昨天说:“小的时候,她想随亲生父母回家去,于是她的母亲像拖一条死狗一样把她拖到了她出生的地方,又因为那家太穷,把虫吓得又随母亲回来了。” 我发现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虫说那年是十二岁。 小波比我小一岁,虫比我小两岁,按理来说,小波那时候应该是十三岁。 于是我试探着问小波:“你还记得虫第一次去你家的时候,你是几岁吗?” 小波愣了一下:“说,你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我支吾着说:“没什么,就随便问问。” 小波想了想说:“不记得了,就是十几岁吧。” 我头痛得更为厉害了,甚至忍不住腾出一只手来按摩了两下太阳穴。 自行车顿时晃荡了两下。 小波大吼:“你能不能好好骑车!” 我没有理他,继续我的猜测。 似乎已经没有必要猜测了,把所有的条件连起来之后,再傻的人也能看出其中的关联。 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推论。 小波刚才说过,他家在他小的时候,连一日三餐都无法保证! 所以说,小波的父母生了一个女儿之后,无力抚养,转送给别人,也有可能。 我没有用“卖”这个词,这会让我觉得更加难过。 小波的父母为了不让小波心里有压力,假称虫家是他家的远房亲戚,也情有可原。 只是不知道,小波的哥哥小飞知道这些事情吗? “小波,你哥什么时候放假回来?” “你今天怎么那么多问题?我哥这个周末就会回来。你快点骑车吧,我急着回家玩泡泡堂。” 我应了一声,然后加重了脚力。 这个周末,恰好是莎被放出来的前一天。 小飞是家中的长子,应该对这些事有所耳闻吧。 但是,我到现在还是不能确定,小飞和小波,到底是不是毛毛虫的亲生哥哥。 或许,这一切都是巧合也说不定。 不管怎么样,到周末那天,去问问小飞就是了。 小波是问不出什么了,看样子,他什么都不知道。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一直在反复思考这个问题,吃饭的时候,上厕所的时候,甚至睡觉的时候都是梦到这个。 我觉得自己有点走火入魔了。 有时候我想,人家的家事,与我何干? 就算最后确认了小波是毛毛虫的亲哥哥,那又怎么样? 我是该扬扬得意地为知道了一个秘密而兴奋,还是万分痛苦地为知道了一个悲剧而心酸? 但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好奇心促使我不断地去想这件事情。 我急切地盼望小飞能尽快回来,好解开我心中的这个谜团。第二节 无人黄昏后 在等小飞回来的那几天里,我重新加入了文学社。 我想离毛毛虫近一点,等有机会,好好问问她为什么。 这几天,给她打电话,她不接;去找她,总是和那个死人妖在一起。 在403教室里,那个死人妖冲我伸出手说:“欢迎你这个人才回来!” 我也伸出手象征性地握了握。 我在心里说:“人才个屁,你少崩些我的稿子,我就千恩万谢了。” 我一直搞不懂,像他这样的垃圾,为什么文学社的老师把他当宝?就因为他会写一些口是心非的赞扬学校形势一片大好的文章? 我们握手的时候,毛毛虫就站在旁边。 当时我的杀气很浓,不知道她感觉到了没有。 应该没有,不然,她不会满脸笑容。 我转过脸去看着她笑。 她的笑容,还是像以前那样纯洁、干净。 那个死人妖走过去把她搂在怀里,对我说:“这是我女朋友,毛毛虫,记者部部长。” 虫顺从地被他搂着,露出甜甜的笑容,一副小鸟伊人的样子,看得我更为生气。 我冲她伸出手说:“你好,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虫依然满脸笑容:“早就听说你是个人才,欢迎回到文学社。” 然后也伸出手。 还是那么冰凉。 那双手,带给我的,永远是这种感觉。 和虫渐渐疏远之后,意外地,李伟却慢慢走近了我的生活。 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刚上了半节课,我就听不下去了,和老师说了声“去厕所”,就跑了出去。刚进了厕所,就听到有人喊:“涛哥。” 涛哥?我进了这所学校,还真没人这么叫过我。 我循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李伟。 被这么一个“老大”叫“涛哥”,还真有点受宠若惊了。 我装做无所谓的样子说:“哦,是你啊,有事吗?” 李伟正在大便,面色艰难地对我说:“没事……就是打个招呼。” 看样子他似乎挺用劲儿的,也不好意思怎么打扰。 我说哦,然后背对着他,解开裤子,开始撒尿。 一阵水声之后,我兜好裤子,对李伟说了声拜拜,就要准备离开。 刚走到厕所门口,李伟又一声:“涛哥……” 那个“哥”字拖得如此之长,让我产生幻觉,以为他是哪个村子里跑出来的巫师,正用“××大法”招我的魂魄。 我顿时浑身发冷,颤巍巍地扭过头来问:“有什么事吗?” 他脸色比起刚才更加难看,甚至有点铁青,支吾了半天才说出一句:“你身上带手纸了吗?” 我诧异地说:“你上厕所不带手纸?” 他的脸红了,哼唧了两声说:“出来得急……” 我呵呵笑了笑说:“那你不会给你的小弟们打电话叫他们送来啊?” 他显得更急了:“我刚才掏手机的时候不小心给掉厕所里了,不信你看。”然后他把屁股挪开半个,我果然看到半截黑糊糊的手机,埋没在那一堆黄黄的大便之中…… 我冲他摆了摆手,想说点什么,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只好说:“你的大便挺纯净,这代表着你的身体很健康。” 他红着脸说:“涛哥,都这时候了,你还开玩笑,到底有没有手纸?” 我找遍全身,找到张皱巴巴的不知道已经在洗衣机里泡过几次的报纸来,递给了他。 他如释重负地接过报纸,擦了擦屁股,站了起来,对我说:“涌泉之恩,当滴水相报,涛哥,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我。” 这句“涌泉之恩,当滴水相报”听得我冷汗直流,我慌忙摆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 但他仍不依不饶地扯着我的袖子,嘴里嚷嚷着:“涌泉之恩,滴水相报”。 我拗不过他,只好说:“好吧,以后有事一定找你。” 李伟这才高兴地走了。 从那以后,他有事没事都要来找我,渐渐地,我们也就熟悉了。 不过小波不太喜欢他,好在李伟很会做人,见了小波总会毕恭毕敬地喊一声:“波老大。” 小波也不好意思发脾气,只好任由他跟在我身边了。 关于毛毛虫,心里还是放不下,仍然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和她单独相处的机会。 但是那样的机会太少了,那个死人妖似乎对她很迷恋,寸步不离,如影随形,以前还经常能看到他骚扰男人,自从有了毛毛虫,这些情况也很少见了。文学社里一些长得比较清秀的男生背地里都说毛毛虫帮了他们一个大忙。 周末的前一天,我意外得知,文学社将要举办诗歌朗诵大赛,毛毛虫担任主持人,其他主持人还在候选中。 我觉得这是个机会,如果我能当上主持人,势必要和毛毛虫在一起排练,这样,就有单独相处的机会了。 我没有去找那个死人妖,而是直接找了老师。 老师一句话,那个死人妖不敢不听。 老师得知我来意之后,摸了摸鼻子说:“这次想要当主持人的学生不少啊。”然后拿出张报名单来给我看,好家伙,密密麻麻的一大堆,几乎占了整个文学社成员的三分之二。 “我以前有过经验,曾经担任过多次活动的主持人。” 老师点点头说:“我知道了,我尽量帮你争取一个名额。” 实际上,这个老师对我还是很不错的,而且也有一定的文学素养,我之前见过她在报纸上发表的一些诗歌散文,确实挺棒。 当天晚上我就得知,我也成了内定的主持人之一。 还听说那个死人妖跑去和老师吵了一架,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回来。 我心里有点得意起来,你这个死人妖,和我抢毛毛虫,你还差得远。 晚上下了自习,小波不知道哪里去了,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慢慢地在街上闲逛。 月上柳梢头,无人黄昏后。 想着前几天和虫经历过的事情,心情一下子凄凉起来。 不知不觉,拐进了锦绣园。 前面说过,锦绣园是情侣聚集地之一。现在这个时间,里面应该窝藏着大量情侣,躲在凡人肉眼看不到的地方。 我把车锁在门口,找了一处凉亭坐了下来。第三节 泪水在心底悄悄流淌 这里,也是我和前女友经常约会的地方呢…… 那个时候,我们刚刚认识,有一次,不知她是故意还是无心,告诉我说,她每天下午两节课后都会一个人去锦绣园背书。 于是我下午和兄弟们去湖边游完泳之后就会直奔这里,陪她一起背书。 我自然不会背,就捣乱,扯一些花瓣撒在她头上,或者是朝她的头发吹气。 她就会嗔怒地说:“你再这样以后就不要来了。” 我就会安分守己五分钟,但五分钟之后,仍然本性难改。 她对我的作为也颇感无奈。 有一次,她背书背累了,跑到水池边去抠水底下的石头,半天才抠了一个,这时候跑过来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屁孩,拽拽她的衣服说:“阿姨,把你的石头给我好吗?” 我笑得当场晕翻在地,打了好几个滚,还学那个小孩的样子叫她:“阿姨……阿姨……” 她跑过来装做生气的样子伸出手打我,我右手挡了一下,左手却趁此机会将她的手牢牢抓住,再也没有放开…… 那些日子,几乎每一天都是很开心的啊……而此刻,却是孤身一人在这黑暗的凉亭里独自享受着四面八方刮来的冷风。 抬头看看天空的月亮,我触景生情地吟道:“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可惜现在就连桃花都没有,周围大片大片的落叶随风乱舞。 看来我的运气不是一般的背。 就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 我掏出一看,惊喜地发现是虫! “怎么了?” “你在哪儿呢?” “我在锦绣园看星星呢。” “你可真有闲心,问你个事。” “什么事?” “怎么样才能让天蝎座的男生伤透心?”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想报复我以前的一个男朋友,他是天蝎座的。” “我怎么知道?” “拜托,你也是天蝎座的,怎么会不知道?” “那只能在感情上伤害他了,感情,是天蝎最大的弱点。”对这一点,我已经深有体会。 “是吗?那你有没有被伤害过?” 我终于暴怒了,浑身的血脉喷张起来,大骂一声:“你够了没?玩完我了,你可以滚了!”然后扣掉电话,将手机扔得老远,对着天空大喊了一声,“靠!” 刚喊完,周围不知道从哪儿钻出几对情侣来,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纷纷往锦绣园门外跑去…… 我又坐了一会儿,起身把手机找了回来,看了看,只是屏幕摔坏了,其他没什么大碍。 回家早点睡吧,明天上午放了学,正好是莎拘留期满的时候。 小波告诉我,中午十二点在警察局门口等她就可以了。 天蝎座男生,天蝎座男生,我一直以为虫说的是我。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真是可笑啊…… 又是一个不眠夜,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 虫为什么要那样做? 明天就能见到莎了。 虫打那个电话是什么意思? 明天见莎的时候第一句话说什么? 虫是在故意玩我吗? 我要不要把虫前几天说的话告诉莎? 我在虫心里,到底算什么? 我在莎心里,到底算什么? 我夹在虫和莎中间,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 等莎出来之后,我们站在一起的话,会是什么样的一个场面? 我搂着莎的腰,虫站在旁边看着? 或者,虫被那个死人妖搂着,我站在旁边看着? 我发现我的思绪越来越混乱,到了后半夜,竟分不清楚脑袋里到底想的是莎还是虫,再到后来,莎和虫干脆合并成了一个人,从我的脑袋里飞了出来,升到空中开始旋转,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第二天早晨醒来,头又是昏沉沉的。转了一晚上,不昏才怪,现在脑袋里那个合体人似乎还在不停地旋转,我用力摇了摇脑袋,本以为情况能好一些,谁知更晕了,几乎摔倒在地,手扶了一下沙发,才勉强支撑着站了起来。 我摇摇晃晃地到了卫生间,开了水龙头,冰凉的自来水扑在脸上,感觉好多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了看镜中的自己。黑眼圈很严重,痘痘又冒出许多,脸色有点苍白。 状态不是很好。 无所谓,自从上了这所学校,哪天不是这样? 吃过饭之后,叫了小波,一起去了学校。 又是一上午的无所事事。 想到毛毛虫的忽冷忽热,心情就悲凉起来。 想到中午就能见到张莎,心情就明朗起来。 一上午就在这两种复杂心情的不停轰炸之下过去了。 放学了。 正好中午十一点半,有充足的时间去警察局门口等莎。 见她第一句说什么? “宝贝,想死你了。”不好,太肉麻了。 那就说:“宝贝,你瘦了。”不好,也太俗套了,搞得跟拍电视剧似的。 嗯,那就说:“宝贝,在里面过得好吗?”废话,谁在里面能过得好…… 想了半天也没能理出个头绪来,不管了,见了莎再说,随机应变吧,哪怕说一句“今天天气不错啊。” 小波认为这种场面他不适合出现,所以下了第一节课就走了。 下楼的时候,我想起什么,掏出手机来给虫发了个短信:我要去接莎了,你去吗? 等了一会儿,没什么反应,只好一个人往车棚走去。 刚走两步,就看见那个死人妖骑着车带着虫,从车棚一溜烟儿地钻了出来。 我冷冷地看着他们,那个死人妖冲我大喊:“喂,快让开,撞死你了!” 我没动,站在原处说:“有本事你今天撞撞试试。” 那个死人妖车把一拐,从我身边掠过去了。 在那一瞬间,我看到虫双手搂着死人妖的腰。 我的心突然像是受了什么撞击一样,猛烈地痛了起来。 我呆站在原地,觉得呼吸有些困难起来,举步更是艰难。 我强制性地告诉自己不要哭,千万不要哭,这是在校园里,被别人看到就不好了。 可是,呼吸为什么这么困难? 脸上为什么这么湿? 嘴巴里为什么这么咸? 虫,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老天,你对我的惩罚还不够吗? “我以为, 我能隐藏我的悲伤, 却发现, 泪水在心底悄悄流淌。” 我突然想起一会儿还要去接莎,忙擦了擦脸上的泪,进了车棚。 慢慢走到今天上午放车的位置,却发现我的车不见了。 我在车棚里转了一圈儿,依然没有。 我又在整个学校找了一圈儿,仍然无功而返。 我终于确定了心里一直在怀疑的想法:我的车被人偷了。 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我的车被人偷过一次,不过后来在网吧门口找到了,我上去看了看,车锁还没换,就和小飞每人拎了一块板砖藏在附近。等了大概半个小时,那小子终于意犹未尽地从网吧走了出来,刚要开锁,我和小飞就冲了上去,每人一板砖,把那小子直接夯医院去了。 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也算是运气好,偷车的那小子没什么经验,竟然直奔去了网吧。偷车之前也不事先调查一下,网吧是谁的地盘? 不过现在怎么办? 我站在车棚里一筹莫展,突然听到背后有一个熟悉的声音说:“你怎么了?”第四节 我这是何必呢(上) 我扭过头来一看,是李伟。 李伟是不骑车的,他来车棚干什么? “到底怎么了,你说啊?”李伟又一次催促地说。 我说:“车可能被人偷了。”然后把详细情况和他说了说,还特别强调了我进车棚之前看到了死人妖这个细节。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把死人妖也拖到这个事情当中,潜意识里总是希望他和这个事情有关系,那我就可以名正言顺、正大光明地揍他一顿了。 李伟听完我的叙述之后,说:“在这傻站着也不行,咱们出去找找吧。” 按照我的想法,我以为李伟会把那个死人妖拖过来严刑拷打,用尽满清十大酷刑,然后逼供画押,李伟露出邪恶的眼神说:“我看你招不招。”这个时候那个死人妖就会大喊:“等我死了之后,我的血会飞溅在这校园的红旗上;这学校的水会停流三天;大雪纷飞三天半!”然后我就跳出来说:“得了吧,红旗不用你溅也是红的;据我所知,这学校的水已经停流半年了;大雪纷飞一天半是不可能了,顶多给你下点小雨,安心地去吧!”然后我从袖口掏出一把刀来,朝他的心脏部位一捅,他就安然归西了…… 事情完全不按我想的走。 我只好说:“那你觉得车被人偷了,他会把车骑到哪里去?” “这个说不准,有的人不是职业小偷,看到你的车没有锁,就手痒痒骑走了,这样的话,一般不会马上卖掉,因为他没有门路。” “那职业小偷呢?” “那当然就有他们固定的市场了,新香专门偷车的几个扎堆的我都认识,我看是不是他们。” 然后他掏出电话来开始打。 我纳闷地想,新香这么大,偷车的人成百上千,他都认识? 但是看他一片热忱,也不好意思打扰,只好等着。 他打了好几个,然后对我说:“嗯,他们的人说今天没来咱们学校偷车。你确定你的车锁了吗?” “我确定锁了。” 自从上次丢车之后,我锁车的时候都会仔细检查一番,今天早晨也不例外。 李伟说:“那也不一定,你以为你锁了,万一没锁呢,人有的时候会犯迷糊,你锁的时候又没有别人看到,是不是?就算是被别人看到了,谁来帮你证明你锁了车?既然没有人能证明你锁了车,那你怎么能这么肯定你锁了车?既然你不能肯定你锁了车,那就很有可能今天早晨一时大意忘了锁车。对不对?” 我被他绕晕了,只好点点头说:“有可能。” 李伟松了口气,说:“既然不是职业小偷所为,那我们就去外面找吧,说不定能找到。” 我想起上次丢了车,就是在网吧门口找到的,于是就点了点头。 想不到李伟这么帮我,上次没有白给他拿手纸。 一路上,总是李伟引着路走,一会儿说“去那个旮旯里看看”,一会儿说“去那个门口看看”,走到工会门口的时候,李伟接了个电话,用很深沉的声音说:“嗯……知道了。” 我想可能是哪个老大给他布置任务,就没有去问。 李伟挂了电话,对我说:“现在咱们去医院看看吧。” “医院?怎么可能在那里!” “我们不能放过每一个地方。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然后李伟率先走了过去。 我只好跟在他后面。 刚进了医院,李伟指着门口一辆车说:“那辆是不是你的?” 我奔过去一看,车筐少了个螺丝,车把有点歪,横梁上的漆掉了一半,果然是我的! 我兴奋地摸了摸我的爱车,不可思议地对李伟说:“真没想到,还能失而复得!” 李伟点了点头,神情有点迷茫地说:“既然找到了,我就走了,我还有事。” 我拉着他胳膊说:“别,今天中午我必须请你吃饭!” 李伟甩开我说:“下次吧,下次有机会了再说,我现在真有急事。”说完就一溜烟儿跑掉了。 从那以后,李伟再没来找过我,像是完成了什么任务,大功告成之后归隐了山林。 我看着他的背影,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又低下头去看车。 锁竟然还是原来那个锁,而且还是锁着的!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拿出钥匙开锁,骑了上去。 我现在该去哪? 莎! 我突然想了起来,刚才为了找车,竟然忘了去接莎! 我看了看医院顶楼的大钟,赫然已经十二点半了! 不过应该没事吧,她那么大一个人,总不至于会迷路。 但我还是有点着急,慌忙骑着车就往警察局门口冲去。 警察局离医院不远,五分钟我就到了。 我气喘吁吁地冲进去,问门房的值班人员:“张莎呢?” 他正在看书,头都没有抬,就说了一句:“走了!”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吗?你就说她走了!” 他抬起头来,用不耐烦的语气说:“这都几点了,不回家吃饭难道在这逮跳蚤玩儿?” 这个男人看样子四十岁上下,一把年纪了还在这儿窝着当门房,心里自然觉得很是委屈,一肚子的怨气没处发泄,犹如一条疯狗,逮着谁咬谁。 这样的人,最好不要惹。 所以我用很温和的声音说:“叔叔,我不是问这里的工作人员,我是说前几天因为打架被拘留的一个女孩儿,说是今天中午十二点会被放出来。” 那人这才把手中的书合住,回想了一下说:“哦,你是说打了我们局长公子的那个女生啊,刚出去,你没看见她吗……哎,那个女生真可怜,被我们局长抽成什么样了……” 没等他说完,我就冲了出去。刚跑了两步,我就停了下来。看着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突然感觉很累。 我粗粗地喘着气,四下寻找能坐的地方。 最后,我骑着车来到医院后院里的草坪上,躺了下来。 旁边是一个篮球场,有几个看上去身体很虚弱的中年人正在卖力地打着篮球,他们的吼声惊天动地。 他们应该是这所医院的病人吧。 突然有种嫉妒的感觉,我已经很久没打过篮球了吧。 记得以前,我总是一边听着周杰伦的《斗牛》,一边挥洒下幸福的汗水。 “三分球,它在空中停留……” 累了之后,就躺在草坪里,看天上飘来飘去的形状各异的云,或者打个滚,美美地睡一觉。 不管怎么样,都比现在强。 似乎这几天,我总是在匆忙中度过。 这与我本来的人生信条“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截然相反。 心里有一个声音在问:我这是何必呢? 五、她要和你分手 是啊,我这是何必呢?我完全可以一走了之! 我和她们才认识了几天而已,没必要为她们这么卖命! 可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已经认识她们很久了? 仿佛是前世的记忆,在我脑海里沉睡已久,就等着这一刻的苏醒…… 想起小波上次和我说:“你被她吃了都不知道!”突然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难道虫带给我的教训还不够? 被虫伤害过的心还在隐隐作痛,按理说,我应该吸取教训,远离这些痞子才对。 可是我现在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变本加厉,为了寻找另外一个痞子的下落,在大街上莫名其妙地跑来跑去! 而且这个痞子,就是被虫称之为“姐姐”的痞子! 你说我是不是天底下第一号的大白痴? 她们,可是犹如过街老鼠一般人见人厌的痞子! 痞子,呵呵。我自嘲地笑了笑。 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我躺在医院的草坪里,竟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我甚至想去拈一朵海棠花,然后学佛祖的样子,面对芸芸众生,拈花微笑。 可惜现在是秋天,找不到海棠花,只好在草坪里捡了片刚落下来的枯叶,捏在手里,看着篮球场微笑。 后来我觉得自己的造型太像东方不败,就又扔掉了。 我站起身来,奔到篮球场,抢了一个篮板,出三分线,投篮! 正在打篮球的几个人愣愣地看着我,估计是没想到突然杀出个程咬金来。 其中一个比较年长的男人笑着说:“小伙子,不错嘛,一起打会儿?” 其他的人也微笑地看着我。 我的心里一阵感动。 我摇了摇头说:“不了叔叔,我得回家了。”然后冲他们摆了摆手,推了车,就出了医院。 在我印象里,这个中年男人,总是笑眯眯的,尤其是面对老板娘的时候,更是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可爱极了。 但是,他永远都不缺少霸气。 三天来,第一次感觉精神这么好,中午吃饭的时候连吃了两大碗,后来想起,我每顿都是吃两大碗的。 午睡的时候,突然想起警察局那个男人说的话来:“那女孩真可怜……被我们局长抽成什么样子了……” 心又开始莫名其妙地痛。 我是怎么回事? 我不是已经想通了吗? 莎究竟被打成什么样子了?要不要紧? 可恶! 我愤怒地捶着自己的脑袋,低声吼着:“我不要再想她!” 就在这个时候,手机来了短信,我一看,是毛毛虫,不知道此刻是什么心情,但是手有些发抖,我慢慢点开:晚上在403教室排练。 我想起中午才考虑好的想法,就在手机上写道:对不起,我不做主持人了。 写好之后,大拇指停在发送键上,迟迟没有按下去。 按下去,代表着我将和毛毛虫彻底划清界限,从此河水不犯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