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之殇

古典之殇序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当我们正在为生活疲于奔命的时候,生活已经离我们而去。——约翰?列侬  如果我说我们对它既是不能忍受的又与它相处得不错,你会理解我的意思吗?——萨特  119世纪的狄更斯在《双城记》开头写道:“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这是段让人隐隐动容的话。他的指向是法国大革命。起先,我以为这样的评语只适于精神激昂、大变革和大撕裂的时代——分泌的希望和绝望同样多、创造力和破坏力同样大。但现在,我改了看法,觉得它几乎匹配任何岁月,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现世发出类似感慨。前几天,接受一位独立制片人采访,地点是明城墙旁的酒吧,当被问“你怎么评价这个时代”时,狄更斯的话猛然在空气中一闪,像玻璃片的反光,我本能地眯起眼。朋友说,你眯眼的样子像是皱眉和闪躲,又像憧憬或陶醉。那个寒风尖锐,但有阳光和红茶的下午,我说:“这是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个最坏的时代。”两个“最”,说明逻辑的极度矛盾和混乱。但感情上,我们没理由不爱现世、不支持和肯定当代价值,因为我们只有它,我们的摇篮和坟墓、生涯和意义都住在里头——就像蚯蚓淹没在泥土里。我们把一辈子,仅有的一辈子都抵押给它,献身于它了。俄国乡村诗人叶赛宁自杀后,高尔基哀鸣:他生得太早,或太晚了。我以为,这是句悲伤过度的话。其实,每个人都生逢其时,每个人都结实地拥抱了自己的时代。每个人,都在厌恶与赞美、冷漠与狂热、怀疑与信任、逃避与亲昵中完成了对时代的认领。更何况,每个人都从周围人堆里找到了恋人、情人、友人,都娶了当代某女为妻,或以幸福名义嫁给了某男,而对方,恰恰是时代的分泌物。当你说爱一个人的时候,其实说的就是爱这个时代。除了爱,别无选择。连敌视和诅咒,亦属同样感情。2采访中,对方还提了个有趣的问题:能说说“世界”的含义吗?我犹豫了一下,断续表达了这样的意思——世界是谁的?人类的吗?不,世界至少有两个组成、两个系统:人间和“非人间”,或者说社会与自然、文明与荒野。前者是人类自身的成就,诸如国家、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等一切文明范畴,这项成就史尚不足万年;而后者乃大自然的成就,即原始地理和物种繁衍,诸如山岳、湖泽、沙漠、冰川、海洋、生物、矿藏、气候,其历史已达46亿年。可你细打量,即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围绕我们身边的,几乎全是人类自己的成就:城乡、街巷、交通、社区、学校、医院、银行、商场、法律……20世纪中叶后的人类,正越来越深陷此境:我们只生活在自己的成就里!正拼命用自己的成就去篡改和毁灭大自然的成就!可别忘了:连人类也是大自然的成就之一!有个最新的科学推测:正是19亿年前某瞬间猝现的一种可用阳光生产氧气的细菌,激发出了植物和生命,并彻底改变了地球进化史。而这记瞬间,偶然得不能再偶然,脆弱得不能再脆弱,堪称一个荒唐的奇迹。许久许久以来,人类的价值观犯了个大错:想当然地以为世界即人间,即人类领地和家园,实则谬矣,人和万物一样,只是地球的匆匆过客,投宿而已。人不是地球业主,只是它的孩子,和草木虫豸细菌一样,受地球抚养……你可以视地球为家,但须看到它也是老虎、狮子和一棵草的家,它不止你一个孩子,而且在它眼里,所有孩子都是平等的,一视同仁。也许它无法阻止你去侵害别的孩子,但会颁布最严厉的惩罚,那就是:当它的孩子越来越少时,人——这个野心勃勃的物种也将面临末日,或精神上孤独而死,或肉体上被烈日席卷、缺氧窒息……在自然伦理上,若不能克服“人本位”“人类中心论”,人终将死于自己,死于欲望的*。序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2)人的悲剧尚在于,他凭借强大的智商、逻辑和麻木,早已把现实给无理地合理化了。人必须学会节制和谦卑,必须承认占有了很多不该占有的地盘,消耗了很多不该消耗的资源。我们目前所有的伦理、美德和情怀,都只对内部成员才使用,一旦越过了物种边界,人类就变成了纳粹,野兽的能量即释放出来了……我想,也许人类还有一种成就的可能,亦堪称最高成就:保卫大自然成就的成就!只是,留给人类的机会和时日,恐怕不多了。3那个阳光和红茶的下午,说着说着,我发觉自己的情绪陡然激烈了,像烧柴一样噼啪响,有点失态。我清楚,这和哥本哈根有关。那个童话之城,刚结束了一场所谓“拯救人类最后机会”的大会,其悲怆堪比哈姆雷特的那句:活着,还是死去?就在此前,好莱坞刚推出了世界末日大片:《2012》。而在印度洋岛国马尔代夫,刚上演了一场悲情“行为艺术”:总统纳希德和14名部长佩带呼吸器,潜入海底召开内阁会。照现在的气候变暖趋势,本世纪内,该国将被海水淹没。而在喜马拉雅山,为抗议冰川速融,尼泊尔总理与众幕僚,头戴氧气罩,空降在海拔5000多米的珠穆朗玛峰地区。还有沉陷中的威尼斯,还有斐济人的哭泣,还有乞力马扎罗的雪,还有极地冰层和北极熊的忧郁……然而,这却是个让人类蒙羞的政客大会。13天里,上万名代表围绕所谓“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吵得面红耳赤,一群孩子为赡养母亲讨价还价,唇焦舌燥,不外乎义务的大小、摊派的多少……这是怎样的不敬不孝?他们还把自己当成生存共同体吗?延期一天后,大会终于在*布中落幕了,用“绿色和平”执行干事长库米的话说:“如罪男罪女般逃往机场。”而这13天里,我所在的电视频道每天直播这群人的吵架,不仅充当光荣的看客,还当起了裁判。关于环境和人类命运,我不想再多说了,我愿采摘20年前比尔?麦克基本在《自然的终结》里的几束声音:将来,飓风、雷暴和大雨已不再是上帝的行动,而是我们的行动。人类第一次变得如此强大,我们改变了周围的一切……从每一立方米的空气、温度计的每一次上升中,都可找到我们的欲求和习惯。如果有人对我说,2010年世界将发生极其不幸的事,我会在表面上显得关切,而潜意识里把它撂到一边。我们没有创造这个世界,我们正忙于削弱它。我们需要找到如何使我们自己变小一些、不再是世界中心的办法。4十几年前,《读书》杂志刊过李皖的一篇文章,《这么早就回忆了》。内容忘了,但题目记住。这是一个时代的精神题目。世界变得太快,眼花缭乱,来不及驻留,来不及回味,来不及告别和回头再看一眼。一眨眼功夫,无数事物只剩下背影,成了往事和收藏。你跟不上,一个敏感者,一个内心喜欢稳定和秩序的人,会痛苦,会失措和迷惘。伤逝提前降临了,这是对清晨的怀念。现代人过早地进入了心灵黄昏。大约10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古典之殇》,主题是:当我们大声朗读古典诗词时,殊不知,那些美丽的乡土和自然风物、那些曾把人类引入美好意境的物境,早已荡然无存;现实空间里,我们找不到古人的精神现场,找不到对应物,连遗址都没有……古诗词,成了大自然的悼词和殇碑。序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3)其实,何须祭奠古诗,何须凭吊人类童年,连我这代人的儿时记忆也被摧毁了:那些草长莺飞、鱼戏虾翩,那些青山绿水、星河灿烂,那些夏夜流萤、遍地蛙声,还有古老的祠堂、绕村的小河和隆重的民俗……皆一夜间蒸发了。从乡村到城市,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每个归来的游子都成了陌生人。而这,远非“发展”“进步”“新貌”“建设”等词所能遮掩得了的。有个写作构想我频频给朋友提起,我说你们拿去写吧,一个非常有意义但我无暇顾及的题目,那就是:对比古代生活和人类童年,搜索一下我们今天究竟流逝了什么?用美学的眼睛,用心灵的触角,用自然和人文角度,列个清单,慢慢建档,别急于评论……我说你知道古人取什么水煮茶吗?江河水!《茶经》中,它的名次排在井水前。我说你耳朵里还住着寂静吗?你读“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的最大感受是什么?我觉得那会儿的夜真静啊!我说你有多少年没见萤火虫、没遇到过黑夜了?真正的黑夜!我说你见过蹦蹦跳跳自己上学或放学的城市孩子吗?我们那代人全是在这条路上长大的呀!我说这些年,你见过一只登堂入室的燕子吗?你见过一只自然长大的鸡或猪吗?你嚼过不含添加剂的馒头吗?你尝过不喂化肥农药的蔬菜吗?你吃过自己种的哪怕一丁点粮食或瓜果吗?……是啊,这么早就开始怀念了。说上述话的时候,我30岁。5人是高于自然的吗?文明是以摆脱自然性为标志的吗?我绝不承认。和社会复杂性、文明的深邃与诡异相比,我越来越支持人的本位落户于自然,和草木鸟兽没什么两样,唯一差异即人能更深刻地领悟这点。正像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所称:“生命是自然赋予人类的,我们有着自然给予的脑和手、基因和血液中的化学反应,我们生命内容的90%仍是自然的,只有剩下的那点属于人为。”距狄更斯100年后,他的话被一个人所重复——我们生于一个野蛮、残忍,但同时又极美的世界。判定这世界无意义成分还是有意义成分居多,这由个人性情决定……我珍视这样一种渴望,即有意义的成分将居主导,并取得胜 利……有这么多东西满溢了我的心:草木、鸟兽、云彩、白昼与黑夜,还有人内心的永恒。我越对自己感到不确信,即越有一种想跟万物亲近的感觉。(卡尔?荣格)与狄更斯的政治民生——这一经典社会矛盾相比,作为心理学大师,荣格把现代人更隐深的精神困境和灵魂危机抖落了出来。对21世纪的我来说,荣格的感受来得更强烈和清晰,更贴近我的日常状态,仿佛每天醒来要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我与自己对话时最重要和频繁的内容。责备和爱,尖锐与温情,落魄和信心,是我对当代的基本态度,如此矛盾又如此和谐。与荣格一样,我内心常涌起一股“永恒”和“安宁”——当我把双脚插入泥泞和草丛时,当我觉得生命像蜻蜓稳稳落于枝头、在自然本位上时。那一刹,我知道自己是谁,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那一刹,我清楚了生命真相、世界真相、灵魂真相。当真相大白,当事物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惶恐和悲伤就散去了。正像海子的醒来:“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6关于这本书,再说点什么呢?让我想想,我为什么要写它。它大概基于这样一个印象——造物主最初颁发给人类的世界——那个“原配的世界”,那个天光明澈、风物灿烂的世界,正渐行渐远。无数草木和生灵消逝了,似乎只剩下我们自己。大自然身负重伤,古老的秩序和天然逻辑被破坏,乃现代化之最大恶果。它冒犯的不仅是神性,损害的不仅是生态和资源,更有精神美学和心灵家园。物性决定人性,物境塑造心境;物移则心移,物改则心易;人之灵源于山水之灵,人之德师于草木之德。所谓“人心不古”,盖因江山不古、万象不古。我们损失惨重。许多疼痛和惊悚要等未来、待神经复苏之后,才发出一声巨响。原配的世界,人类的童年,真的结束了。此乃天大的事,值得人类号啕大哭的事。我们真要好好回忆一下,给自己一个郑重交代了。前面我提到,曾反复向朋友推荐这条精神线索,但多年过去,发现竟还空着,只好自己来做了。其实,这是个很长很长的清单、很大很大的地图,除了消逝的风物资源,还有人生和心性的方方面面,我做不完,一群人也做不完……总之,这是一本追溯古典、保卫生活的书。一本修复记忆、唤醒感官和心灵美学的书。我的注意力将从自然细节开始,从那些曾经来过却消逝的风物开始,从那些被人类辜负的美好元素开始,从儿时的记忆和笑声开始,比如荒野、河流、泉井、水桥、城丘、寂静、黑夜、流萤、虫鸣、鸽哨、燕巢……比如农历、节气、故乡、劳动、女织、脚力、街坊、漫步、放学路上……它们被丢弃和典当了。有的或许能赎回来,有的则永远不能。但我不承认这是本悲观的书,因为我是怀着爱和暖意来写的。在那次采访的尾声,被问到:你对未来的希望是什么?我说,我希望人间重建美好的秩序,我希望自然恢复古老的面目。最后,借海明威的话结束这篇不知从何谈起的序言吧——“这世界很美好,值得我们去奋斗!”2010年1月20日夜,北京双桥  丢失的脚步(1)这样的城市非常乏味,它显示的是技术能量,没有灵魂。——皮埃尔·卡蓝默  1那些街上的晨跑者,那些蹦蹦跳跳上学的孩子,哪儿去了呢?那些笑逐颜开、边走边聊的早班人,那些黄昏时的遛弯族,那些按时回家的自行车铃响……那些用脚步生活的人,怎么都不见了呢?小,即美好。这是30年前经济学家舒马赫的一册书名。我越来越支持这句话。大,正让城市削掉双足,脚步日渐枯萎。我们腿脚的使用率已低于人体其他部位,它甚至很少被放置到地面上——我说的不是地板。“有足而不用,与无足等耳。”一个天天乘车踏板、周旋于电梯者,与轮椅上的人差不多。街头,叮叮当当的钉鞋掌声消失了。我们不再有磨坏的鞋子。我甚至想收藏一架那种补鞋机,它快成古董了吧?就像乡下的磨盘和犁具。点与点之间的遥远,让我们望而却步,不得不折叠起双足,换之以轮胎和轨道。现代人的日常身份,不再是“行人”,而是“乘客”。2北京城,已套上了第六个大呼啦圈,且环距越来越大。没人再敢把城市当棋枰、视自己为棋子了。城市的态势只能用涟漪来形容,且是巨石“扑通”激起的那种。面对急剧的放扩,没人敢吹嘘熟悉每一条波纹了,连的士司机都像片警那样,专挑熟悉的“片”跑。每逢赶急,我从不敢搭私车去机场,看错一个路标,前程就毁了。“大”编织的迷宫、复杂和诡秘,无端制造的浪费与周折,让一切“准时”的承诺都变得可疑、艰巨,近乎说谎。由于太大,任何人都只能消费极小一部分,无法从整体上参与它、拥有它。这是一盘谁也下不完的棋。人只能在上面流浪,胡乱移动。某种意义上,已无真正的“北京人”“上海人”“广州人”。无边无际、日夜更新的城市,所有人都变成了它的陌生客,几月不出门,即陷入“异地”的恍惚和迷失。记得购房时,关于地点,我有个愿望:能一句话说清我究竟住哪,并让朋友凭这句话找到我。后发现,这想法太*了!除非你住在天下皆知的某个地标旁,以正常购买力,这简直痴人说梦。我曾给一个土著朋友发短信,说明来我家的驾车路线,尽管言简意赅,还是耗了五十多字。据说,法国学者皮埃尔·卡蓝默访问了几座中国城市后,感叹:“它们太大了,每一次进入我都忍不住发抖。”在无界的大面前,脚力是渺小的,所有的腿都会恐惧、自卑、 抽搐。由于“脚”和“历程”之间的逻辑弛散了,“人生脚步”一词,正丧失其象征性。城市无法用脚来丈量,人生也不再用脚来记录。我的办公室同事,人均每日乘车三小时,那是一种天天出差的感觉。一家伙恶狠狠道:“天天仨小时!他妈的,练书法我早成了大师,下围棋我早晋了八段……”是的,我们最有效的生命时间,虚掷在了路上。而且,这是纯物理、纯机械的“赶路”,绝无精神活动和审美可能:堵、挤、抢、搡、刮擦、焦灼、噪音、污染……整个一皱眉和骂娘的过程。3我一直深以为——美好的地方一定是养脚的地方。诗意的城市应该是漫步的城市。我对“散步”一词有着本能偏爱,多年前逛书店,一眼瞅见封皮上有“散步”的两册:宗白华《美学散步》,卢梭《一个孤独散步者的遐想》。二话不说捧回家,果然好书,极好的书。丢失的脚步(2)我热爱散步的人生,信任散步的产物。好的灵感、音符、情愫,就像蚂蚱藏在你的途中,会突然于草丛中跃出。什么情况下,漫步会成为城市的主题?人会心甘情愿地安步当 车呢?除城不能太大、任意两点间不能太远,还有两条:一、沿途空间应有舒适性和愉悦感,有魅力,不乏味;二、人的生活节奏相对舒缓,不焦灼,不拼急。后者属时代心境,最难化解,不多赘,只说空间。一个城市是否对脚友好,是否对漫步发出了真挚邀请,看人行道即一目了然。人行道在道路系统中的地位,直接反映出对脚的态度。而普遍现状是:人行道的待遇太差了,较之宽阔的车道,它要么被忽略不计,要么被严重冷落和边缘化,甚至被侮辱。不仅人行道受车道欺负,行人在车辆前也被迫礼让、退避、服从。在一座美好之城里,道路系统应在细节上处处体现对行人的体恤,人行道应享有特殊的荣誉和尊严。那天,我要到马路对面去,一个外地来的朋友正拼命挥手,可附近既无天桥亦无路口,我想了半天,也不知如何跨越几十米天堑,最后招了辆车,到一桥底再绕回来,跋涉了几公里,才和朋友握上手,真可谓咫尺天涯。丹尼贝尔说:城市不仅是一个地方,更是一种心理状态,一种生活方式的象征。选择一座城市,就是投奔一种生活。规划一座城市,就是设计一种生活。4“湖上笠翁”李渔最懂得“步”和“行”的关系。《闲情偶寄》里有一篇专门论行,他对沉湎车马者的建议是——“使乘车策马之人,能以步趋为乐,或经山水之胜,或逢花柳之妍,或遇戴笠之贫交,或见负薪之高士,欣然止驭,徒步为欢,有时安车而待步,有时安步以当车。”他的时代全是木牛流马的环保车,故只从美学上衡量废足的损失,若换了现在,无马可策、无辔可驭,唯有屁股冒烟的汽车,这位绿色享乐者恐该气急败坏了。虽发掘出很多足乐,但显然,他对沿途空间企求太高:山水之胜,花柳之妍,负薪之高士……也就是说,行步之趣须魅力风物相伴,须有好玩的故事和兴奋点。心旷神怡,方举目皆景,否则即纯粹累足 之苦。柳永有过一篇《望海潮》,写宋朝杭州市景:“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读罢,我真有股冲动,恨不得即刻动身,奔赴那座伟大的城池。那样的户外,你想不挪步都难,会觉得呆屋里是犯罪,走得太急也是犯罪。5不可否认,长安街乃京城最伟大的街。我曾尝试在这条伟大的街上散步,发现唯深夜可忍,白天只适于车,不适于行。它空阔嘈杂,油味呛鼻,让人心烦意乱不说,且树稀荫小,不便停驻和小憩;虽建筑林立,但万象实为一景,枯燥无味,缺乏细节。而且,其笔直和宽幅也决定了它只适于*和阅兵,不支持个体散漫和 自由。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雅各布斯说出了一重要观点:城市要饱满,要丰富,须保证“大多数街段要短,也就是说,在街上很容易拐弯”。在北京,真正对漫步发出邀请的是胡同。其一砖一木都有体温,元素鲜活,细节密集,最具酵母气息和微生物色彩,所遇之人也有 趣……重要的是,你能与它对话,一副门礅、春联,一棵槐树和一窝喜鹊,一丛墙头草或一只流浪猫,都是一个有趣的信息体。而长安街,你就没法交流,它根本不打算和你平等。那些威风凛凛的建筑体,阴郁僵冷,拒绝握手,拒绝攀谈,只接受瞻仰、服从。琉璃厂、大栅栏,本为京城最活跃的市井,但整饬葺新后,野性和生趣没了,故事与传奇没了,民间性和平易感没了,店主与顾客的多样性也没了……总之,有意思的人和事都没了,甚至比不上潘家园和报国寺的地摊,后者更有张力和弹性,更有潜伏的江湖能量。偶尔,我也会串串琉璃厂,但权当凭吊了,脑子里装的满是王世襄、张中行笔下的旧影,画饼充饥罢了。胡同街区的枯萎、市井活性的夭折、“步行街”的出世,皆意味着漫步文化渐行渐远。当走路成为一件乏味的体力活,兴致即衰了。人行道的物理性能再好,也只能满足运动一下筋骨,寂寞而出,索然而归。在广州、厦门和泉州的老城,我邂逅一些残破的旧骑楼,它们身处繁华,临街倚铺,探出一溜檐廊来,衔连几百米,可遮风蔽雨挡晒。据说该设计曾风靡于南洋,和古廊桥相似,它处处体现对行人的召唤与体贴,可谓关怀备至,非常温馨。北方的林荫道、风雨亭,南方的骑楼、廊桥,都是漫步文化的 产物。或许车马稀少之故,祖先在建筑上极其呵护行人和散客。现代场馆则相反,重车辆重利润,停车位、停车场,设施服务皆一流,但一个过路人休想从建筑中得到任何免费的好处。6另外,要提一下自行车。在我眼里,这是一种伟大而可爱的发明。它是马匹被取消后、人类脚力获得的最大补偿和抚慰,也是我能接受城市适度放大的原因。仔细看,你会发现自行车很有美感,它转化人的能量,像一双有魔力的鞋子,且清洁可亲,不像汽车那样冷血和暴躁。我宁愿把它视为原始“脚步”的升级版和时尚版,它与人体组合出了一种新的“脚步”。事实上,自行车所受的冷遇和奚落,与行走相差无几。当一个城市开始歧视起脚和自行车来,它已毫无美感。当一个城市无法用脚和自行车来丈量,它已失去道德。“这样的城市非常乏味,它显示的是技术能量,没有灵魂。”皮埃尔·卡蓝默说。7给双足一块有力量的落点吧。脚,是要用来走路的。否则,从肉体到精神皆有“失足”感。那年,崔永元拉一帮人去搞“新长征”,红旗飘飘,走了趟物非人非的老路。我所在的央视栏目做了期纪录片,讲这群好事者如何折磨自己,如何痛并快乐着。我还发明了个词:“精神足疗”。在我看来,小崔的红旗实为幌子,不过是一帮废足已久、萎靡不振的现代人——做了次“足底按摩”罢了。据说疗效不错,很多脚激动得热泪盈眶,小崔的抑郁也好了大半。足底穴位那么多,通着那么多经络和神经元,不治百病才怪呢。耳根的清静(1)这个崇尚肉体的时代,竟从未想过要为耳朵做点什么。所有感官中,它被侮辱与损害的程度最深。——题记  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李白)“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王维)“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贾岛)在我眼里,古诗中最好的句子,所言之物皆为“静”。读它时,你会觉得全世界一片清寂,心境安谧至极,连发丝坠地都听得见。古人真有耳福啊。耳朵就像个旅馆,熙熙攘攘,谁都可以来住,且是不邀而至、猝不及防的那种。其实,它最想念的房客有两位:一是寂静,一是音乐。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 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小窗幽记》)当以卖花声为第一。儿时,逢夜醒,耳朵里就会蹑手蹑脚溜进一个声音,心神即被它拐走了:厅堂有一盏木壳挂钟,叮当叮当,永不疲倦的样子……那钟摆声静极了,全世界似乎只剩下它,我边默默帮它计数,一、二、 三……边想象有个孩子骑在上面荡秋千,冷不丁,会想起老师说的“一寸光阴一寸金”,我想,这叮当声就是光阴,就是黄金了罢。回头看,那会儿的夜真静啊,童年耳朵是有福的。多年后,读“湖上笠翁”李渔的《闲情偶寄》,谈到睡,他说:“睡必先择地,地之善者有二:曰静,曰凉。不静之地,只睡目不睡耳,耳目两岐,岂安身之善策乎?”古人以睡养生,睡之有三:睡目、睡耳、睡心。睡之第一要素,静也。为求静中之颐,那些神仙级的古人还有游觅“安榻”的风尚,即四处借地儿睡,比如深林泉畔、石竹幽窗……总之,在“静”上添更多的附加值。以古天地之清宁,还朝三暮四、环肥燕瘦,真奢靡啊。试看当下星级酒店,哪个在“静”上达标?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刹车、喇叭、拆迁、施工、装修、铁轨震荡、机翼呼叫、高架桥轰鸣……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耳朵,从未遭遇这般黑压压、强悍而傲慢的敌人,我们从未以这么恶劣和屈辱的条件要求耳朵服帖。机械统治的年代,它粗大的喉结,只会发出尖利的啸音,像磨砂,像钝器从玻璃上狠狠刮过。一朋友驾车时,总把“重金属”放到最大量,他并不关注谁在唱,按其说法,这是用一个声音覆盖一群声音,以毒攻毒,以暴制暴。我们拿什么抵御嘈声的进攻呢?耳塞?地下室?使窗户封得像砖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风?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耳根的清静(2)人体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不拦截、不过滤,不像眼睛嘴巴可随意闭合。它永远露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其实,耳朵也是一副心灵器官。人之烦躁和焦虑,多与耳朵有关,故有种医术,叫音乐疗法。但耳朵总要反抗点什么。它的反抗即生病:失眠、憔悴、抑  郁……科学家做一研究:观察马路两岸的树,噪音污染越重,树越无精打采,枝头耷拉,叶子萎靡,俨然一个惊恐的孩子。和人一样,树是有情绪的,是长耳朵的。为抚慰可怜的耳朵,我淘过一张CD,叫《阿尔卑斯山林》,采的是纯粹的自然之声:晨曲、溪流、雀啾、疾风、松涛……买回家的那个下午,我急急关好门窗,打开音响,一个人浸泡到傍晚。那个下午,耳朵在逃窜,我携它一起私奔,向着遥远的阿尔卑斯。弥漫山林的,无论什么动静,都是“静”。久违的静,亘古的静,伟大的静。我给耳朵美滋滋过了个节,像杨白劳给喜儿买了尺红头绳。此后,我多了个习惯,每逢机会,便录下大自然的天籁:秋草虫鸣、夏夜蛙唱、南归雁声、风歇雨骤、曙光里的雀欢、树叶行走的沙沙……我在储粮,以备饥荒。城里的耳朵,多数时候是饿的。我对朋友说,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不是么?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之餮、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功夫。口福和眼福俱饱矣,耳福呢?无一座城市致力于“音容”,无一处居所以“寂静”命名。我们几乎满足了肉体所有部位,唯独冷遇了耳朵。甚至连冷遇都不算,是折磨,是羞辱。做一只现代耳朵真的太不幸了,古人枉造了“悦耳”一词,实在对不住,我们更多的是“虐耳”。有个说法叫“花开的声音”,一直,我当作一个比喻和诗意幻觉,直到遇一画家,她说从前在老家,中国最东北的荒野,夏天暴雨后,她去坡上挖野菜,总能听见苕树梅绽放的声音,四下里噼啪响……“苕树梅”,我家旁的园子里就有,红、粉、白,水汪汪、亮盈盈,一盏盏,像玻璃纸剪出的小太阳。我深信她没听错,那不是幻听和诗心的矫造,我深信那片野地的静、那个年代的静,还有少女耳膜的清澈——她有聆听物语的天赋,她有幅画,《你能让满山花开我就来》,那绝对是一种通灵境界……我深信,一个野菜喂大的孩子,大自然向她敞开得就多。我们听不见,或难以置信,是因为失聪日久,被磨出了茧子。是的,你必须承认,世界已把寂静——这大自然的“原配”,给弄丢了。是的,你必须承认,耳朵——失去了最伟大的爱情。我听不见花开的声音。我只听见耳朵的惨叫。河殇君子见大水必观焉。——孔子1河流一词,我惜的是个“流”字。流,既是水的仪表,更是水的灵魂。有次在朋友的画里,发现一条极美的河,我问,你是怎么想象它的?她说,画的时候,我在想,它是有远方的水。这念头太漂亮了。流水不腐,当一条水有了远方,有了里程,才算真正的河罢。水,在天为星,在地为溪。每一滴水,都有跑的欲望,哪怕一颗露珠。水的冲动,水的匀细,让古人发明了滴漏,收集光阴。河姆渡出土的陶罐,早期刻的是水波纹,后来是浪花纹、漩涡纹、海水 纹……人类最初的美,是从水里捞起来的。翻开汉语字典,偏旁部首中,消费量最大的是那个叫三点水的“氵”。我以为,人有两个层面的时间觉悟:生物的,哲学的。在遥古,人的生物时间是被季节惊醒的,二十四节气,俨然二十四刻度的农业闹钟。而哲学维度的光阴意识,则是被流水之鸣启蒙的。“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江河不息,皆东逝之付。万象倏忽,盖无常有常。“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流,是水的信仰。逝,是生的本质。“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水”字头上驻一点,就是永。2最美的水在《诗经》,最俏的女子在溪畔。“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最深的心事锁于水。最远的眺望付于水。“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这男子爱得神魂颠倒,近乎绝望。诗很美,只是感情有点绕,我更喜欢那首大白话——“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这是我最怜惜和欣赏的一位妇人。她的露骨,她的裸,她的痴,空前绝后。秋水涟漪,乃尘间最大诱惑。临波之人,必心生荡漾。水,是爱的基因,情的种子。“水性杨花”“鱼水之欢”,多美的词!汁液饱满,动感十足。除了情草缠绵,水中还藏何玄机?还能带来更大的精神视觉和冲击波吗?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其实,无论仁智,都会对水寄予厚望,向浩荡江河呈上敬意。老子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荀子则在《宥坐》中讲一故事——子贡问:“君子之所以见大水必观焉者,是何?”孔子曰:“夫水,遍与诸生而无为也,似德;其流也埤下,裾拘必循其理,似义;其洸洸乎不淈尽,似道;若有决行之,其应佚若声响,其赴百仞之谷不惧,似勇;主量必平,似法;盈不求概,似正……其万折也必东,似志。是故君子见大水必观焉。”大水,必载大势大象、大道大德、大情大义。观瞻江河,实乃一门人生大课,可悟玄机,铸品格,升境界,晓事理。3“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无须再多说了,江河,既是满载神性和诗意的实体,亦是伟大的精神智库和美学资源。当然,这一切一切,源于水之流性。水滞则为液,“液体”和“河流”——多么截然不同的存在。现代社会,鲜见的是清流,残剩的是液体,且只追求液体。他们用了个词,叫淡水资源,所谓的水危机,也仅仅指液体危机,而非清流危机。流水载物,古人早就谙此,然其所为,只是泛舟履波,现代人不同了,他们想让所有的垃圾和排泄物都搭乘这趟免费公交。水,终于盛不下、载不动了,气喘吁吁,奄奄岌岌。江河世纪,正走向液体年代。这是可怖的事,比地震海啸更骇人。不错,女子乃水做的骨肉,但这水一定是流水,绝非液体。“逝者如斯”,不逝,孔子怀里那块伟大的表还走得动吗?“曲水流觞”,没有流潺载杯,人生的朦醉诗意何处觅寻?若无流水可依、可沐、可饮,人生该多么刻板,心灵该多么黯然,爱情该多么乏津。我们口口声声的“热爱生活”,还剩几多依据?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古之贞女洁士,多有葬水情结。舜帝南巡驾崩,娥皇、女英二妃殉投湘江;杜十娘伤恸难寄,纵身仆水;拒垢避辱,柳如是邀夫共坠瑶池……再如屈原、王国维和老舍,皆选择了娶水为棺、魂宿大泽。在诸君眼里,水似乎比青山更值得托付,何以如此呢?除了水的洗涮之意与心境相合,也可见事主们对水品的一贯信任吧?至少据其经验,水有个好名声,清白干净,不会脏了身子。若换了现在,我想她们和他们一定会集体变卦。随便往现代水沟里跳,是件很难堪很蒙羞的事。4我有个观点:对大自然来说,一切“原配”都是最好的,也是最富饶、最完臻的,无论山壑泉林、花草鸟兽、河泽湖海、大漠绿洲……古语的“江”字,即长远之意。我想,造物主抟人之初,大概是想好了让那些精心置办的“原配”——以不动产名义荫佑苍生的罢。今天,若老人家来个回访,必大惊失色,自个的家业竟如此不经折腾!除大洋深处的海沟和珠穆朗玛峰上的雪,世间还剩多少“原配”?晚清有个叫魏源的大知识分子,算是近代改革的先驱,这位维新之士面对萎缩的洞庭湖,作如是哀鸣——“气蒸云梦泽何在?波撼岳阳城已殊。无复波涛八百里,唯余洲土半分潴。放歌高论惭先哲,围垦拦河愧后愚。愿睹沧桑重变易,还川有日更还湖。”魏公为岳阳城失去的“原配”哭泣、悲愤、招魂。是啊,就像去拜访一对伉俪,一路上忆着对方当年的恩爱,忆着庭院里的盈盈笑语,谁知开门的竟是一陌生女,老友已弃妻另娶。那美好岁月中的原配,那青春旧影里的女子,被休遣到哪儿了呢?俗语说,人生诸相皆为水。江之污,即心性之污。河之腐,即时代之腐。流之枯,即精神之枯。一个好的时代,必是旭日般的精神加上大自然的“原配”。荒野的消逝(1)——兼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的哭泣我们没有创造这个世界,我们正忙于削弱它。我们需要找到如何使我们自己变得小一些,不再是世界中心的 办法。——比尔?麦克基本  1早上跑步,遇到件有趣的事:园子深处有一条僻径,两畔是大树和灌丛,少有人及,我跑过去时,一切正常,可原路折返时,忽眼前一晃,一条亮晶晶的丝拦住去路,我呆住,一只大蜘蛛正手忙脚乱,原来,趁我来去的间隙,它已在两棵树之间设下埋伏。我不敢惊扰这桩阴谋,在欣赏够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后,我吹起口哨,绕道而行。这给了我一天的兴奋。此后,我热爱起这个园子——此前我并不欣赏她过度修饰和文明的外表,因为在那种整齐的美之下,仍活跃着一缕野性的能量,使之每个瞬间都充满未知、偶然和动荡,尽管微弱、隐蔽,甚至被忽略不计,但在我心里,它已扭转了这园子的气质。很显然,上述快乐并非源于邂逅蜘蛛,而是一份叫“野”的元素给的。这份“野”代表着一种诞生了亿万年的原始力量和生物激情,它在文明之外,在“时代”“社会”“人间”概念与内容之外。我亢奋的秘密在于:我撞上了大自然的力。蜘蛛要俘获的不是我,但等来的却是我,在它眼里,我和它是平等的野物——荒野的成员,我为突如其来的“平等”所晕眩……我被蜘蛛的逻辑粘住了,我被它邀请和一视同仁了,它奖励了我一个古老身份,一个和文明无关的洪荒身 份……这是值得大声欢呼的。当然,这有非分之想的成分。在北京这座大城市的腹部,向一座人工园子索取更多野趣,无论如何显得矫情。2这个细节还激起了我对“野性”的遐想。何谓野性呢?为何人们一边毫不犹豫清剿着身边最后一抹野趣,一边又憧憬着“可可西里”“罗布泊”式的荒凉?美国环境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说:“每一条河流,每一只海鸥,都是一次性的事件,其发生由多种力、规律与偶然因素确定……例如,一只小郊狼蓄势要扑向一只松鼠时,一块岩石因冰冻膨胀而松动,并滚下山坡,这分散了狼的注意力,也使猎物警觉,于是松鼠跑掉了……这些原本无关的元素撞到一起,便显示出一种野性。”我觉得,这是对野性最好的阐述。野性之美,即大自然的动态、偶发和未知之美,它运用的是自己的逻辑,显示的是蓬勃的本能,是不受控制和未驯化的原始力量,它超越人的意志和想象,位于人类经验和见识之外。在北京,有一些著名的植物景点,像香山的红叶、玉渊潭的樱花、北海的莲池、钓鱼台的银杏……每年的某个时节,报纸电视都要扮演花媒的角色,除渲染对方的妖娆,并叮嘱寻芳的路线、日程、方案等细节。比如春天,玉渊潭网站的访问量就会激增,关于早、中、晚樱的花讯,像天气预报一样准。美则美矣,但这种蜂拥而至的哄抢式消费,尤其被人工“双规”——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的计划性绽放,再加上门票交易环节,使得这一切酷似一场演出……除了印证已知,除了视觉对色彩的消费,它不再给你额外惊喜。所以,这些风物我涉猎一次后,便没了再访的冲动和理由。日子长了,诸景在北京人心目中,便沉淀为一种季节印象,甚至代指起了时间来,如很多文章开头会写:“当香山枫叶红了的时 候……”“玉渊潭的樱花又开了……”这样的花开花落,呼应的是旧闻和经验,精神上往往无动于衷。荒野的消逝(2)种植型风景,本质上和庄稼、高楼大厦一样,属人类的方案产品和预定之物,乃劳动成果之一。它企图明晰、排斥意外、追求秩序和严谨,如玉渊潭樱树,每一株都被编了号,依品种、花期、色系、比例,分配以特定区域、岗位和功能,总之,这是一套被充分预谋和策划的美学体系,像鸟巢升起的奥运焰火,其“盛世”颂语早就被一笔一画灌注在了火药配方里。一个人注视绚丽焰火和瞥见天际流星,感受截然不同,前者是工程之美,后者属野性之灿,前者你可以夸奖张艺谋,而后者导演是大自然,你无从感激,只会对天地油生敬意。荒野的最大特征,即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它和文明无关。有一次,指导闽台合作的一档电视旅行节目,用我的话说,这是一个逃离都市的精神私奔者的系列故事。其中一期是云南,有一镜头:台湾主持人在路边摘了一朵花,兴奋地喊:野玫瑰!我说:你若能发现一朵“不知名的花”就好了。说白了,一个带观众去远方的背包客,我希望她走得再*和不规则一些,能采集到大自然的一点野性,能邂逅更多的未知与陌生,如此,才堪称“在那遥远的地方”。远方的魅力和诱惑,即在于其美学方向和都市经验之相反,而“玫瑰”一词,文气太重,香水味太呛鼻了,它顶多会让我想起情人节、酒吧或花店,它甚至扼杀想象。3我们眼中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呢?对一普通人来说,环绕身边的,几乎全是人类自己的成就:城乡、街巷、交通、社区、学校、医院、规则、法令……其实,世上还有一种成就,即“大自然成就”:山岳、湖泽、沙漠、冰川、生物、森林、矿藏、气候,甚至人本身亦是大自然成就之一。遗憾的是,21世纪的人类,正越来越深陷这样的处境:我们只生活在自己的成就里!这一点,留意下身边即证实,除了农田和牧场,几乎所有地表都像书封一样被覆了膜,或水泥或沥青或瓷砖,在北京城,你几乎凑不齐一盆养花的泥土,除了专职绿地,连一片自主呼吸的裸地都难找。这些年,蝉鸣稀疏,即因为大地被封死了,蝉蛹无穴可居,无地气可养。原生态的自然初象,在人类的主流栖息区,已难觅其踪。我们似乎总难遏制这样的欲望:在所有的自然成就之上覆盖以人类自己的成就!此游戏就像小孩子朝树上刻名字。比如乐山大佛、龙门石窟、泰山崖刻,比如高山索道、观光缆车、张家界肩扛的贺龙公园,也许人类清楚,唯自然才永恒,所以凿山劈崖、以石塑身,借大自然成就彰显自己的事迹。再比如发生在长江三峡、雅鲁藏布江、喜马拉雅、南北极乃至月球上的事……无非旨在“鬼斧神工”上加一把人类自己的斧子。我们似乎坚定地以为,所有的自然成就皆为人类成就的基础和原料,皆为人类生产力的试验场。如今,绝大多数动物已进入人类——这种特殊动物的笼子或牧栏,唯极少幸运者仍栖息在纯粹的大自然成就里——而寄存这项成就的荒野,正愈发萎缩,逃往极度虚弱的边缘。“可可西里”即一个招魂的象征,它意味着远方、神话、美丽和寂静,也意味着孤独、凋零、诀别与尾声。我想,人类也许还有一种成就的可能,亦堪称最高成就:保卫大自然成就的成就。只是,留给人类建功的机会和时日,恐怕不多了。荒野的消逝(3)4飓风、雷暴和大雨已不再是上帝的行动,而是我们的行动。(比尔?麦克基本《自然的终结》)有则电视广告,主角是一只快被淹死的北极熊。擅游的北极熊会溺水?是,因为无冰层可攀了,再过20年,北冰洋将成为北水洋,只剩下水,无情之水。科学家预测,按现今温室速度,乞力马扎罗的雪将在十几年后消逝,对这座伟大的赤道山来说,那抹白色披肩不仅是“在野”之美,也是神性象征。在我眼里,这悲剧不亚于*被剃了胡子,没了它,伟人的尊严和标识荡然无存,那会是另一个人,谁也不敢与之相认了。2009年10月17日,印度洋岛国马尔代夫上演了一场被称为“政治行为艺术”的悲情剧:总统纳希德和14名内阁部长佩带呼吸器,在6米深的海底举行了一次内阁会议。研究报告称,若全球变暖趋势不减缓,本世纪内,这个由1192座小岛组成的国家将被海水淹没。此举一个多月后,喜马拉雅山也上演了类似的一幕:出于对冰川融速的忧愤,尼泊尔总理与20多名内阁部长,戴着氧气罩,空降在海拔5242米的珠穆朗玛峰地区,不远处,正是各国登山者冲击峰顶的大本营。而几天后,在丹麦哥本哈根,在这届被称作“拯救人类最后机会”的全球气候大会上,一位斐济女代表在演讲中失声痛哭,因为她的家乡——那个以碧海蓝天和棕榈树著称的岛国,已四面楚歌、岌岌可危……这些都是人类成就杀死自然成就的显赫事例,而隐蔽的个案,即每天发生在眼皮底下的常态细节:减损的湖泊、荡平的丛林、削矮的山头、人工降雨和催雪、被篡改结构和成分的土壤、时刻消逝的物种——就在人们热望大熊猫、藏羚羊、白鳍豚这些明星动物时,大量鲜为人知的生命体,正黯淡陨落。若有上帝,恐怕每天都忙于一件事:主持死难物种追悼会并敲响丧钟。其实,在情感和审美上,现代人并非歧视自然成就,恰恰相反,人们酷爱大自然,像张家界的旅游口号即“来到张家界,回归大自然”(所以我对那个贺龙公园的创意感到惊愕),我们把离开自己的成就去拜谒大自然的成就叫作“旅游”。对于荒野,大家更是心仪,那么多人被野外观鸟、西域探险、尼斯湖怪兽、普罗旺斯传说、汽车拉力赛搞得神魂颠倒,甚至绞尽脑汁复制与虚拟,比如越野车“有熊出没”的图标,比如高尔夫和沙滩体育,其最大诱惑即在于提供幻相,让人误以为自己在野地里玩耍——即便伪造的“野”,也令人亢奋。只是人类的另一种能量——物质和经济的欲望、征服和掘取的欲望、创造和成就历史的欲望、无限消费和穷尽一切的欲望——太强烈太旺盛了。这导致人们一边争宠最后的荒野,一边做着拓荒的技术准备;一面上演着赞美与愧疚,一面欲罢不能地磨刀霍霍。这种身心矛盾和精神分裂,情形上就像戒毒。比尔?麦克基本在《自然的终结》中说:“我们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已经终结了自然,从每一立方米的空气、温度计的每一次上升中都可找到我们的欲求、习惯和贪婪。”从“香格里拉”情结到“可可西里”现实,精神上的缥缈务虚与操作上的极度实用,自然之子的谦卑与万物君主的自诩……人类左右开弓,若无其事刮自己耳光。5在人类的世俗辞典中,“野地”一直被视为生产力的死角和“文明”的敌对势力。的确,肉眼望去,野地杂乱无章,不承载任何生计资源和经济利益,故人们一有机会即铲除它,像一个农民,瞅见庄稼地有杂草即不舒服,即欲拔之,这堪称“文明的洁癖”。该洁癖的后果,即我们的生活视线内,尽可有精致的绿地、苗圃、植物园,却不容忍一块天然野地。荒野的消逝(4)人们常常将土地和野地混为一谈。土地是玉米、冲蚀沟和抵押生长的地方,而野地是自然的性格,是自然的泥土、生命和天气的集体和声。野地不识抵押,不识各种机构……贫瘠的土地可能是富足的野地,只有经济学家才会将物质的丰饶等同于富足。(阿尔多?李奥帕德《沙郡年记 》)是啊,该换一种更辽阔更积极的眼光看野地了。当然,野地应有它正确的位置,尽量不要与环境美学和人类的文明体系相冲突。比如,若天安门广场故意留一块野地,我想,连最极端的绿色主义者都不会赞成,因为没有功能和意义。但若它出现在京郊的密云、怀柔或延庆,那价值可能性就有了。从北京的中央商务区出发,向西南开车不到两小时,即周口店猿人遗址。“北京人”头盖骨化石即发掘于此。在那儿,你会用肉眼确认一个教科书上的事实:野地才是人类的故里。繁华的北京,连一根杂草都难找的都市,可几千年前,它有个野性的名字——“蓟”。何谓“蓟”?《本草纲目》有记,一种叶齿锋利的野草。我个人以为,承认自己是猴子变的,承认自己是大自然的成就,深信并时常念叨这一点,对人类的精神和伦理成长很重要。我略感遗憾的是,周口店只给祖先保留了洞穴,却没有一片真正的荒凉与之匹配。山洞给人的印象,与其说是猿人故居,不如说是考古车间,你觉不出原始空间的荒凉、祖先的体温和气场,原因即周边缺少野地,或者说野得不够,使它和文明之间缺少一堵天然屏障,现代元素的干扰太多了。其实,中国最具现代性的都市,若毗邻一片相对纯粹的荒凉,无论从景观美学还是生态记忆上看,这种映衬和互补,都是一种优秀的环境理念和追求——自然成就与人类成就的珠联璧合。6我以为,野地有两种:乡野和荒野。那种小额的、与文明为邻、可接纳人类考察和访问的野地,谓之“乡野”。乡野有个重要的美学功能,即它可成为城市文明的镜像——就像一个异性伙伴,作为距人类成就最近的自然成就,它能给人带来异体的温暖、野性的愉悦、艺术激励乃至哲学影响。这些山脉的能量不仅流注到我们的物质生命中,也流注到我们的精神生命里。这湖边的荒野上,既有我的孤独,也有我与自然的互补。个人在荒野中最负责任的做法,是对荒野怀有一种感激之心。(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我们生于一个野蛮、残忍,同时又极美的世界。我珍视这样的渴望,即有意义的成分将居主导,并取得胜利……有这么多东西满溢我的心:草木、鸟兽、云彩、白昼与黑夜,还有人内心的永恒。我越对自己感到不确定,越有一种跟万物亲近的感觉。(卡尔?荣格)我想,这种“跟万物亲近的感觉”,即重新确认自己属于大自然——把自己送回去,把精神和骨肉送回大地子宫——唤醒生命的本来面目和自然身份——进而与世界团圆的感觉。相反,一味推崇人的社会属性和文明高位,犹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会导致生命与母体在灵魂上失散、人与万物在精神上脱钩。那么,何谓“荒野”呢?“荒野”是一种广袤的独立于文明之外、有洪荒和永恒品格的处女地。那是纯粹的自然成就,人类尚未染指,其基本形态和内在逻辑与亿万年前没甚区别。在人类语境里,它有一个略带贬义的称呼——“无人区”。文明诞生前,世界皆荒野,猿祖仅是寄生其中的普通一员,和草丛中的蚂蚱无异,直到人类身份确立,开始了拓荒运动,荒野才有了独立涵义,并作为“文明”的对峙价值和反向力量而存在。如果说荒野是人类的故乡,那文明则是荒野的天敌,正是文明所代表的人类利益,不断围剿和削减着荒野,将之推向遥远天际,推向落日的地 平线。荒野的消逝(5)“荒野”乃排斥“人间”的一个词。它有着洪荒的寂静与安详,代表着上帝原配的秩序,运行着史前的逻辑和原理。它拒绝道路,拒绝时间和语言,拒绝领土概念和归属之争,拒绝地图、民族和政治(若人类不打算剥削它,其政治归属就毫无意义。“版图”“领土”只对占领和统治等功利欲望才有价值,纯正的大自然则无视这些,就像一只海鸥和鲸鱼不会有国籍)……它拒绝一切文明的因子,只承接人类的想象、暗恋或敌视。连“可可西里”都算不上及格的荒野,因为在那儿,正频繁出没着它的破坏力量和保卫力量——严格地讲,保卫者也是其天敌。正像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所说:“荒野中没有英语或德语,没有文学或交谈……既没有资本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既没有*也没有君主专制。荒野中无所谓诚实、公正、怜悯或义务。荒野中也没有什么人类资源,因为资源像靶子或害虫一样,只有当人们某种兴趣被唤起时才存在。”7荒野如此独立,执行着如此自我和内在的尺度,对人类又这般冷漠,那它还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吗?当然有,它保留着地球亿万年的密码、基因和神奇,它是一切生命的图腾和母巢,它存在的合理性远大于我们和我们的想象。试听一下罗尔斯顿的声音吧——“这里有光与黑暗、生与死。这里有几乎永恒的时间,有存在了20亿年的一种遗传语言。这里有能量与生物进化……这里有肌肉和脂肪、神经和汗水、规律与形式、结构与过程、美丽与聪明、和谐与庄严……荒野是生命最原初的基础,是生命最原初的动力。”这是个浪漫的回答。也只有这种浪漫,才配得上回答,才敢于和能够回答。这是实用主义和技术主义难以理解的。罗尔斯顿使用的是一种突破人类边界的“大地伦理”——它不再以人类利益和价值观为尺度,不再考虑人类得失,不再引入争议和谈判,甚至不再运用证据和知识,或者说,它认为荒野乃上帝之物,有着天经地义的神性价值和自在意义。爱德华?阿贝说:“你可以认为地球是为你和你的快乐准备的,但若连沙漠也是你的,它为何只备很少的一点水?”人们常悲愤地究问为何一些王朝和古堡在沙漠里悄然蒸发了?其实真相并不神秘,只需请教一下那些土著——比如胡杨树和骆驼刺即可。像人这样大消耗量的种群,之于资源匮乏的沙漠,本身即负重超载,沙漠并不支持其大额存在。任何部族的消亡都死于自身的迷途和误入,无论它怎样一度兴旺,也只是错觉,它已透支了未来。在这个世界上,有些资源并非供人消费的,也无须人类命名和确认。像日月星辰一样,它们有自在的意义、目标和使命。人最恰当的态度,就是以远眺的方式保持敬畏和憧憬,而人唯一获得的,就是一片原始圣地在内心激起的美好情愫和宗教暖意。8按有限消费与合理需求的原则,人类的“拓荒时代”早该结束了,早该进入“护荒时代”和“崇荒时代”——以捍卫自然成就为自身成就的时代。我们晚了吗?是的,有点。因为我们不仅超额完成了“拓荒”,还干起了“灭荒”的勾当。看看这个时代吧,我们已不仅将荒野放逐天涯即收手,而是赶尽杀绝,欲将整个地球包括大气层都变成沸腾的“人间”。也许我们并不想如此,但事实上正不折不扣这么干。有探险者在沙漠中遇难了,我们在其倒下的地方竖一块碑,刻几行字,既表彰人类的勇敢,也算替同胞复仇——在我看来,这碑和一只乱扔的饮料瓶没区别,它们都侮辱并杀死了荒野的纯度。荒野的消逝(6)眼皮底下,我们如火如荼的文明和蓝图,几乎消灭了所有的乡野。而在远方,我们的征服欲、好奇心、成就感,正让荒野奄奄一息。如果一个国家毁灭了其98%的天然荒野,却还在打余下的2%的主意、在想这点荒野是否太多余了的话,那这个国家的价值观真是发疯了。(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有组不伦不类的词,叫“征程”“进军”“开拓”,除誓师大会,每次朝未知领域的出发,都会像挥斧一样舞动这些词。人类语境中,它们似乎永远高尚,代表着正义的擒获、真理的探取,但就是这些词,却暗含杀气腾腾的掳掠意味。我们所有行动的出发点,皆在于把自己当成了地球唯一的合法业主,事实上,这正是人类怒斥的王道威权和纳粹主义。从大自然系统中抽身出来,封许自己至上的生存特权,这是人类最沉重的精神堕落。文明的悲剧,即始于此。我们现在所干的一切,我们的挥霍水准,差不多是以1000个地球为假设库存和消耗前提的,但事实是:只有一个地球!9再过几十或上百年,纯粹的大自然成就还有吗?若地球只剩下人类的成就,只剩下人类自己生儿育女,那一定是最卑劣的成就、最丑陋的儿女。我们不想牺牲天然的多样性以换取有序,不想以牺牲精彩的自然历史来换取系统性。我们要的是带有偶然性的恒常性。野性似乎有显得混乱,从而影响自然历史成就的危险,但这最后的荒野,恰恰增强了自然历史的成就,并给新的成就加上了一种兴奋。(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说人类意识不到危机,是不公平的,但危机之下,那些僵持的谈判与激烈争吵又显得不可理喻。争吵的原因,不外乎地区私欲和政治博弈,不外乎资源的控制与瓜分、责任的推卸与转嫁。这些年来,从围绕《京都议定书》的种种扯皮到“哥本哈根大会”面红耳赤的厮咬,都让人类的西装领带和所谓的“文明”蒙羞。面对巨量的物种消逝,埃利希夫妇曾哀泣:“地球是一艘由人类驾驶的飞船,物种是这艘船上的铆钉,使物种灭绝,犹如恶毒地把铆钉敲掉。”虽然我不同意“人类驾驶”之喻(我认为是上帝驾驶或无人驾驶),但地球万物搭乘唯一的“生存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则是事实。不同的洲际、民族、国家,也许分处不同舱室和床位,但船只有一艘,前途只有一个,任何只顾舱位不顾船体的私欲,都是愚蠢而可悲的。20年前,《自然的终结》一书的作者写道——“如果有人对我说,2010年世界将发生极其不幸的事,我会在表面上显示关切,而潜意识里把它撂到一边。”10惠特曼说:“每当我遇到极为悲痛和苦恼的事,总是等到夜晚,走到户外星空下,以求得无声的满足。”而星空,正是天上的荒野。我常觉得,世人的烦忧,也许在于太倚重“人间逻辑”、太在意文明和习俗编撰的游戏程序,太迷信那些鼓吹价值观和伦理观的生活小册子了,所谓成败、正反、得失、荣辱、功过是非、幸与不幸……我理解川端康成的那句话:“如果一朵花很美,那么,我就有理由活下去。”我觉得这是跳出了“人间”“世事”框架的彻悟,他突然意识到了生命的另一身份:花朵身份,生物身份。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小”,和草木鸟兽一样的小小的自然身份。正是这种触地接壤、和泥土交融的感觉,让灵魂如释重负,不用在如风世事中荡秋千了。我凝视过一些古老的树。我早年念书的地方——山东曲阜有2500年前的柏树,每次用掌心去抚触沧桑的树皮,感受其体温,揣摩其内部的年轮,我都隐隐动容。想想看吧,这样一棵树,它足以看着人类从幼儿到成年,从摇摇晃晃的学步到傲慢的航天发射……无数的时空,全部的文明,所谓博大精深的事物,都在一棵树的眼皮底下发生,犹如荒野中一群直立动物的玩耍。就像折子戏,你方唱罢我登场,再重大的历史,在一棵树眼里,也和一群顽童玩狗尾巴草无二……每想到这儿,我即觉得体内悄悄发生着变化,有一种倏醒、激活和畅通的感觉,古代、现在、未来——阻断的线路突然接上了,某种电流正驶过你,离生命和时空的真相越来越近,不用多余的言说,不用表达你的获得,而你明明获得了。11很多时候,“野地”能提供生命的另种向度、一种超越时空和经验的能量,那是一个清静而安详的空间,和亿万年前没大区别,越往深处体味它,它对你的滋养和浸润越浓,那种古老和原始给你的震惊越大……当重返“人间”时,一个人的肉体和精神往往焕然一新。1792年7月2日,黑格尔在给女友的信中说:“我时常逃向大自然的怀抱,以便在这儿能使我跟别人——分离开来,从而在大自然庇护下,不受他们的影响,破除同他们的联系。”黑格尔投奔的,无疑是“乡野”。想想那样一幅画吧:在虫鸣草寂、树叶飒飒的空旷中,生命的原初感、清晨感、婴儿感——骤然睁眼,尘嚣被远远抛开,个体的宁静、精神的自由、灵魂的纯真与谦卑——重新回归人体。无论沐浴感官,还是唤醒脑力,野地都是高能量的磁场。想一想这些,或许,我们会对世界更加热爱,对生活更加眷恋,会打消各种愤懑、狂妄、诅咒、绝望或自杀的念头罢。想一想这些,我们会对宇宙有更神性的理解,内心会进驻更多的光,会更好地理解时空、社会、文明、信仰、矛盾,从而更好地设计和安置个体的人生,伟大而渺小、珍贵而卑微的一生。缪尔说:“走向外界,我发现,其实是走向内心。”2009年9月初稿  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大会”闭幕日改定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1)我要还家,我要转回故乡。我要在故乡的天空下,沉默寡言或大声谈吐。 ——海子1先讲个笑话。一人号啕大哭,问究竟,答:把钱借给一个朋友,谁知他拿去整容了。在《城市的世界》中,作者安东尼?奥罗姆说了一件事:帕特丽夏和儿时的邻居惊闻老房子即将拆除,立即动身,千里迢迢去看一眼曾生活的地方。他感叹:“对我们这些局外人而言,那房子不过一种有形的物体罢了,但对于他们,却是人生的一部分。”这样的心急、这样的驰往和刻不容缓,我深有体会。现代拆迁的效率太可怕了,灰飞烟灭即一夜之间。来不及探亲,来不及告别,来不及救出一件遗物。对一位孝子来说,不能送终的遗憾,会让他失声痛哭。2006年,在做唐山大地震30年纪念节目时,我看到一位母亲动情地向儿子描述:“地震前,唐山非常美,老矿务局辖区有花园,有洋房,最漂亮的是铁菩萨山下的交际处……工人文化宫里可真美啊,有座露天舞台,还有古典欧式的花墙,爬满了青藤……开滦矿务局有带跳台的游泳池,有个带落地窗的漂亮大舞厅……”大地震的可怕在于,它将生活连根拔起,摧毁着物象和视觉记忆的全部基础。做那组电视节目时,竟连一幅旧城容颜的图片都难觅。1976年后,新一代唐山人对故乡几乎完全失忆。几年前,一位美国摄影家把1972年偶经此地时拍摄的照片送来展出,全唐山沸腾了,睹物思情,许多老人泣不成声。因为丧失了家的原址,30年来,百万唐山人虽同有一个祭日,却无私人意义的祭奠地点。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一代人的祭日,一代人的乡愁。比地震更可怕的,是一场叫“现代化改造”的人工手术。一次城市研讨会上,有建设部官员忿忿地说:中国,正变成由1000个雷同城市组成的国家。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只能指认和珍藏一个故乡,且故乡信息又是各自独立、不可混淆的,那么,面对千篇一律、形同神似的1000个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和依据吗?我们还有抒情的可能和心灵基础吗?是的,1000座镜像被打碎了,碾成粉,又从同一个模具里脱胎出来,此即“日新月异”“翻天覆地”下的中国城市新族。它们不再是一个个、一座座,而是身穿统一制服的克隆军团,是一个时代的集体分泌物。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读过昆明诗人于坚一篇访谈,印象颇深。于坚是个热爱故乡的人,曾用很多美文描绘身边的风物。但10年后,他叹息:“一个焕然一新的故乡,令我的写作就像一种谎言。”是的,“90后”一代肯定认为于坚在撒谎、在梦呓。因为他说的内容,现实视野中根本没有对应物。该文还引了他朋友的议论:“周雷说:‘如果一个人突然在解放后失忆,再在今年醒来,他不可能找到家,无论他出生在昆明哪个角落。’杜览争辩道:‘不可能,15年前失忆,现在肯定都找不到。’”这不仅是诗人的尴尬,而且是时代所有人的遭遇。相对而言,昆明的被篡改程度还算轻的。2“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此即替自己收藏童年、见证青春的地方?每个故乡都在消逝(2)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就像北京的车站名,你若以为它们都代表“地点”并试图消费其实体,即大错特错了:“公主坟”其实无坟,“九棵树”其实无树,“苹果园”其实无园,“隆福寺”其实无寺……“地址”或许和“地点”重合,比如“前门大街”,但它本身不等于地点,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你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迅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点”。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生壤,把身世和生涯融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3让奥罗姆生气的是他的祖国,其实,“注重空间、漠视地点”的生存路线,在当下中国演绎得更*露骨、如火如荼。“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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