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婚》-32

他的醉是故意的吧?只是想躲开央宗。是怕我难过吗?我转身,就着月光,见他在对面的榻上正幽幽地看着我,心里蓦然惊了一下。我背转身,拉上被子把自己盖得严严实实的。一连三天,嘉措都是早出晚归,回来时喝得酩酊大醉,脚步踉跄的窜进我们房间,倒在榻上就睡。第220章:两个女人早上听到隔壁杯子摔碎的声音,还听到朗结在小声说着什么。我想了想,还是披衣起身向隔壁走去,见央宗和朗结已经起来,俩人坐在榻上,脸色有些难看。屋中间,一地的碎玻璃。“怎么啦?起这么早?”我说,拿过扫帚把碎玻璃扫到一起。“她要大哥陪她去医院,我说大哥喝醉了,还没醒呢,她不信,非要我现在去叫。我不去,她就把杯子摔了!”朗结瞪了一眼央宗,气呼呼地说。“怎么可能天天喝醉?是不是你们都不欢迎我来呀?是这样就明说好了,我马上回去。”央宗看着朗结说,却明里暗里都指向我。我把扫帚一扔,说:“央宗,说话别跟牦牛似的。他是在我们屋里,不过没在我床上,你要叫他随时可以叫去。”“我跟牦牛似的?我来了都三天了,家长一天到晚呆在你屋里,你们什么意思?”央宗看着我,撇着嘴说。“什么意思你应该问你的家长,而不是问我。”我说,也盯着她。“他是扎西的哥哥,难道说到我家我还能赶他出去吗?”“扎西的哥哥?”央宗看我一眼,从鼻子里冷哼一声。“谁不知道你一天到晚霸着他,村里都传遍了,明里你是扎西的女人,实际上你干了什么自己最清楚!”“我干什么了?”我看着他,气愤地说:“央宗,我告诉你,我什么都没干。他是你的家长,管他的人是你而不是我,他要喝醉,我有什么办法?”朗结叫着“你们两个女人别吵了行不行?”“他是我的家长,钱为什么交给你不交给我?”“你就为这个啊?”我说,转身一掀门帘,见嘉措和扎西、边玛一起走了过来,我狠狠地盯了前面的嘉措一眼,蹬蹬蹬地回到房间,打开柜子里拿出存折,转身回来,往央宗身上一扔,“拿去吧,谁稀罕替你保管!”央宗站起来还想骂我,嘉措低沉地说:“还没够吗?要吵出去吵!”我们都住了声。扎西拉着我往外走。“算了,她才来,别跟她计较,啊?”“不是我要跟她吵,她那样子,好像我抢了她男人似的。”“好了好了,这事不怪你,是大哥做得不好,他是家长,应该安排好家里的事情。”“今晚不准再让他到我们家了!”我说,把门狠狠地关上。“好了好了,魔女,大哥也不容易。别生气了,啊?我下去买包子,你做点粥好不好?早上不想吃糌粑。”扎西走后,我拧开煤气灶,往高压锅里放水时,还是放了足够六个人吃的。粥煮好时,扎西也买了一大袋包子回来,扎西去叫他们过来吃饭。央宗进来时,没有看我,接过我盛的粥一一递给男人们,吵架的事也就这么过去了。第221章:后话(因为出版合同有规定,暂定更新.请大家理解。第一部份未完部份有四万多字,第二部份有五万多字,都在书里)《藏婚》结束了,心里有些难过。因为不舍。这是我的第一个长篇,就像是自己的孩子,看着它一天天成长,一天天长大了,然后不得不离开。在此期间,我还写了《玛尼石上》、《金城公主》,因为三本同时进行,免不了有的快有的慢。无需讳言,一开始写《藏婚》时,我是抱着玩的态度,并没怎么认真地对待。因为小说里的人和事都太熟悉,每天信手写来,根本不用思考什么。也许是因为太顺了,所以同时玩起了另两部长篇,就有些力不从心,《金城》就因为更得太慢,让很多读者失望,真是对不起他们。因为《藏婚》,我认识了很多朋友,素昧平生,你们给我寄糖果,给我寄各种礼物。分担我的喜怒哀乐。你们宠着我爱着我,无条件的捧着我,哪怕我写得再滥,你们总是说好,总是盼着下一节的更新。其实我的文字实在不怎么样,只是因为故事里的人和物你们都不熟悉而已。而正因为你们无条件的关爱,我才能有今天,才能一部接一部地写着。如果那一天你们不要我写了,觉得我写的没法再看了,我想我会停止的。目前开篇的《大藏北》是我比较认真的一部。藏北荒原一直是我喜欢的地方,是无数次想重返的地方。那片天地里的人和事总是不经意间想起,想忘也忘不了。总担心自己写不好,怕一不留神写得不论不类浪费了题材。藏北荒原,天知道我有多喜欢那片高原,蓝天草地湖泊喇嘛庙,美丽的牧羊姑娘和善良慈祥的老人,成群的驴在草原上驰过,成群的野牦牛在雪山草地间纵横。那片天地,人与动物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依存,一天天一年年,永没尽头。这个下午有点伤感,莫名地难过。书中的人物都尘埃落定了,我的心却开始悬了起来。书不知何时才能上市,我也在盼望。毕竟是自己的第一部纸书,患得患失。窗外阳光很好,柳枝开始发芽了。海棠花打起了花苞。家中就我一个人,泡了一杯柠檬水,柠檬是女儿走之前给我做好的,她说妈妈,你写累了就自己泡一杯。我是个容易感动的人,但不是个容易动情的人。成功了不大喜,失败了不大悲。这是我处事的原则。我总是尽可能地让自己安静,尽可能地让自己安心,尽可能地让自己淡然,然而有些时候,我未必都能做到。就象今天这个下午,我难过,莫名其妙地想流泪一样。第222章:第三部:好好 平淡生活有一个家,有一个男人,然后很快就有一个孩子,我好像是安定下来了。拉萨似乎已经成了遥远的记忆。对,我说的是“似乎”,因为午夜梦回,不自觉地,那些人、那些事还会入梦,事后只能是一声叹息。就着墙角的夜灯看明熟睡的脸,这是一张欲望得到满足后的男人的脸。既不英俊也不冷酷,在城市里常见的过日子的脸庞。守着妻子守着孩子挣不多不少的钱,我们的身边,这样的男人一抓就是一大把。我回来了,明也就安心了,因为我不再出门,不再跟男人玩暧昧,甚至,对逛街购物都没了兴趣。呆在这一百二十方米的笼子里,做着当妈的准备。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多么勉强着自己安定下来。如莲所说,给自己也给明一个机会。拿了那张红色的证,就意味着我不再是那个为所欲为、无所顾忌的好好,我是别人的妻、不久的将来还是别人的妈。这是两个陌生的身份,有我不熟悉的义务和责任,我要努力,哪怕勉强自己也得去适应。有时候我想我真是天生就有演戏的天分,不管心底有多大委屈,脸上表现出来的都是无比的幸福,且是那种男人所想看到的小女人的幸福。肚子一天天大了,身子也一天天娇弱。所有的女朋友都说十月怀胎有多么多么辛苦,其实我要说,女人怀胎的十个月是最幸福的日子。父母、老公宠着,一大家子围着你转,就算你情绪不佳要发个脾气,人家也会哄着你让着你,因为肚子有了传宗接代的孩子,女人就有了无理取闹的理由。坦白地说,我不喜欢自己大着肚子的样子,但我喜欢大着肚子的生活。不仅仅是明给了我很多宠爱,就是一向跟我争宠的洁,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欺我头上了。还有一个私底下的理由,这个孩子让我有了不跟明做爱的借口。对,我害怕跟明做爱。机械式的、不用想就知道程序的做爱让我烦透了。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就好像设计好的,每天晚上照着复制一下即可,有时还照着复制二次三次。好好,把你的感受告诉他吧,你永远不说,他怎么知道你的感受?莲在电话里这样对我说。我说不出口莲,他是男人难道他不知道怎么做爱吗?我说,眼泪在眶里打转。我是个有欲望的女人,甚至可以说是个欲望强烈的女人,身体的、心灵的都需要发泄的窗口。然而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怎么摆到面上来说?我无法忍受他搂着我就直接进入我的身体,我更无法忍受他搂着我还吻着我再进入我的身体。我是不是很矛盾?我是不是无可救药?我需要的是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前一种让我觉得他是在泡妞,后一种让我觉得是对我的侮辱。好好,你在恨明,为什么?我恨他?不,莲我不恨他,我为什么要恨他?他是我老公是我的男人要相伴一生的我为什么要恨他?我只是觉得难受,我想我可能是因为怀孕激素失调想得太多了吧?我想念跟你们在拉萨的日子,想念那里的阳光那里的人。你说这么多,只有最后四个字才是你心里的话。不过好好你要记住,一定要记住,这里的人跟你没有关系了,你有夫他有妻的,你们的生活不再有牵扯,忘了吧,忘了这里的人你会快乐一些。至于这里的阳光,我建议你一并忘掉,北京也有阳光,北京的阳光才属于你。放了电话,看着窗外,今天还真有了一丝阳光,更难得的是居然看到了蓝天。浅浅的蓝,有些发灰,当然不如拉萨的蓝天,那是绸缎的颜色。唉,忘了拉萨吧,忘了过往,从新开始。不是一直想嫁一个男人生一个宝宝么,今天什么都有了,我为何还会如此伤感?从冰箱里拿出酸奶,插进吸管喝了一口就放下。想起卓嘎做的牦牛酸奶,稠稠的要放很多糖才能吃。一碗下去,差不多这一顿就可以不吃东西了。难怪卓嘎的身材保持得那么好,营养专家们不是说酸奶是很好的减肥食品吗?脱了衣服进入卫生间,把水龙头开到最大,在浴花上挤了很多滋润沐浴液,看泡沫在乳房上、手臂上、大腿间越堆越多,心情终于好了些。我是有些自恋的,话又说回来,这世上有不自恋的女人吗?除非她的容貌没有一点可取之处,或者说,没有一点让男人想看第二眼的理由。冲干净站在镜子前打量着自己。里面的那个女人依然美丽,脸蛋没有一丝皱纹,皮肤紧致而白晢,湿湿的卷发披在肩上,神秘而性感。只是,那微张的唇和微眯的眼神透出了心底隐秘的渴望。这样的渴望,我无处摆放。第223章:好好:笼中的鸟例行的体检。妇幼保健院的大院里停得满满的车。看着进进出出挺着大肚子清汤挂面却一脸骄傲的女人,心里也升起温柔的情绪,转脸对明说这天太热你别去了在车里等我吧。他说那怎么行你现在是我们的家宝不能有一点闪失,然后跟在后面进了门诊大楼。挂号,检查。例行的,程序都一样。最后躺在那张窄窄的床上,医生戴了透明胶套的手在我腹部轻按着,然后说起来吧,孩子挺好的。注意营养,多喝骨头汤。再有两个月孩子就出来了,做好准备了吗?准备了准备了,我们准备好了。明点着头喜笑颜开的。我呢?我做好准备了吗?没有人问我,似乎要当妈的都应该快乐,都应该得意吧?看我身边的女人,肚子大的或是扁平如初的,都在老公的搀扶下,极骄傲地挺着腰,仿佛自己腹里装了个国宝。有了生天天的经验,我不认为生孩子会有多难。瓜熟蒂落,极自然的里程。女人值得玩味的是我为你们家生孩子为你们家传宗接代所以你们应该哄着我让我开心快乐,国人自古以来的心理,把女人放到了传宗接代的工具上。我这么想也许很多人要骂我,觉得她们不是生孩子的机器,觉得她们是因为爱老公才怀孕生子的。这样的话说起来冠冕堂皇。你爱老公,就要“为他”生一个孩子吗?为什么不是自己想要一个孩子而生下他呢?别人不知道,女人自己当明白,怀孕生子的过程远没那么痛苦那么了不起。矫情是因为心里需要。在这一点上,我倒是极佩服西藏农牧区的妇女。人家头天生完孩子,第二天该干嘛就干嘛,没听说谁因此而活不了的。当然,我有这样的想法,并不代表我就不要人家照顾。需不需要是一回事,享不享受又是另一回事。从医院出来,顺道去了医院旁边的母婴用品专卖店。明是兴奋的,摸着那些小裤裤、小裙裙爱不释手。见他情不自禁地又选了两套粉粉的小裙子,我笑了笑。脚步停在一套浅蓝色的幼儿男装前,让那绵软新奇的样子击中心底最隐秘的部分。记得曾经买过无数的小衣服,大部份是这样的颜色和这样的面料。他适合蓝色,像西藏的天空一样。彼时的他,粉嘟嘟的一个娃娃,抱在怀里柔柔软软的,只要醒着,便会无限信任地看着你。该三岁了啊,天天,你今年该是三岁了。三年的时光,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足以让很多事情发生改变。容颜、感情一天天变老,那些地老天荒的誓言、那些激情澎湃后的无助,都落在地上变成了灰。老婆,你先坐一会儿好不好?我去银行取个钱,马上过来。明说。我点了点头,坐在棉软的凳上,看他出门往左拐去。我捧着一杯店员递上来的白开水,看着门外车水马龙,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牵了个两三岁的小男孩穿过马路,到了门前,小家伙看到我,突然展颜,那笑啊……那笑啊……怎么就那么让人想哭。眼泪就这么下来了,思念是如此的猝不及防。我以极快的速度抹去眼泪,指挥店员把我所能看上的,只要适合三四岁男孩穿的衣服都拿上装好。等明回来惊喜地付账,然后提了大堆纸袋回家。坐在卧室的长毛地毯上,明给了我一杯热牛奶,他则把那些小衣服拿出来,一件件看着,说着老婆这个太大了怎么全是男孩穿的我们要生的是女孩啊。说着就要挂进衣橱里。这些不用挂了我给拉萨朋友的小孩买的明天就寄走。我说,眼睛看向阳台,那里有个粉红极精致的鸟笼,时面有只会唱歌的画眉跳来跳去。只因为其歌声婉转,就被拉了我散步的明看中,说孕妇多听自然的声音对宝宝有好处。自然的声音?关在笼中的鸟,它知道自然是什么样子吗?它见过蓝天白云雪山湖泊吗?笼中的鸟啊,再精美的笼子也只有方寸之地,再精美的嗓音也只用来娱乐别人。它不能为自己活,我又何尝不是如此?下午接到一个奇怪的短信,电话号码不认识:你是我看到的最漂亮的准妈妈,要生孩子了,是不是已经忘了我?第224章:卓嘎:拉萨的日子我换上一身黑色的毛呢藏族,里面是红色的衬衣,配上绿松石项链,头顶还戴了一个大大的蜜蜡,把披散着的小辫塞进银质辫套里,脚上穿了黑色的高跟鞋。对,我已经适应了拉萨的生活,学会了穿高跟鞋走路,学会了穿贴身轻薄的裙装而不是老家手工织的氆氇。然而还是保留了一些老家的习惯,比如我喜欢大的夸张的首饰,喜欢出门时穿戴整洁,而不是像隔壁的阿佳那样穿双拖鞋就去菜市场。这样的打扮,我并不是要出远门,也不是要去会情人,我要去接吉祥宝贝天天,再过一个小时,幼儿园就要放学了。看了看外面的天,蓝蓝的,太阳还在对面的屋顶上。我习惯看太阳定时间,就像在草原上放牧时一样,看山的影子斜到哪里来确定自己下一步该干什么。听到外面有声音响起,走到阳台上向下看着。我们住的房子上是小区的最高处,二层小楼带个小院。从这里看出去,整个小区尽收眼底。拉萨居民住的房子似乎都差不多,水泥做的,二层,楼顶没有香炉,四角也没有经幡。房子外墙的上方总有一圈绛色的红。这样的色彩是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特有的,深沉的颜色的如古寺里高僧的眼睛。蓝天白云下的小楼高低错落有致,不认识的植物间杂着。屋顶是平平的,外廓有一圈低低的栏。听莲说过,小区里这些树啊花的大都是从内地运来,需要很长的时间来适应西藏的气候和水土,所以总是长得不好不坏。常常想念老家的大森林,中间还不时夹块草地,觉得那样的地方才是我生命的所在。想家,想草原,然而我不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牧女,而是男人的妻,孩子的阿妈。作为家庭的一个主妇,我无权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所有的言行必须符合特定环境里的这个特定身份。十八岁出嫁,转眼间已经七年,这中间,发生了多少事?想想初嫁时的担忧害怕到后来的绝望以及慢慢又有了希望,点点滴滴就像在昨天。从少女到妻子,从妻子到修行女,从修行女再到妻子,这样的经历算不算奇特。我成长了吗?奶奶说我长大了,莲说我会说汉话了,不像个魔女了。二十五岁,跟莲那些三十岁了也不结婚的汉族朋友比起来,有男人有孩子的我是不是还算年轻?然而每每独自打量自己,发现越来越像当年的阿妈。我现在的生活跟当年初嫁时已经两重天地了。两个女人照顾五个男人,央宗是个好女子,她一直在老家,照顾公婆,偶尔才来一次拉萨。我大部分的时间则生活在这里,照顾挣钱的男人。当然,还有佛祖赐给我天使,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天天。见到朗结开门进来,蓉跟在他身后。还记得两年前蓉出狱时,朗结开车带着我和莲去接她。早上七点,太阳还没出来,我和莲裹着大披肩站在监狱的大门外,看到蓉气定神闲地走来,短发下的脸干干净净。莲笑着,上前拥抱了她,我要接过她的小包,蓉摇着头,然后向后一扬手,小包直线飞出,“啪”的一声落在青石板上。“走吧。”她淡淡地说,弯腰上了小货车。蓉让朗结直接把她送到太阳岛一家洗浴中心,然后我们三个女人在那里呆了一下午。“我想开个少儿舞蹈培训班。”蓉说。“好啊,让我儿子去学行不行?”我说。“卓嘎,你能不能暂时不想你儿子啊?”莲白了我一眼。“能啊。不过你儿子现在太小了,三岁后送来吧,我保证把你儿子教成舞蹈家。”蓉说,看着我笑。“卓嘎,你真好福气,捡了那么漂亮的一个宝贝。”我点着头,得意地笑。“那是,佛祖送给我的礼物。”“你别跟她讲儿子,一讲起她就没完没了,三天三夜也不会停的。”莲说,端起她的白水喝了一口,看着我说。两个月后,蓉还真的在仙足岛租了个二层小楼办起了舞蹈培训班,收了十几个孩子,周末常和莲结伴到我这儿来玩。“你俩好像一对哦。”我俯在栏杆上,看着他们笑。“魔女,你还不去接天天?”蓉仰着头,直拿眼睛翻我。“胡说八道!”朗结红着脸进了屋。第225章:卓嘎:吉祥宝贝天天天天上学的幼儿园离我们住的小区走十分钟就到了。我将脸贴在幼儿园的铁门上,眼睛在院里寻找着。我的孩子,天天,看到他在一堆小朋友中那么显眼,白肤白得像刚挤出的牛奶一样,眼睛黑亮如夜空的星星。看到我,小手扬了起来,听不清楚他在喊什么,但那口形告诉我,头两个字肯定是阿妈。阿妈,一个我梦寐以求的身份,三年前那个早上打开大门看到那辆蓝色的童车后就一直伴随了我。喜欢这个称呼,特别是天天叫我时,软软的,带点撒娇的味道。我的孩子,有了他,我不再患得患失,不再莫名地悲伤。生活的重心从男人身上转移出来,目光更多地停留在了孩子身上。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挥着手喊他:“天天,阿妈在这儿。”天天跑过来,“阿妈,阿妈……”投进我怀里。搂了他,在他脸上狠狠亲了一口。“我的宝贝,告诉阿妈有没有人欺负你?”“有,二班来了个哥哥,抢我玩具。”天天说。“下次再抢你的时就拿凳子砸他。”我毫不犹豫地说,抱了他向外走。“砸出血来阿妈给你买土豆片吃。”我们自古接受的观念就是这样,强者才能生存。如果你一味的软弱,一味的退让,让别人欺到头上也不知道反抗,与牦牛有何区别。男人嘛,就是天塌下来也得自己顶着。“好。”天天答应着,把手上的一罐可乐递给我,在我脸上哈着气,得意地说:“阿妈,这是我给你留的。”“谁给的?明天记得把吃的也给人家一份。”我说,接过看了看放进袋子里。这也是我们的习惯,人敬你一尺,你就还人一丈。“嗯。”天天点着头,在我脸上啪地亲了一口。这就是我和儿子扎西罗布一天中最普通的一个时段。扎西罗布是他的大名,我习惯了叫他天天,只有嘉错和扎西他们才叫他罗布。我的生活大部份生活在拉萨,只有天天放假的时候我才会带了他回草原。喜欢看扎西带着他骑马的样子,风驰电擎,他咯咯地笑。无论天天的生命来自于什么人,现在和我在一起了,成了牧女卓嘎的孩子,就希望他能记住草原,记住养育了他阿爸阿妈和祖宗们的那片高天厚土。回到家,嘉措已经回来,和朗结在看电视。蓉拿了一把青菜坐从院里理着。看到天天,蓉张开怀抱孩子亲一下。嘉措和朗结从窗子处探出头来,天天叫着“阿爸、朗结叔叔”扑了进去,嘉措抱起儿子,听他叽叽咕咕地说二班的男孩子抢他玩具的事,我开心地笑了,转身进厨房做晚饭。扎西还没回来。在工地上干活的扎西很忙。老板让他负责带工人,还给了他一台摩托车代步,工资也涨到了五千块钱。早上总是早早地出门,傍晚吃晚饭时才能回来。莲说扎西这样的人是老板最喜欢的员工,踏实肯干认真负责。这我倒是认同。扎西,无论身处哪里,都会记得自己的的本份。炒菜时,嘉错进来说莲和卓一航要来,让我多做点。我点了点头。习惯了他们过来混饭,所以每次都会多做一点。嘉措搂了我腰,在我脖子吻着。我拿刀对他晃了晃。“魔女,你就不能温柔点?”他戏谑地笑,索性在我脖子上咬了一口。能感觉到他牙齿深入皮肉的力度,不用想也知道那里会留下什么样的痕迹。嘉错嘉错,他总是这么放不下。因为今晚不属于他,他才用这么特别的方式提醒我也提醒他的兄弟。我没有转身,故意毫不明白地说:“滚吧你,去看儿子,别让他用指头去钻插座。”三岁的娃娃,总是特别好奇,见什么不明白的都想用嘴尝一下或是用指头去感受一下。上周,我们隔壁的娃娃因把手插进插座里而被电死了,我就一直担心着,怕好奇的天天也干出这样的傻事,便特别留心。扎西随后回来了。莲同洛桑是坐卓一航的车来的,三个家伙把门拍得山响。蓉喊着“来了来了。好似打劫啊?这么用劲。”我拿着铲子站在厨房门口,见那三个家伙如风一般卷了进来,后面来跟着莲那头威风凛凛的獒:尼玛。“卓嘎,看我们带什么了?”莲说,笑咪咪地把袋子递给我。我接过打开一看,“黄蘑,天啦,你们哪儿弄来的?”嘉措、扎西、朗结也出来了,大家招呼着。“用酥油炒炒好吃。”扎西嘿嘿地笑,接过我手上的袋子到水龙头下洗去了。洛桑让尼玛坐在院子里不准进屋,说它的爪子脏。尼玛翻着眼睛委屈地瞄莲,莲则装着没看见的进屋去了。我好笑地摇了摇了头,莲,那个如度母一样善良的女子,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她和洛桑,真是理想的一对爱人。常常见到他们在林廊路上拖了手散步,在拉萨河边握着手静坐。有时他们也回草原去,一走两三个月了无音讯,回来便会带很多酥油、磨菇或是山鸡什么的分给朋友们。卓一航还是单身,整天扛着相机四处溜达,他美其名曰“扫街”,就是用镜头在街上扫来扫去的,天天从小到大每个月都有成长的纪录全是卓一航的功劳。看到天天,卓一航一把搂起举得高高的扔着,天天则“咯咯”地笑个不停。第226章:好好:青园回了一句:确实不记得你了,孕妇健忘是可以原谅的吧?这就是你跟别的女人不同之处,直截了当,让我念念不忘。谢谢夸奖。我回。今天医院见到你,还以为看错了呢?潘金莲和武大郎的翻版啊。武松虽英武,但属于别人。武大郎虽丑,却是我夫。好好,跟他一辈子你就真的甘心?跟你一辈子我更不甘心。还记得青园吗?海棠如雪,你红衣如仙。那样的画面,我总忘不掉。那你就记着吧。回了这么一句后,关了手机扔在大红床罩上。两年前的五月。青园,山花烂漫的时节,遇到了山花烂漫的人。怎么可能忘记?我不是个从一而终的人,虽说我想从一而终,想有个人能让我从一而终。合适的地点里我心情不好想有个人陪着说说知想有个人疼我一把宠我一时。对,是宠我一时,从没奢望某个人能宠我一辈子。俩个人互相抱着取暖,用自己的身体安慰对方寂寞的心灵,仅此而已。记忆中的那人是美好的,干净得如一株长势良好的植物。我不喜欢植物类形的男人,一直觉得无论男人怎么安静,他的骨子里都应该是动物的属性。浩,就是这么一个男人,表面像植物,骨子里像动物。遇到他时我心情不佳,极度不佳。因为洁说她没钱给我们,她说再等等吧,等她结婚后再想办法还我们钱。洁是明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小姑子,一个二十六岁却当自己永远十八岁不断换男朋友却找不到人嫁的老姑娘。是,二十六岁的女人不算大,我二十八岁时还在拉萨的日光里望天行走等着某个佛祖赐我骑白马的“唐僧”呢。我想说的是心态。二十六也好二十八也好,心态要平静,玩世不恭是要有姿本的。美丽性感小鸟依人,无论那一种,就算装都得装出个样子来。洁,没有这样的资本,她总是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嫁出去,迫不及待地给自己贴上待嫁女的商标,那样子会吓坏男人的,以为自己捡了个破烂。没有人愿意捡破烂,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我们最初在朝阳区的房子是明父亲遗留下来的,结婚时他母亲突然提出要在房产证上添上洁的名字。这事是让我不高兴的。明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明随父亲。明的父亲是个好老头,开餐馆、做房产打下一片江山。只可惜儿子不是个守业的料,败家到也说不上。只不过正赶上金融危机,公司一点点的变小,房子一套套的买掉,到最好后只剩下朝阳区那套高层公寓和老家两套别墅。老家房子宽,只是没人愿去住。大山里的小县城,抬头只见一线天,出门就是青石板,呆一天两天度个假可以,呆上一年两年会让人发疯。所以明和洁都住在北京。大都市里,想做什么都容易。当然,明和洁都不是做事的人,但至少,找个女人找个男人的机会比老家多吧?有家的我,三个人的轨道天天要看别人脸色。一直说过,我不是个能看别人脸色过日子的主,我有自己的原则。也因此,我们把朝阳区的房子给了洁,她说一年付清我们房款六十万。永远别跟家人有金钱上的牵扯。这是我从此次事件上得出的经验。记得那天洁理直气壮地跟我们说她没钱,等结婚后再给吧哥能不能给我一千块我我没钱花了下午约了男朋友吃饭。那副嘴脸,仿佛我们欠她是的。明还点着头说行行行不着急,一边就掏了钱包拿了一千腥红的钞票给洁,然后切了西瓜端出来放在桌了,说老婆过来吃西瓜今天的瓜好很甜的。看见他那样子我就来气。天天跟我说要生个孩子换辆车还说炒股亏了多少老婆你要少买点化妆品少买点衣服,却有钱给他妹妹泡男人。笑话,我自己的挣的钱愿买啥买啥凭什么要我结约却供他妹妹挥霍?你会结婚吗?我看着吃西瓜的洁,似笑非笑。她脸色一变,把瓜啪的一声放在桌上。你什么意思?我是说这世上有那么倒霉的男人吗?毫不在意地看她一眼,轻描淡写地说。一千块钱能干嘛啊?开了房吃饭就没钱了,应该让你哥多给点。你……好了,你们俩是属鸡的吗?一见面就掐。明说,把瓜皮收到垃圾袋里提了下楼去。洁甩门而去。那几天,明早出晚归,说是处理公司的事。其实,他是害怕回家面对我,怕我问起洁欠钱的事。其实明真不是个懂我之人,以我的个性,他决定了的事,我就算心里不愿意,事后也不会挂在嘴上。不回家?那就是跟我赌气了。我不喜欢小家子气的男人,特别是在我心里也不愉快的时候。不哄着我反而还让我添睹。这样的男人我要他干嘛?这世上,两只脚的猪没有,四只脚的男人嘛??一个电话而已。两个小时后,我和那个植物一样安静的男人就进了古色古香的青园。第227章:好好:吸引还是勾引青园,仅凭这个名字就喜欢。浩是一家银行的副总。广告策划完成后非要请我吃饭,约了两次,勉为其难地去了,没想到见到一个干干净净如植物般的男人。下车时给你开车门,吃饭时给你拉椅子,布菜的姿势优美得就像受过专门训练。当他转动红酒的杯子,微笑看过来时,真的感觉他头上是有光环的。我一向喜欢老男人,特别是儒雅的老男人,当然,儒雅而多金的老男人根本就是我的克星了。不过,我这样的女人对老男人来说,那也克星一个吧?看得出,浩是那种从里到外一身名牌的男人,头发和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味道。看到他的第一眼想起了卓一航,他疼惜的眼神、温暖的羽绒被、雪野里的浪漫温柔……曾经很想嫁他,也曾经就差点嫁了他。试想如果今日我身边的男人是他,还会不会让我少买化妆品少买衣服要节约开支因为我们要还房贷?卓一航,也是一个如植物般的男人啊,儒雅多金体贴入微,只可惜无缘无份。那段狂乱的岁月啊,仔细想来,不仅仅是拉萨的阳光值得怀念,那些白天那些夜晚,那些人和那些事,哪一样能随手丢下不再想起呢?是不是好事轮到我时,佛祖都在睡觉?多想也如莲那样嫁一个男人不再流浪,甚至如卓嘎那样嫁几个男人宠着也行啊。一颗心为何就不能安定了呢?佛祖啊!给一个人让我定了心;给一个家让我定了身;给一份爱让我定了情吧。那一刻,白衣红裤的我坐在青石凳上,棠花飘飘洒洒如雪飞扬,落在发间贴在脸颊。看着灰蒙蒙的天空,泪珠情不自禁地滑落。一只温暖的手盖在我有些凉意的手背上。借你的肩靠靠好吗?我说,收回目光。我总是这样,在陌生的人身上寻找熟悉,在熟悉的人身上寻找陌生。我是个没安全感的女人,只有放逐在陌生的环境里才能有一丝安静。一张火车票就可以让我从此不问世事好几个月,然后再一次逃离,再一次放逐。好好,你是个让人心疼的女人。浩轻声说,把我的头放到他肩上。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园子适合你,精致典雅得让人想捧在手上含在嘴里。浩,我是个坏女人吗?看着他的脸,突然可怜兮兮地问。你是个寻找爱的女人。他说,捧起我的脸,在额头上轻轻印上一吻。温和地说别伤感了,我带你参观一下这个院子好吗?他拉着我的手,顺着花辫纷纷的小径往前走,小桥流水,两只鸳鸯追来逐去,太湖石随意散在四周,花草半没,竹叶青青,桃花正艳。浩说,青园在清朝时期是某个王爷俯弟,建国后又成为笔杆子康生的家。自成改成宾馆后,他常在工作之余来这里坐坐,喜欢这里的安静和古色古香的园林风格。他还指着竹林掩映下的一隅对我说,那是他最喜欢的位置,一个人时就坐在那里,一杯茶,看着摇曳的竹,几个小时就过去了。为什么是一个人?我说,浪漫的环境陪浪漫的人,应该是人生的幸事啊。倒是想有两个人,只是一直没找到能陪我欣赏这个院子的人。他说,别有深意地看我。见你的第一眼,直觉就告诉我,你会喜欢这里的。这个院子让我喜欢。我说,偏了头看他,嘴角似弯非弯,目光如烟。你也让我喜欢。他笑了笑,揉了一把我的头发。如父一般的动作,却在我心里掀起波涛。一直喜欢阳光下的男人如父,内敛而含畜。成年以来,温文尔雅、事业有成的男人就是我逃不开的劫。官海沉浮,多年的世事变迁已经让他们人情练达。这样的男人如一杯纯正的干红,愈久弥香。就如卓一航。足够的时间和足够的金钱以及足够的悦历,让他有了看透一切的资本。这样的男人是真正懂得欣赏女人的。只是,这样的男人同样也吸引着那些二八年华的小姑娘前仆后继地当二姐当三奶。常在杂志上电视上看到黄着一张脸头发零乱的女人痛苦地诉说情变,痛批小三不要脸下贱抢她的老公。每每看到那样的镜头和文字就想笑。试问,对着这么一个事业有成有文化有教养成熟稳重体贴入微的男人,哪个女人能不心动?别怪人家抢了你的老公破坏你的家庭,作为原配的你也曾经年轻,几十年的岁月都不能拴住一个男人的心,该扪心自问的是自己。浩有妻子,且是某学院的博士生导师,那样的女人不用想也知道什么样子。马列主义老太太,整天板着一张脸这看不惯那看不惯的,觉得全世界都欠了她。常常觉得,有知识有文化有社会地位并不等于就是一个合格的女人。只能说,她会是一个合格的导师,也会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但绝不会是一个合格的妻子,更别说情人了。妻子和情人是要用心感受的角色,要善解人意要逢迎男人要以他的需要为需要的,喂饱他胃的同时还要喂饱他的身体。浩说青园的厨师是上海人,上海菜很地道,他订了餐,你想吃了咱们就过去。我饿了。站在一株紫薇树下,花儿映红了脸庞。我说,真的谢谢你,浩,我喜欢清淡的上海菜。他看着我,眼里烟雾迷漫。然后极自然地拉着我的手。走吧。那间水上的亭子,古色古香的木窗外斜伸出一枝桃花。浩好像讲了他的工作,讲那些每天都会堆积如山的文件,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嘴角一抹轻笑。看着他飘浮的眼神,我知道如果我想,这个男人是逃不出去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么些年,只要我想,又有哪个男人能逃了开去呢?(解释一下:藏婚的第一部和第二部,网上都没更完。因为出版有规定,没办法。第一部和第二部出书了。现在更的是第三部,请大家理解)第228章:好好:浪漫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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