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痞子女

简介跋扈嚣张的痞子女莎遇见一个男孩在网吧狂摔键盘,以网管身份上前制止,不但敲了他一竹杠还大大方方地“赖”上了他。既情场失意又考场失利的纯情男石涛愤然决定逢场作戏,不料假戏真做爱上了莎。  不久后石涛结识了莎的干妹妹毛毛虫。莎开始神秘失踪,并且匪夷所思地从超级太妹变成了乖乖女。冷酷美艳的毛毛虫的加入使石涛几乎失控的爱情事件更加错踪复杂。 当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变成了现实,纯情男石涛的爱情彻底迷失,面对“冰”与“火”般完全不相融的两个痞子女,他的满心柔情将何去何从?引子:你不过是为了钱  有时候总觉得莎和我在一起不过是为了钱。  吃饭的时候她总是挑最贵的菜,买衣服的时候也总是往名牌店里跑。  好在她有一个优点,就是在买东西之前会问我一句:“你还有多少钱?”  我每次都会懒洋洋地回答:“没有多少了。”  “哦……”  然后她就收敛了一些,但仅仅是“一些”。我的钱包还是义无反顾地瘪了下去。我总是和我的钱包一起在暗夜里相拥着哭泣直到睡着。  有时候她会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一样躺在我怀里,眼睛安然地闭着,长长的睫毛仿佛在诱惑我,白皙的皮肤总会让我忍不住低下头去轻轻地一吻。她被我惊醒,冲我嘻嘻一笑,然后把头一侧,隔着衣服轻轻咬我的乳头,弄得我怦然心动,欲火焚身。  待我准备脱光她的衣服大干一番的时候,她扫兴地来了一句:“你喜欢我什么?”  我茫然地摇摇头说不知道,然后再补充一句很滥俗的台词,俗到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她撅撅嘴:“我就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跟了你,你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得不帅,钱也没有,真是个窝囊废。”  她的一句话让我顿时没了兴致。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得了吧,你就是为了钱。  可是我不敢说出口。  我亲眼见过有一次,她在网吧门口教训一个不小心惹了她的男生,那男生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她一脚从六层的楼梯上面踹了下去,而且是脸先着地,当场就磕了两颗门牙,爬起来的时候满脸是血,地上也是红红的一片。  她站在楼梯上面,宛若一个女王:“以后给老娘注意点。”然后冲我使个眼色,叫我和她一起离开。  我在众人颤抖的眼光中唯唯诺诺地跟在她后面,像个小太监。这样的感觉很不爽。  没错,莎是个痞子,不折不扣的小太妹。  她的哥哥是本城第一帮会的老大:张青。他的传奇故事在本城以很多种不同的版本在大街小巷里被人肆意地流传着,尤其是学校里,那些混混学生总是拿“张青”吹牛:“想当年我跟着张老大的时候那叫一个威风啊……”  当然,有时候我也很奇怪,她有一个这么有钱的哥哥,为什么还要待在我的身边。  我第一次听她说起她哥哥的时候,我想马上挪开正抚摩着她乳房的手,然后穿上衣服离开。  可是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放弃了。我觉得一个男人不应该在女孩子面前丢了面子。  老大怎么了?惹火了我一样把他砍掉。想完之后自己先虚了一阵。  她说:“你怎么满手都是汗?”  她不满地把我的手打开,然后擦了擦自己的乳房。  她的眼睛里全是愤怒。  我说没事,然后低下头去和她长长地接吻。  她的舌头很灵巧,像条蛇一样,而且会很多各式各样的技巧,舌头在她嘴里似乎有千种玩法。她经常骂我笨蛋,然后像老师教育学生一样告诉我应该怎么吻怎么吻,舌头要怎么动怎么动。我说你干脆去给学生们上性教育课吧。  她打了我一下然后背过身去不理我。我从她的腰间把双手伸过去抚摩她的乳房,小巧玲珑的乳房握在手心里很有充实的感觉。  可是她不让我进入。她总是说:“现在的处男很少了,你还是给你老婆留着吧。”  有时候我会说:“你不就是我老婆吗?”  我就能看到她微微颤抖的身体,似乎很难过的样子。  她咬咬嘴唇,说:“谁说我要嫁给你了。”  对于这一点我非常不满意。可是我又不能霸王硬上弓,我还想多活几天。  我的小弟弟常常一柱擎天到天亮,却庸庸碌碌无所作为,我都替它鸣不平。  有时候我的小弟弟会微微颤抖,我对莎说:“看看,我的小弟弟在哭泣。”  她伸出手来打了小弟弟一巴掌:“再哭阉了它。”  莎在我身边沉沉睡去,我轻轻吻了吻她的眼睫毛,她的眼睛微微晃了晃,终究没有被我吵醒。我头枕着双手,却怎么也睡不着。  我想起我第一次见莎的时候。整个过程不浪漫不刺激不惊险,却足以让我终生难忘。第一节 我养你,好不好  那是去年的夏天,我在沉闷的网吧里把电脑上的游戏通通玩了一遍:CS、极品飞车、魔兽、大话西游……终于筋疲力尽了,只开了QQ,隐身之后望着上面一片灰暗的头像发呆。  那天我心情不好到了极点,你该想象得到,一个刚刚高考失利又被女友甩掉的人,会以怎样的一种姿态坐在网吧里。  我又打开我前女友的QQ,密码没有变,依然是“石涛我爱你”的拼音。  我苦笑着,我的QQ密码也是这样的,只不过把“石涛”换成了她的名字。那是我们一起约好的密码,一百年不许变的。  我一遍又一遍地浏览着前女友的QQ资料:石涛,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吗?  想着她和我在一起时的种种甜蜜和温馨,还许下了山盟海誓,谁知道竟然变得这么快!考上大学怎么了?考上大学很牛吗?我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愤怒地用双手使劲捶着键盘,发出啪啪的声音,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  我用极其凶狠的目光瞪着他们:“瞧你妈啊!”  周围的人慌忙低下了头玩自己的游戏。就在这个时候,莎跑了过来。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在整个网吧里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夏天的网吧你知道的,莫名其妙的臭味充斥在身体的周围,待得久了,你会觉得你也是这臭味的发源体之一。可是当我看到莎的时候,恍然觉得周围的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她仿佛一朵夏天池塘里迎风招展的莲花,纯洁得没有一丝瑕疵。  她跑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喂,这是网吧的东西,你弄坏了可是要赔的。”  她的声音如同山谷里百灵鸟的叫声一样婉转悦耳。  我嘿嘿笑了笑:“你是这里的网管啊?”  她蹩了蹩眉:“不让你动就不让你动,你那么多废话干吗?”  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一个看上去很乖巧的女孩子会突然变得这么凶狠。  我把两只脚放在电脑桌子上,不屑地说:“我在这当网管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  半年前的冬天,我在这里做过网管。那个冬天是我这一生中最冷的冬天。  高三的时候,我在学校犯了错误被开除,父母又是走关系又是送礼,学校才破例勉强给加了一条:留校察看三个月。  面对老泪纵横的父母,我的心像被刀子割一样痛。我暗暗发誓要好好学习,可是这一切并不现实。我并不是神童,也不是天才,不可能在半年的时间里把三年的东西全部都学回来,而且老师也告诉我:只要你不捣乱,哪怕你天天上课睡觉,我也不管你。  可是我睡不着,又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只好看窗户外面那棵白杨树。它和我一样,是以一种抗拒的姿态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我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所以我决定找一个可以晚上做的活儿,反正学不进去,不如挣点钱。  所以我就去做了网管。晚上上班,白天去教室睡觉,倒也混过了毕业。要不是前一段时间去长治找前女友问她为什么要离开我,说不定现在还在这里做网管。  她突然笑了:“哈,你是石涛啊!”眼神里全是惊喜,仿佛早就听说过我的名字。  我点了点头,不自觉地被她温暖的笑容融化掉了。  她又拍了拍我肩膀:“早说啊,你慢慢玩,我去主机上了。”  我茫然地点了点头。看着她的背影,第一次,脑袋里没有再想着前女友。  之后的几天里,我每天都要到网吧里玩游戏调节情绪。或者,是为了看莎。  那时候我已经通过旁人知道了她的名字,打听一个人的名字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能暂时忘记前女友在我心里刻下的深刻印象。莎在网吧里总是很疯癫,到处跑来跑去,和这个男孩打打,和那个男孩闹闹,看得我很是不爽。  有的时候她也来我这边,低下头问我在干吗。  我说无事可做。  她说你让半个座位,我坐会儿。  我说旁边不是还有很多空座位吗?  她倔犟地说不,我就要和你一起坐。  我无奈,只好让出半边,她和我挤在一起,抢了我的鼠标,然后登录她的QQ号,又嫌速度慢,把我的QQ号下了线。  我说你倒不小气,然后用手捏她的耳朵。  她嘿嘿笑了笑,躲开了。  我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勇气,伸出手挽住了她的腰。这次她没有躲,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脑屏幕,飞快地打着字:“老公啊,在干吗?”  我诧异地问:“你有老公了?”  她撇了撇嘴说:“我老公多了。”  然后又点开一个头像:“老公啊,我想死你了。”  我说:“你老公这么多,介不介意加我一个?”  她说随便。然后又开始打字。  我的手自然而然地放在了她的腿上。  网吧是一个能发生很多故事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人鱼龙混杂,有笔记本电脑突然没电又急着谈一笔生意只好开着车来上网的满头大汗的老板,也有整天无事可做只知道上网聊QQ泡MM的叼着烟吞云吐雾的小混混。  我觉得我哪种都不是,我当不上大老板,也看不起小混混。  我来网吧,只是为了消磨时间。虽然消磨时间的方法有很多种,有时候我也会去图书馆泡一下午,但我现在的精神状态——只要一闭上眼睛,前女友温暖的笑容就会浮现在我眼前,然后头就会痛得不行——无疑,永远嘈杂的网吧才是我的第一选择。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个色狼,但是我知道,如果是以前的自己,绝不会这么大胆的。前女友把我甩了之后,我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记得以前看过一句话:“男人的真爱只有一次。”我想,这是对的。  我的想法在那几天慢慢转换成为:“与其被人伤害,不如去伤害别人。”原来,花花公子是这样产生的。我自嘲地笑了笑。  看莎聊天真的很累,无非是些“在干吗啊,忙什么啊”,聊得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不到一会儿我就困了,趴在她肩膀上小憩了一会。有一段时间没有亲近过女人了,趴在她软软的肩膀上,神情有些迷离起来。克制了一会儿,终于把持不住,嘴不自觉地往她耳朵上滑过去,轻轻吻了一下。她身上特有的女孩子的香味一下子灌进了我的鼻孔,弄得我更加心猿意马。  她像是突然被蛇咬了一样慌忙躲开:“你干吗?这可是在网吧,这么多的人!”  我这才反应过来是在网吧里,忙说对不起,然后扭头看周围有没有人注意我们。好在他们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  我端正地坐好,两只手插在自己衣服的口袋里,还特意离开她一段距离。屁股本来就坐的空间不多,现在更少了。  她一边打字一边说:“我一会儿就要走了。”  我狐疑地问:“你去哪?”  她笑笑:“去长治打工,总不能一辈子在网吧待着。”  我一冲动,说:“别啊,我养你。”  她哈哈笑了一阵:“拉倒吧,先把自己养了再说。”  很久之后我再想起我们之间的这段对白,突然觉得和周星驰的电影《喜剧之王》里面的一段情节很相像。  天仇对着渐渐远去的飘飘大喊:“你不要走了,我养你好不好啊……好不好啊……”  天仇看不到,飘飘的眼睛里已经含满了泪水。天和地连成了一线……第二节 不是好女孩 我想了想,说:“好吧,一会儿我去送你。”  长治离我们这里大约一个小时的路程。我把她送到5路车站,却久久不见车来。  在这期间,我们的手一直是牵着的。  她突然说:“我饿了,你去给我买点吃的吧。”  我心里轻蔑地笑,果然是为了钱的女人。  “你想吃什么?”  “你带了多少钱?”  “不多,只有几百块。“  “够了,去那家超市吧。”然后她指了指离车站不远的一个超市。  车站附近的这家超市虽然大,人却不多。整个超市里只有寥寥几个人逛来逛去。  莎顺着货架一路走过去,手里已经提了不少东西。走到一处货架后面的时候,我突然停了下来。  “等一下。”我拽住她的胳膊。  “怎么了?”  她扭过头来的一刹那,我的唇贴在了她的唇上。  她的个子不高,所以我得稍稍低下头去。  我心里十分清楚,我不喜欢她。我不可能那么快就将前女友忘记。  可是我还是急切地想吻她。可能是想尽快把前女友忘记。  我猴急地想用舌头撬开她的嘴巴,她却不动,犹如一尊冷冰冰的雕塑。  我非常尴尬,抬起头问:“怎么了?”  她笑笑,眼神依然纯洁:“没怎么,走吧,就买这些。”  结账的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这么大的超市却没有人光顾,东西贵得要死。  出门的时候她又顺手拿了两个冷饮,我只得又返回去再结一次账。  依然没有车,我们站在车站手拉着手闲聊了一会儿。在外人看来,我们确实是一对情侣。可是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连我自己都不太明白。  她突然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电话呢。”  就在这个时候,车来了。该死的车!我心里大喊。我慌忙对她说了一串数字,也不知道她记住了没有。总之她边上车边喊:“在家等我电话!”  看样子,应该是记住了。  我点点头,对车上的她挥了挥手:“一定要给我打电话。”  车渐行渐远,她在我心里的形象也渐行渐远。  通过这几天的相处,我起码能知晓一点:她不是个好女孩。  一个好女孩不会这样随便就和一个男生拉手、接吻。  心里突然对她有点厌恶。不过我还是希望她能再来。  我想和她做爱。我的目的很明确。  男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可以和不爱的人接吻、做爱。可是对方和你做了爱、接了吻,反而会觉得她很随便,是个风骚的女人,然后开始厌恶她,但不会拒绝和她继续接吻、做爱。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男孩也一样。一个动作不对,他会觉得你在装,再一个动作不对,他又会觉得你天生风骚。  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生说喜欢我。  当天晚上我把她带到了大操场,然后摸她的乳房。她不依,总是把我的手拿开。我生气了,骂道:“你装什么纯?”然后转身离去。第二天她给我写纸条说,晚上在大操场见面。然后我成功地将她全身上下都摸遍了,但是我没有和她做爱。我觉得她很脏。  后来我再也没有理过她,她给我写了无数的纸条,我全部以脏话回信:给你爹滚得远远的。  我想我是个禽兽。不折不扣的禽兽。或者说,男人都是禽兽。  有的女生妄想用身体留住男人,事实证明,这想法行不通,反而会加快他离开你的速度。  或许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是这样,但是,百分之九十都是这样。  如果男人因为女人不肯和他做爱而离开她,那么他绝对不是真心爱这个女人的。  如果女人傻傻地为了留住男人而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了他,他在离开的时候,会从心里对你充满了鄙夷。而如果女人誓死不肯作出妥协,男人在离开的时候,起码心里会对你有一丝尊重。虽然他嘴上骂骂咧咧,可是他心里还是尊重你的。他会认为,起码你不是一个随便的女生。  自从这次分别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莎,她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我想我们已经结束了。  这只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我给她买了点吃的,她陪了我一下午。  仅此而已。  说实话我也等过几天她的电话,那段时间还陷在失恋的阴影里不能自拔。  有人说,治疗失恋的最好良药就是另外一个女人和另一场恋爱。  我不打算把我和莎之间的事称做为恋爱。  那让我觉得太过掉价。这样的女人,带出去都嫌丢人。尽管她长得很漂亮。  但是我还是很需要她。  起码我在拉着她手的时候,在吻着她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安全,很温暖,能暂时忘记一些烦恼。  我究竟把她当做什么,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我每天都把手机开着,希望有一天能接到她的电话。虚伪的男人,虚伪的我。  可是我失望了,直到开学。  我上了大专,花了钱的。学校很垃圾,离家很近,骑车只需要二十分钟。  军训很累,我恨不得把教官杀死,他们竟然动不动就揍人。  可是校报上还是不停地刊登一些喜欢教官、喜欢军训的文章。  我终于生气,写了篇文章,大骂:“那么喜欢军训,再来训练一百天,你愿意不愿意?”  我拿去投稿,老师说:“你文采很好,可惜……”  我一听“可惜”这两个字,马上调头就走。  然后日复一日地看着校报上那些爱国爱党爱校爱读书的文章倍感恶心。  我退了学校的文学社。我一直以为能在这里找到些有共同语言的人,然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谁知道碰到了一群书呆子,和他们说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看来我是个愤青。  为了磨平自己的棱角,我决定再次消沉。每天混迹在网吧里,反正是免费的。  旷课,老师不管,学校更不管。偶尔来几个老师查查课,照样是敷衍了事。班长说一句全在,他们就哦的一声通通走掉了。  在这所垃圾学校里混了一个多月,没发现一个美女,真是悲哀。生活更加低沉。  低沉的同时我仍然在想着莎,起码她不会故作清高。  我和她,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第三节 我叫毛毛虫  周末的时候去我姑姑家上网,玩了半个小时极品飞车,上了QQ,发现莎竟然在线。  心里有小小的喜悦,发信过去:在哪呢?  过了一会儿,她回话了:我回来了,现在在网吧。  我说:待几天?  她说:不走了。  我说:在那儿等着,我马上就来。晚上我请你吃饭。  她说:我妹妹也在啊。  我说:你妹妹?你还有妹妹?  她说:是啊。我认的妹妹。  我说:好,你待在那里别动就是了。我马上就来。  我姑姑家在另外一个城市,即使马上坐车回去,也需要一个小时,更何况下着雨,没错,倾盆大雨。  我央求姑父开车把我送回去,姑父狐疑地问我为什么。  我说我急着去见老婆你信不信?  姑父说这样啊,马上就把你送回去。  出门的时候我站在雨里指着他的本田车说:“为什么是日货,我想把它砸了。”  我姑父发动引擎隔着窗户对我说:你要把它砸了就见不上你老婆了。  我说:“刻不容缓,下次再砸你的车。”  我坐在车里,看着车窗外面哗哗下着的暴雨,心情逐渐兴奋起来。想着我们在超市货架后面偷偷接吻的样子,不由得全身酥麻起来。  不管怎么样,今天一定要上了她。  我想象着自己脱掉她衣服时的种种模样,裸露的酥胸、性感的双肩、温润的朱唇。一切都是诱惑。我不由得催促姑父开快点,再快点。  进了网吧,我马上看到她的身影。她和另外一个男生坐在一起,正开心地笑着。  声音很大,几乎整个网吧都能听到。  但我并不觉得生气,仿佛司空见惯。我走过去两只手放在她肩膀上。  她回过头来,开始笑,很暧昧的那种笑。  我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那个男生似乎知道了什么,起身走开了。  我坐在她旁边。她说:“今天上午。”  我挽住她的腰:“怎么那么久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她耸耸肩膀,说:“我把你的号码忘记了。”  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能苛求她什么?  外面的雨很大,即使姑父把车开到了网吧门口,在进来的几秒钟内,我还是被淋成了落汤鸡。她把我搂着她腰的手拿开,皱着眉头说:“你先去把身上擦干啊。”  见到我,不是先问我冷不冷,有没有被淋感冒,而是让我离远点,别弄湿了她。  我自嘲地笑了笑。  不过,这也挺符合她的风格,如果她表现得很关心我,我才会觉得奇怪,也会让我心里有负担。我们虽然表面上是一对情侣,其实我们心里都很明白,不过是互相利用而已。  我擦了擦脸上的雨水,问她:“你妹妹呢?”  她指了指门口的沙发,说:“在那边坐着。”  我顺着她的指头看过去。  果然是个美女。有其姐必有其妹。  她正襟危坐,冷若冰霜,仿佛对身边的人很反感。  这让我想起第一次见到莎的情景,当时莎表现得比她还纯洁。  有了莎的前车之鉴,所以我并没有那么快就下定论认为她是个好女孩。  她是莎的妹妹,我不会傻到认为她是个很乖的女生。  我不会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或许这是成熟的表现之一。  我走过去,很绅士地说:“你好。”  她抬起头,问:“你就是我姐的男朋友?”  眼神里充满不可思议。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我从来没有把莎当做我的女朋友看待过。  所以我只是笑了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或许在她看来,我是默认了。  我自然而然地坐在她身边,然后开始交谈。  “你姐还在玩电脑。”  “是的。”  “你还上学吗?”  她点点头:“而且和你是一个学校的。”  我不禁有些诧异:“你认识我?”  她又点点头:“军训的时候看见教官打你了。”  我:“……”  我和她聊得越来越痛快。  她问我:“你是什么星座?”  “天蝎。”  她眉飞色舞:“哈,天蝎,和我一见钟情的星座!”  我默默地看着她,想要把她看穿。  这个女生,不是纯洁得一点心机都没有,就是精明得城府很深。  但她是莎的妹妹,所以我坚定地认为,她是后者。果然是有其姐必有其妹,只不过,她要比她姐姐更加会勾引男人。  后来的很多次接触之后,我越来越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却仍然心甘情愿地被她玩弄得死去活来,我始终都想不明白,她究竟想怎么做?  她问了我的名字。  我告诉她之后,她很惊讶地说:“原来你就是石涛啊!我在校报上看过你的文章,写得真不错!我就是因为你才进了文学社,没想到我进去了,你却离开了!” 原来她并非是认识我,只是见过我被教官揍而已。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这个时候,我已经忘记了刚才关于对她的种种推测。  每一个人在面对别人的恭维的时候,难免会被冲昏头脑。  我也是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之一,自然不能免俗。  我没有想到,这也是她勾引男人的招数之一。我从一开始就陷进了她早已酝酿好的计划里,一点一点地被她吞噬掉,却无能为力。按她后来的话说:你只不过是我的一颗棋子。  我渐渐被她逗得开心起来,觉得她简直就是个掉落凡间的精灵,我说:“你想不想看看我写的其他东西?”  她马上开心地说好啊,然后喜形于色。  我去开了台机子,上了我的个人网站,打开我的文集,对她说:“全在这儿了,你看吧。”  这个时候莎走过来,问我:“你们在聊什么啊,这么开心?”  我挽着她的腰,说:“没什么,你不理我,我只好和你妹妹说话了。”  她又开始撅嘴:“哪有!”  我承认我那个时候是想吻她的。  我问她:“你妹妹叫什么名字?好可爱。”  莎正准备说,她妹妹扭过头来,说:“你们在说我?”  我点点头。  她边笑边说:“我叫毛毛虫。”  笑容很干净,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干净得让我后来只要一想起这笑容,心就像是被蛀虫咬一样隐隐作痛。  “我叫毛毛虫。”  很久之后,我一遍又一遍地重温着这句话。然后想,为什么她这么狠毒?  为什么她这么狠毒,我却对她恨不起来?第四节 你他妈的给我站住  之后我们去吃了顿饭。  站在网吧门口的时候,毛毛虫说:“我们去吃拉面吧。”  我马上对这个女孩子有了些好感。她知道为别人省钱,实在是个好女孩。  刚走了几步,我就看到莎和毛毛虫两个人走在前面窃窃私语地商量着什么。  我马上就知道不妙,看来要宰我。  这个女人,做出什么来我都信。  果然,莎回过头来说:“雨好大啊,我们别去吃拉面了,走过去全身都湿了,就在这儿吃吧。”  然后她指了指离网吧最近的饭店。  这个饭店就在网吧的旁边,走过去,连雨都不会淋。  但是我不愿意,因为那是我们这里最贵的饭店,而且做的饭难以下咽。  我和我的兄弟们有一次来过这里喝酒。结果我们只喝了酒,菜打包扔给了街边的乞丐。  我摸了摸兜里的钱包,我记得只有一百块钱了。  很尴尬。  莎似乎看出来了,说:“你带了多少钱?”  我说:“只有一百块了。”  莎说:“没关系,不够了我帮你垫,我打工赚了一些钱。”  我马上觉得宽慰了一些。这个女孩,似乎还有点人情味。  意外的,她们没有宰我,只点了两道菜,三碗大米饭。  我心里暗存感激。  马上又觉得不对,是我请她们吃饭,为什么我会觉得感激?  而且说不定,是莎不想出钱呢?  我发现自己白痴到了极点,被两个女人耍着玩。  我开始想着怎么报复:或许我可以假装上厕所,然后离开。  可是我一想到今天晚上可能与莎享受鱼水之欢,离开的想法就越来越淡。  不就是吃顿饭嘛!没关系,为了上她,这亏我吃了。  途中莎去了趟厕所。  刚才的想法再一次油然而生,我决定付诸行动,刚准备起身,虫突然说话了:“你真的喜欢我姐姐吗?”  脸上没有表情,依然冷若冰霜。  我看着她犹如天使般的一张脸。  “这很重要吗?”  她瞪大眼睛:“当然重要了,你不喜欢我姐姐,就不要和我姐在一起!”  我哼了一声,说:“那你觉得她是真心喜欢我的吗?”  她不说话,用筷子轻轻敲着碗,仿佛被我问住了。  我说:“我们是两个受伤的孩子,依偎在一起彼此安慰罢了。”  说完之后自己都觉得恶心。  她眨眨眼:“我姐是不会对任何人真心付出的,我劝你还是离开她吧。”  她说话的样子,仿佛是一个看破红尘的老和尚正在劝说一个走在犯罪边缘的罪人。  现在想想,原来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在劝我离开莎了。如果那时我听从了她的劝告,后来的事,能不能够避免?  我没有想到毛毛虫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在我看来,她如果想宰我,应该是用尽全力地夸她姐姐,然后说你能和我姐姐在一起实在是你的福气云云。  这个女孩到底想干什么?  我说:“没关系,我也没有对她真心。”  她又开始瞪眼:“那你们为什么要在一起?”  正说着,莎回来了,坐下问我们:“你们在说什么?”  我说:“我在和你妹妹讨论,你对我是不是真心的。”  莎低下头,说:“你是我第一个真心付出的。”  虫突然笑了起来,靠在莎身上笑得花枝乱颤,身体一起一伏,还不停地用拳头捶打着莎的肩膀,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  莎也被感染了,和她一起笑了起来,两个人靠在一起笑得东倒西歪。  我开始冷笑。看了毛毛虫一眼,她正对着我眨眼,那样子仿佛在说,现在你明白了吗?  莎没有注意到,边笑边说:“傻妹妹,你笑什么啊?”  毛毛虫重新坐好,说:“没笑什么,继续吃饭,吃啊吃啊。”然后夹了块肉放在我碗里,嘴巴很甜地说,“姐夫吃,好好补补身子,看你瘦的。”  我冷冷地看着这对姐妹,她们为什么没有去考北京电影学院?  吃完饭后,雨还没有停。  莎站在饭店门口又和毛毛虫咬了会儿耳朵,然后对我说:“我感冒了。”  我装做很焦急的样子说是不是刚才被雨淋了,走,我带你去医院。  她说不用,回家睡一觉就好了。  我说你去哪儿睡觉?  毛毛虫在旁边说:“当然去我家了!难不成去你家?我的好姐夫!”  我嘿嘿笑了笑说:“去我家也可以啊。”  然后我看着莎。我暗暗下决定:今天晚上一定要上了她,否则这么多天的努力白费了。至少,今天夜里的饭钱就白花了。  莎很疲惫地说:“我还是去虫妹家睡觉吧。”  这个女人,实在是难对付,更何况她身边还有个军师。  我还是不甘心地说:“去别人家里,不会打扰她家里人吗?要不我去旅馆开个房间。”  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毛毛虫,显然,开始犹豫了。  这个时候毛毛虫突然挡在莎的面前得意地说:“我家人早就把我姐当成自家人了,怎么会讨厌她!”说完朝我眨了眨眼,长长的眼睫毛一跳一跳。  莎点了点头说是的,我还是去毛毛虫妹家睡吧。  既然这样了,我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想了想,找了个自认为不错的理由:“这么大的雨,怎么回去?”  虫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把伞来,举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惊讶地问:“你什么时候拿的伞?”  莎说:“我们刚才在网吧向老板借的。”  我彻底绝望。  今天晚上,我彻底输了。我被两个女人成功地玩了一天。  我叹了一口气,说:“我送你们回家。”  她们两个又开始黏在一起东倒西歪地笑。  我恍然发现,我根本就斗不过她们。我决定放弃,今夜之后,不再和莎有任何联系。  好大的雨,我们三个挤在一把伞下,我在中间撑着伞,莎和虫在我两边。  她们两个根本就没办法把全部身体避在伞下,很快,她们的一边肩膀就被雨水淋湿了。  我能做的只能是让三个人挤挤,再挤挤。谁知她们两个都很调皮,一会儿虫跑进了雨里,伞下只剩下我和莎,我好不容易把虫拉回来,莎又跑进了雨里。  后来我急了,让莎拿着伞,我搂着两个人的肩膀,说:“现在看你俩怎么跑。”  两个人相视着笑了笑,竟然没有躲。  我突然有种齐人一妻一妾的感觉,觉得这样很爽。  同时抱着两个美女的感觉当然很爽。我心里得意地笑。  我又开始胡思乱想,假如这两个美女都是我老婆,该有多好。  下着雨的大街很冷清,偶尔有车驶过,溅起一片水花。  我们在伞下开心地聊着,她们两人的头发都彻底湿了,黏在那张美丽的脸上,在路灯下,别有一番诱惑。  这个时候,对面突然跑过来一个男生,没有打伞,喘着粗气,全身上下都被淋湿了。  在这样的天气里还这样奔跑,不是失恋,就是急着跑回宿舍——他一看就是个学生。  虫再一次挣脱我的胳膊,跑到雨里对那个男生大喊:“帅哥,好啊!”  说完还冲他打了个“V”字形手势。  那男生瞥了她一眼,大概觉得她是个神经病,没有理她,继续往前跑。  虫似乎有些怒了,骂道:“你他妈的给我站住,没听见我和你说话吗?”  那个男生终于在我们前方五米的地方停下,不知所措地看着虫。第五节 宝贝,我爱你  我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刚要准备上去拉虫,虫已经跑过去,一脚朝那个男生的肚子踹了过去。  那个男生大概没料到一个女生会在这么大的雨里突然打他,并没有防备,一下子就被虫踹倒在地,倒的时候还喊了声哎哟。  不过他很快就站了起来,挥着拳头向虫身上打去。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我甚至以为眼前的这一切都是幻觉。我举着伞呆呆地看着这一切。  莎也冲了上去,又是一脚,男生再次躺倒在地。  我终于反应过来这不是梦,慌忙扔了伞上去帮忙。  跑到一半发现根本就不用我出手。  你有没有在电影里看过十三妹砍人?  十三妹拎着一把砍刀,雄赳赳、气昂昂地冲进一堆男人里……  我一直以为,这样的场面只能在电影中看到。  我一直觉得,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这种状况的。  女生混得再牛,也不过是靠男生混起来的。  可是我错了。  我低估了女生的能力。至少低估了虫和莎的能力。  因为那个男生已经躺在地上没有还手的力气了。  莎死命地朝他的肚子踢着,而虫却专踢他的脑袋。虫一边踢还一边骂,叫你停下来,你不停,真他妈的给脸不要脸。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想到,那天晚上偶然间发生的一件事,竟然能成为虫后来的一个筹码。  可是,有多少事是我想不到的?看来那句话是对的: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那个男生头上的血很快就哗哗地流下来,嘴里小声地嚷嚷着:“老哥我错了,我错了……”  我发觉情况有些不妙。再不会打架的人也该知道,脑袋是不能受太多撞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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